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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周边安全整治工作

时间:2022-02-01 09: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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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周边安全整治工作

第1篇

根据县食安办关于印发《隆回县2014年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五个一批”专项整治,即查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取缔一批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曝光一批违法违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引导一批“四小”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小超市)规范生产经营,创建一批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示范单位,进一步规范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净化饮食消费环境,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范围

(一)全镇范围内所有中学、小学、幼儿园和托儿所等各级各类学校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二)校门两侧及街道对面两侧200米范围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三)向学校配餐(含托餐)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三、整治对象和内容

(一) 学校食堂、学校内部及校园周边餐饮店、为营养改善计划提供配餐服务的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1. 查责任落实,看是否建立学校法人代表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主管校长是否具体负责的工作制度,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

2. 查主体资格,看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在餐饮服务许可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是否持续保持生产经营许可条件;

3. 查进货渠道,看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帐,是否索证索票,进货渠道是否正规,是否使用来源不明的原料加工制作食品,食品仓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定期对食品原料仓库进行清查;

4. 查卫生条件,看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是否整洁,食品的冷藏、消毒、防蝇、防虫等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加工用具、容器以及餐具的靖洗、消毒措施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5. 查从业人员,看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培训证明等;

6. 查添加剂使用,看是否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是否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对食品添加剂实施“五专”管理(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拒保存),并按要求公示。

(二)学校内部及校园周边食杂店。

1.查主体资格,看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持续保持经营许可条件;

2.查进货票证,看食品经营者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义务,是否妥善保管进货凭证;

3.查从业人员,看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4.查经销食品,看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是否销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

5.查包装标识,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虚假标示,是否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是否标明食品主要成分和含量,是否标明生产日明和有效期限;

6.查散装食品,看在贮存位置、外包装或容器上是否标明食品的名你、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校园周边食品摊贩。

重点检查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食品包装材料是否无毒、无害、清洁;餐饮具是否清洗、消毒;是否在指定场所、区域、时间内经营;严禁食品流动摊贩进入校园区域内,坚决制止非法食品摊贩设摊并向学生兜售食品的行为。

四、步骤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中旬至3月底)。

各食品安全监管单位要根据镇里方案,明确责任人,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各监管单位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加强专项整治期间执法力量。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l日至10月15日)。

1.集中排查。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4月上旬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掌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现状,分级分类制定整改措施。中心校要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对学校食堂和商店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2.集中执法。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春季、夏季、秋季三次集中执法行动,坚决清理取缔校园及周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和食品流动摊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处理。

3.集中抽检。在6月、9月对校园及周边销售的食品进行集中抽检,重点抽检学生消费相对集中的肉制品、方便面、饼干、冷冻饮品、果冻、饮料、油炸食品、薯类食品、膨化食品、糖果制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豆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品种,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食品及时下架,立案查处。

4.集中销毁。10月上旬,配合做好全县统一开展问题食品公开销毁活动,对整治行动中收缴的问题食品集中销毁。

5.集中曝光。9月下旬,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曝光专项整治中查处的典型案例,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强化自律,诚信经营,主动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

(三)总结评议阶段(10月16日至11月15日)。

1.集中评议。镇政府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及家长、新闻媒体、社会监督员等代表对各级各类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议。对评议出的好的典型予以表彰,并总结推广,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对评议出的问题,有条件整改的立即改正,暂时无条件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计划,积极创造条件,限时整改到位。

2.集中检查。加强督查督导,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县食安办。10月上旬,县里将组织联合检查组,每个乡镇抽查不同类别学校3个,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地整治情况进行检查。

3.集中通报。10月下旬,县里将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开展好的地区、部门和学校进行表扬,对工作开展较差的地区、部门和学校通报批评。

(四)整章建制阶段(11月16日至11月30日)。

认真梳理整治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征求基层意见、建议,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效。

五、责任分工

专项整治工作由镇食安办牵头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优势,密切协作,联合行动,切实搞好这次专项整治。

(一)食安办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有关部门,成立综合执法检查组,开展执法检查。

(二)中心校负责监督各级各类学校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及食品安全应急方案的督查、指导;指导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引导学生合理饮食,自觉抵制垃圾食品,不在路边摊用餐,不向流动摊贩购买食品,增强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工商所负责学校内部及校园周边流通环节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无证无照经营。

(四)城建办负责对校园周边非指定场所、区域、时间内经营的食品摊贩依法予以取缔,全面整顿规范校园周边马路市场。

(五)农业、畜牧水产、卫生、派出所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参与执法检查,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镇政府成立以镇长刘琴任组长,陈端阳、贺青贞任副组长,袁旭曦、罗黎、陈光亮、胡健璞、杨素娇、游训光、田从军、李谟长、欧阳杲靓、郭军、为成员的镇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专项集中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光亮兼任。镇里成立联合执法组,以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取得成效。

(二)要依法整治。在整治行动中,既要严格执法,依法从严从重查处一批大要案件,对情节恶劣的一律顶格处罚,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营造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又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在执法过程中,要全面履行执法告知、说明理由等义务,把工作做细,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对情节轻微的,责令改正或限期整改,坚决纠正“重实体轻程序”、“重处罚轻纠正”等错误倾向。

第2篇

一、工作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出发点,在县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各所、队集中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各类违法犯罪和违规经营活动,切实解决社会各界和广大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消除隐患,努力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育人环境,为建设“平安校园”提供保障。

二、整治重点

1、强化职责,狠抓监督管理工作。全系统积极协调配合职能部门工作。全面整治校园及周边非法经营、乱设摊点等违规现象的整治。加强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管理,坚决取缔非法或违规经营的饮食摊点,依法查处摊点经销的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不合格,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和保持期、未经检验、冒用其他生产企业的名称、包袋标签生产的冒牌食品。

2、积极协调、配合职能部门工作。全系统积极配合文广局、公安局、教育局对全面开展校园及周边网吧等娱乐场所及文化市场整治。加强对校园及网吧的管理,坚决取缔和清理整顿校园周边违法违规经营的网吧,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问题;加强对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管理,查封、收缴非法出版物和音像制品。在管理对象开展拉网式检查,不留死角,不留执法盲点,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未成年儿童健康成长。

3、尽职尽责,积极配合镇政府工作。各基层工商所,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镇政府综治办工作,认真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确保辖区校园及周边环境秩序良好。

三、时间安排与方法步骤

整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6月1日至6月5日。县局将制定《全县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各基层工商所,希望各所要及时制定本单位详细实施方案,作出具体工作安排,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6月6日至7月20日。各基层工商所要积极配合当地镇政府工作,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7月21日至7月30日。各基层工商所要总结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巩固提高整治效果。同时,要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整治校园及周边经营环境、卫生环境、治安环境,努力营造安全整治、健康文明、秩序井然的育人环境。

四、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提高认识。为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局党组书记、局长同志担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同志担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及工商所所长为成员的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股。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同志兼任。各基层所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各所要开展教育宣传工作,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职工、在校学生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参与和支持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宣传造势,创造有利于综合整治的舆论环境。

第3篇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针对校园食堂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集中开展整治工作,建立食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范围

学校食堂、周边流动小摊贩及小食品商店。

三、整治内容

1、学校食堂卫生情况:由领导小组检查学校食堂卫生制度落实及卫生工作开展情况,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并限期整改;

2、由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检查学校食堂保管室工作,包括卫生、食品原材料的分类保管是否合符要求,是否规范,是否建立了食品原材料进货台账制度,每天加工供师生食用的饭菜是否按要求留样;

3、由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检查学校是否经常性开展了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工作;

4、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镇司法所定期清理流动摊贩,检查校园周边食品小商店的食品卫生安全情况,并经常教育学生不卖不吃小食品商店销售的食品。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1、重视和加强对学校食堂工作的管理。堂食品安全卫生工作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重在检查、防患未然。

第4篇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做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保障我乡学校的良好教学和生活秩序的必要前提,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县对这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把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狠抓落实,为此经研究成立了以乡长唐黎*为组长,乡分管的政法书记徐传*,乡综治专司副乡长韩*为副组长的专项行政领导小组。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以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为立足点,以安全文明校园建设为切入点,以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排查化解为着力点,集中整治学校及周边的治安乱点和突出问题,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体制机制,全力维护学校及周边的治安秩序,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环境,确保我乡在当前和奥运会期间不出现影响学校稳定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问题。

二、工作任务及重点

一是集中打击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使涉及师生的各类案件明显减少师生安全感明显增强。

二是坚决打击清理黑网吧,整治违法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整顿和取缔校园及周边地区非法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点和各类流动摊点,依法取缔和收缴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各类非法出版物。

三是整顿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加强交通管理,增设标语,防止交通事故发生,避免人员伤亡。

四是整顿和取缔影响学校的游商小贩、摊点,拆除校园及周边特别是校园大门两侧违章违规建筑。

五是加强学校内部治安管理,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督促学校做好各项安全大检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各单位职责

1、乡综治办:是本次专项整治行为的牵头部门之一,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督查和协调,及时向乡党委、政府汇报情况,争取重视和支持。

2、乡宣传部门:协助综合办做好牵头工作,对教育、卫生等单位的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统一组织,督查和协调。

3、乡中心校:要协助综治办做好牵头工作,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加强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切实维护好校园治安秩序;要督促学校认真做好校园内部的整治工作,清理整顿校园内部的网吧,歌舞厅,录像厅等场所和违章建筑、商业摊点及出租房屋等。各学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校园内部的治安环境整治工作,加大校园内综合治理工作力度,净化校园内部环境。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包括计划外学生的管理,努力维护校园秩序。两所中学要力争在校园安装技术防范的设备。

4、各中小学:要集中开展“清理小书包”杜绝不良口袋书“活动,坚决禁止不良或有害读物在校园内的传播。大力整顿校园内部的秩序,协助公安机关加强校园的外来人员和出租房屋的管理,检查并整改内部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的治安秩序整治工作。

5、派出所:要加强对学校周边的巡逻控制,及时接警处置,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要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发生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对校园及周边存在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要坚决铲除,大力整顿学校周边交通,治安秩序,加强对流动人员和出租房屋的管理,积极参与有关部门的整治工作,为整治工作提供执法保障。

6、司法所:要与教育部门一起,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和教育,特别是开展对新入校学生的安全防范教育,进一步做好对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培训,为广大师生提供法制咨询服务,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积极参与调解学校及周边地区的矛盾纠纷。

7、工商所:要加强学校及周边文化和娱乐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在学校公示无照经营举报电话,坚决查处取缔学校及周边的无证经验。

8、卫生防疫站:加强对校内食堂的食品卫生监管,排查相关隐患,加强学校周边饮食经营的食品卫生监管,督促整改。

四、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从5月8日开始至6月8日结束,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工作部署(5月8日——5月18日)各学校,各有关单位对学校周边的治安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摸排,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登记造册,上报乡综治办,乡再统一上报县综治委和县教育局,在此基础上,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安排部署,全面启动集中整治学校及周边秩序工作。

第5篇

一、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覆盖全乡的组织网络。

我乡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任组长政府乡长任副组长,我乡教育专项负责人和学校校长为成员的乡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学校也相应成立了以学校校长为组长、以学校的副校长与大队辅导员、团委书记为成员的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从而形成了覆盖全区的整治组织网络,强有力地保障了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

(二)明确任务,认真制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我乡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我乡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对整治工作的任务目标、工作重点、主要措施、实施步骤均提出明确的要求。学校也按照我乡领导小组的部署,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学校整治方案,全乡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按照方案有条不紊地进行。

(三)加强教育,以宣传法律法规为重点提高防范意识。

我们充分发挥法制教育活动的作用,开展系列活动。今年以来,学校办黑板报10多面,校园广播专题播报5余次,举办图片展览2次,班会、队日活动2次;观看预防犯罪、抵制的电视录像片1次,中小学共有280名学生参与;张贴法制宣传标语2余幅。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广大师生都能用法律法规要求自己,教师做到依法执教,教书育人,对有错误的学生,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细致地做学生的思想工作,用正确地舆论引导人,用高尚的人格塑造人,杜绝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学生能做到从小知法守法,培养优秀品德,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切实提高学生法律意识和自我防卫能力。预防校园暴力和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

(四)依法治校,健全规章制度,为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提供可靠保障。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学校结合实际,完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教师手册》、《学生管理手册》《寄宿生安全管理制度》《告学生家长书》《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礼仪常规》等,同时严格了门卫制度,要按学校要求做好来访登记,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严禁一切机动车辆、外来人员、陌生人员未经允许进入校内。建立校园安全巡视工作制度,组成校园安全巡视工作小组,负责早入校、晚放学及午休、课间的安全巡视工作,安全员不定时在校园内进行巡视、排查、预防和及时处理各种治安隐患。学生上学、放学期间,学校在采取定点执勤与巡视相结合。并成立督导检查组经常检查校园及周边环境重点防范场所的消防安全设备、防盗报警器、交通指示标志,做到人防与技防相结合,在依法治校的基础上,确保校园平安。

(五)从源头抓起,及时化解内部矛盾。

我们在具体工作中,一是坚持疏通源头,从改进干部作风和教师教风等方面来抓。广大干部及教职员工从自身做起,端正工作态度,改进工作作风。二是各学校均设立了整治信息员,做到信息渠道畅通,及时掌握校情师意动态。三是抓调处,及时把不安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中。对查出的重点矛盾隐患问题,按照整治责任制的要求,将问题逐一落实到各级领导和责任人。四是抓。我们力求“阵地前移,重心下移”,采取切实措施,注重工作实效,切实做到了“管好自己人、办好自家事、看好自家门”,营造良好的“小环境”。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做到事事有回音。对不能解决的问题,我们尽量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对突出问题及,我们都安排专人负责,作好思想工作,引导和教育他们顾全大局,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六)协调联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我们与派出所、小学联合,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治理。我乡组成专项检查组,定期对校园周边进行检查,经排查,我乡学校周边没有非法、违规经营的出租房屋和网吧、电子游戏厅、音像厅、歌舞厅等娱乐场所,以及音像书刊点,不法饮食摊点和其他各类非法经营的商业摊点等。

二、效果及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得到了加强,我乡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有了明显改善,影响学校的治安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但距离上级和人民群众对我们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交通环境复杂影响学生的交通安全。小学处于交通主干道旁,行驶车辆较多,无法保障行人特别是未成年学生的交通安全。二是,学校附近流动的饮食小摊点出售的食品没有必要的证件和质量卫生保障,在有治理时效果较好,但过后容易出现反弹。

第6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创建“平安*”和“平安校园”为目标,按照上级关于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要求,大力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工作,积极依靠政府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治安案件和破坏校园治安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认真落实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措施,进一步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有效排除校园及周边各种安全隐患,扎实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完善健全校园及周边秩序长效管理机制,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镇里专门成立了*镇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谢明荣任组长,镇长黄靖、镇党委副书记蔡昌光、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刘寅初为副组长。成员为顾祥会、吴成其、陈少玉、林章听、陈浙微、吴文敬、黄阿晓、陈锡金、胡安芬、林伟国、梁刚、蔡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顾祥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实施步骤

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分准备、集中整治和巩固成果三个阶段,时间从11月上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

1.准备阶段(11月5日前结束)

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镇里的统一部署,有关部门和学校要认真梳理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存在的主要问题,将排查出来的需整治问题以书面形式上报给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集中整治工作计划,明确人员分工和责任,并做好动员发动工作。

2.集中整治阶段(11月6日至12月15日)

积极依靠各职能部门,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活动,并建立长效管理和整治机制。组织开展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检查专项行动,通过实施行动,进一步加大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声势。

3.巩固成果阶段(12月16日至12月底)

对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进一步查找薄弱环节和隐患,落实整改工作,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果。同时,加强长效工作机制建设,完善“平安校园”创建规划。于12月30日前将集中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市综治委。

四、工作内容和职责分工

1.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以公安派出所力量为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近来发生在校园及周边的盗窃、敲诈、抢劫师生财物、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侵害师生和侵扰学校的流氓恶势力,坚决铲除校园及周边存在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在治安问题突出的地段和校园周边要增加执勤点,增加巡逻警力,防止拦路抢劫、敲诈和伤害师生的校园暴力案件发生。

2.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文化环境。以工商分局、公安派出所、电信分局、文化站力量为主,清理整治学校周边的文化环境;坚决取缔非法网吧、电子游戏室、录像室、歌舞厅、音像报刊出租点;在学生中组织开展“清理小书包、拒绝不良口袋书”活动,坚决禁止不良或有害读物在青少年学生中传播。

3.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以交警中队、城管中队力量为主,健全交通安全设备和警示牌。通过“安全教育宣传周”等形式,加强师生交通知识和法规教育,学习自护知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4.集中整治影响师生安全的食品卫生。以卫生监督所、环保所力量为主,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防止呼吸道、消化道等传染病的发生、传播和蔓延,做好学生常见病的防治工作。依靠工商、卫生清理和取缔学校周边的流动摊贩,清理和整治学校及周边的饮食场所。加大对学校门市部、食堂食品卫生检查和督改力度。加强食品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和坏人投毒事件的发生。

第7篇

 

一年来,根据全省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以及我市综治委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指示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和周密组织下,教育局、公安局、城管局、防疫站以及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部门通力协作,积极行动,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创造良好的治安秩序,形成了全区上下齐抓共管的大好局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成立机构,周密部署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我区成立了区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担任,区政府主管教育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公安、教育、司法、城关、文体、工商、妇联、共青团、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区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局副局长兼任。区综治委制定了《全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了工作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和整治安排。区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各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周密部署。

 

二、部门配合,协调联动

 

根据区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安排和整治方案,各相关成员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学校、幼儿园都成立了相应组织,制定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积极进行各种治安隐患的调查摸排工作,进一步增强治安防范能力。区防疫站在《**省食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基础上,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为龙头,按照区《通知》要求,分阶段继续在辖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从业单位实施拉网式卫生监督检查,出动监督员268人次,车辆42台次,监督检查141户,对学校、幼儿园及食品从业单位提出书面改进意见,限期整改到位,严防食物中毒或病源性疾病患的发生。****办事处、****办事处深入学校及幼儿园进行了摸底调查,对存在的学校门前摊点、交通拥挤和个别学校的电线老化、幼儿园没有实行凭接送卡等问题进行了登记,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各学校、幼儿园都落实了安全责任制,明确了一名分管副校(园)长,专门人员负责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制度。

 

三、突出重点,加强整治

 

1、加强对重点部位及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目前,没有发现重大突出治安问题。

 

2、加强了对学校及幼儿园内部整治工作。我们将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作为重点内容,每学期总结一次,每学年表彰一次,实行年终评优一票否决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校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制定了整改措施,建立了台帐登记制度,定期跟踪。同时对不合格办学机构和教职工情况进行了摸底清查。截至目前,没有发现重大校园内部安全隐患。现有教职工都符合上岗资格要求,没有发现精神病和传染病等病例。

 

3、加强对学校周边刑事、治安案件的侦破力度。目前,我区不存在没有侦破的刑事治安案件。

 

4、校园周边摊点及非法建筑清理情况。区城管部门、各办事处加大了工作力度,校门前流动摊点、非法建筑等正在得到及时清理,校园周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5、学校及幼儿园周边交通设施及报警点、治安服务岗设置情况。我区各学校门前都建立了必要的交通设施,如速度标志、斑马线等,车辆经过频繁的路段有值勤民警定时执勤,确保学生安全。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第8篇

首先,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和市综治委对检查组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同时,恳请检查组各位领导对我市的集中整治工作提出宝贵意见,以利于我们今后进一步抓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在汇报正式开始之前,我简要向各位领导介绍一下我市各类中小学校的基本情况。*市教育系统共有教职工5066人,其中党员1154人,共有各类学校57所、在校生54036人,其中高中3所、在校生4865人;职业高中1所、在校生2741人;初中17所、在校生18079人;小学33所、在校生26925人;幼儿园3所、在校生1426人。

我的汇报分三个方面:

一、工作回顾

州综治委《关于开展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下发后,市委、市政府和市综治委高度重视,将集中整治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工作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实现了集中整治工作的整体推进。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州综治委部署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后,市综治委立即将州里精神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市委书记××*,市委常务副书记××*,市委副书记、代市长××*等领导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责成市综治委按州里要求,迅速制定方案、组织落实,并要求全市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站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来做好这项工作。市综治委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集中整治工作,成立了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综治委主任××*同志亲自担任组长,市公安局、市文体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团市委、市公安交警大队、市公安消防大队等相关单位和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市综治办制定了《××市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行动方案》,将集中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9月25日至10月18日为集中排查整治阶段、10月19日至10月23日为自查自改阶段、10月24日至10月28日为检查验收阶段。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综治办先后组织召开调度会两次,专项督察行动两次,确保了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市综治委的强有力领导和市综治办的多方协调下,全市综治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对全市各类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进行了全面治理。

(二)强化措施、综合治理

一是严厉打击处理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公安及相关部门集中力量对师生反映强烈的抢劫、伤害等犯罪活动进行了重点打击。今年1至10月份,在破获的各类刑事案件中,涉案未成年人133人,占总数(785人)的16.94。目前,我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较以往有了明显好转,涉及师生的治安和刑事案件基本杜绝,师生安全感明显增强。

二是强化对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管。利用9月至10月末近一个月的时间,市综治办协调市文体局、市公安局等部门,针对全市各类中小学校周边网吧、游戏厅、音像制品店等文化娱乐经营场所进行专项治理。集中整治开展以来,共没收非法光盘2650张;非法书刊2378册;取缔无证经营音像制品摊点5家;检查网吧416家;查处举报案件7件,立案调查49件,办结案件13件。对学校周边200米以内的9家游戏厅下发了限期拆迁整改通知书。目前,全市各类学校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游戏厅已全部取缔,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得到了进一步净化。

三是整顿校园周边商业经营秩序。集中整治期间,市综治办组织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对市内十六所小学,十八所中学校园周边各类摊点进行了检查整顿,没收无证流动商贩经销的小食品40余公斤,盒饭3000余盒,清理无证流动商贩30余人。同时,拆除了××大学、市第七中学附近搭建的水果棚、烧烤棚等违章摊点11个。

四是加强交通设施建设。集中整治开展以来,市政府投入20多万元资金,为20所中小学校增设了各类交通设施,其中新装电脑监控设备2套,计150000元;新设道路交通标志牌26块,计31200元;新施划人行横道线5处,计5000元;新增黄闪灯1处,计 6000元。同时,市公安交警大队还安排警力在临街学校的上学、放学时间进行交通疏导,预防和控制交通事故的发生,并且配合中小学校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活动以及小交警上路宣传和管理交通活动。

(三)堵塞漏洞、清除隐患

为了彻底杜绝校园安全隐患,为广大师生创造安定详和的教育学习环境,今年以来,市政府全面加大了对中小学校的资金投入,仅上半年就投资近600万元,用于更新和添置各类学校消防设施和校园安防设施维修。

20__年9月20日至10月25日,按照《全市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行动方案》安排并结合全州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工作电话会议精神,市综治办组织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公安消防大队等部门,对各类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检查中学20所,小学35所,幼儿园3所,发现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网络安全、交通安全等四类、25大项、155小项安全隐患,并责令相关部门限期整改。通过对安全隐患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各类学校和学校安全责任人预防安全隐患的责任意识,校内安全隐患大幅度减少。

二、存在问题

经过三个阶段的集中整治,我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有了明显改善,影响学校的治安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但是,在整治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打击力度不够大。以大欺小、抢劫学生财物和收取保护费等违法行为在各校不同程度的存在,但是因为犯罪嫌疑人多为未成年人,一般都不满法定追究刑事责任年龄,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州里又没有专门的少管所和工读学校,对这部分人的教育和管理缺少有效措施。

二是家庭教育缺失。我市有一种特殊情况,单亲、离异、出外打工家庭孩子占相当比例,家庭教育缺失。如,检查中我们发现一些未成年学生到个体旅店住宿,有的甚至男女混住,对社会和学生的身心成长造成了严重影响。

三是个别网吧仍然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虽然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已经取缔,但我市仍有101家网吧在其他位置经营,个别业主受利益驱动,置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于不顾,接纳未成年人上网,超时经营,对沉迷于网吧的孩子不加过问,甚至纵容他们违规上网。

三、下步工作打算

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已结束,回顾工作,总结经验,市综治委确定今后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大对个体旅店的整治力度,彻底取缔“黑旅店”,坚决禁止旅店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住宿。

二是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工作制度。加大对安全隐患整改力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到人,限期整改,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三是继续对文化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进行整治,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是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和监督查究机制。将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任、流于形式、学校及周边治安面貌没有彻底改观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取消其评先创优资格,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对在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9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建和谐校园。

二、工作目标

经过整治,普遍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学校安全工作体系,充实完善管理机构和人员,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中小学、幼儿园各类设施的安全隐患得以消除;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状况明显改善;恶性刑事案件得到有效遏制;师生安全意识的防范能力明显增强;学生的意外伤害事故明显下降;全社会对中小学生的安全保护程度明显提高,努力把每所中小学建设成为平安、卫生、文明、和谐的校园,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三、责任分工

整治行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

(一)市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二)各县(区)负责组织实施本县(区)的专项整治行动。

(三)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责、齐抓共管。

具体分工详见附件。

四、实施步骤

(一)成立机构,制定方案(11月23日之前)。为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决定成立*市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朱敏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黄小华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收集整理全市学校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情况,指导协调全市学校专项整治行动。各县区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亲自挂帅,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统一行动,各负其责。各县区(开发区)、市直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提出的要求,迅速制定符合本县区(开发区)、本单位实际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保障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区(开发区)要在11月27前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和具体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办法报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

(二)统一部署,分头行动(11月24日—12月10日)。各县区(开发区)、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在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着重就以下三项重点工作尽快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并在12月10日前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书面汇报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1、大力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行动。由公安部门牵头、行政执法、文化、卫生、工商、新闻出版、教育等有关部门参加,在各级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对学校周边的治安状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校园周边道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进行全面整治,依法清理整顿校园周边的非法网吧、书摊、小卖部、歌舞厅、游戏厅、录像厅、流动饮食摊点等场所,使校园周边环境有明显改善。

2、全面排查校园安全隐患。由各级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对其行政管理范围内的每一所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进行排查整改。要对查出的每一处安全隐患登记造册,逐级上报。各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组织公安、卫生、质监、建设、公安、交管等部门,对学校幼儿园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复核,并开展重点检查和抽查。

3、严肃查处一批重大案件。由各级公安机关组织实施。要把侦破、查处针对未成年人的伤害案件作为工作重点,对已经发生、尚未侦破的侵害校园和伤害未成年人的恶性案件,集中力量、挂牌督办、限期侦破。对破获的案件,司法机关应依法从重从快判决。对影响恶劣、社会反应强烈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三)全面整改,督促检查(12月11日—12月20日)。要将整改贯穿于整个专项整治行动的全过程,边查边改,通过整改达到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目标。各县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工作薄弱环节,要提出具体整改办法。凡是学校能够自己整改的要限期完成;学校整改有困难的,要逐级上报,由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并及时检查和督促整改落实情况。有关部门要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时间表和相关责任人,层层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把专项整治工作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在整改阶段结束后,组织专项督查组,检查验收各县区及学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重点督查内容:

1、各级政府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学校符合基本办学条件(包括经费、校舍、师资、班额等),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的情况,以及对学校安全工作应履行的职责情况。

2、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0部委联合颁发的部长令《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第23号令)的情况。

3、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2006年11月20日召开的全国、全省中小学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专项整治行动,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教育工作,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需要,各县区(开发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把它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真正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确保此次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第10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排查整治,使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制度等得到进一步落实,广大师生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得到进一步完善,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杜绝涉及校车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工作内容

这次集中整治活动,主要是落实学校自备和租用校车的安全责任、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完善校车车辆和驾驶人档案管理,学生上下学组织管理;学生集体出行活动的组织,确保师生出行乘车安全。

(一)成立济南市中小学校车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支队长鲁德和、市教育工委副书记刘向伟任组长,市交警支队副政委翟玉成、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处处长周邦义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教育局与交警大队联合成立相应工作组,落实本辖区整治工作。

(二)建立自备或租用校车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安全责任。配合交警部门进一步对辖区校车、驾驶人数量、情况以及校车沿途、学校周边情况进行梳理排查,摸清底数,健全管理台帐。

(三)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广大家长和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不乘坐不合格车辆,不乘坐超员车辆。加强学生上下学组织管理,合理安排学生接送车辆数量,杜绝超员现象。

(四)按照省公安厅、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贯彻实施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第2号修改单的通知》要求,配合交警部门进一步做好校车外观标识喷涂和标牌核发工作。

(五)配合交警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接送学生和校车超员、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

(六)配合交警部门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

三、活动安排

集中整治活动自10月上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具体安排为:

(一)组织部署阶段(10月上旬至10月中旬)。根据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宣传发动和组织部署。认真开展排查摸底,对校车、驾驶人数量、情况以及校车沿途、学校周边情况进行梳理排查,摸清底数,健全完善管理台帐。同时对校车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深入排查,边排查边整治。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下旬至12月上旬)。公安、教育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发现问题,查找不足,加强督导。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宣传,进一步规范、落实校车及交通安全管理制度;配合交警部门继续做好校车外观标识喷涂和标牌核发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营运接送学生和校车超员、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按需要增加交通信号灯,设置减速装置,设立限速、禁鸣标志及人行横道线和安全提示,施划停车泊位,方便接着学生车辆的停放,规范停车秩序。集中整治以县(市)区交警部门、教育部门为主,市公安交警部门和教育部门对重点地区整治活动进行督察。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中旬至月底)。各县(市)区公安、教育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查找不足,加强督导。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完善制度,增加投入,建立和完善校车及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第11篇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成立了以局长徐英杰、书记王咏才为组长的学校周边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副局长担任,成立了交通整治工作办公室,由担任办公室主任,为成员。将此项工作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门召开了党组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制定了具体措施,明确了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随后,召开了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负责人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要求各地教育局、各学校要求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按照市教育局的指示精神,各县(市)、区教育局都明确了一位副职领导为责任人,负责本次交通整治和指导学校开展护导教育等工作,各市直学校都明确了一位校领导为责任人,具体负责本校开展教育、护导、举报等工作。

二、制定措施,狠抓落实

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各负其责、综合治理”的原则,市教育局积极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和交通法规宣传,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彻底整改消除校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力加强校内基础工作,改善校园道路行车条件,部门协调,共同整治,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重点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版权所有

1、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和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各类学校结合德育工作,结合生命安全教育,结合自我保护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宣传和引导,使广大学生家长认识到良好的校门交通安全环境需要各方的共同配合,接送孩子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在整治工作中,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类学校都把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日常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广泛号召、典型引导、学习培训、检查评价、总结表彰等方式,积极组织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广大师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有力的配合了本次交通整治工作。

2、加强学校内部交通安全整治,确保校园内部交通安全。学校门口实行交通管制,要求外来车辆未经门卫许可不得进入教学区,学校保卫人员或门岗要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机动车辆不得进入封闭式管理的学生宿舍区和操场;教工生活区道路要有明显标志,车辆不得乱停乱放;学校用车要定期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车辆安全,对严重违章肇事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加强对出租校舍、场地的管理。各有关学校对学校校舍、场地出租情况进行了清理,杜绝将学校场地出租给无证无照经营户。

4、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校门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主动与当地公安、建设、交通、安全行政监督管理等部门加强联系,消除本单位(学校)存在的各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交通安全。尤其是学生宿舍在校外的学校,要与交通警察部门紧密配合,建立起联防共防机制。各学校门口值勤护导的教师不仅要做好学生进校、离校时的护导工作,还要配合交警、交通协管员做好校门口的交通秩序维持工作,发现门口存在交通安全问题或对劝说不听的乱设摊等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同时,各学校还积极配合市交管部门提出的整顿省会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师生安全出行的7项举措,设置了家长等候区、落实了斑马线、警示牌等各种标志。目前,学校周边交通秩序明显改善。

三、建立报告制度,严格责任追究

为及时反馈交通整治的成果,我们建立了专项整治工作的周报制度,每周定期将本地区、学校的整治情况报告教育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造成道路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部门、单位和学校,要按照《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员和直接责任领导的责任。

通过几个月来的整治,学校、幼儿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部分学校、幼儿园门卫对车辆、人员出入管理不严格,登记措施落实不够好;上下学学校护导教师有时不到位,家长接送孩子时有时不能按照指定位置等候;一些学校对治安隐患的排查还不够深入,整治后仍有反复;对本次交通整治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大等等。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进一步巩固集中整治取得的成果,防止发生反弹。

第12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的发展观,进一步确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和完善学校及周边秩序整治工作机制,加大学校及周边秩序的整治力度,切实维护好学校内部安全及周边秩序,为平安*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创建相关单位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组成单位:县工商局、团委、县公安局、县卫生局、中小学、幼儿园。

三、创建标准

(一)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明确学校校长是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建立校园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分解工作,落实责任。制定分工明确,职责到人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二)安全保卫组织健全。设立校园安全保卫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工作人员,规模较大、有条件的学校建立群众性安全保卫组织。

(三)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安全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有考核、有奖惩。各项安全制度健全,完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台帐齐全,安全档案规范有序。

(四)防范措施落实到位。门卫、值班、巡逻、治安防范、消防、饮食卫生、宿舍管理等方面的安全制度得到全面落实,寄宿制学校坚持校级领导夜间带班制度,安全防范资金有保障。

(五)安全法制教育效果好。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活动。对师生进行安全知识普及,组织开展安全演练,师生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技能明显增强。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努力预防和减少在校学生的违法犯罪活动。

(六)学校治安秩序稳定。不发生影响政治稳定的,不发生可防性案件,不发生恶性案件,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七)周边环境状况良好。学校门前交通秩序良好,学校周边200米半径范围内无电子游戏室、歌舞厅、网吧等经营点,无非法小食品店和流动饮食摊点。

四、创建工作任务

彻底整治学校周边环境,学校及周边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学校内部各种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学校周边治安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得到进一步加强。

五、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7月15日—8月31日)。召开“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明确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方法措施,并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创建的重要意义,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师生安全”的浓厚氛围。

2、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8月31日—2007年2月28日)。各单位要按照《*县“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查找不足,分析原因,明确方向,狠抓整改,认真开展创建工作。

3、总结推广阶段(2007年3月1日—2007年9月30日)。及时总结推广在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树立“平安校园”先进典型。

4、检查验收阶段(2007年10月1日—12月31日)。县教育局与县综治委组成考核组,根据考核标准,深入各单位对照检查验收。

六、方法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县教育局牵头成立*县“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评比考核等事宜,确保各项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地区存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实行专案专人责任制,快侦快破,对侵扰学校师生的流氓恶势力要依法严惩,对学校周边存在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要坚决铲除,大力整顿学校周边的交通、治安秩序,加强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检查、指导,防范校内外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学校及周边文化娱乐和服务业市场的监督管理,坚决取缔围堵校园的各种流动摊点。要切实加强对学校周边饮食摊点的管理,取缔“三无”食品,与有关部门一起铲除学校及周边“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为学校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共青团组织要根据不同年龄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帮助青少年掌握与自己学习、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引导青少年自觉学法、守法、用法。要加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宣传力度,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制环境。

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师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加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和遵纪守法教育。要组织力量对学校校舍、饮食卫生、消防用电、安全保卫等情况进行拉网式安全排查,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级各类学校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要以多种形式加强师生应对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训练,提高师生自救自护技能。要不断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完善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要主动与当地公安、工商等部门沟通,配合有关部门整治学校周边秩序,努力营造健康、向上、文明的育人环境。

(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平安校园”创建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学校参加的联席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工作重点,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