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4 07:33:2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市政合同,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概括:北京薛营民族老人公寓小区雨、污排水、道路工程
2、工程地点:北京薛营民族老人公寓西侧市政污水口至污水处理厂
第二条:承包范围和内容
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施工图纸指定范围内的雨污水井、排水管道、顶管部分的原路面拆除、修复,土方开挖、回填及余土外运,排水管道、顶管的敷设及与市政检查井接口,雨污水井的砌筑、粉刷、井盖安装、路基、路面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承包方式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保修(材料费另行计算)等一切工作。
第四条:合同工期
1、合同工期:暂定 日历天。
2、本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开工为准,竣工以验收通过为标志,并以此为工期截止时间(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在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的情况下,乙方应具备足够的人员、材料、设备等满足甲方阶段工期的工期要求。
3、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甲方工程师代表签证后,阶段工期相应顺延,并以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的。
(2)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而影响工程进度的。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施工,工期顺延。
以上引起的阶段工期顺延,乙方在后续工期安排中,应采取积极措施追赶工期,必须保证施工质量,不得影响合同工期和验收交付使用时间。
第五条:工程质量标准与要求
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按规定做好相关材料的试验及工程的检测验收工作。
2.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按国家及相关部门规定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执行。
3.未经甲方和设计单位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替换材料(设备),不得降低施工工艺、工序要求标准;管道标高满足院区雨污水排放要求。
4.材料质量:
(1)本工程材料采购使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质量标准。“三证”俱全、乙方严禁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
(2)本工程材料应符合国家规定和省质量监督检查部门对建筑材料及产品的具体要求,国家规定必须进行检验检测的材料乙方应严格执行。材料进场后,按规定进行抽检的材料应按规定进行抽检,检验合格经监理工程师及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使用。
(3)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图纸、相应设计文件及国家相应规范的要求,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规定工艺施工。
(4)如原材料、施工工艺或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和发包人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停工或返工,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如承包人返工后经发包
人检验仍不能达到合同要求,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承担由此给发包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合同造价
本合同价款为实际发生量260元/米计算(人工),所需全部材料费按实际价格结算。所用机挖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按实际发生量计算);排水检查污水井暂按20个计算,所需费用单独计算;外运渣土及道路路面恢复按实际发生量进行计算。(具体施工费明细另附说明)
第七条:工程价款支付
付款方式:人工费及相关材料费于年底前一次性付8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15%,留5%保证金,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保修期两年)
第八条:工程变更与现场签证
1、 甲方交付的设计施工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图纸会审纪要、书面通知,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乙方不得擅自联系设计单位进行变更。
2、 工程设计图纸“错、漏、碰、缺”的工程设计变更通知由设计院发出修改通知,由甲方盖章确认后作为设计变更依据。
3、 涉及到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先行按通知要求进行变更施工,随后甲方应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补充“设计变更通知”,由甲方盖章确认后的工程变更通知视同作为设计变更依据。
4、 在工程主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乙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要求确认,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解决方案。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未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第九条:工程管理条例
1、 本工程不允许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2、 乙方承诺单独承担因违反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而引起的各种行政处罚,并负责协调好相关部门的关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工程按期验收,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部赔偿。
3、 乙方应服从甲方总工程部的现场协调和安全文明管理。
第十条:工程资料与移交
1 工程资料
(1)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各项施工资料须按国家规定,必须随施工进度同步报送给甲方及监理方。
(2)工程竣工验收前十天,必须报送符合质检和备案要求及标准的全套齐全竣工资料,竣工资料向甲方移交,接受监理方、甲方的审查,不齐全资料应在三日内补齐,否则乙方承担相关责任,甲方有权延期付款。
(3)工程竣工交付后七日内,必须报送竣工图纸及变更、签证资料,工程结算资料必须装订成册,按编号顺序报送,否则乙方承担相关责任,甲方有权延期付款。
2 工程移交
工程竣工日期以验收通过为标志,并以此为工期截止时间。
3 竣工资料要求: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15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技术资料、竣工图纸,一式四套,否则,甲方有权延期付款。
第十一条: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派驻的现场代表: 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
2.负责工程款的按期支付。
3.如乙方不能满足合同要求,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对所有工程进行分包,费用从合同款中扣除,乙方应无条件退出施工现场。
4.及时提供至工地内的水源和电源接口,确保工程按期顺利开工,其用水用电费用由乙方自理。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工艺规范及质量标准。乙方应对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应在甲方制定的临时设施场地内搭建临时设施,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负责自身施工产生的垃圾(含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3.在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乙方负责产品的成品保管,如因保管不当或者施工不善造成的部件的丢失、损坏、磨损,均由乙方在不影响工期的情况下,无偿更换。
4.本工程应配备足够的工程管理人员包括技术人员和质检人员。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及其他工程管理人员必须经甲方审定、满足工程管理要求,否则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给予更换或增加,并且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
5.乙方委派作为技术负责人,须持有与工程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其间的施工质量、安全责任。
6.服从甲方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按时参加现场例会。
7.在进度、质量、内业资料、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管理服从甲方。
第十二条:工程保修与责任
1. 乙方应与甲方签署《质量保修协议书》,工程质量保修工作严格按照协议书执行。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通过竣工验收并移交甲方使用之日起两年。
2. 质量保证期责任:乙方在质保期内若存在工程材料质量和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履行保修义务,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维修。乙方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可以另行委托他人维修,上述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合同约定的乙方质保金中扣除。当乙方保修金不足以支付以上费用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价款,乙方工期顺延。甲方承担工期延误责任。
2. 乙方违约责任:
①.乙方承担材料的质量保证,乙方擅自更换材料的项目,乙方按擅自更换材料的项目工程造价的叁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②.乙方违反国家的文明施工和安全施工规定,造成人员伤亡事故,乙方应主动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并承担所有一切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③.经验收如有不合格工程,乙方应无条件返工、整改;采取相应的补救、修复措施,直至验收合格,由此追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均由乙方负责,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各项内容执行完毕后终止。合同未尽事宜,各方均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委托人:
关键词:市政园林;施工过程;造价管理
中图分类号:TU986文献标识码: A
前言
市政园林工程施工的过程中的造价管理是为了在进行施工的过程中,规划好资源和资源的流动,尽可能的使用资源,保证施工的质量,并且顺利的完成施工。在整个市政园林施工的过程中,造价管理是最重要的环节,确定的造价管理可以有效的提高施工的效率,改善施工的环境,提高市政园林施工的质量。但是在市政园林施工的过程中,经常出现一些预算超支的现象,所以,很有必要重视造价管理改善市政园林工程的施工建设问题。
1.市政园林工程施工过程中造价出现的问题
1.1、施工设计不完善
园林工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没有全面考虑工程施工的具体条件,并没有结合自身实际去拟定合理施工方案,尽量做到及时施工,不影响施工质量,还会影响园林工程施工进度,对工程造价产生太大影响。
1.2、人员编制欠缺
在市政园林施工的过程中,首先必须要对项目的各个人员进行统筹编制,主要包括造价人员、施工人员、设计人员和管理人员等,然后在根据项目的施工的预计时间计算出工程的造价预算。但是在施工的过程中,由于施工人员的编制欠缺,导致很多的施工人员无所事事,而另一些施工人员有所欠缺,使得编制缺乏科学性,无法顺利的指导市政园林工程的施工过程,与此同时,由于人员的调整,需要额外的提高市政园林工程的造价,这样也就导致了造价的超支的现象,影响了整个施工环节的造价管理。因此,施工人员编制问题也会严重的制约市政园林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造价管理。
1.3、合同条款不具有公平性
对于园林工程范围、园林建设工期、园林中间交工工程开工竣工时间、园林工程质量、园林工程造价、园林技术资料交付时间等方面,都缺乏严谨的施工合同,更没有明确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权利与责任关系;且在合同中其各项内容也缺乏实际操作意义,影响实际施工过程中造价控制的公平性。
1.4、市场波动较大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市政园林工程所需的材料成本也在迅速的提升,远远超过了原先预算的水平。在市场经济的波动过程中,由于市政园林工程项目的周期长,项目环节大,市政园林工程的预算超支现象也越发频繁,其中影响因素包括了员工的工资、市政园林建设的工程应用材料、机械的损耗维修费用和饮食费用等等。然而大多数的企业和承包商都无法准确的进行市政园林的工程造价预算,由于市场经济存在不可预测性和可调控性。所以,市场经济波动时市政园林工程预算超支的主要原因之一。
2.提高园林施工造价管理的措施
2.1、优化组织
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造价控制,首先应该明确项目工程中各级目标控制人员之间的职务和任务的分工,转变组织结构,采取直接公司管理、项目操作以及岗位职责的层次管理的模式,同时还必须要分清职责的范围,将工程经济的责任分解到责任人,实现对项目施工过程的监督、服务、核算及兑现工作。同时,还需要优化施工技术方案,采取均衡原则安排进度计划,减少机械停歇间隔,简化工序提高施工经济效益,按规定对材料进行验收,严格按照质量验收程序进行验收工作,认真核对工程量,并做好中间计量工作,及时办理经济签证,并建立良好的询价体系,降低采购成本,有效杜绝询价的随意性。
2.2、优化人员配置
在市政园林施工建设的过程中,造价管理是最关键的一步,它直接影响了整个工程资金的有效性。因此,在市政园林施工建设的过程中,管理人员的作用也很重要,一个科学的市政园林施工过程需要管理不仅仅要有一定的职业素养,并且还必须要掌握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其中主要包括材料的采购知识,工艺设计,安全性测试知识等等。除此之外,由于市政园林工程施工建设关系到了所有市民的生命安全问题,管理人员也需要经常进入到工地中进行考察和检测,工程管理人员还需要拥有较高的身体素质和坚韧的意志,这样才能有效的提高施工的进度和质量,提高造价管理的有效性。同时,企业和承包商也要经常对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进行考试,有效地淘汰一些滥竽充数的管理人员,使造价管理能够更好地提高市政园林工程。
2.3、合同的造价管理
提高园林工程最有效的一个方法就是加强对合同的管理。签订施工合同的过程中,必须要严格谨慎,在签订之后必须要严格的按照合同进行执行。合同的内容和范围必须要足够明确,坚决不能出现模糊的现象,这是合同顺利进行的基础。完善的合同能够避免许多不必要的纠纷,使工程造价达到最小化。要加强对合同的各个方面的审查,包括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是否与招标投标过程中的要约和承诺相吻合等等。不得随意的变更招标投标中的条约或者私自另行签订条款;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要加强其监督和检查,对不合理的地方及时的改正,以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制定严密的合同,并严格的实施,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基础,通过对合同具体情况的实时分析,采取合理的措施,最终实现控制造价的目的。
2.4、深入研究市场经济波动
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对市政园林建设中的造价管理提出了巨大的挑战。为了提高造价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项目承包单位需要对市场经济的波动规律进行研究,对于当前已经有的材料进行统筹分析,优化选择出性价比最高的材料进行造价统计并安全储存,保证材料的有效性和品质。而对于不能长期储存的材料和其他物品,对往年的历史数据进行统计,并总结出波动的规律,尽可能的使用科学的统计学估算出预计的造价范围,将计算出的最高的价格考虑进造价管理中,以保证造价管理的有效性,合理的使用市政园林建设的资金,提高工程质量和工程效率,用尽可能少的资金完成整个项目环节,以防出现预算超支问题。
2.5、改善人员的编制
在市政园林的施工建设的造价预算中,施工人员的编制工作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为了顺利的完成编制工作,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改进。(1)在市政园林建设的施工过程中,需要对施工的各个环节的人员进行统筹安排,在分配任务之前,对施工的劳动量,场地,工作环境,危险指数等实地情况进行充分的考察,然后再进行合理的人员配置,同时对于不同部门的人员进行考察,奖励积极完成任务的施工人员,同时惩罚一些敷衍了事,偷工减料的施工人员,做到人尽其用,实现各个部门协调的进行工作,减轻施工人员的工作负担,同时也要求员工能够发挥出职业道德,有效地提高市政园林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造价管理。(2)在市政园林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由于资源和场地都存在一定的误差,同时天气因素以及一些偶然性因素会影响施工过程的造价合理性,导致造价超支的问题。所以在施工中,需要承包单位对合理的利用施工的条件和环境,将可能性较大的一些因素都考虑到造价管理中,有效地提高施工造价管理的合理性。同时除了在资金上提高预算之外,还需要在材料和设备方面提高这方面的预算,由于施工人员的编制问题,专业技术不过关导致设备故障的事件时有发生,所以需要造价管理同时考虑到由于施工人员编制而带来的材料的浪费和设备的故障等问题。
2.6、其他方法
在园林工程施工过程中,也应该重视生态以及实用方面的问题,遵循合理的园林绿地景观设计原则,确保能够形成完整的景观系统,可以充分结合当地的自然环境,因地制宜,合理规划,确保园林景观的整体效果。应该坚持生态平衡,坚持园林建设与节约并重,最大限度的减少对自然资源以及建筑材料的浪费,在不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坚持人性化设计,完善园林绿化体系。在园林工程造价控制中,应该结合造价、工期、质量三大目标,统一实现工程目标,加强对施工过程中合同的跟踪、管理,园林造价管理人员要认真研究合同内容,对由于非施工企业原因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与工期延误情况,一定要及时向业主索赔;同时针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外界因素的影响,也应制定合理的造价控制方法,以降低施工成本。
结束语
因此,在市政园林施工的过程中,对造价进行合理的管理可以有效的提高资金的有效利用率,在这个过程中充分提高施工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的素养,并且不断的进行考察,同时还必须要深入研究市场的经济波动,从而有效的保证造价管理的合理性。合理的进行人员统筹编制,达到物尽其用,人尽其职的效果。这样才能充分地实现市政园林工程施工过程造价管理的作用,有效地提高施工效率,改进施工质量,改善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
参考文献
[1]谢波.试论市政园林工程施工过程造价管理[J].科技资讯,2014,12:121.
[2]田芹.试论市政园林工程施工过程造价管理[J].价值工程,2010,06:134.
关键词:市政;公用设施;政府行为;市场化
1 政府行为尤其是规范的政府行为在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中的必要性
传统体制下,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沿袭的政府"投资、建设、监督"的高度集权模式,在运行过程中日益暴露出诸多弊端:由于政事不分、政企不分、事企不分而导致责任不明、监管不力、效益不高、人浮于事,不仅容易滋长腐败等问题,而且由于高度垄断容易出现浪费和投资成本较高等问题。
规范的政府行为是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行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行为在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中的角色定位应该是决策者和监督者,或者说,市政公用建设的决策者和监管者必须由政府担任。这是因为:
(1)商人的急功近利与市政公用设施的长使用周期所决定的超前意识需要政府的前瞻考虑。市政公用设施的使用期限短则数年,长则十几年、几十年,因此设计时超前意识是否到位、是否周到非常关键,否则就会缩短使用周期、增加成本。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市场化后,如果决策也听任商人,很可能会出现一系列问题:只顾眼前利益不作长远打算,只顾局部利益不考虑整体利益。这种急功近利性和市政公用设施所需的超前考虑之间的矛盾需要政府出面平衡、考虑、制约。
(2)商人的唯利是图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便民、惠民"性之间的矛盾需要政府的宏观调控。专家指出,由于公用事业有风险低、现金回流稳定的优势,一旦开放对企业的诱惑是不言而喻的。但由于城市公用事业投资巨大,依赖管线网络展开经营,与一般商品的供给方式截然不同,具有天然的垄断性。在过去,公用事业的产品由政府垄断经营,统一确定一个比较低的价格,对公众而言价格具有福利性和强制性双重性质。引入民间资本后,公用事业很可能由国家垄断转为私人垄断。商人的本质是唯利是图,在他们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经营下难免导致价格失控。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出发点应是让市民享受到方便、快捷、实惠的好处。这两者之间的矛盾就需要政府宏观协调,做到既让商人有利可图,同时又能使百姓享受到实惠。
(3)商人的自私自利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多部门互相支持、互相配合的现实之间的矛盾需要政府的全盘考虑。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牵一发而动全身,需要全局观念,每一个部门设计、施工时,都应有"方便别人就是方便自己、麻烦别人就是麻烦自己"的意识。比如城市道路的修筑,就涉及到地下管线(水、电、气)的铺设、地面绿化、线路、交通设施等,为长远计,当然也须预埋必要的过街线路等等。如果路政部门只考虑修路,或者只考虑眼前,其实也是给自己找麻烦。君不见,刚修好的马路立即被开膛破肚,为的是改装交通标识或埋设过街管线等等,虽然事后坑能填平,但留下的疤痕则是一直刺激着过往行人的眼球!随着市场化的到来,将会把许多建设任务分解承包给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公司,这些企业或公司和政府部门只是一种合同关系,一般说来,很难要求他们承担合同以外的义务和责任,他们能把份内的活干好就不错了,而与其他部门协调、为其它部门着想、作长远打算,一来耽误工期,二来增加开支,实在不是他们所情愿的,当然有些也不是他们能协调的了的;另外,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所需的大量不间断的连续信息牵涉到一个城市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既需要积累,也需要充实,但在市场经济下,承担具体建设的公司或企业因为是临时被雇佣的,项目竣工后即与有关部门解除合同,不会关注这些与自己无关的东西,这样很可能造成信息的流失,因此,政府的全盘考虑及出面协调,不但非常必要,而且须及时到位!
由此看来,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市场化之后,政府不能一推了之,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该自己担当的决策和监督角色,不仅不能放松,而且必须依法切实加强。但另一方面,长期以来,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由于一直由政府有关部门下属的国有企业垄断经营,在所有行业中市场化改革的步伐最慢,问题重重,被称为"计划经济的最后堡垒";而且作为公益性事业,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一直采取的是低价格高财政补贴的机制,随着城市化的迅速扩展,地方财政日益表现出力不从心的窘态;再加上由于长期的垄断经营,相关企业缺乏自和积极性,生产效率低,服务质量差,所有这一切使得在许多地方,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出现了严重的滞后性。
2 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市场化乃大势所趋
(1)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市场化的特征和优势。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市场化就是在打破垄断的前提下,较大程度上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通过吸收社会资金和海外资本以及外部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技术以促进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因此,市场化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应具备如下一些特征:
①政府不再扮演具体建设者的角色,只是承担角色和监督职能。在传统体制下,政府对其所属的企业和事业单位是一种行政管理关系,它既包括人事任命、组织机构设置、职工福利等非经营活动,也包括投资审批、服务对象确定、亏损补贴等经营活动,这种行政管理关系之密切,几乎可以将这些企事业单位等同于这个领域的代表;随着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市场化,政府虽然仍是市政公用设施的规划决策者以及国有资产的有效监督者,但与之无关的其它事物则完全放手。其中最主要的建设任务则由具备相关资质等级的企业、公司去完成,需要说明的是,这些具体的建设者,可以是国家独资经营的企业,也可以是私营企业、民营企业甚至外资企业。这样,政府和具体建设者之间实际成了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双方不再靠行政管理而是靠合同约束。在市场经济下,政府作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提出者,通过合同的方式,与具体建设者建立起平等、自愿、互利的民事关系,这种合同付费对象不同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由政府出资,具体建设者承包建设或经营的服务承包合同;另一类则是政府特许的由消费者有偿使用的特许经营合同。政府与具体的建设者既然通过合同构建成平等、合法的民事关系,因此双方都享有必要的权力,也须履行必要的义务:政府一方有权要求市政设施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具体建设者则有权要求建设资金及时到位或特许政策合法有效:一旦违反合同,双方都能要求对方合理补偿。对于出现的纠纷,即可以调节解决,也可以付诸司法途径。
②投资渠道多元化。市场化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所需投资将是多元化的:既可以是国家出资,也可以是民间资本;既允许国内资本,也欢迎外资进入;既可以是当地资本,也可以是外地区资本。
③市政公用设施的具体建设者不能独此一家。因为只要独此一家,别无选择,必然会产生垄断,这势必会影响到投资成本、建设质量和周期。具体建设者多元化的目的就是为了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机制,以保证国家、投资者、市民的利益。具体建设者可以是国有企业,也可以是其它所有性质的公司;可以是独资公司,也可以是股份制、合作制公司;可以是当地企业,也欢迎外地公司竞争中选。当然,无论什么样的公司、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登记和良好的信誉。
(2)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一旦实行市场化,优势是非常明显的。
①可以拓展投资渠道,减轻了政府财政压力。随着城市的发展,一方面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所需资金也水涨船高,正日益成为政府财政支出的主要方向之一,这既使政府力不从心,也使得市政建设严重滞后,反过来又制约了城市的发展;另一方面,设施的后期维护负担也日渐沉重:人员、设备的增添也随之进一步增加了财政的负担。市场化之后,社会资金或外资参与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既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缓解政府投资不足的矛盾,从而促进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也能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
②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引进先进的技术、经营理念和管理经验。由于外资和民间资本的进入,使原来"吃独食"的国有企事业单位面临空前的压力。一旦这种压力变成动力,势必会促进自身的改革。
③有效的降低建设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南京、青岛、贵阳等市的公交行业实行市场化改革之后,人与车由原来的16/1左右降到4/1左右,公交行业也扭亏为盈。
(3)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市场化需要配套的政策推动。
长期以来,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由国有企业完全垄断,这种体制使某些单位成为这种"垄断体制"的既得利益者。他们在推动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市场化的过程中,究竟会带来多大的阻力,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因此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市场化需要配套的政策推动。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市政公用事业的特殊性决定其在建设过程中既需要规范的政府行为,又需要市场化的有效推动。
关键词:道路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市政
1市政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的前期准备
1.1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
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在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前,应携带有关资料到所在地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填写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并按规定交纳工程质量监督费用。
1.2制定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根据受监工程的规模和特点、投资形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质量信誉及质量保证能力、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勘察成果报告、合同,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文件而制定。并根据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情况及时做出调整。监督计划的编制,以事前控制为主,以监督各质量责任主体的行为为重点,来保证工程实体质量。以样板引路的工作方法,推动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
2市政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监督管理
2.1有关文件的核查
对施工前的监督管理,主要是有关文件审查的监督。根据建设单位办理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时,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的以下有关资料:1)规划许可证;2)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3)施工、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5)经批准的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于工程开工前对建设单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2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的资质核查
(1)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核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均有明确规定:1)检查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证书类别和等级及所规定的适用业务范围与拟建工程的类型、规模、地点、行业特性及要求的勘察、设计任务是否相符,资质证书所规定的有效期是否已过期,其资质年检结论是否合格;2)检查勘察、设计单位的营业执照,重点是有效期和年检情况;3)对参与该工程的主要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其注册证书有效性,签字权的级别是否与该工程相符。
(2)施工单位的资质核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了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加强管理,保障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和保证工程质量,制订了建筑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承包单位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且不得超范围经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承包单位的资质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相应的考核,资质升降及审查规定。
(3)监理单位的资质核查。①检查监理单位的资质证书类别和等级及所规定的适用业务范围与拟建工程的类型、规模、地点、行业特性及要求的是否相符。资质证书是否有效,其资质年检结论是否合格。②对参与该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其注册证书有效性,专业是否与该工程相配套。
(4)检测单位的资质核查。①核查检测单位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格认可证书》和《计量认可合格证书》。资质证书是否有效,其年检结论是否合格;②核查检测单位的营业执照,重点是有效期和年检情况3)对检测单位的主要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其注册证书有效性。
3市政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督管理
3.1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工程发包给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和具备相应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发包工程时,应该根据工程特点,以有利于工程的质量、进度、成本控制为原则,合理划分标段,不得将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各系统肢解发包给几个施工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格竞标,不得指定分包单位,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质量,不得要求承包单位以垫支或带资为条件进行发包,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2)根据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特点,配备相应质量管理人员,依据国家规定实行工程监理制,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并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相关的设计图纸、文件、水源、电源等原始资料,并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齐全。
(4)按照工程承包合同规定供应的材料、构件和产品、设备等的采购应进行招标。采购的材料、构件和产品、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合同及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或购买不合格的材料、构件和产品、设备。
(5)工程竣工验收。收到竣工报告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据国家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技术标准和经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审定的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图纸、相应技术资料,合同等相关文件组织竣工验收。
(6)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建设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3.2对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设计单位是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的主要实施者,其质量行为的优劣直接关系着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的设计质量。
(1)设计单位应贯彻执行国家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标准和其他相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按照设计合同的要求进行设计。同时还应结合我国国情和工程实际,积极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在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中,遇到重大设计问题或国家标准尚无规定的问题,设计单位应进行方案比选,采取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并在方案或者初步设计阶段提请建设单位向政府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监督管理机构申请组织技术专家论证;涉及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应当先送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安全技术性能检测报告,再将设计文件报政府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监督管理机构组织技术专家论证。论证结论应当作为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的依据。
(2)设计单位必须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接相应的设计业务。从事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不得超越资质等级或超越业务范围承接业务,不得将承接的业务转包或违法分包,也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单位的名义承揽业务或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业务。
(3)设计单位应对本单位编制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质量负责。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工程设计标准和合同的规定,建立设计技术负责人审查制度,并由设计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复核后签字,加盖单位印章。设计单位应当指派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4)认真接受政府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审核意见修改施工图设计文件。如因无证设计、出卖图签、越级设计,设计文件不符合规定要求,或设计不当造成重大工程事故,将视情节轻重,受到政府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监督管理机构没收非法所得、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分,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3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监理单位应当依照国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标准和经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定的设计图纸及文件,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实施工程监理,并承担监理责任。监理单位不得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不得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单位以及市政工程材料、构件或者产品、设备的生产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2)监理单位应审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准备情况。
(3)监理单位不得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推荐或指定市政工程材料、构件或者产品、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擅自接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的津贴、礼金和可能导致判断不公的报酬。
3.4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承担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不得超越资质等级或超业务范围承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得将承接的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也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2)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据国家有关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技术标准和经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定的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图纸文件、及施工合同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单位发现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有差错时,应当及向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3)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施工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抓好职工培训,确保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提高企业技术素质,广泛积极的采用新技术,以利于保证工程质量,并对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质量负责。
(4)依照合同由施工单位负责采购的市政工程材料、构件和产品、设备,其性能应当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其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
(5)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对工程施工应当进行质量检查和记录;尤其对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等隐蔽工程的施工要进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工程监理等单位检查签字确认。
(6)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质量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施工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印章。
(7)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竣工报告、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各功能性试验记录、隐蔽工程记录、设施操作维护管理手册和施工质量保修书等竣工资料。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未经政府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验收备案或者经验收不许备案的,不得交工。
(8)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质量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保修期限为设计使用年限,保修期从验收备案之日起计算,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负责及时修复。
4市政工程实体的质量监督检查
检查的内容有:完成这个项目制定的技术措施、操作工艺、配备的技术文件及其执行情况;工程实体质量符合规范的程度;有关工程质量记录文件的完整情况,包括数据有效、及时、真实、完整等。
参考文献
[1]徐波.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督[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1. 引言
当市政项目进行路桥施工时,需要为施工过程建立起一个综合的管理系统,只有这样才能把整个施工项目放在一起进行综合管理,而本文就将对市政路桥施工的综合管理措施分析为研究对象,然后把成本、进度、质量、安全、文档信息、合同(项目管理的六大职能),精巧的结合到一起,实现这六大职能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格局。具体方法就是通过计算机集成方法[1]来优化管理项目的整个过程,然后将市政路桥工程施工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成质量管理子系统、进度管理子系统、成本管理子系统、文档管理子系统、合同管理子系统以及安全管理子系统。市政路桥工程施工的综合管理措施就是以市政路桥工程项目为对象的系统管理和方法,有效利用电子计算机技术对某些相关书籍及信息进行汇总和处理,并在处理后作出相应的预先判断,从而实现对施工过程进行有效组织、计划、控制和指导;最终实现对市政路桥施工全过程的综合管理。以此为基础,本文着重对市政路桥工程施工综合管理中的施工进度、质量、成本以及安全管理进行透析,并提出了一些具体相关的实现流程和施工综合管理措施。
2. 市政路桥施工的进度管理措施
我们提及的市政路桥施工进度管理主要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制定一条合理并且经济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当我们在执行工程施工计划的过程中,有关人员要经常验收工程施工的实际进度是否符合计划要求,一旦发生了偏差,就要及时找出关键原因所在,然后及时采取一定的补救措施,并且要调整和修改原计划中的不足之处,直到完工为止。所以,市政路桥施工进度的管理控制终极目标是为了保证工程项目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时间内完成,如果能够提前完成,当然最好。一般市政路桥工程施工进度的工作流程是这样的:第一,市政路桥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制定,主要内容有项目的基本情况、资源等数据的输入、项目的工序和前后关系,下半程进度计划的自动生成主要是根据上述数据;第二,工程施工.进度的监测,这个内容主要包括对工程进度实际数据的输入、施工过程中工序数量的增加。修改、删除及对工程施工实际进度和计划进度进行比较;第三,对路桥工程施工实时进行进度的适当优化和及时调整;第四,俗话说,计划赶不上变化,要根据施工的实际情况,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不断的调整和完善。
3. 市政路桥施工的成本管理措施
市政路桥工程实施过程中建立的对成本进行监控和检测的一系列活动构成了市政路桥工程施工的成本管理和控制系统。一般情况下,成本管理控制系统只有长时间的付诸实施,才会有不错的效果。就算是最好的工程施工成本控制系统也只能在较短时间内提供有关资料,成本控制通常采取按计划定支和收支定支的手段来控制。下面是具体处理的流程:第一步就是要设定好工程项目施工在实施过程中具体时间段内的成本控制计划,此计划就将作为上述各项成本控制的一个方向标。第二步是制定好降低工程项目总的直接费以及间接费的计划、降低各个工程项目单元的成本计划、降低施工现场管理费计划。第三步是对已经完工的工程量和成本消耗量进行及时的统计,并对工程施工进度的过程进行详细跟踪。第四步是对工程项目进行成本概算、预算以及核算的对比,还要对其造成的偏差,其原因进行合理分析,以便及时采取纠正偏差的措施。市政路桥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成本控制是一个动态的和持续不断的控制过程。只有这样,成本才能得到有效控制,公司才没有后顾之忧。
4. 市政路桥施工的质量管理措施
对于市政路桥施工的质量管理,我们主要是依据一般工程施工下质量的一般概念(指在工程施工建设的过程中,形成的工程项目产品,该产品必须满足用户的生产需求、生活中所需要的功能以及其本身的使用价值,而且还要符合施工设计以及合同中规定的所有质量标准)来描述,从而对施工的质量进行合理有效的管理。从理论上来说,工程施工项目就是一个系统工程。特别是市政路桥施工,这种项目的质量要求是多层次、全方位的,并且要达到整体优化、协调的目的。由于市政路桥工程施工具有特殊性,这就要求施工项目一定要在设计规定的时间以及使用条件下,满足计划指定的性能的能力。
5. 市政路桥施工的安全管理措施
市政路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是指通过对工程施工工序的预估以及评价,然后做出对风险的综合分析。市政路桥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分析是风险管理的在实际中的应用。市政路桥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广义上包括了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指工程建筑本身的质量安全,即质量是否达到了合同法规的要求,勘察、设计,施工是不是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能否在设计规定的年限内安全使用。另一方面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人员的安全,这里要特别强调,是指合同有关各方在现场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施工时,我们要正视施工风险。把握施工规律,并采取相应的防范以及处理措施,避开或减轻风险,这也是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管理的初衷所在。具体的措施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第一,强化法制建设,加大奖惩力度。第二,从对项目部的管理转变到建立施工企业安全诚信机制。第三,落实各项目部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第四,落实各项目部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
关键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
1 市政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的前期准备
1.1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
市政公用工程在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前,应携带有关资料到所在地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
1.2 制定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根据受监工程的规模和特点、投资形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质量信誉及质量保证能力、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勘察成果报告、合同,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文件而制定。并根据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情况及时做出调整。监督计划的编制,以事前控制为主,以监督各质量责任主体的行为为重点,来保证工程实体质量。以样板引路的工作方法,推动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
2 市政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监督管理
2.1 有关文件的核查
对施工前的监督管理,主要是有关文件审查的监督。根据建设单位办理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1)规划许可证;2)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3)施工、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5)经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2 对市政公用工程建设单位的资质核查
(1)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核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均有明确规定:1)检查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证书类别和等级及所规定的适用业务范围与拟建工程的类型、规模、地点、行业特性及要求的勘察、设计任务是否相符,资质证书所规定的有效期是否过期,其资质年检结论是否合格;2)检查勘察、设计单位的营业执照,重点是有效期和年检情况;3)对参与该工程的主要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其注册证书有效性,签字权的级别是否与该工程相符。
(2)施工单位的资质核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了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加强管理,保障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和保证工程质量,制订了建筑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承包单位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且不得超范围经营。
(3)监理单位的资质核查。①检查监理单位的资质证书类别和等级及所规定的适用业务范围与拟建工程的类型、规模、地点、行业特性及要求的是否相符。资质证书是否有效,其资质年检结论是否合格。②对参与该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其注册证书有效性,专业是否与该工程相配套。
3 市政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督管理
3.1 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工程发包给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和具备相应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发包工程时,应根据工程特点,以有利于工程的质量、进度、成本控制为原则,合理划分标段,不得将市政公用工程各系统肢解发包给几个施工单位,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2)根据市政公用工程特点,配备相应质量管理人员,依据国家规定实行工程监理制,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监理,并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相关的设计图纸、文件、水源、电源等原始资料,并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齐全。
(4)工程竣工验收。收到竣工报告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据国家市政公用工程技术标准和设计图纸、相应技术资料,合同等相关文件组织竣工验收。
(5)市政公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建设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3.2 对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设计单位是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的主要实施者,其质量行为的优劣直接关系着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质量。
(1)设计单位应贯彻执行国家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标准和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按照设计合同的要求进行设计。同时还应结合我国国情和工程实际,积极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中,遇到重大设计问题或国家标准尚无规定的问题,设计单位应进行方案比选,采取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并在方案或者初步设计阶段提请建设单位向政府市政公用工程监督管理机构申请组织技术专家论证;论证结论应当作为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的依据。
(2)从事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市政公用工程设计。
(3)设计单位应对本单位编制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质量负责。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工程设计标准和合同的规定,建立设计技术负责人审查制度,并由设计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复核后签字,加盖单位印章。
3.3 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监理单位应当依照国家市政公用工程技术标准和经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定的设计图纸及文件,对工程质量实施工程监理,并承担监理责任。
(2)监理单位应审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准备情况。
3.4 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承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不得超越资质等级或超业务范围承接市政公用工程 ,不得将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 转包或违法分包。
(2)施工单位应严格依据国家有关市政公用工程技术标准和经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定的工程设计图纸文件、及施工合同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工程设计,若发现市政公用工程 设计有差错时,应当及向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3)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施工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抓好职工培训,确保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提高企业技术素质,广泛积极的采用新技术,以利于保证工程质量。
(4)依照合同由施工单位负责采购的市政工程材料、构件和产品、设备,其性能应当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其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
(5)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对工程施工应当进行质量检查和记录;尤其对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等隐蔽工程的施工要进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工程监理等单位检查签字确认。
(6)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质量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7)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市政公用工程竣工报告、功能性试验记录、隐蔽工程记录、设施操作维护管理手册和施工质量保修书等竣工资料。市政公用工程未经政府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验收备案或者经验收不许备案的,不得交工。
【关键词】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1 市政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的前期准备
1.1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
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在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前,应携带有关资料到所在地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填写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并按规定交纳工程质量监督费用。
1.2 制定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根据受监工程的规模和特点、投资形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质量信誉及质量保证能力、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勘察成果报告、合同,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文件而制定,并根据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情况及时做出调整。监督计划的编制,以事前控制为主,以监督各质量责任主体的行为为重点,来保证工程实体质量。以样板引路的工作方法,推动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
2 市政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监督管理
2.1 有关文件的核查
对施工前的监督管理,主要是有关文件审查的监督。根据建设单位办理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时,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以下有关资料:1)规划许可证;2)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3)施工、临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5)经批准的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于工程开工前对建设单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2 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的资质核查
2.2.1 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核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均有明确规定:a.检查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证书类别和等级及所规定的适用业务范围与拟建工程的类型、规模、地点、行业特性及要求的勘察、设计任务是否相符,资质证书所规定的有效期是否已过期,其资质年检结论是否合格;b.检查勘察、设计单位的营业执照,重点是有效期和年检情况;
2.2.2 施工单位的资质核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了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加强管理,保障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和保证工程质量,制订了建筑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承包单位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且不得超范围经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承包单位的资质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相应的考核,资质升降及审查规定。
2.2.3 监理单位的资质核查。a.检查监理单位的资质证书类别和等级及所规定的适用业务范围与拟建工程的类型、规模、地点、行业特性及要求是否相符。b.对参与该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其注册证书有效性,专业是否与该工程相配套。
2.2.4 核查检测单位的资质。如:核查《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格认可证书》和《计量认可合格证书、资质证书》是否有效,其年检结论是否合格等。
3 市政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督管理
3.1 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3.1.1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工程发包给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和具备相应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
3.1.2 根据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特点,配备相应质量管理人员,依据国家规定实行工程监理制,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并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1.3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相关的设计图纸、文件、水源、电源等原始资料,并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齐全。
3.1.4 按照工程承包合同规定供应的材料、构件和产品、设备等的采购应进行招标。
3.1.5 工程竣工验收。收到竣工报告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据国家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技术标准和经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审定的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图纸、相应技术资料、合同等相关文件组织竣工验收。
3.1.6 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建设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3.2 对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3.2.1 设计单位应贯彻执行国家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标准和其他相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按照设计合同的要求进行设计。
3.2.2 设计单位必须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接相应的设计业务。
3.2.3 设计单位应对本单位编制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质量负责。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工程设计标准和合同的规定,建立设计技术负责人审查制度,并由设计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复核后签字,加盖单位印章。
3.2.4 认真接受政府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审核意见修改施工图设计文件。
3.3 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3.3.1 监理单位应当依照国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标准和经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定的设计图纸及文件,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实施工程监理,并承担监理责任。
3.3.2 监理单位应审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准备情况。
3.3.3 监理单位不得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推荐或指定市政工程材料、构件或者产品、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擅自接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津贴、礼金和可能导致判断不公的报酬。
3.4 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3.4.1 承担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3.4.2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据国家有关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技术标准和经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定的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图纸文件及施工合同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单位发现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有差错时,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3.4.3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施工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抓好职工培训,确保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4.4 依照合同由施工单位负责采购的市政工程材料、构件和产品、设备,其性能应当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其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
3.4.5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
3.4.6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质量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施工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3.4.7 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竣工报告、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各功能性试验记录、隐蔽工程记录、设施操作维护管理手册和施工质量保修书等竣工资料。
4 市政工程实体的质量监督检查
检查的内容有:完成这个项目制定的技术措施、操作工艺、配备的技术文件及其执行情况;工程实体质量符合规范的程度;有关工程质量记录文件的完整情况,包括数据有效、及时、真实、完整等。
参考文献:
[1]张锡艳;孟繁荣;城市道路的工程质量管理与控制[J].城市道桥与防洪2002年04期
[2]苗畅慧;黄小慧;工程监理制度与公路建设质量[J].辽宁交通科技2002年05期
出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
三、甲方向乙方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地下自然资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四、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将地块编号为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见宗地图红线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乙方,乙方对该地块的现状无任何异议。本合同签订后,则视为甲方已向乙方交付土地。
五、本块土地的使用年期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六、本块土地用途为:_________.
七、土地利用要求:
(一)主体建筑物的性质:_________;
(二)建设用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三)建筑覆盖率:≤_________%;
(四)建筑容积率:≤_________;
(五)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地下车库、设备用房、民防设施、公众通道,不计容积率);
(六)建筑高度:不超过_________米;
(七)总体布局及建筑退红线要求:
退红线要求:用地3-4边退红线距离≥_________米,用地4-5、5-1边退红线距离≥_________米,其余各边退红线距离≥_________米。
(八)市政设施要求:
1.车辆出入口:_________路;
2.人行出入口:不限;
3.机动车泊位数:_________辆(自用辆公用辆);
4.室外地坪标高:根据规划确定;
5.给水接口:_________路或_________路市政给水管网;
6.雨水接口:_________或_________市政雨水管网;
7.污水接口:经化粪池处理后,接_________或_________市政污水管网;
8.中水接口:_________
9.燃气接口:_________
10.电源:_________或_________市政电力管网;
11.通讯:_________或_________市政通讯管网;
(九)建筑间距:满足建筑间距及消防要求。
八、本地块上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可进入市场销售。
九、本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_________(人民币)(小写:¥_________元)整;土地开发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整;市政配套设施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整;合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整;
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即(人民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整。
十一、乙方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清成交价款的,乙方同意甲方解除出让合同,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甲方并可没收乙方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已兴建的建筑物、附着物无偿收归甲方所有,甲方还可按成交价款的_________%向乙方追索违约金。
十二、乙方在未交清本地块的成交价款并取得《房地产证》前,不得转让及抵押本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十三、乙方除向甲方给付本地块的成交价款外,每年还必须按规定缴付土地使用费。乙方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同时,办理土地使用费登记手续。
十四、乙方在使用土地期间,未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的,甲方可不予办理与本地块有关的房地产权登记、建筑许可、销(预)售许可及其他相关手续或采取其他限制性措施。
十五、乙方在土地使用年限内依照法律、法规、深圳市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或将土地使用权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乙方开发、利用、经营受让的土地,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乙方在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并取得房地产证之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处分本地块。
十六、本合同规定的土地出让年限届满,甲方无偿收回出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本地块上的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也由甲方无偿取得。乙方承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将土地及土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无偿交给甲方,并在年期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办理房地产权注销登记手续,否则由甲方迳行注销。
乙方如需继续使用本地块,可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期,并在确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出让金及其他条件后,与甲方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土地开发与市政配套设施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十七、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方需向乙方告知有关事宜的,乙方同意甲方通过挂号信函或媒体公告的形式送达至本合同所规定的乙方地址。
十八、《土地使用规则》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须遵守《土地使用规则》。
十九、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二十、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
民法院。
二十一、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乙方三份,其余由甲方持有及分送有关单位。
二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协议书明确。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关键词:市政项目管理 优化
1、项目管理的发展趋势
1.1专业化发展的趋势
项目管理的广泛应用体现了项目管理的向专业化方向的发展,更突出的它的重要性,其表现在项目管理知识体系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竞相发展、各种项目管理软件开发及研究咨询机构的出现等等,随之出现的行业项目管理专业化也是趋势。应该说这些专业化的探索与发展,也正是项目管理学科逐渐走向成熟的标志。而今的项目管理发展基本上有两个发展趋势,即如何将本学科领域的专业理论、方法应用于项目管理和如何把项目管理的理论、方法应用到本行业中去。
2、市政项目管理
一个城市的大规模基础建设是一种社会公益性投资工程建设,首先得从城市整体上对一项市政工程在结合城乡布局和城乡规划,在基础上作出其社会效益的可行性分析,最后才作出投资的决策,上述决策很大程度上是属于一种政府性决策行为,它属于一种政府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决策行为,重点分析其投资的社会效益。对于市政公司而言,市政工程建设是一种企业行为,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决策应该做到投资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和投资成本的最小化,重点分析其投资的经济效益。市政项目的财务投资规模巨大,资金需求量大,工期长,所以其资金的回收期长。对于一般的市政公司不可能有足够的资金以投资这种规模巨大的工程,所以这就需要借助各方面的力量来进行市政筹资,在足额筹资的基础上,对其进行设计、投资、施工而后进行事后评价。
在市政建设项目管理方法上,建设项目的执行过程中有主要有两种方法:项目管理方法和项目实施方法。市政项目管理方法主要是指如何进行市政项目管理的方法,是现在大部分市政项目中所应用和采纳的方法,它是对市政工程项目的整体规划。而项目实施方法指的是在项目实施中为完成确定的目标如某项市政工程的设计、施工而采用的技术方法。项目实施方法所能适用的项目范围会更窄些,通常只能适用于具体市政项目的设计和实施。
在市政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根据一定的优先次序关系组织资源去对具体市政项目进行设计、施工,在必要的时候进行监理,从而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而不至于出现“停工待料”甚至是“推倒重来”的局面。因此,在一个合理的项目组织机构中,必须保证项目经理和体系结构设计师的有效配合。
3、市政项目管理中的若干建议
3.1 编制一个合理有效的实施方案
市政项目管理人员首先要编制一个合理有效的实施方案,其方案内容和目标必须满足双方的合同( 以下简称合同) 要求。合同是有法律性约束的,双方必须遵守,不遵守就意味着违法。合同是编制实施方案的主要依据和纲领,承包商应尽的义务及责任在实施方案中必须体现出来。第二实施方案必须把追求最大的利润作为目标。企业的目的就是赢得最大的利润, 实施方案必须符合企业的最大利益。第三实施方案必须联系实际。首先是联系自己企业的实际, 扬长避短发挥自己的优势, 最大限度地把人员、机械、材料等优化配置、减少浪费。二是联系施工现场的实际, 如地理、地貌、气候、道路、地方材料、运输能力、风俗民情等。充分利用有利的条件, 避开不利的条件, 对项目有利的和不利的因素都要考虑进去。尤其在工期安排上要留有一定的余地, 不利的因素以及不可预见的因素都要考虑得周全一些。三是联系社会实际, 现在是市场经济, 从工程开工到竣工一般要跨一至两三个年度, 施工期比较长, 市场的变因很多, 尤其是建筑材料的价格一天一个样。第四工程分包。在企业能获得最大利益的前提下, 在合同条款允许范围内或业主同意的情况下, 可找协作单位分包。分包时必须找既有实力又符合合同要求的企业。
3.2结合实情逐步落实
完整的项目管理还包括一系列专题管理,如: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变化管理、风险管理、财务管理等。市政工程项目中的财务管理包括市政项目的筹资管理、投资管理等。这些专题管理并不完全停留在项目范畴内,它们的实施要依赖市政公司、政府部门等诸多相关部门的配合,如果一开始就准备在一项目实施中进行全面的项目管理 ,会存在相当大的难度,因为就市政公司本身的内部运作还不足以支撑这样的全面项目管理,而且大部分人员也不可能在一开始就能全部领会这么多的内容。
要做到把项目管理真正进入实际业务运作中,要求做到以下几点:首先进行通常意义上的项目管理,对市政项目进行技术上的和经济上的分析,评价其可行性问题。并对合同进行深入的研究,做到可以清楚的定义项目管理的目标、范围及工作成果等,在这个阶段应该确保对项目管理方法和项目实施方法及体系结构有清楚的认识和理解,并掌握适当的项目管理工具;第二阶段,全面实施质量管理,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督,重点把握工程质量关,同时对工程项目进行成本控制、进度控制、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第三阶段,全面实施变化管理,完善信息资料的整理,做好项目的竣工与评价工作。
3.3 制定一套好的管理制度
企业的管理制度就是企业最基本的管理方法,就是企业内部的法, 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一套好的管理制度是搞好企业的最重要前提之一。施工项目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好的施工项目管理制度首先应是合法的, 它的各项规定、基本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企业内部的各项制度; 二是必须是行之有效的。一个施工项目没有一个有效的管理制度, 就等于没有管理。一个没有管理的施工项目肯定不是一个好项目, 而且还是一个亏本的项目; 三是必须符合施工项目的实际。制度并不是越多越细越严越好, 制度的制定要结合实际量力而行。该用制度规范的, 一定用制度规范, 该细致严格的, 一定要细致严格, 不该用制度规范的东西就不要用制度来规范。不管制定什么制度都得使大多数员工能接受, 多数员工能接受的制度才可能是有效的制度; 四是必须激励员工们积极上进。从制度上让员工感到企业的温暖, 激励员工热爱企业, 自觉遵守制度, 关心施工项目, 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从制度上让员工知道干好干坏不一样, 干多干少不一样, 激励员工把自己的工作干得最好,做到奖罚严明。从制度上激发员工的创造性, 鼓励员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使施工项目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不断创新不断提高, 使施工项目的效益实现最大化。
3.4全面落实风险管理与财务管理
风险是事物本身的不确定性,风险管理要求在市政项目工程管理中把好质量关,同时做好市政工程的财务筹资与投资决策。
风险管理:从预防和分散风险两个角度来考虑。①从预防角度来考虑,市政公司应当在投资项目开始之前,通过加强可行性研究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对投资项目进行认真分析。从宏观方面来讲,主要分析国家经济政策、社会政治经济形势、资源供求情况等内容,从而正确选择投资的时机;从微观方面来看,主要利用各种经济与技术分析指标,选择正确的分析方法,测算各种投资的预期收益率、现金流量等指标,来选择正确的投资方案。②从分散风险的角度来考虑,由于风险是未来经济生活中的不确定性引起的,可以通过多元化的投资组合来控制风险的发生。
筹资与投资管理:筹资原则的确定是筹资决策的总的指导思想。市政工程建设筹资与其他用途筹资一样,必须进行成本、风险与效益的权衡,做到及时性、效益性与科学性相结合。同时做到筹资与投资管理的统一,即做到筹资的成本、风险与投资效益的权衡,在适度的风险下,做到筹资成本最低,投资效益最大,投资效益是一种事前的决策行为,它是在投资之前经过可行性分析的结果,因此,在筹资决策中,效益性原则就是做到筹资成本最低,在筹资财务上,筹资成本最低等价于筹资的结果将得到最优的财务资本结构。
3.5加强健康安全与环保管理
健康安全与环保管理是项目管理以人为本,更加人性化,更加进步的体现,是代表项目管理更加完善的一个里程杯,也是未来项目管理发展的方向标。健康安全与环保管理主要分两个方面:①强调在过程中和项目完成后对人的健康与安全的影响;②项目在过程中和项目完成后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在这两方面中项目完成的影响主要由业主和设计在初期的综合分析的时候进行考虑。对于现场项目管理来说,只需要对过程中进行负责.在现在我国项目管理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健康安全与环保管理对很多项目管理来说还是一片空白,即使存在也是不具备实际意义。因此要做好健康安全与环保管理应做到如下工作:在一个项目开始的时候,应对整个项目进行划分,将涉及到人健康安全与环保的工作进行分类汇总,并根据轻重等级制定切合实际的相应的预防及应急措施,上报相关单位进行审核,通过后方可继续该项目。应制定相关的培训及教育机制,做到对每一个参加该项目建设的工人及管理员进行培训及教育,专职人员做好相关的记录并定期进行检查,各种防护工具及设备也定期进行检修,确保工具设备工作正常。对重点进行的观测数据应及时的进行整理分析,对出现的异常情况应仔细分析清楚后方可继续进行该项目。
4、结束语
总之,市政工程项目管理需要在项目工程管理理论的指导下,根据具体的市政项目做具体的分析,在市政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和事后评价上全面落实项目的风险管理,把好工程质量及健康安全与环保关,做到工程投资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最大化。
【关键词】市政工程;施工;给水;管道;质量;合同
合同的制定,在给水管道的施工中具有重要的约束作用,也是保障施工质量的前提。在施工中,合同对给水管道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明确的规定与质量要求,这对减少施工纠纷、保证施工质量、给居民提供高质量的居住环境具有重要的作用。
1.市政建设给水管道施工合同在施工中的重要作用及重要内容
1.1确保工程质量
在市政建设当中,给水施工合同,对于约束市政给水施工具有重要的作用。在施工中,给水施工根据合同约定内容,进行施工,在施工中遇到一些技术问题,例如,给水管道施工的质量、工期、造价、施工质量的优劣等等,均直接影响着工程施工的后期安全隐患问题,在给水施工质量保修期结束后,给水管道的质量出现问题,如跑冒漏水等问题,造成给水企业产销差增加,也使宝贵的水资源白白流失,都是不小的损失,部分管道移位造成的破坏性作用以及对整体建筑的影响等问题,这些技术性的问题,均离不开合同的约定及约束。
1.2控制工程造价
给水管道施工合同能够避免在施工当中合同双方分歧的出现,从而确保市政给水管道施工的建设质量与时间。具体来讲,通过进行合同管理能够较为系统的对给水管道施工设计图进行审查,从而把施工中可能发生的潜在问题尽可能的解决,避免在施工阶段造价的失控。其次,在具体实施阶段,能够有效处理好技术先进与经济合理之间的关系,在保证技术先进的基础上对施工成本加以控制并渗透到给水管道建设的各个环节中。此外,由于在具体的施工当中收到各类因素的影响不免会出现设计变更、线路变更等问题,但通过合同管理能够有效预防、避免和解决这一问题,间接性的对工程造价加以控制。
1.3保障工程进度
在市政给水管道施工当中,受各类主客观因素的影响难免会对建设工期产生不利的影响,但通过给水管道施工合同管理则能够有效避免和解决这一问题。给水管道施工合同一般会对工程建设的进度做出较为全面、系统的分析与规划,我们可以在此基础上理清各施工子项目间的逻辑关系与衔接关系,在施工合同的制约下,做好倒排工期,进行合理的流水作业,然后再在施工当中加以重点关注,进而实现施工参与方的高效协调,确保施工工期顺利落实。
2.合同约束中给水管道施工中的常见问题
在市政建设给水管道施工前,要根据图纸设计,与施工承包方签订相应的施工协议,也就是施工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的内容及要求,进行施工。所以,在施工前的合同制定,要规范、合理、全面,避免遗漏重点部位的施工要求及质量要求,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争端及麻烦,为后期的验收留下安全隐患。在合同制定后,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在给水施工中易出现这样一些安全问题:
2.1施工准备工作不足
在给水管道施工之前,要详细熟悉图纸的要求,对施工地点及施工情况要现场进行勘察,并要做好管材的选择,这是保证给水管道施工的一项必要前提,也是保证后期施工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前期勘察工作决定了后期的施工质量和施工效率。对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及施工中遇到的困难,在施工前根据合同及图纸,要有一个完善的计划及方案,以保证施工工期及质量。给水管道的施工,大多数为地下进行施工,所以在施工前,要清楚地下电缆及排道的分布情况,避免在进行施工的过程中对电缆和原排道造成损坏,不仅给居民的生活带来严重的影响,还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
2.2材料的质量问题
施工中管材的质量十分重要,根据施工进度,及时检测材料的质量问题,对于施工材料的质量,要由专业的检测人员进行把关,避免由于材料的质量问题引发安全隐患。同时在进行给水管道的施工当中,材料的准备还应当充分,材料的质量是影响工程施工的一个重要的因素,要根据合同的约定,保证材料的质量。如后期的跑冒漏等由于管材质量问题引发的安全隐患要坚决杜绝。
2.3给水管道选材不尽合理
在进行给水管道施工合同的制定当中,应当把管材的选材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说明和规定。在给水管材当中,其“耐腐蚀性”和“抗压抗破坏性”是衡量管材的重要指标。铸铁管与钢管及水泥管相比较,在耐腐蚀性上具有明显的优势,然后球墨铸铁管材有着更好的抗拉伸性和抗破坏性。所以部分施工单位在管材的选择上,还存在着不合理的现象。在选材没有考虑到施工区域的地质因素,单纯追求经济利益,而没有依据管道的设计进行选材,一些不合格的管材及质量严重不达标的管材流入到了施工场地。从而使给水管道的施工带来安全隐患,影响了整体的工程质量。
3.履行合同约定解决给水管道施工常见问题的对策
根据合同的约定,在给水管道的施工中,对常见问题进行处理时,经常要涉及到相关的经济处罚及经济纠纷问题,所以在施工中,要准确采集施工数据,严格施工质量等。在给水管道施工中,涉及到经济问题为减少经济损失,对给水管道常见问题的解决措施如下:
3.1进行精确施工测量
在施工中,按照合同规定要求,对给水管道的施工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要进行精确的测量,并且应当聘用专业公司的技术人员进行测量,以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与精确。为了保证测量的准确性,在测量中应当保证两名人员共同参与到测量工作中,同时应用专业的测量工具,以减少误差。同时对测量结果要及时进行保留及整理装档,为履行合同约定作为材料进行留存,作为一旦发生质量纠纷时明确责任的证明。
3.2严格控制给水管道施工材料的质量
管材质量的好坏,及其合理性,是直接影响整体质量和施工进度的重要因素。在管材使用上,要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管材选择,并认真检测管材各部件及规格、质量,这是保证合同要求的重要内容之一。管材选择的合理性,以及质量检测,应通过专业人员进行检测把关,并留存样品作为后续验收的小样。并且避免由于管材的选择不当引起给水管道的渗漏发生,避免由于返工而引起的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3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对给水管道进行防腐处理
在对给水管道采取防腐处理时,要根据合同的要求,或者是根据施工标准的要求,严格施工程序。根据标准要求严格进行除锈、防锈操作,进行防腐操作时要确保防腐面的整洁,避免潮湿影响防腐效果。在进行给水管道沟槽回填作业时,加压压实时要掌握好压实力度,根据回填料的不同进行不同方式的振捣。例如使用中粗砂回填时就应当选择灌水振捣的方式。
4.结语
给水管道合同管理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市政给水管道施工质量问题。所以在施工中,全面提高施工承包人员的素质、完善给水管道施工合同、细化合同条例、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严格按照施工标准精确施工是保证市政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减少合同纠纷、减少经济损失的一项重要措施。确保市政管网的质量,降低产销产,节约水资源,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施工活动都是围绕着合同进行的。给水管道施工合同在给水管道施工管理中具有重要作用及意义
【参考文献】
[1]傅亚东.市政给排水工程施工质量的预防和控制田[L].中化建设,2008(10):31-39.
论文摘要:近些年,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国内各个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数量、规模日益增加。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进一步加大了对经济宏观调控的力度,从而大幅提高了工程建设项目的筹资难度,为保证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的顺利实施、有效运行,各城市内的有关部门、学者经过长期的分析、研究而得出了BT融资模式。以下,本文就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BT建设模式作简要的分析、探讨。
随着我国百姓生活水平的快速提升,现代城市的规划与建设越发频繁,其不仅直接加大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规模与数量,同时对于项目资金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对此,国内各个城市的主管部门、建设部门以及社会学者,针对BOT建设模式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与分析,并通过不断的实践与改进,创新研发出了BT建设模式,有效推动了市政基础建设项目的建设与发展。以下,本文针对BT建设模式的涵义、特点进行分析、探讨,同时提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应用BT模式的几点注意事项与建议。
一.BT建设模式的涵义与特点
BT 是政府利用社会资金来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一种投资方式,BT 是“ 建设”( Build) 和“ 转让”( Transfer) 的英文缩写,其涵义是:政府特许外商或国内企业投资者从政府部门或其委托人手中获得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特许权, 在一定的期限内,由投资者负责该项目的投融资和建设,工程竣工后,由政府按BT 合同进行回购,其目的主要在于解决城市快速发展与短期建设资金紧缺的矛盾。
作为一种融资模式,BT建设模式主要适用于由政府负责实施的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在实际的应用中,基础设施项目的实施,主要是由融资、投资企业按照与项目业主、当地政府之间的约定及合同内容,通过银行借贷等方式,或利用自由资金来筹集项目的建设资金,而项目投资方、建设单位可以是在具备一定融资能力的同时,又具有相应资质、技术条件以及生产能力的联合体单位,即建设管理公司。据有关分析、比较,在应用BT建设模式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中,优选施工能力、融资能力兼具的市政建设施工单位,不仅能够保证项目资金的有效运转,同时还能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节约、降低项目的建设成本。
值得注意的是,BT融资模式与BOT模式之间的最大区别在于,采用BOT模式的市政工程,项目的投资单位不仅需要直接负责项目的施工建设,同时还需在项目竣工后掌管经营,而投资单位的收益主要依靠项目施工的利润以及项目运营期间合同约定中的收入部分;应用BT模式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方的收益主要是通过项目的施工直接获利,或依据项目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条款来获取投资回报率,在项目的整个实施过程中,投资单位只需要负责工程建设任务而并不需要掌管项目的经营。对于已竣工建成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倘若采用的是BOT建设模式,在项目合同的特定期限内,投资单位负责经营、管理,当特许经营期已满后,则需要将项目无偿转让、归还于当地政府,而采用BT建设模式的市政工程,投资单位应将项目有偿转让给当地政府。 转贴于 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用BT模式的注意事项与建议
(一)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
作为我国的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当地政府,虽然不直接参与应用BT建设模式项目的筹资与施工建设,但应组建一个管理部门或委托项目法人,代表政府机构监督、管控项目的实施,充分履行项目业主的义务、权利,从事具体的经济活动。
(二)承建单位资质的审核:
采用BT融资模式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对于承建单位的施工能力、筹资能力有着一定的要求,为保证项目的施工建设能够在约定的期限内高效率、高质量的完成,项目的承建单位必须拥有一定的资金储备,并科学、合理的调度资金、使用资金。因此,在进行项目的投资招标时,应事先明确资格预审文件中的具体内容与规定,全面了解、严格审核参建单位的资产情况、财务状况、信用评级、历史业绩等信息,避免出现弄虚作假现象,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投资单位的确定:
当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用BT融资模式时,倘若项目的投资单位不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应另行寻找一个技术条件、行业信誉、生产能力较好的施工单位与其协同合作,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到项目的投标中。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单一投资单位还是由施工、投资单位组建而成的联合体,均需要严格依照我国有关的施工招标规范、标准、制度等文件中的具体要求,参与到投标竞争中。
(四)项目回购期限的确定:
采用BT融资模式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当地政府需要支付财政资金来回购项目。对此,政府与项目的投资单位应作进一步的协商与沟通,对项目的预算、造价、施工组织计划等影响建设成本的资料、文件进行分析,不仅需要考虑到投资单位的利润、效益,同时还要尽可能的节约、减少项目的建设成本,最后在合同中明确具体、合理的回购期限与回购原则,以保证项目的实施能够按照约定顺利的施工与回购。
结束语:
综上所述,作为一种全新的融资模式,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应用BT建设模式,必须充分了解、掌握其特点,科学选择合作单位,以满足建设资金紧缺时的项目融资需求,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有效运转。
(一)在成本分析方面不够科学
成本分析即在成本产生后,根据成本核算资料,将实际成本同预算成本的差异及原因汇总且实施分析研究,查出成本差异之原因,给以后项目目标成本的设定创造改进建议,以促使成本进一步改善、经济效益进一步提升,可目前许多市政施工企业均不具备真正意义上的认真实施成本分析,通常是一个项目完结后,此项目的财务工作者、管理者或许很快又参与到下一个项目的工作,而极少对此项目的盈亏实施分析,抑或是分析也比较粗略,更不用说借助各类手段对成本差异实施全面细致真实的分析。[2]所以,在此种成本管理形式下没有办法替下一个项目成本目标架构创造改进意见,导致第一手资料的短缺。
(二)在成本管理认识方面存在误区
市政施工企业成本管理即在全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保证项目的成本有效控制,在准允的成本预算内所采取的所有管理。工程成本管理属于一个全员整个过程管理,目标成本要借助施工生产组织与实施经过来达到。成本管理的主体即施工组织与直接生产工作者,而并非财务会计工作者。[3]一直以来,有部分市政施工企业的领导一提起成本管理则想到此属于财务机构该管的事,有部分工程项目管理负责人简单地把项目成本管理之责任归到项目成本管理主要管理者抑或财务工作人员。其结果造成技术工作者仅负担技术与工程质量,工程组织工作者只负担施工生产与工程进展程度,材料管理工作者只负担材料的采购与验收及发放工作。此表面上感到分工清楚、职责明晰,各履其职,唯一不具备成本管理责任。生产组织工作者为追求工期而盲目增添施工工作者与设备,必会造成窝工现象出现而损耗人工费用;技术工作者现场数据不精准,必定会造成材料二次倒运费之增加;而为保障工程质量,实施可行却不经济的技术手段,必定也会让成本增大。
(三)在成本控制方面能力低弱
当前,市政施工企业成本控制能力比较低,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材料采购过程履行合格之分供方评价机制查,材质达不到工程要求,抑或以大替小导致材料过剩与浪费;
2.材料“跑、冒、滴、漏”问题严重,不执行限额领取材料制度,不能精确核算材料耗用水平;
3.机械设备的使用率低下,窝工情况经常出现。
(四)缺乏完善的责权利相结合成本管理机制
当前有部分市政施工企业由于各机构岗位责权利落实不到位,致使产生干多干少、干好干坏都一样的格局,即便是兑现了也存在不公平现象。此种做法,不但会严重挫伤相关员工的积极性,并且会给企业以后的成本管理工作带来极大的损失,因为员工们最关注的,也就是企业制定的责任权利相融合制度在企业成本管理实际操作中可否得力。
二、市政施工企业强化成本管理提升经济效益的有效对策
(一)科学实施成本分析,掌握项目盈亏主要原因
市政工程项目竣工后,通常会有许多成本费用还没有归结到成本账面上,此则应当明确各种费用的结算金额,及时确立此工程的总成本,应用科学合理的手段,对此项目的全部过程及其结果实施全面、系统的分析与评价。借助成本分析,查寻出哪部分成本项目节省,哪部分成本项目费用超出,披露成本差异的因素,把握单项成本目标的完成状况,探求进一步压缩成本的路径与办法。结合工程成本结果,评估项目成本管理工作得失,编汇总结报告,为成本管理各个过程创造必要的资料,切实履行奖惩制度。[4]成本分析的真正宗旨即研究与把握施工项目之成本规律,为以后的项目创造借鉴的方法。
(二)搞好施工期的成本管理,有效控制成本
主要应搞好如下两个方面费用的控制工作:
1.材料费一般材料费的开支大概占成本的60%-70%,属于成本管理的关键点,材料控制可划价格控制与用量控制两部分。在价格控制上,应当把好进货关,对需求量较大的材料实施招标的方法,要用预算价格控制材料进购成本,因市场价格变化频繁,通常会出现预算价格同市场价格脱离甚远而让采购成本失控的状况,所以,市政施工企业材料采购工作者应经常注重材料市场价格的变化,积累系统详细可靠的市场信息,有利于及时同甲方保持联系,努力做到按实补贴;要实施限额领料与配比发料,严格防止材料浪费。并且,市政施工企业项目部门在同分包队伍签约劳务合同时,要提出各主要材料损耗率的要求,同时由核算工作者结合每月完成工作量,核定预算与实际用量的差异,查寻出差异构成的因素,若为节省,要予以奖励,若为超支,则予以相关工作者以惩处。在施工期间达到材料放置分布合理,降低二次挪运,将返工损失减到最低程度。
2.现场管理费现场管理费即同工程施工直接联系的成本,融会全部施工阶段,直到保修期满。主要应搞好如下四个方面的控制工作:
(1)搞好雨季和冬季施工前的准备工作,防备突然出现的恶劣自然环境给施工带来影响;
(2)严格依据施工规范、技术指标、质量要求施工。各个专业要制定严瑾的操作程序,对不依据操作程序作业,导致施工成本增多的,由执行领导负责;
(3)杜绝质量事故出现。质量事故能够增添返工、停工、返修、事故处理等费用。此部分费用能够借助领先的施工管理技术而压缩;
(4)搞好工程施工的预防工作和检测工作。譬如及时对工程的质量实施检测,搞好隐蔽记录,设立质量安全检查小组,随时随地检查施工安全状况、施工进度状况,全面搞好施工前预防工作。
(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防止出现法律方面的损失
市政施工企业在施工阶段中需要签约各式各样的合同,牵涉面很广泛,合同签约方的身份也较为复杂,稍不注意,则会让自己处于被动状态,及至蒙受极大损失,给企业增添负担,进而严重影响企业职工的积极性,因此一定要强化合同管理,不仅要做到印章有专人进行管理,使用必须登记在案;而且采取合同归口管理,建立的合同一定要上报企业主管机构与负责人审阅。全部合同都要建立台帐,实行统一保管。在合同的签约中尽量运用格式一致的合同,譬如设备租赁合同,再有临时用工合同,以保障合同条款的严瑾与合法,有效起到保护企业自身的作用,同时亦可聘请长期法律顾问,协助企业实施合同的签约。严格合同管理制度,有利于采取阳光操作,防止人为操作现象,对减低成本定会发挥巨大作用。
(四)强化成本教育,创新“降低成本”理念
施工企业的所有活动的开展均是通过人来实施的,人之活动在成本产生的各个过程占居主导位置。企业员工的素质与企业员工的技能是影响成本的主要原因之一。其中对市政施工企业影响最大的是员工的成本意识以及减低成本的积极主动性。成本意识即节省成本与控制成本的思想,其包含注重控制成本,尽力让成本减低至最低水平同时设法让其保持在最低水平线上。[5]主要应注重如下三个方面的工作内容:
(1)牢牢树立市政施工企业员工的成本意识,对员工实施成本教育,培养危机感,让员工真正懂得成本是能够控制的,成本控制不仅属于成本管理机构的事,而且是施工企业每一个员工的责任。将减低成本同员工经济利益相挂,使员工有种危机感,使其能够明白减低成本更需要企业全员的共同参与,同时在工作中随时注重节省成本,深入发掘减低成本的所有潜能。
(2)市政施工企业员工整体素质要达到普遍提升。譬如:市政施工企业项目部应当注重施工工序的合理安排以及施工过程的有效控制;成本控制机构不要只限制在预算方面,更应该精通项目工程招标工作和合同管理工作以及工程技术等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