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6 06:51:5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干部年度总结,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本学期,我们班进入大二,我们班级在实现“深入加强日常管理,使同学加强自我管理”的班级管理目标上依然没有停下脚步。在这项工作中,主要围绕着三点来展开工作:
1. 制定了制度,使班级管理具有更强的操作性,提出具体要求;
2. 规范管理过程,做到民主决定班级走向;
3. 明确责任管理,落实每个班委的责任。
二、班风建设
在发扬集体主义精神的同时,提倡加强个人发展,充分发挥每个同学的个人才能,展现每个同学的才华。在本学期里,我班同学在学习、文体活动竞赛、社会工作等各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在班级干部的积极带动下,我班形成了团结、奋进、热情、创新的良好风气。整个班级感情融洽,同学们亲如兄弟姐妹,大家在学习之余能够主动加强交流,增进感情!
三、目前班上存在的问题
1.班级凝集力有待提高,部分同学集体活动中表现的不够活跃;
2. 个别班委会成员要提升个人能力,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
3,全班男女同学互动不够;
4,班委成员要加强与同学的交流沟通,了解和掌握同学的想法几意见,及时的做出相应的工作调整;
四、活动方面
积极参与学生会的各项活动,同时积极参与院系各项活动。在此基础上本班也多次开展班级活动,比如一团一品、体育友谊赛等等。
五、个人方面
虽然自己对班级付出比较多,但是从未忘记过自己的本职工作——学习,因为自己必须要做带头,记得当时竞选时曾说过:班长就是领头雁,无论哪些方面都要起带头作用,而且是积极方面,无论是正常上课,还是晚自习都能保持全勤。做好了带头作用。但是还有些不足,比如我的英语,英语一直是我的弱项,现在仍然是,我会在接下来的时间内好好去学,争取补回来!
六、总结
这学年作为班长,自己得到了很多很多锻炼、学习的机会,深刻的明确了学生干部的工作职责,作为学生干部所要具备的各方面的素质以及管理组织能力,人际交流和沟通的方法等。
通过做了一年的班长我学到很多东西,学会了理解,学会了沟通,学会了提高。懂得什么是责任,什么是奉献,也体验到了奉献后的喜悦,特别是充实了自己的大学生活,有了这些我想以后回忆大学生活学习时是不会后悔的。
今后还有很多的路要走,我想今后的道路或许道路坑坑洼洼;或许充满荆棘;或许……但是我不会放弃,因为至少我努力过。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在新的征程中,我会谨记肩负的使命,铭记老师和同学的期盼,用百分百的热情和无限的创新去谱写属于XX班的新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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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以下是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团干部年度考核个人工作总结》,供您查阅。
金色的秋天是美丽的,在这桂花飘香的时节我们迎来了新的学期。伴随着新学期的脚步我部的工作将迅速展开。为使我部的整体工作水平上一个新的台阶,也为了能更好的服务于同学,丰富同学们的团组织生活,增强同学们的团员意识,同时也为积极配合校团委、学生会的管理工作,我部进行了新干事的招聘,现对招新工作总结如下:
一、招新前期工作:
由宣传部写出招新海报,各班班长、团支书做动员工作,鼓励同学们踊跃参加。
二、招新过程:
在招新现场,同学们将进行演讲,演讲前由学生会主席作总体动员工作,学生会各部部长介绍自己部的职责,鼓励同学们踊跃参加。各部部长、副部长做主要评委,最后团总支副书记宣布竞选开始。
由于今年我院停招专科学生,大一的本科生也在江东校区,当宣布竞选开始后,没多少人前来竟聘。鉴于这一特殊招聘,我们尽量做同学们的工作,经过学生会各成员以及各班班干部的动员,过了不久便有了不少同学前来竟聘。第一位同学上台沉着冷静的说出自己的竞选宣言,简单的做了自我介绍,然后由部长提问。有了第一位同学的大胆发言,同学们都陆续的登上讲台竟聘自己想加入的部门。竞选我部的干事也比较多,竞争比较激烈。他们都先做了自我介绍,然后说明了自己竞选的意图,部长针对其演讲提出一些问题。通过竞选者的回答,大概对竞选者有所了解。最后我部对所有竞选的人进行总评,由部长、副部长选出优秀的候选人。最终由辅导员商讨,定出入选人名单。
经过商讨,我部最终纳入了三位新成员。新成员思想觉悟较高,写作功底较好,做事积极,对我部的工作也有一定的了解,学习成绩良好,都比较符合我部的要求,但在某些方面的能力有待提高,为提高他们的综合工作能力,我部特进行新干事培训,并召开组织部成员会议,新老成员相互认识交流,并向他们介绍我部的具体工作。
我部通过此次招新,融入了更多的优秀人才,充实了我部的实力,同时新成员的团队合作意识较高,使我部的工作效率得到提高。我们相信通过我部新老成员的共同努力,组织部的力量会更加强大,在工作上会取得更好的成绩。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干部培训工作,于年初召开班子会,制定干部培训工作方案,明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和培训记录,做到干部培训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记录。
(二)责任落实到位
我局强化干部培训工作责任落实,全力促进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一是建立了由局长亲自抓、副局长具体抓,各科室负责人各负其责的培训工作运行机制,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为干部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二是把干部的培训工作作为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三是领导干部发挥模范作用,带头学习,引导全体干部主动学习,严格按照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全体干部参加培训,并交流心得体会,以保证干部培训工作的进展。四是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将干部培训工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五是健全培训场地、培训资料等硬件设施,为全体干部创造良好的培训环境。
二、创新模式、多措并举
我局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目标,采取开设“四点钟课堂”、开展中心组培训、集中培训、自学等多种模式,促进广大干部提升综合素质和能力。今年上半年主要开展了以下一些干部培训工作:
一是开设四点钟课堂。在确保完成业务的同时,利用业务不繁忙的时间段,开设四点钟课堂,组织全体干部集中观看《的四个昼夜》、《苦难辉煌》、《苏联20年祭》、《焦裕禄》、《杨善洲》等教育影片,接受生动的教育,增强宗旨意识和党性修养。
二是开展中心组培训。统一给局中心组成员安排了培训时间并发放了学习笔记,要求中心组成员未经局长批准,不得缺席,并在每次培训结束后检查学习笔记及心得体会。同时组织中心组成员召开专题讨论会,深入学习讨论,确保取得成效。
三是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在定期开展集中培训的同时,引导广大干部积极开展自学,将读(书和文件)、听(专家辅导和录音辅导)、看(电视片和录像片)、走(调查研究和学习考察)、说(集体讨论和经验交流)、写(心得体会和调研文章)等形式有机结合起来。
三、健全制度、确保实效
一、领导高度重视,做到早安排、早部署
局党委非常重视年度总结和考核工作,在证监会考核通知未下达前,就召开会议安排和部署全局年度总结和考核工作。一是要求全局同志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总结出好的经验和做法,检查不足和教训,为以后的工作提供借鉴;二是通过考核要评出先进,评出正气,评出干劲,达到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增进团结和增强凝聚力的目的;三是要求各处在年底工作任务重的情况下,要抽出时间、集中精力做好年度总结和考核工作。
二、充分听取全局同志意见,考核方案几上几下,较为完善合理和符合实际
年度考核工作既是总结工作经验、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方式,也是干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关系大家的切身利益。为此,我局提出要制定一个大家比较满意、符合实际的考核方案。方案从初稿到最终确定,经过了各处处内讨论、召开各处处长会议进行修改、再反馈大家征求意见等几个程序,几上几下,四易其稿,充分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三、采取全局量化评分为主的方式,充分体现“三公”原则
我局年终考核工作全面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地评价每一个同志。一是会管干部和处级干部在全局大会上述职,实事求是地讲工作、谈体会,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二是全体同志的《年终述职报告》全部上局内局域网,供全局同志查阅;三是对每位同志从局领导、处内、处外三个角度,按德、能、勤、绩分15项进行全面测评;四是各处在量化评分的基础上,提出本处人员年度考核的建议等次,报局党委研究初步确定全局同志的考核等次,经过公示后最终确认全局年度考核优秀、良好等次的人选。
四、通过考核工作较好地体现了团队精神
在各处讨论考核等次过程中,许多同志多讲别人的长处和成绩,查找自己的不足和需要改进的方面;有的同志认为其他同志担负的责任比自己大,工作量比自己多,主动将良好等次让给别人;有的处长为了调动处内同志的工作积极性,在上报考核结果时,主动将良好以上等次让给处内同志,表现出我局“比工作不比待遇、比贡献不比索取、比业绩不计名利”的良好风气和团队精神。
五、局党委自我加压,主动接受全局同志的考评
为了了解全局同志对局领导班子的认可度和信任度,我局党委一班人自我加压,在上级没有要求的情况下,借鉴采用证监会2004年度局级干部考核的做法,制作了《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测评表》、《领导班子认可度考核测评表》(分处级干部和处以下干部),主动请全局同志进行评价。测评结果表明,全局多数同志对党委班子和班子成员是认可的,是比较满意的,同时党委成员也从中了解和分析了自身存在的不足和差距。
一、考核内容
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会议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落实第二次中央xq工作座谈会精神情况;聚焦xq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和兵师党委决策部署,全面深化农牧团场综合配套改革,推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完成重点任务情况;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贯彻民主集中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开展 “访惠聚”活动和“两学一做”、“学转促”学习教育情况;强化“兵”的职能,发挥兵团特殊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和兵地融合情况;推进法治建设的情况进行考核。
二、考核原则
综合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考核责任主体不变、基本内容不变的前提下,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有统有分、统分结合;
2、坚持分类进行、综合评价;
3、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
4、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运用;
5、坚持务实有效、简便易行。
三、考核对象
师市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含二级局、非领导职务干部、援疆干部、挂职干部、“访惠聚”工作组成员、“住连管寺管委会”工作成员以及师市党委直属的副处级、正科级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
四、考核内容运用
此次考核内容主要有师市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团处级试用期满一年干部的考核。采取一次考核,结果多次运用的原则。即对团场团处级干部的考核结果,既用于对干部个人年度考核定等的依据,又用于试用期干部是否通过试用期的依据。
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具体要求
(一)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和定等原则
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实行百分制,由分项考核和民主测评两部分组成。分项考核得分由各分项考核责任单位根据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情况综合研究提出;民主测评得分为得票情况量化分值。
领导班子考核责任单位及分值设置情况如下:
1.团场领导班子考核评价
(1)分项考核(各责任单位,70分)
对团场领导班子的分项考核主要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组织建设考核、意识形态考核、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安全生产考核、环境保护考核、团场目标管理考核、人口和计划生育考核、团场集聚人口能力、科教文卫、民生建设和工程建设等。
以上分项考核指标由各职能部门打分。
(2)民主测评(组织部,30分)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维护稳定、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深化团场综合配套改革、改进作风、民族团结、向南发展、兵地融合、完成重点任务和解决突出问题等方面内容。
民主测评意见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设置并量化(好,按照得票率×100%×30计算;较好,按照得票率×80%×30计算;一般,按照得票率×60%×30计算;差,按0计算)。
2.zd系统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考核评价
(1)分项考核(各责任单位,70分)
对zd系统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分项考核主要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组织建设考核、意识形态考核、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安全考核和履行工作职责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
以上分项考核指标由各职能部门打分。
(2)民主测评(组织部,30分)
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挥职能作用、推动改革、改进作风、民族团结和兵地融合、完成重点任务和解决突出问题等方面内容。
3.直属企业单位领导班子考核评价
(1)分项考核(各责任单位,70分)
对直属企业单位的分项考核主要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组织建设考核、意识形态考核、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利润总额、资产负债率、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安全生产考核和环境保护考核等。
以上分项考核指标由各职能部门打分。
(2)民主测评(组织部,30分)
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挥职能作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改进作风、企业经营状况、完成重点任务和解决突出问题等方面内容。
4.对师市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由师市直党工委参照本方案组织进行;对各单位下属处级单位由行业主管部门考核。
5.领导班子考核定等原则
领导班子考核等次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考核等次原则上根据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和“一票否决”等情况综合确定。
(1)评定为“好’’等次的,团场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90分,且无“一票否决”事项;直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90分,且排名在同类班子的前30%,无“一票否决”事项。
(2)评定为“较好’’等次的,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80分,且无“一票否决’’事项。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一般”等次:
①某项工作受到师市以上通报批评的;
②因工作落实不力,发生重大暴力恐怖事件、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事故、重大、系统性区域性质量安全事件、重大财经违规行为且审计整改率低的;
③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民主测评“好”和“较好”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但“差”票得票率不超过三分之一的。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差”等次:
①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低于60分,且排名在同类班子中后15%的;
②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③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民主测评“差”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认定确实存在问题的。
(二)关于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和定等原则
1.领导班子正职考核评价
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实行百分制,各级各部门党政正职采取班子总分成绩的30%和民主测评总分的70%计算百分制成绩。没有班子的各单位党政正职由行业主管部门提供30%的成绩。
2.领导班子副职及其他干部考核评价
(1)领导评价(30分)。团场党委书记、政委根据年度履职情况,商团场党委副书记、团(场)长对班子副职及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按总分30分进行打分评价。机关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商行政正职对班子副职及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按总分30分进行打分评价,无党组(党委)书记的单位由行政正职或负责人对班子副职或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进行评价。班子副职及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的打分工作由所在单位政工部门(或党办)负责,分数确定后,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安排专人于12月30日前报师市党委组织部。
(2)民主测评(70分)。测评内容:德、能、勤、绩、廉。
3.领导干部考核定等原则
领导干部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等次根据领导干部所在班子考核定等情况和干部考核得分等情况综合确定。
(1)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团场领导班子正职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80分、无“一票否决”事项;机关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正职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75分,且排名在同类干部的前40%,无“一票否决”事项;领导班子副职和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60分、无“一票否决”事项。
团场领导班子正职不计入团场领导干部评优基数、评优比例不受限制。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优秀等次名额一般不超过本单位或同类型单位师市党委管理干部数的15%。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①领导干部考核得分低于50分但不低于40分,且排名在同类干部后3%的;
②领导干部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不称职”得票率不超过三分之一的;
③分管工作受到师市通报批评的;
④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负有领导责任的;
⑤有问责情形的。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不称职”等次:
①领导干部考核得分低于40分,且排名在同类干部后1%的;
②领导干部民主测评“不称职”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的;
③违反政治纪律,不按政治规矩办事的;
④有其他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的。
(4)其他领导干部,一般应评定为“称职”等次。
领导班子正职(含二级局正职)定等,由师市党委研究确定,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不提出定等建议;各单位领导班子副职和其他师市党委管理的干部考核定等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党总支)研究提出建议,师市党委组织部结合各单位总体评优比例情况统筹报党委确定。领导班子考核评定为“一般”或“差”等次的,正职和负有直接责任的班子成员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综合评价未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可适当提高评优比例。领导职数较少的处级单位和无主管部门的副处级单位,可按1个优秀名额推荐,由师市党委统筹确定。一级局辖多个二级局或副处级单位的,一般优秀等次名额不超过领导干部总数的15%。师市机关部门副职的评优,按照以总支述职、测评为基础,师市党委综合统筹确定。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确定等次:
①因职务行为以外的错误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
②受一年处分的第二年,或受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
③受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
④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
⑤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检查、调查期间尚未结案的。
(6)师市党委管理的援疆干部不计入受援地、受援单位评优基数、评优比例不受限制。
(7)按照规定有一票否决、兵团干部在线学习任务未完成或其他规定不得评为优秀情形的,相关领导不得评优。
六、各单位团处级试用期干部考核具体要求
对2017年新提任且试用期满一年的干部,进行试用期考核。
1.考核一般采取本人书面述职、个别谈话等方式,全面了解领导干部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重点考核其对试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考核前,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应对领导干部能否正式任职提出初步意见,提前报师市党委组织部。
2.团处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师市党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后,报师市党委书记审批,办理正式任职手续,正式任职前,委托单位党委按规定与试用期干部谈话。
3.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经师市党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提出意见,报师市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用前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
七、考核方法程序
(一)撰写总结述职材料。
领导班子根据考核内容撰写年度工作总结,每项考核内容形成专项报告。年度工作总结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兵团、师市党委决策部署,发挥职能作用情况作为主要内容,简要报告其他考核内容。报告要突出以下方面内容:
1.学习贯彻党的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情况;
2.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兵团改革精神,全面推进团场综合配套改革情况,第二次中央xq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兵团党委、师市党委重要决策部署,推动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完成重点任务情况;
3.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发扬党内民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和行为操守,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开展“两学一做” 常态化制度化、“学转促”、“访惠聚”和“住连管寺”活动情况;
4.强化“兵”的职能,发挥兵团特殊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兵地融合和向南发展的情况;
5.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建设、法治建设、环境保护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
领导干部按照分工全面总结一年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撰写述职述德述廉述学(以下简称“四述”)报告。报告要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参加专题教育活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依法办事情况等作为重要内容。党委(党组)书记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和加强“三支队伍”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党委(党组)成员要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履行党建责任作为重要内容。
领导班子工作总结、领导干部“四述”报告,要突出问题导向,认真查摆谋稳定、抓党建、改作风、促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领导班子工作总结由党委(党组)集体审定,领导干部“四述”报告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审签。领导班子工作总结(不含专项报告)和领导干部“四述”报告提前发参会人员阅读,为考核做好准备。
(二)召开考核会议。
综合考核会议由带队师领导作动员,党委(党组)书记主持,并代表领导班子报告年度总结工作、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报告。其他班子成员及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四述”报告均采取书面形式。上述有关材料要提前印发给参会人员。
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制定参会人员名册、民主评议表、布置会场、印制各类表册、确定联络员等。
各农牧团场及水管处参加述职述廉大会的人员范围是: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纪委班子成员,其他团(处)级干部,机关科室负责人,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部分基层一线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要有一定人数参加(10%左右)。
zd系统各单位参加述职述廉的范围是: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副处级领导干部,各科室主要领导和各垦区领导班子成员,一定数量的“两代表一委员”。
直属企事业单位参加述职述廉大会的人员范围是: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团处级干部,机关全体干部,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师市机关团处级干部的考核主要以党总支为单位,参会范围为党总支全体正式工作人员。
(三)民主测评。
在综合考核会议上,对考核内容进行测评。领导班子正职和副职后备干部会议推荐工作,结合综合考核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一并进行。
(四)评定等次。
根据综合考核情况和责任单位提出的意见,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要求,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基础上,师市党委组织部综合分析形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定等建议方案,报师市党委常委会议审议。
(五)上报材料。
1.各单位党委(党组)根据后备干部民主推荐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集体研究提出团处级后备干部人选。正团处级后备干部人选按照领导班子正职职数1︰1比例确定;副团处级后备干部人选,由各单位党委(党组)按照领导班子副职职数1︰1的比例确定,并上报后备干部人员花名册和登记表。
2.各单位在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组意见反馈情况,上报单位副职(包含其他处级干部、援疆干部等)定等意见。
八、综合考核结果的运用
1.师市党委组织部分别向各单位、各部门反馈考核的相关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当根据反馈情况、结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或专题会议,认真总结经验,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
2.公务员(含参公)单位的领导干部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2号)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3.领导班子确定为差等次的,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出组织调整的意见。
领导干部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正职由师市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限期整改;连续两年确定为基本称职的,进行组织调整。
领导干部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视具体情况适时进行组织调整。
4.对综合考核中发现涉及领导干部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分别依据中央《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和兵团《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进行打招呼的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对干部进行及时提醒、批评教育或函询、诫勉谈话以及予以调整、追究责任等。
九、一般干部的考核
一般干部的考核主要是指对师市机关科级及以下公务员、zd系统各单位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已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团场机关科级及以下职务公务员和师市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考核工作主要由师市人社局、师市直党工委负责。
十、其他要求
1.师市党委管理的援疆干部的年度考核,除已进行考核的,其余人员与所在单位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一并进行考核。进疆工作不足半年的,原则在派出单位参加考核(各受援单位要与援疆干部派出单位提前做好沟通,以防出现重复考核和均未考核的情况)。
2.参加“访惠聚”活动的干部年度考核,由“访惠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参加“住连管寺管委会”活动的干部年度考核,由师市党委统战部根据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3.担任多个职务的领导干部,一般在承担主要工作职责的单位进行年度考核。
4.新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按现任职务在现单位进行考核。交流任职的领导干部,由现单位进行年度考核,交流任职不足半年的,其交流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5.参加培训学习的领导干部,在现单位考核,考核期间本人可不回单位进行“四述”,可采取书面形式进行,其学习、培训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其中参加一年制以上学习培训的,不参加“四述”、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
6.挂职锻炼或参加专项工作的领导干部,在挂职期间由挂职或服务单位考核,并确定等次;挂职或服务不足半年的,由挂职或服务单位提供表现情况,在派出单位考核并确定等次。
7.到龄免职的领导干部,已批准退休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8.师市机关各部门的年度总结考核工作由师市直党工委按通知相关要求具体负责组织落实。
9.团处级领导干部考核结束后,填写“团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由机关各总支、各单位负责统一收集和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师市机关一般干部总结结束后,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由总支统一收集上报师市人社局。
10.各考核组及各单位要及时与师市党委组织部相关业务科室沟通联系,党风廉政建设测评表报师市纪委,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民主评议结果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组织科,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其他材料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干部科。
11.对各单位班子评价的分项责任单位,打分情况请于12月30日前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干部科。
根据《**县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办法》(以下简称《绩效考核办法》)和《**县科级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以下简称《领导班子考核细则》)、《**县科级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以下简称《领导干部考核细则》)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经县委同意,现就**年度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和范围
今年纳入考核的科级领导班子共计131个,其中乡镇22个,县直单位73个,县人大、县政协委室11个、市管单位25个(名单见附件一)。纳入今年绩效考核的科级领导干部,由单位党组(党委)根据《绩效考核办法》和《领导班子考核细则》、《领导干部考核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填写《**年度科级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花名册》(见附件二),经考核组审核后确定。
二、时间步骤
**年度绩效考核工作从**年元月开始,至**年2月底完成。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准备阶段(**年元月1日至4月30日)。
1、召开全县**年度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工作会议,部署绩效考核工作;
2、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任务要求;
3、各单位召开党组(党委)会和干部职工大会进行宣传发动;
4、填写《考核花名册》并于4月10日前上报县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5、各单位根据《绩效考核办法》第八条、《领导班子考核细则》第三、四、五、六条规定,提出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建议方案,填写《**年度**县科级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工作目标考核表》(见附件三),于4月10日前报县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面考核阶段(**年12月1日至**年1月20日)。
1、组织培训。
从有关部门抽调考核工作人员组成考核组,进行集中培训。
2、考察组考核。
考核组考核的方法和基本程序:
(1)、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参加人员范围与参加测评人员相同),对纳入考核的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2)、听取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自身建设情况的汇报;
(3)、通过查阅资料、现场察看、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单位工作目标项目、自身建设的考核内容逐项进行考核,必要时对有关单位情况和问题进行专题调查;
(4)考核组汇总考核情况和有关部门提供的情况,对被考核单位的工作目标项目、自身建设的考核内容提出考核意见,填写《**年度**县科级领导干部民主测评情况统计汇总表》、《**年度**县科级领导班子工作目标考核计分表》、《**年度**县科级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考核计分表》。考核组还应逐个单位形成工作目标考核情况汇报,简要说明被考核单位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以及考核组提出考核档次意见的理由。
3、有关部门考核提供情况。
(1)、工作目标中的数量指标,单位自查上报县统计局,由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商务局等相关单位部门审核,其中相关统计指标报县政府审定,审定统计数据的工作要求在**年1月20日前完成;
(2)、工作目标中的重点工程项目,由县重点工程办组织进行考核,于**年1月15日前完成;
(3)、县纪委、县委办、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综治办)、监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等相关部门根据考核组对各被考核单位自身建设的情况,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书面提出考核意见并于**年1月15日前报县绩效考核办;
(4)、县纪委、县委办、宣传部、政法委(综治办)、县政府办、监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对《绩效考核办法》第十五条所列七种情形,《领导班子考核细则》第十条所列四种情形,书面提出意见并于**年1月15日前报县绩效考核办。
4、领导班子正职对班子其它成员的考核。
单位领导班子正职进行考核计分后,填写《单位领导班子正职考核班子其它成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计分表》,在考核组考核时一并上报。
5、县级领导对领导班子正职进行测评。
(三)、审定考核结果阶段(**年1月10日至2月10日)。
1、征求分管县领导的意见;
2、县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考核情况;
3、县委常委会议审定考核结果。
(四)、考核结果运用阶段(**年2月中旬)。
1、对诫勉、免职人选进行考察;
2、县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提出考核结果运用意见;
3、县委常委会议审定考核结果运用情况,作出奖惩和诫勉、免职决定;
4、县委召开**年度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讲评大会,进行讲评,宣布结果。
三、要求和纪律
1、各单位党组(党委)要对**年度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自身建设情况认真进行总结。总结工作要实事求是,不夸大不缩小,不面面俱到,不搞形式主义,重点是县委、县政府下达给各单位的工作目标项目的完成情况,采取的措施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形成的书面总结材料(不超过3000字),在考核组考核时一并上报。
2、负责审核认定统计数据和提供考核情况的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及时、负责地书面提供相关情况,并加盖单位公章;
3、实行考核预告制。考核组到各单位考核时,在醒目位置张贴考核预告,公布考核组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等;
4、实行考核工作责任制。考核组成员要在形成的书面材料、表册上签名,对考核情况负责,由考核组组长负总责;
5、各战线、各部门组织的其他工作考核,原则上应纳入绩效考核一并进行,不再单独组织考核;
6、为了保证考核工作的公正性,县纪委、监察局全程参与考核工作并进行监督,在县绩效考核办设立举报电话(5222539),受理绩效考核有关问题的举报,对违反《绩效考核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由县绩效考核办会同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调查核实。
四、其他有关问题
1、今年乡镇领导班子的绩效考核工作目标与县政府考核乡镇的主要经济目标相同,县政府考核的结果作为乡镇领导班子绩效考核排名的依据,情况由县统计局提供。乡镇的领导干部,县委委托乡镇党委考核,考核结果于**年1月20日前交县绩效考核办汇总,报县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和县委常委会议审定;
2、县人大党组、政协党组负责对各委室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于**年1月20日前交县绩效考核办汇总,报县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和县委常委会议审定;
3、已经纳入今年绩效考核的领导干部的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由县绩效考核办按《绩效考核办法》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考核结果直接确定。未纳入今年绩效考核的领导干部,县委委托单位党组(党委)考核,提出其考核等次意见,县直单位这类人员的优秀等次和嘉奖以上奖励人员比例不再单列;
4、绩效考核机关干部年度工作目标奖金的发放办法另行规定。
背景资料
2010年9月,《山西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试行办法》公布,对11个市92个省直部门(单位)进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三位一体”的综合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与干部奖惩升降挂钩。
2011年3月2日,山西召开201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总结表彰大会。朔州市、运城市、长治市被评为“优秀”,33个单位予以省委、省政府通报表彰。 被评为“优秀”、“良好”等级市可分别获得200万元和100万元奖励。
在责任考核总结表彰大会上,山西省委书记袁纯清指出,考核是手段,发展是目的,要把考核的压力变为推动转型跨越发展的能力。
在2010年首次实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基础上,山西省委、省政府4月28日下发《2011年度各市、省直部门(单位)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就加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落实今年重点目标任务做出安排部署。
不唯GDP,更注重发展质量与改善民生。与2010年的考核指标相比,新考核指标在设置上更注重考核发展质量,各市经济发展类指标权重比2010年减少,相应增加了人民生活类、资源环境类、安全稳定类指标权重,新增了“财政对教育、科技、农业投入增幅”“地下水止降回升幅度”等指标;更注重关注民生,新增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净增人数”“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农村新五个全覆盖等民生指标。值得一提的是,今年新增了一批与“十二五”规划紧密衔接的指标,如服务业增加值增幅、保障性住房年度开工建设套数的考核等。与此同时,财政总收入增幅等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指标在2010年基础上进行了适当调高,旨在适当加压,鼓励各地各部门“跳起来摘大桃子”,勇于担当,为全省转型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增强科学性,更注重班子建设与日常考核。根据部署,今年对原有的共性指标不再从五个方面分别进行考核,而是以领导班子发挥职能作用为切入点,对基层党建和机关党建、干部队伍建设等进行统一考核。同时,在原有民主测评等基础上,增加了民意调查、社会评价等考核方法,并与人大评议和政风行风评议等考核信息交叉运用,增强考核的全面性、准确性。为避免年终一考定优劣等现象,今年将研究制定《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平时考核办法》,把平时考核成绩计入年终总考核成绩。省里强调,要把考核工作与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相结合,以换届促考核、以考核促发展,把去年考核的结果作为考察换届人选的重要依据之一,把今年考核的要求贯穿到换届工作之中,并纳入换届后领导班子的重大决策部署中。
[相关链接]
鄂启动领导干部年度责任考核
2月27日,湖北召开视频会议决定,从今年起对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省直部门的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分为重要职能工作目标、共性工作目标、效能建设目标、争先创优目标。市州则分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生活、资源环境、文化建设、党的建设共6个方面42项指标。省管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建设、完成重点任务、反腐倡廉等方面的实际成效;省管领导干部考核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考核评价将采取实地考核、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和上级评价等方法进行,考核结果将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各市州、省直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考核工作“第一责任人”。
一、强素质,抓好团干队伍先进性教育
为了提高团员队伍的整体素质,组建一个有战斗力、凝聚力的团队。校团委在06级学生中进行了三次的选拔,经过各班预选、团委会、学生会内竞职演说、答辩三轮竞职,最后选拔出30名新生团干,保障了团委会、学生会的持续发展,促使学校工作的有效街接。同时,在平时工作中坚持每小周一次学习,每大周一次工作经验交流,通过此种方式,促进了新生团干的成长与进步,增强了团干的服务意识、主人翁意识、责任感,培养了团干爱校、爱国、爱集体、爱专业的精神。
二、突出特色,抓好团委会常规工作
新学期以来,不但迅速组织团委会组织部的学生,按转团员关系,整理注册。而且还配合学校政教处搞好班级常规工作的考核。平面管理是我校的一大亮点,团委会、学生会保证这一亮点更亮。改变平时定期查的作法,变定期为不定期、抽查与检查、通报与个别及时整改相结合的作法。这三个月以来,各团干部在学生监督岗上比老生做得更好。
团委会、学生会干部成立纪检部,修订完善《学生干部考核制度》。坚持每日签到,每天工作早安排,晚总结,及时张贴公布。不合格团干经过教育不改,予以请退团委会、学生会队伍。
三、抓活动,做好学生的养成教育文章
我校德育工作的基本思想就是:“围绕养成抓德育,抓好德育促发展。”校团委成为德育的一块阵地。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学生养成良好习惯的养成。主要是:国旗下讲话,“三·五”青年志愿者活动到第一看守所开展法制教育活动,组织心理辅导,开展干部培训工作。配合政教处搞好了内务整理比赛、体操考核、“知荣明耻,兴我理工”的演讲比赛;配合教务处搞好了第二届技能节。
四、抓宣传,营造和谐良好的文化氛围。
广播台的成员经过“层层招聘——师生反馈——试用——录用”四关,才能正式进入广播台。广播台增设了实用栏目,开辟“诗词朗诵赏析”、“互动英语”等栏目,学生反映很好,并且评选出“十佳播音员”。文学社工作进行了社员的竞选招聘工作,制订本学期目标。为了调动辅导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还制订了《辅导教师工作考核方案》,本学期以来,出版报刊三期,从形式到质量有很大提高,极大地促进了文学社的工作。
五、创一流,更新工作形式与思路
在今年的团委工作中,校团委力求从“新”入手。学生干部竞选实行部长谈话制度,预选试用制度、引进聘用制度,效果较有成效。在升旗活动上,创新形式与内容,每月有主题,主讲为学校十佳干部,互动效果较好。
近一年以来,校团委充分认识到自身地位与作用,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尽管如此,但干部素质不平衡,服务意识不够强,仍是以后工作的重点。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做好二五年度机关事业单位考核工作的通知》(吴人发[]号)精神,我局从月日到月日,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全局人员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这次考核是统计局成立以来较为系统、全面、正规的一次考核,从考核准备、组织实施、成绩统计到等次评定等各个环节都做到了周密准备、公平施考、严肃统计、公正评价,既营造出了一个良好的考核氛围,又考出了每个人的真实成绩,圆满完成了年度考核工作。我局现有人员人,其中:副处版权所有!级以上名、科级名、科员名、干部名、工勤人员名,共有人参加了年度考核工作。
通过考核共评出优秀公务员三名:王智成、马若飞、刘文惠。马克林等名同志(见附表)荣获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先进个人称号,属省、部级表彰奖励人员,不占本单位优秀人数比例,直接上报为优秀公务员。其他同志均评定为称职(合格)。
二、主要做法:为了准确评价我局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切实加强执法队伍的管理,提高所属人员的执法素质,局党组对这次考核工作十分重视。一是领导挂帅,突出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局党组就年度考核工作召开了专题会议,在认真学习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做好二五年度机关事业单位考核工作的通知》(吴人发[]号)精神的基础上,研究部署了我局年度考核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向荣同志就如何公平、公正、严肃、真实地搞好年度考核工作,作了具体的安排部署,这次会议为我局年度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二是成立了考核领导小组。局长刘向荣任领导小组组长,副局长马克林、局长助理王智成、办公室主任马若飞为成员,并下设考核办公室,工作人员:马若飞、张馨、王宁华。统一组织协调局年度考核工作。制定了《吴忠市统计局年度考核和实施奖惩工作的安排意见》。三是组织学习,提高考核人员的施考能力。月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学习、理解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做好二五年度机关事业单位考核工作的通知》(吴人发[]号)中有关指示精神和规定要求;对民主测评表的填写规定进行了统一。进一步明确了考核工作的方法、步骤、组织程序、报表填写等具体细节问题,提高考核组人员的组考能力。四、个人总结。每一名干部职工都要根据本职位的职责任务要求和年初局下达的目标任务撰写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理论联系实际,改造思想和指导工作的情况;廉洁自律,依法行政,秉公办事,调查研究,改进工作作风情况;遵守纪律,坚守岗位,服从大局情况;团结协作,勤奋敬业,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上级领导交办任务情况。要求述职报告要突出本职工作,详略得当,简明扼要,既要讲成绩,也要讲不足,措施要写实,字数控制在字左右。局各科室的总结报告交局办公室。五、民主测评、述职。局长、副局长、局长助理、局各科室负责同志以及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在局机关干部职工大会上述职,述职完成后,对上述人员进行测评。六、确定考核等次。要以平时考核和半版权所有!年考核情况为基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确定,确定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人员。优秀等次人员按照市人事局规定的程序和比例产生。要按照民主推荐、集体研究确定的程序产生初步人选报局党组研究审定。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工作人员,要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一周。七、优秀等次人员的比例。优秀等次人员的比例为参加考核人员的%以内确定。年受到省、部级表彰奖励的人员,不占本单位优秀人数比例,可直接按照规定上报。八、表彰和奖励。局党组将召开年度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对确定为优秀等次和奖励的工作人员进行表彰奖励,颁发证书和奖品。
整个考核工作,由于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措施得力,顺利完成了这次考核工作任务。
一、考核对象
帮扶县领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组、脱贫攻坚联合党总支。
二、考核时间
从2015年起,每年12月上旬开展干部驻村年度考核工作。
三、考核内容
根据考核内容,分类制定考评细则,详见附件1—6。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的原则,年终,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扶贫移民局等单位组成考核组,对“五个一”落实情况和干部驻村工作开展情况,采取自我鉴定、实地考评和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价考核对象的工作实绩,并将涉及干部个人的考核评分反馈干部派出单位。
(一)自我鉴定。由考核对象根据履职情况、工作实绩等进行自我总结和评价,认真填写《考核登记表》和《自查打分表》,与相关佐证资料一并报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实地考评。查,即查阅工作台账、工作日志、会议记录、民情日记、相关表册和自查报告等资料;看,即实地查看贫困村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培育富民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听,即由考核组主持召开乡(镇)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代表和工作队成员参加的考评会议,县级联系部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组长、联合总支书记代表分别进行述职;评,即考核组结合查、看、听的情况和分类考评细则对考核对象作出综合评价。
(三)综合评定。考核采取日常工作和年终实地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将结合考核对象自查自评、日常工作情况和年终实地考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选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五、结果运用
(一)县级领导干部要把对口联系帮扶乡镇、贫困村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发挥优势,立足实际,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目标任务完成。其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进行述职,贫困村不脱贫,县级领导干部联系帮扶不脱钩。
(二)县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乡镇的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年度考评结果纳入县委年度目标绩效考评的内容,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中央、省、市驻兴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考评结果,由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
(三)第一书记考核等次不占县年度考核指标,考核结果由县委组织部反馈选派单位,由选派单位登记完善《公务员(参公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记入贫困村第一书记人事档案,作为对第一书记进行表彰、奖励、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考核等次为“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及其以下的,撤销贫困村第一书记职务,由原单位重新选派。
为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精神,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完善干部考核制度和方法”等要求,在总结近年来我省考核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浙江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现就完善党政机关年度考核办法,加大考核工作力度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贯彻落实。
一、改进考核方法,完善考核评价标准
党政机关年度考核的内容要根据党政机关的职能和特点合理确定,要把德、能、勤、绩四个方面作为党政机关考核的主要内容,在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的同时,强化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的考核。改进考核方法,细化量化考核标准,健全机关工作人员考核评价体系。
要把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有机地结合起来,各有重点,互为补充。平时考核的重点是日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出勤情况,可以通过考勤、工作记实和月、季、半年工作评鉴等方式进行(详见附件一)。年度考核是对公务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评价,重点是全年政治表现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结合年度工作总结进行。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年度考核要以平时考核为依据。平时考核结果在年度考核计分中应约占30%的比例份额。
要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增强考核的科学性、准确性。考核指标体系依据考核目的和考核内容设定,体现党和政府在新时期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思想政治素质、廉政建设、工作作风、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考核指标量化测评表》(见附表二),设立相应的考核指标体系,分类组织测评,并将量化测评结果与定性考核结果相结合,提高年度考核结果的准确性。
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方法,使被考核人的领导、同级、下级等不同层次的人员参与考核过程,使考核结果综合反映各方面的意见,领导测评的分值按约占总分值的50%折算。直接面向群众的党政工作部门和窗口单位,要面向社会,在一定范围内接受直接服务对象的评议,把机关内外的意见结合起来,综合评定考核结果。
考核当中对各方面的情况和意见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年度考核结果。考核量化测评结果既要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的主要参考因素,又要具体分析,结合平时考核进行综合评估,不能简单地唯票唯分数,避免简单化、绝对化。
要严格掌握考核标准,增加考核区分度,特别要加大择优汰劣、调整不称职干部的力度。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我们拟制了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确定的标准(见附件三),供参照试行。确定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要核实情况,准确把握,并按规定审核审批。二、规范考核程序,增加考核工作透明度
年度考核工作要公开、公正,严格按程序操作,增加考核工作透明度。重点抓好以下五个环节:
(一)撰写个人述职报告(总结)。被考核人要按照考核内容的要求,实事求是地撰写个人总结或述职报告,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进措施。个人述职报告(总结)要报直接主管领导审阅。
(二)在一定范围内述职。各级考核机关可根据不同的考核对象,分类确定相应的述职范围。党政工作部门内设机构人数较多的,可在内设机构范围内述职;人数较少的,可由相近处室
组合进行。市(地)以下党政工作部门,可在机关范围内述职。
(三)进行民主评议。在听取个人述职报告(总结)后,进行民主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可采取量化打分的形式进行。对本年度获得省部级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或省级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及记二等功以上奖励人员可在量化测评的基础上适当加分。测评分值要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确定考核等次。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考核标准,综合被考核人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等情况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为避免唯票数、唯分数确定等次,提高考核优秀人员的认可度,对优秀人员的确定,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要根据民主测评分值,从高分到低分按参加考核人数的20%或30%划定优秀预选人员名单,在此基础上,认真分析审核,在规定的优秀比例限额人数内,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提出确定优秀等次人员意见,考核结果报部门领导批准。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要按照《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组建,组成人员要有一定的公认度。
年度考核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要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一般为两至三天。对反映的问题,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应进行核实,确实不符合优秀等次条件的,应重新确定考核等次。
(五)考核结果反馈。考核结果应以书面形式(见附件七)通知被考核人。年度考核结果登记表(见附件六)存入被考核人档案。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和提出申诉。
三、加强监督管理,做好审核备案工作
各级各部门领导要增强考核责任意识,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建立健全考核的监督管理、审核备案制度,保证考核工作按照规定的内容、标准、程序和时间有序进行。对平时考核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对年度考核要切实加强检查指导。通过督查和审核备案,及时发现、纠正问题,严格考核纪律,确保考核工作的质量。各考核单位要在每年2月底前,将上年度考核工作基本情况、《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表式见附件四)以及《优秀、基本称职、不称职人员名册》(表式见附件五)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备案。年度考核基本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年度考核工作的基本做法和经验,需要说明的有关问题,确定各等次比例是否符合《浙江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等。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反馈后,考核单位方可按规定兑现考核结果。经审核或调查发现在年度考核工作中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的,不按规定程序和规定内容实施考核的,随意突破优秀比例限额的,以及其它违反考核工作纪律和规定的,必须予以纠正,否则不予兑现考核结果,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及时兑现考核结果,切实发挥年度考核的作用
考核优秀比例要与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相结合。优秀人数应掌握在本部门实际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2%以内。对上年度政府目标考核为优秀或本年度受到县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主管部门与政府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先进单位,经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核准,优秀比例可按15%使用。要把年度考核结果与干部调整使用、升降去留以及奖励、工资晋升等紧密结合起来,发挥考核工作的激励鞭策作用。要根据考核结果,对不适合继续留在机关工作的要果断调整出机关,该辞退的要坚决予以辞退。当年评为优秀的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可按有关规定适当放宽职务晋升的资格条件;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级或给予一次性的奖励。对年度考核优秀且政绩特别突出的,可给予嘉奖、记功奖励;对确定为“称职”等次的人员,在肯定成绩、指出不足的同时,根据其不同的情况,明确努力方向;对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人员,可按“称职”等次晋升级别和工资,但扣发当年年终一次性奖金、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对上年度定为“基本称职”等次,本年度仍无改进的应定为“不称职”。对当年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要在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次月降低一职使用,工资级别作相应调整;对无职可降的人员,可降低一个级别;无级可降的可降低一个职务工资档次。连续两年确定为“不称职”的,要坚决予以辞退;对当年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确实不符合公务员基本条件的,也应该予以辞退。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人员,要针对所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按职位要求进行基本素质培训。
为了正确评价我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年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及德才表现情况,充分发挥考核工作评价、激励作用,调动工作人员投身滨湖新区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皖组字[20*]2号)和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区各级党政群机关(含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其中市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区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其他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由区人事局统一安排。
二、考核时间
20*年年度考核工作,自本文下发之日起,至20*年4月10日前结束。
三、考核等次
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设立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
本次考核工作,全区优秀指标数控制在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以内,实行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优秀指标数统一下达(见优秀指标分配表)。区直部门、单位和各街镇、工业区,一般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等次由各单位评定,分别上报;全区区管干部的年度考核等次由各考核组按照规定的比例,在征求区委、区政府相关分管领导和区人大、政协相关负责同志的意见基础上,分别提出各组的区管干部评定等次建议,再提交区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
20*年年度考核,区管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区管干部由区委考察组进行考核,一般干部采取评分量化进行,即对被考核人通过民主测评确定分值。民主测评基本分设置为总分100分。民主测评平均分值达到90分以上的,可确定为优秀等次(考核优秀人数必须严格控制在下达指标数内);平均分值在70-89分之间的确定为称职(合格)等次;平均分值在60-69分之间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平均分值在59分以下的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要认真核实情况,准确把握,并按规定审核。
四、考核内容和标准
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思想品德20分、履职能力25分、服务态度10分、工作实绩35分、廉洁自律10分)五个方面。考核是在全面考核德、能、勤、廉的基础上,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并把工作实绩作为评价工作人员的主要依据(具体各类人员考核基本标准见附件)。
五、考核方法
考核工作坚持平时考核和年度(定期)考核相结合、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注重量化考核。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合理制定考核方案,注重多层面考核,要把量化测评结果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
各部门、单位在开展考核工作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一)区管领导干部和其他区管干部的考核程序由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区考核组分单位组织实施。
(二)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考核程序:
1、被考核公务员总结本年度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是履行职位职责和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的情况,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测评;
2、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年度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3、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4、机关负责人或考核委员会根据主管领导意见、民主测评情况和优秀等次名额,确定考核等次;
5、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在填写考核等次的《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字。被考核公务员拒不签字的,由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作出书面说明,并在《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上注明。
(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程序:
1、被考核者按照考核内容撰写个人总结或述职报告,并报直接主管领导审阅;
2、在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会上述职;
3、进行群众民主评议,本单位的全体人员对其进行逐项评议打分;
4、根据测评情况和优秀等次名额确定考核等次,并对拟确定为优秀的人员进行公示。
5、反馈考核结果,由本人在填写考核等次的《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字。
六、几种特殊情况人员的考核问题
1、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2、新调入人员(含调任或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调入(调任或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入(调任或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3、挂职锻炼的公务员,挂职锻炼时间在半年以上的,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挂职锻炼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挂职锻炼的其他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挂职锻炼结束的当年由挂职的单位提供有关情况,原单位进行考核。
4、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由原单位负责考核并确定考核等次,其学习、培训的有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在本考核年度内,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不在工作岗位时间超过半年的,不进行年度考核。
5、军队转业干部,由转业后所在单位考核,其转业前的情况,可参阅干部转业时的鉴定,一般当年确定为称职(合格)等次。
6、本年度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或事假连续超过3个月的,擅自离职半个月以上,超假一个月以上的,或留职停薪超过半年的,不进行考核。
7、机构改革中离岗退养人员,本人自愿可不参加年度考核,由单位直接定为“称职”等次。
8、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不确定考核等次,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9、涉嫌违法乱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10、受处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按《*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执行;受处分的其他工作人员按照合纪发[2002]18号《关于转发〈关于纪律处分执行工作的有关规定〉的通知》执行。
单位对受到处分的人员情况(何时、何文号、何处分),要在《被考核人简明情况登记表》备注栏中注清楚。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二)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三)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四)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
根据组通字[20*]4号《关于实施〈*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予以嘉奖,奖金标准为800元;自2005年起,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一次,奖金标准为1500元。
(五)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由单位领导成员或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负责人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四)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降职决定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三个月内作出。降职后,职务、级别工资按有关规定调整;无职可降的,其级别工资降低一个工资档次;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四)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务员所在机关应根据考核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公务员进行培训。
八、几点要求
1、考核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发扬民主的原则,按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2、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区委组织部和区人事局审核备案。报区人事局审核材料,公务员应提供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被考核人简明情况登记表、考核量化测评汇总表各一式两份,年度考核登记表、公示材料各一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提供考核结果统计表、考核花名册各一式两份,年度考核登记表、公示材料各一份。
3、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当年考核为称职以上的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实行绩效工资前,仍然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数额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奖金所需经费仍按原经费供给渠道解决。奖金审批程序,各单位在报送考核备案材料时一并报区人事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