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28 10:10:2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转正公示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制度化建设 高校党建工作 创新发展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209(2010)08-0-01
党的建设包括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每方面之间都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思想建设和政治建设是基层组织建设的基础,组织建设是保证,作风建设是主要环节。党的思想建设、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与作风建设要切实加强并落实到实处,必须通过制度建设来保证。制度建设是党的自身建设这个新的伟大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确保把党建设好的关键与保障。
党支部的制度建设包括:“”制度;党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制度;报告工作制度;党支部联系群众的制度;党支部保密制度;党支部请示汇报制度;党支部思想政治工作制度等八个方面,在目前高校党支部建设过程中,这八个方面的制度建设渗透于党支部建设的各个方面,同时实践赋予它们更多新的内涵,以便使党支部的制度化建设更适应于党建工作的发展。
党支部的建设中处处需要制度建设作为保证,保证支部各项工作顺利、有序、有效的开展,我们分为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培养发展工作制度、作用发挥考评制度三个方面来归纳总结党支部的制度化建设的内容,除去日常工作中程序性较强的如党课“推优”制度、政治审查制度、发展党员票决制度、组织员谈话制度等方面,我们选取党支部制度化建设中创新的特色内容加以介绍:
1 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1.1 入党积极分子集体培养制度
随着我院入党积极分子人数不断增加,学生党员作为培养人的培养任务也日益加剧,党员的课余时间和精力不能做到与培养时间较短、尚不够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一对一培养,所以建立了集体培养制度,即在学生党员较多的班级进行班级内部入党积极分子集体培养的方法,选取一个好的培养内容,集体培养,让每个积极分子表达看法,畅谈学习体会和感受,并可以相互交流,省时、高质、高效的完成培养工作。
1.2 网络学习交流制度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获取知识和信息的途径越来越多,面对面的讲授和阅读已经不能满足当今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理论学习的要求,他们希望通过网络更及时、更便捷的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和时事政治,于是,我支部创建了党支部博客,开设了理论学习专栏,将支部指定的理论学习内容和网站公布在理论学习专栏,要求学生党员在规定时间内学习完毕,并上交学习体会,支部选取优秀的学习体会登载在博客上,共学生党员相互交流、学习,同时,把这些优秀的体会结集成册,做以总结,以供后来的学生党员参考学习。
2 培养发展工作制度
2.1“三公示”制度和群众意见反馈制度
公示制度是党支部组织制度中重要的一个方面,体现着党内的公平和民主,我们继承并发展了公示制度,并命名为“三公示”制度。“三公示”制度即在入党积极分子上党课前、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党委预审前及预备党员转正党委审批前进行全院范围内的公示,同时完善了公示程序规范化制度、实名举报制度、公示结果公开反馈制度、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制度等保障制度,精心设计了包括理论学习、专业学习、工作表现、群众基础、自律意识等方面的公示表格,确保公示制度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赢得了群众的普遍认同。
在各学生支部加强了群众意见反馈制度,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重点培养对象的不足,由培养联系人负责整理汇总,并由各学生支部的书记找到相关入党积极分子,反馈出群众意见反映出的缺点不足,并进行谈话,强化了学生党员对于不足改正的意识和重视程度,有利于今后的培养工作。
2.1“三公示”制度和群众意见反馈制度
公示制度是党支部组织制度中重要的一个方面,体现着党内的公平和民主,我们继承并发展了公示制度,并命名为“三公示”制度。“三公示”制度即在入党积极分子上党课前、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党委预审前及预备党员转正党委审批前进行全院范围内的公示,同时完善了公示程序规范化制度、实名举报制度、公示结果公开反馈制度、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制度等保障制度,精心设计了包括理论学习、专业学习、工作表现、群众基础、自律意识等方面的公示表格,确保公示制度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赢得了群众的普遍认同。
在各学生支部加强了群众意见反馈制度,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重点培养对象的不足,由培养联系人负责整理汇总,并由各学生支部的书记找到相关入党积极分子,反馈出群众意见反映出的缺点不足,并进行谈话,强化了学生党员对于不足改正的意识和重视程度,有利于今后的培养工作。
2.2 党员发展材料审核责任制
入党材料的整理是党员发展过程中,培养人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而党员发展材料将跟随学生档案,伴随党员一生,体现了学院对于党员的培养过程,也反映了学生党员的思想认识水平,理论学习水平等方面,因此,学院十分重视党员培养过程,细化每一个步骤,分层次把好党员发展材料质量关。党员材料的整理审核分为:党员培养联系人-学生支部委员-支部书记-院党委预审-组织员-组织部备案六个层次。为了严把材料审核关,支部编写并修订了《材料审核标准》,印发给每一个培养人,并召开专题讲解会,向培养人讲解并强调材料中注意事项,保证培养人清楚培养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以保证对上交的材料负责。
通过以上程序,我们尽可能的在把材料给组织员审看、谈话以前,保证党员材料的完整、充分、准确。
2.3 党委预审环节中的副书记谈话制度
院党委预审是党员发展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但是各学生支部党员发展时间安排具有不稳定的特点,发展人数和时间较为分散,于是,我院增加了党委预审时的副书记谈话制度,使发展对象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前,及早树立党员意识,更清楚的认识自身存在的不足,也使党委更加深入、清晰的了解发展对象的个人情况,从全局的角度把握学院党员发展工作。
3 作用发挥考评制度
3.1 党员助理班主任岗位实践制度
制定学生党员联系班级、宿舍,担任助理班主任的工作,是学生党员发挥带头作用的重要表现之一。为了确保学生党员的工作质量,我们制定了《学生党员助理班主任工作职责》,要求学生党员协助各班班主任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入党程序解释工作、班级特色建设工作等,定期召开会议汇报近期工作情况,并在党员助理班主任之间进行经验交流。增强了党员责任和服务意识,也锻炼了党员队伍,提高了党员的工作能力。
3.2 党员考核评议制度
细化征求群众意见调查问卷,在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征求群众意见中,真实反映被征求对象入党动机以及各方面表现情况,明确地指出不足,帮助他们分析并尽快地改正。
实行支部大会答辩制度和转正会述职答辩制度,向其他党员展示自己的工作效果,增加党员间互相学习、优势互补的机会,进行生动的思想教育课。
制定《文学院学生党员日常行为规范》,并坚持《文学院学生党员手册》的填报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对学生党员提出要求。
通过制定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培养发展工作制度、作用发挥考评制度,来创新党支部制度化建设,使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互相促进,共同发展,促进高校党建工作发展。
整理
参考文献
[1] 杜军.高校学生党支部制度建设探讨[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06.6.
[2] 长才君.高校学生党支部制度建设体系探索[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9.4.
[3] 杜杰,王达.关于高校学生党支部制度建设的思考[j].当代教育论坛,2005.12.
一、招聘人员范围、地点、职位和人数
(一)招聘人员范围:全国师范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考地点:北京师范大学。
(三)招聘职位和人数:本次共招聘高中教师12名。招聘的学科及职位数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胜任应聘职位的工作;
(4)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同时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一致。
(2)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应聘其他职位的应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
(3)须提供由“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组织的国家英语六级以上合格证书或者425分(含)以上的成绩报告单。
(4)历年平均成绩在80分(含)以上。
(5)年龄限28周岁以下(1987年2月1日后出生)。
说明:考生需承诺在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每个职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才能开考(招聘2人以上的职位,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可视情况合理调整聘用人数)。
1、提交电子报名表
应聘者于3月14日(星期一)9:00时至3月22日(星期二)17:00时,将填报好的《2016年广州市越秀区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自行下载)发送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发送材料时,须在邮件标题注明毕业院校、专业和姓名。
2、本人到现场确认
已提交电子报名表的应聘者于3月24日(星期四)上午9-11:30时,下午2:30-5时,到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不可由他人代确认。现场确认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报名须知:
1、报名时只填报应聘学科,待正式确定聘用关系时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配。
2、现场确认时提交以下资料:
(1)有应聘者本人亲笔签名的《2016年广州市越秀区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一式一份;
(2)《2016年广州市越秀区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资格审查目录》(见附件3,自行下载),同时提供《资格审查目录》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二)考试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试由结构化面试、说课两个环节组成,分别按40%、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1、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于3月26日(星期六)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为1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按40%折算计入总成绩。结构化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以面试通知书安排为准。
2、说课
结构化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说课。结构化面试成绩和进入说课环节人员名单于结构化面试结束后及时在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网站“信息通告”专栏公布。说课时间初定为3月28日(星期一),按结构化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在达到6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按以下比例确定参加说课的人员:心理教师职位以1:4的比例确定进入说课的人员名单;语文和数学教师职位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说课的人员名单。招聘人数与结构化面试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参加结构化面试人员达到60分以上者全部进入说课环节。说课时间为15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按60%折算计入总成绩。说课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和考核
按结构化面试、说课分数所占比例计算总成绩,总分为100分。说课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并以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则按说课成绩的先后顺序排名;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附件4)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工作安排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总成绩的高低顺序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核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越秀区信息网、越秀区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非广州市生源须在办理录用时将户籍迁至广州市。应聘者本人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的高低顺序递补。
成功聘用的人员实行聘用制,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或未能于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否则后果自负。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版)》(附件5)。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提交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并与招聘单位联系,经单位同意后方可申请报考。
(二)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三)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越秀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网站“信息通告”专栏公布,请参加应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本公告由越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020—87665521,监督投诉电话:020—87784260。
原标题:2016年广州市越秀区面向师范院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点击下载>>>1-5.zip
1、2016年广州市越秀区面向师范院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职位表.xls
2、2016年广州市越秀区面向师范院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doc
3、2016年广州市越秀区面向师范院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资格审查目录.doc
4、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doc
5、专业目录(2015年版).xls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
1.1信息来源
统计来源于我所2010—2013年4年间受理的药企申请的化学类新药查新委托单、查新课题申请书、查新报告书。我所与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海南大学分站是海南省仅有的两所具有查新资质的单位,而海南大学分站受理查新的范畴主要为综合类,与我所受理的医药、卫生类查新明显不同。因此,统计我所化学类新药查新,基本上可反映海南省药企向查新机构申报化学类新药查新的情
1.2统计方法
以2010—2013年间查新咨询委托单、查新课题申请书、查新报告书为依据,选择药企及药物研究所为研究对象,删除研究内容为中药、生物制品等的相关查新数据,保留化学药品查新数据,输入MicrosoftExcel,并对各项数据进行统计。
1.3分析结果
药物分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为依据,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未收录,则参考《新药转正标准》《药品说明书》进行分类。2010—2013年,我所受理47个药企申请的共计148项化学类新药查新委托。
(1)年度分布:148项化学类新药查新项目2010—2013年间年度分布为23项、46项、32项和47项,分别占各年度总查新项目的5.56%(23/414)、8.33%(46/552)、7.08%(32/452)、8.09%(47/581),较往年有了较高的增幅。2003—2009年7年间,药企申请的化学类新药查新项目共计46项,年度最高不过为10项。
(2)单位分布:共计47所药企,申报项目5项及5项以上的药企9所,合计80项,占全部的54.05%(80/148)。其中,申报较多的药企有海南普利制药有限公司(18项)、海南中和药业有限公司(13项)、海南锦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2项)等。
(3)药物类型:药物类型有20余类,其中心脑血管用药32项(基本上以治疗高血压药为主)、抗生素类30项(基本上以β-内酰胺类、抗真菌类及大环内酯类为主)、消化系统用药15项(主要有抗溃疡药、胃黏膜保护药、止吐药等)、抗肿瘤药14项、解热镇痛类药11项、降糖降脂类9项、抗病毒类7项,这7类药物共计118项,占全部的79.73%(118/148)。
(4)查新要求:与一般科研查新的要求明显不同,148项化学类新药的查新要求主要为检索药品的上市情况、报批临床研究情况、制备工艺创新情况及药品的质量标准。
2数据库的选择与检索
2.1课题受理
药企一般有专门负责课题申报的工作人员,但往往并非该课题科研人员,对课题缺乏了解。因此,在受理该类查新申请时,查新受理人员与查新委托人员应该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明确查新点及查新要求;如遇到不确定因素,应直接与课题科研人员沟通,以保证查新顺利完成。以某药企申报的“注射用奥美拉唑钠工艺改进及产业化”为例。该课题委托人(非本课题科研人员)提出的查新点是“注射用奥美拉唑钠的制备工艺”,经查新人员检索后,发现相关的奥美拉唑钠的制备工艺专利文献较多,而相比较后,发现提出的制备工艺缺乏新颖性。后与该课题科研人员交流,才明确该课题的查新要点应该是“奥美拉唑钠工艺改进是剂型改进,是通过制备奥美拉唑钠脂质体,以克服目前上市的奥美拉唑钠存在稳定性差的问题”。又以“缬沙坦氨氯地平片的研发”为例,查新委托人提出的查新要点是“缬沙坦氨氯地平制备的组成成分;缬沙坦氨氯地平制备的工艺流程,即将处方中的缬沙坦过80目筛网,苯磺酸氨氯地平及二氧化硅过120目筛”。根据其提出的查新要点,查新人员进行了一一验证,发现已有相关的文献报道。经过再三沟通,最终查新委托人提出该课题的查新要求为检索“缬沙坦氨氯地平片”在国内的上市情况。
2.2数据库选择
化学类新药查新数据库的选择一般包括中国生物医学文献数据库、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维普数据库及中国专利等通用型数据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中国医药信息网(/)等专业数据库及网站,以及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网站(FDA,fda.gov/)、Pubmed数据库(ncbi.nlm.nih.gov/pubmed/)、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uspto.gov/)、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wipo.int)、欧洲专利局(/)、化学文摘(CA)数据库等国外常用数据库和网站。药品标准是国家对药品的质量规格和检验方法所做的技术规定,是药品生产、销售、使用和检验单位共同遵守的法定依据,其内容一般包括:名称、成分或处方的组成;含量及其检查、检验的方法;制剂的辅料;允许的杂质及其限量、限度,技术要求以及作用、用途、用法、用量;注意事项;贮藏方法;安装等。目前,我国现行药品标准种类多而乱,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外,还有卫生部颁布的药品标准,包括中药材标准、中药成方制剂标准、化学药品及制剂标准(二部一至六册)、新药试行标准(未成册)、新药转正标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药品标准,包括中成药与化学药地方标准上升国家标准、新药试行标准(未成册)、新药转正标准、各种修订标准(未成册)。而且药品标准在引用、检验保密、可信度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如药品质量标准信息不畅、查询困难。因此,如果涉及药品标准的查新,除了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外,还可选择国家药典委员会网站()、药智网(/)等网站。国家药典委员会网站之化学药品栏目提供了化药标准提高品种的公示,而杂志信息栏目提供了《中国药品标准》杂志2003年以来的目次,涵盖了国家药品标准颁布件、国家药品标准(新药试行标准转正式标准)颁布件等信息。药智网为药品专业门户站,免费提供药品质量标准、药材标准、药品说明书、中药材、医保用药及行政保护品种等信息和数据的查询。目前,药智网收录的药品标准有40000余条,标准来源于中国药典、新药转正标准、进口药品标准、国监局单页标准、卫生部药品标准、中成药标准汇编、化药地标升国标等药品标准。
2.3关键词的检索策略
关键词检索是信息资源检索中的重要检索方式,而关键词的合理选择及通配符和组配符的合理应用,可有效提高检索的查全率及查准率。(1)选择合理的关键词:要将化学药品的通用名、商品名、同义词以及英文关键词找准、找全,特别是对于化合物,应找全其化学名、结构式、分子式及化学登记号。(2)灵活应用通配符与组配符:应用“and”“+”“空格”等逻辑符号,把多个关键词连接起来进行检索,可缩小检索范围,增加检索的精确度;亦可以采用“?“”%”等通配符进行检索,以避免漏检。如卡培他滨(capecitabine),化学名为“5'-脱氧-5-氟-N-[(戊氧基)羰基]胞嘧啶核苷”,其中文别名还有“5-脱氧-5-氟-N-[(戊氧基)羰基]-胞嘧啶核甙”“5-脱氧-5-氟-N-[(戊氧基)羰基]-胞嘧啶核苷”。以“中国生物医学文献数据库(CBM)”为例,其化学名的检索表达式可采取如下方式“:???脱氧???氟?????戊氧基?羰基”或“%脱氧%氟%戊氧基%羰基”或“脱氧and氟and羰基”等。
3结语
一、干部职工的调配和录用
(一)调配和录用的原则
1、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因事择人,优化结构,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严格按照编制、职数和人员结构比例进行有计划的调配,超编单位一律不得调入人员。
3、局机关主任科员以下干部的录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工勤人员的补充,应在工勤人员编制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经省人事和编制部门批准后调入。
4、不准随意调工人到干部岗位上工作,搞新的以工代干。
5、凡上级下达的选调干部通知,属指令性调配,各单位要按时完成。
(二)审批权限及调配程序
1、局机关工作人员内部调配及调出机关,由人事处提出方案,征求有关处(室)意见并经分管副局长同意,报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审定后,提交局务会议研究决定。
2、局属单位副处以上干部的调配,由人事处提出方案,经分管副局长同意,报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审定后,提交局务会议研究决定。
3、局属单位干部职工的调入调出,由用人单位写出书面报告,经局人事处审核(对调入的干部,局人事处要进行考察并写出考察报告),征得分管副局长同意,报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审定后,提交局务会议研究决定。
4、调动人员,应由调入调出双方单位进行商洽。干部(工人)调动表要如实填写,调入单位要认真审阅被调人员档案,并经组织考察后,按审批权限报批,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有关手续。
5、局机关各处(室)一般不得随意外借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借调人员的,由用人处(室)写出专题报告,注明事由、拟借调人员基本情况,经分管副局长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批准,由局人事处协调办理。借调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月,期满后,借调人员应回原单位工作。
二、干部的选拔任用
(一)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
选拔任用干部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和在编制职数范围内选任原则。
(二)选拔任用干部的程序
1、民主推荐。干部的选拔任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工作由局人事处组织实施。民主推荐一般应有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推荐时,应向参加推荐的人员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干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民主推荐的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局人事处向局务会汇报民主推荐情况,由局务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预告。局务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后,人事处要通过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干部考察预告。
3、任前考察。考察工作由局人事处派出两名以上的同志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全面考察被考察人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工作实绩、主要缺点和不足。考察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谈话人数一般应在15-20人,谈话的对象应包括考察对象的分管领导、部门领导、部门同事及其他有关人员。考察结束后,考察组要写出考察报告,提出干部使用意见。
4、酝酿。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前,应当充分酝酿。酝酿应当根据领导职位和拟任人选的不同情况,在局领导班子成员中进行。
5、讨论决定。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组向局务会汇报考察情况,提出干部拟任初步意见,提交局务会议研究决定。
6、任职。对拟任的领导干部,在局务会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天。公示结束后,局务会议最后议定任免意见,人事处履行任免手续。
(三)局机关科级干部职务的任免
根据局机关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总数和干部队伍结构,由人事处依据有关规定提出意见,并征求分管副局长意见后,报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审定,提交局务会议研究决定。
(四)局属单位科级干部职务的任免
在科级干部职数范围内,经过民主推荐并征求分管副局长意见后,由处务会集体研究,向局人事处写出任免请示,人事处审核后报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签发任免文件。
要进一步加强对局属单位科级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实行定期和不定期考核制度。考核工作由人事处组织实施,可采取通过检查工作,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年度工作总结等多种形式了解科级干部德、能、勤、绩、廉,特别是工作实绩方面的情况,为干部的任免、奖惩等提供依据。
三、干部职工的工资福利
工资福利工作包括工资普调、晋升职务后工资变动、调入人员工资确定、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和工龄、工种变更、津贴、补贴发放以及保险金的缴纳管理等。
(一)局级以上干部工资变动,由人事处根据有关政策进行核算,经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审定,报有关部门审批后,通知局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执行。
(二)局机关处以下干部、工人工资变动,由人事处根据有关政策进行核算,报有关部门审批后,通知局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执行。
(三)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审批手续,由本单位根据有关政策进行核算,经人事处审核后自行办理。
(四)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等数据提供由人事处负责,各项保险金的缴纳由局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负责。
四、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
干部教育、培训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的原则和学用结合、专业对口的原则,由局里统一安排。
(一)局系统处级干部参加省直有关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由局人事处提出意见;参加省直有关部门组织的党务方面的学习培训由机关党委提出意见,并分别征得分管副局长同意后,报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审定。
(二)局机关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的干部职工,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说明报考院校、专业、费用及学习年限,经处(室)领导及分管副局长同意后,报局人事处。人事处根据报考人数及各处(室)报考人员分布情况,提出初步意见,报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审定后办理报考手续。
凡经局里同意参加专科和本科学习的局机关工作人员,在取得毕业证书后,报销全部学费;报考在职研究生班者,在取得毕业证书后,报销30%的学费。其报销程序是:报考者持报考院校出具的学费发票,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处(室)领导在报帐单上签字后,由人事处核定报销金额,到局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报领。
局属各单位干部职工凡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的,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由局人事处审核并办理报考手续,其学费报销比例参照局机关规定执行。
五、干部职工的奖惩
(一)奖励。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干部职工的行为,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奖励条件之一者,应予以奖励。除国家规定的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以外,还根据年内评选、争先创优等活动,对评选的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对干部职工的奖励,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二)处分。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对干部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六种。受行政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警告以外的行政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的,当年不能评奖、晋升职务和工资档次、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参加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及工人聘干等。
六、干部职工的退休
按照国发〔1978〕10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凡符合退休条件的干部职工,应当退休。
(一)退休条件
1、公务员退休
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1)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2)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3)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2、局属单位干部退休
局属单位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退休: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2)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3)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工人退休
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退休: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2)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办理程序
1、局机关干部职工及局属单位副处以上干部的退休由局人事处提出意见,经局务会研究决定或以书面报告请示局领导同意后,局人事处办理退休手续。
2、局属单位科以下干部职工的退休,由本人所在单位提出意见,填写干部、工人退休审批表,报局人事处审批。
一、重点工作
1、年初对车船税的征收
车船税征收对于农村干部来说是一项有点困难的工作,原因是因为要对村内每一辆小轿车、小奔马、摩托车、农用三轮都要进行征收。但是有些村民不理解,任凭村干部怎样解释都不能转过弯,使得2009年的车船税征收工作开展非常难,但是经过两委协商办法,一起努力,我们Xx村还是按时交纳了税款。
2、参加“三夏”“三秋”秸秆禁烧工作,并分组值班,在每个区委书记的带领下对自己所包区域巡查,保证了今年的“三夏”“三秋”安全度过。
3、推广及使用好“4+2”工作法
“4+2”工作法刚推广时,我们Xx村村两委都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并对全部党员及村民代表进行统一学习。组织党员及村民代表对我村的低保、五保户评选、迁安救护工作的落实、粮食直补公示、固定资产登记、“十星级”文明户评选、红白事简办、安全饮水工程及预备党员转正工作都进行了提议、商议、审议、决议,并对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每次会议都按照“4+2”工作法的步骤严格进行,对于村民代表的意见及建议如实详写,并在会议后签到及投票,对于各项工作我们都做到了公开、公正及公平。
4、协助村会计收取2009年粮食补贴及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款。按照国家对农民实行的一系列惠民政策,我分别参与了对2009年的粮食补贴及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款的征收,在协助村会计做好征收后,同时还对2009年征兵的宣传、填写本村外出务工人员名单统计信息、收缴2009年Xx村党员党费、清查2009年赴疆务工人员信息、排查村内安全隐患、民族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等一系列必要性工作。
5、参加抗洪抢险工作
在09年9月份,位于陡门乡大南村的拦河坝出现险情,为了保护好群总的生存安全及财产,我们每个村都接收到分配柳枝数量任务,我们Xx村在村两委的果断下,在第一时间内对村内树木进行捆枝并运送,在这次任务中,Xx村是最先完成任务数的一个村,并且是超额完成,对此,乡镇各级领导都很满意。
6、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第一阶段学习调研时,由于村内正值秋收,但是在不影响秋收的前提下,我们村还是对安排的学习计划进行了不漏洞学习并记录。第二阶段分析检查阶段,我村里开了动员会及四项民主生活会,并形成了分析检查报告,进行了问卷调查。
7、计划生育工作的参与与配合
2009年12月份,配合镇计生做好迎检工作,和计生管理员对村计生学校、计生档案管理室、孕检室进行归纳整理,然后将育龄妇女的情况进行整理并归纳,做好充分的迎检工作。
二、其他临时性工作
1、身为会长,我在完成村内的日常工作外,还对组织部大官办安排的工作做进一步完善,并对每月的工作总结进行收缴,整理好上交的所有资料并在25日当天会长例会时上交大学生村官办公室。
2、按时参加镇里每周二、周五例会,并在例会上向大家宣读各种有关村官发展学习的文件及精神。并按要求对周二的工作周五进行汇报的程序一致要求大家上报信息,对于信息的收缴及时让胡主席阅目并上墙记星。
3、收看远程教育,和大家一起学习相关知识,从中吸取经验。
4、参加每一次村官办或乡镇的会议,并对每一次会议都做出详细的记录。
5、临近年末,各项检查、考核工作随之而来,为了更好地迎接检查及考核,我对村内的情况都进行了统一整理,以备检查不出漏洞。
存在的不足及打算
一年来,自己在各级领导和老同志的帮助下,取得一定成绩,但我深知自己还存在一定的缺点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政治理论基础不够扎实,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有待进一步提高;
2.与领导和同志们思想和工作业务交流不够;
3.自己的整体素质和业务学习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我将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1、自觉加强学习,向理论学习,向专业知识学习,向身边的同事学习,向自己的工作生活实践学习,逐步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一条 为完善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体系,健全公共租赁住房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五城区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分配、使用和管理。
第四条 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应当遵循“政府组织、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公开公平、严格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市民政主管部门负责对保障对象家庭收入、财产认定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各区住房保障、民政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本辖区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审核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国有房产管理部门”)负责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筹集、配租以及使用管理等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市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市民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收入和住房状况,合理确定、适时调整保障对象家庭年收入、财产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具体标准,报市政府审定后公布。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七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及国有房产管理等部门编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市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应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配套、方便生活的原则,并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确定公共租赁住房近期建设用地和年度建设用地。
第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和用地审批时单独列出,优先保障。
第九条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可以通过新建、改建、收购或在市场上长期租赁及调剂其他保障性住房等方式筹集。
经营性房地产项目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约定公共租赁住房的配建规模、套型结构、竣工交付时间、收购方式和价格等事项。
第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按照下列方式供应:
(一)政府投资集中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实行划拨供地;
(二)采取其他方式投资的集中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可以采用出让、租赁或作价入股等方式有偿使用;
(三)经营性房地产项目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用地性质按所在宗地主要用途的供地方式确定。
第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一般分为45平方米、55平方米和65平方米三种。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装修应符合《福建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导则(试行)》等规范规定。
第十二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资金管理以及建设、运营涉及的税费等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执行。
第三章 租赁条件和程序
第十三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每个家庭确定一名年满18周岁,在本市五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家庭其他成员的收入、财产和住房建筑面积应当与申请人合并计算。
一个家庭只限申请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第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家庭收入是指申请之日前连续12个月家庭成员的全部收入总和;家庭财产指的是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财产,主要包括存款、机动车辆、有价证券、生产经营性单位股权及其他各类非住宅等财产。
本办法所称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以申请家庭成员拥有的私有住房的合计建筑面积除以申请家庭成员人数计算确定。
第十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人具有本市五城区居民户籍(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且申请之日落户时间已满3年;
2.申请人在本市五城区工作、生活;
3.申请家庭在本市五城区年收入、财产、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市政府确定的准入标准。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
1.申请人不具有本市五城区居民户籍或者属于本市五城区农村村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申请人在本市五城区务工且在本市五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6年,或属于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市五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1年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3.申请家庭在本市五城区年收入、财产符合市政府确定的准入标准;
4.家庭成员在本市五城区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申请人属于在本市五城区范围内的省、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且已转正定级的在编工作人员;
2.申请家庭在本市五城区年收入、财产符合市政府确定的准入标准;
3.家庭成员在本市五城区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第十六条 本市五城区范围内部队现役专业士官,在本市登记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引进且经人事部门认定的紧缺急需人才,具有硕士学位以上(含硕士)或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的技术人员,以及环卫、公交等行业的住房困难家庭,由政府提供一定数量的公共租赁住房予以定向保障。具体的准入条件、审核和分配规程另行制订。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一)申请之日前5年内家庭成员有房产交易行为(含买卖、赠与、离婚析产等)的,交易时间以房产登记机构交易登记时间为准;
(二)申请家庭成员已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集资房、解困房、房改房等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的;
(三)申请人与配偶已离异,但离异时间不足2年的。
第十八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如实填报《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并按照下列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异或丧偶的还应提供相应证件或证明材料;
2.工作单位提供的受理申请当日前连续12个月的收入证明和有权单位出具的未享受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情况证明;
3.申请家庭现住房证明材料;
4.其他需要证明符合申请条件的材料。
(二)外来务工人员:
1.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异或丧偶的还应提供相应证件或证明材料;
2.工作单位提供的受理申请当月前连续12个月的收入证明和劳动合同以及有权单位出具的未享受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情况证明;
3.申请家庭现住房证明材料;
4.社会保险缴交凭证等证明材料;
5.属于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的须提供毕业证书;
6.其他证明材料。
(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提交的材料:
1.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异或丧偶的还应提供相应证件或证明材料;
2.工作单位提供的受理申请当日前连续12个月的收入证明和有权单位出具的未享受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情况证明;
3.申请家庭现住房证明材料;
4.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和转正定级的证明材料;
5.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交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证照材料还须附复印件,原件受理核对后退还。
第十九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在居住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诚信承诺书以及家庭收入、财产和住房查询授权书,并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人所在的工作单位可以组织本单位职工统一进行申请。
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受理申请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和初审工作。经初审合格的,在申请人居住地社区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区住房保障部门复查。
第二十条 区住房保障部门应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请有关部门和单位核查申请家庭的住房和公积金缴存信息,核查工作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符合条件的,将申请材料连同核查的信息一并转请区民政部门进行家庭收入、财产认定。
区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请有关部门对申请家庭收入、财产进行核查,核查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区民政部门根据核查信息,对申请家庭收入、财产进行认定,提出是否符合准入条件的书面意见,并反馈区住房保障部门。
区住房保障部门根据区民政部门的认定结果和核查信息,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是否符合保障准入条件提出复查意见。符合准入条件的,确定配租标准并上报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一条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要定期会同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对各区上报的申请家庭资格复审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经联席会议复核认定符合条件的,在“中国·福州”门户网上公示,公示期15日,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书面向区住房保障部门提出,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在接到异议后根据所反映的住房问题进行复查,并将反映的家庭财产、收入问题转区民政局复查,核实结果上报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经公示无异议或复查后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登记,纳入轮候配租范围,在“中国·福州”门户网予以公布。
第四章 配租管理
第二十二条 市国有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整统一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住房筹集,以及承租人轮候、配租和使用等运营管理信息系统。
第二十三条 经核准获得承租资格的承租人,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转至市国有房产管理部门进行轮候配租。市国有房产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房源数量、轮候配租户数、承租资格核准时间制定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选房方案并统一组织选房,选房方案向社会公布。
承租人包括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
第二十四条 承租人按照公共租赁住房选房方案选定承租房号后,领取《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确认书》,并在市国有房产管理部门发出入住通知之日起30日内,与市国有房产管理部门签订《福州市五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市国有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汇总选房配租结果,报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 承租人未按时前往选房或选房后未按时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承租资格,其配租资格取消,并自选房之日起2年内不得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第二十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标准按照申请家庭人口确定为:一人户配租45平方米户(套)型,二人户配租55平方米户(套)型,三人以上(含三人)配租65平方米户(套)型。
第五章 租赁管理
第二十七条 《福州市五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为格式合同,合同有效期一般为3年。在合同有效期限内,承租人可以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第二十八条 承租人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因使用不当、擅自装修造成房屋或附属设施损坏的,应当负责修
复或赔偿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九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租金水平以保证正常运营和维修管理为原则,并实行动态调整,具体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财政、国有房产管理、房产登记等部门核定后,报市政府批准执行。
国家、省级相关部门对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及定价原则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在市本级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承租人,可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租金。
第三十条 集中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市国有房产管理部门应当聘请有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物业服务,物业服务费不得超出政府公布的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物业服务委托合同和其他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相关规定履行对承租人合法使用房屋及其他行为规范的指导、劝告义务,并定期向市国有房产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公共部分的修缮维护、设备维修更新、改造和相关管理费用,以及房屋空置期间产生的物业服务等费用由市国有房产管理部门承担,列入当年财政预算。
第三十二条 承租人租赁期满或解除租赁关系的,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租赁期满需要续租的,应当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按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金按重新签约时政府公布的租金标准执行,承租人最多只能续签一次租赁合同。
第三十三条 租赁期间因原承租人去世、离异、服刑等原因需要对承租人进行变更的,由承租家庭确定一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须为申请家庭成员之一)向市国有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
第三十四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六)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
市国有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对承租人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况进行巡查,发现有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行为,应当及时依法处理或者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五条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三)申请其他保障性住房保障资格的。
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市国有房产管理部门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
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第三十六条 列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从资格登记的次年起每年年末前向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如实申报家庭收入、财产、人口及住房变动情况。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要建立申报档案。对申报情况不再符合保障标准的家庭,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和区民政部门按照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程序进行审查后,由区住房保障部门汇总上报市国有房产管理部门。
市国有房产管理部门对各区住房保障部门汇总上报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不再符合相应保障条件或因家庭人口结构发生变化需要对保障标准作出调整的,市国有房产管理部门应将核查结果及处理建议报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进行认定。经联席会议认定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取消保障资格,并由市国有房产管理部门与其解除租赁合同;经联席会议认定需要调整保障标准的,由市国有房产管理部门予以调整。
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不得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申请人以申报不实、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登记为轮候对象或者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登记为轮候对象的,取消其登记;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责令限期退回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并按市场价格补缴租金,逾期不退回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第三十九条 为申请人出具不实证明材料的,由有关部门对直接出具不实证明材料的单位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第四十条 房地产中介机构为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接受委托转让、出租或者转租的,由相关部门对房地产中介机构依法处理。
第四十一条 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公共租赁住房规划、计划、建设、分配、使用和管理过程中玩忽职守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按照规定办理产权的总登记,不得办理分户登记,也不能改变房屋用途和上市交易。任何单位不得以出租、出售等名义变相进行实物分房。
第四十三条 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应当按照集约用地原则,统筹安排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
第四十四条 鼓励民营企业、民间资本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凡列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的项目,应享受与政府投资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同等的政策,可以按规定标准享受中央与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补助资金,并享受国家针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明确的各项优惠政策。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可以规划建设配套商业服务设施,统一管理经营。
第四十五条 由工业园区实施管理,向园区企业职工出租的集中建设集体宿舍、公寓等住房,以及民营企业和其他投资机构建设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与上级药监部门的指导下,在局领导、同志们的关心支持下,以重要思想与为指导,全面贯彻局党组年初确定的全年工作目标,解放思想,扎实工作,团结务实,严格监管,为开创我局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新局面做了一定工作。请同志们评议。
一、理论学习方面
一年来,我注重自身的学习以提高综合素质,积极参加活动并认真撰写读书笔记,系统学习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党内监督条例》央《关于实行党内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认真学习党的全会精神,总书记在央纪委五次全会的重要讲话。通过学习,对新时期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的重要性、紧迫性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有利于提高素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更好地履行自己的领导职能,办公仆之事、尽公仆之心,执政为民,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结合药品稽查工作实际,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遇疑难复杂案件与科室的同志一起学习讨论。
二、廉洁从政方面
廉洁从政是一名党员干部应当贯彻终身的基本要求,一年来,我处处以一个党员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履行《廉政准则》,从不向管理相对人伸手,从不接受影响单位形象有背廉洁的礼品礼金和宴请。做到讲政治、讲正气,自觉过好权力关、金钱关、人情关。以人为善,团结同志,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不搞小团体,不搞小动作。在此基础上,筑牢防腐拒变的堤坝。一年来未发生违纪行为,没有违反药监系统内廉政建设十六个不准。经常告诫分管科室的同事警钟长鸣,全年科室未发现廉政方面的问题。
三、稽查工作方面
以稽查办案为心,开拓创新,狠抓实干,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单位家次,立案起,结案起,查处违法案件标值万元,没收物品货值万元,没收违法所得万元,罚款万元,罚没款合计万元,完成抽样批次,其针对性抽样批次,基本药物抽样批次。
今年是我局的机构改革年,管理体制的变化使稽查工作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与与困难。但维护辖区内用药用械安全的责任不变,我指导稽查科制订的全年工作目标与往年相比没有丝毫松懈,为确保全年工作的稳步推进奠定了基础。
注重稽查人员业务素质的不断提高。年初组织开展了一年一度冬训活动,除进行法律法规行政执法相关知识讲座外,设置了监督执法模拟演练,现场制作执法文书;邀请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的质量管理专家作药品真伪鉴别讲座;针对科室药鉴别专业人员缺少的现状,组织科室全体赴某药饮片厂参观学习;派员参加省市局组织的各项培训;定期在科会上讨论办案体会。诸多形式的业务学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比如全体稽查人员对药饮片真伪识别的能力大为提高,稽查人员执法文书制作水平、独立办案能力与办大案的能力显着提高。
精心组织药品市场专项整治活动。
1、组织开展互联网销售、邮售假药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结合上级和兄弟部门相关协查通报、公安110和群众举报,在检查过程,检查人员充分发挥与公安、卫生、工商、邮政等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和区域协作打假机制的作用,与基层政府密切配合,深入村民家,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取证,为取缔全国和区域范围内的制售假药的黑窝点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组织开展了虚假广告药品的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今年下半年,根据上级局的统一部署,药品广告监管由综合监管科移交至稽查科。组织科室专题学习药品广告监管业务,落实一名经验丰富的稽查人员专门负责,对新闻媒体的广告逐一梳理,与新闻媒体和广告主面对面交换意见。在检查,发现需要群众提高警惕、谨慎购买的有10起,对新闻媒体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12条。另外,我们还对群众投诉频率较高的品种进行针对性抽样,查出某药店销售的前列安通胶囊为假药,进行了处罚。
3、组织开展工业氧(或压缩气体)冒充医用氧违法行为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分自查阶段和督查阶段,在自查阶段,各医疗机构均按照《打击工业氧(或压缩气体)冒充医用氧违法行为医疗机构自查表》所确定的内容开展了自查,填写并报送了自查表。督查阶段,我局结合各单位报送自查表的情况,对辖区内的所有医疗机构医用氧使用情况逐一进行检查。
4、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购药渠道专项监督检查
部署指挥乡镇医院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系列案。9月份,科室检查发现了吴某涉嫌冒用安徽某医药公司名义无证经营药品案件。我带队二次赴安徽外调取证,并组织全体稽查人员放弃休息日,加班加点,苦战二个月,对全区乡镇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排查。经查,有18家医疗机构涉嫌从无证单位购进药品。目前该案取得初步进展,吴某涉嫌犯罪,已移送公司部门侦查。
强化药品抽样工作。一是结合专项检查加大了药饮片的抽样力度。今年我科开展了药饮片专项检查,结合此次检查,稽查全年抽样药饮36批次,目前已收到16批次饮片的不合格报告,不合格率%;二是开展了基本药物的抽样工作。今年是基本药物制度正式实施的第一年,根据上级局的统一部署,我科对鑫鑫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市直医疗机构和部分乡镇医院抽取了份基本药物样品。
恶劣打击销售假药白蛋白违法活动。对涉及到08年人血白蛋白案件的未予追求刑事责任的十名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考虑到案件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大,因此普遍采取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从重处罚,共计涉案物品货值2.5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55万元,罚款11.58万元,罚没款合计14.12万元。
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组织制定并实施了《药品监督稽查大队政风行风建设实施方案》。召开专题动员会,进行安排部署,组织科室学习《年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向社会公开具体的服务承诺和行风建设目标,发放了调查问卷和征求意见函,深入乡镇调研,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将整改落实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
四、其他工作
加强财务管理,认真把关,签批或审核发票。针对全年经费紧张的局面,配合局主要领导到省市局积极争取。全年局机关财务运转正常,顺利通过市局的审计并受到好评。作为一名协管者,作出了应有的辛劳。
半年来,我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按照纪委要求,根据《*2009年党风建设工作要点转发云纪办发〔2009〕1号文件的通知》(×纪办发〔2009〕5号)精神,不断加强机关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学习,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与时俱进,恪尽职守,廉洁自律,党支部领导班子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影响和带动一班人共同营造勤政廉洁、奋发向上的工作环境,制定完善了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使我处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有力地维护了我处自身形象。现将我处上半年来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为了更好地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总书记“两个务必”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全体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依据通知要求我处党支部认真制定四项措施,从源头上加强了党风廉政教育,强化了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使机关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一是年初及时调整和充实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工作小组机构和成员。二是抓好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在处里开设宣传专栏。紧密结合接待工作实际,不断创新我处党风廉政教育工作。三是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党内监督“两个条例”及其他有关文件,深入开展了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职业道德和艰苦奋斗教育;党纪、政纪和法纪教育和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宣传活动。四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接待工作同步进行,我处党支部于4月6日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次进行专题研究,从源头上给予防范,明确两手都要抓的思想,全方位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五是认真组织开展“讲党性修养、树良好作风、促科学发展”教育活动,教育党员干部深刻认识新时期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与反腐倡廉的内在联系,深刻理解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迫切性,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坚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二、明确任务,扎实做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反腐倡廉建设,教育是基础。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融入目前开展的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中,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到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加强廉洁从政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深入推进廉政建设,营造浓厚的反腐倡廉社会氛围。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着重抓好以下工作:(1)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2)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3)治理违规组织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建房、在风景名胜或公园区建房等问题;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发放住房补贴、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住房等问题。(4)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5)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6)继续开展治理“小金库”和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坚持“教育在前,预防为主,防患未然”的指导思想,采取集中学习、业余自学等形式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全面落实纪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使干部职工能经常性的接受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员工自我防范意识。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化责任分解,严格责任履行,落实一岗双职,落实班子成员廉政建设责任制,处领导和各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考核一级”工作目标机制。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
三、加强制度建设,务求取得实效。
1、加强党的民主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重大决策、重要人事安排、重大接待安排和大额度接待资金的使用,由处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2、坚持民主生活会和党员年度民主评议制度。认真开好党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增强班子团结和协调,党内的团结和协调,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处风;
3、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内部采购制度;
4、严格执行“四项问责制度”、“阳光政府”;
5、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6、进一步完善政务、财务公开制度正常化、规范化。坚持党员发展、转正前公示,干部任前公示;坚持执行《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礼品使用和登记情况、车辆调配、油耗管理登记费用情况和差旅费报销公开制度。
四、下半年工作重点
下半年,我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赋予的职责,加强源头治理力度,努力打造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构建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体制。重点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坚持以制度打击腐败、预防控制腐败、教育绝缘腐败。把教育、监督运作机制融入制度建设之中,使各项接待工作有章可循。把宣传贯彻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贯穿始终,深入开展政治理论教育、道德教育、廉洁自律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2、健全责任体系,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把落实责任制作为工作主线,认真把握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重点环节,在细化、深化、强化上下功夫。推进分管领导和科室责任的落实,进一步深化“一岗双责”、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精心谋划,全面启动年各项工作。各县(区)局都能及时组织传达学习全省、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各项安排部署,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了《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年政风行风建设实施意见》和工作人员职责分工,对年药品市场日常监管、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餐饮服务许可、政风行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明确了任务,靠实了责任。庄浪县局领导与每位职工签订了责任书,深入推进了领导包片、划片包干责任到人的监管工作机制。县及时汇报衔接,县政府召开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了年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表彰奖励了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安排部署了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二)认真履职,强化监管,大力整治药械市场。一是按照市上的统一部署制定印发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实施意见》,认真组织开展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和药械市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二是全面强化落实药械生产经营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与各药械生产经营单位签订了药械质量安全责任书。三是加强对药品(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质量管理规范,全面落实质量受权人制度。加强零售企业GSP再认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印发了GSP再认证告知书和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工作告知书。对已受理的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药店,正逐户组织开展现场检查验收工作。四是加强特药监管,促使特药监管网络运转正常。加强电子监管工作,普遍建立落实了电子监管周工作记录制度,督促辖区特药使用单位有效运行特药监控信息网络,及时建立真实完整的消耗记录,加强特药异常流向网上预警,严防特药流入非法渠道。截止3月底,全市累计出动药械执法人员1571人次,监督检查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1329户次,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83件,罚没款6.17万元。县局查处取缔无证经营摊贩1户,查处非药品冒充药品案件6件,没收非法药械801盒(瓶、袋、公斤),监测移送违法违规保健食品广告2起,受理并核查群众举报投诉5起,查实结案2起。崆峒区查处非药品冒充药品案件2件。全市监督抽验药品105批次,已检出59批次,不合格17批次,不合格率36%。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44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7例。
(三)积极协调,及时完成食品安全部分职能移交承接,全面启动餐饮服务许可工作。一是各县都能严格遵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职能的划转移交分两步走”的原则要求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卫生局市食药监局部分职能调整划转的会议纪要》(平政纪〔〕5号)精神,及时汇报衔接,将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及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移交卫生局;将卫生局承担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行政许可职能划转移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期完成了第一步餐饮服务行政职能的交接。二是严格按规定程序全面履行餐饮服务行政许可职能。截止目前,全市共计受理餐饮服务行政许可事项40件,开展从业人员健康检查280人、培训106人,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16张。县局还积极与县物价局、县财政局衔接,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卫生厅关于省疾病预防控制与卫生监督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甘价费〔〕401号)规定,办理了《收费许可证》、《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申领准购证》,申领了《省事业性统一收费票据》,全面启动了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工作。三是积极筹划,认真开展了餐饮服务日常监管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借鉴药品器械监管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统一制定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餐饮服务许可工作的通知》(平食药监〔〕16号)明确了餐饮服务许可事权划分、许可条件、申报材料、许可证受理核发程序等具体要求。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安排意见》(平食药监〔〕28号)就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宣传贯彻落实、夯实监管环节规范化管理工作基础、解决影响群众饮食安全的隐患问题、推进餐饮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重视食品安全应急防范、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等方面作了全面系统的安排部署;印发了《关于受理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公告》;印制了《市餐饮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书》、《市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告知书》、《市餐饮服务单位调查摸底表》、《市餐饮服务监督检查记录》和《餐饮服务单位公示栏目布局示意图》、《从业人员培训教材》、《培训证》、《健康证》等为履行餐饮服务日常监管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四)加强宣传教育,为药械监管和餐饮服务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一是分期分批,认真扎实地组织开展了药械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讲解了新修订或出台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范化管理措施;药械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工作;常见假劣药械识辨知识;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基础知识及报告的填写要求;上年度药品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普便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对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方法及渠道等内容;安排了GSP再认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通报了年药械安全信用等级评定结果。止目前,全市共计举办培训班26期,培训从业人员4239人,总体培训率达到了95%以上。二是组织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和“世界卫生日”宣传活动,对年查处的不合格药械进行了集中销毁。参与了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向群众大力宣传药品、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法律法规和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共发放《食品安全知识读本》、《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手册》、《安全合理用药》等宣传材料216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1200余人次,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消费者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三是加强政务信息报送。一季度,全市共上报政务信息92条,其中国家级媒体3条、省级媒体54条、市级媒体35条。县局编发并刊登食药监信息30条,其中省级网站登载17条,市级网站登载13条。
(五)注重信息化建设,全面开通了政务专网,实现了公文网络传输。各县区局都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加强了信息化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七县(区)局全部建立了机关局域网,开通了政务专网,实现了文件收发无纸化,降低了办公成本,提高了办公效率,节约了机关开支。静宁县局第一季度,通过政务专网收发公文90余份,公文签收率达到了100%。
二、存在问题
(一)工作进展不平衡的问题表现突出。从第一季度各县(区)局工作报表和小结报告的工作情况来看,全系统工作进展不平衡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县区之间工作差距较大,、静宁县工作扎实认真,整体工作靠前。工作处于中间水平,整体工作靠后的县(区),需引起高度重视。
(二)有些工作没有得到足够重视。部分县区局对药品(中药饮片)安全整治、药品监督抽验、对非药品冒充药品问题的查处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对上级安排部署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不明确,没有掌握精神实质,还没有上升到应有的高度,安排部署不到位,缺乏相应的工作资料。
(三)工作效率低下,质量不高。个别县(区)、少数人员长期不在工作状态,配合协调差,没有形成一个整体的团队精神和工作态势,没有完全做到尽心尽力尽责。不能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文件要求时限落实相关工作任务。个别县报表及相关工作资料需要反复督促才能上报,报表数据前后矛盾,缺乏真实性,特别是今年第一季度的工作报表和第一季度工作小结上的数据多数不一致,个别单位出现了查办案件数据小、上报备案数据大等问题,希望引起工作人员特别是审核签字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必须下身法纠正这一问题。
三、第二季度主要工作
(一)坚持用科学科学发展观统一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干部职工进一步牢固树立和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创新推进科学监管体制,坚持用市局党组确立提出的科学监管理念和“一三五”整体工作思路机制指导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统一全系统干部职工思想行为和监管行为,达到人人掌握,融会贯通,并充分体现到监管工作的方方面面,体现到各项工作的重要环节。
2005学年中小学教师共有228篇论文分别参加省级、州级论文评比获奖;有县级课题23个、州级课题6个、省级课题2个,现部分课题已进入结题阶段;举办了初中政治、化学、英语、物理、语文、数学课堂教学竞赛,由于组织工作到位,效果较好,得到了师生的好评,通过层层选拔,政治学科一等奖获得者代表我县参加全州第四届思想政治课堂教学竞赛获三等奖。
组织中学生1258人参加第十五届“希望杯”全国数学邀请赛,获奖29人。小学生895人参加第二届“希望杯”全国数学邀请赛,获奖38人。
组织了有122人参加的起始年级教师新教材教法培训;130人的中学数学、英语、历史科目县级教法培训;中学语文、政治、物理、化学、地理、生物科目省级培训者260人。
组织了中小学教师256人参加省教科院组织的“新课程适用知识竞赛、有146人获奖。
加大教育教学科研力度,县教研员深入学校教学一线,与广大教师一起开展教研活动。积极应对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做好教材运用管理和课题研究工作,已立项省级课题2个,州级课题6个,县级课题23个。我县“403”项目正健康有序地实施过程之中。
(九)我们根据“楚教通[2005]17号”《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培训的通知》有关要求,制定了我县校本培训方案,积极组织开展校本培训工作。一是二中计算机运用技能培训,二是法脿小学教师课堂教学能手培训,三是妥甸中心校“2+2”评价模式培训。各学校根据教师教育教学需求,制定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校本培训方案,并按方案扎实有效地开展校本培训。2005学年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学历达标率分别为96%、95.6%、95.2%、83.6%,分别比上学年提高16%、10.6%、13.2%、8.2%。认真组织我县中小学教师参加履职晋级培训,人均培训达50学时。775名小学教师,参加履职晋级培训745名,参加率达96.1%,参加省继教中心考试合格率100%;456名中学教师,参加履职晋级培训449名,参加率达98.7%。参加省继教中心考试合格率99.8%。
(十)启动新一轮民族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培训,实施县骨干教师培训。选派中心教研员和学校骨干教育参加了省民教处在大理民族师范学校举办的“新一轮民族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培训班”。结合我县实际,在对此项培训做了大量的宣传动员基础上,制订了培训方案,征订了全县中小学教师培训教材,等教材一到就按培训方案对县级骨干教师进行培训,以便各校按时开展校本培训。
五、公共管理
(一)成立教育督导办公室,并配备专职办公室人员,按计划开展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现已完成城区学校和五个乡镇的中小学校督导评估,今年内将完成第一轮全部中小学校的督导评估工作。加强对“两基”的督导,一是切实加强过程督导,随着新课程的启动和实施,我们特别重视加强对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以及课堂教学组织管理的转变与更新。二是加强对新学期开始的开学督导,督促各学校切实做好学生的入学、复学动员工作,在过程中就注重加强普及程度的提高工作。三是积极争取县几大班子的领导和支持,组成由几大班子领导带队的“两基”年审复查小组,认真对各乡镇的“两基”巩固提高工作进行年审复查。
(二)根据县法制办的有关要求,认真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及时更换《行政执法证》,同时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对社会和群众较为关注的教育收费问题,认真按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一费制”、“三限制”和收费公示制,在每学期开学时,由“治理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组成检查组认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严格执行教育内部审计制度,有计划地对各学校校长的任期审计和校长的离任审计,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到我单位进行审计。
(三)在日常管理活动中,教育局机关和学校管理干部严格遵守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无教师分配、教师调动、招生考试、教材教辅、设备采购、工程建设、乱收费、知摊派等违法违纪行为。
(四)加强基层工会建设,一是健全基层工会组织,二是正常开展活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深化政务、校务公开工作,每月公开一次,做到城区学校(包括局机关)月报制,乡镇学校季报制。到目前为止,全县已公开568次,1100多项。
(五)积极实践“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局机关等13个单位接入英特网,能通过网络收发电子公文,教研师训信息中心、双柏一中建有自己的网页,其他单位要求在年度内接入英特网。教师个人上宽带的近250台。
(六)学校安全工作:我局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管理办法》,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学校安全无小事”的思想,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严密防范,充实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安全工作的管理,确保安全工作有章可循,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检查活动,及时排查各种安全隐患,从而促进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最大限度地遏制、减少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一年来,未出现由于学校或教师管理不当而引发的安全事故,无迟报、谎报、瞒报、漏报安全信息现象。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切实加强学校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保障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了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结合开展创建“平安单位”活动,全县各学校成立了由学校领导、教职工、学生组成的护校队,积极配合公安、工商、食品卫生监督等部门,对学校周边的饮食摊点、游戏室、网吧、交通、治安环境进行了重点巡查,各学校不断完善治安保卫制度,建立了门卫、值班、巡查制度、安全工作制度、内部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内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等规章制度,切实加强了学生常规管理,有效的保障了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工作: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法制日益健全,人民群众民主意识不断提高,各种社会矛盾不断凸现,工作形势更加严峻。我局及时掌握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动态,对有可能出现的群体性上访事件作出预警报告,协调处理好发生的上访问题,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局长接待日制度,同时成立了教育局重点案件工作组,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排查工作,通过排查,把我县教育系统“两基”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和代课教师要求转正问题列为重点案件处理,通过协调处理,认定拖欠工程款情况,制定出符合实际的还款计划,我县共拖欠“两基”工程款1300多万元,截止2005年10月底,已还款499.15万元,其余部分将积极争取省州的支持逐年内偿还。代课教师要求转正问题,在县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代课时间达20年以上的7位教师,于今年9月招收为合同制工人。我县教育系统2005年的工作得到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措施到位,责任明确,与各部门积极配合,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案件比上年有所下降,确保了学校稳定、师生平安,为我县教育改革、发展创设了良好的环境。
六、开创性工作
(一)建立激励竞争机制,全面推行绩效工资制度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打破平均分配的传统模式,引入激励竞争机制,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责重多得、优教优酬、多劳多得的原则,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把职工的工资与岗位职责、工作数量和质量挂起钩来,适当拉开收入档次。进一步扩大学校内部分配自,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骨干岗位倾斜、形式式样、自主灵活的内部分配机制。具体措施是:
1、年终计质工资。实行津贴(活工资)统一核算。各学校必须按国家政策规定计算的津贴100%实行搞活内部分配,津贴由各学校统一专户管理,不拨付到职工个人帐户。年终根据各学校《年终计质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进行再次分配,适当拉开分配档次。
2、过程管理工资。从2005年9月起,每月从教职工工资中扣留300—500元,根据当月的工作量、出勤情况考核发放,体现多劳多得,责重多得,鼓励优秀教师多上课。具体办法,根据各中小学校的工作实际,把教职工工作量折合成标准课时,每个标准课时折合多少钱,上月考核,次月发放。
(三)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校长的管理,更加科学、合理地对校长的学年度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奖励,充分调动校长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我县的教育教学质量,我们制定并实施了《双柏县中小学校长考核办法》。将校长津贴部分100%投入计质工资。一中将学校按月扣取后于每年6月30日前交教育局(每年按10个月计),二是各学校从预算外收入中每年投入1000元,三是教育局按每位校长每年1000元筹措投入。年终按考核办法兑现奖惩。
(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评聘分开。在评审时适度放开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全县各学校(园)凡符合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且教学质量符合评审原则的教师,在申报时,按放开的比例数进行申报推荐,但各学校在聘任时,严格按照核定的专业技术结构比例岗位数聘任。实行“高职低聘,失职缓聘,不称职解聘”,通过竞争上岗后,按实际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兑现工资。各学校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考核后,2005年全系统中级职务低聘40人,占具有中级职务任职资格总人数的8.2%。
(四)调入县城学校教师实行公开招开。为进一步加快我县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和机制创新的步伐,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培养和造就大批骨干教师脱颖而出,加快高中教师的选拔、培养工作,确保我县教育重点,促进和加快全县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县城学校补充教师乡镇中学公开招考,2005年通过公开招考,调入教师17人,整个招考工作组织严密,程序、内容公开,结果进行公示。
(五)为了整合各项目设备资源,加强管理使用,充分发挥效益,电教仪器站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双柏县现代远程项目设备建设、管理、应用、评估办法(试行)》,以双教通[2005]1号文件下发各校,同时,印制了“双柏县现代远程教育项目建设管理应用评估表”,对全县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项目设备建、配、管、用先进考核评估。
(六)公正公平选择施工单位从源头杜绝和防止不正之风。随着国家对教育投入的重视,教育系统每年都有或多或少,或大或小的基建项目在开工、在建设、在竣工。源源不断的校舍建设在不断的改变着学校的面貌和改善着中小学办学条件。但如果不能正确处理建设领域一些潜在的“游戏规则”,不能从源头上堵住行业不正之风,不能公平公正选择施工队伍,将会有许多好干部在基本建设环节中吃亏上当,葬送前程。只有无腐败掺入的建设工程,才能保证工程质量,才能保证建设速度和投资效益。因此,我县在校舍建设中选择施工单位的做法是:
1、县人民政府限额规定造价在30万元以上的校舍,委托有关招投标机构按照现行招投标规则进行选择施工队伍。教育局一概不插手。
2、造价在30万元以下的校舍建设工程,甚至包括几万元的修缮工程,由教育局组织议标(也叫邀请招标),邀请范围主要是过去承包“两基”建设工程而拖欠款比较多的施工单位,过去教育系统不差欠工程款的施工单位原则上不邀请参加议标。而且所选择的施工单位是信得过的、有施工能力、讲信誉的单位。这样,使得被拖欠的单位有一定的工程继续建设,维持运转,不同程度地缓和了一些社会矛盾。
3、在定标上做到绝对公平公正,使中标单位没有便宜可占,不中标单位没有怨言可说。主要做法是:由参加议标的施工单位事先密封报价投标,由教育、财政、计划、乡镇政府、中心学校、县纪委、监察等单位的参加人员(一般10人左右)根据工程所在地的造价情况每人确定一个平方单价,再当场当众计算所有参加人的平均单价,以平均单价作为工程的标底,以施工单位的投标报价最接近的为中标单位。在议标过程中,不打信誉分,只实行投标报价一锤定音。这样,完全避开了人为因素和暗箱操作。
我局的这一做法,受到了各有关部门的大力好评,特别是受到了各施工单位的拥护,参加教育系统工程议标,他们不必请客送礼、不必找人说情。目前,我局的这种做法和经验已经被许多单位推广和借鉴。
(七)教育局师训教研信息中心与各学校设立了教师教育资源中心,整合教务处、教科处开展教师校本培训,构成了研训一体的研训网络。
(八)全县各中小学各学科成绩与教研室对应教研员年终考核的经贴挂钩进行奖惩,进一步激励教研员抓好学科成绩的积极性。
(九)教育局党委在深化教育改革中,为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他们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确保教育改革的顺利进行,加强了对工会工作的领导,首次把工会工作列入党建目标管理考评,让工会组织在改革中真正发挥党联系职工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七、存在困难与问题
1、由于我县财政十分困难,虽然县、乡政府已尽最大努力努力投入,但教育点多面广,历年欠帐较大,对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深化教育改革困难很大。
2、极少数教师的教育观念依然落后,教育教学方法单一、陈旧,在实施素质教育过程中,特别是新课程的启动实施后,提高教师素质,全面提升教学质量任重道远。
3、大部分学校由于资金短缺,音、体、美教学器材匮乏,体育场地和器材不能很好地满足教学需要。
4、初中学生入学、巩固困难仍然十分突出。
XX年,我们夏集农经管理服务中心以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县委农工办和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服务于“三农”工作为抓手,紧紧围绕全镇“苦干五年翻两翻”的总体要求,突出工作重点,以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社会稳定为着眼点,狠抓各项措施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步。
一、以减轻农民负担为抓手,进一步规范筹资筹劳
今年,在农民负担落实中,我镇实行“六统一”,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操作,民主议定方案,农民群众较为满意。
一是统一时间要求。为保证今年全镇农民负担落实工作有序开展,拟定了全镇XX年农民负担落实时间表,排出农民负担落实工作到农民负担卡发放结束的每天工作任务,做到时间有数,要求明确。
二是统一召开两个会议。在今年农民负担落实前,各村首先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和支部会议,以5-10户确定1个代表,每村代表都在60人以上,各村在召开会议时,把办什么事,什么标准,交给代表去议,之后召开支部会议。讨论通过,切实防止了不开会,不议事,就村一班人说了算。
三是统一归户计算。审批后的预算方案,由镇农经管理服务中心用微机统一编制归户计算表,改变过去有各村计算的办法,既能保证及时快速,又能保证质量;既减轻基层压力,又体现了农经队伍为基层服务诚心。
四是统一填卡。我镇根据全镇区域较大的实际,由各村统一集中,组织有文化、有素质的人员集中填写,农经人员分片跟踪督查, 对集中填写《农民负担监督卡》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通知书》,实行交叉复核,防止发生错误。做到一户不漏,一项不少,一笔不错。
五是统一集中发放。全镇在5月10日至15日统一时间集中发放农民负担卡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通知书。为确保“一卡一书”全部到户。根据精简后村干部的人数少的实际,今年归户计算表盖章和发放“一卡一书”清册同时到户确认签章,一方面进行归户表签章,发放清册盖章,并进行自愿以资代劳签字盖章,一方面发放负担卡和通知书,一边盖章,避免多次上门,以减少村干部的工作量。各村要采取措施,保证了《农民负担监督卡》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通知书》5月15日前到户,
六是统一公开公示。XX年农民负担测算结束后,各村都把XX年财务收支、社灾减到户、村组干部报酬、集体债权债务、XX年负担方案,村级财务收支计划、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债权债务和归还集体债务计划等有关事项,在村务公开栏中予以公布,并通过会议等形式,让更多地农民知晓,以增加减负工作的透明度。
为扎实有效的做到位,我镇两次专门组织人员,分成五个组对全镇农民负担落实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表明,全镇无卡外追加现象。“一卡一书”到户率达100%,不少组盖章率在98%以上。
二、以三村联创为抓手,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 努力化解村级债务
按照市、县统一的部署和要求,扎实有效的开展三村联创工作。一是调查摸掌握实情。对我镇20个村场居委会逐一调查摸底,形成书面材料。二是落实责任。明确村支书为第一责任人。三是制定计划。对全镇20个村、居委会分别制定争创总体规划目标和量化指标。今年,有两个村成为小康建设先行村,一个村摘掉加快脱贫致富村的帽子。计划在2010年全镇实现全面小康村。大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着力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和生产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今年,新建农业合作经济组织4家(水稻机插秧合作社、永红生猪、有机水果、水产产销合作社),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正兴畜禽产销合作社被命名为四有合作社,享受省财政补贴15万元,新增劳务转移输出3160人,实现农民人均收入5286元,农业利用三资5885万元。
在抓好三村联创的同时,我们始终把清收减债工作作为农经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坚持创收、清欠、节支三着并举,加快村债偿还力度,通过利用资源增收还债、强化资产经营管理减债、清收两项往来抵债,降低利率压债等有效办法和措施,共化解债务400万元,新增无债村2个。
三、以规范农村财务为抓手,进一步狠抓以规范农村财务为抓手管理
依据中办、国办[XX]17号文件精神,今年我镇以规范农村财务为抓手,着力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积极推行农村财务程序化管理。一是财务运行规范化。年初,各村按照本村的实际情况订立全年的收支计划,由民主理财小组审议后,按照计划组织收入。财务收支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章,交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同意,由理财组长签章,且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报请村委会主任审批,村支书审核,最后由镇分管镇长把关,主办会计、记账员审验无误,进行电脑录入,分别做账处理。二是财务公开规范化。村级财务每季度向群众明细公开,发放公开征求意见表,同时每年集中进行民主理财,分步实施重点村审计,有关热点问题进行专项清理,并形成书面审计报告,向群众代表通报审计结果。三是财务监督规范化。为加强农村财务监督管理,我镇专门成立审计所,定期不定期对20个村场居委会财务进行审计,今年我镇在财务清理外,又对5个村进行了离任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
四、以服务国家工程为抓手,进一步做好土地流转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去年国家重点项目---南水北调工程途经我镇,征用5000多亩,今年国家3万亩土地复垦项目又落户口我镇,由此引发我镇面积较大的土地流转,国家的亲民政策,今年我镇因土地问题上访10多起,有的还向市、县咨询,我们请上级支持配合的同时,积极做好农民工作,并督促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严格按照政策、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受到了当地群众的肯定,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农村的稳定,真正达到了既维护了村级集体利益,又保障了农民权益。今年土地流转面积达5100亩,并建立了合同管理台帐,全镇共收存农村专业承包合同209份。其中:农业合同188份,非农业合同21份。
五、以事业单位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农经人员素质
我中心改革前在编人员10人,改革后业务人员2人调出,3人落聘。镇党委政府根据农经工作繁重实际,向社会分开招聘人员1名,在人少事多的情况下,我们利用每月的农经例会进行以会代训和专门培训,努力打造一支优良的农经队伍,农经中心组织全体农经工作人员深入基层,服务基层,努力工作,生活上确保人员工资发放,保险
到位,中心运转正常。今年建成了农经一站式服务窗口,全面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较好地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
六、XX年工作计划
1、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做好“三村”联创活动,努力增加农民收入。XX年建成全面创建小康示范村2个。农民人均纯收入达5800以上;劳动力转移输出达到2XX人;新增合作经济组织1个。
2、以全面落实好农村政策为抓手,进一步规范筹资筹劳行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确保不出现涉农事件,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3、以继续加强农村财务工作为重点,努力化解村级债务全面实行“双代管”,进一步规范农村财务行为。全年计划清收两项往来200万元,化解村级债务400万元;新增无债村1个。
4、 以提高服务质量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经“一站式”服务行为,继续抓好农村经济合作社组织的发展。
5、 以加强农业承包合同专项管理为内容,进一步规范发包行为,努力增加集体收入。全年计划实现村级集体收入330万元。
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为了响应县委、县政府的“争先创优”的号召,我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及时传达贯彻创先争优活动动员会议精神,广泛动员和具体部署全局创先争优活动,并研究制定了主题鲜明、载体丰富的活动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各项创先争优活动都有声有色地开展起来,研究确定了“五比五看”的活动载体,即:比创新看科学发展,比实干看工作业绩,比学习看能力素质,比服务看惠民实效,比形象看群众反映,争创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些切实可行的鲜活载体,极大地丰富了创先争优活动内容,使活动与正在开展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防止了活动与实际工作脱节的两张皮现象,促进了活动的深入有效开展。
二、做好教学督导评估验收。
按照省政府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分年度督导评估规划,2010年我县将迎接省政府督导评估验收。我局教育督导室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科学安排、周密部署、稳步推进。上半年,我局深入到各级各类学校143所排查,拟定迎检学校94所,重点装备60所。通过深入排查、精心测算、内部挖潜,制定了详细的资金缺额报告。2010年11月我县顺利通过省教育督导评估验收。
三、规范教育教学管理。
(1)强化管理意识,创新管理模式。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精细管理,突出有效教学。重视和加强学校各项管理,要求学校必须在精细上下功夫,执行上求落实;在学校行政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总务后勤管理、校园文化管理等方面实施精细管理,提高各项工作的执行力。
(2)加强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制度建设。在学期开学工作和阶段性工作布置会议上,多次要求学校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好学校发展规划,明确学校发展目标。积极探索构建规范运行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不断规范办学行为,推进依法治校、民主治校、科学治校。进一步明确学校校长在组织教育教学、实施素质教育的责任和义务,促进学校整体变革。
(3)加强教科研工作。要求学校进一步增强科研兴师、科研兴校意识。切实提高教科研工作的实效性,重视教科研的过程管理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重视做好基础教育优秀论文的评选和向市、省选送工作。
(4)加强学籍管理。进一步完善了“中小学电子学籍管理系统”的使用和管理,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学籍管理和园籍管理的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召开高中毕业生毕业证书验印工作和初中义务教育证书验印工作会议,布置相关工作。
(5)稳步推进中招改革,做好中小学招生工作。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探索义务教育以行政区域为主,兼顾地域适当调整的招生办法。印发了《2010年平成安县高中段学校招生实施细则》、《成安县201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20101成安县高中段招生工作意见》。
四、加强校园安全建设。
1、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压死责任,建立全员参与的无缝隙安全管理新机制。
扎实开展工作,机构建设是基础,制度建设是保障。成安的县、乡、校三级法制安全工作机构现已健全并形成网络,工作运转正常。各级各类学校均成立法规安全办公室,配备有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特别是5月3日国家省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会议召开之后,各中小学校又充实、安排青壮年教师轮流执勤,加强门卫值班,加大校园内的巡查密度,同时在所有中小学校配置了安全、保卫、防护器械,在40所学校安装视频监控的基础上,省、县各配套23.1万元,在66所学校准备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目前正在进行招标,不久全县所有学校的视频监控设备将全部安装到位。
我们还在各中心校、县直学校、农村中小学,进行督查和具体指导,大力开展学校安全管理"三项制度"建设,共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制度23项、学校各类人员职责16项、学校各类人员操作规程9项、各类应急预案12项。近几天各学校又重点对门岗工作职责、门卫值班巡查制度、校园巡查制度、宿舍值班制度进行了完善和充实。制度的完善,为学校安全工作步入程序化、经常化、规范化,提供了重要保障。
同时,以签订责任状为切入点,对各单位实行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强调要全员参与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真正达到“千斤重担万人挑,人人身上有目标”,初步建立了学校安全工作的无缝隙管理新机制。学校无缝隙管理表现在定岗、定责、定时、定人,表现在校门口、楼梯口、教室、微机室、餐厅等重要部位,每个时段都有人值守。
2、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在全县中小学校认真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
人的思想意识支配人的行为。鉴于此,我们将安全教育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狠抓不放。
一是以《法制安全教育》为平台,从不同的视角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安全教育,有以案说法、典型案例摘编、有安全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介绍、有基层先进经验推介、也有问题探究等等。今年以来,我们共印发11期。为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法制安全教育提供了素材。
二是以法制安全课为主阵地,对中小学生进行法制安全教育。把法制安全教育做为学生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抓住不放、抓实抓细,让学生学会安全防范技能,受益终生。法制安全教育达到了“五落实”,即计划落实、教材落实、师资落实、课时落实、考核落实。
三是各学校利用安全教育日和开学前两周,针对学生不同年龄、心理特点充分利用广播、安全课、校报、宣传栏、横幅、讲座、防火疏散演练、发放宣传品、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每月组织一次重点针对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的生存演习和逃生演练,并形成书面和影像资料,逐步建立自救演练活动的长效机制。
3、定时排查、及时通报、督查整改,打造安全、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
今年,我局在所有中小学校推行了学校安全开学报告制度,对重大隐患整改不了的学校,延期开学。特别是重点突出了对中小学校的明查暗访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记录在册,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安全科、体卫科、校安办分别于3月、4月、5月、6月、8月、9月、10月共7次联合对人员密集场所(如教室、食堂、宿舍等)、易燃易爆场所、实验室、图书室、校门门垛等部位进行检查;对消防设施、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照明灯重点排查整改;对安全管理、门卫值班、24小时无缝隙值班进行督查;对食堂卫生和疾病预防进行督查。共督查中小学校616所(次),下发整改通知书26份,印发通报5期,强有力地推动了学校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强有力的推动学校隐患的排查与整改。
我们组织各学校在加强学生教育的同时,切实做好管制刀具的收缴工作,同时开展打击强借强要、劫掠师生财物的专项活动,对整治不了的校外团伙,要及时上报综治委,从源头上防治校园暴力事件。此次活动共收缴打火机、钢锥、水果刀、小刀等危险物品96件。
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我县学校、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教育系统政治稳定,校园及周边秩序良好,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得到增强,保障了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宣传、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坚决实行学校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在加强法制教育的同时,加大对周边环境的治理力度,努力促进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的实现,维护系统稳定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五、落实教育惠民政策。
1、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落实到位。按照小学生均355元,初中生均555元的标准,将义务教育阶段保障机制资金1647万元分配到各中小学校,同时,逐校细编、早编了支出预算。截止目前,各学校已报帐920万元,保证了教育教学的正常开展。
2、进一步完善贫困助学保障体系。在工作中,我们严格界定贫困生,做到有审核、有公示、有发放、有检查,确保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了每一位贫困学生手中。
3、义务教育实现全免费。近4万余名初中小学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和课本费。
六、文化建设取得新成就。
4月,文化科工作人员协助县公安消防大队对我县网吧、娱乐场所进行消防安全保卫夜查行动,对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几家网吧、娱乐场所进行停业整顿;6月,参加2010?中国邯郸国际礼品、工艺品暨旅游商品博览会,对各地的民间工艺品及旅游商品给予高度评价,认真思考了我县的工艺品如何打开市场;6月对农家书屋工程建设专项资金进行了申请;对乡镇文化站的建设申报工作进行申报。7月,青少年活动中心各种器材就位;开展文化市场治理整治;10月,开展了中华经典诵读比赛,经过两次选拔选出中学组、小学组各5名;在我县开展了“十佳诚信网吧、娱乐场所”评选;对09年申请的农家书屋单位进行了图书发放工作。
七、人事工作进展紧张有序。
今年,我科受理高中及初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其中,高中教师资格认定4人,初中为11人,小学为2人。目前,已向全部符合条件的认定人员,已经发放了教师资格证书,完成了本年度认定工作任务。审核09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于2010年2月份发放到教师手中,并审核2010年基础性绩效工资。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进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核准工作的初审。按市局高师处会议要求,报送3名省级特级教师、11名市级优秀教师的证明材料。2010年,我科按上级要求,推荐了8名校长参加了市级校长培训班;和县教师进修学校联合举办了1次校长培训,培训校长180余人次;和县教师进修学校联合举办了一次提高培训考试,参加人数为197人,成绩均合格,考试名单及分数已经报送市局。2010年,我县共进行了四次育龄妇女普查工作,我科配合计生委工作,力争做到了无一漏查。配合计生委完成了已经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在职教职工人数的统计工作,详细名单已上报至计生委。完成了新编制核定工作,做到了核编到校,人员底数情况清楚。今年,我科完成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的初审。其中,包括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认定工作和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上报工作。配合县直工委收缴机关党组成员的党费。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组织各学校参加《中华魂》读书活动及读后感征文活动;处理关工委日常事务,报送了2010年关工委总结及综合报表。完成2010年度各单位在职教职工工资薪级晋升的审批工作。继续落实成教字[2006]18号文《成安县文教体局关于完善教职工请销假管理的办法》。在“公开、公平、公正”的氛围中,从2010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招聘了43人,已充实到各个学校,投身到教育教学工作当中,提高了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待一年实习期过后,纳入编制。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城镇中小学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并根据文件精神,派出了下乡支教老师。其中有44名全职支教教师,7名兼职教师,该51名教师已全部上岗。完成2010年到龄教职工退休工作的初审。完成机关事业单位2009年度考核工作。配合人事局进行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
八、招生工作取得新突破。
今年高考全县报考考生2288人,本科二批以上上线人数227人,比去年增长近两个百分点;成安职校考生129人,上线率97.67%,上线人数和上线率均创本校高考成绩历史新高。其中,一本上线6人,是去年的6倍;专科上线120人,是去年的4.5倍。中考全县报考考生2500人,全县550分以上140人,实现了高分人数的突破。我们高度重视两考组织工作,千方百计确保试卷保密工作万无一失,从严治考,维护国家教育考试良好的考风考纪,同时,强化了对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到了师生考试安全无故事故。通过一系列措施,基本实现了“安全、公平、和谐”的目标。
十、现代化教学继续得到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