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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平台

时间:2022-05-27 22:29:3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互联网金融平台,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互联网金融平台

第1篇

万丈高楼平地起,“风控”是互联网金融平台的根基

在行业发展初期,之所以出现一系列弊端,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互联网金融平台对风控(风险控制)体系的态度和把控力度欠缺。

初期的部分从业者,为了抢占风口,实际上并没有做好充分准备,就拿着投资人的钱贸然进入市场。最终由于对风控能力不足,资金管理不善,导致一系列问题的发生。

显然,如果把互联网金融平台比作f丈高楼,那风控体系就是这栋高楼的根基。可想而知的是,根基没打好、不牢固,那大楼也只会摇摇欲坠。

幸好,随着监管的进一步到位,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之前粗放式和草根式的发展已成过去,如今规范化、合规化发展成为主旋律。不合规、不达标、风控能力不足、资质不够的互金平台都将被市场所淘汰,而像中业兴融这样坚持“轻资产、重风投”运营模式,力求“安心、健康、合规”的互金平台,正在脱颖而出,稳健快速发展。

如何夯实平台根基?进一步武装风控体系

互联网金融,从一个新生事物到现在的逐步成熟,经历了监管的变化、政策的变化、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投资人心态的变化,要说有什么是始终不变的,那就是风控体系对于互金平台的重要性始终不变。目前,不少互联网金融平台在原有的风控体系基础上,动作频频,继续夯实根基,以求自身平台能“更上一层楼”。

日前,互联网金融平台中业兴融提出全新的“37度理财家”理财宣言,并以“安心、健康、合规”作为平台发展的首要关键词,着重强调了风控体系的重要性。而从中业兴融这一具有代表性的互联网金融平台的战略上,我们也可以一窥互联网金融平台在风控体系上的几个可行方向。

中业兴融正通过纳米级风控体系、大数据场景化风控模型、自主化银行安全系统以及第三方过失保证金机制等几个方向来打造一个更加可靠的风控体系。这一套风控体系,首先将有助于中业兴融在源头上杜绝带有风险的第三方借款项目。其次,作为互联网金融平台,中业兴融通过对大数据的整合分析,场景模型的系统搭建,不只能提升风控效率,还能为传统金融机构所不能服务的人群提供普惠金融服务。

不仅如此,中业兴融的自主化银行安全系统和第三方过失保证金机制,能实现多维审核和多重保障的风控体系效果。最终为用户实现科学专业、全方位、立体化的重重安全关卡,让用户安全投资、安心理财。

实际上,中业兴融“大费周章”地对自己提出如此严苛的风控体系标准,其背后的原因很好理解――成立两年有余,中业兴融之所以能稳步发展,正是因为其走上了一条保障投资安全、带给用户安心的正确发展道路。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4月初,中业兴融累计成交50亿元人民币,累计服务用户数64万,为用户赚取1.5亿元人民币的高额收益。与中业兴融的稳健发展相比,那些没有重视风控体系的互联网金融平台还在为生存而烦恼,未来,中业兴融会继续在加强风控的路上不断发力。

添砖加瓦,互联网金融平台还要合规、健康

如果说2013年是互联网金融的元年,那么可以说2017年就是互联网金融开始“成熟”的一年――除了互联网金融平台持续在风控体系上发力,用科学技术重塑风控体系外,不少互联网金融平台还在其它方面不断发力,以求给自己的城池添砖加瓦,同时也给市场起一个良性带头作用、给用户提供一个更好的金融服务。

2016年以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纳入监管,“合规”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议题。3月31日,中业兴融与上海华瑞银行联合开发的资金存管系统正式上线,这是平台在合规道路上的又一里程碑。中业兴融总裁章强对此表示,“中业兴融向来高度重视投资人资金安全,在指导意见出台前,我们已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打造资金存管系统。指导意见出台后,便着手与各大银行洽谈资金存管事宜,与华瑞银行达成战略合作更表明平台坚持合规运营的态度。”

另一方面,中业兴融全新改版的官网也将于近期上线,平台将更加严格的规范信息披露并完善法律保障,以保障投资依法运行。无独有偶,4月5日,互联网金融平台利民网也与新网银行就用户资金存管事宜正式签订协议,落实合规化。在互联网金融平台动作频频的背后,这将有利于推进中国互联网金融合规化的进程。

当然,除了风控体系和合规化之外,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健康理财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也至关重要。那么何为“健康理财”呢?以中业兴融来说,其就于近期提出以“健康”作为平台发展关键词,倡导稳健、成熟、合理规划的家庭理财的理念,同时严选医疗、三农、小微企业和出境旅游等社会健康资产,如此清晰的规划,对于中业兴融的发展是极为有利的。

第2篇

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与金融相融合的产物,是不同于市场和中介的第三种金融模式。这种新兴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对传统银行的职能到底会产生何种影响一直是学术界争论的问题。互联网金融作为市场与银行竞争合作的产物,形成了对银行传统职能的解构以及功能衍生。“职能解构”并非是银行对该项职能的放弃,而是意味着某项职能的执行者从银行延伸到互联网金融平台,且职能的执行方式出现变化。研究表明,现有的三类互联网金融平台――第三方支付类、融资平台类、金融服务类分别从不同的侧重点对银行的传统职能进行了解构。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金融中介理论;职能解构;职能衍生

中图分类号:F83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268(2015)05010307

互联网已经渗透到各个行业中,不断改变着各行业原有的属性和运作方式。其中,最为显著的是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崛起并在金融领域占领了一席之地。近几年,各种形式的互联网金融在中国大规模兴起,尤其网络小额借贷呈现井喷式发展。如以阿里巴巴金融为代表的网络小贷模式,通过构建交易平台,获取客户交易信息,在数据筛选的基础上评估客户的还款能力,并通过网络进行贷款审批和放款。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呈现出势不可挡的发展态势。

互联网金融是既不同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第三种融资方式,称为“互联网金融模式”。金融中介理论曾有力地解释了传统的银行等中介机构为什么得以存在: Diamond认为在信息获取和交易监督上的比较优势使金融中介得以形成;Kapur和Dutta[3]认为当事人的流动性偏好导致了金融中介的形成;Allen和Santomero[45]认为,正是由于金融中介能够降低交易成本、参与成本和信息不对称并进行风险管理,金融中介才有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然而,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破竹之势使得人们会设想银行是不是会就此消亡,互联网金融是否会成为银行的“掘墓者”。

近年来,关于互联网金融对银行影响的研究屡见不鲜,但从银行职能的角度剖析互联网金融平台对银行中介影响的研究却是学术界的空白。本文旨在填补这块空白,从职能的视角对此问题进行研究,分析不同类型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如何导致对银行中介的“职能解构”以及相关的“职能衍生性”。

一、文献综述

当前学术界关于互联网金融是否会对银行产生冲击还未形成统一的定论,但总体的观点是基本认同在互联网金融时代银行不会消亡,其中的分歧在于这种影响会以怎样的形式表现出来。尽管从现实看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崛起导致了银行部分业务的萎缩,比尔・盖茨也曾预言:“传统商业银行是要在21世纪灭绝的一群恐龙。”但学术界却似乎对这种影响持有正面的积极态度,认为互联网金融的竞争会给对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带来“鲶鱼效应”,促使它们进一步降低成本,注重客户体验,加快技术创新,同时有利于打破传统银行的垄断地位等。冯娟娟[6]指出,商业银行相较于互联网企业在客户资源、资金实力、风控体系方面具有比较优势,而互联网金融所具有的便捷的交易流程、庞大的用户群体与海量数据的优势也是银行所欠缺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对传统银行业务既存在推动作用又具有竞争关系,短期内不会动摇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部分文献提出这种影响不会动摇银行的地位,如罗翔[7]认为,虽然网络时代使得借贷双方可以直接在网上进行匹配进而成交,但是从大量信息中筛选有用且真实的信息仍需要成本,并且网上的借贷双方还存在着时间和空间上的不匹配性,于是他指出互联网时代,金融机构不会消失,相反,它会比以往显得更加重要。

现有的文献倾向于从宏观来探讨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银行等机构的冲击,但却鲜有以相对微观的角度――金融功能――为切入点。基于此,本文从银行传统金融职能的视角对这种影响的形式进行研究,旨在更加微观深入地揭示这种影响,以及提出为应对这种影响银行应当采取的策略。根据Merton[89]的金融功能观,可知在不同时期的经济背景下,金融体系的基本功能是稳定的,但是其执行方式――金融中介的组织形式――是不断变化的,且朝着更加高效的方向发展,最终导致整个金融体系各项职能效率的提高。也就是说,银行职能是必需的,银行职能的组织形式和执行方式是随着经济社会背景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凭借其便捷性、低成本的服务正在迅速地占领小微金融市场,信用记录较低的中小企业和个人客户更倾向于通过互联网参与各种金融交易,商业银行传统职能的执行方式将会发生变革以促进机构结构的必要变化,而不是试图维持原有的结构。与此同时,银行机构自身的职能和执行方式也在不断变化。互联网金融的崛起,影响的不是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的生存与否,而是其存在方式。

二、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类型及其对传统职能的解构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金融平台呈现出多元化发展的趋势。虽然同属于互联网金融,但承担的功能却有所区别。所谓“功能解构”是指互联网金融平台对传统银行执行职能的部分取代。本文依据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银行职能解构的不同侧重将互联网金融平台分为第三方支付类(对银行支付中介职能的解构)、金融服务类(对信息服务、销售服务等金融服务职能的解构)和融资平台类(对直接融资、贸易融资等信用中介职能的解构)。

第3篇

近期,亚洲金融翘楚SBI集团与陆家嘴集团、新希望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拟共同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金融创新业务,打造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

日本重磅级网络经纪商入驻自贸区再度引爆证券行业对网络证券经纪商牌照放开的预期。业内人士指出,参考成熟市场发展轨迹,设立专业的网络证券试点公司为大势所趋。SBI借道自贸区进入金融服务领域,有望推动中国证券行业与互联网加速对接。

自贸区拓展券商业务创新空间

SBI集团是全球知名的亚洲互联网金融综合集团。公司依托互联网高速发展,旗下汇集证券、银行、保险、外汇交易、盘后交易等多个平台。网络证券业务尤为出彩,目前市场占有率日本第一。

分析人士指出,SBI选择落户自贸区并非偶然。日前,监管层出台多项积极政策,拓宽证券公司在自贸实验区的业务创新空间。

9月底,证监会《资本市场支持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若干政策措施》。其中包括:符合一定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双向投资于境内外证券期货市场;区内企业的境外母公司可按规定在境内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等五大举措。

长江证券分析师刘俊认为,虽然实施细则尚未,但从五大举措看,证券公司将面临较大的发展空间。自贸区将为券商带来的业务方向包括投资类、融资类、财务管理类和交易类业务。具体的创新业务则包括为跨境融资提供投行服务、为区内企业提供新型融资服务、为境内外投资者提供财富管理业务和参与区内各类金融市场的建设。预计未来三年自贸区人民币债券规模有望突破1万亿元,管理的高净值客户资产规模将达到1.65万亿元,而离岸债券和股票市场合计达7.31万亿元。

猜想网络证券经纪商诞生

北方大型证券公司网络金融业务相关负责人指出,为推动行业发展,促进产品创新,增加证券行业的竞争力,今年年初,监管层提出筹建专业网络证券试点公司。若未来在政策更为灵活的自贸区率先试点,将对中国证券行业产生深远影响。

年初以来,市场频频传出腾讯、阿里巴巴等国内知名互联网公司频频传出与证券公司合作成立合资网络经纪商的“绯闻”。事后虽然传闻屡遭被否,但市场对网络证券公司出现的预期犹在。

第4篇

随着5家民营银行试点成立,民间资本纷纷涉足银行领域,给传统商业银行带来冲击和变革的压力。银行业顺应潮流,主动出击,积极拥抱互联网,创新销售渠道和盈利模式,“转型”成为现在进行时,并被很多银行视为未来发展的重要战略。

浦发银行是16家上市银行中加速“触网”升级行列的先行者之一。在银行业整体盈利增速放缓至个位数的当下,得益于业务结构优化创新和战略转型,去年浦发银行仍实现15%的双位数盈利增长。

近日,浦发银行推出“spdb+”浦银在线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整合集团资源,深度融入互联网大潮。为此,浦发银行获得《投资者报》第二届最佳银行评选之“最具创新力银行”称号。

打造全新“线上浦发银行”

在“互联网金融”概念产生之前,浦发银行已认识到未来的金融服务形式将以移动金融为主要趋势,积极谋求创新转型。2010年,浦发银行引入中国移动战略投资者,合作发力移动金融,2012年将移动金融等电子银行服务列为全行重点突破领域之一,在业内率先从战略上明确了互联网金融的重要性和发展方向,并不断创新互联网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资源投入,提升自身服务能力。

本次推出的“spdb+”浦银在线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旨在通过逐步串联和整合浦发银行集团内银行、基金、信托等资源,形成集团统一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具体建设将围绕“打造一个平台、服务三类客群、构建三种服务模式、形成三个产品特色”展开。

“打造一个平台”,指“spdb+”将成为浦发银行集团整体的互联网统一入口和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围绕集团协同化、信息驱动化、服务一体化、业务场景化、发展生态化五大发展策略,“spdb+”将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等先进的技术,结合浦发银行现有的资产管理、风险防控、渠道服务、商业品牌信誉等优势,以信息生产、加工、消费为主线,通过线上优化整合集团内部各单元的牌照资源、客户资源、产品资源。客户通过“spdb+”即可一站式直达浦发银行集团各服务单元,获取到银行、基金、租赁、信托等多元化、多层次的综合金融服务。

“服务三类重点客群”,指“spdb+”是服务个人和小微客户的互联网生活和互联网经营、服务公司客户的互联网制造和互联网贸易、服务具有互联网金融发展需求的同业客户。

“构建三种服务模式”,指的是构建全程在线的客户服务体系、构建线上线下相贯通的O2O服务、构建以跨界合作为基础的生态化服务。

“形成三个产品特色”,指的是融入场景的互联网消费金融服务、贯穿企业和个人两端的互联网直接投融资服务、以信息为驱动的产业链金融服务。

浦发银行副行长姜明生介绍,“spdb+”不是浦发银行的某一项业务,而是对浦发银行主动拥抱“互联网+”大时代,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对现有经营和服务模式的全面优化和提升,为客户提供与线下实体渠道无差异服务的全新“线上浦发银行”。

多项互联网金融创新实践落地

平安证券研报分析,浦发银行当前重心是移动互联网和4G技术环境下的NFC支付应用,并预测,该行移动金融相关布局有望逐渐进入收获期。

这或许是浦发银行选择此时推出“spdb+” 浦银在线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的背景。

浦发银行介绍,“spdb+”第一阶段主要围绕个人客户需求进行了相应的服务创新和储备,目前浦发银行零售业务已经基本完成有针对性地改造,率先实现 “spdb+”融入。

在渠道方面,目前浦发银行已建成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直销银行等多个线上服务入口,网上银行用户数已接近1500万,手机银行用户数超过850万,微信银行用户超过650万,直销银行实现7×24小时在线开户、理财。

在产品方面,该行推出了贯穿理财、融资、支付各方面的一系列线上金融产品,包括1元起购的“普发宝”,1秒申赎回的“天添盈”理财,网络消费贷款“浦银点贷”,小微企业互联网经营性贷款 “浦银快贷”等。

在客户服务上,在线客服已经与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远程智能银行线下渠道实现对接。

尽管已有多项互联网金融创新实践落地,但面对不断壮大的互联网金融机构,传统银行“触网”到底有多强的竞争力呢?

发力“客叉地带”

7月9日,浦发银行行长刘信义在“2015银行业发展论坛”上提出,互联网金融是数据驱动,传统银行是过程驱动,驱动模式不同使得双方适合服务的客群存在显著差异。但未来,传统银行将客户下沉,而互联网金融机构的目标客群将向上延伸,最终会出现“客叉地带”。“在这个交叉领域里,就要比谁更能踏踏实实为客户创造价值。”刘信义表示。

在刘信义看来,传统银行的优势在于有客户基础、有线下布局的优势、有风险管理的专业积淀、资本雄厚、资金成本低,如果能够借助互联网解决客户获取的问题,将展现出更强的综合优势。

这一论断已被浦发银行去年推出的小微企业互联网经营性贷款 “浦银快贷”证实。“浦银快贷”是浦发银行和银联、通联支付合作推出,通过系统对接引入大数据,客户从在线申请到获得贷款最快只需5分钟,最高授信金额100万元,业务推出不久规模就达几个亿。“浦银快贷”是典型的互联网金融业务,银行没有新投入网点等线下成本,却凭借资金成本、品牌及客户基础等获得更大的综合优势。

第5篇

关键词:互联网;互联网金融;P2B;系统架构设计

一、 互联网金融P2B业务模式

在中国金融市场开放的大环境下,近年来,互联网金融领域发展迅猛。随着全民理财热的激发与互联网文化的日趋普及,网络与金融结合的各类自主创新产品、服务深入人心,它们的存在让金融投资更加便捷、服务更加高效,惠及民众的同时,更推动了中国金融行业的发展。

跨界,成为互联网金融的特性,跟金融毫无关系的各行各业都涉足其中,做搜索引擎的百度推出了百度钱包,做电商的京东推出了京东金融,做互联网综合服务的腾讯推出了理财通,连做快递的顺丰也推出了顺手赚项目。

2014年~2015年,随着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火热发展,又有很多银行、保险、上市公司、网络巨头纷纷瞄准了这一行业,通过注资发展中的平台或者自己创建网贷平台来涉猎网贷行业。

P2B的定位就是为那些无法从传统金融机构获取必需的贷款的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信息平台,跟个人对个人的P2P不同,而是指Person-To-Business,个人对企业的一种贷款模式。

P2B作为一种双边平台,其服务对象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借方,另一个是贷方,两者相互促进,形成良性循环。P2B与传统银行借贷涉及的利益相关者其实基本一致(包括银行、担保公司、出款人、贷款人等),除了P2B公司取代了银行中介。虽然,利益相关者相同,但业务实现途径完全不一样,P2B的业务实现途径如图1所示。

P2B作为纯粹的信息中介平台,实现的是点对点完全透明的交易。在中国,由于国内信

用体系不够完备,P2B平台大多采用了“线上+线下”协同模式,采用类似信托项目风控模式做出借款企业信用评级、贷款定价和平台收费标准,投融资双方在P2B平台网络上撮合交易,借款标、投资和资金划付、到期还款的全过程均在线上进行。

二、 P2B平台系统业务架构设计

P2B平台业务如何设计需要遵循互联网和传统金融的各自特点,充分发挥二者的优势。以客户为中心是互联网时代最基本的共识,P2B平台的各项业务都需要围绕客户来进行,注重客户体验。

P2B平台业务架构设计从以下三方面来实现由客户驱动带来的业务变革:

(1)客户服务数字化:实现全渠道协同服务,加强电子渠道服务,提升客户体验;

(2)客户管理数字化:实现精准营销,移动营销;

(3)产品数字化:实现产品配置化管理。

在此,我们以客户为中心,客户探索、发现、购买、享受产品服务全过程为线索,设计出P2B平台业务架构:

(1)线上线下协同营销:品牌及产品建设、客户培育及引流;

(2)销售与跨渠道交付:客户研究选择产品、接受购买、使用服务;

(3)全渠道客户服务:客户维系及社群推荐;

(4)洞察与优化:数据分析、优化与调整客户服务。

三、 P2B平台系统架构

1. P2B平台规划蓝图。互联网金融平台系统的设计应遵循金融平台系统以及互联网平台的设计原则:安全运行原则、统一管理原则、不修改数据原则、持续改进原则、易用性原则、友好交互原则、创新原则。要紧紧围绕“满足监管、引导经营管理、提供决策支持”的目标来设计。

P2B平台架构分为三层:基础能力层,业务层,前台交互层。在此我们按照三层结构规划出P2B平台蓝图,如图2所示。

P2B金融业务的基础设施提供平台运营的基本软硬件环境,为业务层和前台交互层提供基础设施服务。

P2B服务于借贷双方,融资和投资是P2B平台的核心交易业务。P2B架构的核心业务层主要实现用户体系、订单管理中心、投融资服务中心、客户管理、交易产品管理、客户服务、平台内容管理、平台规则引擎等。

P2B平台前台交互层主要通过PC端的综合服务平台、移动端的服务平台将P2B业务呈现在用户面前,作为P2B金融业务的入口,前台交互层需要充分体现更简单、更便捷、更快速的特点。

2. P2B平台核心模块。结合P2B业务流程及P2B平台的规划蓝图,可以归纳出P2B平台核心业务的三大模块:互联网模式的客户管理体系;可扩展的用户账户管理体系;支持创新的产品管理体系。

(1)互联网模式的客户管理体系。互联网模式的客户管理体系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规划:

①识别客户,根据客户的身份级别匹配不同的功能权限。

②客户分级。为更好地识别客户,客户管理体系中需要对客户进行分级,具体原则有:

(A)根据价值评级标准对客户进行等级划分,从而根据客户的价值贡献来细分客户,进而达到精细化、差异化营销的目的。

(B)结合客户的金融资产情况和交易情况,如:平台交易情况、资产总额、AUM、综合利润贡献等划分不同等级的用户,不同等级的用户享受不同的服务等级及管理模式。

(C)每月对客户进行内部评级。

③更全面的运用客户数据。采集和全面运用客户数据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A)识别客户、数据收集。通过用户的注册及用户在P2B平台的投融资行为收集用户的数据,经过数据集成,数据选择、预处理、转换,源数据最终形成可直接运用的数据。

(B)数据处理。转换的数据经过统计汇总、过滤筛选、主题划分、数据挖掘和信息整合,形成360度客户全景视图,汇总成有效的客户信息。

(C)数据结果输出。收集到的数据经过数据处理形成有效的客户信息,在P2B平台上进行服务管理、营销管理以及销售管理的过程中使用这些有效信息,为客户接触管理服务。

(2)可扩展的用户账户体系。互联网金融服务需要认识到以下两点:你是谁?你要把钱什么时间放在什么地方?P2B平台管理体系中用户管理体系能识别客户,而用户账户体系则可以了解客户的资金去留。因此P2B平台设计一套可扩展的用户账户体系就非常重要。

P2B平台可扩展的用户账户体系设计思路如下:

①用户层面形成涵盖所有账户的统一视图。根据用户在P2B平台的投融资行为,以及平台营销管理的需要,用户在P2B平台上会形成以下账户:结算账户、积分账户、虚拟货币账户、关联账户等。

②支持交易的联动账务处理。为支持交易的联动账务处理,设计规划围绕用户账户体系的交易核心架构,该交易核心架构分为三层:底层服务、交易模型、交易服务。

(3)支持创新的产品管理平台。P2B平台作为互联网金融企业,其经营活动也由客户和产品两大体系构成。P2B平台企业的金融产品主要指在平台上进行交易的债权和信用,还包括由P2B平台提供的能满足用户特定需求的工具或服务,例如提供支付通道的通道收费业务、提供vip服务的收费业务等。只有做好了金融产品管理,才能真正做好市场分析、新产品策略、风控、资金管理、成本核算等一系列工作

①产品管理平台的建设思路包含以下几点:

(A)定义标准:统一金融产品标识、分类、定义标准;构建与运营同步的产品目录

(B)统一视图:形成面向客户营销和产品经营与管理的产品统一视图。

(C)快速创新:建立产品参数化的创新研发和管理模式,优化产品架构、实现快速提供贴近客户需求、丰富灵活的产品,提升产品的竞争优势。

(D)强化营销:加强对场景式营销支持和支持不同渠道的产品展示模式。

②产品管理平台业务框架。根据产品管理平台的建设思路,设计出产品管理平台的业务框架。

(A)首先构建金融产品参数库,作为产品定义的基础,同时也可以利用产品参数库进行快速的产品迭代创新,满足P2B平台客户的需求。

(B)根据P2B平台的经营策略,定义出P2B平台的销售产品目录,按照国外先进产品管理经验,可分为核心产品、基础产品、外延产品和组合产品等。

(C)根据形成的产品目录进行产品创新、产品组合、产品销售等一系列产品管理。

(D)借助不同客户视角的产品视图、其他营销工具进行多维度展示,与客户进行销售层面接触管理。

3. P2B平台安全策略。P2B平台本质上是金融交易平台,所以务必保证平台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总体上分为代码安全、数据库安全和服务安全。

(1)程序代码安全。

(A)数据库连接信息加密处理。

(B)有效防止sql注入,跨站脚本,攻击XSS,客户端脚本攻击等。

(C)对所有系统核心操作都记录操作日志,以方便数据和操作审计。

(D)对表单进行RSA加密传输。

(2)数据库安全。

(A)采用WEB层和DB层分离,内网连接,保证安全的同时也保证了访问速度和稳定性。

(B)对DB服务器登录权限做严格限制,审核,并做好日志记录,登录用户权限最小化。

(C)对数据库备份采用 实时的二进制日志备份及定时的全库备份,并异地存储备份数据,同时定期做数据恢复测试。

(3)服务器安全。

(A)通过对访问行为分析,对恶意访问进行屏蔽过滤。减轻服务器压力,防止注入和跨站攻击。

(B)通过与第三方的合作,抗大流量网络攻击,并根据攻击流量和手段的变化做实时调整,最大限度的保证网站遭受攻击时的体验。

(C)严格限制服务器开放端口,对没有必要的端口只对内开放。

(D)严格控制服务器登录操作权限,做到权限最小化,并保存详细的操作日志。

4. P2B平台技术核心指标。

(1)可伸缩性。数据容量从百万级到亿级,数据库、网络、业务一致性都将成为瓶颈。解决这些瓶颈,考虑进行数据分拆与复制,业务进行分布式事务处理,应用中间件技术。

(2)可靠性。99.9%以上的可靠性,可通过消除单点故障、云平台应用、控制服务依赖、异步事务处理来提高可靠性。

(3)弹性控制。可应用秒级系统监控、精细化控制、自动化调度等技术来实现弹性控制。

(4)兼容性。考虑支持第三方平台、API接入、云计算平台支持、数据安全策略。

基于以上要求,在技术架构中进行分布式服务化设计。服务化将处理逻辑单元拆分,使之单纯化、差异化、可复用化、可分离部署化、可组合化,以实现系统对高性能、高可用、可伸缩、可管理性、可维护性的要求。

四、 P2B平台核心数据模型

第6篇

摘要:随着互联网的广泛普及,我国互网金融得到飞速发展,互联网金融不断改变着金融生态环境。本文认为互联网金融是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金融行为的综合,并根据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企业经营范围的不同,将互联网金融划分为三部分:一是传统金融机构进行的互联网金融行为;二是互联网企业进行的互联网金融行为;三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合作进行的互联网金融行为。本文分别探讨了三种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形成机理与发展过程。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本文对互联网金融监管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互联网企业;传统金融机构

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互联网的普及,互联网金融逐渐在我国兴起并快速发展起来。那么什么原因促使了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模式是什么?带着上述问题,本文对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形成机理进行了研究。

一、关于互联网金融定义

关于互联网金融的定义,学界与业界并没有统一的意见,本文认为互联网金融是借助互联网和移动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功能的新兴金融行为,是以互联网信息技术为基础而进行金融行为的综合,其具有无穷的发展潜力,必将促进金融创新,给金融市场注入新的活力。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

我国互联网金融飞速发展,形成了众多不同的互联网金融模式,根据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企业业务性质不同,主要互联网金融模式可以分为三大类:传统金融机构开展的互联网金融、互联网企业开展的互联网金融与互联网企业与传统金融机构相互合作开展的互联网金融。

现阶段传统金融机构开展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主要是信息化金融机构,即利用互联网技术,对传统的金融运行流程进行改造,对银行、证券和保险等金融机构实现经营、管理的逐渐电子化,形成银行信息化、证券信息化、保险信息化的金融服务体系。

随着互联网企业积极涉足金融领域,互联网企业开展的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其主要模式包括以下几种:1,第三方付支付平台是指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非银行机构,借助通信、计算机和信息安全技术,采用与各大银行签约的方式,在用户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间建立连接的电子支付模式2,众筹是指用团购预购的形式,向互联网金融网友募集项目资金的模式,即发起人将项目策划交给众筹平台,经过相关审核后,便可以在平台的网站上建立属于自己的页面,用来向公众介绍项目情况,从而获取公众的投资。3,p2p模式指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进行资金借、贷双方的匹配,资金需求者通过网站平台找到适格的贷款者,双方形成借贷关系。这种模式具有门槛低、成本低、信息透明的优点。

互联网企业与传统金融机构相互合作开展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主要是指互联网金融门户,其是指利用第三方互联网平台提供金融产品、金融服务信息,汇聚、搜索、比较金融产品,并为金融产品销售提供第三方服务的平台。

三、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机理

我国互联网金融形成机理可从以下三个角度分析:

激1 1.基于传统金融机构的互联网金融形成机理: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为为其开展网上业务提供了技术基础。网上业务的快捷、高效、低成本促使传统金融机构进行业务互联网化,于是基于传统金融机构的互联网金融逐渐形成。比如证券行业与互联网相结合开展的网上商城、非现场开户、手机移动证券等多种拓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方式。

2.基于互联网企业的互联网金融形成机理: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促使网民数量的激增,网上交易的快捷、方便、可选择性吸引大量的消费群体,从而促使网上购物快速发展,网上购物规模不断扩大。而非面对面的虚拟交易的风险性限制了网上交易的发展,为解决这种困境,第三方支付平台应运而生。第三方支付平台实现了买卖双方网上交易的同步进行,解决了虚拟交易的风险性,从而促使网上交易的进一步发展,网购规模也越来越大。随着网上交易规模的扩大,第三方交易平台逐渐积累大量的资金存量,第三方支付平台为了获得更多利润,将这些存量资金进行投融资,逐渐涉足金融业务,基于互联网企业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也就慢慢形成。

3.基于互联网企业与传统金融机构合作的互联网金融形成机理: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互联网企业之间、传统金融机构之间、互联网企业与传统金融机构问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为占据市场份额,具有资金空间再匹配相对优势的互联网企业与具有资金时间再匹配绝对优势的传统金融机构之间开始合作,从而进一步推动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四、监管建议

基于上述模式,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快速发展起来,而随着其发展,互联网金融的一些问题开始显现出来。作为新的金融模式,随着业务的繁荣,互联网金融“无门槛、无标准、无监管”导致的风险问题越发突出,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本文认为加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1.明确监管目的,鼓励互联网行业的发展。互联网金融作为传统金融与网络技术相结合的产物,对金融业和实体业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其发展是大势所趋。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有利于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金融创新。因此,对其监管的目的在于鼓励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

第7篇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投资者;风险规避;P2P;众筹

当前“互联网+”的发展形势大好,有效的带动了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新型的互联网金融业对固有的金融业产生极大的影响。现在不仅是互联网产业投入了互联网的金融业,就连传统金融企业也渗入了互联网金融业,包括P2P平台、网上众筹平台等各种互联网金融企业不断涌现,因此形成了目前互联网与金融业共同发展,一片繁荣的景象。

网上众筹平台和P2P平台是由传统的线下众筹平台发展而来的,线上平台一经推出,就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因其不同与以往的平台,可以快速的以多种形式融资,这些平台是互联网金融的衍生渠道,这些平台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利益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融资风险。

1 基本概念

(1)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是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而发展起来的金融业务,并可以通过互联网办理金融业务的一种全新的金融渠道。

(2)众筹。众筹通俗讲就是一种大众集资的行为。一般由发起人、跟投人、平台组成。其特点是投资起点低且投资多样化,一般由发起人提出有特色的创意的投资项目,通过平台,获得大家的认可并投资。

(3)P2P。P是peer 的简写,P2P就是通过网络平台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小额贷款的方式。网络平台一般是有借贷资格的网络信贷公司或网站,利用互联网技术发展起来的借货投资渠道。

(4)互联网金融中的投资者。目前互联网金融业的投资者大部分是低收入且有投资意识的或资金需求量小的或有小金额闲钱的群体,当然这个群体是社会的多数群体。因此互联网金融业的发展潜力很大。但是,因为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目前还处于成长期,有关的法律体系还不完善,所以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也是不可避免的。

(5)互联网金融投资者存在的主要的投资风险。目前,在投资互联网金融产品项目时潜在的风险基本有两种。第一种是项目资金不能及时到位,资金拖欠或违法占有资金;第二种是互联网金融平台规定了提现额度,因此就算投资者发现风险也不能快速提出资金。

2 风险解读

互联网金融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其金融业的风险比传统金融业的更多更不可预估。互联网金融风险大体可分为技术风险及业务风险两种。

2.1 网络金融技术风险

(1)安全风险。互联网金融是通过网络渠道开展业务的,其将专业的业务程序挂在网络平台上,一切业务操作都在网络平台上完成。因此,当其网络数据库系统发生故障或遭到网络病毒及黑客入侵时,会带来较大的资金风险。这种安全风险是网络金融特有的风险。

(2)技术选择风险。开发互联网金融业务首先要用到各种计算机方面的技术,而每种开发技术都存在优缺点,因此不管选用哪种技术都有潜在的风险。

(3)操作风险。互联网金融虽然是近几年才发展起来的新行业,但是因为互联网的网民很多,所以一经推出就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是还是有很多网民不太懂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办理流程,由此而引起操作上风险。另外,部分平台的工作人员也会因为各种原因引起操作错误等情况,由此也会引起操作风险。

2.2 业务风险

传统金融潜在的业务风险,在互联网金融中一样存在,如信用风险、法律风险、市场风险等,并且这些风险在互联网金融中会比传统金融中要大。

(1)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互联网金融交易双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正常执行。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还处于发展初期,其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操作流程还在完善中。另外互联网金融的业务及服务企业都有不真实的一面,虽然为了监督交易双方引入了第三方机构,这同样也带来了风险性。目前,我国还没有统一的完整的金融信用评估体系,这增加了互联网金融的潜在风险。

(2)支付和结算风险。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让随时随地办理互联网金融业务成为现实,这样开放性的交互操作隐藏着风险。

(3)法律风险。现在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管理法律还不健全,其还在延用传统的金融法律法规。因此现有的法律还不能够很好的监管这种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潜在的法律风险有以下几点:一是法律滞后风险;二是我国的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跟不上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及其多变的交易方式。因此我国的互联网金融隐藏了较多的空白地带;三是网络洗钱风险。互联网金融的虚拟特点,再加上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管理体制的不健全,使得互联网金融被一些地下钱庄或不法分子用作洗钱的通道。

3 投资者在互联网金融中如何有效规避风险且盈利

3.1 平台如何有效选择

(1)信用评估管理机制较完善的平台。我国当前的互联网金融还处于发展初期,互联网金融的整体信用评估体系还不完善,而且我国现有的金融信用管理体系也存在一些漏洞,这些都为不法人员的行骗行业提供了帮助。因此完善我国互联网金融的信用评估管理体系是互联网金融当前的重要事情。目前,投资者通过平台投资时要注意挑选那些信用管理较好的投资平台,以降低自己的投资风险。例如可以挑选那些有与专业征信机构合作的且信贷评估管理体系较好的,投资规模较大的平台。

(2)风险评估机制较健全的平台。投资者通过平台投资时另一重要的参考依据是平台的风险评估。因此互联网金融平台健全的风险评估体系是选择投资的一个基本参考依据。

(3)具备法律资格。投资者要挑选那些具有合法的营业资质的平台,另外还要注意其平台实力,如平台的注册资本、管理成员的背景以及股东出资的奖品等,通过这些大致可以看出一个平台是否具有融资实力,降低投资风险。

(4)声誉好、规模大。声誉是需要长期积累的,是大众对其服务能力、信用、运营情况等各方面的综合客观的评价。平台的口碑是平台的宣传招牌,是投资者挑选的重要依据,因此优良的声誉能为平台招来潜在客户。平台的交易数量能够说明平台的业绩,体现平台的运营能力。交易规模大的平台其管理运营能力一般较好,而且其对集资者的信用审核要求要高,所以这样的平台相对来说投资风险性偏低。所以,如果平台的交易量较大,则预示其信任程度较高。

(5)投资者保护机制健全的平台。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投资主体多是收入偏低的人员,承受风险的能力也偏低。因此投资平台要有完善的投资保障制度以保障投资双方的合法利益。所以投资方在挑择平台还要参考的依据是平台的保障制度是否完善。

(6)有效的监管。互联网金融不同于传统金融,其监督管理较难落到实处。有些别有用心的人就会钻监管不力的空子,做一些违法的事。因此投资者投资时还要考虑分析平台的监管是否有效。

3.2 选择投资项目方面

(1)信用良好。金融业对客户都进行了信用等级的评定与划分,并按等级开通相应的业务服务。互联网金融中对融资方的信用等级的划分会更有可信度,所以投资者在挑择投资项目时要做优先参考项目的信用等级,查看融资方信用评价记录,及其其它融资的项目的经营状况,从这个方面来考察项目的风险性。所以投资时要挑择信用较好且融资项目运营情况较好的项目,不要轻信高回报等那些不切实际的承诺。

(2)法律资格。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的信贷企业大多数还没有合法的互联网支付资格,其是否属于合法经营还需要进一步查证。因此投资者在挑选项目时一定要查看项目是否是合法项目,避免上当受骗或是被那些非法集资或洗钱的项目利用。

(3)辨别虚假信息。互联网的虚拟特点通常被一些不法分子用来散布虚假信息行骗。所以投资者在投资前要有一定的法律知识,辨别项目的真实性。

3.3 自身要求方面

(1)保证良好的信用。当前有些运营情况较好的互联网金融平台有健全的投资者的信用管理体系,那些投资回报较高或较稳健的投资项目也会提高投资者的信用等级。所以投资者也要注意提高自己的信用,平时要做到不违规操作,保持信用记录良好等。另外个人的不良信用一般会持续几年,因此在这个越来越重视信用评价的社会中,更要关注自己的信用问题。

(2)提高投资分散度,降低风险。要降低风险,最保险的做法是不能将资金全投资或只投资一个项目,要知道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安全系数是最低的。因此投资者在选择投资时还要注意投资金额的分配问题,如果投资总额不减少,则需要多选择几个优良的投资项目,分开投资,以此降低投资风险。另外降低投资预期也是控制风险的一种方法。

(3)提高网络安全意识。投资者在做投资前,要选学习一些有关的法律知识、安全知识,以及对金融知识,投资理财有一定的了解,明白互联网金融存在的各种风险等。在投资时要做到心中有数,合理运用各种方法辨别风险,在投资交易时要做到理性投资,切记被那些虚假的信息所迷惑,另外投资交易时一定要确保自己个人信息安全,严防信息被盗。

(4)掌握维权方法。互联网金融投资比一般投资的风险性更大一些,因此投资者必须要学会用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就投资者要密切注意平台及投资项目的情况,并且保留自己的投资证据等,一量发生平台关闭等情况,投资者要及时采取有效手段如谈判、诉讼、报案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来降低自己的损失。

综上所述,互联网金融业的时代已经来临,它不同于传统金融业的操作模式,但已逐步得到人们的认可。同样也不能忽视的是互联网金融业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人们难以预料的风险,投资者要谨慎操作,做到风险最低化。

参考文献

[1]吴凤平,朱玮,程铁军. 互联网金融背景下风险投资双边匹配选择问题研究[J]. 科技进步与对策,2016,04:25-30.

[2]张程. 互联网金融投资的风险与防范――以余额宝为例[J]. 经营管理者,2015,12:40.

第8篇

尽管此前争议不断,但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确实实现了飞速的发展,在监管新规之后,以海外互联网金融发展路径与趋势作参照,可以对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未来发展趋势作出预测。

多层次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

构建成型

自2015年以来,与互联网金融行业相关的全国性政策共出台11项,地方性政策共出台7项。在此期间,不断有平台清盘退出,违规业务被暂停,夸大、虚假宣传被叫停,平台开始自查自检,积极落实产品登记、信息披露,积极推进资金存管等,监管政策日渐严厉。

在现行法律基础上结合互联网金融特点的立法工作正在积极推动之中,将进一步明确互联网金融的交易主体责任、监管对象、监管范围和监管原则。

与互联网金融发展相关的基础性立法工作、技术标准制定工作也将积极配套推进,如个人征信体系、个人信用体系、电子签名等基础性法律,支付技术、客户识别技术、身份验证技术等互联网金融技术部门规章和国家标准制定,以及互联网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立法工作等,将为互联网金融交易提供相应的技术和法律支撑。

在此基础上,国家明确了以一行三会为主导、中央与地方相配合的监管责任主体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为主导的行业自律主体,构建多层次的中国特色互联网监管体系。

随着监管政策的趋严和监管体系的构建,伪互联网金融平台、投机者、搅局者以及不具备从事互联网金融行业能力的平台都将被淘汰,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更趋于理性、规范、健康、有序的发展。整个行业将明显呈现发展速度放缓、收益率下降、竞争加剧、进一步分化整合等特征。

新规之后,风险控制能力较强、成本控制能力优、创新性强及资本实力更为雄厚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将可能出现较行业平均水平更高的发展速度。加之,当前我国正处于深化改革关键期,完善现代化市场经济必然要求各行业规范化发展,因此,互联网金融走向规范化不仅是行业发展要求,也是当前经济发展的时代要求。

金融科技成为互联网金融

核心创新力

随着互联网金融行业步入规范化发展,在监管套利消失的背景下,没有技术壁垒的公司将丧失生存能力,科技将成为推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要动力,金融科技(Financial Technology,简称Fintech,,亦译作科技金融)有望成为未来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核心创新力。

金融科技,很大程度上是指通过大数据、风控模型、人工智能、机器深度学习等互联网尖端技术来进行金融服务的底层架构和要件组合,最终形成一套既能够辅助目前主流的传统金融业务逻辑,又能够产生自己独特的互联网金融服务生态的一种技术性很强的金融方式。目前国内只有少数的集成化、矩阵化的大平台才拥有真正金融科技化的数据、产品和运营能力,包括阿里、京东、网易等。

在众多的金融科技创新中,大数据或将成为互联网金融行业核心资源。互联网金融下一个风口,其实是在大数据和以数据化、智能化、机器学习技术为依托的,以互联网渠道和技术为嫁接的一种全新的业务风控和产业链整合模式。

所谓大数据,是一种在获取、存储、管理、分析方面大大超出传统数据库软件工具能力范围、具有海量的数据规模、快速的数据流转、多样的数据类型和价值密度低几大特征的数据集合。大数据对于互联网金融的价值主要体现在渠道入口、产品风控等方面。

首先,大数据技术可广泛应用于获取电商、中小微企业等各行业供应链数据,以助于开拓各类行业资产获取渠道,开展对电商平台用户、中小微企业供应商的融资业务。

其次,大数据可完善征信系统和提高金融机构风控能力。大数据征信的发展,可夯实金融服务基础和降低金融风险,并同时也能降低交易成本,将互联网金融交易成本低的优势进一步放大。

最后,依赖于大数据技术,使平台为人们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成为可能,极大地开阔人们投融资渠道,降低创新创业门槛,提升经济活力。因此,大数据化是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大数据也当之无愧是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核心资源。

金融场景化或为互联网

金融发力点

随着第三方支付、互联网金融基础服务设施的不断完善,基于衣、食、住、行的各类消费场景都将被互联网金融覆盖,互联网金融和人们生产生活进一步融合。金融场景化不单是互联网金融改变生活的直接体现,更是互联网金融资产资金的重要获取源。尽管目前阿里、腾讯、京东等电商巨头在场景消费展开了激烈竞争,然而,尚无一家巨头占据主导地位,互联网金融平台在场景化蓝海中依然有巨大机会。

互联网金融场景化,是资金端与资产端的共同场景化。从资金端来看,未来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将更加注重为用户在特定场景下提供专业、便捷的增值服务,以期引导和吸引更多投资者。从资产端来看,消费场景化为行业带来大量的优质资产,而在互联网金融行业竞争愈发激烈的情况下,平台发力掌握一些如社交、购物关键场景,提高用户粘性,是其实现资产端扩张的明智之举。因此,在未来互联网金融行业将主要发力于场景化消费金融蓝海。

在向场景化趋势演变的过程中,P2P将呈现出小额普惠特点。根据“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机构体系,发展普惠金融和多业态的中小微金融组织的思想,以及暂行办法对网络借贷平台的定位和针对借款人借款上限的规定,未来网贷平台将主要服务个人经营者和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扮演好传统金融的补充者角色,最大限度的发挥其金融普惠性。从另一方面来看,借款上限的规定,也有利于网贷平台加强风险防控,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农村市场有望被激活

农村地区一直以来是传统金融体系比较薄弱的区域。互联网金融依赖技术、服务成本、服务效率等方面的优势,在此领域较传统金融机构更具竞争力,能为农村地区提供更加快捷方便的金融服务。我国农村地区地域广阔、人口众多,农村地区人们已开始接受和使用互联网金融服务,因此,互联网金融开垦农村金融实现金融普惠,发展共享经济,大势所趋。值得一提的是,农村征信体系建设是农村金融发展中的一项复杂的、势在必行的基础设施建设。

中国互联网金融一路走来,从野蛮生长到监管规范,越来越多的行业正在与互联网金融相融合,正在感受到互联网金融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互联网金融不仅将改变传统的商业模式,还能为其提供新动力,创造新机遇,成为中国金融领域重要组成部分。

第9篇

互联网金融创新加速

互联网金融已出现多种业务模式。互联网金融发展从最开始仅仅是为了满足自有电商平台的支付需求,提供网关接口服务开始,逐渐介入到转账汇款、小额信贷、资产管理、供应链金融、金融产品代销等银行核心业务领域。从全球范围看,互联网金融已经出现了十余种商业模式。从国内看,主要分为五大细分板块(如表1所示)。

2013年互联网金融创新加速。2013年,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加速发展,跨界创新已经成为互联网金融领域潜力巨大的创新力量。可以预计,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创新,互联网金融商业模式还将越来越多(如表2所示)。

互联网金融得到多方认可,行业发展逐步规范。2013年,《互联网金融发展与监管》纳入了国务院部署的金融领域19个重点课题。国务院在多份文件中对互联网金融均有提及。人民银行在2013年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对互联网金融给予了积极评价。12月3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成立,其会员单位涉及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综合性金融集团、互联网公司、支付清算、P2P网络借贷平台等多个领域的75家机构,标志着互联网金融进入行业自律式监管的重要里程碑。

对商业银行的冲击尚为有限

商业银行规模优势明显,互联网企业业务发展迅猛

当前国内互联网金融格局,由传统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组成。互联网金融目前已形成规模或商业模式比较成熟的有第三方支付、P2P贷款、电商小贷和金融产品网络销售。业务层面看,当前商业银行在互联网金融领域规模优势明显,但互联网企业业务增速较快,未来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将不断加强。

支付结算。目前获得人民银行颁发“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已有250家。2012年第三方支付市场规模超过10万亿元,而同期,商业银行仅网上支付业务规模已达823万亿元。虽然第三方支付规模不大,但是增速十分迅速。据人民银行《第三季度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2013年前三季度,第三方互联网支付笔数和金额同比增速达到了81.48%和50.88%(如图1所示)。

网络融资。目前,国内P2P贷款和电商小贷规模都不大,二者与商业银行客户群体不同,更多的是一种互补关系。据网贷之家统计,2012年全国个人网贷平台超过300家,全年交易规模200多亿元。以阿里金融为代表的电商小贷,2012年为20万家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户均贷款6.16万元。值得注意的是,2013年个人网贷市场急剧扩张,仅上半年,有数据统计的66家个人网贷平台交易额已达175亿元,接近2012年全年总量(如图2所示)。

渠道业务。2013年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产品掀起了基金公司与第三方支付、电商平台和互联网企业合作拓展销售渠道的热潮,对银行代销业务和居民储蓄存款都造成了一定影响。

目前来看,类余额宝产品相对百万亿元的银行存款,总体影响还不是太大。但此类产品发展速度很快,特别是改变了人们对储蓄和理财的观念,加速了储蓄存款向货币市场基金等金融产品的转移,未来影响会越来越大。

零售银行业务面临冲击,商业银行转型压力增大

互联网金融的优势在于批量化、标准化的服务金融“长尾市场”(也称之为“利基市场”),对中高端个性化的金融服务不具备优势。因此,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影响主要在以小微企业和个人客户为代表的零售端。

互联网企业依托平台资源动摇商业银行客户基础。互联网金融经营模式与传统金融存在较大差异。互联网企业的平台特性决定了,在发展初期非常重视客户积累,导入流量以降低平台边际成本。近年来,支付宝、财付通这类基于电商平台和社交网络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凭借淘宝、腾讯等成熟的平台和庞大的客户资源,快速积累了大量用户。互联网金融从支付领域入手,逐渐拓展到缴费、理财等银行核心业务领域,其客户群与商业银行的重叠范围越来越大。客户信息是商业银行和互联网企业间的核心战略冲突。只有掌握更多信息,才能设计出对客户更有吸引力的金融服务方案。商业银行一旦失去客户基础,产品开发、市场营销、交叉销售都将成为无源之水,财富管理转型也将面临压力。

商业银行传统经营模式无法高效应对小微企业和个人金融需求。商业银行做小微企业和个人信贷的主要难题在于渠道不畅和信息不对称。此外,商业银行明确由银监会和央行监管,贷款业务有明确的资本充足率、贷前调查、贷款用途、受托支付、贷后资产处置、资产保全等要求。互联网企业则不受监管约束。小微企业往往地域分散,贷款需求“短小频急”,缺乏抵押担保,批量获得客户困难,信贷投放成本高,效率低。个人信贷除了房贷和车贷外,个人消费贷款和经营贷款,同样具有成本高、效率低,风险不确定的问题。互联网金融为服务小微企业和个人客户提供了全新的金融模式,但是新模式对商业银行来说涉及到IT系统、运营流程和风控体系改造,成本投入巨大。值得关注的是,从2012年起不断爆出P2P平台关闭或跑路,特别是2013年10月以后,东方创投、家家贷、宜商贷等多家P2P平台资金链断裂,说明互联网金融模式尚不成熟。互联网金融信用体系构建需要良好的数据基础,新金融模式能否将金融风险降到一定程度,也需要时间检验。

互联网金融颠覆传统金融模式,改变金融格局

互联网金融有三个核心部分,即支付方式、信息处理和资源配置。理论上,互联网的普及和大数据技术降低了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对称,优化了金融资源匹配方式,颠覆了传统商业银行盈利模式,将改变商业银行一家独大的金融格局。一是互联网金融凭借旺盛的生命力和持续的创新能力,弱化了金融行业进入壁垒,加剧跨界竞争;二是互联网金融凭借平台先发优势,削弱银行在传统金融体系当中的渠道优势;三是社会走向数字化为互联网金融提供了基础,当实体经济企业积累了大量数据和风控工具后,可用于金融业务。

互联网金融难以替代商业银行

互联网金融难以替代商业银行。一是互联网金融和商业银行存在比较优势,目前都无法深入对方优势领域,互联网金融的优势在于平台、客户资源和数据,商业银行的优势在于资本、信用和风控能力;二是从金融模式和金融需求的匹配来看,单纯的互联网解决不了所有的金融需求,特别是高端客户的面对面个性化服务仍不可替代;三是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金融,互联网是技术手段,银行可以通过技术升级更多地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目前商业银行的症结在于和互联网金融文化理念上的冲突;四是从国际经验看,欧美等成熟市场,金融覆盖面更广,互联网金融只是补充。

互联网金融在给商业银行提出挑战的同时,互联网技术也给商业银行带来新的机遇:一是商业银行借助互联网技术可以大大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利润空间;二是大数据、云计算为商业银行提供了收集和分析客户交易信息的技术手段,提高风险定价和风险管理效率,商业银行可以借此拓展传统金融模式下难以覆盖到的小微企业、个人客户、农村客户;三是利用大数据技术,银行可以深入分析客户行为目标、诚信度、风险偏好等,深度挖掘存量客户资源。

商业银行应加大业务转型力度

商业银行在互联网金融的冲击下,不断审视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模式和服务模式,并已经开始做出自己的调整和改变。

加速多元化渠道建设与一体化整合。商业银行不断加强电子渠道建设,网上银行、手机银行、ATM都取得了长足发展。与此同时,商业银行网点转型与改造不断升级,加强线上线下协同,通过强化线下业务来赢得线上业务。智能化网点、社区银行、直销银行等新型概念不断提出,建设步伐不断加快。此外,移动互联作为未来发展的一大趋势,通过移动支付终端粘住客户是商业银行应对互联网金融的重要手段,受到了各商业银行的高度重视。

探索以平台建设为核心的互联网金融模式。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产业朝着平台化方向演进。平台经济具有初始固定资本投入高、边际投入低、边际收益递增、边际成本递减的特点。因此,其产生的规模效应更为优越,平台为王已成为许多互联网企业的共识。当互联网企业依托平台先发优势不断在金融领域取得商业模式上的突破,越来越多的银行开始探索以平台建设为核心的互联网金融模式。目前绝大多数上市银行已经拥有了自己的电子商务平台。如建行“善融商务”,交行“交博汇”等。

依托核心企业供应链向上下游拓展。供应链金融是银行将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联系在一起提供灵活运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链金融最大的特点就是在供应链中寻找出一个大的核心企业,以核心企业为出发点,利用供应链中核心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资信能力,来缓解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与中小型企业之间信息的不对称,解决中小型企业的抵押、担保资源匮乏问题,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目前已有包括工行、中行、交行、民生、平安在内的多家银行推出供应链金融产品。

进一步深化探索互联网金融模式。P2P的业务优势在于面对小微和个人融资需求,符合商业银行转型方向,且不会对自身业务造成太大冲击。目前我国对商业银行开展P2P业务无禁止性规定,已有部分金融机构试水P2P行业。2012年,国开行全资子公司国开金融、江苏省金融办和江苏金农公司合力创办的P2P网贷公司“开鑫贷”已正式上线运营。招商银行于2013年9月17日在小企业E家平台推出“e+稳健融资项目”业务。据报道,包括广发银行、农业银行在内的多家银行也表示有意开展P2P领域的业务尝试。

第10篇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与演进分析

从互联网金融自身发展来看白杰认为,目前无论是第三方支付、P2P、众筹平台还是互联网保险等互联网金融业态,均属于金融的互联网居间平台。也即,平台以互联网为代表的IT技术为依托,由平台负责对委托人进行相关审核,确保交易顺利进行,而平台从中获取服务费用。在这一阶段基本上是简单的、标准的、专业性门槛较低的金融业务互联网化。而随着行业走过导入期,竞争有所加剧,互联网金融将发展到第二个阶段——互联网与金融相互融合渗透的阶段。在这一阶段,互联网企业结合自身的优势向金融业务不断渗透,与此同时传统金融业也逐步进入互联网领域,如推出自己的电商平台、直销银行等。此时,随着互联网金融影响力的不断增强,将推动传统金融机构以网点覆盖和劳动密集为主的生产经营方式变革,而传统金融机构风险定价和控制的经验及能力与互联网平台的大数据分析相结合,也将有力推动互联网金融的业态升级,如目前已经出现的围绕电商平台的供应链金融、大数据金融等业务。从传统金融到互联网金融的演进来看从传统金融向互联网金融的演进是不断的竞争与合作的过程。徐岚和徐青松研究认为,传统金融企业与互联网金融虽然在通道方面势均力敌,但在资产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错位竞争,在负债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分流。总体而言,互联网金融将对传统金融市场造成较大程度的冲击,因此向互联网金融演进是传统金融企业的理性选择。在研究传统金融企业向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制度变迁时,徐二明、谢广营发现相对价格和路径依赖是两大重要影响因素。其中相对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劳动力价格、信息成本和技术成本;报酬递增、转换成本、组织学习和政府监管是路径依赖的主要影响因素。而我们看到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进入第二阶段,金融企业的转换成本必然会降低,而大数据的应用在降低信息成本、提高平台利润方面将发挥积极作用,因此是未来推动传统金融业向互联网金融业变迁的重要因素。

大数据在互联网金融演进中的应用

大数据无论是在互联网金融的自身发展中,还是在传统金融业向互联网金融变迁的过程中,均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第一,在征信体系建设中的应用。互联网金融的新模式引发对用户,包括个人用户和企业用户身份认证与信用评估的变革。除了需要对评估对象静态信息进行分析外,更重要的是对变化中的动态信息的分析、挖掘,建立用户的信用评分和征信模型。目前一些小微信贷的客户信用管理就是依靠大数据进行,其通过网络广泛采集客户的各类行为数据并根据已建立的模型进行分析挖掘,判断客户资质。如阿里信贷围绕点击量、订单流转量、用户评价情况建立了征信模型系统,用以评估企业信用资质。第二,在融资领域中的应用。基于互联网平台的大数据金融融资主要分为电子商务平台融资和供应链融资。这种模式将传统金融机构抵押贷款模式转化为以大数据挖掘分析客户行为所形成的信息为基础的信用贷款模式,降低了融资门槛和成本,提高了资金周转和使用效率,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困难提供了有力的工具。第三,在风险管理方面的应用。互联网金融提高了金融行业的运行效率,但也加大了金融风险,同时由于监管的滞后性,非常不利于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界定和防范。因此通过对互联网金融活动所产生的大数据进行建模分析,及时发现风险就显得尤为必要,这也是大数据在互联网金融领域重要的应用方向,如利用数据分析实时监控用户的交易行为,以防欺诈、防洗钱、防止流动性风险等。第四,在金融产品设计和精准营销中的应用。互联网金融企业可以利用互联网平台所产生的庞大用户数据信息,对用户进行画像,根据用户行为特点和偏好,为用户设计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尤其是保险产品,并预测用户对产品和服务的体验情况,有的放矢,提升客户转化率,实现互联网金融业务由标准化向个性化的升级和精准营销。综上所述,互联网金融绝非简单的传统金融业务互联网化,而是充分利用大数据来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这也是有学者认为互联网金融的实质是大数据的原因。因此相关企业应积极搭建大数据平台,提升大数据分析水平,优化数据决策能力,这是发展互联网金融的核心。

作者:李煜

第11篇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金融行业、网络技术、管控工作

0 引言

互联网金融凭借着自身良好的优势,成为了我国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为人们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人们可以足不出户就完成一些基本的金融操作。但是,互联网金融在发展的过程中一直缺乏有力的管控体系,这使得互联网金融出现了很多问题,制约着互联网金融未来的发展。因此,本文在总结目前互联网金融缺乏管控工作中出现的一些具体问题,进而针对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提出了加强互联网金融管控工作的建议。

1 目前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的问题

虽然目前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但是其潜在的风险也在不断地暴露出来。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由于缺乏相应的管控,呈现出一些发展问题主要如下:

(一)互联网金融潜在的风险非常大

互联网金融故名思议是结合了互联网技术和金融理念融合发展起来的,与传统的金融行业相比,其风险不仅仅体现在互联网技术上,由于互联网金融缺乏管控工作导致的潜在风险也不容忽视:首先,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放贷风险,凭借着较高的互联网技术,目前互联网金融发展得如火如荼,但是互联网金融在进行客户筛选和放贷的过程中只进行了简单的挑选,这样很容易造成对借债人经济能力的错误估计;其次,互联网安全技术面临的风险,由于互联网金融涉及大量的资金交易,因此吸引了很多不法分子寻求互联网技术的漏洞,互联网金融平台受到多次攻击和盗窃,使得用户遭受了非常大的损失;最后,法律的风险,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发展的时间比较短,因此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太完善,这很容易使得一些互联网金融平台或者用户陷入到法律风险当中。

(二)网民信息泄露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逐渐普及,人们在日常的生活或者工作中使用网络的几率越来越大,因此很多网民都面临着信息泄露的风险,尤其是一些重要的信息一旦泄露出去,被不法分子盗用很容易使得网民的互联网金融投资蒙受损失:首先,很多互联网金融平台对于网民信息的保密工作还不够完善,使得网络的信息泄露问题更加严峻;其次,很多网民在一些餐厅等地方享受免费的无线网络,很可能被别人窃取信息等等。这些都使得互联网金融面临着网民信息泄露的挑战。

(三)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障

与传统的金融行业相比,互联网金融使得消费者的权益非常难以保障:首先,我国的法律针对互联网金融方面还不太完善,尤其是对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障的部分还不太明确,这就使得消费者的权益非常难以保障;其次,很多互联网金融宣扬的全额赔付很多时候都无法保障。这些都表明目前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难以保障

2 加强互联网金融管控工作的建议

(一)加强互联网金融立法进程

法律法规的完善是互联网金融管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发展互联网金融的过程中,需要利用法律的强制力来保障人们群众的权益和互联网金融市场的良好秩序。加强互联网金融立法进程可以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充分分析目前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法规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而对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法规进行完善和补充;第二,目前互联网金融在其他国家都得到了良好的发展,可以借鉴一些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同时结合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特点,可以制定具有更好的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内容,从而使得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在法律法规的管控下得到良好的发展。

(二)建立互联网金融的管控机制

建立互联网金融的管控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监控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安全技术能力是否过关,如果安全技术无法达到应有的水平不允许其进行互联网金融的操作;其次,确保互联网金融平台对用户的信息进行隐私保护,从而防止用户信息的泄露,进而能够更好地保护用户的资金安全;再次,建立消费者权益保障制度,当消费者在使用互联网金融的过程中,蒙受了一定的经济损失,消费者权益保障体系必须给予追究,从而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最后,对各大互联网金融平台建立信用评价机制,使得其互联网金融平台内部对自己进行严格的约束,从而能够更好地面对互联网金融内部的激烈竞争。

3 结语

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得益于很多因素,但是其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很可能成为制约互联网金融未来发展的隐患。因此,为了更好地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必须要加强针对互联网金融的管控工作,使其能够在良好的氛围内继续发展。相信随着互联网金融管控工作的不断加强,能够引导互联网金融向着更加健康、稳健的方向发展,从而能够更好地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第12篇

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

互联网金融以其独特的优势对传统商业银行的运营模式产生深远的影响,余额宝推出至2014年2月的资金规模突破4000亿元,跃居国内最大规模的货币基金,用互联网的思维和技术改变金融模式将成为未来金融体系的重要变革。

随着网络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的普及,互联网金融发展速度迅猛,业务内容也日益丰富。在2013年,支付宝推出余额宝、第三方支付渐趋成熟、微信银行创新服务模式、P2P网贷平台频频上线,这些事件表明,互联网金融以其“高效”、“便捷”、“亲民”的方式正逐步改变人们固有的金融理财与消费习惯。以第三方支付平台为例,2011年央行发行第三发支付牌照至今,已有250家企业获得牌照,其平台交易量、虚拟货币发行和流通量越来越大,涉及的用户越来越多,使第三方支付成为互联网金融领域中的庞大产业。

在互联网金融进入高速发展初期,多家企业开展了战略与资本的布局,2013年5月宝钢集团上海钢铁交易中心的挂牌预示着传统工业企业布局互联网金融的战略转型;2013年底阿里巴巴收购天弘基金拉开了互联网平台收购传统金融公司的大幕。在资本市场中,并购是企业战略转型和布局新领域的重要方式之一,各行业巨头公司的并购更是推动了互联网金融行业跨界布局。

阿里并购模式

阿里巴巴是互联网行业的巨头企业,也是较早布局互联网金融的企业之一。阿里在多年的互联网领域运营中积累了大量的数据与客户资源,依托其电商与第三方支付两大互联网金融平台,阿里布局了“电商+支付+金融+物流”的全方位发展模式。

通过以并购为主要方式的互联网金融体系的全面布局,阿里获得了发展所需的数据、资金和平台资源。首先,阿里通过电商平台进行大量数据的归集、整理和分析,构建了用户信用评价体系,为开展金融业务体系奠定基础;其次,阿里通过设立小贷公司和收购天弘基金构建融资渠道,获得资金资源和金融业务资质,第三,依托支付平台连接客户与资金,替代了传统银行繁琐的网上银行交易模式,从而快速聚集各项资源。阿里通过以上步骤在短短两年内完成了从互联网企业到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转型。

零售行业并购

面对互联网购物模式的冲击和人们消费习惯的变化,零售行业内多家企业开展了线上与线下零售相结合的业务模式,从最初的与网络支付平台合作到如今小贷金融产品,零售行业企业也全面布局互联网金融。

苏宁、国美、京东等零售商纷纷构建各自的金融版图。以苏宁为例,苏宁云商涉足包括银行牌照、拟移动转售进入虚拟运营商、与乐视网合作互联网客厅、易付宝的余额理财、小额贷款以及保险(放心保)等互联网金融领域,形成客服、物流、支付、营销、理财全链条运营模式,其中不乏以收购方式获取的渠道资源。

金融产业并购

互联网金融运营模式提升了资金使用便利的同时,也给传统金融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为了迎接这一挑战,多家金融企业(银行、券商、保险公司等)开始了战略转型的探索,包括与电商平台合作打造网络银行、推出金融商店、与媒体合作金融开放平台从而完成从内容传播到支付流程的闭环商业操作等,打破原有的模式和思维,从产品、渠道、营销、服务等各方面,实现与互联网金融并进。

金融机构在进入互联网金融体系的过程中缺乏市场化具有竞争力的互联网运营技术和经验,因此收购已有规模的互联网金融公司是较快捷的战略整合方式,如平安集团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布局。平安集团集合了银行、证券和保险等金融业务,借收购“壹卡会”正式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此后又斥资10亿元打造了二手车电商平台,通过电商平台业务获取用户数据资源,可见,身为金融领域的平安集团也已做好布局互联网金融的准备,欲抢占互联网金融的先发优势。

互联网金融并购建议

1、机构投融资需关注政策风险

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兴的产业模式,在近些年迅速发展壮大。许多业务模式在无监管状态下开展,因此,很多保守的投资机构和收购方谨慎选择投资主体。2013年受到该领域收益率高的影响,投资机构多投资于P2P和金融理财平台。然而随着互联网理财的迅速发展,相关运营模式、产品的合规性和风险性等问题不断显现,加强监管也成为必然。由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于整个金融行业的发展是有利的,因此监管方面更侧重于规范与控制风险。

然而,在业务风险得到有效规范后,必然会影响到运营模式的收益率。如第三方支付的预付卡发行与支付领域,在政策规范之前,很多企业运用客户存放在预付卡中的备付金进行投资、理财等活动,企业的利润率很高,很多投资机构纷纷介入。然而在2011年央行2号令出来后,明文要求备付金不属于企业的自有资金,企业不得将备付金用于投资、理财等行为,只有备付金产生的利息可作为企业的资金收益。至此,预付卡企业的收益率开始下降,特别是到2013年底,几乎80%的预付卡企业处于亏损状态。可见,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政策监管势在必行,监管后的运营模式和收益来源是否会受到较大影响将是投资机构考虑的重点。

2、跨行业并购需事先规划与互联网金融的协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