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期刊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公共管理

公共管理

时间:2022-09-29 20:40:2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公共管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公共管理

第1篇

一 、公共管理的理论缘起与知识发展

公共管理作为人类社会的一种管理活动并不是现在才有的 ,自从产生了国家及其附属物 政府公共部门 , 就产生了政府公共部门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关系 ,产生了公共领域和公共事务 ,因而也就产生了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实践活动 。但是 ,公共管理作为一种运动或理论 , 则是在 20 世纪 70 年代才产生与形成的 。公共管理的理论缘起与知识发展经历了一个发展演进的过程 。西方国家社会发展和政府管理改革的实践是 公共管理理论产生的基础 。众所周知 , 自由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资本主义 ,自由竞争的极端化制造了可以摧毁自由竞争制度本身的社会矛盾和冲突 。这在客观上需要有一个超脱于各种竞争主体来扼制垄断的协调执行官 ,需要有一个维持基本社会公正而免于社会崩溃的社会公共产品的分配者 。生产高度社会化和科技进步成为经济发展的第一动力 ,又需要有一个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组织者 。因此 , 从维护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正常社会秩序的客观需要出发 , 西方国家不得不实行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积极干预 ,充分运用和强化政府职能 。具体表现为垄断资本和国家政权紧密结合在一起 , 政府的经济职能和社会服务职能均扩大和加强了 ;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来保证市场秩序的维持 , 通过预算和高额税收 、发行公债等办法来承担某些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 ;在收入再分配领域 ,政府采取一系列福利措施 ,以维护社会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 。政府行政权力就是在这种背景下日益强化的 。政府职能急剧扩张 、政府涉足的领域急剧扩大 、政府干预社会公共事务的程度也急剧加深 , 并由此导致了机构规模急剧膨胀和政府管理体制的变化 :议会权力削弱 ,行政权力扩大 ;政府变成了集中主要权力的万能政府 ,政府的官僚机构和军事机构不断扩大 , 并具有使权力过分集中到政府首脑一个人身上的发展趋势 。

政府管理的极权化和官僚主义化形成了政府垄断 , 推行福利国家 、人民社会主义 和混合经济国家政策 ,从而导致了政府管理失控 、官僚主义 、低效率 ,导致了公众对政府的不信任和民权运动高涨 。以美国 、英国 、澳大利亚 、新西兰 、日本 、荷兰等为代表的西方国家针对这种社会现实 ,发动了一场政府改革运动 。这场改革所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 :以市场化为改革取向 ,推行政府公共服务输出市场化, 在政府公共管理和公共部门中大量引入竞争与市场机制 ;减少政府职能 ,将政府职能向社会转移以实现政府从社会的部分撤退 , 更多地发挥非政府组织和民间组织在公共管理中的作用 ;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和放松规制 ,放松政府对社会 、市场的管制 ,简化政府管理的行政流程 ;优化政府组织结构 , 裁减机构与人员 ,削减财政开支 ,实行小政府模式和提高政府管理的有效性 ;将政府的决策与执行功能分离 , 加强对政府的绩效评估与绩效管理 ,树立服务意识 ;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来实现政府公共功能目标 ,建设管理信息系统 ,推行电子政务和政府在线服务 ,提高政府管理透明度 。这些措施的实行推动了公共管理实践中大量吸收和采用私营部门的管理理论 、经验和方法 , 并由此导致了管理主义 、以市场为基础的公共管理 、企业家政府 、顾客至上等名词概念的产生 。这些概念构成了公共管理的重要内容 。

公共管理理论的出现就是在这种新公共管理运动的推动下公共行政知识发展与理论研究的结果 ;反过来 ,在一些概念 、理论 、分析方法和研究模型等方面又为公共行政学研究和公共部门改革实践提供了新的视野 ,并日益表现出以公共管理为中介的公共政策与公共行政的融合 。从历史的观点看 , 公共行政学自 19 世纪末产生到 20 世纪 60 年代 ,经历了传统公共行政学和行为科学行政学两个发展阶段 。在这两个发展阶段上 ,公共行政学都是以管理学为理论基础 , 科学管理占据了主导地位, 公务员的专长也受到高度重视 。以效率 、效益为导向的技术视野是这个时期公共行政的标志 , 追求行政效率是这个时期公共行政学理论及实践的最高目标 。不同的是 ,传统公共行政学着重从制度 、体制的构架与研究方面寻求提高公共行政效率的途径 ;行为科学行政学着重从人和组织的行为对效率的影响上寻求提高公共行政效率的途径 。相反 , 平等与公正的问题并没有受到重视和发挥作用 。

传统公共行政学和行为科学行政学以经济和效率为公共行政的基本目标 ,忽视了公共行政所应承担的广泛的社会责任 ,其结果是在前所未有的经济发展时代 , 长期存在着普遍失业 、贫穷 、疾病 、无知和绝望 ,从而构成了对现有政治制度的根本威胁 。60 年代以后 , 政策科学和公共行政学集合在一起 ,塔尔科特柏森斯 、卡斯特 、罗森茨韦克 、高斯 、雷格斯等人采用系统分析方法 ,从整个公共行政活动及其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中探寻公共行政的解决途径和公共行政内部各个部分之间的关系 , 强调公共行政适应环境的权变观念与生态观念 ,谋求公共行政与其环境之间及公共行政内部各部分之间动态的 、具体的一致性 ,以保证公共行政的高效率 。60 年代后期 , 以弗雷德里克森为代表的新 公共行政学发展了社会公平理论 ,认为经济和效率不是公共行政的核心价值 , 核心价值是社会公平 ,主张将效率至上转为公平至上强调公共行政组织变革的终极目标是建立民主行政之模型 ,强调顾客导向的行政组织形态 ,强调将公众的需求作为行政组织存在和发展的前提与行政组织设计方案应该遵循的目标 。新公共行政学对政府改革实践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 体现了公共行政的民主价值取向 。

为了适应公共行政部门对政策执行和政策管理的要求 ,政策科学和公共政策分析成为 70 年代公共行政学的主流学派 。以普雷斯曼和韦达夫斯基为主要代表 , 谋求政策科学 、政策分析与公共行政的结合 , 使政策科学与政策分析转而重点研究政策执行和公共项目 ,而不再重点研究机构 。政策执行研究将问题的焦点由组织特别是由结构与过程转移到公共项目及其所产生的结果上 ,这样就使绩效管理问题成为公共行政中人们所关注的焦点 ;政策执行研究是以政治学 、社会学 、经济学和心理学等学科为基础所进行的跨学科研究[ 4] (P3), 这样就促进了各学科之间的相互交叉和渗透 ,促成了公共管理研究的兴起 。

1991 年 9 月 20 日至 21 日 , 美国第一次国家公共管理学术研讨会 在锡拉丘兹大学召开 。这次大会的主要目的是 :(1)评价国家的艺术 公共管理研究 ;(2)交流与出版最好的和最新的公共管理研究成果 ;(3)通过区分理论 、研究和方法论的差别来推动公共管理研究的发展 ;(4)促进公共管理研究者的相互联合与交流 。从此以后 , 美国每两年举行一次的国家公共管理学术研讨会极大地推动了公共管理理论的研究与知识的发展 。

总的来说 ,公共管理的理论研究和知识发展还处于众说纷纭的初始阶段 。布赖顿米勒德认为 ,公共管理与社会科学理论有着而且应该有着或紧密或松散的联系 ;它研究的是基于实践经验的方法和管理技术 。公共管理中的所有问题都与绩效和管理有关 ,绩效的意义在于公共组织或非营利组织如何在各种条件下改善与提高纳税人所要求的效率与有效性 ;管理则是指在一个赋予公共管理者以充分权力的活动领域中 ,对公平 、关心和责任产生作用的一种新的安排 ,包括采取私有化 、公私合伙和承包等方式 。詹姆斯佩里认为 , 简而言之 ,公共管理理论应该提供关于公共管理者在各种变化的形势下如何做出行为的有用的和实用的普遍性原理 。`有用的和实用的 这个词是表示公共管理理论必须是有实用价值和以问题为导向 。)根据詹姆斯佩里的观点 ,公共管理理论就是为培养公共管理者实施有效管理的技术 ,以及遇到问题和在不同情形下的管理应变能力 、获得解决问题的方法提供普遍实用的原理与方法 ,以便增加管理绩效 。胡德认为 :公共管理即`国家的艺术 ,能够松散地被定义为如何设计和管理公共服务的问题 , 以及政府行政部门的细微工作 。

我们认为 ,公共管理是公共行政中重视实施管理的技能与方法 、重视公共项目与绩效管理 、重视公共政策执行的理论派别 ;是政府公共部门 、非政府公共机构等公共组织运用政治的 、法律的 、经济的和管理的理论与方法 ,依法制定与执行公共政策 、建立与维持公共秩序 、管理公共事务 、提供公共服务和增进公共利益的活动总称 。

以跨学科为基础的执行研究和各学科之间相互交叉 、相互渗透的明显趋势导致了公共行政学多元的综合研究方式的出现 。这种方式强调运用各学科的理论与方法来解释与解决公共行政中实际存在的问题 。例如罗森布鲁姆提出公共行政就是运用管理的 、政治的和法律的方法来履行对整个社会及其各个部分进行规则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 。戴维奥斯本 、盖布勒为代表的企业家政府理论 ,主张把企业或私营部门经营的一些成功的管理方法移植到政府公共部门中来 ,主张政府应像企业那样引入竞争机制 、树立顾客意识 、视服务对象为上帝 。以胡荷 、胡德为代表的新公共管理理论 ,借鉴现代经济学和私营管理的理论与方法 ,以公共选择和交易成本理论为依据 ,提出政府管理应以市场或顾客为导向 , 提高服务的效率 、质量和有效性 ;以理性人的假定为依据 ,提出政府管理应实行绩效管理 ;以成本 效益分析为依据 ,提出对政府绩效目标进行界定 、测量与评估 , 形成了自己的理论基础 。

这种以跨学科为基础的综合研究方式还促进和推动了公共行政研究重点的变化 , 使公共行政研究由注重研究行政环境的变化对公共行政的影响到注重研究环境变化后的行政结果 , 包括注重公共服务的网络结构 、高绩效体系和顾客服务,从而使公共行政学中重视研究公共项目 、绩效评估 、建立和发展新的公共责任机制等管理方法与技能的公共管理理论形成和发展起来 ,并对政府改革实践产生了广泛影响 。

由此可以看出 ,公共管理与公共行政之间的差别在于公共行政更加重视目标的设计 ,公共管理则更加重视实施目标的具体运作过程和结果 ;公共行政偏重于管理过程中政治的 、法律的手段 , 公共管理则偏重于管理的 、经济的手段 。因此 ,一方面 ,公共管理的出现给公共行政注入了新的活力 ,极大地推动了公共行政的自我发展 ,使公共行政获得了实现其目标的新手段 ;另一方面 ,在某种程度和范围内公共管理与公共行政虽然可以互相替代 ,但公共管理作为公共行政的一个理论派别 ,无法替代它的全部 。这告诉我们 ,那种认为公共行政是传统说法 、公共管理则是现代潮流的观点是不准确的 。我国原有的行政管理实际上只是政府管理 ;而现在流行的公共管理实际上是西方意义上的公共行政 。

二 、公共管理的公共性内涵及其范畴体系公共管理的内涵是公共管理本质特性最集中的反映 ,公共是公共管理的本质内涵 。以公共为核心的概念体系构成了公共管理的基本范畴 ,公共管理的理论体系就是由它的公共性内涵及其范畴体系组成的 。美国著名行政学家德怀特沃尔多曾提出了三个互相联系的问题 :什么是`公共 行政 ? `公共这一修饰词表示什么特征 ? 公共行政怎样区别于一般行政 ,种怎样区别于属 ?并从三个方面阐释了对公共含义的理解 :(1)可以根据政府与国家之类的词给公共下定义 ,这就涉及主权 、合法性 、普通福利等法律概念 、哲学概念和普通政治理论方面的问题 。(2)可以按照在某种社会中人们认为有哪些公共职能或公共活动的认识简单地从经验方面给公共下定义 。这样一来 , 由于人们的认识不同 ,很难有统一的规定 。(3)可以根据政府所执行的职能或活动的常识性方法来定义 , 但有许多政府行为是不稳定的或不确定的 。

德怀特沃尔多运用社会学 、人类学等学科概念和结构 功能分析方法 ,与文化概念分析方法来理解公共的内涵 ,这为我们认识和理解公共概念提供了方法论指导 。他的论述表明 , 公共是构成公共管理最本质的概念 ,并由这个概念组成了公共管理的范畴体系 ,即公共主体 ,包括以政府行政组织为核心的各类公共部门 、非政府公共机构等公共组织 ;公共客体 , 包括公共权力 、公共事务 、公共秩序 、公共利益及其相关的公共政策与政策过程 、公共规则 、行为规范与绩效评估标准 、公共产品 、公共服务 ;公共行为即公共执行行为 ,包括行使公共权力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行为方式 、手段与方法 。以公共为核心的概念体系反映了公共管理的本质内涵 ,构成了公共管理的范畴体系 。

1.公共管理的主体 ,即以政府行政组织为核心的公共部门 、非营利部门 、第三部门和权威性机构等公共组织 ,而不是私人企业或私人机构 。这个主体概念从管理活动的主体上区别了公共管理与私域管理 。主体概念的联系性与运动性表明 公共理念下的公共管理思想体系与私域管理思想体系的差异 。公共管理的主体是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的供给者 ,但不能说所有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的供给者都是公共管理的主体 。任何缩小或无限扩大公共管理主体概念外延的做法 ,都会导致对公共管理思想体系的损害 。公共管理主体行使的是社会的公共权力 ,而不是某个组织或某个人的权力 ,权力指向的对象具有广泛性和公共性 ;公共管理主体存在与活动的合法性是建立在为民众创造福利 、为公众服务的基础之上 ,而不是立足于为少数人或为其自身利益服务的基础之上 。公共管理主体的这种道德要求 ,通过法律程序就可以确定为一种普遍的法律责任 。

2.公共管理的性质 。人类社会所有的公共管理既具有执行国家及其附属物 政府公共部门的意志 、维护国家政治统治秩序的性质 ,从而在行为方式上都表现出职能 、程序 、要素与过程 ;同时 ,在不同的历史时代 、不同的发展阶段 、不同的政治与经济体制下 ,公共管理具体活动的性质又呈现出差异 。而且 ,公共管理的历史继承性与联系性以及公共管理的发展规律性还表明 , 人类社会越发展 ,特别是经济全球化使公共管理的性质趋于共同 , 即增进 、维护与实现公共利益 、提供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 。即使是执行国家意志 、维护国家政治统治秩序的活动也开始逐渐软化 ,行使公共权力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维持基本的社会秩序和保障社会的公平与公正 、实现公共利益 ;公众由往日被管治的对象变成了政府公共部门的顾客 。这不仅使顾客 、消费者 、公众与他们作为这个社会的主人 、所有者具有了同一的意义,而且 , 由于权力是对公共服务供给的直接控制 , 使根据公众的需要提供公共服务成为公共管理的应有之义 。重塑政府理论 、企业化政府理论 、新公共管理都反映了公共管理的这一性质及民主价值取向 。法兰克福学派代表 、德国思想家哈贝马斯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一文中 ,对国家政治统治软化的趋向提出了批判 。他认为 , 政治统治巧妙地涉入公众的普通生活 ,公众从摇篮到坟墓都被纳入国家和政府的制度安排之中并不是国家政治统治与公共管理趋向软化的表现 ,而是更加强化的表现 。他在明确了公共领域 、公共性范畴的历史起源之后 , 又分别沿着社会结构 、政治功能及意识形态等思路对公共领域 、公共性的现代转型线索逐一加以研究 ,认为公共领域 、公共性概念是一个综合性的范畴 ,是一个现代性的问题 ,既有现代政治运动 , 也有现代社会动员 、现代社会变迁及意识形态转型等方面的问题 。他由此揭示了西方新公共管理运动实现巩固资本主义政治统治的目的 ,揭示了公共管理具有间接维护政治统治的基本功能 。

哈贝马斯站在意识形态批判的角度 ,一方面 ,他从资本主义历史进程中抽象出一种理想型的公共领域 、公共性另一方面 , 他又把这个理想范畴当作规范 , 对社会福利国家的公共生活方式 ,诸如增进 、维护与实现公共利益 , 提供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的公共管理 , 视公众为政府公共部门的顾客 ,从摇篮到坟墓的服务行政加以批判 ,认为这是政治对民众普通生活的渗透 。哈贝马斯的批判揭示了公共管理在性质上已不是直接进行政治统治的工具 ,表明了公共管理在维护和进行政治统治方面的间接性质 。

3.公共管理的社会公共责任与义务 。在当代 ,公共的本质内涵决定了公共管理最重要 、最广泛的职能和最根本的任务 ,就是根据公众的需要提供公共服务 。公共管理绩效所包括的效率逻辑与公共责任逻辑这两个不可或缺与内在统一的方面表明 ,公共管理主体在社会竞争中提供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 ;又通过公共责任机制 、以严明的绩效目标和绩效管理 ,保证公共管理主体在竞争中对公众负责 、提高服务质量和顾客的满意程度 。顾客至上意味着联邦政府为美国人民提供能够得到的最高质量的服务 。

因此 ,公共管理绩效评定的标准不仅包括量的标准 ,而且还包括质的标准 , 即服务质量与结果 。根据社会的需要提供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 ,又根据公众对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的满足程度来评估公共管理绩效 , 从而确定公共管理对公众负责 、提高管理效率与能力的公共责任机制与运行机制 ,这是公共管理绩效评估的宗旨 。新公共行政学理论 、绩效评估理论 、重塑政府理论 、新公共管理理论都把这一点作为自己的重要理论内容 。

公共管理所承担的社会公共责任与义务告诉我们 ,不能用纯粹的管理主义思想 、管理技术与管理方法来看待 、理解公共管理 ,也不能用经济人假设来理解公共管理的目标与绩效评价标准 。公共管理在理念上不同于私域管理的最大区别在于 :满足公众的需要和实现公共利益是第一位的 ,效率则是第二位的 ,效率只有在用来满足公众的需要和实现公共利益时才有意义 。公共管理坚持以顾客至上为管理理念 ,更加强调顾客导向 、社会导向 、任务导向 、结果导向和市场导向 ,并将顾客的需求作为公共部门存在 、发展的前提及其改革 、组织设计应遵循的目标 。

因此 ,公共性内涵的实质就是通过加强和完善公共部门自身的责任机制来建立和发展社会公共责任机制 ,通过公共部门自身切实履行义务来让公众完完全全地履行义务 ,通过维护与实现公共利益来最终实现政治统治利益 ,从而加强与维护现有的基本社会秩序 , 增强政府公共部门 、非政府公共机构等公共组织的社会动员能力和公众的凝聚力 。

4.公共管理主体与公众之间的沟通机制与回应机制 。这表明的是公共管理过程中公众的参与机制 、监督机制和以公众需求为导向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 。西方国家在政府改革过程中 ,把科学技术的应用作为实现政府公共管理战略目标的手段 , 把从根本上改善政府的公共服务作为政务信息化建设的核心价值 。 1993 年 9 月 ,美国前总统克林顿提出了国家资讯基础建设和构筑以顾客为导向的电子政府 、走向在线服务的政府发展目标 。随后 ,英国 、奥地利 、加拿大 、荷兰 、芬兰等国家及欧盟等国际组织也都积极进行了政务信息化建设 。建立网络化 、数字化政府 ,推动电子政务的发展和走向政府在线服务成为衡量国家竞争力水平的显著标志之一和世界性潮流 ,各国都希望借助完善的资讯网络来提高国家的整体竞争力 。在信息时代 ,公共管理主体与公众之间信息交流的机制和回应机制都是通过建设与完善管理信息系统来实现的 。网络信息技术将政府公共部门 、政府与企业和公众有效地联系起来 。公众通过网络能够迅速了解政府机构的组成 、职能 、办事规程 、各项政策法规和政府服务项目等信息 ,能够直接表达自己的意志 ,提出对公共服务的要求 ,并通过网络来实现权利和履行义务 ;政府通过网络来公布服务信息 ,直接获得公众对服务种类与服务质量的要求和各种反馈信息 ,处理公众提出的各种要求 ,管理公共事务和传递公共服务在内 。在这种双向传输过程中 ,政府和公众的各类信息与要求都以数字形态存在 、以网络为传播途径 , 在数字虚拟的办公环境中进行交换与处理 ,通过网络完成信息的收集与 。网络成为公众实现权利 、选择服务的手段 、工具和渠道 。正是网络所具有的穿越时空障碍汇集来自无限途径的大量信息的能力 ,使网络化政府服务成为可能 ,使政府公共管理更加以公众为中心 、更加透明 、更加富有责任心与效率成为可能 。在这种条件下 ,政府公共部门已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官僚机构 ,而是公共服务的供给者 ;不再以自身制定的规则为依归 , 而是以公众的需求为导向 , 增强对公众需求的回应力 。

5.公共管理的公开性 。公开性是公共的应有之义 。这种公开性不仅包括让公众知晓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的输入 、输出 、中期成果 、最终成果及绩效评定结果 ,而且还包括公共管理主体的各种公共事务管理活动及公共服务在内的供给过程都必须置于公众 、立法机关 、司法机关 、新闻媒体的检查 、调查和监督之下 。电子政务 、电子政府及顾客至上的公共管理理论 ,都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了公共管理应该公开与透明 。以公共为核心的概念体系构成了公共管理的本质内涵 。这个本质表明了政府公共部门是整个社会的正式代表 ,是社会在一个有形的组织中的集中表现 ;蕴涵了以公众的需求为导向 ,发展和完善公共责任机制与监督机制 ,改进管理方法和手段 ,从根本上改善政府服务 、提高效率与效能 、提高服务质量和公众的满意程度等管理理念 。公共概念的本质内涵形成了公共管理的思想体系和范畴体系 ,公共管理理论中所包含的各种学说和思想都是围绕公共这个核心展开的 。公共管理运动也是围绕公共组织机构的设置 、职能及其行为方式 , 围绕公共利益的分配 、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 、社会公正和公平的保证 ,围绕政府公共部门与公众 、与市场 、与社会之间管理体制的重新架构 、体制创新 、管理理念创新 、管理能力提升等方面进行的 。从理论到实践 , 公共始终都是公共管理各类问题的核心 。

三 、公共管理的功能目标及其公共性分析公共管理的功能目标是其公共性本质内涵的体现 ;公共管理的这种公共性本质与其功能目标内在统一的特性 ,表明公共管理不仅与国家的本质作用相联系 ,而且还必须以社会发展的要求为基础 。历史上各个时代公共管理之间的差异 ,就是因为不同时代的公共管理注入和融入了不同时代社会的发展要求与时代特征 。这种差异并不取决于统治者个人的意志 ,而是体现了社会对公共部门与统治者的要求 。如果公共部门不能有效地吸纳和反映社会对它的要求 ,或对社会的要求没有任何回应 ,那么 ,这个公共部门就是一个没有能力的公共部门 。因此 ,在某种意义上说 , 公共性是一个有效公共部门的根本属性所在 ,是其生命力的体现 。当代西方国家政府改革所采取的以公众的需要为导向 、强调顾客至上 、倾听顾客声音和提高服务质量等措施 ,都是为了增强政府公共部门的能力 , 而不是削弱它 ,是把政府公共部门从低效率和高成本中解放出来 ,从而使西方国家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进一步巩固 ,并获得了新的统治方法与手段 。就公共管理的功能目标而言 ,它包括了基本功能目标和具体功能目标两个方面 。公共管理的基本功能目标与国家的本质作用相联系 。任何一种公共管理都贯彻和体现着一种意志 。这种意志或者表现为统治集团或个人的意志 ,或者表现为上升为国家意志的广大公众的意志 。这种意志是在公共权力的作用下 ,由公共组织通过公共管理来实现的 。例如 ,公共项目对财政的分配和使用 、评估项目的划分 、绩效目标和评估标准的确定等都体现了某种意志 。公共管理的基本功能目标与保持秩序 、缓和社会矛盾冲突的政治统治密不可分 。公共组织是一个国家政治总格局的组成部分 ,它不仅要体现这个国家中国家机关的组成形式 、职能体系 、权力分割及其相互关系 ,而且还被纳入这个国家中国家与社会 、国家与公众相互关系的制度安排之中 。公共组织所进行的公共管理自然也就成为国家管理的组成部分 。执行国家意志(公共组织在执行国家意志的过程中也要做决策 ,而且所做的决策必须符合并体现国家意志 ,与执行国家意志的活动内容 、活动范围相联系)、缓和各种冲突 、建立与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是公共管理的基本功能目标 ,体现了公共管理的方向性和政治性 。公共管理作为国家管理的组成部分 ,成为一个国家解决社会和技术问题不可或缺的环节 。不仅行政国家的出现表明了这一点 ,而且在国际经济一体化 、全球化的社会历史条件下 ,也表明了公共管理的这一基本功能目标 。因为只有通过公共管理行为 ,才有可能制定出长期的 、综合性的实施计划 ,以确保政策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现实中许多国际经济的谈判与合作也都是通过政府公共部门间的谈判与合作表现出来的 。经济全球化过程也是国际经济政治化的过程 ,全球性问题只有通过政治机构之间的合作才能解决 。凡此等等 ,都会使公共管理活动超越国界 ,从而广泛参与国家间 、政府间的联系与合作 。

公共管理的具体功能目标是公共管理基本功能目标的实现方式 ,包括提高管理效率和能力 、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加强和改善公共责任机制 、实现公共利益等 。例如 ,在政府部分职能市场化以后 ,政府公共部门承担的责任就是确定这些公共服务供给者所提供服务的质量和价格标准 ,保证这些供给者无法利用提供公共服务的机会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保障社会公平 。这都是公共性本质内涵的体现 。公共管理的具体功能目标与具体的政治体制 、经济体制和社会的意识形态相联系 , 与一定时期 、一定历史条件下社会所面临和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相联系 ,与实现基本功能目标的具体方式相联系 。一句话 ,具体功能目标是与社会发展的需要相联系的 ,充分体现了公共管理在维护和进行政治统治方面的间接性质 。因此 ,政治体制 、经济体制 、社会意识形态 、社会所处的历史发展阶段和社会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问题不同 ,公共管理具体功能目标也不相同 ,从而导致了公共管理所采取的方法 、措施和所适用的理论也各不相同 。这样 ,在公共行政学中就会形成各种各样的公共管理方法 、措施和理论派别 。具体的政治体制 ,即国家权力结构形式 、国家机构的组成形式及各机构之间的相互关系 ,决定了国家权力的分割及其结构形式 、政府行政组织的职能 、具体组织形式及其在整个国家机构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与作用 。

具体的经济环境条件 ,包括自然资源状况 、生产力和科技发展状况 、人口状况 、国民收入状况 、社会的基本生产关系结构和经济体制 , 也都会导致不同的公共管理功能目标 。就经济体制的影响而言 ,在自然经济体制下 ,经济资源的配置由习惯经验所支配 ,政府的经济功能微弱 ,主要限于全局性的农田水利 、交通 、道路建设等方面 。政府行政组织的社会服务功能也很微弱 , 负责经济 、社会事务的部门较少 。政府行政组织行使国家权力的目的主要是出自对社会的管理与控制 , 其政治功能 、社会治安功能较为突出 ;行使功能的手段比较简单 , 主要是采取行政手段进行管理 。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 , 由政府配置各类资源 , 政府行政组织对社会经济活动 ,甚至包括人们的日常生活都实行全面 、直接的指令性管理 , 设置大量的经济管理部门 。把太多的社会功能加在政府肩上 ,大大扩充了政府行政组织的职能范围 。公共管理所体现的特征表现为干预的直接而广泛性 、管理手段的单一性 、和行政命令的强制性和企业主体的附属性 。公共管理的具体目标是实行对社会高度集中的管理与控制 , 政府计划成为各生产主体 、社会组织和公众活动的边界 。指令体系成为惟一与法律等同的东西 。

第2篇

[关键词]公共管理;职业活动;伦理;道德

工业革命使社会治理活动成为一种职业活动。历史进入19世纪中期,由于英国政府采纳了东印度公司的管理经验,因而出现了文官制度,使得政府中的公务活动成为正式的职业活动。到了20世纪,政府中的行政管理作为职业活动被世界各国迅速地接受。目前,在全世界范围内,人们普遍把行政管理当作专门的职业化的社会治理活动加以看待。然而,在社会治理活动职业化的过程中,马克斯•韦伯的官僚制理论曾经影响行政管理活动主要从属于科学化、技术化的原则,导致这一职业的伦理规定丧失了生长的空间,行政伦理学的研究也一直处于空白状态。直到20世纪七八十年代,随着美国出现“新公共行政运动”这一要求变革社会治理方式的思想运动,行政伦理的研究才引起人们的关注。由此可见,关于社会治理的伦理思考是与人类追寻后工业社会治理方式的进程一道启动的。现在,公共管理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治理模式已经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对象。其中,值得思考的一个问题是,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应当是怎样的。在一定程度上,公共管理是建立在伦理关系基础上的社会治理模式,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比以往任何时候的治理活动都更加依赖伦理的引导和道德的规范。

一公共管理活动的职业体系

公共管理的职业体系是职位和岗位的结构体系。与以往的管理体系一样,职位和岗位指明了公共管理者在公共管理体系中的具置,规定了公共管理的权力、职能及责任和义务。职位是就公共管理的纵向关系而言,岗位是就公共管理的横向关系而言。无论是私人部门还是公共部门,都是由职位和岗位构成的职业体系,直接从属于管理的原则。以往的社会治理体系在行政管理的名义下所形成的职业体系也从属于管理的原则。但是,作为社会治理体系的公共管理却发生了根本变化。它在管理的意义上告别了以往治理体系的权力定位或法律定位,不再是仅仅满足于科学化、技术化原则的职业体系,而是在伦理原则的基础上科学构造职位和岗位的职业活动体系。正是这一点,决定了同样由职位、岗位构成的公共管理职业体系不同于以往的行政管理。对于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来说,“命令—服从”的行为模式为真正意义上的“分工—协作”的行为模式所取代。

职位和岗位都是职业体系的形式方面。公共管理与行政管理的不同不仅在形式方面,而且在内容方面。对于内容来说,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职业关系。虽然在一般的意义上,这些职业关系可以归结为权力关系、法律关系和伦理关系三大类。在现实的社会治理过程中,这些关系总会以极其具体的形式存在于公共管理活动之中。公共管理的职业关系越是具体,就越是包含着道德的内容。比如,当职业关系表现为公共管理者与其职务、岗位之间的关系时,就要求公共管理者忠于职守、忠实地履行职务以及岗位上的责任和义务;当职业关系表现为公共管理者之间的关系时,就要求公共管理者团结协作、相互尊重、和睦共事、互相支持;当职业关系表现为公共管理者与其对象之间的关系时,就要求公共管理者平等待人、公正处事、真诚服务,以求得广泛的合作……这样一来,公共管理在形式上是分工—协作的体系,在内容上则是道德行为的表现。尽管都是在管理,但传统的行政管理是失去了实质性内容的管理,而公共管理则把形式与内容统一起来,拥有了伦理本质。

由于公共管理中依然存在着权力关系,所以,权力关系赖以生成的等级系列依然会存在。当然,管理型社会治理方式已经实现了对等级关系的根本性改造,把人与人之间的直接等级关系改造成以组织层级为前提的等级系列,从而使个人之间在人格、权利等实质性方面达致平等。尽管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的以组织层级为前提的等级关系只是形式上的,却反映了权力关系的本性。在一切存在着权力关系的地方,都会程度不同地存在着等级。只要公共管理还需要权力,它就不能消除这种“等级”。因此,作为个人的公共管理者在公共管理这一合作体系中也会遇到处理上下级关系的问题,并且会成为他进行日常公共管理活动的基本内容。比如,政府中的公共管理主体需要执行上级命令和维护政府利益;政府外的公共管理组织需要处理与政府的关系、服务于社会和维护社会利益。无论是政府中的公共管理主体,还是社会中的公共管理组织,对于公共利益的理解都会出现偏差,特别是如何把握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必定是一个时时都会碰到的难题。公共管理中存在着无法完全解决的利益矛盾甚至冲突。尽管如此,公共管理者却不能无所作为。事实上,在公共管理的服务定位中所派生出来的一切主动性、积极性,都会外化为公共管理者自主地处理这些矛盾和冲突的实际行动,进而使公共管理者不同于以往各种社会治理模式中的治理者。做到这一点,从根本上说,就是充分发挥公共管理者的角色意识。只要公共管理者能够对自己的职业表现出充分的自觉,按照自己对其职业特殊性的正确理解去处理上述各种矛盾和冲突,他就会无愧于公共管理这一职业,并且总会达致最佳的从业效果。

在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中,对于官吏的要求长期存在着争论。“官本位”文化的思路在终极追求中是要无条件地“忠君事主”;“民本位”文化的思路则反复申述“民贵”“君轻”的主张。管理型社会治理方式以制度的形式消解了所谓“贵”与“轻”的争论。但这种社会治理方式往往是通过间接的、迂回的途径来认识和了解公共利益的,往往在公共利益的要求与实现之间存在着“时滞”。特别是那些已经实现了职业化的社会治理者,缺乏积极回应公共利益要求的热情,往往表现出我们称为“”的那种对于公共利益的冷漠。所以,在走向后工业社会的历史转型的过程中,在人们期求更为进步的社会治理模式的过程中,管理型的社会治理方式需要由更加灵活的、积极的和主动的公共管理取而代之。

对于公共管理来说,新型的社会治理体制和制度是其赖以展开活动的前提和基础。但是,与管理型社会治理方式不同,治理者的职业并不只是简单地充作体制和制度的构成因素和实现途径,而是体制和制度的必要补充。由此看来,统治型社会治理倡导官吏忠“君”爱“民”。在君民之间出现矛盾和冲突的时候,要么要求盲目忠君,要么要求理性地贵“民”轻“君”。这两种选择都要求官吏在“君”与“民”之间作出选择和取舍。在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得以发生的历史背景中,“君”“民”的矛盾和冲突是无法调和的。所以,矛盾之中会出现上面两种对立的主张,要求官吏在两者之间择其一。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的官员和公务人员以体制和制度作为行为选择的终极标准,被动地接受体制中的程序驱使,对人民、对公共利益表现出极度的冷漠。他们在公共部门中工作,与在工厂中工作一样,都具有工业社会特有的色彩,属于形式化了的职业活动。与此不同,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发生在合作精神已经成为一种时尚文化的时代。在这种条件下,社会在整体上不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和冲突。因为,一切矛盾和冲突主要来源于不同的认识和理解。如果通过交谈和讨论能够取得共识、消解矛盾和冲突,那么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就是运用权力促进交谈和讨论。

二公共管理者的职业角色

人的道德生活来源于人的社会角色。只有了解和确定人在社会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才能判定他的行为在何种程度上是道德的。比如,一个公务员做出的某件事可能会被人们认为是不道德的,但是,一个普通公民做出同件事却不被人们认为是不道德的。对一个人进行道德评判,在很多情况下,是因为我们先行对他的社会角色作出了定位。我们说一个人是不道德的,可能是指他的某一行为与他的社会角色偶尔不一致,也可能是指他的某一行为与他的社会角色经常不一致。在一般情况下,偶尔不一致能够得到理解和原宥,而经常不一致则会招致他人的批评和鄙视,甚至遭到他所在群体的排斥。

人在社会生活中可能会同时扮演着多重角色。有些角色是与生俱来的,如血亲关系中的角色;有些角色是个人成长过程中必须接受的,如做学生等;而更多的角色是个人选择的结果。职业作为人的最基本的社会角色形式,正是人的选择的结果。就是说,普通的社会角色是在人的成长过程中自然生成的。一个人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能够理所当然地形成应有的角色意识,并且准确地扮演自己所承担的社会角色。职业角色则不同。它需要人们通过自觉的选择和主动的学习,才能够获得准确的定位。

人们选择职业有着复杂的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人们选择某一职业,可能因为生活的需要,可能来自生存的压力,可能出于兴趣爱好,也可能属于理想追求……当人们定位职业角色时,会在职业导师的引领下进入职业角色,也可能会在职业活动的实践中逐渐找到职业感觉。但是,所有从事职业活动的人,都需要借助于自觉的职业选择和积极的职业学习,才能够使自己融合到职业中去,成为真正的职业活动者。这个过程,就是从业者在职业序列中准确地找到他所从事的职业位置的过程。职业活动的舞台是职位和岗位。职位、岗位是人的社会角色的明确化、具体化和固定化,是职业化了的社会角色。同时,明确化、具体化和固定化的社会角色,在每一职位和岗位上都会有着明确的责任和义务。人类社会活动职业化程度的提高,更多地表现在越来越明确、越来越具体地规定职业活动中职位、岗位的责任和义务,即通过组织结构、制度规范和活动程序等等方式,为每一职位和岗位确立起明确的、具体的责任和义务。

在社会治理体系中,无论是公共领域还是私人领域,只要是职业活动和组织行为,都会通过职位和岗位来明确界定人的责任和义务,有效地配置权力。这也是近代社会“理主义”组织行为模式中最为典型的形式,但该行为模式没有注意到人的职位和岗位直接地构成人的多元社会角色中的一种。就是说,任何一种职业,任何一类专业化社会活动,任何一个组织行为体系,都不仅以整体的形式构造组织化的人的社会角色中的一部分,而且在组织成员个体那里担负着社会角色,甚至首先在个体那里成为社会角色中的一种。对于人来说,每一个职位、岗位都不仅是特定的组织行为体系中的责任和义务,而且直接地根源于整个社会的责任和义务。

职位和岗位具有二重性,与之相对应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有同样的二重性。一方面,责任和义务属于特定的职业和组织行为体系;另一方面,责任和义务又属于整个社会。对于每一职位和岗位上的从业者来说,他的职位、岗位及其责任和义务,在职业活动和组织行为体系内会以职务的形式出现,在面向其直接归属的行为体系之外时,则以职业的形式出现。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职务与职业在从业者这里只是社会角色的二重归属。在从业者与他人的联系中,职务与职业都是直接的。因此,当管理主义组织行为模式成为职务—职业—社会之间的单线联系模式的时候,责任和义务便被片面化、形式化和缺乏道德的内容。我们在近代以来的社会治理中,时时处处都可以看到社会治理者只对社会治理体系负责而不对社会治理活动的对象及后果负责的情况。比如,就政府而言,下级官员只对上级官员负责,政府所有的官员都只对政府负责。只有政府才对社会负责,政府官员丧失了直接对社会负责的责任和义务的向度。政府对社会负责,却很少对它的官员负责。因为,政府的官员仅仅是政府的“雇员”,以至于政府的官员在政府中也时常会感到“不平”。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就是要改变这种状况,把单线的责任、义务模式改造成双线的甚至多线的责任、义务模式。还以政府为例,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要求政府官员一方面对政府负责,另一方面直接对社会负责;同样,政府既对社会负责,也对其官员负责。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官员不仅仅是雇员。他们在直接对社会负责的过程中获得了在政府体系中享有自主性的资格。如果说,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的政府视其官员为雇员的结果就是使他们成为政府行政执行的工具,那么,公共管理条件下的政府则使政府官员成为拥有自主意识的人。这就是两者的根本区别。若把这种区别变成革新现实社会治理模式的动力,不容置疑的起点则是在理论上把握职位、岗位及其责任和义务的双重直接关系

三公共管理者的职业行为

职业活动规定着人的行为。一个人从事的职业和开展的职业活动,决定了他会有某种定型化的、重复的和连续的行为。他的行为总和构成了他的职业活动的基本内容,进而证明着他的职业角色。从表面上看,人的行为与职业的关系是被决定或被规定的关系,即职业决定和规定着人的行为。但是,这种决定与被决定、规定与被规定的关系,仅仅具有行为形式方面的特征。从实质上看,它是反向决定和反向规定的关系,即人的行为决定职业。特别是在充分自由地选择职业的情况下,人与职业之间的联系就是人的行为选择的结果。考察人的职业角色可以发现,有的人选择了某一职业后能够迅速地进入角色,而有的人虽然从事某种职业活动相当长时间,却始终游离于这个职业角色之外,并不是合格的从业者。这种与职业角色的“和合”与否体现在人的行为中。所以,正是人的行为决定了他是否是合格的从业者。对此,笔者认为是“行为决定职业”。

在职业活动中,人的行为形式可以同一,但人的行为实质却会各异。对于那些行为规范和评价标准无法量化的职业活动来说,在同样的职业行为之间会存在着天壤之别。这种情况在社会治理的职业活动中表现得尤为典型。因此,当人们选择了社会治理这种职业的时候,还只是获得了形式上的职业规定,实质上的职业规定则涵育于他在社会治理活动中的行为表现。就是说,社会治理者的职业角色主要由他自己的职业行为所决定。人的行为对于人的存在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人正是通过人自己的行为选择了自己的存在形式和存在内容。人愿意做什么样的人,不只是由自己的愿望决定。只有当自己的愿望转化为行为,他才能成为自己愿望中的人。相对于做人来说,既然人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选择做什么样的人,那么人就更能够用自己的行为来证明自己能否成为某个职业的合格从业者。

自从有了职业活动,人的职业角色就开始由人的职业行为来决定。然而,在近代以来的整个工业社会中,职业活动的形式方面总是受到制度性的强化,使人的行为更多地表现出被决定的特征。同样,在与工业社会相适应的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社会治理职业活动由于治理者自主性的丧失,也使治理者的行为主要显示出受决定的一面。这种现象并不能否证人的行为对于人的存在、人的社会角色和人的职业角色的决定意义。相反,它证明了人的行为的受动性、被决定性和被规定性是由于历史造成的,是工业社会的历史条件限制了人的行为对于人的存在、人的社会角色和人的职业角色的决定性作用。随着工业社会的结束和后工业社会的到来,人的职业活动在形式方面的规定开始弱化,在实质方面的规定受到强化。人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选择日益显示出决定性的作用。与后工业社会相适应的公共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突出地反映社会治理职业活动的主体—公共管理者的行为选择的意义。

公共管理职业的一切实质性的内容,都是由公共管理者的行为直接决定的。如果说选择公共管理职业的行为决定了从事公共管理活动的形式的话,那么当一个人成为公共管理者的时候,怎样扮演自己的职业角色,怎样证明自己是合格的公共管理者,则取决于他的职业行为。公共管理者在职业活动中的某一行为或许多行为,都不能决定其职业角色。决定其职业角色的,只能是贯穿着服务精神和体现着服务原则的、稳定和持续的公共管理职业行为。公共管理者的职业行为是公共管理的服务本质得以实现的途径。公共管理体系的结构和制度安排无论怎样贯穿着服务精神和体现着服务原则,都不是服务的现实。只有通过公共管理者的具体行为,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才能够转化为现实。对于公共管理者来说,他的职业活动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法律的规范,他的岗位服务和任职工作在很大程度上由权力结构决定。当然,一些特殊岗位和特定职务也会由法律作出规定,但对于公共管理体系而言,却不是基本现象。职业和岗位、职务方面的法律规定与权力规定,在公共管理者的行为中将以综合统一的形式出现。这一点也是公共管理行为区别于以往社会治理行为的基本特征。

在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社会治理行为主要体现着权力意志;在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理想的社会治理行为应当主要反映出法律精神。公共管理行为既不是权力意志的作用,也不是法律精神的显现。公共管理者把他在职业和岗位、职务上的权力规定和法律规定统一起来,作为公共管理的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的支持力量灌注到自己的行为中去。所以,在公共管理的具体实践中,权力和法律都是公共管理行为的前提和依据。权力和法律所支持的和试图达到的是实现服务的精神和服务的原则。这样一来,我们在公共管理者的行为中所看到的,就是以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为旨归的、权力和法律的综合统一。它在根本上结束了“权力归结为法律”或“法律受权力统驭”的争论。

尽管公共管理者在其职业行为中用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统一了权力和法律,但权力和法律在他的职业行为中毕竟是一种客观力量。无论行使权力和执行法律或受权力支配和法律制约,这种客观力量都会对他构成压力,使他的行为选择受到约束。公共管理者怎样才能超越这种被动的、不自由、不自主的状况呢?应当说,在一切存在着权力和法律的地方,社会治理者都会遇到这种被动的、不自由、不自主的状况。对此,以往的社会治理者往往不得不加以接受。公共管理者采取的则是积极应对的态度。他们把公共管理这一新型的社会治理模式所拥有的、作为制度力量和体系力量的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转化为个人的道德力量。这样一来,公共管理行为便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职业行为,而是发生在公共管理职业活动中的道德行为。就是说,当公共管理体系的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仅属于制度和体系的时候,还只是相对于公共管理者的“客观精神”,公共管理者在职业活动中必须秉承和尊奉。一旦这种服务精神转化为公共管理者的道德信念和道德标准,公共管理者也就获得了自由和自主。这时,公共管理者的行为不再是受着某种外部力量驱使的行为,而是由他自己的意愿主使的行为。在人的一切行为中,只有道德行为是最自由、最自主的行为,职业行为亦然。

第3篇

事实上,研究公共利益时有两个关键问题不容回避。第一,公共利益是抽象的(虚幻的)还是现实的(具体的)?第二,公共利益与共同利益完全一致吗?围绕这两个问题,本文将在区分公共利益和共同利益概念差别的基础上,界定公共利益的本质内涵;进而力图阐明公共利益乃是现代公共管理的本质问题。

一、对“共同利益”的概念辨析

“共同利益”和“公共利益”是两个容易混淆的概念。两者在词源上有很大的“相似性”。通常所说的“共同利益”有两个英文词与其相对应,即commoninterest和generalinterest。按《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的解释,common在被解释为“共有的、共同做的、共同受到的”时,是指“两个人或更多人,或者是团体、社会的绝大多数人所享有的东西,所做的事情,或是属于他们的东西、对他们有影响的东西”。而general则被解释为“普遍的、全面的”,此时它指“影响所有人或绝大多数人(的事物)”。(注:《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第四版)、商务印书馆、牛津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77页、第612页。)

可见,“共同利益”首先是指“多数人”的利益。“多数人”可能是指两个人、少数几个人、绝大多数人甚至是所有人。他们都可能从“共同利益”中获益或受其影响。这是共同利益的相对普遍性。

同时,“共同利益”是被“共享的、共有的、共同承担的、或者是共同受到影响的”。它与共同的立场、共同的行动相关。它不局限于某个单个的个体,不可能也不应该为其所独有。这是共同利益的不可分割性。

通常,共同利益可以指代共同体利益,或是利益关系的产物。我们将分别阐述这两种指代关系。

(一)共同利益与共同体利益

共同体是个宽泛的概念。一个组织、一个社区、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甚或是整个人类社会,都可以分别看作是共同体。作为现实的载体,这些不同层次的共同体都存在着自身的利益,因而可以分别被看作是利益共同体。在对这些利益共同体进行考察时,可以采取几种视角:一是以单个的利益共同体为单元,分析其共同利益的属性;二是以不同层次利益共同体的相对关系为单元,分析共同利益的相对性。

1.共同体的规模与共同体利益

共同体是由相关成员组成的。其成员数量的多少,影响着共同体利益的内容。既然共同体利益不局限于某个或某些特定成员,它就应该是绝大多数成员或者是所有成员共同的利益诉求。共同体规模越小,共同体利益的内容越简单、越狭窄;共同体规模越大,共同体利益的内容越复杂、越广泛。但无论如何,共同体利益都不是单一的,而是多样化的。这是由利益需求“总量”和利益差异程度所决定的。

最为主要的是,共同体规模制约着共同体利益的认可和确认。在共同体规模较小的情况下,利益聚合比较容易实现;或者说共同利益容易被认可和确认。随着共同体规模的不断增大,利益的差别性和多样性使得共同利益的“形成”越来越困难,因此也只能在形式上用绝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来代表共同体利益。这在实践中存在困境:“少数服从多数”的集中原则是否忽略甚至是侵犯了少数人的利益?

通常认为,不管采取怎样的表达机制,共同体利益在形式上的“一致性”并不能抹杀其实质上的“普遍性”或“差异性”。如果少数人的利益被忽略或侵犯了,他们就会游离于共同体之外,共同体也就失去存在的意义。为避免这种情况出现,共同体总要采取一些救助弱势群体的措施。其背后的逻辑是:这些少数人的“共同利益”虽然在形式上没有得到确认,但在实际上应该得到实现。就是说,共同体利益并不以大多数人主观的确认和认可为限度,它还包括一些客观的、在特定时期内没有得到确认和认可的利益。

比如,人们在和平时期可能并不会感受到共同体安全的重要性;一旦共同体安全受到威胁时,任何成员都不可能否认共同体安全乃是最大的共同体利益。再比如,在追求共同体利益的过程中,共同体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可能被“无意”地破坏了,此前似乎没有人意识到“外生的”自然环境也是共同体利益;当共同体的发展受到自然环境的惩罚或威胁时,保护自然环境就会理所当然地成为共同体利益。可见,形式上的共同体利益并不能抹杀那些客观的、具有普遍影响力的潜在共同利益。

这表明,共同体利益并不否认差异性和客观性,它既包括形式上的“共同利益”,也包括客观的“普遍利益”。

2.共同体的性质与共同体利益

以上,我们只是从最一般的意义上探讨了共同体利益。事实上,除了规模之外,共同体的性质也是影响共同体利益的重要因素。比如,对于组织这类利益共同体来说,我们可以简单地将其区分为“公共的”或是“私人的”。这近似于我们通常所说的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显然,两者都具有各自的共同利益,但因为性质和价值取向的差异,其共同体利益也有所不同。这正如斯托克斯所说,“‘公共’与‘私营’之间的根本区别并不是政府与私营部门之间的区别,而是追求公共利益与追求私人所得之间的区别”(注:davidmathasen:thenewpublicmanagementanditscritics,internationalpublicmanagementjournal,volume2,numberl,1999.)。

在这里,政府被看作是代表和维护公共利益的公共部门。这种传统的看法受到了公共选择理论的挑战。公共选择学派认为,政府也是有自身利益的,因而并不见得能够代表公共利益。事实上,这种冲突可以用共同体利益来解释。布坎南等人所说的“政府的自身利益”近似于政府这个公共组织的共同体利益,而斯托克斯所说的“公共利益”乃是社会这个共同体的利益。传统观点认为,这两种共同体的利益根本一致;而在公共选择理论看来,两者可能相分离。可见,共同体的共同利益并不等同于公共利益,这取决于共同体利益的指向。

3.共同体的层次与共同体利益

既然共同体及其组成部分都可以看作是利益实体,那么就应该考虑到不同层次共同体及其利益之间的相互关系。从纵向一体化的角度而言,人类社会这个最大的共同体是由若干层次的次级共同体按一定规则组成的。高一层级的共同体利益制约着低层级的共同体利益,两者之间也可能存在某种形式的冲突。比如,我们可以把人类社会看成是由国家组成的共同体,国家本身也可以看作是次级的共同体。基于国家利益,一些国家在工业发展的过程中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这是对人类社会整体利益的威胁;同样,一些核大国发展核力量形成核威慑也是对人类社会安全与和平的挑战。这是国家利益与人类社会整体利益的冲突。另一方面,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提出以及其他形式的国家间合作,则是协调国家间利益关系、维护人类社会“共同体利益”的措施。

这种逻辑同样适用于对国家、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之间关系的分析。从严格的意义上说,政府部门、地方政府都不能被看作是纯粹的利益共同体,但它们在形式上具有利益共同体的某些特征。如果将国家看作是最大的利益共同体,那么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分别可以看作是次级的利益共同体。我们通常所说的“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在这里都可以理解为低层级的共同体利益。它们是其成员的“共同利益”,在各自的范围内也都有相当的合理性。但它们与国家利益之间的冲突并不少见。这种冲突再次表明:不同层级共同体的利益并不是完全一致的。站在国家的立场上,国家利益显然是高于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的。

上述分析表明,共同体利益首先是共同利益,它是共同体成员利益的综合。随着共同体规模的扩大和层级的提升,共同利益聚合的过程涉及到复杂的利益关系。同时,在探讨共同体利益是否是共同利益时,必须选定合理的参照系、辨别其适用范围。因为低层级共同体的共同利益并不一定是高层级共同体的共同利益。

(二)作为利益关系产物的共同利益

在探讨共同体利益时,实际上是从静态意义来理解共同利益的。除此之外,共同利益也表达了利益主体横向的利益关系。通常认为,“由于利益自我性和社会性的作用,任何利益关系中都包含着三种利益内容,即利益关系两个原构利益主体的利益及其相互结成的共同利益”。确切地说,共同利益乃是“利益关系中的第三种利益”(注:王浦劬:《政治学基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60、61页。)。对此我们可以进一步地引伸:

1.共同利益的本质属性

如果我们承认利益的普遍性以及利益驱动假设的话,那么就同样应该承认利益关系的普遍性。也就是说,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可能会发生潜在的或现实的利益关系。但在利益关系形成的过程中,由于“原构利益主体”的性质不同,所产生的“第三种利益”也可能具有不同的性质。两个公共机构基于公共目的而产生的利益关系及共同利益,显然与两个私营部门基于私人目的产生的利益及其共同利益有所不同。换言之,不同利益关系产生了不同的共同利益。这些共同利益可能具有私人的性质,也可能具有公共的性质。

2.共同利益的动态变化性

尽管利益关系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但它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按照上述逻辑,如果利益关系发生变化,那么其所产生的“第三种利益”也会随之变化。从这一意义上说,共同利益也具有动态变化性,而且在变化过程中其主体内容也将有所调整。这使得共同利益本身也是一个难以完全把握的概念。如果仅仅是共同利益的内容发生变化,那么共同利益的公共性或私人性就不会变化;如果两者同时发生变化,那就意味着利益关系本身发生了变化。显然,两个私营机构为垄断市场而形成的利益关系及其共同利益,与基于合作性地提供公共物品或公共服务而形成的利益关系及其共同利益有着本质的区别。这意味着共同利益作为利益关系的产物,可能在其动态变化过程中改变其公共的或私人的属性。

由此可见,共同利益是公共的还是私人的难以分辨,这取决于作为共同利益基础的利益关系的本质属性及其动态变化性。或者说,不能仅仅从概念上将共同利益等同于公共利益,尽管公共利益也具有共同利益的某些属性。那么,到底应该如何界定公共利益呢?

二、公共利益的本质属性

从上文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共同利益并不一定是公共利益”(注:陈庆云:“公共管理基本模式初探”,载于《中国行政管理》,2000年第8期,第37页。),尽管二者之间具有某种特殊的联系。要揭示两者之间的关系,还需要对“公共利益(publicinterest)”作出概念上的界定。

(一)公共利益的内涵

按照《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的解释,public意味着“公众的、与公众有关的”,或者是“为公众的、公用的、公共的(尤指由中央或地方政府提供的)”。(注:《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商务印书馆、牛津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196页。)在这里,公众是一个集合名词,公众组成的群体可以看作是共同体。因此公共利益首先与共同体利益相关。不过这个由单个公众以一定方式组成的共同体,与由单个个体组成的私人性质的共同体存在实质性差别。前已述及,共同体的性质和价值取向决定了共同体利益的性质。基于这种认识,公众组成的共同体已经包含着公共性而不是私人性的内涵。

其次,公共利益意为“公众的或与公众有关的”,它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这也决定了现代公共管理转向公众立场是合情合理的)。不过,公众利益并不能代替公共利益。因为公众利益既有纯私人性质的,也有公共性质的;公众除了消费公共物品之外;还大量地消费私人物品。反之,公共利益则应该代表公众利益,否则它就失去了依托而成为一个纯粹抽象的概念。

再次,公共利益与中央或地方政府的供给相关。这是由政府的公共特性所决定的。尽管在公共选择学派看来,政府也具有自利性,但谁都无法否认政府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在这一方面,往往存在认识上的误区:即因为政府是代表者和维护者,而认为公共利益只能由政府来维护、增进和分配。这排除了政府以外社会主体的补充作用。事实上,西方国家大量出现的志愿性团体、社区自治,以及“治理(govenance)”概念的提出都表明:“政府并不是唯一的提供者”(注:世界银行:《变革世界中的政府—1997年世界发展报告》,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年版,第4页。);非政府组织和公民参与也同样可以维护和增进公共利益。

(二)公共利益的本质属性

作为共同体利益和公众利益,公共利益是一个与私人利益相对应的范畴。在这一意义上,公共利益往往被当成一种价值取向、当成一个抽象的或虚幻的概念。以公共利益为本位或是以私人利益为本位,并没有告诉人们公共利益包括哪些内容,它只阐明了利益的指向性。即使是在这种情况下,公共利益也具有一些基本的属性。

1.公共利益的客观性

公共利益不是个人利益的叠加,也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个人基于利益关系而产生的共同利益。不管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如何,公共利益都是客观的,尤其是那些外生于共同体的公共利益。之所以如此,那是因为这些利益客观地影响着共同体整体的生存和发展,尽管它们可能并没有被共同体成员明确地意识到。

2.公共利益的社会共享性

既然公共利益是共同利益,既然它影响着共同体所有成员或绝大多数成员,那么它就应该具有社会共享性。这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第一,所谓社会性是指公共利益的相对普遍性或非特定性,即它不是特定的、部分人的利益。第二,所谓共享性既是指“共有性”,也是指“共同受益性”。并且这种受益不一定表现为直接的、明显的“正受益”;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事实上也是对公众利益的潜在威胁。

以上两种特性都是从抽象的意义上来讲的,但公共利益并不是完全虚幻的概念。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是公共利益主要的现实的物质表现形式。一般认为,“公共物品是指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货物。非竞争性是指一个使用者对该物品的消费并不减少它对其他使用者的供应。非排他性是使用者不能被排斥在对该物品的消费之外”。(注:世界银行:《变革世界中的政府—1997年世界发展报告》,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年版,第26页。)如果将非排他性看作是源于产权而派生出的特性的话,那么,它在形式上保证了公共物品“共有”的性质。而非竞争性则从实际上保证了公共物品可以是“共同受益”的。这决定了公共物品是公共利益的物质表现形式;进而,公共物品的现实性决定了公共利益也是现实的而非抽象的。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公共物品的这种特征往往被误解,即公共物品往往被理解为共同体所有成员的利益。不能否认这样的公共物品的确存在,但不能借此认为所有的公共物品都应该具有这种特征。共同体所有成员的利益事实上是通过多层次、多样化的公共物品来实现的。

从纵向上来说,我们可以根据共同体利益的层次性来界定公共物品的层次性:(1)全球性或国际性公共物品:世界和平、一种可持续的全球环境、一个统一的世界商品及服务市场和基本知识,都是国际公共物品的例子。(注:世界银行:《变革世界中的政府—1997年世界发展报告》,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年版,第131页。)(2)全国性公共物品:提供宪法、法律等制度安排,国家安全和防务,发展初等教育,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跨地区的公共设施(比如道路),都是全国性公共物品。(3)地方性公共物品:地方基础设施(比如城市道路)、垃圾处理、街道照明、警察保安等都属于地方性公共物品。(4)社区性公共物品:社区绿化与环境、社区治安、社区基础设施等乃是社区性公共物品。

从横向上来说,同一层次的公共物品不是单一的,而是多样化的:(1)基础性的公共物品,主要是指基础设施一类的公共工程。(2)管制性的公共物品,指宪法、法律等制度安排以及国家安全或地方治安。(3)保障性公共物品,比如社会保障、疾病防治。(4)服务性公共物品,比如公共交通、医疗卫生保健等服务性公共项目。

由此可见,公共物品的层次性和多样化实际上代表着公共利益的层次性和多样化。在这一意义上,公共利益就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一个现实的概念了。这是现代公共管理探讨公共服务的供给模式,从而确保公共利益的有效增进和公平分配的基础。

三、公共利益:现代公共管理的本质问题

从上述对公共利益本质属性的阐释中可以看出,既然公共利益具有社会共享性,既然它具有相对普遍的影响力,那么确保公共利益的增进和分配就应当是公共管理的根本目的。正如本文开头提到的那样,对于这个问题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立场。传统观点基本上秉持着管理者的立场,即以政府公共管理作为核心研究对象。这对于探讨政府这个最大的管理主体如何维护和增进公共利益是大有稗益的。不过,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却力图改变这种立场,顾客取向和结果取向并不仅仅是政府公共价值观念转型的目标,它也蕴含着公共文化转型的核心内容。同时,市场化供给机制的引入似乎并没有将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政府身上——非政府组织、私营部门甚至是公民个人或公民团体的参与同样能够带来有效的产出和更高的绩效水平。因此,转向公众立场有相当的合理性和现实基础。

站在公众的立场上,公共利益是现实的。它表现为公众对公共物品的多层次、多样化、整体性的利益需求。这些需求与公众个人对私人物品的需求相区别。后者可以通过在市场中进行自由选择、自主决定而得到实现;而前者则需要集体行动、有组织的供给方式才能得到满足。毫无疑问,政府是最大的、有组织的供给主体,这由政府传统的公共责任所决定。但仅仅有公共责任并不能确保公共利益的实现,政府的能力和绩效状况是最终的决定性因素。

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是对传统政府理论和传统公共行政理论的批判。批判的焦点在于政府组织的低效率并不能有效满足公众的需求。即使对这一相对普遍的现实忽略不计,也应当承认政府能力的有限性。基于这两大前提,必然要求寻求政府以外的社会力量。从西方七十年代以来的公共行政改革实践来看,基本上都倾向于放手让非政府组织和私营部门参与公共物品的供给。改革的成功经验都贯穿着“政府不必是唯一提供者”的多元化主体信念。这一信念应当这样理解:

第一,政府的有限能力决定了它不可能提供所有的公共物品。建立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非政府组织的合作关系是必然的理性选择,也是通过多种途径实现公共利益的组织基础。

第二,政府虽然不必是唯一的提供者,但政府的某些传统责任和职能是不能放弃的,而且某些公共物品只能由政府来提供。也就是说,主张多元化供给并不能全盘否认政府的作用。政府毕竟是最核心的公共管理主体。

第三,这一信念意味着政府不必直接提供某些公共物品,它可能通过有效的、激励性的制度安排来鼓励其他社会主体参与供给,也可能通过集体购买的方式满足公众的需求。这样,政府既不必在力所不及的情况下直接提供公共物品,也能够保证公共利益的实现。

可见,政府的核心作用是不可替代的。这种核心作用还表现在它为其他管理主体进行公共管理提供了制度化的途径。在这里,其他管理主体主要是指利他性、自愿性的非政府组织。私营部门虽然也参与其中,但其营利性的本质决定了它不可能上升为公共管理主体。由此可以认为,公共管理主体应该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多元化的开放主体体系。这也是与国外公共管理仅仅聚焦于公共部门相区别的一个标志。这种制度化的途径为公共利益的实现提供了组织基础。

第4篇

“所谓比较,就是根据一定的标准把彼此之间有着某种联系的多个事物加以对照,从而确定其间的相同与相异之处,由此对一事物进行初步分类;在分类的基础上,人们可以认知和把握不同事物的共同或相异的表象特征与本质特征,进而达到对特定事物的理解与解释。”[1]早在20世纪40年代末,罗伯特•达尔(RobertDahl)就在《公共管理学:三个问题》中旗帜鲜明地提出了人们忽略比较方法对公共管理研究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只要公共管理研究不是建立在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公共管理的科学性就是空洞的。”据此,他认为,无论是英国的公共管理学,还是法国的公共管理学,都不足以形成一个独立于各个特定国家背景的一般意义上的公共管理学。[2]比较公共管理研究或比较行政研究是“指人们综合运用各种不同的比较方法,对世界各国的行政制度与体制、结构与功能、活动与过程、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文化与传统、环境与背景进行对比分析,以期从更深的内容、更高的层次、更广泛的范围来揭示行政现象背后的本质和规律。”[3]现代意义上的比较公共管理研究肇始于美国,从产生到现在大概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时间。按照比较公共管理在美国发展的历史进路历程,可将其大致划分为“萌芽时期”、“发展与兴盛时期”、“衰落时期”和“复兴时期”四个阶段。

二、西方比较公共管理研究发展的历史分期及其特征

(一)比较公共管理研究的萌芽时期(19世纪80年代—20世纪50年代)

伍德罗•威尔逊最早认识到了比较方法在公共管理研究中的重要价值。他在1887年的《公共管理研究》一文中认为:“……在我们一些爱国意识很强的同胞的脑海里,总有一种莫名的恐惧,认为:学习欧洲经验是否就在承认一些外国的方法要比我们美国的方法好呢?我们理解这种心理……(但是)如果我们只与我们自己相比,我们怎么能够知道我们到底有哪些东西是好的、优秀的,而哪些东西是不够好的、不够优秀的呢?这样想来,可能还是用一些新的学习方法比较好。”[4]这一时期,囿于各种历史条件的限制,比较公共管理的研究尚处于萌芽阶段,相关论述也大都散见于一般性的讨论中。同时,由于缺乏系统、完整的研究方法,学术共同体尚未形成,这一时期鲜有比较公共管理的专门研究成果。

(二)比较公共管理研究的发展与兴盛时期(20世纪50年代—20世纪70年代)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美国,比较公共管理的研究获得了快速发展,这种快速发展有着当时深刻的历史背景。这一时期,发生在美国本土以外的诸多事件也激发了他们比较研究的热情,如古巴革命、越南战争等;而国际委员会则同国际管理科学学会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主要致力于美国本土的公共管理理论与实践问题。作为美国公共管理协会(ASPA)的两个会员单位,比较管理组织和国际委员会的共同点在于致力比较公共管理和国际公共管理研究,两者于1973年合并成立了美国公共管理协会分会———国际与比较公共管理分会(SICPA)。

(三)比较公共行政研究的衰落阶段(20世纪70年代—20世纪80年代)

20世纪70年代早期,美国政府以及其他基金会等组织逐渐失去了对比较公共管理研究的赞助和支持,美国的大部分国际性研究组织也把注意力纷纷转向解决经济发展等复杂问题。因此,这对于失去了财政与政策支持的美国比较管理组织而言无疑是致命的打击,这样的结果对比较公共管理的研究产生了深远的消极影响。同时,与国际委员会的合并也并没有对比较公共管理产生太多的正面作用,相反,比较公共管理的研究则日渐式微。正如黑迪(FerryHeady)所担心的那样,“对于公共管理制度的研究和国家公共组织的研究,究竟什么是最好的框架”[5]。这一时期,对比较公共管理研究的批评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比较管理的研究是否具有“科学性”或者说该学科是否有明确的学科边界。亨德森(KeithHenderson)就曾批评到,虽然比较公共管理“有某些主要研究题目(发展中国家、政治系统等),但很难了解其中心议题可能是什么,同样也很难从中找出任何确定无疑的‘行政的’东西。从表面上看,政治科学的全部范围、经济学、社会学、历史学和其他有关的学科的一些议题都与比较行政相关联”[6]。第二,用何种方法研究这一领域。更多地批评者认为比较公共管理研究更多地应使用定性而非定量方法,而以往的研究却忽略了这一点。第三,比较公共管理究竟是理论导向的还是实践导向的?比较公共管理的研究内核应该在哪里?这两个问题都没有明确的定论。过去的学者“花费了太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讨论比较问题,用于提出一般性的分析框架,用于概述行政环境,以至于使我们无法集中精力研究行政本身”[7]623。第四,公共管理的可比性问题。搜集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的不同管理方法或模式进行比较,其前提必须有比较的标准或基础,这样才具有可比性。然而“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观点,他们使用不同的方法访问不同类型的官僚和考察不同的国家的不同问题”[7]625正是基于这些批评,比较公共管理研究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身份危机”(IdentityCrisis)。

(四)比较公共管理研究的复苏阶段(20世纪80年代—现今)

经过一段时间的沉寂,20世纪80年代,比较公共管理研究又重新回到了人们的研究视野,逐渐得到了人们的关注,这得益于比较公共政策(Compara-tivePublicPolicy,CPP)和发展行政学(DevelopmentAdministration)在当时的兴起,特别是前者起到了关键作用。按照海德黑梅尔(Heidenheimer)的说法,比较公共政策“就是对政府政策(governmentpoli-cies)如何开发、为什么开发和产生了什么效果进行跨国研究”。[8]实际上,比较公共政策的兴起从一开始就是在克服比较公共管理自身缺陷的一种尝试。•因此,从这个意义上,与其说是比较公共管理的复兴,不如说是比较公共管理的转型或蜕变。由于比较公共管理研究为比较公共政策研究提供了研究的“土壤”与“预设”,因此,比较公共管理研究的复兴具有更深的历史价值。

三、当代西方国家比较公共管理研究的现存问题

第5篇

【关键词】公共管理个人主义竞争绩效透明

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研究领域或学科,公共管理形成了等级主义、个人主义、平等主义等诸多公共管理范式,这些管理范式不只体现在过去不同的公共管理实践中,而且,在今天的公共管理中也在不断重现,通过比较三种典型管理模式,有助于我们厘清和认识现代公共管理的脉络,也为我国的公共管理改革提供借鉴。

一、三种典型公共管理方式综述

(一)等级主义

在公共管理发展的大部分历史中,等级主义的管理方式一直占统治地位。传统上认为等级主义起源于19世纪末,但中国关于等级主义的观念似乎要更早。等级主义具有强大生命力的管理理念主要表现在:

1.它是集权、政治权威的行政方式;古代中国儒家学派就是典型的中央集权的官僚体系,西方官房学派也强调国家主导型的经济发展,强调政府的积极管理。它们相信一个强有力的集权领导不仅有利于政令统一,便于统筹全局;而且指挥方便,命令容易贯彻执行。

2.组织内部层级结构明晰;组织内部机构与成员均按权力大小依次排列,其职位设计也遵循等级制原则,低级职位要接受上一级职位的控制和监督。

3.注重正式的规章制度;照章办事,即严格依照法律或制度规定的职责、权限、程序和标准办事,它要求人们服从的不是作为个人的管理者,而是作为一种非人格化的秩序和规范。

同时,为了保证公共官员依法和恰当地履行职责,等级主义主张公共管理人员职业化、科学化。

然而这种在公共管理历史上延续最长的管理方式也受到各种抨击,等级主义组织的弊端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等级分明的集权结构将政府组织划分为许多层级条块,跨组织层次之间的交流极其困难,体制、结构与运行机制的僵化;(2)表面上高度集权,实际上各地区、各部门往往自行其是,由于缺乏有效的约束,腐败的蔓延必将导致社会矛盾的激化。

(二)个人主义

公共管理信条中另一条庞大的支流是个人主义。在考虑公共管理的问题时,个人主义的倾向最早可以追溯到斯宾诺莎和孟德斯鸠,这种方法也出现在现代经济学家之父亚当·斯密的作品中。个人主义思想在如今成为当代公共管理信条中主流时尚,这不仅因为它与现时代的经济背景和政府价值取向相匹配,而且也是个人主义本身的魅力之所在。

1.个人主义重视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效果和质量;譬如,倾向于政府中的小部门,而不是大部门,认为政府中的大型机构容易产生低效问题,其原因是远离受益者的群体,会使高层官员获得更大空间来扭曲组织行为。以及个人主义管理根据交易成本理论,认为政府应重视管理活动的产出和结果,应关心公共部门直接提供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应能够主动、灵活、低成本地对外界情况的变化以及不同的利益需求做出富有成效的反应。

2.个人主义的核心是奖励和激励结构;在个人主义看来,物质性激励结构是公共管理设计的中心环节。根据亚当斯密的经济人的假设,提供公共服务的人一般都被认为是关注自我利益和机会主义的,经由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个人的自利可以实现社会的利益。政府组织只要通过精心设计的制度和激励结构,可以改善组织中个人的绩效,以实现官僚努力程度最大化。

同时个人注意还强调在公共管理中引入竞争机制,以及强调公共管理需要遵循透明、公开的原则。

个人主义的公共管理在西方各国日趋流行的同时,也遭受到许多批评和指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强调通过公共服务私人提供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无视公营部门与私营部门的根本差别,盲目采用私营部门的管理方法,但两者在根本目标上并不相同。(2)个人主义用经济学的眼光看待公共服务的供给,把政府与公众的关系完全等同于供方与顾客的市场关系,实际上是把前者简单化。(3)强调对产出或绩效目标进行精确的界定、测量和评估,但政府的许多服务项目,其产出、成本以及绩效都是难以量化的,因而也就难以准确测量和评估。

以及个人注意强调公营部门私有化、目标管理、绩效管理也遭到各种批评指责,但尽管如此,在西方公共行政领域已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

(三)平等主义

平等主义既反对市场又反对官僚制,是以“团体主义”为合作行为的起点或核心组织原则,采取的形式是激进式分权的自治单位。毋庸置疑,平等主义所提倡的团体自我管理、相互控制和面对面责任的最大化等要素对于现代的公共管理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1)倾向于建立一种领导权,通过限制任期、轮流任职、对高层人员实行选举和撤职制度、使官员承担组织工作的方式受到控制以避免权力滥用;(2)在一个成员高参与和团体弱管理的结构中,通过参与式民主、激进分权和非正式团体的批评及其对个体的影响,来控制大型的失误和破坏性的权力游戏,从而达到集体的规范。

毫无疑问,平等主义作为公共管理的方法仍然有局限:首先,逃避责任是平等主义自始至终都存在着弊病,团体成员都会争相躲避最不受欢迎的任务,其结果是重要的任务无法完成,同时也无法监督和保证工作的质量。其次,平等主义决策无休止的面对面商谈,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容易导致议而不决,这种耗时、低效又不计成本的做法受到较多抨击。

二、公共管理方式之借鉴

我国政府如何运用适当的方法管理公共事务,实现公共行政管理的现代化,是有必要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索。本文认为,以个人主义为主导范式的西方国家新公共管理改革的理论与实践,显然可以为我国的公共行政管理改革提供一定的借鉴作用。

1.新公共管理把一些科学的企业管理方法,如目标管理、绩效评估、成本核算等引入公共行政领域,对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是有促进作用的。

2.新公共管理将竞争机制引入政府公共服务领域,打破了政府独家提供公共服务的垄断地位。我国行政改革可以借鉴这种做法,在加强对提供公共服务的宏观管制的同时,将竞争机制引入公共服务领域,在一定范围内允许和鼓励私营部门进入提供公共服务的领域。

3.新公共管理从注重遵守既定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向注重实际工作绩效,注重提供优质服务的方向发展。我国也应在制定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时,同时考虑如何将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4.新公共管理重视政治对行政、对公务员的影响。这一点给我们的启发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也需要与政治体制改革的其他方面结合起来进行。

值得指出的是,我国政府在借鉴西方新公共管理思想的某些有价值的见解和做法的同时,也要注意结合本国的国情。对于西方新公共管理的基本思想,只能从实际出发,有选择地借鉴和吸收,而不能全盘照搬。

参考文献:

[1]D·奥斯本、T·盖布勒.改革政府——企业精神如何改革着公营部门[M].上海市政协编译组和东方编译所编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6.

[2]陈振明.政府再造-西方“新公共管理运动”述评[M].中国人民出版社,2003.

第6篇

关键词:共管理;管理学;社会管理论

内涵是关于事物的本质属性。揭示事物的内涵是认识事物和处理问题的基础和前提。然而,我国关于公共管理问题的讨论与争鸣虽早已开锣,但对其内涵却未有很深入的研究,已有的看法意见不一。有鉴于此,笔者不揣浅陋,将管见和盘托出,就教于行家、学者。

一、公共管理的概念与类型辨析

(一)关于公共管理概念

公共管理研究与教育正在华夏大地兴起,专家学者推出的教材、著作、论文颇为可观。但是在什么是公共管理问题上,可谓见仁见智。不说中国,就是“先行者”的西方一些国家也有类似情形,以致于有些学者认为“公共管理”概念象“瞎子摸象”,难以确定。在此,本人拟作一次把复杂问题简单化的尝试,把公共管理的概念界定为: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社会活动。具体说来,是公共管理主体为了解决公共问题,实现公共利益,运用公共权力对公共事务施加管理的社会活动。

作为管理,公共管理和其他管理(如工商管理)的基本原理、方法和运作等方面,有许多共同之处。但作为“公共”管理,它在研究对象及其特点上,又与其他管理有明显区别。以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为例,公共管理的研究对象是国家、政府与社会公共组织的公共事务及其管理过程,而工商管理的研究对象是工商企业及其经营过程。两者的具体差异在于:一是管理目的不同,公共管理的目的是谋求社会公共利益,工商管理的目的是谋求组织利润;二是管理性质不同,传统的公共管理具有垄断性,工商管理则具有竞争性;三是管理手段不同,传统公共管理以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经济手段;工商管理以经济手段为主,辅之以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我们既要把握二者的联结点,更要着力找出二者的差异处,以求对公共管理有全面的认识。

(二)关于公共管理类型

为了加深对公共管理概念的认识,我们须进一步对其作外延分析。概念的外延是指该概念囊括的所有事物。公共管理的外延即指它所管理的一切公共事务。为了对“一切”有概括性认识,我们又要对它们作“类型”求解。笔者认为,就宏观而论,世上所有的公共事务可分为三类:一是国家公共事务二是政府公共事务,三是社会公共事务。

1.国家公共事务。据英国《大众百科全书》对国家作出如下定义:“由政治单位在其管辖的范围内制定规则和进行资源分配的机构。政府的功能:①立法;②司法;③执行、行政管理。”这是广义的政府(国家)观。应当指出,这里所指的国家是特指狭义的国家,即广义国家中最重要的部分①立法以及②司法。这种国家公共事务主要包括维护国家统一和,制定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秩序等,侧重于与国体、政体方面有关的,关乎整体职能把握的宏观控制和影响类型的公共事务。

2.政府公共事务。《美国百科全书》指出:“政府一词适应于管理团体和国家的机构及其活动。通常它指的是诸如英国或日本这些民族国家或其分支如省、市地方政府的组织机构及法定程序,就这一方面而言,政府对已经确认为某一民族国家中成员的事务进行管理。由此可见,政府就是一个国家或社会的治理机构。”应当指出,这是狭义的政府,它专指一个国家的中央和地方的行政机关。这种政府公共事务包括政治选举、行政区划与国家礼仪方面的政治性公共事务、国家安全公共事务、对外关系公共事务、人事行政公共事务、财务行政公共事务以及机关内部的公共事务。

3.社会公共事务。这里的“社会”并非“人类社会”的广义“社会”涵义,而是专指“政府管理社会”中的中观的“社会”,这里的“社会”,即将社会管理与政治、经济管理职能并列的一个领域,它主要涉及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联系的社会公共事务。这种社会公共事务主要包括:教育、科技、文化艺术、医药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社会服务、社会公用事业以及维持社会秩序的公共事务等。这种类型的公共事务与全体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和日常生活联系最紧密,同时这部分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是直接以全体社会成员为实施对象,因此,它所显示的社会公共性也最强。

如前所述,公共管理是指公共组织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由于纷繁复杂的公共事务可以归纳为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三大类,因此,我们也应该把种种公共管理归结为国家公共管理、政府公共管理和社会公共管理。正是这“三足鼎立”共同构成了一个有机统一的庞大的公共管理体系。我们既要从个性去分清它们的差异,又要从共性去归纳它们的统一,用共性与个性相联结的辩证法去把握公共管理的真谛。

二、社会性是公共管理的共同内涵

如上所述,公共管理是由国家公共管理、政府公共管理、社会公共管理构成的,因此,“国家”、“政府”、“社会”都分别是公共管理的内涵之一,然而,比较而言,只有“社会”才是公共管理的共同内涵。对此,可以从如下几方面阐述:

(一)公共管理主体的社会性内涵

公共管理的主体是国家、政府和社会公共组织。下面分别阐释它们的社会职能特征。

1.国家的社会职能。正如恩格斯所言,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只有到了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方面,这些经济利益相互冲突的阶级,不致于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脱离的力量就是国家。因此,国家来自社会,国家的产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是社会内部矛盾发展的结果。

西方资产阶级政治理论从天赋人权的自然法理论出发,认为国家的产生是社会契约的结果。该学说认为,在国家产生之前,人类处于一种自然状态之下。在这种状态下,每个人都有运用上天赋予他自己的价值和趋利避害的权利。然而,每个人在运用上天给予的权利去实现自己的价值的时候,产生了人与人之间的冲突。为了不致于使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将自己和整个社会归于毁灭,于是人们运用理性来解决冲突。即人们坐下来协商,将上天赋予他们实现自己价值的权利部分或全部地转让给“者”,权利让渡的过程就是国家产生的过程,而这个“者”就是国家。这种以天赋人权的自然法理论为核。动的社会契约学说,把人们契约的原因归结为人与人之间的冲突,把国家说成是人们契约的结果,从而否认了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这固然不对,但是,它肯定了消除冲突,维护社会秩序的社会契约内容。因此,社会契约理论虽然否认了国家是社会矛盾运动发展的必然结果,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但表达了国家的产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家来自于“社会契约”的观点。国家的产生和存在表明国家和社会是不可分的。国家不是从外部强加给社会的力量,是社会矛盾运动的结果,社会是国家产生、存在的基础。这清楚地表明了国家的社会性特征。还有,国家不仅不是从来就有的,而且也不会永远存在下去。当社会发展到具备消灭阶级的条件时,国家就随着阶级的消灭而自行消亡。这也是国家依赖社会的表现。此外,国家根据社会发展的不同,对社会也发生不同的作用。也就是说,国家对社会的作用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就整体发展趋势和规律而言,社会越向前发展,社会自我管理、自我调节的能力越强,国家对社会发生作用的领域就越小,作用的强度也越弱。由此,国家对社会的作用呈现出这样一种发展趋势:在政治统治职能不变的同时,国家的经济职能、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和科技文化职能不断扩展;政治性。统治性职能越来越依赖于管理性、服务性职能作用的发挥。总之,国家存在于社会之中,以社会的存在为基础,我们不能离开社会来谈国家的存在和作用。

2.政府的社会服务作用。作为国家伴生物的政府,与国家一样,仅仅同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相联系,既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要永远存在下去。政府作为国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其产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且其对社会作用所形成的政府职能,也是以社会的发展需要为基础的。当代政府与近代政府、古代政府的差异,都是因为社会的发展在政府的各个特性中,注入和融入了不同时代社会的具体发展要求和时代特征所使然。还有,历史上政府行使权力的方式和对社会发生作用的范围不同,并不取决于统治者个人的意志,而是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体现了社会对统治者的要求。如果一个政府不能有效地吸纳、代表和反映社会对它的要求,如果一个政府对社会的要求没有任何回应能力,那么,这个政府就是一个没有能力的政府。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我们完全可以说,政府的生命力来自于它的社会服务作用。西方新公共管理运动强调以社会公众的需求为其行为导向,而不以政府自身规定的规则为行为导向,其目的就是为了增强政府适应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而不是要削弱它,是把政府从低效率和高成本中解放出来的有效举措。

3.社会公共组织的社会性特征。至于社会事务的管理者——各种社会性组织,它们本身就是社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只不过在阶级社会,各种社会组织是依附于国家和政府组织的,是作为国家和政府组织的附属物而存在的,并且在不同程度上打上阶级的烙印,有着不同程度的政治色彩。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自我管理、自我调节、自我服务能力的增强,这些社会组织必然要逐渐摆脱这种依附的地位而成为独立主体。在国家、政府消亡了的情况下,整个社会就将依靠这些社会性组织来进行自我管理,规划和实现社会发展。只不过到那时它们已经完全丧失掉了阶级性、政治性。因为,在对人的统治与管理由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所代替的时候,这些组织就变成了纯粹的管理性的组织。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各种社会组织还不能真正成为独立的组织,社会仍然将处于国家组织、政府组织与这些社会组织同时管理、双轨运行的局面。但我们并不能因此而抹煞它们的社会性。随着我国政府公共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与完善,随着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政府承担的大量社会职能将更多地由社会组织去承担。我们应当顺应社会历史潮流,不断扩大社会组织的社会自主性,扩大这些组织的社会性成分,向着它们成为真正的社会组织远大目标迈进。

(二)公共管理对象的社会性公共管理的对象,即公共管理客体,就是社会(这是广义的“社会”)公共事务。根据各自性质的不同,社会公共事务又可分为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在这里,可以说,公共事务的公共性和社会性是同义语。因而,我们研究公共管理对象的社会性,也就转换到研究以公共管理为对象的公共特性上来。

“公共”的对立面是“赢利的”、“私人的”和“企业的”。公共事务的公共性,可以大略从以下几个侧面去分析。

1.公共事务的公共性体现于公共事务的管理者是公共部门或公共服务机构,而不是私人或私人组织。这正如文章的前一部分所论述的,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即公共管理的主体,就是国家、政府以及社会各种公共组织。

2.公共事务的公共性体现了公共管理活动的性质和目的,在于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利益和公共服务。

正如所揭示的,国家的本质特征“是和人民大众分离的公共权力”,是统治阶级用来进行政治统治的工具。但即使这样,在有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的社会之中,运用公共权力所进行的政治统治,也必须是以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为基础,以执行社会性职能为基础。因为这是国家、政府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正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一切政治权力起先总是以某种经济的社会职能为基础的”、“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持续下去。”他还指出,不管在波斯和印度兴起和衰落的专制政府有多少,它们首先都是“河谷灌溉的总经营者。”这些论断表明,理论作为有鲜明阶级性的革命的理论,也从来没有忽视政治统治的社会性基础。相反,而是把社会性提到了政治统治得以维持的基础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

马克思、恩格斯在对资本主义政治、经济进行了深刻批判的基础上,揭示资产阶级国家的本质,指出:“现代的国家政权不过是管理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的委员会罢了。”这一著名论断不仅揭示了资产阶级国家的本质,而且说明了管理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是资产阶级国家的主要特征。只不过,它的管理方式不同于个别资本家或工厂主管理工厂、企业的方式,它主要是通过立法形式进行管理并具有强制的性质。因此,国家、政府的公共性(社会性)特征,主要的表现在于,它是整个社会的正式代表,是社会在一个有形的组织中的集中表现。它体现的正是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因而它总是集中反映和代表一定社会的利益和意志。

此外,还要认识到,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性质和目的,也在于为了维护和实现公共利益,有时甚至实现个人利益本身就是公共任务,如向贫穷者提供社会救济等。当代西方国家的政府改革运动,主张以社会公众的偏向和需要作为政府行为导向,强调顾客意识,树立服务对象为上帝的观念,正是在这种公共事务的社会性要求压力下,采用新的统治手段与方法,从而也使西方国家政治统治进一步巩固,实现其自身的利益。

应当指出,这里讲的“公共”、“社会”是抽象的范畴,现实的“公共”、“社会”却是十分具体的,是依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的,因此,资产阶级要做到真正凌驾于社会、代表整个“社会”是不现实的,马克思、恩格斯用“表面上”三字来表述,是很确切的。但其社会性是显而易见的,我们不能因此而抹煞它的存在。

(三)公共管理活动和过程的社会性

1.公共事务的公共性体现了公共管理活动的社会责任和绩效要求。在公共管理活动的绩效方面,公共性要求对绩效决不能简单地用利润或效率标准来进行衡量,而是必须用服务效果、质量和公众满意的程度等多种尺度作标准。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新公共行政学理论,基于对传统行政学以经济和效率为基本目标,忽视了公共行政所应肩负的广泛的社会责任,其结果是在前所未有的经济发展时代,长期存在着普遍失业、贫穷、疾病、无知和绝望,构成对现有政治制度的根本威胁的批判,从而提出了公共行政改革应将“效率至上”转为“公平至上”,建立民主行政模型。为此,提出了公共行政组织设计方案应遵循的两个基本目标:其一是顾客导向的行政组织形态,即以公众——公共行政服务的顾客的需求作为行政组织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其二是应变灵活的组织形态,即加大组织结构的弹性,以便能够对外界的刺激作出迅速的反应。将社会公平和广泛的社会责任提高到作为公共行政追求的首要价值目标,倡导民主行政,是新公共行政学理论的主要贡献。为此,这一理论也成为了西方国家政府改革运动所依据的一项重要理论。这种强调政府以社会公众的需求为行为导向,纳税人以政府实际的工作结果而不是以其工作及过程为纳税尺度的理论,有效地推动了政府提高为社会公众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2.公共管理事务和活动的公共性。这种公共性体现了社会公众对公共管理活动和公共产品供给的广泛参与,以及公共管理活动的公开性。社会公众对公共管理活动的广泛参与,主要表现在社会公众对政府决策的影响,通过立法、司法机构对政府行为的约束,以及通过各种渠道对政府活动的舆论监督等,从自身利益的关。心和实现角度,影响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在部分公共产品的供给方面,由政府的垄断供给转变为通过合同出租和非国有化手段,把原先由政府包揽提供公共产品的单一化转变为民营化,将其投放市场,由各个竞争主体和社会公众自己来提供;对那些不便或不能推向社会的公共产品的提供,也改用合同的形式,以竞争招标手段,交给社会公众承担。在实现公共管理活动的公开性方面,也由原来的“黑箱”操作,变为“金鱼缸里生活”,让社会公众知晓,让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新闻媒介和公众了解活动内容,随时可以进行检查、调查和监督。电子政务的推行,使得公共管理活动的公开性进一步增强。上述种种公开性、参与性及其非国有化等关于公共管理过程的环节和变化,实际上都是公共管理社会性的体现。

总之,无论是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还是社会公共事务,都是公共事务的有机组成部分;无论是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还是社会公共事务,社会性都是它们的共同性内涵、基础性内涵。我们应从最普遍、最基本的意义上去准确把握这种社会性特征的内涵,并以其为一个重要依据,搞好公共管理的理论与实践建设,包括构建严谨的公共管理学学科体系。

三、应当注意的两个问题上面集中阐述了公共管理的社会性特征,但是不能由此掩盖公共管理的政治性内涵。国家是阶级压迫的工具,一定阶级的国家机器(包括政府)是实现该阶级政治统治的政治组织。因此,历来国家、政府都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政治性,这已是常识性的问题了。一般而言,就是前述意义上的社会公共管理组织,也或多或少具有阶级性、政治性的特征,其中不少本身就是社会政治团体,不可能没有政治性。一言以蔽之,讲公共管理是不能不“讲政治”的。因此,这里就有一个正确把握社会性与政治性的关系问题。

(一)公共管理的社会性与政治性是相辅相成的

1.公共管理的社会性是政治性的基础,政治性寓于社会性之中,没有社会性就没有政治性。我们研究公共管理政治性时,一定要明确社会性的这种基础地位与作用,坚持以是否推动社会进步,是否符合社会发展方向作为先进的与落后的政治的最后标准。

2.政治性是社会性的保证,社会性以政治性为指导。在阶级社会和存在着阶级与阶级斗争的社会里,没有政治性也就很难或者无法体现社会性,实际上,没有全面地体现社会性,在阶级社会里,不靠国家、政府把社会控制在一定的秩序之内,社会难以存在,更不用说进步与发展了。因此,需要把一定的政治灌注于公共管理之中,坚持用先进的、科学的政治去保护和发展社会。

(二)积极创造条件,不断向最高(终)目标迈进

公共管理的社会性与政治性的关系是相互依存、对立统一的关系,从彻底的唯物辩证的宇宙观来看,从时间论,社会性比政治性更长久。因为国家、政府产生之前就有人类社会了,国家、政府还将随着阶级的消灭而自行消亡,而社会将长期(不是永远)存在着。再者,从空间论,广义的“社会”是指人类社会,包括国家、政府以及社会上的一切存在,而国家、政府则是人类社会系统中的一个或两个重要组成部分,简言之,社会性要比政治性宽泛的多。从时间论,政治性存在于社会历史长河中的一个漫长的阶段,社会性的存在比政治性的存在长久得多。作为一个彻底的辩证唯物论者,“路就在脚下”,应该着眼长远,着手当前,正确地做好当前所承担的每一项公共管理工作,为实现无阶级、无国家、无政府的,我们的先贤所谓的“世界大同”的目标而奉献有限人生的一份又一份热和光。公共管理的社会化改革也称得上是朝着这个远大方向努力的一个工程!

四、根据公共管理的客观属性构建公共管理的学科体系

学科体系问题是学科建设的基础和重点。公共管理研究在这方面虽然已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但不能说已经完全解决问题了。事实上,尚有不少问题需要深入地研讨。其中,一个带有根本意义的问题,就是公共管理学科体系的构建问题。

公共管理学科体系的构建需要解决的一个难题是“界域”问题。即这里讲的学科体系是“门类”学科体系,还是一级学科体系,或者是一门公共管理课程的体系。就“公共管理”而言,还有一个综合“三界”(国家、政府、社会)的公共管理与分门别类的公共管理的关系问题。笔者这里拟按“公共管理概论”的范围定位提出一个研讨意见。

第7篇

(一)中国学界关于公共管理范式论争的概述

1999年,陈振明教授撰文指出:西方政府管理研究领域(行政学)在其百余年的发展与演变历程中出现了三次范式转换,即从公共行政学到新公共行政学再到(新)公共管理学的三次重大突破。“作者力求表明,公共行政学或公共管理学的研究对象、范围、主题、方法和理论形态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现实公共管理实践的发展尤其是管理的范围、内容和方式的变化而不断发展变化的。”[1]之后,陈教授又在自己的著作中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三种范式的名称略有变化):“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研究领域或学科,公共部门管理特别是政府管理研究形成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100余年的发展历程中,该领域发生了三次重大的范式转换,即从传统的公共行政学到公共政策分析再到公共管理学(在英国、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被称为‘新公共管理(学)’)。”[2]但是,这一观点随即遭到了不同意见的批评。蔡立辉教授在2002年撰文反驳说:“无论是从范式转换的意义上,还是从新范式形成的意义上,‘公共管理范式’兴起的观点都是不能成立的,也极不符合学术规范。特别是以西方国家的理论与实践为例来证明‘公共管理范式’的兴起,更是难以成立。”[3]他还进一步批评道:“认为现在是由‘公共行政(PublicAdministration)’发展到‘公共管理(PublicManagement)’的时代,这是没有充分的学理依据和事实依据的,是十足的误导(misguiding)。”[4]关于公共管理范式的争论由此引发,更多的学者加入到论战当中,各抒己见,见仁见智。例如:王乐夫教授在2005年撰文认为“公共管理学研究的视野和内容要比公共行政学和政策科学宽泛得多。”“也可以说,公共管理学是以公共行政学、政策科学为基础,同时吸收了其他相关学科如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法学等学科最新成果而发展起来的。公共管理学综合运用这些理论研究各种公共事务的管理问题,不断探求一些新的结论,正逐步形成新的知识体系。”[5]黄健荣教授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更为深入的研究。2005年,他在自己的著作中写道:“公共管理是一门新兴学科和一种新的研究范式和应用范式,它的兴起是对传统公共行政理论和模式的批判、接替和超越。”[6]2008年,他又在自己的新作中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更为明确的概括:“广义而言,公共管理随着国家的出现而产生,其主要发展进程历经前工业社会的统治主导型模式、工业社会的管理主导型模式,现在正转向服务主导型模式的治理。”[7]

(二)中国学界关于公共管理范式论争的焦点

综观中国学界关于公共管理的范式之争,焦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公共管理是否存在范式嬗变与转换;二是公共管理范式究竟有哪几种类型。夹杂在其间的还有关于公共行政、行政管理和公共管理等概念的内涵与外延的争论。关于第一个问题,现居主导地位的意见是认为公共管理的新范式确已产生,也有少数学者认为公共行政并未出现新的范式,也未发生范式转换。关于第二个问题,学者们意见尚不统一,有二范式说、三范式说甚至多范式说,其中持三范式意见者居多———但在范式的具体指称与内涵界定上也不尽相同。至于将公共管理的范式嬗变与转换置于中国国情下讨论,观点就更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了。

二、公共管理范式之争的原因

以笔者浅见,关于公共管理范式嬗变或转换的论争,很大程度上源于对范式概念的诸多歧义性理解以及其他替代和挑战性理论研究工具的运用。

(一)范式概念内涵及对其歧义性理解

一般认为,“范式(paradigm)”作为一个科学概念是由美国科学哲学家托马斯•库恩于1962年在其不到13万字的著作《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中首先提出来的。他运用范式来揭示科学发展和科学革命的结构,并提出和分析了前科学、常规科学、范式、危机与反常、科学革命等概念,认为科学革命实际上就是范式的转换:“每一次革命都迫使科学界一种盛极一时的科学理论,以支持一种与之不相容的理论。每一次科学革命都必然会改变科学所要探讨的问题,也会改变同行们据以确定什么是可以采纳的,或怎样才算是合理问题的标准。”[8]遗憾的是,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中提出范式概念时并没有给出一个确定的涵义,其本身就存在许多模糊的地方。正如英国学者玛格丽特•玛斯特曼女士总结的那样:“库恩那种半文半白的文笔对水平不高的读者来说,要理解他笔下的范式倒真是一个困难。根据我的统计,他在《科学革命的结构》(1962)一书中至少以二十一种不同的意思在使用‘范式’,可能只多不少。”[9]她逐一列举了库恩对“范式”的21种描述,并将其概括为三种类型,即“分为三个主要的部分”[10]:一是形而上学范式或者元范式(metapara-digm),它可以被理解为一组信念、一种神话、一种有效的形而上学思辨、一个规范、一个新的观察方式、一个指引感觉本身的有条理的原则、一张地图、某种决定广大实际领域的东西。二是社会学范式(sociologicalparadigm),它可以被定义为一个普遍承认的科学成就、一种学术传统、一个具体的科学成就,像一套政治制度,也像一个公认的法律判决。三是人工范式(artifactparadigm)或构造范式(constructparadigm),它被以更为具体的方式来使用,例如把它作为一本实际的教科书或经典著作、一些供给的工具、实际的仪器设备、更带语言规范地作为一个语法范式、带有解说色彩地作为一个类比、较富心理特色的有如一个格式塔图形和一副反常的纸牌,等等。可见,库恩范式概念的芜杂与捉摸不定,一方面有利于学者们从不同的研究视角来发现若干理论兴奋点,进行创新;另一方面,也使得许多学者并不刻意去全面理解和把握范式的内涵,而只是“盲人摸象”似地依据自己的理解来使用范式概念与范式转换理论,从而在客观上造就了一片“范式丛林”。当学者们在论及公共管理范式时,也许使用的并非同一套话语标准,争论也就不足为怪了。

(二)对范式理论的挑战性概念与理论

库恩提出范式概念之后,不少西方学者对其进行了批判。1965年7月,在伦敦裴德福学院举行的科学哲学讨论会上,当代有名的一些科学哲学家专门用了一天的时间讨论库恩的范式论,[11]并提出了若干新的概念与理论解释与之分庭抗礼。其别值得一提的是“科学研究纲领”概念和“韧性与增生理论”。

1.科学研究纲领

伊姆雷•拉卡托斯为了强调科学发展的连续性和科学进步的合理性,提出了科学研究纲领(scien-tificresearchprogramme)的模式。在拉卡托斯看来,科学总是以研究纲领的形式向前发展的,它是一个有结构、有层次的整体。研究纲领内部有相对稳定的“硬核”,外部是柔韧多变的“保护带”,还有一套解决疑难问题(例外性)的机制,即辅助研究法(heuristic)。硬核是约定的,是作为研究纲领未来发展基础的、最普遍的基本假设和基本原理,它比范式具有更大的稳定性。保护带由各种辅助假设构成,当遇到反常或否证时,保护带可以通过调整辅助假设而达到保护硬核的目的。“所有科学研究纲领都可用其‘硬核’来刻画其特征。纲领的反面助发现法禁止我们把矛头指向这些‘硬核’。反之,我们必须运用自己的智慧去表述、甚或去发明一些‘辅助假设’,在这个硬核周围形成一个保护带,以致矛头只得改而指向这些假设。正是这些辅助假设构成的保护带必首当其冲受到检验,进行调整再调整,甚或全部更换,才使得那个因而成为坚硬的核得到保护。”[12]而当研究纲领失去解释力和预测力时,它就会因逻辑的和经验的原因而碎裂,人们就会抛弃这种的退化的研究纲领,而采纳进步的研究纲领,这是科学革命的基本原理,是一个自然的新陈代谢过程。

2.韧性与增生理论

在同库恩的论战中,保罗•费耶阿本德描绘了他的科学发展模式。他认为科学有一定的“韧性”(tenacity),人们总能够从许多理论中选出一种可望取得成功的理论,即使遇到巨大困难时仍可加以坚持,而置大量反证于不顾。有了韧性,我们就不必用顽强的事实取消某一理论了,我们可以使用其他理论T''''、T"、T"''''等,即对现行的理论进行调整,这就不可避免地要接受增生原则(principleofprolifera-tion),容许不同理论的并存。[13]在费耶阿本德看来,科学之所以不断发展,正是增生与韧性相互作用的结果,因此他坚决反对范式的绝对统治。虽然在范式之外,还有其他多种关于自然科学研究、科学理论发展的解释模型,但是在后来的社会科学研究中,多数学者似乎更偏爱并只移植了库恩的范式概念,承认科学理论的演变是通过一个理论范式取代另一个理论范式的革命的方式来实现的。因此,当范式理论的解释力出现问题时,争论也就自然而然地产生了。在很多时候,公共管理的范式之争与其说是学术思想的争鸣,不如说是理论研究工具的竞争。

三、对公共管理范式之争的反思

(一)公共管理究竟是否出现了新的范式

反对公共管理新范式说的学者也承认,公共行政学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上使用了不同的概念、理论、方法与研究模型,但认为这些不同的理论与方法不过是在同一公共行政学范式下理论研究与实践活动的自我调整。“从历史的观点来看,公共行政学自产生后100多年以来,经历了许多重大发展阶段,形成了许多理论流派。但构成为公共行政学研究背景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心理的因素没有变,共同体信念没有变。各种概念、理论与方法都是围绕着如何维护有利于资产阶级生产关系的生产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这个核心。”[14]显然,批评者在这里已经运用了科学研究纲领的思想,即认为公共行政的“硬核”没有被触动,只不过其周边的“保护带”遭遇了一些挑战而已。言下之意,陈振明教授等人关于公共管理新范式的提法只是看到了新公共管理运动的一些技术性表象,而未对其理论内核细加审视。但是,仅从公共行政学的百年历史中来界定公共行政的“硬核”,或许并不全面。黄健荣教授显然看得更加深远。他将整个公共管理的发展进程置于人类社会的历史长河特别是国家产生以来的广阔背景下加以考察,从而得出了三次范式嬗变的结论,并且对三种范式各自的“硬核”进行了更为全面和细致的梳理与概括:前工业社会的统治型行政范式以统治者为中心,以实现统治阶级利益最大化为宗旨,以维护阶级统治为主要任务,以专制体制为其运行基础,以统治者的集权专断为管理方式,其本质是政府的阶级统治功能;工业社会的管理型行政范式以处于权力制衡系统中的政府为权力中心,以经济效率等工具理性为主要价值取向,以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为主要任务,以民主和法治为其运行体制的基础和管理方式,其凸显的是政府的管理功能;而当今正在转向的服务型行政范式则以有效促进公共利益最大化为宗旨,强调公民本位和服务本位,以公平正义、人文关怀、民主、法治和责任等价值为运行基础,以多元参与、合作共治为运行方式,突出的是公共管理的公共服务功能。概而言之,从价值取向上看,统治行政寻求对等级秩序与资源的攫取,管理行政追求理性与效率,而服务行政寻求增进共识与合法性。如此看来,公共管理的核心价值观亦即理论“硬核”部分已然遭到了强有力的挑战,正如其研究方法与管理实践等“保护带”所遇到的情况一样。黄健荣教授一针见血地指出了这一挑战的实质:“反映了对人的价值、尊严和权利的认识的不断深化”。“所有文明的标志是对人的尊严和自由赋予的尊重。”[15]从统治行政到管理行政再到服务行政,体现了人类社会管理思想和管理科学的进步,反映了对人的尊重和权利的尊重的改善。“根据对公共行政和公共管理理论模式宏观背景的考察,基于一个更为广阔的理论视野,公共管理理论模式作为公共行政模式的替代物,它是公共部门管理特别是政府管理中出现的一次重大突破或一次深刻的变化,它体现了公共管理方式的根本性、方向性的调整,它是对公共行政理论模式的一种超越,一种新的公共部门管理模式———公共管理正在取代公共行政成为新的、有效的公共部门管理理念。”[16]如果在21世纪仍然看不到公共管理领域的这一显著性变迁,而拒绝承认任何公共管理新范式的出现,那么即便不能被指责为顽固,至少也应当被批评为迟钝。

(二)公共行政的概念要被废弃了吗

第8篇

一、确立服务的目标和自觉地追求服务的境界,是由公共管理体系的性质决定的,在当前具有现实价值

公共管理活动中的服务原则是由公共管理体系决定的,但是,只有在公共管理者的公共管理活动中,服务原则才能落到实处,才是一种现实的价值。一般说来,对一种社会形态的确认,需要从人的主导性生产和生活方式基础上的人际关系出发,人们之间社会关系的普遍形式属于哪种类型,由这种关系以及从属于这种关系的基本制度、规范体系和行为原则体系等因素构成的社会,也就可以在整体上被确认为属于某种社会形态。某一社会阶段中所具有的价值、思想体系和意识形态,可以成为认识这个社会整体构成的参考资料,但决不是确认社会形态的依据。但是,对社会治理模式属于哪种类型的确认则有所不同,在这里,价值是基本依据之一。尽管一种社会治理模式的出现有着历史必然性,但那只是总的历史过程中的必然性,而考察具体某一个时期的社会治理模式,主观建构的成分会更多地呈现在我们面前。所以,如果一个社会治理体系总是极力突出社会等级秩序的价值,就会把自身导向统治型的社会治理模式;如果一个社会治理体系极度推崇公平与效率,就会走到用科学化、技术化的原则审视和建构自身的道路上去。由此可见,不同社会治理模式之间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其价值。一个社会治理体系要解决朝着什么样的方向建构自己的问题,首先要解决确立什么样的价值的问题。进一步地说,公共管理能够在自我完善中而成为真正的服务型社会治理模式,首先需要确立的就是服务价值。只有在服务价值的前提下或基础上进行公共管理的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才能造就出真正的服务型社会治理模式,才能造就服务型的政治文明类型,在社会治理体系中,核心价值在表现形式上往往会以某种精神的形式而存在,公共管理的服务价值也可以称作为服务精神。但是,服务精神是表现形式,服务价值才是本质的存在。同样,对于以往的社会治理模式而言,统治型的秩序价值是以权力意志的形式出现的,并不是因为权力意志是秩序的支持力量,而是指统治秩序必然以权力意志的形式表现出来。在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统治秩序就是权力意志,没有统治秩序的地方,权力意志也就不存在了。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的公平与效率价值以法律精神和科学精神两种形式表现出来。公平表现为法律精神,效率则表现为科学精神。农业社会中,人类生活方式的分散“经营”需要权力意志来加以整合;工业社会在生产和生活等所有领域中的规模“经营”,需要法律精神的调节和科学精神的规范;后工业社会中,人们交往的扩大化、社会化和多样化,更需要社会治理体系在服务精神和服务理念的统领下提供灵活的、方便的、具体的服务。

二、公共管理体系所拥有的服务价值及其服务精神是全部人类社会发展史的结果,意义深刻

公共管理体系拥有了服务精神,也就意味着拥有了全部人类社会历史的成就,公共管理者也由于拥有这种精神而使自己成为不同于以往社会治理者的新型社会治理者,使自己成为能够满足后工业社会或走向后工业社会这一伟大变革时代要求的合格的公共管理者。既然在社会治理的领域中已经开始向后工业社会迈进,那么包含在社会治理方式之中的政治文明,也就必然会提出扬弃资本主义的要求。有人根据文化多元化的历史现象而把文明看作是多元的,认为会出现文明的冲突。实际上,这种看法是肤浅的。就文明的类型而言,在特定的社会历史发展阶段中,只有一种主导类型的文明。如果说在同一个历史截面上存在着不同类型的文明的话,实际上是历史过程在不同地区的平面化。是由于不同的地区处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上,从而拥有着属于不同历史阶段的文明类型。这种文明的冲突,客观上只是一个让那些代表历史发展高级阶段的先进文明战胜其他文明类型的导火线。比如,在工业社会中,民主和法制代表着先进的政治文明,它必然要战胜那些尚处于农业社会阶段的以权力意志为特征的政治文明,但是,当这种以民主和法制为特征的政治文明取得了最后胜利的时候,它就必然会面临着受到后工业社会那种以服务为价值内核的政治文明的否定。因而,从这个意义上说,如果只强调或过多地强调效率,把公共管理简单化成仅仅是技术和可以转化的效率问题,就有可能导致民主、公正、责任等公共精神消蚀甚至丧失。如果是这样,公共管理的基本价值就难以维系,公共管理就有可能失去其存在的意义。因此,强调效率机制的前提,是在公共管理过程中实施民主机制,这对当前更具有突出意义。这不仅是尊重公众的尊严和价值,而且民主机制的行使,使公众能更广泛地参与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的决策与执行,更有效地对政府行为进行监督和制约,从根本上体现公共事务管理中公众的作用。

三、居民参与是国家决策的智力主体,也是民主决策的基础

民智指民众的知识和智慧,它反映了民众的文化蕴藏和科学精神。科学精神是人类智慧的象征,是科学本性的主观体现。智慧是一种人人都具有的潜能,智慧的开发是需要在一定的知识、智力和教育的基础上完成的。知识与智慧是一对重要的哲学范畴。从哲学上讲,知识是人们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积累起来的经验的系统总结,也可以说是各种事实及其概括的体系。知识主要是以语言、文字、数字、图像等信息符号系统为载体的,故具有公共性、普遍性、抽象性、逻辑性、系统性等基本特征。智慧是指人们运用知识、能力、技能等主动地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的本领,同时它也是人们对历史和现实中个人生存、发展状态的积极审视,以及对当下和未来存在着的事物发展的多种可能性进行判断与选择的综合素养和生存方式。智慧具有知识性、主体性、价值性、实践性、综合性等特征。人们获取知识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创造幸福生活,而知识要从自然存在方式转化为文化价值形态,只有在人的智慧作用下,才能真正实现这种转化。知识文化的形成与人类智慧有关,知识的强大生命力只有在智慧的引导和作用下,在创造和改变环境的过程中才能真正体现出来。知识文化的演进伴随着智慧文化的生成。在现代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更凸显出人类智慧与智慧文化的重要性。国家决策是国家的民众、政党、政权机构和社会单元群体等决策主体,就社会资源、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以及社会利益关系,做出的符合一定社会群体利益的、客观可行的决策方案的活动。决策归根到底是以人为主体的决策者们的智力活动,是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换言之,民智就是国家决策的智力主体。马克思认为,处在一定社会条件下的具有社会性的现实的人是认识的主体。认识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反映。人作为认识主体具有主观能动性。主体通过一定活动形成并能实际掌握和运用的知识、经验,是主体能力结构中的智力技能因素。主体的知识技能是主体能力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主体的意志、情感是主体能力结构中的精神动力因素,它对主体自身潜能的激发与抑制起着十分重要的调控作用。主体的这些本质能力的因素结合在一起,通过自己的意识形成改造客体的意图,并把这种意图变成改造客体的物质性的行动。可见,人作为主体具有主动性、创造性和能动性,人的活动主要可以归纳为实践活动与认识活动。人不只是反映事物的外部的表面的现象,而且具有抽象思维能力,能通过思维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从这里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即人类的一切活动都是发挥其自身主体能力,运用其知识、智力因素完成的,这当然也包括了国家决策的制定过程。决策作为决策者为实现预期目标所采取的一系列行为,是在一定的理论思想的指导下实行的。政策和理论同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是精神生产产品的重要部类。人类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形成了各种各样的理论,这些理论不但凝聚着人们对客观世界不同领域的认识成果,而且揭示了各个领域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理论不能直接规范人们的行为,理论对实践的指导,通常都是通过决策者这个中介来完成的。不同的理论对世界有不同的解释,对同一个事物,如果所具有的理论框架不同,所掌握的概念不同,就会做出不同的判断。因此,科学理论实际上决定着人们观察世界、把握世界的方式。能否正确认识和把握客观对象的本质和规律,制定正确的决策,乃是人类精神文明的深层内容,而这方面正是由科学理论这种精神产品所制约的。精神产品是人的心智和思维的创造物,蕴含人类智慧结晶的科学理论,正是国家决策的智力来源和决策依据。决策是复杂的政治行为。从决策自身的特点来看,决策者不仅要对当前的事项,还要对今后的长远发展做出决策;在涉及范围上,决策大则涉及国家的发展和稳定,小则涉及一个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体的方方面面的利益关系;在决策环境上,面向未来的环境和条件是千变万化的,具有不确定性。决策者对信息的正确选择最终取决于决策主体对事物发展规律的正确把握程度和对未来环境变化的准确判断。这些都要求决策者在错综复杂的条件下,具备良好的理性思维能力、直觉洞察能力和预测决断能力。然而,个人和少数人所掌握的知识和信息、所具有的决策能力很难适应纷繁复杂的社会经济实践活动,这就需要集中民智,发挥群体优势。在决策时注意使用“思想库”和“智囊团”就是集中民智的一种常用方式。集中各类专家,把各类决策参与者的智慧和潜能挖掘出来,听取他们的意见,集思广益,才能实现决策的科学化。这是民主精神和民主建设的需要,同时可见,国家决策的智力主体一定是来源于广大民众积极参与的智慧。

四、公共管理中民主机制的行使促进政府与公民的平等交流与合作,呈现双赢

公共管理的一个最重要的使命是建构有效的管理模式,其中包括与公民社会的合作和应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来为公民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良好的公共管理以高效率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本质上是使公众的权力和意志得到实现。需要指出的是,公共管理中所运行的民主机制本质上不仅不排斥效率要求,而且在某种意义上还有利于从根本上提高效率。民主机制对于增进公共管理的效率、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民主精神有着积极意义。(1)经过民主程序的公共事务决策与当权者的判断相比,失误的可能要小得多,而决策失误的减少,就意味着管理效率的提高。(2)公共管理中民主机制的开放性,使得决策部门和决策过程变成了“智慧的竞技场”,从而驱动公共部门从社会吸收最优秀的专门人才参与其中,井源源不断地汲取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3)公共管理中实施民主机制,有利于培植激励机制,能最大限度地促进公民的个人主体性参与精神和自我实现的努力,从而激发公众参与公共管理的积极性和创意。(4)公共管理中民主机制的践行,有利于培育和加强社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这主要表现为民主的公共管理是通过管理活动的公开性来接纳广泛的参与,而管理活动的公开有利于管理者与公众之间以及公民之间的平等的沟通与合作。这就有利于增强政府的合法性基础和公民的归属感,促进社会资源的整合,提高社会资本存量。(5)公共管理活动中实施作为民主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各种监督机制,可以不断激励公共部门及其官员克己奉公,奋发进取,从而不断改善公共管理的运行质量。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组织是这样的一种特别需要制约的组织,它可以在社会成员未达到一致的情况下强制实行制度安排,尽管这可以免却为达到一致同意所需要的高额成本。但是,公共权力由于其扩张的本能而总是存在着越界侵权的危险倾向。公共管理者制定政策、执行政策时亦带有不可避免的非理性冲动,以及组织机构权力本能膨胀所导致的不负责任的,容易造成权力的滥用或误用。正如孟德斯鸠所指出的:“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亘古不易的一条经验”,因此,必须对公共权力及其权力行使者加以限制。公共管理中公共权力行使的制约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一是以法制约权力,即以权威的宪法和依据宪法制定的具体的法律法规,对公共权力及权力行使者进行约束和规范。二是以权力制约权力,即强调权力制衡。包括横向度的立法、行政、司法权等不同系列权力的相互协调制衡和组织内部决策杖、执行权、监督权之间的相互协调,也包括纵向度的内部分权,特别是赋予那些过去被认为只应该被动地执行政策的低层管理者以决策参与权。三是以权利制约权力,这种权利的制约,主要是通过公民广泛参与的行政决策与大众传媒及社会舆论全方位的监督,以及各个利益群与政府之间的利益博弈来实现。

第9篇

一、宏观政府职能的转变

公共管理职能发挥的关键是能够打破政府垄断性执政。即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组织机构、以及社会民间力量等,以此才能大幅度减轻政府执政压力,并在社会力量下实现监督政府执政,真正意义上的发挥出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管理效能。也就是说,政府机关单位在当前形势下,必须能够以社会职责为导向,并以实现社会责任与社会效益的高低作为衡量自身执政业绩好坏的关键所在。为此,这就要求传统意义上的政府管理职能能够得以转变,杜绝垄断执政的现象,并积极依据社会变量、社会形势来及时来调整自身的职能结构、执政权限的运作方式等,以此才能实现宏观意义上的政府公共职能转变与作用深化。另外,我们也知道政府机关单位也同样是社会服务参与者,监督者、以及一定程度上的干预者。为此,政府机关单位还要必须以社会为主导,令社会群体组织机构所满意,坚持贯彻政府公共管理民主化政策,真正反映广大人民群众与各组织团体机构的根本利益与要求,做好社会市场经济环境下的社会服务与解决好社会监管“越位”问题,只有这样才能逐步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的有利格局。

二、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加强服务是当代社会公共管理实行过程中的主要手段与方式。现代社会公共管理的主要社会责任与义务就是为社会组织成员或相关组织机构提供公共服务,凭借服务职能发挥的最大化促进公共管理过程能够实现健康循环。而当前形势下的国家政策贯彻与实施需要政府机关单位能够从“监督管理型”向“组织服务型”顺利过渡,即基本政府职能的转变能够融合服务管理职能。也就是说,城市化工作建设进程步伐逐步加快,以及现代社会计划经济体制作用的逐步深化,不少组织群体及相关组织机构的社会公共需求也发生了重大转变,如果政府仍然以传统参与者、监督者去发挥单一管理监督职能是不可能完全满足国家政策需求以及人们服务需求的。为此,这就需要政府机关组织机构能够适应当前国家形势需求,加大公共管理效能发挥的执行力度。因此,政府组织机构应当坚持做好以下几点。其一,国家财政重点建设投向已经明确了“三农”相关的新农建设问题。所以,对于政府而言,应当坚持以公共事业为主、大力支持地方经济落后地区的经济建设,协调好地方经济的贫富差距。其二,能够为企业、社会等有关组织机构提供经济支持。其三,解决好社会矛盾问题,把建设执政目标对准社会公共产品、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建设投入问题,力求社会供需矛盾问题能够大幅度降低。其四,是要强化政府在社会公平、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方面的指标,并以此作为配置财政税收等公共资源的重要依据。其五,是积极稳妥地发挥社会组织在公共服务中的作用,形成多元社会主体参与提供公共服务的格局。

三、强化政府机关单位公共服务监督

公共服务监管是指政府运用公共权力制定和实施规则与标准,以约束(政府内或政府外)独立运营的公共服务机构,以确保公共服务的提供效率和公平。主要包括准入资格、服务价格、服务质量、成本效益、普遍服务、竞争秩序、公共补贴、不分配利润政策的执行等。因此要做到:一是完善社会公共服务的法律框架。建立和完善现代公共财政制度,建立规范的财政供养制度,并通过相关法律明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权和事权。建立依法行政的理念、程序和实施机制,并在法律上保证公共服务事业放开准入、依法监管。二是合理界定政府职能。界定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作为服务供给者、出资者和监管者的不同职能。改变“政事不分、管办不分”的局面,建立合理、透明的检查和考核机制,从而才能发挥出审计与纪检等的政审基本职能作用。三是建立出多元化、多层次、以及有多种组织机构参与的现代化监督体系。为此,这就需要地方政府机关单位能够依据国家法制环境下的政策、文件精神等作为标准去强化基本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与此同时,在由政府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领域应能加强“政府内监管”,改变政府部门自行制定的政策、自己执行政策、自我进行评估的格局。即在全面建设小康和建立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政府要切实履行向全社会公平、有效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责任,尤其是在完善的预算和审计制度基础上,履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政责。

四、强化诚信意识,促进公共管理效能下的诚信影响力提升

政府履行社会责任下的基本义务与监管好地方经济建设中的各项事务,往往离不开社会主体或社会形态下的各方组织机构的认可与拥戴。也就是说,如果政府行政机构没有诚信就难以树立自身的威信,而难以树立树立威信的结局必然是失去民心,即处处受到社会参与主体的限制与约束,难以发挥正规基础职能,故而产生监管与被监管混乱的不利局面。为此,这就需要地方各级行政机关单位能够树立自身诚信、权威、威信,以此才能使得政令畅通无阻,并客观避免随意执政的局面形成。同时,政府还应当坚持以诚信为主去推动整个社会对自身的信任,不断通过各种有利举措、制度的正规执行去积累自身的公信力与凝聚力,以此才能不断提供公共管理能力。除此之外,政府还要强调公共管理和公共行政在决策、程序和监督等方面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尊重社会成员个体对公共事务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管理权,做到法制化与透明化。即政府公共管理效能下的政策执行,务必要在民主化、法制化、以及科学化下的管理体系制度上做出客观安排、调整或部署,从而才能让社会认知到政府的诚信影响力。

五、结语

总之,高效公共管理职能发挥对政府机关组织机构来说至关重要。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背景下,政府逐步完善公共管理职能发挥的相关规范机制,并按客观时势要求去规范自身职能发挥,才能逐步解决好社会与政府之间的各类矛盾问题,促进自身与社会各组织机构实现协调发展与良性互动,真正意义上的高效贯彻国家基本政策与方针。

第10篇

【关键词】 公共管理 政府利益 利益分析

公共管理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整合社会的各种力量,广泛运用政治的、经济的、管理的、法律的方法,强化政府的治理能力,提升政府绩效和公共服务品质,从而实现公共的福利与公共利益。在公共管理中的政府利益里,又分为政府组织利益、政府组织成员个人利益、人民利益等。而政府组织成员个人利益又分为个人角色利益、组织基本利益、失常利益等三方面。那么,公共管理所要做的,就是在保证组织基本利益的同时,基本满足他们的个人角色利益,果断处理失常利益,这样才能建立公正的政府利益。

一、关于政府利益的几种主要观点

一般我们分析利益都要从利益的主体出发,而利益的主体一般分为两种,那就是组织利益与个人利益。既然有了利益的主体,那么他们必定就有所需求,按照利益需求又可分为利己利益与利他利益。从利益主体与利益需求这两方面来分析政府利益,在国内的学者持有以下四种大致的观点。

第一,政府利益就是公共利益。这种观点认为,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代表,政府的官员是老百姓的公仆,政府没有利己利益,它的一切都是为了人民。如果出现了个人利益与利己利益的分子,那就是错误的代表,是必须要铲除的。

第二,政府利益是政府本身的利己利益。这种观点认为,政府利益是区别于公共利益以外的,是政府整体组织的利益与政府官员的个人利益,再加上政府各部门的利益的综合体。提出第二种观点的人认为,政府利益是可与公共利益同时存在,并且相互交融的。但是对于那些发酵过度的政府利益,是与公共利益相背离的。

第三,政府利益是多重角色。这种观点认为政府利益是具有政府组织的整体利益、政府官员的个人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于一体的多重角色。它是三者杂糅在一起的,而不是一个简单的个体。

第四,政府利益区分为组织利益和个人利益。这种观点认为,政府利益分为组织利益(也就是人民的公共利益),与政府官员的个人利益这两方面。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但政府的官员却是存在一定的利己性的,所以政府利益是一个双重原则的,既代表着人民的公共利益,又存在有官员的个人利益。

二、政府利益的构成及其内涵

政府之所以会产生和其存在的基本前提与基础,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有了这些政府才有存在的合法性,并且才有其公共。而政府对社会上自身所管辖的区域的公共事务拥有进行处理的公共权益,这一过程是为公共管理。因此在公共管理中,政府其实是以促进与维护人民利益为目标的,是人民公共权益的代表人。政府为了能够积极的履行社会公共管理,支撑自身的生存发展,并且保持政府组织的有效运行,就必须要有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的支持。因此,便产生了政府利益。

政府官员是政府这一个组织中的一员,它既是政府政策的执行者,同时也是制定者。因而在一方面,政府官员必须遵守组织的行为宗旨,以促进与维护人民利益为己任,但与此同时还要维护组织的自身利益与发展。在另一方面,政府官员也是社会中的一员,必须维护其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因此必须有与其所承担的责任和履行的义务相对应的回报。所以,政府官员其实是政府组织利益与自身个人利益的综合体。

综上所述,从全面来看政府利益是组织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双重角色,是多元的、复杂的。政府作为履行公共管理责任的主体,是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核心的,代表的还是广大人民最根本的利益。但同时为了维持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它又必须维护自身的利益。所以总来说政府利益是多元化的。

三、建构合理的政府利益

政府利益中复杂的利益关系,多样的利益载体,多重的利益性质,导致政府利益之间产生多种利益。其中个人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组织利益与组织利益之间,人民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人民利益与组织利益之间,组织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这些利益之间的关系不是能同时完全相容存在的,它们之间总是存在着或大或小的利益冲突。因而,如何处理好这多重利益之间的利益冲突,是最为重要的前提。

其实从根源上来说,要想很好的实现个人利益与组织利益,首要的是要实现人民利益,这是一个基本前提。因为政府是依靠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而存在的,只有政府依旧存在,它才能依靠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来维持自身的运转和促进自身的发展。而也只有有了政府的存在,政府官员才有存在的可能,也才有可能实现其自身的合法利益。然而从另一方面来说,政府是人民权益的保障,政府机构的正常运行又依赖于政府官员的办事能力,政府官员自身的生存依赖于个人利益的合理需求。所以,总来说人民利益、组织利益、个人利益这三者之间是相互牵制又相互依靠的存在。

但是在缺乏制度约束的条件下,部分政府组织以及政府官员因为自身利益的过度膨胀,为了满足自身的个人利益心理,会选择牺牲人民利益。甚至让自身利益凌驾于人民利益之上,违背了政府利益的宗旨。因此,要想构建合理的政府利益,关键是要坚持把人民利益放在核心位置,然后正确对待政府组织利益与官员个人利益。在坚决禁止损害人民利益的前提下,切实保障政府组织利益,基本满足政府官员的个人利益,最后还要严厉打击失常利益。只有让三者利益和谐发展,防止个人利益过度膨胀形成失常利益,这样才能最终构建合理的政府利益。

第11篇

公共管理类课程实践性教学方式较多,其中采用较多且很成功的是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是运用典型案例,将学生带入特定事件的现场进行案例分析,通过学生的独立思考或集体协作,进一步提高其识别、分析和解决某一具体问题的能力,同时培养正确的管理理念、工作作风、沟通能力和协作精神的教学方式。当然,案例及其教学并非要取论的发展或者实践的观察,而是为从一种不同的背景审视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开辟了道路,是以情景模拟的方式使学生们置身案例所描述的特定情景中来运用所学的知识独立地观察思考、分析问题,而不是直接进入社会实际活动中去直观感受、观察实践。社会调查却是要通过深入社会搜集直观感性的第一手材料,进而分析研究材料,形成理性的调查结论,是知识从感性向理性深化的过程,具有鲜明的参与社会实践的特征。在实践基础上从搜集直观感性的材料、分析研究材料到形成理性的调查结论的认识过程,就是调查的过程。

在农村公共管理课程中引入社会调查法来展开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有目的、有意识地专门搜集和整理课堂学习知识的相关信息,通过观察社会、了解社会,可以实现课堂学习与社会中的现实问题的有机联系,促使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释社会现象,实现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逐步加深,做到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实现学会认知,学会做事,学会合作,学会生存。

二、社会调查法的框架

作为一种系统的、科学的认识活动,社会调查有着一种比较固定的程序,这种固定的程序可以说是社会调查自身所具有的内在逻辑结构的一种体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提出调查主题。这是整个社会调查工作的基础,需要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有价值的、有创新的,具有可行性的调查主题或观点,尽量具体化和精确化,以便界定调查对象、调查区域范畴和实施调查。

(2)调查准备。在明确调查主题后,需要为实现调查目标而进行调查设计和准备调查问卷。调查设计主要是针对需要研究的问题制定研究分析的策略,并选择适当的调查方法以保证调查资料的收集和分析过程的规范和科学。调查问卷的设计是调查准备阶段非常重要的工作,必须要将研究主题放在一定的理论分析框架中,明确需要收集那些方面的资料,紧密围绕研究主题设计问题,采用可观察指标,注意构建可操作的变量和指标之间的逻辑关系,选择适当的问卷结构,这直接影响到所收集的数据质量和后续的研究。此外,简洁和被调查者易于理解的调查问题能保证调查的顺利进行和数据质量的真实,在设计问题时必须要考虑被调查者的时间资源、个体认知能力等情况。

(3)社会实地调查。在这个环节,调查者要深入社会,根据不同的研究主题选择不同的访谈方法收集资料。在具体调查访谈过程中,往往可能由于现实条件的变化或调查设计与现实之间存在的偏差等,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地调整预定的访谈方法或对调查问卷进行修正。

(4)数据整理和分析研究。社会实地调查完成后,收集到的一手资料需要进行整理、统计和分析,得出调查研究结论并撰写调查报告。

三、社会调查法在农村公共管理课程实践性教学中的应用案例

笔者将社会调查法引入农村公共管理课程的实践性教学,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下面以“京郊农民对农村公共管理状况的满意度调研”为例对社会调查方法在农村公共管理课程实践教学中的运用进行说明。

(一)确定调查主题

根据农村公共管理课程的教学内容,在选择什么内容或问题作为社会调查主题时,主要考虑调查主题的有价值性、可行性等,因而选择“京郊农民对农村公共管理状况的满意度”作为调查主题。这是因为:(1)本课程学习对象为北京农学校农林经济管理专业的本科学生,需要从实践中认识社会,加强专业和课程认知。(2)课程学习的85%以上的学生来自北京郊区,分布于北京市的海淀区、朝阳区以及延庆县、平谷区等九个郊区县的44个乡镇,调研地点的分布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学生以自己家庭所在地为中心进行辐射式取点或选择调研样本进行随机抽样调查或滚动取样调查具有非常便利的条件,能够保证问卷调查的质量,而且调研成本低。

(二)调查准备

调查准备主要包括了调查问卷设计和社会调查的组织安排准备两方面的内容。

1·设计调查问卷

调查问卷的设计一定要紧密围绕调查主题,本着全面、科学、可操作性来设计调查问题和构建变量和指标之间的逻辑关系。根据当前北京郊区农村经济状况、农村公共管理的现状、农村公共管理的教学内容及学生的认知能力等,以了解京郊农民对当前农村公共管理的满意度以及影响京郊农村公共管理水平的因素为主要内容,除被调查者及其家庭基本情况的12个问题外,共设计了与调研主题相关的5大类66个问题,其中关于农村公共管理主体的有15个问题,关于农村基层民主的共计20个问题,有关基础设施建设及发展的共14个问题,社会保障及参加情况的有11个问题,收入及其他的有6个问题,其中有些问题还设计了子问题以便搜集更详细的资料,此外还设计了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项。通过这些问题,可以考察京郊农村公共管理的状况、村民对公共管理的满意度等相关情况,能使学生对京郊农村公共管理状况有一个直观、真实的认识,从社会实际状况出发来深入而直观地认识农村公共管理的内容、方式、目的等,加深对该课程内容的理解,并从课程学习角度去理解相关政策的实施基础与意义。

2·前期组织安排

随着课程内容的推进,在调查前1个月布置具体的社会调查事宜。主要是介绍社会调查方法、调查数据可靠性的把握、调查报告的撰写以及本次社会调查的要求等,督促学生做相关的知识储备,尤其是对调查问卷要做详细的解释,保证学生理解调查问题及调查目的,减少调查者因对问题的不理解造成的数据错误。因为考虑到少部分学生家庭所在地在北京市城区或京外省份,自主联系京郊农村调研存在一定的困难,为了保证每个同学都能实际进入京郊农村调研,于是按宿舍将学生分成若干调查小组,并且确保每4-6人的小组中至少有2名以上家在郊区农村的学生,要求每组来自城区家庭的学生必须跟随来自郊区的学生进行调研。各小组自主推选一名组长,主要负责小组调查活动的开展和与教师的联系,调查分工等由组内成员自行协商。

(三)京郊农村调查与资料收集

在调查准备阶段,各调查小组根据组员情况,确定调查地点,细化到京郊的村庄。各小组优先选择家庭所在地、亲戚所在地、同学朋友所在地为调查村庄,依靠亲戚、朋友、同学等熟人帮助,在被调查村庄有选择地发放问卷或面对面地调查与访谈,既降低了社会调查的成本而且还能保证问卷的回收率和数据质量。在调查过程中,被调查农民的问题补充说明为研究主题的拓展和深层次分析提供了补充资料。学生在调查总结交流中往往对这个环节的感受最深,从他们的反映来看,更多地集中在学到了课本上没有的东西、对相关教学内容有了更深的理解、团队协作精神的培养、调查访谈技巧的掌握和沟通能力的提高等方面。

(四)调查数据整理、分析与报告撰写

将调查得来的原始数据资料进行整理、分析是撰写调查报告和定量研究的基础。这个环节中,指导学生根据调研主题,分析调查问题之间的逻辑关系,撰写调研报告。各调查小组成员的知识结构和水平的差异影响着各组选择的数据分析方法。更多的小组选择EXCEL进行数据整理和分析,分析较为简单;有些小组选用SPSS统计软件进行分析,实现了农村公共管理课程与统计分析课程的结合,学以致用使分析结果更为深入和全面,并加强了课程学习间的联系。

(五)调查的总结、交流

前面的工作只是完成了一项社会调查,但要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完善社会调查法的实践性教学成效,调查的总结与交流是必不可少的环节。进行调查成果的交流,各小组以PPT形式汇报各组的调查情况、调查结论等,就调查中反映出的问题进行讨论,分享调查体会与经验,并且回答老师和同学的提问,实现知识的启发、碰撞、提升。同时对调查中暴露出问题的总结,比如对于组织安排、问题设计、调查难点等进行总结,以便在今后的社会调查中避免出现相同的问题,完善社会调查法的实施和提高调查效果。从学生对调查交流、总结的情况反映来看,有些小组事先组织安排有所欠缺,导致调查时间和次数比预想的多,很多学生在经过社会调查后改变了原先对社会调查的简单认识;更多的学生反映经过社会调查后对农村公共管理课程中的很多知识有了直观和更深入的认识,并开始思考相关问题,而且还在调查中取得了许多意想不到的收获和感受,比如被调查的村民面对学生说出自己的想法并期望学生们能解决他们说到的问题时,很多学生的反映是认识到专业课程学习的重要性和激发出的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此外,社会调查对交流、沟通能力以及与团队合作能力的锻炼也是学生交流总结中反映比较突出的一个方面。

(六)社会调查的评价考核

各小组完成社会调查后,在规定的期限内要求上交调查报告、填写后的调查问卷、小组成员的分工说明等材料。小组社会调查实践成绩由调查报告成绩、交流汇报老师打分和学生评分三部分组成。交流汇报中,参加汇报会的课程组教师和各调查小组根据调查汇报和回答问题情况打分,分别汇总平均后得到教师评分成绩和学生评分成绩。调查报告成绩、交流汇报教师评分和学生评分成绩分别按照60%、20%和20%的比例加权得出小组社会调查实践成绩。每个学生的成绩以小组成绩的85%为基数,15%按照每个学生在小组社会调查中的分工和表现等给出。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有助于借助评价考核来检验课程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能力与素质的提高情况,有助于完善实践性教学的各个方面。

第12篇

瓦格纳定律作为一个关于财政支出与工业化经济发展正相关的经验描述,其内在关系被解析为财政支出占GNP(GDP)的比例随着人均GNP(GDP)的增长而增长,并且财政支出占GNP(GDP)的比例呈时序性上升趋势[1,2]。100多年来,瓦格纳定律在财政理论界影响深远,许多学者从不同的层面和角度论证、验证其规律性[3]。尽管也有一些学者对瓦格纳定律提出过疑问[4],但从未动摇过瓦格纳定律的地位。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西方国家发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行政管理改革运动———新公共管理运动。新公共管理运动直面传统行政管理理念及模式的弊端,以提高公共行政效率、减轻政府财政压力为出发点,本着市场效率优于政府规制效率的内在原则,将企业家精神和私人部门管理方式引入政府行政管理领域,强调有限政府理念,在一切可能的领域推行市场化,引发了公共部门管理全方位的实质性变革[5]。新公共管理运动在公共行政领域产生的翻天覆地变革,很快以所向披靡的势态席卷整个世界,以事实证明其理念和机制的实践有效性。新公共管理运动对公共财政实践带来的深刻影响,直接或间接导致了财政支出规模的弱化,进而对瓦格纳定律的有效性提出了严峻的挑战[6]。英国是具有悠久国家历史的代表,这块土地产生了著名的《国富论》,养育了《资本论》;英国也是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发源国之一,其公共行政改革在广度和深度上,都充分贯穿和系统展现了新公共管理理念的精髓。以英国新公共管理运动以来的财政规模变迁为例,对瓦格纳定律进行实证检验,具有完整的代表意义。

2英国新公共管理财政支出非瓦格纳倾向的视角分析

英国作为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发源国之一,其新公共管理改革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此前,英国行政体制特征主要表现为:公共行政文化带有韦伯主义色彩,行政体制较为封闭和固化;中央行政规模较小,地方行政规模庞大,中央对地方渗透力较弱;中央在决策上处于垄断地位,而在执行方面却很弱,导致行政效率低下等等。由于这些旧病,在1979年号称铁娘子的撒切尔夫人执政后,对传统行政体制的意识形态、政治及管理进行了尖锐批评,并进行了以市场取向为核心的一系列调适性改革———新公共管理改革,有史以来西欧最激进的政府改革[7]。这场改革在雷纳评审的基础上,对公共部门的管理和服务进行了方方面面的调整。结合财政成效来看,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引入商业管理理念及手段改革行政机制,在提高效率的同时减轻了财政支出压力。新公共管理改革的基本内容之一是在公共部门管理中引入商业管理主义,“下一步行动方案”(NextSteps)是英国政府在具体改革中对这一点的落实。该方案建议基于效率追求改革原有机构,按照一定程序和标准在部门内部设立“执行机构”,履行政府的政策执行和提供服务的职能;对应于部门职责和组织结构变化,进行相应的人力资源开发和利用;贯彻“保持外部压力以推动持续性改进”的原则,对执行机构的绩效状况进行定期评审并将结果公布于众以加强监督。“下一步行动方案”将决策与执行分离,将部门内权力分散化,不仅引起了政府内部责任机制的变化,而且从根本上动摇了传统的文官制度,使公务员体制的机构、运作和精神特质深受影响“。下一步行动方案”的分权化与公务员制度的弹性化,有效提高了行政效率,大幅度节省了公共开支。同时,为了避免节省开支带来公共服务质量下降的后果,英国政府还特地开展了“公民”运动(TheCitizen'sCharter),用的形式把政府公共部门服务的内容、标准、责任、时限等公之于众,接受公众监督,并向公众提供选择服务机构的机会,充分发挥内部竞争的作用“。公民”运动在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公民满意度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这是对财政支出使用效率的提高,也是从间接角度对财政支出压力的缓解。

(2)深化竞争机制,丰富公共服务供给主体,直接弱化了财政扩大倾向。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顾客”满意度,英国政府全面开展了“竞争求质量”运动(CompetingforQuality),并针对改革负面结果进行了针对性调整,强调合作政府和整合政府(Co-operativeandHolisticGovernment)的建设。竞争求质量运动通过竞争招标制(合同出租制)、战略性合同出租制(即不允许内部竞争者参与竞争而直接把任务交给私营承包商)等具体方式,将某些公共服务分类交给私营部门提供,实现公私竞争。调查显示,从1991年到1993年底,私营部门获得了价值8.85亿英镑的合同,而内部机构继续承担的工作任务价值仅为7.68亿英镑。英国政府宣称,通过公私竞争,相关工作的平均成本减低了25%,每年获得的奖金节省达1.16亿英镑[7]。事实证明,在公共服务领域实行公私竞争确实收到了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实际效果;信息技术的引入和科学理念的建设,有利于降低合作政府与整合政府探索的改革成本。概言之,英国政府在新公共管理改革中,不仅实现了缩减公共支出、缓解财政压力的直接目标,而且在本质上优化了行政机制,在控制成本的前提下提高了公共服务质量,最终致使瓦格纳定律在英国失去了其原有的生命力。

3英国新公共管理运动以来财政规模的瓦格纳检验

3.1实证思路与数据描述运用瓦格纳定律的六种经典计量形式(见表1)进行验证,分别用LE、LGDP、LC表示取对数之后的真实财政支出、真实GDP、真实公共消费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公共秩序与安全支出)。这样的处理不会改变原序列的协整关系,并能使其趋势线性化,消除时间序列中存在的异方差性。瓦格纳定律认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财政支出总额会逐渐上升,并且财政支出占GDP的比例也会时序性上升。从19世纪末提出开始,瓦格纳定律经历了追随者的理论演绎与工业化国家发展历程的印证,至今仍是财政规模及政府规模研究的重要理论依据。由于瓦格纳本人并没有对公共支出和国民产出的长期关系给出一个很明确而标准的表述,及并没有对“瓦格纳定律”给予定义式的表述,其名称也是由后继者所命。因此,研究者大都按自己的理解来表达瓦格纳定律。综合已有的文献,目前对瓦格纳定律至少有六种计量模型表述方式。本研究无意评判上述六种模式孰优孰劣,旨在以不断深化的新公共管理运动实践为背景,借助上述六种计量模型,重新检验和考察瓦格纳定律在实践中的有效性。基于新公共管理运动的背景①,选取英国1979—2006年的GDP、人口以及财政支出数据,GDP与财政支出数据均来源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统计资料,并且均换算为以2005年为基期的真实值,具有可比性。其中:GDP数据来源于相应年份的IFS(InternationalFinancialStatisticsYearbook);人口数据来源于GroningenGrowthandDevelopmentCentreandtheConferenceBoard:TotalEconomyDatabase,January2007(http://www.ggdc.net);财政支出数据来源于相应年份的GFS(GovernmentFinancialStatisticsYearbook)。在协整分析的基础上,本研究利用英国新公共管理运动以来的数据,通过对瓦格纳定律六个版本模型的Granger因果检验,发掘新的时代背景下公共财政发展变化的新趋势。在具体方法的选择上,协整检验和Granger因果检验被纳入分析框架,相应地基本研究步骤依次呈现为以下三步:ADF单位根检验、协整检验和Granger因果检验,这些分析的计算过程均通过Eviews6.0完成(计算过程、相关数据及结果备索)。

3.2实证结果分析

3.2.1ADF检验

根据协整分析的思想,对于变量之间长期关系的检验,相关数据必须满足序列平稳的前提条件;如果序列不平稳,很可能导致“伪回归”。因此,验证序列的平稳性成为实证过程的第一步。对于数据平稳性的检验,本研究通过ADF检验的方法实现。根据瓦格纳定律的六个版本,需要进行平稳性检验的变量包括以下六个:LGDP、LE、LC、L(GDP/P)、L(E/P)、L(E/GDP)。对Eviews6.0运行的具体结果整理见表2。水平序列即未进行差分的数据原始序列。表2呈现的结果即对数据水平序列进行单位根检验的结果,为使残差项为白噪声序列,此处加入了滞后项,滞后阶数分别为0,1,2,3。数据显示,在5%显著性水平下,ADF值均不能拒绝序列包含单位根的原假设,即各个变量的数据水平序列均呈现不平稳的状态,不能对水平序列直接进行协整回归。对数据进行一阶差分之后再进行相应检验(详见表3),发现所有变量均为一阶单整序列[I(1)],可以对其一阶差分序列进行协整回归。

3.2.2协整检验

对数据进行平稳性检验的结果显示,所有序列均呈现同阶单整的状态[I(1)],因此,可以应用Engle-Granger两步法进行协整检验,结果见表4。协整回归的残差序列平稳,证明各解释变量与GDP指标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协整关系;但是对于所有的表达式,两者的均衡关系在相互影响的方向上无法得出判断,因而两个变量之间存在协整关系不能构成瓦格纳定律成立的充要条件,而仅仅是其必要条件。具有协整关系的变量之间存在至少一个方向上的Granger因果关系,瓦格纳定律成立的另一个必要条件,是存在由GDP至E方向的因果关系。

3.2.3因果检验

因果检验技术可以检验变量之间相互影响的方向。该方法由Granger于1969年创建,由Sims于1980年进行了完善,并最终在计量经济学中成为检验变量之间单向因果关系的有力工具[10]。ADF检验证明各指标是一阶平稳的,满足Granger因果检验的条件。英国财政支出与GDP两个变量因果检验的实证结果见表5,包括对于瓦格纳定律六个版本的模型的检验结果。根据研究需要,此处仅考虑4期之内滞后的情况,并且规定Granger因果检验的相伴概率P值小于0.05即可认为拒绝原假设,即此时相关指标的单向因果关系成立。所有由GDP至E方向的Granger单向因果检验的P值都远远大于0.05。Granger因果检验说明,就英国总体财政支出的情况而言,几乎没有证据支持瓦格纳定律成立,在新公共管理运动的严重冲击下,瓦格纳定律的有效性受到否定。

4英国财政支出实证结果对中国公共财政建设的启示

近年来,中国政府力主服务型政府的改革已经成为全球新公共管理运动的组成部分,其大力鼓励市场力量及民营经济以多种方式介入基础设施等公共性建设领域的改革,已成为不可逆转的潮流。当2010年中国政府财政规模即将达到8万亿元人民币,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之际,对英国新公共管理运动以来财政支出的瓦格纳检验结果,将对中国公共财政建设产生深刻的启示:已经走向服务型政府的中国不要迷信瓦格纳定律,应当顺应世界新公共管理运动的潮流,根据中国现实和中国社会经济转型的发展趋势,本着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适时调整财政政策,循着科学发展之路大踏步迈进,促进中国社会经济持久繁荣。具体而言,着眼于财政改革之大方向,中国公共财政建设可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实施战略调整:

(1)从提高财政收入比重转向注意财政收入规模的控制。中国财政收入经过十几年的高速增长,目前仅就预算内收入而言已经高达8万亿元。据有关方面报道,如果加上尚未纳入预算的政府收入和地方政府的债务收入,全口径财政收入可能高达15万亿元之巨,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超过35%。在这次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下,中国民营经济的纷纷败退,表明中国企业的不成熟、欠强大,参与全球化竞争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培养。究其主要原因,可能是:仅有30余年市场改革的中国经济,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不成熟、欠强大;二是财政收入长期高增长,制约了中国非国有企业的发展。因此,已有较高财政收入水平的中国政府,应当考虑控制财政收入规模,专注企业实力的培养。同时,面对汹涌而来的国际竞争浪潮,对数量巨大的国有资本存量的市场化处置,以及国有经济绝对控制企业、中央企业等在国民经济总量中仍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等问题的处理,还必须循序渐进,不能操之过急,让国有经济及其控制的行业有选择、有计划地还给市场。一批中国非国有经济在国际竞争市场上能够站稳脚跟之时,就是国有经济淡出市场经济之日。

(2)从积极财政政策转向财政支出规模的控制。顺应世界新公共管理运动之潮流,与不懈努力建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大环境相适应,中国公共财政体系的建设和完善一直在朝着纵深方向发展。尤其是遵循有限政府理念和公共财政建设的非营利化原则,公共财政退出生产性领域,将市场机制应该并能够发挥效率的领域还给市场的理念已经基本形成。但在实践中,自1998年应对亚洲金融危机中国政府推出积极财政政策以来,这一政策几乎没有淡出过现实生活;2008年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下,积极财政政策被运用到了极致。中国政府试图减少和避免财政对经济事务的直接干预,财政在经济事务方面要做好服务工作和秩序保障工作的理念被迫搁置,其结果是财政支出规模被迅速放大,走到了新公共管理理念的另一面。经过国际金融危机洗礼后的中国公共财政建设必须回归常规,从积极财政政策转向财政支出规模的控制。减少财政对经济运行的直接干预,控制甚至蠲除财政在市场机制能够有效作用之领域的投入,一些公共物品可以在政府主导的前提下辅以市场供给,构建供给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丰富化、运营方式灵活化的社会立体供给体系,从而在提高公共物品供给效率和水平的同时,能够控制财政支出规模。通过这些举措,使当期财政支收保持平衡,并逐步消化累积赤字,逐步走出瓦格纳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