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能源管理

能源管理

时间:2022-02-25 20:41:1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能源管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能源管理

第1篇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1

有健全的能源管理网络,并报动力厂备案,更换人员须书面报设备处备案

无能源管理网络扣300元,网络不健全一次扣100元,人员更换不报备案一次扣100元

2

每月2日前报送本单位水、电、汽(气)等各类能源消耗统计数据、能源使用情况分析报表。

不报每次扣300元,迟报一天扣50元,数据不准确一处扣20元

3

完善计量设施,保证计量设施完好率达100

查计量器具不合格一处扣200元

4

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用电炉等浪费能源现象,确有需要的书面申请报生产处,经批准挂牌后才能使用;

发现一处扣100元

5

避免设备空运行,10KV出线功率因数不低于90

发现一处扣100元,在规定期限未整改完成的加倍罚款。发现功率因数低于90罚款200元

6

不得随意更改管网及计量设施、严禁私自更换水表及计量方法

发现一次扣100元

7

严禁从消防栓接水供绿化、冲洗道路、洗车等行为

发现一次扣100元

8

按能源管理制度巡检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各种管线

少巡检一次扣100元

9

节约用水、用电,尽量提高水、电利用率。没有被有毒物污染的生产水,必须回收重新利用

有浪费水、电现象的一处扣100元,并限期整改,规定期限内未改正的加倍罚款,经济可行而无循环措施的发现一处扣100元,并限期整改,届时无整改措施的加倍罚款,正常运行的节水设施无故停运的,发现一次扣100元

10

各种管线、阀门不得出现跑、冒、滴、漏等现象

发现一处扣100元

11

新增用水、用电,必须书面申请设备处及生产处,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没申请私拉乱接发现一处扣100元,在主管线上开口的扣300元

12

凡需安装空调、电暖气等采暖设施的,必须首先书面申请报设备处,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装用

未经批准私自使用的发现一处扣100元

13

热力管道必须按要求做好保温绝热措施

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00元,私自违规使用的,发现一处扣200元

14

确保管辖范围内水表的完好及计量准确

水表损坏一处扣100元,人为造成计量不准扣100元

15

对于可断续生产单位尽量安排在0:00至8:00生产,如有困难的安排在12:00至18:00,22:00至24:00生产,以节约电费

发现一次没有合理安排生产扣500元

16

室外照明开灯时间夏季20:00至5:30,冬季18:00至7:00

发现一处违规扣50元

17

空调设定温度不低于26℃,餐厅空调使用时间10:00至13:00,17:00至18:50

发现一次违规扣50元

18

各车间循环水池最高水位离溢流口不小于0.5m,杜绝溢流

发现一处扣100元

19

所有考核罚款分解到人

未分解,所有考核罚款扣单位负责人,迟报按未分解考核

第2篇

关键词:能源管理;系统;应用

1 背景介绍

远程监控是在二十世纪末,伴随通信技术与网络技术的进步,在传统的集中监控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早期的监控系统,采用大型仪表集中对各个重要设备的状态进行监视,并通过操作盘来进行集中式操作。而计算机监控系统是以监测控制计算机为主体,配合检测装置、执行机构与被监测控制的对象(生产过程)共同构成的整体。在这个系统中,对生产工艺过程参数的检测、对现场环境的监测和对现场设备的控制都是由计算机实现的。

某企业由于建设范围较大,建设项目较多,无法实时监测管网状况,不能及时发现问题。该能源管理系统监测范围主要包括酒店、宾馆锅炉房、水厂、办公楼以及宿舍区,主要对于用能单位的电,水等能源分类分项、用能计费、能耗监测以及与原有配电自动化系统的无缝对接,以保证企业经济、合理、安全的用能,对用能情况进行有效监管,最终达到低能源消耗、节省人员成本目的。在给水管网上安装流量计与压力变送器,通过给水管网水平衡动态监测系统实时监测供水管网工作状况,基于实时数据库系统作为基础数据源,及时发现跑、冒、滴、漏,并可早起发现潜在的水管破损风险,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提高能源系统运行和管理的水平,减少能源消耗,提高供能质量。

2 能源管理系统应用的优势

能源是企业生产的基本条件,能源系统运行的稳定与否直接影响产品的质量和企业的经济效益。能源管理系统作为能源系统的心脏, 对能源系统实行集中监控和有效管理, 实现从能源数据采集―过程控制―能源介质消耗分析―能耗管理全过程自动化高效化科学化管理, 使能源管理与能源生产有机的结合起来, 提升能源管理的整体水平。

能源管理系统得以快速发展是因为其相较于传统的现场控制有较大的优势,具体如下:

(l)数据采集与处理功能:主要是对生产现场的各种模拟或数字量进行检测、采样、数模转换和必要的预处理,并以一定的形式输出,这样就给工程人员提供了丰富的现场数据,便于他们了解现场的环境和设备的运行状况等,并为下一步的生产和管理提供依据。

(2)监督与管理功能:主要是对采集的现场实时数据、历史数据以及现场工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进行相关操作时的指令和数据进行分析、归纳、整理、计算等二次处理,将处理后的数据分类存储,并利用己有的有效数据、报表、图像等对现场设备的状况进行分析,如果发现现场设备可能存在问题,则进行预警,如果现场出现故障和突发事件,则以声光电的形式报警。

(3)控制功能:主要是在完成对采集到数据处理后,将得到的信息进行总结分析,然后按照规定的控制策略对现场设备进行控制。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实时数据的采集、传输和处理以及进行实时控制的问题得以解决,远程控制也因此得到快速发展。未来,远程控制将在工业生产过程和企业管理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工作人员可以在远端通过网络对生产过程进行管理和维护,提高设备利用率,并能使生产过程得到优化,以达到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益的目的。

3能源管理系统介绍

(1)能源管理系统功能平台介绍

本项目能源管理平台基本功能包括:查询监控、数据采集、分析应用、数据呈现、系统管理、数据接口能耗数据动态监测。

能源管理系统的动态显示对企业使用的各种能源(水、燃气、电等)进行实时监控,并提供从概貌到具体的动态图形显示,并提供区域数据监控,用户可以在平面图快速浏览到所管理的能耗数据定制各种关键能耗指标(KPI)。系统为用户提供了经济性分析功能,用户可以按照自己的要求任意定制想了解的经济性指标,同时还可以将制定的经济性指标进行各类比较,了解公能源数据中心,帮助客户在海量的能耗数据,迅速检索和查找各种想要的数据。

能源管理系统平台为用户提供了节能测量与验证功能,其中包括;能源节约验证,费用节约验证和碳排放验证。用户可以方便的进行节约源过测量和验证。

能源监控系统能够提供能源历史数据,鉴别各部门及用能单位的能源费用及其对效益的影响,以利于整个能源系统的规划及改造。能源消耗指标排名,能够帮助企业了解公司运营状况,便于成本分析与价格制定,自动产生各部门与各帐单及使用报表,便于精确地按部门及用能单位等分摊能源费用。

(2)功能实现

电能质量分析功能是对系统电能质量进行分析,系统除监测外,将自动对谐波超标、三相不平衡、功率因素等电能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和警报,免除繁琐的数据分析和判断。对电力干线、不同类别电力设备、照明等进行实时电能数据的采集与监测;对办公楼的电能数据的采集与监测。变电站电力监控系统为其子系统,纳入本系统统一管理。

超限报警功能是用户可以设定所管理设备的能耗基准线,实际能耗超过能耗基准线,系统将提供报警,并将此事件记录。

故障报警功能根据用户的需求对异常状态和数据及时发出报警;对回传数据报警信息,超限进行报警,保存历 史报警事件的发生时间和内容。

报表中心为用户提供了强大的报表功能,从各种能耗数据及费用比较,到电力峰谷平报表,从碳排放报告到系统能耗评估,从能耗指标到能耗预算等等,满足用户对报表的需求,用户无需繁琐的编辑,只需要简单操作就能生成精美的报表。系统主要对建筑能耗管理和考核、能效测评、能耗审计、能效公示、用能定额、节能服务,并负责各种日常报表的生成,各种数据曲线,饼图,柱状图的生成等工作。

第3篇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范文一

甲方:

乙方:

第一部分 商业条款

1、总则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由乙方按“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向甲方提供 项目节能服务一事,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节能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2、项目的名称、内容和目的

2.1项目名称:2.2项目内容:2.3项目目的: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降低能耗,降低成本,改善环境之目的。

3、合同的起始日与期限、项目的验收

3.1本合同以双方签字之日为生效起始日。合同生效后,甲方开始项目的设计、乙方负责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设备的安装调试期为 个月。

3.2节能效益分享的起始日为甲方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 为

3.3项目安装完毕后三日内,由甲方按方案检查系统安装情况;安装检查合格后,试运行7

2小时,试运行期间可对设备进行调试;试运行结束后无异常发生,则甲方应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

4、利益分享的比例、付款方式

工程款支付方式:

根据预算决定对方的融资比例,即乙方占到的为X%,则甲方的为100%-X%,工程款的给付执行3-6-1办法,即工程开工甲方给付乙方应付款的30%,设备安装前给乙方应付款费60%,安装完毕调试前给付乙方10%(这是合同的样板)

利益分享比例与给付办法:

根据国家的规定每年的制热费(制冷费)用为预收制,在经过一个制热季结束以后,根据当年的制热或制冷的使用情况,并综合机房的运行费用以及人工量的记录,确认当年的节能利益,在申报税后,甲方享有节能利益的20%,乙方享有节能利益的80%,关于ZF对供热的补助部分留作大型设备维修费用。(这是合同的样板)

5、甲方的责任

除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外,甲方还应:

5.1.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施工方案应在五日内予以书面审核;

5.2.对在本工程中的所有设备在合同终止以前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5.3.为乙方实施和管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提供必要的协助;

5.4.按照约定验收项目,及时提供验收文件;

5.5根据设备制造商提供的设备操作规程和保养要求向乙方提供设备操作空间设备,并确保该设备用房的安全;

5.6.在合同有效期内对乙方的设备运行、维护和保养记录作监管;

5.7.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为乙方维护、检测、修理项目设施和设备提供便利,乙方可合理地接触与本项目有关的甲方设施和设备;

5.8 为确保乙方的资金回收,甲方应该保证住户的制热与制冷费用的收回,并确保住户的入住率在80%以上;

5.9 为确保乙方资金的回收,甲方需要提供可变现资产经评估、公正后作抵押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资金回收提供担保,担保合同另行签署。

6、乙方的责任

除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外,乙方还应:

6.1负责项目融资,对附件所列或甲方以书面形式列出、乙方认可的设备进行设计、采购安装与调试,按期完成施工。合同履行结束后,将项目所有权移交甲方。开工前七日内,将设计、施工方案及工期安排提交甲方予以确认。

6.2确保设计、供货和安装达到相关法规、规范的要求。

6.3根据国家有关施工管理条列和与项目相对的技术操作流程,认真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6.4在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结束后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该项培训应不少于十小时,以使他们能够正确的操作和维护设备。

6.5除本合同另行规定外,承担项目移交甲方运行前的一切风险损失,但不包括由甲方造成的或甲方未尽到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引起的损失。

6.6设备所有权移交甲方时,乙方应将该项目的全部设计资料交给甲方。

6.7定期派人检查项目的运行情况。

7、所有权

7.1在本合同签订以后,甲方按合同要求按时给付乙方款项,不得因此延误工期;

7.2在本合同有效期满或甲方请求收购该项目并付清全部款项之前,项目(包括设备和所有附属设施,下同)的所有权属于乙方;

7.3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一个月内或甲方请求收购该项目,按规定与乙方进行设备设施及档案材料的移交并付清应付得全部款项后,才有权取得项目所有权。

7.4在本合同生效后的十二个月内,甲方可以依照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付款方式以相当于乙方分享总价格(扣除乙方已分享的效益后剩余效益的折现价格)提前购买设备的所有权。在乙方收到全部的价款后,项目所有权归甲方所有。项目的所有权由乙方移交给甲方时,应同时移交项目的所有技术资料。

7.5甲方违约(如拖延应付款且到本合同终止时仍未付清应付账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时,乙方仍享有项目的所有权,直到此种违约状况解除后,项目所有权才归甲方所有。

8、 提前解除合同

8.1.甲方欲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60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终止费和赔偿乙方的其它损失,终止费按下面的公式计算:

终止费=(乙方按合同规定应分享的全部款额—终止前乙方以分享的款额)

乙方的其它损失指的是乙方在项目上的所有人力、物质上的投入加上乙方合理的利润,该损失以本合同得以全面履行情形下的乙方全部收益为限。

8.2由于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而对设备进行实质改动或拆除,影响了本项目的正常运行和节能效益,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应支付乙方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应分享款项,且在此情形下项目仍归乙方所有。

9、违约责任

9.1甲方违约:

9.1.1在本合同生效以后。项目移交甲方以前,如果甲方解除合同,则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效益总额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以份额为此项目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如设备购置费、运费、安装费和设计费等;

9.1.2如果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七天内未向乙方支付应分享的款项,则应向乙方支付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9.1.3甲方违反本合同内的一项或多项义务,则乙方有权选择单独或合并采取以下方式要求甲方承担责任:

I )按甲方实际违约的天数顺延项目的安装调试期;

Ⅱ)延长节能效益分享的时间;

III )加大每期甲方的应付款数额;

IV)解除合同,要求甲方赔偿全部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损失,项目利润、律师费用和项目相关的有关费用。

因甲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尤其是节能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造成项目中断和停止,则此种违约若在三十日内解决,且乙方因甲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得以补偿,则不视为甲方违约。

9.2乙方违约

9.2.1系统安装三个月后仍不能正常运行;乙方不履行或不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单独或合并采取以下方式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I)按乙方实际违约的天数顺延项目的付款期限;

Ⅱ)延缓或减少乙方的节能效益分享时间;

III )减少乙方分享节能效益的数额,直至甲方的损失得以补偿;

IV)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损失,项目利润、律师费用和项目相关的有关费用。

因乙方违约行为若在三十日内解决,且甲方因乙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得以补偿,则不视为乙方违约。

10、违约补救

10.1甲方违约的补救:如果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或者直接进入司法解决程序,收回应得和受损失的款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因此发生所有费用;

乙方在事先书面通知甲方的情况下,有权进入甲方工地拆除施工设备,在不得损害甲方权益的情况下解除合同。

10.2乙方违约的补救:如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或者直接进入司法解决程序,收回应得和受损失的款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此发生所有费用;

10.3乙方违约后,另一方当事人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不能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

第二部分

11、乙方的服务标准

乙方应完全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和职责,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的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工作,对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给予认真考虑,与甲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尊重甲方的工作人员以及其合理化的建议,爱护设备和其它财产,遵守甲方工作场地的有关规章制度。

12、设备的停止运行/关闭

12.1停止运行或关闭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设备,甲方应至少提前60天通知乙方,在紧急情况下,甲方应及时和尽可能的向乙方通报情况,任何停止或关闭行为都不能减轻或影响甲方的付款义务。

12.2如果因甲方停止或关闭设备运行而导致合同停止,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第四条规定付款义务。

13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3.1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征得双方的书面签署才能生效;

13.2由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无法履行,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如果不可抗力不足以影响合同的履行,双方应对影响程度进行工期顺延或免责认定。

13.3由于单方面的不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3.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甲方面临重组或资产危机,本合同所属项目以及乙方的项目投资不得受损。

14、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转让

14.1甲方在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之前,应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在未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之前,甲方无权以任何形式,在实质上转让和转移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14.2乙方在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之前,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在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之前,乙方无权以任何形式,在实质上转让和转移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14.3乙方可以将本合同中所有权属于自己的设备作为担保,用于节能服务的融资。

15、争议的解决

15.1友好的协商解决;

15.2提交 仲裁机关;

15.3通过诉讼解决。

16、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6.1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释,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并应遵守行业惯例;

16.2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及法人代表人签署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文本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帐号:

日期: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帐号: 日期: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范文二

甲方: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法人代表: 电话:

乙方: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法人代表: 电话:

签署日期:

前言:

国家鼓励、支持节能科学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加强节能宣传和教育,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增强全民的节能意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该履行节能义务。

由于现在国家大力提倡节能减排,企业高速发展盈利,必须开源节流,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通过深入沟通,就EMC(能源管理合同)合作需求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未改造前照明情况:(第一个车间)(共4车间)

二、甲方保证节能改造后的照明情况:

三、改造后节省电费核算以及分配:

四、双方权利义务

(一) 甲方责任

1、 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所有的照明节能灯。节能灯型号数量为: 备注:在改造工程中所需要的配件由乙方承担费用(如灯架、插座等配件)

2、甲方负责安装、产品后期维修。产品使用保证期为四年,四年内产品出现问题由甲方负责免费维修及更换

3、 甲方每月定期向乙方收取节省的电费,并提供收据或发票。 (二) 乙方责任

1、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产品,每年一次基本保养,即清洁,除灰尘等的保养工作。

2、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产品、技术、各类资料文件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如有违反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收回产品成本,并终止合同。

3、 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节能总金额的( 按节能比例结算 )。

(三)结算方式

1、 按月结算。乙方使用的甲方的环保节能产品所节省下来的电费,在次月的五号前将节能

的电费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违约责任

1、 合同双方任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应承担另一方在此节能管理项目中的全部损失。

五、合同期与终止合同

1、 合同期限为4年,从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终止,合同终止后改造的设备归乙方所有。在以下情况下,甲乙双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

2、 协议所规定的有效期届满,乙方连续三个月未付款。

3、 乙方使用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在规定的年限中如发现产品达不到合同中所标称的节能效果,乙方可以提出终止合同。 4、 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中的条款,另一方保留终止本协议之权利。 六、通知、管辖与争议解决

1、 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用传真或邮寄方式用传真货邮寄方式送达,任何通知一经收到即为生效。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定的管辖保护。

2、 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首先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协议效力及其他

1、 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即发生效力。

2、 本协议之有效期限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满48个月终止,即从 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满后,所有改造免费送与乙方。 3、 本协议期间双方联络方式如有变动,应书面通知对方。 4、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范文三

第一部分 商业条款

1.总则

乙方),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 项目 进行专项节能服务,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2.项目的名称、内容和目的

2.1 项目名称:

2.2项目内容:

2.3项目目的: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降低运行成本,减少电费支出,减少维护费用,延长设备( )使用寿命,改善环境的目的。同时也为国家“xx”节能减排目标的完成作出了企业的一份贡献。

3.项目期限

2.1 本合同期限为目合同总额的20%(人民币 元)给乙方,作为设备的保证金。收到甲方保证金此合同生效。

2.2 本项目的建设期为始,至。

2.3 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为 。

4.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

根据项目设计方案乙方对项目组织实施安装,项目安装完毕后三日内,由甲方按设计改造方案检查安装情况;安装检查合格后,试运行5天,试运行其间可对设备进行调试,无任何异常现象后,由甲方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

5.节能效益分享方式

5.1 效益分享期内项目节能量/预计为

5.2 效益分享期内,乙方分享 乙方分享 %的节能效益,甲方分享 %的节能效益。

5.3 每年测试一次节电效果。当节电率不超过或不低于确定的节电率的5%时,分享数额不变;当超过或低于确定的节电率5%时,调整分享期。

5.4 节能效益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A) 甲方应在分享效益起始日后,自每个月后的1-7日内向乙方付款一次。付款数额为5.1中规定的乙方应分享的数额,直至分享效益数额届满。甲方付给乙方的保证金可作为尾款冲抵。

(B) 付给任何人。

(C)乙方应当在收款后向甲方出具相应的正式发票。

6.甲方责任:

6.1按合同之规定,按时付款给乙方。

6.2提供乙方安装与数据测试的便利,提供真实与准确的节能对比数据。

6.3维护节电设备( )使之不受人为破坏、受损或盗窃,否则其修理或损失费用由甲方承担。

6.4甲方应当按节电设备( )使用说明正确使用节电设备( ),非质量瑕疵导致第

三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责任:

7.1乙方产品符合国家产品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交货时提供该批产品的认证书,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乙方保证产品使用寿命 年,效益分享期内,节能设备的维修、零部件更换由乙方负责。

7.2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好甲方所订购的节电设备。

7.3负责节电设备有关使用方法的咨询、指导。

8.所有权

8.1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和乙方付清全部款项之前,设备的所有权属于乙方。

8.2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一个月内,按规定付给乙方应得全部款项之后,取得

设备的所有权。

8.3设备的所有权由乙方移交给甲方时,同时移交设备的技术资料。

9.违约责任

9.1甲方违约:

9.1.1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不能向乙方支付应分享的款项,每日按应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9.1.2甲方连续三次不能向乙方按时支付应分享的款项,乙方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将全部节电设备撤走,并不退回甲方的保证金和前期已支付的款项。

9.2乙方违约:

9.2.1乙方应按期交货并安装完毕节电设备,逾期每日乙方应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9.2.2若因乙方产品质量不合格,经国家权威部门认定属实,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部分 一般条款

10.乙方的服务标准

乙方应完全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和职责,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工作,客观实际地测量节能效果和计算节能效益。对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给予认真考虑,与甲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尊重甲方的工作人员及其合理化建议,爱护甲方的设备和其它财产,在甲方的场地从事项目的安装运行工作时,遵守甲方工作场地的有关规章制度。

11.节电设备的改进、改动、拆除和损坏等风险

11.1设备的改进。在乙方没有降低服务标准的情况下,为了改善设备的运行状况,提高经济效益,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随时改进设备或修改有关程序。甲方在没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不得拒绝乙方的改进意见。

11.2设备的改动。甲、乙一方如需对设备进行改动,需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11.3设备的拆除。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也不可以委托他人拆除设备或者进行实质性改动。如果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而拆除设备或进行实质性改动,乙方有权立

即终止合同,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支付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款项。

上述设备的改进、改动和拆除完成后,双方应于当日签署书面文件予以认可,此种认可视为对方的接受。

11.4设备发生损坏或丢失,本合同项下的节电设备经双方出具试运行正常文件后,设备发生损坏或丢失,如果甲方不能证明是乙方或乙方人员所致,则应由甲方承担责任。

11.5设备的意外损坏。由于意外事件导致设备损坏,如果甲方不能证明自己采取了足够的预防措施,则应承担修理或更换的费用。如果甲方能够证明自己采取了足够的预防措施,则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11.6如果因为发生本章规定的情况而影响项目的正常运行,超过10天停止运行,双方应以书面方式认可延长相同时间,以弥补效益分享期限。

12.对节电设备的大规模改造

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能对设备进行大规模改造。如果为提高节能效率,在合同有效期内,欲对设备进行大规模改造,甲、乙双方应事先达成书面一致意见,并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之后,方可开始施工。

13.节电设备的停止运行/关闭

13.1停止运行或关闭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设备,甲方应至少提前60天通知乙方。在紧急情况下,甲方应及时和尽可能地向乙方通报情况。任何停止或关闭行为都不能影响甲方的付款义务。

13.2如果因甲方关闭或停止设备运行而导致合同终止,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全部款项。

14.甲方自有设备的使用和更改

14.1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与项目相关的自有设备能够完全正常运行。如果因甲方自有设备发生故障,影响到项目的正常运行,导致节能量降低,仍需按本合同规定的数额向乙方支付分享效益的款项。

14.2如果甲方欲对自有设备进行更改或调整,可能对项目的节能量造成影响时,甲方应至少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说明这些变化可能对项目节能量产生的影响。当这些改变致使节能量下降时,仍需按本合同规定的数额向乙方支付分享效益的款项。

14.3如果甲方对项目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影响了项目的正常运行,导致节能量减

少,甲方仍需按本合同规定的数额向乙方支付分享款项。

14.4如果甲方对项目相关的设备进行大修,影响了项目的正常运行或停止运行,大修期超过30天,双方应以书面方式认可延长相同时间,以弥补效益分享期。

15.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5.1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才能生效。

15.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不足以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应根据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确定延期履行或部分免除责任。

15.3由于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导致项目无法进展或与本项目实施前相比根本不能达到节能的目的,另一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

16.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转让

16.1甲方在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之前,应征得乙方同意,在未征得乙方同意之前,甲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或转移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都是无效的。

16.2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将本合同及所有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所属的分公司或者有关联的公司,此类转让无需甲方同意。

17.侵权和赔偿

17.1因乙方或乙方所聘人员的故意或过失而导致甲方的任何财产损害或人身伤害,除非甲方因保险而得到赔偿,乙方同意对甲方给予赔偿并使其不因上述损害或伤害而受到损失。但乙方职员或所聘人员的恶意违法犯罪造成的损害不在此列。

17.2因甲方或甲方所聘人员的故意或过失而导致乙方的任何财产损害或人身伤害,除非乙方因保险而得到赔偿,甲方同意对乙方给予赔偿并使其不因上述损害或伤害而受到损失。但甲方职员或所聘人员的恶意违法犯罪造成的损害不在此列。

17.3受损害或伤害的一方对损害或伤害的发生也有过错时,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适当减轻造成损害或伤害一方的责任。

18.保密条款

18.1对于项目所涉及的属于乙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甲方应对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

18.2乙方在项目建设和运作中获悉甲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亦应对任何第三方

予以保密。

19.不可抗力

19.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暴乱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也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本合同及附件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15日内以书面形式将详细情况告知另一方,并随后提供事件详情的有效证明文件。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延期履行或终止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

19.2本合同延期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的义务将中止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但中止最长时间不超过60天,超过60天应终止合同。

19.3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双方协商免除不能履行的条款,并对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其余条款继续履行。

19.4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采取措施避免扩大损失。如果因为未采取相应的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应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20.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的履行、解释、违约、终止、中止、效力等引起的任何争议、纠纷,本合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一方提出书面协商请求后15日内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20.1调解

(A)任何一方均可向 (双方同意的第三方机构)或双方另行同意的第三方机构提出申请,由其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就争议进行调查和调解,并出具调解协议,另一方应当在 日内同意接受该调查和调解。双方应根据第三方机构的要求提供所有必要的数据、资料,并接受其实地调查。

(B)如果双方无法对第三方机构的选择达成一致,或者在一方书面提起调解申请后的45日内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同意采取仲裁或诉讼的方式最终解决争议。

如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调解的费用由双方平均分摊。

20.2诉讼/仲裁

双方同意不经由调解程序,直接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最终解决争议: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按照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程序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之外,其它部分应继续履行。

21.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21.1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附件A:项目工程描述

附件B:节能量的确认

附件C:节能效益的计算

21.2本合同及附件之间规定不一致时,优先适用合同附件的规定。

21.3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释,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并应遵守行业惯例。

21.4甲、乙双方用电话、传真发送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过特快专递通知对方。本合同所列的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

21.5本合同的修改应采用书面方式。

21.6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二份。

21.7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人或授权代表于

本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 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开户名: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 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第4篇

能源管理技术合同

甲方:

乙方:

第一部分 商业条款

1.总则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由乙方按“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向甲方提供(EMC项目名称: )项目节能服务一事,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节能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2.项目的名称、内容和目的

2.1项目名称: (以下简称“项目”)。

2.2项目内容: 。

2.3项目目的: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降低能耗,降低成本。

3.合同的起始日与期限、项目的验收

3.1本合同以双方签字之日为生效起始日。

合同生效后,乙方开始项目的设计、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设备的安装调试期为30 天。

3.2节能效益分享的起始日为甲方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为 个月。

合同有效期为合同起始日至效益分享期满为止。

3.3项目安装完毕后 内,由甲方按改造方案检查安装情况;安装检查合格后,试运行 小时,试运行期间可对设备进行调试。试运行结束后无异常发生,则甲方应签署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

4.效益分享的比例、付款方式

4.1项目的年节能效益约为人民币 元 (小写: 万元)(以每月实际节电效益为准)

4.2 节电率的计算方法

乙方在进行节电改造工程前,由甲方提供合格的电表,协助乙方在所有要进行节电改造工程的中央空调系统回路中具体设备前安装到位,并用此表按以下方法计算某具体设备(A1)的节电率:A1设备平均节电率(%)SA1﹦(Q前A1-Q后A1)÷Q前A1

其中:Q前A1=节电改造前24小时的目标中央空调系统A1设备用电量;

Q后A1=节电改造后24小时的目标中央空调系统A1设备用电量;

完成节电改造工程前的中央空调系统A1设备用电量和完成节电改造工程后的中央空调系统A1设备用电量数据由双方有关人员共同抄表并签名确认,连同计算出A1设备平均节电率。依此类推,测出中央空调系统中其它设备A2、A3、A4等的平均节电率SA2、SA3、SA4等。统计完后由双方签章生效并作为本协议之附件B。

4.3 节电效益的计算方法

以自然月为单位,对通过节电改造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按以下方法计算:

以设备A1为例,

当月设备A1节电效益(元)MA1=(M前A1-MA1抄表)=MA1抄表*SA1/(1-SA1)

M前A1=MA1抄表÷(1-平均节电率SA1)

MA1抄表=节电改造后当月的中央空调系统中设备A1电费(电度表当月实抄的用电数量)。

SA1为设备A1的节电率

当月中央空调系统节电效益(元)M=MA1+MA2+MA3+MA4+……

4.4 双方效益的分成

效益分成期为五年,节电改造后按本协议本项第3、第4条的计算方法计出甲方所节省的总电费,并按甲方20%,乙方80%的比例进行分配:

乙方当月应分配金额(元)=当月节电效益(元)×乙方分成比例(%)

4.5 甲方应在分享效益起始日后,每个月后三天内向乙方付款一次,付款数额为4.2中规定的乙方应分享的数额,直至分享效益期限届满。如果甲方延迟付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按所欠到期款项的每日万分之三计算。

4.6 该项目由乙方投入设备,但签订本合同后甲方需向乙方交项目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作为押金,合同正常履行两年后,此押金由乙方无条件退还给甲方。

4.7 在本合同规定的效益分享期内,电价按同期供电部门价格计算。

4.8 如因甲方提供的测量数据不正确而导致用以计算节能量的基线未能反映真实情况时,乙方有权对计算节能量的基线作出调整;节能量的测量应在设备级(而非工厂级)层面上进行。

5.甲方的责任

除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外,甲方还应:

5.l 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施工方案应在七日之内予以书面核准。

5.2在本厂区接受附件A所列设备和相关材料、配件,在安装前甲方应按乙方要求予以免费、妥善保管。

5.3为乙方实施和管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提供必要的协助。

5.4 按3.3条款验收项目,及时提供确认安装完成和试运行正常的验收文件。

5.5根据设备制造商提供的设备操作规程和保养要求或乙方的书面要求,对设备进行操作,配合乙方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5.6在合同有效期内,对设备运行作出记录,并根据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上述记录。

5.7 若发现本项目安装的设备出现故障,有义务立即通知乙方。

5.8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乙方维护、检测、修理项目设施和设备提供便利,乙方可合理地接触与本项目有关的甲方设施和设备。

5.9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附件A所列设备发生损坏、丢失,则甲方应在得知此情况后一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配合乙方对设备进行监管。

6.乙方的责任

除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外,乙方还应:

6.l 负责项目融资,对附件A所列或甲方以书面形式列出、乙方认可的设备进行设计、采购、安装与调试,按期完成施工。

验收合格后,将项目移交甲方运行。

开工前七日内,将设计、施工方案及工期提交甲方予以确认。

6.2 确保设计、供货和安装达到附件A规定的要求。

6.3 根据国家有关施工管理条例和与项目相对应的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6.4 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该项培训应不少于五个小时,以使他们能够正确地操作和维护设备。

6.5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承担项目移交甲方运行前的一切风险损失,但不包括由甲方造成的或甲方未尽到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引起的损失。

6.6 设备所有权移交甲方时,乙方应将该项目的全部设计资料交给甲方。

6.7 定期派人检查项目的运行情况。

7.所有权

7.l 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和甲方付清全部款项之前,项目(包括设备和设施,下同)的所有权属于乙方。

7.2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一个月内,按规定付清乙方应得全部款项之后,才有权取得项目的所有权。

7.3在本合同生效后的十二个月内,甲方可以依照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付款方式以相当于乙方分享总效益的价格(扣除乙方己分享的效益后剩余效益的折现价格)提前购买设备的所有权。在乙方收到全部价款之后,项目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7.4项目的所有权由乙方移交给甲方时,应同时移交项目的技术资料。

7.5 甲方违约(如拖延应付款且到本合同终止时仍未付清应付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时,乙方仍享有项目所有权,直到此种违约状况消除七天后,项目所有权才归甲方。

8.提前解除合同

8.l 甲方欲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终止费和赔偿乙方的其他损失(如有),终止费按下面公式计算:

终止费=(乙方按合同规定应分享的全部款额-终止前己分享的款额)×30%

乙方的其他损失为乙方在项目上的所有人力、物质上的投入加上乙方合理的利润,该损失以本合同得以全面履行情形下的乙方全部收益为限。

8.2 由于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而对设备进行实质改动或拆除,影响了本项目的正常运行和节能效益,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应支付乙方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应分享款项,且在此情形下项目仍归乙方所有。

9.违约责任

9.1 甲方违约:

9.1.1在本合同生效后、项目移交甲方运行之前,如果甲方解除本合同,则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效益总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乙方为此项目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如设备购置费、运费、安装费、设计费等。

9.1.2 如果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七天内未向乙方支付应分享的款项,则应每日按应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三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9.1.3 如果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超过两个月未向乙方支付应分享的款项,则乙方有权收回此项节电工程的所有节电设备,并同时享有追究甲方其它违约责任的权利。

9.1.4 甲方违反在本合同中的一项或多项义务,则乙方有权选择单独或合并采取以下方式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I)按甲方实际违约的天数顺延项目的安装调试期;

II)延长分享节能效益的时间,直至乙方的损失得全部弥补;

III)在保持节能效益总额不变的前提下缩短乙方的分享期,即加大每期甲方的应付款数额;

IV)解除合同,要求甲方赔偿全部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直接损失、项目利润、律师费用和项目相关的其它费用。

9.1.5 因甲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尤其是节能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造成项目中断和停止,则如果此种违约若在三十日内得以纠正,且乙方因甲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得以补偿,则不视为甲方违约。

9.2 乙方违约:

9.2.1 设备安装完毕三个月后仍不能正常运行。

9.2.2 甲方在设备运行工况与项目验收相同的条件下可随时复验节电率,如果复验节电率低于附件B中相应节电率并超过10%范围,则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共同参与节电率复验,如果经双方确认节电率的确低于附件B中相应节电率并超过10%范围,则视为乙方违约。

9.2.3 乙方不履行或不遵守本合同的规定,则甲方有权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0.违约补救

10.1 甲方违约的补救:如果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或直接进入司法解决程序,收回应得和受损失的款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用和项目其他相关费用。

乙方在事先书面通知甲方的情况下,有权进入甲方生产场地拆除设备,在不损害甲方权益的情况下解除本合同。

10.2 乙方违约的补救:如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或直接进入司法解决程序,收回受损失的款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用和项目其他相关费用。

10.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当事人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不能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

第二部分 一般条款

11.乙方的服务标准

乙方应完全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和职责,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工作,客观实际地测量节能效果和计算节能效益。对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给予认真考虑,与甲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尊重甲方的工作人员及其合理化建议,爱护甲方的设备和其它财产,在甲方的场地从事项目的安装运行工作时,遵守甲方工作场地的有关规章制度。

12.项目设备的改进、改动、拆除和损坏等风险

12.1 设备的改进。在乙方不降低服务标准的前提下,为了改善项目设备的运行状况或提高经济效益,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随时改进项目设备或修改有关程序。甲方在没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不得拒绝乙方的改进意见。

12.2 设备的改动。任何一方如需对设备进行改动,需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12.3 设备的拆除。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自行或委托他人拆除项目设备或者进行实质性改动。如果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而拆除设备或进行实质性改动,乙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无条件地按乙方要求支付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全部款项。

上述设备的改进、改动和拆除完成后,双方应于当日签署书面文件予以认可,此种认可视为对方的接受。

12.4设备的损坏或丢失。本合同开始履行后,设备发生损坏或丢失,如果甲方不能证明是乙方或乙方人员所致,则应由甲方承担责任。如果受损坏或丢失的设备已投了保险,甲方应聘请乙方利用保险赔付修理、更换、补充被损坏(或丢失)的设备。如果在设备发生损坏或丢失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甲方得到的保险金不足以支付修理、更换或补充设备而发生的费用,或者由于受损坏(或丢失)的设备未投保,则应由甲方承担修理、更换或补充设备的费用。

12.5 设备的意外损坏。由于意外事件导致设备损坏,如果甲方不能证明自己采取了足够的预防措施,则应承担修理或更换的费用。如果甲方能够证明自己采取了足够的预防措施,则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12.6 如果因为发生本章规定的情况而影响项目的正常运行,停止运行超过十日,双方同意:该时间从效益分享期限中扣除,以使得效益分享期限不致受上述情况的影响而缩短。

13.对设备的大规模改造

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对设备进行大规模改造。如果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提高节能效率而欲对设备进行改造,甲、乙双方应事先达成书面一致意见,并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之后,方可开始施工。

14.设备的停止运行/关闭

14.l停止运行或关闭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设备,甲方应至少提前六十天通知乙方。在紧急情况下,甲方应及时和尽可能地向乙方通报情况。任何停止或关闭行为都不能减轻或影响甲方的付款义务。

14.2如果因甲方关闭或停止设备运行而导致合同终止,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全部款项。

15.甲方自有设备的使用和更改

15.1 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与项目相关的自有设备能够完全正常运行。如果因为甲方自有设备发生故障,影响到项目的正常运行,导致节能量降低,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并仍需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数额向乙方支付分享效益的款项。

15.2如果甲方欲对自有设备进行更改或对生产计划进行调整,可能对项目的节能量造成影响时,甲方应至少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说明这些变化可能对项目节能量产生的影响。当这些改变致使节能量下降时,甲方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否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第8.1条的规定向乙方承担责任。

15.3如果甲方对项目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影响了项目的正常运行,导致节能量减少,甲方仍需按本合同规定的数额向乙方支付分享款项。

15.4如果甲方对与本项目相关的设备进行大修,影响了项目的正常运行或停止运行,大修期超过30天,改造期间不分成,但双方应以书面方式认可延长相同时间,以弥补效益分享期。

16.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6.1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才能生效。

16.2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不足以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应根据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确定延期履行或部分免除责任。

16.3 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导致项目无法进展或与本项目实施前相比根本不能达到节能的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6.4 本合同最后签字之后满九十天未实际履行,任何一方均可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16.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被关闭或撤销、停产或停业、转产或与其它单位合并或分立,则本合同对发生此种变化后的甲方或其继承者仍然有效。发生此种情况时,甲方应事先告知有关当事方,并将此条件列入新的实体之中。如果当事方不能接受此种条件,则由甲方应在此变化发生前,按本合同规定购买本项目。乙方也可自行决定拆除所装设备。

如果甲方发生破产而导致本合同终止,项目及甲方为乙方所提供的担保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范围。

17.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转让

17.1 甲方在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之前,应征得乙方同意,在未征得乙方同意之前,甲方无权以任何形式、在实质上转让或转移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

17.2 乙方可以通知甲方将本合同及所有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所属的分公司或有关联的公司。

17.3 乙方可以将本合同中所有权属于自己的设备作为担保,用于节能服务项目期间的担保。

18.税、费

由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乙方出具普通商业发票。

19.不可抗力

按相关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执行。

20.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程序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之外,其它部分应继续履行。

21.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21.1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附件A:节能系统设计方案

附件B:节能效益的计算及确认

21.2 本合同及附件之间规定不一致时,以规定详细的为准。

21.3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释,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并应遵守行业惯例。

21.4甲、乙双方用电报、电传、电话、传真发送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过特快专递通知对方。本合同中所列的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

21.5本合同中所称的“一方”及“一方当事人”是指甲方或乙方,“双方”或“双方当事人”则是统称甲、乙双方;

本合同中的“意外事件”是指在合同签订以后,不是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当事人既不能预见,又无法事先采取预防措施的客观事故。

本合同中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1.6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三份。

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X年X月X日在XX签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电话:电话:

第5篇

关键词:山东省;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

“十二五”期间,国家启动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把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作为落实万家企业节能工作十项要求的重要基础和支撑,要求建立健全符合要求的能源管理体系。山东省有1188家企业列入国家万家企业名单,节能目标任务2530万吨标准煤,占全国的9.92%,位居全国第一。山东省将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作为推动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的总抓手,在前期制度探索研究、试点示范基础上,山东省经信委、省质监局、省政府节能办组织召开全省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印发了《山东省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推进计划》和《山东省能源管理体系咨询机构管理试行办法》,通过了《能源管理体系咨询机构自律公约》,标志着体系建设全面启动、整体推进。这些企业通过有效运行能源管理体系,节能管理走上了系统化、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轨道,形成了能源管理长效机制。初步测算,年可实现节能量500万吨标准煤,取得了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开展探索研究

能源管理体系是运用现代管理思想,借鉴成熟管理模式,将过程分析方法、系统工程原理和PDCA(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循环管理理念引入企业能源管理,建立覆盖能源利用全过程的管理体系,构建自我发现问题、持续不断改进的节能管理机制。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有利于企业改进节能工作,优化节能管理,提高能源管理水平、降低能源消耗。能源管理体系作为一种综合性、系统性的现代能源管理方法,已经引起国内外业界广泛关注和认可。早在2007年,山东省针对企业普遍存在的节能法规政策落实不到位、节能技术获取渠道不畅通、节能目标责任不明确、能源计量统计薄弱等问题,积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从制度研究、制订标准入手,沿着试点示范、总结推广的路径,研究和探索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并总结提炼出符合国内企业节能管理特点的“四个机制”、“三个持续”,即:自觉贯彻节能法律法规与政策标准,主动采用先进节能管理方法与技术,实施能源利用全过程管理,注重节能文化建设的长效节能管理机制,做到节能工作持续改进、节能管理持续优化、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山东省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的成功实践产生了广泛影响,得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认监委的认可,其经验做法写入了国家《“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为在全国推广能源管理体系做出了积极贡献。

2制定地方标准,推进标准化建设

一是理论先行。2008年,山东在全国第一个能源管理体系地方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随后,陆续了造纸、热电、水泥等10余个地方标准。这些标准丰富了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的理论基础。为推进标准的实施和应用,山东又在实践基础上组织编写了《能源管理体系》教材和“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案例”(视频教学片),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理论和技术支撑体系,为重点企业正确理解、认识能源管理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示范引路。2013年,在淄博、德州两市开展体系示范市创建活动,率先制定实施计划,出台鼓励政策,培育示范企业,培养专业人才,组织企业开展认证等评价活动,两市163家企业2014年底前全部提前完成体系建设任务。同时,山东省先后分6个行业选拔68家企业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试点,通过现场交流会、能效对标等形式,发挥典型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比如,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运行能源管理体系,强化全过程管控,科学安排生产节拍,深挖节能潜力,体系运行取得显著成效,其经验做法不但在省内推广,还受邀到省外交流。

3建立信息平台,实现高效管理

为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山东省开发了“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平台”,1188家企业、77家咨询机构、37家认证机构、313名评价专家及188名各级节能主管部门监管人员均可在平台上上传、查阅相关信息,实现了体系建设咨询服务、认证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机联动。利用工作平台每月定期调度各市体系建设进展,并通过“山东省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进度”窗口动态展示。实行认证信息网上登记,强化跟踪调度,及时掌握认证机构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在全省推进计划和各市实施计划指导下公正、独立和客观地开展认证工作。

4规范第三方服务,提供技术支撑

一是规范第三方服务。山东省制定了《能源管理体系咨询机构管理试行办法》和《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效果评价办法》,对咨询服务和评价工作做出明确要求。据此遴选的77家咨询机构共为861家企业提供咨询服务,选拔的313名评价专家,共对710家企业实施评价。省节能监察机构定期对咨询服务机构进行执法监督,对发现违反节能法律法规的机构,依法责令整改或实施处罚。二是引导行业自律。邀请国家认监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37家认证机构共同订立《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自律公约》,承诺依法、依规开展认证工作,自觉接受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为企业提供高水平的认证服务,共为207家企业提供了认证服务。

5争取资金支持,实施政策激励

实践证明,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是一项一分投入十分产出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为切实推进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山东省建立了项目申报和表彰奖励等制度在内的激励机制,在组织申报国家和省节能项目等工作中优先支持建立并有效运行体系的企业。同时,还通过争取省财政资金补贴及世界银行赠款项目等,对部分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并通过认证的企业予以资金补贴。“十二五”期间,全省共安排专项资金1200余万元用于支持企业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提高了企业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积极性。

6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成果显著

6.1初步形成持续改进的节能机制,企业能源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已经建立能源管理体系的企业普遍形成了4个机制:一是节能遵法贯标机制,实现了主动收集并自觉贯彻节能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企业能源管理活动更加规范、更加系统化、制度化。二是能源的全过程控制管理机制,实现了对能源管理和利用的全过程、即时化、系统化控制,能源计量、统计更加完善,能源利用过程监视、测量不断强化。三是节能技术进步机制,实现了主动追踪、获取、应用先进节能技术和节能技术进步常态化。四是节能文化促进机制,节能制度不断完善,员工节能意识不断提高、节能习惯逐步养成。

6.2单位能耗普遍降低,企业节能效果明显

建立并有效运行能源管理体系的企业,节能潜力得到进一步挖掘,产品能耗指标均有下降。对山东钢铁集团济南分公司、济南二机床集团、协庄煤矿、张店钢铁公司等4家企业的调查显示,这4家企业能源管理体系运行后第一年即实现节能量10.12万吨标准煤。山东钢铁集团济南分公司2013年吨钢综合能耗580公斤标准煤,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累计节能60万吨标准煤,利用余热余能发电123亿千瓦时,减排二氧化硫12万吨、二氧化碳725万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显著。

6.3产生联动效应,“三能”建设形成合力

第6篇

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一方面可以按照标准要求,结合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节能管理现状,建立一套独立的管理体系;另一方面,可以考虑结合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已实施的管理体系,开展体系整合。

1建设独立的能源管理体系

按照能源管理体系的标准要求,结合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节能管理现状,开展能源管理体系手册的编制、建立所有标准要素范围内的程序文件、形成相应的记录及文件管理,在此基础上组织实施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节能工作的PDCA循环管理。建设独立的能源管理体系,可形成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节能管理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的管理模式。但该建设思路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体系建设工作量大,并且与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现有其他管理体系(如HSE管理体系、ISO管理体系)的运行造成大量重复的管理内容,导致体系运行管理可能出现界面不清的问题,有碍于节能工作的整体推进和实施。

2充分利用现有管理体系进行体系整合

2.1建设思路GB/T23331明确规定了“组织可将本标准与其他管理体系要求进行结合”。参考该项规定,可考虑充分利用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现有体系资源,简化体系建设内容。结合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目前已建立并有效运行的管理体系,进行体系整合,形成包含能源管理体系要素的管理体系,达到节能工作的全面受控。该建设思路可避免建立独立的能源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即体系建设工作量较小,并且与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现有其他管理体系进行有机融合,其运行管理不会造成大量重复的管理内容,有利于公司各项工作的整体推进。目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实施的管理体系主要包括HSE管理体系、内控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等。其中HSE管理体系是依据集团分公司企业标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Q/SY1002.1—2007)建立的,其要素构架与《能源管理体系要求》要素构架基本一致。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Q/SY1002.1—2007)与《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2012)[1]体系要素的对比分析,可以看出: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2009)包括六大项36项要素[1],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Q/SY1002.1-2007)[2]具有共性的要素有33项,这33项要素均能够在西南油气田分公司HSE管理体系相同要素管理框架下实施运行。2)具有能源管理个性要求,不能与HSE现行体系要素实施有机融合的要素共3项,分别是“4.4.3能源评审”、“4.4.4能源基准”和“4.4.5能源绩效参数”[1]。因此,结合西南油气田分公司HSE管理体系开展体系整合,形成包含能源管理体系要素的新版HSE管理体系,是一种可行的建设思路。

2.2建设方式通过能源管理体系与HSE管理体系进行整合的可行性分析,可以形成以下基本建设方式:1)以西南油气田分公司HSE管理体系为基础,不建立独立的《能源管理体系手册》及配套的程序文件。2)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的要素有机融合到西南油气田分公司HSE管理体系中,《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2012)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Q/SY1002.1—2007)中相同要素部分,均执行西南油气田分公司HSE管理体系相应规定,仅需结合公司节能管理工作,在对应的各要素中增加节能工作的管理内容。3)个别具有能源管理个性要求,不能与HSE现行体系要素实施有机融合的要素,则在HSE管理体系中进行相应的增加。需增加的要素分别是能源评审、能源基准和能源绩效参数[1],该三项要素在标准中属于“策划”[1,2]部分,因此,可增加在分公司HSE管理手册“5.3策划”部分。4)形成的新版包含能源管理体系要素的“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可实现能源管理体系要素在HSE管理体系的主体框架下运行,全面纳入分公司HSE管理。

3结论

1)结合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目前已建立并有效运行的HSE管理体系,开展体系整合,形成包含能源管理体系要素的管理体系,是一种可行的建设思路。(2)《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2012)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Q/SY1002.1—2007)中相同要素部分,均执行西南油气田分公司HSE管理体系相应规定,个别具有能源管理个性要求,不能与HSE现行体系要素实施有机融合的要素,则在西南油气田分公司HSE管理体系中进行相应的增加,形成新版包含能源管理体系要素的“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实现能源管理体系要素在HSE管理体系的主体框架下运行,全面纳入公司HSE管理。

作者:苟小静张余陈漫单位: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

第7篇

(一)绿色及绿色饭店的界定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听到绿色食品、绿色社区等名词,绿色一直和环保、健康密不可分。而在本文研究范围中,绿色是指人类生存的环境必须受到良好的、有效的保护,从而达到生态环境保护标准,是无污染的标志。人类生存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保护环境的含义是广义的,包括保护自然环境及其资源,还包括保护社会环境和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如今,人们通常把与环境保护、防止污染相关的事物冠之于绿色称号。绿色饭店概念的形成与发展就与说法此相关,但并不完全局限于此。

绿色饭店是一种比喻性的说法,是指能为社会提供舒适、安全、有益于健康的产品,并且在整个经营过程中,以一种对社会、对环境负责的态度,坚持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饭店。它是在“全球绿色浪潮”的推动下,环保意识逐渐融入到现代饭店的经营管理过程中的结果。国际上把绿色饭店称为“生态效益饭店”或“环境友好饭店”,意为充分发挥资源的经济效益。在整个经营过程中,以一种对社会环境负责的态度,为社会提供舒适、安全、有利于人体健康的产品。《陆诤岚绿色饭店》一书中说到,绿色饭店指“能为社会提供舒适、安全、有利于人体健康的产品,并且在整个经营过程中,以一种对社会、对环境负责的态度,坚持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饭店”。陆诤岚的观点中强调了绿色饭店的“社会性”和“可持续性”两个重要特征,这两点从根本上对能源管理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二)能源管理的概念和内涵

今天在环境保护的研究中发现了许多的环境问题与能源的使用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而且饭店的能耗水平相当高,所以能源管理成为绿色饭店的重要内容。

能源管理只不过是指理智地利用资源,根本就不是剥夺人们使用能源,而是杜绝能源的大量浪费。能源管理是采用现代科学管理手段,运用先进成熟的能源管理技术与经验,对能源使用实施全方位、多功能的管理。而这就决定了其目标是在满足客人需要的基础上,尽可能减少能源的使用,而且要尽可能使用便宜的能源,换句话讲就是要尽量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高效节能。

我们经常听说的降低成本、开源节流,其中一个主要内容就恰恰是节能。节能是能源管理的一个重要部分。节能是指在不增加其他资源的投入而满足需要或达到目的的条件下,采取技术性、经济性、环境性、社会性的措施,充分发挥并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以保证企业在继续发展企业规模、提高企业产品质量的情况下,尽量的减少对能源需求的不断的提高。

(三)加强能源管理是打造绿色饭店的核心内容

随着全球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各国政府都在指定保护环境的行动策划。绿色饭店理念的传人,使各国开始制定饭店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相关部门对于环境保护的政策方针使饭店业的环境质量和服务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同时政策标准中充分体现了节能、环保的要求,节能环保成为现代化饭店的绿色标志。能源是一个令人困惑的问题,无论是个人的生活还是一个企业,都会受到能源使用费用的高低和能源的总量、结构等的影响。能源作为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使人类对它的需求与日俱增。我国能源总量丰富,但人口众多,能源入均量稀少,而且由于人口基数大的问题,人均能源占有量低的情况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很难得到改变。因此能源管理便成为保护生态资源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时也是饭店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首要任务。加强饭店的能源管理不是权宜之计,而是一项长期性、综合性、技术性的工作。

1.长期性。饭店要实现可持续发展,要呈现持续向好的方面发展的趋势。这一点从根本上决定了能源管理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必须有一个长效的机制。在这种前提下,就必须对饭店的各项措施进行全面的、不断的改进。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打造绿色饭店的工作起步时间不长,各项可供参考的标准还不够完善,各个饭店的耗能情况大有不同。所以,目前只能用统计的方法,饭店因地制宜的建立符合自行发展的指标,通过目标的阶段性,从而长期的、不断的实现自我提高。

2.综合性。一个饭店工作的展开涉及到的是人的生活方方面面,人的吃穿住行都需要能源作为基础支撑。这样一来,饭店必然出现耗能量大、耗能点多的情况,因此,能源管理对于饭店来说是一个综合的、系统的工程,能原管理的涉及面广。要多方面考虑,不仅要达到细节上的节能,还要力争整体上减少能耗。

3.技术性。要加强饭店的能源管理少不了对饭店进行节能改造,推广先进的节能技术一般都能够获得一定的节能效果。而采取节能措施时要将节能效果和投资同时考虑,如果使用过分的投资来达到不明显的效果,饭店就无法从中获得经济效益,这并不是经营者能源管理、减少能耗的初衷。再者,节能改造技术也要兼顾到环保。能够减少能耗、有利于环保并且不耗费资本的改造是最理想的节能途径,因此加强能原管理是个技术性的工程。

二、在打造绿色饭店中能源管理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我国能源管理的现状

1.我国能源的现状分析。我国能源现状所存在的问题症结在于,我们的自然资源是有限的,而我国众多人口对能源的需求量却不断增高。

近年来,我国第二产业一直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0%左右,而能源消费却占总消费量70%。它不仅反映了我国产业结构、工业结构不够合理,技术装备水平比较落后,而且也表明了我国工业领域能效偏低的事实。从宏观上看,我国能源经济效率明显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主要耗能产品单耗是中观层面的能源经济效率指标。通过比较,我国工业领域主要用能行业能耗水平明显偏高,比国外平均先进水平高出1.4倍,有的产品耗能水平甚至是世界先进国家的18倍。

2.我国能源体制的现状分析。我国目前的能源管理体制是近几年改革后形成的。从1998年以来我国能源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路和效果来分析,可以认为我国能源的宏观管理不是强化而是弱化了,能源的基础地位被动摇了。我国能源管理被弱化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决策者把能源工业等同于其他的加工工业或制造业,没有认识到能源在国家发展中的基础作用。虽然近几年我国分别进行了煤炭、石油、电力产业的管理体制改革,但这些改革是缺乏能源产业管理体制整体设计的,因而是分散的、表面的、局部的和零碎的。目前我国的能源管理体制改革还停留在低层次的微观的国有企业改革的层面上,还没有触及到宏观的高层次的能源管理体制问题的要害。

(二)我国饭店能源管理的现状及不足

饭店是一个耗能大户,按照理论标准,饭店的能耗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应该在6%-8%范围。饭店的各项经营成本和水电等能源的控制,历来是酒店节能的重中之重。能耗占用的大比例直接影响到酒店的经营效益。但由于我国绿色饭店刚刚起步,很多饭店对节能采取的措施只是宣传教育等方式,并没有制定较完整、健全的标准措施和建立严格的内部考核制度。饭店的管理人员对能源管理重视不够,又缺乏科学合理的能源管理技术和方法。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大多数饭店都存在着能耗量大,能源短缺的情况。饭店能源管理的现状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管理层对能源管理与饭店发展的关系没有足够充分的认识。能源管理的加强与绿色饭店的打造息息相关。能源管理是一项很具体、较繁琐但又是很必要的一项基础工作,既要确保饭店的正常需要,又要在较经济的情况下运行,是有必要提到高度的认识上来的。从饭店本身而言,节约能源,将直接带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目前我国很多饭店的管理人员对能源管理的认识还停留在节能的被迫性阶段。一方面,长期以来,许多饭店高层管理部门的工作重心一直处于饭店的前台部门,关注营业收入的增长,而对于后台部门,尤其是能源工程费用的控制问题不够重视;另一方面,由于节能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全面系统的工作,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而不是简单的靠宣传教育等方式达到节约能源、控制内部成本的目的。当我们只看到表面,而不从根本上去考虑和重视能源问题的时候,节能的成效必然受到巨大影响,表面上看起来似乎做得不错了,而事实上能源利用率低、能源结构不合理的现象依旧存在,节能实际上无从谈起。

2.缺乏系统的培训及严格的内部能源管理考核制度,导致部门及员工态度消极。在绿色浪潮推动饭店可持续发展的时代,许多饭店对宾客实行绿色消费与绿色宣传,许多饭店在客房内放入这样的卡片:“如果您不需要更换床单,请您把本卡放到您的枕头上,谢谢”。饭店以此来培养宾客的绿色意识和消费精神。但是,饭店的员工缺乏节能意识,很多员工认为这么到一个饭店,浪费一点东西算什么,况且饭店又不是自己的,何必那么在意细节。节能措施的贯彻实行,会让很多人感到束手束脚,很不习惯,随手不管灯,厕所水长流的现象习以为常,而在行动上表现得也很消极。事实上,饭店的培训种类繁多,从新员工入店培训,到消防知识培训,到部门的服务技能培训,到接待外宾的外语培训等等,但偏偏往往缺乏能源管理培训包括设备正确使用和维护培训。而从考核制度方面来看,我们常常会听到某个部门管理得不错,销售额因此增加了多少,或者是那个服务员优秀,出勤率高、服务态度一流、很受客户喜欢。但问题就出在这里,我们看到,无论是对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都缺乏在能源管理方面的系统考核。而这种情况下直接导致的是能源意识的淡薄,从管理层到员工没有人想过要对能源的损耗负什么责任,这就造成了能源消耗过程中的“人人使用,无人负责”现象。

3饭店在能源管理方面缺乏科学合理的能源管理技术和方法。饭店的能源管理涉及到饭店的方方面面,技术含量高,对管理水平的要求也高。概括的说,饭店的能源管理涉及到供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供热系统、制冷系统、中央空调系统等多个系统。依靠能耗运作的饭店设备种类繁多,分布广泛,安装隐蔽,技术先进,且直接构成饭店的产品。可见,饭店的能源管理涉及到饭店的各个部门,而不仅仅是工程部的工作。我们知道,由于饭店部门分工性质的不同,一般的饭店都是由工程部来负责饭店的设备管理和维修,工程部真正在使用过程中却很少涉及,这在无形中造成了使用和维护的责任分离;而能源消耗的成本通常是财务部在统计,数据掌握在财务部,这又再次造成了消耗和付费的责任分离。另外,很多饭店能源管理的方式单一,尤其是缺乏现代科学管理手段、先进成熟的能源管理技术与经验来对能源使用实施全方位、多功能的管理,当然这是有原因的。首先,从大环境来看,饭店节能工作起步较晚,经验积累少。其次,由于目前饭店发展的现状,其工程技术力量比较薄弱,一定程度地制约着节能工作的实施和开展。另外,现代科技日新月异,各种节能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涌现,今天的先进转眼就成了明天的落后,如何在最短的时间内选择、采用其中最适合饭店节能需要的新技术、新方法,也是饭店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

三、突出能源管理来打造绿色饭店的基本策略

饭店是一个为社会提供休憩、娱乐的公共场所,因此饭店必须营造一个环境舒适、光线柔和、休息处安静的人工环境。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对外交流的不断扩大,现代星级饭店不断增加,各个饭店对于打造舒适环境的要求越来越严格.这意味着其能源消耗也相对增高。饭店已进入微利时代,开展节能的意义尤其重要,对饭店实行能源管理,可促进饭店开展节能的实际行动,节能降耗不仅能使饭店获得可观的经济利益,更可为缓解国家的能源紧张现状产生现实的教育意义。因此无论是从社会的环境资源,还是饭店经营成本的控制,或是满足宾客要求的角度考虑,对饭店采取科学合理的能源管理,在满足宾客要求的基础上做到节约成本、节省能耗、提高饭店经济效益是打造绿色饭店走饭店可持续发展之路的经营之道。而我国很多饭店在加强能源管理方面的工作还很不够,节能减耗都没有明显的效果。对突出能源管理来打造我国绿色饭店我认为因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加强饭店高层管理部门的能源管理意识

饭店能源管理薄弱之处在于饭店高层管理人员对能源管理的认识不够,从而未能制定完整的节能制度。饭店高层管理部门的节能意识强弱,是饭店节能工作能否顺利开展的关键所在,只有饭店高层管理部门的节能意识提高了,饭店的节能工作才能获得财力、物力、人力等方面的充分支持。所以,饭店管理人员要进行节能工作的宣传教育,让每一位宾客、每一为员工都高度重视节能工作。还要抓紧饭店日常的节能减耗,对“跑、冒、滴、漏”等现象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从小事抓起,从日常抓起。

(二)建立节能组织机构,确立节能的目标方案

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是高效率地开展饭店节能的组织保证。这就好比一个国家要实施某项措施,需要有一个系统的组织管理体系一样。因为只有完整的组织机构和明确的节能目标才能使饭店的能源管理落实以行动,组织管理和目标管理的有机结合往往在这里得以体现,落实到具体上。饭店节能组织机构应由一位高层领导具体负责,由各部门指定一位领导共同参与构成,保证节能工作能够协调顺利地开展。首先,要由饭店内部技术人员或借用外部技术力量对饭店能源使用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再细化开来讲,就包括饭店的用电情况、用水情况、供热系统以及空调制冷系统的运行效率等各个方面。在此基础上,根据调查的结果经过分析总结饭店的节能管理中真正存在的节能空间和节能潜力,最后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意见。调查研究是节能工作的重要前提,因此,该阶段要提供尽可能详细的信息资料。其次,是根据调查研究所取得的信息资料以初步确定饭店节能管理的目标方案,形成一定的材料,然后尽可能听取各部门的意见。最后,再根据各方的合理意见对目标方案进行适当的调整并颁布实施。

(三)做好能源消耗的统计分析工作

能源消耗统计在推动饭店企业自身能耗的持续改进方面可发挥巨大作用,是建立一个专业化的能源管理方案的一个基本步骤。能源消耗统计的目的是分析和估计收集的数据以决定整个饭店的能源使用状况和主要的能耗点。饭店可以在对能耗情况进行评估统计后,结合本饭店实际情况,发现自身在能耗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并通过对该薄弱环节影响因素的分析,找出原因,从而制订出更具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实施更加有效的能耗控制和管理。通常,能源消耗统计工作主要分两个步骤实行:一是从纵向上收集历史能耗数据、成本、设备运行状况、住房率、上座率,横向上比较相类似的饭店的数据、设备技术数据、气候、环境状况等,然后从纵向横向两个方面做一个较为完整、系统的统汁分析;二是要真正发现饭店的能耗是在哪里被消耗的,而哪里又浪费的最严重;找出所有的高能耗、大功率设备,并通过专业的能源平衡测试来发现和查找问题。在这一点上,饭店可以考虑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各项抄表数据记录。三在此基础上,定期对各项基础数据进行统计,并结合经营数据前后比较分析,建立起动态的能耗指标体系,与上期或历史同期进行比较分析,寻找规律,实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为节能工作提供依据。

(四)积极采用先进技术

提高管理人员对饭店能源管理的重视,确立能源管理目标和完善能源消耗统计工作固然能给饭店带来一定的节能效益,但这些措施并不能代替新技术的引进所起的作用。在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饭店能源管理必须添加新技术元素来科学有效的节能。饭店是用能大户,拥有多种用能设备,而今市场,某一类相同功能的设备的耗能量都大不相同,因此在选择新设备时。要把能源消耗作为一个重要因素来考虑,尽可能的采用先进的节能设备,同时还要对设备的使用寿命进行科学的评估。此外,应采用先进的能源控制系统,来弥补人工控制能源所不能及的缺点和漏洞,更加精确的控制饭店的能源消耗系统。最后,对于饭店内部不能达到节能要求的设备和设施要进行经济的技术改造,逐步改变能耗大的设备和系统的能耗量,以达到饭店能源管理的节能目的。

(五)建立完整审核制度,提高员工的节能意识,改变传统的服务方式

在饭店高层管理人员对饭店能源管理高度重视的前提下,饭店管理人员应健全能源的文件化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的审核制度,使节能工作长期、全面、深入地开展下去。节能涉及到饭店的每一位员工,没有广大员工的热情参与,节能就成了一句空话。只有全体员工都提高节能意识,主动做好节能工作的先锋带头作用,才能搞好节能工作。所以,节能工作是全员性的,这里的全员性不仅是指每一位员工要做好日常工作中的节能工作,做到节约能源的使用者,还包括饭店员工在不同岗位上要做好能源的管理工作。因此,必须让每一位员工明确节能的重要意义。

能源管理工作的认识增强对员工的服务方式会有一定的影响,在遵守节能的原则下饭店的员工将改变传统的服务方式,采用绿色营销和绿色服务对宾客进行绿色宣传,用更经济的、效率更高的方式来提供服务,提高服务的标准和质量。同时,用自身行动引导宾客也加入到节能的工作中来,使节能工作更全面、更广泛、更有效的进行。

绿色饭店管理是很多有长远眼光的饭店经营管理者所优先选择的发展方向,而选择绿色饭店这一大方向的背后需要考虑很多问题。能源管理作为绿色饭店管理的核心内容和基本衡量指标,在打造绿色饭店的过程中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因此,在实际管理中研究饭店能源管理问题有着重要和积极的意义,它的必要性、现实性在绿色饭店内涵中具体体现在其发展的各个方面。立足绿色饭店,抓好能源管理,是现代饭店管理的科学理念和实际要求。

参考文献

[1]陆诤岗《绿色饭店》,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

[2]罗伯特・E・舆尔伯文雾,乔治・R・康黎德.饭店业的能源管理[M]旅游教育出版社出版,1991.

[3]蔡静加强饭店能源管理努力提高经济效益[]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

[4]宣能啸.我国能源的现状及利用分析[N].经济日报,2004-09-28

[5]潘伟尔.从国际比较看加强我国能源管理问题[ $N]煤炭工业经济运行中心.

[6]王捷二,朱玲.论通过改变能源结构提高酒店业经济效益[ ]企业技术开发,2004(11).

[7]周均悦.试论饭店的节能途径[ $N]能源工程,2000

[8]汤铁龙,论饭店的节能管理[]源工程,1999.

[9]陆诤岚.饭店节能与创建绿色饭店[J]能源工程,2000

[10]韩群冬,绿色饭店的理念及其生态化控制过程[ $N]自然生态保护,21202.

(作者单位:新疆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 832000)

花卉园艺

吊兰的栽培

第8篇

一、“合同能源管理”运作模式、特点及作用

1.“合同能源管理”运作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EPC)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是由节能服务公司(国外简称ESCO,国内简称EMCo)通过与企业签定能源服务合同来为企业实施节能项目的模式。即:节能服务公司自带资金、技术为企业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在合同期,通过与客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来回收投资和获得利润,合同结束后,设备及效益归企业所有。

2.“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特点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原本由能源用户进行的节能改造工作现由节能公司承担,能源用户坐享节能改造成果;二是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节能项目来实现赢利的目的;三是能源用户利用预期的节能效益引进新型节能技术,改造升级现有设备;四是节能服务公司不断开拓节能市场,在发展壮大自己的同时,客观上提高了全社会节能降耗水平。

3.“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作用

“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作用是能够有效排除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障碍,其核心是节能服务公司与客户合作,通过实施节能项目创造节能价值来实现互惠双赢。

能耗企业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接受节能服务,自身不投入,不担风险,不占用太多精力,不需要额外投入节能资金就能引进新型节能技术,改造升级现有设备,坐享节能成果。

节能服务公司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提供的节能服务,容易开发潜在的巨大节能市场,通过同类项目的开发和大量“复制”来提高其节能项目的运作能力,降低节能项目的实施成本,在为能耗企业提供节能服务的同时获得更多的利润。

随着节能服务公司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发潜在的巨大节能市场,可带动节能产品生产、租赁和节能投资等相关产业的发展。

二、“合同能源管理”在国内、国外的发展现状

1.“合同能源管理”在国外得到普及

“合同能源管理”早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石油危机之后,就在许多市场经济国家逐步发展起来,基于这种节能新机制运作的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的发展也十分迅速。经过30多年的发展,尤其是在美国、加拿大,其已经发展成为一种新兴的节能产业。据统计,美国已有专业节能企业2100多家,其中有些公司已形成跨国集团。2003年仅纽约州专业节能公司的营业额就达85.5亿美元,节能客户已由工业企业扩大到机关、团体、学校和私人住宅。1990~1994年,加拿大EMCo协会所属公司的营业额每年递增了60%。

2.“合同能源管理”在国内得到推广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以促进国内节能机制的转换,提高能效,节能减排。早在1996年就开始组织实施“世行/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以示范和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一期,于1998年12月正式实施,在北京、辽宁、山东建立了3个示范EMCo,并成立了国家节能信息传播中心,为项目提供技术援助。项目二期,于2003年11月正式启动,将世行/GEF赠款的绝大部分用作EMCo商业贷款的专项担保资金,进一步在全国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促成更多新EMCo的建立与发展。到2005年12月底,三家示范EMCo累计为客户实施了423个节能项目,节能能力达到135万吨标煤/年,项目寿命期内的节能总量为1411.3万吨标煤/年。二期到位专项担保资金1100万美元,拉动节能投资29505万元人民币,实现银行贷款18090万元人民币,累计担保总额16271万元人民币。

面对经济发展中的能源瓶颈和国内巨大的节能市场,在国家示范项目的带动下,各省纷纷建立和发展节能服务公司,加快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步伐。湖北2002年1月成立首家EMCo――湖北美欧节能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并申报第二批世行/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2002年10月,上海成立合同能源管理指导委员会和上海首家EMCo――上海市节能服务有限公司,并制定了2003~2005年上海合同能源管理发展规划。自2002年10月起,“合同能源管理”在上海兴起后3年多的时间里出现了一批节能服务公司。其中30多家专门从事合同能源管理的公司,完成了各类节能项目200多个,有3.1亿元的非政府资金投入,年节约能源15万吨标准煤,减少用电负荷80MW,年减排二氧化碳10万吨,粉尘42吨,全部投资预计在3年内可收回。“十一五”期间,上海市合同能源管理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再结合本市“十一五”节能规划的内容,组织、协调安排40个大中型节能项目,预计可削峰140MW。经过5年努力,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效果要达到相当于建成一个600MW的能效电厂。

从2004年国家成立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到2006年,EMCo会员已发展到226家,年均增长54%。截止到2006年底,国内各类EMCo共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1426个,形成年节能能力28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181万吨。

三、加快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促进吉林省节能工作

吉林省正处在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发展期,要完成“十一五”能耗减低目标,是一项非常艰巨的任务。从节能效果看,国外普及、国内正在推广的“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新机制可大幅降低企业的投入和风险,是节能的有效方式。加快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推动全省节能减排,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现实和长远的意义。

(一)吉林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吉林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除了财税、融资等国内共性市场障碍外,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是节能产业薄弱。据各节能网统计,目前相关节能企业有16家,其中14家为节能产品生产企业,2家为节能服务公司。节能服务公司起步晚,发展缓慢。

二是节能市场尚未形成。“合同能源管理”在省内尚未广为人知。从长春市四星级以上酒店能管部门的问卷调查显示,不知道“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占70%。从3家大型企业、20家中小企业的调查看,大型企业对“合同能源管理”机制都有所了解,而中小企业则基本空白。由于对“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不甚了解,EMCo与客户在节能服务的具体环节上难以达成共识。

三是存在信息障碍。目前全省还没有一家专业机构为企业提供权威、实用的综合节能信息。金融部门、私人投资者等潜在的节能投资方,对节能项目的可赢利性不甚了解,节能市场和节能资金市场存在严重的信息脱节。

(二)加快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的对策建议

2007年是实现“十一五”节能降耗的关键一年,需要强化手段为节能降耗助力。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同时,有必要加强政府推动,并发挥市场主导作用,积极培育节能服务公司,加快推广“合同能源管理”。

1.成立专门机构,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借鉴外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的经验,建议成立专门机构,负责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和对EMCo的指导工作。从科研院所、大型重点企业、机关部门中挑选人员,组成过硬的节能管理专家队伍,研究制定“吉林省‘合同能源管理’发展规划”和相应的激励政策及扶持政策,营造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2.加强培训工作,提高对“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认知度。举办政府各级相关部门、大中型重点企业、节能服务公司参加的“合同能源管理”培训班。一是提高对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在建立全省节能服务体系、推动节能降耗工作中的重要地位的认识,以及对国家节能政策和形势的认识;二是使耗能企业与EMCo正确理解和运用“合同能源管理”。

3.加大宣传力度,广泛传播“合同能源管理”。一是动员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节能知识、政策和法规,提高全民节能意识;二是在政府网站开辟节能专网,权威、可靠和有效的信息,引导社会投资者及企业决策者了解、关注节能,搭建节能服务公司与耗能企业之间的合作平台;三是开通能效诊断热线,积极开展网上培训、交流和咨询活动。

4.依托大型企业优势,高起点发展我省节能服务企业。由于大型工业企业的工艺复杂,生产线科技含量高,外埠EMCo很难独立提供节能服务。吉林省大型工业企业多数拥有节能方面的技术、人才、设备和管理等优势,应引导和扶持省内大型企业集团,依托自身优势成立EMCo,在为本企业提供节能服务的同时,开展对外节能服务,使全省节能产业背靠大型企业技术和人才等实力,高起点,快速发展。

第9篇

日本能源管理师制度简介

在发达国家中,日本是实行能源管理师制度最早的国家之一。早在1952年,日本政府就根据1951年颁布的《热能管理法》开始实行热能管理师的国家考试。其制度的创设主要是根据1979年6月22日颁布的《有关能源使用合理化的法律》(简称“节能法”)而展开的。日本“节能法”是在1973年10月爆发第一次石油危机打击以后,全国上下普遍认识到节能的重要性,并已经采取多种节能措施和政策以后,1979年因为伊朗伊斯兰革命又爆发了第二次石油危机的背景下制定颁布。前后经过了1993年、1998年、2002、2005、2006、2008年等多次修改,最近的一次修改在2008年5月30日由日本国会。①

1979年,日本制订“节能法”,按照该法律的相关规定,能源管理师成为国家强制执行的一种制度。由通商产业省(现在的经济产业省)按照该项法律出台政令和措施,实行由通产省组织的国家考试。除原有的热能管理师专业以外,增加了电气专业能源管理师考试,考试通过取得资格者统称为能源管理师(能源管理士),并在通产省备案。这一制度也被称为“注册能源管理师”制度。

日本“节能法”第九条对能源管理师和一般能源管理者的责任规定包括:改善和监督热力能源管理指定工厂合理化使用燃料,包括燃料的消费、设备的维护、燃料使用方法等。按照通产省政令确定的业务,改善和监督电力能源管理指定工厂合理化使用电力,包括电力消费、设备维护、电力使用方法等,也包括通产省政令指定完成的其他业务。②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指定工厂,经济产业省(通产省)可以通过检查、行政指导、劝告、张榜公布、处以罚金等办法进行处理。因此,日本的相关企业一般都会努力在能源管理师和一般能源管理者的带领下努力完成相关的节能任务,听取经济产业省(通产省)行政指导。

日本之所以能够成为一个世界上节能管理十分先进的国家,其主要的依托和凭借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健全的节能法制,先进的节能理念和政策,具有效率的行政管理体制,全民节能意识的普及和教育。

上述四个方面都和能源管理师制度密切相关。综上所述,第一,在日本健全的节能法制中,有关能源管理师的法律规定是其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和环节。除此以外,在大中型企业和耗能单位有关节能法律的推进和落实,很大一部分工作是由节能管理师来完成。第二,先进的节能理念和政策不能是高高在上的空洞教条,而必须有相应的主导者、主体者加以贯彻和普及。而能源管理师恰好成为先进节能理念和政策的宣传者、落实者和执行者。他们在经过培训上岗以后,肩负着向工厂全体员工宣传节能政策,普及节能知识和技术等的责任,成为先进节能理念、政策和技术的宣传、传播、普及和应用的载体、桥梁。第三,能源管理师的工作是日本节能行政中的重要一环,他们虽然属于企业的员工,但是,由于根据法律和经济产业省的行政指导来促进工厂企业的节能工作,实际上起到了日本节能行政最前沿落实者的作用,使日本节能行政在耗能较高的大中企业、大中单位中,具有很高的效率。他们尽管在性质上隶属于企业,但在某种意义上也是经济产业省、环境省在企业中的政策代表。第四,能源管理师的工作虽然主要在大中型企业和耗能大户单位展开,但是,由于他们除了必要的专业工作以外,还肩负着教育所在企业全体员工的责任和义务,而受到相关知识普及和政策、技术教育的员工则将相关的理念、知识、政策和技术通过自身的社会关系网向全社会扩散、辐射。因此,能源管理师的工作成为全民节能意识普及和教育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日本的相关制度与中国的借鉴问题

能源管理师制度对于节约能源具有切实有效的实际作用。根据国际上一般的说法,采用能源管理师的企业即使不经过任何技术改造,最低也能够减少5%的能源消耗。这个节能比率对于大中型企业和耗能量较大的单位来说是相当可观的数据,将直接带来生产成本的下降和碳排放的降低,对于企业增加效益,维系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实现中国政府的碳减排目标,都可以带来直接的推动作用和正面效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已经于2008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规定,重点用能单位应当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能源管理负责人负责管理本单位节能工作。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颁发的《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规定,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公共机构,应当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实行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这两项法律法规的出台和规定,为中国正式建立能源管理师制度并走向实际应用、普及确立了法律和政策基础。但是,到目前为止,中国能源管理师制度还属于刚刚起步,尚没有建立和完善。因此,既需要借鉴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既有体制,尽快建立并发展既有中国本国特色、又不落后于世界通行规则和质量的能源管理师制度。同时,解决各行各业急需要一大批能源管理师这一专业性人才的社会需求,应对降低成本、节能减排的社会新潮流和新变化。

日本能源管理师制度的特点及其对中国的意义包括:

和其他发达国家相比较,日本是极度缺乏能源的国家,特别是由于两次石油危机的冲击,更加重了日本的能源危机意识,也促进了包括节能管理师在内的节能法律、制度、管理、技术和教育的发展。日本节能管理师制度体系不仅内容完善,而且,在很多做法上也比较深入细致,节能管理比较彻底到位。值得中国全面学习和引进。以生产1美元国内生产总值(GDP)消耗能源换算成石油计算,日本每生产1美元GDP仅需要128克石油的能源,这在世界各国中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美国和欧盟每生产1美元所需石油分别是:221克、170克。③可见,日本的能源利用效率比美国和欧盟要高出很多。这其中不乏日本能源管理师和相关制度的贡献。

美国能源工程师协会(AEE)注册能源管理师(CEM)培训项目已经在中国捷足先登,抢占了中国在这一高端培训领域的相当一部分市场,已经占据了中国在该领域的制高点。在这种情况下,更有必要引入日本的培训和考试认证体系,使中国能够兼取美国、日本和欧洲能源管理师制度各自的长处,结合中国自身国情,创设出中国自己的培训和考试认证体系。否则,如果中国只引进美国的相关体系,中国将完全受制于美国。并且,在完全吸纳美国相关制度的情况下,不仅不容易创设具有本国特色的制度,也不容易鉴别美国体制的弱点。而有日本体系作为第二个参照系的状态下,不仅会产生合理竞争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某一外国体系独霸天下的情况也会为之改观。

日本能源管理师资格的取得,无论是培训,亦或考试,都由财团法人日本节能中心来主持和管理,集中统一,全国划一。中国目前的试点培训和资格取得有些遍地开花的倾向。作为试点尚无不可,但是,逐渐应该向集中管理、统一运作、全国划一的方向发展。因为能源管理师的业务素质与新的节能理念、国家有关节约能源、环境保护的行政、新的节能技术和方法、新的管理办法等密切相关,属于较高层次的行政与技术专业性管理范畴。如果任凭地方各自为政,势必政出多途,难以掌握国际国内的最新动态和最新技术、方法等,致使同为能源管理师的资格获得者在业务水平上也会存在很大的差异,甚至是良莠不齐。

能源管理师的培训和考试等在日本较少资格限制,即使在培训上有些限制,如从事相关能源管理工作具有3年的实际经验等实践资格的限制。但在报名考试的资格上基本上没有什么大的限制。这样可以单纯根据考试水平,获得资格认证。但是,这种体制也存在弊端,即单纯靠复习考试,或者过硬的背功等也能获得通过,取得能源管理师资格。而这其中的一些人在实践中却很难发挥作用。一是没有实际工作经验和实践难于在第一线的工厂企业发挥作用;二是资历较浅、比较年轻,在工厂或单位的节能工作中难于发挥应有的作用。中国的能源管理师制度从一开始就要尽量避免这种弊端的出现。对于初级能源管理师资格考试当然可以限制较宽、或不设限制。而对于中高级的能源管理师资格获得应该有相关技术职称的限制,如以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获得者为报名条件,或者,具有一个工厂、单位部门经理以上行政职务的资格限制等。以便于他们能够在获得相关资格以后有效地开展工作,切实落实所学到的节能知识和技能,普及节能减排的教育等。(作者为外交学院国际关系研究所教授)

第10篇

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节能减排;节能服务

由于技术创新对基础理论研究的分工与依赖,很多企业在节能技术的研发上往往力不从心。同时,对多数企业而言,能源及其管理并非企业核心能力的一个部分,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得不偿失。引入外部技术力量,通过合同约定开展节能减排成为发达国家降低能耗的一项行之有效的市场化途径。

一、合同能源管理

所谓合同能源管理是指专业节能服务公司(Energy Service Company,简称ESCO)与具有节能意愿的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向客户提供节能改造方案设计、原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培训、运行维护、节能量监测和能源效率审计等综合服务,而且专业节能公司常常垫付服务所需资金,通过合同约定在未来一定时间段从能源费用的节约中逐渐收回投资并获得一定利润。

由于节能服务公司的费用和利润是从客户的能源费用节约额中支付的,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受到广大高能耗客户的欢迎。基于双方的非零和博弈,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得以迅速发展。欧美经验表明,能源服务业对于推动节能减排具有显著作用。合同能源管理这种市场节能新机制的出现和基于这种机制运作的节能服务公司的繁荣发展,在带动和促进了美国、加拿大、欧洲及日本等发达国家全社会节能项目加速和普遍实施的同时促进了节能服务产业的蓬勃发展。统计数据显示,节能服务产业已经成为美国的高增长和高利润行业。

二、北京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的紧迫性

(一)能源资源和环境制约北京的可持续发展

北京作为发展中国家的超大型都市,能源资源的瓶颈制约和环境压力比其他城市更加尖锐和突出。北京能源对外依存度高。作为超大型消费都市,北京不仅能源消耗量巨大,同时也是能源极度依赖外部供应的城市。多年来,巨大的原油贸易进口量是北京区别于其他中国城市贸易的显著特点,占地区进口总额的比重一直保持在四成以上。剧烈波动的国际原油价格威胁着北京的能源安全、制约着北京的经济发展。北京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尤其是严重的雾霾不仅成为北京社会各界的重要关注点,而且引起国际社会高度关注和热议。最近耶鲁大学的一项研究报告引用了NASA卫星获得的数据,指出2013年11月至2014年1月间,北京的PM2.5平均值是每立方米400微克,而同期,伦敦只有20微克。大气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不仅影响北京的投资环境和国际形象,更重要的是已经严重影响人民生活和健康,甚至成为威胁社会和谐稳定的最重要因素。

(二)降低能耗可以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

在化石能源不可再生和供求矛盾日趋尖锐的条件下,石油、煤炭等传统能源的价格不断攀升。第一次石油危机导致石油价格上涨和能耗高的汽车的滞销,使轻便省油的日本汽车备受青睐,由此开启日系车大举进军欧美市场的新时代。特别是在国际航运、发电、冶炼等行业,能源成本占整个生产成本的50%以上。不言而喻,降低能耗能够极大地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中国是一个幅员辽阔、地区发展水平差异巨大的国家,节能市场潜力巨大。尽管北京万元GPD能耗已经降到0.459吨标准煤,但北京节能减排仍然任重道远。一方面,虽然北京经济结构轻型化使北京万元GPD能耗得以大幅降低,但北京是我国第二大能源消费城市,经济的迅速发展和能源的大量消耗为北京市开展合同能源管理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另一方面,作为中国科技资源密集度最高的城市,北京对对降低其他省市自治区的能耗水平责无旁贷。北京必须通过节能技术的输出,帮助其他省市自治区降低能耗,减少污染。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1年青海、宁夏的万元GPD能耗是北京的4倍以上,贵州、甘肃、新疆、山西、内蒙古则是北京的3倍。中国能源利用效率低、符合减排条件的项目多、规模经济效应明显,开展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利润空间较大。北京在通过能源合同管理帮助其他地区降低能耗方面可以大有作为。

(三)应对新的低碳贸易挑战

在全球温室效应不断加强的条件下,节能减排是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必然要求。中国作为能耗水平远远高于发达国家的经济高速增长的国家,在碳关税等绿色贸易壁垒面前,高能耗导致中国产品进入发达国家市场屡屡受阻。

在国际社会环境意识日益提高的情况下,企业通过率先采取环境规制所要求的环境友好技术可以使其在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占得先机。目前,中国的大多数企业尚未意识到悄悄来临的包括碳关税、碳足迹等国际碳壁垒对中国出口贸易的威胁,大多企业还未开展相应的应对措施。从长远来看,这个问题非常严峻。中国大多数出口企业是中小企业,靠自身实力无法在短期内提升技术和装备水平,也无法提高能效并减低温室气体排放。

三、推进北京合同能源管理的措施建议

北京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不仅具有现实的紧迫性,更大有用武之地。作为中国的首善之区和技术创新中心,北京发展和推动能源合同管理业务不仅可以有效地降低北京市相关产业和重要企业的能耗水平,还可以通过对外服务,降低整个中国的能耗水平。北京企业通过与相对落后的地区企业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合作,可以把北京相对先进的节能减排技术运用到生产实际,帮助降低其他地区的能耗水平。同时,北京的节能服务业也可以获得巨大的市场。

(一)通过技术攻关降低重点企业的能耗水平

在全球广泛开展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的背景下,为了推动北京市节能减排业务,北京市曾经与在京的10大能耗大户签订了节能协议。毫无疑问,这些举措对推动北京的节能减排事业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可以肯定,这些在京的大企业仍然存在巨大的节能减排潜力和空间。北京可以通过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的方式,对在京能耗大户的节能措施开展攻坚战。由于北京高校云集,高端技术人员荟萃,应该可以比较顺利地获得降低能耗的技术方案。这些技术方案不仅是降低这些能耗大户能源消耗的保障,更可以为北京市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奠定基础。

(二)建立一定数量的能源管理公司,向其地区输出能源管理技术

北京是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经济实力雄厚、技术创新能力强的大都市。相对于全国中小城市和中西部地区,北京在成本方面毫无优势可言。北京必须通过技术创新,取得竞争性优势,获得高端利益。通过输出包括节能减排技术在内的各种技术,寻找经济转型的发展方向并发挥自己的优势。

北京和中国相对落后地区的能源合作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中国很多城市的万元GDP能耗高出北京3~4倍。这些地区的高能耗企业,是北京开展能源合同管理业务的重点和主攻方向。通过节能技术研发的强弱联合,使北京和经济发展落后地区优势互补,达到相得益彰的目的。通过向能耗较高的省区提供节能减排、降低能耗的能源技术服务,提升落后地区产品和产业竞争力。

(三)支持能源管理企业做强做大

以服务为主业的合同能源管理公司为客户提供节能融资、专业管理、节能方案、综合审计和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方面全面的节能效果保障服务,是一种专业化程度很高的高端服务,具有高利润回报的特点,是北京服务业的新增长点。

通过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把北京节能服务产业化、规模化。北京与外地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开展能效合作项目。正如前文所述,北京同青海、宁夏、山西、内蒙古、甘肃、新疆和他能耗水平较高的省区的合作具有良好的前景。但是,发挥北京的技术创新优势、促进中国整体能耗水平的降低不能依靠个别专业人员和少数合同能源管理机构,必须发展数量相对较多的专业化能源合同管理的公司。北京市应该通过提供融资、维持政府间接洽及对合同能源管理公司的政策优惠等措施促进北京能源合同管理业务的发展。

(四)对外投资新能源项目,优化北京能源结构

目前,我国大型对外投资项目过于单一,大多数投资集中于传统能源和矿产资源项目,现在应该对此走出去战略进行调整。北京企业可以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参与国内外新能源技术研发和新能源项目开发,提高能源供给的多样性和来源地的多元化,保障能源供应安全和优化能源结构。例如,投资于美国的清洁煤炭项目、页岩气项目;投资欧洲风电、核电项目;投资非洲的太阳能项目等。从投资合作项目中,建立新能源的供应渠道,更为重要的是北京企业可以接触和学习国际前沿的清洁能源技术、先进的能源管理经验,这对于推动北京企业在国内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高效地利用中西部风能和太阳能资源、清洁地利用中国丰富的煤炭资源的具有重要意义。

(五)鼓励北京高科技企业投身合同能源管理

随着人们逐渐开始意识到清洁能源、绿色能源对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性,许多跨国企业都开始承担与其地位相当的社会责任,为共同应对气候变化贡献力量。以谷歌为列,据统计,到目前为止Google已经在能源行业(包括再生、清洁能源)投入了近10亿美元。

在国内,人们往往忽视了大型信息技术企业实际上是用能大户这一事实,其庞大的数据中心运行耗费巨大的电能。北京是中国信息技术企业高度汇集之地,中关村更被称为“中国的硅谷”。这些高技术企业应该承当自己的社会责任,发挥其信息技术优势和资金优势投身合同能源管理,投资绿色能源。例如,可以将其高耗能的数据中心建在中国西部,利用当地风能,不仅自身应该在节能减排、绿色运行、能效提升和资源优化上身体力行,还应该尽力为政府、企业和家庭提供节能解决方案。此外,北京云集了中国众多大型央企和国企,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的条件得天独厚,有技术能力和资金实力进行较大力度的绿色能源投资并增加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量,这对于北京优化能源结构、降低排放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六)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共同应对区域环境治理

合同能源管理在促进区域节能减排合作、推动区域环境治理方面有用武之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2017年之前将大城市的PM2.5浓度降低15%以下。北京市的目标是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大气环境治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是一个局部地区可以独立完成的任务,必须从区域治理上想办法。以雾霾高发的京津冀为例,北京的大气污染不完全是本地燃煤、工业、机动车污染产生,区域污染物输送也是重要影响因素。周边的高能耗产业,尤其是钢铁、煤炭、电力、化工等领域的大规模发展,导致了空前严重的环境危机。以往,中国政府主要依靠行政力量推动区域环境合作往往面临地方利益的巨大障碍,效果不佳或不可持续。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最大优势在于各利益主体建立在自愿基础上,通过签订合约的方式,拥有先进节能技术实力的企业和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在追求各自利益最大化的同时,运用节能降耗技术,从源头上降低能源需求、推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实现企业、地方经济和环境保护的多赢局面。

参考文献:

[1]袁海臻,高小钧,杨春权等.我国合同能源管理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J].能源技术经济,2011(01).

[2]王树茂.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国的发展和存在的问题[J].中国能源,2008(02).

第11篇

提要: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种先进的能源管理模式和市场化运作的节能新机制,在我国已经有近十年的发展历程,取得了良好的节能效果。但是,目前我国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发展进程比较缓慢,面临着技术力量薄弱、项目融资困难和社会认知度不够等一系列问题。本文提出我国发展合同能源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引言

20世纪七十年代世界石油危机爆发后,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种全新的节能机制在市场经济国家逐步发展起来。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MC),即由专业的节能服务公司(在国外简称ESCO,在国内简称EMCO)通过能源服务合同为客户企业提供能源诊断、方案设计、技术选择、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运行维护、人员培训、节能量检测、节能量跟踪等一整套的系统化服务;并从客户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按合同约定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的一种市场化节能机制和商业运作模式。

我国是世界上仅次于美国的第二能源消费大国,但能源利用效率低,是能源浪费最严重的国家之一。20世纪九十年代初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正式引入我国。当时,我国政府与世界银行的专家进行了多次讨论,就在我国示范和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达成了共识,并决定共同实施中国节能促进项目,以推动我国广泛开展节能工作。中国节能协会的统计资料显示,目前全国的节能服务公司已经超过了100家。然而,面对国内庞大的节能市场需求和合同能源管理在国外的成功实施,节能服务公司却远没有像预期那样的快速发展,相反,这些节能服务公司目前的处境相当被动,极大地阻碍了我国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发展。

二、我国合同能源管理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原国家经贸委利用世界银行的贷款和全球环境保护基金的增款实施了“世行/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并于1997年成立了3家示范性的能源服务公司,包括北京源深节能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节能技术发展公司和山东省节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从1997年到2006年底,北京、辽宁、山东3家示范企业的能效投资逐年稳步增加,累计为405家客户实施了475个节能项目,投资总额达13.31亿元人民币,通过实施这些项目,能源服务公司获得净收益4.2亿元人民币,而客户的净收益是能源服务公司的8~10倍。这些项目产生的节能能力每年达151亿吨标准煤,形成的二氧化碳减排能力每年达145万吨。这充分说明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国是可行的,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目前,我国政府和世界银行已经启动项目二期,并将继续得到全球环境基金的支持,其目标是在我国进一步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这一基于市场的节能新机制,推动我国新兴节能服务公司产业化发展,以此帮助我国扩大能效项目的国内投资,提高我国的能源效率,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预计在项目二期实施期间,累计节能量约为3,533万吨标准煤,相应的二氧化碳减排量为2,342万吨。

虽然项目已取得一定成就,但是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国的发展仍然面临着一系列问题,诸如技术力量薄弱、项目融资困难、社会认知度不够等。

1、政策方面。(1)企业缺乏实施节能项目的动力。现行节能法律约束力较弱,缺乏强制性的规定以及经济激励手段促使企业实施节能改造,对能源利用效率低的企业或行为没有明显的惩罚措施。对节能行为缺乏明显的激励政策,特别是没有与节能的环保效益挂钩。除部分高耗能企业从节省成本出发对节能有一定认识外,大多数企业因为能源占产品成本不是太高,没有节能的积极性;(2)节能服务产业的市场不规范,缺乏评价标准。能源服务公司在我国还处于发展初期,没有成熟的行业规范,诸如服务标准、节能量检测和认定办法、合同规范及其履约道德准则等。同时也缺乏评价节能服务公司服务质量好坏的标准,节能服务市场比较混乱。

2、融资方面。(1)节能服务公司融资困难。现阶段,我国的能源服务公司很难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融资。多数运营的节能服务公司经济实力较弱,无力提供保证其贷款安全性的担保或抵押。由于合同能源管理的投入产出周期长,大项目一般在投入几年以后才会有回报,企业要进行后续投入面临很大的资金压力。而作为中小企业,又是新生的企业,商业资信度相对较低,很难从银行获得商业贷款,制约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因资金不足,大量好的节能技改项目无法实施;(2)缺乏信用评价机制,银行授予信用额度低。由于目前我国大部分的节能服务公司规模较小,经济实力不强,常常无力向银行提供信用担保和足额的抵押。因此,银行对这些公司的信用度水平存在质疑,授信额度很低。此外,目前中国节能服务公司的发展前景不是很明朗,银行缺少对合同能源管理运作机制的深入了解,这更增加了节能服务公司从银行获得贷款的难度。

3、能源服务公司方面。(1)能源服务公司专业化不强,缺乏运营能力。节能服务公司的运营机制是全新的,又比较复杂,潜在的节能服务公司基本都没有受过专业培训,大多数缺乏综合技术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商务计划制定能力、财务管理与风险防范能力、后期管理能力等,降低了向用户提供服务的水平;(2)缺乏权威的节能量核准手段。节能效果的评测问题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核心问题,节能服务公司的所有收益实质上都来自于节能收益。但目前,节能服务公司在节能量的核准和评估上,经常难以与企业达成一致,缺少统一的评价标准和具有一定权威性的第三方机构来进行节能量的核准和评估。

三、促进我国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的建议

基于我国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的现状,对推进能源服务产业发展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信息传播方面。以能源服务清单为载体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能源终端消费者在资金和技术的双重限制下,对节能方面的知识十分匮乏,特别是在公共建筑中,这种现象尤为突出。为此,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应该制定一个全面的能源服务清单,清单具体包括项目描述、功能描述以及示范性案例研究。通过对服务清单的传播为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扫清信息障碍和认识障碍。

(二)政策方面。规范能源服务市场。为了保护顾客,提升能源服务公司的公众形象,避免不规范的能源服务公司混乱市场,必须建立市场准入机制,严格审查能源服务公司的资质。在欧洲,欧盟各国正在努力为能源服务公司的资质建立一个征信系统,以避免有些公司为了牟取暴利进入节能服务行业,对整个行业的信誉和能力造成负面影响。对于申请加入节能服务行业的公司要从技术水平、融资能力、规模大小等方面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提高节能服务行业的门槛;对于运作中的节能服务公司要建立起信用档案,对这些公司已承担节能项目的实施水平与效果、盈利能力和还贷能力等进行实时的跟踪调查,对于节能项目实施效果不佳、技术水平落后、盈利能力差、按期还款水平低的企业进行通报整改,多次整改仍没有改善的,吊销其营运资格。

(三)融资方面。在中国节能促进项目二期担保计划取得成功的同时,我们也发现,面对我国目前巨大的节能服务市场,这些是远远不够的。我国应设立专业化的节能项目担保基金和相应的运作机构,建立并完善以担保基金启动银行贷款的节能融资中介机制。要对EMC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做到资金的专款专用。这种模式类似于世行、全球环境基金的运作模式,唯一的不同点是资金提供主体的差异,这里的节能专项担保基金主要由财政支出负责。财政支出突出了政府对节能事业的重视,同时财政支出的金额大,作为担保基金能在更广泛的范围内为合同能源管理融资提供保证。

节能项目担保基金应该分为国家和地方两级,国家节能项目担保基金由国家财政出资,并指定专门机构负责管理。地方节能项目担保基金由地方财政出资,并由相关部门负责管理。这两级节能项目担保基金有不同的职责,国家一级的主要负责国家大型EMC节能项目的担保,同时可以作为地方一级节能担保基金的后援支持;而地方节能担保基金主要用于本地区EMC项目的支持,负责培育地方节能服务市场。这样的分工有利于从整体上提高各个地区的EMC发展水平,避免发展不均的现象出现。

四、结论

本文阐述了我国现阶段能源服务公司的发展状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我国继续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发展需要采取的措施。合同能源管理作为国际上新兴的节能新机制,拥有广阔的发展空间。推动EMC产业的发展,有助于节约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率,也有助于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战略的顺利实施。

参考文献:

第12篇

Abstract:In this paper, the realization of the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in the energy management system has been summarized by introducing the structural framework and functions of each part of the energy management system of Ningbo Iron & Steel Co.Things on which attention has to be paid during the implementation of energy management system are also summarized.

关键词:能源管理系统 EMS 系统集成

Key word: Energy Management System EMS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中图分类号:F206文献标识码: A

0 引言

众所周知,钢铁企业一直是典型的能耗大户,在当今提倡节能降耗、低碳经济的时代,能耗是一个备受世人关注的问题。国务院最近提出了淘汰钢铁企业落后产能的计划,而且指标明确,措施严厉;同时征收碳税的计划也在紧锣密鼓的进行,所以钢铁企业能耗的高低关乎一个钢铁企业的生死存亡。我国国民经济总能耗中,约10 %消耗在钢铁生产中,达2~2.5亿多吨标煤/年,节能潜力是很大的。另一方面,在国内现代大型钢铁联合企业生产成本中,节能较差的其能耗占生产总成本的30~40 % ,吨钢综合能耗高达900公斤标煤/吨钢,吨钢耗水8~9吨,焦炉煤气(COG)、高炉煤气(BFG)放散率高至10~20 %,转炉煤气(LDG)回收率仅为60~70 Nm3/吨钢。而在国内外一些拥有能源管理系统的大型钢铁厂中,由于高度集中的进行遥控、遥测操作、动态平衡调整和事故处理,大大提高了钢铁厂二次能源的利用率,能耗可降低至总成本的21~23 %,吨钢综合能耗降至≤700公斤标煤/吨钢,COG、BFG放散率0 %,LDG回收率为110Nm3/吨钢。在钢铁厂建立能源管理系统,能够对能源介质的加工、调整、输送,进行集中在线控制、管理,充分利用钢铁厂的二次能源,大大降低钢铁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使吨钢综合能耗大大降低。所以一个现代化的钢铁企业建立一套有效的能源管理系统是钢铁企业经营管理从粗放式到精细化的关键的一步,是实现节能降耗、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必要措施。

能源管理系统,即Energy Management System(下称EMS)的建立,不仅对能源的统一调度、优化煤气平衡、减少煤气放散、提高环保质量、降低吨钢能耗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有重要作用,而且对于事故预案的制定和执行、事故原因的快速分析和及时判断处理、能源供需的合理调整和平衡以及在客观信息基础上的能源实绩分析、能源计划编制、能源质量管理、能源系统的预测等都是十分有效的。EMS系统功能框架图如下:

图1EMS系统功能框架图

1 EMS组成框架

一般钢铁企业信息化建设会将信息系统与控制系统分为四级:其中L4为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 Enterprise Resourse Planning);L3为分厂(车间)生产制造执行系统(MES);L2为过程控制系统PCS(Process Control System);L1为基础自动化系统,其中L4的ERP负责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生产规划;L3的MES负责企业生产调度和系统过程优化;L2及L1负责生产过程控制。

由于能源管理系统关系到全公司的能源介质管理和各分厂能源成本分析,与各个分厂都有联系,所以设计就把L2、L3综合到一起,形成综合的能源管理系统,而整个能源管理系统中又包含在线能源管理系统和离线管理系统,其中在线管理系统和基础自动化系统进行信号交接,采样现场的各种生产工序过程信号;供生产、能源调度人员进行监视生产运行状况和生产调度、能源调度;取自现场的信号同时在线管理系统中进行定时归档,并形成报表,离线管理系统每日到在线管理系统中读取相应的数据,然后归档到数据库中供各个用户调用;离线管理系统对各种能源介质数据进行统计并通过防火墙和ERP系统进行连接,系统框图如图2:

图2EMS系统功能框架图

2能源管理系统硬件、软件构成

2.1能源管理系统硬件构成

由于现在的PLC系统基本上都可以实现工业因特网通讯,所以宁波钢铁能源管理系统采用用光纤链路组成的工业以太网和中央以太网混合的结构。整个网络都是100M的速度。

中央以太网设置两台Cisco公司的Catalyst 2950交换机来担当核心交换任务,用于连接实时数据服务器、操作站、技术管理站、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总降变电所综保自动化系统的通讯服务器和区域变电所综保自动化系统的通讯服务器也连在中央以太网上。

共有以下设备将直接挂在中央以太网上:

4台数据采集服务器(原设计,现在已经增加到7台数据服务器,其中1台专门用于数据归档管理)。

1台应用服务器(离线管理系统,用来对数据的查询)。

1台数据库服务器(离线管理系统)。

1台工程师操作站 (用于更新信号采集站程序)。

动力系统的3台操作站(用于动力调度人员监视动力能源介质使用情况以及对动力供应设备进行运行方式变换的操作)。

电力系统的2台操作站(用于电力调度人员监视电力负荷情况以及对供电设备方式进行变换的操作)。

给排水系统的2台操作站(用于给排水调度人员监视各循环水站运转情况以及对部分循环水站运行方式变换的操作)。

总值班长的1台操作站(用值班调度长监控各能源介质使用情况)。

巡检班的3台操作站(用于巡检人员监视能源介质输送设备运转情况)。

管理用计算机4台 (用于管理人员对离线能源管理系统的数据进行查询)。

GPS服务器(用于同步各计算机的时间)。

网络打印机 (用于打印各种各种能源介质使用情况报表)。

工业以太网采用西门子工业级交换机OSM,用于连接所有现场设备(PLC、通讯计算机)、能中实时数据服务器。制氧PC机服务器也连在工业以太网上,并从制氧DCS取得数据和设备状态。EMS网络结构示意图见图3:

操作站采用HP Compaq Business Desktop d530 立卧可转换微型立式台式机, Intel Pentium 4, CPU 2.4G, 内存:512M RAM, 硬盘:40G,21”CRT。

数据服务器采用COMPAQ ML570R02 X2.8-2M 2P PRC 机架式服务器,2CPU,Intel Xeon MP 2.8G处理器,集成1MB三级缓存。3G RAM, 硬盘:72G×4。

应用服务器采用COMPAQ ML570R02 X2.8-2M 2P PRC 机架式服务器,2CPU,Intel Xeon MP 2.8G处理器,集成1MB三级缓存。5G RAM, 硬盘:72G×4。

数据库服务器采用COMPAQ ML570R02 X2.8-2M 2P PRC 机架式服务器,2CPU,Intel Xeon MP 2.8G处理器,集成1MB三级缓存。5G RAM, 硬盘:72G×8。

2.1能源管理系统软件构成

2.1.1系统软件:

1) PLC组态软件:Step7 V5.4;

2) 画面组态软件:Citect V5.42

Plant2business

3) 数据库: Oracle9i(25用户)

Oracle9i Application Server for WIN2000

Oracle Internet Developer Suite

Oracle9i Programer

Oracle9i Partition

4) 编程软件: MS

2.1.2 软件结构如下图:

图4软件结构图

3能源管理系统功能分担

3.1 数据采集站

根据地理分布的特点,整个系统的信号分布在全厂各个角落,利用现场采集站,远程I/O站、通讯等手段收集数据。供配电部分通过变电所的综保自动化系统交换数据, 通讯协议为DNP3.0 For Ethernet。与焦化厂的通讯是通过网关与PLC交换数据,通讯协议为OPC。焦化侧为OPC Server,EMS侧为OPC Client。制氧厂DCS是通过福克斯波罗提供的PC机服务器交换数据。通讯协议为OPC。制氧侧为OPC Server,EMS侧为OPC Client。其余采集站采用PLC来完成数据的采集。除数据的采集外,PLC还完成联锁控制、顺序控制、时序控制、闭环回路控制、算术运算、接口通讯、数据处理等功能。

3.2 实时数据服务器

四台实时数据服务器分别挂在两个Cisco Catalyst 2950交换机上。在功能上实时数据服务器分为两组。每组一台为主,一台备用。第一组用于供配电系统, 第二组用于动力和水系统,第三组用于五丰塘新厂区。在实时数据采集服务器上装有Windows 2000/2003 Server中文版、Citect 15000 点I/O Server FULL许可证、Plant2Business Server 许可证(无限点)和Oracle Connector(数据库连接器)。这些服务器完成与现场所有的PLC设备的通讯,进行数据采集。在这些服务器内完成中间量计算、累积量计算、趋势、报警、数据短时归档、向数据库站传送数据等功能,并保存有信息记录、操作记录。数据保存的时间为1个月。对于需要长时归档的数据,送到数据库站。

3.3 操作站

在控制室大厅配有8台Citect显示客户机,作为整个系统的操作站,对有关的能源数据和设备进行监控。这8台操作站分为电力系统2台、水道系统2台、动力系统3台、总调1台。在操作站上装有Windows 2000 Professional 中文版和Citect 15000 点显示客户机许可证。这些操作站完成潮流监视、设备状态显示、操作画面,信息显示、实时曲线、参数设定、语音报警等功能。在操作站上还可进行数据查询、报表查询、报表打印等工作。

3.4 应用服务器

在应用服务器上装有Windows 2000 Advanced Server 中文版和Microsoft 中文版。在该服务器上运行有管理类的应用软件。包括数据查询、报表查询和打印、预测等应用软件。该服务器还作为Web Server用。在技术组、计划组和巡检组的终端上可通过Web方式浏览过程画面和过程曲线,并可进行数据查询、报表查询、报表打印。

3.5 数据库服务器

数据库服务器采用ORACLE数据库用以存储长时归档数据,在数据库服务器上安装有Oracle 9i 数据库(25用户) 。该服务器完成数据的长时归档、数据压缩、数据备份、与ERP的数据交换。与ERP的数据交换采用中冠的DI Client。归档数据从实时数据服务器送到数据库服务器。在实时数据服务器内对数据先进行初步运算和整理。如对流量的积算、电量的累积等。

3.6 技术组、计划组、巡检组计算机

技术组、计划组、巡检组计算机上运行有操作站上同样的软件,但不允许进行设备操作。主要用于完成潮流监视、设备运行状态监视、曲线查询、数据查询、统计报表查询和打印等功能。

4 结论

由于PLC系统的发展,现在各种PLC系统都具有因特网通讯功能,所以使得企业级能源管理系统集成及生产制造执行系统集成等变得容易实现,各个分厂的控制系统挂到统一的工业因特网上,用光纤链路组成一个大型的环网,由专门的数据采集站进行信号采集,统一管理。同时由于计算机硬件及相关数据管理软件的快速发展,使得大型联合企业生产过程中上万点的现场信号能够迅速方便高效的进行管理。

但是,大型网络的建立就意味着巨大的网络风险,在建立环网的时候要格外注意设置网络断点,否则将会产生严重的网络风暴,导致网络中所有的通讯受到影响,从而影响到各个生产工序的状态监视,有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还有就是网络中任何一台计算机中毒都会导致病毒迅速扩散,蔓延到整个网络。所以在这种大型系统集成实施过程中,要格外重视两点:一)在组网的时候要注意避免网络中不小心组成了小的环网,导致网络通讯中断,在大网闭环的时候注意设置断点;二)各个操作及管理站的计算机要避免使用各种外来存储介质,防止计算机中毒;同时,有条件的话,将计算机安装杀毒软件并定期更新病毒库。

参考文献

[1] 西门子公司《STEP 7 V5.4 编程手册》2007年8月版

[2] 悉雅特有限公司 《CITECT组态培训手册 V5.4》 2002年4月版

[3] 悉雅特有限公司 《CitectSCADA5.5技术概要(中文版)》

[4] 悉雅特有限公司 《Plant2Business 技术概要(中文)》

[5] 黄河等编著 《Oracle 9i for Windows NT/2000 数据库培训教程》(基础篇)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2年9月

[6] 汤涛 等编著 《.NET企业级应用程序开发教程》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