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2 22:26:2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施工合同协议,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承包范围:
1.2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日期:
1.3质量等级:
1.4合同价款: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3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3.1合同语言:
3.2适用法律法规:
3.3适用标准、规范:
第4条 图纸
4.1图纸提供日期:
4.2图纸提供套数:
4.3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第5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5.1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5.2实行社会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
第6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7条 甲方工作
7.1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
7.2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7.3施工场地内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与公共道路的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
7.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7.5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7.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
7.7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7.8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第8条 乙方工作
8.1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
8.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
8.3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
8.4向甲方代表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的要求:
8.5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8.6成品保护的要求:
8.7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8.8施工场地整洁卫生的要求:
第9条 进度计划
9.1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9.2甲方代表批准的时间
第10条 延期开工
第11条 暂停施工
第12条 工期延误
第13条 工期提前
第14条 检查和返工
第15条 工程质量等级
15.1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经济支出:
15.2质量评定仲裁部门名称:
第16条 隐蔽工程、中间验收
16.1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
第17条 试车
第18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19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调整的条件:
19.2调整的方式:
第20条 工程预付款
20.1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20.2预付时间和比例:
20.3扣回时间和比例:
20.4甲方不按时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21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1.1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22条 工程款支付
22.1工程款支付方式:
22.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22.3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23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3.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
第24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25条 设计变更
第26条 确定变更价款
第27条 竣工验收
27.1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
27.2乙方提交竣工图的时间和份数:
第28条 竣工结算
28.1结算方式:
28.2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
28.3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
28.4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
28.5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29条 保修
29.1保修内容、范围;
29.2保修期限:
29.3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
29.4保修金利率:
第30条 争议
30.1争议的解决程序:
30.2争议解决方式:
第31条 违约
31.1违约的处理:
31.2违约金的数额:
31.3损失的计算方法:
31.4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
第32条 索赔
第33条 安全施工
第34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设
第35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
第36条 工程分包
36.1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36.2分包工程价款的结算办法:
第37条 不可抗力
37.1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
第38条 保险
第39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40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40.1合同生效日期:
第41条 合同份数:
41.1合同副本份数:
41.2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
41.3合同书制定费用: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附件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的使用说明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合同条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对承发包双方权利义务作出的规定,除双方协商一致对其中的某些条款作出修改、补充或取消外,都必须严格履行。
由于合同标的--建设工程的内容各不相同,工期造价也就随之变动,承发包双方的自身条件、能力、施工现场的环境和条件也都各异,双方的权力、义务也就各有特性。因此,《合同条件》也就不可能完全适用于每个具体工程,需要进行必要的修改、补充,即配之以《协议条款》。《协议条款》是按《合同条件》的顺序拟定的,主要是为《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提供一个协议的格式,承发包双方针对工程的实际情况,把对《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和不予采用的一致意见按《协议条款》的格式形成协议,《合同条件》和《协议条款》就是双方统一意愿的体现,成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这了使承发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能更好地使用《合同条件》,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尽量事先达成协议或确立解决的原则,并使协议尽可能准确、严密,以减少扯皮,保证施的工顺利进行。我们编制了这个《使用说明》,供承发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参考。
采用招标发包的工程,《合同条件》应是招标书的组成部分,发包方对其修改、补充或不予采用的意见,要在招标书中说明。承包方对招标书的说明是否同意及本身对《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和不予采用的意见,也要在投标书中一一列出。中标后,双方将协商一致的意见写入《协议条款》。不采用招标发包的工程,在要约和承诺时,都要把对《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和不予采用的意见一一提出,将取得一致的意见写入《协议条款》。
下面对《协议条款》的使用加以说明: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可以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营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经济联合体和社会团体,也可以是依法登记的个人合伙、个体经营户或个人,即一切以协议、法院判决或其它合法完备手续取得甲方的资格,承认全部合同文件,能够而且愿意,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单位和人员。上列单位的名称和个人的姓名,应准确地写在《协议条款》甲方位置内,不得简称。与甲方合并的单位、兼并甲方的单位,购买甲方合同和接受甲方出让的单位和人员, 均可成为甲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应是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和法人资格的国营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上述单位的名称应准确地写在《协议条款》承包方位置内,不得简称。但乙方不能将工程转包或出让,如按《合同条件》第36条进行分包,应在合同签订前提出并征得甲方同意。
第1条
1.1本款内应准确写出工程的名称;详细的地址;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建筑规模和结构特征;承包的范围,主要指是否包括土建、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工作。
1.2本款内应写明双方商定的开工日期,也可以将此规定为甲方代表开工令的日期;双方商定的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日期,包括星期日和法定假日在内的总日历工期天数。
1.3写明双方商定的工程应达到的质量等级(即合格还是优良)。
1.4应写明工程价款的金额和承包方式。
工程为群体或小区工程时,以上各项应按附表格式将单位工程列表说明,作为《协议条款》的附件。如:
XXX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
程名称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结
构 层
数 高
度
(米) 跨
度
(米) 设备
安装
内容 工程
造价
(元) 开公日期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2条 本条应写明组成合同文件的名称和顺序。
实行社会监理的应写明总监理工程师在双方对合同文件解释不一致时,是否有作出解释的权力。
第3条
3.1肩合同文件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本款应规定语言的名称,写明使用的《合同条件》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翻译文本的名称,由谁提供和提供时间。
3.2原则上国家、部门和地方的法规都应适用于合同文件,但对同一问题要求不一致时,应在本款内写明适用的地方或部门的法规名称。如由甲方提供,还应写明提供时间。如由乙方自备,应写明费用及由谁承担。
3.3国家有统一的标
准规范时,施工中必须使用。国家没有统一标准规范时,可以使用地方或专业的标准规范,地方和专业的标准规范不相一致时,应在此条写明使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并按照工程的部位和项目分别填写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和编号,例如:
一、建筑工程:
1.土方工程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T201-83)
2.砌 砖 砖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T203-83)
3.砼浇筑 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T204-83)
4.抹 灰 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T210-83)
二、安装工程
1.暖气安装 采暖与卫生施工及验收规范(GBT242-83)
2.
3.
如乙方要求甲方提供标准规范,应在编号后写明,并注明提供的时间、份数和费用由谁承担。
甲方提出超过标准规范的要求,征得乙方同意后,可以作为验收和施工的要求写入本款,并明确规定产生的费用的承担。
由乙方提出施工工艺的,应在本款写明施工工艺的名称,使用的工程部位,制定的时间、要求和费用的承担。
第4条 不同的工程对图纸的需要情况各不相同的。本条应写明甲方提供的份数(必须包括竣工图和现场存放的份数)、图纸的深度、比例尺及提供的时间。
甲方对图纸有保密要求的,应在本条写明要求的内容、保密费用及由谁承担。
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的,应写明图纸的名称、份数、提供的时间和费用。
甲方不能在开工前提供全套图纸,应将不能按时提供的图纸名称和提供的时间在本条写明的。
第5条
5.1本条写明甲方代表姓名,甲方代表委派具体管理人员的姓名和职责。如前期工作、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审批、图纸的提供、质量的检查验收、工程量的核实等工作的具体责任、权限。
5.2实行监理的工程,要写明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对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职权的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有何限制。如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支付后是否要经甲方审查;是否能批准对施工进度的更改或对工期给予延续;是否有权批准对设计的变更等。有种类限制的要写明种类,有数量限制的要写明数量。
第6条 本条按具体工程和实际情况,逐款列出各项工作的名称、内容、完成时间和要求,实际存要而《合同条件》未列入的,要对条款或内容予以补充。双方协议将本条中甲方工作部分或全部交乙方完成时,应写明对《合同条件》的修改内容,甲方应支付费用的金额和计算方法。还应写明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要求完成有关工作时,应支付的费用金额和赔偿乙方损失的范围及计算方法。
6.1本款应写明使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各项工作的名称、内容,要求和完成的时间。如土地的征用应写明征用的面积,批准的手续;房屋的搬迁和坟地的迁移应写明搬迁和迁移的数量,搬迁后的拆除、迁移后的回填及清理;各种障碍,应写明名称、数量、清除的距离等具体内容。要写明施工场地的面积和应达到的平整程度等要求。写明拆除和迁移的当事人事后提出异议或要求赔偿,施工中发现有本条约定的障碍尚未清除等情况时应由谁处理,费用如何承担。
6.2本款应写明水、电、电讯等管线应接至的地点,接通的时间和要求。如上、下水管应在何时接至何处,每天应保证供应的数量,水的标准,不能全天供应的要写明供应的时间;供电线路应在何时接至何处,供电的电压,是否需要安装变压器及变压器的规格、数量,不能保证连续供应的,应写明供应的日期和时间。
6.3本款应写明甲方负责开通的道路的起止地点、开通的时间,路面的规格和要求、维护工作的内容,不能保证全天通行的,要写明通行的时间。
6.4本款应写明甲方提供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等资料的时间、资料的名称和要求,如水文资料的年代、地质资料,深度等。
6.5本款应写明由甲方办理的各种证件、批件和其它需要批准的事项及完成的时间,其时间可以是绝对的年、月、日,也可以是相对的时间,如在某项工作开始几天之前完成。
6.6本款应写明甲方提供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的时间和要求。
6.7本款应写明甲方组织图纸会审的时间,如不能确定准确时间,应写明相对时间,如甲方开工令前多少天。
6.8本款应写明对施工场地周围需要保护的建筑物和地下管线保护费用的金额。
第7条 本条按具体工程和实际情况,逐款列出各项工作的名称、内容、完成时间和要求,实际需要而《合同条件》未列的,要对条款和内容予以补充。本条工作甲方未在签订《协议条款》时写明,但在施工中提出要求,征得乙方同意后双方订立协议,可作为《协议条款》的补充,本条还应写明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有关工作应赔偿甲方损失的范围和计算方法。
7.1甲方如委托乙方完成工程施工图及配套设计,应在本款写明设计的名称、内容、要求、完成时间和设计费用计算方法。
7.2本款应写明乙方提供的计划、报告、报表的名称、格式,要求和提供的时间。
7.3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合同价款之外的照明、警卫、看守等工作,应在此款写明。
7.4写明乙方应为甲方代表提供的现场办公生活用房的间数、面积、规格要求,各种设施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及提供的时间和要求,发生费用的金额及由谁承担。
7.5本款应写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甲方对本款内容的具体要求,如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段、哪种型号的车辆不能行驶或行驶的规定,在什么时间不能进行哪些施工,施工噪音不得超过多少分贝。
7.6本款应写明工程完成后应由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或部位的要求,所需费用及由谁承担。
7.7本款应写明施工场地周围需要保护的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名称和保护的具体要求。
7.8本款应写明对施工现场布置、机械材料的放置、施工垃圾处理等场容卫生的具体要求,交工前对建筑物的清洁和施工现场清理的要求。
第8条 本条应写明乙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间;写明甲方批准以上文件的时间;写明乙方违约应负的违约责任和违约金金额。
第9条 本条应对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1.对延误的定义,如哪些工作延误多长时间才算延误;
2.对可调整因素的限制,如工程量增减多少才可调整;
3.需补充的其它造成工期调整的因素;
4.双方议定乙方延期竣工应支付的违约金额,应在本条写明违约金数额和计算方法,如每延迟一天乙方应支付多少。
第10条 甲方在签订《协议条款》时提出提前竣工的要求,应在本条写明以下事项:
1.要求提前的时间;
2.乙方应采取的措施;
3.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4.赶工措施费用的计算和分担;
5.收益的分享比例和计算方法,此项也可按传方法写成每提前竣工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多少。
第11条 本条应写明双方对质量评定意见不一致时仲裁部门的名称。甲方对工程质量提出合格以上要求的,应在本条写明相应的经济支出及计算方法。
第12条 本条应写明需进行中间验收的单项工程和部位的名称、验收的时间和要求,以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第13条 目前我国合同价款调整的形式很多,应按照具体情况予以说明,如:
1.一般工期较短的工程采用固定价格,但因甲方原因致使工期延长时,合同价款是否作出调整应在本条说明。
2.甲方对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价格变动采取一次性付给乙方一笔风险补偿费用办法的,应写明补偿的
金额和比例,写明补偿后是全部不予调整还是部分不予调整,及可以调整项目的名称。
3.采用可调价格的应写明调整的范围,除材料费外是否包括机械费、人工费;调整的条件,对《合同条件》中所列出的项目是否还有补充,如对工程量增减和工程变更的数量有限制的,还应写明限制的数量;调整的依据,是哪一级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调整的方法、程序,乙方提出调价通知的时间,甲方代表批准和支付的时间等。
第14条 工程款的预付应根据当地主管部门的规定,双方协商确定后把预付的时间、金额、方法和扣回的时间、金额、方法在本条写明。例如“在合同签订后, 甲方应将合同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于( )月( )日和( )月( )日……分( )次支付给乙方,作为预付工程款。在完成合同总造价 %(以甲方代表签字确认的工程量报告为准)后的( )个月里,每月扣回预付工程款的 %,在完成合同总造价的 %时扣完”。
甲方不预付工程款,在合同价款中应考虑乙方垫付工程费用的补偿。
第15条 本条应写明乙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16条 工程款的支付应按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双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协商确定,把支付的时间、金额和支付方法在本条写明。例如按月支付的,应写明“乙方应在每月的第 天前,根据甲方核实确认的工程量、工程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已完工程价值,编制‘工程价款结算单’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后,应在第 天之前审核完毕,并通知经办银行付款”。
第17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应按附表的格式填写,作为《协议条款》的附件。
XXX工程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
号 材料和设备
名 称 规格
型号 单
位 数
量 单位供应时间 送达地址 备 注
年 月 日
第18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几种特殊情况应在本条作出说明:
1.由甲方提供三材指标,乙方进行采购的,应写明指标名称、内容、价格、数量、提供的时间和甲方不能按规定提供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甲方不提供指标,由乙方采购三材的,应写明材料名称、数量、规格、质量等级和价格。
3.甲方指定厂家由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应写明如产品价格高于乙方预算价格时价差由谁承担,以及由于制造厂家的原因造成产品的质量等级、规格型号和交货时间达不到合同要求,造成损失的责任和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
第19条 本条应写明变更发生后,乙方提交变更价款的时间及金额。
第20条 本条应写明乙方提交竣工图的时间、份数和要求;甲方收到竣工报告后应在多长时间内组织验收,参加验收的部门和人员。
第21条 如双方不再签订保修合同,本条应写明保修的项目、内容、范围、期限、保修金额和保修金的预留与支付方法,以及保修金的利率。另签保修合同的应将以上内容写入保修合同。
第22条 双方协商后,对争议的解决方法和程序作出以下说明:
如:双方发生争议,首先请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调解,在一方提出调解要求后10天内,双方应保证合同的继续执行。建设主管部门10天内不能作出调解,任何一方可在10天内不能作出调解,任何一方可在10天后提请工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仲裁。
双方接受调解结果,应在调解作出后7天内执行
对调解的结果不能接受,或由于一方不执行调解结果等原因使调解结果无法施行,任何一方可在调解作出7天后提请工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仲裁。在实际工程中双方可以协议进行一次或几次调解,这些调解都要按上述例子一一写明;也可以协议直接申请仲裁或要求法院判决,仲裁和法院判决的程序、时间按有关
规定执行。
第23条 甲方违约应负的违约责任应按以下各项分别作出说明:
1.承担因违约发生的费用,应写明费用的种类,如工程的损坏及因此发生的拆除、修复等费用支出,乙方因此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和管理等费用支出;
2.支付违约金,要写明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支付的时间;
3.赔偿损失、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赔偿乙方的损失时应将不足部分支付给乙方,作为赔偿。并写明损失的范围和计算方法,如损失的性质是直接损失还是间接损失,损失的内容是否包括乙方窝工的人工费、机械费和管理费,是否包括窝工期间乙方本应获得的利润。
第24条 乙方对工程的分包应详细写入本条。主要包括分包工程的名称、内容、分包单位的名称和承包范围。
如甲方要求乙方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其指定的分包人,除以上各项外,还应写明分包工程的价款,开工竣工的时间,应达到的质量等级。写明分包方不能按上述规定完成工程或不能按照乙方派驻的监督管理人员的指令工作,造成工期延误和其它损失时,责任和费用由谁承担。
第25条 本条应根据当地的地理气候情况和工程的要求,对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破坏的不可抗力自然灾害作出规定,可采用以下形式:
1.X级以上的地震;
2.X级以上持续X天的大风;
3.Xmm以上持续X天的大雨;
4.X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X天的高温天气;
5.X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X天的严寒天气。
甲方(房主人):乙方(承包人):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下,通过双方协商就私人住宅建房工程达成协议,为规范建造私人住宅工程中双方的民事行为,特制定本合同规定,希望双方严格执行,共同遵守。
一、建筑工程概况:
开工期为xxx年xx月xx日,竣工期为xxxx年xx月x日。本工程为一层砖混结构,面积约125平方米, 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
二、工承承包方式:
1、工程承包价格:本工程为甲方包料,乙方包工,每平方米包工价为:xxx 元人民币,总包工价以实际面积为准。
2、承包方式: 工程采取包工不包料形式,甲方建房所用的钢材、水泥、砖、石灰、砂石、瓷砖等建筑材料均由甲方提供,乙方施工所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如搅拌机、振动设备、模板、顶木、搭架木料、铁铲、手推车等施工工具由乙方负责。
3、工程内容: 从基础以上开始,主体按图施工。包括:地板、墙体粉刷、贴瓷砖、水、电安装、化粪池;室内刮瓷、室内外石膏线条。
4、工程质量要求:乙方必需按图纸要求施工,砖头缝满浆,梁柱要求垂直平整,房屋四角要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合格,如不合格乙方必须返工直到甲方满意为止,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双方的责任:
1、工程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施工,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施工方式,因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问题,要及时通知甲方,确实需要变更的,需双方协商一致。
2、安全问题由乙方负全责,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做到安全生产,安全施工,要有足够的安全保障机制和措施。
四、付款方式:从正式施工开始先支付一定的伙食用具费3000元,一层封顶后再付10000元,甲方工程完工后,如无重大质量问题即一次性付清余款。五、施工电费由乙负责。
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望甲、乙双方遵守执行,违约方负全部责任。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
2019年 月 日
表标准版个人建房施工合同协议书范本二
建房承包合同: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方在___镇___村建房屋一栋,建筑总面积约____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乙方提供劳务、建筑技术、模板、撑树、脚手架用材、码钉及生产生活用具等。
二、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前向外墙贴瓷砖、后向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地面及墙面贴瓷砖、安装瓷盆、大便器、下水管道、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处理。
三、承包价格
每平方米____元,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计算。女儿墙按每米壹拾元计算,包括水泥砂浆抹面。楼面混凝土捣制另请施工队伍,所需费用甲乙双方各负担____%。
四、付款方式
完成第一层砖砌并捣制好楼面付____元,完成第二层付款____元,完成第三层付款____元,工程全部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水电供给及原材料及时进场。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
六、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
七、注意安全
文明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工伤,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承包范围:
2.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日期:
3.质量等级:
4.合同价款: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语言:
2.适用法律法规:
3.适用标准,规范:
第四条 图纸.
1.图纸提供日期:
2.图纸提供套:
3.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第五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2.实行社会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
第六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七条 甲方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
2.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施工场地内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与道路的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5.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
7.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第八条 乙方工作.
1.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
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
3.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
4.向甲方代表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的要求:
5.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6.成品保护的要求:
7.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8.施工场地整洁卫生的要求:
第九条 进度计划.
1.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2.甲方代表批准的时间
第十条 延期开工.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
第十五条 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经济支出:
2.质量评定仲裁部门名称: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中间验收.
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
第十七条 试车.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
1.调整的条件:
2.调整的方式:
第二十条 工程预付款.
1.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2.预付时间和比例:
3.扣回时间和比例:
4.甲方不按时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二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
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3.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
第二十四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
第二十六条 确定变更价款.
第二十七条 竣工验收.
1.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
2.乙方提交竣工图的时间和份数:
第二十八条 竣工结算.
1.结算方式:
2.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
3.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
4.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
5.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保修.
1.保修内容,范围:
2.保修期限:
3.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
4.保修金利率:
第三十条 争议.
1.争议的解决程序:
2.争议解决方式:
第三十一条 违约.
1.违约的处理:
2.违约金的数额:
3.损失的计算方法:
4.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
第三十二条 索赔.
第三十三条 安全施工.
第三十四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第三十五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
第三十六条 工程分包.
1.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2.分包工程价款的结算办法:
第三十七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
第三十八条 保险.
第三十九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四十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合同生效日期:
2.合同份数:
3.合同副本份数:
4.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
5.合同书制定费用: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关键词:住宅;质量控制; 室内装修; 施工技术
中图分类号:TU7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引言
建筑装饰装修是敷设于建筑表面的装修层,所以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必须以结构主体为载体才能进行施工。其施工受到建筑空间的限制,施工中工序平行、交叉、搭接频繁,交叉施工,造成不安全因素多。同时建筑装修设计风格各不相同,装修材料品种繁多,使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工艺呈多样性。如何控制住宅装饰装修的施工质量,已成为目前建筑装饰界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对如何控制住宅装修的质量具体谈一些控制措施。
2. 建筑室内装修工程施工质量的整体控制
建筑室内装修工程施工质量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对整体施工过程进行质量控制才能根本上提高建筑室内装修工程施工质量水平,要做好全面的质量控制重点就是事前控制和事中控制。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包括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事前控制是预防、事中控制是关键、事后控制就是对质量的验收,要整体上控制施工质量,事前预防和事中的控制就成了重中之重。
3. 建筑室内装修施工技术工艺的质量控制
3.1 住宅电器管线及卫生间、浴室的防水施工
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的提高,住宅内的电视机、录像机、空调机、电冰箱、微波炉等家用电器种类日益增多,大大地增加了居室内的用电量,住宅装修中的电器管线能否规范化施工,直接影响到这些家用电器的使用寿命及居室内生命财产的安全。在电器管线施工中,电器、电料的包装应完好;塑料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必须是阻燃型产品,外观不应有破损及变形;金属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外观不应有折扁和裂缝,管内应无毛刺、管口应平整;通信系统使用的终端盒、接线盒与配电系统的开关、插座,宜选用同一系列产品。电器管线的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这样才能保证以后家用电器的安全和使用。
卫生间及浴室的防水问题是家庭装修施工中普遍存在的。因为一般住宅土建设计中的卫生间没有浴室功能,只是做一般的防水处理,而现在大多数家庭都在卫生间内增加了淋浴这一功能,再加上二次装修施工中对原防水层的破坏性影响,因而楼上淋浴楼下漏水的民事纠纷时常发生。另外,旧房装修在更换卫生洁具时,还需注意新卫生洁具的管径与原卫生间管道的管径是否一致,管径的新接口是防水的重点,因为它是造成楼下漏水的主要部位。防水的做法与质量要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
3.2 顶棚的基层处理
住宅装修施工中的顶棚处理大多数是采用简洁大方的抹灰平顶;少数面积较大的客厅可做轻钢龙骨石膏板异形吊顶。
厨房、卫生间的顶棚使用防潮效果较好的塑料扣板、金属扣板做为选材较为普遍。在轻钢龙骨石膏板异形吊顶施工中,要防止龙骨生锈、变形,板面不应有汽泡、起皮、裂纹、缺角、污垢、缺陷等。吊杆应通直并有足够的承载力,安装好的吊顶必须牢固可靠。当石膏板、钙塑板的安装采用钉固法时,螺钉与板边距离不得小于15mm,螺钉间距宜为150—170mm,均匀布置,并应与板面垂直,钉帽应进行防锈处理,并应用与板面颜色相同的涂料涂饰或用石膏腻子抹平 当采用粘接法安装时,胶粘剂直涂抹均匀,不得漏涂。
3.3 墙面的基层处理
住宅装修施工中墙面所使用的材料 墙纸,涂料、木质装修等较为普遍 厨房、卫生问的墙面贴饰面砖较多=裱糊墙纸的墙体基层含水率为:硷和抹灰不得大于8% ,木材制品不得大于12% ,裱糊饰面施工前 基层处理质量斑达到下列要求:建筑物的砼或抹灰基层墙面在刮腻子前应涂刷抗碱封用底漆,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超皮和裂缝;腻子的粘结强度应符合《建筑用室内腻子》的规定,基层表面平整度,立面垂直度及阴阳角方正应达到DBJ13—46—2002有关高级抹灰的要求 术质装修墙面基面所使用的木材应经过干燥处理.并涂刷防火涂料,面层所使用的木材不许有脱胶赶皮,浊漆表面应光滑、柔和、木纹清楚、色彩一致、无流坠和皱皮。墙面砖铺贴前应进行挑选,并应浸水2h以上,晾干表面水分,铺贴前,应进行放线定位和排砖,非整砖应排放在次要部位或阴角处每面墙不宜有两列非整砖,非整砖宽度不宜小于整砖的1/3,墙面砖表面应平整,接缝直平直、缝宽应均匀一致,阴角线应压向正确,阳角线宜做成450角对接。
3.4 地面质量的基本要求
住宅装修施工中地面所使用的材料以石材 地砖.木质地扳、复合地板、塑胶地板块及地毯较为常见 在施工前,应对石材及地砖的色彩、规格尺寸进行严格的检查,如有色差及规格不准确的材料,必须更换,施工后的表面效果应达到设计要求,板块与基层应结和牢固、无空鼓、无裂纹、无缺角掉边,铺贴应平整、无错缝、接缝平直、深浅一致,周边顺直,禁止磨边。木质地板的选材要经过干燥处理,表面施涂的清漆不得少于三遍。
4. 装修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 严格控制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质量,家庭装修时应避免使用含有有害物质的装饰装修材料,如含甲醛高的人造板、含有苯和铅的油漆等。
(2) 注意儿童房间的装饰设计,不要片面地追求设计效果,使用大量的人造板和颜色漆,防止造成室内环境污染。
(3) 做好新装修儿童房室内空气的检测和治理,新建和新装修的房子必须请室内环境检测部门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合格后才能入住。
(4) 要加强儿童房间的通风换气,减少儿童在污染环境里的活动时间,在室外空气质量较好的时候,要多带儿童做一些户外活动。
另外,市民还可在室内种些绿色植物、安装换气扇或放带有活性炭的物理除污装置,尽量减少室内家具数量。如果市民想了解室内污染指数是否超标,可以请有关专业人士测量,如果污染指数超标,可以采用光触媒等相关技术治理。
5. 结束语
建筑室内装修工程施工的质量控制涉及装修的全过程,在施工中必须采取主动控制,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有效控制措施。本文从施工质量的整体控制、施工技术工艺的质量控制和环境污染的质量控制三个方面来探讨建筑室内装修施工的质量控制,希望能够对建筑室内装修工程施工的质量控制研究作出一点贡献,如何控制室内装修工程施工的质量,提高装修施工的管理水平,还需要我们不断地探索。
参考文献
[1] 于俊海.浅谈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工程质量.2006年7月.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 076—95)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现中的有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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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相关的合同范本·弱电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绿化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装修施工协议书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 法 定 代 表人或
其授权的人: (职务)其授权的人:
(职务)
关键词:建筑施工,合同管理,问题,对策,建议
1、对建筑施工合同的概述
1、1定义
建筑施工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完成具体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而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它与其他合同一样,在订立时应遵守自愿、公平、等原则,其标的是将设计图纸变为满足功能、质量、进度、投资等发包人投资预期目的的建筑产品。
1、2特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合同标的不动产,受自然条件、地质水文条件、社会条件和人为条件等多方面影响,施工周期长、结构复杂、体积大、工作量大、用材量大以及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主体非常多的特点。
建筑工程签订后,合同双方就形成一定的经济关系和法律上的效力。合同规定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利益、权力和义务,双方就必须严格遵守,严格履行,不应违反。但从根本来说,合同双方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容易导致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利益冲突,造成在工程施工和管理中双方行为的不一致,不协调和矛盾。
2、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合同意识不强
施工企业合同意识淡薄,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后不能按依照合同办事,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
2、2合同管理疏散
表现在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的影响了我国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2、3违规合同的问题
“违规合同”是指发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承包人,并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中标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俗称“正式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场以外,另行与承包人签订一份合同书或补充协议,该合同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但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即所谓的“非正式合同”。各种“违规合同”尽管表现形式各异,但归纳起来“阴合同”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与“阳合同”存在明显差异:发包人利用自己在建设工程发包中的主导地位,将自身的一些风险转移到承包人身上。
2、4合同索赔难实现
由于社会条件,自然环境的变化,公路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者的权利,也是合同缺陷的补充,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对于承包人来讲工程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手段。而由于公路市场行政干预过多,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承包人往往是受损害者。
3、规范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3、1注意工程合同的谈判与签约
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细心研究合同条款,要结合项目特点和当事人自身情况,设想在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提出解决的措施。合同条款用词要准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责任、权利要写清楚,切不要因准备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条款留下漏洞,给合同履行带来困难,使施工单位合法权益蒙受损失。
3、2应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组织机构
发包人与承包人都应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意识,设立各自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重视培养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建立严格的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制度,逐步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组织机构。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过程中,都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使合同管理贯穿于合同签订前后和施工管理的全过程中,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3、3执行落实合同应注意的要点
必须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使相关的合同和合同规定的各工程活动之间不相矛盾,以保证工程有秩序,按计划地实施;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监督和跟踪,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做好增减、变更项目工程量的确认签证工作,特别是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涉及工期、费用记录要记录清楚,减少因各种原因引起的纠纷,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严格遵守工程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期限、价格,进行保修条款的履行管理;做好工程签证,记录、协议、补充合同、备忘录、函件、图表等整理保存工作;应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和利用计算机网络,监控合同的履行情况,运用法律的手段,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投资、工期、安全按计划实现。
3、4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
在激烈竞争的建筑市场上做好风险预测、控制与转移工作可使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导致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合同中引入工程担保制度,可适当转移合同当事人的风险。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是解决承发包双方合同纠纷的特殊方法,也是制约合同双方认真履约的强有力的约束手段,合同管理索赔应注意:在签订合同前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为合同履行时制造索赔机会;明确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预测合同风险,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尽量营造良好的合同管理法律氛围。
4、结语
合同履行作为建筑工程施工中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的重要环节,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采取积极主动管理,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合同条文,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工程范围,责任、权力与义务,分析各种违约行为,按照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条款内容完全履行,促进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
参考文献
[1]成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M],东南大学出版社,1997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is that contract letting party pay for projects and contractors conduct construction.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is that contract formation, performance, change, claim and dispute resolution and so on. In the context of economic globalization and scientific and rapid developmen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ntract management is not only a simplified problem that signed and sealed, it is equally important with "quality, schedule, cost, safety," the four control objectives of the projcet, and is the important content of project management. Therefore, from the theory and reality, we should make in-depth study on the issue urgently to establish " Demonstrative Text of construction Contracts" which adapt to the list valuation, to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under list valuation, and to improve the level of project management.
关键词:施工合同;过程管理;效果
Key words: construction contract;process management;effect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28-0093-02
1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种类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种类颇多,按照不同的分类方法可分为很多种:
1.1 按承包的工作范围不同划分:分为劳务分包、专业分包、主材及设备采购、专项承包、施工总承包、项目总承包等合同。
1.2 按承包的工作性质不同划分:可分为施工、监理、咨询、勘察、设计等合同。
1.3 按合同计价方式不同划分:分为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等合同。
1.3.1 固定价格合同可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①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工程合同的总价款已经明确,实施中不再因为物价上涨等因素而更改。此类合同签定时应该考虑价款包含的风险因素,明确总价包含的范畴。固定总价合同可以使建设单位对工程总投资做到内心清楚,由此施工中可以合理使用资金。但对承包商来说,承担有比较大的风险,如物价上涨因素、气候条件、地质地基变化及其他困难等,因此合同价款一般会稍高些。一般适用于图纸明确、工期较短、造价不高、风险不大的工程。②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合同中确定的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在工程实施中固定,而不因为其他原因调整。工程中间结算时,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竣工时以最终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固定单价合同是最主要的施工合同形式,适用范围广泛,如国际通用的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就是单价合同。在这种合同中,承包商承担 “综合单价”报价的风险,业主承担“工程量清单”调整的风险。风险得到合理分配,适用于绝大多数工程,调动了发、承包双方的管理能动性,也是清单计价宜采用的合同计价形式。
1.3.2 可调价格合同是指工程合同价格在实施中可随价格变化而进行调整。签订合同时,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当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出总价,合同实施中,如由于通货膨胀引起某一种物价上涨超过规定限度时,总价做出相应调整。可调价合同中,通货膨胀的风险由业主负责承担,其他方面的风险由承包商负责承担,一般适合于很长工期如1年以上的工程项目。
1.3.3 成本加酬金合同即合同价格中包括工程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内容,工程成本部分是按现行计价依据确定,酬金部分按工程成本乘以一定的费率确定。成本加酬金合同一般分为:工程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价、工程成本加固定酬金合同价、成本加奖罚酬金合同价、工程成本最高限额加酬金最高固定合同价等。
总之,影响合同计价方式选择的因素有很多方面,如交易主体对项目风险的可控性、项目风险的出处、项目的复杂程度等等,要根据不同工程类型和要求适用合适的合同计价方式。
本文按第4种划分方式即按计价方式划分的合同分类进行论述,本文研究的重点是清单计价下的施工合同管理。
2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
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
第一、合同的协议书;第二、中标的通知书;第三、投标书及其附件;第四、施工合同的专用条款;第五、施工合同的通用条款;第六、标准、规范及技术文件;第七、施工图纸;第八、工程量清单;第九、工程预算书。其中双方有关的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也视为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
由此可以看出,工程量清单是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内容之一。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简介
1999年国家建设部和工商局联合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1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示范文本》是由合同的协议书、合同的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三大部分组成,并附有三个附件:承包人承揽的工程项目一览表、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及工程质量保修书。
3.1 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是《示范文本》中的总的纲领,它规定了合同双方最关键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程的承包范围、合同价款金额、质量标准要求、工期要求等。在协议书后面,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
3.2 合同通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是将施工合同的相通用的内容提取出来,编写的一份较为完整的合同文件,分11部分共47条。通用条款中对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一般性的规定。具有很强的通用性,是各类的建设工程应该遵守的规定。
3.3 合同专用条款对于不同的工程,由于工程内容、施工条件、施工要求、施工环境等不同,发、承包双方能力不同,对施工合同要求也会不一,这就需要对通用条款进行的合适地修改和补充,体现双方统一意愿,组成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的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应该是一一对应的,内容包括: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质量检验要求;安全施工要求;合同的价款支付要求;材料设备的供应;工程变更;竣工验收与结算;违约、索赔和争议;其他等。
4工程量清单计价与施工合同管理
4.1 清单计价模式宜采用单价合同根据清单计价特点,规定了对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形式。即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中包括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合同约定条件内是固定的,不予调整的,约定条件外再进行调整。清单计价的适用性不受合同形式影响,也并不排斥总价合同。实践中常见的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两种主要合同形式,均可以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区别在于工程量清单中所填写的工程量具有的合同约束力。采用单价合同时,工程量清单是合同文件必不可少的组成内容,其中工程量具备合同的约束力(量可调),工程款结算时按照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并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进行调整,由招标人提供统一工程量清单则彰显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主要优点,而对总价合同形式,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不具备合同的约束力(量不可调)[3]。
4.2工程量清单力求准确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核心内容,确定合同价款的重要参考数据,是施工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量计算过程中,力求不重不漏,否则会带来一系列问题:①造成投资失控,带来追加预算的难度。②增加变更工程的处理难度和合理性。某些承包人使用不平衡报价时,对可能增加的工程单价提高,造成业主过多费用支出。③引发其他工程索赔。因此,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调整工程量时,发、承包双方要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量的计算规则,调整工程量的范围、幅度,以减少双方歧义。
4.3 施工合同中工程价款的约定事项
4.3.1 工程预付款约定预付款数额,如30万元、100万元,或总价额度,如20%、30%;原则上预付的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扣除暂列金额)的10%,不多于30%;清单计价模式下,实体性消耗和措施性消耗应在合同中约定各自预付款多少。约定支付时间:工程具备施工条件,发包人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或开工的前7天内预付,按照合同约定在后期的工程进度款中按一定的比例进行扣除。同时也约定不按时支付预付款时发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3.2 工程价款支付及其调整按合同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已完工程量情况报告,发包人进行核对后,进行工程价款的支付。
约定了工程价款的调整因素、调整方法、调整程序和支付时间等。①当施工中出现图纸与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相符合时,发、承包双方应该按照新的项目特征描述确定该项的综合单价。②因清单漏项、不是承包人的原因而发生的工程变更、工程增减,合同约定幅度之外的,综合单价及措施项目费用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③索赔与现场签证。08清单计价模式下索赔与现场签证规定更加明确具体。对索赔的范围不再作以限制;同时规定了索赔发生的条件和索赔处理时的程序。并且明确索赔与现场签证费用与工程进度款应同时进行支付。④竣工结算。08清单计价中,规定了竣工结算办理的原则、依据、编制和审核;结算时各部分费用计价原则;竣工结算书编制、递交原则,审核时间规定,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及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有关规定等。有利于解决合同履约中竣工结算的顽疾。
4.4 合同的风险约定清单计价模式的工程,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了工程承担的风险内容及其范畴,不能采用无限的风险。
根据国际通常做法,并结合我国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建设的特点,发、承包双方对施工风险适宜采用下列分摊的指导思想:
4.4.1 主要因为市场价格波动变化导致的价格风险,如建筑材料价等,发、承包双方在招标文件中或在合同中对此风险的范围和幅度明确约定,进行合理的分摊;例如可根据工期的要求和工程特点,承包人承担5%以内的材料价格风险,10%以内的施工机械费用的风险。
4.4.2 法律、法规或有关政策性文件导致工程税金、规费或人工等发生变化,承包人不去承担风险,按照国家有关调整的规定调整。
4.4.3 承包人自身施工技术、经营管理水平等自我控制的风险,如管理费、利润,承包人全部承担风险。
5结语
本文介绍了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阐述了工程量清单计价与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关系。
参考文献:
[1]孙忠民,杜成华,陆广发.基本建设投资估算的控制及工程造价管理. 职业技术,2010,(04):86.
道路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项目名称),已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 标段施工的投标。 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第 标段由k + 至k + ,长约 km,公路等级为 ,设计时速为 , 路面,有 立交 处;特大桥 座,计长 m;大中桥 座,计长 m;隧道 座,计长 m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
2.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补遗书;
(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5)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6)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7)通用合同条款;
(8)技术规范;
(9)图纸;
(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12)其他合同文件。
3.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4. 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元(¥ )。
5. 承包人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总工: 。
6.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7.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8.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9. 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日历天。
10. 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竣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生效。
11.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 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关键词:施工合同;审计
一、承包人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承包人必须具备与所承担基建工程类型、规模相符的资质,不具备施工资质或资质未达到相应等级的施工单位不得作为基建工程承包人;达到招标标准的基建工程,必须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承包人。对于未达到招标标准的基建工程,可以将工程直接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人,委托之前应按建设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履行承包人确定手续。审计发现承包人条款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与中标人无资质的分公司签订合同或承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 未达招标标准的基建工程, 其承包人的选择未履行建设单位内部控制程序。
二、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主要包括承包范围、合同价款、质量、工期等内容,文字量相对较少但却非常关键。合同协议书的工程承包范围应完整、明确,合同价款大小写及合同工期日历天数计算应正确无误,合同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合同协议书中承包范围是比较重要的一项内容,在实际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经常会出现由于承包范围一栏与施工预算、中标通知书或其它文件互相矛盾而引起争议的情况,由于合同协议书的解释顺序排在第一位,完整、明确的承包范围能使建设单位在争议中处于有利地位。承包范围应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范围填写,在填写时要力争用词准确,不能采用有歧义的词或字,对重要工作界线的描述要细致。审计发现合同协议书条款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发包人名称有误,合同价款、合同工期、质量等级有误或未按中标通知书进行约定,工程承包范围描述不清等。
三、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是根据工程的具体特点对通用条款进行补充或修正后形成的条款。 由于具体工程工作内容各不相同,施工现场和外部环境条件各异,因此必须有反映工程具体特点和要求的专用条款。对需补充、修正甚至弃用的通用条款,应按其在通用条款中的编号在专用条款中进行相应说明。经过招标确定承包人的基建工程,其合同主要条款应与招标文件中的约定保持一致。根据国家施工合同范本拟定合同专用条款时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3. 1 发包人、 承包人的义务以及监理人的职权发包人和承包人作为合同的甲乙双方,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分别具有不同的义务,如发包人要确保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组织图纸会审等,承包人要根据国家相关施工验收标准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合同中约定的工程内容。 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义务,不能有遗漏。监理人虽不是施工合同主体, 但其作为业主代表,通过运用专业知识,对承包人的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管理。合同中还应明确发包人的现场代表、承包人的项目经理以及技术负责人、监理人的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并对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每月到现场进行施工管理的时间要求予以明确。审计发现发包人、承包人的义务以及监理人的职权条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发包人的义务与监理人的职权交叉重复,承包人的义务不够完善,各方人员代表未写入合同,未对承包人项目经理以及技术负责人的施工现场到位情况进行要求。
3. 2 合同价款的方式
一般说来,预算依据较充分,预算工作较细的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较为合适。在固定总价合同中,要约定固定价格包含的风险范围,即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同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的具体方法。对于一些不可预见因素,较多的维修改造或室外工程,往往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施工的内容及方法发生较大变化,预算无法做到准确,则采取可调价格比较合理。在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具体到调整时工程量、单价、取费标准、下浮率等内容的约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审计发现合同价款的方式条款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合同价款方式与招标文件中不一致;合同价款调整的方式约定不清:使用定额描述有误,漏写下浮率或下浮率与中标下浮率不符,变更部分主要材料价格的确定方式描述不清等。
3. 3 工程款
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工程预付款及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间。工程预付款额度一般为合同价款的10 %-30 %,或者按招标文件进行约定。施工合同中还应明确预付款的抵扣方式,通常约定按进度比例扣回。施工合同中工程进度款通常约定按工程形象进度比例支付,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对进度款的规定:根据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14天内发包人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 %,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 %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通常在合同中约定工程价款的支付比例为80 %审计发现工程预付款及进度款条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预付款额度与金额不符,预付款金额大小写不一致,预付款抵扣方式不明确,工程款支付时间不明确,工程款相关条款与招标文件不符等。
3. 4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是承包人为其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向发包人提供的一种保证形式, 当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履约担保可以为发包人弥补损失。 履约担保的形式有履约保证金、 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担保书3种,常用的担保形式为前2种,额度为合同价款的10 %一般情况下履约担保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取得备案证后退回。在施工合同中,应约定承包人提交履约担保的金额、方式、时间以及履约担保的退回时间。
3. 5 材料和工程设备
施工过程中采购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是确保实现工程质量目标的重要条件。招标文件通常会对承包人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的品质提出具体要求,承包人的投标文件应对这些材料、设备的品质作出承诺。在施工合同拟订时应注意把这部分承诺写入合同中,并要求承包人必须按承诺进行材料、设备的采购,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审计发现材料和工程设备条款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未按投标人承诺写明主要材料、设备的品质以及承包人未按承诺采购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 6 违约条款
在施工合同中,对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应履行的义务已做了明确规定,但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而合同中又无相关违约条款进行处理的情况,将会对合同的顺利执行产生不利影响。审计发现违约条款存在的主要问题有:违约条款不够完整,尤其是对影响到工程顺利进行的违约责任如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采购主要材料、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到位率不满足合同要求等未拟定违约条款。
关键词:公路项目;合同管理;合同审查;项目建设费用类型
引言
随着贵州省高速公路建设全面步入新时代,项目投资建设时间紧、任务重,投资人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情况下,需做好项目建设投资费用的管控。项目合同管理既是预防企业合同纠纷及风险防控的重要手段,又是对项目建设投资费用的合理管理,因此,合同管理应作为项目管控的重点之一。
1工程项目合同类型
按照合同类型划分,工程合同分为施工合同、勘察设计合同、监理合同、检测合同、咨询合同、采购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等。该项划分用于合同文本的签订工作。按照项目建设费用类型分为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器具购置费、办公家具购置费、征地拆迁费、建设项目管理费、试验研究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专项评价(估)费、建设期贷款利息、新增费用、预备费等。(1)建设安装工程费:此项费用包含施工合同。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包含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单片梁桥梁荷载试验检测合同、桥梁预应力孔道压浆及锚下预应力检测合同。应注意,批复概算中如未单列既有道路维护与修复及跨铁路干扰相关费用,应在签订施工合同时一并考虑,纳入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再单列。(2)设备、工具、器具购置费:此项费用包含机电设备购置费及试营运期设备购置费,一般机电设备购置费应包含在机电施工合同中,不单列。(3)办公及生活用家具购置费:此项费用含建设期及试运营期购置费用。(4)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此项费用包含征地拆迁协议、测绘合同、占补平衡、社保资金、耕地占用税、森林植被恢复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三电迁改合同、特殊征拆合同。其中,三电迁改合同包含10kV以下电力迁改合同、10kV以上电力迁改合同及通信光缆迁改合同;特殊拆迁协议指征拆协议中未列入征拆工作方案标准的费用,例如项目涉及压覆矿、砂石料场的赔偿合同。(5)建设项目管理费:①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工程监理费、设计文件审查费、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ETC专项检定费。②竣工工程档案收集、立卷、编制归档技术服务合同、项目竣工审计合同列为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③施工监理合同、中心试验室合同、监控量测合同列入工程监理费。④勘察设计咨询合同列入设计文件审查费。⑤交、竣工验收检测合同、机电工程试验检测合同、桥梁荷载、外观评定及实体检测合同、环境保护验收检测合同、水土保持验收检测合同类如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⑥ETC专项检定费如已在机电施工合同中已列入,不再单列。(6)研究试验费:包含科研项目技术合同等。(7)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包含工程可行性研究技术咨询合同、勘察设计合同、项目用地报批合同、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合同等。(8)专项评价(估)费:包含环境影响评估技术服务合同、水土保持评估技术服务合同、地震安全性评估技术服务合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服务合同、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技术服务合同、文物考古调查技术服务合同、用地预审报告编制技术服务合同等。建设期环境监测和水土保持监测项目单独签订合同,则列为该项费用;如包括竣(交)工验收时的环评、水保试验检测,则列入竣(交)工验收检试验检测费。(9)建设期贷款利息:包含银行贷款合同等,按照建设期贷款年限及贷款分配额、贷款年利率测算应归还的利息。(10)新增费用:包含既有道路维护与修复合同及跨铁路工程服务合同等,具体以概算批复费用项为准。按照业主合同管理分为建安工程合同、征拆合同和其他合同,该项划分用于合同中期结算费用管控。①建安工程合同即按各项专业工程划分的施工合同,包含土建施工合同、路面施工合同、机电施工合同、交安施工合同、房建施工合同和绿化施工合同。②征拆合同包含征地拆迁协议、测绘合同、占补平衡、社保资金、耕地占用税、森林植被恢复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三电迁改合同及特殊征拆合同。③其他合同除建安合同、征拆合同以外的其他合同,包含前期项目合同、勘察设计合同、监理合同、交(竣)工试验检测合同等。
2合同审查工作要素
(1)合同形式:合同单位的确定需经过招标、邀标、竞争性谈判或其他方式确定合同实施单位。(2)合同内容: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编号、合同类型、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3)合同资料:合同评审表、合同文本、中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他合同资料组成附件。(4)合同审查分类:按照业主合同审批管理分为建安工程合同、征拆合同和其他合同。文本类型分为格式合同和非格式合同,格式合同一般是指行业或企业统一规定的示范文本;非格式合同一般指无示范文本的合同,此类合同需根据行业标准及项目实际情况起草,合同审查人员依据合同文本的审核要素及共性问题,通过各项目常用合同总结归纳,形成部分非格式合同的定价原则及非格式合同参考文本。(5)合同形式审查要点:形式审查主要依据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及流程规定,如工程合同管理办法、招投标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办法等,通过形式审查,保证合同签订流程合法合规、资料手续完善、合同文本符合要求。主要审查内容包含量价原则、服务范围、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核实审查合同审批表的内容是否规范准确;合同的形式是否合规,是否具备招投标条件或竞争性谈判条件;合同签约主体非法定代表人时,授权委托手续是否齐全;报审资料附件是否齐全;格式合同核实审查合同是否与范本内容一致;非格式文本起草格式是否规范、合同内容是否清晰明确;合同取费依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3信息化合同管理
合同的履约情况应结合信息化系统管理,以项目为单位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管理费用合同体系。形成合同文本信息化管理系统,包含合同登记、中期结算及末次结算、合同执行情况功能,按照合同约定比例支付合同金额;暂定总价合同由业主按照合同约定方式进行中期结算,末次结算时,累计支付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金额。同时,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费用概算执行情况控制,将已签订的项目建设合同录入系统,根据合同约定比例办理中期结算,包含本期支付金额、累计支付、累计支付比例,系统生成对应概算的项目建设费用分析比较表,通过系统对项目建设费用分类汇总形成系统的项目建设概算费用控制体系,并对合同信息登记不全、项目建设费用超概算原因作预警提示及情况分析。
4结语
关键字:合同价款纠纷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前言
承包人和发包人在订立施工合同时,根据承包人提供的工程投标书或工程预算书,由合同双方共同确定的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建设工程内容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即为合同价款,它包括固定价格和可调价格两种计价方式。从近年建设施工合同履行情况来看,除质量和安全等引起的纠纷外,结算纠纷也是极易出现又很难解决的。为使建设市场井然有序,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认清引起合同价款纠纷的原因所在,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有效的规避价款纠纷显得极为迫切。
2.引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款纠纷的主要原因
在我国建设工程领域,造成工程价款纠纷的原因是很复杂的,经分析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意识浅薄,缺乏法制观念,签订的施工合同存在缺陷和漏洞等“先天不足”现象。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订立书面施工合同具有“先天”的不完整性,存在缺项、漏项的情况;承、发包双方只注重合同形式,不注重合同约束力,施工合同内容过于简单或内容前后不一,施工合同的各个条款之间、不同的协议之间以及图纸与施工规范之间存在自相矛盾的地方;签订合同的一方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的现象也存在,因而导致合同内容不合法,合同无效或部分条款无效。更甚之,承发包双方之间因人际关系不签订书面合同,仅有口头合同,这种情况在负责人人动,或双方主要负责人之间的关系发生变化则纠纷不可避免。
(2)“烂尾工程”引发建设工程价款纠纷。因建设资金或其它问题,使在建项目难以继续而造成建设项目的停建、缓建,这就是“烂尾工程”。建筑企业被拖欠的工程款,有一部分是因为建设项目停建、缓建所造成的;有的项目一停数年,合同约定的竣工期限也早已超过,建筑企业长期无法收回被拖欠的工程款。
(3)《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第1款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但是在现实中为避免法律法规及其行政管理的约束,在合同文本内容的制定和变更上打球,在招投标中标后各订立两份合同,把符合招投标规定的合同给主管部门备案,私下订立违背招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合同作为双方真正履行的合同,有的甚至在招投标过程中订立三份阴阳合同。阴阳合同的订立在司法实践中造成了疑难复杂情况,给建设工程价款纠纷案件审判带来了一时难以解决的负面效果。
(4)其他引起合同价款纠纷的原因。施工企业在招投标中竞标成功,但发包人不按中标报价签订合同,发包人则要求再让利或带资、垫资等,施工企业为得到工程任务只好答应其苛刻条件而草率签订合同,从而给自身带来许多潜在的危害;许多发包方以尚未结算为由拖欠工程款,甚至故意指使或迫使造价咨询机构延期出具咨询报告,达到拖延支付工程价款的目的,从而引发工程价款纠纷。另外,还有因施工合同解除和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施工合同约定引发建设工程价款纠纷等。
3.合同价款纠纷应对策略
作为承包方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拿到自己应得的工程价款,如何处理合同价款纠纷呢?和处理其他纠纷一样,应重点做好“防患于未然”“治于已然”的工作。
(1)从提高合同意识入手,无论承包方还是发包方都应认识到双方的一切权利义务都是基于合同而产生的,建设行政部门也应加大宣传力度,采用多种手段增强承发包双方的法律意识,尤其是对《合同法》的学习。承发包双方也要自觉地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做到学法、懂法、用法。正确评判合同的法律效力,处理工程价款纠纷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2)签订合同是基础,履行是关键。签订合同时要非常慎重,要做到合同的内容、形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双方应具备主体资格,建设工程的承发包活动要有专业律师的介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工程价款纠纷。同时,加强合同管理,明确鉴审内容。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商管理部门在合同签订前要对承发包双方协商一致的施工合同草案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可行性和平等性方面进行鉴审,通过鉴审保证合同的合理合法、条款完备、内容严谨、支持和保护合法经济活动,维护建筑市场运行秩序。
(3)确认承发包方的资质,避免无效合同。对于发包方不具备建设条件,而承包方具备承揽工程相应资质的,实践中发包方隐瞒违法实施,没有履行告知及应尽义务的,发包方应对合同无效承担主要过错责任,此时,承包方得到与订立合同时所预期的工程价款较为合理。反之,承包方对合同无效在主观上应负主要过错,合同中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不作为定额标准据实结算。
(4)落实工程价款,避免“烂尾工程”引发的价款纠纷。主观上“烂尾工程”可分为恶意和非恶意两种,所谓“恶意”的是发包人故意欺诈或见利忘义,在货款未还,工程款未付,并收取了许多预付款后便卷款而去。承包人只能申请法定部门进行“烂尾工程”造价鉴定,以确定工程价款的具体数额,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非恶意”的是指发包人在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盲目上建设项目,一旦资金来源不畅,工程便被迫停顿。针对这种情况,承发包双方应首先进行协商,通过平等协商就工程量、材料价格、计价方式等达成一致补充书面协议;对于不能达成双方协议的,尽最大努力也不能施工的,承包人也可直接向法院发包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合同履约;规范行为;明确条款;施工现场;监管措施
在建筑施工中,建筑商需要和施工人员签订施工的合同,如果法律意识淡薄、草率的签订合同,就会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为种种原因而发生合同履约的争议,所以必须要严格规范合同,这样不仅维护了施工者和建筑商的利益,也为二人之间减少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1 施工现场的监管和制定和合同的必要
在建筑施工中,会存在很多因为施工而带来的问题和麻烦,促使工程不能顺利的进行。所以作为建筑商就要严格监管施工现场,监管施工中的各个阶段、环节和部分,做到保质量、保进度、保安全、保成本。可能会因为某个人的疏忽或是某个环节的错误而影响整个施工,所以要对施工人员严格要求,他们必须熟悉建筑的规范、技术要求,能认真履行工作的职责,责任心强,并能严格执行,监管人员要时刻地督促工程的缺陷的修补到位,按规定进行整改,要严格计量计价,从而有效控制好成本,工作能有序进行,必须做到监管有力,服务到外。有效地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要求和注意事项,并与施工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在合同中必须明确甲乙双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违约的责任,这能保护双方在合作中的利益,一旦发生什么不必要的事故或是情况,我们还可以依据合同,从而方便的解决我们之间的矛盾,不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在施工现场中,合同的制定是非常必要的。
2 规范合同的签订行为
劳务双方在签订合同时,首先必须都得在自愿的情况下签订,文本由雇佣者来写,选择合适的文本,根据双方协商的内容,认真考虑要写入合同中的条款,有很多合同中会只规定了双方交易的内同条款,而忽略了双方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合同中的内容要具体可行并且详细,并且要有技术协议和任务书附在合同的背面,在这个不断创新发展的时代,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不断的变更创新中,这就需要双方共同来承担了,在合同中必须明确写出此条款,否则无法追究责任。还有技术产权的问题,双方订立合同时要明确标出成果中知识产权的所属者,维护自身的利益。要严格执行标准的合同的格式和表述形式,避免因条款的不完善、不清楚、有漏洞、有缺陷、违约责任不明确等情况而产生的合同纠纷,减少合同中的错误与矛盾,从而保护好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那种建筑施工合同来说,要建立合同的公证机制,运用法律、行政、司法手段,形成监管合力,加强了在合同的监管。要规范合同的备案条件,减少需要备案资料的要求,进一步保证了合同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并且要明确指出合同的审查范围和合同一旦违约的解决方式,如合同价款变更、支付、结算的方式和时限、拖欠工人的工资、工程变更、工期延误等,为了能够很好的解决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纠纷或争议。
3 促进合同履约行为的规范
合同订立结束后,为了保证双方都能很好的履行合同,监理企业应该有合同相关的管理人员,工程所在地的规划建设办应该加强对合同履行行为的监管。针对一些容易引发合同争议的问题,例如工程变更、合同价款的调整、支付等问题,这些问题做到如实记录并履行书面的确认手续,和网上报送制度,要严格以备案的合同来作为根据。因为建筑施工的企业比较多,所以对那些不履约的企业,要建立“重点监管企业名单”,把不履行合同约定、拖欠工人工资等行为的公司企业,将工程转包时没有做好交接的手续,违法分包,施工企业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建设,发生合同争议与纠纷时,不配合政府部门的协调解决,损害工人和购房人的合法利益等行为的企业,都要列到“重点监管企业名单”中去,做好合同的履行工作,和对施工现场的监管功能。
一般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在合同履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比较多。因为房地产的开发不仅涉及到开发商和施工人员之间的切身利益,还关系到社会公众的利益。所以在这方面的合同必须做好更严谨的检查,着重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重点监管企业名单”。要求合同中明确的标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多少及时间,施工中发生变更时,要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时间限制要求及支付方式,都要在合同条款中说明,还有工程清单的错算、漏算也应该按相应的方法来解决,还有人工、材料、设备价格变化等发生的风险的承担范围及幅度,都应该有调整的办法,或是工程延期了提前了的奖惩办法,还有相关的担保事项,都要在合同中罗列清楚。并且每月都要对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合同做出检查制度,检查合同中是否有转包、违法分包、肢解分包等的情况,是否订立了背离了合同内容的其它协议,施工合同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变更和接除书面协议备案情况,工期进度的整体控制情况,监管人员的职责是否履行和职务是否变更,还有就是网上合同履行的报送情况等方面的检查,这些检查都是必要的,都是为了更好的维护雇佣双方的合法权益,也为大家的财产安全做了很好的保障,维护了各自的权益。
4 加强合同履行和施工现场的监管的意义
合同是在平等、自愿基础上所确立的一种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这种关系的确立是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德、不扰乱社会秩序的基础上确立的,这样双方当事人就收到了法律的保护,产生了法律的约束力。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约、履约的前提也是建立在依法签约、履约上的,在此前提下,完善的约定、严格的履约管理又是实现合同的基础。建筑工程的施工合同既是管理的具有法律性的文件,也是项目全面管理的主要依据,更是工程在造价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所以完善施工合同的管理,对于规范建筑市场行业,是至关重要的,对施工合同的审查备案、履约管理,也是必不可少的,只有这样才能对施工现场的监管工作做以更好的管理,促进建筑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结论:
通过对施工合同的审查备案和监管,这可以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也是对施工人员的一种生命和财产的保证。为了减少施工中不必要的纠纷和争议,必须做好合同的制定和审查,并严格的履行。如果相关的管理机制做好约束和惩罚的机制的话,那么也不会再出现不履行合同违约的情况的发生了。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建设施工合同履约的风险,是对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完成,是能够逐步达到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目的。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