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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

时间:2022-10-27 19:08:5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金融科技,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金融科技

第1篇

一、创新驱动型经济的科技金融支持

经济增长转向创新驱动、内生增长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方面。有人以为,经济增长转向创新驱动可以节省资金投入,这是_种误解。经济增长由物质资源投入转向创新驱动,可以相对节省物质资源、环境资源之类的物质投入,但不能节省资金投入。创新驱动经济增长的决定性要素除了高端创新创业人才和科学发现的新思想外,再就是创新投入。就是说,需要足够的投入来驱动创新。

科技创新需要足够的资金投入,主要是由以下两个方面原因决定的,而且由于以下两个方面原因需要科技与金融深度结合,培育和发展科技金融。

首先是科技创新的路线超出了企业的范围。一般讲的技术创新,是以企业技术进步为源头的创新,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也就是创新投入主体,企业创新所需要的资金完全可以由企业进入市场融通资金。现在所讲的创新是科技创新,是以科学新发现为源头的创新。这种创新涉及产学研多个环节。从产生新思想到孵化出新技术再到生产上应用直至进入市场,每个阶段都需要投入。这意味着创新投入不是单个企业所能解决的,需要动员多个投入主体。特别是在科技创新的前期阶段更需要金融进入。因此就提出发展科技金融的要求。

其次是科技创新存在明显的不确定性。创新投入有两个明显的特点:_是投资回收期长,有些创新如生物医药的发明,从科学发现到临床使用所要经历的时间很长,投资周期越长,期间还需要有不间断的投入;二是投资效益的不确定性,_方面新思想能否孵化为新技术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另_方面,孵化出的新技术新产品能否被市场所接受也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创新成果的不确定性就产生投资风险。由风险厌恶使然,人们对创新投资往往是望而却步,由此产生创新投入的不足。这正是金融难以金融科技创新的前端环节的症结所在。这意味着科技金融机制需要与一般金融机制有不同的功能,才能解决好科技创新的投融资问题。

科技金融有特定的领域和功能,它是金融资本以科技创新尤其是以创新成果孵化为新技术并创新科技企业并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为内容的金融活动。科技创新投入的以上两个特点决定了_般的金融是难以进入科技金融领域的。因此,在人们的理解中,科技金融的主体应该是政府的财政性投入和政策性银行贷款。但是,从创新驱动型经济对金融的需求以及金融自身的创新要求分析,商业性银行和金融结构应该也可能成为科技金融的主体。这可能是当前金融创新的一个重要方面。

从金融创新史分析,金融是随着科技和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创新的。每_次科技和产业革命都会带动金融创新,并且带动金融财富出现爆发性增长。在工业化时代,银行资本和工业资本的融合产生金融资本,在信息化时代,金融又与信息化融合,产生电子银行、电子货币。当今时代,金融与科技融合产生科技金融正是正在孕育的新科技和产业革命的产物。科技创新不只是产生产业财富,也应该产生金融财富。当下金融参与科技创新活动,就能及时分享发展成果并实现创新成果的财富化。金融资本只有主动进入科技创新领域才能获得金融财富的积累。就如美国成立于1971年的纳斯达克(Nasdaq)股票市场,就是信息和服务业的兴起催生的。因此金融资本与科技融合形成科技金融有着客观必然性。

我国发展的实践也证明,在每个发展阶段,金融创新需要跟上快速行驶的经济列车。金融财富增长最快的时期都是抓住发展新机遇的时期。过去的两次发展机遇,_次是发展乡镇经济,_次是发展开放型经济,金融资本都抓住了,每次都得到了爆发性增长。现在我国部分发达地区正在迎来发展创新型经济的新机遇,金融资本抓住这个机遇,其金融财富也一定能得到爆发性增长。

在创新驱动型经济阶段,地区之间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距将越来越表现在创新能力的差距上。虽然各个地区创新资源分布不平衡,但各个地区的创新投入可能改变这种不平衡。各个地区的科技金融的发展水平将成为主要说明因素。

二、科技创新各个阶段的科技金融需求

科技创新与技术创新最大的区别在创新的源头不同,因此形成创新的不同阶段,从而导致科技金融进入的不同方式。

在以科学发现为源头的科技创新模式中,科技创新路线图涉及三个阶段:上游阶段即科学发现和知识创新阶段;中游阶段即科学发现和创新的知识孵化为新技术的环节;下游阶段即采用新技术的环节。

如果考虑到创新技术的产业化则可再加个高新技术产业化阶段。

用信息经济学方法对创新投入的各个阶段作风险-收益比较:就风险程度来说,创新投入的阶段离市场越近,信息越是完全,风险越小;离市场越远,信息越不完全,风险越大。就投资的潜在收益来说,越是靠近市场,竞争越激烈,潜在收益越小。离市场越远,竞争越不激烈,潜在收益越大。归结起来,科技创新全过程各个阶段的创新投入的风险和收益是对等的,都是由高到低的序列。

如果进_步将创新投入的潜在收益区分为社会收益和私人收益,创新投资的阶段越是靠前,创新成果的社会收益越是明显,也就是创新收益难以收敛到哪个私人投资者。通常所说的创新成果的外溢性主要就是指此。创新投资的阶段越是靠后,创新成果的私人收益便越是明显。也就是创新收益能够收敛到私人投资者。这里讲的私人投资者包括企业性质的投资者。

上述科技创新各个阶段风险和收益的比较,指出了进入各个创新阶段的科技金融进入的方式和相应的金融创新的方向。

如果将政府财政的科技投入一起考虑,科技金融的投融资主体大体上有政府、银行信贷和金融公司。各自又有多种投融资类型。

从一般的投资行为分析,在科技创新的最前端,即知识创新阶段,是科技创新的源头。这个阶段投入的目标关注的是创新成果的基础性、公益性和公共性。投入主体无疑是以政府财政资金投入为主。而在科技创新的后期阶段,即创新成果进入市场的阶段,金融资本一般也会积极投入,这里起作用的是市场导向和明确的私人投资收益。这种投资行为分析是要说明在科技创新路线图的两端,投融资的主体基本上是明确的。而在科技创新路线图中的中间阶段投资主体不明确,需要科技金融进入。

科技创新的实践表明,在创新的中间阶段尤其是新思想新发现孵化为新技术阶段应该是最需要资金投入的阶段,现实中恰恰是这个阶段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原因是在创新的这个阶段方面创新收益开始向私人投资者收敛,政府不可能再承担这一阶段的主要投资。另一方面这一阶段离市场渐远,风险大,私人投资者存在风险厌恶,因此不愿意进入。显然,科技创新的这个阶段正是需要科技金融进入的阶段。这就需要引导足够的金融资本投入的阶段向创新的前期阶段前移,尤其是孵化新技术阶段。过去人们一般用研发投入占GDP比重指标来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创新活跃程度和创新能力。现在,在孵化新技术阶段集聚的金融资本数量将越来越成为判断一个地区的科技创新活跃程度和是否进入创新驱动型经济阶段的指标。

科技金融进入科技创新的前期阶段,无疑需要采取不同于_般的市场金融的行为,并进行金融创新。科技金融就机构性质来分析,基本上是两种类型,_是风险投资公司之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二是商业性银行。金融创新的方向就是不同类型的金融资本主体依据各个创新阶段的风险-收益采取不同的进入方式。

由不同的创新阶段的功能不同所决定,科技金融进入各个阶段需要采取不同的方式。

一是在孵化新技术、新产品阶段。依据科学发现产生的孵化新技术的新思想的项目多而分散,最终的成活率也低,但一旦成功效益非常明显。通常的投入方式是天使投资之类的风险投资。“天使”这个词指的是创新项目的第_批投资人,这些投资人在新技术、新产品成型之前就把资金投入进来。其投资数额不大,但推动科技创新和创业的作用不小。许多新技术新产品就出自这些天使投资。这可以说是科技金融的一种方式。但是面对多而散的创新成果转化项目只是靠“天使投资”是远远不够的。这就提出了提供集中性的孵化器的要求。孵化器投资的主要任务是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科技企业创新提供优化的孵化环境和条件,包括提供研发、中试、科技和市场信息,通讯、网络与办公等方面的共享设施和场所,系统的培训和咨询,政策、融资、法律和市场推广等方面的服务和支持等等。由于孵化器具有共享性和公益性的特征,因此孵化器投资仍然需要政府提供一部分投入,这就是所谓的政府搭台。同时,孵化的新技术的项目需要明确的市场导向,其投资收益就有明显的收敛性,就需要企业参与孵化器投资。这样,依托孵化器建设就可形成政产学研合作创新的平台。

二是在采用创新成果进行科技创业阶段。新技术、新产品被孵化出来就要飞出孵化器进入创业阶段。这个阶段或者是以新成果创新企业,或者是企业转向采用新技术生产新产品。这时需要的是创业投资。创业投资一般由风险投资公司提供,就如奈特所指出的:“在现代经济中新企业的创建和建成后企业的经营之间的分离的趋势很明显。一部分投资者创建企业的目的是从企业的正常经营中得到收益。更多的人则期望从建成后的企业的出售中获得利润,然后再用这些资本进行新的风险投资活动。”在现代经济中,虽然创业投资存在不确定性,但“相当多的且数目日益增加的个人和公司将其主要精力放在新企业的创建上。”[1]187在现实中也有不少生产企业为了自身的发展,占领和扩大未来的市场,取得未来的收益,也进入孵化新技术的创新领域,直接进行孵化新技术的创新投资。虽然企业明知进行这种投资存在风险,但是企业进行的这种投资与自己的长期发展密切相关,在此过程中企业可能理性地指导创新行为,可以通过不断的调整适应目的的手段,从而把不确定性降到最低。只要能取得成功,_般都能得到高收益。

三是基于创新成果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阶段,即新产品逐渐成长为新兴产业阶段。这时候市场信息较为完全,不仅是科技金融,_般的市场性金融也开始介入了。在创新技术产业化阶段,风险投资就可以考虑退出了,与此同时银行信用融资成为主体。在创新成果产业化阶段,银行信贷方面也有个创新问题,如果说在此以前的创新阶段基本上都是以生产者、创新者作为信贷对象的话,这个阶段的信贷对象就应该转向消费者。原因是到这个时候,创新成果产业化并扩大其市场规模的主要阻力是缺乏消费者,就如现在的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产品等尽管其科技含量很高,如果没有消费者,市场不承认,其创新价值就得不到实现。

三、发展科技金融的制度安排

尽管非银行金融机构及企业进入科技创新领域的投融资活动也可以算作是科技金融,但这远远不能满足科技创新对资金的需求。为此有人提出了设立专事科技创新的政策性银行的建议。从发展创新型经济的需求来说,只有这些科技金融是不够的,更需要银行进入科技创新领域。

在上述孵化新技术和科技创业阶段除了政府的孵化器投入外,风险性创业投资最为活跃,创司成为投资主体。进入的方式主要是股权融资。应该说,这些风险性的股权融资也属于科技金融。但是科技金融不只是这些,更为重要的是银行性金融资本也要介入进来。在这里无论是谁提供风险投资,不可能都用自有资金运作,都需要银行为之提供信贷。即使是政府建孵化器投资的来源大都来自银行信贷。从这_意义上讲,银行信贷作为科技金融仍然进入了孵化新技术和科技创业阶段,区别在于它是进入风险投资者那里,而不是进入具体的创新项目。需要进_步研究的是,银行信贷能否直接进入孵化新技术的创新项目。如果能够做到了,孵化新技术的创新活动将更为活跃。显然,所谓发展科技金融就是要求现有的银行性和非银行性金融机构和金融资本都能进入科技创新领域。这就需要针对现有的金融机构和金融资本的特性,以必要的制度安排进行引导、激励和培育。

研究金融行为,除了政府的政策性行为,其基本的行为准则是市场导向,都要逐利,都重视流动性,即使进入科技创新领域也不会改变。科技金融所要进入的科技创新阶段,越是往前端越是偏离金融的这种基本准则。为此设定的制度安排就是兼顾两方面目标:_方面能够使更多的科技项目得到金融支持科技金融目标,另一方面也要降低其风险,不影响资金的流动性。

科技金融有两个方面,_是直接的科技金融,基本上由风险投资家提供,涉及股权融资,以及相应的股权交易市场;二是间接的科技金融,涉及银行提供的信用。在现实的经济运行中,两者不是截然分开的。即使是直接的科技金融。那些风险投资家采取股权融资方式参与的创新投入也在很大程度上需要银行提供的间接科技金融。因此发展科技金融,提供足够创新资金,需要推动金融进入科技创新的前端,支持风险投资和科技创业投资。

一般说来,鼓励科技金融进入创新创业阶段可以采取市场方式,如创新者的知识产权抵押获取银行贷款等。但从科技创新发展的规模和趋势看,只是靠市场方式发展科技金融是不够的,需要在制度安排上大范围发展科技金融。

在通常情况下,科技金融进入孵化新技术阶段很大程度上是被风险投资企业带进去的。目前的风险投资者有两类类是生产企业直接进行孵化新技术的创新投资。企业为了自身的发展,进入孵化新技术的创新领域。其追求的目标是在创新项目中获取收益。另一类是专业的创司。这部分投资者为创新创业提供风险投资,目的不是追求做股东取得股权收益,而是追求股权转让收益,期望从建成后的企业的出售中退出,然后再用这些资本进行新的风险投资活动。这些风险投资者的存在可以说是现代经济充满创新活力的原因所在。这两类风险投资者都需要科技金融的信用支持。

风险投资者参与创新和创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固然有高风险高收益的引诱,但其基本条件是得到科技金融的支持:_方面是能够得到银行足够的信用支持,另一方面是具备及时转移风险或者转移股权的通道。由此提出以下制度安排:

首先是为风险投资提供顺畅的退出机制,使投入科技创新项目的资金在孵化出高新技术和企业后能及时退出来进入新的项目,以保证风险投资的可持续。特别是进行风险投资的科技企业在年轻时就上市(或转让股权),不仅使风险资本在完成其使命后及时退出并得到回报,还能使科技企业实现跨越式成长得到金融支持。这就提出了开放股权交易市场的要求。目前我国已经开放创业板市场(二板市场),但只是靠已有的创业板市场不能满足创新型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创新最为活跃的地区建立区域性的产权交易市场,可以为未上市或者无法上市的企业建立_个股权交易的平台,从而为风险和创业投资提供更为便捷的退出渠道,也为之提供规避和锁定风险的机制。

其次是为风险投资提供有效的银行信贷服务。银行信贷进入创新的前端环节确实存在风险,作为商业性银行存在风险厌恶无可非议,为引导和鼓励其进入就要为之提供相应的信贷担保和保险。就像为鼓励银行对中小企业融资而建立中小企业投资担保公司那样,需要为进入科技创新前端阶段的科技金融提供担保和保险。由于科技创新成果具有外溢性和公共性特点,因此对科技金融提供融资担保的不仅可以是私人公司(企业),也可以是由政府为主导的创新创业投资担保公司。

第三是建立各类创新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多元投资主体都要进入风险投资领域,不意味着各个投资主体都去投资每个科技创新创业项目,更为有效的投资路径是参与建立风险投资基金。这可能是发展科技金融的重要制度安排。其意义在于以创新创业基金这种机制去吸引社会资金。目前风险投资行为短期化,其进入的科技创新阶段靠后,其原因恐怕跟风险投资基金规模太小相关。目前风险投资公司不少,但每个公司的规模都太小,规模过小的风险投资,决定了其进入与退出的阶段趋短。从国际上看,风险投资基金的来源大致可以有三方面:1.政府风险基金。2.资本市场上的各种金融中介机构如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保险公司和各种基金组织组成各种形式的风险投资基金。3._些实力雄厚的公司通常设立专门的风险投资公司,进行风险投资。这类基金形成后,闲置资金、养老保险基金等不_定都进入银行系统,可以通过进入资本市场进入风险投资领域。甚至居民的小额投资都可以集中起来成为风险基金的来源。虽然政府会在各类创新创业风险投资基金的组建中起主导作用,但这块投资不能由政府直接经营,应该由商业化的公司来经营,也应该有回报,也有及时退出的要求。尤其要强调风险投资专家在其中起决定性作用。由专家选择风险投资项目和经营风险资本。这样,风险投资基金就可能在种子阶段、创业阶段和成熟阶段之间进行优化组合、分散风险。

发展科技金融的制度安排尤其要重视政府的引导性投入。政府对科技创新和创业项目提供引导性投入,可以带动科技金融投资方向。这就是罗伯茨所说的:“当社会正在向新领域迈进的时候,风险投资十分重要。有些国家采用政府风险投资,也就是政府建立风险投资机制以弥补缺乏私有风险投资机构的不足。”除了在基础研究阶段政府的投入作为财政性投入外,政府在创新其他阶段,即具有较为明显的投资收益收敛性的阶段,引导性投入有必要以公司形式运作,采取金融性方式,这也属于科技金融。政府对看准的符合国家目标导向的项目,政府投入与科技金融捆绑在一起可以增强金融资本的投资信心。与此相应,政府创新金融平台不仅包含政府财政投入,也可通过市场筹集创新专项基金,增强政府的创新引导能力。从我国目前的实践看,各地政府实际上都建立了政府出资的风险投资公司,但其实际的操作是“避险公司”。对这些公司来说就有个端正方向的问题。由政府职能决定,政府提供的风险投资行为更应该长期化,从种子阶段就应该进入,对风险投资起导向作用。

在我国科技金融还非常年轻,科技金融要能得到跨越式发展,就需要引进国际金融和创司。其意义不仅在于增加科技金融的规模和数量,更重要的是国际金融和创司已经有丰富的参与创新创业的实践,而且有较为成熟的参与科技创新的金融行为,可以为国内的金融企业提供科技金融的学习机会,从而加快科技金融的发展。

第2篇

我认为,金融科技的核心是用技术驱动金融创新,提高金融服务效率、降低成本与风险。当前,金融科技正在被应用到金融领域的几乎方方面面,包括网络借贷、财富管理、支付清算、保险、众筹、征信等诸多领域。借助数据和技术这两大核心驱动,金融科技以智能性、便捷性、低成本为切入点,在变革传统金融的同时,为金融行业在未来的发展带来更多机遇。比如,我所从事的互联网金融是一个充满想象的行业。未来,互联网金融将在金融舞台上扮演竞争与合作的重要力量。在区块链、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推动下,随着跨界合作的加强,它在金融资源配置中,将发挥更大的作用,孕育出更多的新模式。

金融科技强调的技术赋能金融其实只是开端,技术让金融更好地服务和推动商业、生活才是真正发展的方向。未来,中国的金融体系会变得更加全面,市场上的金融服务、金融产品会更加丰富和细分。科技将成为金融业务、金融公司最基本的内核,金融科技的发展将更加成熟。

就目前来看,金融业正在进入以人工智能、区块链和大数据分析等新技术驱动的新一轮发展期。在资本的逐步介入及推动下,金融科技技术升级的速度得到明显提升,很多实践应用均进入商业验模阶段。

虽然长远来看,金融科技会对现有的金融市场格局形成冲击,但行业与机构仍然积极拥抱新技术。比如,银行业、支付与转账、权益交易等领域在区块链应用方面已走在市场前沿;机器人顾问正在逐步取代基金经理和股票分析师;大数据技术被应用于互联网金融产品设计、风险管理等过程中,帮助用户便捷、安全地实现财富增值。

以九斗鱼为例,作为一家互联网金融平台,利用大数据技术,通过用户行为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不同年龄区间用户的投资偏好,并基于此进行产品设计和用户体验上的优化。近期,九斗鱼经过大量用户调研发现,年轻人都很会使用APP。但是真正有较大额投资需求的中老年人,因为年龄问题,不太会使用APP,所以九斗鱼开发出“家庭账户”新功能,一个界面操作家庭成员多个账户,让年轻人帮助父母或家人实现便捷理财。可以说,“家庭账户”是九斗鱼基于大数据分析等金融科技手段,实现产品与服务体验优化的一项创新。

目前互联网金融发展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拥有核心技术的企业在未来才有竞争优势。

平台的竞争核心将逐步从产品、高收益和商业模式走向后端技术保障能力。尤其在业内平台收益持平的发展趋势下,拥有大数据、智能化、机器学习等多样技术手段的平台,无疑会获得更大的后发优势。

综合来看,用互联网的思维和技术改变金融模式将成为未来金融体系的重要变革,技术在其中将起到很关键的作用,中国金融科技的发展将迎来爆发期。

第3篇

无论是任何行业的新兴产业,要想做强做大,都离不开结实的两条双腿,一条腿是用技术做成了,另一条腿是用资金做成了。如果不想被市场竞争而淘汰,这两条腿就要紧密配合;如果想赶超他人,就要为这两条腿不停的加入营养。

这就是中国新兴企业共有的现状。为满足创新创业企业多元化的有效融资需求,促进技术与资本的高效对接,以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为核心,以信用体系为基础,综合运用信贷、保险、信托等多种金融工具,推动自主创新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正在蓬勃兴起。

融资新渠道

听说过孵化贷吗?在第十二届高交会上,南山区带来的融资新概念。也许你不知道,以通信、电子、新材料等为代表的高科技企业和以互联网为代表的南山区上市的公司已达到80个左右,而且区内大批细分行业“隐形冠军”云集,如激光装备行业领军企业――大族激光,国内高分子核辐射改性新材料龙头企业――沃尔核材,数字视讯全业务提供商――同洲电子,LCD面板原材料核心技术掌握者――莱宝高科,智能用电管理系统开拓者――科陆电子,国内节能环保玻璃和航空玻璃核心供应商――中航三鑫等等。

早在2003年,南山在全市率先提出了“大孵化器”科技创新战略,从此,整个南山开始成为一个大的高新企业孵化工厂。当年的南山区就提出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引进重点创新机构,强力推进“大沙河创新走廊”建设的口号。南山区委书记叶民辉曾经表示,“我们的目标是把南山建设成为深圳市科技企业的一个大孵化器,每天都有科技企业诞生,每年都有一批企业迅速成长。”截至2009年底,南山区拥有各类科技孵化器28家,占全市孵化器总数的56%。孵化面积达到60万平方米,占全市70%以上。在孵企业1500多家,占全市60%。具有部分孵化功能的大楼园区55个,驻扎了4600余家科技创新企业。

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离不开创新体系的完善,这其中关键的一环就是科技金融机制的创新。目前,活跃在高新技术领域的资本包括风险投资、股权投资、天使投资等,政府以担保方式提供资金辅助,与资本市场共同形成了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科技投融资服务体系。

在今年高交会南山另一大亮点就是与银行合作,推出一项有助于解决企业融资难题的扶持产品―――“孵化贷”。

“孵化贷”就是通过南山区科技局与银行的合作,由银行向南山区科技局推荐的中小科技企业提供贷款,南山区科技局为银行承担部分坏账损失风险和为企业提供部分利息补贴,从而达到降低企业融资门槛、减少企业融资成本的目的。

南山区科技局局长朱建平表示,和以往的扶持方式相比,“孵化贷”项目绕过了担保机构这一中间环节,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同时也能更好地发展政府扶持资金的杠杆作用,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用。

金融服务多元化

“推动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有效结合对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山东经济学院张振勇博士表示。实现经济持续增长的必要条件是加入技术升级,而技术进步是现代经济长期增长的发动机。

张振勇认为,为众多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正是促进国家科技水平提高的有效措施。而科技与金融结合正在成为调整经济结构、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以及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关键举措。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冯国荣则表示,高新技术产业在我国未来的经济发展中将发挥重要作用,高新技术产业的新一轮发展必须和资本市场进一步结合。

“现在我国的科技企业已经享受到了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但是企业在不同成长阶段融资难度不同,越需要资金的阶段,融资也相对越难。”冯国荣认为,从科技企业成长的各个阶段来看,目前我国科技企业面临的整体融资环境有待完善。尤其是初创期企业的融资仍比较困难,天使投资在我国非常少,需要大力发展。而对于已经度过初创期的企业,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银行贷款都会介入,融资难度相对降低。发展较好的企业可以通过在“新三板”挂牌来解决资金问题,发展更好的企业就可以在创业板或者主板上市。

因此,冯国荣认为,随着创业板的开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已经建立,对科技企业的发展将会提供更好的融资服务。

“科技企业和资本市场的结合度越高,企业的发展就越快,资本市场将成为科技企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冯国荣说。

在冯国荣看来,科技企业有两大特点,一是高技术性,一是高成长性,这两点恰恰是证券中介机构所看重的,证券机构的关注点与科技企业的内在特性是一致的。因此,科技企业还应加快与证券中介机构对接,这有助于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中加速发展。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新三板”市场、科技保险……为满足企业多层次的融资需求,北京市委、市政府不断出台新招,统筹金融、保险和科技等部门,深入推进金融服务创新,加强科技与金融的深度融合,使资金要素在北京市企业创新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与此同时,北京构建了全市网络化的金融服务工作体系。以北京科技金融促进会、北京创业投资协会等协会组织为龙头,广泛聚集各类金融服务中介机构,初步形成了网络化的金融服务工作体系,进一步扩大了金融服务的覆盖面。

第4篇

科技进步与金融创新是社会财富创造的动力源。CarlotaPerez(2007)认为新技术早期崛起是个爆炸性增长时期,风险资本家为获取高额利润而大量投资新技术领域,从而使金融资本与技术创新产生高度耦合过程,从而出现技术创新的繁荣和金融资产的几何级数增长[1]。世界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的巨大差距,主要原因是技术进步对经济体财富增长贡献的差距。Vasilescu和Popa(2011)认为银行和风险投资对科技创新起到了促进作用[2]。Curley(1960)指出银行系统有利于科技创新进而带动经济发展[3],王宏起与徐玉莲(2012)认为科技金融是由政府、金融机构、市场投资者等金融资源主体向从事科技创新研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各创新体,提供各类资本、创新金融产品、金融政策与金融服务的系统性制度安排,以实现科技创新链与金融资本链的有机结合[4]。在国内的研究者中,朱孝忠(2008)认为从资源互补性的角度看,企业技术创新高风险性的特点使银行贷款等融资形式不能成为技术创新的主要资金来源,而风险投资却正好适应了这种特点,从而成为科技创新的首选融资形式[5]。风险投资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资金、专业知识与经验,这些增值服务助推了企业的发展。风险投资同时加速了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促使产品快速完成市场化过程,为企业可持续创新奠定基础。陈涤非(2002)指出科技为金融发展提供了知识准备和技术基础,金融为科技发展创造了资本动力,金融与科技在互动中实现共同发展[6]。总体上看,科技金融对科技创新首先是提供资金资助,以资金注入助推有潜力的科技创新活动进行,由于无论是公共科技金融与市场科技金融,金融机构只筛选有潜力的企业进行风险投资,因此注入的资金越多企业创新活动越频繁,创新绩效持续增大的情况下将吸引更多的科技金融支持。同时,樊洪等(2012)认为风险投资机构参与到企业治理过程中,在企业的成长和具体管理方面为企业提供指导。此外,风险投资对机会的甄别过程,也为高技术企业提供了商业信息,为企业从科技创新获得利润提供了方向上的指导[7]。目前大部分研究专注于金融对科技创新影响上,聚焦于金融对科技创新、科技创新型企业的成长的研究较多,但专门对科技金融对区域科技协同创新的作用方面的研究较少,专门针对京津冀科技创新协同的科技金融支持的研究则少之又少,且缺乏深度。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这一国家战略的推动,如何实现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的金融支持,既是一种前瞻性探索,又是为未来战略的落实提供有较强指导意义的实践方案。

二、京津冀科技金融的发展现状与问题

(一)三地科技金融投入强度、投入结构存在较大差距

三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决定了地方对科技金融投入水平的不同,同时与政府政策水平、金融市场发展水平也密切相关。从R&D投入强度看,北京作为全国政治、文化、创新中心,也是金融总部的聚集地,聚集了大量的科技创新资源,自2006年到2012年,科技金融投入强度一直位居三地首位;天津是北方创新高地,科技金融投入强度持续增长;而河北在产业结构、产业环境方面都比较落后,科技金融投入占GDP的比重一直都未超过1%的水平。从三地科技金融投入总额看,北京的科技金融投入主要以政府资金为主,占47%,天津、河北以企业资金为主,分别占77%和74%,北京的市场科技金融利用水平优于天津与河北,而天津与河北主要依赖于公共科技金融的支持。

(二)地方科技金融主体合作意识薄弱,合作机制不健全

科技创新本身的高风险性———技术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财务风险和道德风险,对融资提出了苛刻的要求。三地缺乏对社会闲散资金的吸纳,科技创新投资主体主要为政府与企业自身,民间资本较难进入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制约了融资渠道。三地科技金融合作意识薄弱,地方政府各自为政,以本地需要设立了一些创业引导基金,但是金融政策多向本地倾斜,缺乏明确的支持三地科技创新合作目标。企业依靠自有资金进行科技创新研究也多从自身利益出发,以规避风险、最大化眼前利益为目标,对科研项目进行资助,三地企业之间缺乏科技创新合作的长远利益目标。从三地金融部门之间的联系看,三地金融部门之间联系松散,资源条块分割严重,并没有明确的合作引导机制,影响了科技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实际操作。

(三)科技中心背后缺乏金融中心的支持,三地科技金融服务合作较少

科技创新中心的形成,需要金融中心的服务。目前,从三地科技创新中心的发展看,除了中关村已经形成了良好的金融服务体系外,天津滨海新区科技创新中心的金融支持体系尚未形成,而河北省缺乏完善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形成条件,这为三地科技中心联合开展科技金融支持活动提出了难题。三地科技创新合作已经有所展开,但三地金融合作服务却很难跟上,区域金融辐射力度较小,技术溢出作为纽带促进区域资本要素流动的作用较小,同时金融辐射能力小,也难以带动知识、技术等内生增长要素的流动。

(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风险系数大,获得金融支持难度较大

目前,由于大中型企业能获得较多的公共研发资金支持,京津冀科技融资问题更集中地体现在科技型中小企业上,目前,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来自内外两个方面。内部困难是由于科技企业具有的高风险性,存活率较低,具有随时“夭折”的风险,但科技型中小企业一般具有超常规的成长率,一旦成功企业便会超常速生长。而外部困难主要是由于缺乏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支持的服务体系。因此,科技型中小企业协同创新面临风险系数更高,而京津冀三地科技型企业中,很大比例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灵活的科技创新方式赋予了企业独特的创新优势,是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中的一支独特力量。从京津冀三地科技协同创新的发展历史看,目前针对项目的风险投资普遍倾向于投资短、获取收益快的大项目,造成大项目投资“过剩”、小项目的前端投资“贫血”。从银行贷款对科技协同创新的支持看,由于银行对中小企业发展领域不了解,对中小企业前景缺乏信心,且缺乏完善的信用担保机制,银行为规避风险,较少向中小企业提供银行贷款。

三、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的金融支持问题的解决思路

从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规律看,随着技术创新的发展,金融服务业将会对加快技术进步、提高产业结构起到重要作用。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的金融支持,要以分散科技创新的高风险,化解科技创新资金短板困境,推进产业技术进步与商业化,作为科技金融设计的主要目标,为此,方案设计应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考虑:

(一)京津冀科技金融一体化离不开顶层设计

如何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背景下,实现京津冀三地科技金融一体化发展格局需要顶层设计。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背景下,建立起政府主导的科技金融投融资指导体系,将三地的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进行统筹协调,实现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同步进行,同时降低金融资本与科技创新对接的风险,以金融服务配套科技创新工作。同时,要重点考虑将河北如何融入京津冀三地科技金融协同发展中去,实现科技金融服务科技实体的目的,防止脱离河北省产业结构现状而进行盲目设计。

(二)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发展模式

在顶层设计的安排下,京津冀科技金融协同发展要走出一条由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在政府的引导下,形成公共研发资金、金融资本与民间资金共同参与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的金融支持体系建设。鼓励金融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对三地科技协同创新提供规划指导和政策引导,首先对国家重大科技计划和项目进行金融支持以产生示范效应;继而推动三地金融机构产生基于科技协同创新的合作,全面开展对大中小企业科技协同创新的金融支持活动;最后达到优化京津冀科技金融生态结构,探索出三地科技金融合作发展模式的目的。同时,地方政府要加强金融监管体系建设,在以市场化配置为原则的前提下,监测科技金融的运行状况,提高地方科技金融风险防范能力与干预水平,化解地方金融风险。

(三)实现科技—金融的匹配与互动,是京津冀科技金融发展的首要目标

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是落实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加速区域创新要素流动,提高创新效率,实现三地创新能力协同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京津冀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目的在于提高区域创新能力,区域创新能力提高所需四大支撑条件:密集的知识资源、充足的资本资源、灵活的创新网络、良好的政策环境。从西方国家科技产业发展的规律看,科技—金融之间实现良性匹配互动,能使二者形成互相促进的效果。在得益于国家良好的政策环境下,如何以金融的协同发展吸引知识与技术,促进知识与技术的交流进而形成科技创新网络与金融网络的有效匹配与互动、以科技金融支持助推产业结构调整,最终实现科技金融一体化发展,是实现科技金融支持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发展的关键。

(四)科技金融协同发展要有助于释放北京、天津技术溢出效应

科技金融协同发展要有助于三地科技协同创新活动的开展,将科技创新与金融进行深度融合,有利于科技创新资源的对接与协作,缓解天津、河北科技金融短板与不足。尤其是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来说,三地科技金融协同发展就是要为处于“天使”阶段的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支持,通过金融的放大作用,实现创新的高回报特征,同时,以金融辐射力助推北京高新技术溢出,为京津冀三地创新能力的“均质化”创造条件,提高京津冀科技创新水平的提高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促使三地形成各具特色的科技创新高地。

(五)科技金融协同发展要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由于科技保险实践中配套服务不完善,保险机制设计不足,银行、保险、政府多方合作不足,增加了科技金融风险。且由于信息不对称,在科技与金融对接的过程中,风险投资、银行贷款、科技保险中都存在着风险。因此,推动京津冀科技金融的发展,不单单要求科技与金融之间形成正确匹配的关系,提高企业融资效率和融资可获得性,京津冀科技协同发展更要注重金融风险防范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安全,防范风险过度累积以及政府承担风险过重的问题。

四、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的金融支持方案设计

京津冀科技创新协同发展需要大量的科技资金支持才能取得成功,只有建立起完善的科技金融支撑体系,三地企业才能真正发挥科技创新主体的核心作用。经过以上论证,认为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的金融支持方案须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完善京津冀科技金融发展的相关法律、政策体系

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保证京津冀科技协同金融支持的首要保证,是满足科技型企业联合创新融资需求的必经之路。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框架下,以三地经济、科技与金融的协同发展思路,建立起明确的针对京津冀区域科技协同发展金融支持的相关法律规定、政府扶持机制,明确科技金融体系建设与科技创新协同配套的总体构想;畅通风险投资进入与退出渠道,正确发挥风险投资对科技型企业的刺激作用;明确三地科技协同创新过程中以项目融资、产权融资、股权转让、技术参股等技术产权交易品种的操作规定,明确知识产权担保融资的收益及保障。以完善的科技金融法律法规体系,为京津冀三地科技创新协同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与政策环境,并为科技金融活动实践提供明确的指导。

(二)构建三地科技金融协同发展的工作协调机制

三地科技金融协同发展需要各方面的协同努力,同时需要将科技金融协同工作落到实处。在实践上形成与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相配合的三地科技金融协同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完善风险投资运作机制,是保证法律、政策落实的首要条件。组建以各级政府、中国人民银行、地方商业银行为主体的科技金融工作协调工作组,在中央顶层设计的基础上,具体对三地科技金融协同发展策略进行资源协调配置。通过职责明确、分工协作、部门联动的方式,驱动各单位的支持与配合。同时形成以银、证、保行业监管部门为主体的风险监管体系,对科技金融工作进行监控,以操作部门与监管部门之间的协作,实现三地科技金融风险预警体系建设,提高金融监管科技手段、监管培训、监管研发等金融服务业水平,降低科技金融市场的风险,促进三地科技金融协同发展。

(三)扩大公共研发资金总额,拓展银行服务网络

三地科技协同创新活动具有一般技术创新所具有的高风险性和不确定性,一般政策性支持对解决科技创新发展前期资金匮乏具有明显成效,因此,要提高政府对三地科技创新资金支持力度,设立科技联合创新专项资金,鼓励三地间科技企业联合创新。通过京津冀银行的设立,着力推进三地科技协同创新服务,且利用京津冀银行在北京、天津、石家庄设立分支机构的便利性,以地方商业银行的先行先试功能,为京津冀科技创新协同发展提供更为便利化的融资服务。拓展地区性商业银行营业网络,根据科技协同创新网络配置商业银行服务网络,鼓励地方银行拓宽产品种类,设立专项科技资金贷款服务,为具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研发资金支持;在区域科技创新中心,例如北京中关村、天津滨海新区设立较为密集的服务网点,例如北京银行、天津银行、河北银行,应拓展在京津冀三地的营业服务网点,提高银行的业务量;减少在京津冀区间异地办理业务的手续,减少金融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的障碍。此外,通过构建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AI/VC/PE)为主的股权投融资链来提供金融支持,是解决京津冀科技中小型企业较为集中、在企业发展初始阶段融资困难、急需拓宽融资渠道问题的主要手段,在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的金融支持体系发展的初期,要积极拓展投融资链,积极将这些融资方式纳入到体系建设中去。

(四)推动京津冀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建设

打造京津冀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提供透明、高效的网络金融信息平台,为科技型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信息服务,促进科技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对接。在政府的支持和引导下,逐步建立以创业投资机制为主导,以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和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为依托,旨在为自主创新型企业提供创业资本、银行贷款、融资担保、科技保险和上市辅导等各类金融服务的多层次、多元化、高效率的制度化平台。服务平台主要设立于科技企业密集的高新园区,主要承担投融资服务、创新引导与催化、综合服务等功能,以“一站式、个性化、全流程”的方式减少企业融资成本,以实现在最短时间内缩短科技创新企业与资金之间的距离的作用。同时,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在发挥综合服务功能的同时,还能通过自身的集聚效应,带动科技与金融的一体化、协同化发展。

(五)推动科技企业的信用共同体融资互助联盟建设

第5篇

根据我国经济发展和科技体制改革进程,科技金融进展及其理论研究可划分为4个阶段:①1978—1985年,这期间经济体制改革初步展开,科技和金融体制依然是计划经济,科技研发资金表现为国家财政拨款模式的政府投入;②1986—2005年,中央提出“银行要积极开展科学技术信贷业务”,开始探索多元化的科研经费筹集渠道,如财政贴息贷款、企业债券、创业投资、开发性金融、技术援助贷款、风险投资等,以促进企业资金的融通;③2006—2009年,2006年开始实施《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中央政府在财税、金融、科技政策方面对科技金融发展给予关注与支持,全国各地高新区的科技与金融结合方式不断创新、快速发展;④2010年至今,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进一步融合,理论成果不断涌现,实践进一步创新。

按照这4个时间段,在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及中国博士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的经济与管理学科子库,以科技金融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其中,第一阶段有0条记录,第二阶段有198条记录,年均约10条。第三阶段有69篇,年均约18条,这些文献主要集中两个方面,一是政府对科技成果转化的财政金融等支持性政策文件,二是研究科技成果产业化过程中资金短缺所带来的融资问题,说明发展金融对科技创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这阶段的研究基本上处于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相分离的局面。第四阶段有340篇文献,年均逾百篇,研究成果增速很快,表明这一问题已成为理论界热点。这一阶段的研究成果虽然是上一阶段内容的延伸,但依然存在着大量孤立研究科技创新和金融创新的文献,唯一不同的是,科技金融作为一个独立研究领域的趋势已逐步凸显。

本文集中研读近20年来关于科技金融研究的文献,从以下几方面梳理其研究内容与脉络,以期为科技金融理论及实践的深入拓展提供参考。

1科技金融研究领域

1.1科技金融界定

20世纪80年代,我国以科技贷款形式进行科技金融的实践活动已出现,但科技金融作为一个完整词汇则出现在1992年,尽管当时其本意依然是科技与金融的缩写。同年,在广州成立了中国科技金融促进会,标志着科技金融正式登上舞台。不过,科技金融真正意义上的概念使用是在1994年广西南宁中国科技金融促进会的首届理事会上,此后学术界在此领域的研究逐步展开。

从检索文献可知,研究成果以会议通讯报导、政策阐释等形式为主,学术论文并不多,且基本属于发散研究,缺乏系统性。对科技金融的界定基本上从4个方面出发:①科技与金融的互动。于维栋指出,科技需要现代金融发展支撑,科技成果转化也需要金融支持,金融发展——资金的运用和增值也需要智力即科技的支持;②科技对金融的需求。尚福林强调科技开发、成果转化与产业化过程中对金融工具、金融政策和金融服务的单向需求;③科技金融概念。沈阳市科技与金融结合体制及对策研究课题组认为,科技金融就是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金融;④科技金融包含的内容。王涛提出,科技金融应该是一个全新的概念,是研究科技与金融之间相互调适的中间学科,其外延涉及科技与金融。

直到2009年底,赵昌文等提出了一个比较确切且被一些学者认可的定义:科技金融是促进科技开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一系列金融工具、金融制度、金融政策与金融服务的系统性、创新性安排,是由为科技创新活动提供金融资源的政府、企业、市场、社会中介机构等各种主体共同组成的体系。

此后,对科技金融内涵及本质的探究逐步深入。洪银兴认为,发展科技金融就是要求现有的银行性和非银行性金融机构及金融资本都能进入科技创新领域。房汉廷认为科技金融本质有4个方面:科技金融是成果转化为商业活动中融资行为的一种创新活动;是一种技术一经济范式;是一种科技被金融资本孵化为财富创造工具的过程;是同质化金融资本通过科学技术异质化配置而获取高附加回报的过程。胡苏迪等9引入企业发展周期,认为科技金融是基于科技创新发展需要,在科技创业企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各个生命周期,为其提供各项投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及创业投资、金融产品与服务模式以及金融政策的组合。

这些概念都是在紧扣我国经济和科技发展趋向上所作的提炼与概括。但是,科技金融概念的准确界定,还需在今后的实践活动与理论推演中逐步完成,它将随政策与模式的变化而不断进行动态调整。

1.2科技金融研究重点

尽管理论界对科技金融定义与本质的认同度已趋于一致,但在科技金融研究侧重点上仍存在较大分歧,主要有3种观点。

(1)科技创新重点论。房汉廷提出,科技金融是科技工作的深化,科技创新以科技金融创新为主旨,应充分发挥科技部门在科技政策制定和科技金融工作实施方面的主导作用,建立科技金融准入、运行和评价管理体系,形成政策、工具的相互衔接和补充。

(2)金融创新重点论。叶翔凤等认为,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决定着技术创新的路径、质量和效果。金融创新应以创新融资渠道为主,以缓解高新技术企业的资金缺口;方文丽认为,对于面临巨大融资缺口的高新技术产业而言,金融创新可以拓展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渠道,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与资本流动,以推动自主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

(3)科技与金融创新结合论。多数学者认为,应把科技创新和金融创新相结合作为重点。王歌红等认为,科技金融本质上是实现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的有效结合和同步增值,二者相互依存;周昌发认为,科技金融是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的有机结合,两者相辅相成。

2科技金融体系

2.1科技金融创新体系构成要素

近年来,理论界主要从科技金融参与主体和科技金融内容结构等视角开展研究,其成果较多,也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科技金融体系结构。

杨刚较早地从科技金融参与主体角度进行研究,认为资本市场和各种中介组织(包括评估机构、投资银行、投融资管理顾问公司)是科技金融发展的客观需要。从科技金融内容结构角度进行研究的文献及观点有:唐绪兵等认为金融制度环境、金融市场和高效的金融组织是科技金融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廖添土从科技投入角度,通过与发达国家比较,提出我国需加快构建多层次科技金融支持体系,拓宽科技发展融资渠道,多层次主要包括完善银行信贷、构建金融服务体系和风险监测与调控体系;邓天佐认为科技金融内涵渗透于“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科技金融系统具有多要素、多层面、多维度构成特征,包括3个层面:金融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科技金融产业与现代科技服务产业,改造升级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孕育催生先导性产业。以上3个不同维度的坐标中,分别显示不同功能与作用,既表现正激励,亦体现负反馈。

但多数学者结合科技金融参与主体及内容结构综合研究科技金融体系。赵昌文等不仅研究科技金融参与主体(科技金融需求方、供给方、中介机构、政府等),同时认为科技金融体系由科技财力资源、创业风险投资、科技贷款、科技保险、科技金融环境等要素构成;肖泽磊等从构成主体、生命周期、运作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等层面构建科技金融创新体系;陆峨峰等则认为,需要构建以科技银行为核心的科技金融体系;洪银兴提出,科技金融在现实经济运行中有两个截然不能分开的部分,一是直接科技金融,基本上由风险投资家提供,涉及股权融资及相应的股权交易市场,二是间接科技金融,涉及银行提供的信用。文竹等提出,需建立一种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金融体系,该体系发展经历3个阶段:政府推动期、银行介入期、自觉发展期。

这些研究成果只是侧重点有所不同,对科技金融参与主体在科技金融中的作用程度及方式略有区分。在检索文献中,还有一部分论文对科技金融内容结构进行了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在不同程度上丰富和发展了科技金融理论。

2.2科技金融运行机制

关于科技金融运行机制的分析,存在两种观点:一种不承认科技金融机制的创新。如樊星认为,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本身即是两个泛化的概念,在其自身概念范畴尚未得到明确界定时,二者的交叉领域也纷繁复杂,不仅仅只是产生科技金融机制创新问题;另一种观点同意科技金融运行机制具有特定内涵,而且这种观点也得到了大部分学者认可。

常永胜从高科技企业的阶段性融资需求入手,分析了我国风险资本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机制;张育明把科技金融运行机制归纳为利益机制和竞争机制。此后,很多学者对此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研究,如杨刚[24]论述了科技研发投入与激励机制、科技成果转化阶段的融资机制、科技与资本市场对接的实现机制、科技与金融相结合的支撑服务体系等4个方面。

赵昌文等比较全面地描述了科技金融功能及其作用机制,他们认为,科技金融机制主要有3类:①科技金融市场机制,包括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竞争机制;②科技金融政府机制,其作用包括政策的引导和行为示范、对市场失灵的补充、优化科技金融法律政策环境、对贷款和资本市场的监管等;③金融社会机制,即特定社会制度和文化背景下形成的社会关系网络对高新技术企业融资的作用机制,如民间金融科技贷款不是以企业资产和盈利能力为依据,而是以双方之间的信任和关系为依据。其中,科技金融市场机制是配置科技金融资源、决定科技金融体系构成及运行效率的主导机制;科技金融政府机制对科技金融体系起着引导和调控作用;科技金融社会机制是对科技金融市场机制的补充,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其它学者也对科技金融机制进行了多角度研究。肖泽磊等在系统分析科技金融创新体系构成要素的基础上,分析了科技金融创新体系的服务运作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其中,服务运作机制的有效运行需引导、协作、激励以及责任机制等配套机制的支持;朱丽丽等提出资本形成机制、分散风险机制、揭示信息机制;陈国进等认为,科技金融运行有直接作用机制和间接作用机制。其中,直接作用机制包括资本形成机制、信息揭示机制。风险分散机制、项目监管机制;间接作用机制体现为金融体系通过资源配置影响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的路径、质量、效果。此外,金融体系对FDI技术的溢出效应和人力资本积累影响科技发展。

以上研究成果从不同视角分析了科技金融运行机制,而且,随着科技金融实践不断发展,其独特的运行机理会更多地显现,届时也需理论界对此作深入研究。

3我国各地科技金融政策及模式

3.1科技政策研究

在大量科技金融文献中,科技金融政策及其实施的研究成果最为丰富,本文从中选取一些可能对政策演变产生积极作用的观点进行归纳。

李兴伟[27]研究了中关村“一个基础、六项机制、十条渠道”的科技金融体系,该体系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为基础,有信用激励、风险补偿、以股权投资为核心的投保贷联动、分阶段连续支持、银政企多方合作、市场选择聚焦重点等六项机制,包括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代办股份转让、境内外上市、并购重组、集合发债、担保贷款、信用贷款、小额贷款、信用保险和贸易融资十条渠道。潘昕昕等。分析了湖北科技金融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创新实践,即引入创投保荐制度,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建立助贷转贷平台,构建风险分担机制,建立由企业、担保基金、担保公司、银行和政府共同承担的风险分担机制,组建创投行业协会。肖龙沧从构建细化信贷管理模式、建立专营式金融服务模式、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等8个方面研究分析山东省科技金融创新,并提出了以下具体政策:搭建沟通协作台,逐步实现由现场集中推介向现场推介与网上推介并行的转变;将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情况作为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工作的重要内容;依托信用体系建设,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引导各金融机构强化支持措施,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金融服务。耿中元等分析了黑龙江科技金融创新方式,具体如下:设立并启动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激励专项资金;成立省科技金融促进会、科技金融专营银行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建立健全全省科技担保服务体系,放大融资倍数;引导创业投资发展、进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试点,推出“黑龙江省中小型科技企业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但从实践进程看,黑龙江省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最突出的问题是科技和金融结合不深。

以上文献对政策的研究多以一般议论和简要论述为主,较少进行深入研究。事实上,在科技金融体系中,尽管应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重要作用,使得微观主体在市场上逐渐主动自主运作,但鉴于政策体现政府对科技金融资源配置的调节,因此,如何制定好相应政策、推进制度创新,应是下一步研究的重点。

3.2科技金融模式

根据国内外科技金融运行机制的不同,科技金融模式一般分为政府主导型、资本市场主导型、银行主导型和民间主导型4种。杨勇?认为,广东省科技金融结合模式正处在以政府主导为主、资本市场和银行主导为辅的发展初期,其特色是: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搭建科技与金融结合的协作平台,设立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基金和专项资金支持重点产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初步建立起较完善的科技金融合作政策体系。

宗编根据全国首批科技金融试点城市的实践,总结了目前科技金融创新的4种模式:①某些后发地区的“提前培育+先行研究”,即先培育一些优质企业,同时注意科技金融研究,如广西桂林;②山西的“引导基金+担保公司”,主动推荐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银行从中选取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上门服务;③南京的“金融超市+银企对接”,让各类创新创业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获得相应金融支持;④广东省的“大胆探索+担保平台”,2008年该省成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融资服务中心,积极推广“EMC+供应链+金融”商业模式,引入信用保险机制,通过联合银行、保险公司、担保机构等金融机构,帮助一些企业实现信用的数字化、资产化和货币化,从而搭建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平台,试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

魏娜对北京等地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采取的科技金融模式进行了总结,主要有5种:①北京中关村采取银企直联模式,提供接力贷、商圈贷和园区贷的系列科技金融产品;②广东引进一篮子创投基金,同时推进担保、信贷、碳金融交易等金融服务;③湖北建立“投贷结合机制”,形成了“跟投”、“跟贷”等服务模式;④浙江采用合同能源贷款、环保贷、政购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创投贷和集合融通等科技金融产品;⑤辽宁建立小额贷款公司,对科技型企业的企业债券融资予以贴息支持,提供租金按揭贷款、商圈贷款、速贷通、展业通、好融通等系列科技金融服务。

科技金融模式的形成,不仅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程度有关,更受制于科技体制与金融体制。因此,科技金融政策的实施在我国不同地区存在差异很正常,各地在探索科技金融模式的过程中,应结合本地实际、突出本地特色。

4科技金融效率测度

科技金融效率测度指标及方法的研究成果逐渐增多,体现在两个方面,即从总量和区域等宏观角度,从企业等微观角度。

4.1宏观科技金融测度

王海等M根据科技资金投入产出比,利用层次分析法计算评价指标权重,对1991一1999年我国科技金融结合效益进行实证分析后认为,科技金融结合效益总体处于上升趋势,但上升幅度不大,科技金融结合运行机制还有待完善。孙伍琴等[35]根据Malmuqmst生产效率指数方法,利用内地23个省市自治区2001—2004年的面板数据,采用程序VeapVersion2.1,测定中国各区域金融体系对技术创新促进效率及其差异。研究发现,我国金融发展促进了技术创新产出效率的全面提高,各省市金融体系存在影响专利产出数量的结构性差异。赵昌文等[6]构建了一组科技金融效率测度指数,主要由科技金融总指数、分指数和专门指数3个子系统组成,其中,总指数是对区域内科技金融发展状况、发展潜力和发展趋势的总体指数性评价。余泳泽[36]将区域创新主体分为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利用区域研发投入和产出面板数据,选取2002—2008年内地29个省市自治区省级面板数据为样本,采用随机前沿分析方法计算了创新效率,并利用空间计量模型重点考察了创新要素集中、政府支持、制度因素和人力资本对各创新主体创新效率的影响。实证研究结果表明,我国科技创新效率具有明显的空间相关性。曹颢等[37]按照“科技资源一经费投入一产出效率”思路,构建我国科技金融发展指数,包含科技金融资源指数、科技金融经费指数、科技金融产出指数和科技金融贷款指数4个方面,并详细界定各指数内涵及权重,采用Spss16.0对我国各地区历年(2001—2008)的科技金融发展指数进行了样本聚类分析。研究发现,科技金融资源投入不断增加,科技金融经费指数呈逐年上升趋势,但科技金融产出指数呈下降趋势,特别是科技金融贷款方面没有得到根本性改观。徐玉莲[38]采用1994一2008年数据,以发明专利授权数量、政府科技活动经费投入资金、金融机构科技贷款额、科技型上市公司数量和科技型上市公司总市值、风险投资管理资本总额和风险投资机构数量为指标,对上述数据进行对数处理,利用Bootstrap仿真方法,构建统计推断的临界值,得出结论:科技金融体系框架中的财政科技投入、科技资本市场与风险投资均对技术创新具有促进作用,我国银行科技信贷对技术创新促进作用不显着,我国科技资本市场与风险投资发展间存在一定相关性,科技资本市场发展对风险资本扩张具有促进作用。

4.2微观科技金融测度

刘降斌等通过收集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东北老工业基地和内陆科技圈4个科技区域的数据,用面板数据单位根检验和面板数据协整检验对以上4个科技区域中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与金融支持体系的长期关系和短期关系进行实证研究。结果显示:个区域的金融体系均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有长期支持效应,而短期支持效应的区域差异较大,其中,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金融体系的短期支持效应显着,但有一定时滞性,东北老工业基地和内陆科技圈金融体系的短期支持效应不显着。李颖等以企业和金融微观数据为基础建立模型,从理论上解释了金融发展对发展中国家科技创新的影响,并以广东省为例,对100家企业及其科技创新融资数据进行梳理,对科技创新效率进行面板回归研究,分析了各金融部门发展对科技创新效率的不同影响及金融发展对不同企业科技创新的影响。陈国进通过对科技进步进行测度,就金融发展如何通过人力资本积累和FDI技术外溢来影响技术进步进行了实证研究。

5结语

随着区域经济结构的转型与升级,科技金融理论与实践都将有很大发展空间。但从已有理论研究成果来看,理论研究大都滞后于实践,甚至在一些相关文献中,还存在理论研究、实证研究、对策研究相脱节的现象,提出的对策建议也缺乏依据,可操作性不强。另外,在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体制下,片面夸大资本市场和风险投资的作用也是不切实际的。因此,本文认为,对科技金融的研究不仅要注意研究方法的创新,而且还应注重以下几个问题:

(1)科技金融研究领域的明确定位。尽管政府及学者们目前已经确立了科技金融独立的研究领域,但这种定位基本上属于宏观领域制度创新,如央行对金融工具创新的规范,而事实上科技金融不仅包含于宏观金融,也包含于微观金融,如新的融资方式带来的宏观效应及企业治理结构等方面的分析还需进一步研究,否则,这一理论创新只能徘徊在科技创新与金融互动的水平,难以形成自己特有的理论逻辑结构及体系。

(2)不同区域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程度,构建适合本地的科技金融模式。科技金融模式差异的形成不是由政策推行的早晚及范围所致,相反,它具有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而形成的本地特有属性。

第6篇

(①延安市科技局,延安 716000;②延安市委办公室,延安 716000;③西北工业大学,西安 710072)

(①science and Technology Bureau of Yan’an,Yan’an 716000,China;②Yanan Municipal Party Committee Office,Yan’an 716000,China;③Northwestern Polytechnical University,Xi’an 710072,China)

摘要: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成熟,我国越来越重视科技创新,并通过各种方法和手段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取得了良好成效。本文深入研究了金融促进科技创新的现状,并提出了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对策和建议。

Abstract: With the maturing development of the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in China,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is paid to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and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capacity is promoted through various ways and means, which has achieved good results. This paper researches the status that finance promotes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and proposes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of the support of finance to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关键词 : 金融;科技创新;对策研究

Key words: finance;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countermeasure research

中图分类号:F8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5)02-0174-03

0 引言

随着经济时代的到来以及经济全球化发展进程的不断加快,国际竞争日益激烈,各国为了进一步提升其综合国力,纷纷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并制定了相关政策,极大地促进了其科技事业的发展。对我国而言,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越来越成为拉动经济增长、推进自主创新、吸纳就业的主要力量。因此,我国必须加快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进程,不断提升其科技创新能力,使其更好地发挥自身优势,适应当前社会经济的发展需求,实现健康稳定发展。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科技创新系统的主体之一,主要承担技术知识的生产和应用,是处于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最终的也是最总要的环节上。金融业作为连接各要素市场的桥梁和纽带,在现代市场经济发展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而要想优化市场结构,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就必须合理利用金融资源,做到物尽其用。然而,从总体来看,现阶段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受到诸多制约,其中融资难的问题尤其突出。科技创新发展离不开金融行业的支持。因此,我国必须积极营造适宜企业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不断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并逐步建立健全相关保障机制,以有效推动科技创新事业的发展。有关研究结果显示,科技与金融的结合不仅是实现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完善金融服务和提升科技创新实力的重要保证。

1 文献综述

目前,国内外学者均对金融支持科技创新进行了相关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其中,经济学家Schumpeter(1912)首先提出了信用创造论,他在他的《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专门分析了信用与资本形成过程,将信用创造论置于他的“创新理论”中,即通过信用扩张创造资本,实现创新。此外,他还系统地研究和论证了货币、信贷、利率等金融变量对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的影响,认为那些功能齐全的银行可以通过判断和支持那些具有创新生产发展能力的企业家的方式推动科技创新发展[1]。而Curley(1960)等则从商业银行系统角度,研究了银行对国民经济的发展作用[2]。GoldSmith(1969)的研究指出金融机构在墨西哥快速工业化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3]。King,Levine(1993)等以Sehumpeter为基础,提出了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具体方法,如选择创新企业和项目、增加信贷投入、分散金融风险、披露预期利润等[4]。Stulz(2000)认为,通过对创新项目的监控,银行能够较可靠地根据项目进展及其资金需求情况来为创新项目提供额外的资金支持,因此银行在为需要分阶段融资的创新活动提供外部融资方面更为有效[5]。

以上学者的研究集中于银行系统对科技创新的影响,国外也有学者研究风险投资对科技创新的作用,Saint—Paul(1992)从金融市场风险角度出发,提出了金融与科技融合的有效方式,如鼓励和支持那些发展潜力较大的经济主体使用生产率较高但具有一定风险的生产技术,从而有效推动其技术进步,提升其经济利润[6]。Kortum和Lemer(2000)通过调查法进行了相关研究分析,他们选取了美国20个产业1965-1992年的生产数据,系统地分析和考察了风险投资与科技创新之间的关系。其研究结果表明,在某一产业中,风险资本投入量与专利数量呈正相关性,即在一定情况下,专利数量会随着风险资本的增加而上升,其效应是普通R&D的3.1倍[7]。Hellmann和Purl(2000)选取了美国173个高新技术创业公司作为研究样本,以产品市场策略和企业的融资策略为重点,研究了风险投资与产品上市周期之间的关系,结果显示风险投资的介入极大地减少了产品上市的时间,对创业者而言更是如此[8]。Romain和Pottelsberghe(2004)则认为与大公司的R&D相比,风险资本可以通过科技创新和融资两种渠道拉动经济增长[9]。

此外,还有一些学者站在资本市场的立场上,系统地分析和研究了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的推动作用[10]。Robert E.Hall(2001)、Patrick Bohon、Xavier Freixas(2000)为代表的学者认为资本市场便利了人力资本的价值实现,促进了科技创新的发展。Thomas Hellmann、Manju Puri(2000)为代表的学者认为资本市场推动着科技创新的产业化。世界银行在2001年进行了一项专业研究,即《金融与增长:动荡条件下的政策选择》,这项研究进一步证实了金融对经济增长和科技创新的推动作用。Chou(2001)等研究了一定时期内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对科技创新的影响,即金融创新可以极大地提升生产率,加速科技创新。佩蕾丝则在其《技术革命与金融资本》一书中提到了人类史上的几次科技革命,他认为在科技革命成果的转化过程中,金融发展和制度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金融资本对于科技创新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2 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存在的问题

2.1 融资环境问题 融资渠道窄、融资限制条件多、融资成本高是造成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主要因素。目前,中小企业在国家银行贷款的比重仅为222.5%,这与其实际经济贡献量严重不符。融资环境直接影响着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决定着其实际融资成效。我国现行的市场化金融体系仍存在一些问题和缺陷,直接影响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活动。当前,很多大型商业银行将大型国有企业作为其主要融资服务对象,积极为其提供发展资金,以推动其发展壮大。而中小企业受自身限制,一般规模较小、资金不足、技术能力薄弱,还款周期较长。因此,银行出于自身经营安全考虑,往往不愿为其提供融资服务。

针对这一情况,我国制定了相应的融资发展政策,鼓励和引导商业银行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同时还成立了专门的金融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专项金融服务,以保障其健康长效发展。在此方面,日本具有丰富的发展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目前,日本共有五家金融机构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特色化金融服务,贷款条件和限制较少,受到了企业的一致欢迎和好评。此外,日本在政府的主持和支持下还成立了专业的担保机构,积极拓宽民间融资渠道,增加了中小企业从私人银行融资的机会。

2.2 融资渠道问题 当前,很多中小企业都存在融资渠道单一问题,其融资主要来源于商业银行,无法满足其实际融资需求。创业板市场现在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其总体规模较小、发展速度缓慢、交易主体不活跃,严重影响了上市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受场外市场和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限制,我国的资本市场的金融服务功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服务层次较少,难以为处于成长时期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帮助。

3 金融支持科技创新解决对策

3.1 加大对科技创新的信贷支持 加快建立商业银行信贷创新机制可以有效地规范金融市场秩序,推动企业高速发展,提升其科技水平。针对当前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特点,我国可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服务风险评估机制,针对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科学的解决策略。此外,我国还可以鼓励商业银行进行金融体制创新,提高其金融风险承受能力和应急能力,简化融资流程,提升中小企业的满意度。

另外,银行还可以针对不同类型、不同阶段科技企业的风险特点、融资需求、融资能力进行金融产品开发,设计和推出符合企业实际发展需求的金融产品。同时,我国还要加强金融政策宣传推广力度,鼓励企业积极进行科技创新,采用产权质押贷款的方式获得贷款。

3.2 积极拓宽科技创新的融资渠道 各商业银行金融机制可以立足其发展实际,进一步优化其融资结构,科学设置其科技创新贷款审批权限,提高其工作效率,力求为企业提供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同时,商业银行可以尝试将信托投资、债务融资、股权融资、融资租赁等融资方式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起一套较为系统完善的科技创新融资体系,制定综合金融流程服务“一站式”制度。那些具备债券承销资格的金融机构可以充分利用其信息服务和承销便利,设立专业化融资信息平台,以便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金融信息服务。此外,政府部门应重视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企业科技创新,创造良好稳定的地区经济发展融资环境,密切经济和科技发展间的关系,成立一批服务功能完善的社会金融中介机构。

信用担保体系是创新活动和科技产业化的另外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由于中小企业大部分是民营企业,企业的信用情况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企业主的个人信用。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担保机构在推动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解决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其作为沟通商业银行和中小企业之间的桥梁,使两者之间的利益重叠,因此加强担保机构的建设对中小型科技企业有着重要的意义。

综上所述,积极拓宽科技创新融资渠道,建立健全相关融资保障机制可以有效发挥金融机构对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持作用。同时,在进行投融资平台建设时,政府部门应该充分发挥其经济职能,及时推出相关优惠政策,并坚持以科技金融的手段优化财政科技支出结构,发挥政府在科技创新中的引导、辅导和督导作用,引导科技银行,科技保险,创业风险投资等金融机构参与科技创新,更好地利用金融资源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参考文献:

[1]SchumpeterJ.A.The Theory of Economic Development[M].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34(Originalin German,1912).

[2]Gudey J G,Shaw E S.Money in a Theory of Finance[M].Washington.DC:The Brookings Institution,1960.

[3]Goldsmith Raymond.Financial Structure andDevelopment[M].New Haven:YaleUniversity Pros, 1969.

[4]King R.,Levine R.Finance. Entrepreneurship and Growth:Theory and Evidence[J]. Journal of Monetary Economics,1993(3):513-542.

[5]Sstulz R.M.Financial Structure,CorporateFinance and Economic Growth[J]. International ReviewofFinance,2000,1(1):11-38.

[6]Saint-Paul G.Technological Choice,Finacial Markets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J]. Europran Economic Review, 1992(36):763-781.

[7]Kortum S. ,Lemer J. Does Venture Capital Spur Innovation[J]. Investors and Public Policy, 1998(6): 20-32.

[8]Hellmann,Thomas, Manju Purl.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Product Market and Financing Strategy:The Role of Venture Captial[J]. Review of Fiancial Studies, 13(4): 959-984.

[9]Romain A, Van Pottelsberghe B. The economic impact of venture capital[M]. Deutsche Bundesbank, 2004.

[10]Bencivenga V,Smith B Start R.Transactions Costs,Technological Choice,and Endogenous Growth[J]. Journal of Economic Theory,1995(67):153-177.

第7篇

1文献综述

目前,国内外学者均对金融支持科技创新进行了相关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其中,经济学家Schumpeter(1912)首先提出了信用创造论,他在他的《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专门分析了信用与资本形成过程,将信用创造论置于他的“创新理论”中,即通过信用扩张创造资本,实现创新。此外,他还系统地研究和论证了货币、信贷、利率等金融变量对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的影响,认为那些功能齐全的银行可以通过判断和支持那些具有创新生产发展能力的企业家的方式推动科技创新发展。而Curley(1960)等则从商业银行系统角度,研究了银行对国民经济的发展作用。GoldSmith(1969)的研究指出金融机构在墨西哥快速工业化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King,Levine(1993)等以Sehumpeter为基础,提出了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具体方法,如选择创新企业和项目、增加信贷投入、分散金融风险、披露预期利润等。Stulz(2000)认为,通过对创新项目的监控,银行能够较可靠地根据项目进展及其资金需求情况来为创新项目提供额外的资金支持,因此银行在为需要分阶段融资的创新活动提供外部融资方面更为有效。以上学者的研究集中于银行系统对科技创新的影响,国外也有学者研究风险投资对科技创新的作用,Saint—Pau(l1992)从金融市场风险角度出发,提出了金融与科技融合的有效方式,如鼓励和支持那些发展潜力较大的经济主体使用生产率较高但具有一定风险的生产技术,从而有效推动其技术进步,提升其经济利润。Kortum和Lemer(2000)通过调查法进行了相关研究分析,他们选取了美国20个产业1965-1992年的生产数据,系统地分析和考察了风险投资与科技创新之间的关系。其研究结果表明,在某一产业中,风险资本投入量与专利数量呈正相关性,即在一定情况下,专利数量会随着风险资本的增加而上升,其效应是普通R&D的3.1倍。Hellmann和Pur(l2000)选取了美国173个高新技术创业公司作为研究样本,以产品市场策略和企业的融资策略为重点,研究了风险投资与产品上市周期之间的关系,结果显示风险投资的介入极大地减少了产品上市的时间,对创业者而言更是如此。Romain和Pottelsberghe(2004)则认为与大公司的R&D相比,风险资本可以通过科技创新和融资两种渠道拉动经济增长。此外,还有一些学者站在资本市场的立场上,系统地分析和研究了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的推动作用。RobertE.Hal(l2001)、PatrickBohon、XavierFreixas(2000)为代表的学者认为资本市场便利了人力资本的价值实现,促进了科技创新的发展。ThomasHellmann、ManjuPur(i2000)为代表的学者认为资本市场推动着科技创新的产业化。世界银行在2001年进行了一项专业研究,即《金融与增长:动荡条件下的政策选择》,这项研究进一步证实了金融对经济增长和科技创新的推动作用。Chou(2001)等研究了一定时期内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对科技创新的影响,即金融创新可以极大地提升生产率,加速科技创新。佩蕾丝则在其《技术革命与金融资本》一书中提到了人类史上的几次科技革命,他认为在科技革命成果的转化过程中,金融发展和制度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金融资本对于科技创新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2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存在的问题

2.1融资环境问题融资渠道窄、融资限制条件多、融资成本高是造成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主要因素。目前,中小企业在国家银行贷款的比重仅为222.5%,这与其实际经济贡献量严重不符。融资环境直接影响着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决定着其实际融资成效。我国现行的市场化金融体系仍存在一些问题和缺陷,直接影响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活动。当前,很多大型商业银行将大型国有企业作为其主要融资服务对象,积极为其提供发展资金,以推动其发展壮大。而中小企业受自身限制,一般规模较小、资金不足、技术能力薄弱,还款周期较长。因此,银行出于自身经营安全考虑,往往不愿为其提供融资服务。针对这一情况,我国制定了相应的融资发展政策,鼓励和引导商业银行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同时还成立了专门的金融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专项金融服务,以保障其健康长效发展。在此方面,日本具有丰富的发展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目前,日本共有五家金融机构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特色化金融服务,贷款条件和限制较少,受到了企业的一致欢迎和好评。此外,日本在政府的主持和支持下还成立了专业的担保机构,积极拓宽民间融资渠道,增加了中小企业从私人银行融资的机会。

2.2融资渠道问题当前,很多中小企业都存在融资渠道单一问题,其融资主要来源于商业银行,无法满足其实际融资需求。创业板市场现在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其总体规模较小、发展速度缓慢、交易主体不活跃,严重影响了上市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受场外市场和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限制,我国的资本市场的金融服务功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服务层次较少,难以为处于成长时期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帮助。

3金融支持科技创新解决对策

3.1加大对科技创新的信贷支持加快建立商业银行信贷创新机制可以有效地规范金融市场秩序,推动企业高速发展,提升其科技水平。针对当前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特点,我国可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服务风险评估机制,针对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科学的解决策略。此外,我国还可以鼓励商业银行进行金融体制创新,提高其金融风险承受能力和应急能力,简化融资流程,提升中小企业的满意度。另外,银行还可以针对不同类型、不同阶段科技企业的风险特点、融资需求、融资能力进行金融产品开发,设计和推出符合企业实际发展需求的金融产品。同时,我国还要加强金融政策宣传推广力度,鼓励企业积极进行科技创新,采用产权质押贷款的方式获得贷款。

3.2积极拓宽科技创新的融资渠道各商业银行金融机制可以立足其发展实际,进一步优化其融资结构,科学设置其科技创新贷款审批权限,提高其工作效率,力求为企业提供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同时,商业银行可以尝试将信托投资、债务融资、股权融资、融资租赁等融资方式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起一套较为系统完善的科技创新融资体系,制定综合金融流程服务“一站式”制度。那些具备债券承销资格的金融机构可以充分利用其信息服务和承销便利,设立专业化融资信息平台,以便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金融信息服务。此外,政府部门应重视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企业科技创新,创造良好稳定的地区经济发展融资环境,密切经济和科技发展间的关系,成立一批服务功能完善的社会金融中介机构。信用担保体系是创新活动和科技产业化的另外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由于中小企业大部分是民营企业,企业的信用情况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企业主的个人信用。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担保机构在推动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解决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其作为沟通商业银行和中小企业之间的桥梁,使两者之间的利益重叠,因此加强担保机构的建设对中小型科技企业有着重要的意义。

4总结

综上所述,积极拓宽科技创新融资渠道,建立健全相关融资保障机制可以有效发挥金融机构对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持作用。同时,在进行投融资平台建设时,政府部门应该充分发挥其经济职能,及时推出相关优惠政策,并坚持以科技金融的手段优化财政科技支出结构,发挥政府在科技创新中的引导、辅导和督导作用,引导科技银行,科技保险,创业风险投资等金融机构参与科技创新,更好地利用金融资源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作者:李建雄王鹏举薛惠峰单位:延安市科技局延安市委办公室西北工业大学

第8篇

金融与科技相互融合,创造新的业务模式、新的应用、新的流程和新的产品。

金融科技(Fintech)是当前金融界十分关注的话题。2016年4月14日国务院组织14个部委召开电视会议,针对互联网金融行业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此次整治覆盖多种业态,包括第三方支付、线下理财、P2P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及首付贷等引导配资资金的房地产金融产品,专项整治为期一年于2017年3月底完成。经过专项整治,目前中国的互联网金融行业进入到一个阶段性的调整时期,在这样的氛围下讨论金融科技,能提供一个反思和总结的机会,客观分析一下中国金融科技发展的现状和趋势。

金融科技通常被界定为金融和科技的融合,就是把科技应用到金融领域,通过技术工具的变革推动金融体制与体系的创新。全球金融稳定委员会对金融科技的界定是,金融与科技相互融合,创造新的业务模式、新的应用、新的流程和新的产品,从而对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服务的提供方式形成非常大的影响。金融科技的外延囊括了支付清算、电子货币、网络借贷、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人工智能、智能投顾、智能合同等领域,正在对银行、证券、保险和支付这些领域的核心功能产生非常大的影响。如果从IT技术对推动金融行业变革的角度看,可以把它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可以界定为金融科技IT阶段,或者说是金融科技1.0版。在这个阶段,金融行业通过传统IT的软硬件的应用来实现办公和业务的电子化、自动化,从而提高业务效率。这时候IT公司通常并没有直接参与公司的业务环节,IT系统在金融体系内部是一个很典型的成本部门,现在银行等机构中还经常会讨论核心系统、信贷系统、清算系统等,就是这个阶段的代表。

第二个阶段是金融科技2.0阶段。即互联网金融阶段,在这个阶段,主要是金融业搭建在线业务平台,利用互联网或者移动终端的渠道来汇集海量的用户和信息,实现金融业务中的资产端、交易端、支付端、资金端的任意组合的互联互通,本质上是对传统金融渠道的变革,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融合,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包括第三方支付、P2PW络借贷、众筹融资等。

第三个阶段是金融科技3.0阶段。在这个阶段,金融业通过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这些新的IT技术来改变传统的金融信息采集来源、风险定价模型、投资决策过程、信用中介角色,因此可以大幅提升传统金融的效率,解决传统金融的痛点,代表技术就是大数据征信、智能投顾。

目前中国还处于金融科技2.0发展阶段,互联网金融正处于发展调整期,《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暂行办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颁布后,目前大部分网络借贷企业都在走合规化发展阶段,包括与银行签订资金存管协议、获取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证书、金融办备案、取得ICP许可证等一系列工作成为目前企业高管的重要工作,这个工作将持续到今年8月底。合规之后,2018年中国互联网金融将走入稳健发展元年,平台发展趋势将呈现两级分化,好的将更好,不合规的将被并购或者死掉。

未来金融科技发展趋势之一是人工智能即智能投顾,智能投顾通常就是指机器人通过资产组合理论相关的算法来搭建数据模型和后台算法,为投资者提供智能化和自动化的资产配置建议。在美国,每一个人要对他的养老金账户做出决策,因此需要专业的投资顾问,正是个人对养老金账户的投资决策需求,直接推动产生了美国的智能投顾。随着中国征信体系及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中国市场的需求将更大。

金融科技领域第二发展趋势是区块链技术。从目前的趋势看,它有可能会重构金融行业底层的架构,其优势是可以降低信任的风险,每一个数据节点都可以验证账本内容和记录历史,提高了系统的可追责性,降低了系统的信任风险,而且具有灵活的架构。区块链技术也可以降低金融机构的运作成本,实现共享金融的效果。

第9篇

综观各国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发展的各项金融政策,共同的特点就是政策性金融、商业金融、财政资金分工配合;农业科技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有所侧重;同时财政实行补贴、利率优惠;建立保险制度补贴风险;通过立法来保障支持农业科技发展的资金投入;国家提供相应的教育推广等配套措施,是一个完整、完善的金融支持体系。

(一)政策性金融

鉴于农业科技研发的公共产品性质,农业科技研发的风险性高,收益不确定性强,政策性金融是基础性农业科技发展的有力支撑,发达国家的政策性金融主要体现国家的政策导向,为农业机械化、科技化、土地改良、育种等特定经济目标服务。发达国家带有公共产品性质的,有较大外溢性的基础农业科技开发的传递过程一般为科研机构———推广机构或政府部门———农户。科研机构进行基础科技研发,形成具有推广和应用价值的新技术和新产品,推广机构、中介服务机构或政府部门以各种农业技术推广、转化计划或项目为运作平台。政策性金融支持集中在为基础科研机构提供资金。如德国通过州立银行提供优惠贷款。州立银行为州政府公共性质银行,主要任务是管理各会员储蓄银行的流动性,协助州政府管理财政专项资金,对基础农业科技项目提供贷款、贴息及无偿拨款;或由土地改良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安排长期低息贷款。

(二)商业金融

和基础性农业科技相比,商业金融主要对“实用性”的农业技术或产品进行投入。过程为企业科研部门(或产学研结合的研究模式)———企业试验基地———企业生产销售部门。从农业科技开发、试验到产品生产销售一般在企业内部进行,其目的在于提升企业农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技术升级,使企业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同时也能推动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这种模式和政策性金融并不是完全分离的,例如在资金投入方面,企业承担国家或地方科技项目研发时,政策性金融给予拨款作为项目启动资金,不过数额有限,主要仍然依靠私人部门投入;在科技创新过程中,两种创新模式可能产生交叉。

(三)资本市场

从外国的经验来看,支持农业的金融机构的筹资渠道多样化:除了财政和信贷之外,还通过发行债券和票据融资,如美国联邦土地银行可向金融市场发行债券和票据筹集资金;法国农业信贷银行的资金主要来源之一就是发行债券。发行股票方面以美国为例:第一层架构主要是以纽约证券交易所,市场监管最为严格,对于农业科技型企业来讲,只有当企业发展到成长阶段的后期或者处于成熟阶段的时候,才能进入这些交易所筹集资金。第二层架构主要是纳斯达克市场(NASDAQ)。1992年NASDAQ又开辟小型资本市场服务专区。NASDAQ目前有5200多家上市公司,其中,许多以生物研发技术为基础的农业科技型企业通过NASDAQ上市融资的比例逐步加大。第三层是私募股票交易市场。它主要通过portal的电子系统为各个机构投资者对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直接进行交易提供一个运行平台。它不涉及经纪人的介入。美国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可以满足不同层次的农业科技型企业筹资需求,各个层次的资本市场又相互补充。低层次的资本市场将初期农业科技型企业逐渐发展成熟,为进入较高层次的资本市场提供基础。

(四)保险

各国为了支持农业发展。大都有健全的农业保险制度,大多都制定农业保险法,确定其基本法律依据。由于农业科技研发风险大、成本高,在农业科技的发展过程中,都有保险的支持和推动。通过农业科技保险能有效地分散和化解企业的风险,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创业投资环境,让更多的企业、更多的资金、更多的人才在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中充分发挥作用。如墨西哥曾分别于1961年、1981年颁布了《农业保险总法》和《农业保险和农民生命保险法》,墨西哥农业保险公司的最初资本金由墨西哥财政部提供,国家财政还提供该公司费用的25%以示支持,并对整个农业科技保险给予政策免税。有力分散了农业科研投入资金的风险。

(五)财政支持

各国财政对于支持农业科技的金融机构一般都提供优惠政策和资本金。如提供利差补贴、税收优惠等,有的还直接出资支持农业金融机构的建设和发展。从而保证其正常运行。法国政府将国家农业研究院的研究经费纳入政府机关经费预算,其经费90%左右来源于政府拨款。为支持农业基础研究,法国政府优先满足实验室的经费需要,增加基础研究的经费,而且鼓励研究人员创新,如支持组建研究小组、营造充满活力和富有创造精神的研究环境以及给年轻研究人员提供便利的科研条件。在日本,国立科研机构是农业科研的骨干力量,其科研经费以政府拨款为主,如国立农林水产科研机构经费的99%来自农林水产省,都道府县农林水产研究机构经费的93%来自当地政府。

(六)其他投资主体

欧盟农业科研机构将研究项目推向市场,根据企业委托开展科研,可以吸纳私人企业、农场主等资助;美国私人企业和以基金会名义的农业研究机构通过家族基金、企业自身及私人捐助等方式筹集科研经费;高等农业院校研究机构经费除得到联邦政府和国家科学基金拨款以外,还可得到各种基金组织、个人或企业的资助。而美国政府则对投资于农业科研的企业、农场主与高等院校等各种民间力量进行适当的补贴。各种公司的大量介入与政府提供的补贴,保证了农业科技经费来源,并使农业科技经费呈不断增长态势。

(七)配套措施

在金融支持过程中,政府注重配套措施的开展。既重视科研和教育,又重视将农业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力,三者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美国政府把农业科技人才的教育培养、农业科技的基础研究和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等职能集中于农学院,建立起了以各州农学院为纽带,由各州农学院、农业试验站和推广站3个系统组成的教育、科研、推广“三位一体”的农业科技体制。提高科技推广人员社会地位,推广人员的年收入平均可达4.5万美元以上。注重开展多学科、多单位和多地区之间的横向合作并积极开展政府科研机构与私人科研机构之间的合作。通过广泛开展农业教育,提高农民科技素质。这种农业科技体制对农业科技迅速转化为生产力,乃至美国农业的快速发展作出了决定性的贡献。荷兰、丹麦等欧盟成员国也构建了政府和民间组织合作,但以民间力量为主的推广体系。荷兰的推广体系中既包括居于主导地位负责协调其他方面力量的国家推广组织,又包括农协组织私人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民间推广力量。

二、金融支持农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增加对农业科技的信贷供给

金融机构要以资金安全性和服务社会发展目标并重,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同时,研究制定符合现代农业科技特点的信贷评价模式。一是金融机构应积极开展农业科技贷款客户资源调查工作,全面掌握当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基本状况和资金需求情况,以及农业科技单位的经营和发展情况,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的同时,为农业科技贷款业务提供便捷的贷款程序。二是制定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用评价体系。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点,设计客观有效的信用指标体系,将带动农户数、社员状况等指标纳入信用指标体系中。对于获得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称号或受到地方政府奖励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适当提高其相应的信用资质评级档次。对信用等级较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在同等条件下实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手续简化、额度放宽的激励机制。

(二)加大直接融资比重

一是进一步加强农业高科技企业上市的培育和储备工作,组建农业集团,通过精品集团发行股票上市筹资。积极推进具备条件的企业在创业板、中小板上市。二是积极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建立科技风险投资基金。对于那些处在创业阶段的中小型农业科技企业来说,作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高新技术尚未完全成熟,项目投资周期长、风险大,经济效益短时间很难体现,因此这些企业既难以得到银行的贷款支持,也不具备公开上市的条件,只有通过获得风险资本才能发展壮大。三是促进农业科技企业以资本为纽带的利益机制的形成。强化农业科技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关联机制,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利益共同体,是农业产业化经营能够持续发展壮大的关键。推行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让农民以股东的身份参与到农业科技产业化经营中去,在科技产业化经营的各个环节之间建立起参股、控股关系,形成以资本为纽带的利益关联机制。

第10篇

牵手纽交所

3月31日,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与纽约泛欧交易所集团在北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宣布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将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中关村金融服务业发展,并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赴美上市提供有利机会。

纽约泛欧交易所集团是全球领先的证券交易所集团,提供多样化的创新交易技术,包括现金股票、期货、期权、固定收益产品以及交易所交易产品等。纽约泛欧交易所集团的股票市场包括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纽约泛欧交易所(NYSEEuronext)、纽约泛欧全美证券交易所(NYSEAmex)、纽约泛欧交易所创业板市场(NYSE Alternext),以及纽约泛欧交易所高增长板市场(NYSEArca),在全球拥有超过8000支上市产品(不包括欧式结构型商品),占全球现金股票交易量的1/3,其流动性在全球化交易所集团中首屈一指。纽约泛欧交易所集团旗下的伦敦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NYSE Liffe),按交易额计算,是欧洲领先、全球第二位的衍生品交易市场。纽约泛欧交易所集团是标准普尔500指数成员,并且是标准普尔100指数及财富500指数成员中唯一的交易所公司。

签字仪式上,中关村管委会副主任廖国华和纽约泛欧交易所执行副总裁卡特勒分别代表双方在战略合作协议上签字。

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共同建立工作组,在持续互动的基础上探索合作机会,寻找密切纽约泛欧交易所与中关村伙伴关系的新机遇。中关村管委会将与纽约泛欧交易所集团共同主办有关在海外上市的论坛及相关会议,探索示范区内企业到境外资本市场上市之路。

双方还将努力保持沟通渠道的持续畅通,对有关中关村企业计划赴美上市的情况,在美国上市方面的信息以及有关美国金融服务行业的总体趋势进行交流。中关村将把纽约泛欧交易所视为中关村企业海外上市的重要的首选股票交易所之一,并据此在计划上市企业中推广,纽约泛欧交易所将为中关村企业提供上市培训项目,以帮助他们在纽约泛欧交易所上市。

纽约泛欧交易所集团执行副总裁兼美国上市及现金交易执行联合主管史考特・卡特勒表示:“我们非常荣幸与中关利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立长期伙伴关系,并高度重视此次合作,相信双方能够实现优势共享,共同成长。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作为中国领先的经济、科技及教育试验园区及中国创业和高科技投资热点实验区,一直致力于鼓励和推动园区企业到海外融资实现更大增长。纽约泛欧交易所作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重要战略合作伙伴,将为促进中关村金融服务业发展并为中关村企业赴美上市提供更多机会做出努力。”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廖国华表示,中关村要建没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需要广泛吸纳国际创新资源,中关村管委会愿意和纽约泛欧交易所加强合作,通过成立工作小组、联合举办论坛和会议、开展双边会谈和互访、举办企业上市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已上市和拟上市企业的服务,支持愿意到纽约泛欧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借助国际资本市场做强做大。

上市业绩优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股票市场,纽约泛欧交易所在吸引中国高科技公司和高成长性公司方面呈现出极大优势。

截止到2011年2月28日,来自大中华区超过100家在纽约泛欧交易所集团上市企业总市值达1.13万亿美元。2010年,共有22家中国公司在纽约泛欧交易所集团进行IPO,创有史以来最好记录。

从2005至2010年问,在纽约泛欧交易所上市的中国公司其融资额和成交量都优于其他美国交易所。Dealogic提供的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公司约占美国市场IPO总数四分之一,其中将近2/3选择在纽约泛欧交易所上市。其中,明阳风电以3.5亿美元的融资额成为2010年美国IPO市场最大的中国公司IPO,优酷网创下了2005年之后存美国市场表现最好的IPO记录。

近几年来,中国公司在纽交所上市数量呈持续上升之势。2008年,在纽约泛欧交易所集团上市的中国公司共有7家,其中包括在纽约泛欧交易所集团欧洲市场上市的4家中国公刊。2009年,共有20家中国公司在纽约泛恢交易所集团上市。2010年,纽交所中国上市公司数量达到22家,主要来自TMT(信息技术、新媒体和电信)、教育、医疗、清洁能源及消费等行业。

目前,中关村已有新东方、优酷网、当当网、搜房网、易车网、学而思、学大教育、安博教育、软通动力、奇虎360等16家企业在纽约泛欧交易所上市。其中2010年中关村在纽约泛欧交易所上市企业达到9家,创历史新高,占中国大陆当年在纽交所上市企业总数的40%。纽约泛欧交易所已成为中关村企业在美国上市的重要交易平台。

中关村是我国第一个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拥有国内乃至全球最密集的人才智力和高端科技研发创新资源,是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策源地。目前,中关村拥有高新技术企业近2万家,每年新创办企业3000多家,收入过亿元企业1360家,符合创业板财务指标的企业近千家,2009年新增上市公司24家,2010年新增上市公司39家,2011年已有7家公司获准上市,境内外上市公司总数达到182家,包括境内109家,境外73家,在境内创业板已形成了强劲的“中关村板块”。

中关村还是我国创业投资最活跃的区域,不断引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潮流,IDG、联想投资、北极光创投、华登国际、联创策源、金沙江、青云等一批境内外知名机构成为中关村的合作伙伴,中关村地区发生的投资案例和投资金额均占全国的三分之一左右。

金融促创新

北京中关村正在逐步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中关村企业正处在一个可实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战略机遇期。

正如联想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柳传志在今年2月25日举行的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中关村“1+6”政策和规划纲要动员大会发言指出的:今天我们中关村的“1+6”政策绝不弱于美国政府对硅谷、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支持。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国家明确赋予中关村在探索自主创新发展道路中发挥示范引领的重任,这在全国是独一无二的。

国家支持中关村的股权激励等政策,是在新阶段促进创新、激励科技人员的有力政策,在国内已属力度最大,今后还会进一步改进完善。北京市也明确提出,要举全市之力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在今后五年,

市级财政安排资金规模从300亿元增加到500亿元,通过政府股权投资、投资补助或贴息等方式,支持同家科技重大专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建设。在政府采购、工商管理等多个方面,也会不断推出相关措施。

中关村集聚了大量高端创新要素,已有大量重大创新成果,已成为我国重要的高技术产业基地。

中关村的电子信息、生物、新能源、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文化创意等产业具有较好基础,在今后一个时期还将有巨大的市场需求,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正因如此,国务院批准的《中关村发展规划》(2011-2020)中明确提出,要在“中关利。”要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列出了“做强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壮大生物产业集群”、“打造文化创意新兴产业集群”等八个方面。中关村只要善于抓住机遇,开拓进取,必将使科技优势更好地转化为产业优势,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

为促进科技与金融“联姻”,助力科技成果产业化。日前,科技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联合开展“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工作,《试点实施方案》提出,要通过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引导和促进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及创业投资等各类资本,创新金融产品,改进服务模式,搭建服务平台,实现科技创新链条与金融资本链条的有机结合,为初创期到成熟期各发展阶段的科技型企业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系统化的融资支持和金融服务。

记者了解到,通过不断深化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点,目前中关村股份代办报价转让试点已挂牌和通过备案企业总数已达到81家,14家商业银行在中关村设立了专门为科技企业服务的信贷专营机构,开展信用贷款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如中国银行专门针对中关村企业推出了“中关村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模式”。

第11篇

(宁夏科技发展战略和信息研究所,宁夏 银川 750001)

【摘 要】本文介绍了宁夏为实现科技资源和金融资源有效对接,解决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创新财政投入方式,设立科技金融专项扶持企业发展,并通过2013年宁夏科技金融专项资金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分析,说明科技金融专项的设立,确实为宁夏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拓宽了融资渠道,促进了企业快速发展。

关键词 宁夏;科技金融;企业

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科技研发过程中,由于企业存在无能力事先垫资、融资难和融资贵的问题,所以较难获得一定研发项目的资金支持。宁夏科技厅在国家及自治区一系列相关政策的支持下,设立科技金融专项,发挥财政科技资金的融资杠杆作用,以贷款贴息、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费用补贴、担保费用补贴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扶持我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创新发展。

1 科技金融专项资金项目的开展情况

近年来全国各地科技与金融结合方法不断创新、快速发展。宁夏此项工作起步较晚,201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出台《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 加快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进行了转发。《意见》提出了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优化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税收服务环境,建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信息库,鼓励建立面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服务的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等13项政策措施。同年,宁夏科技厅设立科技金融专项,并与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出台了《宁夏科技金融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科技金融专项被纳入财政预算,每年从财政科技专项资金中列支。至2012年底,自治区科技厅和财政厅已筹集近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科技金融贷款贴息、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费用和担保费用补助等,对64家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4.6亿多元银行贷款给予了利息补助。

科技金融专项资金资助方式流程如下图1所示。(1)自治区科技厅下发征集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通知;(2)企业填报融资需求征集表,申报融资项目;(3)自治区科技厅组织专家评审和筛选;(4)审查通过后的企业列入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库;(5)自治区科技厅向金融机构推荐贷款企业;(6)科技厅联合合作银行、担保机构等对企业进行项目调查。调查报告提交由科技专家参加的联合审贷委员会;(7)由委员会通过会议审议批准;(8)由银行、担保机构与贷款企业签订贷款、担保、质押贷款合同;(9)根据贷款合同,自治区科技厅提出支持企业名单和资金额度,并会商区财政厅下达专项资金补助计划;(10)企业获得一定比例的贷款贴息或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担保贷款中介费补贴。

2 科技金融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科技金融专项实施一年来,科技金融结合的绩效如何?金融专项资金的投入与科技活动产出的关系是否合理?专项设立是否真正地引导和撬动了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缓解了企业的融资困难?为了全面掌握这些信息,2013年6-10月,自治区科技厅决定从64个科技金融专项资金项目(以下简称科技金融项目)中抽取15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自治区科技厅委托宁夏科技咨询评估中心组织开展此次科技金融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承担项目的都是中小微民营(或私营)企业,这些企业员工数由420余人至20余人不等;企业总资产由35863万元至395万元不等;上年度研发投入由1100万元至30万元不等。评估中心通过制定并应用科技金融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来评价15个项目的综合绩效,其中绩效评价等级为“优”的2项,等级为“良”的12项,等级为“差”的1项。总体实施绩效情况获得较好评价。

一是科技金融专项资金带动金融机构和企业投入作用巨大。15个项目分别从金融机构贷款260万元-4900万元不等,总额达20070万元;企业自筹从20万元-6000万元不等,共计22025万元;获得专项资金利息补助7万元-40万元不等,共计342万元。专项资金与贷款之比达到了1:59,与企业自筹资金之比达到了1:64。多数企业内控制度较严格,能够合理合规使用信贷资金,按时偿还金融贷款,与科技部门和金融机构保持良好的信用关系。

二是科技金融专项资金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效果显著。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方向明确,提高了企业开展创新团队建设和自主开发项目技术的积极性,企业通过自主研发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技术成果转化应用效果明显,形成了新工艺,开发了新产品,改善了产品性能,增加了产品品种。15个项目转化应用的主要技术,10项来源于自主开发,3项来源于从区外引进,1项来源于引进区外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1项来源于与国外、区外合作开发。表明多数企业拥有了自己的技术创新团队,并具备了一定的自主创新或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或有稳定的技术来源和合作方,保证了项目技术的先进性和可靠性,同时为企业今后的创新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是科技金融项目的实施切实推动了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各项目获得了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和财政科技投入资金的利息补助,更新扩建了厂房,改善了生产环境,购置或改造了生产设备,建设了新的生产线,提高了装备水平,扩大了生产规模;通过转化具有较先进水平的技术成果,开发了一批具有较好性能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增加了企业产品销售,显著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经初步统计各项目2012年取得产品销售收入共计83530万元,销售利润共计9786万元。

从绩效评价结果来看,科技金融专项的设立,确实为中小微企业拓宽了融资渠道,较大程度上解决了企业开展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所需资金问题,有效发挥了金融支持科技进步的作用。

3 几点建议

3.1 将科技金融项目绩效评价纳入科技管理部门和科技评估机构的常规工作,建立科技金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

实践表明绩效评价工作是科技管理部门实际介入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和强化科技管理部门作用的重要抓手。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的有效应用,能够督促企业提高项目实施绩效,不断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促进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建议将科技金融项目绩效评价纳入科技管理部门和科技评估机构的常规工作,持续性开展并建立科技金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将企业执行项目的绩效情况作为今后是否继续给予专项资金支持的参考依据。

3.2 建立风险资金池,扩大融资规模

科技金融专项的设立,确实为我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拓宽了融资渠道,较大程度上解决了企业开展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所需资金问题。但是仍有一些轻资产、无抵押类型的中小微企业面临着融资难的问题,建议发挥财政、银行、担保公司之间的协同作用,联合建立风险池资金,降低融资门槛,发挥资金倍数效应,使很多受制于担保条件无法获取银行贷款的企业进入了银行贷款扶持的范围。

3.3 加强对企业研发能力的重点审核和专业评估,把好项目推荐入库关

个别项目由于企业研发能力较弱,提出项目申请时对自身实际研发能力与实现项目目标要求的差距估计不足,实施时无法按照预定计划开发出项目产品并实现产业化,所以评价等级为“差”。建议科技部门、金融机构和专业担保机构加强对企业研发能力、成果转化能力的重点审核和专业评估,把好项目推荐入库关,把有效的保障资金注入到最需要的企业,实现科技金融项目更好的绩效。

3.4 加强对科技金融项目绩效评价的培训和宣传

我区首次开展科技金融项目绩效评价,各相关企业对绩效评价的形式、内容和要求都十分生疏,存在着重视程度不够、评价材料不符合基本要求、提供的财务信息不完整等问题。因此今后要加强对被评价企业的培训和宣传。

参考文献

第12篇

1 发挥科技作用,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

2008年后,西藏自治区政府财政科技拨款额不断增加, 2009、2010、2011年分别为2.69、2.71、3.38亿元;研发经费2009、2010、2011年分别为1.44、1.46、1.15亿元(如表2所示)。2012年,自治区财政安排应用技术研究开发资金1.6亿元,安排科技项目75项。争取国家科技部等支持项目68项,投入资金1.5亿元。完成国家“十二五”重点建设项目资金5.53亿元。到2011年末,西藏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33%,科技对农牧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0%,科普率达到80%,全区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21家,共建立有19个跨部门、跨地区的公共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行业创新平台和区域创新平台三类科技创新平台,共有各类独立科研院所33所,民营科研机构10所,自治区、地(市)、县三级农牧技术推广机构273个。基本形成了具有高原特色的多学科、多领域的科研、技术推广体系。

2 多举措改善中小企业融资

继续用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经自治区批准,于2006年设立西藏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由自治区财政厅监督,区科技厅主管,主要用于扶持我区中小型科技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资金所需,扶持方式包括无偿资助、贷款贴息、资金投入等。西藏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的资金额度为200万元/年,用于国家创新资金的匹配、地方创新基金项目以及支持中介机构参与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一般情况下,该基金对每个项目的无偿资助或贷款数额不超过50万元,个别重大项目的无偿资助或贷款数额不超过100万元。据统计,仅2010年至2011年期间,西藏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共扶持企业项目立项28项,扶持资金金额达377.5万元,另获得国家立项23项,立项金额达1540万元。启动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010西藏自治区设立2亿元的专项发展资金,2011年西藏启动了该专项资金,并对扶持中小企业的升级与转型,还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提供风险补偿。2011年在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上落实国家项目38个,落实国家补助金4500万元;落实自治区专项资金2.42亿元,落实该资金支持项目110个。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采用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方式。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的,资助额不超过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0%或企业已投入的自有资金的总额;服务环境改造项目资助额不超过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0%和企业已投入的自有资金总额。每个项目的最高资助额不超过300万元。采取贷款贴息方式的,贴息额度根据项目贷款额度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确定。每个项目的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最高贴息额不超过300万元。培育中小企业发展能力类项目,主要是提升企业管理水平补助项目。补助额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软、硬件)的50%,单个企业最高补助额不超过300万元。

此外,西藏自治区政府还从多方面的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发展。一方面,西藏政府采取资金支持的方式来提升担保公司自身的能力。自治区政府从财政中拿出2亿元,用于增加对西藏财信担保公司的资金投入,提升公司实力。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目前,西藏已经有了四家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另一方面,西藏政府积极牵线搭桥,促成中小企业、银行、担保机构之间的互惠合作,在政府的大力推动下,2011年自治区内为中小企业提供的贷款担保额度达到3.53亿元,受惠中小企业达到90多户。担保体系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在《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和《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关于支持我区中小企业发展的信贷指导意见》出台后,自治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改进和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门设立了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机构,修订了中小企业信贷管理办法,优化了中小企业贷款审批程序和流程,进一步提高了审贷效率。

3 创新科技金融产品

西藏自治区相较于国家其它省份中小企业数量较少,而且多位资源型企业,鉴于西藏自治区中小企业的这一特点,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传统方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中小企业服务模式的创新。

探索“担保+银行”模式:2010年8月27日,西藏财信担保有限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举行签订《支持西藏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合作协议》,双方以“深化合作,谋求共赢”为原则,全力支持西藏中小企业发展。

探索“社团+担保+银行”模式:为了促进中小企业融资,西藏工商联(社团)积极与深圳担保集团(担保)、西藏银行(银行)等签订合作贷款协议,共同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尝试了“社团+担保+银行”的新型放低模式。

探索“社团+金融机构”模式:这一模式主要是由西藏江苏商会与西藏通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共同发起的,宗旨是为了缓解在西藏江苏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在这一模式下,西藏江苏商会(社团)与西藏通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金融机构)共同向有需要的中小企业提供担保,并共担风险。

积极推出小额信用贷款:自治区内各家银行,为了解决城乡批发市场中个体工商户的资金短缺问题,基于这类企业店面、摊位固定,单次融资金融较小的特点,创新贷款模式,积极推出“短、频、小”的小额信用贷款,一次核定、随用随贷,极大的促进了这类个体企业的发展。

4 引进新的金融机构

自治区金融业发展相对滞后,为此,自治区政府积极引导和鼓励区外融资公司和民间资本来藏设立机构、组建贷款公司,如表3所示,2009年至2012年间,中国保监会、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纷纷在西藏设立了分支机构,中国建设银行在西藏建立了第一家私人银行,2009年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在中国农业银行西藏分行营业部挂牌,并于2011年设立了西藏首家地方性商业银行西藏银行,这些机构的设立为自治区科技金融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尤其是小额贷款公司和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的设立,有力的促进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

2010年4月11日,西藏首家小额贷款公司即西藏裕融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在拉萨正式挂牌成立,该公司是西藏自治区首家从事金融信贷业务的非公有制企业,该公司共推出中小企业信用贷款、农牧民小额信用贷款、商户小额信用贷款和个人应急信誉贷款4种信贷产品,个人最高可贷10万,公司目前规定借贷期限在3至12个月之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贷款利率略高于银行基准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