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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道德论文

时间:2022-02-28 23:38:57

公民道德论文

第1篇

关键词:公民道德建设;做法;挑战;思考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这就突出强调了要加强公民道德建设,使社会主义道德更加深入人心,夯实法治中国建设的道德基础,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培育丰厚的道德土壤,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2015年1月22日中共镇安县委十七届七次全会提出全面推进法治镇安建设。在法治中国、法治镇安建设背景下镇安县如何进一步加强公民道德建设,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以道德支撑法治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

一、镇安县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镇安县委、政府为了构建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把公民道德建设同经济建设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通过形式多样的公民道德实践活动,突出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公民道德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1、搭建平台,开展多样公民道德实践活动

镇安县搭建平台,开展丰富多彩的道德实践活动,评选道德模范,深化“做尚德重礼镇安人”活动,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者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争做好人、争做好事的浓厚氛围。一是开展道德模范评选宣传活动。镇安县以省、市、县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和“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为平台,充分挖掘身边感人的好人好事,抓好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近年来,全县共评出了中、省、市、县道德模范45名,涌现出了“孝老爱亲”道德模范陈进梅、“见义勇为”道德模范段传进、“助人为乐”的好心人潘本锋、“爱岗敬业”模范王德兴……其中“孝老爱亲”道德模范陈进梅还先后两次荣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为了倡导全县干部群众学习道德模范、平民英雄和凡人善举,镇安县开辟了“道德讲堂”,陈进梅等这些受人敬慕的“道德明星”“草根英雄”,在镇安“道德讲堂”上讲述着他们真实、生动的故事,分享着他们的道德感悟。随着一期期“道德讲堂”的成功举办学习、崇尚、争当模范的浓厚氛围在镇安逐渐形成。二是深化“做尚德重礼镇安人”活动。镇安县不断加强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四德”为重点的公民道德建设,大力推行以言谈举止文明有礼、公共场所文明有礼、邻里相处文明有礼、行路驾车文明有礼、旅游观光文明有礼、网上交流文明有礼“六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礼仪规范,形成积极向上、健康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三是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评选表彰“十星级文明户”、“文明诚信户”、“好公婆”、“好媳妇”。不断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评选“文明小公民”、“小孝星”、“孝亲敬老模范学生”活动。四是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者活动。为了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镇安县开展以“弘扬雷锋精神、开展志愿服务”为主题的志愿者服务活动,全县已成立科技、文化、法律、卫生等为民服务志愿队伍83支,志愿服务队员达1万余名。

2、借助节日,掀起宣传核心价值观热潮

镇安县充分发挥传统节日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载体作用,利用春节贴春联、贴年画、挂灯笼和元宵节举办龙灯会、舞狮会、猜灯谜等传统文化习俗,掀起宣传核心价值观热潮。一是组织人员创作核心价值观主题节日习俗作品。镇安县以弘扬社会主义价值观为主题,广泛动员广大文艺爱好者和志愿者,组织创作了核心价值观主题春联、灯笼,制作了核心价值观主题年画,编排了核心价值观主题小剧小戏。二是积极开展文化惠民活动。镇安县结合春节文艺联欢、文化“三下乡”、“送欢乐下基层”等文化惠民活动,在全县城乡机关、企事业单位、村镇社区、中小学校、居民搬迁点、农家大院免费发放核心价值观主题春联、年画、灯笼,精心奉上核心价值观主题小剧小戏。同时元宵节举办龙灯会、舞狮会、猜灯谜等传统文化活动贯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条主线,达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

二、当前镇安县公民道德建设面临的挑战

近年来,镇安县突出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公民道德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2012年镇安县圆满举办了商洛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现场会,镇安县农电局等单位做了交流发言。但是,当前镇安县公民道德建设还面临严峻挑战,公民道德建设任重而道远。

1、多元、多样、多变的社会思想意识对公民道德建设带来严峻挑战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我国进入了改革发展的攻坚期和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各种社会现象和社会矛盾更加复杂多样,人们的思想观念也随之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正确的和错误的、先进的和落后的、积极的和消极的思想相互交织。导致部分社会成员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有所滋长,见利忘义、损人利己、诚信缺失等道德失范现象时有发生,封建迷信、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沉渣泛起。一些领域和一些人,价值判断没有了界限、丧失了底线,甚至以假乱真、以丑为美、以耻为荣。这些问题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对于推动全社会形成良好道德风尚带来了严峻挑战。

2、互联网、微信等新媒体对公民道德建设带来严峻挑战

如今在镇安县城乡互联网、微信等新兴媒体早已不是新鲜事物,互联网早已走入城乡居民家中,随处可见低头一族在微信圈活动。特别是社交网络、微信圈信息传播快捷、覆盖面广泛、影响巨大,社交网络、微信圈既为先进思想文化和道德观念传播提供了新阵地,也为各种不良的低俗的信息的蔓延传播提供了新路径。不良的低俗的网络信息对青少年的思维方式、价值取向和审美情趣等影响越来越大,对青少年的思想行为产生了不良影响。互联网、微信等新兴媒体的出现对公民道德建设提出了严峻挑战,因此加强网络的正面宣传和引导,增强公民道德建设的主动性和针对性,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3、规则意识缺失是公民道德建设面临的又一挑战

我们国家有一个古老的说法叫“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我们国家是一个以家庭为纽带、以老乡为桥梁、以关系为节点的人情网络社会,镇安县更是一个人情味非常浓的地方。有事要办,一些人不走正规渠道,而是下意识地找熟人、托关系、走后门、请客送礼。公共场所大声喧哗,随意闯红灯,不排队乱插队等等现象比比皆是。这些现象的存在显然是人们缺乏规则意识造成的。当前,镇安县要建设法治镇安,这些破坏规则的行为与法治镇安的建设背道而驰,规则意识缺失是建设法治镇安面临的挑战,也是公民道德建设面临的又一挑战。

三、法治镇安建设背景下对镇安县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几点思考

中共镇安县委十七届七次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镇安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提出要“形成尚法守法、公平正义、文明诚信、稳定有序的法治镇安建设新格局”。建设法治镇安,必须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培养尚法守法、文明诚信的公民,为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打下坚实的基础。

1、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必须强化公民规则意识的培养

规则是法律的基础,尚法守法,对每个普通公民来说,就是要从守规则开始。人们在行动上是否遵循规则是公民道德建设是否真正有成效的最终检验标准之一。(1)培育公民遵守规则的意识需要把规则细化。我们一般习惯于反反复复地灌输一般的道德原则和规范,再加上树立和宣传一些境界高尚的道德楷模。这些固然有益于社会风气。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更需要通过许多非常具体的细化的规则来规范公民的行为。规则要非常明确地划清“能做”和“不能做”的界限。通过这些看起来非常微小的规则,反反复复进行教育和管理,以激发起人们对规则的重视,培育起公民遵循规则的最起码的意识。(2)培育公民遵守规则的意识要重视营造小舆论。人们都有自己的生活圈子,同学圈、同事圈或者是朋友圈。在这些生活圈里,违背规则的行为到底是受到默认、嘉许还是受到鄙视、责备,对于个体的影响非常大。人们的生活圈子是非常有约束力的小舆论氛围,很容易培育人们内在的羞耻心和内疚感。因此,培育公民遵守规则的意识要重视营造小舆论。只有把培育公民遵守规则的意识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目标,才能为法治增强道德的底蕴,这样公民道德建设也就发挥了自己应有的作用。

2、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必须强化公民契约精神的培养

契约是人类社会实现有序、文明、和谐发展的根本基础,契约精神是一个现代社会最基本的文化和底线。培育公民的契约精神,一要培育公民个人契约道德。要建立和完善个人诚信档案,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数据库,对使个人失信行为进行有效的记录和监督,对个人失信行为要给予惩罚。培育公民的契约精神,二要完善行业契约道德,通过有效的监督和评估等手段,培养各行业的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从而在全社会倡导公平竞争、尊诺守信的精神。

3、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必须强化公民诚信教育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全人类所认同的道德规范。强化公民诚信教育,一要深入进行公民的诚信教育,广泛开展“共铸诚信”活动,培养公民诚信观念和意识,引导干部群众正确处理义与利的关系,塑造培育具有诚信道德的公民。强化公民诚信教育,二要尽快建立健全社会个人诚信体系,强化协调推进制度、加大考核、奖惩力度,为诚信道德奠定坚实的制度保障,形成“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社会氛围。强化公民诚信教育,三要把诚信道德建设与社会管理结合起来,逐步形成诚信教育与社会管理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长效机制。

4、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必须抓好阵地建设

第2篇

一、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大意义

公民的道德修养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要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而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则需要健康的市场机制和正常的市场秩序来保障,加强公民的诚信建设,引导公民在市场活动中遵守契约和守诺,坚持信誉第一;同时我们也知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之后,一定要带来社会利益格局的进一步调整和变化,由此要求引导人们树立社会主义义利观和价值观,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相互关系,找到最佳平衡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不可避免会带来一些消极影响,诱发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等,这就迫切要求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克服和抵制不良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侵蚀。

二、提升道德素质建设新钦州的措施

(一)文明城市的建设应该体现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方方面面的文明上升,政府和社区乃至学校应该讲这一工作贯穿于构建和谐社会的整个过程之中,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领导地位,也才能体现人们有尊严地生活的发展理念。所以在创建文明城市的今天必须始终坚持重在建设的方针,抓好才能更好地建设和发展,以建设促经济成果的巩固,以建设促经济效益的提高。文明应该根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内容和要求,提高觉悟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公民素质教育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和紧迫性,同时更应该把它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对待。务必把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同城市文明建设密切联系起来,并且有机结合起来,还要整合社会各类资源,有计划、有目的针对社会不同阶层建立和完善有效的公民素质教育实施计划和步骤。这样采取必要的措施后,公民道德素质建设才可能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

(二)将城市文明和公民道德素质提高联系起来公民道德素质建设与公民职业道德应该是等同的概念。如果各行各业的从业人员都能遵守本行业的职业道德,那么城市公民的道德素质提高就不是问题了。因此要组织有关机构不断研究、改进和创新公民素质教育的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机制等,保证公民道德素质的内容?与时俱进,和时展的脚步同步。在贯彻和实施公民道德素质建设的同时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并坚持以人为本,正确处理好新时期社会变革和发展带来各种矛盾,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发展。通过相关部门建立和完善有关公民素质教育和管理体系的措施,逐步完善各种法律法规的实施,制定相应的措施约束各种不规范的道德行为。做好宣传工作,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夯实公民道德思想建设的基础,将美丽的钦州建设得更加美好,让全市人民过上有尊严的幸福的生活,通过提升市民的素质,提高经济发展的速度,实现文明钦州的建设和文明市民的创建目标。将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同人民的日常工作和生活结合起来,将公民的思想道德建设和职业道德结合起来,将城市文明建设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在提高公民道德觉悟的同时,发展经济促进社会的文明和进步。

(三)针对工商企业开展诚信公民创建的活动,在群众中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信用意识和道德观念,全面提升道德水平。生意公平竞争,足斤足两,不卖假货,在市民中树立良好的经商者的形象。逐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逐步建立个人信用档案,构建一个有利于人民生活、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谐是社会发展的标准,和睦是家庭幸福的标准。在社会上建立一个和睦工程,也是创建文明钦州的条件。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五千年发展历史,文化底蕴丰厚。在漫长的社会发展中,人们总结和形成了人与人之间和睦共处的原则。中华民族历来是以礼仪之邦著称,和睦、和谐是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前提。宽容礼让可以融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倡导市民间的友爱共处、互相帮助,在工作环境中,公平民主、宽厚大度,提倡节俭反对浪费,睦邻友好共建文明新钦州。

针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的现实,提倡在市民中开展奉献爱心工程,对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对有困难的人群要给予关爱,人和人之间能够互相帮助,互相之间给予善待的情怀,社会风气就会得到扭转和改变。提倡具有感恩的心理,感谢衣食父母、感谢给予自己帮助的人、感谢老师的教诲、感谢同学的帮助,人人都能献出爱心,人人都能感恩,就是公民道德素质提高标志,也是社会文明的开始,文明新钦州需要我们拥有一颗爱心。

作者:郑英霞单位:中共钦州市委党校

第3篇

系列骄人的成绩。但由于公民道德素质问题不仅是思想认识问题,更是社会现实问题,如果脱离社会进步和政治经济发展谈公民道德建设,那么充其量只能发挥有限的作用,甚至会导致许多表面繁荣的虚假“泡沫”,再次回到历史的原点。再者,从绝对意义上说,道德素质的提高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在不同时代背景下,国情道德素质的要求和内涵不尽相同,因而难免会出现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差距甚至脱节的现象。尤其对拥有大国人口国情的中国来说,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质不可能轻而易举、一蹴而就。自改革开放特别是新世纪以来,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公民道德素质的提高,出台了关于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政策文件,标志着中国公民道德素质建设步入了一个新阶段,也标志着国内公民道德建设研究步入了一个新阶段。

一、公民道德建设研究回溯

1.公民道德建设研究的历程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改革开放之前的30年,这是国内公民道德素质建设的起步期。第二阶段是改革开放之后到2001年。这是国内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建设发展期,学界主要围绕“四有”公民问题展开了研究探讨。第三阶段为繁荣期。2001年,中共中央颁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简称《纲要》),极大地推动了学界对公民道德的深入研究,公开出版的书籍和文章呈爆炸之势。新中国成立60年以来,中国共产党各代领导集体视公民道德素质培养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进行了积极探索。在素质要求上,从强调“社会主义接班人”的“政治道德”素质到明确“公民道德”的核心、原则、规范;在公民道德素质提升的方法上,从注重榜样示范带动和加强教育到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统领公民道德建设并用制度作保证,我党关于公民道德素质培养的理论不断完善并日臻成熟。

值得一提的是,《纲要》颁布后,中国公民道德论坛已经举办六届。六届论坛的主题分别是“公民道德与全面小康”(论坛结束时发表了《首届中国公民道德论坛宣言》)、;公民道德建设与构建和谐社会”、“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公民道德建设”、“诚信建设与公民责任”、“弘扬抗震救灾精神,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推进公民道德建设”。论坛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参与,也极大推进了公民道德研究与建设。

学界就为什么要建设公民道德、建设怎样的公民道德以及如何建设公民道德等三个理论问题展开了研究探讨。具体而言,有以下几个方面:

2.公民道德建设的意义及公民道德的理解研究

一是公民道德建设的现实语境及意义研究。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现代化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方面也取得了巨大成绩,但与此同时,我们应该看到,在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方面仍然还存在不少问题。最突出的表现是:首先,党风政风不正,腐败现象严重。其次,社会风气不正,解放后一度绝迹的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又死灰复燃、沉渣泛起。最后,青少年思想道德状况也令人担忧。学界普遍认为,公民道德建设是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基础工作,是时展和建构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也是应对当前学校德育工作面临的严峻挑战的需要。这是公民道德建设的现实语境。

《纲要》明确指出:“通过公民道德建设的不断深化和拓展,逐步形成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这是提高全民族素质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对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促进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全面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此外,学界还认为,公民道德建设在道德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它是“以德治国”的重要方面。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有利于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有利于提高国民素质,推进中国现代化的进程;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促进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二是公民道德的概念与内涵。公民道德的内涵有几种不同的界定。学者们对公民道德的内涵达成的基本共识是:首先,公民道德具有公共性,不是对传统伦理精华进行时代拓展,从而为公民道德建设提供更丰富的民族传统资源。也有学者对孔子的仁爱思想与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公民道德建设之间的关联进行了研究。 5.公民道德建设与现代化建设的关系研究 学者们认为,公民道德建设与民主政治之间是双向互动的关系,二者同步成长、相互促进。有学者探讨

了国家伦理与市民社会伦理的关系,指出公民道德建设要结合我国正在形成中的“市民社会”这个社会现实来进行。同时,学界普遍认为,公民道德建设不仅是和谐社会的必要内容和重要标志,而且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公民道德素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基。也有学者认为,和谐社会要求所有公民具备与其职责相适应的竞争性品质与合作性品质,而最关键的是公正品质。

6.如何推进公民道德建设的研究

学界一致认为,扎实推进公民道德建设,要从最基本、最基础的事情做起,广泛深入持久地宣传20字基本道德规范;要以活动为载体,吸引群众普遍参与;要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要把公民道德建设融入到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管理制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之中;要把青少年道德建设作为重点,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道德教育网络。要探索企业、农村、社区、机关、学校、新经济组织和其他基层单位开展公民道德建设的新途径和新办法,努力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际效果。但对于公民道德建设的机制、路径、重点等问题,学界存在较大分歧。

如何进行公民道德教育?学界普遍认为公民道德教育在公民道德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并从哲学思辨、内涵内容、方式方法上进行了积极的探讨。有论者指出,要从家庭细节抓起,推进爱国主义教育;从在校学生抓起,推进道德教育;从公民个人抓起,推进社会公德教育。三位一体,全方位推行。有学者认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首先要求 党政干部以身作则实践履行公民道德;同时,对新社会阶层中的广大人员进行诚实劳动、合法经营、遵纪守法教育;加强对青少年和儿童的公民道德教育;还要加强对违法犯罪分子和受刑事处分的人进行法治教育。

学者对如何借鉴国外公民道德建设的经验进行了探讨。一是概览式地介绍西方国家公民观、公民道德观及公民教育观的特点。如着重研究了西方公民道德的四个理论问题:公民道德的本质、公民道德的必要性、公民道德与国家的关系、公民不服从;从历史发展的顺序介绍古希腊、古罗马公民的“四主德”、中世纪深受神学影响的臣民道德及十七、十八世纪的资产阶级道德;二是具体介绍某一国家的公民道德教育情况并进行重点评介,但这仍有待于进一步深入全面研究。对美国公民教育的“服务学习”法进行了重点评介。这为我们学习借鉴国外公民教育、公民道德建设的经验提供了丰富的资源。

二、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上看,许多研究只是对《纲要》进行“注解式”的研究,缺乏多学科“视界融合”,学理性研究成果较少。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对公民道德的内涵、层次性、功能、结构、形成机制等缺乏研究,特别是缺乏从公民道德信仰角度进行的研究;二是提升公民道德与提升现代文明程度的关联不够,两者的内在包含关系以及互动促进的关系缺乏研究;三是缺乏对中外公民道德理论和实践资源的深度总结和全面研究提升;四是城镇公民道德建设尚有一些研究,但乡村公民道德建设研究十分稀缺;五是缺乏公民道德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之间关系的研究;六是由于缺乏“地毯式”公民道德素质“镜像”调查,原因分析流于空泛,提出的实践路径和机制对策也缺乏现实针对性。这些缺憾为下一步的研究预留了巨大空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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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公民道德教育,是提升公民道德素质的教育,如前所述,它是针对全体社会公民的普遍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的指导理论,应当具有同样的普遍性品格。当前中国大陆起支配作用的道德理论,是培养少数的特殊"精英"的道德理论,亦即培养无产阶级先锋队的道德理论,或者说是培养接班人的教育。两者之间存在着相当的距离。在道德教育实践中,这种不恰当的定位也使德育教学处于一种尴尬地位:当前的德育,只是政治教育的附庸。以我们手头上赠阅的《德育信息》刊载的"全国教育科学''''九五''''规划国家级重点课题''''整体构建学校德育体系的研究与实验''''"审评会的主题发言稿为例,该文德育工作应该面临三个基本任务:在应对国际局势中,服务于同西方"在渗透与反渗透、争夺与反争夺、颠覆与反颠覆方面的斗争",因而,"如何增强民族凝聚力和自信心,坚定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是德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提出的新任务。"在应对科技发展中,"如何根据''''趋利避害''''的精神和''''充分利用,积极建设,加强管理''''的原则,用正确、积极、健康的思想文化信息占领网络阵地,这也是德育工作面临的一个新形势,提出的一项新任务。"在应对国际形势方面,"如何认真研究和引导青年学生正确认识国情和改革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分清主流和支流,正确对待一些消极现象,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是德育工作面临的又一个新形势,提出的又一项新任务。"该文虽然认为应把德育工作放在素质教育的首位,但同时也强调"思想政治素质是最重要的素质"。我们不怀疑该课题对于德育工作的促进作用,也不否认上述问题的现实紧迫性,但是需要指出的是,上述种种问题不是德育工作的核心和重点,也不应使德育服务上述问题的解决。在现有的教育框架内,这些属于政治与意识形态领域内的问题应该是政治教育的内容范围,德育与政治教育应该有一条明确的分工,在教育内容和目的上应有一条明确的界线。在构想性的合理关系中,道德教育和政治教育的目标与功能是大不相同的:一个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教育,教的是人如何作人。

当前的公民道德教育,其中一个重要内容是进行中华传统美德教育。中华传统美德,作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一部分,是我们中国人之所以为中国人、中华民族之所以为中华民族的文化之根,但在现实中甚为奇怪的是,我们当代的中国人,继承我们自己的传统美德,却在其正当性上处于一种令人尴尬的境地。自从"打倒孔家店"之后,以儒家为主的传统文化一度被扫入历史的垃圾堆。进入八十年代,随着知识界和大众社会的"传统文化热",传统文化又被重新拉回历史的舞台。但在另一方面,传统文化却找不到存在的合适位置。在现有的带有强烈意识形态话语色彩的陈旧道德理论体系中,传统美德赖以成立的理论根基无法确立,传统美德在道德理论上的的合法性、正当性问题仍未解决,而当前的正统理论又未赋予其一个牢靠的、合理的根基。此一问题表面看来是道德理论自身的问题,实质上仍是道德教育与政治教育不分的结果(这种混淆不分的状况也被一些学者用"道德"与"思想"不分所表出),亦即以特殊性来替代普遍性的结果。

二、公民道德教育地位困境

什么是公民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我们不妨参考一下1968国际教育大会第六十四号建议书《作为学校课程和生活之组成部分的国际理解教育》中有关"公民和道德教育"的部分:"公民教育的目的,除了增加学生对国家机构的了解和培养对它们的忠诚外,还应让学生熟悉国际机构在促进人类福利方面所起的作用,并给学生灌输增进这些机构未来有效性的责任感。""在道德和宗教教育方面,国际理解的教学应该直截了当,清晰明确,并强调人类团结的道德基础。其目的在于培养一种对他人的道德感和社会责任感、一种为共同利益而行动的愿望以及致力于和平的决心。科学和哲学的教学应该有相同的目标。"在这个论述中,比较重视公民教育中公民道德教育的部分,特别是对他人的道德感和社会责任感,公民教育的主体主要是从义务主体的方面来考虑的。在1992年国际教育大会的第78号建议书《教育对文化发展的贡献》中,再次提到"发展伦理和公民价值观"的意义:"教育系统在伦理、公民和道德教育中应发挥一种基本的作用,并与家庭所起作用相互补充。教育系统应与其他机构一起,帮助促进人权、培养民主的行为和确定从未像当今时代如此必要的价值观,如尊重人的尊严、宽容、对话、团结和互助。"在此,对于公民道德和价值观的教育,重视权利主体间的互相尊重和帮助,公民教育的主体主要是从权利主体的方面来考虑的。

公民既然是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的统一,相应地,公民教育也就应当包括两个基本的方面:公民的权利教育和义务教育。如果只重前者而忽视后者,那么社会成员将流行道德的放纵,普遍缺乏义务感和社会责任感;如果只重后者而忽视前者。那么这个社会将缺乏人道和文明而走向野蛮。这两个方面必须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进行,否则必将带来恶果。

在我们当前面临的道德混乱态中,首要的问题是社会公德的缺乏和败坏。个体的私德,虽然亦不尽人意,但儒家关于个人处理自己与他人关系的私德的规范和理念深入人心,虽历经摧折,然仍不失为人伦日用之常道。国民的社会公德状况,是一国国民精神面貌和道德素质的集中体现。在社会公德方面,传统的道德理论对此重视不够,更重要的,它受到公民权利教育的制约。公民权利教育是与公民权利的确立相联系的,公民权利教育是以教育的形式贯彻和巩固宪法所赋予每个公民的合法自由和权利,但它必须以立法、行政和司法系统对于宪法所赋予的公民权利的具体保障为前提。道理很简单,不存在以抽象权利为内容的公民权利教育。公民权利教育与公民义务教育,在建立社会公德方面,表现出相反相成的辩证性。社会公德的本质是社会责任感。公民义务教育的缺场,将导致国民缺乏社会责任感,公民权利的缺场及相应教育的缺场,导致的却是同样的结果。

社会责任感的确立,依赖于每位公民权利主体地位的确立。惟有确立了我们的权利主体之地位,我们才真正地感受到自己是社会的主人,也才有对于社会不可推却的责任感。与此相联系,无论是公民道德教育还是范围更广的公民教育,都理所应当地包含着对他人权利、自由、尊严的尊重的道德教育。

义务感的缺失,并非是直线式地进行公民义务教育所能对治的,因为病根的大半,在于与义务相对待的另一面。在公民教育被简化成公民道德教育,公民权利教育缺场的情况下,我们能够期望公民道德教育获得何种成果呢?无论公民道德能否发挥它的作用,在后果上道德本身都将陷入荒谬:如果道德是有力的,那么缺乏公民权利保障的道德本身即是不道德的,这种"不道德的道德"的实践结果,无非是重复宋儒的"以理杀人";如果道德是苍白有力的,那么所谓公民道德建设最终将流于口头说教和实践中的虚伪。

三、教育者困境

与以什么样的理论来指导教育相应的一个问题,是以什么样的人来进行教育。在现在的道德教育体系中,道德教育者的角色有两个承担者:一是党或政府来教育广大人民群众;二是老一代对青年一代或上代对下代的代际教育。对于这两个教育者角色的担当者,我们分别予以讨论。

对公民进行道德教育,在执政者看来是一种不可推卸的责任。由政府来推动并主导道德教育,是中国古老的历史传统,它根源于以德育辅助治道的德治主义实践,同时也是东亚一些国家的当代特色,表现得比较明显的例如新加坡的实践。

这种由政府作为教育者并加以推动和主导的道德教育模式,在学术讨论中也被称作政府推进型的德育模式,

其相对待的模式是民间主导型或社会主导型,而后者也被理解为渐进型的道德教育模式。一般认为,从积极方面来看,政府推进型的德育模式可以利用无可比拟的行政力量,大量开展道德理论研究、制定伦理规范、实施伦理道德教育,在短期内达到一定明显的效果。然而,这种看法也颇值得商榷。"政府推进型"这个概念借鉴于法律建设领域,也可适用于对道德领域内政府行为的描述,但政府推进这一模式在法律和道德两个领域内的作用却是极不相同的。在法律建设领域,政府(包括行政和司法两个系统)可以通过在短期内的大量立法,以解决法律领域内无法可依的混乱状态。在道德建设领域内,政府所推动的道德理论研究、规范制定和道德教育的实施,虽可表现得轰轰烈烈、如火如荼,但未必就能有助于道德素质的提高和伦理生活的有序。其间的差别在于法律领域带有鲜明的强制性,而道德领域却无法律的强制性,即使是舆论谴责的强制性,在道德松弛、价值混乱、舆论不张的今日,其作用也似有似无。如果我们借用"心服口服"这个俗语来区别二者的话,法律的特点是要"口服"而不必要"心服",道德的特点是不仅要"口服"而且更要"心服"。道德惟有落实在人心,它才能化为道德主体的自觉实践。

在落实于人心,亦即使人"心服"方面,政府推进型的道德建设由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而面临着严重的困难:其一,一元与多元的矛盾。政府所主导的道德是一元的,这由其意识形态的一元性以及德育从属于政治教育这一性质本身所决定了的。社会的道德却是多元的,不仅社会大众道德的存在状况是多元的,而且就多元化社会结构本身来说,其道德理想和价值理念也本应是多元的;其二,多变与一贯的矛盾。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是利益的化身。政治是多变的,道德却是一个相对稳定的价值和规范体系。不仅道德如此,学术领域也是一样。在强调学术、道德为政治服务的情况下,学术与道德围绕着政治的波动而变来变去,这不仅丧失了其独立性品格,也使得学术与道德的正当性和可靠性变成令人生疑的了。在道德领域,每一次的反传统、每一次对社会价值的颠覆,如果没有一套完整、系统的新价值、新道德同时确立,所带来的必然是对道德本身的摧毁和解构;其三,一方主动与多方主动的矛盾。在政府推进型的道德建设模式中,政府是道德建设的主动推动者,而社会各方则在此推动下参与进来。在民间(或社会)推动模式下,社会各方则是道德建设的主动推动者。这里所说的社会各方,系指社会的教育系统、宗教团体、社会团体、大众传媒等。在当前的社会权力结构中,政府权力过于集中,社会力量的作用空间有限。这种现实局面也造成了人们依赖于政府界入的心理期待。从长远来看,如何把社会的事务归于社会,把社会的权力归于社会,开发社会自身的自我完善和自我建设力,减轻社会公共事务对于政府的依赖,是道德建设的一个光明的方向。其四,修己与治人的矛盾。在政府推进的道德教育中,政府及其掌握公共权力的人员的道德水准和道德形象必然对教育对象起着直接的示范作用。其实,政府本身不是也不必是道德的化身,公共权力的运作者只是整个社会成员的一部分,他们并非是经过道德的筛选和净化而选,而且由于他们手中掌握着公共权力,还时刻存在着以公共权力谋取私利的危险。可是,政府所推动的道德建设,如果连政府及其成员都缺乏道德,或者说都置其所宣扬的道德规范和道德价值于不顾,那么这种道德又有何说服力呢?

我们再从代际的角度讨论教育者角色的承担者。关心下一代、关心下一代的道德教育、教育下一代,成了老一代或年长一代的口头语。这个口头语的意义非常丰富,它既表明了一种义务,上一代(或上两代、甚至上三代,兹不细论)有教育下一代(或下两代、三代,同上)的责任,又是一种权利和资格,上一代有权利或资格来教育下一代。作为后者,在道德教育领域中表现为一种理所应当的权威话语。此一权威话语忽视了这样一个重要的问题:此种权威话语的权威性从何而来?上一代为何有当然的资格来教育下一代?答案无非是源自于两个方面:道德教育以及推而广之的人文教育,和知识教育并不一样,不是下一代自身可以教育、完善的;如果下一代自身不能实现道德的自我教育,那么年长一代的社会角色使他们必然承担起教育下一代的责任。然而,道德教育和知识教育又有一个共同的前提,即存在着道德或知识上的位差:先知知后知,先觉觉后觉。在知识领域,也存在着下一代成为先知先觉并来教育上一代的现象,例如在计算机和网络方面就是如此,这也是人们常讲的"后育"现象。位差在道德教育中,当表现为有德者教育无德者(在非贬义的意义上使用无德者一词)。

但令我们仍然尴尬的是:当今的教育者与受教者之间,从代际而非单个个体(从个体角度我们无疑可以找出许多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君子)的比较来说,有这种位差吗?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中国传统社会道德的败坏,正是从当前那个已到了"德高望众"年龄的一代人开始的。这一结果虽是由决定一两代人道德状况的政治运动而造成的,因而不存在对个人道德责任的追究问题,但在此重要的是,年长一代或两代的人在教育下一代时,其在道德位差上有这样的资格吗?在如今我们经常听到的一句话是:"现在的年青人,道德素质越来越差!"此话常常令我疑惑,现在年青人的道德素质再差,难道比那个人整人、人斗人、人摧残人、人不把人当人的时代的人的道德素质更差吗?相对而言,当代的年青人不过是

更重视自我、强调自我选择和对个人幸福的追求而已。假设说他们在重视自我的同时而忽略了他人、强调自我选择时而忽略了社会的需要、强调个人幸福时忽略了对社会的奉献是这代青年人的道德问题的话(虽然未必如此),那么上一代人在相斗中形成了根深蒂固的行世理念(不妨尝试一下寻找一个不曾被利益争夺绯闻所困扰的社会团体)

在对当今社会道德败坏、世风沉沦的观察和反思中,我们不能不问:决定当今社会道德状况的,不正是牢牢把握着这个社会的权力和命脉的这一代吗?道德状况总体上不佳的一代来教育下一代,我们能够预期一种什么样的后果呢?当那些口口声声"关心下一代"并掌握社会权力的元老公民们却在"怀中抱着下一代"时,当那些口口声声"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的道德家、教育家、公职人员,却在身体力行地实践损公肥私、的实利哲学时,并且此种态势成为一种普遍流行的社会空气时,我们这些躲在书斋里的教育者们(尚未腐败或尚未有机会腐败)又能指望学校课堂里的几节德育课能在多大程度上提升青少年的公民道德素质呢?

当前中国社会的腐败,不是一个人、一个集团的腐败,而是在长病不治之后的全民腐败。我们当然不能由此而失去道德建设的信心,否认公民道德教育的意义,相反,由此我们才可以看出公民道德教育的重要性。公民道德教育,是在社会以及组成成员的全面性的道德问题背景下展开的,这种教育也就必须是针对全体公民的全民教育。

四、道德权威性困境

道德的功能是通过自律与他律两个方面的结合而发挥作用的。中国传统的道德观点是以儒家中孔、孟一系的性善论作为传统主流。性善论虽以其人性本善的先天根据而为道德可能性提供了根据,并以后天经验世界里的恶为道德必要性作了论证,但由于其过分相信人性经由道德的完善一途而显得片面。在实践中,儒家以礼与法的结合作为人性修养在他律方面的补充。在当代社会,道德的自律通过培养道德情操而努力实现(这一过程并不轻松,所涉困境上文已充分论述),然而道德的他律,在一个道德松弛、舆论不张、社会无力的社会里又如何实现呢?紧接着的一个问题是,道德的权威性如何确立?道德没有权威,就如同法律上的一纸空文,毫无效力可言。

道德缘何失去了其效力性和权威性?一是道德领域还未脱离政治的干涉而成为一个公共的领域,这个领域内解决问题的权力还未交给社会。二是道德他律起作用的舆论监督和民主监督机制还远不完善,在宪法所赋予的新闻自由和个人言论表达自由这些社会民主的基本要素还未在具体实践中确立和实施以前,这种机制就无法形成。以中央电视台的著名栏目"焦点访谈"为例,其报道的监督作用,并不在于中央电视台的收视率,换言之,并不在有多少民众知道,而在于政府高层领导人的重视。舆论监督本身并不解决问题,只有和政府权力或社会权力的结合才能发挥作用。三是就象在社会实际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虽然在原则和信念上理应坚持)在司法实践中是愚人才会相信的鬼话一样,在道德实践中,道德面前人人平等也不可思议。道德败坏与权力的结合,权力为败德的掩护,更使道德日益苍白。由以上三方面可以得出,道德领域虽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与文化子系统,但决不是一个毫无旁涉的孤岛。道德若要真正有力量,真正对社会发展起到良性推动作用,并使一个发展的社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就必须为道德建设提供一个相对良好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在当前经济体制改革快速发展的同时,相应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运行机制的改革,切实加强现代意义和国际公认意义上的民主与法制建设,才能使21世纪的中国在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两个目标和尺度上均有所作为,也才能带来一个富裕、同时也健康、文明的社会。

结语

由道德成熟的人组成道德成熟的社会,虽然这种思维本身的正确性就可质疑。但道德不成熟的人对于社会的危害却在经验范围内似无可质疑。公民道德教育,在其可预期的后果里,可能提升公民的素质,建立起社会的伦理道德秩序,培养道德健全的公民。无论是从减少犯罪、减少道德上的无序,还是从建设一个文明的现代社会,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文明的同步协调发展而言,都将有其积极作用。同时,这也毫无疑问是全民之福。然而,从事公民道德教育工作的人也应当明白,我们在从事一项十分艰难的工作:我们在各方面条件都不成熟、不完善的情况下去试图达成对公民个人作为一个公民所应具有的道德进行教育并使之完善的目标。在上述种种困境之中,反而更加凸现公民道德教育的必要性。在面对这些困境时,解决之路并不是因噎废食中止公民道德教育,而是为公民道德教育开路,解决其内外所存在的问题。公民道德教育势在必行,不得不展开,但同时,它又是在上述困境中展开,所以这样一种公民道德教育,又不得不带有缺陷:它培养的公民,不是权利的主体,而是义务的主体,培养的结果,或许有利于国家权力机构对于公民的管理,而非公民的自我管理,亦即有利于"牧民",而非民主。在道德的普遍有效性问题尚未得到社会保障的时候,公民道德教育是否会象南宋的理学一样,"格君心之非"的一

面毫无约束力,而变成一种单纯地约束民众之学。谁能保证历史不会重演。但愿上述所忧者乃杞人忧天!

〖注释〗

辞海编辑委员会编:《辞海》(1989年版),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0年12月。

《庄子·天下》

赵中建主译:《全球教育发展的历史轨迹――国际教育大会60年建议书》,《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教育丛书》,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9年12月版,第354页。

同上,第503页。

詹万生:《认真贯彻两会精神继续深化课题研究为圆满结题而努力奋斗》,《德育信息》2000年第五期,北京,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主办,德育研究中心编辑。

李汉秋:《应该重视基本道德规范的建设》,载王殿卿主编:《东方道德研究》第四期,北京,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00年10月版。该文发人深省地指出:"我们一提就是民主与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很好,法制建设也非常好,中央的文件讲得很清楚,思想道德建设决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性质和方向。这话讲得很好,但它都是把思想道德连在一块的,我觉得在我们整个精神文明建设这个大的系统工程中间,道德建设也应该是一个独立的子系统,至少也应该跟法律并,不能光是思想道德并提。"

在参加由北京东方道德研究所、香港中文大学香港教育研究所、国家高级教育行政学院主办及多家单位协办的"公民与道德国际学术研讨会"小组讨论中,此一概念由李道湘博士在回应我的发言时所提出,颇具创意,本文赞同这种提法并加以引用。

参见〔美〕莱茵霍尔德·尼布尔:《道德的人和不道德的社会》,蒋庆等译,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年1月版。

【参考书目】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齐鲁书社本。

《辞海》(1989年版)"公民"条。

〔美〕莱茵霍尔德·尼布尔著,蒋庆等译:《道德的人与不道德的社会》,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年1月版。

王殿卿主编:《东方道德研究》第三辑,北京,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1999年5月版。

王殿卿主编:《东方道德研究》第四辑,北京,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00年10月版。

向世陵等著:《中国哲学智慧》,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10月版。

喻本伐、熊贤君:《中国教育发展史》,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武昌,1991年4月版。

赵中建主译:《全球教育发展的历史轨迹――国际教育大会60年建议书》,《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教育丛书》,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9年12月版。

公民道德教育虽是晚近兴起的名词,但全民的道德教育却不离乎中国固有的传统。儒家所说的圣人"神道设教",《礼记·大学》所讲的"修齐治平"之道,都是以圣人或圣王垂范示教,教化万民。重视对民众进行道德教育,在中国文化中具有悠久的传统。在古人的治国理念中,由道德上成熟的人来治理道德上成熟的万民,才能形成一个成熟的社会。道德教育的对象是具有普遍性的,自天子以至于庶人,但教育的方法和目标却是不同的:作为国家的管理者或治理者,以学校教育的方式,在德行上修己以治人,由"明明德"而"新民",由"诚意、正心、格物、致知、修身",而"齐家、治国、平天下"。"治平"的关键,则在于先修己身,率先垂范,示教万民,这也就是所谓圣人"神道设教"的意义。君子之德风,小之人德草。万民则以圣王为楷模,受其教化。这种由道德上成熟的人组成成熟的社会的理想模式,也即是所谓的"内圣外王"。

"公民"一词,按照《辞海》的解释,乃是"具有一国国籍的人。包括未成年人和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的人在内。"根据这一定义,"公民"的概念相当于"国民",系指一国之民全体而言,固而公民教育也就是全民教育。除此之外,辞海还特别提到了我国《宪法》对于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个规定是对前一定义的补充,即"公民"不仅指具有一国国籍的人,而且还是宪法所规定了的权利和义务的主体。由此,与公民有关的道德教育,不仅是全民的道德教育,而且是与公民作为法定政治权利和义务主体相关的道德教育。

第5篇

摘 要: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大学生公民道德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祖国的建设和发展。本文通过对现今大学生公民道德素质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探索大学生公民道德建设的途径,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合格的人才。

关键词:大学生;公民道德教育;途径研究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6X(2012)03-0000-01

公民道德教育是针对全体社会公民的普遍教育,它要求公民应当遵循基本的道德规范,以公民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为基础,从社会成员的基本行为规范和社会最基本的道德底线出发,以教育他们学会“做人”为起点,逐渐培养作为一个合格公民所应具有的道德情操、道德意识和道德责任感。在学校,公民道德教育,是侧重于培养学生具有国家意识、有社会责任感和正确价值观念的公民为目标的教育。

一、当代大学生公民道德教育的现状

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深入发展,精神文明建设也呈现出积极向上的趋势。总体来说,绝大部分大学生的公民道德观念基本形成,公民道德意识和整体水平都有一定程度的提高,对社会公德的内涵有较全面、深刻的认识和理解,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已经成为大学生的自觉行为。大学生的主流思想是积极的、健康向上的、有理想的、有道德的,体现了当代大学生的主体形象。但是随着社会成分的复杂化,外来文化的多元化,导致学生道德问题上的矛盾和困惑也明显的增多。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诚信意识存在部分问题

大学生绝大多数同学在思想上认同公民道德教育的内容,但是在行动上却与道德责任相冲突。比如:许多同学进入大学就产生各种消极的思想,不认真学习,但在考试中采用各种方式作弊,老师布置的作业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在网上搜一下,不会认真去思考,作业经常一个班出现雷同;还有很多学生贪图享乐、互相攀比、故意拖欠学费、把学费用来买名牌衣物、造“假学历“找工作、利用虚假证明骗取国家助学金,给大学生的诚信意识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2)功利主义色彩严重

在社会注意市场体制下,中国出现了价值功利化、多元化的倾向。过去我们提倡和认同无私奉献、集体主义等社会主义主导的价值取向受到怀疑,金钱至上。个人享受、惟利是图等功利化观念却越来越多的被人们所信奉。因此,导致大学生道德理想失去了方向,大学生刻苦学习为了获得奖学金,表现积极为了获得表扬,存在明显的功利主义色彩。

(3)责任意识比较淡薄

公民道德建设是以集体主义为原则,这个原则要求全社会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利益。在当代大学生中,绝大多数学生都能关心集体,但部分同学缺乏主人翁的意识,没有把自己和集体利益联系起来,脱离群众,很很少参加集体活动,缺乏团队合作的责任意识。

二、影响大学生公民道德教育缺失的原因

(1)社会环境的影响

由于受到国际化环境的影响,受到各种利益的诱惑,在社会的某些领域出现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思潮对大学生也产生了影响,使他们的道德责任感开始减弱,对公正的社会规范开始产生动摇。分不清楚自己真正所需要的是什么样的人生价值。导致大学生思想上的懒惰,不认真学习应该学习的专业知识,一心想着不劳而获,模仿现在网上出现的“郭美美”、“风姐”等网络红人,把这类人当作自己的偶像,以“雷人“的方式走红。

(2)受教育者自身的素质

现在大多数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在家庭的呵护下长大,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他们具有较强的竞争意识,但是他们还存在社会意识淡薄的现象:一是社会历史责任意识不强,部分大学生对要承担的历史责任不明确,片面追求物质文化层面的享受;二是社会角色责任意识不明,漠视作为一个社会公民应承担的基本责任;三是社会行为意识不强,部分大学生做事随意性很大,遇事好冲动,对行为的后果缺乏考虑,没有对自己的行为意识负有明确的责任。发现自己做出了不当的行为后,不是正确面对和承担自己行为的后果,而是尽量地隐瞒,躲闪和推卸责任。

(3)学校环境的影响

影响高校德育工作成效的主要是大学的辅导员和班主任,辅导员和班主任自身的素质,人格品质、职业道德也会直接影响到学生的思想行为。大学生是比较叛逆的时期,如果老师就没有遵守基本的道德规范,学生就会更加的肆无忌惮的去做一些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加上现在高校思想道德教育理论与实践脱节,缺乏新颖,无法深入的去落实到每一位同学,满足不到所有人的要求。思想道德教育的内容、形式、方法以及评价的手段单一,这就影响了学校公民道德教育的有效性。

三、加强大学生公民道德教育实践的途径

(1)建立具有规范、可操作性的校园公德制度。

对于大学生进行公德教育和培养,不仅要使他们明确应该遵守的道德原则、具体规范和准则的基本要求,而且要使他们知道如何去做,校园公德建设只有制度化、可操作化,才能使大学生在理解的基础上,将道德认知转变为自觉的公德行为,并不断巩固成为优秀的公德品质。

(2)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发挥舆论导向功能。

校园文化是对大学生进行公民道德教育的重要载体,可结合社会公民道德教育要求,利用现代化的设施、手段、校园媒体,加大公民道德教育宣传力度,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的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引导大学生在积极参与中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对大学生公德素质的提高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

(3)注重社会实践创新活动,将理论运用到实践中。

要加强大学生公民道德既要靠教育也要靠规章制度。要通过严格的管理培养大学生的文明习惯和行为特别重要的是要重视学生的道德实践并努力实现方法、方式上的创新。

道德是以实践的方式掌握世界的,道德不仅仅是一个理论问题,而且是一个实践的问题,同时我们要注重公德道德教育的创新工作。大学生是社会道德的实践主体,要把道德理论内化为大学生的道德情感和道德认知,进而转化为自觉的社会公德行为,就必须在实践中磨练才能实现。在大学生专业技能、实践能力培养的同时,注重社会实践的锻炼,教育学生从小事做起,鼓励学生参加课外实践活动,志愿者服务等活动,让学生在主动参与的实践中增强社会公德意识,体现自己的价值,以达到教育的效果。

(4)增强公民道德教育专业教师队伍的建设

增强专业教师队伍的建设,建立一支以思想导师、专业教师、生活良师和情感朋友为要求的“三师一友”的教师队伍,把学习、生活、情感等全部纳入教育之中。

总之,在多元文化共存的环境下,如何做好大学生公民道德素质教育工作,是一个重大的课题,培养具有较高公民道德素质的大学生,是提高中华民族素质的有机组成。大学生道德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未来整个国家道德水平的高低。

参考文献:

[1] 王立才:浅谈家庭教育[J].林区教学,2010年第12期

[2] 潘朝晖:试论加强大学生公民道德教育与实践[J].读与写杂志,2010年9月

[3] 王智:大学生公民道德教育中诚信与责任意识教育的思考[J].文化教育,

第6篇

论文摘要:伴随着我国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的社会道德建设,将成为我国社会建设与发展中日益凸显的重要理论和实际问题之一。因之,立足于农村经济、乡土文化和农民的特性,构建农村社会公德建设机制,则是伦理学理应担当的使命。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所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不仅预示了农村经济、政治民主的发展,而且内蕴了乡村道德文明的诉求。无疑,作为道德文明基本要求的社会公德,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方面。在一定意义上,缺乏现代道德文明的农村,在本质上没有完成农村的现代转型。

农村的社会公德建设,绝不止是单纯的道德教育问题,而是新农村建设中的系统工程,既有赖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环境的改善、农民生活方式的改变,也有赖于农村管理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干部遵规守德的道德示范等。

一、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社会公德提供易于生长的良好环境

作为人类以实践一精神的方式把握世界的道德,其规范要求的客观规定性和社会历史性,决定了一定社会的道德关系及其规范对具体的现实个人的既定性和先在性,从而预示了个体道德观念形成的后天性。道德心理学揭示的个体道德形成的规律表明,社会成员道德品行的形成与其生活的社会环境密切相关,以致于在社会生活中产生了“加脏现象”和“保净现象”。Www.133229.cOm“加脏现象”呈现的是,在公共环境卫生领域,人们在脏乱差的环境中,尽管具有一定的道德认知乃至道德感,但人们的道德意志会出现懈怠,往往会放任自己的不良行为,从而出现在脏乱环境中任意乱吐乱扔的现象,即“人们所处的环境越脏,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的几率越高;人们越是乱吐、乱扔,环境就越脏”。这种现象也证实了美国犯罪心理学家凯瑟琳提出的“破窗理论”。“保净现象”呈现的是与之相反的行为类型。在洁净的环境中,人们的道德意志往往会发挥控制力的作用,即能够控制自己的乱吐、乱扔的不良行径。因人们不忍心把洁净的环境弄脏,就使得环境越优美洁净,人们越是注重维护,以致于在红地毯上那些随地吐痰成习的人都会节制。不难看出,人们的社会公德意识和品行与环境的整洁文明有着密切的联系。无疑,农村良好社会公德的形成,需要创设相应的环境。

农村社会公德环境的创设,相对于城市而言,既具艰巨性,又具急迫性。由于城乡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以及现代化进程中城市发展的自然优先性,在客观上不仅造成了农村经济发展的相对滞后,而且也造成了农村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的落后。土路的尘土飞扬、柴草和生活垃圾的乱堆乱放、炊烟灰尘的弥漫等,无不构成了农村生活环境脏乱差的图景,以致于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成为农民习以为常的不良习惯,而且没有道德谴责的氛围。毋庸置疑,对农村普存的传统陋习瘤疾根治,光靠社会教育提高农民的道德认识是不够的.还需要通过综合治理和美化农村的生活环境加以改善。

第一,进行农村环境的综合治理,积极进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民生活环境的改善。乡镇政府要推进村委会进行土路的修建、污水排放系统的规划与建设、村垃圾的统一管理和整治、环卫岗位的设置等工作,通过“净化、绿化、硬化、亮化、美化”等优化农民的居住环境,改善村容村貌,为农村环境文明奠定基础。

第二,在新农村建设中,乡镇村要树立科学发展观,对村镇进行整体布局、科学规划。依据村镇的自然资源和地理位置给予经济发展模式的合理定位,以避免重复建设,并根据乡镇区域经济发展的特点和乡村风俗,确定工业主导型、农业主导型、旅游主导型村镇的农村社会道德建设类型。

第三,配置公共环境卫生的设施,根据区域面积和村民的活动范围,间隔合理地摆放垃圾桶,便于人们养成到指定地点扔垃圾的良好行为习惯。矫正农民不良的行为习惯,不仅需要启动社会教育系统,转变他们陈旧的思想观念,提高道德认识,而且也需要为其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创造条件。

第四,加大对农村水、电、气的改造,实行有偿使用的原则,为农民节约用水、用电、减少废气排放等提供伦理的经济动力。调查结果显示,农民对粮食和电具有较强的节约意识,但对水的节约意识不强,对废气排放造成的环境污染认识不足。究其原因,至少有两方面:其一,许多村没有安装水表,既不限量也不交费,这种无偿使用或低价使用方式,使得村民缺乏节约用水的自我利益的约束机制,以致于经常发生经济学的“公地悲剧”现象;其二,对于我国淡水严重缺乏的实情,社会对村民进行系统的宣传教育不够,致使许多村民不知道淡水的有限性和严重稀缺性,总以为水像空气一样,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从而在客观上纵容了水的浪费现象。

二、健全农村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为社会公德的生长提供制度支撑

英国著名的经济学家和政治哲学家f.a.哈耶克曾提出一个值得伦理学深思的问题:“一切道德体系都在教诲向别人行善,……但问题在于如何做到这一点。光有良好的愿望是不够的。”由于遵规守德不是人的天性,加之道德以提倡、劝戒、建议为特征的价值导向,为人们提供了较大的自主选择行为的空间,即人们守德与背德,依靠的是个体的道德追求,凭借的是个人的觉悟和自觉性,而事实上光靠个人自身内在的思想觉悟往往难以抵制各种利欲诱惑。为此,社会必须建立道德的制度保障机制,使道德提倡的价值观念和行为类型在社会中得以保护和推行。质言之,道德需要借助制度规范要求的明确、具体、稳定以及强制而弥补其白身的软弱性,从而完成道德自身力量无法实现的普遍规范要求。尤其是对农民的道德培养,还肩负着改变其传统陋习的重任。由于社会公共生活领域的存在和发达是社会公德得以产生的客观基础,因此,随地吐痰、乱穿马路、乱扔垃圾、不排队、大声喧哗等陋习,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与我国漫长的农业社会公共生活空间的狭小密不可分。对于这种传习而来的不守公共秩序、公德意识淡漠等丑恶行径,除了加快城市化进程,促进公民城市文明行为的形成外,还必须要启动社会管理系统,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综合手段,遏止人们的不良行为习惯。具而言之,我国农村公共生活领域陋习瘤疾的根治,村民社会公德意识的强化,村民道德水平的提高,除了施之一般性的道德教育外,在我国目前的国情下,更需要法制、社会管理等外在机制的强力促进。

一是建立乡村财务管理的制衡制度,避免村干部的贪污腐化现象。农村地区普遍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个体经济比较发达,村镇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但集体收益仍然客观存在。而村集体收益的分配和使用合理与否,既关系着村镇的公共设施建设,也关系着村民道德感的形成。一旦村镇经济的发展能够惠及当地居民,村干部不擅自挪用、滥用、私用集体款项,农民的道德感就易于形成和树立起来;相反,如若集体收益仅为少数村干部把持和独享,村干部以权谋私,就会消解农民的道德感。为此,必须要建立村财务的约束制度,即通过制度安排,对钱财的使用权限加以限制、对其使用用途以及财务支出定期公开加以规定,以遏制村干部的私用公款现象。

二是制定富有针对性的《村民自治章程》,确立本村利益关系的协调原则,使村民具有共守的行为规范。村委会要根据本村利益关系的特点和矛盾的焦点,制定详尽的行为规范,使行为准则明确,以避免村民因是非观念模糊而使不良行为泛滥。如农村的私搭乱建、房屋出租、流动人口管理等,要出台细则加以管理,以维护村容的整洁和村庄的稳定秩序。

三是建立社会公德的奖罚制度。奖惩与道德行为模式具有联动性。现代心理学研究表明,人的行为是受动机支配的。而人的动机从驱动源来看,又可分为内驱动性动机和外驱动性动机。内驱动性动机是由自我的内在追求和满足而产生的活动动力,如自己的价值追求、理想和信念等;外驱动性动机是由活动以外的某些外部刺激而对人们诱发出的推动力,如行为后果的风险性、惩罚性、奖励性、获益性等。人作为活动的意识主体,不仅了解行为的目标,而且会基于自己目标实现概率的高低及行为后果的利与害,调适行为的方式,选择对自身具有最高效用的行为类型。因而,一种行为模式或行为类型的形成,不光取决于行为主体对其价值合理性的认同,也与行为恒常后果对行为主体的利益损益密切相关。为此,社会心理学家班杜拉在其“三方互惠决定论”理论中,既揭示了人的思想对其行为的决定性,也指出了人的行为后果对其思想的影响性。他说:“一方面,个体的期待、信念、目标、意向、情绪等主体因素影响或决定着他的行为方式;另一方面,行为的内部反馈和外部结果反过来又部分地决定着他的思想信念和情感反应等。这说明,一旦某一行为模式经常损害其活动主体,无论它在社会推崇的价值系统中具有多高的位置,潜在的负价效会消融人们践行的积极性。因此,要想使村民普遍具有良善道德,就必须建立奖惩机制,使守德者受到褒奖且得利,无德者受到谴责且亏利。有鉴于此,对村民讲究卫生、保护环境等社会公德的倡导,就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加以保障。

综括论之,农村社会公德的建设,不能光依靠道德自身,因为有些社会公德的缺失,不完全是人自身的道德问题,恰恰是社会管理不完善或制度缺位所致,所以,我国当前以提升公共文明为要旨的社会公德建设.就不能仅囿于道德教育自身,更要注重为社会成员的道德践行提供制度的支撑。

三、制定合乎乡情良俗的村规民约,为村民提供具体的道德行为准则

由于道德调节人们利益关系和人性完善的指向更多是带有普遍性的,因而,道德法则通常是笼统的抽象性原则,它对人们行为的规范和约束常常是一般性的导引,而不是具体的严格规定,而社会公德也同样具有一般道德的特性,即道德要求的抽象性、原则性和笼统性。事实上,道德惟有回归生活并能够回应生活中的伦理问题,伦理生活才能真正成为人们所向往的一种生活方式,并避免道德教育的空洞性。因此,农村社会公德的规范内容要实现乡村的本土化,即制定过程要民主化、表述的语言要农民化、规范要求要农村化。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主导作用和村委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村民自治功能,由村民讨论共同制订合乎本村实情的村规民约,使村民易于识记、遵守和评价。这种由村民共同讨论并达成共识的社会公德要求,不仅为村民的道德行为提供了具体的准则,也为村民的道德监督和评价提供了褒善贬恶的标准。更为重要的是,它体现了德国社会学家哈贝马斯主张的“交谈伦理”原则,使村民成为制规者,实现了村民的自我道德诉求,这种对村民道德主体性的尊重,既有利于村民道德积极性的调动,也有利于村民的自我道德约束,还减少了道德宣传的社会成本,因为村民制规过程的议论、商讨本身就是一种最好的道德宣传教育。为此,我们要纠正一种偏颇的观点,以为政府展开的专门宣传活动才是道德教育,忽视村民道德商讨过程中的教育功能。

四、启动乡土社会的面子文化,强化熟人社会的道德褒贬功能

社会成员道德品行的好坏,既与奖罚制度的导向和约束相关,也与道德评价的舆论褒贬相连。道德评价对行为善恶价值的判断、道德责任的确认、道德价值信息的传递,无不影响着人们的道德认知、道德信念和道德行为。而农村的道德评价所形成的闲言碎语的社会舆论,对村民的道德品行更具影响力。一方面,农村的熟人社会特征,为道德评价提供了稳定的社会基础。尽管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推进,促进了农村地区的工业发展,加速了农村人口的流动,但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的农村经济形式,仍然是农民最重要的经济活动方式。农村多数人一生或多半生依附于土地而劳作,甚至许多家庭的几辈都生活在一村一地的生活方式,使得人们基本上还是在熟人圈里走动。费孝通先生对中国传统农业社会的研究所提出的“差序格局”的理论,仍能反映当代许多农村地区村民的交往特点。它表明,熟人社会的亚文化价值原则、舆论评判等,对个体道德仍具有维系作用。另一方面,农村保有浓厚的中国人特质的“脸面”社会心理特征。在民族性的研究中,中国人所具“面子”的人格特质,已成为共识;而心理学研究成果也表明,许多人不同程度地具有有意控制他人对自己形成良好印象的“印象整饰”,的倾向性。与城市居民相比,农民的面子心理更加突出,恰是农村地区浓郁的面子文化,为家里争气、为家人长脸的面子荣誉感和“丢人现眼”的耻辱感,使得道德评价的舆论发挥着强大的鞭答作用。有鉴于此,村委会要注重舆论引导,对村民的良善道德行为要及时给予褒扬,对不良道德行为给予谴责,形成众矢之的的舆论氛围,以弘扬正气,打击歪风邪气,使村民明是非.知好歹.趋善避恶。

五、发挥村干部的道德示范作用,促发村民的道德行动

道德教育不同于科学教育的一个重要区别,是它需要教育对象的认同。应该说,道德有两种存在样态,一种是文字形态的道德,即通过文字表述出来的道德理论、规范、条例、篇言等,另一种是活动形态的道德,即以行动注解的道德。理想的道德状态应是这两种道德形态的统一,既有丰富的道德理论和合理的道德规范,又有良好的道德活动和社会风气。事实上,在道德教育中,对教育对象的道德接受和内化发生作用的,绝不止是写进文件中的道德条例、写进教科书中的道德规约、人们嘴上说的道德口号、墙上挂的道德训示,更为主要的是教育者、周围人群对道德的实际践行所产生的示范作用。换言之,受教育者对道德倡导的价值、思想、观点的认同,不仅取决于道德理论的科学性、合理性,而且也取决于社会成员对道德的态度和践行状况,因为社会成员都具有社会学习的能力,他人良好的道德行动,会通过观察、模仿等社会学习,熏染受教育者。无须赘言,最能打动教育对象的教育方式,不是单纯的说理,而是道德行动的示范性教育。应该说,以行动注解的道德,更具感召力,尤其是在农村,村委会干部和党员的率先垂范作用,是无言的道德说服力。因此,发挥村干部的道德示范作用,为村民树立“零距离”的道德典范的标杆.尤为重要。

六、开展社会公德的素质教育,提高村民的道德认识

在农村社会公德建设中,要反对唯经济发展论,认为只要把农村经济搞上去,农民富裕了、生活水平提高了,村民的道德素养会自然而然提高,无须施之道德教育的片面观点。但同样值得注意的是,对农民的道德教育,切忌大道理的空泛说教,要契合农民的认知能力和特点。

第7篇

公民道德教育,是提升公民道德素质的教育,如前所述,它是针对全体社会公民的普遍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的指导理论,应当具有同样的普遍性品格。当前中国大陆起支配作用的道德理论,是培养少数的特殊"精英"的道德理论,亦即培养无产阶级先锋队的道德理论,或者说是培养接班人的教育。两者之间存在着相当的距离。在道德教育实践中,这种不恰当的定位也使德育教学处于一种尴尬地位:当前的德育,只是政治教育的附庸。以我们手头上赠阅的《德育信息》刊载的"全国教育科学''''九五''''规划国家级重点课题''''整体构建学校德育体系的研究与实验''''"审评会的主题发言稿为例,该文德育工作应该面临三个基本任务:在应对国际局势中,服务于同西方"在渗透与反渗透、争夺与反争夺、颠覆与反颠覆方面的斗争",因而,"如何增强民族凝聚力和自信心,坚定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是德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提出的新任务。"在应对科技发展中,"如何根据''''趋利避害''''的精神和''''充分利用,积极建设,加强管理''''的原则,用正确、积极、健康的思想文化信息占领网络阵地,这也是德育工作面临的一个新形势,提出的一项新任务。"在应对国际形势方面,"如何认真研究和引导青年学生正确认识国情和改革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分清主流和支流,正确对待一些消极现象,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是德育工作面临的又一个新形势,提出的又一项新任务。"该文虽然认为应把德育工作放在素质教育的首位,但同时也强调"思想政治素质是最重要的素质"。我们不怀疑该课题对于德育工作的促进作用,也不否认上述问题的现实紧迫性,但是需要指出的是,上述种种问题不是德育工作的核心和重点,也不应使德育服务上述问题的解决。在现有的教育框架内,这些属于政治与意识形态领域内的问题应该是政治教育的内容范围,德育与政治教育应该有一条明确的分工,在教育内容和目的上应有一条明确的界线。在构想性的合理关系中,道德教育和政治教育的目标与功能是大不相同的:一个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教育,教的是人如何作人。

当前的公民道德教育,其中一个重要内容是进行中华传统美德教育。中华传统美德,作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一部分,是我们中国人之所以为中国人、中华民族之所以为中华民族的文化之根,但在现实中甚为奇怪的是,我们当代的中国人,继承我们自己的传统美德,却在其正当性上处于一种令人尴尬的境地。自从"打倒孔家店"之后,以儒家为主的传统文化一度被扫入历史的垃圾堆。进入八十年代,随着知识界和大众社会的"传统文化热",传统文化又被重新拉回历史的舞台。但在另一方面,传统文化却找不到存在的合适位置。在现有的带有强烈意识形态话语色彩的陈旧道德理论体系中,传统美德赖以成立的理论根基无法确立,传统美德在道德理论上的的合法性、正当性问题仍未解决,而当前的正统理论又未赋予其一个牢靠的、合理的根基。此一问题表面看来是道德理论自身的问题,实质上仍是道德教育与政治教育不分的结果(这种混淆不分的状况也被一些学者用"道德"与"思想"不分所表出),亦即以特殊性来替代普遍性的结果。

二、公民道德教育地位困境

什么是公民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我们不妨参考一下1968国际教育大会第六十四号建议书《作为学校课程和生活之组成部分的国际理解教育》中有关"公民和道德教育"的部分:"公民教育的目的,除了增加学生对国家机构的了解和培养对它们的忠诚外,还应让学生熟悉国际机构在促进人类福利方面所起的作用,并给学生灌输增进这些机构未来有效性的责任感。""在道德和宗教教育方面,国际理解的教学应该直截了当,清晰明确,并强调人类团结的道德基础。其目的在于培养一种对他人的道德感和社会责任感、一种为共同利益而行动的愿望以及致力于和平的决心。科学和哲学的教学应该有相同的目标。"在这个论述中,比较重视公民教育中公民道德教育的部分,特别是对他人的道德感和社会责任感,公民教育的主体主要是从义务主体的方面来考虑的。在1992年国际教育大会的第78号建议书《教育对文化发展的贡献》中,再次提到"发展伦理和公民价值观"的意义:"教育系统在伦理、公民和道德教育中应发挥一种基本的作用,并与家庭所起作用相互补充。教育系统应与其他机构一起,帮助促进人权、培养民主的行为和确定从未像当今时代如此必要的价值观,如尊重人的尊严、宽容、对话、团结和互助。"在此,对于公民道德和价值观的教育,重视权利主体间的互相尊重和帮助,公民教育的主体主要是从权利主体的方面来考虑的。

公民既然是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的统一,相应地,公民教育也就应当包括两个基本的方面:公民的权利教育和义务教育。如果只重前者而忽视后者,那么社会成员将流行道德的放纵,普遍缺乏义务感和社会责任感;如果只重后者而忽视前者。那么这个社会将缺乏人道和文明而走向野蛮。这两个方面必须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进行,否则必将带来恶果。

在我们当前面临的道德混乱态中,首要的问题是社会公德的缺乏和败坏。个体的私德,虽然亦不尽人意,但儒家关于个人处理自己与他人关系的私德的规范和理念深入人心,虽历经摧折,然仍不失为人伦日用之常道。国民的社会公德状况,是一国国民精神面貌和道德素质的集中体现。在社会公德方面,传统的道德理论对此重视不够,更重要的,它受到公民权利教育的制约。公民权利教育是与公民权利的确立相联系的,公民权利教育是以教育的形式贯彻和巩固宪法所赋予每个公民的合法自由和权利,但它必须以立法、行政和司法系统对于宪法所赋予的公民权利的具体保障为前提。道理很简单,不存在以抽象权利为内容的公民权利教育。公民权利教育与公民义务教育,在建立社会公德方面,表现出相反相成的辩证性。社会公德的本质是社会责任感。公民义务教育的缺场,将导致国民缺乏社会责任感,公民权利的缺场及相应教育的缺场,导致的却是同样的结果。

社会责任感的确立,依赖于每位公民权利主体地位的确立。惟有确立了我们的权利主体之地位,我们才真正地感受到自己是社会的主人,也才有对于社会不可推却的责任感。与此相联系,无论是公民道德教育还是范围更广的公民教育,都理所应当地包含着对他人权利、自由、尊严的尊重的道德教育。

义务感的缺失,并非是直线式地进行公民义务教育所能对治的,因为病根的大半,在于与义务相对待的另一面。在公民教育被简化成公民道德教育,公民权利教育缺场的情况下,我们能够期望公民道德教育获得何种成果呢?无论公民道德能否发挥它的作用,在后果上道德本身都将陷入荒谬:如果道德是有力的,那么缺乏公民权利保障的道德本身即是不道德的,这种"不道德的道德"的实践结果,无非是重复宋儒的"以理杀人";如果道德是苍白有力的,那么所谓公民道德建设最终将流于口头说教和实践中的虚伪。

三、教育者困境

与以什么样的理论来指导教育相应的一个问题,是以什么样的人来进行教育。在现在的道德教育体系中,道德教育者的角色有两个承担者:一是党或政府来教育广大人民群众;二是老一代对青年一代或上代对下代的代际教育。对于这两个教育者角色的担当者,我们分别予以讨论。

对公民进行道德教育,在执政者看来是一种不可推卸的责任。由政府来推动并主导道德教育,是中国古老的历史传统,它根源于以德育辅助治道的德治主义实践,同时也是东亚一些国家的当代特色,表现得比较明显的例如新加坡的实践。

这种由政府作为教育者并加以推动和主导的道德教育模式,在学术讨论中也被称作政府推进型的德育模式,其相对待的模式是民间主导型或社会主导型,而后者也被理解为渐进型的道德教育模式。一般认为,从积极方面来看,政府推进型的德育模式可以利用无可比拟的行政力量,大量开展道德理论研究、制定伦理规范、实施伦理道德教育,在

短期内达到一定明显的效果。然而,这种看法也颇值得商榷。"政府推进型"这个概念借鉴于法律建设领域,也可适用于对道德领域内政府行为的描述,但政府推进这一模式在法律和道德两个领域内的作用却是极不相同的。在法律建设领域,政府(包括行政和司法两个系统)可以通过在短期内的大量立法,以解决法律领域内无法可依的混乱状态。在道德建设领域内,政府所推动的道德理论研究、规范制定和道德教育的实施,虽可表现得轰轰烈烈、如火如荼,但未必就能有助于道德素质的提高和伦理生活的有序。其间的差别在于法律领域带有鲜明的强制性,而道德领域却无法律的强制性,即使是舆论谴责的强制性,在道德松弛、价值混乱、舆论不张的今日,其作用也似有似无。如果我们借用"心服口服"这个俗语来区别二者的话,法律的特点是要"口服"而不必要"心服",道德的特点是不仅要"口服"而且更要"心服"。道德惟有落实在人心,它才能化为道德主体的自觉实践。

在落实于人心,亦即使人"心服"方面,政府推进型的道德建设由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而面临着严重的困难:其一,一元与多元的矛盾。政府所主导的道德是一元的,这由其意识形态的一元性以及德育从属于政治教育这一性质本身所决定了的。社会的道德却是多元的,不仅社会大众道德的存在状况是多元的,而且就多元化社会结构本身来说,其道德理想和价值理念也本应是多元的;其二,多变与一贯的矛盾。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是利益的化身。政治是多变的,道德却是一个相对稳定的价值和规范体系。不仅道德如此,学术领域也是一样。在强调学术、道德为政治服务的情况下,学术与道德围绕着政治的波动而变来变去,这不仅丧失了其独立性品格,也使得学术与道德的正当性和可靠性变成令人生疑的了。在道德领域,每一次的反传统、每一次对社会价值的颠覆,如果没有一套完整、系统的新价值、新道德同时确立,所带来的必然是对道德本身的摧毁和解构;其三,一方主动与多方主动的矛盾。在政府推进型的道德建设模式中,政府是道德建设的主动推动者,而社会各方则在此推动下参与进来。在民间(或社会)推动模式下,社会各方则是道德建设的主动推动者。这里所说的社会各方,系指社会的教育系统、宗教团体、社会团体、大众传媒等。在当前的社会权力结构中,政府权力过于集中,社会力量的作用空间有限。这种现实局面也造成了人们依赖于政府界入的心理期待。从长远来看,如何把社会的事务归于社会,把社会的权力归于社会,开发社会自身的自我完善和自我建设力,减轻社会公共事务对于政府的依赖,是道德建设的一个光明的方向。其四,修己与治人的矛盾。在政府推进的道德教育中,政府及其掌握公共权力的人员的道德水准和道德形象必然对教育对象起着直接的示范作用。其实,政府本身不是也不必是道德的化身,公共权力的运作者只是整个社会成员的一部分,他们并非是经过道德的筛选和净化而选,而且由于他们手中掌握着公共权力,还时刻存在着以公共权力谋取私利的危险。可是,政府所推动的道德建设,如果连政府及其成员都缺乏道德,或者说都置其所宣扬的道德规范和道德价值于不顾,那么这种道德又有何说服力呢?

我们再从代际的角度讨论教育者角色的承担者。关心下一代、关心下一代的道德教育、教育下一代,成了老一代或年长一代的口头语。这个口头语的意义非常丰富,它既表明了一种义务,上一代(或上两代、甚至上三代,兹不细论)有教育下一代(或下两代、三代,同上)的责任,又是一种权利和资格,上一代有权利或资格来教育下一代。作为后者,在道德教育领域中表现为一种理所应当的权威话语。此一权威话语忽视了这样一个重要的问题:此种权威话语的权威性从何而来?上一代为何有当然的资格来教育下一代?答案无非是源自于两个方面:道德教育以及推而广之的人文教育,和知识教育并不一样,不是下一代自身可以教育、完善的;如果下一代自身不能实现道德的自我教育,那么年长一代的社会角色使他们必然承担起教育下一代的责任。然而,道德教育和知识教育又有一个共同的前提,即存在着道德或知识上的位差:先知知后知,先觉觉后觉。在知识领域,也存在着下一代成为先知先觉并来教育上一代的现象,例如在计算机和网络方面就是如此,这也是人们常讲的"后育"现象。位差在道德教育中,当表现为有德者教育无德者(在非贬义的意义上使用无德者一词)。

但令我们仍然尴尬的是:当今的教育者与受教者之间,从代际而非单个个体(从个体角度我们无疑可以找出许多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君子)的比较来说,有这种位差吗?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中国传统社会道德的败坏,正是从当前那个已到了"德高望众"年龄的一代人开始的。这一结果虽是由决定一两代人道德状况的政治运动而造成的,因而不存在对个人道德责任的追究问题,但在此重要的是,年长一代或两代的人在教育下一代时,其在道德位差上有这样的资格吗?在如今我们经常听到的一句话是:"现在的年青人,道德素质越来越差!"此话常常令我疑惑,现在年青人的道德素质再差,难道比那个人整人、人斗人、人摧残人、人不把人当人的时代的人的道德素质更差吗?相对而言,当代的年青人不过是更重视自我、强调自我选择和对个人幸福的追求而已。假设说他们在重视自我的同时而忽略了他人、强调自我选择时而忽略了社会的需要、强调个人幸福时忽略了对社会的奉献是这代青年人的道德问题的话(虽然未必如此),那么上一代

人在相斗中形成了根深蒂固的行世理念(不妨尝试一下寻找一个不曾被利益争夺绯闻所困扰的社会团体)

在对当今社会道德败坏、世风沉沦的观察和反思中,我们不能不问:决定当今社会道德状况的,不正是牢牢把握着这个社会的权力和命脉的这一代吗?道德状况总体上不佳的一代来教育下一代,我们能够预期一种什么样的后果呢?当那些口口声声"关心下一代"并掌握社会权力的元老公民们却在"怀中抱着下一代"时,当那些口口声声"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的道德家、教育家、公职人员,却在身体力行地实践损公肥私、的实利哲学时,并且此种态势成为一种普遍流行的社会空气时,我们这些躲在书斋里的教育者们(尚未腐败或尚未有机会腐败)又能指望学校课堂里的几节德育课能在多大程度上提升青少年的公民道德素质呢?

当前中国社会的腐败,不是一个人、一个集团的腐败,而是在长病不治之后的全民腐败。我们当然不能由此而失去道德建设的信心,否认公民道德教育的意义,相反,由此我们才可以看出公民道德教育的重要性。公民道德教育,是在社会以及组成成员的全面性的道德问题背景下展开的,这种教育也就必须是针对全体公民的全民教育。

四、道德权威性困境

道德的功能是通过自律与他律两个方面的结合而发挥作用的。中国传统的道德观点是以儒家中孔、孟一系的性善论作为传统主流。性善论虽以其人性本善的先天根据而为道德可能性提供了根据,并以后天经验世界里的恶为道德必要性作了论证,但由于其过分相信人性经由道德的完善一途而显得片面。在实践中,儒家以礼与法的结合作为人性修养在他律方面的补充。在当代社会,道德的自律通过培养道德情操而努力实现(这一过程并不轻松,所涉困境上文已充分论述),然而道德的他律,在一个道德松弛、舆论不张、社会无力的社会里又如何实现呢?紧接着的一个问题是,道德的权威性如何确立?道德没有权威,就如同法律上的一纸空文,毫无效力可言。

道德缘何失去了其效力性和权威性?一是道德领域还未脱离政治的干涉而成为一个公共的领域,这个领域内解决问题的权力还未交给社会。二是道德他律起作用的舆论监督和民主监督机制还远不完善,在宪法所赋予的新闻自由和个人言论表达自由这些社会民主的基本要素还未在具体实践中确立和实施以前,这种机制就无法形成。以中央电视台的著名栏目"焦点访谈"为例,其报道的监督作用,并不在于中央电视台的收视率,换言之,并不在有多少民众知道,而在于政府高层领导人的重视。舆论监督本身并不解决问题,只有和政府权力或社会权力的结合才能发挥作用。三是就象在社会实际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虽然在原则和信念上理应坚持)在司法实践中是愚人才会相信的鬼话一样,在道德实践中,道德面前人人平等也不可思议。道德败坏与权力的结合,权力为败德的掩护,更使道德日益苍白。由以上三方面可以得出,道德领域虽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与文化子系统,但决不是一个毫无旁涉的孤岛。道德若要真正有力量,真正对社会发展起到良性推动作用,并使一个发展的社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就必须为道德建设提供一个相对良好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在当前经济体制改革快速发展的同时,相应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运行机制的改革,切实加强现代意义和国际公认意义上的民主与法制建设,才能使21世纪的中国在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两个目标和尺度上均有所作为,也才能带来一个富裕、同时也健康、文明的社会。

结语

由道德成熟的人组成道德成熟的社会,虽然这种思维本身的正确性就可质疑。但道德不成熟的人对于社会的危害却在经验范围内似无可质疑。公民道德教育,在其可预期的后果里,可能提升公民的素质,建立起社会的伦理道德秩序,培养道德健全的公民。无论是从减少犯罪、减少道德上的无序,还是从建设一个文明的现代社会,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文明的同步协调发展而言,都将有其积极作用。同时,这也毫无疑问是全民之福。然而,从事公民道德教育工作的人也应当明白,我们在从事一项十分艰难的工作:我们在各方面条件都不成熟、不完善的情况下去试图达成对公民个人作为一个公民所应具有的道德进行教育并使之完善的目标。在上述种种困境之中,反而更加凸现公民道德教育的必要性。在面对这些困境时,解决之路并不是因噎废食中止公民道德教育,而是为公民道德教育开路,解决其内外所存在的问题。公民道德教育势在必行,不得不展开,但同时,它又是在上述困境中展开,所以这样一种公民道德教育,又不得不带有缺陷:它培养的公民,不是权利的主体,而是义务的主体,培养的结果,或许有利于国家权力机构对于公民的管理,而非公民的自我管理,亦即有利于"牧民",而非民主。在道德的普遍有效性问题尚未得到社会保障的时候,公民道德教育是否会象南宋的理学一样,"格君心之非"的一面毫无约束力,而变成一种单纯地约束民众之学。谁能保证历史不会重演。但愿上述所忧者乃杞人忧天!

〖注释〗

辞海编辑委员会编:《辞海》(1989年版),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

,1990年12月。

《庄子·天下》

赵中建主译:《全球教育发展的历史轨迹――国际教育大会60年建议书》,《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教育丛书》,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9年12月版,第354页。

同上,第503页。

詹万生:《认真贯彻两会精神继续深化课题研究为圆满结题而努力奋斗》,《德育信息》2000年第五期,北京,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主办,德育研究中心编辑。

李汉秋:《应该重视基本道德规范的建设》,载王殿卿主编:《东方道德研究》第四期,北京,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00年10月版。该文发人深省地指出:"我们一提就是民主与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很好,法制建设也非常好,中央的文件讲得很清楚,思想道德建设决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性质和方向。这话讲得很好,但它都是把思想道德连在一块的,我觉得在我们整个精神文明建设这个大的系统工程中间,道德建设也应该是一个独立的子系统,至少也应该跟法律并,不能光是思想道德并提。"

在参加由北京东方道德研究所、香港中文大学香港教育研究所、国家高级教育行政学院主办及多家单位协办的"公民与道德国际学术研讨会"小组讨论中,此一概念由李道湘博士在回应我的发言时所提出,颇具创意,本文赞同这种提法并加以引用。

参见〔美〕莱茵霍尔德·尼布尔:《道德的人和不道德的社会》,蒋庆等译,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年1月版。

【参考书目】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齐鲁书社本。

《辞海》(1989年版)"公民"条。

〔美〕莱茵霍尔德·尼布尔著,蒋庆等译:《道德的人与不道德的社会》,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年1月版。

王殿卿主编:《东方道德研究》第三辑,北京,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1999年5月版。

王殿卿主编:《东方道德研究》第四辑,北京,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00年10月版。

向世陵等著:《中国哲学智慧》,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10月版。

第8篇

“公民教育”概念源自西方,但这并不意味着公民教育只能生长于西方社会的土壤之上。近代以来,国人一直在思考和探寻如何将“公民教育”移植到中国社会的土壤之中。1840年鸦片战争标志着中国近代史的开启,西方的殖民侵略敲碎了清帝国长期以来“唯我独尊”的幻影。之后,从“洋务派”学习西方的“器物文明”的失利,到“维新派”移植西方议会民主的夭折,中国社会各阶级力图救亡图存的努力都以失败告终。然而,在中西方文明相互撞击的过程中,中国社会中长期被压抑的个体意识开始觉醒,至辛亥革命帝制、建立民主制度前后,个体意识逐渐演进为“朦胧的”公民意识。近代公民教育思想的发展,主要体现为以培养公民道德为核心的德育观,如“维新派”从“新民德”角度提出的“采合中西道德,以为德育之方针”的主张,试图在教育实践中“淬厉其本有”“采补其本无”。[1]其中“采补本无”即汲取西方的道德主张,以改造中国传统社会中个体的奴性、愚昧、自私、迷信等劣根,培养爱国、利群之公德心与自治力,特别是平等、独立、权利、义务、责任、竞争、合群等公民意识。蔡元培也提出了以“养成共和国健全人格”为根本目标,“五育并举,以公民道德为中坚”的教育方针。[2]随着西方公民教育思想在国内的传播,早期以公民道德为核心的教育思想演变成为以“公民资格”为主题的公民教育思想。如朱元善提出“既为共和立宪之国,则教育之方针自当以新国家之本质为主眼,而置重于共和立宪国民之养成”[3]。1919年“五四”运动前后,民主主义教育思想和实用主义教育理论传入中国,人们开始提倡将个人、社会、国家三者的相互关系和民主精神的培养作为公民教育的目标,这就使公民教育范围扩展到社会公共生活领域,而不仅仅局限于公民个体的道德养成。

近代以来,公民教育虽然取得了些许进展,但总体而言,这种探索是步履维艰的。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强大惯性使个体依然被束缚在政治权力与传统礼教的控制之下,公民意识的觉醒缺乏更为自由的生长空间;二是中国社会长期处于战乱与动荡之中,执政者必然选择高度集权的模式来稳固社会,个体的言论表达、政治自由、政治参与、利益诉求等公民的基本权利被长期边缘化;三是中国近代社会在外来殖民者、本国封建势力、官僚资本的多重压榨下,在国家层面缺乏一个强有力的资源整合者,公民教育缺乏国家资源的有力支撑,往往只能够以民间形式加以推进。正是基于此,中国近代以来的公民教育才以缓慢的速度加以推进,成效甚微,濒于停滞。

二、中国传统德育视角中

公民教育的本土化选择

近年来,随着公民教育理论与实践的发展,许多学者开始意识到,不能够将西方社会的公民教育简单地“移植”到中国社会的土壤之中,而应该从中国传统道德教育理念中去探寻公民教育的适合模式。

(一)从人性论出发阐释传统德育与公民教育的一致性

中国传统道德教育首先是从人的本性出发去探讨道德教育的必要性这一命题。如孔子的“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论语•阳货》)把人性的养成与后天的教习相联系,从而为当时的道德教育的必要性进行了实践的论证。世硕提出人性有善有恶,“举人之善性,养而致之则善长;性恶,养而致之则恶长。如此,则性各有阴阳,善恶在所养焉”(《论衡•本性》),认为人性的善与恶必然与后天的教养密切联系。孟子的“性善论”指出,“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孟子•公孙丑上》),认为“四端”虽人所固有,但常受后天蒙蔽、压抑,需要社会的教化和个人的自我修养才能发挥出来,这也论证了道德教育存在的必要性。荀子的“性恶论”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故必将有师法之分,礼义之道,然后出于辞让,合于文理,而归于治”(《荀子•性恶》),认为由于人性之恶,就需要有为师者对人施以教化使之“化性起伪”而向善,从性恶论的角度为道德教育作了论证。

虽然中国传统道德教育理念对人性的假设存在预设性,普遍带有唯心主义的色彩,但不可否认的是,无论中国古代先哲们如何界定人性的“善”与“恶”,最终都阐释了道德教育的必要性,即非常重视外在的教化过程对于个体道德养成的作用。反观西方近代以来的公民教育思潮,虽然也强调教育对于个体“善”形成的重要作用,但其更多的是诉诸于西方社会的“契约精神”与“宗教伦理”等因素去实现个体的德性养成。因此,公民教育在本土化过程中,在内容上必然更多地强调个体道德的养成,在形式上必然更多地借助于外部的教育灌输,在目标上必然更多地提及人性中“善”的回归。

(二)从人伦关系着眼推动公民教育的本土化进程

18世纪以来,卢梭的社会契约理论对西方政治学思想产生深远影响的同时,也波及到西方社会的公民教育理论与实践。卢梭的社会契约理论提出了国家如何实现“公意”的问题,主张人民与国家之间存在契约关系。由于资产阶级需要摆脱封建势力的束缚,发展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因此,在公民与国家关系上更多地强调个体的权利与自由。也正是在这一时期,公民教育开始关注个体的利益诉求、政治参与、自由民主等方面,公民社会的力量日趋走向强势,形成了与国家政权之间的联系。

与西方社会相反,由于中国传统社会在政治文化上缺少“契约精神”,在国家与社会关系层面未能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公民社会”,“公民”的长期缺位导致个体总是被“消融”在各种人伦关系之中。因此,中国传统道德教育理念侧重于从人伦关系着眼,将此种人伦关系以道德的形式加以内化,从而形成了个体与家庭、个体与社会、个体与国家之间的道德约束关系。正如梁漱溟先生所提出的,中国传统道德教育的特色是不从社会本位或个人本位出发,而是从人伦关系着眼。朱小蔓教授认为,传统“关系本位”道德教育思想中存在与现代公民教育相兼容的障碍。一是“关系垂直化”,即在封建宗法制度下,对偶性权利义务关系转变为单向、绝对的卑下者对尊长者的义务,自由、平等、民主、权利等概念生长的可能性被湮灭。她认为问题的根源不在于“关系本位”思想,而在于导致关系异化的社会制度。二是关系庸俗化,即客观存在的差序关系格局被庸俗化为亲疏远近分明的“关系圈”“关系网”,造就了无他之私民,无我之臣民,养成了重关系、情分而轻法理、法规的传统陋习。[4]

诚然,中国传统社会中人伦关系的庸俗化表现正随着现代化加速推进逐渐瓦解,然而中国传统社会的人伦关系却依然存在。香港教育学院李荣安教授认为,“公民关系是公民教育的起点”。“如果要谈公民身份,就要先从‘关系’看这个问题。人首先从家庭这种最亲近、最直接的关系出发,才能理解逐步扩展到邻里、社群、国家、国际等较远、较间接的社会关系……必须要从公民置身社会中多重关系的层次性出发,否则就会出现很多公民不愿意接受的问题。”“公民教育就是公民身份的教育,公民身份的教育就是公民关系的教育,公民关系的教育要先从人际关系开始。”[4]因此,公民教育的目标就是使公民明晰自身作为一个公民置身于怎样的公共关系之中,这些关系赋予自己怎样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依据客观存在的关系来行使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如果缺乏对公民关系的界定,所谓的权利、义务、责任都会由于失去指向性而成为空洞的概念。因此,传统道德教育中的“关系本位”思想对于现代中国公民教育具有方法论上的借鉴价值。

(三)中国传统社会中的道德情感因素与公民教育本土化的路径选择

中国传统社会重视宗族血缘关系,其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位置,加之中国传统的“熟人社会”模式的存在,以至于某些宗族规约就等同于道德规范,从某种程度上说弱化了社会道德规范在个体心目中的实际约束力。宗族血缘关系中所形成的道德规范之所以对其成员具有较强的约束力,道德情感因素所产生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如中国传统社会中所倡导的忠、孝、信、义、恕等个体道德内容,都是在宗族血缘关系中内化为成员的个人道德情感要求,在人际互动中,成员间的情感往往能够成为达成道德共识的助推器,而对于成员违背道德的惩罚也往往是通过对其情感的疏离加以实现。这正如古希腊城邦通过“贝壳放逐法”将不受城邦公民欢迎的人驱逐出城邦一样,在情感上对其进行道德惩戒。

从西方政治社会化理论观点来看,中国传统社会重视宗族血缘中道德情感的传递,恰恰与公民教育通过家庭、社区推行的模式相吻合。政治社会化理论认为,公民个体的政治态度、政治情感、政治意识等是通过包括家庭、社区、朋辈群体、学校、大众传媒、宗教机构等方面的共同作用形成的。而家庭与社区作为公民个体早期成长所处的环境,对公民个体的政治态度、政治情感、政治意识以及道德观念的形成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作用。

从现代公民教育的形式来看,借助于传统的宗族血缘关系或现代的家庭、社区关系开展公民教育活动,不是仅仅关于公民知识的灌输,而是激发公民个体的主体性,以公民个体自主、自觉的价值认同与责任承担为核心,培养健康的公民意识、情感与健全的公民能力。因此,不同于强调知识记忆的传统教学,现代公民教育必然亲近于以个体情感体验、感悟为主的情感传递,而排斥刻板的道德灌输。

三、当代语境中公民教育

本土化的概念解构

在当代语境中,公民教育本土化的概念解构应主要包括公民与国家、公民与社会、公民与自然这三重关系。

(一)公民与国家的关系

对公民与国家关系问题的探讨是公民教育最早涉及的领域。以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古典共和主义思想家在研究古希腊城邦的过程中发现,公民身份与城邦共同体密切相关,个体必然要融入城邦这一政治共同体,在其中共同参与公共决策。公民身份意味着共担责任与共享益处。这种公民观注重公民参与,强调对具有凝聚和引领社会功能的公共美德与共同价值观即“共同善”的追求,认为公共利益高于个体利益,担任公共职务、参与公共事务有助于养成公民美德。古希腊的公民与城邦的关系,在现代国家语境中,就是公民与国家的关系。十七、十八世纪,英美思想家由强调德性转为强调法律作为保障国家制度有效运行的基础,由强调公民责任转为强调公民的权利与自由,从而实现了古典共和主义公民观向自由共和主义公民观的转变。当代公民共和主义思想则倡导爱国主义与公益精神,崇尚公共利益优先,强调公民美德在社会整合中的价值。在现代民主社会中,国家的规模远远超出了早期的城邦,其所面临的公共事务也更为繁杂,但公民与国家之间的联系并未因此而断裂。相反,现代民主社会更加注重公民对于国家公共事务的参与。因此,各国的公民教育在其内容上都不可避免地涉及到本国的政治制度及其运行方式,并投入大量的资源引导公民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的决策,在教育中训练公民的参与技能。如果从更深层次上去分析,我们会发现,各国在公民教育中之所以纳入了“公民与国家”这一内容,实质上是要求本国公民在参与公共事务的实践中,实现对国家性质、法律制度、意识形态、文化传统的高度认同,从而稳固政权。

(二)公民与社会的关系

公民与社会的关系包括公民与家庭、公民与社区、公民与社会组织、公民与其他成员之间的关系问题。任何社会的个体都不是孤立存在的,人只有从属于某种社会关系,才能生存和繁衍。马克思指出:“人们从一开始,从他们存在的时候起,就是彼此需要的,只是由于这一点,他们才能发展自己的需要和能力等等,他们发生了交往。”[5]这种人对人的需要折射着人的社会属性,是人性中最本质的内容。同时,在马克思看来,人的需要不是一个“纯粹的我”的问题,人们为了求得需要的满足,必须通过各种方式,如两性关系、交换和分工等,把人们联系起来。马克思指出:“一个人的发展取决于和他直接或间接进行交往的其他一切人的发展;彼此发生关系的个人的世世代代是相互联系的,后代的肉体的存在是由他们的前代决定的,后代继承着前代积累起来的生产力和交往形式,这就决定了他们这一代的相互关系。总之,我们可以看到,发展不断地进行着,单个人的历史决不能脱离他以前的或同时代的个人的历史,而是由这种历史决定的。”[6]因此人的本性也必然要通过人们的相互关系反映出来。任何社会的公民教育都必然要通过处理公民与社会的关系,使基本的道德规范内化于公民心中。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所倡导的公民道德规范,许多都涉及公民与社会的关系。这是在中国法律制度尚未健全的背景下,最为重要的一种调节社会关系的形式。

(三)公民与自然的关系

18世纪中后期以来,西方工业文明的高度发展,为西方社会创造了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成果。但在人的需要得到极大满足的同时,人们却忽视了自然本身的价值。河流的污染、动物的滥杀、空气的污浊、气候的变暖等等,已经使人们意识到一个问题,即人的需要的满足不能成为社会发展的终极价值选择。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提出:“人类应与自然和谐一致……人类为此应变革现有的生活和消费方式,与自然重修旧好,建立新的‘全球伙伴关系’――人与自然和谐统一,人类之间和平共处。”中国传统文化中同样有关于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理念,如以天人和谐关系为本体依据,追求天人之际、人我之际、身心之际等多维关系和谐是中国传统道德教育理念中的基本价值取向。在人与自然关系紧张以及由此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日益困扰人类的当代背景下,中国传统道德教育所追求的这一天人相谐的价值理念,又焕发出新的价值意义。基于对当代人类社会所面临问题的深刻体认,基于对中国传统天人和谐的价值取向的承继,现代生态德育模式将自然生态作为人类和谐发展的资源,从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寻找德育本体依据,以自然生态、类生态与内生态的三重和谐为教育目标,在人与自然的和谐共鸣中激发生命体验,培养良好的道德情感与价值情怀,以三重生态和谐的理念与准则来培养既具有国家与民族意识,又具有世界眼光与生态观念的现代公民人格,为中国现代公民教育提供了一个可持续发展的新视野。

参考文献:

[1]丁文江,赵丰田.梁启超年谱长编[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272.

[2]高平叔.蔡元培教育论著选[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1:215.

[3]转引自:黄书光.价值重估与民国初年中小学德育课程教学的深层变革[J].教育学报,2008,(4):73―79.

[4]朱小蔓,李荣安.关于公民道德教育的对话[J].中国德育,2006,(5):30―36.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360.

第9篇

关键词:多元文化 学校公民教育 意义

多元文化的发展对学校德育的发展提出了许多新的困难与考验。多元文化的诉求带来的最大困难是,我们到底应以何种文化作为教育价值的标准,或如何在教育的意义上取舍不同文化的价值观,也就是如何处理德育的普适性与特殊性问题等。面对这些问题和挑战,学校德育要么通过自身的创造转化能动地对来自世界的挑战做出应答,要么被多元文化冲击得软弱无力、无处可退。因此,在多元文化的现代社会里,我们迫切需要建立起共同生活必不可少的共同的道德基础。共同的道德基础并非自然形成的,而是通过人的自觉努力逐步形成的,教育是其中最为重要的一种努力。可见,在多元文化和价值冲突的社会里,学校德育虽然困难重重,但是必不可少,且任重道远。

一、多元文化视域下的学校公民教育

1.创设“公民生活”彰显公民教育的民主气氛。

在多元文化背景下教育学生自由、平等、民主与权利,学校就需要将学生生活向公民生活推进,给校园生活创设“公民生活”的氛围。在我国古代就非常重视氛围的营造,以礼、乐、诗等为工具营造特定情境,使人们在情境中感受情意流动,受到感动与激发,从中体会与感悟价值与意义。在多元文化的今天,学校需要提供给学生的是一种民主社会的生活方式,民主、公正、人道、受尊重、鼓励理性参与是民主社会的象征,在这样一种氛围中生活,必然能让学生感受民主,感受平等。这既有利于学生走入社会后参与经济与政治生活,促进经济发展、政治稳定,又有利于他们参与公民社会建设,促进公民社会的良性发展。在“公民生活”中学校、教师、学生都是表演者,而不是观众。“公民生活”的氛围,不只是一种氛围,更是一种生活、一种体验、一种进行的状态。对于“公民生活”活动的开展,要注意保持活动的节奏,有计划地安排活动,从一而终,持之以恒,让活动成为一种惯例、一种生活。

2.加强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实践活动。

公民意识教育除了系统的学校教育之外,还需要丰富的实践锻炼。只有将理论传授与社会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达到知行统一。只有在实践中亲身体验和感悟,公民意识教育才更有感染力,才能逐步提高大学生对公民意识的认识和水平,继而自觉按照公民的要求支配自己的行为,最终使公民意识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对大学生的公民意识教育要改变“重理论,轻行为”养成教育的现状,通过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不断开拓公民教育的新领域,拓宽大学生成长的空间。例如通过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社区法律咨询服务,为特殊群体的爱心募捐、勤工助学、社会公益劳动等多种活动。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区三结合的公民教育工作体系,以此引导学生从身边的具体事情做起,逐渐走进社会,熟悉生活,逐步培养其公共责任感和公德意识。

3.加强网络道德建设,提高网络道德水平。

现代社会是信息的社会处于网络时代,学校利用计算机互联网的领域越来越广泛,促进了教学和科研的发展,同时展现了先进的时代气息,体现了文化的多元化。但是,在计算机互联网的虚拟世界里,使用者自身的外部形象都消失了,唯有思想道德形象在运作,加重了思想道德建设的分量。计算机互联网信息量大,来源广泛,传递及时,更加需要提高师生网民的思想道德水平和分辨、选择能力。只要校园里正气占上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师生员工的聪明才智就能创造出网络道德建设的新境界。

4.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在多元文化的今天,校园文化对大学生素质的影响是不可低估的。有什么格调、什么层次的校园文化,就会有什么素质的大学生。在改革开放的时代,许多新观念、新信息、新思潮涌入校园,为防止滋生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享乐主义,我们要很好地利用校报、网络等载体,开展生动活泼,集思想性和知识性于一体的各项活动,形成良好风气。学校历来是社会上各种思潮斗争的晴雨表,在这块阵地上,一定要形成一个有利于道德建设的舆论氛围。对各种不道德、不文明的行为与消极丑恶现象进行有力的批判,扶正祛恶,弘扬正气,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加强对学院报纸、网络、刊物、广播,以及各个学生社团的领导和管理,要把好关,定好向,使校园文化环境得到全面治理,形成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育人环境。

二、多元文化视域下学校公民教育的意义

1.加强学校公民教育,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公民意识有着密切的关系。首先,公民意识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就是要提高全民的思想道德、文化教育、法律意识水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团结和动员各族人民把我国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以思想道德修养、科学教育水平、民主法制观念为主要内容的公民素质的显著提高;以积极健康、丰富多彩、服务人民为主要要求的文化生活质量的显著提高;以社会风气、公共秩序、生活环境为主要标志的城乡文明程度的显著提高;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与这些价值导向一脉相承,同时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现实针对性。要实现以思想道德修养、科学教育水平、民主法制观念为主要内容的公民素质的显著提高,我们就必须加强高职学生的公民教育。

2.加强学校公民教育,是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需要。

公民意识教育是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环节和有力支撑,也是巩固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必要条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及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只有当公民具有较高的公民意识并熟知政治规则,人民当家作主才能转化为自觉行动,因此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是扩大人民民主、发展政治文明的重要基础。发展政治文明,需要从建设民主政治制度和培养民主政治观念两方面推进。培养民主政治观念,对于建设民主政治制度,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没有公民意识和民主政治观念,就不可能建立先进的民主政治制度;只有先进的民主政治制度,而没有公民意识和民主政治观念,也不可能有效地实行。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充分说明公民意识对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意义。

3.加强学校公民意识教育,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目标。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要实现这一战略目标,就需要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提高公民法治观念,如此才能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提高每个公民守法的自觉性,依法行使法律监督权,保证国家法律制度全面、及时、公正地实施。公民如果没有公民意识,就不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社会公共权力就不能受到有效制约,就会产生各种腐败现象,法治就会成为一纸空谈。因此,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加强公民意识教育。

4.加强学校公民教育,是提高全民族道德素质的需要。

我国具有灿烂的文化和优良的道德传统。但传统儒家道德观长于家庭伦理,而短于社会伦理和国家伦理,重私德,轻公德,道德只在私人联系中才发生意义。在我国漫长的历史中,公民道德意识的教育是片面的,公民的道德素质是不完整的。要着力建设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迫切需要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质。我国还是一个受封建传统道德影响很深的国家,传统道德的两重性在现代公民身上都有一定的体现,如何进一步传承传统道德中的优秀成果,克服其不适应现代社会需要的部分并且与时俱进,最有效的途径就是不断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提升公民的道德素质。

5.加强学校公民教育,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与公民意识中的国家、民主、法治、道德、平等意识是相符合的。我国现阶段存在的种种不和谐现象,与公民的国家、民主、法治、道德、平等意识的缺失有重要关系。这一方面是因为我国封建社会源远流长,封建意识对人的思想的束缚根深蒂固,公民意识的形成举步维艰,另一方面也同我国在过去相当长时间里没有进行系统的公民意识教育有关系。构建和谐社会,不仅需要法律制度的保障,而且还需要政治思想和道德素质的保障。公民意识是社会意识的重要表现形式,是公民政治思想和道德素质的基础。它可以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精神支持。

参考文献:

[1]约翰・杜威著.赵祥麟,任钟印,吴志宏译.学校与社会明日之学校.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4.

[2]邵宝龙,李晓菲.儒家伦理和公民道德教育体系的建构.同济大学出版社,2005.

[3]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4]鲁洁,王逢贤.德育新论.江苏教育出版社,2002.

第10篇

2016年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总结一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关注民生,改善民生,加快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贯穿于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的全过程,按照**区第八个公民道德建设月的喜迎**、关爱民生、共创文明为主题,大力弘扬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践行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2字公民道德基本规范,我长征社区居委会结合实际在3月份的公民道德建设月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我们组织辖区的党员、义务联防队员、志愿者积极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读本,充分利用小区宣传栏、黑板报、等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内容、营造学习、教育活动的舆论氛围,并以此规范自己的言行。积极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构建**和谐社会。

1、2xx年3月5日,胜利路街道长征社区居委会为打造平安、和谐社区,更好的宣传平安建设的意义和目的,使社区居民充分了解社区平安建设的进展情况,以便居民更好的参与社区平安建设,长征社区居委会自发编印了平安之声小报,并召集居民代表,参加在社区会议室举办的

平安之声小报首发仪式。居民代表将社区的新闻反馈到社区居委会,居委会及时将信息刊登在小报上,平安之声小报每月出版一期,主要刊登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情况、居民关注的热点新闻、社区动态等。楼栋长将每月的平安之声小报送到社区居民手中,使社区的每一个居民都可以及时了解社区的各项信息动态,为打造平安、和谐社区打下夯实的基础。

2、3月6日下午,为了庆祝三八国际妇女节,长征社区居委会在社区小广场举办了胜利路街道第二届邻里节暨庆三八妇女节用肢体描绘与**同行趣味活动。在活动中,辖区妇女们用简洁明了的肢体语言游戏表现了各种体育项目,以此来宣传8**年的**精神,同时也拉开胜利路街道第二届邻里节序幕。有三百多名妇女同志参加了这次活动。

3、为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促进各族人民群众,整体素质的提高,按照**区第七个公民道德建设月的铸诚信、讲文明、学雷锋、暖民心公益活动,长征社区结合实际在3月份的公民道德建设月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并为了迎接8**年、民生年,参加了由街道举办的黑板报比赛,大力宣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内容、营造学习、教育活动的舆论氛围,并以此规范自己的言行

4、2xx年3月8日上午,长征社区工作人员及居民党员参加了**区政府在钟楼前举办的以喜迎**、关爱民生、共创文明为主题的**区第七个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启动仪式,**市副市长雷红霞等政府领导进行了讲话,倡导大家加强思想道德建设,追求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培养健康文明的行为习惯。

5、2xx年3月9日上午,长征社区工作人员及居民党员参加胜利路街道在首佳门前举办的第七个公民道德月启动仪式暨关爱民生、关心消防、共创文明活动。这次活动不仅倡导大家加强思想道德建设,追求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培养健康文明的行为习惯,还在首佳商场进行了消防安全演习。

6、2xx年3月14日,长征社区开展了以喜迎**、关爱民生、共创文明为主题的有奖知识答题活动。参加这次活动的居民有5多名居民。在活跃的气氛中,居民们不仅积极踊跃的回答问题,还认真询问关于关注民生的一些问题。这次答题活动大力弘扬了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践行了爱国守法、明礼守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2字公民道德基本规范,为进一步提高了市民文明素质,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贡献。

7、2xx年3月24日长征社区居委会组织义务联防队队员、楼栋长收看反邪教警示教育录像片,增强他们识别和抵制邪教的能力,

通过收看反邪教警示教育录像片起到了教育人的作用。义务联防队队员、楼栋长将积极向居民宣传不信、不传、不参与邪教等活动,为全面构建平安、和谐的社区而努力。

2016年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总结二

按照上级机关的统一要求,渝广高速公路项目部利用第12个公民道德宣传日的有利契机,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培育文明社会风尚,构建和谐新渝广这个主题,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广泛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

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部其他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渝广项目部关于开展第12个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的实施方案》,对活动的基本内容、方式方法、组织领导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召开了项目部全体职工参加的座谈会,畅谈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取得的成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按照上级机关的文件要求,成立了以青年职工为主体的道德宣传小分队暨文明上网志愿者队伍,统一部署宣传工作。项目部张贴了《公民道德宣传日倡议书》,制作了相关宣传的横幅,印发了相关宣传材料,同时在QQ和微信上发起相关话题讨论,征集身边的先进个人事迹,就相关宣传材料和道德模范事例展开讨论,在整个项目部形成了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

三、突出主题,内容丰富。

第11篇

关键词:新加坡;中小学;公民道德教育;借鉴价值

所谓公民教育,实质上就是为现代社会或国家培养公民,即立体的“人”的教育。各国的思想政治教育往往冠以“公民教育”等名称,“其本意是培养人们做个好公民”,或者说,“是教育人们做一个合格的为社会和国家服务的人”。

新加坡自建国以来就非常重视公民道德教育,经过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较为成功地解决了传统伦理道德与现代化的关系,在弘扬民族精神,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抵御西方不良文化思想侵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研究新加坡学生公民道德教育的成功经验,对加强我国中小学德育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新加坡学生公民道德教育的概况

(一)教育目标

新加坡学生公民道德教育总的目标是为未来培养有道德的公民。其宗旨就是培养具有良好美德的好公民。归根到底,新加坡公民道德教育的目标,即培养“新加坡人”。李光耀给“新加坡人”下了这样一个定义:“新加坡人是一个出生、成长或居住在新加坡的人,他愿意保持这样一个多元种族、宽宏大量、乐于助人、向前看的社会,并时刻准备为之贡献出自己的生命”。具体来说,“新加坡人”要具有以下品质:国家意识、正确价值观、有理想、有道德修养、明辨是非能抗拒西方颓废思潮和腐朽精神生活。

(二)教育内容

新加坡中小学公民道德教育的内容基本上是按照教育部颁布的《公民与道德教育大纲》实施的。中学的公民道德教育必须注重公民知识、公民技能、公民态度等三方面的教育。“知识”是指使学生了解做出正确决定前需要注意的道德准则;“技能”是指教会学生在面临道德困境时做出正确的道德判断;“态度”是指对学生灌输各种道德价值观,使学生明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通过这三方面的教育,促使学生的行为符合业已形成的价值观。而小学公民道德教育的内容主要是以《好公民》为中心教材开展的,课程内容重点是随年级而发展的,小学一年级以“个人”,二年级以“家庭”,三年级以“学校”,四年级以“邻居”,五年级以“国家”,六年级以“世界”为中心。整个教材内容遵循传统的道德观念,对学生进行有关社会、生活准则、道德责任、种族和谐,以及热爱祖国、忠于祖国等方面的教育,按严密的、循序渐进的逻辑结构从个人到世界放射性地扩展。

(三)中小学公民道德教育的方法

新加坡中小学的公民道德教育是根据学生的心理发展特征来设计的,采取循序渐进、由表及里的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的道德认识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以达到训练学生道德能力的目的。由于新加坡是一个多元种族、多元文化、多元宗教的社会。因此,新加坡中小学的公民道德教育注重东方文化传统,在课程内容上大量吸收儒家伦理的精华,同时也面向世界,在引进西方较为先进的教育理论和方法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建构了一套适应本国青少年发展需要的公民道德教育方法。这些方法主要有:

1.文化传递法。所谓文化传递法,就是通过教学,把过去积累下来的某些优良的文化价值观和道德标准传递给学生。教师利用实例、生活事件、故事、诗歌等,引导学生进人所呈现的生活情景或历史事件、寓言故事等道德情景中,并通过启发、思考、问答、讨论等活动教学法,使学生辨别正误、明白是非,树立起正确的道德思想。实践证明这种教育方法对于低年级学生具有较好的效果。

2.设身处地考虑法。这种教学法的特点,就是通过教学来解除学生的心理障碍――恐惧和不信任感,鼓励学生在评论之前要做到换位思考,设身处地地为别人设想,了解别人的感受、需要或利益,而不是只站在自己的立场上看问题做判断。其目的在于注重社会所接受的行为准则,着重对人对己的一般态度,以帮助学生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在教学实践中,通过家庭、邻居、学校、朋友等的生活环境来分享共同问题的经验,从了解别人的动机、立场开始,培养每个学生关怀他人的良好情操。在呈现道德情境时,让学生假设自己身处当时的困境中,以扩大学生的道德视野。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设法引导学生进入情境,通过问答法、讨论法或角色演示来达到教学目的。

3.价值澄清法。这种教学法为美国拉斯・哈明所创,分选择、反省、行动三个阶段和七个步骤,这种教学法重视公民道德的培养和价值观的形成。新加坡教育界把它引进后加以改造,并简化为5个步骤:(1)认清问题,找出各种可能的选择。遇到各种问题的时候,首先要认清问题的本质,分析问题,找出多种解决问题的方法。(2)衡量各种选择的利弊。当有很多解决问题的方法可供选择时,需要经过仔细的思考,比较衡量各种选择的利弊。(3)考虑各种选择的后果后,做出选择。对于任何事情做决定之前都要考虑到其可能产生的后果,通过比较分析,最终努力寻找一个最优的方案,进而做出最后的决定。(4)珍惜并愿意公开所做的选择。对于任何事情,选择一旦做出,一定要珍惜自己所做的选择,并且愿意向大家公开自己所做的决定。(5)根据自己的选择采取行动。从实际出发,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而采取一定的实际行动。

价值澄清法的运用,发挥了教师的主导作用,教师指导学生并传递社会文化所具有的价值观,指出符合社会标准的道德或价值观,以“澄清”学生非道德的、不正确的价值判断,因而增强了德育的实效性。

4.道德认知发展法。这是引进美国德育学家科尔伯格提出的德育教学法,主要是通过讨论道德两难问题,了解学生的道德认知发展,并将学生的道德认知提高到一个新层次。根据科尔伯格的理论,人的道德认知发展分为三个水平六个阶段,由低层次循序渐进,每个阶段都以不同的观点做出道德判断。因此,教师在使用该方法时,要预估班上学生的道德发展阶段,然后提出比学生现阶段更高的价值判断的取向。在教学过程中,常常采用道德两难问题进行讨论,促使学生从不同的角度思考,提出解决办法并说明原因,倾听及参考其他同学的意见,然后做出选择。该方法通过教学刺激学生认知结构的改变,提升道德认知层次,以增强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

为了便于教师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来进行教育教学,学校提出了“六顺”、“七结合”的教学原则。“六顺”是:一顺情,即在公民道德教育中动之以情;二顺理,即要求在讲授中晓之以理;三顺性,即针对不同的个性和特性进行教育;四顺势,即根据不同的形势提出适时教育;五顺利,即因势利导;六顺真,即讲真话,实事求是。“七结合”是:学校与家庭、社会相结合,德育与生活相结合,正面教育与反面教育相结合,共性教育与特殊教育相结合,无形教育与有形教育相结合,大节教育与小节教育相结合,物质奖励与荣誉感教育结合。

二、新加坡中小学公民道德教育的借鉴价值

新加坡作为一个亚洲国家,面对西方文化的强劲冲击,积极有效地开展中小学公民道德教育,不仅抵御了西方腐朽思想文化的冲击,而且成功地提高了国民素质。“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新加坡中小学公民道德教育的成功经验对转型期的中国中小学公民道德教育具有借鉴意义。

(一)把公民道德教育放在首位

新加坡一贯重视公民道德教育,政府十分强调社会准则、道德责任、种族和谐与对共和国忠诚的教育,重视东方的道德传统和道德观念教育。在经济迅猛发展,社会西化倾向不断严重的情况下,新加坡把学校公民道德教育的开展作为清除西方消极文化的影响,振兴民族精神的重要措施。正是把民族的振兴同民族的精神品质紧紧相连,同时也寄希望于通过公民道德教育来整合新加坡多民族的文化价值,因此新加坡学校一直强调学生的公民道德教育,并把它列为培养目标的首位。新加坡政府认为,学生必须在学校接受公民道德教育,以提高个人的道德素养,因为这个问题直接关系到公民素质和整个国家的地位。新加坡十分重视学校教育这个主渠道,从幼儿园开始抓起直至大学,常抓不懈,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二)开设独立的公民教育课,精心设计教材与教学活动

新加坡是世界上最早开设独立的公民教育课的国家之一,并且注重设计公民教育教材与教学活动。20世纪80年代末,为适应新的历史时期政治经济发展和教育改革的需要,新加坡重新修订了《新加坡中小学公民与道德教育的课程纲要》。为此,1990年新加坡教育部课程发展署成立了《好公民》教材组,负责修订及发展新的中小学公民与道德教育教材。《好公民》新教材是采用综合设计,即将课本、学生活动作业、教师手册和视听教材视为一个整体。主要表现在:课文以两个家庭及其亲友、邻居的日常生活为骨架,故事尽量保持连续性。此外,课文中也穿插适当的历史故事。学生活动作业力求生动有趣,形式多样化,不得单用文字作答,其目的在于激发学生的思考能力,从而培养正确的道德观念。教师手册提供各课的教学要点、教学方法、参考答案。此外,还设计一些辅助教学的教材,适合学生的学习兴趣。视听教材包括录音带、大图书和电视教育等。

(三)注重传统道德教育,立足本国国情,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民族精神

新加坡是近年来世界上大力推行传统文化教育的国家,把传统道德价值作为抵御西方消极影响的支柱。新加坡各级学校十分重视传统的道德教育,特别是注重向学生灌输儒家伦理道德价值观。强调在学校的公民道德教育中渗透儒家伦理道德观,例如:仁、义、礼、智、信、责任感、协作精神等。尤为值得一提的是,新加坡在世界上首先把儒家伦理编成教科书,倡导忠孝纲常,在教材中编进了多个有关儒家和东方传统价值观的故事和典故。

(四)注重生活教育与公共知识的传授

新加坡在公民道德教育中注重把道德教育与能力培养结合起来,从要求单纯的个人道德完善,转变为注重培养适应现代社会和生产发展所需要的基本品德素质上来。强调在低年级阶段着重个人修养、个人与家庭、个人与社会方面的教学,而在高年级阶段则扩展到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世界方面的教学。具体地说,就是在小学阶段注重加强学生的生活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协助学生认识自我,辅导学生适应家庭生活、学校生活和社会生活,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和卫生习惯,同时对学生进行有关社会生活准则、道德价值观以及国家观念和公民意识方面的教育。在中学阶段注重学生公民知识的传授及伦理道德教育。通过给学生讲授有关国家和世界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法律、社会等方面的知识,帮助学生了解当今的社会,认识自己的公民权利及公民义务,协助学生适应社会变迁中的人际关系,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促进学生群体意识的养成和社交能力、理解他人、与人合作的共处能力的提高。新加坡学校公民道德教育中的这部分教学内容,使学校道德教育更能适应现实社会发展的需要,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从而提高了其教育的成效。

(五)创新教育方法,注重提高实效性

新加坡十分重视学校德育方法的改革与创新,教师充分利用现代媒体,大胆借鉴国外有价值的理论和方法,激发学生思维,提高教学效果。他们不仅注重德育教学内容的循序渐进,而且注重把学校德育与社会公德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其成功之处是德育与社会结合,利用法制手段净化学校的德育环境,为学校德育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与保障。

综上所述,新加坡中小学的公民道德教育有其独具特色的地方,也是其国家长期具有强大生命力和社会建设取得进步的重要保证之一。在新的社会环境下,我们应该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积极吸取和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成果和经验,突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公民道德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参考文献:

[1] 黄向阳.德育原理[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2] 张鸿燕.儒家论语与新加坡的公民道德教育[J].外国教育研究,2003,(4).

第12篇

[关键词]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3)02 — 0063 — 02

在十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同志提到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和教育,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把广大人民团结、凝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之下。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强调了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它用二十四个字分三个层面概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出覆盖全国各方面意见、反映现阶段全国人民最大公约数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述。从国家层面看,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从社会层面看,是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从公民个人层面看,是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我国的道德建设

十提出的此三个层面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对以往核心价值体系的深化和提升,对我国的道德建设起着指引的作用。党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础上,提出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论,本身就是道德的一部分,它为道德建设指引方向和规定任务、创设价值动力、提供精神源泉、奠定心理基础。

首先,理论来源和现实依据。从理论上来看,“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①道德作为社会的一种要求,必然要反映经济基础、为统治阶级服务,道德同时要紧跟时代的发展,与时俱进,这样才能体现出社会对道德的要求。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根本指导思想的,是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为核心基础的先进思想,反映了中国经济社会的当前发展状况以及民众生活的实际情况。因此,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基石的道德一定能够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思想共识,把全民族的力量凝聚起来,共同推进振兴中华的伟大事业。反过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本身也因为道德建设的深化而不断丰富和发展。两者互相促进,互为发展。此次十中有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些表述本身也是巩固全党和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理想的迫切需要,是增强民族凝聚力、提高国家竞争力的迫切需要。而且“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旦与传统的道德资源结合起来,必将能够更加凝聚人心,极大地发挥社会主义这种先进生产力的优越性,必将创造出比以往社会形态条件下更为发达的物质文明和高度的精神文明,为迈向共产主义社会奠定坚实基础。“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也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属性,同时也是马克思主义追求的终极目标,最终为了促进人的道德全面发展。“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本身也是道德建设的核心要求、价值追求和根本准则。

从现实方面来考察,当前,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和交锋日趋频繁。中国也进入了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阶段,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样性和差异性明显增强,这些都是我国道德建设所面临的新挑战和新形势。我们同资本主义的较量,本质上是社会主义价值体系同资本主义价值体系的较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道德建设起着指明灯的作用,它对各种错误的思想和言论起着辨析、批判和引导作用,有利于抵御西方资产阶级腐朽思想文化的渗透,切实维护我国文化安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可以通过各种各样的教育渠道,逐步根植于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年思想和生活之中,从而更进一步推动着道德的建设。

其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道德建设有着重要的价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的先进理论为基础的,它是对当今社会的发展规律和命运前途做出了充分的研究和分析之后得出的,它的理论表述反映了人们的共同理想,起着凝聚人心的作用,它保证了道德建设的正确方向。从十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表述来看,面对道德的多样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却用3个“倡导”、12个关键词、以最大的包容性把一些传统的道德资源比如诚信、友善等纳入其体系,为中华民族的共同精神财富寻得了归依的家园,最大限度地形成思想道德共识,激发了沉淀在人们心灵深处的集体性记忆,从而确保社会主义道德的广泛性要求得以体现,先进性要求获得认同,使得和谐社会的建设成为人人的自觉行动。对人们的道德认知、道德判断和道德行为的培养和养成奠定良好的文化氛围和现实基础。同时,十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总结提炼科学准确、简明易懂,有利于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宣传和教育。

第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道德建设有着重大意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既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追求,又蕴含着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精髓;既有精神层面的指导意义,又有落实在行动上的可行性,它应该在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处于中心地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它确保了道德建设的正确方向,保证了道德建设的社会主义性质;十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的表述中提到“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这既是我们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理想和目标,也是我们道德建设的最终目的;“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整个社会追求的共同准则,反映了时代和社会的潮流,同时也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要求,道德建设的最终目的也是引导人们正确处理国家与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关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本身也体现了千百年来不变的道德文化的内容和追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来引起人们对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的普遍认同感,从而发扬敬业、诚信、友善的优点,使得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保持一致性。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凸显我党理论建设的创新

党的十报告这次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表述,字字千金,掷地有声。这次对核心价值体系的表述是“改革开放”三十余年实践经验的总结,是解放思想和中国共产党理论创新的产物。党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的实际情况总结出来的关于社会主义价值本质的根本看法和总体观点,体现了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凸显了中国共产党人的文化自信。

首先,党的理论建设上的创新。党的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表述,虽然只有短短十二个观念,但是却凝聚了党的具体智慧,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共同成果。它不仅仅揭示了社会主义的价值规定性和共产主义的价值理想,而且吸收了中华传统文化和世界文明的成果,与西方文明的核心价值观也有许多交集。比如,民主、自由、平等、公正、法制、敬业、诚信、友爱等与西方和欧美的核心价值观有了很大的公约数。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不仅仅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价值理念,它反映了社会主义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比如,、邓小平就多次提到民主的重要性,邓小平提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①和也特别强调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核心和本质。“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理念则继承了中华民族文明的共同成果与价值共识和人类共同的价值理想追求,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就是自由、平等、公正和法治,是现代社会最重要的价值理念。社会主义的自由、平等、公正显然是超越了资本主义的民族自由人权的,它前者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之上的,而后者的阶级基础就决定了其狭隘和虚伪性。“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则充分继承和发展了中华传统文化的内涵,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先进文化与中国优秀的文化传统精神的接契和融合,使得两者都实现了双重更新,一方面使得马克思主义获得了再生和发展的旺盛生命力,另一方面,优秀的文化传统精神获得了方向保证和现代化价值。敬业、诚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以建立的基石,成为了市场经济主体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精神导向。同时,敬业和诚信巧妙的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紧密结合在一起,对他们做了精炼的概括,为各民族、各阶层和各个利益群体的人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判断行为得失、明确价值取向、做出道德选择、彰显公民人格等,提供了基本规范和标准,有利于在实际生活中促成公民自觉的道德认同。爱国是任何国家公民的应有义务,同时爱国也是对中华传统忠孝文化的继承和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我国文化的民族性和时代性的集中表现,道德建设根植于有着这一深厚文化底蕴的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丰厚沃土之上,才能获得巨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其次,体现了与时俱进的时代特色。中国共产党建国以来,引领着人民进行了改革开放,社会向前发展,综合国力得到巨大的提升。与之同时,社会的思想文化也在经历着一个从萌芽、生长到发展和成熟的过程。同志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根据目前阶段的综合情况,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出了新部署和新要求,务必要深化人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的新认识,新看法。这一部署必将推进我国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极大地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近代以来中国历史发展的根本要求,也是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奋斗目标。特别是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实现国家昌盛、人民幸福和民族复兴尤其迫切成为了人们的共同希望,成为了人们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的不懈动力。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反映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属性,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长久历史目标,代表这人类历史前进的方向,也是党至死不渝的奋斗目标,是我们党和国家奉行的核心价值理念。十七大至十以来,我们党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多次强调这一价值目标。可以说,我们党坚持科学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执政为民,坚持依法治国,最终的目标都是服务人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践行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崇高理念。伴随着我国国力的增强和经济的飞速发展,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这一理念会变得越来越具有世界意义,反映着历史前进的方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中国这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民应当树立的基本价值追求和应当遵循的根本道德准则,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核心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价值追求和公民道德行为的本质属性。

〔参 考 文 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