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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马克思研究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英文摘要】ThisarticlerecallsandsummarizesrecentresearchonMarxistconceptionofsocialtimeandspaceinChinafromthreeperspectives,namely:(1)theriseofMarxistconceptionofsocialtimeandspace,(2)theinterpretationofitsdefiningfeatures,significanceoftheera,developmentalstagesandconnotationofMarxistconceptionofsocialtimeandspacebyChinesescholars,and(3)newexplorationsintoissuessuchascharacteristicsofsocialtimeandspace,relationofsocialtimeandspacewithsustaineddevelopment,andrelationbetweendigitalizationandconceptionoftimeandspaceaswell.Amongtheresearchtopicsisvirtualtimeandspace,whichreferstothenewchangesofsocialtimeandspacegivenrisetobyvirtualpractice.Itisahotanddifficultresearchtopicfordigitalizedphilosophy,andaseriousissuedealtwithbythetheoryofsocialtimeandspaceinitscourseofdevelopment.
【关键词】社会时空/社会形态/自由时间/时空转化/虚拟时空/socialtimeandspace/socialform/freetime/transitionoftimeandspace/virtualtimeandspace
【正文】
长期以来,国内对马克思时空观的研究和传统教科书对该理论的阐释仅停留在辩证的自然时空观上,对马克思的社会时空理论则很少有人问津。20世纪90年代初,尽管个别学者曾对马克思社会时空观问题做了较为深入的探讨,但没有引起学界应有的回应和对该理论足够的重视。随着近几年数字化和虚拟哲学研究的兴起,马克思的社会时空理论终于又浮出水面,重新引起理论界的兴趣和关注。为此,回顾和总结近十年来国内对这一问题的研究状况,为这一理论在当代的深化和拓展提供一个基础和平台,显然是很有必要的。
一、社会时空问题的提出
对马克思何以提出社会时空观,或社会时空观何以可能,国内学者有不同见解,具有代表性的是以下两种:
1.从哲学的时空框架中逻辑地推出。
刘奔在《时间是人类的发展空间:社会时一空初探》(《哲学研究》1991年第1期)一文中提出:哲学的时空范畴,是物质运动的规律性的表现,那么作为运动高级形式的社会当然也有自己特有的时空结构。社会时空特性,无非是社会运动的规律性在时空关系上的体现。
刘奔是从时空与物质运动的关系入手,将这一理论“推广”到社会历史领域的。
2.时空来源于人的社会实践。
俞吾金在《马克思时空观新论》(《哲学研究》1996年第3期)一文中认为:马克思不是从传统哲学的时空框架引申出实践概念,而是从人的实践活动,特别是从生产活动出发引申出时空概念的。在马克思看来,并不存在一种与人的实践相脱离的“自然时一空”。而传统的哲学教科书的失误正是撇开人的实践活动,从所谓的自己运动着的物质世界或自然界本身出发去阐述马克思的时空观,形成所谓自然时空,这样就把马克思的时空观二元化了。他认为刘奔虽然强调应把马克思的时空观研究重心放到社会时空上,但没有从根本上超越这种二元论。
也有读者对俞吾金的观点提出异议。因为俞吾金在《马克思时空观新论》一文中,引用古尔德的话(对于马克思来说,劳动是时间的起源——既是人类时间意识的起源,又是对时间进行客观测量的起源(注:CC.Gould:Marx''''sSocialontology.p.41.TheMITPress,1978.))来说明时空来源于人的生产劳动。有人认为俞吾金引用的这句话恰恰表明了不是时间和空间,而是人类的时间意识和对时间的测量手段,起源于生产劳动。俞吾金是在用时间意识的起源来解释时空的起源。
在以上讨论中其实隐含了这样一个问题:自然时空和社会时空的关系问题。持第一种观点的人认为,社会时空是自然时空在社会运动领域的特殊表现形式;持第二种观点的人认为,根本不存在脱离人的实践活动的绝对的自然时空,自然时空只能以扬弃的形式包含于社会时空之中,因为现实的自然界只能是打上人的活动烙印的人化自然。
二、对马克思社会时空观的阐释
如何理解马克思的社会时空观,包括其理论内涵、特色、意义、发展阶段等等,国内学者做了深入的研究。
1.对传统教科书中时空观的反思。
传统教科书中时空理论的科学性在于:强调时空与运动的不可分离性,根除了牛顿“绝对时空”观认为时空与运动无关的错误观念;强调时空存在的客观性,否定了康德把时空理解为先天直观形式和马赫把时空理解为整理感觉材料的工具的过分夸大主观性的错误;强调了时空的无限性,否定了黑格尔认为自然界的发展是在空间以内、时间之外的观点和杜林认为世界在时间上是有开端的、在空间上是有界限的时空观。
但是,传统教科书时空理论也存在严重失误:它没有从根本上走出旧哲学从物质和运动出发来阐述时空理论的基本思路。它在强调时空客观实在性时又把时空绝对化、抽象化了。这种与人的活动相分离的、始终是以抽象的物质或抽象自然界作为载体的时空观,必定是超越社会历史的。所以,传统教科书中的时空观是对马克思时空观的误读(或片面理解),它没有从根本上反映马克思的时空理论的全貌和特色。
2.关于马克思社会时空观的理论特色。
一些学者在反思传统教科书时空观得失的基础上,揭示了马克思社会时空观的理论特色:(1)马克思从经济学角度表述时空观,并不是为了纯粹的理论建构,而是基于现实社会批判的需要。所以它始终保持哲学的高度,并自始至终着眼于实践的思维方式和批判方式。(2)马克思不是从传统哲学的时空框架出发引申出时空概念,而是从人的实践活动,特别是生产劳动出发引申出时空概念。(3)马克思始终是把时空问题放在资本主义社会这一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进行考察的。他没有局限于“物质—运动—时空—规律”的形而上学公式,而是抓住了资本主义生产的内在逻辑。
在对资本主义历史条件的考察的基础上,从时空角度考察三大社会形态,形成了社会形态时空理论。
3.关于马克思社会时空观的意义。
有学者认为,马克思提出社会时空观的意义在于:(1)从根本上超越了传统哲学从抽象物质运动或从主观意识出发的极端,将时空建立在人类实践活动基础之上,这是时空概念发展史上的一次划时代革命。(2)只有理解了马克思社会时空观的内涵,理解了它与物质、价值、自由等问题的关系,才能真正进入实践唯物主义视野中。
此外,还有学者认为,社会时空的提出,(1)为研究人类社会发展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无论是社会发展和个体发展,都是争取时间以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2)给唯物史观研究社会前进的动力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传统唯物史观认为,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历史前进的动力。其实,从另一个方面来看,时空运动和相互转化也是社会发展的另一条线索,这条线索恰恰反映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复杂性和非线性决定关系。
4.关于马克思时空观的发展阶段。
俞吾金认为马克思的时空思想的发展可分为两阶段:
第一阶段以马克思的博士论文为代表,主要是从哲学上阐述时空学说,马克思在对伊壁鸠鲁时空学说的描述中阐发了自己对时空的理解:时空是现象的纯粹形式,而现象又是相对于感性而言的,所以感性才是时空的源泉。青年时代的马克思的时空学说深受康德的影响。
第二阶段以《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和《资本论》为代表,主要从经济学角度,尤其是从资本主义的生产劳动出发阐述时空问题。马克思不仅认识到时间是人的积极存在,是人的生命的尺度和发展空间,由此提出一切节约归根到底是时间的节约,劳动者获得自由的根本条件是工作日的缩短,而且涉及了关于社会形态时空的暗示。
5.关于马克思社会时空观的内涵。
19世纪下半叶及20世纪,国外很多理论家非常关注并创造性地阐发了马克思的时空理论,如马尔库塞把人的日常生活时间分为劳动时间和自由时间,提出自由的前提就是缩短劳动时间;阿尔都塞提出了“历史时间”的概念以表明“社会总体”的不同层次和部分、社会不同发展阶段上的时间均有质的差异;古尔德提出了马克思关于“时间辩证法”的学说;吉登斯则把时空问题和现代性联系起来。这些学者开始从人的劳动出发来论述马克思的时间理论,同时意识到了马克思的时间学说与生存、价值、自由之间的内在联系,这对我国学者研究马克思时空观的角度和思路无疑是很好的借鉴。
国内学者在借鉴现代西方学者研究马克思时空观成果的同时,从以下方面揭示了社会时空观的内涵:
(1)社会的时间结构和社会空间。社会的时间结构就是满足不同需要的各种活动在人的整个时间中所占的比例,它决定着人类发展空间的广度和深度。社会的时间结构如下:
附图
直接决定人的发展空间大小的是自由时间的多少。自由时间在量上与必要劳动时间成反比,与剩余劳动时间成正比。因此,一切节约归根到底都是时间的节约,个人和社会的发展都取决于时间的节省。发展生产力,提高劳动效率,节约劳动时间,就等于增加自由时间,扩大个人和社会发展的空间。活动的时间结构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变化的。
(2)时空的相互转化。人在实践中创造自由时间,也就为自己开辟了发展的空间,这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在时空关系上的表现。作为社会时间晶化形式的社会空间,不但以实物形态存在,而且以社会关系形态存在,也就是社会结构。
社会历史表现为两个相反的运动过程:即时间的空间化(活动结构要素转化为社会关系要素)和空间的时间化(社会关系结构要素转化为活动结构要素)。考察社会时空的内在联系,就是考察社会结构和社会活动结构的相互转化,这是解释社会规律及其实现机制的根本途径。
(3)时空关系与分工规律。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分工,从阶级关系上来看,是少数剥削阶级把自己在精神领域的发展建立在对大多数劳动者剩余劳动的剥削上;从个体与族类的关系上看,这是族类牺牲多数个体以获得族类的加速度发展;从时间与空间的关系上看,这又是人类以多数个体的全部生命活动时间耗费于生产直接物质生活资料为代价,换取族类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4)社会形态时空。在马克思三大社会形态理论中,时空具有不同的特征和表现方式。在以“物的依赖性”为主的第一阶段,决定人的活动价值的是劳动时间;在以“人的依赖性”为主的第二阶段,作为人的劳动成果凝结的商品价值则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为尺度;而在“人的自由个性全面发展”的第三阶段,自由时间将成为衡量财富的尺度。
(5)时空关系与人的自由。阶级社会中,在生产力发展不足时,人类的发展是以多数个体的时间换取社会的自由时间为代价的。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现代社会,社会的发展不再以牺牲个体自由为代价。科学技术为人类带来的大量闲暇时间转化为人的活动(发展)空间,意味着不论社会还是个体的自由度都将显著提高。
三、对社会时空问题的新探索
在对马克思社会时空观做出阐释的同时,一些学者也从不同角度对社会时空理论做了具有深化意义的研究。
1.社会时空的特征。
社会时空具有以下重要特征:(1)主体性。社会时空是社会运动的本质规律,而社会运动的主体是人,所以社会时空可以通过人的活动达到质与量的统一。(2)主观性。人们不能随心所欲地创造社会时空;社会时空结构作为人的活动过程的结晶,反过来又影响和制约人的活动。(3)社会历史性。社会时空由于历史阶段的不同而具有质的不同。社会时空作为一种存在只能从人的具体活动中获得它的规定性。(4)相互转换性。社会时间和社会空间的相互转化。科学技术在转换中发挥着重大的推动作用。
2.人类个体发展的可能性空间。
有学者应用马克思的社会时空理论分析了人类个体的发展空间,提出人类个体的发展空间实际上就是从事生产的可能性空间,而从事生产的可能性空间又取决于个体在多大程度上拥有属于他的那个独特的资源世界。所以资源占有状况的分析是人类个体发展研究及其与社会发展之关系研究的共同基础。
3.自由时间和闲暇时间。
自由时间和闲暇时间都是以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和劳动时间的节约为前提的;而且自由时间的实现,也要依赖于闲暇时间里具有积极意义部分的增长。
二者的区别在于性质和构成上的不同:(1)两者质的构成和社会功能不同。闲暇指工作日之外的、以休息和消遣为主要内容的时间。消极的闲暇活动可能带来消极的社会后果。(2)闲暇与劳动处于分离状态,而自由时间和劳动时间在未来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是直接同一、融为一体的。(3)闲暇时间是社会学研究的对象,自由时间是一个与人的自由和发展紧密联系的哲学范畴。
4.社会时空与历史发展中的因果关系。
历史发展在总的过程和趋势上的不可逆性是绝对的,即过去—现在—未来;但历史并非是单向决定,历史时间的过去、现在和未来这三个依次出现的因素能够以浓缩的形式“并存”于同一社会空间中,并相互规定、相互制约。这集中体现了历史因果联系的辩证性质:原因和结果相互转化,不仅“前因”决定“后果”,后果也作为原因调节、规定着现存事物的发展方向。历史的时间在方向性上,是绝对的不可逆性和相对的可逆性的统一。每一种社会结构作为历史的暂时形态,都是过去、现在和未来的统一体。
5.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时空特性。
有人从社会时空的角度研究了可持续发展,即可持续发展观一方面通过时间空间化来保证当代人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通过空间时间化来扬弃时间空间化的过程,并以新的时间空间化成果为后代人提供满足其发展的需要。可持续发展的时空结构突破了时间不可逆的局限,不仅包括从现在指向未来的取向,而且包含了从未来指向现在的过程,是两个过程的有机统一。
6.数字化时代的社会时空观。
社会时空既然是人的实践活动的存在形式,那么它的形式必然随着人类实践水平的提高和实践形式的深化而不断呈现新的特点。随着信息网络技术和虚拟技术的兴起,虚拟实践已经成为人类一种全新的实践形式。虚拟实践必然引起社会时空的质的变化,而这种变化对于人在数字化时代的生存和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
四、数字化与马克思的社会时空观
近年来,对虚拟时空的研究成为虚拟哲学的理论热点,这也是马克思社会时空观在当代的最新发展。研究集中在以下方面:
1.虚拟实践与社会时间形态的转型。
(1)社会时间的弹性化。虚拟实践打破了机器大工业时代“时钟时间”对人们的束缚,大大增加了工作时间的灵活性和弹性,社会时间的弹性化管理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2)社会时间的即时化。信息和网络技术打破了人们传统的作息节奏和习惯,人们的活动完全打破了传统的意义上的时间障碍,社会时间具有明显“即时化”的特点。(3)社会时间的可逆化。在虚拟社会中,时间超越了传统的线性和不可逆的特征,呈现出可逆化的特征。(4)社会时间的个性化。数字化时代是“真正的个人化时代”,虚拟实践可以使人们根据需要对社会时间进行选择,社会时间更多的具有了个性化的品格。
2.虚拟空间的结构和特点。
(1)社会空间结构的新分析。自人类产生以来,空间已经分化为自然空间和社会空间。随着当代虚拟实践的兴起,社会空间也二重化为传统意义上的现实社会空间——虚拟空间。有学者对社会空间的结构分析如下:
附图
还有学者提出以下关于社会空间结构的分析方法:从社会时间转化为社会空间的基本方式来看,社会空间有物化型社会空间、关系型社会空间和制度型社会空间;从社会时间转化为社会空间的特点上看,社会空间具有个体型空间与整体型空间。
(2)虚拟空间的特点。对于虚拟空间的特点,人们从不同角度给予描述和说明,可总结为以下几点:A.虚拟性。虚拟空间是通过信息、网络、传感、人机界面、VR技术等一系列技术综合形成的数字化空间,它不同于现实空间却能给人以身临其境的真实感受。B.非限定性或流动性。虚拟空间打破了物理空间的稳定性和固定性,使虚拟实践不再受地理疆域的限制,人们由此可以过一种“电子游牧式的生活”。C.缩微性或隐匿性。互联网使人们的各种交易时间大为缩短,从而拉近了交易距离,增加了单位时间的交易量,更多地“消灭”交易空间。D.非集中化或去中心化。虚拟空间解构了传统社会信息自上而下的集权结构,虚拟社会成为一个没有等级差别的社会,个人的自由意志和独立人格可以获得充分的张扬。E.可共享性或非独占性。现实实践中人的空间是固定的、独占的,虚拟实践中的空间是非独占性的,一个人可以同时既在此处又在他处,占据多个空间。
曾国平、李正风等学者在《赛博空间的哲学探索》一书中,从互动建构论的立场分析了虚拟空间的特点,虚拟空间的实质在于对人类社会生活空间的延拓和塑造。它的特点在于:其一,虚拟空间是数字化流动空间,这种数字化的知识平台不仅使开放性资源共享和合作性竞争成为知识生产的机制,而且知识的网络化生产也加快了知识创新的过程。其二,虚拟空间不是信息的容器,而是主体间相互交往、共同建构的交往文化空间。这正反映了人在建构技术的同时,技术也反映了人的开放性的本质力量和人性的深度。其三,虚拟空间又是一种政治—经济体制主宰下的知识权利结构,其动力来自于以资本和知识为主导的社会权利结构对更有效的市场控制的需求。
3.信息化对时空特性的影响以及中国信息化进程的时空特点。
有学者从信息化角度研究了时空的特性,认为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及其广泛应用,推动了时间和空间从社会发展的外部环境要素转化为内在因素,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信息化不仅是一种信息技术、信息资源和信息活动规则的创新和整合的过程,更是一种时间和空间的重组进程。主要表现为:发达国家借助于信息产业化发展的优势向外扩张,不断扩大自己的发展空间,信息化对他们来说是一个“时空延伸”(Time-SpaceDistension)的过程。而当代中国信息化既包含了从传统的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的过渡,也包含了尽快提升工业化的水平迈向信息化,并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问题。当代中国的信息化实际上就是将农业现代化、工业化与信息化压缩到同一个时空中,信息化表现为“时空压缩”(Time-SpaceCompression)的过程;但同时,信息化在很大程度上也为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时空伸延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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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种唯物主义的内在关联及其超越
从思想史上来看,在马克思哲学变革之前,存在着两种与马克思哲学直接相关的唯物主义:一是法国的唯物主义,一是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马克思哲学变革,从唯物主义的规定性来看,就是如何超越这两种唯物主义的问题。
对于法国唯物主义,过去关注较多的是其物质本体论层面,即世界的物质规定性以及这种规定性对意识的刺激所引起的反映。对于这种唯物主义,黑格尔曾进行了深刻的批判。首先从感性确定性的层面来看,这种起源论式的唯物主义是一种直观的认识,而这种直观认识的本质规定恰恰不是其直观性,而是共相。因此,当我们认为对一棵树的认识来自于这棵树对我们的刺激时,我们并不能真正地获得对外部存在物的知识,因为如果没有树的概念,对于我们来说无法将树与其他的东西区别开来。其次从知觉思维来看,这种唯物主义恰恰也是需要扬弃的,因为知觉的本质规定性并不在于人对外部存在物的反映,而在于知性的理性规定,或者说理性构成了反映的本质规定。黑格尔通过从感性到知觉、知性再到自我意识,在我看来,倒是揭示出这样的问题:即传统的唯心主义(前黑格尔式唯心主义)构成了传统唯物主义的对立面,而且这种唯心主义在一定意义上构成了传统唯物主义的“真理”。“如果无思想的意识表示观察和经验是真理的源泉,那么它这种说法很可能造成一种印象,仿佛这是说只有视听味嗅触是真理的源泉;其实在它匆忙地推崇视听味嗅的时候,忘记了说明同样本质的一件事实,即当它感觉的时候,它已经在为它自己而规定这个感觉对象了。”(P163)在传统研究中认为是对立的地方,黑格尔看到的恰恰是统一,这个统一的最高形式就是绝对观念。这才是黑格尔哲学从自我意识之后才进行长篇论述的意图所在。在这个意义上,仅仅恢复法国机械唯物主义的物质起源本体论来反对黑格尔式的唯心主义,我认为是行不通的。马克思要想超越黑格尔哲学,就必须超越机械唯物主义问题域。
从马克思早期思想发展的过程来看,马克思对法国唯物主义的关注也并不在于其本体论层面。马克思对唯物主义的接受,源自于《莱茵报》时期的理论与实践,以及同时期对历史学的研究。《莱茵报》时期遇到的理性与利益、国家与市民社会之间的关系问题,使他脑海中的青年黑格尔思想受到冲击,而这时对历史学的研究使马克思坚信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而不是相反,由此他才接受了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颠倒原则,肯定了市民社会决定国家这一思想。这是马克思转向唯物主义的起点。但紧接着的问题是,如果市民社会决定国家,那么怎样批判市民社会,就构成了马克思思想的核心问题。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必须在这一点能够发挥作用,才能真正地得到马克思的认可。可见,马克思关注的并不是世界起源意义上的唯物主义问题,而是如何面对社会历史生活进行唯物主义批判的问题。
从这个线索中我们才能看到马克思为什么从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链接到了法国唯物主义。费尔巴哈对黑格尔唯心主义的批判,通过一种颠倒原则将理论的原点定位在“人”上,这种“人”是超越了“精神”与“肉体”的二元对立的人。回到生活中,费尔巴哈则是从人本学的类本质及其异化逻辑来建构自己理论的批判意味,即现实的市民社会是人的类本质的异化,对这种异化的扬弃才能真实地回到人本身。这种唯物主义,从逻辑思路上来看,与黑格尔是一致的,人的类本质异化及其复归与绝对精神的异化与复归是同一个过程,不同的是,费尔巴哈的“人”只是黑格尔哲学中一个重要环节的中断,并将这个环节独立出来加以放大的结果。在这个意义上,费尔巴哈是无法驳倒黑格尔的。正是在这里,法国机械唯物主义从反映而来的理论,反而具有了“直接的”现实批判性。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援引了爱尔维修的理论,其实这也是法国唯物主义在面对社会历史时较为普遍的想法。按照爱尔维修的唯物主义观点,人在社会生活中的善恶来自于社会环境的影响,人之所以犯罪是因为社会环境造成的。因此,人性的提升首先就要改造这个社会。回到马克思的语境中就是,国家理性之所以成为私利的工具,并不是由于抽象的理性出了问题,而是当下现实的结果。这与他批判市民社会是一致的。在这里,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人本学与法国的唯物主义都可以批判市民社会,但两者的指向存在着很大的区别:费尔巴哈的人本学更强调于人性的回归与获得,而法国的唯物主义更强调对现实世界的革命。但从法国唯物主义来看,批判现实的前提何以获得?这与费尔巴哈批判市民社会的抽象的“人”何以获得实际上是同一个问题。在这个意义上,对费尔巴哈的批判与对法国机械唯物主义的批判具有了相同的意蕴,理解了这一点,就可以理解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在第一条批判了费尔巴哈之后,第二条批判了认识论意义上的直观原则,在第三条中接着揭示了法国机械唯物主义的“二律背反”。如果人的罪恶是由环境造成的,那么改变人的恶性首先在于改变环境,“这种学说忘记了:环境正是由人来改变的,而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P59)因此改造社会环境的理性何以获得就成为一个问题,这是一种逻辑的循环。从这里可以看出,法国唯物主义与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在马克思那里之所以具有同质性,就在于两者在面对社会历史时,具有相同的理论视域。而这样一种理论视域与黑格尔式的唯心主义历史观并没有什么区别。这才是马克思的唯物主义需要解决的深层问题。马克思只有解决了这个问题,才能真正解决黑格尔的问题。可以说,马克思对传统唯物主义的超越,与他对黑格尔哲学的超越,是一而二、二而一的过程。因此,不加批判地用传统唯物主义的物质本体论来嫁接黑格尔的辩证法,是理论上的误解。
这实际上告诉我们,马克思对传统唯物主义的超越,并不在于一种物质本体论层面的重新强调,而首要在于对社会历史生活的理解。在物质本体论的层面,传统唯物主义已经具有了辩证法的内容,如在费尔巴哈的著作中我们就可以读到。因此新的超越必须是社会历史观领域的超越。在历史观层面,旧唯物主义与黑格尔唯心主义具有同质性,他们都从抽象的原则来理解历史,将鲜活的历史过程变成了历史编纂学的材料。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对旧唯物主义的超越,同时也就是对旧唯心主义的超越,指向了对社会历史的理解。
二、回到历史本身
从任何一种理论出发来面对社会历史生活时,社会历史生活总是处于特定理论视域中,因此“前见”总是难以避免的。当旧的唯物主义强调认识总是对外部对象的直观反映时,这种唯物主义就处于矛盾着的二重性之中。首先从直观反映的层面来看,外部对象总是作为现成性的事实而存在,对这种现成性事实的认识,正如培根“四假相”所说的,要消除的正是任何个人的“前见”,力图达到对事实的纯客观反映,这种现成性的思维与自然科学中的实证性思维遥相呼应。在这种思维中,自然与历史都是现成存在的事实。虽然与以前的唯物主义相比,费尔巴哈不仅把对象看作是现成的存在,而且看作是感性的存在,但这种感性是直观的感性.在直观中,现成的存在是永远不变的,当费尔巴哈把人看作是以“爱”为价值取向的人时,这种感性的存在就是现成存在的彼岸世界,形成了“自然”与“历史”的对立,“自然”是现成存在的东西,而“历史”则是奠基于人性的东西,它与现成性的实在自然界没有任何关系,这构成了矛盾二重性的第二个方面。正是这第二个方面,形成了面对历史的历史哲学,这种历史哲学在黑格尔之后成为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批判的“历史编纂学”。
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旧唯物主义的历史直观性,受到了马克思的批判:“他没有看到,他周围的感性世界决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直接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先于人类历史而存在的那个自然界,不是费尔巴哈生活其中的自然界;这是除去在澳洲新出现的一些珊瑚岛以外今天在任何地方都不再存在的、因而对于费尔巴哈来说也是不存在的自然界”。(P76、77)因此,任何“自然”与“历史”的对立,在社会历史进程中,特别是在工业化进程中,根本就是一个虚假的问题。马克思对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旧唯物主义批评涉及以下问题:第一,旧唯物主义的根本问题并不在于纯本体论或认识论层面,而主要存在于社会历史观,他们的直观性错误在于对社会历史生活过程的无视或误解。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指出:“当费尔巴哈是一个唯物主义者的时候,历史在他的视野之外;当他去探讨历史的时候,他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在他那里,唯物主义和历史是彼此完全脱离的”。(P78)第二,要真实地透视旧唯物主义的问题,首先就在揭示理论与社会历史生活之间的关系问题,就是要回到历史本身来对理论进行定位。在这个意义上,有没有“前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在社会历史生活中透视这种“前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既回到历史本身,又回到理论本身。这构成了马克思破除历史编纂学,回到历史本身的方法论前提。面对这种历史编纂学,马克思指出真实的历史并不只是理性思维的结果,而是由现实的人的现实活动建构起来的。“它的前提是人,但不是处在某种虚幻的离群索居和固定不变状态中的人,而是处在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发展过程中的人。只要描绘出这个能动的生活过程,历史就不再像那些本身还是抽象的经验论者所认为的那样,是一些僵死的事实的汇集,也不再像唯心主义者所认为的那样,是想象的主体的想象活动。”(P73)从马克思的这一描述中可以看出,作为能动的生活过程的历史:首先是现实的人在实践活动中建构的结果,对历史的考察就是要分析这种建构性的过程,而不是对现成物进行事实的汇集或想像的抽象。真实的唯物主义必须是对真实生活过程的描述与说明,“只要这样按照事物的真实面目及其产生情况来理解事物,任何深奥的哲学问题……都可以十分简单地归结为某种经验的事实”。(P76)其次,现实的个人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创造着历史的。费尔巴哈也将“现实的个人”作为面对历史的起点,但“现实的个人”在他那里变成了一种形而上的规定,缺失的正是现实的社会关系。实践也不是康德、费希特意义上的道德实践,而是现实社会关系下的物质实践,并总是遇到特定的前提条件,而这种特定的条件又是前人实践的结果,在这个意义上历史是在时间传承关系中建构出来的。人们创造历史又处于结构性的关系中,这种结构性的关系不仅包括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包括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因此实践是一定社会关系条件下的实践,是特定历史时空中的动态性过程,是现实的人进行具体而现实的活动。这种意义上的实践不再是传统本体论意义上的实践,从本体论意义上对实践的重新理解,就是再次将历史凝固化了。因此,社会存在这个概念并不是要素的集合体,也不是精神的外在结果,社会存在是一种历史关系的建构,这与海德格尔对存在的思考有着根本的区别。只是在这个基础上,马克思指出,我们才遇到意识问题。这里,我们需要做一个区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似乎都是先有意识,然后才有对世界的认识,在这里似乎是先验的理性规划着我们对世界的理解。但马克思要追问的是,这种先验的理性何以产生?当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是从感性确定性直接推论到共相的优先性时,黑格尔实际上就承认了人的存在首先就是理性的,当他把这一点当作自然的事实来接受时,黑格尔就直接站到了现代社会的立场上。而在马克思那里,他要揭示的是这种理性何以在社会实践中产生出来。由此,马克思对哲学理论有了新的理解:在青年马克思那里,哲学就是黑格尔意义上的纯理性批判,在这种界定中,有一个不言自明的前提,即哲学是超历史的、能够评判一切的尺度,这正是黑格尔对哲学的解释。而在马克思的新视域中,哲学的超历史性被解构了,我们需要做的正是对哲学的透视,在哲学与现实生活之间实现互文性解释,这是超越历史编纂学的重要前提。因此对历史过程的理解,首先就在于对过去的理性意识的悬置。只有通过这种悬置,我们才能真实地理解意识在现实历史中的定位。因此历史的真实过程与意识内的历史过程存在着差别,但意识又总是历史活动中的意识,在这个意义上,历史实践活动又可以转换为意识活动的对象,使意识成为对人与历史活动之间关系的思考,使客观的历史过程变成自觉的历史活动过程,使客观的关系变成“为我关系”。从这里,才能生发出批判历史的张力。
因此,唯物主义在马克思这里具有了新的含义:唯物主义不是对历史加以现成性的收集,也不是对历史进行实证性的分解,更不是对历史进行主观的抽象,而是真实地回到历史本身。在这个回归过程中,唯物主义抓住的不再是现成性的事实,而是历史的流动性过程,唯物主义也就从抽象的、对面式的“看”变成了具体而历史的“思”,是卷入到历史过程中但又从这种卷入中的抽身变成了分析问题的方法。在这里,不再有任何教义性的唯物主义,有的是对自身进行反思并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的唯物主义,这种理论的发展才不会陷入到相对主义的泥淖之中。正是在这个过程中,历史本身成为辩证的,唯物主义也就是辩证法,唯物主义与辩证法才能是同一个东西。可以说,只有当马克思同时超越了黑格尔与费尔巴哈时,马克思才能真实地获得自己的唯物主义。
三、批判的唯物主义
从社会批判的理论来看,存在着两种批判模式:一种是伦理道德式的批判,一种是来自于社会历史本身的批判。在前一种批判模式中,有着其自身的演变逻辑。它先设定一个绝对的前提,将全部社会生活置于这个前提之下加以考察。在理论谱系上,这种批判是启蒙理论的产物,启蒙理论将理性作为一切审判的原则。但绝对的原则总是要通过具体的个人才能体现出来,如是在面对社会生活时,或者是绝对原则对现实生活进行一种完全否定性的批判,陷入到自身的空洞性中,或者是陷入到个人伦理批判之中,而当陷入到个人伦理批判时,原来那个绝对原则也就失去了先前具有的效准,个体自身的伦理判断变成了一切的效准,最后的结果是走向怀疑一切,否定一切的相对主义。因此,绝对主义与虚无主义构成了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这种具有形而上意味的批判理论与马克思哲学中真实的批判意蕴完全不同。形而上学的批判总是要寻求一个最终的本质,不管这种本质是采取最高存在者的方式,还是以存在的方式,这种本质总是无处不在而又发挥着终极作用的。当用这种本质来批判历史生活时,马克思哲学的批判就变成了一种伦理道德式的批判,当这种伦理道德式的批判变成一种固定的模式时,任何批判就变成了一种固定模式的重演,激进的批判都变成了现存意识形态的共谋。巴特关于语言的一段论述深刻地揭示了这一点:“处于权势状态的语言(在权力的庇护之下被生产和传播的语言),顺理成章地成为一种重复的语言;语言的一切社会公共机构均是重复的机器:学校,体育运动,广告,大众作品,歌曲,新闻,都不止地重复着同样的结构,同样的意义,且通常是同样的辞语:陈规旧套是一政治事实,是意识形态的主要形象”。(P51-52)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理解,在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中,为什么每一次激进的批判,都变成了强化资本主义制度的一个契机。
马克思的社会批判张力来自于社会生活本身。对于自己的批判思想,马克思曾这样描述:“辩证法,在其合理形态上,引起资产阶级及其夸夸其谈的代言人的恼怒和恐怖,因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和革命的”。(P24)从这里可以看出,马克思哲学唯物主义的批判意蕴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层面:首先,批判理论要从社会历史生活出发。针对旧的伦理道德批判,马克思指出:“生产力、资金和社会交往形式的总和,是哲学家们想象为‘实体’和‘人的本质’的东西的现实基础,是他们神化了的并与之斗争的东西的现实基础,这种基础尽管遭到以‘自我意识’和‘唯一者’的身分出现的哲学家们的反抗,但它对人们的发展所起的作用和影响却丝毫也不因此而受到干扰。”(P93)一旦回到社会历史本身,任何形而上学的本质、任何不变的本体都失去了存在的根据。因此,首先需要对社会历史生活进行科学的描述,这正是唯物主义的第一层内涵。在这个意义上,唯物主义是对任何理论抽象的解毒剂。
论文摘要:电子货币的出现只是进一步说明了货币作为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本来就是观念货币和虚拟货币;电子货币并没使人类退回到物与物交换的状态,不能改变货币的本质特点;电子货币作为交换和信用的产物,像实体货币一样,也受国家法律制约;电子货币与流通中的汇票和支票一样,它的数量的多少是由交易和信用状况决定的,不是中央银行完全能控制的。
电子货币创造了新的、虚拟的货币形式,它使经济结算活动在虚拟空间得以实现,使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生活发挥越来越大的反作用,创造出一个全新的社会活动局面。面对这种全新的货币形式,有人对传统的货币理论产生了种种疑问:电子货币这种没有物理实体的符号取代有物理实体的纸币,充当支付手段,人类的相互交换活动不是又回到了物与物直接交换的形式上去了?电子货币是信用货币,是个人和金融机构共同创造出来的,那么,货币的发行是否可以在法律之外,不受法律约束了?电子货币是经济人在信用过程中创造的,它的供给不以中央银行为转移,那么,电子货币岂不是弱化了中央银行垄断货币供给的特权吗?对于这些疑惑,我们只能用马克思的货币理论给与科学的回答。
一、电子货币和电子银行
电子货币是以现行纸币为基础,以纸币计算单位为计算单位,以电子数据(二进制数据)形式存储在银行的计算机系统中,并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以电子信息传递形式实现流通和支付功能的货币。电子货币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四种:
(1)储值卡型电子货币。一般以磁卡或IC卡形式出现,其发行主体除了商业银行之外,还有电信部门、商业零售企业、政府机关和学校等部门使用的IC卡。(2)信用卡应用型电子货币。指商业银行、信用卡公司等发行的贷记卡或准贷记卡。可在发行主体规定的信用额度内贷款消费,之后于规定时间还款。(3)存款利用型电子货币。主要有借记卡、电子支票等,用于对银行存款以电子化方式支取现金、转帐结算、划拨资金。(4)现金模拟型电子货币。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基于Internet网络环境使用的且将代表货币价值的二进制数据保管在微机终端硬盘内的电子现金;一种是将货币价值保存在IC卡内并可脱离银行支付系统流通的电子钱包。该类电子货币具备现金的匿名性,可用于个人间支付、并可多次转手等特性,是以代替实体现金为目的而开发的。
电子银行是伴随着电子货币出现的网络银行,是指银行在互联网上设立网站,通过互联网向客户提供信息查询、对帐、网上支付、资金转帐、信贷、投资理财等金融服务。网上银行是个虚拟银行,它没有建筑物,没有地址,只有网址,其分行是终端机和因特网带来的虚拟化的电子空间,客户要想办理银行业务、接受服务,可以在办公室里、家里、旅途等,只要具有一定的通讯条件和一部个人电脑,随时都可以和银行接通,进行即时转帐、查询等各种银行交易。所以,在未来,银行也许不再以雄伟气派的建筑物为标志,富丽堂皇的高楼大厦可能不再是银行信用的象征和实力的保证了。网上银行将使21世纪的金融从具有地理概念的中心走向无形的网络体系。随着电子货币广泛应用,所有传统银行使用的票据和单据全面电子化,使用电子支票、电子汇票和电子收据等,部分取代对应的纸制票据,实现金融交易无纸化。
电子货币作为新形式货币和传统的纸币有明显的差别;纸币是看得见、摸得着的物质实体;电子货币则是看不见,摸不着的纯粹的、抽象的电子数据;电子货币主要发挥货币的流通和支付的功能;纸币不仅具有流通和支付的功能,还是一个独立的价值额,还有贷款的功能,在借贷的过程中能够转化为资本;纸币以纸币本身、汇票和支票等形式和银行等物理媒介系统实现结算功能;电子货币是计算机网络系统以电子信息传递形式实现流通和支付功能的货币。
二、电子货币并没使人类退回到物与物交换的状态
电子货币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储在银行的计算机系统中,并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以电子信息传递形式,实现货币流通和支付功能,改变了“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种人类传统的交易方式。因此,有人产生疑问,电子货币的出现,人类的相互交换活动不是又回到了物与物直接交换的形式上去了?
货币的本质是信用符号,所代表的是一定的购买力。人们持有货币不是为了货币本身而是为了它的购买力,也就是为了它所能购买的东西。因此,人们所需要的便不是若干单位的货币本身而是若干单位的购买力。因此,无论是占有黄金、占有纸币还是占有电子货币,都不是为了它们自身,而是为了保存一定的购买力。电子货币作为计算货币虽然没有物理实体,但它仍然使用具有物理实体纸币的单位名称,这种单位名称足以表示购买力单位的形式。电子货币是它的所有者向电子货币的发行者支付一定金额的现金或存款,而发行者以电子、磁性等形式把仍然依现行货币单位表示的等值货币额储存在消费者持有的电子设备中创造出来的。所以,储存在发行者电子设备中的电子货币依然是储存购买力单位的形式,而表示消费的综合商品的物价指数则是衡量电子货币购买力大小的标准。电子货币与金币、纸币相比,本质是相同的,形式是不同的。金币有含金量,含金量似乎是它的“内在”价值的尺度,其实这是一种错觉。金币购买力的大小,不在于含金量的多少,而在于物价指数的变化情况。纸币和申子货币更是如此。
马克思说“计算货币不过是为了衡量可售物品的相对价值而发明的任意的等份标准。计算货币与铸币完全不同,铸币是价格,而计算货币即使在世界上没有一种实体作为一切商品的比例等价物的情况下,也能够存在”。
马克思认为,除非到地球末日,否则,是不能没有计算货币的。计算货币就是个人、企业和银行帐面上,甚至是人们头脑中、观念上的数字货币。
“电子货币出现人类又回到了物与物直接交换的形式上去了”的观点的错误根源还在于没有搞清楚货币的职能和本质到底是什么。谁都知道,货币第一个职能就是价值尺度,把商品的内在价值表现为由同一单位名称表示的价格。把千差万别的商品转化为在质上相同,只有量的差别的同一物品。无论金币、纸币和现在的电子货币都是一样的。各国的电子货币都没有使用自己的专用的单位名称,都是用纸币的单位名称。这样,电子货币在执行价值尺度这一功能时和纸币完全一样,一点差别都没有,都是计算货币。
既然电子货币与纸币有相同的单位名称,而单位名称的作用就是表现商品的价格,这样,电子货币就与纸币有相同的功能。所不同的是,纸币是以看得见、摸得着的物理实体表示商品的价格,而电子货币是以看不见、摸不着的纯粹的数字表示商品的价格。
更重要的还不在于此,而在于商品作为循环中的统一体是处在过程中的价值,无论是在生产领域还是在流通领域的哪个阶段上,首先是以计算货币的形态,观念地存在于商品生产者的头脑中。在这里,具有物理实体的商品只是价值的承担者,重要的是这种物品在买者和卖者头脑中用货币名称所表示的价格。即使金币和纸币在充当价值尺度时也只是想象的或观念的货币。金币和纸币在充当流通手段时,单有货币的象征存在就够了。货币的职能存在可以说吞掉了它的物质存在。货币作为商品价格的转瞬即逝的客观反映,只是当作自己的符号来执行职能,完全由符号来代替,甚至,连符号也没有必要出现,只用货币单位名称在商人脑袋里计算一下就足够了。
可见,只要商人们相互信任,相互讲究信用,那么,货币在充当价值尺度、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时,就没有必要以物理实体形式出现,而是以观念上的、幻想的、预测的虚拟货币形式出现。这样,金币和纸币也都升华为抽象的数字。与电子货币所不同的是,金币和纸币作为虚拟货币保存在人们的头脑中,电子货币作为虚拟货币保存在计算机系统中。我们不是把计算机称之为电脑吗?用人脑计算和用电脑计算是一样的,只不过电脑比人脑能存储的多、计算得快、准确得多。有了比人脑更先进的电脑,何乐而不用呢?有了比纸币更方便的电子货币又何乐而不用呢?
对此种现象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就做出了科学的概括:“货币在执行价值尺度的职能时,只是想象的或观念的货币。”在货币不断转手的过程中,单有货币的象征存在就够了。货币的职能存在可以说吞掉了它的物质存在。货币作为商品价格的转瞬即逝的客观反映,只是当作它自己的符号来执行职能,因此也能够由符号来代替。这就告诉我们,电子货币的出现并非意味着人类又回到了物与物直接交换的形式上去,而是交换媒介的形势发生了变化,由具有实体的纸币变为虚拟的、无形的电子数字。
三、货币是交换和信用的产物,也受国家法律所制约
自从电子货币出现之后,有人说,传统经济理论认为,自从金铸货出现以来,货币就国家化,货币供给严格受国家法律所限制,从某种意义上说,货币是法律的产物。而电子货币则是客户、商业银行和其他经济机构自发的信用的产物,而不像现行的纸币的发行和流通必须依靠国家强制力。认为电子货币可以脱离国家法律的观点至少是片面的,也可以说是不对的。
马克思和恩格斯都认为,私有制、分工和商品交换是货币产生的三个密不可分的要素。货币产生后,作为新的强大的社会力量迅速地瓦解了原始共产制经济,改变了人与人之间互相依赖的社会关系,把人类社会由野蛮时代引向文明时代。
马克思说:“一切东西都可以买卖。流通成了巨大的社会蒸馏器,一切东西抛到里面去,再出来时都成为货币的结晶。”可见,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首先是在交换中产生的,不是由国家法律创造的。现代社会的纸币也是信用的产物,稍有宏观经济学常识的人都知道,在当代,各国中央银行都通过公开市场买卖、变动贴现率和变动银行存款准备率这三种方式来增加货币供给。而这三种方式的运行都依靠信用。理论和实践都证明无论是金币和纸币首先都是交换和信用的产物,政府和法律仅仅是适应交换和信用发展的需要对货币的创造加以管理和保证。
现在新出现的电子货币同金币和纸币一样也是社会交换和信用的产物。当前,在我国典型的电子货币就是各类银行卡。最主要的银行卡是信用卡,也就是银行和其他财务机构签发给那些资信状况良好的用户,用于在指定商户购物和消费,或在指定的银行机构存取现金的特质卡片,是一种特殊的信用凭证,也是持卡人信誉的标志。但是,电子货币同当年的金币和现代的纸币一样也要受国家法律所管理。
当我们强调金币、纸币和电子货币都是交换和信用的产物时,不应忽视电子货币的产生与国家法律的关系。现在,所有国家的货币都是纸币,都是符号货币。这种自身几乎没有价值的符号货币不可能由个人随意发行并且普遍使用的,必须由各国政府决定它的发行,才能保证纸币的稀缺性,保证纸币的购买力。此外,政府还要规定纸币单位的名称,及不同单位之间相互固定不变的兑换比例。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说:“计量单位、它的等分及名称的规定一方面纯粹是约定俗成的,另一方面在流通内部应该具有普遍性和强制性,所以它必须成为法律的规定。这个纯粹形式的手续就落在政府身上。”比如说在我国,“元”为标准计量单位,“角”和“分”都与“元”有固定不变的比例关系。我国的价格标准是我国政府通过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的价格标准也是其他国家政府通过法律规定的。
因此,任何一种货币发挥价值尺度、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功能时,尽管仅仅是符号,但这个符号都是具有国家属性的,都在一国之内发挥其功能。货币从产生时起就带有国家的印记。时至今日,货币的国家属性更得到了充分表现,现在一切文明国家的货币都是国定货币。国家不仅指定货币的名称和计量标准,而且还管理和控制本国货币的发行和流通。货币是国有的,国有货币仅仅是国家授予货币占有者合法化权力的符号。
有的文章说,电子货币是信用货币,是个人和金融机构共同创造出来的,是在法律之外,不受法律约束的自由货币,这种观点同样是片面的,是错误的。电子货币的基础是纸币和银行存款,电子货币所用的单位与纸币完全相同。电子货币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纸币的限制,但又时时受到纸币的限制,摆脱不了纸币的限制。那么,既然纸币、银行和金融机构要受到国家法律的约束,电子货币当然也要跟着受到国家法律的约束,它绝不可能在国家法律之外为所欲为。写到这里,笔者不禁想到,当年有不少文章说,欧洲美元是不受任何国家法律约束的货币,那也是错误的观点。其实,欧洲美元尽管在美国境外,但它绝不是一个无法无天的货币,欧洲美元归根到底还是美国的美元,还是要受美国的法律所约束,欧洲美元的出现,仅仅说明美国美元的外延。
四、电子货币弱化中央银行货币供给的特权之说不足为新
人们对电子货币的作用说得最多的是,电子货币主要影响货币供给,这主要表现为在电子货币部分替代流通中的通货以后,中央银行发行的通货仅仅是整个货币供给的一部分,因此电子货币对流通中通货的影响会直接影响到货币供给量。影响最大的是狭义货币M1。M1=通货+活期存款,通货在M1中占比重较大,所以电子货币替代部分通货以后,就必然在较大程度上影响狭义货币M1,其主要表现是:第一,由于货币虚拟化,使流通中的通货数量减少;第二,由于电子化货币存在的形式不稳定,影响商业银行的存款也不稳定,从而会改变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准备金数量;第三,由于电子货币既影响基础货币也影响货币供给量,所以电子货币也可以通过影响货币乘数的变化对M1产生影响。这些看法是正确的,但不足为新。同时这种观点有夸大央行作用之嫌。这是为什么呢?
首先要明了到底什么是货币供给?最权威的《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说:“货币还是按传统的定义为好:即通常可以被接受和使用的作为交换媒介的任何物品。”“货币供应量可以用国内公众所持有的货币总量来表示”。当代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的第一位获得者——萨谬尔森在他的大作《经济学》中写道:“货币M1的供给包括处在银行之外的硬币、处在银行之外的纸币和一切银行的活期存款。”根据《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和萨谬尔森《经济学》,只要是中央银行已经发行出来的纸币和硬币,只要是存在银行的一切活期存款,只要是国内公众所持有的货币,不管进入不进人流通都构成货币供给。在这里,笔者斗胆地说,不管《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是多么权威,不管萨谬尔森的名气和对经济理论的贡献有多大,但是,他们对货币供给下的定义是否科学正确,是值得讨论的。
马克思说:“我们这里所说的通货量,指的是一个国家内一切现有的流通的银行券和包括贵金属条块在内的一切硬币的总和。”这就是说,货币供给并不是指中央银行已经发行出来的纸币、硬币和商业银行的存款,而是指进人流通中的纸币、硬币和被开具支票的存款。而那些贮藏在公众手中的纸币和硬币,那些在银行负债账户上还没有被贷出的存款都不能算作货币供给。因为它们没有进入流通领域,没有变成真正的购买力,没有转化为需求。我们一再强调人们偏好货币,并不是偏好货币本身,而是偏好货币的购买力。
因此,那些没有被花费的纸币和硬币,没有被贷出的银行存款,由于没有进入流通领域,没有转化为购买力,它们的货币灵魂就离它们而去,也不构成货币供给。在货币市场上,货币供给就是货币盈余者对外所提供的贷款量。这个数量越多,货币供给越多,反之,货币供给就少。所以货币供给量是由流通领域中的货币量和进人借贷领域中的全部货币量构成的,不应该由银行已发行出来的全部货币量来构成。在我国人们坚持后者,放弃前者,根本原因就是只学习西方的货币理论,忘记了马克思的货币理论。
既然货币供给是由进人流通领域中的对商品和劳务进行购买的货币构成,那么,汇票和支票在购买中代替纸币充当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构成货币供给这是人人都接受的事实。马克思说:“几乎每种信用形式都不时地执行货币的职能,不管这种形式是银行券,是汇票,还是支票,过程本质上都是一样的,结果本质上也是一样的。”“这一切形式的作用,都在于使支付要求权可以转移。”这就是说,除了纸币和硬币之外,汇票和支票也是货币。
既然我们承认汇票和支票代替纸币在流通中充当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构成货币供给,那么,电子货币代替纸币代替汇票和支票执行流通和支付手段,理所当然地构成货币供给,这还有什么可疑义的呢?依据马克思的货币供给理论,电子货币既新又不新。所谓不新,就是因为电子货币所起到的流通和支付手段的职能和传统的汇票和支票没有什么两样;所谓新,是因为传统的汇票和支票是具有物理属性的纸质货币,而电子货币是由纯粹抽象的数字表现的没有物理实体的货币。
既然电子货币像传统的汇票和支票一样在流通领域中发挥流通和支付手段的功能,那么,个人和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通过相互信任创造出来的电子货币就是货币,就构成了货币供给的一部分。随着信用程度的普遍提高,计算机网络的普及和应用,电子货币在总货币供给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
写到这里,我们就会清楚地明白,货币供给量就是在流通中的全部货币,不是中央银行已经发行出来的全部货币。中央银行发行出来的货币进入流通,就形成货币供给;不进人流通,就不形成货币供给。所以货币供给增加与否,不在于中央银行发行了多少货币,而在于有没有交易,有没有货币流通。只有交易和信用去创造货币供给,增加货币供给。有了交易和信用,不仅由中央银行发行的纸币和硬币进入流通后构成货币供给,就是由购买者、销售者和金融机构自行创造的汇票、支票和电子货币,只要进入流通,执行支付手段的职能也同样是货币,也增加货币供给。货币供给主要是由贸易和信用决定的,并不是由中央银行一手决定的。那么,说电子货币弱化了中央银行对货币供给的管理和控制,这既不了解什么是货币供给,又夸大了中央银行对货币供给的作用。为什么会产生这种错觉呢?根源还是在于当代西方著名经济学家对货币供给的错误表述。
[关键词]马克思早期;批判哲学;分析与考察
[中图分类号]B0-0[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3)01 — 0005 — 03
可以说马克思的一生都是在批判中度过,马克思也是在一次次批判中形成自己的思想理论,也正是这一批判精神被的后来者所继承和运用。然而,随着现代思潮的多元化,各种理论之间的批判也屡见不鲜,批判的真正精髓也随着这些所谓的“百家争鸣”的浪潮所遮蔽,渐渐陷入了只从批判的字面意义上片面的批判,疏忽了马克思理论批判精神背后的历史过程,也就抛弃了马克思批判精神背后的真正实质。
一、马克思早期批判的历史原像
马克思早期的理论探索是他思想斗争最活跃的时期,也是马克思批判思维最活跃的阶段,而也正是在这一阶段,马克思形成了自己独道的思想理论。我们就从他的第一部带有“批判”的著作,即《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来还原马克思批判的历史过程。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写作原因要追溯到1843年,马克思离开《莱茵报》时。因为在此之前马克思在《莱茵报》当主编时期,发表了大量对现实问题的评论性文章,他的某些语言触及了封建统治阶级,以致于1843年1月,普鲁士政府决定查封《莱茵报》,这使得马克思退回书房,重新探索自己的理论道路。在受德国的专制制度,以及费尔巴哈哲学的影响下,马克思开始潜心研究历史,并对国家和法的问题进行了初步尝试,这些研究的过程和思想轨迹,都被记录了下来,就是厚厚的五本《克罗茨纳赫笔记》。
早在《莱茵报》时期,马克思就感觉到以黑格尔理性主义国家观为理论基础的法的局限性,从而在克罗茨纳赫的五个月中,马克思考察和研究了大量的各个国家的历史和法的变迁。其中,第一、二本笔记是关于政治史的摘记,摘录了亨利希的《法国史》,拉彭贝尔格的《英国史》和约翰·罗素的《英国政府……史》,第三、四本笔记主要是关于法国史的记载,如施密特的《法国史》、卢克莱泰尔的《复辟以来的法国史》、瓦克斯穆特的《革命时代的法国史》和兰齐措勒的《论十月革命的起因、性质和结果》,此外还有兰克的《法国史》、林加尔特的《英国史》和盖耶尔的《瑞典史》等等,第五本笔记的内容涉及到德国、美国等国家的历史。〔1〕在摘录的过程中马克思都加入了自己的评论,这些评论都成为了之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直接思想来源。在论述国家的问题上,马克思摘录了兰克《论法国的复辟》的一段文字后评述道,黑格尔“把国家观念的要素变为主词,而把国家存在的旧形式变为宾词——但是在历史现实中情况恰好相反,国家观念都是国家存在的那些〔旧〕形式的宾词。”〔2〕这一思想鲜明地体现在了《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在对所有制问题的考察中,马克思对施密特的《法国史》做了大量的摘录,特别是对下述的一段摘录打上了着重号:“对城市公社的事务的共同关心把他们彼此联合起来,正是在公社中要处理这些事务的共同关心把他们彼此联合起来,正是在公社中要处理这些事务并适当地领导这些事务的任务,导致了管理艺术的产生。”之后,马克思写下了下面两段话:第一段说,在英国“国家制度的许多改革,〔其起源〕与其说归功于开明的政策,不如说归功于自私自利的打算。”另一段说,在瑞典“由于财政状况而具有影响的一切东西,……在债主、封建者、承租者、企业头头身上变成了中间的权利,政府依赖它并不比臣民差。”此外,马克思在对“市民社会”进行分析与考察时,对林加尔特的《英国史》作了大量的摘要,主要是对城市的发展和经济力量的增长作了记载,这一记载也表明了,马克思已初步认识到市民阶层的发展,必然要影响到国家制度和法律关系的发展。
在整个《克罗茨纳赫笔记》中,马克思又对费尔巴哈的哲学进行了仔细的研究,特别细读了费尔巴哈的《关于哲学改造的临时纲要》,在这部著作中,马克思找到了解决黑格尔法哲学问题的方法,即重新设置“主词”和“宾词”的关系,由此可见,马克思是在对黑格尔哲学和费尔巴哈哲学的对比和考察中,最终形成了《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的思想,而之前的大量笔记正是这一思想的逻辑前提和理论来源。
在马克思早期的写作中,我们现在所发现的另外一部带有批判性的著作是《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说它带有批判性是因为:在文中马克思述诸了英国古典经济学,把私有财产看成是永恒的和必然的前提。而在马克思看来,私有财产是历史的,阶段性的产物。我们就来对马克思的这一批判进行历史过程的考察。
我们现在所说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这一书名是后来者所加入的,这一部分著述是马克思在巴黎时期,在对经济学进行研究,特别是对多部经济学著作进行摘录时,所写下的具有评论性的一部手稿。可以说,我们现在所看到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称《手稿》)是整个《巴黎笔记》的一部分,甚至在《手稿》中都可以看到马克思摘录的痕迹。而在此之前,马克思已经做了七个笔记本的经济学摘录,大致情况如下:第一册第一部分为萨伊的《论政治经济学》摘录,第二部分为斯尔培克的《社会财富的理论》摘录,最后一部分为萨伊的《实用政治经济学教程》摘录;第二册为亚当·斯密的《国富论》摘录;第三册为勒奈·勒瓦瑟尔的《前国民议会议员“回忆录”》和部分《国富论》摘录;第四册第一部分为色诺分尼的《雅典的色诺分尼著作选》摘录,第二部分为大卫·李嘉图的《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摘录,第三部分为詹姆斯·穆勒的《政治经济学原理》摘录;第五册第一部分为麦克库洛赫的《论政治经济学的起源、发展、特殊对象和重要性》的摘录,第二部分为特拉西的《意识形态原理》摘录以及部分穆勒的《政治经济学原理》和恩格斯的《国民经济学批评大纲》的摘录;第六册为弗·李斯特的《政治经济学国民体系》摘录;第七册为欧仁·毕莱的《英国和法国工人阶级的贫困》的摘录。〔3〕这七册的笔记大部分都是摘录,也会有少许评论性语言。除此之外,还有三部手稿,这三部分的手稿,马克思一边摘录,一边做了评述,这就是我们所说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可见,马克思在《手稿》中所体现出来的对英国古典经济学的批判思想是在摘录大量政治经济学资料中所形成的。例如,在对麦克库洛赫的《论政治经济学的起源、发展、特殊对象和重要性》的摘录中,马克思有过这样的评论:“在我们看来,李嘉图学派极力主张以积累劳动代替资本——这种说法在斯密那里已经出现——只有这种意义:国民经济学愈是承认劳动是财富的唯一原理,工人就愈是被贬低,就愈是贫困,劳动本身就愈是成为商品。——这是国民经济学这门科学中的必然的理论公理,正像是现在社会生活中的真理一样。”〔4〕在对李嘉图的《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一书进行摘录时,马克思评论道:“精神自由是目的,因此大多数人处于愚钝的奴役状态,肉体需要不是唯一的目的,因此它是大多数人的唯一的目的,或者相反,婚姻是目的,因此大多数人。财产是目的,因此大多数人没有财产。”〔5〕
纵观整部《巴黎手稿》,马克思在决定对“市民社会”进行考察后,便进入了大量的经济学研究中,而他的研究方式则是自己习惯的摘录著作加以评论的方法,最终产生了在《手稿》中所阐发的理论。虽然说,《手稿》中的异化劳动理论从整个马克思思想发展史看来还处于“未成熟”阶段,但就马克思的批判的方法论来说是贯穿于马克思的整个思想史的。
二、“批判”的真实内涵:从康德的“批判哲学”论起
从自然语言的角度来理解,一方面,批判是指对错误的思想,言论或行为做系统的分析,加以否定;另一方面,批判是指指出批评,提出意见。然而,作为哲学语言的“批判”来说,或者更确切的说作为现代哲学语言的“批判”,我们都把它理解为“扬弃”,即指新事物代替旧事物不是简单地抛弃,而是克服、抛弃旧事物中消极的东西,又保留和继承以往发展中对新事物有积极意义的东西,并把它发展到新的阶段,是对这一事物的自我否定,简而言之就是说“否定的继承”。这一批判的思想起源于黑格尔,发展及运用于马克思。但就批判这一词句,或就“批判哲学”而言,其鼻祖应该归属于康德,那么,我们就来分析一下康德的“批判哲学”。
康德“批判哲学”的逻辑起源要回溯到西方近代哲学的两条路线:唯理论和经验论。唯理论的路线发端于笛卡尔,经斯宾诺莎的发展,结论于莱布尼茨。他们认为,人类知识来源于人自身的理性推理,与经验无关,却最终走向了独断论。经验论的路线发源于洛克,经贝克莱的发展,结论于休谟。他们认为,人类对世界的一切认识与知识来源于人的经验,而最终走向了怀疑论。康德的思考正是基于这两种路线之上,却又从不轻信于任一理论。康德认为,独断论和怀疑论都不单独探讨理性能力,而简单地肯定(独断论)或否定(怀疑论)理性能力是否有超感觉经验的认识,而康德的任务就是要探讨、分析、审查人的认识能力,也就产生了“批判哲学”。康德认为,人的认识能力分为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康德具体分析与考察了人的理论理性即纯粹理性的认识能力与可认识的范围;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康德具体分析与考察了人的第二种理性认识能力,之后,为了达到两种理性能力的融合和沟通,在《判断力批判》中,康德具体分析与考察了人的审美能力,从而实现了其“三大批判”的形而上学体系。顾名思义,在康德的“批判哲学”中,从内容上讲,的确包含有对前者理论,特别是对经验论和唯理论的否定与继承,但就其批判的方法论意义上讲,批判的意义更多的在于分析与考察,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第一版的序言中就已经说明,“我理解的批判,并不是对某些书和体系的批判,而就其独立于一切经验能够追求的一切知识而言对一般理性能力的批判,因而是对一般形而上学的可能性或者不可能性的裁决,对它的起源、范围和界限加以规定。”〔6〕而在《纯粹理性批判》再版的序言中,康德再次强调了其批判的意义,“批判并不与理性在其作为科学的纯粹知识中的独断方法对立(因为科学在任何时候都必须是独断的,即从可靠的先天原则出发严格地证明),而是与独断论对立,也就是说,与凭借一种从概念(哲学概念)出发的纯粹知识按照理性早已运用的原则、从不调查理性达到这种知识的方式和权利就能前进的僭妄对立”〔7〕在这里,康德把“批判”与“独断论”对立起来,显然,是要说明批判的“分析与考察”的意义。
对康德的“批判哲学”进行了大致的阐述之后,我们对这位“批判”的鼻祖所使用的“批判”的含义有了明确的理解,就是“分析与考察”。而马克思正是继承了这一点,他把“分析与考察”这一批判的方法论特性用于自己的哲学与历史学以及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中。马克思从一开始就遵循了批判的这一方法论特性。
《博士论文》是迄今为止发现的,马克思最早的一部学术性专著,其题目是《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与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马克思写作此文的目的是因为在此之前,人们对古希腊哲学的一致看法是认为古代哲学的顶峰是在亚里士多德时期,亚里士多德时期的哲学思想是古希腊哲学的经典,而到了古希腊哲学的晚期,古代哲学,特别是自然哲学出现了衰落。马克思通过对古希腊晚期的自然哲学的代表伊壁鸠鲁和亚里士多德时期自然哲学的代表德谟克利特两者思想的对比和分析,得出了伊壁鸠鲁的原子论其中蕴含着的自由的思想,从而述斥了封建专制和思想压迫。从这一角度来讲,马克思的博士论文也带有否定的批判含义。那么,再来看看,马克思这一批判的历史过程。在写作论文之前,马克思在1839年至1840年初,写下了七本《关于伊壁鸠鲁哲学的笔记》,写完这些笔记之后,马克思写下了许多附注,内容是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及其原子论,还写下了一部手稿,内容是评述普罗塔克对伊壁鸠鲁的神学思想展开的论战。除了这七本《关于伊壁鸠鲁哲学的笔记》外,马克思还写下了《柏林笔记》。《柏林笔记》是马克思摘录古典哲学家著作的笔记汇集,包括亚里士多德的《论灵魂》,莱布尼茨的一系列著述,休谟的《人性论》,斯宾诺莎的《神学政治论》,以及卡尔·罗生克兰茨的《康德哲学的历史》。〔8〕显然,马克思在写作《博士论文》之前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他详细地考察了古代哲学和近代哲学思想,当然,在大学期间,马克思研读最多的还是黑格尔的著作。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确实继承了康德“批判哲学”中的“分析与考察”的思想内涵,在此基础上再进行“扬弃”,不过,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的批判和康德“批判哲学”一样,还是只停留在哲学的思辨领域,但在之后对法哲学和政治经济学的批判中,马克思便走出了这一困境。
三、马克思批判过程的内在特性
上文已说,马克思的批判是有着分析与考察的过程,在马克思要写作一本批判性的著作之前,必须经过大量的研读和摘录,而这只是一个方面,就其一种批判理论的形成过程来讲,马克思的批判是自觉性的,而不是目的性的,这也是马克思批判理论形成过程中的内在特性。
自觉性是指一种自发性的过程,也就是马克思在批判的过程中,那些新的观点和批判性的理论是自发地形成,并不带有先验的独断性。更具体一点,马克思在所写的著作中的批判性观点是他在对这一理论历史的分析和考察时,在马克思做大量的摘录和评论他人的观点时形成的,我们所看到的著作只是对这些摘录和评述的重新整合和进一步阐明。而与自觉性相反的是目的性,所说的目的性也就是说当我们对一种理论进行考察和分析之前,就已经对这一理论进行先行的断定,从而就只是为了论证这一论断而去考察和分析,这样往往带有主观的色彩,反而会对这一理论思想造成误解,导致批判的片面性。这其实也是带有独断论的倾向。
回到马克思的早期文本,马克思在对他人的著作进行摘录和评论时确实已经形成了部分在之后自己所写的著作中体现的思想观点,本文的第一部分已经论述,此处就不再说明。而这里要强调的是批判的真实内涵与其特性,即“分析与考察”与“自觉性”的关系。
一方面,“分析与考察”是批判的自觉性的前提;另一方面,对所要批判的理论进行细致、详尽的分析和考察,必然会产生出新的、批判性的观点,而且,分析的越深入,越透彻,产生出的新思想就越深刻,越合理。相反,如果没有意识到两方面的联系,忽视了任一方面,其批判就会有失偏颇;如果并没有对所要批判的理论进行分析和考察,只是由肤浅的,片面的知识体系而进行的批判必将是片面的,而倘若为了否定而去分析和考察所要批判的理论,即目的性的批判,必将导致批判的局限性。在当代哲学思想的发展过程中,在理论界大力提倡思想多元化的时代,批判思维日新月异,各种新的思想都是在批判中产生的,没错,马克思也正是在批判他人的思想中形成了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然而我们又恰恰只是停留在批判的哲学语句中理解其含义,更重要的是我们必须回到马克思“批判”的历史过程中去寻找“批判”的实质,与其说马克思的批判是一种思维一种方法论,毋宁说是一种批判精神,一种对学术的态度和作风。
〔参 考 文 献〕
〔1〕 孙伯鍨.探索者道路的探索〔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120-121.
〔2〕 马列著作编译资料(第12辑)〔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36 .
〔3〕 张一兵.回到马克思〔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158-160.
〔4〕 〔5〕 马克思恩格斯研究资料汇编〔M〕.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82:44,45.
政治经济学论文3000字(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视域下的宏观调控理论论文
一、马克思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理论的主要内容
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理论是政治经济学经典巨著《资本论》的核心理论之一,这一理论深入地阐释了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以及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的实现条件。社会总资本是单个资本的总和。“各个单个资本的循环是互相交错的,是互为前提、互为条件的,而且正是在这种交错中形成社会总资本的运动。”社会总资本的运动不仅包含着保障生产消费的资本的流通,还包含着保障个人消费的一般商品流通。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理论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以考察社会总产品的实现问题为核心,即如何实现价值补偿(社会总产品的价值由商品形式转化为货币形式)和实物补偿(社会总产品的价值由货币形式转化为物质产品和服务)的问题。
社会总资本在一定时期内执行的结果即为社会总产品。马克思将社会总产品按用途分为生产资料部类Ⅰ和生活资料部类Ⅱ两大部类,按价值构成分为不变资本c、可变资本v、剩余价值m三大部分。在简单再生产条件下,要想实现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就要保证全社会生产的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均衡发展,可用公式表述为:
I(c+v+m)=Ic+IIc
II(c+v+m)=I(v+m)+II(v+m)
实现条件I(v+m)=IIc
简单再生产是积累的一个现实因素,是扩大再生产的物质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其中蕴含着扩大再生产的巨大潜力。通过上述公式可以显而易见的推导出I(c+v+m)+II(c+v+m)=Ic+IIc+I(v+m)+II(v+m),由此可见,全社会生产的生产资料、消费资料之间的总供给、总需求只有保持数值和比例上的平衡,社会再生产才能顺利开展。
马克思认为,同样的在扩大再生产条件下,要想实现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就要保证全社会生产的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均衡发展,可用公式表述为:
I(c+v+m)=Ic+I(Δc)+IIc+II(Δc)
II(c+v+m)=I(v+Δv+m/x)+II(v+Δv+m/x)
实现条件I(v+m)>IIc
扩大再生产是对简单再生产的发展与扩充,I(v+m)>IIc表明不能完全实现对生产资料部类和生活资料部类的等价交换,即扩大再生产过程中要存在多余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通过上述公式可以显而易见的推导出I(v+Δv+m/x)=II(c+Δc),由此可见,全社会生产的生产资料、消费资料之间的总供给、总需求只有保持数值和比例上的平衡,社会再生产才能顺利开展。
二、马克思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理论是宏观调控的理论基础
马克思的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理论说明总需求与总供给平衡是社会再生产顺利进行的条件。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理论所揭示的客观经济规律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也同样适用,通过对马克思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理论的研究不难发现国家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手段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由于市场调节的自发性和盲目性,难以保障社会总资本再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需要国家进行干预和调控。
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也存在着发挥政府宏观调控职能从而确保以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理论为基础的宏观经济正常运行的问题。面对我国当前产能过剩、经济结构不合理、区域发展不协调以及有效需求不足等一系列的经济问题。为保障总供给和总需求二者之间的平衡,国家进行了供给管理和需求管理,但需求管理存在着较大的局限性:难以解决长期经济结构失衡的问题;缺乏强制性难以产生有力的调控效果;错误地认为市场机制可以自动解决资源配置的问题。故而要正确地处理好供给管理和需求管理二者之间的关系,从我国当下的经济实际来看,从供给端发力迫在眉睫。
以马克思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理论为基础来分析我国宏观经济的发展状况,相应地,宏观调控方式的选择也要依据马克思的相关经济理论和所处的经济大背景以及实际进行。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就需要把计划和市场结合起来,在尊重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同时发挥好政府宏观调控的职能。实施宏观调控要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厘清市场和政府之间的关系;政府应该以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基点,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并且宏观调控手段实现的全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平衡不仅仅是指价值量上的机械相等,而是一种动态的平衡,一种集总量平衡、结构平衡和国际收支平衡为一体的整体平衡,才能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最终实现经济增长、物价稳定、充分就业以及国际收支平衡的宏观调控目标。
三、马克思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理论指导宏观调控的现实意义
(一)强化了马克思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理论的科学价值
依据马克思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理论所指出的要想使社会生产顺利进行,就必须保证全社会的总供给和总需求实现动态平衡。参照这一政治经济学原理,有助于加速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实现资源合理配置,进一步提高生产资料的有效供给,便于实现社会生产的协调发展。社会宏观经济的合理运行,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马克思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理论的科学性与合理性,这一原理蕴含着丰富的理性逻辑演绎体系。通过这一系列的逻辑演绎体系得出要以“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共同协调社会经济运行状况,这种理性逻辑演绎体系有助于把复杂多变的社会经济现象简化为易于分析推理的公式,这对于我国宏观调控的安排与布局都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为我国的宏观调控提供了方法论层面的指导。形成了新时代具有中国特色、体现中国智慧的社会主义宏观调控体制,强化了马克思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理论的科学价值。
(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是政治经济学和当代中国经济实际相结合的成果,同时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也需要对我国宏观调控的理论体系进行研究。通过对马克思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理论的研究,结合中国特色宏观调控的实践经验,构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宏观调控理论体系。与西方国家的宏观调控相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观调控机制能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而西方却以私有制为基础,寻求资产阶级利益的最大化,片面的追求GDP的增长。可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宏观调控理论作为政治经济学在中国的延伸和发展,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不是无源之水,只有把马克思的经典经济理论贯彻落实到我国的经济社会实践中来,才能实现马克思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理论的创新性发展,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
(三)促进了我国国民经济平稳快速增长
新常态下,中国的经济增长速度由高速逐步转为中高速;经济发展方式由规模速度型逐步转为质量高效型;经济发展动力由依靠资源、劳动力逐步转为创新驱动。必须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供给侧”概念是对宏观经济政策思路的全新认知,也进一步指明了今后宏观经济政策的着力点以及落脚点。供给侧改革尽管意味着宏观着力点发生调整,但并不代表全盘颠覆所有经济改革的举措,而是一系列改革举措更明晰、更具体的表达方式,从而有助于带动改革红利更快释放出来。这些举措既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普遍原则,同时也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使得市场经济的长处以及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都得到了充分发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了我国的国民经济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消除了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相结合的障碍,形成了经济增长和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的良性循环。
政治经济学毕业论文范文模板(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政治经济学探究论文
摘要:本文从供给侧改革和供给学派的理论差异入手,从社会商品部类的平衡角度和社会主义经济本质的角度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行了探究,从而得到了立足于实际,发展中高端生产力、提振科技创新的结论。以期能够由远及近的保证我国市场能够繁荣稳定。
关键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治经济学
中图分类号:F1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9082(2020)03-0-01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依旧放在解放发展社会生产力方面,深化改革以推进结构调整与产业转型,减少低端生产或无效供给,发展振兴有效的中高端产业供给能力,在维持供给结构的稳定性和灵活性的前提下,尽全力提高商品的生产能力。经由政策手段、科技创新、实业经济等措施,以解决我国供给侧现存问题。
一、供给侧改革与西方供给学派的不同
1.西方供给学派的现有观点
西方供给学派片面性的强调供给可以创造需求,意图从单纯的供给方面推动经济政治的发展[1]。增加供给和生产动力,最终使用的手段就是减税政策,通过振兴人民储蓄理财的积极性。西方供给学派的思路不能说完全错误,但是过分突出税率在经济中的错误,特别是注重供给侧而对需求侧市场的忽视,只能说是一种完全放任的资本主义经济理论。例如在今天如果生产大量的机械打字机,是很少有收藏家和猎奇者之外的市场存在的[2]。
2.我国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我国现行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立足于政府干预的基础上,在考量社会需求的前提下,保证供给方面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完整性,从而发挥政府经济部门在市场调控和生产资料配置上的领导作用,从而以其在周期性微调的情况下发挥长效的经济振兴作用。
二、社会总商品部类平衡角度的改革研究
社会总产品能够分为两类:其一为能够进入或必须进入生产消费之中的生产资料商品,其二为进入个人消费领域的生活资料商品[3]。在商品部类的平衡性上,生产资料商品需要向生活自理商品提供生产资料,生活商品则必须向生产商品提供消费资料,其中的平衡关系是社会生产消费的基础。举例来说,工人需要买菜做饭来维持工作,生产出的商品换得工资来进行买菜做饭。这之间的比例是维持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在生产率不变的前提下,扩大生产需要雇佣更多的工人,从而使得工厂能够消化更多的生产资料;但是更多的工人需要企业维持更高的人力成本,让工人能够消费更多的消费商品。如果生产紧缩,或是随着科技的发展生产率大幅度跃进,就会出现供给拥塞的情况,这时的工厂倘若进行人力优化,工人失业或薪水降低,同样也会降低消费商品的需求,造成更大规模的供给拥塞现象。为了避免这种链式经济反应,需要保持平衡稳定的供给侧和市场需求之间的比例关系。马克思在社会总商品再生产理论的宗旨思想就是部类比例平衡。为了维持市场处于出清状态,控制再生产和部类商品之间的交换关系,才能够使经济进入稳定发展阶段[4]。
大的消费生产部类进入平衡阶段,也就意味着各个细分部类也进入了合理的平衡比例,保证在各个小类之中的生产和需求达到了平衡,这样才能够维持整个社会简单再生产与扩大再生产之间的正常运转。如果某些小类出现了产品过剩,另一些小类出现了产品不足的现象,对整个社会都是一种严重的生产资料浪费,甚至会影响经济的平稳运转。
部类供需不平衡是我国当前经济所面临的问题,产能失衡是过去经济飞速发展所遗留下来的合理问题。但是如钢铁、煤炭、石化方面产能严重拥塞,重工业领域产能过剩非常严重,因为技术问题,生产效率也较为低下。但是一些轻工业、新兴产业的产能仍然不足,民生经济无法得到足够的生产资料,发展部分受限。早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前苏联就面临着国防与民生经济的严重失衡,并且最终导致了社会的巨大混乱。这种最深层次的产品部类供需失衡,仍然需要我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最大化的警惕。
三、社会主义经济本质角度的改革
社会主义经济是存在计划特征的市场经济,是在政府部分干预下的自主经济。当前世界,除朝鲜、香港与美国外,全部国家或地区都使用带有政府管控调节的市场经济进行发展。从社会主义的本质出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和调整,以最大限度的解放生产力为目标,提高生产资料的配置效率和产出结构,提升全要素的生产率,适应当前社会不断发展的人民需求和国家福利。
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进程之中,生产力的解放与发展涵盖了多个方面。从长效角度分析,科技创新和创新驱动的生产力发展是唯一出路。小平同志曾经指出:“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無论是货币经济、资本经济或许可以得到短期的效果,但是都无法在长效上与科技经济比拟,这才是发展生产力的根本方法;中期角度分析,促使低端生产力转型为中高端生产力,提高生产效率,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从而制定创新型的产业计划从而发展生产力是核心步骤;中短期的角度分析,由政府主导的经济活动可以有效的防治这些年经济发展过快所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和市场经济问题,维护生产力的不失衡是主要任务。因此,从微小市场入手,建立完整的中高端产业链,淘汰低端产能,振兴教育,提振创新,从宏观经济态势梳理当前形势下的微观小循环是由近及远的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方法。
【关键词】马克思;自然观;综述
近年来,环境恶化、资源匮乏、生态失衡等种种危及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全球性问题日益凸现,严峻的生存环境迫使人们反思传统的自然观、发展观,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从理论层面上探寻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良策。与此相应,哲学理论界对马克思自然观的研究和讨论也愈益活跃。现将有关情况作一综述。
1.马克思自然观的形成过程
大部分论者都认为马克思是在批判黑格尔唯心主义自然观和费尔巴哈旧唯物主义自然观的基础上,逐渐形成自己的崭新的自然观的。但学者们在理解的角度上还存在分歧:一种观点认为马克思自然观从形成到发展大致分为三个阶段,即孕育萌生期(以《博士论文》为顶点)、建构形成期(从《44年手稿》直到《德意志意识形态》)、完善批判期(《哥达纲领批判》和《资本论》中表现的尤其突出);另一种观点认为马克思自然观的形成是通过以下三个维度的转向而实现的:一是从本体自然观到社会自然观的实践论转向;二是从机械自然观到人化自然观的关系论转向;三是从构成自然观向过程自然观的生成论转向。
2.马克思自然观的本质和特征
学者们对马克思自然观的本质和特征展开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大体上存在以下几种观点:
2.1物质本体论的自然观
以传统哲学教科书为代表的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是物质本体论的世界观[3]。它的唯物主义原理被归结为:①世界是物质的,世界统一于物质,意识是物质的特性和反映;②物质是运动的,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③物质在时空中运动,时间和空间是运动着的物质的存在形式;④运动是有规律的。
2.2实践唯物主义的自然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哲学界对马克思新唯物主义哲学世界观的认识发生了一个根本性的变化。学术界主流观点基本上否定了“物质本体论”的观点。既然自然观从属于世界观,那么,对马克思的自然观的理解也应当发生一个相应的改变。很多学者认为马克思的自然观是以社会实践为中介的自然观,既然把马克思的哲学世界观理解为“实践唯物主义”,那么,马克思的自然观也应该是实践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只有将马克思的实践原则引入自然观的研究中,我们才能科学地说明人与自然的全面关系,因而才能科学地理解和解释自然观的本质。总之,马克思站在实践唯物主义的立场上,自然的概念在他那里就是在实践基础上的自然界的物质性与自然的属人性、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感性与理性的有机统一体,正是在这些相对应的范畴的矛盾运动中,马克思以社会实践为中介的自然观得以凸现出来。马克思的哲学自然观实质上是实践的唯物主义的自然观。
2.3历史唯物主义的自然观
我国的学者最早在90 年代初就提出了“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世界观是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离开历史唯物主义就没有实践唯物主义,实践唯物主义必然是历史唯物主义[6]。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包含着两种含义,第一,作为历史观意义上的历史唯物主义;第二,作为世界观意义上的历史唯物主义。当然,这不是说现实地存在着两个不同的历史唯物主义,而是说马克思的同一个历史唯物主义具有上述两个方面的功能和意义。学者们认为,说“马克思哲学是实践唯物主义”也并不错,但是只有历史唯物主义才能为实践唯物主义提供最终的、社会历史的解释,才能真正使实践唯物主义成为区别于旧哲学的新唯物主义。因此,实践唯物主义只是马克思实现哲学变革的中介环节,不是马克思哲学变革的最终成果。“只有把实践唯物主义归结为历史唯物主义,这种实践唯物主义才是彻底的实践唯物主义”,“彻底的实践唯物主义是历史唯物主义”。因此,马克思的自然观的实质是历史唯物主义的自然观。
2.4历史生存论的自然观
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生存论是马克思自然观的终极解释原则,既然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世界观是历史唯物主义,而历史唯物主义的终极解释原则又是生存论,马克思所关注的不是与人无关的自在的自然界,而是进入人的生存领域的自然界。马克思哲学的总体性质是“历史生存论”,那么,从属于哲学总体性质的马克思的自然观也应该是历史生存论的自然观。因为实践的观点并不是马克思自然观的终极解释原则。人是依靠它的实践活动从自然界获得生活资料来维持生存的。这说明了实践在人的生存和社会历史中占有重要地位。实践最终也不过是人的生存的“手段”。“生存”与“实践”的关系,是“目的”与“手段”的关系。在这一关系中,“手段”是始终服从和服务于“目的”的。实践的价值和必要性只有从人的生存价值才能获得终极的解释。我们只有立足于生存论,才能理解历史上自然观的演变及其我们在当代应当采取的行为策略。
2.5马克思的自然观的本质是人化自然观
马克思的自然观是以实践为基础的人化自然观。这种观点与历史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和实践唯物主义的自然观有重合之处,认为马克思哲学视野中的“自然界”,不是与人和人的活动彼此分离的自然界,而是“人的现实的自然界”,其本质即人化的自然界,突出强调了自然与社会的关系,认为自然是被社会历史所中介过的,而不是处于社会历史之外,并合理阐发了人与自然环境的辩证关系。这种自然观不同于非人类中心主义者关于生态问题的观点。根据马克思的自然观,生态问题的实质是社会问题,只有从解决社会问题入手,才能真正克服人与自然的异化。
3.马克思自然观的当代意义
关键词:人的本质;科学内涵;现实意义
马克思在写于1845 年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第六条中指出:“费尔巴哈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为人的本质。但是,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本文从提出过程、科学内涵与指导意义三方面着手分析了马克思的人的本质的思想。
一、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思想的提出
早在1835年8月的中学作文《青年选择职业的思考》中就提出了社会关系在人类生活中的作用的问题。他说:“我们并不总是能够选择我们认为合适的职业。我们在社会上的关系,还在我们能够施加决定性影响之前,就已经在某种程度上被决定了。”
过了五年之后,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又有了新的突破,“直接存在的个别性,只有当他同他物发生关系,而这个他物就是他本身时,才按照它的概念得到实现,即使这个他物是以直接存在的形式同它相对立的。所以一个人,只有当他与之发生关系的他物不是一个不同于他的存在,相反,这个他物本身即使还不是精神,也不是一个个别的人时,这个人才不再是自然的产物。”这时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理解显然还是受黑格尔的影响比较大,主要还是在理想的范畴来理解人的本质。
1843 年秋,马克思就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第一次提出了关于人本质的观念:“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对宗教的批判最后归结为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这样一个学说……”马克思这一时期关于人的本质的表述已不仅仅停留在自然人的层面上,而是转向了现实的人。
1844 年马克思在《詹姆斯·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摘要》中多次提到人的本质与人的需要的概念,如“我的产品是你自己的本质即你的需要的物化” 。在这里,马克思把人的本质理解为人的需要。
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较为明确和系统的表述是在《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出的:“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他从经济关系入手,通过异化劳动理论来探讨人的本质,第一次提出了劳动是人的内在本质的观点。
1845 年,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对费尔巴哈“抽象的人、自然的人”的人本质论进行了根本性的批判。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也即,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一论断是对人的本质的最为科学的表述。
1845-1846 年,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运用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原理更全面地批判了费尔巴哈抽象的人的观点,并运用“实践”的观点研究了费尔巴哈在人的本质问题上失误的原因,更加系统、全面地阐述了在人的本质问题上的观点。
总之,关于人的本质,在马克思的经典著述中大致有以下几种提法,即“人的本质是需要”、“人的本质是劳动”和“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等。
二、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思想的科学内涵
我们不应仅仅从人的外部关系来理解人的本质,更重要的是从人的内在关联来定义人的本质。综上,人的本质的科学内涵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首先,从人作为类与动物相区别的层次看,人的本质表现为自由自觉的劳动, 即人的本质表现为人是能够制造和使用工具从事创造性实践活动的理性存在物。马克思坚持用实践的方法来探求人的一般本质,指出劳动的本来意义是人的“生命活动”,提出劳动是人的本质的内在规定的思想,从而回答了人作为一个类区别于动物的本质所在。
其次,从人与人相区别的层次上看,人的本质是通过“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体现出来的理性的个体存在。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界定,不仅限于对人的本质作抽象的一般规定性研究,还在此基础上回答了人的本质在“现实性上”的具体规定性或现实本质。具体说,人的现实本质或个体本质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第一,人本质的核心是它的社会性。第二,规定人的本质的社会关系不是单一的,而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第三,社会关系是不断变化发展的,因此,人的本质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具体的、历史的和发展变化的。最后,人的本质是类本质和个体本质的辩证统一,并统一于人的需要。
三、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思想的现实意义
作为一种原则和方法, 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基本理论在今天仍然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 为我们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的本质问题提供了方法论。人的本质问题, 是一个人确立人生观的理论基础。对人的本质认识不同, 所确立的人生观就会不同。在现阶段, 我们仍然需要研究和探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的本质问题, 引导人们正确认识人的本质, 从而确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这是一个至关社会主义信念能否在人们心目中永存的重要的人生基础理论问题, 因而也是至关社会主义生死存亡的大问题。
第二, 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理论为思想政治工作奠定了理论基础。思想政治工作的对象是人,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就得研究“人的问题”包括人的本质问题。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基本观点,为我们揭示了人的思想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通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而形成和发展的,人的社会关系对人的思想的影响极其重要。因此,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必须重视社会关系对人的思想的决定作用,考察各种关系的影响,认识和把握人的思想形成的物质原因和社会根源, 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政治工作。
第三, 为研究社会科学指明了方向。人的本质问题是众多人文学科研究的共同主题之一。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理论,作为对人的研究的一般性原则, 对各门人文社会学科具有普遍适用性, 它赋予了涉及人的本质问题的各门具体学科可以从各自特定的角度研究和揭示人性问题的必要性。因此为社会科学研究人的本质问题的各个侧面和不同层次都留下了发挥的余地。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 [M] .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9.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 [M ].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 卷) [M] . 北京:1965. 34 ,37.
论文关键词 马克思 生产力 自然生产力 社会生产力 生态危机 当代价值
从传统农耕文明发展到现代工业文明以来,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通过征服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不断向自然界索取物质生存资料,人类在以往的征服自然的过程中取得节节胜利。不过人类在陶醉于征服自然的过程,同时也遭到大自然的报复,人与自然冲突加剧,严重威胁人类的生存。因此,在“科学技术成为第一生产力”的今天,我们具有重新审视马克思的生产力思想尤其是自然生产力思想的必要性。马克思自然生产力思想中蕴含丰富的生态思想,在全球性生态危机背景下,重新挖掘马克思自然生产力中的生态意蕴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对马克思生产力概念传统理解上的缺陷
长期以来,我国理论界对生产力概念的阐释,主要是沿袭苏联教科书的观点,把生产力定义为“人类在物质生产过程中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一种能力”,这一片面的观点在理论界长期占统治地位,并长期指导我们的实践,使我们长期以来盲目追求经济发展,从而导致环境问题日趋严重。这一传统定义,从马克思生产力理论的整体形态来看,具有明显的理论缺陷:
首先,传统观点倾向于人类中心主义的思维方式,过分强调了人与自然的对立,忽视人与自然的统一。实际上,马克思恩格斯都认为人与自然之间是对立统一的关系。马克思认为: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不断交往的、人的身体。”换言之,自然界是人的无机身体,人靠自然界生存。对此,恩格斯也指出:“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存在于自然界的。”在马克思看来,人类生产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节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这说明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实质上体现了社会生产与自然生产的辩证统一。但传统生产力定义看不到人们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能力,这种理解显然不全面。
其次,传统观点割裂了社会生产力和自然生产力的辩证关系。它只强调生产力的社会性,却忽视了自然生产力在社会生产力发展中的价值和作用。事实上,自然生产力与社会生产力是不可分割的有机统一体。马克思指出,“人在生产中只能像自然本身那样发挥作用,包括自然界的自然力和人自身的自然力。因为,劳动的生产率是和自然条件联系在一起的”。换言之,自然生产力是社会生产力的形成和发展的依赖基础和物质前提,同时马克思也指出:“在农业中(采矿业中也一样),问题不只是劳动的社会生产率,而且还有由劳动的自然条件决定的劳动的自然生产率”。在马克思看来,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也推动自然生产力的发展。但传统定义明显割裂了自然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力的辩证关系,忽视自然生产力的作用和价值,这是对生产力理论最大的误解。
另一方面表现为社会生产力制约自然生产力。主要体现三个方面:首先是社会生产力影响自然生产力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自然生产力如果离开了人类实践活动的参与,无论它怎么强大,它也只不过是天然物而已,终究不具备转化现实生产力的条件。其次是自然生产力的存在状况受社会生产力制约。人类生产实践活动对自然界的生存环境具有正负作用,直接影响自然再生产过程,因而,人的社会生产力愈是充分的发展,自然再生产就愈受巨大影响。尤其是高科技和机器大生产的应用,自然生产力的发展会受到前所未有的影响。
三、马克思自然生产力思想的当代价值
(一)人与自然的辩证统一关系蕴含于马克思自然生产力思想中,在理论上为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提供了指导
人与自然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渗透于马克思自然生产力思想之中,丰富和发展了唯物史观的内涵。自然生产力思想体现了自然史和社会史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分割的两个发展过程,自然生产力概念的提出,在生产力向度上表明自然进化与社会发展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机制上具有一致性和统一性,深化了人与自然的关系,沟通了自然史与社会史的发展过程。
人们逐步认识到,人类对待自然和对待自身是同等重要的过程。人们认识自然越是深刻,表明人类愈能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但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警示我们:人类只有尊重自然,按自然规律办事,才能合理地、高效地利用和改造自然。自然生产力是人类生存和发展所必须的物质生产要素,但自然生产力在数量上不是绝对无限的,而人类活动对自然生产力的满足却是绝对无限的,这种资源的有限和需求的无限之间矛盾要求人类一方面要思考如何开发利用更多的自然生产力,另一方面更要思考如何充分地、合理地利用、改造自然生产力。因此,要处理好有限与无限的矛盾,人类必须正确处理好人与自然之间的辩证关系,只有这样,人类与自然才能共生、和谐发展。
【关键词】马克思;大学生村官;职业困境
马克思1818年出生于普鲁士莱茵兰省的特利尔城,生长在开明的家庭,从小受到法国启蒙思想的教育。1835年8月青年时代的马克思写下了中学毕业论文――《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以下简称《考虑》)。青年马克思以冷静考察的视角,展现其立志为人类幸福而献身的高尚情感和价值理想。从发展历程的其他著作看,《考虑》虽然没有严密的理论论证、严谨的篇章结构和深厚的学术素养。但在这篇论文中,马克思却以青年的热情、犀利的文笔、高远的志向、澎湃的热情阐述了青年在选择职业时所必须要考虑的各种因素,并指明了自己的职业理想。文章对改变当代存在着理想缺失和信仰失落的青年学生具有极大的定位导航作用,尤其是从事基层农村工作的青年大学生,对大学生村官如何树立科学的职业理想和合理的职业规划,形成正确的择业价值观有着重要的启迪作用。
一、主客观因素对大学生村官职业规划的启示
从对《考虑》的解读中可以看出,当代大学生村官应严肃思考和认真权衡的内容之一是影响职业规划的主客观因素。
首先,从主观因素分析,当代青年大学生要对自己在择业的过程中所持有的主观愿望有清醒的判断。对大学生村官的职业规划调查分析看,部分青年对未来职业期望过高。这是我国当下困扰大学生村官职业规划问题的原因之一。对于个体规划的错误认知往往来自于青年大学生的虚荣心、狂热、冲动和幻想。假象直接干扰和误导了青年人做出正确的规划。马克思认为,青年人在规划职业时,“应当认真考虑,我们对所选择的职业是不是真的怀有热情?”“虚荣心容易使人产生热情或者一种我们觉得是热情的东西”。马克思也指出,“不仅虚荣心能够引起对某种职业的突然的热情,而且我们也许会用自己的幻想把这种职业美化,把它美化成生活所能提供的至高无上的东西。我们没有仔细分析它,没有衡量它的全部分量,即它加在我们肩上的重大责任”。因此,“我们的使命决不是求得一个最足以炫耀的职业”,虽然这些是很光辉的,但是它不能持久,甚至会“被名利迷住了心窍”,理智无法支配它,从而一头栽进那不可抗拒的欲念驱使的地方。所以,当代大学生在选择“村官”这一职业时,要认真、冷静地思索自己对未来职业的规划有没有被以上所述的主观上的错误认知所蒙蔽和干扰,如果有,青年人应该在择业时,竭力排除这种主观上的干扰,不从一时的感情出发,不从虚荣心出发,更不要从名利出发,而应选择真正使我们受到鼓舞,真正使我们感兴趣的职业。
其次,从客观因素分析,在严肃思考的基础上排除了种种主观因素的干扰后,当代青年大学生还应认真分析职业规划的客观可能性。马克思在《考虑》中提醒青年人规划职业时要考虑社会的客观因素,“我们并不总是能够选择我们自认为是合适的职业,我们在社会上的关系,还在我们有能力决定它们以前就已经在某种程度上开始确立了”,这实际上是告诫青年规划职业时要立足与社会现实坚实的土壤,而不能靠冲动和幻想。只有结合主客观条件,才能使人在职业实践的过程中变得高尚,使人在职业实践的过程中获得尊严。马克思在《考虑》中阐述青年择业观时还带有启蒙思想和理性主义的烙印,但决不能把马克思对青年职业规划要立足社会的先天限制性解读为宿命论或抹杀人选择职业的能动性。从马克思中学毕业后的文本中,不难看出他在《考虑》中所论述的青年职业规划要立足社会实际,实质上已经蕴含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思考。
二、为“人类的幸福”而工作对大学生村官职业理想的启示
对职业理想的确定除了有内在自由的要求,有严肃独立的思考,更为重要的是目的和目标的确定。什么才是真正使人伟大的职业理想呢?马克思回答,如果我们的生活条件容许我们选择任何一种职业,那么我们就可以“选择一种能给我们提供广阔场所来为人类进行活动、接近共同目标(对于这个目标来说,一切职业只不过是手段)即完美境地的职业”。因此,“在选择职业时,我们应该遵循的主要指针是人类的幸福和我们自身的完美。不应认为,这两种利益是敌对的、互相冲突的,一种利益必须消灭另一种的。人类的天性本来就是这样的:人们只有为同时代人的完美、为他们的幸福而工作,才能使自己也达到完美”。个人的自由与完美取决于为“人类的幸福”而工作的价值实现。为“人类的幸福”而工作是者的职业目标和理想。马克思坚定地指出,“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福利而劳动的职业,那么,重担就不能把我们压倒,因为这是为大家献身;那时我们所感到的就不是可怜的、有限的、自私的乐趣,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人,我们的事业将默默地、但是永远发挥作用地存在下去。面对我们的骨灰,高尚的人们将洒下热泪”。当代大学生村官的自由和完美取决于为“人类的幸福”而工作的职业理想和职业目标。选择和从事为“人类的幸福”而工作的职业是高尚的职业目标,高尚的职业目标不仅能够使个体克服基层工作中各种非马克思思想的障碍,而且使个体获得为“人类的幸福”工作所带来的自身的幸福感。
尽管《考虑》中的思想带着浓厚的抽象人本主义色彩,但字里行间表现出了马克思为自己的理想而自豪、为自己的幸福属于千万人而快乐、为自己的理想而崇高。正是有了“为人类的幸福”的理想,马克思才能克服各种艰难困苦,有四十年完成《资本论》,系统而深刻地揭示资本主义的实质与矛盾,指出了人类解放的必然性。正是“为人类的幸福”的理想,马克思投身于无产阶级的解放运动,为无产阶级的解放指明了方向与道路,“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三、“有尊严的职业”对大学生村官职业定位的启示
当代大学生村官选择基层就业并扎根农村面临着诸多职业困惑。大学生村官的职业定位究竟该怎么抉择呢?大学生村官是不是有尊严的社会实践活动?在村官实践岗位上该如何有尊严的工作呢?马克思认为,“如果我们把这一切都考虑过了,如果我们生活的条件容许我们选择任何一种职业,那么我们就可以选择一种使我们最有尊严的职业。”首先,大学生村官对于自身所从事“有尊严的职业”与否的判断直接决定着他们的职业定位。认为是这只是权宜之计,只是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跳板的职业定位,必定无法实现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对村官“尊严”持无所谓态度的群体,也是无法真正体会到工作的快乐的。一些大学生对村官的存在脱离了唯物史观的标准,以唯心主义的价值取舍为依据,以主观臆断取代对大村官“尊严”的理性思考。判断职业是否是“有尊严的职业”的标准理所当然的坚持实践的本体论的观点,即“为人民服务”的标准。其次,一些选择了“有尊严的”大学生村官却放弃了“有尊严的”实践,源自对自身能力的错误估计。在《考虑》中,马克思写到“如果我们错误地估计了自己的能力,以为能够胜任经过周密考虑而选定的职业,那么这种错误将使我们受到惩罚。即使不受到外界指责,我们也会感到比外界指责更为可怕的痛苦。”调查显示,大学生选择村官的职业热情和农村基层对大学生的需求具有高度的一致性。但在大学生村干部真正参加到基层生产生活的实践过程之中,却放弃了对职业尊严的追求和思考。仅以“工薪待遇”或“职业地位”否定了自身价值,并以此产生了对村官职业尊严的蔑视和遗弃,造成了大学生村官对职业定位的错位和扭曲。马克思认为,“重视作为我们职业的基础的思想,会使我们在社会上占有较高的地位,提高我们本身的尊严,使我们的行为不可动摇。”“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塑造着大学生的职业思想,是决定大学生村官社会地位内在和本质的因素。大学生村官自觉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服务理念是选择有尊严的职业和有尊严的工作的重要职业思想。
四、“最深刻的信念”对大学生村官职业精神的启示
职业信念是职业活动的灵魂,没有职业信念的实践活动无法抵御和克服各种职业困惑和阻碍,也最终无法到达理想的彼岸。马克思在《考虑》中提到,“每个人眼前都有(下转第206页)(上接第204页)一个目标,这个目标至少他本人看来是伟大的,而且如果最深刻的信念,即内心深处的声音,认为这个目标是伟大的,那它实际上也是伟大的。”可见,坚定的职业信念对于培育和践行大学生村官职业精神的重要作用。首先,“最深刻的信念”能够帮助大学生村官克服各种个人主义思想的侵蚀,形成高尚的职业精神。“那些主要不是干预生活本身,而是从事抽象真理的研究的职业,对于还没有坚定的原则和牢固、不可动摇的信念的青年是最危险的。同时,如果这些职业在我们心里深深地扎下了根,如果我们能够为它们的支配思想牺牲生命、竭尽全力,这些职业看来似乎还是最高尚的。”坚定的职业信念对大学生村官如何调试职业理想与职业现实的落差、如何学会在逆境中生存和发展,形成符合社会主义社会意识形态发展的自我调控机制具有重要的导向意义。其次,“最深刻的信念”有利于凝练大学生村官的职业精神,实现个体的自由发展。党的十报告指出,“敬业”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机组成部分之一,敬业精神是对公民职业精神的高度概括和基本要求。职业信念是对大学生村官的职业理想和职业尊严的深度思考,职业信念决定了职业精神,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职业信念有助于提升和凝练大学生村官的职业精神。只有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把握求真务实的职业精神对大学生村官的具体实践要求,才能真正实现关于“人的自由发展”的由空想向科学的转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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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差异根源 本体论 基本问题
众所周知,在西方中,一直存在着“青年马克思和晚年马克思对立论”、“马克思和恩格斯对立论”、“马克思和对立论”三个教条。他们中的许多人都对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持否定态度,他们认为恩格斯把辩证法本体论化,建立自然辩证法理论,是“背叛了马克思”,“彻底摧毁了哲学”。他们提出马克思的主导思想是“人类中心论”,而恩格斯则主张“自然主义进化论”和“实证主义”。 而中国学者则长期坚持马克思和恩格斯“一致论”的观点,而对西方马克思学采取批判态度。
但其实仔细想想就可以明白这两种思想都是走了一种极端,西方学者是认为马恩是绝对对立,有统一的一面,而中国学者则是相反,认为二者是绝对统一,有对立的一面。准确来说,其实这两种思想都是在各自的政治背景下做出来为政治所服务的理论。
马克思恩格斯之间并不是有差异,而差异的根源就在于二者在本体论思想上的不同。因为本体论是认识论的前提和出发点,认识论中总是渗透和贯穿着本体论。认识论是不能脱离本体论的,所以二者本体论上的差异就导致了他们在其他方面的差异。
恩格斯在1886年初写的《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指出:“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他进一步指出:“这个问题,只是在欧洲人从基督教中世纪的长期冬眠中觉醒以后,才被十分清楚地提出来,才获得了它的完全的意义。”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以尖锐的形式针对着教会提了出来:世界是神创造的呢,还是从来就有的?近代哲学家依照如何回答世界的本原而分成了两大阵营,“凡是断定精神对自然界来说是本原的,从而归根到底以某种方式承认创始说的人,组成唯心主义阵营。凡是认为自然界是本原的,则属于唯物主义的各种学派。”
思维与存在问题的提出,为区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种对立的哲学体系、哲学派别以及对它们的客观评价提供了正确的标准,指导人们掌握哲学发展的普遍规律,具有重要的意义。
而马克思的哲学著作并有专门涉及这一方面的内容,马克思的著作中确实是贯穿着唯物主义的思想,但是他并有专门去讨论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马克思的哲学始终专注于人,对于人类不在场的最早的世界本源问题,马克思似乎并不感兴趣。马克思早在1841年4月的博士论文《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中,就以探讨哲学与世界的关系问题、哲学世界化和世界哲学化问题为己任,而对传统哲学的本体论问题和认识论问题不屑一顾。文章中,马克思深刻地分析了人与自然、自我意识与客观现实、哲学和世界的辩证关系,早在这个时候,马克思已经发现了传统形而上学必然导致 “哲学同世界的一种颠倒关系和敌对的分裂”,指出:“那个起初表现为哲学同世界的一种颠倒关系和敌对的分裂的东西,后来就成为个别的哲学的自我意识本身中的一种分裂,而最后便表现为哲学的一种外部分裂和二重化,表现为两个对立的哲学派别。”认为应该使“哲学转向外部”,把自我意识“从作为一定的体系束缚它们的哲学中解放出来”,把“坚持把哲学的概念和原则作为主要的规定”推出世界的传统形而上学再“颠倒”过来。这是马克思哲学思想的萌芽,触及了马克思哲学与传统形而上学的根本对立的焦点――理论和现实的关系问题。这使他从哲学生涯的开始,便投入到反对传统形而上学的斗争当中。
马克思哲学的伟大之处就在于:它克服了传统形而上学中的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片面强调“解释世界”,单纯依靠概念推理来“认识世界”的弊端,把“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统一起来,从而在认识论和历史观中、在自己的整个哲学中,实现了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哲学理论和社会现实的统一,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与人民根本利益的统一。正如马克思所说:“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唯灵主义和唯物主义,活动和受动,只是在社会状态中才失去它们彼此间的对立,从而失去它们作为这样的对立面的存在;……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方式,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力量,才是可能的;因此,这种对立的解决绝对不只是认识的任务,而是现实生活的任务,而哲学未能解决这个任务,正是哲学把这仅仅看作理论的任务。
由此可见,国内外学术界一些人坚持“两个马克思”和“马恩分立”说,认为青年马克思和老年马克思、马克思与恩格斯均有着截然不同的区别,这是非常错误的。而认为马恩思想完全一致的观点也是一样错误的。我们不能说青年马克思与老年马克思有区别,也不能说马克思与恩格斯有区别:马克思和恩格斯以至任何一个思想家的思想都必然有一个由不成熟到成熟的发展过程;马克思与恩格斯也有着学识水平、实践阅历和学术专攻等方面的差异,有时甚至存在着研究分工的不同。但这种差异并不是对立,就马克思从青年到老年以及二人的终生合作而言,都有一条主线贯穿于其中,这就是:理论与实际的统一,哲学与现实的统一,哲学为现实服务、为无产阶级服务、为改造旧世界服务。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理论活动和革命实践活动,从一开始就是同大多数人的解放事业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他们在批判地吸收人类文明一切优秀成果的基础上,创立了与传统形而上学截然不同的哲学新形态――唯物主义辩证法,并把它运用于改造现实社会亦即资本主义社会的活动当中,运用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在此前提之下,他们的差异只不过是两人在同一事件上观察角度不同所导致的分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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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论文摘要]殷顿的知识社会学范式代表了20世纪中期美国知识社会学界对知识社会学的标准解读。其内容包括知识的存在基础、知识的类型、知识生产与存在基础的关系、知识的功能等。
一、知识社会学的发展历程
知识社会学是社会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是19世纪初期社会学一般理论转向专门研究后出现的学科,总体上与哲学有着密切的联系。知识社会学的出发点是把知识当作一种精神现象(知识生产)、认识活动、思想方式来研究。它把精神活动及其成果(思想范畴与知识体系)归结为某种社会因素的影响。最早将社会发展的阶段与知识发展的阶段对应起来加以考察,开辟知识与社会关系研究之先河的是社会学家孔德。纵观科学发展的历史,科学体系中每一门学科的发展既依照一定的逻辑顺序,也与历史的顺序相对应。到19世纪中、后期,创立了唯物史观,区分了知识类型,研究了知识的社会功能,对知识社会学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马克思是知识社会学研究的先行者,其观点直接影响了舍勒和曼海姆建构的知识社会学。
二、默顿知识社会学范式形成的背景
默顿(Robert King Merton,1910年一2003年)是美国著名的知识社会学家。在默顿生活的时代,知识社会学的研究角度、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发生了快速的转变。
从知识论角度来看,科学与知识的内涵逐步走向具体。知识完成了从追求确定性的不懈努力到不确定性不断凸显的过程。“在知识‘不确定性’凸显的历史过程中,我们所看到的是从逻辑上排除错误而寻求不容置疑的确定性知识形式的越来越不可能性,它实质上揭示了人的思维能力建构确定性知识的主观性和片面性”。从哲学领域中分化出的科学哲学研究逐渐摆脱传统的哲学思维而步入社会学领域。
从社会学角度来看,社会学对知识问题的研究和解释已经有相当长的历史,知识社会学伴随着社会学的产生而产生。知识社会学理论经历了不同的范式转换的曲折过程。尽管作为一门学科它还在不断探索自身的发展方向,但与知识社会学相关的基础环境却在悄然发生变化:知识、科学与科学知识范畴分化,社会学分析方法的思辨性与经验性分野。知识社会学经历了哲学和社会学的探讨及反思之后,呈现出现展的局面。
三、默顿知识社会学范式的主要内容
1945年,默顿发表了《知识社会学范式》一文。这篇论文是默顿知识社会学思想的理论总结。论文对当时知识社会学在美国得到发展的社会基础进行了回顾,归纳了知识社会学的研究范式,分析了知识社会学发展的未来走向。
默顿在对各种知识社会学研究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后指出,知识社会学研究领域存在诸多不利因素,研究基本上处于杂乱无章的状态。他发现,马克思、舍勒、曼海姆、迪尔凯姆、索罗金等学者对知识的分类存在巨大差异,各种理论的阐述不尽相同,学科概念以及研究变量急剧增加,研究方法也多种多样。这无疑给知识社会学的研究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对此,“为了给出现在这一领域中杂乱无章的种种研究的可比性提供一个基础,我们必须采取某种分析图式”。于是,默顿形成了他的知识社会学范式,其主要内容包括:
1.知识的存在基础。默顿分析了马克思、舍勒、曼海姆、迪尔凯姆、索罗金等不同理论家的观点后,将知识的存在基础概括为两种:社会基础与文化基础。社会基础包括社会地位、阶级、职业角色、生产方式、群体结构等,文化基础则囊括了价值观、精神特质、舆论趋向、时代精神、世界观等。默顿认为这是社会学的中心命题。讨论各种理论的存在基础是为了使对知识社会学的研究有一个共同的出发点,形成共识。由于各种理论对这种存在基础的论述有很大差异,一旦涉及存在基础的本质时,各种理论的本质诉求便显示出多样化。“存在对知识的影响相对于知识的认识论地位的意义这个持续多年的问题,从一开始就引起了热烈的争论”。
2.知识的类型。社会学对知识领域的分析涉及诸多方面,默顿认为,涉及“道德信仰、意识形态、观念、思想范畴、哲学、宗教、社会规范、实证科学、技术等等”。不同的知识社会学家对知识分类问题有不同的看法。默顿认为,知识社会学者对知识分类的多样化划分,是建立在其不同的社会学基础之上的。他依据不同学者的著述,分别对马克思和恩格斯、曼海姆、舍勒、迪尔凯姆、格拉内、索罗金等人的知识类型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分析。分析内容包括各种理论关注的焦点、抽象化程度、概念的基本内容、验证方式、思维活动的对象等。虽然在分析家看来,各种理论都有一定的破绽,但是要真正否定其中之一二,从客观上来说,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因此,默顿对各种知识观偏重综述,仅对其中个别类型的划分方式表达了个人看法。
默顿特别重视马克思的知识社会学理论,认为“是知识社会学风暴的中心”。他分析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知识类型的划分。马克思“明确地将自然科学与其他意识形态区别开来”,把知识划分为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两大类型。其中,自然科学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式,它是人对自然界的客观反映。在默顿看来,自然科学与经济基础的关系,是不同于其他知识领域和信仰领域与经济基础的关系的。
舍勒是较早提出知识社会学名称的思想家之一。“他提出了关于知识社会学的广泛的纲领计划,既从内部的逻辑关系考察思想知识,又从外部的社会功能与条件的角度考察思想知识”。舍勒在对世界观进行体察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他的知识类型学说。舍勒认为,知识“按照人为的程度”可以分为7类:“(1)神话与传说;(2)隐含在自然的民间语言中的知识;(3)宗教知识(从模糊的情感直觉到一个教会固定的教义);(4)各种类型的基本的神秘知识;(5)哲学—形而上学知识;(6)数学、自然科学与文化科学的实证知识;(7)技术知识。”舍勒区分了各种各样的知识。但默顿认为他并没有提出知识划分的标准问题。因此,这种假设的收获并不大。 3.知识生产与存在基础的关系。在知识与存在基础的关系问题上,知识社会学家的见解更是各具特色,而其结论却让后来者无所适从。因为在同样的问题上,马克思主要探讨的是“观念与经济基础之间的某种因果关系”;舍勒探讨的是“观念与存在因素之间的互动关系”;曼海姆是在知识社会学领域中论述最多的学者,但是他的论述却集中在“思想与社会的联系”上;索罗金构造的是“社会与主导文化的有意义的整合”,并将其研究的可信度建立在量化分析的基础上。
因此,默顿认为,要描述知识社会学的范式,必须从细节人手,重新采用一种分析图式。他认为,知识生产与存在基础相关联的方式或途径有两种:一是确定因果关系或功能关系。如决定、原因、对应、必要条件、制约、功能上的相互依存、互动、依赖性,等等。二是明确符号关系、有机关系或意义关系。这是由知识的功能决定的。
4.知识的功能。默顿认为,知识具有多方面的功能,如“维护权力、促进稳定、确定取向、剥削、掩盖现实的社会关系、提供动力、引导行为、回避批评、转移敌意、提供保险、控制性格、协调社会关系”等。他认为,“这些功能大概可以用来说明知识的持久性。尽管默顿没有花太多的笔墨去论述具体的功能涵义,但是他认为这种分析将是很有意义的,他说:“功能分析并不旨在说明一个社会中的特定的范畴系统,而是要说明存在这个社会所公有的范畴系统。在知识社会学学者中,马克思、迪尔凯姆对知识的功能研究较为用心。马克思没有把知识的功能归结为整体的社会,而是归结于社会中独特的阶层。迪尔凯姆则认为,范畴是社会的产物,有社会功能。
当然,默顿也认为以上几点并不能完全概括知识社会学范式中的内容,要使分析研究得到深化,还需要另外一些范畴。
四、知识社会学的局限性及发展趋向
通过对1945年左右知识社会学研究的状况进行系统分析和深入考察,默顿对知识社会学的特点进行了归纳,梳理了不同学者的基本观点,评介了知识社会学诸理论之间的异同,指出了知识社会学的局限性,特别是其研究范围上的缺陷。默顿指出:以往的知识社会学侧重利益与经验在知识形成过程中的作用,“把暂时性假说与无可置疑的教条相混淆,标志着它的早期阶段的十足的思辨见识现在正受到日益严格的检验。
[关键词]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唯物史观
[中图分类号]A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6)03 ― 0005 ― 02
作为马克思、恩格斯创立唯物史观的标志性著作,《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的发表距今已有整整170年的历史了。在此期间,对理论的创新都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对这部著作的重释,而关于的赞赏或批判、理解或误读也大多都是基于对这部著作的不同理解。因此,重新思考《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地位和作用,对于我们正确解读马克思的哲学观念,科学评价的发展历程无疑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
《形态》成书于1946年,作者用德文进行写作,而其初次问世却是以俄文的形式显见于1924年版的《马克思恩格斯文库》第1卷中。学界一般认为,这部著作是马克思思想成熟的标志,而他明确提出的“历史科学”概念则标志着不同于黑格尔观念论与费尔巴哈直观唯物主义的新的思想的诞生。那些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反复强调的抽象人道主义原则被唯物史观所取代,而那些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有待澄明的理论也在实践唯物主义的思想建构中日益明晰起来。总之,不懂得《形态》就难以理解马克思,既无法找到唯物史观的入口,也不能踏上发展的道路。
然而,人们对这部著作却充满了理解上的分歧,使得《形态》本身的价值变得晦而不明。南辕北辙的态度归纳起来大致有如下三种:首先,是赞赏的立场,以阿尔都塞最为典型。他主张《形态》是马克思思想由意识形态阶段过渡到科学阶段的飞跃性成果,其实现的“认识论的断裂”标志着马克思已同抽象的人道主义观念分道扬镳,并开始创建自己新的理论“总问题”;其次,是批评的声音,以哈贝马斯、阿伦特和鲍德里亚最具代表。虽然三人言论各异,但就将马克思刻画为一个单向度的生产主义者来说却殊途同归。他们指责《形态》所提出的生产范式不仅在当下已经过时,而且造成了对人类其他活动领域的压抑;最后,是轻视的态度,以法兰克福学派和马尔库什最为突出。弗洛姆等人非常重视马克思的早期思想,认为此时的马克思才是的正统,而晚期马克思的思想已经日益滑入向经济主义和技术主义的深渊。在马尔库什看来,从博士论文一直到《资本论》,马克思的所有著作连续性地显示出了他追寻自由的思想历程。但马尔库什却把自由视为人完全挣脱必然性的结果,这就导致《形态》不仅没有关于这种自由的讨论,而且连自由挣脱必然性这一主题都还尚未涉猎。所以,马尔库什将所有褒奖都给了《资本论》,却对其早期和刚步入成熟期的著作置若罔闻。从这点来看,他虽与弗洛姆等人在具体主张上相异,但却共同表现出了对《形态》作用的轻视。
对《形态》的如上态度都只是理论家的一孔之见,因为任何单方面和无批判的赞赏、反对或轻视都将遭至对马克思真精神的错失。因为,其一,阿尔都塞对《形态》的赞赏是建立在“两个马克思”的思想预设之上的,虽然他以反对西方阵营中对马克思的人道主义阐释为己任,但其以神秘化的方式抬高《形态》的做法却也难以在理论上站稳脚跟,最终只能把那些无法解释的断裂诉诸于“偶然相遇的唯物主义”,这使得对马克思进行科学主义阐释的规划成为空想。其二,哈贝马斯等人对马克思生产主义的激进指控也是没有根据的。虽然马克思在《形态》殊强调了物质生产乃是人类最根本的实践方式,但这决不意味着实践就仅仅只有物质生产这一个维度。事实上,马克思在《形态》中也谈到过社会关系的再生产,也给过交往、消费等活动以一席之地。其三,弗洛姆等人将马克思早、晚期的思想对立起来,在思维方式上犯了与阿尔都塞同样的错误。更重要的是,把马克思人道主义化的后果必将误解唯物史观的实质。马尔库什固然是注意到了政治经济学批判在马克思思想中的核心地位,但他却将自由和必然非此即彼地区分开来。如此,《形态》所实现的思想变革在上述观点中被彻底淹没了,如何看待和评价《形态》的历史功绩也被打上了大大的问号。
所以,通过制造马克思思想内部的对立,而高度赞扬或过激贬损《形态》地位的做法是不足取的,而那些对《形态》作用的轻视更是难以在理论上自圆其说。科学看待和评价《形态》的价值和意义对于了解马克思的唯物史观至关重要,我们应该吸取以上理论家思想中的合理成分,扬弃之,转化之,超越之,进而探索对《形态》更加合理的新解释。
二
对《形态》的误读势必会造成对马克思思想的遮蔽,因此重新阐发《形态》的思想就成为我们理论工作的当务之急。本文认为,如何看待《形态》中马克思与恩格斯的思想关系,如何评价《形态》在马克思哲学发展过程中的地位以及如何彰显其当代性是坚持和发展唯物史观的三个前提性,只有解决好这些疑点和难点,《形态》的地位和作用才有可能得以真实地显现。
第一,必须坚持把《形态》看作是马克思和恩格斯二人共同完成的著作。众所周知,学界通常强调《形态》是马克思系统阐发唯物史观的“诞生地”,习惯在马克思思想的发展脉络中来定位《形态》的价值,加上盛行的“马克思与恩格斯思想差异说”导致了恩格斯的理论创造在《形态》的诠释史上一直处于“不在场”的状态。这一方面漠视了恩格斯对唯物史观的积极贡献,另一方面也造成了所谓的马克思与之间的对立和分歧。我们坚决反对这种立场,并主张要把《形态》看做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经过对话和商讨后,一致同意并合作完成的著作。这意味着,《形态》中所提出的一系列创新性观点,不仅是属于马克思的,也是属于恩格斯的。正是他们二人一起完成了对人类思想史上问题域的更换,一起给予了传统形而上学以最彻底和最具说服力的批判。虽然恩格斯在其晚年的思想内容中提到过自然辩证法的问题,可能会给人造成一种他只赞成辩证唯物主义而放弃历史唯物主义的错觉,但如果能正视其对《形态》的理论贡献,则会对此问题有一新的了解,即恩格斯是在已经达到唯物史观的理论地平之后,才开始着手去探讨其晚年所遇到的具体问题,而那些对自然规律和世界本性的谈论理应归属于唯物史观的概念框架中来进行评判。不能把恩格斯同旧唯物主义相混同,也不可将他与第二国际和苏俄的进行无差别的对待。如今,对恩格斯的恶意贬低已经成为造成内部分歧的导火索,因此,发现和明确恩格斯对《形态》的贡献对于唯物史观而言极其重要。
第二,必须坚持把《形态》看作是马克思思想发展过程中承上启下的著作。马克思之后的者总是根据自身所直面的理论和实践环境来创新和发展唯物史观,这决定他们只能有所选择地偏重于马克思其中一部分或一方面的思想。例如,法兰克福学派和东欧新大多注重马克思的早期著作,而阿尔都塞则更多抬高其后期思想的价值。这样非此即彼的划分自然造成了“两个马克思”的理论困局,进而使得处在马克思思想发展中期的《形态》之意义变得众说纷纭。因此,我们坚持把马克思本人的思想视作一个不断前进和日益深化的持续性过程。这样一来,所谓的断裂和跳跃之说便不能成立,而那些各执一端的偏颇态度也将被彻底地抛弃。马克思作为人类自由和解放的探索者,在面对不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挑战的过程中,他的思想也在发生着动态性的调整和变化。我们当然要以马克思晚期所达到的理论水平作为基准,但同时也应该肯定其早年所进行的思想创造。《形态》在马克思的思想发展历程中之所以重要,就在于它提出了唯物史观的基本原则,而这既是以往理论积聚而成的结果,也是打开未来思想的新的入口。所以,《形态》的价值只有在整体性的考察中才能够得以展现,而那些用孤立眼光来评价它的做法都是不足取的。
第三,必须坚持把《形态》置于当今社会的新格局和新特点中予以考察。不可否认,当今的现实状况与马克思所处的时代之间已有了巨大的变化,而后者的许多具体结论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挑战。我们要坚持马克思哲学的真理性,就必须立足于全球化和地方性的双重视野来创新。这表现在,一方面坚守马克思哲学的基本方法和精神,为马克思理论中有生命力的学说进行辩护;另一方面立足于我们自身的幸福和希望来对马克思的思想进行创造性的转化。可以说,《形态》的当代性就在于他展示出了社会现实的存在论性质,并提出了一套对其进行分析的可行概念框架。它启发我们要从原子式的生活方式中抽离出来,进而在社会性的“我们”之中去找寻“我”的位置。诗和远方固然重要,但决定这些精神追求的本质性因素是人的实际生存,是现实性的社会关系。因此,对抽象价值观的批判贯穿于《形态》的始终,马克思借此使人们明白,好的生活必须首先致力于改变不合理的社会存在。虽然《形态》还未明确提出政治经济学批判的主张,但其贡献出的社会原则已经成为马克思后来进行思想创造的源头活水,也进一步成为今天人们实现自我理解和相互理解的根本性前提。
要之,重思《形态》的历史地位和思想作用既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一个颇具意义的时代课题。作为的经典文献,《形态》也曾对中国的发展起到过不可估量的影响。时至今日,国人对它的探索和研究也仍在持续地进行之中。由此可见,《形态》不仅是一个既定的历史文本,更是一个不断敞开和生成中的社会现实,它对于我们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将起到巨大的推进作用。
〔参 考 文 献〕
〔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2〕佩里-安德森.西方探讨〔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