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4 17:00:5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宗旨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本着对全镇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民主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成员:
(二)、领导小组下设一室三组
1、办公室:由镇党政办具体负责综合协调调度工作,随时向领导汇报事态的进展情况,办公室电话:6366635。
2、现场抢救组:由卫生院全体医务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对事故受伤人员的紧急抢救及护理工作。
3、现场维护组:由派出所、镇综治办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对事故发生后立即赶赴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
4、后勤保障组:由镇财政所人员组长。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后勤保障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
三、应急处理机制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办公室在接到报警后应在10分钟内将信息报告给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并及时安排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
2、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办公室在接到报警后应在10分钟内将信息报告给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及县卫生部门。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在接到报警后,要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按职责分工做好本职工作。
四、调查前的准备
1、人员准备:应急领小组应及时指派2名以上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必要时应配备检验人员和有关专业人员协助前往。
2、调查处理准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根据应急处理预案要求进行调查处理前准备。如采样工具、法律文书、取证工具、快速检测设备等的准备。
3、交通工具准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准备好应急车辆,保持良好的车况,油料充足,24小时全天侯待命。
五、食品安全事故现场调查处理
1、接到食品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急领导小组应通知各相关部门携带调查用品、采样器材、协助抢救的物品等迅速赶到现场。
2、到达现场后首先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和简要情况,吃过哪些事物,进食与病人数,事态发展趋势,已经采取的紧急措施等,应特别注意对“首例病人”的全面调查。
3、向首先到达现场的急救治疗医生详细了解患者临床表现的特点、急救治疗及其效果。进行必要的和可能的协助抢救的措施。
4、迅速控制突发事件局面,最大限度较少事故的损失。必要时封存现场可凝事物与环境、工具。在紧急情况下,根据食品来源与去向,立即追查可凝食品的原料、半成品、成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场所,收回已售出的可凝食品,防止事态继续扩大蔓延。
六、积极协助,主动配合
配合县卫生部门做好样品采取、送交检及流行病学调查等其他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按照“政府负总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以预防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危害为目标,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防控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的轨道,促进本镇食品市场规范化运行,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组织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一)决策领导机构
由镇政府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镇食品安全工作,根据食品安全事件预警和动态变化情况,划分应急等级,并成立应急指挥部,指挥部设在镇食品安全办公室(社会事业发展办),联系电话:58046501(工作日),58041131(夜间及节假日),根据事故发生的轻重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应急指挥机构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等级,建立相应的指挥机构。指挥部成员以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指挥、协调全镇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指导各种抢救工作。
2、根据食品安全事故轻重情况,适时调整响应级别,使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使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3、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各单位和群众落实食品安全抢救措施。
4、贯彻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5、负责与上级部门联系,沟通信息,上传下达。
(三)各有关职能部门职责
1、食品安全办公室: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援机构,组织开展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抢救工作,按规定上报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中毒人员、抢救情况等。
3、经发办:负责查处食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高剧毒农药、兽药和渔药的违法行为。
4、派出所:协助相关部门及时做好事故发生地的治安维护工作,对事故严重或造成人员死亡的案件进行立案查办。
5、教委: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学校食堂食品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人数、抢救情况。并组织抢救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食物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三、事故分级与应急响应
(一)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四级事故(又称散发性集体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中毒人数在0-9人,没有死亡病例。
三级事故(又称一般集体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中毒人数在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没有死亡病例 。
二级事故(又称重大集体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中毒人数在30人以上(含30人),100人以下或者1人死亡病例的,或者发生在学校的食物中毒事故。
一级事故(又称特大集体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人数在100人以上(含100人),或者有2人以上(含2人)死亡病例的,或者发生在学校10人以上(含10人)的,或者发生在重要活动期间、重点场所的食物中毒事故。
(二)实行主管与分级响应
为科学、经济、有效地处理事故,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根据事故等级,发展趋势及控制的程度,及时将情况上报上级政府,由上级政府根据事故等级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调整响应级别或结束响应。
1、四级响应:镇指挥部根据中毒情况,决定由何部门牵头,何部门配合,启动四级响应。
⑴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其他副职人员应迅速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医疗救护队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中毒者。
⑵收集、分析事故原因,通报有关信息,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⑶各相关部门按相应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⑷调查并提出处理相关责任人意见。
⑸处理事故发生的善后工作。
2、三级响应:发生三级事故后,经镇指挥部决定,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在坚持四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⑴组织医疗救护队赶赴现场,进行前期处理。
⑵维护现场,配合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调查。
⑶做好相关材料,上报上级职能部门备案。
3、二级响应:发生二级事故后,经镇指挥部决定,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在坚持三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⑴迅速上报上级职能部门,配合相关食品安全职能部门调查处置。
⑵组织工作组进驻事故地点开展工作。
⑶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所拥有的专用急救车辆,统一归领导小组指挥部指挥,确保随叫随到。
4、一级响应:发生一级事故后,镇指挥部要立即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在坚持二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⑴所有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⑵做好宣传,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等工作;
⑶做好善后工作。
四、附则
按照“以人为本、快速救援”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家财产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身体健康安全。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发生后,实行局党组统一组织领导和各部门牵头负责相结合的原则,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成立救援现场指挥部,按照既定方案实施应急救援,及时抢救人员,消除险情,将损失降低到最低。
二、组织领导明确分工
为加强对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三、应急报告和措施
(一)发生重、特大事故立即报告
突发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按人群和程度不同可分为三级:一级是涉及全市特别重大、突发的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并出现3人以上死亡,或引起食品安全突发事故未得到控制,死亡人数不断增加的情况;二级是涉及全市重大、突发的食品安全突发事故,一次伤病超过10例,并出现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病例,或发生一般食品安全突发事故,但引起伤病未得到有效控制、中毒或死亡人数不断增加的情况;三级是指涉及全市发生的区域性、临时性食品安全突发事故问题,发生伤病达10到15例,陆续发生在30例以内、无死亡病例报告或发生在某区域内及有关重要活动期间的情况。发生重、特大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必须立即报告市人民政府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同时根据需要报告公安(110)、医院(120)、卫生防疫等部门以求得紧急救助。我局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值班人员要在5分钟内向指挥长报告,指挥长安排各指挥小组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要求各指挥小组成员在半小时内组织相关人员迅速到达事故观场,开展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并在10分钟内向郑州市局和市委、市政府电话报告,及时通知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商局、卫生局等相关部门。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事故名称、事故类别、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人员伤亡情况、经济损失以及事故原因等。
(二)应急救援的现场组织
1、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在迅速报告事故的同时,必须严格保护事故观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重要痕迹等各种物证,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蔓延。
2、应急救援信号发出后(或者接到应急救援电话通知后),各应急指挥小组所有人员应立即行动,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快速集结,以应急救援分队为单位组织赶赴事故现场参加紧急救援。
3、因违犯救援规定,贻误救援时机,造成人身财产安全受到较大损失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四、应急救援训练和演习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确保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迅速、准确、及时、有序地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救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各村和有关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可能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和杜绝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是本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并协助监控和管理。
(三)反应及时,措施果断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所在村(社区)及单位要立即作出反应,在及时上报上级部门的同时,迅速协助做好救治和控制。
(四)依靠科学,加强协作
依靠科学妥善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真正做到守土有责、恪尽职守,各司其职、通力协作。
二、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出现下列情况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一)一次食物、药品中毒人数在10人以上的;
(二)一次食物、药品中毒有人员死亡的;
(三)引起中毒食品、药品的扩散未得到控制,中毒或死亡人数在继续增加的;
(四)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发,或者隐含重大食品安全风险,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的;
(五)其它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组织领导
(一)镇党委政府是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负责全镇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1、研究确定本镇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
2、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分管领导宣布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命令;
3、协助协调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
(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
1、协助负责全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协助组织建立和管理全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听取组织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评估和应急处理建议和应急处理措施;
2、贯彻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组织应急处理预案的实施;
3、协助协调解决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4、协助汇总事故情况;
5、负责完成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日常工作。
(三)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警戒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事故调查、善后处理五个工作小组。
1、警戒保卫组:由XX镇派出所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派出所领导任组长。主要职责是: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营救受害人员,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开展对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等工作,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2、医疗救护组:由XX镇卫生院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卫生院领导任组长。主要职责是:协助建立稳定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救援队伍,储备必要的医疗物资、医疗设备和急救场所,指导急救人员迅速展开抢救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数量降到最低程度。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及时向乡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报告人员抢救工作的进展情况。
3、后勤保障组:镇乡财政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镇财政所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根据事故情况,协助协调、组织事故发生的村(居)委会及有关部门安排应急药品和物资,统筹调度,有偿调拨,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
4、事故调查组:由镇综治办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镇综治办主任任组长。主要职责是:协助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并及时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事故调查情况。
5、善后处理组:由镇分管领导和事故发生所在地村委会负责,镇分管负责人任组长。主要职责是:根据实际情况,协调民政、劳动保障、保险等部门,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并及时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处理情况。
各工作小组的参加部门,由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性质和各成员职责确定。
四、应急预案的启动
经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认,对符合本预案适用范围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建议,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五、事故应急措施
(一)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在向当地村委会及有关部门上报事故情况的同时,应当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态的发展。
(二)应急预案启动后,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指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社区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工作小组应当根据本预案所规定的工作要求,立即履行职责,紧急调集应急处理队伍、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组织实施各项应急处理救援措施,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上报上级有关门。
(三)应急预案启动后,事故发生地的村委会、相关部门在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协助落实有关控制措施;
(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六、信息
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信息,应征得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同意后,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向社会统一。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七、应急保障
(一)人员保障
1、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协助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参加事故处理,协助做好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大安全危害因素的控制与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应急处理工作。
2、卫生部门负责建立应急医疗卫生队伍和医疗救治,加强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和组织应急事故处理的演练。
(二)物资保障
镇政府要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的设施、设备和物资,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本着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原则,全力抢救事故伤亡人员。
(三)信息保障
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建立健全信息报告系统,确保信息24小时畅通。
八、其它事项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事故分级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事故等级的评估核定,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组织专家组依照有关标准进行。分级评估指标按《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执行。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Ⅰ级、Ⅱ级、Ⅲ级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指导全市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
1.5事故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制。
(3)科学评估,依法处置。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等科学手段;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
(4)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公众自我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机制启动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组织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核定事故级别。达到Ⅰ、Ⅱ级事故标准,我市将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在国家和省领导下,配合完成各项工作。达到Ⅲ级事故标准,市卫生局(市食安办)向市政府提出启动Ⅲ级响应的建议,经市政府批准后,成立市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由事故所在地区政府(管委会)组织成立相应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2指挥部设置
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相关领导同志担任,有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
指挥部成员部门(单位)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确定,主要包括市卫生局(市食安办)、市农经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服务业委、市林业局、市粮食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民委、市畜牧兽医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委宣传部、市委教科工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建委、市执法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旅游局、市科技局、铁路局、民航东北管理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网信办、市外办等部门(单位)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组织。当事故涉台时,增加市台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2.3指挥部职责
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按规定组织好事故相关信息的;审议批准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应急处置的其他工作。
2.4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由市卫生局(市食安办)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卫生局(市食安办)。指挥部办公室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贯彻落实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相关地区和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事态蔓延扩大;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向市委、市政府、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应急处置的工作情况,并按规定组织好事故相关信息的;指挥部办公室建立会商、发文和督查等制度,确保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5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对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工作的督促、指导,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6工作组设置及职责
根据事故处置需要,指挥部可下设若干工作组,分别开展相关工作。各工作组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并随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1)事故调查组
由市卫生局(市食安办)牵头,会同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及相关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评估事故影响,尽快查明致病原因,作出调查结论,提出事故防范意见;对涉嫌犯罪的,由市公安局负责督促、指导涉案地公安部门立案侦办,查清事实,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监管部门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调查。根据实际需要,事故调查组可以设置在事故发生地或派出部分人员赴现场开展事故调查(简称前方工作组)。
(2)危害控制组
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牵头,会同相关监管部门监督、指导事故发生地政府职能部门召回、下架、封存有关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扩大。
(3)医疗救治组
由市卫生局负责,结合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情况,制定最佳救治方案,指导事故发生地政府卫生部门对健康受到危害的人员进行医疗救治。
(4)检测评估组
由市卫生局(市食安办)牵头,会同有关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检测评估组,提出检测方案和要求,组织实施相关检测,综合分析各方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和采取控制措施提供参考。检测评估结果要及时报告指挥部办公室。
(5)维护稳定组
由市公安局牵头,指导事故发生地政府公安部门加强治安管理,积极化解因事故造成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6)新闻宣传组
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会同市政府新闻办、市卫生局等部门加强舆论引导,并按规定做好事故处置信息的工作。
(7)专家组
指挥部成立由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为应急响应的调整和解除及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与应急处置。
如事故涉及国外或港澳台,成立涉外组或港澳台组,由市外办、市台办、市服务业委协调处理相关事宜;如事故涉及较大范围的经济赔偿问题,可单设民事赔偿组,负责指导事故发生地政府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2.7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
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及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作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应当在指挥部组织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3应急保障
3.1信息保障
市卫生局(市食安办)会同市政府有关监管部门建立全市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体系,包含食品安全监测、事故报告与通报、食品安全事故隐患预警等内容;建立健全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实现信息共享。市卫生局(市食安办)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体系的统一管理。
有关部门应当设立信息报告和举报电话,畅通信息报告渠道,确保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时报告与相关信息的及时收集。
3.2医疗保障
建立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医疗救治体系,在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时迅速开展医疗救治。
3.3人员及技术保障
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要结合本机构职责,开展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培训,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健全专家队伍,为事故核实、级别核定、事故隐患预警及应急响应等相关技术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事故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等技术研发,促进交流与合作,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提供技术保障。
3.4物资与经费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的储备与调用应当得到保障;使用储备物资后须及时补充;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产品抽样及检验等所需经费应当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应急资金。
3.5社会动员保障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协助参与应急处置,必要时依法调用企业及个人物资。在动用社会力量或企业、个人物资进行应急处置后,应当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3.6宣教培训
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专业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与培训,促进专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技能,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提高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
3.7应急演练
市、区两级政府(管委会)及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形式,按照本预案组织开展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
4监测预警、报告与评估
4.1监测预警
市卫生局(市食安办)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及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需要,在综合利用现有监测机构能力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规划,建立覆盖全市的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体系。市卫生局(市食安办)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可能具有较高程度风险的食品,提出并公布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
建立畅通的信息收集和通报体系,各职能部门在职责范围内,有计划开展工作,将信息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建立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网络,对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设立全市统一的举报电话。各监管部门负责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监测工作。各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部门要加强对信息收集和通报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收集的信息质量,实现信息共享。各监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藏、运输、经营、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预警级别。
发现或接到报告食品安全隐患或问题的有关监管部门,应及时报告市食安办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4.2事故报告
4.2.1事故信息来源
(1)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与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的信息;
(2)医疗机构报告的信息;
(3)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监测和分析结果;
(4)经核实的公众举报信息;
(5)经核实的媒体披露与报道信息;
(6)国家、省、外埠和有关部门通报我市的信息。
4.2.2报告主体和时限
(1)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情况和信息,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食安办)和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部门报告。
(2)发生可能与食品有关的急性群体性健康损害的单位,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食安办)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3)接收食品安全事故病人治疗的单位,应当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4)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有关社会团体及个人发现食品安全事故相关情况,应当及时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食安办)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或举报。
(5)有关监管部门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或举报,应当立即通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经初步核实后,要继续收集相关信息,并及时将相关情况进一步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监管部门通报。
(6)经初步核实为食品安全事故且需要启动应急响应的,卫生行政部门(食安办)应当按规定向本级政府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卫生部报告。
4.2.3报告内容
食品生产经营者,医疗、技术机构和社会团体、个人报告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时,应当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和人数等基本情况。
有关监管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时,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危害程度、伤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信息(含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已采取措施、事故简要经过等内容,并随时通报或者补报工作进展。
4.3事故评估
4.3.1有关监管部门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由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协调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评估。
4.3.2食品安全事故评估是为核定食品安全事故级别和确定应采取的措施而进行的评估。评估内容包括:
(1)污染食品可能导致的健康损害及所涉及的范围,是否已造成健康损害后果及严重程度;
(2)事故的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3)事故发展蔓延趋势。
5应急响应
5.1分级响应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情况,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响应。核定为Ⅰ级食品安全事故,按《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相关规定进行处置。核定为Ⅱ级食品安全事故,按《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相关规定进行处置。核定为Ⅲ级食品安全事故,报经市政府批准并宣布启动Ⅲ级响应后,指挥部立即成立运行,组织开展应急处置。Ⅳ事故由县级政府(管委会)启动相应级别响应,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进行处置;必要时上级政府派出工作组指导、协助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启动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响应期间,指挥部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与调度下,按相应职责做好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事发地区政府(管委会)要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全力开展应急处置,并及时报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事故发生单位按照相应的处置方案开展先期处置,并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Ⅳ级应急响应由县级政府(管委会)启动并组织应急处置。必要时市政府派出工作组指导、协助县级政府(管委会)对Ⅳ级事故进行应急处置。
食源性疾病中涉及传染病疫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开展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
5.2应急处置措施
Ⅲ级事故发生后,指挥部根据事故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以最大限度减轻事故危害:
(1)卫生行政部门有效利用医疗资源,组织指导医疗机构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患者的救治。
(2)卫生行政部门及时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检测,相关部门及时组织检验机构开展抽样检验,尽快查找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对涉嫌犯罪的,公安部门及时介入,开展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侦破工作。
(3)农业、畜牧、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服务业委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强制性就地或异地封存事故相关食品及原料和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待卫生行政部门查明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后,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彻底清洗消毒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消除污染。
(4)对确认受到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相关食品及原料,农业、畜牧、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监管部门应当依法责令生产经营者召回、停止经营及进出口并销毁。检验后确认未被污染的应当予以解封。
(5)及时组织研判事故发展态势,并向事故可能蔓延到的外埠政府通报信息,提醒做好应对准备。事故可能影响到国(境)外时,及时报告,并协调外事等有关涉外部门做好相关通报准备工作。
5.3检测分析评估
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应当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对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危险因素及时进行检测,专家组对检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分析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事故调查和现场处置方案提供参考。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或控制,事故中伤病人员救治,现场、受污染食品控制,食品与环境,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
5.4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
在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过程中,要遵循事故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防控工作需要,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直至响应终止。
5.4.1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条件
(1)级别提升
当事故进一步加重,影响和危害扩大,并有蔓延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及时提升响应级别。
当学校或托幼机构、全国性或区域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可相应提高响应级别,加大应急处置力度,确保迅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维护社会稳定。
(2)级别降低
事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且经研判认为事故危害降低到原级别评估标准以下或无进一步扩散趋势的,可降低应急响应级别。
(3)响应终止
当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控制,并达到以下两项要求,经分析评估认为可解除响应的,应当及时终止响应:
——食品安全事故伤病员全部得到救治,原患者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且无新的急性病症患者出现,食源性感染性疾病在末例患者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病例出现;
——现场、受污染食品得以有效控制,食品与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清理并符合相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患者消除。
5.4.2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程序
Ⅲ级事故由指挥部组织进行分析评估论证。评估认为符合级别调整条件的,指挥部提出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建议,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后,事故相关地区政府应当结合调整后级别采取相应措施。评估认为符合响应终止条件时,指挥部提出终止响应的建议,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上级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下级政府有关部门的请求,及时组织专家为食品安全事故响应级别调整和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支持与指导。
5.5信息
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统一。县级以上农业、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及运输工具补偿;应急及医疗机构垫付费用、事故受害者后续治疗费用的及时支付以及产品抽样及检验费用的及时拨付;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有关善后处置工作等。
事发地区政府(管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尽快妥善安置、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完善相关政策,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应当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承担受害人后续治疗及保障等所需全部费用。
6.2奖惩
6.2.1奖励
对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6.2.2责任追究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3总结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卫生行政部门(食安办)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对食品安全事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评估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提出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完成总结报告。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有关的法律法规被修订,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应急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或新问题时,要结合实际及时修订与完善本预案。
市政府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县级政府(管委会)参照本预案,制定本部门和地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各部门和地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分级应当与本预案一致。
7.2预案演练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并通过对演习演练的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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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安监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根据省、市安全监管局转发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认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___》(__安监〔__〕___号)要求,__月份,我局___开展了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现将我局开展安全生产月应急预案演练周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周密部署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此次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强化工作的___部署:
一是专门召开了安全生产月应急预案演练周的工作会议,对安全生产月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做了动员部署,要求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辖区___条行政街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立即___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相关活动,提高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处置的能力。
二是制定实施工作方案,__月__日,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___》,指导协调全区11间加油站、125间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应急演练工作。
二、突出重点,___开展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为确保应急周演练活动取得实效,我局突出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先后三次___开展全区性的应急演练。
__月__日开展了“__区__年长裕加油站意外泄露事故应急处置室内推演”,演练由周文锐局长任总指挥,分设现场处置组、综合协调组。模拟我区长裕加油站发生意外泄漏事故后,我局接报、响应、___协调、现场处置的全过程,提高了全局上下应急响应速度,收效明显。
__月__日,派出___名执法人员,参加__区“双盲”应急演练,对建筑施工工地___进行应急处置,因响应迅速、准备充分、装备齐全、职责清晰、协同到位,受到区领导高度赞扬。
__月__日,在__加油站___开展了越秀区安全生产月应急周预案演练活动,演练的项目是油品泄漏事故。当油品泄漏事故发生后,我区应急系统立即启动,各应急救援小组各负其责,迅速将在油品泄漏污染区内的车辆以及其它物品撤离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电源;对现场已经跑、冒的油品进行堵截,利用沙土吸食等方法控制,防止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避免引发次生灾害,并对泄漏的油品进行必要的回收,对吸油物品及油迹进行了妥善处理,防止造成新的污染;最后,检查周围地面是否有残油及其它可能产生危险的区域是否有隐患存在,做好防范措施,整个演练紧张而有续地进行,圆满完成了应急预案演练任务。同时,我局还进一步抓好辖区内成品油加油站的场外演练工作,___全区___家加油站分别开展了一次现场演练。
三、加强宣传,强化备案工作,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应急预案处置宣传活动,提升广大市民群众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一是根据__区商贸业发达的特点,不断创新形式,多方联系企业商家,在__路步行街、__广场等商业区LED电子大屏幕滚动播放应急处置安全宣传片,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
__月__日,___公安、建设、交警等___个单位在团一大广场举办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进场参与群众达到___多人次。___全区各职能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在辖内繁华地段设立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分会场,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全区各单位共派发各类宣传单张、资料___多份、张贴宣传图画、标语___多张,极大地提升市民群众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是进一步强化企业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做到办理程序内容“一次性告知”,方便企业办理相关业务,热情服务企业,目前已经完成和受理企业应急预案备案___起。
通过开展此次安全生产月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提高了我局处置较大安全生产突发事故、防止事故扩大的能力,进一步细化了不同事故级别、不同行业,包括建筑工地、人员密集场所等事故应急处置方案。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依靠科技,创新管理的原则,继续强化应急处置软硬件配备,探索新的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置办法,为建设平安__、幸福__作出新的贡献。
安监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范文2
根据《___开展__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___》(__市安监___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全国安全生产月“综合治理,保障平安”的主题,在全市质监系统范围内开展了安全生产活动。现将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___措施到位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___领导,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效落实,我局于__月__日印发了《___开展__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___》(__质监办__x号),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___领导,设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的落实,对全市质监系统安全生产月的安全整治重点进行认___署,使我局“安全生产月”活动一开始就步入了有___、有领导、有计划的正常轨道,同时还要求局下属各单位相应做到___机构、思想认识、防范措施、工作责任“四到位”。由于___有力、措施到位,全市质监系统及所监管的工作未出现安全事故。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我局在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采取职工会、讲座、简报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___职工学习了《安全生产法》、《国务___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__决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消防法》、《道路安全交通安全法》、《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等安全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切实增强了职工的安全理念。结合我局监管的食品质量和特种设备两大安全,在被监管企业中广泛开展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
安全生产月期间,在临街显眼位置悬挂了“加强监管,确保安全”的宣传标语,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氛围。__月__日,机关___名职工参加了市安监局___的第__个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__月__日,___人员参加了“科技之光”安全生产天府行宣传活动。
三、开展执法检查,确保“两个安全”
(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安全生产月期间,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和监督检查,对监管中发现反复出现问题的,加大了检验频次,缩短周期,保障食品消费安全。
一是加大对本地区重点、农村食品市场的巡查力度,对大米、酱油、醋、肉制品、饮料、奶制品等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
二是对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坚决打击;三是加强了对各个生产环节的监管力度,对涉及到可能构成食品安全隐患的重点环节,特别是“六一”儿童节期间儿童食品采取了有效的防范措施,严防死守,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四是加大了整改力度。对落实整改不力、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其停产整顿。对长期不具备生产加工条件、产品质量屡次出现不合格的小作坊,特别是生产假冒伪劣、滥用食品添加剂、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以及冒用qs标志的企业,加大了查处力度。五是___开展了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食品安全常识宣传,以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二)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以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为切入点,一是围绕__天然气净化厂、__第二化肥厂(___万吨合成氨项目)等天然气开发项目和__铁路工程、__电厂等重点工程的特种设备开展监督检查,保证重点建设项目特种设备安全。
二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承压汽车罐车充装站专项整治活动,制发了《危险化学品运输罐车、包装物、容器事故处置预案》,专项整治活动中,以汽车罐车、长管拖车、罐式集装箱及液化气体、永久气体充装站为整治范围,以落实充装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管理工作和装卸行为、严防超装行为、提高充装站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经济运行的安全为整治目标。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中,共出动检查人员___余人次,对全市的承压汽车罐车充装站进行安全大检查。共检查充装单位___个,承压汽车罐车___辆。
三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在用c气瓶的安全管理,从根本上消除cng气瓶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是加大对城镇燃气市场的监管,会同达州市规划和建设局、达州市公安局、达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了严格规范和整顿,目前,此项工作仍在进行之中。
五是保障重大节日安全。
特别是“六一”期间,针对__市人民公园游乐设施节前搬迁到凤凰山公园的现状,在分管副局长的带领下,我局相关工作人员多次深入游乐设施___现场,检查大型游乐设施的___情况;召开业主大会,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注意事项;督促使用单位建立安全制度、应急救援预案;督促___单位按照规定履行告知义务,“六一”前完成___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对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做到专人专管,持证上岗。
__月__日,市质监局、__区质监局出动特种设备执法人员___人在凤凰山游乐场现场值守,督促使用单位、业主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操作,保证设备安全、良好运行。确保了广大少年儿童玩得开心、放心。此举受到社会各界和在场儿童家长的一致好评。
四、围绕五个重点,整治安全隐患
主要抓好了防洪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五个重点,认真开展安全自查活动,补措施、堵漏洞,将事故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一)防洪安全。
在__月份的抗洪抢险工作中,我们坚持了“四个加强”。
一是加强___领导。
及时调整成立了局抗洪抢险领导小组,及时启动了抗洪抢险《预案》确保全市质监系统抗洪抢险工作紧锣密鼓、有条不紊地进行。
二是加强隐患排查。
加大了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防洪度汛安全工作的巡查和隐患排查,局领导亲自带队深入一线排查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坚决整改,确保汛期安全。
三是加强汛期值班。
在洪灾期间,进一步强调值班制度,坚持了___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要求职工通讯工具___小时开启,保持信息和联络畅通,确保发生紧急情况时能迅速反应,沉着应对。
四是加强安全转移。
抗洪抢险领导小组对职工的家庭居住情况进行了询问、了解,对居住在河边,有可能受到洪水侵袭的___位职工,帮助他们及时转移,做好抗洪抢险中的安全防范措施。保证了洪灾期间各个单位、每位职工无事故、无损失。
(二)交通安全。
一是抓好了对驾驶人员的安全行车教育,实行专人专车保管制,明确驾驶人员的具体安全责任,强化驾驶员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杜绝酒后驾车、疲劳驾车、带病出车。
二是抓好了车辆的维护保养、运行和管理,坚持每天检查车况,做到勤洗车、勤保养,随时保持车辆整洁和完好状态,并做好行车记录,确保了行车安全。
(三)消防安全。
一是开展了对职工的消防教育培训,___职工学习《消防法》、火灾预防、灭火器使用方法等知识,掌握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提高单位、职工抗御火灾的能力。
二是加强了对办公场所的电源、电器设备、天然气管道等火灾隐患重点部位的进行了排查,将火灾隐患解决在火灾发生之前。三是完善消防设施,配备了灭火器、灭火器箱等消防器材,加强了对消防设施的管理,确保火灾发生时能迅速、有效地扑灭火源,遏制火势蔓延。
(四)防盗安全。
一是加强机关值班制度,落实了办公室人员的防盗安全责任,做到离开办公室时关门闭窗。
二是定期进行安全防范检查,做到隐患随检随除,确保办公设备正常运转,办公环境安全无虞。
(五)人身安全。
一是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强化职工的人身安全意识,提高职工在外出旅游、执法检查时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是教育职工遵守交通规则,注意饮食安全,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避免执法检查中引发的人身伤害事故和外出旅游中的交通事故及食物中毒事故。
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全市质监系统营造出了“人人___安全,人人___生命”的良好氛围,增强了职工的安全责任心,安全工作进一步深化,安全意识深入人心,达到了预期效果,这也为以后开展安全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根据区教育局统一部署,7月16日,我们对中心校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了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我们从8:00开始,先后检查了中学、中学和小学,近年来,这几所学校在抓好质量的同时,更注重安全工作,每一所学校都建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与班主任、教师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书,制定了详尽切实可行的安全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特别是中学,制定有安全工作应急预案、食品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升学考试工作安全预案、中考理化实验安全预案、中考体育加试工作应急预案、h1n1流感应急预案。可见他们平时工作的认真、扎实。
从检查学校看,安全教育都落实到实处,三所学校都进行了“每天五分钟安全教育”,特别是小学,不但举行了这类教育,还较好的保存了资料,每一个班每天的安全教育内容都清晰可见。并有“安全教育日”活动计划、小结,“防溺水安全教育日”活动计划、小结、图片。五月份安全演练日、安全培训日活动记录、图片、总结。
暑期防溺水教育是暑假安全工作的重点,中心校根据区局的统一部署,每一个学校都引发了“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强调了防溺水教育与安全,特别是小学还要求学生“八防一不进”即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火、防电、防雷击、防食物中毒、防狂犬病、防高温中暑、不进网吧。并把校内池塘用铁栅栏隔离开来。
经过近几年的区局督导,学校设施安全隐患较小,都基本能达到要求。
检查发现,中学、中学对毕业班住校生工作要求较严,每天有教师值夜班,学生宿舍不允许用热得快、煤气炉、煤炉,以防患于未然。
中学、中学每个科室都有灭火器,每一层楼,每一个楼梯口都有应急灯,这一点,我认为是中心校的亮点,值得推广与学习。
所查学校都没有食堂,不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所查学校没有鉴定中的危房,更不存在d类危房使用情况。
各校假期值班工作分工明确,值班记录详实。
存在问题:
一、资料不够完善,需进一步整理归档。
二、中学老教学楼四楼后墙靠顶处有较大裂缝,应鉴定维修后再使用。
一、工作方法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执法人员在执行《食品安全法》的工作中要把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安全作为重点对象,对可能发生的餐饮服务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并有针对性地加强餐饮安全监督与知识指导、食品安全法制教育工作,防范重大餐饮服务安全事故的发生。当接到突发餐饮服务安全事故报告时,按照餐饮服务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要求及时做好本职工作。
(2)属地管理,条块结合。根据餐饮服务安全事故发生地,按照日常工作划片分工,由分管执法人员直接负责餐饮服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开展执法与控制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及时调动工作人力积极给予协助和支持,确保对突发餐饮服务安全事故事故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置。
(3)统一领导,科学控制。在XX市应急办公室的直接领导下,及时对突发餐饮服务安全事故进行现场应急控制;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餐饮服务安全事故作出的《食物中毒流行病学报告》为科学支撑,根据《食品安全法》办理好突发餐饮服务安全事故案件。
(4)反应迅速,报告及时。突发餐饮服务安全事故时,执法人员到场反应迅速,处理得当,正确指导餐饮服务安全事故单位采取病人就医救治和现场控制措施,及时报告、通报工作情况,与其他部门通力合作,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
二、工作内容:
1、执法人员按照管辖范围,联合XX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在两个月内对XX市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餐饮经营单位进行专项调查,建立健全工作本底档案。
2、分类监管,全面整治。对已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加强执法管理,落实责任;对未ban证但经限期整改能基本达到发证条件的给予ban证,规范管理;对无条件ban证的动员企业转行,对经法制教育无效的违法经营者,则积极与工商部门配合,依法予以取缔。
3、配合XX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学校流行性疾病防控等安全工作。对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内容进行检查,包括组织与制度、学生晨检与因病缺课登记、疫情报告、预防保健措施、健康教育等制度措施的执行情况,并跟踪落实,确保不发生食源性疾病与传染性疾病流行。
4、要求学校开展学生体检、学生健康监护、学生饮用水供给、学校教学卫生、生活环境条件、设施等方面工作,依法加强学校有关饮食安全监督。
三、应急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应急预案。
1、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XX市餐饮服务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贯彻落实XX市应急指挥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办公室和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对XX市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各项指令,负责专项工作领导与案卷审报工作。
组长:XXX
组员:XXXXXXXXXXXXXXX
2、应急队伍及职责
XX市全体餐饮服务执法人员为应急队伍成员:按照《食品安全法》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负责XX市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及时有效地控制餐饮安全事故,防止蔓延扩大;及时开展餐饮安全事故调查与违法行为的查处;对餐饮安全事故信息进行收集、分析、报告、立卷;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执法人员分工管辖责任:
一组:XXX(组长)XXXXXXXXXXXXXXX(组员)分管XX市东北片区(含XXXXXXXXXXXXXXX街道)
二组:XXX(组长)XXXXXXXXXXXXXXX(组员)分管XX市东中片区(含XXXXXXXXXXXXXXX街道)
三组:XXX(组长)XXXXXXXXXXXXXXX(组员)分管XX市东南片区(含XXXXXXXXXXXXXXX街道)
四组:XXX(组长)XXXXXXXXXXXXXXX(组员)分管XX市西南片区(含XXXXXXXXXXXXXXX街道)
五组:XXX(组长)XXXXXXXXXXXXXXX(组员)分管XX市西北片区(含XXXXXXXXXXXXXXX街道)
3、突发事件的确认和分类分级
本文“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生等群体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生活饮用水污染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群体健康的事件。
(1)、突发事件的确认
当突发事件发生,立即组织调查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对食物中毒、水污染中毒、环境中毒等未被认定的突发事件进行初步确认。
必要时,经区专家咨询评估小组的科学分析与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种类和级别。
(2)、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
依据食品安全等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其分为四级。
1、特别重大安全事故(I级)
2、重大安全事故(II级)
3、较大安全事故(III级)
4、一般安全事故(IV级)
4、应急处理
(1)、接到报告
执法人员要认真填写事故报告登记表,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情况,应急处理小分队接到通知,必须30分钟内赶赴现场。
(2)、出发前准备
夜间及节假日: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应当马上向领导报告情况,根据领导指示,通知相关人员、携带事故处理相关文书及器材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及监督检查工作;同时上报XX市食品安全委会,协同XX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到现场采样。
工作日期间:接到报告者应当认真记录报告内容,及时报告领导,通知相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及监督工作;同时上报上报XX市食品安全委会,协同XX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到现场采样。责任应急处理的执法人员携带相关文书及器材快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及检查工作。
(3)、现场监督检查
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和调查取证;对可疑食物、被污染的食品和物品采取临时行政控制;积极参与病人的抢救、治疗、转运;监督检查、预防和控制措施的落实;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调查笔录,责令改正通知书、监督意见书等文书,依法依规对
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做出行政处罚。
(4)、分析和报告
调查人员在调查结束后24小时内,汇总调查相关资料报专项领导小组审核并上报。
(5)、后勤保障
领导小组负责落实调查处理经费与调配车辆、必需物品支持。
1.1编制目的
及时控制、迅速解决*市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减少食品安全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反应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1.3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分工协作、分级负责、科学预警、防控结合、快速反应。
2、适用范围和事故分级
2.1适用于*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发生因食品质量和卫生安全因素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损害、健康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
2.1.1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全省及其他省(市),有进一步扩散趋势,并已造成符合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第2条或第3条情形的;
(2)发生跨境(香港、澳门、台湾)或跨国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3)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国务院认定的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并已造成符合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第2条情形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造成3-9例死亡病例的;
(4)省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市辖区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并已造成符合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第2条情形的;
(2)造成伤害人数30-99人,或者出现2例以下死亡病例的;
(3)市级人民政府认定的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的;
(2)造成伤害人数29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人民政府认定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3、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3.1市质监局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组成。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食品安全监管办主任任主任。
3.1.1市质监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配合*市局应急领导小组处理较大(Ⅲ级)、一般(Ⅳ级)食品安全事故及省局督办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受理突发事件报告、日常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协调工作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2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科(室)具体职责:
3.2.1监督稽查科(食品办):负责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实施局应急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检查督促各地区、各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负责对事故食品生产企业持证情况及生产条件的核查,协助开展事故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工作;负责对事故食品的监督抽查,组织食品检验机构对事故食品质量的原因调查和相关技术鉴定。向*市局、*市政府报告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3.2.2综合业务科:负责对事故食品执行标准情况的调查,协助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3.2.3稽查大队:组织协调对事故食品生产企业的执法查处等工作,依法立案查处违法行为。
3.2.4办公室:负责应急处置车辆、人员调配及救援物资筹集等后勤保障和事故处置完成后的总结、综合报告等工作。负责对单位内工作人员在造成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失职、渎职等行为调查。负责与新闻媒体的联络,全面、客观、准确了解事故发生的有关情况,经组长或副组长批准,为新闻机构提供事故有关信息,必要时接受媒体的采访。
3.2.5其他成员按照领导小组临时分配的任务,做好各项工作。
3.3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从专家咨询委员会中确定相关专业专家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提出建议,协助事故调查,进行技术指导。
4、监测、预警与报告体系
4.1监测体系
落实日常巡查、监督抽查、许可证年度报告审查、加严检验等日常监管制度,及时发现事故苗头,消除事故隐患。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实现系统内部信息资源共享。食品安全监管科负责收集汇总、及时传递、分析整理、定期食品安全综合信息。其他科(室)及时向食品办提供有关食品的监督抽查、执法打假、标准变更、检验检测机构认可等相关信息。
4.2预警体系
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高风险食品尤其是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日常监管。依据日常监管获取的信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按照规定的预警等级标准及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及时作出预警。
4.3报告制度
4.3.1层级报告及时限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一般应在半小时内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并在1小时内向市政府及*市局作出初次报告。对预判断为特别重大和重大的事故,应在1小时内向*市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此后,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进行初步的分析判断,对判断为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事故的,在半小时内向市政府和市局报告。
4.3.2报告内容
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食品品种、数量、批次、流向、危害程度、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鉴定结论、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等。
任何科(室)和个人对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缓报、漏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5、应急处置程序
5.1分级处置
5.1.1特别重大(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的应急处置,应急领导小组在省局和*市局应急领导小组现场指挥领导下,开展相关的协助配合工作。
5.1.2较大(Ⅲ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的应急处置,应急领导小组在省局、*市局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在市政府的统一协调下,开展相关的职能工作。
5.2升级与降级
当食品安全事故随时间的发展进一步加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或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及时提升预警和反应级别;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应相应降低反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事故的升级与降级由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请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决定。
5.3指挥协调和紧急处理
各级应急领导小组应强化指挥协调,全力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根据事态发展变化,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时,现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应急救援力量一般按以下分工组建:
(1)现场处理组:由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监督稽查科(食品办)、综合业务科、稽查大队等负责人组成。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随时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及人员分工合作进行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并进行现场检查。
(2)通讯联络组:由办公室、质量科等人员组成。负责保证现场指挥与当地政府和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沟通应急领导小组与外界的联系。
(3)后勤保障组:由办公室和监督稽查科有关同志组成。负责保证现场所需各种物资及现场指挥人员和现场处理人员的食宿安排。
(4)医疗救护组:由综合业务科和质量科有关同志组成。配合相关部门负责受伤、中毒等人员的救护工作。
(5)专家咨询组:由监督稽查科负责组织,为事故处置提供技术帮助,分析事故原因及造成的危害,评价检测数据,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处置方案提供参考。对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6)预备机动组:由指挥首长临时确定,机动组力量由指挥首长调动和使用。
各组的其他组成单位由应急领导小组根据需要临时指派。
5.4技术鉴定
食品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由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并接受专家咨询组的指导。检测机构受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委托,按有关标准实施检测,为事故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6、后期处置
6.1责任追究与奖惩
6.1.1对在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6.1.2对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有功人员,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
6.2总结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结束后,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及时总结分析,包括对事故作出鉴定结论,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完成应急处置总结报告,10日内报送市政府和上级应急指挥机构。
6.3演习演练
监督稽查科(食品办)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组织会同相关科室开展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
6.4宣教培训
市质监局将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应对能力。加强对消费者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消费者的风险和责任意识。
7、附则
7.1术语解释
7.1.1食品安全:指食品中不应包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或不安全因素,不可导致消费者急性、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不能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
7.1.2食品安全的范围:包括食品数量安全、质量安全、卫生安全。本预案涉及到的食品安全主要指食品质量和卫生安全。
7.1.3食品安全事故:本预案所指的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中因食品质量、卫生安全因素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损害、健康危害并造成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
7.1.4造成伤害:是指致病因素通过食物进入人体,使人体罹患感染性或中毒性疾病,导致食源性疾患(即食源性疾病)。
7.2所称的"以上"或"以下"均含本数。
一、主要目标
*年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的目标是:争取新建省给农业标准示范区3个以上;大型蔬菜生产基地自产农产品的农药超标率不能超过去年,且稳中有降;自产畜产品的“瘦肉精”检测平均下降0.1-0.2个百分点;全县符合生产许可条件的28类食品生产企业获生产许可证达95%以上(获证企业包括正在申办的企业);县城农贸市场全面实施市场食品准入管理,食品批发市场、超市全面推行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学校及中心镇的中学全面量化分级管理在去年70%的基础上增加10个百分点;提高全县生猪定点屠宰普及率,县城和乡镇生猪定点屠宰普及率分别达80%和70%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重点抓好六个专项整治
1、开展“白板猪”专项整治。从7月中旬开始,在全县开展一场以打击“白板猪”为主要内容的肉食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从源头、流通、消费三个环节入手,对全县的生猪屠宰点进行清理整顿,对私屠滥宰和贩卖“白板猪”的窝点予以彻底取缔,对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和采购、使用非定点屠宰场肉产品的经营和餐饮单位、个人,集中力量予以坚决打击。同时,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加大宣传,动员全民参与打击“白板猪”,切实保障我县人民食肉安全。
2、开展酒类市场整治。加大对无证照酒坊的打击力度;坚决查处使用甲醇、合成乙醇和工业酒精等非粮食作为原材料酿造、勾兑散装白酒的违法行为;依法取缔无证照制售白酒的窝点。
3、开展盐业市场专项整治。整顿规范盐业市场秩序,打击私盐交易,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和销售假昌小包装食盐、非食用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的行为。检查食盐生产环节,加强对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督。
以上3项工作由县经贸局牵头负责,会同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等部门实施。
4、开展集体食堂食品卫生专项整治。由县卫生部门制定全县专项整治方案,各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加大对集体堂食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餐饮业及学校、厂矿、机关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食堂的检查和监督,对学校周边地区饮食摊点进行清理整顿,依法取缔无证经营及超范围经营的摊点,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建立和完善开办者的相关责任制,对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此项工作由县卫生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
5、继续开展儿童食品专项整治。以乡镇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检查地区,学校周边餐饮档、食品加工经营单位为重点检查单位,乳及乳制品、冷冻饮品、膨化食品、果冻、饼干及糕点为重点检查品种,依法查处制假售假、掺杂使假及经销不合格、过期变质、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保质期、未经检验和来源不明的食品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未经许可的儿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点,切实加强儿童食品监管薄弱环节整治和规范。
6、组织开展豆制品专项整治。重点对城区市场销售及以酒楼、食堂为主要供应对象的加工单位进行整治,严格实施豆制品市场准入工作。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生产、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生产不合格豆制品行为。敦促餐饮业和集体供餐配送单位与合法豆制品加工企业签订供货协议,从源头上保证豆制品的质量安全。
以上2项工作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农业局、县卫生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等部门按各自职责组织实施。
(二)突出抓好农村食品安全
1、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突出抓好分散在广大农村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小食店、小餐馆和学校食堂等整治,有效遏制农村市场的假冒伪劣食品。
2、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建设。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一会两站”。推行建立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队伍,填补监管空白。
以上2项工作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县农业局、县卫生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等部门配合实施。
(三)狠抓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
1、深入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开展良好农业规范(GAP)和认证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力争全县达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55个以上。
2、强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继续开展种植产品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和水产品“氯霉素”等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促进农产品污染源头追溯工作,并定期向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信息。
3、深入开展对农业生产环境、投入品、生产过程的治理。继续推行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的相关计划,推广使用高效低残农药、兽药。认真执行国家、省关于禁用限用农药和兽(渔)药物的规定,健全农业投入品采购、使用档案记录制度,开展对农产品生产中使用违禁药物的专项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使用违禁药物的行为。强化农资产品质量监管,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强化服务指导,提高农民科学选购和使用农资水平。
以上3项工作由县农业局牵头负责,会同县质监局、县工商局等部门实施。
(四)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监管
1、严格对食品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管,继续做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厂点的普查建档工作,严格证后监管,依法查处无证生产企业,对发现有生产假冒伪劣、掺杂掺假食品违法行为的获证企业,要坚决依法吊销其食品生产许可证。认真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监督抽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严格出厂检验。按照省质监局的部署,加快实施食品包装材料、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市场准入制度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备案制度。进一步完善区域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现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
2、深入开展食品执法打假工作。各镇政府要按照《河源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实施方案》(河府办[*]82号)的要求,认真总结本辖区*年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今年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的工作重点,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米、面、油、桶装水为重点产品,以作坊式加工点、有制假记录、无标生产和质量卫生不稳定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以及无证照生产企业为重点对象,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业的整顿工作。尤其针对食品小企业和小作坊,要组织研究提出具体监管意见和措施,并抓好落实。要专门针对无证照(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生产食品的违法现象,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有效遏制无证无照或者证照不齐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县定期监督检验和重点监督抽查的食品要覆盖25种以上。规范食品标签标志,加强对非食品原料的风险监测,严厉打击以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制假售假违法行为。推动食品标准建设,提高企业标准化意识。
以上2项工作由县质监局牵头负责,会同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等部门实施。
(五)进一步整治和规范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
1、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要严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始终坚持先证后照,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各地要对涉及食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主要内容包括证照是否齐全有效、经营事项与登记事项是否一致、年检和验照是否通过等。
2、加强市场食品质量监管。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准入体系,逐步扩大对食品的日常监测和快速检测的覆盖面,配备食品快速检测设备,完善食品安全监测数据直报点制度。各镇要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关于*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加大食品市场日常监管力度,开展重区域、经营者自律承诺和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加强对食品退市的监管。
3、继续深入推进我县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各地要在*-*年推行食品准入管理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做好扩面、巩固、提高工作。要按照市场食品准入管理目标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目标任务按时按质完成。同时,对已实施准入管理的市场、超市,要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完善准入管理制度,提高准入管理水平。
4、继续推进“三绿工程”(绿色通道、绿色市场、绿色消费),确保上市销售食品的渠道正、品质好、手续全。
以上4项工作由县工商局牵头负责,会同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经贸局、县卫生局、县农业局、县质监局等部门实施。
(六)加强食品卫生许可和监督
1、继续推进“食品安全行动计划”,贯彻实施《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单位卫生许可方面的规范和要求,加大食品卫生监督抽检力度,加强对儿童食品和餐饮业的卫生检查。
2、开展卫生许可专项整治。严格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审核和监督。在*年8月底前,对辖区内的婴幼儿配方食品、瓶(桶)装水、膨化食品、食用植物油等生产企业和学生营养餐饮配送单位的卫生许可情况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
3、开展农村食品卫生专项整治。以农村集贸市场定型包装食品和餐饮单位为重点,加强食品卫生监督检查,查处无卫生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和食品经营的违法行为。各重大节日期间全县分别开展集中监督执法行动。
4、加强集体食堂的监管。各单位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的协调、合作,加大对集体食堂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和完善开办者的相关责任制。
5、加强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要组织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单位的监督检查,强化卫生许可和日常监督检查管理,重点检查食品添加剂生产单位执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情况。开展对蜜饯、酱腌菜、冷冻食品、熟肉制品等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防腐剂、色素和甜味剂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以儿童食品中食品添加剂使用为重点,加大抽检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在儿童食品中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以上5项工作由县卫生局牵头负责,会同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等部门实施。
(七)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1、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工作。启动县、镇2级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和重点企业的食品安全信息监测网络建设。继续配合国家、省有关部门开展乳制品、猪肉、香精香料、甜味剂等品种的信息主动收集、分析工作。结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点品种和环节,选择重要危害因子开展食品安全调查与评价工作。
2、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全面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广东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河源市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完善事故处理机制。相关部门要确定各级事故应急责任人,严格执行应急预案规定的各项措施,对延误事故处理时机、行政不作为等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积极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求援工作,建立和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回访督查制度。
3、加强对食品安全隐患和危害因素的监督检查,选择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品种,总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规律,建立健全危害因素监控能力,对食品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加大监察力度,尤其要抓好对大案要案的督办和查处,建立健全重大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与协作机制。
以上3项工作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实施。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上旬至7月上旬,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地的具体行动计划,并报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中旬至11月中旬,按照方案要求,全面开展整治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认真做好自我检查验收和工作总结,县政府组织对各地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和综合评价。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镇、各部门要按照权责明确、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荼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逐级考核,确保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各镇、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有关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规定,签订责任书,将责任层层落实到乡镇、街道、社区、村委会;县经贸局、县农业局、县卫生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等职能部门要与各自监管范围的食品企业签订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
(二)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有效监管
结合实际开展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工作。积极推进食品安全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和试点工作,在条件适宜的地区、行业开展试点,探索综合监督与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销地与产地全链条监管、中心城市与生产基地共建军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新路子。
一、培训目标
1、新招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的实现率达到100%以上;
2、企业全员接受安全培训达标率100%;
3、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5、广场工作人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6、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率达到90%以上,复培复审完成率100%。
二、培训内容
1、基本知识:安全生产的概念、方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依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管理员工作标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专业知识:各项应急预案,对应特种作业人员专业知识、安全达标规范等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三、培训计划
1.一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依据
春节期间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
防盗、抢事件应急预案对象:服务区全体员工
2.二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象:服务区全体员工
加油站消防安全制度。对象:加油站员工
安全管理员工作标准。对象:管理人员
3.四月:消防安全学习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对象:服务区全体员工
4.五月: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初起火灾的扑救与人员疏散逃生
消防设施种类及使用情况
对象:服务区全体员工
5.七月:食品安全知识及应急预案。对象:餐厅、超市员工
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服务区。对象:全体员工
6.八月: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与义务
防雷击应急预案新晨
山体滑坡及泥石流应急预案
对象:服务区全体员工
7.十月:“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冬季道路安全保畅应急预案
对象:服务区全体员工
8.十一月:冬季锅炉技能及防火培训。对象:锅炉工
除雪防滑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