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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率

时间:2022-03-24 13:15:35

就业率

第1篇

正确认识公平、效率与就业的关系,对于制定合理的分配政策、端正在就业问题上的指导思想均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同志在十四大报告中指出:“在分配制度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主式为补充,兼顾效率与公平。”在十六大报告中又进一步强调:“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其基本精神是既要讲效率,也要讲公平,在强调效率优先的前提下,不能忽视兼顾公平。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中,公平就是社会公平,它主要是指社会财富占有的平等和收入分配的公平。效率就是劳动效率,即劳动生产率的高低。社会公平即社会财富占有的平等和收入分配的公平,又可归结为劳动平等和报酬平等。仅就劳动平等而言,它实际上包含两个内容:一个是任何人的收入都只能主要来自劳动,只能以自己的劳动同另一种劳动相交换,从而获取消费品,不能无偿地占有他人的劳动,人们在获得收入的方式上是平等的。二是每个劳动者有平等地参加劳动的权利。而劳动平等与报酬平等,最终又可归结为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只要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就能体现现阶段的劳动平等和报酬平等,从而体现社会公平。

因此,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中,社会公平与劳动效率的关系就是各尽所能、按劳分配与劳动效率的关系。这两者的关系尽管存在着矛盾,但又是相互统一、相辅相成的。一方面,公平是效率的前提,没有公平就谈不上效率。这一思想在近二、三十年西方出现的组织行为理论中也得到了反映。这一理论认为,职工在一个组织中的积极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职工在主观上所决定的他是否得到了公道的待遇,他付出的劳动是否得到了应有的补偿。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道的待遇和应有的补偿,可以理解为平等劳动的权利是否得到落实以及一定量的劳动支出是否得到应有的报酬,即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是否得到最终体现。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按劳分配既不是平均分配,也不是差距过大的分配,这两种情况的出现都会导致劳动者心理不平衡,影响社会安定,从而降低或破坏劳动者的积极性,生产力就不能高速发展,效率也就谈不上。例如,允许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可以起到示范和激励作用,本身也是一种公平的体现,有利于提高效率。但先富起来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即为社会提供有用劳动。如果不把握住这个条件,非法致富也允许,就会失去公平,非但不能提高效率,反而会导致人们心理失衡,产生消极破坏作用,从而降低效率。另一方面,效率又是实现公平的条件。没有效率,生产力不能高速发展,实现公平就缺乏物质基础。没有效率,导致劳动者的劳动得不到应有的补偿,更不能为劳动者提供平等地参加劳动的机会,公平就无从谈起。

所以,只有坚持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为主体,才能体现社会公平,才能促进劳动效率的提高。效率的提高反过来为实现社会公平提供物质条件。这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分配制度上必须把握的基准思想。据此制定的分配政策在实践中才会有较好的效果。任何忽视按劳分配的倾向都是有害的。

当然,由于在执行按劳分配原则过程中容易出现某些偏差,以及现阶段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和市场因素的复杂情况,有时会出现分配不公的现象,导致收入差距过大或过小。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国家除了不断调整分配政策外,还应采取行政、经济手段进行干预。一方面,通过税收等手段,对由于非劳动因素而导致的不同经济收入进行必要的调节;另一方面,对经济条件差、致富困难较大的地区和劳动者,要加以扶持,实行特殊的优惠政策,在物质技术上给予帮助。目前,为了控制贫富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的趋势,应着力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促进共同富裕和社会公平,这将成为今后深化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目标。

实现社会公平,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就要落实每个劳动者有平等的参加劳动的权利,这是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这一内容表现在就业问题让,就是要实行充分就业政策,为每个劳动者提供“各尽所能”的机会。一个人要生存,就应参加劳动,为社会创造财富,这是每个人应有的权利,也是他们应尽的义务。任何人都不应剥夺这种权利和义务。当然,劳动者有平等参加劳动的权利,不能绝对地理解为每个人都必须有工作岗位,不存在任何失业现象。因为平等参加劳动者有一个前提,即劳动者必须具有一定的劳动能力和劳动技能。如果没有这种能力和技能,就有可能失去工作岗位导致失业。尤其是在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更是如此。因此,我们实行的充分就业是包含合理失业率的充分就业。政府有责任花费更多的力气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而不应该当作一般的经济问题来对待。正是因为每个劳动者的能力和技能不同,随着经济的发展,如果适应不了高技能的工作岗位,就应向报酬较低的低技能工作岗位流动。这样能迫使每个劳动者不断地提高自己的素质和技能,以适应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变化的工作岗位的要求,它既体现了公平,又体现了效率,是社会主义条件下公平与效率较为完美的统一。当然,对从计划经济体制中走过来、吃惯了“大锅饭”的人们来说,要接受从报酬较高的高技能工作岗位向报酬较低的低技能工作岗位流动的现实,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这里的关键是个转变观念的问题。应认识到过去那种“干与不干都一样,干多干少都一样”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市场经济讲的是实力,靠的是竞争,是生存的竞争,要在这种竞争中站稳脚跟,必须正视现实,树立自强、自立、自信的意识,积极投身于市场,靠自己的努力去实现自身的价值。

在当前就业问题上,有不少悲观的论调,我们认为是不足取的。解决就业问题,途径有多种多样,包括社会和政府为劳动者广开就业门路,但最根本的出路就在于提高劳动生产率,大力发展社会经济,从而为实现社会公平、实现劳动平等创造物质条件。我国沿海地区只占国土面积的13%,却吸引了全国40%的人口,创造的国民生产总值占全国总量的60%。这一事实就给予了我们有益的启示。

(作者单位: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第2篇

据劳动部门公布的数据,2004年城镇新增就业岗位为900万个,其中500万个岗位用来解决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剩下的400万个就业岗位,除了要解决280万大学生就业,还要解决200多万中专毕业生就业。

去年底尚留有830万城镇登记失业者需要就业,今年主辅分离和产业结构调整将使300万人面临换岗,加上应届大学毕业生,2005年需要就业的人员将保持在2500万以上。由于今年的经济增长速度预计低于去年,所以2005年的就业形势将更加严峻。

如此窘迫的大环境下,各大高校自行上报的就业率数字却一派欣欣向荣。记者在高校调查时得知,许多地方的劳动部门为了政绩,与招聘单位合谋夸大就业岗位数量,很多单位打着招50、100人的旗号;最后可能只招一两个。

工作不好找,称心如意的工作更不好找,很多人只是为了生存而不得不暂时就业,这些情况更是单一的就业率指标所无法反映的。

一个令人牵肠挂肚的百分比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中,人们希望依靠学历来增加就业的砝码,十余载寒窗,让知识改变命运。

高考填报志愿前夕,考生家长们最关注的数据之―便是学校的就业率,比率大,家长心里踏实。临近毕业的学生们,也在反反复复琢磨着自己在就业率中可能属于百分比的哪一部分。正在编辑的2005版《中国高等学校大全》一书中,各校的一次陛就业率被单列为各校简介的七大部分内容之一。

用行政命令的手段,规定负责就业工作的专职人员与毕业生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500、就业工作经费确保不低于学校年度学费的1%,是教育部为了保障大学生顺利就业,对高校就业指导服务机构的基本要求。2004年国务院的有关文件也进一步强调了就业率的重要性,它是高职学校评估的“核心指标”。

为了提高就业率,有不少学校最后一学年几乎没有必修的专业课程,整个一年时间被用于开展就业工作。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大学生们不是在象牙塔内学习知识,而是奔波于各个招聘会会场挥洒简历,以及参加学校的各种就业动员会。

可是,长期以来,各高校的就业信息却很少对公众公布。1999年,国家教育部首次公布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后,一些名牌学校因为在就业率排行上的位置靠卮而成为当时的社会热门话题。一些学校更是把就业率当作死守的秘密,记者日前打电话给一些高校的就业指导办询问真实就业率,依然遭遇婉拒。

从大处说,大学毕业生就业率是影响政府形象和高等教育形象的因素之一。从细处说,2003年教育部出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从4个方面分18条规定高校发展要与毕业生就业情况挂钩。教育部长周济曾公开表示,对连续2年就业不足50%的专业要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就业率连续3年不足30%的专业要减少招生甚至停止招生。

就业率不仅仅决定了一个学校在育人方面的大方向,同时也成为高校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考核内容。在具体实施中,又衍生出不同的变化,比如广东省教育厅规定,对毕业生就业率低于全省毕业生就业率的学校和专业给予通报。而南开大学在2003年因为高职生就业率只有48%,所以停招了当年的高职,

就业率的水分出在哪

记者注意到,在高校与高考考生家长的对话中,屡屡被询问的就业率有着惊人的雷同――南京大学“近几年来就业率应该讲一直都是比较高的,在95%左右”;上海交通大学“我校研究生的一次就业率就达到了百分之百,本科生的一次就业率就达到了96%”;东华大学“2002年我校本科毕业生的一次就业率为97.1%”,青岛科技大学“我校本科生一次就业率均在90%以上”;似乎就业问题很容易“搞定”。

就业率简简单单的数字究竟表示什么意思?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学生和学生家长,有代表性的一个回答是,就业率以签订就业意向书的人数为分子,学生总人数减去考是研究生人数以及出国人数后作为基数。

标准答案又是什么?记者找到的最有公信力的一个算法是2002年教育部直属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率计算公式:[(毕业生总人数-截至统计时未就业毕业生人数)/毕业生总人数]×100%。截至统计时未就业毕业生人数包括截至统计时仍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和已申请不参加本年度就业的毕业生人数。

2004年教育部对计算方式作了新的修正,不仅以“签约率”为依据,还将学生离校时对学校提供的就业意向计算在内。这有些像一些地方政府搞招商引资,为了场面隆重找来一群外国游客来签“投资意向”。

新算法的提出,得到了一些校长的欢迎。以前的“签约率”,是依据那些有报到证的、与用人单位签了协议的、从学校迁出户口及档案的那部分毕业生人数,而毕业后依靠父母资助自愿选择暂时不就业的、有经济收入却甘当“漂族”的、单位不解决户口档案的毕业生排除在就业统计之外,使得就业率所反映的就业情况缩水。

据称,这部分缩水导致大约有50%的已就业的毕业生没有被纳入官方统讯就业意向的加入,有助于修正这一部分偏差。然而,新规定中对于“就业意向”如何界定,还没有准确的定论,所以又带来新的偏差。

从统计方式来看,有明确接收单位并拿到正式报到证的、攻读研究生的、准备出国并在学校备案的,以及有就业意向的人统统被列入分子中,人们无法得知具体每一项的明细人数,最终能得出的准确结论是:有多少比例的人没有就业意向。而且具体的就业率对每个学校每个专业而言意义都大不一样,因为就业层次、就业流向和供需比例各不相同。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目前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率是通过各校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以及省一级的高校毕业生主管部门进行统计的,统计数据源于高校自行报送的就业方案。

对此,有专家表示,既然就业率与学校利益紧密相连,就不应该由学校自行统计,理应交由社会中介机构调查、统计。

制度创新:“零报酬就业”

教育部开展5年一次的高校教学质量评估,第一要查的就是高校上报就业率的准确程度。一旦查实就业率有问题,将追究学校的责任。实际上,有问题的就业率也很难查实,因为当前很多地方在就业率指挥棒的指引下,已经开始操作一种由高校、学生和企业合谋的“零报酬就业”。

记者直接向一些04届高校毕业生了解学校如何登记就业情况。据学生介绍,学校在当年的4月和7月各发下一张表格,学生根据自己的情况填写当时的就业状态,包括考上研究生,出国,继续考研,签约,有无就业意向。其中大家最拿不准的就是有无就业意向如何填,因为不涉及实际利益,于是大多敷衍而过。

到了下半年,为了提高就业率,校方便使出浑身解数来“协助”毕业生就业。由学校出面联系单位,由学生和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将学生档案转移到单位,这样便顺利地提高了就业率。所有这一切手续和正规就业并无两样,只是学生不从单位领工资,所以是“零报酬”。学生还要向单位缴纳档案保管费,每年200元左右不等,一般保管两年。由于档案放在人才市场要交的费用更多,因此多数学生默认子这种行为。

于是,学生节省了麻烦,企业得到了档案保管费,高校提高了就业率,可谓皆大欢喜。这实在算是中国的又一项制度创新。然而这样的就业率又有什么意义呢?

国务院19号文件的相关精神规定,毕业离校前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将其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学校,最长期限为两年。规定的用意是方便毕业生不受户口的拖累择业。但据了解,中国政法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学校已经悄然取消了这项政策,未就业本科生毕业后户口档案统一回原籍,北京交通大学、山东大学等学校将保留的时间缩短到一年甚至半年。据悉,这种变通做法与学校内未就业的学生档案大量积压有关。

第3篇

尽管有一种艺术本身就被称为“实用美术”,尽管艺术从来没能真正成功地与实用脱离过,但一直以来,至少艺术家的创作动机更多地被鼓励建立在非功利目标追求的基础之上,传统艺术教育更是通过对艺术创作的“去世俗化”赋予其浓厚的理想主义色彩,“搞艺术”曾经是一件神圣而崇高的事情。

然而,今天某些大学校园里的艺术教育已经自觉“祛魅”,步出神圣的殿堂。艺术,这个解决温饱之后的精神寄托,成为解决温饱的一个手段。本是精神产品,却通过物质衡量,一个明显的例证就是兴趣和特长已经被“好找工作”取代,成为大多数学生和家长选择专业方向时的第一动机。

建立在这一前提下的艺术教育,艺术含金量已明显不足。据笔者所知,在一些学生在心里将课程分为“有用”的和“没用”的,时间分配和精力投入以此为出发点。根据到课率、课堂气氛和作业认真程度来看,这种倾向在学生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一般来说“有用”的课程包括写生、各类设计实践和图形软件课等,而“没用”的以理论课居多。“有用”的基本为动手类课程,技术性强,见效快,“没用”的比如中外美术史和艺术概论等课程相比之下要“艺术”一些,短期内不易见效。这种学习上的偏食有各方面因素,但多少映射出学习目的的实用主义倾向。与此形成对比的是这样一个事实:2008年法国巴黎关闭了最后一个教授现实主义绘画技法的画室,也就是说,如今在巴黎要想学习写实绘画已经找不着门了。

表面上看实践性是艺术专业的表征之一,但如果没有理论内核的支撑,到达一定程度后难有突破性的成就。建立在艺术观念更新基础上的艺术风格的探索和创新,是高等院校艺术教育的一个重要任务,也是高等艺术教育和职业培训的区别所在,今天这个差别在某些院校已经日趋模糊。大家都知道艺术教育不能止步于实用,但这个共识在现实的窘迫中却已处于尴尬的地位。

尴尬首先来自于生源。对庞大的“艺术类考生”中相当一部分人来说,学习艺术并非天赋和兴趣使然,仅仅是一个“最不坏”的选择。这个事实的后果,是把原本充满乐趣和目标追求的艺术学习变成一个痛苦的经历,在这种情况下学习目的和就业之间的因果关系自然变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直接。

另一个尴尬来自校园外的“艺术世界”。中国当代艺术真正融入到了大众之中,融入到由画廊、拍卖行、批评家和收藏家共同营造的艺术商业链中,艺术的实用功能被具体发扬到了每一个平方尺。在这样的语境下,一厢情愿地以超功利主义的理想诉求要求学生不仅显得不合时宜,通常也不具备实效性。

但最尴尬的还是大学自身。“大学者,研究高深学问者也。”蔡元培在上世纪初就任北京大学校长时如是说。然而今天的大学在研究高深学问的同时,还承担着提高就业率的任务,并担当由此引起的后续效应,包括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重点、课时分配的倾斜,以及不可避免的培养目标的实质性改变。而处于这一局面下的教师也被置于两难的境地,一方面既寄望于学生志存高远,“为中华崛起而读书”,另一方面又不得不设身处地为学生的“稻粱谋”着想并授之以渔,去功利化的艺术理想虽未绝响,却已经不那么理直气壮了。大学自觉模糊了和职业培训所的区别,“研究高深学问”被“找到工作”所取代,这恐怕不仅是蔡元培先生,也是现在的大学校长和老师们都不愿意看到的。

还有一个简单的事实是:在社会总就业份额没有增加的情况下,单独讨论各大学自身的就业率提升,基本不具备实质性意义,因为最终的结果无非是此消彼长,从宏观的维度衡量效益为零。我们有理由怀疑“就业率”至少会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研究高深学问”。在目前情况下,最需要做的也许不是强调就业率,而是鼓励继续深造和充电,既然就业低迷,与其在一条本就不宽的道路上挤,不如养精蓄锐蓄势待发,为长期发展做好准备,比如扩大研究生招生就是一个有效举措。

伴随工业文明发展而来的科技崇拜及工具理性迷信,导致了现代社会的价值冷漠,其后果之一是实用主义、享乐主义弥漫,以及随之而来的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所谓的“祛魅的世界”。在这样的风气下,教育的实用化倾向在所难免,并可能发展出好好学习就是为了找到一份工作的观念,这很容易使人想起“书中自有黄金屋”和“学而优则仕”。

尽管这可能只是一部分学生的真实想法,但不能够也不应该代表一个民族未来的全部理想诉求。我们的大学学府及部门,有责任引导人们超越平庸,否则其后果远非简单的专业人才合格与否所能概括,而是整整一代艺术教育可能的集体平庸。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动画系)

第4篇

而文秘专业是经市教委批准,为适应各类大中型企业、社会组织、政府部门、司法机关、传播媒体等单位对秘书人才提出的新要求,而设立的应用文科专业。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类大中型企业、社会组织、政府部门、司法机关、传播媒体,急需具备现代秘书基础理论知识,熟练掌握现代办公技术,具有一定沟通、组织和协调能力的秘书人才。该专业毕业生社会需求较大,就业趋势良好。

今天,当我们在新的背景下,以崭新的目光审视当代中专学校秘书专业走过的风风雨雨,感叹它历尽辉煌后面对的困惑与机遇,不禁深深体会到:要想在新的挑战中站稳脚跟,就必须以市场为导向,扬长避短,趋利避害,适时调整自己的培养目标和模式,输出市场真正需要的人才。这是现代教育生存的根本。文秘是一个就业范围较广的专业,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社会对文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传统的抄抄写写已不适应时代的要求,办公自动化、交往国际化要求文秘既要会熟练地运用电脑及互联网知识,也要面对国人要一口正宗的普通话、面对外宾能操一口流利的外国语。本专业毕业的学生主要在工商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经济管理部门从事文秘写作、办公室管理、公关策划等实务管理工作。

21世纪的企业文秘不再是简单的行政事务人员,而是企业人力资源团队中十分重要的角色。企业拥有优秀的文秘人员,不仅可以提升组织的工作效能,还能大大增强文秘人员作为企业对外窗口的形象。然而,长期以来由于思想上的轻视,针对企业文秘的职业培训较少,许多文秘工作人员往往都是半路出家,摸着石头过河,极少参加专业化的系统培训。随着全方位竞争时代的来临,企业文秘人员的职业化需求呼之欲出。文秘专业是一个传统的人文类基础性专业,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整个社会对文秘人才的需求状况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民营企业在不断崛起的过程中,急需中高级文秘人员。用一位民企老总的话说:像我们这样规模较大、发展较快的民营企业要选几名“像样”的文秘人员都很难,其他中小企业更难了。这说明许多民营企业都想拥有“像样”的文秘人才。那么,民营企业究竟需要什么样的文秘人才?他们急需的文秘人才应具备哪些素质和职业能力、知识结构?通过调查得知:文秘人才的需求前景乐观,民营企业对文秘人才的需求十分注重素质和能力需要。

一、企业对高职文秘人才的需求情况及分析

(一)文秘人才的需求情况

从需求数量上看,被调查的民企100%均表示需要文秘人才。在回答今后三年平均每年需要文秘专业毕业生人数时,90%以上的单位选1—2个,另有近10%的单位选了3—5个或更多。这说明民企对文秘人才的需求有一定的空间。

从需求层次上看,80%以上的单位选择了大专(高职)毕业生,只有不到20%的单位表示需要本科及本科以上的毕业生。这显示,民企对文秘人才的需求比较注重实际,一般认为受过文秘大专层次教育已够用。不少民企认为,他们急需的是文秘专业方面的适用人才,看重的是文秘人才的专业素养、技能和事务能力,并非仅以学历高低为条件。

从需求的秘书类型上看,65%的单位选了复合型秘书,这表明,当前复合型人才最受欢迎,其次为应用型秘书·(15%)、创新型秘书(10%),另有5%的单位分别选了操作型秘书、技术型秘书。

(二)文秘人才的素质需求情况

调查反映,企业对文秘人才的素质需求是多元化的,但都存有“德才兼备”的倾向。据统计显示,企业注重的文秘专业毕业生的综合素质,从高到低依次是:思想和道德素质(33%)、文化素质(27%)、业务素质(13%)、心理素质(8%)、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5%)等。大部分单位在招聘文秘人员时最看重的是基本素质,如品德修养、灵活程度、努力程度和知识面等,可以概括为“要素质而不求专业精”。

素质中,“德”为首,可见“德”在企业的重视程度。思想和道德素质方面选择较多的是:

职业道德(75%)、事业心(63%)、良好人际关系(43%)、吃苦耐劳精神(38%)、忠于职守(28%)。

文化是知识经济时代的显著特征,其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个人的整体工作水平。因此,民企对文化素质的重视程度排第二位。最注重文秘人员的文化素质是从高到低依次是:掌握扎实的专业技术知识(38%)、掌握宽阔的专业知识(28%)、了解一般的人文科学知识(26%)、掌握相关学科知识(16%)、了解一般的社会科学知识(4%)。

业务素质往往会直接影响工作效率,民企注重的文秘毕业生的业务素质依次是:独立工作能力(42%)、组织管理能力(35%)、实际操作能力(28%)、创新能力(23%)、获取加工和利用信息的能力(10%)。

良好的心理素质也是民企关注的因素,当今社会是一个充满竞争和挑战的多元化社会,文秘人员能否适应新时代并谋求工作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心理素质的强或弱。民企最注重毕业生的心理素质是易于投入、热情工作的心理(40%)、自信心(37%)、自主主动工作(25%)、追求卓越、渴望成功(11%)、开放乐观(9%)。

二、企业对文秘人才需求的特点与趋势分析

据调研显示,企业对文秘专业人才的需求有很多的共性,概括起来有四个特点,一要有良好的工作态度,有谦虚好学的品行;二要肯吃苦耐劳,学会适应环境;三是注重情商,善于沟通协调、与人共事;四要一专多能,有能胜任文秘工作的综合素质、能力,属复合型通才。

调研中我们发现,民企需要的文秘人员实际上是“综合文秘”。因单位规模相对较小,文秘分工不是太细,文秘人员身兼多职,往往集文秘工作、财务、统计、人事、档案管理等多种工作于一身,除了必须具备的文秘专业知识和能力之外,还要掌握其他非文秘专业的基础知识。不仅要具备办文办事、熟悉掌握现代办公设备的能力,还要有熟悉驾驭语言的能力和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他们既要为企业领导当“门面”、当“窗口”,搞接待、公关,还要为企业领导出谋献策、辅助决策。

此外,商务秘书、涉外秘书将会成为民营企业需要的秘书主要类型。在市场经济舞台上,企业的秘书不仅要懂得涉外法规、涉外礼仪、涉外经济,还要明白商务方面的信息,了解企业的产销规律和特点,具有一定的策划能力和营销能力。适应民企的客观需要,文秘人员要学习涉外法规、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和现代生产技术,掌握相关信息资料,学习和运用法律知识,履行好依法办事的责任,适应企业的新需要。

企业秘书的参谋咨询作用相对于其他类型的企业更为突出。企业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胜,更需要高层次、高水平的秘书为自己当好参谋,以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一个好的秘书不仅要做好本职的分内工作,还是主管“上司”的好参谋、好助手,有些事情要替“上司”考虑周全,甚至在不影响关系的前提下,有效地引导“上司”开展各项工作,这是新时期对民企文秘人员提出的新要求。

随着民企经济的发展,民企对文秘人员的文化素养要求越来越高。文秘人员不仅要以“文化”一员的身份参与、促进企业文化的发展,又要以对外使者的形象去展示企业文化的理念与内涵。要以自己独有的专业特长参与企业文化建设。从企业外在形象来说,从厂房样式、环境装饰、标语口号到厂徽设计、节假日氛围布置等,基本都是靠文秘人员来承担。内在形象更是无边无际,从公关、礼仪、交流、会议、办案等都是文秘工作的范畴。

三、针对企业对文秘专科生的需求,秘书应具备什么素质

(一)面向市场,调整目标,培养实用型初级秘书人才

纵观目前中专学校的秘书专业现状,会发现:通过几十门教学课程的设置,学生能够获得一些基本的表达、组织、设备运用的能力,但在具体培养目标定位上,却还有待于与市场要求进一步接轨。比如,许多中专学校文秘专业的培养目标定位在“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培养秘书人才”上,就值得商榷:

其一是秘书人才的培养目标定位问题。是培养智能型秘书,还是实用型秘书(也可以说是技能型或事务型秘书)?这种目标定位的不明确性导致的一个结果就是:中专学校文秘专业毕业生理论知识粗浅、芜杂,而实际技能相对不足,成了文笔不洒脱,技术也不过硬的不伦不类的“畸形儿”。实际上,中专学校文秘专业毕业生,能够被称之为“笔杆子”的,有倚马可待,妙笔生花之功的恐怕很少;在文档、调研、办公设备应用上相当娴熟的也不是特别多,这当然与职业教育的目标及中专生文化基础较为薄弱,学校的现实培养能力等因素都有很大关系。

其二是秘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定位问题。如今再把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作为中专毕业生就业的主要方向已经很不合时宜了,这正像直到今天,对秘书的定义仍然沿用具有“行政秘书”内涵倾向的定义一样,因为没有作适时调整而有失偏颇。(1997.12,劳动部,《秘书职业技能标准》中规定:“秘书”即专门从于办公室程序性工作,协助领导处理政务及日常事务,并为领导决策及其实施服务的人员。)现在,中专学校毕业生真正进入到政府部门、机关事业单位做行政秘书的寥寥无几,这一方面是由于作为行政秘书要求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而这恰恰又是文秘毕业生比较缺乏的;更由于随着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各种类型的公司、企业发展势头方兴未艾,急需大量能行文,能办会(招商会、订货会、展销会等),能搞接待、能公关等实际业务能力过硬的实用型秘书;同时,由于一些企业规模有限,从提高效益、节约开支、注重实际的角度出发,在用人上也容易接受一些素质较好,实际动手能力强的初级秘书人员,因此,在公司企业相对发达的沿海地区,中专学校的培养目标定位于“为各类公司、企业及事业单位培养从事秘书工作的实用型初级秘书人才”上,既符合初级秘书日常事务性工作重的特质,也符合中专学校的现实培养能力和社会职能。

(二)加大实践环节比重,强化学生应用能力训练

为配合对实用型秘书人才的培养,在中专学校秘书专业的学科设置和教学安排上,可以适当加大实践性教育环节的比重,以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和规范化操作能力。例如,在文书档案学中,文件档案的立卷、保管、检索能力训练;公文写作中,一般性公文函件的迅速起草、撰写能力训练;办公室管理中,办公设备的实际操作能力训练;礼仪与仪表中,实际的礼仪接待技巧训练……这些相关的理论知识在实际的培训过程中,会得到进一步的消化和理解。同时,统一、科学而规范的训练,对学生获得标准化、专业化的职业知识和技能都将大有裨益,也会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而英语的听、说、读、写能力和计算机的实际操作能力训练,更应该得到进一步的强化,这在目前已取得了共识。事实证明,那些英语、计算机的熟练程度较高的同学在市场上具有明显优势。而且,随着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秘书部门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的变化,大量先进的管理方法和手段的运用,办公室文职人员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对各类信息、资料的迅速收集、整理、传递的能力,无疑会成为衡量其工作效率和质量的重要标准。与此同时,还应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通过各种渠道培养一支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都很坚实的“双师型”教师队伍,这样既能为提高学生的实际能力奠定基础,又为学校的进一步发展作好了人力资源上的准备。

(三)尊重职业特性,关注秘书性格养成教育

现在的市场招聘,较之以往,出现了一个新的需求标准,即个性品质要求。最典型的,例如:在it行业招聘中,明确要求求职人员具有“团队精神和创新精神”。而在秘书等文职类招聘中,不论是初级还是高级人才,都要求“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等。正像我国古代早已存在的秘书修德标准一样,“立诚、得中、养耻、去忍、慎独……”。身居幕府、终生秘书的李商隐;才高八斗,正气浩然的陈琳;前著子虚,后传上林的司马相如;谦虚谨慎、克已奉公的胡乔木……,无一不是秘书的典范,在他们身上,闪耀着秘书特有的埋头苦干、鞠躬尽瘁的个性品质的光辉。而事实上,相对于其他职位而言,秘书工作的辅助性、被动性、事务性、综合性等特殊属性,要求秘书必须服从领导,任劳任怨,勤于学习,不求闻达,而这些性格特征,又恰恰是耐不住寂寞的当代年轻人所缺少的。尤其对于我们中专学校来说,初中毕业的生源,年龄结构偏低,思想不成熟,又有独生子女特有的性格弱势,种种因素交融在一起,为教育增加了诸多难度。但要想在市场中取得一席之地,输出社会真正需要的高素质毕业生,就必须加强文秘专业学生职业性格教育的力度。

首要的,还是要在学生专业分流时严把“质量关”。那些思维缜密、耐心细致、谦虚谨慎、性格开朗的同学应该成为首选;而性情怪诞、孤僻封闭、或轻嘴薄舌、喜欢大吹大擂、狎昵无度、人云亦云的人则不宜于从事秘书工作,当然也不宜进入秘书队伍。

其次,在专业理论课教学中,通过理论与具体案例相结合的方式,或运用录像、光盘等现代化教学手段,对学生进行由感性到理性的、系统的秘书个性气质教育,使学生真正懂得作为一个时刻在领导身边工作的人,在单位的枢纽中心、窗口岗位上工作的特殊人员所应具备的一切优秀品质。

最后,在实训和实习实践中,加强学生的职业性格再教育。尤其在实践中遇到诸多摩擦和问题的时候,教师应因势利导,帮助他们调整心态,使之逐步进入角色,从而既锻炼了实际心理承受能力,又历练了禀性,初步具有现代秘书身心健康,气质高雅,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这样,即使她们的实际经验还不够圆熟,但在未来的工作中,一定能很快发挥出固有的个性优势。正像有人描述的那样,她们将具备“外交家的机智,骡子的耐劳,变色龙的隐蔽,推销员的热情,太阳的守时,光的速度,修女的忠诚,犀牛的脸皮,爱因斯坦的头脑,母亲的同情和无止境的忍耐”。

第5篇

关键词: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统计方法

Abstract: With the transformation from the planned economic system to market economic system in China, the university graduate employment also changed from centralized job placement system to jobhunting by selfdetermination. The problem that deserves attention is how to make the employment statistics adapt to the development of situation, which can scientifically and accurately reflect the actual employment and managing level of a university, so that it can promote a healthy development of university education. This paper summarizes the formation and the process of evolution of China's employment rate statistical methods in recent years, as well as the problems in the current employment rate statistics, and lays the foundation for the reform of employment rate statistics. 

Key words: university; graduate; employment rate; statistical method

大学生就业问题已经成为高等教育研究领域的热点问题,特别是目前全世界范围内发生的次贷危机更让就业问题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而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作为一个学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职业前景的直观反映,从一个侧面体现了学校办学水平、综合实力和市场的适应性,已经成为社会和高等教育消费者判断大学毕业生就业形势最直观的工具,成为衡量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的核心指标,同时也成为教育主管部门评判一所高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标尺。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统计工作的重要性日益突显,现行的就业率统计方式在实践过程中其局限性也日益凸显,因此本文对我国就业率及统计方法的发展演进过程及具体统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统计方法沿革

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我国的就业制度和就业机制发生了重大变化,国家改变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统包统配的就业制度,逐步过渡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市场就业。实行国家促进就业、市场调节就业和劳动者自主择业的市场就业新机制。在国家包分配的计划经济年代,大学生全部就业,不用统计就业率。进入市场经济以后,要靠学生自己找工作,国家为了解大学生的就业情况,高校开始统计毕业生的就业率。(一)毕业生分配制度改革初期,就业方式演变的情况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济体制逐步从单一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转变,我国的毕业生分配制度也经历着一系列的改革,开始出现了“供需见面”的初级模式,并在不断进行改进和完善。

1985年5月中共中央颁布了《关于改革教育体制的决定》,认为传统的教育管理体制存在着严重的弊端,已不能适应我国改革开放、经济体制改革的形势和世界范围内新技术革命兴起的形势,提出了改革大学招生计划制度和毕业生分配制度的要求,这在政策和机制上为大学生就业市场的形成奠定了基础。[1]1989年3月,国务院批转国家教委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方案》,开始了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以学校为主导,推荐和指导毕业生选择职业,用人单位择优录用毕业生的改革,使得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出现成为必然。

1993年2月,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提出的我国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目标,改革高等学校毕业生“统包统分”的就业制度,实行大学毕业生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通过人才劳务市场,采取“自主择业”的就业办法。1993年春季,北京等地高等学校毕业生开始通过双向选择供需见面会落实用人单位。与改革同步出现的现象是至 1993年8月,全国还有8 000多名毕业生没有落实工作。[2]

随着“自主择业”改革的不断深入,1997年全国高校就业制度的全面并轨,国家教委1997年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在该规定中,用人单位应在每年的11月至次年5月签订毕业生录用协议。部分大学生在毕业时不能及时落实工作的状况日益突现。可能是由于当时毕业生的总体规模较小,而那些暂时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在大学生相对较为稀缺的时期也更容易找到工作,因此,在这段时期里,大学生就业问题并没有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二)毕业生分配制度改革中期,开始引入就业率统计

就业状况主要通过就业率来体现,就业率这个概念最初出现在媒体和公众的视野中时,被认为是大学生就业由国家分配转向市场配置后的新事物。在国家包分配的计划经济年代,大学生就业不用统计就业率。进入市场经济以后,大学生开始自主择业,特别是从1998起,大学毕业生数已经达到100万人,在当时已经是一个较高的水平。国家为了解大学生的就业情况,高校开始统计毕业生的就业率。

从1999年的高校招生规模大扩展,我国高等教育已开始逐步进入大众化阶段,大学生就业开始呈现多元化、大众化、市场化和社会化等特点,传统的精英教育阶段对大学生就业状况的统计体系已不适应现实需要。1999年,国家教委首次公布教委所属高校的毕业生就业率。对于统计就业率的原因,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毕业生就业处给出的解释是“要将市场机制引入招生办学,公布就业率就是对各高校办学质量的督促”。具体的统计方法:

就业率(%)=〔(毕业生总人数-待就业毕业生人数)/毕业生总人数〕×100%,其中:待就业毕业生人数包括截止到该年度6月底仍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人数和已申请不参加本年度就业的毕业生人数。

在计划经济年代,每年6月底是应届大学生毕业离校的日子,离开学校就意味毕业生都走向了自己的工作岗位。但是进入市场经济年代以后,学生要自己找工作,能否在6月底毕业前就找到工作就成了一个未知数,就业率的统计从一开始就陷入了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矛盾之中,因为统计就业率的时间以计划经济年代毕业生就业的日期为标准。而随之而来的持续扩大的高校招生规模,更给就业率统计工作造成了巨大的压力。

(三)国家实施就业率统计后,对就业率重要性的认识过程

国家教委公布教委所属高校的毕业生就业率后,对就业率重要性的认识也有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

在200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会上,教育部吕福源副部长明确指出“一定要把毕业生就业率作为一项重要指标来考核高校,定期向社会公布各高校的毕业生就业率”。

2002年大学毕业生达到145万人,比2001年增加了26%, 2002年2月,教育部等四个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意见》在强调前些年度提出的促进大学生就业的一些措施的同时,更是提出了诸多的新的对策:如鼓励大学生到基层、西部就业,解决非公有制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的有关问题;制订鼓励人才合理流动的政策等。同时在《意见》中将毕业生就业情况与大学办学资源的分配直接联系起来,首次提出了“要进一步加大社会急需专业的招生数量,控制长线专业的发展规模,对教学质量不高、专业设置不合理而导致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过低的学校和专业,要减少招生数量,直至停止招生”,将就业率与招生数量结合起来。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的19号文件提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要以提高就业率为中心。而在2002年9月教育部、公安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中,更是将大学生就业率与招生、经费投入、高校评估等挂钩。

2003年是普通高等学校扩招后的第一届毕业生,毕业生达到212万人,加上当时受到非典型肺炎疫情的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更为严峻。2003年4月,教育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将学校扩招规模与毕业生就业率挂钩。《意见》进一步指出要将某一高校或地区毕业生就业率和高校设置,专业设置、招生数量、高校教学工作评估、新增硕士、博士点等工作适当挂钩,引导学校进行专业结构调整。同样地,部分地方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在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同时,更是将经费划拨、工作评估与就业率结合起来,有的地方甚至要求各高校要实施毕业生就业“一把手”工程,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与就业工作后位“两级谈话”制度。[3]

2004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35号文《关于进一步做好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建立完善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报告、公布、督查和评估制度,建立高校布局结构、发展规划、专业设置、招生规模、办学评估、经费投入、领导班子考核等工作与毕业生就业挂钩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当年毕业生数为280万。

在教育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参加的2005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网络视频会上,教育部将就业率摆在“衡量高等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的位置上。教育部部长周济表示,高校招生计划与毕业生就业状况要进行适度硬性挂钩,对连续2年就业率不足50%的专业要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就业率连续3年不足30%的专业要减少招生甚至停止招生。 

(四)对毕业生就业率统计方法进行改进

大学生就业状况统计是大学生就业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在一定程度上能促使高校调整专业结构、提高办学质量和重视就业工作,也是评价大学办学水平的一个主要方面。因此国家也一直高度重视大学生就业状况统计工作,不断用创新的思路、精神和办法不断改革高校大学生就业状况统计模式,构建与高校招生大发展形势相适应的高校就业状况统计体系,改进就业率的统计方式,通过完善大学生就业状况统计体系来促进大学生就业,从而推动高等教育改革整体向纵深发展。

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的要求,教育部根据高校毕业生就业方式的发展变化,在系统研究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决定于2004年6月启用重新修订的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办法,统计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报告工作。

新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计算公式:

毕业生就业率 =(已就业毕业生人数÷毕业生总人数)×100%

其中,毕业生总人数=已就业毕业生人数+待就业毕业生人数+暂时不就业毕业生人数。毕业生待就业是指毕业生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毕业生暂时不就业是指包括暂无就业愿望、拟升学、身体健康原因及其他原因暂不就业的毕业生。

这次统计方法的改进主要有以下几点:

(1)将将灵活就业纳入毕业生就业统计范畴;

(2)确定了毕业生就业的7种形式,增强了高校统计就业率的可操作性;

(3)对待就业毕业生进行登记和统计;

(4)完善毕业生就业状况定期报告制度,使就业率统计的时间更加合理。确定每年9月1日、12月30日为当年毕业生就业率和待就业率定期报告时间。

二、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统计方法中的缺陷

(一)对“就业”概念界定模糊,不符合就业率指标本身的含义要求

所谓就业,在新华词典2001修订版中的解释是:就业,参加工作,有了职业。一般是指劳动者同生产资料相结合,从事一定的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济收入的经济活动。计算毕业生就业率指标就是要反映毕业生就业程度。而在现行的就业率计算公式中,“已就业的毕业生人数”包括了攻读研究生和出国留学的毕业生,这一部分人并没有进入人才市场,继续学习的人员显然没有就业,不应被列在就业率统计中,用这种方法所计算出来的毕业生就业率自然也就无法反映出毕业生就业的真实状况。

(二)定向、委培毕业生回原定向、委培单位就业,不应在就业率统计中体现

定向培养毕业生属于国家计划内毕业生,指学生入学前通过合同形式明确其毕业后到定向单位去工作,其培养费用由国家负担。委托培养毕业生:经费由委托培养单位负担,毕业生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这部分毕业生在毕业之后均有明确的单位,在毕业后不要重新找单位就业,因此这部分毕业生会影响当年毕业生真实情况,影响要通过人才市场去落实工作的毕业生的数量。因此在统计就业率时应当把这一部分人单独统计。

(三)以灵活就业方式统计困难

自主创业指创立企业(包括参与创立企业),或是新企业的所有者、管理者。包括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两种类型。在目前我国经济不断以展的情况下,毕业生应树立自主创业意识,转变就业择业观念,通过创业来推动我国就业的扩展,我们要大力提倡毕业生进行自主创业,这是解决就业困难的理想途径,但从一个高校毕业生到真正创业还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目前就业统计方式中对自主创业的认定主要依据是是否已经办好营业执照为依据,这对于刚毕业的学生显然是一件困难的事。另外,让学校对自由职业的界定也是一件困难的事,国家对自由职业的定义是指以个体劳动为主的一类职业,如作家、 自由撰稿人、翻译工作者、中介服务工作者、某些艺术工作者等。由于不可能在某一确定的专业对应于以上职业,国家也不可能规定何种毕业生可以从事以上职业,所以一些相近专业的毕业生可以申请以此种方式就业,在目前高校的同志面对众多的毕业生,如何准确的界定这一就业形式将是一件困难的事。

(四)就业率不能全面科学反映学校就业的量,更反映不出就业的“质”

目前公布的就业率,只说明了某个学校或某个专业有多少人有工作干,并不清楚这些工作的档次和性质,只表明就业的数量,从就业率看不出学生的就业层次、就业流向和供需比例,无法全面科学的反映学校的教学质量。

(五)导致较高的违约率

有一部分学校,为了追求更高的就业率,限定毕业生在离校之前一定要签署就业协议才能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予办理,这样一些同学就会发生盲目签约的问题,但当这些学生有了更好的单位后就开始要求违约,这给用人单位、学校和学生自己都造成很不好的影响,并且近年来违约率还有不断增加的现象。[4]

(六)就业率统计过程缺乏社会监督,容易受人为因素影响

目前,就业率是由各学校统计上报,由省教育主管部门对各学校数据的汇总后公布,整个统计过程基本上没有得到行业、媒体等民间机构或官方的专门调查机构参与、监督,没有独立的机构进行公平公正的监督和评估,因此,公布出来的就业率自然也就缺乏公正性和可比性。由于就业率的高低直接影响高校的招生和专业设置等重大问题,同时国家又以就业率的方式来考核一个高校的教育质量,因此一些高校为了提高就业率,会采取一些弄虚作假的手法,由于没有相应的社会组织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同时由于信息采集渠道的单一,就可能产生虚报浮夸的现象,长期下去,给高校、社会、学生带来不可忽视的负面作用,影响了统计的公正性。 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教育体制的改革,如何更好的完善就业状况统计体系,使就业率能够更科学、更准确地反映出高校的实际就业状况和办学水平,同时也能通过统计就业率来促进高校的发展,而不仅仅是作为一个统计数字,是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和继续研究的。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M]//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教育法规汇编(1949-1989).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1:1-10. 

[2]陈宝瑜.如何保持民办高校毕业生较高的就业率[J].教育与职业,2002(12):9-11.

第6篇

关键词:高职院校;就业率;影响因素;“双师型”教师;对策

一、引言

人类从事某项生产活动和社会活动大致需要以下几类人才:学术型人才、工程型人才、技术型人才、技能型人才,由于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现有科技水平的限制以及人口就业压力的加剧,急需培养一大批能在生产第一线从事施工、制造、技术应用的专门性人才,培养这一批人才就成为高职院校的首要任务。职业技术教育是以技术性为主的教育,其计划内容是面向实际的适应具体职业的,其主要目的是让学生获得从事某个职业和行业所需的实际知识和技能,完成学业的学生一般具备进入劳务市场所需的能力与资格,在各类教育中,与经济和社会联系最为紧密的是高职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是将生产技术设备和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是把人力资源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重要桥梁,高职院校教育的发展直接关系着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力的就业。目前,国内学者已通过对比分析探讨了国内外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提出了发展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建议,同时学者也从职业教育的教学模式、实训J场所和技能培训进行了研究,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研究,但当前系统地研究就业率的影响因素非常有限,因此研究影响高等职业教育就业率的因素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价值。

毕业生就业率的高低,不仅是对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水平、高校声誉的检验,而且是衡量学校办学成功与否、关系到人才资源合理配置、社会稳定的大事。事实上,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从高校内部来说,它既与高校就业部门的工作有关,更与毕业生质量、学生的就业观念、学校专业设置,以及学校声誉密切相关。

二、影响高职毕业生就业率的主要因素

1、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黄秋明(2006)以上海高职为例,探讨了社会经济发展对高职就业率的影响,他指出,地方经济发展的水平和企业的结构对就业率影响明显,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对人才的需求越大,大中型国有、外资、民营企业及劳动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企业的存在将有利于就业率的提高;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布局也影响就业率,如制造业、物流、服务业的蓬勃发展,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和发展空间,将一定程度地影响高职的就业率。

2、高职院校培养目标和办学特色的影响

学校的培养目标和社会的需求矛盾是影响毕业生就业率的根本因素。我国的高等教育已从“精英教育”转向“大众教育”,教育规模的扩大较好地满足了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各类各层次专门人才的需求和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需要。但由于国民经济进行战略性结构的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导致“供需”结构性矛盾:对本科生的需求量较大,对专科生的需求量明显减少;在学科专业上,对应用性学科的毕业生需求量相对较大,对理论性学科的毕业生需求量相对减少;对重点院校的短线专业、特色专业需求量较大,而对一般专业则需求较少。合理地对高职院校的定位和培养目标的把握将影响学校的长远发展和就业率的提高。

学校的专业设置合理与否与毕业生的就业率密切相关。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按照社会需要设置的专业,促进学科专业设置与社会实际需求的衔接,能使该专业的毕业生适销对路,从而提高该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率。

教师队伍是提高就业率的保障,教学质量的高低是影响高职就业率的关键。作为高职院校必须培养大批“双师型”教师,在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过程中,要科学制定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按照“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高素质、重创新”的要求,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加强通识教育、拓宽专业面向、实施分类培养、注重发挥个性特长,使学校的人才培养方案更加符合现代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和人才成长规律。

实践教学环节和现代先进技术的使用是提高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途径。学校必须不断更新实践教学的内容,改革实践教学的方法,增加应用性、开放性的实验和实习项目,以培养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与素质以及创新精神,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教学,改革高校的教学模式、优化教学过程和提高师生信息科技知识素养。高校就业部门提供的就业服务水平和就业指导也会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率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3、学生自身的因素

社会需求与毕业生自身素质之间的矛盾是影响毕业生就业率的主要因素。在新的就业模式中,毕业生能否就业或就业满意程度如何,除学科、层次因素外,就看毕业生自身素质与社会要求之间的差距如何。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不利于就业的观念和行为,比如观念陈旧、期望值偏高、定位不合理、缺乏自信、盲目攀比和不知道如何推销自己等是影响毕业生就业率的主要原因。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对人才的要求越来越多元化,对人才的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不仅要求毕业生要有合理的专业知识结构,而且对毕业生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人文社科知识也有较高的要求;不仅要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竞争意识,还要有艰苦奋斗的精神、团队合作的精神、开拓进取和创新精神。因此,毕业生自身素质直接关系到其就业是否成功。

三、提高高职毕业生就业率的建议

提高高职毕业生就业率的根基在于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努力培养社会和市场适需的专门人才,做到“学校有特色,专业有特点,学生有特长”。在专业设置上必须根据地方经济发展和市场需要合理调整与设置一些社会急需的,与产业结构调整匹配的,具有一定高新技术含量的长短线专业;在培养计划上必须充分重视企业对学生非智力素养的要求,在培养学生扎实专业技能的基础上,根据现场工程师和工艺师为主的岗位目标,制定特色鲜明的技术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计划;在就业指导工作中必须指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分析当下的宏观就业形势,介绍行业、企业对人才需求的标准与要求,面试技巧与注意事项,择业的要素和优先次序等,通过专题报告会邀请企业人事干部、中介机构经理、优秀毕业生进行专题讲座,以案例分析的形式,介绍就业、从业、创业的艰苦经历和成功经验等;利用中介机构和媒体推荐,宣传学校办学特色和成功经验、毕业生的特点特长等为学生就业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通过各种渠道为学生就业创造条件,通过实习就业和定单培养提高就业率,根据与企业达成的协议,部分优秀毕业生在实习实训时,实现预就业,通过与有意向性的大型企业签订人才培养合作计划,为企业定向培养专业人才,学生学习期满,达到毕业标准,到原定企业参加工作。

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形成多元化的人才培养结构,促进 学科专业设置与毕业生就业的衔接,提高毕业生就业率。以市场为取向的就业制度改革,要求人才培养必须以市场和社会需求为向导,主动适时调整结构。调整高校人才培养和科类结构刻不容缓,高校要结合管理体制的改革,发挥办学的自主权,结合经济建设需求改革传统学科,开设新专业。在专业设置上调查研究和论证,转变单纯地根据条件、师资开设专业的办学观念。

提高教育质馈,突出办学特色,进一步增强毕业生的竞争力和择业适应性,因此,各类高校要根据自身的培养目标,结合特定的社会需求,形成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突出自己的办学特色;改革课程体系和更新课程内容,在搞好理论教育的同时,重视实践性教育环节;注重培养毕业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的意识,从而增强毕业生的竞争力和择业适应性。

发挥与用人单位的全面合作,建立毕业生就业基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校是为用人单位提供人才的主要“厂家”,用人单位是接收高校毕业生的直接“客户”,供需双方既有共同的利益也有合作的愿望。学校应该主动同用人单位签订全面合作的协议,优先向协议单位提供毕业生,保证毕业生质量;为合作单位进行人员培训J和人才培养;通过定向奖学金解决急需人才单位对毕业生的需求;与用人单位共同进行科研项目的联合开发;寻求建立实习基地,既给学生创造好的实践机会,又增进双方的了解,为毕业生充分就业创造条件。

加强毕业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确定正确的择业观。加强毕业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十分重要,尤其是要通过开展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大学生乐于接受的各种活动,强化大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道德教育,使他们尽早确定正确的择业观,对毕业生更要通过教育帮助其摆正心态,合理定位,调整择业期望值,树立“行行出状元”和大胆自主创业、多元就业的意识。同时,要广泛宣传我国的国情和当前的就业形势,开展积极的就业指导,树立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唤起其强烈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转变就业观念,拓展就业渠道,到基层和中小企业建功立业,尽最大努力提高毕业生就业率。

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就业率。一是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一项战略性和日常性工作来抓;二是就业工作要向专业化,专门化和专家化的目标努力,建立一支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开拓创新、敬业爱岗,有比较宽的专业知识和比较强的群众工作能力的就业工作队伍;三是建立和完善以学校为基础的毕业生就业市场,有组织、有计划地召开招聘会、信息发布会和洽谈会等,发挥高校在毕业生资源配置中的主体性作用;四是建立和完善就业信息网络,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信息和有关咨询服务,同时通过计算机网络技术开拓和完善毕业生就业的市场。

第7篇

关键词:大学生;就业指导;就业率

中图分类号:c91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9-0313-02

我国高等教育已经逐步由“精英教育”过渡到“大众化教育”,大学毕业人数逐年成倍增长,并且随着我国高等学校就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大学生就业难越来越成为民生关注的焦点问题,明确大学就业指导工作的定位,建立和完善大学就业指导工作机制,已经成为当前大学就业工作的重要任务。

一、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采用分层抽样的方法,对河南某高校2009-2011级在校生进行封闭式问卷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1120份,回收1116份,有效问卷1085份,有效率为96.8%。本次调查涵盖了数学、外语、计算机、化学、汉语言文学、音乐、物理、美术、教育等9个专业。

二、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主要影响因素分析。

1.校领导重视程度因素

通过图1可以看出,有478人,44%的校生对学校在就业方面的重视程度持满意态度;一般满意的为313人,持非常满意和不满意的比例分别为23%和5%。这说明在校生对校领导在就业工作方面所做出的努力持认可态度,但仍有31%的学生认为学校在就业方面还有较大努力空间,如就业信息网站的完善、实习基地的建设、招聘活动的规模等方面都可以有更大作为。

2.就业指导课因素

在就业指导课的授课内容方面,有47%的在校生持满意态度,说明他们基本认可学校就业指导课的课时安排、授课教师、授课效果等。持非常满意和不满意的比例为25%和4%,持一般态度的为24%,这部分学生人数为268人,他们认为就业指导课的授课内容适用性一般,对于就业方面的指导意义不大。

该数据显示,学校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充足就业指导的课授课内容,如将最新的就业理念和社会需求导向融入课堂、更新授课内容、采取多样化的授课方式等。

3.学校就业指导工作人员及辅导员因素

图3显示有43%的在校生对学校就业指导工作人员及辅导员提供的服务持满意态度。这部分同学主要通过已毕业同学或在与就业工作人员、辅导员的沟通形成的自己的态度。持满意和不满意的比例分别为:25%和4%,持一般满意度的为28%。满意和非常满意占到了总比例的68%。在校生对就业指导人员和辅导员的满意度的形成主要影响因素为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以及是否能及时有效提供他们需要的信息,满足他们的需要。这也告诉我们在以后的工作方向上应注重培养就业指导人员的工作态度和责任心。

4.学校实习就业基地建设因素

在对学校就业工作满意度总体状况分析中显示出在校生对学校实习基地建设满意度不高。持一般和不满意的人数比例为42%,接近半数。该数据显示出,学校在实习建设方面存在不足,如实习基地数量不能学生实习需求,实习基地质量不高以及实习基地管理不完善等。

三、基本结论

通过以上的数据分析,大学就业指导工作的影响因素是复杂多样的。就业工作是否能为在校生提供有效帮助是影响大学生就业率的关键因素,而非就业工作本身。就业工作整体协调性是提高大学生就业率的关键,根本上的途径就是为大学生提供一个大的平台,让大学生的能力得到培养和充分展现。具体来说有四个方面的内容。

1.学校对就业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

该校对就业指导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就业指导工作由招生就业处负责,学校未设立单独的就业指导中心,同时人员配备不足,无法满足学校日益增长的学生规模。实地走访部分高校,可以发现由于利益驱使,部分高校存在着重招生、轻就业的现象。

2.就业工作人员的观念落后,能力有待提升

我国的教育已经进入大众化教育阶段,原来国家包分配的传统就业体制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再加上信息化社会的到来。被动服务、信息滞后和创新理念差必然成为影响高校大学生就业的障碍。数据分析可以发现,该校就业指导工作人员不能主动地为学生提供就业指导服务

服务态度有待提升;他们对国家和地方有关就业的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就业形势、就业技巧等还不熟悉,专业能力有待提升。

3.高校的就业指导工作不到位

高校的就业指导工作不到位是较普遍现象,该校也不例外,学校提供就业指导的形式比较单一,利用学校相关网站发布一些就业信息,及时收回学生就业证明和就业协议,就把就业指导工作完成了。没能建立相对完善的大学生职业能力和禀赋的评估体系,就业指导工作远未系统化、规范化、经常化,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和职业生涯规划指导未纳入教育教学总体规划和大学生培养方案。具体来说,如学校就业网站就业信息量少,信息发布不及时,举办招聘会活动规模较小、档次不高等。

4.就业教育工作滞后,造成学生就业观念陈旧、就业技巧缺乏

就业教育工作主要内容为学校就业指导课的安排、学校就业政策的宣传等。首先学校就业指导课授课内容单一,采取的授课形式主要为理论讲授,缺乏实战演练环节;授课教师水平不高,该校就业指导课教师一般为辅导员,他们在专业能力、授课技巧等方面都存在不足。其次在学校就业政策宣传方面,该校的就业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形式主义现象比较严重,政策的落实不到位。

四、政策建议

要提高大学生对学校就业工作满意度,提高大学生就业质量,实现高满意度水平上的就业,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我认为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领导重视

各级领导应充分重视就业指导工作,高等学校的各级领导应该充分认识学生就业工作对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学校办学的重要性,切实把就业工作当成学校重点工作来抓,并将就业工作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制定与就业工作相关的各项制度,广泛征求毕业生对就业指导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取长补短,强化内功,推动就业指导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坚持不懈地推进就业指导工作建设。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学校统一领导、就业主管部门主抓、二级学院推动落实、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就业指导工作格局。

2.加强对就业指导工作人员和辅导员的培训工作,促进观念更新和专业能力提升

学校应定期举办培训班,对就业指导工作人员和辅导员进行观念和能力方面的培训工作,努力促进现有部分人员陈旧就业观念的转变,树立适应时展的新就业观。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对大学生进行就业政策引导,帮助他们认识国情,分析就业形势,树立正确的“择业竞争观”和“先就业,后择业,再创业”的新型就业观,使学生在就业观念上实现“五个”转变。

3.强化就业指导课程

加强就业指导课程建设,更新授课内容、加强就业指导课师资建设,充分发挥就业指导课的作用,学校就业职能部门应该加强对就业指导教师的培训,真正让就业指导课程发挥作用,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意识,制定合理的求职计划,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定期对学生进行.业指导,为学生讲解透彻与学生密切相关的就业内容。

4、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为大学生的就业提供演练平台

学校在校生规模与实习基地数量比例失调,不能充分满足学生实习、实践的需要。造成学生缺乏演练机会,对学生的就业能力提升造成一定影响。一方面应该在现有实习基地基础上增设实习基地;另一方面要积极探索新的实习、实践形式,加强对实习基地的管理工作,为大学生的实习、实训提供更好的平台。

总之,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实现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的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既是缓解当前我国巨大就业压力的重要举措,更是解决今后我国大学生就业问题的必由之路。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切实做好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化配置,促进我国经济的健康、有序、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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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

试析法学专业低就业率之反思 试析法学专业低就业率之反思 试析法学专业低就业率之反思

论文摘要 法学专业就业率走低的原因有法治进程和文化背景因素,但主要是我国法学教育的定位、教育模式、专业开设和分类培养出现了问题,简单说,是整个现行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之间的脱节,法律教育没有遵循法律职业的特性规律进行培养,将法律人才的职业化等同于普通自然科学学科的职业化,遍地开花的法学教育却无法培育出社会真正需要的高端法律人才。法学教育的目标应当确立为精英式职业人才,并在学制、人才分类和教育模式上加以调整,这既是对就业问题的回应,更是法学教育本质的历史使命使然。

论文关键词 法学教育 定位 模式 分类 就业

法学教育是法治国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法学教育在法律人才的培养、法治观念的宣传、法制进步的推进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法学教育在我国重新得到重视,法学专业的开设从1978年的五院四系发展到目前的六百多所高校,数量上和质量上都空前提高。但是,作为法学教育的产品——法律人才,在法律服务市场上没有充分获得社会和实践部门的认可,对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别是实践能力评价不高。法律系毕业生普遍存在同质性强,特色性弱,眼高手低,实践技能差,普通人才众,高端人才少的特点。i因此,近年来法学专业就业率持续走低,出现招生热就业冷的巨大反差,这种倒挂现象从大的方面来说,与我们所处的时代、我们的文化背景、我们的法治建设进程有关,从法学教育内部来看,则与我们的现行法学教育定位、教育模式、规模和专业设置、资源利用等制度措施有关。鉴于时代和环境非法学教育所能左右,从后者出发加以反思,以寻找解决之道更为妥当。

一、法学教育定位不准

关于法学教育的定位主要有精英教育和职业教育两种观点。精英教育论认为法学教育要向社会培养治国理政、完善社会体制、推进公平正义的精英型人才,对这种人才的成才条件和职业准入标准要求很高,要设置较长的学制,经历严格的教育、考试和选拔,对人才高质量的要求导致在教育资源配备上、学生数量上形成精而少的特征。职业教育观主张法律职业作为市场社会中的一种职业,需要大力推广,学校仅是向市场和社会培养这种合格的法律人才,在学生的培养、专业设置和成才标准上没有特别限制,因而这种定位下法学教育规模宏大,形成法学教育大众化、大众化法学教育的模式。

精英教育和职业教育定位各有其优劣。精英式人才教育之精英体现在对人才的业务素质和思想素养两方面,既要具备崇高的法律伦理观念,具有协调处理涉及伦理、道德、政治和社会问题的复合法律事件的能力,又有处理复杂法律事务的技能。精英教育之定位带来的疑问是,法律精英能否培养,是社会培育还是学校教育的结果。大凡行业的高端人才之产生具有多种因素之合力,社会、家庭和学校教育都是不可或缺之一环。单一的环境和途径难独挡重任。特别是人的政治思想、道德伦理、价值观之形成需要一个长期而不断修正定型的过程,精英化的预期和现实的复杂性往往有不衔接之地。另外,在法治成为主流,人才紧缺的过渡性社会,精英式教育对大量资源的占用和专用也会影响社会对法律人才在供给数量需求上的满足,令教育资源的投入和产出量不成比例。职业教育观把法学教育的神圣性光环褪色,视其为普通高等教育专业之一,和其他高等教育一视同仁。为因应时代需要,法学专业之开设和学生之学习不创设过高的限制条件,推行简单审批制度下的规模化、大众化教育。有的人还视新时代的法学教育为提高公民素质的素质教育。无疑,职业化教育对于满足社会对法治建设人才数量的需求是有绩效的。但是法律人才是与其他理工科技术性人才有重大区别的,法律人才的培养不仅是教给他们知识和技能,法律职业离不开上层建筑,法律人要与上层建筑、政治社会事务打交道,需要处理大量的涉及价值、观念、伦理道德等意识形态的问题,显然仅仅掌握法律制度这种技术层面的东西是不够的。忽略法律职业的特殊性正是职业化教育理念的致命错误,会导致法律人的公平正义观、伦理关怀思想严重贫乏或背离社会期待。 但是,也要看到,法学教育定位观念的改变也是在大量借鉴发达法治国家法学职业教育的基础上形成的。当今西方法学职业教育大致有三种类型,分别以美英、德日和澳大利亚为代表。美英法律职业主要从律师中产生,故整个法学教育以培育优秀的律师为目标,相关学制、课程、学习方式等均围绕律师职业所必须的知识和技能展开,注重学生的知识结构和经验能力养成、考核。因此学习法律之前要取得一个非法律的本科学位,以其阅历和知识结构等增强对法律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德、日的情况则较为注重对法律知识的系统学习,强化学生的理论分析、判断推理能力,学习法律之前一般为高中生,不要求学生的知识背景和阅历经验,但在进入正式法律职业之前要经过非常严格的司法考试,德国要求两次考试,考试之前要求学生必须进行一到两年司法实践研习。这等于把实践性学习放在了知识学习之后进行。澳大利亚则要求学生在法律专业学习中同时修读其他学位的双学位,学制相应的设定为五年,确保学生综合素质的养成。对西方法学职业教育加以总结,就不难发现存在两大特征:第一,职业性和复合型。注重法律知识和其他社会知识、人生经验和司法实践经历、伦理品德操守和司法实践能力同步培养和提高。法律职业实际上也是社会活动的一种,需要处理最复杂的人际关系、社会事务,需要有理解复杂社会关系的思维能力,故法学教育是一专多能、又专又强的综合型教育,整个教育目标设定和教育过程着眼与未来法律职业的要求。第二,高端性和精英性要求。西方并没有仅仅把法学教育职业化了事,针对法律职业与其他技术类职业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和工作目标的不同,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比如,其他学科背景的要求,强化实践性学习和实践技能的养成,司法考试的高淘汰率等,令法律职业的从业者个个成为严格选拔的产物,实际上就是一种精英型定位的体现。

我国法学教育定位在借鉴职业性一面时,忽略了复合型和精英型,体现在教学模式单一,理论知识偏重,法学学科之间过度分立,法学以外学科过少,实践操作能力培训不足,职业伦理培养形式化等方面。这种轻视或弱化的局面产生与我们的教育定位有很大关联。我们的培养目标仅仅是掌握法律理论和实践技能的应用性人才,于是乎,能够熟悉法律和按照法律办事就成为急功近利的不二选择。实际上,法律问题的处置,不仅仅是依法办事,那是简单法律事务的解决方法,而实践中更多的不是一是一,二是二的简单社会关系,是纷繁复杂,关涉多面的法律和社会事务,法律人以能够处理好这类事务为最高境界。所以,包括伦理操守、社会背景等在内的综合素养就非常必要,教育就理当早有安排。在没有这种考虑的顶层设计下,就难以培育受社会欢迎的高端法律人才,低层次无特色的重复就会不断复制每年的低就业现实。当然,此地的复合型和精英型并不意味着数量就一定少,在保持一定招生规模的基础上,仍然可以兼顾精英意识和复合知识背景。

二、法学教育教学模式落后

法学教育模式自古以来可以总结为四种,即学徒式学习、学科教育型(学院制)学习、案例式学习和诊所式学习。学徒式学习是最早的法律技能教授传承方式,出现在12至13世纪初的英国。有志于法律工作者的人便模仿手工业中普遍流行的学徒制,首先拜某一成功的开业律师为师,充当学徒,通过协理某些事务性法律工作,如询问当事人、调查取证、准备诉讼材料、制作法律文书、提供法律咨询以及在法院观察法庭的日常工作旁等方式学习法律基础知识。受此影响,直到18世纪后期美国的法学教育仍是一种学徒式教育。18世纪80年代,瑞伍兹法官建立了全美第一个法学院,但那也不过是一个集团性的学徒教育机构,学生们仍旧与法院保持着密切的联系。美国的学科教育式学习大约出现在19世纪30年代,法律学习的主要阵地从学徒制转向学院制的法学院,即改变传统的师承式学习为学术讲座和教科书为主的模式。案例式学习是在学科制法学院教育过程中出现的,是对学科教育型的一种改进。最初由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兰代尔在1870年以后创立,又称兰代尔模式。这种模式下,即把法学作为一种像其他自然科学一样可以通过书本来进行系统学习的科学,又主张通过大量研判美国上诉法院案例,借以提高学生提炼规则的能力,掌握美国普通法的产生机制和内在精神,从而确保学习效率和学习效果。兰代尔模式的本质在于改变单纯学科制学习的不足,但仍没能根本上改变法学教育与其他学科学习的同质化倾向。因此,到了20世纪60年代以后,在美国现实主义法学思潮的带动下,案例式学习再次遭到质疑,逐渐被新的学徒制形式——诊所式学习所代替。早在20世纪30年代,弗兰克就在宾西尼亚大学法学评论中发表了《为什么不建立诊所式的律师学校?》一文,公开批评兰代尔模式,呼吁要回到兰代尔之前的“律师学校”。但是此时的诊所式学习并非单纯的复古。弗兰克建议诊所式法律学习要具备四个条件。其要旨是法律专业学生应该像医学专业学生在医院里的免费诊疗室和诊所学习实践一样,通过大量设置在法学院的法律援助机构——法律诊所或法律诊疗室进行大量的法律实践,以代替法律知识

第9篇

法学本科就业难首先突出体现在就业率上,据麦可思研究院的《2014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调查的数据显示,在2013届本科毕业生半年后就业率最低的主要本科专业中,法学排第四位(86.3%),是就业率最低的专业之一。就业难还体现在法学本科毕业生后从事专业对口工作人数比例少上,根据《报告》,法学本科生毕业时仅有不到一半人从事与法律相关的职业。

二、就业困难的原因

经过作者调查及调查结果的分析,受访者普遍同意造成法科学生就业困难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外部原因,主要是高校法学专业学生招收过多,而法学专业就业对口岗位少、门槛高,造成相对过剩。一方面是学生自身的原因,主要是选择法学专业动机不明确和就业观念存在偏差。

(一)毕业生规模大在造成就业难的各种因素中,毕业生规模过度膨胀被认为是首要原因。自本世纪初以来,法学教育爆发式增长。据统计,从2001年到2007年的六年是法学专业增长最快的时期,设有法学专业的学校从不到300所达到超过600所,法学专业的本科生也相应的成倍增长。但而与此同时,我国对专业的人才需求并没有迅速增加,现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律所等所能接受的法学毕业生数量远远小于法学毕业人数。这种供需增长的严重不均衡严重影响了就业。

(二)选择本专业的动机不明确在庞大的法科学生群体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在选择法学专业时动机并不明确。对法学专业在校生的调查后我们发现,竟有超过70%的同学选择法学是为了找份“理想的工作”,并且表示“对可能从事的法律职业工作并不是很了解”。这种情况的出现即在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在中学阶段,对大学毕业以后将要从事的工作毕竟还缺乏很好的了解;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并没有充分考虑自己的能力和志趣,也情有可原。但到了大学阶段仍对法律职业工作的性质和内容不了解,无疑会对就业造成不利影响。

(三)用人单位要求高法学本科毕业如果想进入律所、法检、公证等系统等作,首先一般需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这一高难度的国家大考,甚至还需要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和公务员考试成了法科学生找到专业对口工作的“拦路虎”,只有少数毕业生顺利通过考核进入司法机关、律师业等法律行业。这是导致越来越多的人在毕业后并没有选择从事法律职业,法科学生就业领域日趋广泛的一个重要原因。与其他职业一样,从事法律职业工作,一方面需要有扎实的知识,另一方面也需要一定的实践经验。除了法律职业资格证等硬性条件要求,近年来用人单位对于刚走出校门的毕业生往往也有一定的业务能力要求。而我国的法学本科教育更多的注重理论教学,这就造成了学生的能力与社会需求脱轨。

(四)就业观念存在偏差从法学学生自身的角度来说,部分学生的就业观念和心态存在偏差也是导致就业难的一个重要原因。比如,一些学生不顾社会需求量一味追求待遇高福利好的工作。在调查中一些同学表示,如果不能找到自己心仪的工作或者不能考上研究生,宁可先不就业,或者来年再考研究生。还有的人在求职过程中遭遇了一些挫折,或者感觉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够理想,或者是看到社会就业大环境不景气,就很消极的对待就业。

三、提升就业力的途径

在上述各个影响法科学生就业的因素中国,“毕业生规模”对于每个法学专业学生个体来说,都可视为不可控制的因素。有效的解决方案,还是从自身做起,努力提高自己的基本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以期更能满足社会需要和单位需求。本部分主要从对“自己的要求”来阐述如何提高就业力,同时也提出一些“对学校的期望”。

(一)提高认识,准确定位要提高自身就业力,首先就是要提高法学就业状况的认识和对自己实际情况的认识,给自己一个准确的定位。首先要适当转变就业观念,不能一味追求高福利的安稳工作,要敢于和奋斗。《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和《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文件指出,今后要着力培养中西部应用型的基层法律人才,到基层去就是当前一个大的就业趋势,认清这个趋势才算有了对就业趋势正确的认识。其次,还应树立正确的就业价值观,给自己一个准确的定位。如果一个人更喜欢稳定的工作,那么进入国家机关可能更适合他;若一个法科学生最关注收入,那么做律师可能是不错的选择。因此通过各种方法尽早弄清楚自己的价值侧重点,给自己一个准确的定位才能树立正确学习目标和方向,尽早为找到一份符合自己性格、兴趣的工作早做好准备。

(二)成为“复合型”和“应用型”的人才努力成为复合型的人才就是不能只学习法学知识,不能只懂法律。在今天,具有多种学科知识背景的人才是很多企事业单位和部门所急需的。要抓住这些机会,就要在学习法学的同时,学习其他学科。在调研中,会计知识和外语被认为是法科学生提高自身就业竞争力最有力的两种武器。“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法律职业的生命也在于此。应用型人才则意味着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通过各种实践把理论与现实结合起来,以提高自己力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的能力和培养职业基本技能。努力成为应用性的人才要做到这一点,从法科学生自身出发,最有效的措施按被选择多少排列,前两位依次是:第一、充分利用假期时间与平时空余时间去实习或实践;第二、积极参与模拟法庭、辩论赛、文书写作和商务谈判等活动和课程,努力提高基本的职业技能。而从学校等教育部门的层面出发“帮助学生获得更多的实习机会”与“从法律实务部门聘请学历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员执教,传授实务知识”与“加强就业指导”则是最受欢迎的选项。总之,在本科阶段成为复合型和应用型的人才,才能在以后的求职竞争中获得更大的优势。

(三)转变观念,跳出“法律圈子”就业观念是选择职业时的观念和态度,是对就业的一种反应性倾向。鉴于法学人才相对过剩的就业环境,转变就业观念,跳出法律圈子就显得特别重要。北大法学院原院长朱苏力教授在一次新生欢迎会上的致词上在谈到法学专业的选择,大意是:希望法学院的学生不要一进法学院认定自己的专业就是法律,要多了解,不仅是法律,而且有其他;不仅是理论,而且还有常识;不仅是书本,而且还有社会;不仅是别人,而且还有自己。在学习生上,最重要的是要发现自己真正的兴趣,要更多考虑自己的而不是别人的意见。如果说刚进入大学的学生其实是在信息不充分的情况下选择了法律,其实很难说是自己做出的选择。

第10篇

关键词:就业率,高等学校,毕业生,理性思考

 

过去大学生想的是如何发展,现在考虑的是怎样生存,生存问题就是就业问题。我国“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方针是明确的,大众化时代的大学生不再是社会的精英,要怀着一个普通劳动者的心态和定位去参与就业选择和就业竞争。胡锦涛总书记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有过这样的指示:“就业是民生之本,是人民群众改善生活的基本前提和基本途径。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关系到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关系到广大毕业生及其家长的切身利益,关系社会政治稳定与建设和谐社会的全局。”教育部则要求,要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高校内部就业工作体系。各高等学校尤其是民办高校、高职院校、新办学校,要将就业工作作为学校改革发展的重要工作抓好,落实好“一把手”工程,完善“领导主抓、中心统筹、院系为主、全员参与”的校内就业工作体系。总书记的指示和教育部的要求揭示了高校学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也说明了研究高校就业政策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一、高等学校学生就业工作中与就业率有关的政策

1999年我国首次公布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率。依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毕业生初次就业率=(毕业生总人数-未就业毕业生人数)÷毕业生总人数×100%,高校对就业率的确定主要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为准。

近些年来,教育部逐步将高校学生就业率与高校发展、招生计划、新增设专业、高校评估等与学校发展密切相关的内容挂钩,并将就业率作为评价高校办学状况的重要指标。2003年教育部出台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中规定,高校发展要与毕业生就业率挂钩;2004年国务院有关文件进一步强调要把就业率作为评估高职院校的“核心指标”;在2005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上,教育部周济部长公开表示,对连续2年就业率低于50%的专业要严格控制招生,就业率连续3年不足30%的专业要减少招生甚至停止招生。对于统计就业率的原因,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给出的解释是“要将市场机制引入招生办学,公布就业率就是对各高校办学质量的督促”。

目前我国公布的初次就业率的统计数字是由各高校自身收集信息,并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的,整个统计过程基本上没有得到监督和评估,自然也就缺乏公正性和可比性。而美国统计毕业生就业率的机构主要有政府专职部门、职业界(社会组织)和高等院校自身三方,为了确保较高的信息反馈率,尽量减少统计误差,多采用问卷、电子邮件和电话访谈。而英国就业方式的调查由高等教育署和高校共同完成,设计统一的问卷调查,由学校负责组织学生填写和回收。各国十分注意毕业生就业状况的后续跟踪调查,一般将毕业若干时间的就业状况作为调查对象,与我国强调初次就业率相比,更加真实、灵活地反映了毕业生就业的实际就业情况。

二、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的几点理性思考

1.采用就业率进行指标管理是否必要?

高等学校学生就业制度经历了由“统包统分”――“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几个发展阶段,本来是计划经济时代产物的指标管理已被证明有它的弊端。大学生毕业,从“包分配”走向“双向选择”,本身就说明了教育行政部门无法决定本应由市场调节的就业。教育行政部门对高校做出就业率的指标要求,将就业率作为评价高校办学状况的重要指标,实际上是倒退到了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模式。有关部门公布的高校就业率和专业就业率一般都是平均数,单从一个就业率指标看不出学生的就业层次、就业流向,无法说明关键性的问题。而香港科技大学等许多国际知名高校的招生简章中就绝口不提就业前景,更不必说什么就业率,这是国际一贯作法,但其结果却是求学者众多,毕业后就业大都根本不成问题,很多毕业生成为国际名流、社会英才。可见高校教育教学质量才是保障就业的根本,我国就业工作的管理模式已与国际脱节。何况,大学生就业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单靠学校的努力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大学生能否实现就业主要取决于毕业生的个人素质和对未来工作的期望以及社会提供的就业岗位的数量及用人单位的意愿,这些因素并不是高校能左右的。因此,教育管理部门对高校提出就业率的要求实在是勉为其难,将社会性的责任强加到高校一个单位头上难免不公。

2.采用就业率指导高校工作管理是否合理?

(1)就业率对高校专业设置的影响。论文参考。根据教育部政策,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率要与年度招生计划适度硬挂钩,就业率低的高校和专业,要缩减其招生名额。这直接导致高校办学的急功近利,各高校纷纷开设就业率较高的专业而撤消就业率较低的专业,各高校的专业设置趋于雷同,日益缺乏个性,追求高就业率,追求短期效应,导致相同专业的毕业生越来越多,也会造成供需关系逆转,反过来导致就业率下降,这实际上是不顾发展的短视行为,不符合科学发展观。

(2)就业率对高校教学工作的影响。为了专心于就业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就业率指标,有些高校最后一学年必修的专业课程很少,整个一年时间被用于开展就业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学校大好的教学资源被浪费,学生过早地被“发配”到单位,美其名曰顶岗实践,学生考虑更多的是如何找到一个工资高、待遇好的单位,想方设法把就业协议签下来,这样学校、辅导员、班主任、学生皆大欢喜,也不必总是被学校催着签协议。长此以往,许多高校在最后一年基本丧失了教学的功能,变成了就业的“推进器”。

(3)关于先就业再就业的思考。为了使学生尽快找到工作,提高就业率,许多高校在就业指导时,都提出了先“就业”后“择业”的指导思想,即不管你喜欢不喜欢,擅长不擅长,先找份工作再说,这种做法无疑损害了用人单位和学生的利益。对用人单位来说,学生不是出于对单位和岗位的喜欢而勉强就业,找一个自己不愿做也不擅长做的工作做,必定不会全身心地投入,既耽误用人单位的工作,也浪费自己的青春大好时光。高校的这种就业指导思想和做法是“短视”和不负责任的。

3.道德层面上的思考

(1)关于虚假就业率的思考。论文参考。就业率高低不仅关系到高校专业的生死存亡,而且还关系到各学校的“脸面”,各高校都不敢掉以轻心,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以完成这项工作。高校内部院系之间互相攀比就业率,搞排名,并对就业率高的班级、有关教师进行奖励。一些高校为完成就业率指标,通过各种手段弄虚作假,如假就业协议、“零报酬”就业、学校将学生档案转至人才交流中心以换取报到证、学校内部公司与学生签订劳动合同或学校直接虚报数据等手段,个别高校为提高就业率,对不签订就业协议的学生就不发毕业证,动员学生想办法挂靠,往往只签协议不报到,实际上并没有就业。甚至有些高校在学生不知情的情况下人为制造出就业的假象,使学生“被就业”。以上不规范的做法造成大学生就业率统计失真,反而影响到国家就业政策的宏观决策,而使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步入歧途。

现在国内普遍以签就业协议认定就业的方法存在漏洞,有的毕业生实际已就业,但只是想暂时工作一段时间,不愿转入人事关系,由于不符合发放派遣证的条件,被列入就业之外。一些优秀的毕业生并不急于在毕业前找工作,这并不说明他水平不如人,一时找不到工作,反而说明他手中有挑选工作的资本,选择余地大。我国对初次就业率太关注了,而在美国,统计就业率要跟踪3年,包括总在业时间、工资水平等。在英国,则以《教育法案》等健全的法律和制度保证信息的真实性。

(2)关于就业过程中诚信缺失的思考。为了就业率这个指标,为了所谓的面子,以牺牲诚信为代价,高校、教师、学生都面临着诚信缺失的问题。许多高等学校宁肯牺牲就业率的真实性,也不惜以造假的方式提高就业率,掩盖了高等学校就业率的真实情况。大学教育本来应该是一方“净土”,俗称象牙塔,如此造假无异于是对社会诚信的“釜底抽薪”,大学的形象、灵魂何在?部分学校将就业率与有关人员的奖罚挂钩,对院系、个人进行不同程度的奖罚,不仅将就业任务分配到辅导员、班主任上,甚至还分派到任课教师头上,任课教师教学、科研任务本来就重,压力大,不堪重负,再去为了学生就业奔命,无疑是雪上加霜。某些辅导员、班主任为了完成就业率的任务,调动一切关系,采取一切手段,对学生软硬兼施,一切以诱导学生签订就业协议为目的,影响了教师在学生心中的形象,更直接影响的是学生对诚信的认识和态度。也许他们早已忘了,高校不仅是知识的殿堂,更应是道德良知的圣地,可如今,所谓的“最后一片净土”也清静不了。

(3)关于就业率与毕业率的思考。就业率与毕业率有何关系?这其中的奥妙不言而喻。毕业都困难何以就业?因此就出现了些怪现象,为了提高毕业率进而提高就业率,某些高校不顾师德,想方设法让学生毕业,降低毕业标准、降低毕业前清考的难度、考前打招呼,甚至不让认真负责的教师出卷、改卷,毕业前清考某些领导甚至比学生还紧张,主动为学生铺路。长此以往,不知我国的教育将去往何处?师德良心对于某些教师已不复存在,他们关心的只是如何达到就业率的指标,对上级领导有个交代,保住自己的乌纱帽罢了。如此看来为了满足就业率,牺牲的是高等教育的教学质量,既然毕业不难,有人打点,对某些学习不自觉的学生来说学风自然好不到哪去了,即使学校再加大管理力度也很难再让学生服从管理,造成高校教学管理的恶性循环。论文参考。

4.关于高校究竟该怎么做的思考

教育的目的本就是传道、授业、解惑。学生经过大学阶段的学习,修读了足够的学分,达到毕业的标准,剩下的人生路该如何走,学生自有自己的人生设计,就不就业首先是学生个人的问题,高校没必要把学生当作未成年的孩子,在就业问题上给予过多的干涉,甚至越俎代庖。就算在短时间内就不了业,也没必要大惊小怪的。现在是自由开放的社会,有些学生比较有主见,不想随波逐流,为了更好地自谋职业或从事自由职业,也不一定非要在限定的时间找到工作。一个人要生存,要养家糊口,总要工作的,何况是有一技之长的大学生呢!如果能废除就业率统计和公示,则不仅能免除毕业时造假的尴尬,对高校、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也是一种精神解脱、压力释放吧,可以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教书育人上,这才是高等教育的根本。高校的责任是培养学生的就业能力,即传授学生专业知识、培养学生掌握一定技能等。高校的教育应该少受外界社会功利思想的影响,使教师能够从容、一心一意地教书育人、做学问,学生能够静下心来学习成才,增强思想沉淀、社会责任和职业才干,为就业做好准备。高校应将教育回归到它的原本定位,而不要急功近利地一切围着“就业率”。

参考文献

[1]曹扬.从就业率问题管窥高等教育制度的变迁.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报[J],2008(3).[2]李鸿雁,侯济民.对大学生“就业率”的理性思考.西昌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J],2006(2)

[3]温晓慧.对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的思考.中国统计[J],2006(6).

[4]牛巨龙,袁素贤,方永辉,许海涛.高等学校大学生就业率统计虚高的利弊分析.沈阳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2005-12,7(4):464-466.

[5]阮君惠.高职院校如何应对就业率的压力.引进与咨询[J],2006(1).

[6]黄必春.关于大学毕业生就业率问题的几个隐忧.高等教育与学术研究[J],2006(3).

[7]刘南槐.也谈高校就业率考核工作.职业教育研究[J],2007(9).

第11篇

关键词:就业率;现状;对策

随着就业形势日益严峻,就业压力日益增大,大多数高校毕业生都身处“水深火热”之中,就业率也成为各高校最为敏感的话题。高校就业率考核工作就像套在各高校头上的“紧箍咒”,使各高校既感到头痛,却又无可奈何。

教育部公布的对各高校的就业率统计方法是客观的、公平的、公正的、合理的,能够真实反映各高校毕业生状况和社会的需求情况。但是,由于就业率被社会赋予了太多的功能,在具体考核工作中又存在太多的人为因素。因此,就业率考核工作也就失去了其本来的意义,不能真正地反映它的内涵。下面笔者就就业率考核工作作一些探讨。

就业率考核工作现状

高校就业率考核工作给各高校施加了太多的压力首先,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招生规模与毕业生就业率挂钩,就业率偏低的高校和专业的规模要受到控制。其次,高校教学水平的评估也要考核毕业生就业率,就业率低的学校不能得到优秀。再次,就业率也成为高校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学校领导都要向教育主管部门签订责任状,保证实现一定的就业率。就业率高低不仅关系到高校专业的生死存亡,而且还关系到各学校的“脸面”。就业率考核工作的作用如此之大,使得各高校都不敢掉以轻心,因而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以完成这项工作。

高校就业率统计难度较大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目前,大学生就业实行的是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大学生自主择业。学生就业时间长、跨度大、范围广、流动性大,这在客观上给就业统计工作造成了一定的难度:第一,统计工作量大、材料多、工作繁琐。各高校毕业生数多则超过万人,少则上千人,要弄清每个学生详细的工作地点、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及证明材料,确实是一项非常系统、复杂、繁琐、困难的工作,工作多、任务重。第二,毕业生缺乏配合。只有以下两种学生会很好地配合统计工作:一是个人发展情况良好的学生;二是对老师、学校有感激之情的学生。第三,学生工作变换频繁,分布广,通信方式变换频繁。目前,学生的就业方式十分灵活的占80%以上,而稳定就业的相对较少。很多刚毕业的学生由于单位、岗位、薪金待遇、心态等各方面的原因,频繁“跳槽”,工作很不稳定。上述情况客观上就给就业统计工作带来相当大的困难。

高校就业率统计准确性不高高校就业率统计工作准确性不高。第一,学生为应付教师的统计而做假,学校为了应付就业率的考核而做假——规定学生没有就业单位接受函就不发毕业证,结果使得没有就业的学生到某些单位开具假接收函。第二,个别工作人员为了完成任务而造假,统计工作是一项繁琐、复杂、工作量相当大的工作,有的工作人员为了图省事而造假。第三,学校领导为了学校的发展而作假。第四,主审领导审核不严,造成就业率统计工作不准确。教育主审部门人员短缺、人手不够,但学校数量众多、毕业生人数更是不计其数,使得该部门无法完成审核工作。另外,学校和教育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为了不影响学生的前途,往往使得审核工作流于形式。

客观现实第一,部分毕业生不愿就业。毕业生中大都是独生子女且家境好,娇生惯养,不肯吃苦,对工作百般挑剔。第二,按照市场规律,一部分毕业生无法就业。那些能力不强、技术不高、就业心态不好的学生,由于不能适应社会需求而无法就业。

我们认为,考核高校毕业生就业率是治标不治本的办法,应该采取有力措施,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方式,促进高校大学生充分就业。2006年11月国家教育部、人事部、劳动部联合举行的“网上招聘月”活动就是一个很好的举措。

解决问题的对策

淡化就业率的考核工作第一,就业工作是社会问题,用就业率考核高校是不合理的,高校的责任是培养学生的就业能力,即学校给予学生学业知识、技能本能、思想品德、人际关系、心理素质等。第二,就业率意义不大。教育主管部门不应把它提到一个很高的层次,就业率只能提供参考,不能作为考量的依据。第三,学校应当重视就业工作。目前,学校(特别是高职院校)竞争激烈,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大都提出了“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提高学校质量为根本”的办学理念。从人、财、物上对就业工作予以支持,学校的就业工作因此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教育主管部门要变对学校就业率的考核为对就业服务工作的考核就业率的考核只是结果,目的是促进学生充分就业,如果教育主管部门从考核就业率改为考核服务工作,那么,效果会更加明显,能够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第一,教育主管部门要考核学校就业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学校就业服务工作的开展必须有相应的人员、场地、师资、资金、机构。作为教育主管部门,一定要督促学校健全就业服务机构、落实就业工作场地、配备就业指导人员、合理有效使用学校就业经费。第二,教育主管部门要考核学校就业指导的开展状况。就业指导是就业市场化后的产物,在国外早已普及,但在我国起步较晚,相当一部分领导、教师没有这种意识,认为它可有可无。作为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这方面的督促、检查。第三,教育主管部门要考核学校就业渠道的建立情况。学校要广辟就业渠道,为学生提供更多、更好的就业单位。比如在经济发达、用工需求较多的地方设立办事处,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就业信息;加强校企合作,创办定向培养班,为学生提供就业机会;立足本地更好地为本地经济服务。第四,教育主管部门考核学校“售后服务”情况。学生从学校走向社会存在过渡期,心理上有一个“断奶”过程,学校作为他们较为信赖的人、有能力帮助他们的人,要在他们最困惑、最迷茫、最需要帮助的时候送一程,帮一把,最终使之完全独立地适应社会。第五,教育主管部门要考核学校培养人才的模式。比如专业设置是否与市场接轨、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情况、学生创新意识的培养情况、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情况等。

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高校职业指导教师培养第一,职业指导近十多年才得以真正发展,其从业人员绝大多数是改行或半路出家的。他们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他们的知识需要不断地更新,培训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最好办法。第二,就业服务需要一批高素质的职业指导师。教师是任何教育体系推进过程中的关键,高水平的教师才能培养出高素质的学生,学生就业时才会更有竞争力。

参考文献

第12篇

关键词:就业率,高等学校,毕业生,理性思考

 

过去大学生想的是如何发展,现在考虑的是怎样生存,生存问题就是就业问题。我国“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方针是明确的,大众化时代的大学生不再是社会的精英,要怀着一个普通劳动者的心态和定位去参与就业选择和就业竞争。胡锦涛总书记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有过这样的指示:“就业是民生之本,是人民群众改善生活的基本前提和基本途径。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关系到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关系到广大毕业生及其家长的切身利益,关系社会政治稳定与建设和谐社会的全局。”教育部则要求,要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高校内部就业工作体系。各高等学校尤其是民办高校、高职院校、新办学校,要将就业工作作为学校改革发展的重要工作抓好,落实好“一把手”工程,完善“领导主抓、中心统筹、院系为主、全员参与”的校内就业工作体系。总书记的指示和教育部的要求揭示了高校学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也说明了研究高校就业政策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一、高等学校学生就业工作中与就业率有关的政策

1999年我国首次公布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率。依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毕业生初次就业率=(毕业生总人数-未就业毕业生人数)÷毕业生总人数×100%,高校对就业率的确定主要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为准。

近些年来,教育部逐步将高校学生就业率与高校发展、招生计划、新增设专业、高校评估等与学校发展密切相关的内容挂钩,并将就业率作为评价高校办学状况的重要指标。2003年教育部出台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中规定,高校发展要与毕业生就业率挂钩;2004年国务院有关文件进一步强调要把就业率作为评估高职院校的“核心指标”;在2005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上,教育部周济部长公开表示,对连续2年就业率低于50%的专业要严格控制招生,就业率连续3年不足30%的专业要减少招生甚至停止招生。对于统计就业率的原因,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给出的解释是“要将市场机制引入招生办学,公布就业率就是对各高校办学质量的督促”。

目前我国公布的初次就业率的统计数字是由各高校自身收集信息,并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的,整个统计过程基本上没有得到监督和评估,自然也就缺乏公正性和可比性。而美国统计毕业生就业率的机构主要有政府专职部门、职业界(社会组织)和高等院校自身三方,为了确保较高的信息反馈率,尽量减少统计误差,多采用问卷、电子邮件和电话访谈。而英国就业方式的调查由高等教育署和高校共同完成,设计统一的问卷调查,由学校负责组织学生填写和回收。各国十分注意毕业生就业状况的后续跟踪调查,一般将毕业若干时间的就业状况作为调查对象,与我国强调初次就业率相比,更加真实、灵活地反映了毕业生就业的实际就业情况。

二、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的几点理性思考

1.采用就业率进行指标管理是否必要?

高等学校学生就业制度经历了由“统包统分”――“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几个发展阶段,本来是计划经济时代产物的指标管理已被证明有它的弊端。大学生毕业,从“包分配”走向“双向选择”,本身就说明了教育行政部门无法决定本应由市场调节的就业。教育行政部门对高校做出就业率的指标要求,将就业率作为评价高校办学状况的重要指标,实际上是倒退到了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模式。有关部门公布的高校就业率和专业就业率一般都是平均数,单从一个就业率指标看不出学生的就业层次、就业流向,无法说明关键性的问题。而香港科技大学等许多国际知名高校的招生简章中就绝口不提就业前景,更不必说什么就业率,这是国际一贯作法,但其结果却是求学者众多,毕业后就业大都根本不成问题,很多毕业生成为国际名流、社会英才。可见高校教育教学质量才是保障就业的根本,我国就业工作的管理模式已与国际脱节。何况,大学生就业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单靠学校的努力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大学生能否实现就业主要取决于毕业生的个人素质和对未来工作的期望以及社会提供的就业岗位的数量及用人单位的意愿,这些因素并不是高校能左右的。因此,教育管理部门对高校提出就业率的要求实在是勉为其难,将社会性的责任强加到高校一个单位头上难免不公。

2.采用就业率指导高校工作管理是否合理?

(1)就业率对高校专业设置的影响。论文参考。根据教育部政策,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率要与年度招生计划适度硬挂钩,就业率低的高校和专业,要缩减其招生名额。这直接导致高校办学的急功近利,各高校纷纷开设就业率较高的专业而撤消就业率较低的专业,各高校的专业设置趋于雷同,日益缺乏个性,追求高就业率,追求短期效应,导致相同专业的毕业生越来越多,也会造成供需关系逆转,反过来导致就业率下降,这实际上是不顾发展的短视行为,不符合科学发展观。

(2)就业率对高校教学工作的影响。为了专心于就业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就业率指标,有些高校最后一学年必修的专业课程很少,整个一年时间被用于开展就业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学校大好的教学资源被浪费,学生过早地被“发配”到单位,美其名曰顶岗实践,学生考虑更多的是如何找到一个工资高、待遇好的单位,想方设法把就业协议签下来,这样学校、辅导员、班主任、学生皆大欢喜,也不必总是被学校催着签协议。长此以往,许多高校在最后一年基本丧失了教学的功能,变成了就业的“推进器”。

(3)关于先就业再就业的思考。为了使学生尽快找到工作,提高就业率,许多高校在就业指导时,都提出了先“就业”后“择业”的指导思想,即不管你喜欢不喜欢,擅长不擅长,先找份工作再说,这种做法无疑损害了用人单位和学生的利益。对用人单位来说,学生不是出于对单位和岗位的喜欢而勉强就业,找一个自己不愿做也不擅长做的工作做,必定不会全身心地投入,既耽误用人单位的工作,也浪费自己的青春大好时光。高校的这种就业指导思想和做法是“短视”和不负责任的。

3.道德层面上的思考

(1)关于虚假就业率的思考。论文参考。就业率高低不仅关系到高校专业的生死存亡,而且还关系到各学校的“脸面”,各高校都不敢掉以轻心,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以完成这项工作。高校内部院系之间互相攀比就业率,搞排名,并对就业率高的班级、有关教师进行奖励。一些高校为完成就业率指标,通过各种手段弄虚作假,如假就业协议、“零报酬”就业、学校将学生档案转至人才交流中心以换取报到证、学校内部公司与学生签订劳动合同或学校直接虚报数据等手段,个别高校为提高就业率,对不签订就业协议的学生就不发毕业证,动员学生想办法挂靠,往往只签协议不报到,实际上并没有就业。甚至有些高校在学生不知情的情况下人为制造出就业的假象,使学生“被就业”。以上不规范的做法造成大学生就业率统计失真,反而影响到国家就业政策的宏观决策,而使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步入歧途。

现在国内普遍以签就业协议认定就业的方法存在漏洞,有的毕业生实际已就业,但只是想暂时工作一段时间,不愿转入人事关系,由于不符合发放派遣证的条件,被列入就业之外。一些优秀的毕业生并不急于在毕业前找工作,这并不说明他水平不如人,一时找不到工作,反而说明他手中有挑选工作的资本,选择余地大。我国对初次就业率太关注了,而在美国,统计就业率要跟踪3年,包括总在业时间、工资水平等。在英国,则以《教育法案》等健全的法律和制度保证信息的真实性。

(2)关于就业过程中诚信缺失的思考。为了就业率这个指标,为了所谓的面子,以牺牲诚信为代价,高校、教师、学生都面临着诚信缺失的问题。许多高等学校宁肯牺牲就业率的真实性,也不惜以造假的方式提高就业率,掩盖了高等学校就业率的真实情况。大学教育本来应该是一方“净土”,俗称象牙塔,如此造假无异于是对社会诚信的“釜底抽薪”,大学的形象、灵魂何在?部分学校将就业率与有关人员的奖罚挂钩,对院系、个人进行不同程度的奖罚,不仅将就业任务分配到辅导员、班主任上,甚至还分派到任课教师头上,任课教师教学、科研任务本来就重,压力大,不堪重负,再去为了学生就业奔命,无疑是雪上加霜。某些辅导员、班主任为了完成就业率的任务,调动一切关系,采取一切手段,对学生软硬兼施,一切以诱导学生签订就业协议为目的,影响了教师在学生心中的形象,更直接影响的是学生对诚信的认识和态度。也许他们早已忘了,高校不仅是知识的殿堂,更应是道德良知的圣地,可如今,所谓的“最后一片净土”也清静不了。

(3)关于就业率与毕业率的思考。就业率与毕业率有何关系?这其中的奥妙不言而喻。毕业都困难何以就业?因此就出现了些怪现象,为了提高毕业率进而提高就业率,某些高校不顾师德,想方设法让学生毕业,降低毕业标准、降低毕业前清考的难度、考前打招呼,甚至不让认真负责的教师出卷、改卷,毕业前清考某些领导甚至比学生还紧张,主动为学生铺路。长此以往,不知我国的教育将去往何处?师德良心对于某些教师已不复存在,他们关心的只是如何达到就业率的指标,对上级领导有个交代,保住自己的乌纱帽罢了。如此看来为了满足就业率,牺牲的是高等教育的教学质量,既然毕业不难,有人打点,对某些学习不自觉的学生来说学风自然好不到哪去了,即使学校再加大管理力度也很难再让学生服从管理,造成高校教学管理的恶性循环。论文参考。

4.关于高校究竟该怎么做的思考

教育的目的本就是传道、授业、解惑。学生经过大学阶段的学习,修读了足够的学分,达到毕业的标准,剩下的人生路该如何走,学生自有自己的人生设计,就不就业首先是学生个人的问题,高校没必要把学生当作未成年的孩子,在就业问题上给予过多的干涉,甚至越俎代庖。就算在短时间内就不了业,也没必要大惊小怪的。现在是自由开放的社会,有些学生比较有主见,不想随波逐流,为了更好地自谋职业或从事自由职业,也不一定非要在限定的时间找到工作。一个人要生存,要养家糊口,总要工作的,何况是有一技之长的大学生呢!如果能废除就业率统计和公示,则不仅能免除毕业时造假的尴尬,对高校、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也是一种精神解脱、压力释放吧,可以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教书育人上,这才是高等教育的根本。高校的责任是培养学生的就业能力,即传授学生专业知识、培养学生掌握一定技能等。高校的教育应该少受外界社会功利思想的影响,使教师能够从容、一心一意地教书育人、做学问,学生能够静下心来学习成才,增强思想沉淀、社会责任和职业才干,为就业做好准备。高校应将教育回归到它的原本定位,而不要急功近利地一切围着“就业率”。

参考文献

[1]曹扬.从就业率问题管窥高等教育制度的变迁.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报[J],2008(3).[2]李鸿雁,侯济民.对大学生“就业率”的理性思考.西昌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J],2006(2)

[3]温晓慧.对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的思考.中国统计[J],2006(6).

[4]牛巨龙,袁素贤,方永辉,许海涛.高等学校大学生就业率统计虚高的利弊分析.沈阳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2005-12,7(4):464-466.

[5]阮君惠.高职院校如何应对就业率的压力.引进与咨询[J],2006(1).

[6]黄必春.关于大学毕业生就业率问题的几个隐忧.高等教育与学术研究[J],2006(3).

[7]刘南槐.也谈高校就业率考核工作.职业教育研究[J],20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