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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

时间:2023-01-24 00:04:4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养老机构,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养老机构

第1篇

上海作为全国最先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城市,截至2007年底,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总数已达286.33万人,占户籍人口的20.8%,比重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的2倍,在这之中,约63万老人需要护理照料,其中11万老人需要完全护理,由此而产生的老年人护理需求的巨大缺口该由谁来弥补呢?

为了解决这一老年人所面临的最大难题,许多人都把目光投向了养老院。然而是不是退休以后,放弃居家养老,选择机构养老,住进宽敞明亮的养老院,过上晚年的集体生活,就养老无忧了呢?

一个花甲老人的担忧

张萍今年66岁,丈夫常国雄今年68岁,两人退休前都是上海的普通工人,虽然这些年上海市政府一直在增加退休人员养老金,但由于退休时间早,两人的养老金基数都很低,现在两人养老金加起来才2500元。尽管养老金不多,但老两口多少年来已经过惯了简朴的生活,日子还算过得安稳。然而退休第二年,常国雄就因为突发脑溢血昏迷住院,并进行了开颅手术,手术虽然取得了成功,但常国雄此后身体大不如前,行动迟缓,经常会出现抽搐现象,别说家务活不能干,就连去门口小花园散步都要有人搀扶。好在张萍身体还很健康,不但包下了所有的家务活,还担起了时刻小心照顾丈夫的重任。

然而最近这两年,张萍明显感觉到自己老了,身体不听使唤了,做家务的时间稍微一长就会累得腰酸背痛,看着自己满头的白发和布满皱纹的额头,张萍突然感到一丝担忧:过两年要是我身体也渐渐差了,没力气照顾老常了,那我们可怎么办?要是我再有个万一,走在了老常前面,那以后老常的日子可怎么过呢?

“我就养了一个儿子,前些年结婚后搬出去了,他们小两口每天工作都忙得要死,晚上还要回家来吃饭,我现在每天烧饭给他们吃还来不及,以后万一我做不动了,他们哪有时间来照顾我们啊?”于是张萍很自然地把目光投向了街道养老院。

可让张萍失望的是,他们家小区里的街道养老院虽然价格不高,每月最低只要800多元,但设施较差,卫生条件不理想,而且张萍最关心的伙食也不尽如人意,于是她又去附近的其他几家养老机构转了一圈,发现虽然有些养老院条件还不错,但收费太高。“我和老常一个月收入加起来才2500元,像我去住的话因为生活还能自理,把养老金全部扔进去差不多够了,但老常要人照顾,这点钱肯定不够用了。再说了,我们身边总还得有点余钱吧,总不能把所有养老金都给他们吧。哎,经济上能承受的,条件不满意,而条件满意的,经济上又承受不起。现在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张萍轻声感叹道。

“实在不行,就只能把房子卖了吧。”思考片刻后,张萍这样说道。不过从张萍的口气里可以听出,她希望房子以后能留给儿子。

机构养老想说爱你不容易

虽然很多老人还是受传统观念影响,乐意选择居家养老。不过,随着中国老龄化的加剧,也有许多老人和张萍一样还是希望能选择机构养老。毕竟岁月不饶人,身体再好,年纪一大,各种毛病还是会不期而至。

这些希望前往养老院安度晚年的人一般都有自己的退休金,有自己的生活方式,长期与子女分开生活。待自己的身体状况比较差的时候,他们不愿“拖累”儿女,于是,或者雇保姆在家照看自己,或者住进老年护理院。但比起住进养老院,雇一个全天候看护老人的住家型保姆的费用可能更高。

然而许多经济条件并不宽裕的普通城市退休族却发现,目前的养老机构呈现出一种“两极分化”的状态:不是收费太高,太“贵族化”,就是收费不高,但条件太差,真正能满足大众化需求的养老机构还是很少。

如张萍老夫妻要是入住上海市区某中高档敬老院的话,两人入住的一次性收费就要7600元,而张萍每月还需支付1280-1430元(全自理或半自理),而常国雄则要支付1580-1730元(半护理或全护理),这显然已经超出了这对普通退休工人的支付能力。

养老方式因人而异

抛开个人经济条件的局限性不说,机构养老是不是就一定比居家养老更好呢?

在“2008老龄事业发展国际研讨会”上,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副司长阎青春介绍说,西方发达国家的养老大都经历这样一个过程:老龄社会初期,国家大规模兴办机构;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意识到机构养老对老人的心理可能造成伤害,养老要回归家庭,但不能一下子回归,就先回到社区;最后回归家庭,形成以家庭为主养老体系。

中国要建立怎样的养老模式呢?阎青春概括了三句话:“以家庭服务保障为基础,以社区照顾为依托,以机构供养为补充。”

毕竟,无论从国内还是国外来看,能够享受机构养老服务的老年人都是少数,尤其是在中国广大的农村地区,养老机构覆盖还很少。而且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也更认同儿孙绕膝、尽享天伦的晚年生活,即使独生子女一代无法和老年人同住,只要子女能够经常回家看看,老人自己能给自己寻找乐趣,多多参与社区活动,一样可以让晚年生活过得有滋有味。

第2篇

北京市社会福利管理处近日透露,考虑到目前北京社会办养老机构的经营状况,政府将在今年对其进行一定的补贴。

社会福利管理处副处长魏小彪介绍,由于养老机构本身盈利水平相对较低,社会办养老机构的资金又全部来源于政府之外的个人或单位,“自己投钱,很多都亏损”。他说,鉴于目前这种情况,政府决定从北京市财政或福利彩票中拿出一定的资金,对社会办养老机构进行补贴。

目前全市共有养老机构300多所,其中政府办的养老机构240多所,社会办的60多所。“达不到70%的入住率,养老机构就不赚钱”,魏小彪说,目前全市养老机构的入住率还不到60%,“近1/3在亏损”。其中,社会办养老机构占了大多数。而且,养老机构盈利周期漫长,通常经营得好的话,也要一到两年之后才会盈利。

有关部门的一项调查显示,养老机构布局不合理、服务水平有待提高、老年人可支配收入偏低、入住群体顾虑重重等是养老机构入住率低的主要原因。

据了解,社会办养老机构补贴的具体数目目前还没有确定,有关文件正在起草中,预计年内具体政策将会出台。

来源:新京报

第3篇

【关键词】寒蝉效应;养老机构;社会工作

一、“寒蝉效应”的概念

寒蝉效应,是一个法律用语,特别在讨论言论自由或集会自由时,指人民害怕因为言论遭到国家的刑罚,或是必须面对高额的赔偿,不敢发表言论,如同蝉在寒冷天气中噤声一般。寒蝉效应的发生,将导致公共事务乏人关心,被视为过度限制言论或集会自由的不良后果,此种情况在国家时期特别显现。笔者把“寒蝉效应”作为养老机构中的一种现象,它既指养老机构中的老人面对不适当或者对自身健康有损的现象不敢反映,也指机构中的社工或者工作人员发现问题不敢提出意见。

二、“寒蝉效应”在社会中的表现

(一)科学界。2012年10月22日,意大利专家因在2009年意大利4月6日大地震前,他们研究了频繁出现的地震活动情况后,仍称未来不会发生地震。但事实上再次发生了6.3级地震,造成309人死亡和巨额财产损失,被认定“过失杀人”罪名成立,并判处其6年监禁,引发科学界“寒蝉效应”。

(二)道德界。在南京,一位骑车老人深夜摔伤,为防过往汽车碾轧,十多位市民自发围成一圈对其进行保护,更有人取来手电筒,示意过往车辆避让。但直到20分钟后救护车赶到,始终都无人敢靠近老人对其施以援手。调查显示,仅7%的人会扶起摔倒老人,其余的人称担心惹麻烦。面对摔倒而无助的老人,敢于施以援手将其扶起者竟不足一成!这不禁令人想起同样发生在南京的“彭宇案”,给人们内心带来某种“寒蝉效应”的冲击波,更对当下之社会风气起到了一种消极引导。受“彭宇案”糊涂判决之“寒蝉效应”的影响,致使市民间的互信链条发生更为严重的断裂,以致人们一旦遇到类似情景,便变得临危而“惧”、见义“怯”为了。 寒蝉效应导致人们不敢言、不敢为,这就好比一个人有缺点却没有人给他指出来,长期以来必会不利于身体的健康。

那么,养老机构中存在“寒蝉效应”吗?根据笔者在养老机构中实习的经历,发现这一现象同样存在。笔者在养老机构实习时,问及机构中的照顾情况时,老人们都是说很好。每次开会,机构中的社工一般也很少反映自己观察到的一些问题。究其原因,或许是他们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或许是出于自我防卫,害怕自己的利益受损。总之,问题出现了,我们就该采取措施减少或者消除这种现象。

三、养老机构中的“寒蝉效应”有何不良影响

有了问题不能及时反应与解决,在养老院中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老人来说。来到养老院的目的就是为了能让自己得到更好的照顾,如果对于一些问题不能及时说出来,一味的憋在心里对自己的危害也是很大的。养老院中的房间有很多都是两人间甚至还有三人间,老人突然和自己生活习惯不同的人生活在一个房间里,摩擦和冲突是在所难免的,如果老人因害怕不敢反映,长期下去,定会给自己的健康造成一定的影响。

在有社工的养老院中,有很多老人也许对社工开展的一些活动不感兴趣,开展的活动不但没有给老人的身心带来好处,反而不利于老人的健康。社工的职能就是帮助有需要帮助的人或者是提升老人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如果老人们即使不愿意参与其中,但强迫自己加入,那么社工的作用就南辕北辙了。

以上仅仅是举了两个例子,有问题不能及时反映出来,对老人的危害还有很多。

(二)对社工来说。社工开展个案或者小组活动,对于不适合的部分,案主不能及时说出来,对于案主来说不幸,更重要的是对于社工来说,社工没能意识到自己的方法需要改进,在下次活动时类似的错误还会出现。

(三)对机构来说。机构中的工作人员看到机构中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反映,对于机构来说,上层领导看不到自己机构的缺陷,就会导致机构走下坡路。

四、原因分析

无论是养老院中的老人、社工还是工作人员,他们看到、发现问题不反映,总结有以下原因。一是站在老人的角度考虑,老人们害怕如果问题没有处理好,反而更加加剧矛盾。或者老人们认为如果不配合社工或者是院里的活动,领导可能会对自己有偏见,自己的利益也受损。二是对于社工来说,一般民办养老机构中的社工工资都是由机构老板发放,虽然社工的本职是对案主负责,为案主服务,但是同时社工也是机构员工,有责任对机构负责。对于老人的一些问题社工也不会完全反映。事多的员工一般也不会受领导的欢迎。

五、社工如何做?

(一)针对老人,如何让他们摆脱“寒蝉效应”(信任关系的建立)。老人针对一些问题不敢发表在自己,关键是老人与社工之间没有建立起信任的关系,老人担心自己的秘密说出来以后不但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反而使自己面临更多的问题。社工作为老人与机构之间的桥梁,可以使用一些专业技巧了解老人面临的问题,同时对机构提出意见。

1.个案形式。社工可以采取一对一的个案形式,在开展个案的时候社工制造一个放松而又安全的环境,不一定要去专门的个案室,可以是在老人的房间里进行。

深入交谈的前提是与案主建立信任的关系,信任的建立不仅仅是通过服务的过程,社工平时的一言一行也关系到案主对自己的信任,只有案主信任自己,才能没有顾虑地把问题反映出来。社工也可以通过匿名问卷的形式来了解情况。对于一些视力或者智力存在缺陷的人,社工可以安排志愿者对老人进行面对面的直接访谈。安排志愿者的目的主要是让老人能够大胆地作出选择而不要有所顾忌,保证问卷的客观公正性。

2.小组活动模拟养老院中的情况,侧面反应。社工通过小组活动模拟一些情况,不是让老人直接把问题表达出来,而是通过游戏或者情景模拟的方式间接表达出来。这里要求社工要有一定的观察力。比如可以让老人在活动中模拟照顾对方,社工指定照顾方式,观察被照顾者的动作、表情,并让被照顾者说出感受。社工通过这种方式就能了解到老人是否喜欢、习惯养老院中的照顾方式。

(二)实习生:作为一个旁观者去发现其中的问题。“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身处机构中,可能自己不能发现问题,亦或发现问题怕干涉到自己的利益而不敢反映出来。养老机构可以通过招募实习生或者是参观人员,通过机构之外的人的观察发现问题。

实习生作为一个外来人,能够看到机构中存在的问题。或者是可以设置意见箱,通过匿名提意见的方式来发现其中的问题。

【参考文献】

[1]田北海.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困境与出路[J].学习与实践,2008(06).

[2]桂世勋.构建广义的老年人照料体系――以上海为例[J].人口与发展,2008(03).

第4篇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民间养老服务机构;养老保障

人口老龄化是当前重要的社会问题之一。目前,全世界60岁以上老年人口总数已达6亿,有60多个国家的老年人口达到或超过人口总数的10%,进入了人口老龄化社会行列。根据《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百年预测》,2010年老年人口将达1.74亿,占总人口的12.8%;2020年进一步增至2.48亿,占17.2%,呈加速增长之势。并且80岁及以上高龄人口已达1619万,到2020年将进一步增至3067万。随着经济社会结构的不断变迁,我国家庭的类型、规模、结构等都发生了变化,“4—2—1”的家庭结构难以担当居家养老的重任。

作为补充力量的老年机构服务体系,为满足老年人的福利需求和为年轻人解决照顾老人的后顾之忧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社会福利社会化背景下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既弥补了国家和集体照顾的不足,也为社会上的热心人士搭建了一个回馈社会的平台,进一步造福老年人。然而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和政府扶持政策的不到位,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并非都是一帆风顺,多数民办养老机构处境艰难。人口老龄化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同时也对社会、经济、文化产生了深刻影响。老年人不仅要求解决代养问题、医疗问题,同时还要求解决护理照料问题,对社会提出的特殊服务要求更加迫切。

一、民间养老服务机构现状及问题

(一)现状

据民政部统计:截止2005年底,全国城乡共有养老院、社会福利院、老年人乐园、养老公寓和老年护理院等养老服务机构39546所,床位数达到了149.7万张,其中农村的仅在农村的乡镇敬老院就有29681所,总床位89.5万张[1]。但我国的家庭结构转型也很快,核心家庭在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节奏的同时,也对传统的养老方式提出了挑战,“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在今天已不适用,社会养老已成为必然,并且,国家有关部门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国约有1400多万老年人有进入老年福利机构养老的意愿。所以,养老服务机构及其所能提供的床位远远不够。

另外,传统观念认为,养老院、敬老院等养老服务机构多是为那些无子女的孤寡老人或者子女不在时的空巢老人而设的。但是事实显示,我国这类老年人的收养比例也很低,甚至很多孤独老人,都因无人照看而导致死亡。国家民政部的统计数据显示,老年人社会性收养覆盖率只有78%,农村五保户由集体供养的占64%,敬老院供养的有13.6%,还有114万人即五分之一的五保户得不到供养,城镇的孤寡残幼约150万人,他们大部分靠低保救助,仅有13%左右由福利机构供养[2]。

这些现实向我们展示了一个矛盾,一方面,养老服务机构的利用率不高,远远低于西方发达国家住院老人达到5%—7%的社会供养比例,同时机构总量却没能满足社会需要。

(二)问题

造成以上矛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机构自身问题。第一,养老服务机构本身属于微利行业,投资大、回报周期长造成很少有企业和个人愿意投资,而且在我国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属于新兴事物,尚未形成统一的行业标准;第二,机构拥有者对社会福利、福利市场的认识水平参差不齐,国内有部分机构是由下岗失业人员兴办的,这与国外通常由社会热心人士承担民间慈善事业情况不同,动机和发展方向上的差别容易将举办人的社会公益精神置于危险境地;第三,满足老年人不同需求和偏好的灵活服务形式供给缺乏,尤以就近方便的、以居家养老为依托的社区养老服务严重匮乏,作为养老服务机构支柱的专业工作人员太少,截止2005年底,全国取得养老护理员资格的专业工作人员不足2万人,相比较1400万需要照料的老年人来说,这个数字相去甚远,并且志愿者随意性大,且绝大部分缺乏护理老年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志愿者在这些服务机构一般打扫卫生或者跟健康的老人聊天、娱乐,真正日常生活难以自理,需要帮助的老人需要的还是专业的工作人员。

2、社会观念原因。传统的养老观念仍旧为多数人信守,很多老人无法接受进养老院、敬老院等养老服务机构养老。随着“4—2—1” 家庭结构的到来,养老功能慢慢外移,社会养老已成为一种趋势,传统的养老方式和养老观念也应当同步向社会养老转变,但是,现在中国很多老人甚至年轻人观念上还没有转变过来,不能接受进

养老机构养老的行为。尤其是那些文化程度不高、生活水平较低的老人,仍旧持有“养儿防老”的想法。他们认为进养老机构养老的老人是那些无儿无女的孤寡老人,自己有儿有女的,自然应该有子女们负责自己的晚年生活。很多年轻人,尤其是在农村,认为将自己的父母送进养老院是不孝顺的表现,这种行为在外人眼里可能与虐待老人的性质无异。还有一些老人,不相信养老机构里的服务质量,即使花了钱,也认为无亲无故的人不可能尽心尽力地照顾自己,因此,即便是子女不在身边的空巢老人,多数还是选择了自己独自待在家里,坚决不去社会上的养老服务机构。

3、相关法规政策支持度不足和政府培育不到位。1999年12月民政部颁布和施行的《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19至21条指出民办养老机构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应当是分离的。2004年由财政部通过并且于2005年施行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这些法律不仅限制了举办者对民间养老服务机构的所有权,而且对这些机构的责任和义务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却很少论及其应有的权利;即是说举办者既不能从组织运行活动中受益,也不能在组织解体时分得财产,一旦民办非企业单位出现了某些问题,这些举办者往往还要承担无限连带民事责任。现在我国政府扶持、税收优惠、社会捐助等外部因素对民办养老机构所起的作用还相当有限,个人出资、自我经营仍然是民间养老服务机构资金的主要来源。这样一来,私人力量推动下的民间养老机构的举办者为了逐利,有时营利性目的会不符合社会公益的精神,从而民间养老服务机构很多时候会徘徊在营利与公益的性质之间。政府几乎不给予直接资助,间接资助刚刚进入起步阶段,除免税之外的优惠政策难以落实到位。养老服务机构在实际用途上类似于一个大家庭,住院老人及机构工作人员的生活需要很多社会资源,早在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第19号文件就明确规定了社会福利机构的水电和通信费要给予优惠,但有关部门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经常借口认识上的差异和工作中的互相推诿,导致政策没有落到实处,这笔开支虽然绝对数额并不大,但相对于整个机构运行的费用也不可小视。

二、发挥民间养老服务机构养老保障功能的意义

随着社会和家庭结构转型的加快,庞大的老年人群体施加给社会的压力已经超出了家庭养老的可承受范围,因此,机构养老也逐渐成为一种新的社会潮流。促进老年群体与其它群体和谐相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加快发展老年养老服务业,建设一个完备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保障体制的同时,还可拉动经济全面增长,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提高人们的整体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和谐。鉴于养老机构在分担年轻人压力和保障老年人晚年生活中的巨大作用,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从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人力资源管理、政府政策支持、社会力量帮助等方面研究制约其发展的瓶颈,最终点落脚于提高住院老人的福利服务水平,提出一些有针对性的建议,意义明显。(一)可以有效地为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使之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有利于提高住院老人享受的福利水平,保证老年人的晚年生活,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二)可以为政府相关部门制定政策法规提供参考建议。

三、发挥民间养老服务机构养老保障功能的对策

随着家庭养老功能逐步转向社会后,人们对社会上各种层次的养老服务机构质和量的需求都会迅速增加。但现实是,无论是在人们的心理上,还是社会设施的设置和社会资本、社会网络的构件上都还没有为此做好准备。目前,社区养老服务体系较为薄弱,现有的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远远不能满足社会上大规模的养老保障需要。

针对以上的困难,为了促进民间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发挥它们的养老保障作用,我们应积极采取以下的应对措施:

(一)大力培养职业工作者,稳固志愿者队伍。发展老年服务业应该首先吸纳更多的专业人士走进来。目前,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考试已经施行3年,方便了高效专业社会工作者和高等院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到福利服务机构工作,国家还通过多种形式为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提高职业培训。我国志愿者队伍庞大,但考虑其随意性大,可以通过与高校相关专业建立合作关系,教学实习的方式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技能,对长期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志愿者设置一些荣誉激励。

(二)政府积极制定民间养老机构的激励优惠政策并落到实处。作为社会公共政策和公共服务的提供主体,政府应该责无旁贷地担当起社会化养老的主要责任,通过一些列的优惠政策,如土地划拨、资金支持、配套指标建设等,鼓励企业、组织和个人投资养老机构,鼓励民间养老机构的发展。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合理制定民办养老机构资金补助政策。根据地区实际情况,按机构住院老人数量,对养老机构设施建设、实际收住老人的运营成

本给予这些机构定量的资助。

(三)转变社会养老观念。发挥媒体以及一些文化程度较高水平人士的作用,向尚未转变养老观念的人介绍民间养老服务机构在提供养老保障功能方面的作用。国家和政府利用自身渠道,普及养老机构养老保障功能的优势,打消人们对进养老院的猜忌和有色眼光。养老机构作为养老服务的提供者,应该以身作则,用优良的服务向老年人及年轻人展示进养老院也可以安享晚年,并且借助机构内老年人聚居的优势,宣传老年同龄人在一起生活的好处。

(四)政府对民间养老机构合理定位。民间养老服务机构在社会作用上是公益服务的提供单位,但在资源投入上却是私人投资,在社会福利社会化背景下,民间养老机构也在经历着市场化运作,也就同企业一样面临着市场风险,为此,政府应该对机构举办者设置一些优惠政策,对养老机构的正社会外部效应做出相应的补偿。

参考文献:

[1]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z].2006.

[2]朱庆芳.我国老龄化社会的特点、问题和对策[eb/ol].中国社会学网,2007,(10).

[3]张登国.我国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困境与对策[j].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9).

第5篇

【关键词】农村养老机构;老龄化;养老服务

中图分类号:C913.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6)12-0288-01

一、河南省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现状

最近一些年,河南省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河南省政府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严峻挑战,切实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非营利养老机构的税收减免,在用地、用水、供暖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推动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二、河南省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养老机构数量少且床位有限

截至到2015年底,河南省共有养老服务机构3913个,养老床位47.3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2.2张,相比河南1500万的老年人口,养老服务机构的数量和床位还是不能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的需求。在需求方面,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导致农村空巢老人不断增加,缺乏相应的照顾,这些原因增加了农村老人对养老机构的需求。在供给方面,政府出台各种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但是在政策落实的过程中,由于审批程序多以及其他方面的限制,挫伤了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积极性。

(二)养老服务机构基础设施落后

老龄化进程的加快,政府重视对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城市养老服务机构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而农村养老服务机构由于受资金不足等l件限制,基础设施还比较薄弱。公办的养老机构一般由闲置的学校或者废弃的厂房改造而成,条件较差,相关的配套设施不完善。

(三)养老服务机构专业人才缺乏

虽然政府出台了养老服务发展的相关政策,但是对城市养老服务的重视高于农村,对从事养老服务人才的培养机制尚未建立。河南省从事养老服务的人员一般是农村转移的剩余劳动力或城镇下岗职工,女性较多,文化程度低,没有进行专业系统的培训,不具备专业的护理知识。农村养老服务人员由于社会地位不高,工资和福利待遇偏低,以至于整个行业缺乏活力和发展后劲。

(四)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制度不健全

针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养老机构建设标准、服务规范亟待完善,养老服务机构内部管理机制不完善,缺乏行业自律和市场监管,专业化、信息化管理水平低。

(五)农村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资金不足

资金短缺制约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养老机构建设既需要一定的房屋,又需要建设基础设施,而这些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由于河南省目前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还不够高,农民的收入比较低,所以,针对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其经营服务的收费又不能过高。政府对农村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不高,服务收费和慈善捐赠的资金来源有限,种种原因造成农村养老服务机构营运资金严重不足,从而阻碍农村养老服务机构的健康发展。

三、推进河南省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相关对策

(一)加快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建设

养老服务机构的建立应该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针对不同地区的老龄化状况建立不同的养老服务机构,满足不同地区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1]政府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对非营利养老服务机构加大扶持力度,给予相应的建设补贴或者运营补贴,支持其发展。

(二)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政府在养老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应承担主要责任,无论是公办养老机构还是民营养老机构的硬件设施都应得到完善。第一,加大政府的财政补贴力度,积极对养老机构进行改建。第二,合理规划养老服务机构的选址,便于子女对老人的看望。第三,根据不同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合理配置养老服务设施和设备。

(三)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建设

社会的发展,农村老年人对生活照顾、精神慰藉等方面有了更高的要求,需要专业的养老服务人才来满足多方面的养老服务需求。一方面,政府鼓励农村剩余劳动力从事养老服务,对他们进行专业和系统的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和专业技能,加快养老服务队伍人才建设。另一方面,对从事养老服务人员要进行职业资格考试,规范养老服务专业队伍。

(四)加强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制度建设

建立养老服务机构的进入、退出、监管制度,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行。制定和完善养老服务的相关标准,大力推动养老服务标准化。建立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评定制度,让社会力量和第三方机构参与养老服务质量的评估,从而提高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

(五)拓宽养老服务机构资金来源渠道

政府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补贴力度,同时将公办养老服务机构保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建立动态保障机制。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信贷品种,增加对养老服务机构的信贷投入。

第6篇

【关键词】 民办养老机构 发展困境 对策建议

1 我国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现状

1.1 政府鼓励、政策支持,民办养老机构数量增多

早在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就转发了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的通知》,2005年民政部又下发了《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的意见》,提出了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机构。2006年,多部委又提出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 另外,各级地方政府也纷纷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养老事业发展规划,将老年福利事业列为政府重点工作,出台扶持民办养老、推动居家养老、培育发展社区养老、建立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的政策措施。

1.2 民办养老机构的入住老人结构多元化,具有较广的市场空间

民办养老机构的人员构成无论在年龄、退休前的职业还是再收入方面都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而且老人入住养老院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退休工资的高低以及子女的经济条件状况。所以,从现阶段来看,我国老龄人口逐渐增多,入住需求也在不断的增长,进一步推动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尤其是在退休工人、退休教师等工薪阶层上尚有巨大空间。

1.3 民办养老机构的运行机制体现着政府监管与市场运营的统一

政府是公共服务的供给主体,是市场秩序的维护者。政府监管不仅体现为政府的监督,如对民办养老机构申请成立时的资格审批,登记注册以及例行的消防、卫生质量检查,以及对各个方面的综合评估;还体现为管理和服务如政策优惠、税费减免及媒体宣传等各方面的行为。

1.4 民办养老机构尚处起步阶段,经营艰难

由于养老事业属于微利产业,相对于公办养老机构的免费办公大楼,人员事业编制,国家财政补贴的得天独厚优势,民办养老院可谓生存艰难。正如实际情况所显现的,民办养老院接收的多是公办养老院不愿意接收的不能自理的老人,一些老人被公办养老院拒绝后才选择民办养老院。

2 民办养老机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1 民办养老机构普遍资金投入不足

民办养老机构投资规模较小,以租地自建和租房改建为主,难以形成长期投资;投资除了自有资金外,主要是民间借贷。民间借贷规模较小,且利率较高,给民办养老服务机构造成了严重的债务负担。由于投入不足,民办养老机构大多设施简陋,缺乏必要的医疗设施和老人康复训练设施。

2.2 民办养老机构的优惠政策难以落实

2000年国务院转发了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社会福利事业的扶持力度,努力创造社会福利社会化的良好条件,并提出应在用地、市建设和公用事业收费等六个方面给予扶持,但由于有关部门没有制订相应的具体政策措施,在实际执行中优惠政策难以落实。

2.3 民办养老机构缺乏专业服务人员

与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相似,养老机构的管理、运作同样需要专业型的从业人员。养老机构由于不能提供正式编制,业人员很难引进,养老机构的发展缺乏基本的人力资源基础。另一方面,即使引进了也非常不稳定。一些养老机构为降低运行成本,主要使用一些下岗人员,人员流动频繁,整支队伍实际是由一批又一批的新手组成,难以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2.4 民办养老机构管理不够规范

从目前情况看,民办养老机构主要受民政部门和老龄委的双重管理,还没有一个专门的行业组织,缺乏独立的行业标准和行业管理规范。许多民办养老机构直接套用其他行业的服务模式进行服务,如宾馆式、医院式等,这些服务与养老群体的养老需求并不适应。由于行业组织的空缺,服务对象与养老服务机构发生服务纠纷,不知如何投诉,常常采取私下了结或媒体曝光等形式解决,这给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整体形象带来了不利影响。

3 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的对策建议

3.1 制定民办养老机构的激励政策

政府作为社会公共政策和公共服务的提供主体,应该责无旁贷地担当起社会化养老第一责任人的角色。政府应通过一系列优惠政策,如资金支持、土地划拨、能源费用减免、配套建设指标等方面,鼓励企业、组织和个人投资养老机构的基本建设,给予民办养老机构一定比例的资助。

3.2 加强对民办养老机构的监督

民办养老机构的监督主要包括养老机构申办的规定、审理以及养老机构运行期间的质量监督。对民办养老机构的申请及主要负责人等应实行资质认证;民办养老机构运行期间的监督,应该推行评估体系。

3.3 加强民办养老机构护理人员的培训

在许多发达国家,从事老年服务行业的人都受到过相应的老年专业教育培训,虽然我国目前缺乏老年专业教育,但政府和行业协会可以扶持承担起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工作,主要立足于职业道德、组织管理、专业素质三个方面的培训,从业人员必须了解老年学、护理学、心理学等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医学的一般理论,了解老人的生理特点、心理特点和老年保健知识。

总之,政府对于支持和规范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有着重大的责任,民办养老机构的建设与发展需要政府在资金上的支持,最重要的是应该在制度上有所突破,在政府的指导、帮助和监督下,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更好地为我国的老龄事业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 蓝青.民办养老院: 要政策更要落实[N].中国老年报,2006-01-17.

第7篇

[关键词]养老机构;养老资源;供给侧

[DOI]10.13939/ki.zgsc.2016.29.024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各个方面的商业化需求持续增长。而伴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养老的需求也不断扩大。然而,宁波市养老机构长期存在着供不应需、供不应求的现状。宁波养老机构需要探寻新的发展模式,突破瓶颈。而供给侧理论通过供给端发力,突破了传统的发展定式,能够指导宁波养老机构破除增长困境,重获增长红利。

1 当前养老机构的运营模式

在我国,养老方式从总体上可分为三种基本类型:家庭养老、社会养老和居家养老。养老机构属于机构养老模式范畴。

根据养老机构的出资与承办主体的性质,养老机构形成了以下四种运营模式。第一,公有公办模式,由国家出资营运、政府包办。这种模式通常由民政部门直属、直办、直管。现有公有制养老机构多属于这种模式。第二,公有民办模式,由政府出资兴建并提供主要运行费用、由民间组织承包运营。不同于公有公办,处于公有民办模式下的养老机构的所有权与营运权分离,国家和集体不再包揽一切,而是交由社会中介组织或社会服务组织去具体管理。第三,民办公助模式,指民间组织如社区组织等开办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非营利性的机构养老服务。机构运行成本的主要来源是入住者的缴费,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补贴和社会捐赠。第四,民有民办模式,即由私人部门投资兴办,以营利为目的而提供的经营性养老服务的机构的运营模式。政府对这类机构也会给予政策扶持,但这类机构的运行靠收费来维持而不是靠政府资助。

2 供给侧及供给侧改革含义

供给侧,是指劳动力、土地、资源、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的有效供给和利用,它是相对需求侧而言的。供给侧其实包含了三个层面:一是产业层面的供给,二是要素层面的供给,三是制度层面的供给。

所谓“供给侧改革”,有别于以往刺激需求端,而是回到增长本源创新,强调制度供给,构建发展新体制,以期通过供给端发力破除增长困境,释放增长红利。即强调在供给角度实施结构优化、增加有效供给的中长期视野的宏观调控。针对供给侧的三个层面,改革对应的三个关键词分别是“转型、创新、改革”。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本质,仍不外乎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即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毋庸置疑,供给侧改革是对以往需求管理政策的纠偏。需求管理适用于短期框架,在注重需求管理的背景下,政府更易倾向于采取刺激性政策和对微观经济行为的直接干预。而目前中国经济面临的是长期性、结构性问题,必须在供给侧改革当中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的内生活力,真正获得可持续的发展动力。

需要说明的是,供给和需求是经济运行的一体两面,而非相互替代关系,强调供给侧改革并不意味着对需求侧的全盘否定。供给能够创造需求,需求也会倒逼供给,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离不开两者的协调平衡和良性互动。

3 供给侧视角下养老机构的困境

作为沿海城市的宁波,其养老机构一直适用着需求侧理论。具体而言,便是养老机构为了刺激消费,满足需求,对养老教育、家政、医疗、保险、体育等各个方面进行投资。可以说,凡是养老所需要的产品或服务,养老机构都能够提供。而在需求侧理论下,养老机构的全方位服务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满足老人们的需求,但是,其服务水平与老人们期待商业化提供的服务相差甚远。详见下图。

也正是这种漫天撒网的投资模式,使得宁波市养老机构陷入困境之中:一是参差不齐的需求导致了资源在不同程度上的闲置或拥挤,如宁波养老院“一床难求”与“空床等人”的现象并存;二是广泛的需求使得服务的质量普遍较低,从而使得宁波老人更不愿选择机构养老,养老机构便难以营利。因此形成恶性循环,较小的养老机构便因此而倒闭,较大的养老机构仍在苦苦支撑。因此,在需求侧理论下,宁波养老机构已经步入一个“低服务―低选择―低营利”的困境之中,要想走出困境,需要更新旧的理论指导,选择新的运营模式。

4 供给侧理论下养老机构发展新模式

4.1 养老机构功能“互联网+”

基于“B2C”商业模式,利用“互联网+”新思维,拓宽养老机构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养老机构不再局限于服务机构场所内的老年人的生活起居,利用网络平台,将服务范围拓展到所在小区的所有老人,甚至某个地区。联合所在区域的养老资源,将养老机构的服务内容也由单一的生活照料拓展到医疗、教育、娱乐等更宽广的领域。

期待商业化提供的服务图

面对居家养老成为养老产业发展主流的明显趋势,机构养老通过互联网,创新机制体制和发展模式,改变传统意义上的“机构养老模式”来谋求发展。最终的目的是形成一个有效健康的养老产业生态圈,实现供应与需求的有效对接。

4.2 销售模式上的创新与突破

与此同时,养老机构销售模式上也有新突破。养老产品及服务不再是单一的销售,经过严密的产品设计组合,养老服务将以类似套餐产品的形式销售。通过合理的组合,例如老年人在购买医疗产品时,附加医疗保险或是养生保健教育等产品;购买老年教育产品时,附加老年体育、娱乐产品等,从而刺激更多有效的潜在消费需求。消费者也可以私人订制,自行组合套餐购买。前期为促使消费者接受组合销售的模式,可以提供价格优惠、产品服务试用等政策。

4.3 支付方式体制上的创新

基于老年人需求多样化与需求转化为实际消费的转化率低并存的现状,这一大主要原因是经济因素。谁来为商业化养老产品买单?如果是由子女或是老人自己承担,如何减轻家庭及老人自身的养老经济压力?解决这些问题能为商业化养老发展提供强劲的动力。

除了在家庭收入总量上的增加,例如:资助补贴或是某项费用减免来减轻经济压力。商业化养老平台可以通过提供分期付款或是透支消费等服务来满足老年人对于商业化养老产品的需求。养老产品支付方式上的创新,延长了消费者的支付周期,从而减轻消费主体在现金流上的压力,刺激更多潜在消费。

当然支付方式上的创新也带来了服务产品供应者现金周期的延长和现金流的压力和坏账呆账增多等风险。如何做好客户信用评级和掌控好现金流就成了此项创新成功的关键。

借助现有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或许能有效降低此类风险,例如:阿里巴巴旗下的支付宝支付平台,消费者可以通过平台里的“蚂蚁花呗”支付方式,实现分期消费和提前消费。而产品服务供应机构则可以通过成熟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来降低坏账风险。

4.4 养老资源的有效配置

宁波市养老机构并存着“资源不足”和“资源闲置”的双重局面。在供给侧理论下,重构养老资源的配置成为当务之急。首先,针对养老机构资源不足的问题,除了政府要加大扶持力度、吸引企业进行投资外,更重要的是利用“互联网+”的模式,将市场上潜在的资源利用起来。以解决护理人员“难招难留”为例,当前宁波市的护理人员普遍文化程度不高,且大多为外来劳动力和本地退休人员,难以招收到本地的、专业的护理人员。因此,利用“互联网+”的模式,建立养老机构专业的开发平台,将网络上的志愿者资源利用起来,便能够缓解当前护理人员不足的困境。其次,针对养老机构资源浪费的问题,建立“互联网+”模式下的养老资源调配可以说是未来养老资源配置的首要选择。通过对现行空置的养老资源进行登记与公示,使得一个片区的资源进行循环,不仅能够促使资源的有效利用,还能够做到资源的及时更新。

4.5 构建养老机构专用平台

与“互联网+”模式相配套的,是构建养老机构专用平台。首先,养老机构可开发出专门的APP,用图文并茂的列表形式对养老机构的基本情况、产品服务进行描述,并且可以通过管理系统上传、移除、管理图片,方便用户了解更多具体内容。当然,用户也能评论和分享图片和产品,形成口碑。其次,该APP还具有“一键呼叫”“地图标注”等功能,方便老人与机构直接电话或上门联系。再次,该平台能够显示用户周边的养老机构及其用户评价和一般消费价位,帮助用户寻找合理的商业化或是公用养老资源。同时,对于老人养老中的一些常见问题,客服人员可通过后台在线解答,也可通过“一问一答”的形式,将问题展现出来,以供其他老人参考。此外,该平台能够给老人或其子女发送手机短信或者应用消息,及时反馈老人的情况,让子女更安心。当然,为了践行“提高服务质量、快捷服务”的宗旨,该平台还可以通过后台添加DIY模型,实现与医疗机构等专门网站的对接。

5 结 论

总的来讲,在供给侧理论的指导下,宁波市养老机构分别从服务场所和服务范围的拓宽、组合式养老套餐产品的销售、以延长支付周期、降低支付风险为目的的支付平台的运用、潜在与现有资源的循环利用以及专用平台的构建这五个方面进行创新与重构。通过这种新的养老机构发展模式去带动养老产业的发展,能够更好满足人们的养老需求,进而拉动经济增长,促进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第8篇

在养老压力倍增的当代社会,由于家庭组织结构的特殊性和社会经济性影响,即改革开放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下,首批独生子已经到了面临父母养老的时刻。加之社会经济性影响,绝大部分年轻人需外出工作养家,没有时间和精力去照顾老人。因此养老机构承担起了社会养老压力的重要组织,是我国整体养老服务体系的主力。但是目前存在的养老机构水平层次不齐,服务能力达不到老年人及其家属的需求,不利于老年人生活质量的提高,也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谐。因此本文从养老机构的本质属性入手,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

二、我国养老机构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养老机构管理现状

我国养老机构的最初建立,是针对于家庭经济水平非常困难和无亲属照料的老年人,如农村“五保户”老人和城镇“三无”老人。随着我国进入老龄化时代,老龄化人口急剧增加,加上大部分家庭只有一到两个子女,家庭的老人抚养能力明显不足。因此越老越多的老人需要借助于养老机构解决养老问题。当前我国养老机构的兴建力量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政府组织,政府作为养老问题的主要责任承担方,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我国政府也一直为兴办养老机构付出努力。但是目前由于政府力量不足,需要寄希望于另一个方面,即社会的力量,也就是市场的力量。现在市场上兴起了“养老机构”热,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投资兴建各式各样的养老机构,供老年人养老。但是无论是公办养老机构还是私办养老机构,都存在服务水平较低,服务定位模糊,供给力量不足的问题,无法满足老年人需求,尚需做出较大的改变。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养老机构现状堪忧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个原因是政府扶持力度不足。目前单单依托于政府的力量已经完全不能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老龄化时代的快速到来令政府和家庭都措手不及。政府的管理维度和财政水平有限,只能寄希望于民间养老机构来缓解养老压力。但是民间养老机构如果没有政府在政策和财政上的支持,很难建设设施及服务水平都很高的养老机构,或者即使凭借自身力量建立了水平较高的养老机构,势必会造成价格猛增,不适应老年人的经济状况。以山东省为例,目前床位数在50个以上的民间养老机构,地方政府给予每张床位500—3000元的补助,但是实际每张床位的造价成本在5万元以上,政府扶持力度过小,势必会造成民间养老机构建设单位为节省成本,偷工减料、粗制滥造或一味的抬高价格。总之政府扶持力度不足制约着养老机构的发展。第二个原因是服务模式雷同化、单一化。当前各级政府下属都会建立当地的公办养老机构,市、县、镇养老福利院接受当地一些孤寡老人,但是各级福利院的服务设施及所提供的服务都基本一样,在医疗护理方面普遍欠缺,不能满足身体状况较大,有特殊需求的老年人。同时民办机构由于资金及管理能力不足,也是普遍提供基础养老服务。当然民营养老机构也有的提供特殊服务,如传染病病人及临终病人,需要缴纳高额的护理费用,总体来说目前社会上的养老机构提供服务模式单一,只提供基本的住宿和饮食,缺乏各级护理型服务,特别是高护服务。第三点是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真正有需求的老年得不到照料。原则上讲,政府组建的公办养老机构,首先应该满足经济十分困难。身体状况较差老年人,如“五保户”老人,然后存在剩余床位时再接纳家庭经济状况好,自理能力强的健康老人。可是目前在政策上对于公办养老结构接收人员的规定并不是十分明晰,监管措施也不到位,从而导致很多公办养老机构,特别是设施好、水平高的养老院、福利院被有关系的身体素质好的老人抢占,而真正需要帮助的困难老人反而无处可去。同时公办养老计划也乐于接受经济条件好,身体状况好的老人。福利选择模式的倒置,使得养老问题更加严峻。

三、提高养老机构服务水平的关键

(一)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文章第二节在分析目前我国养老机构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时,有两个方面都涉及到政府的政策及扶持力度。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政府在养老这一严峻社会问题面前,承担着主要责任。纵然目前在市场力量自身的调节下,民间养老机构此起彼伏,但是仍然需要政府这一主导力量来调节其健康规范化发展,也需要政府加大财政和政策支持力度,提高养老机构服务水平引导整个养老机构建设市场的稳步发展。首先在财政支持方面,政府一方面要加大公办养老机构的投入力度,扩大公办养老机构的数量与规模。同时对于民办养老机构也给与一定的经济补助,提高民间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积极性。其次是在具体政策方面,给与民间养老机构一定的政策优惠与政策支持,方便其广泛开展养老机构建设。更重要的是加强政策监管,在养老机构资质审核、床位分配等方面制定明确严格的规章制度。

(二)加强机构各层工作人员培训

养老机构服务水平的提高,整体模式的改进,在实际操作中依赖于各层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管理人员水平的提升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养老机构服务水平低下的问题。养老机构,特别是民间养老机构,其组织形式与普通企业类似,一般采用直线式管理结构方式,管理人员分为上中下三等,各层管理人员需要具备不同的职业素质,满足不同的管理工作需求。因此养老机构要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重视培训工作。本文将对养老机构各层管理人员培训方面展开研究。

四、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建议

(一)基层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建议

养老机构基层管理人员是与老年人实际接触最多,与基础具体的护理工作距离最近的管理岗位。首先在基层管理人员的选拔上,最好是由工作积极努力,好评度较高的一线工作人员当中选拔而来。具体选拔可以通过考核,投票等环节。其次在基层管理人员的培训方面,由于基层管理人员是与老年人接触最多的岗位,要加强对其专业素质的培训,主要是具体护理方面的培训,包括基础医疗服务专业素质和护理专业素质。同时作为一个管理人员,需要对其应变能力和具体管理能力进行培训,比如临时性紧急状况的发生,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冲突,服务对象的具体需求变化等方面。

(二)中层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建议

养老机构中层管理人员,作为基层人员与高层管理人员的联系纽带,发挥着特殊的作用。因此其培训内容与两者相异。首先在中层管理人员培训工作中,要加强其实际管理能力的培训,中层管理人员不涉及到具体的护理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对基层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指导和分配工作任务因此要注重提高中层管理人员对短期计划制定和中长期计划实习方面的培训指导。其次中层管理人员作为高层管理人员与基层管理人员的传输通道与纽带,要在其培训过程中加强其沟通能力的培训,使其一方面能够准确、快速、明晰的将上层的管理思想和工作任务准确的传达给基层管理人员,另一方面也能将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状态、任务完成情、基层意愿完整的传递给高层管理者。

(三)高层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建议

第9篇

1

机构养老的定义及其范畴

当今社会科技的发达,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变化,以及人们无论是对居家养老还是机构养老都有着不同的体会,同时家庭养老已经被慢慢的淡化,现如今老年人已经对养老服务产生了很大的需求,老年人不仅仅需要老有所养,更加追求老有所乐及日常生理和心理方面的完善,同样也需要有专门的机构或者组织对其负责。因此机构养老模式在一步步的走进普通百姓的视线,并且被人认可,成为了社会的焦点话题,与机构养老相关的研究也逐渐增加。目前学界对养老方式划分为居家养老、社会养老和个人储蓄养老,其划分的主要根据如下:以养老的经济来源为标准。机构养老是社会养老的一种。社会养老与家庭养老截然不同,社会养老通过社会方方面面,以社会制度为保障的养老方式。本研究中的机构养老是以各种养老机构为主要媒介,依靠国家的扶持、亲属的支持或老年人自助并且以养老机构作为养老照顾的模式。养老机构主要包括敬老院、老年公寓、老人院、老人护理院、老年人福利院为媒介。

2.机构养老存在问题

(1)政府的优惠政策,资金扶持问题较弱。

无论是政府的政策也好还是自己投入也好,对国家兴办的养老机构给予大力的支持,包括资金的投入,但对于民办养老机构实施的是免征营业税,所得税方面的政策支持。而国办的养老机构不仅仅是对政策扶持,就连资金也是定期的投入,但由于国办养老机构的管理差、人员松散等等不合理的运作方式,导致了国办养老机构缺乏科学管理,很难吸纳老人的入住,从此失去了模范带头作用,反而给政府增加了大量的资金负担,另一方面政府的政策和资金也仅仅是针对于城市,城镇和农村却没有相应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因此即便是城镇和农村的国办养老机构也很少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因此政府在指导养老机构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着有偏有向,重城轻农的倾向,这样并不利于养老机构事业健康发展。

(2)养老机构资金能力匮乏,整体规划不明确

养老机构真正的在我国并不完善,而且需求量非常大,虽然现在我国养老机构有38060个,床位266.2万张,如果想达到每个老人都有床位,还需要努力。从功能上看,除了卫生部门主管的老年护理院与民政部门主管的老年公寓在收养的老人,照料程度上有差别外,一般的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均没有功能的定位,其收养的老人主要从基本生活能力上划分。主要分为专门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老年公寓方面则分为全自理、半自理、全护理等三个方面,同样收费标准也有所不同。另外由于缺乏合理分类,很多健康老人长期占用了很多的床位,急需入住的老人却要排队入住。

(3)机构养老服务的专业水平低

老年公寓内的服务人员总体素质偏低,服务队伍主要以中老年女性为主,大部分护理人员都没有经验,而且多数以下岗女工为主,在专业知识方面就十分匮乏,整体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而且在人性化服务上并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只是会单一的进行生活护理。如哈尔滨地区,就目前来讲,养老机构整体水平偏低,但即便如此,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全部达到100%,城区民营养老机构入住率平均也能达到80%-90%,可见社会需求量之大。为对其进行规范管理,近年来,哈市民政部门在全市选了10家各种审批手续健全、经营多年口碑好的养老机构,对全市的“黑养老院”进行改造,将其改造成为连锁管理机构的“助老家庭”。虽然改造后的助老家庭依旧无法取得证照,但是至少他们的管理更规范了。目前一些有照的小型养老机构和近年来相继出现的一些“黑养老院”因为缺乏统一的管理,且机构本身资金投入较少,导致出现服务功能单一、卫生环境差、管理人员层次低、整体水平不高等问题。

3.促进机构养老发展的对策措施

(1)加大政府资金支持力度

政府是发展机构养老的强大财政支持。机构养老作为养老服务社会化部分,需要政府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不断增加财政投入。政府资助扶持机构养老服务本质是对社会福利资源的合理配置,也等于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其分配的原则是向老年人中最为贫困或最需要的人群倾斜。政府的扶持资助包括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资助,另一种是间接减免税收的方式。政府对机构养老的资金支持主要包括要以持续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强劲有力的补贴力度。

(2)健全相应的法规制度

我国机构养老服务行业的法律法规体系极不健全,缺乏全国性的专门用于规范机构养老服务事业的单项行政法规,主要依靠部门故障、地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这就造成了一些长期性、根本性、全局性的问题无法得到解决。如养老机构房屋建设标准,以及养老机构内老人伤害问题等,因此,政府要大力推进机构养老事业的法制化建设,应出台专门的机构养老法律法规,把机构养老服务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使其具有系统的发展规划、明确的发展方向和相应的保障经费;

第10篇

【关键词】民营养老服务机构 融资困境 信用能力

【中图分类号】C979 【文献标识码】A

民营养老服务机构,是指由社会资本举办或参与经营的“为满足老年人因疾病或身体机能的衰退而产生的特殊生活需求和精神需求,而提供相应服务产品的生产部门和企业”。随着养老服务社会化进程的推进,我国民营养老服务机构队伍不断壮大。但是,它们普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资金瓶颈与融资困境,因此我国亟需采取有效措施缓解其融资困境,早日破除阻碍其发展的资金瓶颈。

资金瓶颈制约我国民营养老服务机构发展

当前,养老用地成本高、投资回收周期长等,已成为制约民营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主要因素。根据2014年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导意见》,民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用地“应当以租赁、出让等有偿方式供应”,表明它们需要为养老服务用地交付相对高昂的成本。

除了高昂的养老用地成本外,民营养老服务机构还需要投入巨额的建设、运营、管理等费用。相关领域学者曾对深圳拍卖养老用地事件进行细致计算,如果加上建设、运营管理等成本,则每张养老床位的实际投入将高达250万元。然而,我国养老服务业本质上具有福利性,追求暴利而收取高额费用不仅不符合市场需求,而且最终会令民营养老服务机构自食“机构荒废、床位空置”等苦果。因此,养老服务业只能且必须是一个微利行业。而微利性也决定了养老服务业的投资回收速度慢、周期长。

我国民营养老服务机构普遍存在着融资困境

融资是解决机构发展资金瓶颈的重要手段,主要包括内源性融资和外源性融资两类,前者是指机构将自身的留存收益和折旧转化为投资,后者则指机构通过一定方式向其他经济主体筹集投资资金。总的说来,民营养老服务机构普遍存在以下融资困境。

首先,内源性融资的支持能力有限。按照优序融资理论,内源性融资是融资成本和风险较低、自主性很强的融资方式,是民营养老服务机构首选的融资方式。但是由于大部分民营养老服务机构的内源性融资资金主要来自自有资金、微利性收入等,由于受到盈利能力、实际积累和回收周期长等的影响,这些资金无法在短期内发挥规模效应,难以有效满足机构发展的资金需要。

其次,过于依赖财政性和政策性融资。目前我国养老服务市场不够成熟、产业基础较为薄弱,各级政府需要加强财政性和政策性融资。财政性融资是指政府划拨一定的资金直接或间接投资养老服务业,如财政直接投资、财政补贴等;政策性融资则是指政府为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而提供的政策性扶持资金,如政策性贷款、政策性担保、土地优惠政策等。在产业发展初期,政府必然需要给予民营养老服务机构较大的资金扶持;但这同时极易令它们将自身的产业行为捆绑在政府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的导向上,有的甚至会企图永远“贴”在财政和政策上食利,从而忽视其他融资渠道的开发和利用。

最后,市场性融资不足且渠道狭窄。市场性融资是一种以市场机制配置金融资源的融资方式,目前我国民营养老服务机构的市场性融资不仅所占比重很小,而且渠道十分狭窄。除了传统的银行贷款和民间借贷外,正规性市场性融资方式的使用概率还很低。在内源性融资支持能力有限、财政性和政策性融资不可过度依赖的背景下,国家和社会亟需转换融资思维、创新融资方式,积极吸纳社会资本参与民营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和发展。

我国民营养老服务机构融资困境的缓解对策

第一,充分发挥政府投融资的支撑和引导作用。切实保障多种方式供应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各级政府应将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供应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同时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一定的土地用于养老服务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以扶持民营养老力量。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能够有效引导和扶持民营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各级政府应当以为民营养老服务机构提供运营补贴、为特殊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等方式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程,并通过实施税费优惠政策、加强信息化建设、强化服务监管与评估等为养老服务业的健康运行提供保障。充分发挥财政性和政策性资金的投融资引导作用。财政性和政策性资金能够通过“引导――虹吸――扩张”的作用机制,引导更大规模的市场资金投资养老服务业,从而取得数倍扩张初始资金规模的效果。目前我国湖南、江苏、福建等地已经相继设立了养老服务产业投资或发展引导基金,充分发挥了财政性或政策性融资供给“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资民营养老服务业。但须指出的是,在养老服务融资体系不断健全且民营养老服务业稳定发展后,财政与政策性资金应当逐渐退出而不挤占养老服务市场。

第二,加快推动正规市场性融资体系的构建。目前,我国民营养老服务机构的正规市场性融资较为乏力。当务之急,我国应当加快推动正规市场性融资体系的构建。一方面,要完善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业市场性融资组织体系。要鼓励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积极开发适合养老服务业特点的金融产品,不断增强其对民营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要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积极优化和整合资源,探索建立专门服务养老的分支机构、部门或团队,以提升金融服务的专业化水平。要积极培育服务养老的金融中介组织体系,如担保机构、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等,为民营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完善的融资中介服务。另一方面,要多元化创新养老服务业市场融资方式。要完善面向民营养老服务机构的信贷产品和服务。各类银行应立足养老服务业,从拓宽抵押担保范围、创新信贷方式、完善信贷管理等方面入手,进一步提升信贷对民营养老服务机构的融资支持力。要积极创新并使用多元化的市场融资方式,如上市融资、债券融资、PPP项目融资等,以引导保险、房地产、公益性基金等多样化的社会资本投资民营养老服务业。

第三,加强民营养老服务机构的信用能力建设。充分挖掘民营养老服务机构的信用资源。民营养老服务机构可以自发或借助政府、银行及担保和租赁等中介机构对自身的信用资源进行挖掘。鉴于养老服务业的特殊性,民I养老服务机构的信用资源不能仅局限于传统的担保物权,而应着眼于更能体现机构价值的指标,如履约能力、偿债能力、福利服务能力、盈利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搭建信用平台以整合利用各方信用资源。民营养老服务机构应该根据所选择的融资模式而搭建与政府、银行或中介机构之间的信用平台。通过信用平台的搭建,民营养老服务机构不仅与其他相关主体紧密结合在一起而成为信用共同体,而且能够通过整合和借助它们的信用资源来为自己增信或分散信用风险。持续提升民营养老服务机构的信用能力。在挖掘和整合信用资源的基础上,民营养老服务机构可以通过一定的制度设计,充分发挥自身的信用优势以达到特定的融资目的。之后再把所融得的资金投入机构建设,实现良性循环,则民营养老服务机构的资金瓶颈破除指日可待。

(作者分别为福建工程学院管理学院讲师;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注:本文系福建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福建省民营养老服务业扶持政策的实施效能及提升策略研究”(项目编号:JAS160338)和福建工程学院科研启动基金项目“我国养老服务政策的正义之维及其实现机制研究”(项目编号:GY-S1608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第11篇

为充分发挥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在应对人口老龄化快速增长中的积极作用,加快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扶持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优惠政策和措施为引导,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实现职能多样化、投资多元化、服务层次化、队伍专业化。探索拓展养老服务机构残疾人托养职能,鼓励和支持社会民间组织、企业和个人采取独资、合资、参股等方式参与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参与国有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经营,培育和支持大型民营集团提供养老服务。逐步建立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社会养老需求相匹配的养老服务体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转方式、调结构。

(二)目标任务。根据老年人养老需求和养老服务供给情况,制定社会化养老服务规划,在政府保基本的基础上,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建设;同时,支持和鼓励养老服务机构接收残疾人,充分发挥养老机构的残疾人托养服务职能,进一步开展“阳光家园”计划,满足残疾人托养服务的基本需求。到年,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0张以上,初步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多层次、全覆盖。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统筹机构布局和设置规划,使养老机构规模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与养老服务需求相匹配,实现供需动态平衡,促进养老服务机构有序、长效发展。

2.政府引导。坚持政府引导,统筹制定扶持政策,创造有利于社会化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积极性,把引入优质资源作为提供养老服务的有效载体。同时,加强对社会化养老服务的监督管理,促进社会化养老服务的规范化、制度化。

3.市场运作。在保障特殊人群基本养老需求基础上,健全养老服务市场化运作机制,通过市场调控、动态管理,构建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公平竞争、相互补充的格局,激发内部活力,提高服务效益,实现养老机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4.购买服务。面向养老服务机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将政府补助与养老机构的服务能力、水平以及综合绩效挂钩,鼓励各类机构共同发展。

三、扶持政策

(一)用地优惠。

1.国土资源部门要优先安排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对非营利性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不转变用途的,可以采取行政划拨的方式供地;不具备划拨用地条件的,可采取协议出让的方式供地,土地出让金可按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收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闲置的房产,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可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对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参照重点产业投资优惠政策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对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举办1000张床位以上的,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优先安排项目建设用地并给予政策优惠。

(二)建设补助。对非营利性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给予一次性补助,具体内容是:

2.对新建、改扩建达到500张床位以上的大型骨干养老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在年至年期间建成并投入使用1年以上的,按每张床位2000元给予补助。

3.对新建的以“日间照料、居家养老”为主要模式的老年人服务机构(包括街道、社区针对辖区内老人建立的老年人福利服务中心和日间照料、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在年至年期间投入使用,服务居家老年人数(含残疾人)达50人以上,已经安装使用信息呼叫网络系统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建设补助。

4.支持医院、疗养院和其他服务机构利用现有资源兴办老年护理、临终关怀性质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专门为智力、康复期精神病和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视力、听力、言语、肢体和多重残疾人)提供康复治疗、生活照料的托养服务机构,在年至年期间建成并投入使用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开办补助。

(三)运营补助。

5.对非营利性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给予运营补助。对以入住为主要模式且服务质量高、服务设施好、运营效果佳的养老服务机构,每接收一位具有户籍、入住达6个月以上的60岁以上(含60岁)老年人或持有残疾证的残疾人(不分年龄),经相关部门评定后,按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入住中心城区养老服务机构所需运营补助资金由市级负担。对以“日间照料、居家养老”为主要模式且服务人数达50人以上的非营利性老年人服务机构,按每人每月25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四)购买服务。对具有户籍、入住达6个月以上的特殊困难群体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予以补助。

6.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60岁以上(含60岁)城镇“三无”(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依靠)老年人、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的100%-200%范围内)中的老年人(以下简称困难老年人),入住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补助;实行居家养老的按每人每月200元补助。

7.享受城乡低保待遇或低保边缘家庭的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含智力、康复期精神、视力、肢体和多重残疾人,不分年龄),入住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补助;实行居家托养的按每人每月200元补助。

(五)税费优惠。

8.对非营利性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给予税费优惠待遇。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经营过程中,免交基础设施配套费和人防费;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养老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暂免交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免交水、电增容费和供排水设施使用费;使用水、电、煤气、供热按居民用价格标准收费;其他有关行业,凡是有价格浮动和优惠的,可按规定执行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最低价格。

对社会资本举办的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实行市场定价,也可执行政府定价,其实现的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5年内给予等额补助。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上缴企业所得税中地方留成部分,5年内给予等额补助。

(六)技能培训。

9.加快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步伐,不断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从年起,由人社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免费对在非营利性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从事养老服务业的人员进行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争取利用3至5年完成对全部从业人员的轮训,实现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七)其他。

10.对入住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的老年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积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大力普及老年卫生保健科学知识,增加老年人自我保健能力。

11.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所办医疗机构已取得执业许可证,并符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申请,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12.加大对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的宣传力度,宣传、广电等部门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设立专栏,无偿对养老服务事业进行广泛地宣传和报导,扩大影响、营造氛围,提高社会效益,促进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

四、其他事项

(一)非营利性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是指由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机构,并符合《市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要求,依法取得社会福利机构执业证书和法人代表证书,且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养老服务机构。

(二)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是指由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日常服务所得收益可用于投资者经济回报的养老服务机构。

(三)以上扶持政策所需资金可通过各级财政预算、福利彩票公益金、社会捐助的慈善资金等多种渠道筹集解决。

第12篇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养老机构的安全防范工作,全面落实省综治委《关于开展全省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督查活动的通知》以及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迎接省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督查活动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我局结合全区养老机构实际,组织力量,对辖区内18所养老机构(其中,公办养老院9家,民办养老院9家)的安全防范工作开展了全面的检查,现将本次安全防范工作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责任落实。

近年来,区民政局始终把养老机构的安全防范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来抓,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集中供养“五保”对象及全体入院老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开展好本次安全检查,局专门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社救福利科科长为副组长、各街道(镇)民政助理、各养老机构负责人为组员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当班、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养老机构的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制,利用一切行之有效的手段,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真正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努力为老年人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服务环境。同时,召集全区养老机构负责人,就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省民政厅、市民政局通知精神,特别是针对近期发生在学校、幼儿园的恶性案件,结合养老机构实际,对养老机构易发事故的原因、事故的防范和处置进行了深入分析、交流和工作部署,明确全区养老机构要坚决杜绝责任事故发生。

二是突出重点,建立长效机制。

检查中,我们重点对养老机构的夜间值班、出入制度、外出请假、院务公开、食堂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以及院长责任制、岗位目标责任制等一系列岗位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养老机构安全工作总体情况良好,大家对于各项制度的落实、责任的明确以及食品安全等日常管理工作都抓得比较紧、比较细。如河埒福寿园虽面临拆迁,但把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始终放在首位;胡埭敬老院、东绛敬老院、朗高护理院建立健全门卫安全制度,配备专职保安,确保老人在院安全。各街道(镇)民政办也能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好养老机构管理人员调配工作,从而确保入住老人时时有人照料,杜绝了因疏忽而导致的各类安全隐患。同时,在日常管理中,我们始终把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检查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抓紧抓实,各养老机构做到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上报一次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民政局每季度组织一次养老机构安全管理专项检查,每个月召开一次安全管理讲评分析会,针对问题及时整治,切实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是全面排查,确保整改到位。

在此次检查过程中,我们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对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灭火疏散预案建立情况、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情况、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消火栓箱、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等设施配置运行情况,以及老年人寝室、活动室电气线路铺设、电气设备运行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个别老人有卧床吸烟的习惯,立即进行耐心教育,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个别工作人员表现出来的麻痹大意思想,积极引导,从根本上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对个别单位存在用电线路,消防设备老化、新建平房不够通风、台帐不够齐全等现象,当场责令限期整改。检查中,我们还就养老机构落实24小时值班巡查制、领导带班制及门卫保安配备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总体情况良好,真正做到了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从根本上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四是举一反三,确保稳定有序。

根据民政部、省市民政部门相关通知精神,为汲取案件教训,规避养老服务风险,预防意外伤亡事件发生,我局领导高度重视,通过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各养老机构的管理,注重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如检查中,我们还向各养老机构发放了消防宣传资料,力求提高养老机构全体工作人员和老年人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自防、自查、自救能力。同时,对他们进行防盗、食品卫生等知识的集中宣传,增强了他们的安全、卫生意识。各养老机构在加强“五保”对象的看护,关注他们的思想状况等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对情绪不稳定人员能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解除他们的心结,确保了他们情绪稳定、心理健康。“五保”对象之间、“五保”对象与工作人员之间关系融洽、生活氛围愉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