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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个人培训总结

时间:2022-09-07 02:06:4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公务员个人培训总结,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公务员个人培训总结

第1篇

关键词:公务员 终身教育 改进措施 

 

一、几个相关概念 

(一)终生教育 

终身教育是指对一个人从生到死的整个一生所进行的教育。具体来说,终身教育包含了纵向教育和横向教育的连续和结合。从纵向上看,它指出了人生发展的每个时期受教育的连续性;从横向看,它指出了受教育者身心各方面的发展是互相结合的。从20世纪70年代起,从西方到东方,从发达国家到发展中国家,终身教育都被广泛接受,一些国家甚至通过立法等手段为终身教育的实施提供制度化的保障和护航。 

(二)公务员的公务员能力标准 

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要求,国家人事部印发了《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试行)》,此举旨在贯彻落实进一步开发公务员人才资源,促进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各地、各部门在公务员培训教育、录用、竞争上岗、考核等工作中,要以标准框架为参考依据,体现通用能力的要求,并根据不同职务公务员的特点制定细化的标准。各地、各部门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切实加强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 

(三)公务员终生学习与终生教育 

《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试行)》明确提出学习能力,即树立终身学习观念,有良好的学风,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学习目标明确,根据自己的知识结构和工作需要,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积累知识与经验;掌握科学学习方法,及时更新和掌握与工作需要相适应的知识、技能;拓宽学习途径,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他人学。 

 

二、公务员树立终身教育理念的必要性 

(一)知识经济时代的必然要求 

随着新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信息产业的崛起,知识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越来越大。我国面临挑战,需要学习的知识、需要解决的问题与日俱增。这一切对于处在各级各类岗位上,从事政府公共部门管理的公务员提出了必须进行终身教育的必然要求。 

(二)公务员工作的本质要求 

公务员是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公务员工作的本质要求公务员们要有丰富的知识、高超的思维能力、正确的决策能力、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等等。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更新的半衰期在缩短,知识的增长与知识的老化形成鲜明的对比,终身教育不再是口号,而是每个人的迫切需要和真实行动。 

(三)公务员不断进步的内在条件 

一般来讲,公务员的晋升要经历由基层、中层到高层的发展提升过程,表面上看这一过程是官位的提高、权力的增大、责任的加重,实质上是知识能力水平的提高。公务员知识能力水平的提高是一个逐步积累的渐进过程。公务员只有不断地在工作中学习提高,更新原有知识,补充新知识,力求成为知识丰富、能力突出、站在时代前列的人,才能担负起更高更重的领导责任。 

 

三、公务员终身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公务员制度的全面实施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对公务员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地在公务员教育培训教育过程中也遇到了许多期待解决的问题。首先,培训教育观念落后。一些单位和部门的领导对公务员教育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总认为培训教育是“软任务”,可搞可不搞,把培训教育投入看作是一种消费投资,片面强调日常事务太多,培训教育会影响甚至冲击正常的行政工作。第二,工作与学习矛盾仍较突出。全面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以后,实行“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的“三定原则”,参加培训教育学习的时间太多势必会影响日常工作的开展。第三,培训教育内容严重滞后。目前,全国各地公务员培训教育除了学习指定的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之外,选修课的开设在地方公务员培训教育中只是小范围的尝试,公务员参加培训教育学习的选择余地较小,难以满足那些素质较高、基础较好、求知欲较强的公务员的需要。第四,培训教育激励机制不完善。尽管《国家公务员培训教育暂行规定》明确指出:“参加培训教育是国家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公务员培训教育期间的学习成绩和鉴定作为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上述规定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使得许多公务员参加培训教育学习的动力不足、积极性不高,往往都是被动地接受培训教育。

四、改进公务员终生教育的措施 

(一)必须明确终身教育的目的 

公务员进行终身学习必须首先端正态度,“正其心”、“诚其意”,弄清楚为什么而学。作为社会主义建设伟大事业的工作者,必须牢固地确立为国家、为人民、为党的事业而不断学习进取的使命感,这是公务员摆正自己位置,自觉地进行终身教育的内在动力。一个合格的公务员只有全身心地投人到为人民服务的事业中去,以积极主动的精神去学习,力求为人民掌好权、服好务,就具备了立于不败之地的最基本素质。 

(二)提高思想素质和提高能力素质相结合 

对公务员进行终身教育,提高知识能力水平,必须把提高思想政治水平摆在首位,摆在“生命线”的位置,公务员的思想政治水平决定着进行日常工作时的立场和方向。公务员进行终身教育切不可只注意能力的提高,而忽视思想政治素质的巩固和提高。 

(四)提高思维水平和提高工作能力素质相结合 

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应该既是一个思想家,有创新思维的能力,也是一个实干家,能够全身心地工作。公务员能够看得深 ,看到纷繁复杂的事物现象背后的本质和发展规律,能够站得高、看得远,看到现实事物未来的发展趋势,从而未雨绸缎,见事早、决策快。因此,公务员在终身教育的过程中,要提高知识能力水平,就应该在提高思维水平和工作能力上下功夫。 

第2篇

关键词:党校;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课程模块

中图分类号:G726 文献标识码:A

针对公务员队伍科学开展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务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是非常重要和紧迫的一项任务。党校在培训师资、课程、基础设施存在传统优势,承担着公务员培训的重任。

目前,尽管有些学者已经开始关注公务员队伍的培训问题,并就公务员培训的标准化模式以及课程体系建设等进行了一系列有益的探索,但专门针对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培训的研究尚少,且主要围绕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的意义展开,对于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的课程模块设计、教学方法选择等问题基本未做深入探讨。本文在探讨公务员培训属性的基础上对上述内容进行了探讨和研究。

一、公务员培训属性分析

(一)公务员培训属于继续教育

参加公务员培训的学员已经接受过高等学校的学历教育,具有学士、硕士甚至博士学位,因此,公务员培训属于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在英语里称之为lifelong education(终身教育)或education permanent(继续教育)。在西方教育发达国家,继续教育已经成为个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个人的成长进步和整个社会科学文化素质的提升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英国《1944年教育法》中就提出了“继续教育”(further education)一词,该法规定了法定教育系统的三个阶段,即初等教育(primary education)、中等教育(secondary education)和继续教育(further education),这三个阶段相互衔接,形成一个法定的义务教育系统,以满足本地区公众的精神、道德、心理和身体发展的需要。

(二)公务员培训属于成人教育

随着国际上社会教育、全民教育的发展,1976年在内罗毕举行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大会上,与会人员通过了《有关发展成人教育的建议》,确立了成人教育概念。参加公务员培训的学员年龄大多在30周岁以上,因此,公务员培训属于成人教育,成人教育具有很鲜明的规律特点。

成人教育以促使社会与人的发展为目标。这也是现代成人教育最根本的价值取向。成人教育是为了应对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所提出的一种措施与手段。在成人教育时期,学习者的自觉性较强,从学习的目标、过程以及方式等方面来看,学习者是真正的学习主体。

(三)公务员培训属于岗位教育

参加公务员培训的学员来自各行政部门,他们大多工作在一线,因此,公务员培训属于岗位教育。

岗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不同之处在于,岗位教育更突出能力教育和专业教育,根据培训过程中的研究,作者总结出参加公务员任职培训的学员有以下学习特点:(1)强烈的自我意识,为了提升自我能力能够主动自觉地获取知识;(2)学习过程能够自我指导;(3)具有解决现实中实际问题的需求;(4)学习以体现为中心,即希望学到的知识在工作中马上能够用到;(5)学习的动机是自我激发的。以上特点非常符合岗位教育的特征和规律,所以,公务员培训属于岗位教育。

二、课程模块设计要求分析

(一)强调前沿和理论发展动态

课程设置必须强调前沿问题和发展动态的教学研究。公务员自身素质的培训提升涉及到党的创新理论、法规制度、政治、经济等领域,而这些领域无一不处于发展变化之中,关注和跟踪前沿领域是n程设置必须考虑的重点之一。

(二)着眼学员发展

参加公务员培训的学员还要在工作岗位上工作很长时间,这就要使培训课程着眼学员的未来发展。在课程体系建设中,课程设置必须贴近学员的工作所需,解答学员对个人发展产生的思考和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学员学习的主动性,所设置的课程才有价值。

(三)较强的实践性

培训课程设置要突出实践课,突出边学习边实践的教学形式。同时,要安排更多的参观、见习时间。

三、党校公务员培训依法行政课程模块设计要求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关于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2013-2017年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按照公务员通用能力框架标准,紧密结合我县公务员队伍素质现状和公务员自身需求,以强化基本知识、提高基本能力为重点,以管用、实用、指导工作实践为原则,努力提高我县公务员队伍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能力,使广大公务员工作方式方法更加科学,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更加扎实,服务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本领进一步增强。

二、培训对象

全县县乡机关公务员(含已登记参公事业单位人员)。

三、活动内容

活动内容包括全员培训和基本能力竞赛两部分。

全员培训内容:一是群众工作方法,包括联系群众、舆情应对、应急处理三项必修内容和接待、语言表达、媒体应对、新闻宣传四项选学内容;二是机关工作方法,包括调查研究、沟通协调、网络安全三项必修内容和公文写作与处理、会议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五项选学内容。基本能力竞赛围绕培训内容开展,主要包括网络安全知识技能、语言表达、公文写作与处理、调查研究等竞赛项目,总的要求是能够展现公务员基本能力、体现公务员综合素质,参与面要广、操作性要强,通过竞赛活动检验培训效果,调动广大公务员学习提高的积极性。

四、活动形式

全员培训采取集中脱产培训与自学、选学相结合的方式。集中脱产培训,各单位在规定时间上报培训批次名册,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县委党校具体实施,学习内容以《公务员基本能力知识读本》为主。自学、选学则由各单位根据主题培训选学内容自行安排实施。坚持理论培训与实践锻炼相结合的原则,通过组织专题学习、模范岗位现场观摩、具体业务实际操作等活动形式,促进公务员基本能力提升。基本能力竞赛由各乡镇各部门分别举办,公务员人数50人(含参公人员)以上的单位,须选择1-2项竞赛内容开展竞赛活动,并在此基础上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全市竞赛。参加竞赛具体任务分解为:公安局侧重网络安全知识技能项目,检察院侧重语言表达项目,法院侧重调查研究项目,市场监督管理局侧重公文写作与处理项目。

县委党校负责承办培训具体事宜。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市场监督管理局及青阳镇自行制订培训方案,主动与县委党校协调授课时间、地点,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科备案。其余各乡镇、各部门由县委党校统一授课,各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分批次参训,确保工学互不冲突。各部门在充分征求个人意见和单位工作实际的基础上汇总填写《2015年县公务员“5+X”基本能力提升主题培训计划批次名册》,于7月6日前报送县委党校教育科,并缴纳培训经费,领取教材。县委党校根据汇总情况,必修科目分批安排脱产培训,选修科目举办讲座辅导,培训结束后统一参加考试。培训经费按物价部门核实的标准由受训学员单位列支,标准为100元/人。

五、实施步骤

全县公务员基本能力提升主题培训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6月,各乡镇、各部门制定主题培训活动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7月至2015年8月,各乡镇各部门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务实有效的主题培训活动。

县委党校集中授课时间安排:

第一批次:7月11日——7月14日;

第二批次:7月18日——7月21日;

第三批次:7月25日——7月28日;

第四批次:8月1日——8月4日

(三)检查评估阶段。2015年9月至10月,各乡镇、各部门进行活动总结,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将对主题培训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六、制度保障

(一)建立公务员培训考勤制度。集中培训期间实施课前、课后点名制度,对迟到、早退、旷课者按规定扣分,并记入培训成绩。培训期间学员应处理好工学矛盾,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缺课。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的学员,根据情况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二)建立公务员培训督查制度。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对各乡镇、各部门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促进培训工作有序开展。对没有按要求开展培训的下达培训督办通知,对没有按时参加调训的部门进行书面通报。年底对没有完成规定培训课时的单位降低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2个百分点。

(三)建立公务员培训登记制度。逐步建立全县公务员培训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培训种类(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培训地点、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课时、培训成绩、培训方案。

公务员基本能力提升主题教育(属在职培训)培训课时不少于24课时(每天按6课时计算),初任、任职、专门业务培训课时按相关规定执行。凡达不到规定培训课时或考试成绩不及格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七、组织领导

全县公务员基本能力提升主题培训活动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举办,负责活动的组织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具体培训工作由县委党校组织实施。

八、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加强对主题培训活动的领导,制定培训方案,做好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将主题教育培训活动放在突出位置,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确保领导力量到位和工作责任到位。

(二)注重创新,务求实效。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把开展主题培训活动与本乡镇本单位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务求实效;要积极推进活动载体创新、形式创新,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影响力,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第4篇

关键词:薪酬;基层公务员;激励

一、背景介绍

石桥镇是成都市的一个小镇,位于市境中部,距市区4公里。成渝铁(公)路、成渝高速公路过境。总人口8万余人,地域面积93.68平方公里。该镇政府分为行政部与事业部,其中行政部又分为: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党政办、财政办;事业部分为:农业服务中心、村建环卫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站。

二、薪酬现状分析

本文所指的薪酬是指广义上的薪酬,包括公务员通过劳动获得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既包括直接的经济报酬也包括间接的非经济报酬。

1.薪酬结构

石桥镇基层公务员的薪酬结构包括两大部分:直接薪酬、间接薪酬。直接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间接薪酬包括:保险、休假制度以及其他福利。就直接薪酬看来,基本工资由级别与职务来决定与绩效无关;绩效工资由国家统一规定,实质不与绩效挂钩;奖金由年终考核决定,是唯一与绩效接轨的直接薪酬。间接薪酬部分,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概括为两险一金;休假制度包括周末、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以及带薪年假;其他福利部分包括一年一周的培训,以及不固定的节日补贴。

2.薪酬水平

以石桥镇经济办一科员为例(虽然石桥镇公务员有不同的分类,但不同公务员的薪酬设置基本一致,因此该员工的薪酬具有代表性)其工资水平如下:

(1)直接薪酬

基本工资中级别工资709元/月,职务工资380元/月;绩效工资国家统一规定1750元/月,奖金根据年终考核来定,由于该镇所处县有56个镇,如年终考核结果排在前12位,可获得3000元年终奖金,若排于12以后,视情况会有1000-2000元的年终奖金。

(2)间接薪酬

①培训。石桥镇公务员每年有为期一周的在职培训,但培训流于形式,通过培训公务员能力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提高。一方面对于培训投入的直接费用基本属于沉没成本,另一方面,公务员放弃一周的工作时间用于培训,也产生了一定的机会成本。

②保险。根据规定,个人基本工资的2%用于缴纳医疗保险,4%用于缴纳养老保险,10%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及国家也将按照规定为其缴纳相应比例。到公务员退休以后,将工龄分:为10年以下,10-20年,20-30年,30-35年,35年以上几个阶段,按照工龄基本工资替代率按50%、70%、80%、85%、90%进行浮动;绩效工资(基于基本工资)替代率70%;一胎化补贴5%。

③休假制度。该镇公务员的休假包括: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周末双休,以及带薪年假。将工龄分为10年以下,10-20年,20-30年,30-35年,35年以上几个阶段,根据工龄所处阶段,带薪年假按照5天,10天,15天,15天,15天变动。

三、薪酬制度的问题及改善意见分析

1.结构不完善

(1)无晋升通道

根据国家对公务员升职的规定,大专以上的文化水平,年龄在40岁以下才有机会升为副科级干部,这对于老体制的公务员来说要获得晋升实属不易。两条规定阻断了许多老体制公务员的晋升通道。要解决晋升问题最重要的是能够为老体制公务员提供学习与培训的机会,这就需要政府机构能够完善公务员的培训机制,在提供在职培训与再学习机会的同时对培训进行考核,并通过考核甄选出合格的老体制公务员,给与其晋升机会。这样既保证了培训效果,也为老体制公务员提供了再学习的机会,提高其工作积极性。

(2)保险不完整

该镇公务员的保险包括两险一金,而现行的劳动法规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必须提供五险一金。虽然政府不包含在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之列,但这也不能成为其保险制度不健全的理由。工作性质决定了工作的稳定性,使公务员基本不存在失业风险,因此失业保险的设置形同虚设。但是正是这个原因更坚定了政府对公务员的管理应该引入竞争机制,竞争上岗,不仅保障了公务员队伍的优良,也促使公务员提高工作绩效。同时工伤保险与生育保险也应该包含在保险之列。

2.激励乏力

薪酬管理的最终目的就是在合法的前提下能够充分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为组织创造更多的收益。通过对石桥镇公务员薪酬体系的分析,发现其薪酬体系的激励作用甚小,激励效果不明显是薪酬体系最大的问题。

(1)工资与绩效无实质联系

在石桥镇公务员的工资中名义上绩效工资和奖金与绩效挂钩。但是实际上绩效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发放1750元/月,与绩效无关;奖金部分根据整个单位年终排名决定,但不管该镇排于哪个位置,都能获得奖金,只是数额不同而已,另外,奖金的分配按照人数平均分配,与公务员的工作绩效亦不相关。一方面这使公务员工作懈怠,搭便车的情况略见不鲜,公务员积极性低,仅仅靠个人觉悟来维持高绩效。另一方面,高绩效公务员与低绩效公务员拿到相同数额工资,是对高绩效公务员的负激励,对低绩效公务员的正激励,所以出现整体低绩效不言而喻。要激发公务员工作积极性实现工资与绩效的实质挂钩势在必行。薪酬与绩效的挂钩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实现:

①绩效考核。虽然石桥政府对公务员进行了绩效考核,但是流于形式,没有对公务员起到约束的作用。因此建议政府建立一套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使用360°绩效考核,分别从上级、顾客(这里指服务对象即:人民群众)、同事、下级、自己多个方面获得绩效信息,并设定不同权重,通过加权平均计算其考核结果,据此确定绩效工资。年终奖金根据一年的绩效考核结果,以及关键绩效指标的实现情况,进行不等额分配。

②双因素激励。从赫兹伯格(Frederick Herzberg)的双因素理论来看,要充分发挥公务员薪酬制度的激励作用应该从激励因素-间接报酬部分入手。如给公务员提供学习与晋升机会;将公务员安排在感兴趣的岗位上;进行优秀公务员的评选活动,对表现好的公务员进行表彰,从精神上对公务员进行奖励,提高其满意度,进而提高工作积极性。

(2)无失业压力

国家规定对公务员定期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级,定期考核的结果是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由于基层公务员人际关系亲近,没有严格的纪律,因此考核中很少不称职,更不用说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这样的情况更是少之又少。这势必造成自律能力不强的公务员搭便车,低绩效。高绩效公务员公平感与满意度降低。这就要求对基层公务员队伍引入竞争机制,实现竞争上岗;制定明确的公务员制度,并严格实施;规范内部监督,引入外部监督。

3.显失公平

(1)薪酬分配不公

石桥镇公务员的薪酬体系中没有实质与绩效挂钩的部分,不按照业绩状况确定个人的薪酬,年终奖金部分平均分配,这种绝对的公平造成了实质上的不公平。因此政府应该实现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将工资分配与绩效挂钩,保护高绩效公务员,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也能减少搭便车现象。

(2)分工不明确

在石桥镇公务员中,身兼多职的现象普遍存在。这种现象造成能者多劳,多劳未必多得。一方面公务员分工不明确,造成职责不清晰,绩效考核很难实施;另一方面,高绩效公务员付出了比别人多得劳动却得到和大家一样的工资,难以保证工资的内部公平。因此,应该明确基层公务员的工作任务,职责清晰,在此基础上建立公正的绩效考核机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公平问题。

四、总结

通过对成都市石桥镇公务员薪酬制度的分析,不得不承认该镇基层公务员的薪酬制度存在结构不完善、激励乏力、缺乏公平等问题。因此本文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激发公务员的工作热情;引入360°绩效考核,对公务员进行监督,实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完善公务员间接薪酬,提高公务员工作积极性等方式来对公务员薪酬制度进行改善,解决基层公务员薪酬制度的不足。

参考文献:

[1]刘 昕:薪酬管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2]林 义:社会保险[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0.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第5篇

摘要:在美、日、英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公务员培训就很早以立法的形式予以确认实施,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则于2006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但至今为止,我国的公务员培训在培训实施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比较常见的问题有培训内容设置不合理、培训形式单一以及培训内容与使用没有效结合等,这些问题都直接影响了我国公务员培训工作的实效。因此需要对我国公务员培训模式构建的理论基础进行研究并对国外的培训制度进行借鉴。

关键词:公务员 培训模式

本文阐述了我国公务员培训模式构建的四大理论基础,分别为建构主义学习理论、人本管理理论、学习迁移理论以及培训理论,由于培训模式的研究非常之少,本部分内容还阐述了美、法、新、加四国的公务员培训制度的情况,以期通过从上述四国的公务员培训制度中,管中窥豹获得对我国公务员培训模式建构的启示。

一、我国公务员培训模式构建的理论基础

(一)建构主义学习理论

建构主义理论者认为参加学习的个体对于知识的掌握是以已有的知识与经验为参照体系,并通过与外界的相互作用来构建起个体的新的知识框架。因此,教学过程中应该重视学习者的固有经验,把参与学习的个体固有的知识、经验作为个体新知识的生长点,可以说,教学不是知识的传递,而是知识的处理和转换。

建构主义的目的也是要寻求适合于学习的教学途径,因此,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确立了本论文培训模式的思想,是公务员的培训模式研究的重要理论基础之一。

(二)人本管理理论

人本管理思想产生于西方的二十世纪约三十年代,而真正将人本的思想有效运用于企业管理。人本管理思想引入至公务员培训中的借鉴意义非常重要,人本思想强调培训要依照公务员的自身发展规律,可以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通过培训,一方面使公务员更好的完成工作任眨同时,培训可以提高、完善公务员的意志、品格。因此,人本管理思想可以视为公务员培训模式的研究中的重要理论依据。

(三)学习迁移理论

关于学习迁移的理论,具有代表性的是十八世纪德国心理学家沃尔夫(Wolff)创立的官能心理学的形式训练说。学习迁移理论之所以受到学者和研究界的重视,主要是因为学习迁移已经成为普遍现象,其广泛存在于各种形式的学习与培训中。学习迁移理论的意义主要存在于两方面,一方面学习迁移理论能给学习者带来高的学习效率,另一方面能够充分地发挥教学者的作用。

(四)培训理论

许多学者提出了有关培训的思想理论,比较有影响的是雨果・芒斯特伯格的《心理学与工业效率》著作,芒斯特伯格分析了环境、生理、心理等因素对生产效率可能产生的影响及影响程度,并突出强调了教育培训在工业生产中的重要性。

麦基和泰勒合作出版了《企业与工业中的培训》。在书中,他们提出了三层次分析法来分析培训需求,即组织分析、任务分析、人员分析。直到现阶段,国内外的学者和管理者一直沿用三层次分析法的理论开展培训需求的分析。

二、国外公务员培训制度的借鉴

(一)国外公务员培训制度的经验

国外许多国家通过公务员培训的实践,从中总结出了不少极具有借鉴意义的培训制度,下面逐一进行介绍:

1、美国公务员的培训制度

1978年,美国颁布的《文官制度改革法》就是对美国文官制度的重大改革,制定了有关公务员培训的细则。美国的政府培训机构一直致力于与高等学校相结合,形成资源优势互补的公务员培训机构网络。

美国公务员培训具有务实求新的培训理念,并且培训内容注重实效。把人力资源转化为人力资本,是美国政府公务员培训的根本目的。美国公务员培训的基本准则是培训要与公务员的工作岗位密切相关,要与提高公务员的自身潜能密切相关,同时,要有助于政府机构工作效率的改观。

美国公务员的培训类型多种多样,大致分为高等学校提供的行政学研究生课程、短期培训和行政官员“快升系列”项目等。培训过程中广泛采用理论讲授、案例教学、模拟教学、现场观摩、网络培训等方法。

2、法国公务员培训制度

公务员培训历来被法国政府视之为提高政府行政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1971年通过的《继续教育法》对法国公务员的培训与进修做出了详细规定。1985年,法国政府在法律上规定,政府行政机关有权要求公务员参加培训,公务员也有权要求参加培训,政府会从国库中提取大量的资金用于文官的培训方面。

法国普遍建立起遍及全国范围的公务员培训机构的网络化系统,系统由上百所专门的培训院校和机构所组成,包括基于行政划分而形成的不同层次的培训机构,还包括基于不同职系、不同专业设立的培训机构。

在培训内容、培训方法方面法国公务员培训工作也做得很出色。法国公务员培训内容依托于现实需要,实用性是法国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原则。不仅重视基础理论的学习,也重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学习。

3、新加坡公务员培训制度

每一个政府公务员每年需要接受大约两个星期的脱产培训。在接受培训时,公务员既可以选择参加国内的培训,也可以选择参加国外的培训。新加坡公务员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对培训提出申请,其主要的培训项目有5个,即攻读研究生项目、管理培训项目、其它短期培训项目、非政府资助的研究生培养项目、由本人自费或外部奖学金资助参加的学习项目。

2005年,新加坡的公共服务署公布了重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培训和发展政策》,其中有内容规定为:公共服务署全面推行公务员强制培训项目,包括入职培训、领导力开发计划、面向督导者的绩效管理等。

4、加拿大公务员培训制度

加拿大于2006年1月1日颁布的《学习、培训和开发政策》是公务员学校为公务员提供培训的政策依据。加拿大政府对公务员学校的运作模式进行了重组:在课程提供方面,由提供满足个人需要的课程转变为满足公共服务需求的综合性课程;在学习途径方面,由单一的课堂学习途径转变为综合性的学习模式,该模式运用一系列的方法和技术帮助公务员进行学习,主要包括网络在线学习、课堂与网络相结合的学习等。

(二)国外公务员培训制度对我国公务员培训模式的启示

美国、法国、加拿大、新加坡四个国家的公务员培训各有自己的特色,从总体上对四个国家公务员培训制度进行比较分析,其实有很多相通的做法,这些做法为我国公务员的培训提供了借鉴作用,有助于探索研究我国的公务员培训模式。

1、公务员培训的法制保障

美国、法国、加拿大、新加坡四个国家很早就将公务员培训提升到政府管理工作的战略高度,纷纷为公务员培训制定了若干法律法规和政策。

2、公务员培训机构的网络化

通过多年实践操作与运行,西方一些国家纷纷建立起以各级行政学院为主体的,包括各级培训机构在内的公务员培训网络。同时,充分注意运用高等院校、各类研究团体等机构开展对公务员的培训。培训机构呈现出的网络化特点,提供给公务员充足的培训基地,为公务员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好了充分准备。

3、公务员培训内容实用化

第6篇

我们对干部人事制度的理解和把握的角度审视,公务员法体现了在总结近二十多年来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新的认识。该法的颁布和实施必将开启我国公共人力资源管理的新阶段。公务员法将有力地促进我国公务员的队伍和人才建设

首先,公务员法增加了我国公务员的“入口”渠道。新法在第二章中,明确规定了公务员应当具备的七项条件,增加了公务员的“入口”渠道。对于不同类别的公务员,可以采用选任、委任和聘用的方式。该法肯定和坚持了我国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一项突出和受到普遍好评的重大举措,即公开考试、竞争择优的录用制度。具体而言,新法要求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对于领导职务的任用,则首次用法律的形式肯定了近年来各地各部门积极探索的内部竞争上岗和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的改革成果。在第十六章中还首次明确了机关设立聘任制公务员职位,并为此建立了相应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

其次,公务员法明确规范了公务员的“出口”。新法在第十三章中以较大的篇幅,列明了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予以辞退”、“不得予以辞退”的具体条件或情形,既确立和彰显了公务员管理的严明纪律,又保护了公务员的个人权益不受侵犯。尤其是针对领导干部,公务员法还引入了“引咎辞职”和“勒令辞职”制度。

再者,公务员法把公务员的交流与培训提升到了突出的位置。第十章规定了对公务员的分级分类培训,并将公务员的培训情况和学习成绩与公务员的考核、任职、晋升挂钩。第十一章中规定了国家公务员的交流制度,公务员交流可以在内部进行,也可以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工作人员之间进行。

公务员法将促进对公务员的全面管理

第一,公务员法完善了公务员的分类管理制度。《暂行条例》中没有对公务员进行分类管理的规定,公务员法第三章特别规定公务员职位按照它的性质区别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并且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建立新的职位类别。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分类方法,不同于世界上许多国家采取的政务类和业务类公务员的划分形式。

第二,公务员法中对公务员的嘉勉、晋职、升级、工资、福利待遇等一系列权利规定得更为明确、具体;同时细化了对公务员的责任与义务规定,列举了33个小项、15个大项的行为属于违纪行为,必须受到相应的惩戒或处罚。具体内容包括贻误工作、打击报复、弄虚作假、压制批评、欺骗群众、挥霍公款、滥用职权、侵犯群众利益、参与或支持黄赌毒、经商办企业或参与赢利经营性活动等。并相应地规定了违反纪律应给予的六种处分形式,而且在处分期间对受处分者在享受晋升、工资待遇方面有所限制。

第三,公务员法突出了对公务员的严格管理,一是规定了严明的行为规范和考核、惩戒制度,规定了公务员的9项基本义务、16项基本纪律,同时要对公务员进行严格的考核;二是增加了对主要领导成员的管理规定,反映在领导成员的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制度上;三是对公务员的离职从业进行严格地限制,即公务员辞去公职或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在离职3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单位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的经营活动,违反者要给予处罚。同时,公务员法还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第7篇

【题目】乡镇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培育途径探析

【第一章】乡镇年轻公务员培养模式研究绪论

【第二章】乡镇初任公务员培养现状调查及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 【第四章】完善乡镇初任公务员培养体制的对策

【结论/参考文献】乡镇新任公务员能力提升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第三章 Q 县乡镇初任公务员培养机制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3.1 传统的公务员管理制度加大了培养机制形成的难度。

3.1.1 公务员录用制度影响岗位适配。

一是考试内容不科学合理。调查显示,Q 县乡镇初任公务员的进入渠道 76%来自省考和国考考录,20%来自省选调生考录,4%来自村干部选拔。笔试考试的科目主要有两个,其一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其二是《申论》。面试的方式基本属于结构化面试的范畴,此方式为公平性竞争提供了强大的保障,但面试的具体内容不一定始终与实际工作有过多的联系。而公考热逐渐掀起了一个巨大的潮流,大量的考试辅导机构风生水起。因此,他们通过专业性的培训,为考生提供了一个非常科学高效的培训体系,使其深入了解每种科目每种题型的解决技巧。此外,部分考生采取范进式手段来碰运气,直到实现目标为止。可以发现,经历过这种考试的考生,可能仅仅停留于考试技巧上,而不能保证自己专业性水平的提升。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逐渐发现自己的不足,引起用人单位的不满,使这些考生无法与自己的岗位相匹配。

二是招考条件过于宽泛。Q 县每个乡镇在人才战略方面,设定了门槛非常低的招考条件,对员工的学历要求只是停留在大专以上,并不会对他们的专业等其他要素进行一定的约束。这种相对比较宽松的招考条件逐渐掀起了巨大的报考潮流,但各种问题的出现也是不可避免的。首先是性别所占据比例的严重不协调问题。由于乡镇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比如强大的劳动强度等,大多数用人单位都会优先录取男性员工。但众所周知,对于现代化的考试体系而言,女生比男生更有一定的优势。以城郊 W 镇为例,在 5年内一共招录了接近四分之三的女生,严重干扰了城镇的资源分配等一系列工作。其次是人员安排错位现象的发生。就员工的籍贯而言,外县籍贯 93 人,外地籍的所占比例接近三分之一。研究表明,大多数的外地籍乡镇公务员都无法适应工作地区的基本环境,在认同感形成方面的难度也非常大,让他们对职业发展感到迷茫。[17]

三是录用的专业匹配度低,根据问卷调查来看,农学专业虽然和基层农村的联系最密切,但其只占比 6%,工学、法律、医药学等在基层更加具有实际作用的学科占据的比例都不高,在乡镇初任公务员团体当中,多数学生出身于文科类专业,其中比例最大的是经济类,占比 28%,其余占比较多的科目包含了管理类、教育类、文学类等。而乡镇政府作为处理基层具体事务的机关,在面临当前脱贫攻坚战、环保攻坚战等时恰恰需要理工类和农学类专业人才。刚走出校园的毕业生大多对基层农村的真实状况认识不够深刻,对农村当下迫切需要的专业型技术更是了解不多,种种状况导致许多乡镇初任公务员在乡村每天的工作内容非常单一,无法实现个人的社会价值。这种情况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乡镇初任公务员项目的中间环节信息具有不对称性。在招录时,应该考虑到乡村的具体需求,这样一来才能够避免人力资源流失,并推动基层更好的发展下去。

3.1.2 公务员绩效制度影响考核公平。

绩效考评在整个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是一种关键的职能。主要含义是:评定者通过对具体方法的有效使用,参照相关的实际标准,准确地分析现存的绩效信息,最终科学地评价这些整合的信息。在每一个企业的绩效管理过程中,它发挥着核心的作用。绩效考评手段有很多,比如 KPI 等。

现如今,我国的公务员绩效考核体系始终局限于对考核结果的分析。假如一直根据这种考核结果来进行一定的奖惩,肯定不会发挥出人才的实际促进作用,也不会达到公平公正的目的,无法最终实现考核的组织目标。且这种考核评价体系过于简单,无法科学地衡量员工的具体工作情况。即使已经将考核方法进行了规范化的界定,但是在实际评价的过程中难以保证所有部门都能够准确地筛选出优质的考核方法。研究发现,大多数的部门严重忽视平时考核的重要性,单纯地停留在年终评优上。在结构化访谈的过程中可以发现,大量的初任公务员一致认为,用人单位基本不会过多地在乎他们的年终总结,在考核的时候只是随便应付一下,获得最高年终奖的人中,关系户居多。这种随意性的考核手段必将使不公平现象经常出现。此外,就考核对象而言,不管是他们的工作内容还是工作性质,都存在着明显的不同。[18]

3.1.3 公务员培训制度影响职业发展。

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公务员培训的外部环境变化多端,对公务员提出了更大更多的要求。但是,政府始终单一化地对公务员展开一定的培训。即使有的公务员已经对自己的培训过程进行了一定的规划,但这些规划非常具有笼统性,缺乏明确的目标与具体的培训流程等。这也从侧面说明大多数用人单位都没有实际地考虑到员工与具体岗位的配合度。在职业生涯发展的过程中,最关键的力量支撑就是全面的职业培训计划。假若用人单位内部单纯地制定了一些职业目标却无法制定高度匹配的实际培训计划,那么职业目标的实现难度会显得很大。

现如今,我国在对公务员培训的机制中,大多停留在对培训目标的指定、培训手段的使用等方面。可以发现,这种机制存在着一定的原则性与粗放性。但是这种形式化的培训方式以及格式化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我国公务员的成长,对他们的学习兴趣等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严重阻碍了他们职业水平的提升,无法实现对自身职业规划的认识。所以,究竟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怎样制定科学的培训体系来促进公务员职业能力的提升,是所有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必须思考与处理的问题。

3.2 消极的单位行政环境不利于形成积极的培养机制。

3.2.1 薪酬待遇偏低影响队伍稳定性。

Q 县基础差、底子薄,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作为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该县财政收入体量很小,停留在保工资、保民生的艰难水平。由于财力紧张,该县的乡镇基层公务员工资水平长期处于较低的水平。2017 年该县乡镇初任公务员月收入在 3000 元左右,而在试用期的基层公务员月收入不足 2000。在该县 2018 年平均 4000 元每平方米的房价面前,面对高企的物价和全社会不断提升的平均生活水平,乡镇初任公务员在县城都很难维持体面生活。

笔者在访谈中了解到,由于乡镇初任公务员普遍处于婚恋期,处于成家立业的起步阶段,消费旺盛,不少人都会在结婚前在县城乃至市区购买商品房。每月的房贷支出和通勤交通费已经占据了工资的绝大部分,甚至个别乡镇初任公务员每月房贷支出比工资收入还要高,还要靠父母接济才能维持收支平衡。再加上近年来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的任务十分艰巨,乡镇政府公务员的劳动强度普遍较大,与在城市工作的公务员相比,工作的付出与回报不成比例,这对于十几年寒窗苦读考取公务员的年轻人来说是难以接受的。乡镇初任公务员承受着巨大的工作和经济双重压力,近年来在经济收入考量下离开的乡镇初任公务员不时出现。[19]

3.2.2 依赖型人际关系影响公平晋升。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人格权威通常比具体的职务更加重要。此外,人情风的文化根深蒂固。首先,家庭类人情风主要包括已经深入相关管理机构中的亲戚、朋友等。不管是职位的升迁,还是实际工作的流动等,都牵扯到一定的裙带关系。其次,社会组织类人情风主要包括已经对社会道德产生一定破坏的各种不同类型的组织等。

有 46%的乡镇初任公务员觉得当前工作单位的晋升依据主要是内部员工的个人基本能力;有 48%的乡镇初任公务员觉得当前工作单位的竞争环境非常公平,没有任何不公平现象的出现;有 45%的青年干部觉得当前工作单位的晋升依据主要是绩效考核评价机制;50%的单位都能为内部的员工提供公平系统的晋升体系;69%的单位都能为内部的员工提供不同种类岗位的实际任职要求;52%的单位都能为内部的员工提供科学的晋升体系且督促其严格执行;24%的乡镇初任公务员认为当前工作单位的晋升依据主要是关系。通过对上述数据的详细分析可以发现,乡镇初任公务员对当前工作单位的晋升标准并不是很满意,这也从侧面说明了当前阶段内大多数工作单位的晋升机制都不够完善且严重缺乏公开公平性,甚至个别单位内部还存在着一定的违规行为。

这种现象的出现,将挫伤某些有能力的初任公务员的积极性。腐败链条的始终存在,严重阻碍了我国公平公正选拔体系的发展,对我国的公平晋升与国家利益产生了巨大的破坏。[20]

3.2.3 形式主义氛围影响工作积极性。

单位的科层组织对实现行政效率的提升起着非常大的作用。但是,我国各机构的形式主义十分明显,使得相关行为活动始终存在着墨守成规、办事拖拉等形式各异的问题。长期以往,逐渐形成了恶性循环。在这种充满惰性的条件下,行政活动根本谈不上任何的效率。

3.3 乡镇初任公务员自身素质制约了培养机制的成效。

3.3.1 部分乡镇初任公务员的心理适应困难。

在我国的传统文化中,官本位思想始终存在着,公务员的内心一直崇尚权威。对于当前阶段内的行政体系而言,维权是尊、官级为准等形式各异的现象时长出现。这种官本位思想已经根深蒂固,在很大程度上指引着公务员的价值判断。初任公务员无法适应当前工作岗位的实际现状与这种官本位思想存在着很大的联系。根据中国社科院在 2013 年的调查可知,在基层公务员中有将近 80%的人产生了轻度工作懈怠。体制改革、社会转型以及经济发展都会让公务员面临的压力增加,除此之外,压力的来源还有承担新的工作职责以及职务的变动,这些都会给他们添加一连串的心理负担,使得公务员认为自己无法在目前的工作中一展宏图,也不能让自己的能力得到提高,继而觉得烦恼。在心理方面公务员也在面临越发严峻的问题,所以,在培训首次担任公务员的员工时,尤其应当重视开展初任公务员心理援助项目,同时还应该开导公务员,帮助他们解决在工作前期碰到的应该重新选择职业还是接着发展这个问题。

3.3.2 部分乡镇初任公务员对环境适应困难。

外地户籍的初任乡镇公务员刚在一个不熟悉的地方乡镇任职的时候,除了存在语言交流困难,同时也需要花一些时间去适应当地的住宿、食物等各个方面。从问卷调查以及采访分析可知,一大半刚上任的乡镇公务员认为,工作和语言在陌生的乡镇都存在或多或少的差别。特别是较偏僻乡镇的初任公务员,受当地经济文化水平的影响,在工作中难免会遇到一些困难,对于进行工作造成了影响。要想做好工作,业务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可是乡镇初任公务员因为在语言以及理解力方面与当地存在差别,难以获得当地居民的承认,这一定程度上让他们的积极性受到了打压,不过他们是年轻的干部,应当勇敢面对困难,克服困难,所以乡镇初任公务员在闲暇时也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接触周围的人文环境以及地理环境,减少与当地居民的隔阂感。

第8篇

为了正确评价我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年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及德才表现情况,充分发挥考核工作评价、激励作用,调动工作人员投身滨湖新区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安徽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皖组字[2008]2号)和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区各级党政群机关(含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其中市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区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其他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由区人事局统一安排。

二、考核时间

20****年年度考核工作,自本文下发之日起,至2008年4月10日前结束。

三、考核等次

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设立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

本次考核工作,全区优秀指标数控制在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以内,实行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优秀指标数统一下达(见优秀指标分配表)。区直部门、单位和各街镇、工业区,一般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等次由各单位评定,分别上报;全区区管干部的年度考核等次由各考核组按照规定的比例,在征求区委、区政府相关分管领导和区人大、政协相关负责同志的意见基础上,分别提出各组的区管干部评定等次建议,再提交区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

20****年年度考核,区管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区管干部由区委考察组进行考核,一般干部采取评分量化进行,即对被考核人通过民主测评确定分值。民主测评基本分设置为总分100分。民主测评平均分值达到90分以上的,可确定为优秀等次(考核优秀人数必须严格控制在下达指标数内);平均分值在70-89分之间的确定为称职(合格)等次;平均分值在60-69分之间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平均分值在59分以下的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要认真核实情况,准确把握,并按规定审核。

四、考核内容和标准

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思想品德20分、履职能力25分、服务态度10分、工作实绩35分、廉洁自律10分)五个方面。考核是在全面考核德、能、勤、廉的基础上,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并把工作实绩作为评价工作人员的主要依据(具体各类人员考核基本标准见附件)。

五、考核方法

考核工作坚持平时考核和年度(定期)考核相结合、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注重量化考核。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合理制定考核方案,注重多层面考核,要把量化测评结果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

各部门、单位在开展考核工作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一)区管领导干部和其他区管干部的考核程序由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区考核组分单位组织实施。

(二)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考核程序:

1、被考核公务员总结本年度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是履行职位职责和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的情况,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测评;

2、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年度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3、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4、机关负责人或考核委员会根据主管领导意见、民主测评情况和优秀等次名额,确定考核等次;

5、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在填写考核等次的《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字。被考核公务员拒不签字的,由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作出书面说明,并在《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上注明。

(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程序:

1、被考核者按照考核内容撰写个人总结或述职报告,并报直接主管领导审阅;

2、在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会上述职;

3、进行群众民主评议,本单位的全体人员对其进行逐项评议打分;

4、根据测评情况和优秀等次名额确定考核等次,并对拟确定为优秀的人员进行公示。

5、反馈考核结果,由本人在填写考核等次的《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字。

六、几种特殊情况人员的考核问题

1、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2、新调入人员(含调任或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调入(调任或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入(调任或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3、挂职锻炼的公务员,挂职锻炼时间在半年以上的,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挂职锻炼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挂职锻炼的其他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挂职锻炼结束的当年由挂职的单位提供有关情况,原单位进行考核。

4、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由原单位负责考核并确定考核等次,其学习、培训的有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在本考核年度内,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不在工作岗位时间超过半年的,不进行年度考核。

5、军队转业干部,由转业后所在单位考核,其转业前的情况,可参阅干部转业时的鉴定,一般当年确定为称职(合格)等次。

6、本年度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或事假连续超过3个月的,擅自离职半个月以上,超假一个月以上的,或留职停薪超过半年的,不进行考核。

7、机构改革中离岗退养人员,本人自愿可不参加年度考核,由单位直接定为“称职”等次。

8、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不确定考核等次,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9、涉嫌违法乱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10、受处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按《安徽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执行;受处分的其他工作人员按照合纪发[2002]18号《关于转发〈关于纪律处分执行工作的有关规定〉的通知》执行。

单位对受到处分的人员情况(何时、何文号、何处分),要在《被考核人简明情况登记表》备注栏中注清楚。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二)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三)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四)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

根据组通字[2008]4号《关于实施〈安徽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予以嘉奖,奖金标准为800元;自2005年起,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一次,奖金标准为1500元。

(五)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由单位领导成员或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负责人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四)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降职决定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三个月内作出。降职后,职务、级别工资按有关规定调整;无职可降的,其级别工资降低一个工资档次;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四)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务员所在机关应根据考核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公务员进行培训。

八、几点要求

1、考核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发扬民主的原则,按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2、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区委组织部和区人事局审核备案。报区人事局审核材料,公务员应提供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被考核人简明情况登记表、考核量化测评汇总表各一式两份,年度考核登记表、公示材料各一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提供考核结果统计表、考核花名册各一式两份,年度考核登记表、公示材料各一份。

3、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当年考核为称职以上的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实行绩效工资前,仍然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数额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奖金所需经费仍按原经费供给渠道解决。奖金审批程序,各单位在报送考核备案材料时一并报区人事局审批。

凡事业单位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于审核结束10日内办理考核优秀证书,逾期不予受理。

第9篇

[关键词]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 ;绩效考核;考核方式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7. 01. 128

[中图分类号] F272.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7)01- 0219- 02

1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绩效考核存在的三个突出问题

1.1 考核指标体系不合理

1.1.1 考核指标过于宏观

考核指标“德、能、勤、绩、廉”只是原则上的规定,过于宏观,具体指标内容不明确,缺乏具体性和实践操作性。考核等次被简单的划分为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项,评价者没有具体的参考指标、数据对比,多为主观评价,为了全局稳定,往往对所有的公务员做出基本一致的评价,而所谓的“优秀”也变成了轮岗式的担任,这使绩效考核偏离了原初目标,丧失了客观性、可靠性,没有发挥其应尽的作用。

1.1.2 考核指标缺乏针对性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性质较于其他普通公务员,有很大的区别和差异,由于不同部门、不同层级、不同职业特点, 其工作性质各不相同,要求自然也不一样。用一个标准去衡量无法体现考核对象的工作特性,严重趋同的“指挥棒”,使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普遍缺乏工作的“内动力”。

1.2 考核方式不合理

根据规定,公务员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为年度考核积累资料,提供依据,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与年终测评相结合,确定考核等次。在实际操作中,普遍的做法是由公务员个人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或述职报告,对个人工作进行总结, 然后由主管领导提出评鉴意见。这种方式形式主义严重, 具有随意性,主要依据考核者个人的主观印象和感觉进行评价,使考核结果失真, 并且评语缺乏统一的评价维度及定量标准,不利于被考核者之间进行比较。平时考核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只要按时到岗、没有重大过失就不会影响年底的考核等次。这样的考核方式对于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而言,不仅无法反映其工作情况,还会降低其工作积极性。

1.3 缺乏专门考核机构

在我国多数政府公务员管理部门中没有常设的公务员绩效考核专门机构。每到年终考核时, 各部门成立临时性的考核领导小组。这种考核机构一是其按照所有工作的领导关系临时拼凑而成, 考核机构成员主要考虑的是像完成其他工作一样尽快完成本次任务, 很少去想如何做好认真做好绩效考核工作; 二是这种临时机构具有明显的非专业特征, 机构成员不懂绩效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只是凭主观印象做出一个笼统的评价。这就很难对公务员绩效做出客观和准确评估, 甚至会出现错误的评估结果。

2 改进和完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绩效考核

2.1 设立专项考核指标

在定性规定下设立专项考核指标,应遵循以下原则:

2.1.1 客观性原则

在设立专项考核指标时,应该使考核指标能够真正地反应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所做的实际事情和实际行为,即行政执法人员做了什么,通过考核指标要能够基本体现出来。

2.1.2 全面与重点相结合的原则

在考核指标设定时应尽量使指标覆盖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所做的各项工作。在考虑全面性的同时, 也要考虑考核指标的重点性问题, 即对于能够突出反映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工作情况和成绩的指标, 应充分考虑, 重点研究, 并多进行设定。

2.1.3 定量指标优先原则

定量指标能更真实地反映出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工作情况, 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主观因素的干扰, 因此, 尽可能多地采用定量指标是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设定的重要发展趋势。

2.2 建立日常考核体系

建立日常考核体系,首先单位应成立绩效考核机构,制定考核办法。日常考核的重点应包括考勤、考绩两大项。考勤内容包括迟到、早退、请假、旷工、是否遵守日常办公的时间规则等; 考绩内容主要包括行政执法人员所作的工作和所取得的成绩。这两项内容的考核都可以采用记录和填表的方法进行。

2.3 成立专门考核机构

可在单位人事科设立单位日常绩效考核机构,公务员管理部门负责对单位人事科日常绩效考核的监督管理。鉴于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是老百姓接触最多的公务群体,还可以引入公民监督体系,使绩效考核公开化、信息化。

加强绩效考核人员的专业培训工作,使绩效考核人员做出更准确和客观的考核评价。其主要培训内容建议包括:公务员绩效考核基本的理论和方法及其最新发展趋势;公务员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的理解和使用;公务员绩效考核的方法和程序;如何降低公务员绩效考核的误差,等理论与实践性内容。

3 实施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绩效考核的几点建议

3.1 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工作直接与群众相连,因此,在对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绩效进行考核时,一定要坚持公众利益至上的原则,把“忠诚、公平、正义、廉洁、科学、高效”作为主要价值追求,重点考核其对上级部署的决策力、对公众诉求的回应力、对社会稳定的维护力和对事业发展的促进力。相应地,必须坚决反对将部门利益、“罚没收入”列为考核的主范畴。

3.2 培育健康的绩效文化

行政机关和企业是不同的,它不是盈利性的机构,特别是行政执法部门,它的宗旨是服务人民。所以要培育健康的绩效文化,需明确对绩效考核指标进行量化,绩效激励,改进是重点,要倡导标杆学习和团队创造;改进绩效管理时,要把绩效帮助、绩效沟通和绩效提升的方法作为重点。

第10篇

【题目】乡镇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培育途径探析

【第一章】 【第二章】乡镇初任公务员培养现状调查及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乡镇初任公务员培养机制不足的原因分析

【第四章】完善乡镇初任公务员培养体制的对策

【结论/参考文献】乡镇新任公务员能力提升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1.1.1 研究背景。

因为公务员的工作比较稳定,近年来此类工作得到了越来越多求职者的青睐。根据人社部 2017 年 5 月 31 日的《2016 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 2016 年底,全国共有公务员 719 万人。2016 年全国共录用公务员 19.46 万人,其中,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 2.81 万人,地方 16.65 万人[1]。

公务员队伍的发展日益壮大,每年加入公务员乡镇基层队伍的新鲜血液日益增多,如何正确的引导和培养新生公务员,使其快速成熟,以更高的工作效率、更昂扬的工作热情、更积极的工作态度,更好的承担起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引领群众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的重担,就成为一个必须重视和解决的问题。

1.1.2 研究意义。

(1)理论意义。

就理论探究而言,由于目前仍旧难以构成条理性较强并且完备的理论系统,理论方面并未获得新的进展,同时当前的培育管理制度以及理论难以适应乡镇基层公务员的实际状况以及较为前沿的人力资源管理理论,故我国对于乡镇基层公务员的培育仍旧不够深入和透彻。本论文试图以理论的角度对基层初任公务员培育过程中采用的内部逻辑以及外部形式进行全方位地了解,同时对目前培育初任公务员期间遇到的难题进行剖析,根据 Q 县乡镇基层的现实状况,对其给予合适的指导意见。

(2)现实意义.

由于公务员群体尤其是基层公务员群体长期以来接受的旧思想较为深刻,因此难以采用较为前沿的培育思想,从而很难想出与公务员职业规划的路径问题相适应的处理办法,而职业发展和职业规划是职工个人成长进步的重要因素。培养机制的探索可以使乡镇初任公务员更加全面地明确职业目标以及认识到个人能力,同时组织人事部门也能够更加全面地明确公务员的期冀与个人观念,并且根据现实情况,进行较为合适的分配,指引他们将集体目的作为工作核心来发挥个人的作用,最后共同完成公务员群体的建设并且对其进行改善。

1.2 核心概念及理论基础。

1.2.1 培养机制的概念、内涵和外延。

关于培养(train;culture),主要有两个层面的意思,其一是指以适宜的条件促使其发生、成长和繁殖,其二则指按照一定的目的长期地教育和训练,使其成长。我国关于培养的认识,古已有之。宋朝《朱熹集注》就有:盖其内外本末,交相培养。清朝的黄钧宰在《金壶逸墨放鱼》中说:不必持斋茹素,而特以培养生气劝人。这里面的培养都是侧重提供培养条件。清朝的在《新宁刘君墓碑铭》言道:吾以人情为田,以培养士类为种,耕不计年,获不计世,庸讵知留贻子孙者,不更大乎?而我国着名的教育家陶行知学者创作的《新学制与师范教育》一书中直接指出:总而言之,对人才的培育形式应该与教育领域的需求相适应。这其中的培养就是从目的着手。

关于机制(mechanism),是来自于希腊语的词语,内涵为机器的内部组成以及运行机理。能够着眼于下述两个角度对此原本的定义进行阐释:其一为机器的构造大致包括什么以及此类部件构成机器的原因:其二为机器的运行机理以及以此种方式运行的原因。把机制的本义引申到不同的领域,就产生了不同的外延。医学以及生物学借助对这个词语的类比来进行应用,即生物体构造中各部位之间的关联,和机体运作时其中产生的不同化学、物理变化以及彼此之间的联系。目前社会中已经普遍使用这个词语,用来表明它们内在组成部分以及运作时发生变化的规则。

培养机制的内涵和外延,《现代汉语词典》中对培养机制的定义为:培养机制是事物的一种表现形式,是使人们可以在一定的环境中,参照和遵守的标准。在公务员组织管理中,培养机制就是指在单位内部规则和变通的前提下,结合适应的规律,采取合适的方法,从而实现拟定的培育目标的制度规范。培养机制拥有责任性、程序性、约束性、灵活性等外延特征。一、责任性。培养机制必须为完成规定的任务而存在,按照培养要求,以组织的运行规律为基础,有针对性进行人才的培养。人才培养任务包括人才培养的方向、人才应用的领域、和具体要求等内容。人才培养任务解答了现行组织人事机制将培养什么样的公共管理人才的问题,表现在适应能力、业务能力和素质结构等三个方面。二、程序性。培养机制要按照相应的计划推进,是在具体机制制定与运行的实践中,根据相关目标内容,按照程序计划所实施的一系列培养的方法与手段。三、约束性。培养机制要求对组织成员具有普遍约束性,能够规范所有组织成员的行为,遵守一定的原则与纪律,行为方式必须在组织规范的约束下进行。四是灵活性。培养机制并非一成不变的,随着环境和社会的发展进步,培养机制也应结合实际采取适当的方法进行及时的调整,才能适合单位的具体情况。

1.2.2 乡镇初任公务员的概念和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指出,公务员即依照法律发挥其作用并且由国家行政收编同时由国家财政发放薪资以及补贴的公职人员。[2]乡镇公务员即任职于乡镇级政府部门,履行国家公职并且运用国家行政权利的业务类以及政务类工作人员。乡镇公务员是党在基层的执政骨干,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多年来,每个级别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均以凡进必考为基本原则,并且向乡镇机关输送了大量的部门精英,优化了基层公务员群体的格局,提升了基层公务员的职业水平,为基层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本研究将入职任职五年内的乡镇公务员定义为乡镇初任公务员。将培养机制与乡镇初任公务员有机组合起来,是本文研究的重点课题,探究此机制内在结构以及运作和变化的原则,以有关原则为前提,采取相应的方式,来达到最终的目的。

根据调查,Q 县乡镇初任公务员中 25-30 岁的群体于总体中的比例约为 72%,远超过受查对象的二分之一。职业成长阶段理念表明,此时是培育制度的选取以及明确阶段的合适时机,是职业发展的主要时期以及核心期,具有较高的典型性,能够展现出初任公务员的主要特点。此次受查对象大致包括:就性别而言占比为 64%的女性群体,总共 64 人,占比为 36%的男性群体,总共 36 人;就学历而言,占比为 26%的大专学历群体,总共 26 人,占比为 71%的本科学历群体,总共 71 人,以及占比为 3%的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群体,总共 3 人。近年来关于 Q 县公务员招收和录取数据表明,获得公务员公职的男女分布与其的学历分布和此次调研结果大致相符,同时也符合目前绝大多数任职于乡镇机关的乡镇初任公务员的人员分布。就职级而言,15%的群体拥有乡科级副职级别,而 85%的群体仅有科员甚至以下职级。从此可以看出大多数的公务员群体目前拥有的职级较低,并且具有较大的升职空间。由此可见,Q 县乡镇初任公务员呈现出年轻、受过良好教育、女性比例偏高、职务序列较低等特征。

1.2.3 需求层次理论依据。

1943 年,美国的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于其创作的文章《人类激励理论》中指出,属于人本主义科学其一的理论为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他将需求由高级至低级分别归类为自我实现、尊重、爱和归属感、安全、生理需求五个级别。人类达到自我实现的目的后,还会拥有超越自我的需求,不过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一般不将其列为必不可少的部分,往往把自我超越需求与自我实现相融合。[3]广泛意义上来说,若某个人不但缺少尊重与爱,还缺少食物和安全,那么他会拥有最为强烈的食物需求,而另外的需求相比之下便不那么重要。此时人的思想中大概只剩下了对食物的渴求,全部意识均被食物占有。就此类极端状况而言,人活着的目的仅仅是食物而不在于其他事物。而更加高层次以及更具社会化的需求例如尊重,只会在人解决了对于食物的渴求之后产生。

1.2.4 职业管理理论依据。

(1)职业选择理论。

职业选择(Career choice)是指人类选择并且明确自身职业的类型以及方向。此即人类从实际意义上步入社会的决定性活动,为人一生中极为重要的关键环节。职业选择这项行为能够帮助人类与就职岗位进行有效融合,从而有助于个人成功担任社会劳动岗位它有利于人类成功步入社会并且与其较好地融入。职业选择能够帮助人类获取社会和经济多个角度的收益,从而确保双方均能获利,有利于个人全方位的成长。

1959 年,约翰霍兰德了霍兰德职业兴趣理论(Holland vocational interesttheory),它对社会产生了普遍的积极意义。该理论指出人类的人格种类、爱好和职业密切相关,人类进行劳动行为的最大源泉就是个人爱好,只要是拥有职业兴趣的职业,均有助于提升人类的主动性,推动他们主动并且乐于担任该岗位,同时人格和职业兴趣彼此间具有较大的关联。霍兰德认为一个人对工作喜爱程度和工作效率受个性特征和职业类别的匹配度的影响。[4]美国波士顿大学教授弗兰克帕森斯(Frank Parsons)强调最符合人格特征的职业由每个人特有的人格模式决定。对职业的接受度由因素和特质决定。因素代指能从工作过程中总结出的让职工事业有成的各种条件和要求,而特质则代指一个人的三观、偏好、特长、能力等一切能被心理测量工具测定的人格特征。埃德加H施恩(Edgar.H.Schein),美国知名职业指导专家,总结归纳了职业锚理论。职业锚是一种对职业的定位,只是这种职业定位需要时间的沉淀和磨合,个人在投入工作岗位的初期,在获得一定的工作经验后需要反思职业与自我意向能否相适应,或者说职业与个人的能力、价值观和工作目的能否相适应,最终来确定符合自我要求的长期职业定位。[5]但职业锚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工作环境、个人能力、价值观或工作目的的改变都可能使职业定位方向有所改变,职业锚也因此需要改变。

(2)职业生涯管理模型。

职业生涯管理模型为人们在职业生涯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提供了决断和解决的参考方案。职业生涯管理模型贯穿了整个职业生涯,其基本理论为个人的意愿如果能在工作和生活中得到满足,那人们的工作效率就会因为成就感的产生而提高。但职业生涯管理模型的一大缺陷就是它受限于人格类型理论和特质-因素理论等其他理论。[6]一个人需要在对自己和四周的环境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制订系统性的职业生涯规划和目标,并且在目标的制订过程中需要考虑自己的三观、偏好、特长、能力和自己憧憬的未来,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反思和调整,这样才能从个人角度对职业生涯进行高效地管理。但个人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还需要组织与个人进行信息的沟通与交流,鼓励员工在职业生涯管理中从多方面进行尝试,让职业生涯管理模式更好地发挥作用。

1.3 文献综述。

1.3.1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国内针对培养管理理论和职业管理理论的研究兴起的较早,虽然研究的课题很多,但基本上局限于对企业组织培养机制的探索,很少有学者专门研究公务员培养机制。一直到 20 世纪 90 年代,关于公务员培养的研究才逐渐有所发展,作为一个仅有不到 40年研究历史的新课题,它还需要被进一步地钻研和探索来获得更多结论。所以更多的专家、学者需要被号召去全面开展对公务员培养机制的课题研究,在研究过程中可以吸取国内外优秀企业的员工培养方法、依据公务员的职业要求和相关的政策规章来制订新的公务员培养方法。通过实地考察 Q 县对初任公务员的培养机制,能够使人事部门对初任公务员的基本需求有详细地认知,从而有针对性地对其展开培养工作,让初任公务员自身素养有所提升的同时提高整个公务员队伍的工作效率和工作热情。本文将系统整理人才培养和职业管理等方面的典型性看法,旨在使本课题的研究历史、现况和未来更为清晰,下文将对国内主要研究文献进行综述:

一是公务员培养的因素。李媛、李黎媚立足于公务员的工作目的,以问卷调查的形式研究公务员的职业需求,认为如果想要同时达成组织目标和个人目标,政府应该就公务员的合理要求给出满意答复并将措施落到实处[7];张再生,李祥飞侧重于研究公共部门公共人力资源管理发展,在分析公共人力资源管理战略以及公务员职业发展时的主要分析方向为社会资本、人力资本、公共伦理和价值观;邓茗文、夏旭东、叶中华将企业管理和公共管理进行比较,引进企业管理中有利于公共管理的高度抽象化理论供其参考,并为公务员培养提供便利[9];阳东辰、李苑凌等人致力于研究对初任公务员的发展有促进作用的因素,发现激励、人际关系和成长等因素能有效地促进初任公务员心理和生理发展成熟,并且能从各方面提高初任公务员的满意程度[10];张启航在《青年公务员的压力管理》一文中提出,由于组织规章和个人认知之间的冲突使青年公务员产生了心理不平衡,从而导致压力超过了他们的承受限度。针对压力问题,政府、组织应该对青年公务员进行正确的引导、倾听他们的看法、加强沟通和交流并合理规划开发资源来减轻乡镇初任公务员工作和生活上的心理负担,让他们逐渐走向心理成熟;龙立荣,方俐洛,凌文辁等人在研究组织的职业管理对员工职业生涯的影响时发现,与沟通职业发展信息、组织自我认知活动、培训和晋升这四个方面有关的职业管理方法对员工的心理和行为发展均有促进作用[11]。

二是公务员培养的体制。梁文愈、杨龙兴在研究了公务员职业生涯发展中的问题和限制条件后,提出了建设公务员职业规划支持体系的必要性,并对我国公务员职业规划支持体系做出了初步规划,给公务员培养提供了参考资料;宋斌、鲍静、龙朝双采用态势分析法对公务员的职责进行了分配并对政府的人力资源进行了合理配置,建立了保险机制、生态环境机制和政府人类资本投资机制[12];赵泽洪、胡丽文提倡政府成立顾问计划小组来专门负责公务员职业规划和管理方面合理建议的提供,让公务员能够随时就任职期间的问题获得相应的帮助,并就自身发展方向获得相应的指导[13]。

综上所述,公务员培养的意义十分重大,针对公务员培养的因素、体制和方案等各个方面的研究都有其现实意义,各个课题的研究所得对 Q 县初任公务员的培养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理论依据和参考资料。

1.3.2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国外学者对培养管理理论的研究已经开始向研究对象的个性特征深入,虽然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系统性的理论诞生,但研究对象的基数已十分巨大、研究范围已相当广泛、研究成果也已十分可观。

美国作家白翰姆等人于 2006 年联合撰写的《培养接班人》一书中叙述了企业如何培养接班人和建立企业自己的继任管理系统。书中强调的,并非针对某一个指定的岗位来找到符合条件的人才,而是针对某个等级的工作找到符合条件的储备人员,并对此类人员进行培养。给予储备人员更多的工作、实践机会,并授予其一些任务,让这些人才能够在实践当中进步、学习。在上世纪七十年代,美国最为知名的职业生涯管理专家埃德加H施恩,第一个在其编写的《职业的有效管理》一书当中建立了职业锚这一理论,其指出职业锚在企业人才的发展历程当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其是人们选取工作、在工作当中成长的重心,是个人在长期的和环境、工作互动之后形成的产物,是企业员工不管因何种原因都不可能抛弃的价值观。同一时间,来自美国弗罗里达大学的知名管理学专家里德斯勒出版的《公共人力资源管理》一书当中提及培训、选拔、招聘、使用、激励等方面是公共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职能项目;知名研究者布鲁克林德尔上世纪 80 年代撰写了《管理新职业者当代工作者的多种职业生涯成功向导》一书当中,把职业生涯划分出五个不同的门类,且针对不同类型从业者的特殊之处和管理方法展开了调查分析;美国波士顿大学专家帕森斯将职业内容解析、个人性格评估、职业与个人的匹配看作是选择职位的三个环节。

上世纪 90 年代,来自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的知名专家谢尔曼等人指出,良好的职业管理工作能够极大程度上促进个人潜能的发挥,并推动其所在组织更好的发展。谢尔曼将职业发展的关键放到了组织和个人两个方面来考虑,采用战略方法来进行职业管理;派恩斯站在政府的视角上展开调查,指出在公共事业管理部门内的员工的工作能力对于社会的发展有着直接的影响,这些员工在管理公共事务、提供社会公共物品等工作当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公共事业管理单位应当给予其员工更多的机会来让其个人能力与职业素养得到提升;约翰纳尔班迪与罗纳德克林格勒出版的《公共部门公共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与战略》一书,在批评了以往的国家公务员体制不足之处的前提下,按照公共事业管理部门外部工作背景的复杂性及各种观念矛盾的多样性的背景,讨论了怎样的制度才能够真正符合公共事业管理部门的多元利益要求,进而建立了能够处理好公共事业管理部门人才资源矛盾的制度;拉塞尔M林登指出,要想再造公共事业管理部门,就应该要改变以往推行的绩效考核方法,改变公务员工作奖惩制度,进而给政府工作能力的进步提供极大的内部动力;同样是在上世纪 90 年代,罗斯威尔等专家联合编写了《专业化的人力资源开发角色与能力》。之后,里昂高等学院的专家 F丹尼撰写了《干部管理》一书,书中指出,职业生涯的含义不应该只限制在其实际含义上,这一概念还应该体现出个体对其自身职业生涯发展方向的理解和期盼。 同年,专家约翰B米纳教授等编写了《公共人力资源管理一战略前景》一书。托马斯G格特里奇等专家联合编写的《有组织的职业生涯开发一建设世界级劳动大军的基准评价》在综合分析了包括美国在内的多个国家共一千多个大型企业的职业生涯管理案例之后,描绘出了成功的职业生涯的大致特征。

综合分析以上理论成果,世界上诸多的专家在新公务员法、职业管理、人才培养等工作上展开的大量调查以及取得的成果,为本次课题调查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但在有关公共事业管理部门公务员,尤其是初任公务员培养方面的调查成果并不多见,而即使是已有的成果,也大多集中在对职业规划、管理问题的探讨上。不仅如此,已有的调查工作深度并不能适应当下对初任公务员培养工作的要求,单单对公务员法有一定的涉及,并未在社会体系建设和行政文化建设等问题上展开更加深刻、理论化的描述,例如对会影响到制度实施成效的因素、相关制度的形成机制等问题都未进行解释。

1.4 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1.4.1 研究思路。

笔者将把河南省 Q 县 2005 年机构改革以来乡镇机关新录用公务员为研究对象,运用问卷调查、访问座谈、查阅档案、数据分析等方法,了解该县初任公务员培养、流动、任用的情况以及晋升交流上级部门的情况,对乡镇机关公务员招收、培养及在过程中体现出的重要问题展开调查,期望通过相关的人力资源管理理论,结合乡镇机关的详细状况以及我国在公务员管理方面的相关规章制度,更加深入、详细的研究进一步健全乡镇机关初任公务员招收、培训的办法及政策。

计划分成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选题的原因,对这一选题的实际作用进行阐释,并在大体上阐明培训机制的有关概念及理论,此外还会进一步介绍世界各个国家在公务员培养方面已有的经验和现行的制度,并介绍本文运用到的调查办法及详细的研究内容。第二部分阐明对 Q 县初任公务员当下情况的调查结果,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解析。第三部分解析影响 Q 县初任乡镇公务员培养机制的原因,主要从制度、环境、个人素质等三大因素去分析;第四部分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因素提出具体的、对应的对策,做出了结论。

1.4.2 研究方法。

本文当中运用到的研究方法有结构式访谈法、问卷调查法、文献研究法及数据分析法。

首先是通过文献分析法,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量收集到和人才培养相关的各类文献及资料,特别是和公务员培养有关的各类文章等,并将获取到的资料进行综合处理、总结,基本了解有关的理论知识及概念。

其次是问卷调查法,初步了解 Q 县乡镇初任公务员团体的特征,并综合相关的公共人力资源管理理论来制定调查问卷。将 Q 县的乡镇初任公务员团体作为研究样本,分发调查问卷,并回收取得的各类信息,综合分析调查所取得的资料并展开分析、总结,最终掌握 Q 县乡镇初任公务员培养方法的具体情况以及具有的缺陷。

第11篇

关键词:吉林省;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

中图分类号:C962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2.06.55 文章编号:1672-3309(2012)06-132-02

2011年5月,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吉林省在周密计划和多次整改的基础上,制定并下发《吉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吉林省9个市州和长白山管委会全面开展了行政机关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工作。长春、吉林、辽源、白城4个地区和长白山管委会的党委系列公务员也实行了岗位绩效考核。

一、吉林省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随着《公务员法》和相关考核激励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公务员考核的内容、标准和程序得以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吉林省将公务员的考核结果与晋职、晋级、奖惩结合起来,有效地避免和减少了公务员在工作过程中人力资源浪费的问题,同时也体现了公务员履行在职务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但是,相比企业人员的绩效考核,公务员绩效考核内容很难被量化成具体指标,这一特性决定了考核实践的难度。

每名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指标的制定,与政府绩效评估计划紧密结合。政府各部门按照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出部门绩效评估计划。在此基础上,将部门绩效评估计划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个公务员,制定出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指标,二者紧密结合。单位性质不同、职务层次不同、岗位职责不同,考核指标也不同。工作任务按照岗位职责,以月、季度、半年为时间节点,明确完成每项工作任务的措施、质量、效果,同时,根据工作的难易程度合理赋予分值,使定性的描述成为定量的指标,实施精细化的考核管理。

吉林省突出加强平时考核,平时考核权重占年度考核的70%,这意味在一定程度上平时考核直接决定年度考核的结果。每月、每季度或每半年工作结束后,被考核人要提交阶段性工作报告,部门直属领导可以根据该时期被考核人的工作状况,参照以往年度的考核指标,提出相应的评价意见,经主管领导审核后,报本单位人事处存档。

在岗位绩效考核中,直属领导按照规定的考核周期(每月,每季度或半年),在被考核人评判栏中按照A、B、C、D、E相应等次的评价意见,分别对应不同的分值。直接领导赋分权重占70%。

全年工作结束后,除完成平时考核外,还要组织民主评议,对工作成效突出或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公务员,确定加分或减分。为了避免出现优秀比例过高,民主评议时,按A等次不超过15%、B等次不超过40%加以限定,用以调节考核结果。将平时考核得分、民主评议得分和加分减分累加,按照得分分值确定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

其中,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等级的,可提前一年参加下一级别职务的竞选;对于在考核过程中被评为“基本称职”的,将对其进行谈话,一年之内不能晋升任何职务,不得享受年度奖金;在考核过程中被评定为“不称职”的,则有被降低职务的可能。严重的,将予以辞退。

二、吉林省公务员绩效考核的特点

(一)能够根据不同岗位的指标制定相应标准

按照吉林省政府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地区实际情况,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别、不同岗位人员工作职责的实际情况,设计出不同的考核评价指标。设置指标要适度,不能过高或过低,既要调动大多数人的积极性,又要发挥激励作用。要突出重点,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突出德和绩的指标设置,将岗位绩效指标具体化、细致化,加大量化考核力度,同时还强调,工作任务要细化到岗、具体到人,做到任务分派有所指,工作任务有所依,限时限量完成工作目标。

(二)加强公务员岗位的日常考核

吉林省加强了公务员日常考核的比重,日常考核占年度考核总分的70%。吉林省以各部门成立的岗位绩效考核工作小组为依托,由各级人事部门负责组织日常工作考核,建立健全日常考核的档案管理机制,加强信息储备能力,建立健全考核工作档案,同时,吉林省还按照相应的事件节点,利用工作的间歇时刻开展考核,并对考核结果及时上报,及时公布,极大地加强了考核工作的时效性。

(三)实行分级负责制,责任直接落实到个人

吉林省要求各地、各部门,必须按照分管负责制的准则,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考评机制。实现对公务员个人工作绩效的评价更加直接、客观,评价结果更加准确、权威。

(四)重视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在奖励措施上,对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级的实施奖励,对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但未被确定为优秀等级的,部门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在优秀比例上,向政府绩效评估结果好的部门倾斜,适当提高优秀的比例。在职务任免上,吉林省将把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的重要依据。在行政问责上,对评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按规定进行诫勉谈话、调整岗位、离岗培训、降职使用;对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予以辞退。

三、吉林省公务员绩效考核取得的成效

(一)绩效考核制度有利于客观地评价公务员,起到了良好的激励作用

在推行公务员绩效考核中,运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公务员的道德、能力、勤奋、业绩、廉洁等方面作出较为客观、全面、公正的评价,并确定公务员的奖惩、升降和工资待遇等,一方面,在政府内部公开业绩,可以检查公务员工作是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激励公务员提升工作业绩;另一方面,向社会各界公布公务员工作成效,也可以得到社会的认可与支持,提高公务员的公众形象,进而提升政府的公众形象。

(二)绩效考核制度有利于加强对公务员的管理和监督,科学合理的使用人

实行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让群众参与评议,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有利于完善公务员的制度管理体系,使公务员获得较为公平的评价,从而形成对政府公务人员的奖励、处罚、升迁、降职、工资制度等的客观依据,实现科学用人的目标。

(三)绩效考核制度有利于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行政工作效能

建立健全科学的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能够促使政府公务人员按照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按照本职位的实际要求,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加强行政能力,强化自我监督,促使公务员整体素质不断提高。考核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更有助于发现人才,挖掘人才,确保德才兼备、使能干事、会干事、敢干事、干成事的公务员得到留用、提拔和褒奖,同时对于不称职公务人员予以降免或撤职,是公务员队伍得以良性运转的有效途径。同时,公务员能力、素质的提高和服务、敬业精神的增强直接关系到行政工作绩效的提高。建立科学的公务员绩效考核体系,能清晰划分责任,做到定岗定责。责任清晰,任务确定,落实到人,就能够极大地促进实际工作绩效的提高,改进政府人员行为规范、形成一个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职能部门,提高公共社会服务质量和效益。

四、结论

第12篇

20XX年*月*日,我参加了水利部青年公务员知识更新培训班,水利培训心得体会。七天的时间,我们和来自水利部办公厅秘书处、水资源管理司、防办等各司局以及长江委、黄河委、淮委、海委、松辽委等各流域机构的学员一起系统的学习了《社会调查及调查研究报告撰写》、《中国水资源管理》、《保密工作基础知识》、《水利公文写作》、《水利法制建设》、《干部成长规

律研究》、《对当前水利形势的认识》、《如何提高执行力》、《心理调试和沟通技巧》共9门课程。学习过程中,我认真听课,认真笔记,认真思考,圆满完成了各项学习任务。通过学习,系统的梳理了一名水利公务员必备的知识,进一步提高了政治修养,强化了理论素质,更重要的是发觉了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对未来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公务员,打下了坚实的基矗下面谈几点个人体会:

一、把握当前水利脉搏,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

作为一名水利系统公务员,最重要的是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依法兴水,所以,对国家的治水政策及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的把握应该是很重要的一项基本要求。陈雷部长讲话指出“水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是生态与环境的控制性要素,

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挑战和紧迫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时期,也是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加快转变的关键阶段。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与生产力布局不相匹配,不仅是中国现阶段的突出水情,也是中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需要长期应对的基本国情。”

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杨德瑞主任的给我们学院仔细的回顾了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出台的时代背景和战略意义,更使我们认识到肩头承担着践行可持续发展水利的责任,坚定不移的用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指导日常民生水利工作。工作中,只要坚持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坚持统筹兼顾,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现代化方向就不会偏离民生水利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只有真正理解可持续发展的治水思路,才能更好的把握当前水利脉搏,积极践行才能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

二、提升自我,学会沟通,利用团队精神把事业干好

随着世界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综合国力竞争的日趋激烈,社会对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对人才素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一个人要想在职业生涯中得到更好的发展,就必须具备更加优秀的素质。通过情商和心理沟通技巧的学习,使我更加清醒的认识到自己和优秀的差距。要努力提升自己的知识素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只有具备高素质才能成为一名优秀公务员。

三、把握规律,科学规划自己成长

作为一名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要把握干部成长规律,认真定位,科学规划自己的成长。通过对干部成长的目标、动力、途径、素质、环境、标准、关口、周期基本要求及干部成长萌芽期、成长期、成熟期、成就期、淡出期五个阶段规律的学习,对干部如何成长有了感性认识,对自己发展有了规划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