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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审计论文

时间:2022-06-04 21: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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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审计论文

第1篇

【关键字】高校内部控制审计 财务报表审计 整合审计

自1984年高等学校实行内部审计以来,随着国家市场经济进程的不断深化和高校的快速发展,审计职能由传统的财务审计(即查错防弊,检查会计账务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向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检查等内部控制审计拓展。内部控制审计对高校的重要作用是不言而喻的,但由于高校审计资源的有限性,专门开展内部控制审计缺乏可实现性,因此可以将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进行(以下简称整合审计),以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从已有的研究来看,整合审计是广大学者近年来才关注的领域,研究较少,而结合高校具体实际的研究更少。本文拟结合高校审计的特点对高校整合审计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进行论述,在此基础上,探讨基于整合视角的高校内部控制审计模式与方法。

一 高校内部控制审计及整合审计的含义

1994年,国际内部审计协会(IIA)定义内部审计“是一项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它通过应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风险控制,以及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2009年,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将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定义为“为了实现教育事业发展目标,保证资金、资产、资源的安全、完整并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准确,保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而制定的一系的列控制方法、保证措施和业务程序”。

根据上述规定,高校内部控制审计是指高校内部审计机构为了促进完善本校内部控制,保证其有效执行而对本单位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有效性所进行的了解、测试和评价活动。它主要是对学校教学管理、科研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等活动中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有效性进行的审查和评价(杨明亮,2009)。高校内部控制审计的目的是为了促进高等学校完善其内部控制体系,以合理保证学校实现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促进各项管理活动经济有序的运作,维护教育资源的安全,防止因浪费、滥用、不当管理、舞弊引起的资源损失和违规行为;保证各项信息的真实、可靠,保证资金、资产、资源的安全完整并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保证实现提高组织的运营效率和效果等目标。

本文所述整合审计,主要是指内部控制审计和传统财务报表审计的整合,并非单指审计资源的整合利用。主要是为了避免重复劳动,节约审计成本,使审计结果相互利用,充分提高审计效率而从审计目标、审计内容、审计方法等方面的整合。

二 高校实施整合审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探讨

1.高校内部控制的特点

从特点上来看,高校内控制度属于内部管理的范畴,高校内部管理与企业管理相比有其特殊之处。一是纯教育性。高校的主要目标是培养社会所需要的高等人才,而不是生产物资产品。其管理的对象是从事学术活动和脑力劳动的教师和学生,而不是生产工人。学校的主体是教学部门,所有活动围绕“教书育人”为中心。二是非盈利性。高校作为精神产品生产单位,管理过程及其效果侧重于考虑社会效益,盈利不是最终目标。三是强政策性。高校做为事业单位,在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管理等方面具有很强的政策特性。

2.高校实施整合审计的必要性

高校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虽然有一定的不同所在,但从审计目标、内部控制测试等来看,还是可以实施整合审计的,即把二者共同进行。整合审计具有理论上的必要性和技术上的可行性。

首先,是从节约成本、提高审计效率方面考虑。在执行内部控制审计时,审计人员需要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测试;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时,审计人员也需要了解内部控制,并在需要时测试内部控制。这是两种审计的相同之处,也是需要整合的部分。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二者之间的审计程序相互关联,结果能够互相利用和支持。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时,可以利用内部控制审计的结果修改执行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慎重考虑识别出的控制缺陷。在执行内部控制审计时,审计人员需要考虑识别出的财务报表错报对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鉴于以上的部分内容重合、程序关联、结果可互相利用把两种审计整合起来,可节约审计的时间和人力资源成本,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

其次,从与国际接轨的角度来看,整合审计是国际流行趋势。强制要求进行内部控制审计的国家,如美国和日本,内部控制审计与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都要求整合进行。高校内部控制审计从长远来看,也要与国际趋势相接。应结合高校特点及早着手,才能取得较好的效益。

3.高校实施整合审计的可行性

首先,在内部控制有效性方面的审计目标具有一致性。根据《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的相关规定,“内部控制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为了促进完善内部控制,保证其有效执行而对本单位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有效性所进行的了解、测试和评价活动”。而传统的财务报表审计自“安然事件”后,世界各国都要求审计要有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不需要发表审计意见)。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的对象有相同的部分,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高校因其自身的纯教育性和非赢利性等行业特点,在此方面的重合更加广泛。

其次,在重要性水平和重要账户及列报方面具有审计确认的整合可行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指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中确定的审计重要性水平相同。针对高校而言,也有上述方面的一致性。在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都需要确定重要水平、重要账户(列报)及相关认定。相同的重要性水平和考虑的风险因素相同,使得重要账户和披露,以及它们的相关认定对两种审计来说是相同的,这使得整合审计更具可行性。

最后,二者最终目标一致,都是为提高财务报表的可靠性。两类审计都属于鉴证类审计业务,最终目标都是为了提高对外公布的财务报表的可靠性,保证财务信息的质量。最终目的一致性从根本上决定了将两种审计业务进行整合的可行性。

三 基于整合视角的高校内部控制审计模式与方法

1.关于整合方式的选择

目前,国际上关于整合方式大概有两种模式。一种是日本的整合方式,要求同一个审计人员审计整个过程,将两种审计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另一种是美国的做法,规定审计人员将这两种审计整合进行,既可以采取日本的做法,也可以由项目组内的成员分工协作以完成整合审计。根据高校的内部审计现状,采用第二种做法较为合适,因高校内部审计无论是在人力资源还是从人员技术素质等方面来看,分工协作的方法比较切合实际情况。

2.全面审计模式和动态审计模式相结合

所谓全面审计模式,就是要对全校所有会计控制和管理控制范围内的活动进行评审。而动态审计模式则是指要根据高校的内外环境变化对学校的内控制度进行动态审计。整合审计要求把二种模式结合起来,在刚开始确立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时,以全面审计模式拓展工作局面。之后根据高校内部控制环境的变化,结合财务报表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审计进行动态审计。

高校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的整合审计,目前既没有可参照的成熟模式,也没有可供借鉴的适合高校具体情况的方法和标准。虽然可借鉴但不能照搬企业模式,必须充分了解高校内部管理及内部控制的特殊性,紧紧围绕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的最终目的,同时要遵循审计规律,防范审计风险,探索一条适合高校的整合审计的新方法。

参考文献

[1]刘红梅.高校内部控制审计初探[J].财会通讯,2011(1)

[2]裴敏.高校内部控制审计之信息导向模式研究[D].中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第2篇

摘 要: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颁布为契机,考察在法规约束前提下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现状。2009年和2010年的年报数据表明,上交所有多于半数的企业并未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我国内部控制审计的披露程度较低。一方面,这和我国相关法规的强制力不足有关;另一方面,也和我国内部控制审计规范体系的不完善有关。由此,我国应制定详细的内部控制审计准则并完善审计报告的标题、类型、内容和格式,以促进我国内部控制审计实践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内部控制审计;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内部控制;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On the Present Internal Control Audit and the Improvement of Audit Standard System in China

- Based on the Research of Annual Reports Data in 2009 and 2010 from Shanghai Stock Exchange

TAO Lijuan

(International Business School, Qingdao University, Qingdao Shandong, 266071, China)

Abstract:

Taking the opportunity of the issuance of Companies’ Internal Control Basic Norms, this paper studies the present internal control audit of listed companies restrained by laws and regulations in China. Annual reports data of the listed companies in 2009 and 2010 show that more than half of the companies in Shanghai Stock Exchange failed to follow Companies’ Internal Control Basic Norms. Internal control disclosure in China is left too much to be desired, which is resulted from the insufficient mandatory force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and the incomplete internal control audit standard system. Therefore, the government should establish specific internal control audit standards and revise the audit report title, types, content and format to improve the internal control audit practice in China.

Key words:

internal control audit; internal control over financial reporting; internal control; internal control basic norms

一、制度背景

1999年修订的《会计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对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提出了原则要求。随后,为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保证财务报告可靠,财政部规定从2001年6月起所有公司均应建立和维护有效的内部会计控制,并制定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等7项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等部门也先后颁布了多个关于内部控制的文件。2006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先后颁布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强制要求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在披露年报的同时,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并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核实评价意见。为了适应国际内部控制发展的大趋势,同时解决“政出多门、要求不一”的问题,2006年,由财政部牵头的六部委成立了“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并于2008年6月28日联合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基本规范》要求企业建立并实施内部控制,上市公司应当对本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估,披露年度自我评估报告,并可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基本规范》的颁布在我国内部控制监管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业界通常称之为“中国版的萨班斯法案”。 2010年4月26日,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该配套指引包括《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和18项《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连同此前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标志着适应我国企业实际情况、融合国际先进经验的中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基本建成。

然而自《基本规范》颁布之日起,就面临诸多尴尬。首先,相对美国的萨班斯来讲,其法律约束力不足。萨班斯法案是由美国国会通过,对在美国上市的所有公司都有约束力的“法律”,而《基本规范》只是一个“部门法规”,约束力远不及萨班斯法案。萨班斯法案号称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美国监管最严苛的法律,对于违背萨班斯法案的处罚也极其严厉,而财政部《基本规范》没有规定具体处罚内容,很可能造成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情况。其次,面临其“先天不足”,《基本规范》似乎也有后天不严肃之嫌。[1]加之相关规定和配套指引在2010年之前并未出台,很多合规企业恐将无所适从。因此,本文认定,2009年和2010年,我国的内部控制披露介于强制披露和自愿披露之间,并倾向于自愿披露。本文将以《基本规范》的颁布为契机,在考察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披露现状的基础上,探讨我国审计规范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二、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及审计报告披露状况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站,笔者手工收集了2009年和2010年沪市上市公司的年报数据,调查了内部控制管理层自我评估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披露情况,并阅读了自我评估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来看,我国沪市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的披露状况如下。

(一)仅有不到一半的企业遵循了《基本规范》的要求

2009年上交所868家上市公司中,有376家披露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占上市公司总数的4332%,未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有492家,占上市公司总数的5668%;376家披露自评报告的企业中,有190家同时提供了内部控制的审计师报告,占上市公司总数的2189%,占披露自评报告企业总数的5053%。2010年上交所895家上市公司中,有400家披露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占上市公司总数的4469%,未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有495家,占上市公司总数的5531%;400家披露自评报告的企业中,有203家同时提供了内部控制的审计师报告,占上司公司总数的2268%,占披露自评报告企业总数的5075%。具体比较信息见表1。

(二)多数审计师报告并不符合《基本规范》的要求

《基本规范》第十条指出,“接受企业委托从事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本规范及其配套办法和相关执业准则,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由此可见,我国的内部控制审计属于直接报告的鉴证业务,注册会计师应直接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鉴证对象)进行评价并出具鉴证报告,并且该鉴证报告应为信息使用者所获取并使用。但在阅读2010年年报时,笔者发现,虽有202家企业出具了审计师对内部控制的某种形式的报告,但并非全部满足内部控制审计的定义,这点可以从报告的标题以及报告中的部分措辞看出。

202家企业中,有些没有将审计师报告作为单独报告进行披露,因此这部分内容没有标题(也没有审计师签字)。作为单独报告进行披露的企业中,报告标题也五花八门:有的称为内部控制审核报告,有的称为内部控制审核评价意见,还有的称为鉴证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制度报告、××公司内部控制专项审核报告、××公司内部控制专项鉴证报告、××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核实评价意见、对××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评价意见报告、关于××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说明、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的专项说明等各种标题形式。

从这些标题可以看出,有些企业提供的是审计师对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审计意见也即鉴证意见的一种),但有的是对内部控制的核实意见,有的是对管理当局自评报告的评价意见(这其实是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也即注册会计师对管理层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出具审计报告),有的仅仅是一项对管理当局自评报告的“说明”,并且部分报告的措辞也显示出:就我国法规对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要求来看,许多审计师报告并未恰当反映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实质内容。(比如,某份“说明”报告指出:“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研究与评价了我们所信赖的贵行与会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确定我们实施会计报表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及范围……我们的研究与评价是按照……以会计报表审计为目的而进行的,不是对内部控制的专门审核,也不是专为发现内部控制缺陷、欺诈及舞弊而进行的。在研究与评价过程中,我们结合贵行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观察及抽查测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研究与评价程序……(内部控制固有局限段)……(意见段)……本说明仅作为贵行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易所提交2010年度报告之用,未经书面许可,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此外,我们还发现,与传统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不同,企业与企业之间提供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没有统一性。同时,审计师在执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时依据的执业准则也不统一,具体情况如表2所示。

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713737%643168%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593105%864257%企业内部控制鉴证指引(征求意见稿)4211%4198%中国注册会计师准则第1211号201053%18891%上述条目的某种组合16842%8396%PCAOB AS NO53158%2099%其他11579%9446%未明确提及执业准则6316%11545%合计19010000%20210000%

从表2可以看出,审计师在执业过程中,遵循了不同的执业准则。其中遵循最多的是《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再次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准则第1211号》。值得注意的是,有几家中美同时上市的公司,其内部控制审计并未依据国内的任何准则,而是遵循了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PCAOB)制定的审计准则5号。

(三)审计基准日和参照的内部控制框架不统一[2]

虽然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是个连续的过程,但如果对整个年度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意见,那么审计重点是内部控制在整个年度内是否一直有效,这种审核成本相对较高。考虑到注册会计师的时间和精力、与会计报表审计的整合等因素,我国《审计指引》要求注册会计师对特定基准日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在2010年披露内部控制审计师报告的202家企业中,有196份是对截至12月31日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有19份报告没有明确说明基准日,177份在引言段或意见段明确指出了12月31的基准日),有两家是对2010年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另有4家在年报中指出出具了内部控制审核报告,但笔者在上交所网站并未找到相关数据。)

另外,审计师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必须参照一个适当、公认的控制框架,并且在报告中做出明确说明。但笔者发现,在2010年的202份审计师报告中,有37份报告未明确说明审计师所参照的内部控制框架,120份报告参照了《基本规范》,27份报告参照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5份参照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内部控制指引》,3份指出遵循萨班斯法案的要求,参照了COSO框架,6份同时参照了《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内部控制指引》,4份未找到数据。并且,这种框架的差异和事务所有关,同一家事务所给不同企业出具的审计报告,往往参考相同的内部控制框架。

三、内部控制审计规范存在的问题讨论及建议

总体来看,我国关于内部控制审计方面的披露程度较低,上交所有多于半数的企业并未按照《基本规范》的要求披露相关信息。一方面,这源于前述的特殊“半强制性”制度背景,法力约束力不足导致了企业违规成本较低,而主动披露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报告则毋庸置疑会引致成本。在有确定性证据表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披露给企业带来的收益大于其成本之前,企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动机必将受限。当然,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信息含量极其对各方的影响,也是未来值得研究的一个重要方向。另一方面,信息披露程度较低也和相关准则和配套指引的不完善有关,毕竟直到2010年4月各项配套指引才最终出台。但在内部控制审计领域,相关准则和规范仍有待改进。

(一)我国目前现存准则并非内部控制审计的恰当执业标准

在笔者查阅的内部控制审计师报告中,事务所主要提及了以下执业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于2002 年2 月15日单独的《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中注协2006年颁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2010年财政部等部门制定的《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2008至2010年间为《内部控制鉴证指引(征求意见稿)》)。

《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第二条规定:“本意见所称内部控制审核,是指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就被审核单位管理当局对特定日期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第二十九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复核与评价审核证据,形成审核意见,出具审核报告。”《指导意见》对于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内部控制审核业务、明确工作要求、保证执业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被认为是我国内部控制审计制度的雏形。但《指导意见》要求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进行“审核”,“审核”业务在程序、对证据的数量和质量的要求、保证水平方面都不及“审计”业务的要求高。目前,内部控制审计已经从财务报表审计中独立出来,成为一项单独的审计鉴证业务,显然《指导意见》已不适合作为恰当的执业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是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而制定的准则,内部控制审计属于鉴证业务的一种特定类别,审计师以此为执业准则,具有原则指导性,但针对性明显不足。

《中国注册会计师准则第121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是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而制定的准则。该准则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注册会计师在编制审计计划时,应当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包括被审单位的内部控制),对拟信赖的内部控制进行控制测试,据以确定实质性测试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显然,该准则定位于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对内部控制的了解和测试,是作为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辅助部分展开的,而非为了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而进行的全面指引,显然,该准则也不完全适合于独立的鉴证业务――内部控制审计。

而美国在内部控制审计领域的法规演进,值得我们思考和借鉴[3]。2002年,美国出台了《公众公司会计改革和投资者保护法案2002》(萨班斯法案),该法案要求管理层设计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要求外部审计师证实管理层报告的准确性,也即要求外部审计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

萨班斯法案要求成立独立的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PCAOB),并授权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对PCAOB实施监督。PCAOB负责监管执行公众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并有权制定或采纳有关会计师职业团体建议的审计与相关鉴证准则、质量控制准则以及职业道德准则等。作为对萨班斯法案的回应,2004年3月9日,PCAOB了《审计准则第2号――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AS No2),并于6月18日经SEC批准。AS No2关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以及这项工作与财务报表审计的关系等问题。考虑到法案的执行成本过高,PCAOB于2007年5月24日颁布了《审计准则第5号――与财务报表审计相整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AS No5)。AS No5从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由上而下、风险导向)、控制测试、评估缺陷、形成意见、内控报告、对他人工作的使用、获得他人的直接帮助等方面为内部控制审计提供了详细的指引。此外,AS No5还以附录的形式对重要概念和术语以及特殊情形作了说明,从而进一步完善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准则。2007年7月25日,SEC批准了该准则,并明确表示会计年度在2007年11月15日及其之后结束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都将用第5号审计准则来代替原来指导404条款执行的第2号审计准则。

(二)对我国内部控制审计法规的建议

针对目前我国现存准则存在的不足,并结合美国的做法,笔者就我国的内部控制相关法规建设提出如下建议。

1制定详细的内部控制审计准则

在本文第二部分,笔者发现审计师在执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参考了不同的执业准则,而根据前文的分析,有些准则的目标定位和目前已成为独立常规业务的内部控制审计并不相符。2010年最终颁布的《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也未明确指出审计师执行内部控制审计时应参考的具体准则,而是在其后附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参考格式引言段中指出:“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

首先,《审计指引》仅对内部控制审计提供了原则上的指导,涉及审计计划、审计方法、控制测试、缺陷认定及缺陷评价、形成结论并出具报告等具体内容时,指导性明显不足。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事务所不得不参照《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准则第1211 号》等准则的原因之一。

其次,对内部控制的测试和评价业务已从传统的财务报表审计业务中独立出来,并由原来的一次性业务或面向特定企业的业务(原来仅要求A 股企业在首次公开发行时提供、赴美国和日本等地上市的企业和金融证券保险等高风险行业提供)变成了与财务报表审计并列的经常性业务,与传统的财务报表审计相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也是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

基于以上两点原因,借鉴美国的做法以及我国的财务报表审计准则,笔者认为,应在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鉴证业务准则中新增详细的内部控制审计准则,与目前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分别简称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和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并列,可命名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内部控制审计准则》,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制定详细的序列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内部控制审计准则XX号――审计计划/审计方法/控制测试/缺陷评估/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特殊事项考虑/……》,原有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更名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财务报表审计准则》。当然,考虑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之间的关联性以及审计成本,也可参照美国的AS No5制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相整合的审计准则》。新增内部控制审计准则之后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如图1所示。

由中注协制定详细的内部控制审计准则,可以加强对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指导,维护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参照PCAOB AS No5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要求以及我国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格式,在制定了新的内部控制审计准则之后,笔者建议将《审计指引》引言段中的“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改为“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内部控制审计准则,我们审计了……”。目前,对于在中美同时上市的公司,出于披露成本的考虑,注册会计师可遵循美国PCAOB制定的审计准则;随着审计准则体系的国际趋同,对于跨国上市的公司,注册会计师也可遵循国际审计准则或其他国家的相关准则。

2完善审计报告的标题、类型、内容和格式

我国《基本规范》要求企业提供注册会计师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如前所述,从2010年披露的报告标题和内容可以看出,大多数企业有违《基本规范》的初衷,事务所并未严格按照《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的要求出具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鉴证意见。

《审计指引》明确将报告标题命名为“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并且分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四种类型,统一了报告的内容和格式。但该指引仍存有待商榷之处。

首先,《审计指引》指出“注册会计师应当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描述段’予以披露。”由于注册会计师最终仅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是注册会计师在执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附带”注意到的内容,并非注册会计师的核心关注对象。因此,将审计师报告统一命名为“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仍有不妥,审计师的鉴证对象其实是“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而非更宽泛意义的“企业内部控制”,笔者建议将该报告统一命名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其次,在财务报表审计中,报告类型包括标准无保留意见、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而在内部控制审计业务中,则去掉了保留意见。当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无论是财务报表审计还是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发现与被审单位存在对内部控制和内部控制缺陷的不同认识,两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要缺陷,但其严重性不足以发表否定意见时,审计师是否可以出具保留意见?

再次,前已述及,虽然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是个连续的过程,但我国《审计指引》要求注册会计师对特定基准日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因此,在内部控制报告的意见段中,有必要对此基准日做出明确说明,以免误导信息使用者,而《审计指引》并未强调该日期。参照传统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美国PCAOB AS No5的规定,笔者认为,审计报告中应该规范对基准日期的说明,意见段修改为:“我们认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或其他公认的有效内部控制框架),截至201X年12月31日,XX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意味着注册会计师只测试基准日这一天的内部控制,而是需要考察足够长一段时间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情况。按照指引的规定,注册会计师在对特定基准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前,需要获取内部控制在一段足够长的时间有效运行的证据,这段时间可能比企业财务报表涵盖的整个期间(通常为一年)短些,但必须足够长。因此,虽然是对企业12 月31日(基准日)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发表意见,但这里的基准日不是一个简单的时点概念,而是考虑了内部控制在此前的有效性,以及向前的延续性[4]。

最后,内部控制审计是一项独立的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指出,鉴证业务是指注册会计师对鉴证对象信息提出结论,以增强除责任方之外的预期使用者对鉴证对象信息信任程度的业务。鉴证对象信息是按照标准对鉴证对象进行评价和计量的结果。具体到内部控制审计,注册会计师要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鉴证对象)进行评价并出具鉴证报告,而对其进行评价必须参考一个适当、公认的标准(控制框架)。因此,内部控制报告中,应该明确说明注册会计师所参考的框架。前文我们发现,不同的注册会计师参考的框架并不完全相同,甚至同一份报告里面出现了两个不同的框架。

《审计指引》在意见段中明确标明“我们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但笔者认为,有关内部控制框架的选取,应该持开放的态度,而不仅限于我国的《基本规范》。关于框架的选取标准,可以借鉴美国SEC的做法。SEC最终规则33-8238要求管理层的评价必须依据由某一机构或团体依正当程序(包括要广泛征求公众对框架的评论)而建立的合适、可识别的框架,并且自评报告应披露该框架。SEC认为,一个合适的框架必须:(1)没有偏见;(2)对企业内部控制能形成合理一致的定性和定量评价;(3)充分完整,没有忽略那些会改变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结论的相关要素;(4)与评价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相关。SEC指出,COSO框架满足它们的标准,但最终规则并不强制要求使用某一特定框架(如COSO框架),因为SEC认识到这样一个事实:在美国之外可能存在其他评价标准(比如加拿大的COCO框架),并且将来在美国可能也会发展出COSO以外的框架,它们符合法令的意图而不会减少投资者的利益[5]。

使用公开可获得的评价标准将会提高内部控制报告的质量,促进不同公司内部控制报告的可比性。因此,本文认为,《审计指引》应明确要求将注册会计师参考的评价标准列作审计报告的必要组成部分,该标准可以是《基本规范》,也可以是满足条件的其他适当、公允的框架。只要控制框架满足特定的条件(比如SEC最终规则列出的条款),那么都可以用作审计师的评价标准。《基本规范》满足前述要求,但这并不排斥事务所选取其他公认的适当框架。事实上,2010年的数据已向我们表明,事务所选取了不同的框架,除《基本规范》之外,还有《上海证券交易所内部控制指引》、《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和COSO框架等。

四、结语

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关注,实质上是对财务报告可靠性要求的延伸。为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对保证财务报告可靠性的内部控制评价及其审计提出了要求。目前,内部控制系统已成为国家监管的一部分,不只是我国,许多国家的公司治理报告和改革法案都包含了对内部控制和内部控制报告的建议,世界各国对内部控制的重视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本文就以我国《基本规范》的颁布为契机,研究我国内部控制审计的现状,讨论我国内部控制审计规范体系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由于本文数据均是手工收集,因此可能会存在疏漏和不准确之处;另外,本文仅选取了沪市的上市公司为调查对象,因此,有关我国目前内部控制审计披露的整体认识可能存在偏颇。

参考文献:

[1]陶黎娟.有关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几点探讨[A].见中国会计学会2010年学术年会论文集[C].北京:中国会计学会,2010:415-422.

[2]杨有红,陈凌云.2007年沪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研究――数据分析与政策建议[J].会计研究,2009(6):58-64.

[3]杨玉凤.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国内外文献综述[J].审计研究,2007(4):74-78.

[4]杨志国.关于《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制定和实施中的几个问题[J].财务与会计,2010(10): 14-17.

[5]SEC. Final Rule: INTERNAL CONTROL OVER FINANCIAL REPORTING IN EXCHANGE ACT PERIODIC REPORTS[EB/OL].sec.gov/rules/final/33-8238.htm,2003.

收稿日期:2012-03-10

第3篇

    论文摘要:近年来我国的经济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新的法律法规不断出台。在此形势下,势必要推出适应新形势的审计学教材。本文结合高职院校的特点就审计学科教学内容发表了粗浅的看法,强调在理解审计基本理论的基础上把握审计实务。  

    随着我国经济环境的变化,新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相继,审计法、公司法、证券法相继修订,审计理论与实务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审计学教材各部分的内容以最新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为指导,充分体现了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模式。  

目前,审计理论体系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审计对象从会计账簿转向财务报表,审计职能从查错防弊转向审计鉴证,审计性质从批判性转向防护性,审计方法技术性抽样审计代替详细审计,并强调对内部控制制度的研究与评价,审计手段趋于电算化。这种转型与发展,使审计教育必须适应新的形势需要,对此我们需要从创新角度来重新审视审计教育。  

  

一、审计学教材的体系结构  

  

(1)审计环境,包括审计的起源与发展、注册会计师管理、职业道德规范、执业准则和法律责任等;  

(2)审计的基本概念,包括审计风险、重要性、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等;  

(3)审计的流程,包括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等;  

(4)审计抽样原理和方法;  

(5)各业务循环的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  

(6)审计结果的报告和沟通;  

(7)从事审阅业务、其他鉴证业务和相关服务业务的基本原理。  

高职院校审计学教材在cpa审计的基础上有所调整和删减,其审计理论与实务都以cpa审计为蓝本。2007年是新会计准则正式实施的第一年,新旧教材的内容变化很大,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1)突出了风险导向审计理论。新设了“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两章,阐述风险导向审计的概念和运用要求,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牢固树立这一概念,把审计流程理解为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评估和应对的过程。  

(2)体现了新审计准则体系的要求。在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原则、注册会计师的责任设定、风险的评估和应对、审计证据的收集和评价、审计的结论和报告等方面,都按照新审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了更新。  

(3)体现了国际职业道德规范方面的最新发展。根据国际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的最新稿,对职业道德规范部分进行了更新。  

(4)注重前后贯通。把有关审计流程的基本概念和思路,贯穿到各业务循环的内部控制的了解和测试中,贯穿到各账户余额的实质性测试程序中,避免基本概念和思路在各循环之间运用不一致和前后两张皮的现象。为此,重新梳理了各业务循环内部的章节结构。同时,对财务报表项目重新进行归类,并入更恰当的业务循环中。  

 (5)强化了审计抽样。增加了审计抽样与其他选择测试项目方法之间关系的阐述,更为全面地讲解审计抽样中的基本概念和基本思路,增加了实质性程序常用的“概率比例规模抽样法(pps)。  

 (6)体现新会计准则的要求。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统一了财务报表项目的名称,并按照确认和计量的新起点,设计相应的审计重点。  

  

二、审计学课程内容分析  

  

审计学这门课程有着与众不同的特点。从学科内容上讲,它不仅含有很多法规知识,而且含有大量的会计知识,可以说是其他各门课程的综合运用;从学习方法上看,不仅需要以各门课程为基础,更重要的是,需要广泛运用专业判断思考、分析和决策。审计的某些方面是非分明,极为严格,另外一些方面又设有一定法规,令人无所适从,很难操作。这就使得不少学生对审计“似懂非懂”,觉得这门课程难度较大。我们不仅应看到审计课程的学习难度,更重要的是应对其进行科学的分析。事实上,这种难度来自两方面:一是来自客观事实,这是由本门课程的内容决定的;二是来自主观因素,即因为没有掌握审计课程的特点和学习方法而感到难度大。显然,后一种难度可以随着对课程内容的理解和对学习方法的掌握而降低。这就需要在学习中对这门课程的特点、规律有一个较为正确和全面的认识。  

  

(一)从总体上明确审计方法的演变  

一百多年来,虽然审计的根本目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但审计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注册会计师为了实现审计目标,一直随着审计环境的变化调整着审计方法。审计方法从账项基础审计发展到风险导向审计,都是注册会计师为了适应审计环境的变化而做出的调整。  

由于审计风险受到企业固有风险因素的影响,如管理人员的品行和能力、行业所处环境、业务性质及容易产生错误的会计报表项目,容易受到损失或被挪用的资产等导致的风险,又受到内部控制风险因素的影响,即账户余额或各类交易存在错报,内部控制未能防止、发现或纠正的风险。此外,还受到注册会计师实施审计程序未能发现账户余额或各类交易存在错报风险的影响,职业界很快开发了审计风险模型。审计风险模型的出现,从理论上解决了注册会计师以制度为基础采用抽样审计的随意性,又解决了审计资源的分配问题,要求注册会计师将审计资源分配到最容易导致会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领域。从方法论的角度,以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模型为基础的审计,称为风险导向审计方法。  

风险导向审计作为审计模式发展的新生阶段,主要立足于对审计风险进行系统分析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制订审计计划,并结合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实施相应的审计程序。从审计流程上看,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排在首位,并且在审计的所有阶段都实施风险评估程序,它们既是审计基础理论,又是审计实务,集中体现了新准则风险导向审计的思想。  

  

(二)理清思路,把握审计流程  

1. 风险评估  

风险导向审计理论与方法,是整个教材的精华所在,它构成全教材的前提或背景。因此,在审计教学中,应当提出明确的学习要求和目标。  

(1)如何运用审计风险模型。审计风险准则确立了新的审计风险模型,以明确注册会计师识别、评估和应对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思路。审计风险模型构成了风险导向审计方法的基础,在审计实务中不易把握,要求学生以注册会计师的角色掌握如何使用审计风险模型开展审计工作。  

(2)如何在审计工作中进行风险评估。要求学生以注册会计师的角色掌握如何借助于评估程序和审计程序工作底稿,结合具体审计计划的制订,进行风险评估。  

(3)如何进行风险评估。要求学生以注册会计师的角色,从6个方面系统掌握注册会计师如何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特别是利用审计程序举例的方式,熟练运用于进行风险评估的过程和关键环节。  

 2. 风险应对  

注册会计师应当针对评估的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确定总体的应对措施,并针对评估的认定层次进行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新风险准则正式引进“重大错报风险”概念(重大错报风险是指财务报表在审计前存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将审计风险模型重构为: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这不是简单地将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并称为重大错报风险,而是重大实质性改进。不仅明确规定了审计工作以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作为新的起点和导向,抓住了审计工作的“牛鼻子”,而且与现行审计目标责任定位紧紧相扣,有利于履行审计责任,实现审计目标。众所周知,按审计准则要求,设计审计工作就是为了合理保证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新风险模型的构建更直接有助于指导注册会计师,时刻紧紧围绕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来设计和执行审计程序,以最终实现合理保证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因此,本章的学习要求和目标是: 

    (1)如何运用审计风险模型;  

(2)如何在进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选择审计方案;  

(3)如何实施控制测试。  

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不容忽视,那就是在确定总体的应对措施以及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时,如何运用职业判断。  

  

(三)掌握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  

1. 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本章内容属于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主要阐述了审计证据和审计工作底稿两部分内容,包括审计证据的含义和特点,获取审计证据的程序、分析程序、审计工作底稿的含义、编制目的和使用的文字及对审计工作底稿实施控制程序,以及底稿的格式、内容、范围、归纳和审计报告日后对审计工作底稿的变动等。  

注册会计师的工作主要有3件事:找证据—做底稿—出报告。本章节就占了两件事,本章涉及的内容,不仅是需掌握的审计基本技能,也是理解审计实务的理论基础。  

 2. 计划审计工作  

本章属于审计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计划审计工作对于注册会计师顺利完成审计工作和控制审计风险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充分的审计计划有助于注册会计师关注重点审计领域、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问题并恰当地组织和管理审计工作,以使审计工作更加有效。同时,充分的审计计划还可以帮助注册会计师对项目组成成员,进行恰当分工和指导监督,并复核其工作,还有助于协调其他注册会计师和专家的工作。  

 本章特别对重要性水平的确定、审计风险的分析作了重点阐述。  

(1)审计重要性。既是审计理论的重要课题,又是审计实务的重要内容,它贯穿于整个审计实务,要求学生既能从理论上理解审计重要性的含义和性质,又要能从实践上对其进行确定。  

(2)审计风险。既是一个理论问题,又是一个实务问题。要求学生既要能从理论上理解审计风险模型的含义、构成及各种风险之间的关系,也要能从实务上对其进行分析和控制。  

本章为重点章节,应重在理解,因为其涉及的审计理论应与以后各章的各交易循环的审计实务联系考虑,学生应具备运用本章的审计理论分析审计实务、确定审计报告类型的能力。  

 3. 审计抽样  

本章属于审计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主要阐述审计抽样在审计中的运用问题。详细介绍了选取测试项目的方法、审计抽样概述、审计抽样在控制测试中的应用和审计抽样在实质性细节测试中的应用;涉及审计抽样的概念、种类和步骤等内容。  

  

 (四)归纳审计循环,掌握审计实务  

审计循环属于财务报表审计实务。审计循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为例,介绍各业务循环审计的具体内容,重点介绍对各财务报表项目如何审计 

报的领域。从方法论的角度,以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模型为基础的审计,称为风险导向审计方法。  

风险导向审计作为审计模式发展的新生阶段,主要立足于对审计风险进行系统分析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制订审计计划,并结合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实施相应的审计程序。从审计流程上看,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排在首位,并且在审计的所有阶段都实施风险评估程序,它们既是审计基础理论,又是审计实务,集中体现了新准则风险导向审计的思想。  

  

(二)理清思路,把握审计流程  

1. 风险评估  

风险导向审计理论与方法,是整个教材的精华所在,它构成全教材的前提或背景。因此,在审计教学中,应当提出明确的学习要求和目标。  

(1)如何运用审计风险模型。审计风险准则确立了新的审计风险模型,以明确注册会计师识别、评估和应对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思路。审计风险模型构成了风险导向审计方法的基础,在审计实务中不易把握,要求学生以注册会计师的角色掌握如何使用审计风险模型开展审计工作。  

(2)如何在审计工作中进行风险评估。要求学生以注册会计师的角色掌握如何借助于评估程序和审计程序工作底稿,结合具体审计计划的制订,进行风险评估。  

(3)如何进行风险评估。要求学生以注册会计师的角色,从6个方面系统掌握注册会计师如何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特别是利用审计程序举例的方式,熟练运用于进行风险评估的过程和关键环节。  

 2. 风险应对  

注册会计师应当针对评估的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确定总体的应对措施,并针对评估的认定层次进行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新风险准则正式引进“重大错报风险”概念(重大错报风险是指财务报表在审计前存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将审计风险模型重构为: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这不是简单地将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并称为重大错报风险,而是重大实质性改进。不仅明确规定了审计工作以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作为新的起点和导向,抓住了审计工作的“牛鼻子”,而且与现行审计目标责任定位紧紧相扣,有利于履行审计责任,实现审计目标。众所周知,按审计准则要求,设计审计工作就是为了合理保证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新风险模型的构建更直接有助于指导注册会计师,时刻紧紧围绕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来设计和执行审计程序,以最终实现合理保证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因此,本章的学习要求和目标是: 

    (1)如何运用审计风险模型;  

(2)如何在进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选择审计方案;  

(3)如何实施控制测试。  

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不容忽视,那就是在确定总体的应对措施以及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时,如何运用职业判断。  

(三)掌握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   

1. 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本章内容属于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主要阐述了审计证据和审计工作底稿两部分内容,包括审计证据的含义和特点,获取审计证据的程序、分析程序、审计工作底稿的含义、编制目的和使用的文字及对审计工作底稿实施控制程序,以及底稿的格式、内容、范围、归纳和审计报告日后对审计工作底稿的变动等。   

注册会计师的工作主要有3件事:找证据—做底稿—出报告。本章节就占了两件事,本章涉及的内容,不仅是需掌握的审计基本技能,也是理解审计实务的理论基础。   

 2. 计划审计工作   

本章属于审计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计划审计工作对于注册会计师顺利完成审计工作和控制审计风险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充分的审计计划有助于注册会计师关注重点审计领域、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问题并恰当地组织和管理审计工作,以使审计工作更加有效。同时,充分的审计计划还可以帮助注册会计师对项目组成成员,进行恰当分工和指导监督,并复核其工作,还有助于协调其他注册会计师和专家的工作。   

 本章特别对重要性水平的确定、审计风险的分析作了重点阐述。   

(1)审计重要性。既是审计理论的重要课题,又是审计实务的重要内容,它贯穿于整个审计实务,要求学生既能从理论上理解审计重要性的含义和性质,又要能从实践上对其进行确定。   

(2)审计风险。既是一个理论问题,又是一个实务问题。要求学生既要能从理论上理解审计风险模型的含义、构成及各种风险之间的关系,也要能从实务上对其进行分析和控制。   

本章为重点章节,应重在理解,因为其涉及的审计理论应与以后各章的各交易循环的审计实务联系考虑,学生应具备运用本章的审计理论分析审计实务、确定审计报告类型的能力。   

 3. 审计抽样   

本章属于审计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主要阐述审计抽样在审计中的运用问题。详细介绍了选取测试项目的方法、审计抽样概述、审计抽样在控制测试中的应用和审计抽样在实质性细节测试中的应用;涉及审计抽样的概念、种类和步骤等内容。   

   

 (四)归纳审计循环,掌握审计实务   

审计循环属于财务报表审计实务。审计循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为例,介绍各业务循环审计的具体内容,重点介绍对各财务报表项目如何审计  

测试。审计测试包括控制测试和对交易账户余额及列报的细节测试和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   

审计循环各章的内容都差不多,而且内容多,项目也多。这几章可以按以下思路来理解:   

首先,了解循环的概念。就是一个单位将相互联系的业务类别和涉及的会计账户组合在一起,即把同该循环存在内部联系的业务类别与其他相关的账户捆在一起,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就是一个循环。也称切块审计法。   

然后,了解各个循环的特征,循环的内部控制及交易实质性程序,以及余额的的实质性程序。内部控制的测试,先谈内部控制是什么,然后再谈怎么测试。可以是双重目的的测试,交易的实质性程序主要针对利润表,测试结果往往不披露,因为每笔交易最终都会形成金额进入有关账户,进入有关账户后才存在列报的问题。以上就是这些章节的大致逻辑关系 。   

1. 各审计循环的重点   

(1)各审计循环的主要凭证与记录、内部控制制度及控制测试、所涉及的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认定、审计目标;各循环实质性程序基本原理;   

(2)各审计循环主要会计处理与审计实质性程序;   

(3)函证程序在各审计循环中的应用;   

(4)监盘程序在各审计循环中的应用;   

(5)实质性分析程序在各审计循环中的应用。   

 2. 审计循环的难点   

(1)各循环内部控制测试的应用;   

(2)对交易、账户余额、列报的具体细节测试和实质性分析程序在审计实务中的运用。   

3. 各审计循环的特点   

(1)本循环所涉及的主要凭证与会计记录;   

(2)本循环所涉及的主要业务活动。   

各章所有审计循环的特性均是如此。   

4. 掌握审计循环主要审计技能   

(1)函证;   

(2)存货监盘;   

(3)实质性风险程序;   

(4)截止测试;   

(5)审计调整。   

(五)形成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   

 1. 审计意见的形成   

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根据审计证据得出的结论,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在形成审计意见时,注册会计师应当从总体上评价是否已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所有相关的审计证据,包括能够印证财务报表认定的审计证据与财务报表认定相矛盾的审计证据。   

审计证据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得出审计结论,形成审计意见而使用的所有信息,包括财务报表依据的会计记录中含有的信息和其他信息。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得出合理的审计结论,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注册会计师对审计结论的评价贯穿于审计的全过程。   

2. 出具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是指注册会计师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也是注册会计师在完成审计工作后向委托人提供的最终产品。   

审计报告分为标准审计报告和非标准审计报告。   

   

(六)执业准则与职业道德规范   

注册会计师的整个审计工作都是为了实现审计目标,审计目标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审计主体通过审计实践活动所期望达到的境地或最终结果。   

(1)审计总目标。主要是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发表意见,是对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方面做出评论。   

(2)具体审计目标。根据各类交易事项、账户余额、列报3个层次的逐个认定和审计总目标来确定。   

注册会计师执业是依据管理层对会计报表的认定设计审计具体目标,实施相应的审计程序,取得证据,完成对会计报表各项认定的确认,最终形成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   

审计目标的实现与审计过程密切相关。审计过程充满了大量的职业判断。在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时,在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得出结论的过程中,尤其需要职业判断。既然是判断,就有失误的可能性,职业判断本质上意味着风险。因此,必须把执业审计准则作为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工作时应遵循的行为规范,作为衡量审计工作质量的标准;同时,还要受到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约束,明确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因为审计工作是一个以道德为浓重背景的工作,其职业道德防线的溃决将会带来灾难性后果。   

应将执业准则体系有效地渗透到审计教学中,将新准则作为一个契机,统领教学内容和审计实务;应将审计职业道德放在首位,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强调诚信教育,把专业胜任能力与职业道德的培养结合起来。   

   

主要参考文献:   

   

[1]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8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审计[m]. 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   

第4篇

论文摘要:回顾IS审计的发展历程,进而披露IS审计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并对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剖析,最后对如何构建完善的Is审计模型提出解决策略。

Is审计,是指Informationsystemauditing,即信息系统审计,它是指审计组织以信息技术为手段,组织计划审计项目,实施审计的全过程,以判断该信息系统是否安全、可靠和有效,并对信息系统对财务报告的影响做出判断或单独提出信息系统审计报告的全过程。以确认审计风险或评价企业信息战略、优化组织运营为目标,对组织营运所依赖的信息系统进行独立、客观确认和咨询活动。信息系统审计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以信息技术为手段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即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CAAT);二是指审计部门以组织的信息系统为对象,以风险评估或内部控制检查为手段,对该系统所产生的会计信息系统的真实性、合法性做出确认或通过优化企业信息管理,增加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即信息系统的审计或EDP审计。信息系统审计与控制协会——ISACA成立于1969年,最初称为EDP审计师联合会,总部在美国的芝加哥。目前该组织在世界上100多个国家设有160多个分会,现有会员两万多人。是信息系统审计的专业人员唯一的国际性组织,CISA(CertiifedInformationSystemAuditor)也是这一领域的唯一职业资格。该组织通过制定和颁布信息系统审计准则、实务指南等专业标准来规范和指导信息系统审计师的工作;它还设立了信息系统审计与控制基金会,从事相关领域的研究工作,以使该组织的成员能够享用其最新研究成果;通过在世界各地举办各种形式的研讨会、培训班等活动,增进国际间同业人员的交流。ISACA每年还举办CISA资格考试,通过考试的人员可以申请CISA资格,符合ISACA规定的工作经验及其他相关要求的申请人会被授予CISA资格。

一、IS审计发展历程回顾

在信息系统审计的萌芽阶段,人们称之为电子数据处理审计(electronicdataprocessingauditing)或计算机审计,它是作为传统审计业务的扩展发展起来的。早期的计算机应用比较简单,相应地,计算机审计业务主要关注对被审计单位电子数据的取得、分析、计算等数据处理业务,还称不上信息系统审计。从财务报表审计的角度来看,这一阶段的主要业务内容是对交易金额和账户、报表余额进行检查,属于审计程序中的实质性测试环节。此时,它只是传统财务审计业务的一种辅助工具,对客户的电子化会计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为财务报表审计人员提供服务。

随着计算机技术应用范围的不断扩展,计算机对被审计单位各个业务环节的影响越来越大,计算机审计所关注的内容也从单纯的对电子的处理延伸到对计算机系统的可靠性、安全性进行了解和评价。在制度基础审计的模式下,计算机审计的业务内容已经扩展到了符合性测试领域。风险基础的审计模式的采用以及信息技术在被审计单位的各个领域的广泛应用,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与其所服务的组织所面临的各种风险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并且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财务报表的真实、公允。在这种情况下,对被审计单位风险的评估必须将计算机信息系统纳入考虑范围。发展到这一阶段,计算机审计的业务范围已经覆盖了一项审计业务的全过程,计算机审计这一概念已经不能反映这一业务的全部内涵,信息系统审计的概念随之出现。

1.1在建立信息系统审计制度,开展信息系统审计研究方面,美国走在前面。早在计算机进入实用阶段时,美国就开始提出系统审计(SYSTEMAUDIT)。1969年在洛杉矶成立了电子数据处理审计师协会(EDPAA),1994年该协会更名为信息系统审计与控制协会(INFORMATIONSYSTEMAUDITANDCONTROLASSOCIATION)即ISACA。美国是首先对网上财务信息的审计直接颁布指导性文件的国家。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为指导其会计师事务所成员,于1997年1月颁布了名为《互联网上的财务报告》(FinnacialStatementsontheIntemet)的指导性文件。该文件于1999年8月15日更新,是现阶段的最新版本。该指导性文件详细表明了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和鉴证组成员的立场。他们指出网上财务报告的使用者不同于传统印刷版财务报告的使用者,网上披露财务信息只是一种营销手段,网络为企业提供了时常更新其信息的可能性。

1.22001年1月,英国审计职业委员会(APB)颁布了《网上审计报告公告》

(ElectmnicPublicationofAuditorsReports)该公告主要解决了以下几个问题:(1).检查电子版财务信息的生成。(2).审计报告的用词。在对应印刷版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中,审计报告往往通过页码范围来确认已审计的财务报表。然而在网站上所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中,使用页码范围已不合时宜,因此APB建议直接使用财务报表名称来取代页码范围;同时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指出所使用的通用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的国籍。(3).信息间的链接。APB非常关注已审计信息和未审计信息之间使用超链接的问题。APB建议审计师应要求“在信息使用者通过超链接从已审计信息跳到非审计信息时,网站应能向使用者发出警告信息”。

1.3澳大利亚审计与鉴证准则委员会(AustralianAuditnadAssurnaceStnadardBoard,AASB)AASB是最先对网上财务信息审计作出指导的审计准则制定者。AASB于1999年颁布了审计指导声明(AGS)1050《与电子方式呈报财务报告相关的审计问题》。AGS1050的目的在于“当公司利用信息技术在公共网络如互联网上已审计财务信息时,就一些问题为审计师提供一定的指导”。AASB在AGS1050中重述了审计的基本准则,并强调“电子方式财务报告并没有改变管理当局和审计师的责任”,即财务报告的主要责任仍在管理当局。

1.4日本的系统审计是从八十年代开始,1983年通产省公开发表了《系统审计标准》,并在全国软件水平考试中增加了“系统审计师”一级的考试,着手培养从事信息系统审计的骨干队伍。

二、IS审计在我国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剖析

近年来,我国审计信息化建设在纳入国家信息化建设(即:金审工程)范围后,有了较快发展。在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方面逐渐形成体系,审计业务软件开发应用中也有了较快发展。但审计信息化建设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如不妥善解决将影响审计信息化建设和发展进程。

2.1审计人员对信息系统审计理解偏差,信息系统审计水平匮乏。在注册会计师的行业,由于我国CPA的市场化建设及推行较晚,现行的CPA的素质较低。同时在CPA的考试中也没有计算机方面的要求,因此绝大多数的CPA运用计算机的水平很低。CPA的审计工作仍然是传统的手工审计。计算机仅仅用作文字处理或者基本不用。有些单位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只占在职人员总数的5%左右,与审计信息化建设和发展的需要还有较大差距;同时由于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与知识更新培训的不足,许多审计人员的计算机应用水平及相关技能无法得到同步提高,计算机应用仍停留在较低水平上,计算机功能也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主要体现在应用意识不强,操作技能还不熟练。因而审计系统计算机人材缺乏的问题,也是制约审计信息化建设和发展的因素之一。

2.2信息系统审计理论研究几乎是空白。信息系统审计工作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还没有形成一套成型的专业规范理论结构。会计、审计界所进行的一些信息系统审计的探索和尝试以及开发的一些信息系统审计软件,还大都停留在对被审计单位的电子数据进行处理的阶段。

2.3信息系统审计硬件条件严重不足

2.4信息系统审计软件条件严重欠缺。虽然我国的网络财务软件较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不大,但是由于推出较晚,目前使用面还不广。同时网络财务软件的设计没有考虑审计软件设计的需要,使得审计软件的数据收集以及其功能的发挥受到很大的制约。

2.5IS审计信息化建设效益低

2.6IS审计成本不断攀升

2.7IS审计业务水平不满足信息化发展的的要求

2.8IS审计准则及专业规范不到位。我国的信息系统审计工作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还没有形成一套成形的专业规范。目前我国会计审计界所进行的一些计算机审计的探索和尝试以及开发的一些计算机审计软件还大都停留在对被审计单位的电子数据进行处理的阶段。运用传统的会计审计知识已经不能对这样的客户进行风险评估、内控测试与评价,从而无法进行真正意义上的“风险基础模式”的审计业务,影响我国会计师行业审计业务质量。这一现状使得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在与国外大型会计公司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三、基于新经济时代的完善的IS审计模型的构建策略

新经济是建立在网络经济和技术创新基础上的一种经济形态,以信息网络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正在世界范围内,尤其是发达国家飞速发展。因此,审计信息化建设和发展关系到我国审计事业的兴衰,体现着我国审计事业发展水平。为此,构建完善的Is审计模式成为当务之急:

3.1构建完善的Is审计准则体系。目前,我国的Is审计准则比较分散,不统一,执行起来具有很大难度。现有审计准则既有审计署和国务院办公厅的,又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的,而且只有一般性原则和指导意见,缺乏具体的实务公告和行业指南。并且《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方法》只是涵盖了审计工作的一部分,针对我国目前审计实务界的现状,广泛采用的仍是系统打印出来的数据进行手工审计,即绕过计算机审计,如何对其进行规范,目前还没有相应的准则。因此,我国可以借鉴国际审计实务委员会颁布的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环境下的审计准则。因为这套准则既有一般性的原则和指导,又有具体的准则和实务公告,从独立微机到联机系统,再到数据库系统的审计和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内容比较全面并且结构性强。

3.2构建完善的Is审计实施体系。信息系统审计实施体系是指由IT和审计相关的学科为理论基础,以传统审计为实践基础,以审计指南为指导,以审计工具为辅助,以审计业务为核心的有机整体。构建信息系统审计实施体系的目的在于全面了解信息系统审计的内涵和外延,从而有助于该领域的进一步深入研究,也可更加有效地指导实际的审计工作。

3.3构建全面的联网审计系统。联网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单位进行网络互连后,在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管理相关信息系统进行测评和高效率的数据采集与分析的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实时、远程检查监督的行为。随着近年来一些地方联网审计试点的开展,有数据显示,在2003年,审计署对中国工商银行进行了联网审计,和1999年相比,全部参审人员仅为1999年人工现场审计的1.1%,人均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却是1999年的38倍。

联网审计正悄悄改变着延续了100多年的传统审计模式。联网审计是顺应信息化发展的产物,不论在亚洲还是在欧洲、美洲,联网审计都处在试点阶段。据悉,2005年《中央部门预算执行联网审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正式完成。《工作方案》规定,审计重点是国家工商总局等四大中央部门,将首批执行联网审计。该方案根据《审计署2005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2004至2007年审计信息化发展规划》、《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和(2005年财政审计应用计算机技术工作意见》制定。审计人员坐在办公室内就能动态甚至实时跟踪、查看被审计单位预算资金动态,从资产负债变动、预算经费收支、大额支出、预算指标执行、行政性收费等多个角度进行数据分析,发现疑点或异常后及时通知被审计单位,努力把腐败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对具体项目审计中,大量的审前调查在自己的办公室内完成,进驻被审计单位前已经确定了审计重点和审计实施方案等,审计员在被审计单位的主要工作不再是查账找问题,而调查取证联网审计发现的疑点。

但联网审计,包括其试点活动都在近三年内才开始启动,联网审计无论在理论和实践中都存在很多问题,尤其是一些法律、技术、规范等多方面的难题。

(1)法律盲区是联网审计的主要障碍之一。比如,按照现有审计法规,审计机关能否具有与被审计单位联网取得数据的权力,有没有随时获取被审计单位数据并进行审计的权力,在发现问题后有没有及时通知被审计单位的权力,被审计单位有没有相对应的义务等。

(2)信息系统审计技术急需跟进。在开展联网审计前,应首先对被审计单位的信息系统进行审计;要探索适用范围更广的公网传输机制;要研究数据库技术、联机分析技术、数据挖掘技术等在联网审计中的应用;要通过与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联网,建立审计数据中心,为审计业务提供支持。:

3.4运用信息技术支撑审计管理的科学化。通过审计项目管理系统,审计人员可获得自己所需要的项目信息或上报自己的审计情况;审计组长可对审计人员的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并掌握审计进度情况;专职复核人员和业务部门负责人可对审计项目进行监督复核;本级审计机关领导对审计项目进行查询、指导和监督。

第5篇

[关键词]环境信息;环境报告;环境报告审计

[摘要]环境对经济的影响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环境信息逐渐成为人们决策必不可少的信息,而企业的环境报告是人们获得这一信息的主要来源。本文从环境信息类型和披露形式的分析出发,探讨了环境报告审计的有关问题。

随着社会公众环保意识的普遍提高以及政府环境法规的日趋完善,现代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和环境业绩、环境形象的关系日益紧密。对企业的广大关联方来说,环境信息已日益成为他们进行决策所需的信息。为了满足关联方的信息需求,为了更真实、完整地对外披露企业实际财务状况,也为了塑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形象,企业有必要对外披露环境信息。为规范地对外报告环境信息,环境会计作为会计的一个新兴分支正逐渐兴起。

而审计界,特别是对民间审计来说,在理论和实践上对环境报告审计加以研究和探索也很有必要,这是社会发展对审计提出的新的要求。本文试从环境信息类型和披露形式的角度,探讨环境报告审计的有关问题,希望能达到抛砖引玉的目的。

一、环境信息类型和披露形式

根据环境会计的实践和有关理论论述,环境信息大致可分为两个方面:环境财务信息和环境绩效信息。

(一)环境财务信息

环境财务信息反映的是环境事项给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带来的影响。所谓环境事项,根据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公布的《受环境问题影响的财务报表的审计》指南和国际审计实务公告第1010号《会计报表审计中对环保事项的考虑》,主要由这样四方面组成:一是积极从事预防、降低和修复环境污染或者是致力于保护资源的活动(包括自愿的、合同规定的以及法律法规要求的);二是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后果;三是对其它单位或自然资源造成环境损害的后果;四是由法律法规要求而导致的负债。这些环境事项的存在可能给企业带来明显的财务影响:如可能损害资产,从而需要减低它们的账面价值;由于违反法规而需要预提用于赔偿、诉讼、清理的准备金;由于给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从而形成真实的确定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经营成果方面,主要的影响是各种各样的环境支出,包括环境管理费用、排污收费、罚款、污染清理支出、恢复支出、停工损失等。这些财务影响即构成了环境财务信息的主要内容。

根据环境财务信息的性质,对其确认和计量完全可以在现有的财务会计的基本假设、基本原则下进行,也可以通过现有的财务报告进行披露。当然,为使信息使用者获得更明确的信息,仍需要改进财务会计的处理和报告方式。而对环境财务信息进行专门的和详细的披露,具体可通过在现有的财务报表内增加项目,或增加附表、补充报表来揭示。不管其具体披露方式如何,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这些信息也需要独立的民间审计师的审计鉴证。包含环境财务信息的财务报告,已不完全是传统意义上的财务报告了,从环境会计角度看,它也是环境报告的一种方式,只不过是一种非独立的方式。我们可称之为“非独立的环境报告”,把它作为我们环境报告审计的对象之一。

(二)环境绩效信息

环境绩效信息主要反映关于企业环境责任履行情况的信息。应环境责任的要求,企业需加强对其所使用的资源的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对外报告环境绩效信息。

对于环境绩效信息的披露,在理论和实务上还处于研究和尝试阶段。从各国学者对环境绩效报告的论述看,虽然看法不尽一致,但还是能归纳出一些共同点来:(1)和环境财务信息的披露不同,环境绩效信息宜编制独立的环境报告来披露,可称之为独立的环境绩效报告。因环境绩效信息若在现有的信息披露工具中加以揭示,必然造成信息分散,从而不利于对环境绩效直接得出结论。而编制独立的环境报告将使环境绩效的披露更加集中、全面和系统,有利于对环境绩效进行恰当的评价。(2)与财务报表不同,环境报告的编制可能更多地使用非货币指标。由于环境问题的特点,相当一些环境问题不能以货币衡量,而只能采用某种技术或实物指标。当然,随着环境会计研究的不断深入,将来有可能实现货币量化,用经济和财务指标来衡量环境绩效,但可以想见,那样的经济和财务指标与传统会计中所理解的也将大不相同。(3))环境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环境质量情况,如污染物排放情况、主要质量指标的达标率等;环境绩效指标和计量结果,如环境效益和环境成本费用的计算分析。(4)编制环境报告可同时采取文字叙述、表格、图形等多种方法。(5)编制的环境报告应和财务报表一样是通用报表,要同时适用多方面的信息需要。(6)环境报告也需要由独立的第三者进行审查验证。

二、环境报告审计问题探讨

(一)非独立环境报告-环境财务信息的审计

如前所述,非独立环境报告审计主要指对财务报告中的环境财务信息的审计。执行该项审计的审计人员仍应是注册会计师,从审计类型上看,仍属于财务审计范畴,可继续采用财务审计的技术和方法进行审计验证;审计过程中仍应遵循现有审计准则。

对这样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和传统的财务报告审计有什么不同呢?它们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下面几个方面。

1.审计目标略有不同

一般而言,财务报表审计的目的就是对财务报表是否在诸如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财务状况变动等所有重要方面根据公认会计原则或其它要求公允地予以披露而表达意见。那么考虑到环境问题,审计人员的目标还包括要取得足够的证据,以此来证实企业的财务报表(或报告)中对受到环境问题的影响的项目已经公允地揭示。

2.审计依据有所变化

毫无疑问,环境审计中有关环境法规将成为新的审计依据。另外,由于环境事项的特殊性,从长远看,务必制定权威的会计准则来明确地规范环境事项给财务报表带来的影响的确认、计量和披露。到那时,这些会计准则将成为审计人员判断环境财务信息披露公允性的依据。目前,还没有哪个国家制定了这类准则,在这样的情况下,审计人员只能根据已有的会计准则来作判断,这客观上给审计人员的工作造成了一定困难。

3.对审计人员的要求较高

一方面,由于环境成本、环境负债等项目的确认和计量与环境知识、环境法规有密切的联系,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具备一定的环境及法规知识,来对这些项目的合理性、可靠性作出判断。因为环境法规往往很复杂、具体,环境知识有较强的专业性,通常已超出了审计人员的胜任能力,为此,需要利用工程师、律师等环境专家的工作。但不管如何,审计人员还是会被要求有足够的环境法律法规知识,以发现因违反法规行为而导致财务报表重要错报的情况。

另一方面,因环境问题的财务影响(特别是对未来的影响)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从而在确认和计量时需要更多的判断、估计,这显然对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能力和经验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尤其在还未制定相应的环境会计准则的情况下。

4.审计风险相对较大

一方面,环境财务信息的不确定性、专业性的特点,难免给审计人员带来一定的风险。另一方面,从环境问题可能导致的严重财务后果看,也孕育着较大的审计风险。

随着社会对环境越来越重视,企业为破坏环境而承担的成本和负债数额可能非常大,并且有不断增大的趋势。如二十世纪北美最严重的灾难性事件——Hooker化学公司案例中,Hooker公司为其几十年前的废料掩埋行为被判承担了约2.6亿美元的清除费。这种巨额的支出会给企业财务状况带来严重影响,在极端情况下甚至可能影响企业的持续经营。可以设想,一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后来被证实没有正确完整反映出环境支出、或有负债这些信息,虽然并非审计人员的过失,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损害注册会计师的声誉。

因此,对这种非独立环境报告进行审计时,注册会计师应加强风险意识,在审计过程中采取各种措施防范和降低审计风险。包括了解被审计单位的行业性质,以及该行业所可能面临的环境风险;了解可能涉及报表中环境信息认定的内部控制制度,如涉及或有负债的认定或会计估计的政策与程序;充分了解企业与受环境问题影响的账户和业务有关的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时充分考虑环境固有风险;必要时寻求环境专家的帮助等。

(二)独立的环境报告——环境绩效报告的审计问题

非独立的环境报告审计还是注册会计师比较熟悉的业务,而环境绩效报告审计是注册会计师的一项新业务。下面着重从审计人员的资格要求,审计技术和方法及审计依据这几方面来分析这两类报告审计的异同。

1.审计人员的资格要求

(1)从职业道德水准上说,不管是非独立环境报告还是独立环境报告的审计,都要求审计人员必须独立、客观、公正。所谓独立,是要求审计人员与委托单位之间必须毫无利害关系,既具备形式上的独立,又具备实质上的独立;所谓客观是指审计人员要一切从实际出发,注重调查研究,使主观与客观一致,做到审计结论有理有据;所谓公正是要求审计人员应当具备正直、诚实的品质,公平正直、不偏不倚地对待有关利益各方,不以牺牲一方利益为条件,而使另一方受益。

(2)从审计人员的个人素质上来说,两类报告的审计有较大的差异

①独立环境报告的审计人员必须拥有更多的环境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环境绩效报告中技术、实物等非货币指标占很大的比例,即使是货币指标也可能和传统财务会计中所理解的大不相同。对这样的报告进行审查验证,对环境科学技术知识的掌握远比会计、财务、审计知识更为重要。所以,和非独立环境报告审计相比,环境绩效报告审计对环境专业知识的要求要高得多。业务本身要求从业人员除懂得财务、审计知识外,还要涉猎社会学、统计学、经济学、工程学等方面的知识,能够从技术上认清考察对象可能受到影响的媒体——空气、水、废水、危险废弃物、固体废弃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否则,就无法衡量被审事项的环境成本和效益,审计报告也就没有充分的说明力。

②对审计人员的个人能力和技能也有更多的要求。环境审计人员应具有较强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能够与其他环境审计人员共同合作,进行沟通。审计人员要有根据证据进行合理判断的能力,要有对于审计项目所在地区的文化和作出积极反映的能力。

③从培训以及认证上说,独立环境报告的审计人员必须经过必要的培训及通过一定的资格认证后才能进行环境审计,这种认证不同于注册会计师的资格认证。如在我国,只有通过中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指导委员会下设的“中国认证人员国家注册委员会环境管理专业委员会”的前期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并在之后接受在职培训,通过一定标准的审计人员才可能开展环境审计业务。

2.审计技术和方法方面

很明显,环境绩效报告的审计不同于常规的财务审计和合规性审计,也有别于常规的绩效审计,因此审计技术和方法也必然有所不同。通常认为,常规的审计方法,如观察、函证、检查、计算等也适用于环境审计,但是这些方法要与环境问题的产生和治理紧密联系起来才能用于环境审计,其对审计取证的重要性也有所降低。除运用一般常规审计方法外,也必然要求运用一些不同于常规审计的技术和方法,这些方法往往是“非审计技术”,而是相关学科的方法。如为验证诸如污染物排放量、污染物浓度等指标的真实性,需要环境测量的技术和方法;对披露的环境效益和费用信息,需要运用环境经济学的费用效益分析法、经济评价法验证其合理性。

费用效益分析方法,是从整个社会角度出发,分析某一项目对整个国民经济净贡献的大小。它不同于纯财务上的分析。企业财务上的分析主要是指企业内部费用和效益问题的评价,而费用效益分析是指从全社会角度考虑费用效益问题。20世纪70年代后,环境公害事件屡屡发生,经济学家开始将费用效益分析方法应用于环境污染控制的决策分析,对环境质量的变化进行评价。近十年来,我国在环境费用效益分析理论上和实践上都作了不少工作,除了宏观区域的费用效益分析之外,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费用效益分析也作了尝试。环境效益和环境成本费用将是企业环境绩效报告的重要内容,对此内容进行审计,自然要用到费用效益分析方法。

环境经济评价方法是指审计人员对环境的状况、质量和为环境提供的服务的经济价值直接进行定量评价的方法。主要使用市场价值法、替代市场法、调查评价法等方法来对环境质量效益和环境质量费用进行评价。

3.审计依据方面

第6篇

【摘要】本文结合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分析美国和中国内部控制鉴证的制度背景,着重对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鉴证的现状进行分析,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当前经济危机大环境下如何完善内部控制鉴证的建议。

【关键词】内部控制鉴证;问题;对策

一、引言

近年来,企业内部控制日益受到重视,2008年6月28日,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执行本规范的上市公司,应当对本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年度自我评价报告,并可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这部被专家称作中国版萨法的颁布,意味着中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将取得重大进展。但由于企业在内部控制设计层面、执行层面都存在一定的问题,而内部控制鉴证不仅可以帮助企业完善内部控制建设,同时也有利于监管部门从企业外部对其内部控制进行监督,从而规范资本市场运作,保护投资者利益。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利益相关者对内部控制鉴证业务的需求将呈现扩大趋势。

五部委就若干配套指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即包括中国注册师协会制定的《企业内部控制鉴证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鉴证指引”)。由于该指引尚处于征求意见稿阶段,有些问题还存在分歧,企业和相关单位在开展内部控制鉴证工作时仍存在很多障碍。

二、内部控制鉴证发展的制度背景

(一)内部控制鉴证在美国的发展

21世纪初,安然、世通等舞弊事件的发生,极大地动摇了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心。为强化上市公司的责任,美国国会于2002年7月《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302和404条款规定,公司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或类似职务者必须书面声明对内控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负责,并要求随定期报告一同对外披露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该报告还需经注册会计师鉴证。这标志着美国公司管理层的内部控制报告由以前的自愿性披露改为强制性披露。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PCAOB)于2004年3月审计准则第2号《与财务报表审计结合进行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AS2),就鉴证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估报告作出详尽规定,并提出了将两者整合鉴证的理念。至此,现代审计也全面走进财务报告鉴证与内部控制鉴证并重的新时代。自AS2实施以来,PCAOB一直密切关注其进展情况,关注结果显示,AS2的部分条款存在问题,于是,PCAOB于2007年审计准则第5号《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AS5)取代AS2。AS5的主要目标是要求审计师能够将审计资源重点投向高风险领域,同时力求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在导致报表重大错报前被发现。

(二)内部控制鉴证在中国的发展

中国对内部控制开展鉴证最初来自于证监会的要求。在2001年以前,内部控制鉴证业务的需求主要局限在拟公开发行证券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等金融领域,而后证监会以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的形式要求,将对内部控制鉴证扩大到了在境内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以及申请发行新股的上市公司范围。

从上世纪90年代后期起,我国相关证券和金融监管法规开始要求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企业内部控制进行独立鉴证或评价。2002年2月,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内部控制审核业务,明确工作要求,保证执业质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了《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当时理论界和实务界以及管理当局在内部控制鉴证性质界定、评价标准、评价内容以及评价涉及的时间范围等方面都存在较大争议。《指导意见》虽然在技术层面对内部控制鉴证给予了指导,但距离监管层、投资者对内部控制鉴证的本质需求还有差距。

从2002年至今,我国证券金融监管法规已有了很大的变化,内部控制规范建设也取得重大进展,特别是《企业内部控制鉴证指引》(征求意见稿)的颁布,对注册会计师进行内部控制鉴证提出更高要求的同时,也为内部控制鉴证提供了操作层面的规范指南。

三、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鉴证的现状及问题

(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披露现状

社会公众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鉴证具有强烈的需求,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有助于帮助预期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有助于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有助于增强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防止企业重大舞弊等。

目前我国监管机构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内控信息,而对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未作强制性披露要求(IPO公司除外),即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仍属于自愿披露范畴。据林斌、饶静(2009)统计,2007年沪深两市有186家A股上市公司自愿披露了内控鉴证报告,而且审计师出具的内控审核评价意见均为无保留意见,认为被审单位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同时发现质量越好的公司越有动力通过对外披露鉴证报告向市场传递其优质的信号。

(二)开展内部控制鉴证存在的问题

中国在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开展内部控制鉴证的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和障碍,对这些问题的正确认识有助于相关执行者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鉴证工作,使其更好地发挥保障作用,进而避免财务舞弊事件的发生。目前开展内部控制鉴证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内部控制鉴证规范的法律级次低。《公司法》和《证券法》没有明确要求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及其鉴证制度。目前,证监会主要通过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要求进行内部控制评价,如《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006年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要求从2006年年度报告起披露管理层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发表评价意见。

2.内部控制鉴证标准缺失。中国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推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由于条块划分和行业限制,不同的监管部门出台了不同的内部控制监管规则,对内部控制的定义和内容的规定也各不相同。直到2006年7月15日,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发起成立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才开始制定中国规范统一的内部控制标准体系。而笔者认为,《企业内部控制鉴证指引》只是一般性指导意见,将其作为注册会计师广泛实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鉴证业务的执业准则还有待商榷。内部控制鉴证首先需要一套评价标准,中国到现在还没有形成一套内部控制鉴证的标准体系,严重制约着中国内部控制鉴证的发展。

3.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中国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机制尚不完善,目前中国大多数公司属于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由于中国大部分上市公司不要求强制披露内部控制信息,所以对内部控制信息进行鉴证就缺乏必要的动力与强制性。要提高资本市场的透明度,就必须强制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同时强制进行内部控制鉴证。

4.内部控制鉴证工作环境较差。企业内部控制鉴证是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也必然会受到经济环境的影响,这就加大了内部控制鉴证的执业难度。现在中国内部控制鉴证的法律体系尚不完善,如审计执法、取证的强制措施规定较少;经济处罚权受到相应法律、法规的约束;此外,注册会计师相关执业能力有限也给内部控制鉴证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四、上市公司完善内部控制鉴证的举措

基于目前国际经济危机的大环境,结合中国内部控制鉴证的现状和问题,笔者现对完善中国内部控制鉴证业务的具体举措提出建议:

(一)确立内部控制鉴证制度法律法规地位

针对相关内部控制鉴证制度法律级次较低的现状,应当在借鉴国外立法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强制实行内部控制鉴证的法律法规,或者在相关法律法规如《公司法》和《证券法》中对管理层报告内部控制,以及会计师事务所针对管理层关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实施鉴证等提出明确要求。

(二)建立内部控制鉴证业务的执业准则

随着《基本规范》的正式,以此为纲领的中国企业内部控制的标准框架将逐步建立起来,尽管《鉴证指引》目前尚存在不尽成熟完善之处,但这仅是发展中的过程。未来经征集各方意见修正的《鉴证指引》的实施,必将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内部控制鉴证业务快速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三)规范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披露

随着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应该强制要求所有上市公司披露内控报告及其鉴证报告,以使利益相关者能够借助该报告判断公司的管理情况和财务报告质量,同时督促上市公司强化内部控制并借以减少重大财务错弊。其他非上市公司,可由其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决定是否对外提供内控报告和注册会计师的独立审核意见。

第7篇

【关键词】审计独立性;非审计业务;对策

一、审计独立性的内涵

审计是委托关系所引起的受托责任的产物,在现代社会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和契约的不完备性,受托方是否完成了委托方托付的受托责任,单凭受托方的会计信息披露是很难令人信服的。会计信息的可信性有赖介于委托者和受托者之间的具有足够专门知识和经验的第三者——审计人员的独立审计。

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规定: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应当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所谓形式上独立,是针对于第三者而言的,即审计人员必须以一种独立于委托人的身份呈现在第三者面前;所谓实质上独立,就是要求审计人员与委托单位之间不能存在任何利害关系,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过程中保持客观公正、不偏不倚的态度。只要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具备了实质上和形式上的独立,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就保持了审计的独立性。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与非审计服务的界定

1.审计服务的界定

审计服务是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从业者必须具有执业资格。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独立审计基本准则》中指出,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及其相关资料进行独立审查并发表意见。审计业务属于法定业务,主要包括: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离、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办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

2.非审计服务的界定

非审计服务,是相对于审计服务而言的,是会计师事务所向客户提供并收取一定费用的除审计服务以外的多种服务的总称。我国传统的观点认为,非审计服务即指管理咨询、税务服务、会计服务等业务。根据2006年我国新颁布的注册会计师业务准则的框架来看,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范围包括鉴证服务和其他相关服务。鉴证服务又分为审计业务和其他非审计鉴证服务,非审计鉴证服务有财务报表审阅、预测性财务信息审核、内部控制审核、管理咨询等。

三、非审计服务与审计独立性的关系分析

对非审计服务是否影响审计独立性的争论始终存在着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非审计服务不会损害审计独立性,注册会计师向同一客户同时提供审计服务和非审计服务,不会对审计独立性产生任何实质影响;第二种观点认为非审计服务有损审计独立性,注册会计师向同一客户同时提供审计服务和非审计服务,可能淡化会计师应有的职业谨慎,从而使会计师偏离超然独立的立场,甚至因此导致失败。

理论上,注册会计师对同一家客户同时提供审计与非审计服务,其实质上的独立性可能会受到经济利益威胁、亲密关系威胁和胁迫威胁的影响。

1.非审计服务的高额收费可能产生经济利益威胁

一方面,事务所提供非审计服务的收入比较可观,而审计服务的收入相对较低。事务所由于害怕失去非审计服务这部分收入,作为妥协只好在财务审计方面网开一面。这就导致了与客户之间有一定的交易成分,在收取高额非审计服务费的情况下,事务所很难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另一方面,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提供非审计服务,其工作质量可以通过考察客户的经营成果加以衡量,同时,管理当局也是根据评估管理者的标准来评估接受业务的注册会计师的。客户与提供非审计服务的注册会计师之间就有可能由于共同利益的驱使达成某种威胁审计独立性的协议,或者以或有收费的方式提供服务,使得事务所没能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

2.与鉴证客户长期交往可能产生关联关系威胁

有不少会计公司通过较低的初始审计定价,甚至在审计收费低于其审计成本的情况下,吸引大型客户接受其为该客户的财务报表审计师。当与客户建立经常性业务关系后,通过收取更高的咨询服务费用来弥补审计费用的不足。这时,由于高额咨询服务收入与低廉审计服务收费间存在极大的关联性,此时的非审计服务往往会影响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业务时的独立性。

3.提供非审计服务的形式可能产生外界压力威胁

提供非审计服务可能会降低注册会计师在公众心目中的地位。公众对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评价主要是关注形式上的独立,即使注册会计师确实保持了实质上的独立,但如果公众认为其偏袒了委托人,则审计结果即使再正确也是徒劳的,因此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也可能受到有关单位和个人的不恰当的干预。公众认为注册会计师同时提供审计服务和非审计服务,就丧失了形式上的独立性,从而贬低注册会计师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

四、对我国注册会计师提供非审计服务的政策性建议

1.进一步规范审计费用和非审计费用的披露

一方面,审计客户的年报中应分别披露提供审计和非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提供主要服务的内容、明细费用及其比重等情况。另一方面,会计师事务所在向审计客户提供非审计服务时,也应该披露其向审计客户提供的非审计服务的种类、因提供非审计服务而增加的明细收入以及其占从该客户获得的总收入的比重。这样将有助于投资者及时判断同时提供两项服务是否恰当并选择投资,也有助于相关方面及时关注、加以研究,并提供防范建议。

2.完善风险机制,强化对丧失独立性的惩罚力度

我国当前法律对注册会计师丧失独立性和审计失败所承担的责任并不清晰,举证责任仍沿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制度,法律制度环境的低风险难以约束审计师。为此,加强法律约束及惩罚力度,从整体上提高事务所的法律风险可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注册会计师在执业时,特别是在同时从事咨询服务时更为谨慎,以避免承担各种行政、民事以及刑事责任,避免事务所惨遭社会淘汰。

3.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诚信教育,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操守

目前,我国会计师队伍日益壮大,素质不断提高,但仍有些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意识比较淡薄,所以要大力加强审计队伍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审计人员的道德修养,同时,要求大家提高职业道德准则内涵的认识和理解,建设相应的社会机制来维护发展审计伦理道德,使注册会计师想达到精神状态上的“超然独立”,获得社会的信赖。

4.加强对非审计服务的研究

实务的发展离不开理论研究的指导,必须加强对注册会计师非审计服务与审计独立性关系的理论研究,尤其要加强对影响我国审计独立性的非审计服务的种类及比重的研究。具体可以成立专门委员会或专门研究调查小组展开调查研究,针对各个事务所开展的非审计服务进行研究,对比例超过50%的非审计服务,进行重点的监督和规范。

参考文献

[1]陈建明.独立审计规范论[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5.

[2]邓蕾.非审计服务与审计独立性——国外文献研究及政策建议[D].中央财经大学硕士论文,2005.04.

[3]王爱国,史维.论审计的独立性[J].审计研究,2004.04.

第8篇

中图分类号:G423 文献标识码:A

Multi-Dimensional Construction of "Auditing" Three-dimensional Textbook

LI Hongchun, XIONG Li

(Jiangxi Financial Professional College, Jiujiang, Jiangxi 332000)

AbstractDirect at the explore and practice of course three-dimensional textbook, this paper from angles of three dimensional of carrier of textbook, teaching content, teaching links and teaching method, to analyse the three dimensional construction of "Auditing" textbook, and implement those concept into textbook construction and teaching practice, so as to make three dimensional textbook construction can al-round services to the cultivation of skilled talents.

Key wordstextbook; three-dimensional textbook; multi-dimensional; auditing

对于高等职业教育课程体系的研究,德国是进行得最早的,20世纪70年代,建立了“双元制”模式的职业学院。课程设计中组织企业和学校的有关专家共同合作进行职业分析,把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各种技术、知识操作频率、操作顺序、工作态度等内容经过综合提炼总结编制出某一专业的具体课程内容,并据此来编写教材内容。国内高职高专教学内容和教材的改革是伴随着高职教育体制的改革而进行的,2001年8月28日,教育部下发的教高【01】4号文件――《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若干意见》,要求切实做好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出版工作,宣告“一本平面纸质教材和一张CAI课件光盘模式”时代的结束,高等教育开始大量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把各种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媒体和资源有机地整合,形成立体化教材,为高校教学提供一整套教学方案。

同时,示范性高职院校课程体系建设和精品课程建设都要求一流教材。教材是实现教育思想和教学要求的重要保证,是教学改革中项重要的基本建设。目前,各个学科的教学改革和教材改革都在进行之中,包括审计学科,但真正完善的立体化的教材还很少,目前有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张志和主编的《审计》和《审计实训》是高职高专适用的。

基于工学结合、理实一体化的原则,本文依托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审计专业教学改革,结合审计精品课程的建设,以社会审计作为研究对象。拟将审计基础知识和审计实务合并为一门课程《审计》,以项目引导和任务驱动的模式对社会审计的相关内容重新组合,建设包括课程教学包、教学资源库和学科网站三个层次的立体化教材。使学生的学习过程与将来的工作过程“零距离”对接,达到教学效果优质化和最大化。立体化教材的建设拟从以下几个维度系统进行。

1 教材载体的立体化

立体化教材的建设首先是表现在教材载体形式的立体化。在教材的编写中,以教育部相关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的课程教学基本要求为指导,顺应本课程的教学改革方向,高职教育的技能型人才培养特点,注重实用和实效,注重对学生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的培养,加大了实务操作内容的比例。科学系统地反映本学科知识点的相互联系与发展规律,坚持以加强学生素质教育和实践能力培养作为教材编写的追求目标,重视训练学生掌握实践操作的方法和职业道德素质。

审计立体化教材的载体,具体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课程教学包。课程教学包主要由七部分内容构成,分别针对教与学的不同对象和目的,多角度地对课程内容进行诠释,采取多种教学方法加深学生的理解,并对教与学的效果合理进行评价。具体包括:(1)纸质主教材;(2)教学参考书;(3)电子教案;(4)课件;(5)习题库;(6)案例库;(7)网络课程。

第二层次:教学资源库。建设教学资源库是要按照课程、知识点和媒体素材三层组织结构管理,借助计算机应用软件系统搭建起来。主要包括教学资源管理系统、指标体系和课程教学包,并应用数据库、媒体制作工具软件为开发工具形成的学习系统。

第三层次:学科网站。根据审计学科、专业、领域及教学层次建设服务型网站或综合型网站。借助现代化的服务器和网络系统,建设具有交互型特点的网站,使用浏览器实现教学信息服务、教学资源服务、教学过程服务和教学资源建设服务等四大服务功能,通过上传、下载方式,真正实现教与学的互动支持。

2 教学内容的立体化

在教学内容上,我们坚持突出培养技能型人才的特色,注重遵循知识的系统性与知识发展的循序渐进相结合的原则,用整体优化的观点分析本课程知识的整体系统和内在的逻辑联系,对教学内容进行了适当的整合和精炼,在教材中注重体现教学内容的立体化。所谓教学内容的立体化,即从横向要体现本课程中相关的知识交叉融合的特点,从纵向要体现本课程中的传统内容、现代内容及未来学科发展趋势。为此,我们注重处理好新、旧教学内容之间的关系,在对课程的传统内容进行精选和优化的基础上,适当拓展了电算化审计的内容,以适应现代会计与审计技术的发展水平。

2.1 主教材在内容上体现立体化,具有先进性

教材中的知识点是教师在课堂上采用各种教学方法、展现自身教学魅力的出发点。根据课程目标,针对会计中介机构的审计岗位,内部审计岗位等主要审计岗位,本课程组运用多种方式进行广泛的市场调研,并通过与企业和事务所相关人员、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访谈的方式,分析、论证、对原有课程重新梳理、分类、定性、组合,确定审计岗位的素质要求、审计技能实操的能力项目和相关的知识支撑点,具体包括编制审计计划的知识能力、针对报表项目实施审计程序进行控制测试和实质性测试的知识能力、编制和审理审计工作底稿的知识能力、出具审计报告的知识能力等。通过这些能力的要求,选取教学内容,让学生切实掌握财务报表审计技能,熟悉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流程。根据这些关键知识支撑点,本教材在内容设计上充分体现高职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特点,理论基础知识部分只要够用就好,突出实务操作部分的内容;同时充分体现了新颁布会计准则与审计准则的最新理论、思想,充分吸收国内外经典教材的优点,并结合现代审计理论和实践的新成果,建设成一部内容充实、案例真实且便于操作、适用于高职学生学习的教材。为了让教材有更方便于学生学习,同时将其电子化,作为教学资源库的一部分,通过网络提供给学生。

2.2 案例库的内容以会计事务所常见审计项目案例为主

实际工作中,审计人员是根据业务循环进行分工,所以案例库按审计业务循环设置,每个业务循环根据内容都有具体的审计操作提示、审计案例一般内容较多,教材里往往不能列示过多案例、本教材采用案例库的形式予以提供,并通过网络平台提供、此外,案例的选择以会计事务所常见审计项目为主,要求学生根据本业务循环的审计程序,对案例中要求的主要账户进行审查,并作出审计结论,编制审计工作底稿。这样的案例具有更强的实用性。

3 教学环节立体化

高职教育注重培养技能型人才,教学必须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技术应用能力以及对实际问题的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能力。反映在教材建设上,就是不仅要建设好基础知识教学环节,还要建设好各个实践教学环节的教材,并协调好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为教学环节的优化提供支撑。

我们在基础知识教学内容的编写中贯彻了“夯实基础,知识够用”的基本指导思想,坚持以加强学生职业素质教育和职业能力培养作为教材编写的目标,注重完成工作所需要的必备审计知识。配合有关章节所附的审计案例,将审计工作融入教学之中,引导学生学以致用。

我们在实务教学内容的编写中坚持加强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教学特色,对传统教学内容体系进行了较大的更新,更加注重对学生职业素质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在介绍审计工作循环和各种审计方法的同时,还将独立、客观、公正等职业道德观念贯穿始终,注意帮助学生建立审计职业意识。

4 教学手段的立体化

现代教育技术把动画、仿真等技术引入了课堂,让课程的难点和重点一目了然,通过生动的表达方式达到深入浅出的目的,把教学资料以知识点为单位,通过文字、图形、图像、音频、视频、动画等各种形式,按科学的存储策略组织起来,大大方便了教师在备课、开发电子教案时的教学工作,如此一来,教材就“活”了。

同时,课程网站的建设成为立体化教材建设的一项新内容。课程网站在加强学生与教师的互动,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学习方而具有独特的优势。我们建设了相关的课程网站,网站内容包括课程简介、教学资源、课程建设、教师队伍、课程考核、互动测试等栏目。将教学大纲、授课计划公布到网站上,使学生在学习本课程之前就明确课程要求和教学进度,以增强其学习的主动性和计划性。辅导答疑、教师信箱等栏目的设置实现了学生与学生、学生与老师在网络上的交流。课程网站的建立,将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转变为课堂与网络相结合的教学模式,网络成为课程教学的第二课堂,学生可通过课程网络自主汲取新知、启迪智慧、提高索质,教师与学生面对面的教学转变为多种形式的互动。

各种教学手段的综合运用,把教材的精华从各个角度呈现给师生,既有重复、强调,又有交叉和补充,相互配合,形成教学资源有机的整体,使教材从原来的单纯纸质化转变为全面立体化,既可以达到资源共享,降低成本,又能达到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的目的。

5 结语

根据以上多维度建设目标,立体化教材的建设不仅是教材载体的立体化(包括纸质教材、电子教材等),而且还要体现在教学内容的立体化(包括传统内容、现代内容、学科发展趋势等),教学环节的立体化(包括理论教学、实务教学等)以及教学手段的立体化(包括课堂教学、课外网络自学等),通过这样的全方位立体化教材建设,促进了教师转变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改善了教学效果,使教材建设能够更好地服务于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革,更好地服务于示范院校的建设。同时为学生提供了更便捷的学习条件和环境,为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创造了更好的教学环境。

参考文献

[1]路君.德国高等职业教育的专业于课程设置[D].东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2.

[2]杨昌红,李淑琴.建设《审计学》立体化教材的研究与实践[J].会计之友,2009(8).

第9篇

关键词:风险导向审计 审计风险 审计模型

一、引言

在审计的发展历史中,风险评估的定位在财务报表审计中至少已经产生了将近百年,其职业判定水准是风险导向审计关注的核心问题。 企业的业务越来越多元化,审计环境也会随之越来越复杂化,传统的审计方法已经很难满足核查企业资产流失的要求,风险导向审计能化解审计发展历程中的难题。 近年来国内有众多研究者对于我国的风险导向审计都进行了集中分析,也获得了突出的研究成果。郑朝晖与马贤明提出了若干分析工具――战略分析(包括用于宏观分析的PSET和用于行业分析的POPTER)、流程分析(包括价值链分析法VCA和SWOT)、绩效分析(平衡计分卡BSC和标杆分析)、财务分析、会计分析和前景分析。李晓慧主张引入风险导向审计的概念,改进制定质量控制规则的具体标准,指导会计师事务所从选用工作人员、工作分配、风险管理,以确保审计工作绝对遵循和执行独立审计规范。由于我国相关学术界和实务界对风险导向审计的分析绝大部分都滞留在理论层面上,许多都是参照国外的研究成果。在全局上缺少对风险导向审计的全面系统探究,特别是在我国经济转轨的非常环境下,怎样更好地利用和执行风险导向审计,依然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困境。所以,对于风险导向审计的研究还需要更深入的研究。

二、风险导向审计概述

(一)风险导向审计概念 (1)企业经营风险导向审计。即广义的审计风险概念范畴,以企业经营风险作为评价审计高风范围和关键,把它界定为“风险导向审计”,我国支持这一定义的代表学者胡春元教授认为,风险导向审计是在开阔的经济环境中,利用三维观察的理论视角来评判影响审计目标企业持续经营的要素,从企业面临的商业环境、条件到经营手段和管理体制等组成控制要素的内外部各个层面全面完整地判定审计的风险层次,将被审计单位的经营风险导入到自身的风险评估管理中。(2) 管理层舞弊导向审计。这是风险导向审计的另一拓展,这一审计技术中的风险把侧重点放在“管理层舞弊”所导致的风险,在这种审计工具中,主要会计报表审计把关键放在发现和判定管理舞弊的风险,并从此着手审计流程,围绕查找管理层舞弊进行风险导向审计行动。这种审计方法尝试从审计技术的视角,有效提升独立审计将管理舞弊公之于众的能力。 在此,认为风险导向审计含义与前者相同,将审计中的风险看作广义的审计风险定义。在管理进程中,产品的生命周期长短,产品质量的优劣,企业生产能力的强弱,均可以作为判别企业经营风险的重要的判定点。

(二)风险导向审计特征 风险导向审计是一种新的审计技术,其主要有以下特征: (1)审计重心前移。审计过程的核心由审计测试发展为风险评估,审计流程包括三个步骤:风险分析――分析性程序――审计测试(由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组成)。传统审计不能满足报表审计的需要主要是因为其原有的风险评估无法到位,未能及时准确发现高风险审计领域,引致审计过度或审计不足。强化落实风险评估程序,从根本上体现了风险导向审计的理念的本质。 (2)风险评估以分析性测试为核心。虽然风险评估包括审查、查证、询查、穿行测试等多种审计取证策略,但关键还是有效利用分析性测试。国际“四大”主要的分析技术:战略分析、绩效分析、财务分析、会计分析及前景分析,将分析策略引入到风险评估中,把各种风险因素有机地关联起来,而且风险评估不再是单一维度的评估,而是多维度的评价,正如资产评估不能仅仅使用一种方法,倘若有几种方法交相辉映,则风险评估的结果将更加真实精确。(3)审计领域无界限、专业能力无底限。注册会计师深入广泛地了解企业的程度是传统的审计方法无法比拟的,大到宏观层面如中美战略关系、中观层面到客户所在行业的整个产业链和谐发展的问题、小到微观层面中企业的某一设备仪器的运行状况,甚至是一个门卫的出勤情况,都可能纳入到风险评估和审计测试,注册会计师不再仅仅把核查的目光主要集中在与会计报表相关的内控,而是以更加开阔的视野,着眼于整个内部控制结构;既要调查高管的背景,还要知道高管的不良嗜好。审计范围的无界限,相对应的,必然要求注册会计师的专业素质也没有上限的。另外,事务所也要结合审计资源执行知识价值链管理,成立事务所的专业咨询团队或者与专业的调查公司结成战略同盟,在审计与咨询相互独立的环境下,事务所必须重新整合审计和咨询两大资源,不仅要遵守新会计准则,还要强调在审计业中灵活发挥咨询的功效,主要表现为咨询为审计提供专业服务,审计为咨询业务开疆拓土,使咨询和审计融合起来。(4)审计证据重心向外部证据转移。管理层舞弊是注册会计师面临最大的风险,但管理层又常常是注册会计师的协作伙伴,如果管理层将审计的基础架空,则审计的进行将举步维艰,但如果让管理层主动呈交证据证实自己舞弊是不可能的,在这种情景下,注册会计师必定把关注的视角转向普通员工,突出“革命堡垒最容易从内部突破”的理念,激励员工揭发管理层舞弊;另外,利用内查外调相结合的交叉管理方式,广泛深入地从供应商、销售商获得调查搜集证据信息,美国新舞弊准则对此也是有所推崇的,也是专门根据管理层弄虚作假所制定的有效审查方法。风险导向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对于通过外部证据来支撑和印证自己的专业判断的依赖程度将更高。(5)审计测试程序个性化。不同的审计目标,审计测试程序也各不相同,这就有效地解决了传统审计测试标准化测试的缺点,根据不同客户风险大小程度以及风险范围的异质性,采取有针对性的审计测试程序。

三、风险导向审计模型

(一)风险导向审计的优势 (1)系统观和战略观的统一。 原有的风险导向审计由于只是单纯地把本身所具有的风险确定为高风险,而直接把评估企业内控制度作为审计的开始,这种审计方法实质上是一种从下至上、由点到面的审计技术。现代的风险导向审计则打破了这种限制,它通过调查并且评估企业及其经营环境、战略以及相关风险等,测算严重错报风险,然后实施控制测试和实质测试,对已经确定的严重错报风险进行调整和修正,进而降低审计风险系数。风险导向审计的这种自上到下与自下到上相互交融的方式和系统的评估措施,可以有效地排解审计风险并且能提高审计绩效。(2)审计程序与方法上的优势。会计师事务所作为自负盈亏的机构,追求最大化的自身利益是其终极目标。而要达到这一目的的方法只有增加现金流量和减少风险,对于每个审计标的必然就是增加审计收费,减少审计成本和控制审计风险。在激烈的审计市场竞争中,增加审计收费必然使会计师事务所丧失价格竞争力,唯一行得通的方法只剩下控制审计成本和风险。风险导向审计注重对企业的内外部环境的深入调查,这样就为减少审计风险提供了有力的帮助。在审计的过程中,提高分析性程序的使用频率,不仅有助于充分发挥审计的功效而且有效的控制和缓解了审计风险。所以说会计师事务所为了达到其利益最大化的目的,风险导向审计一定是其最恰当的选择。(3)合理的审计风险模型。美国审计执业界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就创建了审计风险模型,由于审计风险模型的建成,审计手段也开始由制度基础审计逐渐向风险导向审计发展。风险导向审计出现及审计风险模型20多年的实施经验,使得传统的审计风险模型适应性已经越来越跟不上现代审计发展的步伐。传统风险导向审计是通过全面评价企业本身具有的风险和减少风险以判断审计测试的性质、时间和领域,但是由于固有风险很难做出比较精准的评估,审计常常从审计对象的内控制度开始,如此一来,就成了制度基础审计的重复,而且有时很难把企业本身所具有的风险和控制风险进行明确的区分。审计风险模型将审计风险缩减为重大错报风险与检查风险的之积,造成了把审计模型简单化的表象,企业自身所具有的风险和监控风险的乘积被重大错报风险所替换,但实质上确实拓展了重大错报风险的内涵和外延,并且更有助于准确地确定和评价风险。风险导向审计通过全面系统地评价审计项目的各种经营状况和运营策略从而对审计测试的性质、时间和范围进行定性分析,把审计对象的经营状况和运营策略作为审计的源头,这样对于注册会计师综合把握审计对象可能潜伏的巨大风险就不再显得困难重重,有利于营造会计师事务所和客户之间的和谐、合作的美好局面。

(二)风险导向审计的风险模型 风险模型将审计风险分为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三个既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固有风险是指假设相关内部控制缺失时,特定账户或交易类别独立或结合其他账户、交易类别发生严重错报或漏报的不确定性。控制风险是指某个特定账户或结合其他账户、交易类别发生严重错报或漏报,而没有被实质性测试审查检测出来的不确定性。检查风险是指某一帐户或交易类别独立或结合其他帐户、交易类别发生严重错报或漏报,而没有被实质性测试审查检测出来的不确定性。在审计风险水平固定不变的前提条件下,可承受的审核风险水平与识别层次严重错报风险反相关。严重错报风险愈高,可承受的检查风险就愈低;反过来,则可承受的检查风险愈高,如(图1)所示。

四、风险导向审计应用分析

(一)战略分析 本文以浙江市华美物业租赁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案例,就如何通过调查审计对象及其经营环境、测算重大错报风险进而决定审计关键领域的审计步骤作出介绍。 (1)行业状况、法律与监管环境以及其他外部因素。该公司曾于2004年4月底消息:根据相关法则,公司股票执行退市风险警示特殊处置。 公司持有者或者管理层在此重压之下,该年度造假增加利润的动机极大强化,本年度的审计关键领域就是审查该公司是否在利润额上进行了造假的舞弊活动。 (2)被审计单位经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面临恶劣的经营环境,使公司经营难以为继。2006年浙江地区电力及能源供应短缺,公司为不耽误正常生产经营租赁甚至购买发电设备自行发电,导致生产成本相应增加;受宏观银根紧缩政策及公司持续两年亏损的负面影响,银行对该公司的贷款进行更加严格的监管,生产资金压力剧烈加大;为达到年内扭亏为盈的目标,公司董事会于在3 月份重组管理层。通过第二季度的一系列整治和协调后,下半年该公司进入整体扭亏时期,最终于年底获得净利润 662.23 万元,超标完成年度任务。经过客观分析该公司主营业务的运行情况以及所处服装行业的整体发展态势,对经营业务的主要战线和布局进行了大幅调整:关停了服装原料的生产,确定了以毛纺织品和服装制造销售两大优势业务为主业的经营战略。停止服装原料生产使公司完全切断了亏损根源;适度加大对资毛纺织品和服装制造销售的部分生产设备的投入力度,重点投资于技术革新,提高了生产效率,增大拳头产品的实际产能。 (3)完善企业的内部管理。2006年的审计关键是杜绝其虚增利润,公司财务报表表明该年度的净利润为 662 万元,而来自于租赁业务的利润额竟然高达 1,693 万元,所以应尤为注意物业租赁业务的经营,是否存在租赁造假、租金虚高和事先确认租金收入等舞弊情形。(4)审计项目的目标、战略以及相关经营风险。公司随后若干年的主打产品为毛纺织品和服装,应发展的重心放在公司已有技术及设备水平能否适应未来的发展要求;注重国内外同行企业之间的竞争是否会影响公司业务的发展以及影响程度的评估。公司下一年度生产资金主要依靠自有资金,适度追加银行借贷,短期内不考虑从其他融资渠道筹措资金。为适应剧烈波动的市场,公司将会迅速调整产品结构,稳步转向自主设计,样式新颖,引领时尚潮流的高端品牌服装的发展道路。

(二)环节分析 (1)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在审计测试程序中应该鉴定和确定财务报表层次以及各种不同的交易、账户余额、列报与公布判定层面的严重错报风险。由于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以及大股东占用资产的情况是比较常见,需要尤为关注,因此,此处仅用关联方作为实例分析见(表1)。 (2)确定重要性水平 。按照重要性水平的判定准则,选择上述表格中计算结果的最低水平33万元确定为会计报表的重要性水平,再把重要性水平关键点分别置于几个风险大的账户并在审计程序的进展中,随时评估对重要性水平的识别的适用性,如(表2)所示。(3)编制审计计划。制定审计方案,其内容主要包括:审计对象的基本信息、审计目标、审计范围、期初审计风险概况评估、重要性准则、审计技巧及重点审计范围以及其他注意事项、审计进程表以及人员组织、执行审计的前期准备等。 (4)控制测试。 与传统风险导向审计之间的差别并不显著,所以在此也就不再赘述。 (5)实质性测试 。通过分析性程序可以探知审计主要困难,以下将以期间支出为实例进行详尽分析见(表3)。公司对于期间支出比上年度急剧下降的说明是营业费用减少主要是由于本年度实施了卓有成效的营销制度,有力地控制费用支出;管理费用主要是因为去年年底对库存和应收账款清算以后计提了大量的库存降价备用金和呆账备用金,本年度还进行了大力度的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的精简和整合调整,工资、奖金和社保等各项费用锐减,对于各种费用的支出也进行了有力的控制;关于财务费用主要是由于本年度减少借贷,进而大大缓解了利息支出的压力。 (6)审计报告形成期。审计结论最终证实:审计对象沈阳黎明服装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的会计处理方法没有违反会计准则的相关条款;会计报表所传达的信息与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一致;会计报表内容全面,表述条理明晰,没有重大漏失项目;报表项目的划分和编制方法规范,完全可以掌控审计风险的承受水平,则可以出具没有任何异议的审计报告。

五、结论与启示

(一)结论 本文研究发现,风险导向审计的成熟进程是审计职业为了适应多变的内外部环境,构建和改进审计职业抽象知识体统,从而维护审计职业的职能领域的所做的刻苦创新。风险导向审计是全新的审计技巧和方式,是审计技术方法划时代的变革。以企业经营风险为方向,通过“战略研究―经营环节研究―剩余风险评估”的基本脉络,强化了会计报表严重错报风险与企业经营风险之间的关联程度,指出了审计师应该从源头出发和审核会计报表严重错报的观点。运用自上而下的思路,从企业的战略分析切入,通过对经营风险及经营控制的理性判断,确定审计的关键领域,制订相应的审计目标和审计流程:通过执行实质性测试的审计步骤,综合重要性的识别,评价会计报表严重错报风险,并形成最终的审计报告,印证了其准确性,拓展了审计执业界的发展空间。

(二)启示 我国风险导向审计还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应当立足于我国的实际情况,在审计实务中有步骤地推行本土化的中国特色的风险导向审计,要慎重对待监管机构对创新审计技巧的职能。国外监管机构对审计方法的革新通常都是在新的审计技巧发展成熟以后,才对其效果进行充分的调研、验证以后后,再通过法律规范予以最终确立和推广。我国审计方式的进展大多数情况都是在监管机构的促进下获得的。因此,监管机构首先应该倡导加强对风险导向审计的学习,与此同时,采取积极措施在审计实务中逐步推行风险导向型审计方法。要强化审计学术界、实务界和教育界对于风险导向审计前沿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学习。如果不对繁复体系的学习方式、理论体系与战略管理理论与实务有充分的认知,就难以深入掌握风险导向审计的理论与实务的精髓。要对咨询服务、增值服务和审计的基本功能三者之间有客观清晰的理解。审计的基本功能是会计报表不会出现严重错报风险的有力保障。而对于咨询服务是否会对审计师本质的独立性产生作用,要根据风险导向审计在实际审计业务中的使用经验进行定论。

参考文献:

第10篇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小会计师事务所数量不断增多。由于其人力、物力等方面的限制,不应当盲目地非理性扩张,而应当将其目标定位为“专而精、少而强”。在既定的目标下,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以服务定位为中心,以人才为依托,实现服务内容专业化错位经营、服务行业专业化错位经营、服务区域专业化错位经营,走内涵式发展的道路。

【关键词】中小会计师事务所;专业化;错位经营;内涵式发展

经过二十年的历程,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在市场经济改革过程中不断自我完善,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是在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应采取何种方式去获得生存、取得发展,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由于人力、物力等方面的限制,不应当盲目地非理性扩张,而应该将目标定位为“专而精、少而强”,实现专业化的错位经营,根本转变经营方式雷同、缺乏服务品牌和以“价格战”等低层次竞争为主要手段的状况。2008年9月5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关于规范和发展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中也认为,做专做精做优是中小事务所创建品牌的必由之路,中小会计师事务所要注重商业信誉建设,加强名牌和标识管理,珍视职业声誉、信誉和形象,不断提高品牌的社会知名度和认可度。

一、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界定及定位

只有明确界定中小会计师事务所以及认清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定位,才能为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提供合理化的建议。

(一)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界定

目前,广大的学者对于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界定各抒己见、莫衷一是,应该说一个会计师事务所是否为中小会计师事务所不仅仅是从量的角度进行评价,更应当从质的角度进行衡量。有学者以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指标为标准界定中小会计师事务所,以2007年为例,我国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综合评价时所采用的综合评价指标有:总收入、注册会计师人数、培训完成率、行业领军人才后备人选人数、处罚和惩戒情况、分所数量和从业人员人数,以前五项指标为主要评价标准,后两项指标为综合评价的辅助信息。另外有许多业界人士认为,除了具有上市公司、证券期货执业资格的事务所外,其他所有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泛称为中小会计师事务所。2007年4月,财政部、证监会颁布《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管理办法》,新办法规定只有具备以下主要条件,会计师事务所才能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主要条件包括:注册会计师不少于80人,其中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不少于55人,上述55人中最近5年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且连续执业的不少于35人;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净资产不少于500万元,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净资产不少于300万元;职业保险的累计赔偿限额与累计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不少于600万元;上一年度审计业务收入不少于1600万元;持有不少于50%股权的股东,或半数以上合伙人最近在本机构连续执业3年以上。而香港会计师则认为,在香港除了国际“四大”会计师行业外的所有会计师事务所都统称为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即使是从业人员达数百人的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规模、营业收入以及从业人数是世界上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无可比拟的,但除了“四大”,世界上还有许多中小事务所,它们才是事务所生存的常态。以业界人士对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界定为标准,截止到2007年,全国共有6458家事务所,具有上市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只有76家,可见中小型事务所占绝大部分。

(二)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定位

《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中指出“近年来,国家从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高度,从法律、体制、政策、市场环境等各个方面,大力促进各类所有制、各个领域、各个行业的中小企业发展,迫切需要中小事务所提高素质,创新专业发展模式、服务方式、技术手段,不断追踪、发现和挖掘市场需求,培养专业服务能力,提供与中小企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服务。”这说明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对象是中小企业,在服务对象既定以及自身条件既定的情况下,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自己有一个明确的定位,不能在上规模、做大做强的潮流中迷失了方向。毕竟能够做大做强的会计师事务所是极少数的,大多数的事务所更应该把自己的目标定位在专业化错位经营上。根据迈克尔·波特的竞争理论,企业的竞争优势体现为成本领先或者标新立异。错位经营便是后者在营销中的具体体现,即避开趋同性的竞争手段,刻意追求独树一帜、别具一格的竞争理念和竞争策略,来拓宽自己的市场空间,通过专业化错位经营,建立自己的相对优势是中小会计师事务所今后发展的方向。中小会计师事务所要想实现专业化错位经营,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应实现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定位专业化错位经营;二是应实现会计师事务所人才定位专业化。

二、服务定位专业化错位经营

错位经营倡导将产品分为“公共产品”和“错位产品”,公共产品是所有经销商都经营的产品,特点是销量大、渠道渗透力强、品牌影响力高。错位产品是不同经销商垄断经营的产品,特点是由经销商独立开发与维护市场,相互不影响。对于中小会计师事务所而言,需要从多个角度来实现服务定位专业化错位经营,笔者认为主要包括服务内容专业化错位经营、服务行业专业化错位经营、服务区域专业化错位经营。

(一)服务内容专业化错位经营

《征求意见稿》指出:“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大力开辟市场需要的特色服务领域,要通过确立专业化发展、产业链构建、一体化管理战略,形成专业集群、服务品牌和竞争优势”。根据《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注册会计师依法承办审计业务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此外,注册会计师还根据委托人的委托,从事审阅业务、其他鉴证业务和相关服务业务。

1.审计业务。包括:全球上市审计业务、国内上市业务、国内年度报表审计、离任审计、资本验证业务、司法签证业务、其他审计业务。

2.审阅业务。主要是指财务报表审阅业务。相对于审计而言,审阅的成本较低。为了降低成本,小企业可能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阅。

3.其他鉴证业务。包括预测性财务信息审核、内部控制审核和基建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等业务。

4.相关服务业务。包括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代编财务信息、税务服务、管理咨询以及会计服务等。中小会计师事务所成立时间短、起步晚,无论人力资源还是技术力量,都无法与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相抗衡,也无力承办所有的业务。而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对象即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在促进科技进步、创造社会财富、解决就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根据《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小企业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记账。这在法律上为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会计服务给予支持,而这些企业的年报审计工作及其他较为简易的管理咨询工作都需要一大批中小会计师事务所来进行。因此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以《注册会计师法》所规定的业务进行细分,选择一些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不愿意做或者是中小企业经常需要的业务作为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化经营业务,即在特色业务选取上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资本验证、财务报表审计、税务鉴证与咨询、资产和负债的估价、记账、管理咨询为基础,大力开拓破产案件管理、信贷资信证明、代办理公司注册、报关、市场调查、尽职调查、社会责任调查、职工社会保障调查、共性技术转移、人力资源咨询、农村财务公开等业务,从而在客户心目中占据一个特定的位置,形成有别于竞争者的核心价值即错位经营竞争价值,以此来赢得客户和市场,进而创立自己的品牌。

(二)服务行业专业化错位经营

服务行业专业化是指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应在某种或少数几种行业的审计业务中培育自身的特殊专长,在这些行业审计市场上占较大份额,以一个行业或几个行业作为突破点,实现自身的发展。2006年财政部的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准则体系,全面贯彻了风险导向审计思想和方法的要求,与原有的审计准则相比,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程序,更广泛和更深入地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所处环境的各个方面。当今时代,由于社会分工产生新的行业不断增多,而注册会计师的工作性质要求其必须具有广泛的知识领域,即便是一个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可能把所有行业的审计都做得有品牌、有声誉。服务行业专业化错位经营就是要求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将更多精力集中于一个行业或几个行业领域,了解一个行业或几个行业客户所处行业的市场供求与竞争、生产经营的季节性和周期性、产品生产技术的变化、能源供应与成本、行业的关键指标和统计数据等,与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的行业相区别,实现服务行业的专业化错位经营。实行服务行业专业化错位经营既可以提高审计质量,又可以降低审计成本,从而在竞争中脱颖而出,获得更高的行业市场份额。

(三)服务区域专业化错位经营

服务区域专业化是指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其业务范围所覆盖的区域或者其主要客户所在的区域应当明确。服务区域专业化要求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自身所具有的地域特点,打造自身在本区域内的服务品牌,服务于区域和地方经济的发展,从而与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区域相区别,实现服务区域的错位经营。

三、会计师事务所人才定位专业化

第11篇

一、何为利益冲突?

独立性原则的要旨是使注册会计师免于利益冲突,从而奠定正直与客观的执业基础。利益冲突的发生,一般认为有两种情况:一是某人的自我利益与其作为特定角色应尽的义务冲突;二是某人身兼双重角色时相对应的两种义务发生冲突(BeauchampandBowie,1988)。注册会计师的工作需要大量的职业判断,而职业判断的受益人是社会公众,社会有理由期望注册会计师的判断能代表他们的利益,如果审计报告的使用人从审计中获得的收益比期望获得的利益少,则注册会计师面临着利益冲突。

(一)直接经济利益

直接经济利益主要是指注册会计师及其亲属所拥有的股票或其他所有者权益。国际会计师联合会1992年制定的《职业会计师道德准则》指出,注册会计师在客户中拥有直接经济利益时,独立性将受到损害。在注册会计师非主动地获取客户股权的情况下,如继承股权,或以股东为配偶,或是接管客户公司,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执业前尽早处理股权,否则,注册会计师应拒绝对该公司的报告任务。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职业行为规则解释101认为,在业务聘约期内或者在发表意见时,会员或其事务所已经或可以从企业取得直接利益,应视为对独立性的损害。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还认为,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与会员共同生活及由会员供养的亲属所拥有的财务利益,一般都视同会员的财务利益。

2000年初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特别对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调查,结果发现该公司2698名合伙人(占全部合伙人的86.5%)至少违反一项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协会所规定的独立性准则的要求。不仅11位资深合伙人中的6位承认违反了独立性规定,专业助理人员也有10.5%违反了规定。其中最主要的事实是合伙人及经理人持有所审客户的公司股票,与客户具有直接利益关系。

(二)间接经济利益

间接经济利益是指注册会计师与客户之间具有密切的但非直接的财务利益关系,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注册会计师系财产委托人,或遗嘱执行人、管理人,而该信托在客户公司中拥有经济利益;二是注册会计师在客户公司或合资企业中拥有经济利益;三是注册会计师在某一非客户公司中拥有经济利益,而该非客户公司与客户公司之间有投资关系。国际会计师联合会《职业会计师道德准则》针对第一种情况指出,如果单一从业者或从业的合伙人、或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是该信托的受托管理人,并且该信托持有的股权相对于公司所发行的股权或该信托的总资产比例是重大的,则不能接受对该公司的报告任务;对于充当遗嘱执行人或管理人的情况,适用同样的规则。对于第二种情况,国际会计师联合会也认为会影响独立性,因而应加以禁止。对于第三种情况,当非客户接受客户投资者的投资是重大的,则注册会计师在非客户公司之间任何直接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将被视为损害了注册会计师对客户方面的独立性;同样,当客户接受非客户投资是重大的,注册会计师在非客户投资者中有直接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将被视为损害独立性。国际会计师联合会最后强调,注册会计师应独立于客户公司及其所有的母公司、子公司以及联营、合营企业。

(三)与经济利益相关的情形

1、借贷关系

注册会计师或其所在事务所与客户公司及其主要职员之间一旦存在借贷关系,就意味着双方具有了财务关系,独立性就会受到损害。国际会计师联合会《职业会计师道德准则》指出,若注册会计师接受或向客户公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主要股东贷款,理性的观察者则会认为其独立性受到损害。因此,无论是注册会计师本人还是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都不能向客户贷款或作为客户借款的担保人,也不能从客户处取得贷款,或由客户担保而取得贷款。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职业会计师行为准则》指出,会员或事务所,与企业或其高级管理人员、董事或主要股东之间有借贷关系,应视为对独立性的损害。不过,行为规则的解释101-5中提到了例外情况,即“不追溯贷款”(Grandfatheredloans)和“其他允许的贷款(OtherPermittedloans)不属于限制范围。

2、在公司的任职

注册会计师在公司中曾经担任或正在担任一定的职位,则其独立性会受到影响,因为“没有人能够超然独立地评价自己的工作”。国际会计师联合会《职业会计师道德准则》指出,注册会计师在接受业务前(不短于两年),如果是公司的合伙人、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或职员,则将被视为在公司中拥有利益,这会削弱他对该公司做出报告时的独立性。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职业会计师行为准则》除禁止会员担任客户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与此相当的经理人员或职员外,同时禁止会员成为客户的股票承销商、股权信托人、客户养老金或利润分享信托业务的受托人。

3、物品和劳务

如果注册会计师接受了客户的物品和劳务,其立场和表现将受到影响。国际会计师联合会《职业会计师道德准则》指出,注册会计师不应接受与社会生活中正常的礼貌不相当的馈赠或礼物。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认为,如果审计人员或合伙人接受纪念物以外的礼品,即使通知所在事务所,也会影响其独立性。

4、前任从业者

会计师事务所前任合伙人或股东,由于辞职、离任、退休或出售股权等原因离开事务所,仍可能与客户发生利益关系,特别是参与事务所的业务活动或就职于原事务所的客户公司(如安达信的审计师被安然公司聘用),可能存在损害独立性的情形。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认为,如果前任合伙人仍使用原事务所的办公室,或收到原事务所的利润分成,则这种利益关系影响事务所的独立性。

5、收费

如果注册会计师的收入严重地依赖于某一客户或某一客户集团,可能会屈从客户的压力而不再保持独立性。国际会计师联合会认为,从某一客户或客户集团的收费是会计师事务所总收入的唯一或重大部分时,注册会计师应认真考虑其独立性是否受到损害;向客户提供服务而收取的费用,延期后尤其是在下一年度签发报告时仍未收到,也可能会损害独立性。

6、佣金

注册会计师通过向某些人员支付介绍费来扩展业务,或通过介绍他人的产品或服务收取佣金,可能使注册会计师面临利益冲突。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职业行为准则》,对佣金与介绍费作了相应的规定:注册会计师不得为了佣金而向客户推荐或介绍产品或劳务,或为了佣金推荐客户的产品或劳务;因推荐或介绍某注册会计师的业务给他人或团体而收受介绍费的会员,或通过支付介绍费已获得客户的会员,应披露收受或支付的介绍费

二、行为约束与核心价值

根据传统的观点,美国审计实务界和理论界一直把独立性视为一项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或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强加的行为限制。而1997年7月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表的白皮书则将独立性作为注册会计师职业的核心价值。

(一)行为约束观

从20世纪60年代至今,学术界对独立性进行了长期而广泛的研究探讨,这些研究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入手,主要为抵制客户压力或影响、审计人和经理合作或合谋、审计人员实质独立和形式独立以及审计的客观性和公正性等。具体表现为对缺乏或丧失独立性的行为做出判断,并制订了一系列限制性条款。目前,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执行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的某些行为与关系都做出了禁止性规定,包括直接经济利益和间接经济利益关系等。这些规定以堵漏的方式提炼出来,但却不能涵盖所有的方面。不仅投资者和管理者担心由于情况的变化使得限制性规定捉襟见肘,实务界也对这一套复杂刻板的准则颇有微词,认为费时费力,成本过高。

鉴于公众认为注册会计师同时审计客户提供审计和咨询服务,不可避免存在利益冲突,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前主席列维特(ArthurLevitt)在其任期内欲拿“五大”开刀,要求他们在2000年分离咨询业务。列维特认为“贪婪与狂妄”已经使注册会计师传统上为股东提供公允财务报告的使命产生偏离,致力于拓展利润丰厚的咨询业务使会计师事务所疏于其主营的公司审计,导致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质量下降。为保证注册会计师实施审计时的独立性,列维特建议禁止会计师事务所向客户提供包括设置财务信息系统、内部审计、保险统计、薪酬系统设计等在内的一系列咨询服务。但这一建议遭到了包括“五大”在内的注册会计师界的强烈反对。他们坚持认为,如果审计与咨询分开,会计师事务所很难吸引最佳的专业人才,注册会计师全方位解决问题的能力会将受到影响,同时将降低注册会计师提供审计服务的质量水平,并将阻碍会计师事务所吸引优秀人才。

经过一番长时间的讨价还价,“五大”会计师事务所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初步达成妥协。“五大”有条件接受SEC关于独立性的限制:事务所只有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充分论证后才能获准提供IT及其他咨询服务;事务所的独立性须受独立监管,以判定其业务是否有利益冲突;事务所不能接手超过其全部业务收入40%以上的内部审计业务;上市公司须披露向会计师事务所支付的会计、顾问及税务服务费明细。

(二)核心价值观

1997年7月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白皮书,其指导思想在于把独立性作为注册会计师职业的核心价值观,即独立性并非只是对注册会计师的外在行为加以限制,而是保障和提高自身执业水平的基石,一个缺失独立性的注册会计师的工作成果对相关利益主体而言毫无意义。因此,为实现注册会计师的社会价值,就必须时刻把独立性视为自身的核心价值,并养成一种基本的职业意识。美国审计准则委员会(ASB)成员威廉教授在1997年3月《AccountingHorizon》杂志上发表的论文《AuditorIndependence:ABurdensomeConstraintorCoreValue?》对此作了进一步的解释: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职业在市场经济中的存在价值的三个核心组成部分之一(另外两个是计量方面的专长和实施标准化规范的能力)。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应尽力保持和发展自身的价值,注册会计师对独立性的遵守应源于一种由内向外的动力。

2000年11月,美国独立准则委员会了一份审计师独立性概念框架的征求意见草案,其中包括独立性准则的定义、目标以及基本原则等。该概念框架草案列出了各种可能削弱审计独立性的潜在威胁:(1)自我利益威胁(self-interestthreats),即“来自于注册会计师涉及个人利益时的威胁”,自我利益包括注册会计师的情感、金钱或其它个人利益。(2)自我检查威胁(self-reviewthreats),即“来自于注册会计师检查自己工作或事务所他人工作的威胁”,评价自我或自身事务所的工作很难没有偏见。(3)倾向威胁(advocacythreats),即“来自于注册会计师或事务所倾向支持或反对客户的状况或观点的威胁,即注册会计师容易模糊第三方的角色”。(4)熟悉(或信任)威胁(familiarityortrustthreats),即“来自于注册会计师与客户密切关系的威胁”,注册会计师与客户有着密切的个人或职业关系时,可能不加怀疑地接受客户声明书或观点。(5)胆怯威胁(intimidationthreats),即“来自于注册会计师认为他被客户或其他相关利益主体强制的威胁”,如注册会计师或事务所不同意客户关于会计准则的运用时被威胁解除业务约定等。

倘若将行为约束视为他律,核心价值则是自律。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特定时期,缺乏自律能力成为注册会计师贯彻独立性的最大障碍,于是有关方面就会制订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有损独立性的各种行为进行限制。这时,独立性主要表现为一种行为约束。随着服务选择范围的拓宽、审计技术的现代化、经济信息的几何级数增长、社会公众对审计信息的依赖和期望度的提高,尤其是非鉴证业务比重的扩大,注册会计师面临着恪守独立性的挑战。审计独立性不再是对外部限制的一种机械反应,而成为注册会计师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必备职业素养。因此,独立性应是行为约束与核心价值的统一。

三、独立性的防护措施

不论是安然事件,还是银广夏事件,莫不与独立性问题相关。尽管目前我国的会计市场排斥高独立性的审计供给,但独立性依然是注册会计师安身立命的基础。“有的注册会计师炒股,有的事务所搞承包、收入分成,把客户、审计收入包给个人,出让事务所的公章,事务所的个人收入与被审计上市公司紧密相联,独立性何在?……如果注册会计师失去了独立性,那注册会计师行业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汪建熙,2001)。针对目前会计市场独立性缺失的现实,本文作者提出如下考虑:

1、作为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股东的注册会计师(包括其直系血亲和近亲,如未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及公婆等,下同)如果在客户中拥有直接经济利益(拥有客户的股票等),则该事务所不能接受对客户的审计和其他鉴证业务;作为事务所一般职员的注册会计师,如果在客户中拥有直接经济利益,则他(她)本人必须回避。

2、对于涉及间接经济利益关系的三种情形,作为合伙人或股东的注册会计师,不应接受对客户的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作为事务所一般职员的注册会计师,存在上述三种关系时,应当申明回避。

3、如果注册会计师是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股东,应禁止与客户公司、管理层、董事以及主要股东之间存在借贷关系或担保关系。如果注册会计师为一般职员,在拥有上述借贷关系时,应当申明回避。但根据正常的贷款程序、条件和要求从金融机构取得的贷款,如住宅抵押贷款、汽车贷款等除外。

4、如果注册会计师接受任务前的两年内是客户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与此相当的经理人员,则不能接受该客户的审计鉴证服务。

5、注册会计师不应接受客户的物品

和服务,除非接受的条件不比客户的大多数职员更优惠。

6、当会计师事务所从一个客户或一相关客户集团的收费超过业务总收入的15%时,应当考虑客户集中度风险对独立性的影响,并记录在案。

7、注册会计师为客户提供审计或审阅、代编财务报表以及审核预测性财务信息时,不得支付或收受佣金。非鉴证业务不属于禁止之列,但须向客户披露支付或收受的事实。

第12篇

关键词:售后租回 融资租赁 银行贷款

0 引言

通俗来讲,售后租回是企业将其资产出售后,又将该资产租回的一种特殊租赁业务,其实质在于资金的融通。在不改变标的资产占有和使用的前提下,企业出售资产获取经营活动所需的资金,而融通的资金在资产后续的租赁期间,通过分次支付租金的形式分期进行偿还。可以看出,采取售后租回形式进行资金的融通,避免了通过银行贷款的繁琐申请审批程序,为中小企业提供了快速有效的融资方式。

中小企业也正是抓住了售后租回融资便捷的特点,充分解决了自身的融资难题,与此同时,一些企业在对售后租回的处理过程中也出现了不规范的“简化处理”。

1 业务举例

1.1 案例企业的售后租回业务

A企业是一家生产企业,2011年12月,因急需资金与B租赁公司签订了《所有权转让合同》和《售后租回合同》。

该售后回购业务相关的合同约定如下:

①标的资产为生产设备一套,账面价值10,240,000元,协议约定的租金总额为10,000,000元。

②B企业于合同成立日起5日内支付6,000,000元,并在1个月内支付剩余4,000,000元。

③该资产的留购价款为100元。

④租金分13期支付(一个季度支付一次),方式为不等额本金法。

⑤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为7.4%(三年期银行贷款利率6.76%+基准利率0.64%)。

⑥概算的租赁总额为11,027,429.33元;各期租金情况如表1所示。

⑦允许企业提前还款。

此外,租赁开始日该设备尚可使用年限为15年,期满无残值,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1.2 案例企业对售后租回业务的会计处理

①收到第一笔出售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6,000,000

贷:长期应付款——B公司6,000,000

②收到第二笔出售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4,000,000

贷:长期应付款——B公司4,000,000

③支付第一期租金:

借:长期应付款——B公司500,000

贷:银行存款500,000

④支付第二期租金:

借:财务费用175,061.25(实际利率6.56%+0.64%,天数92天)

贷:银行存款175,061.25

各期租金利息按照实际利率+基准利率计算,计息天数按照该季度实际天数计算,其余各期分录。

⑤留购设备并支付最后一期租金:

借:长期应付款——B公司6,000,000

财务费用10,542.67(包含最后一期利息以及留购价款)

贷:银行存款6,010,542.67

2 案例评析

2.1 案例企业售后回购业务分析

从合同的签订方面来看,A企业与B租赁公司的售后租回业务满足相关的法定要件,权利义务明晰,约定内容齐全明了,A企业标的设备的产权清晰,发票等相关证件齐全。但从具体的合同执行方面来看,却并未进行资产所有权的相关划转。

从业务性质判断方面来看,A企业虽然也知道该业务属于售后回购所形成融资租赁,但是,根据A企业财务人员的说法,设备资产实际并未发生实物的转移,该合同的签订就是为了获得B租赁公司提供的融资,业务的实质就是贷款。因此,在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时,应当视同长期银行贷款进行处理,而各期的租金扣除本金之外的部分为各期的利息。由于企业会计凭证所附的原始单证不足以及对该业务并无特殊说明,在相关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未对A企业的该业务的相关处理提出异议。

笔者认为,A企业对该笔售后租回业务的“简化处理”,虽然并非为操纵利润或是故意逃避税款,但相关会计处理不符合规定。按照我国会计准则的要求,售后租回应当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租赁准则”)对售后租回以及融资租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而不能按照银行贷款或长期借款的形式进行简化处理。

2.2 案例企业售后租回业务的规范处理

按照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售后租回形成融资租赁的业务,相关的会计处理应当体现资产出售的清理;租入资产的确认;对租入资产计提折旧,同时摊销递延损益;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和留购固定资产处理五个方面的内容。因此,对于A企业的售后租回业务:

①在资产出售时,应当确认固定资产清理10,240,000元,分录略。

②收到第一笔出售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6,000,000

其他应收款4,000,000

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24,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10,240,000

③收到剩下的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4,000,000

贷:其他应收款4,000,000

④融资租回时: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8,972,770.67

未确认融资费用1,027,329.33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10,000,100

最低租赁付款额=各期租金之和+行使优惠购买选择权支付的金额=10,000,000+100=10,000,100元

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8,972,770.67元

租入资产应按照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入账。

未确认融资费用=最低租赁付款额-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的低者=10,000,100-8,972,770.67=1,027,329.33元

⑤计提折旧,分摊递延收益

借:制造费用149,946

贷:累计折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149,546

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400

该企业按季度计提折旧,

各期折旧=[8,972,770.67÷(15×12)]×3=149,546元

分摊的递延收益=[24,000÷(15×12)]×3=400元

⑥支付第一期租金: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500,000

贷:银行存款500,000

⑦摊销第二期的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财务费用170,915.56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170,915.56

⑧留购时——完全按照融资租赁的方式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600,100

贷:银行存款600,100

借:财务费用10,442.67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10,442.67

至此,未确认融资费用已全部摊销完毕。

借:固定资产8,972,770.67

累计折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1,944,098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8,972,770.67

累计折旧1,944,098

A企业的“简化处理”所产生的影响,一是可能导致资产的账面“状态”以及价值没有体现售后租回业务;二是将直接增加企业的长期负债;三是由于未涉及资产的清理以及递延收益的确认,影响税费的确认计量;四是可能降低企业收益。

2.3 原因分析

①主观方面。企业财务会计人员对售后租回业务的认识不清,片面的将融资认定为简单的银行贷款或是长期借款等简化形式,或者考虑到售后租回业务处理的复杂性,为图省事,导致该业务的不规范处理。

②客观方面。一方面,企业在日常会计账务处理时,不规范的确认程序使得凭证所附的相关原始单据不全的现象经常出现;另一方面,由于准则对售后回购业务披露的相关规定不足,以致企业对该业务的披露不足,不完全的业务信息说明使得不规范的处理隐没于企业一般的债务之中。诸如此类的客观环境,为企业对该业务的简化处理提供了“温床”,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审计人员对相关认定的审计难度。

为了避免类似简化处理的发生,企业会计人员应当加强职业素养,严格按照准则规定,规范处理;而审计人员也应当加强对该企业相关融资业务的审计,强化其监督作用。

3 总结

本文通过案例的形式对售后租回不规范的简化处理进行了分析,得出了该处理方式对企业财务的影响,同时对出现该问题的原因提出了自己的薄见,希望能够引起企业、审计部门以及会计学者们对该问题的重视,以进一步解决实务中对售后租回的不规范处理,使得企业不仅仅能够通过售后租回而解决融资的难题,同时也能够对该业务进行规范地处理以及披露,从而真实、准确地反映实际业务。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M].人民出版社,2006年.

[2]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讲解[M].人民出版社,2006年.

[3]台闯.售后租回的财务与会计问题研究[J].硕士论文,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