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07 18:21:1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渠道营销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日本寿险公司营销渠道的发展同样是亚洲国家的日本,相比我国,日本的寿险市场发展相对完善,无论从保险密度、保险深度和保费收入与规模等方面,日本寿险市场都位居世界前列。总的来说,日本寿险营销渠道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第一,寿险公司营销主要以外勤人员直接营销,这些外勤人员是公司的正式员工,但是他们没有缔约的权利,只起到了一个中介纽带的作用。客户一般在他们的指导下填写投保书并缴纳首期保费。日本也采用保险人制度,销售人员与寿险公司是雇佣关系,目前,日本有接近90%的寿险业务都是通过销售人员直接营销完成的。第二,随着近些年来居民及企业的安全防范意识的增强,以陌生拜访为主要方式的寿险营销方式已经开始被一些全新的方式所取代。例如很多较为大型的寿险公司都开始在一些繁华的市中心或人流量较大的交通枢纽开设“客来店”型的店铺,这种直营店满足了到店的客户“想了解一下”、“想要份材料”等等的要求。寿险营销人员可以面对面的和客户沟通交流,进行展业。第三,目前,日本的一些寿险公司会参与开设一些类似“寿险超市”的“客来店”型店铺,在这些店铺中,一家公司不仅仅销售自家的产品,也销售其他公司的产品。在日本一些热闹的购物中心,这种被称作“保险百花”的寿险直营店已经超过了数十家。第四,在2007年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年龄在30至40岁的男性中有70%以上为自己投保了个人寿险亦或是个人年金保险,但只有43%的20岁男性为自己购买同类型的保险产品。一些公司便发现了这个潜在的客户群体,针对这个群体年龄小、接受度高以及喜爱猎奇的心理,保险公司开发了通过电脑动画、电子杂志和网站投放宣传广告,希望利用新颖的视觉效果吸引更多的年轻群体。同时公司还开设有专门针对年轻客户群体的寿险营销网站,邀请当红的明星为产品代言,拉近保险和年轻人的距离。第五,2008年在日本相继出现了SBI安盛生命和Lifenet生命两家网络寿险公司,他们专门通过网络进行寿险营销。与传统的寿险公司相比,网络寿险公司的成本大大降低,以至于网络寿险产品的保险费率处于行业最低水平。第六,日本非常重视行业教育培训,对于寿险营销人员,他们也要接受严格的培训教育,在通过行业统一的资格考试后才能获得相应的技术职称。
(二)美国寿险公司营销渠道的发展美国保险市场上寿险公司的数量接近5000家,由于保险发展的时间较为悠久,使得美国保险市场发育成熟、制度完善,不仅保险公司经营专业高效,而且消费者的保险意识也更强。美国的寿险营销渠道丰富,其中最具特色的是保险人,也是寿险营销的主要渠道,其中又以专用人为主要方式,专用人只能为一家寿险公司或保险集团服务。由于美国的保险市场发展较为成熟,中介机构数量众多,相关的法律制度也相对完善,机构在健全的法律法规背景下形成了高效的竞争机制和便捷的购销环境。而与日本所不同的是,美国的保险经纪人和保险人是可以兼业经营的,有些保险经纪人本身就是保险人,他们将业务安排给多家寿险公司,行使着保险经纪人的职责。在美国还有一种应用较为广泛的营销渠道———直接反应渠道。这种方式适用于简单、经济的保险产品。寿险公司一般通过邮寄、电视广播、网络、纸质传媒等渠道进行营销,在消费者可以比较直接地获得这些保险产品的相关信息,激发他们的购买欲望。虽然该渠道所占销售规模并不大,但却是一种大势所趋。这种销售方式的成本低廉,不需要经由营销人员的推介,客户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直接获得服务,省去了很多人力、物力的成本。美国寿险市场的又一大特色表现在,人们的生活中随处可见寿险产品。无论是在超市、商场、宾馆、银行等营业场所,都有寿险公司设立的销售点,保险产品可以由公司职员直接销售也可以是销售,消费者可以随时随地咨询购买保险产品,寿险市场的销售规模就是在这样一点一滴中形成。
(三)英国寿险公司营销渠道的发展英国是保险市场发展历史最为悠久的国家,人们的保险意识强烈,保险公司数量众多且已具备一定的实力和规模,保险产品种类繁多。英国的寿险营销渠道以保险经纪人为中心,英国的保险经纪公司无论从数量、规模、专业化、影响力在国际保险领域都是数一数二的,在英国的保险市场上有近60%的业务是由保险经纪人作为中介完成的。保险经纪人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合作伙伴或是股份有限公司。但英国实行的是两极化原则,即保险人不能从事保险经纪人的业务,二者的业务领域严格分离且分工明细。银行保险在英国起步较早,且其市场份额逐年上升,因为保险行业发展较为成熟,且规模庞大,银行为避免与保险公司的正面竞争,采取了一种联合的策略,通过各种方式展开合作。
二、完善我国寿险公司营销渠道的实施建议
由于各国的寿险发展历程存在差异,所以每一个国家都会因地制宜,根据自身的发展特点,采用适当的营销渠道组合。虽然各国情况不同,但是参考国外保险公司营销渠道的发展模式,也可以获得一些对公司乃至我国的寿险行业值得借鉴的经验和启发。
(一)加大保险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保险意识当前,我国金融保险市场尚未发展成熟,一般的消费者并没有对保险产品产生很大的兴趣,寿险公司可以在保险知识的宣传与普及上投入一定的资金和成本,可以通过与一些电视栏目组、报纸专栏等媒体合作,用一些新颖的创意方式,展示保险的重要性同时展现公司的企业精神,像其他的日常生活用品一样,让公众感觉保险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我国寿险公司还可以尝试建立寿险产品直营店。从日本的寿险营销渠道可以看得出,他们有更加人性化的营销方式,使消费者可以方便、快捷地向保险营销人员咨询投保事宜。因此我国寿险公司也可以尝试在行业传统营销渠道的基础上有所突破,在超市、加油站、商场、宾馆等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设置直营店,增加与客户面对面交流的机会。这样做一方面想人民大众普及人寿保险常识,此外还能有效的宣传本企业,加深对寿险公司的印象,为消费者建立正确的保险观念,引导消费者合理配置自己的寿险产品组合。
(二)加强寿险公司的品牌管理,树立寿险公司信誉在寿险公司内部应该加强信用法制建设,设立专门的合规部门,加强对保险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规范和约束。定期对公司职工进行诚信教育,建立个人诚信档案,一旦发现人员有以牟取利益为目的的违法乱纪行为,一经发现必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应该移送司法机关,要从公司内部杜绝一切不诚信行为。在处理赔偿纠纷案的时候,应在维护本公司合法利益的基础上,尽量站在被保险人的角度着想,减少理赔过程中繁琐的手续流程,降低赔付门槛。用实际行动为公众树立一个信誉良好,真正能为危难中的人们提供保障的公司。
(三)培养专业寿险理财规划师,提升个险质量专业的寿险理财规划师是对现有个人制度的一种完善,与传统的个险人不同的地方在于,专业寿险理财规划师拥有严格的资质认可和丰富的金融知识,可以帮助客户指定全套的风险管理服务。根据客户的财务状况和需求,对其进行全方位的寿险产品及其他理财产品的配置,提供量身定做的投资理财建议。这项服务尤其适合于各大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在进行团险展业的同时,对于目标企业内部的高级管理人员,他们有较高的收入,但或许没有多余的闲暇时间去理财,专业寿险理财规划师就可以凭借自身的专业理财知识开展高端客户的开发。
(四)提高银保渠道效率,实现长期互利共赢保险公司应改变以高手续费来吸引银行与其合作的方式,尝试开发银保系统,其中包括产品设置、销售授权、保单查询、核保服务等项目,尽量简化银保产品的购买流程,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此外,保险公司和银行还可以建立策略联盟,二者之间建立“一对一”的长期合作关系。双方都着眼于长远,各自发挥各自的专长,避免了当前短期的盈利行为。
1.农产品营销管理方式不全面。黑龙江农业管理部门的部门设置不够完善,不能很好地分工合作,导致农业生产上会出现很多弊端,因部门不完善,会出现与出售农产品的商家不能及时沟通,可能导致产品囤积无法及时售出,或者是产品不够市场所需而减少生产量,收益减少以造成营销损失,农产品营销部门不能及时发出对农产品的市场标准价格,或是不能严格控制价格波动,导致部分非法商家趁机提高价格牟取暴利,使市场秩序发生紊乱。
2.农产品市场体系基础设施不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是流通流域内农产品经营、交易、管理、服务等组织系统与结构形式的总和,是沟通农产品生产与消费的桥梁与纽带,响应推进“十一五”期间农产品市场经济体系建设,黑龙江省是中国的粮食大省,但在市场体系的基础设施上较差,规模不够大,唯一基本设施基本满足的只有哈尔滨哈达农副产品股份有限公司,数量较少,批发市场设施也很简陋,在信息流通方面不够迅速,导致物价不稳定等问题的产生。
3.农产品物流落后。黑龙江省的农作物具有很强的季节性,对作物的保藏和运输要求很高,特别是一些不易保存的作物,而黑龙江省的物流速度和管理方面都比较薄弱,对农产品造成大量损失。且黑龙江垦区散落在各家各户,在作物的收集上有一定困难,收集所需时间又会拖延运输时间,导致作物变质,物流管理缺乏整体性,不能及时解决所需,整体效益较差。并且成本昂贵,因市场规定限制,物流系统处于初级阶段。
4.农产品网络宣传薄弱。随着时展,人们的网络生活越来越丰富,单说黑龙江垦区,网络宣传较弱,不能及时的将信息传递给农民,导致农民不能将自己的产品顺应潮流进行包装处理,就可能导致农产品的堆积,造成损失,间接影响农民子女的上学问题。5.缺乏农产品的品牌意识。当代人们越来越追求名牌效应,黑龙江的品牌出名度不够大,很多人都不知道,因品牌不够知名,导致在省内的同类商品竞争力度不够大,没有竞争,就不会有进步,商家不会有压力,黑龙江农产品的品牌在中国所占比例都很小,大多数农产品都没有包装,并且在中国的农产品包装上,一般都大同小异缺乏创新,有包装的也只是为了保护农产品。
二、针对黑龙江垦区农产品营销渠道存在问题的具体对策
1.完善农产品营销渠道。对目前农产品的营销渠道进行研究,找到合适的方法针对解决现有问题。农产品营销渠道直接影响农产品的售出,若渠道适当,则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发展,否则将会引起农民的消极情绪,对国家和社会抱有埋怨态度,甚至会影响农民子女的学业。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黑龙江垦区农业管理部门要严抓每一个环节的细节,在营销渠道的发现和管理上做到一丝不苟。
2.加强市场基础设施建设。黑龙江垦区的农业管理部门要下发有关文件,增强认识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有利于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保障农产品的供给,满足城乡居民的日常所需,平定物价,稳定农产品市场供应是农产品流通的主体,市场还要加强检测工作,对将要入市场的农产品进行严格检测,保障城乡居民的健康安全。
3.加强物流技术的改进。黑龙江垦区的农产品有明显季节性,凡是天灾人祸都有很大的风险性,若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销售,产品就会变质,造成巨大损失,首先,农产品种植者要掌握最先进的种植技术,最大程度上延迟作物的保鲜时间,其次,可向政府申请放宽对农产品运输的政策,加快运输速度,最后,积极收纳科技人才研究合理包装方式和运输方式,冷藏或冷冻,最大程度上保护农作物,或是定期向国外学习,引进新型技术,为物流时间的损耗提供保障。
4.加强网络信息的宣传和完善。吸纳网络人才,因农民对信息的处理程度较弱,对网络也不甚了解,忽略了网络这一售出渠道,垦区管理部门可安排网络方面的人才对农民进行集中式教育,使其抓住这一渠道,对农产品的售出具有极大的帮助。5.树立品牌意识。品牌意识的增强有利于将农产品更好地推向世界各地,可以通过广告宣传,网络宣传,宣传垦区农作物的生长环境,作物种类,还可通过开展收获节,邀请各处的人们自行采摘作物,加大宣传。
三、结语
白酒行业的商业模式一直是业内重点关注、研究、创新和践行着的重要课题,所谓“得渠道者得天下”。作为白酒商业模式的载体———营销渠道,经过多年的摸索与行业创新,在过去的十多年里白酒销售渠道逐渐形成了以团购为主的复合渠道模式,包含了传统批发零售、深度分销、分销协作、名烟名酒店以及卖场为代表的几大模式。
1.1传统批发零售这是在大流通时代最盛行的营销模式,这种模式虽然有运作粗放,缺乏管理,不易对产品流向、价格等进行管控的明显缺点,但在白酒行业,如果将专业管理理念植入该模式,再通过合理规划,则该种模式将会一直存在下去。因为它相对于其他营销渠道,其实是最省钱、省力的方式,特别是对业务运作困难和边远偏僻地区的市场,传统批发将会长期存在并发挥重要作用。
1.2深度分销渠道深度分销是厂家对于渠道网络运作有很深的参与、占有主导地位的一种分销模式。这种模式最早是从快消品行业开始的,一些国际巨头或国内领先企业,如可口可乐、华润啤酒率先引入或创造性实施了深度分销模式。深度分销通过与经销商共同服务终端,满足了消费者的快速、便捷需求,有效抵御竞争,成为白酒业中低档酒销售的一种主流模式!理想状态的深度分销模式是生产企业负责业务人员的管理、网络的开发、终端的维护、陈列与促销的执行等等工作,经销商只负责部分物流和资金流。但在现实中,没有任何一家企业能够完全达到这个目标。
1.3分销协作模式分销协作模式的出现是企业基于传统批发渠道失望以及对深度分销恐惧的基础上实施的一种中间方式,这是一种有中国特色的渠道模式。分销协作,也始于快消品行业,是本土企业针对市场实际进行改良的一种渠道模式。该模式能够更好地利用渠道资源,在一些非重点区域或者是偏远地区,扶持经销商来共同运作市场。在白酒中低端市场,很少有能覆盖全国的品牌。对于知名中低档白酒企业来说分销协作模式是一种被证明可复制、可成功的渠道模式。
1.4专卖店或专业店随着消费者对档次和品牌追求的加大,白酒业的专卖店或专业店模式的形成与发展是行业的必然,这两种模式近年发展迅速。能充分体现“终端品牌运作一体化”的重要营销思想,是对仅用广告与消费者沟通的单一方式的挑战。这两种模式可零售、可团购,易于品牌形象呈现,可搞促销,能做推广,还能杜绝假货,只要选址得当,价格合适消费者非常乐意在专卖店或专业店里选购产品。国内一些经销商开始专卖店和专业店模式的尝试,如,江苏增力商贸集团旗下“杰力酒行”直营店越开越多。由于需要的资本投入比较大,再加上对商圈的要求比较严格,专卖店和专业店的发展现在受到一些限制,但随着消费者品牌意识的增强,这两种渠道必将会越来越普遍。
2江苏杰力酒行连锁专业店模式分析
2.1打造白酒营销渠道的连锁品牌江苏杰力酒行有限公司隶属江苏增力商贸集团,以“品种齐全、价格合理、质量保障、服务到位”为经营理念,以“诚信求生存,连锁求发展,创新求进步”为经营宗旨,以创造品牌价值为导向,以引领健康消费为己任,着力整合优化市场资源,立志为客户提供优秀产品和专业服务,全力打造酒类营销的新品牌。
2.2全程监控产品供应链,塑造核心竞争力杰力酒行拥有数十个国内外知名品牌的国内及区域权,如茅台、五粮液、剑南春、郎酒、洋河、双沟、今世缘、汾酒、泸州老窖、水井坊等,同时精选法国、意大利等国家包括全球最为顶级的拉菲、拉图、木桐、奥比安、玛歌五大名庄的上百款名优红酒品牌。凭借全线产品的源头采购、统一物流配送、先进的信息系统和专业管控等连锁经营的优势,使产品供应链的每个环节都受到全程监控,以确保消费者在任何一家杰力酒行门店中购买的产品都拥有品质保证,并使之成为杰力酒行的核心竞争力。
2.3全力建设价值链渠道模式管理大师德鲁克说过,“当今企业间的竞争,不是产品之间的竞争,而是商业模式之间的竞争。”杰力酒行的专业店零售模式一改以往以白酒生产企业为主导来进行渠道延伸和渠道建设的“单边主义”,逐步实现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的“双向对接”,这种专业店渠道模式的出现为江苏乃至中国白酒营销渠道的完整性、科学性,为白酒品牌营销更加成熟,提供渠道支持,并极有可能促使我国白酒营销从产业链渠道模式向价值链渠道模式转型升级。杰力酒行目前在淮安地区拥有50家店面,同时宿迁、盐城、连云港、徐州等店面也在积极筹建中,力争用三年时间在苏北发展200家,用五年时间在江苏发展500家。实现公司酒类营销在淮安独占鳌头,在江苏有位置,在全国有影响的国内酒类营销知名品牌的宏伟目标。随着杰力酒行的快速发展,在可预见的未来,江苏酒水零售行业将进入品牌化、规范化、规模化运营时代。
3对白酒行业营销渠道未来发展的几点思考
和君咨询高级咨询师周祥胜认为,未来一段时间,在消费持续升级的大势下,消费者会更加理性,消费需求会更加多元化和个性化。围绕直达目标消费者,让目标消费者更加便利地享受到优质放心的白酒产品及个性化服务,将促使白酒营销渠道出现新一轮转型和变革。
3.1传统的团购渠道将逐渐没落虽然从目前来看团购渠道依旧是中高端以上白酒销售的战略渠道,但由于白酒市场进入了多渠道并重的渠道碎片化时代,后盘中盘渠道营销模式受阻,严禁“三公”消费后,传统团购渠道遭受重击,团购商要么难以为继,要么低价甩卖套现,依靠团购模式获取业绩增长的白酒企业市场下滑严重,高端白酒价格更是一路下跌。但是团购渠道消失的可能性不会太大,只是可能会从主流渠道变成补充渠道。团购渠道的运作将从原来的随机性、资源性向组织化、服务化、个性化转变。
3.2扁平化、精细化的专业酒水连锁店将成为主力依据竞争理论推理,最终能够生存下来的零售业态一定是在专业化经营、品牌化运作、规模经济、别具一格等方面有竞争优势。未来的酒品销售趋势将是:谁离消费者最近,谁能真正掌控终端,谁的话语权将更强。许多区域性大佬看到了这种发展趋势,着力终端连锁模式的打造。杰力酒行致力于打造超级高端酒水连锁品牌形象,充分利用上游研发优势,利用门店作为运作平台,致力于产品、模式创新,开拓大宗团购业务。如果白酒行业环境未来能够健康化,良性化,那么未来的竞争格局必然是有品牌力、产品力的产品才能在市场上存活。而杰力酒行这种专业化运作的酒水连锁平台将逐渐成为白酒销售的主流渠道。
3.3电商渠道将成为未来白酒销售的的另类渠道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14年1月16日的第3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1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5.8%。其中手机用户占5亿,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人群占比由2012年底的74.5%提升至81.0%。多达6亿的网民中有很大比例是白酒核心消费者,互联网将对白酒行业产生重大影响,且这种影响会随着网民数量的持续、快速增长和网民年龄的增长变得越来越大。目前各类的酒品电子商务网站已经超过100多家,其中较有影响的有酒脉网、酒仙网、也买酒、酒铺网、尚酒网等。随着白酒企业对网络渠道的熟知,以及专业电子商务人才和资本的进入,白酒电商正在步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白酒产销企业如果能在品牌个性、整合传播、客户管理三大关键因素上做出差异化,那么“在电子商务大潮流下,物流、电子支付等相关产业走向成熟,网络将会成为未来白酒行业的一个重要渠道。”
1、当前苏州农产品的主要特点。苏州农产品的规模虽然算不上全国最大的,但就农产品销售产业对苏州社会经济与市场起到促进、稳步发展的作用来看,农产品的销售仍然是不可忽视的。虽然农产品规模大,但就农产品的营销来讲,还是存在缺陷的。
1.1苏州农产品品牌化成本太高。苏州的农产品相对全国来说也是比较受欢迎的,因此,苏州的农产品大多都有自己的品牌,但就这些品牌的知名度来说,还是有待提高的。一方面,当前的苏州农产品缺少现代物流与经营,没有很好的利用现代技术拓宽销售渠道。另一方面,一些农产品的外包装比较简陋、粗糙,甚至有的包装完全不符合绿色标准和美观要求,这也是品牌效应无法生效的一大关键。
1.2缺少发达的产品加工企业。其实,农产品的发展与营销规模与农产品的加工有着直接的联系,发达的农产品加工不仅是要满足市场的需求,更要能实现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的功能。就当前的农产品市场情况来看,发展农产品加工已经成为了世界农产品发展的趋势与潮流,但苏州的农产品企业缺乏一定的技术,缺乏对农产品加工的意识,这也是导致农产品附加值较少,无法打开市场的重要因素。
1.3农产品的营销缺乏整合策略。苏州主打的农产品是绿色农产品,由于绿色农产品的生产需要较高的生态环境条件,在加工与运输等方面都有较高的要求与标准,所以导致农产品的销售定价非常高。在这一方面,就当前苏州的绿色农产品影响情况来看,因为对绿色农产品的宣传不够,替代品较多,难以引起消费者的关注与够买欲望。导致因为价格过高而销量低下的情况。除此之外,对于农产品的营销来讲,虽然可以通过各种类型与层次的展销会或者博览会达到一定的销售要求,但就长时间来看,农产品的传播效应还不稳定,在营销整合策略上还有待提高。
2、当前苏州农产品营销模式现状。
2.1订单农业发展迅速。伴随当前的农产品市场发展,出现了一种新型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订单农业。订单农业又被称为合同农业、契约农业,是农户根据本身或者乡村组织与农产品购买者之间签订的订单属于组织安排农产品产销模式,是最能够很好的适应社会,避免盲目生产的重要措施。通过订单农业的方式,不仅能有效解决农户的产销问题,也是保障产销安排合理,避免盲目生产,保障农产品的质量的重要措施。
2.2农产品与超市对接流通方式发展迅速。在当前的农产品市场环境下,以农产品直接配送至超市、大卖场的现代流通方式在苏州的农产品营销中逐渐发展起来,突破了传统的农产品交流环节多、程序复杂的缺点,避免增加额外的成本导致农产品的零售价被抬高。当前,政府大力的发展农产品从产地直接到销售地,通过这种流通营销模式,进一步提高了农产品的产销组织化,使得一些大型超市与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企业直接面对生产者和消费者,省去了中间复杂的程序与环节,不仅有效的降低了农产品的流通成本,更是促进农产品价格稳定的重要措施。
2.3网络营销理念逐渐形成。利用当前的信息化、网络化的先进技术进行农产品网络营销,通过网络平台农产品的基本信息,有助于拓宽销售渠道,网络逐渐改变了传统的农产品营销理念与形式,同时实现了跨空间、跨地域的全新营销模式。充分利用网络的便捷化,运用现代物流与电子商务平台,从预订到配送,直至到达用户家中,不需要其他过多的成本,只需要简单地操作,就可以实现产销对接,更加方便快捷。
二、对于我国农产品营销渠道的探索
我国的农产品营销渠道拓宽应首先从自身出发,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与工业技术为农产品销售提供生产资料与科学管理办法,使得农产品经营销售倾向科学化、市场化与生态化。因此,就必须要抛弃以往的老规定,依据市场的变化情况,采取有效、科学、合理的营销手段与渠道,促进农产品事业进一步发展。
1、开发更多、更优质的农产品。随着人们对农产品的需求不断增大,农产品的多样化也是决定营销效果的重要因素。要实现农产品的高效要求,就必须提高农产品的优质优价和高产高效,当前的农产品市场要求农产品的品质与价格都要进行优化,可以通过引进、选育和推广优质农产品,生产更多多样化的农产品以抢占市场。还应逐渐淘汰劣质的品种与滞后的农业生产技术,推广全新的技术与生产策略,能做到根据市场与用户的需求生产适应标准的农产品。
2、培育发达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前面提到要想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就需要发展起一支设备与技术发达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就当前国际上的形式来看,世界发达国家的农产品加工至少占总生产的90%,加工后的农产品具有较大的潜力,增值至少2-3倍,而我国的农产品加工只占到总量的约25%左右,远远达不到发达国家的水准。因此必须采用协调联动的方式,进一步增加产品的关联性、增值与延伸性,同时要达到降低竞争成本,并形成集约优势,以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带动各项产业发展,避免恶性竞争,充分发挥集约优势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3、充分运用现代流通方式拓宽营销渠道。要打造农产品企业核心竞争力,就必须整合农产品,一方面可以提高农产品在高端市场上的比重,一方面拓宽其他营销渠道。应积极的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模式与物流配送,抓住冷链配送的发展时机,可以通过在城市开设产品连锁专卖店或者、扩大超市、餐饮业与学校等机构的农产品配送业务,积极开展订单销售的方式,使得农产品能直接与用户对接。另外,还可以加大宣传,寻找目标市场与客户,加大网络农产品交易等方式,进一步拓宽农产品的营销渠道。
4、培养开拓国际市场的营销团队。培养人才,开拓农产品国际市场是进一步发展农产品的重要目标。当前,缺少能够将我国农产品的生产、营销、销售实施等环节一体化的专业人才,所以必须要通过高效、培养等渠道对农业进行大量的宣传和聘用,转变农业就业不好的观念,吸引更多的营销人才与农业专业人才加入到开拓国际市场的行列中来。此外,还要打造一体化的专业产销团队,一方面,培育出专业的农民经济人,信誉良好的商与批发商,在有良好的销售队伍的基础上逐渐扩大农产品营销规模,提高交易率。另一方面,聘用拥有先进网络技术与计算机技术,又有较强的营销理念的网络策划营销人员,推动农产品的网络化营销,帮助农产品营销更上一层楼。
三、结语
论文摘要:近年来,高职毕业生就业难的呼声越来越高,引起了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作为高职院校,如何采取积极应对措施,缓解日趋严峻的就业压力,成为摆在高校面前亟待解决的课题。本文就此问题想谈点肤浅的认识,希望能对毕业生就业问题的探讨有所裨益。
一、大学生成为“产品”的时代背景
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经济领域中不同产业或行业的市场化进程逐步加快。在教育产业中备受人们关注的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已经摆脱了“陈旧僵化”的分配体制的束缚,跨入了“自主择业、双向选择”的市场化新型就业体制。作为高校主体的“大学生”被公认为“产品”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当然这种“产品”(学生)不同于市场上的普通产品,他是一种具有特殊属性的产品。这是因为这种“产品”(学生)不仅具有使用价值,更具有极大潜能的价值,只有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才能被激发和释放出来,这就是这种“产品”不同于其他产品所具有的独特属性。
伴随着国家对大学生就业“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政策的出台和实施,原来“皇帝女儿不愁嫁”的就业格局,被新型的“自主择业找婆家”就业趋势所取代,较为稳定的毕业生就业输送渠道正在逐渐的被瓦解。许多企业越来越多的关注人才使用成本问题,即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及人才使用的效益来选聘人才。用人单位眼中的“人才”标准,也逐渐由纯粹的“知识型”向“能力型”和“实用型”方面转变,他们不仅要求毕业生具备一定的理论基础,更看重的是毕业生实际动手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
二、“产品”需要有其进入市场的“营销渠道”
泛泛的说营销渠道是指产品或劳务从生产者向消费者转移过程中所经过的流通途径或路线。它是连接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桥梁和纽带。因此,营销渠道在产品营销的整个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高校扩招的本意是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和更实用的“人才产品”,但是扩招后所引发出的上市“产品”(大学生)急剧上升,使得人才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大学生就业成为热门话题也就不足为怪了。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实际上就是大学生这个“产品”的营销工作,只不过是高校充当了“企业”的角色,而学生充当了“产品”的角色罢了。我们知道“产品”要销售出去,“产品”质量的高低固然非常重要,但是在“产品”的品质同质化程度日趋严重的今天,单凭“产品”的独特优势赢得竞争已经非常困难了,在这种时代背景下,唯有“渠道”和“传播”的不同才能产生差异化的竞争优势。在这方面充当主角的“营销渠道”必将会成为各高职院校所关注的焦点,并日渐成为他们能克敌制胜的锐利武器。
针对毕业生在择业时所表现出来的这些特点,高职院校在加强学生就业指导和择业观的教育的同时,更多的是要在扩大就业宣传面和拓展就业渠道上下大功夫,强化高校就业主管部门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建立高效、实用和便利的毕业生就业“营销渠道”,使得好酒也得出巷子卖,为学生就业提供更多的就业信息和择业机会,实现“产品”(学生)从学校到用人单位的顺利传递,完成“产品”销售的全过程。
三、毕业生“营销渠道”构建的基本模式
“营销渠道”是实现“产品”(学生)销售的主要途径,也是高职院校掌握人才需求动态的重要渠道之一。高职院校在选择“营销渠道”时,必须要根据各高职院校自身的规模、管理能力、教学质量、财力、经营能力等因素来选择或设计最佳的“营销渠道”。一般来说,高职院校可以先按照不同地域、不同行业的人才需求和不同专业的类别来进行市场细分,再根据毕业生不同的专业能力和不同程度的就业能力,有针对性地进行系统分类,在此基础上来设计和选择“产品”(学生)的“营销渠道”。
通常而言,可供高职院校选择的“营销渠道”,从大的方面来划分主要有以下两种基本形式:1.直接渠道
(1)上门推销或推荐
上门推销就是直接选派具有一定攻关能力的就业人员或就业指导教师去用人单位推销“产品”(大学生)。这种形式的好处是:能够直接与用人单位面对面地进行交流和沟通,具有一定的亲和力。由于是上门服务,往往更容易获得用人单位的好感,在增进友谊的同时能够及时掌握用人单位的人才需求信息和了解用人单位对高校“产品”(大学生)质量、规格和能力等方面的要求,便于高校及时调整和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使我们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更加贴近市场、贴近岗位的需要,满足用人单位的需求。
(2)设立就业办事机构或直销店
高职院校可以选择在人才需求量较大或用人单位密集度较高的城市或地区设立毕业生就业工作办事机构或“产品”直销店,以便扩大“产品”宣传,进一步挖掘人力资源潜力,拓展就业面。采用这种形式,可以加强用人单位对学校的了解和认识,继而会加深他们对学校“产品”(学生)的认知,进而扩大他们对“产品”(大学生)的使用量,提高学校“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扩大市场份额。同时还可以对“产品”的售后提供更加及时、方便和优质的服务,解决企业在使用“产品”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以提高学校的美誉度。
(3)建立和完善校园就业市场
校园招聘会是目前高校毕业生获取就业信息的主要渠道,也是用人单位了解高校的主要途径之一。它是通过邀请用人单位来校,为供需双方提供直接见面的机会,来实现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的双向选择,帮助毕业生选择和落实用人单位的。校园就业市场为高校毕业生创造了更多、更广的择业机会,是现今高职院校普遍选择的一种渠道类型。
(4)利用网络信息优势,拓宽就业面
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信息时代的到来,信息网络以其互动性强、信息量大、‘覆盖面广、信息传递快捷、可靠以及低成本等特点,越来越成为大学生或用人单位获取供求信息的主要途径。因此,毕业生就业工作信息化和网络化,是未来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发展方向。为了进一步拓宽就业新途径,创新就业指导与服务的方法,我们应该尽快建立供求信息畅通、网络信息资源共享和方式灵活的就业信息网络服务体系,使信息网络服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为毕业生网上择业和企业网上选才提供了方便的供求平台,以获得较高的点击率。
(5)利用行业协会和专业指导委员会等社会资源,开辟新的就业渠道
利用各种行业协会和相应专业所建立的专业指导委员会等社会资源,积极开辟新的就业市场,不断拓宽就业渠道。一些高职院校通过邀请一些行业协会或由科研院所、企业(产业)的知名专家、技术人员和学校的专业骨干教师等相关人员共同组建专业指导委员会,请他们为专业建设和发展出谋划策,共同参与专业研讨和教学计划的制定,切实做到了“面向市场办教育、围绕企业设专业”,使他们的培养目标和专业方向更加贴近企业需要,赋予行业或企业更多的发言权和决策权,真正为毕业生就业构架平台。
(6)发挥往届毕业生的作用,不断开创就业工作新局面
充分利用高职院校往届毕业生这个优势资源,积极影响和推荐毕业生就业,形成“以老带新”的就业机制,是高职院校就业工作获得良性循环的基础。已经成功地走向工作岗位的毕业生作为高校的宝贵资源,他们在提供就业信息、推荐毕业生就业、反馈用人单位信息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我们可以通过开展树立全局意识和增强团队精神等教育形式,让毕业生懂得自己在用人单位表现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学校的声誉,继而会影响到下一届毕业生的就业,树立为母校的发展和下一届毕业生的就业做贡献的责任意识。一些高职院校通过做好毕业生跟踪调查和回访工作,建立毕业生就业信息库,通过电话、走访和书信等不同形式,定期与毕业生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岗位能力和成长经历并予以必要的指导。通过开展在应届毕业生中公布往届毕业生就职岗位、联系方式等形式,鼓励学生走出校门积极与往届毕业生联系,锻炼学生不断增强自我就业能力。
(7)大力推进“订单式”培养模式
遵循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必须满足职业岗位要求这一规律的基本要求,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交流和沟通,寻找多方位合作的支撑点,不断拓宽合作领域,共同研究和探讨人才开发与培养的新型模式。通过与用人单位签订人才培养合作协议书,开展人才配送、订单培养等系列合作与服务,即“订单式”培养模式,进一步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增强了毕业生就业的竞争能力。“订单式”培养和“打包”式配送模式的实施,必将会促进毕业生地区间无障碍的流动,实现毕业生就业与企业用人的无缝对接,成为毕业生就业实现高签约率的重要保障,也是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通过以上直接渠道方式,我们可以清晰看到它的优点是:对人才市场相对集中、用人单位需求量较大的“产品”,直接推销可以节约流通费用,降低成本,提高高职院校的竞争力。同时,通过直接渠道可以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及时调整专业方向、培养模式,形成有特色的培养方案,提高学校适应市场的综合能力。直接销售渠道的缺点是:当高职院校具备一定生产规模时,如果过多地采用直接推销渠道,必然会占用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影响了高校效益的提高。特别是在人才市场分散、人才需求差异大且层次多的条件下,这种渠道矛盾会更为突出。
2.间接渠道
(1)广泛推销
广泛推销又称密集推销,是指高职院校尽可能多地选择一些人才中介或人才市场来推销本校的“产品”。采用广泛推销方式,一方面可使用人单位能够及时、方便地使用本校的“产品”;另一方面可增加“产品”销量,扩大市场份额。这种模式的主要缺点是:高校对人才中介或人才市场的管理和控制较难,一些人才中介或人才市场一般也不愿意花费更多的精力专注于一种“产品”的推销,从而对某高校的“产品”缺乏足够的重视。
(2)选择推销
选择推销是指高职院校在某一地区只选择少数几个业绩良好、符合高校要求的人才中介或人才市场来推销自己的“产品”。高校在选择人才中介或人才市场之前,往往要对人才中介或人才市场的类型、声誉、每年的推销数量和服务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经过认真论证之后做出决定。采用选择性推销方式,一方面可以提高人才中介或人才市场推销本校“产品”的积极性,充分利用人才中介或人才市场的声誉,扩大销路,提高营销效率;另一方面,高校容易对人才中介或人才市场实施有效的控制,避免因人才中介或人才市场的经营行为不当而损害本校的声誉。不足之处是高校难以在营销环境宽松的条件下,实现多层次和多类型“产品”的经营目标。
(3)独家推销
(一)我国保险营销渠道运营模式类型
从目前来看,我国保险公司大都采用以下三种主要营销渠道运营模式:一是直销型,即通过公司在编外勤人员开展业务,主要销售团体保险和大项目保险,销售人员在享有底薪和福利之外根据销售业绩提取手续费,从总体上看,该类渠道业务大致占总业务的20%以上;二是银邮兼代型,即通过与银行邮政等行业部门签定兼业协议,通过兼业网点开展保险业务,主要销售个人分红型保险产品(过去几年以5年趸缴业务为主,现开始重视长期个人业务和风险保障类产品的销售),银邮兼业根据业务量提取手续费,该类渠道业务大致占总业务的25%左右;三是个人营销型,即通过保险个人人针对分散型个人客户销售个人保险产品,该类渠道业务大致占总业务的一半以上。从三类渠道的业务规模和利润贡献度来看,直销型和银邮兼代型渠道的业务规模贡献度较大,个人营销型渠道的利润贡献度和创费能力较高。除了以上三类渠道模式外,保险公司还尝试了直复型营销渠道(网络、电话、邮寄等)和专业经纪公司、公司等专业经代型渠道开展业务,但规模尚小。
(二)我国保险营销渠道运营模式的特征及缺陷分析
当前,我国保险营销渠道运营模式的最大特征便是各类渠道“割裂营销”,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销售人员分离。保险公司制定了针对三类渠道营销人员的独立的销售管理办法(俗称“基本法”),即《个人人销售管理办法》、《银邮专管员队伍销售管理办法》和《团体保险销售人员管理办法》等,分别建立了对不同渠道销售人员的包括组织架构、资格条件、业务范围、活动管理、考核评估、职级升降、薪酬待遇等方面的销售管理体系,每个体系之间是相对封闭的,关联性很小。在国内保险公司中,只有平安公司比较早地开展了财产保险、团个险综合开拓业务,也制定了专门的《综合开拓专员管理办法》,并在其他三类渠道销售人员管理办法中对综合开拓业务考核进行了相关规定,从目前来看,平安公司的综合开拓效果是可观的。
2.销售产品区隔。除卡折类大众产品各渠道共同具有销售权外,各家公司都针对不同营销渠道特点开发了不同的渠道产品,不同渠道销售各自的渠道产品。在不同渠道产品保险责任大致相近的情况下,保费价格却有较大差异,因在厘定产品费率时已考虑到不同渠道的营销服务成本的差异,从总体上看,个人产品价格最高,团体产品价格最低。
3.客户需求撕裂。因不同渠道各自有相应的产品组合,客户与某渠道接触时往往只能在该渠道产品组合中进行挑选,而不能在一个渠道内得到其他渠道的产品,如果需要其他类型的产品,只能再次与另外的营销渠道打交道。由此可见,客户的需求被分裂的渠道撕裂开来,客户不能得到一站式的服务。
4.销售活动分裂。不同渠道内的销售人员分别接受不同销售管理部门的销售活动规划和指导,接受不同的活动管理,并分别享有实力不等的培训资源。虽然三类渠道都分别建立了相对独立的培训体系,但由于个人营销渠道的培训实践开始早、投入多、力量强、成效显著,而团险培训和兼代培训力量相对较弱。
5.薪酬政策割裂。三类渠道在薪酬待遇方面最大的差别在于有无底薪、是否享有社会保障、业务提成比例等,一般而言,在编人员才能销售团体保险,而个人营销人员和兼代专管员往往是从社会招募的人员,没有底薪和不能享受社会福利保障待遇等。
6.前勤系统与后勤系统脱裂。前勤销售系统与销售后勤支援系统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和联动。另外,保险公司之间也是各自只管耕耘自己的领地,缺乏相互之间的营销联盟。
保险公司不同营销渠道实行割裂营销存在不容忽视的缺陷,包括:(1)浪费或搁置现成的可利用资源,如销售人力资源,培训资源;(2)未有效开发潜在资源,如客户资源,很显然,团体客户可能带来个人客户,个人客户可能介绍团体客户,银邮客户也是如此;(3)未满足客户综合性需求。客户在购买人寿保险产品时可能具有财产保险方面的需求,同样,购买产险的客户也可能购买人寿保险,但是,除了少数产寿险兼营的金融保险集团外,一般产寿险公司之间缺乏有力合作,客户只能分别与不同的公司打交道;(4)销售能力缺陷。由于不同营销渠道销售人员只卖本渠道产品,相对来说,对公司其他渠道产品缺乏了解或理解不够透彻,并且缺少机会参与其他渠道的销售活动,如个险销售人员缺乏大项目保险招投标活动的经验,其拓展销售能力就相应受到限制。
二、我国保险业面I临新的营销环境
当前保险营销环境正在发生变化,归纳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金融保险业综合经营已成定势
自1996年美国通过《金融现代化法案》以来,银行、保险、证券、基金业相互渗透和综合经营越来越普遍,我国平安集团早在几年前已经综合经营银行、保险、证券业务,2006年《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国十条”)进一步明确:“稳步推进保险公司综合经营试点,探索保险业与银行业、证券业更广领域和更深层次的合作,提供多元化和综合性的金融保险服务”,中国保监会的《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支持保险机构参股商业银行和证券机构,鼓励保险机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研究对其他机构进行股权投资。探索邮政等行业经营简易保险的新渠道。稳步推进交叉销售和综合拓展。”国内多家保险公司均表示要打造世界级综合性金融集团,如中国人寿集团已成为包括寿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财产险公司和养老保险公司等子公司在内的金融控股集团公司,在“集团混业,分业经营”、“主业特强,适度多元”的金融综合经营格局下经营寿险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财产险业务、养老保险业务等,并正在参股银行业和证券业,为最终成为“金融航母”铺平道路。
(二)国际国内保险竞争加剧,保险公司面临经营转型
我国已加人WTO并已于2004年12月11日起全面开放国内保险市场,随着保险竞争越来越激烈,保险企业都在寻求规模与效益、速度与质量的平衡,追求又快又好地发展,注重内涵价值、优化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益等成为保险公司的明确思路,如中国人寿为实现“做大做强做优”,正在实施“积极均衡、整合转型、创新超越”的发展战略。
(三)客户需求越来越多元化、个性化,客户满意成为企业营销的核心理念,随着中产阶层的增加,综合性金融投资与理财需求越来越旺盛,金融保险机构为保持可持续发展,必须顺应客户需求,为客户创造价值。
三、我国保险营销渠道运营模式创新策略
我国保险公司为减少目前的营销渠道运营模式存在的缺陷和主动适应变化了的营销环境,“整合资源,交叉销售”应成为我国保险营销渠道运营模式创新的必然选择。
(一)“整合资源,交叉销售”的内涵及优势分析
“整合资源,交叉销售(Cross-selling)”指以客户为导向,整合公司销售渠道和客户资源,实现公司内部或公司之间各销售渠道之间的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发客户资源,发现或挖掘客户的多种需求,并通过销售多种产品或服务满足其需求的一种多渠道一体化营销方式。简单说来,就是向客户销售本公司A产品的同时推销本公司或其他公司的B产品或服务。在销售过程中,需充分利用公司一切可能的资源来进行营销活动,这些资源既可以包括公司内部或集团公司各子公司之间的资源,也可以包括合作伙伴如兼业机构的资源。在可利用的资源中,渠道资源是关键资源,因为渠道资源能直接带来客户资源、信息资源、智力资源及硬件资源等。
保险公司在整合资源和交叉销售方面不乏成功经验。2001年12月31日,台湾国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该公司以国泰人寿为经营主体,另外成立了国泰产险、国泰世华银行等三家子公司。2004年3月开始,国泰产险通过国泰人寿以及国泰世华银行开展共同行销,收取了1100亿元台币保费,占国泰产险总保费的65%,国泰人寿营销员单月人均贡献财产险保费达3548万元新台币。与其相似,2005年平安公司也通过寿险营销员综合开拓渠道获得13.7亿元的财产险保费,人均贡献财产险保费达9300元,且其综合开拓(u业务在2006年前几个月依然保持了55%的高速增长。
整合资源,交叉销售具备以下优势:
1.可以增强客户忠诚度,提升企业形象。客户的综合性需求因公司的交叉销售行为而得到满足,该客户自然满意,满意的客户又会重复和扩大购买,而客户购买一个公司的产品和服务越多,其流失的可能性就会越小。来自银行的数据显示:购买两种产品的客户的流失率是55%,而拥有4个或更多产品或服务的流失率几乎是零。一个赢得大量忠诚客户的企业因为口碑效应其企业形象也会相应得到提升。
2.可以扩大销售,减少成本,提高利润。客户一次性购买所需要的多种产品和服务本身能使公司扩大销售,客户多元化需求得到满足后变成忠诚客户进行终生购买及介绍他人购买也能使公司扩大销售;而经验统计数据已证明维持一个老客户的成本只是开发一个新客户成本的1/6,还有老客户的转介绍带来的规模效应也能减少营销成本。销售扩大,成本降低,自然带来公司利润的提升。
3.能更有效地开发利用客户信息资源。客户在购买金融产品或服务时,必须提交真实的个人信息,这些信息一方面可以用来分析挖掘客户的现实与潜在需求,从而为能给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提供基础;另一方面也可以在保护客户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利用这些客户信息资源与其他具有互补性的企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联合开展营销,共享客户资源。
4.能促进公司精细化管理和执行效率,并更有效地开发利用公司的营销资源。实现集团公司内部各子公司之间和子公司内部资源共享,促进了集团内部各子公司的融合与相互协作,提升了整体竞争力,并提升了营销人员的活动率、绩效与产能,提高了营销人员的收入,稳定了营销队伍。
(二)对保险公司建立“整合资源,交叉销售”营销渠道运营模式的构想
我国保险公司建立“整合资源,交叉销售”营销渠道运营模式应遵循以下几条基本原则:一是“客户满意”原则,能满足多元化的客户需求,能让客户方便地得到所需要的产品和服务;二是“最大的覆盖最合理的成本十最大的产出”原则,营销资源的配置应与市场覆盖率、合理成本率和销售绩效率等紧密结合;三是“塑造差异化竞争优势”原则,要把一体化交叉销售打造成区别于竞争对手的有力武器。
保险公司可通过以下两条思路来架构“整合资源,交叉销售”营销渠道运营模式:
1.以客户需求为核心整合不同公司和营销渠道的产品,也就是让同一客户拥有几家公司或带有不同渠道特征的产品。这里所讲的公司,主要是指同一家控股集团公司下的各子公司,各子公司之间可相互对方产品;渠道既包括保险公司内部的营销渠道,如团险直销渠道、个人营销渠道、网络、邮寄、电话等直复渠道,又包括公司外部的营销渠道,如银行、邮政、证券机构等兼业渠道。对不同公司或营销渠道的产品进行组合捆绑销售来满足客户的多元需求,如对某团体销售团体保险的同时发现其中一些成员有个人保险需求,于是向其提供个人保险产品,这便是团险直销渠道的产品与个人营销渠道的产品的整合;又比如,某客户向A公司的个人人买个人保险产品的同时提出想买车险,该销售人员向其提供了B产险公司的车险产品,这便是寿险公司产品与产险公司产品的整合。整合不同渠道产品来满足客户多元需求,需要保险公司在公司内部不同渠道之间建立沟通合作机制,在同业公司之间、与其他金融企业间建立战略联盟机制(包括客户信息分享、联合开发产品、协作进行培训等机制),通过联合为客户提供互补性强或关联性强的产品。以这条思路我们可以归纳出几种交叉销售模式:一是团体直销产品直复(网络、电话、邮寄)营销渠道产品个人营销产品,这其实是保险公司所有权式渠道与管理式渠道的整合;二是寿险公司产品产险公司产品、保险公司产品银行产品、保险公司产品邮政产品、保险公司产品证券产品、保险公司产品基金产品等,这5种方式其实均属于保险公司内部可控渠道(包括所有权式渠道和管理式渠道)与外部契约式渠道的整合。
2.以同一产品来整合不同公司和渠道的客户,即让来源于不同公司和渠道的客户能购买到同一种产品。目前存在这样的现象,银行客户如果不与个人营销员打交道,就只能买到银行渠道的保险产品,而当前银行保险产品较为单一,客户的选择性不强。而2006年国务院出台的“国十条”、保监会出台的《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等文件明确金融保险企业可进行综合经营和交叉销售,2005年保监会出台的62号文件也已从政策上解除了不同营销渠道之间对产品销售权限的限制,只要愿意,一个金融保险公司可销售各类金融保险产品,一个金融保险公司的各种营销渠道能销售公司各种类型的产品。现在的问题是保险公司应尽快运用好政策,既整合好公司的营销资源又满足好客户的综合性需求。
(三)保证“整合资源,交叉销售”模式成功运行的对策
1.需正确理解“整合”与“交叉”的内涵。需要强调的是,“整合”、“交叉”与“混合”属于不同的概念,交叉与整合不是简单地把两者或多方搀和在一起,对公司和渠道进行差异化定位仍然要保持,不同公司和渠道应该有各自明确的营销侧重点,要注重专业化建设,如对个人人队伍进行升级改造,打造服务于中高端客户的高绩效销售队伍;强化团体直销人员的团队攻关和职场营销能力;加强中介渠道客户经理和理财经理队伍建设等。但应该看到不同渠道之间的关联和共性,对资源进行整合,实行交叉销售。
2.应在客户细分的基础上开发多元化、多层次产品体系,以满足客户多元需求。产品体系应包括:一是为配合不同营销渠道特点而开发的渠道专营产品,如分别适合于银邮渠道、团体直销渠道和网上渠道销售的银行储蓄型分红产品、团体意外产品和电子化产品等,不同渠道产品除价格有差异外,应在保险责任方面增加差异,否则不同渠道产品容易相互替代,并易导致渠道冲突;二是适合所有渠道销售的大众共性产品,如卡折类短期意外保险产品;三是特定客户群系列产品,如女性保险产品套餐、家庭保险产品套餐等;四是为特别对象量身订做的人性化、个性化特别保险方案,如为某明星、知名企业家特制的保险方案等。客户需求的多元是多元化、多层次产品体系形成的依据,而多元化、多层次产品体系又是整合资源和交叉销售的前提和原因。
3.应建立具有横向协作职能的扁平化组织架构,如在金融保险集团内各子公司之间设立交叉销售协调委员会,由集团公司牵头,各成员子公司参与,建立联席会议机制,解决交叉销售活动中的问题;又如某公司分别负责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和客户服务的“三个中心”因“客户经理制”和“首问负责制”而被整合起来,个人业务部、团险部和中介部因“综合开拓专员”而被贯通起来等,从而减少内耗,有效利用营销资源。
4.应建立既有区别又有融通的渠道考核机制,如对个人营销员的考核,个人业务指标和人力发展指标成为考核重点,但也可在一定程度上把团险业绩和中介产品销售业绩作为其考核指标,计算业绩,兑现奖励,调动交叉销售的积极性。
5.公司应建立各子公司和渠道都能一定程度分享的客户信息资源系统,这是做到客户资源整合的前提和工具,也使渠道整合成为可能。
6.交叉销售应要求各渠道销售人员具备综合的销售技能,因此需整体提高销售人员综合和专业素质,销售人员除应具备保险专业知识,还应具备投资理财、资金运用、财务税务、生活审美知识等,真正成为客户的风险管理顾问、理财顾问、生活顾问。
正如某门户网站称2004年“为企业上网年”,相当多的企业已逐渐看到了网络的力量和作用,纷纷杀向“网络营销”。另一方面,众多互联网企业逐渐将自己的经营战略转向中小企业,中国互联网已经正式步入商业可运营阶段。随着互联网与传统企业融合步伐的不断加快,网络营销一热再热。
网络营销决战渠道
得“渠道”者得天下,为在网络营销市场竞争中抢占制高点,各大互联网门户不断加强营销渠道建设,力求实现网络营销渠道的多样化。营销渠道建设的成败关系到服务商的市场竞争力,拥有畅通、可靠的销售渠道,已成为决胜市场的关键所在。
巨大的渠道支持会使得互联网企业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成为现实,其间的商业价值巨大,各大门户也逐渐向真正的互联网经济企业迈进。有了强大的网下实体渠道网络的支持,互联网可以相对轻松地实现企业从产品提供商向服务提供商的转变。
在高速增长的市场环境下,渠道商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以网络实名为例,网络实名作为典型的网上服务产品,以广泛发展商的传统模式进行销售并获得巨大的成功。
不仅网络实名如此,其它类似的网上服务产品,如搜索引擎登记、竞价排名等,由于以企业为主的终端用户对于这些服务产品的认识不足和操作上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等局限性,以及服务产品的本地化特点,使得直接依靠网络渠道销售发展缓慢。
大量的工作仍需要由各地商进行线下市场培育、促销,售后服务等,利用商了解当地市场的优势开展本地化服务,达到单纯或主要依靠网络销售无法比拟的销售业绩。线下实体渠道是大部分网络营销服务商采用的主要销售渠道。
所以,国内绝大多数的网络营销服务提供商如3721网络实名、网易搜索引擎、搜狐搜索引擎、新浪搜索引擎、百度竞价广告等都采取了商渠道销售的策略,这一点上有别于Google关键词所采用的客户自助式直销模式。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1、国内网络营销市场尚处于初级阶段,企业用户还不理性,对于网络营销产品并不十分了解;2、真正的品牌集中度较高的网络营销服务商尚未形成,用户在选择产品或服务时仍处于被动。
搜索势力与网络营销渠道商关系微妙
有业内人士称,到2003年底,国内从事网络营销服务的商约4000家,95%以上都是采取人海战术作为市场推广手段,一对一销售是主要销售模式。客观上来说,这些大量与客户一对一的销售人员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国内网络营销服务市场的发展。
但在决定意义上推动市场的还是技术,搜索引擎在中国全面崛起很可能将是中国网络营销发展史上的一个分水岭。而且,搜索引擎作为互联网的核心技术,搜索引擎的商业应用进入竞争更加激烈的时代,对于整个网络营销市场的布局也产生强大冲击,更有可能将重新洗牌旧格局,可谓搜索“一石激起千层浪”。各大门户网站或服务商应该尽快加强整体营销体系建设,尤其要加强对营销渠道的控制和管理。诸如中华网、TOM、8848等搜索新势力也在不断强化其自身的品牌优势,意在对有实力的渠道商暗送秋波,因为谁掌握了渠道,谁就在这次变局中具备称雄的资本。
提供网络营销产品的门户或服务商与渠道企业之间的关系相当复杂,既互相依赖又互相制约,商需要依赖服务商的产品,商的努力程度决定了服务商的收入,同时商自己的前途又掌握在服务商的手里,它本身不具备关键产品和核心竞争力。对于门户而言,一方面要吸纳渠道做自己的产品,另一方面要防止商出现不规范操作而破坏正常渠道销售秩序。而对于商而言,保证自身利润的同时,多数情况下还要在多个服务商之间周旋。
网络营销渠道的控制力分析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门户或服务商对营销渠道的控制力如何,取决于营销渠道对他们的忠诚程度,进而影响到他们对市场营销决策的执行程度。忠诚度越高,控制力也就越大,贯彻得越彻底。因此,对于上游服务商而言,其渠道的竞争力关键在于控制力如何,更进一步的说是在于如何提高渠道的忠诚度。对于渠道商来说,作为渠道企业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服务价值,将更多的关注集中到最终用户身上,通过增加服务价值的方式将企业自身的价值做出来,同时建立一套更前瞻、更合理的管理体系,以确保渠道微利时代能持续发展。
随着网络营销服务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渠道的竞争将成为门户或服务商之间技术之外的另一个竞争的主要方向,也成为了今后谁能主导中小企业市场的主要因素之一。简要的说,把握渠道包含加强对整个网络营销服务市场产业链的控制和加强营销渠道的忠诚度和控制能力两个方面。
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产品或业务形式出现,企业客户的需要也在不断深化,门户或服务商应该更紧密地与产业链下游伙伴合作,以便在今后的激烈竞争中抢占先机。
从营销渠道和服务商的紧密程度来看,一般服务商的市场营销渠道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为核心营销渠道,这种营销渠道主要是指各大地区的核心或独家;第二个层次为次级体营销渠道,这种渠道主要是指在核心或独家渠道下的分销;第三个层次为营销渠道,这种主要是指特约营销人员和遍布各处的代办点等。
营销渠道的忠诚度来自于合作者目前通过合作获得的利益的多少和对未来合作前景的期望。所以,这种分层的营销渠道除了核心层以外,其他层次的忠诚度都处于不稳定状态,而第二和第三个层次的渠道就根本谈不上忠诚度。而渠道忠诚度越低,控制力也就越为低下,主要的有利措施有:加大核心营销渠道的建设力度,全面帮助提高核心渠道在区域市场占有率和扩张速度,包括优惠渠道政策支持等;按区域严格划分市场区域,避免核心渠道之间发生业务和利益上的冲突,尽量减少内耗;在整体营销渠道全面建设和扩展的同时,不断促使次级和营销渠道的升级,提高他们的忠诚度。
通过加大对营销渠道的资源投入,严格挑选合作伙伴,整体营销体系结构的改善等方法确实可以提升渠道的忠诚度和控制能力,但是服务商能够进一步整合渠道资源,尤其是加大渠道的管理力度和政策支持力度,将会得到更大成效。
网络营销渠道的管理分析
上游服务商对营销渠道的管理实质上就是要通过一系列的管理手段和方法,比如增加渠道成员合作,防范渠道成员冲突,鼓励渠道成员发展等,进而实现渠道成员之间关系和谐、渠道销售能力增强和整个营销体系功能最优、效率最大的目标。
2004年初一门户网站授予上海一家实力网络营销服务商为其搜索引擎上海地区独家总,双方携手致力于打造引擎渠道示范模型,从而推广到全国,来规范整个搜索引擎分销渠道。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渠道管理直接关系到渠道营销活动功能的发挥,服务质量等,营销渠道的管理重点在于渠道政策管理和渠道激励管理。
渠道政策对于渠道运作的规范与导向作用是不可忽视的,没有好的渠道政策也就不会有成功的渠道可言。渠道政策实际上关系着整个渠道的健康发展。
就服务商而言,它的营销渠道政策主要包含有市场区域划分政策、主打产品宣传政策、促销政策、价格体系政策、客户服务政策及渠道成员分成政策等,这些政策实际上形成一个整体的营销政策体系。
渠道政策管理的关键在于两点,一是制定科学的行之有效的渠道管理政策以保证整个营销体系的高质量的运转。二是对所有营销渠道成员都必须坚决执行已经制定好的政策,以保证渠道的畅通和对外服务的一致性。
门
户或服务商首先要明确的认识到渠道商是独立的经营实体,有自己的目标、利益和策略。商首先是客户的采购,然后才是门户或服务商的销售,只有企业客户愿意购买网络营销服务产品,商才有兴趣经营。因此,上游服务商应根据商的这些特点,采取必要措施,对其进行合理的渠道激励管理,以使整个营销体系达到最优化:
根据商在营销体系中所起的作用合理分配利润。为提高商的积极性,可以制定便于量化管理的分级返点制度,便于加大对完成业务量较大者的激励;
帮助商提高自身的发展能力,比如为商提供信息、技术咨询和定期提品培训,帮助商提高销售服务能力等;
关键词:渠道变革的信号变革的趋势中国的渠道建设
一、变革的信号
营销渠道是指产品或服务从生产者流向消费者所经过的整个通道,该通道通常由制造商、批发商及其它辅助机构组成,换言之,一切与商品转移有关的商务流程组成了营销渠道,渠道的起点是生产者或服务提供者,终点是消费者或用户。当前存在的一种“厂商怕”的有趣现象说明:一是厂商越来越重视渠道建设,渠道作为一种极为重要的无形资产,正日益左右着中国厂商应用推广的步伐;另一点是厂商渠道管理上普遍存在问题,原有的销售渠道,在很大程度上,已不适合于今天的市场多元化的竞争结构,渠道的成本、控制、效率和效益之间的矛盾越来越不易协调,互联网、新兴商业资本等新的力量又增加了其间的变数,如果不在传统销售渠道上,根据企业的自身情况进行创新与改革,那它将变成一个非常不稳定的因素。笔者将促使渠道变革的因素主要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市场发展进入新阶段,旧模式难以适应新要求。从渠道成员的地位变化角度来看,中国市场销售渠道发展经历了从重视厂家阶段,到重视经销商阶段,最终进入重视消费者阶段的过程(这也是4C理论的立足点)。重视消费者阶段的表现特征是一切围着消费者转,一切以消费者的满意为目标,这就要求产品要以最方便的途径让消费者购买,要求厂家要以最快捷的速度对消费者的购买需求和评价作出反应。然而,松散型的、间接型的传统渠道模式由于中间商与厂家一般不是一对一的关系,且利益关系是相对独立的,制约了厂家与消费者的直接沟通,影响了渠道效率,形成了厂家与消费者直接有效沟通的天然屏障,如何打破屏障,实现与消费者的零距离沟通,成了很多企业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2.竞争愈烈,企业利润愈薄,渠道成本的控制愈来愈变得举足轻重。近5、6年来,中国市场的供求关系发生了极大变化,许多领域供大于求,竞争日渐充分,商品价格日趋下降,企业利润越来越薄,进入微利时代,渠道现在成为了降低企业成本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砝码,当降价已经到了底限要想在市场上取得竞争优势就必须通过降低渠道成本和分销成本,这就要求对传统金字塔式层层加码的销售渠道模式进行变革。
3.随着企业规模越来越大,对渠道的辐射力和控制力要求更高,也相应要求渠道作出变革。从市场竞争的需要和企业长远的利益来看,掌握渠道主动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虽然现时中国较大规模的企业,在经营前期、产品进入市场之初相当弱小、资源十分缺乏的情况下,利用经销商的网络资源推广产品是一种合理、有利的方式,但当企业规模越来越大,品牌影响力不断增大,为了规避渠道风险并为后续产品奠定渠道基础时,厂家对渠道辐射力和控制力的要求就会相应提高。而传统营销渠道中,上下游不同成员之间通常体现为交易型关系,渠道中的各个成员均是独立体,除简单的约束标准外,并不能有效的对各成员实施监控,造成了成员间为追求各自利益最大化而产生的短视经营、恶性竞争、缺少商业诚信等苦果。因此,这种传统渠道成员之间的关系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4.新渠道的出现。近几年,我国网上商店的兴起,网络的迅速普及,超乎人们的预料,这种新渠道的变化,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渠道变革新的选择机会,零售渠道都已经变化了,销售终端都已经变化了,若在选择渠道、设计渠道的时候不变化,肯定会被淘汰。
5.扁平化的快速流通,已是大势所趋。越是以消费者为中心的市场,对渠道的快速流通与反应能力要求就越高。对终端信息的快速收集与整理,迅速转化产品流通到市场终端,成了企业制胜的关键武器。渠道越来越短,流通越来越快,对于传统的渠道结构,是一个很大的挑战。如何在原有的渠道结构上进行变革,亦成了稳定销售渠道的重要元素。
二、变革的趋势
1.渠道结构扁平化。所谓的扁平化,是指渠道的层级要尽可能少,厂商与消费者的距离应该尽可能近。市场发展进入重视消费者阶段,要求厂家与消费者有更直接、更快捷的沟通,中间商产品推广功能的下降和经销利润空间的缩小、厂家对渠道辐射力和控制力的更高要求,使渠道只能变得越来越短。
2.渠道终端个性化。销售工作归结起来是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如何在适当的时间和适当的地点把产品送到消费者的面前;二是如何通过促销让消费者了解和认同企业的产品。适应新的市场形势的需要,企业开始以终端市场建设为中心来运作市场。这里分两种情况:一种是直接面对消费者的情况,由于生活要求不断提高,消费需求千差万别,消费将进入个性化时代,所谓“一对一营销”、“定制营销”将越来越凸显。另一种是直接面对零售商的情况,顺应消费个性化的需要,零售业态将更加丰富,诸如集中经营特定商品的商店、特许经营店、品牌专卖店等将更多涌现,形形的零售业态使企业面对更加个性化的销售终端。
3.渠道关系互动化。目前,互联网的开放性使得广大消费者24小时进行网上订购、发送配送指令成为可能。可以预言,随着互联网应用的普及率不断提高,电子商务在营销模式中的比重必然会大幅增加,这里同样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对消费者而言,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网上交易环境的配套,网络营销逐渐兴起且呈普及趋势。而网络营销的最大特性就是互动,制造商与消费者的互动,最大限度地使供需关系得到协调。另一种情况是厂家与商家的互动,利用互联网技术使销售活动电子化,在供货、配送等环节提高效率和准确性,逐渐建成伙伴关系型营销渠道。
4.渠道商品多样化。几年前,除了专业的电信门市外,没人敢在别的地方购买手机,大家电也未进入超市,但随着耐用高值商品逐渐向普通消费品过渡,也随着更多的品牌被认可,消费者对购买专业化要求逐渐降低,更多的商品将进入更多的零售场所,使渠道所承载的商品更加多样。事实上,海尔经过渠道调整后,要求零售商大、小家电一起卖,这就使原来只卖大家电或只卖小家电的零售商增加了商品的多样化。三、中国厂商如何应对这一变革
渠道变革是对渠道的结构整合,而不是将旧有渠道一刀斩去。北大方正电子商务公司副总经理董瑛说,我们无须对渠道变革恐惧,因为渠道变革的实质是削减冗长无用的环节,提高渠道运作的效率,在厂、商、用户间构筑一个完整、有机、高效的网络体系,使成千上万的用户通过这个网络同厂家、商家进行信息的交流和互动。
在中国,由于特有的国情,金融服务网络化的落后、社会化配送系统的缺乏、企业信息化基础薄弱、基础设施的落后、销售观念的差异以及企业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等等困难,使得电子商务手段在中国推广尚有一定难度,渠道的扁平化建设还将经历一段时间,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电子分销、渠道扁平化乃至B2C将实实在在地摆在我们面前。所以对于我国企业来说,一方面要清楚地看到变革是渠道建设的大势所趋,应及早准备调整销售渠道;另一方面也要看到变革趋势中的模式建设并非一蹴而就,它需要结合企业所处行业的特点,企业自身的特点以及产品性质而定。就目前而言为应对这一变革笔者认为需做好以下准备:
1.以顾客满意度为主要目标,将注意力从分销商转移到顾客。
从4C、4R营销理论角度出发思考就要求企业树立“以消费者为中心”的经营指导思想,在制定渠道策略和进行渠道管理时,以顾客满意度为主要目标,以全心全意为顾客服务为宗旨,将渠道中心从分销商转移到顾客。顾客满意度决定顾客忠诚度,只要顾客忠诚度高,企业进行渠道整合变革就具备了良好的基础保障。所以企业应以顾客价值最大化为目标,通过渠道创新、策略调整、资源投入等方法,提高整个营销价值链的服务增值能力和差异化能力。企业通过为顾客提供针对性的增值服务,使产品获得有效差异,从而提高用户满意度和忠诚度,从根本上摆脱产品同质化引起的过度、无序竞争的销售困境;同时通过增值服务使营销链价值创造能力大大改善,提高各环节利益,从而增加营销链的稳定性和协同性。
2.重新审查、制定渠道策略和战略。
渠道战略必须与公司总体战略相一致,同时还要满足必要的效率要求(合理的收益率),并确保其长期的灵活性,同时满足顾客需求和经济性两方面的要求,所以企业应关注渠道的运作是否高效,应从主要目标顾客群的角度评价渠道的表现和业绩。对大多数企业来说,透彻地研究现有及潜在的渠道,尽可能跳出单一渠道的束缚,采用合理的多渠道策略,是有效提高市场占有率和销售业绩的首要手段。一方面,企业在对目标市场进行有效细分的前提下,要进一步对可能的销售渠道的分销效能、服务能力、维护成本和影响力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从而明确各渠道的优势和劣势并合理规划,保证进入的渠道同细分市场的特点相匹配;另一方面,强调整合各细分渠道中在素质、规模、实力、服务和管理等方面有特长的终端、大批发商和新兴大型零售商等优秀渠道资源,注重渠道质量,使企业的营销链具有强大的分销力。企业除了通过渠道分工使不同类型的渠道覆盖相应的细分市场外,更要强调营销链各环节间的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以有效地获得系统协同效率,即提高分销效能,降低渠道运营费用。
3.保持渠道政策与企业目标的一致。
企业在制定渠道策略时,必须确定提出的渠道策略是否与企业目标相一致,能否支持总体战略推进,进而使企业达到预期的业绩目标。企业的渠道策略要与市场战略目标保持匹配,才能推动市场的有序扩张和可持续发展。在渠道规划和管理中,企业应注意市场发展的短期利益与长期战略目标相结合,为此可以在某些影响力大、地位重要、具有战略意义的核心市场如大中城市市场直控终端,密集布点,驱赶主要竞争对手,提高市场覆盖率,以利于建立市场优势和长远发展;同时在对手占优势的区域市场上,采用高端放货的渠道策略,配以高激励、低价格等政策,冲击竞争对手的已有网络,扩大品牌影响力,然后再整理和构建营销链,精耕细作,达到主导区域市场的目的。
首先,规划渠道时要保证区域市场容量与批发商和终端的分销能力保持动态平衡。根据区域市场容量和结构的变化,结合各渠道成员的具体发展状况适时做出调整,使渠道成员"耕有其田,各尽所能"。其次,在渠道结构调整方面,要与区域流通业和用户消费习性的发展变化保持动态平衡。当前,流通领域正处于变革时代,小规模零散型的传统渠道大部分衰退,连锁、特许加盟等规模化集约经营的大型流通商崛起,同时专业物流商高速发展。对大多数企业来说,深入研究现有及潜在的渠道,尽可能跳出单一渠道的束缚,采用合理的多渠道策略是有效提高市场占有的必然选择。
参考文献
1、伯特·罗森布罗姆营销渠道管理[M]上海三联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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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营销渠道战略联盟中相互信任问题的理论模型和相关命题。企业的营销渠道由有着独立利益的制造商、中间商和消费者构成(本文中的渠道成员仅指制造商和中间商)。随着经济的发展、技术的进步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制造商和经销商各自面临市场机会也在增加,加上制造商和经销商利益的相互独立性常常导致渠道成员间产生一些冲突,从而与其他类型的企业间一样,制造商和经销商也有着结盟的动机和需要(陆雄文,2003)。渠道成员结成战略联盟是获取市场机会、化解市场风险和缓解渠道冲突的主要途径之一。
理论界对渠道关系及渠道联盟的研究是广泛而深入的,学者们力图从上下游成员的力量对比关系(GaryL.Frazier,1999)、关系专用性资产投资(SandyD.Jap.2001)、能力互补性(BartonA.Weitz.Sandy.D.Jap1999)、沟通策略(JakkiandJohn.R.Nevin1990)、决策结构(Dwyer,F.Robert,Schurr,PaulH,Oh,Sejo1987)、分配原则(Frank.Lynn,JonathanDall1993)、联盟可持续性的预期(JanBHeideandAnneS.Miner1992)、渠道成员的相互信任(ShankarGanesan1994;IngeskensJan-BenedictE.MSteenkampandNirmalyaKumar1998)、对称性承诺(“SymmetricCommitment”,ErinAndersonandBartonWeitz1992;IngeGeyskens,Jan-BenedictE.MSteenkamp1999)等角度对渠道联盟的绩效及其关键变量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的视角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著名营销渠道专家AnneT.Coughlan,ErinAnderson,LouisW.Stern,Adell.El-Ansary等人认为,渠道战略联盟的绩效决定于承诺的对称性,而诸如渠道成员的力量对比关系、分配原则、相互信任等都是对称性承诺和渠道联盟绩效的影响因素。但我们对相关文献研究显示,对称性承诺是相互信任的函数,而相互信任是力量对比关系、分配原则、决策结构等的函数。也就是说,相互信任是一个核心概念,是力量对比关系、分配原则、决策结构等等因素和对称性承诺、渠道联盟绩效的重要中间变量。
在理论上,把握了信任的概念也就理解相互信任的含义,不同的是相互信任是一个双向的概念。信任的定义最初来自于社会心理学的人际信任观点,后来才逐渐引入到其他学科,如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管理学和营销学等学科。根据社会交换理论,信任是企业非常珍贵的资产,是企业运作和发展的重要前提。营销渠道战略联盟中的信任问题在学术界的研究中有着重要的研究价值,也获得了很高的研究地位。人们对渠道信任的认识比较一致,根据Geyskensetal.的看法,渠道信任指的是渠道成员一方对另一方所持有的诚实和善意的信念,也就是说,信任的存在有赖于一方对另一方的可靠性和忠诚性的看法,可靠、诚实和可延续性预期是相互信任的三个关键组成部分(MorganandHunt1994)。信任方在某种程度上的脆弱性是信任的必要前提,即,对信任方而言,决策后果是不确定的,而且是重要的。在营销渠道战略联盟的信任中,信任方的这种脆弱性是由渠道中的分工形成的高度相互依赖关系决定的。营销渠道联盟双方的信任度越高,则其中一方或双方的脆弱性就会增加,但却大大降低了双方的交易成本。从理论上说,也正因为如此,在渠道联盟的研究领域,对于相互信任问题研究就显得非常重要。
一、营销渠道战略联盟相互信任的前置因素不可否认,对有关渠道战略联盟相互信任的前置因素的归纳有过一些研究,(Sternlw,bl-Ansaryal,Coughlanat,2000,王桂林,庄贵军,2004)。他们的工作很有意义,但在归纳时由于不够系统,或者考虑的前置因素过细而导致本来可以归为一类的重要因素被遗漏。笔者根据国内外理论界大量研究成果的回顾和分析,把营销渠道战略联盟相互信任的前置因素重新归纳,结果如下:
(一)渠道联盟双方力量对比关系和相互信任战略联盟的概念也许被人们误解了(GaryLFrazier1999)。许多看似联盟的关系也许只是一种战术的安排或仅仅是一种商业合作关系。在联盟关系中,如果双方力量对比是平衡的,则双方会在试图对另一方施加影响的相互磨合中达到某种均衡(GaryLFrazier1999);如果双方的力量不平衡,那么相对更强大有力的一方总期望控制相对更弱的一方。力量的背后是企业的有价值的资源。从企业禀赋理论角度来看,一个渠道成员不过是“一个监管系统中资源的集合体”(Penrose,1989),渠道成员的力量对比关系决定渠道成员之间的相互依赖程度,更确切地说,渠道成员力量的对比关系决定于彼此对于对方资源禀赋的需求。当然分析渠道成员的力量对比关系不是渠道成员整体力量上的比较,而应联系具体的市场背景来做分析,譬如,比较宝洁公司与上海联华的力量关系时,我们不能看在总体上谁更强大,而要看上海联华对宝洁公司想进入的目标市场影响有多大,反之也一样。当制造商与渠道下游成员力量相差悬殊时,力量强大的一方会认为另一方依附于他,因而对弱者可能不够尊重并更可能侵犯弱者的权利,而弱者则认为自己随时有可能被“解雇”的可能,从而产生机会主义行为,缺乏长期打算。即使在客观上力量是均衡的,但只要有一方在主观上高估自己的能力,高估自己对联盟的贡献,便不可能正确对待伙伴的价值,总以为可以找到第三方来实现当前伙伴所创造的价值(Ibid,1993)。可见客观上和主观上对力量对比关系的认识都会影响到联盟的一方对另一方的信任。
(二)关系专用性资产投资和相互信任关系专用性资产是投资用于支持某项特定交易的资产,如果不牺牲该资产的一些生产率或增加资产适用于新交易的成本,关系专用性资产就不可以再安排到另外一个交易中(Grout.P1984,Besanko.DandD.Spulber,1992)。关系专用性资产的投资在一定程度上锁定了联盟者之间的关系。联盟的参与者一般都会进行关系专用性投资,这种投资往往只能在特定的合作安排发挥最大效率,否则这种资产的价值会降低,可见,关系专用性资产投资对关系双方维护某种特定的合作关系是一种激励,而且投资越大,这种激励的力量也越大。对于渠道联盟来说,关系专用性投资使得另外一方不能随意更换另一方,否则他的投资的价值会大大减少。显然,关系专用性投资为联盟双方的合作投下了一定程度的有形证据,能增强合作双方对未来合作的信心,使他们能相信对方的合作诚意,而且关系专用性资产投入越大,则越能强化对方对合作的信心,越能增加相互的信任(SandyD.Jap.2001)。
(三)管理决策机制和相互信任联盟管理决策机制指的是联盟参与者为了合作关系而采取的决策程序和各自在决策过程中的作用。决策管理机制可以分成三种类型,即:正式化决策、集中化决策、团队化决策。集中化决策机制往往使决策权力集中于联盟伙伴中的一方,该决策方式不利于形成共同参与的环境,使联盟成员间的沟通与交流减少,交流的减少不利于联盟双方的相互理解(Damanpour1991;Moenaentet.al1994)。单方面的决策已导致合作伙伴之间的误解,久而久之会使一方感到自己是受控制者。按心理学的解释,集中化决策会使不参与决策的一方认为自己未受到足够的尊重。因此我们一般认为,实践中尽管集中化决策机制被常用,但是是以降低相互信任为代价的(Frizer1999)。正式化决策机制指的是按规则或明确的程序进行的决策。这种决策机制也曾普遍被认为有损相互信任,理由是正式化决策机制:(1)减少了联盟的灵活性(研发联盟的实证研究已证实这,BieaultandCummings1994);(2)降低了参与者的自主性。但最近的研究表明事实并不尽然,认为如果正式化决策机制有助于工作任务的划分、权责的明确,那么会产生高水平的相互信任(RobertDahlstromandArreNygaard1993),因为只要设计得当,正式化决策机制能使合作伙伴的沟通与交流制度化,有利于双方相互理解。但理论界更多的还是认为,正式化决策机制是不利于双方相互信任的。团队化决策机制是以共享的价值观和价值准则为基础的。共同的价值基础使联盟双方不需要官僚化的机构和谨慎的相互监督(Ouchi,1980)。团队化决策机制使双方的沟通与交流日常化,因而有利于双方的相互信任。
(四)渠道联盟双方能力互补性和相互信任对新产品开发战略联盟的研究表明,当联盟双方的资源和目标互补时,合作伙伴中的任何一方都会很明确的认识到如果缺乏对方的参与,新产品开发将很难成功,即使成功,也会以更多的时间为代价(Harrigan1985;Newman1990)。同时还认为能力互补性对其他形式的联盟也有类似的含义。当一个公司在寻求战略合作伙伴时,缺乏互补性能力的候选人最终都成不了伙伴。互补性能力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持续合作的预期,因而会影响相互信任。互补性能力所导致的心理预期一般表现为:没有我你也不行,你要行就不敢离开我。可见,互补性能力为双方的相互信任提供了内在的约束力量。
(五)沟通策略与相互信任渠道关系理论认为沟通是很重要的,上下游成员间的沟通和信任是相互强化的。沟通是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对有价值的、及时信息的共享。沟通对信息具有积极的作用,这是因为沟通有助于解决争议和取得一致意见。另外,渠道成员之间信息沟通的频率和质量对双方相互理解对方的目标并采取协调行动有重要作用(王桂林,庄贵军,2004)。大量的渠道关系理论表明,沟通及沟通策略在看似稳定的渠道关系中其实可能是一个被掩盖的问题。这有些象个人间的友谊,朋友间好的感情基础往往会由于疏于交流和沟通而被侵蚀,演绎着煮青蛙的故事。学习理论认为,组织的记忆与遗忘与自然人有相似之处。沟通的策略与沟通的本身同样重要。沟通不能限于双方的高层,职能管理者与基层员工的沟通同样重要(Anne,ErinandAdell,MarketingChannels,P338)。沟通本质上是言和行的统一,企业的高层可以就双方的沟通目标达成共识,而采取的具体措施(合作伙伴间的“行”)主要存在于基层员工日常性、惯例性的的工作内容之中。双方的相互信任水平越高,越顷向与加强沟通;而双方沟通的强化反过来又有利于双方的相互信任JakkiMohrandBarton.Weitz1989)。相互信任和沟通因而是互为因果的,但在理论界更多的还是把沟通看作为相互信任的原因。
(六)经济上满意(economicsatisfaction)水平与相互信任在渠道的上下游关系中,经济上的满意对建立和维护相互信任是重要的(ShankarGanesan)。制造商与经销商在经济上的满意水平与其在买卖关系中的获利水平密切相关,利润是货币度量的结果,满意是一种心理状态,经济上的满意与利润相关但不完全等价。由公平理论可知,所得与投入的比例关系是决定满意水平的重要变量(J.S.Adams)。可见,经济上的满意不仅与获利水平有关,而且与对公平的感知有关。
(七)非经济满意水平与相互信任大量的实证研究表明,相互信任不仅与经济上的满意水平相关,而且与非经济上的满意水平也相关。有合作关系的两个组织间非经济的、心理的诸多方面都会影响到双方的相互信任(IngeGreyskens1999)。如果渠道成员相互尊敬、相互关心、相互妥协,那么他们会感到交易是一个带来快乐的过程,并带来对未来合作的期望。组织心理学的有关研究表明,在人与人之间存在的某些心理现象在组织与组织之间照样存在。组织与组织的交往实质上是组织中人与人的交往,组织之间不快的背后是人与人的不快。在国家与国家之间、家庭与家庭之间,上一代人的恩怨会在下一代人中被复制,同理,组织之间的愉快与不愉快是组织具有学习和记忆能力的表现,是组织心理变化的过程与结果。一般威胁、惩罚的渠道行为导致不愉快,非威胁非惩罚的渠道行为导致愉快。渠道成员间的有些行为看似与交易无关,却可能因为改善了制造商和经销商的心理状态从而增进了上下游成员的相互信任进而使联盟的稳定性增强。超级秘书网
二、营销渠道战略联盟相互信任的后置变量战略联盟双方应共享同一个超级目标,双方的行为都受超级目标的约束。当联盟中某一方的行为不受控制时,其他成员便可能对战略合作失去信心,从而导致联盟的失败。在现实中往往出现联盟的参与者以其他参与者的利益为代价来最大化自身利益的行为(尽管在口头上否认这一点)(Williamson1985;Parkhe1993),其中的重要原因是双方缺乏相互信任。在纵向渠道关系研究中,相互信任与战略合作的成功同样呈正相关关系,而且相互信任是难以模仿的(Kanter1994;Sherman1992)。
(一)相互信任和对称性承诺所谓承诺指的是双方对维持与对方有价值得关系的愿望(Moorman,GeraldandRohit,1992)。在渠道联盟中,对称性承诺的特征通常表现为很多方面,如:双方希望长期开展业务、能捍卫对方的利益、能共同协作解决问题、对对方的忠诚感较强、对对方的错误有一定的容忍性、愿意为合作关系进行长期投资等等。承诺又可以分为两种:情感承诺和计算承诺。情感承诺是双方希望维持关系的程度,它是对对方的正面评价。而计算承诺是企业出于无奈而与对方维持关系的动机,表现为对利益的极端关注。信任对承诺有很强的正面影响。对称性承诺关系以口头和文字出现,通过实际行动来实现(ErinAndersonandBartonWeitz1992),任何一方的欺骗战略在绝大多数的时候是不奏效的,对自身利益的高度关注使双方都能洞察到对方的行为。但这并不是说,对称的承诺必然表现为双方的斤斤计较(计算承诺),真正的对称性承诺是联盟双方认同共同的信念,对未来怀有共同的期待(情感承诺)。联盟参与者的相互信任在现实中会转化为对称性承诺。
(二)相互信任和渠道联盟的绩效文献所研究的绩效因素包括特定比较水平下的结果,特定指标比较水平下的结果和对过去结果的积极评价(Kumarn,Scheerlk,Steenkamp-Bem,1995;Scheerlk,Sternlw,1992)。通常,渠道联盟的绩效最终会表现到联盟成员双方的财务绩效和销售绩效上来。一般认为,相互信任对渠道联盟的绩效的影响是正面的。因为,在相互信任的前提下,渠道成员追求共同的超级目标,在这过程中往往为了联盟的稳定与成功,联盟双方出现相互妥协从而使渠道联盟的稳定性、有效性和效率都得到提高,从而导致较好的渠道绩效。可见,相互信任能带来对称性承诺和良好的渠道绩效(包括渠道联盟关系的稳定性)。
三、营销渠道战略联盟相互信任问题理论模型在前文中,我们已经将有关营销渠道战略联盟中相互信任问题的研究成果从本研究的角度作了一个简要的回顾与分析,为了使我们有一个更好的整体概念和把握,我们把渠道联盟的相互信任的前置因素和后果变量之间的关系用一个模型予以表达。基于前文的分析和本模型,我们针对营销渠道战略联盟中的相互信任问题提出如下基本命题,也算是对本模型的含义和所代表的关系的简要说明:
1.渠道战略联盟双方的相互信任有利于对称性承诺的形成,也有利于渠道联盟的绩效。
2.主观上和客观上的力量对比平衡关系都有利于渠道战略联盟上下游成员的相互信任。
3.关系专用性投资有利于渠道联盟成员的相互信任,而且关系专用性投资越大,渠道联盟成员相互信任程度则越强。
4.集中化决策机制和正式化决策机制均不利于营销渠道联盟双方的相互信任,而团队化决策机制有利于增强营销渠道联盟双方的相互信任关系的形成和发展。
5.营销渠道战略联盟双方的能力互补性有利于双方的相互信任,也就是说联盟双方的能力互补性越强,则越有利于双方的相互信任。
6.渠道战略联盟双方高层、中层以及一线员工等各个层级沟通的高频率和高质量都有利于增进联盟双方的相互信任。
7.渠道联盟的双方通过联盟实现的高获利水平有利于双方的相互信任,而且,联盟所带来的利益在双方之间分配的公平性越高,则越有利于双方的相互信任。
8.会导致非经济满意程度降低的威胁性和惩罚性渠道行为不利于渠道联盟双方的相互信任,而能够导致非经济满意程度提高的非威胁性和非惩罚性渠道行为则有利于渠道联盟双方互信任。总体而言,营销渠道战略联盟中的相互信任问题是一个相当复杂的研究课题。本文按照配对研究的方法分析了联盟渠道成员的相互信任问题,不过,本研究从渠道行为的角度展开探讨,只分析了因为渠道成员结成联盟而导致的渠道行为的变化,而基本未涉及因结盟而导致的渠道结构的变化,后者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
另外,本文提出的相关命题是对国外相关实证研究结论的给出的。由于我国与这些研究的背景国家在市场成熟程度上可能存在较大的区别,因而,这些结论在中国未必是可靠的,模型及相关命题的可靠性仍然需要由实证的手段加以检验。
正如某门户网站称2004年“为企业上网年”,相当多的企业已逐渐看到了网络的力量和作用,纷纷杀向“网络营销”。另一方面,众多互联网企业逐渐将自己的经营战略转向中小企业,中国互联网已经正式步入商业可运营阶段。随着互联网与传统企业融合步伐的不断加快,网络营销一热再热。
网络营销决战渠道
得“渠道”者得天下,为在网络营销市场竞争中抢占制高点,各大互联网门户不断加强营销渠道建设,力求实现网络营销渠道的多样化。营销渠道建设的成败关系到服务商的市场竞争力,拥有畅通、可靠的销售渠道,已成为决胜市场的关键所在。
巨大的渠道支持会使得互联网企业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成为现实,其间的商业价值巨大,各大门户也逐渐向真正的互联网经济企业迈进。有了强大的网下实体渠道网络的支持,互联网可以相对轻松地实现企业从产品提供商向服务提供商的转变。
在高速增长的市场环境下,渠道商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以网络实名为例,网络实名作为典型的网上服务产品,以广泛发展商的传统模式进行销售并获得巨大的成功。
不仅网络实名如此,其它类似的网上服务产品,如搜索引擎登记、竞价排名等,由于以企业为主的终端用户对于这些服务产品的认识不足和操作上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等局限性,以及服务产品的本地化特点,使得直接依靠网络渠道销售发展缓慢。
大量的工作仍需要由各地商进行线下市场培育、促销,售后服务等,利用商了解当地市场的优势开展本地化服务,达到单纯或主要依靠网络销售无法比拟的销售业绩。线下实体渠道是大部分网络营销服务商采用的主要销售渠道。
所以,国内绝大多数的网络营销服务提供商如3721网络实名、网易搜索引擎、搜狐搜索引擎、新浪搜索引擎、百度竞价广告等都采取了商渠道销售的策略,这一点上有别于Google关键词所采用的客户自助式直销模式。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1、国内网络营销市场尚处于初级阶段,企业用户还不理性,对于网络营销产品并不十分了解;2、真正的品牌集中度较高的网络营销服务商尚未形成,用户在选择产品或服务时仍处于被动。
搜索势力与网络营销渠道商关系微妙
有业内人士称,到2003年底,国内从事网络营销服务的商约4000家,95%以上都是采取人海战术作为市场推广手段,一对一销售是主要销售模式。客观上来说,这些大量与客户一对一的销售人员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国内网络营销服务市场的发展。
但在决定意义上推动市场的还是技术,搜索引擎在中国全面崛起很可能将是中国网络营销发展史上的一个分水岭。而且,搜索引擎作为互联网的核心技术,搜索引擎的商业应用进入竞争更加激烈的时代,对于整个网络营销市场的布局也产生强大冲击,更有可能将重新洗牌旧格局,可谓搜索“一石激起千层浪”。各大门户网站或服务商应该尽快加强整体营销体系建设,尤其要加强对营销渠道的控制和管理。诸如中华网、TOM、8848等搜索新势力也在不断强化其自身的品牌优势,意在对有实力的渠道商暗送秋波,因为谁掌握了渠道,谁就在这次变局中具备称雄的资本。
提供网络营销产品的门户或服务商与渠道企业之间的关系相当复杂,既互相依赖又互相制约,商需要依赖服务商的产品,商的努力程度决定了服务商的收入,同时商自己的前途又掌握在服务商的手里,它本身不具备关键产品和核心竞争力。对于门户而言,一方面要吸纳渠道做自己的产品,另一方面要防止商出现不规范操作而破坏正常渠道销售秩序。而对于商而言,保证自身利润的同时,多数情况下还要在多个服务商之间周旋。
网络营销渠道的控制力分析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门户或服务商对营销渠道的控制力如何,取决于营销渠道对他们的忠诚程度,进而影响到他们对市场营销决策的执行程度。忠诚度越高,控制力也就越大,贯彻得越彻底。因此,对于上游服务商而言,其渠道的竞争力关键在于控制力如何,更进一步的说是在于如何提高渠道的忠诚度。对于渠道商来说,作为渠道企业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服务价值,将更多的关注集中到最终用户身上,通过增加服务价值的方式将企业自身的价值做出来,同时建立一套更前瞻、更合理的管理体系,以确保渠道微利时代能持续发展。
随着网络营销服务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渠道的竞争将成为门户或服务商之间技术之外的另一个竞争的主要方向,也成为了今后谁能主导中小企业市场的主要因素之一。简要的说,把握渠道包含加强对整个网络营销服务市场产业链的控制和加强营销渠道的忠诚度和控制能力两个方面。
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产品或业务形式出现,企业客户的需要也在不断深化,门户或服务商应该更紧密地与产业链下游伙伴合作,以便在今后的激烈竞争中抢占先机。
从营销渠道和服务商的紧密程度来看,一般服务商的市场营销渠道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为核心营销渠道,这种营销渠道主要是指各大地区的核心或独家;第二个层次为次级体营销渠道,这种渠道主要是指在核心或独家渠道下的分销;第三个层次为营销渠道,这种主要是指特约营销人员和遍布各处的代办点等。
营销渠道的忠诚度来自于合作者目前通过合作获得的利益的多少和对未来合作前景的期望。所以,这种分层的营销渠道除了核心层以外,其他层次的忠诚度都处于不稳定状态,而第二和第三个层次的渠道就根本谈不上忠诚度。而渠道忠诚度越低,控制力也就越为低下,主要的有利措施有:加大核心营销渠道的建设力度,全面帮助提高核心渠道在区域市场占有率和扩张速度,包括优惠渠道政策支持等;按区域严格划分市场区域,避免核心渠道之间发生业务和利益上的冲突,尽量减少内耗;在整体营销渠道全面建设和扩展的同时,不断促使次级和营销渠道的升级,提高他们的忠诚度。
通过加大对营销渠道的资源投入,严格挑选合作伙伴,整体营销体系结构的改善等方法确实可以提升渠道的忠诚度和控制能力,但是服务商能够进一步整合渠道资源,尤其是加大渠道的管理力度和政策支持力度,将会得到更大成效。
网络营销渠道的管理分析
上游服务商对营销渠道的管理实质上就是要通过一系列的管理手段和方法,比如增加渠道成员合作,防范渠道成员冲突,鼓励渠道成员发展等,进而实现渠道成员之间关系和谐、渠道销售能力增强和整个营销体系功能最优、效率最大的目标。
2004年初一门户网站授予上海一家实力网络营销服务商为其搜索引擎上海地区独家总,双方携手致力于打造引擎渠道示范模型,从而推广到全国,来规范整个搜索引擎分销渠道。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渠道管理直接关系到渠道营销活动功能的发挥,服务质量等,营销渠道的管理重点在于渠道政策管理和渠道激励管理。
渠道政策对于渠道运作的规范与导向作用是不可忽视的,没有好的渠道政策也就不会有成功的渠道可言。渠道政策实际上关系着整个渠道的健康发展。
就服务商而言,它的营销渠道政策主要包含有市场区域划分政策、主打产品宣传政策、促销政策、价格体系政策、客户服务政策及渠道成员分成政策等,这些政策实际上形成一个整体的营销政策体系。
渠道政策管理的关键在于两点,一是制定科学的行之有效的渠道管理政策以保证整个营销体系的高质量的运转。二是对所有营销渠道成员都必须坚决执行已经制定好的政策,以保证渠道的畅通和对外服务的一致性。
门户或服务商首先要明确的认识到渠道商是独立的经营实体,有自己的目标、利益和策略。商首先是客户的采购,然后才是门户或服务商的销售,只有企业客户愿意购买网络营销服务产品,商才有兴趣经营。因此,上游服务商应根据商的这些特点,采取必要措施,对其进行合理的渠道激励管理,以使整个营销体系达到最优化:
根据商在营销体系中所起的作用合理分配利润。为提高商的积极性,可以制定便于量化管理的分级返点制度,便于加大对完成业务量较大者的激励;
帮助商提高自身的发展能力,比如为商提供信息、技术咨询和定期提品培训,帮助商提高销售服务能力等;
1.农产品以个体经营户为基础。
农户的数量比较多而且分散,但是他们是陕西省农产品流通中的“主力军”。这些分散的农户在本地区经营,他们生产的农产品直接提供给消费者。农民采用这种经营方式虽然没有中间环节,可以有效减少流通中的成本和费用,但这种方式区域覆盖小,管理水平也比较低,耗费的精力成本比较高,因此农民在竞争中很难占有优势,渠道成员难以准确了解市场需求,盲目生产,容易出现产销脱节现象。
2.多层次的农产品营销渠道模式。
近年来,陕西省的农产品价格已经放开,价格由市场供求决定,陕西省形成了多层次的农产品市场体系,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消费品市场、工业原料市场和进出口贸易市场。日常生活中食用的大部分农产品比如粮食、水果、蔬菜、肉、禽等这些农产品我们都把它们归类为消费品,这些农产品的交易地点主要是消费品市场。还有一部分农产品比如竹子、木料、棉花等一般作为工业原料,主要是用来加工制造其它产品,所以,这部分农产品主要在工业原料市场交易。进入出口贸易市场是针对农产品出易而形成的。(2)采购市场、批发市场、零售市场。由于陕西省部分农产品种植比较分散,为了集中销售农产品,有专门的人员上门收购农产品,因而形成了专门收集分散农产品的市场,即农产品采购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是专门为农产品进行大规模交易的市场,在该交易市场上购买的产品是用来进行加工或者再销售。零售市场是指将批发来的大批量的农产品分开,然后小批量销售给消费者的市场。比如陕西省很多地区依然存在的城乡中的集贸市场,它是陕西省农产品零售市场最主要和最典型的形式。(3)专业市场、综合市场。专业市场是以某一种或某几种农产品为销售对象而形成的市场;综合市场是指销售各种各样的产品的市场,具有产品品种齐全的特点。
3.农产品超市已成为农产品销售的重要渠道。
超市作为陕西省一种新型的现代营销方式逐渐发展起来,开始大规模的销售农产品,并且与陕西省传统的农产品集贸市场展开了激烈竞争,比如西安,由于购物环境优越、服务态度好、产品质量能够得到保证,很多消费者去超市选购农产品。农产品销售额在超市销售额中占有了一定量的比例,而且有继续增长的趋势。这种情形的出现极大地冲击了陕西省传统农贸市场的经营现状和经营业绩。
4.农产品营销网络以及合作性的营销渠道模式逐渐完善。
随着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不断发展,陕西省政府、各类农业组织以及农户为了促进本地农产品的销售与发展,逐渐形成了覆盖全省的营销网络,通过该网络可以实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物流配送等功能,使得陕西省各地区之间的农产品销售呈现出一个结构化的网络系统。另外,陕西省也开始了合作性的营销渠道模式,这主要表现为“农户+供应商超市”、“农户+龙头企业”、“农户+高校”、“农户+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形式。在这种模式下,当地农户与高校、企业、农户等之间达成合作意向,通过订单方式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引导农民科学种植科学生产,避免农户自主生产下的盲目性。
二、陕西省农产品营销渠道建设存在的问题
1.营销渠道上游的组织化程度低。在农产品营销渠道中,农户在该营销渠道中处于上游位置。陕西省农产品的营销主体绝大部分都是农户、零售的经营者,文化程度普遍较低,主要以家庭生产经营为主,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比较弱,农户分散化的小生产与当前整体环境下的大市场不能很好的进行链接。在这种情形下,农户很难取得有效的产品种植信息,凭经验种植农产品,甚至随大流,容易造成农产品过剩的局面。
2.流通半径小。
陕西省农产品除了名特优产品比如苹果外,大多数农产品的销售地点都是陕西省内的农贸市场。这主要是由于农产品保质保鲜期短,流通过程的损耗比较大,有一定实力的中间商少,导致陕西省农产品向省外的分销能力严重不足。陕西部分地区中小农户居住地离城镇较远,田地面积小,种植品种多,基本上是手工操作,由于各方面的限制只能在产地附近销售。
3.渠道层次过多,流通链条过长。
陕西省农产品的主要流通形式是以多层中间商销售为主的营销渠道,以苹果种植为例,生产者(果农)——产地中间商——市场批发商——零售商——消费者,苹果的每个环节都要增加一部分毛利,最终苹果到达消费者手中价钱已经比果农卖出的价钱高出很多了。流通环节的增多,造成了水果蔬菜等农产品在转手的过程中出现损坏现象;同时也阻碍了信息的流通,使得从消费者市场收集回来的信息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准确到达生产者手中,导致生产者在缺乏相关信息的情况下进行非科学的生产经营活动,不能有效的满足市场需求。
4.仍以传统的营销方式为主。
长期以来,陕西省农产品营销仍然以农贸市场上的交易为主,绝大多数农产品营销采用农产品现货交易的方式进行。这种营销方式增加了物流负担、导致经营不规范、农产品储运损耗增加、销售量得不到有效提升,降低了交易效率。这主要是因为陕西省目前的营销主体主要是个体农户和零售商,规模比较小,缺乏相关专业营销知识。
三、完善陕西省农产品营销渠道建设的策略
1.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体的渠道上游组织。
作为农产品营销渠道体系的主体,无论是生产领域的农户,还是生产农产品的龙头企业,它们的规模化、组织化、集团化和一体化是其走向完善的标志。但要实现农产品的批量经营,就需要借助一个能代表农民利益的组织,将农户联合起来,形成规模,这就需要政府的有效支持。政府部门应该完善农产品营销的相应法律,在财政方面对农产品营销给予大力支持,同时加强市场基本设施建设。
2.完善渠道增强农产品竞争力的功能。
现代产品的竞争不单是品质和数量的竞争,已经延伸到农产品营销渠道的竞争。要使得渠道成员具备信息导向、需求沟通、物流组织等功能,首先对现有的农产品进行升级改造,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增强农产品的附加价值。如户县葡萄的保鲜期很短,中间环节不易太多,商品流通就比较快,不会耽误产品质量,但把葡萄酿成葡萄酒,加工程序的增加会增加产品附加值。
3.完善网络营销,建立扁平化的营销渠道模式。
陕西省可以推行扁平化营销渠道方式销售农产品,即缩短渠道长度,减少流通环节,同时减少同一个环节营销成员的数量,节省农产品的流通时间,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益。如通过互联网系统,营销渠道成员可以直接进行交流和沟通,实现信息共享和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大力发展网上宣传、交易,提供给农民及时、有效的信息,从而实现按需生产销售。
4.实现产销一体化的营销渠道。
摘要近年来国内外关于渠道冲突及其形成原因的研究很多,说明渠道冲突问题得到了相当程度的重视。这些研究主要是从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两个方向进行的,其中,内部因素也就是渠道成员内部相互间引发冲突的基本原因,如利益、权力等;而外部因素则是渠道所存在的外部宏观环境,如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文化环境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是外部宏观环境的重要一面,营销渠道也会受到其所处的社会文化环境的影响。
关键词渠道渠道冲突文化环境
在当今的市场环境下,营销渠道管理在企业营销管理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它越来越被看成是企业获取竞争优势的一个战略要素。于是,有了“渠道为王”、“得渠道者得天下”的说法。
西方学者对营销渠道的理论研究较早,主要集中在渠道结构和渠道行为两个领域,而渠道冲突是行为领域的一重要研究对象,因为任何渠道有合作也有冲突。透过国外渠道冲突及其管理理论的研究,我们可以发现其主要界定在相对成熟的市场体系内,或者植根于超级组织体内部来进行(Michman和Sibley,1980)。即意味着对渠道系统进行研究时,只重点研究组织和成员自身的行为,包括竞争、冲突、合作以及关系等,而忽视了宏观环境(如经济、文件、政治、法律、社会价值观等)。有的认识到环境的重要性,但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更缺乏这方面的实证研究。这也直接导致了许多以典型西方成熟市场经济条件为基础的营销渠道理论在地理和文化上的局限性。事实上,营销渠道不可能存在于真空中,它们必须在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中运作,而这些外部环境又时时影响着营销渠道管理。这些环境因素很多,其中一重要因素就是社会文化环境。西方学者对于我国市场的具体环境研究不多,这需要我国的研究人员自己来认真研究各环境因素。
1渠道冲突的内部因素研究
渠道成员之间要进行合作,矛盾或冲突就难以避免,SternL.W.和EL-AnsaryA.就说过渠道合作与渠道冲突是一枚硬币的两个面,谁也离不开谁。企业要做好自己的渠道就必须认真研究渠道冲突。国外对渠道冲突的定义有很多,比较权威的是LouisW.Stern和AdelI.EI-Ansary(1996)提出的定义,他们认为渠道冲突指的是这样一种状态,即某个渠道成员发现其它某个或某些渠道成员正在阻止或妨碍自己完成目标。
导致渠道冲突的原因有很多,如传播误解,渠道成员不同的目标和有分歧的专门化功能,以及联合决策过程的失误;不同的经济目标,渠道成员不同的意识形态;不恰当的渠道结构;不同的感知、领导风格、销售付款条件和目标等。许伟波总结了企业渠道冲突的根源主要来自于客观成因、直接成因、环境成因和现实成因4个方面(见表1)。
2渠道冲突的环境因素研究
导致渠道冲突的原因很多,除了以上介绍的大量有关内部因素的研究以外还有一些是研究其外部因素的,也就是环境因素。任何渠道都存在于某一特定的环境之中,这些环境是存在差异和不断变化的,所以,营销渠道的环境研究至关重要。从广义上讲,环境由营销渠道存在的所有外部非控因素组成。Rosenbloom将众多的外部非控因素大致分为经济环境、竞争环境、社会文化环境、技术环境和法律环境五类。他认为环境对所有渠道参与者和目标市场都产生影响,有渠道成员参与者(生产者和制造者、中间商、目标市场),也有非渠道成员参与者(服务机构),并建立了关系模型。他指出渠道经理在分析环境因素的影响时,必须考虑所有的渠道参与者。Michman和Sibley(1980)曾经提出关于渠道成员行为的整合概念模型,他们认为环境因素也可能导致渠道冲突。
西方渠道研究者们针对环境的不同要素做过相应的研究。国内关于这方面的研究起步较晚,但随着相关理论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环境的不确定性日益加大,国内学者们也逐步对此展开了研究。国内企业的渠道环境的确十分复杂,连国际上著名的美国Boston咨询公司从跨国公司的角度说:中国的分销通道令人头痛。正是我国营销渠道环境的复杂性为企业的渠道冲突提供了沃土。
环境的范畴很广,而每一大类又包含很多具体的因素。通过分析、整理国内外的一些研究资料现将环境因素及其内涵归类如下(见表2)。
3文化环境对渠道的影响研究
由上可见,导致渠道冲突既有内部的因素,又有外部环境的因素,而文化环境也是外部环境中的重要一项。关于文化的定义很多,例如:Hall(1959,1976);HallandHall(1990);Hofstede(1980,1991);TrompenaarsandHampden-Turner(1998)。其中,德国著名学者霍夫斯蒂德(Hofstede,1980)认为,所谓文化就是一个群体(如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共同拥有的、不同于另一个群体的思维方式。一般而言,同一文化中的个体或群体倾向于相同的价值观、相同的思维方式和相同的行为方式,而不同文化中的个体或群体在价值观、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方面则有较大的区别;同一文化中的人们容易沟通,不同文化中的人们则较难沟通。一些渠道分析师如JaneenOlsen和KentL.Granzin等认为社会文化环境是影响渠道结构的主要因素。
过去几十年来,全世界许多国家有很多研究人员都赞成这一观点,也因此针对社会文化环境及其影响展开了研究,这些研究主要是源于进行跨国营销时面临的一些渠道问题。Buzzell就注意到不同的消费者购买习惯对国际营销者选择的和目标消费者想要的渠道结构的类型产生影响。有很多文章是从整体上分析不同国家的文化体系对渠道产生的影响,而不是具体的某个文化特征。如Wadinambiaratchi研究了日本、土耳其、委内瑞拉、埃及、印度和热带非洲这六个地方的消费品销售渠道,发现其渠道结构有很大的不同,他认为产生这些差异的原因在于它们有不同的社会、心理、文化和人文背景。Hall、Knapp和Winsten在大不列颠和北美,Guirdham在西欧,Galbraith和Holton在波多黎各,Baker在热带非洲,诸如此类对分销渠道的研究结果都说明了以上结论。
而在具体的文化特征方面,Dubois指出价值和社会组织是影响渠道的关键因素。有些研究人员针对文化相关因素对渠道内部关系的影响进行了研究,如早期的Rosson和Ford(1982),他们选择了二十组加拿大生产厂商和他们在英国的分销商作为研究对象,认为他们的关系如何受制于地理、社会和文化差距因素。然而,文化差距并没有特别地纳入研究,因为这些研究对象所处环境的文化距离是相同的。但他们也指出文化差距这一障碍可通过频繁地沟通和相互作用加以克服。再后来,Johnson,Sakano和Onzo(1990)对70个美国出口商和他们在日本的分销商的关系进行了研究,推断出一种非抑制状态会减少这种美日渠道间的冲突,并用社会心理的因素来解释这种现象,也就是日本文化所特有的标准和价值。此外,KaleandMcIntyre(1991)提出了一个文化特征对渠道的影响评价模型,并期望其他的研究跨文化渠道关系的人员来采用它。他们借用了德国著名学者霍夫斯蒂德(Hofstede,1980)的文化理论中概括出的文化的四个维度,即个体主义、权力距离、不确定性躲避和夫权主义,将其应用于国际渠道研究中,提出了跨文化渠道行为理论。他们认为在国际营销渠道中,渠道成员在文化上的差异将影响渠道关系的建立、渠道关系建立后渠道成员之间的互动,以及渠道效率的评价。他们觉得在评价文化对渠道行为的影响时应选择一些基本的特征变量,然而,这是一项相当复杂、烦琐和高投入的工作,需要更多人的合作研究。Jean-EmileDenis总结了文化对分销决策的影响,他从习惯、价值观、社会组织、标准和个性特征五个维度对渠道的结构、成员关系和内部行为等产生的影响进行了研究。BertRosenbloom结合美国的具体社会文化背景,从人口年龄、种族结构变化、教育趋势、家庭或住户结构和妇女地位的变化五个方面分析了对渠道可能产生的影响。
参考文献
1SternL.W.,EL-AnsaryA.,MarketingChannels,NewJersey:Prentice-Hall,Inc.,1992
2BertRosenbloom,Marketingchannels(6thed.),Chicago:TheDrydenPress,1999
3Dubois,Bernard,“Cultureetmarketing,”RehercheetApplicationsenMarketing,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