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29 07:35:5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诊所药房整改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充分履行区卫生局的法定监管职责,全面加强全区基层医疗机构监管体系和制度建设,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基层医疗机构科学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活动范围及主要内容
对全区基层医疗机(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围绕依法执业、规范医疗行为,狠抓传染病防控、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等重点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逐一清查不留死角,全面增强基层医疗机构法律意识和依法执业意识,提高医疗质量安全水平。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出租承包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执业、违法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一)全面清理整顿,摸清机构底数(6月15日前完成)
1.对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注册、审批、校验管理开展全面复核清理工作,并将相关信息在“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进行更新,确保联网管理系统数据与医疗机构实际信息、数量的一致性。“国家基层医疗机构电子信息档案系统”的填报,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省卫生厅和市卫生局下一步的部署和要求办理。
2.根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以及全区基层医疗机构人员、设备和技术水平,重新严格核定诊疗科目,明确执业范围。达不到基本标准的,依法暂停执业,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的,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许可审批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填写,登记号码与本级卫生统计部门共同确定,规范使用22位分类代码。
3.进一步加强和推进规范化诊所建设,区卫生局结合清理整顿工作,严把评审标准,加快工作进度,确保今年11月底前规范化诊所建设率达到100%。并且及时将规范化诊所的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并报市卫生局备案。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业行为
1.加强对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和一级医院执业行为的监管,指导我区基层医疗机构加强基础规章制度建设,落实医疗核心制度,严格抓好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及考核。区基层医疗机构以及一级综合医院要建立依法执业档案,规范日常管理,落实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按时限和要求向区卫生局报告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健全医疗质量安全责任制。禁止只登记一级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开展技术复杂、风险大、难度大、配套设备设施条件要求高的医疗服务项目。
2.医务人员(含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护士、医技人员等)要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及规定开展执业活动。
3.区基层各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参照病历管理规定,健全完善门诊记录制度,确保门诊病人和诊疗情况的可追溯性。加强处方管理和使用,规范处方书写及保存。基层医疗机构要建立处方点评制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设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或者指定2名以上专(兼)职人员,开展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处方点评工作。区卫生局指定部分点评工作小组,明确责任范围,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其他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处方点评,及时干预无适应证用药或违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超越权限开具抗菌药物等行为。处方点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
4.遵照药品说明书使用药品,严格把握药品适应症、禁忌症等。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及时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信息,保证今年工作指标顺利完成。重点规范抗生素、激素等药品的使用。严禁使用过期药品和医疗器械。严格落实抗菌药物静脉输注管理制度,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应当经区卫生局核准。基层医疗机构和一级医院、专科医院依法享有处方权的医师、乡村医生和从事处方调剂工作的药师,经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相关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者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5.认真贯彻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纳入制度实施范围的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全部配备使用、网上采购及零差率销售等政策。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基层医疗机构只能选用基本药物(包括省增补品种)中的抗菌药物品种。
6.规范开展预防接种服务。基层医疗机构和人员必须取得区卫生局的资质认证后方可开展预防接种服务。具备接种资质的医疗机构要认真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严格执行第一类疫苗免费接种政策,严禁强行推广第二类疫苗,及时处置和报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三)严抓消毒隔离,杜绝感染事故
1.加强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手术室、透析室、口腔科、产房、消毒供应室及注射室等重点部门的管理。严格执行注射操作规程,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杜绝一次性医疗用品复用。
2.加强和规范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等重点环节管理,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并建立记录。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要建立健全一次性医疗用品、消毒剂、消毒器械等进货验收登记制度和使用管理制度,索取、审核相关许可证明等文件,建立健全相关档案。防范医院感染,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3.口腔诊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建立、健全消毒管理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消毒工作质量。医务人员应当掌握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及个人防护等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知识,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进入病人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灭菌”的要求;凡接触病人伤口、血液、破损粘膜或者进入人体无菌组织的各类口腔诊疗器械,包括牙科手机、车针、根管治疗器械、拔牙器械、手术治疗器械、牙周治疗器械、敷料等,使用前必须达到灭菌;接触病人完整粘膜、皮肤的口腔诊疗器械,包括口镜、探针、牙科镊子等口腔检查器械、各类用于辅助治疗的物理测量仪器、印模托盘、漱口杯等,使用前必须消毒。
4.严格落实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感染和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
5.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存放、标识,做好医疗废物处置交接时间、种类、重量等登记工作。医疗废物交送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集中处置。确定本单位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处置方式,确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规范、安全。
(四)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1.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执业活动的机构、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假医、游医。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执业等违法行为。
2.重点查处公立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给非本机构人员或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或销售药品、保健品及医疗器械的行为。
3.严肃查处违法医疗广告行为。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等13个部门下发的《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要求,落实医疗广告监测制度,对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医疗广告、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以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加大综合执法检查力度,对违法严重的医疗机构依法吊销其有关诊疗科目,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省卫生厅网站及时公示《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及广告样本,每月公布撤销《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机构名单以及违规医疗机构的监测及处理情况,落实违法医疗广告黑名单制度,建立违法行为医疗机构法人告诫谈话、约谈和重点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医疗广告市场秩序。
三、活动阶段
集中整顿工作分为工作部署、组织实施、总结评估三个阶段。各阶段时间安排和工作重点如下: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3年4月下旬)。召开启动会议,制定切实可行的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部署集中整顿具体工作。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要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单位的集中整顿和整改计划,明确工作重点、组织分工和活动安排,抓好各项工作内容的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4月下旬-10月)
1.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按照集中整顿方案要求,结合2010年省厅印发的“全省基层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动’工作方案”,对临床科室、辅助科室、药房、实验室等部门全面梳理排查,查找医疗服务和质量管理方面的漏洞、薄弱环节,认真开展自查整改,不断加强管理,重点做好依法执业、制度建设、病历书写与处方点评、规范诊疗、服务环境、收费管理、院感控制和临床输血管理、医疗纠纷处理、安全管理、重点传染病防控、医护队伍建设、重点科室建设等十二项重点工作,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规范医疗行为,提升依法执业意识和服务能力。(附件1)
2.医疗机构复核清理。在医疗机构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区卫生局将会下大力查找基层医疗机构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夯实医疗机构监管工作基础,切实提升各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区卫生局将对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和一级医院逐一复核清理,复核清理结果应及时与“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同步进行更新,信息更新做到及时、准确、齐全、不漏项,并与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和数量一致。
3.监督执法检查。区卫生局和区卫生监督所将按照本方案,组织基层医疗机构和一级医院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按要求上报自查报告。5月份,区卫生局和区卫生监督所将组成检查组集中开展一次监督执法检查,每个检查组至少3人,由医政管理、监督执法、临床和疾控专家等人员组成,对本局复核清理的医疗机构全部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将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有效方式,对重点片区、重点单位,重点环节进行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监督检查扎实有效,不走过场。检查人员要填写《医疗机构监督(督导)检查表》留存备查。建立监管档案,一户一档,确保每次监督执法的记录规范、齐全。
4.区卫生局结合集中整顿工作,加大规范化诊所创建的工作力度,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审批挂牌,建立和完善“统一标准、统一制度、统一档案、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统一发牌”的管理制度,确保今年11月底前规范化诊所建设率达到100%。区卫生局每月采取一定形式向社会公示规范化诊所的名单。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3年11月-11月30日)。区卫生局于2013年11月对集中整顿工作进行总结评估,研究分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集中整顿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要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整顿工作,严格按照区卫生局集中整顿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自查整改工作。区卫生局将按照集中整顿方案部署,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区卫生监督所及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员要积极配合此次开展的医疗卫生机构集中整顿活动,认真搞好辖区医疗卫生单位的清理整顿、摸底排查和日常监管工作,及时准确的上报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和数据,分工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集中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二)科学设置规划,充实监督力量。区卫生局将根据市卫生行政部门的医疗机构设置整体规划,科学设置基层医疗机构,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许可审批程序,规范许可审批行为,建立健全许可档案。疏堵结合,对符合设置规划及标准的,严格按程序审批;对符合规划但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批,杜绝“不审批、乱审批”的现象。按照“谁许可、谁清理”的原则,逐一复核,该整改的整改,该撤销的撤销。区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医疗服务监管队伍建设,充实力量,配齐专业技术和执法工作人员,安排专人负责基层医疗机构监管工作和集中整顿工作。
(三)探索长效机制,强化常态监管。区卫生局和区卫生监督所将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组织公立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积极参与,进行业务指导。充分依托区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协管力量,建立基层医疗机构日常巡查制度,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巡查每年不得少于2次。积极借鉴诊所规范化建设的经验,探索建立基层医疗机构和一级医院、专科医院管理模式,建立常态化、系统化和制度化监管长效机制。强化与工商、宣传、公安、药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联合工作机制。通过热线电话、满意度调查及第三方评价等方式,及时受理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
[关键词] 农村用药; 现状; 分析
[中图分类号] R969.3[文献标识码] B[文章编号] 1005-0515(2011)-07-272-01
乡镇卫生院属于我国基层的医疗机构,用药服务直接面向广大农村大众。但目前广大农村用药现状不容乐观,出现了较为突出的新问题,不合理用药现象屡见不鲜。本文就辖区内广大农村群众用药出现的新特点进行分析,探讨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管理和用药安全提出建议和对策,以供同仁参考。
1 基本情况 邕宁区蒲庙镇地处邕江中下游,17个行政村,人口13.1万,辖区内有药品批发企业1家,药品零售店18家,国营医疗单位5家,个体诊所25个,村诊所17个,村卫生室28个。
2 现状分析
2.1 药品供应情况 积极推进农村药品“两网”(监督网、供应网)建设,是提升农村用药安全水平的重要举措。从药品供应网络看,我镇辖区内已基本完成药品配送体系,基本满足全镇群众用药的需求。据调查统计:村有卫生室28家,乡卫生院1家,全镇内群众就医用药较为方便。
2.2 看病购药情况 从居民平时患病就医购药分析,大多数患者能到卫生院或个体诊所就诊取药,约占67%,到县级医疗单位就诊取药的占33%。小伤小病多数群众则自行到村级卫生室或药店购药。
2.3 购药方式 小伤小病根据医生的建议而到药店或村卫生室购药的占41%,而根据自已以往的经验自行购药的占59%。
2.4 药品管理方面 部分医疗机构药品管理不规范,存在着重医轻药和重收入轻管理的思想,加之财政投入不足,很少有资金来用于药品保管条件的改善,因而药房面积小而拥挤,药房与药库不分或没有药库,药品储存条件差或未按规定保管,药品购进、验收记录不完全,非药学专业人员司药现象较为普遍。同时,对村卫生室规范药房(柜)普及率不高等,农村用药安全仍然存在不少隐患。
2.5 群众安全用药知识掌握 从农村广大群众对药品常规知识看,大多数群众对药品的批准文号、有效期、生产日期、批号等不很了解或不太注意,90%的群众根本没有听说过或根本不知道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对保健品和药品区分不清,对药品不良反应的安全用药知识掌握十分欠缺。
2.6 抗生素的应用 在我国各医疗机构中,用于临床的药物品种日益增多,而抗菌药物则是用量最大、使用范围最广的一类药物。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给患者健康乃至生命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医学界流行一句话说:在美国买枪很容易,但买抗生素却很难。然而我国的情况则完全不同。据报道,我国每年有20万人死于药物不良反应,其中抗菌药物滥用造成死亡的占40%[1]。中国慎用抗菌素联盟最近的公报指出:中国已成为世界上细菌耐药最严重的国家之一[2]。滥用抗生素现象十分严重。卫生部医管司评价处处长刘勇表示,目前我国每研制一个抗菌素需要10年,而细菌产生耐药只需2年。“如果我们再不加以控制,过不了多长时间,老百姓看病吃药就没有有效的抗生素可以用了。”因此2007年《世界卫生报告》将细菌耐药列为威胁人类安全的严重公共卫生问题之一。
2.6.1 医务人员因素 1)目前抗生素种类繁多且同一种抗生素有多种商品名,因而使医务人员在掌握上存在着一定的难度。2)部分医务人员分不清抗生素与消炎剂的区别,认为凡有炎症就应用抗生素;分不清抗生素与抗菌药的区别,有相当一部分医师对治疗病毒性感染疾病使用抗菌类药物。3)部分医务人员常把抗生素当作安慰剂来使用,不论何种原因引起的疾病,都用抗生素,总觉得不用抗生素不放心。据统计,有72%住院处方用上抗生素,门诊处方抗生素药物使用率也在21%以上。4)不少的医务人员因业务水平有限,没有很了解和掌握各种抗生素药品的药理作用、不良反应等知识,选用抗生素或联合用药不科学,或对抗生素药代动力等不了解,随意延长或随意减少药物剂量或停药以及频频更新抗生素。
2.6.2 药店因素 GSP认证是我国对药品经营企业实行的一种强制性认证,它对提高和保证药品经营企业的管理和药品质量起到很大作用。推行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是确保广大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的手段。但是,不少已通过GSP企业特别是农村药品零售店未凭医师处方向消费者出售处方药的现象普遍存在。用药安全存在隐患。
2.6.3 患者因素 目前,大部分患者误认为抗生素是万能药,凡看病,就要医师开抗生素,若医师处方上未有抗生素药品,心里总是不舒服,认为这个医师不会看病,对抗生素产生依赖性。安全用药意识淡薄。
3 建议及对策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合理用药的监督管理,保障广大群众用上放心安全有效药品,笔者就上述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3.1 加强药学服务,提倡药师指导患者合理用药,建立药物咨询窗口,开展药品知识咨询服务工作,促进广大农村群众安全合理用药。
3.2 强化法律观念。举办药品经营企业药品法律法规和GSP认证知识培训班,增强药品从业人员以法营药意识,做到知法、守法。
3.3 普及安全合理用药知识,积极开展药物常识宣传活动,进社区、下农村发放药物知识宣传单,开设药学讲座,提高广大群众安全用药意识,消除“凡病依赖抗生素或滥用抗生素”观念。
3.4 加强业务学习,定期对医务人员的药物知识培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重新认识抗生素,正确选用抗生素,合理使用抗生素,减少药物不良反应。
3.5 积极推进和不断完善农村“两网”建设工作,正确引导零售药店或药品连销店向农村延伸,加强药品监督管理,确保广大群众用药方便、及时、优质、廉价、安全有效,购药放心。
3.6 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积极推进“规范药房”工作。加大对药房、药库建设资金投入,改善药房、药库及药品储存条件,加强药品购进、验收、保管,提高药品质量。
参考文献
继续以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
项整治为主线,从我县的实际情况出发,以解决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为切入点,突出抓好农村食品、保健食品整治和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机制,构建统一协调、责任明确、齐抓共管、运行高效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体系。
1.整合监管资源,深化食品安全管理。探索整合监管资源的有效途径,提高整体监管效能,加大联合执法和综合整治力度。一是组织协调县食安委成员单位开展重点品种、问题品种、特殊时期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二是要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作为重点,充分依靠当地政府,抓好农村食品安全整治,适时开展重要节假日、特殊时期等节令性专项整治,集中开展肉及肉制品等高风险食品的专项整治,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净化我县食品市场。
2、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我辖区餐饮服务行业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我县餐饮行业进行规范,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许可制度,做好《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发放和换证工作。帮助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企业,提高软硬件条件,以达到《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平稳的完成从《食品卫生许可证》到《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过渡。坚决取缔经整改仍不符合开办条件的企业,全面提高我县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为全面执行《食品安全法》,提高餐饮服务行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保证能力,将积极协调食品监督所,开展好餐饮服务行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保证能力培训,全面提高行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最大限度的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3.进一步巩固完善三级监管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县、乡(镇)、村(街)三级监管网络的作用,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健全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实现药品监督信息员与食品安全信息员的整合,扩大监管覆盖面,延伸监管触角。同时,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多种渠道、方式和手段开展宣传,强化企业诚信经营,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4.落实和完善责任体系建设。按照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综合评价体系建设,积极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目标考核体系,科学评价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推动政府责任的落实。
5.做好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要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集中力量完成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创建工作。通过一年的创建,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强化农产品源头管理,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消费环节监管,强化食品生产流通溯源管理,规范食品安全检测和信息,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和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使我县高质量完成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目标。
二、巩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加强和完善日常监管
按照市局整规方案要求,继续推进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的深入开展,巩固和深化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大力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三个环节的监管力度,净化市场环境。
1.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监管。药品生产企业作为质量第一责任人要严把原料、生产、销售质量关,逐步增强第一责任人意识,进一步实施完善药品生产企业gmp监督工作,强化gmp现场检查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今年重点加强对物料的供货商和物料质量等方面的检查。继续完善医疗器械生产日常监管体系,加大对关键生产工艺、投料、设备和原辅料供应的监管,加强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运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同时,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行月报表制度,全面掌握企业生产动态。
2.加强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监管。全面规范药品经营主体行为,加强企业gsp认证后跟踪检查。重点查处和取缔各种形式的无证经营、挂靠经营等违法经营活动,坚决打击出租、出借许可证和批准证明文件以及药品零售企业出租、出借柜台行为。规范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购销渠道,加强对疫苗流通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疫苗行为。加大对药品分类管理实施情况、药学技术人员在岗情况的监管力度。加大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控力度,加大对违规广告的移送和向公众曝光力度。零售企业从业人员必须取得职业资格,方可上岗。加强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的监管工作,特别是对46家五年期重新认证企业的监督,要搞好新开办企业的认证初审和一年期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
3.完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监管。进一步加强医院药房、农村卫生所、社区医疗服务站、个体诊所和企事业单位医务室的用药监管。实行“审计式”检查,从药品购进来源、购进验收、票据管理、药品储存、过期失效药品和药品使用过程中的处方管理等环节进行一条线的全面检查。同时要将医疗机构购进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外科植入物、冠状动脉支架、血管内导管支架
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监测制度,加强对重点品种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管理。
4.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
要深化监督网络建设,一是完善以地方政府负总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管为主,农村协管员、信息员等社会监督为辅的农村药品监管体系,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实现监管与责权的有机结合。二是进一步建立完善农村“两网”联席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巡回巡查制度、包干包区责任制度、快速反应制度、绩效考评制度等各项制度的执行,确保各项制度的有效落实。三是巩固农村“两网”建设成果,依靠地方政府,探索农村药品监管工作向基层延伸的工作形式,使农
村药品监督工作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
要强化供应网络监管。一是农村药品供应体系建设要把保证农村药品供应安全放在首位,依法加强农村药品监管,突出对农村药品采购、供应渠道的监督检查,防止假劣药品流向农村;二是发展符合乡镇实际需要、形式合法、操作规范的药品供应模式,实现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到村的全覆盖,使农民群众用上安全、方便、价廉的药品;三是各乡镇药品分发站要严格执行药品招标制度。全县分发站要统一实行招标管理,统一标准招标,对被招标单位进行严格把关。结合“新农合”工作,促进农村诊所规范化建设。在加强医疗机构代购分发站规范管理的同时,规范农村药品购销渠道,争取实现正规渠道采购药品率达到100%。不断完善监管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农村药品信息员作用,健全信息员反馈机制,形成群监群管的良好局面。
5.稳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一是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企业作为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强化自律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推进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在药品经营企业中开展“诚信药店”争创活动,对有不良经营行为,经教育、警告仍不改的经营企业,除加大查处、惩戒力度外,还要利用我县媒体加以曝光,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二是推进药品使用单位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诚信档案。在医疗机构中开展“争创优秀药房”活动,重点检查设施配置、药品验收、养护设备、温湿度、冷藏设备和人员健康体检等工作。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1、深入开展“学习型”组织创建工作。强化全员政治理论学习、专业知识培训、法律法规学习、办公技能操作、公务员继续教育等方面的学习,努力提高全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文化素质,以人员素质的提高促进分局办公效率、行政执法、优质服务水平的提高,把开展“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推向一个新。将按季度编制出集中学习时间表和中心组学习时间表,在先学一步的基础上,组织好集中学习。
2、巩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一是针对查找出的问题继续整改提高。我们将按照上级要求,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使科学发展观活动推进我县食药监管工作的发展。二是结合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的行政纪律意识,提高整体工作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逐步形成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开学发展的工作局面,为食品药品安全提供保障。
3、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公务员队伍建设。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纪检监察工作,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为重点,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以机关和公务员履行职责开展工作为重点,扎实推进效能监察工作,为辖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突出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
二是抓好以理想信念、廉政自律为重点内容的学习教育,开展好廉洁自律执行情况自查登记。
三是开展警示教育,用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大家,要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四是抓好廉政档案建设,定期组织副科级以上及执法人员,按照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进行自查登记,并做为年度述廉的平时考核内容,促进人员自身素质的提高。
五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有效防止权力滥用和现象的发生。
六是关注民计民生,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围绕维护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采取设立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向社会发放问卷调查信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继续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
七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行网上政务公开,按市局安排,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为依据,以解决群众提出的突出问题为落脚点,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这个总体要求,牢牢抓住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这个主题,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卫生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卫生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领导卫生科学发展、推动社会和谐的能力,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卫生工作的各个方面,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整改目标
通过落实整改,达到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深度和广度上有新突破;在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上有新举措;在推动本地本单位的科学发展上有新成果。
一是提高解放思想能力。通过整改进一步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统一思想,明确方向,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卫生工作。
二是提高解决问题能力。深入研究我省卫生事业带有长远性、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人民群众办看得见、摸得着、促进科学发展的实事。
三是提高体制创新能力。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廉价的医疗卫生服务,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切实转变职能,履行责任,建立有利于卫生科学发展的政策法规和体制机制。
四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改进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提高领导干部执政本领,改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逐步健全领导机制。切实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转变工作作风,完善服务制度,优化服务环境,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服务型机关。改进党员干部作风,切实解决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五是提高科学发展能力。把落实整改作为提升卫生行业科学发展水平的重要机遇,作为推动各项卫生工作的强大动力,努力实现在继续解放思想上迈出新步伐,在提高卫生服务能力上实现新突破,在加强卫生行业职业道德建设、促进和谐医患关系上见到新成效,保持和发展全省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好势头、好局面、好氛围。
三、整改原则
一是明确整改项目。要对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和需要完善的体制机制进行全面分析、归类和清理,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该废则废,该立则立,该完善则完善。
二是明确整改时限。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马上整改;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限期整改;对受客观条件制约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说清楚,明确努力方向,理清工作思路;对涉及多个地区和单位的问题,要采取上下互动、左右联动的办法积极解决。
三是明确整改责任。整改工作由厅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处室具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对涉及面广、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由厅主要领导统筹协调、综合治理。对解决问题效果不好、多数群众不满意的,重新整改。
四是明确整改标准。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
四、整改内容
针对厅党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落实整改。
(一)实施加强党的建设工程
主要解决:厅机关对科学发展的思想把握不够牢、作风不够实、创新发展的举措不够多以及破解难题的信心不够足等突出问题。
具体措施:
1、切实加强领导班子思想建设。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学习,加强对领导班子思想建设,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用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解放思想,勇于创新,争当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排头兵。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党委办
整改期限:2009年上半年
2、切实加强领导班子组织建设。健全和完善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的工作制度,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执行力和战斗力。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党委办
整改期限:2009年上半年
3、切实转变领导作风。切实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牢固树立求真务实、勤奋高效的工作作风,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党委办、监察室
整改期限:2009年上半年
4、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开展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活动。推进电子政务系统、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减少文山会海,提高工作效率。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办公室
整改期限:2009年上半年
(二)实施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工程
主要解决: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不够高,不同地区、城乡居民间保障水平存在差距、新农合监管效能不够高等问题。
具体措施:
5、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新农合参合率巩固在95%以上,逐步提高政府补助水平,适当增加农民缴费。2009年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110元以上,2010年提高到150元以上。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合作医疗办
整改期限:分阶段完成。2009年4月各级通过2009年度财政补助资金预算;2010年筹资方案在2009年2月提出初步测算意见,6月底前提交省政府。
6、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2009年在乡镇卫生院、县级医疗和县外住院补偿比例分别达到70%、60%和40%,补偿封顶线提高到5万元以上。推行门诊补偿制度。缩小与城镇居民和城镇职工医保的差距。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合作医疗办
整改期限:2009年1月启动
7、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效率和监管效能。2009年内实行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即时补偿,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管理。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管,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加强县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建设,提高监管效能。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合作医疗办
整改期限:2009年底
8、积极配合其他部门,推进建设城
乡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借助商业健康保险,满足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合作医疗办
整改期限:2011年
(三)实施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主要解决:公共卫生网底建设
不牢、公共卫生职能未能完全落实,地区、城乡、不同人群享受公共卫生服务差距大等问题。
具体措施:
9、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继续加强艾滋病等重大疾病的防治工作,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抓好精神病、肿瘤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口腔疾病的社区综合防治工作。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疾控处
整改期限:2009年底
10、推动卫生应急机构建设和应急能力建设。开展卫生应急能力评估试点,健全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制度,创新应急培训和演练方式,切实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应急办
整改期限:2009年底
11、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卫生创建活动,开展健康城市和健康村创建工作试点。完善农村饮水水质监测网络建设。组织实施中央和省的农村改厕项目,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条件。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爱卫办
整改期限:2009年底
12、扎实推进妇幼卫生工作。全面实施妇幼安康工程。开展妇幼保健公共卫生服务成本测算研究和绩效评价,协调促进妇幼保健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功能落实的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出台。扶持经济欠发达地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大力发展农村妇幼保健公共卫生服务。开发和推广妇幼保健适宜技术,推进妇幼保健服务进社区、进农村。逐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为城乡居民及流动人口的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生长发育检查,为孕产妇提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35岁以上妇女提供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促进城乡妇幼卫生服务均等化。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基妇处
整改期限:2009年底
13、深入推进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和体系建设。促进卫生监督工作重心下移,推进卫生综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推动全行业依法依规办事。完善农村和社区基层卫生监督网络。做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体系建设。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卫监处
整改期限:2009年12月底前完成体制改革,不断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及各项业务工作。
(四)实施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主要解决:农村、社区医疗卫生工作薄弱,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后劲不足,公立医疗机构改革难度大等问题。
具体措施:
14、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县级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重点提升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的综合医疗服务能力,在管理、技术、资金、人才培训等多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力争3年内全省县级医院在管理水平、学科结构、医疗质量等方面均可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水平。加快薄弱卫生院改造的进程,继续落实好村卫生站和乡镇卫生院补贴政策。继续推进镇村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相关管理制度。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基妇处、规财处、医政处、科教处、中医药局
整改期限:2009年底
15、大力发展民营医疗机构。积极创造条件,营造氛围,做好服务,完善监管,争取在准入和审批、经营性质选择、金融和税收、设备配置、人才引进等政策方面取得突破,充分挖掘民营医疗机构发展潜力。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医政处
整改期限:争取省政府半年内出台《关于加快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意见》,争取到2O15年全省民营医疗机构实际床位、门诊服务量分别达到总量的2O%和25%以上。
16、落实“CEPA补充协议五”医疗服务部分有关工作。2009年1月1日起,**开始接受符合条件的港澳服务提供者投资门诊部的申请。专人负责,优化流程,公平公开,为申办人士开通“一站式"服务,吸纳港澳优质办医资源,使粤港澳三地民众受惠。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医政处
整改期限:申办条件、申办程序、申办指南等近期编制上网,并进行媒体宣传。2009年上半年设置10-30个港澳人士申办的门诊部(含诊所)。
17、大力发展社区卫生。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争取到201O年,实现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出台我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人员管理。制定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进行分解、细化和考核。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按服务内容、工作量和绩效核定补偿额度。省按照均等化的原则对欠发达地区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提供部分补助。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基妇处
整改期限:2009年底
18、探索开展公立医疗机构改革。按照国家的总体改革方案,坚持政府主导、强化公益性,改革公立医疗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在三年内,逐步探索施行改革措施,积极配合发改委、劳动保障、物价等部门同步实施医疗保障体制改革,探索医疗保险总额预付、单病种收费、门诊统筹等方式方法,建设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医政处
整改期限:根据国家改革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政策。
19、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到2010年,继续开展医院管理年和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结合“以病人为中心”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等活动,开展全省督导检查。探索新形势下医院等级评审工作,实行医院等级动态管理。制定单病种质量控制标准、重点部门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质量控制标准,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设立医院监管机构,发挥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和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评估管理体系和医疗质量安全评价管理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的医疗服务。大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及时化解和处理医疗纠纷。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医政处
整改期限:2009年第2季度启动开展医院管理年和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组织检查组进行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
(五)实施药品保障体系建设工程
主要解决:我省基本药物制度尚未建立、药品购销秩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具体措施:
20、尽快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制定和发
布我省基本药物目录,合理确定基本药物品种和数量。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医政处
整改期限:按照国家确立的基本药物制度,制定我省的实施意见,编制基本药物目录。
21、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行为。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质量优先与价格合理,简化操作流程,切实做好2009年全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工作。加强与技术提供方的沟通和协调,改善药品竞价议价系统、药品交易系统、药品交易监管系统、医用耗材采购平台,提高工作效率。积极推进全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制定《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实施方案》,计划分三批启动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第一批拟对价值高、用量大的类别实行全省统一挂网。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规财处、监察室
整改期限:2009年底
22、建立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体系,基本药物实行招标定点生产或集中采购,直接配送,减少中间环节,制订基本药物使用规范和临床应用指南。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医政处
整改期限:按照国家的基本药物目录,制定使用规范和临床应用指南。
23、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加强对监测网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相关法规及业务技能培训。初步建立药品安全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医政处
整改期限:2009年底
(六)实施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主要解决: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和社区基层卫生、公共卫生人才缺乏、素质不高等问题。
具体措施:
24、制订和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重点加强农村卫生、公共卫生、城市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培养。通过学历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岗位培训等形式,加快人才成长。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科教处、人事处
整改期限:3年至5年
25、制定鼓励优秀卫生人才到农村基层、城市社区工作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积极引导医学相关专业大学生,争取在3~5年内实现乡镇卫生院有2~3名以上本科毕业生。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人事处
整改期限:3~5年
26、研究公开招募执业医师和3000名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到经济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工作。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人事处
整改期限:2009年底
(七)实施中医药强省建设工程
主要解决:推动中医药继承创新、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推进中医事业科学发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具体措施:
27、加快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的步伐。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省中医局
整改期限:2009年底
28、加强名院、名科、名医的培育,加强县级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中药房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省中医局
整改期限:2009年底
29、探索医、教、研、产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提高自主创新与竞争力。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省中医局
整改期限:2009年底
30、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医疗和重大疾病防治中的特色优势。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省中医局
整改期限:2009年底
(八)实施卫生行业作风建设工程
主要解决:全省卫生系统医德医风、行风建设、民主监督、行业管理、服务质量和医患沟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具体措施:
31、加强反腐倡廉和医德医风教育,大力推行卫生廉政文化建设,弘扬抗震救灾精神,宣传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构筑思想道德防线。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党委办、监察室
整改期限:2009年底
32、进一步抓好行业作风工作,抓好长效机制建设和制度落实,巩固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成果。深入推进政务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监察室
整改期限:2009年底
33、结合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医疗服务行为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医德考评制度,加强对执业行为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医政处、监察室
整改期限:2009年底
34、重视接待工作,有效化解各类矛盾。健全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加强医患沟通,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疗卫生工作者的良好风气,创造良好的执业条件和工作环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办公室
整改期限:2009年底
35、进一步完善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制度,积极开展卫生专项资金、重点项目资金和干部经济责任等审计工作。加强对专项资金和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确保资金安全和项目效益。
责任领导:*
[关键词] 假药;制造;销售;防范措施
[中图分类号]F203[文献标识码] C[文章编号] 1673-7210(2009)08(b)-113-03
目前我国制售假药活动屡禁不止,其制假手段更加专业、先进,制造地点、销售渠道(方式)更加隐蔽。近年来时有因使用假药(如亮菌甲素、人血白蛋白、降糖宁等)致死的事件发生。为了防止假药危害人民群众,打击制售假药违法行为,将我们近年查出和收集的假药信息进行了整理归纳、综合分析,并提出了防范措施,现报道如下:
1当前假药制造特点
1.1制造假药品种以高价格、市场畅销药品为主要对象
近年我们查出的假药人血白蛋白其成本仅4元(用葡萄糖或氯化钠注射液换贴标签、包装),销售价格高达500元。假药贺普丁(拉米夫定)成本仅3元,销售价高达240元以上等等。又如我们查出的花红片、康泰克胶囊、康必得片、头孢氨苄胶囊、再林干糖浆、斯达舒胶囊、吗叮啉片、达克宁霜剂、力补金丹等近百种假药都是应用量大、市场畅销的品种[1]。此外,目前的假药有以民族类药增加趋势,如我们查出盗用内蒙古蒙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蒙圣丹、蒙雄起、蒙鞭宝等,假冒医学院药厂生产销售的蚕蛾公补胶囊等等。
1.2中成药中非法添加化学药成分
近年查出的假药降糖宁胶囊非法加入了格列本脲(优降灵),梅花K(黄柏胶囊)非法加入了四环素,银屑敌胶囊系非法加入了化学物质松香酸,天麻胶囊非法加入了盐酸罗通定等。
1.3假冒(套用或编造)生产厂家及药品批准文号制造假药
近年我们将可疑药品与标示生产厂家或当地药监部门联合核实,确认了近百种假药,现将几类假药品种列出,见表1。
1.4编造药品商品名、夸大功能主治和疗效
我们查出的假药回春丹胶囊(标示延边大学仙草药业有限公司),功能主治中标注用于治疗“生殖器短小等”。又如查出的假药天迈星、速欣(利巴韦林氯化钠注射液,标示山东华贵制药有限公司),正品商品名为达畅。再如查出的假药枣尔康、百科洛维(标示山东百科药业)均为一个批准文号,且包装、标签、说明书均未标注药品通用名称(诺氟沙星注射液)等。
1.5利用药品标准缺陷制造假药
目前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某些药品标准中无定性或定量的缺陷,随意改变处方或法定标准检什么就加什么,其他成分可少加或不加,蒙混过关,谋取暴利。如查出的假药壮骨关节丸,经药检所检验符合法定标准。原因是某些药品成分特征专属性不强,很多植物特征相同或相近。经与标示生产厂和生产地药监部门核实,并结合包装比较鉴定,证实为假药。又如速效伤风胶囊中的人工牛黄,标准未规定检测含量,制造时只要加入少许即可符合法定标准。再如三七片标准无定量要求,制造时无论加入三七或三七根均符合标准,但价格相差悬殊等等。
1.6利用高科技手段制造假药
目前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先进设备和技术,租用厂地或租用合法生产企业车间或委托生产加工仿制知名品牌药品。如我们查出的吗叮啉片、斯息敏片、安必仙胶囊、西比灵胶囊等,其药品外观和包装与真品非常逼真。如果没有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应的鉴定手段很难识别真假,达到了以假乱真的程度。另外,一些造假者制造的假药(特别是中成药)包装精美,有的药品包装内再添加精美小包装,药少包装大,且精制华丽,价格高昂,尤以补肾壮阳药较为突出。
1.7利用监管部门信息空缺制造假药
目前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局)网站数据库的数据信息由于种种原因(如GMP认证、改制等)没有及时更新的空子,冒充这些企业制造假药。如查出的假药七鞭参茸丸,标示玉溪药业有限公司,在国家局网站能查到该企业数据。经当地药监部门证实,该企业已整体被收购,该企业已经不存在了。又如假药锁阳固精丸,批号:20051101,标示张家口市中药厂。经当地药监部门证实,该厂家已于2005年4月改名,也未生产过该药品等等。
1.8制造假药地点更隐蔽,呈现分散化、农村化现象
目前一些不法分子为逃避药监部门检查,利用城镇民宅、农村边远地(特别是行政区域交界处)制造假药的现象较为突出。如在武汉市洪山区青菱乡丰收村一栋民宅查获制造假药甲基硅油软膏、维生素E霜等,价值20余万元。在四川闵中保宁镇某住所查获用于制造假药的印戳机、数字铅钉机及印台和假商标。又在西充县金龙镇三路日杂仓库(20 m2)查获假药62个品规,71 270(盒),价值1 000余万元。在湖南邵东廉桥某住处查获制造的假药101种,共150余件,价值20余万元。又在双峰县青树坪镇界峰村与邵东交界处查获假药216件及大批假冒药品包装材料,总价值27.6万元。在双峰县三塘铺镇义丰村与邵东交界处查获假药人血白蛋白成品、半成品及包装,价值370万元。
2当前假药销售特点
2.1制造假药者贿赂相关人员销售假药
如四川某厂医院采购人员收受回扣2万元,购进了数种假药。又如查出的假药贺普丁,其不法销售人员给河北某医药药材公司经理贿赂2万元,并与该公司签订了每年挂靠费2万元和按4%提取开票费的协议。该公司提供了《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书》、增值税票、银行账号、法人委托书等一系列合法证明。使得数种假药(贺普丁、洛赛克、立止血、痔根断等)顺利“合法”进入湖北、福建、重庆、河北、天津等地市场销售。
2.2伪造证件,远离生产地销售假药
如我们查出的回春丹(标示甘肃某厂)、前列舒畅宁(标示广东某厂),金鞭补肾丸(标示青海某厂),藏天槊(肾脾两助丸、标示山西某厂),藏哥旺胶囊(标示某厂)等,其包装精美华丽、有关文件齐全,无可质疑。但与标示生产厂和生产地药监门联系获知,该药品无此生产厂或无此批文或无此批号或无此规格或该厂已停产或该产品无此商品名等(表1),确认纯属假药。这些假药生产地远离湖北公安,当核查清楚,售假者已逃之夭夭。
2.3违法虚假广告宣传销售假药[1]
这些不法分子伪造证明文件,大肆在当地广播、报刊、电视虚假广告,顾请专人发放虚假宣传资料,收买“药托”现身说法“本人患某疾病好几年,在某些大医院治疗过,花了不少钱没治好,用某药后全好了,能干活了”。利用高科技手段合成播放虚假广告片。如某科研机构或权威人士、专家、教授确认“独到效果、推荐使用”,甚至有“保证有效,无效退款。治一切男女疾病。无任何副作用”等不科学断言,欺骗、误导消费者。
2.4违规举办咨询会、健康讲座、义诊、赠药活动引诱患者[1]
一些不法分子在城镇和农村集市租用场地,违法举办推广会、咨询会、健康讲座、义诊和赠药活动,引诱群众上当受骗。他们精心策划、严密组织,有一整套选址、租场地、宣传、讲课、卖药、应对相关部门等的人员班子,并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专家”授课时大肆宣染某疾病对人体的危害(恶化)后果,使患者产生恐惧心理;夸大药品神奇功效,使参加者产生迫切需要使用某药的心理,以达到销售假药的目的。他们还给每天参加者赠送一天量的药品试用,甚至特邀参加免费旅游、义诊体检等引诱参加者上当受骗。最后以“特优价”销售药品。他们一般6∶00讲课,7∶00售药,8∶00撤离,活动10天。当药监等部门得知(投诉)检查时,他们已人去楼空,逃之夭夭。经查,大多数药品是假冒或编造生产厂家、药品批准文号、商品名或非法加入化学物质等的假药。有的比正品价格高出几倍。
2.5利用基层医院、诊所、药店识别能力有限,销售假药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基层医院、村卫生室、诊所、药店信息闭塞、识别假药能力有限和防范意识差的弱点,出示齐全的虚假证明,骗取基层单位和相关人员信任,用低价和铺底(将药品先置于药房、药店售后付款)方式销售假药。当经过几次铺底销售后,便以各种理由要求现款现货。当药监部门查出确定为假药时,他们已逃之夭夭。
2.6 利用网络、邮购销售假药
目前利用网络、邮购销售假药现象呈明显上升趋势。 2008年浙江查获利用网络、邮购销售假药神曲胃痛胶囊等400多瓶,涉案金额17.38万元。又如北京查获利用网络宣传和快递向全国26个省、市销售假药癣康宁胶囊等制造假药团伙,涉案金额60余万元。又在丰台区查获利用网络宣传和快递销售假药复方珍宝丸、双草复胰胶囊等,共计3 000余瓶,价值20余万元。河北石家庄破获打着“中国国防肿瘤医院”的旗号,利用网络宣传和快递向全国26个省市销售治疗癌症、白血病的假药格列卫士、易瑞沙、消癌平等,共448人次,涉案金额89万元余。
3防范措施[3]
针对当前违法制售假药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动向,笔者认为应着眼于以下几个方面:
3.1提高药监队伍和相关人员的素质
一是要建立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行动敏捷的高素质的药监执法队伍,强化药品执法人员神圣的责任感、使命感,开展识别假药培训、打击假药办案经验交流与研讨,掌握当前不法分子制售假药新特点、新动向,提高监管能力和打击执法水平。二是要强化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从药业人员识别假药和防范意识的措施。要利用培训班、媒体(广播、报刊、电视)、实物和图片展览等形式,广泛开展识别和防范假药知识讲座宣传,提高涉药单位和人民群众自我防范能力。
3.2完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质量标准
一是目前与《药品管理法》配套的法规、规章制度不健全,一些法律、法规的操作性不强,对有些违法行为无法给予有效整治。如基层药监局对不严格执行GMP、GSP认证的企业,只能是给予警告和责令整改,而这些企业对警告和责令整改根本就无所谓,生产、经营依然如故。目前湖北制订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退出规则”,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以及GMP、GSP等作出相关规定,值得推广。二是目前对药品质量管理人员、药品销售人员的规范行为管理尚无完整的切实可行的法规。一些药品质量管理人员、药品销售人员在这个企业(地方)销售假药受到惩罚,又在那个企业(地方)应聘或重用或重新开业。《药品管理法》第76条“10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和第83条“5年内不受理其申请”无从落实。因此,建议尽快制定从药人员(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法人、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药品销售人员等)的管理法规。并建立全国药品从业人员档案信息网络管理系统,防止药品违法人员在行政审批时蒙混过关。三是完善药品法定检验标准。国家有关部门应尽快完善现有的药品法定检验标准,力争对药品所含成分进行定性和定量检测,遏制偷工减料和专业性制造假药行为。
3.3加强对药品成分外添加物、包装、标识的分析鉴定
根据当前制售假药新特点、新动向,药检所不能放过有可能非法添加其他成分(物质)的检验。药检所或药监部门的稽查机构要指定专人或设专科对药品成分外(源头追踪、包装、标识)进行综合勘验鉴定。如运用计算机网络条件和信息通讯技术或通过文件传输、传真甚至数码成像传输技术等追踪、核查、确认药品名称(商品名、商标名)、批准文号、厂家名称、批号、生物制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及批签件等药品的源头,对药品包装、包材、商标、标识(防伪标识)等进行分解、剖析、比较复核,从多个角度、各个环节、全方位的证实药品的真伪,防止造假者仿冒伪造。
3.4建立假劣药品信息网络系统
建议国家局在稽查局或药检所成立假劣药品信息研究交流中心,建立网站。并与各省、市、县药品监督(检验)机构的信息直通交换。通过建立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的品种(商品名)、批准文号、批号、包装、商标、标识(防伪)等和各级药品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查询服务的药品检验报告书、药品标准咨询、厂商确认、批准文号、品种生产情况确认等以及假劣药品样品展示档案库等数据库,发行假劣药品信息研究内参等。为各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提供相关情报信息,实现远程监督核查。为打击假劣药品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为药品监督管理人员识别、核查、打击假劣药品提供学习、交流、研究平台。
3.5建立打假联动机制
一是充分利用“药品信息网络”,沟通信息,通报案情,实现药品违法信息资源共享。二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制定跨地区联合办案制度,与毗邻地区建立联合办案规则,建立地区间打假联动机制。及时打击制售假药和药品违法活动,让不法分子成为“过街的老鼠”,无立锥之地。三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与公安、工商等部门制订联合打击制售假药、无证经营药品、违法药品广告等制度,建立大案要案统一协调行动机制,实现部门间联动打击,及时有力地打击药品违法行为。
3.6强化药品生产、经营规范管理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和GMP、GSP认证后的跟踪检查,督促药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委托加工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药品标准投料和审批的工艺流程生产。督促药品经营企业严格执行药品采购验收制度,严格执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制度,严禁出租柜台。严厉打击药品违法广告。要严格按照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等级”和“退出规则”约束企业,增强企业自律行为,对违规企业应及时上网公布黑名单。斩断制售假药不法分子伸向合法企业(渠道)的黑手。
3.7开展针对性的药品抽验
药品检验机构抽验药品应突出广泛性与针对性相结合的原则。针对老百姓反映强烈的不良药品,应进行重点抽验,为打击制售假劣药品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3.8强化农村药品协管员、信息员职责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筑牢县(区)、乡(镇)、村(居民委员会)三级药品监督网络,充分发挥药品监督乡(镇)协管员乡和村(居民委员会)信息员的作用,加强对协管员、信息员聘任、培训和例会制度、报告制度的检查和绩效考核,切实保证三级药品监督网络“上传下达”监督药品市场的功能,提高监管的有效覆盖。
总之,药品监督部门应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对制售假药和药品违法活动的打击力度,保护合法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利益,严惩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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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潘学田.药品监督管理实务全书[M].北京:中国商业出版社, 1996:1977-1992.
一、药品生产监管工作部分
(一)继续做好新修订GMP实施工作。对已通过认证的企业加强日常监管,防止认证后的回潮现象;对尚未通过认证的企业或品种,继续做好指导和帮扶;对停产企业(品种)要加强巡查,防止出现擅自恢复生产或将厂房租赁给其他企业生产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在产新版基药企业进行二次以上检查,其中至少有一次是飞行检查。及时跟踪基药中标情况,对中标的注射剂、中药及价格异常低的品种和企业进行重点监管。严格对接受境外委托加工药品进行审核备案及日常监管。各地要及时上传相关监管信息,并督促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及时上报企业数据,保证数据的准确完整及时。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信息系统数据和分析手段,提高日常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强化换证后续监管。认真做好《药品生产许可证》和《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换发扫尾工作,对因迁址改造、资产重组、不符合新修订GMP等原因延期换证的企业和制剂室,要加强监管,防止其擅自恢复生产。
(三)加强医疗机构制剂监管。对制剂室的检查全年不少于二次,其中至少有一次是飞行检查。督促和指导相关制剂室加大制剂标准提高投入力度,保证质量地尽快完成制剂标准提高的扫尾工作。
(四)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药品生产企业风险评估与防控工作的通知》(食药监药生〔2015〕177号)要求,对在产品种开展风险评估,采取有效措施防控风险。监管部门定期汇总分析企业评估结果以及注册、稽查、流通、检验、不良反应监测等监管信息,开展药品风险会商、排查、评估与研判,确定监管重点、频次和方式,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长期停产的、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或《出口欧盟原料药证明》文件而未取得国内批准文号的、具有中成药批准文号但因不具备提取条件而停产的企业100%开展飞行检查。加强对外购中药提取物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强化中药提取物供应商的管理,必要时组织延伸检查。
(五)要进一步加强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医疗机构ADR报告主渠道作用,不断提高报告占比、严重报告比例和报告的及时性等,同时,不断提高生产企业报告能力,进一步优化ADR报告结构,实现医疗机构和生产企业报告比例逐年提升。市ADR中心要加强监测数据的分析评价。进一步完善药品生产企业ADR检查制度,充实检查员队伍,提高检查能力水平,认真开展检查工作。2016年底前,完成对中药注射剂、F0小于8等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检查全覆盖,完成对制剂生产企业50%以上检查覆盖。推进药品上市后再评价工作。按照国家总局的部署要求,以及省局着手制定的中药注射剂再评价工作方案,督促企业继续开展中药注射剂再评价工作。市ADR中心要摸清市内新药监测期内品种情况,指导和规范相关企业开展重点监测,同时鼓励企业对可能存在严重安全风险的品种主动开展重点监测。
(六)落实国家总局部署,组织开展麻精药品生产经营专项检查,对生产、麻精药品经营企业以及使用麻精药品原料的企业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曲马多等重点监管品种,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对麻精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等生产经营企业和放射性药品使用医疗机构按照风险程度,开展全年二至四次的检查,重点检查购销情况,跟踪药品流向,督促有关单位切实整改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机构和精神病医院纳入监测范围,同时推动拘留所等单位履行报告职责。市监测中心要加强技术指导,提高报告质量,并对医用药品滥用进行重点监测。
二、药品流通监管工作部分
(七)督促企业落实责任,巩固GSP认证成效。新版GSP内容全面,内涵丰富,国家总局指定的指导原则仍在不断进行修订调整和增补完善,我市药品经营企业虽然都通过了认证检查,取得认证证书,但是要将标准学深学透,掌握理念精髓,保持常态管理仍有很大的提高空间。应督促辖区内企业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遵照GSP标准持续规范运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组织机构,提高人员素质,加强企业质量内审和风险管控,充分发挥经营企业在药品流通过程中的过滤和安全“防火墙”作用。
(八)强化GSP监督检查。按照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GSP认证过后应及时组织跟踪检查,今年市局组织对药品零售企业GSP检查目标:零售连锁企业总部100%全覆盖,连锁门店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抽查;市局组织对单体药店(每县区)的跟踪检查比例不低于10%;各县区也应制定对连锁门店、单体药店的检查比例(抽查比例不低于40%)。对连锁门店、单体药店的检查主要采取以“双随机”方式为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调查处理,该移交稽查进行行政处罚的应及时移交,对严重违反GSP的,要及时报请市局收回《GSP认证证书》,并向社会及有关单位公告。
(九)加快完善药品追溯体系。药品的渠道问题一直是影响药品流通安全的重要风险因素之一,在国家总局明确暂停执行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的背景下,重塑药品追溯体系成为当前和现阶段药品流通监管工作中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首先,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加强对上下游购销渠道的审核和风险管控;其次,在监督检查中,应重点加强对药品流向的检查,特别是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高价抗肿瘤药品、冷链药品、疫苗、老年病慢性病常用药的购销渠道、来源去向作为检中之重;第三,要切实发挥市局药品经营企业远程监管系统的作用,对企业入网数据应开展真实性核查,与药品实际流向比对印证,确保药品流通过程清晰、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督促县区内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及时与市局监管平台进行数据对接,单体药店原则上在年底前全部使用市局开发的GSP管理软件,为今后开展创建“透明药房”工作打下良好的数据基础。
(十)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各县区要制定年度监管计划,以问题为导向,在检查中应尽可能使用市局监管平台的检查表格并及时录入。并要克服机构改革带来的人员少、事情多、任务重的不利影响,把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药品安全问题作为目标任务,对药品来源不清、非法回收药品、“走票、挂靠”经营、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弊、数据造假、质量人员不履职、不在岗、连锁门店违规采购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应持续打击、严处,该移交的要坚决移交,并加大曝光力度。
(十一)加大对医疗机构特别是民营医疗机构的药品管理的监督检查。要组织开展对民营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学校厂矿医务室等单位的药品采购、保管、使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理,并向有关部门进行通报反馈。
(十二)规范互联网药品信息和交易服务企业发展。随着“互联网+”时代到来,越来越多的企业更加重视互联网带来的商机,同时一些不法分子也在通过互联网肆意虚假宣传、销售假劣药品。针对这一现状,各县区应明确专人负责对互联网药品信息、药品交易网站开展定期的的监测和巡查,对获证企业检查应100%覆盖,要及时主动与稽查部门衔接,加强联动,确保违法网站得到及时有效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法网站要及时消费警示。
(十三)严把药品零售企业准入关。严格按照许可条件审批准入,积极发挥行政许可对药品市场秩序的引导、调控功能,促进药品经营企业整体水平的提升。各县区局应实时将药品零售企业的许可信息录入市局监管平台,确保平台内的数据准确、真实。省市局将对各县区的药品零售企业(含连锁)许可卷宗的质量等情况进行抽查和通报。
三、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部分
(十四)加强监督检查。制定年度日常监督检查计划,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工作,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确保保健食品化妆品源头安全。
(十五)全面实施保健食品分类分级监管。全面推进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工作,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具体要求,严格等级评定,确保评定过程客观、公正。
(十六)继续推进保健食品质量受权人工作。对保健食品试点企业进行全面考核评估,找出存在问题,明确改进方向。通过实地检查、深入调研等形式,总结交流经验,抓好典型引导,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方案,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形成具有广泛指导意义的方法和机制。
(十七)规范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规范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建立会销企业名录,并作为日常监管重点对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或移送公安、工商等部门。
(十八)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及相关问题专项治理。按照国家总局的统一部署,对保健食品、普通食品中非法添加药品、虚假夸大宣传等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组织对非法功能声称、违法广告、违法添加等规避监管的保健食品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巩固和完善
1、农民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今年,我们继续加大了新农合的调整力度,在保持农民筹资金额不变的基础上,各级政府加大了财政投入,全区筹资标准提高到了112元。同时,分段提高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门诊报销比例提高到25%,实报封顶线达4.5万元,扩大了补偿受益面。今年全区应参保农民数为255392人,实际参保农民为253199人,参保率达到99.14%,其中9个镇、街道参合率达到100%以上,参合水平创历史新高。全年应筹资总额2835.83万元,截止9月份底已筹资金2227.51万元(中央、省、市财政拨款未到位),合作医疗基金支出1887.39万元,住院与特殊门诊结报6300人次,每人次平均报销2912元,较去年同期增加了888元。普通门诊区内人均补偿14.*元,较去年有所增加,农民群众医疗保障水平有效提升。
2、参合农民健康体检有序推进。今年是第二轮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体检经费提高到每人30元,体检内容增加了乙肝筛查项目,并实行多种体检项目包自由选择参检的方式,确保每个参合人员享受到完整高效的体检服务。同时,为落实全区妇女健康工程,增加了参合妇女常见妇科疾病检查项目。为此,在上一轮体检的成功基础上,各镇、街道加大工作力度,各医疗卫生单位协助合作,确保了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做到应检尽检。截止到10月底,全区已有56900名参合农民享受到健康体检,已基本完成本年度体检任务。在妇女病检查方面,全区已有32894名已婚育龄妇女完成普查,妇科病人数达13346人,初步实现妇女健康促进的体检效果。
3、新农合网络报销系统完成建设。在新农合信息化管理系统硬软件设备配备齐全的基础上,今年年初我区实现了区内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市区医院的网络报销系统的联网工作。5月份完成了全区参合农民网络报销医疗卡的基本数据录入,并及时发放到参合农民手上,全区新农合“实时结报”系统正式启动运行。同时,对全区新农合报销管理人员全部进行专业操作技能培训,使他们更好顺利投入到网络即时报销的工作中,报销效率进一步提高,农民报销更加方便、及时,受到了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二)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呈现良好态势
1、社区卫生服务相关政策及时出台落实。今年年初,区委区政府召开全区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大会,我区进一步加快建设步伐。上半年我区成立了由胡剑谨区长任组长、多部门分工合作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加快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办法》、《*市*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20*—2010年)》等一系列文件,为体系建设提供了政策保障。同时,区编制委员会及时落实了全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总编制848名,分两年(20*、2009年)下达到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财政预算安排了20*年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经费1003万元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专项经费226万元,整体经费投入较往年有所提高,一定程度上保障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初具规模。按照全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我区结合自身实际及时调整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规划设置,明确出台了《*市*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20*—2010年)》。目前,我区已拥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家,社区卫生服务站55家,辖区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和72.37%,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网进一步扩大,人民群众“小病不出社区”的就医模式逐步形成。
3、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创建有序。今年我区需创建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家、服务站10家,到目前为止,*、*、*、*和*等5家中心均已实现标准化创建,南湖、金竹、白门、八社、玕屿、东风、老竹、陈庄、梅屿和黄桥等10家服务站也已全部完成标准化创建,现准备市级验收阶段。同时,我区卫生系统全面开展“社区卫生服务规范年”活动,各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已全部实现了医疗设备“新六件”配置、科室设置到位、制度建设完善和台帐管理规范,已有10家公立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部实行“六统一”管理,标准化建设初显成效。10月23日,我区顺利通过省级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的复评检查,各项工作均受到了省市领导的高度肯定,
4、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正式启动。今年,我区在*信息化建设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全面铺开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建设。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上半年通过了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方案的严格验证后,下半年全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信息化系统的设备招标采购,到年底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信息化设备将陆续配备到位,届时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化管理的硬件系统将建设完毕,为明年社区卫生信息化系统管理全面运行奠定了基础。
(三)城乡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落实
1、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20*年,公共卫生服务进一步扩大了受益面,将城镇居民以每人每年30元的补助方式纳入公共卫生服务对象,服务内容享受农村居民同等待遇。就此,我区增加城镇居民公共卫生服务对象7.28万人,区级财政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补助增加91万元,今年已完成该项目预算安排。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按照服务要求,全面铺开对辖区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2、服务方式进一步规范。一年来,我局充分结合*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责任医生“六统一”的服务制度。我们在调整了责任医生队伍的基础上,明确统一了责任医生公示牌、责任医生联系卡、上门工作服务牌和服务对象花名册等六个方面的内容,各责任医生在此制度统一的基础上,结合自身业务情况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频度和效率,落实服务项目。今年以来责任医生队伍形象更加良好,服务方式更加规范,服务内容更加到位,群众更加满意。
3、免费服务项目落实到位。截止到10月底,全区共免费接种第一类疫苗30万针次,“七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8.5%;免费检测艾滋病2.5万人次,结核病项目规范管理率达83%,精神病人综合管理率65%;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6.9%,儿童系统管理率96%;农村饮用水监测率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100%和95.7%。全区已累计为社区居民建立家庭健康档案81325份,建立个人健康档案261938份,并逐步实现信息化健康管理,服务项目越来越受到人民群众的喜爱。
4、绩效考核进一步规范。今年年初我们按照省市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标准,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年度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工作开展考核,各中心对责任医生开展考评,根据考核考评结果,及时兑现服务项目补助经费。20*年我区将根据区情状况和卫生发展现状,重新制定一套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标准,从而提高责任医生工作积极性,切实改善服务项目落实情况。
(四)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1、做好常规和应急医疗救治服务。随着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网的扩大,医疗设施建设的完善和卫技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我区基层医疗机构的业务量有所扩大,服务能力有所增强。截止到10月底,全区公立医疗单位共诊疗1037909人次,住院11519人次,就诊量呈良性增长。在今年问题奶粉事件发生后,我区卫生系统立即开展了针对使用问题奶粉婴幼儿的免费筛查工作,全区12个定点筛查点共免费B超筛查12155人。有效确保食用问题奶粉婴幼儿得到及时诊断、治疗。
2、开展医疗质量管理提升年活动。在年初,我区卫生系统全面开展了“医疗质量管理提升年”活动,通过督导和考核等强化作用,完善各单位的医疗质量管理的标准化建设,不断健全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医疗技术操作和常规,取得良好的效果。到今年11月份,全区共累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27起(含民营医疗机构),公立医疗机构24起,民办医疗机构3起,经我局调解结案24起,其他方式调解3起,总经济赔偿109.27万元,无发生因医疗纠纷引发的重大治安事件,医疗秩序整体稳定,医患关系趋于和谐。
3、加快全区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今年以来,我区各医疗机构加强院前急救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的建设,9月份*市急救中心入驻我区第二人民医院,建立了*区二医医疗急救站,并以此为中心建立了*西片医疗急救平台,从而提高了我区医疗急救技术水平,扩大了全区医疗急救服务范围,切实增强了*西片的医疗急救和卫生应急能力。同时,*南片急救中心(*急救站)正在按照规划,进一步加快筹建,届时全区医疗急救体系将趋于完善。
(五)卫生惠民便民服务积极有序开展
1、开展“卫生服务进社区”活动。在去年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今年我区继续开展了“卫生服务进社区”惠民活动,通过召开社区群众座谈会、组织健康知识讲座、开展义诊咨询活动、发放基本卫生常识手册、走访困难家庭、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抓好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做好集中随访服务等一系列惠民活动,诚心诚意为群众健康出谋划策,努力树立起卫生部门新形象。到10月底,全区共组织卫生知识讲座70次,开展义诊咨询活动26次,发放基本卫生常识手册144835册,集中随访服务24次,集中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52件,走访困难家庭295户,并帮助解决一些困难家庭的医疗卫生等实际问题,受到了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
2、健康宣教活动丰富多彩。今年,我局加强与教育、计生、公安、盐业、农林渔业等部门协作,共同开展健康促进活动,结合各类健康宣传日,深入社区、深入学校、深入企业,多形式、广范围的开展健康宣教活动,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截止到11月底,全区共开展大型卫生公益宣传活动14次,制作发放宣传资料45种40.96万份,宣传墙报18300份,发送健康短信30余万条。在景山小学建立我区首家健康教育促进学校,在*街道南湖村建立首家健康教育示范村,健康促进活动进一步扩大范围,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
3、创新医疗卫生便民服务。今年以来,我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积极创新各类医疗卫生服务的便民措施,通过信息化建设,改善服务环境和效率。目前,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陆续在中心大厅内设置服务指南滚动屏、导医触摸屏等就诊指示,儿童疫苗接种区实行计算机叫号接诊服务,收费和药房窗口安装了服务满意度评价器,使整个医疗服务流程处于信息化系统管理的有序运行中,工作效率有效提升了、就诊秩序井然,群众满意度大大提高。
(六)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工作扎实
1、传染病防控工作成果显著。20*年全区法定传染病甲、乙、丙类病例报告总数6649例(包括流动人口,下同),与去年同期相比,甲、乙类传染病发病数上升3.*%,年发病率为346.92/10万。一是落实艾滋病免费监测。已经开展免费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12340人,扩大艾滋病防治宣传,大众艾滋病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75%以上;美沙酮维持门诊继续正常开展,进入门诊治疗人员保持稳定。二是肺结核病落实规范管理。全年共报告结核病11*例,其中登记管理项目病人818例,新涂阳病人199例,报告率、转诊率达90%、85%以上,追踪到位率88.31%。同时,我区结核病门诊在*区人民医院正式开设,为我区结核病防治建立一个新平台。三是做好手足口病、霍乱、麻疹(麻风)等重点传染病防控。今年针对手足口病等疫情,各医疗单位分诊规范管理,各项工作开展有序。全区共报告手足口病病例1381例,实验室确诊14例,均能做到认真诊断治疗。
2、妇幼保健工作不断规范。一是加强孕产妇和新生儿保健工作。我区已经连续9年未发生本地户籍孕产妇死亡案例,今年本籍人口和流动人口也未发生孕产妇死亡个案,首次实现了全区孕产妇零死亡。今年全区共有产妇总数3399人,围产儿活产数3417人,产前检查建卡人数3397人,建卡率99.94%,住院分娩率达100%,孕产妇产前筛查共6419例,筛查率50.74%,新生儿疾病筛查12011例,筛查率94.94%,比去年同期增加5.93%,新生儿死亡18例,死亡率5.28‰,婴儿死亡28例,死亡率8.19‰,各项健康指标均有所提高。二是儿童健康教育基地正式落成。今年,梧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了儿童健康教育基地,开展育儿健康教育活动。上半年,基本完成了前期筹备和资源配备工作,六月正式启动了儿童健康教育合作项目。为家长提供科学、系统的婴幼儿喂养、早期教育、疾病预防等儿童保健知识,促进儿童良好生长发育和健康成长。
3、进一步强化儿童规划免疫。今年,按照政策规定扩大了免疫规划范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由以前的9种增加到12种,并实行规范化管理。到目前为止,全区已接种免疫规划疫苗353715针次,实现了包括流动儿童在内的“七苗”全程接种,全区已连续16年保持无脊灰状态。针对今年形势严峻的麻疹疫情,加强了麻疹疫苗的查漏补种,全年共完成查漏补种27018针次,完成麻疹强化免疫72*9针次,有效控制麻疹疫情。同时,做好预防接种门诊的建设,以便民服务为宗旨,在接种门诊中投入电子排队叫号系统,截止10月底全区已有4家接种门诊完成改扩建和叫号系统建设,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
4、做好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与抗震救灾防疫工作。今年共报告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0起,其中食物中毒1起,传染病疫情9起,均及时进行调查处置,全部疫情均得到有效控制,处置及时率达到100%。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我区卫生系统通过各种途径支援四川灾区,区疾控中心黄哲冲和区二医黄蓓若同志分别前赴四川*县和*县,开展灾后卫生防疫工作,为四川灾区做出了积极贡献,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肯定。
(七)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
今年到10月底,共出动卫生执法人员7664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7213家次,查处违规单位888家,立案445件,结案356件,罚款162.80万元。卫生许可审批受理4382件,办结4248件,新增卫生许可证1720件。96301举报电话受理群众投诉举报458件,已全部处理并反馈。
1、食品卫生安全监管有力。继续做好了全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城区已全部实现量化分级的100%;以抓好节日期间、两会期间和中高考期间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为重点,扩大常规监督执法的工作力度。截止到10月底,食品卫生监督处罚370家,罚款109.21万元。今年,我区还按照市里统一部署,以新桥街道为试点,以创建金虹东街为“街道餐饮卫生示范街”为目标,开展对“十小行业”中“小餐饮”的专项整顿,到10月底,共累计检查全区小餐饮单位224家,查处违规单位34家,取缔无证小餐饮单位21家,对小餐饮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健康培训200人次,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
2、无证非法行医打击有力。继续以打击无证行医为重点,全面铺开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和小诊所治理工作。截止到10月底,共出动卫生执法人员1647人次,检查医疗单位7*家次,查处违规单位412家次,取缔无证诊所362家次,维护了正常的市场医疗秩序。同时,加强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情况的督查,重点检查肠道门诊、传染病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等情况,今年检查结果良好,医疗结构无明显传染病防治松懈的不佳状况。
3、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有力。继续以制革、制鞋、电镀、陶瓷等企业为重点,开展职业卫生专项整治活动,督促企业落实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落实职业卫生管理等制度。今年,检查单位194家,对13家违法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对201家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责任人开展职业病防治培训,职业健康检查人员2804人,发现职业禁忌人员245人,疑似职业病诊治率达100%,职业禁忌人员调离率达100%,职业卫生意识逐步形成。
4、卫生许可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今年,积极理顺了卫生许可审批工作机制,率先实现了卫生行政审批的“两集中,两到位”。我局调整设立了疾控监督与行政审批科,将全区包括医疗机构的审批、医师和护士职业注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等在内的12项卫生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职能全部集中到行政审批科,所有卫生行政许可事项全部集中到区审批服务中心卫生窗口,实现“两集中”,并实现对窗口工作人员授权的“两到位”制度。
(八)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开展
1、深入开展第20个爱国卫生月活动。今年4月份,我区开展了以“清洁环境,保障健康,同迎奥运”为主题的第19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力量,掀起了全民性的爱国卫生活动。爱国卫生月活动期间,全区消除小广告37678条、整治大街小巷292、清理卫生死角2330处,农村环境卫生得到有效改善。
2、加快省、市级卫生村创建工作。今年,我区加快省、市级卫生村的创建工作。今年,区共申报卫生村和卫生先进单位21个,区爱卫办通过严格审查,对合格的单位上报市爱卫办。目前,我区通过省级卫生村验收的3个,市级卫生村的14个,市级卫生先进单位3个,通过率达到87.5%。
3、开展以灭鼠为重点的除害防病工作。继续开展了春秋两季灭鼠活动,夏季灭蚊蝇及8月份灭蟑螂活动,除害防病工作成效显著,各类害虫密度均明显降低。同时在除害防保工作前后,分别开展了害虫密度调查和监测,制定相应整改方案,切实保证了工作效果。
(九)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步伐
1、加快全科医学人才培养。今年3月份我局出台了《*区卫生技术人员三年培训规划》,由市区两级卫生局协调,依托市级医学教育资源,分三年有计划地组织社区各类卫技人员参加学历教育、岗位培训、规范化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全科医学系列理论和实践教育。今年,我区聘任了社区责任医生227名,组织人员参加20*年全科医师、社区护士的培训累计98人。目前,我区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卫技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共达30%以上。
2、进一步充实卫生技术人才队伍。通过加大卫生经费投入,引进相关各类人才,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今年,在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编制848名的保障前提下,我区已完成605名在编人员的入编考核工作。同时,为充实卫生队伍力量,根据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需要,面向社会招考大中专卫生专业人才61人,选调中级职称以上人才4人;区疾控中心公开考录公共卫生相关专业毕业生5人,卫生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3、建立人才培养技术协作机制。今年我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继续加强与省市级医疗机构的沟通交流,积极建立起双向技术协作关系,充分利用他们的技术优势,为我区医疗卫生单位提供技术支撑,实现双向转诊。目前,我区已有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附属二医等4家省市级医院建立技术协作挂钩关系,逐步实现双向转诊和人才培养机制,为今后中高级人才的培养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十)卫生行风建设深入开展
1、卫生行业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根据省市统一部署,今年由区政府召集,联合监察部门,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卫生行业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针对三家区级医院,制定评议实施方案,相关部门积极组织行风监督员,深入各被评议单位,采取多种形式的调查了解,对卫生行业提出建设性意见,督促三家单位落实整改,有效改善了医疗卫生整体形象。
2、规范卫生服务行为。继续坚持在医疗机构内部导入患者满意管理体系,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以人大调研建议为重点,围绕病人不方便、不放心、不满意的环节进行了整改。通过不断改善服务态度,转变服务作风,简化服务流程,完善便民措施,以满足患者不同层次的需求。同时,加强对医药费用的控制和处方管理,积极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控制医药费用,切实减轻群众经济负担。
3、加强行业内部纪律整治工作。我们坚持实行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统一招标采购方式,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中的不正之风,坚持实行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治理工作。同时畅通举报渠道,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究,对违规违纪的人和事公开曝光,落实监督举报的公示公正原则。今年,我局共收到各类举报、件36份,均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和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