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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研究生论文

时间:2022-10-01 06:53:4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大学研究生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大学研究生论文

第1篇

本报记者刘爽杨凡

论文百分百通过,不现实

“被查出的这65名学生基本都是在校生,抽查的33所学校都有名额,不可能有一所学校说的学术论文通过率百分之百,那是不正常的。出现了不合格者,恰好说明学校在认真抓这个问题,把关更严,更有利于提高质量。”省教育厅研究生教育处一位负责人表示。

“什么都造假,连名校导师论文都传出来抄袭的传闻,对学生造成了一定影响;其次,许多学生迫于就业压力考研考博,本身没有做学问的兴趣和专长,很可能做论文时并未读多少书,只靠拼凑抄袭,这种现象肯定存在。”

学术论文与数据库比对“过筛”

论文雷同到什么程度构成抄袭?“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到底如何运作?

山东大学研究生处一位姓李的老师告诉记者,基本原理是将待检测的论文文本输入系统,和系统中的论文期刊数据库进行比对,根据其重合的比例,判断该论文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李老师介绍,由于互联网的普及,仅靠人工很难从海量信息中找到稿件的剽窃来源。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的比对数据库,基本完整覆盖了中文科技学术文献,包含180多亿个网页及近500万篇文献。“将论文的文本输入系统,系统比对库会有同类别的论文与之对应,两篇文章内容一致之处会显示出来,一目了然。”

李老师介绍,该系统根据重合字符数量与文字复制比,可分为“无问题记录、轻度、中度和重度”几个等级。其中轻度为重合字数大于1000字或重合百分比大于0%小于40%;中度

为重合字数大于5000字或重合百分比大于40%小于50%;重度为大于10000字或重合百分比大于等于50%。根据不同程度,学位评定委员会将作出不同处理。

避免通融,我省推广论文盲评

省教育厅研究生教育处的这位负责人表示,为了端正学术风气,加强警示作用,教育厅今后将每年公布检查结果,但不会具体到哪个学校哪个学生。

据了解,我省还通过对博士和硕士学生论文采用部分或全部盲评的方式来加强监督。

第2篇

【关键词】导师指导 研究生 学位论文 审核

【中图分类号】G4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3)28-00015-02

一 美国研究生导师制度概况

1.导师遴选

西方大学的研究生导师在遴选上相对宽松,是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水平并重的导师遴选制。具体而言,研究生导师的遴选条件因不同类型的研究生导师所承担的责任的不同也表现各异。通常的要求是,研究生导师除了通过包括研究和学习经历、研究生课堂教学、学术指导、学术成果、学术职务的担任等必要的资格审查之外,还需要具备指导研究生学习、研究的能力。是否具有指导和管理研究生的素质和能力是美国的大学在选聘研究生导师所重点关注的。

2.研究生指导委员会

在研究生指导方面,美国采用的是学术互补的导师组负责制——研究生指导委员会的形式,将导师制与集体相结合。由研究生指导委员会成员和主要的导师共同参与制定研究生的学习计划、课程教学以及论文指导与审核评定等研究生的培养工作,对研究生进行定期的有针对性的指导。

3.学位论文的指导与评定

第一,课程考核制度。美国的研究生在录取后要进行系统的课程学习,课程考试采用笔试、口试或以二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同时也很注重对学生平时表现的考查。通过课程考核来实行严格的研究生淘汰制度,研究生入学率高,淘汰率也十分高。

第二,学位论文的要求。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完成,是研究生教育过程中重要的一环。通过学位论文的质量一方面可以检验研究生课程学习的成效,考查学生的学术水平;另一方面也可以借此来对导师的论文指导质量加以检验。在美国每年都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因为论文不合格而不能获得学位。美国研究生导师十分重视研究生论文答辩,他们往往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来要求学生严肃对待学术研究。

二 我国的研究生导师制度概况

1.导师遴选

目前,中国已经建立了一套较为严格的导师遴选制度。导师遴选大体上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由学位授予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进行的;另一种是由学位授予单位自行组织或由省级学位委员会审批。

2.导师负责制

中国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强调建立以导师为主的指导小组,实行个人指导即导师与由5~7人组成的教研室集体指导相结合。目前中国的现实却是基于各校不同的基层教学组织结构,研究生在校期间的一切科研活动基本还是由导师一人决定。

3.学位论文的指导与评定

第一,课程考核和中期考核制度。与美国相比中国研究生淘汰率很低。研究生的培养重视入学考试而轻视对后续的课程学习过程的多样性的考查,研究生在校期间除了对所学的课程进行考核外,很少有其他方面的考查,其中课程的考核主要以开卷、闭卷考试或是以课程论文的方式展开。学生只要能在指定时间内学完必修课程,获得学分并在最后一年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即可授予研究生学位。与美国不同的是,在我国很少有学生会因论文答辩不合格而拿不到毕业证。

第二,学位论文的要求。我国研究生培养的特色之处在于坚持对硕士研究生在科研上的要求。因此对于硕士研究生而言在完成必要的课程学习的前提下还要进行科研,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工作。此外也要进行必要的论文审核、答辩、修改等程序,在研究生参加论文答辩之前要先获得答辩的资格,一般以学术论文的发表情况作为标准。

三 启示

通过比较我们发现我国在研究生教育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现提出以下几点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建议:

1.优化遴选办法

打破传统的以职称为标准的遴选方法,注重导师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学习经历等各项指标,针对本校研究生状况一级学科建设水平适当做出权重,全面考核、综合判定,以选出优质的导师,建设高水平的导师队伍。

2.实行导师组负责制

借鉴学习美国的研究生导师制度,实习导师组负责制,共同检查学生的研究进展同时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充分发挥集体优势。

3.建立多层次的培训制度和导师激励制度

对于新任导师不仅要进行在研究生培养方面的理论知识上的培训,还要关注对导师个人思想道德素质上的培训。发挥校内优质导师队伍的作用,对新任导师进行经验传授、教学帮扶和学术带动等。

4.细化考核制度,建立研究生淘汰制

细化考核制度,建立规范的研究生淘汰制度对于缓解我国研究生目前存在的问题具有可行性。

5.转换和提升教学理念,重视创新性思维的培养

创新性的教学是一种教学趋势,这种创新性不能只狭隘的在学位论文中得以彰显,还要在课程教学中,在实际的科研工作中展开,转变教学理念,以创新型教学和科研为中心,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思维。

6.加强导师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指导

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学术水平的集中表现,也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一种实体性表现形式。保障学位论文的质量不仅是研究生个人的学业任务,同时也是论文指导导师的责任。

通过以上对中美两国在研究生教育中导师指导与学位论文的审核等几个方面的简单比较,可以看出我国的研究生教育还存在着许多不完善的地方,通过不断地借鉴、吸收与融合发达国家研究生教育的先进经验,以前车之鉴,成就我国研究生教育的不断完善,不仅可以少走弯路而且也可以发现不足及时修正与创新,建立起独具中国特色的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

参考文献

第3篇

实验室是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所必须的基本条件。一个运行良好的实验室不仅需要配备实验仪器设备、实验材料,还需要建立完善的实验室安全制度、操作规范以及保障实验室正常运转的技术人员队伍。现代医学科学研究处速发展阶段,先进研究技术不断涌现,传统的细胞生物学、分子生物学已经成为常规的研究手段,逐渐有更多单位引进了基因组学、蛋白组学等更先进的研究平台。高水平的研究成果越来越依赖于先进的研究平台,而反过来高水平研究成果也可以帮助申请到更多研究经费,从而推动实验室的平台建设。目前有不少临床医学科学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单位,特别是医院的临床科室根本就没有完善的实验室。研究生只能联系去其他有条件的实验室短期做课题,很难去专心完成科学研究工作,而且同一个导师在研究方向上的连续性很难保证。一些大型医院虽然建立了中心实验室,配备了一些常用的实验仪器设备,但是也存在一些如人员拥挤、仪器使用需要预约等问题。因此,笔者认为在临床医学科学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审核的过程中,管理部门更应该加强对实验室基础条件的考核,对于完全不具备研究条件的单位,应当暂停招生。另外,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要始终放在实验室管理的首要位置,在每位研究生进入实验室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制度宣讲,了解各种实验仪器设备和试剂等的注意事项和可能的危险。

2研究生招生和导师队伍建设

临床医学科学学位研究生是医学科研工作的主力军和新生力量,吸收高质量的生源报考是研究生培养单位的重要工作,对学科科研工作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在当前越来越多的单位获得研究生培养资格的形势下,各个院校、医院间同样存在竞争关系。作为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导师应当努力去发现和吸引优质生源,通过多种渠道开拓生源和主动联系学生报考。每年暨南大学针对在读本科学生设立数百项本科生创新科技项目,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生通过参与这些创新项目,可以早期接触到科学研究,对实验研究形成初步认识,也通过跟指导教师做实验产生科研兴趣,成为将来潜在的研究生报考生源。另外,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面向重点医科院校在读的临床医学等专业的大四学生举行夏令营,介绍医院和专业的基本情况并与导师见面座谈,对获得保送资格并通过面试考核的学生直接录取为免试研究生。目前已经有不少院校采用这种模式吸引免试生报考,收到不错的效果。另一方面,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在研究生培养体系中是非常关键的一个环节。要打破以往对研究生导师的错误认识,导师是一个工作岗位,意味着责任和义务,而不是一种地位和身份的体现。对于临床医学科学学位导师的遴选,应当更加注重科研素养和基础研究工作经历,保证研究生在就读期间得到导师有效的指导和帮助。对于只从事临床工作的导师,可以转为专业学位导师。暨南大学在这一方面做出了颇有成效的改革,为科学学位导师的遴选制定较高的科研业绩标准,打破了导师终身制,改为定期审核制,实施动态管理,只有通过审核的导师才能进入招生目录,获得招生资格,极大提高了导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3研究生课程安排与设置

以往的研究生课程设置上普遍存在知识结构陈旧、应用性不强的问题。许多研究生在入学阶段选修的课程只是为了满足学分的需要,而进入研究工作后会发现所学课程用处不大。因此,针对临床医学科学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应当在课程设置上更加注重实用性,特别是对于研究过程中所必须的实验操作技术和文献管理技能,应该给予格外重视。近年来研究生招生对报考生源本科专业的要求也日益严格。为适应卫生部关于临床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的要求,暨南大学自2012年起要求报考临床医学专业的研究生,无论科学学位还是专业学位,本科所学专业必须是临床医学。这一规定也逐渐在越来越多的医科院校实行。这一规定带来的结果就是将来生物类及其他相关专业的本科生将不能攻读临床医学研究生。尽管临床医学本科生具有良好的医学专业知识,但由于本科课程设置的缘故,绝大部分临床医学本科生接触的实验课以形态学和动物实验为主,在细胞及分子水平的实验技能方面比较欠缺。考虑到这一实际情况,在研究生课程设置方面除了基础理论课程之外,更应该侧重实际操作的实验课程,使学生在课程中能够掌握生物医学研究中常用的细胞和分子生物学的实验原理和操作技术,并且能够分析和解释实验结果。为了能及时了解最新研究进展,跟踪最新研究技术,文献检索、管理和阅读是研究生必须掌握的一项基本技能。只有熟练掌握了这一技能,才能在海量的科研文献中快速找到相关结果,为科研选题、研究方案设计做出正确的决定。有条件的综合性大学可以通过开设公选课的形式帮助研究生尽快掌握这些技能,在专业的医科院校或者医院,则可以通过聘请专家讲座等形式来实现。暨南大学是一所综合性大学,图书馆在每个学期面向全校研究生开设文献检索、Endnote软件操作等培训班,开通了著名的文献出版机构汤森路透的在线教程,并且提供了许多培训教程PPT下载,使研究生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学习,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4科学研究的指导与过程管理

临床医学科学学位的研究生导师主要来自医院的临床医生,也有少量导师来自大型教学医院中设立的研究所。根据笔者观察在研究生指导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①临床工作太忙,没有时间指导学生。许多导师担任临床科室的主任或者副主任,每天门诊、病房以及手术等临床工作非常繁忙,可能几个月都没有时间跟学生深入交流研究课题,指导就无从谈起。②科研经历欠缺,指导能力不足。由于历史原因,现有的很多研究生导师本人在读书和工作期间一直从事临床工作,未曾接受过正规的科研训练,没有建立科研思维方式和掌握常用的科研技术方法,因此很难给学生提供切实有效的指导。③责任心不强,指导方式欠合理。有些学术成就较高的导师,本身有行政职务或者很多学术兼职,经常开会、出差等,而且同时指导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很多,为了省事就采用了博士指导硕士,师兄指导师妹的方式,这样无疑使学生失去了接受导师直接指导的机会。因此,在提高导师指导效果上可以采取多种措施。首先,建立定期交流和指导的机制,比如每周举行课题组的周会,讨论最新的相关领域研究进展,汇报实验结果和总结经验教训等。其次,培养团队协作精神和合作意识。同一课题组内可以将常用的实验技术建立规范的操作流程,减少在技术摸索上需要花费的时间,提高科研效率。对于以临床工作为主并且缺少科研经验的导师,可以与基础研究的教师建立导师组联合培养和指导研究生。最后,要注重研究生科研素质和能力的培养,使研究生在读期间能够较好地掌握专业外语、文献检索、统计分析、生物学软件等必备技能,并且鼓励学生积极参加跨学科的学术沙龙、国内外著名学者的专题演讲、前沿研究热点以及最新实验研究技术的报告和讲座等,这样可以很好地开拓视野,有助于启发科研思维。

5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考核评价与激励措施

2013年7月中旬,教育部下发了《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特别提出对研究生实行严格的中期考核和论文审核制度,加大淘汰力度;同时也要改变单独评定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做法,防止形成导师终身制。这表明教育部已经把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放到了重要位置。科学学位的研究生教育以培养研究生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为主要目标。研究生的科学研究能力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发现科学问题的能力;二是科学实践的能力;三是撰写科学论文的能力。作为科研成果的重要表现形式,科研论文在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考核中占有重要作用。随着国内整体科研水平的提高,对研究生也提高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越来越多的培养单位鼓励研究生发表SCI论文,有的单位甚至把发表SCI论文作为获得学位的必要条件。20世纪80年代后期,南京大学首先将SCI(Science Citation Index,科学引文索引)引入科研评价体系后,现在SCI已经成为国内学术界重要的评价指标之一。每个被SCI收录的期刊有对应的影响因子(Impact Factor,IF),它是通过对期刊引文进行统计分析得出的数值,将其作为衡量期刊影响力的一项指标。期刊的影响因子越高,表明该刊物对其学科领域越具影响。尽管SCI作为一项学术评价指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不足之处,但是同时它在推动我国近年来科学技术国际化发展道路上发挥了巨大作用,是目前较为公正合理的评价标准之一。当然,应该抛弃唯SCI论的观点,在学术评价中考虑具体学科的实际情况,结合具体论文的引用情况、期刊的特征因子等其他评价指标等,建立更为合理的评价机制。学校或者院系层面设置适当的奖励措施对于提高研究生积极性具有很好的提升作用,常见的方式有设立优秀研究生论文奖和优秀毕业研究生奖等。暨南大学研究生院在鼓励和推动研究生发表高水平研究论文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根据中科院学术期刊分区,对于以第一作者发表一区论文的研究生,给予高达5万元的奖励,同时给导师提供10万元研究经费。

6结语

第4篇

关键词: 研究生;培养模式;导师;合作导师

中图分类号: G64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8381(2013)02-0101-05

研究生培养机制的改革应是一个全方位的工程,它不仅包括研究生奖助体系的改革,课程设置与培养目标的改革,还应包括培养模式的改革。关于培养模式的改革,不少学校在尝试建立“双导师”制。早在2007年3月山东省教育厅就提出,研究生的培养要发挥研究生导师团队的指导作用,鼓励聘请校内外相关专家学者作为研究生导师参与研究生培养,实行双导师制或多导师制,倡导跨学科、跨单位、跨国度联合培养研究生。华北电力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07年聘请了近40位商界精英为该院MBA社会兼职导师,这些社会导师将与校内名师一起指导100多名MBA学生的理论研究和社会实践。山东大学也颁布了《山东大学实施双导师指导研究生暂行办法》,决定在博士研究生培养中实施双导师制,在硕士研究生培养中鼓励实行双导师制。上海交通大学材料工程与加工专业与上海宝钢合作,聘请上海宝钢业务与科研骨干为该专业的合作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南开大学在MBA培养中也聘请有学识、有经验、有业绩的成功企业家和管理者作为合作导师。当然,还有很多学校在探索研究生培养的“合作导师”模式。本文对研究生培养的“合作导师”模式问题作初步探讨。

一、 研究生培养的“合作导师”模式产生的机缘

近几年关于大学生、研究生就业的讨论,我们知道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就是法学专业的学生就业越来越困难,就业率越来越低。当然原因也是多方面的,最主要的就是培养的法学专业学生数量太多,据统计,全国法学专业招生人数从1977年的223人上升到2007年的十多万人,人数增长了448倍。2001年,全国设有法学本科专业的高等学校292所,2005增长到559所,2007年全国已有603所法学院系,每年法学毕业生达到数十万。而在1977年刚恢复法学教育时,全国只有3所大学设有法律系,仅招收200多人。招生规模逐年增大,然而社会需求并没有急剧增长。就业率低不代表专业冷门,从这几年的研究生招生来看,法学专业报考的学生人数与录取人数在高校专业设置中都处于前列。根据我们的调查,在招收法学研究生的学校,平均每个研究生导师每年至少招收3名研究生。法科研究生招生热、就业冷给研究生培养提出了很多严峻的问题:

第一,研究生扩招与导师数量不足的矛盾。随着近几年研究生的不断扩招,导师数量也有所增加,但远远不能满足扩招需求。一个导师带十几名研究生是正常的,二十几名的也常见。这样,对研究生培养的质量就提出了挑战。此外,导师还有自己的教学、科研任务,每年指导如此之多的研究生,如何保证培养的质量,这是很多学校正在面临的问题。

第二,专业知识的系统性不够。这几年有一些学校在试点缩短研究生学制,法学研究生学习年限仅为两年。一年就将课程学完了,紧接着就是安排论文开题与写作,时间特别紧迫,第一年还是新生,第二年就是毕业生了。加上现在就业率低,就业难度增加,很多研究生更多关注就业。这样,研究生专业知识的掌握是否全面、系统,那就不得而知了。更何况,在法学研究生招生中,有一些学生是跨专业、跨学科报考的,对于这些学生专业知识的掌握就更让人怀疑了。

第三,专业知识与实践能力的矛盾。尽管研究生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储备,但是与其具备的实践操作能力并不是成正比的。在现行的法学研究生培养中,有这样一种倾向,重视理论知识的掌握,忽视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就学科性质来讲,法学专业是实践性较强的专业,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需要在实践中解决具体问题来得以体现。近几年的就业率低与法学研究生的实践操作能力低下不无关系。

第四,导师知识与能力的不足。作为研究生导师起码应具备本专业的系统知识,对本专业、学科的前沿状况有所了解,并具备一定的指导能力,教学生如何学习、研究与实践。但是我们也发现为数不少的研究生导师,知识已经很陈旧,科研也多年不做,对本专业、学科的前沿知识不甚了解,加上指导学生数量众多,这样的导师如何能培养高素质的研究生呢?也不乏这样的导师,他们在自己的专业学科中不断钻研,对专业学科的前沿知识了解很多,但缺乏指导能力,不知如何指导研究生。

上述情况都难以培养高素质的研究生。为此,各个高校都在积极探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路径。有学者认为,我国目前的研究生培养应吸纳国内外优秀资源,强化导师队伍建设,“多方吸纳人才,特别是充实有国际教育背景的专家,具有相当理论水平的实业家、科研院所和高科技企业的技术精英,形成多元化、高学术含量的专兼职导师队伍”[1]。也有学者认为:“建立合理的导师引入机制,建设兼职导师队伍,既是研究生教育发展数量扩张的需要,也是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需要。”[2]山东大学2006年专门出台了《山东大学研究生合作导师遴选办法(试行)》,研究生培养的“合作导师”模式由此应运而生。

二、 “合作导师”模式与“导师组”培养模式

现在各高校探索的“合作导师”研究生培养模式所产生的“合作导师”一般是校外或是本专业研究生导师以外的人员,它并不是指在校实施研究生培养的本专业的其他导师组成员。

目前我国研究生专业点的设置是按照二级学科的专业点来设置的,如法学作为一级学科,下设法学理论、法史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军事法学等二级学科,从而形成该二级学科的硕士点、博士点,研究生招生就是按二级学科专业点来设置招生指标的。应该说,一个专业点的招生应至少具备3位研究生导师,有符合研究生培养的师资梯队。也就是说,一个专业点的设置必须具备“导师组”这样的基本条件。比如,我们设置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点,至少得有3个从事本专业不同研究方向的导师,同时应有其师资梯队,从而保证专业课程的开设。以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点来讲,该院现有5位导师,专业研究方向有法哲学、民间法、法律方法论、立法学、法律经济学,不仅如此,我们还有除导师以外的师资梯队,不仅保证了专业课程的正常开设,而且能充分保障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导师组”培养模式很多国家都在采用。在美国,研究生不只有单一的导师,“每个学生注册后都有一个指定的论文委员会进行指导。这个委员会由3到4名具有不同专长和不同学术观点的教授组成,其中一名是主要导师”[3]。在英国,虽然学徒制的研究生教育还是占据主导地位的,但一些学校尝试建立研究指导小组对研究生进行培养[4]148。

研究生培养的“导师组”模式的优越性在于:一是可以让学生掌握系统化的专业理论知识。虽然研究生确定了自己的专业研究方向与指导教师,但是在课程教授上一位教师并不能完成所有该专业培养计划所要求设置的课程,对本专业其他课程的学习,可以整体上、系统地把握自己本专业的知识,而不是只陷入自己某一个专业方向的知识。同时,这种一个专业多方向的学科知识也是我们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所必需的。二是开拓学生的思维。“相同的研究生教育,在不同的导师指导下,学生得到的收益是千差万别的。”[5]虽然研究生导师对研究生培养起主要作用,但是在“导师组”培养模式下,一个研究生可以得到多位导师的指导,取长补短,收益很大。

如果说研究生培养的“导师组”模式是对“单一导师制”模式的有益补充,那么,“合作导师”制则是尽可能地拓宽研究生培养的外在资源。只不过,“导师组”模式是研究生在本校获取除自己导师以外的其他导师资源,“因为指导小组的环境一般是一个集体的而不是个人的环境,多数学生希望可以指望利用小组其他人的资源,补充从导师处未能获得的资源”[4]148。而“合作导师”模式则是充分利用校外优质教育资源,从而更有力地保障研究生培养的质量。

相比于研究生培养的“导师组”模式,“合作导师”模式为研究生培养提供的资源更多种多样。比如说,一般“导师组”培养模式偏重课程的讲授,实践能力有所欠缺,如果吸收来自实务部门的人员作为研究生合作导师,那么则可以弥补这一缺陷。以法学专业来说,它本身是实践性很强的专业,培养人才的目标也主要是为公检法等实务部门提供人力资源。但“导师组”成员因为都是本校本专业的教师,理论知识、研究能力可能较强,但对法律实务缺乏有效的指导,而聘请实务部门的人员作为研究生合作导师,可以为研究生培养提供实践基地以及进行法律实务方面的指导。聘请国外的研究生合作导师,可以为研究生提供国外资源,加强研究生的国际交流。因此,应积极探索多元化的研究生培养模式,将研究生培养的“导师负责制”与“导师组”、“合作导师”模式相结合,唯有如此,才是培养高质量的研究生的必然选择。

三、 合作导师的产生、类型及保障措施

“合作导师”的聘请面向什么样的对象呢?山东大学的规定明确了合作导师聘请的范围:“我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根据开展研究生培养双导师制工作的需要及与国(境)内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政府机关、厂矿企业、大型医院和艺术团体等的合作情况,有计划、有目的地聘任校外研究生合作导师。”见《山东大学研究生合作导师遴选办法(试行)》。

那么合作导师如何产生或聘请呢?各个学校的做法有所不同,但大致可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学校规定“合作导师”的名额及基本条件,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另一种就是由各个学院甚至各位研究生导师根据研究生培养计划的要求推荐一些人选,由学校根据一定的条件选拔产生,也有可能是各学院自行聘任,学校予以认可。

当然,不管采取什么样的方式,作为研究生培养的“合作导师”应具备一定的基本素质和条件,各个学校的规定可能有所差异,但“一般情况下,一名合格的导师应具备四项基本素质,即有专业技术职务、有稳定的研究方向、有切实的指导能力和熟悉研究生培养规律”[6]。具体来讲,合格的合作导师应具备:

第一,了解相关专业的知识或者有一定的专业背景。以法学专业的合作导师来讲,一般应是法学专业毕业的从事理论与实践活动的人员,具备最起码的专业知识。

第二,具备“指导”的能力。有了知识还不够,还应该具备一定的指导能力。“合作导师”也是导师的一种形式,导师重在“导”,导是引导、倡导、教导,对学生的专业研究、实践能力等有一定的指导性,能够完成培养方案所要求的指导功能。

第三,具备一定的德行素质。从事理论研究指导的“合作导师”自己要具备一定的学术道德与学术责任感,并以自己的行为来影响学生。在实践部门工作的“合作导师”,应具备从事某一具体实务工作的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并指导学生如何确立正确的职业道德。

当然,因为合作导师的类型有差异,在设置不同类型的合作导师条件时,可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具体的聘任条件。那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需要设置哪些类型的合作导师呢?我们认为,因为不同专业的性质,可能对合作导师的类型要求有所不同。通常有这样的几种类型:

1. 实践指导型的“合作导师”。所谓实践指导型的“合作导师”主要是指那些来自于具体实务部门能够对学生实践能力进行培养的“合作导师”。一些学科实践性较强,如法学专业,要求学生掌握一些基本的实践技能。这种类型的合作导师可以从公检法机关、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等法律实务部门聘请,他们从事具体的法律实务工作,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可以发挥他们的优势,培养学生的实践技能。

2. 实验指导型的“合作导师”。所谓实验指导型的“合作导师”主要是指那些来自国家重点实验室或实验条件较好的实验室,能够为学生实验操作提供指导的“合作导师”。这种类型的导师主要是满足理工科研究生的培养需求。一些学校因为实验条件受限,那么通过聘请某些或某个实验室的人员为合作导师,不光能提供优质实验条件,还能够切实指导学生做一些高难度的实验,培养学生的实验操作能力。

3. 课程讲授型的“合作导师”。课程讲授型的“合作导师”主要是指那些来自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着研究专长的本专业的权威人士或专家学者。现代研究生的培养要求学生对本专业知识有系统的掌握,但是在某些学校因为师资队伍的缺乏或导师组的不健全,有些课程无法开设或开设的水平不高,因此,为了满足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这些学校可以尝试聘请一些课程讲授型的“合作导师”,专门讲授一门或两门课程,以弥补本校师资力量之不足。当然,有些时候,为了达到培养高水平研究生的目的,学校也可以聘请一些国内外本专业的专家学者作为“合作导师”,每年安排一定的时间做一场或几场前沿讲座。

4. 论文指导型的“合作导师”。论文指导型的“合作导师”是指能够对研究生的论文提供指导的专家、学者或其他人士。在研究生扩招的情况下,一个导师指导十几个甚至二十几个研究生在一些学校已成为常见现象。但由于研究生数量过多,导师无法对每位研究生进行细致的指导,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聘请一些在本课题研究领域做出成就的学者、专家作为合作导师,在一定程度上能保障研究生的论文质量。当然,在研究生数量不多的情况下,因为导师研究领域与方向的差异,对某一个课题研究或了解不多,聘请对该课题颇有研究的专家、学者作“合作导师”,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研究生论文的质量和水平。

然而作为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实施“合作导师”制必须有相应的保障措施,主要有:

其一,培养方案的改革。研究生培养方案是研究生培养的基本依据。实施“合作导师”制培养模式以后,研究生的专业培养方案要作相应的调整。这种调整包括课程的设置、社会实践学分、实验课程与时间的安排等。

其二,培养经费的保障。实施“合作导师”制度培养模式,需要相应的培养经费的保障,如购买实验器材、指导教师学习实习的路费及其物质补贴等其他花费。虽然实施“合作导师”制对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有一定的益处,但是同时也需要增加相应的培养经费,才能切实保障这项制度的实施。

其三,合作导师的考核机制。不论是什么类型的合作导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都付出了一定的劳动,聘请合作导师的学校应为他们提供一定的物质待遇与精神奖励措施。同时,应建立合作导师的定期考核制度,“要发挥双导师的积极作用,就必须加大工作考核力度。要根据研究生培养计划,明确双导师的岗位职责,对他们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定期考核”[6]。

研究生培养的“合作导师”模式是我国研究生教育模式的创新,在我国目前研究生教育规模不断扩张,研究生创新能力不足的今天,它为解决当下研究生培养的质量问题进行了有益的尝试。我国传统的导师组培养模式也是研究生培养的有效方式,然而它仅限于研究生专业知识、专业素质的提高,在拓宽研究生的专业知识视野以及专业研究生思维上有重要意义,但对研究生实践技能的培养仍有不足,更重要的是,如何将这种研究生培养与社会多元化需求有效结合,“合作导师”模式则无疑更加有效,更加有针对性。当然,在实施这种模式时,学校要对合作导师的指导素质与能力有一定的要求,同时针对不同专业的性质以及研究生培养的多元要求,我们可以确立“实践指导型”的合作导师模式、“实验指导型”的合作导师模式、“课程讲授型”的合作导师模式以及“论文指导型”的合作导师模式,学校及学院应尽可能为合作导师开展工作提供基本条件以及相应的制度保障。从“合作导师”模式在山东大学实施的效果来看,它还是有着广泛的前景以及普及实施的意义的。而且实践也证明,这种研究生培养模式的创新不仅在研究生的专业素质、实践技能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更重要的是它在满足社会需求的人才培养上是一种机制创新。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它契合了当下研究生人才培养的创新要求与基本趋势。

参考文献

[1] 王 伟.导师队伍建设与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J].黄冈师范学院学报,2007(4):131133.

[2] 马革兰,连 漪.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思考[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6):163164.

[3] 张记龙,李飞跃.中美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措施比较研究[J].中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7984.

[4] 伯顿·克拉克.研究生教育的科学研究基础[M].王承绪,译.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

[5] 冉盈志,汪寿阳.科研单位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的探讨[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7(12):1721.

[6] 周红康.双导师制:创新型研究生培养的新机制[J].江苏高教,2006(5):9193.

A Probe into the Mode of “Cooperative Supervisor” in Cultivating Postgraduates

WANG Quan-sheng, CHEN Guang

(School of Law, Shandong University at Weihai, Weihai 264209, China)

第5篇

【关键词】哈佛分析框架 青岛海尔 财务分析

财务报表分析是企业运行管理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工作,其目的主要是判断企业当下的运营状态是否良好,财务状况是否正常,发现企业运营中的不足,为企业未来发展作出相应的规划和预测。

尽管以往的分析方法很多,但是很少有学者采用财务报表分析法中的“哈佛分析框架”来对家电行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分析。鉴于此,本文以青岛海尔为例,通过对青岛海尔2015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分析,为家电行业潜在的投资者亦或是家电爱好者提供一些有用的参考信息。

一、战略分析

(一)公司简介

青岛海尔成立于1984年,目前是世界上大型家电第一品牌。自从企业创立以后,尔持续稳健发展,从一家资不抵债、濒临倒闭的集体小厂壮大成长为全球大型家电第一品牌。通过应用互联网模式,青岛海尔实现稳步增长。2015年全球营业额达到惊人的1887亿元。

(二)发展战略

青岛海尔自1984年成立以来,经历了名牌战略发展阶段、多元化战略发展阶段、国际化战略发展阶段、全球化品牌战略发展阶段,目前正处于网络化战略阶段。互联网时代的来临极大地改变了企业发展的模式,青岛海尔紧紧抓住这一战略机遇,加快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更是在2015年电视模块化战略,并与阿里巴巴联合推出阿里海尔Ⅱ代电视,极大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

(三)品牌优势

品牌荣誉方面,2016年10月11日,青岛海尔入选《财富》“最受赞赏的中国企业”榜单,在电子电器类中排名第一;品牌价值方面,在2016年第22届中国品牌价值100强榜单中,海尔以1516元的品牌价值,连续15年蝉联榜首。

二、财务分析

(一)偿债能力分析

主要进行流动比率分析。2015年青岛海尔的流动比率为1.38,同期格力电器为1.07,美的电器为1.30,海信科龙为0.90,九阳股份为1.75,苏泊尔为2.55。一般来说,流动比率越大,表明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越强。通常情况下,该指标在2左右比较合适,既可以保证短期偿债能力,又不会占用过多流动资产而导致持有成本增加。所以,青岛海尔的流动比率还是有提升空间的。

(二)营运能力分析

主要进行存货周转率分析。2015年青岛海尔的存货周转率为7.36,同期格力电器为7.31,美的电器为8.06,海信科龙为7.11,九阳股份为9.44,苏泊尔为11.63。一般来说,存货周转率越高,表明存货周转速度越快,转换为现金、应收账款的能力越强。海尔的存货周转率跟格力和海信科龙相近,但与九阳股份和苏泊尔差距较大。海尔应采取措施加快存货周转率,从而增强其变现能力。

(三)盈利能力分析

主要进行净利润率分析。2015年青岛海尔的净利润率为4.79%,同期格力电器为12.82%,美的电器为9.18%,海信科龙为2.47%,九阳股份为8.78%,苏泊尔为8.15%。一般来说,净利润率越高,表明企业的盈利能力越强。2015年青岛海尔的净利润率只有4.79%,仅高于海信科龙,远远低于格力电器、美的电器、九阳股份和苏泊尔,这种巨大的差距应该引起企业管理层的重视,毕竟海尔作为我国家电行业的龙头企业,引领家电行业发展的潮流与方向。

(四)发展能力分析

主要进行资本积累率分析。2015年青岛海尔的资本积累率为5.77%,同期格力电器为-15.49%,美的电器为24.05%,海信科龙为15.34%,九阳股份为-0.82%,苏泊尔为10.2%。一般来说,资本积累率越高,表明企业的资本积累越多,从而保证其应对风险、持续增长的能力越强。2015年青岛海尔的资本积累率为正,说明资本积累的绝对数是正值,高于同期的格力电器和九阳股份,但低于美的电器、海信科龙和苏泊尔。

三、前景分析

(一)青岛海尔发展前景

青岛海尔作为中国实力最强劲的家电企业之一,其优势是十分显著的。自推出可定制的模块化电视业务以来,成为其拓展家电市场的优势项目,未来的发展时间里,青岛海尔保持持续增长的可能还是比较大的。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以格力、美的等为代表的家电企业异军突起,很多指标并不弱于青岛海尔,某些指标甚至强于海尔,对青岛海尔造成巨大的冲击。所以,青岛海尔应当正确认识自己的优势和不足,扬长避短,积极学习格力、美的等家电企业的优势和长处,克服自己的劣势不足,加大对创新的投入力度,继续引领中国家电行业的发展,推动家电行业的繁荣与进步。

(二)家电行业发展前景

家电行业具有大批量专业化生产、技术密集、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快等特点,这使得家电行业的发展前景是十分广阔的。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中国经济“新常态”使得家电业面临比以往更大的挑战,全球经济依然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对于2015年中国家电业的基本判断是:在“新常态”的形势下,“高、大、上”将继续成为家电市场的消费趋势,创新性的产品将继续为小家电开辟更为广阔的市场。产业面临国际市场消费升级的挑战,家电业应及早做好应对准备,数字化、智能化的科技革命在更深层次影响家电业的产业变革。

但我们也应当看到我国家电行业的不足,最显著的是核心技术缺乏,产品创新能力较差。以彩色电视机为例,我国彩色电视机产品的技术含量尽管一直在提高,但遗憾的是核心技术至今没有完全掌握。大规模集成电路机芯等彩电的核心技术都在美国、日本和韩国等发达国家。以等离子彩色电视机技术为例,迄今为止,掌握等离子彩色电视机核心技术的企业只有日本的松下电器和韩国的LG、三星等企业。中国企业还没有掌握等离子的关键技术,也没有进行生产,只是套装整机,更不具备大规模降低成本与价格的可能。

参考文献

[1]马广奇.哈佛分析框架下汽车企业财务报表分析――以吉利集团为例[J].会计之友,2012年第12期(上).

[2]单丹.哈佛分析框架在医药企业财务分析中的应用研究――以YNBY公司为例[D].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2014(5).

[3]侯晋萍.哈佛框架下的财务报表分析:以A公司为例[J].经济师,2012年第1期.

[4]李强.万华化学公司财务分析报告――基于哈佛分析法[D].西南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年(10).

第6篇

关键词:网络著作权;侵权;法律保护

一、 网络著作权侵权的概述

(一)网络著作权的界定

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的总称。[1]对于网络著作权的界定,学者们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有的学者认为,“网络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其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在网络环境下所享有的著作权权利”;也有学者提出,“网络著作权就是因网络而产生的,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其文学、科学、艺术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称”。

(二)网络著作权的特点

主要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著作权载体从物质化向无形化发展。在审理关于网络著作权侵权的案件时,取证成为一大难题。二是著作权从专有性向共享性发展。网络作品一旦公开,其传播信息容量的无限性和不可控制性使著作权人难以控制他人对该作品的使用,致使传统著作权的专有性被极大地削弱。三是著作权由地域性向无国界性发展。由于互联网具有无国界性的特点,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很难确定地域管辖权。

(三)网络著作权的侵权形式

网络著作权的侵权形式可以从以下两个角度进行划分:第一,根据侵权行为性质和主体的不同,可分为直接侵权和间接侵权。直接侵权,是指网络用户和网络服务提供者自己的行为本身构成侵权行为,对于直接侵权行为,行为人应承担责任。间接侵权,是指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行为本身不构成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但是对于直接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起到了帮助的作用。[2]第二,根据侵权行为表现的不同,可分为以网络形式侵犯传统形式作品的著作权、以传统形式侵犯网络形式作品的著作权和网络形式作品之间的著作权侵权。以网络形式侵犯传统形式作品的著作权就是作品的数字化。以传统形式侵犯网络形式作品的著作权主要是指传统媒体非法下载和转载网络作品作为出版发行刊物的渊源。网络形式作品之间的著作权侵权主要表现为网页抄袭、超文本链接和网络转载等。

二、网络著作权侵权责任的构成

(一)网络著作权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1、过错责任原则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应承担民事责任;我国《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一款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与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直接侵权中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2、过错推定原则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作出了进一步规定:“出版者、制作者应当对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承担举证责任,发行者、出租者应当对其发行或者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的,按照著作权法第46条、第47条的相应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在网络著作权侵权中,网络服务提供者实际上充当的是与传统著作权侵权中出版者、制作者相似的角色,所以网络服务提供者在间接侵权中,需要对其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否则要承担不能举证的不利后果。

3、无过错责任原则

我国现有法律没有规定著作权侵权可以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在TRIPS第45条第2款中明确授权各成员国在“适当的场合”,可以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来认定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在实践中,在网络著作权侵权中,无过错责任原则一般不予适用。

(二)网络著作权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1、行为人实施了利用网络侵害他人著作权的不法行为。

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作为是实施了违反法律的不作为义务的行为,表现为积极侵权,如网络运营商非法转载媒体的作品;不作为是负有义务而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作为义务的行为,如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通知――删除”义务。

2、行为人的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了损害。

损害是被侵权人的著作权侵害的不利后果,应具备以下特点:(1)损害在法律上具有救济的必要和救济的可能;(2)损害应当具有客观真实性;(3)损害应当具有确定性。

3、行为人的侵权行为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是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内在联系,在这样的因果关系中,内在联系应该是客观的,而且原因发生于结果之前。

4、行为人具有主观过错。

过错作为行为人主观上的可归责的心理状况,又表现为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

三、网络著作权侵权的立法现状

(一)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地域管辖的确定

由于网络环境的开放性,致使网络著作权侵权管辖问题的复杂性。以电子图书盗版侵权为例,对于任何一本电子书来说,几乎每个省的服务器上都会存在,读者也遍布全国甚至全世界,电子书的制作者无从认定,因此从理论上说,各地均有管辖权,这势必会造成各地的管辖权推诿,造成权利保护的困难。[3]而且在司法实践中,依靠现有的技术力量难以准确确定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的位置,这实际是架空了侵权行为地和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的司法适用余地,使得原告的诉权无法实现。

(二)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权利人身份的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著作权人发现侵权信息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提出警告或者索要侵权行为人网络注册资料时,不能出示身份证明、著作权权属证明及侵权情况证明的,视为未提出警告或者未提出索要请求”。由于网络环境的虚拟性,用户在网络作品上的署名大都不是作者的真实姓名。在网络环境下如何证明自己的身份成了网络著作权人维护自己权益时必须面对的一个难题。

(三)网络服务提供者连带责任的承担

《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2、3款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失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这两款的规定其实就是《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第23条“避风港”原则的转型。在具体适用过程中,对网络服务提供者“通知――删除”制度还是存在很多争议。

四、网络著作权侵权法律保护制度的完善

(一)管辖权制度

1、原告所在地优先原则。在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中,被告所在地很难确定。而原告住所地是确定的,而且在实践中有利于保护受害者、节省诉讼成本。另外,网络著作权侵权的结果在原告所在地影响往往最大,原告住所地与案件是有密切联系的,所以可以考虑将原告所在地作为网络侵权案件管辖地。

2、侵权行为地补充原则。虽然侵权行为地原则依然存在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设备的网络空间难以确定的问题,但侵权行为地终究与该侵权行为联系最为密切的。因此,当原告所在地作为管辖法院,会明显导致当事人诉讼成本人增加、应诉困难或有违司法公正和效率、或认定原告滥诉时,可以将侵权行为地的法院作为管辖法院。

(二)网络著作权人身份确定制度

对于网络著作权人身份的确定,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一方面,利用网络密码验证的方式证明。一般网络著作权人在网上发表文章、登陆各种论坛或聊天室时都要输入密码,如果他能够顺利地登陆基本上可以确定他的真实身份,当然此时要排除密码被盗等特殊情况。[4]另一方面,建立著作权网上登记制度。如果网络著作权人不希望自己的作品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被他人转载、摘编、复制或使用,那么他可以向专门的著作权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获得相应的网络著作权权利信息和编码。这些信息主要包括: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种类、完成的时间、首次发表的时间、以及合作者或著作权共有人等内容。采取这种方式,可以解决认定网络著作权人身份的问题,便于网络著作权人侵权。[5]

(三)网络服务提供者“通知――删除”制度

1、完善有关通知内容的规定。被侵权人在获知自己的著作权遭到损害后,有权向网络服务提供者发出通知,要求其采取必要的措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规定的“侵权通知”的形式要件之一就是权利人须提供涉嫌侵权信息的网络地址,但根据实践中的情况来看,要求权利人提供所有侵权歌曲的网络地址缺乏可操作性。对通知内容的规定,应予以完善。

2、完善瑕疵通知制度。如果“侵权通知”不符合形式要件,网络服务提供者没有采取措施,后又发现实际是侵权行为,那网络服务提供者应该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对于已满足“避风港”其他免责条件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通知”中的不合格部分不能作为用来证明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及时采取措施的依据,仍可适用“避风港”免责。这种观点符合法律设置“通知――删除”程序的立法本意,法律应予以明确。

注释:

[1]吴汉东:《知识产权法》,法律出版社,2009年2月第3版,第33页。

[2]张新宝:《侵权责任法》,2010年7月第2版,168页。

[3]郑海波: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的难点与对策――以华谊兄弟状告新浪搜狐等5网站侵权为例,兰州大学研究生论文,2010年。

[4]商建刚:《网络法》,台湾学林出版社,2005年版,第22页。

[5]丁磊:《网络环境中的著作权保护》,山东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3页。

参考文献:

[1]吴安东:侵权责任法视野下的网络侵权责任解析,法商研究,2010年第6期。

[2]杨明:《侵权责任法》第36条释义及其展开,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0年第3期。

[3]谢青:网络服务提供者帮助侵权相关案例分析,兰州大学研究生论文,2010年。

[4]李文男:论网络著作权的法律保护,大连海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年。

[5]杨立新:如何理解侵权责任法中网络侵权责任,检察日报,2010年3月31日。

[6]李海珍:浅析网络著作权保护的困境与法律规制,法制与社会,2010年第2期。

[7]吕沛璐:对国内网络著作权侵权和保护问题的探讨,法制与社会,2010年第13期。

[8]孟杨、费艳颖、于颖:论我国网络著作权保护立法,法制与社会,2009年第10期。

[9]John,Paxton:《Internet and Competition Law》,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55.

第7篇

关键词:时间编码法 二值编码 格雷码

中图分类号:TP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1)006-111-02

时间编码结构光法是将编码产生的不同图案按时间顺序经过光学系统依次投向待测物,在待测物上形成相应的调制图案并由摄像机摄取,再由调制图案根据三角法和传感器结构参数进行计算、得到待测物表面的深度信息,进一步计算出物面的三维坐标值。

1 测量系统简介

基本的结构光系统由投影系统、成像系统及数据获取及处理系统组成,三者的位置相对固定,图1为结构光系统测量系统构成示意图,测量过程为:(1)由投影系统投出编码图案,成像于待测物体表面:(2)成像系统拍摄被编码图案覆盖的待测表面;(3)计算机接收图像数据,对图像进行一些预处理,再根据一定的图像处理技术和相应的算法,计算出所获取的物体表面的三维数据。

2 时间编码

时间编码法使用较少种类的色彩或者较少级别的灰度值编码投射图案,为了使编码单元的数量变小,在测量中可以投射多幅宽度不同的垂直条纹,采用简单的系列数据容易区分彼此;连续投射在物体表面的编码图案具有粗定位模式,像素值编码更准确容易,以上两点使得编码方法有较高的测量精度。另外由于编码法能够较准确的区分不同的灰度级别或者色彩:而且每个点的位置能够精确的用编码表示,编码法在三维扫描中具有较高的扫描精度,较大的扫描密度。

目前时间多路编码策略主要分为以下三种:(1)二灰度级编码方法;(2)多灰度级编码方法;(3)组合编码方法。本文主要叙述二灰度级编码法。

2.1 二灰度级编码

二灰度级编码主要有普通二值码和格雷码。对投射图案上的垂直条纹二灰度级编码用黑白两种色彩来进行编码。1981年,Altschuler和Posdamer首次提出了这种方法。对于要投影的条纹图案,1来表示白色条纹,用0来表示黑色条纹,如果有m幅图案依次投影,用m位0和1组成的二进制数来表示每条条纹,这样就可以对2m条条纹使用简单的二进制数字进行编码。二进制编码法的缺点在于需要投射许多幅图案,如果增加图案的灰度值来编码,编码图案会减少但增加解码难度,且灰度二值码任意两相邻码值之间可能有多位不同且各位权重不同,导致解码时,任意图像采样点在各幅编码图像中可能有多次处于条纹边缘,因此其码值可能多位被误判,且若误判存在于高位则引起的解码误差大。

2.2 格雷码

早在1880年法国工程师Jean-Maurice-Emlle Baudot就对灰度二值编码进行改良,发明出格雷码(Gray Code),1953年因为Frank Gray申请专利而得名,格雷码最初是用来处理最小化模拟信号与数字信号的转换错误,随着科技的发展,如今格雷码越来越多的应用在通信及工业自动化等许多方面。

格雷码是一种可靠性的编码方式,采用绝对编码方式可以把解码错误最小化。在数字系统中格雷码只能识别0和1,各种数据要转换为二进制代码才能处理,具有反射特性和循环特性的单步自补性,它的循环、单步特性消除了随机取数时出现重大误差的可能,它的反射、自补特性使得求反非常方便。保证只有一位解码错误时,仅产生一个码位宽度的偏移。

2.2.1 自然二进制码转换成二进制格雷码

自然二进制码转换成二进制格雷码,其法则是保留自然二进制码的最高位作为格雷码的最高位,而次高位格雷码为二进制码的高位与次高位相异或,而格雷码其余各位与次高位的求法相类似。

2.2.2 二进制格雷码转换成自然二进制码

二进制格雷码转换成自然二进制码,其法则是保留格雷码的最高位作为自然二进制码的最高位,而次高位自然二进制码为高位自然二进制码与次高位格雷码相异或,而自然二进制码的其余各位与次高位自然二进制码的求法相类似。

2.3 格雷码法结合相移或线移

同样格雷码法也存在着一定的缺点,格雷码法只能对投射角扫描空间进行离散划分,并采用划分投射角中最小的投射角区域中线作为所有采样点的投射角,导致区域以外的采样点投射角不能被精确求的:且为了保证足够的采样点数需要增加投射图案的条数,但是宽度细的条纹很容易受噪声的干扰,使解码过程产生大的偏差,所以在实际应用中不能只采用格雷码编码方式,还应结合其它编码方法来保证足够的采样精度。

为有效解决格雷码周期信号二义性问题,Bergman最早提出格雷码与相移法结合的方法,同时提高了空间分辨率。Guhring在2001年提出格雷码与线移法相结合的方法来避免相移法难以解相及重建表面存在从白到黑的骤变时,相位无法被精确的确定若干缺点,线移法即将一个多条纹编码图案每次按一个条纹宽度移动若干次来代替正弦周期图案的方法。2008年,Yang等使用一架投影仪和两架摄像机同时拍摄调制图像,匹配两幅图像的对应点来计算被测物的三维信息。通过格雷码与条纹中心位置信息结合的方法,解决了Guhring使用。的方法中存在的解码错误问题,具有更好的鲁棒性和精确性。

3 总结

时间多路编码策略通常可以使用较少的色彩对投影图案进行编码,能够获得较高的扫描精度,较高的扫描密度,而且解码过程简单。通过比较二灰度级编码和格雷码,可以看到格雷码作为一种绝对编码方法的优势。实际上,具体应用中选择的编码方法往往是两种或多种方法的组合,不必拘泥于一种方法。近年来大量的编码研究表明,此方法改进的总体趋势是在保证或提高精度和鲁棒性的前提下,改善动态场景和变形场景的实时性,并进一步减少投影图案数目和提高算法解码精度与速度。

注释:

①王鹏,光栅投影三维轮廓测量技术标定方法的研究[D],西安:西安科技大学,2006

②于小洋,单鹂娜,曹沈楠等,结构光时间编码技术进展[J],哈尔滨理工大学学报,第15卷第1期,2010年2月

③J.L.Posdamer, M.D.Altschuler, Surface measurement by spa- ce-encoded projected beam systems, Computer Graphics and Image Processing. 1982,18(1): 1-17.

④Bouwens A J. Digital instrumentation [C].New York: McGraw-Hill Book Company Inc, 1984.

第8篇

【关键词】中学数学教学;心理学理论;课堂效率

一、读懂学生的“心”——新课标下数学教学的含义及意义

近几年来,教育教学的方法及效果受到社会各界极大关注,尤其是学生、家庭、教师对其关注度越来越高。对于现代教育而言,传统的“满堂灌”的授课方式和“说教式”的培养模式在现代教育的发展中显露出极大弊端,单纯的“教好书”在新课程改革的浪潮中必将逐步地被新的教学方式所替代。现代教育更注重全面掌握学生的心理、注重师生的互动,这就要求教师掌握学生在学习中的心理过程,运用心理学的知识在教学实践中改进教学方法、合理运用教学技巧,提高教学效果。可见,广大教师怎样以中学新课程改革为契机,在教育心理学的基础上科学制定教学方法,提升教学效果,以更加满足现代教育的要求,很值得研究和探索。

(一)新课标下的数学教学的含义及意义

在国家极力推行素质教育的形势下,成绩却仍作为检验学生学习效果的唯一标准,这样极大的阻碍了现代教育的发展和学生能力素质的提高。在学习的过程中体验快乐、获得的精神激励和鼓舞、领悟学习的价值意义,对学生来说比成绩重要得多。

而今,教学新课标逐步推行,这为中学数学教学赋予了新的含义,同时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从结构来看,数学教学是一个以教师、学生、教材、教学目的和教学方法为基本要素的多维结构;从功能来看,数学教学是一个教师引导学生掌握数学知识、发展数学能力、形成良好心理品质的认识与发展相统一的过程;从性质来讲,它又是一个有目的、有计划的师生相互作用的双边活动过程。

数学作为一种文化,其教学过程中的人文因子就如同汤中之盐,时机正确、多少适量才能令学习这碗汤津津有味。因此,怎样科学制定教学方法的关键就在于寻找其他学科知识与数学教学的内在联系,将其转化为数学教学过程中可以应用的的人文因子,并融入数学教学将其,从而更好的促进数学教学的发展才是我们研究的重点之所在。

(二)数学教学心理学理论在教学中应用的必要性

中学时期的学生年龄一般在十一二岁到十七八岁之间,正处于人的一生中身体和心理发展的金色年华,身体迅速发育,特别是脑和神经系统的结构与机能的迅速发展,为心理的迅速发展提供了必要的生理基础,学生各科知识的学习也得到了有力地促进。而随着身体的发育和智力的发展,中学生的个性也逐步形成,心理波动在这一成长阶段表现得非常明显。总体而言,中学生是朝气蓬勃,天真活泼,热情奔放,奋发向上的。与此同时,心理上正处于青少年的“心理断乳期”,力图摆脱成人的关照和约束,独立支配自己;在家长对学习的极大关注下,心理上产生压力,难免会产生孤独、压抑、甚至厌学的消极心理。

新课程标准下要求教师在数学教学过程中充分理解和信任学生,把居高临下的教训转变为平等的交流的教学方式。理解是教育的前提,只有读懂了学生的心,在教学中教师要了解学生的内心世界,体会他们的切身感受,理解他们的处境;才能针对处于青春期的中学生的心理特点,对症下药,进而把学生的心理和情绪一步步地引入课堂、导向学习,把学生“进入角色”,把数学教学的发展推向,取得课堂教学的新成果。尊重学生,理解学生,热爱学生,只要你对学生充满爱心,科学引导,相信学生一定会向着健康、上进的方向发展的。

歌德有句名言“理论是灰色的,唯生活之树常青”, 将心理学理论应用于数学教学中对于数学教学实践来说,是永恒的理论支柱之一。这就需要广大教师在数学教学的过程中投入更多的热情和感情,不断研究和探索心理学理论与数学教学的联系,逐步摸索数学教学中实际可行的教学策略,把数学教学中彰显文化价值的探索坚持下去,深入研究。

二、改进教学方法——心理学理论在教学中的应用

古人云: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可见,自古教师在人类文化的传播的过程中就扮演者重要角色,是人类文化继承和发展的桥梁、纽带。然而作为一名合格的现代教师,不能仅仅局限于实现“传道、授业、解惑”的功能,而要合理有效地将心理学应用于数学教学中,在数学教学的过程中充当心理咨询师的角色。所以,教师必须掌握“教”与“学”过程中的基本规律和心理学的基础知识,深入研究其内在联系和结合融合方式,在教学的过程中帮助学生消除负面、消极的学习心理,引导其以愉悦的心情和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学习中去,才能更加有效地实施教育和教学工作。

美国哈佛大学心理学教授丹尼尔·霍尔曼在《情感智商》一书中指出:一个人的成功,智商占20%,而情商则占80%,在人的创造活动中,这些情感因素能起到启动、定向、引导、维持、强化、调节、补充等多方面的重要作用。可见,数学教师如何将心理学融入到教学方法中,运用适当的教学策略,充分调动和开发学生的情商和智商,将课堂转变为引人入胜的数学学习乐园是一项很值得研究的课题。

(一)动之以情,以情动人,培养学生的兴趣

教育工作中的情感色彩往往带有很强的独特性,教师的丰富感情是搞好教育工作的巨大动力和不竭源泉。教师自身的情绪和状态往往会辐射到学生身上,使学生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因此,作为中学数学教师,首先要热爱中学数学教育工作,热爱数学,更要热爱学生,富有情感地讲授每一堂课、每一章节内容,因为富有情感的课堂教学才能吸引学生的情感专注、激发学生的情感体验,使课堂上形成师生呼应的心理气氛,营造协调和谐的教学环境,从而激发学生的求知欲,使他们更好地感受和理解教学内容。

(二)运用情感的感染和迁移功能,培养学生的兴趣

所谓情感的感染功能就是指一个人的情感具有对他人情感施予影响的效能。情感的迁移功能就是指一个人对其它对象的情感会影响他与之有关的其它对象的情感。心理学调查表明,积极的师生关系能有效促进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学生在学习中需要满往、沟通、探索的欲望,教师应该尊重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积极为学生提供交往、沟通和探索的机会。

(三)开展争论,提高课堂效率

苏霍姆林斯基要求教师“课要上的有趣”,并要求学生学习知识要有所发现,在发现和顿悟中感受到学习乐趣,产生良好的学习情感。数学也是从生活中抽象出来的,这一观点对创新数学教学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意义。学生的求知情趣是创新教学中必不可少的情绪氛围,推行创新教学是不断拓宽学生的思想领域,必须以更为宽松的情感区间为心理条件。有经验的教师在激发学生创新学习的情绪方面,并不墨守某种固定不变的模式,而是塑造生动活泼的情感氛围,抓住中学生喜欢争论的心理特点,通过争论有效地刺激兴奋点,一步步地把学生情绪推向,“进入角色”,这无疑能收到较佳效果。因此,只有当学生对学习数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后,才能使学生从 “要我学”转化为“我要学”,才能真正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四)心理学教学方法的演绎和应用

当教师的知识水平达到某一关键值时,教学水平的提高将取决于教师对教学的理性认识——教学思维能力。教师教学思维能力的高低和正确与否直接影响教学效果的好坏,只有在正确的教学思维指导下,采取有效的教学手段,才能真正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比如和学生进行有效的心理沟通;设计陷阱,及其思维兴奋点。

心理学的功能,在新课标教育中不可忽视,但也不能人为地夸大。教师只有在认真钻研教材的基础上,准确挖掘教材潜在的思想性,精心设计教案,恰当运用心理学知识,潜移默化地引导学生在学习的实践活动中吸取数学素养,才能完成教学大纲中提出的“培养学生的科学态度”的任务,真正提高学生的素质。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2]卢家楣著.情感教学心理学[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

[3]郑国学.创建和谐情景,提高课堂效益[C].成都: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论文集,2000.

第9篇

关键词:煤矿棚户区;景观改造

煤矿是一种主要的社会能源, 带给社会财富的同时,也留下了严重污染的土壤,恶臭有毒的河川以及数目庞大的废弃厂房。矿工们日复一日,进入地下采矿,常常不见天日,地面上的矿区只关注高效率的生产,废气排放、环境污染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矿工们的生活设施规划品质低落。工业区内的劳工住宅大多兴建在矿区和厂房的周遭。这些住宅主要是围绕煤矿开采而形成特定人口的居住区域,是煤矿城市在建设中形成的特定历史产物。

1 相关概念和特点

1.1 煤矿棚户区的概念和特点

棚户区是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出现的特定产物,是城市发展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最早意义上的棚户区大多是滞留于城市的流动人口在城乡结合部,乘管理松散之际,自己搭建起茅屋窝棚,定居下来而逐渐形成的连片的“棚户区”[1]。

为了更规范地对棚户区进行管理,全国各省市对棚户区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的指导意见(试行)[2]对棚户区做出了这样的界定: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和独立工矿区内,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基础设施不配套、交通不畅、消防隐患大、环境脏乱差的集中连片平房和简易楼房。本文中的煤矿棚户区是指在煤矿区周围的工业区内形成的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

1.1.1 环境问题严重。煤矿棚户区围绕矿区兴建或者是建设在废弃的矿区上,煤矿的生产以及使用煤矿提炼钢铁的过程使土壤、空气、河流等被严重污染,居住区的生活污水只能排放在被污染的河流以及街巷和阴沟中,滋生了细菌、阻碍通行;居住区周围大多有因采矿活动造成的大面积采空区及塌陷地和废弃尾矿堆积的山体,生活环境极其恶劣。

1.1.2 基础设施缺乏。煤矿棚户区大多是简易矿工住宅,设计标准低,而且大部分家庭都是中低收入户,给排水、道路、小孩子的游戏场所、老人们的活动空间以及周边的医院、学校等公用配套设施均没有进行考虑。生活条件极差。

1.1.3 人口结构复杂。煤矿棚户区的居民主要是常年从事煤矿开采活动的工人及家属。煤矿开采活动是高危行业,单亲母亲是煤矿棚户区主要的人群之一,上了年纪却无法保障基本生活保障的老年矿工也比比皆是,加之城市管理对煤矿棚户区的约束力相对不足,使得棚户区往往成为犯罪嫌疑人的藏匿之处,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难以得到保障。

1.1.4 房屋质量差。煤矿棚户区住宅新建时就只是急就章,品质低落,经过数十年的历史,导致这些住宅属于维修,无法施工进行修补,在阴雨天气,只能用一些油毡及塑料布应急。

1.2 煤矿棚户区景观规划的概念

煤矿棚户区的景观规划与其它居住区的景观规划相比,煤矿棚户区景观从其出现、发展到最后演变成一种特定的社会格局都与其所在的环境和区域,和采矿活动密切相关,其所服务的特定人群、所处的环境都与矿区的繁荣与衰落、与国家和地方政策息息相关。它所属的环境被各种人工矿业的以及所充斥。由此可见,与采矿活动高度相关性、矿区景观结构、功能及景观要素间的相互作用的关联性、以及服务人口的既定性是煤矿棚户区景观重要特征和主要考虑因素。

2 对现有煤矿棚户区景观规划的建议

2.1 满足社区功能,体现邻里互动

一个住宅区应该不只是排列整齐的公寓或房子,它必须要像一座小城市、一个社区,也就是说,一栋住宅需要有社会群体的组织,人人守望的功能。在做煤矿棚户区景观改造的同时,我们应该要让房子的居住者,不管男的、女的居民间彼此能够交谈。煤矿棚户区的居住者大部分是矿工,矿工长期工作于不见天日的矿坑中,因此棚户区的景观改造应该要非常强调明亮的户外空间与邻里生活,并且在同一个煤矿中相互扶持地工作,使得大部分矿工之间都已熟识,在煤矿棚户区设计规划时,应该使使煤矿住宅区内的邻里感情,得以更自然地交流,相互之间的感情更为融洽。

2.2 因地制宜,尽量保护未开发的土地

现在城乡建设的居住用地越来越紧张,新的棚户区规划,应尽可能地在原有地基上进行改造,尽量保护未开发的土地。可以将原有的煤渣山和矸石山,经过生态手法的改造,变成景观公园或者是居民可以游玩的风景景点。结合植物造景,形成居住区内的休闲绿带空间。污染的土地的厚度,可以完全铲除并焚烧掉,再回填土壤并压平,做住宅的建筑基地和绿化基地。原有的煤矿土地要进行合理利用,重点要阻止雨水经由还有残毒的土壤渗入基地,做防止周边雨水渗入的设计,或者进行雨水循环系统,节约用水。在道路铺装上,尽量使用让雨水下渗的自然铺面,降低人工铺面对都市环境所产生的热效应。

原有的煤矿塌陷地可以用做景观环境中的造景点,运用生态手法制作成水池,满足棚户区亲水空间的同时,使建筑景观大为生动,降低环境污染,并且改善环境。总之,在进行棚户区规划时尽量做到因地制宜,保护未开发土地的同时,尽量改善原有的环境。

2.3 以人为本, 满足不同层次需求

煤矿棚户区的居民结构复杂,矿工收入保持中下水平,虽然全国各地对煤矿棚户区的改造如火如荼的进行,但是在整个棚户区的景观改造中,只是简单地修建一些基础的生活配套设施,并不能立足在各阶层矿工家庭角度上来考虑问题,在煤矿棚户区中,需要特殊考虑的最主要三大社会人群结构为有小孩的家庭、单亲母亲和年老退休的矿工。

在煤矿棚户区的改造中,笔者认为在居住区的设计和规划时,可以根据不同的社会人群来进行建筑群体和空间的划分,来满足不同层次的需求。有小孩子的家庭,我们的终极关怀应该是小孩子的幸福快乐。在景观改造中,我们要以孩子的安全为前提,在社区的每个空间,可以让小孩子在一起自由自在的游戏,楼层与建筑之间可以让小孩子们相互分享。在这个区域之中,在建筑外墙的使用和铺装及小品的使用上,我们可以根据小孩子的行为和心理来进行设计,为孩子提供友善的环境。

2.4 运用自然材料,强调生态复育

大部分的煤矿棚户区建在矿厂周边,方便矿工们的生活,矿厂周边的自然环境在采矿炼钢等一系列活动的影响下,环境自然恶劣,在进行煤矿棚户区的修建时,应该尽量避免新的材料形成新的污染,并且尽可能地通过建立新的环境,来改善现在的生态环境。所以在棚户区的景观设计中,应该尽量采用自然材料,这样一来,旧的环境和新的环境都容易恢复成自然状态。在植物的选择上,也尽量不要使用高大的外来树种,尽量采用本地树种,尽可能多的种植抗污染和可以化解污染的植物,在整体规划的基础上进行自然生长,给周边的环境一段生息修养的时间,在人类的保护下,让我们的环境找回其本来的面貌。

2.5 多采用高密度低层居住模式

虽然煤矿棚户区其所处地理位置大多处于郊区或者是煤矿资源丰富的乡下,但是在我国现代城乡住宅的建设中,土地紧张尤为显著。对于棚户区中居住人群结构分布考虑老人和小孩子的需求来说,低层住宅模式更适合小孩子和老人。综合两方面因素,高密度低层住宅建筑以组团方式排列,可节约更多的土地,还可以给人们带来亲切舒适的私人住宅。

3 结语

近年来,各省市在国家政策的宏观指导下,对煤矿棚户区的改造制订了一系列的改造,但是要使煤矿棚户区的景观改造达到真正宜居,真正的以人为本,还需要我们进一步的探索。因此,我们在进行煤矿棚户区的景观改造时应该更多地立足于现实基础,更多地关注各阶层人的真实需求,加强景观的生态恢复性,从改善棚户区景观的基础上入手来改善矿厂周边的环境,从整体的景观规划上做到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地域特色创造景观。为棚户区居民提供安全、舒适、高品质的生活方式。

参考文献

1 孙霞.济南市棚户区改造研究[D].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论文.2007

第10篇

关键词 军政单位;内网安全;防护平台

中图分类号TP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4)122-0216-02

0引言

目前,随着国家信息化的发展,计算机网络在企事业单位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各种资料、数据日趋电子化,OA系统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普及。信息化的发展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但是也给应用单位带来了一系列的安全隐患,例如机密数据外泄、非法入侵等。针对出现的安全隐患,目前人们在计算机网络的边界安全上进行了较大的投资,主要包括针对外部攻击的安全策略和针对内部信息的安全策略,对外方面包括购置防火墙、杀毒软件和入侵检测系统等,但对于内部的安全防护尚未得到足够的重视。实际上,根据权威部门统计,在机密数据失、泄密给企业带来的损失中,内部安全隐患所造成的比例达到80%以上[1],尤其是军政单位涉及了国家级机密信息,在计算机上存储了大量资料,对内部网络、终端用户的安全管理要求极高,如果这些数据遭到窃取、更改或破坏,将会导致很严重的后果。因此,加强对军政单位内网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是一件极其重要的事情。

1军政单位内网信息安全隐患分析

按照数据存储的物理位置不同,军政单位网络上存在两类非常重要的信息资产,一类是存储在终端主机上的重要信息,如一些重要文件等,对于这类信息需要确保不被外泄;另一类是存储在各种服务器上的重要信息,如数据库等。对于这类信息不仅需要确保它的保密性,还要确保它的完整性(确保特定信息不能被篡改)和可用性(确保提供的服务不间断)。而目前与之不相协调的是有些部门的内网管理矛盾[2]突出,主要表现为:1)网络存在大量水平参差不齐用户,客户端维护工作量庞大,而网络管理人员有限,网管难以有效的管理数量庞大的客户端设备;2)客户端管理作为制约网络安全的瓶颈,消耗了绝大部分网管人员的精力,而随着网络的不断扩大和应用的不断拓展,客户端管理的矛盾还将会日益突出。这就给军政单位的内网信息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

1.1存储在终端主机上的信息安全隐患

军政单位内部信息使用人员,对于存储在终端主机上的信息,可能存在三个方面的外泄隐患:

通过网络泄露信息。这主要表现在使用电子邮件将信息发到Internet网上泄露出去。虽然有些重要的军政办公场所不允许上Internet网,但是有些员工非法通过Modem拨号上Internet网,绕开了所有的信息安全措施,导致信息泄露。另外,有些员工通过工作之便将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带入单位内部,非法接入本单位内网,大肆进行非法操作。

通过端口泄露信息。各个终端主机上默认都具有各种接口如USB口、串口、红外接口、1394接口以及软驱、光驱等,有些员工利用这些端口,通过移动硬盘、软盘、光驱等媒体介质将敏感信息拷贝出来,从而导致信息严重泄露。

通过打印机泄露信息。有些员工利用本地打印机或者网络打印机将敏感信息打印出来,私自带出办公场所,引起信息

泄露。

1.2存储在服务器上的信息安全隐患

军政单位内部各种服务器上的信息,尤其是数据库中的信息非常重要,整个单位的各种信息系统都依赖于这些信息运行。但是目前这些信息也面临很大的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

1)本单位内许多信息系统的用户被多个工作人员共用。如果某个工作人员恶意操作信息系统,篡改、删除数据甚至导致信息系统崩溃后,虽然数据库或者信息本身提供了一定的日志审计功能,但是因为系统用户被多个工作人员共享,因此很难将责任追究到人,大大增加了安全隐患。

2)外部主机非法接入。有些员工通过工作之便将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带入办公场所,非法接入单位内网,安装上HIS的客户端后,可以对数据库进行非法破坏操作。

3)单位内部的FTP服务器、文件服务器、邮件服务器等常常没有根据用户执行严格地访问控制,导致有些敏感信息被泄露,如FTP服务器上的财务报表被没有该权限的工作人员

访问。

3内网防护平台体系结构

针对上述军政单位的信息安全隐患,以往的系统安全防护研究大部分都是采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设计思想,并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系统的解决方案,很难保证其可靠性[3]。本文从系统工程的角度设计了一个基于身份认证的全维可信的信息安全防护平台。该平台的设计目标是:1)只允许可信的工作人员访问他有权访问的信息;2)防止敏感信息从本单位的内网外泄;3)提供针对每个工作人员的信息访问操作的日志审计功能。体系结构如图1所示,将军政单位的内部网络根据信息安全防护需求不同分成三个区域:终端主机区域、服务器区域以及外部风险区域。对于不同的区域本文提出功能不同的安全防护措施,从而在整体上保障了军政单位内网的安全。

由图1可以看出,针对信息在单位内部的全部生命周期,包括信息的产生、处理、传输、存储、应用和销毁,该方案均有对应的措施对信息进行保护,因此克服了传统安全解决方案中“点”式方案的缺陷,实现了由“点”到“面”的安全防护。

3.1终端主机区域安全防护

终端主机区域的构成是各军政单位中接入内网的除服务器以外的所有计算机终端。通过让这些终端主机强制安装终端软件,进行信息的安全防护,主要提供以下防护功能:

1)增强身份认证。终端主机采取“双因子身份认证”技术,利用USB智能卡和密码技术相结合的机制,通过接管和控制Windows登陆认证子系统,实现对终端主机的有效访问控制。

2)外部设备控制。对终端主机上USB接口、光驱、软驱、1394接口、打印机、Modem、ADSL、GPRS、红外线、无线网卡等设备的操作进行集中控制。另外为了方便网内工作人员信息共享,提供了对移动硬盘拷贝的自动加解密功能,这样敏感信息在单位内部可以便捷地使用,而信息被带出办公场所则是密文。

3)网络管理控制。针对用户的网络行为进行监视和控制,主要包括URL、端口、IP地址的黑白名单控制以及电子邮件的控制。防止用户因访问不良网站而感染木马和病毒以及防止用户将敏感信息通过电子邮件外泄。

4)桌面监控。远程监视终端主机上正在运行的应用程序、桌面状况、内存和硬盘的使用状况,以及对终端主机进行远程控制,发现非法行为可以及时阻止。

另外,外部设备控制和网络管理控制都包含严格的日志审计功能,可以知道具体哪个工作人员在什么时间进行了那些相关操作。

3.2服务器区域安全防护

服务器资源包含一般服务资源(如FTP服务器包含大量文件资源)和数据库资源[4]。对于这些资源,本文在终端主机的“双因子身份认证”的基础上,接管和控制了终端主机的网络访问。根据用户的真实身份和他的访问请求,终端软件向认证中心请求授权,如果得到授权就允许该用户访问该服务器资源,否则就拒绝。认证中心根据用户具有的角色授予相应的访问权限。这种基于角色的访问控制机制极大地方便了信息的安全管理。

3.3外部风险区域安全防护

外部风险区主要是由未经批准被工作人员私自带入办公场所并且接入内网的主机构成。对于这种非法接入的主机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因此本文提供了外部主机非法接入预警功能和对该类非法主机进行主动攻击的功能。从而从根本上消除该类安全隐患,确保信息安全。

4内网防护平台的部署

信息安全防护平台有四部分组成:终端软件、USB Key、控制台软件和安全平台服务器组成。如图2所示,其中,终端软件安装在所有终端主机上,具有防卸载的功能,必须经控制台授权批准才能被卸载。控制台负责:1)制定安全策略和将它们下发到各个终端立即执行生效;2)对用户访问服务器进行授权管理;3)对所有在线终端主机进行远程桌面监控;4)对日志记录进行安全审计。安全平台服务器有安全策略服务器、日志服务器以及认证服务器组成。

5结论

本文设计了一个基于身份认证的用于保障军政单位内网信息安全的防护平台,该平台从文件操作、网络访问、进程控制、设备管理、接入控制等信息系统的各个核心操作入手进行防护,具有“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审计”三大特征,在信息安全的各个阶段实施对敏感信息的强有力的保护,确保做到了:对于内部网络非法主机和用户“进不来”,对于保密信息非法用户“拿不走”,对于安全事故涉嫌用户“跑不了”,因而很好的保障了军政单位的信息化建设。

参考文献

[1]绝杀信息安全之打印泄密[DB/OL].http://.

[2]张晔,刘玉莎,陈福民.构筑安全的内部网[J].计算机应用研究,1999(9):31-35.

第11篇

关键词:宁波;历史文化街区;整体保护;有机更新

Try to talk about ningbo protection and renovation of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blocks

Jin hao,Fu Yi-min

Abstract:Conservation and renewal of historical block in ningbo, the present situation investigation and think the historical block protection constructive destruction and protective decay exist two major cultural and social dilemmas. Put forward the way to break through the dilemma is that using organic renewal theory and method, and from the original true protection and continuation of the whole history, life authenticity, protection and inheritance of humanistic and social networks, etc, of the historical block protection and renovation method were discussed, in order to achieve the original true the whole historical block protection and renewal, sustaining development of humanities and the goals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Key word:Ningbo;historical and cultural blocks;global protection;organic renewal

中图分类号:TU—098.1 文献标识码:A

1.前言

河姆渡文化发祥地、唐宋以来“海上丝绸之路”港口重镇、浙东文化渊薮之地、明清以降反侵略斗争前沿,凡此种种构成宁波城市个性特色和文化传统,也因宁波悠久的历史,绵延的文脉,厚实的遗产资源,成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城市历史文化传承构成了城市的记忆,保护好那些文化遗产是城市发展延续的必要内容。

1986年国务院公布第二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时提出历史街区概念。2002年10月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正式将历史街区列入不可移动文物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四条。] 1997年,宁波市城市规划和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联合制定《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划定5处街区为宁波历史文化街区,历史街区的保护成为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一环。2004年对《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进行再次修订,历史文化街区增加到8处,明确历史街区的保护范围,并将历史街区分“核心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区”两个层次进行保护。

历史街区是历史文化名城重要的组成部分,它记载着这座城市发展过程的历史信息和文化内涵。城市要发展,历史街区也要适应时代的要求,更新和发展是必然的选择。在宁波城市高速发展和现代化程度不断提高的背景下,如何对这些历史街区进行保护更新与可持续发展是一个不可避免的研究课题。本文试就宁波历史街区保护更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些粗浅的探讨。

2.宁波历史街区现状及保护困境

《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划定的历史文化街区包括:月湖历史街区、天封塔郡庙街区、天主教堂外马路街区、伏跗室永寿街历史街区、鼓楼公园路历史街区、秀水街历史街区、郁家巷历史街区和南郊路历史街区等。这些历史街区具有一系列独特的经济社会特征。首先,区位条件优越。历史街区大都处于城市的中心地区,是城市的商贸中心,虽然随着时代变迁和城市扩张,商贸中心会有所变化,但多数历史街区依然地处城市的中心商贸圈,或者紧邻现代的商贸中心。其次,交通便利,这与历史街区地处城市中心区位是密切相关的。第三,人口密集,人员构成复杂。由于历史原因,历史街区长期以来都是城市中人口密度较高的街区。目前尚未改造的街区内不仅密集地居住着本地居民,而且还因其优越的位置、便利发达的交通以及低廉的房租(因为多为老旧住房),成为外来人口集聚的地区。第四,居民的社会经济地位较为低下。现仍处于自然保护下的历史街区由于长期失修,住房质量、居住环境和基础设施不良,在住房商品化时代,高收入群体和中上阶层都已经逐步搬离了这类街区,在此沉淀下来的主要是无力搬迁的、低收入的边缘群体和弱势群体。由于这些特点,在快速发展的城市更新改造进程中,宁波历史街区的保护陷入两大文化与社会的困境。

2.1.建设性破坏

由于历史街区的高地产价值,不可避免地成为市场主体竞相角逐的稀缺性空间资源。而在静态保护下的加速衰败,又不断加剧政府在改善城市设施与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美化城市形象、增强投资吸引力等方面的政绩压力。受市场驱动和政绩压力的双边挤压,加上政府决策部门对历史文化街区在名城保护中的地位、意义认识不足,宁波的一些历史街区,虽然经过多年的保护,最终还是难以抵御市场化和城市化的冲击。在对文化遗产重“点”轻“面”的保护观念下,天封塔郡庙街区与鼓楼公园路历史街区被全面改造,除保留几处文物保护单位(点)外,原有传统民居已被无任何历史文化内涵的仿古建筑所代替,这两片历史文化街区名存实亡;月湖历史街区月湖东岸占地约19公顷的传统民居被拆毁,仅保留总面积不到2公顷的文保单位(点)和宝奎巷,拆迁空地建为公园绿地,另建一批仿古园林建筑。国保单位天一阁所在的月湖西岸成批明清建筑群被拆除,虽然还保留了一些文物建筑,但整体保护已经不可能了;天主教堂外马路街区处于甬江大桥以南的一些近代建筑被拆建成绿地,仅保留国家级文保单位天主教堂和文物保护点通商银行宁波分行等建筑。甬江大桥以北进行大规模商业开发,成为城市商务区;郁家巷历史街区和南郊路历史街区虽没有大拆大建,但是将历史街区中的居民全部迁出,把民居全部改为旅游、会所、休闲、商贸等设施,历史街区失去了传统的生活方式和习俗,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另一种造假的行为,街区因此失去了原有的历史韵味。上述这些历史街区在功能置换上大多让位于绿地和商业中心、商业人群,原有的社会网络被取代;以“危房改造”名义大肆拆除历史建筑,模仿或杜撰原有的传统建筑形式,建设仿古建筑与人造景观,导致建筑群体支离破碎,街巷空间均质化、单极化、景观化。这些做法背离了历史街区的历史真实性、生活真实性和风貌完整性的核定标准。[ 阮仪三,孙萌.我国历史街区保护与规划的若干问题研究[J].上海城市规划,2001,04:6页]

2.2.保护性衰败

很多城市的历史街区,由于其历史文化价值较高,长期以来实施了严格的保护措施,并限制开发。但这种保护多为静态保护,政府和居民都很少给予投入,很少对其建筑、基础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与更新,以至于此类街区虽然被列入保护名册,但却急速地衰败下去。这种保护性衰败现象同样存在于宁波那些尚没有被改造的历史街区,如伏跗室永寿街历史街区、秀水街历史街区等。以秀水街历史街区为例:秀水街位于宁波旧城中心区,唐宋子城的东北角。形成于宋代,有着数百年的发展演变历史,至今仍相对完整地保持着“街—巷—庭院”的空间格局。街巷脉络分明,肌理清晰,区域面积5.73公顷。街区内有保护价值的传统院落42处,占地面积约2.5公顷,占街区总面积近50%。街区现存传统建筑大多造作精美,类型多样,包括明代的倪氏桂花厅,清代的吴宅、孙宅,民国的陈宅、林宅、鹤年坊等。由于长期处于自然保护状态,街区内很多建筑年久失修,结构老化,日益破败;居住人口密集,基础设施落后,公共空间不足,生活于其间的居民要么逃离,要么忍耐,导致人口老龄化和阶层弱势化的趋势不断加剧,物质和社会的衰败相叠加;不当现代装修和居住环境改造使许多历史建筑原有风貌和格局受到较大程度的破坏。

3.“有机更新”—宁波历史街区走出保护性衰败与建设性破坏困境之路

3.1有机更新理论

“有机更新”理论是吴良镛先生在长期对中西方城市发展历史和城市规划理论充分认识以及对旧城更新规划实践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现实情况提出的,他主张按照城市内在发展规律,顺应城市的肌理,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采用适当规模、适合尺度,依据改造内容与要求,妥善处理目前与将来的关系,使每一片的发展达到相对的完整性,促进旧城整体环境得到改善,达到有机更新的目的。[ 吴良镛.北京旧城与菊儿胡同[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4:68页.]方可先生根据“有机更新”理论及其实践,归纳有机更新的概念主要包含三个含义:一是城市整体的有机性。城市各个部门之间彼此相互关联,和谐共处,形成整体的秩序和活力;二是城市细胞(居住院落)和城市组织(街区)更新的有机性。更新是必要的,也是不可避免的,但要顺应原有城市机理;三是更新过程的有机性。更新应是逐渐的、连续的、自然的,尊重其内在的秩序和规律,在对旧城的更新改造过程中,遵循循序渐进、小规模改造的方法[ 方可.当代北京旧城更新[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0:195-196页,]。

历史街区更新是旧城更新改造的重要内容。从有机更新的概念来理解,它并不应该在大拆大建的基础上完成重生,也不是在完全维持现状的基础上实现保护,而是将科学发展观引入历史文化街区更新改造中,通过对环境作细致的研究和判断,在现有的文脉和肌理内部进行的一种适应性改变,是一个集保护、修复和发展于一体的系统工程。这实际上是一种寓于整体一致中的丰富多彩的个体变化,以此逐步达到历史街区更新发展与城市文化传承的有效契合。因此,有机更新是历史文化街区复兴的有效方式与路径。有机更新理念在国内外很多城市的更新实践中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运用,并且确实使许多深陷于保护性衰败的历史街区避免了建设性破坏的劫数,使悠久的历史文化遗存有机地融入现代城市生活,并且成为现代城市中最富魅力的街区。

3.2历史街区有机更新策略

首先,放弃大拆大建激进式更新,在原有基础上,以渐进式的整治、恢复传统风貌为主,保留历代建筑的叠加。适量疏解街区过密的人口,但避免大规模的人口外迁。

其次,以多个主体的合作行动取代单一主体的单边行动。改变以政府和开发商为主的强势群体主导街区更新的导向和整个过程,将居民的利益和需求置于重要位置,改善环境质量及基础设施条件,鼓励公众全程参与街区改造更新。

再次,推行“自下而上”的自愿式更新路径。以居民的利益诉求和对街区改造的建议为基础,再经过专家的系统分析和整理,在技术、资金和实施机制等方面与居民共同制订计划,政府、市场主体和居民都作为利益相关者承担各自的职责,最后进入实施。

3.3历史街区有机更新的方法和措施

确定保护与更新模式应本着两个基本目标:1.保护历史的街区风貌、建筑环境、文化遗存,实现城市历史延续性和文化多样性;2.保护居民享受现代化的基本权利,实现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的舒适。[ 李 晖,丁宏伟.可持续发展的历史街区保护[J]. 规划师,2003,04:76页.]这两个目标实现的程度可以衡量保护与更新措施的成败。

3.3.1强调整体历史原真性保护

《世界遗产公约实施行动指南》规定“真实性和完整性既是衡量遗产价值的标尺,也是保护遗产所需依据的关键”。[ 张成渝,谢凝高.“真实性和完整性原则”与世界遗产保护.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 02:62-63页.]真实性和完整性是当代城市历史街区保护的普遍原则,也是有机更新发展方式的前提与目的。

历史街区保护首先要考虑的是区域的“群体价值”,主要内容是原先的真实的历史建筑(含文保单位、文保点和传统建筑)、环境要素(水系、桥梁、古树名木、古井等)及整体风貌。其中,历史建筑、环境要素构成了整体风貌,空间是联系这两类实体的纽带。以空间为核心的保护是街区整体历史原真性保护最为核心、稳妥的原则。历史街区空间保护主要包括格局和肌理两大方面:空间格局是空间要素(河道、街巷、广场、院落等)的等级体系与组织方式,是易于辨识的空间序列;空间肌理是构成空间各元素(建筑、构筑物、绿化等)的比例、尺度与组合方式,是独具特色的空间形式。如果说空间格局是“骨架”,那么空间肌理就是“血肉”,两者共同维系着历史文化街区的整体风貌,共同维系着历史文化街区的地域感、安全感、认同感。

因此,在历史街区保护与更新时,应当坚持整体历史原真性保护的观点,从整个街区历史风貌和社会生活的整体出发,采用客观的、整体的视野来看待历史街区已有的、各个时期形成的、具有代表性的空间结构体系和建筑遗产,尊重其历史发展脉络和历史现状,以严谨科学的方式进行整体性的原真性保护,达到保护历史街区真实性和完整性的目的。

3.3.2推行小规模、渐进式改造与更新

实践证明,由于对历史街区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中的地位、保护与发展的辩证关系认识不足,对保护的内涵认识不够全面,又缺乏合适的历史街区发展理论指导,在大规模改造中采取简单的“摧旧出新”或重“点”轻“面”的孤立保护做法,致使宁波一些历史街区消失或街区历史文脉被割断,传统特色消亡与同化,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思路必须要加以调整,真正重视城市历史文脉的保护,就必须改变过去一些不利的做法。

强调小规模的连续的渐变,采用适当的规模和合适的尺度的有机更新理论应该是历史街区最恰当的改造更新方式。国际社会在历史城区保护方面深刻反思大规模改造所造成的严重后果,转而提倡小规模、渐进式、居民参与的整治方式。[ 单霁翔.从“大规模危旧房改造”到“循序渐进,有机更新”—探讨历史城区保护的科学途径与有机秩序(下) [J].文物,2006,07:32页.]北京国子监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与整治不搞大拆大建,在原有基础上,以有计划的,持续的改造整治和逐步恢复传统风貌为主,保留历代建筑的叠加,使历史街区显示出有机生长的特征。[ 单霁翔. 国子监街的整治与历史地段的保护[J].北京规划建设,1998,02:20页.]实践证明,对于历史街区来说,这是一条积极稳妥的保护之路。

小规模渐进式改造与更新方式提倡“自上而下”的规划控制和“自下而上”的改造实施,即在改造规划中从整体利益考虑规划用地的功能结构布局、地块的划分、道路和基础设施的布局等;在改造实施上,基本上都是在原有院落边界内的公众参与的更新改造,讲究小规划,分阶段实施。小规模渐进式改造与更新有着渐进性和灵活性特点:一方面可满足城市在较长时间内的灵活发展需求,从而保持城市发展的连续性和多样性,又可避免在短时间内由于大规模外迁居民所带来的众多社会问题,更重要的是小规模展开、历时推进的新机制,可为历史街区提供一个有机的可持续发展的机会;另一方面在资金筹措方面与建设施工中也有极大的灵活性,有利于有关部门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又易为居民所认同,使传统街区具有“人的尺度”,更容易与社会、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情况相协调,更有利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历史街区是经历了很长的历史时期逐步形成的,是动态的历时性产物。今天的历史文化街区是历时性演变的综合积淀,保留了真实的历史信息,延续了动态的历史发展,反映了从过去到现在乃至将来的真实历程。因此,我们要用可持续发展的有机更新理论指导历史街区的改造更新活动,以小规模、渐进式方式对街区历史文脉和原有空间结构内部进行一种“适应性改变”,不能一蹴而就,急于求成,保持一个动态的长期的不断完善深入的过程,更应认识到整治过的环境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等的发展,还会出现新的问题和矛盾,必须继续去解决,这是一个非终极性的永久持续的过程。只有以谨慎的、渐进的、小规模的更新改造才能维持并发扬街区使用功能,才能不割断历史,不破坏现存平衡的社区结构,达到整体原真性保护,以及有机发展,永续利用之目的。

3.3.3基于生活真实性的改造更新

所谓历史街区,是保存有一定数量和规模的历史遗存、具有比较典型和相对完整的历史风貌、融合了一定的城市功能和生活内容的城市地段。不同于文物建筑等静态型遗产,动态的社会生活是历史街区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是历史街区物质表现形式的决定因素。因此,除了物质要素与环境外,社会生活及其蕴含的文化意义的真实性同样是历史街区的价值所在,“历史街区的整体真实性正是它表现形式与文化意义的内在统一”。[ 林林.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真实性研究[D].同济大学研究生论文,2003.40-54页. ]有学者认为“对具有浓郁地方风情的传统生活方式及其生活形态的保护是历史街区保护的核心性问题”;[ 张曦,葛昕.历史街区的生活方式保护与文化传承—看苏州古街坊改造[J].规师,2003,06:17 页.]历史街区保护应“保护原有社区网络结构和生活的真实性”;[ 阮仪三, 顾晓伟.对于我国历史街区保护实践模式的剖析[J].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05:5页.]“生活真实性”是历史街区真实性保护的前提和基本内容之一。[ 杨新海.历史街区的基本特性及其保护原则[J].人文地理,2005,05:49页.]生活真实性作为历史街区保护的一条重要原则的观点已达成共识。

有机更新的主要任务是继承历史街区内在城市历史发展过程中留存下来的有形和无形的资源及人文财富。[ 陈超君,黄耀志.城市文化视角下的历史街区有机更新方式探析[J].城市.2012,08:43页.]综观以往宁波城区历史街区保护、改造更新的实践,尽管都贴上“对历史街区原真性保护”的“标签”,但由于规划者、实际行动者对“原真性”各自不同的理解和各种现实的客观因素造成的影响,各种“原真性保护”的结果却大相径庭。一方面由于传统规划建筑观念的影响,设计者往往过于注重物质层面的更新而忽略了对原有社会网络和生活的关注,对人以及人的需求、社会联系以及蕴含于居民和街区的历史文脉与特色文化也极大地被忽视;另一方面,面对居住性历史街区的保护更新采取的与商业、文化街区类似的规划设计,通过搬迁居民,置换内部功能的手段进行改造。这样,整体生活空间构架与生活动态发展模式的彻底破坏,人文量性的缺失成了宁波历史街区更新改造后存在的一个极大的共性问题。如已改造更新的天主教堂外马路街区、郁家巷历史街区和南郊路历史街区等,除对一些文物建筑采用原真性保护外,保留的传统建筑大都采用“存表去里”的方式,即对建筑进行必要的维护、修缮,保留建筑外观和外部环境,对内部进行全面更新,把现代商业、文化、旅游等功能直接“嫁接”到原有居民物化的生活世界。虽然功能的置换在民俗商贸和旅游观光上取得了成功,也给街区带来了别样的生机,但从历史街区保护的角度看来依然是破坏性的。从生活世界物质和精神高度统一的角度来说,实物遗存是原有居民生活世界演进的物化,也是原有街区人文精神延续的表达,有原有居民的存在才能使实物遗存人文精神得以传承。而原住民全部外迁及功能的置换,使得如今的历史街区已经无法感受到过去的生活场景,原住居民被川流不息的商人与游客所取代,历史性街区空间的原生活意象和生活特征消失,而且生活在其周边的人们在这些街区中找不到自己的空间和生活氛围,实物遗存所代表的人文精神丧失,街区的文脉被割裂,特有的文化难以传承。

历史街区通常是经过几代人甚至十几代人的聚居,具有其特有的社会网络和传统生活方式,“有机更新”注重这种社会共同心理和交往活力的延续性。历史街区原有的社会网络和生活传统代表的是一种文化,是人们内在精神的要求——它不仅是过去的、也是今后的城市居民的文化载体,它超越了建筑形式的含义,甚至比街巷空间的外部形式更具有意义。对于历史街区的保护,王景慧先生也提出“要维持并发扬使用功能,维护生活的延续性”、“在保存历史风貌的前提下积极改善基础设施,提高街区内居民生活质量,唯其如此,才能得到居民的支持,使街区得到真正的保护。”[ 王景慧.历史街区—文化遗产保护的重点层次[J]. 瞭望新闻周刊,1997,51:31-32页.]因此,必须把历史街区保护的层次提到保护生活方式与内涵文化的高度上来,改造更新要以居民生活为本,将基本保持建筑原有或相近的使用功能,维系原有的生活方式,保持原有社会结构的稳定性作为一个重要定性指标。

首先,应保留一定数量和规模的、多种类型的历史建筑物、构筑物,保持比较完整的历史风貌。在此基础上,从街区风貌总体保护、街区物质环境改善及社会经济发展、保护规划的可操作性等方面综合判定,在保护与有机更新的总体构架下,采取小规模、循序渐进的改造更新方式,对每一进院落、每一幢建筑进行修缮与保养、整修与改善、更新与改造。如对于各类文物保护单位必须依照“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进行修缮与保养;对于大量保护建筑进行维修,维护其保存状况;对于相当数量的一般传统建筑逐步加以整修与改善;对于一些与历史风貌不相协调的建筑采取整饰立面外观、改善建筑造型、降低建筑高度等措施,逐步加以改造与更新;对于那些对历史风貌产生严重影响的建筑应创造条件予以拆除。

其次,改善居住条件,完善基础设施。一方面适当外迁居民,降低人口密度,在保存历史风貌的前提下对建筑内部功能进行完善(不是功能重置)以符合居民对现代生活的物质需要;另一方面改造、完善道路与市政设施。在不打破街区原有格局的前提下保证道路的可通达性,街区传统街巷应保持原有尺度步行方式,留出必要的消防通道。市政管线布置结合街区特点,因地制宜寻找最有利的技术途径,合理布设。在改善居住条件,完善基础设施方面,绍兴的仓桥直街历史街区保护改造就是一个值得借鉴的成功例子。[ 刘 昀,邓蜀阳.关于保护历史街区传统社会生活的思考[J]. 山西建筑.2008,03:22页.

作者简介: 金皓(1967—),女,本科,宁波市文物保护管理所副研究馆员,研究方向:文物保护

傅亦民(1964—),男,本科,宁波市文物保护管理所研究馆员,研究方向:文物保护

]仓桥直街整治工程采取适度减少人口密度做法,按照“修旧如旧,风貌协调”的原则修缮老街、老宅,统一安装卫生、消防设施;整修街巷时构筑管线共同沟,把市政和民生管线纳入其中。改造后的街区既保持了绍兴水乡民情生活的原生态,又给居民带来切切实实的实惠,“住老房子,过新生活”,使街区能迅速融入当代生活进程,也提升了地块氛围与活力,获得真正的成功。

再次,立足于民、走公众参与的倡导性规划之路。成立一个由决策者、开发单位及居民、专业人员等组成的倡导机构,提倡、鼓励、支持居民公众参与到这项与自己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业中来,让公众参与规划的整个过程,充分反映社情民意。推行由政府宏观控制,居民参与,规划师以针对性的个案设计,对历史街区进行规划设计、更新改造机制。这样,通过“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规划及实施方法相结合的工作体系,调动原住居民的积极性、参与性。只有让居民参与到历史街区改造更新的决策、规划设计以及实施的全过程,同时解决住房产权问题以及提供必要的技术和财政支持,保证历史街区保护与更新中公共利益的实现,才能切实做到小规模、渐进式的有机更新,激发街区活力,推动历史街区的可持续发展。

3.3.4适度的旅游业、商业的进驻

历史街区保护的最关键因素是当地的居民,要使他们体会到历史街区的价值,并能不断从收益中拿出一部分投资到历史街区的保护中去,从而形成良性循环;另外,历史街区是世人了解当地文化的载体,若仅仅作为生活空间也会使它的价值大打折扣。所以,要体现其活力,实现历史街区的可持续发展,它还必须具有对外部人群的吸引力。

适度的旅游开发可以促进街区的发展,一方面为当地居民提供经济来源,另一方面让人们共享文化遗产。然而历史街区不应完全向公众开放从事旅游,而是在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前提下有限制地进入。恰当的做法是选出最有特色的部分,以展示街区的建筑艺术、民俗文化、传统技艺、特色餐饮等,其他仍旧作为生活场所,将活态的生活情景也作为一种展示,以此增强当地居民对自身文化的自豪感。

恢复、调整既有的商业活动功能。对于商业活动的恢复,应以历史上有过的活动内容作为重要的素材来源,但出于整体的考虑,尤其对街区中新建的部分,允许革新和创造。就建筑形式说,当然要与环境协调,如果新的商业活动需要特殊的空间,可以运用新材料对内部构造和外观进行改造,但同样要遵循风貌协调原则,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历史街区适度的旅游业、商业的进驻,在城市中分担特色购物、特色观光的职能,使之成为整个城市文化和经济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在经济上实现其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