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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管理合同

时间:2022-07-06 17:02:1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能源管理合同,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能源管理合同

第1篇

问:最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请问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答:合同能源管理是发达国家普遍推行的、运用市场手段促进节能的服务机制。具体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为用能单位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通过分享节能效益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用能单位不仅不需要投入和承担风险,而且在合同期内与节能服务公司分享节能收益,合同实施结束后,则独享全部节能收益。

实行合同能源管理,可以大大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充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国内外的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积极发展节能服务产业,是利用市场机制促进节能减排、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有力措施,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迫切要求,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客观需要。

问:目前,我国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情况如何?还存在哪些问题和障碍?

答:1998年,在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的支持下,我们实施了“中国节能促进项目”,分别在北京、山东、辽宁成立了三个示范性的节能服务公司,将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引入我国。十年来,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节能服务公司不断发展,特别是“十一五”以来,随着国家出台一系列推动节能的政策措施,节能服务产业得到了较快发展。合同能源管理作为市场化节能新机制,其投资、技术和节能效果等优势正逐步显现,被越来越多用户所接受。2009年,全国节能服务公司约502家,共实施节能项目4000多个,总投资280亿元,完成总产值580多亿,形成年节能能力1350万吨标准煤。节能服务产业从业人员由2008年底的6.5万人增加到11.3万人,增幅达74%。

虽然我国节能服务产业得到较快发展,但从总体上看,产业规模还比较小、发展水平也较低,难以适应当前推进节能工作的需要。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融资困难。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需要先垫付资金,随着实施项目的增多,资金压力不断加大,如果没有融资支持,公司发展就会难以为继。同时,节能服务公司发展初期通常规模较小,自有资产不足,往往因为缺乏抵押物、担保物而得不到银行贷款。

二是税收政策有待完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营业税应税劳务,其中,应税劳务既有设计、咨询等适用服务产业5%税率的劳务,又有建筑安装、交通运输等适用3%税率的劳务。在实际执行中税务机关按照规定对不易划分的劳务一般采用从高适用税率的办法征收营业税,客观上造成企业营业税负担过重的问题;同时,节能服务公司在合同期满后,将节能设备等资产无偿转让给用能单位,仍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这样不利于节能服务产业发展。

三是缺乏政策支持。现行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节能项目的引导资金,主要针对的是用能单位,对节能服务公司还没有明确的国家优惠政策。

四是预算支出科目不明确,会计实务处理不统一。由于合同能源管理是近年发展起来的新生事物,在现行预算及财务管理制度下,公共机构支付的节能服务费用在现有公共财政管理体系中还没有明确的支出科目;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转移给用能单位时会计处理不统一。

问:能否简单介绍一下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研究制定《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的过程?

答: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我们就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和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会计处理办法等问题进行了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初稿,于2008年12月召开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座谈会,就《意见》初稿听取了有关部门、专家和企业意见。

2009年6月17日,副总理在河南洛阳主持召开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座谈会,听取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情况汇报,并指示发展改革委会同财税、金融等部门,尽快制定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根据副总理的指示精神,我委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等部门对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相关扶持政策进行了反复研究协商,达成了一致意见,形成了《意见》送审稿。2009年12月8日上报国务院审核。2010年3月17日《意见》经国务院常务会讨论后,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我们又进行了修改,最终经国务院同意,由国办转发各地贯彻执行。

问:请介绍一下《意见》出台了哪些对节能服务企业的扶持政策?

答:一是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给予资金补助或奖励。

二是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对其无偿转让给用能单位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免征增值税;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税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条件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与节能服务公司签订符合条件的能源管理合同的用能企业,按照能源管理合同实际交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均可以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区分服务费用和资产价款进行税务处理;合同期满,节能服务公司提供给用能单位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

三是完善会计处理制度,政府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按照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视同能源费用进行列支;事业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按照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计入相关支出;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如购建资产和接受服务能合理区分单独计量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处理;如不能合理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单独计量的,企业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作为费用列支,能源管理合同期满,用能单位取得相关资产作为接受捐赠处理,节能服务公司作为赠与处理。

四是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节能服务公司的融资需求特点,创新信贷产品,拓宽担保品范围,简化申请和审批手续,为节能服务公司提供项目融资、保理等金融服务。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入的固定资产可按有关规定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等。积极利用国外的优惠贷款和赠款加大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支持。

问:《意见》对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提出了哪些要求?如何加强对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指导和服务?

答:一是鼓励支持节能服务公司做大做强。节能服务公司要加强服务创新,加强人才培养,加强技术研发,加强品牌建设,不断提高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鼓励节能服务公司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方式,实行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形成一批拥有知名品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服务企业。鼓励大型重点用能单位利用自己的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组建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本行业其他用能单位提供节能服务。

第2篇

关键词:节约型高校;学生公寓;节能降耗;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作者简介:邓东华(1965-),男,四川绵阳人,南京工程学院后勤集团副总经理,副教授;吴顺富(1965-),男,江苏泰州人,南京工程学院后勤集团水电管理中心经理,高级技师。(江苏南京211167)

基金项目:本文系南京工程学院党建与思政研究基金项目(项目编号:SZ201023)的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2)17-0142-02

高等院校作为人才培养的基地,在科学、文明方面负有引领社会的责任,理应在建设节约型社会方面率先垂范。节约型校园的创建,既要遵循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一般原则,还要在节约文化的传播、具备节约理念和行为的高级专门人才培养中发挥作用,也就是要将节约的理念贯穿于学生学习生活、教师教学科研、校园行政与后勤服务等各个领域,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以获得尽可能大的办学效益。在学校投入不足的情况下,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进行节能改造,积极引入合同能源管理合作模式,在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进一步推进节约型校园的创建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前学校能源利用基本状况

南京工程学院主要耗能形式为电能、热电厂蒸汽和天然气。电能是学校消耗的最主要能源,在学校能源消费成本中占的比例最大,主要用于学校的教学、科研以及空调系统、热水供应、办公设备、照明、电梯、二次供水等方面。在学校全年能耗中学生公寓热水供应所消耗的能源占总能耗相当比例,而热水供应系统在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改造前主要是由电热锅炉、热电厂蒸汽和燃油燃气锅炉加热产生,损耗大、效率低、运行维护成本高,成为制约学校节能降耗工作的瓶颈,节能改造势在必行。

二、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新机制的引入

合同能源管理(EPC,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在美国、加拿大、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发展十分迅猛。合同能源管理是指节能服务公司和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节能项目用能状况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管理、节能量测量和验证等服务并保证节能量或节能率,用能单位保证以节能效益支付项目投资和合理利润的能源效率改进服务机制。合同能源管理的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一种节能业务方式。近年来,我国积极引入这一模式,出台了相应的财政奖励和税收优惠鼓励政策,并于2010年8月正式颁布了国家标准《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旨在将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新机制加以大力推广。

南京工程学院的用能系统较为复杂,用能规模比较大,且用能系统新老结合,日常维护保养工作量较大,个别设备老化较为严重。学校的工作重点是提供优质的教育和后勤服务,由于能源专业技术和专业节能管理人才相对欠缺,尤其是办学资金不足,投入技术改造的专项资金有限,都是学校进一步搞好节能工作所面临的实际困难。为此经学校相关部门的调研论证,决定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来推动学校节能工作,从而为创建节约型高校奠定基础。

三、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基本方案及优点

合同能源管理类型通常包括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能源费用托管型三种。这三种类型各有特点,通过分析比较,结合南京工程学院学生公寓热水供应系统运行现状,决定采用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该方式是将学校公寓热水供应系统采用用能整体打包,运用能源系统综合诊断方法,通过综合节能改造,提升整个用能系统的综合能源利用效率。为了确保本次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成功实施并获得预期的节能效果,学校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到厂家、学校和单位进行调研、考察,并在合同签订前与能源管理公司方开展了详细的项目方案研讨工作,制订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项目实施方案,具体包括:

1.论证项目节能技改方案,评估项目节能潜力

合同签订前,学校要求能源管理公司做出合同期内将实施的主要节能技改方案,并组织相关人员对这些方案的可行性和节能潜力进行了评估,确保实现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目标。

2.界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范围

即项目边界条件,并对项目界定范围内的主要耗能设备,包括学校电锅炉以及换热器及其附属设备等,进行登记造册。项目界定范围内的各主要耗能设备、能量输运系统以及用能末端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保养与维修等仍由能源公司方负责,学校具有建议和监督管理权;合同期内实施的所有节能技术改造,必需在改造前出具详尽的改造方案和可行性报告,并报学校审核、批准和备案;合同期满后,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所投资的节能设备和节能收益将全部归属学校。

3.确定项目能耗基准条件

为简化操作,忽视一些对项目能耗影响较小的因素,确定基准年度的学校公寓热水温度与供应时间、设备老化和自然天气条件的基准条件。当合同年度内,这些条件与基准条件相比,发生较大的改变时进行必要的修正,并约定了相应的修正方法。节能改造项目由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全额投资、全权运作,并对节能改造的效果负责,学校无需承担相应风险。

4.确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节能效益分享原则和项目合同期限

为了避免合同期内每实施一单项节能技改项目,合同双方需进行烦琐的节能量测算与确认工作,同时确保学校方不承担任何风险,确定按项目合同年度核算收入总金额的一定百分比作为学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节能收益。按照能源管理公司对项目的实际投入改造费用,对学校实际年平均用水量,学校规定的收费标准以及合理的收益等因素,经论证最终确定合同年限,这样,既简化了操作,又保证了学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节能收益。学校在无需太多投入的情况下,从项目启动起即可节省节能改造、能源消耗等费用支出,并且在合同期满后还可得到合同能源管理公司所投入的节能设备,继续享受项目所带来的源源不断的节能收益。

5.确定项目结算方法

合同年度内对项目界定范围内消耗的水和电分别装表计量,由能源管理公司按表付费。学校则按照合同年度的合同价格支付能源管理有限公司费用。每合同年度末,合同双方根据约定的修正原则对该年度的能耗进行修正,并根据修正的结果进行年度总核算。

6.明确项目管理方法

该项目运行维护由能源管理公司负责,学校派相关部门配合该系统的日常管理并协调与学校相关部门的管理,学校省却对界定范围内能耗设备的节能管理。相对于自主聘请节能专家设计节能方案、采购节能设备、督导施工、聘用工程师操作维护、自行运营,合同能源托管不但避免了学校自主进行节能改造和管理带来的繁冗工作,还降低了学校的运营成本,且更便于学校管理;与此同时,学校可快速提高能源利用整体水平。合同能源管理公司通过其专家团队,综合采用成熟的节能技术、稳定高效的节能设备进行项目整体运作,相对于学校自行寻找节能设备,分期分散进行单一节能技术改造,托管之后不但可避免重复投资造成的浪费,而且使学校能源利用整体水平提高,节能收益更有保障。

四、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成效

2010年5月,南京工程学院和能源管理公司正式签订了《学生宿舍热水供应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用空气源热泵供热系统全面取代原供热系统。空气源热泵供热系统从安全管理角度,因水、电系统分离,解决了传统电热系统存在的安全隐患,寒冷季节无需电辅助加热器,系统运行节能、高效、安全、可靠。

合同的签订标志着学校基于热水供应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正式启动。项目启动后,能源管理公司根据节能诊断结果,在加强管理节能的基础上,先后已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节能技改,组织实施了“空气源热泵系统改造”、“IC卡计量设备更换”及“IC卡计量系统升级改造”、“局部热水管路系统改造”等项目,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从试运行开始至今,系统运行稳定,节能效果良好。如东区8000学生的热供水系统改造前电热锅炉总功率近2400kw,改造后空气源热泵系统总功率为398kw,在服务质量和效果不变的前提下节约电能50%以上。

五、结束语

南京工程学院对学生公寓热水供应系统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合作模式的实践表明,实行合同能源管理,不但符合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要求,有利于深入挖掘学校的节能潜力,使学校集中精力搞好教学科研工作,切实为学校带来了显著的节能收益。引入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新机制,借助有资质、信誉好的专业节能服务公司的资金和节能技术,全面实施系统的综合节能改造和深度的专业节能管理,在享受到专业化节能服务的同时建立一套完善的节能管理机制,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实现学校与节能服务公司的双赢。同时也为学校进一步对用能系统进行全面诊断,加强能源消耗计量与控制,正确评估学校能源系统的现状及节能潜力提供了更为详实的依据。

参考文献:

[1]祭彦加.改革·发展·创新——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探索[M].南京: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第3篇

关键词:综改区 山西省 合同能源管理 对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D922.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10-060-02

一、合同能源管理的基本内涵与独特优势

1.基本内涵。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于2010年4月2日的《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中将合同能源管理定义为: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可以大大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充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于2010年6月2日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2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合同能源管理,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投入及其合理利润。本办法支持的主要是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草案第139条第13款规定,合同能源管理,是指从事节能服务的单位通过与用户签订合同,为用户的节能项目进行投资或者融资,向用户提供能源效率分析、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等服务,并分享项目节能效益的一种节能机制。

2.独有优势。(1)多方配合的整体性、系统。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节能服务公司承担节能改造项目的全部工作,其中包括能源审计、节能设计、节能工程施工、项目融资、节能设备的提供、节能设备的运营维护及节能量认证等一系列的整体性、系统。(2)针对节能项目量身定做全面系统服务。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节能服务公司会根据用能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诊断和分析,通过采取多种节能措施并用的方式达到最佳的节能效果。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节能服务公司通常还负责用能单位相关人员的培训,确保节能项目在合同期满后,也能达到预期的节能效果。(3)节能服务公司承担融资责任。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用能单位一般无需事先提供节能改造所需的资金和服务费用,相关资金或是由节能服务公司提供,或是由节能服务公司寻找项目融资,也可以是节能服务公司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取得节能改造所需的设备等。节能服务公司前期投入的费用及其利润将通过在约定的合同期内分享用能单位的节能改造收益或以类似方式获得。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的介入,可以降低用能单位进行节能改造的资金压力,有效地提高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4)节能保证性、高效性。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根本目的就是节能,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机构向用能单位承诺节能量,保证用能单位可以在项目实施后即刻实现能源利用成本下降。另由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投入及利润靠“节能效益”支付,所以只有保证一定的节能率才有必要真正投入一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通过这个保证,用能单位将无需承担节能改造失败的风险。(5)通过非行政的手段解决高能耗问题的有效机制。虽然政府可以通过限制用能单位的能源使用量、设定用能单位的节能减排目标等手段解决高能耗问题,但一般很难强制要求用能单位进行节能改造。运用合同能源管理这一市场机制,用能单位可以在无需投入资金和几乎不承担风险的情况下降低能源费用,而节能服务企业通过分享节能费用等方式实现盈利。在此种模式下,节能改造所带来的不仅仅是节能减排的社会效益,还给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双方带来经济效益,从而有效促进节能改造的广泛推广。

二、山西合同能源管理的现存问题

1.政策支持有待创新。山西省作为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应当在政策上充分考虑本省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给涉及民生项目和公共服务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以政策上的适当倾斜。相应的行业标准和行业规范的完善,市场模式的多样,节能服务公司融资等等,都需要政府政策的激励创新,需要有关部门联动配合。

2.融资渠道单一。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新兴的机制,具有预期效益的不确定性和较高的风险预估。所以,金融机构往往对此类项目的信心很低,在缺乏有效担保的情况下,所能提供的融资渠道和额度也非常有限。

3.管理监督亟待加强。至今,针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监管制度还未见正式出台,只是每年度会依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发的考核实施方案和年度节能服务公司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采用企业自查和组成考核组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并对其中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重点抽查。但具体项目日常实施过程中的资金、施工质量、节能效果、运营状况等停留在企业自我监督的层面,又加之大部分项目涉及民生项目、公共项目,其中隐患显而易见。

第4篇

【关键词】 高校 合同能源管理 节能 机制创新

一、合同能源管理必将成为高校节能工作的核心机制

所谓合同能源管理,简单的说就是节能服务商通过和客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帮助客户节能降耗,并与客户分享节能效益,以此取得节能服务报酬和合理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其实质是一种以减少能源费来支付节能项目部分或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其突出特点是:零投入、零风险,客户不用出一分钱,也不负责设计施工等所有事物,一切节能改造的工作均由节能服务公司承担,且客户还能按合同比例分享节能利润,合同到期后所有节能设备和节能收益均归客户。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机制根据客户和节能服务公司各自所承担的责任以及用户向节能服务公司付款方式的不同可分为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能源费用托管型和节能设备租赁型四种模式。目前,节能效益分享型项目占据主流,同时节能量保证型项目增长迅猛,能源费用托管型项目和节能设备租赁型项目也纷纷涌现。

1、国家政策助推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解决了我国企业和单位节能投资意识不强、节能资金不足、效率不高等一系列问题,促进了各种高效节能措施的推广,减少了能源消耗。2010年我国政府全面出台政策法规推进合同能源管理的实施,4月国务院了《关于加快推进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为落实意见的实施,财政部及国家发改委又先后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需求及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应的全国各大省市也纷纷按照意见精神结合自身情况出台了相关规定和办法促进节能工作中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应用。如《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扶持办法(试行)》、《河南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量审核机构管理办法》、《山西省合同能源管理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从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实施税收扶持、完善相关会计制度、改善金融服务、明确申请合同能源管理奖励资金的依据和程序等各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积极培育节能服务这个新兴行业。

2、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双赢双促作用

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种面向市场的节能新机制,在高校有其广阔的应用发展前景。首先,合同能源管理解决了高校节能资金短缺问题。节能服务公司与高校通过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合同,为其提供资金支持和项目设计、实施、维修等一系列节能管理服务,使高校在缺少资金及专业管理人员的背景下节能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其次,节能服务公司为高校提供了专业化的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其充分发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技术先进、管理全面、服务专业的特点,使高校由自我管理转变为专业管理,解决了节能技术系统和管理系统的问题,有效地减少了项目成本,稳定地提高了节能效率。高校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不仅获得了节能收益,而且将无偿得到高效节能设备,长期受益。再者,合同能源管理在高校的实施具有深远的社会示范作用和指导意义,合作中不仅能为节能服务公司起到积极的宣传作用,还能为其储备大量的技术及人才力量,有效地促进了节能服务公司的快速发展。显然,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开展节能工作实现了高校与节能服务公司的双赢,不仅有利于整个社会的节能减排工作,而且有利于节能服务公司的发展壮大。

3、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种种优势

(1)高校能耗高,节能潜力大,市场广阔。近几年,随着高校规模的不断扩大,各大高校校园建筑面积都有了大幅度增加,高校已逐渐成为重要的能源消耗单位,建设绿色节约型校园势在必行。此外,很多高校建校时间长,设备陈旧,能源利用率低,管理粗放,浪费严重。虽然近几年各高校都加大了用能管理力度,进行了一些节能改造工作,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具备较大的节能潜力和广阔的节能市场。

(2)高校体制健全,信用好、风险小。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节能技改的项目回报期一般较长,节能服务公司普遍担心在改造项目结束后用能单位以其没有支付能力、政策变化、体制改革、领导更换等各种理由违反约定不支付款项。在社会诚信和商业诚信相对缺失、司法成本偏高、体制不够完善的情况下,节能服务公司对合同能源管理这种中长期的投资普遍感到风险性较大。高校情况则不同,作为人才培养的主阵地,人员稳定、管理规范、信用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避免了因单位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带来的风险,是实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优质客源。

(3)高校用能稳定,易于核定节能量,操作简便。节能量的计算与核定涉及节能效益的分配,是合同能源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高校在校园建设基本完成、学生规模相对稳定的情况下,用能主要体现在教学、科研、生活几方面,具有一定的规律性,且高校节能量的计算方式比较简单,与节能服务公司在节能服务合同的具体条款上易于达成一致。

二、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项目资金短缺造成的合作困难

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主要集中于两种模式:节能效益分享型和节能量保证型。前者要求节能服务公司负责筹措,后者则要求高校用户方自筹大部分资金。但无论采用何种模式,双方由谁出资,都存在困难。高校的核心职能是教学与科研,其资金多用于此。随着学校的发展,基本能耗资金压力越来越大,能用于规模化节能改造的资金是少之又少,因此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多希望采用节能效益分享型,由节能服务公司筹措资金规避资金压力。而多数能与高校匹配的节能服务公司均为技术型中小企业,自有资金有限,项目基本都需要融资实施,加之国家对此类项目现有扶持政策的不完善,银行等金融业又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不熟悉,缺乏相应的项目评估体系,致使节能服务公司对外融资困难重重。此种情势下,势必造成不少数目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因为资金问题而搁浅。

2、高校管理人员节能意识淡薄

高校一般建校时间长,能源管理者管理思想陈旧、成本意识差,用能习惯粗放,只要保障了正常的科研教学秩序,能源开销花多花少一个样,效率高低无人问津;另一方面部分高校能源管理者对未来一段时间的能源价格存在侥幸心理,如改造过后,能源价格波动,则得不偿失。由此造成高校方节能改造工作均较为保守,不到迫不得已,不会主动地实施节能改造。再者在现有的高校能源管理体系中,能源供给方与管理方一般均隶属于高校后勤系统,属于自供自管,而高校的能源管理者与使用者――广大的师生、教职工则分属不同部门,一方面造成能源管理者监管起不到实质的作用,另一方面使得能源管理者又对使用者的不良用能行为、习惯无直接管理的能力,长期以来造成能源管理者的管理意识淡薄。而合同能源管理的实施不仅需要先进的技术,更需要各环节的良好管理与支持。

3、高校对合同能源管理认知的偏差

在高校方节能意识、管理意识不足的不良影响下,再加上国内对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宣传的偏差,多数高校能源管理者对于合同能源管理的认识非常有限,仅限于节能效益分享模式――用户“零投资”,“零风险”即可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对其他模式的了解甚微。对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流程的复杂性和灵活性认识不足,对过程中双方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缺乏了解。另外,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目前又无成熟经验可以借鉴,加之高校相关管理人才的缺失,使得高校多数项目合作都是在摸索中进行。合作中双方一旦出现分歧,由于认知的偏差,问题很难得到有效解决。

4、高校可实施节能项目的局限性

近年来通过对一些高校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分析可以看出,高校在选择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项目上还趋于保守。实施的项目都是一些成熟技术在小范围的推广尝试,而在大规模新技术应用上面则缺少魄力,这也与高校能源管理的核心职能――维持稳定的教学、科研秩序的性质有关,大范围、高新技术的改造在高校实施确实存在一定的风险。虽说高校节能项目潜力巨大,但其规模有限,对节能服务公司的吸引力不足。另外,高校节能项目主要集中在建筑节能上,不同于工业节能项目的规模大、节能量大,使得节能服务公司规模化的改造能力体现不出来,单位成本上升,难于管理,收益率降低。这与节能服务公司承担的巨大资金及技术风险不成正比,因而节能服务公司拒绝高校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可能性较大。

5、相关政策及法规的不完善

高校作为教育事业单位,在能源管理方面,国家的政策压力及其在各领域都应起到的社会示范作用,是其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实施节能项目改造的主要动力。现有的国家能源政策不完善,高校执行不力是高校节能减排工作难以推进的重要原因,使得高校这些“特殊”单位有空可钻,有机可乘;再者国家针对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相关财政和税收激励政策的缺失,现有的财政和税收激励政策一般多针对大型工业节能项目,对于高校来说申请难、审批难、兑现难,兑现周期也较长,自然无法刺激高校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展开。

6、权威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的缺失

目前我国在权威的第三方评估体系的建设方面滞后,项目实施过程中在能耗审计、节能量计算上分歧不断。双方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作中最核心的问题就是节能潜力是多少,实际节能量是多少。这些仅靠双方协商达成共识是不太现实的,我国正是缺少这种权威的双方均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来告诉用户节能潜力是多少,实施后节能量是多少,通过第三方使得双方在信息上均衡,否则双方的合作就无信任可言。

三、加快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对策

1、多措并举,合力应对资金短缺问题

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所需资金按合作模式的不同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即采用节能量保证型时的高校方与节能效益分享型时的节能服务公司。现阶段实施的高校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主要是节能效益分享型,高校方不愿意主动承担资金压力与风险。若国家及地方政府积极地政策引导,例如对自筹资金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高校给予一定的政策性奖励(资金)或在融资时相同条件下优先保障节能量保证型的项目,激励高校方积极自筹资金,资金上不全依靠于节能服务公司,这样不仅能极大地促成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而且还可以使节能服务公司专注于专业技术的开发,获得更高的节能效率,更好地服务于高校用户。

目前多数高校确实存在资金压力及融资困难等问题,自筹资金无望必须采用节能效益分享型模式时,项目资金压力就全部倒向了节能服务公司方面。节能服务公司多数要面临融资局面,如何解决融资难问题,是双方项目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这就必然要涉及到金融行业特别是银行,融资难源于银行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和节能服务公司的不熟悉、不信任。针对此问题建议先由银行对节能服务公司建立信用档案,实行信用评级区别对待,对一些信用良好的节能服务公司在贷款利率及额度上实行宽松政策积极扶持,使有技术、有实力的节能服务公司得到迅速的发展,形成良性循环。同时金融行业内部成立或者由政府设立权威的银行认可的项目评估机构,对需要融资的项目进行评估,认定其技术风险等级与预期收益情况,银行以此来判断此项目的可投性。对一些技术风险等级较高预期收益不稳定的项目进行规避,对一些技术成熟且预期收益稳定的项目积极放贷,同时适当引入保险业服务,对项目进行投保,降低项目风险。这样银行既规避了风险又拓展了业务,在逐渐熟悉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后,此类项目融资难的问题将会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

2、责任到人,强化管理人员的节能意识

对于节能意识淡薄这个问题,除了高校管理方加大宣传、自觉培养外,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现在的管理者缺少有压力的行政性命令和明确的节能目标。没有了这些硬性的指标,一些管理者就得过且过,侥幸心理重。我国政府应当效仿国外政府对公共事业机构尤其是高校下达明确的节能目标及阶段性时间表,既要切合实际又要保持相当的压力,积极配合、按时完成的进行奖励,拒不配合、到期未完成的给予处罚,使得高校能源管理者无空可钻,必须付之切实有效的节能改造工作。对于管理意识不足、管理不利的问题,必须先解决能源供应者与管理者、能源管理者与使用者关系的问题。高校应摒除能源供应者与管理者为一家的现状,在高校设立独立于能源供给系统之外的管理机构,切实起到能源监管的作用;同时协助能源管理者积极与使用者沟通,使能源管理延伸到使用者内部,建议在各机关单位部门、各院系内部建立能源管理小组或者节能管理小组,实现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动态化立体管理模式。

3、加强宣传,全面认识合同能源管理机制

在强化节能意识与管理意识的同时,要想促进合同能源管理在节能改造项目中的应用,各级主管部门应积极通过各种途径、形式,比如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管理者培训,增设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相关课程,校内的节能新机制宣传等,以此加强对合同能源管理的客观全面的宣传,使各级主管部门、用户深入了解学习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培养相关人才,掌握其特点、模式、实施流程,消除双方在机制认识上的偏见,提高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自身意识和能力。

4、搭建平台,促进高校节能项目整合

高校节能项目本身的局限性也是双方合作中的一大障碍。节能服务公司具有规模化的节能项目改造能力,希望通过规模化降低单一成本,提高整体收益率,而高校方一般不可能一次性提供大规模的项目平台,基本都是“前期试点”加“逐步覆盖”的模式完成改造。此类项目规模有限,有时还存在多点分散的问题,需要一个良好的节能组织平台――例如高校节能联盟,或建立一个高校节能项目协作平台来协调解决。平台既分享各高校用户节能减排经验与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心得,又可整合意向高校项目资源,化零为整;同时可以采取收取项目管理费用代替中小用户与节能服务公司达成规模化的节能改造项目,吸引节能服务公司与之合作,这样项目双方的意向匹配度就会高很多。由此高校方、节能服务公司、平台(联盟)相互促进,三方共同发展。

5、完善法规,强化经济调控手段

针对法规及政策不完善的问题,国家及地方政府应依照我国国情或当地经济状况,制定切实可行并带有明确阶段性目标的节能减排计划,严格执行。对于按时提前完成的高校进行奖励,对于完成不力的高校给予一定的惩罚措施,比如取消相关单位、管理人员评先资格,扣发相关单位及人员的精神文明奖,使节能减排工作成效与高校相关管理人员的切身利益直接挂钩,切实推动高校节能减排工作即推进高校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除了上级给予的行政压力,我们愿意看到的是高校方在经济、环境因素的影响下主动地进行节能减排工作,选择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这就要求国家及地方政府在经济调控手段上要到位。现有的相关财政和税收激励政策多针对大型的工业节能项目,建议国家及地方政府推出针对高校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相关政策,突出可操作性,例如《关于促进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中小项目的财税细则》等,利用经济调控的杠杆实现推进高校实施此类项目。另外,针对高校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自身的特点,相对规模较小、节能量较小,单一项目能够获得的财政及税收补贴数目少,高校碍于繁琐的申请、审批程序,相关部门应考虑设立高校中小节能项目申请、审批、支付的绿色通道,方便财政和税收政策的及时落实到位。

6、完善机构,成立权威的第三方评估组织

推进高校实施能源管理项目的重要一环就是建立权威的第三方项目评估机构。我国应在有相关技术能力的权威部门下设立此类组织,用于对项目的节能基准、节能潜力及项目实际节能量作出具有权威效应的评判。以此来平衡用户和节能服务公司在技术层面的信息度,杜绝欺诈行为的发生,起到项目监督、风险提醒的作用,消除双方在节能基准判定方面的顾虑,使双方达成公平的合作。

(注:本文系河南省教育厅2013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现状分析及机制创新研究(项目编号:2013-GH-10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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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关键词】 节能服务商; 合同能源管理; 应收账款; 报表优化

中图分类号:F23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5937(2014)16-0057-03一、合同能源管理商业模式与会计反映

(一)合同能源管理的商业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起源于美国20世纪70年代,主要为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整套的节能服务,并从客户进行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在这种背景下,一种具有综合性且专业的节能服务商(ESCO)应运而生。

在这种商业模式下,节能服务商往往是设备制造商或者主要经销商,通过这种业务模式可以带动核心设备(或部件)的销售,还可以通过搭配技术输出,带来顾问咨询业务的额外收入,通过能分享大部分的节能收益来获得除了设备销售与技术型劳务输出外的额外收益,该收益来自用能方节约的能源费用分享。

作为交易对手,用能单位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能在不增加企业支出的情况下实现节能改造,免费完成国家节能减排任务;同时,用能单位还不需承担项目资金投入和实施技术风险,可安享节能收益,获得无风险回报;在双方约定的分享期结束后,还可以获得节能服务商实施改造时安装的节能设备,免费独享设备余值及其随后带来的全部节能收益。

(二)节能服务商的会计核算方法

合同能源管理商务模式给节能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但会计核算的发展相对滞后。现行会计准则是2007年开始执行的会计准则体系,包括一个基本准则与38项具体准则,但其中没有一个准则适用于合同能源管理这种业务模式。大部分节能服务公司是小微企业,较多采用更早的会计准则或者小企业会计制度,这些制度和准则也没有对此作出规范。因此,近年合同能源管理业务蓬勃发展起来后,节能服务公司的会计处理各行其是,缺乏横向可比性。据不完全调查,在银行申请融资的大部分节能服务公司中,主要的核算方法有根据各年应分享的节能收益逐年确认收入和项目竣工验收后一次性确认全部应分享的节能收益两种。它们带来的结果就是,节能服务商财务报表上反映出大量的应收账款和固定资产,而其他流动资产与货币资金较为匮乏。

根据各年应分享的节能收益逐年确认收入的节能服务公司同时处于节能收益分享期的项目往往多达数十个,每年初账面应收账款余额少则数千万元,多则上亿元。出于所得税纳税的考虑,他们在提供节能改造时投入的设备等所有初始投资应视作其固定资产,后续各年初将当年按合同约定应分享到的节能收益作为营业收入,同时借记应收账款,而每月或者每季度实际收到节能收益款时,再减记应收账款,同时增加银行存款。这就形成年初应收账款增加,而年末随着收款逐步实现后应收账款减少至接近零余额的情形,在接近年初与接近年末之间形成较大的余额反差。每年平均数千万至上亿元的应收账款余额常常表现为公司账面金额最大的资产项目。

按照项目竣工验收后一次性确认全部应分享的节能收益的节能服务公司,通常节能收益分享期在3至5年左右,且单个项目各年分享的收益总数额不大,一次确认收入省去了逐个项目逐年确认的繁琐,同时还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尽早实现大额的账面营业收入,也可将公司总资产规模尽早做大,在形式上优化公司短期偿债能力指标。当每个项目被提前至项目竣工验收时确认了全部合同期内应分享的节能收益时,单个项目的合同金额可高达千万元或数千万元,而一个实力尚可的节能服务商,每年可完成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约数十个,同样会形成账面数千万元或者数亿元的营业收入和应收账款,而且这些应收账款的账期与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约定的收益期限一致,长达3至5年,形成实际上流动性较低但数额庞大的账面资产。

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节能服务商的影响

节能服务商在投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时,往往需要在改造或新建项目建设期资金先行垫付,在随后的节能效益分享期逐步收回,显示出前期投资大、建设周期较短、节能收益分享周期长、应收账款在总资产中比重较大等特点。这些资产通常金额占比较大,会导致降低整体流动性和资产质量下滑的不利后果,也不利于公司盘活资产开拓新的融资渠道。

(一)项目前期投资需大量资金而自身造血能力不足

节能服务商在投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竣工前,其投资额主要以基建与设备购置的形式计入财务报表“在建工程”项目,竣工后即转入“固定资产”项目并存续至项目分享期末(一般5至10年),同时节能服务商开始节能收益的分享,产生合同能源管理收入。节能服务商投资多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后,公司账面货币资金等流动性较强的资产大量变成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流动性较差的资产,大幅降低公司的流动性。

(二)应收账款占资产比重大而回款缓慢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竣工进入收益分享期后,节能服务商在各会计年度内按节能收益分享周期分别确认营业收入,但付款很可能约定在年末;部分节能保证型合同约定了固定金额的每期应分享节能收益,这些收益在年初即可一次性确认为当年营业收入,同时记入应收账款,分享期内各年均如此。如果节能服务商投资的项目较多,其账面积累的应收账款金额较大,收款期往往靠近年末;随着年度推移,节能服务商新投资竣工的项目更多,其账面每年的应收账款随之快速增长,影响了公司资产的变现能力,给报表使用者带来公司应收款管理清收不力的错觉。

节能服务商购置设备等原因导致资金大量占用可以通过租赁或者按揭等方式解决,不是本文探讨的重点,但其不断竣工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应分享收益在账面形成的应收账款会像滚雪球一样迅速膨胀,导致财务报表的资产质量变差的错觉。因此,改善节能服务商报表结构,应收账款出表成为较优的选择之一。

三、报表优化的应收账款转移

通过应收账款转移出表,可实现节能收益分享期节能收益的提前实现,显著提高经营业绩,可以在分析相关会计制度或会计准则约束的基础上,探讨节能服务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未来应收款出表的可行途径。

(一)相关会计准则的约束

新准则下,应收账款属于金融资产。因而,所有企业的应收账款都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来核算。合同能源管理业务中的节能服务商去应收账款,使其出表,主要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及其有关规定。

1.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依据

节能服务商已将应收账款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应当终止确认该应收账款;保留了应收账款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应当终止确认该应收账款。(终止确认,是指将应收账款或金融负债从节能服务商的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节能服务商在判断是否已将应收账款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时,应当比较转移前后该应收账款未来现金流量净现值及时间分布的波动使其面临的风险:(1)节能服务商面临的风险因应收账款转移发生实质性改变的,表明该节能服务商已将应收账款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如不附任何保证条款的应收账款出售等;(2)节能服务商面临的风险没有因应收账款转移发生实质性改变的,表明该节能服务商仍保留了应收账款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如承担全额补偿责任等。

节能服务商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应收账款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分别是否放弃了对该应收账款控制区别处理。节能服务商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应收账款的控制时,应当注重转入方出售该应收账款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独将转入的应收账款整体出售给与其不存在关联方关系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表明节能服务商已放弃对该应收账款的控制,节能服务商放弃了对该应收账款控制的,应当终止确认该应收账款;节能服务商未放弃对该应收账款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应收账款的程度确认有关应收账款,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2.金融资产转移的主要形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金融资产转移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节能服务商将收取相关应收账款现金流量的权利转让,由受让方自行收取;另一种是节能服务商虽然转让了相关应收账款,但具有代受让方收取该应收账款现金流量的义务。

3.金融资产部分转移的确定

节能服务商应收账款部分转移出表时,尚未明确可以将该应收账款在时间序列上分割分段转移出表,目前仅允许三种情形:(1)将应收账款所产生现金流量定、可辨认部分转移,如节能服务商将一组类似贷款的应收利息转移等;(2)将应收账款所产生全部现金流量的一定比例转移,如节能服务商将一组类似贷款的本金和应收利息合计的一定比例转移等;(3)将应收账款所产生现金流量定、可辨认部分的一定比例转移,如节能服务商将一组类似贷款的应收利息的一定比例转移等。

(二)节能服务商应收账款转移的建议

1.应收账款转移的利用平台

由于节能服务商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的毛利水平通常较高,可以容忍相对较高的融资和应收账款转移出表成本。理论上,愿意受让应收账款的商业银行、租赁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投资基金等都是可行的交易平台。然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即便是央企旗下的节能服务商,大多注册资本与资产规模也偏小,单笔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金额也不大,合同能源管理市场尚未充分壮大。目前仅有租赁公司与部分投资性保理商参与受让节能服务商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应收账款,创新超前的商业银行当前也仅停留在运用该应收账款质押为节能服务商提供信贷融资,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与投资基金也仅有类似的零星融资支持,尚未有创新产品受让节能服务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应收账款,使其转移出表。

2.应收账款转让方式的选择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和第23号已分别就节能服务商应收账款账面确认、计量与转移进行了约束,在应收账款转移判断依据、主要类型与部分转移等方面进行了较细致的规定,既有终止确认与不终止确认的情形,也有需要进一步计算确定的较模糊情形。

根据现有会计准则的要求,以下两种方式可以明确地作为节能服务商进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应收账款转移出表的路径:(1)卖断式出表。节能服务商几乎完全放弃(95%以上)对相关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全部分享期内的应收账款控制权并在转移出表期间不承担任何信用损失赔偿责任;(2)约定以公允价值回购式出表,节能服务商在应收账款转移后只保留了优先按照公允价值回购该应收账款的权利的(在转入方出售该应收账款的情况下),也可实现所转移的应收账款出表。在转入方到期有以公允价值出售意愿的前提下,为了控制节能服务商到期不回购出现潜在道德风险等,可以将节能服务商出表时的出表对价充分降低,保证其未来回购动力。

除此以外,根据准则的要求,还可创新地提出更有利于转入方权益的出表方式,即保证转入方出售该应收账款的能力方式出表。此时,节能服务商采用代收款方式转移应收账款,保证受让方具有出售该应收账款的能力(但不一定是全部控制权),同时与节能服务商签订一份财务顾问协议,该协议基于受让应收账款项目对应的合同能源管理合同发生履约风险时,该财务顾问协议生效,协议规定节能服务商先行垫付应收到的现金流,待合同履约正常后返还,受让方同时支付相应利息。

3.与节能服务商审计师充分沟通的重要性

节能服务商上述应收账款转移的建议是基于相关会计准则提出的,该准则是整个准则体系中较难把握的部分之一,理论的运用还可能遇到现实的困难,需要充分沟通。毕竟该类准则的运用,不如极端情况下容易辨认,需要增加审计师对应收账款转移时的判断依据、主要类型与部分转移等方面面临的模糊地带进行额外分析和处理。

例如,在采用保留次级权益或提供信用担保等进行信用增级的应收账款转移中,节能服务商只保留了所转移应收账款所有权上的部分(非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但不能控制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是否应该可以出表及计量方法的确定等在准则中没有明确规定,需要审计师具体分析和判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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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葛家澍,林志军.现代西方会计理论(第三版)[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11.

第6篇

关键字:合同能源管理;节能;利益分配;纳什谈判解

中图分类号:F274

一、引言

能源紧缺是影响全国乃至全球发展的重要瓶颈,中国已成为全球第一能源消费国,而根据“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我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必须控制在42亿吨标准煤以内,这意味着未来几年内我国节能降耗的任务将十分艰巨,但同时也意味着未来我国节能市场潜力非常巨大。

合同能源管理是国际上20世纪70年代逐步发展起来的一种全新的节能机制。在世界银行(WB)的帮助下,合同能源管理于1998年引入中国,并迅速发展起来。其实质就是用客户未来减少的能源费来支付节能项目的全部投资并分享其节能效益的商业模式。节能效益分享型是合同能源管理的三大运营模式之一。在这种模式下,用能企业和节能服务公司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并约定合同期内的效益分配比例。用能企业不需要支付任何改造和服务费用,而由节能服务公司对项目进行融资,提供资金和服务,并在客户配合下实施节能项目。合同期满后,项目节能效益和节能项目所有权归用能企业所有。

合同能源管理要发展,成功的关键是节能服务公司和用能企业双方都能够受益,达到合作双赢的良好愿望,而双方都能够分享节能效益的前提是制定合理的效益分享原则。但目前,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国尚处于发展初期,节能效益分配还没有科学合理的方法和原则,因而在很大程度上制约和阻碍了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中国的发展。本文运用合作博弈理论,将用能企业和节能服务公司作为参与双方,构建了二人合作博弈模型,应用纳什谈判解很好的解决了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中的利益分享问题。

二、纳什谈判公理:一个分析框架

合作博弈是研究人们达成合作时如何分配合作所得到的利益,即利益分配问题。在20世纪50年代,纳什创造性的发展了合作博弈理论,并用公理化的方法构建了二人讨价还价模型。合作解完整、公正,体现了美感,弥补了在非合作博弈中,纳什均衡对效率考虑的缺失。如何使局中人能得到的收益达到公平合理,纳什给出了纳什谈判公理,并推导出纳什谈判解的结果。

合作博弈必须遵守如下假设:

第一,合作博弈允许两位局中人在博弈前进行协商。

第二,合作博弈中局中人一旦达成协议,则协议即产生了强制约束力,双方必须遵守。

纳什方法的基本思想是,如果局中人同意把这几条公理作为一般原则,那么他们自己就可以在任何情况下应用符合这些公理的仲裁程序而不必求助于实际的仲裁人。纳什公理体系如下:

公理1(个体合理性) (F,U)≥U,即 (F,U)优超于U;

这一原则表明,用能企业和节能服务公司在通过合同能源管理合作后,其收益要比不合作时多。合作不能损害双方利益,否则局中人会退出合作。

公理2(可行性)(F,U)∈F;

公理2表明,双方的谈判解是可行的。

公理3 (帕累托最优性) 若 (F,U)∈F,且对F中任何一x,若x≥ (F,U),则x= (F,U);

这一公理表明,博弈的局中人只关心帕累托最优赢得,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后,其最终的节能效益分配方案是最优的,优超于其他分配方案,更确切的说,这至少使其中一方得到的效益更多。

公理4(无关方案的独立性) 若有任意凸集G,若,且(F,U)∈G,则(G,U)=(F,U);

这一公理表明,在双方谈判过程中,扩充的方案仍在原方案范围中,那么增加的谈判方案不会影响原来的谈判结果。

公理5表明,节能效益分配方案与其结果有线性关系,使得局中人的收益可以用效益函数来表示。

公理6表明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且当双方谈判的基点相等时,他们的收益是相等的。

满足上述6条定理的节能效益分配方案,以谈判双方的利益为出发点,又体现了个体的理性。不仅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又考虑到了效率问题。这种分配方案的合理性会被双方接受,从而保持合作。

在上述公理体系基础上,纳什证明了纳什谈判解的存在及合理性。在用能企业和节能服务公司的合作博弈过程中,存在唯一的解(F,U),且这个解满足公理1:

三、应用算例

应用算例包含模型假设和应用两个部分。

(一)模型假设

节能服务公司和用能企业之间的合作就是一种合作博弈的关系。对于双方而言,合作所创造的利益至少不低于不合作时所创造的利益,否则他们不会达成一致。

根据利益分配协商的纳什谈判解,我们可以构建用能企业与节能服务公司之间二人合作的节能利益分享模型。设P为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后总的节能收益, 为第Ui(i=1,2)个效用函数,双方谈判的起点为向量U=(U1,U2),它表示在合同能源管理过程中,用能企业与节能服务公司各自愿意接受的节能利益分配的下限值。则二者的利益分配向量为X=约束条件(1)说明:二者分配的利益之和即为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后总的节能效益

约束条件(2)说明: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后分配的利益不小于非合作状态下各自的收益。

根据前文公式1,我们可以推导出用能企业和节能服务公司利益分配模型的解。通过对公式 (F,U)进行一阶求导,又知 X1+X2 =P,我们可以求得:

(二)模型应用

辽宁省某供暖中心的供热对象大多是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建筑,且原来的设备比较落后,耗煤量很大,存在较大的能源浪费现象。对此,该供暖中心引进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并约定采用节能效益分享型的合作模式。签订能源服务合同后,节能服务公司投资200万元(从银行贷款)从技术、设备、管理等方面实施了全方位节能项目改造工程。合作后总的节能收益为180万元/年;若不合作,那么该供暖中心节能收益仅为5万元(只能通过减少浪费和不必要的能源损耗等简单方式来进行节能),节能服务公司收益为零。双方签订了合作协议:第一年,节能服务公司获得全部收益,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节能服务公司与供暖中心按比例分享节能收益,第四年以后,节能收益全部归辽宁省某

即得纳什谈判解为(92.5,87.5),那么,第一年总节能收益为180万元,节能服务公司得到全部收益;第二年、第三年和第四年每年总节能收益均为180万元,其中供暖中心分配92.5万元,节能服务公司得到87.5万元。第四年以后,供暖中心获得全部节能收益。

我们将合同期内(前四年)双方的节能收益水平进行统计,如表3-1所示,

将供暖中心和节能服务公司合作前后收益水平变化情况进行比较,如表3-2所示:

由表3-2可以看出,供暖中心和节能服务公司的收益均有不同程度的上涨,并且供暖中心的收益增长增加稍多,而且从第四年以后,供暖中心会获得全部节能收益。这对于用能企业本身来说,没有承担任何风险,便能取得逐年递增的节能效益;对节能服务公司来说,完全取得了“借鸡下蛋”的收益效果。这样更有利于调动用能企业进行节能改造的积极性,同时也让节能服务公司得以生存、发展和壮大。

四、结论及引申

本文运用合作博弈理论,将用能企业和节能服务公司作为参与双方,构建了二人合作博弈模型,应用纳什谈判解很好的解决了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中的利益分配问题。通过以上研究可得如下启示:

第一,通过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模式在企业中的应用,不仅大大减少了资源浪费,还增加了用能企业的额外收益,调动了企业节能减排的积极性,也让节能服务公司得以生存发展。

第二,节能收益的分配方案,即纳什谈判解的基础是以公平公正为原则,所以博弈双方易于接受,从而达成合作。

第三,纳什谈判解计算较为简便,避免了合作双方无休止的讨价还价过程和繁琐的计算程序,因而节省了时间成本和机会成本,使双方尽快达成一致。

第四,基于纳什谈判公理6,不难发现,我们研究的是在谈判主体双方地位平等情况下的合作,因此,若一方处于垄断地位,则不适合应用本方法。值得注意的是,合作博弈考虑了更多的道德因素,但是在现实社会中,人们为了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往往忽略了道德因素,因此,纳什谈判解或许更适合商业道德和素质较高的企业间的合作。此外,纳什谈判解倾向于平均主义,需要进一步引进市场竞争因素来规范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效益的分配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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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周广郁

(南昌市路灯管理处)

摘要:本文介绍了道路照明合同能源管理的概念,目的,及在道路照明推行“以LED 光源替代传统光源” 采用EMC 模式需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 :“以LED 光源替代传统光源” 合同能源管理 含义 目的 问题 成熟产品 后期维护 节能计量审计 体制限制

合同能源管理EMC(Energy ManagementContracting) 实际就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能源管理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的用户与节能服务公司之间签订,它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实施。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客户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用户和设备升级,以降低运行成本;或者节能服务公司以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

随着城市公共照明的飞速发展,能源、环保、资金问题也日益显著,如何应用新型光源,降低能耗,减少污染排放,杜绝有害物质排放成为目前我国乃至全球需要尽快解决的一系列问题。随着LED 照明技术不断发展,其在能耗及环保方面拥有巨大的优势,被各地政府开始在道路照明上大力推广运用,但其高昂的价格,一次性巨额投入成本又往往让其成为“节能不节钱”的代名词。

为解决这一矛盾,很多城市开始将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运用在“以LED 光源替代传统光源”的道路照明上。此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道路节能照明方面的应用,也称电费包干。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改造投资方式。这种节能改造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目前的照明设备升级,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其关键是“利用减少的能源费用”。

目前在我国很多大中城市全面推广这一模式还存在很多急需解决的问题,不宜盲目全面推行。主要问题有:

一、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的节能项

目所采用的技术必须是成熟的,产品(设备)是规范的,并具有足够的成功案例。LED 道路照明产品从目前来看技术依旧并不很成熟,直到目前LED 照明是否是道路照明的最佳选择依旧存在争议。

如衡量照明质量非常重要的一个指标是路面维持平均亮度(照度),也就是路面平均亮度维持值,它是在计入光源计划更换时光通量的衰减以及灯具因污染造成效率下降等因素后设计计算时所采用的平均亮度,这是一个必要的评价指标。而 LED 光源虽然寿命长,但由于其配套的驱动电路,散热等因素大大影响灯具的整体寿命和维持光效。

另外LED 光源的单向性也使得相对传统光源其在控制眩光和环境比上不占优势。

近来又有报道LED 光源抑制褪黑激素水平较高,影响人体健康,其光污染是同功率高压钠灯的五倍以上。

同时LED 产品设计的缺陷和可靠性目前仅限于早期的检测,还不可预测其寿命的可靠性等等……或许正因诸如此类的一些技术弊病让台湾地区台中市议会经审查预算后决定,将删除7900 万LED 补助经费;江苏省扬州市也叫停了MOCVD 补贴政策,各地政府对LED 光源在道路公共照明的发展推进渐回理性。

诸如此类问题的存在,截止目前我国大中城市在公共道路照明“以LED 光源替代传统光源”全面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还非常谨慎,供参考的成功案例也不多。

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需要企业在产品使用过程中提供一系列后续的维护服务。

EMC 实施企业向用户提供节能改造方案的设计,这种方案不同于单个设备的置换、节能产品和技术的推销,其中包括项目实施方案和改造后节能效益的分析及预测。而目前LED 道路照明产品标准的缺位,现有道路照明检测标准不能完全适合LED 照明。

据相关节能公司按照最理想方式计算,即使企业全部分享每年的项目产生的节能效益,企业的一次性投资一般也需要5~8 年才能收回成本,而且还不包括期间的维护投入。相对LED 照明技术的更新周期快,维护通用性差、监控维护成本高等,现在就在城市道路照明全面推行“以LED 光源替代传统光源”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存在很大的风险。由于LED 照明产品的非通用性,一旦使用了哪家企业的LED 照明产品,以后的所有光源、灯具、驱动电路等等维护配件都必须采用同一厂家产品,甚至相关维护都必须完全依赖相关厂家。这与目前各大城市公共道路照明材料公开招投标采购、集中维护体制又形成了挑战。而作为道路照明管理部门既要促进照明领域节能减排,更要确保道路照明安全。

每个城市必须从各自实际情况出发,来确定适合城市道路照明发展的方式。中国节能协会节电与绿色电能委员会主任侯健的话也佐证了这一观点:“据我们调查,现在各地对于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城市照明节能改造都非常谨慎,尤其是整个城市道路照明全部参与节能改造的少之又少。现在,照明产品的更新速度极快,地方最大的顾虑就是提供改造的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后期运行、维护等会遇到困难,存在一定的风险。”

三、节能测量和审计需要权威认证。

目前对于LED 光源替代传统光源在技术鉴定和节能效果认定方面,还缺乏权威标准及相关机构。

作为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路灯节电率方式不能单方面由企业提供的实验室数据决定,纸上计算得出。由于LED 灯具的光学设计不同于传统光源,照向路面的照明效率差异很大,绝对不能用光源或灯具的光效来计算、比较不同灯具的节能效益。

特别是一些城市的路灯设施建设年代各不同,需要改造的光源、供电方式、照明质量、照明复杂性、运行管理要求等也各不相同,如很多路灯控制箱电源都带了几条路的路灯,有的还提供给了公厕,交警,市政排水等公益用电,这给节电计量带来不小困难。而且对于不同道路采用何种配光、功率的节能光源、灯具,具体的投资控制、节电率、回报、项目年限等都会各不相同,只有做出正确的诊断,制定高效的节电方案并整改后,才能获得最佳节电效益和保障现有道路照明的质量。

节电效果的好坏以节电率的高低为衡量依据,如果节电率低于40%,一般来说这样的EMC 工程就是失败的。简单的以多少功率的LED 替代多少功率高压钠灯来计算节能率是不正确的。应通过日常工作采集道路照明改造前后的有功功率或一定时间内的电量进行对比的方法计算出节电率。节电率的计算方法为:

节能功率= 改造前的功率(或电度)—改造后的功率(或电度)

节电率(%)= [ 改造前的功率(或电度)- 改造后的功率(或电度)]÷ 改造前的功率(或电度)x100%

由于城市道路照明的实际线路电压很多是不稳定的,甚至有很大一部分由于线路长,电压偏低,一些传统照明灯具的功率因素也达不到90% 以上,实际耗电量( 有功功率) 并没有节能公司理论计算改造前的耗电量那么高。而计算节电率时如高压钠灯是需要考虑整流器等的损耗的,改造后的LED 灯具同样也应用定额功率而不是标称功率来模糊节电的概念。为此节电率应通过改造前一个月(最少10 天)的实地用电量或供电部门电费单来和改造后用电量实测来比较计算。

四、体制问题对EMC 的企业的限制。

财务体制,我国大多城市采用收支两条线,公共道路照明的电费是实报实销的。节能设备供应商和节能新技术提供企业大多是和道路照明的管理单位签订节能合同,而道路照明的管理单位虽然是政府对公共照明管理的授权单位,但由于体制问题他们大多没有自主财权,日常维护费用都靠财政拨款。这给提供EMC 的企业带来很大资金回收风险。为此不同城市相应的EMC 方案和合同需要根据各个城市不同的道路照明管理体制来制定,并由当地财政部门参与,确保业主不违约拖欠分成费。同时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尽可能的依据《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进行签署,才能够获得国家相应的财政奖励和政策优惠。

税务体制,按照现行的税收体制,在EMC 公司把节能设备安装到客户后就被认定为设备销售已经实现,就必须全部缴纳增值税。实际上EMC 公司为客户实施节能项目后还才刚刚开始分享节能效益,这种“提前缴税”增加了节能公司的财务成本。节能公司提供的实际是节能服务而不是转卖节能产品。这也就是为何节能公司在节能费用和节能率的计算上总是从最理想化的角度计算的原因,在回收期的计算上各家EMC 公司出现各自不同的计算方式。

以上总总都是我们在道路照明中“以LED 光源替代传统光源”全面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需要面对的问题。要想真正实现双方的共赢,业主与节能服务公司需要共同努力,以审慎的态度,逐步推进。

节能服务公司一定要具备专业性,不仅要熟练掌握现有的节能技术,还应了解市政照明相关标准、技术现状和运行特性。每个城市具体情况不同,提供改造的光源、供电方式、照明质量、照明复杂性、城市路灯运行管理要求等都不相同,这就对项目中节能方式的选用、投资控制、节电率、回报、项目年限等都会带来影响,只有做出正确的诊断,制定高效的节电方案,才能获得最佳节电效益和降低对运行的影响。

城市的管理部门、尤其是道路照明管理部门在这其中扮演着更加重要的角色。既要为领导出谋划策促进照明领域节能减排、又要确保照明规范,道路安全。必须从城市的实际情况出发,来确定适合该城市道路照明发展的方式,提前警惕“好心办坏事”,重蹈光伏产业盲目推行失败的复辙。应通过先试点再推广的模式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以LED 光源替代传统光源”应该是一个建立在运行科学、高效、节能的城市照明系统上的改造,只有这样才能让国家和城市百姓成为最终受益者。

参考文献:

第8篇

关键词:节能减排 融资

我国“十二五”规划纲要下达了一系列节能减排目标,要实现“十二五”节能目标,需节能6.7亿吨标准煤,其中通过实施节能改造和推广使用节能产品等技术手段需形成节能能力3.3亿吨标准煤。利用新技术来提高企业节能降耗已是各企业首选的手段之一,但是中小耗能企业在投资这些项目过程中存在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状况。特别是在融资方面,在国家、企业专项节能改造投资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企业自筹资金投资存在贷款担保难、还款压力大等问题,阻碍了企业投资的步伐。对于保本微利的热电联产行业而言,一方面节能减排的压力,一方面技改资金的短缺。因此,寻求低投资、收益持久的融资方式,从而降低财务风险,推进节能产业的发展。EMC融资模式是采用投资者与被投资企业共担风险共享成果的模式,具备了低成本、低风险的特点,在热电联产等基础行业的节能项目上得到了广泛接受和应用。

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MC”)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是指节能服务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节能改造的相关服务,并从客户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合同能源管理运用市场机制来实现能源节约,其基本运作机制是:通过合同约定节能指标和服务以及投融资和技术保障,整个节能改造过程如项目审计、设计、融资、施工、管理等由节能服务公司统一完成;在合同期内,节能服务公司的投资回收和合理利润由产生的节能效益来支付;在合同期内项目的所有权归节能服务公司所有,并负责管理整个项目工程,如设备保养、维护及节能检测等;合同结束后,节能服务公司要将全部节能设备无偿移交给耗能企业并培养管理人员、编制管理手册等,此后由耗能企业自己负责经营;节能服务公司承担节能改造的全部技术风险和投资风险。

合同能源管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节能新机制、新模式,它不仅适应现代企业经营专业化、服务社会化的需要,而且适应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潮流。合同能源管理可以解决耗能企业开展节能项目缺乏资金、技术、人员、管理经验等问题,实现节能零投资、零风险、持久受益,从而提高其节能积极性,并使企业有更多精力发展主营业务。节能服务公司提供一条龙服务,不仅可以形成节能项目的效益保障机制、降低成本和风险,而且能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化,从而为建立节能产业提供了具体途径。

一、 EMC融资模式的优点

(1)用户在“零投资、零风险、零浪费、高效益”保证下开展节能项目;用户不用投资一分钱,就可安心、放心、开心来享受节能效益;用节约下来的能源费用支付节能项目的投资全部成本;

(2)用户规避了节能项目的资金风险、质量风险、安全风险,节能服务公司以财产抵押来确保项目节能效益的承诺;客户项目的长期节能效益成为节能服务公司的法定责任。

(3)用户用浪费的能源,转化为“零投资”的新技术设备;用浪费的能源,来投资节能改造;节能服务公司用新技术设备来换取用户浪费的能源,化废为宝,点石成金,实现多赢。

(4)在企业专项节能改造投资资金不足的情况下,用户可用外来资金完成节能改造项目。消除用户对节能投资的财务压力,消除用户对节能效果的担心;

(5)除了项目节能的直接效益,新技术设备还可用户降低维护成本,延长设备使用寿命,提高工作效率,提高能源管理的水平。

二、EMC融资模式的特点

(1)整合性:为客户提供集成化的节能解决方案,为客户实施“交钥匙工程”,其服务包括:为企业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既可为客户选择提供先进、成熟的节能技术和设备;也可为客户的节能项目提供资金,确保客户项目的工程质量。

(2)多赢性:客户、节能服务公司和银行等都能从节能效益中分享收益,形成多赢局面。

(3)避险性:能效管理合同公司承担项目的全部风险,客户风险系数为零。

三、EMC融资模式下节能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某热电联产企业在循环流化床锅炉引风机变频改造和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余热回收工程项目中应用了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下面以循环流化床锅炉引风机变频改造项目为例,分析其产生的经济效益。

高压变频节能技术随着国内一些生产厂家研制水平的不断提高,已接近世界同行业的领先水平,并以产品性能稳定、价格适宜深得国内企业广泛接受和应用。

某热电厂锅炉为国产220t/h循环流化床锅炉,#1、2炉每台炉配置两台800kw引风机,#3、4炉每台炉配置两台630kw引风机,由于该引风机配用的电动机不能调速,只能靠改变风机的入口挡板来调节风量,造成很大的节流损失,浪费大量电能。电厂自投产以来,厂用电率在大负荷期间,一般在18%左右;在小负荷期间,一般在20%左右,生产成本很高。以单机组日发电量60万KWH为例:每日厂用电量接近12万KWH,而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将节约6,000KWH电能,按0.41元/KWH计算,每日将节约2,400元生产成本。引风机加装变频装置以后,可以大大节约厂用电量。

变频改造投产后通过两年左右的运行验证,变频器运行稳定,2009年1月、3月份通过对#3炉#1、2引风机工、变频实验对比,综合以下试验数据,可以清晰的看出,该设备达到了节能的目的,其节能效果是非常明显的。以#3炉为例,具体试验数据如下:

(一)现场数据:

(1)年平均运行时间(#3、4炉):6,175h

(2)上网电价0.41元

(3)运行方式:两台运行(#3、4炉)

综合节电试验数据得出下表:#3炉各锅炉负荷情况下,2台高压引风机工变频耗电量(KW.h)、及节电率:

工频耗电量=6,175×(1,152×8%+1,092×33%+1,062×41%+1,008×11%+936×7%)

=6,572,423KWH

采用工频运行时,2009年耗电量约为657.2423 万度。

变频耗电量=6,175×(810×8%+612×33%+450×41%+480×11%+390×7%)

=3,281,148KWH

采用变频运行时,2009年耗电量约为328.1148万度。

(二)节能计算:

年节电量=工频耗电量-变频耗电量

=657.2423-328.1148=329.1275 万kW.h

按照运行数据统计结果分析,单台机组经变频改造后,2009年可节约329.1275万度,折合发电成本:

0.41×329.1275 万kW.h =134.9 万元。

#3、4炉合计节约发电成本135×2=270万元

变频改造投资为275万元,一年左右即可完成投资回报。

四、合同能源管理的执行

合同能源管理在形式上可以分为 :

A、节能量保证支付模式

B、分享型能效合同管理业务

C、能源费用托管型能效合同管理业务。

上面所述节能改造项目中,锅炉变频改造项目采用的是分享型能效合同管理业务,确定节能投资与节能收益还款期,在还款期内,节能投资收益大于投资额的部分,双方按比例分成。锅炉烟气余热回收工程项目采用的是节能量保证支付模式,确定项目效益分享期,在分享期内按项目节能量预计的节能效益双方按比例分成。

两者比较来看,分享型能效合同管理业务确定节能投资与节能收益还款期很关健,如果还款期定的长,会稀释节能企业的节能利润,反之还款期定的短,会减少节能服务公司的收益。因此需要合理确定节能项目收益。节能量保证支付模式相对于节能企业较占优势,在节能服务公司对节能效益没有把握的前提下往往采用这种模式,以确保投资的回收,甚至低于投资回报,一方面积累行业业绩,另一方面国家对此类投资也有项目补贴,节能服务公司可以通过财政补贴弥补投资回报形成的亏缺。

五、问题与建议

第9篇

关键词:主体作用;节能减排;运作机制

1节能减排

随着我国气候变暖、环境污染等环境问题的不断出现,人们逐渐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采取了一定的应对环境污染的措施。节能减排正是目前人们努力寻找的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希望以更低的能源强度和温室气体排放强度支撑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统一。

2企业在节能减排中的主体作用

企业是国家经济基础,坚持节能减排的可持续发展模式是每个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也是企业提高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企业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加强节能管理,在生产经营各环节中积极贯彻节能减排工作。可以说,企业在节能减排中的地位和作用非常突出,企业需要结合国家政策,苦练内功,明确环保责任和义务。一是深化企业改革,使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竞争主体。通过企业的规范管理和制度约束,不断形成有效激励企业创新机制,使技术创新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走向“集约”,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二是企业应加强能源综合利用,加大节能节电技改投入,推广应用节能节电新技术、新设备;加快淘汰高能耗落后工艺、技术以及设备,实现节能降耗目标。尽最大可能抑制企业的浪费性使用,提高能源的利用率,使企业真正有动力去推动节能减排。三是企业结合国家环保政策措施,努力发展环保产业和项目。鉴于国家对环保产业给予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在节能减排方面做文章。总之,具体工作中要以企业为主体,注重发挥企业的核心和关键作用,正确处理生产经营与节能减排的关系,近期效益和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系,把节能减排真正融入企业的发展战略、管理体系和日常经营活动之中,推动节能减排取得更大成效。各行业企业应向资源利用效率高、三废减排管理有效、废物综合利用好的生态环保型产业发展,提高能源效率,形成稳定的生态产业网络,走出一条资源使用效率高、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3企业主体作用视角下的节能减排运作机制

企业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主要组成部分,实施节能减排对整个社会的节能环保意义重大。从企业主体角度来说,应该充分发挥其主体作用,建立行之有效的运作机制。

3.1节能减排目标责任机制。建立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可以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明确目标和责任。具体做法有:一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建立企业目标责任制度。企业必须严格遵守节能减排相关法规、政策,落实各自的目标责任,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对于违法违规,隐瞒实情,不完成目标任务的企业严格追纠其责任。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对未按规定建设和运行污染减排设施的企业和单位,要采取限制上新项目、媒体曝光,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等方式严肃处理。二是签订和落实节能降耗责任书。签订节能降耗“军令状”的形式,有利于强化企业责任。责任书签订后,强制约束企业的节能降耗完成情况,能够有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

3.2节能减排清洁生产机制。清洁生产是污染防治的最佳模式,倡导从源头做起、预防为主、全过程控制,最终目的是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对于企业积极参与节能减排具有重要的意义。企业完善清洁生产机制的重点要放在体现末端治理的污水处理场建设、电厂烟气脱硫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需要集中对企业的关、停、并、转。目前清洁生产还停留在“共识”阶段,并没有转化为自觉的行动,清洁生产从根本上来说还没有融入到节能减排的主流工作中去。因此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努力:一是完善《清洁生产促进法》的有关规定。改变《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对清洁生产“鼓励和促进”的定位,把清洁生产作为实现污染预防和节能减排的主要手段和途径。另外在《清洁生产促进法》法律责任条款中增加约束力更强、力度更大的惩处措施,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明确执法主体,提高法律强制性条款和约束性条款的执行效果。二是制定推动清洁生产的优惠政策。一方面建立清洁生产激励政策。国家应尽快制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财政税收政策,对研发和先行推行清洁生产技术的企业实施减免税政策。各级金融机构加大对经济效益好、污染治理效果显著的清洁生产项目予以贷款支持,对列入国家和省的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支持。通过政府向实施清洁生产的企业进行有针对性的财政补贴和适当经济上的支持和鼓励,大幅度地调动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加大清洁生产资金支持力度。设立清洁生产基金,用于对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实施的资金支持,加快提升行业清洁生产水平;建立专项资金,支持清洁生产技术研发、示范和推广、重大清洁生产项目的实施、建立清洁生产信息服务平台等。

3.3节能减排能源服务机制。当前,我国在节能减排有关的信息服务工作不到位,阻碍了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政府工作报告多次指出要“大力发展节能服务产业和环保产业”。因此,下一阶段我们要建立和健全节能减排的能源服务机制,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建立适合国情的合同能源管理方法,充分发挥节能服务机构在节能领域的作用,为企业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挖潜、运行、管理、融资一条龙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基于市场发展起来的全新的节能新机制。合同能源管理是在实施节能项目投资的企业与专门的节能服务公司之间签订能源管理合同,用减少的能源费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而传统的节能投资方式下,节能项目的所有风险和所有盈利都由实施节能投资的企业承担。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中,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及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质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当前,我国可以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加快建立集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等服务于一体的节能减排技术服务体系,积极推行相关服务的市场化服务新机制。

4结论

本文在分析节能减排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能够较好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的节能减排运作机制。既有确立责任和分工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机制,也有基于清洁生产法律的节能减排清洁生产机制,更有借鉴国外做法的节能减排能源服务机制。这几种运作机制实践性较强,通过具体实施可以提高节能减排的效益和效果。

参考文献

[1]付院平,文琳.节能减排在企业发展中的精细化管理方法[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2,24(2):193-194.

[2]王倩.论沈阳市实施节能减排战略的必要性和紧迫性[J].经济研究导刊,2010(34):34-35.

[3]赵晓毅.煤炭企业节能减排效果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消费导刊,2010(4):66-67.

第10篇

关键词:暖通空调;节能;设计

中图分类号:S611文献标识码: A

一、暖通空调系统节能设计的总体原则

暖通空调的设计开发最初目的是满足人们改变室内环境的愿望,随着空调设计和制造技术的逐渐成熟,暖通空调具有的大能耗缺陷逐渐暴露出来,因此权衡空调设计的舒适度和节能型成为暖通空调设计领域的关键问题。

暖通空调系统的设计首先要保证节能,目前市场上主流的暖通空调和建筑节能布局都能满足基本的供暖效果,因此评价暖通空调总体性能的指标就是空调能否在保证供暖稳定的同时实现最大程度的节能减排。在工程应用中可以利用PMV指标,达到对温度、湿度、风速以及平均辐射温度的综合调控;其次,暖通空调的设计要满足个性化的需求。节能设计不能够片面求全,而应该根据个人需求对控制因素进行灵活的调整;再次,要满足新型舒适度的要求,人们生活质量的提升主要体现在对生活品质的追求,因此暖通空调还要具有光色、声音、照明、外观等方面的独特设计;最后,暖通空调要能够保证室内空气质量,特别是要加强室内微尘、特殊气味以及细菌的抑制作用。

二、暖通空调节能设计要点

1、室内设计温度参数控制

对暖通空调系统节能性能影响最大的因素就是取暖室内环境的温度控制标准。在实际的工程设计中,业主出于自身舒适度的考虑往往会将暖通空调的热负荷取值放大,甚至某些工程设计人员由于各种原因也会在室内温度取值方面出现不符合节能环保设计要求的现象。因此要加强对暖通空调能耗的研究,一般情况下,夏季制冷时,室内温度取值上升1℃,空调能耗就能够降低9%左右,冬季供暖时,室内温度取值下降1℃,空调能耗就会降低7%-10%。因此在设计室内温度取值时,要根据地域差异和室内要求进行设计,一般应保持居民建筑、办公室温度在冬季不超过20℃,夏季不低于25℃。在分户热计量对流供暖建筑设计中,要充分考虑到对流差的影响,室内不同位置要进行独立系统地计算,如卧室、起居室等应将温度提高2℃,在计算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热负荷时,要考虑对流供暖温度高于相同供暖条件下的室内温度2℃,因此室内温度取值标准应当下调2℃。

2、空调冷热水系统的节能设计

在冷热水系统的设计过程中,为降低能耗有以下几种措施可以选择:应优先选择应用闭式循环的模式,采用了这种模式不但能避免管道和设备被腐蚀,同时还能大大的降低静水力所需要的输送能耗,也延长了空调系统的使用寿命;在确保满足空气调节的条件下,单位制冷的能耗量是与制冷机的蒸发温度以及冷冻水的供水温度成反比的;当冷冻水系统的静压力不大于1MPa时,严禁采用竖向分区,而是应采用一泵到顶的方式,从而保证整个系统进行维修和保养工作就会更加的方便,同时还能够降低工程的建设成本,设备的电能消耗也会得到降低;在建筑物中,可能有些区域的空调是要冷热水交替供应的,而有的区域是要全年供应冷水的,因此就建议采用两管分区制水系统,而如果是冷热水需要同时使用或是交替较为频繁时,则应采用四管分区制水系统;在设计中,还应有目的的提高冷冻水供回水的温度差,水泵运行时流量得到了降低,也就降低了系统的能量消耗。

3、风系统节能设计

风系统设计包含两方面的内容,第一是建筑通风系统设计,第二是空调风系统设计。一般在电梯机房或者配电室等位置都要进行通风系统设置,主要用于排除房间余热,控制室内设备的环境温度。如果环境温度较低或者房间内部发热量不大,通过温控装置能够调节风系统运行,避免满负载工作现象的发生,从而节约了能源,对于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也具有很大的意义。而在设计空调风系统时,则要将其与能耗、投资、人体感觉等进行紧密联系,参照实施标准设置每个区域的风系统运行参数,从而保证空调系统运行的高效性和节能性。

4、空调冷却水系统的节能设计工作

很多暖通空调系统安装的区域自然水源十分匮乏,所以设计时建议采用冷却塔循环使用的模式,其主要目的就是有效的减少循环水泵的能耗和扬程,而其在冬天时也可以作为冷源设备。设置冷却塔的过程中,环境中必须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同时其工作环境也应干净整洁,与高温区域相互隔开,从而提高其冷却的效率。如果是并联使用多台冷却塔,为保证其出水和补水间的平衡型,就应在相邻的冷却塔之间加装连通水槽或连通管。另外,低温的冷却水对冷水机组还会起到保护作用,因此在冷却塔的回水管以及总供水管之间应设置通管,控制时采用三通调节阀。另外,控制风机的启停时,可以利用变频调速的方式控制,也可以利用出水温度控制,但都要注意节约电能。

5、空调冷热源的节能选择

一般情况下,空调冷热源采用换热、供热设备或是集中设置冷水机组两种方法来选择冷热源。其中第二种方式在设定时一定要注意周边的建筑物情况以及环境特征。在设定过程中,要遵循以下几点要求:第一,设定方位时,如果周边有发电厂,要充分利用发电厂的供热技术。第二,为了节省资源,避免其浪费,空调所在区域要采用复合源的方式进行能源的集中供热或者是供冷。第三,如果所在区域附近有可提供的供热厂或是有余热存在的,同样可以加以利用来进行节能设计。第四,如果附近有足够的水资源和低热能源时,也可以利用水能源进行供热或是制冷。严格意义上来讲,就是利用一些现有的资源来进行供热或是制冷,这样不仅仅会避免浪费现象的发生,同时还能将资源有效的整合利用,真正的做到了资源可持续发展。

暖通空调系统在安装时,所在区域要充分利用好周围的电能,将资源集中利用,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节省资源。同时还要将消防,周边环境等因素考虑其中,了解当时市场的电价以及所在城市区域政府的优惠政策,最终将暖通空调建筑的最好,在满足其以上条件外,空调的热源以及采取的供热设备也要符合相关的要求。

暖通空调系统的整体运行也是节能控制的另外一个重要因素,在确定热泵机组或是冷水机组的数量时,首先必须对空调有一个整体的认识,了解其一年的运营状态,这样才能有效的进行合理数量的定制以及购买。在不同季节不同区域对于空调的供热及供冷需求也是有所不同的,当需求超过最大负荷28千瓦时,就要考虑再加一台空调进行管控。在进行供热或者供冷时,还要充分考虑周围的建筑物情况,以及周围区域供热以及供冷情况,进行相应的经济性、技术性等方面的分析。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这样才能有效的节约资源,大大的提高空调的运行能力。

三、解决暖通空调系统节能的有效途径与方法

1、精心设计暖通空调系统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当前,暖通空调设计要符合人们消费需求,保障空调运行可靠、安全性。众所周知,暖通空调系统是一个复杂的而且庞大的系统。系统相关理论比较复杂,进行设计时,如果设计质量得不到保障,直接影响到系统的使用性能。因此,设计人员需要从设计角度做好设计工作,多方案比选,不断优化设计方案,这样才能从源头降低系统运行能耗。

2、改善建筑维护结构的保温性能,减少冷热损失

对于当前既有建筑暖通系统,可以从降低空调负荷上着手,这样可以将能耗比例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在建筑的维护结构中,结构性能直接能够决定冷热负荷大小,决定系统能耗,可以对维护结构进行规范化设计以及标准化设计。其中主要包含材料的选择综合传热系数大小等,同时还需要从提高维护结构保温性能角度出发,做好围护结构保温隔热工作。

3、用合同能源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成本的一种市场化运作的节能机制。专业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约定节能目标,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可以显著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充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是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

合同能源管理是EMC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包括能源审计、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节能量确认和保证等一整套的节能服务,并从客户进行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在合同期间,EMC与客户分享节能效益,在EMC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的利润后,合同结束,全部节能效益和节能设备归客户所有。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对于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尤其适用。

结束语

能源是社会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基本动力,开发多样化的能源渠道并通过技术和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能够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奠定坚实的基础。空调的出现能够营造相对独立的温控、通风环境,为人们的生产生活提供了极大的便利。空调的节能问题一直是制约其实现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必须加大空调系统设计的研究力度,强化技术支持和管理支持,使空调系统的开发运行创造巨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参考文献

[1]王文源.浅谈暖通空调系统节能的有效对策[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3(32).

第11篇

关键词:未来;余热发电技术;发展;探析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在水泥、硅铁冶炼以及电解铝炭素行业中建设中温中压或纯低温余热发电系统,可以充分回收利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余热资源,不但可以实现发电或热电联供,还可以减少生产过程排入大气环境中的的废热、粉尘等污染物。所以,大力发展中温中压或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已经成为目前我国水泥、硅铁冶炼以及电解铝炭素行业中节能减排、增效降耗、扭转经济危机的有效途径。

1 余热发电市场前景

节能减排是我国乃至全球的一项长期战略,余热发电行业的发展对于国家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有着显著作用,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近年来,我国传统产业的工艺技术装备水平已经大幅提升,要实现这一目标只能从现有的装备节能中寻求突破。在工业节能中,潜力最大的方式是余热余压的利用。

余热发电是利用生产过程中多余的热能转换为电能的技术,不仅节能,还有利于环境保护。余热发电的重要设备是余热锅炉、汽轮发电机组等。它利用废气、废液等工质中的热或可燃质作热源,生产蒸汽用于发电。由于工质成份复杂、温度不高,故锅炉体积大,耗用金属多。用于发电的余热主要有:高温烟气余热,化学反应余热,废气、废液余热,低温余热(低于200℃)等。此外,还有用多余压差发电的,例如,高炉煤气在炉顶压力较高,可先经膨胀汽轮发电机发电后再送煤气用户使用。

遍布于全国各地的水泥、冶炼和电解铝炭素厂里,究竟有多少余热资源可以利用?截至2010年,水泥、硅铁、炭素、钢铁、玻璃、合成氨、烧碱、电石、硫酸九个工业行业余热发电装机总容量近1200万千瓦,到“十二五”末,这九个工业行业余热发电装机总量将达到2600万千瓦以上,将超过三峡电站,相当于现有核电装机总容量的2.4倍。如果按照每千瓦造价5000元计算, 2600万的装机规模相当于将形成1300亿元的投资。

在工信部制定的《工业节能“十二五”规划》中,提出工业节能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21%左右,“十二五”期间预计实现节能量6.7亿吨标准煤”,在行业目标上,提出了“到2015年,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分别比2010年下降18%、18%、18%、20%、20%、22%、20%、20%、18%”。从目前情况来看,生产过程中的节能改造空间已经不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已经处于较低位置;但是我国余热余压资源利用率低,剩余可回收率潜力接近50%。

“十二五”期间,国内尚有4亿吨左右的熟料生产能力需要淘汰,需建设近300条新型干法生产线实现等量淘汰。另仍需新建约70条左右新型干法熟料生产线,预计到2015年,国内尤其水泥行业余热电站工程的需求将达到908条。

目前,余热发电项目毛利率在60%以上,净利润在30%-40%之间,内部收益率在15%-25%之间,投资回报期为4-6年。由于余热发电投资较大,各个企业无力承担高额投资,但项目经济效益显著,所以目前,余热发电投资除了大的集团公司独立投资以外,还采用EMC(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模式,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即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可以大大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充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是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该模式较工程总承包(EPC)模式更具持续稳定的盈利现金流回报。

项目案例一:某水泥厂5000t/d水泥熟料干法生产线配套纯低温余热发电系统,年运行时间7000h,年发电量5411×104kWh,年供电量4924×104kWh, 按大型火电厂发电效率为0.383kg标准煤/kWh计算,年节约标准煤18859t,每年减少CO2排放量47148t,计算吨熟料发电量33.7 kWh。项目投产后,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19.57%,全部贷款偿还期仅为投产后3.83年,所以项目经济效益显著。

项目案例二:某公司实施的20万吨硅系铁合金冶炼用矿热炉烟气余热发电项目,投资1.71亿元建设安装8台13吨余热锅炉和配套发电机组,装机容量24000KW,设计年发电量1.92亿千瓦时。项目建成后可降低电耗1000KWH/吨,折合标准煤77568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9.34万吨。该项目设计思想是通过余热回收装置,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高温及辐射热量进行二次利用,在低压锅炉内产生锅炉蒸汽,从而推动发电设备进行余热发电,该矿热炉冶炼烟气余热发电项目填补了我国冶炼用矿热炉烟气余热发电技术空白,也在联合国CDM理事会成功注册,这是我国首个在联合国CDM理事会成功注册的余热发电项目,是铁合金行业内的第一家成功注册的清洁生产项目。

2 余热发电存在困难

尽管余热发电呈现的前景广阔,但此行业存在的困难仍然不能忽视。

2.1 锅炉设备腐蚀问题

由于余热发电利用烟气、废液等工质中的热或可燃质作热源,通过锅炉设备产生发电用的蒸汽,而这些工质中的成份非常复杂,尤其是烟气含量中的硫危害最严重,烟气进入余热锅炉后,在高温情况下,烟气中的SO2或者SO3气体不会或者轻微对金属造成腐蚀.当烟气进入省煤器后,由于省煤器区域温度较低,SO3与烟气中的水气结合生成硫酸蒸汽,随着烟气的流动和管壁温度的进一步降低,当管壁温度降至硫酸蒸汽的露点温度时,硫酸蒸汽逐渐凝结在管壁,并开始腐蚀管壁,即低温腐蚀。低温腐蚀发生后,硫酸蒸汽不断在省煤器管壁凝结,并腐蚀管壁形成FeSO4,FeSO4具有吸潮性,吸收烟气中的水蒸气生成FeSO4·H O.低温腐蚀形成的腐蚀层容易脱落,而烟气的冲刷使得管壁的腐蚀层脱落并在其上形成新的腐蚀层,在长时间运行过程中,由于低温腐蚀的原因,管壁不断减薄,严重时会造成爆管。解决低温腐蚀的途径:一是采用耐腐蚀的不锈钢材质;二是减少烟气中的硫含量成份;三是提高锅炉给水温度;四是优化省煤器的布局;五是加强锅炉运行维护的质量。

2.2上网问题非常突出

从理论上讲,余热发电是将工业多余的热量用来发电,所产生的电量首先用于企业自用电,富裕电量再卖给电网。但在实际操作中,卖电给电网目前来说十分困难。不仅如此,即便是企业使用自己的余热电力,因为仍需要大电网作为后备电源,因此也必须向电网缴纳一定数额的接入费和备用费,其实,并网技术不是问题,关键是触及到了电网的利益。由于余热发电的核心就是将节省出来的电源自用,而在目前输配尚未分开的情况下,电网的盈利模式是从电网低价趸电,然后高价卖给企业用户。上马的余热发电项目越多,对于电网的收益越是不利。再加之并网运行的管理制度、收费标准等有欠规范,各地在并网政策的执行上也不一致,导致余热发电并网问题始终未能妥善解决。

2.3 目前余热发电行业缺乏资金

余热发电项目投资回收期一般在3-5年,考虑到政府的节能奖励,投资回收期一般还可缩短3-6个月。但由于项目初始投资额较大,一般几千万甚至上亿元,庞大的一次性投资对余热发电推广形成一定阻力。发改委建议,应支持从事余热利用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和中小企业集合债,鼓励相关企业上市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定向加大对余热发电项目的信贷投入,引导各类创投资金或股权投资企业以及国际援助资金,增加对余热资源利用领域的投入。中央和地方财政还应鼓励担保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余热利用项目贷款的增信支持。

3 未来余热发电项目管理模式

目前,我国从事余热发电的公司主要有以下几类:一类是隶属于大型集团的余热发电工程公司,主要以服务本集团内的企业为主,如水泥企业的余热发电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所属企业各余热发电部门以及钢铁、硅铁行业的余热发电单位。另一类则是专业的余热发电节能服务公司,这其中又可细分为两类:一类是以EPC为主或基建带运营技术的余热发电服务公司,例如琉璃河公司或者具备安装调试资质的火电建设公司,再有一类则是以EMC业务模式为主的公司,如天壕节能科技公司。

国内由于企业性质不同,余热发电项目管理方式也略有不同,民营企业的余热发电项目管理更加灵活多样,不拘所限。而对于专业的余热发电服务公司,由于EMC模式超越了简单的工程总包(EPC)模式,可以与企业长期分享电价收益,能减轻企业的投资、成本、运营风险,也更加符合企业专业化管理的要求。

专业的余热发电服务公司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采用EMC方式)上运用自身技术、运营管理方面的优势,投资、设计、建设并运营余热电站, 与企业分享节能效益,在客户选择、合作年限、盈利分成、定价方式等方面,具有鲜明的自身特点,能够为自己提供持续、稳定、丰厚的现金流入,当然企业也能受益,是双赢的模式,所以,EMC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将成为余热发电的主流。

4 结束语

余热资源目前潜能巨大,也是国家“十二五”规划重点投资项目,是我国乃至全球的一项长期战略,而且投资回报期短,所以余热发电市场发展前景广阔。当然,对于目前存在的锅炉设备问题、并网困难和投资大的问题应尽快解决,再通过先进、成熟的项目管理,余热发电必将为我国工业节能减排做出应有贡献。

参考文献:

[1] 陆秉权,刘桂林.中国余热发电行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分析(下)[J].中国建材,2010,(12).

[2] 中国市场调查网.2011-2015年中国余热发电产业投资前景规划与可行性研究报告[J].2011,(06).

第12篇

回想一年来的工作,我公司在服务承诺、工程审计、房产能源管理等许多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一、工程审计严格执行标准,不徇私情。

今年我局在局所装修改造方面下了很大功夫,这就要求物业公司不仅要做好日常维修工作,而且对装修改造质量也要严格把关,为了做好这一项工作,我公司安排专人对工程现场进行监督,共完成局所装修处、柜台加固处、墙壁粉刷处,对个支局所进行了屋面防水改造,对印刷厂、综合服务基地进行了防火墙改造,并对全部工程进行预算审计,工程造价达到了万元,审减额为万元,审减率达到了,切实为局把好了关、把住了关,受到了局领导的高度赞扬。

二、着力解决历年来的难点问题。

⒈去年冬季我局部分局所因多种原因导致供暖不好,为彻底解决这一问题,今年夏季我公司就组织综合股职工分头对几处局所的供暖管道进行室内分户改造,为节省资金,我公司安排综合股的几名骨干分头负责,对处局所进行了改造,均在供热之前顺利完成了任务,而且供热效果都比改造前要好很多,还为红旗所安装了电取暖,彻底结束了冬季室内冷冰冰的历史。除此之外,我公司还组织力量对我局所属的几处锅炉进行维修,总计精修锅炉吨的台,吨以下的台,为局节约资金万余元,以上这些细致的工作,不仅基本解决了冬季不热的问题,而且从根本上节约了能源支出,为局节约了大量资金。

⒉为切实做好全年的服务承诺工作,做好全局物业管理工作,有力地保证经营、运行、机关各部门生产工作有序、高效、顺畅运转,营造安全、良好、和谐的发展环境,我公司将服务承诺贯穿于全年的工作中,全面履行服务承诺内容,依据严格的考核机制,对各股从服务态度、服务时限、服务质量等方面全部实行计分制,在各股之间进行评比,评出最优和最差,有奖有罚,充分调动各股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使职工充分认识到这是全年工作中的重点,抱着必须做好这项工作的态度来对待。一年的工作,我们始终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物业管理的服务工作层层分解,细化到股,量化到人,强化责任追究制,对各单位所反映的问题能按服务承诺的要求及时到位进行维修,一年来,从没有因为我们的自身原因而耽误过生产的,而且对于无法马上维修的都能做到及时安排,一旦问题解除马上排除故障。各股之间也能通力合作,在每半个月的巡访中能互相通报,互相配合,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也加强了各股之间的沟通协调,使得物业公司这个原本散乱的集体日益团结。

实践证明,通过我们的积极努力,全年的维修维护、清扫、能源房产管理等多项工作都在承诺制度的规范下完成得比较好。而且基本上能按照局里的要求,以经营为主线,全面细致地做好各单位的后勤服务支撑,强化了职工的主动服务意识,受到全局各单位的一致好评。

三、房产、能源管理日趋完善,逐步形成系统化模式。

⒈房产管理方面除对各项收费项目进行了建帐管理,同时对我局出租房屋及承租房屋都建立了台帐,所涉及内容一目了然,并制定了有关房屋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与各方负责人见面落实了这些管理规定,以便于日常管理及遇到问题能及时妥善处理。重点针对物业收费项目进行了规范,与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合同,并对收费标准进行了重新洽谈,使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达到历年最低。对由于其管理疏漏对我局造成的损失,进行了经济上的追究,从当年的物业费中扣除。今年全年共交纳物业管理费万元,比上年节约了万元。

对市里所收的各项占地费、年检费、土地租金等等,也是能省则省,通过与市里各收费单位的多次协商,针对以上各项收费项目我公司共为局里节余万元。

积极推进闲置房屋出租一事,我公司去年将多数闲置房屋出租,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今年初始,我公司又将剩余房屋进行分类,分别考察地段、租金等指标,对不同房屋酌情定价,争取将剩余房屋也能出租出去,为局收回部分成本。除此之外,我公司还积极主动对已出租的房屋租金进行收缴,对于许多难收的户也进行多次攻关,通过我们的努力,目前我公司已收回租金万元,收缴率达到。

⒉能源管理也日趋完善。水、电能源管理在去年整治的基础上,今年又有所规范。取消了部分不合理收费,以邮政企业是国家赋予的承担普遍服务的公益性企业为依据,重新核定了部分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仅此一项每年就能为局节省多万元。

我公司在去年对电费整治的基础上,今年对供热费进行了彻底清算,为了保证交费面积的准确,我公司专门派人到各单位测量面积,在此过程中,对站前枢纽大楼的面积提出了质疑,经多方求证并与热力公司沟通,终于认定了我们的结果,最后通过多种手段,终于追回了多年多交的供热费万余元,为局挽回了多年的损失。除此之外,今年供热费虽然上调了价格,但我局所付出的却与去年基本上持平,原因是今年我局将供热费收缴工作交给了物业公司代收,甩掉了许多现已不应在我局报销的住户。

四、增收节支,例行节约。

⒈冬煤反季进场,从根本上避免了迎季的价高质低的普遍问题,并从用量上进行了仔细核算,严格压缩了每年的进货量,使得今年的冬煤物美价廉,保质保量。在保管问题上,将煤传成堆,用草、泥将煤堆盖起来,使煤免受风吹雨淋,并从根本上控制了冬煤丢失的现象。仅此一项,就为局节省资金十余万元。

⒉为节约购买桌椅的资金,避免浪费,我公司组织专人对全局各局所的办公桌椅进行了维修,一年来,共维修办公桌张,其中大修张,办公椅把,与购买的成本相比,维修所付出的工费及材料费真是相差太多,仅此一项,就为局节省资金万余元。

⒊坚持原则,坚决抵制不合理收费。我公司根据邮政法规定,邮政局属于提供普遍服务的公益性企业,在许多收费项目上都应享受一定的优惠,据此我公司与各收费单位多次协调,在许多方面都争取到了一定的优惠政策,为局节约资金多万元。

五、采购、计划调拨、保管各人分管,有章可循。

为使得采购商品在质量上和价格上都有所保证,我公司专门成立采购小组,定期到市场去了解商品的价格及质量情况,并及时征求全局各使用单位的意见,尽量满足大家的需要,对不合格商品坚决不入库,其中也发生过因进货质量问题,损失由采购员弥补的事情。经这样严格的审查,我们才能保证每批进货都物美价廉。

为保证用最小量的库存来周转,我公司在计划调拨上采取了月报计划月查库存的原则,使得我们不占用过多资金就能保证全局的生产之需。

保管工作能做帐物相符,货物陈列整齐,每月能及时清点库存,并保证平时付料的及时性,为全局各部门的生产之需提供了有效的保证。

六、房产维修、电气维修改造工作紧张有序,保质保量。

⒈维修工作针对我局点多、面广的特点,除按照承诺要求每半月巡访一次外,我们把需要维修的工作也按轻重缓急进行了登记记录,在时间上、顺序上进行了合理安排和调度,做了许多细致的工作。首先是对更换佳西局地沟内严重腐蚀的热化管线百余米,为了完成这项工作,维修股的同志们不怕苦、不怕累,在地沟里一干就是十几个小时,用了一周的时间终于把地沟内的管线更换一新,保证了今冬的供暖问题。二是通过与热力公司积极沟通协调,自己组织人力对长安局、通江所、光复所、中山投递班等进行了热化分户改造,工作质量都达到了热力公司所要求的标准。还对沿江局进行热化管线的重新敷设,对散热片进行了重新安装,通过认真细致的探察研究,对锅炉位置进行了调整,改造之后的供热效果非常理想。三是提前做好冬防保暖工作,组织木工利用近一个月的时间对全局破损的玻璃进行了重新安装,及时修补并安装了门帘、门条等设施,受到了全局各单位的赞扬。

⒉电气维修方面也做了许多工作,除了按承诺要求保证日常维修任务之外,为个局所进行了灯具集中改造,将格栅灯更换为铁管灯,共用灯具余套,每月可节电万度。利用晚间休息时间改造局所台席个,节约成本万元。另外,变电所在人员少的情况下,能按规定做好例行的值班工作,而且经常加班加点对局所进行维修保养,保证全局各单位的正常用电,一年来,累计更换灯管次,排队各种故障次,为局做出了突出贡献。

七、积极参与生产营销,为局经营工作尽微薄之力

我公司是属于后勤服务部门,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劳务工多、国营工少,而且各工种的工资标准也比较低,但面对局里每次下达的指导性任务,我们从来都没有放弃,也没有等靠思想,而是每一次都积极鼓励职工,为职工讲清楚支持经营工作的必要性,使得职工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我们是邮政局的主人,邮政局的兴衰决定着我们每个人的命运,所以这一年来,我们积极完成了储蓄指标,正在努力完成电信业务的推销和拜年卡的销售工作,难度可想而知,但我们的职工本着为局尽自己一份微薄之力的朴实想法,在公司领导的正确引导下,积极主动地投入到营销战役中去。

八、积极组建职工食堂,方便职工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