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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扶贫搬迁

时间:2023-01-09 13:37:38

第1篇

易地扶贫搬迁“桃源做法”

桃源县累计实施易地扶贫搬迁3685户12225人,其中:2016年完成2462人,2017年完成3938人,2018年完成5825人。集中安置点2016年14个,安置262户857人;2018年32个,安置1831户5825人,总体量居全市第一(约占全市总任务的65%)。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体进展顺利,搬迁成效较好,特别是在“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上做实搬迁“大文章”,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就学就医

一是促就业。为拓展增收途径,切实增加贫困群众收入,我县多措并举将扶贫车间办进了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挑选引进了鑫诚鞋厂、美音电子、杰远电子、君和野茶等12家工作环境优、企业信誉好、容纳人员多、工作稳定、待遇较好的民营企业建成就业扶贫车间,开发了电子元件加工、制鞋、茶叶加工等岗位种类11种,提供就业岗位1000余个。最终通过本地就业、公益性岗位、能人带动创业等方式,实现岗位收集和岗位开发就业一批、公益性岗位和扶持性岗位兜底就业一批、扶持能人带动创业就业一批,达到搬迁户“一户一人就业”目标。二是保就学。积极做好学校转接工作,进一步落实安置点贫困学生的教育助学政策,根据迁入群众适龄子女入园入学规模,合理调整优化安置点周边教育规划布局和教育资源配置,加强迁入教育资源保障,满足搬迁户子女就近入学需求。通过易地扶贫搬迁,改变了“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地方上学还要翻山越岭的历史。三是稳就医。严格落实“三提高、两补贴、一减免、一兜底、先诊疗后付费”的健康扶贫政策,以户为单位为搬迁群众建立健康信息档案和医疗精准扶贫救助档案,对患有重大疾病、慢性病的搬迁群众,制定“一人一策”靶向治疗方案,实行动态监测管理,切实保障贫困户就医问题,彻底改变了贫困户因为距离远,小病“等”痊愈的历史。

(二)“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帮扶

充分发挥农副产品加工特色县和旅游资源大县优势,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及加工、乡村旅游、家庭手工业、现代服务业、商贸物流业。按照“四跟四走”产业扶贫思路,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推动规模经营。主要采取公司加农户等形式,每年按照一定的受益比例参与多元化入股分红,促进贫困户增收,提升搬迁群众生活水平。据统计,全县易地扶贫搬迁户中,165户472人享受唐宸生态农业产业帮扶、131户438人享受冯鑫林木油茶种植专业合作社产业帮扶、100户343人享受华星智能牧业有限公司产业帮扶等,其中主要采取公司加农户等形式,每年按照一定的受益比例参与多元化入股分红,促进贫困户增收,提升搬迁群众生活水平。

(三)“易地扶贫搬迁+”创新管理

每个集中安置小区明确了1名县级领导对口负责,主要落实市联席办提出的“十项保障措施”,实现“五个确保”;为进一步落实后续工作,我县制定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后续工作20条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单位,细化各类后续管理措施,每个集中安置小区建立便民服务机制,安置小区管委会办公座机、工作人员电话、维护维修人员电话等信息全部在展示栏中公示。不断创新管理、强化服务、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强化扶志教育和宣传引导,形成党组织领导、管委会管理、搬迁群众充分参与的治理模式,确保搬迁群众生活温馨、安居乐业。

在此基础上,用好用活易地扶贫搬迁“加减乘除”法则显得更为关键。一是在后续保障上用好“加法”,增进群众福祉。在全面完成搬迁任务的基础上,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搬迁群众购物有保障、菜园地有保障、就医就学有保障;同时,县财政从2020年开始每年安排奖补资金200万元,通过以奖代投的形式用于全县46个集中安置点的公共服务管理,实现小区管理有人员、有场所、有制度、有资金,确保后续管理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在群众意见反馈上用好“减法”,化解矛盾冲突。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思想,充分发挥管委会的作用,对搬迁群众反映的问题重点关注,登记在册,能立即解决的迅速解决,需要时间解决的向搬迁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到位,着力提升搬迁群众满意度。如在解决搬迁群众反映住房瑕疵问题方面,由小区管委会统一上报至县扶贫开发公司后,由施工方统一整改。三是在帮扶措施上用好“乘法”,助力稳定脱贫。结合“一点一方案”和“一户一策”,不断开拓“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模式,成立以县联席办主任为组长,各行业部门为成员的后续帮扶工作小组,充分发挥行业部门职能优势,各方联动、分类施策,形成有效合力。目前,桃源县田园丰水稻合作社等合作社纷纷向搬迁户发力,君和茶业等企业与搬迁户无缝对接,13个扶贫车间陆续在沙坪等地招工,搬迁户在家门口即可就业。通过促就业、兴产业、强保障,我县后续帮扶措施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四是在自查及交办问题上用好“除法”,实现问题清零。采取帮联干部入户调查、民调中心电话问询、乡村干部走访摸排等方式,全面、彻底掌握所有易地搬迁户的入住、拆旧、复垦、后续帮扶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对自查及上级专项巡视、联点包片督查、常态化巡查发现的问题,一律登记造册、台账管理、销号调度。据统计,共向乡镇分批交办问题十余次,目前940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第2篇

根据你办《关于报送相关资料的紧急通知》文件有关要求,现将我区“住房保障促进脱贫”中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落实和帮扶成效等总结报告如下。

一、精准识别搬迁对象,确保“搬得出”。一是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确保“精准搬迁”。实行“三看三评三审”,确保应搬户一户不漏,非搬户一户不进。实地“三看”,即看区域环境是否“一方水土养不好一方人”、看是否建档立卡贫困户、看群众搬迁意愿。严格“三评”,即对贫困户申请,实行社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两委”会议评定。落实“三审”,即对标搬迁条件和对象,开展村社初审、乡镇复审、区级审定,保证符合政策规定。全区共识别“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对象x户x人,并对所有搬迁户实行“一户一档”精准管理,做到可追溯、可查证。二是分类满足群众需求确保“合理搬迁”。根据搬迁安置任务和进村入户摸底情况,坚持以城区、食品工业园、乡镇集镇、中心村和聚居点等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的多元化安置方式。按照搬迁户意愿和选择,对贫困群众中有就业技能的,安置到城区或园区;对条件稍差或要求留在集镇的,安置到乡镇场镇;对没有离乡意愿和自身条件差的,剩下的引导投亲靠友。全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中集中安置x户x人,插花分散建房安置x户x人,城区购房安置x户x人,场镇购房安置x户x人,投亲靠友安置x户x人。三是刚性落实上级政策确保“阳光搬迁”。通过走访群众、市场调查、成本核算,以及返贫风险论证,实行分类补助。对进入城区购房、集镇(园区)购房、聚居点建房、分散建房和投亲靠友5类易地搬迁贫困户,分别给予人均补助3.5万元、3万元、2.5万元、2.5万元、1.75万元。按照开工、完工、入住、拆旧四个阶段,打卡直拨20%、30%、30%、20%补助资金。严格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25平方米、户筹资金不超1万元的底线,对面积超标、自筹资金超额、旧房不拆除、质量不达标的实行“四个一律不补助”。

二、精准制定发展规划,确保“稳得住”。一是突出规划引领。充分考虑群众居住安全、增收致富、生活配套等多种因素,科学确定搬迁安置点选址,做到“三靠”(靠园区、靠景区、靠产业基地)、“五进”(进城区、进集镇、进社区、进乡村旅游区、进中心村和聚居点)、“五不选”(有地灾隐患的不选、无发展后劲的不选、基础难改善的不选、上学就医难的不选、群众不满意的不选),从规划入手解决群众生活品质和发展能力提升的问题。在户型上,由区规划部门按符合面积标准、民居传统、地形地貌、功能要求等统一设计,为每户提供2—3套户型选择,既改善新居风貌,又留住乡愁记忆。在面积上,坚决防止住房面积超标、建设标准豪华、房屋空置等现象。对有后续建房需要的,采取宅基地预留续建空间等办法,由搬迁对象稳定脱贫后根据自身经济能力决定是否扩建。在模式上,按照“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要求,由6—20户组团小规模聚居,鼓励搬迁对象2—3户联建具有川东北传统合院式风格的三合院、四合院。二是突出群众主体。实行“政府主导、乡镇主责、群众主体”,加快新居建设。由搬迁户成立业主委员会,坚持统一政策标准、规划设计、土地协调、工程建设,自主进行选址定点、户型选择、队伍确定、质量监督的“四统一四自主”机制,实现“自己家园自己建”。政府重点抓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质量监管、政策兑现、拆旧复垦等。三是突出综合配套。坚持把易地搬迁与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相结合,配套建设水、电、路、通信等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完善医疗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对搬迁户的帮扶工作,从关心衣食住行等生活细节入手,帮助实现“微心愿”;帮助搭建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众关爱网络,营造邻里守望、互助和谐的人文氛围。以创建“四好村”(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为契机,利用农民夜校、文艺演出、“村村响”等载体,开展感恩奋进、文明健康、科技法治等主题教育。制定《村规民约》,建设农村新型社区,强化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推进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与管理方式同步转变,引导农户自觉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

三、精准施策促进增收,确保“逐步能致富”。一是“搬迁户+产业培育”,增加经营性收入。采取“公司+基地+农户”“专合组织+农户”等模式,培育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规模发展优质粮油、品质果蔬、特色养殖。建立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 “三双”、“152”等利益联结机制,让贫困户在产业发展中受益。二是“搬迁户+技能培训”,增加工资性收入。依托职业技能、农村劳动力转移、实用人才、企业经营管理、成人继续教育“五大培训工程”,摸清农户就业愿望、对接企业用工需求,开展劳务技能培训,提升劳动力素质和就业签约率。三是“搬迁户+产权制度改革”,增加财产性收入。鼓励搬迁户将宅基地、自留地、承包地和林地,采取租赁、入股等方式,流转给业主或者集体经济组织,推动农地、农房、林木、人才、闲钱、集体资产“六个盘活”, 将 “死资产”变为“活资本”。四是“搬迁户+惠农政策”,增加转移性收入。出台支持贫困户发展产业分类分档补助政策,激发贫困户增种增养“五小”经济,放大精准扶贫小额信贷、产业扶持基金效益,解决产业发展投入难题。

第3篇

土安村位于涞源县城东北45公里的深山区,平均海拔1300米,人均耕地0.5亩,均为坡岗次地,有自然村37个,全村沟壑纵横,绵延20公里,交通极为不便,群众生活困难,就地脱贫难度大,移民搬迁是村民最大的愿望。

2013年4月,土安移民小区在涞源镇冯村北动工。小区按照"幸福乡村"建设标准,建有住宅、街道、文化广场、图书室、卫生所等设施;同时对小区进行美化、亮化、绿化,净化、硬化,宜居宜业。目前,已完成房屋主体,正在装修,部分已入住。

土安移民小区仅仅是河北省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的一个缩影。2003年,河北省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新阶段扶贫开发“四大扶贫项目”之一,截至2014年,共完成了2.42万户、8.54万人的搬迁任务,建成集中安置形式的移民小区158个。

强化组织保障,落实土地和资金

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土地和资金是一个难点。

河北省各相关县成立组织机构,乡、村明确专人负责,为搬迁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千方百计落实土地和资金。一是在土地使用上,优先满足易地扶贫搬迁建房需求;二是在资金安排上,由中央、地方政府和搬迁群众共同承担。中央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人均补助标准不超过6000元;省级政府安排易地扶贫搬迁地方资金不低于中央易地扶贫搬迁投资规模的30%;市县政府结合自身财力安排一定规模的资金;搬迁群众视家庭收入状况,适当承担部分住房和基本生活设施建设费用。同时,按照“统一规划、共同投入,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以安置点为平台,以改善整体发展环境、开发特色优势资源、增强群众脱贫致富能力为目标,地方政府要协调各类支农资金支持安置区相关工程项目建设。

严格搬迁程序,规范搬迁安置

开展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是前提。

河北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建立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由搬迁户自愿提出申请,报村委会进行资格审查后进行公示;之后报乡政府审核,乡长签字盖章后报县扶贫办;县扶贫办在接到申请后组织人员进村入户核实,对照建档立卡资料进行核对,逐户审查,最后确定搬迁户,汇总入档发还乡、村进行第二次公示。做到按照“户申请、村确认、乡审核、县把关”的程序确定搬迁对象,规范了搬迁的具体实施措施,使搬迁工作做到了底数清、措施硬。

在搬迁安置上,根据安置地资源条件和环境承载能力,通过依法开发耕地、调整置换土地(林地)等形式配置安置资源,按照“引导整村搬迁、扶持小区建设、自愿分散安置”的总体思路,有步骤地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妥善做好搬出区鳏寡孤独、“五保”等丧失劳动能力户的安置。

搞好后续扶持,促进产业增收

产业发展是保障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的关键。在做好搬迁安置工作的同时,河北省通过财政扶贫资金和其他资金的支持,与产业扶贫相结合,发挥安置区的资源优势,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培育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一是充分利用原村山场资源,大力发展生态种植、养殖。如涞源县峨头搬迁小区大力发展杏扁产业,达到了户均3亩杏扁林,年人均增收3000元,实现了人退林进的生态效益;三道城搬迁小区利用坡岗次地,造地200亩,种植紫花苜蓿,建设养鸡场,形成了移民―造地―后续产业发展的良性循环局面。涉县大力发展中药材产业,充分发挥山场广阔、中药材资源丰富的优势,引导搬迁群众种植中药材,去年搬迁村种植中药材达600多亩,亩均效益2000元。青龙县大森店搬迁小区着力打造“四社”即果品合作社、养殖合作社、食用菌合作社和互助发展合作社,实现了户户有股份,人人有事做,天天有钱赚的良性搬迁发展之路。二是利用职教中心、劳动服务公司等机构,对搬迁村剩余劳动力进行订单培训,积极开展劳务输出。三是兴办新型家庭手工业,利用搬迁村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等优势,引进箱包、服装等来料加工,促进搬迁农民就业,增加收入。

第4篇

贵州省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方,在移民搬迁安置过程中面临着不同民族文化之间的碰撞和矛盾。因此移民的重新安置通常会面临着社会适应的问题。移民子女是移民群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处于学龄阶段的移民子女,在其社会化过程中,多个主体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如家庭、学校、社区、大众传媒等等。移民子女适应情况的好坏直接影响其生活质量、与父母的感情,更会影响他们是否能顺利完成社会化的过程。

2.理论意义

从研究对象来看,目前学术界重点关注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城乡移民子女等群体,对易地扶贫移民子女关注不多。本文以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子女为研究对象,在一定程度上拓宽了流动人口研究的视野。从研究内容上来看,目前关于易地扶贫户子女安置地适应问题的成果集中体现在教育学、心理学领域,从社会学角度对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子女安置地适应方面的成果还比较少见。因此,本研究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移民人口既有研究的内容。

3.实际意义

贵州省是我国扶贫攻坚的重要省份,其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规模巨大,移民人口众多,移民子女所面临的学校适应问题也更为突出,亟需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因此,以贵州省为个案,研究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子女的安置地适应问题对提高移民子女的教育效果,提升移民家庭整体生活质量,促进移民群体真正融入安置地社区,促进移民社区的发展和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因此,笔者选取易地搬迁群体中的小学生群体作为研究对象,分析其在安置地的适应情况,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善对策,增强移民子女的各方面适应能力,为其更好地适应和融入安置地生活,为其顺利完成社会化过程提供经验借鉴,也有利于推动贵州省移民工程的顺利进程。

(二)综述国内外有关本选题的研究现状

笔者在文章中所使用的“移民子女”即全部属于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子女。在对易地扶贫搬迁界定后,在本文中针对移民子女的界定也比较复杂,因为在这些移民搬迁群众当中,有农民工子女、农民子女、随迁子女以及返乡农民工子女多重角色等情况出现。

1、国内外有关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方面的研究

我国的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实施已久,其演变经历了从试点探索阶段(2001-2010),到全面推进阶段(2011-2014),最后到现在的脱贫攻坚阶段(2015-至今)。随着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演进,其越来越成为学界关注的热点话题。许多学者从宏观政策的视角对易地扶贫搬迁进行研究,关注政策在基层实践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如张世勇(2017)认为易地扶贫搬迁在基层实践中,由于层层下压的执行压力使政策的执行出现偏差,从而产生执行风险。王赛赛(2017)认为易地扶贫搬迁在弱化生活和产生风险时,增加了政治、生态和土地的风险。有的学者关注政策效果的评估,如宁静(2019),曾小溪,汪三贵(2017)等人通过实地的经验研究认为易地扶贫搬迁降低贫困的脆弱性,是一种有效的扶贫手段。有的学者主要集中在地方经验的研究,如叶青、苏海(2016)贵州经验的表达,王晓毅(2017)的宁夏考察,邢成举(2016)的陕南实践都注重了地方性的研究经验。也有些学者关注了搬迁后移民的生计脆弱和恢复,以及移民的可持续生存等问题。如汪磊、汪霞(2016)关注移民搬迁前后生计资本的变化及对农户增收的贡献;金梅、申云(2017)通过不同易地扶贫搬迁模式前后的生计资本变动的情况,发现搬迁有利于农户生计资本的提升。另外一些学者关注了易地扶贫搬迁中存在的问题,如彭玮(2017)、蓝都云(2016)、张建(2018)等人从不同的视角关注了易地扶贫搬迁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

同时,也有许多学者关注到了微观个体,李宇军、张继焦(2017)关注移民能动性的发挥,形成以“以群众为中心”的政府做风,通过与民工商激发群众的内生动力,其中部分学者关注到了移民的社会适应问题,如邹英、向德平(2017)从文化、经济、身份角色等方面分析移民陷入的市民化困境并提出了分类施策、政策配套和公共服务的适应路径。袁燕(2011)着重从心理方面研究移民的适应问题,而移民的感知融合更能体现出移民的心理认同和归宿感(史梦薇,2019)。邓华丽(2017)从社会工作的视角对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开展介入,以解决移民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更好的融入当地生活。

易地扶贫搬迁是我国提出的扶贫措施之一,国外没有对易地扶贫搬迁的直接概念和解释,而相似的概念则是“生态难民”以及“环境难民”等。1976年,Lester Brown提出了“环境难民”的概念,这一概念指的是遭受到环境因素的影响或者人为因素的影响,即环境的破坏,比如发生核泄漏事故、火山喷发等人为因素或者自然因素造成的影响,并且使人们无法居住在原有的家园,被迫永久搬离家园的人们,称之为“环境难民”。另外,Diane认为,生态难民的概念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环境的自然退化以及政府人为的因素,导致的原生居民被迫搬迁,这部分称为生态难民。由于“难民”一词具有贬义的词性,专家学者提出了一个新的名词,将“生态难民”更改为“生态移民”。国际移民组织(IMO)则定义了“生态移民”,指生态环境的突然变化或者是缓慢的变化,导致原著居民无法在当地继续生活或者生存条件不利的影响,从而被迫或者主动的迁离家园,这部分人群称之为“生态移民”。

2、有关移民子女适应问题的研究

纵览国内外学界对适应的界定,国外学界是将社会适应的诸多表现放在文化适应的框架下来谈,其落脚点在于习得、适应、融入或者扩充迁入地的文化样态。而国内研究对于社会适应问题的划分标准众多,将社会文化适应看做是社会适应的一种表现。主要分为心理适应、行为适应、学习适应、文化适应与社会环境适应。国内在有关移民子女的社会适应问题主要从移民子女自身和外部影响两个方向出发,自身适应问题主要还是偏重自尊感、歧视感等知觉方面引起的心理不适,行为偏差而展开讨论,通过与同龄的城市儿童的心理和行为状态进行对比,分析产生心理问题和行为不良的主要表现和原因,而在原因分析上主要还是归因于自信新,自身对城市环境和文化的包容度,和朋辈群体间交往的密切程度。在外部影响上主要从社会制度层面对随迁子女的就学情况展开讨论,通过实证方法发现打工子弟学校的教学水平,并思考移民子女就学困难的解决办法,为提升他们的教学质量,享受公平的教育机会展开相关研究。

国外关于移民子女的社会适应问题主要在文化适应脉络下去讨论个体的心理,行为、社会交往的一-系列反应。在社会制度层面重点分析研究社会制度如何有效地接纳移民子女,让他们在社会中实现过渡与融合,减小社会排斥的可能性.为国内移民子女的城市社会适应提供了不错的参考和借鉴。但是由于易地扶贫搬迁户及其子女在中国社会中经济、社会地位、社会角色等诸多的特殊性,让两者在概念上无法等同。国外对于我国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社会适应的相关研究还是比较欠缺。

总得来说国内在对于移民子女社会适应的问题上,解释分析视角众多,可以为社会工作介入此类问题,提供借鉴的思路和理论的指导,但是结合具体社会工作介入现实,社会工作服务模式的研究和反思相对较少,大多的社会工作处遇模式都以较为普遍的单方面社会工作方法介入某一特殊问题的方式展开。然而,移民子女处于快速的社会环境变迁和复杂的社会关系中,社会工作介入研究只有回到具体的社会环境、服务环境以及服务对象所处的场域,我们才能理清服务对象真实的想法,不适应问题产生过程中复杂的社会关系,而非只是从单方面的从心理适应角度或者行为偏差角度或者教育公平角度等等进行分析与介入。

由于笔者选取的是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中的学龄阶段儿童这一特殊群体进行研究,本文将从家庭适应、人际适应、学业适应和自我适应四个维度进行分析。当易地扶贫搬迁户以及其子女整体迁到新环境后,移民子女对家庭环境改变的适应是其在安置地完成社会适应的一一个重要内容。家庭是儿童出生后接受社会化的第一个社会环境,也是社会化的最重要场所,它的教育和影响对个体早期社会化甚至是一生的社会化都具有重要意义。”所以家庭适应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移民子女的适应情况,移民子女作为家庭中的一员,作为易地扶贫搬迁中的一分子,其家庭环境的影响不可忽视。

人际适应是移民子女适应新生活的重要方面。学龄期移民子女的人际关系主要分为三种类型,即师生之间的关系、同伴之间的交往关系、同龄群体的交往关系。对移民社区移民子女而言,其师生关系、同伴之间的交往关系对其影响较大。人际离不开两者之间的沟通互动,移民子女的人际适应离不开与其有联系的人的互动过程,就如社会学家齐美尔所指出的“社会是通过互动产生的”,他非常强调社会关系和社会互动对社会形成的重要作用。他认为:“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只要有一些人通过互动和相互影响而发生联系,社会就(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

第5篇

一、湾子村基本情况简介

湾子村位于阿市乡西北部,距乡政府13公里,平均海拔1200米,被喻为“阿市的小西藏”就是湾子村,东、南与本乡安然村接壤,西面与清水镇发沙村隔河相望,北面与吉场高兴村隔河相望。全村总面积3680亩,耕地面积2400亩。所辖8个村民组,居住着苗、汉、彝、仡佬4个民族。少数民族人数占总人口比例为30.1%。现有农村家庭户265户,人口1344人;贫困户83户,人数328人;低保户38户,人数71人;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已搬迁户28户130人;2018年新增易地扶贫搬迁户75户,人数323人;留守儿童20户,人数41人。湾子村土地贫瘠,地势险要,文化、经济相对十分落后,与外面连接的通村路是湾子村唯一的经济动脉,由于受石漠化地貌影响,加之水资源严重短缺,严重制约本村产业发展,有效的脱贫之路就是易地扶贫搬迁。

二、各项工作基本情况

(一)易地扶贫搬迁情况

2017至2018年零星搬迁共计29户130人;其中贫困户29户130人;截止目前已搬迁入住27户122人;未搬迁入住2户8人。

2018年湾子村纳入整村搬迁;有意愿搬迁农户共计75户323人;其中贫困户8户41人。

(二)2019年上报全排全查错评、漏评、错退情况

1、2019年2月28日上报:漏评户1户5人,漏评人口4户5人,错评户0户0人,错评人口3户3人,错退户0户0人,返贫户0户0人(已处理)。

3、2019年5月30日上报:漏评户1户5人,漏评人口0户0人,错评户0户0人,错评人口0户0人,错退户0户0人,返贫户0户0人。

(三)享受低保情况

2019年享受低保共计38户71

(四)残疾人员情况

湾子村残疾人共计28人(其中:一级残7人;二级残7人;三级残4人;四级残10人)

(五)非建档立卡七类重点人员情况

非建档立卡七类重点人员共计27户95人

(六)2019年度危房改造情况

2019年危房改造共计1户

(七)精准扶贫“特惠贷”情况

1、我村共计47户贫困户享受特惠特

(八)合医报销情况

2019年1至5月,合医报销共计51人次、共计报销金额274495.23元;其中贫困户报销18人次、共计报销金额61207.83元,贫困户住院报销比例达90%以上。

(九)精准扶贫教育资助情况

经排查我村未发现未获得教育资助的学生

(十)引导贫困户外出务工情况

2019年外出务工共人(其中已脱贫贫困户28人、未脱贫贫困户8人),未脱贫户务工补助共11089.04元。

(十一)辍学学生情况

1、辍学学生共4人(其中贫困户1人,黄琴现年14岁,在广东务工;村支两委以及学校教师多次做工作劝返均不愿返回就学)

(十二)饮水安全情况

全村饮水提升工程正有序推进;目前入户管道安装已经完工;消毒也已完工;其他工程正有序进行中。

三、产业发展情况

(一)2019年第一批中央财政项目落实情况

2019年第一批中央财政项目脱毒马铃薯种植:共7户10亩,补助资金共计4500元,2019年第一批中央财政项目生猪养殖:8户16头,补助资金共计22400元。

(三)贫困户入股情况

2019年入股盛丰公司共18户45人,入股资为每户1535元;共计27630元,每年保底分红比例为入股扶贫资金的7%,入股三年,每年签约一次,三年期满后本金退还给贫困户发展其它产业。

第6篇

【关键词】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安置;脱贫致富

贵州省委、省政府在2015年12月2日,以黔南州惠水县为主会场,以遵义、六盘水、安顺等7个市(州)为分会场,同步开工建设14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项目,为贵州省“十三五”期间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拉开序幕。遵义将依据“大扶贫战略行动”的决策部署,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贫困地区自然村(寨)作为主攻方向,确保全市“十三五”期间完成欠发达地区易地扶贫搬迁18万人的工作任务。遵义2015年获得中央预算、省投资、中央专项资金共5.49亿元的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重要的资金保障。2016年将分两批完成11304户45000人(含仁怀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实施和28412人的项目申报工作。

1、新时期欠发达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程面临的主要问题

在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过程中,对于居住在深山区、石山区、高寒区、地方病多发等生产生活条件极为艰苦,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等自然条件恶劣地区的贫困人群的脱贫问题,依然是“十三五”期间移民搬迁和脱贫致富工作的重点,在实际工程实施过程中还有许多矛盾和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1]。

1.1投入与需求间的矛盾十分突出

贵州全省91.2%人口属于贫困人口、94.6%乡镇属于贫困乡镇、92.1%村(寨)处于“武陵山区、乌蒙山区和滇黔桂石漠化”三大自然条件非常恶劣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截至2015年底,贵州仍有623万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其贫困面大、贫困度深,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有的投入力度和广大贫困农村严重缺乏基础设施及发展条件,与实际需求间存在较大差异,矛盾十分突出,急需深入落实发展生产、异地搬迁、生态保护、加强教育、社会保障兜底等“五个一批”扶持策略进行脱贫攻坚。

1.2各类配套资金到位不足,影响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顺利实施

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资金,主要以中央预算和国家易地扶贫专项资金为主体,同时还需要省、地、县财政及扶贫办等相关部门的省级投资配套资金。实践工作发现,由于各级政府自身财政紧,地方配套及自筹资金到位率通常比较低,在配套资金落实和使用进度安排方面,存在较大的滞后性,导致搬迁工程不能按时、按质可持续推进,严重影响工程实施进度和质量。

1.3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标准低,配套政策落实不到位

目前国家对搬迁户的补助标准人均仅1.2万元(2016年起提高到2万元),很难满足易地扶贫搬迁的生产生活需求。由于缺乏生产生活土地,加上自身技术水平较低和难以融入当地风土人情、民风习惯等,贫困农户搬入城镇集中安置区后往往会出现大量负债问题。

2、加强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作建议

2.1坚持以新型城镇集中安置为主,其他模式补充

坚持以城镇集中安置方式为主,农户自愿的搬迁模式,不仅可以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同时也是减少农民、解决“三农”问题的一条生态移民途径。对于对土地依赖度不高的农户,可以通过资金补助等措施,鼓励其选择城镇统一规划、集中安置;对于对土地依赖度较高,经济来源不稳定,自身技术水平不高的农户,宜选择村庄小规模集中安置方式;而对于土地完全依赖的农户,则可以有选择的将其搬迁到“水、电、路、视”等基础设施均较完善的安全地带。通过有针对性的合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实现“城”、“村”共融,城乡一体,降低搬迁后生活、生产和就业所面临的困境,真正将利益切实惠及搬迁户。

2.2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宣传,着实增强政策扶持力度

要采取各种形式和有效方法,进一步加大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安排部署和要求等的宣传力度,确保待搬迁区农户真正了解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农户“治穷致富”的生活、生产和学习现状,使其认识明确、信心满怀,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自觉自愿、积极主动。要根据搬迁区现状和搬迁对象特性,充分整合当地社会资源,积极争取更多国家和省上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并通过完善透明的资金筹措和使用制度体系,确保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的有效落实。合理增加投入易地扶贫搬迁资金额度,切实提高搬迁户人均资金补助标准。要充分引入农网改造、农村安全饮水、退耕还林等工程扶贫资金,确保各项扶贫资金在易地扶贫搬迁中的整体效应。地方政府要从户籍、土地、税费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有效解决搬迁户生产就业、就医入学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问题,确保搬迁农户的生活稳定和“治穷致富”的生产发展。

2.3加强组织领导,着力加大后续产业发展扶持力度

要组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领导小组,组织项目实施全程督查组,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进度、质量等进行全程动态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高效、优质的顺利开展,为全面完成“搬得出、稳得住、有发展、能致富”的易地扶贫搬迁攻坚目标,提供重要的组织领导保障。在搬迁农户稳定其基本生产生活的基础上,各级政府应充分整合当地社会资源,经过合理产业结构调整等,经土地调整、税费减免和政府补助等方式,实现产业结构的集成化、多样化,增加就业岗位,增加搬迁农户收入渠道。加强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搬迁农户的劳动技能和产业化发展技能,实现“农工牧结合”农村集约化经营模式,促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各种产业的可持续稳定发展。

3、结束语

易地扶贫搬迁以其“见效快,返贫率低,可持续稳定,后续发展动力强”等特点,已成为深山区、边远山区及生态环境脆弱区等自然环境条件恶劣和生产发展条件艰苦区域的扶贫开发工作开展的支柱性工程。易地扶贫搬迁不仅关注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同时还重视移民搬迁后的人文关怀和生产发展,提高其社会适应能力,是一项真正的“费省效宏”的德政工程,既能推动城镇化建设进程,又能加快贫困农户脱贫致富进程,具有多重惠民、利民效果。

参考文献

[1]李娜.滇中彝区易地扶贫搬迁移民的社会适应―以永仁县彝族移民为例[J].毕节学院学报,2010(7):15-19,25.

第7篇

一、组织保障到位,确保责任层层压实

为确保各类就业帮扶政策落到实处,XX县人社、移民、扶贫等相关部门经常召开就业帮扶工作研判、调度等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就业帮扶工作,提出符合实际的工作措施,统筹安排部署工作,形成“一把手”亲自抓、亲自管的工作机制。并在各个易地搬迁安置点挂牌成立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或服务点,各涉及乡镇街道也在人员、办公场地及经费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为搬迁群众提供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的培训和就业创业服务。2020年以来,XX县充分利用对广帮扶资源促进劳动力就业创业,让搬迁群众融入新生活、成为新市民、实现新梦想,书写追梦情怀。以XX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为例:截止目前,XX县街道已投入XX万元用于建设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培训上岗工作人员XX名;投入XX万元建设扶贫车间,引进XX家劳动密集型企业入住,建设扶贫车间XX家,提供工作岗位XX余个,解决XX名搬迁劳动力在扶贫车间实现就近就地就业,其中居家就业XX人。为进一步满足搬迁群众就近就业需求,XX县不断加大对各个搬迁安置点就业扶贫车间的引进工作,进一步拓宽搬迁群众就近就业创业渠道,确保更多搬迁群众能够在家门口就能实现就业。

二、宣传动员到位,确保思想高度统一

一是积极组织开展“四个一”活动,通过搬迁安置点乡镇街道干部、帮扶干部等主动上门向搬迁群众梳理讲解党的好政策,讲透讲深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贵州对毕节的关心和爱护,对广大贫困群众的深厚感情;二是及时发现解决搬迁群众生活工作中的烦心事、忧心事。通过小区广播、微信群、广场大屏幕、入户走访、院坝会、培训会、课堂讲座、家庭或个人发展分析座谈等多彩多样的方式,为搬迁群众梳理讲解培训和就业方面的政策措施,结合家庭或个人实际情况,帮助群众理清家庭或个人发展思路,让群众熟练掌握运用培训就业相关扶持政策,为群众创业就业“增援壮胆”。三是有针对性地动员搬迁群众积极参加劳动技能培训,提升群众感恩意识和技能技术水平,将群众聚合在党的周围,永远听党的话、永远跟党走,激发群众自力更生、创业就业的内生动力。同时,不断加强宣传力度确保宣传动员到家家户户,政策讲解、思想动员入脑入心,让绝大多数群众发自内心感恩党中央、感恩习近平总书记,争相上进、积极创业就业。

三、培训提升到位,确保能力素质达标

因部分搬迁群众长期生活在农村,对城市生产生活不了解、不熟悉,缺乏必要的基本常识和技能,XX县街道动员群众积极参加培训,让群众尽快融入城市,成为一名名副其实的新市民。

本着培训是为了就业的目的,按照“因人施培、因岗定培、因产施培”的原则,根据劳动力的身体状况、知识文化水平、技巧技能、就业意愿等具体情况,并结合用人单位的具体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和技能培训。思想培训内容包括感恩教育、政策知识、如何适应城市生活、如何在城市中谋生、城市常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等;技能培训根据搬迁群众工作意愿设置缝纫、家政、护理、厨师、保安保洁等工作技能培训。分类设置课程和培训标准,分产业、分层次、分岗位、分时段培训。确保培训能够大幅度提升搬迁群众积极就业、服从管理、感恩等思想意识,大幅度提升搬迁群众技能技巧、与人沟通等能力,树立新市民就业观。培训结束后经过测试测评,不合格的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培训,直至合格为止,确保上岗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截止目前,XX县针对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已组织开展技能提升培训XX人,培训后实现就业XX人。

四、岗位推荐到位,确保人岗相互适应

为满足搬迁群众就业需求,为搬迁群众提供更好的就业服务,分别收集建立省外岗位、区外省内岗位、区内岗位三大岗位库,区内岗位库中又分别建立七星关经济开发区岗位、安置点临街企业岗位、扶贫车间岗位、大棚产业园岗位、公益岗位、居家就业等就业岗位库XX个,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时更新岗位信息的同时,通过包保楼栋干部根据群众的就业意愿,结合群众的自身能力,采取“入户推荐”“广播推荐”“微信推荐”等多种形式,向群众推荐适合的岗位,以“送货上门”的方式,确保人岗相匹配,让搬迁群众尽快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实现稳定就业、增收致富。年初疫情期间,共组织群众XX批次XX人到XX县经济开发区企业应聘,其中XX人应聘成功并实现稳定就业;通过各安置点包保楼栋干部入户推荐岗位上万余次。

五、后续服务到位,确保群众安心就业

XX县要求涉及易地搬迁的乡镇街道党政干部、帮扶干部、包保干部、包保楼栋干部在服务群众时要做到“主动作为、积极作为、创新作为、担当作为、廉洁作为”,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第8篇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紧扣易地扶贫搬迁中心任务,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拓宽就业渠道,促进社区融入,构建全周期后续扶持机制,努力把安置社区建设成为安居乐业的幸福新家园,让搬迁群众稳得住,逐步能致富,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

二、主要目标

到2022年,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安置社区组织体系全面建立,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基本完善,搬迁群众能够就近办理公共服务事项,有序参与社区治理,有效融入新社区生活。到2025年,安置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全面加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搬迁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三、建立健全安置社区组织体系

坚持宜城则城、宜乡则乡的原则,加快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等各有其位、各司其职,功能健全、运转有序的安置社区组织体系。根据安置地人口规模、尊重群众意愿合理划分安置社区,同步调整、健全社区党组织,及时成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办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纳入迁入地街道(乡镇)管理。为便于治理和提供服务,居(村)民委员会规模不宜过大,居民办事应就近方便。规划建设在城区的安置社区,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设立城市居民委员会;规划建设在乡镇的安置社区,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设立村民委员会。合理设置居(村)民小组,划分安置社区综合网格。规模较小的安置区,可成立若干居(村)民小组,并入当地居(村)民委员会管理。建立健全安置社区群团组织,大力培育发展老年人协会、残疾人协会、红白理事会、志愿者协会、文体协会、科普协会、平安类组织等服务性、公益性、互社区社会组织,根据居住状况推动成立业主委员会。尚未建立健全安置社区组织体系的,要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做好过渡期管理服务工作。对确有必要且符合设镇设街道标准的,可考虑调整周边行政区划,设立镇或街道。

四、完善安置社区治理制度机制

加快推进党组织领导的安置社区治理制度机制建设,畅通多方参与渠道,不断提高安置社区治理水平。抓紧制定安置社区党组织议事规则、居(村)民自治章程,完善社区“两委”各项工作制度。编制安置社区居(村)务公开目录,落实居(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及时将有关办事流程、工作进度、执行效果、经费收支等情况进行公开。围绕社区服务设施功能配置、绿化美化建设、物业管理等,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议事协商制度,丰富议事协商形式,引导搬迁群众广泛参与社区协商。围绕公共秩序、环境卫生、邻里互助、勤俭节约等,加快制定村规民约或居民公约。引导搬迁群众选择合适的物业管理方式,做好安置社区内公共设施维护、车辆停放等工作。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风险隐患的分析研判和预防化解机制,畅通和诉求表达渠道,加强自然资源权属纠纷、赡养纠纷、家庭邻里纠纷调解工作,从源头依法化解矛盾。健全困难群众监测预警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救助帮扶。健全完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等应急处置机制,做好肺炎疫情社区常态化防控工作。

五、加强安置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进一步加强安置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优化服务机制,引导商业服务布局,确保搬迁群众就近方便办事,能够享有与迁入地群众同等水平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生活服务。将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安置社区规划,加快推进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全面推进“一站式”服务,简化政务服务办事流程,做好迁出地和迁入地的工作衔接。积极主动办理涉及安置住房的各类审批手续,防止产生遗留问题损害群众利益。

完善安置社区就业、教育、社会保险、救助、治安等公共服务,为社区养老托幼助残服务、社区警务工作提供支持。健全完善社区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关爱留守老年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残疾人等群体。积极拓展文化、体育、科普服务功能,配置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合理规划群众举办红白喜事等活动的公共场所。邮政、金融、电信、供销、燃气、电力等公共事业服务和物流配送、资源回收商业网点要尽快覆盖安置社区。

安置社区服务业,鼓励发展社区物业、维修、家政、餐饮、零售、美容美发等生活服务业态。满足城乡基层公共服务需求,开发保洁、保绿、公共设施维护、便民服务、妇幼保健、托老托幼助残、乡村快递收发等便民服务类岗位。积极推广在安置区附近建设扶贫车间,培育开发绿色低碳的社区加工业企业和就业岗位。

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培育安置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或服务站点,支持引导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区服务,为搬迁群众开展心理疏导、科学文明素养提升等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引导搬迁群众参与志愿服务。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搭建搬迁群众网上沟通平台。

六、加快促进搬迁群众融入社区

广泛开展安置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文化体育和科学普及等活动,促进搬迁群众社会交往和互动,增强归属感和认同感。组织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组织开展传统美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宣传实践活动,弘扬孝老爱亲、守望相助、自强诚信、崇德向善等优秀中华传统美德。结合中华传统节日、重要节假日、少数民族特色节日等节庆活动广泛开展文体活动,推动广场舞等文体活动健康、规范、有序发展,促进搬迁群众互动交往和情感交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引导搬迁群众强化法治观念,增强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共同体意识,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大力推进移风易俗科学普及,引导群众抵制红白喜事大操大办以及奢侈浪费、薄养厚葬、攀比炫耀、酗酒等不良习气,树立健康生活观念和科学生活方式。在少数民族较多的安置社区推动建立交流融合的社区环境,促进各民族和睦一家亲。

七、着力加强安置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第9篇

根据调研安排,现将**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情况汇报如下:

一、生态移民易地扶贫搬迁情况

**是国家六盘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甘肃58个贫困县之一,也是甘肃23个深度贫困县之一。新一轮扶贫开发以来,针对南部山区“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实际,县委、县政府高瞻远瞩、科学谋划,坚持以脱贫攻坚统领经济社会发展,举全县之力实施生态移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对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的新堡、干城、横梁3个乡镇实施整乡搬迁,对黑松驿、定宁、古丰等8个乡镇的58个完全干旱山区行政村实行整村组搬迁,新开发土地18万多亩,沿省道316线两侧集中规划建设12个移民新村和绿洲小城镇,累计搬迁安置贫困群众1.53万户6.24万人,县域内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布局得到显著优化,走出了一条高深山区贫困群众易地搬迁脱贫致富和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扶贫开发新路子。

二、安置住房项目建设和分配入住情况

2011年以来,全县累计建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24个(行政村内就近安置点11个),建成房屋16997套,安置农户16958户,人口68979人(建档立卡户13167户54906人,非建档立卡户3717户14073人)。其中:“十三五”期间共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16个(行政村内就近安置点11个),共建成房屋9227套(绿洲小城镇4790套,黄花滩康乐新村、富民新村、兴民新村、富源新村2678套,黄羊川镇、黑松驿镇、古丰镇、十八里堡乡、西靖镇行政村内就近安置点1759套),安置农户9227户34849人(建档立卡户6689户26113人,非建档立卡户2538户8736人。)

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由发改部门立项,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办理用地报批、征地供地手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办理规划许可、竣工验收等手续,安置点工程建设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安置住房的数量、分布、土地性质、土地取得方式等具体情况如下:

黄花滩生态移民区:共建设安置点13个,建成住房15583套。分别为:爱民新村747套,立民新村589套,富民新村1379套,为民新村926套,圆梦新村1000套,阳光新村1035套,感恩新村918套,富康新村335套,惠民新村768套,兴民新村1259套,康乐新村779套,富源新村1058套,绿洲小城镇4790套(小户型792套)。绿洲小城镇土地属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他12个安置点土地均为国有土地,以划拨方式取得,其中圆梦新村、阳光新村、感恩新村、富康新村3288套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富康新村335套房屋属商铺,尚未进行移民安置。

行政村内就近安置点:共建设安置点11个,建成住房1759套。分别为:黄羊川镇一棵树村50套,菜子口村116套,周家庄村25套,石门山村131套,马圈滩村185套;古丰镇古丰村211套,西山堡村490套;黑松驿镇黑松驿村249套;十八里堡乡曹家台村71套,东庙儿沟村181套;西靖镇七墩台村50套。土地均为即有集体建设用地。

三、安置住房手续办理情况

黄花滩生态移民区和绿洲小城镇13个集中安置点中,圆梦新村、阳光新村、感恩新村3个公共租赁住房安置点2953套住房规划、用地审批、竣工验收手续均齐全;绿洲小城镇4790套安置住房规划、用地审批、规划手续齐全,已完成62幢1476套的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剩余安置住房正在进行竣工验收。上述4个安置点共有住房7743套,占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总套数的45.56%。其他安置点因位于规划区外,未办理规划手续,竣工验收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和住建部门进行工程质量鉴定后,出具了《**农村住房危险性定性鉴定报告》或《住房安全等级认定(鉴定)表》,用地审批手续齐全,共7495套,占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总套数的44.1%。11个行政村内就近安置点安置住房1759套,土地属即有集体建设用地,规划手续、竣工验收手续齐全,占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总套数的10.35%。

其中:**“十三五”期间共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16个(行政村内就近安置点11个),共建成房屋9227套。具体为:绿洲小城镇安置住房4790套,规划、用地审批手续齐全,已完成62幢1476套的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剩余住房正在进行竣工验收,占51.91%。黄花滩生态移民区康乐新村、富民新村、兴民新村、富源新村新建安置住房2678套,位于规划区外,未办理规划手续,竣工验收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和住建部门进行工程质量鉴定后,出具了《**农村住房危险性定性鉴定报告》或《住房安全等级认定(鉴定)表》,用地审批手续齐全,占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总套数的29.02%。黄羊川镇菜子口村等11个行政村内就近新建安置住房1759套,土地属即有集体建设用地,规划手续、竣工验收手续均齐全,占19.06%。

四、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情况

我县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自2015年开始,在黄羊川镇先行开展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17年全面铺开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开展确权登记,招标金额874.92万元,已支付532.04万元,支付率60.81%。目前已全面完成70995宗农村不动权籍调查工作,其中: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完成权籍调查16997宗(“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完成4437宗)。绿洲小城镇162幢3998套楼房已完成楼盘落宗,正在进行楼盘首次登记。

为切实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群众“稳得住”和“后顾之忧”,我县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精神,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积极稳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不动产登记工作。一是明确责任分工。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住建、财政、林草等部门分管领导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领导小组,建立易地扶贫搬迁登记发证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先后2次组织召开全县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推进会,结合实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明确各方职责,推动责任落实,为确权登记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等新媒体和出动宣传车、张贴宣传标语、发放《给群众的一封信》、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宅基地、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和政策法规,在移民区重点宣传实施异地搬迁的相关政策和《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百问百答》,争取干部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累计向移民区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万多份,悬挂横幅38幅,张贴发证通告200多张,向各村组微信群发送信息300多条,召开各类会议20多场次,使确权登记工作的目的意义、工作程序和所需资料做到了家喻户晓。三是坚持试点先行。坚持“依法依规、房地一体”“应登尽登、能发尽发”的原则,充分利用乡镇、村组底子清、情况明的优势,发挥乡镇的主体责任,在各移民乡镇设立不动产便民服务点,正在多方筹措资金架设专网、配备硬件设备、培训业务人员,确定1个农村“三变”改革试点村或新型农村社区先行开展登记发证试点工作,熟练掌握和总结登记发证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解决办法和措施,为全面铺开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登记发证积累工作经验,培养登记队伍,夯实工作基础。2019年11月19日,全省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颁证仪式在**黄花滩生态移民区富民新村举行,现场为李应川等10户村民代表颁发了《不动产权证书》。四是主动下沉服务。为方便群众办证,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心连心办证工作组”,利用节假日时间,携带笔记本电脑、打印机、高拍仪、复印机,到移民村现场进行拍照,对群众提交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房屋和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提供免费复印,指导填写表格,咨询解答疑惑,受理群众不动产登记申请。针对老、弱、病、残等无法到社区当面申请的群众,工作人员主动上门服务,一对一进行办理。自工作开展以来,已累计上门服务100余次,为1000多户移民群众发放了不动产权证,赢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五是分类办理登记。对手续完备的安置住房,及时进行登记发证;对因规划许可、用地审批、竣工验收等手续不完善导致不能登记的,主动加强与发改、扶贫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摸清情况,梳理问题清单,按照“缺什么补什么、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采取联合会审方式,努力完善相关手续;对缺少竣工验收材料的,依据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的《**农村住房危险性定性鉴定报告》或住建部门出具的《住房安全等级认定(鉴定)表》,办理登记发证;对产权比例一时难以明晰的,在不动产证书附记栏注明“该不动产权属易地扶贫搬迁保障性住房,产权比例以县政府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为准”,先行办理登记;对在行政村内即有集体建设用地上就近安置的,由所在农民集体或村委会对宅基地使用权人、面积、四至范围等进行确认,公告15个工作日无异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予以确权,房产登记依据已办理的规划手续和竣工验收资料,为住户及时办理不动产登记,做到应发尽发。

截至目前,除1537套兜底户安置住房外,全县应登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15421套。其中:具备登记发证条件的5437套,占应登记任务35.26 %;暂无法登记的9984套,占应登记任务64.72%,主要为公共租赁住房2953套,缺少竣工验收住房3314套,同步搬迁非建档立卡户住房3717套。已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1133本,占具备登记发证条件任务的20.84%。其中:“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7890套,具备登记发证条件的2038套,占应登记任务25.83%;暂无法登记的5852套,占应登记任务74.17%,主要为尚未竣工验收的3314套,同步搬迁安置的2538套。已登记663套,占具备登记发证条件任务的32.53%。

五、存在的问题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量大面广,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涉及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尽管我们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发证工作总体进展缓慢,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很大差距。一是由于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整合了多项资金进行建设,搬迁安置方式较为复杂,村组之间存在差异,难以集中统一办理。如4、5、6号3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属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根据《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百问百答》要求,需回购后向移民搬迁户颁发产权证书,但回购资金筹措困难,导致无法及时向农户登记发证。二是黄花滩生态移民区安置点住房大部分属统规联建,各安置点内户型面积基本一致,整乡整村搬迁后移民群众已实际搬迁入住,但部分建档立卡户安置住房面积超出控制标准25%或每户超过20平方米,“十三五”期间同步搬迁安置的非建档立卡户每户仅交纳了1万元房款,后期产权分割、户型置换、改造住房结构及补缴房款等工作存在难度,致使登记发证难以推进。三是部分搬迁安置户因住房资金未交纳清,仅交纳了部分房款,存在经济纠纷,无法申请登记;同村同时搬迁安置户因“十二五”和“十三五”政策存在差异,缴纳的房款数额不同,群众意见较大。四是黄花滩易地扶贫搬迁12个安置点和绿洲小城镇安置点群众原宅基地属集体土地,而现搬迁安置住房占用的土地属国有土地,向搬迁安置住户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国有住宅用地,将不利于下一步集体资产折股量算等“三变”改革。五是我县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涉及7.1万宗,易地扶贫搬迁涉及24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安置农户1.69万户,6.9万人,量大面广,加之农村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严重缺失,各类矛盾纠纷较多,需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大力投入,而我县属国家深度贫困县,年初刚刚脱贫摘帽,登记发证所需经费严重不足,乡镇和各部门的工作重心集中在脱贫攻坚和产业扶贫,加之移民区群众主要收入来源为外出务工收入,安置点内多为老弱病残或锁门户,仅靠县不动产登记中心10名干部开展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困难重重。针对上述困难和问题,恳请上级部门在政策、经费方面给予协调支持。

六、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此次调研座谈会和冷局长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期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任务,让搬迁群众早日吃上定心丸,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确保问题及时解决。积极向县委、政府汇报,争取上级支持,建立健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登记发证联席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一月一调度,听取各乡镇工作进展汇报,及时协调研究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登记发证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和矛盾,确保做到应发尽发,合法合规,切实维护搬迁群众的合法利益。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充分认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落实国家和省、市安排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定信心,不等不靠,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群策群力、加快工作进度,充分发挥村、组干部的作用,引导村民积极参与,做到相互支持、相互补台,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第10篇

同志们:

根据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扶贫搬迁专责小组的工作部署,以及国家发改委关于“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全面评估核查抽查验收工作要求,国家发改委第二批抽查核验工作组将于2020年10月18日至10月25日进驻广西开展易地扶贫搬迁抽查验收工作。为全面做好迎接国家发改委对我区开展抽查验收工作。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四家班子联席(扩大)会议,就如何做好我区易地扶贫搬迁国家发改委抽查验收再进行工作部署。

参加今天会议的人员有:区四家班子领导、“两院”主要领导,处级干部;区“四办”主任、副主任;有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后援单位1名主要领导;各乡镇党委或政府1名主要领导;易地扶贫搬迁专责小组全体成员。

今天的会议有两项议程:

(一)区委区人民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通报易地扶贫搬迁迎检工作督查情况。

(二)区人民政府区长布置近期重点工作。

(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委书记讲话。

下面,进行第一项议程:请区委区人民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通报易地扶贫搬迁迎检工作督查情况!

…………

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由我布置近期重点工作!

…………

下面,进行第三项议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委书记讲话。

第11篇

在巴中市,中岭村并不是唯一活起来的村庄。巴中地处大巴山,属秦巴山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近400万人口,所辖三县两区均为国家或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贫困范围广、贫困程度深、贫困人口多。2010年底的一次摸底排查显示,巴中有41.39万户152万人长期生活在高寒山区、地质灾害隐患区和洪水淹没区的危旧土坯房内,生活环境、生存条件极差,旱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发,每年因灾返贫约2万人,占农业人口的5‰左右。

这类贫困户,往往需要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但是,这批人的搬迁安置是否妥当,事关整个脱贫攻坚战的成败,无疑也成为巴中实现全域脱贫的关键。

人往何处走?项目怎么建?如何稳得住?怎样能致富?一个个问题考验着巴中的广大干部群众。

紧盯脱贫“靶心”

“老房子旧是旧,可住习惯了不想搬。”“故土难离,搬迁哪有那么容易。”这些,曾经都是当地群众的心声。

易地扶贫搬迁是一项复杂工程,怎么搬,搬到哪儿,谁说了算?“既要有政府的主导作用,也离不开群众的主体作用。”巴中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人介绍,巴中在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始终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申报程序公开”原则,突出群众是搬迁的主体,在迁、建、管各个环节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

易地扶贫搬迁的前期工作中,巴中各级党委政府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强化政策宣传,重点就易地扶贫搬迁的安置方式、搬迁对象、补助标准、认定程序、房屋标准、建设方式、配套设施等内容进行宣传,针对群众关心的搬迁后土地、山林、户籍等问题进行回应。在搬迁方案的制定上,充分尊重群众生产生活习惯,立足资源禀赋和区位特点,合理确定安置方式,宜聚则聚、宜散则散。在决定是否搬迁的问题上,不搞大包大揽、不搞行政命令,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由真正符合搬迁条件的贫困群众说了算。

“天天盼着早点建好搬进去!”下个月,平昌县高峰乡工农村的贫困户唐明忠一家就能住进宽敞明亮的新居了。今年初,工农村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包括唐明忠在内的11户贫困户被纳入首批易地搬迁范畴,集中规划建设新居,并配套完善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扶贫搬迁既保护了山区生态环境,又与城镇化建设相结合,做到资源优化配置,有利于搬迁户的长远发展,可谓一石数鸟,多方受益。”巴中市委统筹办(农工委)负责人表示。

钱从哪里来,是易地扶贫搬迁对贫困地区的一大考验。据测算,“十三五”时期,巴中市计划完成易地扶贫搬迁总投资100余亿元。而2015年,巴中市的公共财政收入仅39亿元。

钱从哪里来?资金瓶颈如何缓解?“要解决好钱的问题,算好账,筹好钱,重点抓好易地扶贫搬迁贷款、三大国土项目叠加、涉农资金整合等政策的结合,推动项目资金深度融合,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巴中市有关负责人表示。

为了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有效实施,巴中进行统筹协调,整合交通、水利、农业、畜牧、教育、卫生等项目资金,捆绑投入工程建设。

今年初,成都高新区以每公顷442.5万元的价格使用巴中市300公顷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总金额达13亿元。巴中成为国土资源部出台《关于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积极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后,全国第一个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存量增减挂钩指标的地区。

巴州区水宁寺镇枇杷村贫困户陈容就是增减挂钩政策的受益者。她介绍,得益于村里试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国土资源项目,家里拆掉的土坯房获得5万元补偿,相关搬迁政策补助2.5万元。算下来,120平方米的新房,自己只花5万元。目前,枇杷村已有100多户村民受益。

多方开源,整合资源,还要切好蛋糕,把钱用在关键地方。巴中坚持重民生,谋长远,合理安排搬迁建房资金、产业扶持资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资金的分配比例。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资金,立足现有基础、着眼未来需求,查漏补缺、合理安排。

幸福指数节节高

7月10日,巴中市南江县高家河村。蓝天下,美丽的新村聚居点像画一样美:各家房前屋后种植着蔬菜瓜果,飘香诱人;老人们聚在一起纳凉喝茶“摆龙门阵”……

曾经过的是“楼上饭菜香,楼下猪粪臭”的生活,如今,路通了、新居建好了、幸福指数越来越高了。

这一切是如何实现的?挪穷窝,建新村,搬来幸福新生活。巴中市用活用好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着力狠抓“对象识别、政策标准、配套服务、产业支撑、均衡协调”五大关键环节,做到精准搬、科学搬、稳妥搬,从根本上解决“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实际困难。

根据巴中市7月1日出台的《关于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意见》,巴中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主要是指“四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安全隐患区,即居住在洪水淹没区、地质灾害隐患区等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资源匮乏区,即居住在当地条件难以满足基本生活生产需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设施配套艰难区,即居住在基础设施施工难度大、建设成本过高、生产生活成本过大区域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工程移民区,即居住在大中型水库库区、国家主体功能区中划定的禁止开发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锁定了对象,巴中着力精准搬,做到‘一个也不能漏,一个也不能少’。”巴中市有关负责人介绍。针对一代人修几次房、代代都为修房忙的实际,巴中聚焦“四区”的贫困户,采取“三看三评三审”,即看区域环境、看扶贫成本、看房屋状况,院户评、村组评、村民大会评,乡镇初审、县区复审、市级审定,对搬迁对象精准识别、建档立卡,确保政策、项目、资金等精准滴灌到需要搬迁的贫困户。

“人到哪里去”是易地搬迁的重要环节。如果选址不合理,搬迁去向与搬迁户的谋生能力不适应,就会搬而难安、搬而难富,甚至返迁回流。

“以规划引领,实现科学搬迁。”巴中市委统筹办(农工委)负责人介绍,巴中综合考虑致贫原因、发展能力、群众意愿、资源承载等因素,推动搬迁安置“三靠”“五进”“两治理”。

“三靠”,即靠近集镇、靠近产业园区和景区的规划聚居区、靠近新农村社区。“五进”,即进产业园区、进旅游景区、进县城、进集镇、进中心村和聚居点。“两治理”,即加强搬离区域治理,进行生态修复;加强安置区域治理,进行生态保护。

从干旱缺水、易滑坡的山上搬到平坦便捷的聚居点,3年来,平昌县驷马镇创举村村民苟星权不仅住得安心,还发展起农家乐,收入年年攀高,摘掉了“穷帽”。

“群众搬迁到哪里,基础设施就建设到哪里,公共服务就布点到哪里。”巴中市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在易地扶贫搬迁中,巴中持续推进“1+6”扶贫模式,坚持成片推进、整村实施、精准到人的推进机制,做到群众搬迁到哪里,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布点、现代产业发展同步配套推进到哪里。

对此,巴中提出安置点建设的目标:“五化五通五有”,即硬化、绿化、亮化、净化、美化,通路、通电、通水、通电视、通通讯,有活动广场、有购物中心、有卫生室、有文化站、有垃圾收运点。

新村即景区,新居即景点,城乡一体,村镇一体,一幅幸福美丽的新农村画卷正在巴中大地铺展。

产村相融“换穷业”

成排的新房,完善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便利的菜市场、卫生院等配套设施一应俱全。7月11日,盛夏之际,笔者行走在巴中市水宁寺镇龙台村、清江镇巾字村、燕山乡李寨村等地,感受到易地扶贫搬迁为这片土地带来的生机与活力。

搬出来的贫困群众受益良多:住得更安全,生活更方便,基本公共服务更完善,重要的是,很多安置点就业增收的机会也更多了。

易地搬迁挪了 “穷窝”,要顺利斩断“穷根”,还得“换穷业”。巴中按照先试点再推开、严标准防返贫、重意愿可持续、缩差距促均衡的工作思路,坚持易地扶贫搬迁与产业先行、产村相融相结合,确保贫困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通过易地扶贫搬迁,中岭村把居住在山下和半山腰的村民搬到地势平坦、水源充足的聚居点。再将腾出的宅基地与原来的承包地进行规模化整理,建成农业科技观光示范园,成立草莓、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发展以“农家乐”为重点的乡村旅游。“搬迁前后一对比,全村人均增收逾2000元,村民的好日子就像芝麻开花节节高!”郭飞说。

“搬进好房子,还要过上好日子。”巴中市有关负责人表示,只是房子虽漂亮,如果产业支撑跟不上,农民不能持续增收,搬到新的聚居点也留不住人。

如何留住人,能致富?产业先行、产村相融是必然选择。巴中不仅给老百姓选好聚居位置,还选准产业,激发他们的内生动力。在巴中市易地扶贫搬迁的“三靠”中,就明确提出靠近产业园区和景区规划聚居区。

“十三五”时期,巴中还计划依托1200余个新建或已有的安置区集中安置9万余人。其中,仅依托产业发展的安置区将达1000余个,可安置8万余人,占集中安置总人数的90%以上。

巴中多山,丘陵、山地占辖区面积的90%。曾经,劣势在山,生产、生活基础差,农民常与贫困相伴。如今,依托易地扶贫搬迁,“挪穷窝”与“换穷业”并举,劣势也能转化为优势,让山区现代农业迸发活力。

近年来,巴中按照“巴山新居+特色农业+生态旅游”的大农业发展思路,大力实施核桃、茶叶、巴药“三百”工程和发展生态养殖,推出“巴食巴适”区域公用品牌,加快发展乡村旅游、电子商务两大新兴业态。

目前,巴中全市茶叶种植面积达到65万亩,核桃112万亩,巴药39万亩,建成了“驷马水乡”“七彩长滩”等12个乡村旅游基地。在短期增收项目上,积极支持贫困户发展投资少、风险小、收益快的生态养殖和庭院经济,已脱贫的贫困户80%以上实现了家家有一个增收养殖项目或优先安置产业园区稳定就业,贫困户每年人均可实现增收1000元以上。“归雁经济”成为一个新亮点。巴中通过实施“回引创业”工程,引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发展增收产业。凡是片区或村引进的业主、回引创业的企业,均将该区域内的易地搬迁贫困户全部纳入产业链条、带动发展。

第12篇

一、新疆移民搬迁项目的实施情况

新疆农村搬迁主要是在政府主导下,有计划、有组织、有规模地搬。搬迁类别主要有牧民定居、工程搬迁、生态搬迁、易地搬迁等。由于新疆大多数搬迁都涉及贫困人口,因此各类搬迁也都可以归属为扶贫搬迁。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及90年代初期,搬迁以牧民定居为主,同时伴有部分工程搬迁;90年代中后期在“八七”扶贫攻坚工作中,部分地区实施了针对贫困乡村的异地搬迁;本世纪初以改善生态环境为目的的生态搬迁项目开始实施。2001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决定,利用国债资金在西部地区开展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作。2004年,新疆被列入试点省区,开始了针对生活环境极端恶劣的贫困人口的易地搬迁试点工作,见以下表1。

1997―2005年针对新疆扶贫搬迁的政府投资共计188亿元,各年分布差异较大,同图1,其中,搬迁投入最高的年份是2004年,共计投入5335万元。按投资分布可以将新疆扶贫搬迁工作划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97年以前,小规模搬迁阶段。这一阶段农村扶贫搬迁规模较小,主要有哈密、阿克苏、昌吉等地(州)、阿勒泰,采用集中式、插花式和牧民定居半定居等方式进行搬迁安置。

第二阶段,1997―2000年,规模搬迁阶段。1997年7月,为实现“八七”扶贫攻坚目标,解决贫困农牧民温饱问题,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哈密地区召开了异地搬迁扶贫开发现场会,总结推广了哈密、阿克苏、昌吉等地(州)的扶贫搬迁中的经验和做法,由此拉开了自治区8个地(州)30个贫困县(市)有规模的移民搬迁工作的序幕。各地加大了扶贫搬迁投入和搬迁项目资金的安排,1997―2000年,直接用于搬迁的国家扶贫资金共计9512万元,年均2378万元。

第三阶段,2001-2003年,搬迁低落阶段。2000年后,国家对新疆的扶贫投入不断增加,但扶贫搬迁项目建设进入相对低潮阶段,这一时期搬迁投入占扶贫项目资金的比例由前期的3%以上,降到1.5%左右,投入金额下降一半以上,国家扶贫资金中年均仅有862万元安排给搬迁项目。

第四阶段,2004年以来,搬迁再兴阶段。2004年在国债资金的支持下,新疆搬迁中的国家资金投入达到历史最高的5335万元,2005年有所回落。

从1997―2005年,新疆共投入移民搬迁项目资金7.62亿元,先后累计搬迁贫困农户34484户、16.69万人。其中1997―2000年,移民搬迁22700户、10.08万人,2001―2003年移民搬迁8652户、4.9万人。2004―2005年移民搬迁3132户、1.71万人。

二、新疆移民搬迁中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搬迁项目规划不全面,工作难度估量不足,设计不够细致

搬迁是一项系统工程,生活、生产所需的水、电、房、暖、路、地等缺一不可,在规划与实施中不可偏废任何一项。但实际规划与实施中,部分项目考虑不全面,导致搬迁后居民无法安居,也很难乐业。表现在:一是对解决部分搬迁群众依恋故土、思想游离问题没有预案;二是对每个安置地资源承载能力没有进行认真具体分析;三是没有对分期分批分户建设项目、资金及来源做准确、详细测算;四是对搬迁后的行政隶属关系考虑不周到,造成迁入后农民仍归属原迁出地,农民需要远距离办理各种行政手续。五是对建设中一些关键性问题缺少预见,其中水的问题较多,实施中发现不能兼顾上下游关系、不能兼顾地表与地下的关系,导致水源过度开发。

(二)搬迁规划层次低,难以科学规划,统一协调

目前各地搬迁项目多由各县比照国家与自治区扶贫搬迁工程资金安排的原则,使用范围、建设内容、结合本县实际条件编制扶贫搬迁规划,在迁入地选择上,总体以县域为选择范围,受利益划分、行政管理权限限制,不可能进行跨县域的搬迁安排。这就使得一些总体经济状况较差、贫困问题较为严重、更需要扶贫搬迁的县市,难以在县域内选择出适当迁入安置地,扶贫搬迁难以实施,即使实施,也是“鸡窝倒鸭窝”,搬迁后增收效果不明显,还可能导致进一步的资源分配压力。这在贫困人口集中、人均耕地较少的和田、喀什地区特别明显。

(三)搬迁投入不足,搬迁致贫时有发生

新疆农村居民搬迁项目中,多采用国家、地方、个人共同投入的方式,贫困地区农民受财力影响,搬迁能力弱,因此搬迁实施中农民抵触性强,时程长。部分搬迁农户靠借款建房,搬迁后经济负担加重,后续的生产投入能力不足,加之不适应迁入地的生产方式,一些搬迁户出现绝对收入的下降,极易返迁。表2列示了新疆部分搬迁项目的投入结构,各项目中个人承担比例最高可达85%,最低的也有17%。搬迁费用的个人分摊制,客观上也导致“富搬穷不搬”的现象,越是贫困的人口越无法享受国家配套的搬迁资金。

(四)搬迁后,产业发展相对迟缓

已实施的扶贫搬迁项目中,搬迁户增收效果相对迟缓,分析原因主要有:一是搬迁户过去生活相对封闭,思想保守,缺少一技之长,迁入新居后不能迅速适应新的社会环境;二是缺乏发展资金。搬迁户多为贫困户,家底薄,搬迁后积蓄基本用光,甚至负债,导致生产资金极度缺乏;三是迁入地多为新居民区、新开荒地,基础工程量大,个别规划存在先天不足,在通路、通水、通电、排污等方面不能完全到位,难以高效开展生产经营;四是政府后期扶持上办法不多,后续投入与支持不足,个别地方对搬迁前许诺的优惠政策和措施还不能落实。

(五)搬迁项目耕地以新开荒地为主,投资成本高,水资源利用中问题多

新疆搬迁户耕地配置来源主要有:(1)利用迁入地集体土地为搬迁户提供耕地;(2)迁入地农户承包土地收回后,承包给新迁入户;(3)通过合法开发荒地为搬迁户配置土地。对各县历年搬迁项目统计,迁入户耕地82.88%来自开荒,12.50%来自迁入地集体土地,4.61%为迁入地农户承包地收回。迁入户耕地主要以新开荒地为主。

新开荒地作为搬迁户的主要耕地来源,对迁入地居民利益冲击相对较小,但开荒投入大,增效相对迟缓;新开荒地对水利建设投入要求高,还常存在“上游开荒,下游荒”的问题,存在与下游争水,与居住地原居民争水、破坏周边生态环境的隐患。

(六)移民搬迁与区域开发、民俗文化的关系处理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