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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章制度

时间:2022-04-26 00:30:1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企业规章制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企业规章制度

第1篇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4)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5)、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6)、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7)、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8)、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9)、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10)、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11)、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12)、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13)、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14)、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第2篇

第1条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3条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4条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企业(含51%股权的全资、内联企业)的财务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其他中外合资合作及内联企业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节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5条公司及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非独立核算的单位配备专职财务人员。

第6条公司部会计师。

公司设计划财务部。计划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

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财务部。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

计划财务部及各财务部,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

第7条总会计师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总会计师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计划、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2.审查公司基建、投资、贸易等发展项目及重要经济合同,对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

3.负责全系统的资金融通调拔决策工作,经总经理或董事会签署后执行。

4.审核下属公司、企业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

5.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6.监督全系统的财务管理和活动;

7.监督全系统的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制止不符合财经法令、不讲经济效益、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

8.对各级财务人员的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评定,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9.负责搞好全系统财务人员的培训工,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10.签署下属公司、企业的100万元以下贷款担保书。

第8条计划财务部是公司的财务主管部门,除做好本部门各项业务工作外,负责从业务上对下属各级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进行领导、指导、检查、监督。

第9条计划财务部部长领导计划财务部的工作,在总经理和总会计师领导下主持公司的财务工作。

计划财务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计划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地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

2.执行总经理和总会计师有关财务工作的决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审核监督资金的动用及经营效益,按月、季、年度向总会计师、总经理、董事会提交财务分析报告;

3.筹划经营资金,负责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批、报批和银行借、还款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会计人员对下属公司、企业进行财务检查,监督下属公司、企业执行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

5.协助总会计师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6.参与公司发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10条计划财务部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负责公管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11条下属公司、企业的财务部设部长,在经理领导下主持本单位的财务工作。财务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会人员完成各项会计业务的工作;

2.制订财务计划,搞好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核算生产经营成果,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定期提供数据、资料和财务分析报告;

3.参与投资、重大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4.负责编制会计报表,主持清查财产;

5.执行财经法令、制度、决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6.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第12条财务部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负责分管的财务工作。

第13条各级财务部门都必须建立稽查制度。

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14条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洁,按期报帐。

第15条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16条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财务部门报告。

公司支持财务人员坚持原则,按财务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17条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

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被撤销、合并单位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立、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

第3篇

1、本手册是本公司全体员工的指导规范和行为准则。

2、本手册解释权属中心办公室。

3、本手册自200x年x月x日开始实施生效。

第二章员工守则

1.1本公司为健全管理制度和组织功能,特依据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人事法规和本公司人事政策制定本手册。

1.2凡本公司所属员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必须遵守本手册规定。

1.3凡本手册所称员工,系指正式被聘于本公司并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者。

2.1聘用关系

2,1.1本公司招聘的对象是资格最符合的个人,无性别、地域、户口等区别。

聘用员工在三个月试用期满后,凡符合录用条件的外地人员,本公司将按照广州市人才引进的有关规定,为中级职称以上符合引进条件的员工办理引进和户口转移手续。

2.1.2新员工聘用设有三个月的试用期,销售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如果磨擦员工的工作表现不能令上司满意,被证明不符合的录用条件,公司可以在试用期内终止聘用,或将试用期延长,以作进一步观察,但延长期最多不超过三个月。在试用期内,员工及公司任何一方都可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对方,终止聘用关系。公司为试用期员工签订3-6个月的试用合同。公司为工作关系和户口关系不能转入公司的人员及退休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1.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为本公司员工:

(1)曾经被本公司开除或未经核准而擅自离职者;

(2)被剥夺公民权利者;

(3)通缉在案未撤销者;

(4)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结案者;

(5)经指定医院体检不合格者;

(6)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或吸用者;

(7)未满16周岁者;

(8)政府法规定的其他情形者。

2.1.4应聘人员面试及体检合格后,按照公司录取通知确定的日期、地点、亲自办理报到手续、并应缴验下列证件:

(1)本人最近一寸证件照片四张;

(2)本公司指定医院之合格体检表;

(3)学历、职称证件、身份证;(正本核对后发还,复印件留存)

(4)退工单、劳动手册等前服务单位离职证明。

经面试甄选合格之应聘之员,未于通知时间、地点办理报到手续者,视为拒绝接受本公司聘用,该通知则失其效力。

2.1.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可以不经预先通知而终止聘用关系,并不级予当事人经济补偿费。

(1)在欺骗公司的情况下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致本公司误信造成损失者;

(2)违反劳动合同或本手册规则经本公司认定情节重大者;

(3)营私舞弊,收受贿赂,严重失职,对公司造成损害者;

(4)对本公司各级管理者或其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而使之受到伤害者;

(5)故意损耗本公司物品,或故意泄露公司技术、经营机密者;

(6)无故旷工3日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6日以上者;

(7)被判有期徒弄以上的刑事责任者;

(8)本公司制度规定的其他严肃纪律处分而开除的情形。

2.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当事人终止聘用关系:

(1)员工有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困难,或公司濒临破产或转让,征得当地劳动行政部同意减员的。

2.1.7按2.1.6条终止聘用关系的,本公司应按劳动法和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给予当事人生活或医疗补助费。

2.1.8本公司为适应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可以在员工能力所及的范围内调整工作岗位,员工对此不得拒绝。

2.2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法,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人事管理的规定和公司的人事政策,本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书。以正式确认并保证双方在聘用过程中的权利的义务。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至少为一年)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二种。

劳动合同期满,合同即行终止。员工与公司双方同意续约的,双方应于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续签劳动合同书。

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但劳动聘用关系仍然存在,即视为原合同续延1年。

2.3工作时间

员工的工作时间按政府的有关规定,每周工作5天,每天40小时。对销售人员等不能按固定时间衡量工作任务的岗位,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2.4培训(略)

2.5调职(略)

2.6离职(略)

2.7退休(略)

2.8员工档案

员工档案分为工作档案和人事(历史)档案。工作档案在员工进入本公司后建立,人事档案要员工被录用后二个月内转至本公司或公司指定的档案管理机构。若故意不转移人事档案的,公司可终止聘用关系。

2.9人事记录(略)

2.9.2公司上岗证:

(1)签发(略)

(2)遗失和补发上岗证(略)

2.9.3钥匙(略)

3.1薪酬政策

公司实行考核工资制度,效益与工资挂勾,按月发放考核工资。生产或销售未完面月计划的60%时,员工发700元,中层干部发1200元,副总经理级发1500元的生活费,到年终按考核实绩结算。

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工龄工资,公司工龄工资的标准为每年递增20元。

员工当月薪资收入已包括国家政策规定的各类生活补贴。

个人收入所得税由员工承担,公司按有关规定代为扣缴。

3.2发薪日(略)

3.3加班费

公司按法定假的7天假(春节3天、元旦1天、五一节1天、国庆节2天)发放加班人员的加班费。加班员工每人每天发加班费100天。除此以外的加班计入考核工资。

4.1法定假(略)

4.2公司假(略)

4.3年休假(略)

4.3.2年假使用须书面申请,事前部门经理批准,报办公室备案,可一次或分二次使用。年假应在当年内用完。如因工作原因未用完的年假,需书面报经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及交办公室(人事)批准,方可顺延一个季度,否则将视为自行放弃,无任何补偿。

4.3.3员工在享受年休假无故超假的,将作为旷工处理。

4.4病假

4.4.1员工因病假不能上班,应提前通知部门经理,以便安排工作。急症病假也应尽早与部门经理联系。病假须递交公司指定许可医院一某些人病假单,并经部门经理批准,办公室(人事)认可为有效。急诊病假不受医院限制。

4.4.2病假的工资待遇根据员工的工龄的在本公司服务的不同年限作享受工资待遇,如下计算(略)

4.4.3长病假

当员工因严重疾病(需经公司确认)连续病假三个月或年内累计病假180天,并在合同期内的员工,参照国家规定,停发基本工资,适当给予生活补助费,标准为上海市最低工资的80%.

4.5工伤假

工伤主要指员工在工作时间、地点且因公(包括在社会上见义勇为、抢险救灾等)所遇的负伤、致残、死亡。被公司经管确认为工伤的假期,其薪资按100%发给。

4.6事假

4.6.1员工在用完年休假后,因有重要私事仍需请假的,可申请无薪事假。

4.6.2任何原因的事假最多不能连续超过去15天。超过15天以上的事假将不被批准。

4.6.3员工事假期间的工资被扣除,年终奖或专核工资也会按比例扣除。

4.6.4员工因违反制度而被暂时停职、停工的,按事假处理。

4.6.5试用期内的员工,一般不得请事假。

4.6.6事假的审批权限:

请假1天,由部门经理批准;

请假2-3天,由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办公室(人事)批准;

请假3天以上或部门经理、主管以上人员请假1天以上的,逐级上报,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4.7婚假(略)

4.9哺乳假(略)

4.10探亲假

4.10.1探望配偶(略)

4.10.2探望父母(略)

4.10.3路程时间及往返车费(略)

4.10.4员工每年只能在年公休假、探亲假中选休一种假期,并享受期待遇。假期原则上一次用完,不得跨年度使用。

4.10.5探亲假审批程序(略)

4.11丧假(略)

4.12请假手续、权限

4.12.1员工申请各类假期,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下班有关证明,经主管部门经理同意,交办公室批准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予准假。

4.12.2员工因突发事件未能按照上述手续事先请假,则应在当日上班后二小时内用电话通知主管部门经理,说明请假事由,经批准后方为有效。然后在上班后当日内补办请假手续。

4.12.3审批权限(略)

4.13医疗

4.13.1员工因病就诊,除急诊外,一般在公司指定的xx医院就诊。

4.13.2员工因病住院,凡参加医疗保险的,按《xx市城镇企业职工住院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执行。未参加医疗保险的,按公司关于医疗费报销的有关规定执行。

4.13.3员工门诊医药报销比例为挂号费+医药费的60%,个人自负40%。

4.13.4员工报销医院凭医院费发标,并提供病历卡,经办分室审核批准后到财务部报销。

4.17独生子女(略)

4.18生活设施(略)

4.19附则

4.19.1本章的福利政策是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文件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度的。

4.19.2当上级政府部门的福利政策同本公司目前的政策不一致是,先按本公司的政策规定执行。

4.19.3为了保持政策的统一性和公平性,公司将定期修订、补充和完善本公司的福利政策。公司向当地政府指定机构的有关保险公司为员工办理以下保险项目;

5.1养老保险

员工退休、享受国家社会保险部门制订的养老保险待遇。

5.2待业保险

员工失业时,可依据国家规定劳动管理机构领取待业救济金。

5.3住院保险

员工生病住院,办妥政府规定的手续,可获得国家医疗保险机构支付的一定数量的医疗费。

5.4人身意外保险

如果员工在公司内上班时,或业务出差时的意外伤害,可获得公司指定的保险公司一定数额的保险金。

5.5公积金

根据政府部门关于住房制度改革的规定,公司为城镇户口的员工办理了住房公积金缴手续。为员工购买商品房提供了有效的保证。

5.6员工有养老保险、待业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的产交6员工有养老保险、待业保

险、医疗保险、公积金的产交缴,公司按政府部门所规定的比例,在每月工资发放中代为扣缴。

6.1绩效评估(略)

6.2考绩标准(略)

6.3升职、加薪(略)

7.1奖励(略)

7、2处罚

7.2.1纪律处分的目的是惩前毖后,保证维持有效的有序的工作水准,保障公司和员工的权益。在执行纪律处分时,应遵守如下原则:

(1)处分要有充分的理由的清楚的证据;

(2)处分的轻重与所犯过失的轻重相符;

(3)员工应明确必须达到的标准和应遵循的规定,应具有基本的道德规范;

(4)员工对纪律处分有上诉的权利。总经理可对纪律处分作终裁定。

7.2.2本公司员工纪律处分有五种:

(1)口头警告;

(2)书面警告;

(3)书面严重警告;

(4)无薪停职检查;

(5)开除(解除劳动合同);

7.2.3员工处分累计升级制。员工在第一次处分后,12个月内如仍再有处分,则受到累计升级的处分,如:

(1)口头警告+口头警告——书面警告

(2)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书面严重警告

(3)书面警告+书面严重警告——开除(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第一次处分与第二次处分间隔时间超过12个月,则不按累计升级计。

员工可以将功抵过,如果说在处分后12个月内获得一次奖励,则可酌情取消一次或数次处分。

7.2.4员工违反下列规定之一者,进行处罚:

(1)在禁烟区内吸烟者,罚款50元;

(2)进入生产车间不戴安全帽者,罚款50元;

(3)进入生产车间不穿工作服者,罚款50元;

(4)进入车间不佩戴上岗证者,罚款50元;

(5)在生产岗位上睡觉者罚款100元;

(6)在上班期间看与业务无关的书籍、报纸、杂专者罚款50元;

(7)考勤不打卡或代人打卡,将作旷工一天处理;

(8)无故窜岗、离岗或干私活者罚款50元。

7.2.5可以立即解雇的情况;

(1)上班时酗酒或任何时候使用;

(2)伤害其他职工、主管、同事或客人;

(3)任何种类的偷窃;

(4)伪造公司文件;

(5)在求职申请或其他已签署的文件中提供资料;

(6)故意进行危害公司或其他职工安全的行动和事宜;

(7)故意给公司的设备、设施或其他财产造成损害;

(8)故意违反公司的行为准则;

(9)向未经授权的人透露专有资料或保密资料;

(10)暂时或长期精神错乱(医疗期除外);

(11)被判任何刑事罪或受严重纪律处分

7.2.6纪律规定

员工行为如不符合适当的规范,违反公司制度,一经查实,将受到根据过失程度而执行不同的纪律处分。下面所列举的过失行为并非包括所有的应采取纪律处分的过失。

(1)擅自不按规定出勤上班,擅离职守、岗位;

(2)工作懈怠,不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3)无理拒绝的工作安排、指令;

(4)收受任何种类的贿赂;

(5)利用职权贪污,侵害公司的经济利益;

(6)伪造和涂改公司的任何报告或记录;

(7)未经领导允许,擅取公司的任何数据、记录或物品;

(8)滋事干扰公司的管理和业务活动;

(9)弄虚作假,违反公司的管理规定;

(10)散布谣言,致使同事、主管或公司蒙受不利;

(11)疏忽职守,使公司财务、设备等遭受不利;

(12)违反安全规定,或其行为危害他人安全;

(13)擅自出借公司的场地、物品、设施;

(14)在工作时间内干私活;

(15)擅自从事公司以外的第二职业;

(16)利用职务营私舞弊,损公利已;

(17)偷盗公司的财款、资源;

(18)遗失经管的财物、重要文件、数据等;

(19)侮辱、恐吓、殴打同事、主管等;

(20)在公司赌博、酗酒或出现有伤风化道德的行为;

(21)其他违反公司政策、程序、规定的不良行为。

8、安全与健康

8.1本公司员工的安全和健康是公司的首要之事。公司依照有关安全、卫生法规和政策管理安全卫生工作,建立整洁有序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

8.2员工应遵守公司安全规章、安全操作程序、维护工作场所及生活环境的安全卫生,并防止盗窃、火灾及其他灾害。

8.3生产设备或生活设施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告,不得擅自修理。

8.4不得在灭火器、消防栓前堆置物品,随时保持畅通。

8.5员工应遵守通规则,做到安全行车,开车者要按规定使作安全带。

8.6在公司禁烟区内禁止吸烟,在车间设一固定吸烟点,供员工吸烟。

8.7员工应保管好个人财物,不要将钱包等私人贵重物品放在公司的工作及公共场所。

8.8任何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的处理,统一由办公室和经管部负责对内或对外。

8.9员工违反安全卫生规定,依照公司惩罚规定处理。

9、基本守则(略)

10、备注

(1)本手册规则未尽事宜,均按政府有关法规和本公司的规定处理。

(2)国务院、地方政府或本公司如有新颁布的政策规定与本手册则相悖时,以前者为准。

第4篇

现在我国的企业在自身基础管理方面往往不够完善,出现了乏力的迹象,这与其自身缺乏企业管理经验有着一定关系,在自身基础管理上面较为薄弱,相关的规章制度也没有形成一定体系,导致很多规章制度缺少适用性。企业规章制度系统建立需要在内部环境与外部环境的共同驱使之下,才能够系统的开展规章制度建设,避免无序的管理方式,理清所有?I务之间的管理关系,明确管理的范畴,加强领导层的控制力,从根本上实现企业员工的自我约束与自我发展。

2 规章制度对企业的重要性

这里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第一是企业完善规章制度,能够满足现在社会的需求,建立起现代化的企业规章制度,是目前市场建设的主要目标,公司自身的主体标志着其企业行为的规范性,从微观上面则是一种建立企业组织架构的行为,这两者都需要系统性的规章制度作为基础。企业内部良好的规章制度,可以为企业的发展带去推动力,也能让其更好的认识到市场发展规律,掌握市场的基本动态,适应目前社会的基本要求。第二规章制度能够提升企业管理水准,企业需要提升自我竞争力,扩大自己的规模,不断的进行创新实验,在目前市场经济的环境之下,管理创新往往也起到的重要作用,有些时候甚至比技术创新更加有用。高水准的管理水平是企业发展的基础,规章制度则是企业管理水准的源泉,完善企业自身的规章制度,能够保证企业运作的规范性,也能够有效的约束员工基本行为,协调各个方面的关系,让企业的管理更加有效。第三规章制度建立是对企业员工合法性的保护,企业建立起相关的规章制度,让员工在劳动之中有着一定的行为规范模式,统一了所有员工的劳动行为,能够避免一些企业对自身职工的不公平待遇,另外,企业在根据法律制定出规章制度时,其中会涉及到很多员工合法保护的问题,比如劳动中的安全问题、社会保险问题、员工福利问题等等,这都是有关于企业员工合法权益的。

3 目前企业规章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

第一是目前很多企业的规章制度都不符合国家法律要求,企业再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往往出现了不重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也不关注国家相关政策,这会直接影响企业的发展,目前国家已经颁布了相关法律法规,但是很多企业的规章制度还没有进行完善,所以导致了很多企业的发展方向跟国家政策出现了偏差,也不利于企业自身发展。第二企业的规章制度跟自身发展目标不统一,企业规章制度的目的就是为让自身能够更好的发展,从而制定出相关的发展目标,但是有的企业则是仅仅为了制度建设而进行的,没有针对于企业整体发展而制定目标,这样也就造成了企业失去了自身规章制度建设的发向,无法对企业发展产生推动力。第三是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不符合现实情况,缺少执行力,企业制度的前提就是自身执行力,缺少执行力的企业制度,对于企业自身来讲是没有任何作用的,一些企业缺少对自身情况的研究,仅仅学习了其他企业的相关做法,但是因为不符合自身企业情况,导致其于现实脱节,企业按照很高的标准进行制度建设,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存在一定困难,这就是缺少实际情况了解的后果。第四是企业规章缺少民主性,很多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的时候,仅仅是由企业管理层或者某个部门所制定的,这类规章制度的建设缺少员工的积极参与,导致其规章制度其中会有着很多问题,无法及时反映到相关部门,制度建设也就难以实行,无法有效的进行贯彻,企业自身管理水平也无法提升。

4 企业加强规章制度建设的途径

第一是企业需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相关规章制度,企业规章制度的建立必须要符合国家法律的方向,在根据政策的改变进行调整,企业根据法律的改变,调整其自身规章制度,让自身法律法规能够跟国家法律相适应,只有在符合国家政策方向的规章制度,才能促进企业的发展。让企业规章制度符合国家政策,首先企业需要对目前规章制度进行了解,重新制定新的制度,这需要企业内部人员对法律有所理解,同时对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梳理与审查,把握自身规章制度是否跟《劳动法》相违背,包括自身的规章制度是否符合法律程度要求,能否符合政策的发展趋势,在经历了一些梳理之后,企业规章制度体系才能符合国家政策的要求。其次是企业需要增加法律程序,保证规章制度的合理性,企业内部规章制度需要具有法力效益的,违法的内部制度是没有效果的,为了保证企业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应该需要有专业的审批人员担任法律要员职务,法律要员在审核规章制度合法性的时候,应该也需要注意其可操作性,制度的主体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文字表述是否准确等等。最后企业应该加强书面化的管理,留存相关证据,《劳动法》的规定,企业需要对劳动关系进行书面化的管理,这就要求企业在日常管理之中,加强书面化的管理,在相应的规章制度之中,细化其特定的行为,注意留存相关的书面材料,让每一个管理行为都能有法可据,有据可查,防止企业劳动管理风险。

第二是企业规章制度需要符合发展目标,企业建立起与自身发展相适应的规章制度是社会要求的,企业所有行为都需要围绕着自身战略目标来进行,不同的战略目标也有着不同的管理模式,这意味着每一个企业都需要制定符合自身发展目标的管理模式,其目标的差距需要体现在规章制度上面,自身规章制度的设计,是企业一项全局性的工作,在满足企业全局发展要求的时候,也要估计到企业未来发展的需求,规章制度的建立应该与自身管理与发展相匹配,才能保证管理目标的实现。所以企业必须要兼顾各个方面的关系,最好规章制度的设计工作,结合自身战略目标,实现规章制度的实用性。

第三是企业规章制度需要具有可行性,加强自身规章制度的宣传工作,保证制度执行人员对制度内容有着理解,宣传工作也要具有制定化,落实到所有的部门员工,将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到实地,不断的完善其管理制度,健全其业务标准,保证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另外还要对目前的规章制度效果进行评价,各个部门发挥自身的作用,避免形式主义。

第四规章制度建设需要具有民主性,企业一旦进行规章制度的修改,尤其是牵涉到员工利益的,都需要征求员工的建议,员工也要参与到制度的修订猴子中,建立起自主管理的机制,其制度是要依靠员工遵守才能执行下去的,所以也要反映出员工的基本意愿,将制定权力交给员工,让员工明确规章制度对集体利益的重要性,这有利于企业的发展。

第5篇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一条张家界永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组织网络图

说明:(1)双线为协同关系

(2)单线为业务指导关系

第二条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所属公司(车队)设立安全领导小组。

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所属公司(车队)安全领导小组,由总经理(经理)、党总支(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共、青、妇组织负责人和有关职能部(室)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组成。总经理、所属公司(车队)经理担任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或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副经理、党总支(支部)书记、工会主席担任副主任或副组长。

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公司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立安全技术科,所属公司(车队)安全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或安全办公室,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分别由安全技术科科长、公司(车队)设安全办公室,配备专职安全员。

第四条安全人员的配备,公司安全技术科按每100辆车配备2人,公司(车队)安全科(办),按10至25辆车配备1名安全管理专职人员,25辆车至50辆车配备1-2名安全管理专职人员,50辆以上至100辆车配备3-4名安全管理专职人员。

安全管理专职人员的条件:

1、能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模范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高中或相关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具备安全管理经验。

3、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办事公道,热爱安全管理工作,有独立解决问题的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勤奋务实。

第六条安全活动经费由安全统筹金中开支,用于安全宣传教育,安全竞赛活动,经费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审批,做到专款专用。

第七条公司安全技术科,所属公司(车队)安全办公室,应逐步配备安全监督检查车、照相机、放像机、通讯设备和处理事故的必备工具。持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检查证上岗。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八条公司总经理、所属公司(车队)经理安全工作职责。

一、应做的工作

1、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制定完善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审定年度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规划。

3、领导安委会(安全领导小组)工作,及时主持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4、检查督促各部门对安全工作职责的履行和安全法规及规章制度落实的重大问题。

5、审批属本企业解决的安全经费。

6、加强安全队伍的建设,支持安管人员正确行使职权。

7、负责本企业责任事故的诉讼。

8、坚持生产、安全“五同时”的原则,实行“安全一票否决权”。

二、应负的责任

1、对国家有关安全法规及上级安全工作指示精神不传达、不批示、延误时间,严重影响了安全生产正常进行。

2、由于管理不严或管理混乱造成重大事故及其以上等级事故的发生。

3、发现或听到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导致事故发生。

4、发现下级领导违章指挥生产不制止,或本人违章指挥导致事故发生。

5、由司法部门确认应负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坚持“安全第,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法规及制度,并对所属单位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审定本企业关于安全方面的一切重大问题,方案和各种安全规章制度提请企业董事会审议通过。

3、协调企业各部门工作,实现对安全工作的综合治理。

4、表彰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严肃认真地处理本企业重、特大事帮责任人。

5、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听取安全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条党总支(党支部)安全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有关指示精神,监督行政执行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把安全工作列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广泛的安全教育,经常深入生产一线听取职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并及时向行政反馈情况。

3、在考察选拔干部时,把安全思想和安全工作实绩作为一项重要内容,配合行政把好安全生产的用人关。

4、支持行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行使“安全一票否决权”。

5、参与企业重大安全措施、安全活动的研究决策。组织和支持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6、会同行政做好重大事故善后处理工作,总结事故教训,对事故责任人进行教育处理。

第十一条工会安全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制定的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2、把安全工作纳入工会工作的议事日程。采取多种形式对职工、家属进行安全教育。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4、定期召开职代会或职代会联席会议、审议行政安全生产报告及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5、按照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的要求,组织安全生产的群众监督工作。公司工会成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小组,负责检查、监督和反馈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制度的落实情况。定期组织职工代表对本企业安全规章制度情况的全面检查,监督有关部门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6、抓安全典型,树安全榜样,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第十二条公司、主管安全工作副总经理、所属公司(车队)主管安全工作副经理职责

一、应尽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令、通知、布告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及时传达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

2、组织制定安全目标管理和工作规划。领导和组织开展安全竞赛、安全整顿、安全检查等活动。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责成有关部门限期解决。

3、定期组织召开专题安全会议。参加安全职能部门召开的安全例会,不断总结分析安全形势,对安全上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的措施。

4、加强安全队伍的建设,教育安全人员履行职责,严守纪律,坚持制度,秉公办事。经常检查督促他们的工作,支持安全人员大胆纠违章,使其有职、有责、有权。

5、定期向安委会(安全领导小组)和总经理(经理)报告安全工作,负责提出须由安委会(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安全工作议题。

6参加特大事故苗头及重大以上事故的现场勘察调查和处理,查出事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

7、签发安全文件。抓好安全典型,总结推广安全先进经验。

二、应负责任:

1、对上级工作的指示,不传达或传达不及时,影响了政策精神的及时贯彻落实。

2、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章装载不制止。本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对上级有关安全规章制度不执行而造成事故。

3、对总经理(经理)布置的安全工作不认真组织实施造成工作不落实,管理混乱,执章不严,导致重大事故或影响了安全工作正常开展。

4、下级反映的安全问题不及时指示、答复、处理或汇报,延误了时机,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5、司法部确认应负的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公司、所属公司(车队)其它副总经理(副经理)安全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制定的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总经理(经理)布置的安全工作,并及时反馈情况。

2、抓好分管部门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和岗位安全责任的落实。并根据岗位特点,制定整改措施。

3、积极参加本单位的各种安全会议和安全竞赛活动。

第十四条安全技术部、安全(科、室)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令和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行使“安全一票否决权”。

2、负责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年度安全管理目标。

3、定期召开安全例会,组织安全检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管理和安全行车经验,组织实施企业管理目标计划。

4、做好安全管理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安全管理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

5、参加行车事故的勘察和分析处理工作,并负责办理对违章、肇事责任者的处理事宜。做到三公开:即安全规章制度公开,发生事故公开,对违章肇事责任人的处理公开。及进组织举办违章肇事责任人学习班。

6、负责行车事故的统计、上报和驾驶员安全公里的审核统计。做好驾驶员档案、重大事故档案、事故台帐和安全资料记录等基础工作,并及时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7、负责办理驾驶员的年度审验,严格审核行车事故费用开支,并负责办理车辆保险和事故经济损失索赔工作。

8、对上级有关安全文件、指示、通知、通报及时传达和贯彻,负责本单位安全指示、通知、通报及事故处理文稿的审核打印和安全材料的拟写工作,收集单位安全情况,综合分析安全形势,为领导对安全生产决策提供依据。

第十五条安全技术科安全工作职责

1、在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指示精神。具体组织实施公司颁发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制定本单位安全工作、教育工作、基础管理工作目标。

3、组织安全人员业务培训和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掌握安全情况,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

4、组织安全工作会议,向领导汇报安全工作情况。

5、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协调。

6、负责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和行车安全的综合检查工作。

7、负责检查行车事故处理中“四不放过”原则的执行情况。

8、负责审核办事内部准驾证和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9、负责本单位事故的组织调查、分析、处理。

第十六条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内、外勤人员)职责

一、安全外勤人员职责;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宣传国家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政策,落实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在同级单位及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在安全教育和事故防范管理工作中当好参谋。

3、及时掌握行车人员的思想、技术、身体及安全情况,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可靠性鉴定;做好现场安全管理检查督促工作,严格纠正、处罚违章行为。

4、发生事故及时赶赴现场,抢救伤员,拯救车辆,联络有关工作,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现场勘察、调查,并做好各项记录,找出事帮故发生的原因,坚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分析、提出处理意见,严格控制事故费用开支,及时办理保险索赔手续,事故结案五日内将全部资料汇集归档,并上报公司安全技术部。

二、安全内勤人员的职责

1、负责建立和保管驾驶员技术档案,准确及时完整地填报各种安全方面的统计报表和资料,拟写安全工作文稿和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报告,做好各种安全原始记录和“三图两表”的填写。办理日常安全业务事宜。

2负责驾驶员安全公里统计。

3、收集、整理和保存上级文件及有关安全资料。

4、定期分析安全情况,向领导提供文字资料。

5、发生重大以上事故及时报告事故情况,8小时内电话报告,24小时内用文字上报安全技术部。

第十七条党总支(党支部)办和行政办公室安全工作职责

1、组织宣传和贯彻党和国家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法规并监督行政领导认真执行和落实。

2、安全工作列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经常深入生产一线听取职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并及时向领导反馈。

3、在考察选拔干部时,把安全思想和安全工作实绩作为一项重要内容,配合行政把好安全生产的用人关。

4、会同行政做好重大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吸取事故教训,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教育。

5、参予企业的安全教育,安全活动研究决策,组织和支持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6、支持行政领导和有关部门正确行使安全一票否决权。

7、做好职工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安全法纪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活动。

第十八条财务科安全工作职责

1、在编制年度财务计划时,视实际情况对财国安全、技术改选、安全设施改进等作出资金安排,并负责监督该项目经费的落实使用。

2、按规定提取安全活动经费,并保证该资金的落实和使用。

3、对计划外安全整改,安全活动资金尽力保证。

4、按规定办理事故处理借款,督促有关单位办理车辆保险工作,并办理和协调处理保险赔的收支建帐工作。

5、严格审查安全指标执行情况,严把承包兑现关。

6、认真保管好各种票据和现金,防止遗失和失窃。

第十九条驾驶员安全职责

1、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企业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维护交通秩序,服从管理和检查,确保行车安全。

2、认真学习业务技术和安全知识,自觉参加各种安全学习和活动,为人们生命财产、企业信誉和经济效益负责,文明礼貌为旅客服务。

3、爱护车辆,坚持“三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4、遵守职业道德,携带有关证件,谨慎驾车,安全正点运行。

5、按规定办好车辆保险手续。

第三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公司设立稽投办公室,稽投办公室履行对车辆运行调度全过程监督管理职能。对车辆违章违规运行,无牌无证运行,未经调度运行等进行查处,并缴违章车辆证件,开具罚单,情节严重的了消经营资格并开除。

第二十一条稽投办公室应及时受理投诉,调查核实及时处理。

第四章驾驶人员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安全例会制度

1、公司安委会每年度召开2-3次安全专题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所属公司(车队)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安全队长)。公司安委会成员、安全技术部部门经理或安全管理专职人员参加的安全专题会议。

2、所属公司(车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车队安全领导小组每月2-3次安全专题会议,车站、维修厂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

3、特殊情况应及时召开安全专题会议。

4、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文件、会议和指示精神。

(2)结合本单位近期内安全工作的经验教训,制订防范措施,研究布置下步安全工作。

(3)研究和处理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4)对发生一般以上责任事故的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

(5)安全工作例会必须建立会议记录。

第二十三条安全学习制度

1、“安全活动日”:每月不得少于三次,以车队(或单位)组织进行,凡当日在队(单位)的驾驶员(员工)和领导必须参加,每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各单位不得擅自占用时间或无故不进行活动。“活动日”的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法规、文件、会议精神,进安全课、分析事故、分析安全情况,提出安全工作要求,交流行车安全经验等,并做到记录清晰,内容具体,有据可查。

2、出车(岗前)会:车队(单位)有条件的每天早晨必须召开出车会(或打招呼会),会议由安全队长或安全员主持,将前一天安全行车、外界事故信息和道路、气候变化情况及当天行车安全有关注意事项交待到每个当班驾驶员,并要逐天做好记录。

第二十四条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1、公司每年深入到所属公司(车队)、基层讲安全课1-2次,协助单位开展安全活动不少于一次。举办违章、肇事人员学习班1-2次。

2、各单位每年开展安全竞赛活动不少于两次,每季开展宣传教育和举办重点驾驶员学习班均不少于一次,对发生重大以上事故责任人及时进帮助教育。

3、所属公司(车队)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安全管理专职人员要坚持经常与驾驶员进行个别谈话教育,每年度召开一次驾驶员家属座谈会议。

第二十五条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制度

1、管理程序图表化,安全管理部门均须制做全司统一的“三图两表”即:安全管理网络图、安全目标管理展开图、安全管理效果对比图、驾驶员安全公里统计表和月度安全统计表。要求明了直观,内容更换及时。

2、原始记录规范化。各安全管理部门均要做好五本原始记录。即:安全“三会”记录本、行车事故记录本、违章作业及处理记录本、路检路查和日常维护检查记录本、安检工查车记录,要求记录详细、内容真实。(原始记录本由有限责任公司统一印制)

3、档案管理标准化

(1)公司、所属公司(车队)按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驾驶员技术档案;

(2)行车事故档案、特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档案由公司建立,一般以下的行车事故档案由所属公司(车队)建立;

(3)安全文件、资料档案,安全管理部门均要建立专柜年底将安全文件和资料整理存档;

(4)驾驶员安全公里和事故费用、安全管理部门要建立台帐档案,驾驶员的安全公里要按月登记,年底累计,因事故取消的安全公里应及时剔除。

第二十六条驾驶员管理规定

随着本企业内部经营体制的不断变化,驾驶员的来源和素质越来越杂,为了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驾驶员的管理规定

凡驾驶我司车辆的驾驶员(包括承包、租赁、合股经营的),必须经车队安全管理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考核合格后报公司安全技术部备案,办理《营运驾驶从业资格证和内部准驾证》方可上路运行,未办理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和内部准驾证作无证驾驶我司车辆处理,并不得继续驾驶我司车辆。

驾驶员技术考核审批规定

凡新进或聘请的外部驾驶员必须经车队安全管理人员对其进行技术操作考核。合格后办理营运驾驶同从业资格证和内部准驾证,方可驾驶我司车辆。

3、解聘驾驶员管理规定

不论什么原因凡被所属公司(车队)解聘的驾驶员一律不准再驾驶我司车辆。

4、驾驶员年审规定

(1)驾驶员年度审验由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签字盖章造册,报交警部门审验,其他单位、部门和个人无权承办。

(2)年审工作按公安交警部门当年的规定执行。

(3)承包经营我司车辆的驾驶员,在结清单位各项欠款的前提下,由单位统一办理,费用自理。

5、驾驶员及车辆责任经营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内部准驾证)等证件,驾驶证和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内部准驾证)不行转借、涂改或伪造。

(2)严禁酒后开车、直流供油和下坡空档熄火滑行,不准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或不符合规定的人驾驶。

(3)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不准驾驶不符合装载的车辆,不准私自雇请未办理内部准驾证(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替班(替班驾驶员必须经单位同意安排)。

(4)不准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和有碍安全行车的行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5)车未停稳不准开门下客,车门未关好不准开车,驾驶车辆过渡,必须低速行驶,不准空档滑行。

(6)驾驶车辆时必须严格遵章守纪,做到各行其道,中速行驶,礼貌行车,转弯做到“三件事”减速、鸣号、靠右行;起步做到“三看”:一看车辆周围上下有无障碍,二看仪表是否正常,三看有无车门未关好;会车时做到“三先”:先让、先慢、先停;超车做到“二不”:一不强行超车,二不前车不让道、不让速超车;停车作到“四好”:选了地点、挂好地点、挂好排档、拉好手刹、塞好三角木;行车中做到“四慢”“五掌握”,“四慢”是:情况不明慢,视线不清慢,起步、会车慢,通过交叉路口、狭路、桥梁、弯道、陡坡、繁华路段慢。“五掌握”是:掌握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掌握道路及装载情况,掌握气候及地区变化,掌握各种车辆动态,掌握行人、儿童及牲畜活动情况。

(7)必须按规章办理车辆各项保险。

(8)车辆进库加油时,驾驶员应向旅客宣传不准吸烟和带明火进库使用通讯设备,车辆加油时必须熄火。

(9)发生行车事故时,驾驶员必须立即停车,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并及时向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及所属单位报告,听候处理,不得逃逸或伪造现场。

(10)驾驶员和车辆责任经营者必须服务单位的安排和管理,不准私乱行程自放车。

第二十七条安全公里核定的规定

1、肇事驾驶员安全公里的剔除规定

一般事故,次责剔除一万安全公里;同责剔除五万安全公里;主责剔除十万安全公里;全责剔除二十万安全公里;

重大事故,次责剔除三十万安全公里,同责以上剔除全部安全公里;

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剔除全部安全公里;

发生特大事故苗头未构成等级事故的,视同一般事故剔除安全公里;

发生行车事故驾驶员不负责任的不剔除安全公里;

剔除安全公里由公司下文生效;

安全公里不够剔除,剔除完为止。

???2、无准确公里记录者(包括小车驾驶员、非生产车驾驶员)每年按三万公里计算。

3、管理人员按实际行车公里计算,发生行事故,按上述规定剔除安全公里。

4、行车肇事处理一视同仁,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行车肇事按本章处理,违章指挥生产而肇事的必须追究当事人的经济和行政责任。

第二十八条行车事故处理规定

1、处理事故的原则:处理行车事故责任人必须以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书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分清原因,划清责任,按责任论处。

2、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权限:轻微事故由所属公司(车队)处理,结果报公司安全技术部备案;一般及一般以上责任事故和特大事故苗头(指客车驶出路外、落水、飞前轮、油箱脱落、失火等险情),由所属公司(车队)研究处理意见报公司下文处理。上报公司处理的事故,同时要报送肇事人检讨,事故现场图,责任认定书,结案书。属重大及重大以上事故,必须有检查报告,经公司安委会研究作出处理决定。

3、事故报出时间,发生重大及重大以上事故必须及时电告公司安全技术部,并在12小时以内报送重大事故快速报告单;一般事故在24小时内报告安全技术部。事故处理结案十天内,必须对事故责任人作出处理或作出处理意见上报,公司在收到处理意见十天内,作出处理。任何单位不得隐瞒事故不报或对事故责任人放弃处理。

4、事故分析规定。凡发生大小责任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及责任未分清不放过,肇事者和驾驶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领导负有责任未追究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在发生事故后的第一次安全会议上进行分析,重大以上事故要及时,多次分析,直至达到“四不放过”的目的时为止。

5、发生事故后,不论事故大小,负事故的什么责任,各责任公司(车队)必须立即组织资金,保障资金及时到位。

第二十九条安全一票否决制度

为了强化各级领导和全司员工的安全意识,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制止“三违”现象,预防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一票否决分为生产过程的否决和评选表彰,晋级进行否决两大类型。

二、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一票否决原则上由专业安全监督人员负责实施否决权,对“三违”现象,凡本公司员工都江堰市有权予以现场制止,制止无效时可报告安全监督人员或进行举报。

评选表彰、晋级的安全一票否决由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所属公司(车队)安全领导小组按各自管辖权实施否决权。

三、行车安全一票否决方式

1、对生产过程中违章作业、运行、违法乱纪等行为以现场制止,停止作业、运行,进行现场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2、对生产过程中的违章指挥拒绝执行。

3、对事故有关责任者,严重的“三违”行为,不评选、晋级晋薪。

4、对“三违”行为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罚按《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四、行车安全一票否决的范围

1、生产过程中必须制止和否决的范围:

(1)超速、超载、疲劳驾车;

(2)酒后开车;

(3)驾驶带“病”车投入营运;

(4)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法规,法令和企业规章制度的其它行为。

2、评选表彰、晋级安全一票否决的范围

(1)一般事故的全责、主责责任者,重大事故以上的所有责任都在考核期内不评选表彰,不作为奖励晋薪的对象。

(2)重大事故的主要责任者、重大事故以上的有责任者在考核期限内不晋薪,在一年内不能晋升技术等级。

(3)发生重大以上责任事故的公司(车队)不以评先进集体(单位)。

(4)凡因责任以上事故受到处分的,根据所受处分的结果,按有关规定结合本制度处理。

第三十条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为完善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机制,切实搞好事故隐患的整改,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技术部须采取“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的形式,通知被整改部门。概括隐患的性质,分别做出立即整改,限期整改等要求,并负责跟踪检查。

二、对严重危及员生命及国家财产安全的隐患,要立即整改,必要时停产整改。

三、对有些限于物资技术条件理不能彻底整改的隐患,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明确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四、对事故隐患的整改实行“三定”(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人),“三不推”(员工能解决的不推到班组、班组能解决不推到公司(车队)级部门、所属公司(车队)能解决的不推到公司)的原则。各级领导和有关单位对事故隐患整改必须认真负责、组织好人力、物力、财力及时整改,并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

五、存在隐患单位应按隐患整改通知单的要求,及时向安全技术部门反馈情况和整改结果,并在隐患整改通知和本部门(班组)的安全记录上记载好整改情况。

第五单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条机务管理按公司《机务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二条所属车辆必须按保险公司有关规定实行保险,否则不得参运。

第三十三条特大事故:①重伤11人以上;②死亡3人以上;③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④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⑤直接经济损失6万元以上。

第三十四条重大事故:①重伤3-10人;②死亡1-2人;③直接经济损失3-6万元以内。

第三十五条一般事故:①轻伤3人以上;②重伤1-2人;③直接经济损失1千-3万元以内。

第三十六条轻微事故:轻伤1-2人。

第三十七条安全管理四项指标

一、肇事频率为3次/百万车公里。

二、死亡频率为0.3人/百万车公里。

三、伤人频率为1.6人/百万车公里。

四、直接经济损失为5000元/百万车公里。

第三十八条发生特大事故实行一票否决权并停业整顿。

第三十九条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领导违章指挥造成责任事故的:重大事故处500元/次罚款,一般事故处300元/次罚款,轻微事故处100元/次罚款。

第四十条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领导不履行职责,放任自流,监管不力,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而造成责任事故的:每次重大事故处1000元罚款,一般事故处800元/次罚款,轻微事故处500元/次罚款。

第四十一条凡违反第二十八条第五款的规定,处责任单位1000元/次罚款。

第四十二条驾驶员发生道路交通责任事故后,除按国家有关法规处理外,有限责任公司还将按如下进行处罚:

(1)特大事故处2000元罚款。

(2)重大事故负全责处1000元罚款,主责处800元罚款,同责处600元罚款,次责处400元罚款。

(3)一般事故全责处400元罚款,主责处300元罚款,同责处200元罚款,次责处100元罚款。

(4)轻微事故:负全责处200元罚款,主责处150元罚款,同责处100元罚款,次责处50元罚款。

第6篇

第一条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

第三条 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的行为。

第五条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 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 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技术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 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向上。

第十条 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一条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欢迎员工就公司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作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十二条 公司尊重员工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三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

第十四条 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十五条 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六条 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七条 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 员工守则

第十八条 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克己奉公。

第十九条 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第二十条 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第二十一条 爱护公物,节约开支,杜绝浪费。

第二十二条 努力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第二十三条 积极进取,勇于开拓,创新贡献。

第三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二十四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十五条 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二十六条 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二十七条 公司的财务工作,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二节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二十八条 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第二十九条 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三十条 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第三十一条 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第三十二条 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第三节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第三十三条 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第三十四条 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第三十五条 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第三十六条 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三十七条 银行账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账,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账。按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第三十八条 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第三十九条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账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账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账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账数额相符。

第四十条 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第四十一条 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第四十二条 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第四十三条 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第四十四条 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四章 人事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四十五条 为进一步完善人事行政管理制度,提高人事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人事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 工资、奖金及待遇

第四十六条 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第四十七条 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第四十八条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部门可将材料报审,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第四十九条 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第三节 辞职、辞退、开除

第五十条 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第五十一条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

第五十二条 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五十三条 员工必须服从部门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五十四条 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并由自己承担责任。

第五十五条 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四节 文件收发规定

第五十六条 公司文件由指定的拟稿人拟稿,文件形成后由总经理签发。

第五十七条 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后打印。

第五十八条 打印文件校对后,送拟稿人核稿人审查合格,方能复印、盖章。

第五十九条 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第六十条 经签发的文件原稿有专人负责存档。

第六十一条 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签收。签收人应于接件当日即按文件的要求报送给有关部门,不得积压迟误,属急件的,应在接后即时报送。

第五节 文件打印、复印管理规定

第六十二条 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第六十三条 打印文件,应按文件收发规定由主管领导签署,传真、复印由部门签署。

第六十四条 打印文件、复印文件等资料,均需分类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第六十五条 电传、传真、文件、复印件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迟误而致工作失误、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六十六条 公司全体员工应爱护各种设备,节约用纸,降低消耗、费用。对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第六节 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第六十七条 公司各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

第六十八条 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吕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费用。

第六十九条 购置日常办公用品或报销正常办公费用,由办公室主任审批,购置大宗、高级办公用品,必须按财务管理规定报总经理批准后始得购置。

第五章 研发部管理制度

为逐步完善和加强对公司产品研发工作的管理,充分利用公司人、财、物资源,缩短产品研发周期,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降低成本,根据公司相关的管理制度,特制定研发部规则制度。

第七十条 研发部负责公司产品的研发工作,管理公司产品整体的发展轨迹,以及产品的研发进度,同时对研发的成本进行控制。

第七十一条 承担公司对新员工的实习培训,让新员工对研发方面的知识尽快了解。

第七十二条 研发部主管负责研发部日常事务和管理,对新产品开发制定一个开发计划和对部门所有工作承担责任,负责各个部门的协调工作。以便了解新员工的工作进展。

研发部主管负责培养和考察新员工。对新员工专业知识的培训,每月对新员工进行考核,以便了解新员工的工作进展。

研发部主管负责监督该部门员工的工作进展情况并制定每天的工作任务。 每周一次周会,了解各个员工上一个星期内的工作情况,布置这个星期的工作任务。

第六章 销售部门管理制度

第七十三条 对于业界、自己公司在业界里的立场、服务、地理条件等,要有客观的认识,以采取适当的销售途径政策。

第七十四条 独自的系统化。参与其他公司(或者是大公司)的系列。无论采取那项政策,都要充分研究相互的得失关系。任何公司经营、服务以盈利为前提,以公司利益为主。

第七十五条 不要以过去的情面、私情、上司的偶发意向,或仿效其他公司,来决定销售途径。

第七十六条 不要仅凭借负责的业务员或顾客等的意见或批评来下判断;必须根据客观而具体的市场调查,来决定销售途径。

第七十七条 效率不高的销售途径,应果断地废止,重新编制新的销售途径。关于这一点,销售部的经理,必须向上司进言。

第七十八条 交易条件和契约的订定必须格外地小心,一切都要以书面形式。

第七十九条 销售经理必须调查研究,并努力企划更有效率的销售途径。

第八十条 纸上谈兵是无法知道确实的效果的。所以,应该在危险性较小的范围内,先试行看看。

第七章 保卫科管理制度

第八十一条 认真落实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勤奋工作,成为一支思想作风过硬,业务素质精良的保安队伍。

第八十二条 负责医院安全保卫工作,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医院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第八十三条 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定期与不定期对医院各岗位,特别是重点岗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

第八十四条 经常对医院各病区、科室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查明原因,有重大案件发生要及时上报。

第八十五条 负责做好治安管理工作,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发生在医院内部的治安案件。

第八十六条 认真调解处理各种治安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第八十七条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消防的法规、规程,协助领导做好安全消防工作。

第八十八条 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科室对火灾隐患进行整改。

第六章 安全生产制度

为改善公司生产中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的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八十九条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思想,认真执行各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牢固掌握操作方法。

第九十条 对新进公司的职工必须先进行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十一条 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严禁在工作场所打闹、嬉笑,酒后严禁进入工作场地。

第九十二条 进入工作场所,必须戴好安全帽,佩戴好劳保用品,严禁穿拖鞋,裙子上岗。

第九十三条 生产者必须了解自己使用的设备工具及其它材料的性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否则不准随便使用。

第九十四条 电器设备与线路如发生故障,必须交由专业人员检查修理,不允许私自拆装修理。

第九十五条 不准在起重物下行走或作业,严禁在船段和空制物下休息,起吊重大物件时必须有专业人员现场指挥。上外板高度在2米以上、重量超过抓钩承受能力时必须焊吊鼻。

第九十六条 不准在高压线下工作或堆放物品。风力达六级或六级以上时不准在室外高度2米以上高空作业。

第九十七条 切割焊接进入工作舱实施工作,首先要检查好线路,无破损漏气时方能工作,工作完毕后立即将线具撤出舱外。

第九十八条 进入狭窄密制舱进行切割焊接打磨时,必须做好通风,设立防护员。

第九十九条 各队长每天要做到班前有安排,班后有检查,特别是对于本队人员要作到心中有数及时清点好人数,不在时要找好人。

第一百条 要把工作场地的环境卫生搞好,工作完毕及时清理好现场方能离岗。

第一百零一条 下班后要拔下各种气线接头(气割炬必须装配回头截止阀)。使用气割气焊工具必须装回火防止器。

第一百零二条 禁止非特殊工种人员从事特殊作业,技工带徒工作业时,应负责好指导和监督。

第一百零三条 仓管员要做好仓储管理,严禁任何人员带火种进入库房。办公室人员下班后要关束好一切灯火。

第一百零四条 各队要管理好自己的舍区,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猜赌偷盗,害群之马,立即驱逐。

第一百零五条 各级领导、一切工作人员必须以严谨的工作态度,科学的工作方法指导工作,使安全生产进入正常轨道。

第七章 仓库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发挥仓库对材料的调配功能,规范公司仓库的材料管理程序,促进本公司仓库的各项工作科学、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运作,保证仓库材料供应不延误工程项目的进度,较准确做好各工程项目成本决算,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百零六条 为防止公司材料资产流失,公司用于工程项目的一切所购买材料物品都必须先入库后才能从仓库领出,禁止不入库直接交工地的做法。

第一百零七条 仓库所有物品进行分类建立帐册。

第一百零八条 仓库所有物品必须根据材料的属性和类型安排固定位置进行规范化摆放,尽可能在固定位置上贴上物品识标以便拿取。

第一百零九条 仓库必须建立起分类的入库帐本和各工程项目的出库帐本。所有帐目当天发生当天入帐完毕,禁止隔天做帐。

第一百一十条 与仓库发生各种业务关系的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按《仓库管理作业流程》进行办理各种业务。

第一百一十一条 仓库每季度进行一次仓库清理、整理和资产整体盘点并将盘点情况上报公司。盘点时,禁止不对实物实盘,仅抄袭敷衍了事。

第一百一十二条 做好仓库物品的安全保护工作。根据材料的性能合理放置各类材料,防止材料变形、变质、受潮等现象发生。

第7篇

第一条本规则依据本公司章程制定。凡本公司从业人员人事管理,悉依本规则规定办理。

第二条本公司从业人员职称规定如下:

高级主管--董事长、总经理、执行副总经理、副总经理。

部门主管--经(副)理、科(副)长。

部门职员--承办员。

第三条本公司从业人员,按其所任职位职务的繁简、责任的轻重,分为六职等。

第四条每一职位均设置一职位说明书,说明其职责内容及应列职等。人员的列等,应按其所派任的职位,决定其职等。每一职位的列等需得跨二等,初任时,以列较低职等为原则;在该职位工作满三年,成绩优良者,可改列高一等。

第五条各类人员人数应按业务需要,于每年年度开始前编订人员编制表,经总经理核定后转送董事会核备。

任用

第六条从业人员的任用人数,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以职位说明书为依据,以便因事择人,使人与事合理配合。

第七条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八条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一)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免。

(二)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任免。

(三)副经理--由总经理任免后,报请董事会核备。

(四)科长--由总经理任免或主管经理提请总经理任免,事后报请董事会核备。

(五)副科长--由主管经理提请总经理任免。

第九条新进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始予正式任用。

第十条新进人员应先办理安全调查,并按其学历任用。

第十一条除正式从业人员,本公司可按业务需要聘雇人员,其待遇、工作期限及工作条件以合同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一)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

(二)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三)受禁治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四)通缉有案,尚未撤销者;

(五)吸食鸦片或其他者;

(六)原在其他公私机构服务,未办清离职手续者;

(七)经其他公私机构开除者;

(八)身体有缺陷,或健康情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九)未满十五周岁者;

(十)主管人员,不合于公司法第三十条规定者。

第十三条新进非主管人员一律须经试用40天,试用期间应由人事部门切实考核。试用成绩欠佳,或品行不良,或发现其进入公司前有不法行为者,可随时停用。

第十四条新进人员于报到后,试用开始前,应办妥下列手续:

(一)填妥本公司新进职员履历表。

(二)缴验学历证件及身份证。

(三)缴验户籍册。

(四)缴验医院最近一个月体格检查表。

(五)缴验前任职机构离职证明书。

(六)缴验遵守本公司人事等规章规定的志愿书及保证书(铺保一家,保证服务期间行为、安全及保管财物等连带赔偿责任)。

(七)填缴劳工保险加保表二份。

(八)最近半身正面免冠照片三张。

服务

第十五条本公司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职位说明书说明外,如为该说明书未经载列,而经上级主管指派交办者,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接受。

第十六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准时上下班,对承办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二)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实行。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四)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六)保持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九)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十)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十七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本公司工作时间,每周为42小时,星期天及纪念日均休假。业务部门如因采用轮班制,无法于星期天休息者,可每七天给予一天的休息,视为例假。

第十九条管理部门之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之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之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必须一星期调整一次。

第二十条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一条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另定。

第二十二条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订为七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季节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可派人员值日值宿,其办法另定。

第二十四条从业人员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一年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特别休假抵充。

(三)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8天。

(四)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八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六天。

(五)娩假--女性从业人员分娩,可请分娩假八星期(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入计算)。怀孕三个月至七个月而流产者,给假四星期,七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六星期,未满三个月流产者,给假一星期。

(六)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之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兵役征召或集会,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七)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二十五条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三个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件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条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请假期内之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

(一)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其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

(二)请公假者薪水照发,但如因兵役召集在30天以上,且兵役机构另有薪饷者,本公司薪水停发。

(三)公伤假工资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并由公司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

第二十七条从业人员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核,病假在七日以上者,应附医师的证明,公伤假应附劳保医院或特约医院的证明,副经理以上人员请假,以及申请特准延长病事假者,应呈请总经理核准,其余人员均由直属经理核准,必要时可授权下级主管核准。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者,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八条旷工一天扣发当日薪水,不足一天照每天七小时比例以小时为单位扣发。

第二十九条第二十四条第

一、二款规定可请病、事假之日数,系自每一从业人员报到之日起届满一年计算。全年均未请病、事假者,每年给予一个月之不请假奖金,每请假一天,即扣发该项奖金一天,请病事假逾30天者,不发该项奖金。

第三十条本公司人员服务满一年者,得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一)工作满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每年七日。

(二)工作满三年以上未满五年者,每年10日。

(三)工作满五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14日。

(四)工作满十年以上者,每满一年加给一日,但休假总日数不得超过30日。

第三十一条特别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之范围内,由各部门就业务情况排定每人轮流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随时令其销假工作,等工作完毕公务较闲时,补足其应休假期。但如确因工作需要,至年终仍无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数,计发其与薪水相同的奖金。

考核

第三十二条各级主管人员对其直属之从业人员,负有平时工作成绩考核之责任。每三个月一次,应将各项人员之工作情况,逐一详列于考核表中,详细评核其工作绩效,并将结果分为优、甲、乙、丙、劣五等,凡列优等及劣等者,均应详述理由,呈上一级主管核阅及密存,作为年度考核、升迁及培训等的参考依据。

第三十三条年度工作考核,应分别于各从业人员到职届满一年之月份办理。由人事部门每月将当月份到职满一年之人员考核名册,分别列送其直属主管,依据平时工作考核成绩及勤惰情况予以评核。评核等级,分为优、甲、乙、丙、劣五等,优等或劣等的考核,均应详细列述具体事实及理由。其在考核年度中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或请假超过规定期限或旷工累计达三天以上者,不得考列甲等以上。

第三十四条凡考核列优等者,经总经理核准予以二级以上之晋级或升级,列甲等者晋升二级,列乙等者晋升一级,列丙等者留任原级,劣等者免职,均以各从业人员任职期满一年考核核定后的次月起执行。但在考核年度内曾经核准升职或升级者,该年度考核不再晋级。

第三十五条总经理、副总经理之考核由董事长评核。科长以上人员及优等的考核。由直属主管层转总经理核定,其他人员均由各部门层转经理核定。

奖惩

第三十六条从业人员之奖励,分为嘉奖、记功、奖金及升迁或晋级四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嘉奖:

1.品德良好,足为同仁表率,有具体事迹的。

2.其他有利于本公司或公众利益之行为,且有事证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应予记功或记大功:

1.细心维护公司财物及设备,致节省费用有显著成效者。

2.担任临时重要任务,能如期完成,并达成预期目标者。

3.及时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变故的发生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发给奖金:

1.对业务、维护或管理有重大改善,因而提高质量或降低成本者。

2.对公司设备维护得宜,或抢修工作提早完成,因而增加效益者。

3.对业务、维护或管理之方法作重大改革之建议或发明,经采纳施行而成效显著者。

4.对采购销售、会计处理、财物调度、人力运用等方法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确计算其价值者。

5.对天灾、人祸或有害于公司利益之事件,能奋勇救护,或预先防止,使公司免受损失有事实为证者。以上奖金之数额,各视实际贡献之价值决定。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升迁或晋级:

1.一年内曾记功二次以上者。

2.对本身主管业务表现出卓越的才能,品德优良,服务成绩特优,且有具体事迹足资为证者。

3.工作上有特殊功绩,使公司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者。以上晋级可视实际情况晋升一至二级。但其薪级已达本等最高级者,可改发相当级数薪水之全年份奖金。

第三十七条从业人员之惩诫,分为警告、记过、降级及免职四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有具体事证者,应予警告:

1.携带不必要物品入厂者。

2.未经准许擅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擅用他人经管之工具及设备者。

4.拒绝警卫检查其携带之物品者。

5.涂写墙壁、机械用具有碍观瞻者。

6.携带眷属小孩在工作场所有碍秩序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应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1.未经准假,而擅离工作岗位者。

2.无正当理由,延误公事致公司发生损失者。

3.对上级主管之命令,有不同意见,未予婉转说明,或虽经陈述,未被采纳,而擅自违抗指挥者。

4.行为不检,有损公司声誉者。

5.指挥不当或监督不周,致部属发生重大错误,使公司发生损失者。

6.在工作场所喧哗口角者。

7.故意涂改、丢失记时卡者。

8.对同事有胁迫、恫吓及欺骗行为者。

9.在工作时间瞌睡者。

10.在公司易燃场所吸烟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降级:

1.在公司或工厂内酗酒滋事,妨害秩序者。

2.向外泄漏公司业务机密者。

3.在工作时间内偷懒睡觉者。

4.对上级主管不满,不通过正当渠道陈述己见,或提供建议,而任意谩骂者。

5.对本身职务不能胜任者。

6.一年内记过二次者。

以上降级,应视各款实际情况降一至二级,无等级可降者,应予降等改任。

(四)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应予免职:

1.无故继续旷工至三日以上,或一月内无故旷工累计达六日以上时。

2.未经许可,擅自在外兼职,或参加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之事业者。

3.胁迫上级主管,或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打骂侮辱主管行为情节重大者。

4.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谣撞骗者。

5.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者。

6.未按照规定或指示,擅自改变工作方法,致使发生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7.故意损坏公司财物者。

8.有偷窃行为,经查明属实者。

9.在公司内赌博,或有伤风化的行为的。

10.携带武器、凶器或违禁品,前来公司者。

11.在公司内打人或互相打骂者。

12.散播有损本公司之谣言,而妨害工作秩序者。

13.因故意或过失之行为,而引起灾害者。

14.有煽动怠工或罢工之具体事实者。

15.触犯刑律,经判有期徒刑确定者。

16.一年内记过三次者。

第三十八条从业人员之奖惩事项,由各部门主管列举事实,逐级核定,除嘉奖、记功、警告、记过由各部门经理核定外,其余均须呈请总经理核定。

第三十九条其他未经列举而应予奖励或惩诫事项,可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奖惩。

第四十条从业人员奖惩可累计,以嘉奖三次作为记功一次,记功三次作为记大功一次,警告三次作为记过一次,记过三次作为记大过一次,同一年度功过可以互相抵销,以嘉奖抵警告,记功抵记过,记大功抵记大过。

离职

第四十一条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停职:

(一)有违犯本公司规章之嫌疑,情节重大,但尚在调查之中,未作决定者。

(二)违犯刑事案件,经司法机关,判刑但未确定者。

第四十二条前条第(一)、(二)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者,可申请复职,如准予复职,除因非本身过失而致停职者外,不得要求补发其停职期间之薪水。

第四十三条在停职期间,薪水停发,并应即办理移交。

第四十四条本公司因业务紧缩,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一个月以上者,可随时裁遣人员,但解雇人员时,应在事前预告,其预告期间规定如下:

(一)在公司服务一年以下三个月以上者,于10日前预先通告。

(二)在公司服务三年以下,一年以上者,于20日前预先通告。

(三)在公司服务三年以上者,于30日前预先通告。从业人员对于其所承受之工作不能胜任时,本公司亦可随时解雇,并照上项规定日期预先通告。

第四十五条从业人员在接到前项预告后,如另谋工作可以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两日之工作时间,其请假日之薪水照发。

第四十六条依照第四十五条规定,解雇人员时,除预告期间发给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但如系公司发生破产情况,依破产法办理,不在此限):在公司连续工作每满一年者,发给一个月薪水。以上所称薪水,系以从业人员最后服务月份之薪水为准。

第四十七条从业人员辞职,应于七天前以书面形式层转公司之主管人员核准,事后汇报总经理核准。其为副经理以上人员者,应层转总经理核准。核准辞职后,应即办妥移交,并可依其申请,发给离职证明书,但不发给任何补助或津贴。如离职未经核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者,以免职处理。

第四十八条职员不论依照上列任何条款暂时或永久离开本公司者,均应办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公司发生损害者,均应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

退休

第四十九条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退休,经核准后生效:

(一)服务满15年,男性年满55岁,女性年满45岁者。

(二)服务满25五年者。

第五十条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命令退休:

(一)服务满5年,男性年满60岁,女性年满50岁者。

(二)服务满30年者。

(三)心神丧失或身体残废不能胜任职务,经劳保指定医院证明属实者。

第五十一条本规则第五十条第二款应予命令退休之从业人员身心强健仍能胜任其职者,经董事会之核定,可延长其服务期间。

第五十二条退休金的给予,以退休人员在职最后六个月之平均薪津(包括本薪及职务加给)为基数,于核准退休时依下表规定一次发给。但自请辞职、停职、免职者均不发给。

第五十三条申请退休由申请人填具申请退休表,命令退休由其服务单位填具命令退休表,连同户籍及其他证明文件报核。其服务年资按到职之日起至服务最后之日计算,未满半年者以半年计,满半年者以一年计。年龄以户籍记载为准。

第五十四条奉准退休之从业人员如因本公司或关系企业工作需要,可以作为约聘或定期契约人员聘用,但不得再任正式人员。

抚恤

第五十五条从业人员在职死亡,或因执行职务而致残废或死亡,依下列标准支给抚恤金:

(一)在职死亡者,比照第五十二条规定命令退休(第五十条第

一、二款)之退休金额支给抚恤金。其服务年资不满五年者,以五年计。

(二)因执行职务而致残废失去一部分或全部工作能力必需解雇者,比照第五十二条规定命令退休(第五十条第三款)之退休金额支给抚恤金。其服务年资不满15年者,每年递减二基数,至最低15基数为止。情况特殊者可由总经理报请董事会加给50%以内之特别抚恤金,但经特准者不在此限。表6.2.2

(三)因执行职务而致死亡者,比照前款规定支给抚恤金,其情况特殊者可由总经理报请董事会加给60%以内之特别抚恤金,但经特准者不在此限。

第五十六条从业人员因自杀或犯罪而死亡,或已在停职期间死亡者,不予发给抚恤金。

第五十七条受领抚恤金之遗族,除立有遗嘱另有指定者外,应依下列顺序领受:

(一)配偶(以未改嫁者为限)及子女;

(二)父母;

(三)祖父母;

(四)孙子女;

(五)同胞兄弟姊妹(以未成年者为第一优先,未结婚者次之)。前项顺序内之遗族受领人,必须提出前顺序受领人之死亡、改嫁、结婚等事实证明。在同顺序中有数人时,应共同具名承领,如愿抛弃应领部分者,应出具书面声明。

保险

第五十八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应一律参加劳动保险。

第五十九条参加劳动保险,应于新进同时,亲自填写保险表一式二份,交人事部代办参保手续。应纳保费,由公司补助80%,自行负担20%。自行负担部分,由发薪部门,按月在应领之薪水内代为扣缴。

第六十条参加劳动保险后,其应享之各项权利,及应得之各种给付,应由本公司人事部门代向保险公司洽办。保险人除依法应享之给付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额外之赔偿或补助。

出差

第六十一条从业人员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应依规定标准报支交通费、旅馆费、膳杂费及特别费。其中除交通费可按现行费率报支,膳杂费可按日计支外,其余各项费用,均应检据报销。如无法取得支出之原始凭证单据者,应申述理由,呈奉经理核准后,才能报支。

第六十二条出差天数,应由指派之主管于事前核定,如出差公务提前完毕,应立即返回,不得借故滞留。如因公确实无法于核定天数前返回者,应列具事实理由,呈由原指派主管核准后,方得支给旅费。如出差地区可当天往返者,非特殊理由不得留宿。

第六十三条出差前,可酌情预借旅费。

第六十四条出差国外,应依规定标准报支交通费、旅馆费、膳杂费、特别费及手续费。其中除膳杂费按实际出差日数核支外,其余均须检据核实报支。

第六十五条出差印尼、南洋各地者,照国外出差标准八折支给。

第六十六条出差同一地点半月以上者,旅馆费及膳杂费八折支给,二个月以上者,以七折支给。

第六十七条国外出差应按照最近路线直赴出差地点,非经许可,不得绕道或延滞非公差地区。

第六十八条出差国外,可酌借必要旅费,办理结汇。回国后应即报销旅费,多缴少补。

第六十九条出差国外期间,不得有危害国家民族或本公司之行为言论,并遵守出差国当地的法律及习惯,如因违反而惹事生非造成事故的,均由出差者本人负责,与公司无涉。返国后,应于一个月内提出考察或工作报告。考察报告之内容应力求充实,并对公司业务应提出具体改进意见。如未依期提出报告者,旅费暂缓核销。

福利及建议制度

第七十条本公司依法提拨福利金,设立职工福利委员会,办理福利事宜。职工福利委员会之组织办法另定,并依规定向主管机关呈报。

第七十一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可享受本公司一切之福利设施。

第七十二条本公司为协助同仁解决困难,并期沟通上下意见起见,特设立从业人员建议制度。

第七十三条本公司行政部门,均设置意见箱,由高级主管亲自定期启阅。从业人员对于工作上之困难,无法由直属主管或同一部门同仁协助解决,必须由上级主管或其他部门人员协助者;或对公司某项措施未能满意提出申诉者;或发现有人营私舞弊等不法事情而有证据拟予检举者;或根据平时服务经验、学识及研究心得,对公司经营、管理等提供建设性之建议者,均可以书面列具理由、事实、内容等投入意见箱内,亦可公开呈报上级主管转呈总经理或有关部门主管核阅。如因文字表达困难,或其他原因,不便以书面说明,而须以口头报告者,可先以简略报告述明理由,投入意见箱内,等高级主管人员拆阅后,再定期约见。

第8篇

第一条:目的为保证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的推行,并能提前发现异常、迅速处理改善,借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符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范围

本细则包括:

(一)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

(二)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三)仪器管理;

(四)质量检验的执行;

(五)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六)客诉处理;

(七)样品确认;

(八)质量检查与改善。

第三条: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本公司质量管理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

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

第四条: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范围规范包括:

(一)原物料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二)在制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三)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

第五条: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

(一)各项质量标准

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会同质量管理部、制造部、营业部、研发部及有关人员依据操作规范,并参考①国家标准②同业水准③国外水准④客户需求⑤本身制造能力⑥原物料供应商水准,分原物料、在制品、成品填制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一式二份,呈总经理批准后质量管理部一份,并交有关单位凭此执行(二)质量检验规范

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召集质量管理部、制造部、营业部、研发部及有关人员分原物料、在制品、成品将①检查项目②料号(规格)③质量标准④检验频率(取样规定)⑤检验方法及使用仪器设备⑥允收规定等填注于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内,交有关部门主管核签且经总经理核准后分发有关部门凭此执行。

第六条: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修订

(一)各项质量标准、检验规范若因①机械设备更新②技术改进③制程改善④市场需要⑤加工条件变更等因素变化,可以予以修订。

(二)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每年年底前至少重新校正一次,并参照以往质量实绩会同有关单位检查各料号(规格)各项标准及规范的合理性,酌予修订。

(三)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修订时,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应填立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说明修订原因,并交有关部门会签意见,呈现总经理批示后,始可凭此执行。

仪器管理

第七条:仪器校正、维护计划

(一)周期设订仪器使用部门应依仪器购入时的设备资料、操作说明书等资料,填制仪器校正、维护基准表设定定期校正维护周期,作为仪器年度校正、维护计划的拟订及执行的依据。

(二)年度校正计划及维护计划仪器使用部门应于每年年底依据所设订的校正、维护周期,填制仪器校正计划实施表、仪器维护计划实施表做为年度校正及维护计划实施的依据。

第八条:校正计划的实施

(一)仪器校正人员应依据年度校正计划执行日常校正,精度校正作业,并将校正结果记录于仪器校正卡内,一式二份存于使用部门。

(二)仪器外协校正:有关精密仪器每年应定期由使用单位通过质量管理部或研发部申请委托校正,并填立外协请修单以确保仪器的精确度。

第九条:仪器使用与保养

1、仪器使用人进行各项检验时,应依检验规范内的操作步骤操作,使用后应妥善保管与保养。

2、特殊精密仪器,使用部门主管应指定专人操作与负责管理,非指定操作人员不得任意使用(经主管核准者例外)。

3、使用部门主管应负责检核各使用者操作正确性,日常保养与维护,如有不当的使用与操作应予以纠正教导并列入作业检核扣罚。

4、各生产单位使用的仪器设备(如量规)由使用部门自行校正与保养,由质量管理部不定期抽检。

5.仪器保养

(1)仪器保养人员应依据年度维护计划执行保养作业并将结果记录于仪器维护卡内。

(2)仪器外协修造:仪器邦联保养人员基于设备、技术能力不足时,保养人员应填立外表请修申请单并呈主管核准后送采购办理外协修造。

原物料质量管理

第十条;原物料质量检验

(1)原物料进入厂区时,库管单位应依据资材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收料,对需用仪器检验的原物料,开立材料验收单(基板)、材料验收单(钻头)及材料验收单(一般),通知质量管理工程人员检验且质量管理工程人员于接获单据三日内,依原物料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规定完成检验。

(2)材料验收单(一般)、(基板)、(钻头)各一式五联检验完成后,第一联送采购,核对无误后送会计整理付款,第二联会计存,第三联料库,第四联质量管理存,第五联送保税。且每次把检验结果记录于供应厂商质量记录卡,并每月根据原物料品名规格类别的结果统计于供应商质量统计表及每月评核供应商的行分于供应商的评价表,提供采购作为选择对抗厂商的参考资料。

制造前质量条件复查

第十一条:制造通知单的审核(新客户、新流程、特殊产品)质量管理部主管收到制造通知单后,应于一日内完成审核。(一)制造通知单的审核

1、订制料号-pc板类别的特殊要求是否符合公司制造规范。

2、种类-客户提供的油墨颜色。

3、底板-底板规格是否符合公司制造规范,使用于特殊要求者有否特别注明。

4、质量要求-各项质量要求是否明确,并符合本公司的质量规范,如有特殊质量要求是否可接受,是否需要先确认再确定产量。

5、包装方式-是否符合本公司的包装规范,客户要求的特殊包装方式可否接受,外销订单的shippingmark及sidemark是否明确表示。

6、是否使用特殊的原物料。

(二)制造通知单审核后的处理

1、新开发产品、试制通知单及特殊物理、化学性质或尺寸外观要求的通知单应转交研发部提示有关制造条件等并签认,若确认其质量要求超出制造能力时应述明原因后,将制造通知单送回制造部办理退单,由营业部向客户说明。

2、新开发产品若质量标准尚未制定时,应将制造通知单交研发部拟定加工条件及暂订质量标准,由研发部记录于制造规范上,作为制造部门生产及质量管理的依据。

第十二条:生产前制造及质量标准复核

(一)制造部门接到研发部送来的制造规范后,须由科长或组长先查核确认下列事项后始可进行生产:

1、该制品是否订有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作为质量标准判定的依据。

2、是否订有标准操作规范及加工方法。

(二)制造部门确认无误后于制造规范上签认,作为生产的依据。

制程质量管理

第十三条:制程质量检验

(一)质检部门对各制程在制品均应依在制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规定实施质量检验,以提早发现异常,迅速处理,确保在制品质量。

(二)在制品质量检验依制程区分,由质量管理部ipqc负责检验:

1、钻孔-ipqc钻孔科日报表。

2、修一-针对线路印刷检修后分十五条以下及十五条以上分别检验记录于ipqc修一日报表。

3、修二-针对镀铜(cu)易(sn/pb)后15条以上分别检验记录于ipqc修二日报表。

4、镀金-ipqc镀金日报表。

5、底片制造完成正式钻孔前由质量管理工程科检验并记录于底片检查要项。

6、其他如喷锡板制程抽验管理日报表、qai进料抽验报告、s/m抽验日报表等抽验。

(三)质量管理工程科于制程中配合在制品的加工程序、负责加工条件的测试:

1、钻头研磨后规范检验并记录于钻头研磨检验报告上。

2、切片检验分pih、一次铜、二次铜及喷锡蚀铜分别依检验规范检验并记录于(qaemicrosectionreport)、(aqesolderabilitytesreport)等检验报告。

(四)各部门在制造过程中发现异常时,组长应即追查原因,并加以处理后将异常原因、处理过程及改善对策等开立异常处理单呈(副)经理指示后送质量管理部,责任判定后送有关部门会签再送总经理室复核。

(五)质检人员于抽验中发现异常时,应反应单位主管处理并开立异常处理单呈经(副)理核签后送有关部门处理改善。

(六)各生产部门依自检查及顺次点检发生质量异常时,如属其他部门所发生者以异常处理单反应处理。

(七)制程间半成品移转,如发现异常时以异常处理单反应处理。

第十四条:制程自主检查

(一)制程中每一位作业人员均应对所生产的制品实施自主检查,遇质量异常时应即予挑出,如系重大或特殊异常应立即报告科长或组长,并开立异常处理单见(表)一式四联,填列异常说明、原因分析及处理对策、送质量管理部门判定异常原因及责任发生部门后,依实际需要交有关部门会签,再送总经理室拟定责任归属及奖惩,如果有跨部门或责任不明确时送总经理批示。第一联总经理室存,第二联质量管理部门(生产管理),第三联会签部门,第四联经办部门。

(二)现场各级主管均有督促所属确实实施自主检查的责任,随时抽验所属各制程质量,一旦发现有不良或质量异常时应立即处理外,并追究相关人员疏忽的责任,以确保产品质量水准,降低异常重复发生。

1、新开发产品、试制通知单及特殊物理、化学性质或尺寸外观要求的通知单应转交研发部提示有关制造条件等并签认,若确认其质量要求超出制造能力时应述明原因后,将制造通知单送回制造部办理退单,由营业部向客户说明。

2、新开发产品若质量标准尚未制定时,应将制造通知单交研发部拟定加工条件及暂订质量标准,由研发部记录于制造规范上,作为制造部门生产及质量管理的依据。

第十二条:生产前制造及质量标准复核

(一)制造部门接到研发部送来的制造规范后,须由科长或组长先查核确认下列事项后始可进行生产:

1、该制品是否订有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作为质量标准判定的依据。

2、是否订有标准操作规范及加工方法。

(二)制造部门确认无误后于制造规范上签认,作为生产的依据。

制程质量管理

第十三条:制程质量检验

(一)质检部门对各制程在制品均应依在制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规定实施质量检验,以提早发现异常,迅速处理,确保在制品质量。

(二)在制品质量检验依制程区分,由质量管理部ipqc负责检验:

1、钻孔-ipqc钻孔科日报表。

2、修一-针对线路印刷检修后分十五条以下及十五条以上分别检验记录于ipqc修一日报表。

3、修二-针对镀铜(cu)易(sn/pb)后15条以上分别检验记录于ipqc修二日报表。

4、镀金-ipqc镀金日报表。

5、底片制造完成正式钻孔前由质量管理工程科检验并记录于底片检查要项。

6、其他如喷锡板制程抽验管理日报表、qai进料抽验报告、s/m抽验日报表等抽验。

(三)质量管理工程科于制程中配合在制品的加工程序、负责加工条件的测试:

1、钻头研磨后规范检验并记录于钻头研磨检验报告上。

2、切片检验分pih、一次铜、二次铜及喷锡蚀铜分别依检验规范检验并记录于(qaemicrosectionreport)、(aqesolderabilitytesreport)等检验报告。

(四)各部门在制造过程中发现异常时,组长应即追查原因,并加以处理后将异常原因、处理过程及改善对策等开立异常处理单呈(副)经理指示后送质量管理部,责任判定后送有关部门会签再送总经理室复核。

(五)质检人员于抽验中发现异常时,应反应单位主管处理并开立异常处理单呈经(副)理核签后送有关部门处理改善。

(六)各生产部门依自检查及顺次点检发生质量异常时,如属其他部门所发生者以异常处理单反应处理。

(七)制程间半成品移转,如发现异常时以异常处理单反应处理。

第十四条:制程自主检查

(一)制程中每一位作业人员均应对所生产的制品实施自主检查,遇质量异常时应即予挑出,如系重大或特殊异常应立即报告科长或组长,并开立异常处理单见(表)一式四联,填列异常说明、原因分析及处理对策、送质量管理部门判定异常原因及责任发生部门后,依实际需要交有关部门会签,再送总经理室拟定责任归属及奖惩,如果有跨部门或责任不明确时送总经理批示。第一联总经理室存,第二联质量管理部门(生产管理),第三联会签部门,第四联经办部门。

(二)现场各级主管均有督促所属确实实施自主检查的责任,随时抽验所属各制程质量,一旦发现有不良或质量异常时应立即处理外,并追究相关人员疏忽的责任,以确保产品质量水准,降低异常重复发生。

(五)产销组人员在接获质量管理部人员送来的检验报告表第一联及检验报告申请单后,应依检验报告表资料及参酌检验报告申请单的客户要求,复印一份呈主管核签,并盖上产品检验专用章后送营业部门转客户。

产品质量确认

第二十二条:质量确认时机经理室生产管理人员于安排生产进度表或制作规范生产中遇有下列情况时,应将制作规范或经理批示送确认的异常处理单由质量管理部门人员取样确认并将供确认项目及内容填立于质量确认表,连同确认样品送营业部门转交客户确认。

(一)批量生产前的质量确认。

(二)客户要求质量确认。

(三)客户附样与制品材质不同者。

(四)客户附样的印刷线路非本公司或要求不同者。

(五)生产或质量异常致产品发生规格、物性或其他差异者。

(六)经经理或总经理指示送确认者。

第二十三条:确认样品的生产、取样与制作

(一)确认样品的生产

1、若客户要求确认底片者由研发部制作供确认。

2、若客户要求确认印刷线路、传送效果者,经理室生产管理组应以小时制作供确认。

(二)确认样品的取样质量管理部人员应取样二份,一份存质量管理部,另一份连同质量确认表交由业务部送客户确认。

第二十四条:质量确认书的开立作业

(一)质量确认书的开立

质量管理部人员在取样后应即填质量确认表一式二份,编号连同样品呈经理核签并于质量确认表上加盖质量确认专用章转交研发部及生产管理人员,且在生产进度表上注明确认日期后转交业务部门。

(二)客户进厂确认的作业方式

客户进厂确认需开立质量确认表质量管理人员并要求客户于确认书上签认,并呈经理核签后通知生产管理人员排制,客户确认不合格拒收时,由质量管理部人员填报异常处理单呈经理批示,并依批示办理。

第二十五条:质量确认处理期限及追踪

(一)处理期限营业部门接获质量管理部或研发部送来确认的样品应于二日内转送客户,质量确认日数规定国内客户5日,国外客户10日,但客户如需装配试验始可确认者,其确认日数为50日,设定日数以出厂日为基准。

(二)质量确认追踪质量管理部人员对于未如期完成确认者,且已逾2天以上者时,应以便函反应营业部门,以掌握确认动态及订单生产。

(三)质量确认的结案质量管理部人员于接获营业部门送回经客户确认的质量确认表后,应即会经理室生产管理人员于生产进度表上注明确认完成并以安排生产,如客户不合格时应检查是否补(试)制。

质量异常分析改善

第二十六条:制程质量异常改善异常处理单经经理列入改善者,由经理室品保组登记交由改善执行部门依异常处理单所拟的改善对策确实执行,并定期提出报告,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改善结果。

第二十七条:质量异常统计分析

(一)质量管理部每日依ipqc抽查记录统计异常料号、项目及数量汇总编制各机班、料号不良分析日报表送经理核示后,送制造部一份以了解每日质量异常情况,以拟改善措施。

(二)质量管理部每周依据每日抽检编制的各机班、料号不良分析日报表将异常项目汇总编制抽检异常周报送总经理室、制造部品保组并由制造科召集各机班针对主要异常项目、发生原因及措施检查。

(三)各科生产中发生异常时拟报废的pc板,应填报成品报废单会质量管理部mpb确认后始可报废,且每月5日前由质量管理部汇部填报制程料号别报废原因统计表见(附表)送有关部门检查改善。

第二十八条:质量管理圈活动为培养基层干部的领导统御及领导能力以促进自我启发提高人员的工作士气及质量意识,以团队精神共谋产品质量的改善,公司内各部门得组成质量管理圈,以推动改善工作。

第9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央企业,是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投资主要包括企业在境内的下列投资活动:

(一)固定资产投资;

(二)产权收购;

(三)长期股权投资。

第四条国资委依法对企业投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指导企业建立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

第五条企业是投资活动的主体,企业必须制定并执行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构,并报国资委备案。

第六条企业投资活动和国资委对企业投资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二)符合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方向;

(三)符合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

(四)突出主业,有利于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

(五)非主业投资应当符合企业调整、改革方向,不影响主业的发展;

(六)符合企业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

(七)投资规模应当与企业资产经营规模、资产负债水平和实际筹资能力相适应;

(八)充分进行科学论证,预期投资收益应不低于国内同行业同期平均水平。

主业是指由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确定的并经国资委确认公布的主要经营业务;非主业是指主业以外的其他经营业务。

第七条企业应当依据其发展战略和规划编制年度投资计划,企业的主要投资活动应当纳入年度投资计划。

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应当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总投资规模、资金来源与构成;

(二)主业与非主业投资规模;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内容、投资额、资金构成、投资预期收益、实施年限等)。

企业年度投资计划中的投资项目是指按照企业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由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投资项目(包括子企业投资项目)。

第八条企业应当按国资委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年度投资计划。

企业年度投资计划的统一报送格式、报送时限等要求,由国资委另行规定。

第九条国资委对企业投资活动实行分类监督管理:

(一)按照国资委有关规定建立规范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国资委依据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对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二)未建立规范董事会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资委依据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对主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对非主业投资项目实行审核,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

(三)国有控股公司,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国资委报送企业年度投资计划。

(四)其他类型的企业,参照国有控股公司执行。

第十条企业在年度投资计划外追加项目,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国资委,国资委按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管理。

第十一条企业对以下重大投资事项应当及时向国资委报告:

(一)按国家现行投资管理规定,需由国务院批准的投资项目,或者需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批(核)准的投资项目,企业应当在上报国务院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同时,将其有关文件抄送国资委。

(二)企业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当重新履行投资决策程序,并将决策意见及时书面报告国资委:

1.对投资额、资金来源及构成进行重大调整,致使企业负债过高,超出企业承受能力或影响企业正常发展的;

2.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企业控制权转移的;

3.投资合作方严重违约,损害出资人权益的。

(三)需报告国资委的其他重大投资事项。

第十二条国资委建立企业投资统计分析制度,企业应当按照国资委要求报送年度投资完成情况和分析材料,其中部分重点企业应当报送季度投资完成情况。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对投资项目实施后评价管理,具体工作内容与要求,参照《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执行。国资委根据需要,对企业已完成的投资项目,有选择地开展项目后评价。

第十四条国资委对企业依据本办法报送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五条企业违反本办法和其投资决策程序规定的,国资委应当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致使企业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企业有关人员的责任。

国资委相关责任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国资委应当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10篇

关键词:企业管理;制度建设;对策;研究

规章制度建设指企业围绕建章立治所进行的一系列活动,是企业管理的基础。企业管理没有科学、全面、完善的规章制度,没有覆盖全面的管理措施,就会造成生产管理职责不明确,执行者就会变得无所适从、相互推诿、相互扯皮、导致生产过程控制出现许多变数。

当前企业规章制度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

一、规章制度的设计

制度框架体系距离科学合理尚有差距。部分企业的制度框架体系是通过借鉴上级单位或兄弟单位的制度框架体系建立,这种拿来主义快捷,但如果不切实际盲目照搬照抄,不仅使制度建设缺乏本单位的文化传统和企业特色,而且使制度建设更多地流于形式,脱离实际。我国绝大多数企业目前规章制度设计程序是由各个职能部门自行制定管理体制。

对策研究:需要企业管理者、部门负责人及执行着代表成立规章制度规划小组,设计、制定企业规章制度框架体系。对上,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符合行业规范要求,符合上级公司的章程、发展战略、企业文化;对外,要不拘一格,充分借鉴和吸纳国内外、同行业优秀企业的先进理念和管理精华;对内,要结合企业自身改革发展需要,延续本单位文化传统和行为习惯,适合企业经营管理需要。

二、规章制度的制定

规章制度先天存在缺陷,缺乏可操作性。有些规章制度已经执行很多年,内容出现滞后,跟不上形势发展,又不及时修订和完善,导致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不强,逐渐陷入生搬硬套、机械操作模式,影响了管理人员灵活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很多企业在制度建设方面没少下功夫,制定的制度也很多,也建立了纵向贯通、横向配套的制度体系,但在企业实际管理中并没有完全发挥出作用,主要原因就是不少制度规定程序复杂,缺乏可操作性。

对策研究:一是制定制度应尽量简洁明了,通俗易懂,做到内容清晰,含义明确,可操作性强,要让大家看得懂,也能够方便执行。二是制定制度一定要全员参与,要让当事人参与制度编写,大家讨论,群策群力,要寻求制度合法、合理、合情的均衡点,这是制度全面执行的基础保证。三是制度建设必须要优化管理流程,减少办事层次,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各项成本。要使制度流程简捷、科学、有效,不要有冗余的过程,将复杂的问题简单化。

三、规章制度的执行

有的企业制定了程序性规范管理规章制度,但缺乏适用性监督控制管理制定的支撑和保障,使规章制度在执行、评估过程和约束措施中存在重制订轻执行、重责任轻权利、重约束轻处罚的现象。没有形成有效的执行文化。有的规章制度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制定,协同执行,但往往是一个部门制定,其他部门会审,由于个别部门领导工作繁忙,对送来会审规章制度未认真审阅,对具体内容没有查阅和研究。

对策研究:企业制度就是企业的、企业的法律。制度执行力是制度建设的核心,必须要坚决培养有章可循、有章必依、执行必严、违章必究的企业管理习惯。企业建立的制度,对下属各个单位和广大干部员工个人都具有约束力,必须要维护其绝对的权威性。

四、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

企业规章制度管理的价值在于落实,没有严格执行的制度只能称之为“制度文件”。执行者对制度内容的理解和认同是关系到制度执行与否、执行好坏的关键。在实际工作中,很多企业相关主管领导对规章制度内容有充分的理解。只管埋头制定、传达,下发之后就不闻不问,没对所涉及的各个基层单位和员工有进行及时、有效宣贯。对规章制度的宣贯、落实、检查工作没有形成制度化和长期化。

对策研究:要加强宣传教育,要及时将规章制度宣传下去,让员工明白为什么要推出这项制度,有什么好处,目的和意义在哪里。只有让大家真正明白了、理解了、认同了、才会真正自觉地遵守执行。实行企业管理者责任制,在规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谁,只要违反了制度,都必须接受相应的处罚。

五、规章制度的完善

部分企业制度建设没有形成动态管理机制,十几年“墨守成规”地坚守着一套规章制度、一种行业标准,未能随着国家有关政策的改变而及时修订,未能随着企业发展变化及时完善和改进,使制度建设明显滞后于企业管理需求的步伐,不仅增加了企业的管理成本,导致效益的损失,而且还影响职工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发挥,进而制约企业的发展。

对策研究: 首先,规章制度制定后,要畅通反馈渠道,制度制定部门要及时整理汇总各种意见和建议,可在一年征询一次意见,进行一次评估,据情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促进规章制度不断完善,保持过程管理的稳定。其次,要把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的要求,内化为企业的规章制度1.建立企业创新管理机制,开放式地吸纳外部先进管理理念;2.规范各项规章制度立、改、废等工作流程;3.健全统一有效、全面覆盖、内容明确的规章制度体系;通过规章制度的力量来管人、管权、管事,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六、结论

规章制度建设是科学管理的起步、是企业兴衰成败的生命线,是一个循序渐进、不断优化、持续改进的过程。规章制度的推行要与管理念、管文化、抓意识相互融合。“欲木之长,必先固其根本;欲流之远,必先溯其源泉”,企业要根据自身特点,开拓管理思路、创新管理模式、规范管理行为,在生产、经营、质量、技术、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制定精准、规范的规章制度,促进企业的决策与响应速度的提高、促进企业管理质量和效率的提升、促进企业综合素质和竞争能力提高,才能更好地保障企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地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勇军.企业战略管理浅议[J].科技信息(学术研究),2007,27.

[2]毕睿罡.企业战略管理浅谈[J].创新科技,2010,05.

第11篇

关键词:规章制度;有效性;党风廉政

中图分类号:D26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66(2011)0014(C)-0038-01

随着改制企业、个体私营企业不断增多,健全的管理规章制度对一个公司重要作用越来越明显。大部分企业认为应该加强劳动规章管理,规范企业内部管理无章可循、对员工的行为无明确的规章制度、无相应的岗位职责等限制性规定的状况。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的不健全造成的直接后果是在处理员工违纪行为、解除劳动合同时没有合法合理的理由,由此导致劳动争议,直接危害到企业和员工的合法利益。下面从四个方面来探讨党风廉政的制度规制问题。

一、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公司管理制度是企业发展的法宝。企业规章制度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才能确保行之有效:内容要全面系统、内容合法、规章制度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体现出人性化管理以及采用规范的名词和术语。也就是说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制度相关规章制度要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进一步进行梳理、修订、完善和补充规章制度,保证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保证各项工作流程的标准化、程序化和透明化。

二、增强制度执行力

执行规章制度贵在一个“严”字。各级领导要认真维护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严肃性,让企业管理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在办事过程中要勇于坚持原则,对违规长者部分亲疏,做到法律规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坚持奖罚分明。因为好的制度,如果缺乏有效的执行,不仅形同虚设,还会发生问题。这一点对于我们职能部门和手中有一定处置权的人来说,尤为重要。

目前,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的现象还依然存在:个别部门执行制度时随意性很大,对自己无利的就不执行,有利的就执行,对与自己利益相关的人就宽,对与自己无关的人就严,执行规章制度因人而异;有的执行制度不严肃,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使制度在落实中变得面目全非,制度形同虚设;企业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制度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部门只注重人员的业务能力素质,不注重道德素质修养,工作中对制度熟视无睹,缺乏制度的约束性,然而公司对潜在风险因素的控制完全寄托于人的自我约束和道德品质,如果这种情况得不到改善,没有道德素质合格优秀的人才来执行制度或者执行制度不到位,企业的运行一定会出现问题。权力不能凌驾于制度之上,不能游离于制度之外,否则就是利用权力破坏制度。因此,不折不扣的落实制度是防范公司风险的“防火墙”

三、制度规范化操作

各级行政主管要加强对违规事件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工作。对相关违规事件和人物进行归档、注册和跟踪调查,严防和杜绝包庇、偏袒和大事化小、小事化小的倾向出现。需要制裁的不能破格知识劝解、说教,需要开除的绝不擅自破格开除以观后效的处分。

如今各大企业均启动了标准化建设工作,初步建立了规范的规章制度体系。但制订这些标准规范都是为了执行。如果不执行或执行无效,再好的制度也只不过是一张废纸,毫无意义。我们发现,目前有章不循、执行不严、违章不究的违规行为依然大量存在,屡查屡犯的现象也时有发生,甚至有的规章制度被束之高阁,被人遗忘毫无约束力。究其原因,一是企业内部缺乏对法律法规的认识,不熟悉规章制度,规章制度被当成摆设或被当成应付检查的手段的问题。二是没有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不懂法、不熟悉规章制度导致实行者淡漠法律的效力和强制力,对于企业规定的众多条文,不清楚哪些是“红线”禁止的,办事缺乏必要的标准、没有原则性,办事只是按照个人习惯主观办事,这种无知让执行者产生无畏,无畏就出现盲目“敢干”,冲动的“敢干”导致违章甚至犯罪。这些问题极易让公司的管理陷入一种随心所欲的无序状态。因此,在企业管理中,绝不能让企业规章制度“冬眠”。切实有效的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是防止腐败行为发生的关键。

四、制度文化教育

为了能真正杜绝违规,保障公司利益,一定要从人的思想上做文章。全公司要开展制度学习,学习贯彻工作。增加企业内部法制观念和违章守纪的自觉性。引起业内人士的重视,并把认真学习贯彻规章制度作为企业文化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让每个人都能熟悉规章制度,共同维护执行,让党风廉政深入人心。

在开展学习时,要采用中心组学习模式,进行集中学和自学等方式带头学习规章制度。各部门要结合开展的学习型班组、学习型党支部、学习型单位等组织员工有效学习,在员工中广泛地进行讲解和说明,让每一位员工熟知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能做,减少执行中的偏差和失误。学习完后要建立完善严格的考核程序,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学习效果测试。

结语:只有合法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才能保障员工依法享有的劳动权利和履行义务,避免劳动纠纷的发生。将劳动关系纳入正常有序的制度管理范畴,规建立并完善章制度后,企业应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认真办事,杜绝随意性和无知性,时刻以严格严肃的态度来执行规章制度,不断加强企业和员工的党政意识,真正做到用规章制度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作者单位:河北大唐国际丰润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参考文献:

[1]郭文龙.规章制度制定程序的合法性是处理争议依据的法定前提[J].中国劳动.2005(06).

第12篇

社会正不断发展进步,现代人们的法律也意识越来越强,法律是全体国民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统治工具。法律法规不仅是规范日常社会行为的重要工具,更是在规范社会在企业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影响着企业各个方面的发展。国家要有法律法规制度,以此约束公民的行为,树立价值标准;对于我们企业来说,规章制度就是企业内部的“法律”。

“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师旷之聪,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尧、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 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是依法治企的基础。而依法治企关键在人,“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 ”,只有企业员工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自觉,在工作中形成遵纪守法的意识,才能保证依法治企顺利实施。

规章制度首先能够保障公司管理的有序化、规范化,最大程度的降低运营成本;其次,规章制度可以防止管理的任意性,充分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它也是规范员工行为的规则,建立评判对错的价值标准,规范职业道德,使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利益得以保障。

依法治企就是企业内部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制定一系列规则和要求,展开其经营管理活动,让企业的所有活动均符合国家的规章制度。依法治企是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必然要求,也是规范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竞争力、打造实力一流企业的有效途径。

一、依法治企在企业管理中的必然性

依法治企是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建立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是适应新时期下管理企业的要求,实施依法治企能够有效推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法治企是一个企业进行长远发展的第一要务,它能够避免短期行为决策对企业发展带来的不良影响。依法治企在企业管理中的必然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企业依法决策的需要。目前的企业在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以及市场客户变化的需求时,常常要根据企业的发展目标,对企业技术革新、市场营销等相关目标做出重大改变,而这些决策上的改变常常涉及到与法律相关的问题,因此,在企业决策时就需要按照法律的要求进行。

(二)企业进行依法经营管理的需要。企业在制定管理制度上需要参考相关法律知识,作为依据,在经营过程中要依法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其制度内容要体现出对特殊人群的法律保护,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企业财产管理。这都要求企业必须按照法律要求进行,才能确保企业安全发展。

二、依法治企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

(一)依法治企能够推动企业和谐稳定发展

依法治企能够保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保障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就能够保证企业员工在企业发展中发挥作用。依法治企能够保证企业生产发展的完善。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能够有效的保证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合法性,就能够很好的保证企业的领导、员工各个阶层按照规章制度依法办事,这样企业在生产上才能不断的完善提高,这样社会对于企业的认可度也将不断的提升,因此在企业的发展中,企业能够依法管理就能够实现和谐稳定的发展目标。

(二)依法治企适应了市场变化的需求现阶段

随着社会意识形态的不断发展,市场经济体制也在不断更新,随着改革开放越来越深入,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各种经济活动以及各个经济利益主体的关系变得越来越复杂,企业面临的各种风险越来越多,只有不断完善法制建设的企业才能够在市场中做大做强,进而形成一定的规模,实现规模化效益,获取利润。企业只有维护好自身在广阔的市场中的形象,才能实现其发展目标。

(三)依法治企能够维护企业权益

依法治企在一定的程度上是为了改进企业现行管理制度,同时也具有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作用,企业进行内部管理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证外部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进而获得最大经济效益,这就需要企业从法律层面严格要求自己,然后才能顺利开展外部经营活动。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只有切实提高企业依法管理的水平,才能确保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正常维护。

(四)依法治企能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水平

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活动,都与法律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提高企业法治程度,能够提高企业的内部管理水平,促使企业形成依法治企的经营模式,转变企业经济利润增长模式,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让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

我们的每一个规章制度都是建立在一视同仁的基础上,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每位员工都应严格遵守和执行,这也是一个员工具有职业精神和职业素养的表现。

作为新员工,初入一个陌生的职场环境,学习和执行规章制度尤为重要。它是让你全面了解一个公司最直接的途径和手段。它不仅仅是向你陈述公司的价值观,了解企业文化,同时让你更直观更清晰的了解在公司所拥有的基本权利、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能够帮助你更快地适应新的工作环境,迅速地融入团队,愉快地开展工作。

作为入职后的老员工,认真学习和遵守规章制度,可以明晰工作流程和工作权限,保证日常工作的顺利和高效,减少和避免工作的错误性。遵守工作程序,也能充分保护员工个人的利益。同时,提升自身职业化,促进与企业的共同成长与发展。

作为公司管理层,要想更好的管理和领导员工,不仅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做好表率,更应该在制度的执行过程中,做好监督和监管工作,指导、引导、纠正员工的行为,提高团队凝聚力,保证团队稳定性,提升团队竞争力。

规章制度是公司经营的准绳和纪律,具有必须服从的约束力,也就是说制度是严肃的。公司每一项制度的推行、实施都有赖于每一位员工的努力。我们倡导人性化的管理,因此,规章制度在建立建设过程中,也会随着工作实际情况进行不断的更新与完善,使之更具有推行性,更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

虽然我们的制度具有约束性,但更需要大家自觉遵守和执行,任何无视或违反制度的行为,都要根据性质和情节受到程度不同处理,同时,公司也欢迎每位员工积极为公司的发展建言善策,为公司提出可行性管理措施的行为,也会受到嘉奖。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管理的公平和公正,公司才能更加健康有序稳健的发展。

在日常生活中,“规范”和“制度”是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企业,都会有它的规章制度。

提到规章制度,我们大家可能首先想到的是关于罚款的规章制度,这样想就太狭隘了。其实我们的规章制度还包括了每个部门和部门与部门之间的运行规范和运行流程等。

提到规章制度,我们很多员工还会想到被人管理,受人约束。都觉得很无赖,为什么要选择遵守规章制度,可能有的员工认为我是不想被罚款或是不想失去这份工作,其实这样的想法都是非常错误的。

我们只有遵守规章制度、尊重规章制度,我们才能够学到规章制度,我们也只有学到规章制度,才能够利用规章制度来管理别人,才能够让别人支持我们的规章制度。

所有将军都是在战场上摸爬滚打出来的,所有的企业家都是从员工里面走出来的。今天我们都羡慕我们的区域店长、区域总监、经理和副总。但和他们在一起工作中走出来的,为什么有的一直没有进步,甚至有的已经离开了德宝。同样的工作环境,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差距。

作为企业中的一员,做为一名员工,不论你是谁,都应该严格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只有这样,才能提升个人的职业素质,企业才能做大做强。公司才能长期健康的发展,作为一个员工就能长期、稳定的享受这份薪水。

不遵守制度,公司各部门之间相互不协调,领导各自为政,员工上班迟到早退,不听指挥,公司不能正常运转,无法获取利润,员工的一切工资、福利又从何而来?小到一个家庭都有家规,家庭成员都得遵守;更何况一个公司。

只有当我们都有心去遵守规章制度与流程,才能够去主动的学习我们的规章制度与流程;

只有当我们主动的去学习了规章制度与流程,才能够写出对应的规章制度与流程;

只有当我们能够写出规章制度和流程时,我们才会利用我们的规章制度与流程;

只有当我们会利用规章制度与规范流程之后,才能够去管理别人。才能够证明你已经学到了更多的管理知识。

只有当你学到更多的管理知识的时候,我相信你的职位将有所提升;

当你的职位有所提升后我相信你的薪水才会提高。当你的薪水提高后,你的生活才会发生改变。

综上所述,只有企业的全体员工坚定不移的去执行依法建立的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才能实现依法治企的目标;只有在现代化的管理体制和机制下合法经营,企业才能提高核心竞争力;只有把企业的改革发展与法律法规有机结合,企业才能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