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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情况汇报

时间:2022-11-07 09:12:2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扫黑除恶情况汇报,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扫黑除恶情况汇报

第1篇

乡镇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汇报

xx保险xx中心支公司积极响应监管部门及总分公司关于落实《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业和保险业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的通知》( 保监发〔2018 号)要求,严防涉黑涉恶势力扩散至保险行业,妥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结合工作实际,迅速开展行动,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做好扫黑除恶相关工作,成立了以中支总经理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全局。由中支人事行政部牵头成立工作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工作。

二、强化学习,注重宣传。充分利用邮件、微信群、内外勤早夕会等多种方式;向广大员工广泛宣传打黑除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公司LED显示屏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职场悬挂横幅,营造扫黑除恶氛围,动员全体员工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导客户正确保护自己,提高了防范意识,共创安全保险环境。

三、强化自查,搞好摸排。要求各业务渠道认真做好自查自纠,积极排查保险市场中与黑恶势力勾结进行保险诈骗、干扰保险机构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形,积极主动地做好线索排查。同时加强内控管理,及时堵塞管理漏洞,严格人员管理,严防内部人员与黑恶势力勾结,铲除黑恶势力在保险领域滋生的土壤。

通过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强化了中支日常经营过程中的风险控制机制和管控能力,全面提升合规经营执行力。在今后的工作中,xx保险xx中支将持续做好扫黑除恶的日常工作,为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快速、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内部环境。

第2篇

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

1月以来,我乡按照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布署,常态化开展日常工作。现将1月份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继续深入各村(社区)进行院坝会,走村入户,村民大会,农民夜校等方式宣传扫黑除恶项斗争工作,调动老百姓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积极性,发放资料100余份。

二、细化工作措施,全面摸底摸排

  做好各项工作和资料,深入各村(社区)加大摸排线索力度。

三、下月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我乡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全乡人民群众人人知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在全乡范围内形成扫黑除恶全民参与的氛围。

 (二)加强扫黑线索摸排力度。加强各村(社区)扫黑除恶工作的线索摸排,对每月线索摸排情况进行填写。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确保件件有着落。

第3篇

按照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会要求,响水镇党委、政府迅速召开会议,周密安排部署,扎实开展一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现将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高度重视,认真安排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我镇召开了党委会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并及时组织召开了响水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会,对全镇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部署和落实。

2、强化领导,压实责任。

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站所长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同时镇与村支部书记签订了责任书。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微信公众号等深入广泛宣传扫黑除恶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向全镇每户群众发放了扫黑除恶宣传告知单9000余份,在全镇主要道路和行政村显著位置装订宣传板20余块,设置大型宣传展板1处,设置LED宣传屏1个,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设置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信息渠道。

4、突出管理,深入摸排。

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进行突击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响水镇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派出所干警、包村干部及相关人员对所包村、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截止目前,镇政府和各村未收到举报线索,派出所收到5条举报线索,经核查不属于黑恶势力。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是群众主动参与扫黑除恶积极性不高。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生活环境基本安定和谐,多数群众感觉黑恶势力离自己比较远,真正对扫黑除恶的认知度、辨识度不高。且群众在现阶段往往又是以低学历、老龄化为主的群体,或多或少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理。二是宣传发动仍需进一步加强。结合基层实际,现阶段扫黑除恶宣传形式、宣传内容不够丰富,宣传发动形式比较单一。如有些村的宣传挂图内容重复,个别村对一封信、宣传手册、图解彩页等宣传材料,“只注重发未发,不注重看未看”,导致一些制度机制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达到“广泛宣传,全民发动”的最终目的。三是扫黑除恶部门联动没有形成合力。由于各部门工作性质不同,现阶段各部门扫黑除恶工作只负责与上级对口单位进行对接,但部门与部门之间信息、资源没有共享渠道,缺乏有效协调联动,造成各部门扫黑除恶工作单打独斗。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镇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用好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斗争,切实打出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震慑声势,打出人民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打出政治生态的清风正气。 

(一)宣传发动不歇气。进一步创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在街内显著位置制作宣传标语,在镇区商店门市之间增加小精美宣传栏,形成扫黑除恶强大声势,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举报。

(二)抓好线索摸排不放松。进一步制定完善周计划、月计划,继续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村庄、重点企业的走访摸排力度,深挖细挖,坚持对涉黑渉恶行为“零容隐”的态度,不放过任何一条线索,不错过一个问题,不漏任何一个细节。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实现全覆盖、发现问题线索第一时间回报。

(三)抓好协调联动不松懈。进一步加大与公安、司法等各部门协调联动,共同组织专项行动,资源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坚持扫黑务净、除恶勿净,以铁的担当和雷霆手段,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政治战,攻坚战、持久战、民心战,用实际成效增强全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4篇

农业农村局关于省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市扫黑办:

按照市扫黑办《关于切实做好省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实际立即进行了自查和整改。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问题一:受疫情影响,各镇(办)、单位开展专项斗争有松气泄气的现象,力度和措施有所减弱。

整改措施:按照市扫黑办安排,我局于6月10日组织召开了农业农村系统扫黑除恶“三无”创建工作推进会,听取局属单位关于扫黑除恶“三无”创建活动情况汇报。局党委书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赵军同志就当前农业农村系统“三无”创建活动进行了重新安排,要求各单位结合“三夏”工作,以单位工作职能为本,全力做好创建工作。会后,各支部组织召开了本单位民主生活会,就本单位扫黑除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头赴包抓的单位进行了指导。经过一周时间的学习教育和自查整改,各单位对扫黑除恶有了新的认识,全体干部职工鼓足干劲,正在以“三无”为目标,全面开展行业乱象整治工作。

问题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地区监管机制还不健全,行业乱象整治工作还不彻底。

整改措施:局扫黑办牵头,各单位按照工作职能分工,一是对农村集体经济监管方面存在的漏洞,特别是集体资产流失问题进行清产核资,目前已完成了2个镇35个村的集体资产核资,发现并纠正了3个村在记账方面存的不合理项目;二是由农技中心和种子站分头对各镇街道的农资门店进行了抽查,发现并纠正农资购销记账方面的问题2处;三是市动卫所组织人员对全市养殖场兽药和饲料添加剂进行了检查,并印发私屠乱宰治理宣传单1000多份,教育和引导广大养殖户进行集中定点屠宰,坚决抵制私屠乱宰行为。四是市农机管理站正在对我市及从外地来我市作业的收割机械进行检查,教育作业人员守法经营、规范作业,禁止欺行霸市、哄抬价格,累计检查收割机械230多台次,发现并督导处理安全隐患4台次。

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18日

第5篇

一、提高政治站位,实施强势推进。

1、健全机构。在省、州和长白山森工集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后,我局立即召开了专项斗争工作会议,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为专项斗争工作组组长,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按照局领导分管战线,落实了工作责任区。成立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下设综合工作组、案件督办组、法律政策组、执纪问责组和宣传组。办公室设在政法委,由政法委书记负责日常工作。全局各单位、各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开展工作。

2、认真落实。林业局及时制定下发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密制度》,严格按照方案开展各项工作,要求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工作职责,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局属各单位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分别在党支部会议、党员大会、职工大会上详细讲解扫黑除恶知识,将省、州、长白山森工集团的指示精神和林业局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部贯彻传达到职工群众中去,同时认真研究部署,推动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使全局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提高了政治站位,增强了政治敏感性,坚定了打赢这场专项斗争的信心。

二、大造舆论声势,营造浓厚氛围。

1、高度重视。局党委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到重要的议事日程。2018年5月份以来,我们召开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动员会议2次,组织局级专题学习6次,召开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议3次,召开局党委常委专题会议3次。要求全局上下做到以下三点:宣传工作要做到铺天盖地,职工群众要100%知晓,覆盖率要达到100%,党政工要齐抓共管,切实巩固专项斗争成果;要以扫黑除恶为契机,将破坏、蚕食林地情况调查清楚,要依法依规保护好森林资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进一步形成长效机制,落实好上级的安排和部署。各个林场紧紧围绕上述要求,及时整改工作中的不足,督导人员与基层单位的15名代表分别进行了入场谈话,搜集案件线索。

2、大力宣传。自开展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林业局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林场广播、宣传专栏、白河林业、微信等宣传媒体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在机关办公楼、美人松宾馆、民心家园、各基层单位制作大型宣传标语56幅,宣传板块80幅,灯杆旗150幅、宣传横幅200条、宣传栏30块。在全局范围内发放传单5000余条、《致全局广大职工群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一封信》3000封,应知应会手册300本。制作了1500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海报,在机关办公楼一楼大厅制作了专题幻灯片连续滚动播放,并在林业局公众号及微信朋友圈进行广泛转发宣传。在省、州宣传媒体上发表宣传稿件5篇,在《白河林业》发表专项斗争工作稿件9篇,在白河林业局微信公众号发表报道13篇。同时设置了举报箱17个和公开举报电话1部,使宣传工作真正做到了声势浩大、铺天盖地。在两次专项斗争专题会议上,林业局认真传达落实省林草局和长白山森工集团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并安排部署了下一步工作。要求全局上下积极行动起来,提高全局广大职工群众对专项斗争的认识,在全局范围内再次开展大规模专项斗争宣传动员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整改问题。

1、直面问题。局专项斗争督导组先后两次对15个基层单位进行了督导检查,共发现了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个别单位和领导干部对专项斗争的重视不够,影响了职工群众对专项斗争的认识。二是宣传力度不够,重点地段、标致性建筑和区域宣传标语不够醒目。三是线索排查方法单一,只注重报表,入户调查不到位,存在死角。

2、全面整改。对于上述存在的问题,局扫黑领导小组立即行动起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了全面整改。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在局机关办公楼、美人松宾馆、民心家园等重点部位增设宣传标语80幅、横幅130条、灯杆旗60套,各基层单位组织宣传队入户1300户,发放宣传单1300张,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不留死角;二是全面提高基层的重视程度,在局场两级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自身的问题,提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并对中央第13督导组反馈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结合我局实际情况,部署安排下一步的工作。尤其是在基层单位的专项组织生活会上,领导班子对照问题,全面认真查摆不足,并按照责任书的内容,兑现承诺。局扫黑办为此还专门举办了全局专项斗争培训班,聘请法院、公安局相关人员讲课,提高了全局基层领导干部的认识;三是全方位、全覆盖进行入户调查,对全局职工群众和外来人员的3500户居民发放入户调查表3500份,入户率达100%,无一漏户。

第6篇

2018年上半年,社区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年初重点工作计划,有序进行各项工作,现将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建工作

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组织学习讨论12次,开展主题党日10次,综合、专题议党各2次,领导班子讲党课2次,向郑德荣同志学习讨论会1次,学习宪法、监察法等,增强思想意识,全面加强从严治党。

二、社会事务

一是救助工作。上半年新纳入低保12户18人,为98户低保家庭办理了临时救助补贴,取消低保家庭39户,调整变更低保家庭46户。启动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试点工作;加强返乡创业、就业指导等重点工作,目前已解决500余人就业难题。二是卫计工作。完成2018年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第三阶段调查对象的信息摸底、信息核实及调查对象上报工作。开展爱心义诊、健康讲座等活动10余次。三是综治维稳安全工作。完成小区内清理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会议3次,发放宣传单500余张。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气象减灾等宣传检查工作。四是城市管理工作。通过居民自治,实现对辖区金盾小区无物业管理工作;解决福聚苑小区、铁路小区等生活困扰问题。完成辖区内所有老旧小区危房排查,管线老化排查。

三、创新工作

一是创新服务载体。依托“智慧明安”APP,大力发展便民服务,开展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20余次,着力推动五城联创工作。二是争创成果。全州红十字系统基层组织工作中,荣获先进单位,妇联工作积极发挥帮扶作用,荣获“民生帮扶工作先进集体”。同时,荣获“模范职工之家”荣誉。三是载体活动。依托“新世代传习所”“安图县图书馆社区分管”载体,组织宣讲、读书活动13次。

 

第7篇

2019年,北路乡党委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县人武部总体安排部署,立足本乡工作实际,大力强化党管武装的责任意识,严格贯彻党管武装的各项制度,坚持经济建设与武装建设共同安排、共同落实、共同推进,努力探索乡武装工作新途径,较好地完成了民兵整组、兵役登记、年度征兵等各项工作任务,有力地促进了我乡基层武装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将我乡党管武装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紧抓思想教育

利用乡村干部会议、大讲堂、调度会等平台定期组织学习加强党管武装工作的有关指示和规定,引导全乡干部认清党管武装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全乡上下做好武装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有力地加强了乡村各级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目前,思想教育覆盖9个村490人。

(二)狠抓民兵教育

紧抓民兵预备役人员集训等活动的开展,对民兵预备役人员进行了党的政策理论知识、形势战备、民兵职能性质等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提高了民兵思想政治素质,激发了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爱军习武和岗位奉献的热情。2019年,全乡开展30次集中教育活动;各村先后组织集中教育活动,每村开展8场次,各村在家民兵均参加了学习。

(三)常抓全民教育

采取点面结合、以点带面的教育形式,紧紧抓住“八一”建军节、征兵等时机,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依托乡党委、各学校和各支部三个教育平台加强党员、在校学生和广大群众三个层面的国防教育,有效增强了广大群众的国防观念。在中小学开展国防教育9场次1900余人,在群众中间宣传国防教育5600余人次。

二、严格落实党管武装工作制度

武装工作无小事,对武装的主要工作、重大活动,乡党委始终坚持做到指导到位、检查到位、督促到位,确保武装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进一步落实乡人武部部长工作责任,组织全乡民兵进行集训,定期向党委汇报并研究人武工作,加强对民兵应急分队的管理教育,提高民兵应急分队的服务意识、全局意识和应急能力,树立民兵组织的良好形象。二是按照党管武装的要求,把强化各项制度的落实作为党管武装工作的长效机制来抓,认真执行《党委议军制度》、《武装委员会例会制度》等各项制度,推进党管武装工作。三是把武装经费纳入政府预算统一落实,2019年落实武装工作经费4.5万元,保障了集训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稳步提高党管武装工作质量  

(一)扎实抓好民兵预备役建设。为保证我乡预备役人员成为政治上合格、军事上过硬的坚强队伍。一是加强民兵预备役思想政治建设,采取民兵干部会议、宣传栏、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全民国防教育,不断强化全民国防意识,确保民兵预备役建设的正确方向。二是抓好民兵军事训练。按照训用一致、突出重点、分类施训、注重实效的原则,我乡在2019年共开展民兵训练18次286人次,有计划、有步骤地搞好了规范化训练。三是发挥民兵预备役作用。在脱贫攻坚重点工作推进中协助参与拆危、拆违、环境卫生整治、易地搬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推进难点化解、重点工作推进、热点问题解决工作,成为脱贫攻坚力量中不可忽视的一支队伍,年内开展拆危、拆违18次,共520人,参与脱贫攻坚重点工作1480人次。

(二)认真开展征兵工作。在征兵工作中,乡党委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组织适龄青年应征入伍。一是及时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专门的征兵工作办公室。二是为充分调动广大适龄青年报名参军的积极性,乡党委强化责任,细化任务,将动员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并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宣传工作,共印制发放宣传单9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18副,召开征兵工作宣传动员会议9次,领导干部下基层走访宣传9000余人次。三是严格把关,确保兵源质量。严格政审程序,坚持村、乡两级政审制度,把好初检初审目测关、推荐送检关、上站验证关三个“关口”,全力配合县人武部做好应征青年体检复查保障工作,逐人进行核实,保证兵源质量。兵役登记158人,报名参军56人,经过层层选拔考核,入伍新兵2人,其中大专以上2人,大学生比例达100%,圆满完成了征兵任务。

(三)切实做好拥军优属工作。北路乡现有退伍军人338人,其中:老复员军人1人,伤残军人3人,烈属1人,病故军人家属1人,参战军人(优抚对象)38人、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军人171人。我乡全面落实各项拥军政策和补助金,同时结合脱贫攻坚和“走基层”活动,给家庭生活困难的退伍军人帮扶,在生产、生活方面给予重点帮扶,解决其实际困难,进一步改善军属、伤残军人、退伍军人的生活条件。开展“八一”建军节座谈会,组织退伍老军人讲他们军旅经历,弘扬正气,增强复退军人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年内,开展座谈会18场次,慰问退伍军人36名,慰问金7200元,慰问送出棉被4床,食用油3桶,大米3袋。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9年我乡党管武装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基层工作力度不够,基层建设还有待加强、民兵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的作用还不够等。下一步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好党管武装工作:

1.严格落实党管武装工作责任,坚持党管武装不动摇,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党的绝对领导工作,确保队伍纯洁、政治过硬、方向正确。

第8篇

尊敬的*主席,各位委员,领导们: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全县民营建筑企业发展、运营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基本情况

**现有民营建筑施工企业6家,分别为**县城关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县民贸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金昌广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河西堡镇永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甘肃亚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甘肃睿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其中**县城关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5月,法人为王焱,资质等级为三级,近三年生产总值分别为6000万元、8000万元、4000万元,年均收入近200万元;**县民贸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9月,法人为张钰,资质等级为三级,近三年生产总值分别为1800万元、1200万元、700万元,年均收入近90万元;金昌广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8月,法人为曹绪庆,资质等级为二级,近三年生产总值分别为1600万元、1200万元、5700万元,年均收入近200万元;甘肃睿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7月,法人为张生得,资质等级为二级,2017年生产总值分别为300万元,2018年、2019年无中标项目。

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受经济下行影响,民营建筑施工企业经营举步维艰,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新开项目逐步减少。因房地产市场“退烧”,我县建设项目逐年减少,今年前三季度全县仅有新开工项目30项,较前几年有明显减少。

二是企业资质等级较低。我县6家民营施工企业中,除甘肃睿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金昌广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为房建二级资质外,其他4家均为房建三级资质,资质低、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差、管理模式落后导致民营施工企业可投标项目少、行业竞争力弱、企业成本高、获利点高,利润较差。

三是个别项目资金不足。因个别建设单位资金不足,施工单位垫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资金回笼较慢,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个别资金薄弱的民营建筑企业被拖垮。

三、推动民营建筑施工企业发展的措施

针对民营建筑施工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以上问题,我认为

其要突破发展瓶颈,政府和企业本身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以转型发展为突破点破题开局。民营建筑企业应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优化管理机制,尽快升级资质、增加项目。政府应引导民营建筑企业向公路、水利、装配式建筑等领域拓展,提高技术复杂与高端项目的竞争能力。支持施工总承包企业向工程总承包企业转型。支持民营建筑企业组成战略产业联盟,发挥各自在不同领域、不同区域优势,实现“抱团发展”。在申报市级文明工地、“镍都奖”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给予民营建筑企业指导服务,同等评审认定。

(二)以减轻负担为切入点纵深推进。一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招投标监管单位在审查建设单位的招标文件时,应当要求建设单位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税收政策规定,严格落实简易计税规定。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依法就易发生争议的计税方式条款形成一致意见,不得单方面强行确定重复、违法的计税方式,确保建筑业纳税人各项营改增政策得到落实,合法权益得以保障。二是规范保证金收取、使用和返还制度。除投标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和建筑工人工资保证金外,严禁向民营建筑企业收取其他保证金。施工企业可依法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工程担保函形式或现金

缴纳保证金,建设单位应当将保证金缴纳方式载入招标文件供投标人选择,招标文件不得拒绝非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的情形外,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投诉时效期满无投诉的情形下,依法向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没有发生或不存在拖欠建筑工人工资情形的,在接到施工企业或建设单位申请后,人社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建筑工人工资保证金。三是严格工程结算制度。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发承包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定期或者按照工程进度分段进行工程款结算和支付。

(三)以营造环境为关键点持续发力。一要规范招投标行为。招标办要严格审查招标人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得对民营建筑企业与国有建筑企业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对招标人存在设置不合理招标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不按时返还投标保证金、拒收商业保函等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记录建设单位不良行为,并向社会公开。政府应支持民营建筑企业采用PPP模式进入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行业,依法实施“建营一体化”,不得违规对民营企业设置附加条件和歧视性条款。二要推进随机监管和信用监管。修改完善建筑市场动态核查和重点监督管理办法,建立信用等级评价机制和“红黑名单”制度,对民营建筑企业与国有建筑企业采用同一诚信评价标准,不得设置歧视、排斥

民营建筑企业信用评价指标。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防止任意检查,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干扰。落实守信激励机制,对诚信经营的建筑企业实行自我承诺免于检查,为诚信经营的企业提供信用支持。建立主动整改、主动纠错、信息公示的信用修改机制,对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平台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信息,企业主动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整改效果好,消除不良影响的,可向实施记录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提前解除不良行为信息公示。三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开展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坚决打击阻扰施工、强揽工程、恶意竞标、强买强卖、强揽渣土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法治氛围。

第9篇

(一)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职能发挥充分。制定印发了《关于成立县执行工作部门协作联动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依法防控病毒感染肺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方案》、年度普法依法治理要点,转发了《市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报告》,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布。6月16日召开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依法治县工作要点、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县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了全县第二批县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牵头组织开展了全县法治建设暨“七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向依法治市办上报了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回头看”情况汇报、依法治国办对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查反馈问题县整改报告和法治建设调研报告。邀请省委党校教授以民法典为内容对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专题辅导讲座。联合县融媒体中心制作了《疫情防控攻坚、方言神曲》微视频,得到上级部门认可,被省委依法治省办采用并报送至中央依法治国办。

(二)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3次。协助县编办对拟赋予乡镇和街道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和县档案馆、社保中心等21个涉改参公事业单位重新认定进行法制审核。对县机要和保密局、档案局、交警大队、派出所、消防救援大队等16个部门和单位的执法主体资格进行了审查。制定下发《县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对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公布第一批13个单位46项、第二批10个单位38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和规范行政裁决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行政裁决有关事项的通知》,各部门对照省上公布的行政裁决清单,及时梳理行政裁决事项。完善政府重大决策前法律咨询审核机制,审核《关于全面加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7份、通告6份、协议3份。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对水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拟定的《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城市居住证暂行办法》等11份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组织各部门全面清理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明确评查范围、标准、方式、步骤及时限要求,对案卷评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疫情期间,《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就疫情防控期间我县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有关事项进行了要求,并将联系电话、邮寄地址进行了公布。开展行政复议调研,下发《关于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奠定了基础。截止目前,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份。对各部门、单位2019年行政执法案件进行了统计,并督促在行政执法公示系统公布2019年度数据及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制定《县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县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办法》等4个办法,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行制度规范,召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学习推进会议,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进一步安排部署。公告,明确行政执法监督投诉受理范围、不予受理情形,并对全县投诉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进行了公布,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6月12日圆满完成省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创建项目评审。

(三)“七五”普法扎实开展。以“法律八进”为主渠道,广泛开展各类普法学习宣传活动。印发了《关于在肺炎疫情防控中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县“七五”普法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开展普法赶集活动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开展普法星期五活动的通知》,开展了覆盖8个乡镇、65个部门单位的全县法治建设暨“七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工作,拍摄“七五”普法专题片一部。6月16日成功迎接了全市“七五”普法终期检查验收。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发挥“司法”公众平台作用等形式,充分利用“学雷锋志愿服务月”“国家安全教育日”“进村入户走访帮扶”“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活动,广泛开展了宪法、疫情防控、宗教事务条例以及行政执法、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参加了6月5日全县举行的环保集中宣传活动,印发《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单行本5000册。至目前,共组织法治宣传教育活动30余次,设立法律咨询点70多个,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00多人(次),印发疫情防控宣传资料20000余份,其他各类宣传资料7000余份,在“司法”微信公众平台各类信息、资讯240余篇,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育才中学新建法治文化走廊1处,设立了法治文化奇石9块、法治宣传牌和法治展板23块。

(四)人民调解工作有序开展。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紧盯“四个突出”,积极化解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农业农村、复工复产等重点领域、重点人群中存在的矛盾纠纷。结合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开展法治扶贫专项行动,深入贫困村、贫困户摸排矛盾纠纷。按照“普法+调解”的模式,积极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截止目前,共受理矛盾纠纷562件,成功调处544件,调解成功率96.8%。

(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基层社会治理“三中心一网格”建设实施意见》,制定下发了《县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整合资源,升级改造建成了集公共法律服务、乡镇便民服务事项为一体的综合性、一站式公共法律便民服务中心,实现让群众只进“一扇门”、办理“所有事”的目标。持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下大力气解决了清泉、陈户、大马营司法所的办公用房问题,为司法所改善了办公环境,统一了标识和内部设置,司法所规范化标准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力度,积极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截止目前,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8件,挽回经济损失130余万元,接待来访来电法律咨询310人次,提供法律意见210余条。

(六)特殊人群管控得力。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监管中心职能,及时督促各司法所落实“双八任务”,提升了对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治和帮扶成效。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电子监管,实现了在册列管90名社区矫正对象手机定位、1名社区矫正对象“手机+腕带定位”,1名精神病患者社区矫正对象未进行电子监管。利用“法律八进”等载体,大力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工作,发放《社区矫正法》宣传彩页1000份。积极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社区矫正法》10场次,实现了社区矫正对象学习全覆盖。今年以来,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58名,解除社区矫正对象35人,撤销缓刑1人。严格落实“七回访”制度,多方面多渠道了解刑满释放人员动向,实现了疫情防控期间刑满释放人员摸排全覆盖,真正做到了情况明、底数清。2020年以来,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74人。

(七)基层法律服务和律师工作监管得力。规范对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律师依法依规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落实《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五项制度》。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期间法律服务活动,组织企业律师服务团为民营企业开展了一次免费全面法治体检,举办法治讲座1场/次,提供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意见建议18条,为企业职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61人/次,办理案件2件。深入县矿山企业、工业企业、农牧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快递企业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和体检档案,并帮助用工企业修改、完善劳动合同10余份。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在全县117个村实现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建立了126个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推送消息200余条。2020年以来,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办理案件585件,解答法律咨询860人次。

(八)公证社会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公证社会服务能力,及时公布《关于县公证处暂时停止现场业务办理的通告》,引导群众通过电话、微信、QQ等“不见面”方式咨询、预约公证业务,确定专人负责解答咨询,及时开通公证云在线申办系统,让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申请办理公证。开通公证快速办理绿色通道,对与疫情防控有关的事项以及医务人员、防疫人员、军人、武警官兵、企业等的紧急需求,为其优先办理。助力脱贫攻坚,办理精准扶贫合同公证,为小微企业及时申请精准扶贫贷款提供便利。强力推进赋强公证办理,与人民法院、各商业银行多次召开联席会议,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减轻法院受案压力。为破解银行催收难题,为农业银行甘州支行和民乐县支行办理了送达公证。截止目前,已办理公证案件423件,办理公证事项涉及金额1.2亿元,解答法律咨询1500人次,为经济困难群众减免办理公证33件,电话预约服务284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共法律服务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二是法治政府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四是法律服务规范化服务水平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