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6 12:39:3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反馈意见,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小米4,MIUI6系统中自带,反馈应用,小米4反馈意见打开方式如下:
1、找到并打开手机中”用户反馈“应用;
2、选择要反馈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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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编辑反馈内容,完成后点击提交即可。
(来源:文章屋网 )
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回头看”情况报告
根据市委巡察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真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回头看”的通知》 (晋巡办发【2018】6号)的文件精神,我单位高度重视,按照巡察整改“五查”任务量化表要求,认真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对问题逐一明确措施、认真整改,着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确保整改工作全面推进。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确保巡察“回头看”工作更好的贯彻落实,晋州市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关于认真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回头看”的通知》下发后,我们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及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反馈意见整改“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按照责任分工,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直接抓,层层抓落实,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所分管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各科室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同时,明确任务目标,落实责任,力戒形式主义,不走过场,务求实效。
二、按照“五查”要求,切实做好整改
我单位认真对照《巡察整改“五查”任务量化表》及《市委第二巡察组关于巡察规划局党组的反馈意见》中列出的三个方面10项问题,逐一对照检查,对本单位关于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行“回头看”, 认真查摆,举一反三,剖析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确保自查内容全覆盖。根据巡察“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挑实责任,科室(单位)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经过全面梳理,目前已基本整改完成。
三、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重点加强监督,抓好相关措施和制度的贯彻落实。对已经完成的和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任务,定期开展“回头看”,重点查看问题是否彻底解决到位,看是否出现反弹,查看是否有类似问题发生,查看相关措施是否切实有效,查看建立的制度是否严格落实。通过“回头看”,查漏补缺,巩固成果,确保整改落实有始有终、扎实推进。
市规划局的“回头看”问题整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效果,但由于很多历史遗留问题形成原因多样、情况较为复杂,还存在很多不足和欠缺之处。下一步,我们将以市委巡察“回头看”为契机,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落实市委的决策部署,始终如一地抓好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具体工作中,我们将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及“回头看”整改任务,再巩固提高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制定有效举措,重点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立行立改,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真正通过整改让广大群众感受到巡察整改给我局带来的新作风、新气象、新变化。
一.整体印象及优点
xx医院在创建“二甲”医院达标工作中领导重视、思想统一、认识到位、行动迅速。对照标准自查落实。医院领导班子精简高效、团结合作、干部职工精神饱满、工作热情高涨充满活力,院领导思路清晰,勇于创新,开拓进取,“坚持一个中心,狠抓五个不动摇,”使医院各项工作步入快速发展的轨道,树立了医院的品牌优势。
主要亮点:
1.注重急救体系建设,绿色**通畅,急诊救治水平高、能力强。形成了院前急救、转运、院内急诊救治和病房转诊治疗为一体的完整、顺畅、快捷、有效的急诊救治体系和网络。急 3.专业学科发展快,二级学科技术水平高,高级人才专业能力强,能完成部分三级医院的技术项目。心内科、心胸外科在全市享有较高声誉。
4.重新修订了医院工作制度、人员职责、工作流程、应急预案,并各自汇编成册,制度的建设与时俱进,各必备委员会健全。
5.重视图书信息建设工作,装备了大医医学知识库(电子图书系统),能有效适应医院的临床、教学、管理等功能任务。
6.医院综合办公室、医务科、科教科职能部门工作制度健全,医务科坚持下巡下视、检查督导科室医疗核心制度的执行情况。
7.能有效落实随访服务制度,各科室责任到人,随访率高。
8.创新服务理念,拓展医疗市场,科室转变观念,主动联系到基层医院、宣传、讲座交流。(肿瘤科、核医学科下基层)
二.存在不足
1.依法执业方面(扣4分)
1) 个别人员有跨类别、超范围执业现象。
2) 违规收治传染病病人。
3) 二类医疗技术项目未及时准入注册(省卫生厅)。
2.科室设备
1) 部分职能科室人员配备少,科主任有兼职现象,与医院发展规模不适应,不能有效发挥职能管理作用。(扣3分)
2) 医技科室设备不全(无药剂科机构设置)。(扣1分)
3.人才结构与梯队建设达不到要求(中上级人员少,职能结构比例不达标1:2:4:8)。
4.医患纠纷较多,全年记录十余起,赔偿近50万。对纠纷原因分析、讨论、整改防范资料不全,存在医疗安全防患。(扣2分)
5.临床路径。虽然制定了临床路径实施方案,但实际工作中未按方案来实施评价。(扣1分)
6.应规范ICU、CCU管理。CCU中收治的心内科、心外科病人较多,只是名称分开,资源仍多科利用,无重症科专职医师值班管理病人。(扣1分)
7.院科两级质量控制体系、内涵有待加强,质控指标单一(只为病历检查),缺综合管理指标,各种工作记录有待进一步规范(所写的,写你所做的)。(扣2分)
8.门诊管理工作中,对门诊质量的检查不够。(扣1分)
9.防保科对慢性病流调记录不全,无分析、汇总结果。(扣1分)
10.抗菌药物使用指标不达标。(扣1分)
11.未有效开展医德考评工作,无考评结论,未建立个人医德医风档案,资料不全。(扣2分)
三、建议
1.强化依法执业意识,调整跨类别超范围执业人员。
2.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确保医疗安全。对发生的纠纷检查分析、
讨论,改进流程、环节,评估风险,查找隐患。
3.建设设置重症医学科,规范管理,提高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
按照重症医学科建设标准培养专业人才(省、**已成立质控中
心)。
4.加强职能部门人员配置,优化人才梯队建设,充分发挥职能科
室督导、协调、服务、支持作用。
5.加强抗菌药物使用管理。
时间短,检查的内容不全面,反馈情况如有不妥之处敬请大家沟通交流,以利共同发展共同提高。
诊科登记规范,交接班记录认真。
2.医院硬件建设实力雄厚,拥有多种高精尖的医疗设备,为学科发展提供了设施保障。
xx镇征地办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具体方案
镇纪委:
就市委巡察组反馈,xx过程中存在如下问题:1.征地主体、执行补偿标准不明晰。2.征地执行文件收存不健全、征地档案材料不全、保管部门不统一。我征地办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高度重视,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管理、提升优化。
针对征地主体、执行补偿标准不明晰的问题。我征地办将坚持依法实施征地补偿的原则、坚持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原则、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坚持保持征地政策连贯性的原则、坚持以区为征地工作主体的原则。土地征收补偿、地上物和青苗征收补偿、被征地农民失地养老保险费用标准严格按照市区政府、国土资源部门、人社部门的文件执行。明确责任主体,实行“政府主导、以区为主、条块结合、市区联动”的集体土地征收工作体系,土地征收全过程做好本职工作、配合好其他单位工作,尽职尽责、高效廉洁完成工作。
针对征地执行文件收存不健全、征地档案材料不全、保管部门不统一问题。我征地办将指定专人妥善管理政府文件、公示材料、征户档案。相关材料借阅、流转情况详细登记在册,避免重要文件在借阅、流转过程中遗失。项目征收组、协议组、综合组等定岗定位,明确职责,按照分工各负其责,保存好文字材料、数据、表格、影像资料等,在征地工作结束后,送达到我征地办统一保管。
xx镇征地办公室
2018年10月25日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xiaozhents”为你整理了这篇政务服务中心社会评价反馈意见建议的整改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政务服务中心社会评价反馈意见建议的整改报告 针对2019年12月份,群众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企业开办时反馈的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冷漠,办事效率较低的问题,我中心高度重视,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采取的整改措施
(1)海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全面启用政务服务“好差评”现场评价系统。进驻窗口工作人员配合海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做好“好差评”现场评价工作。现依托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应用,对各政务服务部门的服务效率、质量、态度等进行评价,进一步优化提升全区政务服务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2)提高政务服务事项满意度,保证办事群众政务服务差评率低于5%。对获“差评”较多、差评率高于5%的窗口工作人员,经督导无明显改善的,进驻窗口单位安排调换人员。
(3)加强服务窗口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二、整改工作的进展和取得的成效:
(1)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已于2020年8月7日安装在各窗口处。每月统计办事群众政务服务差评率。截止至今,办事群众政务服务差评率为零。
(2)2020年5月19日海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开展窗口工作服务规范晨读培训、7月22日海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开展创建文明窗口培训。8、9月海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窗口人员的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得到明显提升。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安排部署,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督导于2018年12月10日至2019年1月9日,对xxxx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督导,并向市委反馈了督导意见,按照市委、区委关于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要求,xx街道党工委召开专题会议,各社区要做好整改后工作。本社区根据办事处专题会议要求,特制定整改方案。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进一步加强组织学习,提高广大干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营造浓厚的斗争氛围,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把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抓紧、抓实、抓好。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针对老旧小区,形成崇尚法德、扶正祛邪的良好风气,增强基层对涉黑涉恶问题的“免疫力”。通过开展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了解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了解专项斗争18类重点打击情形等,尤其是针对社区服刑人员要加强宣传教育,让他们明白和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信息报送和数据统计工作机制,及时报送、及时收集、及时统计,全面了解和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和成效。
三、进一步加强线索排查
将线索摸排重点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上,建立启动涉黑涉恶线索报告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对“两类重点人员”监管力度,全面推进深化专项斗争“清仓见底”。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将扫黑除恶问题纳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内容,组织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深入分析受理的矛盾纠纷原因,核查有无黑恶势力的介入,构筑立体式线索收集渠道。
四、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
要求律师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依法履行、辩护等职能,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涉黑涉恶案件“三项制度”。
为切实抓好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区委主要领导强调的“十个全面”和政府主要领导提出的“九个方面要求”精神,结合好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坚决把污染防治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最紧要的任务。进一步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确保将治污压力传导到每一名干部。
二、整体部署。
坚持全员出动不停歇,挂起“作战图”,排出“时间表”,以必胜的决心迎接困难挑战,全力推进各项任务精准落实,全面改善我区空气质量。
三、细化任务。
加强区片属地责任,严格考核,全面开展扬尘、散煤清理、企业管控、禁烧禁燃、环保夜查、煤改气、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水污染防治等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建筑工地要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标准进行管控,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每个建筑施工工地都要有村主要干部具体人员分包。对于道路扬尘方面,再次细化网格分包制度,镇村干部每日不间断上路巡查。
洁净取暖推广及散煤清理:散煤清理要坚持常态化管控,目前全镇村已全部实行“煤改气”覆盖,各村由支部书记负总责,大力宣传,积极引导群众安全使用天然气,每日要对辖区内散煤进行排查、清理,每天下午向镇上报清理进度,对于进入辖区内销售散煤的车辆结合工商部门进行劝返,杜绝劣质散煤的使用。
禁烧禁燃工作:坚持“常抓不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保持“全年禁烧、全面禁烧”,实行网格化监管制,镇村干部分地块管控,严格管理,完善禁烧体系建设,制定禁烧奖惩制度,进行大力宣传,各村安排专职巡查员,每日不间断巡查。对于禁限燃放工作,从本月开始,全镇辖区内不得再出现有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大力宣传上级禁限燃放政策,转换群众传统观念,撇弃陋习,要在全镇上下形成良好的禁燃氛围,镇村要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工作制度,全力做好禁燃工作。
“散乱污”企业管控:持续加大对“散乱污”企业的排查力度,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坚决做到不增一个“散乱污”企业。坚决取缔淘汰“两断三清”类企业,彻底打消业主不切实际的幻想,坚决做到不让一个“散乱污”企业反弹。严格落实“环保设备洁净运行、生产厂房干净整洁、环评证照手续齐全”三项标准,持续推进标准件企业规范生产、洁净生产。对不符合“三项标准”的企业,坚决做到先停后治,对所查处的问题逐一对照,什么时候整改完成,什么时候解封。尤其是对偷排偷放企业,发现一起,依法处置一起,决不手软留情。
重污染天气及错峰生产管控:在接到上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后,镇村干部要严格落实工作方案,立即通知相关企业按照上级要求执行应急方案及措施,各应急企业由村干部具体分包负责,在应急响应期间,镇环保所人员,要每日不间断的对应急相关企业巡查,确保全部按要求执行到位。错峰生产企业本镇共涉及一家,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限产、停产,实行错峰生产方案,镇村二级分包干部要不定期督察,全力落实好错峰管控。
环保夜查工作:要坚持每天进行夜查,从涉气企业及施工工地等进行督查,每日要由当日值班领导干部带队,并对辖区内露天烧烤、饭店等进行夜查,确保我镇每个生产企业排污设施正常运行,废气百分百排出,危废台账健全,督促排污设施净化设备定期更换;厂区车间内勤打扫勤清理;无露天焚烧现象,坚决取缔木炭烧烤,要求饭店的抽油烟设施正常运行排污设施定期清洗,全面提高业主的安全意识、环保意识。
水污染防治:要重点抓好河道环境卫生,涉及沿河村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每天安排专职巡堤员和保洁员进行河道整治工作,发现垃圾禁止垃圾倾倒,做好周围垃圾、杂物、杂草清理及周围养殖业、厂摊的取缔与管控。
四、全力保障。
强化责任,凝聚合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确保“任务到位、项目到位、资金到位、责任到位”。各村负责本辖区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镇直各部门充分履行职能,加强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相应工作,制定相关配套措施,保证任务落实,全面搞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普及大气环境保护知识,全面提升全民环保意识,积极宣传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重要意义,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在全社会树立“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一般性公众意见是指公众针对特定的行政活动领域内,与行政机关职权有关的问题与情况,通过一定渠道向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出的相关意见或建议。
本办法所称公众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二条一般性公众意见的收集处理具有回应社会公众的功能,应当遵循客观真实、服务大局、以人为本、及时有效的原则。
第三条一般性公众意见收集的范围主要是:公众对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内有关事项提出的、具有普遍性意义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包括:
(1)公众对县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等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对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在我县范围内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对本县各级行政机关在提供政府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4)公众对本县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5)公众反响比较强烈或关注度比较高,需要县政府及时了解和处理的其他一般性公众意见。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渠道反映的问题和意见不纳入本办法的管理范围。
县政府门户网站县长信箱中反映的问题和意见按照相关文件处理。
由农村服务平台所反映的问题和意见,遵照《*县开放型政府农村服务平台管理制度(试行)》执行。
第四条县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政府办)是一般性公众意见收集处理的主管部门,县政府办的职责主要包括:
(一)收集公众通过各种渠道提出的一般性公众意见,负责对其中具体意见和建议的呈办、转办、催办、督办和检查指导,对其中公众反映的比较普遍的意见和建议整理汇总,向县政府报告,为县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并向公众反馈处理意见。
(二)加强与一般性公众意见所反映的各责任单位的联系,对各责任单位的反馈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考评,制定并公布年度报告。
第五条一般性公众意见的收集渠道包括网络、农村服务平台、信件、电话、会议、调研、走访等。
第六条一般性公众意见的收集处理程序包括收集、汇总、处理、反馈四个环节。
(1)收集。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对于收到的公众意见及时登记、分类。收集的意见主要分为两类:不具有普遍性的个别性公众意见;比较重要、具有普遍性的一般性公众意见。
(2)汇总。各责任单位每月应当将所收集到的一般性公众意见汇总后报县政府办。
(3)处理。按照公众意见的性质和种类处理,分为呈办、转办、督办三种形式。
对县政府相关政策、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等提出的一般性公众意见,由县政府办报送县政府主要领导研究,可以作为政府行政决策的议题来源或依据。
对于县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活动提出的个别性公众意见,转交相关责任单位负责答复。各责任单位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对于行政机关以外的其他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转交其他有权处理单位,并告知相关的意见和建议提出人。
对于转交至各责任单位的个别性公众意见的处理情况,县政府办通过催办、通报、检查、监督等措施,督促各责任单位及时有效处理公众意见。
(4)反馈。呈送县领导研究处理的,结果应及时予以公布。转交给各责任单位处理的,各责任单位的办理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在处理完后3个工作日内向县政府办书面或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
县政府办在每个季度末定期通报该季度的公众意见反馈情况,包括公众意见的采用情况、处理意见、有关批示及落实情况。
第七条乡镇政府办公室和街道办事处办公室(以下统称党政办)是本辖区范围内一般性公众意见收集处理的主管单位,对于涉及到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进行收集、汇总和反馈。
党政办对于本乡镇(街道)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进行收集、汇总、处理和反馈。其职责和处理方法参照本办法第四条、第六条的规定进行,并于处理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乡镇(街道)门户网站或者村公示栏上公布处理情况。
党政办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居)委会)及时、有效处理公众对村(居)委会所管理事务范围内的问题和意见。
根据《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O8-2O10)要求,为确保星级饭店评定和复核工作质量,加强对省级星评员(以下简称“星评员”)的监督和管理,制度本规程。
一、 评定/复核检查前准备
1、星评员在收到省星评委发出的《星级评定/复核检查通知书》后,
应在7个工作日内,联系受检饭店所在地市级星评委负责人,与之协商确认检查时间;15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受检饭店进行检查;饭店一律不得安排接站(饭店与机场、车站不在同一城市的除外)、不得悬挂横幅、安排列对迎接等活动。
2、在进行检查前,星评员应预先研究受检饭店的申请报告或复核项目自查报告及相关材料,查阅主流饭店预订网站上对受检饭店的评价信息,掌握受检饭店的概括和特点;必要时可以咨询、订房等为由,事先进行电话暗访,并将情况如实记录,汇入后期检查报告中。
二、评定/复核检查
3、星评员应按约定时间抵达受检饭店,检查期间要着正装,保持衣履整洁、举止文明、谦虚谨慎,尊重受检饭店的员工,认真履行星评员地各项职责。
4、星评员在店停留时间原则上应为36-48小时,其中检查时间不少于8小时,准备反馈意见和做反馈报告不少于8小时。
5、星评员进行评定/复核检查时,要据实评判各项必备条件的具备情况和饭店设施设备、饭店运营质量的得分情况;对于标准中必备项目检查表(附录A)的项目,应逐一实地检查,如有未达标项目,则直接终止检查,做评定不达标处理;对于标准中设施设备评分表(附录B)、饭店运营质量评价表(附录C)评分尺度有疑虑的项目,应在检查报告中就其主要项目列出清单,并就给分情况做出书面说明。
三、反馈会议和报告
6、检查工作开始前应召开情况汇报会,分别由星评员和饭店负责人介绍检查工作流程和饭店主要情况。
7、检查工作结束后的反馈会议中,用于反馈报告的时间不得少于60分钟。
8、反馈会议报告内容应由执行检查任务的星评员共同准备,并委托其中一人主讲,非主讲星评员原则上不再发表讲话,如确有必要,其讲话内容应与主讲人形成互补而非简单重复,讲话时间应合理控制。
9、星评员应高度重视反馈会议的质量,反馈意见应有较强的针对性和较高的专业性,体现省级星评员的责任意识和专业水平。会议要紧密围绕受检饭店贯彻星级标准的主题展开,要杜绝脱离受检饭店具体情况的泛泛而谈,要特别避免因反馈意见不当而对受检饭店产生误导。反馈意见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确认必备项目检查表(附录A)中要求的项目,受检饭店是否全部达到;对不达标的反对,应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
(2)就设施设备评分表(附录B)和饭店运营质量评价表(附录C)的扣分项目进行说明。
(3)对饭店运营质量的评估意见。
(4)对饭店文档类资料检查的评估意见。
(5)对受检饭店存在的突出问题的点评。
(6)其它需要反馈的内容。
10、星评员不得以个人理解随意解释标准,不得在反馈会议上做出超越权限的评论和表态。
11 、星评办要求受检饭店对反馈会议进行全程文字视频记录,并于5个工作日将反馈会议原始文字记录及视频资料上报星评办,归档建库。上述二者缺一,即视同评定材料不齐备,概不予上报省星评委。
四、检查报告
12、星评员应在检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就检查情况及意见形成不少于1500字的文字报告,并上报星评办;检查报告应由执行检查任务的星评员相互协调完成,不得交由受检饭店工作人员或其他无关人员。
13、检查报告应体现专业性,尤其是对饭店存在的主要问题要进行有序的归纳、分类和总结,而非简单罗列或宽泛概括;整改建议和意见应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受检饭店在后续整改过程中能够通过一定努力将建议和意见落到实处。检查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饭店基本情况及特色(500字内),包括规模、投资和改造情况、服务项目及功能、经营现状、培训工作、管理者和员工情况等内容。
(2)对照标准检查情况(500字以上),包括必备项目检查表(附录A)的达标情况;设施设备评分表(附录B)和饭店运营质量评价表(附录C)的得分情况,对评分尺度有疑虑的项目,列出清单并分别就给分情况进行说明。
(3)不足之处(300字以上),对受检饭店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和归纳,指出其与标准的差距,可适当举例说明。
(4)意见和建议(约200字),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建议,供受检饭店参考。
五、管理与评价机制
14、星评办建立省级星评员的考核和档案制度
(1)以月为单位,对受派星评员的工作质量进行考核。
(2)以半年为单位,对受派星评员的出勤情况进行考核。
六、工作纪律
15、星评员应保持清正、廉洁的做法,未经省星评委授权,不得随意实施对饭店的检查工作。
关键词:赫尔辛基城市应用技术大学;质量保障体系;PDCA循环模式;平衡计分卡
2008年,赫尔辛基城市应用技术大学(Helsinki Metropolia 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s,HMUAS)在原有两所中等规模的学校的基础上组建而成,一跃成为芬兰规模最大的应用技术大学。学校拥有15个校区,分布在芬兰首都赫尔辛基及临近的埃斯波和万塔两座卫星城。HMUAS主要在医疗保健与社会服务、文化传媒、商务管理、科学技术4个领域授予学位,设置了65个授予学位的课程计划,其中15个采用全英语教学。2014年,学校注册学生达到16403人,拥有1076名教职员工。[1]
作为一所应用技术大学,HMUAS以培养学生的创新与就业能力,推动区域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为使命。学校对赫尔辛基区域的产业需求做出预判,通过与劳动力市场中的企业组织进行合作,开展诸如创新项目(Innovation Project)等教学研究活动,不断更新教学内容与技能要求,培养学生具备未来产业发展所需要的竞争能力。学校将顶岗实习作为本科学位培养计划的固定模块,帮助学生更为直观有效地在各自学科领域进行实践。此外,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离不开实践教学,这就需要大量有生产、管理和专业实践经验的教师。HMUAS在教师招聘中要求申请人至少具有3年以上的相关行业工作经验,以保障学校的师资队伍能够具备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知识和技能背景,实现学校教学、科研和服务社会的使命。
根据从2015年1月开始生效的《应用技术大学法(2014)》(Polytechnics Act 932/2014),芬兰所有的应用技术大学都获得了独立法人地位,学校的核心经费由芬兰教育与文化部根据学校注册学生数核算拨付。目前,芬兰共有26所应用技术大学,除去2所分别由芬兰内政部和奥兰自治省管理以外,其余24所均由非营利性的有限公司负责运作与管理[2]。同时,芬兰的大学和应用技术大学所提供的教育均属于免费的公共物品,不收取本国学生任何学费[3]。因此,在管理体制上看似“私立”的应用技术大学,实则为财政体制上的“公立”学校。这样的管理与财政体制,也为学校将政府引导和市场需求两者更好结合铺垫了道路。
一、质量保障体系的实施:
以PDCA循环模式为原则
PDCA循环模型的理论雏形是由质量管理专家爱德华・戴明(Edwards Deming)提出的,因此也被称为“戴明环”。PDCA循环模型是实施全面质量管理所遵循的科学程序,在不同的场域中可以根据需求进行调整与演化。PDCA的四个字母分别代表规划(Plan)、行动(Do)、检查(Check)和处理(Action)。一个PDCA循环能够解决一部分问题,如果还有部分问题没有解决,或者在解决过程中出现了新的问题,那么就要进入下一个PDCA循环。周而复始,持续改进质量。[4]
在HMUAS所采用的PDCA循环模式中,规划、行动、检查和处理4个环节也被赋予了与教育质量管理密切相关的内容(见图1)[5]。规划,指的是规划发展目标、设计行动方案,包括分析预测办学环境、明确工作方式、确定经费模式、设计课程项目、建构学习环境等内容;行动,指的是根据规划开展行动、落实规划内容,包括推进规划实施、整合教研创新、推进发展项目、明确突发需求、强化风险管理、维护学习环境等内容;检查,指的是测量和监测行动环节中的所做与所获,包括搜集分析反馈意见、监测财务规划实施、整理相关运行报告、评估学习环境现状、预判处理相关问题等内容;处理,指的是基于反馈进行处理和改进、推广解决问题的成功经验、总结失败教训,包括衡量评估结果、奖励优秀实践、启动改进程序、提供反馈意见、推进沟通协作、宣传成功经验、提出发展建议等内容。[6]
以PDCA循环模式“检查”环节中的反馈机制为例,HMUAS的董事会成员一致认为,了解并跟踪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体验,特别是他们对学校教学质量的真实看法,是内部质量管理极其重要的环节。为此,学校通过各种正式与非正式、短期与长期的方式建立了学生意见反馈机制,具体包括如下6个部分。第一,在学习模块中建立反馈机制。当一个学习模块内容结束时,学校会邀请选修该模块课程的学生做出评价并提出意见。在课程结束后四周之内,学校会在网页上提供专门的反馈意见电子表格供学生填写。任课教师可以查阅相关内容,还可以就学生反馈意见中比较集中和突出的问题做出回应与说明。第二,在学习过程中建立反馈机制。在课程进行期间,学生可以通过谈话或者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直接向任课教师提供反馈意见。学校在每一门课程的“网络工作坊”中设置了“给教师提出反馈意见”的链接,学生可以以匿名的方式向教师发送信息,自由表达对课程的看法。第三,建立常设邮箱接收反馈意见。常设邮箱全年都可以搜集关于教育质量的反馈意见、评论信息和改进建议,学校有专人对邮箱所接收的反馈意见进行归纳与整理,同时提供给相应的负责人,帮助其制定改进措施。第四,针对毕业生搜集反馈意见。HMUAS借用芬兰教育与文化部和24所应用技术大学联合构建的学生调查反馈平台(Student Feedback System for Polytechnics),实时搜集毕业生就业情况,并且根据反馈意见适时修改不同学科专业及其学位计划的教学与实践内容。第五,针对大二学生搜集反馈意见。因为刚进入学校的大一新生尚处于摸索和适应的阶段,所以学校针对学业进程步入中期阶段的大二学生开展反馈意见调查,期待他们在学校的教学及其他教育支持活动方面能够给出具体建议。第六,建立其他灵活机动的反馈机制。学校鼓励院系负责人在特定的学位培养计划中针对特定问题设计调查问卷或访谈,搜集学生反馈意见。
在处理学生的反馈意见方面,HMUAS的总体原则是在第一时间反应和处理。首先,反馈意见所针对的相关部门或者负责人会在获知意见后进行处理,并且会根据反馈人的要求或者经过评估,尽快作出回应与互动。课程的反馈意见将被送达任课教师和教学项目管理人,他们将在每年一次的教师绩效评估中统一对这些反馈意见进行处理。其次,学校每年都会对所有反馈意见进行综合评价,教职人员共同对调查问卷等进行分析与评估,发现学校教育活动中的不足与缺陷,讨论改进建议与措施。在每年的2-3月,学校还会举行多次针对每一个学位培养计划的“基于反馈的反馈会议”(Feedback from Feedback),并且在学校网站反馈会议备忘录。
可以看出,HMUAS采用PDCA循环模式来推动质量保障体系的运作,在控制质量管理的同时,实现质量持续改进。这是一个综合性的质量保障体系:一方面,它联接与学校战略规划密切相关的核心功能,基于责任划分和组织架构生成战略规划实施情况的相关信息;另一方面,它衔接学校运转环境和市场需求已经发生或者预计发生的种种变化情况,不断调配组织资源以配合战略目标实施手段。
二、质量保障体系的监测:
以“平衡计分卡”为工具
随着高等学校自治权的增加,学校战略规划在过去20年间渐成规模。这些战略规划或者是根据政府的要求予以制定,以明确和落实学校与政府间就绩效协议所达成的内容;或者是高等学校根据自身基础与优势来制定,以实现学校的发展愿景和阶段目标。战略规划的盛行带来了新的需求,即对高等学校的绩效进行恰当的监测。就高等教育质量保障而言,审核、评估和认证3种手段是最为普遍的措施。高等学校的外部质量保障体系侧重由上而下的“远程引导”,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则突出由内而外的“自我管理”,这两种体系都把高等学校办学自放在了首位。高等学校制定战略规划并在实施过程中发挥绩效监测工具的作用,这已经成为获得广泛认可和效仿的实践模式,“平衡计分卡”(Balanced Scorecards)便是其中一例。[7]
在20世纪90年代,哈佛大学商学院的罗伯特・卡普兰(Robert Kaplan)与复兴方案公司(Renaissance Solutions, Inc)的创始人大卫・诺顿(David Norton)提出了“平衡计分卡”的概念与框架。通过建立一套包括财务绩效、客户关系、内部运作过程、学习与成长4个视角的指标体系,对企业的财务绩效和竞争能力进行全面、综合、系统的评估[8]。这个指标体系之所以被冠以“平衡”的特点,是因为它能够平衡并兼顾企业的战略愿景与战术路径、长期目标与短期行动、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企业内部与企业外部等诸多方面的关系。这种兼具了组织信息整合与战略执行监测特点的工具从诞生之初便引起了企业的关注,芬兰的多家大型公司及其运作部门在几年后便将“平衡计分卡”引入了芬兰(见图2)。[9]
(一)财务绩效的视角
《应用技术大学法(2014)》旨在以市场化为导向推动高等教育改革。HMUAS在获得独立法人资格的同时,也意味着学校必须从过去被动等待政府全额拨款,转变为主动寻求经费来源以实现财务稳健。同时,芬兰政府在2015年宣布了多项严格的财政紧缩措施,削减公共经费。其中,高等教育领域的经费削减在2019年前将达到5亿欧元,这对芬兰高等教育机构而言是很大的挑战[11]。因此,HMUAS需要在政府未来投入减少之际保持学校财务收支平衡,并且将有限的资源投入到教学中,提高教学质量,打造竞争优势。
(二)客户关系的视角
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对学校抱有不同的期望,学校需要对种种期望进行平衡与满足,这也是提高教学质量需要应对的挑战。HMUAS每年都会对校友进行跟踪调查,同时各学院也会面向各个领域的行业合作伙伴开展满意度调查。2012年1月,学校向外部利益相关方发出了约2220份调查问卷,核心内容是如何评价学校,以及希望学校在未来五年中如何发展。参与调查的利益相关方来自政府决策者、企业组织中的合作伙伴、咨询委员会成员、校友、学生顾问、媒体代表以及其他协作伙伴等。
(三)内部运作的视角
如何使明确教学目标、制定教学内容、采纳教学手段、实施教学评价、完成教学过程、改进教学设计各个环节顺畅衔接,同时融通课堂教学、实践教学、顶岗实习各个模块,对于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至关重要。HMUAS努力打造支持性和鼓励性的管理机制,让管理人员和教职人员在良好互动与沟通的基础上开展活动,发现问题并且联合起来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案。学校的内部运作倡导“更高质量、服务社群、透明开放、专业高效”的组织文化,以应用技术大学培养应用型人才为导向,以学校的战略发展愿景为目标,鼓励每一位成员在学校的发展过程中承担责任、作出贡献。
(四)学习与成长的视角
HMUAS成立了城市研究院(Metropolia Academy),负责人力资源培训与发展。一方面,各教学项目管理人必须接受战略实施、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等相关内容的培训,使战略规划和质量保障相关工作能够以最快的方式引入各个执行部门并予以实施;另一方面,学校针对教师教学技能与实践能力开展培训,同时在教师任教期间为其提供各种校内外滚动培训与能力提升的机会。
可以看出,“平衡计分卡”为HMUAS提出了质量管理与绩效监测的基本逻辑脉络,财务绩效视角是提高质量的保障,客户关系视角是提高质量的目标,内部运作视角为提高质量提供了系统性的解决方案,而学习与成长视角则是提高质量的长久动力。
三、未来发展与启示
2011年6月,HMUAS通过了芬兰高等教育评估委员会(Finnish Higher Education Evaluation Council,FINHEEC)的审核评估,这也是芬兰高等学校外部质量保障体系的关键环节。根据审核评估专家小组的报告与建议,FINHEEC认为HMUAS的质量保障体系在整体上达到了各项标准,并授予其有效期为六年的审核评估证书。审核评估专家小组对学校质量保障体系的亮点给予了充分肯定,如明确以战略规划为基础构建质量保障体系,整合各部门实施内容,以PDCA循环模式为基础持续提高质量等。同时,专家小组认为学校的城市研究院人力资本培训和“平衡计分卡”绩效监测工具在芬兰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实践中具有示范价值,因为前者能够快速地将发展战略和质量保障相关工作引入各个院系并予以实施,后者能够为学校各个层面实施战略规划和执行年度预算提供支持保障。
但与此同时,专家小组也对HMUAS质量保障体系提出了两点发展建议:第一,加强顶层设计,以系统化方式对学校的质量保障体系进行评估,更加清晰地划分体系模块与实施程序之间的责任关系,以便于进一步评估与改进;第二,引入质量保障手册,这一做法已经被芬兰很多高等学校采纳与实施,能够将整体质量保障与战略规划进行高度关联以应对挑战,并且在学校明确重点发展领域和更新战略发展规划时发挥重要作用。
应当说,HMUAS将PDCA循环模式和“平衡计分卡”引入质量保障体系的实施与监测,能够有效突破影响校企合作的藩篱,将企业组织中成功的管理理念、管理经验和管理制度引入到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与发展中。同时,学校构筑多方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的质量保障体系,打造学校质量文化,让管理人员和教职人员时刻保持敏锐的质量意识,根据行业发展与就业需求定期修订培养方案,改善课程体系,优化教学方法,使人才培养模式日臻完善,培养出更能满足赫尔辛基首都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应用型人才。
参考文献:
[1]Helsinki Metropolia 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s. Annual Report 2014[EB/OL]. http://metropolia.fi/en/about-us/annual-report-2014, 2015-06-09.
[2]Ministry of Education and Culture, Finland. Towards A Future Proof System for Higher Education and Research in Finland[EB/OL]. http://minedu.fi/export/sites/default/OPM/Julkaisut/2015/liitteet/okm11.pdf?lang=en, 2015-03-23.
[3]Jussi V?]limaa, Marja-Liisa Neuvonen-Rauhala. Polytechnics in Finnish Higher Education[A]. In: James Taylor, José Ferreira eds. Non-University Higher Education in Europe, 2008:77-98.
[4]Ronald Moen, Clifford Norman. Circling Back [J].Quality Control and Applied Statistics, 2011, 56 (3):265-266.
[5][6]Helsinki Metropolia 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s. The Metropolia Way: High Quality Results with Consistent Ways of Working[EB/OL]. http://metropolia.fi/fileadmin/user_upload/Yleiset/Auditointi/The_Metropolia_way.pdf, 2011-03-24.
[7]Michaela Martin, Claude Sauvageot. Constructing An Indicator System or Scorecard for Higher Education: A Practical Guide[R]. Paris: 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Educational Planning, 2011.
[8][10]Robert Kaplan, David Norton. Using the Balanced Scorecard as A Strategic Management System [J]. Harvard Business Review, 1996, 74(1): 75-84.
征求意见的函
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科技奖励提名工作,围绕《河北省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重点任务,针对我省2020年度科技奖励工作需要完善的重点问题,现就2021年度省科技奖励提名工作向有关单位和科技人员征求意见。鉴于目前疫情防控特殊情况,本次征求意见采取网上方式进行。
提名工作改进措施涉及到科技人员的切身利益,请你们结合实际,按照提纲(见附件)内容反馈意见和建议。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征求本单位科技人员意见,汇总提炼后的反馈应体现出多数人的意愿。请于2021年2月10日前将反馈意见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名称:“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科技奖励提名反馈意见”。
联系人:科技奖励与成果转化处 潘艳蕾
电话:0311-85816252 13832189786
电子邮箱:kjtpyl@163.com
附件:2021年度科技奖励提名工作征求意见提纲
河北省科技厅科技奖励与成果转化处 2021年1月29日
附件
2021年度科技奖励提名工作
征求意见提纲
一、加强科技奖励诚信管理和监督惩戒力度
将知情同意证明没有做到存档备查情况、评审专家违反评审纪律等情况纳入科研诚信失信行为数据库。加大科技奖励惩处力度,对报奖项目在评审前全部进行科研诚信审核并实行“一票否决”。对评审专家在评审前全部进行科研诚信审核并实行“一票否决”。实施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绩效管理,对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目标定位、奖种设置、组织实施、奖励效果等开展绩效评价。
对以上规则有什么意见和建议?针对科技奖励诚信管理有什么其他好的建议?
二、优化科技奖励项目
与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需要和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紧密结合,进一步明确评审标准,强调自然科学奖应当注重前瞻性、理论性,技术发明奖应当注重原创性、实用性,科学技术进步奖应当注重创新性、效益性。注重基础研究成果,获奖项目比例向省自然科学奖获奖倾斜,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员可申报省自然科学奖。完善评审程序,新增交叉学科“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减少重复利用同一科研项目报奖现象,涉及国外专利的要提供其专利有效状态的佐证材料。
对以上规则有什么意见和建议?针对优化科技奖励项目有什么其他好的建议?
三、加强科技奖励专家库建设
保障省科技奖励评审的专业性、权威性,加强省科技奖励评审专家队伍建设,完善科技奖励综合业务平台专家库,组织征集符合条件的新专家入库,更新专家库已有专家相关信息。明确评审专家需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良好的科学道德。对库内专家实行动态管理,新增专家评审学术水平、专家诚信等信息标注。
对以上规则有什么意见和建议?针对科技奖励专家库建设有什么其他好的建议?
四、延长报奖间隔年限
引导科研人员潜心研究,对主要完成人报奖间隔年限由一年延长为两年,即:2019年度、2020年度三大奖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2021年度三大奖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对以上规则有什么意见和建议?针对报奖间隔年限有什么其他好的建议?
五、继续加强制度体系建设
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河北省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完成《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订工作,从法规制度层面贯彻落实科技奖励改革任务。依据新的《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着手修订或制定我省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文件。做到河北省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文件的上下统一,并体现各自的功能定位。
对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配套性文件的制定或修订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问题
对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反馈意见单位: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关键词:阳光规划;管理机制;方法
前言
我国1984年颁发的城市规划专业领域第一部基本法规《城市规划条例》,1990年实施了第一部城市规划专业法律《城市规划法》,2008年又在修改、完善《城市规划法》基础上实施了《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法制经历从建立到不断完善的过程。目前,随着相关城市规划配套法规和规范的建设完善,城市规划正向法制化、科学化大跨步跃进。因此,加快城市规划民主化建设日益迫切。
一、“阳光规划”内涵和必要性。
阳光,代表着光明和希望,代表着公开和透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是规划部门的“阳光”,城市规划有了“阳光”的照耀,城市规划将更加平等、民主和科学,城市规划变成了“阳光规划”。规划管理部门离不开“阳光”,离不开社会各界和群众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阳光规划”有两方面含义:一是要增强规划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便于各界群众了解、监督规划;二是增强城市规划的公众参与度,加快城市规划社会化进程,综合各方面智慧,集思广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群众的合法权益,使规划更加科学合理,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阳光规划”贯穿在城市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管理和监督检查管理的全过程中。
新时期,城市规划工作在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显著,城市规划部门已经成为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这就要求城市规划部门必须坚持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的原则,由封闭管理向阳光政务转变,由关门决策向民主决策转变,这是其一。其二,城市规划涉及社会各行各业、千家万户,代表着城市的整体利益和广大群众的最根本利益,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城市规划和建设越来越关注,已成为社会的焦点,要求规划部门必须遵循公开、透明、平等、民主的原则。其三,为积极应对中国入世后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要求规划部门以廉洁、透明、规范、高效为原则。
“阳光规划”是适应市场经济的新形势,解决城市规划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经济、社会新问题的有效方法。“阳光规划”、“阳光政务”已经成为各级政府部门的追求目标,实施“阳光规划”是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必由之路。
在城市规划管理中实施“阳光规划”包含了很多方面,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三个主要方面――规划组织编制与审批、规划实施管理、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都需要实施“阳光规划”。对于规划编制中采取招投标管理办法、城市规划方案专家审查论证及规划审批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等方面都属于“阳光规划”的内容,对此各方面多有论述,有的已形成比较成熟的做法,本文不再赘述。本文仅就在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如何增强规划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的问题,根据近年来的实践和探索加以总结、完善和系统化,并从城市规划管理系统的角度,对实施“阳光规划”的机制进行探讨。
二、“阳光规划”实施办法。
(一)“阳光规划”管理实六方面实施办法。
1、城市规划和建设项目批前公示。
在城市规划编制期间及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在依法审批之前,向社会公示规划设计方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集中社会力量共同搞好城市规划工作,避免出现“遗憾规划”。
2、城市规划和“一书两证”审批过程公示。
对各类城市规划在审批过程中及各类建设项目在核发“一书两证”过程中形成的意见,在核发“一书两证”之前向社会公布、展示。目的是使社会各界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城市规划建设动态,掌握有关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信息,城市规划部门也能及时了解社会各界的意见,综合相关信息,建立快速、良性互动机制,以便对规划设计和建设项目进行调整和修改。
3、城市规划和建设项目批后公示。
城市规划批后公示是指规划在依法审批之后向社会进行公布、展示。建设项目批后公示指建设项目在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后,在建设工程放样前,在建设工程醒目位置设立工程批后公示牌。目的是使各界群众参与到城市规划工作中,遵守城市规划,并与规划部门一道监督规划的实施,对不按规划建设的行为及时举报,增强城市规划的实施刚性。
4、城市近期和年度规划项目公示。
对城市近期和年度重要建设项目,规划部门要超前研究确定,超前编制规划,提出近期和年度项目库,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做为确定城市近期和年度建设项目及其它方案的重要参考。
5、城市规划违法建设案件查处公示。
对城市规划违法案件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后,向社会公示违法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违法事实和处理意见,将违法建设项目“曝光”,以便社会各界能配合规划部门共同制止并纠正违法建设行为,并借助社会舆论遏制违法建设的发生。
6、实行城市规划社会监督员制度。
社会监督员就是以行业、区、街道办事处为单位,聘请行业、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人员,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名人士担任城市规划社会监督员,对各项建设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进行监督,并将社会各界群众对城市规划建设的意见、建设及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情况反馈给城市规划主管部门。
聘请社会监督员,是贯彻“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社区建设指导思想的具体步骤,是城市规划管理体制改革的发展方向。它使城市规划工作成为市、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的共同工作,形成全社会参与城市规划工作的局面,而不仅是势单力薄的规划部门一家。这种方法对于全社会支持城市规划工作、防止违章建筑发生尤为重要。
三、“阳光规划”公示内容。
公示内容是社会各界群众了解城市规划的主要渠道,公示内容既应公示规划项目概况、总体方案,又应突出重点,针对不同的公示类型、不同的公示对象确定不同的公示内容,这样才能切实达到公示目的。
(一)城市规划公示内容。
1、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要公示规划的主要图纸、主要规划内容介绍,重点应公示标明规划重大基础设施位置、范围、城市控制开发地域界限、历史文化保护区界线等强制性内容的图纸。
2、详细规划、重要地段城市设计、大型基础设施、广场、公共绿地规划。要公示规划总平面图、环境景观规划图、主要透视图和项目基本情况、规划方案介绍,特别要重点展示规定用地性质、强度、限高、绿化、公共服务设施等强制性指标的图纸。
(二)“一书两证”公示内容。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批前公示内容为建设项目的基础情况,包括建设地址、用地范围的选址方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要公示用地项目名称、用地单位、用地性质、用地规划总平面方案(包括相邻关系)、各项经济技术的指标等内容,图纸应注明有关尺寸。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前和批后公示,要公示项目名称、建设单位、用地规划总平面图(包括相邻关系)、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平面图、主要立面图或透视图、各基经济技术指标、建筑后退道路红线和用地界线的距离等内容,各类图纸应注明有关尺寸。
(三)审批过程内容。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业务例会会议纪要、专家评审委员会会议纪要、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会议纪要。
四、“阳光规划”公示方式。
实施“阳光规划”有不同的公示方式,各种公示方式有不同的特点。在实施过程中,可以将多种方式组合使用,点、线、面的公示方式相结合,从而达到理想的公示效果。主要采取的四种公示方式及其特点如下。
1、城市规划展览公示。
一般城市可在规划部门办公楼内附设规划展厅,有条件的城市可单独建设城市规划展览馆展示。另外,还应对城市近期和年度重点规划建设项目举办大型专题展览,一般城市可租用城市大型展览场所展示。此种公示方式具有规模大、展示内容详细全面、影响大的特点。
2、公示栏公示。
在各级规划部门的办公楼前、城市主要广场、人流集中场所附近设立大型固定灯箱式城市规划公示栏。这是目前行政机关政务公开采取的主要做法。
3、新闻媒体公示。
通过组织报纸专版、定期或不定期播放节目等形式,在当地报纸、电视、广播、网站等新闻媒体上公示。有条件的规划部门可自己设立网站,对需公示的内容按规定在网上。此种公示方式具有公示速度快、覆盖面大、影响面广的特点。
4、公示牌公示。
对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规、住宅小区规划、建设项目“一书两证”的公示,采取将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在项目用地主要出入口处或沿主要街道一侧设立城市规划公示牌的方法。公示牌由建设单位负责,按规划部门确定的统一标准制作。此种公示方式适于具体项目的公示,具有方便和贴近周围群众的特点,是最具有规划部门特点的一种公示方式。
五、“阳光规划”公示限期。
根据公示的规划类型不同,既考虑到为社会各界群众了解公示内容留有足够的时间,又考虑到实际操作过程中对规划及建设项目审批时限的要求,分别确定以下公示期限。
(一)城市规划公示期限。
1、城市总体规划批准前公示期不少于30天,批准后采取各种方式长期公示。
2、城市近期和年度规划项目计划及设计方案,公示期不少于15天。一般在每年9、10月份公示。
3、分区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控规,批前公示期不少于30天,批后公示期不少于15天。
4、修建性详规、重要地段城市设计、大型基础设计规划,公示期不少于30天。
(二)建设项目审批公示期限。
1、审批过程公示期。城市规划种类会议纪要公示期不少于10天。
2、核发“一书两证”公示期。核发前在建设项目用地上设立公示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建设项目批后公示牌设立期限为从该项目批准之日起到项目通过规划竣工验收之日止。
(三)城市规划违法案件查处公示期限。
从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直到该违法建设依法纠正为止。一般在城市规划公示栏上公示。
六、“阳光规划”公示意见收集反馈。
公示意见的收集反馈是成功实施“阳光规划”的保证。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做为一个完整的系统,只有将公示意见有效的反馈到规划编制、审批决策和实施管理系统,规划管理才能良性运转。
(一)将公示意见整理形成“公示意见书”。
“公示意见书”由各级规划部门负责整理。为保证“公示意见书”符合有关法律规范,“公示意见书”应由提出主要意见的社会团体或群众代表盖章或签字方为有效。
(二)公示意见反馈程序。
对“公示意见书”,根据提出意见的情况及规划部门与提建议人的协调情况,可经采取以下5种程序实现反馈。
1、简易程序。对于提出的一般意见,规划部门工作人员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直接做出解答,直到提建议人接受、满意为止。
2、一般程序。将“公示意见书”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由规划部门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所提意见进行研究,做出解释,提出解决办法,形成“公示意见反馈书”,并由规划部门工作人员送达提建议人。
3、听证程序。对规划部门“公示意见反馈书”不满意的,提建议人可以在反馈书下达后3日内要求行政机关组织听证。听证组织程序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确定的程序进行。听证结束后,规划部门负责人组织研究,形成最终“公示意见反馈书”。
对于城市总体规划、重要专项规划、城市重点工程及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规划,规划部门应主动组织专题听证会。
4、复议程序。提建议人对规划部门经听证程序做出的最后决定不服的,可以于3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复议,做出复议决定。
5、仲裁程序。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3日内向上级规划业务主管部门或同级人大提出仲裁申请,由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或同级人大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仲裁,仲裁结果为最终裁定。
(三)将“公示意见书”、“公示意见反馈书”等反馈意见与城市规划一起报审批部门。
对“公示意见书”提出的意见,在规划设计、项目设计方案修改中要积极采纳,并报规划审批部门,与规划及建设项目档案一并存档,以便监督、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实行分级组织编制和分组审批制度;因此,在上报审批时,组织规划编制部门将“公示意见书”、“公示意见反馈书”同时上报相应的上级审批部门和人大,审批部门可同时对“公示意见书”采纳情况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