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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检查报告

时间:2022-04-12 01:46:57

医院检查报告

第1篇

医疗安全工作的核心和着眼点,是医疗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就医院而言,医疗安全管理工作尤为重要。下面就让小编带你去看看医院安全年度工作检查总结报告范文5篇,望能帮助到大家!

医院安全工作检查报告1为给患者提供安全、有序的就医环境,增强医院安全保障能力,我院采取有力措施深化安全生产工作,如强化责任意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全院职工的安全意识、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等,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现就我院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如下: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

我院领导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制,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已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岗位专业一起抓,齐抓共管模式。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为加强管理,我院完善了《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医院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医院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消防安全预案》、《非医疗安全隐患防范措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特种仪器、设备管理、使用制度》、《安全生产岗位职责》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根据岗位特点及存在的安全隐患,出台了《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院长亲自部署工作,按照医院责任分工,责成分管领导组织相关科室,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落实具体工作,并成立安全检查组,定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为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全院职工的责任意识,医院开展“安全月”活动,召集相关科室人员从消防安全、设备安全、医疗安全等方面进行集中学习,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的意识和能力。为加强舆论引导,营造氛围,制作了安全教育展示板,向广大医务人员发放安全手册,利用院内宣传平台传播安全常识,做到时时教育、时时警戒。

三是落实责任分工。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院长与各科室负责人分别签定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从而使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四是加强总值班及安保人员的管控力度。为提高值班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及责任意识,我院进一步完善了总值班制度,保持总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对总值班人员及安保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提升总值班人员对应急状况的应对和处理能力。

二、积极开展专项检查

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在责任科室定期自检自查的基础上,院长先后带领分管医疗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副院长,以及责任科室,开展医疗安全、消防安全、电梯安全、设备设施安全等专项检查6次,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一是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确保医疗安全。医疗质量的医院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医院为加强质控管理,由医务科、护理部定期深入临床进行检查,包括病历、核心制度落实、抗菌药物使用、院感等方面,整改存在的问题,努力避免医疗质量缺陷和医疗安全隐患的发生。院长还定期深入临床开展业务查房,现查房已基本覆盖全院,进一步落实医疗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规范,严查质量环节,提高了临床医务人员对核心制度的重视度,进一步规范了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同时,在院长还对临床科室的治疗室、抢救室、库房的药品器械、一次性耗材、办公用品、库存物品等进行了全面排查,共发现问题13处,由责任科室及时反馈,并加强整改。

二是开展大排查活动,确保消防安全。为加强使用、存储的易燃易爆化学品及各类电气设备等科室的管理,医院开展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制定了专题活动方案,并组织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人员召开会议部署要求;截止目前,我院对门诊内科综合楼,急诊外科楼火灾报警、灭火系统等消防设备的配备和完好度进行检查,安装消防卷帘,更换消防指挥台、报警器、灭火器等防火设施,组织消防演练1次;在院长组织相关科室开展的专项检查中,发现外科楼2-5层北侧防火门采用石膏封堵,未达到防火耐火极限标准,防火分隔作用小,内科楼透析室两处防火门开启方向与疏散标志相反,同时还查出个别安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识损坏等隐患问题,我院已责成责任整改完毕,但现已符合标准。

三是加强重点岗位、重点部门管理,确保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的安全。组织器械科、总务科等重要科室对各自辖区内的重要部位设施进行了安全管理检查。特种设备、设施的操作人员均持证上岗,并按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资质证件及审验合格证明书;器械科重点对高压氧舱等大型设备进行检查,使其安全标准达到国家要求。在检查过程还对通风通道的开放,制氧机房工具铁柜摆放等问题进行整改,达到了安全标准要求;同时以植入人体高风险医疗器械及对生命支持的相关设备作为重点对象,加强准入、验收及日常管理。建立了重大与关键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成立抢修小组,定期开展应急抢修演练,强化事故应急抢修技能;总务科针对供热设备、供电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专人看管,并定期维护保养,严明安全生产责任,坚持“三下”检查,严格查处“三违”,消除安全隐患。

四是提高安全责任意识,确保电梯、基础设施及建筑安全。为提高电梯安全使用意识,组织导诊员、电梯员、维修员等开展电梯安全培训,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制作电梯安全使用警示板,张贴在电梯和扶梯明显位置;对全院电梯、扶梯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安全运行。加强对全院电路、电线、变电所的检查,发现存在线圈过热、温度过高等隐患,并根据问题进行整改;由于急诊楼、外科楼楼体建设时间较长,是医院重点维护对象,对墙体、屋顶等加强维修以保证楼体安全,同时对存在安全隐患部位张贴明显标识,派专人管理。

此外,我院还对就医秩序、治安秩序、车辆使用等加强安全管理,对财务科、药剂科、机房等重点科室加强防盗防泄密管理,对医疗、医技使用的各类放射性、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保管和使用进行检查和整改。

三、建立长效机制

在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院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的方式,取得了显著成效,做到了“三到位”,即组织领导到位、检查到位、整改到位。通过安全生产检查,能够及时发现并整改我院存在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将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期。

安全生产工作任重而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巩固“三到位”成果,建立自检自查长效机制,继续加大宣传,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力度,增强全院职工的安全意识,抓好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安全工作,为患者营造安全的诊疗环境。

医院安全工作检查报告2医疗安全隐患整改自查报告我院根据市卫生局下发关于‘医疗安全隐患整改’活动的要求,认真组织广大职工学习活动精神,根据要求对医院各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了专项整改活动。通过整改活动开展以来,现将我院整改时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汇报如下:

(一)医疗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

1.门诊科室存在的问题

根据门急、诊科室的管理要求,我院门急诊科没有单独设立,没有固定的业务技能强的门、急诊工作人员。门急诊医生持证上岗率不高,存在无证行医、非法行医情况。部分医务人员业务技能不高,不能够对一些常见急救设备进行熟练地掌握和应用,对一些基本急救技术掌握不够熟练。各科室之间配合不够紧密,科室人员之间协作不够。

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门诊处方书写不规范,要素不全,剂量用法不详,抗生素应用不规范,存在不合理用药情况。门诊留观病历内容过于简单,不能够严格规范书写留观病例。住院病例质量管理不到位,部分医务人员病例书写不规范、不及时。各种记录不规范,急危重病人谈话记录、抢救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死亡病人讨论记录等书写不规范,书写要求远未达到医疗文书书写质量规范要求。各种门诊日志记录登记不全、不连续、不全面。部分医疗制度及核心制度建立不全、不完善。有待与进一步建立、健全、落实各科室相关制度,尤其是乡镇医院持续改进的核心制度各项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制度已不符合现阶段医院管理的需要。

2.护理部存在的问题

各项护理制度建立不全、不完善。以前的各项护理制度是以门诊制度管理为起点建立起来的,自从住院部大楼投入使用以来,原来的制度已经不等够适应现在管理的要求,现需结合住院部管理的实际情况建立相关标准制度。

护理管理组织体系不建全。未能够按照《护士条例》制度规定,实施相关护理管理工作,未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自医院住院部投入使用以来护理管理部门不能够按照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和任务建立起完善的护理管理体系,各岗位职责不明确,工作中存在互相推诿情况。护理人力资源管理不建全,没有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护士管理制度。对各级各类护士的资质、技术能力、技术标准无明确要求,未能建立健全护士级别、绩效考核机制。根据医院护理人员配备标准,病房护士与床位达不到要求标准。

护理工作考核标准建立不全、不完善。定期对护理工作进行考核不及时,流于形式。不严格按照《病例书写基本规范》书写护理文书,护理文书书写不规范,书写质量不高。各种登记不全,如消毒记录、留观记录,急危重病人的抢救记录,交接班记录等。

无菌技术观念不强,操作仍需进一步提高。未能有效建立各项护理技能操作规范标准,部分护理人员技能操作不规范,一次性物品的销毁不彻底、不规范。门诊、住院部等科室卫生较差,存在交叉感染隐患,被套、床单陈旧,玻璃不干净,清洗不及时。

3.药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药房药品管理制度不建全。毒、麻、剧药品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帐务记录不规范,管理有隐患。药品管理工作不到位,过期失效虫蛀药品仍存在。

医院因工作实际从事药品调剂的人员是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由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经药检局培训合格后上岗从事药剂调配。对相关药品调剂药品知识了解不够,处方调配时把关不严,时有不合格处方调剂发生。部分调剂人员责任心不强,时有调剂错药品情况发生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二)服务态度方面存在的问题

门诊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好,患者时有反应,服务态度、服务意识、服务质量差,医疗服务当中存在冷、碰、硬、顶等问题,服务态度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改进。

护理工作人员服务质量不高,未能体现人性化服务。提供的基础护理和等级护理措施不到位,对住院病人的护理停留在原始阶段。部分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质量不高,服务态度差,患者反映强烈。部分护士岗位职责责任心不够,“三查七对”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医疗隐患。护理差错报告和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对患者的观察不到位,护士不能够主动报告一些护理不良事件。

药房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需进一步改进。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差、态度不好,未能建立起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管理服务模式。对患者服务言语生冷,态度差,存在和病人吵架情况,患者反应强烈。服务态度方面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三)干部职工工作作风、精神面貌方面存在的问题

部分医务工作者得过且过、进取心、责任感、主动性不强,需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危机感,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改善医患关系,使群众对医疗机构的作风满意度明显提高。部分医务人员精神面貌差,工作期间不穿工作服、不佩戴工作证、脱岗、聊天、精神萎靡不振不能够以昂扬的工作状态投入到医疗工作当中去。

医院安全工作检查报告320____年以来,我院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卫生局的领导下,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从提高认识入手,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强化管理,深入开展安全检查,积极消除事故隐患。通过全院职工的共同努力,较好的完成了县卫生局下达的安全责任目标,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我院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具体做法: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成立了一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召开院务会落实责任。

2、突出重点,对安全问题进行了全面检查:

1)消防安全,重点检查人员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是否通畅,消防设施是否正常。

2)电器设备安全,重点检查用电线路是否老化,负荷是否过载。

3)建筑安全,重点排查了老医院房子,特别是墙壁裂缝渗水。农民健康体检中心屋顶漏水现象严重,现已及时找施工队进行处理。

4)医疗安全,医生首诊负责制落实,落实专人负责医疗器械消毒,浸泡。

总之,今年上半年我们在安全大生产中取得了一点成绩,但与县卫生局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我们将认真总结利用20____年上半年的工作经验,力争20____年下半年工作,使我院在安全生产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医院安全工作检查报告4通过这一年来的工作,在县政府和卫食药监局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从提高认识入手,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强化管理,深入开展安全检查,积极消除事故隐患。通过全院职工的共同努力,实现了零伤亡指标;无中毒事故及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我院在安全工作方面的具体做法是: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维系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事关我院经济的兴衰。我院自今年以来,院领导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始终把它列为“一把手”工程,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岗位专业一起抓,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并从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入手,全面提高我院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及时传达省局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经常利用本系统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案例来教育大家,特别是对《安全生产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更是抓紧抓实。通过学习,使全院职工认识到,安全生产是一项重要的细致的工作,稍有马虎,即可能酿成事故,从而进一步加强了从业人员自我保护能力。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是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我院自2015年改制之后,便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安保科及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设立专(兼)职安全员,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使安全管理工作在组织上不脱节。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在年初第一季度的安全例会上,院长与各科室负责人分别签定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从而使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使安全工作做到标准化、规范化。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为确保我院的安全生产,自去年年底开始,我院根据省局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安全工作的实际特点,制定《省____安全生产责任制》、《省____消防安全责任制》、《省____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____消防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打印装订成册,下发至各科室班组,规章制度的建立,保证了我院安全工作有章可循,使所有从业人员做到日常工作有秩序,行为有规范。

为了保证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得到落实,院有关科室及负责人坚持经常对照进行检查,院安全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每次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用制度管理人,这样做既教育了大家,又有效地促进了从业人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保证了我院日常性的安全生产。

三、强化宣传培训,增强安全意识。

提高我院职工的安全素质,是搞好我院安全生产的基础。今年以来,我院充分利用安全生产例会、广播、宣传栏、安全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组织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省局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及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应知应会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是他们熟悉岗位的安全要求,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意识。

为了搞好我院的安全生产,今年来,我院先后开展了“安全生产周”、“安全生产月”和“安康怀”知识竞赛等一系列活动。院特种作业人员都按要求进行外培,并做到持证上岗,从而有效的提高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为实现我院生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强化监督检查,注重隐患整改。

常言道:“磨刀不误砍柴工”,宁愿多点时间检查安全,排除隐患,也不能违章作业,在我院客房部、康复部、锅炉房等部门日常性的工作中,大家倍感安全检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麻痹、侥幸、凑合、敷衍的思想万万要不得。只有通过检查,才能发现问题。在每天上班前后,客房部、锅炉房、车辆、康复部等部门负责人兼职安全员都坚持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同时,我院还主动接受地方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无论是内部查处的隐患还是外部查处的隐患,一律按照“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努力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总之,今年我们在安全生产中虽然取得一点成绩,但与省局要求仍有一定差距,我们将认真总结利用今年的经验,在来年使我院安全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医院安全工作检查报告5____县人民医院消防安全检查报告“重安全、保平安”是我院长期常抓不懈的一项重要工作,为确保医院和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广大职工及患者的安全意识,我院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在每次的消防安全检查中,我们要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杜绝安全隐患,做到“责任重于泰山、安全警钟长鸣”。此次消防检查主要是针对医院住院部及门诊大楼的消防通道是否通畅、防火器材(灭火器、消防栓)完好,防火区域隔离是否符合规范,报警系统是否正常及火灾发生后相关应对设施是否完善。现将检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住院部大楼楼内走廊、双向楼梯及出口无杂物,除十楼外,其他消防栓保存完好、标志明显,灭火器均在有限期内,防火区域隔离符合规范。

二、检查发现十楼消防栓压力不够,泵中发现给水系统不能正常工作。

三、门诊楼楼内走廊无杂物、消防通道通畅,有消防应急灯,但“安全出口”指示不明显。

四、报警系统不灵敏,火灾发生时相关人员不能及时知晓。针对上述出现的问题,我院分管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以下整改决定:

一、立即通知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逐一排查、杜绝安全应还隐患。

二、责任落实到人,医院与各楼层消防责任人签订了《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状》,每楼层均配备了两名义务消防员,确保各楼层、各区域的消防安全。

第2篇

在三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正确领导下,我院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医保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医保政策。根据“三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对定点医药机构专项检查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以下:

一、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部署工作

接到通知要求后,我院立即成立自查整改领导小组,以**院长为组长,组员包括:***。根据文件指示精神,对比有关标准,特别是依据附件2“定点医院检查记录单”和附件3“定点医院住院病人检查记录单”相关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逐项检查,查找不足,积极整改。

二、全面自查,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医保制度

我院核定床位**张,实际床位数**张,医院职业机构许可证有效,许可证已年检。科室设置与许可证一致,无超科室范围执业情况,

医护人员资质齐全,持证上岗。完善和加强医疗制度建设执行和诊疗执行登记制度,严格执行一日清单制度,建立床头卡和执行输液记录单,自查中发现个别床头卡及输液单字迹潦草,不清晰,当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并已纠正。护士严格执行医嘱并及时签字,理疗项目进行登记并签字。

三、严格住院指证,合理诊治,合理收费

参保患者住院时严格进行身份辨认,无冒名住院现象,无挂名住院、分解住院。严格把握病人住院指证,收费标准,贯彻因病施治原则。随机抽取10份病历,城镇职工医保5份:**,城乡居民医保五份:**。仔细核对医嘱与费用明细清单,检查、用药与临床诊断相符,无超范围检查、用药情况,无重复收费情况。10份病历都已签订《入院知情同意书》,住院期间未使用自费药品。均有明确的住院指证,能够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无拖延住院时间情况。

通过此次自查活动,我们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以质量为核心,以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为中心,努力做到建章立制规范化,服务理念人性化,医疗质量标准化,纠正行风自觉化,积极为参保人提供优良、高效、价廉的医疗服务和温馨的就诊环境。

第3篇

1、办理非法行医批捕案件案件基本情况

从二年一月至今年六月份,宝安区检察院共办理非法行医批捕案件共37件44人,其中批准逮捕29件32人,不批准逮捕8件12人,占受理总数的22。其中二年2件4人,占当年受理数的20;二一年3件3人,占当年现数的27,二二年2件2人,占当年受理数的18,二三年一月至六月1件,占受理数的20。

从上面的数据可以看出,非法行医案件的不捕率保持在20左右,有居高不下之势,明显高于其它案件年均不捕率6。

2、办理非法行医案件的基本情况

从二年一月至今年六月份,宝安区检察院共办理非法行医案件29件32人,依法27件30人,不2件2人,不诉率达6。

此外,在此办理的非法行医案件中,虽没有出现无罪判决,但被告人的行为是否存在“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造成就诊人死亡”加重情节,检察机关的指控与法院的判决认定情况不一致的情况较多,此类案件有9件,占此类案件的33。

3、非法行医案件不捕、不诉的主要原因

办理的非法行医案件中,不批准逮捕、不的主要原因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犯罪主体不符合法律规定而不批准逮捕或不的有件人,占不捕、不诉案件总数的10;〈2〉“情节严重”难以认定而不批准逮捕或者不的有5件7人,占不捕、不诉案件总数的50。〈3〉在存在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案件中,伤亡后果与行为人的行医行为有无因果关系难以认定而不捕、不诉的4件6人,占不捕、不诉案件总数的40%。

二、司法实践中办理非法行医案件争论的主要问题

“未取得医生职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是《刑法》对非法行医罪的规定。但是在实践中,司法工作人员对非法行医罪的规定理解不一,争议较大,主要体现在如下几方面:

〈一〉:如何合理界定非法行医的犯罪主体

虽然《刑法》明确规定非法行医犯罪的主体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但在司法实践中对非法行医罪的主体问题之争纷繁复杂,主要有:

一是何为医生执业资格?

有人认为,所谓医生执业资格就是医师资格,具有医师资格的人行医不应成为非法行医犯罪的主体。我们认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我国《执业医师》第8条,第13条和第14条已有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也有类似的规定。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取得了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当然具有医师资格,但取得了医师资格的人不一定具有医生执业资格。也就是说医师资格考试合格,只意味着取得了医师资格,满足了医生执业资格的条件之一。所以,医生执业资格是医师资格和执业证书两者的统一,只要缺少医师资格或者执业证书其中之一的人即可成为非法行医罪的主体。

二是具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异地执业能否成为非法行医犯罪主体

《刑法》规定非法行医犯罪主体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那么,是否就排除已取得医执业资格的人成为非法行医罪的主体可能性呢?在实践中不乏具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个体医生超出执业注册机关的辖区范围进行异地执业,此类人能否成为非法行医犯罪的主体呢?我们认为此类人亦同样可成为非法行医犯罪主体。根据《执业医师法》规定注册医师必须在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更变执业地点的必须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所以,对于超出执业机关的辖区范围进行异地执业未重新注册的,应视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可成为非法行医犯罪主体。

三是集体执业资格的医疗机构中行医的人员,擅自从事个体行医的,是否构成非法行医罪的主体呢?

《执业医师法》第13条,而第14条规定“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在这种情形下,是否意味着这些机构中的医师便具有个体执业资格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执业医师法》第19条就规定:“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5年,并按照国家有关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因此,这些机构的医生未经批准从事个体行医的行为与这些机构无关,属于非法行医,情节严重或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应以非法行医罪追究刑事责任。

〈二〉:情节严重的标准是什么?

非法行医罪在客观方面的一个特征是该罪属于情节犯,行为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定罪。但法律对“情节严重”没有明确的规定,成为一直捆扰司法人员的实际问题,也是的非法行医案件不捕、不诉的最主要原因。在宝安区检察院从是二年至今所办理的非法行医不捕、不诉案件中,因“情节严重”难以认定而不捕、不诉的有5件,占全部不捕、不诉案件的50%。

由于“情节严重”这一起刑标准难以把握,一方面公安机关未能主动、有效地对没有导致就诊人伤、残、亡,但长期进行非法行医活动,严重破坏正常的医疗卫生管理秩序的行为人员开展立案侦查工作,导致对非法行医刑事打击不力的局面。另一方面,对于造成就医人员身体严重损害、死亡的案件中,在不能认定行为人行医行为与就医人的身体严重损害、死亡的因果关系的情况下,难以按“情节严重”这一情节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三〉如何确定加重情节的因果关系?

非法行医罪规定“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造成就诊死亡”的属于非法行医罪的加重情节,但非法行医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是否要有刑法的因果关系呢?这是办理非法行医案件中遇到的另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有人认为,非法行医的伤亡结果与医疗行为之间不具备直接的因果关系,即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医疗行为并导致 就诊人死亡的,就要承担“结果加重”的刑事责任。至于是否就诊人自身的身体原因或者其它外界因素导致伤亡发生,不作为非法行医的构成要件,只作为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考虑。这种观点的理论支持是认为非法行医罪的行为人的主观意志是间接故意,即在认识因素上行为人对自己缺乏行医技能和控制病情发展的能力是明知的,对病人在得不到有效、及时治疗时会伤残甚至死亡也是明知的;在意志因素上,对病人的伤残、死亡采取了漠然视之、听之任之的放任态度。

我们认为,上述观点是不能成立的,有“客观归罪”之嫌。如果行为人在非法行医过程中,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引起就诊人重伤或死亡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这完全符合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都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论处。非法行医罪的主观方面故意的内容体现在行为人明知自己无医生执业资格而非法行医。至于行为人在非法行医的过程中造成就诊人身体严重损害或死亡的后果,其主观上只能是过失。所以,我们认为只有对重伤、死亡后果持过失罪过形式,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着必然直接因果关系,才能作为结果情节处罚。

〈四〉、如何规范非法行医的司法鉴定

在“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造成就诊人死亡” 的非法行医案件中,司法鉴定显得相当重要,是认定非法行医行为与伤害死亡等后果的最重要的法律依据。但目前对非法行医罪的司法鉴定处于无法可依、无章可循、各行其道、各自为阵的状态。

其一是没有统一的法定鉴定机构。目前,侦查机关办理非法行医案件时,有的案件委托本地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下称鉴定委员会)作鉴定,有的委托法医鉴定中心(下称鉴定中心)作鉴定,还有的既有鉴定委员会的鉴定,又有法医中心的鉴定。但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鉴定委员会是医疗责任事故和医疗技术事故的法定鉴定机构,是本地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唯一合法组织,只有它的鉴定结论才能作为认定和处理医疗事故的依据。换言之,鉴定委员会出具的鉴定意见只是处理医疗事故或认定医疗事故罪的依据,无可争议地具有法律地位。但是,非法行医者未经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的卫生技术人员,不属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的医疗事故的行为人的主体,其造成的后果不属于医疗事故。因此,由鉴定委员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认定非法行医的结论目前是缺乏法律依据的。而鉴定中心的法医学鉴定,是指具有法医学鉴定人资格、受司法机关指派、聘请或者委托、就交付的事物进行研究认定,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鉴定结论。但对非法行医罪的鉴定是否具有权威性,其法律地位也同样是不明确的。因此,在办理非法行医案件过程中,特别是存在两个部门不同鉴定意见的情况,究竟适用哪个部门的鉴定意见就显得无所适从。

其二是没有统一的鉴定标准。目前针对人身伤害案件,有《人身重伤鉴定标准》和,《人身轻伤标准》;针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残、亡案件,有《道德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鉴定》标准;针对职工工伤及职业病,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至残程度鉴定标准》;针对医疗事故,有《医疗事故分级标准》。可见,同样是人身伤、残、亡,发生在不同场合,有不同的伤残的评定标准,这些标准适用范围不同,因此其标准的宽严程度各异。在现有的一系列有关人身伤残鉴定标准中,对于非法行医至伤残亡进行司法鉴定时按何种标准作为依据,目前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一般都是由受委托的鉴定部门根据自己的相关行业确定参照标准来作出鉴定意见。由此作出的鉴定意见由于参照标准的合法性受到怀疑,其作为刑事证据的合法性、合理性也存在疑问。

其三鉴定意见的内容不统一。鉴定中心与鉴定委员会由于各自参照的标准、工作方式等存在差异,因而各自出具的鉴定意见的侧重点也是有所不同。鉴定中心的意见着重伤亡原因,而鉴定委员会的鉴定意见则着重认清责任。即使同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意见,其内容要求和文书格式也有千差万别。例如对徐忠祥、李继容非法行医的鉴定意见,宝安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认为:徐忠祥、李继容替产妇农海蓬所作的医疗措施与诱发产妇羊水栓塞、胎儿宫内窒息死亡存在直接关系。而中山医科大学法医鉴定中心的法医鉴定却对行为人的行为是否与被害人的死亡存在关系未作判断,其结论是:死者农海蓬系羊水栓塞及大出血致死。对于类似的情况,法院如何来信证据往往涉及到行为人罪与非罪、罪重与罪轻的问题。

三、完善非法行医罪的一些建议

为了解决在司法实践中对非法行医罪理解不一、难以操作的问题,改变对非法行医犯罪刑事打击不力的局面,对非法行医罪进行司法解释,明确相关问题是当务之急。我们建议司法解释必须明确如下几点:

一是明确犯罪主体的范围

明确医生执业资格是医师资格和行医行为地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执业许可症两者的统一,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则是指未取得医师资格或者执业许可证之一,或者医师资格和执业许可证均未取得。对于超出核发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的辖区进行行医的,可以成为非法行医的主体。

二是明确情节严重标准

目前理论探讨和实践中一般认为行为人的以下情节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1)非法行医时间较长的(例如可确定为三个月以上);(2)非法行医获取利益较多的(例如可确定为五千元人民币以上);(3)经行政处罚后不思悔改,仍从事非法行医活动;(4)在非法行医过程中调戏、侮辱、猥亵妇女、儿童的;(5)使用假药、劣药索骗患者的;(6)行医行为造成患者身体损害的,但达到严重伤残标准的;(7)造成患者严重伤残或者死亡,但行医行为不是伤亡后果的直接原因,只是辅助因素或者诱发原因,或者属于延误病情、加速病变的。

三是明确加重情节的因果关系

应明确“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是指非法行医直接造成就诊人的人身损害程度到达了《医疗事故分级标准》的一级乙等至二级丁等(即伤残一级至五级)或者参与程度达到了75以上;或者在导致就诊人死亡的各项原因中,非法行医的参与程度达到50—74。

明确非法行医造成就诊人死亡是指非法行医是导致就诊人死亡的直接原因,或者参与程度达到75以上,作为主要原因的。

四是明确非法行医的司法鉴定

第4篇

[关键词] 全过程管理;综合性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

[中图分类号] R197.32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 1673-9701(2014)06-0123-03

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的启用,极大提高了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利于疫情信息的分析、利用和反馈[1],是国家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各级医疗机构是各类疫情数据收集、汇总、输入的基本单元,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涉及整个系统的效率和质量。目前我国传染病漏报率为23%左右[2、3],把工业管理中的PDCA循环引入到疫情直报管理中,能减少漏报、少报、瞒报,提高管理效率和工作质量[4-6]。传染病疫情管理涉及方方面面,具有法律的强制性和严肃性[7、8],需要全过程管理才能发挥系统的功能,需要相关人员全员参与、全系统稳定运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效率。

1 纸质报告卡的缺陷

手工报告模式依赖于临床医师的主动报告,难以杜绝传染病漏报问题的存在[9]。由于门诊医师接诊量大,门诊患者就诊登记率较低,填写字迹潦草。住院医生填写出入院登记本时仅填写主要诊断,不利于住院病例传染病漏报的检查。医生对传染病报告重视不够,疫情报告意识不强,常出现字迹潦草、项目不全、迟报、误报、漏报现象。

部分患者对国家法定传染病疫情登记和报告缺乏了解,不愿意提供完整、真实的信息,配合性差,导致原始数据缺失。

纸质报告卡从填写到上报中间环节较多,容易出现延迟送达、丢失、迟报、漏报等现象,增加交叉感染的机会,同时不利于患者隐私的保护,易造成信息泄露,产生纠纷后难以认定责任。

检验科及放射科阳性登记本存在漏登现象,检查阳性结果返回科室及医生查看常出现时间滞后。疫情报告管理员往返各科室现场手工核查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本、住院病例、检验科和放射科阳性结果,耗时多,效率低,不可避免出现差错。

同一病例在不同时间、不同科室、不同医生间就诊,重复填报增加各环节的工作量,同时增加填报医生的抵触情绪。

2 在医院信息管理(HIS)系统中嵌入疫情报告系统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是政府部门公共卫生任务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医院等级评审的重要指标,如何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已经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

HIS系统是医院信息化系统的组成部分[10],涉及门诊、住院、财务、药房、病案管理等模块,并与检验科的LIS系统、放射科的PACS系统建立链接。

在HIS系统中嵌入传染病报告管理模块,建立传染病上报和管理子系统,整合各系统之间的数据。基础数据一次录入长期使用,自动传输、比对、输出结果,资源共享,避免原始数据的重复录入和人工核查比对等,有效避免报告过程中的迟漏瞒虚等问题,能及时、准确、自动地完成系统设定的传染病病例汇总、比对和结果输出,经审查后及时录入国家的网络直报系统。计算机系统的嵌入疫情疫报系统,保证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的准确、高效、无误、及时。

3疫情报告系统

疫情报告系统包括疾病诊断字典、电子传染病报告卡、门诊医生工作站项目设置、复诊传染病病例重报自动提示功能、门诊和住院传染病强制报告功能、检查结果反馈功能、疫情信息汇总功能等。

疾病诊断字典为国际统一的ICD-10疾病分类编码诊断字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7,8]需要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上报的传染病名录进行对比后,设定应上报传染病诊断名称范围,并对医院使用的ICD-10诊断字典库进行标识。

疾病诊断名称与ICD-10编码对应,格式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国疾病预防控制系统”中的传染病报告卡一致,确保医院的疫情报告卡与国家直报系统完全匹配。

门诊医生工作站内容和格式参照卫生部1996年印发的《全国法定传染病医院报告管理检查与居民回顾性调查方案》的要求设置,医生完成病人诊疗信息填写并保存后,工作站的相关信息即时储存至HIS系统数据库中。

复诊病例重报自动提示系统根据复诊病人的姓名、性别、病名等信息与数据库自动搜索比对,对有就诊史的病例,系统自动弹出相关信息,由诊疗医生判断是否为同一病例、是否继续再次报告,可大量减少重复上报病例。

门诊和住院的传染病强制报告功能保证传染病确诊时自动生成传染病报告卡,医生只有完成报告卡的全部内容的填写并保存并上报后,才能进行其他诊疗活动,杜绝传染病迟报、漏报的发生。模块还提供随时上报传染病的路径,方便医生随时上报。

检查结果反馈功能使送检医生能借助网络随时查询检查结果,便于及时诊断与报告。检验和放射结果中与传染病诊断相关的阳性结果,如致病菌培养阳性、放射科X线检查为疑似肺结核诊断等,出具检查结果的医技科室医生能够直接发送相关信息提醒送检医生及时上报,相关信息保存后系统自动生成一览表传送到医院疫情报告管理部门,疫情报告管理部门将阳性检查结果与疫情网络直报系统比对,发现未报告病例及时通知送检医生尽快诊断报告,减少传染病迟报的发生。

疫情信息管理终端由医院疫情报告管理部门管理,实时接收和打印传染病报告卡,浏览并导出门诊就诊和住院病例,浏览并接收检验科和放射科等检查阳性结果一览表,方便疫报管理员的网络直报,实时核查和监控门诊和住院病例及检验科和放射科查出传染病相关诊断病例,从技术环节杜绝漏报、迟报和误报[10-12]。

4 疫情报告管理体系建设

职责分工明确,由分管副院长具体领导,信息科等相关部门提供各种资源保障。

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人员对HIS系统中传染病报告管理模块提出具体要求。疫情报告管理人员对医院使用的ICD-10编码库中需上报的法定和监测传染病相关诊断进行标识,并提供检验科阳性结果库及放射科阳性结果项目。

疫情报告管理人员随时对HIS系统的变化进行跟踪,同时收集医生对传染病上报系统的意见及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信息工程师对有问题的软件进行修正,强化信息交流和沟通。

信息工程师提供医院使用ICD-10编码库。信息工程师对HIS系统中传染病报告管理模块进行编程并嵌入HIS系统中。

运行控制在系统之前进行全员培训,让临床医生了解上报途径和填写要求,疫情报告管理人员对系统使用熟练,对医生上报传染病随时进行指导。

5 日常管理、目标管理及惩奖机制

规范书写医疗文书,杜绝传染病漏报和迟报现象。取消送单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重报。

疫情报告管理人员每日对上报的传染病报告卡进行接收、审核、打印、上报。定期对门诊日志、出入院诊断、检验科阳性结果、放射科阳性结果等报表中的传染病诊断病例进行上报核实,及时发现迟报、漏报病例,通知医生及时补报。

疫情报告管理人员每月对上报的传染病情况进行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在院内公示。

疫情报告管理人员每月对传染病漏报、迟报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将漏报、迟报与科室质控挂钩,增强医生传染病上报意识,减少传染病漏报、迟报的发生。

6 结果及反馈管理

疫情报告管理人员通过对全院传染病直报的质量监控数据进行分析汇总,及时发现引起传染病报告卡质量缺陷的因素,将整改措施反馈并协助各科室制定相应整改目标,落实整改措施,加强监督,对整改效果进行阶段评价和终末评价。

疫情报告管理人员不定期到临床收集对传染病报告子系统的意见,并对其进行整理,提交信息工程师进行整改。

配合疾控部门对相关的传染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做好院内传染病病人的消毒隔离工作,避免院内感染的发生。

7 培训机制

对新上岗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传染病疫情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中传染病诊断标准,不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加强传染病诊断标准的学习、考试,提高诊断的准确性,减少误报的发生。

组织医务人员及时学习新发传染病的诊断标准和最新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以及医院疫情管理系统的最新变化,让医务人员第一时间更新知识,确保医院疫情报告工作的有序开展。

8 系统完善

建立疫情预报系统维护更新机制,信息系统数据库及时更新,与国家各项规定保持一致。

培训机制、管理机制、反馈机制、惩奖机制长期化,采用PDCA方法进行管理,保证疫情报告涉及的全体人员掌握最新的知识、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

建立与上级主管机关的协调机制,及时依据上级管理部门的最新要求对医院的相关管理制度、具体操作方式进行更新,并对医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

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管理具有法定的强制性,需要全员参与、全过程零误差、全系统稳定运行,需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执法、加强培训与指导、增强社会宣传,提高医务人员对传染病疫情报告重要性的认识及患者对传染病报告的依从性,杜绝传染病迟报、漏报的发生。对传染病疫情报告进行全过程管理,借助HIS系统中的模块,确定管理环节中的关键控制点,可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益,对全过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按照PDCA方法进行修正[13]。

未来条件许可,应研究医院内部的疫情报告系统与国家直报系统的互联互通,直接将数据从医院系统传输至国家系统,同时研究国家系统对基础医院的结果和差错的反馈机制及修正机制的方式和内容,以促使疫报系统的双向性。

[参考文献]

[1] 施小明,马家奇,杨功焕. 我国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对策[J]. 疾病监测杂志,2006,21(5):225-226.

[2] 施小明,马家奇,王丽萍,等. 2005年全国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情况调查分析[J]. 疾病监测杂志,2006,21(9):493-496.

[3] 刘东升,罗智江. 影响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因素与对策[J]. 中国公共卫生管理杂志,2009,25(1):29-30.

[4] 吕占秀. 现代传染病医院管理学[M]. 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 2010:139.

[5] 常金玲. 信息系统的开发及质量管理[M]. 郑州:黄河水利出版社,2005: 65-70.

[6] Krishnan MS, Kriebel CH, Kekre S, et al. An empirical analysis of productivity and quality in the software products[J]. Management Science,2000,46(6):745-759.

[7]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EB/OL].[2013-09-30]. http:///zhjcj/s9138/200804/2778e751494e40 bd9cc0 c77463c9473e. shtml.

[8]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EB/OL]. [2013-09-30]. http:// moh. gov. cn/jkj/s3576/200901/f2e5f428cea64912ba7e93c2f13dabff. shtml

[9] Brabazon ED,Farrell AO,Murray CA. Under reporting of notifiable infectious disease hospitalizations in a health board region in Ireland:room for improvement[J]. Epidemiol Infect,2008,136:241-247.

[10] 俞新莲,荣飚,林文斌,等. 其于HIS系统的传染病报告管理子系统功能设计与应用[J]. 海峡预防医学杂志,2011,17(4):64-66.

[11] 白波,王韬. 医院感染信息预警监测系统的设计与实施[J]. 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08,18(7):988-990.

[12] 国家喜,马良,陈迁,等. 综合性医院应对突发传染病的科研管理探讨[J]. 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04,14(12):1382-1384.

第5篇

关键词:心电系统;医院的作用

【中图分类号】TP30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783(2012)10-0138-01

1心电系统国内现状

随着医院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医疗收费,影像管理,检验管理,医嘱和药品管理都完成了信息化管理,但大多数医院的心电图管理都处在落后的管理状态,心电图报告不能在医院信息网络中传送,心电图检查依然是以人工传递报告为主,不能对需要的心电图永久保存。长期以来,心电图检查不能实现信息化管理,却成为大多数医院信息化建设的主要瓶颈。当前,数字化医院建设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医院在建立PACS、LIS等信息系统后,建立了以电子病历为基础的临床信息管理系统,整合了PACS、LIS等信息系统的资源,形成一个完整的数字化医院。在数字化医院的临床诊疗过程中,外科病人只需到CT室做检查,外科医生就可以立即在自己的办公电脑前通过网络浏览到该病人的数字CT片,随即高效作出诊断,为患者赢得宝贵的救治时间;但这个病人需要心电图,就需要将临床资料提供给心电图医生,心电图检查做完后纸张报告要等待人工传递,没有电子格式的诊断报告,与现代化管理的CT检查十分不协调,影响了临床工作效率。因此,在全数字化医院建设中,心电信息系统是临床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完善电子病历系统的基本要素。

2 医院应用数字心电信息系统的益处

数字心电信息系统将心电图机等无创诊断心电设备与医院信息管理系统(HIS)组成计算机网络,在病人做心电图检查时,申请、预约、收费、数据采集与传输、结果分析、报告存储和打印等工作流程实现了自动化和程序化,减少了管理漏洞和医疗差错。通过网上查询和浏览检查报告,极大的方便了医生和病人,减少了交叉感染的机会。通过报告的检索与查询,自动生成各种统计报表,提高临床工作效率。具体总结如下:

2.1杜绝了漏费:中国是个人情社会,因此导致各科室严重的漏费现象,给医院带来了很大的经济损失。通过心电信息管理系统将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收费管理(配合HIS系统的收费管理),对心电图仪器的使用网络化管理,能很好地抑制漏费现象。

2.2心电图检查工作流程、自动化:从申请单的提交、预约、收费、检查、数据录入直到出检查报告,心电信息管理系统设计了一套适合各级医院的工作流程,使大部分工作过程自动化进行。

2.3解决了心电图报告不能永久保存的弊端:热敏纸的心电图报告只能保存2年多,不符合医疗文书保存的要求,应用网络化管理心电图机可以永久存储,避免心电图报告保存时间短,占用空间大的弊端,也方便心电图报告的调阅、查询和统计。

2.4减少工作差错,节约了成本:全医院的心电图可通过网络自动传送到心电图诊断中心(心电图室),由心电图专业医师统一发放检查报告,既可以减少误差,又方便快捷。用普通A4或者B5纸代替热敏纸打印心电图报告,为医院节约大量的成本。

2.5提高临床医生的科研水平:由于心电图实现信息化管理,心电图的各种分类、心电图的查询、调阅和统计都变得非常方便。利用这些资源,心内科在人员培训、研究创新、量化管理等方面都可以很方便地开展。

2.6实现心电图远程会诊:全院建立心电、电生理数据中心后,心电图的远程会诊变的极为方便简单,可以利用视频、电话、网络、电子邮件、信件、传真等多种现代化通讯工具进行。医院可以通过心电信息系统浏览异地患者的心电图及病历资料,提出会诊意见,双方通过视频、音频等通讯工具互动完成心电图诊断,同时确定进一步的治疗方案,实现远程会诊功能。

第6篇

【关键词】 学校医院;传染病防范;管理

加强学校医院传染病管理工作, 建立传染病防控体系, 及时掌握各类传染病流行态势, 预防控制各种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将各种传染病控制在较低水平, 是高校医院控制传染病的基本目标。多年来, 吉林大学前卫校区医院重视不断加强传染病、突发事件的管理工作, 具体做法如下。

1 加强传染病防治的宣传力度, 提高传染病的防范意识

1. 1 重点在学生中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 学校学生来自五湖四海, 四面八方, 居住集中, 一旦发生传染病可波及到学校及社会, 我们根据不同季节尤其在冬春季节组织各院系的学生骨干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还通过各种宣传形式, 如发放宣传单、健康教育处方、张贴宣传画、宣传标语、健康教育讲座、讲课、咨询、去学生宿舍进行消毒和宣传等形式经常性的在各院系学生中广泛地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教育。提高了同学们的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1. 2 加强校医院医护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 在医护人员中加强《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办法》及各种《消毒技术操作规范》、传染病的诊断标准的学习和培训, 树立和增强对传染病的防范意识, 熟悉和掌握各种传染病的种类、流行特点、诊断标准、隔离期限及防治知识等。在实际工作中争强法制观念, 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操作流程, 防止交叉感染和医院感染。

1. 3 加强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工作 在每学期对临床医护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还对传染病诊断标准传染病报告时限、报告程序、传染病报告卡片的填写的要求进行培训。对医务人员进行院内感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消毒各类技术操作常规等培训。从而大大提高的全体医护人员对传染病的防范意识实际工作能力。能得心应手的应对各种传染病的发生, 及时果断地处理, 做到了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 健全传染病防控制度, 规范传染病报告程序

2. 1 规范传染病报告程序 接诊医生发现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 必须按要求和规定的传染病上报的时间和程序作好传染病的登记、检查、门诊日志登记、传染病的登记、填写传染病卡片, 送交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科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直报, 并作好各种登记, 同时作好对传染病的流调和疫区的消毒工作。

2. 2 加强对传染病管理的责任 由主管院长主抓传染病的管理工作, 并明确责任分工, 保健科分管落实具体实施各项传染病管理工作, 由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 并定期下到各科室进行传染病管理的监督、检查、登记、上报及漏报的调查工作。一旦发现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杜绝和减少传染病的传播和蔓延。

2. 3 落实消毒隔离工作 建立并严格执行门诊和病房各种随时消毒制度, 血源管理、污水、污物处理制度, 由专人负责医院感染和消毒隔离的监督、检查、督导工作。定期监测、自查,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并随时接受上级疾控部门的监督检查。

2. 4 隔离门诊工作制度 坚持预分诊制度并开设隔离门诊和隔离病房, 在春、秋、冬季重点对呼吸道传染病进行筛查和隔离;在夏季重点对肠道传染病进行筛查和隔离治疗。设专门诊室、专门通道、专医护人员等七专, 从而有效地控制了传染病的蔓延同时也防止医院内的交叉感染。

3 加强院内的检查和督导

3. 1 医院成立传染病管理委员会, 组织机构健全, 构成一整套从院到各科室到每个岗位的传染病疫情及医院感染的检测报告网络, 并实行了首诊医生负责制, 建立了完整的传染病报告程序。各科室责任到人、分工明确、层层落实。做到24 h发现传染病都能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3. 2 定期组织医护人员, 特别是重点科室(门诊、急诊室、发热和肠道诊室、处置室、化验室、口腔科、供应室等)的医务人员业务学习, 增强防控意识, 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第7篇

为了加强科室管理,落实卫生部开展的医院管理年各项政策与要求,结合我科实际情况,放射科拟开展以下一些工作:1、积极配合卫生部及医院“医院管理年”活动,进行宣传教育工作,使科内人人积极参与“医院管理年”活动。1利用早交班时间或其它时间,把卫生部及医院对开展“医院管理年”的活动的各项要求、政策、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到科室每一个人,做到人人皆知、积极参与。

2组织科内所有人员学习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积极配合及参加“医院管理年”各项活动。

2、根据卫生部及医院“医院管理年”的活动要求,结合放射科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自查工作。1检查放射科依法行医的情况,主要检查诊断报告书写、值班等工作岗位各级医师依法行医情况,主要包括医师资格、医师执业证书及其它依法行医情况。

2检查规范行医执行情况,主要检查各个工作岗位对病人的服务态度。

3检查病人进行X线检查时,对病人及家属等的防护情况。

4检查放射科诊断报告是否按要求及时发出。

5检查放射科病人预约时间情况。6自查医疗收费、一次性耗材使用及消毒情况,主要检查是否乱收费、多收费、加重病人的负担,一次性医疗耗材品是否重复使用,介入诊断手术室消毒情况等。

3、根据“医院管理年”活动要求,对科内的不足之处进行整改,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改。1进修医生、研究生、实习生及试用期医生在放射科一切医疗活动均应有本科合法行医的医师在场指导,进修生、研究生、实习生及试用期医生不排单独值班。

2放射科诊断报告只能由本科有合法行医的医师才能签发。

3规范放射科的医疗工作,要按放射科的医疗常规进行,包括阅片会诊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诊断报告签发制度,交接班制度,各项大型设备的操作制度及放射科医疗质量控制等。

4门诊透视工作岗位医师一定要按时上下班。

5尽量减少放射科检查预约时间,开展检查预约服务。尽量减少病人的检查流程。6放射科诊断报告应按要求及时发出:常规检查在30分钟内发出诊断报告,大型设备检查诊断报告48小时内发出。7加强病人X线防护工作,在X线或CT检查时,应向病人及其家属说明X线检查有危害,并对陪护家属一定要进行穿防护衣等进行防护,对于小孩性腺、甲状腺等X线敏感部位一定要进行防护。

8坚决执行市政府执行的“医疗收费”标准,不乱收费,重复收费。9严格按照一次性医疗耗材的使用原则,不重复使用,特别是CT、MRI及血管造影的高压注射器针筒,不能重复、多次使用,要按规定使用。

10加强放射科医疗消毒工作,特别是介入放射器材的消毒工作。

第8篇

(XXX年XXX月份)

据我院《传染病报告管理自查制度》及《传染病报告管理检查奖惩制度》的规定,本院传染病漏报自查小组于 XXX年XXX月XXX日开展对全院XXX年XXX月份传染病漏报自查,自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被检查科室:病房、妇产科、门诊、放射科、检验科共3个临床科室,2个辅助科室。

二、检查小组成员:XXX(院长)、XXX(副院长)、XXX(副院长、XXX门诊及病房负责人)、防保组人员)

三、检查内容: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本、各科传染病登记本、辅助科室阳性结反馈登记本、传染报告卡,各种表格填写质量。

四、检查结果:检查病例数 570例,查出传染染病3例,报告传染病 3例,无传染病漏报、迟报现象,及时报告传染病 3例,及时率100%,传染报告准确数3例,传染病报告准率 100%,传染病报告卡完整数3例,传染病报告卡完整率100%。

五、存在问题:申银仙医生主管的6个病人在出入院登记本上都没写出院日期、出院诊断、住院天数;梁致宗主管的病人有3个;廖荣获医生有一个;门诊廖荣获医生没写门诊日志;病人龙丽、黄美凤、梁日明这三位病人没写明主管医生是谁。

六、整改措施:建议各科室医务人员加大力度认真、细心学习,科室加强自查规范门诊日志的填写,病房医生要督促护士把出入院登记本填写完整,希望8月份存在的问题9月份不再出现。

 

第9篇

[关键词] 检验业务;流程;规范化管理

1.引言

随着检验医学的不断发展,各个医院开发的相关检验项目也随之不断增多,已经渗透到了医疗中的每个环节,检验结果的准确性以及及时性对于疾病的诊治以及预后观察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然而,一些疾病的检验流程相当烦杂,造成了患者对于医院检验业务服务质量的怀疑,继而产出不满情绪。可见,规范化管理医院检验业务流程是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直接影响着医院的发展。

2.医院检验业务规范化流程的界定

医院检验业务的规范化流程如图2-1所示:

图2-1医院检验业务的规范化流程图

本文研究的检验流程由相关科室医生所开的检验单为起点,也就是当病人挂号后,医生根据病人情况,开出相应的检验申请单,护士进行采样即可。当患者样本完成采集后就直接送至检验科,当班检验人员对样本进行规范化的处理。首先,检验人员要对样本进行核收,也就是将待检验的样本与检验单进行比对,确认一致后才可以接收下来。其次,检验人员对待检验的样本进行标记后,就可以借助于相关的仪器或者手工对样本进行检验处理。最后,当检验结果出来之后,不应该马上,应再次经过检验人员的审核,确定无误后才可以。

3.医院检验业务规范化管理的对策

首先,构建检验预约中心。借助于预约模式,不仅可以合理安排患者的检验时间,还可以告知患者做好特殊检验前的准备工作,例如可有效避免进餐后抽血做血脂,血糖等测定,影响检验结果准确性等状况。预约的目的是为了改变病人的到达方式和到达时间,使病人的到达更具可预见性和可组织性,使医院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更趋合理。各检查项目单独预约仅能保证该项目的资源能够得到合理的利用,并不能保证病人的检查流程比较合理。增设综合性预约岗位,将能够根据病人的检查项目,综合考虑医院现有检查资源的使用状况,合理安排病人的检查时间,从而既达到了导医的解惑作用,又协调了病人的检查时间,最终减少了病人在门诊不必要的停留时间。

其次,使用就诊“一卡通,’,基于网络技术的就诊IC卡的使用。门诊的注册、分诊、挂号、交费等手续可以实现一次性完成,大大缩短了排队等待时间。在门诊检验报告单打印处建立液晶屏幕滚动字幕系统。患者的检验报告一出来就显示在大屏幕上,故病人可清楚地了解检验时间的长短和工作进度情况。

另外,合理布局检验部门、归口服务。改变抽血、检验、取报告窗口分布在门诊部的不同角落让患者来回跑的局面,调整布局,让患者抽血、取标本、各项目的检验、取单等环节都在同一地点完成,实现“一站式”服务。建议医院将采血中心(因大部分项目由检验科检测)、取报告服务台以及临床检验项目全部由检验科统一负责。发生问题时可以在检验科内部及时调整解决,不将问题直接暴露给患者,也不与其他科室发生关系,避免了检验科与医疗科室、与患者之间的矛盾。

此外,检验报告单的有效管理。检验科化验单管理的好坏直接反映了检验科的管理水平,也影响着患者对检验科和医院的满意度。通过网络化管理,使报告单的发送和保存实现网络化,报告单通过网络直接传送到医生工作站和护士工作站,这不仅大大缩短了发放报告的时间,减轻了检验工作人员的工作量,还有效避免了化验单在部门之间流通造成的交叉感染,并且通过网络可以很方便的进行补单和查询工作。患者可以凭借取单凭证通过医院自助取单系统直接查询、打印化验单,也可以通过电话查询,或者通过外地邮寄等方法获得化验单。当然,医院应该尽可能完善医院的检验项目,比如:乙肝DNA的定量、血铅及血钙元素的检测、新生儿急诊检验等,这也直接体现了医院的水平。而且医务人员应该态度热情,充分体现亲情化的服务理念。

总之,进行医院检验业务流程的规范化管理,能够更好地保证医院的发展,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提高为病人服务的水平,满足病人就诊过程中的各种诊疗要求,为病人提供高效、准确、优质的服务。第二,适应信息化发展的需要。对现有信息系统进行整合,在规范化管理基础上建立一体化系统,实现真正的信息及时传递和共享,为管理决策提供依据,促进工作效率的提高。第三,加强对检验业务流程中知识的管理。

参考文献:

第10篇

关键词:PACS;流程;功能;优点

中图分类号:TP39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9599 (2011) 15-0000-01

PACS System Application in the Hospital

Zhao Jingxiao,Zhang Chuanyou,Zhou Xiaofeng

(Shandong Province Ju County Chinese Medicine Hospital,Rizhao276500,China)

Abstract:PACS in the hospital information system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part.In this paper,the actual situation of the hospital,analysis of the PACS system and the module's workflow features,and benefits after implementation.

Keywords:PACS;Process;Function;Benefits

一、背景介绍

PACS(医学图像存档与传输系统)就是放射学与计算机学发展的共同产物,PACS主要是将医院内现有的影像诊断设备通过计算机网络互联,将影像信息以数据形式保存,利用计算机实现存档、查询和远程诊断等,综合利用各类影像检查手段,实现资源共享,在显著提高医院工作效率的同时,将医学影像带入全数字化、无胶片化管理时代,为远程医学的发展奠定基础。现就我院实施的PACS系统的功能进行阐述,目的在于进一步认识PACS的巨大临床应用价值。

二、PACS对影像科室工作流程的优化

PACS的迅速发展为医院的信息化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平台。PACS系统主要由采集、存储和显示三部分组成,负责整个医院的各成像设备、显示设备的图像通讯和存储;PACS发展已进入大型化、分布式时代。

(一)影像科室原有模式。在未实施PACS以前,病人进行影像检查时,可以分为门诊病人和住院病人2类,其工作流程分别是:门诊病人―检查申请单―门诊交费―检查预约―影像检查―诊断报告―用药和治疗。住院病人―检查申请单―住院划价―检查预约―影像检查―诊断报告―用药和治疗。总之,原有的工作模式下,病人要得到一张影像诊断报告需要经过医生、财会人员、影像科室、预约、等候取诊断报告和取片等来回几个回合才能完成,给病人就诊带来了很大不便,且延误了时间。

(二)PACS下的工作模式。在实施PACS后,设置检查登记处和诊断中心门诊病人和住院病人进行影像检查的流程在影像科室得到了统一。其工作流程是:检查登记―分诊―影像检查―诊断报告―报告打印和发送。这样,病人在影像科室所作的检查能很快地拿到检查结果,而临床医生通过显示屏能更快地知道病人的检查结果,及时对病人做出相应的处置,为病人争取了时间。

三、PACS系统结构和功能

PACS从整体结构和工作流程上来分,主要由影像采集系统,影像存储管理系统、影像工作站系统、影像硬拷贝输出系统、网络及通讯系统等构成。

(一)影像采集系统。从各种DICOM和非DICOM影像设备采集数字图像,并将其送入PACS的影像存储管理服务器,对图像进行预处理,保证图像信息的完整性。它是PACS系统的重要部分。

(二)存储管理系统。控制PACS系统图像数据流程,将图像发送到临床医生图像诊断工作站,向临床医生提供各种类型的高质量图像查询提取服务。对图像海量数据进行管理。

(三)影像工作站系统。影像工作站功能包括支持高分辨率、多屏显示,可处理和现实任何医学数字图像,至少具备对比度、明暗度、反转、锐化、放大等图像后处理功能。支持PACS与HIS集成,可用于图像诊断报告书写与查询。

(四)影像硬拷贝输出系统。通常包括激光胶片打印和常规胶片打印。

(五)网络及通信系统。网络通信标准是TCP/IP,DICOM,PACS网络主干目前主要是千兆交换式快速以太网体系,百兆以太网直达各个工作中端。以便能满足医生图像检索的要求。

四、我院PACS业务流程和PACS主要模块

(一)人员登记。门诊患者由门诊医生工作站开具申请单,到收费处缴费后,到检查科室检查。住院患者由住院医生工作站开具申请单,生成医嘱,签名后护士抄转,再到检查科室登记。检查科室刷卡登记,可以看到患者的缴费信息和申请单信息。

(二)基本WORKLIST管理服务。它的功能是提供便利的访问工作表的方法,以实现医疗设备与登记台的通信,是连接PACS和RIS(放射信息系统)集成的重要环节。

(三)患者登记列表。相关科室主要的工作界面,所有已登记未发送报告的患者在列表中,在界面上调用图像处理和报告处理界面。

(四)影像处理。主要功能有:(1)窗宽窗位的预设和连续调整。(2)亮度、对比度调整。(3)反相(正负像)、图像旋转。(4)测量(长度、角度、规则面积、不规则面积、CT值)。(5)添加任意形式的图形或文字标注。(6)图像信息显示(可预设)。(7)DSA数字减影。(8)定位线显示。(9)图像均衡、平滑、边缘增强处理。

(五)报告处理。系统具有丰富的诊断报告模板,并可预设编辑模板,诊断医师可以依据病人病情,根据预设的模板写出诊断报告,为临床诊断提供了方便。本系统可以随时调阅病人以往的诊断报告,查看病人的诊断历史,及时了解病人的病情,为医师写出新的诊断报告提供参考。

(六)后台存储服务。支持DICOM3.0标准通讯协议,对于非DICOM设备,可转换为DICOM。

(七)影像打印。支持所有DICOM相机,支持不规则排版,可直接把图片打印。

五、总结

PACS系统的实施与应用是医院走向数字化的关键的一步,为医院带来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PACS有以下优点:(1)对于临床医疗方面,PACS提供了数字存储的图像,医生可方便快捷的读取,减少了中间流通环节,与病人以往资料对照比较,为临床诊断、治疗提供了直观的资料。(2)对于PACS检查科室方面,PACS具有巨大的存贮功能。PACS可以将影像资料永久保存,不会再发生丢失现象,并可随时打印,为医院举证提供保证。(3)对医院管理部门方面,PACS的应用与实施,提高了医院医疗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扩大了医院的影响力,规范了相关科室的工作流程,提高了工作质量。

参考文献:

第11篇

[关键词]信息化建设;自助服务;就医满意度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5.16.129

[中图分类号]TP311.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5)16-0-01

随着医院信息化建设不断发展与创新,广大患者对医院的整体服务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医疗行业各类自助式服务也由此应运而生。医院自助服务系统主要包括自助挂号、自助报告打印、自助缴费、自助查询、自助发卡等功能。本文主要就德阳市人民医院现在使用的自助挂号、自助报告打印及自助查询进行相关功能介绍及应用探索。

1 医院自助服务系统实施背景

现阶段,医院普遍存在着患者看病“三长一短”的问题,即挂号排队时间长、候诊时间长、交费取药时间长、就诊时间短,且优质医疗资源稀缺,患者在就诊过程中大部分时间耗费在排队挂号、缴费、取药、取检查报告单等环节。为提高医院门诊整体工作效率,优化门诊就诊流程,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就医满意度,使医院实现就诊电子化、智能化,让患者享受“一卡在手,通行全院”的便利,急需建设一个强大的综合自助服务系统。为此,我院于2012年10月开始建设并投入使用医院自助服务系统。

2 自助服务系统功能及应用

2.1 自助挂号

患者来院后,可在门诊大厅使用自助挂号机进行自助挂号。自助挂号的号源来自HIS系统数据库,与门诊挂号窗口人工挂号的号源使用情况同步,不会出现重号的情况,一台自助挂号机完全能替代一个手工挂号窗口。患者能在自助挂号机上以多种方式检索所需挂号医生,并了解坐诊医生信息、号源数及剩余可挂号数。患者自助挂号操作流程简便,便于初次使用自助挂号流程的患者迅速上手。现开通纸币及硬币的现金支付功能,后续会开通银行卡、储值卡、医保卡等多种结算功能。患者通过自助挂号机的屏幕提示进行操作,挂号结束后会自动打印挂号单据,患者凭挂号单到相应诊室完成就诊。

2.2 自助报告打印

患者在检验科提交检验标本后,检验科工作人员会告知患者医生完成检验报告需等待的时间。待等待时间结束后,患者可通过自助报告打印机以扫描就诊卡及手工输入就诊卡号的方式查找患者的检验项目,若检验报告已生成,会自动打印成检验报告单,并提示患者未完成的检验项目,避免患者遗漏检验报告。病人检验报告单在自助报告打印机设置为只可打印一次,避免报告重复打印,造成纸张浪费。若患者确实需要重打报告,需到指定窗口由工作人员重打检验报告。患者在整个自助报告打印系统使用过程中,只需扫描就诊卡,便能获取检验报告单,了解检验项目检查进度。

2.3 自助查询

自助查询终端可提供医院介绍、科室介绍、专家介绍、医生坐诊时间等医疗信息,为患者提供挂号选择依据,从而降低患者挂错号、漏挂号的可能性。自助服务终端还提供病人费用明细查询功能,使患者及时了解在院治疗的费用情况。此外,自助挂号终端还提供健康知识介绍、医疗知识介绍、医院就医流程等自助查询业务。

医院自助服务系统增加医院的服务窗口数量,提升医院门诊工作效率,以自助服务的方式为患者来院就医提供新的选择模式,顺应信息化发展趋势,提升患者的就医满意度。自助服务系统在满足医院常规医疗服务要求的同时,还增加了一些特色功能,为医院创造更多价值。

3 对医院自助服务系统的探索

3.1 系统易用性

易用性是自助服务系统能否被患者接受的关键因素。由于来院就医的患者对自助服务系统的了解程度及操作熟练度均有所不同,因此,自助服务系统操作界面及服务流程的设计尤为重要,系统管理员应多从患者角度出发,实地体验自助服务,听取患者意见及建议,汲取其他行业自助服务系统的开发应用经验,为患者打造一套易用性更强的自助服务系统。

3.2 系统推广

由于来我院就医的患者一部分是来自农村和偏远山区,对自助服务系统了解程度较低,加之部分患者年龄较大,其尚未完全接受医院自助服务这一新功能,自助服务系统的使用率还有待提升,如自助挂号服务上线两个月,自助挂号服务完成的挂号数只占全院门诊挂号数的10%左右,这一比例并未达到预期目标。对此,医院可通过电视、广告、网站、现场宣教等传播方式,加强自助服务系统的推广力度,提升其在广大患者中的影响力,让广大患者接受自助服务系统,在来院就诊过程中能更好地享受自助服务功能,从而让自助服务系统在医院整体运转中起到更好的作用。

3.3 系统监管

由于自助服务系统是由患者独立操作的服务系统,因此,保障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保密性尤为重要。医院必须加强对自助终端设备的管理,防止硬件设备的人为破坏、丢失及患者个人信息的外泄,并加强系统安全建设,优化系统运行的稳定性,保障自助挂号机运行的良好环境,将其安置在便于人员流动的位置,避免出现挂号人员拥挤等现象。

第12篇

【中图分类号】d919.4;r72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9297(20__)02—0093—03

案情简介

陈某,男,20__年8月1日生。其母王某(1975年9月生)于

1999年10月底怀孕后(末次月经1999年10月31日,预产期

20__年8月7日),从20__年5月11日孕28 起至20__年7月

26日孕38 ,先后12次到杭州市某医院进行产前检查,其中于5

月11日、7月5日、7月26日进行了胎儿b超检查,b超检查均

报告未见胎儿有异常情况。

20__年7月27日王某因“停经38 、浮肿1月,血压增高半

天”入住杭州某妇产科医院待产。入院后,一般情况可,胎儿b

超检查提示:roa,活胎,胎儿后颅窝积液、宽约1.0 cm。20__年

8月1日行子宫下段剖宫产术,产下陈某,手术经过顺利,新生儿

无畸形,一分钟、五分钟apgar评分均为10分。8月10日王某

出院,出院诊断:(1)孕2产1,孕39周,roa,难产,活婴;(2)中度

妊高症,巨大儿,轻度贫血。20__年8月14日和8月29日进行

产后访视,产妇情况和新生儿情况均未见异常。

产后数月,家属发现陈某神情呆痴,呼唤无反应。20__年1

月9日陈某在杭州某儿童医院行脑干听觉诱发电位测定提示异

常。20__年2月16日陈某又在该院行头颅ct等检查,3月2

日医院诊断:“先天性脑积水?”、“先天性脑发育不全?”。20__年

5月8日陈某再次在该院行头颅ct检查,ct检查示脑积水(梗

阻性)、脑发育不全,诊断:先天性脑发育不良(脑积水)。20__年

5月13日陈某在杭州某大学附属医院行头颅ct检查后诊断:

先天性脑积水、脑发育不全。20__年6月17日陈某因先天性头

颅增大、发育缓慢到上海某大学附属医院就诊,头颅磁共振检查

示先天性脑积水,诊断:先天性脑积水。

原审情况

20__年4月1日陈某、王某以杭州市某医院在对王某提供

的产前检查医疗服务中行为失职,致使应该检查出来的陈某先

天性脑积水未能检出,导致陈某出生时就成为残疾人,让原告蒙

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为由,向杭州市某基层法院提起

诉讼,要求被告杭州市某医院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各项损失共

431 190元。法院组成合议庭后先后4次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双

方争议的最主要焦点是陈某的先天性脑积水是形成于出生前,

还是出生后。原告方认为陈某的先天性脑积水形成于出生前,

原告向法庭提供了其自行委托的浙江法会司法鉴定事务所对陈

某的人身检验报告,该司法鉴定事务所的鉴定结论认为陈某患

先天性脑积水、先天性脑发育不全的诊断正确,先天性脑积水在

胎儿时即在出生前已经形成,可综合评定为五级伤残。但该鉴

定结论所依据的材料均是陈某出生7个月以后医疗机构的病历

资料和医疗诊断证明书,不包括王某产前的4次胎儿b超检查

· 94 ·

记录。被告认为陈某的先天性脑积水形成于出生后,王某产前

的4次胎儿b超检查与原告的鉴定结论明显不符。被告依据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1条,经原审法

院准许,聘请两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

二医院的神经外科主任医师和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超声医学副主任医师),出庭就本案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他

们同时对陈某的人身检验报告提出质疑,要求原告委托的鉴定

人回答确定陈某在胎儿时即出生前脑积水已经形成的依据。原

告委托的鉴定人对此未予答复。被告因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8条,向法院提出申请重新

鉴定。

原审法院认为被告的证据即王某产前的4次胎儿b超检查

记录不足以反驳原告的证据即陈某的人身检验报告,“后者证明

力明显大于前者,故被告要求重新鉴定的申请,本院不予采纳”,

“被告方提供的证据不足反驳原告提供的证据的效力,不能证明

其医疗服务行为符合医疗规范及排除因果关系,故被告应承担

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20__年11月6日原审法院公开宣判被

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161 305元。

被告不服原审判决,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再

次提出申请重新鉴定。

鉴定情况

应被告申请,二审法院委托浙江省医学会进行鉴定,医学会

接受委托后随机抽取了神经外科、超声医学、妇产科、法医等专

业的7位专家组成鉴定组。专家鉴定组认为脑发育不全性脑积

水是脑积水中最严重的一种。可见于能生存的婴儿,出生时可

不显示头颅增大征象。大脑皮质为胶质组织构成薄壳,尚有基

底节,但纹状体及丘脑发育不全,而脑干和小脑大体正常,余下

空间为大量脑脊液所填充。出生后不久因脑脊液吸收障碍致头

颅迅速增大。头颅透光检查或ct扫描可确诊。

b超产前不能确诊为脑:请记住我站域名积水的依据:(1)脑发育不全性脑积

水,出生时可不显示头颅增大征象;(2)陈某在胎儿时杭州市某

医院进行的3次产前常规b超检查均未提示其脑积水已经存

在;(3)某妇产科医院20__年7月28日对王某所作的产前常规

b超检查及摄片均未提示胎儿有脑积水征象;(4)陈某出生医学

证明书上对健康状况的记载;(5)孕产妇保健手册上对新生儿出

生情况和两次产后访视(产后半个月及一个月)的记载均未发现

陈某有脑积水的情况;(6)某儿童医院根据陈某出 生后7个月的

医学影像学检查尚不能确诊先天性脑积水。

20__年5月30日浙江省医学会作出鉴定结论,其中鉴定分

析意见为:(1)依据法院提供鉴定的医学资料,考虑陈某为大脑

发育不全伴脑积水,其脑积水系大脑发育不全所致;(2)大脑发

育不全所致的脑积水是有一定的发展过程;大脑发育不全在胎

儿时可以没有异象;杭州市××医院产前检查(包括临床及

b超)的结果未见异常,故不能确诊为脑积水;(3)根据× ×妇产

科医院的各项检查不能在产前确诊为脑积水。

二审情况

被告在上诉中认为向原审法院提出申请重新鉴定是承担其

举证责任,原审法院不予采纳在诉讼程序上对被告是不公正的,

非法剥夺了其抗辩的权利。原告提讼是基于先天性脑积水

可以通过产前对胎儿的b超检查发现这一推定。王某产前在被

告处作过3次胎儿b超检查,因此被告的产前b超检查服务与

法律与医学杂志20__年第11卷(第2期)

陈某患先天性脑积水这一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存在和被告有医

疗过错存在。但是在临床医学上,先天性脑积水并非一定在胎

儿时就已形成,也可在出生后形成。如果陈某在胎儿时没有脑

积水征象,被告是无法采用b超来诊断的。陈某在胎儿时有脑

积水征象是原告要求被告承担民事责任的事实基础,而王某产

前的4次胎儿b超检查均未见胎儿有脑积水征象。原告提供的

鉴定结论所依据的材料均是陈某出生7个月以后形成的,不能

支持陈某的先天性脑积水在胎儿时即在出生前已经形成的鉴定

结论,而且被告聘请的专业人员也对该鉴定结论提出了异议。

原审法官不能在不具备医学专业知识的背景下不考虑专业人士

的意见即主观武断地评判并裁决认为王某产前的4次胎儿b超

检查记录不足以反驳原告的人身检验报告。

二审法院在第一次开庭审理中经合议庭当庭评议,准许被

告进行重新鉴定的申请。并依法委托浙江省医学会对陈某脑积

水病症于胎儿时间的征象表现如何,孕期产前检查过程中是否

应该或可以检查确认等事项进行鉴定。

二审法院认为“浙江省医学会出具的鉴定结论系其组织相

关专家依照法定程序及专业知识得出,根据该鉴定结论,杭州市

××医院在该医疗检查过程中并无过错,可不承担赔偿责任,故

陈× ×、王× ×要求杭州市× ×医院赔偿的诉讼请求本院依法

不予支持。原审法院所作事实认定有误,实体判决不当,依法应

予改判。”20__年9月8日二审法院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驳

回陈某、王某的诉讼请求。

申请鉴定对法院处理医疗纠纷的影响

原审法院与二审法院截然不同的判决是依据了两个内容不

同的鉴定结论。对于涉及有科学技术知识背景的案件,由于法

官一般缺乏某一方面的专业知识,需要由该领域内的专业人员

作出鉴定结论,这是法官判断证据证明力的一种方法,获得心证

的一个手段。申请鉴定即申请获得证据,是当事人提供证据的

一种表现形式,因而可视为当事人举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在医疗纠纷诉讼中,医院

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

承担举证责任。因此本案中医院提出申请鉴定,实质上是医院

承担举证的行为责任,医院如果举证不能的,将承担不利诉讼后

果的结果责任。

由于原告不同意被告依据王某产前的4份胎儿b超检查记

录对其所提供的鉴定结论所作出的抗辩,而这4份b超检查记

录记载的是一些医学术语和检查数据,法官作为司法裁判人员

又不具备医学专业知识背景,因而无法评判医院的举证是否能

证明其医疗行为与陈某的脑积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

过错,因此,被告作为负有举证责任的医院,应当向法院申请重

新鉴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

28条,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

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至于判断一方的鉴定结论足以被对方的证据反驳的,这需要根

据鉴定的问题所属的科学技术领域以及鉴定使用的技术手段来

分析,这是一个技术标准问题,需要由具备该专业知识的人员来

评判。从本案来看,原告提供的鉴定结论是依据陈某出生7个

月以后医疗机构的病历资料和医疗诊断证明书来确定其在胎儿

时即在出生前脑积水已经形成,这明显与被告作为证据提供的

王某产前的4份胎儿b超检查记录相互冲突,而且被告聘请的

法律与医学杂志20__年第1l卷(第2期)

两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在一审中也对原告的人身检验报告提

出了异议。正是原审法院不采纳被告重新鉴定的申请,致使被

告承担了举证不能的结果责任。而二审法院合议庭经过评议后

认为被告申请重新鉴定是承担其举证责任,否则,剥夺了被告的

· 95 ·

抗辩权利,有违程序公正。故当庭口头裁定接受被告的申请。

二审法院通过重新鉴定,依据新的鉴定结论判断证据的证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