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3 19:31:3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1.模块管理,流程运作
在北京市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中,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思想道德、学业成就、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个性发展6个方面。在实际工作中,一般学校都把此项工作交由德育处落实,但德育处通常只对班主任和学生有管理权,在推动其他教师进行学业成就、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价时面临一定的困难。
我们的做法是,把综合素质评价的6个部分打散,实行模块管理、流程运作。由教学处负责学业成就、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3个模块,由德育处负责思想道德、交流与合作、个性发展3个模块,各年级组按设计好的流程进行具体运作。如在教务处的组织下,学业成就的评价由学科教师完成后交给各学科科代表,运动与健康的评价由体育教师完成后交给体育委员,审美与表现的评价由艺术教师完成后交给文艺委员;各学科科代表、体育委员、文艺委员再组织同学将相关评价填写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上。在德育处安排下,由班主任根据学生表现和各方面反馈填写学生的思想道德、交流与合作、个性发展内容,或由学生完成部分文本填写。最后,学生、教师等不同评价主体再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上的相关内容传到网络电子平台上。模块管理可以解决处室之间以及教师之间扯皮的问题,流程运作可以解决模块之间、评价主体之间以及文本评价手册和电子平台之间的关系问题,模块管理和流程运作相互配合,有效推进了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2.评管结合,提高实效
在学校管理过程中,学生的行为习惯培养是非常重要的内容,文明班集体评比和学生行为习惯量化评价是主要的和有效的管理手段,具有很强的管理功能。但是,新课程背景下的综合素质评价强调以质性评价为主,注重质性描述,重视个体发展,却忽视了量化评价,淡化了学生之间比较的动力和集体的教育功能,评价的发展功能不明显,评价的管理约束功能被削弱。比如:综合素质评价要求每个学期对每一位学生进行一次思想道德(包括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的描述性评价并给出等级,这种评价实际上是粗犷的、不具体的,对过程的关注不够,引领的功能不强,管理的功能也不容易体现;原来德育系统进行的学生行为规范日常评价要求明确,落实到事、到人、到行为、到时间,并且能够及时给予评价反馈,具有很强的管理功能,如果这种评价继续单独进行,就会造成新旧评价体系两层皮,如果纳入综合素质手册,其管理功能就容易被弱化。因此,我们需要研究新旧评价体系如何对接以及有机结合的问题,实现评管结合。
现在,我们开发了一个类似于驾驶本的评价手册,学生可以随身携带,此本包括综合素质评价的所有项目,又包含行为习惯养成的管理项目,可以实现实时的过程性评价,把评价和管理结合起来,每个学期可以盘点一次。“驾驶本”包括综合素质评价的6个方面的学期等级性评价结果,也包括一些过程性、激励性的事件记录,这样可以发挥评价的引领和导向功能;“驾驶本”还包括对迟到、早退、旷课、吸烟、肇事等随时发生的违规违纪事件的记录,随时提醒学生守规矩、讲文明、懂礼貌,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3.榜样引领,异曲同工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明确要求:新的评价体系要改变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的做法,发挥其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评价促进学生向哪个方向发展?评价如何促进学生发展?评价在实践中如何运作?评价能否发挥促进发展和教育学生的双重功能?这一系列的问题都需要我们去思考。
为引领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地发展,我校每年进行两次优秀学生评选和表彰,每学年末根据市区教委要求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团员。我校在第一学期末评选年级百名标兵和学校百名标兵,包括十佳中学生、三好学生标兵、学生干部标兵、学科竞赛标兵、社会实践标兵、社区服务标兵、科技特长标兵、艺术特长标兵、体育特长标兵、突出进步标兵。十佳中学生是综合表现最优秀的学生;三好学生标兵和学生干部标兵以上一个学期市区评选为基础,是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其他七项标兵的评选突出学生的特长发展,旨在激励更多综合表现较好又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通过相互衔接的评优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引领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地发展。这种评优过程突出激励性、过程性、参与性和引领性,操作简单,效果显著,是综合素质评价的支撑、补充和重要内容。
4.重点突破,分步实施
综合素质评价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多主体评价更是难于操作,工作量与实效性之间反差较大,操作者容易出现应付、逆反和焦躁情绪。因此,各校应该在综合素质评价的框架之内,在市区操作性方案的指引之下,结合自身校情,采取有效策略,重点突破,分步实施。
积极探索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办法,使高校招生录取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改革得以顺利推进,这是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和推动高中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所在。
近日,《扬子晚报》以“高考改革要看学生综合素质,调查发现九成学生素质都打A”为题,将目光聚焦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据了解,在现行的高考录取政策中,学生高考成绩中已包含综合素质评价,但此项综评成绩由中学负责判定,虽然高考报名表上注明“凡得A等第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录,否则,视为无效”这一条,但实际90%以上的学生都能拿到A等。面对综合素质评价在实践中遇到的难题,特别是在推进高考改革的背景下,如何更好地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如何更好地使用评价结果还有待深入研究。
破解综合素质评价的实践难题,需要用科学的评价理念予以引领。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从本质上看,推进多元录取机制,就是希望通过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倒逼评价制度改革,引领高中学校推进素质教育,注重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培养,这是在推进高考改革背景下看待综合素质评价的一个重要视角。因此,实施综合素质评价,不应当只看重评价结果,甚至只是为了升学而追求一个好的评价结果,而应更加看重过程,注重评价的反馈和激励功能,让学生真正从评价中体验成长的快乐,获得不断进步的动力和源泉。
破解综合素质评价的实践难题,要求高中学校把握好实施环节。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关键是要保证评价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从保证科学性角度看,综合素质评价应当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培养目标相契合,综合考查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使考查学校教育质量和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内容相一致,形成政策合力。就高中学校而言,还应根据学生特点和教育教学实际,进一步细化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和要求,增强评价的可操作性。
从保证客观性角度看,由于综合素质评价的很多内容难以量化,容易掺杂一些主观因素,操作弹性较大,导致评价结果的说服力不强;由于综合素质评价主要由学校组织实施,因顾及综合素质评价对学生升学可能带来的影响,难免会出现媒体所报道的那样学校尽量给学生打高分。这样的做法,既偏离了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初衷,也难以实现与高校招生录取挂钩的改革目标,对此需要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强监督,做到防患于未然。从深层次改革看,要着力增强综合素质评价的客观性,强化事实性材料和写实性描述在评价中的作用,避免简单化地打个分数、给个等级。
破解综合素质评价的实践难题,要求高校把握好使用环节。综合素质评价与高校招生录取挂钩,有可能会使综合素质评价走向功利化,这是目前普遍存在的一种担忧。但转换一下思路,通过实现这样一种挂钩,客观上会使综合素质评价的受重视程度得到提升,有利于综合素质评价不断走向规范和完善。从推进改革的视角看,破解综合素质评价的实践难题,要求高校把握好以下环节:一是在招生录取时,高校要根据自身的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使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使用更具操作性。二是在目前诚信意识相对薄弱的社会环境下,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参考,容易受到种种不诚信行为的干扰,因而要求高校在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时,做到客观、公正和透明,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此外,引入综合素质评价势必会增加高校招生录取的工作量,调整现行的招生录取办法,给高校提供相对充裕的时间,有利于确保评议审核过程更加充分和严谨。
充分认识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意义,积极探索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办法,使高校招生录取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改革得以顺利推进,这是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和推动高中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所在。虽然破解综合素质评价的实践难题还会面临诸多挑战,探索的过程也不会一帆风顺,但改革的方向应当坚持,推动改革的决心不能动摇。
(作者系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基础教育研究室主任)
(选自《中国教育报》)
一、实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一)实行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制度。将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作为初中学生学科学习目标评价的主要手段。初中学生学业成绩,一是用来反映初中学生在学科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并依据成绩对学科教学情况进行评价;二是作为九年义务教育的终结性考试,未参加学业考试的学生不得领取《义务教育证书》;三是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依据。实行初中学业考试后,不再组织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
初中学业考试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市教育局要建立学业考试工作制度和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考试组织、成绩管理的制度化、信息化、规范化。学业考试成绩根据各学科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确定合格标准,采用等级和实际分数进行记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按考试成绩对学校、学生排队或排名。
学业考试的命题应根据学科课程标准,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特别是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杜绝设置偏题、怪题。要建立和完善命题工作机制,落实命题人员资格认定和动态管理制度、试题征集制度、命题与审题分离制度、阅卷质量过程监测制度、试题评价反馈制度等,确保试题质量。
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体育与健康由学生在校期间各年度成绩和毕业时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标准》测试成绩组成,其他学科考试形式均为闭卷考试。“六三”学制学校生物、地理学科在学生初二学业完成后进行学业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学科在学生初三学业完成后进行考试;“五四”学制学校地理学科在学生初二学业完成后进行考试,生物、历史学科在学生初三学业完成后进行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学科在学生初四学业完成后进行考试。
学业考试考查科目为音乐,美术,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由县(市、区)教育局指导学校组织实施。
(二)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制度。依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精神,把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综合实践能力、学生特长等8个基础性发展目标,作为评定初中学生综合素质等级的主要内容。评价结果包括等级和综合评语两部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一个学期为一个评定时段,在初中最后一个学期依据学生每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照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4个等级确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要坚持内容全面、主体多元、方法多样、注重过程、结果客观的原则,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展。综合评语由班主任在征求其他任课教师意见并汇总全班同学意见的基础上,对每个学生做出描述性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将作为学生毕业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评为D级的学生不得领取《义务教育证书》,不得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报指标生录取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必须达到B级以上。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具体工作由初中学校组织实施。学校对初中毕业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于每年5月初完成。各初中学校要突出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德育要求,促进学生的全面、健康、和谐发展。各地要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评价办法向社会公示、公布,评价结果根据需要向学生公示。公示时间应在5天以上,公示无异议方可记录。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力求评价结果科学和公正。
(三)建立和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长档案。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要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档案。档案包括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综合评语以及初中阶段发展的突出表现(或标志性成果)等内容。要严格限定学生发展标志性成果的种类,可能加重学生负担和大量占用学生校外活动时间的项目(如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结果等),不作为标志性成果和认定特长生的依据,不与升学挂钩。
(四)实施初中学校素质教育工作评价制度。初中学校素质教育工作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更新教育理念、实施国家课程标准和课程方案、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制止学生辍学、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既能横向分析学校现实的工作情况,又能纵向分析工作进展。要加大重点指标的评估权重,促进学校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规范办学行为。初中学校素质教育水平评估成绩,作为分配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的重要依据。
二、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
(一)以学业考试取代升学考试,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录取新生。实行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后,取消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中以学业考试成绩为主,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作为高中录取新生的限定条件。
(二)将普通高中半数以上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从2010年起,将普通高别是优质高中或省级规范化高中招生指标的60%(不含指标生)以上分配到高中服务区内各初中学校;各初中学校指标生的分配数额,根据该学校初中毕业生人数和素质教育工作评价得分各占50%权重确定。
为充分发挥招生指标分配对初中素质教育的引导作用,提倡对指标生录取不设限制性条件。对录取指标生设限的,应以不同批次最低录取标准条件为设限标准。初中学校要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照多于招生指标的一定比例向普通高中推荐。招收指标生的高中可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对初中选送指标生的质量做出评价,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可将评价结果作为初中素质教育工作评价的重要指标之一,据此增加或削减初中学校的分配指标。
对在素质教育工作评价过程中或日常工作中发现有严重违背教育规律、违反办学行为规定、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对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和引起严重后果的学校,要调减其指标生分配名额,直至完全取消其按照素质教育评价情况分配指标的资格,同时给予学校负责人以必要处分。
(三)采用多种形式进行招生录取。除采用指标生审核录取外,也可采取以下形式进行招生录取。一是统一招生录取。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在规定时间内,由高中学校根据初中毕业生报名情况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集中录取。二是推荐录取。初中学校可对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推荐,至少两名教师写出推荐信,由高中学校通过调查、面试、综合能力测试等方式考核后,予以录取。三是特长录取。特长生录取的主要依据是综合素质评价加特长考核。对有特殊才能或潜能但无实证性材料的学生,高中学校应提供考生展示特殊才能的条件,并建立相应的组织对考生的特殊才能进行评定。四是划片招生录取。鼓励高中教育资源和普职比例相对均衡、高中段教育普及率高的地方,在认真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采取区域内划片招生办法,合理划分各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招生服务片区,促进生源平衡,搭建竞争平台,实现办学效益的最大化。五是注册录取。部分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可采取注册招生的方式,由初中毕业学生持成长档案,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名,由学校根据学生成长档案决定是否录取。
(四)扩大优质高中招生自。对办学水平高、有特色、在当地能起示范作用的优质高中,教育行政部门应扩大其招生自,在学校招生计划中安排一定比例,由学校自主招生。取得招生自的学校,要制定自主招生工作方案,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优质高中自主招生的比例,应不低于招生计划的5%、不高于招生计划的30%。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改革和完善评价与考试制度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本地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工作。要建立完善公示、诚信、监督监控、复查复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公平竞争。
(二)严肃招生纪律。对在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等级评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过程中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涉及学校的,在评先评优、年终考核、考点设置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是“规范化学校”的取消其称号,是初中学校的减少或取消其指标生分配数额,并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涉及教师的,取消其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和参与学生评价工作资格,不得作为推荐生的推荐教师。
实施统一的学业水平考试
将原来的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实施统一的学业水平考试,是很多地方中考改革的一种重要做法。由于学业水平考试是一种全面考查,促进了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有效落实,也有利于督促学校开足开齐课程,从根本上扭转“考什么、学什么”和“考什么、教什么”的群体性偏科现象,利于学生知识结构更加全面,利于促进初高中学科知识的有效衔接。同时,“两考合一”也避免了重复考试,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考试负担。
这一做法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一是由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统考科目涵盖了初中阶段设置的主要科目,考试科目过多,特别是一些科目考试放在初二下学期进行,使学生过早地处于备考状态,压力和负担明显加重,且打乱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二是由于“水平考试”与“选拔考试”存在功能上的差异,相对于“选拔考试”,学业水平考试的试题难度有所降低,使得学生成绩的区分度变小,高中招生的筛选难度加大。目前通过增设附加题等方式体现“选拔性”,对学业水平考试的命题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三是由于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多、次数多,学校组织考试的管理难度加大,经济负担加重,传统的“以考养考”方式难以为继,需要财政投入予以保障。
风向标:尽管推进“两考合一”,实施统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面临一些困难,但从长远发展来看,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应当成为改革的基本方向。与此同时,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设置、考试方式、命题方式和成绩呈现方式等有待进一步探索。
考试成绩使用“等级呈现”
考试成绩使用“等级呈现”,是一些地方中考改革的重要变化。在学业水平考试中用“等级呈现”取代“分数呈现”,模糊了分数的细微差异,避免了分分计较,为“综合素质评价”进入高中招生提供了一定空间。同时,实施“等级呈现”有利于杜绝炒作中考状元,以及按中考分数为学校排名等现象,也有利于缓解高中学校无序的生源争夺。
这一做法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一是现行的“等级呈现”都是通过分数转换而来,且等级的划分大多依据教育资源状况、高中招生计划等因素,没有按照一定的分数区间确定学生的学业成绩等第,科学性不强;二是从分数转换为等级的方式过于复杂,直观性不强,不易为大众所理解,甚至造成一些误解,以至于在实际推行过程中难度较大;三是相对“分数呈现”而言,“等级呈现”的区分梯度减少,极易出现报考志愿扎堆的状况,甄别不易,招生计划难以控制。特别是在“综合素质评价”与高中招生没有真正实现“硬挂钩”的情况下,招生难度相应加大;四是由于目前高考仍然沿用“分数呈现”方式,中考实施“等级呈现”改革,难以与高考实现对接。
风向标:鉴于各地在实施考试成绩“等级呈现”中所面临的实际问题,在今后中考改革过程中,应考虑对不同科目采取不同的考试成绩呈现方式,部分核心科目(如语文、数学等)沿用“分数呈现”方式,部分科目实行“等级呈现”方式,还有部分科目采取“合格”与“不合格”的呈现方式。这样做的目的,既保证了考试成绩的区分度,又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分分计较。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一些省市在尝试“等级呈现”后,重又回归“分数呈现”,在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中,对于这一情况应当予以考虑,并对政策变化可能带来的影响进行评估。
部分学科实行“多次考试”
在一些地方的改革实践中,对学业水平考试的部分科目实行“多次考试”,为学生提供多次机会,避免了考试的“一锤定音”。
这一做法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一是对于学生而言,只要成绩不满意,一定会争取再考的机会,而“多次考试”也意味着“频繁备考”,无形中增加了考试的压力;二是为了保证考试的公平性,每一次考试的难易程度必须保持一致,这对命题工作提出很高的要求;三是对于统一组织的考试而言,“多次考试”的成本较高,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且风险较大,安全问题难以保证。
风向标:从高中招生改革的视角看,“多次考试”的理念固然很好,但由于学业水平考试的大部分科目是在初三举行,不具备“多次考试”的条件,通常只有地理、生物和信息技术等科目的考试在初二下学期举行,因此,“多次考试”在大部分地方并没有真正实施。从长远看,如果将学业水平考试的部分科目(如英语)纳入社会化考试,“多次考试”的意义和作用会更加明显。
“综合素质评价”与高中招生挂钩
推进初中学校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并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录取的依据之一,这是各地推进中考改革的一个重要做法。综合素质评价突出强调对学生成长过程中的表现进行综合评价,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同时,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有利于改变用考试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录取的标准。
实施综合素质评价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一是将综合素质分解成日常的行为表现并一一加以量化评分,再将成长中初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为ABCD不同等级,这种做法的科学性不强;二是由于综合素质评价的部分指标难以量化,仅靠“定性”又不好评价(如:审美、生活态度等),操作弹性较大,客观性难以保证;三是综合素质评价是一种过程性评价,工作量较大,很多教师疲于应付,容易流于形式。以至于出现“说起来很重要、干起来很次要、忙起来就不要”的尴尬局面。
将综合素质评价与高中招生挂钩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一是由于综合素质评价机制不够完善,科学性、客观性不强,在高中招生中的实际作用较为有限。目前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中招生还只限于“资格条件”(如指标分配生、推荐生的资格条件)、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录取条件”等,至多只是一个“门槛”,难以真正实现与高中招生的“硬挂钩”;二是在目前诚信意识相对薄弱的社会环境下,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招生录取依据之一,极易受到种种不诚信行为的干扰,影响高中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三是由于初中学校发展水平差异较大,使用初中学校各自提供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可比性不强,以此作为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有失公平。此外,很多初中学校为了确保自身的升学率,增强学校整体竞争力,往往在综合素质评价上给学生打高分,违背了综合素质评价与高中招生挂钩的本意和初衷。
风向标:从总体上看,各地对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予以高度认同,认为此举有利于学校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但从具体实施情况来看,由于操作性不强,在高中招生中的实际作用不大。当务之急,必须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增强综合素质评价的科学性、客观性和透明度。如完善“成长档案”、“记录袋”,强化事实性材料、写实性评语在高中招生录取中的作用。在此基础上,逐步实现综合素质评价与高中招生从“软挂钩”向“硬挂钩”的转变。
扩大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
由高中学校依据学校定位、培养目标、办学特色等自主制定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和学生综合素质认定办法,是推进中考改革的一种重要探索,在一些地方的改革实践中也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扩大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符合高中多样化发展方向,利于学校特色的形成,也利于学生个性与特长的发展。
这一做法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在目前的社会环境下,教育主管部门对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的公正性存有顾虑,高中校长对“招生自主权”也存在一定的畏难情绪,担心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干扰、压力和质疑。可能的结果是学校仍然将分数作为录取的标准,改革的意义和作用难以真正体现。
风向标:在今后的高中招生改革中,扩大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应当成为一个基本方向。但在目前的社会环境下,可先行选择部分地区和学校进行探索实验,待时机成熟后再行推广。
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校
将优质高中的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初中学校,是各地中考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此举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缓解小升初择校压力,为在薄弱初中就读的学生提供进入优质高中的机会。
这一政策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一是分配方式还不完善。目前指标分配的主要依据是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还有的是根据初中学校的综合情况进行分配,包括毕业生人数、办学水平、素质教育实施状况,往年升入高中的学生数量等。如果单纯依据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分配指标,对于那些办学规模小、办学水平高的学校显得不够公平;二是录取方式存在一些矛盾和困惑。如果设定录取分数的底限要求,很多学校由于达到分数要求的学生数量不足而造成指标浪费,使得分配生政策难以按计划完成,实际效果大打折扣;如果不设录取分数的底限要求,只要获得分配生指标,就能够获得进入优质高中的机会,造成学生之间入学成绩差异巨大,给高中学校的教育教学造成一定困难。
13.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是什么?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的制度设计。其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
14.综合素质评价是如何进行信息化管理的?
省教育厅将建立江西省普通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系统),采用客观信息(如学考成绩、体质测试主要结果等)系统导入,其他信息学校录入、学生提交事实材料相结合的方式,客观记录学生的学习成长经历。
15.如何确保评价规范有序、真实可信?
为确保综合素质评价真实可信,我们对此做了系统设计。
一是在评价内容上,将学生成长过程中突出表现作为考察的重点,特别是强调通过参与相关活动情况及其成果来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使评价内容可考察、可比较和可分析。
二是在评价程序上,严格规范了评价程序的五个环节: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导入系统、形成档案。五个环节前后连贯,环环相扣。同时突出写实记录、公示审核等,要求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具体活动,并以事实材料为佐证,做到有据可查。
三是在完善制度上,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四项监督制度,即材料公示制度、抽查制度、申诉与复议制度、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确保综合素质材料真实可靠。
16.外省市转入我省就读的学生如何转入综合u价信息?
由外省市转学进入我省学校就读的学生,其需录入信息管理系统供招生使用的信息,应由转出学校加盖公章确认并经转入学校公示、审核后,由转入学校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17.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如何使用?
综合素质评价材料使用坚持因地制宜,谁用谁评。材料使用主体不同,其目的和意义也不一样。用于学生教育时,由高中学校进行,高中教师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及相关事实材料,分析把握学生成长过程,指导学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明确努力方向,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提高人才培养水平。
用于高校招生时,由招生院校进行。高等学校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对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做出客观评价,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具体的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提前公布,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18.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校选拔中起什么作用?
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参考条件,并将具体使用权交给高校,是这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综合改革试点从2017年之后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现在的初中在校生、非试点地市仍执行原来的考试招生办法不变。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一个基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
中考也要改变成绩简单相加
根据教育部日前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改革的目标是逐步建立一个“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招生录取模式。重在改变目前高中招生将部分学科成绩简单相加作为录取依据的做法,克服唯分数论。
根据改革意见,以后将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考试 “两考合一”,合并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现“一考多用”,减轻学生多次备考负担。
其中包括,改变考试科目构成:语文、数学、外语为基础学科,统一作为录取计分科目。将体育也纳入录取计分科目,科学确定考试分值或等第要求,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同时,根据文理兼顾、负担适度的原则,由试点地区确定其他纳入“录取计分科目”,防止群体性偏科。国家课程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但并不要求将所有科目纳入招生录取计分科目,以免增加学生负担。
学生可自选中考部分科目
这次改革也提出,在每门课合格的前提下,也可以给学生适当的选择权,发展学生优势特长。所以,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将可以选择除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之外的其它“录取计分科目”。但是,不能只选文科类科目,也不能只选理科类科目,要文理兼顾。没有选择的科目,不仅“要学”、“要考”,还要达到“合格”。
意见希望改革减少中考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注重考查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和能力素质。在成绩表达方面,可采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成绩,重申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等级”呈现的要求,避免学生分分必争、过度竞争。
“综合素质评价”成为主角
一、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科目设置
初中学生毕业升学必须对国家规定的所有课程开展测试,包括文化科目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会考、考查科目以及综合素质测试。
1. 文化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为文化考试科目,在初三年级进行。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各文化学科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制卷、网上评卷。
2. 体育与健康考试项目
全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以满分30分计入学生升学总分,其中学习过程评价12分、体锻效果评价18分。
3. 会考科目
地理、生物、理化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为毕业会考科目。地理、生物学科实行闭卷考试,在初二年级进行,由市教育局按中考文化考试科目统一组织考试,统一命题、制卷,统一网上阅卷,试卷结构、难度依据学科考试说明确定。理化生实验技能考查按市教育局制定的具体方案实施。
4. 考查科目
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为考查科目,考查结果以等级形式(合格、不合格)呈现。
5. 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是全面反映初中学生素质发展状况的重要手段,其评价结果是学生毕业和高中录取的必备条件。
综合素质评价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各初中学校要健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学生健康卡》和《成长记录袋》等制度。综合素质评价应参照学生成长记录和学生本人、同学及相关人员提供的信息。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价结果应向学生及其家长公示和解释。综合素质评价获得优秀等级的学生名单应及时在学生所在班级公示。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用等级加评语的方式呈现。评价等级分为A、B、C、D四等级。各初中学校要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各班级要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班级评价小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评价小组主持班级学生的综合评价工作。评价结果要在充分听取学生意见的基础上,由评价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各初中学校应对初中毕业学生进行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的全面鉴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达C及其以上等级者方可毕业。
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安排
1. 文化考试科目
文化考试时间为6月15日—17日,考试结果以分数形式呈现,考试日程、各学科分值及考试时间见下表:
表一:文化考试日程
从2018年中考开始,思想品德和历史考试合场、分卷,中间间隔10分钟用于试卷收发、学生不离开考场。
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按省统一要求组织,成绩计入英语学科总分。
表二:各学科—— 考试时间
2. 体育与健康考试项目
体育与健康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分区域实施。全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须于5月20日前结束。
3. 会考科目
初二地理、生物考试时间分别为6月19日上午 8:00—9:00 和9:10—10:10,地理和生物考试合场、分卷,中间间隔10分钟用于试卷收发、学生不离开考场。
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在初三年级的5月份进行,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在初二年级的6月份进行。
地理、生物会考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分A、B、C、D四个等级,根据考生成绩按比例折换成相应的等级,以测试总人数的前30%(含30%)考生为A等级,前30%至前70%(含70%)为B等级,前70%至前90%(含90%)为C等级,90%以后的为D等级。
2015年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在2018年参加中考升学时,地理、生物学科会考成绩均应达到C及其以上等级方可报考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包括参与热点高中指标生定向分配),凡会考科目成绩有D等级者要求升入省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就读的,市教育局一律不予办理普通高中学籍。2016年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在2019年参加中考升学时(就是现在的校内初二年级),地理、生物学科会考成绩均达到B及其以上等级在升学时方可享受热点高中指标生待遇;会考成绩均达C及其以上等级者方可报考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
4. 考查科目
(一)改革原则。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持公平公正,强化整体设计,完善规则程序,健全中考制度。坚持普职并重,实现协调发展,为学生提供适合的高中阶段教育。坚持因地制宜,加强省级统筹,全面推进与先行试点相结合,积极稳妥推进中考改革。
(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左右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模式,形成既体现全省统筹又兼顾地方改革创新的管理机制,形成具有江苏特色的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运行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1.统一考试性质与科目要求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目前全省各设区市已全部实行的初中毕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自2018年起,统一规范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中考”)。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应完整包括国家、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规定的初中阶段全部科目或内容,具体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教育、劳动技术教育、理化生实验技能等。综合实践活动的其他相关情况(包括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2.合理确定学业水平考试的形式、成绩呈现方式和结果运用
学业水平考试应根据考试科目和内容的特点,合理确定考试形式,具体包括地方组织的纸笔考试(开卷或闭卷),计算机考试(机上作答或人机对话),现场测试,作品或成果鉴定(个人作品、成果或小组作品、成果);学校组织的过程性测试或考查等。
学业水平考试的结果,应根据不同学科的性质和特点,合理确定成绩呈现方式,包括原始分数、考试等级、合格与不合格等。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形式、成绩呈现方式和结果运用,由各设区市根据课程教学改革要求、高中阶段考试招生改革方案的整体设计自行确定。要将初中毕业生艺术素质测评纳入学业水平考试,合理使用测评结果。
3.合理确定计分科目和分值
各设区市在制定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方案、确定作为录取计分的科目时,要根据“夯实基础,文理兼顾、负担适度,稳妥推进”的原则,除将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的考试成绩计入总分外,至少要将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和化学4科的考试成绩纳入录取计分科目。鼓励采取4(语数外体)+6(政史地理化生)模式进行试点,现已采取4+6模式的不再减少计分科目。在考试方式上,可以根据学科性质和特点采取适当的方式,文化学科可以采取各科分卷或相近科目合卷的方式。各计分科目分值的确定,要坚持以国家、省颁布的课程方案为依据。
4.统一学业水平考试的时间安排
为保障全省义务教育课程计划的统一实施,加强考试组织的协调性,自2018年起,在充分调研和协商的基础上,根据各设区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方案和不同考试科目的特点,制定指导性时间安排表,推进改革的平稳实施。
(二)全面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1.进一步明确综合素质评价的性质、内容和要求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对于实施发展性评价改革,激发学生主动发展,改变以考试评价简单代替课程教学管理的现状,具有重大意义。
各地要指导初中学校根据义务教育性质、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细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发展、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内容和要求,充分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和突出表现。
各地要积极完善客观真实、方便适用的综合素质评价办法,扎实开展评价工作,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挂钩。初中学校和教师指导学生做好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指导,促进学生发展进步。初中学校要将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进行公示、审核,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提供给高中学校招生使用。
2.建立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
制定全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方案,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建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设区市或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可根据自身实际在省级平台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并对教师、学生提供平台使用的具体指导。通过电子平台,建立完善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的遴选、公示、审核、监督和使用制度。
(三)推进招生录取改革
1.坚持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切实做好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考试招生统筹工作,促进普职协调发展,做到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奠定基础。
2.坚持指标生分配制度
完善热点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制度。根据初中毕业生数和办学情况,按不低于70%的比例将热点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初中学校,分配名额适当向农村初中和城市薄弱初中倾斜。要采取指标生优先录取、设置最低录取分数线等有效措施,保证指标数量总体完成,引导初中学校提高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
3.严格自主招生政策
根据高中学校的类型和特色,给予一定数量的体育、艺术、科技等特长生自主招生名额,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推动普通高中多样特色发展。特长生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得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5%。
高中学校严格规定自主招生的原则、程序和录取标准。要结合学校实际认真制定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并经设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自主招生的方案、程序和录取结果要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4.严格招生管理
取消体育、艺术、科技等竞赛类高中招生加分项目。各设区市要合理设置加分项目及其分值,保持中考加分政策与高考加分政策基本一致。每年考试招生前,各设区市将本地招考政策中的加分项目、分值、范围等,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并面向社会公开。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严格认定程序,做好公开公示,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严禁违规招生。各地要加强招生计划管理,完善招生计划编制办法,健全招生管理工作规定,明确学校的招生范围、招生规模等基本要求,严禁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擅自提前招生和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
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考试招生政策、计划和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四)开展综合改革试点
在全省整体稳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同时,省教育厅选择部分设区市开展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综合试点,重点在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录取计分科目、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使用、加强考试招生管理等方面进一步深化改革、先行先试。试点地区要积极开展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依据的探索,使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真正发挥作用,克服唯分数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促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没有作为计分科目的学科,要在综合素质评价中予以反映和体现。
综合改革试点地区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新的考试招生改革方案,其他地区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全面实施新一轮考试招生改革方案。从2018年开始,各地都必须做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规范高中学校招生等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1.各设区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由市招生委员会统筹领导,设区市教育局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由相关行政处室牵头,考试部门组织实施考试,教研部门负责命题等业务。
2.各设区市在现行方案基础上形成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要预先提交给省教育厅专家组审核,完善后报省教育厅备案方可实施。
(二)提高全省统筹和支持水平
1.省教育厅依据课程标准,统一制定初中阶段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等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命题指南,规范命题工作,提升命题水平,引导课程教学改革。
2.完善对各设区市考试招生组织及命题质量的评估。进一步加强评估队伍建设,改进评估程序,及时公布、反馈评估结果,促进各地不断提高考试招生组织水平和命题质量。
3.加强对各设区市考试招生的组织人员、命题及相关人员的专门培训,促进全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顺利实施。
(三)加强经费保障
各地要确保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所需经费,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改革的平稳推进。
高考不分文理对现在的中小学生有何影响?下面采访省教育厅权威解读
14门科目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 2019 年入学高一学生实行新方案
东莞时间网讯 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就全面推进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明确要求。
3日,记者就我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热点问题采访了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
1、改革亮点
体现广东特色,分项目分步骤推进改革
问:我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何亮点和特点?
省教育厅:《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高考改革的五大任务和23条具体措施。我省改革方案体现了广东特色,如分类考试招生制度、一年多考制度和高校招生综合评价录取模式等都是我省的改革特色。遵循教育教学规律,通过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一年多考制度、分类考试制度等,有效地引导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考试负担,增加了学生成长发展的选择性,促进学生健康发展。
我省改革方案按照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分项目、分步骤稳步推进我省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如2019年的高考加分政策调整,2019年的调整和优化二本招生录取批次,2019年增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2019年出台高考综合改革方案,2021年高考实施新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等改革内容,既有已启动的单项考试招生改革,也有未来改革的任务和路线图。
2、中小学招生
实行学区制度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
问:如何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
省教育厅:《实施意见》对中小学招生制度进行了总体设计、统筹推进,对改革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破解中小学择校难题。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具体办法,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为依据录取高中阶段学校新生;全省统一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招生办法,逐步扩大优质高中指标到校比例。
具体改革办法由各地市制定。
3、学业水平考试
14门科目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
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和次数是多少?
省教育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主要检验学生学习程度,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均列入学考范围,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和体育等14门。学考分散安排在各学期进行,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同一个科目两次参加考试的机会,同时计最好成绩为最终结果。
从2019年开始,我省学考就已提供1年2次考试;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阅卷、统一评定成绩。学考考试管理与高考一样,全部在标准化考点和考场进行,考试全程监控录像。省教育厅将于2019年制定完善学考制度的实施方案,对实施学考工作作出具体的规定。
4、综合素质评价
今年制定方案实行631录取模式
问:怎样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基于高考基础上综合评价录取是指什么?
省教育厅: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我省实施综合素质评价,一是规范评价内容,确保全面真实。如实记录反映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活动和表现并收集相关事实材料,全面、充分反映学生高中阶段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发展情况。注重考查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做到有据可查。二是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和统一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客观真实准确地记录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的情况及突出表现。三是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建立综合素质评价监督管理机制,严格记录和评价程序,建立公示、申诉和诚信责任追究制度,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要进行公示,确保公开透明、内容真实准确。
省教育厅将于2019年制定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实施方案,对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作出具体的规定。
2019年,我省在南方科技大学试点进行基于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模式招生改革,即在学校录取的标准中,高考成绩占60%,学校测试占30%,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占10%,简称631录取模式。
5、改革衔接
今明两年入学高中生仍执行现方案
问:我省高考综合改革什么时候启动?从现在到实行新的高考方案期间,我省高考实行什么方案?
省教育厅:《实施意见》明确我省2019年出台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新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新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2021年高考开始实行新的高考改革方案,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高考综合改革具体方案将在2019年制定并公布。
我省2019年出台高考综合改革方案,2021年高考实行新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即2019年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实行新的高考方案,现在在读的高中学生以及2019年、2019年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仍执行目前的高考方案,考试科目、内容和方式不变,从2019年起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全国卷。
在实施新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前,这几年过渡期,各中学和考生要按照目前的高考方案要求安排好教学和备考工作。
6、考试科目
不分文理科,学业水平、外语可考两次
问:新一轮高考改革是否分文理科?考试科目如何组成?哪些科目提供一年多考?
省教育厅:考试科目设置是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实施意见》对此已明确了改革的方向,即实行3+3考试模式,也就是普通本科院校实行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考试方式,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分值不变,每科满分150分。考生高考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门科目成绩组成。计入高考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所报考高校的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考试科目组合上不分文、理科。
为减轻考生集中应考的压力,改变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和统一高考的外语科目,将创造条件为考生提供两次考试机会,由考生结合自身实际选择参加考试,并选择最好的成绩使用。
7、高考录取
【关键词】新高考;学业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关系
新课程改革要求构建一个能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体系,而评价的不只是学生的学习成绩,还需要对学生的潜能进行发现与激发,并对学生的发展需求进行深入了解,帮助学生得到更好发展,以对评价所具备的教育作用进行充分发挥。由此可以看出评价是以新课改为基础的多元化评价,更加重视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与提升。
一、两者的概念界定
1.学业测试
在新课程改革过程中,学业测试是对学生综合能力进行表现的一种方式,以卷面考试的形式对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鉴定,并对国家课程要求的落实情况进行有效检测,最重要的是可以作为高校进行招生录取的依据。
2.综合素质评价
在素质教育理论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学业水平、艺术素养、思想道德、身心健康以及社会实践五项内容,可以对高考招生录取提供参考,同时引导学生进行综合性发展,使其在心里素质、社会道德、品德修养等方面得到健康发展。
二、两者之间的关系
1.两者都具备其独立性
第一,由评价机制方面来看,学业测试与综合素质评价都在素质教育综合评价机制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并且两者之间都有着其独立的意义与性质。由机制方面而言,两者之间具备构成关系,而不是附属关系;第二,由评价手段方面来看,学业测试与综合素质评价都是教育部门对学校教学情况进行检测和控制的手段。不论是落实目的还是工作过程,两者都是对传统高考录取标准进行改变的方法,引导学校对学生的全面发展进行重视,以有效提升学生的整体素质。
2.两者相互依存与渗透
在落实学业测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的过程中,不仅需要对学生的考试得分进行关注,还需要注重对学生众多潜能的激发与发展。将学科学习以及基础性发展两个目标进行有效结合,并对两者进行有效把握。由此可以看出学业测试与综合素质评价之间相互渗透,并且还相互依存,共同对多维度评价体系进行构建。
3.两者不可以相互替代
由增强学生整体素质而言,学业测试注重于对学生日常成绩的过程进行评价,而综合素质评价则涵盖着学习领域,由此可以看出学业测试被包括在综合素质评价中,两者是不可以相互替代的。第一,综合素质评价替代不了学业测试。主要是因为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主要是进行过程与定性评价,而这两种评价方法不能满足学业测试的评价需求。同时学业测试需要以新课程标准为依据,对学生的学业水平实施量化分析,需要对学生所掌握知识与技能的深度和广度进行仔细记录,因此,阶段性评价或者是终结性评价是进行学业测试的重要方式,同时也是对学校教学质量进行监督,并对课程管理进行有效落实的重要方法;第二,学业测试不能对综合素质评价进行覆盖。虽然学业测试对学生的价值观、思想、品质、情感有所涉及,但是却在众多学科中进行分散,其他内容很难在学业测试中得到体现。而综合素质评价中综合评语以及成长记录可以对其过程性评价与定性评价所具备的优势进行有效体现;第三,综合素质评价不可能对学业测试的范围进行制定。新课程改革对学生的培养目标进行了制定,其中包括过程和方法、知识和技能、思想情感和价值观。而学业测试只能够对过程和方法、知识和技能培养的相应成果进行检测,不能对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十分全面的测量,尤其是对学生思想情感和价值观的培养状况,这就需要应用综合素质评价来进行,所以说两者不可以等同,也不可以包容。
4.两者都是高考与高校招生的依据
学业测试以及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作为新高考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高考一起组成了两依据一参考的录取机制,也就是以统一高考成绩以及学业测试成绩作为基础,对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有效参考的录取机制。因此,学业测试与综合素质评价都和高考以及高校招生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不仅是开展高考的重要助手,而且还是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两者不可缺,都有着其重要意义。
三、目前学业测试与综合素质评价中出现的问题以及解决策略
1.问题
随着新高考改革的有效落实,学业测试与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新高考改革的重要组成内容,受到了人们的广泛关注,但是目前还存在着相应问题有待解决,第一,学业测试与综合素质评价两者之间存在着相互交叉的状况;第二,制度制定以及实际落实之间有着较为明显的分离现象。
2.解决策略
(1)解决交融问题。我国的高校数量大,并且各校之间存在着十分明显的差异,所以很难应用统一尺度对日常的测试成绩进行有效测量,这时就可以将综合素质评价中所包含的学习能力维度划归到学业测试中,因为学业测试可以对学生学习的所用课程进行覆盖,并且拥有较高的信度与测试效度,能够对学生的学习能力进行充分反映。同时在学业测试中对思想情感和价值观以及过程和方法部分培养目标进行反映的相应维度,可以明确划归到综合素质评价中。通过相应有效明确的分工、划分与整合,可以让学业测试只是对统一笔试考试进行覆盖,而综合素质评价也只是对统一标准下以学校为单位所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进行覆盖。最后将两者一同归纳到学业水平综合测试体系中,然后再通过网络系统将测试结果提供给各高校,以此作为各个高校招生录取的参考依据。
(2)解决制度制定与实际落实之间的分离问题。对制度制定与实际落实之间的分离问题进行解决,需要做到第一,各个学校需要投入更多精力制定可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学制度,对走班教学进行有效落实,从而为以后实施分层教学进行有效探索,并奠定相应基础;第二,各个学校需要增强相应的教学资源,在课程建设、教学管理、师资设备等多个方面做好充分准备;第三,注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引导学生对自身优势进行有效发现,学会自主选择与发展,以增强学生的整体素质。同时,对制度中的相应格式与名称进行有效规范,从而使学业测试与综合素质评价能够具备更好的可操作性。
四、结束语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和人才观,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进一步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充分发挥考试、评价的正确导向作用,引导学生学好每一门课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由此,随着新高考改革的有效落实,和谐发展作为开展教育事业的崇高理想,更需要在高中教学评价中得到有效体现,并对以学生人格发展为中心的教育理念进行明确。同时只有将学业测试以及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有效结合与外延,才能够满足高考考试与招生制度的改革要求,从而有效促进新课程改革以及素质教育的顺利进行,让学生得到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宝庆,吕婷婷.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制度化困境及应对策略:新制度主义的视角[J].教育发展研究.2015(20).
[2]许丽艳.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现状与反思――基于“第二届京师高中教育高峰论坛”部分内容的主题性研究[J].中小学管理.2014(07).
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新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新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2021年高考开始实行新的高考改革方案。高考实行3+3考试模式改革完善统一高考制度。统一高考实行3+3的考试模式,也就是普通本科院校实行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考试方式,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分值不变,每科满分150分。考生高考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门科目成绩组成。统一高考实行3+3的考试模式,也就是普通本科院校实行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考试方式,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分值不变,每科满分150分。改革完善一年多考制度。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考外语科目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同一科目参加两次考试机会,学生选择最好成绩使用,以减轻学生集中应考压力,改变一考定终身的弊端。14门学科纳入学考范围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依据,覆盖高中所有学习科目,引导学生全面学习所有课程,促进中学全面落实国家课程要求,努力提高教育质量。
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客观、真实、准确记录学生成长过程的突出表现,着重引导学生参加公益服务和社会实践等,落实立德树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同时也为高校录取提供参考。
省考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学考主要检验学生学习程度,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均列入学考范围,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和体育等14门。
学考分散安排在各学期进行,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同一个科目两次参加考试的机会,同时计最好成绩为最终结果,以减轻学生集中备考和一次考试所产生的心理焦虑和精神负担,同时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高中学校更加注重个性化教育,更多地实施因人施教。
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要如实记录反映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活动和表现并收集相关事实材料,全面、充分反映学生高中阶段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发展情况。注重考查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做到有据可查。
同时要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和统一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建立综合素质评价监督管理机制,严格记录和评价程序,建立公示、申诉和诚信责任追究制度,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要进行公示,确保公开透明、内容真实准确。通过这些制度的设计,保障综合素质评价真实可靠。
省教育厅将于2019年制定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实施方案,对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作出具体的规定。
高校录取探索借鉴631模式普通本科院校招生录取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即可概括为两依据、一参考,实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同时积极探索基于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改革,按照统一高考成绩、高校测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占一定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由高校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更好地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和高校科学选拔各类人才。
广东省考试院相关负责人指出,2019年,广东在南方科技大学试点进行基于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模式招生改革,即在学校录取的标准中,高考成绩占60%,学校测试占30%,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占10%,简称631录取模式。
近几年,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西交利物浦大学、北师大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等高校先后参与了这项改革。从改革试点的情况看,631录取模式在人才选拔、促进学生成长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实施意见》明确,广东将继续深化基于高考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改革,发挥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校测试成绩和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的积极作用,逐步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和多元化的人才选拔机制。
高职与本科招生相对分开
根据《实施意见》,新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主要包括八个方面。
一是改革完善分类考试招生制度。高职院校考试招生逐步实现考试的内容、形式、时间安排和录取与普通本科院校相对分开,本科院校实行统一考试,高职院校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让学生尽早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使部分学生从过重的课业负担中解放出来。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是指从统一高考中分离出来的实行单独招生的考试方式,目前主要包括:3+技能证书考试、五年一贯制、中高职三二分段、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等考试招生形式。
2019年广东将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增加语文、数学、英语3门考试科目,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自愿选择报考,并以此成绩作为报考高职院校文化素质的成绩;2019年启动新的高考方案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招生改革。高职院分类考试方案由省教育厅制定,考生报考办法将在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专项改革配套文件中予以明确。
中小学招生推进指标到校、
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制对中小学招生制度进行系统设计、统筹规划,通过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办法、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积极推进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为依据录取高中阶段学校新生等有力措施,改革完善中小学招生制度,引导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破解中小学择校难题。
全省统一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招生办法,逐步扩大优质高中指标到校比例。具体改革办法由各地市制定。
改革时间表 2019年
出台文件:
出台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制定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
制定完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制定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各地市制定出台中考加分项目的实施方案
各地市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
各地市出台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办法
完善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办法
积极推进单项改革:
改革完善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办法
继续完善考生志愿填报方式增加平行志愿院校数
调整和优化招生录取批次二本A、B合并为第二批本科
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全国卷
普通高中随迁子女可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
深化基于高考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改革
2019年
分类考试招生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增加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高中阶段毕业生自愿选择报考,并以此成绩作为报考高职院校文化素质的成绩
2019年
启动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出台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新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
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新的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2021年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2021年高考开始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
日前,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拉开了中考招生制度改革的大幕。根据《意见》,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将合二为一,综合素质评价将作为升学依据或参考,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新的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
一考多用
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中考合二为一,成绩作为毕业、升学依据
从刚出台的《意见》来看,本次中考改革的核心就是要形成“学业水平成绩+素质评价”的考试招生录取模式。考试的改变重点在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推行,实际上是“两考合一”,即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合二为一,实现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试,减轻学生重复备考的负担和压力。
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之后,考试科目也将发生较大变化。以往的中考都有固定的考试科目,这就在一些学校中形成了不考不教、不考不学的倾向。为了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打好共同基础,确保义务教育的基本质量,本次改革将国家课程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即“全科开考”。为了防止全科开考增加学生负担,政策在设计上强调考试内容要“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
教育部还提出可以采用分数、等级等形式呈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等级呈现。
综合评价
思想品德、艺术素养、身心健康、社会实践等将作为中考招生参考
2014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高考改革率先在浙江、上海进行试点,综合素质评价逐步在高中阶段推广。自2017年起,上海高校招生将使用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此次《意见》的,意味着初中阶段的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将在全国逐步推行。
《意见》明确要求,试点地区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中考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综合素质评价使用的基本要求,高中学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制订具体的使用办法,使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真正发挥作用,破解唯分数论。
相关专家表示,迈出综合素质评价这一步是必须却也十分不易的。如何尽量做到客观记录,减少人为干预甚至造假,又可以准确科学地评价学生素质是一大挑战。制度、程序、监督体系设计其实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哪怕有一步的疏漏,都可能让腐败钻了空子,放大操作不规范的问题。
治理乱象
大幅减少、严格控制加分项目,严禁违规跨区域和擅自提前招生
《意见》明确提出大幅减少、严格控制加分项目:一是取消体育、艺术等竞赛类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二是要求各省组织对本地区加分项目和分值进行清理和规范,取消不合理的加分项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地方实际保留的加分项目,严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
除了加分乱象,近些年各地高中因抢生源而违规跨区招生引发纠纷的事件也屡见报端,名校掐尖、抢夺优质生源,不利于教育均衡,有违教育公平。为此,《意见》提出要健全招生管理工作规定,规范学校招生行为,进一步明确招生范围、招生规模等,严禁违规跨区域和擅自提前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