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4 08:20:3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消防管理制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1.0 目的:
1.1为保障公司安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为公司的经济效益保驾护航,突出“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到灭火器材用时无碍,特制定本制度。
2.0 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3.0 职责:
3.1人事行政部保安队负责落实检查和保管。
3.2人事行政部负责督导和指导。
4.0 程序细则:
4.1消防器材人事行政部负责,每半年综合检查一次,每月点检一次,做到临警好用。
4.2 本制度所指的消防器材具体为:各类灭火器、消防栓以及其他消防设施。
4.3消防器材安置好以后,必须由各部门安全消防责任人负责,分段、分块落实到班组。
4.4消防器材周围不得堆放杂物、货物,不得阻塞通道,消防器材随时保持清洁。
4.5消防器材是灭火的专项物品,不得任意挪用。
4.6消防栓箱内的水带、接口、板头、喷枪等物品要每月检查一次,且随时处于备用状态。
4.7消防器材箱、消防栓及其内的物品损坏、缺少,将按公司《奖惩条例》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者按破坏消防设施论,送交派出所处理。
4.8公司建筑物内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员活动的地方、公共场所、娱乐场所、楼层间、机房、电房、厨房、办公室等部位视情况配备轻便手提式灭火器材,由管辖部门负责维护保管及外表的清洁卫生,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改变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时,要经人事行政部同意,有意损坏消防器材要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4.9过期损坏或因消防演习使用过的消防器材经人事行政部确认后,统一进行配备、装药,并按《废弃物管理程序》规定处理。
4.10公司各类灭火器由人事行政部统一每年一次换药并送检消防部门。
4.11消防手电筒、出口指示灯、事故应急照明灯保持完好。
4.12采购消防器材时,应符合环保要求。
4.13报废管理:
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年;
手提式酸碱灭火器———5年;
手提式清水灭火器———6年;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8年;
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年;
手提式1211灭火器———10年;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8年;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10年;
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
推车式1211灭火器———10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确保全体员工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不受损失,结合本公司的情况,特制订以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1. 公司办公室,负责全公司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负责全公司消防器材的定期维护更换保养(消防器材年检);负责检查、督促各基层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2. 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3. 各基层单位需设立专职(兼职)消防安全员,负责消
防器材的日常检查、上报。
4.对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如研究、部署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需在公司安全生产例会中提出议程。
二、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制度
1.每半年组织一次对本单位员工的集中消防培训。
2.对新上岗员工或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
3.消防培训由各基层单位和公司办公室组织实施,应有培训通知、签到、记录、试卷等形成工作台账。
4.消防培训包括下列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5)本场所的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
(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5.各基层单位应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119消防日活动、重大节假日和季节变化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活动。
6.消防宣传应采取张挂消防横幅、标语、图片、设立消防宣传专栏、开展知识竞赛、组织参观消防站等形式。
三、防火检查制度
1.各基层单位的防火检查应定期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各部门应每周一次,单位应每月一次,填写好检查记录。公司每半年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2.防火检查应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岗位负责人组织实施。
3.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2)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5)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6)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8)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9)火灾隐患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10)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
(11)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4.防火检查时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
四、防火巡查制度
1.各单位设立专人开展防火巡查;
2.各单位需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并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3.防火巡查时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
4.巡查、检查中应及时纠正违法发现的问题,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整改的应立即报告,并记录存档。
5.防火巡查时发现火灾应立即报火警并实施扑救。
6.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5)其它消防安全情况。
五、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的购置、更换、年检统一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各基层单位的行政部门负责消防设施日常检查和维修。
2.各基层单位消防工作职责部门负责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公司办公室进行维修。
3.消防设施所在部位岗位是对应消防设施器材的日常管理责任部门、责任人,要严格遵守消防设施的使用管理规定。
4.单位应按照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5.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送当地专业消防机构备案。
6.消防设施管理符合下列要求:
(1)灭火器应有明显标识;
(2)生产设备、机械设施、配电设施的设置不得影响防火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3)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7.消防器材配置及摆放要求:
(1)灭火器的配置要严格按照办公楼、车间厂房的消防设计图纸进行配置,使用单位不得随意更改灭火器的数量。灭火器的类型要根据配置场所的火灾类别、危险等级进行配置,使用单位不得随意更改灭火器的类型。
(2)灭火器应设置在消防栓下方,车间厂房需设置在入口等便于取用的明显位置,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3)灭火器需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放置在画有警戒线的专设区域,灭火器的铭牌要清楚,外观无灰尘; 灭火器上方须粘贴标示牌标示。
(4)灭火器不应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如必须设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5)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
六、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各基层单位应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归口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定期维护、检查。
2.将具体安全疏散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责任分解到具体部门和人员,明确管理和使用状态要求。
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以符合下列要求:
(1)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
(2)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它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
(3)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
(4)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
(5)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
(6)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七、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制度
1.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1)每年对消防灭火器进行年检一次,保证压力在正常范围。
(2)每半年对建筑消防设施(消火栓)进行一次检查,保证消防栓出水压力在正常范围。
2.消防安全疏散系统
(1)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事故照明灯每季全部检查一次;
(2)每周对本单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检查一次。
3.消防设施其它方面
(1)对配置的移动式灭火器材每天检查,每月清洁、保养一次。
(2)对消防设施检查、测试后,认真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3)及时修复故障和损坏的消防设施。
(4)检查情况及时向单位分管领导汇报。
八、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基层单位在防火巡查、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各基层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并对整改完毕的进行确认。
3.对于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明确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
4.公司应为整改火灾隐患提供经费保障。
5.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
6.对专业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将火灾隐患整改复函送达消防专业机构。
7.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自行将危险部位停产整改。
九、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各单位明确用电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采购电器、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3.电器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
4.对电器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5.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确应生产经营需要拉接临时线路应履行单位内部审批手续,进行负荷核算,后由专业电工操作。
6.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7.下班后应切断生产、经营场所的非必要电源。
十、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1.火灾事故的现场,要严加保护。
2.认真调查访问,切实掌握起火前和扑救中的情况,确实起火时间,取得佐证,弄清起火原因。
3.仔细勘察现场,确定起火点,收集起火原因的物证。
4.搞好综合分析,将调查访问现场勘察和技术鉴定取得的种种材料连贯起来。
5.写出调查报告,火灾原因的最后确定,要严肃谨慎,重证据,重调查研究,防止主观的轻率下结论。
6.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处理事故规定,要在24小时内进行快报。
十一、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1.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及《机关、团体、创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成绩显著的部门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单位给予精神及物质奖励。
(1)认真开展防火安全工作,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在预防和防止火灾事故等方面成绩显著的;
(2)发生重大、特大火灾、自然灾害时,不顾个人安危,奋力参加扑救、抢救国家、集体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成绩显著的;
(3)勇于对破坏消防设施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不顾个人利益的;
(4)防火安全工作成绩突出,受到上级表彰记功的;
(5)经常组织本单位义务消防队学习和训练,成绩突出。
2.各基层单位、各部门没有按照《机关、团体、创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开展防火安全工作,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尚不够负刑事责任的,部门或直接责任人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和记录处分。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警告。
(1)私自将消防器材挪用;
(2)故意损坏消防设施情节轻微的;
(3)消防机构组织不健全、不完善,不组织职工学习和训练;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各基层单位或部门责任人处以警告。
(1)所属单位负责人不制定本单位消防管理制度,不制定防火预案;
(2)灭火器材缺失,没有及时配齐。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由公安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消防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促进xx华鹏瓶盖有限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各部门、各分厂的消防安全管理。
3 依据
4. 职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4.1 新进单位的员工必须经过厂级、车间、班组三级消防安全教育,方可正式上岗工作。
4.2 临时工、合同工、农民工、基建队以及外来参观人员入厂也需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4.3 对职工的消防教育应纳入定期教育计划中进行培训,成绩合格方可上岗工作。
4.4 凡从事有可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特殊工种人员:电工、电焊工、危险品专管员应经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4.6 本规定的实施要求和程序具体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7 本规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实施。
5. 防火巡查规定
5.1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要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内容、部位和频次。
5.2 巡查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5.3 巡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5.4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
5.5 巡查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5.6 巡查消防设施、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7 纠正制止违章行为。
5.8 发现初起火灾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5.9 做好巡查记录,同时主管人员要在巡查记录上签名确认。
5.10 本规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实施。
6.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规定
6.1 在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消防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施要处于正常状态。
6.2 严禁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在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及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6.3 严禁在安全出口道上锁、遮挡或覆盖。
6.4 严禁有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6.5 本规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实施。
7. 值班规定
7.1 值班人员要按时上岗并按检查要求进行巡逻。
7.2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有特殊情况不能上岗或中途脱岗要提前办好委托手续。
7.3 密切注意厂区的治安、消防工作情况,特别注意生产用电、用火情况。
7.4 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手续。
7.5 本规定的实施要求和程序具体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6 本规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实施。
8. 消防器材管理规定
8.1 消防器材分布在各部门并由部门消防责任人负责保管。
8.2 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测试、维修。
8.3 室内外消火栓、灭火器要保持干燥,防止霉烂、锈蚀。
8.4 不得随意挪用消防器材,不准圈占、埋压消防设施和消防水源。
8.5 消防设施如需要拆除、移位、挪用时,必须由负责施工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安全委员会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实施,重大改动,必须经高层管理会议决定。
8.6 本规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实施。
9. 火灾隐患整改规定
9.1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管理职能部门或专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应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责任人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9.2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要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一旦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顿。
9.3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安全环保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9.4 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并由安全环保部写出火灾隐患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9.5 本规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实施。
10. 用火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0.1 根据企业内部的火灾危险性,全公司内严禁吸烟。
10.2 生产作业区动用明火,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经公司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安全保证措施,现场专人监护,在规定地点、时间内由指定动火人动火,使用完毕需检查现场,确实无误,方可离开现场。具体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0.3 仓库内严禁使用电炉、蚊香、电热器。生产、实验用明火炉须批准。
10.4 经批准同意动用明火源,但严禁用易燃液体引火。
10.5 重点部位要制定相应的岗位防火责任制度,明确防火负责人,落实防火安全措施。
10.6 本规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实施。
11. 电气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1.1 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应由专业人员按照电气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禁止非作业人员操作。
11.2 电气设备线路不能超负荷运行,辖区电工要每天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1.3 消防设备用电的电气线路应定期检修保养。
11.4 电闸盒要保持完好,不准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
11.5 配电房和电气设备周围保持清洁,不准堆放杂物。
11.6 用电保护装置规格应与用电设备容量相适应。燃气开关阀门要完好。
11.7 防雷静电接地设施保持性能良好,每年定期进行检测,电阻不得大于10W。
11.8 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电气线路和设备应符合劳部发[1995]56号《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的要求。
11.9 各种照明灯具的发热部位不准直接接触建筑物的可燃构件、配电板、插座、继电气、空调器等50厘米以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11.10 电气线路设施每年定期进行彻底检查,线路老化、破损,要及时维修。
11.11 因工程需要须拉用临时电线应报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人批准,并由专业电工进行安装,用后即拆。具体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1.12 本规定由工程设备部负责组织实施。
12. 化学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2.1 使用和堆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车间和仓库,不得堆放杂物和其他可燃物,须保持环境整洁,过道畅通。
12.2 化学品仓库应按规定存放整齐、通风,并保持室内恒温。
12.3 装运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人员要熟悉物品的性能和预防应急措施。
12.4 危险品仓库要专人负责、专人管理,担任安全专管员须经公安消防部门培训核准方可上岗。
12.5 对渗漏散落遗留地面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及时清理干净。
12.6 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仓库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12.7 本规定由储运部负责组织实施。
13. 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规定
13.1 建立兼职义务消防队。
13.2 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
13.3 每季组织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能力。
13.4 本规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实施。
14. 消防应急预案
为确保公司消防安全,针对企业的特性,在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的同时,为快速应对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地进行组织救护,控制和减少事故的损失,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14.1 事故应急预案组织网络图:附图
14.2 应急处置程序
a. 当突发事故发生时,相关人员必须立即按事故应急组织体系自动进入实战状态,听从指挥体系指挥,组织抢险工作。
b. 要保证通迅联络系统畅通,做到信息准确无误,有效地控制状态发展。
c. 要确保可运用的车辆,服从指挥调配,及时快速地运送人员、物资。
d. 在有关人员未赶到之前,进行现场自救,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以便事故调查。
e. 组织做好事故现场及后勤保障工作。
f. 具体按事故类别进行安全处置。
14.2.1火灾事故
a. 无论在任何时间和场所,一旦发现失火,都要立即报警,并组织员工充分利用现场的灭火器和消防水带进行扑救,因为在火灾初起阶段是最容易扑救、扑灭,但千万不要见了火就惊慌失措,要沉着。
b. 在扑不灭的情况下,一边要及时疏散人员到安全地点,疏散要组织分工,熟悉现场的人员来维护秩序,有序疏散,防止惊慌造成挤伤或踩伤。
c. 火灾发生后,在保证人员不受伤害的情况下,要有组织地进行物质疏散,特别是离火近的,汽油、柴油及有气体的钢瓶或易燃易爆、剧毒物品。
d. 发生火灾时在高楼处的人员要及时组织营救,防止跳楼。
e. 火灾扑救应急流程具体见公司《火灾扑救应急预案》。
14.2.2天然气泄漏安全处置
a. 天然气容易泄漏的部位主要是:法兰协定接封面,玻璃板式液统计垫片,气、液相助料管道,气、液物料管送阀门,安全阀及焊接处,一旦泄漏后极易占据较大空间,扩散范围大,易形成爆炸性气云,如遇火源极易发生爆炸,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和大面和火灾。
b. 处置泄漏的措施有:
1. 发泄漏信号,通知邻近、周围禁止各种点火源出现,并向安全地带(上风口)疏散。
2. 划出警戒范围,严禁各种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进入现场的人员严禁携带和使用不防爆的手机,BP机,对讲机、手电等,控制和消除泄漏扩散区域内的一切点火源(如静电、电火花、摩擦、剥离等产生的点火源)。
3. 设法堵漏,堵漏时严禁使用发火工具,堵漏现场及扩散区域内应尽量减人员,堵漏操作人员应作全身气密性防护,并将全身淋湿,防止发生爆燃后造成全身性烧伤。
4. 启用固定冷却水系统或消防车辆对设备喷水保护,防止天然气扩散至泵房接触电气火花引起爆炸,破坏冷却系统或使罐体开裂,造成严重事故。
5. 飘散的气体进行吹扫,因天然气的气体比空气重,飘散的气体可长时间停留在低洼处,因此要用水蒸汽或喷雾水来进行吹扫,进一步来消除因泄漏可能造成的爆炸和着火的危险。
14.3电气线路和设备起火时的安全处置
14.3.1电气火灾的特点
电气线路和设备发生火灾,一般形成两种情况:
a. 电气线路和设备起火后,将周围的可燃物引燃;
b. 电气线路和设备本身的燃烧线路起火往往形成一条“火龙”处置电气线路和设备火灾的关键是,既要防止人员的触电伤亡事故,又要尽快将火势控制往或扑灭掉。
14.3.2灭火时的安全处置措施
a. 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着火现场,以免发生触电伤亡事故,特别是对于有电线落地,已形成跨步电压,接触电压的场所,一定要划出危险区域,标志明显,专人看管,以防误入而伤人。
b. 迅速切断电源,保证灭火顺利进行,具体方法是:通过各种开关切断电源,但关掉各种电气设备时,拉闸的动作要快,以免在拉闸过程中产生的电弧伤人,通过剪断电线来切断电源,对于架空线,应在电源来的方向断电,对于扭在一起的合股线,应分开剪断。
c. 正确选用灭火剂进行扑救:扑救电气火灾的灭火剂通常有干粉、二氧化碳,卤代烷等,在喷射过程中要注意保持适当距离,一般情况下,距着火电气1 –2米以外都认为是安全的。
d. 采取安全措施,带电灭火。用室内消火栓灭火是常用的重要手段,但用水带电灭火一定要采取安全措施,即扑救者要穿戴绝缘手套,胶带纸或均压服,在水枪喷嘴处连接入地导线,水与带电体保持安全距离10米,射水时用弧射以增加水柱长度减小电流强度,采用间隙式射水,使用喷雾水枪喷射雾状水等,使水流不连续,电流不能形成回路,使用洁净水灭火等,以保证人身安全和有效地进行灭火。
14.4异常气味时的安全处置
14.4.1火场气味的产生及其性质
在火场上遇到有毒气体,是因供氧不足而产生的一氧化碳,以及氯化氢,二氧化硫,化物等燃烧生产物,在一些特别场所还会遇到一些异常气味,难以报清气味的种类,火场的燃烧生产物和一些气体对人体有很大危害,有些气体还有着火,爆炸危险,为保障火场内的人员安全,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14.4.2防毒的安全措施
a. 查清毒气的种类和扩散的范围,并尽快通知有可能遭受毒害的人,让其尽快撤离或将门、窗关闭。
b. 在房间内发觉有毒气或异常气味时,应尽快打开门、窗进行自然通风。
c. 在查清毒气种类和范围的同时,应尽快找出毒气的泄漏地点,并想尽办法进行堵塞,止住泄漏。
d. 对已出现的各种有毒气体,可用喷雾水进行驱赶,驱赶时应尽量站在上风方向,借助风的作用增强驱赶效果,并能有效地防止人员中毒。
e. 在有毒气体或异常气味的环境中进行各项作业时,必须使用各种呼吸保护器具或用湿毛巾、口罩等简便器材进行防护,如出现头昏、恶心,呼吸困难等症状时,应及时进行救护。
14.5事故安全处置,下列相关人员须亲临现场
a. 一般事故发生:值班干部在场组织抢救外,部门经理必须亲临现场,落实整改措施,同时报厂长或部门总监,安全环保部主任、安委会主任。
b. 重大事故发生:第一时间当事部门经理、厂长、部门总监、安全环保部主任、工程设备部经理、行政部经理、工会主席、安委会主任。
c. 天然气发生泄漏事故:当事部门专管员、厂长或部门总监、安全环保部主任、工程设备部经理、基建主管、安委会主任。
14.6 本规定由公司安委会指导安全环保部统一组织实施。
15. 发生火灾报告规定
15.1 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同时进行火灾扑救。
15.2 保护好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查清事故原因。
15.3 火灾后应及时写出书面情况上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及有关单位,并提出有关火灾处理意见。
15.4 吸取火灾教训,对事故“三不放过”的原则,以防类似火灾事故的发生。
15.5火灾报告具体流程按公司《火灾扑救应急预案》执行。
15.6 本规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实施。
16. 消防安全管理奖罚规定
16.1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工作成绩突出,全年无火灾事故,对单位防火负责人,根据目标管理责任进行奖励。
16.2 班组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措施得力,无违章情况,由车间根据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奖励。
16.3 专(兼)职消防员工作热情高、责任心强、及时完成各项任务,工作出色,无事故,按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
16.4 对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用,并有显著成效,视贡献大小进行一次性奖励。
16.5 对及时发现火灾因素,及时消除火险隐患,杜绝火灾发生,视情节给予奖励。
16.6 对积极参加火灾扑救,及其他见义勇为行为,视情节给予奖励。
16.7 企业防火责任人,分厂部门防火责任人,不发行职责,责任制不落实,火险严重,未能积极整改,对防火责任人罚款。
16.8 班组安全制度不落实或违章发生火灾的,对直接责任者进行罚款。
16.9 擅自动用明火、吸烟等违反用火管理规定,按公司现场管理条例罚款。
16.10 乱接乱拉电气线路违章使用电气具,视情节罚款,发生火灾加重处罚或辞退,严重,严重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局安全工作,维护全局办公秩序,确保局内各项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的规定。加强“四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设专职保卫干事,负责全局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三、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经常开展“四防”教育,认真落实有关制度和措施,经常进行治安、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维护良好的内部秩序。
四、定期不定期召开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工作会议,传达落实上级的工作部署。
五、加强与所在地的公安、消防、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的联系,接受公安、消防、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六、值班、值宿人员要按值班、值宿规定做好工作,不得失职,因失职造成后果,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机关内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办公楼防火制度”。
八、全局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保密法》,遵守保密制度。
九、财务部门对现金、票证、有价证的保管,都必须按银行和公安部门的规定执行。
十、下班前要做到电器断电,闭灯、关窗、锁门、对精密仪器,贵重物品和印信、文件、资料等要指定专人保管,明确责任以防被盗。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进行整改,落实防范措施。
十一、非工作时间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工作人员,需经主管领导同意,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准在机关逗留、住宿。
十二、办公楼内如发现可疑情况或被盗案件,值班、值宿人员要做好保护现场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十三、大风、暴雨(雪)天,领导上岗值班,对重点部位落实责任,死看死守。
办公楼防火制度
一、各科对干部职工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用电、防火教育,对重点防火部位每季要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二、消防器材要摆放合理位置,操作人员要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三、办公楼内不准存放
四、不准随地扔烟头、火柴杆,下班前关闭电源。
五、不准私接电源和擅自使用电炉子、电暖气、电水壶等电器设备,如发现电器故障,应及时通知办公室维修。
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将按事故的损失情况给予相应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食堂防火制度
一、伙房内的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炉灶等有火种的设备,要有专人加强管理,要经常检查管道、角阀是否漏气,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禁止用明火检查带气设备。
二、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气要先点火,后开气,气瓶与炉灶要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三、做油炸食品时,油量不得超过容器的三分之二,油温不得过高或跑油,看管人员不得离开炉灶。
四、所有电气设备,应做防潮处理,保持良好绝缘,开关、闸刀、保险器应装在安全位置。
五、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工作人员要熟悉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
六、工作人员离开伙房时,应熄火,切断不使用电源,关窗,锁门。
七、每天工作完毕后,要确定专人负责查验水、电、气及安全事项落实情况。
案室、计算机室防火制度
一、档案室与工作办公室要分设。
二、档案室、计算机室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
三、严禁吸烟,不准用明火照明或取暖,不准使用电热器具。
四、保持过道畅通,文件柜之间保持一定距离,过道门厅不得堆放物品。
五、室内所有电线、电闸、电灯等要与资料柜保持30公分以上距离。
六、室内要保持清洁,废纸要随时清理,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一条为了使易燃可燃物资免遭火灾危害,保障国家财产安全,根据《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法规,结合本市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新建、扩建、改建和原有的棉花、毛麻、纸张、布匹、百货、化纤、稻草、芦苇、木材(板材)、粮食等易燃可燃货物的露天仓库(以下简称露天仓库)。
第三条凡在本市新建、扩建、改建露天仓库,必须按规定向市、区(县)规划管理部门办理征地、请照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私借、私租、私调、私占土地作为露天仓库。建设、设计单位,必须将新建、扩建、改建的露天仓库的总平面布置及周围环境图纸,送公安消防机关审核,经批准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四条原有的露天仓库,凡不符合本规定的,应限期改进,到期不改进或者无法改进的,应予停止使用。
第五条本规定由建设、设计和负责管理露天仓库的单位贯彻实施,各级公安消防机关负责检查监督。
第二章露天仓库的设置
第六条露天仓库应设在水源充足、交通方便、通讯条件较好、消防车能够驶到的地方。
第七条露天仓库四周和仓库内堆场与生活区之间,均应砌筑高度不低于二米的非燃烧材料的实体防火墙。
第八条在露天仓库四周内,应留有宽度不小于六米的平坦空地,作为消防车道。在消防车道上,禁止堆放障碍物。贮量大的露天仓库,应设两个以上的大门。
第九条贮量大的露天仓库,应将生活区、生活辅助区和堆场分开布置。有明火的生产辅助区和生活用房与堆垛之间,至少应保持三十米的防火间距。有飞火的烟囱应布置在仓库的侧风地带。
第十条露天仓库堆场与其他建筑物、铁路、道路、架空电力线的防火间距,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露天仓库堆场应分堆垛和分组设置。每个堆垛的面积为:棉花、毛麻不得大于七十二平方米;木材(板材)不得大于三百平方米;稻草、芦苇等不得大于一百五十平方米。堆垛高度均不得超过八米。堆垛与堆垛之间,棉花、毛麻至少应留有四米宽度,其他货物至少应留有三米宽度的消防通道。分组布置时每个组的总贮量为:棉花、毛麻不得超过一千吨;木材(板材)不得超过一万立方米;稻草、芦苇等不得超过二万吨。组与组之间至少应留有十米的防火间距。
车站、码头等临时周转性的露天堆场,每个堆垛的面积不得大于一百二十平方米,堆垛高度不得超过八米,堆垛与堆垛之间至少应留有二米的消防通道,组与组之间至少应留有十米宽度的防火间距。
第三章储存和装卸
第十二条对储存的货物应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对新入场的货物,如发现有引起火警的疑点,应在安全地点单独存放二十四小时,经观察检查确无危险后方准入场。新的堆垛应插上明显标记,并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加强监护。
第十三条棉花、稻草、麻等会自燃的货物堆垛,应保持良好通风,并应经常测量堆垛内的温湿度。发现温度超过三十八度或籽棉水分超过百分之十二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自燃起火。
第十四条堆垛应逐步采用非燃烧或难燃烧性能的防火布覆盖。
第十五条拖拉机不准进入堆场进行装卸作业,其他车辆进入堆场装卸时,应安装符合要求的火星熄灭器。船只在停靠码头装卸货物时不准生火烧饭。火车进入堆场专用线时不准掏炉灰,车务人员不准吸烟。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堆场。装运棉花等货物应使用盖布覆盖。
第十六条堆场内吊装机械设备必须符合防火安全作业要求,防止产生火星,引起火灾。装过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船,必须在清洗干净后方准装运易燃可燃货物。
第四章用电管理
第十七条在露天仓库堆场内一般应使用地下电缆,如使用地下电缆有困难需要设置架空电力线的,应经供电部门同意后,方准设置,但架空电力线与堆垛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杆高度的一点五倍。
第十八条堆场内接装临时电气线路,须经防火负责人同意,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临时电气线路使用完毕后应立即拆除。堆场内供装卸使用的移动电气线路,应使用绝缘良好和坚韧的橡皮保护铜芯线,并应采取措施,以防橡皮保护铜芯线被挤压或者被磨损。
第十九条堆场内使用的电灯灯头与堆垛之间至少应保持一米的距离;安装的防雨开关箱、接线盒,应距离堆垛外缘一点五米。堆场内严禁使用碘钨灯。
第二十条堆场内的电气设备要由持有劳动局《特殊工种安全操作证》的专业电工,按照电业部门有关规定负责安装,并应做好经常性的维修、检查和管理工作。严禁超负荷用电,以防电气设备起火。
第二十一条贮量大的露天仓库堆场应严格按照国家防雷规范有关规定,安装独立的避雷装置。
第五章消防灭火设施
第二十二条露天仓库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市政给水管网能够提供充足消防用水的露天仓库,应设置消防给水管道和室外消火栓。消防管道的口径应根据所需最大消防用水量确定,一般不应小于一百五十毫米。消防管道的设置应呈环状,其进水口一般不应少于两处。室外消火栓应沿消防车道或堆场内交通道路的边缘设置,消火栓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五十米。
第二十四条采用低压给水系统,管道内的压力在消防用水量达到最大时,不低于1公斤/平方厘米;采用高压给水系统,管道内的压力应保证二支水枪同时布置在堆场内最远和最高堆垛的最高处时,水枪充实水柱不小于十三米。每支水枪的流量不应小于5升/秒。
第二十五条采用江河、湖泊等天然水源作为消防用水的,应确保枯水期最低水位时消防用水的可靠性。可供消防车使用的吸水点不应少于二个;贮量大的露天仓库,吸水点不应少于四个。每个吸水点至少应能停靠二辆消防车。
第二十六条用消防水池作为消防水源的,消防水池的容量应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满足六小时火灾延续时间的全部消防用水量。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应超过四十八小时,保护半径不应大于一百五十米。超过一千立方米的消防水池应分设成二个。
第二十七条堆场内应成组布置酸碱、泡沫、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每组灭火器不应少于四只,每组灭火器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三十米。
第二十八条堆场内应设置电动手按报警点,报警点与报警点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三十米。联系各报警点的消防值班室,应安装报警显示装置。贮量大的露天仓库一般应在就近公安消防队内安装直线火警电话。
第六章组织领导
第二十九条露天仓库必须有一名行政领导担任防火负责人,其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有关指示;组织制订岗位防火责任制度,火源、电源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值班巡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划分防火责任区,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明确职责,逐级落实防火任务;
(二)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员),加强管理教育和业务训练,组织职工扑灭火灾;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组织领导值班巡逻工作,防火、防盗、防止坏人纵火破坏;负责组织消防器材设备的配置、维修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组织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的防火警惕性。对各种专业人员和新进库工作的职工,进行专业防火安全知识的教育。
第三十条露天仓库的上级主管部门及货主单位必须配备专人,负责经常检查、监督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十一条露天仓库应指派专职消防人员;贮量大的露天仓库,消防机关认为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应建立消防队,并应配备消防车。
第三十二条露天仓库应按仓库职工总人数的百分之七十组建群众义务消防队,每个班组都有义务消防员。义务消防队应积极开展消防业务技术训练活动,熟悉和掌握仓库内的各种消防器材。
第三十三条露天仓库应指派有关人员积极参加本地区的消防联防,开展互查互帮活动。
第七章奖惩
第一条为使本局全体干部职工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干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局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全体干部职工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局法人代表为本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局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领导为本局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全局的消防安全管理。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负责实施全局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第四条凡在本局工作、学习的干部职工和外来人员,都必须遵守本规定,自觉维护消防安全。
第五条本局的消防安全工作接受消防部门及辖区派出所的指导。
第二章消防安全组织与责任
第六条成立局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实施消防安全工作。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班子成员担任,成员包括下属各科室和基层各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分管消防安全的副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具体组织、管理和监督全局消防安全工作。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局内经营实体负责人及值班门卫是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确保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岗。
第七条办公室区由专(兼)职消防人员(门卫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食堂区块由兼职消防员(司务长)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计算机控制中心由信息中心主任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配电室由门卫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条全体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遵守消防法规,掌握消防知识。动火用电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九条本局确定下列场所为消防安全重点,必须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1、计算机控制中心;
2、食堂;
3、办公楼;
4、配电房。
第十条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的,应事先向消防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完善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第十一条加强日常的用火用电管理。
1、电器设备的安装、架设电线经由办公室批准,由电工专业人员进行,并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不得降低标准。各科室(局)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安装使用取暖器等大功率用电设备。
2、不准在禁火区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动火时,必须经消防管理部门批准,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第十二条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拨打“119”报火警,并迅速组织力量疏散人员、扑救火灾。任何单位、个人都应无偿为报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四章消防安全检查
第十三条局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前,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
第十四条局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应组织对灭火器材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并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水压试验、灭火剂重量和有效期的检查、维修工作。
【关键字】建设工程 消防监督 管理制度
一、研究背景
我国是火灾事故高发国家之一,每年因火灾事故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始终位居世界前列。自20世纪末期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新材料、新能源、新设备被开发和应用,加上我国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迅速推进以及GDP总量的快速提升,我国火灾事故发生的频率与造成的损失皆呈现出急剧上升的趋势,其中影响较大的火灾事故有:2005年12月25日23时中山市坦洲镇文康路的檀岛西餐厅发生火灾(26人死亡)、2008年9月20日23时深圳龙岗区龙岗街道龙东社区舞王俱乐部特大火灾(43人死亡)、2010年11月15日14时上海静安区余姚路胶州路高层公寓特别重大火灾(58人死亡、71人受伤)、2013年6月3日6时吉林德惠市米沙子镇吉林宝源丰禽业公司特别重大火灾(121人死亡、77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82亿元)等。据公安部统计资料显示,2011年我国火灾事故共计12.54万起,其中死亡人数共计1106人、受伤人数共计572人、直接经济损失约18.8亿元。由此可见,加强对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势在必行,研究现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与改进策略具有现实意义。
二、现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制度存在缺陷的原因分析
经过近一年的实践,笔者认为我国现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制度存在的缺陷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建筑保温材料的有关规定不配套,二是已确定的消防设计审验范围不科学,三是规定的消防设计审验与备案抽检申报资料不合理。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建设工程消防法律法规的制定与修改过程非常复杂
众所周知,我国幅员辽阔,东部与西部、南方与北方在自然条件、人文环境、经济发展水平方面存在巨大的差异,任何一部法律法规要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都存在局限性和不适应,现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制度同样会因此而存在不足。任何一部法规的制订与修改都是各方利益博弈的结果,立法者也许发现了其中的不足,但为了法规的顺利通过,不得不作某些妥协,这也是现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制度存在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计划经济对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的制约根深蒂固
我国现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制度是基于计划经济时期的消防监督管理制度提出的,其根本尚未完全摆脱为计划经济服务的某些属性。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致使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往往以行政手段实现消防监督管理,亦或政府直接参与到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中,具体表现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机构通过订目标、签订责任书、行政审批与处罚、发现与整改火灾隐患等手段来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同时要求定期或定量对某些列管单位和重点单位进行检查,此种管理模式亦被称作大包大揽保姆式服务。上述管理模式对现代建设工程企业的创造性及自主性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即建设工程企业不能正确认识到消防工作并非只是消防监督机构的责任。除此以外,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致使政府部门对建设工程消防工作的监督管理未能完全遵循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同时也未能正确认识到建设工程火灾事故并非普遍存在,其应该被定性为某一特定地点、特定时间及特定条件下的必然性与偶然性相互结合的产物。
(三)消防人才培训缺乏长期有效的机制
我国消防教育体系与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状况及文化传统基本相适应,主要基于消防部队兵役制的特征实行准军人与军人培训教育模式。消防院校教育被囊括到基本学历教育体系,属专门的职业教育,此现状严重制约了我国消防教育的教育体制改革、办学规模的扩大、技能与消防知识的普及及受教育人群的扩大,加上我国政府部门对该方面投放资金的限制,以至于我国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工作难以满足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我国消防教育体系大致包括四种教育形式,即消防院校教育、非消防院校代训、专题组训、在职学习,其中消防院校教育占主要地位,非消防院校代训占辅助地位。我国专业化消防院校数目极少,而具备本科及以上消防专业人才培训资质的学校更少,加上我国专业消防院校学科设置欠科学及知识内容较消防科技最新成果落后,上述现状对消防专业人才的深造造成严重的影响。与此同时,某些普通院校的科研能力虽较强,但其因缺乏实际消防工作经验,其容易造成科研成果与消防实际工作相互脱节。
三、现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制度的缺陷与改进策略
(一)建筑保温材料的有关规定不配套
1.工业建筑外保温规范缺失
缺陷:公安部先后就建筑外保温问题出台了两次文件,但两次文件均未谈及工业建筑外保温问题,即仅对民用建筑的外保温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目前我国大部分工业建筑皆设有外保温系统,但因工业建筑施工阶段未考虑人员密集等事项,此乃我国工业建筑外保温火灾事故频发的根本原因。
改进策略:本文认为应该把工业建筑外保温防火与民用建筑外保温防火放到同等高度。针对工业建筑外保温防火,具体的做法包括:规定单层工业建筑与多层工业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A2级;规定高层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A1级。
针对目前大型医院消防安全管理所存在的不足,可总结为三个字,分别是“松”、“软”、“虚”,“松”即管理力度不足,“软”即处罚不够严厉,“虚”即工作流于形式。
(一)松———管理力度不足大型医院人来人往,密集度非常大,如果消防安全管理力度不足,导致火灾隐患长期存在,一旦发生消防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部分大型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未能从思想上充分重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于既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条例的执行力度严重不足,日常的管理工作存在诸多的纰漏。缺少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助长了部分管理人员的“侥幸心理”,即便是发现了所存在的消防隐患也不加处理,致使消防安全隐患长期存在,严重威胁着医院建筑物内人员的生命安全。
(二)软———处罚不够严厉责任岗位制度与责任追查机制是保证大型医院消防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的双重保障措施,然而目前部分的大型医院若非未建立责任岗位制度与责任追查机制,则是执行力度不足,令不行,禁不止,这是处罚不够严厉所直接导致的负面效果。医院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氛围过于散漫,管理人员的工作重心仅仅是停留在纸面之上,纸上谈兵,而难以深入落实到位。处罚不够严厉,一旦医院发生火灾,难以对相关的负责人进行问责处理,震慑作用不强,致使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屡屡出现。
(三)虚———工作流于形式由于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未能从根本上认识到自身工作的重要性,因而在工作当中对自身的要求较低,导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流于形式,难以起到实质性的作用。具体表现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杂乱无章;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彼此之间缺乏必要的工作交流,就工作情况交换意见;墨守成规,单纯地依靠既定的消防安全管控制度解决问题,当新问题出现的时候往往束手无策。大型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流于形式是导致消防安全隐患长期存在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提高大型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的对策
针对上述大型医院消防安全管理所存在的不足,提高大型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水平需要从完善消防应急管理制度、加大消防应急管理宣传、配备先进的消防技术等方面着手,以期全面提高大型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一)完善消防应急管理制度完善消防应急管理制度是保障大型医院消防安全的必然途径与基本措施,根据医院消防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对现有的消防应急管理制度进行补充与完善,组建消防应急管理小组、消防应急机动小组、消防指挥小组三大机构,进行统一的调度。一旦医院发生火灾,三个小组的人员需要在第一时间集合完毕,各司其职,以既定的消防安全应急方案为指导,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包括患者的病情、医院人员的集中点等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抢险救灾措施,防止灾情扩大,将损失降低最低。同时,在完善消防应急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提高检查的频率,督促管理人员落实到位。
(二)加大消防应急管理宣传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医院建筑内部的人员,包括医护人员、患者及其家属等的消防安全意识是可以有效避免火灾的发生的。加大消防应急管理宣传需要彰显出其实效性的特征,以显示存在的问题进行具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而非喊口号式的宣传。首先,强化来医院就医的患者及其家属的消防安全意识,普及消防安全的常识。其次,加大对医护人员的宣传力度,落实自我疏散逃生以及协助患者逃生等,将消防事故所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三)配备先进的消防技术作为医院灭火系统中最为常见的系统,消防水系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因为消防供水系统平时维护管理力度不足,导致管网水压不足,甚至是管内根本无水的问题长期存在,一旦发生火灾,消防供水系统的实用性便大打折扣,影响抢险救灾工作的进行。因此,建议安装消防水压远程监控系统,以实现对各个消防水系统末端,包括喷淋装置、屋顶消防栓等部位水压情况的实时监控,既可预防因水压过大而导致管道破裂的问题,又可避免水压不足的消防安全隐患,如果管内的水压情况发生异常的变化,消防水压远程监控系统可自动报警,并且进行调压的操作,测试增压泵能力,对大型医院内的全部消防水系统进行统一的规范管理,提高消防安全管理的工作水平。
三、结语
【关键词】建筑工程 消防安全管理 监督 激励机制
建筑工程的施工水平影响着建筑的安全与质量,为了使建筑的各项指标达到设计的要求,建筑单位一定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机制,这样才能达到以“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建筑工程要求。社会的发展很快,在建筑行业中,建筑消防技术也越来越先进,这也使得当前建筑消防管理模式无法适应现代的建筑消防安全要求,所以,建筑工程一定要不断的改革与创新管理机制,这样才能有效的提高建筑的安全性。本文分析了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管理与监督的现状,并对建立健全的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监督与激励机制提出了几点建议。
1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管理与监督的现状
消防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是建筑工程中一项重要的工作,通过管理与监督制度,可以使建筑工程的质量与安全性大大提高。消防安全是衡量建筑质量的重要指标,只有提高建筑工程内部的消防安全,才能有效的降低建筑发生火灾的概率,从而降低建筑发生安全事故以及住户出现财产损失的概率。建筑单位建立健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可以有效的保障住户的人身安全,这也是建筑工程施工的重要目的。只有提高建筑单位控制火灾以及消防的能力,才能提高建筑单位的收益,才能使建筑更好的发挥功能,体现实用性与安全性。
在我国建筑行业中,由于建筑单位的发展与规模并不均衡,所以有的施工单位存在管理制度与模式并不完善的情况。有的建筑单位,在施工的过程中,一味的加快进度,提高经济效益,忽视了保障建筑的安全性,尤其是建筑消防设施的安装方面问题比较多,这也说明了我国的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管理与监督制度存在很大的漏洞。消防安全管理与监督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可以有效的提高建筑施工的质量,可以在建筑发生火灾时,有效的控制火情蔓延,降低人员伤亡的概率。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建筑的消防安全技术也在不断提升,我国消防机构也对建筑消防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建筑工程一定要不断的完善消防管理与监督的制度,这样才能达到提高建筑安全的效果。
2市场经济体制下建筑消防管理的特点与地位
2.1建筑消防管理的特点
建筑消防管理是提高建筑质量与安全的重要措施,消防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与消防制度的制定者以及制度内容的合理性有很大关系,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消防管理机制,可以使建筑消防管理的客体更好的落实相关机制。建筑的类型很多,建筑消防管理的客体也很多,其不单单是住户与企业员工,还包括物质资源、信息资料以及综合配置等内容。建筑消防管理内容的制定与公安消防部门与实施的管理制度有很大联系,为了保证建筑工程制定的消防管理制度的有效性,相关管理人员在制定消防管理制度时一定要结合国家相关制度与准则,而这一过程也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主要表现在:建筑行业的发展趋向于多元化的发展形势,而建筑工程的管理手段也在不断的创新与改进,为了保证不同结构不同功能的建筑,具有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公安消防部门需要使建筑内部的消防设施更加健全,这样才能使建筑消防管理的目标与实际相一致、相符合。
2.2建筑消防管理的地位
建筑消防管理工程是建筑工程中重要的管理内容,其在整个建筑工程中占用举足轻重的地位。建筑消防管理可以使市场经济体现下的建筑消防环境更加安全,这种地位也与建筑行业在社会经济中占有的地位有关。建筑行业的发展可以很好的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与提升,也可以很好的提升城市的形象,只有保证建筑的质量与安全,才能维护整个社会的安定与和谐。所以,建筑消防管理的有效性对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安全性以及和谐性有着很大的帮助。
3我国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管理监督与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
3.1监督与制约机制不够健全
多年来,公安消防机构内部没有建立健全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有些方面虽然建立了一些制度,但执行和落实不好;内部执法监察和处理力度不够,失之于宽;在某些部门权力过于集中的背景下,其危害性更显突出。个别公安消防机构和监督执法人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已成为社会反映的热点问题,影响公安消防机构建筑消防管理的实际绩效。
3.2激励机制不够健全
管理实践表明,单纯消极的惩戒和监督难以满足行政制度改革的需要,公安消防机构既要通过惩戒制度制约内部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又要重视利用各种方法激励成员的工作意愿,并保持制约和激励之间的平衡。
人是决定组织成败的关键因素,组织中人的积极性直接影响工作的绩效,而要提高绩效,就离不开激励。激励就是引发和促进人们去进行某种特定行为的活动,在管理活动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目前建筑消防管理体制在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考核评价和竞争淘汰机制的同时,还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不能有效地调动公安消防机构和消防监督人员的积极性。
4建立健全监督制约和激励机制的几点建议
4.1发挥监督制约的作用
一个组织是否能够自我调整、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关键在于其是否能够建立一种有效的反馈机制。公安消防机构作为一个行政系统,是否能够在稳定中求发展,是否能够克服外界的干扰和压力,自我调节、不断完善系统的功能,关键在于能否建立起一种有效的负反馈机制。
提高公安消防机构的依法行政水平和执法质量,重要的一点是在机构设置上进行改革,在省级和市级公安消防机构设置总工程师和法制部门实现技术总复核和法律审核制度。由总工程师对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部门从事的审批、验收内容进行技术复核;同时,法制部门与行政领导对建筑消防管理法律文书按法定程序进行审核,确保公安消防机构从事的建筑消防管理活动程序合法、文书下达准确。
公安消防机构内部行政制约机制要有明确的程序,应经历调查、决定与宣告三个阶段,而且对公安消防机构建筑消防管理每个阶段、每一环节的行为,都应有与之匹配的程序保证制约机制的及时启动、正常动作。针对我国行政权十分强大以及行政主体任意侵犯相对方合法权益的现实,建筑消防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应放在有效地制约作为行政主体的公安消防机构违法行政方面。
4.2建立有效激励机制
激励的方式有物质性、精神性和竞争性激励,要按照“激励相容”的原则区别使用。物质性激励的作用首先来自人们生存的基本需要,每个人都有这种需要,因此物质性激励产生的动力来自于行为者本身,表现出的是主动的力量。公安消防机构作为现役部队,在强化精神激励,通过政治思想教育,调动成员在精神上、心理上和事业上努力向上的同时,也不应忽视物质性激励的作用。这两种激励方式从产生激励效用的机理看,均属于拉力,而竞争性激励则是通过竞争,对组织内成员产生强大的竞争压力,竞争性激励来自于外界压力,行为者被动接受其作用。竞争公平合理时,竞争性激励会表现为一种推动力;如果存在不公平竞争,则会起到消极作用。
5结语
在建筑工程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含的内容很多,其中最为主要的是监督与激励机制。健全的消防安全管理可以提高建筑的安全性能,可以有效的保证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利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可以有效的提高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还可以大大增加施工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建筑工程的施工效率。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既需要对员工的日常行为进行制约,也需要通过合理的措施对员工进行激励与鼓励,这样才可以使建筑的各项指标更好的达到我国公安消防机构的要求,从而保障住户的居住环境更加安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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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吉林市火博士软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产品简介[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03(08).
近年来,随着城市现代水平的不断提高,作为人们消费和娱乐的公共娱乐场所也快速发展起来,各类问题也随之暴露出来;发展迅猛,盲目无序,无章可循,安全管理严重滞后,许多地方存在较多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蔓延迅速,人员疏散困难,极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因此,作为消防执法部门,要强化对各类公共娱乐场所的监督检查,更有效地预防和遏制公共娱乐场所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社会稳定。
一、各类公共娱乐场所存在的突出问题
通过对各类公共娱乐场所的调查分析,现在存在的突出问题有:一是违章装修。《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明确规定了建筑物顶棚、墙面等部位以及窗帘、帷幕等装饰织物必须满足的燃烧性能等级要求。然而有的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单位任意降低防火标准,人为造成很多火灾隐患。二是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用火用电、防火检查、控制室值班、员工培训、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火灾隐患整改、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以及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必须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然而有的虽然也建立了一些制度但不符合本单位实际,且内容不具体、不全面,没有随着消防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及时予以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不符合现行消防法律法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三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和职工素质不高。四是某些公共娱乐场所未经消防审核,擅自改变建筑物或场所的使用性质;有的不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有的验收不合格也投入使用,而与之相匹配的消防设施没有跟上,事后又无法弥补,致使消防设施先天不足,留下大量的火灾隐患,增大了火灾危险性。五是消防器材和安全疏散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六是缺少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或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
二、强化消防监督的有关对策
1、各部门协同作战,综合治理突出问题。消防安全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公共娱乐场所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其开业经营的先决条件。工商、文化、治安等部门为其办理相关证件时,消防审查应作为其前置条件。针对当前公共娱乐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应由政府牵头,协调发动工商、文化、治安和消防等部门共同参与,综合治理。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公共娱乐场所,工商、文化、治安等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而已经取得相关证照的应坚决予以清理整顿。
2、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首先要增强执法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观念,以公正执法为重点,结合消防部队中开展的各项教育活动,狠抓消防执法人员素质教育,摆正消防监督工作的位置,坚决克服工作中存在的特权思想、利益驱动等问题,其次要切实加强业务培训工作,培训是提高消防监督人员业务素质的最有效途径,这项工作应该制度化、系统化、正规化。此外,应建立必要的监督激励机制,及时发现消防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督促改正,同时对消防监督人员进行必要的定期考核,将考核情况与晋职、晋衔晋级挂钩,增强消防监督人员做好本职工作的自觉性。
3、从源头抓起,严把“四关”。督促各设计单位严把设计关;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设计进行设计,对不符合规范的错误设计要退回重新设计,严把审核关;设计图纸必须报相关的审图机构进行防火审核,严把验收关;工程竣工后,严格进行消防验收,严把开业检查关;开业前,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防火安全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或者开业。
4、建章立制,从制度管理上扼制火灾隐患的形成,公共娱乐场所要根据场所情况,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防火检查、巡查制度;安全疏散管理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值班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配电房操作规程;消防控制设备操作规程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贯彻执行。要用制度规范人的行动,从制度管理上扼制火灾隐患的形成。
5、加强培训,提高员工素质。营业性场所要加强员工的消防宣传培训,要组织员工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习消防安全常识,开展警示教育,以增强员工的消防法制意识,增长消防安全知识。新员工必须通过消防安全培训方可上岗,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上岗证件后方可上岗值班。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通过培训,要使每名员工自觉提高消防意识,主动消除火灾隐患。
6、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公共场所人员涉及面广,要有效减少火灾发生率,避免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有赖于全民消防素质的提高。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积极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和互联网等传播媒体广泛、及时、生动、直观的优势,开展经常性的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层次、立体化的宣传教育活动,使消防安全知识深入家庭、学校、厂矿,不留死角,唤起广大公民的消防意识
一、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从消防管理方面来说,第一,严禁员工在宿舍区燃放烟火爆竹,严禁员工在宿舍私自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等危险品,一旦发现,严肃处理。第二,不准私自牵拉电源线及安装电器,员工在离开宿舍或在电器使用完的时候及时关闭。第三,严禁挪用、破坏宿舍区的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备,保持全出口和消防道的畅通。第四,员工要掌握灭火器等常见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设有炉灶、煤气、天然气管道的宿舍区要定期进行检查,并按照正确的操作流程使用天然气和煤气。从综合治理方面来说,第一,禁止在宿舍区的走廊及公共产所堆放垃圾杂物、乱扔果皮纸屑。爱护宿舍区内的花草树木以及其它公共器材设备。第二,禁止从阳台、窗户向外丢垃圾、倒水,要把垃圾、杂物放在垃圾桶里。第三,严禁在宿舍的阳台上养花、防止拖把、工具等重物。第四,严禁在宿舍内聚众赌博酗酒。第五,不在中午、晚上等休息时间大声吵闹、使用高音器材。
二、如何做好宿舍区的物业管理安全保卫工作
(一)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岗位责任制“无规矩不成方圆”这句话深刻说明了制度的重要性,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能够约束员工的行为,在制度的建立上,管理人员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制度,为了方面管理要细化安全管理制度,不要笼统制定,比如可以把安全管理制度划分为用电安全、消防管理等方面,最终的目的是要做到处罚有据可依、公平公正,同时提高管理者的威信。管理者在制定管理制度的同时要科学划分好科级、部门到员工的安全管理职责,明确他们的职责,做到责任到人,完善岗位责任制,使得各项安全管理工作中层层递进、环环相扣,凡事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执章必严。
(二)加强安全管理队伍的建设一支专业、负责、高素质的安全管理队伍能够最大限度的保证宿舍区的安全保卫工作,保障物业公司的生命线和效益源。首先,物业公司再招聘安全保卫工作人员时要严格控制招聘环节,严格把关。在招聘之前提出招聘条件,应聘者不仅要充分认识到安全保卫这一岗位的重要性,还要具有一定的专业化的知识和技能,同时还要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和责任感。总之,物业公司要正确对待安全保卫工作,招聘时严格把关,按要求录用。第二,物业公司要对新人进行岗前培训,实行老手带新手的策略,保证安保职员在上岗之前熟悉宿舍区的环境及工作环境,为以后的工作打好基础。第三,公司要充分贯彻“以人为本”的政策,重视安保人员。目前,很多物业公司都忽视了安保人员的重要性,这样公司就不能留住人才。“以人为本”能够让职员充分体会到公司对他们的重视,也有利于公司留住人才。由于安保人员的工作比较辛苦,工资普遍偏低,这样安保人员在工作时就不会太认真负责,所以公司首先就可以适当提高安保人员的薪酬,让他们感受到公司是重视他们的,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再者,公司的领导者要适时与安保人员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以及工作上遇到的一些问题。
(三)加强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处理自然灾害、消防事故等都属于突发事件,比如对于消防事故,首先就要对宿舍区内的消防安全做好完备的工作,定期组织安保人员进行消防演习,锻炼他们的应急技能,在演习中找出不足并加以完善;其次,要在宿舍内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火灾安全知识,让宿舍人员树立安全意识。总之,物业公司要通过各种手段和措施提高保安队伍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结束语
要谨记“安全重如泰山”这句话,宿舍区内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有利于保证宿舍区的安全,也有利于物业公司的发展。
作者:吕晓燕单位: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键词】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标准化
0.前言
建筑消防设施是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及时灭火的重要工具。建筑消防设施管理的标准化能够使得消防设施在特殊条件下及时的发挥它的作用,也能够有效地遏制重大火灾等事故的发生。由于现在人们的“消防安全”越来越强烈,国家制定相应的法律和法规来使得建筑消防设施越来越标准化,越来越精细。建筑消防设施的标准化可以保证高层建筑的安全,从而能够安定人们的心,进而维护了社会的稳定。消防部门要统一消防设施的标志、规范消防设施的管理内容和程序,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推广。
1.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化管理的目前状况
1.1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标准的统一
《公安部61号令》及相关技术规范规定,重点规定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七类场所的消防设施管理标准的统一。第一,要制定一个完善的预案,以防发生火灾可以更好的疏散人群,这样可以减少人员伤害。第二,要不断的完善消防控制室应急操作规程和配电室应急操作规程,这样在发生特大火灾时,可以迅速的灭火。第三,要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岗位员工的责任,这样可以保证每个人各尽其责。第四,建立一个健全的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要实行值班“四班三运转”的方案,这样可以确保在发生特大灾害时,有充足的人力资源。第五,要不断强化人口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意识。
1.2建筑消防设施标志的统一
建筑消防设施标志的统一,可以使得人们更容易的学好消防安全知识。例如一些警示类、提示类等的标识的统一,这样可以使得消防设施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1.3消防设施管理内容和程序的规范
消防部门的责任人要明确消防设施的管理内容,从而使得消防设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消防设施管理内容要不断精确化和程序化,这样可以为特大火灾提供一个良好的设施环境,这样也可以减少特大灾害带来的损失。
2.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化管理出现的问题
2.1缺乏一个健全的管理制度
消防部门缺乏一个健全的管理制度,这样使得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的使用。一个健全的管理制度,可以确保建筑消防设施的标准化。一个健全的管理制度,可以明确消防部门人员的职责,确保他们能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一个健全的管理制度可以促进消防部门向着管理化、严格化的方向发展。这样可以使得消防人员能够及时、迅速的被整合起来,面对特大灾害使,能够充分调动集体的积极性。
2.2建筑消防设施的保养不够
一些消防设施不能被完好的保养,导致了建筑消防设施不能充分发挥它的性能。部分产品由于质量差或者使用寿命过短,导致了某些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的运行。消防部门的有关人员要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正确的保养,以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2.3消防控制室等一些重点部位人员流动大
消防控制室等重点部门,因工作需要而使得人员流动过于大,这使得消防安全室存在着安全隐患。在消防部门有些消防人员的素质太低,他们对消防知识存在严重的欠缺,这就使得消防部门的管理不能规范化。重点部门的人员了流动过于大,这样破坏了重点部门的安静,使得重点部门不能充分发挥它的作用。
3.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化管理的措施
3.1提高消防人员的素质
为了使得建筑消防设施向着标准化的方向发展,消防部门要不断提高消防人员的素质。只有提高了消防人员的素质,才能够保证消防人员很好的保养建筑消防设施。消防人员的素质提高了,这样可以充分发挥建筑消防设施的作用。消防人员要具备专业的业务素质和全面掌握各个区域的情况,这样才能很好的对消防工作进行管理。
3.2提高建筑消防设施的质量
消防部门要不断提高建筑消防设施的质量,消防部门要主动改善建筑消防设施,这样可以保证消防设施在特大火灾能够发挥它的作用。建筑消防设施的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着消防工作是否能够正常的开展。消防部门要安排相关的技术人员,在每隔一个时期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精细的检查和保养,从而使得建筑消防设施不是一个摆设,而是有巨大作用的设施。
3.3加大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监督
在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向标准化方向发展的过程中,各地消防部门要加大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监督,这样可以发现建筑消防设施中的问题,从而解决这些问题。通过监督,可以明确的掌握建筑消防设施在哪些方面不到位,在哪些发面存在严重的弊端,从而可以帮助消防人员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严格、标准化的管理。消防部门要与建设。工商等部门协调起来,这样可以很好地监督建筑消防设施,从而保证了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的标准化。
4.结束语
建筑消防设施管理的标准化要求消防部门人员不仅仅要不断提高他们的责任意识和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而且要让他们熟悉消防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从而可以使得建筑消防管理向着标准化的方向发展。消防部门要深入分析当前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并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的作用,这样可以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的质量。消防部门要不断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工作,这样可以使得建筑消防设施能够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消防部门要使得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逐渐统一化,慢慢提高人们的“消防安全”的意识。消防部门要及时发现建筑消防设施的问题,并且思考建筑消防设施中出现的问题,从而促进了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更加标准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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