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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教育工作计划

时间:2022-07-08 12:11:26

普法教育工作计划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协调发展的思想,按照“以人为本、依法治校”的宗旨,不断加强法制建设,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体系,狠抓普法教育各项措施的落实,不断提高师生的法律素质,推动学校的民主法制建设。

二、工作任务

1、全面加强教职员工的普法教育。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按照原《池州师范专科学校法制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党字[2006]16号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全校教师进一步学习《五五普法读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以及与高等教育有关一系列政策法规,增强教职员工的责任感,及时总结经验,积极稳妥地开展普法工作。

2、结合学习《宪法》、《教师法》、《教育法》、《刑法》、《民事诉讼法》、《交通法》等法律法规,开展灵活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大学生要以《法律基础》课为载体,并适当聘请法律知识专家举办一些法制讲座。充分利用校报、广播、网络、橱窗、电视台等宣传阵地进行专题宣传,充分利用大学生心理咨询室、班会、团会、社团等活动进行宣传教育和引导,充分利用法制教育光盘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法纪教育,积极营造学法氛围,增强师生遵纪守法观念。

3、要以法制宣传日为契机,扎实做好普法宣传的各项教育活动。首先是在全校师生中大张旗鼓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其次是继续开展送法下乡和为市民进行法律知识咨询宣讲活动。通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法制讲座、参观和旁听法院公开审判等活动,进一步规范学生的法制行为,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提高遵纪守法的法制意识;通过开展“消费维权”,“绿色环保”等专题宣传活动,引导师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思想观点。

4、要以“安全教育”活动为出发点,组织广大学生学习《防火、防盗、交通安全知识》。各系要切实加强大学生的纪律安全教育,做到主题突出、内容丰富、讲究实效,以抓防交通事故、防饮食中毒、防盗、防火等为常年重点,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5、学校普法办公室要进行督查,督促师生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不断提高依法治校、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

6、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要求,学习宣传有关保障和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和学校办学行为等内容的法律知识;学习宣传维护学校、教师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民主管理的法律规定;学习宣传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法律知识,切实提高广大师生依法参与教育管理的能力。

7、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既要加强法制教育,注重法治实践,发挥好法律对人们行为的规范作用;又要加强品德教育,注重道德实践,发挥好道德对人们思想和行为的教育引导功能。要建立健全法制教育与品德教育、依法治校与道德实践并重的长效机制,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贯彻到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之中。

三、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各级党组织负责本单位普法教育活动,要把普法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年初有计划、年未有总结,确保普法教育活动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2、明确职责,规范管理。各部门要有专人分管普法教育工作,按照学校“五五”普法要求,认真抓好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圆满完成“五五”普法任务。

3、各部门在开展普法教育活动中的典型事例、做法、经验要及时上报学校普法办公室,以便进行对外宣传报道。

第2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中心工作,紧密贴近广大师生的现实需求,深入推进教育系统普法教育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落实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任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1、围绕实现进位赶超、跨越发展的目标,精心安排法制宣传内容。2、紧扣普法主题,全面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精心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着手部署“六五”普法。3、注重法治舆论氛围的营造,努力创新法制宣传的方式方法。4、立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自身的发展,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活动,积极创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三、工作要点

1.始终把宪法的学习宣传作为普法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广泛开展以“一学三讲”即“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宪法宣讲活动,切实解决一些师生中存在的权利意识与义务意识不匹配、民主意识和法治意识不对称的问题。 年 月 日是第十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活动策划,丰富活动载体,创新活动形式,组织开展一系列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2.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的普及。年在教育系统中重点宣传普及“五法一理念”,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教育法、侵权责任法、统计法、食品安全法、可再生能源法。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采取安排自学、集中培训、举办讲座、组织考试和开展竞赛等多种形式,重点宣传普及“五法一理念”,教育和引导广大师生特别是学校领导、公职人员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养公民意识,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的力度。围绕服务和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重点宣传生态文明、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城乡规划、市场规范、维护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重点宣传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社会和谐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4.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研究、培育和传播。坚持把培育和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为深化普法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和价值追求,积极研究和探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法治文化培育和形成的作用,对实现依法治国、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贡献。坚持把法制宣传渗透到形式多样的文化艺术作品当中,倡导和鼓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创作出更多更好的法治文化作品。积极组织推选优秀法制文艺、法制书画、法制漫画、法制新闻等作品参加全国、全省征集评选活动,促进法治文化的繁荣发展。

5.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准确把握检查验收内容,重点检查考核“五五”普法宣传发动、普法组织领导和保障机制、普法重点内容和重点对象、普法阵地建设和队伍建设、“法律六进”、法治文化、依法治理等工作落实情况。研究制定检查验收方案,细化和分解考核验收具体操作工作标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可有针对性地选择好试点单位,合理设定考核验收的试点规模,适时召开试点总结推广现场会或动员会,为科学指导和全面推开考核验收工作探索和积累经验。组织指导查漏补缺,按照检查验收方案和标准,认真组织指导各地、各校开展“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和成绩,查找问题和不足,并及时进行整改、补课。在此基础上,组织对所属学校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做好迎接全省、全国普法办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同时,要认真总结、积极推广“五五”普法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指导做好“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以及向全省、全国推荐表彰的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五五”普法教育成果展示活动。广泛宣传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成果,宣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办人民满意教育、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服务崛起新跨越中的重要作用和有效作为,争取社会各界更加重视、继续支持和积极参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7.做好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基本信息收集工作。通过“五五”普法自查自评和总结验收,认真细致地收集和掌握“五五”普法规划任务落实情况、特色和亮点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根源等基本信息,特别是要掌握青少年学生这一重点对象普法现状、各种专兼职普法队伍构成、各种普法宣传阵地建设等相关基本数据,为今后改进和创新普法教育工作提供依据。

8.加强教育系统“六五”普法理论研究工作。认真总结“五五”普法经验,分析“五五”普法得失,把握普法工作发展规律,结合新时期普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强“六五”普法理论研究工作,为“六五”普法规划的制定提供理论支撑。年内,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并组织征集相关理论文章。

9.积极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广泛宣传依法治校理念,研究制定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指导标准,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评估和考核,建立一批在依法治校工作方面成绩突出的示范学校,推动各级各类学校自觉开展依法治校工作,增强学校校长、教师、学生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水平,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

10.继续强化普法办规范化建设。各级普法办要通过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普法教育工作的水平,切实做到全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督查、有调研、有创新、有典型。每年编发和报送的普法简报不少于4期,配备和及时更新必要的宣传设备,确保普法专项经费的专款专用,不断提升普法教育工作的作用和地位。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今年我局普法教育、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以“五五”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总结验收为抓手,全面落实“六五”普法和依法行政规划各项任务,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化解矛盾、创新管理、廉洁从政、公正执法中的预防性、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为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1.深化普法宣教,营造法治环境。一是要围绕服务经济发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二是要将普法教育、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今年要继续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学习与民政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采取定期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活动。

2.健全制度建设,提高办事效率。要深入学习《行政许可法》,深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的清理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完善制度,规范管理。要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加工作透明度,确保行政行为的规范和服务的优质高效。

三、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3月——6月,各单位结合自身特点,制定计划,明确学习内容、目的,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帮助工作人员理解法规,提高认识。

第二阶段:7月——9月,对局机关行政执法进行分解,明确执法主体、执法单位、执法人员,同时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制定行政执法追究制度。

第三阶段:10——12月。为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工作,我局根据省、厅、市局的要求,拟用五年时间逐步解决我县农村基础文化设施缺乏,特别是老百姓看书难的问题。同时要求全县村居建立图书室,方便群众阅览,使群众理解国家政策,知法、学法、守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成立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传播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实践,为建设法治、实现市容执法工作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适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执法方面法律知识的实际需求,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使广大居民群众自觉学习、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意识进一步提高,市容人员良好的法治理念、法律素养进一步形成,依法行政、服务群众的能力普遍增强,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重点

深入学习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化市容人员学法用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有效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群众的主动性,引导群众实施自我教育,不断提高市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一)专业法

《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和新修订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

(二)公共法

《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赔偿法》、《行政许可法》、《民法通则》、《物权法》、《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暂行规定》。

(三)相关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公务员法》。

四、对象、要求及措施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使他们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增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意识,自学维护法律权威,做到知法、守法、用法、护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做到有的放矢、突出重点、分类施教,重点加强领导干部、执法人员、社区居民、商户、学生、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

1.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学会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管理日常工作,提高依法管理单位事务的能力,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各种形式的学法不少于40学时,邀请法律顾问为领导决策和日常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咨询服务。

2.加强执法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的能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全局所有执法人员各种形式的学法每年不少于40学时。此外法制员要每月集中2次学法,每次学法不少于4学时;推行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季考核制度,每季度集中组织一次,学法考试情况作为年终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3.加强社区居民、个体经营户和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市容进社区”、“市容进商户”、“市容进农村”、“市容进学校”等法制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教育,培养社区居民、个体经营者、农民和学生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和遵章守法的自觉性,培养他们主动参与到城市管理工作中去的意识。

五、工作原则

1.坚持服务大局、注重实效。紧紧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围绕市、县重点的工作,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于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服务于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宣传形式为群众喜闻乐见。

3.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研究和把握全社会对市容执法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探索工作的内在规律,转变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式。

4.坚持学用结合,推动实践。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对象的特点,把学法与用法紧密结合,不断推动法治实践。坚持普法与治理相结合,推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深化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实施依法治县方略、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网络,建设宣传载体,整合社会资源,落实保障措施,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1.加强组织领导。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对各机关科室、基层大队的目标管理考核体系。要定期对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督促,保证明确的各项任务的落实。各单位要结合局年初制定的《法制学习培训计划》、《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全面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求,推动我局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部署,紧紧围绕主题、主线、主旨,强化法治理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提高科学民主决策的水平;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审计监督;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全面推进发展改革工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

二、重点任务

1.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责任分工,签订责任状,健全执法评议考核机制,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特别是数额较大的处罚案件,通过集体审案、事前审查、事后报备等方式,及时纠正不当行为,有效预防违法现象发生。

2.严格执行依法行政规范。按照职权法定原则,根据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审批权限等相关规定,按照授权行使职权,确保适用法律法规正确、依据充分、程序合法;加强委托审批监管和服务,杜绝违法行政许可、审批,越权许可、审批,认真履行检查监督职能。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契机,重点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和区级设定的审批前置条件,统一规范事项名称,简化流程、压缩时限,提高效率。健全行政服务体系,拓展服务范围,完善网上服务功能。全面落实“权力阳光”有关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扩大行政审批授权。进一步集中审批事项,扩大窗口审批授权范围,缩短审批时限,努力提升审批效率;规范内部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及时公开行政审批结果,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

4.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据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建立局内部备案审查工作机制,积极拓展审查方式,进一步提高审查效率,促进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提升。

5.全面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全面实行发改系统执法岗位的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政策法规股牵头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工作,督促执法岗位人员参加省、州、县法制部门执法资格培训、考试,鼓励非执法岗位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和考试,组织新进工作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

6.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认真执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机制,规范政府信息方式,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提高人民群众对我局工作的满意度。

7.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应对行政争议,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答复、庭审等工作程序,深化法律顾问制度,严格遵守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程序规定。政策法规股牵头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对工作,涉及行政争议案件的各有关股室要积极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力争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不败诉。进一步健全行政复议与协作机制,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途径,理性表达诉求、维护权益、解决争议。

8.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抓好“七五”普法的分解落实,通过普通法和专业法学习,进一步提升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局班子领导和机关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全县经.济社会改革和发展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9.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加大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培训,增强全社会学法、用法、尊法、守法意识;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党组中心组学法不少于2次,公务员每年学法不少于40学时。按时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学法任务,积极参加县依法治县办组织的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政府法制信息工作,及时报送依法行政工作动态和经验,进一步发挥法制宣传作用。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根据局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局依法行政、依法治县等领导小组及价格违法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及时调整充实队伍,做到人员、经费、工作“三落实”。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局长具体抓,各科室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

第6篇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早在年,根据州人民政府转发《州委宣传部、州司法局关于在全州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州进程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怒发[]11号),我委领导班子于年6月召开了“五五”普法专题会议,研究讨论了“五五”普法相关工作,至此,拉开了我州计生系统“五五”普法工作的序幕。

(一)成立计划生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为了确保全州计划生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实施,加强对法律知识学习和普及活动的管理和指导,我委成立了以主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州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指定委办公室副主任张潆辙同志专门负责全州计划生育系统的“五五”普法工作,普法所需经费由州县计生委列入正常工作经费预以保证。

(二)广泛调查研究,制定“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为使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制定符合计划生育工作要求,全面提升计划生育依法治理工作水平,我委主任亲自带领领导小组成员赴四县,采取询问有关政策法规、查阅行政执法档案、走访群众听取意见、建议等方式,对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满意程度进行了摸底调查。通过调研,摸清了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人民群众对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的需求,有针对性地结合实际制定了计划生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

(三)开展组织动员工作。年12月,我委召开了计生系统“五五”普法动员大会,四县计生委主任、副主任、各股室负责人、州计生委干部职工及服务中心全体技术服务人员参加了会议。会上,黄主任就“五五”普法工作作了具体安排的部署,她要求各县计生委要切实抓好本县的“五五”普法工作,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要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之中,在服务群众中加强计生法制宣传教育。要在各行各业掀起学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热潮,特别要针对农村人口和流动人口法制观念不强、依法维权意识不高等特点,开展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她强调:全州计生干部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知识,要坚持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坚决杜绝“八不准”等违法行为发生,切实维护群众依法生育的合法权益,树立计生干部的良好形象。

二、以人为本,开展不同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活动。一是利用本委星期二、五组织学习的时间,组织全委干部职工反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家社会扶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省社会扶养费征收管理规定》、《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家庭奖励规定》以及计划生育“八不准”规定;二是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将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要求干部职工必须按要求完成当年所学篇目;三是将参加普法学习、考试、考核作为年终公务员评定的重要依据;四是选派干部职工参加省、州普(执)法培训;五是州人口计生委每年举办一期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业务培训班,邀请州政府法制局领导到会做了依法行政方面专门讲座,培训人数达260余人次。六是组织计生系统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取得省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

(二)开展“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进乡村”活动。针对计划生育工作重点在农村的特点,我委大力加强了对农村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开展“送法下乡”。组织各级计生部门利用街天群众赶集人员集中的有利时机,以发放法律法规及政策等宣传品、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二是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进村入户”活动。州人口计生委投入资金24万元,印制了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政策有关知识的“历书”共12.4万册,发至每一户农村家庭;同时四县计生委也征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家庭奖励规定》、《州人民政府关于执行〈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家庭奖励规定〉实施办法》等宣传资料,发放到广大农村。据不完全统计,自年至年,我州人口计生部门共征订各种普法宣传资料近20多万册(张);组织送法律、法规、政策进乡村活动217次,放电影、录相宣传829场次,累计受教育人次达30多万人次。三是在全州农村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引导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有力促进了农民学法律、讲权利、讲责任、讲义务,进一步强化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普法力度。

(三)开展“计划生育法制宣传进社区”活动。在城镇,我委针对城镇职工下岗、农村人口进城务工人员逐年增多,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进社区”活动。一是与社区居委会联合设立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栏和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点。州县人口计生为社区居委会配置了宣传品和避孕药具摆放柜,坚持因人、因地制宜实施计生法制宣传教育;二是对流动人口集中的民通商场、峡谷市场,每年至少组织二次法律法规宣传和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三是采取提供法律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讲座等办法,帮助流动人口提高学法守法、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我委还在泸水县六库镇向阳社区开展了计划生育居民自治试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由于措施得当,社区法制宣传的教育、引导功能得到发挥,下岗工人、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逐年减少。

(四)开展“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进学校”活动。在“五五”普法中,我委坚持与民族中专等学校联合,开展“生殖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符合青少年青春期生理发育特点的青春期生理常识、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预防出生缺陷及远离等知识编写成宣传材料,制作成光碟发放到学校,使青少年通过正规渠道了解人口计生基本知识。年3月,还联合民族中专举办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知识竞赛。通过开展“生殖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深化了计生法制宣传教育,保护了青少年健康成长。

(五)开展“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进企业”活动。针对大多数企业中没有设立计生机构,少数有计生机构的也因机构精简、人员减少,难以担负计生工作任务的实际,在“五五”普法中,人口计生系统以5种途径打开企业人口计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突破口:一是通过社区与企业签订人口与计生目标管理责任书,坚持实行目标管理;二是通过社区与企业签订计划生育双向服务协议,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提高企业法人对计划生育法制教育的参与意识,明确管理职责;三是在企业中设立了计划生育宣传员,专门负责计划生育政策宣传,使计生工作实现一体化管理和服务;四是将企业吸收为计划生育协会团体会员,通过计生协会群众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从实践看,在企业中开展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使企业法人提高了依法管理自觉性,企业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合法权益也得到保护,为企业更好地发展经济提供了健康支持,推进了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六)开展“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进单位”活动。为充分发挥客运站、公园等公共事业机构对计划生育法制宣传的作用,州计划生育协会将客运站等公共事业机构吸收为团体会员,并在客运站、三江超市等地设立了计划生育政策宣传资料和避孕药具免费发放台,既宣传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也满足了群众生殖健康需求。

(七)开展“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进教堂”活动。针对我州农村群众信教人数多的实际,我委利用宗教局开办培训班的有利时机,对教牧人员进行了人口和计生法律法规培训,使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进入了教堂。各级计生协还联系实际,召开信教群众座谈会,围绕“生儿育女为什么”、“趁自己年轻时应做什么”,“儿女将来干什么”等主题,与群众深入讨论。帮助群众算家庭经济账、子女培育账和未来发展账,让群众在算账对比中深切感受到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是利国、利民、利家的好政策,引导信教群众依法生育。

(八)联合有关部门广泛开展社会化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仅靠人口计生部门是不行的,需要整合社会方方面面的资源、手段、方法,形成法制宣传教育的合力。为广泛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我委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与报社联合在《报》上推出“提高人口素质,构建和谐”宣传专栏,刊登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是在广播电台开通“计划生育广角”栏目,开展人口计生法制宣传教育;三是与州委党校联合建立“人口理论教育基地”,结合党校教学,将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内容纳入全州各级党校主体教程,增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意识。四是依托“农村人口文化大院”,设立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殖保健、优生优育、关爱女孩、婚育新风等宣传栏(墙);五是利用农村业余文艺队伍,编排计划生育文艺节目,让群众在自娱自乐中接受教育,增强计生法制观念。六是开展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年3月。我委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奖优免补”政策宣传月活动。在宣传月活动中,全州各级组织宣传活动129场次,制作永久性宣传标语3244条,发放各种计划生育法律法律和“奖优免补”政策宣传资料14950份,并免费发放避孕药5894人、份。七是组织全州各级人口计生委开展了以“男性参与计划生育”为主题的第18个世界人口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八是由州人口计生委、州计生协牵头,州直妇工委参与,州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具体承办,组织了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和生殖健康服务为一体的生殖健康普查活动。活动为312名妇女进行了乳腺病诊断、生殖道感染、化验等妇科检查。

(九)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廉政文化建设是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一项重大工作,州人口计生委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为契机,以“家庭设防线、常敲廉政钟”为主题,制定《州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的实施方案》,在人口计生干部职工中开展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等廉政教育活动。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廉政建设中率先垂范,自觉把“为民、务实、清廉”作为行为准则,努力做到“八个带头”。即带头加强思想修养和从政道德修养,坚决抵制各种诱惑和侵蚀;带头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带头树立科学发展观,纠正不切实际的“高指标”;带头依法行政、廉洁从政,防止行政不当和违法行政,杜绝收受商业贿赂等职务犯罪;带头勤政高效,下大力解决办事拖拉、效率低下问题;带头求真务实,克服形式主义和报喜不报忧现象;带头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制止铺张浪费;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反对。从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教育活动以来,结合“破旧俗,树新风”生育观念大讨论,全委干部职工先后有17名撰写了心得体会,占职工总数的94%,组织计生干部职工和家属收看了反映计生系统的一部警示教育片,起到了促进廉政文化建设和促进工作的要求。

三、采取各种措施,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各项工作

在“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中,我州计生系统高度重视,从机构设置到人员配备、从业务培训到制度建设及经费投入等各方面均予以了保障。

(一)保证经费投入,加大干部培训力度。一是投入2.5万元征订2000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汇编发至各州、县、乡党、政领导干部、计生干部、村计划生育宣传员;还购买了《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五五普法干部读本》、《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学习问答》、《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等多种法律、法规、计生政策等书籍供职工学习,做到人手一套。二是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学习和业务培训。州计生委每年都制定人口计生系统普法年度计划,规定人口计生系统干部职工必学篇目,促使计生干部职工懂政策、添本领。三是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系统内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进一步强化民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强化措施,确保依法治理取得实效。为确保依法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我委强化了以下措施:一是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行政许可设定及实施行为制度;二是严格遵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严肃准入和考试制度,坚决杜绝无证执业;三是将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程度纳入州对县、县对乡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四是统一计划生育执法文书和严格执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规范;五是坚决查处执法过程中违反“八不准”规定行为,强化责任追究;六是强化执法检查工作。在年4月和年7月,州人口计生委、州纪委监察局、州计划生育协会抽调人员联合组成工作组,就计划生育有关政策、“奖优免补”政策中“四权分离”“三公开”“三公示”“一评议”“一见面”制度的贯彻落实、兴边富民工程项目建设、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避孕药具管理与发放、社会抚养费征收、07--08年度各县责任目标完成及纪律在贯彻落实计生基本国策中的保证作用等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组深入四县26个乡镇,采取听汇报、查看记录及有关档案资料、实地走访县、乡、村干部、计生宣传员及群众的方法对各项目进行了严格检查;还就州人口计生委机关的政风、行风进行了“下评上”的民主测评。七是建立健全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我委领导还座客州纪委、州委宣传部、州监察局、州政府纠风办、州广播电视局主办的《政风行风热线》节目,接受听众对人口计生系统政风行风等方面的反映、咨询、投诉,并给予解释和答复;八是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双评活动,采取发放《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评议问卷》和《请流动人口农民工评计生活动评议问卷》等方式,请农民和流动人口评议人口计生工作。通过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完善了我州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民主评议、社会监督体系。人口计生工作实现了“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

(三)积极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人口和计划生育涉及千家万户,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群众集体上访。为此,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同时,州县两级坚持了每月18的领导接待日制度,完善了群众实名举报有奖制度、新闻曝光案件追查制度,做到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切实解决群众通过举报反映的问题,保障了全委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综上所述,五年来,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委宣传部、州委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司法局的指导下,在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的共同努力及各部门、各单位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州人口和计划生育“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以宪法为核心,以《中华人民共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得到较为广泛的普及;广大公民的依法生育、依法维也纳权意识逐步增强;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各项人口计生事业的法制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全州人口计生部门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能力和意识得到普遍增强。我委也在年被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五、存在问题

第7篇

20__-20__年,在区委区政府和___市统计局的领导下,全区各级统计部门和广大统计法制工作者广泛深入地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统计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圆满完成了统计“四五”普法的各项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大力推进依法治区、构建和谐___,进一步推进统计普法和依法治统工作,根据___市统计局和___区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精神,结合我区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第五个五年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以下简称统计“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按照___市统计系统依法行政实施意见的要求,紧密围绕全市统计“十一五”规划目标,结合统计改革和发展的实际,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统计“五五”普法的原则是: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围绕___市统计“十一五”规划总体目标和统计系统中心工作,安排和落实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于统计改革和建设,服务于统计事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社会。从社会公众和统计调查对象的需要出发,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在服务社会公众的过程中普及统计法律知识,满足全社会对统计法律的需求。

——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适应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形势,适应新时期统计工作的发展变化,把握统计事业发展的根本需求,积极探索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途径,努力拓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

——坚持联系实际,分类指导。密切关注统计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做好释疑解惑工作。认真分析不同地区的特点,确定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根据不同对象、不同阶段、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内容,研究切实可行的方法,提高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目标、对象和要求

(一)目标

统计“五五”普法的主要目标是:适应统计工作大局和统计事业发展的现实需要,通过深入扎实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扩大面向全社会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统计法律知识的普及,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制观念和广大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素质,增强统计部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通过“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努力实现内外结合、上下互动、运作有序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体系。

(二)对象

统计“五五”普法的对象包括所有与统计活动有关的人员。重点对象是: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主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干部;统计局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承担经常性统计任务的单位及其统计人员。

(三)基本要求

1、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干部通过认真学习统计法和现代统计知识,明确自身在统计活动中的责任,充分认识统计工作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中的重要作用,牢固树立依法管统计、依法用统计的观念。积极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的职权,为保障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统计数据的可信度提供有力支持,成为贯彻执行统计法、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的坚强后盾。

2、统计局的领导干部要重点学习和掌握统计法和依法行政理论,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的理念;牢固树

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的观念;牢固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

要学会运用统计法管理各项统计工作,做到依法开展统计工作,依法组织和管理统计调查。

3、统计局的工作人员要将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成果更紧密地融入到各项统计调查工作中,使统计调

查过程成为普法的过程,引导广大统计调查对象及其统计人员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更好地支持和

配合统计工作。工作中坚持依法搜集、整理、加工、提供和公布统计资料,依法实行统计监督,依法抵

制和排除对统计数据的干扰,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统计的能力。

统计系统的法制工作人员要带头学法用法,真正树立起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

的观念;真正树立起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观念;进一步提高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能

力和水平,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在统计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确保统计法的正确实施。

4、承担经常性统计任务的单位及其统计人员要进一步提高统计法律意识,自觉遵守统计法,依法准

确、及时提供统计资料,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主要工作任务

本规划从20__年开始实施到20__年结束,围绕统计“五五”普法的总目标,确保以下重点工作任务

的完成:

(一)积极筹备,做好各项启动工作

1、成立统计“五五”普法领导机构(20__年)

成立___区统计“五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统计局局长张宝元任组长,副局长王国凤、刘德

顺、王晓明、王进利、井广生任

副组长,法规科、执法队、办公室、综合科、社会城建科、工交科、农经科、信息中心、城调队、农调队、商调队、普查中心、各统计所的科、队、所长为其成员,下设办公

室(法规科),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附后。

2、制定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规划(20__年)

法规科根据市局要求制定___区统计“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

3、使用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教材(20__年至20__年)

全区除统一使用国家统计局编印的教材外,由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印全市补

充教材、普法案例选编、普法宣传挂图(画册)等,作为全区统计“五五”普法的指定宣传材料。

(二)突出重点,加大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各年度)

1、开展“12.4”法制宣传活动

结合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精心设计,确定主题,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统计法为重点的

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围绕年度统计法制宣传要点,利用与统计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和专项主题活

动紧密关联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扩大

统计法的社会影响。

2、结合普查工作开展宣传

紧密结合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等重大统计活动,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大力开展宣传教

育,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突出宣传重点,形成宣传声势,使普查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普

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结合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普查的责

任与义务,切实做到让社会了解普查、支持普查、配合普查。

3、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在继续巩固和发展各级、各类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的同时,不断创新载体、创新形式、创新手

段,努力使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体现时代特点,提高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既要继续利用好法制培

训、法制讲座、考试培训等传统普法形式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条文,又要开展诸如“以案说法”、“三言

两语”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普法教育形式,增强感染力和说服力;既要发挥好电台、电视台、报

刊、杂志、橱窗、专栏等传统宣传媒体影响力大的作用,又要充分发挥网络平台方便、快捷的作用,在

___统计信息网站设立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专栏,建立普法园地,交流普法经验,实现与普法对象的互

动;建立复议服务窗口,畅通利益诉求渠道。加强统计法的宣传园地建设,在本区主要公共场所和机关

办公地点设置法制宣传栏,公益广告牌等固定和流动宣传设施,开展统计法制宣传。建立、开通统计法

律咨询热线,为需要相关法律信息的社会公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三)注重实践,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各年度)

1、在立法过程中宣传统计法

以《统计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制定、修改、颁布为契机,注重立法过程的公开性,以多种形

式广泛征求和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拓宽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的广度,并力求在深度上有进一步的提

高。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要在相关报刊、网站上登载,让全社会知晓,提高守法的自觉

性。建立健全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及时修改、废止与国家新颁布法律抵触的现行法

规、规章,保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2、在执法过程中宣传统计法

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在统计执法检查的同时,采取“点对点”的方式,向当事人宣讲统计法律

知识,促进其主动纠正统计违法行为,自觉遵守统计法。利用部署、培训统计报表工作的有利时机,开

展“送法到企业”活动,进行面对面的普法宣传,通过开设对各类企业管理人员,特别是法定代表人的

法律知识培训班、举办座谈会等形式,探索将企业参加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情况与该单位的诚信情况、

统计人员领取从业资格证书情况相挂钩的办法,促使企业重视统计工作,依法履行法律义务。进一步加

大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以案说法,扩大教育面,提高统计法的威慑力。

3、积极推进依法行政。

我局人员要重点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公

务员法》等法律法规,深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依法行政方针政策和基本理论,推进

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进程。要及时清理、修改、废止不适应形势要求的行政执法依据,推广和完善执

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和案卷评查制度,把依

法行政水平和效果列入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理力度,紧密结合业务工作特点,建立健全行政许

可、行政审批、规章制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政务公开等制度,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四、加强保障措施

(一)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保障机制

1、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坚持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进一步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和法律顾问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保证每年进行两次以上法制讲座,使领导干部法制学习制度化、规

范化。建立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年度考核制度,推行年度综合法律知识测试与重点法律知识测试,检验学

习效果,并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及依法办事能力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建

立案例评析制度,筛选影响面广、警示意义强的典型案例(每年不少于5个案例),对照依法行政的基本

要求,围绕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在科长办公会上进行评析。

2、建立骨干培训制度

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骨干,是顺利开展统计“五五”普法的人才基础,也是全面推动统计“五五”普

法工作的重要保障。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培训的原则,20__年年底前,统计局负责完成我区所辖各乡

镇、各部门和各单位骨干培训工作。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建立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

库,不断提高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技能,发挥其在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

引领作用。借助社会资源,聘请相关法律专家、法律顾问,积极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

3、推进政府统计系统工作人员学法制度

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继续推进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工作,在组织集中学习的同时,确保每人

每年自学时间不少于50小时。加强对统计法制工作人员的培训,对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

罚、行政复议、接待等职能的重点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情况的检查考核,并把

考核结果同各单位、各岗位人员工作业绩、奖惩挂钩。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更新培训制度,每年

培训至少一次,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水平。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

度,全力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和管理,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积极与司法部门联系沟通,旁听

行政诉讼案件,从不同角度审视自身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行为,有效提高执法人员对法律的驾驭能力。

4、完善各项普法工作制度

进一步完善普法合格证制度,建立参普人员数据库和普法宣传声像资料库,实现五年普法宣传教育

资料的电子化管理;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季度统计制度,加强对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情

况的督促检查,定期开展规划实施的考核、评估,不断提高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

性。

(二)加强组织与领导

1、提高认识

我局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促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全局的高度,充分认

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自觉性和使命感,

把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统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抓紧抓

好。

2、加强领导

做好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重视是关键,组织落实是保证。我局应高度重视统计法制宣传教

育工作,切实加强对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要根据工作变化及时调整充实普法领导小组,明确

领导小组的职责,制定和实施完整的工作流程。要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

督查等制度,保障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在统计普法宣传上既要兼顾全面,又要突出重点,采取

切实措施,落实各项制度,防止形式主义,保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要自觉接受同级党

委、人大、政府对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加强与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宣传部门的联系,

争取支持。

3、明确分工

从普法对象的需要出发,根据职能分工,合理确定普法对象、普法内容和普法方式,积极开展有针

对性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工作上的沟通和协调,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形成合力,避免重复,避

免加重广大调查对象的负担。

4、保障条件

统计局要切实把统计普法所需经费列入各年度的经费预算,专款专用,逐步加大投入,并尽力解决

基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在人员、教材、经费、设施等方面的困难,努力创造良好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条

件,保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总结经验,考核验收

根据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制定《全市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办法》,我局要在20__年

第8篇

一、健全组织机构,职责落实到位。

从普法工作启动至今,我支部就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学习普法工作的文件,认真领会文件的精神实质。理清支部普法工作思路,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支部整体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保证了普法工作不断档。

二、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和学习资料。

为了提高党员的法律意识,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案的潜力,扩大法制宣传的影响力,支队针对党员进行普法教育。对《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重点章节进行宣讲,保障党员既懂法又能依法办案。

三、认真做好普法规划,普法工作见成效。

我支部结合实际发展状况,制定了普法工作规划,一是认真学习与工作、生活有关的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全体党员民警的法制意识;二是制定普法工作计划,确定学习重点,用心开展学法、懂法、用法的教育;三是制定普法学习计划,采取不同的教育形式来提高了全体党员民警的法律观念。透过普法学习,支部全体党员民警诚实有职责感。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进一步增强,理解法律教育的观念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已由原先的被动理解教育向主动学习、了解、掌握法律知识方面转变。

四、确保普法时间、人员、资料的落实。

支部严格按制定的普法学习计划,抓落实,坚持每周组织党员民警按计划资料和指定的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并把参加普法学习员工纳入平时考核,保证了普法教育时间全体党员民警都按时到位。并构成了良好的普法与学法氛围,促进了全体党员民警法律意识的提高。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思路

由于日常工作压力大,支部只能开展计划中的法律法规的学习,许多法律法规没有时间来集中组织学习,在普法资料上,多是按照本宣科式的通学。因此普法工作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加强,务必坚持长期普法,将精神礼貌工作落到实处。

第9篇

我市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按照上级保密部门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我市“四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总要求,紧密结合我市实际,认真贯彻实施,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为继续推进我市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遵守保密法规制度的自觉性,按照《省“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市保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谐社会建设,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法治苏州的要求,紧密联系我市保密工作的实际,进一步增强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和重点人员遵守保密法规制度的自觉性。

二、工作目标

“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服务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根据广大干部群众对保密法律知识和科技知识的实际需要,结合保密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通过深入扎实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巩固“四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成果,推进“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重点人员、国家公务员的保密法制意识,提高保密工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国家秘密及其人员、事项、活动的能力和水平,形成全社会自觉保守国家秘密的良好风尚。要把依法确立科学的保密价值观、依示普及科学的保密防护知识,作为制定保密普法计划、组织保密普法教育、检验保密普法质量、考核保密普法成果的主要目标。

三、工作原则

“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紧紧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根据《苏州市“十一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所确定的目标任务,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组织安排和落实好保密法制宣传的各项工作,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为全面提升保密能力,完善我市科学的保密管理体系和防范体系服务。

(二)突出重点,分类指导。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对象确定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和手段方法,根据不同行业保密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切实提高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要结合保密形势和保密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丰富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方式,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普法宣传教育。要在继续采用行之有效的传统宣传教育方式的同时,更要注重引进影视技术、网络技术、通信技术等现代传媒手段,创作更多、更好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文化精品,进一步增强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感染力。

(四)学以致用,学用并重。通过学法,要在守法、用法、规范执法行为上下功夫。通过进一步深化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定密解密、依法使用和保护国家秘密、依法监督检查的实践活动,加快保密管理的法制化进程。

四、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保密法制宣传和信息服务

1、加大为领导干部提供保密法制信息服务的工作力度,促使各级领导干部重视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工作计划,并带头学法、用法、执法,依法开展保密工作,不断提高他们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

2、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院校的保密教育主阵地作用,统筹做到教育有计划、。努力做到教学有计划、课时有安排。要通过开展经验交流、教学观摩和教学研讨等活动,不断丰富教学形式,充实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教学效果。

3、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协调配合,把保密法律知识及其相关科技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再学习的重要内容,并把执行保密纪律、落实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的情况,列入考核领导干部的内容。

4、积极探索在领导干部中开展保密法制宣传和信息服务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并使其制度化、规范化。要继续为领导干部科学决策和领导保密工作提供信息服务和保障,要把保密法律知识和相关科技知识的学习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普法学习的重要内容,使各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对保密工作的认识,自觉落实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

(二)切实加强对各类人员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

1、增强计划性。要针对市场经济和信息化条件下保密工作的特殊环境,在人员队伍中有计划地开展扫除保密工作“法盲”和“科盲”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要根据各类岗位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制订具体的保密教育培训计划,使人员掌握必要的保密法律知识及相关科技知识,自觉履 行保密责任和义务。加强对人员上岗、在岗的保密教育培训和离岗前的保密教育管理工作。

2、提高针对性。继续有计划地组织和开展重点行业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突出对泄密高发领域和高发环节的保密法制宣讲,并纳入职业培训的内容。军工科研生产单位要对人员进行全员保密培训和考核,使其明确保密要求,遵守保密规定,履行保密义务。要把保护商业秘密纳入企业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

3、加强指导性。各级保密工作部门要加强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人员保密教育培训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注意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及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和研讨活动。通过建立联系点的办法,以点带面,推动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切实加强对公务员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

1、规范教育。对公务员的保密法制教育,要经常化、制度化和规划化,着力提高公务员的保密意识和能力。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协调配合,把保密普法教育纳入公务员保密法制教育的内容。

2、学用结合。在加强公务员保密教育的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学法、用法活动,提高他们在具体业务工作中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和承担保密责任的自觉性。

(四)切实加强对保密干部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

1、强化对专职保密干部的培训。对兼职保密干部要进行全面系统的保密法规制度教育和岗位业务培训,建立健全专职保密干部知法、守法、执法的考核制度。

2、重视对兼职保密干部的培训。对兼职保密干部既要在工作实践中加强他们履行法定义务的工作指导,又要通过多种形式对他们进行业务培训,使他们掌握必备的保密法律知识和相关科技知识。

3、注重保密理论研究。积极开展保密工作理论研讨活动,通过组织论文评选,建设理论队伍,不断创新保密理论,推进保密法制建设步伐。

(五)切实加强对广大群众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

1、善于掌握和利用宣传教育时机。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时机,通过发生的窃、泄密典型案例,开展群众广泛参与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群众性扫除“保密法盲”,增强保密法制意识的良好氛围,提高保密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2、不断创新宣传教育形式。积极会同市宣传、广电、新闻出版、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开展面向全社会的保密法制宣传,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要通过开办各种保密法制宣传栏目、创办各级各类保密法制宣传网站等形式,宣传扩大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3、继续扩大保密宣传教育领域。积极配合教育部门,把保密法律常识纳入大中学校普法教育内容,将保密教育与爱国主义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提高青少年的敌情观念和维护国家安全利益的意识。

五、工作步骤

“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开始,到20xx年结束。

(一)准备阶段(从现在开始到底)。各级保密工作部门要按照本规划的要求,紧密联系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出配套的“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切实做好“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宣传、发动等项工作。各市、区和市级机关各单位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务必于年底前,报市国家保密局备案。

(二)实施阶段(初到底)。各市、区和市级机关各单位要在制定规划的基础上,抓紧做好本规划的实施工作。从起,对每年的工作都要做出具体安排,并制定出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年底,要对年度工作计划的完成和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和考评。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20xx年上半年,各级保密工作部门和各机关单位要对本地区、本单位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和验收。20xx年6月底前,各市、区保密工作部门和市级机关各单位,要将本地区、本单位“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情况,书面报市国家保密局。从20xx年下半年开始,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市国家保密局将对各市、区和市级机关各单位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检查考核。20xx年底前,市委保密委员会将对全市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总结。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保密委员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定期听取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并指定一名负责同志分管保密普法工作。

(二)各市、区保密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主动开展工作,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主动接受同级普法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帮助。

第10篇

村2018年普法工作计划

 

2018年是全面铺开“七五”普法规划,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关键一年。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我村平安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结合我村实际,制定2018年我村普法工作计划: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有关宪法和国家基本政治法律制度的学习和宣传教育。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增强宪法意识和法律权威观念;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路线和政策,学习宣传国家的基本政治法律制度,培育现代干部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加强对干部基本权利的学习宣传,强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干部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把全会精神列入村“两委”干部学习内容,准确定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村“两委”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把全会精神贯穿于普法宣传工作,教育引导社会各界以法治方式参与社会活动,进一步提升我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2.积极推动“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认真做好我村普法工作总结,部署我村普法工作,为镇“七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开好头,起好步。根据镇“七五”普法规划普法计划制定我村每年度普法计划,积极推动镇“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

3.加强普法队伍建设。调整充实村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联合驻村法律顾问组建普法队伍,配合区、镇普法“三团一队”(即:普法讲师团、法律服务团、法律顾问团和法律宣传志愿者队伍),构建村普法格局。

4.完善普法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工作机制,联合上级普法成员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形成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

5.服务政府中心工作。围绕镇委、镇政府中心工作任务,服务村(村)“两委”干部换届选举工作,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广东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为重点,配合上级各部门深入开展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6.积极推进“两委”干部学法工作。配合、参加上级部门举办新任村(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班,提高“两委”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增强履行法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7.加强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章》等党内法规的活动,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

第11篇

根据《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20*--20*年普法教育依法治市规划〉的通知》(市委发[20*]39号)和《浙江省统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浙统[20*]74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杭州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部门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第五个五年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是“五五”普法内容的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杭州”、推进“十一五”期间全市依法统计的内在要求,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营造统计法治环境的重要举措。它对于增强社会公众统计法律意识,提升全社会统计法律素质,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推动统计改革和建设,确保各级领导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切实把《规划》落到实处。

根据《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20*--20*年普法教育依法治市规划〉的通知》(市委发[20*]39号)和《浙江省统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浙统[20*]74号),结合我市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第五个五年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以下简称统计“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按照建设“法治杭州”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推进依法统计这条主线,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坚持统计法制教育与统计法治实践、统计职业道德教育、统计业务工作相结合,为依法统计、科学统计、阳光统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统计“五五”普法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尤其是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律意识,提高全社会统计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统计法治理念,提高依法管统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政府统计部门及其人员依法统计的自觉性,提高依法行政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原则和主要任务

(一)统计“五五”普法应坚持以下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依法统计这一工作中心,安排和落实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统计改革和建设,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坚持以人为本,面向大众。坚持从干部群众和统计调查对象的需要出发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密切关注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着力做好为群众释疑解惑工作,依法做好问题和矛盾的解决工作。

———坚持求实创新,不断进取。根据新形势下统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载体,创新手段,创新形式,拓宽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积极探索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途径,增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坚持学以致用,普治并举。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必须注重学以致用,学用结合,以普法推动执法,以执法强化普法,大力推进地方、部门、单位统计法治建设,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统计“五五”普法的主要任务是:

1、加强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注重培养政府统计机构、广大统计人员权力和职责统一、权利与义务统一的现代法治观念,培养自觉遵法守法护法的行为习惯,增强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自觉性。

2、广泛深入学习宣传《统计法》。要大力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使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真正走进机关、走进乡村、走进社区、走进企业,使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融入机关、单位和人民群众之中,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实际深化。

3、强化依法治理力度,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进程。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是统计普法的根本目的。要结合统计“五五”普法工作,按照建设“法治杭州”的要求,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建立和健全政府统计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完善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和案卷评查制度;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检查、稽查和巡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加大对统计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各个方面依法治理力度,切实保障《统计法》有效贯彻实施。

三、对象、内容与要求

(一)对象

统计“五五”普法的对象包括与统计活动和统计工作监督管理有关的全部人员。重点对象是:

1、领导干部,即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和各级政府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干部;

2、政府统计干部,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其他统计业务主管部门的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

3、基层统计有关人员,即乡镇(街道)、村统计人员和承担经常性统计任务的统计调查对象的法定代表人、统计负责人、统计人员(包括兼职统计员)。

(二)内容与要求

1、领导干部学习《统计法》,重在提高依法管统计的能力。主要通过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浙江省统计工作监督管理条例》、《浙江省统计违法行为行政处分规定》和现代统计知识及新出台的统计法律法规,明确自身在监督管理统计工作中的职权、义务、法律责任,并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牢固树立依法管统计、依法用统计的观念,积极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的职权,支持政府统计机构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为保障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贯彻执行好统计法律法规提供坚强后盾。

2、政府统计干部学法,重在提高依法行政(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主要通过学习:《宪法》、《统计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统计法实施细则》、《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浙江省统计工作监督管理条例》、《统计执法检查规定》、《涉外调查管理办法》、《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统计违法行为行政处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一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依法办事的观念,树立遵纪守法为荣、违法违纪为耻的观念,树立统计信誉就是生命、统计信誉就是旗帜、统计信誉就是责任、统计信誉就是力量的理念,依法做统计,依法管统计,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依法办事。

3、基层统计有关人员学习统计法,重在提高依法统计的能力。主要通过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浙江省统计工作监督管理条例》、《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浙江省统计违法行为行政处分规定》及新出台的统计法律、法规、规章。进一步提高遵守统计法的自觉性,依法准确、及时提供统计资料,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更好地支持和配合做好政府统计工作。

四、方法与步骤

我市统计“五五”普法采取自学、函授、辅导、测试相结合的方法,在自上而下培训统计普法骨干和面上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每年确定一个重点推开组织实施。时间从20*年开始实施,到20*年结束。按照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年)

各地区、各部门根据本规划,主要做好组建统计“五五”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统计“五五”普法规划,编制统计普法工作经费预算,征订或编写统计普法辅导材料,并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同时,要根据全市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至20*年3月底)

各地区和各部门要培训统计普法骨干,建立健全普法工作各项制度,把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分解为具体的项目,每年明确一个普法重点对象,制定并实施年度普法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统计“五五”普法,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期间,市统计普法办将对各地区、各部门组织实施统计“五五”普法教育情况进行检查。

1、20*年原则上是重点抓好对政府统计干部普法,主要采取以下形式进行:⑴自学;⑵组织函授教育;⑶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⑷举办法制培训班、研讨班、讲座;⑸举办统计执法培训班、研讨班;⑹结合统计业务培训和各专业统计年报会议学法;⑺组织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艺汇演;⑻赴统计法制工作先进地区学习考察。

2、20*年原则上是重点抓好对领导干部统计普法,主要采取以下形式进行:⑴自学;⑵单独或者协助当地党委、人大、政府举行统计法制讲座;⑶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在党校和行政学院举办统计法制讲座;⑷发送统计普法学习材料,组织统计普法函授教育。

3、2009年原则上是重点抓好对基层统计有关人员统计普法,主要采取以下形式进行:⑴自学;⑵组织函授教育;⑶举办统计法制培训班、研讨班、讲座;⑷统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⑸统计继续教育;⑹结合统计业务培训和各专业统计年报会议学法;⑺组织统计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

对社会公众统计普法,主要采取以下形式进行:⑴以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上旬全国统计法制宣传周、5月份全省法治宣传月和集中性的统计执法检查、大型普查、科普宣传以及新的统计法律法规实施等为契机,运用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等媒介开展统计法制宣传;⑵在公共场所建立固定或流动的统计法制宣传设施;⑶在各级政府统计信息外网上开设统计法制宣传专栏。

各地区、各部门要在2009年年底前制定《统计“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办法》,并在20*年第一季度,针对前三年统计普法实施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开展统计“五五”普法查漏补缺工作。

属于统计普法重点对象的,都应参加当地统计普法办组织的统一测试,测试合格者,由统计普法办核发《杭州市统计“五五”普法合格证》。其中市、县(市、区)两级领导干部由市统计普法办以省统计普法办名义组织测试,测试合格者,由省统计普法办核发《浙江省统计“五五”普法合格证》。

(三)检查验收阶段(20*年4月至12月)

20*年4月底前各区、县(市)和各部门完成对本地区、本部门(系统)的统计“五五”普法教育总结、抽查验收工作。20*年5月,市统计普法办将对全市统计“五五”普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在检查验收的基础上,组织评选全国、全省、全市统计“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20*年6月至*月,市统计普法办将迎接省统计普法办和市依普办对我市统计“五五”普法工作的检查验收。

第12篇

《铜川市2014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经铜川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3月25日会议审定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铜川市教育局

2014年3月28日

铜川市2014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加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督导监测,发挥中小学考试工作对提升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作用,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陕西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2013〕4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省上《实施意见》和我市《决定》精神,把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工作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抓手,大力倡导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我市基础教育质量全面提升。

二、基本思路

1、统一计划管理,统筹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市教育局根据各区县初中毕业生规模和各高中学校办学条件,从巩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成果、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角度出发,统筹安排,统一下达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2、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推进中考管理信息化。利用铜川市中招管理系统,考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填报志愿,依据志愿、成绩录取,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的选择权利,简化工作程序,建立电子档案。

3、集中统一录取,实行阳光招生。市教育局按年度招生计划划定全市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规定时间内,集中统一录取,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信息,确保高中招生公平、公开、公正。

4、实施省级标准化高中定向招生,促进初中教育均衡发展。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将省级标准化高中统招生指标的40%向乡镇所在地农村初中倾斜,实行定向招生。

三、考试内容

2014年中考内容分为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三个部分。中考成绩包括三方面成绩,总分660分。其中,文化科目考试成绩满分580分,体育与健康考试满分50分,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满分30分。

(一)学业水平考试

1、科目设置:

全市初中毕业生统一参加全省组织的毕业升学考试笔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共7科5卷。

各科目试卷满分值及考试时间分别为:语文120分,时间为150分钟;数学120分,时间为120分钟;英语120分(其中听力25分),时间为120分钟;物理与化学1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时间为120分钟;思想品德与历史100分(思想品德60分,历史40分),时间为100分钟。思想品德与历史仍实行开卷笔试,其他科目为闭卷笔试。语文为一卷制,其他科目为两卷制。

除全省统考科目外,其它科目的考试、考查由学校随教学进度安排进行。所有考试、考查科目按分数阅卷,以等级方式呈现,分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凡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为毕业要求。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科学计算器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基〔2006〕50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4年春季中小学学具及制作材料目录)的通知》(陕教基二〔2003〕19号)精神,允许考生携带规定型号的科学计算器进入数学、物理与化学考场。

2、考试时间:

2014年全省统一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时间为6月21日至22日。各科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日 期

时 间(北京时间)

科 目

备 注

6月21日

(星期六)

上午

8:30—11:00

语 文

英语听力考试

8:20广播提示,8:30~8:50播送正式听力试题。

下午

14:00—16:00

数 学

16:30—18:10

思想品德与历史

6月22日

(星期日)

上午

8:30—10:30

英 语

下午

14:00—16:00

物理与化学

英语听力试题播放采用以广播为主,磁带为辅的办法进行。在规定时间内,由陕西声媒广告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新闻广播AM693、FM106.6同时播放。若收听效果不好,可用磁带播放。从8:20开始先播送提示语,接着播送正式听力试题。各区(县)务必在考前与当地广播电台、广播站联系,调试接收和播放设备,做好转播工作。

(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

继续开展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加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具体办法按照陕教基〔2005〕81号文件执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成绩满分30分(每科10分),以等级方式呈现,以分数计入中考总成绩。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市教研室负责,区县教育局集中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以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为准,另行通知。各区县要严肃认真,加强管理,务必于6月4日前将考核成绩册及电子版报市教研室。

(三)体育与健康考试

具体办法按照省教育厅《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陕教体〔2007〕4号)执行。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以50分计分(体育课成绩占9分,平时参加阳光体育运动考核占6分,测试成绩占35分),以等级方式呈现,以分数计入中考总成绩,C级以上含(C级)为高中招生必备条件。测试工作由各区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各初中学校组织实施,测试时间为4月中旬到5月初。各学校要如实填写《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册》,报名序号务必与中考报名序号完全一致,并用A4纸打印,同时录入Excel电子表格,于5月20日前以区县为单位报市考试管理中心。

四、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在铜川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依据《铜川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具体组织实施,评价结果记入《铜川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其结果和相关内容必须作为考生毕业和升学档案。若六个维度均达到C级以上(含C级)方达到毕业要求并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任意两个维度达到B级以上(含B级)方具备标准化以上高中录取资格。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D等时应非常慎重。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应在中考前的适当时候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于5月20日前将电子版报市教育局德育科。

五、具体办法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条件:

凡学籍在我市的初中毕业生均可参加报名;户籍在陕西境内,虽然没有取得我市义务教育学籍,但在我市初中学校连续就读满一年的初三应届毕业生,经学校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参加报名考试;非陕西省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完成义务教育后,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升学考试,对要求在我市参加升学考试的,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可以参加报名和考试。

2、报名办法:

在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组织网上报名。社会青年和外地市回铜川就读高中的学生在户籍所在区县考试管理中心网上报名。报名程序是:先由毕业学校整理、初审学生学籍档案,再由区县学籍管理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按《陕西省进城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办法(实行)》(陕教基一〔2011〕38号)执行。报名工作要做到初中毕业生应报尽报,应考尽考,坚决禁止擅自剥夺学生考试权力的行为。区县报名结束后,将考生花名册及光盘报送市考试管理中心。报名册是初中升学考试的基础数据,学生基本情况要准确无误,不得随意增减、修改。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分为定向生计划、统招生计划、择校生计划和特长生计划四部分。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计划不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总数20%。定向生计划按省级标准化高中招生统招计划的40%分配到乡镇农村初中学校,定向招生对象仅限初中阶段一直在中考报名学校就读的具有我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省级标准化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由市上统一组织,具体办法另文通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指令性计划,已录满计划的高中学校,不再增加计划。招生计划的调整由铜川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1、定向生招生计划。市一中、耀州中学、局一中和同官中学4所省级示范高中和标准化高中均招收定向生,定向招生计划为本校统招计划的40%。

2、定向招生生源范围:公办乡镇农村初中学校(共25所,见附表1)。

3、定向生生源资格:定向招生对象仅限初中三年一直在生源计划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定向招生社会关注度高,各县区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指导有关初中认真做好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坚决杜绝转学生报考。在中考报名结束后,各区县教育局由学校上报转学生和往届生名单(见附表2),经区县教育局审核后,于5月26日前以正式文件及电子版(Excel电子表格)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4、定向生录取:录取最低控制线在市上划定的普通高中重点线下降10分。定向生学校学生均可填报定向计划。定向生计划在第一批次计划录取,根据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计划录满为止。

(三)录取分数线

分两个层次划定。第一层次:省级标准化高中统招线、择校线;第二层次: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 统招线、择校线。特长生录取分数线视生源情况,按招生计划,根据考试成绩划定。

(四)志愿填报

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在规定时限内网上填报志愿。所有省级标准化高中和普通高中均面向全市招生。志愿设置为特长生提前单独录取志愿、第一批次定向生志愿、第二批次省级标准化高中志愿、第三批次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志愿。提前单独录取志愿设两个志愿填报栏,第一批次定向生志愿可填报三个标准化高中志愿,第二批次省级标准化高中志愿设三个志愿填报栏,第三批次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志愿设三个志愿填报栏。提前单独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高中批次的录取。

(五)招生录取

1、组织方式: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实行统一考试、统一录取,由铜川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实施,区县教育局和各高中学校配合,集中录取。

2、录取原则和依据:坚持多元评价和择优录取相结合,引导初中学生全面发展,改变将分数作为高中招生录取标准的做法,依据学生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新生。招生录取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依据考生中考成绩(含实验考核成绩和体育成绩)进行,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C等及以上者,普通高中方可录取,任意两个维度达到B等及以上者,标准化高中方可录取。考生的中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较高者。

3、录取顺序:采取“按计划招生,按成绩排队,按志愿录取”的办法,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在具有录取资格的考生中按升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计划为止。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后续批次录取及补录。

(1)提前单独录取:各类特长生。

(2)第一批次:定向生计划。根据定向生学校考生志愿按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3)第二批次:省级标准化高中统招生、择校生。

(4)第三批次: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统招生、择校生。

未完成高中招生计划的学校,根据考生补报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补录。

4、照顾政策:

(1)落实市委、市政府铜发〔2008〕4号文件关于“对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子女在高中升学考试时,在总成绩中加10分”的规定,加分条件和程序按铜川市计生局、铜川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子女参加中考加分工作方案的通知》(铜计生〔2008〕50号)文件执行。

(2)现役军人子女经审查属实的,按照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陕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陕政联〔2012〕106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另文通知)。

(3)少数民族考生、初中阶段受市级以上(含市级)表彰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通知书发放

录取工作结束后,对录取学生签发市教育局特制的铜川市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报到。市教育局根据高中录取结果,直接生成高一新生学籍信息。未被录取的学生不能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不发放高中毕业证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普通高中招生在铜川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中考招生的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市考试管理中心负责升学考试报名及笔试考务工作。市教研室负责组织阅卷、评卷、质量监测和试卷分析等工作。

(二)建立公示制度。市教育局、市考试管理中心向社会公示高中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招生期间向社会公布咨询举报电话,设立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室,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加强宣传和培训。市、县区教育局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宣传,确保招生政策家喻户晓。切实做好学校校长、教师的培训,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四)严肃招生纪律。各高中学校不得提前私自招生,对随意扩大招生计划,擅自提高择校比例,以及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七、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教育局要按照《意见》要求,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办学规模、师资状况、生源状况等认真审核,上报本区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二)参加毕业学业考试是每位初中生的权利,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务理由限制学生参加考试。各区县教育局要督促、监督各初中学校按规定组织在校学生全员报名参加考核、考试。

(三)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严格按学生填报志愿进行,录取时不调剂志愿,各区县教育局和各初中学校要认真安排,精心指导考生填报志愿,不得以任务理由限制考生报考,不得代替考生填写志愿。

(四)为了确保2014年中招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各区县教育局、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将高中招生政策传达到学校、考生,同时向社会广泛宣传,让家长了解中招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