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25 20:47:4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质控工作要点,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 围绕血液安全一个核心,进一步强化血液质量安全管理
(一) 强化质量体系建设
加强血液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是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在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监督机制,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修改和换版工作,完善各种表格和记录的更换,并组织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工作,对内审不合格要限期整改,真正达到质量管理体系能在运行中持续改进。
(责任科室:质控科主办,各科室共同推进)
(二) 强化质量安全管理
制定和严格执行《血站血液质量安全管理方案》,签订和落实《血液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书》、《血液质量安全管理评分方法》,进一步推进全站血液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和责任化,不断强化员工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教育,防止和杜绝血液质量安全事故和差错的发生,真正达到确保障全市临床医疗与急救用血的需要和安全。
(责任科室:质控科牵头,各科室共同推进)
(三) 强化实验室检测
严格执行《血站实验室管理规范》,进一步完善血液检测程序,做到不漏检测项目,不漏检测标本,坚持使用“三证”齐全的厂家试剂,坚持同一标本用不同厂家试剂检测两遍,复查标本必须从血袋剪辩和原标本同时进行复查,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点,确保标本管和血袋对应,坚持按天批量放行,杜绝交叉错误发生,确保血液检测结果准确性。
(责任科室:检验科)
(四) 强化质量控制
加强全血和成分血的质量抽查检测,按要求每月各个品种抽检4袋;加强对原辅材料进站后的质量抽查;严格报废血和献血记录的审核;加强储血箱温度的巡查和计量设备的定期校准,确保血液质量符合标准。积极参加省和卫生部室间质控测评,保持成绩优秀。
(责任科室:质控科、检验科)
(五) 强化仪器设备
加强硬件建设,拟新购采血车一辆和全自动酶免分析系统、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细菌培养箱、血细胞分离机、储血冰箱等仪器设备。
(责任科室:总务科)
(六) 强化员工培训考核
建立健全员工岗位培训和考核制度,加强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外出培训,,做好年度培训计划和培训评估记录,把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列入年度考核范围。结合输血分会年会举办一期临床输血培训班,邀请国内输血界知名专家授课。
(责任科室:质控科)
(七) 强化科室合理布局
拟重新调整各业务科室用房布局,完善发血科、成分科、检验科科室布局,完成医疗废物储存间和卫生间的改建。
(责任科室:总务科)
二、 立足保障临床用血一个关键,进一步完善自愿无偿献血招募机制
(一) 完善用血应急机制
为确保突发事件的应急用血,根据近几年临床用血情况,进一步完善《惠州市血液供应应急预案》,以确保临床应急用血的需要。
(责任科室:血源科、体采科、成分科、发血科、检验科)
(二) 完善血液库存调控
确保血液供应,最大限度控制血液的非正常报废。根据近几年临床用血情况及血液有效期,科学合理地制定血液库存量级别,确保各种血型和rh阴性血液库存比例科学合理。
(责任科室:发血科牵头,血源科、体采科、成分科协办)
三、 以加强文化一项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推进营造浓厚血站文化氛围
1、 加强思想政治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业务技术水平,营造学习氛围浓厚,建设学习型血站。
2、 做好第三届“兄弟血站迎春晚会”的筹备工作,成立“迎春晚会”筹备小组,创作一批精品节目。
3、 丰富员工的文体活动,结合10月份举行的“第七届全省血战系统运动会”,积极开展形式多样、有益身心健康的各种文体活动,如拓展、拔河、乒乓球、爬山、扑克牌、舞蹈、健美操等。
【关键词】血常规;检验;误差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为提高临床血常规检验的工作质量与水平,控制并消解误差是最关键性的途径之一[1]。这就要求通过对临床血常规检验工作当常见的误差来源进行分析的方式,探讨控制、避免误差的血常规检验工作要点[2]。本文以我院自2013年6月~2013年9月期间,门诊部常规就诊的患者血常规标本共计100例作为研究对象,展开了详细分析与探究,现总结并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自2013年6月~2013年9月期间,门诊部常规就诊的患者血常规标本共计100例作为研究对象。标本来源方面:男性患者共计41例,女性患者共计59例。患者年龄在20~50周岁范围之内,平均年龄为(38.5±2.1)岁。所有标本均为新鲜EDTA-2K抗凝血常规标本,标本剂量为2.0mL。
1.2 方法
对100份标本进行血液中白细胞含量、红细胞含量、血红蛋白含量、以及血小板含量的测定工作。血常规检验过程当中使用 Sysmex—5000全自动血液分析仪,配置对应的配套试剂,同时配置有质量控制,质控每天在控。1)研究温度对血常规检验误差影响:分析在常规8~25℃温度条件,以及4℃冷藏条件下,各项检测数据的变化结果;2)研究测定时间对血常规检验误差影响:分析在10min,2h条件下,各项检测数据的变化结果;3)研究抗血凝剂对血常规检验误差的影响:分析在浓度1.8mg/ml、以及浓度2.6mg/ml EDTA盐作用下,红细胞平均体积以及红细胞比容数据数值。
1.3 统计学方法
本文中的所有实验数据采用SPSS17.0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组间比较经t检验,并以p
2 结果
2.1 温度对血常规检验误差影响
常规8~25℃温度条件下,红细胞含量为(4.23±0.43)×1012/L,血红蛋白含量为(118.5±3.7)g/L,与4℃冷藏条件下数值对比无显著差异(P>0.05),无统计学意义;白细胞含量为(8.17±0.53)×109/L,明显高于4℃冷藏条件下数值,血小板含量为(211.5±3.9)×109/L,明显低于4℃冷藏条件下数值,数据对比存在显著差异(P
2.2 测定时间对血常规检验误差影响
放置10min时间测定下的红细胞含量为(4.22±0.35)×1012/L,血红蛋白含量为(118.2±2.6)g/L,与放置2h条件下的数值对比无显著差异(P>0.05),无统计学意义;白细胞含量为(8.20±0.41)×109/L,血小板含量为(212.1±4.5)×109/L,均明显低于放置2h后数值,数据对比存在显著差异(P
2.3 抗血凝剂对血常规检验误差的影响
浓度1.8mg/ml EDTA盐作用下,红细胞平均体积检出数据为(85.4±3.2)fl,红细胞比容检出数据为(40.3±2.9)L/L,均明显低于度2.6mg/ml EDTA盐作用下的检出数据,数据对比存在显著差异(P
3 讨论
临床血常规检验是血液检验中,最基本性的检验内容之一,主要检验的目的是测定患者单位血液当中,白细胞含量、红细胞含量、血红蛋白含量、以及血小板含量的高低。临床相关疾病的诊断大多将血常规检验作为了基础性的检验指标之一[3],因而有重要的意义与价值,但受到临床检验过程中,多方因素的影响,致使此环节工作中频频出现检验误差的问题,影响其价值的发挥,也无法为疾病的诊断提供准确数据[4]。在本文针对100份血常规检验标本进行研究与分析的过程当中发现:保存温度、采血部位、测定时间、以及抗血凝剂使用的差异,都是导致临床血常规检验出现误差的主要因素。
为了能够对血常规检验误差进行良好的控制,主要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提高医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医务工作者的操作技术与知识掌握的扎实度是决定血常规检验质量的核心所在。加强对于血液病理、血细胞生理临床意义的培训,明确血常规检验与临床疾病诊断之间的关系,同时还需要掌握相关的实验室方法以及检测要点;2)结合本文所研究得到数据,要求在血常规检验工作开展中,构建一套健全且合理的血常规检验标准规范,要求在8℃~25℃的环境温度条件下,以静脉为采血的主要途径,缩短血液标本采集后的放置时间,同时需要以低浓度的抗血凝剂作为辅助试剂,以确保对误差的合理控制;3)从质量控制的角度上来说,要求实现全过程性的质量控制,在分析前,针对需要镜下分类的血液标本,应当尽早推血片,避免误差。在分析过程中,还需要注意特殊病理因素,如高血脂症对检测结果的影响。在分析后,还需要注意结合患者的临床资料进行分析,避免出现检出异常。
综上所述:保存温度、测定时间、以及抗血凝剂使用的差异,都是导致临床血常规检验出现误差的主要因素,要求通过对医务人员技术能力的提高,理论知识的丰富为出发点,构建针对性的血常规检验标准与守则,并实施全面性的质量控制,以最大限度的控制血常规检验中的误差,提高血常规检验的质量与水平。
参考文献:
[1] 宋庆义.血常规检验如何进行质量控制[J].中国保健营养(下旬刊),2013,23(1):482-482.
[2] 叶国华,邹尚平.不同采血方法在血常规检验中的效果分析[J].现代诊断与治疗,2013,24(4):745-746.
根据县卫生局《关于在全区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通知》精神,在我院第一阶段活动落实的基础上,进行了第二阶段的整改落实活动,现将活动具体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我院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系改革和创先争优活动,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以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大力弘扬高尚医德,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解决医疗卫生服务和行业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推动医改顺利进行,促进社会和谐。
(一)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不段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做到“服务好”。
1、优化医院门诊环境和流程。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12号)和《2011年全区医疗管理工作要点》,将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作为加强医疗服务工作的创新点和突破点。实行窗口工作人员提前十分钟挂牌上岗、取药等情况一般不超过5分钟。加强门诊服务窗口和诊室弹性排班;实行窗口、出院、电话、入户等多种预约方式,方便患者检查,力争做到随到随查;全面推行检验检查报告及时发放制度,在确保患者隐私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节假日门急诊和住院医疗服务,完善医院标识和就诊流程引导系统;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2、优化急救服务。完善院前急救,加强院前、院内急救医疗服务的协调配合,确保急救医疗服务无缝衔接。加强医院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急诊绿色通道。对急危重症病人应先抢救、后结算,确保及时施治;根据急诊流量,合理调配急诊力量,适时配备急诊加强班。院内要组建24小时生命救援队,配备相应的抢救设施,及时救治危重患者。
3、改进住院服务。全面实施以合理配置护士人力、实行责任护士制度、规范提供分级护理和整体护理服务为核心的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要以“技能好、会沟通”为重点,尽快提升年轻护士技术操作能力和人性化服务水平。加强病区规范化建设,严格探视和陪护管理,为住院患者创造整洁、安宁的住院环境。推行住院服务中心化,为住院患者提供陪检等服务,方便住院患者。认真落实出院患者电话随访制度,出院患者一周内电话随访率应达到95%以上。
4、推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108号)要求,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同级医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促进合理检查,降低患者就诊费用。
5深入开展“志愿服务在医院”活动。要尽快组建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者服务,教育并引导患者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建立健全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认真落实医疗投诉处理办法,严格执行首诉负责制,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二)加强质量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努力做到“质量好”。
1、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提升医疗质量。依法加强执业准入和监管,严格落实首诊负责、疑难病例讨论、危重患者抢救、会诊、死亡病例讨论、交接班等核心制度,严格落实《病例书写基本规范》,规范病历书写工作。强化医疗技术分类管理,严格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权限审核,坚决查处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现象。健全医疗质量控制网络,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组织体系、制度和机制,及时、完整、如实、准确上报质控信息。继续强化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和医务人员培训,加强医疗服务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2、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推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进一步落实“三合理”规范,坚持因病施治,重点落实抗生素合理使用指导原则和规范,加强对抗生素尤其是三线抗生素临床使用的检测。一类手术预防性抗生素使用率、抗生素联合使用率、三线抗生素使用率等指标保持在全区较低水平。继续开展医务人员“三基”抽考。认真落实临床路径、《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临床治疗指南》、《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规章、规范。大力推行临床路径和单病种付费,促进医疗质量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
3、加强医疗技术和大型设备临床应用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安全和患者权益。切实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求,建立严格的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
(三)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大力弘扬高尚医德,严肃行业纪律,努力做到“医德好”。
1、继续加大医德医风教育力度。要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继续培养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加大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先进典型的宣传,结合卫生行业特点,深入开展宗旨意识、职业道德和纪律法制教育,引导广大医务人员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2、贯彻落实医德医风制度规范。认真贯彻落实《2011年全区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要点》(宁卫党发[2011]10号),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大力加强惩治和
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促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进行。建立医患沟通责任人制度,住院患者主要由责任医生、责任护士负责沟通,门诊患者有接诊医师负责沟通。加强医德医风教育,落实医德医风考评、医师定期考核和不良行为记录等制度,加大医院巡查和违法违纪行为惩处力度,严肃执业纪律。
3、坚决杜绝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肃行业纪律。坚决杜绝吃、拿、卡、要、乱收费、收受或索要“红包”、收受回扣、商业贿赂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强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经济管理,健全内控机制,严格统方权限和审批程序。
(四)深入开展行风评议,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做到“群众满意”。
1、要认真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出院患者回访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服务。
为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满足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2013年继续贯彻落实《昆明市开展有资质人员依法开办个体诊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昆明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有资质人员依法开办个体诊所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昆卫医﹝2012﹞190号)等文件要求,不断规范和提高个体诊所的质量和水平,加强个体诊所管理,持续推进有资质人员开办个体诊所试点工作。2013年继续贯彻落实《昆明市开展有资质人员依法开办个体诊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昆明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有资质人员依法开办个体诊所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昆卫医﹝2012﹞190号)等文件要求,持续推进有资质人员开办个体诊所试点工作,截止2013年9月底全市共审批有资质人员申请开办诊所22家。
2013年大力推广优质护理工作小结
2012年4月下旬至今,市卫生局组织有关专家,按照《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三级医院优质护理病区(房)验收标准(试行)的通知》(云卫发〔2012〕1081号)的标准先后分三批对市属延安医院、市一院等十家三级医院申报的182个优质护理服务病区(房)进行现场检查验收,经专家验收组合议,共有144个病区(房)验收合格。根据《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三级医院优质护理病区(房)验收标准(试行)的通知》(云卫发〔2011〕1081号)要求,我局组织有关专家起草制定了《昆明市二级医院优质护理病区(房)验收标准(试行)》,并组织相关专家先后分三批对二级医院申报的153个的优质护理服务病区(房)进行现场检查验收,经专家验收组合议,共有105个病区(房)验收合格。对市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的优质护理服务病区(房),医院可以按照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印发《关于住院诊查费等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87号),大幅提高优质护理病区的护理收费标准。
目前,我市三级医院已全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优质护理服务覆盖90%以上的病房,二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62.3%以上的病房。完善并落实了优质护理的医疗服务价格和内部收入分配等支持政策。
2013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小结
在今年年初印发的《昆明市卫生局2013年医疗管理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了要继续认真贯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执行“限品种、限用量、限级别”,落实抗菌药物目录、超品规采购、临时采购制度,控制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完善处方点评制度,对医疗机构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排名公示。3月份按照《云南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上报 2012 年云南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情况的通知》 (云卫办医政函[2013]12号文件精神,要求14个县(市)区、及市属各医院上报相关报表及工作总结,各医疗卫生机构均建立了药事管理组织,认真落实各项部署要求,均按照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机构,制定了本院的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各项工作措施,实现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各项指标,抗菌药物品种数控制在要求范围内,门诊、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逐步下降,使用强度有所降低,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水平明显提高,细菌耐药得到有效控制。今年加大了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力度,5月份组织200余名临床医师、药师参加了卫生部在昆明举办的“全国基层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培训项目”,组织市属医院的9名儿科医师参加了卫生部举办的“《国家抗微生物治疗指南》培训项目华南及西南地区儿科专场培训班”,取得了较好成效。2013年8月下发了《昆明市2013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情况调查督导工作,要求医疗机构对2013年上半年院、科两级以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行统计并上报:抗菌药物品种、剂型、规格、使用量、使用金额,使用量和使用金额分别排名前10位的抗菌药物品种,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诊疗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急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转发了《云南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的相关工作要求,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督导检查工作力度,在推进活动不断深入开展的同时,逐步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相关制度、指标体系和工作机制,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从阶段性活动逐步转入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全市药事管理医疗质量控制工作,根据卫生部《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为医政发[2009]51号和省卫生厅《云南省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3月份我局成立了昆明市药事管理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在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本专业质量控制工作。今年以来全市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始终围绕着中心目标开展,进一步巩固了专项整治活动成果,促进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013年1-9月大力推行临床路径,加强质量控制
工作小结
为确保全市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扎实开展,我局高度重视,在今年年初印发的《昆明市卫生局2013年医疗管理工作要点》中明确规定了三级综合医院不少于40个病种数,至少包括心血管介入、神经血管介入、骨关节植入治疗和肿瘤性疾病等病种;二级综合医院不少于10个病种数,至少包括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骨科、肿瘤科主要病种;二、三级专科医院应包括各专科主要病种。县级医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病例数应达到年度本院出院病例数50%,其余二级以上医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病例数应达到年度本院出院病例数25%。从而确保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下发了《昆明市卫生局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和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食管癌手术治疗等3个临床路径等文件的通知》(昆卫医【2013】15号)、《昆明市卫生局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和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角膜裂伤等眼科4个病种县级医院版临床路径等文件的通知》昆卫医【2013】24号,并要求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细化各病种的临床路径并组织实施。
2013年1-9月昆明市医疗机构实现检查结果互认
工作小结
为合理、有效利用卫生资源,减少重复检查,切实减轻患者负担,根据卫生部、云南省卫生厅有关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我局今年继续推进在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同级医疗机构临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各医院均按照要求积极开展同级医疗机构临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安排
为进一步促进合理检查,降低患者就诊费用,切实缓解患者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我局在“年度医疗管理工作要点”中要求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在加强医院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选取稳定性较好、费用较高的临床检验项目和医学影像检查项目,继续开展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鉴别诊断能力和水平
各医院对各临床科室医师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临床医师的诊断能力和水平,做到合理选择检查项目,避免了不必要的重复检查,从而有效降低了患者就诊费用,同时做好患者解释工作。一是加强对临床医师的“三基三严”培训,不断提高临床基本技能,做到合理选择检查、检验项目,避免过度依赖仪器检查,减少不必要的检查和重复检查。二是做好对患者的宣传解释工作,对患者及家属要求复查的项目,应在病历中予以记载,特殊项目(CT、MRI等大型医用设备等费用较高的项目)应由患者及家属签字认可。三是加强科间会诊管理,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杜绝在不同科室出具同一检查(检验)项目检查(检验)报告的现象,为患者提供规范完整的检查、检验报告和相应的影像资料。四是建立和完善质量控制体系,严格质量检查,质控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和抽查,加强对检查、检验质量的控制;检验科加强室间和室内质控,切实保证临床检验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制定措施,扎实开展
各医院均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如市延安医院和市一院均制定了实施方案,并选取临床生化、临床血液和临床免疫等项目的检验结果与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云南省中医院、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市中医医院、玉溪市第一人民医院、玉溪市中医医院、云南省肿瘤医院、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开展临床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市中医医院按照《云南省等级医院临床检验结果互认暂行规定》通知的要求,作为云南省首批获得互认的医疗机构,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促进合理检查,降低患者就诊费用,并根据《云南省等级医院临床检验结果互认暂行规定》的内容编制小手册,发到医生手上,严格要求,保障此项惠民政策的顺利、有效、持续的开展。
市儿童医院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优化就医流程,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减轻患儿就医负担,进行临床诊疗活动时,在不影响疾病诊疗为前提,由临床医生根据诊疗需要,科学选择互认结果即同级医院、上级医院在疾病发生发展周期性变化规律时间范围内能提供完整的检查检验报告和相应影像资料的检查、检验项目原则上予以相互认可,不再做重复检查。
官渡区卫生局以区人民医院为重点,在系统内各卫生单位中推行同级或上级医院做的检查结果,医疗机构无特殊情况不再进行重复检查,并在医疗机构设立投诉电话便于听取患者的意见和投诉。
晋宁县卫生局为合理有效利用卫生资源,减少重复检查,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切实减轻患者经济负担,优化就医环境,改进医疗服务,于去年6月 下发了《晋宁县卫生局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晋卫政〔2012〕52号),并明确规定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正式启动县级医疗机构之间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和下级医疗机构认可上级医疗机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工作。
石林县卫生局在县级医疗机构之间开展检查结果互认,切实减轻老百姓医疗负担。石林县人民医院与县中医院、县保健院签订了互认协议。
十六、(39)依据《云南省2011-2015年卫生资源配置指导标准(暂行)》和《云南省区域卫生规划工作指导意见》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含国有企业医院)数量和布局,新增医疗卫生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
在制定《昆明市区域卫生规划(2011年-2015年)》和《昆明市2011-2015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实施《昆明市2011-2015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加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严把准入关是医疗机构监管工作的关键环节,是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今年,我局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云南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昆明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昆明市2011-2015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通知》等法规和规章,严格准入,积极引入社会和民间资本进入医疗服务市场,举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于缓解群众“看病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公立医院卫生改革总体部署,按照卫生部、省卫生厅和全市卫生工作会议要求,结合《2013年卫生工作要点》和当前开展的“三好一满意”、创先争优和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以继续得到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努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改进医德医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以确保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二、活动范围及主题
医院各科室(包括临床、医技、行政后勤各科室)。
活动主题:“持续改进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三、活动内容和重点要求
“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开展要与“三好一满意”、创先争优、“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相结合,落实各项制度,纠正薄弱环节。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优化医疗环境,和谐医患关系,真正达到“三好一满意”实效即“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
(一)开展正面宣教,强化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和医疗安全意识。
1.医院今年把继续加强对医务人员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教育,提高医务人员医疗风险、医疗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医德医风警示教育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2.充分利用报刊、宣传栏、讲座、发宣传册等形式,以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常见药物的合理使用,加强重性疾病规范治疗与社区管理,正确合理应用抗生素,规范就医以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医学科学和医疗风险,正确择医、就医,提高群众医疗风险意识和甄别假医、假药、虚假宣传的能力,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3.围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如在临床医疗工作中群众信赖、治疗水平高、服务态度好、医德好、有一定声誉的医务工作者。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同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加打击医疗活动中违反诊疗常规,收受药品回扣、红包,非法统方等不良行为,一经核实的不良交易将予以通报、曝光、取缔处方权资格等。
(二)加强管理,强化服务,优化流程,让群众更加满意。
1.今年根据上级要求推行“志愿服务活动”,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志愿者开展各项服务活动,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实现年度目标。
2.围绕保障重性精神疾病能得到最基本的治疗这一目标,努力创建便民、利民措施,如预约挂号、免费接诊、合理安排门急诊服务、简化急诊入院服务流程、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为病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检查结果查询服务,做到安排合理、服务热情、流程顺畅,不断促进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实现各项控制目标。
1.努力改善条件,优化人才结构,规范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建设,把各专业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列为重要日程。如:医院设专门质控科和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按照相关规定报送质控信息,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质控中心的质控检查,定期向科室反馈信息及时整改,以改进医疗质量。
2.认真按相关规范要求,开展单病种质控及临床路径管理,完善精神疾病社区信息登记工作。
3.定期开展医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管理与评估,促进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持续改进。
(四)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推进临床合理检查、合理诊疗;规范诊疗行为。重点抓以下几点:
1.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危重患者抢救、会诊、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交接班等十三项核心制度,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探索精神科三个病种的临床路径,强调规范诊疗行为,推进合理检查、合理诊疗,推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以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3.认真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每月定期进行病历点评,规范病历书写行为,强化病历内涵建设,提高病历质量。
4.学习《电子病历基本规范》和《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为下一步推行电子病历应用及规范电子病历系统建设打下基础。
5.按照《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急诊工作、各科做到设备完好,人员做到及时处置应激事件。
6.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落实院务公开各项要求以及《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试行)》,增强医疗机构院务公开意识,推动医疗机构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和内部民主管理决策。
(五)进一步加强护理工作,规范护理行为,改善护理服务,提高护理质量。
1.进一步贯彻落实《护士条例》。建立健全护理工作规章制度、疾病护理常规和护理服务规范、标准,建立护士岗位责任制,规范护士的执业行为;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合同制护士与编制护士同工同酬。
2.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改进护理服务,加强护理管理。
医院要根据《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和《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试行)》等文件的要求,结合病房实际,细化分级护理的服务内涵、服务项目,并纳入院务公开,向患者和社会公布,并遵照落实。各科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并落实加强临床护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要调动各方面力量,为该项工作的有效落实提供便利条件和有力保障,努力为精神病人住院创造良好的环境,逐步减少或取消患者家属陪护的局面。
3.严格按照《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扎实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医院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改革临床护理工作模式,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护士全面落实护理职责。医院临床一线护士占护士总数的比例不低于95%,依据各病房(病区)护理工作量和患者病情配置护士,力争实现病房护士数与实际床位数的比例应当≥0.4:1。每名责任护士平均负责患者数量不超过8个。实施护士岗位管理,建立护士绩效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护理服务的质量、数量、技术难度和患者满意度相结合,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医院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护士待遇,建立激励机制,营造良好执业氛围。
(六)继续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认真贯彻实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临床合理应用。重点要求:
1.医院主要负责人作为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健全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医疗技术管理档案。对开展的第一类医疗技术进行技术审核,严格管理;同时做好第二类以上医疗技术报批审核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开展相关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
2.加强建立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制定本机构手术分级目录,严格按照规定对医师的专业技术能力进行审核并通过后,方可授予相应的手术权限,并实施动态管理。
3.医院建立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制定和完善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
(七)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品和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关于加强全国合理用药监测工作的通知》、《中国国家处方集》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积极推进临床合理用药。重点要求:
1.完善医院药事管理组织,完善相关工作与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
2.贯彻落实《中国国家处方集》,制定本机构处方集,并认真组织培训、实施和评估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3.认真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
4.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规定,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切实采取措施推进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工作。
5.以严格控制I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加强临床微生物检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预警机制。
6.认真做好合理用药监测工作,按照监测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及时、准确做好数据的收集和上报工作。
7.建立健全毒、麻、精、放等特殊药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
8.逐步创造条件探索建立临床药师制。
(八)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1.继续推进与落实“病人安全目标”。
2.贯彻实施《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认真做好手术安全核查工作。
3.贯彻落实《医院工作制度》、《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医院手术部(室)管理规范(试行)》等规范性文件,落实查对制度,认真做好输血、用药、检验等医疗服务重点环节的安全核查工作。
(九)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规范和指南,加强重点科室、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
1.建立和完善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医院感染管理部门职责明确,合理配备专兼职人员,制定并落实符合本院实际的相关规章制度。
2.积极开展医院感染监测、建立医院感染信息报告制度,做到出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医院感染对患者造成的危害。
3.贯彻落实《医院手术部(室)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加强手术室、检验室、各病房、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防控。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等重点环节的医院感染防控符合规范。
4.贯彻落实《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预防和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导管相关血流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行)》以及《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加强外科手术部位感染、导管相关血流感染、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等重点环节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手术及置管前、中、后的各项操作技术应当符合医院感染防控要求。
5.贯彻落实《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加强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管理,落实医务人员手卫生、隔离、消毒灭菌、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等各项工作措施,认真做好重点部门、重点人群的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
6.开展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和医院感染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医务人员的医院感染防控知识培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意识,提高医院感染防控水平。
(十)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医疗机构内实验室生物安全、质量控制和管理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制度建设、硬件设施、人员管理、应急处置、执行落实等方面情况。
(十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血液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临床用血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障临床用血安全。重点要求: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按指定的血站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2.建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做好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3.医院各临床科室应当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实际情况,科学合理使用血液。
4.建立科学有效的输血不良反应和紧急用血应对预案,并认真落实。
(十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后勤安全保障。建立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明确单位领导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相关部门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安全生产定期排查、整改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资金落实到位。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生产人员,规范安全生产管理程序和操作程序。
2.加强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安全正常运行,完善劳动保护用品的配置和安全使用。
3.确保消防设施、设备配置齐全,使用有效,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消防标识醒目,确保消防预警系统功能正常运行。加强在建工程和装修改造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严控违规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建筑材料的行为,确保建筑工程依法安全有序完成。
4.加强对放射源、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电力设施、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生产人员的业务培训,全体员工安全意识的教育培训,加强应急处置和逃生演练。
5.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配齐治安监控设施,规范安保人员的履职行为,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十三)认真开展全国《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
(十四)贯彻落实《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一步做好放射诊疗防护工作。重点加强放射治疗、核医学、介入放射学的防护管理工作,做好如下几点。
1.按照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做好本辖区内放射诊疗行政许可工作,严格规范行政许可程序;
2.做好工作区域内的防护工作;
3.科室建立完善放射诊疗防护组织机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明确专(兼)职管理人员及其职责,并认真组织落实;
4.科室做好放射诊疗设备定期检测工作;
5.做好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6.合理配备使用放射防护用品、自主检测设备。
四、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3年4月)。
1.下发文件,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开展宣传发动。
2.活动范围:全院各科室。
(二)组织实施(2013年5月—10月)。
1.贯彻落实。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统一部署,全面开展2013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继续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并组织媒体开展宣传报道活动。
2.医疗机构自查。各医疗机构要在2013年7月底前完成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组织整改,对严重违反有关规定,或造成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3.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检查。
(三)总结交流(2013年11月-12月)。
年底前把本单位2013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开展情况总结上报卫生局。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是卫生系统坚持以人为本、贯彻科学发展观、改进医疗质量管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具体体现。2013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完成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改革任务的关键一年。全面实现“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目标,促进医院全面工作再上新台阶,保证医疗安全,提高质量,改进服务是事前和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要认真做好再宣传、再发动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指导,不断强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积极做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准备。
(一)积极做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准备。积极落实《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切实做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准备;成立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试点工作协调指导组。积极抓好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单项试点工作;完善加强基本医疗保证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意见,加强基本医疗保证定点医疗机构监管。
(二)积极开展临床路径试点工作。加强对组织开展临床路径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探索建立适合我市市情的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工作模式、运行机制和评估改进体系,为在全市推广积累经验。
(三)深入实施“光明·微笑”工程。认真总结工程实施情况。做好患者筛查和手术,完善工程信息资料,核报工程补助经费,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今年5月1日前实现为全市所有具备手术适应症的白内障和唇腭裂患者免费手术治疗的目标,探索建立稳定的经费保证机制、考核评估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
(四)加强医院数字化建设试点。稳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基础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推行《电子病历基本规范》探索医院电子病历试点,开展数字化医院试点工作。
(五)探索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鼓励高年资医师到基层服务。
(六)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治疗。对本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覆盖率达到15%管理合格率达到90%
二、全面加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一)强化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加强医疗急救体系建设。提高院前医疗急救和应急救治能力。加强污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和采供血机构建设,完善市中心血站、市污染病院和10家县(市)污染病区的建设。
(二)强化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建设。继续实施县级综合医院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三)强化“三基三严”培训考核。加强以“三基三严”为主要内容的岗位练兵活动。开展全市病历质量评比活动和技能大比武活动。启动“走进西部”万名县级医院医师培训项目。
(四)积极参与创建全国“百家优质医院”活动。从今年起。年底,全国范围内创建100所“国家级优质医院”300所“省级优质医院”和500所“优质县医院”指导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县以上医院积极投身全国“百家优质医院”创建活动,力争我市有更多的医院在创建活动中脱颖而出。
(五)启动“诚信民营医院”创建活动。用两年时间。依照省厅即将制定下发的诚信民营医院评价规范》和实施方案。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对获得“诚信医院”荣誉称号的单位在行业内予以优先支持,对失信民营医院或诊疗科目实行执业限制。
三、加强机构、人员、技术等的准入管理。
(一)完善医疗机构准入。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文书和档案管理。加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开展对全市健康体检机构和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大检查。
(二)完善科室设置准入。指导医院加强重症医学科、新生儿室、血液透析室、麻醉科、手术室与消毒供应室等医疗风险较高的科室和部门建设,积极落实上级卫生部门颁布的各类科室设置规范,开展科室准入管理,提高综合医疗服务能力。
(三)完善医务人员准入。探索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试点工作。加强医师、护士注册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积极探索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一步规范并完善医师、护士执业注册工作。配合省厅开展第二批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认定工作。
(四)完善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开展对卫生部首批第三类及我省首批第二类医疗技术的申报及准入管理,重点加强对心血管介入、血液透析、经自然腔道内镜手术等技术的准入管理。
四、加强医疗质量监管。
(一)深入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和大型医院巡查工作。重点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临床合理用药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围手术期、医院感染及临床用血的平安管理。强化医疗质量核心制度的落实。对每个县市区至少检查1家医院,推动活动深入开展,继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平安。统筹安排医院评审、创建全国“百家优质医院”医疗质量万里行”和大型医院巡查等工作,防止重复检查。
(二)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以临床路径为切入点。
(三)加强临床药事管理。进一步完善处方点评制度、处方评价措施和公示方式。完善药物合理使用和不良事件监测制度,全市二级以上医院逐步推行临床药师制度,严格品和管理。
(四)加强围手术期管理。根据《省手术分级管理方法》规范我市手术分级管理。
(五)加强急救中心(站)科学管理。制定我市急救中心(站)管理方法和院前医疗急救工作规范、质量监督控制考核规范及相关管理制度。适时开展院前急救技能大比武活动,提高人员业务素质。
(六)加强临床实验室建设。进一步规范临床检验。适时开展临床检验技能大比武活动。
(七)完善医疗广告和药械等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广告管理。尤其是民营医疗机构的广告管理,加强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进行医疗器械、耗材、奶制品、婴儿用品等进行的推销监督管理和打击工作。
五、加强医疗机构平安管理。
(一)完善制度建设。切实完善相关的预警制度、监管制度、检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相关的诊疗平安管理规范,加大医院管理培训力度,分期分批举办培训班,重点是医院的三项准入管理、诊疗规范管理、医疗平安管理、医疗纠纷处置等相关政策和法规,推动全市医院管理职业化进程。
(二)突出平安管理重点。加强对手术室、供应室、血透室、产房、新生儿室、内镜室、检验科等重点部门管理,加强对产科、骨科、儿科、心脏介入治疗等高危专业开展检查,同步开展高值植(介)入医用耗材专项督查。
(三)积极完善医疗纠纷处置机制。对照《医院投诉管理方法(试行)要求,指导医疗机构做好建立组织机构、配备人员、添置各种设施设备、规范投诉处置流程等工作,完善医疗纠纷处置机制。深入落实司法部、卫生部、保监会《关于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积极推进医疗平安统保试点,完善医疗执业风险社会承担机制。积极开展医疗纠纷处置调配,继续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工作,更新、细化“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考评规范,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工作。
六、加强血液管理工作。
(一)强化血液监管。认真贯彻落实“二个办法、三个规范”和《省血液及原料血浆工作管理方法》定期开展采供血机构执业检查。
(二)加强采供血机构建设。严格采供血管理、规范体检、采血(浆)检验、质控、贮存、运送等采供血工作,实行采供全过程监管。
(三)积极强化无偿献血工作。加强无偿献血组织、宣传和发动。强化固定自愿无偿献血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开展“世界献血者日”宣传活动,举办全市无偿献血惩办奖励活动。
(四)开展血液检测新技术试点。适时开展采供血机构核酸检测试点工作。
(五)开展血液管理知识培训。尤其是要开展临床科学用血知识培训。
(六)强化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切实完善医院输血科(血库)管理制订。提高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水平,保证医院临床用血平安。
七、提高护理服务质量。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护士条例》和《市实施<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5年)>方法》各项措施。
(二)加强临床护理工作。切实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全市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组织开展“示范医院”示范病房”创建工作,树立一批典型,发挥示范作用。
(三)贯彻落实《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进一步规范病房临床护理服务。
(四)开展护理相关知识技能培训。
(五)全市护理工作者中开展评先选优工作。
(六)进一步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方法》医院手术部(室)管理规范》和卫生部6项医院感染行业规范。适时开展相关知识培训工作。
八、统筹其它各项医政工作。
(一)加强康复医学管理。加强综合医院康复学科建设。提高我市康复医学发展水平。积极开展先天性心脏病救治、防聋治聋等公益性项目工作。
(二)加强戒毒医疗机构管理。认真做好《戒毒法》和《戒毒医疗服务管理暂行方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
(三)组织开展征兵体检工作。健全医院协会分支机构。
四)加强重大污染病医疗救治。继续做好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和艾滋病等重大污染病医疗救治工作、认真组织重大事件医疗保证工作。
关键词: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规范,施工
中图分类号:U415.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智能建筑与建筑智能化系统
智能建筑是以建筑为平台,兼备通讯、办公、建筑设备自动化,集系统结构、服务、管理及它们之间的最优化组合,向人们提供一个高效、舒适、便利的建筑环境。建筑智能化系统就是在建筑(包括环境)平台上,利用系统集成技术实现的通讯自动化系统(CAS)、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BAS)、办公自动化系统(OAS),它们与建筑环境一起构成了整个智能建筑。
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实施特点
建筑智能化系统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需要管理科学、施工管理技术等知识的全面支持。建筑智能化系统建设首先是一项建设工程,必须科学地进行投资、决策、工期规划,并按建设总目标实施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作为一项新生的、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在系统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行业监管方式上,都与传统的建筑机电系统有所不同。因此,在系统实施过程中,对系统规划设计、工程施工与管理的人员在工程技术、管理经验上提出更高的要求。
三、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的性质和特点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涉及众多单位和机构,有业主(或建设单位)、设备生产制造单位(设备供应商)、管线与设备安装单位(安装施工单位)、系统承包商、建设或设备监理机构。要完成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监理工作,首先必须明确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的职责范围,同时处理好与其它单位和机构的关系。
1、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与业主间关系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机构是受业主委托承接监理任务的。经业主授权,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可代表业主对系统的规划设计、工程承包商的选择、设备选型等提供咨询服务,对系统的安装质量、技术性能、建设工期、投资进行监理。
2、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与设备供应商、安装公司、系统承包商间的关系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机构之所以能够担任工程监理职责,是因为得到了业主的授权。业主应向规划设计部门、设备供应商、安装公司、系统承包商及时通报委托与授权事项,明确哪些机构和人员可以代表业主行使工程监理的职责。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机构与这些单位不签任何合同,监理活动是以业主与这些单位签订的合同为依据,按有关标准和规范执行。
3、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与建设监理间的关系
在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中,既有项目建设监理及其分支机构,又有建筑智能化专业监理机构。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则仅对其中的建筑弱电系统(智能化系统)规划、设计、调试及弱电管道、线槽预留预埋施工过程进行监理,两种监理的内容有所覆盖,却各有侧重。在全过程的监理中,不同阶段采用不同的服务形式,有不同的专业技术人员介入,体现出专业化监理机构特有的优势,这是一般建设监理机构所不及的。
四、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监理工作开展
(一)监理总则及依据
工程监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循建设部颁布的监理人员工作守则。坚决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制度执行,履行监理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职责,严格监理。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廉洁奉公、为人正直、为事公道的高尚情操。
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为:
1、弱电设计图纸
2、承包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4、《智能建筑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5、《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00
6、《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200-94
7、《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94
8、《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 308-2001
9、设计图纸会审纪要、招标书、变更通知书等文件
10、施工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11、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工程质量评定标准、验收评定实施办法
12、建设部颁布实施的《建筑工程验收条文》
(二)工程质量监理控制措施
1、监理工作要点
(1)工程在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要熟悉该工程的技术施工图纸及施工验收规范以及有关工程的技术资料,并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施工图技术交底会议;
(2)审核承包单位编写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是否结合实际,能否起到施工安装的技术指导作用,提出审核意见并监督其执行;
(3)严格审查承包单位报验的材料及配件,不合格的材料及配件不允许进入现场;
(4)经常进行现场巡视检查,对重要部位或工序一定要旁站监理;
(5)经常进行检查、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消防设施、文明施工、临时用电以及卫生工作等符合要求;
(6)临时用电以及卫生工作等符合要求。
2、流程控制
3、设备、材料的质量控制
所有设备材料进场必须办理验收手续。
所有进场的设备材料必须具备质量证明文件、产品合格证、商检合格证。无质量证明文件、产品合格证、商检合格证的设备材料拒绝验收。
严格实行“四验”制度:验品种、验规格、验质量、验数量。品种、规格、质量、数量不合要求的设备材料,拒绝验收。
4、设备性能测试及系统调试
所有设备在安装前规定每批(同规格、型号)抽检10%(最少一个)进行单体调试试验,符合要求方可安装及联体调试。
所有设备及原器件安装完毕后,系统进入调试阶段。为确保系统性能,需按EIA/TIA568规定的标准分别对系统进行测试和调试。
如有未达标准项,调整至合乎标准。 最后填写测试和调试报告,作为竣工文档保存。
(三)监理工作过程控制
1、事前控制
(1)参加各有关部门的设计图纸会审、质疑和技术交底会议,索取会议的相关记录文件;
(2)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提出质疑意见书;
(3)检查施工单位进入现场的机械、器具是否到位、合格,并要求相关专业人员填写设备和器具的报验单;
(4)检查施工单位管理人员、施工员、质管员、安全员、试验员、测量员等关键工种工作人员的上岗证、特殊工种的操作证、安全培训教育合格的培训证;
(5)审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及到位执行情况;
(6)审查材料、元器件的出厂合格证及现场抽样检验报告和记录;
(7)工程质量的监控工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