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15 15:58:0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专项资金自查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根据区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认真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项财务管理政策,切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能职责、把学校资金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实现政策制度更加完善,资金使用管理更加阳光规范,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有序发展,现将学校教育专项资金自查报告如下:
1、 学校领导非常重视,成立了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全体校务成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分工明确,把自查工作落到实处。
3、 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学校在年初做好预算,上级按时拨付资金,用于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不存在挪用及发放补贴等违规使用现象。
4、 寄宿生贫困生补助专项资金。学校寄宿生贫困生建档成册,材料规范齐全,及时公示补助标准,及时发放资金,接受群众监督。
经过自查,学校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现象,重大事项资金使用情况能够及时公布、公开,做到了透明、阳光。我校将一如既往贯彻履行上级精神,照章办事。
随着国家对我市资金投入的逐年增加,以及这些项目的具体实施,有力地加快了我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农牧民脱贫致富的步伐。确保资金合理使用、项目工程质量,是关系我市投资信誉和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件大事。但个别地区和部门在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质量、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违规违纪问题,对此,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一定要从维护国家和广大农牧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严格管理。
为了加强项目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各旗县区对所有建设项目要进行一次严格认真的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重点内容
(一)生态移民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
(二)义教工程和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
(三)退耕还林(草)项目。
(四)人畜饮水项目。
(五)禁牧舍饲项目。
(六)沙源治理项目。
(七)其它涉农项目。
二、自查自纠有关要求
(一)主要从是否严格履行了项目的基本建设审批手续、投资计划和资金拨付情况、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招投标、工程进度、成活率,工程是否按要求及时竣工并通过验收;是否存在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是否存在擅自扩大和缩小建设规模,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工程是否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原始会计凭证是否齐全,财务帐目是否清楚、项目管理费是否按规定提留及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认真自查自纠。
(二)此次自查自纠,由旗县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严格对项目逐项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结合纠错整改措施的落实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全面推行项目物资采购制度,强化检查制约和纪律约束及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杜绝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的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为进一步巩固财政“大监督”理念,完善内部控制机制,防范和化解财政内部风险,保障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的安全性,促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和财政部门廉政建设,根据财政部《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依据《市财政系统2012年内部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及《市财政监督检查2012年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特制定2012年度财政局内部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和检查方式
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由财政局统一组织领导,各业务科室、二级单位、财政所分别负责,财政监督专职机构牵头实施。采取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查工作由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二级单位负责人及财政所所长负责,自查面要达100%,重点检查人员由财政监督检查局、乡财局、预算股人员组成。
二、检查时间
财政所内部监督检查:自查阶段2012年2月25日—3月4日,重点检查阶段2012年3月5日—3月30日。
局各业务科室及二级单位内部监督检查:自查阶段2012年2月25—3月4日,重点检查阶段2012年6月、12月,9月份接受上级交叉检查。
三、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各乡镇财政所检查范围和内容:2011年度乡镇财务收支及本单位财务收支、财政资金(含专项资金)拨付情况及会计基础工作的执行情况、资产和财务管理情况,有无违反财经纪律及其他违规行为,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局各业务科室及二级单位检查范围和内容:财政专户管理与资金安全检查,科室全面履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帐册是否健全、登记是否合法、资金状况是否全面、对账手续是否齐全等和二级单位2011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内部控制情况及资金安全,财政专户撤并情况的“回头看”。
四、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一)检查的方法
以财政资金流向为主线,采取内查与外查相结合、检查与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内查外调,提高检查效果,进而增强查处问题、改进管理的针对性和说服力,从而提高内部检查的有效性。
(二)检查的步骤
1、自查阶段(2月25日—3月4日):各业务科室、二级单位及乡镇财政所,按照自行管理权限对2011年工作中的漏洞进行自查、自测。特别是资金管理环节、财务管理核算情况等。自查结束后,及时向财政监督检查局报送自查报告及自查表。
2、重点检查阶段(3月5日—3月30日):结合各乡镇具体情况,对财政资金((含专项资金)的拨付情况、银行帐户管理、财政财务收支与会计基础工作、会计信息质量及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检查结束后提出相关整改落实建议,形成专题材料。
3、整改落实阶段:局各科室、二级单位及财政所要针对自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自觉进行整改提高,对内部监督检查建议逐条进行落实,并向财政监督局提报意见反馈,整改情况作为目标管理考评的重要内容。
五、检查工作要求
1、被检查单位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和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自查结束后,要及时将本科室、二级单位自查报告,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财政监督检查局,财政所需一并报送自查表。
2、被检查单位要全面、及时地提供检查所需要的有关文件、帐表、凭证等相关资料,积极配合财政监督人员搞好检查工作。
3、严格执行财政监督检查程序。所有检查项目必须严格依照《财政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有关规定进行,依法依规处理。
一、实施方法和工作步骤
在具体组织实施内审自查和抽查工作中,我们统一调度审计力量,充分调动审计和被审计双方的积极性,周密设计,合理安排,确保了审计成果质量。
1.明确范围、内容和重点。范围为本部门(单位)及下属单位2008年度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管理情况。内容包括部门预算编制、批复和执行情况,预算收入和各项非税收入情况,财政预算支出和部门行政管理成本情况,财务管理等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等四个方面。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执行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有无隐瞒、截留、坐支应上缴的财政收入,有无滞留、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和虚列支出等问题;银行账户开设和管理是否规范;有无违反规定乱收费、乱摊派、乱发放津补贴、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等问题;是否建立和执行资产管理制度,资产核算、处置是否符合规定等。
2.划分任务、时间和阶段。明确了内审自查及抽查工作由我厅相关审计业务处牵头组织,将36个省级部门单位的内审自查督促检查和15个省级部门单位(达到了自查单位的42%)的抽查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的8个审计业务处(占我厅审计业务处的50%)。具体实施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由各部门单位对自身和下属单位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并将相关情况按照规定时间上报我厅。第二阶段,在对上报的自查自纠情况审查的基础上,进行重点单位的抽审,相关审计业务处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抽查结果报告,由相关职能处室予以汇总。
二、工作流程和开展情况
将相关设想报请省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我厅决定开展省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情况内审自查及抽查工作。在将其列入全省2009年审计工作计划的基础上,我厅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进行内审自查。在对各部门(单位)上报的内审自查情况审查的基础上,我厅进行了重点抽查。为总结经验,进一步做好今后的内审自查及抽查工作,我厅专门召开会议,通报了自查抽查发现的问题和自查抽查工作组织中存在的问题,选取4个先进单位(占自查单位的11%)进行了经验交流,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三、主要成效
1、提高了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总体性、宏观性、建设性和效益性。要扩大预算执行审计的覆盖面,在现有条件下,仅凭审计部门一家的力量难以做到。近几年,我厅每年直接审计的预算执行单位平均为15个左右,约占省级部门预算单位总数的15%,很难比较全面地反映单位预算执行的总体情况。36个预算单位参与内审自查和抽查工作后,审计的覆盖面大幅度地提高到了45%左右,是以往的3倍。据自查报告统计,36个部门和单位共查出违规违纪问题金额4.6亿元,涉及部门预算编制不规范、少缴预算收入、超预算支出、改变专项资金用途、滞留专项资金、资产不实、账外资产、违反政府采购制度、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招待费、会议费、车辆费超标等13类普遍性、常规性的违规违纪问题。这些问题的查处和纠正,达到了规范预算管理和财务核算的目的,有力地促进了财政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2、促进了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审计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被审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应该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新修订的《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可以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参加依法成立的内部审计自律组织。审计机关可以通过内部审计自律组织,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这些法律法规均明确要求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有效地履行内部审计监督职责,审计机关要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据自查报告和抽查结果反映,开展内审自查前,有些部门或单位基本没有建立内审制度。开展了内审自查和抽查工作后,或由单位财务部门担任,或由纪检监察部门兼职,或建立内审机构,各部门单位都初步建立或落实了内部审计制度,开展和加强了内部审计工作。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救灾款物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渝办发〔**〕300号)精神,为切实管好用好救灾款物,确保救灾款物使用及时、公正、有效和安全,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对全县救灾款物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年10月26日至11月5日。
二、检点
这次检查的重点是**年以来,市、县安排到各级各部门的各项救灾款物和接受的社会捐赠款物的使用管理情况。具体包括:救灾专项资金、民政救灾资金、社会捐助救灾资金、特大防汛抗旱资金、交通水毁救灾资金、农业救灾资金、建设救灾资金、扶贫救灾资金、地质灾害应急治理资金、以工代赈救灾资金、教育救灾资金、广电救灾资金、社会捐赠款物和救灾物资的使用管理情况。
三、检查内容
救灾款物是否坚持做到了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有无擅自调项或改变项目建设内容、规模;救灾款物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有无截留和拖延、迟缓情况;救灾款物使用管理程序是否严密,是否做到公开、公正发放;救灾款物帐务管理是否规范,直接发放灾民的救灾款物是否做到按卡发放;救灾款物使用管理情况报告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有无迟报、漏报、虚报、瞒报的情况;救灾款物使用效果是否良好,真正起到“及时雨”的作用。
四、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采取自查与抽查的方式交叉进行。在各街镇乡、县级部门开展自查工作的同时,县政府将从县救灾、财政、民政、审计、监察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对部分单位救灾款物使用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重点抽查将采取“听、查、看、访”的方法进行,即听取被检查单位关于救灾款物使用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查阅财务帐面,查看随即抽取的部门、单位和乡镇灾后重建项目建设及救灾款物使用管理情况,走访部分受灾群众。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清理,认真自查。凡接受市、县安排的救灾款物和社会捐赠救灾款物的单位,要立即对今年以来本地区、本单位接受的救灾款物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自查。各单位自查报告于10月28日前报送县救灾办(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内)。
这半年来,在处室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同事们的帮助指导下,通过自身的努力,我个人在思想上、业务素质上、工作能力上都得到进一步提高。我有着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在担任税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的同时,我还负责处室会议纪要和新闻宣传工作,在工作中能做到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现将我2018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上半年,我配合科长完成了2018年校内预算编制工作和2017年度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并在处室领导的正确指导下,完成了2018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初期申报工作、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和2018年税收重点稽查自查工作,按税种筛选出多项可能存在的税收业务风险点,并完成了税收自查报告的撰写工作;此外,我还通过与税务机关和各兄弟院校沟通,完成了培训办班收入免征增值税和相关附加税的备案工作,并每月按时完成发票开具和抄报税任务,上半年共计开具增值税发票X份。在宣传方面,累计撰写各类处室会议纪要和大型会议活动的新闻稿近三十份。
因受国家税务机关合并、个人所得税改革等影响,下半年税务政策预计会出现较大变化,我将在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加强对财税政策和业务的学习,主动深入学习和了解新的税务制度,继续强化与税务机关和各兄弟院校的沟通联络,做到熟悉政策,了解制度,提高自身工作质量。
__县农业局关于完善支农项目管理制度的自查报告
接到县委《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会议,成立了相关组织,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深刻领会精神,细致查摆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现将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3月25日,我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召开了整改落实工作会议,党组书记李景池传达了通知精神,认为整改落实的前提是把自查工作做好,查深、查透、查细、查真,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会上,李局长对扎实高效的落实好这项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来完成这项工作,确保成效;二是要端正态度,要把这次自查活动作为检测日常工作、查漏补缺的大好契机,牢牢抓住,充分利用,提高我局工作水平;三是要切实负责,相关责任人要强化责任意识,坚决把这次整改抓好、抓实;四是要搞好配合,股站之间要协调联动,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好这项任务。
同时,局党组印发了《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动员全局人员积极参与到这次自查工作中来,互相监督,共同查摆漏洞,务求工作实效。
为确保自查自纠工作的落实,明确工作责任,我局加强组织建设,为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一是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李景池任组长,党组成员魏海福、刘景全、王洪利任副组长的专项领导小组,并进行了明确分工:魏海福主抓法规股、执法队等3个股站,刘景全主抓科教股、农经站等6个股站,户晓华分管农机管理站、农研所等5个股站,王洪利分管农广校、区划办等5个股站。通过分工,使全局所有股站全部纳入到自查范围中来,真正做到了查摆无盲点、责任全覆盖,不留任何死角和漏洞。二是各股站站长为本股站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__年来项目的落实情况,并带领全体成员抓好具体落实工作。三是局办公室、财务室等综合部门负责协调,做好各股站之间的衔接工作,确保查摆工作顺利开展。
整改落实是自查自纠工作的最终目标。在自查自纠的过程中,我局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下大力度进行整改,确保工作成效。一是逐一排查。对已完成的惠农项目的上级文件、工作手续、落实情况等相关档案进行整理、健全和完善,对项目落实、资金支出与管理等事项严格按规定进行对照,确保各支农项目不出问题。二是调查核实。项目相关股站进村入户,通过实地查验、与农民谈话等方式,对惠农项目进行逐一调研,对项目效果进行逐步核实,确保各项目真正取得惠农的实效。三是校对账务。结合局财务室,对各项目财务支出进行严格校对、查验,确保每一笔支出都符合项目要求,有效杜绝截留、挪用、贪污、流失等问题的发生。
为落实好工作,我局及时部署,由综合性强的局办公室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王冰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我局支农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进行进一步审核,对制度中存在的不完善、不健全的地方进行补正,确保实现支农项目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运营。通过摸排回头看,我局进一步完善了《农业局财务保障审核制度》、《惠农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项目实施公示制度》、《项目报告制度》、《局纪检小组核实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为支农项目的高效落实提供了系统的制度保障。
(一)考核内容
1、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节能目标完成指标主要考核规模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该项指标为否决性指标,以各镇(街道)与区政府签订的年度节能目标责任书中确定的目标为准,未达到年度计划目标值即为未完成目标考核等次。
2、落实节能措施情况(见附件2)。
(二)考核办法
1、相应设置节能目标完成指标和节能措施落实指标,满分为100分。其中:节能目标完成指标为40分(其中40分为基本分,10分为加分);落实节能措施为60分(具体计分办法见附件2)。
2、对辖区内列入考核的重点用能单位,将在对各镇(街道)考核中按节能目标完成比例加扣分。其中:70%以上单位完成节能目标的加6分。50%-70%单位完成的扣2分;30%-50%单位完成的扣4分;30%以下单位未完成的扣6分。
(三)考核程序
各镇(街道)应及时将本辖区规模上万元工业增加值年度能耗降低率上报给区工业经济局,并提交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由区工业经济局、区统计局牵头组织考核组对各镇(街道)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报区政府。
(四)考核结果
以区统计局公布的地区能耗指标作为定量考核的主要依据。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级:超额完成(95分以上)、完成(80—94分)、基本完成(60—79分)和未完成(60分以下)。未完成节能目标的,均为未完成等级。
(五)奖惩措施
1、各镇(街道)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将纳入区委区政府“两个社会”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2、由工业经济局、统计局将考核结果报区政府审定后,提交区委组织部,作为镇(街道)领导干部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镇(街道)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区有关部门将暂停该辖区内新建高耗能项目的核准和审批。
3、节能目标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和完成的镇(街道),予以通报表扬,并结合全区表彰活动进行表彰或奖励。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的奖励5万元人民币;考核结果为完成的奖励3万元人民币。
4、对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镇(街道)予以通报批评,并要在考核结果公告一个月内向区政府作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工作措施,并抄送区工业经济局、区统计局。整改不到位的,由区监察局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该镇(街道)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考核对象
(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与区政府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的年耗能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和年耗电300万千瓦时以上非工业用户(见附件1)。
三、对重点用能单位考核
(一)考核内容
1、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节能目标完成指标主要指规模上万元工业产值综合能耗降低率及年用电量300万千瓦时以上非工业用户单位万元营业额能耗降低率。该项指标为否决性指标,以各重点用能单位与区政府签订的年度节能目标责任书中确定的目标为准,未达到年度计划目标值即为未完成目标考核等次。
2、落实节能措施情况(见附件3)。
(二)考核办法
相应设置节能目标完成指标和节能措施落实指标,满分为100分。其中:节能目标完成指标为40分(其中40分为基本分,10分为加分);落实节能措施为60分(具体计分办法见附件3)。
(三)考核程序
重点用能单位的考核由区工业经济局、区统计局负责组织。重点用能单位应于每年1月20日前向区工业经济局提交上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由区工业经济局、区统计局牵头组建评价考核工作组,负责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工作及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报区政府审核后,并向社会公告。
(四)考核等次
以区统计局公布的地区能耗指标作为定量考核的主要依据。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级:超额完成(95分以上)、完成(80—94分)、基本完成(60—79分)和未完成(60分以下)。未完成节能目标的,均为未完成等级。
(五)奖惩措施
1、对节能目标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和完成等级的重点用能单位,依据《关于印发*区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路政发〔20*〕44号)文件精神给予表彰奖励。
如何实现民生问题与预防工作的有机结合?如何通过民生领域的预防监督,来提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社会效果?如何通过民生问题的解决参与加强社会管理的创新?针对这些问题,南召县人民检察院预防局经过多次研究论证之后,认为:应建立一个专门机构作为工作平台,确保新时期的预防工作在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方面有新作为、新业绩。为此,在院党组和孙保平检察长大力支持下,报经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于今年4月份正式成立了“南召县保障民生预防监督站”,监督站办公室设在我院预防局。之后,在预防监督站的框架下,把水利系统“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小流域治理(水保项目)、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三项涉农涉水项目,作为试点开展了专项预防监督。实践证明,该预防监督站能够发挥积极作用,能够有效遏制和预防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完全实现了预期效果。
一、保障民生预防监督站的运行机制
一是多部门分层联动机制。以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为领导,以县纪委、监察、审计、财政四部门作为督导单位,卫生、教育、水利、民政、计生、林业、住建等职能部门为责任单位,县检察院预防局为联络协调单位。保障民生预防监督站办公室召集有关职能部门,定期举行或临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一个时期的保障民生预防监督重点,交由责任单位进行自查落实,督导单位进行督办。在自查和督办的基础上,县检察院预防局主动开展预防调查,根据调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流处理,并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
二是全方位服务机制。保障民生预防监督站依托全县职务犯罪预防网络,针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低保补贴、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农村饮水安全、水库除险加固、小流域治理、移民、住房、退耕还林等民生问题,送法下乡,深入农村社区,对群众进行广泛的法律宣传、政策解释,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结合典型案例,通过网络、电台、电视、报纸等媒体,开展警示教育;针对特殊群体的民生问题,由保障民生预防监督站办公室协调民政等部门进行司法救助等。
三是与群众双向互动机制。“监督站办公室”通过县内新闻媒体向社会和群众有关惠农支农政策的监督落实情况;同时,通过“群众信箱、监督热线、群众听证”等渠道,向群众广泛征询意见和建议,以改进和加强民生保障工作。
四是电子信息预防机制。我院与县财政局联手研发了《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查询系统》。该系统主要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总额”、“资金拨付”、“资金使用”、“资金余额”、“账户账号”、“签批人”、“审核人”、“领取人”、“时间”等栏目,既能宏观把握财政部门所掌握的各类专项资金总体情况,又能微观显示各责任单位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发放情况。建立这个查询系统,有利于提高预防监督的科技含量,实现保障民生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增强预防监控能力。
二、保障民生预防监督站的成功实践
自保障民生预防监督站挂牌成立之后,结合省、市两级检察院关于《集中开展水利系统职务犯罪预防调查实施方案》的工作安排,我院预防局立即启动民生预防监督机制,以我县水利系统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小流域治理”、“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三项涉农涉水项目(可以简称为“三水”)为切入点,开展了一系列的预防监督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首先,单独成立水利系统专项预防调查领导小组,并在“三水”项目相对集中的乡镇设立预防监督点。由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小流域治理”、“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三项涉农涉水项目涉及的单位较多,要开展好该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就必须协调多部门共同参与、共同行动。因此,我院预防局以县预防办名义联系县水利局、发改委、农工办、财政局、审计局等五家单位共同组成了水利系统专项预防调查领导小组。并根据我县涉农涉水建设项目的分布特点和投资规模,分区域有重点地在“三水”项目相对集中的乡镇设置“三水”预防监督点。每个监督点就设在该乡镇的农业服务中心,其负责人就由农业服务中心的主任兼任,另外,再从当地村民中挑选出两到三名群众监督员,以便更好地发挥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其次,在各乡镇自查的基础上,通过预防调查来发现职务犯罪隐患问题。
例如,我们在对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资金使用和建设情况开展专项预防监督时,我们首先要求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的预防监督点认真审查,并实事求是地写出自查报告。然后,协调县审计局派出审计员,到县财政局调阅各乡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财务账册,力求从中发现职务犯罪的蛛丝马迹。最后,我院预防局采取普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走访干部群众90余人次、召开三次群众座谈会、实地考察七个建设工地,结果发现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主要存在三个问题:
一是部分村委借机向村民额外集资,增加群众负担的问题。在我院所调查的大部分乡镇都普遍存在这个问题,特别是太山庙乡兴隆村村委,在水利部门专项拨款足够用的情况下,还额外向该村村民每户集资300元,群众对此事极为不满。二是部分工程质量不达标,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的问题。据调查了解,皇后、太山庙、皇路店等乡镇的部分村委在组织实施饮用水工程时,存在高价购料、材质不佳、施工人员业务能力不高等问题,直接影响了工程质量,使国家专项扶持资金虽然投入不少,但实际产生的效益不高。三是水利部门跟踪监督也不到位。群众普遍反映,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到各村检查工程进展情况时,多数时间都是在村干部陪同下搞一些吃喝娱乐活动,而只用了很少时间在工地上察看,走走过场,应付差事,不能起到真正的跟踪监督作用。
其次,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并督促整改落实。依据调查结果,我院召集了县纪委、财政、审计、水利、发改委等部门先后举行了两次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上述三种问题的原因及预防对策。之后,我们又以召检预建字(2012)7号文件向县水利局发出了《检察建议书》,其中提出的“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加强水利工作人员和村干部的法制教育”等多条建议,得到了县水利局党委的采纳。随后,“保障民生预防监督站”为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执行情况,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督促整改:一是组织全县所有涉农涉水项目主管单位及施工单位从工程预决算、财务列支、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规定处理;二是我院预防部门会同水利部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审报批程序,力争从源头上防止涉农涉水项目实施过程中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三是成立县惠农政策检查组,采取综合督查、专项督查、跟踪督查结合推进的方式,每半年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综合督查。经过整改,我县广大水利工作人员增强了“依法从政、廉洁自律”的观念,人民群众也普遍提高了对各项涉农涉水项目的政策认识,确保了涉农涉水项目等惠民政策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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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查报告
根据《天津市第二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试点城市市级初评实施方案》要求,东丽区对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征求意见稿)》,开展了创建工作痕迹化查验和现场实地检查,目的是对标对表、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固强补弱,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奠定基础。现将自查情况面向社会公示如下:
一、东丽区食品安全总体情况
近年来,东丽区持续加大食品安全工作力度,健全完善监管体制,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2018年,东丽区正式启动了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各单位、各部门以“求实、务实、落实”的工作态度,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要求,认真贯彻实施年度食品安全监管计划,有效强化工作措施,开展了一系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2018年以来,全区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无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的行为。食品年度检验量达到4份/千人,食用农产品检验量达到2份/千人,有效确保了辖区群众的饮食安全。
二、食品安全工作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高位推动 “四套班子”齐抓共管食品安全。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高度重视区域食品安全,做到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真重视、真抓牢、真落实食品安全工作,亲自过问、亲自研究、亲自督办重大食品安全事项。
(二)注重顶层设计,加强制度建设。对标市级相关文件和清单,研究制定了《东丽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规定(试行)》《东丽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措施》《东丽区区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东丽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职责清单》等制度性文件,对相关单位的工作任务和职责边界进行了分解明确,充分发挥考核问责的杠杆作用,强化工作落实。
(三)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一是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启动部署会议。二是细化创建实施方案,制定了《东丽区创建天津市食品安全示范区评价细则》,逐条逐项明确了责任单位。三是组织开展教育培训,组织食品安全三级监管网络相关工作人员和各村居、社区协管员共490余人开展了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业务知识培训。
(四)扎实开展“创卫”食品安全工作。结合我区同期开展的“创卫”工作,邀请行业专家进行现场教学,组织人员力量深入各街道开展了14轮督导,并对全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地毯式检查,累计规范各类食品经营主体2.6万户次,排查整改问题点位7513个。
(五)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民心工程建设。深入开展市、区民心工程食品安全项目建设。完成了5 家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开展了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与复查,现有48家区级示范店、5家市级示范店。开展了6000余人次的餐饮服务环节管理人员培训,逐步建立了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管理员队伍。
(六)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巡查。一是积极推动年度监管计划落实。在区财政资金紧张的情况下,2018年以来累计投入食品安全工作经费2445.17万元,主要用于检验检测、速检室建设和三级监管网络建设等方面。目前共建成投入使用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快检室30个,覆盖39个农贸市场。开展各环节检验检测7万批次,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二是狠抓食用农产品源头防控。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工作,各涉农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已全部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牌子。三是食品安全三级监管网络运转有效。我区已构建起由18个区级职能部门,13个街道办事处、功能区管委会食品安全监管办,及各村居社区、市场监控点组成的食品安全三级监管网络。聘请了300余名协管员,充当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的“前沿哨兵”。四是突出大型活动应急保障。对第十届全国残运会、第三届智能驾驶挑战赛等重大活动进行了食品安全保障,保障了5.5万人次的饮食安全。
(七)重拳整治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一是推动小食品店、小餐饮店提升治理。按照“搬家式清整,装修式改造”的模式,完成装修改造332户,取缔无证食品生产经营户21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及摊贩备案8420户,区域食品“三小”整体面貌获得明显改善。二是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扎实。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保健”市场乱象整治、网络订餐专项整治、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四部委”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万余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5万余户次。三是严打涉食违法犯罪行为。累计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 1364件,罚没款合计598.46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线索25件,公安分局查办食品安全刑事案件13件,对13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区人民法院已刑事判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7件,有力维护了辖区食品市场经营秩序。
(八)切实做好疫情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是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防控要求,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落实风险报告制度,对食品生产企业逐一联系,帮助企业和商户全面复工复产。二是实行“网上办、不见面”政务服务,简化审批流程。三是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违法违规显著轻微、社会危害程度不大的,督促及时改正,依法免于行政处罚。四是顺延相关许可有效期限,以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所持健康证明有效期限。五是加强餐饮服务指导,积极对接外卖第三方平台,实施“春风加油计划”,提供专项资金扶持、线上培训、法律及防护指导。六是积极开展食品抽检。针对米、面、油、蔬菜等25个细类食品,开展了50批次抗疫专项抽检。对有抽检需求食品生产企业免费开展抽检技术服务。
(九)多措并举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创新宣传模式。开通了“食安东丽”微信公众号,累计上线60期,并开展了系列线下宣传活动。二是部门联动,发挥宣传合力。深入开展“六进”宣传活动,累计开展各类宣传培训150余次,培训生产经营者2万余人次,解答群众咨询3万余人次,制作发放各类宣传用品、宣传材料30万件。三是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区食安办持续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道、功能区工作人员和各村居、社区协管员开展了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工作能力。
三、现存问题
(一)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管理问题仍然存在。我区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者存在责任意识、法律意识、诚信意识不强的现象,偏重经济效益,轻视食品安全,导致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不到位。食品采购环节管理需进一步加强,还存在台账记录信息不全、票证留存不规范现象。食品储存环节,规范性不足,未分类存放、未规范摆放现象时有发生。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经营场所内部环境卫生,在持续保持良好方面,尚需进一步强化。病媒防制方面,“三防”设施规范设置和使用环节,存在不足,个别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挡鼠板、防蝇帘、排风口网篦设置,仍存在不规范现象。
(二)区域食品安全隐患仍然存在。受疫情影响,我区食品生产企业整体经济效益下滑,企业对于食品安全重视程度以及提升改造的内生动力有所下降,这将成为今后一段时期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隐患的源头。同时针对食用农产品缺乏科学有效的追溯手段,导致果蔬、水产品等初级农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来源追溯难、去向取证难”的正反双向追溯难的局面,特别是在食品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处置时存在困难。
(三)监管人员力量存在明显不足。随着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流动人口数量不断增长,食品需求量持续增加,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主体户数连年递增,基层监管执法单位受体制、编制所限,监管人员数量与监管任务量不匹配的现象日益突出,难以做到全面监管。同时由于我区正在全面进行新市镇建设,大量村庄处在拆迁改造过程中,使得藏身于村庄出租屋内的“黑作坊”“黑窝点”十分隐蔽,监管查处存在较大难度。
四、下一步措施
(一)提高标准,加强人员、经费配置。督促相关单位进一步研究细化本单位具体工作方案,对照职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细化工作措施。
(二)突出监督排查,加强教育培训。结合 “创文”“创卫”工作,扎实开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同时邀请第三方机构专家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三)坚持民生为本,突出便民服务。一是持续推进放心菜基地、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等民生相关工作,重点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创建工作,确保覆盖率达到100%。二是全面推进食品经营许可改革。三是加大对新建小区菜市场的管理规范力度。
一、企业概况
山东榴园水泥有限公司是一个拥有先进技术和设备的国有控股大一型企业,下设南分厂、北分厂,年水泥生产能力130万吨,企业节能自查报告。企业获得了产品质量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化验室合格证书等荣誉,是山东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为认真贯彻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落实国家发改委、省政府、市政府的相关要求,加强企业节能管理,推进节能技术进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公司作为千家企业重点耗能单位之一和省控重点用能企业,深知企业是节能降耗的主体,积极响应国家和省政府、市区政府号召,大力推进公司节能减排,顺利完成省政府、市政府下达的节能目标,并将节能减排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
二、20**年的经营情况及节能目标责任完成情况
20**年,全年计划生产水泥110万吨,20**年1-12月份,公司实际生产水泥108.2万吨,完成年计划的98.36%,实现销售收入190426万元,上缴税金2343万元。单位产品标煤耗83.49kg/t,20**年单位产品标煤耗86.54kg/t,同比下降了3.05 kg/t。20**年1-12月份,累计节约标煤0.33万吨。与20**年省政府下达给公司的节能目标0.29万吨标煤相比,超出目标值0.04万吨。由此可见,公司顺利并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节能目标。
三、节能组织机构及能源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和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强化企业节能主体责任, 20**年初,公司在去年能源管理组织、机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企业能源管理工作,调整了能源计量、节能领导小组和节能工作小组,积极采用节能新技术等,加强企业能源管理工作。
(一) 进一步完善健全节能管理、组织、标准体系。
公司责成一名副总具体负责节能管理和领导工作,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节能管理和领导小组,设立了公司节能办公室,各职能部门、单位明确了节能专、兼职负责人,形成了三级节能管理网络,由生产综合处相关人员具体负责节能工作,同时,建立了节能工作机构和管理体系,成立了节能工作管理和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任能源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在完善组织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的能源政策、法规及标准,组织贯彻、制定能源管理标准,编制节能规划及计划,贯彻执行能源管理中的技术标准,负责组织节能检查,对用能计量、统计进行监督,组织节能技术培训和宣传,发出节能倡议,进一步完善公司能源管理制度。
(二) 分解节能目标,落实节能职责制定产品消耗定额,并对各部门进行考核。
对生产中各项工序、产品的能源消耗进行定额管理,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将节能任务目标层层分解,把能源消耗与工资薪酬、效能挂钩,力争吨熟料、吨水泥能耗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节能技术管理部门建立成本控制管理体系,制定成本考核评价制度,考核指标细化分解到有关车间、部门、责任人,定期评价和考核;制定车间消耗指标,考核指标执行情况;设立能源统计岗位,专人负责建立能源消耗和成本台帐。对现有生产工艺系统进行优化平衡改造,窑温热效率利用、单机台时较上年有明显提高;在立窑安装变频器,对磨机选粉系统进行改造,制定消除跑、冒、滴、漏的有效措施,并付诸实施,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和定期检查。
(三) 加强能源计量管理,严格执行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
能源的管理和节约离不开计量,能源消耗以计量检测为基础,而能源计量检测以能源的消耗和供能为服务对象,两者密切结合,互相协调。公司利用计算机技术、ERP网络通信技术和DCS集散控制技术实现对诸多能源数据的自动采集、统计,并在重要计量岗位安装监控系统,保证计量的准确性与客观性。通过公司电脑局域网实现信息共享,提高了工作效率。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能源计量组织机构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制定了《能源测量和监控装置管理制度》,按照《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要求配置计量器具,设专人负责能源计量和测试及计量器具的日常管理,计量部门采用一级管理的管理机制,由公司专门成立组织机构承担公司的生产、办公所需要的能源及载能工质的节能降耗的管理和推进工作,实行对供配电、煤炭的统一调配和计量统计,整改报告《企业节能自查报告》。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主要耗能岗位、设备的计量器具配备,以满足能源计量和管理考核的要求。加强了计量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增强其工作责任心,完善了能源计量器具、原始记录、基础台帐,加强用能的计量和检测,提高企业计量检测的能力,充分发挥计量检测数据在节能降耗中的作用等,计量部门负责能源计量器具测量的适应性配备、检定、校验、计量确认工作,计量管理体系的审核由节能办公室统一制定,通过有效实施,不但增强了全体员工的能源计量意识,提高了员工对节能降耗的积极性,提升了企业能源计量的地位。
公司积极组织开展节能协议与能效对标活动。
(四) 加强能源统计管理。
完善能源统计管理体系,对各种能源的消耗进行统计。设立能源统计岗位,建立各种能源消耗台帐;按照上级和能源管理部门的要求,定期填报能源报表;按照国家有关的统计管理规定,进行能源统计管理。统计部门对数据报送涉及部门、时间、内容、计算方法等做了明确界定与规范,并将该项工作纳入日常考核范围,与个人绩效挂钩,提高统计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责任心。公司还收集整理国家、省、市各类相关制度与规定,掌握相关信息,利用电脑使信息实现共享,对各分厂提供的基础数据进行确认、汇总、整理,登记统计台帐,编报能源报表。建立健全各种能源的购入量、消耗量、库存量等记录,能源质量的化验记录,建立和完善能源统计台帐。
(五) 开展节能宣传活动、能源计量和统计的培训工作。
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千家企业节能工作精神,深入开展“节能降耗、降本增效”和“节约光荣、浪费可耻”活动活动,将节能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强力推动,同时对职工加强节能宣传,增强了全体员工的节能意识,同时建立激励机制,鼓励节能降耗,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全体员工真正意识到节约能源与切身利益息息相关。20**年4月份,公司从市安监局聘请专家来公司,对看火工煅烧理论和现场操作技能进行直到和考核,进一步提高了看火工的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加强了能源管理、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公司先后两次安排能源计量和能源统计人员外出学习,增强其工作责任心,提高了能源统计管理的能力;建立和完善能耗定额、能源计量与统计、节能奖惩、问责制、一票否决制等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层层分解节能目标、逐月考核和落实。
公司将年初与省政府签订的节能目标层层分解到各分厂,分厂又层层分解到车间和班组,使人人肩上有担子,有压力、有责任,并逐月考核,优奖劣罚。
五、建立节能专项资金,进行节能技术改造。
(1)公司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工作管理力度和节能研发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优化工艺配方,采用无烟煤、天然焦搭配配料,立窑采用小料球、浅暗火煅烧,熟料煤耗由原来的160g/t降至150kg/t左右。熟料台时产量也明显增加,出厂水泥指标优于国家标准,节能也较为明显。该方案经过试验达到优质、高产、节能之目的,目前正在公司内推广使用,年可节约原煤近0.3万吨;
(2)针对各分厂进行节能技术改造,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在南分厂安装2台水泥大磨∮3.2×13m替代原∮2.2×7m水泥磨;20**年初,公司投资144万元,在南分厂1#、2#窑安装砖混收尘器,由南京旋立集团设计安装;20**年7月至9月,投资358.2万元,将原3#—11#窑使用潍坊除尘设备厂,型号:FSCM8*127,大布袋除尘器,更换为先进淄博鑫鹏环保设备有限公司除尘器,型号:LDC-442-1000;与此同时,对两磨和窑底熟料破碎收尘设施进行更换和改造,投资210.4万元。以上技改工程于20**年10底全部安装完毕。
“十一五”期间节能目标:“十一五” 完成节能量1.43万吨标准煤;20**年完成1.15万吨标准煤;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指标20**年达到省内先进水平,20**年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于20**年12月与山东省人民政府签订了这一目标责任书。公司将该节能任务及目标层层落实到各个分厂,分解到车间、班组,使得人人身上有压力、肩上有担子,心中有目标、头上有责任,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管良好的节能氛围,20**年底,公司根据各分厂节能目标的完成情况,给予完成公司既定节能目标的北分厂和阴平分厂奖励,并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向其学习。
“十一五”期间公司节能思路:紧紧围绕“节能降耗、降本增效、清洁生产”的主题、目标开展工作,认真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制约生产的瓶颈,正视自身存在的差距,继续发挥技改优势,力争通过扎实有效的节能管理和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使公司处于全国同行业先进水平。追求公司利益最大化和综合利用最大化,以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来支撑,以管理机制来保障,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性企业。
六、明年工作措施
1、进一步完善节能的组织、管理体系,不断完善能源组织机构,能源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管理的职责,严格执行能源的考核制度,创新节能工作思路、加大节能改造措施工作力度
2、加强和提高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提高能源管理的方法;大力推进节能自愿协议工作。
现将效能监察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班子及各部门效能监察自查开展情况
根据工作安排和要求,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和其他相关领导按照集团公司效能监察工作通知的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查。合约部、工程管理部、技术室、质检室、实验室、机材室、测量组、安全部、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及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所管理职责范围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认真进行自查。自查的重点是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落实是否到位,是否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是否达到制度规定的要求及取得效果。项目领导班子及各个部门负责人都能够认真履行职责,没有不作为,消极应付、失职渎职等行为。
以下为领导及各部门的岗位职责履行自查情况报告:
1、项目经理:在这个项目开工至今一直对公司经理负责,全面负责项目部的日常工作;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对工程项目整合型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负责;负责向项目部员工传达满足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贯彻执行分公司的管理方针,确保了项目部目标、指标的制定;核准项目部的机构设置、职能分配、人力资源,并确保资源的合理配置;负责项目部的内外接口工作,保证了项目对外关系的紧密联系。
2、项目总工:分管项目部的施工技术、质检和试验等管理工作,管理技术室、质检部及试验室的工作,对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整;在开工初期进行了整合型管理体系的培训和指导工作;分管好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工作,至今项目没有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组织精心编制《**大桥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图纸复核和一般设计变更的控制工作;组织对不合格品的评审、处置。
3、项目副经理:组织编制了项目年、季(月)施工计划并组织实施;严格控制了工程机械设备、设施的使用,控制了施工用电;分管物资采购的管理工作,审查合格供方,控制了项目材料成本;分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方面管理工作;所分管的工程管理部在项目的建设上一直按照施工规范严格施工,施工队没有出现偷工减料的现象、现场桥涵结构物合格率100%。
4、技术室:全面负责项目部工程技术文件和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精心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计划、项目质量计划,编制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和技术交底报告;负责施工图的复核审查、发送、保管和整理,组织技术交底会议;负责项目施工过程中临时、辅助设施等的设计;撰写各类工程技术报告,参加工程验收和技术鉴定会议;负责项目变更意向申报工作;参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策划工作;建立收集本地区天气、水文情况和相关气象资料,并进行整理与归档;组织项目部有关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的业务学习和交流工作;及时的完成了项目部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5、合约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了施工合同的跟踪管理工作和本项目的服务采购控制;及时的收集顾客意见,并与顾客沟通,使合同能够及时签订,材料进场时间及时、不拖延;负责HCS系统运用、管理及维护;负责好本部门记录管理。
6、工程管理部:负责编制了本项目年、季(月)施工计划并实施;归口管理整合型管理体系运行方面的工作;组织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策化工作,并参与质量、环境管理体系策划工作;组织编制了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应急计划和程序,并实施应急演练;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监视测量工作;负责现场施工管理,并对重要环境因素/需控制的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监视测量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的绩效;对职业健康安全的事件、事故、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控制;负责材料的采购控制;对顾客财产进行控制;对原材料的产品标识进行控制;负责采购物资的贮存、防护;组织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负责项目部能耗的统计工作。
7、质检部:开工至今很好的贯彻落实了国家有关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法规结合项目的合同文件、技术规范、施工图纸,全面监督和检查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并实施工程质量管理与控制,建立现场质量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执行公司、项目部有关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制度,建立完善质量保证体系;配合上级主管机构的质量监督检查,并跟踪处理有关质量问题,及时完成检查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反馈问题的工作;建立工程质量动态管理,实行工地检查制度,组织实施纠正预防措施并验证其有效性;加强内业资料质量管理,规范施工自检、评定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定期检查,资料收集、整理评定情况,确保其真实性、可靠性和对工程质量的客观评定;负责产品的检验工作和状态的标识,负责检验、测量、试验设备的控制。
8、综合办公室:负责项目部人力资源的调配;配合分公司实施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组织岗位能力的识别工作;对项目部特殊岗位人员进行控制;配合公司/分公司做好有毒有害工作岗位人员职业病的体检工作;负责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工作;负责项目部汽车的调配管理工作;负责项目部印章的保管与使用;负责项目部的综合治安及计划生育工作;组织项目环境管理体系策划工作;归口管理环境管理体系工作。
9、试验室:负责校准、检测试验仪器;抽检或检验原材料、半成品和构件;负责试验记录的控制及分析统计,及时提交试验报告和统计分析报告;定期分析试验数据和结果,应用统计技术,不断提高检测和实验水平。负责试验设备的管理;负责试验方面的内外接口与协调。
10、机材室:负责材料的采购控制;对顾客财产进行控制;对原材料的产品标识进行控制;负责采购物资的贮存、防护;组织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负责项目部能耗的统计工作;建立本项目设备台帐、填报机械使用报表、动态表、保养计划表。
11、测量组:负责现场施工测量工作;对测量设备进行管理,建立测量设备台帐;负责测量设备的使用、保养;负责本部门记录的管理。
12、安全部:负责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策划工作;编制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应急计划和程序,并实施应急演练;负责职业康健安全绩效的监视测量工作,组织安全教育;对现场施工重要环境因素/需控制的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对职业健康安全的事件、事故、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控制;负责安全管理系统运用、管理及维护;负责项目部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
二、按照《劳动合同法》、《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及有关要求做好用工管理
有鉴于施工企业劳动用工的现状及特点,对现场施工人员中的并非公司内部员工的人员,数量大,来源复杂,且出现工伤等劳动风险的几率较大,必须特别审慎对待,在与分包单位签署施工合同时一一做相应的协议予以明确,防范非劳动关系被认定为劳动关系所带来的法律风险。
而对于大量的施工劳动力,项目部尽量通过有资质的劳务公司,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工伤、医疗或者综合保险等社会保险。并接受分公司对用工情况和工资支付的监督。
对于本公司的办公人员和现场施工人员,区分其不同性质: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确定劳动合同的形式。对于保洁、保安等辅岗位人员办理非全日制用工,属项目施工管理、试验、测量、材料仓管、财务、司机、档案管理和特种作业人员的,一律办理劳务派遣用工手续。对于拒不同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人员一律不与录用。此外,对于愿意长期在企业发展,也属于企业需要长期留任的其他人才,企业在经过严格审查后,可以选择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保证基本发展。
不管是本公司职工还是临时用工,项目部通过规范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和激励措施,致力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与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三、制定工程项目材料管理制度、抓好项目材料管理
本项目的工程材料管理人员都是具备三年以上的施工现场管理实践经验,具备较高的工作责任心、自觉性和原则性,吃苦耐劳,热爱本职工作。
项目所购买的材料都是经过精挑细选,优质优廉的。
项目部规定工程管理人员坚持主材料必须进场验收。凡主要材料进入工地,须会同监理人员对材料质量和数量的验收并同时签证,必要时,还须有顾客签证。作好记录以备检验。
所进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和设计要求;
2、符合在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标准,符合以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所进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3、产品包装和商标样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4、设备应有产品详细的使用说明书,电气设备还应附有线路图;
5、实施生产许可证或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的产品,应有许可证或质量认证的编号、批准日期和有效期限。
在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现场质量监督人员坚持科学、公正的原则,按照国家和企业的相关标准,施工作业规范,开展质监工作。正确处理好顾客、企业、施工队三者的相互关系,事事处处顾及企业的利益和信誉。
工程管理人员按合同和规范要求逐项、逐条进行进场材料验收,并在进场材料验收单上签字认可。
项目办负责人、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对工程项目质量负责,作为公司项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员,施工现场如有违规行为,一律按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处理,如属重大失职行为,造成公司利益损失的,作下岗处理并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项目财务管理
为明确财务责权,健全财务制度,特设立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此项制度主要针对的是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所消耗的施工队工程款、材料费、临时设施费、及项目管理费用。
施工队工程款每个月由合约部按时并经双方签认后进行结算,并通过公司财务部进行结算支付工程款。
进行材料费包括工程施工中直接耗费的材料(半成品、成品)、低值易耗品(构配件、零部件)及周转材料费用等。
1、外购材料费。各种材料的购买均应先做好采购计划,做出预算并经部门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签字后方可购买,对于工程建设材料的购买,均应与厂家订立合同后购买,购买时填写材料资金审批表,经项目经理签字,公司审批后发货。
2、采购人员将所采购物料运至项目工地时,采购人员凭物料原始单据及仓管员开具的入库单至财务部核销帐款;采购原始单据上必须注明所购材料的名称、品牌及规格。
清杂费是指直接费用以外用于施工过程的各项费用,主要含:工程临时费用、现场清理费用及二次搬运费用等。清杂费用由各单体工程项目负责人按工程项目预算进行核批后,凭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的原始凭证进行核销。超出工程项目预算部分,须由该单体工程负责人向经理申报,由公司核批。
间接费用是以项目管理小组为组织、管理施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临时设施费、工程项目管理费。
临时设施费是指工程项目施工搭建临时设施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例如临时水电费用(见工程项目临时水电管理条例)等。临时设施费用由工程部负责人按工程项目预算进行核批后,各单体工程凭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的相关原始凭证进行核销。超出工程项目预算部分,须由该单体工程负责人向经理申报,由公司核批。
工程项目管理费用是指组织工程项目施工所发生的各项开支,主要含:管理人员工资、办公用品管理费用、交通车辆费、差旅费、临时办公住所费、通讯费、工作餐费等。
1、管理人员薪资是指各单体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每月薪资,主要含:基本工资、效益工资、项目补贴。其中基本工资及效益工资按公司管理条例中规定之岗位级别发放;项目补贴按公司规定的各人标准在每月薪资中体现。
2、办公用品管理费用。主要包括:文具费用、电脑耗材、办公输出等费用。综合管理部依据项目工程量大小,按预算比例划拨至公司帐户,做为工程项目办公用品管理费用。综合管理部依据工程项目办公用品申领单,并结合公司当前配置状况,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在项目经理签核后进行统一置办、配发。特殊情况如需在外自行购置的,应由项目经理向综合管理部另外申请,公司核批,方可自行购置。各单体工程项目相应发生的相关办公用品费用,综合管理部核办后,提交财务部计入公司管理成本。其他办公用品管理按公司相关办公用品管理条例执行。
3、交通车辆费用。是指项目施工期间项目管理小组所发生的交通费用,财务部依据综合管理部提供的车辆统计费用,将此项费用计入项目工程项目之管理成本中,并在每月的资金使用计划体现。
4、临时办公住所费。主要包括:办公设施、日常用品、房租水电、煤气等。综合管理部依据各单体工程项目的此项预算及公司资源配置状况,酌情办理部分资源购置及办公设施、日常用品之出入库手续。
5、通讯费用。是指项目管理人员日常对外对外交流所发生的通信费用(手机、固话、上网费用),由各项目经理核批后,该项费用由财务部计入项目之管理成本。
6、差旅费。是指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在工程项目地点之外发生的用于工程项目管理及采购事宜的费用,由各部门人员按实际发生的金额进行核批后,以经部门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的原始凭证进行核销。
各种相关原始凭证,须在票据后详列发生时间、地点、费用发生事由及费用相关人员,由费用发生人按公司财务制度办理报销手续。
六、制度管理
项目部实行统一计划、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组织、统一行动的“五统一”管理。并使管理体系有效的运作,确保安全优质地完成施工任务。
通过落实管理机构的职责,达到机构落实、职责分明、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职的管理格局,使项目部管理程序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以确保工程施工项目的质量、工期、安全、成本等目标的实现。
项目部制定了相对完善的人事管理制度、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施工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材料管理制度及奖罚制度。
开工至今,项目部所有员工都严格按照项目部制定的规章制度,没有出现违反制度的情况。
七、总结
**项目是集团公司的重点项目,集团公司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艰巨,因此加强管理,提高效能,促进各级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正确履行职责显得尤其关键,这次的项目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一定能使新中三标项目的效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改进和提高。
效能监察自查报告(二)
近年来,财政监督检查股的工作,在财政局党组和财政监督检查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部署XX县财政中心工作,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服务于财政改革和财政管理为目标,创新财政监督机制,规范财政监督行为,依法履行财政监督职能,切实提升工作效能。
一、财政监督检查职能履行情况
2、以提高财政资金运行质量为重点,完成了县政府及局领导部署的各项中心工作任务。一是组织开展了县财政安排春节期间维稳解困专项资金的跟踪问效检查。对检查出的专项资金分配不合理、核算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加强终端项目监管等建议。二是完成了县政府交办的退耕还林专项资金情况调查。对检查发现的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等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写出了高质量的调查报告,得到县领导的肯定。三是完成了县政府交办的乡镇七站八所经费财政保障情况的调查,摸清掌握了乡镇七站八所财务收支一手资料,并在此基础上认真剖析了站所工作运行资金保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3、落实财政“大监督”理念,积极组织完成了各项财政监督检查任务。一是认真组织进行了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主管部门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通过检查规范了单位财务收支核算行为,提升了会计数据的真实性,维护了财经纪律,促进了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二是组织财政各业务部门开展了分管资金的跟踪问效检查,促进了财政各业务部门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使财政管理绩效得到了较大提高。三是加强对乡镇财政监督工作的指导,积极开展乡镇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规范了乡镇财政、财务和会计工作,提升了乡镇财政管理工作水平。
二、财政监督检查股效能建设存在的问题
财政监督检查股的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和同志们的努力下,工作效能逐年提高,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比领导的要求,对比服务对象的要求,还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对乡镇财政监督业务指导作用仍需加强;二是程序文书和处理处罚尺度还需进一步规范;三是信息化建设滞后,数据共享还有待提高;四是促进财政各业务股室监督职能发挥还有空间;五是财政监督公示公告面不够。今后,我们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财政监督工作,更好落实财政“大监督”理念,大力抓好监督力量整合,转变监督思维和方式,突出监督重点,依法进行财政监督,积极探索,勤奋工作,不断推财政监督工作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的安排
根据县委、县政府对县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安排和财政局党组的要求,在干部作风方面,我们严格执行局机关“三个三”的规定,着力提升工作效能。一是“三个用心”,即用心履职、用心办事、用心待人;二是“三个增强”,即进一步增强责任感、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进一步增强危机感;三是“三个完善”,即完善学习制度、完善督办制度、完善考评制度。从建立股室岗位责任制,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财政监督检查人员言行入手,努力营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工作氛围,大力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强化财政监督机构自身建设,维护和树立财政监督检查干部的良好形象。
1、强化干部作风。以教育为手段,用制度促管理,对部分同志安于现状、按部就班,敷衍马虎、得过且过,心气浮燥、不思进取的现象,狠抓思想教育,明确目标要求,严格制度管人,加强督促管理,努力使干部在思想上有触动,在态度上有转变,在行动上有改进。
2、规范监督行为。以规范化、程序化监督为形式,用科学、民主、依法监督上水平,在财政监督工作中,对要求不严、把关不紧、原则不强、效率不高的问题,认真完善岗位责任制,建立规则程序,加大约束控制,严格规范财政监督行为。在规范行为,依法行政的同时,坚持做到实事求是,主动服务,履行好财政监管职责,维护好县域经济秩序。
3、提升工作效能。以工作效能为目标,用工作责任提效能,对于财政监督工作中的问题,建立岗位问责考核制度,在财政监督质量考核上,以每个工作人员轮流担任财政监督检查组组长,每项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实行检查组长负责制的规定。突出工作人员的责任,强化工作人员的主动性,提升了财政监督工作效能。
4、拓宽监督范围。为使财政监督运行更高效、措施更有力,将财政监督纳入财政管理的必要环节,实现对财政资金运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动态监控,最大限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一是由以往只重阶段性、集中性、突击性的检查,转变为事前参与预警、事中跟踪防范、事后审核问效的全过程同步监督检查。二是由以往只重预算内、外财务收支检查,转变为对预算编制、执行、各类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的全方位监控。三是实施合力监督。建立财监局和各业务科室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监督机制,同时协调好与纪检、审计、税务、等部门的关系,提高财政监督的整体效能。四是由以往发现违纪违规现象,只重经济处罚,转变为处罚整改并重,突出财政监督长期效应,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服务。
5、完善机制建设。健全完善财政监督机制,科学、民主、依法开展财政监督检查,是财政监督工作效能提高的保证。为此,我们将狠抓了财政监督机度建设:一是加强财政监督工作制度建设。制定出台《XX县财政局关于构建财政“大监督”体系工作实施办法》、《XX县财政监督检查岗位职责》、《XX县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办法》、《XX县财政监督工作问责考核办法》、《XX县财政监督工作纪律》等办法和制度。二是规范财政监督检查程序。制定《XX县财政监督精细化管理工作规范》,从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职责,法律、法规依据,工作流程,业务规范四个方面对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进行明确和规范。
效能监察自查报告(三)
按照全市关于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要求,我们把开展行政效能监察作为改善行政管理、推进机关建设、加强勤政廉政的重要措施,进行了认真的自检自查,现将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我局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
二、我局遵守和执行《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的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八条禁令》的贯彻执行,把落实《八条禁令》视为交通党政工作的重点之一,将之列入议事日程。决定将贯彻执行《八条禁令》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交通工作目标考核、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终考核。为了加强,将《八条禁令》的执行落到实处,市交通局成立了由局和办公室人员组成的纪律检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局机关工作人员和局属事业单位执行《八条禁令》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定单位主要是贯彻执行《八条禁令》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了局长()亲自抓,分管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了加大警示力度,我局还制作了“保山市交通局政务公开栏”,将《八条禁令》列于上面,悬挂在局机关办公楼的大厅,让进入办公楼的每一个工作人员抬头便见到《八条禁令》,时刻敲响警钟。为了避免贯彻执行《八条禁令》出现“一阵风”、“走过场”,我局决定对局机关工作人员和二级事业单位执行《八条禁令》的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时间上实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确保一个月检查一次;方式上采用专项检查、明查暗访或纳入其他检查的形式;检查内容包括:一是检查工作纪律,有无迟到、早退、旷工,上班时间不务正业、外出办私事的情况,以及挂牌上岗和按规定着装的情况。二是检查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于局上下达的工作任务是否按时完成,是否存在有安排无落实,或拖着不办、顶着不办、办而不实的情况。三是检查廉洁自律情况,有无收受贿赂,插手物资采购和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公私不分,用公款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等情况。市局明确规定,在检查中发现有违《八条禁令》的,视其情节轻重,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于违反禁令而单位不及时处理或徇私包庇的,要追究相关的责任。自贯彻执行《八条禁令》以来,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令行禁止,未发现违反禁令之事。
三、多方采取措施,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热点问题的情况
拖欠农民工工资是近年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市交通局把维护群众的利益作为交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开展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偿还欠款和杜绝清欠并重,强调政府带头清欠,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正确处理好清欠与发展交通的关系,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本着谁直接负责工程建设管理,谁负责组织清欠工作的原则,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通过扎实工作和认真清理,查清全市交通系统拖欠公路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数量和原因,经过积极协调和多方争取,至20**年春节前,共清偿兑现公路工程款2766.3万元,其中:农民工工资2355.96万元。
通过清欠工作,我们认真分析目前我市交通建设管理工中存在此类问题的原因,加强调查研究,建立起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按照国家投资融资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交通建设领域的改革,在体制机制的管理方法上进行创新,特别是针对拖欠问题,研究建立科学的交通从业单位的信用评价体系,推进劳动用工合同制,加强政府投资工程的监管方式。
四、我局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
《行政许可法》反映了设权应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等权力运行的一般规律。我们交通上的行政许可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省、市法制部门确定的时间表,我们重点做好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清理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二是清理行政许可项目,明确项目名称和实施机关;三是清理行政许可规定。整个清理过程中,都按时、按量和按质填报好各类表格,报市法制局审核。经过清理,市交通局是合格的一类行政主体,市运政处、市地方海事局是法规授权的二类行政主体。共涉及行政许可项目三十五项(市交通局六项、市运政处二十二项、市地方海事局七项)。
五、结合制度建设进行效能监察,建立效能监察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