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18 14:56:5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版权危机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摘要]目前,版权危机在我国图书馆界呈多发态势,且影响加剧。为此,应该重视对版权危机管理这个图书馆管理新型范畴的研究与实践,掌握预防和化解版权危机的理论与对策。以诱发因素为标准,把图书馆版权危机分成若干类型,简述不同类型版权危机的相关法理和共同特征,并从防范及化解两个方面对图书馆版权危机管理进行思考。
[关键词]图书馆版权危机危机管理
图书馆版权危机是指各种原因所造成的在图书馆领域内版权利益关系失衡而可能给图书馆声誉、形象、服务、管理以及经济利益带来负面效应的非常规事态,是当代图书馆危机的主要类型之一,对和谐图书馆建设有着重要影响。我国图书馆版权危机呈多发态势,有的案件甚至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全国100件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但是,在关于图书馆危机管理的研究中,却鲜有涉及版权危机的探讨和理论成果,这同实践形成了明显反差。版权危机管理是图书馆管理的新型范畴,学会预防和处理版权危机对图书馆领导者及有关从业者来讲都是一堂必修课。
1图书馆版权危机的类型
1.1入藏侵权产品发生的版权危机
这种版权危机是由于图书馆主动或者被动地入藏和传播了存在版权瑕疵的文献资料,客观上为此类文献资料提供了市场,侵犯了出版者和原权利人的利益而引起。比如,2002年,香港公共图书馆因被动购入约500本盗版书后,采取措施消除影响。在“殷志强诉金陵图书馆侵犯版权纠纷案”中,法院认为:“图书馆在采购、收藏各种介质的图书、期刊时所应尽的主要注意义务是购买合法出版物。”图书馆不仅不能主动购入盗版物,而且要防范盗版物的被动入藏。对入藏的盗版物应立即停止使用、封存或者销毁。
1.2开发馆藏不当发生的版权危机
这类版权危机的共同特点是图书馆在馆藏资源开发中对版权合理使用规则的违犯。比如,编辑馆藏资料引发的版权危机、对馆藏数字化和传播引发的版权危机,还可能因为开展对馆藏音像制品、软件的出租、刻录引发版权危机。图书馆在馆藏资料汇编、翻译、馆际互借、音像制品服务、信息咨询、数据库和计算机软件开发等工作中应严格按照《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相关条款、《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等相关条款和《音像制品管理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办事。
1.3供应商责任连带引发的版权危机
这类版权危机的共同特点是其起因并非由于图书馆的行为侵权,而是供应商没有解决好授权问题。比如,“吴锐等诉超星公司案”、“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诉超星公司案”、“樊元武诉上海图书馆、清华大学、清华同方光盘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案”、“殷志强诉金陵图书馆侵犯版权纠纷案”、“何湖苇等诉浙江省图书馆侵权纠纷案”、“何海群等诉北京交大、中国人大案”、“李昌奎诉超星图书馆系列案”等。防范这类危机的难点是图书馆无法具体审察供应商提供的电子资源本身是否存在侵权问题,但图书馆只要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在合同中要求供应商对其提供的资源进行无瑕疵担保就往往可以免责。相关图书馆版权危机事件证明了这一点。
1.4信息导航不当引发的版权危机
深度链接本身并不构成侵权,但却使得设链者使用了被链接网站的内容,未经授权地行使了其本不应该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起到了传播被链作品的作用。所以,深度链接的设链者往往会成为被和法律惩处的对象。比如,2008年8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重庆市涪陵区图书馆未尽到注意义务,以“深度链接”方式在未得到作品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直接通过网络链接使用涉案作品,且未向权利人支付报酬,侵犯了权利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和获得报酬权,判决图书馆赔偿北京三面向版权有限公司1万元。这是我国发生的第一例因图书馆开展信息导航服务承担法律责任的案例,表明版权危机正在涉及新的技术领域。
1.5读者违规行为引发的版权危机
读者的故意侵权,或者无知侵权都可能引发图书馆版权危机。比如,2004年4月,某高校学生在检索SPIE时连续短时间内超量下载全文,致使该校IP被数据库供应商关闭。2007年暑假开始后,某高校相继收到国外CA网络版、ACS和SDOS供应商的邮件,告知该校IP中有连续下载同一刊物的整期(册)文献的现象,属于恶意下载,被停止使用三大数据库。某高校学生通过图书馆的服务器批量下载了西文电子过刊全文库——JSTOR中的数千篇文献,导致JS-TOR立刻封锁了该服务器的访问权限。JSTOR还委托律师向该校图书馆提出法律质询,损害了学校声誉,并带来2万余元庞大国际通讯费的损失。读者的违规行为还有使用软件工具下载、冒用他人账号下载电子资源等。
1.6帮助侵权可能导致的版权危机
我国法律没有“帮助侵权”的特定表述,但是这一概念在我国民法制度中得到认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帮助他人实施侵权的人将承担共同侵权责任。比如,许多图书馆都对超星公司的互联网版税解决方案——读书卡表示接受。表面上看,这属于法定许可行为,即不经权利人许可使用其作品,却向其支付报酬。但在我国版权制度中,图书馆并非“法定许可”的权利主体,把有版权意义的馆藏数字化并放到网上供阅览和下载是在法律的边缘上行走,容易导致法律纠纷。在这种服务模式中,图书馆有帮助供应商侵权之嫌。对于上述超星公司与图书馆的合作方式,图书馆如果“明知”侵权而为之,则在可能的诉讼中会被法院认定是主观故意,而承担法律责任。
1.7精神权利纠纷所导致的版权危机
精神权利纠纷导致的版权危机可以由于图书馆未获授权而行使发表权,或者在馆藏资料开发中漏掉、误写权利人姓名,或者在三次文献编辑撰写中未经授权地对享有版权的馆藏资料的修改,或者对其中心思想的擅自篡改而引起。比如,在崔世勋、周诚望分别诉辽宁省图书馆、黑龙江省图书馆、吉林省图书馆侵犯版权纠纷案中,三家省级公共图书馆均因在编辑出版《东北地区古籍线装书联合目录》一书的过程中侵犯权利人的署名权而败诉。图书馆在开发馆藏中,要按照《著作权法》第十条(一)至(五)、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和《条例》第十条(二)的规定保护权利人的精神权利。另外,图书馆如果是委托他人创作作品,或者是同他人合作创作作品,精神权利的享有和行使要依合同约定。
2图书馆版权危机的防范
2.1思想防范
“自律”可以“让图书馆变得好一点”。防范危机的前提是通过多种渠道与形式来提高图书馆员和读者的版权意识和保护版权的能力,即提高自律性。比如,从2005年开始,岭南大学每年都在新生中宣传版权知识,列举侵权行为,请各位学生关注。实践证明,在图书馆员和读者中开展版权教育,能有效避免侵权事件及版权危机的发生。在提高图书馆员和读者保护版权意识的同时,要强化版权危机意识的教育与正确、完整危机观的培养。危机教育要注重对象的普遍性、内容的针对性与过程的长期性,要通过专家演示、情景模拟训练、以案说法等方式增强图书馆员对版权危机的心理准备和知识储备,提高处置危机的能力。2.2组织防范
研究表明,图书馆危机管理小组(LCMT)有着独特而重要的作用。在版权保护日渐趋强的法律环境中,我国图书馆应建立以馆长负责制为中枢的危机管理常设小组,或者将其职能包含在图书馆整体的危机管理组织之中,但是应有专门人员来负责此项工作。比如,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MichiganStateUniversity)图书馆就设有版权图书馆员岗位。馆长(副馆长)是“首席危机官”,在版权危机管理中担负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版权危机管理涉及到不同的专业领域,因此图书馆还应聘请法律、技术、公关、管理等方面的专家建立危机管理顾问组织,为危机管理提供咨询决策服务。危机管理组织不能只是一种装饰,或者只在危机到来时才启用,而应采取措施使其运作常态化、规范化。
2.3制度防范
我们不能把版权危机的责任完全归罪于法律的不合理,更不能完全归罪于权利人的“私欲”,而应该首先“检讨”我们自己的行为是否合理与合法。行为要受到制度的调整,制度的缺失与不完善是版权危机的重要隐患。防范版权危机必须在制度层面贯彻危机管理的思想。图书馆需要逐步建立健全的版权危机预防制度包括:《图书馆版权政策》、《图书馆藏版权瑕疵防范与鉴别制度》、《图书馆使用版权授权协议签订制度》、《读者利用馆藏资源版权保护警示制度》、《图书馆收费服务成本核算制度》、《图书馆藏版权状态评价制度》、《图书馆版权危机责任认定制度》等。
2.4机制防范
要使版权危机管理收到理想的结果,必须建立若干科学正确的、高效率的应对机制:①计划机制。版权危机管理建立在完备的应对计划(应急预案)之上,目的是对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危机事件进行预测、监督、控制和协调。在国际图书馆界,危机预案越来越受到重视,牛津大学图书馆、澳大利亚国家图书馆、哈佛大学图书馆的预案都有其特色。②预警机制。准确预见,是危机管理的第一步。基于经验教训,应建立图书馆危机预警系统,对版权危机可能发生的原因、方式等进行分析,开展超前管理,降低危机发生的突然性和意外性。③合作机制。各个图书馆本身缺乏应对版权危机的所有类型的必要资源(人才、技术、信息等),有必要在合作基础上以资源共享来解决这方面的问题。④技术机制。技术不仅能保护版权,而且受到版权法保护,图书馆要在技术上尽到保护版权的义务,这也是法律规定的重要免责条件之一。
3图书馆版权危机的消解
3.1正面应对,快速反应
危机爆发的突发性和极强的扩散性决定了危机应对必须要迅速、果断。因为,危机的破坏性往往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呈非线性爆炸式增长。通常认为,“24小时”是危机反应速度极限,处理危机要遵循“24小时”法则。危机发生后,图书馆不能抱着侥幸的心理,任由事态发展,或者惯性思维,拖泥带水,慢条斯理,力求四平八稳。危机管理小组应在最短的时间内介入危机,控制事态,降低损失。在“杜修贤诉中国国家图书馆侵犯版权纠纷案”中,国家图书馆采取先入为主的策略,迅即行动,同当事人积极沟通,并表明希望和平解决问题的态度,最终使危机得到化解。
3.2以诚相待,谈判磋商
在“李昌奎诉青岛理工大学侵犯版权案”中,作为唯一被告的青岛理工大学图书馆采取了真诚相待的态度,并努力斡旋,促成李昌奎与超星公司谈判达成和解协议,使李昌奎撤诉。以诚相待是处理危机的一项重要原则。版权危机发生后,图书馆要拿出解决问题的诚意,站在对方立场上思考问题,无论危机的原因如何,责任归于何方,都要对当事人的遭遇表示同情与安慰。另外,对版权危机的处理不仅要着眼于解决直接的利益问题,而且要根据当事人的心理特点采用恰当的情感联络策略,解决其深层次的心理和情感问题,这有助于危机的解决。
3.3媒体友好,引导舆论
“苏图事件”的实质是围绕我国版权制度中复制权限的合理使用规定与文物保护条例中相关规定的不一致产生的争执,特别是善本文献版权归属与读者的复制权利问题。在该事件中,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把图书馆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在危机中采取媒体友好策略,可以化解媒体对危机事件的过分关注,逐渐将媒体视线引向其他方面,使负面报道慢慢平息,或者是创造新的关注焦点使媒体舆论转向,还可以对抗噪声、阐释缘由、化利为害。危机管理中,图书馆不能采取“鸵鸟政策”,刻意回避媒体,而要准备充分的资料应对媒体访问,要避免向媒体挑战,要统一信息口径。在日常工作中,图书馆要同媒体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不断加深友谊。
3.4把守底线.合理抗辩
在“樊元武诉上海图书馆、清华大学、清华同方光盘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案”、“殷志强诉金陵图书馆侵犯版权纠纷案”中,图书馆都作了合理抗辩,并得到了法院的充分支持。合理抗辩是解决图书馆数字版权问题的重要途径。在处理版权危机中,图书馆要坚持“核心立场”法则与“最高利益”法则,对涉及图书馆和广大读者利益的原则问题毫不动摇,积极抗辩,争取最大权益。
3.5寻求干预,权威支持
在处理危机的进程中,图书馆要注重寻求第三方干预(thirdpartyintervention)。“第三方”往往是图书馆的上级领导部门、图书馆学术团体以及有关方面的专家。第三方对版权危机干预的目的在于起到催化、协调和认同等作用。就我国图书馆的现状来讲,在第三方的角色中,中国图书馆学会下属的“图书馆法律与知识产权研究专业委员会”应该积极介入图书馆的版权危机管理,发挥其权威性。
3.6尊重事实,承担责任
专家指出,在危机管理中的基本建议就是承认错误,并且尽量不要表现出过于自我保护,推脱责任。版权危机发生后,面对权利人的责难,图书馆不要企图逃避责任,对于权利人再小的诉求与损失也要认真对待,把权利人的利益放在重要位置。图书馆要及时向权利人赔礼道歉,并在查明问题后向其作出合理补偿。否则,图书馆可能会遭受更大的损失。在“娄师白诉湘潭市图书馆案”中,图书馆败诉并被判赔偿原告60万元就是个例证。
一、研究课题范围
1.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研究
2.社会组织在重大社会活动和重大突发事件中的作用研究
3、社会组织在应对当前全球金融危机中的作用与责任
4.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研究
5.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研究
6.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研究
7.社会团体发展与管理研究
8.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与管理研究
9.基金会发展与管理研究
10.城乡基层社会组织发展与管理体制研究
11.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研究
12.社会组织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13.社会组织资金筹集研究
14.社会组织项目管理与评估研究
申报课题要围绕上述研究范围,参考附录中的研究方向,确定具体的研究对象和题目,也可以围绕社会组织发展与管理中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选定研究题目。
二、课题申报及成果收集
课题需按要求填写《2009年社会组织理论研究部级课题申请表》,于2009年3月10日前报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文本文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发送电子邮件)。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专家咨询委员会对课题申请进行审核、论证,3月25日前将在中国社会组织网上公布立项名单,并发立项通知。
承担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课题的研究,于2009年10月10日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将研究最终成果寄至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信封上请注明“社会组织理论研究课题”字样。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专家委员会将对收到的课题报告进行评审,对通过评审的报告分别给予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鼓励奖,并发给部级课题结题证书,在中国社会组织网上公布。通过评审并结题的课题报告的著作权属于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没有通过评审的课题报告不予结题。
三、研究要求及成果形式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新时期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重大任务,分析现状,解剖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坚持理论指导实践,理论联系实际,进一步增强指导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预见性。研究课题要观点明确,内容翔实,文风严谨,行文规范,未公开发表,已获奖论文不得参加评奖,文字责任由课题作者负责。
研究课题的最终成果为书面研究报告。
(1)课题报告不少于1.2万字。
(2)课题报告必须有案例、实证、调研、数据分析,或者有国内外经验剖析,这些内容不少于报告总字数的1/4。
(3)课题报告必须有不少于2千字以上的对策建议。
(4)一般应为总报告形式。若有专题调研报告、重大问题研究分报告、相关研究资料等分报告,原则上每篇不超过5千字,且不计入总报告字数。
(5)课题报告有关版权、版式、注释及学术规范等要求参见《课题报告写作要求》。
四、经费资助
对通过评审且获得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课题报告,将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和0.5万元的经费资助。
国内外关联数据研究热点对比分析
垂直知识图谱的构建与应用研究
大数据时代图书情报人员新能力
国内机构知识库的最新发展探析
提高纸质期刊利用率的有效途径
唐卡图像语义信息的描述框架研究
“暗网”应用情况及监管方法研究
计算机科学领域科研合著网演化分析
词汇链文本表示模型计算方法综述
国内外高校图书馆网站研究述评
高校图书馆数据分析机制研究
数字化笔记在个人知识管理中的应用
基于产品的组织任务特征研究
知识管理:不要再摸着石头过河
基于大数据的知识共享方法研究
我国知识创新理论研究回顾与展望
开放创新中介网站特征、案例及启示
互联网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模式探讨
高校图书馆面向研究生的服务模式探讨
国内图书馆转型发展研究综述
政府危机管理信息服务建设研究
研究信息专员:内涵、核心能力和服务
ESI助推学科建设作用分析及对策研究
互联网治理国内研究文献的计量分析及评述
科学数据开放共享中出版商政策研究
我国信息产业政策研究热点分析
老年人代际知识转移意愿的影响因素研究
基于专利发明人人名消歧的研发团队识别研究
基于解释结构模型的APP推广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
数字环境下专业图书馆的业务重组和转型探讨
多学科交叉环境下文献资源保障体系的探索
基于SCI论文的学科领域研究发展态势与国际地位分析
我国地区大学生元素养的现状与教育对策
东亚地区研究机构图书情报学国际发文的计量分析
基于AHP-模糊数学的8所煤炭高校科研竞争力比较研究
信息素养教育在美国法学教育中的角色分析及思考
公共图书馆面对MOOC版权问题的应对策略研究
在线协作创新网络的结构演化特性研究
网络众包模式下知识转移过程及影响因素研究
产业集群研究足迹分析——基于网络可视化视角
试析C2C电子商务信用评价体系的困境及其突围之道
知识管理实践与企业市场绩效的结构方程模型研究
知识管理推动创新:国际研究视角与本土实践
互联网时代企业“知识+”的概念探微与实践策略
从我国全民阅读调查数据看阅读立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知识管理论坛》获得首批网络连续型出版物出版资质
中央民族大学图书馆文献传递工作的数据分析与思考
(一)互联网著作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力
互联网著作权作为宪法性基本权利,有待公权力积极介入保障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可见著作权包括互联网著作权是一项宪法性的基本权利。而作为基本权利普遍具有两项基本功能,即防御权功能和收益权功能,防御权功能要求国家为保证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不为侵害行为;收益权功能要求国家要以积极的作为,为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提供一定的服务或者给付,所给付的内容可以是保障权利实现的法律程序和服务,也可以是对公民在物质上、经济上的资助。
(二)行政法必须维护公民互联网著作权
从社会学角度看,任何社会要健康、稳定的发展都必须有一定秩序,除了道德教化和自我约束之外,管制是维护秩序必不可少的手段。据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版权联盟介绍,中国的很多网站很早就开始努力保护美国、日本、韩国等外国影视作品的版权,当他们从版权商手中购买了影视作品的版权后,一般要返回到海外来源国家指定机构对上线作品的版权申请进行认定,但是现在这个审核渠道非常不畅,有时从公司购买到虚假版权,苦于无处审核,导致侵权作品上线,中方企业因此随后受到海外版权商的起诉,严重影响了中国互联网企业在国际上的形象。所以作为现代政府,应该转变职能,增强服务意识,充分利用其所拥有的行政职权加强与其它国家合作,疏通中国企业对国外各类作品版权确认的途径,既保护了外国著作权人的版权,也维护了我国互联网企业的形象,体现出依法行政,服务于民的现代政府形象。
此外,与司法保护“不告不理”被动式相比著作权的行政保护是一种主动出击式的保护,且根据我国目前的著作权纠纷诉讼管辖的规定,著作权纠纷一般应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受理,这无疑也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而县级以上各级著作权行政主管机关就可受理著作权纠纷。可见,行政保护比司法保护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
综上,政府管制对于互联网著作权的保护有其合理基础和必要性,应当充分发挥其在我国互联网著作权保护机制中的重要作用。
二、我国互联网著作权管制立法现状存在的不足网络版权管制立法作为政府依照行政权对网络版权进行管理的手段,是行政法的性质,它是行政法对互联网时代的应对和发展。
为打击日益猖撅的网络盗版侵权问题,保护互联网产业健康发展,各部委还颁发了数量相当的各类通知、通告、制度和政策之类规范性文件。一些地方政府也将出台相应的地方规章进行管制。如深圳市政府将在今年出台《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条例》和《深圳市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互联网行政保护办法》两项地方行政立法。应该说通过近年来的努力,我国己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网络版权管制立法体系,但不难看出仍存在一些缺陷与不足:
(一)网络立法开始出现“乱”象
目前,涉及进行网络版权管制立法的行政机关大体有国务院、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国家广电总局、公安部、文化部及地方政府,这其中的许多立法直接管制对象并不是互联网著作权,而只是基于本部门对网络其它方面管理的需要涉及到了对互联网著作权的管制,虽然在某种程度上对规范网络行为、保护版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普遍具有条款内容笼统、操作性差的通病。如国家广电总局2004年10月14日施行的《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中涉及网络著作权只有一条即第18条“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应符合《著作权法》的规定”.这就导致此类立法太过原则,对于网络著作权保护的实质意义甚微。这是其一,其二各部门在多头立法时,正因为没有通盘考虑,共商合议,出现了交叉与矛盾。例如具有影视剧情节的网络短片,广电总局因其存在“向公众传播”的目的,要求需根据《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的规定,获得广电总局颁发的许可证才可上网传播;但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版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在作品完成之后就自然享有,不需要领取任何许可证。这里的作品是个泛指概念,当然也包括符合作品构成要件的网络短片,而且“向公众传播”是信息网络传播权最本能的表现属性之一。
(二)立法过程缺乏民主参与
我国《行政法规制度程序条例》第17条第4款规定:“国务院法制机构主要从以下方面对行政法规送审稿进行审查:是否正确处理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对送审稿主要问题的意见”.第19条第2款规定:“重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经报国务院同意,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第21条规定:”行政法规送审稿涉及重大、疑难问题的,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召开有关单位、专家参加的座谈会,论证会、听取意见,研究论证“.第22条规定:”行政法规送审稿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的,国务院法制机构可以举行听证会,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巧条则首次在我国行政立法程序中较为详细地规定了立法听证程序。
但是在实际的立法和决策过程中,这一制度执行状况并不尽人意,总的来看,我国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程序具有以下不足:
1.任意性。无论是《立法法》和两个条例以及其它一些地方性规定,大部分公众参与程序都不是强制性程序,是否采取属于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的范围;2.民主性、公开性不足。行政机关内部程序偏多,公众参与途径较少。如公众缺少对立法事项的动议权,一般立法事项的提出只能由行政机关决定。对征求意见的审查,行政机关往往拥有太大的自由裁量权,使审查流于形式;3.模糊性。关于公众参与的程序规定不够具体、明确,操作性不强。如立法法和两个条例中关于公众参与的描述多是原则性规定,缺乏实际操作的程序;4.效果不明显。政府对公众意见缺乏及时的、负责任的反馈和回应,一些公众参与方己面临”公共信任危机“.
这些不足无一例外体现在我国的互联网著作权保护的行政立法中。论文格式立法者大多限于跟自行选定的公众、网络服务商和协会协商,即使真正有公众参与了,其意见对于立法的影响到底有多大,或单纯只是形式上的过场,我们不得而知。
三、对构建和完善我国互联网著作权行政法保护的建议当前造成网络版权管制无力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网络盗版侵权涉及多个行政机关的职责范围,而各执法部门间又缺乏有效可行的协作机制,或推诿扯皮,或争相监管,影响执法活动的整体效能。所以有必要在我国整合各方资源成立独立、统一的互联网著作权监管执法中心,通过立法授予其独立的监督执法权限,一旦发现互联网侵权盗版行为即可采取具体的执法措施,不受政府和其他职能部门的牵制,独立行使执法权,具有重要意义。中心的具体建设内容包括:
(一)建立统一的中心数字版权监管平台,独立行使执法职权要规范网络作品的交易、传播及使用市场秩序,需要改变传统的管理模式,探索适应网络作品交易及传播需要的预防性管制机制:
1.确权,就是要对网络数字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既然人类可以以数字形式来提供信息,当然可以针对每一个作品,通过设立数字识别符号,确认数字作品的权利归属,并在数字作品进入流通领域之前就采取一定的技术防范措施,这是基础性工作;2.示权,就是把作品权利信息进行公示,建立一个网络作品权利信息查询系统,使使用者或潜在的购买者能够方便、快捷地查询到网络作品及权属状况;3.维权,积极运用科技的和法律的手段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这样因为数字作品易复制且调查取证难度大的执法难度就可克服,可以在流通中借用技术手段对有数字识别符号的作品进行跟踪监控,起到防范作品被非法复制、传播以及在发生侵权行为时方便快速地识别作品权利归属、及时调查取证的作用。所以围绕着”促进作品传播、规范市场秩序、便于执法取证“三个重点目标,应该在监管执法中心首先建立统一的数字版权监管平台。该平台应集数字作品版权登记、合同备案、作品权利信息查询、版权贸易展示、数字作品版权认证、执法取证支持等业务于一体。
(二)群众参与,受理网络侵权盗版举报投诉
为打击网络侵权盗版,2006年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在全国50个中心城市建立了”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权利人和公众发现网络著作权或其他方面知识产权被侵犯既可以向该中心举报,也可以向该中心投诉,即拨打全国统一的12312服务热线,或者直接登录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进行网上举报和投诉,中心的工作人员在接到举报投诉以后,将进行记录,统一转给版权管理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处理的结果将及时反馈给投诉人。于此同时,国家版权局作为我国版权行政主管机关也在其政府网站设立了”全国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举报中心“专门受理网络侵权盗版问题,并在该网页公布了举报中心举报电话010-85212973.
因为各地版权管理部门也负责保护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被侵害方也可以到直接到各地的版权局去投诉。面对多重的选择,有时反倒让权利人和公众变得无所适从;既然是网上侵权,在网上及时进行投诉、举报,可以为执法机关调查取证实施相应制裁措施抢得时机;网上侵权具有高技术性,那网络执法需要更高技术才能获得实效,与其分立不同的执法部门,不如整合各方优势资源,给予过硬的技术支持。
关键词:融资方式;华谊集团;中影集团;金融贷款
一、电影融资渠道介绍
我国电影业主要使用的电影融资方式有八种:金融贷款、版权预售、政府出资、电影基金、间接赞助、个人融资、广告投入、风险投资、以及海内外企业投资等。随着电影投资环境的进一步改善,香港、美国、日本、韩国、英国、荷兰、加拿大地区的资金也逐步进入中国制片领域。而随着这些资金的逐步进入,单一的资金制作的影片比例已经越来越小,混合资金运作已经成为目前我国电影融资的主要形式。
二、案例分析
(一)广告投入的代表——华谊集团。
华谊公司与冯小刚合作的多部电影,如《手机》、《大腕》、《天下无贼》等将广告投入这一融资渠道的作用发挥到最大。以新片《非诚勿扰》为例,影片5000万投资里有一大半是来源于广告收入。(另有招行的独家贷款。)在过去的几年中,华谊兄弟保持100%增长率,占据了国内制片市场40%的份额、电影发行市场30%的份额。从2000年至今,华谊兄弟先后获得来自太合集团、TOM集团、雅虎中国、分众传媒等机构的资金总计4亿多元,这些资金保证了华谊兄弟能够持续不断地投入到扩大再生产中。2009年,华谊兄弟正式上市成为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影学院院长张会军认为,“华谊”兄弟的上市将为国有公司的新一轮发展带来契机。“
(二)海内外企业投资代表——中影集团。
由韩三平领导的中影集团把我国的国营制片厂的优势发挥得淋漓尽致。仅08年一年,中影集团发行的影片票房总收入高达27亿元,占全国票房总产值67%。中影集团以独家、联合、、协助等不同形式发行了国产影片150部,共产出票房19.5亿元,比07年狂增10亿元,全年8部过亿影片中影集团参与。从08年的《赤壁》到09年的《建国大业》,有了中影集团在背后做力盾,影片吸引到许多国内外的影视公司融资。拿《赤壁》为例,总投资额8000万美元的影片投资方包括中国电影集团、美国狮门山制作公司、北京保利博纳电影发行有限公司、北京紫禁城影业有限责任公司、橙天智鸿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北大春秋鸿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日本AVEX、韩国Show-box等11家单位。该片采取“主打中国文化、集合亚洲资源、全球营销”的制作模式,涵盖了国有、民营、社会、境外等多种渠道的资金,影片上映不到一周内地票房即突破1.5亿元,创造了新的记录,同时在中国香港、中国台湾、韩国等地上映后均位居首周票房榜之首。
此外,以《建国大业》、《长江七号》、《宝葫芦的秘密》、《投名状》、《面纱》、《玉战士》、《风云2》为代表的一批影片,就吸引了美国、芬兰、日本、韩国、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一批具有国际声誉的著名制片公司。中国电影的发展,离不开世界,打好全球营销的王牌,中影集团自然稳坐我国电影业的龙头宝座。
(三)银行金融贷款。
在金融贷款这一融资渠道方面,目前已有招行、交行、北京银行等多家银
行介入文化产业融资市场。北京地区文化产业融资气氛活跃主要与大环境有关,目前北京市对已经形成一定规模、获得商业银行文化创意产业项目贷款的企业,按照项目贷款利息总额的50%---100%给予贷款贴息支持,这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北京银行以版权质押方式为华谊兄弟提供一亿元的电视剧打包贷款,共14部456集电视剧,包括张纪中的《兵圣》、胡玫的《望族》、康洪雷的《我的团长我的团》等。为控制风险,北京银行与华谊兄弟约定,银行贷款不能超过其投资总额50%。08年,北京银行还为《画皮》提供了1000万元版权质押贷款。在这个项目上,北京银行不仅在贷前对借款人提出严格的用款计划、还款措施,采取了个人无限连带责任等有效的担保措施,贷中、贷后还采取了十分严格的监管措施。截至2008年9月末,北京银行累计审批通过文化创意企业贷款46笔,8.53亿元。《长江七号》、《赤壁》、《深海寻人》、《白银帝国》、《爱情呼叫转移》等影片都获得了北京银行的融资支持。
据第一财经日报的消息,一些新的融资模式也正在进入我们的视野。香港国际影视展及HAF(香港亚洲电影投资会)已经成为亚洲最重要的影视展以及电影投资会,以外,亚洲电影节及韩国釜山PPP计划、东京影展及东京国际映画节、中国台北金马影展等也具有一定的融资功能。
三、发展中国电影投融资体系的建议
客观上说,我国电影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距离。国家已经明文提出一定要发展好中国电影。这也给中国电影的良性发展带来了很好的政治气候。
因此,在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电影业应继续在投融资的体系上投入更多的注意力,进一步完善政策,推动我国的电影投融资模式的建立。在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经验的同时,要对它们的经典案例进行分析,以此来完善我国投融资体系。
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成本昂贵的胶片电影已经满足不了观众日益增长的对电影的需求量,发展好数字化电影已经成为必然的趋势,也是我国电影业要继续努力的方向之一。此外,我国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百分之六十左右,如果能开发好农村电影市场,吸引7亿的农村观影群,这将大大加速中国电影业的发展。
关键词:技术创新 文化产业 动力机制
中图分类号:G05,F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4)03-010-02
技术创新与文化产业发展历来如影随形,呈现出相互支撑的重要特征。文化产业的内在需求成为科技创新的动力和源泉,而科技创新突破了关键技术,推动了文化产业的升级换代。文化的每一次革命性进步,都是重大技术创新和扩散的结果。因此,探索技术创新的动力及对文化产业发展的作用具有现实意义。
一、文化产业技术创新的三大动力
本文是基于创新主体、外部环境和市场需求三个方面阐述文化产业技术创新的三大动力。
(一)创新主体的内生驱动力
文化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他们既是技术创新的承担者,也是创新成果的受益者。企业的最终经营目标是追求利益最大化。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任何企业要想生存下去,就要不断地进行技术创新,提高文化企业的原创能力和竞争实力。所以,企业为了自身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只能采取或选择创新行为,也就是说技术创新是文化企业发展的内生驱动力。
(二)外部环境的外在推进力
概括来说,文化产业科技创新的外部环境包括政策制度环境、科学技术环境和科技服务环境。
1.政策制度环境。在文化产业发展的过程中,政府在政策上、制度上、资金上给予支持,将推动技术创新及文化产业的发展。如韩国政府在1998年就提出了“文化立国”战略,政府采取了文化产业科技创新的系列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使韩国成为世界第五大文化产业国。由此可见,政府所创造的政策制度环境,作用于企业和市场,将会形成文化企业技术创新的外在激励力。
2.科学技术环境。科技的不断进步,新技术的不断出现和采用,改变了传统的生产方式,颠覆了传统的文化理念和文化模式,如网络传输、数字化、通讯卫星、数字电视等都是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而且它们自身发展又对科技提出了新的要求,成为技术创新的动力和方向。也就是说,科学技术环境是文化企业创新的外在推动力。
3.科技服务环境。科技服务环境包括产学研组织系统、政府服务支撑、中介服务支撑等环境要素。在产学研组织系统内,高校为企业及科研院所提供技术和人才支撑;企业是创新主体,具有创新需求和创新成果产业化的物质能力;科研机构针对市场需求不断开发新技术;中介服务在文化技术创新中的供方与用方之间搭建起沟通的桥梁;政府可以利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通过制度、政策、法规的制定,以及相关服务来培育和促成科技服务系统的协调运行。可见,良好的科技服务环境是文化企业技术创新的外在支撑力。
(三)市场需求的外部拉引力
文化产业处于国内外的市场竞争中,文化产业市场需求会随着时代的变迁、科技水平的发展、物质文化水平的提高而发生变化。作为文化产品只有不断创新,才能满足日益变化的市场需求,才能为企业提供新的市场机会,才能获取市场竞争优势和丰厚的利润。市场才是文化企业创新成果最终的检验场所,而市场竞争的无情性、危机性、紧迫性是企业技术创新的外在压力。可以说,市场需求是文化产业技术创新的真正压力和动力,也是文化产业技术创新的外部拉引力。
二、技术创新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三个作用
技术创新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可概括为三个方面,即促进了文化产业的价值倍增,提高了文化资源的整合效率,加速了文化产业的重构与升级。
(一)技术创新促进文化产业价值倍增:驱动作用
以科技创新为动力的美国电影业、英国和意大利的创意产业、日本的动漫产业、韩国的游戏产业产值都超过了各自国家钢铁业的产值。中国近几年文化产业得到了飞速发展,文化产业对国民经济增长贡献率不断上升。2012年,我国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实现增加值18071亿元,文化产业对当年经济总量增长的贡献率为5.5%。其中,科技创新是重要推手。以北京市为例,2012年,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实现增加值2189.2亿元,比上年增长10%,高技术产业实现增加值1139.2亿元,增长9.2%,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6.4%。
(二)技术创新提高文化资源整合的效率:协同作用
文化产业资源整合,主要是指对文化管理、文化规范、文化教育、文化设施、文化资源和文化人才等诸多因素进行科学合理利用,发挥整体效能。通过技术创新整合文化资源,能够提高文化资源的使用效率,发展文化生产力。如美国好莱坞通过吸收世界各国文化和元素,并整合文化与技术资源,拍摄出众多影响力较大的经典影片,引领了全球文化产业的发展。文化产业通过科技创新,综合运用文化资源、信息及数据库技术等,聚合核心文化、整合文化资源,利用规模化实现多层次的文化功能整合,充分发挥文化资源的最大潜能和效用,进而达到文化资源增值的目的。
(三)技术创新加速了文化产业重构与升级:变革作用
随着文化产业技术创新的深入开展,文化产业的发展模式也在发生变化,科技颠覆了传统的文化生产模式,产生了新的文化业态,促进了文化产业的裂变,催生了文化产业的变革。当技术水平达到一定程度,其相应的产业结构定将自愿或非自愿地进行调整。以当今技术条件已经成熟的三网融合为例,电话、计算机、电视这三种原来完全不同的产业,现已相互交叉与融合。这说明技术创新对产业结构调整不仅是起到技术支撑作用,更重要的是加速了文化产业的重构与升级,在产业变革中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2012年5月中国网络视频联盟成立,由联盟主席领导跨媒介营销、版权合作、智能电视、移动视频、研究专家、会员服务及活动培训等七个委组构成。可以说,技术创新开辟了中国网络视频产业发展的新旅程。
[本文是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编号:L12BWJ013)“辽宁文化产业技术创新体系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 孙启萌.我国家电企业技术创新动力机制研究.北京交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0.6
[2] 王影.企业技术创新环境及其评价研究[D].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3
[3] 刘汶荣.技术创新机制的系统分析[D].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9.6
[4] 陈小红.技术创新促进经济增长的动力研究[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11(6):63-64
[5] 张忠治.文化产业发展中的技术创新问题研究[D].山西财经大学大硕士学位论文,2011.3
[6] 孙国学.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基本方略[J].科技管理研究,2011(13):201-204
[7] 国家统计局.2012年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18071亿元[EB].http:///.2013.08.26
[8] 前瞻网.北京去年文化创意产业实现增加值2189.2亿[EB].http:///.2013.2.17
[9] 王兆峰,杨琴.技术创新与进步对区域旅游产业成长机理作用与动力机制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10(2):122
[10] 臧志彭,解学芳.中国网络文化产业技术创新的动态演化[J].社会科学研究,2012(5):50-51
论文摘要本文从报业传媒引入风险投资的可行性入手,提出了“国家主导下。外资疏导与民间资本积聚为两种取向”的风险投资模式建构设想。
基于数字化的推动。中国报业正经历着第二次转型,当我们以“媒介融合”、“媒介的数字化转型”来定义目前报业为延伸自己的生存空间而展开的产业形态和发展模式的变革,究其实质就是着力构建同一内容的多介质平台。截止到2007年,已经有大约300家以上的报社和关联产业单位加盟“报业数字化实验室”。在这个过程中,通过实验计划的组织实施。吸纳不同地域、不同类型和不同发展阶段的报媒,进行分门别类的引导,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全行业共同朝着数字内容产业的方向发展。
报业要实现数字化的宏伟蓝图,策略的制订是成功的第一步。经过近两年的市场孵化。全行业启动数字化已经成为一种共识,并且也有了成功运作的模版,而关键的第二步是战略的如何实现?报业启动数字化工程首先必须依赖最先进的传播技术。投人大量的设备、建设通畅的网络渠道等,这些项目的实施都必须依靠大量的资金支撑。而资金紧缺是传媒发展的主要问题,由中国传媒大学创研市场研究所(IMI)主持的调研表明,目前中国传媒资金紧缺的机构高达82%。而且。现行的媒介产业运作,由于绝大部分都没有上市流通,缺乏适当的融资渠道,所以,要实现报业的数字化转型。寻找得当的融资平台是首先要突破的瓶颈。以4E战略开启中国报业数字化时代的解放日报传媒集团,凭借其独特的营运模式获得了两千万的风险投资基金,使得风险投资这种致力于中长期、以股权投资为特征的融资模式,开始走进报业市场,它本身具有的价值优越性与传媒市场需要的高度契合,使我们可以很好地利用这种融资模式牵引中国传媒市场数字化改革的进程。
一、报业数字化战略引入风险投资的优越性分析
风险投资又称“创业投资”是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它是指一种向极具发展潜力但暂时缺乏资金,不具备上市资格的新兴产业做长期股权投资,目的不是通过其所投资从事实体经济活动的赢利中取得回报,而是通过资本增殖来实现回报的投资行为。
而全美风险投资协会将风险投资定义为;“风险投资是职业金融家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中的一种权益资本。”投资对象包括两类:一类是高新技术:一类是新媒介。风险投资的过程包括融资、投资、风险管理和退出四个阶段,而退出阶段是风险资本实现和撤除渠道,其顺畅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风险投资对投资者的吸引力。
风险投资出现在中国市场已经有二十多年的时间,从大多数人不知道风投的概念到外资频频出手中国市场,投资聚众传媒。引领新浪、网易、分众在境外成功上市,在获得高额的回报时,也让国人充分领略了风投的神奇魅力与资本的张力。风险投资越来越成为资本市场的新宠,是文化产业。特别是资金缺口较大的传媒产业融资的主渠道。相对于新媒介和电影产业,报业传媒亦拥有自己的价值优越性,完全可以把这种融资方式导入自己的扩张战略中,解决资金瓶颈问题,实现两者的双赢。
1传媒产业的高效益
近年来,风险投资频频闪现在中国的传媒市场,究其原因缘于传媒产业的高收益。据1998年摩根斯坦《全球竞争》报告中对八种产业中的企业成长为世界级有竞争力的大企业所需要的年限统计分析。发现传媒产业所需年限为八年,是仅次于金融业和黄金产业的高回报产业。如IDG(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在1999年投入120万美元拥有百度49%的股份,2005年百度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股价迅速攀至每股150美元,按此计算,IDG单此投资即可获得1亿美元的收益。
风险投资是催生高科技产业的孵化器,其基本特点就是高风险、高收益,而依赖高新科技推进数字化转型的报业传媒本身就具有了高新科技的某些性质。报业传媒产业的未来不是新媒体,而是支撑在新媒体后面的新技术。传统报业与新媒体的合作,其实质是“新技术为报业所用”。通过新技术,可以建立报纸与受众之间新型的互动关系,这样稳固了老受众,开发了新受众,同时又可以利用新技术实现对广告客户的增值服务;更有前景的是通过利用新技术形成新的赢利模式,拓宽报业传媒的产业链。所以,报业数字化的发展前景必定是吸引风险投资的共赢基础。
2政策的倾斜性
在我国,作为数字化转型先锋的报业集团大都是以党报、党刊为龙头成立的。这种行政手段为主的整合。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报业的市场化竞争,但是它带来的相对利好就是报业组织能充分享有政策的倾斜,也就是公共性和公益化的性质能够让报业传媒在税收、财政补贴与政策优惠上享有独有资源,与充分市场化竞争的企业不同,传媒的市场虽然亦要接受市场的考验,但是,这种竞争是在政府的统领下进行,是一种相对理想的竞争模型。政策的倾向性能够降低风险投资的风险性。
3传媒资本的结构要求股权投资优先
中国报业传媒的发展资本主要在两大版块:内在资本的积累与业外资本的融资。而在业外资本的融资中又可以分为股权融资,即通过上市。在金融市场获得企业可持续发展资金;另一种为债权投资,即通过银行融资与发行债券融资。而在中国报业组织的外部融资中,债务融资在资本结构中占据绝对优势,这样的资本结构存在着很高的风险危机,因为当企业出现财务危机时,有两种控制选择,一是清算,二是重组。一般而言,股票投资者愿意选择重组的方式,而债权人喜欢清算,因为股票是清算的最后索取者。所以,如果发生危机,中国传媒企业破产的概率是很高的,而且由于债权人占投资者的绝大部分,往往会对传媒组织采取清算的方式,从而导致中国传媒企业的抗风险能力非常低。
而风险投资一般都为股权投资,虽然可以获得一定期限的经营权与收益权。却无法获得实际控制权及国家认可的媒介产权。所以,这种投资模式非常切合报业传媒的资本扩张路径选择。两者的结合是一种资源的互相补充。
4版权工业的无风险性
中国报业正经历的数字化转型的终极目的是从内容的供应商跃升为信息提供商,促成升级的核心就是版权,也称版权工业。是否拥有版权是传媒投资的核心。与一般的传统产业不同。后者需要大规模的人员、设备投资等硬件投资,而版权工业是一种高智力、高产出的投资,是典型的以精神产品创造力为核心的文化创意产业,贩卖的是创造者的创新智慧。所以,相对之下,投资的经营风险比较小。同时报业传媒数字化战略的实现目的是希望通过资本的社会化和市场化,最终成功上市。而风险投资的终极目的也是借助股权投资与管理,培育投资企业快速成长,促其成功上市,通过股权转让实现投资套现并获得高额的增殖收益,因此,在实现利润增殖的选择路径上,两者殊途同归。
二、国家主导下风险投资模式的建构
解放日报报业集团党委书记、社长尹明华曾经说过2008年是报业传媒转型的攻坚年,而选择恰当的融资方式是“破题”的关键。报业传媒的数字化转型是否应该引入风险投资模式,答案是肯定的,而且已经有了成功的运作经验。在现行的风险投资资本结构中,国有融资方式占了主流,这种资本原则必定将逐步减弱其核心地位。因此,我们倡导在国家主导下,以外资疏导和民问资本的积聚为两个取向的风险投资模式的建构,其要旨在于大力发展业外资本进入报业传媒的改革市场。
1何谓国家主导的风险投资模式?
提倡国家主导的模式建构首先必须清晰国家的性质,关于国家的属性存在两种理论:契约论和掠夺理论。契约论认为:国家是被公众创造出来的保护公众利益、调解社会纠纷的制度安排。他们主张由国家来组织、实施各种契约或规则,可以节省各种签约成本、实施成本和保护成本。
而掠夺理论或剥削理论认为“国家是某一阶级或集团的者,它的作用是代表该阶级或集团进行压迫和剥削,榨取他们的收人。按照掠夺论的观点,国家界定了一套产权或制度安排,目的在于使权利集团的收益最大化,而可能无视其他社会集团的利益,也无视它对社会整体福利的影响。因而,这种理论只能解释不利的产权结构或制度安排为何能够存在。
在我们看来国家是一个大概念,在某种程度而言,代表了一种公共意志表达的产物。只是代表国家行使权利。所以,国家和公民通过宪法来规制权利和义务,而国家和政府之间又因为宪法确立了政府和国家问的关系,公民也确认权利由政府行使。通过分析,我们可以明确知道,国家、政府与公民之间是两个委托的关系。真正意义上的国家不能等同于政府,它的内涵中应该包括普通的民众。
因此,我们提出的国家主导的风险投资模式与现行的政府主导模式是有差异的,后者是市场中实际的“操盘手”。“执行者”,不仅通过行政指令介入与管理市场,而且还是行为主体;而前者不再是实施者,它的作用与功能体现在对市场的宏观调控与引导,也就是国家主导是一种管理方式,不是具体的执行策略。
所以,我们认为所谓国家主导的风险投资模式,就是在国家的控制、指导、调节或准许下,使市场机制的作用在传媒领域得到逐步发挥和全面贯彻。
2国家主导下风投模式的两种取向:外资的疏导与民间资本的积聚
我们倡导的国家主导的风险投资模式是为了弱化政府的行政职能。旨在通过规划、引领、调控实现角色的转换,因而在新的框架内,通过制度供给疏导外资,盘活市场存量;再开通渠道,实现民间资本的积聚,放大增量,发挥业外资本的主流作用。
(1)外资的疏导
自1995年以来,先后有50多家国外风险投资基金进入我国,2004年。旗下管理高达183亿美元投资基金的全球最大的私募基金之一的美国凯雷集团投资聚众传媒,标志着真正的国际资本进入新兴传媒。外资风投进入中国采取的是大量合作经营与部分独资相结合的方式,表现出的特点是:其一,规模不大。2006年只有10个亿的金额出现在传媒市场上,这个量不仅相对风投机构没有完全展开,而且对传媒的市场需求容量也是微小的;其二,投资的领域狭窄,更多在影视制作与新兴媒介,染指传统报业的微乎其微。所以,我们现在要争取的是外资投入的扩量与增容,将庞大的业外资本引入报业市场,而这一切的前提条件就是政策的开放与市场的疏导。
对于外资的利用与疏导,我们可以借鉴其他国家成熟的风险投资形式,以美国和英国为例,它们都是以发达的资本市场为基础,同属于证券市场中心型模式。但是具体而言,他们介入传媒产业的方式存在明显的不同,美国主要采用“赤字模式”,即在新产品的开发中,风险投资者和制作者分担投资风险,投资者可以获得该产品的使用权,而制作者因承担部分市场风险而享有传媒的二级和三级销售权。英国则是“成本附加模式”,即投资者不仅可以委托制作者制作产品并支付全部费用,还要预付利润作为回报,投资者可以获得大部分二级权利。而作为风险投资后起国的韩国采用的是国家资本与私人资本相结合的运作模式,以动员社会资本为主,官民共同融、投资的方式进行资本经营。中国传媒产业现实特点与韩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存在很多相似点,所以,我们可以借鉴其成功之处,营造以国家主导。外资与民间资本为主体的官、民共融的投资模式。
(2)民间资本的积聚
所谓民间资本包括社会机构资本和私人资本两类,在现行的风险投资市场,民间资本很难涉足传媒市场,原因是多方面的。其实,中国市场拥有相当量的社会闲散资本在股票市场,2006年11月,国民存款总额已突破16万亿元。也就是我们并不缺少资金流量,而是缺乏将这种巨量的社会资金积聚成流,渗透于风险投资市场,使其成为市场的中流砥柱。那么造成这种“有量无市”的原因在于:
第一,国人的风险投资意识淡薄。国人传统的理财观点根深蒂固。买国债、购保险、闲荡于股票市场是大部分人投资于银行获取固定收益后的主要资金流向,对于参与高风险、高收益的风投市场,赢取长线的增殖回报,尚没有形成强烈的投资意识。
第二,缺乏资金汇流的渠道。要将大量闲散的社会资本、民营资本等业外资本引入风险投资市场,积聚财富的渠道是关键。一个成熟的风投市场应该有风险资本家、风险投资家、中介机构组成,他们各司其职。而综观目前的风险投资市场,成熟度不够,社会风投机构数量少、作用低下,缺乏大量直接面对市场的投资者和专业机构。这意味着巨量的社会资本没有直接的释放途径参与到风险投资的市场营运中。
第三,政策对资金募集的限制。报业集团是事业性质的单位。所以政策规定了其社会属性,一是社会公益目的,不是盈利目的,二是国有资产,不是其他资本,因而,总体上作为一个事业单位的报业集团或者报社是不能吸纳业外资本的。虽然《中外合资、合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管理暂行规定》(简称“44号令”),已于2004年11月28日正式实施,为外资与社会资本进人传媒市场开启了缝隙,在政策框架内,允许业外资本的进入。但是,目前的开放对资本需求庞大的报业市场而言。其力度明显不够。
所以,开掘大量闲散的业外资本,将其引入风险投资市场是解决目前风险投资市场融资主体单一、风险性强。增加放量的必然路径。
三、风险投资进入报业传媒的战略基点
风险投资要进入报业市场,为报业的数字化转型做贡献,它必定要经历从政策突破到市场孵化到投资意识的培植等多重壁垒,因此,只有选择恰当的战略立足点才能突破障碍,实现风险投资与报业传媒的真正联姻。
1制度的供给
报业传媒的双重属性使然,其产业融资行为必定受制于政府管理,制度供给是风险投资登陆报业传媒市场的必要条件。按照道格拉斯·诺斯的界定:“制度是由一系列正式约束、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及其实施机制构成的,正式制度的制定、变动或修改,往往带有一定的权威性,执行时具有很大程度的强制性,非制度则是在特定历史阶段自发形成并为社会认可。两者互相依存、互相补充。”在我国风险投资业发展史,政府作为供给主体提供了一系列的正式制度,每一项新的重大安排通常会被作为风险投资业发展的动力支撑。
对于报业传媒而言,最大的制度供给来源于产权归属,而产权的清晰度是制约风险投资入场的必要因素。中国报业市场正在推进的渐进式改革的一个突破点就是传媒的改制与转型,即我们可以按照媒介市场参与各方的利益取向,将传媒市场分解为社会服务的“国家传媒”、充当社会瞭望哨的“公共传媒”以及实现传媒产业功能的“商业传媒”等几种形式,只有建立多层级、多元结构的传媒市场,才能消解在意识形态化与传媒产业化的两难抉择,产权归属才有最终落实的可能,风险投资才能找到自己的市场。
2发展报业投资基金
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了《2007年中国风险投资行业调研报告》,指出2007年中国风险投资总额近400亿元,投资项目数也高达741个项目。虽然我们明确感受到风险投资市场的增量与放大,但是遗憾的是这种增量并没有惠及对资本融资需求程度高的中国传统媒介。
因此,我们建议大力发展报业产业的投资基金,专门致力于报业传媒的融资建设,借鉴美国传媒产业风险投资的基金模式,在专业领域里缔造由传媒融资家、传媒投资家与传媒项目的管理者构成的投资体系。
3报业传媒风投意识的培植
一直以来,中国报业传媒推行政府主导下的渐进式、边缘突破的改革,报业传媒既是改革的触动者又是利益的既得者。所以。在触及传媒产权改革的攻坚战时,报业传媒虽然可以获得“自由身”,投身于市场的熔炉,但是这样的结果就是将导致传媒丧失政策的倾斜与保护,失去部分利益。所以。这从一个层面上解释了,为什么涉及传媒改革底线的产权归属问题受到来自上下两方面的“摇晃”。
1.公司的人力资源咨询与教师的人力资源咨询有何区别?
80年代,高校教师(或科研人员)倡导人力资源管理,引入了我国早期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后来,以公司(法人组织形式)为主体的人力资源咨询蓬勃发展,与过去以个人为主体的人力资源咨询有了明显的区别:
着眼点不同:人力资源咨询公司是在理念引导下,进一步关注人力资源咨询的可操作性和时效性,即着眼于"如何去做",是过程与结果导向的。
咨询理念不同:人力资源咨询公司以咨询活动及其效果为自身业绩,从自身利益出发希望与客户结成长期伙伴关系,互相促进,共同成长。
运作规范不同:人力资源公司以咨询为己任,遵循业界运作规范,有科学的流程和制度,依靠数据库进行技术分析,重视企业长期利益。
智力资源不同:公司提倡团队协作,智力联盟,既延揽具有深厚理论功底的学者,又聘用业界精英,从而实现理论知识与既有经验的最佳组合,发挥最大效力。
外在约束不同:在目前的法制背景下,公司作为法人实体,所受外在约束严格;同时,作为一个长期存在,谋求发展的企业,人力资源咨询公司具有内在的自我控制机制。
2.什么是大人力资源观?
我们倡导的"大人力资源观"强调的是以系统、全局的观点来看待人力资源问题,即跳出人力资源的圈子看人力资源。不把人力资源局限于相关的部门,不把人力资源管理封闭于狭小的领域,而是把人力资源管理作为支持公司长远发展的战略性力量,在企业远景、企业使命、经营战略、核心价值观的指导下,使它与企业组织结构、企业文化紧密结合,以达到短期内促进企业业绩提升,长期内推动企业战略实现的目标。
3."软"的企业文化如何与"硬"的人力资源操作系统融合?
从大人力资源观来看,企业是一个大系统,企业文化、人力资源平台、操作系统是这个大系统内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的子系统。系统的观点强调牵一发而动全身,所以任何一个子系统的变化必然影响其他子系统。因此硬的人力资源平台、操作系统的设计,不能不考虑软的企业文化。举个例子:可口可乐与百事可乐是碳酸饮料的两强。可口可乐由于起步早,建立了霸主地位,它的企业文化崇尚稳固、渐进,与之相适应的职位、工作、人(即人力资源平台)强调的是渐变,是相对稳定的;而操作系统中的招聘系统则强调员工的稳重素质,一般从内部提升管理者。相反,百事可乐出道较晚,必须以锐意进取、求异思变的精神去挑战行业巨头可口可乐,因此,百事可乐的企业文化注重的是创新、进取,其人力资源平台经常处于变动之中,而其招聘新员工时则强调创新、变革和冒险精神,喜欢从外部招人。
企业文化与人力资源平台、各操作系统的融合并不是机械的,是有一定的模式可以遵循的。处理好三者关系的核心在于建立人力资源平台和各操作系统是要有意识地以企业文化为主要决定因素之一,要考虑两者之间是否协调一致,如果存在矛盾,就必须站在企业文化的角度重新审视人力资源平台与操作系统。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
4.人力资源系统如何与其他系统相结合?
从大人力资源观的观点出发,人力资源系统与其他管理系统是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的;每一个系统中都有人力资源管理问题。
职能系统包括可操作的各项人力资源政策、制度、程序、方法;人力资源部通过制定作为"技术资源"的职能系统,以及为公司所有管理者提供"技术"应用培训和咨询辅助,促进管理者有效运用功能系统,两类系统的有机结合,旨在形成人才"引得进,用得好,留得住"的机制。事实上功能系统融于企业的每一个系统之中,因为员工吸引、人事考核、员工激励、员工保留也是生产系统、财务系统、营销系统、决策系统等的重要任务,所以在功能系统这个层次上,人力资源系统与其他系统有机结合在一起;通过功能系统使人力资源系统与其他系统相结合,就要求我们在进行人力资源系统建设时与其他系统协调一致,这就是结合的方式。
5.人力资源部与其他部门的人力资源管理区别何在?
大人力资源观认为人力资源管理不仅仅是人力资源部的事。事实上企业各部门都存在人力资源管理,但人力资源部与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在职能上有很大差别。人力资源部有三大特点: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
人力资源部主要通过建设人力资源平台(职位、工作、人三者关系),来建立各操作系统,如招聘录用、绩效管理、报酬奖励、培训发展等,因此人力资源部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制度,提供作为"技术资源"的职能系统。
人力资源部的主要职责是辅助、监督其他部门按统一制度实施人力资源管理,确保每一位员工得到公正的对待。
人力资源部还担当了一个培养、培训的专家角色,为其他部门的人力资源管理提供支持,而其他部门的人力资源管理只是在人力资源部的指导下,遵循人力资源部制定的制度,将之用于本部门经营活动。也就是说人力资源部与部门人力资源管理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部门人力资源管理是人力资源部的功能系统,通过功能系统作用的发挥,企业形成了人才"引得进,用得好,留得住"的机制。
6.如何衡量人力资源咨询的效果?
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的目标是短期内促进企业业绩提升,长期内注重企业发展,而侧重点是企业的长期发展,这样就给评价、衡量人力资源咨询的效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即人力资源咨询的效果大部分是不能量化的,但这并不是说无法评价、衡量人力资源咨询效果,事实上可以通过以下几个途径来衡量:
短期内,进行成果导向的绩效评估:企业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总是因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上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如招聘、面视程序不合理,关键员工无法保留,报酬系统不合理,绩效考评流于形式等。在这种情况下,人力资源咨询的首要任务就是解决这些"紧迫问题",处理"危机",这些问题是否得以圆满解决是衡量人力资源咨询成效高低的标志。
长期内,人力资源咨询倡导的是一种全新的管理理念,内容包括人力资源框架(包括价值观、企业文化、组织结构)的重构,这些都是需较长时间才能有效反映出来的。在这种情况下,衡量人力资源咨询效果主要是看是否有效提供了新理念的启发,是否引导了企业内部新理念的产生和认同。
新媒体的政治参与,使现行的政府运作方式受到巨大的冲击,形成一定的舆论合力后,还会促生新的舆论方向。如何把握新媒体时代社会治理趋势,将激涌的民意控制在目前国家可以接受的程度上,在实现民意充分表达的同时,又避免因民意的过度表达而冲击政府权威、引发政治冲突,这将考验政府在新媒体时代的执政智慧。
一、新媒体对舆论工作格局的影响
1.弱化信息把控优势。
新媒体的出现和普及,不仅带来了信息传播和聚合方式的变革,也改变了信息传播格局和形态,弱化了社会管理者在信息资源把控方面的优势。新媒体的技术特性不仅模糊和重新界定了过去所谓“主流”、“非主流”和“权威”、“非权威”等概念,还改变了人们评价社会公共话题的参与模式。这种依托于新媒体(主要是网络传播)的公众意见自成体系、自由表达,体现出公民参与社会公共事件讨论的能力大大加强,也使得以往信息不对称传播的方式得到改观。从某种意义上理解,新媒体帮助公众实现形式权力的突破,初步完成社会权力的再分配。
2.破坏意识形态建构。
现实生活中的很多利益问题,往往和思想认识问题交织在一起,并通过一定的社会思潮、意识形态表现出来。目前,新媒体开放、多元、交互的信息传播方式加大了我国意识形态的控制难度,传统意识形态所具有的凝聚能力下降。新媒体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主流价值观的主导作用,反映到社会心理层面,就是人们排斥和怀疑正统思想观念和主流意识形态,表现出反传统、反主流、反权威的价值取向。新媒体以其特有的信息“阻隔”功能和强大的网络语境颠覆性,严峻考验着我国意识形态的控制力。
3.消解政府权威与公信力。
政府的公信力和民众的互信度,是社会健康运行和良性发展的重要资本,这种资本需要长期的互动才能累积起来。与传统媒介生态下的舆论监督不同,网络舆论生态因新媒体的存在而使地方政府的“公关管控”存在巨大的风险,突发事件因危及到民众切身利益,普遍会带来舆论的负面反馈,进而推动民众与政府“不自觉对立”。在舆情演变的过程中,各种价值理念、思想意识、道德观念自由自主、快速无序传播,不仅造成舆论溯源困难,还导致网络事件的变异,给社会管理带来极大的困扰。
4.抬升舆论引导成本。
网络等新媒体作为一种自发性的意见表达形式,能在极短的时间内传播出去或形成舆论强势,满足公众“知情”和“表达”的诉求。如果不能理性引导公众有序合法地表达自己,不仅会大大抬升引导舆论的成本,还将使培育舆论“自我净化”的努力化为乌有。新媒体的出现,要求社会管理者把网络舆论场作为了解民情、掌握民意的晴雨表,正确处理好点与面的关系、质与量的关系、快与慢的关系,积极考虑民众的接受范围、舆情的承受能力,在新媒体的技术平台上探索网络时代危机应对方式、加强和改善社会管理的方法和途径。
二、新媒体管理运用难点及弱点
1.信息甄别。
新媒体(主要是互联网)作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其虚拟性、交互性、匿名性、开放性等特性,导致社会事件在传播上的矛盾对立。网上行为理性与非理性倾向相互交织,形成了多种舆论杂合形态。由于新媒体的技术特性,目前信息不需经过严格的审核与核实,这就导致通过网络传播、报道的消息内容存在良莠不齐的现象。公众面对网络上大量的舆情信息感到困惑、迷惘,造成人们是非观念模糊,舆论导向的控制力减弱,给舆论引导工作增添了难度。
2.利益诉求。
在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在各种社会资源有限的前提下,多元化的利益群体会不可避免地相互竞争和冲突。同时,由于经济成份和经济利益、社会组织形式的多样化,导致人们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的多元化,各种利益诉求和在深化改革的进程中产生的一些问题、矛盾纠缠在一起,社会管理者对敏感问题处置稍有不当,就有可能通过网络等新媒体造成大范围的负面影响。
3.社会情绪。
舆情事件传播的速度、规模和方式,不仅取决于事件的社会背景和性质,还与网民群体的认知态度、价值观念、社会心理密切相关。政府部门对社会情绪的安抚和正面回应,已经成为政府引导舆论,有效进行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在一些公共事件中,部分群体本来就对社会或单位存在着对抗情绪,他们通过网络的偏激、情绪化甚至是煽动性的言论很容易受到关注,引起众多有关因素的卷入,使社会舆情复杂并且难以控制,成为舆论关注的难点,引导处置难度加大。
4.治理理念。
相对开放的舆论格局,使各级党委、政府面临较之以前更为严峻的考验。在一些地方,一些党员领导干部面对舆论格局的新变化,显得很不适应,舆论引导能力明显不足,凸显出执政能力中的“短板”。有些地方政府习惯用排斥社会参与的权力机制,来解决各种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政府公共治理的理念和技巧还严重滞后。以什么标准对近年来网络突发事件进行性质界定,如何从整体上把握网络突发事件产生机制及传播模式,如何正确地、有效地引领社会舆论,变得难度更大。
5.引导技巧。
面对各类突发事件,一些社会管理者满足于立竿见影的治标功夫,疏于或懒于从治本方面进行“活血化瘀”的疏导,在化解各种显性或隐性的不稳定因素方面存在本末倒置现象。部分领导舆情意识和能力欠缺,对社会舆论中的民声、民意、民智缺乏应有的尊重和敬畏,不屑于弄明白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一些网站和网民社会责任缺失,也不清楚如何从制度设计上强化网络媒体和网民的社会责任,满足于对公众进行生硬的灌输式传播,难以担负引领社会舆论的大任。
6.联动机制。
伴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舆论环境发生了质的变化, 公众不再是信息的被动接受者,而成为多元信息的制造者与参与者,话语权和权的下移使受众也具备了自我议程设置的能力。部分领导在如何构建中央与地方、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的联动机制方面思维僵化,对媒体联动机制缺乏全面的、辩证的认知。不知道怎样把握网络监督的“度”,也不清楚如何把握舆论引导、情绪疏导的时机和火候,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发挥新媒体监督功能、作用之间摇摆不定。
三、如何形成新媒体管理合力?
1.转变管控思维,适应社会需求。
在新媒体营造的舆论感染力作用下,“广场式舆论”更容易推动民众做出简单追随的行为,旧有的管控方式和思维模式已经无法适应现代社会治理需求。新媒体制造着各类信息,引导着社会舆论,影响着社会大众的政治取向和行为,如果引导不当,很容易刺激公众的情感反应,进而导致事态失控。新媒体时代是全民提供线索的时代,民众关心并调查政府在做什么,官员遭遇全面监督和直接批评成为一种常态。新媒体的发展将迫使政府部门转变管控思维,认真学习新媒体知识,积极消除新媒体恐惧症,努力避免封堵方法和“鸵鸟”态度。
2.优化治理模式,理顺工作机制。
近年来,公共行政环境的复杂性、多样性、动态性不断加剧,新媒体催生的公民社会日益壮大,使得传统政府治理模式日益显现出濒临危机的征兆。新媒体以更充分、更快捷的暴露危机的方式给传统的社会治理方式带来冲击。舆情危机的产生,既因转型社会中的结构性矛盾引发,也因新媒体自身的特点导致。基于当前网络舆情治理的瓶颈,亟待创新社会化、法制化的多元治理模式,只有各个政府行政单位之间理顺工作机制,实现归口管理、专人负责、信息互通、协调联动、综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才能得到及时、高效、合理的应对和解决,舆情应对工作才能跟上新媒体的脚步,才能与网友的情感合拍。
3.加强法制建设,规范传播秩序。
新媒体的管理,既要考虑社会化媒体的发展,也要兼顾国家安全和公民权益保障。我国目前还没有针对新媒体的专门法律,有些间接可依据、可引用的相关法律,但用起来不趁手。因此,可以考虑在完善现有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以法律或者行政性法规的形式,建立权责对应的新媒体管理法律体系。在信息聚合与扩散不断提速的新媒体时代,各级政府很有必要理顺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相结合的管理机制,营造健康良性的网络舆论生态环境,规范传播秩序,加强对舆论的引导。
4.新旧媒体互动,拓展宣导空间。
在很多舆情事件中,互联网等新媒体都在扮演着为大众、为传统媒体设置议程的角色。特别是在传统媒体因为种种顾虑而缺席或反应迟钝的情况下,他们往往充当急先锋的角色,成为网民自发爆料和集结舆论的平台。在新媒体时代,既往的议程设置理论根据现实有所修正,只要选准突破口,新旧媒体相互借力,就可以借助新媒体优势,扩展报道互动新空间,将受众接受信息和接受导向的过程融为一体。社会管理者借助新媒体搭建统一的开放性平台,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既提升了报道价值,又满足受众深层次的需求,将是优化政府治理模式,重构正面舆论的自主性和传播力,通向善治的一剂良药。
“数字鸿沟”是当今世界日益引人注目的现象。它通常指由于信息和通信技术、网络技术的应用程度不同和创新能力的差别而造成的鸿沟,也可把它形象地称为“比特流”的鸿沟。占世界人口12.9%的非洲,它的互联网使用人数只占世界的1.2%,而35.2%的互联网用户却集中在人口稀少的美洲。在收入最高的国家中互联网的用户总数占据了世界总数的93%,而收入最低的国家只占互联网用户总数的0.2%。这些数据都在提醒人们全球数字鸿沟确确实实地存在着,并影响着世界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科技数据缺乏共享、存在壁垒更使“数字鸿沟”难以跨越。
科学是一种人人可以理解的语言,数据是科学语言的基础。科技数据的共享能缩短“数字鸿沟”的“语言”差异。在信息社会,数字化的数据将大量涌现。人们需要使用更复杂的手段来维护和使用日益丰富的数据资源,并使这些资源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共享。人类通信半径的延伸,为人们带来了空前的机遇。我们应该如何抓住机遇呢?第20届CODATA会议将关注如何把握信息社会的福祉,利用科技数据和知识助力科研和社会进步。
第20届CODATA会议主题是信息社会的科技数据与知识,它关注的主要领域包括数据的共享、归档、保护和安全,以及人们在把握“数字机遇”的过程中,由于社会、经济和其他因素所面临的障碍和不平等问题。科研、技术、经济、语言、法律、法制体系、政策、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和不平衡带来了所谓的“数字鸿沟”,也就是存在于有能力获取数字资源和技术的有“产”群体与一穷二白的无“产”群体之间的差异; 也同样赋予了人们改变命运的动力和能力。
科技数据共享面临的问题
在海啸发生之后,由于知识产权和国家安全的制约,海拔、人口定位、领土边界和受灾程度等方面的重要数据不能在短时间内得到开放。即便是现在,高清晰度的数据也没有完全开放,尽管这些数据可能为全球多数海岸提供最需要的海拔信息。科研界需要说服政府开放对防灾规划和管理具有重要价值的专业数据,以便在人道主义紧急事件中开放有价值的数据和信息。
科学知识拥有巨大潜能,帮助世界向着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前进,信息通信技术的使用为加速这一进程创造良机。科学家应与各国政府一道,向“数字鸿沟”宣战,向贫富差距和南北差距问题宣战。
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巴黎研讨会后,国际科学理事会和CODATA发展了题为“信息社会的科学”的纲领性文件和行动日程。行动日程强调科技数据和信息在公共领域的重要作用,确保必要的政策和基础设施各就各位,为平等开放信息资源创造条件。众多国际科技组织和国家级的科研院所签署了这个行动日程。
2003年7月,一个政府间的特别会议在巴黎举行,完善将在信息社会世界首脑会议(下称峰会)日内瓦阶段会议中由世界各国首脑签署的原则宣言和行动计划。以瑞士、法国和罗马尼亚为代表的一些国家,接受了科研界传递的信息,促使科技在修改后的文件中占据了更重要的席位。
然而,商界和受到同化的政府组织发出强烈信号,要求加大知识产权和版权制度的比重。尽管没有人强烈反对平等开放科技数据和知识的原则,但这种“平等”的价值观很容易在短期商业利益的驱使下退居二线。因此,科研界需要持续推动科学知识的广泛传播,放大科技进步的社会效益。
日内瓦阶段会议后,世界各国达成共识; 肯定了科学在发展信息社会中的核心作用。峰会原则宣言也承认了图书馆、档案库、博物馆等公共机构在促进信息社会发展和免费开放信息资源方面扮演的“基石”角色。峰会上签署的行动日程对如何实现这些原则提出了分步走的建议。其中,促进科研信息化(e-Science)作为信息通信技术在促进可持续发展中的一个关键应用被提上日程。
2004年12月发生在亚洲南部一场悲剧,被Jeffrey Sachs等人称作“沉默的海啸(silent tsunamis)”:千百万无谓的死亡起因于营养不良、疾病、贫穷以及那些藏在暗处的苦难。所有的一切告诉我们: 科学要走的路还很长。科学家必须努力工作,除了预报天灾、开发新药和疫苗,还要向社会传递更有效和容易获取的科学数据和信息,以利决策。
这场突发事件也向我们提出一个问题: 如何以最佳方式来组合社会资源,应对有限资源、冲突、基础设施严重不足、知识贫乏等问题引起的危机。作为信息通信技术的创造者,科学家通过共享数据、信息、软硬件和学术关系网尝到了甜头; 这似乎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但对于很多人来说,获取最基本的自救技能或者一条灾难预警信息,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在与“数字鸿沟”的战役中,科研界能做点什么呢?很多科学家和科研机构正在通过信息通信技术来努力延伸科技效益的半径。国际科学理事会和CODATA联合峰会在线(省略/science/home_EN/),为整理和汇总科学们做出了各种尝试。
数据科学中的共用
开放的社会能够给更多人带来机会; 医生可以获取医药信息,病人可以获取各种医疗服务的可信度,学生可以获取实验数据,救援人员可以更好地与救援对象沟通。通过降低通信、计算机和手机的成本,我们可以让更多的人拥有机会。同时,人们需要通过受教育来获取读写和运用技术手段的技能,从而更好地利用机会。由此看来,要使更多人在信息社会中分一杯羹,开放有用信息和能力建设缺一不可。然而,建设从可用数据中提取价值的能力需要更多的投入。对于不同类型的“共用”,我想借用中国诗人李白的《月下独酌》来作出解释:
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
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
月亮是一个“共用”点,每个人都可以赏月作诗。唯有李白,能够“提取”出一个有“价值”的虚拟世界,把“我”、月光、月亮、美酒、影子和周围的景致融合在一起。如果不懂中国的语言和文化,我们无法与李白一起天马行空; 但我们脑海里那些共通的感知特征让不同语言之间有了转换的模式。在某种程度上,转换模式可以用术语来描述; 如元数据、元知识,正如在基于XML\RDF\OWL等的语义网中所展示的。
诗人、译者、出版社和把原始资料数字化的人拥有的不同层面上的版权,对产品的“上市”产生影响。对于科技数据来说,CODATA始终致力于着眼全局,以促进制度建设的方式来提高科技生产力。2005年9月1-2日,CODATA研讨会“创造信息共用,助力科研信息化: 向着统一的政策和行动准则”在位于巴黎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召开。会议得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国际科学理事会(ICSU)、第三世界科学院(TWAS)、科技出版物全球共享网(INASP), 国际科技信息委员会(ICSTI)的赞助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支持。
通过这次会议,上述机构达成共识,共谋利用信息共用促进科技创新的契机 (相关活动简称GICSI)。
GICSI在突尼斯阶段会议期间的CODATA特别圆桌会议上正式启动。专家组成员包括来自上述各机构的代表,来自欧洲核子研究中心(CERN)和科研共用组织(Science Commons)的代表也在圆桌会议上加入GICSI的阵营。
在解决了数据的“经济动机问题”(也就是GICSI推动的经济和制度方面的框架和政策)后,语义学和上下文的问题浮出水面。研究李白的生平和他写《月下独酌》的地点,诗歌的文本数据可以变得更加栩栩如生。没有知识和经验层面的默契,李白的切身感受不容易传递给另一个人。跨越时空的复杂现象,如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身体的衰老退化和人造产品,在数据方面有共同特征。我们需要用模型来补足获取的数据,从而还原天衣无缝的“影像”。在发展的过程中,建模可以用来预测和规划未来; 这需要通过计算得出的数据来实现,而不是实验中获得的原始数据。如何建设从可用数据中提取价值的能力成为一个越来越重要的问题。
通过一系列标准方法来衡量和计算关于月球的天文数据,并不困难; 数据语义学在特定的学科领域中有明确的定义。然而,这种定义可以在简单的科研问题中起作用,却无关“数字鸿沟”的痛痒。数据科学需要摸索出一系列基本原则来应对跨学科问题的挑战,比如人类健康、防病、安全和对人造产品的依赖。全世界的科技数据工作者,面临的可能是漫长的旅行: 随着数据和社会的变迁,人类需要对科学内容进行一次洗牌。
作者简介
Shuichi IWATA
东京大学数据科学和环境工程的教授,国际 CODATA 主席。他曾是 JSPS122委员会的主席。他是日本金属研究所、钢铁研究所、日本能量与资源学会以及日本原子能学会的学术委员会成员。曾在1998年获得 JST 的科技信息奖,在1999年获得了日本金属研究所优秀论文奖以及2003 年 GIW 的最佳论文奖。他的个人网页: mori.q.t.u-tokyo.ac.jp/~iwata/
CODATA: 四十年磨一剑
■ Shuichi IWATA
CODATA(Committee on Data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即“国际科技数据委员会”,是享有“科学界联合国”盛名的“国际科学理事会”,它是在1966年成立的跨学科组织,致力于在全球范围推动科技数据的编辑、评估和分发,进而对科研产生积极影响。四十年来,CODATA在提高数据的质量、可靠性、管理水平和共享程度方面做出了很大贡献。
CODATA是一个数据源,它为科技工作者创造参与全球数据活动的机会,并由此增进了解、激励合作。CODATA关注通过实验、观察和计算手段得到的各个领域的数据,包括物理学、生物学、地质学、天文学、工程学、环境科学、生态学等; 其中的焦点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数据管理问题、以及某个学科领域产生的数据在其他学科领域中的应用。
CODATA的使命包括:
提高数据质量和共享程度,尤其关注发展中国家;
促进科技工作者间开展国际合作;
数据共享和知识产权保护。
为了达成使命,CODATA通过以下“零件”来保证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转: 任务组、工作组、各国家委员会的活动、会议和学术研讨会、期刊以及与其他组织间的合作。
需要强调的是,与数据相关的活动不应该局限于某个特定的学科领域,而是科技的各个领域: 从生物学到全球变暖,从物理学到工程学。随着成员的增加,CODATA家族不断壮大,其触角伸向不同的学科领域; 每个领域强调自身的数据需求,并分享其他领域的数据活动经验,借助共同的兴趣点擦出火花。
CODATA的主要活动,都以促进科技数据领域的国际合作为目标:
赞助两年一次的CODATA学术大会。第20届CODATA学术会议将于10月23日到25日在北京举行,它吸引了全球500余名数据专家。CODATA任务组和其他国际机构组织的卫星会议也将同期举行。
围绕某个特定学科领域或主题,举办专家组会议。
出版科技数据方面的刊物、数据活动调查报告和大会论文集。
CODATA各个国家委员会的工作着眼于国家层面。而国际CODATA的工作重点在于营造一种环境: 给不同国家的数据专家制造“邂逅”和产生“化学反应”的机会,通过CODATA牵的“红线”带动双边合作。
科技数据的管理无法依靠个人的努力和贡献,这是CODATA成立的一个主要动因。二战后期开始,科研的腾飞使数据量大规模增加。科研经费要想物尽其用,需要更好的机制来评估、保存、检索和分发数据。当国家组织履行其中部分职责的时候,CODATA作为一个兼容并包的国际组织扮演协调员的角色,并试图避免重复劳动。
计算机模拟和互联网的发展使数据的地位得到提升; 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CODATA不断对新项目抛出橄榄枝。如今,人们通过互联网可以轻易地获取质量和来历不明的数据源。CODATA为关心数据质量和数据共享问题的专家学者提供一个阵地,引导数据革命转化为促进发展的正面能量。
第20届CODATA国际学术会议涉及的部分前沿问题包括:
数字鸿沟;
数据归档和存储;
数据共享政策和法规;
数据可视化和多媒体技术;
数据挖掘和知识发现;
e-Science和网格;
数字图书馆;
元数据和互操作;
科学数据与科普;
eGY和IPY(电子地球物理年和国际极年) ;
论文摘要:文章阐述了数字化校园建设服务的重心与主要内容,指出了数字化校园建设中的认识误区,提出了数字化校园建设的策略及可持续发展的步骤。
1数字化校园建设服务重心与主要内容
1.1数字化校园的概念
数字化校园的说法来源于“数字地球”.它是一个全新的事物。人们对数字化校园给予了不同的诠释,但目前还没有比较权威的定义。一般认为,数字化校园“是以数字化信息为基础,以计算机技术和网络系统为依托,支持学校教学和管理信息流,实现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技术服务等校园信息的收集、处理、整合、存储、传输、应用,使教学资源得到充分优化利用的一种虚拟教育环境。”网络化无疑是其最重要的特征。
1.2数字化校园服务重心
学校的中心任务是教学,教学是学校的本质属性,是学校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它规定着数字化校园建设必须围绕着教学进行,一切技术与手段都应为“教学服务”而展开。据美国在l999年进行的一次“信息化校园计划”的研究成果表明.有39.0%的大学认为“科技与教学的有效结合是目前面临的一个最为重要的问题和挑战”。负责该项课题研究的凯尼斯·格林教授指出:“调查数据表明.越来越多的大学开始意识到,对于大学应用信息技术来说,最关键的问题实际上并不在于技术和产品,而在于人。换言之。是那些使用信息技术的教师和学生……经过多年的实践,我们逐渐认识到,在使用信息技术过程中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帮助师生在教学过程中有效和充分地使用这些设备。”这充分说明了数字化校园建设的核心是为教学服务的。
1.3数字化校园建设主要内容
硬件建设:备课和示教设备(如备课用计算机、扫描仪、数码相机、摄像机、资源管理用计算机和多媒体教室等);学习设备(如计算机教室等);管理设备(如校务、教务、政工、财务、后勤等管理用计算机、打印机等);网络设备(如服务器、交换机、网卡、网线、光纤等)。软件建设:操作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办公软件,课件制作平台及工具软件,示教及学习软件。理论建设:教育理念建设.教育体制建设,教育模式建设,学习模式建设,教师角色形成机制建设,教育评价机制建设。
2数字化校园建设认识上的误区
2.1重硬件.轻软件,忽视理论建设
目前,数字化校园建设中重硬件、轻软件的现象严重。主要表现在投资少,维持基本教学必须的软件在数量、品种和质量上都严重不足,无法使硬件的功能得到发挥;忽视软件版权问题,使用盗版操作系统等软件,埋下了潜在的危机,一旦遇到严格的维权行动。就可能带来巨大的损失;没有形成权威的机构和配套的政策、制度来保证示教和学习软件的开发、升级、维护以及地方化,使师生能够及时方便地得到适用的教、学软件。而理论建设研究滞后,多是零散的、初级的,缺乏组织性和系统性,极大地制约了数字化校园建设的进程和健康发展。
2.2用技术提供的可能性替代现实实施的可行性
软硬件企业出于赢利的动机。其设计的各种软硬件方案,从理论上讲,具有明显的先进性,但在实际上,往往了忽视了我国学校实施的可行性。(1)忽视了方案的经济可行性。中国是穷国办大教育,除少数发达地区外.全国大部分地区的教育经费一直十分紧张,根本不可能拿出大笔资金满足那些先进方案的开发建设。(2)淡化了方案的技术可行性。由于数字技术发展速度快,更新周期短,学校受经济条件的制约又使得教师无法率先获得对先进的软、硬件进行学习和演练的机会,使得这些先进的方案常常难被学校师生全面掌握。(3)模糊了学校对方案功能需求的必要性。为增强产品竞争力和方案对学校的吸引力,企业常常在方案中应用新的技术,在宣传中也大量使用带宽、升级、扩展、浮点运算、网络拓朴、资源库等概念加大营销力度,而这些企业着力渲染的功能,多数是学校根本不需要或很少能使用到的。
2.3硬件建设中的本末倒置
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备课和示教设备以及学习设备是与学校中心工作联系最紧密、对教育质量影响最直接、对教育理念和教学模式的改革促进最大的因素。备课和示教设备、学习设备是数字化教学必不可少的工具,管理设备是提高管理水平,营造良好教学环境的工具。而网络设备则是将前三类设备联系起来,实现资源共享、发挥系统功能的工具。如果没有足够的和合理利用的前三类设备,再好的网络设备也是无法发挥其作用的。
由于对数字化校园认识的局限性,许多学校忽视了我国教育所能提供的经费条件、人员素质等办学实力的现状,表现出一种浮躁的心态,在实施数字化校园建设中有技术上的一步到位和时间上的立马实现的思想,把数字化校园建设这样一件长期而又艰巨的工程简单化,把发达地区和重点高校的特化经验普通化,盲目应用到地方学校和中小学,使数字化校园建设失去了持续有序的发展动力。一些“校校通”工程建设也暴露出问题。2002年8月26日《中华工商时报》网络版有文章指出:教育全连接,80%没有充分利用。IT厂商们接下了一个又一个的校园网建设大单,花费学校大量经费,苦心建起的校园网却大部分闲置起来,成了聋子的耳朵——摆设。
3数字化校园建设的建议
3.1加强数字化校园建设的理论研究
在数字化校园建设中.理论建设是相对于硬件设、软件建设更为薄弱、滞后的部分。而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决定了理论研究应该超前于实践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加强数字化校园建设的理论研究已是迫在眉睫。(1)建立必要的组织机构,对数字化校园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识别、分解.为研究的开展提供课题指南。(2)从企业、科研机构、高校、中小学、教育管理机构等部门遴选研究人员.建立数字化校园建设的人才资源库,使研究人员结构合理。(3)以系列课题形式将已识别的问题分解到相关研究人员手中进行系统的理论研究。(4)对研究的结论进行有组织的验收、评估、实验、改进和推广应用。
3.2调整数字化校园建设核心和顺序
调整数字化校园建设核心和顺序,即调整现行“先建网——再开发资源——最后应用”的建设步骤,按照“先从教学应用着手——通过需求达到或超过供给的内在动力促进资源和网络建设”的技术路线进行。(1)以服务教学、实现教学数字化为建设核心。将投资重点和优先项目调整到目前已经成熟和稳定的对教学起直接作用的设备上来。(2)管理设备及管理软件的建设应注意数据、接口标准的统一,并围绕提高管理效率、优化教学环境的主题展开,为后期联网奠定基础.同时注意加强管理数据挖掘功能,让管理设备成为学校及各部门领导提高决策水平的得力助手。(3)学校网络建设应在教学设备和办公设备的建设与利用达到一定水平.对数据共享与交换需求较旺盛,网络技术标准趋于成熟时加大投入;应本着先内部网络、后因特网的原则进行规划,尤其是在中小学,不应过于强调互联互通和适时交互的功能,与因特网相连可以在专线、拔号等方式中灵活选择。 3.3推出符合实际的经济型解决方案
不同地区学校的经济环境和发展水平差异大.应采取不同的解决方案和建设进程。(1)高校和经济发达地区学校可从现行企业的大量解决方案中选取适合的方案进行快速开发。(2)各地中小学应根据自身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技术方案和建设步骤.建设中注意因陋就简.在保证基本功能的情况下.尽量采用经济的产品。(3)教育主管部门应根据不同级别、不同地区学校的实际情况提出多种建设目标、进程和评估方案.避免不发达地区和地方学校不顾自身能力与发达地区或重点高校盲目攀比现象.使建设持续有序地进行。
3-4开展教、学软件的开发模式研究及实施解决教育软件的版权问题、软件的开放性和适用性问题。可以采用以下策略:(1)加强选择软件平台的技术指导.把好软件学习、使用人门关。以政府批量采购的措施降低采购成本。以政府控制软件版权的策略解决教学软件的开放性问题。(2)充分利用教师队伍中科研能力强的群体自行开发实用的软件。也可与企业联合共同开发。
4持续搞好数字化校园建设的步骤
4.1认识阶段
在各级各类学校只有少量的计算机单机运行时。师生员工通过各种学习资料、媒体和参观等形式对数字技术的用途开始形成理性认识并有意识地关注此领域的相关信息。学校领导开始关注兄弟单位建设情况。咨询数字化教学对本校的发展可能产生哪些影响.在不同层次、不同进程和使用程度上开始进行建设规划和经费、人员的安排和骨干人员的培训与人才储备。
4.2学习阶段
学校的计算机数量有了大量增加.主要的办公场所都有了配备.人们都可以从身边直接感受到计算机应用给教学带来的便利.只要愿意还可以有一定的上机学习时间。人们开始学习计算机基础知识。学习操作一些比较有名的商业教学软件和由各种渠道交流、获得的软件。开始尝试制作自己的课件,参加各种多媒体课件的制作和教学竞赛。开始尝试在自己的一些课堂上使用多媒体进行教学。管理人员也开始运用各种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日常工作的管理.提高管理的水平。学校与外部的数据交流大部分并不是通过专门的网络.而是以光盘等硬件存储传递。有时也通过调制解调器上网传递。
4.3使用阶段
学校计算机设备和数字化资源已经初具规模.基本能满足大部分正常教学的需要。大多数教师也具备了驾驭设备、运用资源开展数字化教学的素养.并能够根据学校教学实际进行资源的二次开发。计算机在学校Et常工作管理中的使用已经实现常规化.并能运用各种数学模型进行统计、分析.为学校的评估、规划、决策等提供一定的参考。数据的传输和交流可以通过少量的电话线上网来进行。
4-4网络化阶段
由于数字化教学已经常规化。对于数据的需求、传递、交互的要求越来越大、越来越频繁,建设校园网成了当务之急。通过校园网把已经运行的教学系统、教务管理系统、学校行政管理系统、后勤保障系统等构成一个统一体.形成了完整的学校管理信息系统。由此。学校内部各环节工作有机地协调起来,许多工作自动完成.不再需要人工的参与.学校管理和教学已经相当轻松,具有很明显的研究性质.管理人员和教师的精力主要放在数字化资源的改进与完善。以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方面。在这一阶段。校园网已经通过宽带与Internet互连.对外数据交流的流量也渐渐增大。但总的来看。学校还是一个相对完整的整体。对系统外部的依赖性还不是很强。
4.5信息化阶段
关键词:旅游;旅游文化产业;知识产权;贵阳市
the tourism culture industry is the new industry of the 21st century and also the pillar industry of the development ofguizhouprovince, thus the protection of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becomes quite important. this article is about the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protection of property right ofguizhoutourism culture industry.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property right of the natural tourism resources and humanistic tourism resources, further analysis of the problems exist is needed. on the one hand, hope to help the tourism culture industry of guiyang to find the leak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remedy them timely. therefore, to make the tourism culture industry more adaptable to the inceasingly drastic cultural market and also to enhance the brand and industry of tourism culture industry; on the other hand, hope to be the reference of relevant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s in order to make rational planning, regulating and controlling to the development of the tourism culture industry of guiyang in future. therefore, rational suggestions and solutions could be put forward to the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protection of property right of tourism culture industry ofguiyang. keywords: tourism,tourism culture industry,intellectual property, guiyang. 21世纪是信息时代,公众的注意力越来越成为稀有资源,旅游文化产业是典型的注意力产业。旅游环境的营建和产品的打造,是为争夺更多的市场关注,旅游文化产业的一切离不开展示、少不了关注。旅游文化产业极具商业化个性、人性化品格、文化性内涵,包容了来自几乎整个世界的注意力。
文化既是旅游业的特质资源基础,又是它的精神动力和支撑。谁拥有了丰富的文化资源,谁就掌握了旅游业发展的主动权。同时,又因为旅游产业能够为社会带来庞大的就业机会和生产总值,人们又将旅游文化产业看作是21世纪的朝阳产业。
旅游文化产业已经成为以自然历史文物景点观光服务为核心,以享受人类文明成果、开发快乐精神资源和获取自然历史知识为动机,带动饮食、旅馆、交通、商业、娱乐等配套发展的大型文化产业群。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人民收入、生活水平的持续快速提高,国民旅游消费迅速兴起并呈现爆炸式增长,满足多层次的国民旅游消费需求成为旅游业重要的功能和任务,进入本世纪以来这一趋势进一步增强。
在旅游产业逐步发展成为新的支柱产业的同时,利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旅游业发展,正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2009年以来,随着《贵州省旅游产业知识产权工作意见》的出台,寻求对我省旅游产业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开始迅速升温,逐渐形成热潮。 在各地旅游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以景区景点名称为核心要素进行商标申报,探索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手段,通过打造地理标志农特产品,丰富和提升我省旅游商品成为强化我省旅游知识产权保护的三条重要路径。
1.1.1文化产业及其分类
文化产业是指从事文化产品与文化服务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为这种生产和经营提供相关服务的产业。文化产业的最终目的是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1]
文化产业功能:经济增长功能、意识形态功能(满足人的需要、引导舆论宣传、防御文化殖民)、文化传播功能、审美与评价功能。
图1.1
如图1.1所示,文化产业主要分为三层,分别是文化产业核心层,文化产业外围层和文化产业相关层。
文化产业的核心层,包括了新闻书刊、音像制品、文艺表演、电影电视、文物保护、博物馆、文化研究、会展等行业。是文化产业的主要行业,作为核心行业而存在。
文化产业的外围层是服务于文化产业核心层,外围层中的互联网、旅行社服务、休闲娱乐服务、文化产品销售等行业均服务于处于核心层中的核心行业。
文化产业的相关层,是文化产业核心层和文化产业外围层衍生和相关联的上下游产业,主要涉及到了服务于核心层和外围层的产品的生产和加工。
1.1.2旅游文化产业及其分类
旅游文化产业是一个以旅游资源为核心,以旅游经纪、旅游食宿和旅游交通等为外围产业和相关产业而向外不断辐射的综合性产业。
一是自然旅游资源。自然旅游资源亦称“自然景观”,这是指能够使人们产生美感,并能构成景观的自然环境或物象的地域组合,所突出的是物质的物理属性及其对人的心理产生的新奇别致的美感,注重的是官能感受、切身体验和心境快乐。
二是人文旅游资源。人文旅游资源亦称“人文景观”,是指古今人类创造和积累起来的富有人文特色、精神价值和广泛影响力的文明成果,是物质形态和精神蕴含凝聚而成的景观资源,所体现的是历史文化的内涵和神韵。这其中也包括了民情风俗、人际关系、传统节庆、民间生活方式、特有的民族服饰与文化艺术形式等,还可以包括现代建筑成就、新生事物等等。[2]
人文旅游资源突出的是一种历史特性,它是用静态的景观形态来体现动态的历史内容,具有深刻的历史文化性和思想蕴含性。我国历史悠久、文化源远流长,人文旅游资源十分丰富,已经跻身于“世界遗产”大国。这是以人为载体的一种社会现实,注重的是现实的人的一种心理触动。如各旅游区举行的历史文化表演,由于表演者从历史的角度刻画人物,通过一个个具体的情节,再现一定时期的民族历史和文化,有着深深的历史符号、政治烙印以及经济发展的特征,使游客在了解历史的同时,了解政治、经济、文化并受到启迪。
知识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3] 一是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即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行使其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产权,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这种智力成果又不仅是思想,而是思想的表现。但它又与思想的载体不同。权利主体独占智力成果为排他的利用,在这一点,有似于物权中的所有权,所以过去将之归入财产权。
二是知识产权的对象是人的智力的创造,属于“智力成果权”,它是指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领域从事一切智力活动而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所享有的权利。 其客体是人的智力成果,这种智力成果属于一种无形财产或无体财产,但是它与那种属于物理的产物的无体财产(如电气)、与那种属于权利的无形财产(如抵押权、商标权)不同,它是人的智力活动(大脑的活动)的直接产物。
三是知识产权取得的利益既有经济性质的也有非经济性的。这两方面结合在一起,不可分。因此,知识产权既与人格权亲属权不同,也与财产权(其利益主要是经济的)不同。
四是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和时间性,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力、多边协定外,依一国法律取得的权利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受该国法律保护;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一定期限,期满后则权利自动终止。 (1)商标权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
注册商标具有排他性、独占性、唯一性等特点,属于注册商标所有人所独占,受法律保护,任何企业或个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或授权,均不可自行使用,否则将承担侵权责任。[4]
图1.2(商标注册证书)
(2) 著作权
著作权,又称为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它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总称。[5]
著作权的客体包括了文字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音乐作品、舞蹈作品、计算机软件、建筑模型设计、戏剧作品、口述作品等。登记著作权之后,著作权人可享有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设置权、改编权、汇编权和翻译权。 图1.3(著作权登记证书)
(3)专利权
专利是受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创造,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审批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专利权是一种专有权,这种权利具有独占的排他性。非专利权人要想使用他人的专利技术,必须依法征得专利权人的同意或许可。[6]
一个国家依照其专利法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法律的管辖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外国对其专利权不承担保护的义务,如果一项发明创造只在我国取得专利权,那么专利权人只在我国享有独占权或专有权。
专利主要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主要体现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取得专利的发明又分为产品发明(如机器、仪器设备、用具)和方法发明(制造方法)两大类。
图1.4(发明专利证书)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同发明一样,实用新型保护的也是一个技术方案。但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范围较窄,它只保护有一定形 状或结构的新产品,不保护方法以及没有固定形状的物质。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更注重实用性,其技术水平较发明而言,要低一些,多数国家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都是比较简单的、改进性的技术发明,可以称为"小发明"。
图1.5(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对象,是产品的装饰性或艺术性外表设计,这种设计可以是平面图案,也可以是立体造型,更常见的是这二者的结合,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主要条件是新颖性。外观设计与发明、实用新型有着明显的区别,外观设计注重的是设计人对一项 产品的外观所作出的富于艺术性、具有美感的创造,但这种具有艺术性的创造,不是单纯的工艺品,它必须具有能够为产业上所应用的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实质上是保护美术思想的,而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是技术思想;虽然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与产品的形状有关,但两者的目的却不相同,前者的目的在于使产品形状产生美感,而后者的目的在于使具有形态的产品能够解决某一技术问题。
图1.6(外观设计专利证书)
(4) 域名注册
域名就是上网单位的名称,是一个通过计算机登上网络的单位在该网中的地址。一个公司如果希望在网络上建立自己的主页,就必须取得一个域名,域名也是由若干部分组成,包括数字和字母。通过该地址,人们可以在网络上找到所需的详细资料。域名是上网单位和个人在网络上的重要标识,起着识别作用,便于他人识别和检索某一企业 、组织或个人的信息资源,从而更好地实现网络上的资源共享。除了识别功能外,在虚拟环境下,域名还可以起到引导、宣传、代表等作用。 1.3 知识产权在旅游文化产业发展中作用
1.3.1 知识产权有助于提升旅游文化产业品牌形象
知识产权保护系统的建立,有助于旅游文化产业中的企业提升自身的品牌形象。无论是发展特色产品,还是贴上独有标签,都需要通过知识产权进行确权、维权行动。
一个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品牌,品牌的核心是技术和创新。因此,当我们对技术和创新进行保护的时候,就不可避免的要用到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对技术和创新的作用,第一就是确权,确定该项技术和创新内容属于企业自身;第二,就是维权,维护企业的技术和创新内容不受到侵犯。因此,当我们将知识产权很好的运用到旅游文化当中来时,就能更好的保护企业的品牌,从而更好的提升了旅游文化产业的品牌形象。 企业价值包含了无形的企业价值和有形的企业价值。在此,无论是商标权的获得,还是著作权以及专利权的获得,或者是域名的注册,都极大的增加了企业的无形资产,使企业在市场当中有更加巨大的市场价值,从而通过无形的知识产权,获得了无形的企业价值。
另外,将知识产权运用的客体,即企业的产品和服务,投入到市场当中,能够使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获得增值。增值,不仅仅是产品和服务价格的提高,还在产品和服务的社会认可度上得到重要的认可。这样也极大的提升了企业的有形价值。 无论是市知名商标、还是省著名商标,乃至中国驰名商标,都是以企业注册商标为基础的。政府也针对获得上述荣誉的企业,有着资金上的扶持和政策上的优惠,甚至可以主动帮助企业打假维权。因此,在旅游文化产业当中,发展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的同时,应当积极响应政府的政策,通过知识产权的树立,来帮助自己获得政府最大的限度的帮扶。
另外,现如今消费者的消费观念是认牌购物。当一个企业将自己的知识产权系统有效建立后,就会获得社会认可,得到社会的承认。这也是企业获得利益最大化的最佳途径。
2 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2.1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中自然旅游资源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2.1.1 贵阳市自然旅游资源概述
贵阳市以自然景观为主的旅游景点主要包括了天河潭、花溪公园、南江大峡谷、桃源河、六广河、紫江地缝、情人谷、红枫湖、香火岩峡谷、百花湖等。自然旅游资源由于是天然具有的,不具备产品的创造性和创新性。因此,在论述贵阳市自然旅游资源的知识产权保护时,将从商标、著作权和域名注册三方着重论述。
2.1.2 商标权的保护
接下来我们用表格的形式将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中自然旅游资源的知识产权当中,商标权的保护的状况展现出来,并将和他同一类型不同地域的景区进行比较: 景区 核心层商标注册量(件) 外围层商标注册量(件) 相关层商标注册量(件) 核心层商标抢注量(件) 外围层商标抢注量(件) 相关层商标抢注量(件) 天河潭 1 0 0 0 0 10 南江大峡谷 1 2 2 1 1 1 情人谷 0 0 0 1 1 10 红枫湖 0 0 0 4 3 27 紫江地缝 0 0 0 0 0 3 桃源河 0 0 0 0 0 0 六广河 0 0 0 0 0 3 花溪公园 0 0 0 0 10 51 香火岩 0 0 0 0 0 0 百花湖 0 0 0 1 3 7 共计 2 2 2 7 18 112 表2.1 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自然旅游资源景点商标情况 表2.2 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自然旅游资源景点商标情况与安顺市对比
通过表2.1,我们可以得知,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当中的以自然景观为主的景点商标注册量仅为6件,竟然远远低于商标抢注件数,景区的商标权流失严重;抢注单位凭借商标权的获得,利用景区的名气,获得了大量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而景区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严重受损。
安顺市是整个贵州省商标权保护较为完善,政府较为重视的地区。表2.2将贵阳市的旅游文化产业自然旅游资源景点商标与安顺市做了一个对比,发现虽然安顺市自然旅游资源少于贵阳市,但是商标注册数远远多于贵阳市,景点全部都有商标注册行为,而贵阳市商标注册景点只占了总数的20%。以黄果树风景区为例,黄果树旅游集团针对黄果树风景区商标全类注册,并且凡是在黄果树举行的会议和黄果树景区自发开展的节庆活动,均有注册。不仅全面保护了旅游文化产业的核心层,还全面保护了外围层和相关层,堪称贵州旅游景点的典范。
另外,通过表2.1可以了解到,在贵阳市以自然景观为主的旅游景点当中,商标申请单位只有南江大峡谷和天河潭两家景区。作为旅游文化产业的核心层,知识产权的保护令人堪忧。并且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的两家单位,即南江大峡谷和天河潭,由于天河潭商标早已被其他企业抢注,目前,天河潭商标依然处于申请无效状态。也就是说,在贵阳市以自然景观为主的旅游景点有且仅有一处景点拥有自己的商标,即南江大峡谷。
图2.1
如图2.1所示,在国家商标总局已提交的“南江大峡谷”商标注册情况中,总共有三家单位申请注册了“南江大峡谷”这一商标。其中由景区管理单位注册的商标总共涉及5个商标类别,均属于旅游和旅游涉及的相关类别。另外两家单位同时也注册了这一商标,商标类别也属于旅游相关产业。
旅游文化产业分为核心层,外围层,相关层。由于商标注册分为45个类别,其中又着重分为产品商标和服务商标两大类。因此在商标申请当中,也深刻的体现了核心层、外围层、相关层的概念。所以在以自然景观为主的旅游景点注册商标时,旅游和旅游规划作为核心层,在商标类别的注册应当是重中之重,其次作为外围层的餐饮、娱乐服务、广告等次之,最后才是作为相关层的产品生产、加工提供。
在此以南江大峡谷为例,进一步进行分析。在南江大峡谷景区申请注册的商标中涉及到了娱乐服务、餐饮、旅游和农特产品。的确也将旅游文化产业当中的核心层、外围层和相关层都有所保护。但是我们发现,核心层当中的旅游规划并没有进行保护,外围层中的广告也没有注册保护,即使在相关层的特色产品上,也仅仅保护了农特产品,手工艺品等是没有进行保护的。 注册商标具有排他性、独占性、唯一性等特点,属于注册商标所有人所独占,受法律保护,任何企业或个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或授权,均不可自行使用,否则将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当“南江大峡谷”这一商标在旅游文化产业中的核心层、外围层和相关层被注册且注册单位并非是景点管理单位时,就会存在商标权的流失,造成经济利益和景点声誉上的损失。如图示七所示,另外两家非景区管理单位也提交了“南江大峡谷”的商标注册,并且除了旅游以外的商标注册都核准通过。也就是说,在旅游的外围层和相关层中的部分行业的“南江大峡谷”这一标志,已被其他非景区管理单位拿到了商标专用权。由于商标具有排他性、独占性和唯一性,其他单位已注册“南江峡谷”商标所涉及行业,南江大峡谷景区都将不能使用这一商标,这将造成景区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的损失。这样的情况正如天河潭景区所遭遇到的一样。
图2.2 图2.3 如图2.2所示,天河潭景区已经申请注册旅游的商标,但是在图2.3中我们可以看到商标无效了。而在图2.2当中有多达5家的其他企业和个人申请注册“天河潭”这一商标,可见这一情况是多么的严重。由于其他企业和个人在先注册“天河潭”商标,导致景区自身去申请注册景区名字时,商标申请注册无效。
2.1.3 著作权的保护
旅游文化产业中,自然旅游资源的核心层是以自然景观为主的旅游景点。以自然景观为主的旅游景点的著作权主要在于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对景区对外宣传的标识进行美术作品的著作权登记;第二个方面是对景区景点进行摄影作品著作权登记和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
纵观整个贵阳市以自然景观为主的旅游景点,没有一家单位将自己的景区标识进行著作权登记,也没有一家单位将自己景区的景点进行著作权登记。这就让很多企业和个人有机可趁。
同样以南江大峡谷为例,尽管南疆大峡谷在商标权的保护上面在贵阳市处于一个较好的保护状态,但是在著作权这一块是缺失的。首先,南江大峡谷无论是在网络推广上,还是在平面媒体推广上,都已经统一运用了同一标识进行景区的对外宣传,但却尚未将这一标识在国家版权中心登记著作权,这将会造成该标识被其他企业和个人利用,而不能用更有效的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其次,未将南江大峡谷的经典景点进行著作权登记。同样会造成其他企业和个人,利用该景点进行商业利用,从而达到经济和社会的双赢。这样的例子已经屡见不鲜,比如黄果树瀑布,天河潭旱洞出口钟乳石瀑,梵净山蘑菇石等。都是其他企业和个人将景区的景点作为商标图样申请商标,或者是作为产品包装、产品来源地宣传进行商业利用。
另外,由于中国加入了《伯尼尔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所以再中国境内登记的版权在全球的178个国家都是有效的。由于自然旅游资源具有固定性,属于天然所有,而旅游行为是流动性的,旅游行为的流动性加上旅游景区的对外宣传的大范围,同样使景区的名声和景区的景点享誉国内外。这样的话,就更应该将著作权作为旅游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中重要的部分来进行落实,尤其是以自然景观为主的旅游景点。
核心层登记著作权之后,外围层和相关层也得到了相关的保护。因为著作权登记,如果是个人登记有效期是有生之年及生后50年;企业登记有效期是50年。也就是说,只要著作权保护的有效期内,作品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那么,无论企业和个人在哪个行业,或者在任何途径上使用到登记过后的著作权作品,都是侵犯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的。由于以自然旅游资源为主的旅游文化产业的外围层和相关层是餐饮住宿、娱乐服务、广告销售、特色工艺产品等等,所以只要登记了著作权之后,这些外围层和相关层中的所涉及到的行业,在景区后期发展拓展当中,都是畅通无阻,受到保护。也保证了其他企业和个人不能用到著作权作品的内容。
2.1.4 域名保护
域名,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一个比较新鲜的词。当这个社会进入到了信息时代,域名才进入到了知识产权的范畴。由于域名分为国际域名和国内域名,域名内容,又有英文域名和中文域名之分,所以再保护的过程当中,必然的会出现一些偏差。 论文出处(作者):
网站建设是必须要进行域名的注册,上述贵阳景点都已经将首字母缩写或者是全拼进行了域名注册,建立站点。但是却没有很好的区分出国际域名和国内域名,英文域名和中文域名。上述的10个景点注册的都是国际域名,如.com,.net,并且都是用英文注册的。但是,都忽略了国内域名和中文域名。中国的国内域名是.cn,同样在国际上有效,只不过注册机构是在中国而已。因此,即使注册了国际域名,但是没有注册国内域名,同样会遭到域名的抢注。同理,中文域名也尤为重要,尤其是对一些知名度高的景点。
在这里,贵阳市的10个以自然景观为主的景点,在这一块都进行了基础的保护。之所以说进行了基础的保护,是因为都有建设自己的网站,或者是在平台网站上建立自己的站点。贵阳市尚未出现域名抢注的现象,但是享誉中外的西江千户苗寨就发生了域名被抢注的现象。西江千户苗寨,之前已经注册了国际域名和国内域名,用的是首字母缩写进行的域名注册。但是,没有进行中文域名的注册。在2011年4月7日,深圳的一家公司公然将“西江千户苗寨”进行了中文域名的注册,并告知了西江千户苗寨景区管理公司。后来,景区管理公司想要通过争议将域名争回来,但是却没有办法。
正因如此,域名注册,注册的不是其中的一个部分,注册其中的一个域名也不算是全面的域名保护。应当全面的注册,才是全面的保护。
2.2 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中人文旅游资源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2.2.1贵阳市的人文旅游资源概述
贵阳市以人文景观为主的旅游景点主要包括了青岩古镇、镇山布依寨、香纸沟、黔灵公园、甲秀楼、文昌阁、高坡苗族等。人文旅游资源由于是物质形态和精神蕴含凝聚而成的景观资源,所体现的是历史文化的内涵和神韵,不具备产品的创造性和创新性。因此,在论述贵阳市人文旅游资源的知识产权保护时,同样将从商标、著作权和域名注册三方着重论述。由于无论是自然旅游资源景观,还是人文旅游资源景观,包括后来的社会旅游资源景观,在域名保护上面都是一样的,因此在接下来的论述当中,将不再重复提及域名注册的保护。 在此,我们直接通过表格的形式清晰的来分析贵阳市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中的人文旅游资源为主的旅游文化产业,即以人文景观为主的旅游景点。 景区 核心层商标注册量(件) 外围层商标注册量(件) 相关层商标注册量(件) 核心层商标抢注量(件) 外围层商标抢注量(件) 相关层商标抢注量(件) 青岩古镇 0 0 0 1 4 9 镇山布依寨 0 0 0 0 0 4 甲秀楼 0 0 0 0 2 1 文昌阁 0 0 0 1 1 40 黔灵公园 0 0 0 1 3 25 香纸沟 0 0 3 0 0 1 高坡苗族 0 0 0 0 0 0 共计 0 0 3 3 10 80 表2.3 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人文旅游资源景点商标情况
如表2.3所示,贵阳市的主要人文景观当中,只有香纸沟进行了商标注册。而且注册的并非是核心层的商标类别。并且,抢注率比较高的是知名度较大的几处景点,即黔灵公园、文昌阁和青岩古镇。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主要是因为几处景点由于历史悠久,传承至今,已经广泛的被大众接受和使用。所以无论是政府单位和还是景区管理处都对商标注册不重视。换句话说,即使其他企业和个人拿到了以景区名字注册成功的商标,也不会对景区造成任何影响,反而会有利于景区的宣传。这一点在青岩古镇上尤为突出。
青岩古镇素来以卤猪脚和玫瑰糖而出名,历史文化的积淀和特色小吃的美味让这座古镇更加具有知名度。所以,以青岩命名的各色小吃和酒楼如雨后春笋出现在贵阳的各个角落。而在商标注册上面,冠以青岩之名的商标更是数不胜数。正因为如此,青岩古镇的风管处,对此也没有任何举动,反而更加觉得没有必要去进行此类事情。所以,当青岩古镇发展到以官方的名义办理旅游商标、旅游产品商标、旅游服务商标之时,赫然发现,青岩一名早已被他人注册。即使对景区起到了广泛宣传的作用,但是商标权已经流失,对名字的专用权已经不在景区管理单位的手上。
因此,我们可以发现,尽管景区被大众广泛的接受和利用,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对景区的宣传作用,但是景区也不应当放任商标权的流失。因为作为旅游文化产业来说,产业链的每一个环节都尤为重要。无论是处于上游旅游文化产业的企业,还是处于下游旅游文化产业的企业,景区在长期发展的过程当中,必然会有所涉及,必然会在相关行业上有所发挥。这是旅游文化产业发展的大势所趋,是旅游文化产业发展起来的必经之路。
2.2.3 著作权保护 谈及人文旅游资源的著作权保护,那就多姿多样了。因为人文资源包括了诸多元素,诸多元素的保护也是多种多样的。例如,各色的文艺表演,可以运用舞蹈作品登记,音乐作品登记,口述作品登记,戏剧作品登记;特有的建筑,可以运用到摄影作品登记,建筑设计作品登记等。例如镇山布依寨的布依酒歌,布依情歌,都可以作为音乐作品和口述作品登记起来。民族文化传承下来的歌曲因为语言和文字的原因一直没有系统、完整的传承下来,但是登记作品著作权之后,就可以有效的保护和传承。还有布依族的傩戏、地戏,都将是著作权保护的对象。在此,登记著作权更多的作用不是去害怕和担心其他企业和个人侵犯合法权益,作用更大的是使著作权登记的作品能够更好的传承和发展下去。
再者,在镇山布依寨和青岩古镇有许多别具特色的建筑,将这些建筑登记著作权以后,也能够更好的保护起来。在我们进行物质上面保护的同时,也能更好的在精神层面上起到保护的作用。
在人文景观当中,对企业标识和人文景观景点进行著作权登记同样重要。以图2.4和图2.5为例。
图2.4 图2.5 图2.4所展示的是一家企业的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商标的图样就是青岩古镇的城头。也真是因为青岩古镇的景区管理处没有对景区的重点景点和标志景点进行著作权登记,才造成了景区的经典景点被其他企业和个人有机可趁,注册成为商标。同样的事业发生在了镇山布依寨的身上。
镇山布依寨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屯兵寨子。房屋的建设都有着自己的特点,尤其依山伴水的优势更让其增添了许多亮色。但是,一直缺乏有效的管理和有效的经营,一直处于散漫经营,散漫管理的状态。图2.5是镇山布依寨的经典景点半边山,也是被其他企业注册成为了商标。但是如果,将图片登记成为了著作权,就不会又这样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商标注册,景点拥有者也可以依法进行相关方面的维权。
所以,无论是自然景观为主的景区还是人文景观为主的景区,著作权都尤为重要。他是保障景区自身所具有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保障,即使处于被动维权,也能在维权的过程中不落下风。 3 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建议
贵阳市的旅游文化产业,无论是以自然旅游资源为主的旅游文化产业,还是以人文旅游资源为主的旅游文化产业,都没有很好的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无论是商标权,还是著作权,都大量的流失。贵阳市的旅游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极为薄弱。但是,也可以看得到,被抢注的商标、未经授权利用的图形,也是少数的,在保护薄弱的同时,也可以及时采取积极的措施来应对。
3.1 政府积极营造良好知识产权环境
在国家的“十二五”规划的报告里明确的指出了要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大力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尤其是中国民族产业的知识产权。而在以旅游业为支柱产业的贵州省,也出台了《贵州省旅游产业知识产权工作意见》,寻求对我省旅游文化产业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在各地旅游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以景区景点名称为核心要素进行商标申报,探索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手段,通过打造地理标志农特产品,丰富和提升我省旅游商品成为强化我省旅游知识产权保护的三条重要路径。
3.1.1 以景区景点名称为核心要素进行商标申报
以景区景点名称为核心要素进行商标申报,不仅要对景区景点在文化产业的核心层进行商标申报,更要在外围层和相关层进行商标申报。名称的商标不是对名称的垄断,而是对名称的统一管理。这样才能更好的抑制景区名称被非景区景点来源地的企业和个人抢注,才能更好的控制商标有效、高效的利用。如西江千户苗寨这一商标,之前分别被贵阳的自然人和凯里的自然人抢注。西江千户苗寨风管处知道后,积极应对,通过商标争议和商标的相关类别的重新注册,积极应对商标抢注造成的危机。在应对商标危机的同时,也许可“西江千户苗寨”这一名字给当地的企业和农户使用,使当地的企业和农户通过“西江千户苗寨”这一名字获得利益的同时,也更好的宣传和推广了“西江千户苗寨”。政府机制的统一管理和有效分配,使商标权的利益最大化得到了体现。因此,在贵阳市的旅游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时候,一定要进行区域整合,统一管理和有效分配,才能更好的实现知识产权的保护。
3.1.2 探索传统知识产权的保护手段
传统知识产权的保护手段是应当将商标保护、著作权保护、专利权保护和域名保护有机的结合在一起。不仅仅要在旅游文化产业的核心层、外围层、相关层注册商标,实现上下游产业和产业链的每一个环节的全面保护,还应当把旅游文化产业当中的传统文化、特色文化、固有文化进行著作权的登记,多重手段并重,多管齐下。另外,由于21世纪是信息社会,网络的普及,也让我们知道,域名保护在知识产权这一块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在原有的基础上采取传统手段,我们要保护;我们更要与时俱进,采用新颖的手段进行保护。
3.1.3 打造地理标志农特产品
地理标志是指产品的来源地有着鲜明的地理特色,区别于同类产品。诸如都匀毛尖、湄潭翠芽、从江椪柑的等。结合刚才的区域整合和统一管理,政府应当扶持一批当地的特色企业,打造地理标志农特产品。例如,青岩的玫瑰糖和卤猪脚非常出名,政府就应当整合当地的特色企业,进行知识产权的维护。这不仅仅是带动了当地的经济,更是将当地的特色产品打上了统一的标签,宣传推广出去。这也更有利政府在知识产权方面的监控和维权。目前,贵阳市也在积极打造清镇酥李和清镇黄粑地理标志,希望能够通过地理标志的申请拉动地方产业经济的发展。
丹寨县的特色产品和特色资源非常丰厚。丹寨县政府专门成立了一个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当地的特色文化资源进行统一管理,打造地理标志。这其中就包括了享誉国内外的丹寨锦鸡舞,丹寨硒米,丹寨刺绣和竹编工艺品。这不仅仅是使这些特色文化有了知识产权的保护,更重要的是,这些特色文化在宣传出去的同时也打上了浓浓的丹寨的烙印,将丹寨的特色产品和特色资源利益最大化了。因此在贵阳市整合特色资源,打造地理标志的同时,应当有针对性的挖掘特色资源,强有力的打造特色产品,在这些特色产品上也深深印下贵阳的烙印。
3.2 旅游文化产业企业的自身保护
3.2.1 积极“走出去”
在此,积极“走出去”,不仅是产品和服务走出省门,走出国门,也是要将知识产权的触角,延伸到更加广泛的区域。“多彩贵州”这一商标已经于2010年12月正式启动了商标的全面注册,但是也有更多的人更加迷惑。因为在2005年,多彩贵州刚刚启动之时,多彩贵州就不仅仅是一个比赛,更多的还是代表贵州的形象,出现在世界的各个角落。但是由于,一直缺乏行之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一直尚未保护。这其中不仅仅是保护的难度大,更重要在内部一直未达成统一的意见。直到2010年,才由省委宣传部统一进行了此商标的申请。此商标的申请,也极大的提升了贵州的文化品牌,但是我们仍然看到其中不足。
我曾经和省旅游局的领导交谈过,该领导对“多彩贵州”商标的申请持有保留意见。他认为,“多彩贵州”申请商标是大大局限了“多彩贵州”这一品牌的使用和宣传。但是,他却对同坐的文化遗产传人大加鼓励,鼓励他积极进行知识产权的保护。因此,这也让我看到上述文中我所提到的意见不一和矛盾的心态。一面担心知识产权的进行影响到了品牌利用的局限性,一面又希望更多的传承人和文化企业注重知识产权的维护。这就更应该鼓励我们的旅游文化产业走出去,走出去的不仅仅的旅游文化产业中的企业,更应该有其中的决策者和管理者。只有这样,我们在将我们的品牌推广到世界各地的同时,也能够将知识产权保护的触角延伸到世界各地。
3.2.2 大力“引进来”
“引进来”是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一种渴求。“引进来”的是技术上的创新,文化中的融合,知识产权观念和态度的改变。由于贵州省经济落后和信息方面的滞后,导致了贵州省的绝大多数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处于落后的状况。因此,在旅游文化产业当中,知识产权保护是处于绝对的落后阶段。在河南,有一个旅游景点叫做云台山,是中国驰名商标。在贵州,同样有一个旅游景点叫做云台山,正在积极准备申请世界自然遗产。但是,目前贵州云台山,处于一个极为尴尬的地步,因为“云台山”这一商标注册不了。因为首先是河南云台山已经注册商标了,并且是中国驰名商标,因此,贵州云台山不仅仅是旅游类别的商标,不能注册,任何一个商标都不能注册。因为,国家工商行政总局明文规定,注册商标不能与中国驰名商标相冲突。从这个案例当中我们看到了由于经济的落后和信息的滞后,导致了我们旅游文化产业当中出现了想做不能做的这种境况。
所以,我们更应当大力“引进来”。发展特色产品的同时,引进先进的技术,独创特色品牌,优先保护;宣传特有文化的同时,集百家,又和而不同,多种方式并进,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大力宣传和开展知识产权的讲座,大力进行知识产权方面的培训,改变旅游文化产业当中的企业、决策者、管理者的知识产权观念和态度。
3.2.3有机结合保护特色民族文化和文化遗产
在贵州,特色民族文化和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笔宝贵的财富。这些都隶属于人文旅游资源。在人文旅游资源当中,包含了许多无形,却又真实存在的诸多元素。这其中就包括了民情风俗、人际关系、传统节庆、民间生活方式、特有的民族服饰与文化艺术形式等,还可以包括现代建筑成就、新生事物等等。这些都是一个比较抽象的概念。作为商标注册来说,还是比较抽象的。在此我们再用一个表格来简要的说明一下诸如此类的人文旅游资源在上该如何保护。 人文旅游资源内容
保护类别
丹寨锦鸡舞(苗族舞蹈形式)
41类(文娱表演)
台江反排木鼓舞(苗族舞蹈形式)
41类(文娱表演)
侗族大歌(侗族舞蹈形式)
41类(文娱表演)
岜沙(生活族群)
41类(文娱表演)、39类(旅游)
且兰古国(历史遗迹、地名古称)
涉及多个类别,包括旅游、餐饮、表演
珠郎娘美(侗族神话传说)
41类(文娱表演)
思州(地名古称)
16类(特色产品)
给哈(苗族特色乐器)
41类(文娱表演)
夜郎(历史遗迹、地名古称)
涉及多个类别,包括旅游、餐饮、表演
西江千户苗寨(民族聚集地地名)
涉及多个类别,包括旅游、餐饮、表演
表3.1 贵州省已注册商标的人文旅游资源
首先,从表3.1我们不难发现,在贵州省已注册商标的人文旅游资源当中,都是将特有的风土人情,民族习俗、地理古称等在旅游文化产业的核心层进行了注册,个别商标将外围层和相关层进行了注册。以文艺形式出现的人文旅游资源,其核心层就是文艺表演行业,注册的类别也就的文艺表演的商标类别。诸如历史遗迹、地理名称之类的人文旅游资源,注册的商标类别也是以旅游为主的商标类别,同样是核心层。这也就给了我们一个启示,启示在贵阳市人文旅游资源进行商标权保护的时候,应当对挖掘出来的特色之处,进行到商标注册,以加以很好的利用。例如,高坡就可以直接以地名注册,保护到商标权不会流失。
其次,之前在著作权当中也谈论到了,关于人文旅游资源著作权的保护是多样化的。因此,我们在保护的同时不仅要结合商标的注册保护,保证商标权不被流失,同时也要保证著作权这一块属于著作权人,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民族文化村寨和文化遗产传人。因为,只有将二者有机的结合起来,才能够将贵州,将贵阳的民族文化和文化遗产有效的开发利用、合理保护传承下去。
结语
通过对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从自然旅游资源和人文旅游资源在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和域名保护上的现状调查、分析,清晰的发现目前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在知识产权保护上面不仅仅是不完善,更多是保护薄弱。针对目前这一现状,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应当积极同政府合作,加速转变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提升知识产权观念,从而能够更好的获取知识产权资源,得到更加完善、全面的保护。
诚然,由于调查的时间和涉及范围较为广泛的原因,此文还存在一些纰漏和不足,但是接将我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调查现状很好的结合在一起进行了分析,以及提出了合理的对策建议。希望通过此文能够更好的加深我对专业只是的理解,以及能够给贵阳市的旅游文化产业出谋献策。
[1] 李思屈.文化产业概论[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7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z].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法》[z].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
[4]龚妮丽 吴秋林.艺术概论[m].昆明:云南美术出版社 1998
[5]胡惠林 李康化.文化经济学[m]书海出版社 2006
[6]张胜冰 徐向昱 马树华 世界文化产业概要[m].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 2006
[7]李康化 文化市场营销学[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 2006
[8]方克立 张岱年 中国文化概论[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4
[9] 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事务中心 创意产业知识产权管理[m].上海: 2006
[10]陶鑫良 知识产权基础[m] .北京: 知识产权出版社 2006
[11]徐棣枫 沈晖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 2010
[12] 曾培芳 王鸿 知识产权概论[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 2010
[13]朱雪忠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 2007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z].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
[15]席唤民 新编旅游统计学[m].北京:旅游教育出版社 2006
[16]黄亚钧 宏观经济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5
[17]杜炜 旅游业公共关系理论与实务[m].北京:旅游教育出版社 2005
[1] 李思屈.文化产业概论[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7.1
[2] 龚妮丽 吴秋林.艺术概论[m].昆明:云南美术出版社 1998.20~30
[3] 陶鑫良 知识产权基础[m] .北京: 知识产权出版社 2006.1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z].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