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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通知

时间:2023-01-23 01:22:5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录取通知,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录取通知

第1篇

一、台端应征本公司 一职,经复试结果决定录用,请

于 月 日上午 时,携带下列物品文件向本公司人事部报到。

(一)

(二)

(三)

二、本公司之规定,新进员工必须先行试用 个月,试用期月薪为 元整。

三、前列事项,若有疑虑或困难,请经洽 先生为荷。

此 致

公司人事部 启

第2篇

全省201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专业考试工作已经顺利结束,为了做好专升本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201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录取工作要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赣教高字[2015]1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正,规范透明。

二、全省201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英语科目(使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为:外语类60分、文理科类50分、艺术体育类40分。

三、各招生高校要按今年专升本工作日程安排规定的时间公布录取办法、考试成绩和录取名单。

四、招生高校确定拟录取名单后,于7月10日前将《201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入选通知书发放审核表》(附件1)和《2016年江西省高校推荐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录取简明登记表》(附件2)一式3份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经审核同意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在网上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发放专升本入选通知书,专升本入选通知书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印制。

五、根据教育部对普通特殊类型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上报时间的规定,各招生高校务必严格按照普通高校专升本上报数据 标准要求,于2016年8月13日前办理录取手续,并报送数据,省教育考试院于8月30日前完成录取工作并报送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上报数据联系人:黄 琛 86765538

六、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采取单独录取的办法,因今年我省退役士兵参考人数特别少,不再单独划定英语科目最低控制线,各招生高校根据实际择优录取,于6月30日前将《2016年江西省普通高职高专学历退役士兵普通专升本录取审核表》(附件3)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附件1 201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入选通知书发放审核表.doc

附件2 2016年江西省高校推荐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录取简明登记表.doc

附件3 2016年江西省普通高职高专学历退役士兵普通专升本录取审核表.doc

第3篇

岳西县的朱映川在去年的公务员招考中因体检身高不合规定被淘汰,近日他以安庆市人事局未及时通知他落选为由,将人事局告上了法庭。昨日,安庆市大观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朱映川诉称,他去年6月20日参加了该县检察院录取国家公务员的考试。9月16日,参加了安庆市人事局统一组织的体检,后岳西县人事局和检察院于9月19日对其进行了考核。此后,他一直在等待通知,却于11月下旬得知已有人录取为岳西县检察院公务员。经过打听,才知是自己体检身高为1.57米,不符合《安徽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中公务员身高需达1.60米的规定而被淘汰。

昨日庭审中,安庆市人事局则辩称,他们向朱映川发出了未被录取的通知。对此,朱映川认为,人事局既然说发出了通知,应当举证什么时候以什么形式发出过通知。此案未当庭宣判。

链接:《安徽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第十条规定,体检工作结束后,政府人事部门或委托用人部门将体检结果通知体检对象本人。

第4篇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安排,2016年我校专升本录取工作相关安排如下:

录取时间安排:

5月17日8∶30平行志愿投档

5月17日16∶30前确定拟录取名单

5月18日公布征求志愿计划

5月19日8∶30至16∶30填报征求志愿

5月20日8∶30征求志愿投档

5月20日16∶30前确定拟录取名单

7月5日前省教育厅学生处审核确认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资格,不能如期毕业者取消录取资格,招生院校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5篇

【导语】

根据目前本科第二批次录取院校A段录取进展情况,本科第二批次录取院校A段网上最后一次征集志愿预计于8月1日13时左右开始,8月1日15时结束。届时,我院将第一时间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本次征集志愿正式通知。

望考生于8月1日13时左右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查询录取结果,凡未查询到录取结果的考生,可按届时的征集志愿通知要求通过网上填报征集志愿。

2018年艺术类本科二批院校网上最后一次征集志愿预通知

2018年我省艺术类本科二批院校经第一次征集志愿投档后,仍有部分院校有剩余招生计划,将进行网上最后一次征集志愿。艺术类本科二批院校网上最后一次征集志愿预计于7月29日18:00时左右开始,7月30日8时结束。届时,我院将第一时间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本次征集志愿正式通知。

望艺术类考生于7月29日18:00时左右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查询录取结果,凡未查询到录取结果的考生,可按届时的征集志愿通知要求通过网上填报征集志愿。

第6篇

我省公布2015年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各科类录取工作分数线

4月10日,省教育厅审定了我省2015年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各科类录取工作分数线,批准了有关录取政策和工作安排。

今年我省“专转本”录取将公办、民办合并为一个录取批次,按科类划定录取工作分数线,并增加了考生填报平行志愿的个数,录取将按预填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服从志愿的顺序进行。

现将各科类录取工作分数线、通知考生成绩、录取时间安排等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我省2015年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各科类录取工作分数线

二、关于通知考生成绩及核分

推荐院校负责通知本校的考生成绩。今年我省继续开通网上免费成绩查询系统,考生可在4月10日14:00后,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jseea.cn)查询。考生还可以拔打16883960声讯电话查询。

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4月13日本人向推荐学校提出核分的书面申请,报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核后,由推荐学校通知考生复核结果。

三、录取及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时间

录取工作将于4月15日开始,并于4月26日结束。

预填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门户网站(jseea.cn)和声讯电话16883960,向社会预填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果。在4月18日中午公布未完成“选拔计划”的接收院校及专业计划,录取工作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于18日12:00-19日17: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jseea.cn),网上填报并确认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服从志愿。

第7篇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13〕22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退役士兵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13〕23号)精神,为做好专升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时间安排

录取工作从4月25日开始,到4月30日结束,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二、投档模式与录取办法

1.录取工作实行网上远程录取。投档模式为分类别按总分实行院校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上投档比例为院校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1,投档最低分同分的考生一并投档,由院校审核录取。

2.先进行线上生源投档,投档后仍有院校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组织考生填报征求志愿,并进行线上征求志愿投档。征求志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按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一并降分投档并进行录取工作。公办院校最多允许总分降10分、民办院校最多允许总分降20分,但英语单科不降分。

3.符合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照顾政策及退役士兵线上生源按第一志愿直接投档,由学校录取。

三、计划管理

省教育考试院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有关专升本计划管理规定组织招生录取工作,具体计划管理原则为:

1.最低分同分且超原计划的考生、符合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照顾政策的考生及退役士兵考生,追加招生计划录取。

2.分专业招生计划不进行跨类别调整。录取期间不再另行追加其他招生计划。对于未报到考生的计划余额不再组织补录取。

四、其他要求

1.专升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是我省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关注度高,各院校要成立专升本录取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认真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规范招生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2.各院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按照招生章程要求制定科学、规范、公正的录取工作方案,确保录取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要妥善保管好账户和密码,按时下载和上传有关数据,确保录取工作有序进行。

3.各院校要加强对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的监察,严肃招生纪律,不得无故退掉符合条件的考生,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录取工作的性和严肃性。

附件:

2014年福建省专升本考试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时 间

工 作 内 容

4月25日上午10点

常规志愿投档录取,院校下载投档数据。

4月26日上午10点前

院校上传预录取数据。

4月26日20时

公布常规志愿录取结果和征求志愿计划。

4月27日8点至18点

考生填报征求志愿。

4月28日10点前

征求志愿投档,院校下载投档数据。

4月28日15点前

院校上传预录取数据。

4月29日10点

降分投档,院校下载投档数据。

4月29日15点前

院校上传预录取数据。

第8篇

《通知》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要按照《教育部关于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规范公开程序和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时效,做到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

一是招生政策公开。教育部制定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相关政策和规定,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据此制定的实施细则或办法。

二是高校招生资格公开。年度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名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院校、试点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特长生的高校等具有特殊类型招生资格的院校名单。

三是高校招生章程公开。高校招生章程应包括学校基本办学情况、学历学位证书发放情况、招生计划编制原则、专业录取原则及实施办法、录取期间的调整计划使用原则和办法、学费标准等。具有特殊类型招生资格的院校还应公布相应招生类型的报考条件、选拔程序、考核方式与内容及录取规则等。

四是高校招生计划公开。经教育部统一分送的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可以不做分省安排的特殊类型招生计划、预留计划和使用原则以及调整计划的使用结果。

五是考生资格公开。按照国家或省级政策申请加分照顾考生资格,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学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煤炭企业对口单招等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享受照顾政策类别、资格条件、所参加的特殊类型招生测试项目等。

六是录取程序公开。各地确定的投档规则、填报志愿时间和办法、录取各阶段时间安排,各批次未完成计划和考生志愿征集办法等。

七是录取结果公开。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录取信息包括批次、科类、类型、院校、专业等;高校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等。

八是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各地、各高校招生咨询及接受考生申诉的办法和联系方式。

九是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各地所辖范围内发生的招生重大违规事件及其处理结果。

十是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新生复查期间的有关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和处理情况。

《通知》指出,要建立和完善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国家、地方、高校、中学等多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要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及时。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各高校要细化本地区、本校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的具体办法,明确招生信息公开的目录及其属性;加强各级“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建设,发挥其在高校招生信息公开方面的主渠道作用。

第9篇

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探索多样化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模式,充分发挥专家组的考核作用,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的考核,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决定2018继续在部分学院试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现将2018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院、专业、导师及招生计划

1.招生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物理与信息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和生命科学学院。

2.招生专业、导师及招生计划:见各招生学院通知。

二、报考条件

见各招生学院通知。

三、“申请-考核”制的实施程序

1.考生申请

2017年12月7日-11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yz.chsi.com.cn/bsbm),先行注册,注册成功后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网上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填写提交相关信息(招生方式选择“申请-考核”制),同时上传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

网报成功后,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并于12月13日前向学院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见各招生学院通知)。

2.学院资格审核

2017年12月14日-15日,学院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符合申请资格的考生名单由学院在本院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学院综合考核

2017年12月21日-22日,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对符合申请资格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及安排见各招生学院通知。

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名费(350元)和复试费(120元)。

学院综合考核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考核工作小组结合考生的申请材料和面试、笔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并对考生的考核总体情况进行评分。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各考核小组成员评分的总和÷考核小组成员人数。笔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权重为20%-50%,具体权重由学院确定并在考核前公布。考生的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权重+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权重。

学院在综合考核过程中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同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体检

2017年12月21日-22日,考生到各学院领取《体格检查表》,体检表上粘贴考生照片后加盖学院研究生工作办的骑缝章,空腹到学校医院体检。并按规定缴纳体检费(80元)。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5. 录取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综合考核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查,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者,录取为2018级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学费和奖助体系

学费标准:10000元/生·年(收费年限为3年)。如有变动,按国家及湖南省物价部门审批的最新标准执行。

奖助体系: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在国家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博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校设立有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导师根据科研需求设立的助研岗位。

五、其他

1. 拟录取的“申请-考核”制考生不再参加我校2018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

2. 我校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3. “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录取通知书》由学校统一发放,时间预计在2018年7月上旬。

4.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731-88872744(研招办)、88872206(监察处)。

5.未尽事宜以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相关公告信息为准。

      附招生学院通知:

1.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2018年“申请-考核”制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2.物理与信息科学学院2018年“申请-考核”制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3.化学化工学院2018年“申请-考核”制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4.生命科学学院2018年“申请-考核”制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附件:

第10篇

同学(准考证号:)

经招生考试委员会批准,你被录取。请于,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录取学校办理新生注册手续。逾期不到校注册,视为放弃录取。

20xx年x月x日

招生考试委员会

20xx年大学录取通知书二

录取通知书

XXX同学(准考证号XXXXXX)

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入学考试,你已被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化工系******专业录取,请于20xx....年.9.月.13..日到..20xx....年.9.月.14..日.间,到该院办理入学手续。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

20xx年8月10日

20xx年大学录取通知书三

江南大学20xx年录取通知书以“水墨江南”为主题,装帧折叠方式由两折改为了三折。

外页图形由清名桥、墨梅等元素拼合而成;内页采用了云纹、水纹、白描图书馆、莲花、墨山等元素。

通知书打开的动作与清名桥在水中的倒影巧妙结合。

背面“笃学尚行,止于至善”的校训指示着入校前的学生怀揣着“书山有路勤为径”的赤子之心步入大学校园。

20xx年大学录取通知书四

大学录取通知书格式

______________大学

录取通知书

_______同学:

经_______教育厅主管部门批准,我校_______学院审核,你已被录取为我校_______科_______专业_______级学生。

请凭本通知书知个人证件来本校报道,详细地点及报名时间请参见报名需知。

第11篇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一)要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有利于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体现义务教育的性质,促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有利于促进全体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学习,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发展学生个性特长;有利于准确反映学生的学业成绩;有利于高中阶段各类学校选拔人才,促进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教育的发展。

(二)初中毕业成绩评价方式要体现多元化,采用学业考试成绩评价与毕业水平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即学业考试成绩评价以标准分呈现,学科毕业水平评价以等级的方式呈现。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招生的主要依据。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中学要高度重视初中毕业生学业成绩评价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坚持深化改革、科学管理,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依法、依规治考做到考风考纪好、试题安全保密、考务无差错,确保考试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四)要积极发动初中毕业生报考(报读)各类高中阶段学校,确保普通高中扩招任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任务顺利完成。

二、报考

(一)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考(报读)各类高中阶段学校: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初中毕业或结业,或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力;

(3)本省常住户口。连续在当地居住5年以上,有固定住所、固定职业和符合计生要求的外来工子女,可以报考(报读)我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

(4)未婚,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18周岁。

(5)往届初、高中毕业(结业)生、在职人员、外省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社会人员可凭初、高中毕业(结业)证书报读各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报考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大专班必须参加学业考试。

(6)市内跨县(市、区)的考生,原则上应回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报考。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各类高中阶段学校(含各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在校生;

(2)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的人员。

3、各个报名站必须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认真的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名方式及收费标准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安排在4月10日前进行。报名时缴交考试费。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科10元(按粤价函﹝2001﹞213号文执行),其中上缴市的标准:学业考试每科上缴5.5元、体育考试每人上缴2元。报读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人员,可以直接到有关中等职业学校报名,也可到各县(市、区)招生办报名。

(三)电子档案建立

全市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均要建立电子档案,数据与省教育厅高中阶段招生统一平台对接。电子档案内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考生相片、志愿、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考生电子档案信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采集。考生号、试室号、座位号通过市招生办“网上报名考务系统”进行随机编排,编排的结果返回给各县(市、区),并据此组织考试。

三、毕业水平评价与学业考试

(一)初中毕业生毕业水平评价和综合素质评价

学科毕业水平评价由“统一考试”和“学科评定”两部分组成,统一考试由县(市、区)组织实施,学科评定由学校自行组织实施。

1、统一考试科目:体育与健康、英语口语、科学实验操作、信息技术、生物、地理(生物、地理科安排在八年级第二学期期末进行,考试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项目,并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依据)。英语口试实行人机对话,信息技术、生物、地理实行计算机网上考试。体育考试按《关于印发〈*市2009年中招体育考试办法〉的通知》(肇教体〔*〕21号)进行。

2、学科评定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艺术(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学科评定在各学科学习结束时进行,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信息技术等学科可以结合平时学习成绩、统一考试成绩与学业考试成绩综合评定。

体育与健康统一考试成绩按总分满分(原始分)8%计入学业考试总分,其他科目统一考试成绩和学科评定成绩均以等级形式呈现,等级分为A、B、C、D四级(A—优,B—良,C—合格,D—不合格)。

3、综合素质评价:以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年初中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提出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2009年我市设道德品质、英语口语、科学实验操作、信息技术、生物、地理六项素质评价,其中英语口试、科学实验操作、信息技术、生物、地理以初中毕业生统一考试的等级成绩为准;道德品质评价由学校采取学生自评、互评以及教师评审等多种形式进行评定,评价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价结果必须进行公示。

(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评价

1、学业考试科目(6卷7科):语文(分值120分)、数学(分值120分)、英语(分值120分,其中笔试100分、听力20分)、物理(分值100分)、化学(分值100分)、政治与历史(分值120分,政治65分、历史55分)。

2、计分办法:学业考试成绩根据考试卷面原始分数转换成标准分呈现。学业考试成绩标准分的转换方法:首先按照标准分的转换方法,把各学科的原始分数转换成标准分,再把各学科标准分按一定权重(语文、数学、英语权重分别为1.2,物理、化学、政史权重分别为1)相加,再加上体育统一考试成绩(按文化总分8%计算),最后把相加的结果排队转换成总分标准分,称为“综合分”。学科最高分为900分,综合分最高分为800分。

(三)学业考试命题

1、命题范围及要求。

各学科命题要以教育部颁发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为依据,按照《*市200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成绩评价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说明》的要求进行命题。命题要切实体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要求,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要加强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实际的联系,注意学科教学改革发展的优秀成果,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不出偏题和怪题。试卷总体难度控制在0.60—0.65的范围之间。

2、命题的组织。

命题工作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市招生办具体组织实施。参与命题的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签订保密责任书,不得参与考前的辅导和编印辅导材料。如有泄密,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3、试题的印制、保管、保密。

试题印制的工作,由市招生办选定具有国家保密机关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并且印刷技术好的印刷厂印制。试题在未开考前,属国家秘密事项,应按省保密局、省招生委员会关于试题保密的要求和《广东省中学教育考试管理工作规定》(粤教考〔*〕3号),切实做好保密工作。市教育局负责试题命制、印制期间及试题未分发至县(市、区)前的保密保管工作,县(市、区)教育局负责领卷后及考试期间的试题保密保管工作。

(四)学业考试形式及考试时间安排

1、学业考试各科目均为闭卷笔答考试。语文考120分钟;数学、英语各考100分钟;物理、化学、政史各考90分钟。

*

(五)学业考试组织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工作由县(市、区)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和考试组织管理工作。要认真选定考场,加强考场的硬件和软件建设。考场必须由三个以上中学的考生组成,一般应按中学的地理位置分片设置考场,不宜太过分散。考生考试的试室号、座位号由市招生办随机编定,各县(市、区)须严格按照编排结果执行。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考场要切实加强考试管理工作,严肃考风考纪。要认真组织好考试工作人员队伍和监考员队伍,签订岗位责任书,落实岗位责任制。要加强对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落实考试纪律监督工作和试题保密保管工作。

2009年学业考试试卷实行网上评卷,考生采用答题卡作答,试卷分发和回收等考务工作按照网上评卷的考务操作规定实施。

(六)学业考试评卷及成绩处理

所有学业考试试卷由市集中统一实行网上评卷,评卷结束并经校对核实无误后,由市招生办统一计算各科学业考试成绩标准分、合成综合分。标准分生成后,打印成绩册和成绩条反馈给县(市、区),由县(市、区)通知考生。

学业考试成绩、考查科目成绩统一于7月3日前公布。

(七)学业考试成绩复查

中考学业考试成绩未正式向考生公布以前,任何人不得查询各学科及总分原始分,考生在接到县(市、区)招生部门发出的成绩通知单后,如对成绩有疑问,应于接到成绩通知单后3日内,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成绩通知单向当地招生考试部门申请复查,在学校报考的考生可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成绩复查不收费,超过成绩复查申请的期限不予办理。

复查范围只限于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等项目,不涉及评分标准的把握。复查后若发现成绩有误,由市招生办负责更正,重新打印成绩通知单,并由有关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负责通知考生本人。

四、志愿填报

考生报名时必须从高中(含中职学校)、中技两种学校类别中选择一类作为报考的第一志愿。填报志愿时根据第一志愿类别填报相应的学校,除第一志愿外,考生均可以兼报高中、中职、中技类志愿,允许考生跨类录取。

考生志愿实行网上填报,安排在考试前进行。

五、招生录取

2009年招生录取工作在广东省统一招生平台进行。

(一)录取划线

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以学业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依据,采取“学业考试成绩综合分+综合素质评价六个等级并行”的办法进行。

各类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根据考生成绩、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情况划定。*中学录取分数线由市教育局划定;县(市、区)属重点高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录取分数线由县(市、区)划定,并报市教育局备案;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大专班、部省属中职学校(跨市招生中职学校)、市属中职学校录取分数线由市招生委员会划定并报省备案。

(二)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录取批次安排

第一批:*中学,县(市、区)普通高中。

第二批:部属、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大专班,部属、省属中职学校、技工学校,跨市招生市属中职学校)

第三批: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含市属普通中职学校、成人中职学校,市属技工学校、县(市、区)属职业高中、市属社会力量办学的中等职业学校)

(三)录取组织和管理

1、重点中学、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由市及各县(市、区)教育部门组织录取。普通高中录取必须在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前完成,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2、*中学录取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学校自主招生。凡通过网上填报了*中学志愿的考生,经市教育局审查,符合*中学录取条件的,由*中学录取并直接发出录取通知书。

3、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大专班、部省属中职学校、跨市招生中职学校由省招生委员会组织录取;本市市属普通中职学校、成人中职学校由市招生委员会组织录取,市招生办具体负责实施。

4、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大专班、部省属中职学校(跨市招生中职学校)、市属中职学校实行网上录取。为保证网上录取工作顺利完成,各县(市、区)在普通高中录取完毕后,必须将填报了部省属、市属中职学校志愿,且被普通高中录取考生名单报市招生办,由市招生办整理电子档案后,送省参加五年制大专班、部省属、跨市中职学校录取和组织市属中职学校录取。

5、凡第一志愿报考技工学校的考生,由县(市、区)招生办按劳动部门规定建立档案,并于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移交当地劳动部门。

6、中等职业学校录取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保证录取新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合理。

(四)录取照顾政策

1、对夫妇双方均属农业户口并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或夫妇双方均属农业户口的纯二女结扎户的女孩,在初中毕业报考*中学、市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各县(市、区)所办高中阶段学校时,实行增加10分投档录取。

2、其他照顾录取优惠政策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考〔*〕5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第12篇

评卷和考试成绩

1.“专转本”试卷评阅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网上评卷。

2.2020年江苏盐城专升本考试成绩由推荐学校于4月3日左右通知考生,不向社会公布考生成绩。如考生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问,应向推荐学校提出核查成绩的书面申请。推荐学校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专转本”网上综合管理系统上传考生名单,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复核,复核结果通过推荐学校回复考生。

3.参加自主招生试点的接收院校负责向推荐院校和考生通知自主选拔考试的考核结果,并在3月5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录取安排

2020年江苏盐城专升本录取工作安排在2020年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公布),自主招生对象在统考考生投档前,办理录取手续。统考考生的录取按平行志愿、征求平行志愿、服从志愿及降分录取等四个轮次进行。分别是:

(1)平行志愿录取。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由接收院校确定,并及时退回不录取考生的电子档案。

(2)征求平行志愿录取。在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向社会公布未完成“选拔计划”的接收院校(专业)情况,各推荐学校负责通知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由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由接收院校确定。

(3)服从志愿录取。在征求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向尚未完成“选拔计划”的接收院校(专业),投放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填有院校服从志愿的考生档案。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由接收院校确定。

(4)降分录取。在服从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向尚未完成“选拔计划”的接收院校(专业),投放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0分(含10分)以内,且在平行志愿中填报该校(专业)的考生档案。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由接收院校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