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15 22:40:2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银行贷款业务,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效,关系到商业银行经营是否稳健。因此需要对其进行评审。目前内部控制评审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评价不准确。本文拟运用模糊评审法探讨贷款业务内部控制的客观评审。
2贷款业务内部控制评审及问题
从内部控制角度来看,贷款管理主要包括贷款申请、贷款调查、贷时审查与贷款审批、贷后管理和档案管理五个部分。我国商业银行内控评审,目前主要采用调查表法。
调查表法常用于描述和评价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强弱情况和执行效果。文献所列示的调查表是最为典型的,如表1所示:
经研究发现,该表存在以下问题:
(1)内控评审的绝对化与模糊性。如对控制因素B,调查表仅用“是”、“否”以及“不适用”对其健全性进行评价。而B中“严格”本身就是一个模糊的概念,是一种“亦此亦彼”的中介状态,单纯用“是”或“否”来评价,过于绝对。
(2)没有区分关键控制与非关键控制。在贷款业务内部控制中,各控制因素的作用是不同的,存在着关键控制因素和非关键控制因素之分。对于关键的因素应给予重视,然而调查表并未对此作出区分。例如,B是关键控制因素,应在评审时给予特别权重,但表中并未体现这一关键控制。这必然会影响总体评审的准确性。
(3)内控评审标准不够明晰和统一。调查表对每一控制因素都用健全性和有效性双重标准来作评价。如对C的健全性评价为“否”,而银行未设置该内控措施或没有坚持从前台到后台,从下级到上级的正常程序两种情况都可评为“否”,从表中对C的有效性评价为“一般”可看出是第二种情况。但表中并未作清晰的说明,易产生歧义,不易被理解。
(4)不能作出综合评审。调查表只对A至E各项内控因素作出评价,而对贷时审查与贷款审批内控整体状况未能作出综合评审。
3贷款业务内部控制模糊评审
针对调查表存在的问题,模糊评审法综合考虑与一些模糊因素有关的内部控制的描述与评价,并作出总的评审结论。下面结合实例进行讨论。
银行受理某公司申请贷款时,经过了贷款申请、贷前调查、贷时审查与贷款审批、贷后管理和档案管理五个环节,现以贷时审查与贷款审批环节内控评审为例,其模糊评审按如下步骤进行:
第一步:确定内部控制因素集
设:U={贷时审查与贷款审批内控因素集}={u1,u2,u3,u4,u5}
u1、u2、u3、u4、u5分别表示内控因素A、B、C、D、E。
第二步:确定内部控制因素权重
模糊评审模型中,应根据各控制因素对总体评价的影响程度分配不同的权重。对总体评价有重大影响的因素应赋予较大权重,影响较小的则分配较小权重。审计人员(这里为五位)采用专家打分法,对控制因素进行权重评分:
(1)对贷时审查与贷款审批各控制因素进行权重评分。每位审计人员分别对各因素进行评分,分值均在0~10之间。对关键因素赋予分值10,其他次要因素评分值在0~10之间。如B,每位审计人员评分均为10,即为关键因素;其他因素的评分如表2。
(2)计算各因素权重评分的平均值。如A因素的权重评分平均值为(10+9.5+9+9+9)÷5=9.3,其他因素的平均评分值如表2。
(3)确定各控制因素权重。将各因素权重评分的平均值,分别除以其和,得到各因素的权重,权重和为1。如D因素权重为9.6÷(9.3+10+9.1+9.6+9.2)=0.203390。其他因素权重如表2。
第三步:确定模糊评价集
令:V={v1,v2,v3,v4,v5}
V表示对U的模糊评价集,vi表示对A至E各内控因素的第i种评价
v1为内部控制执行很好——执行程度85%-100%;
v2为内部控制执行较好——执行程度75%-85%;
v3为内部控制执行一般——执行程度65%-75%;
v4为内部控制执行较差——执行程度55%-65%;
v5为内部控制执行很差——执行程度55%以下。
第四步:模糊评审
(1)评价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并确定各因素隶属度。C的评价过程如下:
①C项的调查结果记录如下:规定坚持从前台到后台,从下级到上级的正常程序,被审期间的10笔贷款中有1笔未经信贷部门经理审批。
②审计人员将调查记录与该项的理想状况对比进行评分。C项的理想状况是对每笔贷款都坚持从前台到后台,从下级到上级的审批程序。审计人员评分如下:
73、63、80、72、79。
假设C的理想状况确定为100分,那么将各评分值除以100转化成隶属于理想状态的隶属度,得到C的可能评分值为0.73、0.63、0.8、0.72和0.79。其他项的评价依此类推。
(2)确定隶属次数。根据审计人员的评价结果,确定贷时审查与贷款审批内部控制执行很好、较好、一般、较差以及很差的隶属次数。如对C因素来说,执行很好和很差的隶属次数a1、a5均为0,执行较好、一般和较差的隶属次数a2、a3、a4分别为2、2和1。其他四因素隶属次数的确定方法依此类推。
(3)计算评分比率。对于每一控制因素,执行情况的评分比率为其相应的隶属次数除以5(评审人员的人数)。如对C因素来讲,执行较好的评分比率为2÷5=0.4,一般为2÷5=0.4,较差为1÷5=0.2,执行很好和很差均为0。其他控制因素的评分比率仿此进行。各因素评分比率如表3:
(4)综合评审
由表3可得模糊评价矩阵
R=0.20.40.20.2000.20.600.200.40.40.200.20.40.4000.60.20.200
又由表1有U上权重分配模糊子集:
W=(0.1970340.2118640.1927970.2033900.194915)
则对贷时审查与贷款审批内控综合评审,可用以下公式合成:
B=WR
经合成运算M(∧,∨)得到
B=(0.20.2033900.2118640.1970340.2)
归一化处理则
1、借款人应先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贷款业务受理网点咨询,是否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2、符合条件的,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贷款业务受理网点,咨询并领取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表,并按表列规定填写后附所要求的资料,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贷款业务受理网点。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两天内对借款人的资料、资信等进行审查,对符合放贷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人把借款人的资料送达受委托银行。借款人两天后会接到银行办理相关贷款手续通知。对不符合放贷条件的,将退还其申请资料。
(来源:文章屋网 )
我国近年的房地产业发展迅猛,也带来了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业务的飞速发展。这其中,风险不断增加和集聚上升是目前商业银行房地产企业贷款的现状。文章从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的信用风险、现状及原因进行分析,提出针对当前房地产贷款信用风险防范的相关对策。
[关键词]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房地产贷款
我国房地产行业已经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随着这一热度的不断增加,房地产贷款额度不断加大,成为我国商业银行贷款业务中的主要业务,也越来越影响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利益。与此同时,也产生了许多房地产企业在商业银行贷款业务中相关信用风险不断加大、个人住房贷款引发的信用风险问题也成为了社会性的问题。在房地产贷款等各类风险不断增加的过程中,表现最为明显、性质最为恶劣、后果最为严重的就是信用风险。
一、我国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信用风险概述
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是指将要贷款的房地产企业以自身的信用等级作为评定条件,而最终获得商业银行发放贷款的一种方式。商业银行在业务经营中面临的最基本的一类金融风险就是信用风险,自从有了贷款业务之后信用风险就成了贷款业务中最重要的风险。传统定义上信用风险就是指借款人在借了银行的贷款后但却不能按时还本付息而给商业银行造成经济损失的一种风险。随着人们对银行贷款业务和信用风险的认识程度的不断加深,现代意义上的信用风险已不仅仅是指借款人没有按时还本付息而造成的风险,还包括已经出现的不能按时还本付息的征兆。而房地产信用风险就是指商业银行房地产金融活动领域中的房地产公司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违背了与商业银行的约定而没有按时还款,给商业银行放出的贷款和利息收回增加了不确定性。从目前来看,房地产信用风险呈现如下几个特征:
(1)综合性:从房地产贷款目前的状况来看,是由很多种风险并存的,但是当所有的风险聚集到一起的时候,目前所出现的各种各样的风险最后都会以信用风险的方式爆发出来。
(2)传递性:当在房地产贷款交易活动中的某一家出现信用风险时,就会通过多家房地产的共同商业合作伙伴传递下去,导致最终出现了一个恶性循环的房地产信用风险链。
(3)扩散性:扩散性来源于它的传递性,当房地产贷款信用风险发生的时候,如若不能及时规避,则信用风险就会通过房地产企业之间的联系而迅速扩散到其他房地产企业。
(4)积累性:因为传递性和扩散性的存在,房地产信用风险一旦发生就会迅速增加,金融危机的可能会是最终导致的恶果。
(5)突发性和隐蔽性:信用风险一开始发生我们是看不到的,况且信用风险还包括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款的征兆,所以很难发现它的存在,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集聚和积累,它就会突发,给商业银行以措手不及。
二、我国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信用风险现状
房地产贷款资金一般都非常巨大,往往银行都想利用给房地产企业或个人贷款来增加本行的收益。所以,商业银行采取各种方法,提供了各种适合不同资质企业的贷款类型和贷款服务,将房地产贷款分为不同的种类。文章将从房地产企业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两方面进行阐述。
(一)房地产企业贷款信用风险现状
1.房地产企业贷款信用风险现状。发展起步较晚是我国房地产贷款业务的特点之一,仅仅经历了还不到二十年的时间。我国GDP总值深受房地产贷款的影响,并且逐年增大,因此,必须重视房地产贷款所带来的各种风险。房地产市场的利润巨大且并不规范,所以市场上的房地产企业水平和资质参差不齐。那些规模小的、资金不到位的房地产企业就向所要贷款的商业银行隐瞒本企业的资金和财务状况,向银行提供自己资金充足的错误信息,通过这些欺骗手段来获得商业银行的贷款。尤其是这种以提供不真实信息欺骗银行得到贷款的企业,产生信用风险的概率非常高。更为恶劣的一个现状就是有许多所谓的皮包房地产企业,只有空架势,利用各种低级手段获得贷款之后,公司主要负责人就卷款而逃,以此来逃脱商业银行的追款,公司也只剩下空壳。在追款期间,商业银行的花费也相当巨大,甚至很多都无法追回。房屋销售有问题时,房地产企业利用按揭的方式来骗贷的行为也比比皆是。在贷款时承诺按时还款,收到贷款之后一转眼就成了不诚信企业,不仅不按时还款,而且利用故意拖欠的商业银行贷款去开发自己企业其他的项目,以空补空,只考虑企业自身的发展,不考虑此种行为给各大商业银行带来的信用风险。
2.房地产企业贷款信用风险现状产生的原因。首先,商业银行与在自己本行贷款的房地产企业信息不对称是主要的原因。房地产企业为了贷款,可谓是想出了各种蒙骗银行的奇招,使商业银行不能或者没有完全了解房地产企业的诚信度,让企业乘机钻孔,不讲诚信风险自然增加。其次,要从商业银行自身查找原因,许多时候内部操作的不规范也会导致给房地产企业贷款之后,才发现贷款程序的错误。再次,许多商业银行贷款经办的工作人员的业务功底差,没有风险意识,很多时候都只是为了完成自己的业绩,审查贷款企业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时流于形式。各种因素综合起来,就会更加导致银行信用风险进一步增大。
(二)个人住房贷款信用风险现状
1.个人住房贷款信用风险现状。商业银行房地产信用贷款中值得重视的另一个问题就是个人住房贷款信用风险现状。目前很多借款人到期不能按时归还银行贷款、利用买房为借口骗贷进行金融投资。而银行在帮其完成贷款之后,事后监督并不完善,导致借款人将所贷款项随意花费,违背了与银行的贷款约定。当个人住房贷款信用风险出现之后,银行虽然有权处置抵押财产,但是处理过程难周期长,不利于银行长远发展。
2.个人住房贷款信用风险现状产生的原因。首先,针对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这一现象来看,原因主要为居民个人的经济能力有限,我国经济水平发展迅速,但两极分化及其严重,导致很多人并不真正的主动违约,只是缺乏按时还款的能力。再着我国股市行情近年利好,使很多人以购房、装修、买车等理由,贷款炒股。我国个人诚信体系也并不完善,银行对其资产状况与资金使用无法全面了解,缺乏风险预测能力。
三、房地产贷款信用风险的建议
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受到房地产贷款信用风险的直接影响,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已出现的问题。
(1)借鉴国外商业银行成功的经验,建立全国性的信用查询系统。我国可以在商业银行之间实行企业信用查询系统,这样就方便掌握借款人自身信用状况是否良好,也能够查询贷款方的信用历史。如此一来,只要该借款人曾经出现过信用风险问题,那么各银行均可对该用户实施相应的防范措施,如此可以提高银行的工作效率,针对不同的还款人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随时防范贷款信用风险的发生。
(2)商业银行对贷款客户的企业信息要做到全面了解,这是一种直接从源头来降低风险的办法,只要降低银行与借款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3)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简约商业银行处置违约借款人的流程。这样就可以在法律层面加大对商业银行的保护,给商业银行更大的支持力度,缩短商业银行处置违约借款人的周期,降低成本。对恶意拖欠贷款不还的借款人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增强银行的风险预测能力。
(4)商业银行对贷款项目的资金流动进行严格监控。在监控力度上做到“精”与“细”,不仅要做到对借款人的严格管理,更重要的是做到对具体贷款项目的严格控制和随时监督,降低借款项目的资金外流所带来无力还贷现象的发生。
(5)商业银行对房地产企业实行“奖励”政策。对不同信用资质的企业实行不同的政策,如果是信用度高的企业,商业银行就可以在打款条件上予以优惠,鼓励房地产企业早日还款,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而针对信用度不高的企业,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提高门槛,防范信用风险发生率的提高。如今房地产行业也已经成为我国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的主要根基,在大力支持房地产贷款的情况下还应该多从风险尤其是信用风险方面考虑,要保证这种贷款业务既能够给商业银行和国家带来收益,也要能够保证风险系数降到最小,最终使得商业银行的房地产贷款业务顺畅发展。
参考文献
[1]袁平.中国房地产市场泡沫与房地产信贷风险管理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4.
[2]宪爱琪.商业银行信贷法律风险精析[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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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屈建国.新信贷[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关键词:网络金融;商业银行;盈利影响分析
一、网络金融对商业银行盈利的作用
(一)对商业银行资产业务的作用
银行贷款属于银行业务的资产项,用户们借助网络平台开展融资业务,这就意味着银行贷款业务的损失。商业银行将钱贷出去的情况下,才可以获得利息,存款及贷款的利息差即为商业银行的盈利。因此,如果网络金融划分了商业银行的贷款业务,商业银行的盈利水平自然就会下降。影响程度的剖析。网络金融通常是将资金贷款发放到个人手中或者中小型企业,对于商业银行的零售业务,像个人贷款及小型企业的贷款额度起着重要影响。由于网络金融的个人贷款是建立在个人贷款的平台之上,P2P贷款业务及众筹融资均隶属于这个平台。但是,网络金融的中小型企业贷款业务的基础前提是机构网贷平台,因此电商信贷属于此平台。用户个人网贷平台的用户及金融机构的个人贷款用户是不一样的。个体网贷平台的利息相对高一些,一般在15%到25%之间。银行利率则没有那么高,通常为6%左右,如果是理性的用户会选取银行利率进行贷款,因为这样资金成本不高,然而也并非每个人都可以获得银行贷款资格,唯有不满足银行贷款要求的用户无法进行银行贷款,只有选择利率很高的个人网贷平台,银行的优质客户依然会依赖银行。所以说,个人网贷平台不能抢占银行的贷款利率,比如说阿里小贷等。依照上述探讨不难发现,机构网贷平台不会对银行贷款业务造成多少威胁,双方的客户群体是分离的。总而言之,网络金融对于商业银行的资产项及利润收入情况基本不会带来不利的影响。反之,双方是一种相互补充、双方的协作也可以推动商业银行业务水平的提升,有助于商业银行的盈利性。
(二)对商业银行负债业务的作用
商业银行的存款为银行负债项,存款业务是商业银行资金的关键来源。存款业务对于商业银行的利润具有重要的作用。第一,商业银行需要向存款客户付一部分利息,这就导致了商业银行获得资金的总数、利息过高,经由存款利差得到的利益便会迅速下降;第二,国内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的贷款额度不可超过存款数的75%,若存款数目减少,则银行资本流通水平便会下降,无法贷到更多的钱,进而银行利益便会降低。所以,本文主要针对网络金融有无加剧存款竞争,进一步令商业银行提升了存款支出,存款有没有流出商业银行。以上两种情况均会对银行盈利状况产生重要影响。像第三方支付、P2P借贷和余额宝等网络金融商品可以令银行的个人存款发生流通,也就是银行个人活期存款、个人定期存款、个人理财业务等均会受到其重大影响。以下是对第三方支付、P2P借款信贷、余额宝等对商业银行影响的具体分析。首先,第三方支付结算对个人信贷业务的影响,按照《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第三方支付部门将资金通过备付金的形式存入到某个特定的银行中,例如:支付宝的备付金银行为工商银行。即买家先行付款到第三方支付部门,其身为中介机构再等卖家发货、买家确认收货,再将资金支付给卖家,这个过程中间是有一定时间差距的,此货款能够暂时性存放到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备付金账户中。如此一来便造成了个人活期储蓄存款的损失。在买家付款的过程中,资金从银行转入到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备付金账户中,这也是活期储蓄存款的流通,活期储蓄存款在总体银行系统中并无增减。用户活期储蓄存款的损失到底是什么?由于一些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备付金存款变为了银行的定期存款,银行的定期存款利率不低于银行的活期存款利率,因此银行的资金费用也提升了。然而,因为银行存款数目较大,第三方支付机构对于商业银行利润的作用不大。其次,我们可以将P2P借贷作为典型分析网络金融对银行盈利的影响。表面上,P2P借贷对银行的定期存款及理财商品具有某种程度上的作用。由于P2P借贷的属性即银行高风险理财赔付商品,其利率非常高,但银行利率相对较低。P2P借贷的高利率并非空谈,因缺少监管加上借款人的违约概率大,才令利率升高以吸引投资者。这时候,风险回避及中立者必然选择金融机构进行投资理财,风险爱好者才会考虑P2P借贷,即便缺少了这类网络融资业务,风险爱好者也依然会追求更高的收益。总之,此类网络融资业务对银行的利润影响不大。此外,像余额宝等金融理财商品,对银行的小额贷款人而言,银行存款利率不高。但是,余额宝是针对小额存款人的,无需投入大量的资本,操作简易,收益性强,这就吸收了银行的一些存款。和上述剖析相同,余额宝对于银行负债业务的影响是:银行活期存款及定期存款减少,存款不断向余额宝流通,但这部分钱最终也将流入银行。国内现在持续向利率市场化的方向前进,再加上存款保障机制的颁布,银行可以创造收益更高、种类更多的理财商品。现阶段,很多银行已经开始推行了。基于这个前提,余额宝将会慢慢失去它的市场。
(三)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作用
上文中也提及了网络金融对银行资产及负债业务的作用。商业银行中存在收取扣除中间费用的业务。第三方支付平台及余额宝等产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这项业务,像第三方支付结算对银行支付结算业务的影响。所以,网络金融对银行的利润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二、商业银行的具体对策
(一)扩展个人及中小型企业的相关业务
国内商业银行通常比较关注对公业务,因为它是营业利润的最主要来源。外国的银行就更重视零售业务,其经营收入主要通过这些零售业务获得。像美国的花旗银行,个人金融业务利润占比超过一半。在金融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前提下,商业银行更需要寻找多渠道的资金来源,而不是将眼光停留在对公业务上。所以,必须主动扩展个人业务,使得利润增加,有助于企业的转型。国内商业银行是怎样拓展零售业务的呢?其不仅提供和消费者息息相关的房贷及车贷,也推出和人们自身利益紧密相连的其他产品及服务。除了可以迎合客户的需要,也存在巨大的升值空间。中小型企业融资困难是长期以来的问题,银行过去设立的门槛太高,将大部分中小企业拒之门外,便失去了不少可靠资源。银行将小微企业纳入考虑范围,需要了解信息技术,对中小企业的信用强度进行预测。由于央行降息的影响,存贷利差变小,然而银行的自主定价水平迅速提高,银行需提升定价水平,依照自身状况,推出更丰富的金融产品。
(二)提升贷款业务的有效性
在可以降低风险的前提下,银行需要令客户办理业务的操作更加简易,网络金融由于具备此优势,才会被大众喜爱。比如,客户经由网络平台进行贷款,可以及时获得资金。然而,若找商业银行,那么手续就会更加繁杂。用户需要先跟银行申请,待银行审核通过,再签订相关合同。通常情况下,一个普通贷款业务从申请到放款需要很长的周期、非常繁琐的流程,令银行的竞争力下降。所以,必须简化银行贷款流程,减掉一些不必要的步骤。
(三)创新金融产品,重视人才培养
和贷款类似,在存款方面也必须实时创新。商业银行的最大优势就是深厚的客户群,可以起到聚拢资金的作用。银行仅需在理财产品上多下工夫,想客户之所想,创造出更加系统科学的理财工具,加上对网络平台及科技的全面应用,便会迅速积累充足的资金,使产品得到群众认可。由于网络科技的进步,银行必须跟上时代步伐,令其服务更加智能化、网络化,多推出一些类似余额宝的产品,满足用户自身的需求。但是,研制创新性的金融理财产品急需专业的技术人才。现今,国内银行用人一般以经济金融为主体,缺少信息技术专员。因此,银行的信息技术机构构建应当提上日程,大量地引进信息科技人才,设计出更丰富的金融理财产品。
(四)提供全面的服务,搭建品牌电商平台
支付宝之所以受到欢迎,就是因为其与淘宝的结合,客户在买入产品后,可以借助支付宝进行及时支付;银行的服务也能够涉及像微博、微信等领域,使用户可以获取更加便捷的银行服务。另外,银行完全可以凭借网络优势来搭建自己的平台。最近,国内很多商业银行自主建立了电商平台,树立了自己的品牌,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让银行及时了解用户的情况及需求,从而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结束语
综上所述,本文主要从商业银行的贷款层面、存款层面以及支付结算三个方面,阐述了互联网金融对这些方面的重大影响,同时提出了许多可行性的解决措施,为商业银行的经营运作及盈利提供了参考。
参考文献:
[1]谢平,邹传伟.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J].金融研究,2012(12):11-22.
关键词:区块链;商业银行;贷款业务;征信业务;不良贷款率
一直以来,金融领域备受国家、地方以及人们的关注,其直接决定国家、地方的经济命脉以及居民的生活水平。银行作为金融行业的典型实体,由于某种原因人们对其还存在一定的不信任感,若想改善此种现象必须做出相应的改造。区块链技术作为一种共享式的技术,其中关键一点是基于区块链存储于其上的数据很难被轻易改变。因此,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金融行业的银行领域将会使银行支付更加快速、准确。本文将在分析区块链技术理论的基础上,对其在商业银行领域的应用案例进行分析。
1区块链技术概述
1.1区块链技术的特性研究
区块链作为最近几年才新奇的新潮技术,人们对其具体概念和特性还相对模式。首先,区块链技术作为技术革新的基础,其是一把双刃剑,具体表现为以下特性。(1)区块链技术具有极高的安全性,任何在该链条上的交易信息将会被永久保存,其中任何一条信息均无法被随意篡改;若想改变其中一条信息,需要对链条上的每个信息块进行更改,这种操作几乎是无法完成的。(2)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支付交易信息均是匿名的,这种特性在保护了消费者隐私的同时,也为公检机关侦破案件带来了难度。(3)区块链技术是基于互联网实现的,其所有信息均存储于互联网的云平台。因此,上述特性决定了区块链技术虽然能够应用于很广的范围;但是,其一旦遭遇到黑客攻击,将导致大量消费者的信息被泄漏的可能,导致链条交易的瘫痪。总的来讲,区块链技术与传统技术相比较而言,其在安全性、共享性、智能化发展趋势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
1.2区块链技术的应用概况
目前,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已经初步经历的三个阶段,如图1所示。如图1所示,区块链技术经历了从1.0~3.0的发展,其应用领域从数字货币领域的应到金融交易、征信领域的应用以及未来在科教人文等社会领域的应用。目前,区块链技术已经处于2.0时代,主要实现市场的交易和商业信用行为,重点在证券、期货以及贷款方面应用。本文将重点研究区块链技术在金融行业商业银行领域的应用。
2区块链技术在商业银行领域应用案例分析
本文将针对商业银行领域的贷款业务、征信业务对区块链技术的应用进行具体案例分析。具体阐述如下。
2.1区块链技术在贷款业务应用的案例分析
本文以印度银行为例开展区块链技术在贷款业务领域的应用研究。印度银行分为计划内银行和计划外银行,具体可以分为印度国家银行、国有银行以及商业银行;而且,在当前形势下,印度商业银行将可能在未来取代其国家银行和国有银行的市场份额。结合印度商业银行在贷款业务存在的问题对区块链技术的应用案例进行分析。(1)与其他G20国家的银行行业相比,印度商业银行在资金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均存在亏欠的状态;该项指标预示着印度商业银行的运行存在较大的风险。(2)与其他G20国家的银行业相比,印度商业银行在资金回报率和资产回报率方面的比例较小;该项指标预示着印度商业银行的盈利水平偏低,而且在未来的盈利能力也较弱。总的来讲,印度银行行业存在极大的风险,其在未来存在面临极高债务和资本风险的可能。目前,印度也处于工业和经济发展的时代,其国内的不良贷款比例极高而且还处于增长状态,加上印度商业银行在贷款业务流程上本身就存在管理效率低下的问题,导致投资者和银行将面临着越来越高的风险。为此,印度商业银行引入区块链技术解决其在贷款业务的问题,区块链技术应用前后针对印度商业银行贷款业务流程的变化对比如图2所示。图2区块链技术在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的应用通过对实际调研数据进行比对可知,在区块链技术应用的前一年内印度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增长了将近150%;而在应用区块链技术一年的时间内印度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仅增长5%。总的来讲,区块链技术对于可有效控制印度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的发生。
2.2区块链技术在征信业务应用的案例分析
我国征信业的发展目前已经历40年的发展历程,在这40年的发展期间,其经历了从初期的初具模型到在商业银行领域的征信再到涵盖中国整个征信业;与此同时,人们也越来越重视个人征信问题和企业征信。但是,分析个人征信和企业征信可知,个人征信目前的规模还较小,在当前经济发展模式的不断推动下,个人征信在未来仍存在加大的发展空间。区块链技术在征信业务领域的应用实例为与平安银行称为兄弟银行的前海征信。前海征信在共享平安银行金融数据的同时,为平安银行的征信审核提供极大的便捷性和参考性。前海征信基于区块链技术为平安银行建立了实时的风控系统,对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分析。与此同时,同领域同行业对区块链技术的应用的认可度极高,目前,前海征信已经与同行业100多家签订了针对征信业务的合作协议。区块链技术在前海征信应用的环境可总结为如图3所示。总的来讲,区块链技术在前海征信的应用不仅可使公司的业绩得到极大的提升,而且还能够进一步提升征信审核的全面新和可信程度,从而促进银行的发展。同时,区块链技术在前海征信的应用也称为同行业的标杆和示范代表,其还会推动国家进一步健全关于征信的相关机制、体系和法律法规。
3结语
区块链技术作为近年来新起的应用技术,其本身存在极高的安全性、共享性,而且其将向智能化的方向发展。对于商业银行领域,不良贷款和征信审核是其关注的主要问题之一。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商业银行领域,可有效降低其不良贷款的发生;同时,区块链技术在征信业务的应用还可极大地提升征信审核的效率和全面性,对于保证银行低风险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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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风险识别
1.信用风险
首先,在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由于我国目前个人资信体系不完善、贷款期限长等因素,存在较多不确定性,将面临较大的信用风险。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信用风险涉及开发商、借款人两方面。来源于开发商的信用风险是一些开发企业所开发的项目出现资金困难,便串通亲友或他人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出现以虚假销售套取银行按揭贷款的“假按揭”,将贷款作为项目融资。而来源于借款人的风险则在于银行对错款人还款能力的判断仅依据借款人提供的收入证明,而对借款人的家庭支出、负债情况、信用记录等基本情况无从了解。另外,一些个体户提供的纳税证明或工商管理费也不能真实反映其收入状况,都增大了对借款人还款能力测算的难度。
其次,在房地产发展上升期,住房的投资功能与价值凸现,一人购多套房的比例上升,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也出现了“一人多笔贷款”的现象。一旦楼价下降,部分以楼供楼的借款人就可能无法偿还贷款,产生贷款风险。
此外,在二手房贷款中,房屋买卖双方串通好,故意抬高房价,造成贷款实际上的“零首付”,另外还存在个人恶意用假产证、假抵押骗取银行贷款的情况。
2.操作风险
由于实际操作中银行无法对个人贷款客户进行深入的调查,而且个贷市场竞争激烈,一些基层银行重营销,轻管理,有的规章制度不落实,致使一些银行工作人员因疏忽失误产生控制风险;还有个别银行工作人员违规或内部作案造成道德风险,如“假按揭”等。这些都给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带来重大隐患。
3.市场风险
在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贷款一般都是提供房地产抵押,但是受房地产宏观市场的影响,也面临着较大的市场风险,特别是主要依赖于预期收益而支撑的投资性购房以及期房按揭,面临着更大的市场风险。市场风险具体体现在房价波动风险、政策性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利率风险。
4.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是由于现有法律环境的限制给银行贷款带来的潜在风险。由于我国现有立法、司法、执法等制度及相关配套措施的缺位,法律风险正严重影响着银行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如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解除时法院会根据有关条例支持当事人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如此一来,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的抵押合同也随之解除,“假按揭”的借款人可以籍此名正言顺地逃脱法律的惩罚,而善意的银行却要承担贷款损失的风险。
此外,由于我国大陆地区目前还没有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因此给个人住房逾期贷款的追偿带来很大困难。司法实践中,银行虽然赢得了官司,但在执行阶段往往因借款人无处居住而无法有效行使抵押权。
二、防范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风险的几点设想
1.构建个人住房贷款风险体系
为适应房地产金融业务发展趋势的需要出发,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需要构建一套全流程、全方位、全效性的风险管理体系,从贷前、贷中、贷后各个角度出发来实现银行的竞争优势和承担的风险一致。
所谓全流程是指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管理应覆盖从个贷发放到最后贷款的收回的各个环节、整个流程。包括贷前筛选流程、贷前审批流程、贷款发放流程、贷款回收流程、不良贷款处置流程。在新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中,基层支行主要从事贷款的营销和发放工作,加大业务延伸和拓展力度,即前台实现分散化经营,贷款的后续管理主要由分行统一执行,即后台实行集约化、规范化管理,从而实现前台后台分开。这样的管理体系势必需要对现有的经营和管理模式进行一次流程再造。
所谓全方位是指在贷款风险管理的各个流程中,都需要从不同的角度全方位评价贷款的风险,消除风险管理的盲区,全方位的风险管理意味着不仅仅在关注已经出现逾期的客户,更要关注正常贷款的潜在风险,从源头上控制不良贷款。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1)风险预警识别;(2)正式不良贷款催收。
所谓全效性是指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最终要体现管理的实效,因此在设计流程和区分客户及产品风险的基础上,还要综合考虑整个体系的效用和效率。
2.个人住房贷款客户风险筛选
为了实现上述个人住房贷款新的风险管理体系的设想,目前需要解决的有两大问题,其一是对客户风险的筛选,其二是贷后管理的集中。
目前,许多银行在贷款审核中虽然有“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资信评估表”,对借款人进行综合打分,但在基本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为做大业务,信贷员趋向于对客户打高分,贷款成数趋向于最高限额,无形中消除了贷款产品和业务政策对不同客户的差别性,无法对不同客户的风险进行有效的区分。因此,为控制客户贷款的进入风险,我们需要对客户进行更加细化的风险分析,在完善现有客户信用评价方法的基础上,通过量化分析和经验分析的结合,设计出一套更加全面、更加有效的客户筛选标准。
关键词:信贷业务;商业银行;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三性”原则
贷款业务始终是商业银行资产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激烈竞争下,必须加强安全性管理、流动性管理、盈利性管理。通过社会征信体系的建立、审查审批环节的制度建设、贷款风险预警机制的建立,可以提高信贷资产的安全性。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资本充足率的提高增强信贷资产的流动性[1]。最后通过差异化信贷定价策略、简化放贷程序、精简信贷人员等措施来提高贷款的盈利性,以此抵御市场新生力量的竞争,保护银行的传统业务——信贷业务。
一、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
(一)安全性原则。安全性原则指商业银行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必须审慎控制风险,经得起重大风险和损失。商业银行是特殊的金融机构,通过其信用中介的职能成为全社会最大的债权人、债务人。在信贷业务中,存在着信用风险、操作风险、道德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等一系列风险[2]。因此在银行日常业务经营管理中,安全性原则尤为重要,是商业银行的基本目标,重点强调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风险。因此在贷款业务过程中,贷前、贷中、贷后都必须坚持安全性原则。(二)流动性原则。在银行负债中,存款业务是主要的资金来源,在我国,存款分为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既要满足活期存款、活期储蓄存款随时提存的需要,还需要满足定期存款、定期储蓄存款在规定日期提现的需要。为满足这些需要,商业银行在日常经营中需要提存一定数量的存款准备金,满足资本充足率的要求,防止挤兑的产生。同时为了满足资产的流动性,银行需贯彻信贷配给原则,审慎信贷风险,并通过一系列手段提高贷款流动性,使贷款能在银行需要时具有及时变现的能力。(三)盈利性原则。盈利性原则指商业银行作为一般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标,是银行最终效益和经营能力的体现。其盈利性目标地实现对自身的经营管理和整个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充实银行资本、扩大银行经营规模、提高银行的信誉,从而提高其综合竞争力。衡量其盈利性程度的指标主要有盈利率、盈利资产收益率、收入盈利率等。贷款业务作为商业银行最重要的资产业务,是最主要的盈利资产,是商业银行实现利润最大化目标的主要手段[3]。近些年,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花呗、京东白条、民营银行等新生力量开始抢占商业银行传统业务,尤其是小额信贷领域。同时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使商业银行贷款盈利能力逐渐下降,因此,其目前发展面临双重困境。
二、“三性”原则下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管理
(一)贷款业务与安全性原则。第一,建立社会征信体系。信用体系的健全和信用风险评估机制的确定对于商业银行降低经营成本、降低坏账率、发展小额信贷有重要作用。因此需要商业银行借鉴互联网金融的优势[4],加强与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合作,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方法,将借款人或者投资人的行为模式、消费习惯、诚信记录等纳入信用风险防范模型,做到全面、真实地反映贷款人的资信能力和偿债能力,同时借鉴信用分评分模式,加快全民征信体系的建设。第二,完善审查审批环节制度建设。目前我国实行审贷分离制度,制度核心是相互制衡与自我约束,但自我约束的实现需辅以制度制衡,因此不仅需要加强对专职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素质建设培养,提高其自我约束能力,同时应辅以恰当的奖罚机制。通过绩效考核制将考核人员的收入与银行效益挂钩,实行收付实现制,加大信贷风险责任考核力度。第三,建立贷款风险预警机制。贷款风险预警机制的建立需多方主体参与。首先,企业信贷人员要实时监控企业微观环境、中观环境、宏观环境[5],充分调查企业信贷能力和管理状况。其次,商业银行向政府寻求帮助,在必要时借助行政力量充分分析企业的经营能力、财务状况、偿债能力等,要求企业保证经营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再次,商业银行要拓宽信息来源渠道,发挥银行同业间的作用,共同防范信贷风险[5]。最后,建立动态贷款风险预警机制,实时监控数据、录入数据,建立完善的风险等级评估,充分发挥预警机制作用。(二)贷款业务与流动性原则。流动性风险以其不确定性强、冲击破坏力大的特点,被称为“商业银行最致命的风险”。因此,加强流动性管理是商业银行经营者面临的重要课题[6]。贷款是银行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其缺乏流动性,贷款与存款之间存在期限不匹配的矛盾,这是贷款流动性管理的核心。第一,信贷资产证券化。信贷资产证券化是将原来缺乏流动性但有未来现金流的贷款通过重组转化为可流通资本市场证券的过程。商业银行可以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将制造业、冶炼矿业等传统产业的非优质贷款移出资产负债表,将资金再投放于服务业、新兴产业等行业,以此完善信贷结构,提高信贷整体质量,解决贷款与存款期限不匹配的矛盾,提高银行流动性。需要注意的是,商业银行在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不能急于通过这一金融创新工具将长期信贷资产证券化以获得流动资金,并且利用这些资金去进行具有较大风险的投资业务,这样容易降低银行的流动性水平[1]。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存在信贷证券化产品单一、二级市场流动性缺乏、信息披露不规范、金融监管和相关法律不完善、风控和信用评级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因此更加需要商业银行谨慎实行信贷资产证券化这一手段。第二,适当提高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目前,全球经济受疫情的影响呈现下行趋势,中小企业面临生存困境,银行贷款风险增加。在此特殊背景下,易发生流动性风险,商业银行需提高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对贷款风险进行充分保障,增加一级资产、二级资产的比重。同时银行提高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将会安抚社会大众,避免疫情当下产生恐慌心理发生挤兑危机。但资本充足率提高的幅度应视商业银行实际情况而定。大型商业银行信誉好且有较多优质信贷资产,不易产生流动性危机,这时可提高较小幅度或不提高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流动性原则适当让位于盈利性原则。小型商业银行信誉较差、信贷资产质量较差,在经济下行时更易产生流动性风险,因此应较大幅度提高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三)贷款业务与盈利性原则。第一,差异化信贷定价策略。面对中底层客户,可采用成本加成定价法。中底层客户有着对利率变动敏感、小额信贷、追求快捷低成本服务的特点,因此商业银行要结合底层客户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开发低利率、低贷款金额、放贷快捷、手续简单的金融产品。这时商业银行的重点是降低成本,即需从放贷各个环节入手控制贷款成本,以期用低利率来扩大市场份额,拉拢客户资源,与花呗、京东白条、民营银行、P2P借贷在小额信贷领域进行竞争。同时商业银行应加强与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合作,运用大数据技术,建立居民信用档案,减少审贷放贷时间,提高服务水平。面对上层客户,可采用客户盈利性分析定价法,考虑与客户的整体关系、双边关系,加强对大额贷款风险的审查,贯彻落实信贷配给原则。对于低质量大额的贷款,应予以拒绝。对于高质量大额贷款,商业银行在提供贷款的同时,还应根据客户具体需要提供更加灵活的优惠利率,进行个性化定制。商业银行还应积极发展与客户的双边关系,在存款上采用上层客户定价法,通过提供个性化服务发展忠诚顾客,并获得较高收益来弥补提供贷款的潜在损失。第二,简化放贷程序、精简信贷人员。5G技术的产生、新基建的发展、大数据技术的普及等新兴技术的发展与普及,给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带来了转型机会。商业银行需充分利用这些科技、互联网的力量简化放贷程序,精简信贷业务,加快推进业务线上化、数字化以及互联网化,使人工智能逐渐替代传统人工,智能化、科技化逐渐渗透商业银行贷款程序各环节,这也是未来商业银行发展的大势所趋。信贷业务的智能化、科技化不仅能提高商业银行的效率,给客户带来良好的服务体验,更重要的是,节约商业银行工资支出、培训费用的同时进行科学化审贷,减少主观因素的影响,提高信贷质量,这些都将提高信贷业务的盈利水平。
参考文献:
[1]孙芳琦.信贷资产证券化对商业银行流动性的影响研究[D].河南大学博士论文,2019.
[2]邵琴.商业银行抵押信贷业务风险问题研究[J].东方企业文化,2013(22):232-233.
[3]卢毅.北京银行经营绩效评价研究[D].广西大学博士论文,2019.
[4]刘宇杰,周红.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商业银行盈利模式研究[J].时代金融,2020(36):30-32.
[5]徐斌.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及防范研究[D].山东大学硕士论文,2014.
本文的数据主要来源于长三角地区实地调查和发放问卷的渠道,并且发放问卷具有很高的真实性和科学性。在对于长三角的各大小企业融资情况的问卷调查中,共发放了800份,回收了712份,回收率达到了89%,调查了512家公司,为了符合本文的研究目的,在对512家接受调查的公司中逐一排查,通过挑选后最后决定了112家公司作为本次研究的样本。这些公司中,注册资金从9万到9000万不等,平均注册资本达到974.25万,员工人数平均下来是293人,和银行有业务往来的企业占到92.35%,银行和企业间的合作平均年限达到了5.24年。
二、银企关系对银行贷款业务造成的影响
对于银企关系对银行贷款业务造成的影响,调研结果当中长三角某城商行上海闵行支行的调研数据较为典型:该长三角某城商行上海闵行支行所开发的九星批发市场中,存在20几个行业,商户有6000多家,普遍情况下,商户的运营模式都是“前店后厂”模式。这些商户的经营规模有大有小,大的达到上千万元,小的在十几万元左右。在6000多家商户当中,其中有4112户是泰隆客户。该行客户量巨大便需要负担起同等巨大的劳动工作量。然而,实际情况却是,支行中的87位员工,有43名客户经理在九星市场休闲,将批发市场当成自己的首要办公场所。大银行所发放的一笔贷款有可能是上千万或者上亿,但是该行在2012年底的一般贷款户平均为57.34万元,其中一般贷款不包括信用卡、贴现以及贸易融资等。即便在上海这种经济发达的区域,其贷款户均也只有区区的78.5万元。鉴于上述有效数据,并结合相关的参考文献研究,现将银关系对银行贷款业务造成的影响总结如下:
(一)银企关系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的贷款利率
根据因子分析的结果可以看到,银企关系之间是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局限性的。这主要表现在横向和纵向的银企关系两个方面,纵向的关系主要反映银企关系的深度,横向的关系则能体现银企关系的广度,无论是纵向还是横向饿关系对企业的贷款利率都能产生相反方向的影响。
(二)银企关系存在的时间和银行的贷款溢价之间的关系成正相关
银企关系的存在时间越长,贷款的溢价就越高。银企间的关系就越深,银行就能从企业中索要到更多的利息。这是因为银行和企业在长期的合作关系中,企业已经过分的依赖其银行的资金支持,而银行则可以通过对企业的投资获取更多的利息收益,这种“垄断式”的关系存在,成为银行向企业索要更多利息的保证。
(三)企业在银行开展其他业务与银行贷款溢价之间是负相关的关系
中小企业同银行间开展其他方面的业务合作后,相对的就增进了银企间的横向的关系,减轻了贷款的比重,银行虽然能通过企业开展的其他业务中得到利息收入,但是对于向企业索要的贷款利息就会相对的减少。而且在银行和企业开展其他业务的过程中,银行由于了解了企业的还贷能力,进而减少资金的扶持力度,这也是银行利息减少的一个原因。
三、应对措施
(一)商业银行应该大力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
目前我国长三角地区的中小企业的经济现状是:企业的发展不均衡,企业的融资渠道有限,商业银行信贷的成本过高,企业的还款能力有待提高,商业银行还应该加大马力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但是,由于商业银行都把投资的目光投向那些经济实力雄厚,运行健康的大型企业上,忽视了小微企业和中等企业的资金扶持,这是导致银企关系陷入僵局的重要原因。因此银行和企业要实现互利双赢,必须把投资的目光转向中小微企业的资金扶持上。
(二)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我国的四大国有金融企业都在扶持小微企业的发展上不断的尝试,建设了一批专门为中小微企业进行金融服务的分支机构,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以往的中小微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是地方的一些银行,由于这些银行资金有限很难解决企业的燃眉之急,当大型银行拓展了信贷业务的范围创建了多个分支机构后,就为中小微企业增加了融资渠道,进而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三)制定合理的信贷利率定价机制
长三角地区银企关系对企业信贷成本的产生不良影响的原因,主要是银行的信贷利率混乱造成的。银行的贷款定价机制的缺失,信贷利率的不稳定性导致银企关系的紧张。因为中小微企业的还贷能力有限,相对投资风险就高,银行一方面要支持这些企业发展,一方面还得顾及自身的利益,提高贷款利率成了他们唯一缓解信贷压力,减少金融风险的手段,这既不利于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因此制定合理的信贷利率定价机制,才是解决银企关系紧张的当务之急。
(四)提升中小微企业的竞争实力
银行对利息的追求是导致银企关系纵向加深的原因。随着银企关系的加深,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成本相应会增加,近几年来我国政府已经出台相关政策,要求银行对中小微企业加大扶持,这是维护银企关系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中小微企业如何改善银企关系的紧张局面,更重要的一条是提升自身的实力水平,缩短和大型企业间的竞争差距,完善资金的运作机制,制定企业的管理制度,通过一定的激励措施和产品的推广,增强企业的竞争实力。
摘 要:由于我国中小企业的传统融资方式不能很好的满足企业融资需求,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成为企业融资的方式之一。当前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开展比较艰难,主要原因是金融机构在人才配备、风险判断、创新意识以及宣传工作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对此,必须针对这些影响因素积极寻求解决办法。
关键词: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贷款风险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1)01-0154-01
1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现实必要性
我国中小企业在拉动GDP增长,创造就业机会、活跃市场以及优化、调整产业结构等各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由于受自身条件所限,中小企业的发展一直受到各方面的制约,而融资问题首当其冲。中小企业传统的融资方式有二种:企业股东的自有资金投资和银行贷款。现实中,企业股东的自有资金投入有限,难以满足企业的发展需要;而银行贷款则需要厂房、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等不动产作担保,大多数中小企业不具有上述担保的不动产,因此难以取得银行的贷款,融资渠道狭窄严重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2 制约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业务开展的因素
2.1 银行缺乏高素质的信贷人员
普通贷款的发放对一个信贷员来说已是轻车熟路,不需要信贷人员动太多的脑筋就能够做好,但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做为银行的一个新的信贷品种,需要有一支高素质的银行从业人员办理此项业务。目前,现有的银行信贷人员素质远远不能满足该项业务的需要。特别是近几年来,受金融机构减员增效改革影响,普遍存在人员老化,人才断档问题,信贷人员素质普遍偏低.不能适应新业务发展的需要。
2.2 银行对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业务的风险判断困难
普通的贷款,信贷人员主要调查借款人及保证人的生产经营、现金流情况.对上下游客户只需有简单的了解。但办理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业务,要求信贷人员对借款人的下游客户也要有一个详细的调查.要了解付款方支付应付款的实际能力,给信贷人员调查带来一定的难度.贷款风险判断难度加大。加之应收账款作为动产的价值不稳定,还需要银行防范提前开票、虚假账龄、现金转移、欺诈应收款等方面的贷款风险,银行需要投入大量精力监视企业资金回笼情况和应收账款的滚动情况,导致银行对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方式持审慎态度。
2.3 信贷人员缺乏信贷产品创新意识
普通贷款如果出现风险时,可以追究借款人和保证人。从还款来源看相对保险系数要高。而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一旦出现风险,在追索借款人资产的同时。对如何保全应收账款也存在着一定的难度,因此信贷人员感到有一定的风险,怕承担不良贷款责任,使得信贷人员畏缩不前。办理贷款业务以抵押、保证为主,新业务尽量不予涉足,业务创新的主动性缺乏。
2.4 银行对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业务缺乏宣传
由于银行对此项贷款业务风险过度防控,不愿意进行大力宣传,致使企业对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业务不了解。应收账款质押为解决企业贷款难问题提供了新的途径,但多数企业反映在向银行申请贷款过程中银行并未就该业务进行宣传.不知可用应收账款向银行申请质押贷款事宜,银行更多地强调用不动产抵押申请贷款。应收账款质押的供应方不积极、需求方不知情致使该项业务进展较慢。
3 对策建议
3.1 加强信贷队伍建设
新的信贷产品层出不穷,对信贷从业人员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金融部门适时增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信贷人员素质。一方面,要强化现有信贷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更新业务知识和提高业务技能,以适应新业务开展的需要。另一方面,需要金融部门适时引入高素质的信贷从业人员,广开进入渠道,不断充实信贷从业人员队伍。
3.2 建立科学的贷款风险评价和控制体系
金融部门要建立起科学的贷款风险评价和控制体系,进一步加强对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的调查与审查。金融部门应对应收账款的真实性等进行多方认定,将内部评定与外部的独立评估相结合,根据应收账款的种类、账龄及其质量,合理确定质押物的价值和贷款折扣率,并进行区别定价。另外,金融部门要建立信贷产品创新奖励制度,对信贷业务创新人员给予物质奖励,激发信贷人员业务创新的积极性,从而为新的信贷产品推广应用开辟一条“绿色通道”。
3.3 积极引导企业树立诚信意识
应收账款融资是比较适合中小企业的融资方式,但由于许多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财务制度不建全、财务信息不透明、财务报告真实性与准确性较差、信用意识淡薄等问题,加大了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开展的难度。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应积极引导广大中小企业树立诚信意识,加强和完善自身信用建设,一方面可以从源头上控制应收账款质押融资风险:另一方面也是改善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基础工作。
3.4 加大对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的宣传力度
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和银行对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业务重要性的认识.实现银行和企业的有效对接,促进社会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刘宝玉,孙超.物权法中的应收账款质押制度解析[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7,(4).
一、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
1996年至2014年,我国曾颁布多次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措施,终于在2014年末迎来了实质性突破。2014年11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将存款利率浮动上限由2012年规定的基准利率的1.1倍提升至1.2倍,同时简化了存贷款基准利率的期限档次;2015年2月28日,央行再次将浮动区间扩大至1.3倍;2015年5月11日,又将1.3倍调整为1.5倍。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上限的进一步扩大,扩宽了金融机构的自主定价空间,有利于进一步锻炼金融机构的自主定价能力,促进其加快经营模式转型并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为最终放开存款利率上限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同时也有利于资金价格能更真实地反映市场供求关系,推动形成符合均衡水平和客户意愿的储蓄结构,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金融健康发展。
此外,2015年6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即日起实施《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办法》规定,30万元以上的个人存款,将摆脱目前的存款基准利率和上浮区间的限制,实行市场化定价。该《办法》一方面有利于有序扩大负债产品市场化定价范围,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机制;另一方面有利于进一步锻炼金融机构的自主定价能力,培育企业、个人等零售市场参与者的市场化定价理念,为继续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进行有益探索并积累宝贵经验。
综上所述,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已接近尾声,预计2015年下半年或2016年初存款利率上限将被彻底取消。
二、利率市场化下零售贷款业务的挑战与机遇
1.利率市场化下零售贷款业务的挑战
利率市场化使得银行利差收窄、盈利能力承压。从已公布年报的11家上市银行来看,各家银行业绩均面临着盈利增速放缓的局面。除平安银行及浦发银行外,其余9家A股上市银行2014年净利润同比增幅均跌至“个位数”时代。金融市场化改革的快速推进要求零售银行改变主要依靠存贷利差的传统经营模式,进一步提升产品创新和风险定价能力。
2.利率市场化下零售贷款业务的机遇
与此同时,利率市场化也为零售银行强化内部能力,促进差异化竞争,提升服务和创新水平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1)利率市场化改革,银行贷款业务转型
在经济转型形势下,贷款企业风险增加;在以利率市场化为代表的金融改革的背景下,大中型企业直接融资渠道越来越完善,银行利润空间也大幅压缩。
银行应以“新一代的资产负债经营策略”为方法,提高贷款收益,降低资金成本,实现贷款业务转型。需要建立对各个客群风险调整后的贷款收益和资本消耗,以及不同类型的存款融资成本的洞析,并主动选择最符合自身情况的零售银行资产业务结构,发展高收益零售贷款业务,主要包括小微企业贷款业务、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消费贷款业务、信用卡业务。
(2)个人存款增速放缓,制约银行个人贷款放贷规模
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导致存款流失、资金成本上升成为银行不可回避的问题,目前,绝大部分银行面临稳定、低成本资金来源的吸储难题。
2014年以来,银行资金紧张局面愈演愈烈,多家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存贷比逼近75%,其中四大行零售存款占比基本高于45%,但股份制银行平均仅20%。个人存款增速放缓越来越限制个人贷款的放贷规模。
(3)“去银行化”趋势加剧,零售信贷业务挑战升级
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银行资金成本提升,且财富管理类产品的普及程度和可选范围不断扩宽,个人金融资产结构的“去存款化”过程将延续至未来10年。尽管中国大多数银行只有不到30%的资金来自于零售存款,但毋庸置疑,未来对零售存款的争夺将更加白热化。市场“实际”存款利率已明显上升,这些代价高昂的资金来源带来的实际收益极其有限,零售银行的利润率将会受到持续的冲击。
(4)新增信贷规模现结构化差异,粗放循环模式难以持久
传统零售银行业务拓展一直以存款至上为重心,业务结构单一。在零售业务发展新形势下,银行零售业务应走差异化的发展路径,调整零售业务结构及相应资源投入,从而匹配客户结构及整体大环境的改变。零售银行应以发展潜力高、收益大的零售贷款新业务为切入点,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推动商业银行利润结构优化。
三、利率市场化下零售贷款业务的发展策略
1.产品策略:发展高收益资产业务,做“高收益信贷银行”
零售及小微企业贷款,将成为未来5年中国零售银行业收入的增长引擎之一,零售银行业务转型的产品策略即是做卓越的“高收益信贷银行”,以优秀的零售信贷产品拉动和绑定客户,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不断优化贷款结构,提升贷款收益,弥补资金成本高涨带来的盈利压力。
(1)以信用卡和互联网金融拓展消费金融版图及创新
当前信贷市场上,个人客户已成为主要客户群体,从信用卡消费信贷业务来看,消费金融更是进入“黄金发展期”,而信用卡分期业务丰富的消费信贷选择及便捷的多渠道办理和流程优化,使得客户群体不断扩大,传统消费贷款业务正逐步被信用卡分期业务替代,未来信用卡分期业务将日渐成为占领消费金融的高地。消费金融业务应在有形优惠下寻找差异化路线,拓宽收入渠道,进而提升其业务的综合盈利能力。
(2)以专业技术创新微贷金融,由放贷向综合金融转变
2014年,各家银行小微信贷业务增幅约为10%-20%,增速与前两年的50%以上相比明显放缓。首先,2014年我国经济处于下行周期,小微企业订单普遍减少20%-30%,导致有效信贷需求萎缩;其次,小微企业风险不断暴露,不良贷款持续上升;最后,越来越多的机构进入小微市场,竞争愈演愈烈,银行分得“蛋糕”的份额相应变小。
近几年来,各家银行都以小微企业业务为发展重点,小微企业受到空前关注的同时,市场份额被不断摊薄。在新形势下,商业银行以往靠小微信贷业务以价格、规模覆盖风险的效益模式难以为继。
同时,随着信息科技的快速发展,尤其是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技术的迅速普及,小微企业的传统经营方式、业务拓展模式、员工管理和生产流程等也出现显著变化。商业银行必须紧跟时代潮流,加强金融与科技的融合。
因此,银行在发展小微信贷业务过程中,不仅需注重小微业务的“量”,更需挖掘小微业务的附加值,从单纯的“微信贷”向“微金融”发展,通过对小微客户的需求挖掘进行交叉销售,以专业信贷技术创新微贷金融,有效覆盖小微业务风险,达到小微客户价值最大化。
2.体制策略:体制创新,助力零售贷款业务多元发展
(1)构建特色专营体系,提升专业能力
构建零售贷款业务专业化运营机构模式,如设立小微金融中心、个人贷款中心、个贷审批中心、信用卡中心、消费信贷中心、汽车金融中心等。通过设立业务专营体系,专业化地为零售信贷业务提供审查、审批、放款及贷后管理操作,提高审贷效率和风险控制;专职开展营销推动和业务运营。
(2)开辟绿色通道,搭建平台批量获客
积极探索外部合作模式,开展零售贷款业务。通过搭建合作平台,开辟绿色通道,达到批量获客的效果。第一,与银行集团内部子公司,特别是非金融子公司在居民消费和非金融投资相关领域合作;第二,与第三方机构合作的营销体系,其一为房地产开发商、汽车经销商和大额商品商场等消费商户,其二为房地产、留学机构等中介机构,其三为政府、协会等各类信贷平台。
(3)增强业务定价能力,提升审批效率和风控水平
零售银行贷款业务向小微、消费金融、信用卡等领域倾斜,应提升贷款定价能力、改善盈利能力,还应提高风控水平、客户综合贡献度等。
小微业务应建立独立的、差别化的风险定价体系。个人信贷业务在贷款利率定价上也应注重根据不同客户采取灵活的定价策略,健全内部风险评估系统,构建有效的商业性贷款利率定价机制。
(4)建立授信模型,强化垂直管理及信用风险管理
建立零售贷款授信模型,改善小微企业信贷、个人贷款管理系统,增强公司客户信用评级和个人客户信用评分功能,缩短审批流程。
摘要:近几年来,海南省各家商业银行大力发展个贷业务,个贷业务在快速发展的同时,风险也日益显现。本文通过对海南省商业银行个贷业务的发展情况及面临的风险进行剖析,进而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关的风险防范和控制对策。
关键词:商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风险控制
中图分类号:F83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6)07-0079-02
当前,以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汽车贷款为主体的个人消费贷款业务(以下简称个贷业务)异常活跃,已逐渐成为海南省内各家商业银行优化信贷结构、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改善经营效益而竞相追逐的业务亮点。一般而言,个贷业务还款期限长,而个人收入的变动、银行风险控制措施的不力、政策变动的冲击以及法律制度的不健全等因素,都会给银行个贷业务带来潜在的风险。从海南省近几年商业银行个贷业务实际发展情况看,个贷风险正逐渐以各种形式表现出来,值得关注。
一、海南省商业银行个贷业务发展概况
1.个贷业务发展迅速。2005年末,海南省全省商业银行个贷余额96.6亿元,是2001年末的4倍多;2005年个贷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重为16.94%,比2001年约提高12个百分点;2002-2005年末,个贷余额各年的增速分别为72.6%、69.6%、31.5%、14.1%。[1]
2.业务品种呈多元化趋势。各商业银行根据客户和市场需求,不断推出一系列零售贷款品种。当前省内商业银行开办的个贷业务具体包括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个人质押贷款、个人助学贷款、个人信用贷款、信用卡消费贷款,等等。仅住房方面的贷款品种就已经细分为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人住房装修贷款、个人商用房贷款、个人二手房贷款等。
3.个贷业务以个人住房贷款为主体。2001-2005年末,省内各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个人消费贷款总额均在60%以上,2005年末高达84.9%。个人住房贷款不仅占比高,而且增速快于其他个人贷款业务。发展速度次之的业务品种为个人汽车消费贷款。[2]
4.个贷质量总体不高。海南各家商业银行在大力拓展个贷业务的同时加强了风险防范,但受宏观调控等因素影响,2005年四大商业银行中有2家不良贷款率超过国际上公认的3%的警戒线。[3]
二、海南省商业银行个贷业务潜在风险分析
近几年,海南各商业银行逐步建立了专门的个贷业务部门,制定了较为明确的授权和转授权管理细则,完善了信贷调查、审贷及贷后管理和清收等岗位的职责及责任追究制度。但从实践上看,银行对个贷风险的控制和管理仍存在一定的难度。
1.借款人收入变动风险。借款人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是银行发放个贷最基本的前提条件。目前,我国尚处在经济体制改革与社会转型时期,人员流动频繁,未来收入的不确定性加大,个人收入透明度较低。随着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分流政策的实施,居民收入的不稳定因素也逐渐增加,一部分高收入的家庭由于职业的变化而变成低收入家庭,甚至丧失收入来源。这种变化直接导致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银行贷款,从而造成贷款逾期。
2.收入证明的随意性风险。多数银行在发放个贷时要求借款人必须提供收入证明,以借款人提供的收入证明作为发放贷款的主要依据。收入证明一般由单位开出,目的是确保贷款本息偿还的安全性。但事实上,许多单位给员工出具的收入证明,有很大的随意性。如购买经济适用房时,购房者开低收入证明;购买较贵的商品房时,他们又可以开出高收入证明。而且一些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已经明显偏离了行业的收入标准。目前银行还没有可靠的办法来掌握购房者的收入。从某种程度上说,银行要求提供收入证明,形式大于内容,因为单位并不需要为员工收入证明的真实情况承担法律责任。银行对个人收入证明的把关,也很不严格。在银行的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竞争激烈和人力有限情况下,还很难做到对每个贷款人的还款能力逐一进行审查。
3.“假按揭”、“假车贷”等贷款操作风险。个贷操作性风险主要表现在:信贷员调查不实、审查不严,未落实有效抵押登记手续,对借款人、保证人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还款能力的调查核证、分析判断明显有误;信贷员与客户相互勾结,利用虚假的材料骗取银行贷款,形成假按揭;办理汽车消费贷款过程中,部分商业银行过分依赖保险公司的履约保险,忽略了对借款人资信、第一还款来源和汽车交易真实性的调查;一些汽车经销商、营运车公司往往通过自己的员工、亲戚、朋友,甚至利用农民充当购车者,骗取银行贷款。
4.宏观调控政策风险。国家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出台后,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机和投资性购房需求,市场观望气氛渐浓。尤其是2005年6月1日七部委的“新八条”实施后,海南房地产市场销售形势持续走低,借款人提前还款大量增加,个贷面临市场萎缩的挑战。
5.处置资产法律风险。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关于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解释明确提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这条解释给银行不良个人住房贷款的清收带来了极大的困难,无形中助长了借款人赖账行为。[4]
三、海南省商业银行个贷业务风险控制的主要策略
1.与担保公司合作,将风险向第三方转移。银行应积极与担保公司合作开办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签订合作协议。担保公司的担保资格和经营范围须报银行核准,并按合同规定在银行开立保证金专用账户。担保公司作为银行贷款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银行作为债权人向担保公司推荐担保业务。银行、担保公司共同调查借款人的资信、还款来源,共同审议借款人的资格。银行督促借款人按期还款,在用担保公司保证金结清贷款的本金、利息和银行实现债权的费用之后,银行向担保公司转让债权,由担保公司自行处置抵押物。[5]
2.做好贷款发放前的调查和信用分析工作,强化贷前调查力度。将目标客户群体确定为工作、收入相对稳定、急待改善居住消费条件、还款意愿强的阶层,而非投资型客户。应控制单户大额贷款的发放,如“炒房团”客户。在办理贷款抵押时,要先取得关于抵押物适销性和市场价值以及内行公平、合法的评估意见,避免抵押物不足值或难以转卖使贷款遭受损失。银行应逐步建立和完善包括个人自然情况、职业情况、家庭情况、与贷款银行的关系等内容的个人客户信用的评级体系,防范和控制信用风险。
3.加强贷后管理。一是认真做好个贷的日常管理工作,严防出现新增不良贷款。在最大限度减少不良贷款损失的同时,对未到期贷款严格监控,防止新增不良贷款的产生。对个人不良贷款不降反增的行为视具体情况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问责、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扣发绩效工资等处理。二是加强不良贷款的管理,及时准确认定不良贷款,采取“一户一策”、“一户多策”等措施,努力盘活不良资产,对拖欠时间较长或恶意拖欠贷款的借款人,要加大依法收贷力度。三是对抵押物保险已到期还没有续保的要及时续保,最大限度保全利益。四是加大对借款人账户资金和财产的监管,以防借款人转移信贷资金挪作他用。[6]
4.认真应对政策和法律风险。银行应加强对宏观政策、住房市场、客户群体、同业等情况的调研,密切关注国家宏观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等的影响,保持应有的市场敏感性和风险防范意识;积极寻找应对个贷法律风险的措施,加强对法律文件的研究,努力防范法律对个人消费贷款的不利影响。
参考文献:
[1][2][3]相关年份《海南省金融机构货币信贷收支月报》.
[4] 景建国.防范个人贷款业务风险的几点思考[J].上海金融,2005,(6).
截至2006年底,我国中小企业数已达到4200多万户,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8%。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8%,生产的商品占社会销售额的59%,上缴税收占50.2%。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小企业贷款余额为53467.7亿元,比2006年初增加5396亿元,增幅为15.8%。为鼓励商业银行做好小企业贷款,2007年银监会在市场准入和结构布局上对表现出色的单位实行鼓励和优惠政策。优惠政策包括:对小企业贷款业务上表现出色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可以准予其增设机构和网点,扩大小企业贷款业务的成果;对在小企业贷款业务上表现出色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准予其跨区域增设机构和网点,以改进和提高对落后地区的小企业金融服务水平。
二、商业银行小企业贷款若干问题
1.小企业贷款的准入条件较高。目前,小企业贷款方式主要是抵押贷款和少量的担保贷款,信用贷款几乎没有,并且抵押贷款的比重还会进一步上升。而对于抵押品,银行很少接受除土地、房产之外的其他抵押物,同时还要求小企业有健全完善的财务报表体系。但从现实情况来看,大多数小企业并未拥有对土地的经营权、对厂房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因此不能把土地或厂房作为合格的抵押物。同时,由于小企业经营管理的不确定性导致社会对其信用普遍审慎,加之担保基金规模小,担保机构手续繁琐、收费偏高、过分审慎等因素,企业获得外部担保极为不易。此外,由于小企业的财务信息和信用记录都不完整,所以其贷款也不能是财务报表型和信用评分型,因此,在抵押、担保型贷款的发展趋势下,小企业既不能依靠自身资产寻求抵押贷款,又不能凭借本身的优质财务信息和信用记录直接获取贷款。
2.小企业贷款信息不对称。长期以来,由于信用管理制度不健全、信用立法滞后以及执法不严等因素的影响,大多数企业存在信用缺失的现象,小企业信用缺失的问题更为严重。在信贷调查阶段,部分企业由于处于创业阶段,规模较小,资本实力相对较弱,管理水平相对较低,财务管理不健全,只设流水账,缺乏足够的经财务审计部门承认的财务报表和良好的连续经营记录等原因,给商业银行全面了解和掌握企业真正的财务数据、经营状况带来了难度,使商业银行难以按照合理的程序和手续帮助它们获得贷款。信息的不对称加大了商业银行贷款审查工作的难度,造成了风险(成本)与收益的不对称,反过来制约了商业银行对小企业信贷支持的积极性。
小企业贷款信息的分散与小企业融资的社会环境有关。我国征信体系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无论是公民个人和企业的信用意识,还是整个社会的征信制度建设、基础数据库的信息量和网络覆盖面、征信服务业的发展、征信增值服务等,都要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落后于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由于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形成,缺乏完善的担保体系,虽然有为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的专门机构,但在实际操作时很难,故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缺乏统一的信用评估机制及监督机制,没有建立起以企业资信档案为基础的信用制度,对小企业信用状况调查困难。
3.商业银行的风险定价能力较弱。小企业本身的治理结构、运作模式、经营行为,都决定了其高风险性。当商业银行在向一般的小企业发放贷款时,面临着许多企业信用级别较低、担保难、风险大、综合收益较差,而银企之间信息又严重不对称的问题,这必然会导致商业银行对小企业的贷款定价难度相对较大。
贷款定价的核心是正确评估信贷风险,合理确定风险补偿水平。目前,国内小企业信贷定价方式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方式为法定利率上浮法,确定银行对小企业贷款的平均利率水平;第二种方式为成本加成法,就是按成本核算,综合考虑预期利润、竞争、客户等因素,以此生成利率;第三种方式则是市值定价,即根据企业预期收益现金流贴现。第一种定价方式略显僵硬,未能体现差别化。由于各家企业信贷风险不同,对银行的贡献度不同,理应得到不同的贷款利率。由于其定价因素较为单一,银行正向第二种方式逐渐过渡,即成本加成法。
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为其经营原则,由于小企业社会认知度低,经营管理尚未规范,以及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等原因,银行对其发放贷款后特别需要加强贷后管理,从而使贷后管理的成本上升,因此银行在贷款定价过程中不得不考虑贷款管理成本,否则难以保持一定的盈利水平。而贷款管理成本包括可见成本和隐性成本,前者主要包括资金成本、营运成本、赋税成本三种;后者主要包括风险成本,而且要确定所有反映成本的指标及其具体数值。但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贷款违约率数值的确立要建立在5年历史数据的基础上,违约损失率数值的确定更是需要7年历史数据,这些数据必须是分地区分行业的、具体的、真实的数据。而国内大规模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也才是2005年的事,时间并不长,无法获取相应的数据。
4.独立核算制度的推进步伐缓慢。在2006年银监会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小企业贷款业务的通知》中,“独立核算”被表述为“要设立小企业贷款的专业部门,组建一支专业队伍,为小企业贷款提供专业服务。要制定专项考核指标,准确统计分析小企业贷款的相关数据信息,对小企业贷款实行独立核算和专项考核”。没有独立核算机制,小企业贷款的业务考核、激励约束和专业化等措施就显得不够完善、科学。
目前,部分银行在管理和审批上能够把大中小企业客户分类处理,有些银行还能在分支机构的层面上做到独立核算,如设立小企业贷款专营支行,建立了专业化的小企业贷款工作部门和队伍,但至今还没有一家做到全面、系统的成本和利润的独立核算。在小企业贷款独立核算上,目前建行设立了专门的小企业贷款业务会计科目,交行设立了小企业授信业务的考核指标,工行、农行和中行也有相关的业绩奖惩规定。尽管部分银行如中国农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浙商银行等设立了专门的小企业信贷部,专门负责该业务的拓展工作,但毕竟只有少数,大多数银行仍对独立核算带来的成本等问题有所顾虑。
而独立核算机制的推进步伐缓慢主要与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经营思路等有关。首先,由于国内贷款的利率风险定价机制尚未真正形成,如果没有独立核算机制的安排,风险系数较低的大客户业务和回报收益较高的零售业务将获得更多的资源倾斜,从而导致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的动力不足。其次,当前部分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出于业绩考虑,还是把主要精力放在大客户上,对小企业贷款重视不足,因此,让其在短时间内跨步到独立核算不太现实。还有一些银行的小企业贷款业务的目标客户,主要集中在优质大客户上下游产业链上,小企业贷款业务与大客户的关联度还非常高,还没有到要分离小企业客户并独立核算的阶段。第三,在小企业贷款业务独立成本和利润核算问题上,成本计提和分摊的口径比较难取得统一,也是造成独立核算进程推进缓慢的原因。小企业贷款业务成本包括职员薪酬、交易成本、分摊成本和资金成本等多方面。例如分摊成本里面,小企业业务要与其他公司业务或零售业务分摊银行IT系统、客户服务甚至行长薪酬等多种形式的成本支出,而这几者之间如何分配,需要做大量、细致的工作,分歧也会比较大。
三、完善商业银行小企业贷款业务的思路
1.放宽小企业客户准入标准。银行可以在政府政策的支持下,放宽抵押资产的范围。在贷款方式上除了以抵押贷款和少量的担保贷款为主外,应采取灵活的方式,积极探索小企业采用无形资产、股权、出口退税税单、商业汇票、应收账款、在建工程、土地发包权、人工林地、存货、出租车营运证等多种抵押方式,或以项目本身作抵押,解决小企业抵押资产不足的问题。同时,拓宽担保渠道,探索新的贷款担保形式,允许自然人、企业法人、核心股东、主要经营责任人提供的以其个人财产或权利为抵押的担保。开办联保协议贷款业务,由多个小企业进行联保,对其中一个或部分企业发放贷款,以此解决小企业抵押担保难的问题。
2.加快完善贷款信息管理工作。首先,应重视对小企业“软”信息的监测。在对企业财务指标等“硬信息”进行监测的同时,要特别重视小企业账户资金流、企业用水(电)量以及经营者个人情况等“软信息”的监测,特别关注企业法人的逃废债等不良信用记录,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小企业贷款风险。
其次,建立客户信息平台。尽可能扩大征信体系对中小企业和个人的覆盖面,提高征信系统的效率,逐步扩大小企业信息采集的范围和信息服务的范围,逐步为没有金融机构信用记录的小企业建立信用档案,帮助小企业树立信用意识和完善内部管理。不断扩充个人征信系统收集的数据范围,加快从非银行部门采集个人信息的步伐,力争实现和非银行部门的联网运行。
第三,建立和推行不良信用客户内控名单制度,将逃废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提供虚假财务报表的小企业纳入内控名单。
第四,建立合理的小企业信用评级体系,有效地规避贷款风险。改变以客户财务报表的财务比率分析为主的信贷风险分析方法,将现金流量分析,特别是未来现金流预测和企业财务弹性分析作为信贷分析的重点,加强对企业的行业竞争地位和行业发展趋势、战略管理、外部支持、核心竞争力等各种非财务因素的分析。通过采取不一样的评判方式,用于不同的客户群。在这一方面,中国工商银行的做法,值得借鉴。2006年该行推出新的小企业评级办法,建成了覆盖全行小企业评级业务的信用风险评级体系,并一改以往过多依赖企业财务数据和定量评价的作法,将定性与定量评价置于同等重要的地位,并将担保能力评价作为重要的评价内容首次引入评价体系中,形成了以担保能力评价为中心,突出企业的信用状况和所处经济环境的评价体系,既能充分考虑小企业的成长性、收益性等特点,又注重其经营和财务风险评价,使信用等级能够合理地反映小企业的信用状况和偿债能力。
3.增强风险定价能力。小企业的最大特点是成长性,具有持续挖掘利用资源的能力。如何针对小企业自身的特点,开发切合实际的风险定价模型是银行要尽快改进的问题之一。
首先,应采用成本加成定价法。针对小企业贷款管理成本较高,易受宏观经济走势的影响、政策风险较高,以及受经营范围限制难以分散经营风险和实现范围经济等特点,商业银行在对其进行定价时,应将小企业的贷款管理成本和信用风险溢价因素纳入考虑范围之中。成本加成定价法符合银行审慎的经营策略,充分考虑了对该企业贷款的具体管理成本,杜绝了不计资金成本和风险的经营行为。
其次,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应该是互惠互利的。在环境许可的情况下,在定价空间内争取保持较高的利润水平的同时,还要在定价过程中注重客户对银行附加贡献度的大小,考虑包括资金成本、风险溢价、管理成本、客户对银行的贡献等因素,对小企业贷款进行综合定价。这样,即使要降低贷款定价时,银行仍可获取相应存款收益与中间业务收益。
再次,商业银行应针对当地金融特点,实行差异化定价,避免“一刀切”。分区域对辖属支行进行利率指导,对于市区支行,确定其贷款利率浮动的最基本幅度。在支行的层面上,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推出贷款利率定价模板,并将该模板应用于贷款利率决策中。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以定量为主的方法,根据贷款风险、资本约束、综合回报等因素,综合设计几大指标,每类指标都有细化指标和细化权重,能够具体到一个企业,不仅不同企业的贷款有不同的价格,甚至在同一企业中,每笔不同的贷款也有不同的价格。通过合理定价,覆盖风险,提高收益。
4.切实推进独立核算制度的实施。首先,可采用扁平化的机构设置,完善有特色的审批程序,从而达到较为理想地控制成本的目的。目前,我国大多数商业银行基层机构的增量贷款审批权(包括借新还旧、收回再贷)基本上均收归省级分行,由于贷款审批环节多、时间长、手续繁,无法适应小企业资金需求时间急、期限短、额度小的特点。因此,通过改变过去大企业贷款需要层层审批的做法,将小企业贷款的审批权适当地下放到支行,提高办贷效率,并降低管理成本。例如,交通银行在各地分支行设立专职审查岗,对符合条件的小企业信贷业务采用分级授权个人签批制,提高了小企业信贷业务的审查针对性和审批效率。民生银行设立的小企业事业部是一个拥有人事权且在财务上独立的SBU(StrategicalBusinessUnite,战略事业单位)。作为与该行公司业务平行的部门设置,SBU在分行采用矩阵式管理结构,即项目管理与专业所、室呈矩阵关系,从而更好地实现资源共享,迅速解决问题。
其次,可以通过设立专门的小企业贷款业务会计科目以及小企业授信业务的考核指标,来对小企业贷款业务分产品、分部门和机构进行业绩核算,并进行全面的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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