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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管理

时间:2023-01-05 11:19:4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知识产权管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知识产权管理

第1篇

[关键词]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体系构建

一、当前我国企业面临的知识产权发展形势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在一个重要的战略机遇期。从国际形势看,知识产权领域呈现新的发展态势,对我国知识产权发展既是重大机遇,又是严峻挑战。知识产权重要性不断提升,国与国之间知识产权合作日益加强,由发达国家推动的知识产权制度国际化趋势不断发展。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发达国家在我国的重大利益关切点。我国企业在海外遭受知识产权侵权指控的案件大幅增加,知识产权成为我国企业利用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的先决条件。

从国内形势看,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快速发展,进入历史最好的发展时期。随着建设创新型国家宏伟目标的提出,我国进入了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历史时期,对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提出更高的要求,给新时期我国知识产权事业提供了十分广阔的发展空间。知识产权工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显示度日益提升,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不仅是履行国际承诺的需要,更是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选择。

从知识产权工作的不足上看,我国知识产权的工作力度、能力和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我国的自主知识产权竞争能力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明显,企业的创新能力不强,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和应对国际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不高。我国的工业企业共有145万余家,但92%的企业没有申请专利,超过99%的企业没有发明专利,60%的企业没有自己的商标,很多企业在技术创新、研发方面投入还很低,处在有制造无创造、有技术无产权的状态;知识产权宏观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政府职能有待加强;知识产权制度的政策导向作用仍然不强,科研与生产仍然存在脱节,优势领域知识产权未能得到有效保护和应用,流失现象较为严重;知识产权维权成本过高,侵权现象在某些地方、某些领域还比较严重;滥用知识产权行为对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逐步显现;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和文化尚未完全形成,知识产权专门人才较为匮乏,知识产权交易秩序尚待规范,知识产权服务支撑体系发展滞后。

综观我国知识产权国际国内形势,我们既有快速发展之根基,又承担着历史性的艰巨任务;既面临着良好的机遇,也面临着严峻挑战。总的看来,机遇大于挑战。我们要乘势而上,大力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能力,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

二、转变观念。切实重视和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也是自主创新的主体,更是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的主体,必须切实重视和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水平和能力。

企业知识产权的发展可以大致分为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运营、知识产权战略三个层面。在知识产权保护层面,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目标主要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并防御可能遭遇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因而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进行专利、商标的申请注册以及防范和应对侵权诉讼。在这个层面,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是比较消极被动的,知识产权的市场经济特性没有被发挥出来,上升到知识产权运营层面,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目标是为了创造更多的经济利润,因而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更加注重专利抵押转让、商标许可使用等知识产权的市场化运营。在知识产权战略层面,企业的知识产权能力有了显著的提升,形成了自己的知识产权战略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成为企业经营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企业拥有较多的自主知识产权,甚至形成专利技术标准,以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优势,垄断市场,获得较高经济利润。

近年来,我国政府加大了对知识产权的行政和司法保护。在当前我国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和法制意识尚待提高的情况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仅是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的需要,更是我国经济社会自身发展的需要。但是,如果我们仅片面强调知识产权的保护,而弱化了知识产权的运营管理,则忽视了知识产权的市场特性和经济意义,不利于培育和提高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运用能力,不利于推动知识产权战略在企业乃至地区、国家层面的实施。我们只有从运营管理的视角重视知识产权的经济价值和战略意义,才能使企业认识到从事自主创新活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价值所在,才能激发企业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知识产权的积极性,切实提高知识产权工作水平和能力。因此,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推进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随着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发展战略的提出和实施,传统的“重开发,轻管理”、“重保护,轻运营”的观念已不再适应时代的要求,变“消极的防御和保护”为“积极的管理和利用”已成为现代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课题。

三、以时代的视角构建现代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一)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内涵

在现代企业中,知识产权工作涉及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以及保护等各个层面,需要企业进行有效的管理。美国学者费里蒙特·E·卡斯特认为:“管理就是计划、组织、控制等活动的过程。”因此,“管理”实际上就是管理者对管理对象加以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使其发展符合组织目标的活动和过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是企业为规范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特性和功能,从法律、经济和科技的角度,对企业知识产权的开发、保护、运营而进行的有计划的组织、协调、谋划和利用的活动。

(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目标

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要达到以下几个主要目标:

1.通过知识产权管理,增强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的过程中,通过宣传、培训、教育等方式来增强企业管理层和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从而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2.通过知识产权管理,大力发展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技术开发的管理、专利的申请、商标品牌的宣传和推广。通过企业的自主研发以及品牌的推广,可以促进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发展,从而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3.通过知识产权管理,防止企业无形资产的流失。企业可以通过知识产权管理来规范企业及其员工的行为,防止企业无形资产的流失。比如,商标在境外被抢注,企业的技术因为未申请专利而被他人无偿使用,企业的商业秘密因保密不力而泄露等等。

4.通过知识产权管理,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是企业的重要无形资产,但知识产权本身只有通过实际利用才能为企业带来实际的收益。企业通过知识产权的运营,如用企业的知识产权进行融资、投资,或者许可他人使用,或者进行转让等,都可以为企业带来巨大的收益。

5.通过知识产权管理,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只有通过及时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企业才能知己知彼,既及时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也避免重复研发和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避免产生知识产权纠纷争端。尤其是应对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攻势。

(三)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策略

1.加强教育培训,增强企业员工知识产权意识。把知识产权管理与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结合起来,开展有针对性、多层次的知识产权教育培训,使企业领导、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都真正重视知识产权,确立知识产权意识,从而提高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

2.建立健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高素质的复合型管理人员。企业应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企业决策层的直接领导下开展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职能包括:负责制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其实施;负责企业知识产权的申请注册、管理和保护工作,开展知识产权管理的策略研究与战略制定;负责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知识培训、教育;负责建立企业内部专利文献、科技信息等数据库。同时,应任用高层次管理人员来进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结构多元化和人才知识复合化相结合,团队内部有精通管理、技术及法律的多方面人才,建立起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管理队伍。

3.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使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是指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组织机构、管理人员进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职能划分、职责规定、工作规程等所制定的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制度规范。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专利管理制度、商标管理制度、著作权管理制度、技术秘密及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等;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合同管理制度;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制度;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奖惩制度等。

4.加大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投入,保证管理机构的有效运转。知识产权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企业的长期任务,需要企业从全体部门、所有员工自上而下、由里到外的积极参与和支持,需要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拟定不同的策略。因此,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绝非是简单成立一个部门或者照搬一些制度就可以做好的。一个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通常需要企业从人员、物质、资金等各方面进行长期的、大量的投人才能达到成熟。此外,还可以积极争取一些政府方面的资金支持。

第2篇

 

关键词:《现代知识产权管理》 书评

    21世纪是信息时代,同时也是知识经济的时代。知识经济是以智力资源的占有、分配和使用(消费)为最重要因素的经济,它不以劳动力、土地、资源、资本为第一要素,而是以知识为主要生产力。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是经济尤其是知识经济发展的根本保障,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则是知识产权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知识化社会发展进程的加速,尤其是随着网络技术对社会、经济、文化的全方位影响与推动,知识经济发展、技术创新、社会信息化、现代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国际化贸易活动等,都对知识产权管理提出了现实的迫切需求,因此知识产权管理的学术研究和学科建设巫需加强。

一、相关研究背景

    综观近年来国内外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研究论著可以发现,研究者对于知识产权管理内涵的认识有所不同:国外学者更多地将知识产权管理定位在如何通过发明创造来为企业创造价值与财富,相对来说并未侧重知识产权管理的理论分析与阐述;而国内研究者的一个突出特点是试图较为清晰地概括与定位知识产权管理的内容,主要专著有罗国轩的《知识产权管理概论》( 2007 ),蒋坡的《知识产权管理》( 2007),柯涛、林葵的《知识产权管理》(2004),马海群的《网络时代的知识产权信息管理》(2003)以及商晓帆、毕红秋的《现代知识产权管理》(2003)等。

    目前,国内外知识产权研究以传统的法学、经济学研究以及技术视角的研究成果偏多,法学视角侧重法理理论,经济学视角则是更多地运用经济方法探讨知识产权管理的效率与方法,而技术视角主要是从技术规范的角度研究知识产权的管理与保护问题,可见,缺乏三者结合起来进行“技术一经济一法律”一体化角度的研究。此外,从目前世界上著名的商学院多数在技术管理学科内开设有知识产权管理课程、从商业化的角度研究知识产权管理问题可以看出,我国知识产权管理的研究既跟不上现代数字、信息、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的实践发展,又不能满足知识产权管理与教育的现实需求。为了为知识产权实践提供理论指导,解决知识产权管理与教育的需求,马海群教授经过长时间的思考、酝酿与积累,突破以往情报学领域以单一学科为主要研究视角的知识产权研究框架,将知识产权研究置于管理、法律和技术整合的研究视角之下,于2009年7月推出《现代知识产权管理》一书。本书不仅具有较强的综合性和针对性,而且对知识产权管理进行了全新的定位研究。

二、研究视角独特,观点前沿

    传统知识产权研究主要有两个视角:一是法学的视角,强调制度的安全与秩序;另一个是经济学视角,强调制度的效力与效果。此外,还有不少学者从社会学、伦理学、历史学、管理学及技术发展的角度进行研究。随着数字、信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以及国家与企业面临的智力和经营环境的日益复杂,从管理角度探讨知识产权制度的社会价值及战略运行方式,从技术角度探究知识产权制度的运行效率与安全控制手段等,正成为知识产权研究的重要视角。目前,中国知识产权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知识产权管理水平不高,政府在宏观政策方面缺乏对知识产权管理的规划,企业对知识产权管理缺乏目标管理、战略管理和评价管理意识。因此,在我国加强知识产权管理的宣传、教育、研究和学科建设迫在眉睫。在这样的背景下,马海群教授紧跟学术前沿,突破了以往对知识产权管理的狭义理解,从更为广阔的视角对知识产权管理的内涵和学科内容体系进行了系统、全面和准确的探讨,丰富和拓展了知识产权管理问题的研究领域和学术视野。马海群教授清晰地认识到:“因为政府、企业和社会都面临着强化知识产权管理的历史使命,因此将知识产权管理界定为一种对知识产权各方面的宏观调控和微观操作更具有说服力”。

    2008年7月17-18日举行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简称WI-PO)国际会议中主要讨论了加强知识产权管理的教育和研究的重要性(在发展中国家尤须如此),并强调必须提高人们对知识产权管理教育及其在建设具有知识产权能力的商业组织中所起的关键作用的意识。这在同类会议中尚属首次,具有相当的学术导向性和前瞻性。本书紧跟研究热点,对这次会议的重点在各章节中均进行了深人的探讨,如第4章现代知识产权文化管理中提出,要充分借鉴国外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分析我国知识产权建设的现状,提高加强知识产权高等教育及人才培养这一措施来解决我国存在的问题,这与2008年制定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中第7条所提出的要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这一战略指导思想相契合;第10章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中,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定位于企业创新与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和促进现代企业产权制度建立的有效途径,通过制定科学、有效的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建立具体知识产权管理机制,促进企业的经济增长,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

三、结构体例充实,逻辑清晰

第3篇

【关键词】高校 知识产权管理 问题 对策

知识产权是市场经济中有效实现科技创新成果价值的必不可少的法律形式,没有知识产权保护的科技成果,可以被他人任意使用或仿制;放弃对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等于放弃对创新成果的法律权益,也放弃了可能带来的市场竞争优势。应该切实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着力完善知识产权制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大力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支撑。

1.高校是创造知识产权的重要来源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科学技术方面或文化艺术方面,对创造性的劳动所完成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具有五大特征:知识产权的专有性、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知识产权的时间性、知识产权的法定性和知识产权的双重性(人身权和财产权两个部分)。

根据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试行),所称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专利实施权、非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和转让权、著作权(版权)、以及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

高校是高级人才密集、知识集中、学科综合交叉的科研场所,具有其他研发机构无法比拟的优越性,是科学技术创新的重要源头,成为我国科技创新的基地。在加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同时,严格掌控知识产权,必须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这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强有力的技术权利支撑,也是新时期国家科技项目的重要命题。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激励下,高校科技成果已达到每年2万多项。高校是知识创新、教育创新、管理创新、科技创新和思想文化创新的源头,肩负创新型国家的主力军的作用,重点承担国家、省部和地方科技项目,作为引领我国科技创新活动的国家科技项目,集中了我国重要的科技力量和科技资源,是创造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来源。在关键技术领域尽快形成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关键技术、重要技术与产品,是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又一项新的任务和目标。

2.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状况不容乐观

高校已经形成了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也有很多先进的具有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成功地进行了有效的转化和付诸实施,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的经济、政治、科技和社会的建设发展。但是,高校技术转移过程中知识产权管理也面临的诸多问题,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2.1科技成果转化成功率低、效益差是普遍存在的事实。由于科研与生产脱节,科技成果的转化率不到15%,专利实施率不到10%,而发达国家则高达70%—80%,由于现行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宣传与实施力度不够.科技成果与产业转化之间仍存在较大的瓶颈,限制了科技成果的转化。

2.2许多科技人员对技术转移法律法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等新的制度了解不透彻,激励机制尚未在科技人员中发挥作用。

2.3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工作经费不足,导致科技成果转让无法获得预期成效和收益。

2.4大学科研机构对科技人员的考核、晋升必备条件仍然是以科技项目、文章和科技奖励为主要依据,而轻视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成绩,这些因素造成科技人员技术转移和转化科技成果积极性不高。

2.5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流失现象也很严重。由于科技人员流动,或者下海经商、办企业,或者在合作过程中不经意将知识产权流失,或者在对外交往中不经意泄露了自己的研发成果,伤失了本该属于自己的知识产权等等现象。

2.6高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进行技术转移和转化需要加强立法,加强政策引导,要建立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政策环境;高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侵权发生后,难以调查取证,难以维护权利、执法不力等现象。

3.提升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水平的对策

人类的创造力是最伟大的力量,创造力决定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未来,身处一个创新和知识产权国际竞争激烈的时代,我国的科技工作已经由科技引进、科技跟踪向实现自主创新的转变;科技产品已经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转变;国家发展战略已经由科教兴国、建设学习型社会向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转变,在提升创造能力和实现战略转变过程中,必须要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工作,切实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为了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升高校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必须加强知识产权立法、强化政策引导和宣传、健全专兼职知识产权队伍、加大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树立社会诚信的良好风尚,国家制定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中,明确知识产权七个方面的专项任务,就是要加强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特殊领域知识产权、国防知识产权等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必须通过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鼓励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加快知识产权法制建设、提高知识产权执法水平、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扩大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合作等战略措施,全面落实《2011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才能不断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为早日实现富国强民的中国梦做出更大贡献。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Z].2008

[2]孙国瑞,郑瑞琨.知识产权法教程[M].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出版.2007

[3]陈省平,李子和,刘涛.科技项目管理[M].中山大学出版社,2007

[4]国家科委.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试行)[R].1994.

[5].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R].2002

第4篇

[关键词] 企业 知识产权 管理机制

在当代知识经济的环境中,企业竞争的表现形式发生了质的变化,由过去的资本的竞争逐步转变为知识的竞争。因此,知识产权成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并取得或者保持竞争优势的关键要素,而知识产权的管理是企业加强或者保持竞争优势的根本途径之一。但是,从总体看,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与企业发展需求和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态势还不相适应,存在着知识产权意识薄弱,创新能力不足、自主知识产权缺乏,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不完善,知识产权流失严重,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不健全,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较低等问题。本文围绕知识产权管理的运行机制进行分析,以期对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有所裨益。

一、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机构的模式选择

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设置中,我们应当考虑两个要素,一是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成为一个专门的机构;一是要解决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上级组织的关系问题。由于知识产权在现代竞争中所起的巨大作用,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职能应以知识产权的取得、利用、保护为核心,将其作为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有利于集中精力做好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以更好的发挥知识产权在竞争中的关键作用。知识产权部门在企业中的关系归属,应当以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权力的实现方式来确定其隶属关系。权力实现的方式我们可分为直线权力的实现与参谋权力的实现。直线权力是某项职位或某部门所拥有的包括做出决策、命令等权力,也就是指挥权。参谋权力是某项职位或某部门所拥有的辅权力,包括提供咨询、建议等。一般地,如果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隶属于最高管理者,其所获得的是直线权力;如果其隶属于研究与开发部门或隶属于法律部门,其所获得的是参谋权力。

从国外企业的管理模式看,在隶属关系问题上,国外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有的直属总公司经理管辖,是企业中技术与经营两个部门的支撑单位。知识产权管理部、技术部、经营部共同组成企业的核心,与生产部、财务部一道组建成企业最高层组织管理机构。如IBM公司、三菱公司均属于集权管理的组织机构;有的属于集权与分散相结合的折衷模式,如日本的东芝公司。以IBM公司、东芝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为例:

IBM公司设有知识产权管理总部,其职责是负责处理所有与IBM公司业务有关的知识产权事务,如专利、商标、著作权、半导体芯片、布图设计保护、商业秘密及其他有关知识产权的事务;知识产权管理总部内设两大部:法务部和专利部。法务部是负责相关法律的事务;专利部负责专利事务。专利部下设6个技术领域,每一个领域由一名专利律师担任专利经理。

东芝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是由知识产权本部和四个研究所、11个事业本部,及在各研究所和各事业部下属分别设置专利部、科、组共同构成。本部内设7个部门,分别是:策划部,技术法务部,软件保护部,专利第一、二部,专利申请部,设计商标部,专利信息中心。各研究所和各事业部配置知识产权部,直接隶属于负责技术工作的副所长或总工程师,主要担负该研究所、事业本部的知识产权行政事务,并负责从产品研究开发初期的专利发掘、专利调查制作专利关系图到国内外专利的申请等所有业务。

我们认为,由于不同模式的各自的特点,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于自身的组织模式。从知识产权在现代竞争的地位来分析,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不仅应作为一个专门的机构,并且其作为核心部门应当直接归属于企业的最高管理者,这样才能高效、充分的发挥知识产权在企业发展、市场竞争中的积极作用。另外,不同类型的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内部的组织架构方面可结合本企业的经营方式有所侧重。比如作为技术生产型企业,专利的取得及利用应当是企业的重心,那么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设置中,应当围绕专利权的取得、利用、管理、保护等各个环节规划内部管理部门的建立,这点可从上述IBM公司及东芝公司的知识产权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可见一斑;如果是贸易服务型的企业,商标权的取得、运用则应当是重点。但我们也应认识到,知识产权其实是一个权利集合,对企业的经营来说,知识产权管理应当是权利体系的运用与实现,比如专利与商标、商业信誉、商业秘密、著作权等权利其实是相互联系的一个整体,对此在企业竞争过程中我们应当进行综合考虑,将这些权利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来进行管理部门的设置,也就是说,我们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设置中,应当将所有与企业竞争有关的知识产权考虑进来,不能片面强调某一项权利的管理而忽略其他的权利。

二、知识产权管理的模块设计

围绕企业的发展目标及知识产权制度的特点,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内容可分为四大模块,即知识产权的战略管理、知识产权的取得管理、知识产权的实现管理、知识产权的组织管理。

1.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

企业作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应当确立自身的目标定位,因此,知识产权的战略管理首先是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这是从宏观角度针对关涉全局的问题所做的长期性规划。知识产权战略是指“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为充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获得与保持竞争优势并遏制竞争对手,谋求最佳经济效益而进行的整体筹划和采取的一系列策略与手段”。知识产权战略管理就是从企业战略的高度出发,对企业知识产权的取得、保护、实现制定的长远的规划,并在战略的实现过程中确保企业的战术运用符合战略目标的要求。

知识产权战略管理已经在西方各企业广泛使用,并在提高、保持企业竞争力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但目前,我国企业对知识产权战略管理认识不足,大多数企业只是被动地、局部地去应付一些可能侵权的行为,没有从战略高度系统地审视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运营策略,没有将知识产权战略和企业发展目标的制定结合起来。在这方面,海尔集团集团是一个成功的典范,其从一个濒临破产的集体小厂发展到国际知名公司,与其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及实现具有直接的关系。海尔在1987年就建立了知识产权部门,并逐步制定适合自身发展的知识产权战略,围绕战略目标实施知识产权规划,用技术创新与品牌管理两条腿走路,最终确立了自己在同行业中的龙头地位。现在又提出了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由单一的技术竞争、专利竞争向国际标准竞争,从而占据更具优势的至高点,掌握国际竞争的主动权的知识产权战略目标。

知识产权战略管理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核心与灵魂。我国企业应该从战略管理的角度,将知识产权纳入企业的发展战略,制定与企业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现状相匹配的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管理。

但战略的实现是通过一系列战术目标实现完成的,本文认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战略的制定固然重要,但实现该战略的具体步骤更需要我们关注,这是战略实现的前提与基础。

2.企业知识产权的取得管理

知识产权作为法律上的权利,在权利取得方面具有严肃的法律性,除著作权、商业秘密权属于自动取得外,其他知识产权的取得如专利权、商标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都要求权利主体履行必要的行政手续,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取得相关权利。否则,作为知识产品创造者的企业对自己创造出的知识产品就不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不能获得法律的保护。另外,知识产权权利的申请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需要专门的人员从事这项工作。因此,企业在知识产权取得方面应当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加强权利取得的管理,确保应当取得权利的知识产品能获得法律的保护。

3.企业知识产权的实现管理

知识产权只有通过知识产权的实现才能体现其存在价值,知识产权作为一项财产权利,权利主体经济利益的取得必须通过权利的实现完成。知识产权的实现管理是企业取得知识产权的目的所在,应当是知识产权管理的中心。结合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规定,本文认为知识产权的实现包括如下几项内容:知识产权的实施;知识产权的转让、许可;知识产权的保护等。目前我国很多企业把知识产权的实现管理停留在保护层面上,知识产权资本化运作意识比较薄弱,缺乏有效的知识产权运营策略及实现技巧,这大大妨碍了知识产权的实现,阻滞了企业竞争力的提高。

4.企业知识产权的组织管理

知识产权的组织管理主要包括知识产权管理组织与管理制度的建设。管理组织指管理机构与人员。管理组织建设包括企业组织机构设计、职能部门划分及职能分工、人员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的安排等。管理制度指企业围绕知识产权战略的实现在知识产权的取得、实现等各方面进行规范管理的规章准则,是企业员工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须共同遵守的规定和准则的总称。

知识产权组织管理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基础。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组织管理,建立完善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明确界定知识产权的管理部门、所辖关系、职权范围以及奖惩责任,任用高层次、高素质、知识结构多元化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通过高质量的组织建设,是保障企业知识产权有效管理的基础。

三、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制度构成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构成与上述知识产权的管理模块应当是密切联系、互成一体的关系,因此管理制度要以企业知识产权的战略、知识产权的取得、实现以及管理机构的设立为中心,并以此为基础,体现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制度体系。

1.建立知识产权激励制度

员工是企业技术创新的动力和源泉。提高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要内容。因此,企业建立知识产权激励制度是必不可少的。激励通常包括精神激励和物质激励。

2.建立知识产权取得制度

由于法律在不同种类的知识产权在取得方面有不同的要求,有的是自动取得,有的申请取得,有的是登记取得等,因此企业内部必须针对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建立起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知识产权取得制度,这样才能企业的知识产品才能获得法律的保护。

3.建立知识产权保密制度

知识产品具有无形性,一旦公开就可能进入公有领域。企业应当针对不同的知识产品结合法律的具体要求制定相应的保密制度。

4.建立知识产权评估制度

企业对其拥有的无形资产应当定期进行评估,因为无形资产是企业总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进行评估,有利于及时掌握企业资产的变化,调整企业发展战略。

5.建立知识产权实现制度

企业获得知识产权根本目标在于实现知识产权的价值,因此,对于企业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应当尽快的进行转化,在知识产权的实现制度中,主要包括知识产权的实施制度,知识产权的转让、许可制度,知识产权的投资制度。

6.建立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应对制度

一方面,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设立预防机制,尽量避免侵权纠纷的发生;另一方面,一旦侵权纠纷发生,能够迅速作出反应,防止损害后果的扩大,减少损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7.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制度

企业应建立网络化的知识产权信息系统,收集、整理、研究和利用知识产权情报信息,并充分利用政府部门构建的知识产权信息网络,重点是专利文献的研究和利用,通过对专利文献的系统分析、综合比较跟踪预测科技动态、行业动态和市场走向,弄清竞争对手技术发展动向和该技术领域的发展趋势,监视与企业有关的国内外专利申请动向,明确自己的主攻方向,超前介入未来起主导作用的技术领域。

参考文献:

[1]张 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组织设计要素及原则[J].现代管理科学,2007,(2)

[2]于 涛:国外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分析[J].电子知识产权,2003,(6)

[3]冯晓青:企业知识产权战略[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1,P41

第5篇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益成熟和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不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及简单的核算方法已不能适应企业改革的发展。因此,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提高企业效益,是企业改革的大势所趋,也是企业接轨WTO的必要条件。

1 知识产权的法律关系

1.1 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

世界上的财产可分为三类,即动产、不动产和知识产权,前两类是有形财产权,而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有关科技法律的规定,对知识产权可作如下广义的理解,它包括著作权(版权)和工业产权两大类,可细分为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演出、录音、录像、广播作品,制图、技术绘图,计算机软件,专利,商标,标记名称,制止不正当竞争,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是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或者说,智力成果只有依法被确认或依法被保护的才能成为知识产权,并不是所有的智力成果都属于知识产权。

1.2 知识产权的特点和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

与有形财产不同,知识产权具有无形性、专有性、地域性、时限性等特点,知识产权的获得也需要特有的法律程序。因此,对知识产权的辨别管理和保护具有特殊性,如对知识产权的侵犯多表现为剽窃、仿制、冒充等,不易识别。完全相同的知识产权只能授予一次,而完全相同的房子可分属不同的房主。一国所确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在其它国度一般不能发生效力。有效期一过,知识产权就自行终止,任何人均可随意使用,等等。

知识产权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团体。按照我国法律,一般分为职务知识产权和非职务知识产权。企业知识产权属于前者,其主体是企业,企业对其依法享有知识产权并承担相应义务。职务和非职务知识产权的界定,在我国专利法、合同法、著作权法、商标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知识产权的客体则是知识产权所保护的那部分智力成果,未按法定程序取得知识产权保护的智力成果不在知识产权的客体范围。认识到这一点,对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将非常重要。

2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知识产权的大量产生,目前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求,以致知识产权不能及时得到充分保护和利用,甚至严重流失。造成这种现状的主要原因是对知识产权概念和价值的认识模糊不清。广大科技人员用心血和劳动创造了知识产权,而企业并没有对这些成果进行有效保护并使之转化为生产力。现行企业管理体制下,从知识产权的产生到转化或转让,都是在技术部门的独立管理之下,企业大都设置了有形资产管理机构,而没有设置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科研人员的工资从人员经费中列支,与科研项目有关的管理费、水电费、固定资产折旧费、设备维修费等大都不是按照支出入帐,而是按一定比例从投资额中提取,甚至有的企业这部分费用不在科研项目中列支。这种简单的核算体系,不能保证成本内容完整、准确、真实。由于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专利被发明人私自转让,企业的厂名被盗用等事件时有发生,有些人认为这些人只是打着一个企业的旗号,而并未损失企业的一草一木。其实,一个企业的厂名的商誉是无价的。目前,大多数企业的厂名都被无偿地使用,对一个企业来说这也是一笔较大的损失。知识产权管理中没有法律意识,不及时申请专利、商标注册,缺少保密意识,忽略了一个项目研制过程中数据、资料是享受合法权益的实物证据,在转让知识产权时不按规定程序和方法评估,这一些都同样是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原因。

许多企业还忽略了知识产权的经济寿命、使用价值具有较强的时效性,许多科技成果一经鉴定便束之高阁,既无自我转化能力,又不积极推向社会实现其价值。长期闲置,不仅降低了科研资金的利用率,也使自身的使用价值在无形地损耗,当然其投资也难以收回。目前,企业科技成果能转化为生产力的不足30%.为了满足社会的需求,在国家资金严重紧缺的情况下,国家又不得不增加科技投资的额度。项目立项前没有进行全面周密的调研论证,加之科研资金短缺,造成了重复开发或不能及时完成,降低了科研资金的使用效益。

3 加强知识产权管理的措施

3.1 转变观念,提高对知识产权的认识

知识产权对企业的发展,对社会的进步起着重大的作用,一个专利可以救活一个濒于绝境的企业,一个发明可以推出一个新的品牌或提高一个商标的知名度。同样,一个个发明也提高了企业的知名度。所以,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既是维护国家利益的需要,也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因此,要加强管理力度,广泛宣传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使人人都能自觉维护知识产权并充分利用知识产权为企业多创效益。

3.2 依法管理知识产权

管好用好企业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企业的权利和义务。早在1990年3月,国家五部委联合颁发了《企业专利工作办法(试行)》,明确了企业专利工作的机构与任务,专利法、合同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也对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作了相应规定。企业要根据这些法律法规,制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摸清家底,弄清来源渠道,理顺业务关系,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部门、使用部门、管理部门之间的协作,明确责任,建立企业统一的管理体制和行之有效的管理、监督核算体系,配备懂业务、知法懂法的专业骨干人员,来维护执行知识产权的管理制度。

3.3 加强知识产权的评估和核算工作

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必须对知识产权进行全面清查核实,根据知识产权的性质整理、分类、登记。知识产权的核算要遵循企业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考虑资金货币时间价值和资金的风险因素。全面记录反映知识产权整个创造过程中不同阶段的有关人、财、物的消耗,准确无误地计算知识产权的项目成本、管理成本和转让成本,建立项目的资料档案。为了简便核算,现行制度按知识产权投入为基础,在计价时,必须具备作价依据和标准以及所有权和使用权证书等的详细资料。企业购入的知识产权要按实际支出价款计价,对接受捐赠的知识产权按照所附单据或参照同类知识产权价格评估后计价,自行开发的知识产权按实际净支出计价。而商誉只有在企业合并或接受商誉投资时才可评估计价。企业知识产权的转让,取得的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均计入企业收入。如果转让所有权,转让成本应按转让知识产权的摊余价值计算。如果转让使用权,则应将为履行出让合同所规定义务时发生的费用作为转让知识产权使用权的转让成本。知识产权随着时间的转移资产的价值将发生变化,产品的升级换代,技术更新周期的加快,也将使知识产权的价值发生贬值。为了维护专有技术的垄断性,而不断加大知识与物质的投入,这又使知识产权增值。在经济担保、清产核资等业务中,还要考虑这方面的因素。

第6篇

论文关键词: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战略

1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作用

1.1给企业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企业科技竞争的决定性因素为自主创新能力,而自主创新的基础与衡量指标又为知识产权,企业经过不断持续的技术创新活动,对所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不断进行开发,并使之产权化,然后再将其投入到生产领域,这样企业所获得的丰厚利润就可以从这些新产品的开发而获得,从而还能将其转变为新的利润增长点。

1.2为企业拓宽了市场空间

企业由于形成了自主知识产权,这就使其产品具有“独创性”,真正实现所谓的“新产品”的目标,当技术优势向产品优势转化时,该企业就赢得了市场,取得竞争优势,从而为企业拓宽了市场空间。

1.3为企业降低了运营成本

企业降耗、节能、减排可以通过知识产权蕴涵的技术创新、工艺创新而成为可能,企业的运营成本的降低通过技术进步而实现,使得企业核心竞争力被大大提升。

2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对于知识产权管理认识不到位

当前,大多数企业对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知识产权管理没有从战略高度上进行规划。有形资产及其管理是企业所重视的问题,而忽略了对无形资产的管理,对于专利战略也缺乏研究和制定。多数企业由于对知识产权缺乏从战略高度的规划,致使其自主创新成果只在我国申请了专利,而到国外却没有申请,一些企业虽然申请了专利,但宣传力度不够,这就造成专利成果利用率低,从而无法提高产品的产业化、商品化程度。

2.2知识产权管理缺乏资本化运作

企业对于知识产权的管理多数只注重对其表面的保护,而未进行资本化运作。模糊了对知识产权概念和价值的认识,尽管一些企业科技人员努力创造了智力成果,然而企业家对其重视不够,并没有将其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而进行有效保护,并使之转化为企业的生产力。

2.3缺乏知识产权管理与运作的人才

只有拥有严密的组织和制度保障才能形成良好的知识产权管理。据相关调查表明,当遇到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的问题时,企业通常都是直接聘请律师来帮助解决,对于相关的处理知识产权纠纷的专门机构多数企业都没有设置,也没有相关从事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研究及开发的专门人员的配置,也缺乏较为严格的规章制度对其进行引导。

3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的相关对策

3.1初期实施防御型战略

企业要以自身现状、发展战略以及外部环境等为依据,编制出不同的知识产权战略,并在企业研究开发、生产营销、资产运作、发展规划等环节纳入该战略,以促进战略得以有效实施。在企业实现防御型战略之后,就会拥有了一定的知识产权资源,并具备了相应的知识产权制度,此时企业就可以逐步向攻防兼备的混合型战略过渡。待攻防兼备的混合型战略也顺利完成后,企业再考虑进攻型战略的实施。

3.2构建和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是否能有效地利用知识产权,决定了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获胜与否。因此,构建和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是企业当前急需完成的工作之一,并要将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归纳到企业的重要管理部门中。市场竞争需要企业设置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同时,企业还要将人才市场中吸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尤其是知识产权法方面的人才,组成一支分工合理、团结互助的队伍,此外,还要加大财力和物力上的支持,这样才能使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正常运作得到有效保证。

第7篇

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发掘企业知识产权中蕴含的巨大商业价值成为企业在竞争中制胜的法宝。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成为一个成功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然而,由于市场化时间比较短,无论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还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开发与运作知识产权的经验及技术都还相当薄弱,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还存在许多。本文将对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并提出一些政策建议和对策。

2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缺少有利的外部环境

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必然会受到外部环境的,本文讨论的知识产权管理外部环境主要是指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及中介市场机构。由于中国的经济市场化时间不长,无论是法律保护机制还是市场运作机构都还不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缺少有利的外部环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自身的缺陷。1980年我国才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84年才开始实施第一部《专利法》。虽然已经制定了较为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并应实际之需作过调整和修改,但是,我国的《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表现出一些本身的不合理性。例如,专利法规定的专利审批期限过长,专利费用过高,导致企业往往因害怕在专利申请中投入过多的时间和精力而浅尝辄止。实践中,专利审查机构由于不受期限的约束,常有任意拖延专利实质审查时间的情况出现。专利的审查期限过长往往使得申请的专利技术丧失先进性,损害了申请人的利益,打击了申请人的积极性。

(2)知识产权司法机关执法不力。法律的保护不仅在于立法的完善,更重要的是依赖于有力的执法。然而调查表明,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指责更多地集中于司法机关的执法不力。法院与仲裁机构在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处理中无法达到及时、正确的裁断要求,使得侵权纠纷中无法及时确定权属,打击侵权行为。这里除了由于司法机构、组织制度原因造成的工作作风拖沓、办案效率低下问题,同时也有司法机关人员的专业知识欠缺的原因。

(3)行政机关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行政权力在中国有其深刻的文化心理优势,由此企业普遍对行政机关存在高期望值。然而,行政机关由于体制因素而效率低下,同时,行政机关由于在司法中的地位,对严重的侵权而致犯罪的行为,缺乏防止措施和指控的权限;法院在刑事责任的追究中,按分工习惯,又将此类审判交由刑庭,而普通的刑庭往往缺乏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能力。因此企业经常反映难与管理机构打交道,而且很难适用刑罚手段来保护自己,打击侵害者。

(4)中介市场很不完善。市场经济中,中介机构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知识产权管理这种专业知识要求很高的市场中,专利机构、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等中介机构应发挥应有职能。知识产权机构不仅可减少企业申请或注册过程中所需要的时间,同时还可抓住侵权行为的要害,收集有利证据打击侵权。然而我国的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缺乏,人员素质难以满足相应需求。

(5)市场上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泛滥。由于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不健全,加上过去中国实行成果管理的管理体制的惯性影响,导致中国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泛滥,甚至有时达到公开化。例如,有人就错误地认为“盗版”行为对中国的经济有利:“在中关村,凡有真的几乎就有假的,对畅销品来说,往往假的数十倍、百倍于真的”。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在这种市场环境下很多时侯只能是无可奈何。

2.2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意识不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比较晚,知识产权管理意识比较弱。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①企业能真正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在内部建立知识产权制度、运用制度为自己的技术开发和企业发展服务的还不多,更别说一些中小企业了。北京大学的一次调查表明,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有5.9%的企业“无机构也无人负责”,“有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负责”的仅占21.6%.其它地区及传统企业的情况就更严重了。②专利的申请量少,质量不高。据调查,中国有70%以上国有大中型企业、95%以上小型企业没有专利申请。1996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在专利部类中,国外来华申请发明专利已有五个部类,超过半数,而我国为数不多的专利申请中,技术含量和水平远不及外国专利,更谈不上向国外申请专利,有意识地建立专利网和专利壁垒来保护这些成果。“863”计划仅20%的成果申请了专利,多数成果以论文的形式公布于众,有些成果是国外还没有的,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因为没有申请专利而拱手让人了,申请的专利和论文的比例大致是1:80.③知识产权的管理大多停留在保护层面,还没进入资本化运作。例如,我国的上市公司年报摘要的报表附注中披露无形资产具体构成的公司从1995年~1998年在逐年增加,但1999年披露无形资产构成的公司比例突然下降。1999年我国共有上市公司424家,披露无形资产的仅有173家,而披露的无形资产构成主体是知识产权。发现不披露无形资产构成的公司的无形资产对企业经营活动的贡献要小于披露无形资产构成的公司,同时市场对披露无形资产构成的公司无形资产的定价要高于未披露的公司。这说明我国企业还没有认识到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对吸引投资的巨大作用。

2.3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缺乏战略规划

国内除了像海尔、北大方正等极少数企业对知识产权有比较系统规范的管理外,绝大多数企业还没有认识到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要性,更谈不上从战略上进行规划,企业关注的仍是有形资产的管理。1996年5月,中国专利局对7省市的调查发现,每个大中型企业每年科研成果超过百项,但申请专利的却寥寥无几。北京大学刘剑文博士组织的调查表明,北京市仅有21.6%的高新技术企业“已制定”或“正在考虑制定”本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大部分企业都处于未制定的状态。没有专利战略,就不能保证科研开发的各个环节,包括选项、立项、专利申请规模、专利保护及其策略和产业化顺利进行。许多企业不知道对专利的利用,很少进行专利文献检索,造成低水平重复研究。由于缺乏战略高度的规划,许多企业成果只申请了中国专利而造成技术流失,专利申请后利用率很低,产业化、商品化程度低。此外,还很容易导致陷入专利“陷井”与“雷区”,侵犯了别人的专利权,不仅要支付高额赔偿,甚至导致企业破产。深圳市某厂的产品属荷兰菲利浦公司在中国获权的专利保护范围,被诉侵权,不但自行销毁了模具和侵权产品,还要支付巨额赔款。

2.4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缺乏严密的组织和严格的规章制度

良好的知识产权管理需要严密的组织和严格的规章制度。然而,调查表明,我国企业目前涉及知识产权问题时大多是通过聘请律师帮助解决,大多数企业还没有认识到专业机构的设置和利用以及配置专业人员,没有设置专业人员从事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研究及开发,同样也缺少严格的规章制度来对知识产权管理加以指导。例如,北京大学的调查表明,在企业与雇员是否签订保密协议的问题上,有7.8%的企业“无任何保密规定”,29.4%的企业“仅在企业内部规章中规定,无专门协议”。许多企业商标档案的管理与企业的其他档案进行合并管理,而没有专门的商标档案制度和对商标的申请、印制、保管及续展进行规定。

2.5 缺乏知识产权管理与运作的人才

1999年,我国拥有专利工作者约一万余人,平均每13万人中才有一名懂专利的人员。国内很少有企业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有关知识产权的管理均当作法律事务处理,缺少能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企业业务紧密结合的专业人才,导致许多专利申请后无人管理,未能充分利用。我国过去科研与生产相分离,企业仅仅是生产基地,科研开发主要由大学、研究所承担,由国家进行计划分配,导致企业研发能力薄弱,而大部分科研成果累积在高校、研究所,不能产业化、商品化;同时,也缺少精通知识产权管理与运作和专利许可业务的专门人才把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联系起来。

3 原因

我国知识产权管理水平落后固然有其的原因,如我国实行市场化的时间短,的精力大部分集中于体制改革和建立企业制度,无法顾及知识产权管理等。但是,面对经济全球化和来自全世界企业的激烈竞争,我们不能仅拿这些作为借口,必须分析产生这些的深层次根源,才能做出正确的对策。前述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多而且复杂,有些问题恰恰又是其它问题存在的原因,综合起来可分为企业行为体现出的问题和制度缺陷导致的问题。

3.1 企业行为方面体现出的问题的原因分析

企业行为方面存在的问题,即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行为方式及结果。例如,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淡薄,缺少主动性,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缺少战略等。在发达国家,知识产权的管理受到极大重视,视为形成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为什么我国的企业却不大重视呢?原因之一是过去体制的惯性。我国过去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成果管理体制,转向知识产权保护体制的时间较短,人们还受过去成果管理体制的惯性影响,从而对知识产权管理缺乏了解和认识,取得的成果往往不是申请知识产权保护,而是以等方式处理。原因之二是企业缺乏知识产权管理的积极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行为从无到有、从被动到主动的变迁,其动机是受行为变迁所带来的利益驱动。只有行为人分析到行为的结果能带来巨大的利益时,他才会采取行动,从而发生行为变迁。我们可把企业的行为变迁分为两种:诱致性变迁和强制性变迁。诱致性变迁是行为主体受巨大利益的诱导而产生的自发性行为变迁;强制性变迁是政府制定法律规章,强制企业发生行为改变。一方面,诱导行为变迁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因为这要受行为主体现有知识与经验、认识能力和能力等影响;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不完善,削弱了企业实施知识产权管理取得的收益,导致企业缺少进行知识产权管理的积极性,从而又延长了企业行为的变迁过程。所以,要解决我国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通过政府制定适当的法律规定,强制企业的行为发生变迁,这样可大大缩短这一过程。原因之三是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匮乏,导致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供给不足。人才匮乏既是存在的问题,又是企业某些行为方面存在问题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我国过去科研与生产相脱节,大量科研人员集中在高校和科研院所,企业科研力量不足,导致企业知识产权的形成来源不足;另一方面是我国实施市场经济和知识产权保护的时间较短,通晓知识产权法律和知识产权资本化运作的人员很少,这导致企业可能还认识不到知识产权管理能带来的巨大收益,或者认识到了,但由于缺少相关的人员而不知如何着手采取行动。例如,我国很多企业认识到商标的巨大经济效应,只单纯花费巨资做广告,但由于商标的价值内涵及商标的许可运作知识缺乏,反而导致短期行为,产生不良后果。

3.2 制度方面导致的问题的原因分析

上面的分析表明,制度缺陷是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行为方面存在问题的更深层次原因,其产生的影响更为深远。因为制度是决定人们相互关系的、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性规则,制度的缺陷会增大人们在知识产权活动中的交易费用,缺少激励人们实施知识产权管理的利益动因。没有法律制度保护知识产权所有者的收益,人们不仅缺少知识产权管理的积极性,相反,还会因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而不受处罚而产生仿造、假冒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等。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由于制度方面的原因引起的。那么,造成我国知识产权制度方面缺陷的原因是什么呢?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需要对制度的形成进行分析。制度不是天然就有的,制度的形成与完善是一个不断变迁的过程。制度变迁的路径要分为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前者是指一群(个)人在响应由制度不均衡引致的获利机会时所进行的自发性变迁;后者是指由政府法令引起的变迁;自发性制度变迁通常也需要政府行动来加以促进。诱致性制度变迁是在获利机会的诱导下利益各方长期博弈的结果,其变迁是缓慢的,而强制性制度变迁则可由政府直接颁布法令实现。而且,如果诱致性创新是新制度安排的惟一来源的话,那么一个中制度安排的供给将少于社会最优。因为自发性制度变迁通常也需要政府行动来加以促进。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制度的形成主要是诱致性制度变迁,它是一个缓慢的过程,这也是我国企业内部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制度目前仍不健全的原因之一。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外部环境则主要是强制性变迁,依靠政府颁布的法令。然而我国政府过去阶段的任务重心是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推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而政府本身的机构改革有些滞后,这造成一方面立法不完善,另一方面政府机构效率低下,执法不力降低了强制性制度变迁的作用。我国企业当前正面临着加入WTO带来的激烈国际市场竞争,依靠缓慢的诱致性制度变迁不能适应当前需要,必须通过政府完善知识产权法令,加快政府机构改革,实现强制性制度变迁。通过强制性的制度变迁,实现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行为的强制性变迁。

4 政策建议及对策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要解决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目前存在的问题,首先就是要加强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的相关制度,形成强制性制度变迁和行为变迁;加大知识产权管理的知识供给;同时,企业自身也要采取相应的对策和行动。

4.1 政府在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上要发挥更大作用

第一,政府应加强与发达国家知识产权方面的交流,了解世界知识产权法律、政策方面的新进展。从而加强和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立法,制定适应我国经济的知识产权政策和法律。完善知识产权制度的执行规范,一方面要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改革,制定严格的工作规范,提高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和人员素质;另一方面要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制度规范,制定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规定,企业进出口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定,企业竞业禁止规定等。第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由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知识产权本身的专业性很强,使得这方面的执法难度较大,而我国执法人员的水平也有待提高。因此,司法、执法部门应注意加强与技术专家、知识产权法律专家的沟通,聘请他们担任专家咨询顾问并协助解决疑难案件。第三,政府可引导和加强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的建设。在初期,政府通过制定政策对中介市场加强管理和指导,并逐渐放开,通过行业自律和市场化运作,促进知识产权中介市场的完善。第四,政府应加速我国专利信息的建设,尽早建立开通互联网络向公众提供专利说明书全文、法律状态查询。选择一些有条件的省市建立远程可视审查会晤系统,方便和加速专利审查。建立多功能的知识产权馆,提供知识产权自动检索、知识咨询,提供专题培训等,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

4.2 企业应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主体

第一,企业领导要增强知识产权管理意识,加强知识产权管理的战略研究,并与企业业务战略和技术创新工作紧密相结合。所谓知识产权管理战略就是针对企业知识产权形成、保护、发展和价值运作而制定的长远的战略性规划。不仅要研究知识产权的保护,还要把知识产权管理与企业的技术开发战略和无形资产资本化运作紧密联系起来,创造更大利润,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第二,企业要完善知识产权管理的组织机构和人员设置。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配备专门的人员,并受企业决策层的直接领导。这一部门的职能是制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其实施情况;负责企业知识产权的申请、保护工作,开展知识产权管理的策略研究;负责企业员工的知识产权知识培训;建立企业内部知识产权文献“数据库”等。第三,企业应加强知识产权管理知识的学习。一方面加强对员工知识产权管理知识的宣传与培训,把知识产权管理意识贯彻到企业各项工作中去;另一方面,企业还要学习和引进国外企业先进管理经验,充分利用专利文献,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运作提供指导。

第8篇

关键词:研究所 知识产权 管理

随着知识经济的不断深化,知识产权管理逐渐成为当代国际竞争的热点和焦点。知识产权资源日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资源,知识产权发展水平日益成为衡量一个地区综合实力、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战略性标志。更多的国家意识到,未来全球竞争的实质是科技的竞争,更是知识产权的竞争,知识产权管理正成为各国政府政务管理核心内容。研究所与高校同为我国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重要生长点和辐射源,是我国科研力量的重要组成,其知识产权保护及经营水平直接关系到我国科学技术与经济发展水平。本文通过分析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中的一些不足,结合研究所的实际情况,提出了适合于研究所知识产权管理的对策。

1.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待提高,战略意识欠缺

受高校科研评价体系的影响,科技人员在科研过程中普遍存在着“重视项目创新,忽视项目应用前景;重视数量与档次,忽视技术秘密保护;重视专利数量,忽视专利质量;重视专利授权,忽视后期维护”等现象,造成大量科研成果未能及时形成知识产权,形成的知识产权流失严重,知识产权成果转化难等问题。

在知识产权战略意识方面,部分院校逐步重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建立了管理机构和相应的规章制度,但并没有将知识产权纳入整体发展战略当中,缺乏知识产权战略的意识。

1.2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与作机制不完善

缺乏专业人才。知识产权管理涉及专业知识较多,目前多数单位都是科技管理人员兼职。由于专业知识掌握不多,导致无法进行有效的和全过程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完善,执行力度不到位。研究所在实验室管理、技术成果保护、知识产权登记界定等方面缺乏完善的规章制度,研究所、科研人员、合作单位、流动人员相互之间缺乏相关的制度约束,对于知识产权流失责任追究不到位等。

缺乏知识产权运作机制。专利质量低下,运作机制缺乏,导致了技术成果转化困难,后续保护无法开展。由于缺乏有效的政策导向和激励机制,缺乏科学的评估与成果转化制度,使得知识产权的真正价值和作用没有发挥出来。研究所相关部门更多的是注重专利申请与授权,注重数量缺乏质量。

1.3 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不到位,流失现象普遍

管理部门因素。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成果转化方相互脱节、互不协调,造成了管理上的混乱和漏洞,造成了知识产权的流失。

科技人员因素。科技人员自身存在问题,导致知识产权流失。如、成果评奖导致成果公开而无法申报专利;合作研究、技术交流中被对方窃取技术秘密;人员流动带走核心技术成果,职务成果被非职务化等等。科技人员带着多年研究出的职务发明成果跳槽,为别人创造经济效益,或者干脆半脱产搞公司等。

1.4 知识产权成果商品化、产业化程度低

目前以专利为主体的知识产权管理,经过多年来的努力,法律意识大为增强,专利申请量和授权总量迅速增加;但是其中很多专利为为专利而专利,导致专利质量低下,后续转化困难。对于一些具有应用前景的专利,由于上述科技管理体系和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问题,加之缺乏专业的运用机构和转化机制,转移转化还很薄弱,专利闲置严重,转化率较低。

2.研究所知识产权管理的对策及建议

通过分析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结合研究所相对规模较小、科技人员较少、研究方向集中等特点,提出了研究所知识产权管理的四点对策。

2.1 进一步强化保护意识,提高知识产权战略地位。

研究所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面向国家、所在省市的发展需求,充分发挥其在相关领域内的科技创新能力,创造和拥有一定数量的核心专利,支撑高技术产业与新兴产业发展,建设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体系。从战略的角度,结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围绕知识产权运用,创新管理模式,构建有效管理体系,无论是对创新型人才的培养、科研能力的提升,还是经济社会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强化保护意识,这是完善知识产权管理的前提,主要围绕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2.1.1 决策部门应将知识产权管理提高到全所发展的战略地位,把科研创新、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对知识产权管理进行总体规划。

2.1.2 日常管理部门包括科技管理部门、科研部门、人事财务部门等,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和配合,严格执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这是保证知识产权工作正常运行的关键。

2.1.3 科研人员是创造知识产权的直接人员,是影响研究所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因素。科研人员是这些科技成果的创造者,但科技成果并不等同于知识产权。调查结果显示,科研人员对什么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包括哪些内容、如何申请与保护知识产权等基本知识还存在欠缺。研究所可以举办知识产权方面的讲座,提高科研人员知识产权知识。研究还发现,充分合理地利用专利文献,将可以平均节约60%的科研时间和40%的科研经费,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状态。同时,针对不同学科的特点开展知识产权挖掘和布局相关培训,使科研人员在研发之初就能对研发成果进行逐步有效的保护,避免因时效性丧失了新颖性。

2.2 建立多重保护措施,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研究所需要遵循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和运用的发展思路,构建相关的知识产权制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与管理体系。

2.2.1 设立知识产权专管人员制度

相比高校而言,研究所人员较少,知识产权数量相比也不多,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部门并不合适。基于研究所实际情况出发,研究所可在各个项目组设立知识产权兼职专管人员负责项目知识产权工作,对于专管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专管人员会同项目组对授权专利按价值大小进行区分,确定核心专利范围,负责核心专利的续费、维权、转让等工作;负责实时跟踪国内外相关行业的专利情况。研究所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指导、协调等工作,共同开展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工作。

2.2.2 建立科研立项与专利审批制度

科研立项时经常存在的一些问题,如科研人员对立项研究课题更多地考虑项目研究后的数量与档次,能否完成考核指标,能否申报成果奖励等,较少考虑项目转化的可能性;对立项研究课题很少从专利实用性的高度上来选题。这样必然造成科研项目实用性差及浪费人力物力现象,有的甚至还会导致侵权行为的发生。所以,立项之前,应先建立完善的科研审批制度。项目成员应在立项之初,就要将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摆在首要位置,做好文献的检索、现状调查的工作。科技管理部门要对科研项目把关,对项目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进行充分论证。这样可以避免重复工作,资源浪费。

建立专利申报审批制度,有助于研究所提高申报专利质量,更好地保护科研成果。专利专管人员负责申报专利的查新等工作,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专利质量严格把关;对于核心专利由专管人员专门负责,严格保护。

2.2.3 健全知识产权成果申报制度。

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中,制订、完善科技成果申报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保护研究所合法权益。科技成果申报管理制度应规定项目负责人在完成科研项目后,其研究成果须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部门申报,以便主管部门了解掌握成果情况。对符合专利申请条件,具有潜在的市场应用前景的创新理论或研究成果,应鼓励并要求项目组先申请专利,后进行成果鉴定和。对未申请专利保护的科技成果,制度应规定将其纳入技术秘密的保护范畴,按科技档案管理办法和科技保密条例进行管理。完成职务科研成果后,项目组必须将全部技术资料及时归档,并制定整理归档的程序和考核办法责任机构以及违反制度的责任。

2.2.4 严格科技合作监察制度。

随着学科间的互相交叉,产学研模式不断发展和深入,各种科研合作和横向合作将越来越多,在合作中产生的知识产权成果会越来越多样化。研究所将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直接转让,或者是技术人股,以及与另一方进行各种形式的合作,在这些时候,制度要明确规定相应部门有责任对合作活动进行监督,监控合同合作的全过程。

2.2.5 完善知识产权保密审查制度。

研究所应根据国家有关的保密法规,制订切实可行的技术保密审查制度。对知识产权保密的标准,程序等进行规定,规定知识产权以论文等各种形式公开前要执行严格的保密审查制度,对外合作研究中签订保密合同,明确责任,有效地保护研究所知识产权不受侵害。

2.2.6 强化合同保护制度。

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合同保护制度,有助于保护研究所知识产权的流失。对于离职、外出兼职或自办产业的在职人员,以及在研究所培养的研究生、实习生,应签订保护研究所知识产权的保密协议,明确应承担的保密义务。人才调出,职工离退休,学生毕业离校,必须归还在从事科技工作的全部技术资料、实验数据、实验设备和其他必须保密的信息资料、软件等,并承担不披露、不使用有关技术秘密,不进行各种有关技术转让和许可证贸易等活动的义务和相应的法律经济责任。

2.3 建立知识产权激励与评估机制,促进知识产权成果转化

2.3.1 健全知识产权激励机制。

知识产权价值包括基本价值和应用价值。如一项专利技术,其基本价值就是在市场上转让后获得的转让费用,其应用价值则是经过实施产生的效果价值。知识产权管理要追求基本价值和应用价值的全面实现。在收益分配上,要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知识和技术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兼顾、发明者和发明人所在部门的利益,在实施收益中让有创新成就的科技人员得到较大的经济回报。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激发科技人员的研发积极性,更高效的促进知识产权的商品化和产业化。

2.3.2 实行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机制。

实行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制度是防止研究所无形资产流失的重要措施,科学合理地体现科技成果的价值,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知识产权发生转移时,对知识产权的价值进行评估,可以确保权益不受损失。同时,还应尽快建立知识产权申请与放弃的审查审批制度,对研究所知识产权的申请与放弃均应履行审查审批程序,对不重视知识产权保护而使研究所的合法权益受损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制度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在我国,包括研究所、高校等研究机构知识产权工作还处于发展阶段,特别是技术转移工作尚处在初步阶段,内部运行机制也不够健全和科学,这是制约知识产权工作的壁垒。研究所应立足自身实际情况,在管理制度上不断开拓创新,建立符合研究所情况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促进科研成果的转移、转化与利用,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基金: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青年基金项目(QN201115):科研机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探索。

参考文献:

[1]吴汉东.知识产权法学[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2.

[2]张玉敏.知识产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J].现代法学,2011,5:105.

[3]韩奎国.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模式探索[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1(22),49-50.

[4]黄亦鹏,李华军,吴凡. 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中问题剖析及对策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11(11),142-146.

第9篇

关键词:知识产权;协同管理;系统调控思想;知识产权战略

一、 系统调控思想概述

系统调控思想是在一般系统理论基础上,融合复杂系统、自组织理论、涌现理论等相关理论,由系统论研究学者基于本体论思维提炼出的一种系统控制及整体管理思想。作为一种管理策略,系统调控思想体现了遵循系统本身发展规律,适度调控与干预,既重视系统本身演化发展,又重视系统优化设计,不断促进系统整体发展的控制及管理思想,因而可以用作系统变革与完善的理论依据和参照。作为系统生成及发展内在机制和机理,系统调控思想揭示了作为整体的系统本身生成、发展内在机制、发展方向等一般规律,特别在解释社会系统、由人参与的系统(人作为系统重要构成要素的系统)等特定系统生成及演化方面有独到之处。系统调控思想具有浓厚的本体论意蕴和东方系统思想,较好克服了一些管理理论"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弊端,是一种功能性较强的系统方法论。

系统调控思想借鉴了一般系统思想与复杂系统中自组织、复杂性等理论,基于理论演绎得出系统调控策略和调控机制,为管理实践中提供了一个重视整体,从系统整体切入的管理干预思路与策略集合。如图1所示。

二、 基于系统调控思想的知识产权协同管理

1. 知识产权协同管理概述。管理学理论库藏中不乏丰富的协同管理思想,如安索夫在其《公司战略》一书中提出的作为战略作用机制的协同效应,Anderson和Lee提出的“协同供应链”等。从协同学、系统论的视角来看,作为一种具体领域的协同管理,开放式创新知识产权协同管理是指参与开放式创新的企业在知识产权合作过程中,为了实现特定研究进展或实现有效创新,所进行的彼此协调和相互努力。由于知识产权领域本身的复杂性、多环节性,开放式创新中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等环节均一定程度上需要协同管理。从具体过程来看,为提高整体研发能力和竞争势力,实现整体利益最大化,首先需使得开放式创新中参与创新企业之间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共赢与和谐的氛围。其次需要建立共同的知识产权愿景,再次需要信息的适度共享,构建协同管理机制,并加强过程控制等。

2. 知识产权协同系统及其要素。

(1)企业知识产权基础管理体系。包含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组织结构、领导、流程、人员、经费等的“六有”:有领导分管、有组织机构、有管理制度、有工作人员、有专项经费、有知识产权申请。该“六有”是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基础,缺少这“六有”,很多知识产权业务无法开展。

(2)合意创新合作伙伴的配合。在知识产权愿景的感召、吸引下,具有胜任力的合意创新伙伴积极配合是构建知识产权协同管理系统的基础要素之一。

(3)协商基础上创制的组织间知识产权合作规则。组织间知识产权合作涉及投入、归属、共享、转让和许可、保护和传播等多方面的知识产权规则问题。创新各方需要在协商基础上创制既满足包括知识产权法、竞争法在内各种法律要求,又能符合各方实际情况的相关知识产权规则。在实践中,合作双方基于各种关系,在法律框架下,就知识产权投入、归属、共享、转让和许可、保护和传播等有一定的协商余地。

(4)有关研发人员、管理人员参与及相应的组织机构。无论专门成立协同管理机构还是或由其他部门代办具体事务,有关人员参与及组织机构的形成是整个协同管理工作开展的基础和平台,是知识产权协同系统的重要要素之一。

(5)目标体系及其实施方案。包括知识产权愿景、总体协同目标、阶段协同目标等在内的目标体系是协同管理系统重要构成要素。当然各种目标顺利实施,还需要具体的实施方案。

(6)项目负责人的领导。即该协同系统需要有组织、有领导、有管理、有制度、有体系、有规章、有规划。企业知识产权协同管理工作基础体系成型后,还应根据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等方面规律,调整管理重点与优化管理方式,促进知识产权协同系统不断完善与优化。

3. 知识产权协同系统的管理调控。基于系统调控思想,不难理解企业知识产权协同管理的内在逻辑及依据。在企业总体知识产权战略统领下,知识产权协同系统各个要素、各个环节相互配合,不断完善与优化,从而促进了协同决策的科学性、可持续性。当然协同系统作用及功能的发挥,不仅需要建构,还需注重系统演化。所谓建构是指企业为弥补由于市场经济中的对经济合作效率低下的不足,可以充分利用了现有制度的引导、鼓励作用,在法律框架下发挥创造性,通过合同契约,长期合作关系等手段,发挥各种协调机制作用,利用知识产权运行的规律,构造人造的特定系统,主动去建构。所谓注重系统演化,是在进行建构的同时,在管理过程中,需要遵循系统运行规律,注重系统演化及其适当引导。即不仅关注单次合作的机制优化,又要重视长期的能力培养。

4. 知识产权协同管理策略。

(1)以系统调控论作为协同管理的理论依据及实施切入口。知识产权协同工作涉及到认知、策略等众多方面,体系繁杂。系统调控视角提供了从整体把握、整体干预与调控的管理思想和方法,能有效化繁为简,屏蔽掉具体细节的干扰,让管理者能找到达到“牵一发动全身”关键变量、序变量。系统调控论也为整体协同管理提供了努力方向和参照标准。

(2)以优化完善与引导发展相结合作为知识产权协同能力培养的策略。考虑到一般系统原理及复杂系统自组织、涌现等客观规律,知识产权协同能力培养既需要遵循一般系统运行的规律,以优化发展为对策;又要兼顾到知识产权协同系统的复杂性、自组织性及演化性,以引导发展为主要应对之策。

(3)重视企业总体战略、知识产权战略在知识产权协同管理中的作用。企业总体战略、知识产权战略等上位战略统领知识产权协同管理整体工作,对知识产权协同策略有重要指导和保障作用。完善、清晰的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可以与企业协同战略形成互动、耦合关系,促进协同策略的实施。

(4)以“创造条件,推动变革,引导演化,有序调控”作为知识产权协同管理实施策略。

在知识产权协同管理实施过程中,通过增加人员、资金的投入,制定相关知识产权制度,搭建知识产权信息系统等,促进知识产权协同基础体系成型,并不断完善协同系统基础、促进各个子系统作用发挥,进而发挥协同整体作用和功能发挥。同时应创造条件为知识产权协同管理系统正向突变、自组织创造基础,促进协同功能及更高层级的能力生成与完善。在不断优化完善基础协同体系基础上,涵养内外部变革力量,汇集共识,促进变革;在此过程中应注意有序调控,即遵循复杂系统自身生成与发展规律,适度、适时进行干预与调控。知识产权协同系统本身的复杂性并不排斥外部的干预与引导。合作各方在意思自治、互利共赢、长期合作、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根据相关战略和规则,遵循协同系统建构、优化及演化规律,可适当加以控制和引导,促进协同系统整体向预订目标迈进。

(5)既重视系统本身优化完善,又兼顾进一步的协同能力培育及提升。在实践中既要重视短期任务型工作,又要兼顾到长期的协同能力培育。开放式创新中知识产权协同管理问题首先是构建协同系统,其次是在协同系统基础上促进能力形成,并进一步增强协同能力。

5. 知识产权协同管理框架。基于系统调控思想,本研究以系统形成、发展及演化规律为内在逻辑,以知识产权协同系统形成及发展中主体管理策略为关注点,提出一个更具操作性的开放式创新中组织间知识产权协同管理框架模型,如图2所示。

开放式创新中组织间知识产权协同管理架构包括完善知识产权协同管理工作体系、促进知识产权协同内在机制形成、知识产权战略的引导与推进以及知识产权协同系统演化路径优化等几个方面。下面逐个介绍。

(1)健全知识产权协同管理工作体系。知识产权协同管理工作体系是开展相关管理工作、实现组织间知识产权协同的基础。通过加强知识产权协同决策与领导、完善协同组织机构、完善知识产权协同制度、充实相关人力资源、构建信息与档案系统等工作,可有利于协同要素完整,促进协同工作体系健全。健全知识产权协同管理工作体系对促进知识产权权利发生、知识产权保护及应用,提升知识产权协同管理总体水平有重要意义。该工作背后的系统调控机理是促进协同系统形成,为使得各种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发挥作用奠定基础,对协同系统进行涵养、维护工作,相应地需要创造条件等管理措施的配套。

(2)促进知识产权协同内在机制形成。各种内在机制的形成,能创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氛围,发挥相关管理人员、法律人员、研发人员等的主观能动性,在合作各方制定的协同战略的行动指南指导下,共同为合意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努力。各种内在由硬制度、软制度共同构建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为有关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提供良好的土壤,有利于实现合作各方知识产权多中心自主管理、自组织,促进整体协同管理有序发展、实现功能涌现、权力发生及相应能力生成与提升。从结果层面来说,内在机制主要包括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有关知识、知识产权的客体保护与运用机制;相关的保护机制、运用机制是知识、信息等客体价值实现与排他性利用的保障;第二个层面,有关参与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第三个层面,整体层面"竞争-合作-协调"运行机制。作为一个开放的系统,知识产权协同系统通过整体自组织作用的发挥,在外力干预及自发作用二者共同作用下,形成有序结构,整体功能上实现涌现及能力形成。

从手段与过程角度来看,可以把各种协调机制分为法律协调机制,管理协调机制及社会协调机制。法律协调机制是众多协调机制中最基础、最重要的协调的作用,具有严肃性、强制性等特点。法律协调机制的主要途径是通过合同的设计和执行来实现。由于法律协调机制对于知识创造中利益协调本身存在不足,因此在法律合同条款的指导下,通过管理协调机制的弥补,如可以建立有序的私有知识贡献机制,建立有序的共有知识的吸收机制,其协调过程通常包括界定范围,成立监督管理委员会,组建合作研发团队,重新设计和实施等步骤。管理协调机制涉及大量组织、计划、控制、领导工作,如界定创新组织形式及知识产权情况、成立监督委员会、组织创新合作研发团队、合作过程的设计、具体过程的实施等。所谓社会协调机制,是指在成员共享过程中,利用相互的社会网络关系对成员之间的利益与分配过程进行动态的协调过程。这种协调可通过限制性进入、宏观文化、集体惩罚、声誉等机制来实施。社会协调机制具有非正式性、协调的灵活性、协调的低成本等特征。法律、管理、社会协调机制等三种机制是对知识产权协同系统进行协同的不可缺少的机制,每种机制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需要配合适用,同时利用三种机制进行协调,有利于各种机制发挥作用,促进系统调优。

(3)知识产权协同战略的引导与推进。明确的知识产权协同战略可以为合作过程中协同管理工作提供指导,可以为各类型的知识产权协同管理具体工作提供逻辑起点和明确目标。作为企业整体创新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开放式创新中企业组织间知识产权协同战略是充分调动各种创新资源、发挥企业在特定领域竞争优势的重要办法,对企业知识产权布局和创新绩效提高有重要意义。在实务中,一些企业高瞻远瞩地制定企业知识产权协同战略,在专利方面做好布局,巧用外部资源进行开放式创新。企业通过一次次投资推动和合作项目,可逐渐提升组织间知识产权协同水平。

(4)演化路径引导与优化。路径优化集中反映有关主体通过学习机制、互动机制,在相对长时间内的出现的一种均衡与自组织。演化路径反映整个协同管理的定位及其变化以及创新成员企业根据具体情况对知识产权总体方向的调整。通过路径优化,企业能找到适合合作双方更好的合作模式与协同管理机制,使得创新企业能更好驾驭开放式创新,更好利用知识产权协同管理产生企业所期望的知识产权,为企业竞争优势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一般来说,企业知识产权协同管理系统演化发展有如下几条路径:(1)从自然合作模式向特定项目涌现模式;(2)从特定项目合作到长期合作演化;(3)单一模式到复杂模式演化;(4)综合演化模式。在实务中,一些企业在合作创新初期,合作模式单一,通常知识产权创造和应用等模式也比较单一,如纯粹的收购模式,委托开发等,随着合作的深入,彼此之间熟悉度增加,合作契合度较高之后,有关双方有可能会从特定项目合作到长期合作演化。

三、 结语与讨论

知识产权协同管理关乎合作创新、开放式创新成败和成效。条件具备的企业,特别是意图在特定领域创新领先的企业,应考虑从个案式协同管理基础上,完善知识产权协同体系,建构知识产权系统,促进系统整体作用发挥,乃至培育知识产权协同管理能力,从而不仅仅能胜任单次创新中的知识产权协同管理,还可以在更广阔的范围内,更多开放式创新机会中有效开展知识产权协同管理,为成功获取、保护、运用知识产权,开展有效创新奠定基础。

本文基于系统调控思想,尝试性分析了知识产权协同管理的理论基础及管理对策。根据系统论、控制论对系统发展既要重视调控与优化、又要重视系统自身动态演化、自组织的一般规律,基于系统调控思想,本研究提出知识产权协同管理的优化完善与引导发展相结合的管理策略,即首先重视协同系统本身的建构与完善优化,其次要适度引导发展。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管理的具体措施。本研究所提出的协同管理框架是考察众多实践中有效开展知识产权协同管理的实践,总结其经验基础上,借助于系统论、战略管理等相关理论所提出的。本研究框架除揭示知识产权协同管理策略外,对一般的能力发生机理也应提供有益启示。进一步研究方向包括知识产权协同系统诊断,知识产权协同管理能力与创新绩效及竞争优势关系等。

参考文献:

1. 黄国群.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及其优化策略研究.情报杂志,2011,(12):108-114.

2. 黄国群.开放式创新中知识产权协同管理.华东政法大学: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2013.

3. 伊戈尔・安索夫著,邵冲译.战略管理.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0.

4. David Anderson, Hau Lee. Synchronized Supply Chains: The New Frontier.ASCET,1999,(6):26.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号:71103067);上海教委科研创新项目(项目号:13YS088)。

第10篇

关键词:高校;知识产权;知识经济

我国高校在知识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增强,而当前高校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不利情况都将制约高校的进一步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1999年4月8日实施的《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高校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著作权及其邻接权;高等学校的校标和各种服务标志;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依法由合同约定由高等学校享有或持有的其他权利。

一、我国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统一的管理部门

有些高校缺少系统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对知识产权管理的机构缺乏有效的管理。高校知识产权属于多个机构管理,其职能的行使是分散的。许多知识产权机构一般挂靠在科技主管部门内,没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或专职管理人员,甚至有关人员根本不懂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产权管理实际上处于放任自流、无人负责的状态。

(二)缺乏知识产权专用经费及有效的政策导向和利益机制

申请专利需要缴纳一定的经费,尤其是发明专利,从申请到授权要缴纳申请费、维持费、实审费和授权登记费等各种费用,还要缴纳机构的费。如果到国外申请专利动辄需用上万元。目前,高校中职务发明的专利费一般都由课题组从其课题经费中支付,由于课题组具有一定的时间性,课题任务一旦完成,专利维持就显得很困难,而发明创造的专利权的有效性是以专利权人缴纳规定数额的年费来维持,一些有前景的专利由于无法按时缴纳维持费而不得不放弃专利权,造成学校知识产权的流失。尤其是一些技术含量高的发明专利,它的审查周期长,往往需要二三年以上的时间才能授权,其效益的体现需要更长时间,如果仅由发明人决定专利维持与否,就很难有效地保护高校的专利。这与无知识产权专用经费有着密切的关系。此外,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明文规定了对发明人员的“一奖两酬”,但至今许多高校由于经费不落实,对这一规定未能兑现或兑现不到位,影响了发明人或设计人的积极性。

(三)缺乏严格的保密制度

目前高校在科技活动中,技术泄密问题比较严重。现在高校仍有一些科研人员利用手中掌握的属于学校职务成果的技术资料,私下去从事校外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兼职活动,泄漏了高校辛苦得来的成果。而且由于人员流动中有关人员离职后和高校签订的合同方面不够完善,甚至有些人员是借着自己手中所掌握的高校知识产权成果来谋取高薪和好的职位,许多科研数据和成果被流动的科技人员无偿占有和带走。还有一些科技人员故意?昆淆职务成果和非职务成果的所有权的归属问题,把其手中应属与职务作品的成果当成非职务申报专利进行转让等,这样都造成了高校的损失。gwyOO.

(四)科研成果重复研究多

长期以来,我国高校科研人员适应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科研工作模式,在选择科研课题立项时,不是以市场经济前景为指导,而是以获得科研经费为目的,忽视查新工作,在不了解科技发展的最新动态、不管研究的课题内容是否重复、是否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情况下,将他人已完成的项目、已取得专利的发明创造进行立项,重复研究,一方面浪费了大量的人、财、物,使高校的科研水平受到严重的阻碍,影响高校开发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另一方面所得的“研究成果”得不到法律保护一旦形成产品投入市场后很容易造成侵权,使高校在经济上蒙受损失。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率低的状况,制约了高校的科技创新。

二、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管理部门和有关人员认识上存在差距,重视程度不够

由于高校管理和科研人员对知识产权的深刻内涵缺乏了解,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如何保护的程序掌握的不够全面,高校的知识产权保护缺乏战略高度、全局观念,知识产权保护缺乏专门人才。另外,管理人员认识上存在差异,重视程度不同。这些原因,造成多数高校没有建立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目前,仅靠部分科研人员自身力量保护、应用和推广科技成果,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

(二)评价体系不科学,缺乏激励机制

高校的排名,教师职称的评定等都要依靠科研成果作为必备的基础条件,而专利技术的成果在近几年得到部分确认。科研成果是以、著作出版、科研项目、科研经费、鉴定和获奖结果等为体系,多数专利技术不作为评价因素。这些不合理的评价体系,影响了教师职称评定、晋级奖励、绩效考核,使学校和科研人员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去增加支出用于知识产权的保护,而科研人员又无法从知识产权保护中得到有效的回报。

(三)知识产权意识淡薄。不重视专利技术保密问题

由于历史原因和传统的观念,许多人对知识产权的概念、意识非常淡薄。研发人员自己不注重保护研发的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同时有些人也不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对知识产权的技术缺乏保密意识,造成技术泄密,失去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条件。

(四)对研发的课题和项目缺乏系统性和前瞻性

由于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缺位。研发人员未能及时掌握国际、国内的新动态,并受不同地区、研发人员的理论和技术水平、新技术运用能力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致使研发的课题缺乏前瞻性,造成项目重复和浪费,科研成果难以实现转化,制约高校科技创新。

三、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策略

(一)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经营管理部门

受国外著名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启示,目前我国国内高校也开始探索建立新的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模式。中国科技大学就成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以专利保护和合同管理为重点,逐步对该校的知识产权进行规范、全面的管理,在理顺产权关系、保护知识产权、规避技术风险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综观国内的情况和国际的经验实例可以表明,要防止高校知识产权流失,减少高校无形资产被任意侵害和流失现象,必须加强高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工作,建立高校知识产权保护的管理体系,设立合理的管理机构。

(二)积极完善知识产权归属制度

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主要涉及到高校科技成果的专利保护或商业秘密保护、著作权和邻接权保护、高校校名校标以及有关服务标记的使用权利保护等,具有涉及面广、管理复杂的特点,所以完善高校知识产权归属制度,将有助于减少法律纠纷,预防高校的知识产权成果流失。完善高校知识产权归属制度,关键是应该在我国高校中推广知识产权保证书制度。知识产权保证书制度是在国际知名大学中一种非常流行的保护和管理高校知识产权的手段,它有助于高校明确知识产权归属问题。知识产权保证书制度要求任何人员在进入高校的时候,了解学校的有关知识产权条例,统一与学校事先签订书面知识产权协议。

当然由于各个高校情况不同,所以每个学校应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协定。在制定高校知识产权保证书的时候,可以参考西方一些著名企业与雇员签订的知识产权保证书,采取利益平衡来买断雇员受雇期问几乎所有的智力成果,这样有利于减少纠纷与摩擦。也就是说该制度的推行必须和合理的奖励制度相配套,不然就会打击有关人员创新的积极性。

(三)实行合理的技术保密制度

高校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本校的现实情况制定合理的保密制度,使切实可行的保密制度落实到科研课题组、实验室等。学校各个单位要制定有关的保密规章,规章中要明确表明本单位的保密范围。对外发表文章、展览新科技和新产品以及交流有关资料时要进行严格的审查,以防泄密,造成学校不必要的损失。对于技术资料、实验记录等有关档案的保管必须规范化,对于应该采取保密措施的要采取保密措施,以防有关资料外泄,同时制定严明的保密纪律,并要求有关人员严格遵守。

另外由于知识产权大部分都有时间限制,到达一定时间的发明、技术就要进入公有领域,只有少部分的知识产权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长久维持下去,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四)建立专利优先的科研业绩评价和激励制度

进入市场经济的今天,科研人员和科技管理人员“重论文、重成果、轻专利”的现象仍大量存在,所以高校应该建立专利优先的科研业绩评价和激励制度,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创新热情,使他们主动、积极地从事知识创新活动,产生更多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自主知识产权。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来激励有关人员:

1.名誉奖励和经济奖励并重。可以把知识产权因素与职称评定或先进评选相结合,对于在知识产权取得及转化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者,在职称评定或先进评选时优先考虑提升。同时高校可以把从专利中获得的利益拿出一部分来,专门成立有关专利的奖金,用于奖励发明人和在专利保护管理中有突出成绩的管理者。

2.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收益分成。高校知识产权成果顺利商业化、转化后,一定要把转化后的收益分给原发明人一部分。这一部分收益分给发明人的形式可以根据发明人的选择或学校的情况采取不同的形式,可以给予一次性的资金奖励或分期给予奖金,也可以把知识产权因素与个人技术股相结合,制定专利转化后明确的发明人可以占有技术股份的激励政策,适用股份奖励。这里强调的是,对待专利发明人,要注意给予他们奖励和从他们自己的发明专利给予他们一定的利益是两回事,要实行奖励和利益都要给的制度,不能从他们应该得到的利益中抽取份额用于奖励有关人员,这样会打击有关人员的积极性。

(五)积极构筑产学研新机制

通过与各地区、企业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参与地区或企业的技术创新,并以共建联合研究中心、科技风险投资开发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等方式把学校和企业或地区经济开发捆绑在一起,实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从而建立一个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通道。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手段,如高校通过科技协作网,向社会、企业展示自己的科技成果、科研能力,同时了解企业的科技需求,使高校和社会能够有效地沟通,构建良好的信息环境和成果转化环境。要在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原则的基础上坚持与企业的友好合作,建立“强强联合”的产学研联合机构,发挥学校的知识产权辐射源和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达到双赢目的。

第11篇

关键词:档案馆知识产权管理方案最优化

一、档案馆知识产权管理

知识产权管理内容广泛,包括专利管理、商标管理、著作权管理、商业秘密与技术秘密的管理等。档案馆也存在着知识产权管理,并且在档案馆发展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档案馆知识产权管理是指档案馆整体管理方案中涉及知识产权问题的一系列原则、方法、规范、计划等的组合,其主要功能在于保护知识产权,规避侵权风险,降低自身运营成本,提高档案馆知识产权管理效率。

二、档案馆知识产权管理的困惑

1.档案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不健全

档案馆纸质文献与电子信息资源并存,浩如烟海,许多内容都涉及知识产权问题,尤其电子信息资源更加易于遇到版权问题,但档案馆注重档案电子信息资源利用,却较少关注利用过程中的知识产权问题。一些档案馆意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逐渐把知识产权管理纳入到工作计划之中。但管理规范标准不完善,缺少系统性,整体管理方案紊乱,不明朗。个别档案馆知识产权管理模棱两可,存在不确定性。例如,某一档案馆在“档案馆维护知识产权声明”中显示“对尚未完全解决版权问题的信息产品的服务,在利用地点、利用时间、利用数量和利用方式上加以必要限制。”

2.知识产权管理与档案馆战略目标缺乏关联性

战略目标是组织制定的一段时间内所要完成任务的具体规划,是具有全局性、长远性的纲领性目标。档案馆知识产权管理很少涉及档案馆战略目标。诸多档案馆在制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时,重视档案信息资源建设、设备更新、建筑布局等核心业务问题,普遍认为知识产权管理可有可无,仅处于次要地位,更谈不上知识产权管理的目标设计。这样,造成档案馆战略规划与知识产权管理严重脱节,把知识产权管理排除在档案馆战略目标之外,缺乏对知识产权管理提升竞争力的认识。

3.知识产权保护前期准备不充分

《著作权法》第46、47条规定,出现侵权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和后果。档案馆虽然享有若干的豁免权,但必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行使,超出了法定范围,档案馆不存在其他特权。另外,档案馆普遍没有设置版权管理的专门岗位,没有编制版权费用的预算,造成档案馆知识产权管理岗位设置较少,经费投入缺乏,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成本还缺少准备。

4.档案用户知识产权意识薄弱

档案用户普遍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缺乏清晰的认识。传统上利用档案信息不存在版权问题,只要档案馆公开某一档案,均可以加以利用,很少考虑知识产权问题。然而,随着数字时代的到来,知识产权案成为档案用户不可回避的话题。在立法上,中国《著作权法》没有对数字化作品临时复制做出明确规定。同样,《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对临时复制予以回避。国际上,对禁止临时复制存在着诸多争议,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均明确反对禁止临时复制。各国法律的不确定性在某种意义上诱导档案用户产生潜在的知识产权风险。尤其在档案馆Web2.0的环境下,威客、博客、微博等Web2.0技术在档案馆网站中的应用,用户利用档案馆信息资源,增大了用户可能带来的侵权风险。

三、档案馆知识产权管理优化策略

1.完善档案馆知识产权管理政策

档案馆知识产权管理方案覆盖档案馆各个相关业务的整个流程。档案馆需要制定关于知识产权的系统政策,强调政策之间互相协调,形成行业政策。该系统政策包括近期版权政策和长期知识产权政策。如果一些档案馆没有能力制定属于本馆的版权方案和版权档案馆员岗位空缺,可以寻求行业间的合作,弥补知识产权领域方面的欠缺。因此,中国国家档案馆或中国档案馆学会组织制定一些普遍的业务政策显得非常重要。

2.版权管理岗位

管理与岗位配置息息相关,档案馆知识产权管理的制定、实施、反馈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也需要设置相应的版权岗位进行管理,例如剖析档案馆的法律环境、档案馆评估方案的实施效果等,均需要具有熟悉法律知识和档案馆业务背景的人员充实到该岗位上,负责知识产权方案的制定、实施、评价和修订。具体方案可以制订版权档案馆员制度,中等以上档案馆应设置1名版权档案馆员岗位,中等以下档案馆可以设置兼职版权档案馆员岗位。

3.版权预算

档案馆知识产权管理方案在实施过程中也需要相应的经费。版权中的财产权是作者的重要权利,作者对版权进行利用,获得经济利益,是实现财产权的重要方式。如果超出合理使用范围,使用者均应当支付报酬。档案馆在向主管部门或政府机构申请经费支持时应将版权成本纳入到预算中,以解决数字档案资源版权利用问题。

4.档案用户培训

由于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复杂性、法律表述的抽象性在一定程度上给用户的理解和遵守造成困惑。档案馆需要向用户宣传普及知识产权基本知识,强化对作者权利的保护,协助用户理解和遵守现有国家相关版权法条款。因此档案馆开展的用户培训指导非常重要。档案馆需要制定用户知识产权知识的宣传和培训规划,方式可以采用举办知识产权知识宣传日、编制《用户版权指南》、一小时版权讲座、座谈会、网上宣传等活动,提升档案用户的知识产权意识,营造合理使用档案馆信息资源的温馨环境。档案馆需要制定预警方案,对于有可能发生的用户侵权行为进行及时警示,提醒用户使用档案信息资源时尊重知识产权。如果发现侵权内容,立即采取适当措施予以移除。因此,档案馆须制定必要的版权声明,妥善解决纠纷与合理的抗辩。

5.争取豁免权利

档案馆应与相关公益性机构共同争取豁免权利,维护公共利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和《著作权法》中与档案馆相关豁免条款的适用主体属于“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档案馆界不能孤立地争取一些权利或特权,需要与图书馆、博物馆以及教育界、科研团体等合作争取豁免权。例如,针对无独创性的数据库设定特别权保护的问题,美国档案馆在争取相关利益时通常和相同的利益集团积极协作行动,开展游说活动,维护档案信息资源的公共获取,以致数据库特别权保护未通过立法。

注释:

①罗滦.数字档案馆共享信息与知识产权保护利益协调机制研究[J].浙江档案,2010,(3):35-37.

第12篇

论文关键词:软件企业 知识产权管理 企业管理学 知识产权策略

一、引言

在社会各行业中,软件企业总是能够走在技术发展的最前沿。伴随着技术而产生的就是一系列以软件开发利用为依托的知识产权。因此,对于任何软件企业来说,知识产权的管理与实施策略对一个企业的生存与发展都至关重要。本文试从软件企业的角度,并结合软件企业自身的特点,从管理学与知识产权法学两个角度来探讨软件知识产权保管理及其策略,以期对软件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二、软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概述

(一)软件与知识产权

我国新修订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和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文档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由于计算机软件的易复制性,自它诞生那一天就面临着被非法复制和使用的威胁,所以为了保证软件知识产权不受侵犯,保护软件开发者的权益,促进软件工业的发展,世界各国都从法律上对软件知识产权予以保护。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是软件技术得于继续创新的根本,因而政府保护软件知识产权义不容辞。

目前国际社会已形成以《著作权法》保护为主,《著作权法》(包括《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实施交叉和重叠保护(如:源程序及设计文档作为软件的表现形式用著作权法保护,同时作为技术秘密又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为辅的趋势。由于软件具有技术含量高的特点,使得对软件法律保护成为一种综合性的保护,对于我国企业来说,切忌对仅依靠某项法律或法规解决软件的所有知识产权问题抱有幻想。

(二)软件企业实施知识产权管理的必要性

对于软件企业来说,其日常运营活动主要包括软件市场调研、软件研发及软件产品销售等。软件作为知识产权所保护重要客体之一,势必导致软件企业必须重视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否则企业依靠软件所带来的财富将荡然无存。因此,软件企业实施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是十分必要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两点:

1、降低潜在的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法律风险

软件企业在软件研发初期就要有意识地预防有意或无意地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要做到这一点,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严格按照国际通行做法,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购买一份软件只能装入”单机”使用;必须意识到,复制软件并向他人提供是一种商业性行为。只有在和拥有该软件知识产权的企业达成协议后,方能进行关于该软件的商业性活动;通过知识产权管理平台熟悉其他企业的软件,在开发软件时避免使用别人的知识产权,确实要使用时,必须和产权所有者协商解决;企业应聘请法律顾问,在可能遇到法律纠纷时,要向公司法律部门咨询,经其严格评估后方能实行。

2、避免及防范知识产权侵权

由于我国软件知识产权侵权现象严重,软件企业必须积极应对,最大限度地保护和利用自己的知识产权,以取得最大的经济利益,这就需要企业必须采取必要的知识产权管理,从而能够最大程度地防范他人侵权所造成的损失。另一方面,软件企业若对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较为重视,可以对该领域内的研发水平、研发成果何一个初步的了解,以此能够对整个市场及技术领域进行把握,从而能够避免无价值研发的财产损失,同时也能够避免可能由于重复开发而导致的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被诉风险。

三、软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策略分析

(一)制定知识产权管理目标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目标可分为以下个层次:

1、宏观战略目标。应有利于促进我国软件行业的进步、经济增氏和社会发展。

2、中观目标。知识产权的立法宗旨是软件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中观目标。如我国《专利法》中明确规定”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鼓励发明创造,有利于发明创造推广应用”,就是企业在确立专利战略的中观目标。企业应激励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保护好自主知识产权,并推广应用于企业与社会。

3、微观目标。最终实现企业的经济效益目标,并与社会效益相得益彰。只有制定了准确与有效的管理目标后,企业才能够真正朝着所制定的知识产权管理目标去发展,从而促使企业能够健康成长。

(二)设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组织

软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就是根据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总目标,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各要素配置在一定的位置上,确定其活动条件,规定其活动范围,形成相对稳定的、科学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根据国内外知识产权管理的经验,设置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机构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目标明晰。每个机构以及这些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每一部分,都与特定的知识产权管理任务、目标有关,否则就没有存在的意义。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立与运作必须以”事”为中心,因”事”而设机构、定职务、配人员。人与”事”要高度配合,不能以人为中心,因人设职,因职找”事”。因此,在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机构设置中至关重要的一项原则就是目标、任务明晰原则。

2、分工合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必须根据专业化原则进行分工,明确每一具体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及个人的职责,但分工要适当,既要考虑分工的专业化,又要从合作的角度来考虑把各种分工组合起来,对类似的工作应该尽可能组合在一个部门,这样可以减少部门与部门、人与人之间的工作矛盾,提高工作效率。

3、权责对等。企业的每一个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都应按权责对等原则设置。有一定的职务就应担负一定的责任,同时也应享有相应的权力。责任是随权力而产生,又是权力的对等物,权力是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责任与权力应该一致,每一个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都不应有权无责、有责无权或权责不相称,更要避免”因人设事”地建立机构。

(三)建立保密协议制度

软件企业与企业员工、外聘人员之间应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以及应就企业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的保密事宜进行约定,建立劳动利益关系合同以及保守企业商业秘密的协议。一些目前不宜马上实行劳动合同的企业,也通过建立或者健全本企业的有关规章制度的方式进行过渡,以鼓励企业员工的创造性劳动,明确企业开发过程中产生的软件技术成果归属关系,以预防l瓜业技术人员流动时造成的技术流失和技术泄密等软件企业非常”苦恼”的问题。因此,签订保密协议对于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是十分必要和有效的。

四、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