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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服务合同

时间:2022-03-06 02:11:55

外包服务合同

第1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及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将部分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外包给乙方进行劳务服务外包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明确乙方从事劳务服务外包的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然后由乙方工作人员自行负责其指定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

(二)甲方应为乙方员工提供符合政府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和各项安全生产条件。对于首次上岗的乙方员工,甲方将对其进行安全和操作规程方面的培训,并将相关培训资料和要求发给乙方。

(三)甲方应尊重乙方员工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不因民族和性别不同歧视乙方员工。

(四)甲方有权抽查复检经过乙方认定体检合格的乙方人员,对于复检不合格的乙方员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同时乙方必须保证出勤人数,不影响甲方的生产;甲方有权抽查乙方员工的劳动合同、身份证明等,乙方及其员工应配合甲方的抽检。

(五)乙方员工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

1.乙方员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所负责的工作不能正常运行,或不能保证工作质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2. 乙方员工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劳动纪律的;

3. 乙方员工不能提供真实有效的健康证明、身份证明的,或提供虚假的健康证明、身份证明的;

4. 乙方员工在工作中谩骂他人或斗殴或以肢体、拳脚相击的; 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或更换,同时乙方必须保证出勤人数,不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工作的进展;对于乙方支付员工的工资低于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其立即改正。

(六)甲方应承担标准工时之外的加班费用。

(七)甲方指定包括人力资源等相关专门部门的管理人员作为本合同实施的协调人员。

(八)甲方应派专人负责乙方员工出勤名单及时间的核查与劳务费用计算的审核。

(九)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标准和支付方式及时支付乙方劳务费用。

(十)甲方应对知悉的乙方有关信息、数据和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技术、财务、销售方面的信息、数据和资料)及其他信息负有严格保密的责任。

(十一)确保甲方提供的岗位不会导致职业病的产生。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应保证具有履行本合同的法定资质,提供甲方有关生产、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乙方应保证严格遵守有关的中国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员工劳动保障或福利政策,同时承诺遵守甲方的包括安全生产、劳动卫生等各项指导原则。

(三)应根据甲方工作需求,选派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员工到甲方指定的工作地点工作,同时承诺不派出或使用童工。

(四)乙方应为派到至甲方的员工办理合法的劳动用工手续,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员工的其他有关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履历表、学历证、身份证和健康证等)的复印件,并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同时乙方应承诺遵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五)除经甲方特殊的同意情况外,乙方员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身体健康,精神状态良好,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健康证;

2. 具有初中或以上学历。能有效和清楚地口头和书面表达自己;

3. 未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4. 未患有职业病鉴定委员会鉴定的职业病。

(六)教育乙方员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工作规章制度。(七)乙方在本合同的执行期内应保守甲方的各项商业秘密,不得将有关资料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应教育员工保守甲方的各项商业秘密,如因乙方员工的原因(经甲方允许事宜除外)导致甲方有关的商业秘密泄露,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乙方应根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按月支付其员工的工资,为其员工按规定投缴社会保险及支付其他国家规定相关费用,乙方支付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最低工资规定。

(九)乙方应遵照甲方的制度进行生产管理,并且处理员工与劳动、人事相关的事宜,包括考勤制度的建立、员工离职和违纪处理等。

(十)乙方应教导其员工严格按照甲方的工作安排,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标准进行工作。

如员工出现工伤,未达到伤残等级评定标准的,产生的费用由我司承担;达到伤残等级评定标准的,产生的费用由贵司承担90%,由我司承担10%(我司承担费用总额不超过单个员工全年服务费总和)。

(十一)除非征得甲方许可,乙方不能随意调换其员工的工作岗位,更不的随意召回其员工(乙方员工辞职除外)。

(十二)因乙方员工所造成乙方外包工作岗位的空缺,乙方应自接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补齐。

三、费用的结算及支付:

(一)甲方按照甲乙双方所约定的标准和方式为乙方员工结算劳务服务费用:

根据双方的约定:甲方依照乙方外包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的性质与特点结算劳务服务费用:具体结算标准为: 元/人/月。本费用包含乙方员工的工资、保险、福利、奖金、乙方的管理费用等双方所明确的费用。

(二)乙方管理人员应及时与甲方相关管理部门确认员工的工作表现。

(三)甲乙双方同意上月 日至上月 日为劳务费的正常结算周期,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劳务发票,甲方于每月 日前按时付给乙方上月度劳务服务费用。

(四)正常情况下,乙方应保证按甲方的工作安排计划完成生产。

(五)如甲方发现乙方的工作人员态度、工作方式、工作能力有不足,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更正。

四、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不具备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资质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提交乙方派往甲方工作的员工的有关证明材料,又无正当理由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三)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拖欠员工工资,或支付员工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规定,甲方可责令其限期改正;乙方逾期未改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四)甲方无故未按期支付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劳务服务费用超过 个工作日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五)乙方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其他规定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履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年 起,至 年日止。合同期满前 日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本合同,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本合同期满前 日内签署新的合同。

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乙双方均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七、甲乙双方除因书面协商一致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同中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其他第三方。

八、争议及未尽事宜:

(一)关于本合同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相悖的,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三)任何一方就对方针对本合同项下任何条款的违约行为的自动弃权或重复性弃权不应被视为是对下一次针对同一条款的违约行为、或针对其它条款的违约行为的弃权。

(四)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所在地区劳动力价格及用工成本进行显著调整(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员工福利待遇发生显著变化的等等),甲乙应本着友好平等协商的原则,积极予以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第2篇

序言

第一章合营公司的组成

第二章营业范围与服务内容

第三章投资总额及资本转让

第四章利润分配及亏损负担

第五章合营期限,终止合同及财产清算

第六章合营各方责任

第七章董事会

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章劳动管理

第十一章技术和服务的提供

第十二章纳税

第十三章保险

第十四章违约责任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第十六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七章适用法律

第十八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九章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序言

**总公司和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共同投资,联合经营公司.

第一章

合营公司的组成

1·1合营各方为:

**技术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注册登记,其法定地址在中国省市街号;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国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国地;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如合营为多方者,可称丙,丁······方).

1·2合营公司的中文名称为:

外文名称为: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在合营公司根据业务需要,经有关当局批准后,可在国外或其它地方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

1·3合营公司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资经营有限公司,是中国的法人.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条例的规定.

第二章营业范围与服务内容

2·1营业范围:

合营公司将承担下列各类项目的工程承包或咨询服务:

煤矿,冶金,石油,交通运输,水力发电,火力发电,核电站,水利,通讯,及上述各类项目的附属项目等.

2·2服务内容:

合营公司在其营业范围内,将为客户提供下列各类服务:

2·2·1工矿企业工程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发展规划设计.

2·2·2初步可行性分析

2·2·3可行性研究

2·2·4项目评价

2·2·5选择土建施工部门

2·2·6土建工程的施工监督

2·2·7培训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2·2·8技术转让

2·2·9董事会批准的其它服务项目

(注:可根据具体情况订立)

2·3合营公司将根据上述服务范围,类别及公司营业计划,寻求承担中国国内或国外项目.

第三章投资总额及资本转让

3·1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元(人民币或双方商定的一种外币)

其中甲方出资元.占注册资本%乙方出资元.占注册资本%3·2甲乙双方将以下列方式作为出资甲方:现金元,专有技术使用费元.共

元.

乙方:现金元.机械设备元.专有技术使用费元其他元.共元.

3·3合营各方在合营公司获得营业执照后天内,分期缴足投资资金,其应付金额和期限规定如下:······

任何一方对其出资额逾期缴付或欠缴按14·3条办理.

3·4·1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置,均经董事会通过.并报原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3·4·2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需经公司他方同意.公司他方有权优先购买其转让的股份.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优惠.

第四章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

4·1合营公司利润在按中国税法纳税完了以后,由董事会决定扣除公司的储备基金,企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后,合营各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或分担亏损或风险.

4·2合营公司的资产负债,仅以公司注册资本为限.

第五章合营期限,终止合同及财产清算

5·1合营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开始营业,合营期限为

年,合营期满合营合同自行终止.

5·2如合营各方一致同意,延长合营期限,应在合营公司期满前6个月,向有关机构提出延长合营期限的申请,每次延长以年为限.

5·3合营公司期限届满或提前解散时.董事会应指定一个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可包括或由全体董事组成.并按照中国的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订立公司清算计划.妥善进行清算.合营公司的全部财产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履行赔偿义务支付清算费用后.所余全部财产均应依双方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六章合营各方的义务

6·1甲方责任:

6·1·1按照3·3条的规定,按时提供应分摊的资本.

6·1·2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

6·1·3按照合营公司的营业计划.为合营公司提供国内外工程项目.

6·1·4协助合营公司在当地招收有经验的和合格的经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工人.

6·1·5协助合营公司的外籍工作人员办理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等手续.

6.1.6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6·2乙方责任

6·2·1按照3·3条的规定提供应分摊的资本.

6·2·2按照11·1条及附件的规定.提供适用及先进的技术.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取得所需要的出口许可证.(详见附件).

6·2·3按照合同规定.向合营公司提供有经验的合格的技术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协助合营公司聘请国外有关高级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

6·2·4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6·2·5按照合营公司的营业计划,寻找国外有关工程项目.

6·2·6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6·3免责范围:

合营各方除按合同规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外,对于因合营公司的行为引起或与合营公司行为有关的任何间接或直接发生的损失或损害,双方均不向对方负责.

第七章董事会

7·1合营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

名;乙方

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设副董事长

名.由方委派.

7·2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的任期为四年.任期期满后,如获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任何一方可

以随时更换自己委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或董事,但必须书面通知合营的另一方.

7·3董事会的职权,决议程序及董事会的召开均按合营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

8·1合营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名由方推荐.副总经理名.由甲方推荐名.乙方推荐名.正副总经理任期为年.

8·2总经理的职责是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组织和领导合营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根据合营章程的规定,协助总经理工作.合营公司将根据本公司的业务需要下设部门经理.负责部门业务的日常工作.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8·3正副总经理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任命和免职.正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业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职务.各部门经理由总经理任命.

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

9·1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会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加以制定.合营公司注册登记后,应及时到当地财务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

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开立人民币和外汇帐户,也可以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外其它银行开立帐户.

9·2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会计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必须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甲乙双方同一种外国文字书写).

9·3合营公司设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各一名.总会计师的职权和责任按合营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总会计师由方推荐.副总会计师由方推荐.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均由董事会任命.

第一章劳动管理

10·1合营公司职工的雇佣,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及劳动纪律等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董事会与合营公司工会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订立后.即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10·2甲乙双方推荐及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一章技术和服务的提供

11·1合营双方长期合作的一个重要目的,是由双方向合营公司提供先进和适用的技术和优质服务,推动合营公司业务,使其在国内获得卓越显著的经济效益.在国际市场上获得较强的竞争能力.技术和服务的提供将与公司从事的项目相结合,并支持项目的实施.公司还将根据具体情况制订培训计划.使其公司有关职员能成功地运用这些先进技术.技术和服务的提供方式.具体内容,费用标准等详见附件.

11·2合营公司与合营双方签订的有关技术或服务协议.其期限为年.协议期满后.合营公司仍有权使用这些技术.

第十二章纳税

12·1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规定交纳各种税金.

12·2合营公司的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交纳各种税金.

第十三章保险

13·1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由公司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公司的保险计划.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后,以合营公司的名义办理投保手续.

第十四章违约责任

14·1合营一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造成合营另一方损失时.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补救措施采取后尚不能完全弥补另一方所遭到的损失的.另一方仍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4·2合营一方因违反合同而承担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而遭到的损失,并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其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4·3合营一方未按期

支付合同规定的应付金额,合营公司有权收取迟延支付金额的利息.从逾期第一个月起;······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资的货币支付.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15·1合营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它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以致造成受事件直接影响的一方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规定的情况下不作为违约处理.

15·1·1不可抗力事件是阻止、阻碍、迟延受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1·2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该事件发生的情况下.已经采取了所有能够实施的合理措施.

15·1·3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时,已立即通知合营他方.并在十五天以内,以书面形式提供事故情况,及处理结果和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该事故发生地的合法公证机关出具证明.

15·2一旦事件影响已克服或处理结束.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合营他方.

第十六章争议的解决

16·1合同发生争议时,合营各方应尽可能通过协商或第三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解决的,可以提交中国仲裁机构或双方同意的其它仲裁机构仲裁.在中国仲裁应遵守中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在其它机构仲裁应遵守该机构的仲裁程序.

16·2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裁定.

第十七章适用法律

17·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八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8·1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或修改合同,合营各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合营任何一方未征得合营他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将本合同章程和合同附件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违反上述规定以任何方式转让的合同均属无效.

前两款所述变更情况,按中国法律或行政规定,应由国家批准成立的合营合同,应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方能有效.

1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营一方有权通知他方解除合同.

18·2·1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18·2·2另一方违反合同,以致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时所期望的经济效益.

18·2·3另一方在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迟延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

18·2·4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18·2·5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已经出现.

18·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1仲裁机构裁决或法院判决终止合同;

18·3·2双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4在合营合同解除时.双方有义务完成合营公司正在进行的项目.

第十九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按本合同原则订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协议,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条款与附件条款发生矛盾时,应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19·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须经批准方能生效.

19·3本合同于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地签字.

**总公司国公司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第3篇

〔关键词〕 公共服务,合同外包,寻租特征,遏制腐败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14)06-0087-05

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意味着公共服务从政府单一的权威供给模式到公私合作合同供给模式的嬗变。然而,这一供给模式的嬗变在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增加了权力寻租的风险和挑战,因为“腐败容易在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的边界发生” 〔1 〕 (P524 )。近年来我国查处的一系列重大腐败案件表明,公共服务合同外包领域已经成为权力寻租、腐败多发的“重灾区”和“深水区”。因而,正视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中的寻租现象,探寻其根源,进而加强制度建设以防范寻租的发生,遏制腐败,对于正在推进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的我国来说就显得尤为紧迫和关键。

一、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中的寻租特征

从近年来我国已查处的一系列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中的大小腐败案件来看,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中的寻租具有以下几个明显特征:

(一)设租者大多为掌握公共服务外包决策权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及相关负责人。美国芝加哥大学经济学教授麦克切斯尼在分析政府设租活动时指出,其一是政府通过对某些利益集团的政策为诱饵,引诱这些利益集团向他们进贡,即政治创租;其二是政府以制度或实践对某些利益集团的不利、甚至有害的政策相威胁,迫使这些利益集团向他们进贡,即政治抽租 〔2 〕。我国政府公共服务外包过程中,服务外包的决策权掌握在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及相关负责人手中,权力高度集中,缺乏有效的监督与制约,这些人在公共服务外包决策时大搞“一言堂”, 人为设置一些信息盲点,使有意向投标的个人或组织不得不通过向其大肆行贿方式来打探真实可靠的信息;或者量身定制合同承包者的资质标准,或者直接指定承包商,排除竞争,从而让目标承包者成功中标,并从合同承包商那里获得相应的租金;甚至一些官员运用拖延或拒付资金的方式,从诚实的合同承包商那里勒索钱财。如河南省交通厅先后四任厅长在工程建设中的招投标、分包、转包过程中利用手中的决策权力大肆收受巨额贿赂,“前腐后继、纷纷落马”就是最好的例证。

(二)设租者与寻租者相互勾结,官商合谋。寻租是指合同承包方为了能够获得供应特权或逃避由于所提供公共服务的数量与质量问题而遭到政府的惩罚,利用各种手段向政府官员主动行贿从而达到寻租的目的。公众对公共服务大量的和较为稳定的需求,以及一些公共服务所蕴藏的巨大盈利空间使许多承包者为了获得供应特权而向政府官员行贿;承包商在获得经营权后,在其利润至上的价值观驱使下,往往抬高服务的价格或者降低服务的标准,为了避开政府的监管和惩罚,使其顺利通过合同承包项目的履约验收而向政府官员行贿。掌握服务外包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在收取承包商贿赂的同时,在招投标、履约验收等方面为行贿者提供便利,对承包商抬高服务价格、降低服务标准的行为置若罔闻,让其蒙混过关,、,共同蚕食公共利益。如上海静安区11・15特大火灾事故中担任静安区教育局基建管理站长的房小兵先后收受承包商贿赂62万余元,在其招标中给予承包商便利,并放弃应尽监管责任,最终使公众利益遭受巨大的损失。

(三)寻租数额越来越大,环节和人员越来越多。进入21世纪,我国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的内容和范围已逐渐扩大到医疗卫生、社区服务、居家养老、培训服务、公共交通等诸多公共服务领域。伴随着我国公共服务外包内容和范围的扩大以及大型服务外包项目日益增多,在利润的驱使下,承包商之间相互竞争日益激烈,贿赂的数额水涨船高。大型服务外包项目涉及发包、分包、转包多个环节,与此相应的是决策人员、监管人员和验收人员也越来越多,承包商为了获得较大项目的承包权,需要花费巨资向负责服务外包各个环节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行贿或各环节负责人主动索贿,涉案数额较大,人员较多,甚至出现窝案。

(四)寻租的手段隐蔽化,形式多样化。同过去设租者大肆收受巨额现金、寻租者主要以现金贿赂为主相比,近年来在我国强大的反腐风暴下,公共服务合同外包过程中寻租手段也越来越隐蔽化,且寻租的手段多样化。除收受大笔现金外,更多的是公共服务外包的主要决策者及相关负责人在传统的节假日、婚丧嫁娶时收受承包商贿送的红包,承包商则以拜年、表示人情、给孩子压岁钱等方式献上巨额红包、礼品和购物卡等;一些承包商花费心思、投官员所好,送其名人字画等贵重收藏品;甚至有部分官员以投资入股为名参与承包商公司利润分红。公共服务合同外包过程中寻租手段的隐蔽化与多样化,给我国打击公共服务外包领域腐败带来挑战的同时,也指明了方向。

总之,目前许多国家大量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的实践表明,寻租风险贯穿于招标信息的、承包商资质的确定、履约验收等各个环节中,腐败问题充斥着整个服务外包的过程,形形的操纵招投标、贿赂和回扣现象从来没有被消除过 〔3 〕 (P131 ),这也是人们反对和质疑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的重要原因之一。诚然,公共服务政府权威治理模式中也存在腐败,我们无法准确地比较公共服务权威治理与合同治理之间寻租风险的大小,也无法准确地衡量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中的寻租风险到底在多大范围内和多大程度上存在,但可以肯定的是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中寻租风险确实存在,并且具有日益蔓延和越来越严重之态势。

二、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中寻租现象的根源

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的引入虽然壮大了我国公共服务的供给方式,为改善公共服务供给绩效带来了希望。但由于我国政府在公共服务合同外包过程中缺乏公开公正、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独立监管机构的缺失和政府相关配套制度改革的不到位等。往往事与愿违,使其成为权力寻租和滋生腐败的土壤与温床。

(一)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程序的公开性和竞争性不强。信息公开原则要求政府部门能够全面、及时、详尽地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过程中的相关信息,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的监督。但事实上我国政府在公共服务合同外包过程中,相关信息并未全面彻底向公众公开,如在合同招投标阶段,对外包项目、承包者的资质要求、评价标准和中标结果等信息缺乏全面详尽的解释说明与及时的信息,甚至人为设置一些信息盲点或延迟信息,利用信息的不对称和承包者急于获取信息的心理需求设置权力寻租空间;在合同执行管理阶段,对合同承包者的实际履约能力、经费的增减、合同变动情况等信息不够公开,甚至刻意隐瞒承包者的履约能力和项目经费增减的信息;在合同验收阶段,对承包者提供服务的价格和质量、绩效的评估等信息公开不够。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从签约、执行到验收整个过程中都存在着信息公开不全面、不及时和不透明的问题,这些都给暗箱操作、官商合谋、权力寻租留下了很大的空间。

公平竞争原则不仅要求招投标的信息公开透明,而且要求依法建立公开、透明和公正的招标程序,减少政府随意的行政干预和规制。在存在多个服务承包方的情况下,政府应通过公平公正的竞争性招标,择优选择最佳的投标人。但事实上,在招投标过程中,政府往往愿意将合同外包给与政府存在依附关系的社会组织或者与政府长期存在合作关系的私人部门,“量身定制”的“定向外包”或“官商合谋”的“协商外包”取代了竞争性招标,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原则。即使采取公开竞争招标,一些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将对外招标视为和权力寻租的机会,利用手中的权力人为设置各种障碍来帮助行贿者排斥潜在的竞标对手,有的甚至与投标者达成幕后协议,操纵投标,所有这些同样损害了公平竞争原则,并且滋生权力的腐败。

(二)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审批程序不规范和审批权力高度集中。公共服务合同外包审批权限的不规范和“层层审批、公章围城”的繁琐程序为权力的寻租留下了较大的空间。当前我国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缺乏明确统一规范的审批标准和程序,使我国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审批显得异常混乱。一是服务外包审批权限不规范。各级政府部门为了争夺服务外包审批权限带来的好处,常常存在多头审批、乱审批和审批交叉重叠的现象;一些政府部门“以法谋私”, 随意设立审批事项,不少服务外包审批设立的目的不是从提高服务外包审批效率、维护公共利益的角度出发,而是从方便自身管理、增加部门收入为目的;甚至个别政府部门人为肢解服务外包审批权限,将一次能够审批到位的分解为多个审批环节,通过行使审批权力,谋取部门及个人利益。二是服务外包缺乏统一规范的审批程序。如审批时限不明确,有的审批部门和人员以“研究研究”为借口,长期搁置,久拖不批,为服务外包审批过程中的设租和寻租创造空间。三是重审批、轻监管,审管分离、权责不一,使服务外包审批过程中缺乏必要的检查监督,而服务外包审批监督薄弱的环节往往是腐败多发的风险点。

“权力容易趋于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4 〕 (P342 )服务外包审批权力过于集中已成为权钱交易的温床和滋生腐败的土壤。当前我国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审批权力过于集中于某一部门或个人手中,但高度集中的权力又缺乏有效的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而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力又天然大于行政相对人的企业或个人,并且服务外包审批权的随意性难以鉴别和控制,这就为政府部门及官员通过服务外包审批权设卡寻租提供了机会,营私舞弊的行为就难以避免。从已有的经验和现实看,近年来我国“一把手”腐败案件急剧增加,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少数人手中握有行政审批大权,才导致权钱交易。

(三)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独立监管机构缺失。有效预防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中的权力寻租和官商合谋,需要引入有公信力和相对独立的第三方监督机构,以加强对政府行为和市场行为的监督和问责。但目前我国所建立的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监管体系是以政府为主导的监管体系,政府在公共服务合同外包中既是合同的缔约者又是合同的主要监管者,也就是说集“运动员”和“裁判员”的双重身份于一身。在实际的监管过程中,作为监管者的政府部门有意无意为自身的经济人动机所左右,为了追求自身租金收益的最大化,政府部门的监管往往不是倾向于为最大限度地实现和维护公共利益,而是依据自己获得的信息和部门利益与个人效用最大化原则来决策,这样极容易造成政府监管责任的缺失和监管过程中的权力寻租。

此外,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是一个多重的委托关系,在这个多重的委托关系和政府为主导的监管体系中,政府拥有选择和评估人的独断权力。这种部门权力垄断形式同样可以为权力寻租创设机会,使掌握发包权的政府部门与承包者的个人或组织暗箱操作,搞权钱交易,合谋获得中标项目后各自分红,各取所需。在政府内部存在监管困难或监管缺失的情况下,承包商也会通过与具体执行监管的政府部门“合谋”,通过贿赂具体执行监管的部门促使其弱化监管力度,使绩效评估流于形式,或者使淘汰规则和惩罚机制不能轻易实施,从而来谋求不正当的利益。如果监管机构没有较高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受利益关系的影响和利益集团所左右,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监管过程中就极易形成承包商和政府之间的官商合谋,无法保证自己监管责任的落实,从而无法更好地代表、实现和维护公共利益。

(四)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绩效评估和问责机制流于形式。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绩效评估和问责机制作为事后监督和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对预防和打击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中的权力寻租具有重要的震慑作用,但我国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中的绩效评估和问责机制大多流于形式,使其功能大大减弱。当前我国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的绩效评估大多是由政府主导,独立的第三方绩效评估机制尚未真正地建立和推广。让政府自己评估自己和与自身有利益关系的承包商,这种评估方式的公正性有所欠缺,很难反映出其真实情况,况且,政府评估的方式单一、内容不全面,主要是通过听取工作汇报、领导视察和检查资料等方式进行,缺乏针对性和科学性,评估内容仅限于有无重大责任事故、完成时间和服务运营情况等,对服务质量、成本效益、公众满意度和廉洁状况等没有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估。

绩效评估和问责也没有很好地结合起来,使绩效评估和问责流于形式,处罚力度不够。在很大程度上,腐败的程度取决于收益规模、曝光的风险和惩处的力度。当前我国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中腐败案件的查处概率不高,对设租和寻租者(索贿者和行贿者)处罚的力度不够,没有形成足够的震慑作用。对索贿者的政府部门和官员的处罚大多是党内警告和行政处罚,对行贿者的承包商的处罚仅限于直接罚款,这样在收益大于成本的条件下,索贿者和行贿者双方都抱有极大的侥幸心理,顶风作案。腐败的“低风险、高收益”是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中权力寻租和腐败案件频发的重要原因。

三、政府公共服务外包中寻租现象的治理路径

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中的寻租风险不仅源自政府和市场两个方面,还在于相关利益者参与的缺失。因而,有效预防和治理我国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中的寻租现象,抑制腐败,既要针对政府权力系统和市场体系进行改革,通过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来加强对政府行为和市场行为的规范与约束,还要引入新的行动者,以完善和优化寻租现象的治理机制,实现“廉洁”外包。

(一)推进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减少权力寻租空间。为了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预防腐败的发生,必须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推进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釜底抽薪,有效减少公共服务合同外包行政审批过程中的寻租和腐败的机会与土壤。首先,依法规范政府公共服务外包审批权限和程序,精简和整合公共服务合同外包审批事项。精简公共服务外包行政审批事项,将可审批可不审批的事项坚决取消,确实需要设立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一律向社会公开,清单之外的,一律不得实行审批;整合公共服务外包审批事项,将原来分散于各部门的审批事项,能够集中到一个部门的尽量集中到一个部门审批;明确审批时限。其次,将现有高度集中的公共服务外包审批权限进行逐级下放和分解。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行政审批权力的高度集中是权力寻租和权钱交易的重要原因。针对当前服务外包审批权力高度集中于某一部门或个人的现象,要将高度集中的审批权力下放和分解到不同部门和个人,增进部门和个人之间的相互监督和制衡,避免权力高度集中而滋生腐败。最后,加强对政府公共服务外包审批行为的检查监督。针对政府公共服务外包行政审批容易产生腐败的廉政风险点,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与应对,确保政府公共服务外包行政审批权力运行规范、廉洁高效。

(二)建立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正当的法律程序遏制腐败。程序不是次要的问题,随着政府权力持续不断地快速增长,只有依靠程序公正,权力才可能变得让人容忍 〔5 〕 (P93 )。正当的法律程序是遏制腐败的重要屏障和确保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的重要手段。一些西方国家在推行公共服务合同外包时,为了防止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过程中的权力寻租和权力腐败,都制定了一系列公开、公平、公正的程序性规则来规范和约束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权力。我国可借鉴西方各国的经验,建立相关的信息公开制度和公众参与制度来应对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中的寻租和腐败。

信息公开制度是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核心和关键。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为了充分发挥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中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确保整个公共服务合同外包过程信息公开透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防止暗箱操作、权钱交易,有效遏制腐败,必须加强政府公共合同服务外包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建设,破除信息垄断,强制信息公开,确保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信息公开的制度化、法律化和常态化;必须合理界定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信息保密的范围,避免政府以信息保密为借口而不将日常的信息公开,在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过程中,招标信息、合同承包者的遴选过程、合同内容、合同履行(变更)过程及检查监督情况、合同执行结果的考核评价信息应及时、全面公开;必须建立健全科学客观的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信息公开考核评价、奖励和惩处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信息公开动力不足的问题。

在现代社会,政治统治权要维持,但公民的利益、要求和喜好也要在公共治理措施中得到体现 〔6 〕 (P90-91 )。现代民主政治的建设过程也就是公民参与范围不断扩展、参与深度不断延伸的过程。从回应公众需求与促进民主决策的角度来看,公众作为公共服务的最终付费者和使用者,公众的意见和利益、对公共服务需求和喜好应在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的决策过程中得到较好地体现。因而政府部门在公共服务合同外包方案的确定和合同承包者遴选的决策阶段,应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决策的必经程序,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会、听证会和公开质询等多种方式广泛汲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这样做不仅有利于提高政府公共服务外包决策方案的科学性,而且公众参与和集体讨论决定能够促进承包者遴选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增强以权利制约权力的力度,防止合同承包者遴选过程中的暗箱操作、权钱交易,从而有效预防权力寻租和腐败的发生。

(三)建立并引入独立的第三方监督机构防范和打破合约共谋。在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中,第三方通常是指相对于发包者的政府和承包者的私人或社会组织而言的。因此,第三方监督机构具体就是指独立于政府以及服务机构的以公民、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等为主体的组织。针对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过程中的权力寻租和合约共谋,建立并引入以公民、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等为主体的相对独立的第三方监督机构,实现委托者与者,或者发包者与监管者的相对分离,确保监管者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具有积极意义。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是一个多重的委托关系,政府合同外包的最终权力来自于公民的委托和授权,公民有权利对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过程中的权力进行监督,防止政府及其官员权力的寻租和滥用。合同外包关系中的政府部门和私人或社会组织具有平等的地位,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的规则,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政府部门作为合同缔约方一旦违约也同样需要受到问责,但如果政府的同一主体既是合同的缔约者又是合同的裁判者,合同关系将名存实亡。因此,破除部门垄断,建立并引入独立于政府部门的第三方监管机构,增强监管力量,对于完善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治理结构,防止权力寻租和合约共谋具有实质性作用。

(四)完善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绩效评估和问责机制,监督与惩处腐败。为了确保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绩效评估的独立性、公正性和真实性,政府要退出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绩效评估的主导地位,建立以顾客为导向,包括当地公众、民间机构、新闻媒体等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绩效评估机制,构建全面科学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绩效评估方法,依靠独立的评价和调查团体,对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目标的实现情况、公众满意度、成本效益、廉洁程度等指标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估。高度重视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将绩效评估结果作为对政府部门和承包商奖惩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强化问责和惩处力度,使政府公共服务外包中的寻租和腐败由“低成本、高收益”变为“高成本、低收益”。提高政府公共服务外包腐败案件的查处概率,加大对腐败行为的惩罚力度,对受贿者和行贿者都要予以惩罚,处罚的依据是由此获得的总收益,而不是直接支付的金钱数额。对涉案金额特别巨大、造成严重后果的政府官员和承包商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还可以营造广泛的社会舆论压力,通过增加腐败的精神成本等手段和方式来改进当前的腐败惩治状况。

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作为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弥补了政府公共服务供给的不足和改善了公共服务供给绩效,在目前我国各级政府财政负担日益加重的情况下继续推进仍很有必要,不能因为寻租风险和腐败问题就简单地或否定这种供给模式。事实上,寻租风险和腐败问题在公共服务的政府权威治理和合同治理模式中都存在,况且完全彻底清除腐败是不可能的。因而,预防公共服务供给中的寻租风险和腐败问题不在于选择政府权威治理还是合同治理。关键是针对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中寻租风险的根源,通过施行公开而透明的行政过程、公平公正的外包程序及强有力的外部监督,建立全面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以及严格的问责与惩处制度,构建防范寻租风险的制度屏障、降低腐败的程度和水平,促进政府自身和政府项目的廉洁、高效、公正以及政治合法性。

参考文献:

〔1〕〔美〕 E.S.萨瓦斯.民营化与公共部门的伙伴关系〔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2〕Fred SM c Chaney.Rent Extraction and Rent Creation in the Economic Theory of Regulation〔J〕.Journal of Legal Studies ,1987(1).

〔3〕John D. Donahue. The privatization decision: public ends, private means 〔M〕. New York: Basic Books,1989.

〔4〕〔英〕阿克顿.自由与权力〔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第4篇

第一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a、负责与船东签订劳务外派协议,负责向乙方解释本外派合同,说明工作性质和内容。维护乙方在外派期间的合法权益。

b 负责办理派遣乙方赴外轮工作的有关出国手续。负责办理乙方的外籍证件。办证费用根据甲方与船东或其管理者签订的合同约定执行。

c 对乙方有绝对领导权,有责任监督乙方在派出期间的行为。劳务合同范文节选!

2、已访义务

a 身体健康,具有符合甲方要求的合格的远洋船员资格。

b 绝对服从甲方领导,同意并服从甲方与船东或其管理者签订的劳务外派协议,同意并承诺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c 遵守所服务的船舶所有者或其管理者的规章制度,服从上级船员的指挥。遵守国际法规,为个人行为负责。

d 必须具备海员证、护照、船员服务簿、船员专业训练合格证书、适任证书(高级船员)等有关证件。所有证件应当符合中国海事局对船员的要求。负责提供甲方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及办证用照片(自费)等。

第二条、合同期限及合同的履行

1、本合同期限为___个月(在船期间)。合同起止日期按甲方与船东或其管理者签订的协议执行。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擅自离船终止服务。

2、乙方在合同期内因任何个人原因请求辞职均视为违约,由此产生的下船交通费用由乙方自负,同时扣发全部合同奖金。

3、乙方如遇配偶或直系尊亲病危或举丧之事,要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提前离船。下船的交通及食宿费用甲、乙双方各负责一半。

a 本合同届满时,如船舶在航行中或停靠不方便之港口,则合同自动延续到船舶到达船员可以离船之港口。合同届满时如船舶在远离中国之港口,且几个月后才能抵达远东港口,乙方有义务继续履行合同直至船舶回到远东地区方便下船之港口。

b 乙方因工伤、病,且有医生证明或由于船舶原因及不可抗拒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继续在船工作的,从下船之日起,合同自行终止。

c 本合同期内,根据船东安排调遣乙方到其它船舶工作,乙方应服从安排,本合同继续履行。

d 乙方在船上工作时间为 8 小时/天,每周七天。因船上工作需要加班时,除非得到船长的批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大副、大管轮每天上午安排、带领、监督本部船员工作)。

第三条、乙方待遇

1、在合同期内实行国外工资制,外币工资标准按本合同本条第二款的标准执行。

2、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资标准(以美元计算):a=b+c

a 合同工资总额:_ usd____(美元____元整) /月

b合同奖金:___usd____(美元____元整) /月。

c实际每月留船薪:usd____(美元____ 元整) /月

3、乙方的合同奖金,在合同履行期间,暂由甲方保管,待乙方完成合同后,由甲方代船东或其管理者一并发还(不计利息)。如乙方违约,则根据合同规定,酌情扣发部分或全部合同奖金。

4、乙方因正常履行合同上、下船的交通及食宿费用(指接到甲方通知从实际居住地至集结地和返回中国下船港至实际居住地),按甲方规定的标准由甲方负担。

4、甲方与乙方为劳务关系。合同期内乙方在国内的其他福利待遇及其家属生活问题与甲方无关。

第四条、违约条款

1、 乙方在合同期内因违反船东或甲方的规定或国家外事纪律,发生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玩忽职守、消极怠工、无理取闹、不服从指挥以及工作不称职等原因而被遣返,甲方有权扣除乙方部分或全部合同奖金。同时有权向乙方追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

2、乙方因走私、贩毒、吸毒、嫖娼或违反船舶停靠地法律、法规而被刑事处罚或罚款时,刑事责任乙方自行承担,罚款由乙方自负。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全部合同奖金并向乙方追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乙方承诺完全同意本合同规定的薪酬标准,并承诺在合同期内不向任何组织就船员薪酬问题提出要求,不接受任何组织或在其影响下由船东或管理者支付的额外报酬。对于在国际组织强行要求下船东或管理者支付的合同工资以外的报酬,乙方有义务全额将此报酬返还船东或管理者。违反本规定者,甲方有权以此数额为标准从乙方合同奖金中扣除,同时保留向乙方追偿因此而产生的其他经济损失的权利。

第五条、劳动保护与保险

1、乙方在合同期内享有与船上其他船员同等的劳动保护权利。甲方按船东规定发给乙方工作服或工作服费用。

2、甲方保证船东或其管理者为乙方办理合同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伤、亡,甲方负责向船东或其管理者索要保险公司按规定赔付的保险金,并全部交付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伤、病住院,医疗费用由船东或其管理者支付。甲方负责督促船东或其管理者按合同规定执行。

3、甲方不得挪用支付给船员的因工伤、亡赔偿金;乙方也不得向甲方索要超出船东或其管理者赔付标准以外的补偿。

4、乙方在船期间,由于潜在的疾病突发或乙方有意隐瞒的旧病复发,其在船期间的治疗费按甲方与船东或其管理者签订的合同规定办理,甲方不再负责其再次发作后的治疗费用。

乙方在上船前及合同终止后发生的疾病及意外人身伤害与甲方无关。

6、乙方在合同期内罹患、发现的下列疾病,医疗费用由乙方自负:

各种性博_艾滋病;镶牙;乙方在未上船前已经患有的各种慢性疾博_

第六条、双方商定补充条款

第七条、其它

1、本合同于_____年___月__ 日在____ 签订,共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解释权在甲方。

3、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该仲裁为终局仲裁。

甲方:中海海员对外技术服务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外派劳务合同附件:

关于因公伤亡保险赔偿金分配的声明

姓名:

职务:

所服务船舶名称:

本人在__________ 轮服务期间,如果因意外身亡,根据保险合同应得人身保险金,按如下百分比,在表格所列亲属中分配。本人在船上应得的工资余额及其他私人财物,全部归(妻子_ 父母_ 子女_ )所有。劳务合同范文节选!

序号_ 姓名__ 与本人关系______ 联系地址/电话_________ 百分比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

乙方手印:

第5篇

“十二五”时期浙江经济的基本主题就是科学发展、转型升级,为了实现经济社会更好更快的发展,必须不断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发展服务外包,在浙江选择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的工作中具有显著的产业优势,已成为浙江经济继制造业之后第二次腾飞的新的发展引擎。

一、浙江发展服务外包加快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的前提条件

浙江作为长三角重要区域,是中国经济实力强,对外开放程度高,投资经营环境良好、市场经济发达,信息技术先进,优秀人才众多的省份。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是加快培育服务外包新经济增长点的前提。

(一) 从经济发展水平看,处于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的战略机遇期

当前,浙江省正处于人均GDP6000—10000美元的新阶段。2010年,浙江省生产总值为27227亿元,比上年增长11.8%。约占全国人口4%的浙江人,在全国1%的土地上,创造了全国7%的经济总量,人均生产总值7690美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042美元,位居中国大陆省区首位,其中第三产业增加值11745亿元,增长 12.1%,服务业发展水平稳步提升。入世十年,浙江的对外贸易从2000年的278.3亿美元提高到2010年的2534.8亿美元,越来越多的浙江制造走向全球;外资引进从2000年的25.1亿美元提高到2010年的200.5亿美元,大大推动了产业规模的扩大和结构调整;境外投资也从2000年的1514万美元增长到33.6亿美元,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创造了一个海外浙江,这为培育服务外包新经济增长点提供了新的动力。

(二)从技术发展水平看,处于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的重要跃升期

当前,浙江经济发展由要素驱动开始向创新驱动转变。2010年浙江全社会科技技入800亿元以上,是2005年的2.5倍;研发经费支出相当于生产总值的比重从2005年的1.2%提高到1.82%;研发人员20万人,是2005年的2.5倍;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均居全国第三位,有效专利数居全国第二位。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和各类创新载体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初步建立。创新型省份建设步伐加快,成为国家技术创新工程首个试点省,杭州、宁波、嘉兴市成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以杭州为中心,宁波、嘉兴市为副中心,其他市和各县(市、区)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格局基本形成,企业和科研院所的研发能力、技术水平显著提高,这为培育服务外包新经济增长点提供了重要的科技支撑。

(三)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看,处于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

当前,单纯依靠高投入、高消耗、片面追求数量增长的经济发展方式将使经济发展难以为继,浙江要实现持续、全面、协调发展,必须找到新的突破口,拓展发展空间,积极寻求和培育带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新的经济增长点,这对于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着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先后出台了《浙江省服务业发展规划》以及《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等,明确把服务外包产业作为服务业发展重点行业。为推动服务外包产业的快速发展,还专门出台了《浙江省服务外包产业“十二五”发展专项规划》,在市场准入、要素保障、集聚示范区发展、重点企业培育、重大项目建设、吸引人才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优化服务外包政策环境,这为培育服务外包新经济增长点提供了新的机遇。

二、浙江发展服务外包加快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的成效

服务外包是智慧型产业,环境优美的办公场所和有睿智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是它的重要发展条件,浙江无一不具备。浙江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起步较快,成效显著。大力培育服务外包新经济增长点,正是基于浙江服务外包快速发展的好势头。

(一)服务外包区域发展格局更趋优化

科学合理的空间布局结构是服务外包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基础,有助于确保浙江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各地产业的现有基础和发展情况,浙江服务外包已构建“一核三区多点覆盖”的区域发展框架,形成以省会城市杭州为核心,宁波、金华、嘉兴为三个产业集聚区,全省多点覆盖的服务外包区域发展的新格局。

杭州作为全国21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之一,一枝独秀,成为浙江省服务外包产业布局的核心。宁波、金华、嘉兴作为浙江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重点区域,积极打造浙江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区,同时争取列入国家示范城市。湖州、台州、舟山、温州、丽水等地结合地区经济特点,积极发展重点领域的特色服务外包产业,形成浙江全省多点覆盖的差异化产业发展新格局。

(二)服务外包总量持续高增长

据商务部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统计,2011年,浙江省承接服务外包合同签约额444175.69万美元,接包合同执行额为327696.04万美元,合同执行额同比增加76.54%。其中,离岸服务外包合同签约额为324488.42万美元,离岸合同执行额为259188.18万美元,同比增长50.15%。进入商务部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注册登记的浙江省企业有2108家(2011年增加612家),有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执行的企业总数为557家。其中,离岸执行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服务外包企业49家,离岸执行额共179964.24万美元,占浙江全省离岸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额的69.43%。其中,离岸执行额3000万美元以上的服务外包企业有14家,离岸执行额115829.62万美元,占浙江全省总额的44.69%。经过三年的努力推进,浙江省服务外包产业已经达到一定规模,成为涉外经济转型升级、科学发展的一道亮点。 欠裢獍到】党中⒄沟幕。兄谌繁U憬裢獍捣⒄拐铰阅勘甑氖迪帧8莞鞯夭档南钟谢『头⒄骨榭觯憬裢獍压菇ā耙缓巳嗟愀哺恰钡那蚍⒄箍蚣埽纬梢允岢鞘泻贾菸诵模ā⒔鸹⒓涡宋霾导矍《嗟愀哺堑姆裢獍蚍⒄沟男赂窬帧br>

杭州作为全国21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之一,一枝独秀,成为浙江省服务外包产业布局的核心。宁波、金华、嘉兴作为浙江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重点区域,积极打造浙江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区,同时争取列入国家示范城市。湖州、台州、舟山、温州、丽水等地结合地区经济特点,积极发展重点领域的特色服务外包产业,形成浙江全省多点覆盖的差异化产业发展新格局。

(二)服务外包总量持续高增长

据商务部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统计,2011年,浙江省承接服务外包合同签约额444175.69万美元,接包合同执行额为327696.04万美元,合同执行额同比增加76.54%。其中,离岸服务外包合同签约额为324488.42万美元,离岸合同执行额为259188.18万美元,同比增长50.15%。进入商务部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注册登记的浙江省企业有2108家(2011年增加612家),有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执行的企业总数为557家。其中,离岸执行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服务外包企业49家,离岸执行额共179964.24万美元,占浙江全省离岸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额的69.43%。其中,离岸执行额3000万美元以上的服务外包企业有14家,离岸执行额115829.62万美元,占浙江全省总额的44.69%。经过三年的努力推进,浙江省服务外包产业已经达到一定规模,成为涉外经济转型升级、科学发展的一道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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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离岸市场分布日趋多元化

2011年,浙江服务外包市场又有新拓展,除美国、日本等传统市场外,香港、德国、芬兰等成为浙江服务外包的新兴市场。浙江全省承接的离岸服务外包合同中,对美国的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额达88172.56万美元,占浙江全省离岸执行额的34%;对日本的合同执行额30556.67万美元,占全省的11.78%;对香港的合同执行额17213.70万美元,占浙江全省的6.64%;第四至八位分别为:德国、芬兰、韩国、意大利、英国。相比较,浙江省企业多为欧美主流客户直接提供外包服务,具有较强的接包能力。浙江省服务外包市场结构好于全国平均水平,服务外包市场的多元化分布正在深刻改变着浙江的贸易格局。

(四)杭州“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带动作用逐步显现

2007-2010年,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杭州离岸执行额年均增长121.97%,进入商务部服务外包管理系统备案的企业有727家,解决了17.5万名大学生和高学历人才就业。2010年杭州服务外包离岸执行额15.53亿美元,增长69%,是所有行业中增长最迅速的。从2011年浙江省离岸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额情况来看,杭州市首次跃上20亿美元台阶,占浙江全省的78.35%,其中离岸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额在100万美元以上的服务外包企业148家,离岸执行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服务外包企业29家。杭州市已形成以道富美国、浙大网新、思科、凯捷、惠普、诺基亚西门子、东忠软件、虹软科技等为核心的服务外包骨干队伍。在示范城市杭州的引领下,其它主要城市宁波、金华、绍兴、嘉兴等服务外包产业风生水起,也呈现加速发展态势。

从全球来看,我国服务外包的发展还是处于初级阶段。浙江在这一阶段开好头,起好步,承接服务外包业务总额在全国各省市排名第三,总体处于良好发展态势,为下一阶段服务外包产业的加快发展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为浙江加快经济转型提供了新的着力点。但与长三角江苏省、上海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服务外包企业规模总体偏小,欠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产品,高附加值的业务流程外包和知识流程外包比重偏小,服务外包人才供需匹配性不强,参与国际服务外包的市场竞争力有待增强,将服务外包培育成为浙江新经济增长点仍面临着重大的挑战。

三、浙江发展服务外包加快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的做法

努力打造“浙江服务”整体品牌,不断提升服务外包产业整体竞争力,将浙江省建设成为全国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先进省份。积极建设浙江“服务外包大省”,以培育服务外包新经济增长点启动浙江新的发展引擎,拓展新的增长空间,为增强浙江综合竞争力提供新的支撑点。

(一) 深度融入经济全球化,加快浙江“服务外包大省”建设

浙江以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外包企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为核心,以提供具有高附加值的服务为重点,以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金融服务外包、通信网络研发、电子商务、动漫及网游设计、人力资源、物流货代、生物医药等领域为主要发展方向,推行“内外并举”的双轮推动战略。重点发展美国和日韩市场、努力开拓欧洲市场,在国家更加关注内需市场成长的大背景下,积极培育在岸市场。从浙江省“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实施和加快转变浙江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高度,形成浙江省“十二五”经济发展的重点产业,深度融入经济全球化,将浙江建设成为国内外服务外包的的重要承接地,打造“浙江服务外包”品牌形象,加快浙江“服务外包大省” 建设步伐。借鉴江苏服务外包城市产业圈经验,浙江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应以杭州为中心,以宁波、嘉兴为两翼,向全省各主要地市全面铺开,构建一个浙江省“服务外包城市联盟”。联盟各成员结合自身条件科学定位,在项目、技术、资金、人才等资源方面加强相互之间的互补共享,形成浙江服务外包的整体优势。

(二)各地市发挥比较优势,发展服务外包重点领域

杭州在国家示范城市创建色鲜明,努力打造国际知名的金融服务外包交付中心、国内领先的软件外包开发中心和中小企业的托管应用管理中心,基本建成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基地城市,打响“天堂软件、杭州外包”服务品牌;宁波充分发挥现有的港口地理优势和现代物流服务业的产业优势,积极打造成为亚太地区重要的现代化国际物流外包中心,并积极创新政府服务外包;金华作为浙江第二大信息传输和交换枢纽,充分利用其信息增值服务业发展,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等独特优势,着力发展网游服务外包、影视和动漫制作外包;嘉兴共享沪杭等大城市的技术、信息、人才等各种资源,充分发挥商务成本优势、田园型宜居城市等优势,逐步建设成为“长三角乃至全国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摇篮”;温州重点发展工业设计、文化创意产业外包;台州重点发展医药研发外包;舟山重点打造海洋服务外包品牌。在国家示范城市杭州的引领下,各地市基于要素禀赋和比较优势,努力提升在全省承接服务外包业务总额和离岸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额中的占比,推动浙江承接服务外包产业持续发展。

(三)建设和发展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培育服务外包产业集群

借鉴美国硅谷高科技产业集群创新案例,大学和研究机构、政府、企业以及具有创新黏结功能的中介机构是区域创新网络的四大主体。四大创新主体之间进行有效的互动沟通交流,相互激发,进行信息、人才、技术、项目和政策等资源的高效配置,显著提升产业集群的创新能力,充分实现产业集群的创新价值。服务外包园区作为承载、孵化和促进服务外包企业的物理载体,是推动服务外包产业集群发展的重要平台。目前浙江已形成了国家级—省级—市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的梯队结构,但大部分园区欠缺创新增值服务,还没有形成整体对外的品牌效应。按照《浙江省服务外包产业“十二五”发展专项规划》总体部署和要求,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高校、培训机构为配合单位的组织架构,充分发挥四大创新主体形成的“资源整合器“的作用,汲取与配置来自不同主体的服务外包人才、技术、资金、信息资源,强化服务外包园区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将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培育成国际服务外包的重要承载地,不断增强服务外包产业集群的竞争优势。

(三)离岸市场分布日趋多元化

2011年,浙江服务外包市场又有新拓展,除美国、日本等传统市场外,香港、德国、芬兰等成为浙江服务外包的新兴市场。浙江全省承接的离岸服务外包合同中,对美国的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额达88172.56万美元,占浙江全省离岸执行额的34%;对日本的合同执行额30556.67万美元,占全省的11.78%;对香港的合同执行额17213.70万美元,占浙江全省的6.64%;第四至八位分别为:德国、芬兰、韩国、意大利、英国。相比较,浙江省企业多为欧美主流客户直接提供外包服务,具有较强的接包能力。浙江省服务外包市场结构好于全国平均水平,服务外包市场的多元化分布正在深刻改变着浙江的贸易格局。

(四)杭州“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带动作用逐步显现

2007-2010年,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杭州离岸执行额年均增长121.97%,进入商务部服务外包管理系统备案的企业有727家,解决了17.5万名大学生和高学历人才就业。2010年杭州服务外包离岸执行额15.53亿美元,增长69%,是所有行业中增长最迅速的。从2011年浙江省离岸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额情况来看,杭州市首次跃上20亿美元台阶,占浙江全省的78.35%,其中离岸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额在100万美元以上的服务外包企业148家,离岸执行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服务外包企业29家。杭州市已形成以道富美国、浙大网新、思科、凯捷、惠普、诺基亚西门子、东忠软件、虹软科技等为核心的服务外包骨干队伍。在示范城市杭州的引领下,其它主要城市宁波、金华、绍兴、嘉兴等服务外包产业风生水起,也呈现加速发展态势。

从全球来看,我国服务外包的发展还是处于初级阶段。浙江在这一阶段开好头,起好步,承接服务外包业务总额在全国各省市排名第三,总体处于良好发展态势,为下一阶段服务外包产业的加快发展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为浙江加快经济转型提供了新的着力点。但与长三角江苏省、上海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服务外包企业规模总体偏小,欠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产品,高附加值的业务流程外包和知识流程外包比重偏小,服务外包人才供需匹配性不强,参与国际服务外包的市场竞争力有待增强,将服务外包培育成为浙江新经济增长点仍面临着重大的挑战。

三、浙江发展服务外包加快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的做法

努力打造“浙江服务”整体品牌,不断提升服务外包产业整体竞争力,将浙江省建设成为全国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先进省份。积极建设浙江“服务外包大省”,以培育服务外包新经济增长点启动浙江新的发展引擎,拓展新的增长空间,为增强浙江综合竞争力提供新的支撑点。

(一) 深度融入经济全球化,加快浙江“服务外包大省”建设

浙江以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外包企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为核心,以提供具有高附加值的服务为重点,以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金融服务外包、通信网络研发、电子商务、动漫及网游设计、人力资源、物流货代、生物医药等领域为主要发展方向,推行“内外并举”的双轮推动战略。重点发展美国和日韩市场、努力开拓欧洲市场,在国家更加关注内需市场成长的大背景下,积极培育在岸市场。从浙江省“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实施和加快转变浙江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高度,形成浙江省“十二五”经济发展的重点产业,深度融入经济全球化,将浙江建设成为国内外服务外包的的重要承接地,打造“浙江服务外包”品牌形象,加快浙江“服务外包大省” 建设步伐。借鉴江苏服务外包城市产业圈经验,浙江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应以杭州为中心,以宁波、嘉兴为两翼,向全省各主要地市全面铺开,构建一个浙江省“服务外包城市联盟”。联盟各成员结合自身条件科学定位,在项目、技术、资金、人才等资源方面加强相互之间的互补共享,形成浙江服务外包的整体优势。

(二)各地市发挥比较优势,发展服务外包重点领域

杭州在国家示范城市创建色鲜明,努力打造国际知名的金融服务外包交付中心、国内领先的软件外包开发中心和中小企业的托管应用管理中心,基本建成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基地城市,打响“天堂软件、杭州外包”服务品牌;宁波充分发挥现有的港口地理优势和现代物流服务业的产业优势,积极打造成为亚太地区重要的现代化国际物流外包中心,并积极创新政府服务外包;金华作为浙江第二大信息传输和交换枢纽,充分利用其信息增值服务业发展,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等独特优势,着力发展网游服务外包、影视和动漫制作外包;嘉兴共享沪杭等大城市的技术、信息、人才等各种资源,充分发挥商务成本优势、田园型宜居城市等优势,逐步建设成为“长三角乃至全国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摇篮”;温州重点发展工业设计、文化创意产业外包;台州重点发展医药研发外包;舟山重点打造海洋服务外包品牌。在国家示范城市杭州的引领下,各地市基于要素禀赋和比较优势,努力提升在全省承接服务外包业务总额和离岸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额中的占比,推动浙江承接服务外包产业持续发展。

(三)建设和发展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培育服务外包产业集群

借鉴美国硅谷高科技产业集群创新案例,大学和研究机构、政府、企业以及具有创新黏结功能的中介机构是区域创新网络的四大主体。四大创新主体之间进行有效的互动沟通交流,相互激发,进行信息、人才、技术、项目和政策等资源的高效配置,显著提升产业集群的创新能力,充分实现产业集群的创新价值。服务外包园区作为承载、孵化和促进服务外包企业的物理载体,是推动服务外包产业集群发展的重要平台。目前浙江已形成了国家级—省级—市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的梯队结构,但大部分园区欠缺创新增值服务,还没有形成整体对外的品牌效应。按照《浙江省服务外包产业“十二五”发展专项规划》总体部署和要求,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高校、培训机构为配合单位的组织架构,充分发挥四大创新主体形成的“资源整合器“的作用,汲取与配置来自不同主体的服务外包人才、技术、资金、信息资源,强化服务外包园区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将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培育成国际服务外包的重要承载地,不断增强服务外包产业集群的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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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离岸市场分布日趋多元化

2011年,浙江服务外包市场又有新拓展,除美国、日本等传统市场外,香港、德国、芬兰等成为浙江服务外包的新兴市场。浙江全省承接的离岸服务外包合同中,对美国的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额达88172.56万美元,占浙江全省离岸执行额的34%;对日本的合同执行额30556.67万美元,占全省的11.78%;对香港的合同执行额17213.70万美元,占浙江全省的6.64%;第四至八位分别为:德国、芬兰、韩国、意大利、英国。相比较,浙江省企业多为欧美主流客户直接提供外包服务,具有较强的接包能力。浙江省服务外包市场结构好于全国平均水平,服务外包市场的多元化分布正在深刻改变着浙江的贸易格局。

(四)杭州“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带动作用逐步显现

2007-2010年,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杭州离岸执行额年均增长121.97%,进入商务部服务外包管理系统备案的企业有727家,解决了17.5万名大学生和高学历人才就业。2010年杭州服务外包离岸执行额15.53亿美元,增长69%,是所有行业中增长最迅速的。从2011年浙江省离岸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额情况来看,杭州市首次跃上20亿美元台阶,占浙江全省的78.35%,其中离岸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额在100万美元以上的服务外包企业148家,离岸执行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服务外包企业29家。杭州市已形成以道富美国、浙大网新、思科、凯捷、惠普、诺基亚西门子、东忠软件、虹软科技等为核心的服务外包骨干队伍。在示范城市杭州的引领下,其它主要城市宁波、金华、绍兴、嘉兴等服务外包产业风生水起,也呈现加速发展态势。

从全球来看,我国服务外包的发展还是处于初级阶段。浙江在这一阶段开好头,起好步,承接服务外包业务总额在全国各省市排名第三,总体处于良好发展态势,为下一阶段服务外包产业的加快发展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为浙江加快经济转型提供了新的着力点。但与长三角江苏省、上海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服务外包企业规模总体偏小,欠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产品,高附加值的业务流程外包和知识流程外包比重偏小,服务外包人才供需匹配性不强,参与国际服务外包的市场竞争力有待增强,将服务外包培育成为浙江新经济增长点仍面临着重大的挑战。

三、浙江发展服务外包加快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的做法

努力打造“浙江服务”整体品牌,不断提升服务外包产业整体竞争力,将浙江省建设成为全国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先进省份。积极建设浙江“服务外包大省”,以培育服务外包新经济增长点启动浙江新的发展引擎,拓展新的增长空间,为增强浙江综合竞争力提供新的支撑点。

(一) 深度融入经济全球化,加快浙江“服务外包大省”建设

浙江以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外包企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为核心,以提供具有高附加值的服务为重点,以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金融服务外包、通信网络研发、电子商务、动漫及网游设计、人力资源、物流货代、生物医药等领域为主要发展方向,推行“内外并举”的双轮推动战略。重点发展美国和日韩市场、努力开拓欧洲市场,在国家更加关注内需市场成长的大背景下,积极培育在岸市场。从浙江省“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实施和加快转变浙江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高度,形成浙江省“十二五”经济发展的重点产业,深度融入经济全球化,将浙江建设成为国内外服务外包的的重要承接地,打造“浙江服务外包”品牌形象,加快浙江“服务外包大省” 建设步伐。借鉴江苏服务外包城市产业圈经验,浙江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应以杭州为中心,以宁波、嘉兴为两翼,向全省各主要地市全面铺开,构建一个浙江省“服务外包城市联盟”。联盟各成员结合自身条件科学定位,在项目、技术、资金、人才等资源方面加强相互之间的互补共享,形成浙江服务外包的整体优势。

(二)各地市发挥比较优势,发展服务外包重点领域

杭州在国家示范城市创建色鲜明,努力打造国际知名的金融服务外包交付中心、国内领先的软件外包开发中心和中小企业的托管应用管理中心,基本建成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基地城市,打响“天堂软件、杭州外包”服务品牌;宁波充分发挥现有的港口地理优势和现代物流服务业的产业优势,积极打造成为亚太地区重要的现代化国际物流外包中心,并积极创新政府服务外包;金华作为浙江第二大信息传输和交换枢纽,充分利用其信息增值服务业发展,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等独特优势,着力发展网游服务外包、影视和动漫制作外包;嘉兴共享沪杭等大城市的技术、信息、人才等各种资源,充分发挥商务成本优势、田园型宜居城市等优势,逐步建设成为“长三角乃至全国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摇篮”;温州重点发展工业设计、文化创意产业外包;台州重点发展医药研发外包;舟山重点打造海洋服务外包品牌。在国家示范城市杭州的引领下,各地市基于要素禀赋和比较优势,努力提升在全省承接服务外包业务总额和离岸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额中的占比,推动浙江承接服务外包产业持续发展。

(三)建设和发展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培育服务外包产业集群

借鉴美国硅谷高科技产业集群创新案例,大学和研究机构、政府、企业以及具有创新黏结功能的中介机构是区域创新网络的四大主体。四大创新主体之间进行有效的互动沟通交流,相互激发,进行信息、人才、技术、项目和政策等资源的高效配置,显著提升产业集群的创新能力,充分实现产业集群的创新价值。服务外包园区作为承载、孵化和促进服务外包企业的物理载体,是推动服务外包产业集群发展的重要平台。目前浙江已形成了国家级—省级—市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的梯队结构,但大部分园区欠缺创新增值服务,还没有形成整体对外的品牌效应。按照《浙江省服务外包产业“十二五”发展专项规划》总体部署和要求,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高校、培训机构为配合单位的组织架构,充分发挥四大创新主体形成的“资源整合器“的作用,汲取与配置来自不同主体的服务外包人才、技术、资金、信息资源,强化服务外包园区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将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培育成国际服务外包的重要承载地,不断增强服务外包产业集群的竞争优势。

(三)离岸市场分布日趋多元化

2011年,浙江服务外包市场又有新拓展,除美国、日本等传统市场外,香港、德国、芬兰等成为浙江服务外包的新兴市场。浙江全省承接的离岸服务外包合同中,对美国的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额达88172.56万美元,占浙江全省离岸执行额的34%;对日本的合同执行额30556.67万美元,占全省的11.78%;对香港的合同执行额17213.70万美元,占浙江全省的6.64%;第四至八位分别为:德国、芬兰、韩国、意大利、英国。相比较,浙江省企业多为欧美主流客户直接提供外包服务,具有较强的接包能力。浙江省服务外包市场结构好于全国平均水平,服务外包市场的多元化分布正在深刻改变着浙江的贸易格局。

(四)杭州“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带动作用逐步显现

2007-2010年,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杭州离岸执行额年均增长121.97%,进入商务部服务外包管理系统备案的企业有727家,解决了17.5万名大学生和高学历人才就业。2010年杭州服务外包离岸执行额15.53亿美元,增长69%,是所有行业中增长最迅速的。从2011年浙江省离岸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额情况来看,杭州市首次跃上20亿美元台阶,占浙江全省的78.35%,其中离岸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额在100万美元以上的服务外包企业148家,离岸执行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服务外包企业29家。杭州市已形成以道富美国、浙大网新、思科、凯捷、惠普、诺基亚西门子、东忠软件、虹软科技等为核心的服务外包骨干队伍。在示范城市杭州的引领下,其它主要城市宁波、金华、绍兴、嘉兴等服务外包产业风生水起,也呈现加速发展态势。

从全球来看,我国服务外包的发展还是处于初级阶段。浙江在这一阶段开好头,起好步,承接服务外包业务总额在全国各省市排名第三,总体处于良好发展态势,为下一阶段服务外包产业的加快发展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为浙江加快经济转型提供了新的着力点。但与长三角江苏省、上海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服务外包企业规模总体偏小,欠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产品,高附加值的业务流程外包和知识流程外包比重偏小,服务外包人才供需匹配性不强,参与国际服务外包的市场竞争力有待增强,将服务外包培育成为浙江新经济增长点仍面临着重大的挑战。

三、浙江发展服务外包加快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的做法

努力打造“浙江服务”整体品牌,不断提升服务外包产业整体竞争力,将浙江省建设成为全国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先进省份。积极建设浙江“服务外包大省”,以培育服务外包新经济增长点启动浙江新的发展引擎,拓展新的增长空间,为增强浙江综合竞争力提供新的支撑点。

(一) 深度融入经济全球化,加快浙江“服务外包大省”建设

浙江以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外包企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为核心,以提供具有高附加值的服务为重点,以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金融服务外包、通信网络研发、电子商务、动漫及网游设计、人力资源、物流货代、生物医药等领域为主要发展方向,推行“内外并举”的双轮推动战略。重点发展美国和日韩市场、努力开拓欧洲市场,在国家更加关注内需市场成长的大背景下,积极培育在岸市场。从浙江省“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实施和加快转变浙江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高度,形成浙江省“十二五”经济发展的重点产业,深度融入经济全球化,将浙江建设成为国内外服务外包的的重要承接地,打造“浙江服务外包”品牌形象,加快浙江“服务外包大省” 建设步伐。借鉴江苏服务外包城市产业圈经验,浙江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应以杭州为中心,以宁波、嘉兴为两翼,向全省各主要地市全面铺开,构建一个浙江省“服务外包城市联盟”。联盟各成员结合自身条件科学定位,在项目、技术、资金、人才等资源方面加强相互之间的互补共享,形成浙江服务外包的整体优势。

(二)各地市发挥比较优势,发展服务外包重点领域

杭州在国家示范城市创建色鲜明,努力打造国际知名的金融服务外包交付中心、国内领先的软件外包开发中心和中小企业的托管应用管理中心,基本建成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基地城市,打响“天堂软件、杭州外包”服务品牌;宁波充分发挥现有的港口地理优势和现代物流服务业的产业优势,积极打造成为亚太地区重要的现代化国际物流外包中心,并积极创新政府服务外包;金华作为浙江第二大信息传输和交换枢纽,充分利用其信息增值服务业发展,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等独特优势,着力发展网游服务外包、影视和动漫制作外包;嘉兴共享沪杭等大城市的技术、信息、人才等各种资源,充分发挥商务成本优势、田园型宜居城市等优势,逐步建设成为“长三角乃至全国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摇篮”;温州重点发展工业设计、文化创意产业外包;台州重点发展医药研发外包;舟山重点打造海洋服务外包品牌。在国家示范城市杭州的引领下,各地市基于要素禀赋和比较优势,努力提升在全省承接服务外包业务总额和离岸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额中的占比,推动浙江承接服务外包产业持续发展。

(三)建设和发展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培育服务外包产业集群

借鉴美国硅谷高科技产业集群创新案例,大学和研究机构、政府、企业以及具有创新黏结功能的中介机构是区域创新网络的四大主体。四大创新主体之间进行有效的互动沟通交流,相互激发,进行信息、人才、技术、项目和政策等资源的高效配置,显著提升产业集群的创新能力,充分实现产业集群的创新价值。服务外包园区作为承载、孵化和促进服务外包企业的物理载体,是推动服务外包产业集群发展的重要平台。目前浙江已形成了国家级—省级—市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的梯队结构,但大部分园区欠缺创新增值服务,还没有形成整体对外的品牌效应。按照《浙江省服务外包产业“十二五”发展专项规划》总体部署和要求,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高校、培训机构为配合单位的组织架构,充分发挥四大创新主体形成的“资源整合器“的作用,汲取与配置来自不同主体的服务外包人才、技术、资金、信息资源,强化服务外包园区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将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培育成国际服务外包的重要承载地,不断增强服务外包产业集群的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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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扶持培训机构做大做强,着力集聚高层次服务外包人才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充分发挥浙江省级和各地市级培训机构对服务外包基础人才培养的带动作用。积极落实《教育部、商务部关于加强服务外包人才培养、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9〕5号)等服务外包人才培养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培训的从事服务外包业务的人才(大专以上学历),通过服务外包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并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一定年限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培训机构一定的培训奖励。进一步扩大培训服务范围,创新培训服务模式,特别是构建一种集咨询、培训、跟踪服务于一体的新型培训服务模式,不断满足客户对个性化培训服务的需要。

我国的服务外包产业难以接包欧美大项目,主要原因还在于缺乏具有全球视野,具有创新意识,深谙国际外包运作规律的服务外包领军人才。浙江省政府应当制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外包海内外高端人才吸引和服务的政策,建立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在人才落户社会保障、落户、居住、子女就学、配偶工作等方面,提供全方面的便利和服务。同时,要为引进的高端人才提供最宽松的事业发展环境,保障高端人才安居乐业,努力使浙江成为“体制机制真正创新、创新创业热情高涨”的高端服务外包人才聚集区,为创新驱动发展奠定要素基础。

(五)构建长三角区域协调机制,加强区域合作与交流

构建长三角区域协调机制,加强区域合作与交流。长三角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占据全国1/4之多,各个都成为“印度的班加罗尔”不太可能,面对国际承接服务外包的激烈竞争,长三角城市集群之间应加强区域合作与交流,贯彻实施国务院长三角指导意见和区域规划。一要推动各城市在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战略制定方面的相互配合,各城市政府结合自身的比较优势进行服务外包产业规划的同时,更要充分考虑到长三角区域产业发展的整体特色,进行差异化互补。二要在全国统一的法律和政策体系的指导下,加快推动长三角服务外包合作的制度建设,以便通过区域有关服务外包的共同立法和执法来优化长三角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环境。三要设立长三角服务外包行业协会暨产业联盟,统筹区域内服务外包产业整体发展。长三角服务外包行业协会应发挥行业组织信息交流、中介协调、平台服务等作用,以改善产业环境,创建共同品牌,提高行业自律,培训专业人才和提供技术支持为主要任务。在行业协会的框架下,尽快组建以企业合作为主体的服务外包产业联盟,培育壮大服务外包企业,加强彼此的协作和信息共享,促进长三角服务外包产业健康发展。

浙江作为长三角区域重要一极,应是长三角服务外包区际协同发展的大力推动方。江浙沪三省市迅速发展的服务外包产业,正共同推动长三角服务外包高地的形成,使服务外包产业尽快形成集聚效应和品牌效应,推动长三角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参考文献:

[1] 陈敏尔同志在省服务外包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要点[EB/OL].[2010-11-25]. 122.72.0.6省略

[2] “入世”十年浙江经济实力显著增强[EB/OL].[2011-12-20].122.72.0.6省略/

[3]浙江省科学技术“十二五”发展规划EB/OL]. 122.72.0.6wenku.省略/ view/ 2781e0c62 cc58bd 63186 bde9. html

[4]浙江省商务厅 ,杭州师范大学服务工程研究中心.浙江省服务外包产业“十二五”发展专项规划(2011-2015),2010,(8)10-12.

[5]陈勇. 入市十年,杭州服务外包迅速崛起[J]. 中国服务外包,2011,(12) 50.

[6] 周日星.大力发展服务外包 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M].浙江省国际服务贸易发展报告2011,2011,17.

[7] 孙书信,彭立立.悟道与论剑——发现 转型 应对 分享[J].中国服务外包,2011,(11)30.

存入我的阅览室

(四)扶持培训机构做大做强,着力集聚高层次服务外包人才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充分发挥浙江省级和各地市级培训机构对服务外包基础人才培养的带动作用。积极落实《教育部、商务部关于加强服务外包人才培养、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9〕5号)等服务外包人才培养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培训的从事服务外包业务的人才(大专以上学历),通过服务外包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并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一定年限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培训机构一定的培训奖励。进一步扩大培训服务范围,创新培训服务模式,特别是构建一种集咨询、培训、跟踪服务于一体的新型培训服务模式,不断满足客户对个性化培训服务的需要。

我国的服务外包产业难以接包欧美大项目,主要原因还在于缺乏具有全球视野,具有创新意识,深谙国际外包运作规律的服务外包领军人才。浙江省政府应当制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外包海内外高端人才吸引和服务的政策,建立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在人才落户社会保障、落户、居住、子女就学、配偶工作等方面,提供全方面的便利和服务。同时,要为引进的高端人才提供最宽松的事业发展环境,保障高端人才安居乐业,努力使浙江成为“体制机制真正创新、创新创业热情高涨”的高端服务外包人才聚集区,为创新驱动发展奠定要素基础。

(五)构建长三角区域协调机制,加强区域合作与交流

构建长三角区域协调机制,加强区域合作与交流。长三角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占据全国1/4之多,各个都成为“印度的班加罗尔”不太可能,面对国际承接服务外包的激烈竞争,长三角城市集群之间应加强区域合作与交流,贯彻实施国务院长三角指导意见和区域规划。一要推动各城市在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战略制定方面的相互配合,各城市政府结合自身的比较优势进行服务外包产业规划的同时,更要充分考虑到长三角区域产业发展的整体特色,进行差异化互补。二要在全国统一的法律和政策体系的指导下,加快推动长三角服务外包合作的制度建设,以便通过区域有关服务外包的共同立法和执法来优化长三角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环境。三要设立长三角服务外包行业协会暨产业联盟,统筹区域内服务外包产业整体发展。长三角服务外包行业协会应发挥行业组织信息交流、中介协调、平台服务等作用,以改善产业环境,创建共同品牌,提高行业自律,培训专业人才和提供技术支持为主要任务。在行业协会的框架下,尽快组建以企业合作为主体的服务外包产业联盟,培育壮大服务外包企业,加强彼此的协作和信息共享,促进长三角服务外包产业健康发展。

浙江作为长三角区域重要一极,应是长三角服务外包区际协同发展的大力推动方。江浙沪三省市迅速发展的服务外包产业,正共同推动长三角服务外包高地的形成,使服务外包产业尽快形成集聚效应和品牌效应,推动长三角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参考文献:

[1] 陈敏尔同志在省服务外包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要点[EB/OL].[2010-11-25]. 122.72.0.7省略

[2] “入世”十年浙江经济实力显著增强[EB/OL].[2011-12-20].122.72.0.7省略/

[3]浙江省科学技术“十二五”发展规划EB/OL]. 122.72.0.7wenku.省略/ view/ 2781e0c62 cc58bd 63186 bde9. html

[4]浙江省商务厅 ,杭州师范大学服务工程研究中心.浙江省服务外包产业“十二五”发展专项规划(2011-2015),2010,(8)10-12.

[5]陈勇. 入市十年,杭州服务外包迅速崛起[J]. 中国服务外包,2011,(12) 50.

[6] 周日星.大力发展服务外包 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M].浙江省国际服务贸易发展报告2011,2011,17.

第6篇

【关键词】财务外包 风险 规避

一、中小企业财务外包风险的内涵

企业财务外包是指企业根据自身需要可将财务管理活动分为工资核算、固定资产管理和总账核算等几个方面,然后再把不擅长管理的部分挑出来,承包给那些比较有专业水准的机构来进行管理,这样既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益,又避免给企业经济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对于企业来说,从企业成立到最后企业消失,企业生存的整个过程中都面临着多种多样的风险,企业能够发展、能够盈利是在不断克服风险的基础上取得的。财务外包的风险是指企业在进行财务外包过程中,由于受企业自身因素或者外部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使财务外包的最终结果与企业期望之间出现偏差,导致企业利益损失的可能性。

二、财务外包存在的主要风险类型

对于企业财务外包的风险,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不可测的系统风险,一类是可以进行控制的可控风险。系统风险是指在财务外包过程中因为外部宏观条件的变化而产生的风险,如政策突变、自然灾害、经济大形势的变化等。可控风险是指企业以及外包服务提供商因为主观能力限制、主观判断错误、行为意识不准确等人为方面的因素所造成的风险。可控风险可以通过精确的判断进行降低或者消除。可控风险可能来自于企业内部,也可能来自于外包服务提供商,还有可能因为双方之间沟通协调的过程。主要包括:企业决策风险、外包范围确定风险、外包服务商选择风险、合同约定风险、信息保密风险、实施风险等。

(一)企业决策方面的风险因素

企业决策方面的风险因素指的是企业在计划实施财务外包策略时,对财务外包的可能获得收益与企业可能面临的风险、付出的成本等预计估计不足。

(二)外包范围界定凤险

外包范围界定风险指的是企业在实施财务外包策略时,对于哪些财务业务流程需要外包、外包的范围、外包的程度等的界定不合理而导致的潜在风险。企业应根据财务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外包范围的界定。例如当企业的薪酬管理受众多历史因素影响,改革压力比较大,员工对薪削改革抵触情绪比较高时不宜将此项业务进行外包。否则会导致较大风险。

(三)外包服务商选择风险

企业在进行外包服务商选择上,会面临比较大的决策层面风险。如果企业选择了一个优秀的服务商,服务商与企业之间可以进行良好的沟通协调,帮助企业处理相关问题,优化业务流程,则可以给企业带来很多额外的收益。反过来,如果服务商不能提供良好的服务,与企业之间沟通困难,则不但不能帮助企业提高效率,优化业务流程,反而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风险,甚至将企业推入管理财务深渊。企业在选择服务商时,不可能完全掌握服务商的所有信息,存在一定的信息不对称性,服务商往往承诺较好,但是在具体的外包业务实施过程中,往往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给企业带来很大的风险。不但达不到企业实施财务外包的目的,反而会阻碍企业的发展。

(四)合同风险

合同风险指的是企业在与外包服务商签订相关财务外包合同时,可能存在一定的合同漏洞或者合同欺骗行为。如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可能对具体的财务业务流程约定不规范,或者相关条款约定不明确的情况,后期在提供服务时外包服务提供商可能根据合同的不规范或者不明确拒绝提供相关服务或者服务质量达不到预期目的。

(五)信息保密方面的风险

信息保密方面的风险是指企业在实施财务外包策略时,企业内部的一些重要资料,如客户资料、供应商资料、内部财务流程、产品成本以及定价策略等可能会出现通过服务商或者中间的沟通环节而泄露的情况,给公司带来巨大损失,导致财务外包的风险。财务工作对于每个企业来说都非常重要,在整个公司财务管理的过程中,都积累了大量的电子信息数据,这信息数据可能涉及公司经营的商业机密,如果这些信息发生泄漏,将会给公司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三、财务外包风险规避的必要性

虽然财务外包保险随时都有可能发生,且无法预测它的结局是什么样的,但我们仍可以在一定条件下通过对各种风险的频率进行估计后给出相应的措施。因此,为了使我们能将风险降到最低,我们有必要通过风险管理、辨别及规避等方式对中小企业外包保险进行规避,从而为中小企业实现多的利益。

(一)符合出资人出资的基本要求

依据法律规定,当中小企业破产时,中小企业的剩余财产分配必须先考虑管理层和员工的薪资,然后再对公司的外债进行偿还,再有剩余才给股东支付。在进行财务外包时,因它所引起的资产减少都会严重影响中小企业所有权的利益。因此,股东是中小企业财务外包风险最基础的承受者,当中小企业出现外包管理问题时,会影响到他们的利益,所要我们有必要多外包保险进行规避。

(二)便于委托方能够实行有效管理

在当代的中小企业制度中,两权分离造成了很多方面的问题,最大的问题就是表现在方和委托方的信息不对称。这种存在于客观现实的信息不对称,能够给带来方造成严重的道德风险。在外包方的财务流程方面,财务外包承包方有着更多的优势。但是,财务外包承包方承担的风险,以及所得的酬薪是不对称的。这样就容易让承包方产生较强的不满情绪。因此,在财务外包过程中,委托方要想获得成功,让公司资本资产实现保值增值,必须要进行有效的风险规避措施。

(三)持续监控,避免损失

随着企业外包活动的开展以及双方合作的加强和磨合,在财务外包业务的实施过程中,外包的风险开始逐渐暴露,之前在外包实施计划阶段分析的风险因素以及风险因素的重要性等可能随着外包服务的持续进行而发生变化,之前预估的风险因素以及风险因素的排序可能需要重新进行分析和计量。而这些的进行都需要对外包的风险进行持续的监控。对外包的风险进行持续不断监控,可以及时发现外包工作中存在的风险,进而及时处理风险,避免因此造成的损失。

四、应对中小企业财务外包风险的策略

(一)加快财务外包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

当前,在我国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逐渐出台了外包方面的法律法规,2010年5月由国家财政部下发的《中小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3号―业务外包》中界定出了外包业务的延伸式定义,外包的构成是由研发、信誉调查、评估调研、加工委托、物业管理、客服、计算机服务等,同时对承包方的风险方面提出了要求,如承包方自愿选择风险,由于外包监控质量风险及行贿受贿引发的道德风险加以关注。不过,在该法规中对发包方面对风险如何解决,如何进退维谷等仍没有明确说法,财务外包等出现的风险如何应对方面的法律就更不用提,几乎只字未见。所以说,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为中小企业财务外包创造良好条件,减少和控制其风险存在,构建良好外包环境,是目前财务外包风险阶段的必然之举。

(二)组建优秀团队

团结就是力量,成功是智慧的结晶。成功与领导的方向正确指引和员工辛勤劳作分不开,事实如此。国外TJB高层管理昂特・萨耶外包经验非常多,对于外包来财务项目经理来讲,他认为必须有准确的判断力,精确的数字信息及对外沟通能力,从中小企业经营及工作流程就能进行评估分析,从而确定可以外包的工作流程,本部技术能力和工作水平和外包能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效益,决定财务外包的形式及选择哪些供货商。由此可见,团队里必须有一个优秀的财务领队,并且领导必须与团队合作紧密,专业素质过硬,独立思考能力强,能够忠诚于中小企业的发展。所以说,发包应该这样组建。首先成立高管,高管下面再设决策组,决策组由财务,人事等行政部门负责人组成,核心是即使所管部门全部外包出去。

(三)谨慎选择外包服务商

外包服务商在整个财务外包的实施过程中具有非常关键的作用。首先外包服务商的人员素质、专业技术水平等决定了外包实施过程中服务提供商提供服务的水平。其次企业实施财务外包策略时,非常容易形成对外包服务商的依赖,并且企业需要充分考虑财务管理业务转移的巨大成本,以及频繁更换财务管理服务商可能造成的信息泄露风险。所以企业在选择外包服务商的过程中,需要对外包服务商有充分的了解。对服务商的专业技术水平、人员素质情况、服务理念、信誉情况等多方面的情况都要有比较好的了解。企业选择的外包服务商,首先应该对企业所从事的行业有具体的了解,并且能够为这个行业的财务管理业务流程提供一定水平A服务。企业在选择服务商时,需要考虑成本方面的因素,但是也不能只考虑成本,如果只是一味的考虑降低成本,那么服务商在低成本的条件下将无法提供比较好的服务水平。好的服务商是能够站在企业角度,积极为企业解决所承包服务的公司,企业与服务商之间不是单纯的合作的关系,应该是利益共同体。企业应该对服务商进行充分的了解,然后对其服务进行比较全面的评估。企业在最终选择时,最好选择那些与企业业务有一定A关联,并且具有足够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够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的机构如银行或者其他的金融机构等作为长期的合作伙伴。

(四)制定详细合同

企业确定需要实施财务外包策略,对需要外包的业务类型和业务内容进行确定之后,就需要与服务商一起拟定一份详细的服务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在这份服务合同中,需要明确合同双方的责、权、利等。首先,合同中应该包括实施外包的具体的业务,进行这些服务外包的价格,合同实施的期限等。此外合同中还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以及外包业务的情况,对一些其他需要约定适宜进行特别说明。如企业与外包服务商之间应该在合同中明确资金运营管理的收益分配问题和风险分担的问题。通过合同的制约,在企业与外包服务商之间建立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对收益的分配原则和分配比例等有明确的约定,对风险的分担也有实现的约定,使的企业与服务商之间在权利和义务、风险和收益之间有个合理A平衡点。其次,企业的财务管理业务有很多企业内部的商业机密,这些机密泄露将会给企业带来非常严重的后果,所以企业与服务商在制定合同时必须充分的考虑服务商在信息安全、信息保密方面的措施,以及万一发生信息泄露的话,服务商所承担的责任问题。鉴于此,合同中应该对信息的保密和安全制定专门的条款,是企业在享受财务外包便捷服务A同时,免受信息泄露的烦恼。最后,由于财务外包受外界环境的影响,因此合同中应该对内外部环境发生变化时的应对措施,考虑到发生变化时双方企业协商的原则。这样可以保证财务外包合同的正常执行。企业与外包服务商之间制定合同时应充分考虑可能的影响因素,并要分清责、权、利等。但是企业与外包服务商之间的合作是基于相互信任的关系,如果在制定合同时只考虑违约责任,对违约的约定条款占的比例很大,而对履约的激励措施较少的话,将会挫伤服务商提供服务的积极性。在外包实施过程中出现态度消极的问题。所以在合同制定时应同时考虑违约责任和激励措施,基于双方目标一致的条件下实现双方企业共赢。

(五)加强与服务商沟通

在企业财务外包的实施阶段,企业原有的财务部门并未丧失作用,他们并不把业务流程拿给外包商就无事可做了,而是应该与外包服务商进行积极的沟通协调,使外包服务商按企业财务活动以及财务业务的预期顺利哉挂滴瘛0凑詹莆裢獍的特点,企业应该与外包服务商之间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沟通:(1)企业财务活动对于企业来说非常重要,因此企业在实施财务外包的同时,需要加强双方的互信,企业方人员应该积极、主动的与外包服务人员进行沟通,加强之间的交流,增进互信,建立起良好的战略伙伴关系,积极避免合作突然中断给企业带来的冲击。(2)企业方人员还应该对外包服务商人员的活动提供必要的帮助,让他们更好的熟悉企业环境,让他们能够更快的投入到财务管理业务中去,更好的为企业服务。(3)企业方的财务管理人员还需要对整个财务外包服务的业务以及流程进行监督和监控,特别是对财务外包中风险比较大的因素进行重点的监控,积极主动的与服务商交换意见,以及时的避免或者减少风险,是财务外包风险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总之,我国对于财务外包这一形式还处于摸索阶段,面对外包存在的各种潜在风险,应及时掌握政策想到对策。通过加快财务外包方面的法规建设、组建优秀的财务外包领导团队、完善财务外包合同构建信息安全堡垒、加强与服务商的沟通等来完善中小企业财务外包风险规避的实现。

参考文献:

[1]柳金叶.企业财务外包风险管理研究[D].东北石油大学,2011.

第7篇

Abstract: Financial service outsourcing has become an increasingly important way for commercial banks to enhance their competition, but the various risks hidden in the service outsourcing activities will affect the outcome greatly; therefore it poses a question for the decision-makers of commercial banks to be aware and take effective measures to avoid the risks. The paper discusses the origins and forms of the risks from the four sides: the employers (banks), the clients (suppliers), interaction between them and external surroundings, on the basis of which countermeasures against risks are discussed about internal management and external supervision in service outsourcing of commercial banks.

关键词: 商业银行;服务外包;风险;对策分析

Key words: commercial banks;service outsourcing;risks;analysis of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02-0171-03

0 引言

近年来,随着金融行业竞争的加剧、服务外包业快速发展,中国商业银行的服务外包业务也加快了发展速度。自90年代商业银行服务外包业务开始发展至今,目前我国五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软件开发、技术研究、支持推广业务均外包给了隶属于总行的软件开发中心,其他中小商业银行则多采用将信息技术服务外包给专业公司[1]。然而目前国内商业银行服务外包基本限于IT服务外包,另外后勤服务属于商业银行的传统服务外包业务,业务形式单一。同时,由于中国商业银行受制于体制弊端、不健全的风险管理控制体系、尚待完善的法律监管等,其服务外包业务在开始后便出现了一个外包业务面狭窄和发展缓慢的状态。

《金融服务外包征求意见稿》将金融服务外包定义为:“受监管实体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利用外包服务商来实施原由受监管实体进行的业务活动。”[2]目前,针对金融服务外包风险管理的研究可归结为定性和定量为主两大类。定性研究着重分析金融服务外包风险类型和相关对策建议,而定量分析更多侧重于风险评价与度量。

定性研究方面:曹淑艳[3]分析了常见的四大金融服务外包业务中存在的风险,并认为四大风险主要来源于:外包合同、商业银行业务变更、银行机密信息外泄、产生依赖性。陈福明[4]针对金融服务外包中存在的外包失败风险、外包收益分配的不确定性风险、信息不对称诱发的道德风险等提出了:提升自我防范、外包商信用评级、完善配套法律框架、利用合同控制外包风险、改善法律制度环境的五大策略。曾康霖[5]认为在外包过程中有3个环节需要注意,即选择外包业务、选择外包商、管理外包双方的伙伴关系,并对健全我国金融服务外包监管制度提出政策建议。

定量研究方面:蒋欢[6]运用战略风险的理论与方法构建了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并利用风险矩阵分析法对具体风险事件的重要性进行排序,以此进行风险管理。J·P·Morgan[7]运用风险值测定法,将风险对项目的影响分为5个等级。通过定量化的调查,对服务外包过程中的具体风险事件的影响程度和发生概率进行加权平均,得出各项指标的风险发生概率和损失大小,以此控制风险。刘小军等[8]建立了基于完全信息的金融服务外包静态博弈模型,强调了完善金融服务外包配套法律框架及健全相应的监管制度对控制金融服务外包风险的重要性。江畅等[9]运用结构方程模型(SEM),通过因素分析与路径分析相结合的统计方法,对商业银行服务外包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与绩效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最终根据所得的风险与绩效的相关性数据,确定主要风险,进行风险管理。

综合以上文献可见,由于中国金融服务外包起步较晚,且仍处于发展阶段,在服务外包风险管理的研究方面以定性研究居多,且多是基于巴塞尔委员会归纳的十种风险进行研究的;定量研究虽较为严谨,但对风险的测量结果仍然难以准确量化,对实际的服务外包活动的参考作用有限;同时,已有研究对金融机构内部治理鲜有涉及,而成功的金融服务外包需达到战略、战术、运营、人员等多方面的融合,其风险管理必将涉及内部治理层面。本文基于不同的风险来源对风险进行分类,进而探讨商业银行如何通过机构内部治理进行风险防范与管理。

1 商业银行服务外包的主要风险来源

巴塞尔联合论坛在《金融服务外包》文件中将金融服务外包的主要风险归纳为以下十种: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合规风险,操作风险,退包风险,信用风险,国家风险,履约风险,监管障碍风险,集中和系统性风险。同时,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指出了银行业的三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内容,对各国对银行服务外包风险的界定有着深刻影响。然而,存在的弊端是,巴塞尔协议是从监管者角度定义三大风险的内容的,因此更多地满足了监管当局的实际需要,但不能完全满足银行自身对风险管理的需求。笔者根据商业银行服务外包风险的不同来源,总结出存在于商业银行服务外包中的主要风险,以便进一步有针对性地进行风险防范对策研究。

来自银行的主要风险:战略风险。它是指银行在决定是否要开展服务外包及选择服务外包内容的决策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具体引起该风险的因素有:商业银行未准确定位合适的金融服务外包业务,商业银行与外包商的战略目标不一致,商业银行对外包商的了解、检查和监控不力等。

来源于外包商的主要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是外包商因技术故障、操作差错、内控不严导致客户资料保密性受损或无充足的财力来完成外包工作。信用风险是主要由外包商信誉不佳或者经济环境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外生性风险。履约风险是外包商完成服务外包的能力强弱在银行服务外包执行阶段存在的风险。

来源于双方交互过程的主要风险:合规风险,退包风险。合规风险是指在服务外包的制定、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具体的风险因子包括合同条款的准确度(对归责等情况说明准确)、合同条款的完善度(对违约情况等说明完善)等。退包风险是指银行综合考虑评估后决定中断外包服务的风险,具体风险因子包括继续外包的成本增加、外包商违约中断等。

来源于外部环境的主要风险:监管障碍风险,法律风险,国家风险。监管障碍风险是指由于国家缺乏专门的监管机构监管金融服务外包的各交易环节或其监管力度不够,导致银行在交易过程中存在的风险。法律风险是指由于国家相关金融服务外包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致使银行在交易过程中存在风险。国家风险是指由于外部市场环境影响,导致商业银行在决策、交易过程中存在风险,具体包括债务国政治、经济、金融及社会环境发生变化,从而可能给债权国金融机构权益造成损失的风险等。

2 我国商业银行服务外包风险规避与管理对策

2.1 完善商业银行服务外包的内部治理

2.1.1 识别最合适的金融外包业务 识别最合适外包的业务,确定自身业务经营的核心产品和核心市场,是实现业务外包的前提和基础。商业银行在进行外包决策时,应结合自身机构的现状,包括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自身业务水平等,综合考虑银行信息安全、外包商信誉等风险因素,权衡利弊,选择合适的业务进行外包,在保证信息安全、外包商与银行自身都保持正常运作的状况下,求得利益最大化。

2.1.2 合理地选择服务商 外包商的业务水平直接关系到外包活动的成败,因此服务商的选择对商业银行的管理层来说至关重要。服务外包决策者应听取来自内部或外部法律、人力资源、财务专家的意见,结合自身的业务需求,通过市场调研对外包商信用及技术水平、管理水平评级,做出最优选择。此外,加强与外包商的沟通,使其能正确理解了商业银行的需求,同时管理外包双方的伙伴关系。通过对商业银行与供应商关系的有效管理,同时充分考虑到外包商的利益,促进金融机构与外包商结成稳固的、有弹性的伙伴关系,达到双赢。

2.1.3 设立专门的服务外包监管委员会 COSO的报告、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Australian Stock Exchange)及相关文献指出了内部控制、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三者间的关系:内部控制是公司治理的基础,而风险管理包含内部控制;公司治理是内部控制的环境要素之一,是内部控制的前提,而风险管理包含内部控制;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是嵌合关系,而风险管理包含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是公司治理的核心,二者相互制衡。笔者认为,风险管理是公司治理的重要部分,应加大风险管理的力度,成立专门的服务外包监管委员会,同时,让董事会了解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质量信息,以达到有效的内部控制。

服务外包监管委员会应明确其自身的以下职责:分析外包环境,识别风险因素;对外包商信誉、管理水平、技术水平等进行全面评估;对服务外包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控制以求在源头上对风险进行识别和控制;掌握与金融服务外包相关的法律条文,保障自身的权益;随时掌握市场的相关信息,并以此及时对外包服务策略进行调整。

2.2 加强商业银行服务外包的外部监管 商业银行在实施服务外包中,不仅受自身特殊性和内部环境影响,外部环境也将在外包服务中产生关键风险,阻碍金融服务外包的发展。在本文对商业银行服务外包过程中风险分析可以了解到,法律风险和国家风险是两个主要外部影响风险,下文将具体对这两项风险提出相关规避对策和建议。

2.2.1 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在外包过程中,金融机构将自己的部分或全部信息提供给外包服务商开发、运行和管理,其间外包服务商及其员工有获准接触金融机构秘密及机密资料的权力,这样金融机构的商业秘密及其相关信息就极有可能会泄漏给竞争对手,从而使金融机构面临着战略泄漏和知识产权纠纷风险。以欧盟为例,其于1995年通过了《个人数据资料处理和自由转移的命令》(即95指令),使得欧盟会员国纷纷按照该指令对个人资料保护立法进行修订[10]。鉴于此,笔者认为,国内相关部门也应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防止信息泄露、合同纠纷和知识产权纠纷等事件,具体需要做到:对商业银行信息资料保密做出具体、严格的规定,如加大泄露信息人员的具体刑责处罚力度,防止银行内部和外包商违背职业道德,泄露信息造成双方物质和声誉的损失;完善商业银行服务外包相关《合同法》规定,使银行能够在如服务质量标准、外包执行程序、款项支付、知识产权规定、后续合同延续等合同内容引起纠纷时受具体的法规保护。

2.2.2 建立安全网络并建立危机处理机构 从上文的风险分析中我们可以知道,商业银行服务外包过程中也将面临外部市场环境的影响。市场环境的不确定性,如国家风险:由于债务国政治、经济、金融及社会环境等发生变化,以至其不愿意或无力偿还债权国金融机构的贷款本息、国际结算款项,或使投资收益无法汇回国内,而给债权国金融机构权益造成损失的风险[10]。因此,面对在外包过程中,因市场环境变化而产生的突发、偶发事件,如造成商业银行财务风险,国家应采取适当的财政措施,同时建立一个危机处理机构,帮助银行度过危机。上文的内部控制对策中提到,相关部门应掌握市场的实时信息,这不仅仅可以帮助管理者随时做出外包服务的决策,还可以辅助国家危机处理部门提前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此外,国家应提出相关政策,鼓励商业银行和外包商双方培训内部人员的风险管理、风险应对技能。外部环境存在不确定性,防范风险的同时,相关部门更应该培训能够处理风险、面对风险的人才,配合相关培训机构,共同改善金融服务外包的整体环境。

3 结束语

金融服务外包行业目前正处于行业生命周期的高速成长期,商业银行服务外包虽然有利于提高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但也会带来失败。因此,加强商业银行对服务外包的风险防范与治理有着深刻的理论背景和现实意义。本文根据商业银行服务外包中存在的风险的不同来源,对风险进行了分类,进而将责任归集,认为商业银行内部治理在服务外包风险管理体系中占据责任主体地位,商业银行应通过识别最合适的的外包业务、选择信誉度高、技术水平高的外包商来做出最有利于银行发展及盈利的战略决策,同时建立银行内部的服务外包监管委员会对金融服务外包的市场环境进行分析、识别风险因素进行全要素全过程的风险管理,及时传达风险管理的质量信息给银行董事会,更好地进行内部控制。同时,本文对商业银行服务外包的外部治理提出了几点建议包括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建立安全网络并建立危机处理机构以促进形成良好的金融服务外包发展氛围。总而言之,商业银行服务外包风险管理应将内部治理与外部治理紧密联合,使商业银行和外包商能够相互制衡同时互利共赢,这为金融服务外包风险管理的研究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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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

Abstract: Jiangsu is the key province of service outsourcing in China, so the service outsourcing in Jiangsu is developing fast. As wisdom labor-intensive industry, the service outsourcing industry requires the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to cultivate a large number of service outsourcing talents.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problems in the cultivation of service outsourcing talents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n Jiangsu and puts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关键词:服务外包;高校;人才培养

Key words: service outsourcing;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cultivation of talents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08-0258-02

0 引言

近年来,我国服务外包产业规模迅速扩大,结构不断优化,江苏省的南京、苏州和无锡是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为主体的产业聚集效应日益增强。据江苏省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2015年前三季度,江苏省完成服务外包合同额340.7亿美元,同比增长24.1%。其中,离岸合同额187.6亿美元,同比增长19.8%,比上半年提高3.9个百分点。2015年前三季度,全省完成服务外包执行额286亿美元,同比增长23.9%,比上半年提高2.2个百分点。其中,离岸执行额158.8亿美元,同比增长20.7%,增速比上半年提高5个百分点。截至2014年11月底,江苏省服务外包企业登记数8132家,带动从业人数超过104万。“产业发展,人才先行”,作为智慧密集型产业,人才是服务外包的核心要素之一,也是推动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主要力量。然而据国家商务部和人力资源与工业信息化部对多家跨国公司的调查显示,缺乏高端服务外包人才已成为我国服务外包行业在发展国际业务时最令人感到困扰的课题。而高校虽然承担着为各行各业培养外包行业专业人才的社会责任,但是其人才培养模式与服务外包市场需求之间并不匹配,如何建立切实可行的服务外包人才培养体系,如何培养出能满足市场需求,集技术、管理于一体的高素质服务外包人才是摆在江苏高校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1 江苏高校服务外包人才培养政策

国家、江苏省对高校培养服务外包人才给予了政策上的充分支持。继2009年教育部、商务部号召全国高校加强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联合发文(《关于加强服务外包人才培养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9]5号)后,2010年江苏省就大力推进服务外包人才试点工作(《教育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在江苏、浙江两省开展地方高校计算机学院培养服务外包人才试点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0]34号)。

2013年,由南京市人民政府、江苏省商务厅、江苏省教育厅共同主办的第五届中国国际服务外包合作大会――现代服务外包人才战略研讨会上,江苏省教育厅就培养外包服务专业人才方面,对高校提了三个“进一步”:进一步重视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工作,提高高等学校服务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密切校企合作,积极推进服务外包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创新;进一步加强高水平的服务外包师资队伍建设,促进专兼结合。这对于构建政府引导、企业、高校和社会四方共同参与的“四位一体”服务外包人才教育格局起到了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2014年,商务部总结江苏、浙江两省高校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试点经验,与教育部联合印发《教育部、商务部关于创新服务外包人才培养机制,提升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能力的意见》,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机制改革,优化专业和人才结构,引导大学生创新创业,健全人才培养政策和组织保障。

2015年,为提高江苏省软件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质量,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校企合作体制机制,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软件服务外包类专业嵌入式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推进教学改革,优化课程体系、强化实训实习、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加强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

2 江苏高校服务外包人才培养问题

随着世界经济的逐渐回暖,服务外包行业出现了明显的增速,近年来更是以每年30%左右的速度不断增长。商务部“千百十工程”的落实以及国际知名跨国公司向我国频频抛出的“橄榄枝”,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国内服务外包业务的纵深发展。今后每年服务外包人才预计需求增长都会超过50万人(戴军,2012),江苏省作为服务外包的重要基地,对服务外包人才的需要增长迅速,江苏省高校是培养服务外包人才的主要阵地,但现实中各高校培养服务外包人才普遍存在的问题,正在成为制约高校培养服务外包人才的重要瓶颈。

2.1 服务外包人才供给不足 服务外包属于新兴的产业,高校在培养模式和课程设置上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参考,高校对服务外包人才的培养处于探索阶段。按照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商务厅(2009)联合公布的江苏省服务外包人才5年培养计划:力争培养和培训15万服务外包人才,也就是平均每年计划培训3万服务外包人才。而江苏省服务外包发展迅速,仅仅就南京市国际服务外包人才缺口到2015年就将达到35万人(商务部)。所以江苏省服务外包人才的培养远远不能满足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需求,服务外包人才供给不足,培养规模亟待扩大。

2.2 高校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力量欠缺 当前,江苏省高校更注重基础理论铺排和专业知识架构,与企业运营相比,高校在专业调整,知识结构更新的速度远远滞后于市场发展的速度。而高校教师大多没有在企业工作的经历,擅长理论教学,而缺乏实践操作能力。同时服务外包业务的知识涵盖金融管理、计算机等众多领域,专业跨度和知识体系错综复杂,难以驾驭。众多高校服务外包师资缺乏。高校对服务外包人才是在传统教育模式中逐步培养出来的,缺乏实践,对整个外包行业的认知和掌握带有局限性,教授授课倾向于理论知识的传授,鲜少涉及专业技能训练,在这样的教育模式下成长起来的专业人才,因为缺乏实践历练,其专业技能必然达不到企业的各项要求。

2.3 高校与企业合作不够 高校与服务外包企业、服务外包培训机构之间缺乏专业交流,整个服务外包行业的发展态势缺乏认知,培养出的专业人才虽然理论过关,但实操方面仍然无法与企业“无缝对接”。服务外包人才的培养需要把所学的理论应用于工作中,将实际问题与专业实践相结合,这就要求高校必须打破现状,积极探索“校企合作”的实践教学模式,培养实践型技能型专业人才。但现实情况是:高校与企业之间的“联姻”仅仅局限于共建实训基地、安排学生实习等方面,合作不够深入。合作缺乏共同的利益点和长久的合作机制,导致合作关系不稳定。

3 对策与建议

3.1 扩大服务外包人才的培养规模 服务外包人才是服务外包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江苏省政府应充分利用江苏省丰富的高等教育资源,继续开展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试点高校工作,积极推进校企联合,建立服务外包产业人才培养基地和人才交流平台;提升服务外包相关专业毕业生的就业能力,促进优秀人才投身服务外包产业。

3.2 建立服务外包人才培训的有效机制 服务外包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的理论功底、扎实的技能水平和较强的外语能力。而当前高校培养的服务外包毕业生普遍存在技能水平缺乏,外语能力薄弱的问题。因此,改革“传道+授业+解惑”的人才培养传统模式,建立培养应用型、技能型、复合型服务外包人才的新机制是当务之急。

首先,调整优化服务外包人才培养模式。高校应明确服务外包人才培养目标,将教授服务外包理论知识转变为培养服务外包实践能力,将课堂理论教学转变为工作现场教学。同时通过企业调研,及时对高校专业培养进行资格评估,量化考核指标,调整学科专业结构,保持与市场需求的一致性。其次,建立联合培养机制。坚持开放办学,加强与外界的交流与合作,实行与兄弟院校合办专业、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培养的新机制。最后,加强师资培养。高校应加强“双师型”与“三师型”师资队伍的建设,提高服务外包人才培养的高度。服务外包相关专业老师要与服务外包企业加强交流,把握行业发展趋势,了解人才需求变化,由此制定教学目标、教学大纲、设置课程、安排实习实践时间,围绕市场应用需求或用人单位需求“量体裁衣”,进行教学。同时注重双语教学,克服服务外包专业学生的语言障碍,培养跨文化交际能力。

3.3 加大“校企合作” 加强学院与校企合作单位的联系 专门针对服务外包专业学生,有目的有计划地邀请一些知名企业家、项目经理、资深工程师、项目培训师等走进大学校园。此外,把简单地提供实习基地、安排学生实习,让学生到企业实训,感知和企业运行流程进行深化,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将自己的业务嵌入高校的服务外包专业课程,打通高校、企业的人才通道,开展服务外包人才“订单式”培养,例如高校与服务外包企业建立定向班,实现“毕业即就业”的无缝对接。同时各高校可以建立高校人才供给和企业人才需求的数据库,动态及时的把握服务外包人才的供需情况。

4 结论

2015年,江苏省服务外包增长迅速,服务外包人才需求增加,本文梳理了江苏省服务外包人才培养政策,指出了江苏省高校在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服务外包人才供给不足、高校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力量欠缺和高校与企业合作不够的问题,并针对相关问题提供了解决的办法和建议。

参考文献:

[1]戴军,王霞.对高校培养服务外包人才状况的最新研究,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Engineering and Business Management,2012.

第9篇

一、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状况及特点

服务外包1[1]是指机构将原本由内部完成的非核心业务剥离出来外包给外部专业服务提供商,并能借助信息技术和现代通信手段进行交付的经济活动,主要包括信息技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BPO)和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KPO)。

近年来,我国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迅速,接包合同签约额2[2]由2009年的120.7亿美元发展到了2012年的608.4亿美元,增长了4倍,接包合同执行额由2009年的93.7亿美元增长到2012年的524.3亿美元,增幅460%。

(一)产业规模继续扩大。2012年,我国服务外包合同签约额608.4亿美元,同比增长36.97%,接包合同执行额524.3亿美元,同比增长60%。其中离岸服务外包合同签约额442.9亿美元,同比增长364.9%,执行额369.6亿美元,同比增长42.63%。

(二)企业执行集中度高。截止2012年底,全国服务外包企业27780家,比2011年增加了6460家,其中有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执行的企业7510家。离岸执行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服务外包企业1180家,离岸执行额共307.5亿美元,占全国离岸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额的83.19%;离岸执行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720家,离岸执行额275亿美元,占全国总额的74.4%

(三)产业结构趋于优化。我国服务外包产业机构趋于优化,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占比提高。2012年我国离岸服务外包合同中,信息技术外包合同接包金额为25.08亿美元,占总执行金额的67.87%,业务流程外包合同接包执行金额占6.14%,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合同接包执行金额占25.99%。

(四)离岸市场集聚度高。我国服务外包市场主要集中在美国、日本、欧洲、香港等地,其中美国是最主要的市场。2012年全国承接离岸服务外包合同中,来自美国的合同执行额141.6亿美元,占比38.3%;来自日本的占比11.41%;来自香港的占比7.52%。

二、服务外包企业资金运作与外汇收支特点

我国服务外包产业外汇收支有两类国际收支申报:一是申报为货物贸易项下,合同按贸易出口模式执行;二是申报在计算机与信息服务、咨询服务等服务贸易项下,合同按现有服务贸易管理方式执行。

(一)通过服务项下输出收汇。以该种方式收汇的企业主要是从事ITO方面的外包服务,如软件设计服务外包。这些企业主要向发包商提供部分或全部信息技术的服务,包括系统操作服务(如医疗数据的处理及整合)、 系统应用服务(如信息工程及流程设计)、基础技术服务(如承接软件开发设计),通过将设计产品电邮给发包方的方式交付,以计算机、咨询等项目收汇。

(二)通过成品报关出口收汇。以该种方式收汇的企业以从事KPO 方面的外包服务企业为主,也有部分ITO方面的企业,集中在嵌入式产品研发、医药研发、工业设计等领域。如某著名软件公司软件出口有两种方式,一是软件集成在硬件上报关出口;另一种是纯软件产品,通过“签订软件开发合同――商务厅软件出口合同备案――取得软件出口证书――将软件光盘、密钥交海关”的流程报关出口。两种方式最后均通过货物贸易项下收汇。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外汇管理政策不够系统。目前,外汇局没有系统的政策法规来规范服务外包外汇管理行为,相关的外汇管理政策均零散地存在于一些对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项下的制度、法规中,最近的一个文件为2009年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联合的《关于金融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时间较早,且没有实施细则,可操作性不强,跟不上服务外包产业快速发展的步伐。

(二)外汇统计监测不够准确。目前,外汇管理部门没有专门统计服务外包数据的系统,相关的统计数据需要来自于商务部门的《软件出口与服务外包合同登记管理系统》。服务外包业务的国际收支申报存在申报不准确或漏报的可能性。对于服务外包项下ITO模式可以根据是否在海关报关出口选择申报在货物贸易或者与计算机有关的服务项目上。KPO模式根据理解一般申报在服务贸易-咨询类的科目下,而BPO模式下的业务种类细分较其他两者更多,统计方面也更难界定。部分KPO 项目,外包企业为享受出口优惠政策往往采取货物形式报关的模式,将外包费用包含在出口报关单价内,从而改变了外包业务的服务贸易性质,使得外包数据与货物贸易出口数据重叠,区分难度较大。

(三)差旅费现钞提取手续繁琐。从事服务外包企业通常与境外发包企业联系密切,且在合约执行初期需要频繁出境培训或考察,按照现行外汇管理政策,企业从外汇账户中提取超过等值1万美元现钞要经过外汇局核准,部分企业为避免繁琐的审批手续,选择由员工直接从个人账户提取(如给员工发放补贴后由其自行购汇作为差旅费),形成了监管的漏洞。

(四)集团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无法实现。目前,服务外包企业不断做强做大,公司集团化经营趋势越来越明显,因此对企业集团实行本外币收付集中管理的需求有所加强。在集团公司内部进行资金划转,调剂外汇余缺,有利于提高集团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但现行资金集中管理政策规定对企业收支规模等要求较高,而我国中小企业较多,企业规模难以达到政策要求,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集团的资金运作。

(五)境内外母子公司间资金划拨手续繁琐。服务外包企业多为外商投资企业,母子公司间利润汇出、外债使用等资金往来较为频繁,而目前,利润汇出需先到税务部门办理代缴税手续,外债又有规模、期限等限制,母子公司间资金调拨手续较为繁琐。

四、政策建议

(一)建立服务外包外汇管理专项政策。为进一步完善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推进服务贸易便利化,建议外汇管理部门在整合现有的相关外汇管理政策的基础上,研究出台支持服务外包发展的专项政策和实施细则,形成专门的、系统的法规,在服务外包收结汇、提取现钞、集团公司外汇资金划转、存放境外等方面制定相应的便利化措施。如对服务外包企业离岸外包业务收支实行专户管理,允许企业凭合同收结汇;对软件报关出口收汇不纳入货物贸易总量核查,在监测系统中按标识企业管理;对服务外包企业提取现钞实行事后备案制,由银行按月向外汇局报送逐笔提钞信息。

(二)完善服务外包收支统计。根据ITO、BPO、KPO等不同模式及其相应的业务细分编制相应的申报指南,指导申报主体按照业务特点进行准确申报,提高国际收支统计的准确性。如:ITO中的软件外汇收入,按报关与否分别申报为一般贸易项下和计算机项下;BPO中外汇收入申报在咨询服务项下;KPO中知识产权研究收入申报在咨询项下,医药和生物技术研发和测试、产品技术研发、工业设计收入等申报在技术服务项下,动漫及网页设计研发收入申报在计算机项下;等。

(三)放宽资金集中管理和存放境外要求。放宽集团企业资金集中管理的要求,鼓励经营服务外包业务的集团企业集中运作集团外汇资金,合理调配成员公司间的资金需求,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允许服务外包企业外汇资金存放境外,简化存放境外资金资本项下用途支出的核准手续,推动服务外包企业走出去。

(四)简化资本项下相关政策。适当简化服务外包企业母子公司间资本项下资金跨境调动审批手续,对服务外包企业资本项下跨境资金流动实行年度规模控制,企业实行备案制,外汇局根据企业注册资金、投资规模、企业上年度离岸业务经营规模等核定年度额度,额度内资金跨境流动不再实行逐笔核准,外汇局对企业跨境收支数据实行非现场监测。

(五)加强与商务部门的沟通协作。商务部门作为服务外包的主管部门,其内部系统有服务外包企业的注册登记,合同额等各方面信息。应该尽快建立与商务部门的数据交换机制,由商务部门提供所辖服务外包企业的基本信息、发展情况等,由外汇局提供服务外包企业的外汇收支情况,共同推动服务外包产业离岸业务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定义引自《商务部关于申请继续执行〈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的函》(商服贸函〔2012〕35号)

第10篇

【关键词】 服务外包 网络构建 发展战略

1 湖南服务外包及其网络构建

当今社会信息化的时代,随着国际产业的转移,服务外包产业正蓬勃发展。湖南在服务外包发展的潮流中,占据了承东启西、贯通南北的明显区位优势,如长沙市占居全国第3位的综合通讯能力,具备可与全国各地和世界180多个国家及地区进行通讯联系的优势,奠定了服务外包网络构件的良好基础[1]。

国家认定了两家湖南省的第一批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六家湖南省服务外包示范基地,长沙被认定为“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 湖南省紧紧抓住这些契机,出台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意见》等一系列的政策,外包合同金额逐年增长,合同执行金额同比增加;服务外包企业和培训机构越来越多,从业人数同比增多;服务外包人才培训能力不断增强,服务外包产业成为全省吸纳大学生就业的重要渠道。企业的接包能力迅速提升,一批数据处理、软件开发、电信后台、呼叫中心、供应链管理的重点外包企业,在国际国内市场上显示出较强的接包能力,以宏梦、山猫、蓝猫卡通等公司为代表的影视动漫企业,成为全国最具竞争力的动漫创意外包企业集群,作为新兴产业,服务外包产业在湖南已表现出惊人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1]。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和全球信息化程度的加深,借助服务外包网络,成员企业在网络中的嵌入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服务外包网络的形成。网络中有两种嵌入机制会给企业带来信息收益:一是关系嵌入。关系嵌入(Relational Embeddedness)是指网络成员可以通过网络中结点间的直接联结来获取信息,一般地,具有直接联结的结点会拥有同质的信息和知识。关系嵌入有利于成员企业间的学习和模仿,提高相互间的信任程度,减少不确定性可能带来的风险;二是结构嵌入。结构嵌入(Structural Embeddedness)是指网络中不同结点由于位置不同而产生的信息优势差异,处于中心位置的结点会获得更多的信息和资源控制优势。一方面,嵌入性影响企业的进入倾向。交易各方彼此间的网络联系越多,它也就越容易进入新的网络。另一方面,嵌入性也影响了服务外包网络中合作伙伴的选择[3]。因此,企业网络中,行动者还可以根据网络地位来获取网络成员的行为信息。如湖南网通公司通过网络维护外包,实现了故障处理水平的满意度为99.5%,业务开通及时率99.1%。平均障碍历时已从过去的23小时下降到了目前的6.5小时。确立了代维工作省网运部、市州分公司建维部、代维单位三级责任体系,鼓励外包单位加大投入,从而实现湖南网通与代维单位的双赢[2]。

服务外包不仅仅停留在企业双边交易关系之上,而且存在于扩展的双边关系,即服务外包网络之中。基于Intenret的网络构件成熟并得到普及智能化,充分利用网络上的信息,是网络信息社会的必然趋势。

服务外包网络形成的另一重要原因是对稀缺资源所产生租金的不懈追求。服务外包网络是以获取稀缺资源为目的的集体行为和竞争行为,租金是企业间合作的直接指向,企业间网络可以产生难以模仿和不可替代的价值,即“网络资源”所产生的租金。(1)网络结构资源。网络独特的关系结构模式与企业内在资源可使企业在获取有价值信息和行动上快于竞争对手。(2)网络主体资源。网络成员能限制和扩大核心企业建立未来联系的机会,非网络成员则与机会无缘。能力恰当、资源多样的伙伴是核心企业获得难以模仿、有价值的资源和能力的潜在来源。(3)联结方式资源。企业创造并维系自身与网络之中的联结方式无论是合作性或投机性,强或弱,多重或单一,对企业的战略行为和绩效有着明确的含义。跨国服务外包网络产生的租金经常被较高的战略实施成本所抵消,这也正是这些年来服务外包网络迅速发展的重要原因[3]。

2 湖南服务外包治理及其发展战略

如何构建服务外包关系进而形成服务外包网络,对企业确定采取什么外包战略,服务外包合作伙伴如何选择的问题分析构成了服务外包关系研究的核心问题。在信息全球化时代,服务外包作为一种新的产业有着不可低估的战略性意义,尤其在湖南经济后发地区,更是具有重大意义。湖南以“加强政策引导、强化载体建设、创新发展方式、完善服务功能、离岸在岸并重、促进产业集聚”的思路制定“十二五”服务外包发展规划,到2015年,湖南服务外包产业体系基本成熟,业务实现中、高端化,“湖南服务”成为国内外知名度较高的品牌[2]。

(1)服务外包合作伙伴的选择。服务外包网络的竞争优势来自网络中合作伙伴的优势集成。也就是说,选择满足的合作伙伴和建立合理的伙伴关系模式是服务外包网络成功的关键。服务外包网络的合作伙伴选择决策是一个复杂的多目标决策问题,评价过程复杂、信息处理量大。因此,我们建议选择一种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合作伙伴选择模型,它将合作伙伴的选择评价过程分为过滤、筛选和优化组合三个阶段,即:首先通过建立针对服务外包对象的共性指标体系,对所有候选合作伙伴进行定性过滤;其次通过建立针对不同行业中同类服务外包对象的个性指标体系,对某一特定类型的候选伙伴进行筛选;最后根据服务外包网络的总体目标,运用多目标规划模型,确定各种合作伙伴的最优组合[4]。

(2)服务外包的战略选择。合理有效的服务外包战略选择是企业推行服务外包过程中必须面对的首要问题。对于那些通过服务外包取得成功的公司,绝大多数都采取了理性的选择外包战略,即有选择地外包给承包商而将其它业务自制。湖南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具有良好的科教优势、人才优势、信息基础平台优势、产业优势和发展潜力,抓住当前服务外包行业的发展机遇,短期来说可以拓宽就业渠道,缓解就业压力,长期来说可以为全省经济的发展找到一个新的快速增长点,并进一步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湖南发展服务外包产业旨在找到适合湖南自身特点的服务外包发展模式和战略路径。当前湖南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呈现出的主要特点:一是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额保持高速增长,企业主体迅速扩大;二是青苹果数据、源数科技、中软国际等一批大项目的顺利实施成为亮点;三是服务外包从业人数成倍增长,成为吸纳大学生就业的重要渠道;四是服务外包承接地由长沙向多中心的网络城市群拓展;五是服务外包市场得到拓展。湖南承接服务外包的国家和地区日趋增多,由2007年仅有日本等少数国家,扩增为美国、新加坡、韩国、日本、中国香港、加拿大、德国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5]。

湖南服务外包虽然发展迅速,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外包企业的规模较小,服务能力欠缺,在国际服务外包市场上尚未形成自身的比较优势,法律环境不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服务外包管理部门零散、不统一,人才结构不合理等,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分析,为应对新的产业要求,扶持服务外包企业做大做强,推进湖南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提出了相应治理对策。(1)转变战略意识,从战略上重视服务外包的发展,正确认识发展服务外包所处的环境和形式,按照明确目标、突出产业、统筹规划、引领发展的要求,以长沙服务外包基地城市为基础,制定全省服务外包发展规划。(2)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培育有利于服务外包发展的产业环境,积极构筑服务外包关联产业链接通道,提升湖南的国际化服务产业分工的地位。(3)创新服务外包人才培育机制,培育出属于自己的真正符合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需要的高端人才。积极引导和支持高等院校、职业学校与服务外包企业的人才需求对接,争取在较短时间内培养出服务外包适用人才。(4)借鉴外国服务外包产业发达国家的做法,积极吸引和聘用海外高级人才,鼓励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分派专门的人员到国外培训以及加强同国外服务外包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引进国际服务外包的先进理念、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湖南服务外包产业现代化的多种发展模式。采取的措施:一是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引进高级人才,进一步鼓励培训机构和外包企业建立实习、实训基地,扩大实习、实训规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拓宽人才培养途径,出台服务外包高端人才奖励政策,推动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业,鼓励服务外包企业面向国内外大力引进服务外包领域高端人才。二是鼓励湖南外包企业形成产业联盟。出台专门政策,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在美国、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设立办事处定点机构、开办分公司,扩大接包范围,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形成产业联盟合作共赢。三是积极利用信息资源,进一步增加带宽,提高高峰时段的互联网服务效率,充分利用商务之窗和公众信息网等网络平台宣传推广湖南外包产业和外包企业,加强服务外包网络构建力度。

参考文献:

[1]廖双红,肖雁飞,彭佳.基于钻石模型的湖南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竞争力研究[J].中外企业家,2012(17).

[2]汪鼎喜.湖南承接国际服务外包的现状、问题及对策[J].中国经贸导刊,2011(01).

[3]Benoit A. Aubert,Suzanne Rivard,Michel Patry.A transaction cost model of IT outsourcing[J].Information & Management.2003 (7).

[4]王林.服务外包的趋势[EB/OL].服务外包网,2009,(4).

[5]尹建华.企业资源外包网络:构建、进化与治理[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18-88.

第11篇

随着企业信息化的不断深入,企业拥有的硬件设备、软件系统越来越多,IT运维的工作量不断加大、专业性也越来越强、服务要求越来越高。面对这种挑战,大部分企业都在考虑通过外包方式来获得改善。

然而由于国内IT应用的社会背景以及企业自身的信息化战略、信息安全以及信息化应用阶段等问题,IT外包服务长期以来未被国内企业接受,因而也没有形成成熟的市场环境,在这种大背景下的实施IT外包,对任何一个CIO来说都是一个严峻的考验。

要实施IT外包管理,首先要考虑的是外包策略问题。只有制定了合理的外包策略,才能判断外包工作是否有效,是否实现了外包预期目标,同时外包策略也可以作为信息化部门绩效管理的评判标准。

通常有三个策略可供选择:第一考虑的是降低成本,第二是高质量的服务,第三是为了变革与创新。企图在一个外包合同中同时实现多个指标的大幅改善是不可能的。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外包策略,是信息化战略或信息化规划的重要内容。

制定了合理的外包策略,则应在策略指导下进行外包内容确定、外包公司选择,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外包工作的成败。

在外包内容问题上,外包可以划分为市场型外包和伙伴型外包关系,伙伴型外包关系的特点是:合同时间长达数年,金额也非常大,如国开行;市场型外包的特点是:仅对部分工作如桌面进行外包,服务较为低端、金额则相对较小,国内的大部分外包工作都是市场型的外包。

在国内目前的信息化环境下,国内的IT服务商都是各有侧重的,不可能把应用系统、网络、服务器等所有业务都做得非常好,因此把企业整个IT架构全部外包给某一个服务商有时是不现实的。我们建议是分步或分类进行实施,比如,把网络服务和桌面服务分开,分别外包给不同的专业服务商,但也需要注意分包的服务商不要过多。

IT外包协议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企业外包项目是否顺利,是否有延续性。目前,大多数企业的IT外包合同内容都非常简单,只说明一下针对哪些系统提供维护服务,全年花多少钱、派多少人常驻等。这种合同在甲乙双方合作之初就埋下了隐患,实施中的对峙就不能避免。

通过部署ITIL的服务目录和服务水平协议,企业可以把整个外包内容细致化、量化,明确提出IT外包商该做些什么,并把这些服务项目放进服务合同中。以后台工作为例,在实施ITIL之后,用户可以明确要求IT外包商把日常巡查管理做起来,厂商、服务商每天要巡检几次、要巡检哪些内容;而且系统会自动检查是否做过巡检,如果两小时内没有巡检,系统就会向用户主管人员发一个短信,通知他们外包商没有做巡检,以此来确保服务质量。

在IT外包实施中,也存在着不少风险,其中最大的风险就是失控。执行降低成本策略的,实际运行过程中成本可能没降;执行服务质量提高策略,但实际上质量不仅没有提高,反而还下降了,这就是失控的风险。

第12篇

[关键词]服务外包 发展模式 SWOT分析

一、杭州服务外包发展特点

杭州作为全国21个示范城市之一,服务外包综合排名已经位列全国第四。杭州是一个适合并应该发展服务外包的城市,杭州没有天然港口、矿产等资源,但杭州有良好的城市美誉度;杭州地处长三角中心城市,与上海“同城效应”日趋明显,使得杭州接轨国际金融服务具有独特优势,同时杭州的航空、铁路、公路、水路交通发达,服务外包人才资源丰富等都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创造了条件。服务外包的高吸纳就业与低污染、低消耗正好与杭州的人力资源丰富但自然资源缺乏的城市特点相契合。

1.杭州服务外包发展的总体情况

2008年,杭州服务外包合同协议金额为2.35亿美元,完成合同执行金额达2.10亿美元。2009 年杭州承接服务外包合同离岸执行额9.18 亿美元,离岸执行额比去年同期增长352%。2010 年杭州承接服务外包合同签约额23.02 亿美元,接包合同执行额18.84亿美元,其中离岸服务外包合同签约额19.14 亿美元,离岸执行额15.53 亿美元,离岸执行额比去年同期增长69%。杭州市进入商务部服务外包业务管理系统备案的企业有205家,离岸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额在100万美元以上的服务外包企业有46家,离岸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额供48976万美元,占全市离岸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额的97.28%。

2.通信网络研发和金融服务外包为主

杭州市服务外包主要由浙大网新、灵川软件、网讯、思科、美国道富以及诺基亚西门子研发企业完成。微软、摩托罗拉、英特儿、TCS、NEC、infosys等跨国公司在杭州设立了软件研发中心。目前,杭州已形成通信网络研发和金融服务外包两大主要产业。产品技术、医药、工业设计等服务外包行业发展迅速。软件企业获得双模认证高达61家。通信网络研发和金融服务外包占全市离岸执行额的近50%。

3.高质量的产业发展人才培训

目前杭州已经形成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中心、人才培训联盟、人才培训机构三级完整的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体系。杭州市坚持“部委(省政府)—基地城市—示范区--园区—服务外包企业”五级共建机制,联动企业、院校和园区及相关社会机构,推进国际交流共建实训基地。杭州国家软件产业基地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合作开展的对外培训业务;“浙大网新”与浙大合作开展的定制式市场化培训;东部软件园与新加坡联手培育软件人才的“千里马”工程;以及东忠集团的东忠人才发展培训机构从教材、师资等直接参与到人才培训中来等。

二、杭州服务外包的SWOT分析

利用波特的SWOT分析法,分析杭州服务外包具有的优势、劣势、机会和挑战。分析如下:

1.杭州服务外包发展优势

(1)产业基础扎实。电子信息产业是杭州支柱产业,杭州拥有国家首批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国家软件产业基地、国家软件出口创新基地、国家动画产业基地等一系列称号。2011年,杭州市电子信息产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390.13亿元,同比增长23.99%;其中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22.59亿元,同比增长32.34%,其中软件业务收入732.02亿元,超过全国平均发展水平。特别是在应用软件领域优势明显。

(2)区位条件优越。杭州紧邻上海,位于上海一小时经济圈之内;是长三角南翼、环杭州湾发展带的重要节点城市;是我国东南部重要的交通枢纽,航空、铁路、公路、水路交通十分发达。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是全国第机场和对外开放的一类口岸,已开通航线191条,其中国际航线38条。杭宁客运专线和杭甬客运专线、筹备中的沪杭客运专线和磁悬浮都交会在杭州铁路东站枢纽,有利于杭州与上海市场的对接,人才的流动与面对面交流,服务于长三角地区及其他国内市场。

(3)基础设施较完善。杭州已实现宽带“全程全网”,建成宽带互联网络、VPN传输专网、MSTP传输专网、SDH传输网络、语音传输网络,并与我国移动、联通、电信实现互联互通,具有大容量的数据出口带宽。市内的服务外包园区,十分注重服务外包产业特性,着力提供符合企业要求的配套设施和服务,目前已形成浙大网新软件外包产业示范园、东忠科技园、新加坡杭州科技园等一批服务外包园区。

2.杭州服务外包发展劣势

(1)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2011年,杭州实现生产总值7011.8亿元,与上年相比增长10.1%。其中一产、二产、三产分别实现增加值236.07、3322.15、3453.58亿元,增长2.5%、9.8 %和11.0%。三产业比例由上年的3.5:47.8:48.7调整为3.3 :47.4:49.3。而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完成生产总值只有不到10%的比例,在整个服务业的发展中,生产业,即高端服务业的发展并不理想。虽然第三产业总值超过了第二产业,但和发达国家第三产业占总产业动辄70%的比例差距盛大。

(2)商务成本比较高。人力成本支出不断上升,主要体现在工资支出和社会保障比重高、生活成本高等方面。杭州在土地、税收、生活成本等因素偏高,导致人才流失严重。城市的商务成本与生活成本偏高必然影响企业的生存发展。杭州服务外包与先进城市大连相比,在税收、房租和生活成本等方面杭州明显偏高,限制了企业的发展和流失了大批优秀的外贸人才。其次,房地产价格高企导致办公场所租金偏高,和服务外包人才流失,已成为杭州市外包企业面临的棘手问题。

(3)人才缺口严重。对于迫切需要发展国际外包提升国际竞争力的杭州市而言,虽然杭州教育发达,软件、英语等专业的毕业生数量有充足的保证;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等名牌高校都有相关人才和相关培训体制,但这并不就意味着人才结构与产业结构相适应。目前,杭州服务外包的人才供需矛盾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专业人才存量与服务外包人才需求的差距。二是人才总量与服务外包人才需求的差距。

(4)服务外包立法、执法尚需完善。服务外包相关立法、执法的不足和缺位是杭州在发展外包业的一个整体劣势。这主要表现在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对企业、个人重要数据信息的保密支持不足。

服务外包业发展的高级目标是接包方和发包方建立长期合作的战略伙伴关系,共同承担风险和责任。要达到这一点的前提是建立相互信任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这是双方合作的基础。这一点杭州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任重道远。

3.杭州服务外包面临的机会

国际服务外包从20世纪80年代起步罕今,获得了较快的发展。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深入,服务外包会继续保持强劲的发展势头。麦肯锡咨询公司称,全球离岸服务外包的市场规模目前已达4650亿美元,其中IT应用服务、业务流程外包、IT基础设施服务和设计研发服务潜在市场分别为900亿美元、1700亿美元、850亿美元和1200亿美元;到2012年潜在市场规模可望增长到8000亿美元。目前,在4650亿美元的潜在市场中,仅有9%实现了离岸外包,分别为IT应用服务170亿美元、业务流程外包100亿美元、IT基础设施服务10亿美元和设计研发服务120亿美元,行业仍拥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4.杭州服务外包面临的挑战

成本按人民币计价、收入按美元计价的典型行业,软件外包业几乎是站在了遭受人民币升值冲击的最前线。在目前汇率与利率上升的综合作用下,部分中小信息服务外包企业已被收购兼并或直接倒闭。

国内城市之间竞争激烈。目前上海、北京、大连以及南京是我国软件外包城市的领先者。杭州与成都、西安、武汉、南京、济南等城市处于第二线城市,软件外包出口额还较低,仍属于起步阶段。

三、结论与对策

要完善服务外包法律法规体系,要严格服务外包产业准入,提升服务外包的质量和形象,保障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执行,同时制定配套的地方扶持服务外包产业政策,推动服务外包产业与本地企业的相关产业链整合。

孵化服务外包产业,放宽市场准入,对从事服务外包的企业给予前置审批和工商登记便利;在税收上对离岸服务外包暂不区分是属于技术密集型、智力密集型,还是劳动力密集型服务,均考虑给予统一的税收政策,逐步实现零税政策;在技术上,安排专门技术人员为企业排忧解难等。

企业在具体的经营过程中,所遇到的权益、矛盾、困难、问题等,往往由于单独企业的能力不够、权力有限、实力单薄等原因无法有效解决,各地服务外包企业应自发地组织起来,成立真正由企业家主导的行业协会。各地服务外包行业协会在全国行业协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发挥联系政府和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地服务于本地的外包企业和产业。

参考文献:

[1]吴胜武,余志伟,杨小虎. 服务外包从“中国制造”走向“中国服务”[M]. 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9. 3-5

[2]卢峰. 服务外包的经济学分析:产品内分工视角 [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84-85

[3]邬适融.战略与路径 [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