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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教意见

时间:2022-02-26 07:26:17

依法治教意见

第1篇

依法治校是依法治教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教育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各地依法治校工作有了一定程度的进展,创造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具有地方特色的依法治校工作思路。但是从总体上看,学校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管理的意识还比较薄弱;依法治校的制度和措施还不健全;依法治校还没有完全成为学校的自觉行为,与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现就加强依法治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依法治校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是教育事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推进教育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推进依法治校有利于推动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严格依法办事;有利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国民素质;有利于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运用法律手段调整、规范和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实行依法治校,就是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实行依法治校,就是要严格按照教育法律的原则与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不断提高学校管理者、教师的法律素质,提高学校依法处理各种关系的能力。实行依法治校,就是要在依法理顺政府与学校的关系、落实学校办学自的基础上,完善学校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实现学校管理与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依法保障学校、举办者、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形成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学校依法自主办学、依法接受监督的格局。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教育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得到完善,学校的法律地位发生了变化,学校与教育行政部门、举办者、教师、受教育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出现了新的特点。理顺各主体之间的关系,解决教育活动中出现的新问题,实现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需要依法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依法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利。依法治校既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教育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保障。

二、进一步明确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推进依法治校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依法保障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

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目标是:教育行政部门法治意识增强,形成依法行政的工作格局;学校建立依法决策、民主参与、自我管理、自主办学的工作机制和现代学校制度;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教师和受教育者的法律素质有明显提高;建立完善的权益救济渠道,教师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得到保障,形成良好的学校育人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实现教育的公平,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为教育改革与发展创建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工作

(一)转变行政管理职能,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依法治校的前提和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的要求,切实转变不适应形势需要的行政管理方式、方法,依据法律规定的职责、权限与程序对学校进行管理,切实维护学校的办学自;要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精简审批项目,公开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要探索综合执法机制和监督机制,依法监督办学活动,维护教育活动的正常秩序;要依法健全和规范申诉渠道,及时办理教师和学生申诉案件,建立面向社会的举报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学校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学校、教师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其周边环境的治理工作,依法保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加强制度建设,依法加强管理。学校要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作为学校办学活动的重要依据。要根据法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学校教育教学制度,保障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要依法健全校内管理体制,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要依法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明确学校党委、校长、校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等各种机构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做到相互配合,权责统一,依法办事;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要依法健全校长负责制,完善校长决策程序,并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政治保障作用。民办学校和中外合作举办的教育机构要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健全校董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的议事规则,规范决策程序。要保证学校的发展规划、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对外签订的民事合同等符合法律的规定;完善学校内部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的规定,健全监督机制,依法管理好学校法人财产。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学校管理制度和规定,要及时修改或者废止。

(三)推进民主建设,完善民主监督。要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保证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和民主参与权。全面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福利待遇以及涉及教职工权益的其他事项,要及时向教职工公布;学校的招生规定、收费项目与标准等事项,要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中小学要积极推动社区参与学校管理与监督,推进家长委员会的建立,明确家长委员会的职责,学校决策涉及学生权益的重要事项,要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接受家长委员会的监督,为家长、社区支持、参与学校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四)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法律素质。依法治校的关键在于转变观念,以良好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指导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坚持育人为本的思想,按照全国和教育系统普法规划的要求,以及教育部、司法部等四部委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若干意见的要求,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要把法制课列入中小学课程,把法律知识作为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校的必修课内容,保证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中小学要建立健全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制度;要积极利用多种形式和学生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感受法治精神,提高法律素质;学校领导要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履行管理职责;要把法律知识作为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培训、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把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和落实教育法律法规的情况,作为校长、教师考核和学校评价的重要内容。

(五)严格教师管理,维护教师权益。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依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认定教师资格。学校要依法聘任具有相应资格的教师,依法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尊重教师权利,落实和保障教师待遇。建立校内教师申诉渠道,依法公正、公平解决教师与学校的争议,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不断提高教师的道德水准和法律素质。加强教师管理,依法处理品质恶劣、严重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教师,坚决杜绝教师侵犯学生人身权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教师严重侵犯学生人身权的案件,学校必须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依法追究责任人、校长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六)完善学校保护机制,依法保护学生权益。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自觉尊重并维护学生的人格权和其他人身权益。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及规定。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加强对学校教学、生活、活动设施的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积极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秩序;要加强对教师、学生的安全教育,实现安全教育制度化、规范化,预防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教师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建立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增强预防和妥善处理事故的能力;健全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和报告制度,不得瞒报或者漏报。

学校要健全学籍管理制度,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严格保护学生的受教育权,中小学一般不得开除未成年学生;对学生的处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合法,符合规定程序;建立校内学生申诉制度,保障学生申诉的法定权利。高等学校依法对学生做出处分决定应当经过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保障学生的知情权、申辩权,并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四、加强对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领导

依法治校涉及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是一项系统工程,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需要进行长期的实践和探索。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推进依法治校作为促进教育行政部门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依法治教进程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予以高度重视。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在推进依法治校工作中的作用,由法制工作机构会同其他部门建立本地区依法治校工作的政策指导、组织协商、检查评估的协调机制,保证教育行政部门各职能机构自觉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履行对学校的管理职责,规范管理行为,形成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合力。

第2篇

依法治校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是教育事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推进教育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推进依法治校有利于推动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严格依法办事;有利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国民素质;有利于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运用法律手段调整、规范和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实行依法治校,就是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实行依法治校,就是要严格按照教育法律的原则与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不断提高学校管理者、教师的法律素质,提高学校依法处理各种关系的能力。实行依法治校,就是要在依法理顺政府与学校的关系、落实学校办学自的基础上,完善学校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实现学校管理与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依法保障学校、举办者、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形成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学校依法自主办学、依法接受监督的格局。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教育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得到完善,学校的法律地位发生了变化,学校与教育行政部门、举办者、教师、受教育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出现了新的特点。理顺各主体之间的关系,解决教育活动中出现的新问题,实现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需要依法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依法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利。依法治校既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教育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保障。

二、进一步明确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推进依法治校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依法保障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

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目标是:教育行政部门法治意识增强,形成依法行政的工作格局;学校建立依法决策、民主参与、自我管理、自主办学的工作机制和现代学校制度;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教师和受教育者的法律素质有明显提高;建立完善的权益救济渠道,教师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得到保障,形成良好的学校育人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实现教育的公平,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为教育改革与发展创建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工作

(一)转变行政管理职能,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依法治校的前提和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的要求,切实转变不适应形势需要的行政管理方式、方法,依据法律规定的职责、权限与程序对学校进行管理,切实维护学校的办学自;要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精简审批项目,公开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要探索综合执法机制和监督机制,依法监督办学活动,维护教育活动的正常秩序;要依法健全和规范申诉渠道,及时办理教师和学生申诉案件,建立面向社会的举报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学校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学校、教师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其周边环境的治理工作,依法保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加强制度建设,依法加强管理。学校要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作为学校办学活动的重要依据。要根据法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学校教育教学制度,保障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要依法健全校内管理体制,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要依法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明确学校党委、校长、校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等各种机构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做到相互配合,权责统一,依法办事;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要依法健全校长负责制,完善校长决策程序,并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政治保障作用。民办学校和中外合作举办的教育机构要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健全校董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的议事规则,规范决策程序。要保证学校的发展规划、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对外签订的民事合同等符合法律的规定;完善学校内部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的规定,健全监督机制,依法管理好学校法人财产。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学校管理制度和规定,要及时修改或者废止。

(三)推进民主建设,完善民主监督。要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保证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和民主参与权。全面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福利待遇以及涉及教职工权益的其他事项,要及时向教职工公布;学校的招生规定、收费项目与标准等事项,要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中小学要积极推动社区参与学校管理与监督,推进家长委员会的建立,明确家长委员会的职责,学校决策涉及学生权益的重要事项,要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接受家长委员会的监督,为家长、社区支持、参与学校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四)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法律素质。依法治校的关键在于转变观念,以良好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指导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坚持育人为本的思想,按照全国和教育系统普法规划的要求,以及教育部、司法部等四部委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若干意见的要求,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要把法制课列入中小学课程,把法律知识作为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校的必修课内容,保证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中小学要建立健全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制度;要积极利用多种形式和学生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感受法治精神,提高法律素质;学校领导要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履行管理职责;要把法律知识作为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培训、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把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和落实教育法律法规的情况,作为校长、教师考核和学校评价的重要内容。

(五)严格教师管理,维护教师权益。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依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认定教师资格。学校要依法聘任具有相应资格的教师,依法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尊重教师权利,落实和保障教师待遇。建立校内教师申诉渠道,依法公正、公平解决教师与学校的争议,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不断提高教师的道德水准和法律素质。加强教师管理,依法处理品质恶劣、严重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教师,坚决杜绝教师侵犯学生人身权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教师严重侵犯学生人身权的案件,学校必须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依法追究责任人、校长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六)完善学校保护机制,依法保护学生权益。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自觉尊重并维护学生的人格权和其他人身权益。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及规定。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加强对学校教学、生活、活动设施的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积极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秩序;要加强对教师、学生的安全教育,实现安全教育制度化、规范化,预防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教师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建立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增强预防和妥善处理事故的能力;健全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和报告制度,不得瞒报或者漏报。

学校要健全学籍管理制度,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严格保护学生的受教育权,中小学一般不得开除未成年学生;对学生的处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合法,符合规定程序;建立校内学生申诉制度,保障学生申诉的法定权利。高等学校依法对学生做出处分决定应当经过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保障学生的知情权、申辩权,并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四、加强对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领导

依法治校涉及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是一项系统工程,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需要进行长期的实践和探索。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推进依法治校作为促进教育行政部门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依法治教进程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予以高度重视。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在推进依法治校工作中的作用,由法制工作机构会同其他部门建立本地区依法治校工作的政策指导、组织协商、检查评估的协调机制,保证教育行政部门各职能机构自觉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履行对学校的管理职责,规范管理行为,形成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合力。

第3篇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建设“法治**”的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法制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教办〔**〕125号),今年我省将开展第二批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并对首批国家级、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开展复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开展创建活动为契机,推进我省教育系统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教工作,增强学校校长、教师、学生的法制观念,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水平,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二、评选对象

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范围为我省行政区域内全日制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学校及高等学校。

三、评选标准

(一)管理制度完善健全。依法制定学校章程,经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并遵照章程实施办学活动。依法制定教育教学、财务、教师、学生、后勤、安全等各项管理制度,内容合法、公正、公开,并得到切实有效执行。

(二)校内管理体制完善。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建立相应的管理体制。校长、学校党组织、学术组织健全、职责明确,依法发挥相应的作用。各职能部门职责与权限清楚,分工明确、合理。民办学校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依法建立学校董事会或理事会,议事规则健全,能按期开会履行职责。

(三)办学活动依法规范。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办学活动。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依法保障教育教学管理秩序,有良好的校风。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落实。近5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其他负面影响较大的事件,教师、学生无严重违纪和刑事犯罪行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良好。

(四)民主管理机制健全。依法建立教职工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并发挥积极作用。实行校务公开,校内监督机制完备。自觉接受和配合人大、政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行政机关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中小学建立学校与社区、家长联系制度,定期听取社区、家长对学校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五)教师权益受到保障。依法聘任教师,依法提供相应工作条件,保障教师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和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参加进修培训等权利。依法保障教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和相关的福利待遇。保障教师通过校内民主管理机制参与学校管理。建立和实施校内教师申诉制度。

(六)学生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依法维护学生受教育权,尊重学生人格及其他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保障学生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无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及侮辱、歧视学生的现象。对学习有困难,心理、行为有偏差的学生有具体的帮教措施。不随意开除学生。按照国家规定向学生收取费用,无乱收费现象。建立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建立和实行校内学生申诉制度,维护学生合法权益。高校建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

(七)法制宣传教育成效明显。认真贯彻国家和教育系统普法规划,把法制教育作为学校重要的日常工作。建立普法责任制,做到有措施、有落实、有总结。按照规定开设法制课,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小学聘请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或法律顾问,高校单独或联合聘请法律顾问。学校领导、教职工的法律学习形成制度。师生法律意识明显提高,校领导依法办学。学校形成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依法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八)依法治校工作机制健全。学校党政领导重视依法治校工作,制定依法治校实施方案,定期研究依法治校工作。学校有专门机构或者领导负责依法治校工作。

四、评选方法

评选实行择优推荐和自荐两种方式。各市教育行政部门按本地区大中小学校(含小学、普通中学、职业中学、特殊学校、高等学校)5‰的比例,从本行政区域依法治校的先进学校中择优向我厅推荐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各地要在充分体现示范性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各级各类学校,适当推荐在依法治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省属高校,可直接向我厅申报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依法治校示范校候选学校及高等学校申报依法治校示范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省教育厅报送以下材料:1.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推荐报告或高等学校的申报自评报告;2.按规定填写的《**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申报表》;3.能够体现学校依法治校工作成效和特色的其他材料。各地推荐报告应当包括该校依法治校工作的开展情况、主要特点及其在本地依法治校工作中的示范作用、推荐意见等。各地各高校应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如申报学校存在与申报材料不符的事实,将取消其评比资格;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

五、评选程序

省教育厅组织评选委员会对候选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的整体情况进行评估、复核。评选人员由省教育厅领导、法制办及相关处室负责人、法学专家等组成。评选委员会在审阅申报材料的基础上,综合评定参评学校依法治校的整体情况并签署评估意见。评选委员会将对部分候选学校进行实地抽查。省教育厅根据评选委员会评估意见综合评定依法治校示范校。

依法治校示范校名单须经教育信息报、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期间被提出异议的学校,省教育厅将组织人员调查、核实。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核实不存在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学校,由省教育厅授予“**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并予表彰。

六、复查程序

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实行定期复查制度。今年下半年,对首批国家级、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进行复查。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对照依法治校示范校评定标准,组织本地区的复查工作(具体复查形式由各地自行确定),并形成复查报告。复查报告应包括复查工作的形式、程序、复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或典型经验、复查评估意见、对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意见建议等。首批国家级、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中的高等学校须对照标准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省教育厅将组织人员对复查工作进行抽查。复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省教育厅调查属实的,取消“**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

(一)学校内部出现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学校管理制度与依法治校基本要求相违背,办学活动、管理秩序混乱,造成较大影响的;

(三)发生严重侵害教师、学生合法权益的事件,在校内或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

(四)发生应当由学校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安全和学生伤害事故的;

(五)以虚假材料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称号的;

(六)发生其他与示范校称号严重不符的情形的。

第4篇

一、评选标准

依法治校是提升学校品质、建设品质学校的基础性、全局性工程。其核心是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构建学习型组织。学校文化建设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程就是制度文化建设。建立共同愿景,创新内部治理结构,完善制度体系建设,理顺决策、执行、监督、保障等环节,强化学校、家长、社区良性互动是建设品质学校的基本保证。评选标准分领导工作机制、规章制度建设、组织管理架构、民主管理机制、教师权益保障、学生权益维护、法制宣传教育、办学行为规范等八项。

凡年以来有下列属一票否决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评选:

(一)学校内部出现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二)学校管理制度与依法治校基本要求相违背,办学活动、管理秩序混乱,造成较大影响的;(三)发生严重侵害教师、学生合法权益的事件,在校内或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四)发生应当由学校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安全和学生伤害事故的;(五)以虚假材料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称号的;(六)发生其他与示范校称号严重不符的情形的。

二、评选对象和申报方法

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范围为我市行政区域内全日制小学、初中、高中及市属高校。

本次申报以推荐和自荐两种方式进行。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对照评选标准,从本行政区域依法治校先进单位中择优向市教育局推荐(区域中小学校〈不含幼儿园〉数不到30所的最多推荐1所,超过30所的可推荐2所,超过80所的可推荐3所,学校数以《—学年初市教育事业概况》为准,详见附件2)。各地要在充分体现示范性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各级各类学校,可适当推荐在依法治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市属高校和直属学校,可直接向市教育局申报。

所有参加评选的学校应以校长(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向市教育局报送申报材料一式15份,材料内容应包括:学校基本情况(包括近五年来的获奖情况)、对照评选标准的自评情况、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的主要成效或成功经验。材料应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万字以内。学校还应根据评选标准做好相应台帐,以备检查。对于评选标准中有关“校务公开”、“平安校园”等内容,参评单位不必为迎接本次检查评比重新制作台帐,可以直接使用专项检查的台帐资料,实现同类材料的通用,以减轻不必要的负担。

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向市教育局报送推荐报告,推荐报告每校一份,内容应包括该校依法治校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主要特色及其在本地的示范作用、推荐意见等。

各地各校应保证申报和推荐材料的真实准确,如发现存在与申报材料不符的事实,将取消有关学校的评比资格,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

三、评选程序

本次检查评比由市教育法学会邀请教育界、法学界有关专家等成立评选小组,对候选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的整体情况进行评估和审核。评选小组将在审阅申报材料的基础上,综合评定参评学校依法治校的整体情况,并签署评估意见。评选小组还将对候选学校进行实地检查并听取汇报。市教育局将根据评选小组评估意见综合评定依法治校示范校。

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名单将在市教育城域网公示一周。公示期间被提出异议的学校,市教育局将组织人员调查、核实。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核实不存在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学校,由市教育局授予“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并予以表彰。

四、复查程序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定期复查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要求,在开展第四批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同时,市教育局将对第二批省级、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进行复查(名单见附件3中加粗字体)。复查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第二批省级、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要对照评选标准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的第二批省级、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进行复查,并出具复查报告。市教育局将组织人员,结合第四批依法治校示范校候选学校实地检查进程,对第二批省级、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复查工作进行抽查。复查中发现有属前列一票否决情形之一,并经核查属实的,取消“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

五、时间安排

申报截止期为年3月19日(周五)。第四批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申报材料、推荐报告及第二批省级、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自查、复查报告,请于年3月19日前报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附电子稿)。

实地检查的具体日程安排在申报工作完成后另行通知。

第5篇

一、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全面落实两个规划

20__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第四年,也是落实“三

五”依法治理规划关键之年。为此,我们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紧围绕两个规划,结合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力实施“法律六进”行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1、领导重视,齐抓共管,落实保障机制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针对县域内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任务重的实际,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县委、政府制定下发了《××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实施意见》及《××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责任分解》,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纳入全县工作重点来抓;县人大在年初将普法依法治理纳入人大视察审议内容,组织州县人大代表深入农村、企业、学校对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的落实进行了认真的检查视察,并针对检查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县人民政府认真加以整改落实,使全县普治工作得以全面落实;继续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目标纳入县委、县政府对乡镇、单位的责任目标。

(2)加大投入,保障经费。为确保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的顺利开展,县财政严格按县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确定的标准足额拨付普法依法治理经费,按人均普法经费0.4元、依法治理经费0.4元的标准拨付工作经费,20__年列入县财政预算并拨款共计27.85万元。在此基础上,自20__年开始,县委、政府又明确按人均1元的标准增加经费,专门用于开展未成年人普法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做到了县、乡两级普法、依法治理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单位有普法专项经费支出,为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3)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职责任务。制定下发了《××县20__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明确了以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学生、企事业经管人员、农村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为重点对象;以城镇社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城乡结合部、企业周边和学校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民主法治村”(社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等创建活动、安全生产、城市拆迁及三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加大了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实施力度,推进依法治县进程。我们还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将年度普法依法治理任务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单位的年度综合考核责任目标进行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

2、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提升整体水平

(1)坚持以副科级以上干部为普法重点,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充分利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活动,学习宣传相关法律,举办法制讲座,使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受到了法制教育。二是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干部学法重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采取举办培训班、开展法制讲座等形式,贯彻实施《宪法》。三是深入学习新颁布法律法规。县委普法依法治县办公室根据我国新颁布法律法规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宣传活动。7月30日和10月31日分别邀请云南大学 法学院副院长、云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学科带头人杨临宏教授和省委党校朱秦副教授为全县400余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为主题的法制讲座,提高了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能力,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实施打下了基础。四是加大普法骨干培训工作力度。全县各乡镇、各行政执法机关均普遍开展了普法骨干集中培训。20__年8月14日上午,文澜镇召开20__年年度普法骨干培训,镇属各部门的普法业务骨干和村(居)委会书记、主任共100余人参加了培训,县普法讲师团成员、普法志愿者向参训者宣讲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五是加强检查督办,促进均衡发展。今年,县委普法依法治县办加强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力度,定期到乡镇和有关单位进行督导,并结合州、县人大检查、审议普法依法治理规划活动,有针对性的对基层乡镇、单位和村委会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办,促进工作任务的按期落实;认真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题调研,通过考察座谈、调查研究,专项检查督办,推动和促进了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2)以公务员普法教育为重点,提高依法办事水平。以学习贯彻《宪法》、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科学发展观与法治建设、法治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等为重点,加强对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进一步树立了法制观念,提高了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了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一是认真组织好领导干部法制教育统一考试。成立了××县领导干部法制教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了考试组织实施方案,组织全县533名实职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考试,参考率100,合格率100。二是充分利用行政执法证换证的机会,对全县持有行政执法证的162名执法人员进行了以《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等行政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培训。三是在年度普法工作意见中提出,要求广大公务员每年坚持不少于40小时的法律学习,特别是将公务员学法考试的成绩纳入了年终公务员考核评定的内容,并作为提升任用和评选优秀的依据。从而激发了广大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广大公务员、事业人员、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

通过对全县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普法教育,切实提升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为民执法的水平。35个行政执法部门都实行了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制度三公开,建立了错案责任追究制等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广大执法工作者由过去的执法为罚款转变到执法为管理的轨道上来,由过去执法为权利转变到执法为民众的观念上来,使执法理念适应了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没有出现一起贪赃枉法和案,在社会评议公务和行风评议中都得到广泛好评。

(3)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入手,防范企业风险。认真落实《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意见》,及时制定措施开展好企业管理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县司法局组织律师深入担任法律顾问的39家企业,为企业提供法律宣传、法律培训、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受到企业欢迎,县工商局、县个体协会利用企业和工商户年检的机会,对全县的各类企业管理人员和工商户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县食药监局结合春节、中秋等节日食品卫生大检查,对食品加工企业进行《食品卫生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规政策的学习宣传,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二是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20__年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级各部门积极制定方案,在企业中广泛开展以《安全生产法》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服务活动,县安监局在日常检查、宣传的基础上,联合县公安局等部门进行了为期一月的安全生产月检查、宣传活动。检查组深入各乡镇、各企业,特别是对煤矿企业和非煤矿山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和整顿,同时采取发放宣传品,展出宣传版面、广播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了企业管理者和职工的安全意识。

“依法示范典型企业”——××县矿冶有限责任 公司采取在企业职工中开采取法制讲座、文艺演出、黑板报宣传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治安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并将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的内容纳入公司对各工矿、下属企业的管理。

第6篇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法律素质;法制化;法治化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university student’s consciousness of safeguarding the rights, pushing forward managing the school by the law,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will alter on idea ,contents ,activity, method; building up equal and new relation between teacher and student; strength the development of university student’s lawful quality; the norm regulation legalization; managing the rule of law.

keywords: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lawful quality;

2004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明确指出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系统阐述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和途径,就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作出全面部署。wwW.133229.COm然而,从2003年7月教育部发布《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以来,学校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管理的意识得到加强,学生的维权意识也相对日渐增强,出现了学生状告学校的事件。大学生新的行为理念同现在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理念、活动等发生冲突,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面临新的挑战。本文从法律视角下对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教育理念、内容、活动、方法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建议。

一、 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念上,建立平等的新型师生关系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继出台。在学术界上,一般学者认为学校与学生的存在两种法律关系,其一是特别权力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规定高校对学生进行行政管理的特别权力,它与学生的关系是一种特殊的行政关系,双方的主体地位是不平等;学生具有服从义务。其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原因是高校实行学生缴费上学。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是做学生的思想工作的,在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强调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要体现了 “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切实把学生的发展作为根本出发点,确立学生在教育中的主体地位,采取形式多样化,鼓励他们自我教育、自我发展、自我完善,改变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观念。然而随着大学生维权意识的提高,高校依法治校、依法行政的推进下,在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中,我们还要在师生中还要建立一种平等的新型关系。高校在管理上具有一种特别的行政权力,但随着高校收费上学以来,在民事关系上,学生与学校是一个平等的主体,学生在实行义务时,还享受在校的权力。我们知道以往的思想政治教育纯粹是的“义务”型,是一种强迫式的教育,总是要求学生必须做什么、接受什么样的思想。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处在成长期的大学生往往会有一种逆反心理,所以,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要打破那种强迫服从的管制办法,向“权利型”的转变的理念,在学生面前没有任何特权,在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是一种平等的师生关系。

二、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上,加强大学生的法律素质教育

素质教育是时代发展的要求,是一种新教育理念,也是作为科学的人才培养模式一种教育手段。法律素质同样是一个人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法律素质是指大学生应当具有法律基础知识和法律意识,做到守法、懂法并能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依法办事的观念。

从人才培养来看,法律素质是思想政治教育的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思想政治教育开放的大环境下,对大学生道德素质、政治素质等都有着重要的影响。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大学生是我们祖国的未来,是我们国家依法治国的主力军,所以加强大学生的法律素质培养也依法治国方针的需要,更是培养合格的建设社会主义的接班人的需要。大学生在大学时期正是一个成长的过程,易接受新鲜事物与思想,随着社会信息化、网络化,大学生容易接触社会,对社会上不公平的事情会产生情绪化,如社会上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权钱交易等现象;在这个时候如能因势利导,对大学生进行法律教育应是大学生健康成才的保障,更是大学学生全面发展的内在要求。

从法律的本质来看,法律规范不仅是一种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社会规范,而且应成为人们自律的一种行为准则。法是保护国家、社会、人民的利益,是保护各种合法权益重要武器,但是法在大多数下是拥有合法权益主体主动寻求法律保护,正如中国诉讼法上有一条“不告不理”的原则,这样就要我们懂法,具有法律意识,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从大学生法制意识现状来看,大学生法律知识严重缺乏,大多数学生不能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明知受害也是不了了知,没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意识。如学生外出做家教、打暑期工、消费等权利受到侵害时,不能拿取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等现象。因此,在现在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时代,我们对大学生进行德智体教育时,要加强大学生法律素质培养,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提高大学生依法办事的能力、自我保护的能力,以便将来能正确运用法律知识主动参与国家的管理。

三、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上,规范规章要法制化

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属于制度的范畴,是一种实际存在的东西;一个国家实行法制的主要标志,是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到法律监督等方面,都有比较完备的法律和制度。在大学生维权意识的逐步提高情况下,在依法治校的大环境下,高校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上,要针对学校自身实际制定和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现阶段思想政治教育不进行制度建设,就会很难科学、合理、规范地开展工作。

高校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要依法修订。就目前大学生状告学校的案件来看,学校败诉的原因,是学校的规章制度陈旧,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有些学校的内部规章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产生冲突,如果不对这些规章制度进行重新修订,必然面临更多的诉讼。法律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种特殊性的社会规范,并具有指导引、统一、评价、预测和教育作用。高校做事业单位,具有法律赋予的一种特别的行政管理权,但在法律的效力来看,学校的内部规章制度是不能以法律法规相冲突,效力是要低于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高校依法治校的法应该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一系列的法律、条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制度也要以法律为基础,结合本校的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使大学生作为国家公民而享受法律赋予给他们的权利,同时保证学校的管理合法。如一些高校都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受到记过(或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就不能得到学位。这种规定显然与《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相冲突,是无效的。实践中的判例已经得到了证明。再从学生状告学校侵权诉讼案来看,很多是因为我们程序没有制度化,我们在对违规学生作出处罚时没有严格按法律程序实行,往往导致学校败诉。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制度化,一方面能起到规范思想政治工作作者的职责。另一方面发挥规章制度约束学生行为的功能,不过在规定学生义务时,我们要明确规定学生权利,以便具有可操作性。

思想政治教育的道德规范法制化。道德规范 是一定社会或阶级根据社会整体利益向人们提出的应当普遍遵循的行为善恶的准则,主要是依靠人们自觉行为来维持,法律规范主要是借助强制性来维持。高校的道德规范建设对高校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的德育有潜移默化的作用,对国家的法律法规有补充作用。在依法治校,依法行政的形势下,道德规范有时会失去原有的规范和教育作用,高校在实施大学生的德育教育时,道德规范制度必须以国家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基本依据,加强道德规范的法制化建设,同时德育教育还要依法实施,不能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如学生的隐私权、名誉权等。

四、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方法上,管理法治化

法治相对于“人治”而言的,就是“法律治国”,是法律统治的简称,是一种治国原则和方法,是对法制这种实际存在东西的完善和改造。法制是一种社会制度,属于法律文化中的器物层面;法治是一种社会意识,属于法律文化中的观念层面;法制化与法治化是不相同的意义,法制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要实行法治,必须具有完备的法制;法治是法制的立足点和归宿,法制的发展前途必然是最终实现法治。法治的基本要求是严格依法办事。 因此,我们思想政治教育在加强规范规章法制化后,我们依然还要实现管理治法,才能使我们的制度法制付以行动。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一般是内在管理,存在说服教育,随着社会文化的多元化,大学生思想活动开放性与权利意识日益增强,原有的管理模式很难开展学生工作。如近年来,学生状告学校的案件增加,说明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得到前所未有的提高,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受到新的挑战,这就要求加快实现学生管理的法治化。因为,法治管理具有明显的强制性和不可抗性,可以约束学生的行为。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实行依法治校,就是要严格按照教育法律的原则与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不断提高学校管理者、教师的法律素质,提高学校依法处理各种关系的能力,在依法治校的观念下,法治管理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当然我们也不能完全排除我们的德育教育的方法。法治化管理不能替代思想政治工作的作用,我们可以实行德法并治。

从建立的平等师生关系来看,现在学校在民事关系中,不在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而是一个平等的关系,这样我们在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时,我们尊重大学生的权利,一方面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同时,我们也要加强管理者法律意识,对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学校的规章制度要了解,不能按自己的意愿办事,不能做到依法行政,将导致更多的侵犯学生权益的事件。

参考文献

[1 ] 教育部发布 《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 2003年7月17日

[2 ] 靳诺主编 德治法治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 [m] 光明日报出版社 北京:2004年9月

[3 ] 周长春主编,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探索 [m] 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 2005年1月

[4] 陈华洲、廖扬眉 大学生维权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改革的启示 [j] 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

2006年第1期

[5] 吴秀明 当前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的法律问题初探 [j] 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第7篇

      在这半年来的“四五”普法过程中,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促进了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促进了公正司法、严格执法;青少年学法用法,促进了学生法律素质的全面提高;企业经营者学法用法,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方面取得了新进展。我们的具体做法和体会是:

一、加强思想认识,强化普法工作领导责任制

今年以来,我镇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深入贯彻学习江总书记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进一步深化了对做好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级领导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做好普法工作是实践党的宗旨的重要方面,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重要工作,我镇从制度上、措施上、行动上重视和加强了“四五”普法工作。

    从“一五”普法到“二五”普法,从“三五”普法到“四五”普法,我镇领导始终从政治和战略的高度来对待普法工作,始终把普法工作纳入自己的视野范围之内,纳入重要目标,纳入议事日程。为了切实加强“四五”普法工作的领导,我镇党委于今年三月三日颁发了塘委发2003年4号文件《关于调整依法治镇领导小组的通知》,由党委书记亲自担任组长,副组长有党委副书记、宣传委员、副镇长和农工商总公司副总经理,成员分别由人武部长、综治办主任、司法助理、民政助理、文教助理、派出所长、党委办和政府办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司法的副镇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司法助理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四五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确立,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了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了我镇“四五”普法工作的领导,强化了普法工作的领导责任制。

二、制定普法工作意见,抓住普法重点对象

在实际的普法工作中,我们非常注重普法的方式方法。年初,我镇按照*转发的《关于2003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意见》,认真贯彻*文件精神,制定了《*镇关于2003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镇的工作意见》。根据《工作意见》,我镇“四五”普法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针,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按照依法治镇的总体要求,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认真总结“三五”普法经验,全面开展“四五”普法活动;全面推进以执法责任制为重点的各项依法治理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立足实际,突出重点,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依法治镇工作进程;坚持群众路线,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切实保障公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积极拓展法制新闻和法制文艺新领域,努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效果,为促进我镇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由于本世纪初我镇大力发展经济建设,*,**的兴建,企业的大量增多,劳动力的大量流入,决定了我镇“四五”普法必将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为重点教育内容,以领导干部等七种类型的人员为重点教育对象,以推动各项事业的依法治理为根本目标,采用多种形式和方法,扎扎实实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各级干部,特别是副镇级以上领导干部,要重点学习邓小平关于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十五大关于依法治国的理论,结合十五大精神,办好各类学法培训班,有计划地开展学法面授教育,全年每人学习时间不少于60小时(包括自学时间)。

2、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包括国家公务员,要熟练掌握和运用相关的法律知识,达到法律大专水平以上(包括大专),具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较高的执法水平,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各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包括董事、经理、监事、厂长等,以《公司法》、《企业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劳动法》、《环保法》等各类经济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系列地学习市场经济法律法规,要把对转制企业的法人代表、董事、监事的法律法规培训列入普法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提高他们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的水平,增强他们的产品质量和环保意识,对企业职工(包括大部分外来人员),要重点宣传《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他们的劳动合同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4、对青少年,重点是抓好在校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的落实,青少年法律法规教育要实现经常化、制度化,要按照国家教委、中央综治委和司法部关于“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切实保障青少年受到良好的普法教育。

5、对于村(居)民,要结合依法治村工作,重点学习农业“两法”(即《农业法》和《农业技术推广法》)以及婚姻、土地、环保、计生、水法、减轻农民负担等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帮助农民科学致富。

6、知识分子、各专业工作人员除了要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基本法律之外,还要根据本职业本岗位工作特点选学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自己的依法办事意识和能力。

7、对于劳教释放人员,要重点学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与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他们的基本法律意识,防止他们重新走上犯罪道路,提高其生活与工作的积极性,维护社会稳定。

三、注重普法方法,坚持学用结合,推进依法治理

    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积极推进依法治理,不仅是“四五”普法规划的一项基本任务,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客观要求。学法、用法、进行依法治理三者具有内在的必然联系。学法是基础,用法是关键,依法治理是目的。即应当在“四五”普法的宣传教育工作中,正确处理学法用法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重点,以法治化管理为目标,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理的力度,加速依法治国的进程。 

  坚持学用结合,推进依法治理,积极开展我镇的地方依法治理工作。我镇在抓好法制宣传的基础上,认真制定并实施依法治镇的规划与工作意见,以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目标,以依法行政为重点,紧紧围绕地方立法、司法、执法、普法、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等环节,积极推进我镇的依法治理工作,逐步实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等各项事业的法治化。 

  坚持学用结合,推进依法治理,我镇注重各部门、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各部门、各行业结合自身工作的特点,认真学习和掌握与本部门、本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大力提高其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和依法管理的水平,尤其要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根据本部门和行业的具体情况,抓住依法治理工作中群众意见大的一些难点、热点问题,切实改变工作作风以及管理的方式和水平,使依法治理深入人心,全面推进本部门和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坚持学用结合,推进依法治理,今年以来,我镇特别抓住了农村、街道社区、企业以及学校这一薄弱环节,大力普及宣传各有关法律法规,建立有效的运作机制,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强化基层的依法治理,广泛深入地开展依法治村、依法治社区、依法治企以及依法治校活动,维护基层的社会稳定,使依法治理的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坚持学用结合,推进依法治理是全面完成“四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只有从地方、行业、基层“三大工程”入手,全面实践,认真总结各地方、各部门和行业以及基层依法治理的经验,并及时加以引导和推广,以务实的态度、扎实的工作作风,坚决杜绝形式主义,摒弃一切急于求成的不现实作法,坚持不懈地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在依法治理的生动实践中,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并通过对法律的运用不断提高对法律的感性认识,使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通过反复的法律实践不断深入人心。正是因为如此,我镇今年年初以来的普法活动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抓住热点难点问题,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在普法过程中,我们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某些企业只顾着搞经济,对法制教育漠不关心,到最后经济没搞上去,劳资纠纷、合同纠纷时有发生,而且还得不到解决。

在“四五”普法的过程中,我们吸取了以往普法的教训。今年年初以来公司企业领导对“四五”普法都十分重视,坚持“一手抓经济,一手抓法制”、“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在认真总结“三五”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实际,对“四五”普法工作进行认真部署,紧紧围绕企业经营中心,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在实践中做到“五个结合”,即:普法同企业改制相结合;普法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相结合;普法同企业搬迁、扩建相结合;普法同企业民主管理相结合;普法同企业综治、创安工作相结合,从而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第8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进一步推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在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落实依法治国要求,大力推进依法治校,我部在全面总结各地依法治校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学校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全面推动教育行政管理体制以及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在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基础上,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各地和教育部直属高校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在依法治校实践中取得的进展,形成的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和经验,请及时报我部政策法规司(法制办公室)。

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进一步推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在各级各类学校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依法治国要求,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制定本实施纲要。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1.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性。当前,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和政治文明建设的推进,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级各类学校的发展环境、发展理念、发展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化,迫切需要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推进依法治校,是学校适应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发挥法治在学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学校治理法治化、科学化水平的客观需要;是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内在要求;是适应教育发展新形势,提高管理水平与效益,维护学校、教师、学生各方合法权益,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2.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紧迫性。《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通知》(教政法〔2003〕3号)以来,各地和学校普遍重视学校章程和制度建设,加强校长和教师法制培训,积极创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探索了不少成功的经验,依法办学和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明显提高。但是,与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相比,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要求相比,依法治校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体现在:工作进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和学校对推进依法治校认识还不到位,制度不健全;一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办学、违规招生、违规收费等问题在个别地区和学校还不时发生;学校管理者和教师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依法对学生实施教育与管理的能力、意识还亟待提高,权利救济机制还不健全;政府教育管理职能转变还未完全到位,部分教育行政管理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还不强。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影响到教育科学发展与深化改革的进程。解决以上问题,必须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加快推进依法治校。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3.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指导思想。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必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将坚持和改善学校党的领导与学校的依法治理紧密结合起来;必须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学校教育的根本任务,全面提高校长、教职工和学生的法律素质,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办学,积极落实教师、学生的主体地位,依法保障师生的合法权利;必须切实转变管理理念与方式,提高管理效率和效益,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4.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总体要求。学校要牢固树立依法办事、尊重章程、法律规则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建立公正合法、系统完善的制度与程序,保证学校的办学宗旨、教育活动与制度规范符合民主法制、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要以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为目标,落实和规范学校办学自,形成政府依法管理学校,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教师依法执教,社会依法支持和参与学校管理的格局;要以提高学校章程及制度建设质量、规范和制约管理权力运行、推动基层民主建设、健全权利保障和救济机制为着力点,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全面提高学校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要切实落实师生主体地位,大力提高自律意识、服务意识,依法落实和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积极建设民主校园、和谐校园、平安校园。

三、加强章程建设,健全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的制度体系

5.依法制定具有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学校起草制定章程要遵循法制统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基本原则,以促进改革、增强学校自为导向,着力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规则,充分反映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的意愿,凝练共同的理念与价值认同,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发展目标,突出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高等学校要依据《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制定或者修改章程,由教育部或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章程,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到2015年,全面形成一校一章程的格局。经过核准的章程,应当成为学校改革发展、实现依法治校的基本依据。

6.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学校制定章程或者关系师生权益的重要规章制度,要遵循民主、公开的程序,广泛征求校内外利益相关方的意见。重大问题要采取听证方式听取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意见采纳情况,保证师生的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合理诉求和合法利益得到充分体现。要依据法律和章程的原则与要求,制定并完善教学、科研、学生、人事、资产与财务、后勤、安全、对外合作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种办事程序、内部机构组织规则、议事规则等,形成健全、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章程及学校的其他规章制度要遵循法律保留原则,符合理性与常识,不得超越法定权限和教育需要设定义务。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应当加以汇编并公布,便于师生了解、查阅。有网络条件的,应当在学校网页上予以公开。涉及师生利益的管理制度实施前要经过适当的公示程序和期限,未经公示的,不得施行。

7.建立规范性文件审查与清理机制。学校要设立或者指定专门机构,按照法制统一的原则,对校内规章制度进行审查。对与上位法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不符合学校章程和改革发展要求,或者相互之间不协调的内部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要及时修改或者废止,保证学校的规章制度体系层次合理、简洁明确、协调一致。要建立规范性文件核管理制度定期清理制度,清理结果要向师生公布。新的教育法律法规、规章或者重要文件后,要及时对照修订校内相应的规章制度。

四、健全科学决策、民主管理机制,完善学校治理结构

8.依法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要依法明确、合理界定学校内部不同事务的决策权,健全决策机构的职权和议事规则,完善校内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则,大力推进学校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学校的领导,按照《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在公办高等学校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中小学、民办学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依法明确高等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的职权范围和决策规则,发挥学术委员会、学校理事会(董事会)等组织在决策中的作用;中小学要健全校长负责制,建立有教师、学生及家长代表参加的校务委员会,完善民主决策程序;职业学校要建立有行业企业人员参加的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形成校企合作决策机制;民办学校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要健全学校董事会或者理事会的议事规则,依法按期开会履行法定职责。健全决策程序。有关学校发展规划、基本建设、重大合作项目、重要资产处置以及重大教育教学改革等决策事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合法性论证,开展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建立完善职能部门论证、邀请专家咨询、听取教师意见、专业机构或者主管部门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机制。要以教学、科研为中心,积极探索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体制,克服实际存在的行政化倾向,实现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相对分离,保障学术权力按照学术规律相对独立行使。

9.完善决策执行与监督机制。要在学校内形成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内部治理结构,保证管理与决策执行的规范、廉洁、高效。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和为教师、学生提供便利服务的要求,自主设置职能部门,明确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与分工,健全重要部门、岗位的权力监督与制约机制,完善预防职务犯罪和商业贿赂的制度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或者涉及学校特定利益需要保密的事项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要在校内公开,允许师生查阅。在重大决策执行过程中,学校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通过多种途径了解教职员工及有关方面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公办学校因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追究责任。

10.完善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要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作为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主渠道的作用。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收入分配方案等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制度、事务,要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涉及学校发展的重大事项要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要扩大教职工对学校领导和管理部门的评议权、考核权。要积极拓展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渠道,进一步改革完善高等、中等学校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学生自主管理。制定涉及学生利益的管理规定,要充分征求学生及其家长意见。要扩大有序参与,加强议事协商,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在民主决策机制中的作用,积极探索师生代表参与学校决策机构的机制。

11.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中小学、幼儿园应当逐步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制度。家长委员会承担支持教育教学工作、参与和监督学校管理、促进学校与家庭沟通、合作等职责,其成员应当由全体家长民主选举产生。学校应当提供必要条件,保障家长委员会对学校、教师的教育教学、管理活动实施监督,提出意见、建议;应当定期与家长委员会成员进行沟通,听取意见。学校实施直接涉及学生个体利益的活动,一般应由学校或者教师提出建议和选择方案,并做出相应说明,提交家长委员会讨论,由家长自主选择、做出决定。要积极探索完善家长委员会的组织形式和运行规则,不断扩大家长对学校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2.依法健全社会参与机制。要积极探索扩大社会参与学校办学与管理的渠道与方式。中小学要加强与所在社区的合作,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创造条件开放教育资源和公共设施,参与社区建设,完善与社区、有关企事业组织合作共建的体制、机制。健全兼职法制副校长的聘任办法和任职要求,探索借助社会资源和力量,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开展法制和其他有针对性的教育教学活动,改善学校周边环境。职业学校、高等学校要积极扩大社会合作,在决策咨询、教学科研、安全管理、学生实习实践等方面更多引入社会资源,健全制度,扩大社会参与的广度与深度。

五、依法办学,落实师生主体地位,形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育人环境

13.依法组织和实施办学活动。学校办学活动应当以育人为本,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切实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注重教育教学效果,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要严格依法依规招生,建立内部制衡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保证招生制度、选拔机制的公平、公正,招生活动的规范、透明。学校不得违背法律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擅自设立有区别的招生条件或规则。要健全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在专业设置、课程安排、教材选择等环节建立评估机制,建立教学质量的评估和反馈机制。要依据有关规定,完善管理制度,对学校内设机构开展或者参与经营性培训活动进行规范,保证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要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明确教师行为规则,坚决杜绝教师违反法定义务和国家规定,利用自身特定职权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

14.依法建设平等校园环境。大力弘扬平等意识,在体制和制度上落实和体现师生平等、性别平等、民族平等、管理者与师生平等的理念。全面落实面向每个学生、平等对待每个学生的原则,消除以不当形式对学生进行分类、区别对待以及带有歧视的制度、言行。要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平等受教育权利,不得以非法理由拒绝招收残疾学生。要为残疾学生平等、无障碍地参与学校生活提供必要条件和合理便利。

15.尊重和保护学生权利。要完善制度规则,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学生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资源,获得学业和品行评价,获得奖学金及其他奖励、资助等方面受到平等、公正对待。学生管理制度应当以学生为中心,体现公平公正和育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尊重和保护学生的人格尊严、基本权利。对学生进行处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依据充分、程序正当,重教育效果,做到公平公正。作出不利处分前,应当给予学生陈述与申辩的机会,对未成年学生应当听取其法定监护人的意见。对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要明确处分的期限与后果,积极教育挽救。要保障学生的人身权、财产权和受教育权不受非法侵害,杜绝体罚或者变相体罚、限制人身自由、侵犯人格尊严、违法违规收费,以及由于学校过错而造成的学生伤害等侵权行为,以及教师、学校工作人员对学生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16.尊重和保障教师权利。学校要依据《教师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教师聘任和管理制度,制定权利义务均衡、目标任务明确,具有可执行性的聘任合同,明确学校与教师的权利与义务,依法聘任教师,认真履行合同。要依法在教师聘用、职务评聘、继续教育、奖惩考核等方面建立完善的制度规范,保障教师享有各项合法权益和待遇。要充分尊重教师在教学、科研方面的专业权力,学术组织中教师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2。要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强化师德建设,明确教师考核、监督与奖惩的规则与程序。

17.建立健全学术自由的保障与监督机制。要依法建立健全保障师生的研究自由、学习自由和学术自由的体制、机制。健全学术评价制度,保障各种学术评价机构独立开展活动,建立公平、公正的学术评价标准和程序。要建立灵活的教学管理制度,鼓励、保护学生自主、自由的学习,形成有利于创造性人才成长的制度环境。要明确教师课堂教学的行为规则和基本要求,保障教师根据课程的有关要求,科学安排教学内容和方法,充分、正当地行使教学的专业自,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与效果。要建立完善对违反学术规范、学术道德行为的认定程序和办法,维护良好的学术氛围。

18.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学校配置资源以及实施干部选拔任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聘任、学术评价和各种评优、选拔活动,要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制定具体的实施规则,实现过程和结果的公开透明,接受利益相关方的监督。要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及中小学信息公开的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机构、制度,落实公开的具体措施,保证教职工、学生、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重点公开经费使用、培养目标与课程设置、教育教学质量、招生就业、基本建设招投标、收费等社会关注的信息。要创新公开方式、丰富公开内容,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使学生、家长以及教师对学校的意见、建议能够及时反映给学校领导、管理部门,并得到相应的反馈。学校面向师生提供管理或者服务的职能部门,要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充分告知办事项目有关信息,并公开岗位职责、工作规范、监督渠道等内容,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六、健全学校权利救济和纠纷解决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19.依法健全校内纠纷解决机制。要把法治作为解决校内矛盾和冲突的基本方式,建立并综合运用、调解、申诉、仲裁等各种争议解决机制,依法妥善、便捷地处理学校内部各种利益纠纷。要特别注重和发挥基层调解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团体和法制工作机构在处理纠纷中的作用,建立公平公正的处理程序,将因人事处分、学术评价、教职工待遇、学籍管理等行为引发的纠纷,纳入不同的解决渠道,提高解决纠纷的效率和效果。要尊崇法律、尊重司法。对难于在校内完全解决的纠纷,应当按照法定程序,提交有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社会调解组织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解决。对师生与学校发生的法律争议,学校应当积极应诉,认真落实法律文书要求学校履行的义务。

20.完善教师学生权利救济制度。学校要设立教师申诉或者调解委员会,就教师因职责权利、职务评聘、年度考核、待遇及奖惩等,与学校及有关职能部门之间发生的纠纷,或者对学校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提出的意见,及时进行调处,做出申诉结论或者调解意见。教师申诉或者调解委员会应当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权威性,成员应当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认可。完善学生申诉机制。学校应当建立相对独立的学生申诉处理机构,其人员组成、受理及处理规则,应当符合正当程序原则的要求,并允许学生聘请人参加申诉。学校处理教师、学生申诉或纠纷,应当建立并积极运用听证方式,保证处理程序的公开、公正。

21.健全安全管理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根据学生的身心特点和认知能力,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对学生教育与管理的法定职责,健全学校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切实保障学生、教师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维护学校秩序的稳定。要积极借助政府部门、社会力量、专业组织,构建学校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形成以校方责任险为核心的校园保险体制,建立学校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学生伤害事故调解制度,健全安全风险的事前预防、事后转移机制,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七、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形成浓厚的学校法治文化氛围

22.切实加强对学校领导干部、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治校意识与能力的培养。学校管理者要带头增强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牢固树立依法办学、依据章程自主管理、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尊重师生合法权益的理念,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准确把握权利与义务、民主与法治、实体与程序、教育与惩戒的平衡,实现目的与手段的有机统一。学校领导任职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以适当方式考察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治校理念的情况。学校要高度重视内部职能部门管理理念和方式的转变,切实提高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依法、依章程办事,为师生服务的意识。

23.全面提高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与能力。要认真组织教师的法制宣传教育,在教师的入职培训、岗位培训中,明确法制教育的内容与学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重要的和新出台的教育法律、法规要实现教师全员培训。要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要求,组织教师深入学习有关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民主管理权的法律规定,明确教师的权利、义务与职责,切实提高广大教职员工依法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参与学校管理的能力。对专门从事法制教育教学的教师,要组织参加专门培训,提高其对法治理念、法律意识的理解与掌握程度。

24.加强和改善学生法制教育。认真落实教育系统普法规划的要求,开展好“法律进课堂”活动。中小学要将学生法治意识、法律素养,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予以体现。要深入开展学生法制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不断丰富法制教育的形式与内容,使学生通过课堂教学、主题活动、社会实践等多种方式,掌握法律知识,培养法治理念。要把法治文化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平等自由意识、权利义务观念、规则意识、契约精神等理念,渗透到学生行为规则、日常教学要求当中,凝练到学校校训或者办学传统、教育理念当中,营造体现法治精神的校园文化氛围。要适当加大对《儿童权利公约》、《残疾人权利公约》等我国签署加入的重要国际公约的宣传教育,培养学生建立对多元文化、少数人群和弱势人群权利的尊重与平等意识。

八、加强组织与考核,切实提高依法治校的能力与水平

25.完善依法治校工作机制。学校要将依法治校纳入整体工作规划,明确学校领导班子、各级职能部门、工作岗位的职责,建立健全工作要求与目标考核机制。要将依法治校情况作为年度工作的专门内容,向教职工代表大会进行报告,并同时报送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应当设立或者指定专门机构、中小学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学校法律事务、综合推进依法治校,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聘请专业机构或者人员作为法律顾问,协助学校处理法律事务。学校的法制工作机构或人员在学校的决策、管理过程中要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对学校出台的有关管理措施、对外签订的合同、实施改革方案等,要进行合法性评估、论证。

26.健全依法治校考核评价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要把依法治校情况,作为对学校进行综合评估重要方面,在对学校办学和管理评估考核中,更加突出依法治校综合考核的作用,减少对学校具体办学与管理活动的干扰。要完善校长选任和考核制度,把依法治校的情况,作为考核学校领导班子的重要指标,创新考核评价机制,采取多种途径听取师生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都要建立由法制工作机构或者其他综合部门牵头负责的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机制,加强对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的指导,健全学校领导依法治校能力培训和考核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和鼓励学校积极实践、不断创新推进依法治校的制度、机制。

九、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对学校依法治校的保障

27.切实转变对学校的行政管理方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大力推动依法治校工作,严格依法行政,按照法律规定的职责、权限与程序对学校进行管理,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要切实转变管理学校的方式、手段,从具体的行政管理转向依法监管、提供服务;切实落实和尊重学校办学自,减少过多、过细的直接管理活动。要主动协调其他有关部门为学校解决法律问题,保障学校的办学自和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治理工作,依法维护校园安全,为学校改革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第9篇

我局成立了“__区教育局法治政府推进办”挂靠在局办公室,由丁左发副局长亲自牵头,统筹协调全局法治政府工作。局各科室按照职能范围具体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局办公室负责法治政府建设整体工作推进,局基教科牵头我局普法教育工作,局社管科、学前办、成教科等科室负责我局行政处罚、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检查等工作,督导室负责全区依法治校督导评估工作,局党办、团委负责组织党、团员及志愿者活动,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__区青少年法制教育馆)充分利用其法制教育平台,发挥对青少年普法教育作用。

全局上下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全力支持与配合“推进办”的工作。各街道教育办、各学校也能积极主动地配合我局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校、普法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此外,我局还按照《__市__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配强全区政府法制工作力量和发挥法制工作职能作用的通知》的要求,聘请资深法律顾问、配备法制员为全局法务事项提供咨询和建议。在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作出等决定均需法制审核方能作出。

在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过程中,我局坚持以上级法规政策为准绳,以实际工作为依据,多方征求基层意见,文件决策过程中遵循领导班子会议集体决策制度。

我局本年度共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一项,即《__区教育局行政处罚权裁量标准》,报区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两项,即《__区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18年__区民办学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我局严格按照《__区教育局领导班子会重大事项议事规范》,在制定每一项规范性文件时,均提交领导班子会讨论决策,同时在“__政府在线”网上公开向公众征求意见,并向各相关部门书面征求意见。在制定《__区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时,考虑到该规范性文件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我局还广泛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提出意见,召开座谈会、论证会,按照进度安排,我局还将对《2016-2018年__区民办学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进行专家评审,并邀请我局资深法律顾问和法制员对上述两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切实保障规范性文件程序、内容合法。

1、理顺内部职能,突破机制壁垒

为增进申请人高效便捷的办事体验,提高服务满意度,按照《__区2015年加快行政审批改革提升行政效能工作方案》,我局经反复研究与试运行,不断推进流程优化和机制创新,并从各相关科室选调业务精干,独立设置运行审批服务科,将原分散在各个业务科室的审批服务职能集中到审批服务科。审批服务科的职权范围包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校外午托机构的行政审批、行政确认(服务),面向社会人员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等工作。

2、畅通对外渠道,“一个窗口对外”

2015年10月15日,我局审批服务科暨我局28个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正式进驻区行政服务大厅,在全区率先实现行政审批服务“两集中、两到位”。其中,全流程业务25项,即来即办业务11项,联合办理业务13项,市民办理各项行政审批服务业务可在区行政服务大厅享受“一站式服务”,咨询求助、递交材料、领取结果均由大厅窗口受理,在便利市民、减轻市民负担的同时也提升了我局行政执行力和政务服务效能。

3、调整修订权责清单

自我局《行政权责清单》编制并向社会公众公布以来,严格界定行政权力边界,明确行政权力范围,明晰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继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且因我局内设机构职能调整,原各业务科室的审批服务职能已由我局审批服务科统一行使,并结合权责清单运行以来的遇到实际情况,根据《__区行政权责清单管理规定(试行)》,拟对我局《行政权责清单》作出调整优化,我局经研究,提出了“拟删除原行政确认类第15项面向社会招生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延长有效期”等八项修改建议,切实保证权责清单这一成果的公信力和可行性、科学性。目前,修改建议正在征求区法制办、政务办意见并按照《__区行政权责清单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程序报区编办核准备案。

2015年5月21日,区府办正式印发了《__区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集意见和咨询论证办法》,2015年11月3日,市法制办了《__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草案)》,我局严格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对我局现有决策规则和程序进行了梳理优化,制作了我局《重大决策事项公开征求意见事项和专家咨询论证事项目录》,已报区法制办备案,切实降低决策风险,提高决策水平,推进依法行政。

如在编制《__区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时,考虑到该

事项系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政策、重大措施,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多方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以及局法律顾问意见,同时按照《__区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集意见和咨询论证办法》的要求,制作了公开征集意见文书,并在“__政府在线”网站,通过适当途径进行了反馈,加强了决策的民主性;并邀请专家建言献策,召开专家咨询论证会议,由专家集体讨论提出意见,提升了决策的科学性;在决策作出前,我局也将组织法制员和聘请的资深法律顾问也对该计划进行了全面的合法性审查,确保该决策符合法律原则,不与各上位法相抵触,保障决策的合法性。1、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

根据《__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__区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管理暂行规定》(__府办〔2015〕11号)文件要求,我局经过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并征求区政府法制机构、区监察部门意见,同时在__政府在线“民意征集栏目”公开征求意见10个工作日,经修改完善形成《__市__区教育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送审稿)》。于2015年7月14日将《__市__区教育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送审稿)》提请区政府审定,经区人民政府审议通过,我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正式对外并实施。

《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明确了我局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权限、流程、处罚额度等,进一步促进我局执法公开透明,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

2、制定行政执法相关制度

为推动行政执法制度化进程,围绕《__区教育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我局还制定了《__区教育局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制度》、《__区教育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__区教育局案卷评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基本形成了我局行政执法制度体系,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贯彻实施。

3.行政执法案卷和行政处罚:我局本年度民办学校、幼儿园等运行情况良好,未进行行政处罚,未产生行政执法案卷,前期已经将情况书面向区法制办进行说明。

1、制定学法制度和学法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行依法治国方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根据我局实际工作情况,我局制定《__区教育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明确了学法对象、学法内容和学法方式。

同时,根据《__区教育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我局还拟定了本年度学法计划,多种渠道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通过日常学习、举报讲座、案例展示、局领导上法治课等方式贯彻落实学法制度,还规定了考核机制,决定采取日常评价、年度考试的方式对学法情况进行评价。

2、举办培训讲座

根据市、区部署,结合我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我局于2015年11月2日开展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主要内容的公务员依法行政与法治思维专题培训,邀请了资深教授为我局全体公务员进行法治讲座,并进行了开卷考试,全面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强化公务员法治思维,努力造就一支学法、懂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公务员队伍。

1、加大法律进校园宣传力度,创建法制教育环境

一是加强校园法制文化建设。通过校报、板报、橱窗、广播、校园电视台等形式,开辟法制教育园地,制广泛开展学校法制教育。二是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的作用。在课堂教育中,认真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同时,积极开设法制教育校本课程。联合区司法局编印《中学生法制教育读本》、《小学生法制教育读本》。2014年12月我局联合区法院、区司法局,共同拍摄的法制教育影片《莫让花季染尘埃》,在全区中小学生中组织观看。三是全面建立“一校一警一法官”制度。聘任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和法官,邀请律师、深大法制宣讲团,定期到学校开设法律知识讲座。四是积极举办各类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其中,利用每年的“6.26”国际禁毒日和“12.4”法制宣传日,认真组织全区中小学校,举办各种形式多样的禁毒教育和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五是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在全市率先建立一批校外法制教育基地,同时,与区法院建立的少年庭旁听庭审基地,与公安分局建立的看守所教育基地、与司法局建立的区中小学法制教育馆,与区禁毒大队建立的戒毒所教育基地等,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建立时间、数量和种类均走在全市前列。

2、开展章程建设,推行依法治校

学校章程是学校的“宪法”,是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主要抓手,是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关键因素,是深化教育改革、增强教育活力的重要途径。

2015年3月,按照省市有关学校章程建设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研究制订了《__区加强学校章程建设 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区教育局局长和教育督导室主任为组长的__区学校章程建设领导小组,同时设立五个工作小组,分别由教育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负责学校章程制定、核准、实施、保障、督查等工作。

第10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Johnny53369”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疫情防控、计划生育、安全稳定、党风廉政建设、扶贫开发等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0年,亳州市司法局在亳州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旗帜鲜明坚持和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2020年度,亳州市司法局疫情防控、计划生育、安全稳定、党风廉政建设、扶贫开发等事项“一票否决”情形。

一、立足服务大局,狠抓司法行政重点工作落实

(一)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两次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亳州市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共亳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等重要事项。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关于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工作方案》《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化依法防控疫情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为依法防控疫情、企业复工复产等提供法治保障。开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论文章和调研报告征集活动,在全面依法治省理论文章和调研报告征集活动中,我市荣获一等奖。

(二)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亳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审查市委市政府各类重大事项107件,提出审查意见400余条,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31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公布亳州市市直单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确定市直16家单位126项政务服务事项164项证明材料可以采取承诺制。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中聘请80名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举办全市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培训班。蒙城县被中央依法治国办表彰为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涡阳县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公示已结束。

(三)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继续开展“千村百镇人民调解大讲堂”等主题活动,开展宣讲5244场,受教育群众30多万人次,全市共办理人民调解案件5.59万件,调解成功率99%,3名个人和2个集体受到司法部表彰或通报表扬。办理市本级行政复议案件216件、行政应诉案件39件。亳州仲裁委受理仲裁案件404件,仲裁收费793.28万元。

(四)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全市、县、乡、村四级实体平台网络和村(居)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全市推行“律师超市”经验做法受到市委高度肯定。融入“12348”安徽法网建设与应用,开通店铺245个,发布产品1131个,开通率100%,产品发布数量和案例库数量居全省前列。全市办理公证23596件、司法鉴定4277件、律师办案19846件。投资29万元,依托“皖事通”建成律师预约会见服务平台,为全国首个依托“区块链+电子证照”技术,实现律师预约会见的全流程无纸化运行平台。全市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450件,完成全年任务的135.2%,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1272件,为农民工讨薪1946.3万元。成立疫情防控期间法律顾问团,编制《亳州市疫情防控法律知识50问》,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为依托,为全市100余家企业提供“一对一”法律咨询。亳州市司法局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五)加强重点人群管理。强化社区矫正安全管理,市、县区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5个、乡镇(街道)矫正委员会88个。2020年度新接收1960人,期满解除2412人,现在册2235人,刷证报到率99.8%,手机定位率97.8%。全面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专项清查活动,完成204名社区矫正对象就业技能培训工作。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全市刑满释放人员衔接2815人,全年开展远程帮教申请1815人次,成功会见1069次。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摸排上报涉黑涉恶线索63条。亳州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特赦实施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省委政法委组织第三方对全省政法机关满意度测评,亳州市司法局99.55分,位列全省第四名。

(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组建亳州市民法典宣讲团,举办民法典专题讲座。组织开展江淮普法行和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全面完成省对市“七五”普法评估验收现场考核工作。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力度,发布疫情防控普法宣传信息累计800余篇,疫情防控以案释法案例80余篇,累计浏览量80余万人次。

二、强化政治引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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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依法治教方针,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教政法[2003]4号)及《广东省中小学依法治校实施方案》(粤教策[2004]25号)精神,结合我市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含小学、普通/职业初中、普通/职业高中、普通/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等,以下简称中小学)的实际情况,提出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依法治校及“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行依法治教,把教育管理和办学活动纳入法治轨道,推动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完成新时期教育工作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通过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活动,增强学校举办者、校长、教职工及学生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水平,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

二、组织领导

依法治校涉及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是一项系统工程,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推进依法治校作为促进教育行政部门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依法治教进程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予以高度重视。

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是依法治校的工作机构。法制工作机构会同其他部门建立本地区依法治校工作的政策指导、组织协商、检查评估的协调机制,保证教育行政部门各职能机构自觉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履行学校的管理职责,按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基本标准,规范中小学校的依法治校工作。

学校要转变管理理念、明确依法治校的基本原则,制定推进依法治校的工作规划和目标,认真落实教育部《若干意见》和《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尤其是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要在依法治校工作中起到示范和带头作用。

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既要全面按照基本标准推进依法治校,也可以结合地区和本校的实际情况,选择急需解决的重点问题为依法治校的切入点,由点及面,启动依法治校的工作。

三、依法治校基本标准

(一)管理制度完善健全

1、依法制定学校章程。学校章程经教育行政部门审定,作为学校办学活动的重要依据,学校遵照章程实施办学活动。

根据教育法的规定,中小学校章程的基本内容是:

<1>学校名称、校址、类型;

<2>办学宗旨;

<3>办学规模;

<4>主要任务;

<5>内部管理体制;

<6>教师、职员、学生;

<7>经费来源、财产和财务管理制度;

<8>章程的修改程序。

2、依法制定各项管理制度。

(1)学校基本管理制度包括教育、教学、教师、学生、安全、财务、分配、物资采购、基建、后勤等制度。

(2)学校管理制度要求:

<1>管理制度制定程序合法。学校章程确定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由学校相关部门起草;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学校党委(党支部)、教师、家长委员会的意见,也可在校刊或校园网公布草案征求学生意见;涉及教师权益事项的规定,还应将草案提交教师代表大会或工会征求意见。草案修改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民办学校由校长提交学校董事会决定通过),校长签署公布。

<2>管理制度内容合法、公正。起草规定要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在规定其应当履行的义务的同时,应当规定其相应的权利和保障权利实现的途径。管理制度不得与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抵触,不得损害学生和教师的合法权益。

<3>管理制度形式合法。学校规章制度是学校文件,应当符合学校文件的发文形式。

<4>管理制度公开。学校规章制度应当公开,有条件的学校应在学校校刊和校园网公布。

<5>管理制度修订和废止。学校应当根据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部规章的变化及时修订和废止学校管理制度和规定,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学校管理制度和规定,要及时修改或者废止。修订和废止管理规定也应遵循管理制度的制定程序。

<6>学校管理制度和规定应当汇编成册。

(二)校内管理体制完善

学校基本管理体制应在章程中列明,并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1、公立中小学校要依法健全校长负责制,规章制度要规定校长决策程序和学校党组织的政治保障作用。

<1>校长具有合法资格;

<2>校长能按照章程履行学校管理职责,主动接受党组织和教代会的监督;

<3>有明确的党组织监督保障工作机制、具体监督保障措施。

2、民办学校要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的议事规则,规范决策程序。

<1>有合法的董事会、理事会;

<2>董事会、理事会有章程和议事规则;

<3>董事会、理事会能按照章程履行职责,决定重大事项;

<4>校长能按照董事会、理事会的决议履行学校管理职责。

3、内部机构设置符合规定。

<1>机构设置符合标准;

<2>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和岗位目标;

<3>有具体的工作要求和工作措施。

(三)办学活动依法规范

要保证学校的发展规划、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对外签订的民事合同等符合法律的规定;完善学校内部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的规定,健全监督机制,依法管理好学校法人财产。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办学活动。

<1>学校领导和管理人员熟悉教育的基本原则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学校的权利义务;

<2>有健全的管理系统并能有效的依法按照章程实施管理活动;

<3>学校的发展规划、各项管理制度符合法律规定;

<4>招生规定、招生广告、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退费标准和办法、财务、学校法人资产管理符合法律规定;

<5>对外签订民事合同经过学校法制机构的法律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6>学校无乱收费情况。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2、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

<1>学校领导和管理人员明确教育方针、办学方向、培养目标;

<2>教育方针、办学方向、培养目标及各项规定得到贯彻落实;

<3>学生社团组织的活动、校园文化活动健康、规范。

3、依法保障教育教学管理秩序,有良好的校风。

<1>教师岗位职责明确,遵守职业道德、教学制度和教学规程;

<2>学生学籍管理、教学监督检查制度健全并得到落实;

<3>考场秩序井然,考试规则落实。

4、教育教学质量良好。

<1>有健全的教学工作评估标准、评估方法和评估程序,并得到教师认可;

<2>教研制度健全落实;

<3>教师进修计划落实;

<4>学校教学质量评估合格。

5、贯彻落实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及规定,完善学校保护机制。

<1>建立了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

<2>学校设施设备无安全隐患;

<3>校园无凶杀、抢劫、等暴力犯罪行为;

<4>教师、学生无贩毒、吸毒、犯等严重违纪和刑事犯罪行为;

<5>校园无和封建迷信活动;

<6>投保了学校责任险;

<7>建立了学生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

<8>学生伤害事故依法妥善处理,赔偿责任落实;

<9>校园周边地区综合治理,周边环境文明、健康。

6、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进行的行政管理和监督。

<1>自觉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进行的指导、督导、监督和管理;

<2>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相关行政机关依法进行的检查、视察和监督;

<3>自觉执行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做出的行政决定。

(四)民主管理机制健全

1、依法建立教职工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并发挥积极作用。

<1>有健全的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组织和工作制度;

<2>学校发展等重大决策经过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

<3>工会和教代会能有效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

<4>工会能有效地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2、实行校务公开,校内监督机制完备。

<1>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财务收支、基本建设、物资采购等事项公开;

<2>教师职务评定与聘任、教师的评先、评优、教师工资、教师福利待遇以及涉及教职工权益的其他事项,向教职工公布;

<3>学校的招生规定、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等事项,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

<4>建立了家长委员会,学校决策涉及学生权益的重要事项接受家长委员会的监督;

<5>建立学校与社区、家长联系制度,定期听取社区、家长对学校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保障教师权益

1、依法聘任教师。

<1>学校聘任的教师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2>教师聘任合同的权利义务符合教师法和劳动法的规定。

2、依法保障教职工权利。

<1>教师职务评审制度合法;

<2>教师职务聘任制度合法;

<3>教师进修、培训制度符合国家规定;

<4>教师分配制度公正、合法;

<5>教师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和开展教学、科学研究等权利和工作条件得到保障;

<6>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相关的福利待遇得到落实;

<7>教师参与学校管理的校内民主管理机制得到落实。

3、依法管理教师。

<1&gt;教师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制度健全;

<2>教师能够依法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4、依法公正、公平解决教师与学校的争议。

<1>建立了教师违纪处理委员会;

<2>教师的违纪有明确的处理程序;

<3>对教师的处理决定的形式符合规定;

<4>教师的申诉权等救济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六)学生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

1、依法维护学生受教育权,保障学生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

2、尊重学生人格及其他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教职工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及侮辱、歧视学生的现象。

3、按照国家规定向学生收取费用,无乱收费现象。

4、建立了校内学生违纪处理委员会。

<1>学生违纪有明确的处理程序;

<2>学生处理决定的形式符合规定;

5、建立了学生申诉委员会。

<1>学生申诉委员会成员公开;

<2>学生申诉委员会申诉规则公开。

(七)法制宣传教育成效明显

1、认真贯彻国家和教育系统“四五”普法规划,法制教育成为学校重要的日常工作。

2、建立普法责任制,成立了学校普法领导小组。

<1>普法工作有规划、有措施、有总结;

<2>学校领导学法制度落实;

<3>学生法制课在计划、课时、教材、师资方面做到“四落实”;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4>教职工学法制度落实;

<5>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落实;

<6>法制教育考核制度落实。

3、法制宣传教育有成效。

<1>学校形成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

<2>校领导依法办学;

<3>教师、学生法律意识明显提高。

(八)依法治校工作机制健全

1、学校党政领导重视依法治校工作,制定依法治校实施方案,定期研究依法治校工作。

2、学校聘请了法制副校长。

3、学校有负责依法治校工作的机构。

4、依法治校工作机构职责:

(1)审核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2)处理学校内外法律事务;

(3)受理学生申诉;

(4)负责学校普法教育。

5、建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依法治校领导小组。

6、学校法制工作机构职能明确、人员到位。

7、依法治校年度计划实施方案得到落实。

四、实施步骤

(一)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地区依法治校工作方案及依法治校示范校具体要求,开展本地区依法治校工作和创建本地区依法治校示范校活动。

(二)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方案中第三部分(基本标准)的要求,逐条对照,认真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并在每年10月中旬评出本地区依法治校的示范校作为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候选单位,被确认为“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将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

(三)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依法治校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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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脚服务文广事业发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一)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注重法制教育与干部职工意识教育相结合,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形成崇尚遵守宪法、贯彻维护宪法、自觉学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强市场经济和宏观调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大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知识产权、生产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促进文化娱乐、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生产经营和管理,推动文化娱乐、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市场平衡较快发展。通过举办法制讲座、送法进企业、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提高行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水平。

(三)突出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推进三项工作深入开展。增强公民法法律意识,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力,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促进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和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深化法治创建活动,全面提高社会法治管理水平

(一)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结合,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的意见》,进一步深化法治机关(单位)创建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促进管理创新,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夯实法治城市细胞工程。大力推进“诚信守法企业”、“法治单位”系列创建活动,逐步形成崇尚法治、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三、深化“法律六进”活动,抓好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

总结“法律六进”的好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指导意见,针对不同对象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全民普法的深入开展。

四、加强普法队伍和阵地建设,创新法制宣传的方式方法,增强普法依法治理的实效

(一)充实普法骨干队伍,加强法制文艺队伍、执法队伍的培训和建设,通过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着力提高普法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性文化活动相结合,引导各类文化团体参与法治文化建设,着力建设法治文化传播平台,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引导力和感染力。弘扬法治文化,加大法制文艺作品的创作和推广力度。认真组织我市业余作者创作更多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作品,认真组织形式多样的法制文艺演出活动,引导公民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法律价值取向和法律行为方式,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