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2 18:01:4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造价合同,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环节风险控制最大化
Summary: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times, as China's pillar industries in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is also undergoing rapid changes, emerging new materials, new processes, which have an enormous impact on the project cost, the new specification, the new quota, announced the implementation of new standards, but also Update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the pace of progress, the paper through bidding and tendering two aspects of construction contracting business contract price risks against the risks, develop appropriate risk control measures, the cost of the contract to talk about their risk control Some easy to understand, in order to encourage each other.
Keywords:Link risk; control; maximization;
中国分类号:F(经济)文献标识码:B(科技)
在建设工程领域,作为工程投资费用成本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三大控制目标之一的投资费用成本控制,在工程管理过程中起着尤为重要的作用。合同造价的多少是直接控制投资费用成本的重要手段,但是,合同造价的确定存在一定的风险因素,因此,要从分析风险因素控制风险因素入手,最终达到控制投资费用成本的目的。
在这里,只是谈谈作为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合同造价方面如何分析控制风险。合同造价有两个环节方面的内容:一是作为承包方通过参与投标的环节,由投标价中标后作为承包合同的合同造价,二是作为发包方通过招标谈判的环节,确定各分包及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合同造价。由于投标招标的内容不同,合同造价的风险因素也不相同,控制的侧重点也不相同。
在投标环节方面:评标的一般要求是合理低价中标,投标报价的原则是“定额量、市场价、指导费”,各个投标方都遵循相同的原则,投标报价可能会相差无几,也可能会相差悬殊。施工总承包企业为能确保合理低价中标,就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风险控制:一是费用优化,二是盈亏平衡分析,三是偏差分析。
“定额量、市场价、指导费”原则要求,在核准工程量的前提下,执行定额消耗量,必须掌握第一手的材料市场信息价,要有众多材料供应商的价格支撑,通过比选确定满足投标条件要求的合格的合理低的市场价格,在措施费、管理费、利润取费方面,要有企业内部消耗量定额做支撑,综合考虑企业利益,通过费用优化,确定合理低的综合费用,确保合理低价中标。
费用优化:就是降低造价。通过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画出双代号网络图,分析确定影响工期的各条线路和主要线路;通过对质量的要求,分析保证质量所采取的各项必要措施和主要措施以及主要方案;通过组价,分析影响工程造价的大宗材料和高端价格,把这些主要内容排列组合,选择最佳组合方案,优化综合费用,达到费用最低目标。
盈亏平衡分析:就是榨干水分,确定盈亏点。在费用优化的基础上,做出预算的盈亏平衡分析,分析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确认企业合理利润,确定公司企业的投标报价,确保在合理低价中标的情况下,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
偏差分析:就是知己知彼,确定与竞争对手的差异值。根据本企业以往类似工程经验,分析确定利润空间的可调幅度差值,分析有可能作为竞争对手的实力及成本情况,判断对方有可能的投标报价范围,分析本企业经过盈亏平衡分析的投标报价是否具有绝对竞争优势,再分析去掉差值的投标报价是否具有绝对竞争优势,选择具有绝对竞争优势的投标报价作为本企业最终报价,实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在招标环节方面:应遵循的原则是FIDIC合同条款和市场化原则,确定中标方的合同造价最低,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风险控制:一是风险因素识别分析,二是风险评估,三是风险对策,四是挣值分析。
FIDIC合同条款是国际公认的合同条款,在遵循国际合同条款的原则上,结合本企业及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条款。本企业能够中标以及承包合同价格的确定来之不易,对外分包及采购的管理更要深化二次经营,根据市场行情及市场分包习惯,研究制定工程控制成本,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招标的方式优选确定分包队伍及材料设备供应商,最终确定低于控制成本的各分包及材料设备采购合同价格。例如,模板工程在定额中是按照不同部位构件接触面积计算确定造价,而按照市场上的原则,是按照建筑面积计算确定造价的。这样计算原则的不同,会出现不同的造价,这就要求必须深化二次经营,分析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控制措施,实现企业预期利润目标。
风险因素识别分析:这是风险管理的第一步,也是风险管理的基础。只有在正确识别出自身所面临的风险的基础上,才能够主动选择适当有效的方法进行的处理。通过分析环境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生产风险、财务风险、人事风险,确定主要风险因素,并确定主要风险因素的主要方面。这些因素或多或少的影响分包合同的造价,确定对合同造价影响大的主要因素,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策略。
风险评估: 主要任务就是识别评估对象面临的各种风险 ;评估风险概率和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确定组织承受风险的能力 ;确定风险消减和控制的优先等级; 推荐风险消减对策。评估对合同造价影响大的主要因素,分析影响程度到底有多大,确定应该采取怎样的措施。
风险对策:针对风险因素类别和风险评估的结果,分别采用风险回避、风险控制、风险转移、风险自担等不同的对策,使风险损失降到最低。
挣值分析:就是动态控制,风险分析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控制风险,在合同实施期间,通过分析对比已完工程预算费用、拟完工程预算费用、已完工程实际费用三个参数,随时掌握费用偏差,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调整费用偏差,控制风险在预定目标内。
以上只是对合同造价风险控制的简单概括,实际操作过程中要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用辩证的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在分析的过程中分清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在主次矛盾中分析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将合同造价风险控制到最低,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高盛集团、瑞银华宝德威著, 《风险管理实务》,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2)
[2]蒋景楠,佘金凤,陆雷,《工程经济理论与实务》.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8(10)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编《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中国计划出版社,2003(3)
[4]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编译,《施工合同条件》,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5)
【关键词】合同管理;有效措施;化解策略;纠纷化
引言
建设工程合同是工程安全的实现,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是整个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主要依据。我国工程合同管理运行虽然已过十多年,然而因合同价格条款的不严密,仍然存在不合法的无效合同条款。
1加强合同管理,控制工程造价的有效措施
1.1加强合同订立阶段对工程合同的相关选择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的类型主要分为集中类型,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以及可调的价格合同。可调的价格合同是我国长期习惯采用的合同。在工程建设的过程当中,工程的数量以及价格都会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而不断变化,可调价格合同指的就是承包商和发包商双方协定的合同,都具有暂定价的特点。在进行合同签订之前,双方对于工程造价可以不需要通过严谨的核算。然而这样的做法却有一定的缺点,由于在进行合同签订之前没有对工程造价进行计算、核定以及控制,造成了在工程施工当中很多不确定因素的出现,这让对工程造价的控制由主动变成被动的状态。目前国际上所通用的是固定单价合同,这样的合同能够有效加强工程造价的管理。采用这种形式的合同主要的好处有以下几点:能够真正对工程的风险进行分担。通过制定固定单价合同,可以有效促进发包商在准备施工阶段,根据工程的相关特点,分析出可能发生的问题,然后着力制定与相应的管理对策。而承包商也可以提高自身企业的管理能力和综合实力,实现企业的利润目标。由于固定单价合同,合同的双方都能够对自己在建设中投入的资金做到心中有底,从而更加有利于控制工程资金。
1.2加强对工程造价变更的控制和管理
(1)工程合同一定要真实可靠。承发包商双方的管理部门一定要诚实守信,在记录工程变更的资料当中要正确、真实地反映出工程变更的内容以及变更的范围。避免双方在工程的变更当中存有不实的现象。
(2)合同一定要明确相关工程变更的程序。合同当中一定要明确规定工程变更,并且一定要有造价人员的签字。
(3)合同应该设定工程变更手续办理时间,规定合同资料变更的时效性。因为,工程项目的变更工作,很可能会影响到工程其他项目的运作,导致工程进度的放慢,最终会损害双方的利益。因此,合同一定要规定工程变更资料办理的时间,避免耽误工程的其他进度。
1.3要加强合同工程当中的风险管理
建设单位在签订合同的过程当中,应该由相关的技术人员或者经济师对合同进行全方位的评估,审核合同条款当中的项目是否完善,对于不合理的条款一定要做出及时的更改和纠正。在工程的建设当中,工程的造价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其中包括了人工费用变更、材料费用变更、机械费用变更等。合同的作用很大程度上是控制各项材料、人工费用价格的风险,将这些风险降到最低。
2分析工程造价冲突管理的重要性
在建设项目中,因各方的利益不同,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组织、组织与组织之间会不可避免地发生一系列冲突和矛盾。故研究工程造价冲突管理,可以让管理者在项目启动前就预知可能发生的冲突,提前规划化解方案,以避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这些冲突对项目造成损害;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如果遇到事前未预料到的冲突,可根据冲突的不同类型,及时找准解决冲突的方向,以免解决方法方向有误而导致冲突程度加重而使项目建设陷人困境。做好工程造价纠纷的化解工作,对有效管理建设项目、使项目朝着良性方向有序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3工程造价纠纷化解策略
现实中遇到的工程造价纠纷及难题,经济、技术、法律等各种因素混于其中,除了本文所述的五种处理冲突模式以外,我们还可使用下面的常用策略解决工程造价纠纷及难题。
3.1“敌”进我退
在处理纠纷时要学会自我保护,不可轻易下结论。要通过查阅书证、资料来获取相关的法律知识。遇到确定不了的问题,不要轻易作判断,可请专家帮忙解决或交由法院审理裁定。
3.2“敌”退我进
对一些经过了解,用工程造价相关知识就能解决的问题,要大胆地做出相应的结论。
3.3该争则争
多家单位可联合起来与审价方沟通,和审价方说话时要有理有节,千万不能信口开河,须多分析及思考;作为造价人员,在遵守“三公”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要以“该争则争”为工作原则,为雇主争取最大的利益。
3.4学会妥协
在工程造价纠纷的解决过程中,遇到有些偏离法律和技术的问题时,“和稀泥”常常是最好的解决策略;先尽可能通过查阅书证及资料寻找可供参考的计价数据,进行讨价还价,建议大家各让一步,选取一个大家认同的解决方案。
3.5攻其软肋
面对“强敌”,寻找其最弱的一环,全力加以攻击,不及其他,常能成为在竞争中反败为胜的方法。在处理超越法律等专业问题时,去寻找对手的“软肋”是成熟工程管理人员和造价工程师的一种明智选择。
3.6该拖则拖
现实中,较多的业主方造价人员会认为乙方所报的预结算水分过大,这时,业主方常用的一个方法就是拖,让乙方不停地修改结算报告至他们实在拖不下去时,就是利益在时间的消磨中重新再分配的最佳时机。当然拖要有拖的策略,不可无理由地拖,无理由地拖会导致施工方寻求打官司的方式解决问题。业主方通常会在最短的时间里审核完结算报告,要求施工方做结算编制时,客观实在,不要弄虚作假。当业主发现施工方的结算中出现不可原谅的弄虚作假时,必须要求其反复修改,时间拖长了,施工方就会自己把结算额降低至无暴利情况。造成施工方让步的原因:其一是施工方在资金周转方面有压力,经不起时间拖延。其二是没有结算完成的项目并不影响项目的使用,因此,业主不会为乙方的夸张要价买单。
4建筑人才市场价格失控
人工费市场价格与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相差较大,而且没有相关文件能有力的调价人工费,造成施工单位人工费收支差距太大,是每个工程结算时甲乙双方主要争议支出和施工单位的主要亏损之处。目前,劳务队伍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同时务工人员的更新换代,新一代工人对薪资的要求不断提高,总的务工人员数量又不断减少,作为劳务密集型行业的建筑业严重面临“招工荒”。总之,建筑劳务市场的劳务人员数量不足,技能不足,加上某些工程工期紧迫、质量要求高等直接导致劳务成本过高的原因。而人工计价与调价依据的文件、信息价格严重脱离实际,直接导致工程结算产生造价争议。影响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主要因素就是人工费成本,工程造价相关管理部门针对工程人工费调整问题采取专项的市场调研与分析,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制订着实可行的调价方式和调价原则。
5结束语
工程造价核心是合同管理,与合同双方的经济关系进行调整与确定,解决合同存在的纠纷,控制工程造价有着重要的作用。完善合同管理,对于降低造价纠纷,确保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有必要理清合同管理与建筑工程造价之间的关系,从根本上预防工程造价纠纷的发生,确保建筑工程的项目圆满完成。
参考文献:
[1]于孟东.工程合同管理在工程造价控制过程中的应用研究[J].涟钢科技与管理,2010(05)
【关键词】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管理模式
现阶段,随着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在不断加快,为建筑行业的发展注入了活力,其中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成为建筑企业最为关心的话题。作为造价控制重要组成部分和有效保障,加强合同管理具有必要性和重要性,通过合同管理工作能够规范建筑企业、施工单位的行为,进而实现对造价的控制与管理。如今,通过对合同的具体性分析,实现工程造价的精细化管理,做好合同管理具有必要性。
一、 工程合同管理概述
造价管理工作是建筑行业的重要内容,决定着企业的经济效益与发展方向,做好造价的管理工作具有必要性。合同管理是项目造价管理中的重要内容,会涉及到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关乎着整个工程项目的造价、质量和进度,是指相关工商、行管与金融部门、业主、施工单位等利用同法律法规来对工程合同进行管理与监督,以保护签订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借助法律手段来解决合同纠纷,以更好的约束和规范人的行为,避免违法现象的出现。合同管理工作应从订立前就要予以着手,此行为直到合同履行完毕,利用合同的法律效力来实现对工程造价的管理,更具高效性与实效性[1]。
二、 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管理的意义和作用
由于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项复杂而系统性的工程,贯穿在工程的各个环节,同样合同也在工程项目中具有相同的价值。招投标、设计、施工、竣工结算等整体内容都被写入了项目合同书中,通过合同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是控制与管理造价的重要途径[2]。一般情况下,工程造价合同主要以总价、单价和成本加酬金的合同模式,是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合同类型,都对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起到积极的作用。合同是造价控制的有效凭证,是解决合同双方纠纷、矛盾的有效依据,对施工阶段具有明确的规定。由此可知,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在造价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借助合同管理来管理造价是正确选择。
三、 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的有效对策
1、 做好前期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与形成是以是施工合同内容为核心,强化对施工阶段相关事宜的规定,在合同订立前,做好前期的合同管理工作具有必要性。合同订立前,应对诸多合同条款进行整合,紧紧抓住合同中的重要条款,与承包商订立合同的时机、合同条款的全面性等都是发包方亟待考虑的问题,由于造价是对双方都是相对敏感的话题,言辞酌句必须明确、清晰,不可模棱两可,涉及到造价管理内容的相关条例应邀请专业的法律人士进行制定,为合同的订立做好全面的准备。例如,部分企业人员对合同的订立不够重视,措施"订金"写成"定金",导致企业会蒙受巨大损失,也是合同中经常出现的错误。
2、 加强施工合同的全面管理
施工合同的确立,是对施工单位的行为、质量、进度和造价进行全面的控制与管理。一般情况下,工程项目所持续的时间较长,工程项目工期长,甚至历史几年,会让管理工作变得越来越复杂,制约着建筑工程行业的发展。在施工过程中,会受到人为因素、自然因素、技术和材料因素等的影响,而致使工程造价得到全面的提升,会让整个工程项目陷入困境,对企业也是一项不小的打击。为了更好的控制施工阶段,必须依靠施工合同来予以约束,对工程质量、进度、工期、工程款、工程变更、材料等的变化情况进行严格的掌控,同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会出现变更、返工或索赔等问题,都是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在工程施工开展之时,应加强对合同的全面管理,从而达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招投标阶段,投资方应与信誉良好的咨询方建立合作关系,并针对项目制定咨询合同[3]。同时,应对投资进行估算和预测,做好设计概算,以达到合同管理与造价控制的目的。
3、 严格执行合同签订的内容
合同是由双方协定的,必须对合同的各项条款进行认真阅读,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承诺和约定,在施工合同签订时,要经过要约、再要约、反复要约的过程,最终达成意见,与国际贸易雷同,要经过反复的询盘、发盘,最终达成协议,合同签订之时即刻生效。合同所涉及的内容相对宽泛,对工程项目的各个环节都有所涉及,将工程款项的管理作为重中之重,明确合同中关于价格款项的相关约定。由于工程项目持续时间长,在建设的过程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实际情况与合同估算的差异较大,必须对合同条例进行补充,完善合同内容,及时调整与修改合同条款,以规范合同中对价格条款的要求,增强合同的法律效力,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有效途径。
4、 强化实施阶段的合同管理
合同在实施过程中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影响工程进度、造价,制约着工程的顺利实施。合同纠纷是合同管理中的主要滋生问题,与纠纷有关的事项大都与经济,费用具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合同索赔、反索赔是合同纠纷的主要内容,其主要影响因素在于施工阶段的变更,原本的合同已经确立,相关的价款、方案已经确定,后期的变更却并未添加到合同管理中,相关人员对合同变更认识不足,导致最终结算时承包商私抬价格向发包商索要更多的变更款,导致出现合同纠纷。为此,应加强对项目承包商增调价格索赔条款的控制,解决工程合同管理中的纠纷,降低额外经济支出[4]。另外,应加强对现场签证的控制,杜绝施工现场签证混乱、管理不彻底的现象。签证是工程相关价格条款的基础和条件,慎重对待签证问题,是保障合同质量、加强合同管理的基本条件。
结束语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是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的重要内容,是项目开展的重要法律依据,借助合同来管理造价定能取得显著的效果。加强建筑工程造价合同管理,应从合同管理的基础抓起,注重对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控制,强化对合同实施阶段与后期的管理,体现合同的存在价值,为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提供保证。合同管理人员应严格审核合同内容,应保证招投标、造价控制相关文件与合同内容一致,以避免合同纠纷的产生。
参考文献
[1] 姚玉坤.探析建筑工程造价控制与工程合同管理的关系[J].低碳世界,2014,21:231-232.
[2] 白万里.浅谈建筑工程造价合同管理及风险控制[J].四川水泥,2015,01:62.
关键词:施工合同;工程造价;意义
随着计价模式的进一步发展,施工合同的管理面对着更多新的挑战。文章将从施工合同的概念及其管理特点、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对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作用两个方面来进行详细阐述,以期能够引起相关人员的重视并促进施工合同管理的完善。
1.施工合同管理特点
随着现代建筑行业的发展,建筑规模越来越大,结构越来越复杂,施工要求越来越高,施工难度越来越大,因而施工周期越来越长。施工合同管理是对施工的进度、施工的质量、工程投资等各个方面的管理,施工周期越来越长导致施工合同管理的周期也越来越长。施工合同的管理是一门专业性极强的科学,它要求造价人员不仅要能够清楚了解建筑行业的相关知识,还要求造价人员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施工合同的管理是一项全面的工作,它不仅要对工程的施工进度以及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管理,还要对工程投资以及工程信息管理进行管理,非常复杂。施工合同经常会因为各种主客观因素而发生变更,并且这些变更都是不能提前预见的,因此施工合同的管理可变性非常大,是一门非常复杂的管理工作。施工合同的管理是一项全面的工作,它不仅要对工程的施工进度以及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管理,还要对工程投资以及工程信息管理进行管理,非常复杂。施工合同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依据。施工合同涉及范围比较广,实施时间长,并且在管理过程中影响因素多,可变性大。一旦相关管理人员不能够有效地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就会直接影响到相关利害关系人的经济利益。同时,由于施工合同的影响因素都具有不可预见性,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大了施工合同管理的风险性。
2.合同管理对控制工程造价的作用
2.1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施工合同管理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依据。在工程建设中签订公平公正、条理清晰、权责明确的施工合同,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基础。如果施工合同存在不公平不合理的现象,那么久不能够保证双方的经济利益都得到保护,经济利益受到损害的另一方必定不会配合施工工作,或者是对于应该给付的工程款项不予结算,从而严重拖延了施工进度。只有在工程建设中签订公平公正、条例清晰、权责明确的施工合同,才能够保证工程造价的公平性、合法性以及合理性,明确承包方与发包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从而防止双方之间因为经济利益而发生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有效地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与管理。在承包方与发包方之间签订完施工合同之后,要管理好施工合同,首先,要将合同原件、事后签订的补充协议、设计方案、施工方案等有关工程造价的各种文件图纸进行安全完整的保存,其次,要在工程建设中时刻关注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保证合同双方都能按照施工合同的规定严格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享有自己的权利。
2.2有效控制施工材料质量
对施工材料进行控制与管理是有效控制和管理工程造价的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在整个工程预算中,用于施工材料的采购费占据了工程预算百分之七十的比重,如果不能管理好施工材料的造价,那么就不能有效地控制与管理好整个工程的造价。随着社会的进步与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当前我国建筑市场上的施工材料种类越来越多,新型材料层出不穷,供应渠道多种多样。在工程建设中,尤其是装修工程中,施工材料的用量非常大,造价昂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整个工程的造价。针对此种情况,施工单位应该慎重选择施工材料。在进行施工材料的选择时,施工单位应该随时关注建材市场的动向,第一时间掌握材料市场的第一手资料,选择信誉比较好的生产厂家进行合作,尽量选择物美价廉的施工材料,从而控制好施工材料的预算。在工程建设中如果由于业主的原因需要更换施工材料的,施工单位应该及时将已经购买到的施工材料进行处理,从而尽可能地减少经济损失。
2.3完善工程量定额计价模式
如果将要建设的工程规模不大,施工难度比较小,施工工期比较短,现实中通常会采取定额计价的模式。这种模式有利于缩短工程前期的准备阶段。定额计价模式下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量比较小,相对来说比较简单,只须在施工合同中标注工程的定额值、施工材料的种类以及价格、取费标准等相关信息。为了能够有效地控制和管理工程造价,在招标文件中可以规定承包人以综合单价以及综合合价的形式进行包干。综合单价以及综合合价在整个工程建设中是固定的,不会因为工程建设中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变化而变化。在清单计价模式下进行施工合同的签订时,招标方以及投标方还应该明确规定清单中未列出的项目的单价。通常来说,如果未列在清单之上的项目与清单中的项目有相似之处,那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清单中对应项目的费用;如果未列在清单之上的项目与清单中的项目没有相似之处,那么可以采取定额计价模式。在现实操作中,经常会出现中标人在采取定额计价模式时将清单中已有的相关费用进行重新计算的情况,经常会导致双方之间发生纠纷。为了避免双方之间因为定额计价而发生矛盾,在进行施工合同的签订时,双方应该事先就此问题达成合意,并将双方合意以文字的形式记录于施工合同之中。
3.结束语
施工合同是明确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的合同。施工合同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依据,必须要重视施工合同的管理问题。施工合同的管理是一门专业性极强的科学,它要求造价人员不仅要能够清楚了解建筑行业的相关知识,还要求造价人员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相关人员应该重视并促进施工合同管理的完善。
参考文献:
施工承包合同决定了工程结算的方式。根据施工承包的方式不同,工程承包合同可分为固定价款合同、可调价款合同两种,除此之外,还包括成本加酬金合同。目前较为常用的是固定价款合同和可调价款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在国内应用非常少。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固定工程总价和固定单价的方式较为常用。固定总价的承包合同一般称为“总价包干合同”,合同价格计算是以规范和设计图纸为基础,工程承包的双方依据工程项目协商一个固定的工程总价,之后由工程承包方依据合同造价来实施,不能发生造价变化。固定总价的合同除非发生设计变更或工程变更,需要变更合同造价外,其他情况不能发生工程总价变化。固定单价合同主要依靠固定综合单价来进行结算,尤其是在《2013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颁布的新清单模式下更为常见,结算时工程量主要依靠工程变更单、施工图、现场签证等实际完成的量来计算。计算综合单价主要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各项费用的确定都是由投标人依据企业自身情况,考虑各种风险因素来自行确定,在合同履行期间,综合单价的价格风险按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定规定的范围承担。施工承包合同一旦签订,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同时随之确定。需要造价管理与合同管理相统一,提高了合同各方的风险分担的强制性,让合同管理在工程造价的控制过程中上升到一个更为重要的位置。
2合同管理各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分析和防范对策
2.1合同签订前的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及对策
工程施工合同一般都是通过招标方式来确定工程承包方,在招标过程中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要经历招标、投标、开标、定标及签订施工合同等过程。工程合同类型的选择直接影响着工程造价,因此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要注意合同类型选择。如果工程项目规模较小、风险较小、工期较短、施工中不可预见因素较少,则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对于工程项目的竞争性较强的,为了便于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建设单位要按照固定总价合同、可调总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顺序来选择。工程风险性大、技术要求较高、复杂程度高的工程以及实际工程量和预计工程量存在较大出入的项目,这种情况下承包单位主动权较大,因此要采用可调价格合同。选择合同类型时,要确保合同各参与方的权利和义务,不能单纯为了建设单位利益而忽视其他各方的权益,要综合考虑项目的各类因素,考虑承包单位的实际能力,来确定双方都愿意承担的合同类型,避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而造成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同时也要避免频繁索赔而提高工程造价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合同签订时要预先考虑到可能发生的事情,对可能发生和能够想到的问题,都要在合同中明确,越仔细越好,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纠纷;合同在语言组织上要严密,同一个条款不能作出两种解释,在条款中要尽量使用定量条款;合同中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要明确列出工程索赔的条件和合同价款的调整条件。合同签订前,要仔细琢磨,反复推敲,不可盲目签订。工程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要加强合同沟通,纠正合同中存在的问题,最终目的是确保项目顺利开展,而对工程造价进行有效控制。
2.2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对造价的影响及对策
工程施工合同一旦签订就会产生法律效力,合同签订双方都要依据合同约定内容来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建设单位要通过加强合同管理,来避免发生违约纠纷造成索赔,导致工程造价提高。在工程造价中,约有60%-70%的部分为材料费用和设备费用,材料和设备费用高低直接影响工程造价大小,同时,材料和设备又是管理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在目前的工程建设中,广泛存在人情关系现象,最明显表现为以次充好来提高价格、同规格和同质量的材料价格高于市场价格、对材料和设备总量控制不严格导致材料和设备应用到工程之外的建设中,此类问题的存在直接导致工程造价增加。从而导致用合同管理的形式来约束此类行为变得势在必行。为了控制工程造价,就必须要对材料和设备进行控制,而材料和设备都应该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来进行公开采购,避免不正之风的发生。材料和设备供应要根据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来提供,并一同提供相关合格证书,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技术规范来进行清点、检验、验收,通过严格控制材料和设备价格、质量,来控制工程造价。
2.3合同后期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及对策
在工程竣工阶段的合同管理中,主要工作是对工程造价进行分析和总结。合同后期需要完成各类资料的整理及归档,对施工单据进行审核,一旦资料出现问题,将造成工程造价失衡,无法确保造价的真实性和准确度。合同后期的管理主要是对整个项目中的前期与中期的材料费用进行统计和清查,为最终的结算打下坚实的基础。其中主要包含分析竣工图、技术核定单、工程签收单等,根据清查的结果做好记录,对相关的问题需要请示现场负责人的意见。在审察过程中需要对整个项目的工程造价做出评价报告,按照合同签订的条款以及质量标准的真实性要求,确认无误的状况下,最终进行竣工验收,尾款支付,完成整个项目的工程造价工作。
3结束语
关键词:工程造价;合同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 TU723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任何一项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项目都会由发包人和承包人来签订施工合同来进行商定,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在当前市场经济体制下,施工合同的签订更具有必要性,其不仅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同时也可以有效的规范建筑市场。而且通过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可以有效的实现工程造价控制的目的。
一、工程造价与合同管理关系概述
工程造价是进行工程建设所花费的全部费用,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组成。工程项目的建设周期长,生产要素价格变化频繁,使得工程造价复杂可变。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包括立项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工程招标及承发包工程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结算价段和财务决算价段,其中后五个价段均与施工合同有关,要做好工程造价控制工作,就必须加强施工合同的管理。
施工合同的管理是一门精细的科学,需要造价人员掌握有关设计、施工、定额、材料、法律等大量相关知识,同时需要足够的精力、责任心和耐心。才能处理好计价、变更、索赔等问题,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利益。
施工合同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重要依据。签订公平合理、严谨清晰的施工承包合同,是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基础。如果合同对其中一方不公,必然会影响合同的执行,利益受损的一方会千方百计索赔,或拖延结算,造成甲乙双方很多纠纷。签订公平合理、严谨清晰的施工承包合同,才能保证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合法性,减少履行合同中甲乙双方的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利益,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资造价。在合同签订后。要注意做好合同文件的管理工作,对于合同、补充合同协议、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签证、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等文字记录,必须完整保存,同时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根据分析结果采取积极主动措施,保证合同得到有效履行。
二、我国施工合同管理的现状
由于我国施工行业市场相对来讲还存在着很多不规范和不完善的地方,特别是在施工合同管理上还存在着较多的问题。许多项目签订时所使用的合同过于简单,不符合标准的合同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往往不遵照合同来进行施工,更多的是利用口头委托或是政府命令的方式。或是采用不规范的合同文本来回避义务,从而对工程的风险进行转嫁。由于缺少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所以随意修改合同,不认真履行合同的情况十分突出。而且在合同发生纠纷时,并不及时考虑用法律手段进行解决,更多的是采用行政手段,所以导致纠纷久拖不决,给双方都造成较大的损失。
合同管理方法落后。目前施工企业中对于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不重视,不归档,管理手段落后,采用人工进行管理,缺乏信息化技术的利用,从而导致合同处于分散管理的状态下,由于缺乏归档程序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控制措施,所以导致使合同管理处于粗放式的状态下。
从以上这些我国施工合同管理的现状可以看出来,施工合同管理还处于十分落后的状态下,对我国施工管理水平的提高起到了极大的制约作用,对工程造价的控制更是没有发挥出积极的作用。
三、合同管理过程中对工程造价控制的措施
1、提高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做到全员参与合同管理
为了加强合同管理,对于大型公司应当设立合同管理的机构,配备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小型公司也应该有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某些单位的合同管理人员都是其他岗位人员来兼任,这是不合理的。合同管理的关键在于管理人员的素质。首先应选好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现代化管理知识、熟悉电脑办公操作、精通合同法律法规、熟悉工程实施全过程同时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心、作风正派;其次实行岗位责任制。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成绩合格取得从业资格后方能上岗;三是继续教育。随着建设市场的发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不断完善,不进行继续教育很有可能会与时代步伐脱离,因此应该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此外,应该加强全员的合同管理学习,增强员工的主人翁意识,达到全员管理合同。
2、加强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
基础工作主要是要了解、理解国家的政策和行业规定,收集同类工程的工程量、机械设备、周围市场材料价格等资料,深入市场调研,对有关的技术指标了解清楚,方便进行工程造价的确定以及对日后的工程索赔和反索赔提供一定的参考,同时业主、承包方、监理方及设计方之间的沟通等都应该用书面的形式将内容保存下来,让工程活动有据可依。这些工作是琐碎的、长期的,最好建立档案进行管理。这项工作做的越细致,漏洞就越少,双方的纠纷就会减少。
3、建立合同管理目标制度,控制变更
合同管理目标是指合同管理活动应达到的预期结果和最终目的。合同管理应当设立管理目标并将管理目标落实到位,其关键在于控制合同变更。目前一些施工单位将施工人员的奖金待遇与索赔挂钩,导致部分施工人员致力于寻找合同漏洞、想方设法要求变更。控制变更在于规范程序,由承包商提出来的设计变化,应由提出方以书面形式提出,表明变更原因、地点、内容及变更后对工程的影响分析等内容,由监理方审查必要性并同意后,再由发包方审查批准后执行。
4、推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制度
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一方面可以帮助当事人了解并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使具体的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避免出现显失公平和违法条款;另一方面便于合同管理机关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合同的履约率,维护承包方与发包方双方的利益和维持建设市场次序。在我国和国外承包方签订的很多合同中都出现了“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的怪现象,甚至有些工程索赔远高于中标价格,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双方签订的合同不规范、存在很多我方不知道的漏洞。目前,我国相关管理部门根据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并结合我国建筑业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教训编写出的示范文本,是一份非常严谨、便于执行操作的合同示范文本。
5、对合同履行情况实行统筹
在一些大型工程中,会有很多承包商参加建设,如某歌剧院的施工有十几家单位同时进行施工,这种情况下各个工程之间的衔接、发包方与各个承包方、工程所在地各管理部门之间的配合都需要进行统筹协调和综合平衡。统筹管理时要检查各方是否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存在某些方面的变更情况,如有变更应严格履行变更签证手续,并要求各方保存书面证据,检查各方是否存在违约情况,然后根据检查的结构进行综合平衡,要求各方自己进行严格检查,一旦发现偏差要及时纠正。
结束语
工程造价控制贯穿于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在实施项目中是不可或缺的。合同管理是控制工程造价的主要措施,必须认真加以研究,从管理的方法和手段采取措施,在施工合同的全过程中,除需要技术人员具体操作外,同时需要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进行全过程的造价控制。通过加强合同管理,一方面能使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市场接轨,满足市场的需要。
参考文献
[1]陈惠娟.浅谈施工合同管理在工程造价管理中的意义[J].中国科技信息,2012.
[关键词]工程造价;合同管理;风险控制;PPP模式
现阶段,PPP项目模式被广泛的应用,此类工程不断增加。PPP模式的应用,缓解了工程建设融资难的问题。在具体应用中,为充分发挥PPP模式的作用,必须要做好工程全过程的造价控制,保证资金的使用价值,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工程建设的成本,促使经济效益最大化。
1PPP模式下工程建设项目造价控制的难点
从工程建设实际来说,关于项目造价的控制,存在着极大的难度。比如,项目建设阶段。虽然采取PPP模式,能够避免传统工程造价模式下的各类问题,例如设计变更引发工程造价变动等,但是也极易造成资金辅助以及资源配置不到位等情况,进而影响着工程造价的把控。因此,要结合当前工程造价管理实际,明确存在的问题,采取优化措施,强化对工程造价的把控。
2工程造价管理问题的分析
关于当前工程造价管控实际存在的问题,从合同管理以及风险把控方面入手,进行如下分析:
2.1合同造价控制不科学
从当前工程项目运营实际来说,工程造价管理不规范,为主要问题。此问题的存在,影响着建筑施工的质量,并且极易给业主方造成很大的损失。基于对市场供求关系的深度研究,能够发现目前建筑工程普遍存在严重失衡的情况,很多企业没有做好市场调查工作,进而引发报价过高或者不合理问题。
2.2投资增加
在建筑工程施工作业中,为保证工程按期完成,达到工程效益目标,必须要做好工程前期的造价把控。做好工程造价和预算的精准预测,制定完善的把控措施,实现工程造价把控的目标。不过从工程施工阶段来说,普遍存在着投资增加的情况。由于造价和预算的预测不准确,加之市场变动和政策变化等的影响,使得工程竣工时常见超预算问题。在项目实施阶段,相关部门没有及时发现并且解决超预算问题,使得企业的经济效益减小。
2.3施工因素
工程造价的把控,施工作业阶段为核心环节,需要加大把控力度。从工程建设角度来说,涉及到的内容很多,极易引发工程造价变动问题,进而不利于工程造价目标的实现。尤其是材料成本和机械设备费用等的变化,会造成工程造价的变化。因此,开展工程建设,必须要做好工程全过程的资金把控,保证工程造价管控工作的高效完成。
3工程造价合同管理及风险控制措施
3.1采取全过程造价控制方法
从工程造价管控角度来说,采取全过程造价控制方法,能够获得不错的成效。在具体实践中,采取以下措施:(1)选择靠谱的投资主体。一般来说,投资主体的能力水平高低,直接影响着PPP项目造价和投资的控制效果,因此要优选投资主体,降低项目建设投资的风险程度[1]。(2)投资估算阶段。在投资估算阶段,需要投资主体和建设单位进行全面的沟通以及交流,了解业主的想法和要求,做好影响项目投资因素的全面分析以及记录。运用项目预算指标法投资估算,或者采用详细估算法开展估算,综合考虑时间因素和施工标准等因素的影响,进行费用计划的优化。(3)招投标阶段。在此环节,造价人员要结合PPP工程特点,进行招标文件的编制,做好招标控制价的合理制定。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模式,进而避免出现违规行为,比如暗箱操作等。规范招投标工作,运用适当的评标方法,实现对招投标公平性以及公正性的严格把控,保证PPP工程造价的合理性。(4)设计阶段。在设计阶段,对于工程造价的把控,需要设计人员能够具有较强的经济意识,应用限额设计理念,明晰工程建设范围以及标准,做好投资额的严格把控。除此之外,按照造价文件和工程相关取费标准,做好项目投资计算,保证材料和设备等的价格波动处于合理范围内。(5)项目实施阶段。从实际来说,PPP项目的建设,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在此过程中,极易遇到不可控因素和各类突发事件,影响着工程造价的把控。为实现有效控制,要制定完善的应对方案,保证项目顺利开展。作为工程造价岗位的工作人员,要熟悉施工图纸,了解各个阶段的费用标准,尤其是工程结算,结合工程实际,进行费用使用方案的高质量编制,如实记录以及汇总施工费用。依据费用变化情况,进行项目金额的调整,实现动态化控制,保证工程项目投资额的有效把控。(6)竣工阶段。此环节的工程造价把控,要严格按照标准,结合工程竣工图,进行结算审核。重点做好变更项目的结算,最大程度上减少工程损失,进而保证投资者的利益。
3.2做好风险因素的把控
开展PPP项目的建设,在建设全过程中,受到各类因素的影响,极易产生技术风险或者建设风险。产生风险的原因很多,比如设计不合理等,极易增加技术风险,造成很大的损失,影响工程造价目标的实现。若PPP工程项目没有按期完成,很容易产生极大的风险,进而影响工程造价。总的来说,引发工程造价变动的风险因素较多,需要采取强有力的把控措施。比如,在项目实施阶段,要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做好设计的优化以及调整,保证施工方案的实施效果。针对设计变更问题,必须要强化管控,并且做好变更记录工作,为后期结算提供依据。实行阶段性结算,减少争议以及分歧,进而避免经济纠纷的发生。
3.3做好合同索赔管理
对于工程造价的管控,必须要做好合同索赔管理工作。在合同履行的全过程,对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组织律师或者仲裁单位,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合同条款内容,划定双方的责任。必要时开展现场勘察作业,掌握实际情况,搜集合同索赔证据。一方面,能够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能够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工程造价合同管理和风险控制,要从工程的全过程入手,采取有效的手段加以把控和防范。在具体实践中,贯彻全过程把控的理念,做好合同索赔管理以及各类风险因素的把控,促使工程造价管控目标的实现。
关键词: 工程造价;合同管理;控制
1 工程造价和合同管理
1.1 概述
工程造价有两种含义, 广义地讲, 是指工程项目从筹建一直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中建设单位所花费用的总和; 狭义地讲, 是指在施工阶段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建设所花费的成本以及在工程发包阶段其投标价格和在工程结算阶段从建设单位所得到的工程建设费用( 预期花费或实际花费) 。造价控制就是指把建设工程项目造价控制在预定限额内, 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各方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及意义。
1.2 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作用
根据《建筑法》规定,施工前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
施工合同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重要依据。签订公平合理、严谨清晰的施工承包合同,是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基础。如果合同对其中一方不公,必然会影响合同的执行,利益受损的一方会千方百计索赔,或拖延结算,造成甲乙双方很多纠纷。签订公平合理、严谨清晰的施工承包合同,才能保证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合法性,减少履行合同中甲乙双方的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利益,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资造价。在合同签订后,要注意做好合同文件的管理工作,对于合同、补充合同协议、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签证、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等文字记录,必须完整保存,同时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根据分析结果采取积极主动措施,保证合同得到有效履行。
2 合同管理在工程造价控制中的应用
2.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及分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一定的建筑、安装工程,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的主要合同, 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成本控制的主要凭证和法律依据。
按合同计价方式进行分类, 可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 按承包单位的性质可以分为总承包施工合同和单项承包施工合同。
2.2 通过招标确定的施工合同价款
施工招标是指招标单位将确定的施工任务发包, 鼓励施工企业投标竞争, 从中选用技术能力强、管理水平高、信誉可靠且报价合理的承建单位, 并以签订合同的方式约束双方施工行为的经济活动。通过这种方式确定的施工单位不仅可以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工期, 还可以将工程造价控制在适当的范围之内, 并相当程度地控制工程成本, 是控制工程造价的直接体现。
为控制工程造价, 施工招标过程中合同管理的重点是合同价款的确定, 这就要求招标、评标、定标公正合理, 标底的确定能准确反映当时当地建筑市场的实际变化, 有利竞争和保证工程质量。只有这样, 才能合理有效地对合同价款进行控制。
2.3 工程变更与施工合同价款的调整
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 往往由于人为原因或自然原因, 业主方对项目常常做一些必要的修改, 或设计方根据业主要求的变化以及现场施工环境、施工技术的要求而产生的变更。
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以及原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未包括的“ 新增工程”。具体地说就是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以及其他有关工程变更的附加工作。
因为承包工程实际造价包括两部分, 即合同价和索赔价, 所以处理好工程变更是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也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举措。处理方法是对变更进行确认, 遵循一定的程序对其进行处理, 并合理地调整合同价款。具体内容是:
(1) 工程变更的确认。
工程变更常发生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当工程发生变更时, 承包方就应该要求工程师及时处理并确认变更的合理性。确认过程是: 提出工程变更分析提出的工程变更对项目目标的影响分析有关的合同条款和会议、通信记录初步确定处理变更所需的费用、时间范围和质量要求( 向业主提交变更评估报告) 确认工程变更。
(2) 工程变更的处理程度。
建设单位( 施工合同中的甲方)要求进行的工程变更。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的规定, 甲方应不迟于变更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 如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 须得到相应的规划管理部门批准, 并由原设计单位出具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应根据变更通知执行, 费用及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承包商( 施工合同中的乙方) 要求进行的工程变更。
由于乙方无权对设计进行变更, 所以乙方因人为或客观原因造成的工程变更都要报工程师审查, 得到工程师的批准方可进行实施, 费用及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如果因乙方的合理化建议节约费用或获得收益, 甲方应对乙方予以奖励。如果乙方未经工程师批准擅自进行工程变更, 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4 工程索赔
建设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它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的行为。索赔是经济补偿行为, 而不是处罚, 处理好合同履行中的索赔对于控制工程造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国际工程承包中, 我国对于工程索赔明显表现出经验不足。
工程索赔按索赔目的可分为工期索赔和利润索赔。在索赔的处理上应当及时、合理, 在处理过程中要以合同为依据, 注意资料的积累, 同时要加强前瞻性, 避免过多索赔事件的发生。在索赔处理过程中应当注意两点, 即索赔时间和索赔原因,这是索赔的关键。
(1) 索赔时间。由承包方提出的索赔是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 承包方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在发生索赔意向通知后28 天内, 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 于28 天内给予答复, 或者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依据, 工程师在受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乙方作进一步要求, 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当该索赔时间持续进行时, 承包方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 在索赔事件终止后28天内, 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工程师的索赔答复程序如前所述。
如承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方造成损失, 发包方对承包方提出索赔的各项条款和相应的时间同以上条款。
(2)索赔费用。索赔费用的主要组成部分,同工程价款的计价内容相似。按我国现行规定,建安工程合同价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
由于以上原因引起的索赔, 在处理上要分清责任和风险归业主还是承包方, 判定结果直接影响索赔结果中的费用和工期,也就是直接影响工程造价。所以索赔的处理也是非常重要的。
关键词:工程合同;合同管理;造价控制
TU723.3
一、工程合同
建筑工程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合同管理则是为使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保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以及承包单位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通过对法律的、行政的手段的利用。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其合同关系,以解决合同纠纷,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制裁,从而保证合同内容得以实施的一系列活动。建筑施工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总的来说,承包人进行合同管理有利于工程建设,有利于收回发包人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从而控制工程成本。
二、合同管理与造价控制的关系
1、合同成本的控制,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把控制费用的观念渗透到施工方法、施工技术、施工管理的措施中,通过技术方法的比较、经济分析和效果的评价,对工程中的各种消耗进行调节和限制,及时纠正各种偏差,把施工的费用控制在成本管理计划范围之内。合同成本管理在造价控制中的的重要性不容置疑,在成本管理的过程中,只有以工程项目的建造合同成本为中心,不断加强对项目建造合同成本的管理,才能使企业的经济效益得到不断的提高。
2、一般工程项目实施时间都比较长,少则几个月,多则一年甚至几年,实施的时间越长变化会越大,管理的难度越大。如果管理不好,工程造价难以控制,甚至不可收拾。合同实施中涉及工程造价变化的主要因素为工程质量、工期、工程付款、工程变更、材料、设备价格的异常变化、竣工结算、风险、索赔等。这些因素量大面广,之间关系又是相辅相成的,因此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特别重视,并通过合同管理实现造价控制。
三、工程合同管理风险
工程合同既是项目管理的法律文件,也是项目全面风险管理的主要依据。在工程管理过程中,承包合同带来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合同中明确规定承包方应承担的风险。如合同中规定,材料涨价在5%(有些为10%)内和其余包干价材料涨价的风险,承包方得不到任何补偿。
2、合同条文不全面,不完整,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不清楚,承包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会导致双方发生分歧,最终导致承包方的损失;
3、业主为转移风险单方面提出过于苛刻、责权利不平衡的合同条款。如合同中规定“业主对由于第三方干扰造成的工程拖延不负责任”,这实际上把建设方干扰造成的工程拖延的风险转嫁给了承包方,甚至个别业主把自己的风险和责任转嫁给承包方;
四、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实现造价控制
(一)树立合同观念,加强合同意识
企业要对管理人员加强法制教育,特别是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合同管理人员,不但要学习《建筑法》,更要学习《招标投标法》、《合同法》,使他们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处处以合同为依据,以合同管理为中心,只有这样,才能按合同办事,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国际工程中,合同管理更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尤其对承包商来讲,可以说其合同管理直接关系到项目实施是否顺利,自身的利益能否得到保护。
(二)重视内部合同管理工作
施工合同贯穿于施工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因而要想有效地防范合同风险,承包人要加强内部的合同管理,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不断提高合同签订人员的业务水平,制定严密的合同签订、审查备案等管理制度;同时要求施工企业的各个部门在合同签订之前进行合同签订评审工作,各个部门针对每项工程的具体情况提出对相应合同条款的意见,合同管理员汇总分析后方可进入下一步合同的洽谈及签订工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施工企业同样要求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权履行施工合同,确保施工合同的圆满兑现。合同履行完毕后要作好备案、合同资料的整理及履行过程的分析报告,为以后的合同签订工作打下更好的基础,从而更有效地控制合同的各种风险。
(三)采取权力限制法,确定合理合同造价
对于科技含量较高的工程,其专业性和垄断性较强的项目合同,由于进行成本分解很困难或因承揽单位没有选择的余地,合同价格谈判往往非常被动。在这种情况下,可采取权力限制法。使用该办法时,一方面要取得领导的支持,另一方面应广泛收集信息,确定一个实际可行的价格。在洽谈过程中,多做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利用本单位的实力和市场优势打动对方,这样可以取得双方都满意的效果。“不平衡报价”法是指在总报价基本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内部各子项的单价,争取实现既不影响总报价、中标后又可以获得好的经济效益。对先施工的子项单价可适当提高,后施工的子项单价适当降低,以利于资金周转和增加资金时间效益;估计今后工程量可能增加的子项单价可适当调高,而工程量可能减少的子项单价可适当降低,从而增加工程项目总收入。
(四)加强施工索赔管理
在建筑工程施工中,索赔项目一般包括工程变更引起的费用、工期增加,由于地质条件造成局部或部分停工等引起的机械、人员窝工费用,相应工期及费用增加等。索赔依据一般包括在建工程技术规范、施工图纸、业主与施工企业签订的工程承包协议、业主对施工企业施工进度计划的批复、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变更令及大型工程项目技术方案的修改等。索赔证明文件包括业主下达的各项往来文件及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收集到的各项有利证据。索赔金额及工期的计算一般参照承包单位与业主签订合同中包含的工程量清单、工程概预算定额、机械台班单价,地方政策文件及业主、总监下达的有关文件。但是,多数施工企业往往在施工过程中只对存在的问题向上级主管单位进行口头汇报或只填写索赔意向书而不注重证据的收集,最终导致很多本来对施工企业有利的索赔项目不能得到批复。由于索赔引起费用或工期增加,所以往往成为上级主管单位的复查对象。为真实、准确反映索赔情况,施工企业应建立完整的工程索赔台帐或档案。索赔台账应反映索赔发生的原因、索赔发生的时间、索赔意向提交时间、索赔结束时间、索赔申请工期和金额、监理工程师审核结果、业主审批结果等内容。对合同工期内发生的每笔索赔均应及时登记。工程完工时应形成一册完整的台帐,作为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组成部分。施工索赔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很强的工作,在索赔工作中施工企业要充分理解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及与业主、监理的各项往来文件,必须依合同、重证据、讲技巧、树信誉,踏踏实实地做好索赔管理基础工作,严格按程序办事。
(五)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信息是合同管理的窗口。为了能及时掌握合同的实施情况,合同文件、变更记录、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各方的来往函件等文件要及时传递给合同管理人员,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合同管理应建立在信息管理的基础上,施工企业要充分利用网络的优势进行合同管理,可以建立局域网,信息网站等。
结束语
施工合同的管理应当贯穿于工程施工管理的全过程。作为施工方不仅要紧紧抓住合同签订前的各项工作,为施工合同的履行奠定基础;而且在施工合同签订后,要严格履行施工企业的合同责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才能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将施工合同管理工作,贯穿于施工工程和造价管理的全过程,才能使施工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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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合同履约评价改进思路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下简称工务署)是深圳市委、市政府经过认真调研和试点后,作为深圳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而诞生的一个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统一建设管理工作的事业单位。自2004年正式成立至2016年底,工务署负责近380个项目,总投资近1400亿元,累计完成投资850亿元,完工项目230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其他的一些城市也在学习这样的管理模式,并取得了同样良好的效益。作者作为一名合同管理和工程造价管理人员,仅从造价咨询类合同的履约评价方面进行探讨,以期取得同行的探讨和意见,更科学有效的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的造价管理工作。
一、工务署造价咨询类合同履约评价的特点
1、必要性
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是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四大目标,而造价咨询单位是协助工务署进行投资控制的重要助手。咨询单位从项目的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至竣工结算阶段全过程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在政府工程建设和管理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对造价咨询单位实施履约评价,可以更好地促使其发挥主动性、积极性、自觉性,为政府工程建设服务;而造价咨询单位亦可以通过工务署在深圳建设领域强大的影响力来扩大其市场知名度和品牌效应,从而获得双赢。
2、制度化
工务署制定了《合同履约评价管理办法》,是工务署各直属单位和项目组对合同单位进行履约评价的依据,各类合同的履约评价都按此办法执行。
3、可操作性
《合同履约评价管理办法》包含了针对造价咨询类合同的的《造价咨询类合同履约评价报告》和《造价咨询合同履约评价细则》,便于实际操作。
二、造价咨询类合同履约评价的效果和改进思路
1、造价咨询类合同履约评价的效果
工务署按季度对所有正在履约的造价咨询合同单位进行履约评价,根据人员配备、履约质量、履约时间、履约配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评价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根据各造价咨询单位历年来的表现,履约评价的效果比较好。工务署自2004年成立至今完工项目230个,没有一个项目的实际结算总造价超过批复概算,也没有一个项目的决算审计核减率超过5%。
2、造价咨询类合同履约评价的改进思路
合同履约评价促进了造价咨询单位更好的完成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目的,但仍存在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作者根据管理实践的体会,提出改进思路。
(1)根据咨询工作所处建设阶段灵活安排履约评价频率
尽管造价咨询单位从项目的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至竣工结算阶段全过程提供造价咨询服务,但是每个阶段的工作量和对最终造价的影响程度并不相同,建议根据具体项目所处的建设阶段合理选择履约评价频率,比如在设计阶段和竣工结算阶段可以降低履约评价的频率,而在招投标阶段和施工阶段可以加大履约评价的频率,可以两个月评价一次甚至每个月评价一次。
(2)加大造价控制关键点的分值权重
建议提高对最终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关键点在履约评价中的分数权重,比如可以提高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标底(预算)编制质量、结算审核质量的分数权重,以突出工作重点。
(3)提高绩效费用所占咨询服务费中的比重
目前绩效费用占咨询服务费的比重为10%,咨询单位履约评价为“良”或“优秀”可以获得全部绩效费用,如果被评为“合格”只能获得当期一半的绩效费用,如果被评为“不合格”将失去当期全部绩效费用。建议提高相关比重至20%,以激励造价咨询单位更好的发挥主观能动性,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
三、案例分析
1、某个医院类项目造价咨询合同的履约评价案例。
某造价咨询单位承担了工务署在建的一个医院项目的造价咨询工作,委派多名不同专业的造价管理人员负责相应的工作。项目开始初期,造价工作开展的比较理想,但随着项目的推进,造价工作逐渐松弛下来。主要表现在:该项目造价负责人对待工务署委派的工作任务不积极,任务完成质量不高,并发生了几次未能及时完成任务的情况。项目组约见了造价咨询公司的领导面谈,要求咨询公司认真履行合同,加强相关工作。约谈之后,造价工作有所起色,但是时间不长,又恢复原样。于是项目组在季度履约评价时,对相关单位当期的履约评价等级定为“不合格”。这个评价结果意味着造价咨询单位将失去当期的绩效费用,而且不会补发。在此之后,造价咨询单位更换了项目负责人,该项目的造价咨询工作的表现得到了明显改观。
2、履约评价结果在工务署造价咨询批量招标中的运用
工务署选择造价咨询单位时采用批量招标,并实行“招标入围,抽签委托”,即在一次招标中入围的中标单位(一般是十二家左右、根据受委托项目的投资额大小分为A组和B组)负责项目的造价咨询业务承接资格(一般是三年),中标的入围咨询单位按“抽签”原则接受造价咨询任务。
工务署在“2013-2015年度造价咨询批量招标”中选择了十家咨询单位入围A组(负责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两家咨询单位入围 B组(负责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项目)。后在进行“2016-2018年度造价咨询批量招标”中,工务署根据近年来负责投资额较小的项目逐渐增多的实际情况,并根据入围十二家咨询单位在2013-2015年度履s期间的表现,选择了A组中表现较好的七家单位及B组中的一家单位共八家单位入围“2016-2018年度造价咨询”A组(负责总投资一亿元以上的项目),而在2013-2015年度表现不好的三家A组单位被降至B组(负责总投资一亿元以下的项目),和两家新进单位共五家单位负责2016-2018年度B组项目的造价咨询业务。
以上案例说明,合同履约评价是督促合同单位认真履行合同的有效手段,通过履约评价结果可以为政府工程选择真正有实力、服务好的造价咨询单位。
四、结语
对造价咨询单位履约评价是对政府项目投资控制的必要手段,其目的是促进咨询单位能够认真履行合同,讲诚信、讲技术、讲质量。对合同的履约评价在完善评价制度的基础上,要合理安排评价频率、提高绩效费用比例等才能取得更理想的效果。造价咨询合同履约评价将贯穿在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做好这项工作,实现投资控制的目标就多了一份保障。
参考文献:
【关键词】工程造价;招投标;合同谈判
招投标的合同谈判过程中,要注意并准备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投标书澄清与技术商务答辩
在招投标的评标过程中,发包人招标机构可能会要求潜在的中标人,澄清一些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疑问。在澄清过程中,评标机构可以要求投标人回答任何问题,并可提出补充要求,有时,发包人会把这种答辩和正式投标的合同谈判结合起来。
投标人在与发包人进行书面或当面澄清时,对问题的答复应持慎重态度,因为这种答复将记录在案,并将构成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构成合同内容的一部分。为此应当考虑所答复问题对自己投标的技术、商务特别是标价的影响。在此前提下,答复过程中应有针对性地对评标机构的怀疑进行充分解释,努力宣传自己能力和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建立良好形象,促使该机构在下一步的评标过程中倾向于自己。
二、合同谈判的目的
大型工程项目,发包人通常在发出中标通知后仍然给予一段时间,与该承包人进行正式的合同谈判,最终敲定和合同文本之后再签订合同。合同谈判是发包人实现其意图达成合同的最后阶段。而合同谈判则是工程合同签订前,承包人唯一一次能和发包人进行双向谈判的机会,当然也要予以充分的重视和利用。
1、发包人的谈判目的。
发包人希望进一步就合同内容与承包人进行谈判的原因往往是:
(1)透过谈判于该承包人代表和相关技术人员接触,进一步确信该承包人在技术、经验以及资金、人力资源、物力资源和管理能力等方面确有实力,能令人满意地圆满实施承包合同所规定的工作。
(2)在评标过程中可能对承包人的标价进行了修正,但仍需正式由承包人确认。
(3)讨论并共同确定某些局部变更,包括设计的局部变更,技术条件或合同条件的变更等,可能采用中标承包人的建议方案,或发包人有意改变一些商务和技术条款,这样可能导致合同基本条件及价格、质量标准和工期的变动;为此有必要与承包人通过谈判达成一致。
(4)对承包人标价中被认为不合理的价格进行核查和合理调整,使标价合理降低。
(5)将过去双方业已达成的协议进一步确认和具体化。
(6)发包人可能提出要求承包人降价,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就价格进行调整。
2、承包人的谈判目的。
(1)与发包人澄清投标书中迄今尚未澄清的一些商务和技术条款,并说明自己对该条款的理解和自己的报价基础,力争使发包人接受对自己有利的解释并予以确认。
(2)争取尽可能改善合同条件,谋求公正,使自己的合法利益得到保护。
(3)对项目实施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如劳务进口,关税,支付期限,图纸审查和批准)提出要求,力争将其写入合同条款,避免或减少今后实施中的风险。
(4) 如果在谈判中,发包人对技术和商务作出变更,承包人则可相应提出价格调整。
从双方的目的来看既一致又有矛盾。双方都明白,一旦签订了合同,对双方都构成了事实上的法律约束。因此,双方在谈判的过程中都很慎重。另一方面,经过相当长时间的投标和评标过程,承包人和发包人都花费了不少的精力和财力,到了这个阶段,双方都不希望轻易使谈判失败,都希望谈判成功。因此,双方既斗争又相互妥协。
投标文件的所有商务和技术条款是双方合同谈判的基础,任何一方均有理由拒绝另一方提出的超出原投标条件的要求,因为投标前即应对投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进行认真的研究,并在投标书中给与确认。
三、合同谈判的准备
鉴于合同谈判的重要性,发包人和承包人方面毫无疑问都要认真做好合同谈判的各项准备工作。这里从承包人角度简要讲述合同谈判的准备。
1、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应由熟悉建设工程合同条款、并参加了该项目投标文件编制的技术人员和商务人员组成,谈判小组的每一个人都应充分熟悉原招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条款同时还要熟悉自己投标文件的内容。
2、事先了解谈判对手。不同的发包人由于背景不同,价值观念不同,思维方式不同,在谈判中采取的方法也不尽相同。事先了解这些背景情况和对方的习惯做法等,对取得较好的谈判结果是有利的。
3、确定基本谈判方针。谈判小组应收集信息,分析发包人方面可能提出的问题,并对其认真进行研究和分析。
4、认真准备提交的文件。一般情况下,如果发包人首先提出了谈判要点,承包人应就此准备一份书面材料进行答复。
5、谈判的心理准备。除上述实质性准备外,对合同谈判还要有足够的心理准备,尤其是对于缺乏经验的谈判者。
(1)和任何谈判一样,合同谈判是一个艰苦的过程。不会是一帆风顺的。对此一定要有充分的心理准备,为达到自己的既定目标要有力争成功的执着信念,还要有足够的“韧性”准备。
(2)树立谈判勇气,敢于谈判。既然是谈判,就要是对等的,自己要按照“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通过解释自己的理由,说服谈判对手,不能企图强压对手;反之,当对方采取强压方式时候,又要敢于拒绝,婉言提醒对方,按公平合理原则办事。
四、谈判技巧
合同谈判是一种综合艺术,需要经验和讲求技巧。谈判中,即应注意自己的谈判策略和技巧,也应时刻注意对方的动向。下面介绍一些简单的常用谈判技巧:
1、反复强调自己的优势及特长使对方对自己建立信心。
2、在价格谈判中根据对手的态度,心理状态,自己的价位和对方的价格低派等,采用多种方式,例如对等让步、分项谈判等,进行讨价还价,在征得对方的让步后,掌握火候,选择适当价位或适当降价而成交。
3、在心理上削弱对方。从一开始就坚持不让步,另对方产生畏难心理,进而达到对方放松条件。
4、“最后一分钟策略”。这是谈判中常见的方法之一,如宣称:如果同意这一让步条件就签约,否则就终止谈判或用限期达成协议要挟对方等。遇到僵持的情况要冷静,通常应采用回旋的方法说明理由或缓和气氛。并通过场内外结合,动员对方相互妥协,或提出折衷办法等。
5、抓住实质性问题,诸如工作范围、价格、工期、支付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不易让步,但对一些次要问题和细节问题可以让步或留下尾巴。
五、谈判时的其他注意事项
为使谈判成功和达到预期目的,除做好充分准备,制定好策略,掌握好谈判时机外,还应注意以下谈判基本礼仪和惯例。
1.谈判中要注意礼仪,讲礼貌,不卑不亢,以理服人,平等待人,谈吐得体,发言清楚,用词准确。
2.要坚持原则,维护我方利益,但不能使用侮辱性词语和举动。
3.当对方有过激语言或出言不逊时,既要克制又要敢于验证表态,维护尊严。
4.谈判一定坚持双方均作记录,一般在每次谈判结束前双方对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或结论进行反复确认。谈判结束后,双方确认的所有内容均应以文字方式写进合同,并以文字说明该“会议纪要”或“合同补遗”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5、坚持“统一表态”和“内外有别”,任何时候都不应把内部意见分歧在谈判会上暴露出来。
参考文献: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造价控制
0引言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施工企业项目管理的中心工作之一,是保证建筑工程项目取得最大经济收益的关键[1][2]。为了保障履行合同的权力、责任、义务,规范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控制施工成本,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1建立合同管理机构与制度,做好施工合同交底
现在很多施工企业设立了专门的法律顾问室来管理合同的谈判、签署、修改、履约监控、存档和保管等一系列管理活动,但是,还有相当一部分施工企业还没有建立这样的一个专门部门。由于施工过程的长期、复杂,投资大风险高,施工合同管理是非常专业化且要求相当高的一种工作,必须要有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来完成,而不应兼任,甚至是临时管理。目前,建筑企业中集团性大型施工企业较多,对于他们来说,应建立二级管理制度。集团性的大型施工企业常以集团管理为主,统一对外承接项目或交由属下的施工企业负责具体的施工。由于集团和其属下的施工企业都是独立的法人,故两者之间虽有投资管理关系,但在法律上又相互独立。施工企业在经营上有各自的灵活性和独立性。对于这种集团型施工企业的管理应当设置二级双重合同管理制度,即在集团和其子公司中分别设立各自的合同管理机构,工作相对独立,但又应当及时联络,形成统分灵活的管理模式。
合同管理制度是合同管理活动及其运行过程的行为规范,合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合同管理的关键所在。施工企业只有拥有一套完善、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以供合同管理机构和人员在工作中参照执行,才能将合同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完善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应当包括:施工企业合同内部会签制度、审查批准制度、印章制度、检查和奖励制度、合同管理目标制度以及合同管理质量责任制度。
在建立合同管理机构与制度的基础上,应应对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程小组负责任进行合同交底,组织大家学习合同文件和合同总体分析结果,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使大家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各种规定、管理程序,了解施工企业的合同责任和工程范围、各种行为的法律后果等。使大家都树立全局经济中,必须把“按图施工”转变到“按合同施工”,特别是在工程中使用非标准合同文本或本项目组不熟悉的合同文本时,合同交底工作就显得格外重要。
在进行合同交底时,应首先将各种合同事件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程小组或分包商。落实的合同和合同分析文件有:合同事件表(任务单,分包合同);施工图纸;设备安装图纸;详细的施工说明等。重点对如下几项进行技术、法律的解释和说明:工程的质量、技术要求和实施中的注意点;工期要求;消耗标准;相关事件之间的关系;各工程小组(分包商)责任界限的划分;完不成责任的影响和法律后果等。同时加强合同实施前和其他相关方面(业主、监理工程师、分包商)的沟通,召开协调会议,落实各种安排,强调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常性的检查、监督,最后,通过相应经济手段来保证合同责任的完成。
2规范处理合同中施工条件、地质条件改变和施工方案的改变
合同中提供的施工条件及地质资料,是施工单位编制投标文件、确定投标方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确定投标报价的重要依据[3]。由于设计阶段的不同、设计深度不同、外部环境的变化等,工程实施阶段合同中提供的施工条件及地质资料变化是不可避免的。所以,工程实施阶段,正确区别和处理施工条件、地质条件变化及其导致的施工方案改变,按照合同规定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方法去处理,是合同管理中不容忽视的一项工作,正确区分变化和改变的性质,是实施阶段成本控制的组成部分。
合同中规定应提供施工企业的施工条件,业主没有按合同规定提供,地质资料由于设计阶段和设计深度不同引起的变化或设计方案的重大变更,属于业主责任,由此引起施工企业施工方案改变和增加的费用,应由业主承担[4]。例如:业主没有按合同规定时间或规模提供施工用地、施工道路、施工供电等,地质资料中提供的土石类别、断层范围发生变化等。当然,由于施工企业的原因引起的施工条件的改变、施工方法不当增加的工程投资、完善合同中施工方案不足或改变合同中的施工方案和方法、施工企业原因延误的赶工方案等增加的费用,应由施工企业承担。例如:施工企业施工场地布置超出了合同中规定的征地范围、建筑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总价承包的场内施工道路、施工供电方案的改变等。在正确区分这些变化和改变的同时,各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去履行,属于业主的原因引起的,就应按照变更或索赔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属于施工企业原因引起的或应由施工企业承担的,就应由施工企业承担。不能把施工企业合同中规定的施工方案或工艺流程改变作为合同外项目。如果业主随意改变合同中提供的条件,或要求施工企业必须改变合同中的施工方案时,施工单位可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诉或索赔。
3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
工程变更和索赔是建筑工程实施阶段不可避免的,也是合同管理的核心工作。如何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不仅是维护合同各方的权益,同时也是保证工程按期、保质、保量建成的关键。所以,在工程实施阶段应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
3.1正确区分工程变更和索赔的性质工程变更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提出工程变更的单位可能是设计、业主、工程师、施工企业。所以应根据合同商务条款和技术条款的规定,正确区分是增加费用的变更还是不增加费用的变更。如:由于施工企业施工方案、施工方法、工艺流程改变,合同中规定的由施工企业自行设计的总价承包项目的结构尺寸改变,合同单价中已包括的内容的改变,合同中隐含的工作内容的改变等属于不需要增加费用的变更。设计、业主、工程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将来运行管理,对于永久工程数量、质量、其他特征、结构尺寸、工作内容的变更,属于增加费用的变更。施工企业提出的变更应按合同规定正确区分,属于增加费用的变更应按合同规定去处理。施工企业由于投标报价中永久工程项目的单价偏低或不当提出的变更,设计、业主、工程师单位不应采纳这种变更。
工程索赔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可能是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地质变化、业主的违约等给施工企业造成损失的施工企业索赔,也可能是施工企业的违约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业主索赔。施工企业索赔包括工期索赔、费用索赔等。所以,处理工程索赔应正确区分索赔的性质,根据合同索赔条款,结合索赔事件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地去处理。
3.2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的程序合理管理的各项工作需要按程序进行管理。价款支付、各类文件的报批、项目经理的变更需要按程序进行,处理工程变更和索赔更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去执行,不能有随意性。应规范工程变更的提出、变更的批准、变更的实施、变更价款的支付和索赔事件的发生、索赔提出、索赔报告的报送、索赔费用的批准及支付的程序[5]。总之,工程变更和索赔费用处理的原则和方法应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在正确区分工程变更和索赔性质的前提下,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地处理。
4规范合同中各方关系
业主、工程师、施工企业在工程建设中是相互联系、相互约束的三方,如何公平、公正处理三方的关系,不仅关系到工程能否按期建成,工程质量能否保证,并将直接影响工程投资。所以,规范合同中各方关系是非常重要的。
4.1规范各方的权力、责任、义务关系各方的权力、责任、义务关系,在合同的商务条款和技术条款中均有明确规定。在工程建设中规范处理各方的权力、责任、义务的前提是:业主、工程师、施工企业三者之间是平等的。只有在这一前提下,才能够正确处理三方的权力、责任、义务之间的关系。如果在工程建设中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各方权力、责任、义务去执行,合同将无法执行,必将造成权责不明,工程的工期、质量、投资无法控制。
4.2规范各方的工作程序关系按程序进行合同管理,是合同中规定的,也是工程建设需要的。按程序进行各方的工作,实质上就是各方在履行各自的权力、责任和义务。所以,在工程建设中规范各方的工作程序是保证合同履行的重要因素。按合同规定应该按程序报批各类文件,需报批的项目应报批后才能实施;工程建设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和重大变更施工企业报送工程师审查后应由业主批准后才能实施;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通知单应由工程师审查后加盖工程师审查印章,才能发送施工企业进行实施等。
4.3正确处理三方的利益关系在处理三方利益关系时,应遵循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合理,应遵循的依据是合同。三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去履行各自的责任与义务,当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当事人一方应当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经济损失,保证合同顺利执行。只有这样才能处理好三方的利益关系。
5规范争端解决方式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虽然对各方的权力、责任、义务、质量、计价、变更、索赔和风险等已作了明确规定,由于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理解的不同,在处理涉及各方经济利益的问题时可能会产生争端。争端解决方式是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如何规范争端解决方式,首先依据合同规定,正确理解合同条款的内容,查明争端产生的原因;其次由争端的双方确定争端解决方式,按照双方达成的解决方式进行处理。争端解决首选方式应为协商。因为协商既节省费用和时间,又有利于双方合作关系的发展,保证合同顺利执行。其次是调解,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才能采用仲裁和诉讼的方式。不论采用哪种方式,都应根据合同的规定或双方达成的协议去解决争端,维护各方的权益,保证合同的执行。
6结语
随着我国基本建设制度的改变和完善,市场经济的不断健全和发展,建筑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与管理要规范化。只有规范建筑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的方法和措施,严格履行合同中规定的权力、责任、义务,公平、公正、合理地处理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工程建设才能按期、保质、保量建成,造价才能得到有效控制。
参考文献:
[1]陈文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施工合同管理的几点体会[J].陕西建筑.2006(12).
[2]宋子东.施工合同经济问题的原因浅析与防范[J].水利水电工程造价.2007(4)
[3]李维红.谈施工合同的编制及风险控制[J].山西建筑.20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