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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工作方案

时间:2022-10-04 17:50:00

律师工作方案

第1篇

充分发挥律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入推动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通知》中办发〔〕30号文件)和《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通知(渝委办发〔〕19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律师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新时期律师工作的地位

律师队伍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全区律师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律师队伍不断壮大,国律师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律师管理不断加强,党建工作不断深化,行业形象不断提升,职能作用不断凸显。实践证明,区律师队伍是一支党和人民群众可以信赖的队伍。

随着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推进,当前。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律师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西方敌对势力把律师行业作为实施西化、分化战略图谋的重点领域,对律师队伍进行渗透,律师工作面临严峻挑战。同时,区律师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有的律师理想信念动摇,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认识不够深刻;有的律师执业道德水平不高,诚信观念不强,甚至有个别律师在诉讼活动中违反规定;律师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能力有待提高;区律师队伍的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比严重滞后;律师行业发展的保障机制和律师执业环境有待进一步完善等等。这些问题制约了区律师事业的发展和律师工作职能作用的发挥,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律师工作的重要性,按照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区委、区政府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为全区广大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要始终确保律师工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充分认识律师工作的地位和作用的同时。

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一要始终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决抵制违反我国宪法原则、不符合我国国情的西方政治制度、法律制度、法治观念对我区律师行业的不良影响和侵蚀,坚决抵制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区律师队伍的渗透。

把依法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律师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科学快速发展律师行业,二要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律师工作。坚持把律师工作放在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统筹城乡发展、五个”建设的发展大局来科学谋划和推进。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发展壮大律师队伍,使之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依法、科学、有效地加强管理,推进律师事业科学发展。

引导广大律师树立坚定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正确信念,三要始终坚持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属性。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律师忠诚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切实做到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深化律师行业党组织建设,四要始终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加强党对律师工作领导的工作机制。切实搞好律师行业党员教育管理与培养。积极引导律师行业党组织、律师党员自觉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

二、新时期律师工作的任务

将思想政治建设寓于律师行业发展中,一要大力加强律师思想政治建设。积极探索律师行业思想政治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用红岩革命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律师。深入开展律师队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思想政治性强的活动,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促使广大律师努力在执业活动中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深入开展律师文化建设,培育创建一批精神文明建设的示范律师事务所,积极开展律师文化建设理论研究,塑造律师执业理念,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的执业精神,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贡献。

上下齐抓共管的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新格局。不断巩固和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对律师行业全覆盖的成果,二要大力加强律师行业党群组织的建设。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两新工委统筹协调、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直接领导(指导)法律行业党总支具体负责、基层党组织建在律师事务所。继续坚持律师事务所的政治协理员制度,对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要同步设立政治协理员,具备条件的要同步建立基层党组织、共青团组织,并有声有色的开展活动。要优先推荐优秀党员律师参选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协商担任政协委员。要积极发展律师党员,不断壮大党员律师队伍。深入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律师队伍中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发挥工青妇组织的作用,加大对青年律师及女律师的培养力度,建立和落实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他政治进步、业务发展,保护他合法权益,为他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

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建立健全律师诚信执业制度,三要大力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健全完善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规范。建立律师办理业务评定规范体系,探索建立律师事务所诚信评价体系,完善律师诚信执业档案,实施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良执业信息披露制度。完善律师行业投诉处理机制,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大力加强律师行业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律师行业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引导广大律师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依法、尽责、廉洁执业的思想基础。定期对新从业的律师执业人员集中组织开展诚信活动,组织全区律师事务所签署诚信公约,强化行业诚信自律意识,不断提高律师行业的诚信度和公信力。

大力加强律师教育培训工作。重点对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合伙人、骨干律师和新执业律师的培训,四要大力加强律师业务素质建设。以提高律师服务能力为重点。使广大律师精通法律、熟悉国情、解社会,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发挥律师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中的积极作用。选派一定数量的具有发展潜质的青年律师,经济发达地区、国内外的优秀律师事务所和高等院校进行业务培训,培养一批满足我区对外开放需要、精通涉外法律服务业务的高素质律师人才。

认真执行与《律师法》相配套的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等各个环节的律师管理工作制度。进一步发挥律师协会行业管理作用,五要大力加强对律师执业活动的指导监督。进一步完善律师管理制度规范体系。按照《律师法》及行业规范,切实发挥行业管理效能;定期组织开展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情况的专项检查,加强对律师群体性、敏感性案件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日常执业活动的监督指导。

严格审批程序,六要大力加强律师事务所建设和管理。坚持和完善律师事务所设立许可制度。把好律师事务所设立的初审关的同时,要加快我区律师行业的发展,引进国内、国外的知名律师事务所到区建所或设立分部,力争在未来五年内拥有50个律师事务所、800个律师,达到区人均1300人拥有一个律师的水平。建成一支具有民商、经济、刑事、海事、证劵、涉外等全方位专业人才、服务我区“典范”窗口”建设、高素质高效率的律师队伍。要积极推荐我区律师事务所为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村居社区担任法律顾问。要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并把建设和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对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谈话提醒制度和问责机制,督促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切实加强对本所律师执业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

三、新时期律师工作的职能

一要积极引导律师服务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

积极创新方式、拓展渠道,建立完善服务我区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和统筹城乡发展需要的律师政策和措施。为律师在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搭建平台。建立健全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制度,2012年底前实现区级以及各部门和街镇、村居社区聘请法律顾问的全覆盖。支持律师为重大工程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大民生工作、大额度资金使用和招商引资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做到事前防范法律风险。

积极发挥律师中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和反映社情民意中的作用;积极探索律师为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供法律咨询建议的工作机制,二要积极引导律师广泛参与民主法治建设。充分利用律师与社会各方面、各阶层联系广泛的优势。不断拓展律师及时向政府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制定过程中,应重视并听取律师的意见和建议,可采取委托立法的方式,鼓励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有关文件和政府规章的制定。

引导律师参与处理突发性事件、群体性纠纷,三要积极引导律师服务平安建设。充分发挥律师专业性、居中性的独特优势。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引导律师积极参与诉讼案件的辩护和工作,提高诉讼案件律师的参与度。加大律师参与稳定工作力度,发挥律师在引导群众依法维权、息诉止争、化解矛盾中的作用,提高律师参与稳定工作的实效,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倡导和鼓励律师采取诉前调解、庭内调解、庭外和解和其他非诉讼手段,引导当事人更多地通过调解方式消除矛盾纠纷。

引导广大律师加大对低收入人群、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力度,四要积极引导律师服务民生工作。按照法律援助应援尽援”要求。让贫困弱势群体平等享受法律保护。广泛开展法律服务青年志愿者活动和公益法律服务活动,鼓励和引导律师服务向涉及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收入分配、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安全生产等民生领域延伸,向基层倾斜,积极参与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和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专项整治活动,让更多的基层群众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依法实现好、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新时期律师工作的准则

严格律师执业准入条件和程序,一要健全完善律师执业准入机制。按照有关规定。把拥护宪法作为申请律师执业的首要条件,把品行良好作为申请律师执业的基本前提,加强律师执业申请的审核工作。建立律师执业申请审查考核制度,切实把好律师队伍“入口关”加强律师实习制度建设,充实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内容,完善职业技能训练,完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管理规则,建立实习指导老师考核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实习指导。

司法行政机关每年要对律师事务所上一年度的执业和管理情况进行考核,二是建立完善律师执业状况评价机制。认真执行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制度。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及当事人了解情况,作出评价,评定等次。律师协会要以此对律师上一年度的执业情况作出评价、评定等次。规范律师与司法人员关系,建立律师隐形信息库和律师与其他司法人员进行不正当交往的通报备案制度。对考核不合格的律师事务所和不称职的律师,要依法依章程予以处理。

要制定表彰办法,三是完善律师执业奖惩机制。建立健全律师行业表彰机制。加大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表彰力度,加大律师行业宣传工作。坚持对恪守职业道德、服务水平良好、文明创建先进、创先争优突出、发展规范快捷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进行表彰,积极培育律师行业先进典型。严格执行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程序,规范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行政违法的自由裁量标准。

切实履行好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的监督、指导职责。律师协会要发挥好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律师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四要完善律师管理体制。司法行政机关要依法加强对律师的管理。依法依章程履行好促进行业建设、指导业务发展、规范执业行为、维护行业权益、加强执业监督的职责,提高行业自律管理能力,依法维护律师合法权益。要按照《律师法》规定,进一步理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工作的管理职责,理顺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对律师工作的管理职责,明确律师事务所对执业律师的监督管理职责。抓紧建立行业监管跨部门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召开有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有关单位人员参加的联系会议,建立跨行业律师管理沟通机制和日常监督机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五、新时期律师工作的保障

切实保障法律赋予的律师在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方面的执业权利。尊重法律、尊重律师,一要加强律师执业权益保障。认真执行《律师法》及市高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安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印发的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办法》渝司发〔〕18号文件)有关规定。建立律师与司法人员良性互动机制,净化律师执业环境,改变律师会见、调查取证难的状况,确保律师依法执业的权利。进一步探索建立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及时处理侵害律师执业权益的行为,为律师执业提供良好法制环境。

采用政府购买或财政补贴的方式,二要完善律师工作经费保障政策。建立健全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和从事公益性法律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对律师担任区政府、街镇、村居社区、各级党委部门法律顾问、稳定顾问以及参与、调解、社区工作等公益性法律服务给予必要的补贴。对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经费补贴要与律师承办案件的成本、律师的基本劳务费用相适应,财政部门要予以保障。

第2篇

然而实践中,犯罪嫌疑人往往因缺乏法律知识、人身自由被限制等原因,并不能充分行使为自己辩护的权利,自身权益无法充分保障,还可能影响到办案质量。针对这种情况,2009年10月以来,沙河口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从转变执法理念入手,树立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理念,改变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护的传统观念,开展嫌疑人委托律师介入并提出律师意见的工作实践,使嫌疑人通过律师“代言”,通过律师充分参与到审查逮捕工作中,保障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2010年8月,高检院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关于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规定(试行)》,第十三条为侦查监督部门的检察人员听取律师意见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沙河口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入开展听取律师意见工作,结合工作实践,不断积累经验,对审查批捕听取律师意见机制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 建立与律师交流沟通的多向平台制度,畅通听取律师意见渠道

为充分保障律师在侦查监督环节的参与权,同时提高审查批捕案件质量,我们通过以下三个方面,建立和健全相关制度。

(一)建立律师联系制度

为有效开展审查批捕阶段听取律师意见工作,我们通过不定期地与我市部分律师事务所代表开展座谈,使该工作机制公开化,畅通听取律师意见的交流渠道,并同与会律师在共同研究和探讨中,强化机制创新和制度完善,为办理具体案件的审查批捕工作奠定了信息反馈与相互协作的良好基础。

(二)建立与侦查机关间逐案通报制度

所谓逐案通报制度是指:侦查机关向侦查监督部门报送提请审查批捕案件时,就已经掌握的犯罪嫌疑人是否聘请律师的情况进行通报,对已聘请律师的案件,将律师会见函及授权委托书等书面材料连同卷宗一同报送,侦查监督部门在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时,由案件承办人制作并向侦查机关发出《律师意见审查表》,将委托律师的自然身份、审查批捕阶段与律师联系情况、律师提出的侦查机关未调取和查明的新证据、律师意见及意见是否采纳等内容具体载明,以利于案件的进一步侦查。

对于在审查批捕阶段聘请委托律师并提出律师意见的案件,除制作《律师意见审批表》外,承办人还以“口头通知”的形式向侦查机关办案人就犯罪嫌疑人已聘请委托律师的情况及时进行反馈,为侦查机关与律师间的交流机制提供保障性平台,保障刑事诉讼程序公平和律师的充分参与权。

(三)会同我院控告申诉部门,建立审查批捕案件双向联合办案制度

实践中,随着检察机关检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涉及审查批捕案件的来信、来访呈现出较为突出的态势,并且我们在工作中注意到,涉访案件的当事人往往存在情绪激动,对案件事实认识片面,进而对检察机关的工作不能完全信任和理解的情况。为此我们建立了联合听取涉访案件委托律师意见的制度,充分发挥委托律师作为检察机关与涉访当事人之间的纽带作用。工作中,我们实行由侦监部门办案人与控申部门负责人进行联合回复或接访,形成办案人主导案件、控申部门主导涉访事宜的双轨保障机制,并由案件承办人建立重点审查批捕案件档案,做好风险预警工作。

2010年12月1日,侦查监督部门受理了一起在校学生打架斗殴形成的重伤害案件,犯罪嫌疑人刘某(未成年人)刚满十五周岁,因琐事与同学产生矛盾,双方约定殴斗,犯罪嫌疑人纠集他人并持砍刀将被害人砍致重伤。刘某的监护人及律师于受案当日即到我院控申部门上访,办案人会同控申科科长进行了联合接访。委托律师认为犯罪嫌疑人系刚满刑事责任年龄的在校未成年人,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本人有悔罪表现,其家庭和学校均具备监护、帮教条件,提出对犯罪嫌疑人做无逮捕必要不捕的意见,并且提供了学校证明、奖状、父母工作单位证明等相关证据材料。律师还表示,案发后嫌疑人家属有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及积极赔偿的意愿,但监护人则认为案发后其曾多次试图与被害方联系以进行有益接触,但均未果,此系公安机关办案人从中有意阻挠所造成。接访后办案人经与公安机关进行沟通后了解到,嫌疑人家属对公安机关存有误解,我们通过向律师说明情况,并由律师对监护人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后,经公安机关主持调解,嫌疑人家属与受害方初步就赔偿问题达成了协议,求得了被害方的谅解。侦查监督部门又结合嫌疑人的悔罪表现及委托律师的意见,综合审查后对犯罪嫌疑人做出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

该制度的建立为重点涉访案件的处理提供了良好的平台,通过充分保障律师参与权,来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做到有效息访,具有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

二、建立审查批捕过程中听取律师意见的工作机制,搭建人权保障平台

实践中,为保障听取律师意见的有效开展,我们尝试建立了听取律师意见的机制。

(一) 程序的启动

1、受案中的程序启动。侦查监督部门在收到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的文书及案卷材料、证据后,及时审阅卷宗,对卷内附有书面材料,犯罪嫌疑人已聘请律师的,由案件承办人于受案当天通知律师案件已进入审查批捕环节,并告知其有提出律师意见的权利。

2、审查批准中的程序启动。办案人在对案件进行审查的过程中,程序的启动包括以下几种方式:通过提审犯罪嫌疑人确定其是否聘请律师;公开听取律师意见制度,由接受委托的律师主动与侦查监督部门联系;与我院控申部门联动,启动听取律师意见程序。

(二) 律师意见的提出

在听取律师意见程序启动后,律师有权决定是否提出律师意见,若决定提出的,需在二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律师意见。律师意见书,由案件承办人负责签收并进行备案。

(三) 对律师意见的审查与采纳

案件承办人就律师意见与侦查部门移送的案卷材料一并审查。对律师意见中提出的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不适宜羁押、侦查活动有违法犯罪情形、无逮捕必要等内容进行重点审查,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对提出的主张和理由逐一分析,将律师意见内容及详细的审查论证记入审查批捕意见书,最终作出是否采纳的决定,并在案件审结之日将意见的采纳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律师。

对律师意见的审查,我们坚持以书面审查为原则,但对于案情复杂、律师提出新证据等情况的案件,办案人认为确有当面听取委托律师意见必要的,我们则建立了由办案人约请律师及公安机关办案人,三方参与的形式,当面听取律师意见的制度,经听取意见后,制作笔录附卷备案。我们通过三方参与的形式,形成审查逮捕阶段的“控、审、辩”模式,即由公安机关及委托律师提出各自意见,侦查监督部门办案人居中听取双方意见,从而对案件事实、证据能够有全面、客观的认识,最终做出正确的审查决定。

2010年10月27日,侦查监督部门在审查沙河口区公安分局报捕的犯罪嫌疑人赵崇贞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时,嫌疑人律师在律师意见书中,对公安机关制作的枪弹检验报告中所适用的法律依据提出异议,其提出的所依据法规未被公安机关在侦查中适用,同时律师还认为嫌疑人赵崇贞作为仿真枪爱好者,仅仅是个人收藏行为,虽然其行为涉嫌犯罪,但社会危害性较小,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能够保证诉讼,且无社会危险性,建议不予批准逮捕。办案人经书面审查后认为,有进一步当面听取律师论证意见的必要,故约请了嫌疑人律师与公安机关办案人,同时听取了双方就委托律师提出的意见方面的分析论证。经三方参与后,侦查监督部门认为,律师的意见具有合理、合法性,可以被采纳,最终对犯罪嫌疑人赵崇贞做出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

为了保障听取律师意见工作的有效开展,侦查监督部门注意规范办案制度,严格执行二人办案制,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在听取律师意见的过程中,坚持以不影响侦查机关正常开展侦查工作为限,避免将案件事实、证据向律师透露,防止因披露过多而对案件侦查工作造成影响。

第3篇

一、主要内容

依法查处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的违法违规行为,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的落实统一收案、收费制度情况,已办结案件的立卷归档情况;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利益冲突审查、收费与财务管理、投诉查处、年度考核、档案管理等六类23项基本制度情况。

二、方法步骤

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与自查自纠。时间安排是2012年8月8日至2012年8月12日。

1、学习动员(2012年8月8日到2012年8月12日)。各律师事务所结合实际制定自查自纠工作计划,于2012年8月10前,上报区司法局法律服务科备案。各律师事务所按计划组织律师学习《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所的相关规章制度。

2、自查自纠(2012年8月13日到8月20日)。

律师事务所重点自查在制度建设和贯彻执行统一收案收费、诉讼文书管理、印鉴管理、档案管理、律师执业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律师自查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情况,是否存在私自收案、收费,以非律师身份办案,案卷归档不及时等问题。

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依照相关法律、规章、规范分析原因症结,提出改进提高管理和自律的制度措施,对律师和相关管理责任人按照律师事务所有关制度规定做出处理。

律师事务所、律师分别写出书面自查报告。各律师事务所和存在违法违规执业问题的律师的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在8月20日前上报至区司法局。

在本阶段,区司法局与区法院协商确定查阅案卷的时间、数量。由区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科工作人员组成工作小组,专门负责到法院进行案卷查阅登记工作。对2010年度涉及我区律师办理案件(以下简称“登记案件”)对应案卷中的案号、案由、委托人、人、授权委托书、出庭函、结案日期等信息进行登录,并按律师所在单位对信息进行汇总编组。根据登记案件涉及律师情况,制定检查时间顺序表,通知所涉及到的律师事务所。

第二阶段:检查、调查和处理。时间安排是2012年8月22日至2012年8月26日。分步进行。

1、区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科汇总各律师事务所上报自查自纠工作计划,做好各项检查准备工作,并将自查自纠情况录入《律师事务所自查自纠报告登记表》。

2、由区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科组成工作小组,按照事先制定的检查时间表,到登记案件涉及的律师所在单位,检查、调查以下情况:了解律师事务所自查自纠整改措施和处理决定落实情况;了解律师事务所执业管理等六类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律师事务所统一收案、收费、档案管理、诉讼文书使用管理等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律师事务所某一时段收结案登记情况;登记案件履行审批登记、收费、合同签订、诉讼文书领取、公章使用、立卷归档等情况。将检查实际情况填入《专项检查登记表》,由律师事务所盖章确认。对涉嫌存在私自收案、收费和以非律师身份办案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登记案件,进行调查取证。研究确定并对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根据检查、调查情况,依法依规对涉嫌违法违规的相关人员做出处理。

第三阶段:总结通报。于2012年8月31日前,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按照《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将检查情况通报全区。

三、组织机构

区司法局成立规范律师执业检查活动领导小组。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各律师事务所要充分认识开展规范执业行为专项检查活动,对于提高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水平,促进律师事务所的自律管理意识和能力的不断提高具有重要的意义。各所主任作为责任人要靠上去亲自抓,确保活动落到实处。

第4篇

工作报告是指向上级机关汇报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工作情况、做法、经验以及问题的报告。工作报告主要是在汇报例行工作或临时工作情况时使用,是报告中常见的一种,下面就让小编带你去看看律师年度个人工作报告范文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律师工作报告1经过一年的实践,我增长了见识,逐步锻炼成为一名基本能够独立处理日常法律事务的法律工作人员,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明确了自己的目标---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律师。现对实习期间个人工作总结如下:

一、参与办案、积累经验

一年的实习生涯中,我严格要求自己主动参与每一件能够接触到的案件当中,在指导律师的指导下及时制作各种法律文书,并于规定期限内提交法庭,协助律师按时参加案件庭审活动,结案后及时整理案卷归档等工作。掌握了最基本的案件处理流程、学会了起早常用的法律文书、了解了如何分析案情、学会了如何与当事人沟通。特别是参加了律协举办的实习律师培训,对我帮助很大,受益匪浅,让我在短期内提升了自己。

二、坚定信仰、追求成功

通过实习期间所从事的具体律师业务,我对律师的职业规范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律师的诚信以及对当事人的保密义务尤为重要。诚信做人,认真做事,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提供质的法律服务,是任何时候都应该坚持的信念,因为一个案件对于当事人来说可能一辈子只能遇到一次,在他们心里,案件对他们来说就是天大的事,所以律师必须以极其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并全面细致的分析案情,考虑案件的影响因素,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新的情势不断出现,法律持续更新变化,停滞不前注定是要被淘汰的,律师行业更是如此。对于现在这样一个学习型的社会而言,一劳永逸的学习已不复存在,持久高效的学习能力是一个律师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

非常感谢我所认识的每一位资深律师及每一位共同探讨问题的同仁,是大家的帮助才有了我今天的成长,虽然我在这一行刚刚起步,我正在努力,相信我能够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一名让当事人信任的律师。

律师工作报告2主要经验及做法。

1、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积极做好普法工作。

一年来,本人积极投身于普法工作,根据“五五”普法工作目标和要求,紧紧围绕____管理区应债维稳工作大局,积极应对应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说理释法,耐心解释,努力营造良好法制环境,提高机关和区属企业职工的法律素质,并结合工作实际,探索普法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采用下企业调研、开展普法课和专题法律讲座等多种形普法,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为促进____管理区机关和区属两个文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一是针对____管理区属企业多的特点,重点宣传劳动法。本人多次深入到____公司、

二是宣讲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知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针对区属企业类型多、安全生产任务重的情况,每半年和节假期前都下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和督促,三年来,所有企业没有发生大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是开展公务员依法行政教育,树立依法、高效、廉洁、责任公务员意识,为单位“争先创优”提供法律服务。

四是开展保密法的宣传教育,加强保密意识。____管理区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特别是一些工作秘密要求高。通过开展保密知识竞赛、签订保密责任状等形式进行保密法知识的宣传。

五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的综合法理工作,做好法律服务,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妥善处理信访投诉,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本人对历年来的重点上访案件进行排查,并向领导提出建议,确保排查到位、措施有力、责任明确。同时着重参与了对重点上访人物的稳控工作,为____航展积极的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努力。

3、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切实维护我方权益。

积极倡导“能动司法”,正确处理司法主动性与被动性的关系,在具体工作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积极运用参谋职能,既主动有为,又依法慎为,以增强应对金融危机的能力,有效担负起“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司法使命。

一是发挥优势,当好参谋。本人及时深入到相对困难的企业中去,为其积极解困,充分发挥自身精通法律法规、熟悉诉讼程序的优势,积极参与企业发展情况分析,梳理法律问题,提供意见建议,帮助完善解困方案和措施;

二是依托职能,建言献策。在比较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下,针对经济纠纷案件增多、类型变化的实际,经过认真分析研究,提出妥善应对经济纠纷,切实防止经济下滑的建议;

三是健全机制,争取主动。主动贴近基层,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对影响面广的大要案和热点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以利于从全局统筹的高度更好地防范和化解风险,控制负面效应。建议建立群体性纠纷、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机制,完善与当事人调解沟通对接机制。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主要表现在:一是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认识不全面、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不高的问题。二是思想解放不够、开拓创新发展办法不多的问题。三是工作作风有时漂浮,组织纪律观念淡漠,工作责任心不强的问题。四是对新类型疑难案件的研究和探索不够,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方法不多,法律服务与单位的司法需求尚有差距,便民、惠民措施有待进一步改进的问题。五是涉债信访问题仍很突出,解释劝说工作不细致,缺乏说服力,应对措施还需加强的问题。六是对当事人存在态度欠文明、工作方法简单、公仆形象不佳等现象,有时不注意谨言慎行,特别是在接待当事人过程中表态草率,直接影响了办事效果。这些问题和不足,我将高度重视,认真总结,积筹良策,在明年的工作中,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克服。

律师工作报告311月,我怀着紧张而又兴奋的心情来到____律师事务所,开始为期一年的实习生活。时光如梭,而今我的实习生涯已近尾声,在即将踏入执业律师队伍的这一刻,回首过去的一年,我感触颇多。一年前我刚从法学院校毕业进入社会,没有工作过的我,在诸多方面都没有经验。好在这一年内,我的指导律师与事务所其他律师给了我一个良好的实习环境。正是在他们的悉心指导和无私帮助下,我有了较为明显的成长。

实习刚开始,我以为作为一名正规法学院校的毕业生可以轻松面对各种事情。我的指导律师沈律师为了能让我更快的进入状态,让我分析一下几个民事案件并自己起草诉状,我竟然有无从下手的感觉,这时我才知道,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必须踏实学习和积累。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积极地做好指导律师和其他律师交给的每一件事情,包括复印材料、装订案卷这样的小事我都仔细认真对待。付出总有回报,经过一年的锻炼,我逐渐掌握了律师办案程序和技巧,在参与办理业务过程中对所学知识有了更为直观的认识,在人际关系方面更加成熟,对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也有较为深刻的理解。

在这一年时间里,我参与了不少的诉讼或非诉讼案件办理,有的是帮助指导律师及其他律师接待当事人或者解答咨询,有的是书写起诉状或其他法律文书,有的是调查证据,有的则是协助参与了整个案件代理的全过程,包括立案、庭审和调解等,这些工作使我在各个方面都得到了锻炼。在接待当事人的过程中,通过解答当事人咨询、为其提供法律建议等,提高了我沟通交流和分析案情的能力。通过文书写作,使我在提升法律思维养成良好思路方面有所加强。通过立案、申请保全等,加深了我对于案件办理程序的把握。通过参与庭审,使我对律师参与案件审理时的举证、质证、辩论技巧都进行了直观的学习。此外,我还全程参与了一些较为简单的法律援助民事案件的办理,在这些案件中除了开庭等事项,几乎全部是自己在指导律师指导下独立进行的,这不仅对我是全方位的锻炼,也为那些弱势的群众提供了力所能及的帮助。

在实习的过程中,指导律师经常提醒我要重视学习和总结。因此,我只要有空闲时间,都要认真搜集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对它们进行学习和解读。我还会在本所范围内或者网上寻找一些疑难案例进行分析研究,必要时也会向指导律师或其他律师进行讨教。我也对自己参与过的案件有何体会和有何不足及时地进行总结。

我深知,作为一名律师,学习应该是坚持常态化的,不断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以达到“与时俱进”。另外,我也深知实践出真知,一名成功的律师,过硬的理论纵然必不可少,但是娴熟灵活的实践经验更加重要。只有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才能使自己在面对各种问题时游刃有余。

经过这段时间的实习,我认识到,律师这个职业是单纯的,因为律师的首要职责,就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当事人争取的合法利益。同时律师职业也是复杂的,因为不仅要服务于各行各业的当事人,而且要和司法、政府等众多部门打交道。一个案件往往涉及很多的法律关系和社会层面,对于一个刚刚起步的年轻律师而言,这些经验无疑是极其鲜活而又深刻的。作为律师,一定要在工作中准确地对自己进行定位,也要灵活地面对不同的人群。

在这一年的实习过程中,经过学习和自己的直观体会,我认为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需要具备职业道德和遵守执业纪律。律师在进行宣传时,做到规范合法,在代理案件过程中,要保守当事人及国家的秘密。另外还要注意处理好律师与法官、检察官、警察、仲裁员或他法律职业人员关系。还要时刻不忘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服务于广大群众。一名律师可以有高超的办案技巧和众多的案源,但如果不遵守执业纪律,没有职业道德观念,那其执业生涯注定不会顺利。因此我认为,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坚守职业底线,塑造正确的价值观,甚至要比掌握办案技巧更为重要。

应该说,在这一年的实习工作中,我也看到了自己还是有不少的缺陷和补足。比如,专业知识不够全面,遇到一些不常见的法律问题甚至会一头雾水,不知所措。又比如在参与案件办理过程中,在与当事人或者承办法官的沟通方面做得不够,欠缺积极主动性。另外,对于自己所要进行的各项工作没有指定清晰的计划。这其中有些经过指导律师的指正和自身努力已经有所改观,有些则需要在今后继续改正和完善。

律师这个行业是大有可为的,同时竞争也是相当激烈的,但是我认为每个人的未来都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只要自己踏实工作,积极探索,一定可以迎来属于自己的光明未来!最后,在这即将结束实习生活之际,要再次感谢____律师事务所的全体同仁,今后我会更加努力进取,全方位完善自己,争取做一名优秀的律师。

律师工作报告4日月既往,不可复追。作为一名专职执业律师和党员,本年度始终围绕着为社会服务等工作要点,坚持对公平、正义的信仰与追求,不断提高承办案件的质量和水平,展示了年青民革党员的时代风采,树立了当代民革党员对人民无限忠诚,对社会甘于奉献的崭新形象,得到了各级司法机关与业务单位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得到了业内同仁的广泛赞誉。

一、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日常工作中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和法律专业知识,重新制定、建立了律所工作制度,健全了所内各项规章,加强对所内工作人员的管理,将执业风险从源头化解。

2、积极参加社会活动,为职能机关献言献策,充分履行社会责任。

我深知:人民律师为人民是律师工作的基本要求;党员更应充分履行社会责任,为执政党献言献策,这不仅是权利行使还是放弃的问题,而且是工作作风是否务实的问题。

____年3月底,在省政法委巡视组、省高级法院督查组和市中级法院党组的座谈邀请下,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就自己办理案件中和社会调查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向法院系统提出了中肯的批评和建议。座谈会后不但所提的13条批评和建议全部被采纳,并且促进法院队伍整改,充分发挥了民革律师的职能作用。

针对现实中群众到法院立案难的问题,积极通过各种途径为他们提供法律帮助。在今年8月中旬和10月中旬,主动放弃多起收费可观的案件代理,与市中级法院及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开展面向群众提供法律帮助的社会活动,带领所内年轻律师走进市中级法院立案庭,为涉法涉诉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工作,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此外,对于社会中普遍存在的焦点问题,向多家职能部门发出法律意见书,以便促使问题得以解决。

3、踏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帮助弱势群体解决实际涉法问题。

在本市发生的一起特大拐骗杀害儿童案件中,犯罪分子无力赔偿受害人损失,而受害人家属也因经济困难无力缴纳诉讼费用而无法向其他责任部门主张救济权。通过提供有效法律援助,最终帮助受害人家属解决了问题,为弱势群体提供了有效帮助,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1.工作视野不够开阔。 2.工作细节考虑不周,工作方法有待提高。3、组织、沟通能力上还有欠缺

总之,为社会、为公众服务是律师和民革党员的永恒工作主题。今后要积极查找自己在执业理念、业务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差距与不足,努力实现每经办、处理一起法律事务均取得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最后,祝大家在各自岗位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努力为法治建设事业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做出新的贡献。

律师工作报告5迎着____年春节的爆竹声,圆满结束了自己执业的第一年度。回顾201__年的工作,我在律所主任及律师和同事的支持与帮助下,严格要求自己,按照办理法律业务的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律所指派及其当事人委托的工作。现作如下工作总结:

一、开展各项律师业务情况

(一)在思想品德方面。

本人虽然不是党员律师,但是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始终坚持国家宪法和法律精神,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促进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并对国家颁布和修改的各项法律法规进行认真的学习,跟上法治发展的脚步。特别是对新的刑事诉讼法和刑法修正案(八)的学习。

(二)在政治学习方面。

虽然我很少观看新闻联播,但是通过网络如博客、各类论坛、微博和微信等新媒体,对国内外重大事件和我国政府的对策都时时关注,特别是一些在全国范围内影响巨大的大案要案。同时,也利用新媒体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

(三)办理业务方面。

1年来共办理民事案件3件,刑事代理(辩护)4件,非诉讼案件2 件,法律援助案件32件,法律咨询及代收15件。在办理各类案件过程中,我认真分析法律关系,研究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性法规,拟写辩护词和代理词,整理并制作证据目录,找出案件的争议焦点,通过办理各项案件从中学习和锻炼了业务能力,也从中温故了法律知识。特别是自己办理的第一件建水一家公司的公司确权纠纷案件和第一件州内重大的刑事案件。其他大部分是法律援助案件,有当事人家属经济困难无力委托律师的,也有自己有可能被判处无期以上徒刑的,还有几件是涉及外国人的,通过提供法律援助,让每个当事人都充分行使了法律赋予他们自己权利,彰显了法治的精神。每个案件办理完毕后,我都抽时间将办案心得发表在自己的博客上,在总结中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在平日的法律咨询过程中,大部分是婚姻、赡养、财产分割、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对于每个前来咨询的当事人都耐心倾听,认真说理释法,耐心解释,提供良好的法律意见,化解社会矛盾。

二、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培训

每年律师协会为律师组织的培训分为网上听课、全州律师现场业务培训和律师自愿的培训,去年我在网上听课主要涉及刑事方面的,现场的三天培训包括刑事和房地产公司业务。通过培训,从中学习了不少专业律师的工作方法和业务知识,为自己的成长起到了良好的帮助作用。

第5篇

律师2016年度工作总结

在最近3年的执业过程中,我和党中央及全国律师协会对律师行业的要求高度保持一致,在市司法局和市律协的领导下,认真、谨慎的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要求自己,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业务上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律师业务也有了新的发展,现分项总结如下:

一、开展各项律师业务情况

1、思想品德方面。在工作和学习中,我认真学习十七在精神和邓小平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认真学习和贯彻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活动中,自己能够以积极的态度认真参加了本所组织的各项活动,对照检查了自己的工作并写出了学习心得。特别是认真学习了十七大精神,是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目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办理业务方面。3年来共办理民事案件 件,刑事代理(辩护)件,行政案件 件,非诉讼案件 件,法律援助案件 件,顾问单位 家。同时办案方式有很大突破,用非诉讼方式解决诉讼问题,既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息讼解纷,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解,增进了团结。我积极开拓案源,努力用自己的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当事人服务,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律师执业期间,我的执业观点始终是端正的,始终自觉恪守忠于法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严格自律的原则,至今没有发生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事件,截止目前没有一例针对我个人的投诉。我习惯站在维护当事人利益角度考虑问题,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尽可能地做到既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不损害行业整体利益直至国家利益。我也从未假借代理之名,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可以说是一名优秀的律师,在本所起到了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二、《律师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保证承诺书》执行落实情况

在职业过程中,我忠于宪法和法律,执业为民,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认真遵守《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和本所的各项管理制度,还积极参加修改制度,提出建议;明明白白告知委托人的各项权利和风险,不为谋取业务而误导当事人或者做虚假承诺;没有私自接受委托和收费,收取额外报酬的行为;没有向我所瞒报、少缴代理费的行为。

没有采用贬损、诋毁、降低收费标准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业务竞争的行为;严格按业务操作规程办理,没有损害国家社会和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行为;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相互关系中,没有非工作场所会见的行为,没有请客送礼和指使当事人送礼、行贿的行为,没有假借他人之名向当事人所要财务的行为;没有向司法机关出示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的行为;没有从事违法和有悖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

三、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情况

我作为一名律师,热心社会公益活动。在5.12中抗震救灾活动中,多次捐款捐物,我积极参加了市、区司法局组织的法律进社区活动,法律宣传讲课个次 场次,完成法律援助 件,被授予称号,义务法律咨询 次。

四、参加党组织活动情况

本人是中共党员,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明确法律为经济、为民服务的政治方向。积极参加了我所的党组织活动,平时认真学习和落实了上级党委要求学习落实的有关方针政策,明确政治方向,提高了政治素质。其次,在执业纪律、执业道德,与政治素质教育进行了结合,在具体行为中践行政治挂帅的基本指导思想,发挥党员在律师队伍建设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我用细致、认真负责的办案态度,熟练的办案技巧和高尚的职业道德不仅赢得了委托人的信任和感激,还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因为我的勤奋努力,我有幸被 理事,这既是对我的肯定,也是对我的鞭策,我将以此为契机,再接再厉,进一步钻研法律业务,为社会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

律师2016年度工作总结

一、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1、认真学习,不断提高律师队伍素质。按照上级的要求,经常开展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端正了律师的执业指导思想。

2、坚持每月不少于一天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学习,引导律师正确处理竞争和协作、效率和公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当好律师卫士,维护法律尊严,提高了律师的整体素质。

二、增强服务意识,面向市场,积极开拓律师业务。

今年来,全体律师在县局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和谐社会这个中心,创造性地开拓法律服务领域,送法下乡、法律服务进社区、走访农民工打工集中地,发放法律服务卡,为特困企业、特困群众、弱势群体(特别是农民工)提供高效优质完善的法律服务。上半年共办x件,比去年同期减少7件,其中刑事案件x件、民事案件x件、行政案件x件。担任法律顾问2家,义务法律咨询1xxx余人次。全体律师积极化解民事纠纷,为县政府排忧解难,并积极参加律师参访活动,每周二按照县局的安排,律师都能够及时到信访部门参与县领导接访活动,为信访人做耐心细致的法律解答,指导当事人寻求正确的信访途径。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逊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贡献。

三、改进档案积压装订的问题。现律师每办一件案子,都能立即做好装订案卷所需的材料等,转交内勤人员,及时将案卷装订成册。

四、所内上半年xx律师积极参加县局组织的党员学习活动,系统学习了xx大报告、科学发展观等政策、法规。在县局领导下积极与大项目主管部门联系沟通,与本地区重点建设企业对接开展律师送法进企业活动。继续深入开展送法进村屯活动,已与多个乡镇、村屯进行联系,结对子活动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

五、造成案件少的原因。

1、由于律师所得搬迁对案件的完成数量有一定影响。

2、法院立案难。

3、特别是土地侵权案件,县法院规定,当事人纠纷必须经村乡两级处理后,由村在处理不成,并经丈量土地,谁多谁少,具体谁侵占了谁,法院方可立案。法院为了减少其丈量土地所需的人力、物力,故增加了当事人的难度,类似案件在律师手中不能立案的还有很多。

4、律师代理的一起给付抚恤金纠纷案件,此案件代理现也有两个月的时间,但至今此案没有立案。

第6篇

一、推进部署和总体进展情况:

目前,开展涉黑涉恶案件复查过筛工作、加大对扫黑除恶成果的报道力度工作、规范司法人员与律师和当事人等接触交往行为的制度工作、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持续抓好案件侦办工作已在我市各区县全面启动。

二、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开展涉黑涉恶案件复查过筛工作。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局党组进一步压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政治责任;我局已开展本辖区各级人民法院涉黑涉恶案件复查过筛工作,针对有疑点的案件,我局和审判法院进行沟通,如发现存在问题建议人民法院启动再审程序,避免冤假错案的出现;我局邀请我市刑辩律师参加座谈会,重点要求我市律师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时若找到犯罪嫌疑人不涉黑涉恶的证据,应当及时将证据提供给法院,避免浪费司法资源以及减轻我局复查过筛工作的难度;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调研,并对律师事务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四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截止5月底,我市律师累计办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报备数245件。

(二)加大对扫黑除恶成果的报道力度工作。我局联动我市各级人民法院,将人民法院审理的涉黑涉恶案件整理成册,典型涉黑涉恶案件案例公布在司法局网站、微信公众号上,使我市人民能更多理解中央打击涉黑涉恶的决心以及司法行政机关对于该项工作的支持;为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扩大群众知晓度。司法局出动扫黑除恶宣传车在大街小巷宣传,社区矫正对象参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线索宣传活动,并分别在各司法所组织下宣传站点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材料;结合安徽典型涉黑涉恶案件,专题讲解“扫黑除恶”应知应会基础知识,进行社区服刑人员扫黑除恶知识测试。

(三)规范司法人员与律师和当事人等接触交往行为的制度工作。我局高度重视规范司法人员的履职行为,本年度多次组织司法人员学习,要求司法人员不得泄露司法机关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情况,不得向当事人推荐律师,不得接受当事人或者律师请客送礼。要求司法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应当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接待当事人、律师。同时司法局邀请全市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参加座谈会,要求律所主任加强律师们的规范意识,禁止律师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与司法工作人员从事任何违法违纪的行为,一经发现必将严惩。本年度截止5月份该工作完成较好,司法局未收到相关投诉。

(四)扎实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1、司法局立足整合刑事法援值班律师队伍,采取自荐、推荐相结合方式,向各律师事务所公开招募值班律师;司法局采取定期征询法律援助中心意见、回访当事人等措施了解律师值班情况;司法局协调相关部门对法律援助案件律师复印卷宗材料费用全免,对同一起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尽量指派同一名律师办理等制度;司法局主动联系公、检、法机关,每年召开由公检法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刑事联席会议,对履行法律援助告知义务、在押人员经济状况证明、各阶段工作衔接、律师履行辩护职责等方面问题进行沟通,解决刑事法援中存在的问题,推动看守所完善入所书面告知制度,会同市中院、市检察院等,探索律师参与认罪认罚、速裁等新制度、新程序运用。本年度全市100余名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值班,截止5月底共值班364人次。截至5月底,全市律师办理刑事援助案件302件。2、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司法局组织律师召开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推进会暨调研座谈会。明确我市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主要任务,并与与会人员学习《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导意见》。

(五)持续抓好案件侦办工作。事中监督:针对重大刑事案件,我局督促刑事案件侦办机关,针对侦办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问题提出建议,让侦办机关力争做到不枉不纵,使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要求办案机关注意做好案件保密工作;向办案单位提供案件相关的判例和法律及司法解释条文,并对案件提出具体的法律意见。事后监督:要求刑事案件侦办机关将重大、有示范意义刑事案件侦办过程整理成文字报告,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供。

三、存在的问题:

(一)开展涉黑涉恶案件复查过筛工作中存在人民法院提供审判案例不及时的情况,导致我局整理涉黑涉恶案件资料滞后,不能及时将案例情况公布。

(二)扎实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实施中法援指派法律援助律师经费保障存在困难,这会导致无案件指派的现象发生,也会导致刑辩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积极性不高,不可避免存在辩护人无心为当事人辩护的情况。

(三)规范司法人员与律师和当事人等接触交往行为的制度工作中仍不能完全避免权钱交易等情况的发生,存在当事人要求律师通过和法官的关系实现不正当目的的情况。

(四)相关部门配合不通畅。刑事案件数据上报不统一,人民法院案件统计以一起案件为依据,但律师办案以被告人数量为依据,造成数据填报不准确。相关部门指派案件不及时,留给辩护律师准备时间不足。相关部门未及时送达法律文书给律师,律师辩护代理工作质量仍须进一步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推进人民法院与司法局资源信息共享工作。保证法院审判信息第一时间传递到司法局,确保案例通报、以案释法工作及时、顺利展开。

(二)保障律师提供法律援助费用。为扎实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首先要保证的是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辩护律师的费用,保证费用及时、足额支付会提高辩护律师的积极性,是为实现扎实推进刑事案件刑事辩护全覆盖重要一步。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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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写作心得体会

读完高云律师的律师专业思维与写作技能上下两册,体会颇多。本书将法律知识融会贯通,为青年律师在法律文书写作方面指明了方向。

一、法律文书

委托代理合同、工作预案、备忘录、谈话纪要、工作底稿、服务陈述、法律服务建议书、法律服务方案、尽职调查报告、常年法律顾问工作报告、法律分析报告、法律意见书、律师函、起诉状、答辩状、反诉状、管辖权异议书、代理词等。

二、文书写作思维

1、律师需要帮助客户实现的是“以法律手段防范风险”而不仅仅是“防范法律风险”。只有同时具备“法律思维”与“商业意识”才能写出优秀的法律文书。

2、律师的服务态度当然要让客户满意,但相比之下,让客户的目标实现更重要。

律师应该牢记:对于方向和目标,一锤定音的,应该是客户而非律师。

3、律师应该是提出解决方案、帮助客户解决问题的专家而非否定客户意见的质疑者。

4、千万记住,任何怂恿客户勇敢前进法律建议都是危险和不可取的。

5、诚实和正直永远是律师最重要的职业道德。

第8篇

时光匆匆而逝,工作又告一段落。为了未来工作的良好发展,我们需要对之前的工作做一次详细的总结,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归纳失败的经验与教训,才能为自己的职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小编为大家准备了有关律师述职报告范文模板,欢迎阅读!

有关律师述职报告范文模板一

时光荏苒,转瞬即逝。不知不觉我来到律师事务所已经一年有余,在这段时间里,律师事务所的各位主任及其他各位前辈对我予以了极大的关照,让我有机会参与各类案件的办理,尽快熟识律师的实务操作程序,为我的律师理想奠定了的良好基矗,借此机会,我首先要向各位主任律师及其他律师前辈们致以最衷心的感谢!

通过一年多的实习,我不仅对律师行业有了初步的了解,同时也逐渐进行着从一个懵懂的法律学生向一位法律执业者的蜕变。静心回首过去的一年,感触颇多,收获颇丰。以下寥寥文字,算是对自己近期学习情况的梳理和对未来一年的规划:

一、细节决定成败

一年的实习律师经历,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细节决定成败。从分析案件时必须关注的细微法律问题,到阅卷必须查清的事实情节;从避免法律文书中出现的错别字,到整理案卷不同内容的归档顺序,无一不体现一名律师的执业态度和素养。因此在每天工作过后,偶尔停下来思考一下自己对于细节的关注程度,检讨并总结自己在细节的处理上的不足之处,也是为自己今后执业生涯奠定的良好的基础。

二、乐观的工作态度是成功的开始

因在选择从事律师这一职业之前已经做好了充足的思想准备,因此不会经历远大理想与律师现实的巨大心理落差,但是真正接触律师行业后依然感到压力很大。从一个仅有薄弱法律知识的“菜鸟”走向一名成熟的执业律师,这条道路上注定充满形形色色的阻碍,怀有一份积极乐观的心态是坚持信念,走到理想终点的动力。在这一方面,所里的前辈们树立了很好的榜样,大家乐观积极的心态、融洽的氛围、勤恳务实的工作作风、专业上精益求精的学习钻研精神,对我产生很大的影响,使我的消极精神状态有所缓解,进而向乐观的方向转变,尽管这种转变是潜移默化的,但仍然为我日后的律师工作树立了良好的执业态度,对此,我再一次向各位给与我帮助的律师前辈们表示感谢。

三、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因实习时间短暂,接触的案件并不甚多,因此对于律师实务方面的总结并不深刻,但是在主任律师指导下办案过程中仍然小有体会,通过一个案件自受理、取证、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到总结经验,完成了对一个案件基本流程的认识,体会最深的便是庭前准备工作对案件结果的重要作用。通过该次案件的学习,我充分体会到了“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的道理,作为一名代理人应当充分为委托方考虑,在庭前准备中将己方观点、相关证据以及必要法律知识准备充分,并以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查缺补漏,使己方观点更加完备,只有这样才能尽量避免在庭审过程中出现因为法律知识欠缺,造成的辩论观点得不到支持的不良后果。

唯有“利其器”,才能“善其事”,想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不仅要有乐观的心态,娴熟的业务能力和谦逊的工作态度也是十分必要的。因此,在未来的一年里,我会加强对法律知识的系统化学习,积极参与各类业务,拓展视野,增长见识,坚定信念。虽然律师的道路充满艰辛,要面对无数的波折,克服许多难以克服的困难,但是我坚信,“志存高远、脚踏实地”,我必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敬请各位领导与前辈们监督、批评,再次表示感谢。

有关律师述职报告范文模板二

有句古话说:“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虽然经过四年系统的法律理论学习,也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但有法律理论基础不等同于有法律技能。20XX年3月份,有幸进入xx律师事务所跟随xx律师学习。时光飞逝,转眼间,我的律师实习期临近尾声。通过一年的实习,对于律师这个行业有了更多的了解,对于自己也有了更多的了解。

经过一年的实习,我掌握了最基本的案件处理流程,在协助指导律师处理具体案件的过程中,不仅学会如何起草各种法律文书,还学会了如何分析案情。一年来,跟随所里各个律师办理业务,勤奋和认真是他们的共同特点,这给我感受很深。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律师是典型的自由职业者,其实不然,律师不仅不是一个轻松休闲的职业,而且还是一个充满挑战、需要付出艰辛的工作,独立、勤奋和认真是一个律师必须具备的执业态度。

另外,律师真是一份需要不断学习的职业,大量层出不穷的法律法规需要我们的法律知识不断更新,当事人所需要解决的问题涉及社会的各个不同领域,而作为律师需要在有限地时间内去回答去解决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在最开始有当事人来咨询指导律师的时候,我就把当事人的问题拿来问自己,如果当事人问到我,我的回答是什么,经常我会回答不上来。随着我接触的案件不断增多,我也慢慢学会了如何运用所学的法律原理去回答当事人的咨询。当有朋友或是陌生人来电咨询我法律问题,我不再像以前那样害怕出现别人把我问得我哑口无言的尴尬场面。

在实习过程中也有犯错,感到很不安,很感谢指导老师对我的宽容和循循善诱的教导我,说实习期间犯错不见得是件坏事,早犯错比晚犯错好,以后做事多用心,避免少犯错。实习期是学习、是积累经验的时机,也是犯错的好机会,因为只有在这个时候,你犯的错才有理由让大家原谅,一旦正式执业,自己的一点闪失都会导致当事人的利益受到损失,后果只能独自承担,这不仅关系到当事人对自己的信任,更严重的是影响律师行业的整体形象。以下是我在天桥律师事务所实习中过程中的感受和总结,也是我对今后执业的规划:

一、不断加强法律理论学习,理论指导实践。

经过一年的实习,我还深刻的认识到,终身学习能力对于一个律师业务发展和业务能力的重要性。虽然经过几年的法学教育的培养,但是法学体系博大精深,历史悠久,而且领域宽广。现在的法学知识相对于整个体系还只能算是冰山一角,尤其是实践操作所用与学校教育的内容有着天壤之别。一年来,通过办理具体的律师业务,我对法律的理解不断加深,也越来越体会到“理论上的法律”与“实践中的法律”的差异。面对律师行业竞争压力的不断增加,面对越来越专业化的律师分工,我也确实感觉到自己所掌握的知识的匮乏。因此,作为一名律师,一定要培养自己终身学习的意识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二、注重实践,用实践来检验能力。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作为专业的法律工作者,拥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固然重要,但是没有将自身的法律知识转化为具体解决问题的操作能力的话,就犹如海市蜃楼,雾里看花。明显的感觉就是碰到某一个案件,法律事实并不复杂,但是仍然不知如何下手。

作为实习律师,要积累司法实践经验,提高办案技能,因为律师工作是一个注重实践的工作,律师办案是一种技巧、一种技能,它需要在实践中反复锻炼并形成自己的办案思路与风格。千方百计探寻法官办案思路、了解法院办案行规;同时还要向资深律师请教、与法律人士交流,掌握接待当事人的基本技能和解答当事人咨询的基本技能,熟悉并能全面顺利的运用知识分类处理民事、行政、刑事以及非诉业务的委托手续的办理,并设定案件的办理思路,从调查、取证、开庭举证、质证到辩护或代理的整个程序的全面的运用。

三、要树立服务意识,诚信对待每一位当事人。

树立服务意识的关键在于诚信,“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在律师营销观念大行其道的时代,越来越多的律师却都忽视了这样一种道理:“真诚对待每一位当事人,才是自己最有效的营销方法。”名气越大的律师案源越多,然而律师的知名度是与他自身对每一个案件的服务质量联系在一起的,正是因为他把每一个案件都力争做到,慢慢的,他积累了良好的口碑,进而有了名气。所以,不论案件是哪一种类型,也不论案件是大是小,我都一视同仁,尽职处理每一个案件。在办案过程中要及时与当事人的沟通,向当事人汇报工作进展,避免当事人对律师产生误解,认为律师只收钱不办事,也影响了律师行业在当事人心目中的形象。

四、努力提高自身谈判能力,辩论能力,协调能力。

专业素质必备,综合素质地位同样举足轻重,有时甚至对案件起决定性作用。大凡成功的律师,其过人之处并不仅仅因为他扎实的专业素质,还有让人折服的综合素质以及个人魅力。综合素质的提高,主要是多参加具体的案件处理,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锻炼自己的协调能力,谈判能力,在具体的庭审过程中,锻炼自己的临场应变能力,辩论能力,法律运用能力。虽然这一年多学到了很多东西,但是,美中不足的是在实习期间,这样独立锻炼的机会还是比较少,也算是一种遗憾。

五、不断提升自己的人际交往能力。

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是一个优秀律师的重要素质。自己在人际交往方面存在缺陷,一年实习期,这方面并未得到多大改善,紧张、混乱、拘谨的场面依然如故。不自信确实是来自于自己在知识与经验上的欠缺与匮乏。对此,在以后的执业过程中,自己要尽可能多学习,充实自己,提升自信心,人际交往从日常生活做起,从身边做起,得体表现自己,做到不卑不亢,不急不躁,在人际交往中找到自己,实现自己。

六、坚定信心,度过艰难期。

在踏入律所大门前,就听过这样的忠告“律师行业不像想象中的那么风光,你做好可能过很长一段苦日子的心理准备了吗?最开始的生活会很艰难”。说不在乎是假话,每个人都想有一帆风顺的开始,我也不例外,也曾做了很大的思想斗争,到底是选择一条平稳而有保障一点的职业,还是选择开始艰难的律师道路。当代青年律师面临着巨大生存压力,因业务技能之稚嫩、收入之微薄让多数青年律师不得不面临着生存的艰辛和诸多的尴尬。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要想通往成功的彼岸,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有很多的东西需要学习,也还有很多的辛酸需要品尝,通往成功律师的道路充满艰辛,要面对无数的波折,克服许多难以克服的困难,但是我坚信,只要克服急躁、冒进、挫折对我们的不利影响,以积极的心态去面对我们经历的每一件事,摆正自己的态度,认真做好每一件事,前面的路会越来越宽广。

有关律师述职报告范文模板三

作为一名执业不久的律师,我认真学习并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诚信、尽责执业,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业使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 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认真完成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各项任务,无任何投诉记录。现就20xx年的执业情况,总结如下: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执业行为规范

本人在执业过程中,能够积极主动的服从律师事务所的监督和管理。在诉讼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庭纪律,尊重法官,按时提交法律文件、按时出庭。在办案过程中从未做过以不正当手段妨害司法公正的行为;不伪造证据或怂恿、诱导、威胁委托人、证人提供虚假证据,不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违反规定传递信件,钱物或与案情有关的信息;与同行之间,本人能够积极团结、互相帮助,不做诋毁同行声誉的事。

总之在执业纪律方面,本人能够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为自己遵章守纪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养成了良好的习惯。

二、依法、诚信、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本人做到了尽心尽职地根据法律规定完成委托事项,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对委托事项可能产生的风险能够如实告知委托人,从不故意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做不恰当的或虚假的。对委托人支付的费用能够做到合理开支。对委托人提供的保密信息能够严格保密,不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

本人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多起,同时积极参加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帮助等公益活动,在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方面表现突出。本人积极地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和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并为其主持婚姻家庭、劳动就业、民事侵权等方面的调解等工作。

四、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遵守本所章程及管理制度

本人严格遵守律师协会章程,认真执行律师协会决议;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律师行业规范和准则;虚心认真地接受律师协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积极承担律师协会委托的工作,履行律师协会规定的法律援助义务;自觉地维护律师职业荣誉,维护会员间的团结。

本人一直严格遵守着本所的章程和管理制度,兢兢业业,没有一起违规案例。

另外,在上一年度,本人改变以往传统等当事人上门咨询,律师解答的咨询解答方式,通过网络将自己推向公众视野,网站注册律师资料,积极参与律师互动、公益法律咨询、法律论坛等平台交流,为全国各地的咨询者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当然也因此获得了不少案源。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

1、工作视野不够开阔。

2、工作细节考虑不周,工作方法有待提高。

3、组织、沟通能力上还有欠缺。

第9篇

述职报告属于应用写作,有着报告者陈述自己任职情况,评价自己工作能力,接受上级领导检验和各部门监督的功能,主要具有具有汇报性、总结性和理论性的主要特点。下面就让小编带你去看看律师年度工作述职报告范文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律师述职报告1尊敬的局、律协领导:

我叫____,系河南奥博律师事务所的一名执业律师。经过上一年来的工作,为我在2015度奠定了执业基础,但是我亦体味到作为一名社会主义事业的法律工作者的神圣使命和艰辛,感受到了来的愉悦之甘甜和不令人满意的缠诉之苦涩。针对20____年度的执业情况,作出如下述职望各位领导给予批评和指正:

一、思想政治及律师道德纪律方面

作为一名律师,爱岗敬业,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目标,构建和谐社会为最终目的,就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以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首要任务。在执业中必须坚持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服务,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服务。一年来,我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在业务活动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尽职尽责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努力满足当事人的正当要求,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同行律师、法律工作者之间互相尊重,公平竞争,共同提高执业水平。在从业过程中,不私自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承办法律事务;积极履行律师事务所指派的为无能力交纳代理费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不采用挑讼的方式扩大业务;不私自向委托人收取报酬和礼品或者其他费用;坚决与律所保持一致,努力提高自身良好的职业素质和修养。

二、业务工作方面

一年来的工作,检验了我多年来法律知识、法学理论的认知水平和厚度。

首先,当事人,当事人,不在难处不求人。律师所要面对的问题是较为纠结的法律疑难杂症;所要面对的对象一般是走投无路、万念俱灭、心灰意冷深陷错综复杂矛盾中的当事人,接案时,通过交谈,要弄清楚当事人对本案期许程度。如果其期许值太高,要求太过分,那么就要慎之又慎的对待本案的接与不接的问题。充分交流沟通,主要是做到初步了解案情。此时律师先要把当事人倾向性的描述从案情中剥离出来,尽量客观真实的复原案件。之后,要理性的向当事人分析案情,谨慎的解读相关法律规定。一旦遇到当事人要求你对案件本身作出预测时,我的建议是不向当事人作出预测。

其次,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既然受理了案件,就要竭尽所能的去办理案件。积极的进行__,认真的研究案情,在尊重案件事实的前提下,尽可能多查阅相关案例等材料,尽可能穷尽开庭时候的复杂局面,多次多轮的论证并整理出的案件代理或辩护思路,为开庭作足准备,尽可能做到有备无患。

最后,办案件决不能办得:为人解忧自惹忧。故此,这一环节最容易忽视,但最重要。总结案件,可知办案得失,有利于提高业务水平;善后当事人,旨在息诉止怨,有利于和谐稳定。

律师述职报告2回顾____年的工作,我在律所主任及同事的支持与帮助下,严格要求自己,按照办理法律业务的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律所指派及其当事人委托的工作。现作如下工作总结:

一、开展各项律师业务情况

(一)在思想品德方面。本人虽然不是党员律师,但是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始终坚持国家宪法和法律精神,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促进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并对国家颁布和修改的各项法律法规进行认真的学习,跟上法治发展的脚步。特别是对新的刑事诉讼法和刑法修正案(八)的学习。

(二)在政治学习方面。虽然我很少观看新闻联播,但是通过网络如博客、各类论坛、微博和微信等新媒体,对国内外重大事件和我国政府的对策都时时关注,特别是一些在全国范围内影响巨大的大案要案。同时,也利用新媒体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

(三)办理业务方面。1年来共办理民事案件5件,刑事代理(辩护)3件,非诉讼案件12件,法律咨询45件。在办理各类案件过程中,我认真分析法律关系,研究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性法规,拟写辩护词和代理词,整理并制作证据目录,找出案件的争议焦点,通过办理各项案件从中学习和锻炼了业务能力,也从中温故了法律知识。特别是自己办理的房地产公司的股权纠纷案件。

其他大部分是普通民、刑事案件,通过提供法律服务,让每个当事人都充分行使了法律赋予他们自己权利,彰显了法治的精神。每个案件办理完毕后,我都抽时间将办案心得发表在自己的博客上,在总结中认识到自己的不足。

在平日的法律咨询过程中,大部分是婚姻、赡养、财产分割、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对于每个前来咨询的当事人都耐心倾听,认真说理释法,耐心解释,提供良好的法律意见,化解社会矛盾。

二、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培训

每年律师协会为律师组织的培训分为网上听课、全市律师现场业务培训和律师自愿的培训,去年我在网上听课主要涉及民、商事方面的,现场的三天培训。通过培训,从中学习了不少专业律师的工作方法和业务知识,为自己的成长起到了良好的帮助作用。

三、工作中的不足。

过去一年的工作使我用细致、认真负责的办案态度,熟练的办案技巧和高尚的职业道德不仅赢得了委托人的信任和感激,还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同时我也深刻体会到自己知识不足,特别对一些司法解释和部门规章不够了解,在办案过程中也存在一些技能少的欠缺,比如庭审中的一些发问技巧和庭审应变能力。同时,对除法律领域的书籍涉及不足,阅读量不够,导致视野不开阔,今后我将再接再厉,进一步钻研法律业务,为社会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

律师述职报告3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参加政治学习,认真贯彻党的治国方针,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责任性较强,并具有一定的钻研和创新精神。工作任劳任怨,敢挑重担,乐于接受领导安排的常规和临时任务,并能认真及时地完成。严格遵守纪律、规章制度,工作积极、主动、讲究效率。一年来我们所各项工作得到了有效促进。现将以来的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加强学习,认真掌握理论和实际应用

在工作中,能根据需要有计划地学习政治理论、先进的法学理论和文化业务知识。继续主动、认真地参加律师培训学习,尽力做到学以致用。积极参加实践活动,并能做到有准备、有成果、有探讨、有反思、有提高。本年度我努力探索,大胆尝试,逐渐摸索出了一套适合自己的工作方法。提高了工作效益,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自身理论水平。二是健全完善律师各项制度,形成有章可循、有据可考的约束机制。三是坚持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的整体合力,盘活班子成员的“能量”,把我们事务所建设成团结核心。四是提高工作能力。注重对新入的实习律师独挡一面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及相互协作的意识的培养。

在过去的年度里,我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团结同仁,奋力拼搏,与时俱进,完成了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本地的法制化建设,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发挥律师社会的职能,积极参与法律援助

根据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和分工,我所组织了律师进社区活动,坚持每月一次到服务点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根据本所安排,我积极参加律师进社区活动,认真履行职责,热心为社区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我还积极参加青少年维权活动,最大限度的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法律援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央决定明确提出:“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公平和正义是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原有的利益格局发生变化,从全体人民利益一致,转向在人民根本利益一致的前提下存在着不同群体的利益要求,利益多元化的格局已经形成。在这样的背景下,必须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协调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之间的矛盾冲突,维护合法权益,打击不法行为,倡导社会正义,营造社会公平。在这些服务过程中,树立了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

三、在律师工作中积极开展业务工作

作为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的一员,积极响应上级领导的号召,认真开展律师业务。特别是20____年度,我作为一名律师在积极的宣传法律的同时,自己办理了法律援助案件5件,非诉案5件,民事案11件,刑事案件3件,总办案24件。通过以上的服务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实现了律师的社会价值。

四、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在思想、学习和工作上取得了新的进步,但也存在不足之处,理论知识学习深度不够,业务水平还较低,开拓精神不够强,这些不足,希望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批评指正,我只有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向大家学习,取长补短,为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目标作出自己微薄的贡献。做一名党和人民都放心的好律师。

律师述职报告4在上一年度的执业过程中,本人对国家和人民对律师行业的要求高度保持一致,在市司法局和市律协的领导下,认真、谨慎的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要求自己,始终认真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律师职业道撼和执业纪律,忠实展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业使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业务上也取得了些许成就,律师业务也有了新的发展,现分项总结如下:

一、不断加强思想建设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以及《律师执业规范》,遵守各级司法机关的规章制度,认真展行律师协会的章程,履行会员的义务,遵守律师事务所所内的各项管理制度,敬业爱岗、廉洁自律、文明执业,认真展行工作职责,全心全意的做好法律服务工作,树立品牌服务形象,坚守执业理念,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认真学习,严于律己。不断进行知识更新,并积极参加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举办的业务技能学习与职业道德培训,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和专业素养。

二、认真参与公益法律援助活动

本人积极投身于普法工作,根据普法工作目标和要求,在法制宣传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坚持说理释法,耐心解释,努力营造良好法制环境,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并结合工作实际,探索普法工作的新 方法、新路子,采用到企业开展调研、开办普法课和专题法律讲座等多种形普法,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

在热心公益、服务百姓的活动中,本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热心 解答百姓所关心的法律问题。在当今法治社会的背景下,社会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对公众及律师行业能够在这样互相交流过程中相得益彰,一方面满足了公众的法律需求,另一方面律师工作也能够通过接地气的方式是自己的工作得到深入和沉淀,对于促进两个文明建设 和社会和谐稳定尽了自己的一份力。

三、努力提高业务水平与技能

过去的一年,通过大量办理诉讼案件及非诉讼案件,办案方式取 得很大突破,用非诉讼方式解决诉讼问题,既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息讼解纷,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解,增进了社 会和谐。本人无论是民事代理、刑事辩护,还是非诉讼业务,都能够恪尽职守。作为企业法律顾问,认真为顾问单位解答实际法律问题、及时提出法律意见,为顾问单位提供了优质服务。

回顾本人所接受的各类案件和所提供的各类法律服务,本人兢兢 业业,扎扎实实,每一个案子鄯尽心尽力,做到当事入满意,自己心里安然踏实。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的双重效益。为维护社会稳定, 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国家、集体及公民的合法财产等均做出了自己应尽的贡献。与时俱述,拓展新的业务领域,积极开拓案源,努力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当事人服务。

四、遵守律师职业职业道德职业纪律

在职业过程中,我忠于宪法和法律,执业为民,维护委托入的合法权益;认真遵守《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和本所的各项管理制度,还积极参加修改制度,提出建议;明明白白告如委托人的各项权利和风险,不为谋取业务而误导当事入或者做虚假承诺;没有私自接 受委托和收费,收取额外报酬的行为;没有向我所瞒报、少缴代理费的行为;没有采用贬损、诋毁、降低收费标准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业务 竞争的行为;严格按业务操作规程办理,没有损害国家社会和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行为;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相互关系中,没有非工作场所会见的行为,没有请客送礼和指使当事人送礼、行贿的行为,没有假借他人之名向当事人索要财物的行为;没有向司法机关出示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的行为;没有从事违法和有悖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

总之,为社会、为公众服务是律师工作酌永恒主题。息结过去, 通过此次考核,本人一定认真总结,纠正不足,找出工作中的差距,虚心学习;展望未来,在新的一年里,本人一定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 心系整体,服务社会,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业务学习,在全体律师中树更好的形象,时刻以良妤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进一步扩展业务,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培训活动,为全面完成各项任务而努力工作。本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力求实现每经办、处理一起法律事务均取得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通过对上一年度律师的执业实践和理论学习的总结,本人对律师职业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更加充满信心。在今后的律师执业中,本人将依照《律师法》和律师职业道德赋予的职责,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努力在现有的执业基础与理念上锐意进取,创造更加辉煌的一年,为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继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律师述职报告5日月既往,不可复追。____年如白马过隙,转瞬即将过去。作为一名专职执业律师和民革党员,本年度始终围绕着为社会服务等工作要点,坚持对公平、正义的信仰与追求,不断提高承办案件的质量和水平,展示了年青民革党员的时代风采,树立了当代民革党员对人民无限忠诚,对社会甘于奉献的崭新形象,得到了各级司法机关与业务单位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得到了业内同仁的广泛赞誉。

一、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日常工作中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和法律专业知识,重新制定、建立了律所工作制度,健全了所内各项规章,加强对所内工作人员的管理,将执业风险从源头化解。

2、积极参加社会活动,为职能机关献言献策,充分履行社会责任。

我深知:人民律师为人民是律师工作的基本要求;民革党员更应充分履行社会责任,为执政党献言献策,这不仅是权利行使还是放弃的问题,而且是工作作风是否务实的问题。

____年____月底,在省政法委巡视组、省高级法院督查组和市中级法院党组的座谈邀请下,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就自己办理案件中和社会调查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向法院系统提出了中肯的批评和建议。座谈会后不但所提的13条批评和建议全部被采纳,并且促进法院队伍整改,充分发挥了民革律师的职能作用。

针对现实中群众到法院立案难的问题,积极通过各种途径为他们提供法律帮助。在今年8月中旬和10月中旬,主动放弃多起收费可观的案件代理,与市中级法院及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开展面向群众提供法律帮助的社会活动,带领所内年轻律师走进市中级法院立案庭,为涉法涉诉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工作,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此外,对于社会中普遍存在的焦点问题,向多家职能部门发出法律意见书,以便促使问题得以解决。

3、踏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帮助弱势群体解决实际涉法问题。

在本市发生的一起特大拐骗杀害儿童案件中,犯罪分子无力赔偿受害人损失,而受害人家属也因经济困难无力缴纳诉讼费用而无法向其他责任部门主张救济权。通过提供有效法律援助,最终帮助受害人家属解决了问题,为弱势群体提供了有效帮助,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1.工作视野不够开阔。2.工作细节考虑不周,工作方法有待提高。3、组织、沟通能力上还有欠缺

第10篇

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

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

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下面我从毕业实习目的、毕业实习要求、实习成果等方面对我的实习过程作以总结。

一、毕业实习目的

实习工作是大学学习生活的最后一项课目,也是大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

我的这次实习时间是从二00七年三月十二日至四月十二日。

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领导和其他律师交办的工作。

在律师们的指导下,我开始熟悉这个行业并慢慢进入律师的状态,对律师事务所运作的程序和法律实践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体会。

我之所以选择去律师事务所实习,是因为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接受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人参加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时,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而大学生到律师事务所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学习一些办案经验,不仅可以弥补知识的不足,还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识。

抱着这一心态我来到了文博。

二、毕业实习要求

要求学生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实习教学环节中的学习任务,提高实践能力。

(一)实习方式和要求

实习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或者两种形式:

1、律师实务或司法实务:参与办理诉讼、非诉案件和仲裁案件,包括取证、开庭、起草法律文书和法律文件、卷宗研习、提供各类法律咨询等。

2、项目、课题等科研实践:参与完成校级或者校级以上的经济、法律科研项目、课题。

按照毕业实纲的要求,认真完成毕业实习规定的各项任务。

(二)实习单位或者部门

学生可以选择律师事务所、法院、经贸公司、高校或科研部门、政府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实习。

三、实习成果

此次实习我主要的工作是协助律师办理案件。

实习科目是刑法、民法和刑事诉讼法。

在实习中我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卷宗;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如辩护词等;我还跟着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去看守所会见被告人。

我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

在庭审中,我细致的了解了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等全过程。

我觉得有这样一个锻炼的舞台真是难能可贵。

在律师事务所里,我还得到了领导和律师们的许多帮助。

譬如我们所里的所长老师非常热心的在我实习第一天下午就帮我办好了实习证。

在学校期间,我学习的都是法律的基础理论和法律具体规定,对于法律实务到所里实习的刚开始对于许多事都无从下手。

邵宇律师的帮助对于我的实习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这里我非常感谢他。

到所里的前一段时间,我几乎什么都不会,是他一点一滴地很耐心地教我,在他的帮助下我学到很多东西。

整个一个月的实习中,我一直跟着律师。

当然我也协助其他律师工作,如和其他律师到车管所查车籍档案,到飞机尝八钢等地取证和开庭等等。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

在学校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

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

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

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

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法律援助)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盗窃罪的被告人是八八年的。

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

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

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

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

这些是在我实习中的体会。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过渡的作用,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有很大帮助。

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律师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

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

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

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实习只要有收获了,实习就是成功的。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和依法治国服务的。

毕业后我将为建设我国的法治社会尽一份力。

在通过实习工作积累经验,熟悉律师业务的同时,通过与律师的交流和学习我还了解许多关于律师职业的具体情况与行业环境的细节,特别是律师事务所管理、律师业务、律师收入三方面的情况。

《律师法》规定,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场所,律师不能独立执业、承办业务,必须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分配任务、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统一收取费用并代律师缴纳相关税款。

律师们向我介绍道:现有的律师事务所大多采用合伙制,即几位律师共同出资组成一家律师事务所,自负盈亏,对债务负有无限责任和连带责任,他们是律师事务所业务的主要来源和承办人,一般像诉讼类业务那样的大型法律服务业务都由他们负责。

律师事务所的主任职位一般都是由合伙人中的最大出资人或案源承揽人(一般都是同一个人)担任。

此外,律师事务所还包括普通律师、律师助理和行政管理人员:普通律师负责法律咨询、企业法律顾问等非诉讼类业务;律师助理负责为合伙人律师整理材料证据、起草一般性的司法文书、协助律师办理法律业务等工作;行政部门是大中型律师事务所为了适应不断扩大的业务量、达到现代企业高效管理而专门设立的负责非法律业务工作的部门,替律师打字复印材料、整理文档卷宗、翻译资料、成本核算管理、财务工作乃至接待委托人、打扫卫生等都是他们的工作。

可见,要在律师事务所一步到位担当重要的职位,发挥自己的才能开拓事业,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资质与业务经验,能够独当一面,才能在律师业这样激烈竞争和淘汰的机制中生存壮大。

从业务类型上分,律师事务所可以分为一般律师事务所和专业律师事务所。

前者的业务又可分为诉讼类业务与非诉讼类业务,其中非诉讼类业务已成为越来越多的律师事务所的主要业务组成部分和市场发展方向。

就从我在这短短的一个月的时间内所接触到的法律业务种类来看,就包括小到制订员工聘用合同、审查房地产买卖合同条款,大到国有企业改制、审查国有大型水利工程项目、私营企业上市等各种类型,内容涉及土地转让、房地产买卖、股票证券、国有资产转让、银行金融、海运保险、建筑工程等方面,大项目的费用多是按总标的额的3%~15%不等来收取,而大型非诉讼类项目的标的一般都是几百万元人民币以上,市场之大由此可见。

专业律师事务所是近几年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出现的专门从事诸如对外贸易、银行金融、证券交易、保险、海运海事等行业法律服务的机构,其中有许多都是国外资本注入的合资律师事务所,尤以北京、上海两地最多。

国内外熟悉国际商务贸易、金融运作的法律精英都云集于此,以适应我国不断扩大的对外贸易对法律保障的需求,而人们熟悉的按小时按美元计算咨询费的情况也在中国出现了。

一般律师事务所的规模都较小,有很强的地区性;而有几百人规模的专业律师事务所和大型合资律师事务所都集中在京、沪、粤港澳以及像厦门这样的沿海开放城市。

可以说两者在市场需求、业务方向、人才需求、规模、专业化等各方面都大相径庭。

这也提醒我们政法院校的学生,特别是像我这样的经济法专业学生,对未来职业发展方向的选择不仅要慎重,更要提前、要明确:经济法虽然是热门,但只有少数经过深造(出国留学很可能是不可缺少的一环)、具备了过硬的专业技术水平、业务素质能力、外语能力与对国际商务金融业务有深入了解的矫矫者才能享受到高人一等的收入与地位;相反,如果我们无法登上那级台阶,那么经济法的专业知识与外语能力不但无用武之地,反而会由于缺少民刑法、经济法的过硬功底而在国内普通律师事务所职位的竞争中败下阵来。

律师的收入则是我在实习中所了解到的另一项重要信息。

合伙人根据律师事务所章程的规定,将收费交给律师事务所,在缴税、上交一部分给律师事务所和向有关司法行政部门交付管理费用后,根据一定的利润比例(从五五开到二八开不等)与案源提供人分成,而且一般是案源提供人拿得多。

打个比方说,律师承办了一个刑事诉讼案,合同规定费八千元、业务费二千元共一万元整,在扣除各项应缴纳费用后还有七千元,而提供案件人(主任)和案件承办人(律师)是按三七分成,则律师最终得到二千多元,而主任可以获得近五千元。

可见律师事务所的主要赢利都集中在掌握律师事务所业务来源的主任手中。

律师私下承揽案件、收取当事人钱物、未经律师事务所而以律师身份出任企业法律顾问等违反《律师法》的行为都是十分严重的,轻则被当事人投诉、被司法行政部门警告,重则当事律师被终身吊销执业证书甚至负刑事责任,而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也会被处以大笔罚款并被通报批评。

摆脱对律师收入高、工作轻松的片面、肤浅的认识,将国内律师行业的执业状况与司-法-部门、政府机关、高校与其他企业事业单位间进行有益的对比,充分认识律师行业的高准入、高风险、高压力以及各种各样有形或无形的潜规则,对于像我这样初出茅庐的年轻法学专业毕业生来说无疑是一本最好的事业指南。

实习律师自我鉴定【2】

范xx同志自工作以来,在单位领导的精心培育和教导下,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无论是思想上还是工作上,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巨大的收 获,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思想上,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法规。

工作上,该同志自 20xx年工作以来,都严格要求自己,刻苦钻研业务, 争当行家里手。

就是凭着这样一种坚定的信念,已熟练掌握民事、刑事、行 政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成为律师业务的行家里手。

为了尽快掌握律师业 务,该同志每天都提前一个多小时到岗努力学习业务,虽然住处离工作单位 要坐车 1 个多小时,但每天都风雨无阻,特别是冬天,冰天雪地,怕挤不上车,常常要提前两、三个小时上班,就是那时起养成了早到单位的习惯,现 在每天都是第一个到所里,先打扫卫生,再看看业务书或准备准备一天的工 作,也是这个习惯,给了充足的时间学习到更多的业务知识,为几年来工作 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该同志工作过的岗位大在前台,为了能更好的服务当事人,针对不同需 求的当事人,均给予不同的帮助和服务,记得有一位第一次到我所当事人,要 求了解到要贷款买二手房时,由于不知该怎么办,只是有个想法,该同志便详细地向他介绍了个贷的所有手续。

来源于:除了在服务客户上我尽心尽力,在所里组织的 各项活动中也积极响应,经常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竞赛,展示自我,并取得了 优异的成绩,受到了单位的嘉奖。

学习上,自从参加工作以来,该从没有放弃学习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

由于毕业于普通高中,刚工作就利用业余时间自学专科,并于 20xx年毕业,但没有满足于现状,又于年自修西南政法大学法律本科,由于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学习中受到老师充分肯定,目前已完成论文答辩,并顺利获得本科毕业证。

不但掌握和提高了法律知识,也有了一定的理论水平,完全达到了本科生所具有的水准。

学习理论,更加钻研业务,把学到的法律知识融会到工作中去,使业务平不断提高,并于 20xx年参加全国统一司法资格考试,顺利通过并被所里聘为专职律师。

最后,想说的是,上面只是我所对该同志工作中取得的一点成绩和工作表现,这与该同志的努力和同事们的帮助是分不开的。

我所经研究,该同志德、能、勤、绩方面合格,符合职业律师的各项条件,同意该同志为本所专职律师。

实习律师自我鉴定【3】

光阴似箭,时光如梭,我的实习律师生涯已近尾声,真正静下心来回首这过去的一年,感触颇多,收获颇丰。

这一年在指导律师与其它律师事务所同事的帮助下,我成长了,基本上也完成了从一名普通公民到法律执业者的蜕变。

通过这一年的学习,我对法律的信仰也在逐渐加深,这不仅使我为自己能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而心生自豪,也更加坚定了我走这条路的决心,对自己未来的执业生涯充满了期待与向往。

在这一年的实习过程中,基本上我所接触的案件都是诉讼案件,因此收获最多的也要算是诉讼的技巧与经验了。

对于我这样一名初来乍道的新人在实习的初期,指导律师并不敢让我过多地参与案件的过程,而是让我不断地观摩他案件的开庭以培养我的法律思维与触觉。

过了一个多月左右,我开始有机会独立地协助指导律师的案件承办,对于自己的第一次开庭我觉得等这一天实在等得太久了,于是在接到法院传票的那天开始,我便精心准备,不断地在脑海里设想庭上法官可能会问到的问题,自己怎样的回答才能让证据看上去滴水不露。

为了防止第一次上庭的慌乱,我把证据的每一个小细节都用红笔标注出来,把上庭所需要的材料都按顺序准备了一遍又一遍,让这些顺序都牢记心中好让自己在法官或律师需要任何一份证据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的时候不至于手忙脚乱地一通乱翻。

即使是这样细心的准备,在第一次开庭那天,当我作为人坐上了法庭,我依然按捺不住自己的紧张与慌乱,就算是简单地按照自己写好的举证意见一层不变地念出声来我也明显感觉到自己声音的颤抖,更别说是在庭上能够头脑清晰地针对对方律师所抛出的问题作出回应,当时的大脑几乎是一片空白。

下了庭,指导律师对我上庭的情况做了总结,虽然指导律师也看出了我上庭时的窘迫,但他依然鼓励我,在总结我上庭时的不足方面也轻言带过,但我知道这是他在给我勇气去改进自己。

在以后的案件承办中,指导律师依然给了我足够的信任,也正是在这样一次次的历练与打磨过程中,我慢慢学会了用专业的眼光去分析所接触到的案件,在法庭上的思维也清晰敏捷了许多,在法庭上的发言也逐渐大胆自信了起来,但我知道这离在庭上游刃有余地应对各种突如其来的问题还有一定的距离。

庭审是一门很深的学问,它不仅需要法律执业者有很深厚的法学基础、渊博的社会知识、雄辩的口才,同时还需要一些悟性与情商。

要做一名好的执业律师实为不易,我只是翻开了其中的头几页。

在外行人士看来,律师是一份光鲜亮丽的职业,律师一直都顶着精英人士的光环。

在律所实习的初期,我不敢把自己与律师这个名词挂钩,即使是实习律师这样的称号我也觉得怕自己的无知与愚钝称不上它。

于是,当有朋友问起我做什么职业,我只是含糊其辞告知我在律师事务所上班,却不敢大大方方地对朋友说我是实习律师,我怕我破坏了律师在他们心目中的形象。

我想当时的不自信也确实是来自于自己在知识与经验上的欠缺与匮乏。

律师真是一份需要不断学习的职业,大量层出不穷的法律法规需要我们的法律知识不断更新,当事人所需要解决的问题涉及社会的各个不同领域,而作为律师需要在有限地时间内去回答去解决当事人提出的问题。

在最开始有当事人来咨询指导律师的时候,我就把当事人的问题拿来问自己,如果当事人问到我,我的回答是什么,经常我会回答不上来。

为避免书到用时方恨少的状态,我去图书馆借阅了不同领域的法律书籍,从劳动案件、工伤案件、交通事故案件、公司法律实务我都一本一本地认真研读再结合实习中所碰到的案件来运用。

随着我接触的案件不断增多,我也慢慢学会了如何运用所学的法律原理去回答当事人的咨询。

当有朋友或是陌生人来电咨询我法律问题,我不再像以前那样害怕出现别人把我问得我哑口无言的尴尬场面,就算是在做面对面的法律咨询的时候,我有时也可以自信满满地有条不紊地帮当事人分析案情解决问题。

在面对文化程度不高的当事人的时候,我还算沉着冷静。

但有时在面对文化程度较高的当事人,当事人问的问题又比较棘手的时候,那份沉着冷静有时也是装出来的。

这方面还要不断加强学习,想赢得别人认可的同时也必须付出辛勤的汗水。

在律师执业过程中,最关键的问题就是案源。

如何接到案子,这对于实习期满后即将独立执业的我们来说是很现实又很头痛的问题。

在长达一年多的实习过程中,我只为指导律师接了两个小案件,还是通过同学介绍的。

在实习过程中我并未学会如何自我营销。

有时担心像保险行业二手房销售行业那样的地毯式营销是否会亵渎法律降低法律执业者的身份,我把这样的困惑与指导律师交流。

指导律师为了解答了这样的困惑,也转变了我对营销手段的看法。

我们现在已经是市场经济时代,律师行业也是服务行业的一种,也要走向市场。

不走出去如何又能把自己推销出去,推不出去就算你学得再好也是无人问津无用武之地。

在我去交警大队扣违章分数的时候,在交警大队门口就有人向过路人发一本书,我随手接过翻开一看是深圳某律师编著的一本《深圳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指南》,上面也有该律师的联系方式,这本书以他实际操作过的案例现身说法,看上去是一名在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方面很专业的律师。

第11篇

一、大庆市法律服务市场存在的问题

1.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混乱。据大庆市纪委驻司法局纪检组调研结果发现,从他们每年收到的对法律服务市场人员的投诉信件来看,有相当一部分投诉的是没有法律服务执业资格人员。这些人以律师或法律服务人员以及当事人亲友的身份,在社会上案件,采用各种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混淆视听,使一些不明底细的当事人上当受骗,进而牟取暴利。其中,更有甚者,在提供有偿法律服务咨询的同时,对当事人进行诱骗和误导,然后作为当事人的人参加诉讼活动,牟取大量财物;还有一部分原在政法部门工作过的老同志退休后在利益的驱动下,进入法律服务市场,利用原来的关系和脸面,无限包揽案件,为个人牟取经济利益,造成“打官司”就是“打关系”的混乱局面。目前大庆市的法律服务市场执业环境较为恶劣,会见难、调查取证难、阅卷难等问题普遍存在,给律师在办理案件中造成了相当大的困难,既打消了律师的从业积极性,又不利于良好的法律服务市场的建立,律师对此反映十分强烈。在很多重大疑难案件的工作中,法院、检察院限制律师辩护和调查取证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法律服务市场的秩序,在同一市场、同一地区,不同主体、不同标准,不可避免地发生了价格、案源等全方面的恶性竞争。

2.法律服务市场监管不到位。由于市场的竞争性是本质属性,所以法律服务在市场的运营状态下也体现了竞争。法律服务市场本身需要宏观调控和监管,大庆市法律服务市场缺乏有效的统一监管,不同方面的法律服务机构受不同部门管理,尤其是对于交叉业务方面没有明确的机构进行管理,监管不到位会出现许多问题。缺乏统一的市场准入机制,进而导致法律服务市场中主体多方混杂,一些黑律师、土律师由于没有人监管日益横行,一个普通没有执业资格的人,以近亲属身份长年刑事案件现象很突出,从而导致了被服务者常常受到诱骗,无法以最优的市场配置维护自己的权益,而真正有司法服务资格的法律服务者的市场也被没有资格的黑律师占据着一部分,从而导致了有需要的人得不到律师的服务,律师又得不到好市场的恶性循环。另一方面,对于法官没有有效的管理措施,会导致很多错案的发生。因而,只有加强法律服务市场内部秩序规范,加强监管力度,才能使大庆市的法律服务市场更加规范。

3.法律服务主体的竞争态度不正确。在当今的法律服务体制中,对于案件的审判,法官有着很大的自裁量权,尤其是刑事案件,法官的裁量影响着一个人甚至一个家庭,而许多律师在工作之余与法官的关系十分密切,如果把握不好度,就会严重影响司法的公证,群众在寻找人时也会多方打听律师与法官关系如何,律师在寻找案源时也会以其与法官的关系作为吸引案件的“优势”,打官司也因此成为“打关系”,这种不正之风不仅损害司法公正,也使法官在人们心中的形象大大降低。这种情形持续下去对大庆市的法律服务市场有害而无益。大庆市法律服务市场以律师为主,其他主体为辅,他们本应各司其职,开展业务,但是却存在很多主体业务交叉,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农村群众案件中,他们利用农村群众法律意识淡薄,以收费低为诱饵开展辩护业务,这种普遍存在的现象给大庆市的法律服务市场带来诸多问题,最重要的就是他们与执业律师争夺案源,这种情况就是法律服务市场不正当竞争的表现之一,进而导致律师为了争夺这些可能“夺走”的案件不惜代价,动用各种手段,形成恶性循环。

4.法律服务市场的发展不平衡,服务范围单一,满足不了人民的需要。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经济发展迅速,对于大庆市这种资源城市,对外的经贸交往也很频繁,这要求大庆市的法律服务市场也应走向世界。从目前看,律师业的整体状况还不能完全适应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的需要。律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较快,本科以上学历的律师占律师总数的比例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具有博士和研究生学历的律师人数较少,只有19人。律师业务总数从总体上变化不大,仍以诉讼业务为主,法律顾问和非诉讼业务保持增长,但非诉讼业务在律师业务中的比例较低。法院审理的诉讼案件中,律师参与辩护和的比例并不高。律师业务总收入和自身相比虽然增长较快,但绝对数较小。服务领域和服务内容还有待于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行为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环境还需要进一步改善。律师的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水准亟待加强,少数律师执业道德缺失,执业思想不端正,有的收费不办事,有的对当事人敷衍塞责,有的搞不正当竞争,有的热衷于办“关系案”、“金钱案”,维护正义的理念淡薄,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商业化倾向比较严重。

二、完善大庆市法律服务市场的对策

大庆市法律服务市场起步较晚,存在些许问题实属正常,对于这些问题应立足大庆市,放眼全国,寻求解决的方法和完善的对策。

1.统一市场主体准入条件。应当从根本上严格市场主体准入条件,完全按照法律规定确定主体资格,坚决杜绝“黑律师”、“土律师”的存在,加大惩处力度,使犯罪嫌疑人们的“近亲属”永远消失在法庭的辩护席上,让那些政法部门退休干部安度晚年,允许他们发挥余热给司法工作提出建议和帮助,但要禁止他们利用关系承揽案件,损害当事人利益。律师是有执业资格的法律服务主体,之所以在方面要求严格,也正是因为辩护要求更多的法律知识水平,其他人员虽然也有法律知识,但他们各有优势,在律师业务方面如果允许他们参加,不仅不能展现出他们的作用,也不会给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保护。我们并不是否认公民的作用,而是要将法律服务市场的主体业务范围规范和明确,让他们在各自的范围内做好本职工作,使大庆市法律服务市场更加规范。

2.加强监管力度。明确法律服务主体的业务范围,促使他们办理案件不越位,找准每个主体的定位,公平竞争,端正服务主体的竞争态度,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可以二审判决时就不要发回重审,既浪费司法资源,又损害当事人利益,最后只是使没有职业道德的律师中饱私囊。对于投诉信件也应高度重视,加大监管力度,随时整治不良之风。强化各级律师管理工作人员责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对全市律师行业实行网块管理,按照工作职责,明确管理责任,增强执行力,形成市、县区两级管理网络。指导县区司法局抓好对律师、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实施日常监管和对处罚的建议权,支持县区司法局依法行使管理职权,认真解决县区司法局在律师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制定律师管理工作考评细则,对县区律师管理工作采取检查、考核、评比等措施,提升律师管理工作效能。指导律师协会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协会行业自律作用。依据《律师协会章程》,指导律师协会围绕规范行业管理、强化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改善执业环境、拓展服务领域、提升律师队伍素质等方面开展工作,使大庆市律师行业管理工作更加规范。

3.强化规范竞争意识。建立健全学习教育机制。应当完善与中级人民法院、大庆师范学院和律师协会联合培训机制,定期组织业务讲座、执业交流、执业技能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律师队伍的综合素质。增强律师的规范竞争意识,在宏观调控中,政府真正做到守夜人和使律师们真正成为大庆市法律服务市场的中流砥柱。政府也应指导律师协会加强律师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力度。完善律师不良记录查询与通报制度,完善律师监督体系,对律师法律服务进行有效监管,督促律师诚信执业、依法执业,树立律师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同时加强对律师办理案件的监督指导。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服务质量评查体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律师办理敏感案件和业务的情况。进一步完善服务承诺、执业公示等制度,规范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有关诚信信息的归集、披露、使用行为,不断完善律师行业诚信建设管理制度,提升律师行业诚信建设水平。此外强化行政执法力度,督促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依法执业,结合大庆市律师行业实际情况,调整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有效扩大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并依法监督整改。

第12篇

关键词:律师会见权 职务犯罪侦查 新刑事诉讼法

一、新刑事诉讼法完善了辩护律师会见权

会见犯罪嫌疑人是辩护人了解案情进而提供有效法律帮助的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1996年《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了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但是第96条又规定“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由于职务犯罪案件,特别是行受贿案件,现有的办案模式主要依靠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一旦犯罪嫌疑人口供发生变化,侦查工作的开展将受到巨大阻力。考虑到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总想通过各种手段毁灭、伪造、隐匿证据或者串供等,以达到逃避法律制裁的目的,侦查机关往往会充分行使上述权利,这些限制使得律师会见权的行使难以得到保障,会见安排不及时、会见效果受影响等情形非常普遍。

新《刑事诉讼法》对辩护人会见制度做出了重大修改,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明确赋予辩护人会见权。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第二,明确了辩护律师的会见条件。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第三,明确规定了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可以提供的具体法律帮助,即可以了解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扩大了律师会见时了解情况的范围。

第四,明确规定了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这意味着律师享有独立会见权。

第五,明确规定了需经侦查机关许可,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方能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案件种类,即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

二、辩护律师会见权的完善对反贪工作的影响

第一,由供到证的侦查模式面临挑战。近年来,贪污、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等犯罪趋少,行受贿案件比例不断上升。对于行受贿案件,特别是一对一的行受贿案件,反贪局一直沿用由供到证的侦查模式,即先取得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以行受贿双方的口供作为主要证据立案侦查,如果案件涉及书证,再根据行受贿双方的口供调去相应的书证。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之后,对于普通的行受贿案件,辩护律师可以不经侦查机关批准自由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限次数,不被监听。这一方面加大了侦查员获取口供的难度,另一方面也加大了侦查员固定口供的难度,增强其抗审的心理素质,翻供的情况会层出不穷。甚至,辩护律师可能会在一些涉及罪与非罪、罪重罪轻等问题上,“点拨”犯罪嫌疑人,影响案件顺利侦查。

第二,窝案串案查办难度增加。当前我国贪污贿赂犯罪的发案规律正从单一化向多元化演变。群贪群腐现象严重,窝串案、案中案明显增多。通过“办一案,牵一串,查一个,带一窝”的机制,查处窝串案,已经成为目前反贪部门最有效的办案方法。窝串案、案中案顺利查办的关键就是涉案线索、涉案信息的保密。但是辩护律师介入侦查后,显然会打破以往涉案线索、涉案信息由反贪部门独享的封闭局面。律师很可能会比侦查人员先行接触涉案相关人,帮助案件当事人实现串供、订立攻守同盟,从而惊动同案嫌疑人,重要证人等,导致案件保密期限缩短,打乱反贪部门的整体部署,以致深挖工作无法开展,增加检察机关揭露、证实和打击犯罪的难度。

三、反贪部门的应对策略

第一,消除敌对意识,尊重律师执业权利。新《刑事诉讼法》扩大辩护律师会见权,改变了反贪部门在侦查阶段原有的优势地位,是刑事诉讼法平衡控辩双方力量的结果,能够促使侦查机关拓展侦查思路,真正做到不枉不纵。律师作为诉讼参与人,在诉讼过程中与侦查人员的地位是平等的,只是各自的职责不同。反贪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转变观念,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积极研究应对方法,适应侦查工作的新需求。

第二,要加强初查,注重书证。初查是立案的前提,初查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整个侦查工作能否顺利开展。反贪部门要转变以往重侦查轻初查、口供至上的侦查理念,抓重点、抓书证,有效运用查询、询问、勘验、鉴定等手段,依托侦查信息平台,收集涉案人的背景信息、财产情况,尽可能查清有关的犯罪事实及调取案件的大部分证据,做好查案的基础性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在立案后的侦查活动中占据主动地位,才能为立案后的侦查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三,充分使用同步录音录像措施。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目的在于获得口供,而且口供必需以适当形式固定才可能在审判中作为证据。传统的证据固定方法是做笔录,但这种方式并不能反映出笔录采集过程的合法性,同步录音录像弥补了这一缺陷同时使讯问过程真实客观记录下来,增强了口供的证明力,对于固定证据有着重要作用,有利于防止犯罪嫌疑人翻供。

第四,要加强与律师、司法行政部门的联系,促进律师依法办案。充分利用犯罪嫌疑人对律师的心理依赖作用,使其成为对嫌疑人进行感化教育和政策引导的渠道之一。明确律师的作用是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正当权益而不是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出主意逃避法律的制裁。应当建立检察机关同律师协会沟通交流机制,促使对律师滥用权利、扰乱或阻挠司法程序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和处罚,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