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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合同

时间:2022-12-29 07:53:5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电力合同,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电力合同

第1篇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及电力建设安装工程的有关规定,乙方受甲方委托,承担 配电工程的全过程承包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项目单位:

四、工程内容(范围):

五、合同总价:

六、承包方式:

七、支付与结算

八、工程期限:商定工程工期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验收。

九、施工准备

1. 甲方:

(1) 月满足乙方施工进场的条件。

2. 乙方:

(1)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等进场计划;

(2) 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十、工程质量要求

1. 工程质量应符水电部《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暂行技术规范》;

2. 工程质量应符合本工程设计说明及施工详图。

十一、 施工与设计变更

1. 本工程有关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及设计交底和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 如要变更设计,须经原设计单位及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双方和原设计单位共同书面签证确认后方可生效。

3. 因设计重大变更等原因造成乙方停工、返工、窝工等损失,由甲方在合同总价外按乙方实际损失予以补偿。

4. 甲乙双方对工程变更所作出的书面通知,对方应在 知即视为已被确认。

十二、 设备材料供应:工程所需的全部设备及材料均由乙方供应。

十三、 安全责任1. 乙方应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加强现场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 如因乙方原因在工程施工中引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招致的要求、诉讼成本、费用

和开支,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提供协助抢救之责。

3. 如有必要,双方可另行签订安全协议。

十四、 工程验收

1. 工程竣工验收,以水电部《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暂行技术规范》、国家有关部门制订的

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2. 分项验收(包括隐蔽工程),乙方应在48小时前通知甲方参加,除非双方有约定,分

项验收应在通知期满时开始。

3. 甲方应在收到竣工验收通知书后天内进行竣工验收,否则乙方将有权组织竣工验收,

其验收结果视为甲方已确认。

十五、 质量保修

1.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十六、 工程管理

1. 本工程甲方委派为项目经理,为驻工地代表;

乙方委派 为项目经理, 为驻工地代表。

2. 双方项目经理、驻工地代表在工程进行中签署的备忘录、工程内容和设备证等文件均

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七、 违约责任

1. 甲方的违约责任:

(1) 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九条规定履行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

造成的实际损失。

(2)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

承担责任。

(3) 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七条和第十一条规定履行支付和补偿义务的,按违约金额的每日

万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2. 乙方的违约责任:

(1) 因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

造成逾期的或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如期完成的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二偿付违约金。

(2) 工程末能按本合同规定的工期如期完成,造成甲方损失的,除按上述规定偿付逾期违

约金外,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十八、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结

清合同价款后终止。

二十、 本合同一式 4份,甲乙双方各执 2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人:

地址:

第2篇

关键词:电力企业;物资合同;签约;履约;管理策略

电力企业经营与发展过程中,物资合同签约及履约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由于电力企业物资管理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库存实践段且要求一次性使用,因此电力企业物资管理具有一定特殊性,物资合同签约及履约管理的有效性直接关系着整个电力企业的稳定健康发展。在此种情况下,加大力度探讨电力企业物资合同签约及履约管理策略,对于电力企业的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电力企业管理中物资合同管理的要点

在电力系统运行过程中,电力物资在保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主要包括直接物资、间接物资以及辅助物资三个方面。电力物资管理具有一定特殊性,其对供应时效性要求较高,对物资质量要求较高,库存时间短并且无法实现循环利用。当前社会发展条件下,电力物资供应逐步实现市场化运作,竞争力度也明显加大,市场资源配置更具合理性。但为保证电力企业物资管理的有效性,积极加强物资合同签约及履约管理是非常必要的。电力企业物资合同管理要点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电力企业物资合同管理中应当以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主要依据,保证合同签订的规范性,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允许延长合同签订时间。二是应当以货物清单、澄清文件、招标文件以及合同文件等作为签订物资合同之前的重要资料依据,以保证电力企业物资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必要情况下物资部门需要招标采购时,应当明确物资采购结果,并结合具体信息以及相关规定签订物资采购合同,切实保证操作的规范性,进而提高电力物资合同管理效果。

2 电力企业物资合同签约及履约管理的具体策略

2.1 电力企业物资合同签约管理的策略

第一,现代科学技术不断发展进步,电力企业物资合同签约及履约管理过程中,应当对电子商务平台以及集约化系统加以优化利用,以保证电力企业物资合同签约管理的有效性。尤其是当前电力企业呈现出现代化的发展态势,电力物资集约化管理进程明显加快,物资合同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基于现代信息技术之上的电力商务平台以及ERP的推广应用,在一定程度上规范并固话了电力物资合同签约流程,促进招标结果传回及合同文本生成自动化的实现,保证电力物资合同签约方式的规范性,应当以文本方式进行签约,并保证物资合同中通用合同条款、专业合同条款以及招标文件的规范性,以经过澄清与确认的技术条款和合同商务条款作为主要标准,以保证电力企业物资合同签约管理的科学性和可靠性。电力物资合同签订过程中,应当对合同协议书及其附近共同签订,从而为电力物资合同签约规范化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二,加大纸质合同的签订管理力度。在电力企业物资合同签约管理过程中,物资供应商应当准备好物资合同相关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相关证明文件等。物资合同签订地点为供应商服务大厅,在电力物资纸质合同签订之前,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对电力物资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进行严格且仔细的检查,确认无误且材料齐全后,由供应商授权代表对物资合同正本进行盖章。一般情况下,就合同正本逐页盖骑缝章或者小签。

2.2 电力企业物资合同履约管理的策略

第一,对电力物资合同的履约内容及相关责任进行明确标注。也就是说,在电力企业物资合同履约管理过程中,为保证管理的有效性,应当对电力物资合同中的内容及相关责任进行清晰且明确的标注,尤其是要明确电力物资合同履约过程中违约现象的责任人与具体处理方法,以确保电力物资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能够依据合同内容履约,以保证电力企业物资合同管理的有效性。在明确电力物资合同具备内容以及履约责任的基础上,一旦出现违约情况,应当严格依照物资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及具体处理方法进行妥善处理,此种情况下,有效的避免了出现违约情况后相互推卸责任等问题的出现,提高电力企业物资合同履约管理的有效性。

第二,设置专业的合同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加强对合同履约情况的监控、分析和管理。电力企业应该设置专门的物资合同管理机构,并配备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对物资合同的供应链进行实时跟踪和统计,以此分析和判断合同是否会出现违约的现象,一旦出现违约的行为,则应该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处理。此外,合同履约管理人员通过对供应商的履约状况进行统计,并制成供应商信誉档案,为企业以后的物资采购、招标选择提供可靠的参考,例如,创建基于ERP模块的合同履约跟踪表,合同管理人员通过合同履约跟踪表,能够及时、准确的掌握物资合同签订、物资流转的实时状况,当物资到货之后,对物资合同进行一一核对,避免出现物资交货不及时影响电力工程建设进程,同时还能够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物资供应的保障能力,全方位、多方面的加电力物资合同履约管理,实现物资合同管理的流程化、规范化以及标准化。

第三,加强资金结算管理。资金支付是合同履约管理的最后环节,同时也是合同履约管理中非常重要的环节之一。电力企业正常运转的前提是资金及时支付以及高效流转,为了保证资金能够及时、准确的支付,电力企业在受到物资采购合同之后,应该立刻和物资供应商进行沟通,然后开具物资发票。每月18日,根据物资合同台账信息,对于满足资金支付条件的合同申请ERP资金支付;每月30日,根据省物资公司的资金支付明细,对资金支付状况进行记录和核对,并且根据相关规定,在当日必须反馈《物资采购资金支付款项回复单》,保证电力物资资金“月月对、月月结、月月清”,即保证资金支付100%准确。

结束语

与其他企业物资合同管理相比较而言,电力企业物资合同管理更具特殊性和复杂性,为保证电力企业物资合同管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确保物资合同得到规范签订和履行,应当基于电力企业物资合同管理要点出发,结合电力企业自身发展实际情况,采取可行的物资合同签约及履约管理策略,以推进电网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从而为电力系统的稳定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推进整个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进步。

参考文献

[1]王铁铮,常少志,于梦遥,卢正达电力企业物资供应合同履约管理研究[J].现代制造,2015(36):169-170.

[2]郑绍海电力企业管理中的物资合同签约以及履约管理[J].山东工业技术,2015(24):165-165.

第3篇

关键词:咨询合同;风险;规避措施

中图分类号:F407.6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18-0190-02

合同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电力设计咨询行业面临更大的机遇和挑战,面临的风险也不断增多。如何强化管理,规避风险因素化解风险,维护企业利益是电力设计咨询行业面临的重要问题。

一、电力设计咨询项目的主要内容和市场情况分析

1.主要内容。电力设计咨询项目主要包括地区电网规划设计、电源输电系统规划、电厂与输变电工程接入系统设计、工业园区和企业供电方案设计、相关专题研究等。

2.市场情况分析。从近年来电力行业、电力设计行业的分析,并结合电力设计咨询项目自身特点可以看出,电力设计咨询在市场开发中的优势和市场机会主要有:一是市场容量相对较大。二是由于与国家电网、冀北电网、各发电公司等单位保持长期合作,对本地区的电网状况以及运行习惯和各项管理制度的熟悉和把握独具优势,成品容易满足标准和要求。但随着市场的放开,电力设计咨询在市场开发中逐渐显现了一些不足:其一,省级、市级设计院重叠配置,电网公司和部分电力科研部门也成立了自己的规划研究机构,市场竞争将非常激烈。其二,由于电力规划长期处于市场垄断地位,导致设计人员市场意识不强,市场竞争力有薄弱的表现,对顾客的服务意识还有很大提升空间。通过分析可以看出,在电力设计咨询的市场开发中,要想在市场上占据一席之地,就必须与电网公司、发电公司等保持思想上的统一和密切联系,及时了解电网动态,实时跟踪大中型规划项目;提高设计人员的服务意识,增强设计人员对待工程的整体意识,提高设计质量,保证设计工期,让顾客满意,占据更高的市场份额,达到企业盈利的目的。

二、电力设计咨询合同概述和风险因素

1.电力设计咨询合同概述。技术咨询合同,包括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有其特殊的风险责任承担原则,即因实施咨询报告而造成的风险损失,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受托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电力设计咨询合同文本一般包含如下内容:技术合同所涉及到的合同标的项目的具体名称、技术咨询合同内容、技术咨询合同履行方式、技术咨询合同协作事项、技术咨询合同验收、技术咨询合同报酬、技术咨询合同违约责任、技术咨询合同争议解决。

2.电力设计咨询合同的风险因素。由于各种客观因素的制约,电力设计咨询合同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可能会有以下几方面的风险因素:(1)合同履行的前景具有不确定性。电力设计咨询项目属于前期项目,而前期项目的进展受经济发展状况、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和各种客观因素制约,项目在进行中可能随时会发生变化甚至暂停。而项目的前途命运与客户履约意愿密切相关,这就给设计工作和合同管理带来不确定性。(2)委托方自身的情况也存在不确定性。在项目前期阶段的实际工作中,委托方自身也会出现较多不确定因素,如合同主体发生变化引起债权债务的变化、项目的水平年、本期容量、终期容量、计划投产时间等基本情况发生变化等,导致合同执行不到位、变更甚至终止。

三、规避电力设计咨询合同风险的措施

作为技术咨询合同的受托方,为规避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风险,可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控制:

1.将合同风险管理纳入合同管理全过程。合同管理人员要对合同信息进行及时的收集跟踪、可行性论证、资信调查。从合同生效起就要加大跟踪力度,与项目经理及业主加强沟通,掌握工程进度。要对客户名单登记入库,进行风险识别和评定,较高风险客户应纳入特别管理,对于风险较高收益不高的项目,在接受任务时要慎重考虑,做好充分准备。

合同风险管理在合同签订前就介入,评估项目的可行性、了解业主实际主体财务状况;在合同履行中要通过各种方式进行跟踪,对业主项目资金来源和方式有所了解,敦促业主按期支付合同约定的款项。即使由于各种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也要及时将合同应收账款收回,再签订合同终止协议终止合同,最大范围内降低风险,得到收益。

2.明确约定合同条款。受托方在与客户基本达成一致后,应以明确有效的方式对谈判成果进行确认,作为双方签订正式合同的依据。必要情况下签订书面协议确认谈判成果,以备正式签订合同时参照,避免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分歧。

为切实维护自身利益,要详细明确双方违约的责任;可适当提高预付款比例;明确约定评审的时间限制,如在约定时间项目未评审受托方也要继续完成后续收费。对涉及到知识产权归属问题和对研究数据的保密问题,要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权利义务,维护我方利益。

3.确保收费工作的有效进行。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要持续严密跟踪合同的进展情况,如有合同主体变更、合同价款变更、项目缓建停建等情况,要及时与受托方签订相关补充协议,确保合同执行到位。

当合同主体发生变化时,存在实际付款人与合同签约主体不一致的情况。因此在开具发票时,应注意核查实际付款人的账户及税务信息、核查实际付款人与合同(或合同变更协议)签约主体是否一致、实际付款方式与合同约定方式是否一致,以规避返还不当得利的风险、付款行为无效的风险以及合同未全面、未适当履行的风险。

4.提高法律意识。合同管理人员从合同谈判到执行完毕的整个过程中,对合同主体双方往来的邮件、传真、信函等,要妥善保管。特别是能够证明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证据;能够证明我方不存在违约行为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未履行义务的证据;能够证明债务人资格及其变化的证据;能够证明因对方违约造成我方损失的证据等。以上证据必要的时候可以由公证部门进行公证,以确保具有法律认可的效力。

如今各个企业的法律意识也都逐步增强,合同管理也越来越严格。企业要明确各个合同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归口管理部门、合同承办部门、合同审查会签部门、合同承办人职责、监察部门等职责,重点规定合同管理的程序规定,包括合同签订程序、合同送审及备案程序、合同签订的简易程序、合同履行程序、合同变更或解除程序、纠纷处理程序、档案管理与使用程序、监督管理程序等,以建立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在合同执行的全过程中,风险时时存在。合同管理人员要不断提升管理水平,提高法律意识;企业层面也要给予合理的引导,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系,最终获得良好的经济收益和信誉。

参考文献:

[1] 陈洁荣.如何规避电力企业合同管理中常见的法律风险[J].企业科技与发展,2013,(2):47-49.

第4篇

(一)合同文本不规范针对于中国建筑市场合同管理频繁出现问题的现象,原建设部会同国家工商总局共同制定并颁发了关于建筑工程在施工时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合同示范文本,最新一版是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目的就在于规避权责失衡现象的发生[6]。但在实际电力建设工程中,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由发包人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在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

(二)合同管理法律意识淡薄在具体实施时,因合同双方的法律意识淡薄,常有签订合同不符合要求情况发生。主要表现在:首先,合同文本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合同示范文本的相关条款,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对一些索赔性条款表述笼统、含糊。其次,承建方资质管理混乱,依据中国的《建筑法》的规定,施工企业必须在其资质等级许可内从事建筑活动,不得越级。但在实际工作当中,一些不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通过挂靠等方式谋求中标机会,或者一些大型施工企业利用企业资质承接一些施工项目,然后转包或者肢解后分包,这些做法不但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也给工程的质量、工期等带来不利影响。第三,部分人员缺乏法律意识,合同管理属于企业核心业务,对员工的工作能力以及职业道德要求极高。但有部分员工职业道德素质低下,,损害企业利益。

(三)合同违约索赔困难、责权偏颇当合同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索赔工作就应该合理展开。但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下,合同文本往往是发包方制定,所突出强调的往往是承包方义务的规定和风险的范围,而对发包方的义务就含糊其辞,制约性条款在文件中较少。尤其是发包方违约时,就赔偿方面的条款没有具体的表述,难以界定赔偿的数额,存在明显的权责偏颇。此外,在电力系统主辅分离之后,投标单位众多,在市场中发包方占据主导性地位,双方存在着明显的不平等。例如因电力工程施工周期长、单位工程众多,出现分项工程的设计变更就很多,整个工程累加起来就会高达数百万的金额赔偿,而在合同条款中往往表述为分项工程多少钱之下免于赔偿,这样承包方就要承担较大损失,即使出现了可以赔偿的情况,承包方往往会为了以后市场的签约,而在发包方的要求下放弃部分索赔工作。

(四)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从当前建设合同管理的现状看,并没有得到许多小公司的重视,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严重缺失,这也是制约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施工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需要专责的合同管理人员掌握相应法律知识、造价知识以及项目管理的相关技术规范。而在一些企业合同管理被认为是一种事务性工作,由预算人员或者财务人员兼任。这将给合同管理带来难度,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必将缺失专业支撑,在处理上相当的被动。许多不规范的合同在签订初期也难以被发现,也会给后续的工程建设带来不必要的麻烦,造成经济损失,影响企业效益。

二、完善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措施

根据对当前电力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的分析,结合现代企业管理的科学经验,对照国际工程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做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一)按照中国现有法律规定,积极推行电力建设工程合同的示范文本完善和健全的法律法规是确保市场正常运行的重要前提,在工程建设领域,中国目前针对根据电力工程的特点和行业合同示范文本目前还是空白。因此有必要推行电力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编制工作。工程项目发承包模式可分为:总分包模式、平行承包模式、联合体承包模式、合作体承包模式等等,按承包工程计价方式分类: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等,针对不同的模式进行研究,将合同条款规范化和细致化。随着中国加入WTO后逐步与国际接轨,学习和研究国外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断完善中国建筑市场管理体系和技术体系。立足中国国情的基础上,融合现代合同原则和现代项目管理原则,不断完善中国施工合同文本体系,使中国施工合同文本在结构化、系列化、集成化方向的发展上取得突破。

(二)推行合同管理人员考核制度,持证上岗专业化的合同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是加强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关键。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对合同管理人员建立考核制度,要求持证上岗。一方面企业加强对现有员工的培训和教育,达到工作所需要的技能要求。另外企业可同高校合作,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和教育,形成稳定的人才输出。当前可在合同管理中可有造价工程师领导,另配一名专职合同管理员,完成项目的合同管理。

(三)强化合同的动态管理,依约解决工程索赔问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索赔现象时常发生。一般来说,发包人索赔数量较小,而且处理方便,可通过扣拨工程款等实现;而施工方对发包人的索赔则比较困难一些。但为了合同双方共赢,对工程中实际存在的误工、变更等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如工程延误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合同被迫终止索赔、工程加速索赔、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等,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双方双赢才是工程工期、质量、成本完成目标的保障。

(四)开发适合电力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软件,建立合同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化管理不仅提高工作效率,也为资源共享,提升管理水平奠定了基础。电力建设工程的信息化管理一直走在市场的前列,针对合同管理、造价管理的软件也层出不穷。在企业内部形成流程化管理,进行合同评审等工作。各施工企业可根据自身工作的特点,选择合适的软件操作。随时掌握合同的签订、履约及纠纷情况,对工程建设合同形成真正的信息管理和动态管理。

(五)建立企业的信誉档案,将信誉分引进到招投标工作中去建立其企业信誉档案库,定期监督,并制定相关的奖惩措施,以规范企业的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并将企业的信誉档案融入到招投标工作中去,在招标项目评分标准中加大信誉分的权重,使企业真正意识到每一个工程都是重点工程,只有认真履行好合同,才能以后有更加广阔的市场。为中国的电力工程保驾护航,同时促进市场的良性发展。

三、结语

第5篇

(一)合同管理是企业法制化生产经营的标志

市场经济背景下,电力企业的规模日趋庞大,其生产经营的内容、范围和模式随之复杂,因此合同管理下设领域的关系变幻莫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合同管理已成为企业法制化生产经营的标志,更是企业依法生产经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合同管理不仅为企业竞争力提升提供制度保障,而且为企业在市场经济中获取先机提供预想机制。企业高效合理的合同管理是依法订立、履行经济合同的基础,能减少企业经营风险和经济纠纷,提高企业经营管理和经济效益。因此,企业合同管理可在保障自身经济效益和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解决经济损失和权利受侵的问题,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使自身权力最大化、义务最小化,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的合法权益,为企业更快更好发展保驾护航。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环节

合同是电力企业对外交易的载体,也是企业组织生产要素和制定经营模式的主要方式,合同运用于企业各项业务流程的每个环节,通过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起到业务流程有效、稳定、合理运作的作用,服务于企业经济效益目标的实现过程。合同管理的本身特征决定其不同于生产、人事、财务等管理工作,但是其能在实现服务功能的基础上保障企业其它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例如电力企业每年签订合同约为10万份,价值2500亿元左右,企业合同管理使大批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仅凭工商部门行政管理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还远远不够,因此,合同管理有巨大的经济潜力和综合效益,必须从企业内部加强合同管理,通过改进合同管理创造经济效益,提高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有效防范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法律、经济和其它风险。

(三)合同管理是实现企业生产经营战略目标的基本保障

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法治经济、契约经济和商品经济的共同产物,是商品交换法律化、合理化、有序化的表现形式。电力企业是一个独立经济实体,其通过合同(管理)缔结与其它经济实体间的经济关系,合同管理是实现企业生产经营战略目标的的基本保障,也是实现企业发展战略的根本前提。企业合同管理直接影响着企业声誉、竞争力和经济效益,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企业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基础,因为合同管理是企业全过程、全方位、多角度进行法律顾问的科学管理,并非简单的签订、承诺或者要约,企业高效合理的合同管理为优化企业综合管理、降低交易成本、降低法律风险、保证交易安全、实现企业利益等工作发挥巨大效用,因此,合同管理作为电力企业法律顾问体系的重要管理环节之一,是关系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成败和实现战略目标的重要因素。

二、电力企业合同全过程管理实践措施

(一)合同全过程管理思路

合同全过程是以国际(内)先进管理实践为基准,保障合同与服务业务的协调和共同发展,以优化电力企业全过程管理体系的具体举措,其引导着合同管理的精益化转变方向,改善着企业内外部的经济关系,能有效促进企业经济活动合法稳定开展,是实现企业经济战略目标的有力支撑。合同全过程管理不同于传统的合同管理,它是合同审查的优化拓展,也是包括合同签订前到履行后的全阶段、各环节的闭环管理。于此,将合同全过程管理思路阐述如下:第一是实现合同闭环管理和持续改进,即实现合同签订过程持续改进的闭环管理和合同管理持续优化提升的闭环管理两个层面,不仅提高合同签订的质量目标,而且促使合同管理各环节能力水平的优化提升;第二是制定合同全过程管理的基本内容,即将合同管理范围拓宽至合同审核、签订及履行的前端和后端四个方面,并主要包括合作方管理、招标文件管理、承办人管理、合同审核及签署管理、合同纠纷处理等十二项管理举措的全过程闭环管理,挖掘出合同全过程管理的附加值和潜力值,实现企业战略目标和服务目标;第三是合同管理全面性、整体化覆盖公司的经济和服务业务,贯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原则,建立企业合同一体化管理的机制体系;第四是合同体系化管理,即要求电力企业在文本制度、组织体系、信息系统三个方面建立体系化机制,以制度、流程、表单、标准合同为载体,合同管理组织体系为框架,信息技术系统为工具,为全过程管理的实现提供物质保障。

(二)信息系统角度下实现合同全过程管理的举措

电力企业因分支机构众多造成空间分离问题,致使业务办理效率低下,并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以网络基础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可实现从合同起草、合同签订、合同变更、合同结算、合同履行等情况总结、归纳、统计、分析的全方位、标准化、统一化管理,为电力企业有效利用合同信息并获取决策提供事实依据和实践支持。于此,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应从权限管理功能、业务协同功能、项目管理功能、合同管理功能等方面入手,明确各管理环节的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等的工作内容和审批权限,通过电子化、集中化等数据分析管理提升管理效率。例如权限管理功能,则应在信息系统中模拟企业组织架构,将权限细分至每个阶段下的的每个环节,增设自定义角色权限管理等。再如合同管理功能应全面贯穿、覆盖系统中的所有功能模块,从签约方管理、预算管理、费用控制、变更管理、预警系统等多方面详细记录合同基本情况,实现管理项目立项及审价、根据合同变更调整合同结算细节、协助完成财务规划和分析决策等目标。

三、结语

第6篇

电力施工委托合同范文1发 包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 包 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变电所配电工程委托乙方申请通电至通电验收完成,经双方同意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承包形式:

(不含配电所土建照明工程费用、配电所内接地网、设备基础槽钢安装、低压出线工程、高压进出线电缆、外线工程费用等)

第二条 工程总价

合同总价为(RMB): 元整 含税(大写 壹佰万 元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 双方自正式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供电局业扩会答复意见书出来后,甲方应一次性付给 乙方工程预付款(人民币)40% 40,0000 元整,(大写 肆拾万 元整);

2、 设备进厂甲方应支付工程款50%(人民币) 50,0000 元整(大写 伍拾万 元整) 3、 工程验收通电合格后7天内付款10%(人民币) 10,0000 元整(大写 拾 整) 4、 双方盖章后合同开始生效。

第四条 合同范围

1、 合同范围为配电房内的设备。(详细内容见合同附件)

2、 合同范围内的主器材设备及管路.电线.相关配件.工资等依报价单及图说数量(以供电局审批为依据),双方采包干方式承包完工结算时不因物价调整或管.线的增减双方均不办理加减账,惟甲方要求追加或变更项目得依原价或市场价办理加减账;

3、 本合同含代业主办理申请用电手续至业主送电完成及向供电局申请红线外的外部工程手续。

第五条 甲方职责

1、 在乙方提供的图纸上审核确定并签字。

2、 保证配合乙方及供电局施工所需的款项的如期支付;

3、 供应乙方及供电局在工地施工时所需的临时场地及用水用电;

4、 向乙方提供用电申请手续必要的相关文件及协助;

5、 向乙方提供配电房土建(包括照明、接地网、设备基础槽钢安装、外线工程等)。

第六条 乙方职责

1、 向供电局申请用电手续至业主送电完成;

2、 变电站高低压系统依设计图纸施工及送电;

3、 协助甲方向供电局申请10KV外线施工的手续;

4、 自柜体到厂日起履行保固条款;

5、 开具本合同价上的工程发票。

第七条 技术规范

按甲方提供经供电部门审核的图纸为施工需求方案及报价单所列品牌为验收依据。

第八条 工程日期

1、 本合同项内于双方签订合同且供电局业扩会答复意见书出来后75天经供电公司验收通电(要求外线工程要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竣工),如因甲方所造成之原因或付款拖延等因素导致工期延误后果由甲方承担。

2、 甲方若不能如期付款,则乙方按照每逾期一日收取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甲方的违约金;若甲方不能如期支付定金的,则通电时间顺延,且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与乙方无关;

第九条 解 约

1、 甲方认为合同有中止必要时,甲方需征求乙方同意方可解除合同,其已完成部分,经甲方认可后依报价单所订定之金额全数付给乙方;

2、 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各项规定,经甲方订为无法完成任务,经函告七日内仍无法履约,甲方得通知解约并由乙方赔偿甲方遭受之损失。

第十条保固条款

自柜体到厂日起一年内如发生设备安装、产品质量等原因引起的故障及损害由乙方负责修复; 乙方必须保证产品的安全性能,若由于产品安全性能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造成事故发生,所造成的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若因甲方使用不当或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引起的故障由甲方承担相应维修费用;乙方提供终身有偿维修。

第十一条 任何一方中途违约应负全部经济损失之责任不得异议,并放弃一切先诉抗辩权。未尽事宜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由签约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力施工委托合同范文2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及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临清豪翰商贸城一期10KV配电工程施工

2、工程地点:新华路与纬八路交汇处西北角

二、承包方式及范围

承包方式:包设计、包人工、包该工程所有设备安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检验、包调试、包验收合格备案和送电、包售后维修。 承包范围:

1、供电系统设计。

2、所有安装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及保管;高压分接箱、组合式箱变的制作、组装及出厂检验;

3、供电系统施工:龙山路过路Ø150顶管100米;从10KV1013南华线9号杆T接线夹经甲方高压电缆分接箱至末端3台630KVA箱变的所有设备材料的运输、安装、检验及调试;挂表送电等。其中临清豪翰商贸城一期23#楼北侧1台630KVA的箱变及电缆施工属于改线工程,乙方只负责电缆施工、接线、调试送电。

4、整理工程施工验收资料

5、协调与供电部门的关系,办理施工验收手续。

三、工期

20xx年7月15日至20xx年8月15日。

四、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该工程实行包干价:总造价人民币68万元整(含税),大写人民币陆拾捌万元整。具体见乙方投标预算书。

总造价为含设计、人工、工程所有设备安装材料、机械、工期、质量、安全、检验、调试、验收合格备案和送电、售后维修、税费(建安税)等的综合造价。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2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造价的30%作为预付款;

2、乙方在该工程全部施工完毕经验收合格且具备送电条件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的65%(支付该款时乙方必须出具工程全额建安发票);乙方收到该工程款后2小时内必须给甲方成功送电。

3、剩余5%作为质保金,从送电之日起两年内如果该工程无质量问题或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能及时进行维修,甲方将在送电之日起两年后的15日内将质保金无息支付给乙方。

五、箱变技术要求

1、欧式景观样式。设备配置根据图纸配置,高压部分具备高压测量、计量、避雷功能(包括模拟屏在内)等设备,以达到验收通过为准;

2、各高低压柜体均含铜排及其辅助配件等,所有柜体内外必须要有标示牌;

3、每组箱变内部低压出线为6路400A+2路250A,低压柜体之间用母排连接;

4、变压器采用2台S11-630KVA-10.5(±2×2.5%)/0.4KV变压器(产品是铜芯,“达驰”牌);

5、高压柜体壳体采用覆铝锌板,低压柜体采用低压GGD;(厚度要达到国家行业标准);

6、母排要求铜母排,国家标准T2铜排,质量标准参照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7、电气开关等元器件品牌为“正泰”或质量不低于该品牌。

六、安装质量标准

1、甲乙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按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标准执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电气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标准:执行最新国家及行业标准、国家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因质量不合格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其他要求可参照有关国家标准、国家机械部及企业标准执行。

4、 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5、若经甲方抽检发现乙方在施工中存在偷工减料现象,甲方除责令恢复按图纸或合同约定的标准外,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工程总价的10%支付违约金。

七、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提供工程施工机械及设备存放临时用地。

2、施工现场必须具备施工条件,否则因此造成的工期拖延,乙方不负责。

3、及时支付工程款。

乙方责任:

1、合同签订后3日内向甲方提供高压系统设计图纸、箱变和高压分接箱基础施工图纸两份,以便甲方安排土建施工;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施工资料、设备原始资料、设备所带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竣工图;

3、乙方负责向临清市供电公司有关部门按规定程序申报该工程的验收工作。

4、乙方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施工,严格遵守电力行业安全及施工相关规程、规定,确保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如因乙方施工工艺问题未能验收通过,乙方负责按电力部门的要求及时整改。如果拖延工期,每拖延一天按合同总造价的3‰,给甲方赔偿损失。

5、如果后期乙方在临清市其它项目拥有630KVA的配电施工工程,须协助甲方将壹630KVA箱变配备的高压计量装置和高压开关按市场价卖出。

八、质保期

箱变、高压分接箱质保期二十年,其它质保期两年。在质保期内,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对该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无条件免费维修或更换。如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甲方相应的赔偿。

十、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时间: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律。保修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力施工委托合同范文3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一、委托(受托)任务及内容:

乙方:网络智能电表(带费控)(220/380 1.5(6)A)共计(55)只的制作安装,网络智能电表(带费控)(100 1.5(6)A)共计(15)只的制作安装的施工建设工作,且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二、委托方式:

按施工要求进行包工包料。

三、甲方责任:

1、有关土地的征用、障碍物拆迁、通道及树木砍伐、青苗赔偿、弱电措施等地方性工作。

2、帮助乙方解决施工时性住房及堆放材料的场地及施工方便等有关事项。

3、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及施工顺利进行,甲方应派出工地代表1-2名,对乙方工作进行质量监督,办理签证手续。

4、甲方派出的工地代表,应对甲方承担责任,若因甲方责任造成乙方施工图中被迫误工、停工、连续三天以上时工期按实际影响天数顺延。

四、乙方责任:

1、负责本工程材料的加工运输、安装等工作。

2、施工中必须跨越的高低压线路及危害工安全的停电联系报批及其它与本工程有关的联系工作。

3、乙方必须按施工要求进行施工,质量达到电力相关规程标准要求,若因施工不良造成的事故或返工,其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本工程的安装任务,不得拖延。

5、若是乙方原因造成误工及经济损失时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6、整个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五、其他事项:

1、在施工途中如遇设计需要变更时,由甲方通知设计单位赴现场解决,变更后引起的费用增加部分由甲方另行增付。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程材料涨价费用增加部分由甲方另行增付。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影响乙方施工进度时,竣工时期按实际影响天数顺延。

4、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六、工期与验收:

1、乙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尽快安排施工与作业申报,开始施工,工程全部完成后交付使用。

2、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甲方收到通知后十天内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逾期不办则按工程验收合格处理。

3、如因乙方施工质量不良,造成运行后的故障,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4、乙方负责壹年期内免费保修。

5、竣工时间年月日完成。

七、合同价款及付款和结账方法:

1、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2、付款和结账方法:乙方工程全部实施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结算发票,甲方按合同总价款一次性支付工程总额的90%,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余10%。

八、合同的生效和分数:

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工程保修期满,合同签订价款结清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附加条款:

协议条款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因执行协议同发生争议,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第7篇

依法维权是保证企业经营活动正常进行的最根本保证,也是确保企业经济效益有效获取的根本途径,而企业能够依法维权的前提是合同管理。因此,必须加大合同管理力度。首先是要对合同管理的真正内涵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和认识。

1.合同管理制度

制度建设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和根据。合同管理工作的合理有序开展就需要依赖于相关的制度建设。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需要进行一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在企业内部设立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和相应的合同岗位;第二,建立相应的相关制度,并制定相应的合同评审程序,来作为开展合同管理工作的依据。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规范不能仅仅只停留在设想阶段,还需要积极的应用于实践之中。也只有以规章制度为指导,严格的进行操作,才能使企业的合同管理进一步向制度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并将企业的所要面对的经营风险降至最低。

2.签订合法有效的合同是企业依法经营的前提

合同在进行签订时需按照一定的规范来进行,因此,合同的承办人必须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时刻保持慎重、仔细的态度,以最终达到合同签订主体适格的目的;合同中所运用的概念的定义必须十分的明确且只有一种解释,避免含糊不清的语言出现在合同之中;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变化提前进行最大程度上的预测,并在合同条款中进行详细的设定,以加强合同的可操作性。在实践中,用户和供电企业签订供用电合同时,供电企业必须事先做好主体资格审查工作。尤其对于法人和其他组织,企业对其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的姓名、地址等相关信息必须有全面的了解和掌握。当不具备签订供用电合同资格的民事主体前来申请用电时,为使主体不适格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可要求其出示上级主管部门的授权委托证明。

二、合同管理的注意事项

第一,在合同签订之前,需要进行两项调查工作:一、资信调查;二、尽职调查。对于合同中的事项,双方都应该有明确的认识和把握。如当事人是否具备有效的法人资格和经营资格,双方的履约能力状况等。第二,合同的签订时必须严格遵循《合同法》、《公司法》相关的法律法规。签约双方都需明确的了解合同中提及的权利义务、约定事项、履行能力、违约责任和预期目标,避免出现上当受骗现象,或签订的合同无效现象的发生,以使合同中提及的事项按照约定有效的履行,并使签约双方的目标得以实现。第三,在企业自身经济利益得到充分满足的条件下,可以做出适当的必要让步,使对方的利益也得到一定的满足。第四,只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才有权进行对外合同的签订,若委托人来进行合同签订工作,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委托依据是委托人必须具备的。除此之外,任何人任何情况签订的合同都不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

三、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企业加强合同管理是为了与当前的经济发展需求相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共同追求目标的形成,最终的目的在于使企业经济效益得以提升。但在我国具体国情和电力企业行业等的影响下,电力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一直存在着一些问题。

1.企业合同订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是合同主体资格不清。即一方当事人的签订资格存在不完全问题、人没有资格或权限不够,甚至有一方当事人根本就不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其次,是合同文本不规范问题。一些企业没有给予合同充分的重视,导致签订的合同中,出现内容不明确、文字不严谨、条款有漏洞等现象。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在合同条款中并没有进行明确的约定,使履约条款中存在一些模糊的规定。甚至在签订过程中出现一些规定内容被忘记的现象,合同内容十分的粗糙模糊。合同签订过程中采用的合同文本不规范,在这种情况下进行合同的签订,必然会使合同中存在一定的瑕疵或合同的不完全履行现象的发生,最终导致出现合同纠纷。再次,是合同的签订过于的草率。一些当事人在进行合同签订时,对于合同的签订条件了解不够深入,在调查对方当事人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时有疏忽的地方,或进行合同签订时没有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办理,这些问题都会导致合同的签订过于的草率。使合同内容中存在瑕疵,或使合同内容不真实,最终会造成企业在发生重大经济损失时,无法依法维权,寻求索赔。甚至有一些企业在遭受损失后还需要向对方进行赔款,严重损害了企业的利益,给企业的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最后,是法律意识的淡薄。一些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存在着法律意识欠缺或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这就导致这些企业在合同签订时往往忽略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而当纠纷发生时,企业就不能以合同为依据来进行维权。此外,这也会给一些不法分子制造进行违法活动的机会。

2.企业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第一,是对合同的重视程度不够。当前,我国许多企业并未给予合同充分、全面的重视,法律意识也十分的薄弱,这对于合同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十分的不利,合同管理工作自然也落实不到实处。而企业在设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和执行相关制度方面也多多少少存在一些问题。甚至有些企业观念、态度没有摆正,认为只要签订了合同就万事大吉了。导致合同的签订浮于表面,无法在企业生产、销售、服务等管理过程中发挥其应有的效用。第二,合同订立过程中审查不严。有些企业甚至会出现在与对方当事人签订合同以后,对于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等情况仍旧不是很了解的现象,这就会导致企业签订的合同无效或效力待定,也会给企业造成一些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第三,合同的签订流于形式。当前,在我国的一些合同签订中,虽具备了完整的合同会签流程,但签订的合同中内容编制却十分的不规范,在文字表述和内容审视方面也存在不严谨问题,有时还会出现签约不正式,签约把关不严等问题。除此之外,需要变更和解除合同时,存在合同纠纷隐患。第四,合同签订监管不到位。有些企业会为了自身利益,在进行合同签订时会避开政府的监管,签订“阴阳合同”,导致签订的履行合同与招投标文件出现诸多的不相符问题,最终导致合同中的内容无法被完全履行或者根本无法履行现象的发生。“阴阳合同”即双方当事人都不履行,只作应付外部检查之用的合同。而实际需要双方当事人执行的内容是以合同的补充条款形式进行签订的,这些条款大都是在私下进行签订,会中标合同中的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将违法或违反国家、政府管理规定的内容写入条款内容之中。

3.关于档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首先,是档案管理人员专业素质问题。当前,从事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的相关专业素质不高,专业人才匮乏。无法对档案信息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开发。其次,是未对档案进行规范化管理。主要表现为档号和安全标题不规范、案卷卷内目录缺少和组卷混乱。最后,是档案资料不全面。当前,很多企业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对于重要的档案资料并未进行及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这就造成了合同资料的缺失。

四、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的策略

1.合同签订需要注意的要点

电力企业在进行合同签订的过程中,需全面深入的调查对方当事人的资信和资格情况,双方当事人也需要在充分了解了合同的具体内容和相关的注意事项后才能进行合同的签订。合同格式方面,一般要选用书面格式,确保签订合同的内容词意明确清晰,相应的时间地点准确无误。此外,还需进一步确认合同中的价格、公章等重要内容,有效的避免合同不合法或不具备法律效率等现象的发生。最后严格遵照我国的《合同法》和《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合同的签订,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有效防止上当受骗现象的发生。

2.合同管理应采取的策略

首先,企业要提高对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并进一步的推动合同规范化的进程,以使全体工作人员的合同管理意识和企业管理水平都有一定程度上的提升,最终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然后,以电力企业的实际运行状况为基础,进一步完善企业的合同管理机制,并出台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标准,是各部门的职责和义务都有明确划分。合同管理流程也要进一步的规范,并加大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监管力度,使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此外,还要对合同管理的先关功罪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使之能够不断地提升自身的专业素质水平,获取最先进的管理模式和技术,真正将制定的合同管理制度落实到实处,最终使合同的全方位、系统化的动态管理目标得以实现。合同管理的人员在经过系统的培训后,其专业技能水平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提高,这就为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最后,对合同签订过程的风险方法进行加强,是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得到进一步的明确,并注重企业法律顾问的培养,尽量减少合同纠纷问题的发生,并使合同管理渗入到企业整个生产销售和服务的全过程之中,进而使企业合同管理的规范化进程得到进一步的推动。同时,若出现违约情况,企业需要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其进行处理,在使双方的权益都得到有效保障的情况下,进行合理的赔偿支付工作,将其对企业的损害降低至最小。

3.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系

合同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健全是企业在进行合同管理工作时必须要慎重考虑的问题。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一定要结合自身的发展情况,而不是生搬硬套别人的合同管理方法和手段。合同管理体系的制定要具体、明确且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这对于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也大有助益。企业经济合同管理体系包括合同管理体制建设和制度建设。合同管理体制建设和完善。首先,企业需要在企业内部自上而下的建立一个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并随着企业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及时对其作出调整。使合同管理在企业的每个层次、各个角落都有所渗透和体现。运用归口管理和分工分类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的合同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并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将合同管理的各部分工作全部落实到实处,并实行统一管理。在合同管理机构的人员配置上。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且专业技能水平和专业素质高的合同管理人员。各分部门上则可选择设置一些兼职的合同管理人员,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确保企业的各个部门、各个层次和各个方面上的合同都得到有效的监督管理,并时刻处在有序的监督范围内,最终实现企业合同的全方位、立体、动态管理。

五、结束语

第8篇

[关键词]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管理;采购合同风险;应对措施

中图分类号:F426.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09-0066-01

1 电力物资采购合同风险的分析

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的各个环节都存在风险,笔者认为可以将其归纳为如下几个方面(见表1)。

2 电力物资采购合同风险的应对措施

2.1 构建完善的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内控制度

第一,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的组织控制。合同管理组织控制是对合同管理部门的设置和相关人员的职责进行界定,在组建内部组织机构时考虑必要的控制措施,从而使组织设置自开始之初就具备防错纠弊的功能。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的组织控制要遵循如下两个原则:一方面是不相容职务分离,即授权与执行分离、执行与审核分离、执行与记录分离等;另一方面是组织机构相互牵制,即部门在授权范围内职权不受外界干预、合同需经不同部门会签并保证在有关部门进行相互检杳等。

第二,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的授权批准控制。在电力物资采购活动发生前,电力公司要根据相关标准和规定,对相关部门及人员处理业务的权限进行控制,对采购合同的合法性及合规性进行审批,从而确保各项活动的发生都经过正当授权,促使合同管理活动的合法及有效。

第三,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的人力资源控制。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管理人力资源控制是对合同管理相关人员素质考核的控制,贯穿于人员招收、培训以及使用的过程,其基本原则是保证合同管理人员的能力与其职务相适应(包括主管机构及人员、合同承办及管理人员、相关法律部门人员、印章管理及合同档案保管人员等)。

2.2 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来促使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的完善

第一,制定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的审计监督办法。电力公司要制定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的审计监督办法,对合同管理工作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效益性,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与合同管理相关的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价。在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的审计监督过程中,电力公司要高效执行合同管理审计监督办法,结合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的实践活动来及时发现合同条款中存在的不严密、不规范及其他问题,为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管理有效实施过程控制提供依据。

第二,事前、事中和事后审计的紧密结合。内部审计要以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的事前审计和事中审计为切入点,以事后审计为落脚点,采用合适的审计方法,从需求计划、供货商资质、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终结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的审计监督,从而对采购过程合同管理状况提出审计意见。

第三,开展专项审计。对重点项目或电力物资采购金额较大的项目,内部审计部门要组织实施合同管理方面的专项审计,针对合同管理的授权控制、组织控制、责任控制、目标控制、流程控制以及法纪控制制度进行测试和评价,对不健全或已过时的控制制度,提醒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及时制订或修订,从而确保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的所有事件都处于有效控制之中。

2.3 构建闭环式的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管理

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属于动态管理,从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到履行终结,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始终处于不断变化的环境之中。为此电力公司要根据在内部审计及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根据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及内控管理的相关对应,围绕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的周期,将合同订立、合同执行、合同变更、合同付款、合同结算、合同履行、合同归档分析等纳入统一管理,建立严谨完善的合同管理业务流程。在此流程下,合同管理层次清楚,部门职责明确,合同管理相关的各部门可全程跟踪合同的会签、审核、执行、统计、分析等过程,使合同的签订、履行及考核等均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从而切实提高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率。

2.4 其他措施

第一,加强电力物资采购合同履约过程的管理。电力公司要加强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的履约管理,严格按照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约定的设备生产工期和质量标准等履行合同,同时在电力物资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做好相关资料的积累与保管工作,建立完善的资料记录,对设备的生产进度、质量以及付款状况进行认真系统的积累和管理,遇到有纠纷发生的情况,也可以在协商不能解决的条件下,为准确及时运用法律解决问题提供证据材料。

第二,提高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一方面,电力物资管理部门应定期聘请相关法律人员、财务人员及电力技术人员等举办诸如合同法规、合同知识和财会、电力物资等方面基本知识的培训,对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管理部门的相关领导及合同经办人员进行重点培训,为提高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只有促进各级管理人员增强风险意识,才能有效防范电力物资采购合同风险);另一方面,电力公司要通过重点培训以及培养,造就一支具备相应专业背景,熟悉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环节、掌握企业管理流程、具备合同相关管理知识的合同管理和合同经办人员队伍,并保持其队伍的相对稳定性。此外,电力公司要重视合同管理人员知识的更新,定期进行合同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促进合同管理和合同经办人员队伍的相对稳定性,防止合同管理及经办人员随时指派的情况发生。

3 结语

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的风险应对,对于电力公司防范经济风险、促进自身的法制化、科学化及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笔者认为,电力公司只要从构建完善的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内控制度、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来促使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的完善、构建闭环式的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强电力物资采购合同履约过程的管理、提高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等方面入手,就可以有效应对电力物资采购合同中发生的各种风险,切实提高自身的风险控制和管理能力。

参考文献

[1] 蒋旭东.电力物资采购合同风险管理研究[J].经济视野,2013(24).

[2] 董付梅.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管理流程探讨[J].中国电力教育,2012(33).

第9篇

一、电力建设工程合同的内部管理控制方法

第一,主动控制。主动控制是指提前分析目标偏离的所有可能,然后制定和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从而保证电力建设工程项目计划目标实现。它是对未来进行控制,能够最大可能把握局势,防止被动局面发生,控制起来非常有效。也就是,在事情发生之前便采取了控制措施。

对电力建设工程外部环境条件进行详细调查分析,以确定各种不利和有利因素,同时把它们列入项目计划及其他的管理之中。

识别电力建设工程风险,尽量发现各种潜在因素,为项目风险分析和项目风险管理提供可靠依据,并在电力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努力做好合同风险管理工作。

制定好计划,并给出可行性分析,消除不利因素,保障电力建设工程的实施顺利,在此基础上追求优化。

制定出不可缺少的应急预案,用来应付未来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一旦发生不利状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保障项目施工的开展,减少项目偏离计划差距,甚至是避免发生偏差。

计划需要设定好一定的松弛度,也就是说计划需要留有余地,使施工单位工作处于主动地位。

加强信息的收集和研究,用来预测电力建设工程未来发展情况。

第二,被动控制。被动控制是电力建设工程控制者从项目计划的实际实施输出中发现偏差,对项目出现的偏差采取纠正的控制措施。因此要求电力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把得到的输出信息进行整理加工,由控制人员从中发现已经出现的问题,找出其中偏差,并制定好纠正偏离解决问题的方法。被动控制实际上也是一种积极控制的方法,而且在电力建设工程合同的内部管理控制上是十分重要。

应用现代化技术方法跟踪检查项目实施情况,发现项目中出现的异常情况,以便及时采取管理控制措施。

建立高效的信息反馈系统,以便及时反馈偏离计划目标值,从而更好的方便采取措施。

二、合同的内部管理控制总体策略

在电力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后,电力建设工程承包商必须就合同履行作出具体安排,制定合同内部管理控制和实施计划。电力建设工程承包商的工程施工项目的目标就是为了完成一份工程合同。所以从总体上说,电力建设工程承包商的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就包括了合同内部管理控制。笔者认为,合同的内部管理控制重点突出如下两个内容:总体策略和合同实施保证体系。电力建设工程合同的内部管理控制总体策略主要有:

电力建设工程承包商一定要充分评价这个工程在自己同期工程中的位置和重要程度,从而确定好它的优先级别。在合同管理控制中,以与业主的关系为重,以保证工程顺利开展为重。

确定合同的管理控制策略。管理控制策略包括:项目范围内的工作哪些由企业内部完成,哪些准备委托分包出去;对材料和设备所采用的供应方式,如由自己采购,或由分包商采购;与分包工程相关的风险的分配;如何有效地控制。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单位一定要积极合作,工作中以热情饱满的态度去执行合同。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条款去做好本职工作,为业主打造高质量的工程。

在电力建设工程开展过程中,如果不是由于自己的原因引起的施工费用增加或者工期出现延误,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索赔没有被答复的话,承包商就可以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通过对工程的进度进行控制,对业主施压。

如果对合同进行诊断,发现业主是故意不支付该工程的款项,或者发现自己已经深深地陷入了合同陷阱之中,亦或了解到合同已经出现亏损,而且今后会继续亏损,并且损失越来越大的话,就要针对该合同确定好执行战略,采取相应的措施,比如及时解约合同,把损失降到最低点;或者争取得到道义上的索赔,从而弥补部分损失;或者以守为攻,故意拖延工期,消极怠工等。

三、建立合同内部管理保证体系

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应该把合同实施工作责任具体分担到工程施工单位的各个小组,让工程小组了解清楚合同上面规定的工作表,工程施工图纸以及相关设备安装图纸及其说明。

同时电力建设工程合同责任的履行一定要通过某些经济手段来督促。对电力建设工程公司施工单位(或相应的组织)可以采取内部的经济责任制进行管理控制。搭建起一套完整的经济奖惩机制,对于那些能按工期准时完成,质量高而且资源消耗低的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单位进行嘉奖,并且把直接的经济利益跟此挂钩,鼓舞工人多快好省的完成工程,达到目标。

建立电力建设工程合同内部管理控制工作程序。在电力建设工程开展过程中,合同内部管理控制需要做很多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因此,为了达到协调好各方面的工作的目的,合同内部管理控制工作必须程序化、规范化。

建立电力建设工程合同文档系统。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在电力建设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业主、承包商、工程师、业主的其他承包商之间有大量的信息交往。承包商的项目经理部内部的各个职能部门(或人员)之间都有许多信息上的交往。

作为电力建设工程合同责任,承包商一定要按时向业主提交相关的信息、请示和报告。这些都是承包商体现其电力建设工程实施情况(工程完成的范围、进度、成本、质量等),并作为后面的电力建设工程进展、付款请求、赔偿取得、工程竣工的一系列条件。

第二,在电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合同实施过程中,承包商做好现场记录,并保存记录是十分重要的。

电力建设工程过程中严格的检查验收制度。承包商有自我管理工程质量的责任。承包商应根据合同中的规范、设计图纸和有关标准采购材料和设备,并提品合格证明,对材料和设备质量负责,达到工程所在国家法定的质量标准(规范要求)基本要求。如果合同文件对材料的质量要求没有明确的规定,则材料应具有良好的质量,合理地满足用途和工程目的。

电力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人员需要主动地去对工程质量进行管理,做好工程全面的质量管理工作,建立起一整完整的质量检查以及验收的制度,比如:

在每道工序结束之时,需要进行严格的检查和质量验收。

在工序之间乃至工程小组之间都需要建立起交接制度。

在材料进场和材料使用之时,需要进行相关的的检验。

隐蔽工程的检查制度等。

避免由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问题造成验收不通过,从而导致工程生产失败及其所出现的违约责任承担问题。

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这是合同的要求,也是法律的要求,也是工程管理的需要。在实际工作中这项工作特别容易被忽略。报告和行文制度包括如下几方面内容:

定期的工程进展情况报告,比如工程进展日报、工程进展周报、工程进展旬报、工程进展月报等等。并且应该规定这些报告时间、格式、内容、方式以及负责人。

电力建设工程过程中发生的一些特殊情况及其解决的书面性文件。对工程中合同双方所出现的一切协商、请示、意见、指示等等这些一定要落实成书面文档。在电力建设工程过程中,承包商、业主和工程师之间需要保持及时沟通,一旦出现问题马上向相关工程师进行请示和汇报。

电力建设工程中所有涉及到的活动,如各种检查验收,图纸、场地的交接,会议纪要等各种文件的交接,都需要有相关的手续,保存好签收证据。

第10篇

随着电建市场的逐步放开,加强对电建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已成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近年来,国家电监会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电力工程市场秩序整顿,国家电网公司加大了对电力工程市场不规范行为的管理,但依然存在许多不规范行为。目前电力工程市场“僧多粥少”,竞争激烈,特别是合同法律体系不完善,电力工程施工企业法律意识淡薄,造成电力工程市场合同纠纷时有发生。项目管理者常常用苛刻的合同条款把风险转移给施工单位,造成风险承担上的不平衡。笔者认为,面对当前的实际情况,施工单位只有重视合同管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工程施工的经营风险,增加企业利润。现就电力工程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的风险预防和对策,结合多年从事电力工程施工管理的经验,谈一点自己粗浅认识。

一、电力工程承包合同中的主要风险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带来的风险

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就是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这种合同形式,对电力工程施工企业所承担的风险最大,因为在工程施工中,不确定因素太多。但在目前电建工程中,特别在中小型电建工程施工项目中,项目管理者普遍喜欢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因为采用这种合同形式的工程竣工结算方式较为简单,比较省事,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双方就价格的争议较少,但同时也标志着施工单位的索赔机会减少,施工单位承担的风险增大。首先是价格风险,包括报价计算错误、漏报项目。其次是工作量增大的风险,包括工作量计算的错误等。如果项目管理者用初步设计文件招标,让施工单位计算工作量报价,或尽管施工图设计己经完成,但做标期太短,施工单位无法详细核算,通常只有按经验或统计资料估算工作量。这时施工单位处于两难的境地,工作量算高了,报价没有竞争力,不易中标,算低了,自己要承担风险和亏损。

2、合同中工程款支付条款中的风险

工程款的支付按时间划分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即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最终付款和退还保修金。当前拖欠工程款己成为困扰施工企业的严重问题,垫资、带资施工的现象仍然十分普遍,这些都给施工企业的正常发展带来困难,尤其是对工程款支付违约索赔条款约定不完整、不严密、不公平,给施工企业造成经济纠纷与经济损失。

3、合同文件前后不一致所带来的风险

工程洽商、变更等方面的书面协议和文件在合同文件中具有最高效力,且签署在后的协议和文件效力高于签署在先的。如果工程管理人员在整个合同执行过程中,签署文件时出现了与早期文件不一致而且不利于自己这一方的内容,就会带来额外的损失。

4、工程设计和工程量变更而增大的风险

由于工程项目的复杂性和工程项目施工的长期性,合同执行过程中经常涉及工程变更问题。由于电力工程施工现场的复杂性,地质等自然条件的差异性很大,特别是中小型项目工程前期设计时一般不进行地质钻探,一旦出现问题,现场按设计往往无法施工,如果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再提出设计更改、材料设备换用等事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上报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减签证,其批复手续是相当繁琐和复杂的,待批复后再施工,工程就无法延续,但如未经同意,擅自变更或未批复先施工,即使是合理的,施工单位也要对此承担风险,并且工期也得不到保障。在变更和工程量签证程序上的疏忽,更容易导致施工的复杂性和施工单位的经济损失。

二、电力工程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风险防范的具体对策

合同管理中进行风险分析的目的是研究如何降低风险程度或规避风险,减少风险损失。在预测到主要风险因素后,施工单位应根据不同风险提出相应的风险规避和防范对策。

1、充分熟悉招标文件,做好现场调研工作,完善专用条款

电力工程施工单位在投标之前应就对工程项目所存在的风险因素进行调研分析,在收到工程招标文件后要认真研究招标文件的内容,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在招标答疑时予以解决,即我们所说的标前评审,避免盲目投标,给中标后的合同谈判制造障碍。工程中标后在合同谈判时,要根据招标文件的投标书的内容用专用条款来明确风险范围。范围越明确越详尽,施工单位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承担的意外风险就越小。

2、避免合同中前后的矛盾或含糊性解释

由于工程合同条款多,其中有前后矛盾和含糊性常常是难免的。尤其是在一些特殊工程中,专用术语和特殊要求,常常会对同一条款产生不同理解。按照一般原则,施工单位对合同的理解负责,即由于自己理解错误造成报价、施工方案错误,由施工单位负责。因此,施工单位对合同中意义不清、标准不明确或前后矛盾之处在合同签订前应及时向项目管理者提出异议,要求项目管理者给予书面答复,施工单位在对其全部清楚后方可签订合同。

3、应积极采用合同担保,避免欠款风险

在目前竞争激烈的电力工程施工市场,许多项目管理者要求施工单位垫资建设或不付预付款或采取其他变相垫资的形式,这样就加大了施工企业的风险。为确保所垫付资金能够收回,施工单位应积极要求项目管理者提供担保。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在合同中建立保证条款或抵押条款,明确担保期限、范围等,设立抵押的还应办理抵押登记。要求项目管理者出具支付保证,提供担保,保证项目管理者按合同支付工程款,避免欠款风险。在施工单位签订合同之前应就项目管理者提供的担保人资格和信誉进行认真调查。保证合同担保的效能,防止欠款现象的发生。

4、施工过程中全方位的合同管理

实施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合同管理,以合同为主线、以合同为核心实施工程项目管理。在施工合同签订前施工单位必须对合同文件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全面和条款是否完整,定义是否清楚、准确,合同内容是否公平、合理,风险是否合理分担等进行全面审查。检查合同结构和内容的完整性,用标准的合同文本和结构对照该合同文本,及时发现它缺少或遗漏哪些必需的条款。分析评价每一合同条款执行的法律后果,其中隐含哪些风险,为合同谈判和签订提供决策依据。通过审查,发现和修证合同内容含糊、概念不清或自己未能完全埋解的条款,合同之间矛盾或不一致的条款,隐含较大风险的条款,过于苛刻、单方面约束性的条款等,对不确定的事件和风险,采取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在合同签定后,合同管 理部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对自己有利的条款,规避对自己不利的条款。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施工,定期检查合同执行的情况,避免发生与合同条款相违背的行为,也是施工单位规避合同风险的一种有效措施。

三、施工企业的索赔管理

在充满风险的电力工程市场中,索赔是电力工程施工企业保护自身利益的一种方式。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它是项目管理者、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之间经常发生的而且普遍存在的,一种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合情合理的行为。电力工程施工企业要想在有限的电力工程市场中分一杯羹,就必须改变“不懂索赔、不敢索赔、不会索赔”的现状。因此,在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头脑中树立索赔意识非常重要。在索赔管理中,施工单位应注意以下三方面:

1、索赔的及时性

施工单位索赔应在索赔事件发生之时,及时出具正式函件通知项目管理者代表。合同对许多索赔时间都有时效期限。如监理工程师签发图纸或指令过迟而造成的工期延期,施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报知项目管理者,出具工期索赔细节,防止逾期项目管理者有权拒绝索赔。

2、索赔资料的完整性

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申请应有确凿的索赔证据。在工程管理中,施工单位应注意所有原始资料保管、分类、汇总,以便在索赔事件发生时提供齐备的资料证明。如材料费索赔,在投标前就必须做大量的工作,进行材料询价,编制材料基本价表,并附上报价原始单据与标书一起投标。否则,会因索赔证据不足而失败。

3、索赔的技巧性

第11篇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 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 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 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 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 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 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 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 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 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 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甲乙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 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 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现场: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 以施工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 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 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风、雨、震等对工程及履约造成损 害的自然灾害。

21.赔偿金:责任方弥补对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费用,包括停工、窝工、 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倒运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 费等实际费用,以及从这些费用应付之日起所应计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损失。

22.质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 同对质量的要求。

23.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后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1.合同文件应能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 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2.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 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 一致的,按第三十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1.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双方可根据需要商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译 本,对合同文件的解释、说明则使用汉语普通话。

2.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部规章和约定的 其它行业规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3.施工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国家、电力行业没 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可约定使用其它行业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 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份数向乙方提供约定的标准、规范。

4.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 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应报请电力 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负责按约定提供中文译本。

5.规定、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及提出施工工艺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图纸1.甲方在开工日期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包括竣工图和现 场存放的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 求的设计深度,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

好图纸保密工作。

2.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全套图纸,将不能提供的图纸名称、提 供期限列入本条款,并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3.甲方对图纸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应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担费 用。

4.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复制、交 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5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 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 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6.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 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约定处理。乙方对 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 款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建等费用。

第二章 双方一般责任第五条 甲方代表1.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 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 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 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 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 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 48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2天内不予答复, 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 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 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 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 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 复等,并如约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 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时内仍未 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 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2.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 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3.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 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 乙方代表1.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 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 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依据合 同发出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 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 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 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2.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 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 甲方工作1.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 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 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 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到《协议条款》约定地 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现 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 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 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工程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需要的协议。

(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对于需要审 定施工图预算的应及时予以审定。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 有关费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时间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 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 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3.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 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 乙方工作1.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范围、时 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 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按约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 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 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 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 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 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 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协 议条款》约定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 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甲 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 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 款除外。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 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第九条 进度计划1.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 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计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的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开工前如约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 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 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2.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 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 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 应共同遵循。

3.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 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 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 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 延期开工1.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 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 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3天内作出答 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2.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 延。

3.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 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1.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 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成工程, 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2.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 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 处理。

3.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 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1.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2.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 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3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 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1.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 日期何以提前。“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2.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5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 批准。

第四章 质量与验收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1.乙方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 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 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 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 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2.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3.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 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非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因 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质量等级评定1.工程质量应达到约定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条件。甲 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 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2.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 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 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 违约责任。

3.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 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无力予以 修改的,经甲方代表认可,该部分可不在评定质量等级之列。

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在《协议条款》中约定其名称、验收时 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2.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 隐蔽或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 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 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 新验收。

3.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十七条 分部试运1.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应接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进 行分部试运。除约定由设备制造、供货单位自行调试的以外,分部试运由乙方负责, 编制分部试运方案和措施,提交

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 后7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即视为经甲方代表批准。

2.乙方在分部试运的48小时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 加部分试运可书面委托他人全权代表,非发生第三十七条约定的情况不得推迟。

3.分部试运的调整试验记录,由乙方及调试单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记录上签 字,作为质量验收和整套启动的依据。

4.由于乙方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运后24小时内提出修 改意见,由乙方按其>:请记住我站域名/

5.甲方代表未参加分部试运且未委托他人,或参加试运未在约定时间内 提出修改意见、试运合格不签字验收,试运结束24小时后试运记录自行生效,甲 方应予承认,乙方可继续施工并可据以办理有关手续。

6.经分部试运合格的设备和系统,由于生产或试运需要继续运转,可交由甲 方负责保管和运行维护。

7.分部试运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 甲方承担。

8.由于设计、设备制造、操作不当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 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责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装,所发生的费用及重新购置材料、 设备价款和运费等,均由甲方给会后与责任方结算,延误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1.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应如约予以验收, 由乙方在验收48小时前提交“验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通知包括 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附上乙方自检记录。

2.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可书面委托他人,或在验收24小时前向 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过两天。否则,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 其验收记录有效。

3.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 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 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 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12篇

一、工作准备情况

公司认真制定了合同管理专项效能监察实施方案,明确了效能监察的工作目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步骤,并分阶段组织实施。工作目的:通过有效的监督,严格的把关,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制度,严格各项规定和程序,杜绝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工作方法:通过检查合同文本,规范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会签制度、招议标程序。步骤:4月1日-6月30日为自查阶段;7月1日-9月10日为检查阶段;9月11日-11月10日为整改阶段;11月11日-12月31日为总结提高阶段。

二、自查情况:

物资供应部、设备部、宏大热电公司、物业公司、筹建处、燃料管理部、兰西物资公司、科技公司等合同主办部门等在自查阶段能认真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部门人员进行了专题学习。对相关制度依据集团公司、大唐甘肃公司、公司的制度规定进行梳理对照。各部门结合公司实际进行修订,对制度执行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及时完善;能认真履行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物,招议标流程管理和建立质量可靠、服务及时的供应商队伍信息库,并与各供应商签订了廉政合同。以上部门均将自查情况报告按时上报效能监察工作办公室。

三、检查情况:

在自查工作结束后,监察审计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合同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

1、首先进行了基础检查。对物资供应部、设备部、宏大热电公司、物业公司、筹建处、燃料管理部、兰西物资公司、科技公司基础资料进行了查阅。检查合同的有关文本、会议纪要、资质资料、会签单以及廉政保证书、打分表等相关资料是否齐全、符合归档管理要求。通过检查,各类资料都较齐全,符合归档要求。

2、对执行程序、制度的规范性进行了检查。按照大唐甘肃公司文件要求,30万元以上要进行招标或大唐甘肃公司授权我公司组织进行招标,30万元以下可由我公司组织进行议标。在公司各项目招议标工作中,监察审计部全过程进行了监督。通过检查,职能部门能按要求执行各项制度,按程序开展工作。

3、对合同文本进行了检查。检查合同文本内容是否严谨规范、会议纪要是否齐全、会签制度履行情况。通过检查,各项合同文本较规范,主要不足是:合同文本格式不统一、合同会议纪要不齐全、个别合同会签单上没有时间。事后,相关部及时统一了合同文本格式、补全了相关内容。

4、对合同承办部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我们对物资供应部、设备部、宏大热电公司、物业公司、筹建处、燃料管理部、兰西物资公司、科技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进行检查,检查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相关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不廉洁行为。

经效能监察工作小组对参与合同管理的部门及工作人员工作情况进行全过程检查,各承办单位均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大唐甘肃公司以及我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情况,无吃、拿、卡、要和的不廉洁行为。

经检查统计分析,1-10月份,宏大公司共签订合同126份,其中:工程承包合同20份;工程发包合同29份;租赁合同31份;电热合同9份;灰渣合同18份;煤炭合同8份;其他合同11份。物业公司共签订34份合同。物资供应部共签订47份合同,总标底2017万元,节约资金75万元;兰西物资公司共签订合同51份,总标底1170万元,节约资金183万元。

三、监察建议:

各合同承办单位:

1、组织部门人员认真学习公司近期下发的《合同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办法中的各项规定,确保合同管理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

2、统一合同各类相关资料的格式、内容、编号。

3、进一步加强对投标单位资质的审查。

4、加强部门及合同承办人应履行的管理职责。

5、进一步完善招议标会议记录、会签单制度;合同相关资料必须统一、齐全、及时归档。

6、进一步加强合同生效的法人签字或法人授权书制度。

四、整改提高情况

在效能监察检查小组的督促下,各合同承办单位针对的意见和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

1、各合同承办单位认真组织部门人员学习公司近期下发的《合同管理办法》,不断规范合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