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11 14:03:5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司法局法制宣传,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在全县营造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春耕生产的实际需要,**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全县60多个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在县城街道和全县镇、村广泛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了“百人说法百场、千人送法千家、万人学法万次”的活动,县司法局组织了100名司法干警、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人员围绕新农村建设到村队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的“百、千、万”工程,共到8个村、20个自然村开展了送法进村入户活动,共为农村村民上法制课50多场次,参加听课的村民达5000多人次,还为200多户农户送法律书籍220多本,为农民解答法律方面的问题60多个。法制宣传教育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帮农民兄弟在心里树立起了法制的丰碑,学法又使农民们心更明,眼更亮。
南京市新农村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场会在我县召开,会议推广新农村建设法制宣传教育的“**模式”,以“**模式”辐射全市,深入推进全市新农村建设法制宣传教育的开展。**县在围绕新农村建设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方面摸索出了好的经验和做法。以“十个一”打造农村法制宣传“新路”,以“八个室”造就“家门口的法律学校”,以“六个站”打造政府的爱民站。以“十个一、八个室、六个站”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适应了农民生产生活的特点,使广大村民耳濡目染受到了法制的熏陶,营造了新农村建设法制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机关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努力建设法治政府
为更好地推进法制江苏合格县的创建工作,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及教师的法律素质和法制理论水平,以干部的学法用法带动广大公民的学法用法,从XX年年,每年将组织上述人员进行学法考试。
XX年年我县管领导干部、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含全体医务人员)及教师主要学习由法律专家编写的《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的“五五”普法《干部常用法律知识学习读本》,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人手一册,学习时间从4月份开始的每月18日,作为法律学习时间。学习形式有法制讲座、自学和辅导相结合等。为了让干部学法不拘泥于形式主义,我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将建立了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学法监督小组,学法笔记本制度。年底,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法律读本学习内容安排,组织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进行学法考试,并将各类干部学法考试的成绩在全县进行通报,并建立台帐资料,接受省、市对“法治**”合格县创建的检验和验收。
三、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着力培养遵纪守法新人
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县委政法委、县教育局、司法局等5部门联合下文,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为了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预防违法犯罪,推进“五五”普法的深入开展,决定在全县45所中、小学校中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
组织万余名中小学生开展“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活动。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司法局联合下文,在全县6万余名中、小学生中开展“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活动。
一、制定计划、精心组织、落实责任。
根据区委、区政府下发《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我镇普法依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制定了全镇的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并落实了相关工作措施,明确了任务,落实了责任。
二、着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中的“四进”。
1、法律进机关:
根据市、区文件精神,为在“五五”普法期间把法律知识纳入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日常学习计划,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和考核工作做好了准备。在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中,加强了选举法等法律的学习培训,并依法推进了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2、法律进村:
根据上级的要求,开展以“一学三讲”(“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村设立法律图书室,落实法制宣传栏,并有专人负责及时更新法制宣传内容,同时在各村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法律进学校:
今年5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我们在*中心学校分别通过警示教育、禁毒教育、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教育、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国旗下讲话等丰富多样的内容与形式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做到一学期法制副校长不少于两次到学校上课、作讲座,主要内容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安全交通法》及禁毒方面的内容和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网吧的有关规定。
4、法律进企业:
为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我镇进一步完善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促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全举办了《劳动法》专题培训班、《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班等等一系列与企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班,全镇各企业经营管理者参加了培训班。还为他们发了《工伤保险条例》等宣传资料。
三、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做好“民主法治村”工作。
认真做好“民主法制村”创建工作,对4个已命名“民主法治村”的村开展复查工作,进一步巩固创建工作成果。
*镇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为了顺利实现我镇的各项目标,促进全镇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大力推进“平安*”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省、市、区“五五”普法规划,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紧紧围绕我镇规划总体目标,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原则。从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促进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宣传教育内容要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宣传教育形式要为群众喜闻乐见。
3、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不同部门、行业和对象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目标,提出要求,选择方法,进一步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坚持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的原则。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下,坚持条块结合,联合互动,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和各行业、各部门的积极性,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二、主要任务
1、突出重点内容开展法制宣传,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加强对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党和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理论的宣传,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至上意识,通过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公民法制教育,促进全体公民权利和义务相统一观念的进一步形成。二是深入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学习宣传、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进步,加强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促进经济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开展诚信体系建设、知识产权法律教育,促进市场经济依法规范有序进行。积极宣传人口、资源、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三是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形成良好的工作、生产、生活秩序;加强对保护妇女、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依法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四是深入学习宣传整顿与规范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针对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打击规避招标、假招标、转包和违法分包为重点的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法制宣传教育;五是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律法规。针对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地流转和社会治安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大力开展刑事、治安、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20*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市委九届三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任务,根据《20*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要求,以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着力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着力于提高公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着力于营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抓住重点、细化分类、扩大效果,认真做好全年的各项工作。
一、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报告精神,大力宣传改革开放30年来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要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原原本本地学习十七大报告,重点学习有关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内容,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找准加强和改进整体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把十七大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着眼大局,以解决民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入手,围绕完善民主制度、围绕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开展工作,注重在领导干部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注重在广大市民中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断提高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广泛宣传改革开放30年以来民主法治建设的成就。围绕改革开放30周年这一主题,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所走过的历程和取得的成就。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安排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系列活动。结合现行宪法的历次修订,加强宪法教育,提高领导干部和广大公民的宪法观念;进一步准确把握市民法律素质,认真做好市民法律素质评估调查工作;通过各种有效的宣传形式,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烘托气氛,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氛围。
二、抓住重点,统筹兼顾,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各项工作
(三)进一步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继续完善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重点在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重视案例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法治领域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与解答,树立正确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年内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不少于两次,各区县、各市级委办局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制研修班。启动“双百”工程,即:100名“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100名“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的评选工作,通过评选,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并推广至全市。建设和完善“干部学法网”,丰富在线学习课程,完善考核办法,进一步夯实公务员学法用法的阵地。
(四)重点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积极配合市科教党委、市教委,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以增强引导性、参与性和趣味性为重点,推进法制教育进课堂。加强学校章程建设,研究制定市和区县二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评比标准和办法。以“依法办学、以德立校”为主题,组织开展对学校领导和法制课教师的法制培训,推动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配合司法部办好全国大中学生学法用法演讲赛。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组织举办法制教育观摩课、法制课教案征集评比、法制学科教研活动等,加强学科建设。充分利用法院、监狱、劳教所、戒毒所等,进一步拓展青少年课外活动实践基地,积极开展体验性活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体系。
(五)突出做好“法律进企业”工作。以推进依法诚信经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重点,大力开展《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的宣传活动,把握正确导向,通过法制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的水平和能力,帮助企业职工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挥讲师团资源优势,定期进企业开展法律培训。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分别召开市有关部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有关方面的座谈会,认真探索“法律进企业”活动的有效抓手,发现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年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召开“法律进企业”现场推进会,并探索开展“守法经营示范企业”的创建活动。
(六)继续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活动。以加强公民意识教育为重点,全市每个街道、镇举办三次以上的专题法制讲座或法制文艺演出活动,提高公民的主体意识、权利意识、程序意识和责任意识。上半年内,明确“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小区”的评选标准,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小区”的创建和评估验收工作。积极开展“法律下乡”活动,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十周年为契机,广泛开展基层农村民主法制教育活动,组织法律工作者进村入户,宣传宪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规,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规,采取各类有效措施将“法律下乡”活动引向深入。继续做好第四届“梅陇杯”法制故事征集评比活动。
(七)积极开展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市总工会、市文明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办好“学法律、知荣辱、讲文明、促和谐”等各种针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春运等进城务工人员大量流动的时间节点,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的宣传,增强进城务工人员对法律法规的了解,培育他们自觉守法的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三、总结经验,梳理思路,集中开展“五五”普法中期检查
(八)认真开展自我检查工作。按照市“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在下半年组织“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各区县、各单位要把迎接全市检查与自我检查有机结合在一起,主动与区县人大共同开展普法评估验收工作。要对照全国和本市的“五五”普法规划以及“法律六进”的文件,对本地区本单位的学法用法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总结,整理工作体系和各项机制,总结之前的成功经验,查找遗漏和不足,制定措施并及时改进。通过系统自查,切实提高各区县、各单位普法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立法制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
(九)积极组织做好中期检查各项准备工作。市法宣办将适时邀请市级和区县人大代表到各区县和各单位,对“五五”普法以来所开展的具体工作进行综合检查和评估,主要检查基础工作机制、五类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法律六进”的实施落实情况、法制宣传教育的阵地建设状况以及相关台帐资料。举办回顾小结座谈会,梳理成功的做法,同时找出不足之处,为今后提供经验支持,以确保“五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
四、弘扬法治,营造氛围,大力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十)深入推进20*年奥运会和2010年世博会系列宣传活动。结合迎接奥运会和世博会,大力宣传知识产权法、体育法、公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各区县、各单位至少举办一次大型宣传活动,使市民学习了解与奥运、世博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积极参与和自觉配合两会的成功举办以及期间的城市运行和管理,为迎接奥运会和世博会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十一)继续做好“推进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区县、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与有关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和专项主题活动紧密关联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以及其他重要节点,如《反垄断法》、《企业所得税法》的施行、“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宣传周”、“5.25”交通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119”消防宣传日等,举办一次以上主题鲜明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
(十二)围绕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本市第二十届宪法宣传周,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区县、各单位要把宪法宣传周作为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展示窗口,提前规划,精心设计,突出主题,结合运用生动材料,采取丰富多样的形式,在宪法宣传周期间,深入开展至少一次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市民的宪法意识和民主意识,在全社会掀起学法守法用法的。
五、拓展渠道,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建设
(十三)健全工作机制,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继续发挥好各区县、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的作用,建立相关责任制和考核措施,明确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和要求,确保今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对各区县、各大口的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考核方法以及法宣骨干和联络员例会制度,加强多方面、多渠道的沟通和协作,整合有效资源,完善整体工作网络,在社会中实现普法的全覆盖。
(十四)抓好法制宣传教育的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对基层法宣干部的教育培训,注重培养服务大局需要、为民解困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宣骨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讲师团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大力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文化。完善基层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力争全市各个区县都有一支相对稳定,整体素质较高的普法志愿者队伍,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的联动机制,逐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的总体力量。
公众聚集的文化活动广场和学校、医院、企业、商场、农贸市场、司法部门、党政机关门口,大型社区、宗教活动场所等场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工作方式
对公众聚集的文化活动广场、学校、医院、企业,商场、农贸市场、司法部门、党政机关门口,大型社区、宗教活动场所等场所进行责任主体划分(见附件),由依法治县办牵头,责任主体单位实施,政法委、宣传部、文明办、法制办、卫生局、教体局、文广新局、司法局、民宗办、科技和商务局、工信局、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共同参与。
三、工作要求
1.要按照街道大社区管辖范围“属地管理、归口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共同宣传、突出主题”、“谁执法、谁普法”等工作原则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用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方式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增强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相关职能单位都要按照“六五”普法、法治创建和依法治县相关要求,结合自身职能,制作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专栏、板报,印发各类宣传资料。
2.社区所属辖区内各单位要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制作有针对性的可移动宣传专栏、板报。宣传内容要突出“以案释法”案例、重点法律法规条文等重点,宣传方式要注重采用动画动漫、坝坝电影、微电影、文艺节目小品等形式,宣传手段要充分发挥电视、led显示屏、互联网、手机短信等现代传媒载体作用。县依法治县办、司法局与中国移动分公司协作,开办《法治》法治手机报,拓展新兴媒体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
3.群众文化活动广场的法制宣传专栏、板报由街道、社区落实专人在活动开展前放置好,辖区各类学校、医院、商场、大型社区、农贸市场、司法部门及党政机关上、下班时要看得见宣传专栏、板报。民宗办负责组织各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在信众聚集区域放置宣传展板、设立宣传专栏、板报,发放宣传资料。要办好社区道德大讲堂和法制大讲堂,增设社区文化活动广场法律咨询台。
4.要把错时宣传作为整个宣传教育活动的一个重要措施,切实做到哪个时间段群众聚集,宣传教育活动就在哪个时间段开展,真正做到“群众在哪里,法制宣传教育就到哪里”。
5.县教育、卫生主管部门抓好所属学校、医院门口的法制宣传;县交通主管部门抓好车站法制宣传;县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抓好商场门口法制宣传;政法委和政府法制办抓好司法机关、党政部门门口法制宣传教育;县城管执法局抓好县城区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法制宣传教育。
6.、处在县城主城区,在本《通知》发出10日内,制订公众重点聚集场所对象、时段安排、教育内容、参与单位、组织措施的《工作方案》上报县依法治县办,“一镇一人”落实联络员抓好督促指导。其余各镇乡和县级部门15日内上报《工作方案》。
四、加强工作组织领导
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牵头抓总,各成员单位要履职尽责,狠抓落实。工作落实情况及时上报县依法治县办,并纳入依法治县绩效目标考核。依法治县办要收集信息,统筹协调、通报情况。公众重点聚集场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法治建设宣传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城市、平安创建等主题活动充分结合,以良好工作业绩迎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
一、积极引导和依靠社区各方力量,做大做强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是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社区依法治理的基础,但要把这项工作做大、做强,光靠一两个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为此,我们积极树立“大普法、大宣传”的理念,主动引导和依靠社区各方力量,将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变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工程。主要体现在:一是思路创新。虽然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务虚的,但我们把它定位于依法治区的一项实事工程,坚持以“办实事、出实效”的务实精神来做好这项工作,每年组织一些实实在在的活动,做到真抓实干,化虚为实。结合沧浪区丰富的文化底蕴,我们提出了“打造法治文化、丰富文化沧浪内涵”的口号,从而赋予了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的内容和生命力。二是视野变新。我们跳出部门的束缚,放大宣传视野,坚持“以我为主、协调各方、形成合力、全面出击”的工作思路。我们主动向区领导汇报,积极与各部门、各街道领导沟通,力争取得他们对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同时我们紧紧抓住社区居委会和社区群众文艺队伍,积极整合社区资源,借助各方力量,将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得有声有色,形成了上级领导大力支持、街道部门积极配合、社区居民踊跃参与的良好局面。如首届沧浪法治文化节活动的成功,就是有赖于领导的支持、各部门的通力协作和群众文艺队伍的积极参与。三是形式出新。我们坚持在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上推陈出新,积极开展社区居民群众喜闻乐见、有声势、有影响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如“法在社区”演讲比赛、法治文艺创作汇演、社区法治征文、法律知识竞赛闯关等活动,通过一系列有新意、有特色的活动,吸引社区居民主动参与,变单向灌输法律知识为双向互动学法,将枯燥的普法变为快乐的普法,从而营造出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
二、立足组织建设的基石,积极构建社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和阵地网络
我区组建成立了以“三团二队”为骨干的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组织网络:即由区委和区人大领导挂帅的社区普法宣讲团、由区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志愿者组成的社区巡回普法宣传咨询团、由政法干警组成的社区法律顾问团以及社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和法律服务青年志愿者队伍。通过以上网络单位及人员,协助社区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参与基层社区民主决策,为社区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提供法律帮助。在阵地建设中,我们重点围绕“五个一工程”开展工作:即每个居委会建有一处法制宣传专栏;建立一支法律志愿者队伍;设立一只法律服务联系箱;社区每个家庭赠送一本普法知识读本或资料;每个社区定期开展一次法律咨询活动。
区司法局和依法治区办公室于1999年联合创办了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专刊—《沧浪司法》,免费发放到区机关各部门和各社区居委会。这份刊物自创刊5年来,深受社区群众的喜爱,在社区已颇具知名度,现已成为社区居民普及法律知识、了解全区政法动态的良师益友。区法律援助中心开辟了法律诊所,以“专家门诊”的形式,邀请资深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法律专家坐堂会诊,专门解答、剖析来访群众遇到的法律疑难问题,如备受媒体关注的“三胞胎”的哥意外落水身亡一案,就是经法律诊所专家的指点,并为其家属提供了法律援助,最终得到了有关主管部门的补偿。诊所内还设置了多媒体电脑和法律图书室,供群众查阅和学习法律知识,从而使法律诊所成为区司法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窗口。而全区8个司法所和每个社区调委会则都设有调解室(庭),对此我们要求每一位调解工作者充分认识到调解室(庭)既是调解处理纠纷的场所,又是面向社区居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的一个前沿阵地。要充分利用调解纠纷的契机,向当事人宣传普及法律知识。两年来,全区共调解纠纷869起,每起纠纷的调解都做到了辅之于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小小调解室(庭)成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
三、坚持宣传与服务相结合的思路,努力营造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氛围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区居民对法律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强烈。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必须适应时代变化,要紧扣为社区提供面对面的、近距离的法律服务这个衔接点。起始于*年初的“社区巡回普法宣传咨询广场活动”,就是转换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思路、深化“五网合一到社区”的又一新的尝试。该活动以各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为场所,每逢双月轮流巡回举行。每次活动确定一个宣传主题,有的放矢地开展宣传。在已举办的28次活动中,共解答法律咨询1100多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2600多份,向社区居民赠送法律书籍2200册。活动起到了先行示范作用,深受社区群众欢迎。
为进一步营造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氛围,激发广大社区居民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近年来区委宣传部、区依法治区办公室、区司法局、区教育文体局和团区委等部门相继联合组织开展了“法在社区”演讲比赛、社区法治文艺创作汇演、社区法治征文、法律知识竞赛闯关等活动。通过一系列形式新颖、社区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赢得广大社区干部群众的共鸣。尤其是区委宣传部、依法治区办公室、区司法局、区教育文体局、团区委和区关工委于*年12月4日至18日联合组织举办了首届沧浪法治文化节活动,区法院、检察院、综治办、法制办等部门及各街道积极参与,以“依法治区、执政为民”为主题,以文艺汇演、论坛、讲座、报告会、板报联展、法律知识竞赛、现场咨询、送法进监狱(劳教所)等各种形式,在全区掀起了法制宣传教育的热潮,为丰富文化沧浪内涵、营造沧浪法治文化氛围、打响法治文化品牌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近年来,我们在不同时期,针对不同对象,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经常性、常规性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因需制宜。为配合人大换届选举及宪法修正案的颁布实施,在社区开展《宪法》及《选举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增强群众民利和参政议政意识;面对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和禽流感疫情,及时组织开展了防治“非典”法制宣传周活动和防治禽流感集中宣传活动,印发宣传资料11500余份,发放到各街道社区,供社区居民学习;为学习、宣传和贯彻《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我们开展了专题宣传活动,并在社区进行了调查问卷活动,听取社区居民群众对法制宣传教育和社区法治建设的意见和心声。二是因时制宜。唱好“四季歌”:三月着重宣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倡导树立文明新风;“3.15”期间联合工商行政部门组织大型咨询活动,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倡导诚信服务和放心消费;五月大张旗鼓地宣传《劳动法》,提高广大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六月结合国际禁毒日,开展禁毒宣传,呼吁民众远离;助残日期间宣传《残疾人保障法》;省《法律援助条例》颁布1周年和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施行之时,举办大型宣传咨询活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举办法制宣传系列活动。三是因人制宜。为保障老年人、妇女、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开展“家和万事兴”学法座谈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假期组织中小学生上法制课,增强青少年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开展民营企业“明礼守法、敬业诚信”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对民营企业员工的普法和职业道德教育,促进民营企业依法经营。
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20*年5月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位于金山区朱泾镇东林街160号的金山区档案馆、位于金山区石化卫二路428号金山区司法局本部两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网络电子阅览室、公共查阅点等。截至20*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我局党政领导从坚持司法为民、推进政治文明的高度,极为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把关,高雪明局长亲自审核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强调要求将“金山区司法局服务金山跨越式发展18条措施”等重要政务信息列入,朱建国副局长对每条政务信息逐一审定,许士杰副局长、李秀芳副局长也就分管条线政务信息提出了切实的指导意见;二是高规格投入建设上海市金山区司法局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强有力平台;三是重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四是建章立制,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长效机制。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和咨询服务类信息情况
(一)概况:我局20*年度共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条,提供咨询服务类信息20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本年度我局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38条,新增的咨询服务类信息20条。
(二)分类:
1.主动公开信息分类:(1)机构职能类信息10条,依次为机构概况类2条、机构领导类2条、内设机构1条和指导部门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6%;(2)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条,一为关于在各镇(街道)司法综合服务窗口实行“驻警制”的工作意见(金司发[20*]18号),二为关于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通知(金司发[20*]16号),占总体的比例为5%;(3)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4)本部门业务类信息2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1%。根据区级司法行政工作的特点,业务分为法制宣传与依法治理、基层工作、法律服务3大块。鉴于司法行政业务的快速发展,我局不排除在2005年对这一业务分类进行调整和细化的可能性。
2.咨询服务类信息分类:鉴于司法行政工作面广量大,为了方便市民及时、方便地了解各类信息,我局将与司法行政工作密切相关、与市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但不属于我局的信息归类为咨询服务类信息对外公布。(1)法律、法规、规章类6条,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等,占总体的比例为30%;(2)市级以上规范性文件类10条,包括市民关注的律师、公证收费标准等,占总体的比例为50%;(3)区级规范性文件类4条,包括与金山司法行政工作密切相关的《区委、区政府关于转发区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区的若干意见>》(金委办[20*]6号),《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本区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通知》(金委[20*]8号),《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司法局、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20*年金山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金委办发[20*]8号),《关于金山区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金会[20*]20号),占总体的比例为20%。
(三)重大事项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12条,主要有:(1)“四五”普法5大重点对象,即《关于在“四五”法制教育宣传期间加强本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实施意见》(金法宣办[20*]3号),《关于在“四五”法制教育宣传期间加强本区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意见》(金法宣办[20*]4号),《关于在“四五”法制教育宣传期间加强全区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的实施意见》(金法宣办[20*]5号),《关于在“四五”法制教育宣传期间加强本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金法宣办[20*]6号),《关于在“四五”法制教育宣传期间加强本区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金法宣办[20*]7号),总计5条信息,对公民中5大重点对象普法教育做了明确的规定。(2)20*年度通过年检法律服务机构暨注册执业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即《金山区20*年通过年检律师事务所暨注册执业律师》,《金山区20*年通过年检公证处暨注册执业公证员》,《金山区20*年通过年检基层法律服务所暨注册执业基层法律工作者》,《金山区20*年注册公职律师》,总计4条信息,方便市民在依法维权和办理各项法律事务时,在本区经过年检的法律服务机构聘请到合格的专业法律人士。(3)为被拆迁人提供法律服务律师志愿团,即《区司法局关于成立金山区为被拆迁人提供法律服务律师志愿团的通知》(金司发[20*]6号),总计1条信息,为被拆迁人推荐优秀的志愿律师,切实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4)社区矫正,即《关于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通知》(金司发[20*]16号),总计1条信息,社区矫正作为刑罚新生事物倍受市民关注,通知明确了社区矫正的各方职责和具体操作。(5)“驻警制”工作,即《关于在各镇(街道)司法综合服务窗口实行“驻警制”的工作意见》(金司发[20*]16号),总计1条信息,金山区自20*年起在全市首创“驻警制”工作,在全区各镇、街道司法综合服务窗口派驻公安民警,受理符合条件的治安纠纷和道路外交通事故,意见明确了“驻警制”的各方职责和具体操作。
(四)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无。
(五)便民工作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在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5方面工作:及时在上海市金山区司法局网站公布政府信息;在金山网景、金山区政府网站与上海市金山区司法局网站作了专门链接;通过广播、报纸、电视等公共媒体,积极宣传政务信息;在金山区档案馆、金山区司法局本部设立2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和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开辟政府信息公告栏等。
在便民服务上,我局做了10项工作:设置“最新公开信息”专栏,方便市民查阅最新信息;公布《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全文;《上海市金山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开辟“问题解答”专栏,对市民关注的政府信息公开18个问题进行解答;开辟“咨询服务类”信息专栏,对不属于我局职责但与市民利益密切相关的20条信息以“咨询服务类”信息公布;开设“信息检索”专栏,方便市民网上检索政府信息;开设“网上申请”专栏,方便市民网上下载政府信息申请表格或者直接网上申请;增加网上申请“电子邮件客户端”使用说明,方便对网络较为陌生的市民正确进行网上申请使用电子邮件;开设“年度报告”专栏,方便市民对我局每年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有效监督;设置“友情链接”专栏,方便市民登陆金山区政府网站、上海市司法行政网站等相关网站了解相关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年度受理信息公开申请无。
四咨询情况
我局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10680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业务类、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类和咨询服务类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
六政府支出与收费
(1)工作人员情况:兼职工作人员2名。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25000元。
(3)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4)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无。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今年12月4日是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努力提高全县公民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推进平安、法治潼关建设,为建设美丽富裕新潼关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对今年的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进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宣传活动。
12月4日上午,由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牵头,组织全县29个zd、行政执法部门在县城祥和广场开展集中法制宣传活动。此次宣传活动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这一主题,通过设立宣传咨询点、张贴宣传图片,展出宣传展板、悬挂横幅、播放录音资料、散发宣传材料、接受群众法律咨询、LED屏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了《宪法》及“平安潼关”创建、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交通事故、医疗卫生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现场为群众讲解法律知识、解答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等,热情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据统计,当天共展出法制宣传展板50多块,向现场群众发放《宪法》读本和法制宣传资料1万多份,悬挂宣传标语40余幅,发送普法短信近1万条,发放手提袋,围裙5000余个,出动宣传车10台次,接受法律咨询300余人次,现场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件,受教育人数达2万人以上。通过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了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提高了全县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上午10点30分,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xx、县人大副主任王xx、县长xx等领导进行了视察,并对此次活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艾滋病防治条例》、《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扎实有效地开展好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在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县司法局精心组织,突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我局2009年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艾滋病防治宣传工作正常开展
为确保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效果,县司法局一是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宣传股长以及各基层司法所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宣传股,由宣传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二是结合实际制定了《××县司法局2009年艾滋病防治工作计划》,对宣传的内容、工作重点、形式和要求,作了具体的安排,为顺利开展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奠定了基础。三是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防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为防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了必要保障。四是为确保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得到经常性开展,今年以来,我局把此项工作与法制宣传工作结合起来,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艾滋病防治条例》、《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和《云南省遏制本文来源:文秘范文与防治艾滋病五年行动计划(2006—2010年)》列入全县普法计划,坚持做到“三个必须”,即送法进村入户必须有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内容;送法进校园必须有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内容;法制宣传教育“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主题活动必须有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内容。
二、认真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司法行政干警艾滋防治宣传教育业务素质,通过组织专题培训、利用政治业务学习时间组织学习等形式,我局对司法行政系统70余名干警进行了()培训,对艾滋病传播途径、怎样预防艾滋病以及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如何开展“防艾”知识宣传教育等知识进行培训。同时要求要把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村寨、宾馆、酒店从业人员,吸毒人员作为“防艾”宣传教育重点对象。通过培训,使广大司法行政干警“防艾”意识进一步增强,抓防艾宣传思路进一步清晰,为我局积极开展好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精心组织,多种形式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
按照县防艾办的要求,结合司法行政部门的特点和工作职能,广泛开展以“预防和控制艾滋病”为主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一)以青少年学生为重点对象,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防艾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预防艾滋病的意识和能力。今年以来,我局将青少年学生的防艾法制教育放在维护社会稳定,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观念和保护其身心健康的高度常抓不懈。一是以送法进校园活动为契机,采取展出展板、上法制课、播放录像等形式,认真开展青少年学生的防艾法制宣传教育。二是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引导学校、教师做到防艾教育进课堂,上讲台,针对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不同特点,开展有所侧重、分层次的教育,使学生掌握预防艾滋病的方法与技能,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从小建立预防艾滋病的意识。一年来,县乡司法行政机关共深入到60余所学校、校点开展了防艾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2000余份,展出图片160余幅,播放录像32次。
(二)抓好特殊人员的防艾宣传教育工作,使他们进一步认识艾滋病的危害性。一是把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与刑释帮教工作结合起来,在对“两劳”回归人员开展帮教工作中,将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的宣传教育作为帮教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两类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三是各乡(镇)司法所把外出务工人员列为重点宣传教育对象认真开展防艾知识宣传教育。
(三)以“三月法制宣传月”和“12.1”世界艾滋病日等为契机,利用县城街天人员集中的有利条件,组织人员上街摆摊设点、咨询服务、发放资料等形式向前来咨询和过往群众广泛开展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宣传教育,宣传“防艾”基本常识,各乡(镇)司法所同时也在各集镇纷纷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广大群众对艾滋病防治知识的认识。在宣传活动中,我局积极发挥各基层法制文艺队的作用,认真指导农村法制文艺队编排防艾文艺节目,让群众在自娱自乐中接受教育。县乡司法行政机关深入社区、街道、乡村开展禁毒防艾共宣传220次,出黑板报24期,发放宣传资料33种250000余份,张贴宣传标语190条,出动宣传车13次,为我县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四)积极开展防艾宣传教育下乡活动。今年以
()来,我局不断加强农村防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法律六进”活动、“送法下乡”活动等为载体,深入开展防艾宣传教育下乡活动,切实抓好农村防艾宣传教育。
四、存在的问题
(一)经费不足,制约了防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二)对边远山区群众和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工作比较滞后。
(三)对重点人群宣传教育还有待研究和加强。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防艾宣传教育力度,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多层面、多渠道地广泛开展艾宣传教育工作
一、活动主题
年“”全街道法制宣传月的活动主题为:“弘扬法制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二、指导思想
今年,全街道的法制宣传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基层、贴近群众,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突出重点、分类实施,以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弘扬法治精神为核心,以满足基层经群众法律需求为出发点,以抵御金融风险保障经济增长为着力点,通过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进一步引导广大群众依法办事,切实推进依法治街进程,构建和谐靖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环境。
三、时间安排
年“”全街法制宣传月活动,从月日开始,到月日结束。
四、活动内容
1、召开动员会,由支部书记、行政村主任、厂长及各单位普法教员参加,请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就法制宣传活动进行动员。
2、街道普法办在政府集镇悬挂横幅两条,司法所出一期专栏,营造宣传活动氛围,各单位要求张贴法制宣传月宣传标语。
3、聘请大学生村官为街道法制宣传员。
4、组织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等活动。
5、法律宣传日在街道集镇开展一次法律咨询活动。
6、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由法制副校长、社区法制学校教员各上一堂法制课,长江、营防两个社区各出一期法制宣传专栏。同时,充分利用中小学法制信箱的作用积极做好青少年法律维权工作。
7、在全街道开展一次以“弘扬法制精神,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的调研座谈会。各单位应围绕主题,以论文或散文的形式,讴歌民主与法治建设的成果,或颂扬深入普法,为全街道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营造法治的环境等。
8、开展企业维权活动。司法所开展以劳动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
9、在青少年中开展一次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五、活动要求
1.各单位要对全街道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高度重视,按照街道制定的工作方案,加强领导,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制定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通知》(国统办字〔〕162号)和国家统计局、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及市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饶统字[]65号文件精神,推动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贴近基层、贴近群众,12月初,我局向全县各单位印发了《县统计局在全县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横统发[]21号)(以下简称《方案》),决定集中一个月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统计法律进机关、进系统、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进住户的“统计法律六进”活动。
《方案》明确了本次活动的指导思想、活动时间、活动内容,提出了具体活动要求。《方案》要求各单位对本次活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领导,要结合实际,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坚持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及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
二、积极推进,注重实效
根据《方案》要求,我县各单位迅速着手准备,结合各地实际发文部署,积极落实经费、精心策划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一) 活动形式多样、效果明显
1、统计法律进机关。县统计局紧紧抓住党校这一宣传阵地,向全县各级领导宣传统计和统计法,讲解统计数据的重要性和宣传依法统计的理念。一是在全县局级干部培训班上专门开设了《县情分析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一课,提高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律意识;此外,还在经委、农业、建委、粮食系统开展了统计法专题讲座,针对部门特点进行了相关统计法律法规的讲解;二是利用年报机会多次召开部门统计人员统计法制工作会,对统计法律相关知识进行了讲解,要求各单位统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依法统计。
2、统计法律进系统。以“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县统计局注重开展系统内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利用每周例会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了新统计法以及相关统计法律法规知识。
3、统计法律进社区。召开了街道统计工作会,对来自各街道统计负责人及统计人员进行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并就如何加强乡镇街道统计法制建设,依法履行职能职责进行了宣传动员,对基层统计职能职责、统计法基础知识、统计执法检查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讲解,此外,还对各乡镇街道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法制学习等考核内容作了安排部署。
4、统计法律进企业。为了促进统计法律“六进”活动的深入开展,更加广泛地宣传统计法,各社区和工业园区都积极采取各种形式走进企业,把统计法知识送到企业领导和统计人员手中。
5、统计法律进乡村。青板、葛源、司铺等乡镇深入镇村举办统计法制讲座,向该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村社领导及统计人员、规模以上统计报表单位统计人员、农调记帐户共计100余人讲解了统计法知识,介绍了近年来县统计局通报、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并对镇村领导干部加强统计工作提出了建议;龙门乡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腰鼓队、快板等形式,开展声势浩大的统计法律进乡村活动;县统计局和县司法局等部门一起,利用12.4法制宣传日还组织宣传车到全县主要街道、所有乡镇的主要交通要道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并将宣传资料发放到企业和公路沿线的农户手中。
此外,莲荷、岑阳镇的统计法规人员也纷纷走进田间地头,切实将统计法律法规送进乡村农户。
6、借助平面媒体宣传新《统计法》。为落实“四个到位”的新《统计法》宣传方针,营造良好的统计法制氛围。统计局与报社强强联手,在《报》开辟了新《统计法》专版,借助《报》的声势,将新《统计法》宣传月活动推向。
7、举办法制专题报告会吹响新《统计法》施行号角。为使统计法制宣传月的活动内容更加丰富、学习更加扎实、结合更加有力,县统计局严格按照月初制定的《关于开展<统计法>宣传月活动的方案》要求,联合县法制办、司法局专门召开了学习新《统计法》专题报告会,特邀了县人大副主任王臣杰参加并作了重要讲话。局长刘文学亲自为大家讲解了新《统计法》出台的背景及修改前后的不同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新篁办事处、兴安街道办事处统计员、县直各有关单位和驻横各单位统计员和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聆听了报告,为新《统计法》的施行营造了良好氛围。
(二)信息畅通,及时反馈
活动期间,各单位向我局报送本活动开展情况信息数十条,我局也在网站、市局局域网上将“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进度及时予以了反映,并以简报等形式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向县委宣传部、县委法制办、县司法局等部门及时予以了沟通。
三、认真总结,查找差距
根据《201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文件精神以及省厅、市局关于开展争当排头兵活动的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在我区各镇、街道司法所中开展“一镇(街道)一品牌”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通过开展司法行政“一镇(街道)一品牌”创建活动,努力打造一批司法行政特色品牌工作,不断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三项职能作用,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作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可结合实际,选择确定一项或若干项既能体现司法行政职能特点又围绕服务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及省市区争当司法行政排头兵活动的重点工作,作为品牌亮点来抓,并提出计划方案,明确措施要求,设计活动载体,力争到2011年底,在全区形成一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典型、新经验,使我区的司法行政工作在全市始终保持领先地位。
三、具体内容
根据上述目标任务,各乡镇街道司法所确定的2011年司法行政“一镇(街道)一品牌”创建项目如下:
河埒街道:社区“法治老娘舅”——整合人民调解员、法制宣传员、治安楼组长等基层力量,加强法制宣传和依法管理,在2010年开展试点的基础上,12个社区全面推广。
荣巷街道:社区“法治文化公园”——在荣巷街道龙山社区东大池设立法制宣传栏(橱窗),开设法律宣传服务窗口,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
蠡园街道:“法制楼宇”建设——利用楼宇公共场所资源,积极营造浓厚法治楼宇氛围。定期开设“法律大讲堂”,在楼宇设立法治联络员,快速反映楼宇企业诉求,引导企业职工合理合法维权,营造和谐劳资环境。
蠡湖街道:高科技法制宣传苑——在美湖社区营造法制宣传氛围,借助该社区建立光网小区的契机,利用高科技光网系统传播法律知识。
太湖街道:尚贤社区试点建立四方联系会议制度,由周新苑一期、二期、四期三个安置房小区组成的太湖街道尚贤社区,在全市首创建立“四方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邀请社区党总支、居委会、物业公司和居民代表与会,最大限度搜集社区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最快速度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华庄街道:外来人口法制教育基地——以新城青年公寓为载体,围绕“心系流动人口、共建和谐华庄”的主题,建一条法制宣传长廊,一个外来人口法治宣传教育讲坛,组织各社区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雪浪街道:法治文化社区——通过在南苑社区(安置小区内)建立若干法制宣传灯箱和法制漫画图片活动,建立社区法治图书室、活动室等,使社区群众在娱乐健身活动中受到广泛的法治宣传教育。
马山街道:平安和谐法制学校——将马山中心小学打造为平安和谐、依法治校、法治氛围浓厚的学校典型,确保校园无安全事故,无纠纷案件,周边环境良好。
胡埭镇: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基地——每个月不定期向全镇未成年人进行法律知识培训、讲座,并邀请吴歌王张浩生组织学生学习法治吴歌,给未成年人提供一个绿色、环保、健康、学习的环境。
五、实施步骤
区司法行政“一镇(街道)一品牌”创建活动将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月25日—5月31日)。各镇、街道司法所要根据本辖区、本部门的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优势特色进行客观分析,深入调查研究,确定创建品牌项目,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的具体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请各基层司法所在5月31日前,将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电子稿报区局办公室。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6月1日—10月30日)。各镇、街道司法所应当根据创建活动方案,同时结合市、区司法行政部门关于开展争当排头兵活动的工作部署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创建活动,做到巩固强项、狠抓弱项,将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并做好相应的创建台账记录。区司法局将不定期组织座谈、观摩、工作交流等活动,指导、督促并全面推进全区整体创建工作。
第三阶段:验收评审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区司法局将结合2011年度司法行政争当排头兵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台账、实地观摩等形式,按照品牌创意、文化内涵、组织形式、创建机制、社会认可度以及取得的实效等内容,对各乡镇、街道司法所的品牌项目创建进行验收评审,对成绩突出的品牌项目将在争当排头兵考核中予以加分奖励,并在全区推广创建经验和做法。请各基层司法所在11月15日前将本单位创建活动总结报区局办公室。
六、措施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街道司法所要把“一镇(街道)一品牌”创建活动放在突出位置,作为司法行政争创排头兵的重要抓手,作为扎实推进政法三项重点工作的有效载体,作为不断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的重要途径,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区局将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实施有效督导,统筹推进创建工作;各基层司法所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定人员,落实责任。
一、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法制宣传效果明显2*9年,是贯彻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第四年,是最为关键的一年。半年来,我县紧紧围绕“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奋斗目标和工作要求,按照县委、政府年初的工作部署,采取各种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一是精心组织“三月综治法制宣传月”活动。县政法委、宣传部、综治委、治县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县组织开展综治维稳及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西综治维稳电[2*9]1号),紧紧围绕“弘扬法治精神、平安和谐稳定”这一主题,充分利用车辆、广播、电视、板报、图书、挂图、手册、挂历等宣传工具和资料,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同时,抓住六月安全生产月和“6.26”国际禁毒日的有利时机,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始终。二是扎实开展“四下乡”和法律进乡村活动。1—4月份,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司法局、县委61*办、县民族宗教局等16个部门组成的“四下乡”宣传队伍,深入到各乡镇开展科技、文化、卫生、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法规、禁毒防爱、打工维权、防范打邪等知识。三是全面推进“千村普法百村培训”工程。积极采取法制讲座、法律咨询、以案释法、调解讲法、写作法律文书、法制文艺演出等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形式,面对面地向群众讲解法律知识、灌输社会主义法制理念、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半年以来,共培训了11*个重点村民小组,开展调解讲法566场次,使农村群众受到了全方位、面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四是清理各类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做好“五五”普法迎检准备。今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最后一年,为迎接明年省、州检查验收,从6月中旬开始,依法治县办对全县“五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进行查缺补漏,为我县“五五”普法顺利通过检查验收做好充分准备。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加大我县司法行政机关始终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实。一是加强乡、村、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认真组织调解员参加县、乡、村组织的基层综治维稳和普法骨干培训班,提高调解员法律素质和调解技能。二是积极请示汇报,争取综治维稳经费向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倾斜,解决人民调解员误工报酬,提高调解工作积极性。三是下发了《*县司法局关于认真开展集中排查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工作的通知》(西司发[2*9]11号),重点对土地征用和承包、矿产资源开发、山林土地争议、水源使用村务管理等方面的农村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化解,做到新老问题“底数清、情况明”,确保不落项、不漏人、不留死角盲点。1—6月,全县共受理各种类型矛盾纠纷238件,调解238件,化解成功233件,成功率达98%。其中:人民调解组织调处2*9件,成功化解2*件;司法所调解32件,成功调处32件;社会矛盾调处中心调解29件,调解成功26件。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相互协调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正日趋完善。
(三)社区矫正稳步推进2*9年是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的启动年,为深入贯彻全州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启动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成立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二是召开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会议。2月2*日,召开了由乡镇主要领导、政法委书记、综治专干、司法所长、派出所长和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共*人参加的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是一项全新而艰巨的工作,要求社区矫正工作者具备渊博的法律知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系统的心里健康知识等综合素质。为此,认真组织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者和乡村干部学习宣传两高两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司发[2*3]12号)、《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和州、县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有效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者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进一步扩大了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并组织县局社区矫正股及司法所长到马关县参观学习社区矫正先进经验。自启动实施社区矫正工作以来,我县吸取了全州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新做法、新经验,创新地推行“接纳尊重、唤醒自尊、真诚信任、良性互动、维护自决、灌注希望”的矫治模式,效果显著。半年来,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共98人,累计期满解除矫正16人。6月在册矫正对象82人,其中:暂时无法联系28人,下落不明4人,档案健全5*人。特殊病患者(艾滋病)1人。未发生重新违法犯罪现象,有效地维护了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四)安置帮教有效开展加强安置帮教工作、杜绝和减少从新犯罪是司法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能。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安置帮教工作,自2*年以来,每年都组织帮教团到监狱、劳教所开展帮教工作,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全县各乡镇司法行政干部对刑释人员,采取跟踪帮教、定期召开座谈会的方式,了解发展生产情况及思想动向,积极为刑释解教人员营造平等、无歧视的生产生活环境。2*年以来,全县共接收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对象212人,其中:刑释196人,解教16人。今年1—6月份,全县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28人,现已全部得到妥善安置,没有出现重新违法犯罪的现象,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
(五)法律援助面宽质高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云办发[2*]21号)和州委办、州政府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文办发[2*8]19号)文件精神,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一是加强对《法律援助条例》、《云南省法律援助办法》学习宣传,努力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二是认真组织分管法律援助工作的领导和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参加全州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和省厅组织的考察学习,进一步提高对法律援助业务水平。三是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办案质量。在配齐配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同时,在村委会聘请村党总支(支部)书记或主任担任法律援助联系员,负责本辖区的法律援助宣传工作以及法律援助对象贫困状况的调查、审核等工作。四是加强法律援助调查研究,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补助标准。上半年,我县在对全县法律援助工作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县情的法律援助措施,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标准从原来的2*元/件提高到3*元/件,有效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半年来,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2件,其中:刑事1件,民事51件。“12348”解答咨询121人次,接待群众来访198人次,解决民间纠纷16件。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做出积极努力。
(六)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逐步提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执业道德教育,努力促使公证员、律师、法律工作者履行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义务,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不断壮大自我发展能力。2*9年上半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县司法局和县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律工作者执业行为的通知》,保障和促进了我县法律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杜绝违规违纪执业行为的发生。二是严格年检注册,对年检注册考试不合格的,一律不予注册。正确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力破“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等难题。半年来,法律工作者共经济、行政、民事诉讼案件82件,为人民群众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余万元,有效地防止了矛盾纠纷的激化和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二是积极拓展公证业务,提高办证质量。半年来,共办理种各类公证22件,其中民事公证21件,经济1件。三是加强对律师的执业监管,全面提升律师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律师在执业中的收案、收费、会见、辩护、等各个业务环节,积极引导律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鼓励和支持律师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同时,主动加强与公、检、法的业务联系,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执业权利。半年来,七花律师事务所共诉讼案件11件。其中刑事1件,民事1*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件,写作法律事务文书15份,接受法律咨询*3人次。
(七)司法行政社会认知度提高半年来,反映司法行政工作的稿件分别被《法制网》、《云南日报》、《*日报》、《*重要信息》等媒体和报刊采用38篇。其中人物通讯《用生命奏响平安和谐歌》荣获全国首届“法治与和谐”优秀法制作品三等奖;《法律援助农民工感受到的温暖之手》荣获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改革开放三十年征文三等奖。通过广泛宣传司法行政工作,提高了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认知度,扩大了社会影响力。
(八)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扎实推进按照州局党委和县委的要求,扎实开展科学发展观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认真撰写读书笔记、心得体会、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工作信息、调研报告,广泛征求科学发展司法征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司法行政队伍特别是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纪律作风有了根本转变,对科学发展的内涵、重大意义有了深刻认识和理解,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二、存在问题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规划》的目标要求还有较大差距。通过对全县普法依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各所站、村委开展普法治理工作的情况不容乐观,台帐、记录不规范,档案不齐全;(二)各乡镇均无法制宣传交通工具和专业宣传器材,导致农村或边远地区成为法制宣传教育的薄弱环节,外出务工人员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难以到位;(三)人员缺编情况严重,目前,我县司法行政系统仅有在编人员38人,按编办批准的55个编制尚缺员1*人,1人所现有3个,给指导人民调解、开展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带来很多困难和压力;(四)公证业务难于拓展,近年来,办证业务出现萎缩现象;(五)执业律师少,仅2名律师的律师事务所,一位律师长期病休,只有1位律师办案,律师工作难于正常开展。(六)没有注册的法律工作者仍有以亲属为由诉讼,严重扰乱了法律服务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