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9 13:37:3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易地扶贫搬迁,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2019年度,在领导的关心、指导和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我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论和实践水平,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各方面的好评。现将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简要总结
我在桂花乡主要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一年来,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努力,时刻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自己平凡而普通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我努力做好服务工作,当好参谋助手:认真收集各项信息资料,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各方面工作的开展状况,分析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向领导汇报,让领导尽量能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最近工作的实际状况,为解决问题作出科学的、正确的决策。其次,领导交办的每一项工作,分清轻重缓急,科学安排时间,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最后是积极协调,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向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争取问题早日解决。
下一步工作计划:积极及时落实领导和部门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全力协助部门领导的工作、继续加强学习和实践,提高办事效率,加强沟通能力、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
1、易地搬迁其本意是将生活在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搬迁安置到其他地区,通过改善安置区的生产生活条件、调整经济结构和拓展增收渠道,帮助搬迁人口尽快的脱贫致富。
2、易地扶贫搬迁是属于公益性质的项目,更多的是为了帮助生活居住落后的地区,改善贫困地区人口的生活水平。而征地拆迁则是为了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资源再开发再利用。
(来源:文章屋网 )
一、基本情况
我乡易地扶贫搬迁及连片扶贫开发项目涉及8个村,贫困户223户,643人。
二、评估工作开展及评估发现的社会稳定风险
(一)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3月30日,乡党委组织召开班子成员会议,专题讨论易地扶贫搬迁及连片扶贫开发项目的可实施性及潜在风险。由乡长宣读《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并提出讨论内容:一是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二是集中安置点的选址、建设内容、整体规划;三是搬迁规模及搬迁方式;四是项目投资预算、资金来源;五是占地补偿;六是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七是综合效益分析。其次,由各成员提出个人意见,最后党委书记作总结讲话。
(二)评估发现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
合法性方面:易地扶贫搬迁及连片扶贫开发项目是我国重点扶贫项目,中央、省、市、县相继出台相关政策保障项目落实,但县扶贫办只统计了各乡镇相关贫困户数和人口数,并未针对易地扶贫搬迁及连片扶贫开发项目制定详细方案,特别是资金方面没有政策保障。
合理性方面: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及连片扶贫开发项目,所需资金巨大,而本地政府无多余资金填补,且农户筹资困难,各村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难以实施。
可行性方面:通过对生存环境恶劣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搬迁安置,根本改善其生存和发展环境,实现脱贫致富。但集中安置点只能解决贫困户的住房问题,若搬迁后土地离住房太远,极大地影响了农耕,一些农户不愿搬离原住处。
安全性方面:集中安置点项目工程量大、选址难、涉及人员多,存在施工安全、饮水安全、用电安全等诸多风险。
三、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措施
(一)政策保障:上级部门制定出台相关文件,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及连片扶贫开发项目有法可依;
(二)资金保障:国家足额划拨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到各乡镇,确保集中安置点建设工程顺利实施;
(三)基础保障:乡政府因地制宜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及应急预案。一方面做好所涉及农户的沟通协调工作;另一方面做好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
第二条本县范围内利用扶贫搬迁项目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易地扶贫搬迁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程序简易、操作方便、节约成本的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和廉洁高效。
第四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领导、协调。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建设小额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
第五条下列项目按资金管理对象不同确定进场交易办法。
项目资金由县城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城乡投)直接拨付并委托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管理的工程建设项目,按工程规模和投资总额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并采用不同的评标定标方法。
1、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
2、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含)以上200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由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招标人在小额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中随机抽取3家公司作为投标人,采用合理定价抽取法确定中标人。
3、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由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开展竞争性谈判、公开协商的方式,采用合理定价法确定中标人。
第六条易地扶贫搬迁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由行业管理部门和综合监督管理机构派员现场监督,并可邀请村民代表参与监督。
第七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到村、镇开展开评标活动,为易地扶贫搬迁建设工作提供简便、高效的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含)以上200万元(不含)以下的,招标时限控制在5-7日;20万元以下的,控制在3日以内。
易地扶贫搬迁论坛主旨演讲之五
陇西县位于甘肃省东南部,定西市中部,向西距兰州180公里,陇海铁路穿境而过。全县国土面积2408平方公里,辖10镇7乡、215个村和11个社区,总人口51.9万人,农业人口43.9万人,耕地面积165万亩。2015年全县贫困人口5.97万人、贫困面13.8%,是全省43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国家六盘山连片特困地区贫困县之一。全国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启动以来,陇西县按照中央和省市脱贫攻坚及易地扶贫搬迁的总体要求,将易地扶贫搬迁作为打赢全县脱贫攻坚战的“头号工程”,吃透政策,精准施策,定向发力,迅速跟进,全力推进工程进度。2016年项目建设进展顺利,909户3664人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建设全面开工,完成主体工程860户,占计划的95%,完成投资1.96亿元,占总投资2.18亿元的90%,预计在10月底前全面完成住宅建设,年底前可全面搬迁入住。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围绕解决“对象怎么定、新房怎么建,资金怎么用,搬后怎么富”四个核心问题,严格对照政策要求,因户施策,精准发力,有力地推进了项目建设。主要做法是:
一是对照脱贫目标,精准确定搬迁农户。根据全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陇西县“十三五”规划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325户13937人,其中2016年计划搬迁909户3664人。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坚持把实现稳定脱贫、拔除穷根、彻底解决贫困农户住房问题作为新阶段易地扶贫搬迁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精准确定搬迁农户作为实施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前提基础,依托全省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按照“一申请、两公示、三审定”的基本程序,优先安排贫困户中的C、D级危房户,由贫困户自主申请,经村组、乡镇、县级逐级审查,通过乡村两级公示后最终确定搬迁农户。对搬迁农户原来的老旧住房,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乡镇与农户签订旧房拆除协议,要求在搬迁后一年内全部拆除。通过扶贫部门严把搬迁对象审批关和国土部门严把旧房拆除关,全县2016年项目真正落实到了生产生活条件最艰苦、住房条件最恶劣、搬迁愿望最迫切的建档立卡贫困农户。
二是对照群众实际,精准选择安置方式。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坚持安居与乐业并举、搬迁与脱贫同步的原则,根据每户搬迁群众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愿望,结合贫困程度、增收产业、致富渠道、基础设施配套和公共服务来精准选择确定安置方式,真正做到了选择农户更精准、搬迁安置重实际、脱贫致富有门路。2016年项目建设中,我们结合实际重点采取了以下安置模式。一是村内插花安置模式。重点针对近年来城镇化步伐加快,部分农村人口进城安家后出现大量空闲宅基地的实际情况,对耕种土地较多,且经济来源以种植为主的621户贫困户,通过购买闲置宅基地和兑换土地建房等方式,将山区群众搬迁到川区生产生活条件较好的区域,实现了梯度搬迁、插花安置。二是就近集中安置模式。重点是对居住在自然条件恶劣、扶贫成本过高的偏远山区的135户贫困户,就近搬迁到基础条件较好和公共服务相对完善的中心村及公路沿线村,集中建点进行安置。三是依托产业园区安置模式。对部分具备一技之长、掌握一定种养加技能和农业实用技术的153户搬迁农户,向已建成的渭北现代农业示范园、中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等各类园区周边集聚进行安置,让搬迁农户有了增收脱贫的门路,实现了搬迁安置与产业扶贫的有效对接。
三是对照政策要求,精准确定建房标准。按照“保障基本、安全适用”的原则,在搬迁农户住房建设中,我们严格按照政策要求控制农村建房标准,坚决防止变相扩大建筑面积,脱离实际搞形象工程,杜绝因搬迁而负债,因搬迁而影响脱贫进程。通过统一规划设计、乡村多方监管、群众联户建设和分户自建等形式,农村住房面积实现了“因人而定”,即家庭人口4人以下的,住房建筑面积以60平方米为主;家庭人口4人的,适当增加到80平方米;家庭人口为4人以上的,住房面积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对厨房、厕所、柴房等附属用房,组织群众利用旧房拆除的物料进行建设,有效控制了建房面积,降低了建房成本。同时,在住房设计中,妥善处理脱贫和致富的关系,采取“打二建一”的办法,即打两层基础为搬迁群众在脱贫后改善住房条件预留空间,建一层住房先解决最基本的住房问题,通过这种办法,既杜绝了群众负债建房的问题,也确保农户在脱贫致富后可以进一步改善住房条件。
四是对照补贴政策,精准控制群众负债。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由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债券、专项建设基金、长期信贷资金及群众自筹5部分构成。根据全县项目建设实际,陇西县把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债券和专项建设资金全部用于搬迁群众住房建设,户均建房补助达到了9.16万元,在具体补贴上,我们算好“三本账”,即先按照住房面积算清建设总成本账,再算清国家的补贴账,最后确定农户的自筹账,做到了精准算账,因户补贴。通过严控面积、组织投工投劳和群众自建自监等方式,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建房成本和自筹资金,确保搬迁群众掏最少的钱实现搬迁。2016年项目实施中,全县4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群众自筹资金基本控制在了4000元以下;60平方米的控制在了6000元以下;80平方米以上的严格控制在了1万元以内。通过积极组织搬迁农户在建设工地就地务工,基本解决了建房自筹资金;对一些特殊困难家庭,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帮扶力量,免费配套建设搬迁农户生活必需的灶台、火炕和卫生厕所等附属设施,努力实现“零负担”搬迁入住。
五是对照脱贫短板,精准选择致富产业。按照“挪穷窝”、“换穷业”和“拔穷根”的目标要求,我们始终把改善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培育脱贫增收产业放在首位,按照发展产业与搬迁统筹考虑、同步推进的思路,立足中药材、马铃薯、林果、菌菜等特色优势产业,依靠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支持,采取“易地搬迁+农业园区、易地搬迁+就近务工、易地搬迁+城镇就业和易地搬迁+发展养殖”四种模式对全县875户搬迁农户进行了搬迁安置,分别占搬迁总户数的31%、18%、22%和25%。特别是结合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对每一户搬迁农户确定一名县乡干部帮扶,有针对性的帮助他们制定脱贫计划,因地制宜、因人而异选择适合他们的致富产业,加大后续发展支持力度,拓宽增收渠道,加快脱贫步伐,努力做到了搬得出、稳得住、可发展、能致富。■
在巴中市,中岭村并不是唯一活起来的村庄。巴中地处大巴山,属秦巴山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近400万人口,所辖三县两区均为国家或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贫困范围广、贫困程度深、贫困人口多。2010年底的一次摸底排查显示,巴中有41.39万户152万人长期生活在高寒山区、地质灾害隐患区和洪水淹没区的危旧土坯房内,生活环境、生存条件极差,旱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发,每年因灾返贫约2万人,占农业人口的5‰左右。
这类贫困户,往往需要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但是,这批人的搬迁安置是否妥当,事关整个脱贫攻坚战的成败,无疑也成为巴中实现全域脱贫的关键。
人往何处走?项目怎么建?如何稳得住?怎样能致富?一个个问题考验着巴中的广大干部群众。
紧盯脱贫“靶心”
“老房子旧是旧,可住习惯了不想搬。”“故土难离,搬迁哪有那么容易。”这些,曾经都是当地群众的心声。
易地扶贫搬迁是一项复杂工程,怎么搬,搬到哪儿,谁说了算?“既要有政府的主导作用,也离不开群众的主体作用。”巴中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人介绍,巴中在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始终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申报程序公开”原则,突出群众是搬迁的主体,在迁、建、管各个环节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
易地扶贫搬迁的前期工作中,巴中各级党委政府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强化政策宣传,重点就易地扶贫搬迁的安置方式、搬迁对象、补助标准、认定程序、房屋标准、建设方式、配套设施等内容进行宣传,针对群众关心的搬迁后土地、山林、户籍等问题进行回应。在搬迁方案的制定上,充分尊重群众生产生活习惯,立足资源禀赋和区位特点,合理确定安置方式,宜聚则聚、宜散则散。在决定是否搬迁的问题上,不搞大包大揽、不搞行政命令,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由真正符合搬迁条件的贫困群众说了算。
“天天盼着早点建好搬进去!”下个月,平昌县高峰乡工农村的贫困户唐明忠一家就能住进宽敞明亮的新居了。今年初,工农村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包括唐明忠在内的11户贫困户被纳入首批易地搬迁范畴,集中规划建设新居,并配套完善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扶贫搬迁既保护了山区生态环境,又与城镇化建设相结合,做到资源优化配置,有利于搬迁户的长远发展,可谓一石数鸟,多方受益。”巴中市委统筹办(农工委)负责人表示。
钱从哪里来,是易地扶贫搬迁对贫困地区的一大考验。据测算,“十三五”时期,巴中市计划完成易地扶贫搬迁总投资100余亿元。而2015年,巴中市的公共财政收入仅39亿元。
钱从哪里来?资金瓶颈如何缓解?“要解决好钱的问题,算好账,筹好钱,重点抓好易地扶贫搬迁贷款、三大国土项目叠加、涉农资金整合等政策的结合,推动项目资金深度融合,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巴中市有关负责人表示。
为了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有效实施,巴中进行统筹协调,整合交通、水利、农业、畜牧、教育、卫生等项目资金,捆绑投入工程建设。
今年初,成都高新区以每公顷442.5万元的价格使用巴中市300公顷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总金额达13亿元。巴中成为国土资源部出台《关于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积极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后,全国第一个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存量增减挂钩指标的地区。
巴州区水宁寺镇枇杷村贫困户陈容就是增减挂钩政策的受益者。她介绍,得益于村里试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国土资源项目,家里拆掉的土坯房获得5万元补偿,相关搬迁政策补助2.5万元。算下来,120平方米的新房,自己只花5万元。目前,枇杷村已有100多户村民受益。
多方开源,整合资源,还要切好蛋糕,把钱用在关键地方。巴中坚持重民生,谋长远,合理安排搬迁建房资金、产业扶持资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资金的分配比例。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资金,立足现有基础、着眼未来需求,查漏补缺、合理安排。
幸福指数节节高
7月10日,巴中市南江县高家河村。蓝天下,美丽的新村聚居点像画一样美:各家房前屋后种植着蔬菜瓜果,飘香诱人;老人们聚在一起纳凉喝茶“摆龙门阵”……
曾经过的是“楼上饭菜香,楼下猪粪臭”的生活,如今,路通了、新居建好了、幸福指数越来越高了。
这一切是如何实现的?挪穷窝,建新村,搬来幸福新生活。巴中市用活用好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着力狠抓“对象识别、政策标准、配套服务、产业支撑、均衡协调”五大关键环节,做到精准搬、科学搬、稳妥搬,从根本上解决“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实际困难。
根据巴中市7月1日出台的《关于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意见》,巴中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主要是指“四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安全隐患区,即居住在洪水淹没区、地质灾害隐患区等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资源匮乏区,即居住在当地条件难以满足基本生活生产需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设施配套艰难区,即居住在基础设施施工难度大、建设成本过高、生产生活成本过大区域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工程移民区,即居住在大中型水库库区、国家主体功能区中划定的禁止开发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锁定了对象,巴中着力精准搬,做到‘一个也不能漏,一个也不能少’。”巴中市有关负责人介绍。针对一代人修几次房、代代都为修房忙的实际,巴中聚焦“四区”的贫困户,采取“三看三评三审”,即看区域环境、看扶贫成本、看房屋状况,院户评、村组评、村民大会评,乡镇初审、县区复审、市级审定,对搬迁对象精准识别、建档立卡,确保政策、项目、资金等精准滴灌到需要搬迁的贫困户。
“人到哪里去”是易地搬迁的重要环节。如果选址不合理,搬迁去向与搬迁户的谋生能力不适应,就会搬而难安、搬而难富,甚至返迁回流。
“以规划引领,实现科学搬迁。”巴中市委统筹办(农工委)负责人介绍,巴中综合考虑致贫原因、发展能力、群众意愿、资源承载等因素,推动搬迁安置“三靠”“五进”“两治理”。
“三靠”,即靠近集镇、靠近产业园区和景区的规划聚居区、靠近新农村社区。“五进”,即进产业园区、进旅游景区、进县城、进集镇、进中心村和聚居点。“两治理”,即加强搬离区域治理,进行生态修复;加强安置区域治理,进行生态保护。
从干旱缺水、易滑坡的山上搬到平坦便捷的聚居点,3年来,平昌县驷马镇创举村村民苟星权不仅住得安心,还发展起农家乐,收入年年攀高,摘掉了“穷帽”。
“群众搬迁到哪里,基础设施就建设到哪里,公共服务就布点到哪里。”巴中市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在易地扶贫搬迁中,巴中持续推进“1+6”扶贫模式,坚持成片推进、整村实施、精准到人的推进机制,做到群众搬迁到哪里,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布点、现代产业发展同步配套推进到哪里。
对此,巴中提出安置点建设的目标:“五化五通五有”,即硬化、绿化、亮化、净化、美化,通路、通电、通水、通电视、通通讯,有活动广场、有购物中心、有卫生室、有文化站、有垃圾收运点。
新村即景区,新居即景点,城乡一体,村镇一体,一幅幸福美丽的新农村画卷正在巴中大地铺展。
产村相融“换穷业”
成排的新房,完善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便利的菜市场、卫生院等配套设施一应俱全。7月11日,盛夏之际,笔者行走在巴中市水宁寺镇龙台村、清江镇巾字村、燕山乡李寨村等地,感受到易地扶贫搬迁为这片土地带来的生机与活力。
搬出来的贫困群众受益良多:住得更安全,生活更方便,基本公共服务更完善,重要的是,很多安置点就业增收的机会也更多了。
易地搬迁挪了 “穷窝”,要顺利斩断“穷根”,还得“换穷业”。巴中按照先试点再推开、严标准防返贫、重意愿可持续、缩差距促均衡的工作思路,坚持易地扶贫搬迁与产业先行、产村相融相结合,确保贫困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通过易地扶贫搬迁,中岭村把居住在山下和半山腰的村民搬到地势平坦、水源充足的聚居点。再将腾出的宅基地与原来的承包地进行规模化整理,建成农业科技观光示范园,成立草莓、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发展以“农家乐”为重点的乡村旅游。“搬迁前后一对比,全村人均增收逾2000元,村民的好日子就像芝麻开花节节高!”郭飞说。
“搬进好房子,还要过上好日子。”巴中市有关负责人表示,只是房子虽漂亮,如果产业支撑跟不上,农民不能持续增收,搬到新的聚居点也留不住人。
如何留住人,能致富?产业先行、产村相融是必然选择。巴中不仅给老百姓选好聚居位置,还选准产业,激发他们的内生动力。在巴中市易地扶贫搬迁的“三靠”中,就明确提出靠近产业园区和景区规划聚居区。
“十三五”时期,巴中还计划依托1200余个新建或已有的安置区集中安置9万余人。其中,仅依托产业发展的安置区将达1000余个,可安置8万余人,占集中安置总人数的90%以上。
巴中多山,丘陵、山地占辖区面积的90%。曾经,劣势在山,生产、生活基础差,农民常与贫困相伴。如今,依托易地扶贫搬迁,“挪穷窝”与“换穷业”并举,劣势也能转化为优势,让山区现代农业迸发活力。
近年来,巴中按照“巴山新居+特色农业+生态旅游”的大农业发展思路,大力实施核桃、茶叶、巴药“三百”工程和发展生态养殖,推出“巴食巴适”区域公用品牌,加快发展乡村旅游、电子商务两大新兴业态。
目前,巴中全市茶叶种植面积达到65万亩,核桃112万亩,巴药39万亩,建成了“驷马水乡”“七彩长滩”等12个乡村旅游基地。在短期增收项目上,积极支持贫困户发展投资少、风险小、收益快的生态养殖和庭院经济,已脱贫的贫困户80%以上实现了家家有一个增收养殖项目或优先安置产业园区稳定就业,贫困户每年人均可实现增收1000元以上。“归雁经济”成为一个新亮点。巴中通过实施“回引创业”工程,引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发展增收产业。凡是片区或村引进的业主、回引创业的企业,均将该区域内的易地搬迁贫困户全部纳入产业链条、带动发展。
关键词 江西省;移民搬迁扶贫;效果评价;对策建议
作者简介康 亮(1987—),男,华东交通大学人文学院2011级硕士研究生(江西南昌 330013)
本文系江西省社会科学“十二五”(2011年)规划项目“我国扶贫开发历程、模式的嬗变及创新研究”(编号11GL30)的阶段性成果。
在过去20多年中,中国在消除贫困方面做出了巨大的努力,也取得了突出成绩。中国农村扶贫模式也随着扶贫工作的开展与发展日臻成熟,各种扶贫模式得到了理论系统化的提升与实践的客观检验。移民搬迁模式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扶贫运作模式在整个扶贫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移民搬迁扶贫是指对居住在缺乏基本生存条件的深山区、库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群众,采取一定的扶持激励政策帮助其搬迁到社会经济条件较好的地方进行生产和生活,从根本上改善其生产生活条件,达到逐步脱贫致富的目的。
作为一种政府主导性的扶贫模式,移民搬迁一直贯穿在各个扶贫阶段,并不断有新的突破。1994年4月15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印发《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通知,在其扶贫开发的基本途径中总纲性地明确指出了“对极少数生存和发展条件特别困难的村庄和农户,实行开发式移民”,在随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也明确要求“对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这些政策为各省市地区开展移民搬迁扶贫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此后移民搬迁扶贫工作思路继续深化扩展,进入2001年贫新阶段扶以后,移民搬迁指导思想不断提升,具体措施也不断细化创新,在集中安置区、项目建设、资金筹措、项目管理等方面越发注重实效与贫困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
江西省委、省政府为进一步贯穿落实国务院的扶贫开发的指导精神,顺应广大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强烈愿望,切实解决“三农”问题,在2003年作出实施移民搬迁扶贫工程的重大决策,逐步开始在深山区、库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实施搬迁扶贫试点,自2004年开始,在全省2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面铺开,进而扩大到41个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县开展,至今已有40多万贫困群众告别了大山、走出了库区、规避了灾害,迈上了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康庄大道。
一、移民搬迁扶贫模式的实施现状
移民搬迁扶贫模式实施的主体是政府,受体是农村贫困农户,方法是通过科学规划、分步实施、规范管理。移民搬迁扶贫以其扶持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成本最低、办法最好、见效最快、成效最稳固的显著特点,成为影响广泛的民心工程。移民搬迁扶贫模式依托于国家扶贫开发政策,也是调整国民收入结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改革方式。从目前的扶贫情况来看,国家在政策、财力、人力上都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以解决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问题,出台相关政策允许困难贫困户建平房安置,对赤贫户和富裕户制定不同标准的建房补助。各省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要求,逐级对移民地区给予适当的帮助和支持,有效整合了政府支农投资,促进了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扶贫工作具体操作过程中,各级政府也越来越重视坚持自愿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全方位的对移民搬迁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和充分的后续扶持。
从《江西省移民搬迁扶贫规划(2008—2012年)》可以了解到江西省移民搬迁扶贫自2003年在修水、万安、遂川三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先行试点, 2004年至2007年在江西省2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面铺开。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截至2007年年末,江西省共完成移民搬迁20.23万人,投入财政扶贫资金50275万元,省、市、县三级财政配套资金20530万元。这表明江西省移民搬迁扶贫工作开展几年以来,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
从另一方面来说,移民搬迁扶贫背景环境也愈发的严峻,在江西省内41个比照县中,至今还有37.56万人生活在地质灾害频发区和距公路5公里以上的深山区、水库库区。恶劣的生存环境和落后的生产条件致使这里的群众长期处于非常贫困的状态。多年的扶贫工作实践证明,就地解决他们的脱贫问题,难度大、成本高、操作难、效果差。实施异地搬迁式的移民扶贫工程是解决这部分群众贫困问题的重要途径和最好方式,让他们从根本上改变生产生活条件,充分享有社会各类公共资源,才能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增产增收,脱贫致富,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创造条件,促进社会和谐。
目前我国农村居民的生存和温饱问题已经基本解决,扶贫开发从以解决温饱为主要任务的阶段转入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的新阶段。但江西省扶贫对象规模依然庞大,扶贫开发任务仍旧十分艰巨,为了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有必要对扶贫开发的历程进行梳理,总结经验,分析扶贫开发主要模式——移民搬迁的优势与不足,提出扶贫工作的创新思路。
二、移民搬迁扶贫模式的效果评价
在全国范围内,包括江西在内的一些省市在移民扶贫工作上取得了重大进展,贵州、陕西、四川等地区的移民搬迁扶贫工作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不仅帮助众多生活困难群众脱离贫困,也丰富充实了移民搬迁的扶贫思路模式,积累了可供参考的丰富经验。自“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和“十五”期间大规模的扶贫开发,我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从1978年的2.5亿下降到2005年底的2365万人。通过数据可以看出,扶贫开发成效显著,我国整体贫困状况大为缓解。
(一)近来江西省年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的主要成效和经验
1.主要成效
(1)贫困群众生生产生活条件、生存条件都得到明显改善。这些变化集中体现在“五便利、一保障”上,即出门行路便利了,子女上学便利了,有病求医便利了,获得信息便利了,寻找就业门路便利了,碰到灾害生命财产安全有保障了。民贫困的另一深层次矛盾就是因为人们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使生态平衡失调,最终加剧环境恶化,移民搬迁政策使那些生存在恶劣环境下的贫困人群到环境发展良好的地区重新生活,在地域上为其脱贫提供了一层保障。
(2)贫困群众增收致富、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实施搬迁扶贫的地区,移民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各级政府通过采取小额信贷、产业扶持、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多种形式帮助移民外出务工或发展生产,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贫困群众的思想观念发生了积极变化,就业机会大大增加,增收渠道不断拓宽,收人水平明显提高。
(3)迁出地生态环境保护有了明显变化。通过移民搬迁,大大减少了深山区乱砍滥伐林木、乱开滥垦山地等活动,减少了木材等自然资源的消耗,减少了垃圾的排放,减少了人类活动对环境的破坏,加快了植被等自然资源的恢复,保护了江河源头,改善了生态环境?鸦通过对迁出地的林权进行有偿流转、集中统一经营、实施退耕还林政策,激发了移民植树造林和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4)扶贫成本和行政管理成本明显降低。移民户搬迁前居住极为分散,山高路远,政府扶贫和管理成本高,效率低。实施移民后,集中安置点基本实现社区化服务和管理,制定了小区各项事业发展规划,移民后续扶持和普及医疗、教育都有了依托和着力点。
(5)新农村建设得到明显促进。很多已经建成的移民集中安置小区成为新农村建设示范点,正按“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稳步迈进。
2.主要经验
(1)阳光操作,群众参与,是抓好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的根本。移民搬迁各个阶段、各个环节都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尊重群众意愿,充分保障移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这样群众满意度才高,工作进展才顺利。
(2)部门支持,形成合力,是抓好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的关键。移民搬迁扶贫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求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大力倾斜、合力帮扶。
(3)因地制宜,创新方式,是抓好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的重要手段。坚持整体搬迁原则,积极探索多种行之有效的安置方式,适应广大移民户的需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
(4)健全制度,严格管理,是抓好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的主要保障。建立并严格执行移民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是保障移民搬迁稳步推进的重要环节。加强审计和社会监督,赢得广大移民群众的信任,才能保证工作顺利推进。
(5)严密组织,加强领导,是抓好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的保证。从省到市县乡都成立领导挂帅的移民搬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相关部门在领导小组的协调下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确保移民搬迁扶贫各项工作健康有序。
(二)近来江西省年移民搬迁扶贫工作面临的困境和难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的移民搬迁扶贫工作还面临着新问题、新困难。
1.贫困农户搬迁意愿不高。在搬迁的群众队伍中,有经济头脑和一定经济基础的农户搬迁意愿大,从目前实施的情况看,这部分人占搬迁农户的90%。但没有经济基础的贫困农户由于建不起房而无法搬、不愿搬。调查发现农户户均投资约13万,而规划搬出点60%的农户因搬迁成本大、搬迁后生活无保障等因素还未搬出,导致目前实施移民的都是有一定经济基础的“富人”,而没有经济基础的“穷人”对搬迁的积极性不高。
2.搬迁安置补助标准低。一是农户补助与建房所需费用差距大。按照2040平方/人的要求,每户需要建设面积100平方米,目前农户房屋建筑费用平均在850元/平方米,即每户农户于房屋建设费用8.5万元,而补偿农户房屋建筑资金只有1.872万元。二是土地补偿费用无来源。如100户的集中安置小区,征地费用需120万元,现行政策没有对这项费用进行补助,基层政府操作困难。三是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费用不足。配套设施建设费用按最基本的水、电、路和娱乐小广场计算,100户400人的集中居住小区需要164万元,按现行政策易地移民资金补偿124.8万,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费用仍需自筹39.2万元。
3.资产闲置与资金紧缺矛盾突出。按现行政策和建设成本核算,农户搬迁后自建房屋仍需自筹6.6万元,2011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仅4539元,而扶贫户的收入在2300元以内,自建房屋费用对农户是极大的经济负担,大多数靠举债建设。同时,搬迁对象搬迁后,其拥有的资产如宅基地、耕地、林地等部分因地质地貌限制,不适合流转进行集中经营,而宅基地复垦及“三权”抵押贷款政策只覆盖到少部分农户,从调查中发现大部分农户搬迁后其拥有资产都未能盘活而闲置荒废。
三、针对移民搬迁扶贫的建议对策
十报告指出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政府以其高度的政治和制度承诺,针对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广大农村的实际情况,明确提出并实施了以农村贫困人口为重点的扶贫开发,取得巨大成果,更好的保障了人民权益,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实践证明,移民搬迁最根本的是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将以人为本作为扶贫模式创新的核心理念。易地扶贫搬迁是推进扶贫工作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系统性工程,其推进实施需要当地政府高度重视,需要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更需要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不断创新完善政策、建立长效的扶持机制。针对具体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提高政策补助标准并推行分类补助制度。按照现行3个政策的补助标准,农户搬迁建房要自筹资金6万元左右,导致许多农户尤其是贫困农户搬不起?穴筹不到建房资金不敢搬?穴举债建房后生活无保障?雪。建议:一是提高政策补助标准,为确保搬迁后对搬迁户的生活无影响,按农户自筹30%建房费用测算补助标准为宜?鸦二是按贫困口径进行分类补助,对贫困户的补助要高于一般农户,对绝对贫困户可以实行建房全额补助。
二是建立易地移民建设用地优先供给制度。现行移民政策无建设用地指标保障,采取“一事一议”办法又难以广泛推广,因移民搬迁安置区建设用地指标无法落实而不能实施扶贫移民项目。建议建立易地移民建设用地与农户宅基地复垦对接制度,按照占补平衡原则,宅基地复垦指标优先安排易地移民建设用地指标,确保移民项目顺利实施。
三是设立易地移民用地补偿补助金。现行各项移民政策未对移民的建设用地进行资金安排,移民搬迁安置区土地补偿金无固定来源,极大阻碍了移民政策实施。建议设立易地移民用地补偿补助金予以配套。
四是设立易地移民产业发展扶持资金。产业发展是移民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关键,但现行移民政策只对搬迁进行补助,对后续产业发展没有扶持,农户搬迁的后顾之忧大。建议设立易地移民技能培训和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用于对搬迁安置区的贫困农户进行技能培训和产业发展支持,确保移民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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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陈勇.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加快全面小康进程J.新重庆,2013,?穴2?雪.
一、工作进展情况
2018年扎兰屯市整合资金4.6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投入7000万元(较2017年增加700万元),深入推进“123459”工程,建立脱贫攻坚体系,全年计划1306户、3400人,通过发展生产脱贫1142户2917人;通过易地扶贫搬迁脱贫7户24人;通过生态补偿脱贫52户146人;通过教育脱贫105户313人;通过社会保障进一步织密兜牢民生保障网。剩余21个贫困村全部退出,实现“人脱贫、村出列、县摘帽”的目标。
截止目前:一是资金整合达到15066.676万元,完成目标32.6%。其中,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共下达专项扶贫资金1028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5002万元,地方配套资金到位25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331万元。二是实现减贫983户、2558人,完成年度脱贫目标75.2%。其中,金融扶贫工程已实现减贫392户、1015人;“三到村三到户”工程已实现减贫327户、811人;电商扶贫工程已实现减贫30户、76人;文化产业扶贫工程已实现减贫27户、69人;旅游扶贫工程已实现减贫83户、218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已实现减贫6户、24人;生态扶贫工程已实现减贫39户、110人;就业扶贫工程已实现减贫79户、235人;行业和社会扶贫工程,全面加强社会兜底保障,织密兜牢民生保障网。
三是易地搬迁及后续产业发展稳步推进。开展了对2016年和2017年易地搬迁工程扫尾工作,8月底前全部实现搬迁入住和后续产业开工建设工作,通过发展光伏产业、设施农业和加大技术培训力度等方式,使贫困人口转变为市民、转变为产业工人、转变为职业农民,实现“搬得出、稳得住、有产业、能致富”,进一步巩固易地搬迁扶贫成果。
二、存在问题
一是问题整改不彻底。有的地区仍然存在侥幸心理和闯关思想,对于一些周期较长、难度较大的整改任务,没有拿出过硬的攻坚本领,真刀真枪的改,动真碰硬的改,有的地区至今仍有死角、有盲区,留有隐患。
二是利益联结不紧密。有的将扶贫资金简单的入股企业进行分红,没有建立起与贫困户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缺少通过务工就业、订单收购、土地流转、托管托养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加收入的具体措施。忽略了产业带动脱贫重要性,没有考虑到政策性补贴“断奶”之后贫困户收入来源,产业扶贫缺乏持久性。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深入推进九大工程,坚持把产业扶贫作为主攻方向,着力培育前瞻性好、附加值高、带动能力强,真正让群众受益的富民产业,确保年底完成减贫目标,达到“两不愁三保障一高于一接近”的区贫县摘帽标准。
二是继续加大力度推进脱贫攻坚突出问题整改“清零”行动,开展常态化大排查,全面清除问题整改死角。
三是精准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加强对行业扶贫工作督导,坚持一抓到底,全面推进脱贫攻坚政策落细落小落实,重点补齐补齐教育、医疗、住房和贫困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短板。
一、近年来我县易地移民搬迁总体情况
(一)工程实施情况
XX县易地移民搬迁工程,涉及两个乡镇四个行政村18个自然村,总投资1959.8万元,其中,申请国家投资985万元,省内配套88万元,市配套27万元,地方自筹859.8万元。项目共涉及395户、1978口人,分为四个移民点,新建居民住房395套,总面积27373.5平方米,配套院落大门395套、配套卫生间395个,硬化巷道5947米,铺设输水管道10765米,配套室内配电器材395套,绿化2308米。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采用整体搬迁的方式,于2010年全面开工,2012年底项目已主体完工。
(二)工程建设成效
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降低了政府对迁出地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避免了因自然灾害损毁而导致的重复投资,能够彻底解决18个迁出自然村的贫困现状,起到一次投资永久受益的效果。
(三)主要做法和经验
1、主要做法
(1)工作机构:为了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和组织协调,我县成立了易地移民搬迁试点工程建设领导组,组长由政府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人大副主任、镇党委书记、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各相关单位的局长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XX县发改局局长兼任。
(2)管理办法:工程建设中,项目所在乡镇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乡镇长是该项目的法人代表,也是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实行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原则,发改局负责上级发改部门和施工乡镇的上下协调服务,以及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财政、审计部门负责工程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在资金使用方面,按照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设立专户、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分管项目领导一支笔批支,农民自筹资金由乡镇政府负责筹集,汇入移民资金专户,统一使用,统一管理。根据项目施工方案、建设内容、质量标准、实施进度,实行工程报账,确保资金方面不出问题。
(3)建房标准:项目共规划建设西村、冯村、神符和桃荣四个移民新村,共建房395套,每户建房面积69.3米(9.24×7.5×3.6),大门4平方米,厕所3平方米,院墙90米,村内硬化巷道主巷宽6米,辅助巷道宽3米。
(4)基本建设:将居住在自然条件落后、生存环境恶劣、遭受山体滑坡威胁的贫困村搬迁出来,一次性改善他们的生产生活环境,加快贫困人口的脱贫步伐。为确保搬迁农户“搬得进、住得下、稳得住、能致富”,易地移民点的住房、水、电、路、活动室、厕所等合理设计安置规划,采取就近搬迁的措施,通过招投标选择信誉好、能力强的施工队伍和农民自建相结合的建设方式组织建设,加强对工程的管理、检查、监督。并将移民搬迁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不断完善移民点的附属设施,切实解决了移民们过去缺水、缺路、缺电的困难,调动和发挥移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多数移民做到 “一年安家,二、三年解决温饱,四、五年迈开致富步伐。
(5)后续产业发展:抓好科技培训,提高移民劳动技能和外出务工技能,使其很快适应新习俗、新生活、新环境。通过搞好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苦荞核桃等高效经济作物,使移民人口经济收入稳定增长。
(6)优惠政策:在以工代赈项目申报中,向移民新村倾斜,在新增土地中对移民人口适当解决耕种土地,使移民人口搬得顺心、住的安心、生活的舒心。
2、主要经验
(1)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制定切合实际的水、电、林、田、路、村六位一体的规划,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落实建设工程四项制度,确保易地移民扶贫开发试点工程顺利实施。使搬迁群众有地种、有房住、并解决群众就医、上学等方面的具体困难,实现一年建设,两年搬迁,三年稳定的目标。
(2)各有关乡镇把移民工作做为本乡镇群众脱贫致富,振兴经济的一项重要举措,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并派出一批得力干部具体负责移民计划的落实。同时制定迁出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属于退耕还林草性质的,要纳入退耕还林草建设计划。
(3)在实施工程的过程中,由于土地审批问题,导致工期延长,县政府和乡镇积极想办法,通过拆旧村和置换土地的方法,保证了工程的正常实施。
(4)为了保证移民工程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乡镇通过公开招标的方法,选择信誉好、能力强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并聘请监理对工程进行监督,切实保证了工程的质量。
(5)我县的易地移民总投资1959.8万元,其中国家投资985万元,省配套88万元,市级配套27万元,农民自筹859.8万元。因农民自筹部分不能足额到位,农民积极性也不够高,县政府积极筹措资金,通过地方债券投资859.8万元,保证了资金的足额到位。
(6)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群众建房分自建和统建两种模式。项目群众是主体,政府是服务协调单位,对工程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移民户采取三至五户自主组合成排,选择技术过硬的施工队协商工价、签订合同、监督质量的办法施工,在工程建设中,除特殊劳动力外,其它劳力尽量由搬迁户承担,有效缓解资金压力,政府监督工程进度并分批拨付建房个人补助资金,这是自建模式。对积极性不高,持观望态度或无自建能力而又愿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农户,由政府代建,待工程验收后,分户核算,确保移民户都有房住,享受公共财政的补助。
(四)其它扶贫移民情况
XX县扶贫局2010年度扶贫移民工程,涉及乡3个乡镇、20自然村、364户、1600人,其中整体移民303户,1319人,分散移民61户281人。新建6个移民新村,项目投资为国家补助和群众自筹,共涉及国家财政扶贫资金672万元,其中建房补助544万元、公用设施补助128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发现按照项目原来的方案实施难度较大,一是物价比原项目申报时有所上涨,建筑材料出现大幅度涨价,建房费用由原来每平方米538.5元增至每平方米869元。二是项目区建设用地审批难度较大、审批时间长。三是项目区农民受长期居住的住房习惯影响,对项目实施方案中的每户三间69.3平方米每间23.1平方米的住房面积不易接受。四是因受项目区经济发展滞后、农民收入低影响,自筹资金落实难度大。
三、今后一段时期易地扶贫搬迁总体思路
未来几年,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共计划投资3199万元,其中: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投资2420万元,群众自筹779万元。项目涉及6个乡(镇)17村718户3199人,可以使这些人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根本改善,远离了吃水难、行路难、上学难、就医难、收视难、脱贫致富难,以及地方病和危险滑坡等灾害的威胁,为群众在短期内脱贫致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工作建议
1、国家应适当提高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补助标准特别是建房补助标准,并制定易地扶贫搬迁建房小额信贷的相关政策,多渠道筹资,减轻搬迁户资金压力,以充分调动其搬迁和发展积极性。
2、国家应允许各地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中,结合实际灵活采取大集中、小分散方式安置,有效发挥闲置、荒芜土地作用,使搬迁户拥有土地和生产资料,加快种养业发展,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发挥搬迁的最大作用和效益。
3、国家应制定易地扶贫搬迁建房用地相关征地政策,简化办事程序、节约征地成本,促进建房用地更好解决。
4、国家应在移民安置区后续产业发展上给予项目和资金倾斜,一是有效弥补生产用地紧张问题,二是进一步完善安置区生产生活条件,三是让搬迁户免去返贫隐忧。
2013年以来,新一届长治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的战略部署,紧密结合市情实际,制定出台了十年易地扶贫搬迁规划,提出了用三年时间,先期完成百人以下山庄窝铺移民搬迁的行动计划。
与此同时,政府切实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市、县两级财政实现了3500元/人的移民建房配套补贴,加上省里5000元/人的补贴,长治市人均移民建房补贴历史性地达到8500元/人,极大地调动了贫困群众的移民搬迁积极性。2013年,全市完成移民搬迁7929人;2014年,完成移民搬迁24472人;2015年,规划落实移民搬迁9752人,全市三年移民搬迁规模达到42153人,接近过去15年全市移民搬迁的总和。
在工作实践中,我们主要探索推行了六种移民搬迁模式: 长治市壶关县黄山乡牛盆村移民小区
城镇安置模式。即参照城镇保障房政策,在县城和重点镇高起点规划建设管网配套、功能齐全的移民小区,使有条件的贫困户一步进城入镇,直接由“山里人”变为“城里人”。2013-2014年两年间,全市共在5个县城、20个重点镇安置3771户12896人,占到移民总人数的39.8%。其中,城镇安置规模比较大的武乡县,在县城建设移民小区2处,6层单元楼12栋,集中安置来自全县偏远山区的952户2784人;在洪水镇建设移民小区1处,6层单元楼10栋,集中安置周边15个村535户1830人。
产业结合模式。即依托现代农业园区和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定向移民,实现有业安置。沁源县官滩乡和景凤乡,围绕沁新煤焦集团优质草莓种植园区,建设3个移民小区,安置101户320人,移民户既可依靠园区种植草莓,也可到园区打工挣钱,形成稳定的增收来源。沁县册村镇册村南坪上自然村33户103人,整体移民到振东药业集团在册村投资兴建的道地中药材加工厂旁边, 70个劳动力就地就近进厂打工,收获了移民、就业、增收的三重喜悦。
政策整合模式。即打破部门分割、各自为战的体制机制障碍,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各计其功”的原则,将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与发改部门实施的以工代赈搬迁、城建部门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国土部门实施的地质灾害治理等相关政策性项目资金进行整合,最大限度地减少移民户的建房资金压力。拥有84户317口人的壶关县集店乡岭东村,在整村移民中,共统筹整合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搬迁、农村危房改造三项政策性资金481.2万元,户均5.7万元,人均1.5万元。这个补贴标准,使得13户建平房的农户基本不用自己掏钱,71户建二层楼房的农户自筹一半的钱就可入住新房。
资产利用模式。即充分利用企业闲置厂区、厂房,集体和个人空闲地、破旧房,采取新建、改建的方式建设移民新区和移民新村,从而达到节约土地资源、盘活闲置资产、降低移民成本的目的。平顺县龙溪镇新城村,将长治钢铁厂九十年代留在村里的旧厂房、旧礼堂拆除,新建移民住房74套,同时将3栋过去的职工公寓翻新改造为移民房82套,打造了一个可安置周边5个自然村156户573人的移民新区。壶关县五龙山乡刘寨村,采取评估买断和房屋置换的办法,在行政村中心地带,从21户产权所有者手中征得10多亩旧有住房用地和空地,规划建设移民小区,使长期散居在5个自然村的120户323人终于实现了入住主村的愿望。
特困保障模式。即针对特困户,政策倾斜,集体兜底,实施“零负担”搬迁。一方面,全市统一对特困户实行建房省补8500元/人,市、县补3000元/人的特困补贴标准。另一方面,由市、县两级财政对特困户基础设施进行倾斜性补贴,在省补1000元/人的基础上,市、县两级再补1000元/人。这样,不仅切实解决了特困户随村整体搬迁问题,而且充分体现了“不让一个困难家庭和贫困人口掉队”的人文关怀。壶关县黄山乡牛盆村,在移民新村统一建设14套每户2间4平米的集体流转房,用于安置14户五保户、残疾人和孤寡老人等特困家庭。平顺县西沟乡西沟村,建设1栋3层老年公寓楼,统一安置3个自然村的167个孤寡老人免费居住,使他们真正过上了老有所居、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幸福生活。
市场运作模式。即借助投资者、经营者、企业等市场主体的力量,对贫困山庄进行开发式移民。全市最为成功的是山西潞宝焦化集团对武乡县蟠龙镇砖壁村的移民开发。砖壁村是八路军总部所在地,具有丰富的红色旅游资源,潞宝焦化集团采取一次性评估购买经营权的办法,按照“新居还旧、旧房改建、古建复古”的原则,将41户、31个院落改造成古建式农家乐,而户主则拿着旧房评估和易地扶贫搬迁补贴两笔资金,在原村落附近建起移民新村。企业不仅确保农户院落所有权不变,而且确保每户至少有一人在农家乐就业,这就使得移民户走上了一条独特的“在自己家为别人打工”的致富之路。
总之,近年来,我们在易地扶贫搬迁方面确实作了一些探索和实践,但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相比,与贫困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不小差距。未来,我们将以更加明确的目标,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有效的行动,积极探索建立移民搬迁后土地集中流转和农民持续稳定增收长效机制,确保完成年度移民搬迁任务,进一步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在2020年前全市每个有移民意愿的贫困家庭都能实现“安居梦”,所有贫困家庭都能实现“小康梦”。
关键词:西部地区;生态移民;安置条件;安置能力
中图分类号:F1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4161(2008)01-0112-04
1.引言
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发展生产、消除贫困的工作,并始终把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放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经过几十年的努力,中国的扶贫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农村贫困人口从1978年的2.5亿人减少到2006年末的2 148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978年的30.7%下降到2006年末的2.3%[1]。但在新的时期、新的经济发展形势下,中国的贫困问题表现出了新的特点:一方面,贫困人口的分布不再是大面积集中连片的,而是呈现“大分散、小集中”的基本格局[2];另一方面,长期农村资源的过度开发导致生态环境不断恶化,而当前实施的自然保护区划定、退耕还林还草等严格的环境保护政策也使依靠农产品作为基本生存资料的生计方式更加难以维系[3]。针对这些新情况,中国政府适时地提出了“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移民)”的新举措,旨在通过贫困人口的迁移再分布打破资源贫乏与贫困的恶性循环,实现消除贫困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双重目标,这与新时期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等重大战略目标是高度一致的。
自2001年以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两批、先后组织实施了西部10个省(区、市)的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移民)试点工程①。生态移民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涉及面广、建设任务重,不但要科学地选择具有水土条件的安置地,而且要为移民建设基本农田、水利设施配套等基本的生产生活设施,改善移民生活生产条件,帮助移民脱贫致富。因此,生态移民工作必须根据资源环境容量及其资金投入状况科学规划移民规模及进度。本文旨在根据2001~2006年生态移民试点工程的经验数据估计和测算各地实现移民搬迁总任务及其“十一五”规划任务的资源安置条件和能力②,以期为今后顺利推进生态移民政策的实施提供意见和建议。
2.生态移民的土地安置条件和能力
目前,有土安置、从农到农是我国生态移民的主要安置形式[4],因此土地资源作为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其重要性自然就不言而喻。由于中国地域辽阔,各地的土地质量、生产能力和利用方式(复种指数、作物熟制)差别很大,全国很难以一个统一的人均耕地阈值判断耕地短缺与否。陈百明等根据中国农业资源综合生产能力与人口承载能力研究成果推算出到2010年,按人均400kg、450kg、500kg粮食需求量的生活标准,全国及其西北区、青藏高原、云贵高原、四川盆地、黄土高原区等12个区域人均耕地面积阈值[5-6]。考虑到生态移民以省(区、市)为单位组织实施,并且各地试点已经积累了一些实践经验,因此本文拟采用试点期间人均安置耕地经验性数据作为移民人均耕地安置需求。此外,根据生态移民的政策要求,迁出地的耕地必须退耕,以恢复、改善当地的生态环境;安置移民的耕地最主要来源于对土地后备资源的开发和利用③。
2.1 西部地区土地后备资源总量与构成
根据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2003年底结束的最新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生态移民政策覆盖区――西部10省(区、市)土地后备资源总量为2 854.15万亩,其中可开垦土地为2 617.5万亩,可复垦土地为236.65万亩,分别占总量的91.71%和8.29%;西北五省(区、市)土地后备资源总量为2 340.2万亩,其中可开垦土地占91.56%,可复垦土地占8.44%;西南地区土地后备资源总量为513.95万亩,其中可开垦土地占92.36%,可复垦土地仅占7.64%。因此,西部地区的土地后备资源基本上以可开垦土地为主,并且西北地区的后备土地面积远远地高于西南地区,前后是后者的4.55倍。
分地区来看,各地土地后备资源总量相差很大,从高到低依次为:甘肃、内蒙、青海、宁夏、云南、四川、重庆、陕西、广西、贵州,呈现西北高、西南低的分布格局,其中土地后备资源总量最多的甘肃是土地后备资源最少的贵州的150.15倍。这里值得注意的是,陕西是唯一土地后备资源量低于西南地区土地后备资源平均水平的西北省份,土地后备资源比较紧张。另外,各省(区、市)后备土地资源以可开垦土地为主,并且呈现出与后备资源总量相似的空间分布格局。因此,今后生态移民工程安置土地主要来源于对“四荒”,即可供农业利用而目前尚未开发利用的荒山、荒地、荒滩和荒水的开发、整理和利用。
2.2 2001~2006年各地土地安置标准及其安置能力
就生态移民各试点工程目前的情况来看,大部分移民安置地对农户采取了按照人口平均分配土地的做法,其差别主要体现在分配的耕地的质量和面积上,主要用于满足移民发展农业生产、保障基本生计安全的需要。如图1所示,耕地安置标准从高到低依次为内蒙、宁夏、青海、甘肃、陕西、四川、云南、贵州、广西、重庆,严格符合西北高、西南低的分布格局。
图1 2001-2006年西部地区生态移民人均耕地安置面积
在西南、西北内部,各省(区、市)的人均耕地安置标准并不与土地后备资源总量严格相关。以贵州为例,虽然该省土地后备资源面积最少,但是其人均耕地安置面积却达到1.2亩,高于广西的0.9亩、重庆的0.7亩。根据试点的实践经验,人均耕地安置面积不但与各地土地后备资源的面积相关,而且还受到需要安置的人口规模、耕地质量、土地开发成本和难度等因素的影响。需要安置的人口越多,人均耕地安置标准越低;耕地质量越高、亩均生产力越高,则人均耕地安置标准越低;土地开发难度越大、成本越高,则人均耕地安置标准越低。
2.3 今后西部地区生态移民的土地安置能力
根据试点人均耕地安置标准,我们可以计算出安置“十一五”规划移民搬迁人口以及移民总人口所需要的土地面积。如表1所示,在规划期内,西部地区安置土地面积需求总计为464.96万亩,这些土地基本上可以通过土地后备资源的开发来满足。但是,贵州后备土地资源比较紧张,若是按照
2001-2006年的土地安置标准,则“十一五”期间规划搬迁的30万人所需的安置土地将得不到满足,供需缺口为28.56万亩。即按照这种搬迁安置思路和标准,贵州在规划期内将有23.8万人的安置耕地得不到解决,几乎占规划搬迁人口的86%,因此对于贵州省今后生态移民的土地安置思路需要重点研究和探索。
资料来源:根据易地扶贫(生态移民)规划基础资料整理计算。
注:考虑到2006年生态移民工程已经结束,本表中规划期土地安置需求、土地安置总需求均指扣除2006年土地安置面积之后的数值。
此外,按照试点期间的土地安置标准,实现西部地区774.2万人的总移民搬迁任务共需要土地1481.18万亩。比照各地土地后备资源面积,发现西部地区将有4个省(区、市)的土地需求得不到满足,它们分别是西南的广西和贵州,西北的内蒙古和陕西,并且西南地区从总体上来看土地后备资源不足以安置需要搬迁的426.2万人。进一步分析发现,造成这四个省、区土地安置资源不足的因素不尽相同:内蒙土地安置缺口最大,位列四省、区之首。该区虽然土地后备资源比较丰富,但是人均耕地安置标准较高,导致151.07万亩的土地安置缺口;陕西、广西、贵州土地后备资源比较紧张,在10个省(区、市)中处于最后3位,但为保障搬迁后移民的基本粮食安全,耕地安置标准也基本保证在0.9~1.2亩的人均水平。
3.西部地区生态移民的资金安置能力
生态移民试点工程资金由中央、地方、移民共同承担,其中中央专项安排的移民搬迁投资属中央补投资,在国债投资或基本建设投资中统筹解决。
3.1 2001~2006年生态移民的资金安置能力
国家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移民)试点工程统计资料表明,2001~2006年,内蒙等10个省(区、市)共实现搬迁人口143.3万人,总投资94.75亿元,其中中央移民专项投资64.7亿元,人均实际总投资为6 612元,人均中央专项投资4 515元。以人均5 000元的国家规划补助标准计算,实际人均投资水平与其相比相差485元。按照已搬迁的143.3万人计算,国家实际补助投资与规划投资的缺口达6.95亿元。
资料来源:根据2001-2006年易地扶贫(生态移民)工程情况汇总资料整理计算。
分地区来看,如表2所示,与人均5 000元的中央专项规划补助标准比较,西北、西南地区实际人均补助额与之相差559元、485元。按2001~2006年已经搬迁的人口计算,西北地区、西南地区国家补助投资与规划投资的缺口分别为4.15亿、2.80亿元。进一步分析发现,各地区人均投资及中央投资缺口不一。除青海、重庆④外,其余8个省(区、市)中央实际补助与规划补助均出现较大的缺口,其中犹以宁夏最大,其次是贵州、甘肃、陕西、内蒙、四川、广西、云南。由于宁夏在2001~2006年生态移民主要依托大中型水利工程安置,并且国家对该自治区大型水利工程建设进行了大量的投入,因此宁夏在实施生态移民过程中节省了水利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按照国家的要求,该自治区生态移民试点项目投资标准原则上按人均3 500~4 000元安排⑤。以这样的标准计算,宁夏实际中央补助投资规模基本与规划规模相当。在其余的7个省区中,缺口大于1亿的有贵州、甘肃、陕西3个省,这些省份搬迁任务重,地方及群众自筹能力薄弱,在今后的生态移民工作中,建议国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3.2 今后西部地区生态移民的资金安置能力
按照2001~2006年的人均投资标准及投资结构,则在未来的几年内,要完成“十一五”规划搬迁任务,则共需投入150.16亿元,其中中央专项投资102.54亿。如表3所示,西北地区共需投入78.17亿元,其中中央投资为50.67亿元;西南地区共需投入65.87亿元,其中中央投资47.55亿元。根据国家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移民)“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中央安排国家投资75亿元,年均15亿元。按照此规划确定的投资规模,则“十一五”时期国家规划投资与各地实际投资需求缺口将达到42.54亿,地方政府与群众自筹投资额将达到91.6亿元,年均22.9亿元,显然这是贫困地区政府和人民很难负担得起的。若是按照人均5 000元的国家补助标准,则缺口还会更大。此外,按照2001-2006年的人均投资水平,要实现西部地区10个省(区、市)总的生态移民搬迁任务共需投入433亿,其中国家投资295.69亿,按照年均15亿的国家投资水平,仍需近20年才能完成。
资料来源:根据2001-2006年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移民)工程情况汇总资料、易地扶贫(生态移民)规划基础资料整理计算。
注:考虑到2006年的生态移民工作已经结束,并且人均投资数据中已经考虑2006年的实际投资,因此表中规划搬迁人口指“十一五”规划搬迁人口扣除2006年各地实际搬迁人口之后的数值。
4.结论及其相关的建议
上文的分析表明,在“十一五”期间,除贵州以外,西部地区安置生态移民的土地需求基本上可以通过土地后备资源的开发来满足;而从长期来看,解决所有需要生态移民的人口的土地安置问题仍然存在困难,部分省(区、市)存在土地安置缺口。考虑到西部地区土地后备资源生态背景不良、开发面临生态难题等因素,解决生态移民安置土地问题的难度更大[7]。从当前来看,有土安置模式是一种必然的选择⑦,但同时这种模式也面临着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及其单纯依靠农业解决贫困作用的有限性两方面的问题。目前在一些省区,如甘肃等地出现了无土安置的模式⑧。应当说,这种模式在试点中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值得在今后的生态移民实践中继续探索和完善。
此外,按照2001~2006年生态移民工程试点人均投资水平,“十一五”期间各地生态移民安置资金短缺问题突出。值得注意的是,国家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移民)“十一五”规划中央投资规模的确定是基于该时期150万人口的搬迁任务规划,而各地的搬迁任务汇总后总搬迁人口达到241.6万人,高出国家规划搬迁任务的61.07%。因此,建议地方“十一五”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移民)规划根据资金筹备能力进行适当的调整,突出重点、压缩规模或将规划内容展期执行。
注 释:
①根据《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移民)“十一五”规划》,生态移民的实施范围为西部农村贫困地区。“西部地区”为包括广西、内蒙古和西部10省份在内的享受西部开发政策的12个省(区、市)。由于、新疆地处边疆,且民族问题较敏感,自2001年实施生态移民试点工程以来,根据曾培炎、刘江同志有关批示和指示,未把、新疆列入试点范围,但安排了部分非移民搬迁项目,以示支持。因此,本文将主要针对除新疆、之外的西部10个省(区、市)的生态移民工作展开相应的分析。
②实地调研表明,生态移民安置点的选择仍然以省(区、市)域内为主,因此移民搬迁对于一个省(区、市)的水资源总量基本没有影响,生态移民在解决水资源方面的工作重点主要在于对农田水利、人畜饮水、节水等设施的建设。因此,本文拟将生态移民工程在截潜、灌溉、饮水、节水设施建设上的投资需求作为水资源安置需求的衡量指标。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和分析的方便,这些投资需求与供电、道路等生产活设施的配套投资需求一并量化为资金投入需求来测算。
③本文对土地安置能力的测算和分析未考虑可供调配的土地面积,原因主要有二:第一,目前人均土地资源已经比较有限,可供调配的余地不大,与后备土地资源面积相比基本可以忽略不计;第二,土地的调配涉及到确权问题,调整的难度较大。
④青海人均国家补助远远高于5000元的标准,主要原因在于国家每年安排三江源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生态移民资金8800万元;重庆由于2006年才开始实施生态移民工程,第一年的补助标准严格遵照人均5000元的标准执行。
⑤相关资料来自宁夏发展和改革委提供的《宁夏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生态移民)资料汇编》及其实地调研。
⑥人均国家投资缺口为人均国家实际补助金额与5000元规划人均补助标准之差。
⑦我国户籍制度本身的限制以及小城镇发展还未达到可以为需要搬迁人口提供足够的就业机会或者生活空间的程度;同时,搬迁农户由于自身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的限制,转移到其他产业还有一定的困难,因此,有土安置可以说是比较好的选择。
⑧“无土安置”模式即指将农户安置到小城镇附近,政府只提供宅基地,鼓励农户进行劳务输出或者经商摆脱贫困,提高收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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