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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留守儿童调查报告

时间:2022-02-26 06:46:45

农村留守儿童调查报告

第1篇

一、研究目标与方法

1、研究目标:

一是全面准确把握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的数量、地域分布等基本状况;

二是分析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认识他们的分层特征和需求差异;

三是针对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有效解决留守流动儿童问题,制定落实和发展完善相关政策服务。

2、对象界定:本文所指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从农村流动到其他地区,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地区,并因此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儿童。本文所指流动儿童是指随务工父母到户籍所在地以外生活学习半年以上的儿童。儿童年龄界定在18岁以下(0-17岁)。

3、研究方法:本研究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定量研究部分由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段成荣教授等承担,在20xx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长数据中抽取126万人口样本量,对其进行统计分析和推断,把握留守流动儿童的数量、区域分布、年龄及性别特征等。定性研究由全国妇联特聘专家王梦兰、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郑新蓉教授、湖南农业大学高志强教授等承担,主要通过文献研究以及实地调研,客观分析留守流动儿童成长发展中的主要问题,进一步提出对策建议。

二、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的总体现状

(一)农村留守儿童的整体情况和基本特征

1、农村留守儿童数量超过六千万,总体规模扩大

根据《中国20xx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样本数据推算,全国有农村留守儿童6102.55万,占农村儿童37.7%,占全国儿童21.88%。与20xx年全国1%抽样调查估算数据相比,五年间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增加约242万。

2、农村留守儿童年龄结构发生变化,学龄前儿童规模快速膨胀

学龄前农村留守儿童(0-5岁)达2342万,在农村留守儿童中占38.37%,比20xx年的学龄前农村留守儿童增加了757万,增幅达47.73%农村留守儿童调查报告农村留守儿童调查报告。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规模为2948万,其中小学(6-11岁)和初中(12-14岁)学龄阶段儿童在农村留守儿童中分别占32.01%和16.30%,规模分别为1953万和995万。与20xx年相比,小学和初中学龄阶段留守儿童分别减少了89万和226万,共减少315万,降幅为9.65%。大龄留守儿童(15-17岁)占农村留守儿童的比例为13.32%,规模达813万,比20xx年减少了199万,降幅为19.68%。可见五年间,学龄前留守儿童规模快速膨胀,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减少,大龄留守儿童规模明显收缩。

3、农村留守儿童与城乡流动儿童性别比总体差别不大,分年龄段比较差异明显

全部农村留守儿童中,男孩占54.08%,女孩占45.92%,性别比为117.77。与农村非留守儿童和城乡流动儿童比较,总体性别比差别不大(农村非留守儿童和城乡流动儿童性别比分别为117.25和116.39),但分年龄段性别比结果存在差异。

4、农村留守儿童高度集中在中西部劳务输出大省,但广东、江苏等东部发达省份比例也很高

留守儿童在各地之间的分布很不均衡。其主要集中在四川、河南、安徽、广东、湖南等劳务输出大省。四川、河南的农村留守儿童规模大,占全国农村留守儿童比例最高,分别达到11.34%和10.73%。其次,安徽、广东、湖南的农村留守儿童规模占全国百分比也很高,分别为7.26%、7.18%和7.13%。以上五个省份留守儿童在全国留守儿童总量中占到43.64%。另外,从农村儿童中留守儿童所占比例来看,重庆、四川、安徽、江苏、江西和湖南的比例已超过50%,湖北、广西、广东、贵州的比例超过40%。可见,农村留守儿童广泛分布于中西部省份,同时也分布于江苏、广东等东部发达省份。

5、近1/3农村留守儿童与祖父母一起居住,有3.37%的农村留守儿童单独居住

调查显示,46.74%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都外出,在这些孩子中,与祖父母一起居住的比例最高,占32.67%;有10.7%的留守儿童与其他人一起居住。值得注意的是,单独居住的留守儿童占所有留守儿童的3.37%,虽然这个比例不大,但由于农村留守儿童基数大,由此对应的单独居住的农村留守儿童高达205.7万,这是要特别给予关照的留守孩子。

6-11岁和12-14岁的农村留守儿童在校比例分别为96.49%和96.07%,表明他们绝大部分正在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农村留守学龄儿童义务教育总体状况良好,但部分中西部地区的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状况相对较差农村留守儿童调查报告自我鉴定

7、母亲外出的留守儿童未按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最高,祖父母隔代照料面临诸多挑战

农村留守儿童不同的监护人对其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未来发展都会产生不同影响。数据显示,母亲外出,单独与父亲一起居住的留守儿童未按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最高,达5.12%;父亲外出,单独与母亲,或与母亲和祖父母一起居住的,未按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均较低,分别为3.13%和3.11%。

所有隔代照顾留守儿童的祖父母,平均年龄为59.2岁,56%的年龄在60岁以下,绝大部分在50-59岁之间,甚至有12%的祖父母年龄在50岁以下。但是,隔代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祖父母的受教育程度很低,绝大部分为小学文化程度,甚至有8%的祖父和25%的祖母未上过学。由于受教育水平的限制,祖父母在抚养和教育留守儿童时面临诸多的困难和挑战。

(二)城乡流动儿童的整体情况和基本特征

1、全国流动儿童规模达到3581万,数量大幅度增长

根据《中国20xx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样本数据推算,0-17岁城乡流动儿童规模为3581万,在20xx年基础上增加了41.37%,且有增长的趋势。在这些流动儿童中户口性质为农业户口的流动儿童占80.35%,据此全国有农村流动儿童达2877万。

2、各年龄段城乡流动儿童的规模都在快速增加,大龄流动儿童增速最快

流动儿童在各年龄组分布比较均匀。学龄前流动儿童(0-5周岁) 规模达到981万,占流动儿童总数的27.40%,与20xx年相比,增幅达38.59%。小学(6-11周岁)和初中阶段(12-14周岁)学龄儿童在流动儿童中所占比例分别为27.89%和13.21%,规模分别为999 万和473万,与20xx年相比,义务教育阶段流动儿童共增加347万,增幅为30.83%。大龄流动儿童(15-17周岁)占流动儿童比例为31.51%,规模达1128万,比20xx年增加429万,增幅为61.43 %。可以看出,与20xx年相比,各年龄段的流动儿童规模都在快速增加,以大龄流动儿童增加的速度最快,学龄前流动儿童增加速度较快,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儿童增幅相对较小。

三、本次调查的几点启示

通过此次研究我们可以看出,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方力量的共同努力下,留守儿童面临的亲情缺失、生活抚育、教育监护、安全保护等问题,以及流动儿童面临的平等接受教育等问题得到一定缓解。但这些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有效解决,且新的问题仍在不断出现。此次研究掌握的留守流动儿童的总体状况、基本特征、变化趋势,使我们对问题有了更为清晰的了解,从中也探索出一些新的规律,获得一些新的启示。

1.农村留守流动儿童问题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紧迫性,必须高度重视留守流动儿童工作。城镇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落后的农业国向现代化工业国转变的必由之路。目前,我国城镇化正在快速推进,20xx年我国城镇人口达6.91亿,城镇化率上升到51.27%。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是我国城镇化发展的关键时期。由于长期形成的二元结构及由此衍生的制度、法规、政策、社会心理都不可能在短期内改变,因此留守流动儿童问题将长期存在。统计数据显示,20xx年我国0-17岁农村留守儿童和城乡流动儿童共有9683万,这近一亿儿童的规模,每年还以一定的速度在扩大,是一支不可忽视的群体。认清形势,坚定信心,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做好留守流动儿童工作,对于推进城镇化进程,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将会发挥重要作用。

2.构建减量化机制与完善关爱服务机制相结合,是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有效途径。父母监护是儿童社会化过程中的重要因素。由于与父母长期分离,亲情缺失,家庭教育弱化,留守儿童的生活质量、生理和心理健康状况、成长环境均劣于受父母监护的儿童。调查表明,留守儿童最大心愿就是与父母团聚,使自己不成为留守儿童。因此加快新农村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吸引外出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鼓励、支持和帮助有条件的外出农民工带着子女举家进城,使更多农村儿童能够在父母身边成长,减少农村留守儿童总量;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完善留守儿童法律保护和关爱服务长效机制,动员学校、社区构建关爱网络,落实管护与人文关怀至关重要。

3.消除制度、经济和社会文化的排斥,是流动儿童融入城市的关键。调查显示,与2017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和20xx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时相比,流动儿童数量大规模增加,2017-20xx年五年增加了551万,增幅为27.80%;20xx-20xx年五年增加了1048万人,增幅为41.37%。但流动儿童在城市生活并不意味着完全融入城市,他们面临经济与福利制度、社会文化等方面的排斥,融入城市存在多方面障碍,打破户籍制度造成的二元化体制,实现城乡一体化是消除城市隔离的关键。市民与农民工、城市儿童与流动儿童的互动交往,多种文化的包容,将会使流动儿童真正融入城市。为此,学校、社会和家庭都应为儿童城市融入与社会和谐做出贡献。

4.关心不同性别不同年龄段儿童的特殊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留守流动儿童工作。调查发现,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的性别有此长彼消的相关现象,这显示出了家长的“性别偏好”。学龄前和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中,留守儿童的性别比低,流动儿童的性别比高,说明家长往往带男孩进城,把女孩留在家乡,让男孩享用较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而在16-17岁大龄儿童中,流动儿童的性别比低,留守儿童性别比高,说明家长会选择刚完成义务教育的女孩进城,让其早早就业,由此导致她们只能进入技术含金量低的、劳动密集型的加工业或传统服务业,缩小了女孩向上发展的空间。按年龄分析,留守婴幼儿有母亲哺乳、科学养育的需求农村留守儿童调查报告农村留守儿童调查报告。6-7岁有按期入学的问题。而大龄流动儿童有完成义务教育后继续高中学习和异地高考的需求。这些都需要我们进一步细化留守流动儿童工作,在开展工作时加入性别分析视角,考虑到不同年龄段儿童的需求。

5.强化父母的法定监护责任,完善监护制度。调查显示,接近半数的留守儿童不能和父母一起生活。近20%的务工父母在儿童1岁前外出,其中30%在儿童出生1-3个月外出,相当数量留守婴儿由于母亲外出不能得到足够时间的母乳喂养。因为和父母的长期分离,留守儿童生活照顾、安全保护和接受教育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特别是亲情缺失,会造成一生无法弥补的缺憾。还有,统计显示,有3.37%的留守儿童在父母外出后,自己单独居住和生活,这对儿童的生存状态留下了潜在的危险。为了减少因父母缺失给儿童造成的有形的和无形的伤害,首先应在法律法规和乡规民约等方面强化父母的法定监护职责,探索监督和保护父母尽职尽责的渠道和办法,切实保护留守儿童的福祉。

四、解决农村留守、城乡流动儿童问题的对策建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关心关怀他们的健康成长。党的xx大明确提出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各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采取举措,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开展关爱活动,扎实推进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成长环境不断优化。针对此次研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1、进一步完善法律政策体系。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保障儿童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订,进一步完善监护制度,强化父母法定监护责任,探索有偿代理监护制度,填补留守儿童监护缺位。逐步修订建立在二元结构基础上的相关法律制度以及与户籍管理相联系的住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政策法规,保障农民工及其子女能够平等享有公共服务资源。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已有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制定并落实农民工带薪休假等制度,切实保障他们更好地履行监护责任。

2、进一步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农村留守流动儿童问题作为现阶段的重大社会问题,应纳入留守流动儿童集中地区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将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社会管理创新总体部署,顶层设计,统筹推进。建立有效的领导协调机制,健全工作督查考核机制,将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共建共享的留守流动儿童动态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将农民工家庭在经济、教育、健康等诸领域的监测评估指标纳入政府部门常规统计之中。开展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试点,探索实践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的有效模式。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大力发展地方特色产业,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出台免税、贴息贷款等优惠政策,吸纳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就业。

3、构建学校、家庭、社区相衔接的关爱网络。进一步加大寄宿制学校建设力度,按照适当比例配备生活及心理辅导教师,并将其纳入学校编制中。在留守儿童集中的每个村、社区建立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为留守儿童提供生活托管、心理辅导、家庭教育指导,开展课外活动。以乡规民约的方式推行农村儿童监护人监督制度,建立邻里互助组,对法定监护人、委托监护人的监护进行监督。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安全保护预警与应急机制,确保一旦发生问题,有关方人员迅速介入并妥善处理。

4、进一步加强家庭和社区干预。家庭是促进儿童发育、保障起点公平的重要场所,家庭教育是一切教育的起点和基石,建议在相关国家规划和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中,把儿童尤其是婴幼儿的家庭和社区支持作为重要内容,实施相关项目,以社区、村为基础建立亲子园,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和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服务。

5、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学前教育对一个人成长发展至关重要,留守流动幼儿数量庞大,应特别关注这一儿童群体的成长发展。进一步加大城乡托幼机构建设,增加公立托幼机构的规模,使更多的留守流动幼儿接受学前教育。降低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标准,同时建立多种灵活简便的托幼机构,加强对其规范管理。为农民工子女入园设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并对困难流动儿童给予入园补贴。对于接收流动学龄前儿童多的地区,中央可通过适度的转移支付,帮助流动儿童接受学前教育。

近年来,随着我县农村大批劳动力外出务工,催生了“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为了解他们受教育的状况,5月22日,县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在副主席邹任清、屈鉴平的带领下前往城山镇进行专题调研。委员们采取走访留守儿童代表,听取县教育局及城山镇中、小学负责同志汇报,开展座谈讨论等方式进行调研。县政协主席杨剑出席座谈会并作了重要讲话。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留守儿童”基本状况

全县现有各类学校164所,在校学生43199人。“留守儿童”总数达26783人,占全县在校学生总数62%;其中单亲外出的学生有20735人,占48%;双亲外出的学生6048人,占14%。在“留守儿童”中,由祖辈监护的3393人,占12.7%;由亲友监护的2041人,占7.6%;无固定监护人的613人,占2.3%。从学习成绩上看,优秀的占21.4%,较好的占30%,中等及以下的占49.6%;从行为习惯上看,优秀的占18.7%,较好的占22.3%,一般的占30.1%,差的占28.9%。以上数据显示,我县 “留守儿童”群体非常庞大,且他们在学习成绩、思想品行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综合表现明显弱于其他学生,整体状况不容乐观。“留守儿童”在祖辈的过度宠爱、溺爱下,性格表现为任性、孤僻、内向,不易与人交往,孩子与祖辈之间缺乏沟通,存在严重的代沟,依赖心理,懒惰心理较为严重。

二、“留守儿童”教育存在的问题

“留守儿童”由于缺乏完整而有效的家庭教育,存在的诸多问题亦不容忽视:

一是“留守儿童”的学习成绩令人担忧。由于父母长期在外务工,“留守儿童”与祖辈等生活在一起。监护人普遍年龄偏大,且文化程度较低,他们精力和能力都有限,只能照顾孩子们的生活农村留守儿童调查报告自我鉴定。大多数监护人错误认为孩子接受教育只是学校的责任,对家庭教育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主动与学校进行沟通较少;

二是“留守儿童”的行为习惯偏差。他们身心都处在成长阶段,自律能力不强,而又不听监护人的劝教,多数“留守儿童”纪律散漫,是非善恶标准认识不清,有的道德品质较差,还有的染上不良习气,如抽烟、喝酒、小偷小摸、上网吧玩游戏等,他们原本纯洁的心灵受到污染。他们缺乏安全保护意识和防范保护能力,近年来我县“留守儿童”溺水、触电、烧伤、伤人和被人伤害及交通事故等现象明显增多;

三是学校对“留守儿童”的管理难度较大。由于“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位,老师没办法向家长了解他们的真实情况。有些孩子抓住时间空档,在学校欺骗老师,在家里蒙骗监护人。由于监护人文化素质等问题,老师进行有效的家访渠道难以畅通;

四是农村基础教育师资薄弱。农村中、小学教师数量严重不足。教师的教学任务也较繁重,跨专业带课较为普遍,所以只能在时间上和精力上应对大众化应试教育,特别是目前学校都没有专业的心理教师和专职的生活教师,不能给学生更悉心的关怀;

五是农村学校的硬件设施不能满足教育的需要。在农村学校寄宿制工程刚刚启动,许多中小学住宿条件还有待于进一步改善。如东庄中学,一间不到二十平方米的房子要住二十个学生,人均不到一平方米。且缺乏卫生间、自来水等一些生活设施。

这样既不便于学生生活,也不利于管理;六是社会环境不利于“留守儿童”教育。部分游戏厅、网吧业主只考虑经济利益,接纳未成年儿童,导致部分学生在上课期间进网吧玩游戏;七是外出务工父母对“留守儿童”教育不科学。部分外出务工父母为提高孩子的生活水平,经常给家里寄钱、寄物,导致一些“留守儿童”身上零花钱较多,这很不利于学校对孩子进行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思想品德教育。另外,有些家长在认识上产生偏差,错误认为不管学习成绩好坏,打工是条不错的致富道路,产生“不上学可以省很多钱,不上学可以挣很多钱”的观念,导致孩子的学习积极性降低。农村中将会出现“富了一代人,而垮了下代人”的现象。

三、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意见及建议

“留守儿童”教育是当今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催生的社会问题,而且将在较长时期内存在。如何教育好“留守儿童”,使其健康成长,社会、学校、家庭都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调研组建议:

㈠政府及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各尽其责,通力协作,共同构建“留守儿童”教育的社会监护体系

“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是一个综合性社会问题,需要统一认识,通力协作,形成关心“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政府应将加强未成年人义务教育与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相关政策,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妥善解决。一是加快发展本地经济,让农民就近务工,以减少“留守儿童”数量;二是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因地制宜,合理调整学校布局,有计划地筹建寄宿制学校,以便于对“留守儿童”集中管理;三是加快改革,打破城乡“二元经济体制”,使农民在教育、医疗等方面能够享有与城市居民平等的权利,为务工人员子女随父母就近入学创造有利条件;四是探索建立“留守儿童”家长学校,发动志愿者为“留守儿童”担任代理家长,组织“一加一”结对帮扶活动,对贫困家庭的“留守儿童”给予救助,保证其健康成长;五是有关职能部门应狠抓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从源头上切断部分学生进网吧、游戏厅的途径;六是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加入到关爱“留守儿童”行动中来。

㈡学校要发挥教育“留守儿童“的主阵地作用

学校是学生成长的摇篮,是教育“留守儿童”的主阵地。学校要高度重视“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的社会群体,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探索有效措施,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教育与管理:一是建立健全“留守儿童”档案。关注他们成长动态,及时向家庭反馈孩子各方面情况,形成学校、家庭共同教育的局面;二是丰富“留守儿童”第二课堂。把他们组织在一起,有问题一起解决,有快乐一起分享,丰富他们的课余生活,冲淡孩子的孤独感,培养他们乐观向上的性格;三是强化“留守儿童”的行为规范。加强对他们的安全和法制教育,帮助他们自我管理,自我保护。学校定期开展一些生活、卫生、饮食等方面教育,促使他们形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四是开展教师与“留守儿童”结对帮扶的活动。学校可选一些责任心强、工作细致的教师与“留守儿童”接对帮扶,经常找他们谈心,了解他们的学习、生活情况及思想动态;五是加强学校寄宿制管理。学生由于自制力较差,有空余时间精力容易转向其它渠道,因此加强寄宿管理,对于那些得不到有效监护的“留守儿童”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减少他们教育的“真空”。

㈢家庭要承担起对“留守儿童”教育的监护引导作用。

第2篇

调查时间:200xx年x月-20xx年x月

调查目的:通过对农村留守儿童情况的调查,对问题的分析提出自己的想法和意见。

调查地点:xx小学

调查方法:教学工作参与、走访、访谈

随着农村父母离乡进城打工、经商人数的增多,农村儿童留守农村而无人照管的人数也在不断增多,调查显示:我国有1.2亿农民常年在城市务工经商,产生了近2000万留守儿童,其中14岁以下占86.5%.他们失去父母庇护,身心、学习、成长都面临着失管、失教和失衡,由此引发了诸多社会问题,同时,也引起了社会各界对这个群体的关注。2008年8月底到2009年6月底,我们到了镇雄县场坝镇摩多小学进行为期接近一年的顶岗实习支教生活。在这段时间中,我们在平时休息的过程中走访了一些家庭,对农村留守儿童也有了一顶的了解!结合此次调查,现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现状、成因及对策,提出如下调查意见。

一 基本概况

我们实习的地方是相对较贫困的农村地区。这个地方生活条比较艰苦,自然环境也较为恶劣,人民的生活水平不高,很多人为了改变这中现象,在社会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年轻人纷纷外出到沿海发达地方打工。在这些外出打工的年轻人中,有很大一部分是上有老,下有小的这一类型!年轻人外出大工就把家里的孩子留给父母和亲戚来照顾!这就是大部分留守儿童的来源!

我所教的班有96个学生,其中就有30多个孩子是留守儿童。这些孩子差不多都是班里的问题学生!学习成绩普遍偏差、作业常常不按时完成、有孤独感和失落感的倾向,不愿与其他同学和小朋友交流、有娇纵、任性等坏脾气

二 农村留守儿童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这些孩子由于父母长年在外务工,留守在家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亲戚朋友作为临时监护人,由他们照管孩子的一切,当然其中还存在家中无人看管的现象。根据留守儿童家庭状况,家庭环境及临时监护人的文化素质,年龄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留守儿童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无能为力,只管吃的放纵型。

这部分儿童主要是在那些生活条件差、监护人监护能力低的家庭。这些人群年老、体弱、文化低、见识少、负担重。他们由于家境不富有,在家得种一大家人的田地、喂养猪牛等,他们天天忙于农活,根本就无暇顾及孩子了。他们仅仅对孩子煮煮饭、洗洗衣而已,特别到了农忙季节,连吃饭都顾不上,很多孩子就得自己煮饭或挨饿。许多孩子还承担起家里全部家务事,有时,连几岁地孩子也得下地干活儿。至于如何教育孩子,对于听话的孩子很满意,不听话的孩子只是说说而已。关心学习更无从谈起。对于孩子心里想的什么?需要什么?有什么感受?都一概不知或是根本没想到要关心。其实,这一现象在留守儿童家庭里普遍存在。他们的父母忙于挣钱,自己和祖父母忙于农活、家务,对自己的教育、成长都无人关心,使自己本应得到温暖、关爱的童年变为早熟的大人。

(2)隔代教育,只顾给的溺爱型。

很多留守儿童都是独生子女,父母不在家,由公公婆婆看着。由于代沟所致,爷爷奶奶更心痛孩子,在家里各方面都给予关爱,常常是孩子要什么就给什么,宁愿自己吃苦受累,不吃不喝,也要让孩子玩好、吃好,对于生活细节不予指导或误导。出现了问题往往是包庇、怂恿,严重的说说而已。这样,孩子养成了娇气、任性,习惯以自我为中心,缺乏互助互爱体验,怕困难、怕挫折。于是孩子受家里人的宠爱,家庭教育的艰巨性由此加大。宠坏的孩子越来越不听话,经常对人无礼貌,喜欢惹是生非,学习懒散。

(3)寄居他家,无法管的放纵型。

农村留守儿童中,有一部分孩子是被父母寄养在亲戚家或朋友中的。被寄居的孩子总有一种寄人篱下的感觉,因为他们毕竟不是和自己的亲人一起生活起居。他们中有一些人总感觉在亲戚家里毕竟没有在自己家里那样自由,束手束脚的,看起来胆小怕事,很本份,但一旦离开了亲戚,就像老鼠离开了猫,他们就无法无天了。也有一些孩子胆子很大,亲戚根本管不住,有的可以跟亲戚顶撞,亲戚稍微说重了,就怀恨在心或是逃离出走,使得亲戚无可奈何而不敢管教,就只能放任自流了。

因此,这个群体的孩子通常出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1、学生成绩不佳,在校表现不优。进入学龄阶段的儿童一天的大部分时间是在学校度过,其主要任务是学习:学会求知,学会生活,学会做人,学会创造。但据调查,农村留守儿童群体中,小学阶段的学习兴趣还比较浓,学习成绩和在校表现都还较好,优秀的也不少。但到了初中阶段,情况就发生了变化,极少的留守儿童能表现为优秀,我们调查中发现,初中留守儿童中学习成绩和在校表现都优秀的不到10%,良好的不到30%,学习和生活习惯都很差且行为出现问题的儿童却占了近30%,而且在所有问题儿童中,留守儿童占80%。

2、亲情缺失严重,心理发展异常,。青少年期是个性发展和形成的关键时期,父母的关爱、良好的家庭环境和教育对青少年个性的健康发展起着无法替代的作用。但是,农村留守儿童们由于其父母长时间不在身边,家庭的缺陷使留守子女无法享受到正常的亲情关爱,生活中的烦恼无法向亲人倾诉,成长中的困惑无法得到父母的正确引导和鼓励......久而久之,无助感,失落感和被遗弃感逐渐形成,严重影响着留守子女心理的健康成长。调查中,我们发现绝大多数留守儿童与父母很少见面,缺少沟通。其中,与父母见面半年一次的为53%,一年一次的为44%,两年一次的有3%,还有一个孩子的父母双双外出六年未曾回过一次家。农村留守儿童在个性心理上表现极为异常,有这样两种典型症状:一是性格内向、孤僻、自卑、不合群、不善于与人交流;二是脆弱、脾气暴躁、冲动易怒。

3、父爱母爱失常,孩子志向模糊。外出务工的父母由于长期不在孩子身边,内心往往会出现一种愧疚感,加上在外打工,经济较为宽裕,对这些孩子生活的经济支付能力较强。因此,他们往往对孩子采取物质补偿的方式来表现自己对孩子的全部的爱,孩子要什么就可以非常轻易的得到什么,从不迟疑也从不打半点折扣。这种爱的方式,在儿童的心理边逐渐形成了儿童的金钱万能的价值观和逍遥享乐的人生观。他们没有任何勤俭节约与艰苦奋斗的概念,没有人情味,没有正确的取向与人生取向。

4、家庭教育缺失,越轨现象严重。家庭教育是人生所需全部教育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方面,家庭教育最早最直接地影响着青少年的成长健康与否。我们调查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由于缺乏父母的有效监管,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都不好。在家里,他们不讲求个人卫生,早上不洗脸漱口就吃饭,晚上不洗脚洗澡就往被子里钻;在学校,他们的学习没有计划,没有兴趣,拖欠或不交家庭作业现象严重,不遵守校纪校规,自由散漫,迟到、早退、旷课现象经常发生。在社会上,他们缺乏礼貌待人的常识,他们中抽烟的有,赌博的有,打架的有,酗酒的也有,沉迷于网吧的更是不乏其人,还有谈情说爱的,有些甚至还发生了性行为。在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没有发育完全之前,对社会上的各种复杂、不良现象缺乏足够的判断力和抵抗力,需要正确的引导和教育,而留守家庭一般都却无法给予,从而导致留守子女极易产生犯罪和越轨行为。

留守儿童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有:

1.监护人自身因素有欠缺。一是责任意识不强。在除父母外的监护人眼里,认为孩子的父母不在身边,不能对他们要求太严格,应对孩子更多的爱,否则会使孩子产生扭曲心理,觉得不是自己亲生的父母到底不知道疼爱自己。二是监护责任不明确。监护人往往从身体健康方面考虑问题,重吃饭穿衣轻学习教养;重身体健康而忽视心理健康和全面发展;关心儿童在学校和家里的表现;忽视儿童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三是监护精力跟不上。由于监护人大多数是老年人,年纪较大,有的甚至同时要监护几个留守儿童,放在每个留守儿童身的精力就不够。再加上自己身体状况差,本身需要人照顾,因此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只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四是监护人自身素质较低。他们不知道从心理上来照顾儿童,不知道从法律、安全、卫生知识等方面教育他们,也不能在学习上给予帮助和指导,从而使留守儿童的教育从根本上就失去了重心。

2、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当今,一方面全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另一方面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却相对滞后,尤其是边远山村。因此,农民不得不想办法改善家庭经济生活条件,让自己孩子摆脱这种祖祖辈辈都无法摆脱的困境。当最基本的生活问题都无法解决时,他们只能选择进城务工赚钱来养家糊口,从而使儿童在不完整的家庭中成长,在流动--留守--流动的变动中长大。因此,我们认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是造成那些留守儿童问题的最根本的原因。

3、家长缺乏家庭可持续发展观念。我们通过调查发现,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虽然经济不富裕,但也不至于穷困潦倒、无处安身,他们大多是可以在家乡通过辛勤劳动来维持家庭正常生活的,而他们却追求快速改善家庭生活,追求给孩子成长提供充实的经济支持,不惜抛家弃子,离乡背井而进城打工。他们唯一的收获就是让他们感到满足的纸币,而他们失去的是家庭的亲情,牺牲的是子女的前途,造成的是越来越多的、越来越严重的社会问题。所以这些都是他们用金钱无法买到的,更为可怕的是使得自己的家庭得不到正常的发展。

4、复杂的社会因素难辞其咎。由于家庭生活的不完整,留守儿童过早过多涉足社会的各个方面,但由于其天真幼小,无法正确处理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纷繁复杂的社会信息与状况,分不清是非曲折。因此,网络游戏、色情影像、黑社会势力等等,在他们幼小的心灵上形成了深刻的印象,他们把一些与社会和道德格格不入的东西当作时髦去追求,当作偶像去崇拜去效仿,把黑的当成白的,把对的当成错的,进而使他们在自己心理发展上存在大量的不健康的甚至是错误的东西,存在许多的困惑与问题。比如,抽烟酗酒好爽,奇装异服好酷,哥们义气拔刀相助是英雄,谈情说爱老婆老公成必须品,等等一切,是大多数留守儿童的身上都存在的问题。这样的社会环境也给社会自身留下了大量的不安全隐患。

社会因素中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方面就是:歧视农民工子弟。由于存在部门利益至上的缘故,各级政府已经制定的有关进城农民工子弟在其父母工作地接受同等教育的政策不能落实,进城农民工子弟无法享受与当地儿童同等接受教育的权益。

三 思考与建议

当前,农村留守儿童的问题不单是外出务工人员的家庭问题或者是留守儿童自身的问题,更是一个全社会都不容忽视的综合性问题;不单是一个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更是一个其自身全面发展与健康成长的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关注和解决,家庭与社会都将会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因此,各个家庭、整个社会乃至各级政府都应该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这一问题,以人的生存与发展为本,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稳妥地加以解决。我们调查组从近期和长远两个方面提出我们的建议。

鉴于目前留守儿童群体客观存在的现实,我们建议近期解决留守儿童问题应该从下面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1、培养和扶持以民间组织为依托的农村留守儿童服务机构。在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无法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之前,各级政府应该通过政策引导,鼓励民间资金和社会力量兴办留守儿童服务站等多种形式的托管服务机构,利用社会优质资源(如优秀退休教师等),切实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高质量的健康成长服务。2、完善和落实相关法律政策,保证农民工子弟在工作地享有同等受教育权益。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弟在工作地接受教育的制度和机制,使农民工子弟在其父母工作地真正享有同当地儿童同等的受教育权益。对已有的政策在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监督和落实,不要纸上写的同等,实际操作中人为地制造各种障碍。享受均衡的现代教育,是每一个孩子包括农村孩子应有的权力,也是我国政府的总体教育目标。同时,要改革学籍管理方式,为异地农民工子弟建立流动学籍,要取消异地学生必须回原籍地参加中考、高考等制度,要取消各种名目的借读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最大限度地降低进城农民工子弟在其父母工作地入学的门槛,保障其享有与当地儿童相同的接受同等教育的权益,使长期在外务工的父母能把孩子带在身边上学,从源头上减少或消除留守儿童群体。

3、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工作机制。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是全社会的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努力。建立以市、县(市、区)、乡(镇)政府为主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责任制,县(市)、乡(镇)政府成立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行动计划和具体措施,实行属地管理为住的原则,将留守儿童工作纳入对县(市、区)、乡(镇)政府全年工作考核目标,形成政府、学校、社区、家庭、邻里多方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4、下大力气优化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的社会经济取得了飞速发展。但与此同时,大量的社会矛盾也日益加剧,使得年轻一代成长的社会大环境在不断恶化。因此,各级各部门必须下大力气从小事抓起,严肃治理在不断恶化的社会环境,严厉打击破坏儿童成长环境的人和事;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媒体要围绕关爱儿童尤其是留守儿童成长的主题,一方面宣传以人为本儿童优先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等新观念新风尚,另一方面用积极的健康的题材武装青少年一代的头脑,引导他们正确辨别是非,引导他们积极向上生活、学习和做人。

第3篇

一、基本现状

截止今年6 月底,我县共有留守儿童24675 人,占学生总数的40% 。农村学校占70 %以上,如竹林湾教学点占100 % ,沙畈河小学占72 % ,石桥铺中学占78 % 。他们被父母、被学校、被社会所“忽视”,心灵上缺少呵护、生活上缺少照应、行为上缺少管教、学习上缺少辅导、安全上缺少保障,残酷地输在“起跑线上”。留守儿童通常显现以下三个突出问题:

(一)学习成绩较差。 留守儿童与其他同学相比,由于父母教育“鞭长莫及”, 隔代教育“力不从心”,在学校多数因成绩较差又受到老师的冷落,导致他们上课思想抛锚,注意力不集中,学习自觉性不强,学习兴趣减弱,于是出现逃学、旷课,甚至产生新的“读书无用论”思想,中途辍学,外出务工。据有关调查资料显示,初中留守儿童中学习成绩和在校表现都优秀的不到10 %,良好的不到30 %,学习和生活习惯较差且行为出现问题的儿童占30 %,在所有“问题儿童”中,留守儿童占80 %,农村中小学校70% 的留守儿童学习成绩较差,我县的调查情况比上述还要严重。

(二)行为习惯不良 。 突出表现在:一是沾染不良陋习。大多不讲个人卫生,不遵守校纪校规,缺乏礼貌待人常识,不少孩子沾染上抽烟、赌博、打架、酗酒、沉迷网吧、早恋等不良习性。二是心理发展异常。他们无法享受到正常的亲情关爱,生活中的烦恼无法向亲人倾诉,成长中的困惑无法得到父母的正确引导和鼓励……久而久之,无助感、失落感和被遗弃感逐渐形成。在个性心理上表现异常,有的性格内向、孤僻、自卑、不合群、不善于与人交流;有的脆弱、脾气暴躁、冲动易怒。三是人生志向模糊。外出务工的父母由于长期不在孩子身边,心存愧疚,父爱母爱失常,采取物质补偿表达自己的爱。这种爱的方式, 在儿童的心理逐渐形成“金钱万能”的价值观和“逍遥享乐”的人生观。

(三)安全状况堪忧。 由于父母不在身边,监管人多为隔代老人,年迈体弱,监护能力和精力不足,使学校、家庭的安全链不牢。孩子自我保护、自我控制的意识和能力弱,因而极易成为被侵害的对象,诸如被拐卖、被性侵等现象并不罕见;交通事故、溺水身亡、打架致伤等事故时有发生;加之一些孩子受社会不良风气侵蚀,染上好斗滋事、小偷小摸等不良习性,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又成为影响社会秩序的隐患。

二、原因分析

留守儿童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有:

(一)农村经济发展滞后。 留守儿童问题的凸显,从根本上讲是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劳动力向发达地区流动,以及城乡二元结构长期存在,教育资源向城市倾斜带来的结果。当今,农村尤其是边远山村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农民拥有的生产资料严重不足,不得不抛家别子,通过外出务工,挣得劳务收入来改善家庭经济生活条件。据调查,留守儿童父母双方外出的占48% ,单方外出的占52% ,从而使儿童不得不在不完整的家庭中成长。

(二)家庭责任意识淡薄。 一个完整的家庭和“原始”的亲情是留守儿童最大的心理需求。有的家长家庭教育意识淡薄。他们以为只要给孩子物质上的满足就行,缺乏对他们精神上的培养、引导与慰藉。有的监护人监管不力。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大多是老年人,身体状况不好,自身素质较低,监护能力不足,监护精力不够。有的父母过度依赖学校。他们认为教育是学校的事,孩子健康成长取决于老师,把“无限责任”推给了学校和老师。更有甚者,为怕孩子长大吃亏,给他们灌输暴力恐怖意识。我们调查中,有一位留守儿童的爷爷对孩子说:“老师再批评你,你就捅他两刀,小孩子杀人不犯法 。”第二天,孩子真的带了一把长刀到学校,幸亏被及时发现,没有造成危害。

(三)学校教育措施乏力。 一方面应试教育现状并没有得到根本改观。 学校的主要注意力仍然在书本知识的灌输上,“唯分数记英雄”,“唯升学论成败”,而轻视对学生的法律、道德、心理、生存和安全教育,甚至放松对成绩较差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另一方面,由于财力保障的不足,教师师德的不平衡,管理机制的不健全等诸多因素制约,少数教师甚至不顾忌留守儿童的心理承受能力,不注意保护甚至伤害其自尊心,使其产生厌学情绪。大量农村学校很少召开家长会,和学生家长的沟通与互动几乎没有。对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虽有要求,但多数流于形式,缺乏系统的管理、考核、评价机制,使留守儿童教育这个社会新出现的严峻问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和深入研究,缺乏系统可行的应对措施。

(四)儿童成长环境不优。 各级政府没有将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摆上议事日程,既没有专门机构负责,也没有研究出台对策措施。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网络不健全,覆盖率低,村“两委”关爱工作基本没有启动。同时,由于监护体系的缺失,使留守儿童与社会的不良风气、不良信息缺乏防护隔离,更容易受到直接侵蚀,使他们幼嫩的心灵和心理被任意扭曲。一些娱乐场所缺乏有效监管,互联网、电视、书刊等文化传播媒体中庸俗、低劣、暴力、色情等腐蚀性、诱惑性极强的、不健康的信息,让缺少监护引导的留守儿童无法选择地接受吸收,严重地影响着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健康养成。农闲时节,农村“带彩”玩牌风盛行,许多留守儿童的监护人也参与其中,很少过问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三、几点建议

当前,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已经成为一个重大的社会课题,既涉及千家万户的幸福、儿童未来、家庭未来,又关系国家和民族的兴衰,是一项关系社会未来可持续发展的系统工程。无论是家庭、学校还是社会教育方面,留守儿童所处的环境令人触目惊心。因此,引起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的深入重视已刻不容缓。为此,我们建议:

(一)家庭要承担应尽之责 。 “子不教,父之过”。家长要明确教育子女是自己的应尽之责,即使在外地务工,也要承担教育孩子的责任,与学校、社会形成合力。要尽可能调整好外出方式,夫妻双方尽量不要一同外出务工,鼓励有条件的家庭将子女带在身边,到务工地或居住地接受教育。如果夫妻双方都外去打工,要真正选好监护人,加强与监护人、子女和学校老师的沟通交流。外出务工家长至少每周要与监护人联系一次,监护人要对留守子女在学习、思想和生活上进行认真教育、监督和管理,及时反馈子女的情况。家长要通过电话、短信、书信等形式与孩子沟通交流,定期回家看望孩子,使他们感受到亲情的温暖。要多向老师询问孩子在学校的学习及生活情况,要教育和引导他们学会自我约束 ,学会面对困难, 树立自信心和自尊心。

(二)学校要发挥主阵地作用。 学校要对留守儿童进行调查统计,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全面掌握其家庭及监护人情况、掌握留守儿童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学习态度、心理状况等基本情况。要注重解决留守儿童的心理问题,关注他们的成长变化。学校要争取配备心理老师,或对教师进行相关培训,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使留守儿童的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得到及时矫正和疏导。老师要主动与留守儿童交朋友,在安全上,时刻提醒;在生活上,尽可能提供帮助;在心理上,细心观察疏导;在学习上,耐心辅导;在交往上,鼓励他们融入班级生活,减少其心灵的孤独和寂寞,使其保持活泼开朗的学习和生活心态。针对留守儿童的特点,坚持启发、疏导原则,强化行为规范的养成训练;要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和社会实践活动,让他们在亲身体验中受到教育,以弥补亲情缺失对其人格健全发展的消极影响。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学校要制订系统全面的制度与措施,使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并对制度措施落实情况、落实效果进行检查、督办、考核、评价,纳入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使其真正落到实处。要会同相关部门制订规划和实施对策,逐步解决“5+2 ”与“10+2 ”问题,为留守儿童的星期天、寒暑假营造良好的活动环境。

第4篇

一、总体情况

本次调查发现,留守儿童总体上形成了比较积极的价值观,对未来怀有希望,向往城市生活,家庭关系良好。有92.1%的留守儿童为自己是中国人感到自豪,91.9%对自己生活在中国感到满意;有82.4%的留守儿童对未来抱有希望,77.7%希望以后在城市生活;有90.2%的留守儿童与母亲关系很好,89.4%与父亲关系很好,大多数留守儿童将母亲视为最重要的支持来源。

二、成长中的九个突出问题

1.留守儿童的意外伤害凸显

在过去一年中,有49.2%的留守儿童遭遇过意外伤害,比非留守儿童高7.9个百分点,遭遇割伤、烧伤烫伤、被猫狗抓伤咬伤、坠落摔伤和蛇虫咬伤、车祸、溺水、触电、中毒、火灾、自然灾害等各种意外伤害的留守儿童比例都高于非留守儿童,其中前四项分别高5.3、1.6、3.9和3.1个百分点。

2.留守儿童的学习成绩较差,学习兴趣不足

有20.4%的留守儿童自评学习成绩偏下,82.1%的人有过成绩下降的情形。留守儿童学习不良行为较多:没完成作业(49.4%)、上学迟到(39.6%)、逃学(5.5%)的比例分别比非留守儿童高8.6、4和1.3个百分点;不想学习(39.1%)和对学习不感兴趣(43.8%)的比非留守儿童高5.6和3.2个百分点。留守儿童缺乏所需要的学习辅导:有68.7%的留守儿童曾听不懂老师的讲课内容,有 58.1%的人在学习上遇到问题没人帮助,比非留守儿童都高出5.8个百分点。

3.留守儿童社会支持较弱,心理健康问题比较突出

留守儿童的家庭支持弱化,前三位的支持来源依次是母亲、同学朋友和父亲,而在非留守儿童的支持来源中,父亲第二,同学朋友位列第三。母亲仍是留守儿童最重要的社会支持,是最亲近的人,是主要的情感支持和实际帮助来源以及价值肯定者。同学朋友是留守儿童心里话的首位倾诉对象和遇到困难的第一求助人选,但需警惕不良群体的影响。30.5%的留守儿童认为校园里或周边有不良帮派团伙,25.7%认为有同学加入不良帮派团伙,分别比非留守儿童高4.3和1.4个百分。老师对留守儿童的支持更多地体现在学习辅导上,情感支持相对欠缺。 22.6%的留守儿童觉得在需要时没人能帮助自己。

社会支持状况是儿童心理健康水平的重要预测变量,社会支持弱化使得留守儿童消极情绪更多,经常感到烦躁(46.0%)、孤独(39.8%)、闷闷不乐(37.7%),以及经常无缘无故发脾气(19.7%)的都多于非留守儿童。

4.留守女童负面情绪相对明显

留守女童的自我接纳程度更低,对自己总体上感到满意(76.5%)和经常觉得自己是一个有用的人(64.4%)的女童比例比男童低5.9和8.6个百分点,而常常觉得自己不如别人的女童比例(40.7%)比男童高6.6个百分点。经常感到烦躁(47.6%)、闷闷不乐(38%)和无缘无故发脾气(21.5%)的女童比例比男童高3.7、1和3.5个 百分点;女童自评父母外出后,自己比原来抑郁、焦虑、爱发脾气、胆小的比例也高于男童。此外,有42.7%的留守女童经常觉得孤独,不仅高于留守男童 6.2个百分点,也高于非留守女童6.7个百分点。

5.留守男童问题行为令人担忧

留守男童问题行为多,学习及校园生活中的障碍也多。留守男童迟到(41.8%)、逃学(7.4%)、受老师惩罚(73.5%)的比例比非留守男童高 5.3、1.9和5.4个百分点;不想学习(40.4%)、对学习不感兴趣(44.8%)、很难集中注意力学习(64.4%)、没完成作业(54.8%)、成绩下降(83.2%)的比例比非留守男童高310.7个百分点,也都高于留守女童。有51.6%受过同学、高年级学生、社会上的人或帮派团伙欺负,高于非留守男童和留守女童11和7.6个百分点。

6.父母外出对小学中年级儿童影响更大

感觉父母外出后自己更容易被欺负(23.7%)、被歧视(19.8%)、性格比原来内向(41.7%)、胆小(18.9%)的四年级留守儿童比例在6个年级中最高。他们经常想念父母(76.7%)、担心见不到父母(59.2%)、担心父母不爱自己(34.6%)的比例最高,比初三学生高21.3、25和11.1个百分点。四、五年级的留守儿童表示目前自己最需要和父母在一起,而其他年级的学生最需要学习辅导。

7.青春期叠加留守使得初二现象更为显著

初二留守学生在学习及校园生活方面遇到的障碍更多,上学迟到(49.8%)、逃学(8.7%)、不想学习(62.8%)、对学习不感兴趣(67%)、听不懂老师讲课内容(86.3%)、遇到问题没人帮助(68.4)、没做完老师留的作业(62.7%)以及被老师惩罚(75.2%)比例均高于初二非留守学生,分别相差2.3-14.4个百分点。

初二留守学生与父母的关系更差,经常和妈妈交流(64.3%)、经常和爸爸交流(57.9%)的比例低于初二非留守学生4.1和8.7个百分点,而被父母训斥吓唬(22.8%)的初二留守学生比例最高。唯有初二留守学生把同学朋友视为最重要的社会支持来源(43.38%),重要程度甚至超过了母亲,其中的某些负面影响值得关注。

8.寄宿留守儿童对生活满意度相对较低

寄宿生的日常生活习惯较差,曾用吃零食代替吃饭的寄宿生(49.6%)比非寄宿生高10.5个百分点,平均每天睡眠9小时以上的寄宿生(15.2%)比非寄宿生低5.9个百分点。学习和校园生活状况更糟糕,上学迟到(49.2%)、没完成作业(54.6%)、不想上学(45.6%)、对学习不感兴趣(48.9%)、听不懂老师讲课(62.9%)、很难集中注意力学习(56.7%)、成绩下降(78.5%)以及被老师惩罚(67%)的寄宿生比例均高于非寄宿生,相差5.912.6个百分点。

寄宿留守儿童各种需求的未满足程度高:一是学习辅导不足,不能满足寄宿留守儿童的学业需求。寄宿生表示晚自习经常有老师答疑的仅有四成(40.4%)。二是生活单调,不能满足寄宿留守儿童的精神需求。寄宿生学习之余或节假日最经常做的是在宿舍和同学聊天(50.1%),其次是在室外锻炼、玩耍(38.5%)和看电视(24.5%)。三是情感支持不足,不能满足寄宿留守儿童的心理需求。七成多(76%)留守儿童表示在住校期间想家,仅两成多(23.9%)表示生活老师会经常找他们谈心。四是管理不到位,不能满足寄宿留守儿童的成长需求。寄宿学校的软硬件设施较差,生活卫生设施配备与维护状况不容乐观,就餐满意率仅六成多;安全状况堪忧,有87.5%的寄宿生表示宿舍中发生过丢失财物的现象,57%表示宿舍里有同学拉帮结派欺负别人。

低龄寄宿趋势明显。有35.2%的留守儿童是从小学就开始寄宿的,其中15%从小学四年级及以下就开始寄宿,寄宿留守儿童从小学高年级不断向下延伸,少数学校还出现了一年级甚至是幼儿园就开始寄宿的现象。

9.母亲外出的留守儿童整体状况欠佳

父母都在外地的留守儿童最多,占51.7%,其次是父亲外出的,占40.2%,母亲外出的最少,占8.1%,但母亲外出的留守儿童在各个方面的问题最突出。他们生活习惯更差,网络不良行为更多,意外伤害更多,对留守生活的负面体验也更高;学校表现更糟糕,遭受欺负的比例更高;在自我接纳和人际交往方面,母亲外出的留守儿童表现矛盾,他们觉得自己更有用,同时也觉得别人比自己运气好;他们觉得自己更受人欢迎,但不愿意和别人谈话聊天;他们认为自己的好朋友更多,但无助感最强。

母亲外出的留守儿童虽然面临学习生活中的重重困难,对现在生活的满意度最低,但他们没有放弃对自己和生活的信心,仍旧表现得积极向上,他们中有94.4%希望自己成为一个更好的人,比父亲外出的高2个百分点;有87.8%对未来怀有希望,比父母外出的高6.3个百分点。

三、对策建议

1.健全关爱留守儿童的法律和政策体系,立法保障亲子团聚、早期教育、家庭教育指导。

2.完善监护制度和国家救助体系,强化父母法定监护责任,探索有偿监护制度,加快完善国家监护和救助体系。

3.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领导协调机制,搭建工作平台,统筹经费保障机制,制定并提供学校留守儿童关爱工作流程及规范。

4.构建全方位的留守儿童教育保护网络,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的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支持和监管,在留守儿童集中的社区建立关爱服务阵地,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安全保护预警与应急机制。

5.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者的作用,积极探索共青团统筹、团属组织联动、青年社会组织合作的工作体系,建立帮扶活动的长效机制,着力发挥专业社会工作者在留守儿童服务中的作用。

第5篇

调查时间:2015年7月11日―2015年7月18日

调查目的:通过田中学校农村留守儿童情况的调查,进行研究及分析,并提出想法和意见。

调查地点:广东省普宁市里湖镇田心村田中学校(小学)

调查方法:教学工作参与、家访、访谈、问卷调查

随着农村年轻的父母们离乡进城务工、经商人数的不断增多,农村儿童留守农村的人数也在不断增多。据全国妇联调查显示:目前全国有农村留守儿童6100多万,占农村儿童的37.7%,占全国儿童的21.88%。他们失去父母庇护,身心、学习、成长都面临着失管、失教和失衡,由此引发了诸多社会问题。

2015年7月11日至7月18日,我们来到了广东省普宁市里湖镇田心村田中学校开展了以“立志、修身、博学、报国”为主题的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针对田中小学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状况,采用问卷调查、访谈等多种方式,结合实际对该地区家庭教育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及分析。现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现状、成因及对策,提出如下调查意见。

一、基本概况

普宁市里湖镇地处榕江平原与南阳山区结合部,属南亚季风性湿润气候。由于地处半山区,大部分村民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业,村民的人均年收入较低,人民的生活水平不高,是相对较贫困的农村地区。很多人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在社会经济和信息高速发展的今天,年轻人为摆脱贫困纷纷选择外出到发达地区谋生,为的就是增加家庭的整体收入,改变目前拮据的生活现状,提升家庭生活质量。在这些外出打工的年轻人群中,绝大部分都是“上有老,下有小”的类型,年轻人外出就业,孩子只能交给父母或亲戚帮忙照顾,这就是大部分留守儿童的来源。

二、农村留守儿童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城市工业和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加快了城市化发展的进程,带动了人口由农村到城市的空前移转,农村家庭迫于生计,许多年轻的父母们不得不外出打工,无法带孩子在身边生活、学习,只能由孩子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亲戚或父母一方在老家抚养照顾,造成孩子与双亲长期不能共同生活的局面,从而出现了大批的农村留守儿童。据调查显示,当前农村留守儿童存在心理、行为、安全等各种问题,对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造成不良影响。

(一)留守儿童学习成绩欠佳

留守儿童家庭隔代教育占多半以上,由于祖辈与孙辈年龄相差一般都在50岁左右,且祖辈大都文化程度偏低,多数是文盲或半文盲,他们没能力也没精力去监督和辅导他们学习,基本都是放任他们玩耍。

从调查情况看,留守儿童没有很好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大部分的留守儿童学习成绩在班级是处于中等偏下,对学习没有动力和兴趣,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打工父母对子女总体期待不高,部分农民潜意识里认为,农村孩子学业有成的机率不大,对孩子的学体期望值较低。尤其是对女孩,认为读书无用,长大后迟早要嫁人的。二是监护人对留守儿童学习介入过少。作为一个特殊的监护群体,这些老人普遍年龄大,身体差,文盲比例较高,不但在学习上无法给留守儿童切实有效的帮助和辅导,而且由于隔代监护,存在明显的沟通障碍,教育管理上弊端较多。加之他们还要承担家务劳动和田间农活,基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关注孩子的学习。所以,留守儿童的学习热情和学习成绩明显不如其他同学。长期下去便会失去自信心,导致对学习不感兴趣,缺乏动力,并逐渐产生厌学情绪。

(二)留守儿童心理出现偏差

青少年期是个性发展和形成的关键时期,父母的关爱、良好的家庭环境和教育对青少年个性的健康发展起着无法替代的作用。但是,父母长期在外打工,留守儿童得不到父母的关爱、呵护和照顾。由于亲情缺失,儿童缺少情感和心理关怀,缺少倾诉和帮助的对象,与外界不愿意接触或接触太少,久而久之,无助感,失落感和被遗弃感逐渐形成,严重影响着留守儿童心理的健康成长。不少儿童很少和别人交流,很孤僻和内向,不会向他人打开心扉,不愿意说出自己的想法,害怕、甚至恐惧与陌生人沟通。

(三)留守儿童生活普遍较差。

儿童正是长身体的时候,由于家庭经济收入少,父母又长期在外,难以顾及到儿童的生活情况,导致部分留守儿童营养不足,身材矮小,身体健康受到损害。据调查显示,80%的留守儿童生活较差,20%的留守儿童生活一般。对于由祖父母照看的留守儿童来讲,祖父母年纪较大,留守儿童有时不仅不能得到良好的照顾,反而还需照顾年迈的祖父母,承担很多农活和家务,过早的分担家庭负担而影响他们的健康成长。

(四)留守儿童道德行为较差

小学阶段的儿童,自律能力很弱。由于父母不在身边,儿童和监护人之间关系特殊,只要不犯大错,监护人对孩子的行为一般都采取放任,认可态度,而过年过节父母回来又经常参与朋友打牌,赌博等行为。由于缺乏及时有效的约束管教,不少留守儿童纪律散漫、存在行为偏差。不少留守孩子在家里不听祖辈教导,在学校道德品行较差,不遵守规章制度,常有迟到、旷课、逃学,说谎打架,欺负同学等行为。

(五)留守儿童安全难以得到保障

在留守儿童中,由于父母长期不在身边,缺乏对儿童的安全监管,加之部分监护人和代养人对留守儿童的安全教育不够、意识不强、监护不力,导致部分留守儿童的安全难以得到保障。特别是在双休、寒暑假期间,脱离了学校管理回到家中,临时监护人和代养人的管理难以到位,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甚至出现安全事故。

由于留守儿童自身年幼、思想单纯,辨别是非以及自我防护的能力弱,容易受到人身侵害或者意外伤害。甚至成为不法分子侵害的对象。据统计,农村留守儿童发生摔伤、烧伤、烫伤、被拐骗、交通意外、女孩受到犯等事故率及违法犯罪率比一般儿童高。在中小学生安全隐患事件排查中,留守儿童占据了安全事故的大部分。这种现象说明留守儿童由于没有父母的呵护和指导,缺乏应变和自我保护能力,其人身安全令人担忧。

三、思考与建议

(一)需要政府部门的大量投入,比如在农村投资建厂,教授农民科学耕种,大力发展科技农业,倘若农村经济好转,农民赚钱不那么困难,将会大大减少“留守儿童”的数量。

(二)完善和落实相关法律政策,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在工作地点接受教育的制度和机制,同时,要改革学籍管理方式,取消所谓的借读费和择校费。最大限度地降低进城农民工子女在其父母工作地入学的门槛,保障其享有与当地儿童相同的接受同等教育的权益,使长期在外务工的父母能把孩子带在身边上学,从源头上减少或消除留守儿童群体。

(三)政府部门需加大力度宣传“留守”的危害性,以多种方式让农村父母认识到“留守”对孩子的不利影响,父母尽可能不让孩子“留守”,也将减少“留守儿童”的数量。

第6篇

在中国农村有这样一个群体:他们的父母为了生计外出打工,用勤劳和智慧获取家庭收入,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但他们的子女却留在了农村家里,这些本应是父母掌上明珠的儿童集中起来都变成了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留守儿童。

根据权威调查,中国农村目前“留守儿童”数量超过了5800万人。57.2%的留守儿童是父母一方外出,42.8%的留守儿童是父母同时外出。留守儿童中的79.7%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抚养,13%的孩子被托付给亲戚、朋友,7.3%为不确定或无人监护。

父母外出打工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影响是多方位的,非常复杂,也是持久的,农村留守儿童的现状主要存以下几方面:

家庭教育欠缺。农村留守儿童形成的直接原因就是父母双方或一方进城务工,致使留守儿童在成长过程中亲子间沟通中断,互动缺失。外出务工父母即使想要好好教育子女,但终因天各一方,对留守子女的教育难免陷入“鞭长莫及”的境地。更糟糕的是许多外出务工父母连与子女的基本交流都没有,更何谈对子女的引导、教育与关心。有的父母半个月或一个月才与孩子联系一次,有的甚至长年累月没有联系。抑或一年回家探亲一次,抑或数年不知家里的境况。子女与父母长期分离,缺乏联系,使得父母无法了解子女的心理、思想的变化,从而对其缺乏必要的关爱与引导。父母在家庭教育中的地位被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是父母的亲朋好友取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监管的情况下,出现隔代教育力不从心的状况,,祖辈的文化程度不高,他们对孙辈的监护仅仅从物质生活方面予以满足,这难免会走向一个极端:他们对孙辈过分的溺爱,使得留守儿童变得娇生惯养。即使是在父母面前,也有这种情况的发生,父母对留守子女照顾不周,内心感到愧疚,为了补偿孩子,他们就尽量满足孩子的物质需要,因此,留守儿童也就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这种以物质的满足代替精神上的安抚,将孩子一步步往悬崖边上推,一不留意孩子就有可能掉进深渊。而委托他人监护孩子则出现了另一种情况:受委托者更多的是对留守儿童的漠不关心,持一种放任的态度。有的是留守儿童太调皮,他们根本管不了,也有的是害怕管多了受到其父母的埋怨,因此他们的监护也只是“有所为,有所不为”。留守儿童也就变得胆大起来,他们可以为所欲为,肆无忌惮。总而言之,由于家庭教育的缺失,给留守带来了一系列严重的后果。对留守儿童的监护不力,导致农村留守儿童价值取向的扭曲,无限制的物质满足,行为规范上的放任,精神上的漠不关心,使孩子变得功利起来,表现出个人享乐主义的人生观。好逸恶劳、奢侈浪费、乱花钱、摆阔气的错误思想观念极易在留守儿童中形成。家庭教育缺失导致的另一严重后果表现在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方面。父母长期在外,留守儿童亲情缺失,缺乏起码的父爱母爱。他们普遍缺少情感教育和心理关怀,没有倾述和求助的对象,这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极为不利,容易引发多种心理疾病。他们不愿与外界接触或是接触甚少,因此很多儿童表现得内心封闭、情感冷漠、行为孤僻,其有的行为甚至让人不可理喻。这些心理障碍严重影响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

学校教育软弱无力。农村留守儿童缺乏家庭教育的同时,学校教育状况也不容乐观。学校教育不足主要表现在两大方面:一是农村留守儿童成绩较差,二是农村留守儿童失学率居高不下。首先是成绩差的问题,这既有家庭方面的原因也有教师方面的原因。长期留守的儿童由于见不到父母而产生强烈的思亲情绪,导致他们上课思想抛锚,根本无法集中注意力专心听讲。而在家中,他们要么由祖辈照顾,要么由父母委托的监护人监管。由祖辈照顾的情况下,祖辈由于年纪大,文化程度不高,有很多甚至是文盲,他们即使想对孙辈的学习给予帮助,但难免也要陷入“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泥潭。而由委托人监管的情况下,更多的则体现为对其监管下的留守儿童的学习持漠不关心的态度,他们认为只要让他们监护的留守儿童吃饱穿暖就已经尽到了监护职责,至于学习方面则事不关己,听之任之。由此可见留守儿童在学习方面根本得不到必要的监督和辅导,学习自觉性和兴趣感大大降低,学习成绩下降也就不足为怪了。有关调查显示有47%的留守儿童的学习成绩较差,有41%的留守儿童学习成绩中等偏下,有10%的留守儿童的学习成绩较好,仅有2%的学生成绩优秀。在调查中对老师的采访我们还有以下结论:78.4%的教师认为“父母外出打工以后,孩子的成绩下降了”,有多达54.5%的教师认为“父母出去打工的孩子学习成绩一般较差”。(注:数据源于《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1期。)在教师方面,虽然国家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但是“唯分论英雄”的应试教育现状并没有得到根本改观。以分数评价学生优劣,以分数论教师水平之高低的状况也没有得以消除。在这种情况下,教师对差等生的态度难免显得粗暴,特别是对差生中那些不服从管教者尤为突出。体罚学生的情况在所难免,且学生不忍处于这种地位,从而产生厌学情绪,这也为留守儿童面临的学校教育的第二大问题――失学率高埋下了祸根。留守儿童在家受到的监护力度不够,在学校又受到老师的冷落,于是他们逃学,旷课。有的留守儿童受到父母外出务工的影响,产生“读书无用论”思想,他们认为不读书也能挣钱,于是纷纷离校外出,走上了漫漫打工路。学校对此也无能为力,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一个个离开校园。这是中途退学方面,另外留守儿童的升学率也不容乐观,留守儿童上高中的几乎微乎其微。另外,学校教育还有一个不足就是教师不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教师往往只关心学生智的提高,却忽视了对其德、体、美、劳的关注,致使留守儿童思想散漫,体质下降,不服从管理,自以为是。在这种教育局面下,学生很难得到全面的发展。

社会关爱不足,使他们彷徨在社会的边缘,这是留守儿童面临的第三大问题。没有社会的关爱,社会教育欠缺,使得留守儿童在行为方面很不规范,思想修养方面出现严重偏差。继家庭、学校教育的缺失之后,对留守儿童成长影响最大的因素就来自于社会。然而,如今的乡土秩序并不像人们想象中那么井然有序。大量的人口外移,乡土秩序越来越由以往那些被社会排斥的街头小混混所把持。他们缺乏必要的管制,为所欲为,严重扰乱了乡村的正常秩序。缺乏对事物正确判断力的留守儿童难免受其影响,其综合素质的培养和良好人格的形成着实令人堪忧。他们在情感方面只求索取,不思付出,不知道如何感恩回报,片面追求个人利益,对家庭、朋友、邻居、社会冷漠无情,缺乏基本的社会责任感。他们小小年纪就染上了吸烟、酗酒、赌博、小偷小摸等恶习,在行为方面放任自流,违反学校纪律,甚至做出违法乱纪的事情来,这又引起了下面将要探讨的问题,留守儿童给社会带来重大的安全隐患。这一系列问题的出现可谓之环环相扣,留守儿童年龄均不大,作为一个弱势群体,他们没有基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父母长期不在身边,学校,家庭之间的安全链接被迫中断,使留守儿童极易不法分子的侵害对象。诸如留守儿童被拐卖的现象并不罕见,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留守女童被的恶性案件。另一方面,由于留守儿童缺乏必要的监管,他们的自身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他们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逐步沦为街头小混混,甚至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严重影响到社会的安定。

所以农村留守儿童的成长问题是很大的社会问题,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解决。

第7篇

全国妇联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已达2000万人,并呈继续增长的趋势。在一些农村劳动力输出大省,留守儿童在当地儿童总数中所占比例已高达18%至22%。这些孩子是农村社会转型时期和农村大规模劳动力到城市就业后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这些孩子或者与他们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住在一起,或者与亲戚、朋友、邻居生活在一起,也有很大一部分孩子自己独立生活。由于地理和历史等原因,我国不同区域的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农村人地矛盾尖锐。在市场经济迅猛发展的推动下,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为改变生存状况外出务工,其中大部分为夫妻一同外出,因经济等原因无法将子女带在身边,由此引发留守儿童问题。由于留守儿童多由祖辈照顾,父母监护教育角色的缺失,对留守儿童的全面健康成长造成不良影响,隔代教育问题在留守儿童群体中最为突出。

据调查显示,父母外出打工后,与留守儿童聚少离多,沟通少,远远达不到其作为监护人的角色要求,而占绝对大比例的隔代教育又有诸多不尽人意处,这种状况容易导致留守儿童亲情饥渴,心理健康、性格等方面出现偏差,学习受到影响。

据2000年五普资料显示,我国农村留守儿童近2000万人。有专家推算和保守估计,近年14岁以下的留守儿童至少在4390万以上。在一些农村劳动力输出大省,留守儿童在当地儿童总数中所占比例高达18-22%。父母双方都外出流动,儿童不能与父母在一起生活的情况在全部留守儿童中超过了半数,比例高达56.17%。 因人口流动引发的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

一是监护不力,九年义务教育难以保证。

据统计,80%以上的留守儿童是由祖父母隔代监护和亲友临时监护,年事已高、文化素质较低的祖辈监护人基本没有能力辅导和监督孩子学习。农村学校受办学条件、师资力量、教学理念的局限与制约,针对留守儿童的需求提供特殊有效的教育和关爱力不从心,学校与家庭之间缺乏沟通。家庭和学校监护不力,导致相当数量的留守儿童产生厌学、逃学、辍学现象。留守儿童学习成绩及初中教育的在学率都低于正常家庭儿童,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的研究显示,进入初中阶段以后,留守儿童在校率大幅度下降,14周岁留守儿童的在校率仅为88%。

二是缺乏抚慰,身心健康令人堪忧。

据西部某劳务输出大省在一县域内的调查显示:70%的父母年均回家不足3次,有的甚至几年才回家1次;近30%的留守儿童与父母通话、通信频率月均不足1次。由于父母长期外出,留守儿童的情感需求得不到满足,遇到心理问题得不到正常疏导,极大地影响了其身心健康形成人格扭曲的隐患,导致一部分儿童行为习惯较差,并且极易产生心理失衡、道德失范、行为失控甚至犯罪的倾向。南方沿海某省一项调查显示,19.6%的留守儿童觉得自己不如人,11.4%觉得自己受歧视,9.5%有过被遗弃的感觉。北方某省的一项调查显示,在青少年犯罪中留守儿童所占比例已高达20%。

三是疏于照顾,人身安全不容忽视。

监护责任不落实,监护人缺乏防范意识,儿童防护能力弱,农村留守儿童容易受到意外伤害,甚至成为不法分子侵害的对象。公安部门统计数据显示,被拐卖儿童群体中,第一位是流动儿童,第二位是留守儿童。女孩受到害又不能及时得到父母帮助,极易酿成严重后果。

调查显示,由于父母长期没有和子女在一起,部分留守儿童在生存发展中面临着突出问题。

一是留守儿童生活问题。

由于没有父母很好的生活照顾,部分留守儿童营养严重不足,身体健康受到很大损害。

二是留守儿童教育问题。

父母在外打工,一些留守儿童农活、家务活增多,学习成绩下降,有些还由于厌学等原因逃学辍学。

三是留守儿童心理问题。

由于亲情缺失,儿童缺少情感和心理关怀,缺少倾诉和寻求帮助的对象,与外界不愿意接触或接触太少,一些留守儿童表现出内心封闭、情感冷漠、行为孤僻等个性特征,不同程度地存在性格缺陷和心理障碍。

四是留守儿童道德行为问题。

由于家庭教育的缺失,缺乏道德约束,一些留守儿童没有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道德品行,出现行为偏差,留守儿童违法违纪案件呈现上升趋势。

五是留守儿童安全问题。

据全国妇联对12省市农村留守儿童状况调查显示,部分留守儿童因父母不在身边,经常受到同学、邻居的欺负。一些地方还出现了留守女童的恶性案件。

留守儿童的特征:

被访谈的58位农村流动人口共有120个子女。有两个子女的家庭占大多数,达到65%左右。最多的家庭有5个孩子。调查显示,留守子女多于随带子女,留守子女占被访谈者子女总数的61%。

儿童的性别比比较低。166位留守子女中,留守男孩子为71位,留守女孩子为95个,性别比为75。农村流动父母具有重男轻女的倾向,在有选择地决定哪个孩子留在老家时,他们更倾向于把女孩子留在老家,而把男孩子带到城市里来。访谈个案也显示,农村流动农民一般也倾向于把最大的子女留在家乡,如果最大的子女是女孩子,这个子女毫无疑问地会被留在家乡,但当大子女为男孩子而其他子女为女孩子时,他们更倾向于把大儿子带到城市里来。

从留守儿童的年龄分布看,他们的平均年龄为12岁。其中女孩子的平均年龄为12.5岁,男孩子的平均年龄为11.3岁。从教育分布看,6~15岁小学和初 中义务教育阶段的留守儿童占留守儿童总数近90%左右,只有10%的留守学生在高中或者技校和职业高中读书。

从农村留守儿童在父母外出打工后的留守时间看,他们平均在家乡的留守时间为5.5年。父母全部外出打工后,88%的农村留守儿童已经在老家留守3年和3年以上的时间。我们在调研中发现,一般是留守儿童的父亲先外出打工,在他们的生计需要帮手或有能力帮助妻子在城里又找到一份工作的时候,他们会把妻子再带出去。在很大一部分父母全部外出的农村留守儿童中,他们一般是先由单亲父母监护一段时间,然后再变成父母全部外出的留守儿童。

第8篇

一、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现状

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是留守儿童教育的"瓶颈"。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怀下,连云港市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有了明显的改善。主要做了如下工作:一是办好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和监护人学校。一些农村学校利用现有的教学资源,对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和监护人进行培训。灌南县妇联举办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学校培训班。市妇联组织编写、由江苏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呵护青青草》农村留守儿童家长读本在农村免费发放,起到了较好的教育效果。二是搞好亲情交流活动。市妇联、市文明办举办暑期亲情快车,利用暑假让部分农村留守儿童到父母打工的城市团聚,增强相互感情。市移动通讯公司、网上家长学校还利用电话、网络让留守儿童与父母沟通情感,利用手机、网络平台,进行节日的问候和祝福。三是建立一支志愿者队伍,组织社会妈妈、退休老教师、老干部等担当留守儿童的"家长",建立留守儿童校外辅导站。四是搞好留守儿童学校和寄宿班,免除留守儿童的后顾之忧。五是让更多的留守儿童到父母打工所在地学校就读,使更多的留守儿童享受亲情的关怀。

但是,目前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现状令人堪忧。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对留守儿童的关爱停留在生活照顾上,客观地说,留守儿童的家境并非一样,由于父母外出打工,有相当部分留守儿童家庭生活条件高于农村家庭的生活,但是他们的家庭教育却是匮乏的。很多留守儿童得不到父母的教育,一些父母看看孩子的成绩单就算是一种关心,以至很多留守儿童有话无处讲,心情忧郁。二是留守儿童缺乏心理疏导,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缺乏亲情,对周围的亲友又缺少信任,很多留守儿童心理封闭,难以打开心扉。对父母的长期不在家,产生怨恨心结。在调查中,海州锦屏镇一留守儿童说:"我想妈妈,就因为我家中没有钱,妈妈远离我,我将来要去赚很多很多的钱,让妈妈永远陪伴在我身边。"一些留守儿童有厌学、离家外出打工的想法。三是留守儿童家庭教育观念陈旧,一些留守儿童由祖辈抚养,只负责留守儿童的饮食起居,很少关心留守儿童的思想,教育方法滞后,特别是重男轻女、封闭保守思想严重地制约留守儿童的成长。

二、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思考

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工作越来越受到党和政府及社会的重视,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也成了为留守儿童兴办的一件实事。总理在北京的流动人口儿童学校访问参观时说,"同在一个蓝天下,享受国家的教育和关怀".表达了党和政府对留守儿童这一群体的关怀。其实留守儿童的父母除了思念之外,对留守儿童的最大担心是"别学坏了".这就是教育问题,因此,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尤显重要。其特点一是时代性。留守儿童作为新农村发展的预备力量,其素质的优劣直接关系新农村建设。也许,父母外出打工是为了改变贫困状态,但是培养一代有高素质的农村生力军,更具有不可低估的时代意义。放弃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就会延缓或推迟新农村建设。二是现实性。要把留守儿童培养成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健康心理的儿童,是当务之急。 3000 万留守儿童是占全国少年儿童十分之一的人群,教育好留守儿童能使 3000 万家庭充满幸福,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三是针对性。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有着个性特征,如留守儿童相对缺少亲情,性格比较封闭,需要开展个案的研究,找出适合留守儿童教育特点的方法。四是特殊性。留守儿童作为一个社会问题,是在特定的环境中产生的。他们是在改变农村面貌时,出现的阶段性问题。要解决短期的阵痛,就要对特殊问题特殊对待,制定有益于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政策,如入学政策、户籍政策等。为留守儿童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三、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对策

要解决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需要得到社会的重视。总理说:"孩子经常见不到爸爸妈妈,这是现在农村出现的新问题,我们要给这些孩子更多的关爱。"关爱是留守儿童家庭的主题。关爱要关心留守儿童的生活、学习、医疗、安全等问题,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和保障制度,使他们健康成长,也使外出打工父母无后顾之忧。应从六个方面入手:

(一) 建立有利于留守儿童成长的外界环境

要让留守儿童感触社会的温暖。一是让留守儿童有生活保障机制。让留守儿童吃饱穿暖。留守儿童的父母可以将留守儿童的生活费放在学校或指定监护人手里,让留守儿童不为生活发愁。生活问题会影响留守儿童的身体健康,一个连基本生活都得不到保障的孩子,是很难把学习搞好的,也无法快乐健康地生活,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更无从说起。某留守儿童家境不好,外出打工的父母几个月都没有寄钱给孩子,迫使孩子偷窃,最终因盗窃电线而落下终生残废。

(二) 办好有利于留守儿童教育的家长学校

顾秀莲同志指出,教育要形成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机制。她解释说,家庭是孩子受教育的第一个课堂,"家长素质要提高,现在我们全国妇联牵头成立了家长学校,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和法律观念,科学基础知识,让他们寻求用好的方法来教育孩子。"留守、流动儿童家长学校一是利用父母打工回乡或在父母打工的地方举办家长学校,让父母接受新理念、新方法、新经验,自觉地担负起教育子女的责任。二是办好监护人家长学校,监护人要系统学习家教方法,特别是接受新观念,用适合留守儿童特点的方法教育孩子。对于留守儿童的祖辈更要通过家长学校提高他们对孙辈教育的水平和责任感。三是要有一本适合留守儿童家长和监护人的教材。由连云港市妇联编写、省少儿出版社出版的《呵护青青草—留守儿童家长读本》,是一本浅显易懂的教材,通过事例讲解了许多教育留守儿童的方法,对留守儿童家长和监护人搞好家庭教育起到辅助作用。

(三) 办好有利于留守儿童教育的心理课堂

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不仅局限于生活的照顾,更应该体现内心世界的关怀。留守儿童远离父母、他们的内心世界需要开启,也需要向别人倾诉。由于监护人缺乏心理关怀,一些留守儿童出现心理自闭、交友早恋等问题,需要得到心理的疏导。留守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应该进行情感沟通,市妇联"四个一"做法,值得提倡。即打工父母每周要给孩子打一个电话,每月写一封信,打工父母每月给监护人、班主任打一次电话,打工父母每年至少回家一次。灌南县光明实验学校"留守儿童快乐家园"、新浦区开展社区老少亲子乐夏令营活动、海州区开闸爱心聊吧,都加强了家长和监护人与留守儿童的沟通。一些学校还举办了心理课堂、建立心理咨询室、开设心理热线,这些做法都打开了留守儿童的心扉,让留守儿童活泼开朗起来。

(四) 组织有利于留守儿童教育的志愿者队伍

对于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需要完善一支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队伍。这支队伍一是农村老干部、老教师、老模范、老战士、老科技工作者组成的"五老"队伍。灌南县组织"五老"义务留守儿童辅导站,从生活、学习、思想、安全上关心留守儿童,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二是组织在校教师搞好家长工作,根据班级中留守儿童的实际情况,分片包干、定点到人。三是妇联组织社会妈妈为周边的留守儿童做好生活和安全上的照顾。四是组织假期回乡大学生和青年志愿者队伍,为留守儿童进行学习辅导和思想交流。

(五) 开展有利于留守儿童教育的多彩生活

活动是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有效载体。丰富多彩的活动对留守儿童起到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一是要继续搞好"亲情之旅"幸福快车活动,让更多的留守儿童通过假期探亲的方法,感受亲情和接受城市的信息,同时了解父母劳动的艰辛。二是要搞好留守儿童的信息服务活动,如为留守儿童开设亲情服务电话、在网上开设视频、开辟留守儿童对话专栏。开通留守儿童心理热线,让留守儿童在现代信息中体会到关怀。三是开展留守儿童读书征文活动、组织留守儿童流动书库、进行留守儿童网络短信、演讲、文娱、体育比赛,让留守儿童愉快地生活。四是让留守儿童感触农家生活,学会家务劳动,学会感恩。赣榆县沙河二小利用农家小院,让留守儿童了解更多的农家生活。连云港市大村中心小学留守儿童利用中秋节为五保户做月饼,都让留守儿童得到了充分的锻炼。

(六) 制定有利于留守儿童教育的政策措施

第9篇

关键词:积极情感 农村特殊留守儿童 隔代家庭教育

一、农村留守儿童的现状

2008年2月27日,全国妇联在中国妇女活动中心召开了全国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状况抽样调查和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状况调查的会。在这次会上的《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状况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应该说是目前关于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状况的最新最权威的数据。报告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总人数、学龄比例以及地区分布等都做了详细的统计。

报告根据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抽样数据,推断出现在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约5800万人,其中14周岁以下的农村留守儿童在4000万以上,约占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的69%。与前些年相比较,2005年后农村留守儿童的规模迅速增长。在全国农村儿童中,留守儿童的比例达28.29%。从上面的数据我们可以看出,农村留守儿童在农村儿童中所占的比例非常之高,留守的现象在农村非常普遍,且主要以低龄的留守儿童为主。

《报告》按学龄对农村留守儿章进行了划分,并统计出了各学龄段占全部农村留守儿童的比例:学龄前(0―5周岁)、小学学龄(6―11周岁)、初中学龄(12―14周岁)和大龄(15―17周岁)四组中,各组所占全部农村留守儿童的比例分别为27.05%、34.85%、20.84%和17.26%,其中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村留守儿童大约有3000多万。由上面的数据我们发现,小学学龄阶段的留守儿童在全部农村留守儿童中所占的比例最高,初中学龄和高中学龄段的农村留守儿童,在全部农村留守儿童中所占的比例略有下降。

《报告》还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地区分布做了详细的统计。《报告》指出,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的分布十分集中,而且多集中在中南部的省份。农村留守儿童集中分布在四川、安徽、河南、广东、湖南和江西六省。这六个省的农村留守儿童加起来在全国农村留守儿童总量中所占比例超过了半数,达到52%。此外,农村留守儿童数量排名前十位的还有广西、湖北、贵州和江苏。报告还总结出在这农村留守儿童分布最集中的十个省份中,大多数是属于典型的贫困省份,外出务工劳动力输出大,但广东、江苏这两个经济发展情况较好的省份由于省内劳动力的流动,从而也产生了一定规模的农村留守儿童。

二、农村隔代式的家庭教育的现状及留守儿童接受的教育方式

(一)隔代教育是农村留守儿童的接受家庭教育的主要方式

爷爷奶奶(隔代)监护、单亲父母监护、自我监护、兄长或姊妹(同辈)监护以及亲戚朋友监护,是农村留守儿童的主要监护方式。通过中国人民大学的杜鹏教授带领着该校人口与发展研究所进行了一系列的统计调查,这项调查主要针对父母等人口的流动外出,对子女造成的影响和对家庭教育造成的影响。通过数据分析,得出结论:在大多数留守儿童中,单亲父母抚养和爷爷奶奶抚养是主要的监护方式,所占比例分别为45%和48%。通过数据,隔代式的家庭教育方式已经和单亲监护方式一样成为主要的留守子女面临的家庭教育的方式。

(二)留守儿童得不到相应的监护与引导

大多数农村留守的教育基本由隔代人负责,他们的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大都是文盲、半文盲的样子,在思想观念和对现代教育的理解上差距比较大,与学生的沟通交流比较困难,再有就是忙农活照顾不上管学生,更有的是身体不好根本照顾不好学生,更有甚者是一两个老人照顾几个孙辈,精力根本不够。上述种种原因加上缺乏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对学生只能在物质上或生活中给予满足,缺少道德和精神上的引导。在隔代教育中,隔代监护人的教育方式也比较单一,大多是粗暴和放任,使得留守儿童在学习中,心理上,以及安全方面屡屡发生问题。现在农村留守儿童的犯罪率也在上升,更应引起我们教育工作者的重视。

(三)留守儿童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未得到提高

第10篇

中图分类号:B84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6729(2009)006-0426-05

doi:10.3969/j.issn.1000-6729.2009.06.014

留守儿童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劳动力大量向城市迁徙过程中衍生的一个特殊群体。农民在向城市或发达地区流动过程中,由于环境和现行制度的限制,不得不让自己的孩子留守在农村,托给老人、亲戚或其他人来照顾和教养,这就形成了农村留守儿童群体[1-2]。当前我国农村地区儿童留守现象相当普遍,最新数据报告,该群体已达5800万人①。农村留守儿童因长期亲子分离的特殊状况,其心理健康问题一直受到广泛关注。目前关于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的研究已十分丰富,但结果却有着很大的矛盾和分歧。不少研究主张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水平低,总体状况比非留守儿童差;但也有相当多的研究发现,留守与非留守儿童心理发展水平没有差异,其心理健康状况相对乐观。本研究试图通过对已有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的文献进行调研分析,探讨这两种观点产生的过程及原因,客观而全面地分析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状况,为今后相关研究提供借鉴与建议。

1 对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状况研究的评析

1.1 农村留守儿童有心理健康问题的结果及评析

农村留守儿童因长期的亲子分离而存在心理健康问题似乎是当今社会的主流声音,不少研究者基于自己的问卷调查也持这种主张。他们认为,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水平低、心理问题突出[3-5],行为问题发生率高[6-7],有一定程度的情绪问题,如社交焦虑、状态焦虑、抑郁和孤独感等[1-2,8-11]。

1.1.1 对留守与非留守群体间差异性比较结果的分析

以心理健康综合性评定量表为工具的调查发现,农村留守儿童在心理健康的一些指标上得分高于非留守儿童。魏军锋、郑洪冰通过SCL-90的测查认为,父母双方均外出的初中生人际关系敏感且焦虑程度显著高于单亲外出和父母在家的学生[11]。但将该结果与全国中学生SCL-90常模[12]比较发现,即便是得分最高的留守中学生在9个因子上的成绩均显著低于国内中学生常模。因此,从现有结果不能得出父母外出打工会导致留守儿童产生心理问题的结论。郑显亮、张杰同样用SCL-90对皖北农村展开调查,发现留守儿童在躯体化和恐怖两方面显著高于非留守儿童[4]。但与常模比较后发现,两群体在敌对、恐怖因子上得分均显著高于常模,说明皖北地区儿童的问题不是源于父母外出儿童留守,而可能是其他原因。黄艳苹等人采用心理健康诊断测验(Mental Health Test,MHT)对江西农村留守儿童的研究发现,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状况不及非留守儿童[3];但是留守儿童的得分仍远低于该问卷的临界标准65分,说明该留守群体心理健康水平属于正常范围。

一些关于行为问题和情绪障碍的调查也主张留守儿童的基本状况不及非留守儿童。徐为民等人的研究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行为问题发生率为41.3%,非留守儿童为36.6%,二者差异显著[6],但这两个比率均远高于全国常模12.97%[13],同样说明问题行为不仅仅发生在留守儿童群体。范方等采用Rutter儿童行为问卷对127名小学生的研究发现,留守组被试(67人)行为问题检出率显著高于对照组[14]。由于取样困难,该研究只收集到教师问卷信息而没有家长(或代养人)问卷的信息,因此还需要增大样本量并增加父母/抚养人对儿童行为问题的评估以进一步验证结果。在情绪问题的评鉴方面,刘正奎等运用儿童抑郁问卷(Children's Depression Inventory,CDI)和状态-特质焦虑问卷(State-Trait Anxiety Inventory,STAI)对重庆、贵州两地667名农村中小学生调查发现,留守儿童在抑郁水平及状态焦虑水平上均显著高于非留守儿童,特质焦虑上没有显著差异[2]。将此结果与常模[15]比较发现,无论是留守还是非留守儿童其焦虑水平都显著高于常模。这一结果同样不支持这些儿童的心理健康问题是由于留守带来的假设。袭开国针对留守儿童焦虑的研究也得到同样的结论[9],不同的是他的研究中留守儿童的状态和特质焦虑都显著高于常模,而非留守儿童则与常模没有差异。该结果证实了留守儿童确实存在一定程度的焦虑,但解释为什么他们具有较高的特质焦虑尚须谨慎,因为这毕竟是一种相对稳定的人格特征。张顺等人采用儿童社交焦虑量表对安徽省491名三至六年级学生的调查发现,留守组社交焦虑的发生率(17.1%)显著高于非留守组(11.7%)[10]。根据孔德怡报告的城乡9~12岁普通学龄儿童社交焦虑问题的13.74%的检出率[16],这些留守儿童社交焦虑的比率与普通儿童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1.446,P>0.05)。上述对留守与非留守儿童心理问题检出率的差异性比较大多主张,留守儿童心理问题的发生率高于非留守儿童,但通过与常模或正常儿童比较发现,得此结论尚需要更为恰当的统计和比较。

1.1.2 对留守群体内部检出率的有关结果的分析

有研究按照某一临界标准考查留守儿童在心理健康评定指标上的检出率。这些研究大都以留守儿童在某些症状指标上具有较高的检出率来证明他们存在一定程度的心理健康问题。陈旭等人采用问题行为早期发现测验手册(Prediction Test of Problem Children,PPCT)测得30.64%的留守儿童有问题行为倾向,该研究采用的检出标准为分量表得分C≥6分[17]。但根据量表手册规定,各分量表得分≥8分者才被视为有问题行为[18]。这样,该研究的结果可能就是检出标准过于严格所至。李宝峰的研究显示,中部农村留守儿童在SCL-90中的检出率为31%[5]。但是这个比率并不能说明留守儿童心理健康问题的紧迫性和严峻性,因为采用同一量表针对正常家庭中小学生的调查发现,他们的心理问题发生率也较高,分别为31.71%[19]、37.4%[20],甚至77.9%[21]。王良锋等人运用儿童孤独量表(Children's Loneliness Scale,CLS)对安徽省489名留守儿童进行调查,检出86人(17.6%)有孤独感[8]。但该研究没有选取对照组或参照常模进行比较,不知道这17.6%究竟处于什么程度。张悦秋等人以Achenbach儿童行为量表(Achenbach's Child Behavior Checklist,CBCL)的测查发现,4~6岁留守儿童行为问题的发生率为18.7%,高于全国4~16岁儿童常模(10.78%~15.16%)[7],但也没有报告非留守儿童行为问题发生情况。总之,以上研究都是只针对留守群体内部展开的,所得到的检出率究竟是高是低尚无法确定。

总结上述主张,发现农村留守儿童存在心理健康问题的研究,其中大部分都忽视了与常模或普通儿童的比较。尽管有些研究进行了留守与非留守群体间比较,但根据原文报告的数据进一步检验后得到3种结果:第一,留守儿童的得分与常模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如参文[3]、[11]);第二,留守与非留守儿童得分均高于常模(如参文[1-2]、[4]、[6]);第三,留守儿童的得分高于常模,非留守儿童得分与常模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如参文[9]),这个结果才可能意味着留守儿童在心理健康的某些方面确实不及非留守儿童。另外有些对留守群体内部的研究(如参文[5]、[8]、[17])由于没有参照对比,无法衡量高低,因此根据目前已有的留守群体内部心理问题的检出率来推论他们存在心理健康问题尚需要更有说服力的依据。

1.2 农村留守儿童没有心理健康问题的结果及评析

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研究的另一种观点主张,以往集中于留守儿童弱势因素的研究取向存在盲点和误区。这些研究者同样通过问卷调查,发现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状况与非留守儿童没有显著差异,其心理健康总体水平影响不大[22-25],家庭环境的差异并没有导致适应结果的显著不同[26]。

1.2.1 对留守与非留守群体间差异性比较结果的分析

研究者采用心理健康综合评定工具对留守与非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比较,发现二者并无差异。如同样以MHT为工具,何资桥等人发现,两个群体的心理问题检出率和总均分无显著差异,且总均分远低于问卷临界标准65分[22];郭少榕等人的结果与此类似[27]。刘璐等人用《学生心理健康诊断量表》的调查发现,留守与非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总分不存在显著差异 [24]。胡心怡等人用《中学生心理健康量表》的研究也表明,留守与非留守在焦虑、抑郁、偏执、适应不良、情绪失衡、心理失衡及自尊等指标上均无显著差异[23],“留守”似乎并不直接作用于这些儿童的心理健康。尽管有些研究没有报告心理健康指标的成绩,但留守与非留守儿童的无差异现象至少说明,留守状态与心理问题之间可能没有明确的联系。

研究者在留守儿童情绪问题的研究上也发现他们与非留守儿童没有差异。周宗奎等人对湖北农村留守儿童的调研发现,留守与非留守儿童在孤独和社交焦虑上均未有显著差异[28];汪红烨对四川留守儿童研究的结果与之一致[29]。刘霞等人关于留守儿童孤独体验的研究也同样发现,二者得分均在正常范围内[26]。曹绍平等人对双亲外出打工、单亲外出打工和父母都在家3类儿童的社交焦虑的研究也没有发现差异表现[30]。

1.2.2 对留守群体内部检出率的有关结果的分析

针对留守儿童内部心理问题的检出率状况,岳慧兰等采用MHT对383名留守儿童进行调查发现(检出标准为总分≥65分或各分量表≥8分),有心理问题的学生为0.5%~10%,8个分量表的平均分在正常范围[25],总分比一般偏低。

总之,上述关于农村留守儿童不存在心理问题的研究几乎都是通过留守与非留守儿童在心理健康各指标上无差异的结果,来说明“留守”并不是造成儿童心理问题的直接原因。影响农村儿童心理健康的因素很多,除了留守状况这一环境因素外,亲子关系状况、寄养家庭的教养方式、师生关系和同伴关系、当地留守现象的普遍程度以及儿童的个性特征等都可能发生作用。

2 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研究的问题与展望

2.1 关于“留守儿童”概念界定的标准

尽管都称之为留守儿童,但不同研究者对“留守”的界定不同,有的以父母双方均外出打工的子女为留守儿童[22],有的则以父/母一方外出打工来界定留守儿童[3]。这样,根据两个截然相反的任意一个研究结果都不能明确推断留守状态与心理健康的关系;而且由于被试变量含义的不同,两个研究的结果也无法进行比较。对被试变量合理、统一的界定是保证研究可靠的基础,根据文章开篇提到的定义,农村留守儿童应该是父母双方均外出务工的农村儿童,因为“老人、亲戚或其他人”不应该包括父/母;但是,也有研究主张,家庭教育是一个系统整体,父母双方在家庭中具有不同的功能,缺一不可,据此将“父母双方或者一方外出”的儿童视为留守儿童[31],这一界定有一点不能自圆其说,因为不能以家庭特殊结构或状况对儿童产生影响来界定儿童是否为“留守”。因此,为了增进不同研究之间的比较,未来的研究对于如何界定留守儿童还需进一步探讨。

2.2 关于被试取样的广泛性与代表性

目前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的研究大部分是针对某一个地区进行的问卷调查研究,这就涉及取样的代表性问题,而取样的代表性直接影响到结果的可靠性。这可能是使用同样的测量工具却得到相反结果的原因之一。单一地区的取样不能充分证明这些儿童的心理问题是由留守带来的还是由地区差异造成的。鉴于我国农村较为普遍的儿童留守现象与其心理健康乃至社会稳定之间的重要联系,未来的研究应考虑多地区取样以增大“留守儿童”取样的代表性,开展跨地区乃至全国性的留守儿童心理健康专项研究,以便准确把握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发展的特点和趋势,为有针对性的心理干预提供指导,为国家相应政策的制定提供准确详实的依据。

2.3 关于“心理健康”标准的选定与界定

关于心理健康标准确定的问题有两方面需要明确,一是什么程度可称之为有心理健康问题,另一是用什么标准来衡量确定。尽管大多数研究采用的都是标准化的测量工具,但对健康与否的筛选有些研究较为随意[17]。另外,有些研究通过留守与非留守的差异性比较来判断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状况,如果分数高于非留守儿童,即为有(某方面的)心理问题。但如前所述,这里涉及与常模和普通儿童比较的问题。因此,若要确定留守儿童是否有心理健康问题,一方面要依照标准化测评工具本身规定的标准进行筛查和检出,更重要的是要与常模或与其他普通儿童群体进行比较。

2.4 客观看待留守儿童心理健康问题

除了亲子分离的不利影响,留守儿童的心理发展还受其他诸多因素的影响。比如,出生和遗传、家庭和教养、学校和社会等影响儿童心理健康的原因同样适用于留守儿童。一般来讲,父母外出打工目的是改善家庭经济状况,当留守儿童感受到因父母外出务工而家境改善时,就会增加他们的自信和满足。同样,当儿童留守在当地成为相对普遍的现象、留守儿童感觉不到自己与他人有什么特别的时候,他们对自己留守在家的境况可能就不会过于敏感。因此,本着从多种影响因素全方位考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状况的原则,研究者必须客观看待留守状态对儿童心理健康的影响,既要切实反映其造成的消极结果,又要看到其中积极的一面,全面真实地反映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状况的本来面貌。

2.5 关注留守儿童群体内部分化和纵向追踪研究的必要性

当前,部分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发展的负面描述似乎在某种程度上夸大了不良环境的消极作用,忽视了个体发展的积极性和留守内部的差异性。同样环境下,有些留守儿童发展不良,而有些却发展良好。我们知道,是否受逆境的不良影响同个体的认知与人格有关,明事理、乐观、坚强坚韧等特点能够使个体把逆境当作机会和动力,奋发向上,这就是心理发展的“弹性”或“韧性”现象[32]。以往研究也表明,这些积极的情感可能会成为一种保护因素或发展资源,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平衡、战胜环境的消极影响[33]。然而,目前关于留守儿童的个体因素,例如智力、性格特征、认知风格、韧性、主观感受等的研究还相对较少。留守儿童并不是一个不分化的群体,他们中间有适应不良的个体,也有适应良好的个体。通过对农村留守儿童内部差异的研究,可以探查该群体分化的原因,进而辨别和区分其中的保护性因素和破坏性因素,为心理干预和辅导提供策略和方法。

此外,目前关于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的研究多为横断设计,即探查同一时期不同年龄的农村留守儿童各种心理问题及其表现。但这些问题是暂时的,还是一直持续的?随着儿童年龄的增长和留守时间的延长,已有的心理问题会加剧还是会减轻?这是横断研究不能回答的,唯有纵向追踪才能揭示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的动态变化。因此,今后应考虑开展纵向跟踪调查,探明农村留守儿童在留守的不同时期心理健康状况的动态发展,为不同留守时期的儿童进行有针对性的干预和辅导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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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推进,一些地方农村劳动力为改善家庭经济状况、寻求更好发展,走出家乡务工、创业,但受工作不稳定和居住、教育、照料等客观条件限制,有的选择将未成年子女留在家乡交由他人监护照料,导致大量农村留守儿童出现。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为我国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对改善自身家庭经济状况起到了重要作用,客观上为子女的教育和成长创造了一定的物质基础和条件,但也导致部分儿童与父母长期分离,缺乏亲情关爱和有效监护,出现心理健康问题甚至极端行为,遭受意外伤害甚至不法侵害。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儿童健康成长,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各方高度关注,社会反响强烈。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为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更好的环境,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

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阶段性问题,是我国城乡发展不均衡、公共服务不均等、社会保障不完善等问题的深刻反映。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对促进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家庭监护缺乏监督指导、关爱服务体系不完善、救助保护机制不健全等方面,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机制化建设亟待加强。

农村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一样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心。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关系到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到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党中央、国务院对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高度重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和更好关爱保护。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法保护,不断健全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加大关爱保护力度,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健康、受教育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家庭尽责。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监护人要依法尽责,在家庭发展中首先考虑儿童利益;加强对家庭监护和委托监护的督促指导,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

坚持政府主导。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作为各级政府重要工作内容,落实县、乡镇人民政府属地责任,强化民政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坚持全民关爱。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各方面积极作用,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在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坚持标本兼治。既立足当前,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监护缺失等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统筹城乡发展,从根本上解决儿童留守问题。

(三)总体目标。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全面建立,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有效运行,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的事件得到有效遏制。到2020年,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

三、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一)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外出务工人员要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常联系、多见面,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给予更多亲情关爱。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等有关机关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落实县、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职责。县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关爱保护行动,确保关爱保护工作覆盖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农村留守儿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要加强对监护人的法治宣传、监护监督和指导,督促其履行监护责任,提高监护能力。村(居)民委员会要定期走访、全面排查,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并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要为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与父母联系提供便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翔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施策,为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支持;通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探访、专业社会工作者随访等方式,对重点对象进行核查,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县级民政部门及救助管理机构要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的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

(三)加大教育部门和学校关爱保护力度。县级人民政府要完善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着重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能力;会同公安机关指导和协助中小学校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帮助儿童增强防范不法侵害的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中小学校要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利用电话、家访、家长会等方式加强与家长、受委托监护人的沟通交流,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帮助监护人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学习情况,提升监护人责任意识和教育管理能力;及时了解无故旷课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帮助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父母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寄宿制学校要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责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寄宿学生积极参与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增强学校教育吸引力。

(四)发挥群团组织关爱服务优势。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假期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工会、共青团要广泛动员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少先队员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互助活动。妇联要依托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活动场所,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受委托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引导他们及时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健康状况,加强亲情关爱。残联要组织开展农村留守残疾儿童康复等工作。关工委要组织动员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协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与服务工作。

(五)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民政等部门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深入城乡社区、学校和家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依托学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举办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财税部门要依法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四、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

(一)建立强制报告机制。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其他公民、社会组织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

(二)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强制报告责任人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属于农村留守儿童单独居住生活的,要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父母进行训诫;属于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的,要联系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委托其他亲属监护照料;上述两种情形联系不上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的,要就近护送至其他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或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并协助通知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重新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属于失踪的,要按照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及时开展调查。属于遭受家庭暴力的,要依法制止,必要时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实施保护;属于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伤害的,要依法制止侵害行为、实施保护;对于上述两种情形,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其就医、鉴定伤情,为进一步采取干预措施、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打下基础。公安机关要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健全评估帮扶机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公安机关通报后,要会同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在村(居)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医疗机构以及亲属、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的协助下,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对于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四)强化监护干预机制。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对于监护人将农村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6个月以上导致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无着的,或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受损的,其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县级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五、从源头上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

(一)为农民工家庭提供更多帮扶支持。各地要大力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为其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创造更好条件。符合落户条件的要有序推进其本人及家属落户。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要纳入保障范围,通过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满足其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要在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帮助。倡导用工单位、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为其照料未成年子女提供便利条件和更多帮助。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普遍对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开放,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民工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完善和落实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

(二)引导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各地要大力发展县域经济,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中西部地区要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积极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加快发展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制定和落实财政、金融等优惠扶持政策,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提供便利条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政策,加强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对有意愿就业创业的,要有针对性地推荐用工岗位信息或创业项目信息。

六、强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和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参加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民政部要牵头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在2016年上半年开展一次全面的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依托现有信息系统完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管理功能,健全信息报送机制。各级妇儿工委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各地民政、公安、教育等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督促有关方面落实相关责任。要加快推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权利义务和各方职责,特别要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二)加强能力建设。统筹各方资源,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的作用,逐步完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场所设施,满足临时监护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需要。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促进寄宿制学校合理分布,满足农村留守儿童入学需求。利用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开辟儿童活动场所,提供必要托管服务。各级财政部门要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各地要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

(三)强化激励问责。各地要建立和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对认真履责、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对贡献突出的社会组织和个人,要适当给予奖励。

第12篇

关键词:农村留守儿童 心理健康 亲子阅读活动 阅读推广 农家书屋

中图分类号: G252.1;G258.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6938(2014)03-0121-06

Family Reading Program: An Effective Way to Promote the Psychological Health of Left-behind Children in Rural Areas

Abstract Family reading program, an activity with emotion and knowledge and a bond to maintain family, is of great positivity and importance to promote the psychological health of left-behind children in rural areas. This paper gives some suggestions on country library's service strategy of indigenous family reading program for left-behind children in rural areas.

Keywords left-behind children in rural areas; psychological health; family reading program; country library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离开家乡长期在外地打工,而被留在户籍所在地农村地区无法与父母共同生活,并由其他监护人监护和抚养或独立生活的未成年(0-17岁)儿童。据全国妇联于2013年5月9日的《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以下简称《研究报告》)显示,截止2010年,我国0-17岁的农村留守儿童有6102.55万人,主要集中在四川、河南、安徽、广东、湖南等劳务输出大省[1]。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着亲情缺失,监护缺位,教育失当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影响了他们的心理健康和健全人格的形成,45.1%的农村留守儿童由于长期远离父母而“感到心里孤单”,三成以上的农村留守儿童出现心理卫生问题[2]。心理健康问题已成为农村留守儿童最大、最突出的问题。

1 影响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问题的主要因素

1.1 亲情缺失

由于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远离家乡,长期与孩子聚少离多,沟通时间少又短,沟通方式单一,使农村留守儿童无法享受完整家庭正常的抚养、教育和关爱。据全国妇联、全国心系好儿童系列活动组委会于2010年5月25日首次的《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活动调查分析报告》显示:32.9%的农村留守儿童的家长每天会和孩子联系一次,39.8%的家长每周会和孩子联系一次,21.1%的家长每个月才和孩子联系一次,4.9%的家长每年才和孩子联系一次,1.3%的家长甚至和孩子没有联系[2]。而另一项调查报告显示选择通过电话(含手机)与孩子沟通的家长所占比例超过了75%[3]。可见农村留守儿童的家长与孩子沟通不足的问题突出,通电话成为他们之间最主要的沟通方式。有的父母为了节省电话费,与孩子通话时也只是寥寥数语,其话题多为孩子的学习和成绩,缺乏深层次的情感交流,以致双方在感情上产生隔阂,导致部分留守儿童感觉自己被忽视、被遗弃,性格上变得内向、孤僻和冷漠。

1.2 监护缺位

《研究报告》显示,46.74%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都外出打工,其中,农村留守儿童与祖父母一起居住的比例最高,占32.67%;与亲戚或其他人一起居住的占10.7%;单独居住的农村留守儿童达205.7万,在农村留守儿童中占3.3%[1]。监护人的教育方式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会产生直接的影响:亲代教育缺失,留守儿童没有安全感,容易焦虑;隔代教育存在代沟,祖孙之间难以有效沟通,不少隔代监护人对留守儿童较为迁就和溺爱,以致留守儿童逐渐养成任性、固执、骄横和脆弱的性格;由亲戚朋友作为代管监护人会因监护对象不是自己亲生的而不敢严格管教,对留守儿童缺乏有效的约束,留守儿童在亲友家中生活也很难产生归属感,容易产生寄人篱下的感觉,表现出敏感、懦弱胆怯,小心谨慎;独居的留守儿童还未成年却要承担起自我监护的责任,他们自身缺乏自我管理、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常常会感到孤独无助,心理更加脆弱,容易产生自卑和抑郁的心理障碍,甚至自暴自弃,失去自信心。

1.3 教育失当

1.3.1 学校教育失误

农村中小学校受应试教育的影响,一些老师片面追求升学率,只重视学生学习成绩,忽视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同时,受教育理念、办学条件和师资力量的制约,农村中小学校极少开设专门的心理辅导课程,更很少有计划、有组织地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开展心理和生理上的健康教育,导致他们的行为产生偏差。据调查,广东省只有34.6%的学校有针对农村留守儿童进行心理辅导的专门机构,学校与家长沟通不足,近五成的老师从来没有对学生进行过家访,随时进行家访的老师只占13.4%[4]。由此可看出学校及老师没有及时了解学生的情况,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问题缺乏必要的关心。

1.3.2 家庭教育弱化

缺乏完整的家庭教育是导致农村留守儿童心理障碍的重要原因之一,调查显示63.2%的农村留守儿童的家长更多关注的是孩子的学习问题[4],对孩子的心理健康普遍缺少足够的关注和指导。由于受教育水平的限制,监护人的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研究报告》显示:六成受访者的监护人的文化程度为小学初中,绝大部分的隔代监护人为小学文化程度,甚至有8%的祖父和25%的祖母未上过学[1],家庭教育弱化,无法尽到教育孩子的责任。

1.4 不良风气

社会上的一些不良风气,如讲究吃喝玩乐、不择手段的利己主义等不断腐蚀着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灵;农村的网吧、游戏厅日益普及,未成年留守儿童阅历浅,缺乏必要的分析判断力,自律性不强,经不起外界的诱惑,他们在纷繁复杂的外部世界面前感到无所适从,不少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监管不力,缺乏约束和引导,对一些留守儿童沉迷网吧、游戏厅置之不理,放任自流,这对他们人格的健康发展是非常有害的。

2 亲子阅读活动对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的促进作用

目前,我国学龄前农村留守儿童(0-5岁)达2341.55万人,在农村留守儿童中占38.37%;小学学龄阶段的留守儿童(6-11岁)规模为1953万,在农村留守儿童中占32.01%;初中学龄阶段的留守儿童(12-14岁)规模为995万,在农村留守儿童中占16.30%[1],他们是社会殊的弱势群体,他们正处在身体和心智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最需要亲情关爱。亲子阅读活动是一种传递爱、享受爱的活动,本文提出的面向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具有本土特色的亲子阅读活动,是指农村留守儿童和家长(一般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或者孩子的长辈)双方平等参与,相互合作完成一系列活动内容,以书为媒,以乡土文化(主要包括历史沿革、民俗风情、传说故事、古建遗存、名人传记、村规民约、家族族谱、传统技艺、古树名木等诸多方面)为切入点,一起阅读(本文所指的阅读不仅限于书本,还包括大自然;不仅包括视觉的活动,还包括听觉的、口头表达的、触觉的活动),一起体验,共同分享多种形式的阅读过程,通过增加与大自然的接触、增加亲子间的交流,进而密切亲子关系和感情的活动,以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起着积极的重要的作用。

2.1 提高农村留守儿童的智力发展和认知水平

亲子阅读活动是一种传递情感和知识的活动,可以激发孩子阅读的积极情绪,使他们进入到一种积极的思维状态之中,实现感官与想象力的有机结合。农村丰富的自然资源(如沙、泥、水、石、动植物等)和农作物是留守儿童主动建构、认识周围环境的中介,在亲子阅读活动中,留守儿童家长可以引导孩子通过看、摸、闻、听、掂等手段认识各种材料和自然现象,引导孩子通过观察(如植物的生长过程)、分类(如对豆类按不同颜色和品种归类)、排序(如把种子按大小排列)、点数(如收集的瓜果蔬菜有多少数量)和制作(如把稻草编织成各种小动物)等活动,动脑、动口、动手,使他们的各种感官总是处于积极活动的状态,发展他们的创造性思维,促使他们的潜能得到充分开发。

2.2 有利于促进农村留守儿童良好个性的发展

个性又叫人格,是指一个人独特、稳定、本质的心理倾向和心理特征的总和。 简单的说,个性就是一个人的整体精神面貌。 良好的个性是儿童可持续发展的保证。人的个性特征在幼儿期(1-3岁)萌芽,学龄前期(3-6岁)开始发展而初步形成个性倾向。因此,从学龄前期就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健全人格的发展,是保证他们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马斯洛指出:“安全感是儿童适应环境的一项重要前提,是儿童应对各种困境、压力、不良刺激内在支持力,是儿童走向个性成熟、心理健康、社会化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5]亲子阅读活动是走入农村留守儿童内心世界,满足他们情感需求的一把钥匙:一方面亲子阅读给留守儿童创造了一个安全轻松的认知环境,在共读过程中家长和孩子依偎在一起,留守儿童在家长给予的慈爱和温馨愉悦的氛围中感受阅读的快乐,使其内心产生安全感,满足了他们对亲情的需要;另一方面亲子阅读活动体现了对人格的尊重,它强调家长与孩子在平等情感沟通的基础上进行互动,在共读中一起讨论问题,留守儿童从良好的互动和平等的对话中感受到来自家长的尊重、理解和信任,有利于留守儿童情绪愉悦,有利于建立融洽的和谐亲子关系,对农村留守儿童健康人格的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

2.3 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和人际关系

亲情,是儿童(尤其是幼儿)健康成长最重要的精神要素,是儿童心理发展的原动力;依恋,是儿童内在的心理需求。儿童时期正处于渴望亲情,对家长(监护人)有着强烈依恋的时期,孩子的心理发展需要通过亲人的肢体接触(如拥抱、握手、抚触等)使他们建立其内心安全感,缓解焦虑。良好的牢固的亲子关系的确立,需要浓浓的亲情,需要共同的语言和价值观。正如朱永新教授所言:“通过亲子共读,通过父母亲口向孩子们传递那些最最重要的语言密码,父母与孩子们就真正实现成为一家人,而不仅仅是生活在同一个房间里的陌生人。”“通过亲子之间的彼此的言语沟通与交流,将彼此的生命编织在一起,从而尽可能地消除隔阂,避免相互隔膜、相互对立,甚至相互伤害。”[6] 亲子阅读活动中,农村留守儿童和家长共同阅读一本读物,共同进行阅读体验活动,增加了沟通的话题,使他们多了很多共同语言,消除了彼此因为分离所产生的隔阂和冷漠,加强了家长与留守儿童的亲密关系,促进了双方的理解和信任,进而有利于留守儿童建立起对他人以至对社会的信任,同时,亲子阅读活动给孩子间提供了相互学习和合作的机会,通过关心他人、与同伴的分享,消除了留守儿童的孤独感,学会了与他人如何相处,增强了与人交往的能力,有利于留守儿童与他人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

3 农家书屋开展面向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具有乡土特色的亲子阅读活动服务策略

3.1 利用优势开展亲子阅读活动

3.1.1 农家书屋独特的优势是开展亲子阅读活动服务的前提和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