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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愿承担责任书

时间:2022-07-04 23:47:4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个人自愿承担责任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个人自愿承担责任书

第1篇

外出安全责任书(一)

20XX-20XX年度第二学期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艺术设计系xx级艺术设计各班河南林州太行山春季写生责任书。

外出写生期间应严格遵守写生纪律,基本规定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守《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生手则》;外出写生为艺术设计系教学大纲的指定课程安排,如不参加,需县级以上医院开7天的正规病假单,并出示病历,除此情况,不参加者均按旷课处理,不给学分,并且重修此课程。

3.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活动;不得因个人因素延误写生的进程。

4.听从带队教师和管理人员调遣管理;不服从管理者,有擅自行动;不在指定地点居住;寻衅闹事等行为,写生回校后均给警告以上处分。

5.按照规定路线活动,不得脱离队伍单独行动。

6.团结有爱,互帮互助,文明修身,形成一个良好的集体氛围。

7.遵守社会功德,不得与当地群众及外校学生发生口角和冲突。

违反以上规定,不能履行义务者后果自负!

艺术设计系

20XX年3月22日

外出安全责任书(二)

根据我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风景园林专业学生现有外出写生的课程安排。为了维护我院正常的教务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依据教育部实施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责任书。

1、学生在外出写生期间应按照带队老师的要求完成相应的课程作业。

2、学生应遵纪守法,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尊重当地的风俗人情,不毁坏居住地的公共财物;不得从事或参加有损大学生形象,做出社会公德谴责的事情。

3、学生在外出写生期间,不准酗酒、打架斗殴、赌博等违纪行为,晚上9点前必须参加点名报到;不准未经允许擅自离开驻地;

4、考察期间不能进行游泳、下水嬉戏、高空玩耍,去游乐场等地尝试挑战性游戏活动等,以确保人身安全。

5、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擅自离开写生队伍的,系部追究违纪责任;由此引发意外事故,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6、逃避写生擅自回家者,由学生家长负责督促催回。否则,学院将追究违纪学生的责任,并按照学院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处分;由此引发的意外事故,概由学生自行负责。

7、集体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如遇特殊情况,需先向班长报备,并得到带队老师的许可。

8、按照带队教师安排在具体的写生点进行写生,未向带队教师申请得到允许而擅自改换具体写生地点,如发生安全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

9、学生外出写生期间需随身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

10、对于违反上述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及公共场所、考察地秩序,侵害他人权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经核实,将报告学校,予以开除学籍处分。并按照当地法纪法规追究其责任。

11、对于违反上述规定,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依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相应处理。

12、经系部批准不参加统一外出写生而在本地选择相应地点完成写生的学生,期间的安全责任按以上有关条文执行。

13、其他违纪情况,根据发生性质及严重性,违纪处分并扣除外出写生课程学分。

14、时间20XX年7月14日-----20XX年7月29日

15、签订安全协议,家长短息回复。

1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学生办公室一份,学生本人一份。

17、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第____组

20XX年7月

外出安全责任书(三)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学院有关安全工作管理规定,切实加强艺术设计系安全管理,确保实践性教学计划的顺利完成,同时为提高学生的自防、自卫、自治、自救能力,创建安全、稳定的外出写生秩序。现结合系部实际情况,由系部与参加外出写生的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外出写生期间,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严格遵守《艺术设计系关于〈艺术采风〉课程外出写生的管理规定》。凡因违反造成人身伤害或设备、设施损坏的,由学生本人负责并承担赔偿责任。

二、遵守当地管理规定,尊重当地的风俗及民族习俗。如有违反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三、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擅自离开写生队伍的,系部追究违纪责任;由此引发意外事故,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逃避写生擅自回家者,由学生家长负责督促催回。否则,学院将追究违纪学生的责任,并按照学院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处分;由此引发的意外事故,概由学生自行负责。

五、按照带队教师安排在具体的写生点进行写生,未向带队教师申请得到允许而擅自改换具体写生地点,如发生安全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

六、增强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贵重物品,注意食品卫生和医疗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视情况报相关机构处理,学生承担相应责任。

七、学生擅自下江河湖塘洗澡、游泳、不遵守交通规则等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学生本人承担后果责任。

八、学生因打架斗殴、酗酒赌博、或擅入营业性舞厅、夜总会等场所从事不健康的活动而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与治安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学院和系部按纪律规定进行处分,违反国家法纪法规的由公安、司法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经系部批准不参加统一外出写生而在本地选择相应地点完成写生的学生,期间的安全责任按以上有关条文执行。

十、此责任书一式两份,系部、学生各持一份。此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应)。

系主任签字:

学生签字:

系部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外出安全责任书(四)

为了保证伊宁县阿热吾斯塘乡中学学生在五四外出活动中平安快乐的学习、参观,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对学生遵纪守法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知识教育,本次外出学习参观特与学生及家长签定如下协定:

一、带队教师的责任和义务

1、制订外出学习参观方案,作好部署安排,确保学习参观活动顺利实施。

2、带队老师应树立高度责任心,认真负责,高度重视学生行程安全,视学生如子女,关心照顾好每一个外出学生,负责学生人身安全,生活管理。

3、学习参观期间禁止学生私自请假外出,定时清查学生在位情况,带队老师必须坚守岗位,随时掌握学生动向。

4、禁止学生在休息期间乱与小商贩沟通,防止上当受骗,必要时可统一带队购买。禁止乱吃不卫生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5、教育学生注意自己的行为举止,讲文明礼貌,保质保量安全完成参观学习活动。

二、学生注意事项

1、在活动中严格遵守纪律,不参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不擅自单独活动,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须给带队教师请假后结伴活动。

2、在活动的过程中,一切行动听从带队教师、带队学生的指挥,时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每时每刻要注意安全,不到有危险的地方去。

3、活动时学生在老师的带领下有组织、按顺序开展参观学习活动。

4、在活动的过程中,互助互爱,相互关心,处理好同学之间的关系。

5、在活动中遵守纪律,遵守时间安排,准时在指定地点集中出发,并安全准时的在返回指定地点集中。

6、注意防火、防盗、防骗等其他安全事项。

在活动中如有违反上述条款的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违反学生本人负责。

带队领导及教师签名:

家长签名:

参加活动学生签名:

外出安全责任书(五)

XX大学XX院XX级XX专业X班,计划到XX进行游玩并露营。为了提高全班同学的安全意识,保护集体活动过程中学生的人身安全。凡参加本活动的同学必须签定安全责任书。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是自愿参加外出活动,在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令和校纪校规,不参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并按照活动负责人的统一安排开展活动,不得单独行动;

(2)在活动中注重礼貌待人,体现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展现重大机械雄风风采;

(3)禁止在山林等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野炊,用火,注意防盗、防骗等其它安全事项;

(4)严禁在危险场所从事活动,不得到险要地带游玩;

(5)乘车时请勿任意更换座位,头、手请勿伸出窗外,上下车时,请注意来往车辆,以免发生危险;

(6)积极协助活动负责人做好相关的安全事宜,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此活动目的在于提高班级的凝聚力,希望同学们都能参与。在活动中要互助互爱,相互关心,处理好同学之间的关系。

再次申明:本活动的参与本着自愿的原则,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本人自行承担

责任书经学生签名后生效,有效期为此次活动的全过程。

第2篇

(1.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江苏 常州 213002;2.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卢湾分院 上海 200020)

摘要:教学质量包括责任主体、责任履行、责任分析和责任监管等四个方面。教学质量提高的核心是责任的履行和监管,因受能力技术因素的影响,形而上的仍然是伦理道德问题。鉴于质量监测评价系统的信息化尚未普及,责任溯源需要理清责任在谁、责任是何、责任为何、责任标准、责任范围、责任时间等六个元素。责任监管的关键是要事前编制责任矩阵,明确个人或部门责任,如此才能对责任的履行做出比较客观公正的评价。

关键词 :教学质量;责任主体;责任履行;责任分析;责任监管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4)09-0130-05

作者简介:华危持(1951—),男,江苏常州人,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副教授,教学督导研究室副主任医师,研究方向为卫生职业教育、卫生信息管理、教学质量监控。

教学质量与责任主体

(一)教学质量

教学质量不是一个固定不变、明确具体的概念,而是不断提升、动态变化的概念。教育家布卢姆对教学质量曾有过描述:教学质量指如何向学生提供线索或指导;学生参与(外显地或内隐地)学习活动的程度;以及如何给予强化以吸引学生学习。教学质量指的是教学对学生达到预期教育结果的促进程度,包括学习活动是否合理和恰当,是否考虑了学生的特征(如年龄、先前知识、动机等)等,涉及众多的教学因素,特别是教师对学生和教学内容的处理、对学习任务和教学活动的有效组织等。按照现代教育观,教学质量指的是教学双方及社会各界对教学效果的满意程度,这是一个比较抽象的概念,也是要求较高的描述。由于满意度是不断充实、完善和深化的,因此,教学质量的内涵是不断改进、优化和提升的。由于评价主体(教学双方和社会各界)多元化,教学质量的评价标准也是多维的,因而教学质量的优劣也不是单方面能够认定的。

教学质量的概念随时代的发展而不断演化,由此引发了人们对承担责任主体的重新思考。

(二)责任主体

教学质量的责任主体是谁?这是涉及责任溯源的根本问题。有人认为,教学质量的责任主体是学生,主导是教师,主管是学校领导。将学生置于责任主体的位置上,有其一定的道理和法律依据,因为学生的主要责任就是学习知识,增长才干。学生学得好,才干增长快,教学质量就好。但学生是分年龄段的,不同的年龄段,承担不同的民事责任,在学生未成年之前,将教学质量的责任主体置于学生身上,既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也不符合教育规律。对于无能力承担民事、刑事责任的学生而言,教学质量的责任主体不应在学生,而应在教师和学校。前面有关教学质量的描述,强调的是立足于学生,“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用适当有效的方式,组织、指导并帮助学生学好知识,增长才干,教师是教学质量的主要责任人。

将教师作为教学质量的主要责任人,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为依据的。教学质量的其他责任人,实际上包括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所有人员,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为依据的。但教学不同于教育,适龄学生的教学场馆主要在学校,学校所有教职员工(包括学生)都是教学质量的责任人,只不过由于教学任务的分工不同,承担的责任有所区别。不能将教学质量的责任认为仅仅是具有教师身份人群的责任。实际上,从校长到学生,从教学行政管理人员到实验实训室的仪器设备管理员,对教学质量都负有不同程度的责任。但就某一分工而言,责任有所侧重。因此,教学质量的责任溯源,可以映射到校园中的每位个体。

(三)相互关系

认可教学质量是教学双方及社会各界对教学效果的满意程度,实际上就在教学质量与责任主体之间建立了内在联系。教学质量是教学双方共同关心的培养与成长的大事,责任共担,成效共享,质量互评,教学相长。教学质量的责任溯源,可以追溯到教师方面、学生方面、管理方面或领导方面,而非单纯是某类教学群体的责任。这种内在关系是客观存在的,随着信息化社会的发展,远程教学和网络课程、“云课堂”和“大数据”式教学信息技术的普及应用,责任主体各方对教学质量的贡献份额和程度不断发生演化,使教学质量的责任溯源显得十分重要并能发挥有效的导向作用。当研究某项教学质量问题时,依据内在联系,通过责任溯源,可以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

责任履行与质量监控

(一)责任履行

教学质量的责任履行从设岗分工开始。担任某一教学岗位角色的人员,如专职专任教师、班主任、职能处室负责人、党政领导干部等,从上岗之日开始,就肩负相应的责任。没有质量的责任,等于没有上岗,也即没有履行责任。因此,所谓责任,均有某种质量标准要求。为了达到责任人(至少)应该达到的教学质量标准,学校常采用师德师风思想道德教育、制定各级各类教学人员规章制度、签订教学任务(质量)责任书等作为要求,促进和衡量不同角色的责任履行。

责任履行的基本原则是“按需设岗,定岗定编,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各守其责,按劳分配”。为了清楚地看出某类教学角色担当的责任,笔者整理出高职院校四类教学人员应该履行的责任,以便分析问题。

教学行政管理人员的责任 归纳起来,有如下四种:规划责任(专业建设、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遴选),行政责任(教学组织、管理体制、规章制度、项目执行),保障责任(师资队伍、设施设备、实验实训、成本效率)及质控责任(备课授课、作业辅导、实践教学、检查评比)。

专业教师的责任 归纳起来,有以下四个方面:培养责任(培养学生具备一定的专门知识、能力和素质),研究责任(学习研究发现真理、增扩知识和开发新技术),质控责任(对教学质量提高和不断改进承担义务)及社会责任(以教师的身份和角色发挥社会文明促进作用)。

专业学生的责任 归纳起来,有以下四项:学习责任(学习专业知识、技能,具备专业素质),成长责任(成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社会责任(道德文明、理想信念、遵纪守法、就业创业、身心健康)及安全责任(学习生活、交通交友、实训实习、饮食运动、公共财产等安全责任)。

教学督导员的责任 教学督导员队伍是一个特别的群体,其工作的性质和特征决定其承担以下四项责任:监督责任(通过调研,实施督教、督学、督管和质量测评),协调责任(协调师生之间、师生和管理部门之间、各部门与学校领导之间关系),指导责任(发现问题、指出缺点、分析原因、总结经验、信息反馈)及参谋责任(研究教学热点、难点、疑点问题,提供解决方案报告)。

问题是,在现实教学活动中,各种角色的责任履行能否做到“各司其职,各守其责,各尽所能”,即责任履行的程序、质量、成效能否达标?如果不能达标,责任不能有效履行怎么办?由谁监管(监管主体)?怎样监管(监管方法)?监管到何种程度(监管力度)?监管中发现问题怎样处理(监管成效)?这就涉及责任溯源的基本任务。

(二)质量监控

教学质量监控的任务之一是责任溯源。学校采用建立“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对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教学质量监控涉及上述五个基本问题,即监控主体、监控方法、监控时间、监控力度及监控成效。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如果仍沿用传统的教学督导模式,已经不能满足责任溯源的要求。此处提出的改进对策是:监控主体的多元化,监控方法的网络化,监控力度的过程化,监控时间的常态化,监控成效的公开化。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五化”的目的是创建新型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和运行机制。由于教学质量的责任履行包括明确的或隐含的多种影响因素,又因为责任履行是分层交叉和延续不断的,因此教学质量的监控与评价必须是全程的、动态的、综合的。

总之,现代化职业学校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应该以动态需求为关注焦点,由骨干起带头作用,让全体师生参与,视过程为管理重心;据全局选监控方法;将改进当永恒目标;依现状做未来决策;讲服务求社会支持,从而创建富有职校特色、行之有效、多元参与的责任溯源体系。

(三)相互关系

责任履行和质量监控是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责任履行属于“内化自律型”质控模式,质量监控属于“外界控制型”质控模式。“内化自律型”质控模式依据内化的理想或榜样改进教学行为,使其达到满意的质量要求,如一系列的自觉行为和积极进取,一旦发现没有达到理想满意度,会诉求自律自强和自尊自立,以提升教学质量。“外界控制型”质控模式依赖外力制约或控制规范教学行为,使其达到某种质量标准或要求,如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和一整套的教学规范,一旦违反质量标准、要求或规范,即给予责任追究、处理或处罚,以重返正确轨道。

在教学质量的责任溯源过程中,两种质控模式交替进行,互为补充,缺一不可。没有“内化自律型”质控,许多职责将形同虚设,责任溯源将无从落实;没有“外界控制型”质控,责任履行将失去规范和约束力,责任溯源将无标准衡量。犹如道德规范和法律制度并存,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一样,“内化”与“外控”质控模式,共同保障教学质量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责任分析与客观评价

(一)责任分析

责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特有产物,是精神文明的特征性表现。责任既是教学规章制度明确强调的现实诉求,也是教学思想道德提倡的长期目标。责任是一种心理活动,也是一种伦理思维。责任因其复杂的社会背景、隐含的道德义务和内化的能力而具有多种涵义。

责任在现实社会中具有以下涵义:

责任代表一种能力和意志 敢于承担某种责任,意味着具有某种能力和意志,凭借能力和意志能够实现某项指令性任务。

责任代表一种义务和信誉 敢于承担某种责任,意味着自觉自愿履行义务,即使未能及时履行义务,也敢于对自己所做事情的后果承担应尽的责任。

责任代表一种担当和惩罚 敢于自责和担当过错或过失,承担追究的相应责任,包括赔偿、弥补或接受处罚等。

从上述责任的涵义可以看出,履行某项责任时,必定处在一定阶段的社会关系中。履行某项责任时,实际面临六种基本问题:责任在谁(责任主体:个人或团体);责任是何(责任内容:人、事或后果);责任为何(责任目标:为谁负责、服务于谁);责任咋定(责任标准:直接的、间接的、可预见的);责任区域(责任范围:相应行为与责任领域);责任时段(责任时间:承担责任的规定时间段)。

责任分析就是针对具体的责任,从上述六个方面(简称“5w1h”,即解决who、what、why、where、when、how等问题)分析一定阶段的社会关系,一般即可对责任进行溯源。

(二)客观评价

责任溯源的方法之一是对责任问题进行客观评价。提倡客观评价,就是提倡实事求是,即不掺杂个人主观因素,该怎样就怎样。就是注重现状事实和责任阶段的各种社会关系,以及责任事件和当事人在特定教学环境中产生的客观效果。

责任一词具有多种涵义,若将责任从溯源的层面进行分类,可大体分解成六类:

第一,追溯性责任,即可以追溯或回顾的责任。

第二,前瞻性责任,即责任人主动承担的责己之任。

第三,地位平等者之间的相互责任,即共同承担的责任。

第四,地位不平等者之间的非相互责任,即上下级之间的主从责任。

第五,教学各方均应承担的自然责任,即公共责任。

第六,契约责任,即在专项教学责任书上签字的责任,等等。

可见,责任有正副主从关系,有连带映射关系,有大小轻重关系。这主要源于责任人的个人能力、身份地位和岗位职权。客观评价某项责任,尤其是追究评价某项责任时,不能简单地将责任说成是领导责任、管理责任、教师责任、学生责任、学术责任、安全责任、教育责任或督导责任,等等,而要指出责任的类型、性质、根源、影响因素及所产生的后果,使人心服口服,起到正本清源的作用,更要指出纠正的对策、路径和方法。

(三)相互关系

责任分析和客观评价是责任溯源过程中的两个重要环节。正确的分析和客观的评价可以为教学质量找到科学的解决方案。有的学校采用简单的方法,将全校的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各个处室和具体个人,进而签订“目标责任书”。从形式上看,似乎“责任到人,管理有方”,但从运行情况看,实际上是:有责任分解,无责任分析;有责任条款,无责任轻重;有责任考核,无责任追究;有责任奖励,无责任处罚。尤其是养成一种“眼睛向下查责任”的工作作风,以为责任分解了,就是责任落实了,上级完不成的任务,责任全在基层,哪个部门没有尽责,扣罚哪个部门奖金。奖金发放后,所有负责任的、不负责任的、失责的、欠责的、违责的都没有得到客观评价,第二年重新签订“目标责任书”,开始往返式循环。可见,有责任分解,无责任分析与评价,就是不负责任的管理。完全依赖签订“目标责任书”,不对责任进行溯源和评价,尤其是不想办法解决责任落实中已经发现的困难和问题,就会屡犯教学质量上常见的错误。

责任矩阵与责任管理

(一)责任矩阵

追溯责任的基础,有赖于责任的早期规划设计与分工安排。事实上,没有教学质量的早期规划安排,也就没有教学质量的后期责任溯源。因此,落实教学质量的第一步,就是要对所有教学人员的角色分工进行总体设计安排,明确各自的责任。现实中常用责任矩阵图,责任矩阵图是用来进行教学人员责任分解的有效工具。

教学质量的责任矩阵图实际就是将m×n个元素排成m行(横排是行)、n列(纵排是列)的矩形图,称为m行n列的矩阵图。责任矩阵图如图1所示,责任矩阵编号如图2所示。

责任矩阵中横向(m元素)为教学项目,也可以是专业建设、课程教学、实验实训项目或教材开发等,纵向(n元素)为教学人员或职能部门名称,纵向和横向交叉处填入的符号(a11,a22,…,amn)表示项目成员或部门在某个项目中承担的相应责任或职责。图1和图2中使用的是数学符号,每种编码符号代表一种责任,该种责任可用另文描述,便于计算机系统统一管理和责任溯源,或采用象形符号便于提示责任人并执行。

科学的责任矩阵是由线条、符号和简洁文字组成的图表,借助常用办公软件不但易于制作和解读,而且能够较清楚地反映出项目各部门之间或教学人员之间的工作责任和相互关系。

责任矩阵可以与工作分解结构法(WBS)结合使用,如制定教学行政管理部门的“目标任务责任书”和实施性“专业建设方案”责任矩阵、“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责任矩阵,乃至某项专业课程教学活动的责任矩阵等。通过责任矩阵关系图,教学团队中的每个成员角色都能明确肩负的责任和面临的问题(“5w1h”),明确责任的边界范围、时间节段、主辅协从、轻重缓急,从而做出相应的决策、咨询、培训、行动、执行、质控、建议或通报等。

(二)责任管理

责任矩阵的编制可为责任管理奠定扎实的基础,管理部门可以随时知晓某项责任的履行进度和负责程度。凡进度顺利和责任履行成效明显的优秀人员,可以安排从事责任重大的工作,或予以奖励,或安排旅游疗养等。节省的时间和资源可用以开发新的教学创新项目,提供新的质量服务。凡进度不顺或履责有困难和问题的人员,可以采取促进或帮扶措施,预防责任事故的发生,避免事后追究的被动局面。

责任管理需要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在“大数据”时代,教学质量的编码信息可以全部进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为责任溯源提供质量和效率。

教学质量的责任管理不同于一般的项目管理,除了具备一般项目管理需要的元素和特征外,还需要有人文社科如心理学、伦理学、社会学、关系学等方面的管理知识和经验。因为责任、责任心、责任意识、责任担当等在本质上都是针对文化水平、教育程度、道德观念、人生价值观不同的人员进行管理,而不是对物的管理,管理的对象比较复杂,管理的内容难以限定,责任的标准不断变化,因此,责任管理需要责任矩阵的帮助,对责任管理有待开展深入的研究。

(三)组织机构

就目前高职院校的教学督导组织机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技术方法及运行机制而言,开展教学质量责任溯源的综合能力仍显单薄。

第一,由于历史的原因,原先建立督导机构的初衷仅是满足于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

第二,社会转型时期教学质量的影响因素比以前更为复杂。

第三,“中国梦”的实现需要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支撑,诚信社会、责任伦理、反腐倡廉成为当下人们的共同追求。

教学督导工作要跟上时展的变化,需要更新理念,重塑威信,引进技术,改变方法,拓展范围,采用科学的工作模式,将教学督导室的工作职能转变为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的工作职能,才能适应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的发展需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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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内部承包作为一种新的经营方式,具有全新生命力,已被很多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简单内部承包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简单内部承包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简单内部承包合同范文1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劳务部一事,签订如下协议:

1、承包内容

1、1由乙方承包甲方劳务部,甲方对乙方的经营实行监督管理。

乙方需向甲方缴纳60000元风险投资款,由乙方向甲方分二次缴纳:20_年1月底缴纳30000元,2月底缴纳30000元。

1、2双方在解除合同或任何情况下的合同终止时,为保证业务的延展性,乙方不能一次性将风险投资款收回,按合同终止当时的业务发展情况,分项计算留存余额。

乙方如有需要,可以个人名义向公司借款。

1、3乙方必须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时缴纳各项税款,由甲方统一向税务部门缴纳。

1、4甲乙双方合理分工,接单、操作由乙方承包的劳务部负责;

出境证明及协调职能部门关系由甲方负责。

1、5甲方如有与乙方承包的劳务部经营的相同业务,必须交由乙方的劳务部经营。

2、费用

2、1费用承担如下:

2、1、1劳务部使用房屋的房租1.5万元/年(由乙方个人承担);

2、1、2水、电、物管费用由甲方承担三分之二,由劳务部承担三分之一;

2、1、3、电话87558183的电话费由劳务部承担(该电话由劳务部专用),电话87558187的电话费由甲方承担三分之二,由劳务部承担三分之一;

复印机租金由甲方承担三分之二,由劳务部承担三分之一,纸张由各方自行提供。

2、2乙方可报销的费用:

2、2、1移动通信费:乙方每月500元,乙方聘用的一名员工每月100元;

2、2、2出差费:如在外住宿乙方每晚250元,乙方聘用的一名员工每晚150元(该费用超出部分不予报销,不足部分不补贴),出差补贴费每天50元;

2、2、3交通费:市内交通费乙方每月100元,乙方聘用的一名员工50元,出差以铁路和公共汽车交通为标准,接待客户另行商定;

2、2、4市场开拓费:按乙方开发的项目_____%提取(限一手单,二手单或三手单不再提取该项费用),如需要出境考察,项目费用另行商定;

2、2、5招待费:按乙方开发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商定。

3、工资和待遇

3、1甲方每月工资1500元,每月再行发给1500元固定奖。

乙方聘用的一名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每月工资1200元,试用期满后基本工资不变,每月再行发给300元固定奖,该名员工资金以业务量进行考考核,业务量每增加100000元,业务资金上浮500元/月。

3、2养老保险:乙方按每月1500元做为基数交纳,乙方聘用的一名员工以1200元做为基数交纳。

养老保险单位交纳部分由乙方承包的劳务部自行承担,个人承担部分个人自行负责。

上述3、4、5、6条所涉费用除房租外,均由乙方承包的劳务部开销,如劳务部尚未发生业务,该费用在乙方缴纳的风险投资款中扣除,待发生业务并分配利润后,由乙方再行补足风险投资款。

4、利润分配

劳务部自行开发产生业务后,前一次业务利润分配时间以后一次业务利润产生时为准,甲方分配利润的40%,乙方分配利润的60%;甲方提供的业务,由乙方完成的,利润分配比例为:甲方分配利润的60%,乙方分配利润的40%。

5、管理和责任

5、1甲方产生的经济纠纷与乙方承包的劳务部无关,因甲方原因给劳务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补偿;

乙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或在其它公司运作与甲方公司同样内容的事务。

5、2乙方帐务由甲方统一管理,乙方不得私设财务及开立银行帐号,对外收取的费用由甲方统一对外开具收据收取。

6、纠纷解决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的履行等而产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生效及时间

7、1本合同有效期自20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7、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7、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内部承包合同范文2发 包 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 包 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经济和社会效益,甲方决定将所承揽的工程实行内部承包,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依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_文本),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

1、承包人对本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即按本工程施工图纸的内容除业主另行专业分包项目的全部百叶制作、安装工程等均由承包人负责总承包施工。

2、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交房、包工程全部风险(含政策和市场价格风险)的全部项目。

3、承包人不得对承包工程主体工程项目进行分包,其他项目未经发包人允许不得分包,一经发现承包人擅自分包,承包人须按合同总价的10%向发包人赔付违约金,发包人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承包人于合同终止日十天内无条件退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劳务分包除外。

4、承包人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等负有完全责任。

承包人对施工现场内的其他单位、人员负有安全文明施工及安全的总包管理责任和连带责任。

二、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_)合格标准。

三、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暂定金额(大写):

五、结算及付款方法

1、结算办法:参照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的相应条款

2、乙方应向甲方上交本工程总造价的

2.5%作为甲方的管理费,用作甲方协调费。若协调费不超出所缴管理费,甲方不再收取;若超出则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摊。税金、定额测定费等,由甲方代扣代交,各种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3、本工程与建设单位发生的工程款拨付、材料供应等经济业务,均由甲方财务部门或委托人凭甲方统一印制的手续办理,否则出现所有经济纠纷与民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4、乙方向甲方支取工程款,需持甲方统一印制的本企业内部收款收据,并经甲方分管负责人和经办人签章后,报甲方主要负责人审批,待批准后到甲方财务部门办理拨款。

否则甲方财务部门可拒付。另: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去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支取工程款,更不能以白条形式支取工程款。否则甲方将按乙方支款总额的20%收取罚金,并有权利更换施工队伍。

5、拨款方式:执行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拨款方式,在建设单位工程拨款到位的情况下,扣除应上交有关部门税费等款额后剩余转付乙方。

但在下列情况下,乙方承诺甲方可拖欠乙方工程款:

(1) 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拖欠甲方工程款;

(2) 甲方尚未同建设单位办理竣工结算;

(3) 虽然甲方已同意建设单位办理竣工结算,但甲方对乙方已付款比例不低于建设单位对甲方已付款占应付款的比例。

6、竣工结算完,甲方收到业主全部结算时30天内与乙方履行内部结算,等甲方收到建设单位全部工程款后(保修金除外),甲方财务部门与乙方进行财务结算,余款在扣除保修金后一次付清。

7、因乙方原因在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并接受甲方的处罚。

七、物质供应:

1、甲方与建设单位合同约定的建设单位供应给甲方的物资,为甲方供应给乙方的物资。

2、乙方自购材料应为合格品,合格证应齐全,且应保证材料质量,出现材料质量问题应有乙方自负。

3、乙方供应的产品应为合格产品,乙方施工机具应为符合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有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机具,否则出现的一切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

八、甲方职责:

1、负责与建设单位及上级各部门联系工作,办理工程拨款,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施工手续,收缴各种税费。

2、负责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内容,协调组织工程管理工作。

3、提供业主提供的图纸,有关技术人员会同乙方参加图纸会审,对工程的工期、质量、造价、交付使用后的保修向建设单位负责,全面检查指导,督促乙方的工程进度,监督、检查乙方的工程质量、施工、技术、财务管理、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等各项工作,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勒令乙方限期整改,并依据国家法律有关条款、合同及约定、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处罚。

4、负责质量检查监督,审查乙方的各类月报表。

5、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施工材料的质量、实际消耗量等,进行检查或抽查,发现有质量问题和材料实际使用量与额定消耗量出入较大时,除追究乙方相应责任外,并处以罚金,并随时更换施工队伍。

九、乙方职责:

1、乙方应严格遵守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接受甲方的管理模式及各项管理,严格按规范和施工图的实际要求施工,并按现行的施工规范标准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自觉接受上级各有关部门及甲方的质量检查、监督和管理,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向甲方负责。

2、依据施工组织设计好施工准备工作,积极组织劳动力,按进度计划组织实施,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当乙方进度、质量、安全等不能使甲方满意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损失有乙方承担。

3、负责工程的图纸会审,及时搜集整理施工中发生的签证手续,负责编制完整合格的质检、技术、安全、经济资料,参加甲方通知参加的各种会议,按时向甲方递交各类准确的报表和计划,工程竣工后及时向甲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及时准确地编制竣工图决算,在上级有关质量监督部门验收达标后,按要求向甲方及有关单位送交完整的技术资料存档,工程竣工档案资料送交甲方工程管理部一份存档。

4、按施工组织设计及甲方等有关部门的要求,自觉做好安全工作,自觉接受甲方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和指导,做到安全生产,杜绝人身设备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乙方施工期间本工程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即人身重伤事故、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大面积传染病和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等,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内容)、质量事故及违约罚款,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并接受甲方的罚款和各项处罚。

5、按施工平面布置图布置现场,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工程交工前负责施工范围内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

6、对乙方责任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无偿修理和返工,对甲方与建设单位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间内的保修项目无偿保修。

7、积极配合甲方催要工程款。

8、甲方与业主所签订合同中承包人的义务、责任,对本合同中的乙方均具有约束力。

9、乙方人员施工中发生的人身及设备事故和工作时间以外及施工现场外的任何意外伤害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全部费用,并全部承担各方罚款。

10、乙方不得将承包的本工程以任何形式再转包或分包给任何单位,否则乙方接受甲方的罚款及经济损失。

11、乙方必须每月及时足额发放其在本合同工程中施工的所有人员的工资,否则在乙方承担责任的前提下,甲方有权从乙方应得任何工程款项中扣除应发员工工资相等的款项,代乙方直接发放到被拖欠者手中,此款项作为甲方向乙方的拨付工程款,乙方予以承认并办理财务手续,接受甲方处罚。

十、进度计划及工期控制: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的工期施工,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甲方经要求无效后,可采取果断措施直至终止合同,由此发生的各种费用均有乙方负责,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本工程工期延误,乙方应全部分摊建设单位对甲方的罚金,甲方还按企业内部规定加罚乙方。

十一、质量检查与验收:

1、乙方应严格按现行施工规范标准及图纸要求施工,自觉接受建设单位、质量监督站、监理及甲方的检查,并对检查查出的问题,自觉整改返工,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和承担全部费用。

2、阶段验收,应在资料合格自检合格的基础上通知有关部门验收;

竣工验收应在甲、乙、建设单位初验达到规定等级后,由乙方递交竣工报告,报请质量监督部门评定等级。如达不到合格要求的等级,乙方应承担甲方对建设单位合同约定或文件规定的罚金和损失,乙方还应按照甲方内部规定接受处罚。

十二、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建立在安全施工保证体系,设专职安全员,制定安全施工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文明生产责任制度,并按规定采取严格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应负完全责任和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包括各级罚款。

2、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立即通知甲方,如有隐瞒不报,除承担责任外,按照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现场达到滕州市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十三、工程保修:

按甲方同建设单位合同约定的保修期(没约定的按有关部门颁发保修办法)从工程正式办理竣工验收之日起算起,保修期内保修范围乙方应无条件无偿保修,待保修期满建设单位将保修金返还给甲方后,再由甲方返还给乙方。

十四、补充条款:

1、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业主、监理等对甲方的各类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另外甲方将酌情对乙方进行处罚。

2、水电费、临设等均由乙方承担。

3、保修金按甲方与业主签订合同的保修条款规定,由乙方承担。

4、施工过程中的资料费、试验费等应由乙方承担的部分,全部由乙方承担。

5、本合同不详、表述不到位的全部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

十五、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

一 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交付建设单位使用、双方内部结算、财务结算、工程款交付完毕后,除保修款仍然有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失效。

2、本合同条款双方应严格遵守,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一切损失及责任。

3、本合同在有效期间内出现争议和纠纷时由双方协商调解,如调解不成,须在甲方所在地的仲裁部门进行仲裁或法院诉讼。

4、双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消防安全协议书》。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内部承包合同范文3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对项目部的统一领导与管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甲方与建设方 合同项下,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甲方与建设方所签合同的全部内容。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利润上缴。

三、工期:必须确保按期完成甲方与建设方所签订的合同工期。

四、工程质量:达到建设方要求。

五、上缴利润办法:

1、上缴利润数额按本项目工程总造价

元的 %,即 万元。

2、上缴办法:一次性缴清。

六、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根据乙方要求,为乙方联系业务提供方便。

如开具介绍信,提供有关资料等,并协助乙方与建设方签订有关施工合同。

2、协助乙方加强工程的技术、质量及安全管理。

3、协助乙方做好工程预决算,指导资料归档。

4、协助乙方办理工程预结算,工程款到帐后,及时通知乙方,并办理资金划拨手续。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质量技术规程和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组织施工,规范作业,确保工程质量一次合格,争取创优。

如因质量问题需要返工修理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2、乙方必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认真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如工程主体安全未能达标,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合同,重新确定项目承包人,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有关具体安全责、权、利,双方另签《安全生产责任书》(见附件一)。

3、乙方必须认真负责工程技术安全资料、预决算资料的收集整理。

4、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工人工资及材料等款项,如因拖欠工人工资、材料等及其他欠款事项,而引起纠纷或诉讼,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施工过程中,有关执法部门检查对乙方的处罚由乙方全部承担。本人郑重承诺不拖欠民工工资(见附件二)。

5、乙方承包工程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报建手续、意外伤害保险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6、建设方拨付的工程款,必须全部转入甲方公司帐户。

甲方负责将有关拨款手续通知建设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开立帐户。

乙方如私开帐户或采取其他手段逃避甲方帐户,骗取建设方拨款资金,自愿接受甲方按工程决算总造价1%的处罚,从建设方拨付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对情节严重,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合同,重新确定项目承包人(见附件三)。

7、及时向甲方报告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情况。

如遇特殊情况须立即报告甲方。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保修期满,利润缴清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第4篇

2019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2019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地方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室内主要家具有:

二、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计__个月。

三、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按___结算。

每月月初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

四、乙方应于签合约时交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______)作为房屋的家具押金,租赁期满乙方如不续租,应交清所有租赁期间发生的费用,交清后,甲方应无息退还押金。

五、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电视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六、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

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七、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10天内答复。

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八、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

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九、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年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__区(县)___________街道办事处_____________(乡镇),建筑面积_________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__________________;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__________________,最多不超过______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______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

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______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______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______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______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计______年______个月。

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______________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

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______(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______付____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押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___________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

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____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份,____________执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单位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国农业科学院京区单位出租房屋规范管理有关问题的规定》、《中国农业科学院京区大院房屋出租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服务科研,方便生活的目的,共同协商,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县).

该房屋为:楼房/平房间,使用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乙方日常工作、经营活动不得影响甲方良好的科研、生活环境,应保证甲方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遵守建设总体规划和区域功能布局的要求。

第四条

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为年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条

续租

(一)

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用权。

(二)

乙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书面提出续租,双方商定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若合同期满前两个月时,乙方未作续租表示,则甲方有权在预先通知的情况下带新客户进入乙方所租房间内察看,并另行出租该房间。

第六条

租金及保证金

(一)乙方所租房屋年租金总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租金总计(大写)元整,(小写)¥元整。

(二)在合同签订日,乙方应交纳元保证金;

如乙方在合同执行期间,未有违约行为,终止合同时,甲方退还其保证金。

第七条

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付

付款日期:

.每次期满前七日内将下期租金缴付甲方。

(二)分期付款

首期付款日期:

日,支付

元整。

剩余款项分别于

日,支付

元整,

日,支付

元整,

日,支付

元整,

日,支付

元整,

日,支付

元整,

日,支付

元整。

承租人逾期缴付租金的,每日需向甲方支付所欠租金

的滞纳金。

第八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

水费

/

电费

/

电话费

/

电视收视费

/

供暖费

/

燃气费

/

物业管理费

/

)等费用,按每月/每季度实际发生额缴付,乙方在收到甲方缴费通知后七日内,将本期费用缴付甲方。

(二)乙方不能按期缴付上述费用,需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和延缓缴纳日期,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将采取必要手段进行催缴。

第九条

甲方权利及义务

(一)保证标准用水、用电和取暖。

(二)对房屋的主体结构和框架负有安全责任,负责房屋主体与框架的维修。

(三)甲方因合理事由,在提前通知乙方后(紧急情况除外),有权临时终止使用楼内的任何公共设备、设施,可以进入乙方租用的房间进行有关检查、维修或改建工程(不含土建)

若甲方在检查中发现所出租房屋存在安全隐患,不再具备出租条件的,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第十条

乙方权利及义务

(一)与甲方签订租赁协议时,出具能够证明其独立民事主体资格的材料原件,并向甲方备案复印件。

承租期间,乙方营业执照或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等相关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一个月内向甲方备案复印件。

(二)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备案主营业务,主营业务变更后一个月内要及时向甲方变更备案。

(三)涉及农资经营、涉农类信息咨询、技术转让或农产品、保健品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个人,在其简介、宣传资料、、网站、技术资料、名片的地址栏,通讯地址只能使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ⅩⅩ信箱,或直接在邮政管理局开立的不涉及中国农业科学院的其他信箱,并及时向出租方备案以上材料;必须在其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顾客提示牌(内容:本公司经营活动与中国农业科学院无任何关系)

(四)在经营活动过程中,乙方必须使用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国家编制机构及其他法定名称登记管理机构登记注册的正式名称,不得擅自冒用中国农业科学院或下属单位名称,侵害中国农业科学院名誉权和知识产权。

中国农业科学院的名称包括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农科院、农科院、中农科、CAAS、caas以及所有中国农业科学院下属研究所的名称等。具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在承租方的公司简介、宣传资料、网站、技术资料、公司地址中出现、使用以上名称。

(2)在名片上印刷以上名称。

(3)在产品包装上印刷以上名称。

(4)在经营过程中,以口头形式或默许使用以上名称。

(5)其他能够误导消费者误以为承租方为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所或下属企业行为。

(五)在承租期内,乙方每年年检后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书面年检合格证明文件,以做备案。

年检未合格者,合同自动终止。承租期为起租日至年检未合格日。

(六)乙方如对所租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需将装修、装饰计划和方案报甲方,待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且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安全问题。

若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乙方添置的新物除可移动的家具和装饰物外,其他一切改建、增建的固定物从安装之日起即为甲方所有。

(七)经甲方同意,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自设灯箱、户外广告牌的安全由乙方负责,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不得利用出租房屋及场地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不得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活动;不得在承租房屋内存放武器弹药、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不得从事其他损害出租方权益和广大农民及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九)乙方须遵守甲方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甲方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对所租赁房屋的防火、防盗负安全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时,乙方负全部责任。

(十)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农科院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名称权和名誉权等无形财产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

(一)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及租赁物,并不负违约和赔偿责任,乙方所付租金及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侵犯中国农业科学院及下属单位名称权、名誉权和知识产权。

(2)以签约公司正式名称之外名义经营所租场所。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所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转让、承包或以其他形式给第三人使用(包括与第三人共同使用)

(4)擅自改变所租房间的用途、房屋主体结构、私搭乱建、室外占地经营等或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5)拖欠租金及其它应缴费用达30天以上的。

(6)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

(7)违反本合同附件二《承诺书》中的承诺的。

(二)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所租房间及设备完好地交还甲方(合理的自然损耗除外),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后,乙方应在天内搬离。

第十二条

免责条款

因发生地震、飓风、暴雨、市政规划建设及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正常履行合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者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按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在本合同期内,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甲方及乙方双方不得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单方面终止合同。

任何一方违反本规定将按年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上级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附件

入户前乙方应履行以下程序:

A:提交企业执照复印件

B:提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C:提交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D:签订安全防火协议书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证照号码:

证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第5篇

20xx年保安服务合同范本(一)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甲方的人员和财产安全,维护甲方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和生活秩序,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双方遵照执行。

一、 服务范围

1. 乙方向甲方提供公司保安服务,包括门卫、守护以及巡逻等,并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等安全工作;

2. 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与保卫、安全相关的其它服务。

二、服务期限

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后视情况另行协商或续签。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聘请乙方保安队员 人,按每人每月 元支付有偿服务费,共计 元(大写) 元;

2、甲方每季度末依据本合同的相关规定和奖惩条例对乙方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考评,在进行了奖励和处罚后足额支付;

3、服务费按季度支付,甲方在第二个季度的5日前凭乙方开据的发票进行支付。

四、服务内容(安全保卫任务)

见附件一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保安队员的办公桌椅、通讯联络工具、饮水、照明、取暖、散热等条件或费用;

2、甲方应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消防设施,制订并执行内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教育本公司员工配合和支持乙方保安人员履行保安职责;

3、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

4、甲方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防范隐患的报告或建议应及时答复和改进;

5、甲方有权对乙方派遣(派驻)的保安人员进行审核确认,有权要求调换不适合在甲方继续工作的保安人员;

6、甲方对乙方派遣(派驻)的保安队员,协助乙方实行双重管理,督促乙方保安队员遵守甲方合法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合理的工作安排;有权对保安队员的劳动纪律、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7、对工作表现突出、忠于职守、机智勇敢的队员,甲方应给予一定的奖励,以激励保安队员的工作积极性(见附件二);

8、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派遣到甲方的保安队员必须经过正规的保安培训,无违法犯罪前科,并向甲方提供保安人员的人事档案;乙方应制定保安人员的岗位职责、绩效考核办法和奖惩制度,并提供给甲方;

2、在甲方指定守护区域内发生各种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应及时处理,采取措施保护发案现场,并及时向甲方和公安机关报案,协助公安机关侦查,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件。

3、乙方的保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和安全保卫任务,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全力以赴的完成合同规定的安全保卫任务,如发生各种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经公安机关确定属乙方保安人员的过失或故意行为的,由乙方按国家规定负责承担赔偿责任(破案后追回的财物归乙方);

4、乙方应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甲方并协助予以处理。对乙方正式提出的整改意见,甲方不采纳不整改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5、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或甲方安排队员离开岗位从事其他工作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6、凡甲方职工监守自盗、违反财经制度造成损失,个人(家庭)现金、手饰、手表、手机等贵重物品以及可随身携带的公用财物遗失或自行保管不善造成丢失被盗的,乙方不负责赔偿;

7、乙方应加强对保安队员的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对甲方合理化要求调整的队员,乙方应及时补充调整,确保服务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优质高效;

8、乙方中队长必须保证不少于每天8小时,每周5天在甲方工作。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条款,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由违约方按合同约定的服务费总额的10%赔偿违约金;

2、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逾期支付或拖欠保安服务费造成乙方不能按时计发队员工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3、乙方承担的赔偿责任须在赔偿责任确定后的30日内支付赔偿金;

4、甲乙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5、其他见附件三。

八、其他事项

1、乙方派驻甲方的保安队员的制服、防卫器械及有关装备由乙方负责;

2、乙方派遣到甲方的保安队员的所有社会保险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派遣到甲方的保安队员在执勤任务中,因工伤残(死亡)的,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协商妥善处理;

4、在协议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协议。

5、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人: 委托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20xx年保安服务合同范本(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保安服务内容

根据甲乙双方确认的《安全防范方案》,乙方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务,并按照乙方的管理模式对保安队员进行管理,依据双方确认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安全防范任务,承担相应的保安服务责任。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为乙方保安人员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包括值班室、办公桌椅、通讯联络工具,组织训练学习的场所等。

2.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消防设施,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防范隐患报告应及时答复和改进。制订并执行内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教育本公司员工配合和支持乙方保安人员履行保安职责。

3.甲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安排保安员超时工作的,应按国家有关劳动法规支付加班补助费。

4.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乙方指派_________名保安员负责甲方的安全护卫工作。

2.保安员应严格履行《安全防范方案》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并遵守甲方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护发案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件。

4.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甲方并协助予以处理。

5.选派的保安员必须经过正规的保安培训,无违法犯罪前科,并向甲方提供保安人员的人事档案。

6.为保安人员配备制服及基本保安装备,并负责保安员的工资。

7.加强对保安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服务的优质高效。

第四条 保安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就保安服务费计算约定为两部分:

1.甲方直接为乙方保安员提供伙食、住宿、水电费用的方式作为支付保安服务费的一部分。如果提供,则伙食、住宿、水电之总和不应低于_________元。

2.在第四条第一款的基础上,甲方还应支付人民币每人每月_________元,合计为每月_________元。

3.甲方应在当月十五日前以银行托收转帐支票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当月的服务费。

第五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及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

2.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提出终止合同的,须向对方支付两个月的保安服务费作为违约赔偿金。

3.甲方逾期支付保安服务费,须向乙方支付每日千分之三的逾期付款违约金。甲方逾期三十天未支付保安服务费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4.甲方指派保安员从事本合同约定的保安服务职责范围外的工作,由此造成的对保安员和其他第三方的经济赔偿责任,由甲方负责。

5.依据本合同,经公安机关确定是由于乙方保安人员进行保安服务工作时的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承担赔偿责任。但该经济损失不包含甲方现金、珠宝、有价证券、商业资料及其它难以确定价值的物品的损失。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甲方追究乙方保安工作失职的赔偿责任,应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的赔偿责任依据法院的生效判决来确定,但甲方的经济损失小于人民币_________元的,双方可以协商确定赔偿责任。乙方须在赔偿责任确定后的30日内支付赔偿金。在赔偿责任确定前,甲方不得擅自扣减保安服务费。

2.甲乙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其他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第八条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20xx年保安服务合同范本(三)

发包方(甲方):某物业公司

承包方(乙方):某保安公司

项目方(丙方):泰德苑业委会

第一条 保安范围、工作量及质量标准

保安范围:为泰德苑所有公共区域提供日常保安及阶段性保安。

质量标准:乙方应具有行业一级资质,乙方向丙方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相关秩序维护资质的证明文件。监控岗从业人员应持有专业岗位资质证书,应按甲方承诺丙方的物业服务标准进行保安,保证达到上海市房地局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中秩序维护服务标准四级的约定。详见合同附件一《秩序维护服务的标准》。

合同期内的工作量及工作范围以合同附件二《20xx年度保安服务费用清单》、附件三《20xx年度保安岗位设置》、附件四《20xx年度保安工作项目明细表》的设定为准,包含但不限于工作项目明细表所列。乙方对员工的保安服务时间、保安岗位、保安服务工作内容及次数可按实际情况适当调配及更改,这种调配及更改将不会影响本合同内议定的保安服务费用,并征得甲方、丙方同意。

如合同期内发生重大变更对保安费用产生重大影响,须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由甲方予以核实,报丙方同意后签署三方补充合同。

第二条 保安服务费用金额及付款方式与期限

本合同根据甲乙双方协商达成,经丙方同意。在合同期内,泰德苑小区保安工作设置5个保安岗位,编制11人(详见附件三),东南两处保安岗办公室,其中东门24小时值班,南门12小时值班。保安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合同期间,乙方先行提供7人,其余4人暂由甲方保安人员担任。以下价格为单价固定,合同期间如有调整,按协商确认的乙方实际派驻人员结算。合同期间,丙方委托甲方支付给乙方保安费用含税总价为:352800 元(大写:叁拾伍万贰仟捌佰圆)。

其中,保安费用为4200 元/人/月,此项保安服务费用包含但不限于:

1)员工基本工资

2)社会保险、意外保险

3)工作餐、通讯费、员工高温费

4)国定节假日加班费、服装装备、清洗费

5)住宿费、员工上岗证培训费

6)保安服装/器材费

7)管理费

8)税金

乙方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交正式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 %。甲方于收到乙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将应付乙方上月的保安服务费转划到乙方指定账户,若有变更,变更方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三条 考核及奖金

乙方接受甲方每日监督考评,接受丙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不定期抽查。甲方接受丙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不定期抽查。乙方向甲方或丙方提供专业保安的有效建议,应纳入考评结果。

每季度结束后30日内,由乙方提报工作报告,经甲方审核并将该季度考核结果与奖励方案报丙方核准,丙方由其委托的第三方根据抽查结果发表是否达到质量标准的顾问意见,考核结果须达到四级服务标准方能发放奖金。奖励金额由丙方按甲方考评得分予以衡量确认。乙方的考核结果同时作为甲方保安服务工作考核结果,由丙方按约处理。

由丙方委托甲方支付乙方的考核奖金不超过5000 元/季,该类奖金由公益性收入支付,奖金付款时间为该奖金方案经丙方同意后的30天内支付。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根据《服务标准》所列工作范围和质量标准考核乙方的工作。甲方接受丙方及其指定的第三方顾问机构的考核评价。

二、甲方安排专人负责检核乙方员工到岗情况、检查、监督服务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包括对违章违纪、工作不力、屡教不改的员工更换要求,因工作人员或岗位频繁更换影响服务质量等情况,甲方须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对甲方的书面整改要求须及时书面回复,回复时间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甲方有权对不合格项目按50-1000 元/项计列罚金,在应付乙方当月保安服务费中累计扣除,同时要求乙方整改直至检查通过。若有住户对保安工作有效投诉,经确认后,视情况按50-1000元/次扣款。对操守不良、违反操作、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乙方员工,甲方可向乙方提出更换要求,乙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重新派遣合格的保安员。(详见附件五)

三、丙方同意甲方提供给乙方员工更衣、就餐、存放工具、驻场休息的场所,除岗位责任需要,甲方不得提供乙方员工在小区住宿。

四、丙方同意甲方提供乙方在保安服务过程中所需的水、电等必要的设施设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的保安工作所消耗的水、电费用统一由丙方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支付。

五、保安服装器材由甲方清点后交乙方使用和保管。涉及固定资产设备的由甲方须纳入统一的资产管理,建立设备台账,乙方使用固定资产须办理出入库手续。甲方和乙方应保障固定资产完整其完好,损坏或丢失须按责任归属照价赔偿。

六、未经丙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保安人员、保安器材及固定资产设备等借给其他小区或人员使用。经许可的转借人员或物品的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计入公益性收入。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在规定区域中必须遵守丙方及甲方的管理制度,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要求与标准进行保安服务。乙方知悉泰德苑小区为实施酬金制物业管理的高档住宅小区,所有保安费用,均由甲方泰德苑业主大会支付给乙方,所有费用明细中的工具、服装、器材、设备等均归全体业主所有。

二、乙方接受甲方及丙方指定第三方顾问机构的考核评价。

三、乙方根据本合同和《服务标准》的要求,结合小区的实际情况编制岗位责任书,含岗位职掌、上下班时间、工作流程表等,如有修改,须提前通知甲方。

四、乙方提供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保安员工,并确保驻场保安工按时到岗,乙方保安员工须穿着统一的制服上岗作业,并保证于上岗前制服干净整洁。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保安人员的相关人事信息资料。乙方负责对员工进行培训,并遵循丙方所提供的与保安工作相关的规章制度。乙方对人员或岗位的更换,须提前告知甲方。

五、乙方在保安服务过程中,不得损坏丙方设施、物品,节约各类资源。在进行保安工作时,乙方须做好相关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员工的安全,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提供保安工的人身安全及第三方责任险,乙方员工在泰德苑小区工作场地因非丙方、甲方原因的意外事故或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员工在泰德苑工作场地因乙方原因造成丙方、甲方以及工作场地内的人员受伤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及赔偿费用。

六、乙方驻小区员工在保安过程中,发现公共部位的设施、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以及发现业主单元有异常现象,有义务向甲方现场管理处报修及报告,报修及报告内容填写在《工作联系单》,交现场管理处前台。

七、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所需的服装器材费用清单包含在本合同中,乙方保证所采买并使用的服装器材均达到国家标准。

八、乙方保安人员与丙方、甲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劳动合同关系,乙方人员的工资、福利、劳动保护、保险等待遇由甲方负责按时支付。严禁本项目保安人员在泰德苑小区工作时间内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有偿服务。

九、乙方员工须遵守丙方之管理规定,服从甲方及丙方的合理指示和管理。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用丙方委托甲方管理的任何设备和物品或擅入任何禁入场所。乙方员工不得在丙方工作范围内口出污言秽语,酗酒、赌博、吸毒、打架。(包括向客户索取任何金钱、财产、礼物或擅自处理,倒卖甲甲方财产等)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乙方不得将本合约所述内容全部转包或部分转包或分包。

第六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丙方委托甲方按合同约定监督管理并考评甲方的保安服务工作,代付保安服务费。

二、丙方委托第三方按合同约定监督并考评甲方的保安服务工作,审核保安服务费用水平及安保方案的合理性。

第七条 合同期限

一、自20xx 年1 月1 日至20xx 年12 月31 日止。

二、三方可于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就续约事宜进行协商,续签服务合同。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及解除

一、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合同。确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条款。

二、若乙方因工作完成情况不能令丙方或甲方满意,丙方或甲方均可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并结清实际保安费用,丙方或甲方对此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与费用。若因乙方或乙方员工发生重大错误,或给丙方或甲方带来重大损失的,丙方或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并追偿乙方造成的损失。

三、合同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合同的解除不影响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条款的效力。

四、如果有丙方发现乙方、甲方有重大违约行为,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五、若甲方连续三个月未支付保安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向丙方主张除付清保安费用以外的违约金。如乙方因其他事项提出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由甲方报告丙方协商解决。

六、若甲方发生物业服务合同解约或到期不续约,影响本合同正常履行,甲方应按《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通知丙方,并应在确认该项事件的10天内通知乙方。各方可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甲方未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因一方发生根本性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经协商后仍无法解决,守约方有权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后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本合同自守约方通知到达违约方处自动解除。本合同违约金按合同总金额的20%计算。

第十条 附加条款

一、本合同附件一《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标准》、附件二《20xx年度保安服务费用清单》、附件三《20xx年度保安岗位设置》、附件四《20xx年度保安管理方案》、附件五、《20xx年保安考核奖惩制度》。

二、所有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一、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20xx年保安服务合同范本(四)

甲 方:

法定地址:

电 话:

乙 方:

法定地址: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乙方为甲方提供保洁、保安服务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 服务内容:

乙方提供 名保洁员和 名保安员为甲方提供保洁、保安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工作范围见《清洁卫生、保安服务计划书》。

二、服务期限:

本合同期限从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期满后如无异议则经双方协商顺延或在同等条件本公司优先,如不续约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三、服务费用:

1、甲方按照每月共计人民币 元(¥ 元),支付乙方的保洁、保安服务费用。

2、甲方于每月的日之前一次性支付乙方上月所有服务费用,乙方为甲方开具发票。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保证对乙方的保洁、保安服务工作予以协助,以便于乙方顺利地开展工作,保证服务质量。

(2)免费提供乙方管理人员适当的办公场所、内线电话,以便和院方取得联系,更好地处理工作。

(3)免费提供保洁、保安员上班期间所需的水、电及其他便利的条件。另外需提供保安员值班室、监控设备。保洁员需提供存放保洁工具、物料所需的场所以及垃圾桶、垃圾篓、垃圾运输车等工具,方便乙方进行工作。

(4)免费提供保安的日常培训训练场地,不断提升保安的综合素质。

(5)协助乙方解决在工作中的有关纠纷,但不负责经济责任。

2、乙方责任:

(1)按照合约提供保洁、保安服务,保证保洁、保安服务质量,做到优质服务。

(2)严格执行清洁卫生、保安服务方案书中规定的保洁、保安服务职责及服务规范。

(3)乙方派驻甲方的工作人员必须穿着公司统一制服及佩戴工作牌,遵守甲方的纪律和制度做到安全作业,不得擅离职守,不得损坏甲方财物。

(4)负责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工具及通讯设备(不包括值班室监控设备)以及保洁服务所需清洁工具、物料。

(5)负责提供员工的工资、劳保费用以及经营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五、协议解除及终止:

a) 乙方工作未达到《保洁、保安服务计划书》工作标准,甲方有权出具书面通知,要求乙方改善工作,三次以上未达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b) 乙方在未得甲方同意而无故停止工作按毁约论,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c) 如一方因故终止或提前解除合同应至少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但双方的债务关系在清算完结前继续存在,同时赔偿对方一个月的服务费用作为补偿。

d) 合同到期后,甲方若不续签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若合同到期后甲方没有出具终止合同书面通知,且乙方仍在为甲方提供合同规定的服务工作,则合同时效自动顺延 壹 年。

e) 甲方如有要求增加计划工作人员,其费用另行支付。

六、违约责任:

若其中一方违约,对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并追索相应之损失。

七、其他:

1、 本合同书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时生效。

2、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3、 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附件:《清洁卫生、保安服务计划书》。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20xx年保安服务合同范本(五)

聘用单位( 甲方 ):

受聘单位( 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 , 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保安服务内容

第一条: 甲方聘用乙方保安员 , 对双方确认的目标、区域实施安全保卫 , 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 , 防止侵害甲方财产安全 , 维护甲方的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第二条: 乙方所派遣保安员的具体执勤岗位、职责范围和勤务安排 , 由甲乙双方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协商确定 , 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二、聘用保安员数量、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

第三条: 甲方聘用乙方保安员 名。

第四条: 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服务地点在:

三、工作时间和休假安排

第六条: 保安员实行六小时工作制 ( 不含节假日 ), 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 , 每月休假天数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若甲方需要保安员加班 , 一般不得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加班时间规定 , 并依法支付加班加时工资或安排同等时间补休。

第七条: 按劳动法规定:“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 , 享受带薪休假。用人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和法定节假日的规定 , 确保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权 , 不得随意延迟时间。”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 甲方应保证保安员带薪年休假。如果由于甲方聘请保安员人数不足确实需要补人 ( 替班 ), 甲方应另付应补人数的费用。

四、服务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第八条: 保安员服务费每人每月 元 , 人每月合计 元(大写: 人民币 ),其中,人员工资等每人每月 元,服务费 元。

第九条: 保安服务费实行 预付制。支付日期 。

第十条: 节假日和加班时工资的支付标准 ,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月底结算 , 甲方于次月五日前支付。

第十一条: 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保安员的工伤和大病医疗保险费每人 元 , 人合计 元 ( 大写:人民币 ) 每年首次支付服务费时付清当年保险费 , 不满一年的按月计算 , 由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投保。遇有特殊情况 , 甲方指派保安员从事合同约定范围之外工作的 , 由此造成人员伤亡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 其经济赔偿不在本条第一款保险赔付范围内。

第十二条: 甲方服务地点在五环以外的 , 甲方向乙方支付交通补助费每人每月 元 ,每月合计 元 ( 大写: 人民币 )。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一 )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甲方有权对保安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 , 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不适合在甲方工作的保安员。

第十四条: 因乙方保安员失职造成甲方财产损失 , 甲方有权依据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要求赔偿。乙方保安员是否失职 , 由甲乙双方确认 , 并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 甲方应为保安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 提供保安员的食宿。因特殊情况下不能提供食宿的 , 应支付每人每月食宿 元, 人合计每月 元 ( 大写: 人民币 )。

第十六条: 甲方应尊重保安员的工作 , 对保安员履行职责的行为予以支持、配合。

第十七条: 甲方负责处理保安员在执勤中与甲方人员及进入执勤区域的外来人员发生的争执。

第6篇

(一)进一步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县(区)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相关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上的统一部署,本着严格控制城镇用地规模,与城镇规划和发展规划相衔接,合理确定城镇数量、布局,促进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结合市、县(区)实际,在科学论证、广泛听证的基础上,依法修编完善市级和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高规划的可行性,充分发挥规划管理在整个土地管理中的龙头作用。各县(区)人民政府要从组织和经费上保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各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经费从本级财政预算中列支。要高度重视城市规划区内、城市边缘村镇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防止形成新的“城中村”和二次拆迁。

(二)加强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经省政府核定,市州政府批准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向省国土资源厅备案,作为规划建设用地审批的依据。要加强县、乡两级规划实施工作的监督。新一轮修编并经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修改。一般建设项目选址,必须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凡涉及改变土地利用方向、规模、重大布局等原则性修改,必须报原批准机关批准。确需单独选址建设的项目,依法可以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修改方案可以在报批用地时一并报批;其他项目用地涉及修改规划的,按法定程序修改规划后方可报批用地。

(三)严格执行农用地转用计划的指令性管理。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统一部署,于每年10月1日前提出本县(区)下一年度的土地利用年度建议计划,并经县(区)政府审查后,报市国土资源局和市发展改革委;需报国务院、省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和市政府、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审批、核准的重点建设项目,分别由省、市行业主管部门于上年9月20日和10月前按项目向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国土资源局、省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建议计划,同时抄送项目所在地的市、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部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纳入市、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农用地转用计划和省及省以下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用地计划和城、镇、村建设用地计划,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联合分类下达到市,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分解下达各县。市上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不得随意突破;因不可预见的建设项目确需增加用地计划指标的,应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报市政府审定,在市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内统筹调剂。各县(区)结余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由市国土资源局确认、汇总并报省国土资源厅核准后,纳入该县(区)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在规划期内结转使用。市国土资源局要把各县(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列入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编制计划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严格按规划审查建设用地,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的建设项目,不得通过用地预审。需经政府及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审批的项目由建设单位在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申请用地预审,并在建设项目核准前申请预审。用地预审意见是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的必备文件,无用地预审意见或未通过预审的,不得审批、核准建设项目。

二、切实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

(一)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各县(区)政府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必须确保现有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基本农田保护图件实行省、市两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制度,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后3个月内完成备案。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擅自改变用途。符合法定条件确需改变和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报国务院批准,批准后占用的要足额补划。对占用基本农田的,要按省上规定的最高标准征收耕地开垦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减免。规范设置基本农田保护标志,公告基本农田的位置、地类、责任人和“五个不准”等内容。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做到省、市、县、乡四级基本农田档案、图件、数据齐备,可查可核。各县(区)政府要根据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需要,从土地开发整理资金中核定一定资金,用于基本农田保护。基本农田保护要落实到地块和农户,国土资源和农业部门要在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中注明相关内容,明确行政村和农户对基本农田保护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要做到“七有”即有保护公告、有保护组织、有保护合同、有乡规民约、有图表档案、有保护图件、有保护标志。严禁以农业结构调整、生态退耕、农业综合开发等名义破坏基本农田或变相从事房地产开发,严禁占用耕地毁田烧砖。对违犯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的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依法按权限给予行政处分。同时,上级政府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农用地转用和征地审批。启动“沃土”工程,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提高耕地集约利用水平。

(二)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各类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补充责任人必须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自行补充耕地的,应提交耕地补充方案,经依法批准后,按《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保证金,耕地开垦保证金按占用耕地补充方案确定的耕地开垦计划分期返还。补充耕地的数量、质量实行按等级折算,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不能自行补充耕地的,应依法足额缴纳耕地开垦费。实行补充耕地验收责任追究制度,省国土资源和农业部门负责对补充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的验收,并对验收结果承担责任。补充耕地折算、验收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国土资源部门会同省农业部门另行制订。负有耕地开垦义务的县(区)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建设单位投资土地开发整理新增的耕地,经有权批准农用地转用的省、市州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验收确认后,其开垦耕地的面积和土地整理新增耕地面积的60%可以折抵其建设占用耕地的补偿指标。要严格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和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等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基本农田建设。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申报和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投资到位。

三、严格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

(一)严格农用地转用审批。新增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优先保证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项目、经济社会发展中薄弱环节建设项目以及重大招商引资等项目用地。严格控制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和高耗能、重污染以及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严格控制占用耕地、林地、草地和湿地,凡不符合规划、无农用地转用年度计划指标、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未通过预审、补充耕地措施不落实的建设项目,不得报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在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除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和国家、省重点项目建设外,原则上不得批准项目选址建设。严禁将单个建设项目用地拆分报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文件没有明确分期建设的,不得分次报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对省级以上发展改革等部门审批、核准文件中明确分期建设的项目,可以按工程进度分期报批用地。对省政府审批权限内的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经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发展改革委批准其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用地后,可先期开工建设,并在规定的时限内依法报批整个项目用地。

建设用地报批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权限、条件和程序审查报批土地。国务院、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或省政府批准或者核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确需单独选址建设的项目,涉及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国务院批准,除此之外单独选址建设的项目,涉及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省政府批准,其中征收土地面积超过省政府批准权限(征用一般耕地超过35公顷,其它土地超过70公顷)的,须报国务院批准;建设项目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须报国务院批准;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村庄、集镇规划占用土地,涉及集体或国有农用地转用的由市人民政府审批;具体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国有未利用地1公顷以上的,由市人民政府审批;1公顷以下的,由县(区)人民政府审批;村民宅基地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集体未利用地的,由县(区)人民政府审批。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使用国有未利用地70公顷以上的,由省政府批准;70公顷以下的,由市政府批准。

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涉及占用林地的,需经有权一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二)加强建设用地审批后的监管。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满两年未将批准转用或征收土地供给用地单位的,在下达下一年度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时扣减相应指标。用地单位闲置土地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各县(区)国土资源部门每季度要将农用地转用或征收土地的执行情况和临时性用地审批情况报市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备案。

(三)加强村镇建设用地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并纳入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凡占用农用地的必须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指导村镇按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做好规划和建设,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理试点。各县(区)要制定和实施村庄改造、归并、整治计划,积极争取农村居民点整理项目资金,将村镇建设与土地整理相结合,促进小城镇、村庄的合理布局和集约用地。严格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得批准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政策,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的标准。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各县(区)要对农村宅基地进行清理,对一户多宅或面积超标准的和城镇居民拥有农村宅基地的要依法处理。

全面推行农村宅基地“三榜公布”、“三到实地”制度。农村村民需要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集体经济组织应将申请宅基地的农户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集体经济组织应将上报的农户再次张榜公布。在宅基地审批过程中,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宅基地申请后,要到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宅基地经依法批准后,要实地丈量划定宅基地;村民住宅建成后,要到实地检查是否按照批准的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

依法界定临时用地的范围。不得将建设用地按照临时用地审批,也不得将农用地按照临时用地审批。已按临时用地审批的建设用地,追究审批责任,符合报批条件的重新报批。禁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

四、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

(一)制定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征地补偿同地同价、保证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的原则,组织制定本辖区土地征收补偿的年产值标准,有条件的县(区)要组织县(区)制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报市国土资源部门和物价部门审查平衡后,上报省国土资源部门,由省政府批准公布执行,并定期更新。征收农村集体耕地,人均耕地1亩以上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合计补偿倍数不得低于被征收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人均耕地0.5亩以上、1亩以下的,按不低于22倍补偿;人均耕地0.5亩以下的,按30倍补偿,依法征用基本农田的,按30倍补偿。依照法律规定支付补偿费用后仍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县(区)政府在上报土地征收审批时一并提请批准增加安置补助费。经省政府批准增加安置补助费或进行补贴的,城市建设用地由各县(区)政府从土地收益中支出,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由建设用地单位支付。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必须将征地费用足额列入概算。因征地不能达到原生活水平的认定标准由各市州政府在制定征地补偿标准时一并制定。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的补偿标准,按国务院规定的标准补偿。

(二)完善征地程序。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审批和实施,要严格执行土地征收、安置补偿标准的公开、公告、听证等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将土地征收补偿费用的分配使用管理情况向村民公开,接受社会特别是被征地农民的监督。征地报批时,必须附其被征地农民对拟征收土地的知情和调查结果的确认材料和组织听证有关材料。严禁补偿费用不落实、支付不到位而强行征占用土地。对因违法批准征地、违法实施征地、强行用地以及造成、侵害农民利益的,要追究地方政府主要领导的责任。

全面执行“告知”、“确认”、“听证”的规定。征地方案必须征求被征地村村民代表的意见;对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举行听证;对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必须妥善解决。否则不予受理用地报批申请。

(三)强化征地补偿安置监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依法批准后,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全额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拨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未按规定足额缴纳的、征地补偿费未全额支付到位的,不予批准用地。各县(区)政府要根据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拟定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用使用、管理、分配和监督办法,报市政府审核后公布执行。农业、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征地补偿费用分配和使用的监督。实施征地后,农业部门要及时办理土地承包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手续。

(四)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市、县(区)政府要采取多种形式安置好被征地农民,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对城市规划区内因被征地而导致无地的农民应进行农转非,并纳入城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征收城市规划区以外的集体土地,对有开发整理条件增加耕地的,各县(区)政府要通过安排土地开发整理增加新的耕地进行安置;对有稳定收益的用地项目,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自愿并与项目建设单位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将征地费用入股或已经批准的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对愿意异地安置的农户,政府可统一组织异地移民安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会同公安、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制定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的指导意见。

五、规范土地市场

(一)推进土地的市场化配置。各县(区)政府要规范土地供给行为,建立规范的土地供给渠道和土地供给信息定期公开制度,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依法严格执行划拨用地范围。经营性用地首先应以拍卖或招标方式供地,竞买、投标人数达不到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方能以挂牌方式供地。对临街具有商业价值的地块,均以招拍挂方式出让。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要逐步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工业用地有两个以上用地申请者的应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各县(区)政府要拟定本地区协议出让土地最低价格标准,报市国土资源部门和物价部门审查平衡后,上报省政府批准公布执行。土地供给的信息要以固定的形式定期向社会公告。县(区)政府要将城市批次建设用地供给的方式、用途、面积、价格每半年向市国土资源部门上报,由市国土资源部门汇总,市政府审核后,向省国土资源部门备案。推行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制度。对原划拨土地全部或部分用于经营性用地的,要依法收取租金。省国土资源厅将会同省财政厅拟定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的具体管理办法,报省政府批准后执行。

(二)加强土地市场监管。要加快土地有形市场建设,按照《地区土地储备办法(试行)》(陇署发〔〕17号),市县国土资源局要设立土地储备机构和固定的土地交易中心。经依法批准转让原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在土地有形市场公开交易,并按市场价补缴土地出让金;低于市场价的,政府应当行使优先购买权。对经批准自行利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开发建设的,按现时同地域相同用途经营性土地市场价格减去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后,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对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不按出让合同约定动工开发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闲置费直至收回土地使用权。对以划拨方式骗取供地后进行经营性开发的,要依法查处;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按同地域市场最高价补缴土地出让金。

(三)规范和加强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必须足额到位,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严禁空收、空转、空支。市、县(区)财政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要对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进行认真清算,及时将净收益缴入同级财政。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实行先缴后分,申请用地的市、县政府应缴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由市、县财政部门负责按规定标准就地全额缴入国库,不得减免,并由国库按规定比例就地分成划缴。对以前减免和欠缴的,要依法追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要严格按法定用途使用。各县(区)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依照职权对土地有偿使用收入、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以及土地收购储备资金的征收、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财政、审计监督和行政监察。

六、大力推进集约高效用地

(一)强化集约,节约利用土地。除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外,各类建设都要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土地,交通、水利、电力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充分论证、科学选址、节约用地。完善土地使用市场准入制度,土地供给、审批用地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容积率、投资强度和用地定额指标。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不得低于30%,其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禁止在工业用地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住宅、写字楼、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建设(规划)部门在项目立项、城乡规划、总体设计、用地审批等环节,要认真执行土地利用控制指标,合理确定建设用地面积。土地出让合同要明确土地用途、容积率、建筑系数、投资强度、开发进度等土地使用条件和控制要求,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土地出让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对近几年的出让供地情况进行一次大检查,对土地使用违约的,要承担违约责任。对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二)盘活存量,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城市建设要贯彻集约利用和节约利用土地的原则,防止盲目扩展。各县(区)政府要开展存量土地、闲置土地的调查,对闲置和利用不合理的土地,符合收购条件的由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进行收购储备。新增建设项目要利用已有建设用地。各县(区)政府要从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资金或通过融资方式筹集一定资金,用于土地收购储备。对199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改前以划拨方式取得目前闲置的土地,政府要收回土地使用权安排新的建设项目用地,对原土地使用者按同地域相同用途土地使用权市场交易价的50%给予补偿;以后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县(区)两年内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农用地转用依法批准后,县(区)两年内未提供给具体用地单位的,按未供应土地面积扣减该县(区)下一年度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提供给用地单位后,用地单位一年以上未满两年未进行实质性开发的项目,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已满两年未进行开发建设的项目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将闲置或利用不合理的土地交由政府处置的,对其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各县(区)政府可本着兼顾国家和原土地使用者双方利益的原则,制定具体的鼓励措施。对国有破产企业的划拨土地,政府应及时收回处置,并利用处置收益,妥善安置破产企业职工。以有偿方式取得的土地,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土地闲置的,可收回土地,并按合同约定的剩余年限计算价款,退给土地使用者。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原则上不补收土地有偿使用费。

(三)规范开发区用地管理。各类开发园区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其用地纳入城市建设用地统一管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外,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园区和城市新区、小区,不得擅自突破国家确定保留的开发园区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开发园区内的道路等基础设施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防止基础设施建设过度超前而造成控制区域内土地抛荒。开发园区要控制非生产性辅助设施用地,生产性项目用地比例应达到60%以上。

七、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

(一)依法查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严肃查处非法批地、供地、占地等违法行为,坚决纠正违法用地只通过罚款补办合法手续的行为。对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按法律规定应当拆除、没收或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以罚款或补办手续取代;确需补办手续的,依法处罚后,从新从高进行征地补偿和收取土地出让金及有关规费。建立国土资源部门与监察部门联合办案和案件移送制度,对涉及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人员的土地违法案件,监察机关要及时介入,既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又查处违法责任人;对构成犯罪的案件,依法向司法机关移送,追究违法者的刑事责任。

(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省国土资源厅制定公开的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标准和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案件受理范围。对有案不查、执法不严的,上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责令其做出行政处罚或直接给予行政处罚。对非法批地、征地、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等、、执法不力等造成损失的国家公务人员,由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或监察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完善土地执法监察体制,市、县(区)国土资源部门分别设立比内设机构高半格的国土资源执法支队和大队,加强执法监察机构建设,建立土地巡查制度,积极预防土地违法行为,各县(区)要从经费上保证土地执法监察的正常开展。

八、提高土地管理行政能力

(一)开展对《决定》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决定》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现,提高对严格土地管理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市、县(区)司法行政部门要把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列入领导干部普法考试的内容。各县(区)政府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渠道,加强对《决定》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切实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牢固树立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意识,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