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9 11:23:0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农业执法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农机工作;安全;创新
近几年由于安全事故在全国各地的不断发生,安全生产四个字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这样造成巨大损失的安全事故,使得全国上下对安全生产的严格力度也越来越加深。所以如何在新形势下创新思路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机一部发挥机械运用在农业生产中的巨大作用,在推动新农村建设的发展下,对现在的农机部门管理来说都是一项重大的挑战。
1 农机监管形象提升,提高依法行政素质
在现在的农机安全工作上,主要先建设好一支可以负责任的安全管理监管队伍。在现在的农机建设中,我们需要对监管队伍人员的素质、政治理论以及业务技能的提升,加强相关监管人员能力的培训,提高在安全管理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从而树立农机监管队伍的良好形象,并在相关执法中,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良好的执法环境。
2 农机监管制度建设,安全生产制的落实
要抓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就要在关键处做好责任制落实。
2.1 政府的重视
在安全工作落实中,首要的就是要争取各级政府的重视。再把农机安全工作作为政府总体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把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纳为单位以及干部政绩考核目标责任制之中。
2.2 严格遵守农机安全的生产责任制
在农机安全之中,我们可以实行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可以在安全事故的发生时,找到责任人可以将损失得到相应的赔偿,将损失降到最低。
2.3 建立逐级生产目标责任制
要建立以市、县、乡、村、户五级的农机安全上产的责任链条,在每一层的管理中西药都要有责任书,要逐级落实责任农机安全生产,建立行之有效的农机安全长期监督机制。
2.4 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机械牌照
严格按照规定就办理相关农机牌照,在办理的过程中依照严格的规定,做到“两不准,一严禁”,要对不符合规定的不符合要求的机械不准上牌照,不符合检验规定的不准上牌照,严格在相关机械的监督中禁止跨行政区域发证发牌。
3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加强农机安全管理中,要在相关宣传中进行广而告之,在电视、报纸、广播之中真正做到广泛宣传。依据在乡镇的集市、路口设置咨询台方便进行农机安全咨询,同时发放相应的安全宣传材料,设置警示牌,张贴相关的宣传标语进入深入的宣传,同时进行相关的农机手安全学习活动,在学校进行相应的农家安全讲座,将普教于少年,在少年中把安全教育思想根深于每个人心中。多方面的培训与宣传,把广泛性与深入性相结合,把经常性与突击性紧密相连,增加宣传的效果,提高现在农机操作者的农机安全意识,让操作者真正的由“心中有法、操作守法、安全第一”。
4 从源头抓农机管理,从根本上消除隐患.
4.1 要抓好农机管理站的管理 首先要做好县农机管理站的建设,保证人员的编制得当、合适,避免人员不够或者是人员超员,在精准的协调下不断的是监理制度价钱,提高监理的工作效率,提升执法水平。
4.2 实行农机安全监理制度 要因地制宜,要依情而定。
4.3 要不断总结和完善农机安全的建设和监理 扩大宁家安全的建设面,扩大器影响力。
4.4 在相关的农机产品中 要对农机产品的培训以及培训、考核等行为制度进行严格把关,提升农机驾驶员的驾驶水平。
5 抓好长效管理,严防事故苗头
在现在的农机管理中,我们可以发现,我们的农机安全监理不单单只是现在某一段时间的事,更多的是一种长期的作战,所以我们要在农建安全管理中加强和树立长期的作战思想真正的在四季中积极配合多部门联合执法,以案件、公安、交通等部门,加强执法监控,对无证驾驶、非法载人以及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违规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在净化农机生产环境,排查事故的隐患,预防以及减少农机事故的苗头的发生,确保在农业生产中,农机安全生产。
6 结语
在现在的农业生产之中,我们可以发现农业生产产的安全直接影响着农业生产,而用农业生产的安全管理中,关系到广大人们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这一项责任重于泰山。为了避免重大损失的发生,安全生产需要政府以及全社会把这项事物提升到管理条文之中,并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之中我们也可以看见,只有监理一个良好的农业、农机安全生产之中,才能使得现在的新农村的建设得到良好的效果。这不仅仅是现在农机管理部门的重大挑战,更是现在农业发展的重要机遇,需要我们每一个管理部门对于这一份发展的珍惜。
参考文献
[1].路战远 对农业机械化推广工作的思考 [期刊论文] -内蒙古农业科技2008(03)
[2].王永会 浅谈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期刊论文] -内蒙古农业科技2009(03) doi:10.3969/j.jssn.1007-0907.2009.03.007
【论文关键词】城管执法 促进经济发展 维护城市形象
【论文摘要】在新时期城乡一体化建设大潮的推动下,城管执法工作的开拓性、创新性更显得尤为重要。城市的规模多大,城管执法的范围就有多大。城管工作直接关系到城市的形象,通过对市容市貌的执法管理,为居民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为经济提供一个和谐的发展空间,直接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在新时期城乡一体化建设大潮的推动下,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城管工作,思路有新的突破,观念有新的改变,作风有新的表现,能力有新的提高。通过创建城市品牌,提升城市形象,直接或间接地服务和服从于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1]
一、城市形象管理的重要性
(一)城乡一体化建设决定了城管的重要性
我国是个农业大国,城市化是我国未来发展的方向和目标。城市化是人类文明的标志,在区域中,城市的中心地位和主导性,对经济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维护城市形象的城管工作,对于做好城市管理意义重大。
(二)城市的发展壮大决定了城管的重要性
城市的特点是人口密集,企业集中。人们日常工作和生活,包括大量的经济活动、社会活动和居民的生活、学习、休息和娱乐活动,以及衣食住行,所有这些如果任其无序发展,那么城市马路再宽也要拥挤,城市建筑再好,也要被垃圾污染。城市三分建、七分管,维护城市发展和人们生活正常有序,就需要城管保证这一切有序进行,这就决定了城管工作的意义非常重大。
二、城市管理工作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城市的发展要用国际化的标准来衡量,国力的竞争就是国家中心城市经济的竞争。环境是资本、是品牌、是生产力,优化城市管理体制和模式,充分发挥城市管理的作用,推动了本地经济的快速发展。良好的城市环境,就会吸引人、吸引资金。人流物流的增加直接促进了经济的发展。维护城市形象的城市管理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发展生产力、促进经济的发展。优美的城市环境,配套完善的城市基础设施,是吸引外来投资者的一个重要方面。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是新时期我国城市管理的“主力军”,通过行政执法改善城区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在文明城市创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障碍物清理、维护本市形象、促进本市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城管工作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关系
栽下梧桐引来金凤凰,投资环境吸引企业来落户,增加居民的就业机会,促进地区的经济发展,城管应该是构筑这个平台的得力人选。
(一)提高使命感,促进经济发展
城市管理是一个宽泛的概念,是一个大的范畴,我们都羡慕新加坡的城市文明,这个文明是靠严厉的执法得来的。******总理曾经指出:“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是一个民族文明程度的体现。”把城市管理同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味、推动经济建设、促进区域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一个城市的建设,会投入巨额资金,这是社会上纳税人的血汗钱,维护好城市的建设,为城市的经济发展做贡献,是城管工作的历史使命,充分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以管好城市为己任,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
(二)规范执法,保护经济发展
城市管理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程度、规划建设水平密切相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也只是城市管理的一个方面。确定正确的执法理念,为城市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城管工作是以“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当地、服务群众”为工作目标,改变人们心目中城管“抢称、掀摊、追贩子、没收罚款”的不良形象,通过沟通讲解。让百姓理解并支持城管工作。切实为改善城市环境、维护市容秩序,打造一流投资环境。做到依法执法、规范执法、科学执法,数字化城管,以服务与人民和社会的心态做好城管工作,是保护区域经济发展的必须。转贴于
(三)人性化执法,推动经济发展
2008年1月7日湖北天门市城管执法人员耍威风打死路人,触犯刑律被逮捕;2008年4月23日,南京市城管执法人员群殴市民事件;2009年3月11日,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城管执法局,滥用暴力,致使当事人受伤,引起市民众怒;这样的报道频频,与城管没有实现人性化执法有很大关系。执法必然涉及到处罚,处罚势必会带来抵触。怎样实行人性化执法,从而推动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呢?城管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以人为本、关心人、尊重人,强化公民法律意识,提高执法质量和效果。我们龙港镇作为全国第一座农民城正处在经济建设和城市化进程加速发展的起步阶段,市容环卫设施相对滞后,城市人口快速增长与人口素质和文明卫生习惯养成相对滞后的矛盾,给城管执法工作带来困难和挑战。人性化执法的深化和完善,是执法技巧、管理模式、服务方式等发生变化的外在体现。城管工作难点的违章建筑、占道经营、城市三乱、街巷卫生、渣土抛洒等。通过规范的人性化的城管执法,推动本市经济的发展。
结语
维护城市形象,促进经济发展,杜绝被各种“禁止、不准”束缚,该干的事没干好,该取缔的项目没有取缔的不作为;处理棘手问题和驾驭现场局势的能力弱,不按程序执法、导致矛盾激化的现象时有发生的乱作为,是目前我们城管执法的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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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张凤英.试论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运行体制改革[J].甘肃农业,2010(12).
【关键词】民生;保障和改善民生;法律制度
文章编号:ISSN1006―656X(2014)01-0023-02
一、民生内涵的界定
民生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概念,在古代社会主要与百姓物质需要的满足联系在一起,正如《左传・宣公十二年》所云:“民生在勤,勤则不匮。”这里的“民”,即百姓之意。而《辞海》中对于“民生”的解释是“人民的生计”,是一个带有人本思想和人文关怀的词语,话语语境中显然渗透着一种大众情怀。
二、我国民生问题的现状
随着改革开放,我国经济水平得到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民生问题有了极大改善,但仍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从教育看,它已经成为国民立足社会的基础,但在现实中,还存在着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不够、义务教育的福利性保障不够、受教育的机会尚不公平等问题。
从社会保障看,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与完善依然是任重而道远,像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覆盖面,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贫困人口的救助,老年人、残疾人的福利享受,等等,都还有许多事要做。
除此之外,我国仍存在诸多民生问题,因此我国应当不断完善法律制度保障和改善民生。
三、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法治社会的内在要求
第一,在改革开放的今天,民生问题已不能简单的等同于丰衣足食的追求,而涉及人的全面发展。民生问题包括生存权、劳动权、受教育权、工作权、休息权、健康权等合法正当权益的维护,而且还涉及与社会经济相关的政治生活问题,如信息公开、民主法制建设,社会保障体系、社会福利制度以及社会对于困难群体的关注和关怀等。因此,完善法律法规,保障法律的贯彻实施是尊重和维护民生权利,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
第二,法律是公平正义的守护神。在现阶段,我们要深化收入分配改革、增加城乡居民尤其是中低收入者的收入、合理调整和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合理抑制关系百姓必需品的食品价格、帮助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在全国农村实行免收学杂费的义务教育等,都需要通过完善税法,劳动法,价格法,社会保障法,住房保障法,义务教育法等使之实现。
第三,民生问题的法律解决法治社会具有的方式。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我国对民生问题的解决主要是通过行政方式和措施。尽管这些措施具有一定程度的时效性,但不能形成有效规则,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在一个法治国家,不允许超规则之外的规则出现,所以,只有将与民生相关的问题上升到法制规范的层面,通过法律的途径,才能真正使民生问题的解决得到有效保障。
四、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存在的法制问题
民生对法制的依赖关系以及法制对民生的价值功能表明,要保障和改善民生,就要有完善的法制。目前不仅形成了以宪法为基础、以社会法为核心、以民商法及其他法律为重要组成部分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体系的雏形,而且人性化执法的推行也使执法环节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作用日益显现。但是,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相比,我国的法制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目前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我国关于民生的法治理念滞后
长期以来,人们将民生问题的解决看做是政府的“恩赐”或是人民群众对于社会的“祈求”,而没有意识到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早在文艺复兴时期人们就提出自由,平等,天赋人权的口号。在资产阶级社会人们将民生具体化,表现为:平等权,生命权,自由权,幸福权以及财产私有权,它是人的最基本的权利。因此解决民生问题是落实人权的重要体现,更是实现生存权,发展权的必然要求。
第二,我国保障民生的法律体系不健全
法治使社会发展成果分配规范化、法治化,作为社会利益的调节器,在社会动态发展中,保证社会公平正义价值的实现。
目前我国法律体系仍存在不健全、不规范的现象。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问题上我国法律制度仍显匮乏。我国宪法仅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而未对权利的运行和实现做具体的规范。经济法中也存在诸多弊端,以陕西凤翔“血铅事件”为例,可以发现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法》,《矿产资源法》都是原则性规定,操作性差。这些环境保护法的实施细则一般由中央政府的环保部门或地方政府来规定,从而使环保法律配置给公众环保权的实现取决于地方各级政府的经济发展目标。
适时修改不完善和已滞后的法规,真正使每一部社会法律发挥相应的规范社会关系和维护公民社会权益的作用,是社会立法的发展方向。
五、我国法律制度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解决方案
首先,树立以人为本的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方面,集中体现为以人为本。以人为本的法治理念是对人的存在、人的地位、人的价值进行法学反思的产物,具体包括以下方面的内涵:
一是人是法治之本,是法治的根本目的,法治是服务于人的工具,是保障人的生存和发展的手段;
二是人权是衡量法治完善与否的根本标准,是法治的终极价值,当不同的法治价值相冲突时,是否有利于人权乃是解决之道;
三是坚持人性化立法和人性化执法,将保障和实现人权作为立法与执法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机会。以人为本的法治理念是民生法治建设的根本指导。鉴于政府是公民权利的主要义务主体,因此应将培养和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以人为本法治理念作为重中之重。
其次,健全和完善我国的法律制度。保障和改善民生最重要的是完善和健全保障性法律制度,我国现行的社会法主要包括:《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未成年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等等法律体系。它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必须不断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我国社会法。
第一,对于社会事业方面要按照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着力发展社会事业和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保证公民平等的受教育权,完善医疗体制改革,解决看病难的问题,促进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第二,进一步完善解决民生质量问题的《食品安全法》、《循环经济法》等等,通过完善法制建设改善民生。
再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改善民生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法制宣传工作是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利于增强公民依法维权能力,有利于形成保障公民权益的良好法治环境,是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的一项基础性法治工作。必须充分认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对改善民生重要性,紧紧围绕解决广大群众的民生问题,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为保障民生、改善民生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普法理念。按照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核心要求,把促进解决民生问题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穿于工作全过程,努力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二是高度重视宣传民生类法律法规。进一步推进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教育、医疗、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劳动争议、房屋拆迁、土地征用以及国企改制等方面的法制宣传,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依法表达利益诉求,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通过抓好重点普法对象来保障和改善民生。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执政水平,以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保障和改善民生。突出抓好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公务员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以促进公务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执法为民保障和改善民生。突出抓好企业经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企业法制化管理水平,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增强企业抵御经济风险的能力,维护企业和职工的经济权益。突出抓好农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和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引导农民和农村“两委”成员依法管理村务,引导广大农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有效维护广大农民的民生权益。
参考文献:
[1]《怀化学院报》2008年第8期
[2]《福州党校学报》2011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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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邓伟云.从民主到民生.硕士论文.西南政法大学.2007
[6]王有斌.民生思想中国化研究.硕士论文.湖南农业大学.2011
[7]李艳军.社会建设视角下民生问题研究.硕士论文.东北师范大学.2011
[8]常艳杰.当前中国民生问题研究.硕士论文.河北大学.2009
[9]姜纪磊.民生为本与价值自觉.硕士论文.昆仑理工大学.2009
关键词: 新农村;法制;对策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4)04-0310-02
0 引言
我国在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以建成“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目标,从根本上为解决我国“三农”问题指明了方向。为早日实现这一重大决策,必须加快全面建设新农村的步伐,加强农村经济发展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和社会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涵盖了农村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中新农村法制建设就是其中重要任务之一。
1 新农村法制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政府有关农村、农民的立法滞后 由于国家对农业的历来重视,同时也制定了大量和农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但直接针对农村而涉及的有效、使用的法律并不多。我国是农业大国,可直到1993年7月才出台《农业法》,1998年11月出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农业法》是农业根本大法,可该法在立法上、内容上都存在一定的不科学性,如执法主体不明确,规定太原则,而且带有很强的计划色彩,在处罚上和执法上缺少有效的监督等。各种原因都可能导致不能很好地为农民服务,为农民解决问题。其次,我国并没有形成以《农业法》为核心,并配有完善的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为辅助的局面,如保障农民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农村的社会救济和农民医疗保险等,这些配套法律法规没有跟上社会主新农村的进程。再次,农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我国大多采取自上而下的形式,很大程度上取决相关部门的看法,主观性太强。农民作为弱势群体、知识层次低的群体很难把握农业法的走向,或者说很少能参与讨论、制定、修改相关农业法律法规,农民要争取的自身利益往往会被忽视掉。但作为农业人口占一半的国家,农民的声音如果被屏蔽,那么制定的法律很有可能会与农民的实际生活想脱离,不能真正反映农民的心声,所制定的法律法规就很难得到有效的执行。
1.2 村民自治基础薄弱,农民的法律意识不强 通过笔者调研发现,随着新农村不断建设,国家对法制建设的宣传力度和执行力度越来越大,农民对法律(特别是和农业有关的法律)都了不同程度的掌握,这是值得欣喜和肯定的。但是,农民对法律掌握上也存在局限性、片面性、甚至有误解的地方。其次,农民缺乏运用权利意识,不热心参政议政。特别是农村换届选举,大部分人认为选谁都一样,持放任的态度。
1.3 法制宣传方式单一,不被农民接受 由于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低,法制教育组织难,法制宣传很难快速、统一宣传到位,这就需要采取多样式、长时间进行法制宣传工作。另外,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只重视经济发展,而忽视农村法制建设。即使在普法活动中,相关职能部门在对农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时,活动方法单调、无聊,很难吸引老百姓参与其中。再次,政府对法制宣传投入太少,专门的宣传场所少。最后,法制宣传的人员法律专业素质不高,甚至有的宣传人员根本就不懂法。宣传人员大多不是固定的,抽到谁,谁就上,俨然把法律宣传当成儿戏了。领导的不重视,宣传人员法律专业素养低,宣传方法单调,农民是无法在这个渠道获得更多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对新农村法制建设不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1.4 法制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法律应该是调整利益关系,规范公民行为的根本手段,但法律的实施需要环境,没有环境支撑,法律就要受到挑战。法制环境的要素,包括公民尊法、护法意识、执法者执法水平、法律地位的确定、法律与其他社会权力的制约等。目前我国的农村法制环境问题突出。首先,基层调解部门建立不完善,甚至有基层根本就没有设置调解部门,或者调解人员没有经过专门培训,调解方法不科学,很难达到理想效果。其次,基层人民法院审判职能没有充分发挥作用,法律工作人员很难真正深入农村基层,了解农民的心声,而且执法水平不高,加上农民法制意识淡薄,还往往存在抗法,不尊重法律的情形。政府行政部门、法院、司法局等单位之间并没有很好的相互配合,共同解决农村法制环境存在的种种问题,这都为农村法制环境存在各种问题留下隐患。
2 完善和谐新农村法制建设的对策
2.1 科学立法,尊重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律 首先,结合我国“三农”最根本问题,切实制定和修改相关法律法规。我国可借鉴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先进经验,采用现代开放式的农村立法思路,以《农业法》为核心法律,再制定和完善与《农业法》相配套的各种法律法规。完善修改《农业法》,如执法主体不明确,规定太原则,而且带有很强的计划色彩,在处罚上和执法上缺少有效的监督等。同时尽早制定保障农民切实利益的法律法规,例如农民权益保障法和农民社会救济、医疗保险等。其次,要以保障农民权益为立法目的,以民为本,通过切实调查农村,了解农村真实状况,懂得农民心声,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能够为农民所用,为农民所尊重,使农民切实感觉到法律存在的意义。所以,在选举人民代表时和制定有关农业法时,能够有更多的农民参与进来,真正发出农民最心底的呼声。国家相继出台多项法律法规来保障和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这些都是在新农村建设中法制建设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国家也尽早根据农村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法律,从而满足农民的需求。农民通过运用法律武器得到实惠就会增加对法律的信任和使用法律的范围,从而在农村的各个方面普及法律的实施,逐渐实现法制农村的新农村建设目标。
2.2 保障村民自治基础,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 随着新农村不断发展建设,为了更大发挥农村自治作用,保障村民实现高度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村内事情,发展农村民主,最大程度维护村民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国于2010年10出台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该法规定了村民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和选举程序等。我国农村也纷纷按照该法各项规定进行了村民委员会成员的选举等工作,使村民管理农村有了更大的自治权。但在我国很多农村并没有因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出台,村民参政议政的意识有所提高,解决农村事务很大程度还主要依赖基层的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的权力并没有真正的发挥出来,明显缺乏村民自治的基础。因此,基层(乡)政府要做好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和老百姓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的方法,鼓励村民自治、自理村中事务,从而增强村民主人翁的意识。重要的是要让农民知道村委会的行为直接和自身利益紧密相关,从而能提高农民的权利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促进农民法律意识逐步由外在走向内生,从抽象走向具体,让农民能够真正感觉到法律的存在。因此,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首先,村民委员会成员带头学法、用法,形成一个全民学法懂法的良好环境;其次,做好法律宣传,可以利用村头黑板或者横幅宣传关键法条,或者村委员农闲时组织学法活动,在寓教于乐中使老百姓掌握基础法律知识;再次,要让村民信法,使老百姓在思想的最深处接受法律,相信法律,这就要求政府、基层司法等部门要依法办事,呈现出来公平正义的大环境。从而使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律意识懂得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性,知道“守法”不仅自己的义务,而且是必备的素质。
2.3 改变宣传方法,加强宣传人员教育,提高法制宣传力度 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要靠外力推动,更要注重农村自身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着力推进队伍的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着力推进农村普法的经常化、多样化。
2.3.1 加强农村法制宣传力度 首先,利用村中现有设备宣传法律基础知识。有条件的农村可以建立农民法制学校,这个学校可以建在村委会中,方便组织召集村民,也可以减少浪费资源,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课本、有老师、有考核,利用村民法制学校对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定期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有计划地对村民进行法制知识面授教育。
2.3.2 利用学校资源,通过高校法律专业的老师和法学院的学生组成法律宣传小队,定期和不定期举行法律宣传。如有农村靠近大学,政府或司法局等可以该学校为资源,和学校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让学校推举优秀法律专业学生,到村实习锻炼,为村民培训日常法律和农业方面的法律。一方面学生得到了实践锻炼,另一方面村民获得了法律知识,形成“校村合作”双赢模式。
2.4 发挥法律保障职能,优化法制环境
2.4.1 抓好人民调解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八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建设新农村如火如荼的时期,正好以该法为契机,建立健全农村人民调解网络。乡政府、司法局指导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村民小组选举人民调解员,调解员可由村委会成员、有威信的村民或有这方面专业的人员担任。从而加大调解的成功率,使村民相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权力和能力,争取使村内矛盾解决在村内。
2.4.2 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为新农村建设保好驾 一是确保便民服务措施到位。积极打造便民法庭,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基础上,努力提高办案质效,简化案件审批手续,最大程度的缩短办案周期。二是确保法律服务到位。大力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设立法律咨询点,帮助农民化解矛盾纠纷,提高农村群众的法律意识。三是确保司法救助到位。为了使农民真正实现“打得起官司”,该院拓宽了司法救助渠道,对在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农民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的减、免、缓;同时对农民进行一定的诉讼指导、举证指导,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问题。
2.4.3 法院、司法、行政部门相互配合,共同抓好“三位一体”大解调工作 由法院、司法、行政执法机关、村基层组织等部门联合组建大调解网络,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法院对大多数的案件都要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方针,尽可能使案件在调解中进行,达到息案宁人。其次,行政部门在执法的过程中要依法办事,争取把矛盾解决在执法的调解过程中。司法和基层民调组织针对农村矛盾纠纷具有季节性、群发性和突发性的特点,完善以户为点、以组为线、以村为面、以镇为片的矛盾纠纷排查组织网络,把各种矛盾消灭在萌芽阶段和初始状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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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水务一体化管理
水务是指以水循环为机理、以水资源统一管理为核心的所有涉水事务。水务主要包括:水资源、城乡防洪、灌溉、城乡供水、用水、排水、污水处理与回收利用、农田水利、水土保持、农村水电等涉水事务。
水务一体化管理指水务管理所涉及的各项职能和各个环节之间协调、统一的管理机制,即对区域的防洪、排涝、供水、需水、节水、水资源保护、污水处理极其回用、农田水利、水土保持、农村水电、地下水回灌等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取水许可、统一配置、统一调渡、统一管理。也就是说由一个部门对水质和水量负责。
1.水务一体化管理的优越性
1.1 理顺了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体制保证
实行水务一体化管理,对区域的防洪、排涝、蓄水、供水、排水、节水、水资源的保护、污水处理及其回收利用等实行统一管理,改革“多龙管水”为“一龙管水”。这样才能保证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1.2 促进了城镇的防洪与排水工程建设
实行水务一体化管理,既可以从区域上统盘考虑防洪与排水,也可以根据有偿使用的原则,解决部分工程的投资和运行费用,促进城镇防洪排水工程的建设。
1.3 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水利基础产业
实行水务一体化管理,可以使水利从以防汛抗旱为主的纯公益性基础设施向同时兼顾城乡供水、旅游、养殖和排水治污等经营性产业发展,以促进水利基础产业的良性运行与发展。
1.4 强化了水行政执法工作
实行水务一体化管理,可以强化水行政执法工作,丰富水行政执法的内容。切实解决以前由于是多个部门管水形成的困难,如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费征集制度等实施都可迎刃而解。
2.水务一体化管理的必要性
2.1实行水务一体化管理是当前水资源形势发展的需要
当前的水资源“丰而不优”,水环境污染、水土流失在加剧发展,局部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已成为制约当地经济、影响和威胁人体健康的重要因素,水污染日趋严重。论文格式。同时,由于水资源管理体制不顺,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低,水利、城建、环保等几个部门管水,却又无人负责的局面。
2.2水务一体化管理是提高水行政效益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实行水务一体化管理后,没有了职能的交叉,可以大大提高水行政效率效益:一是对水资源统一管理,建立统一有效的监管体系;二在水资源的分配上,运用市场化手段,比如价格调整,使个人用水和企业用水趋向合理;三是可以找到公共政策与市场的结合点,资金和政策配套,把水资源的市场激活,把一批企业资金引到节污水处理上来。
2.3实行水务一体化管理是适应外部气候、跟上形势发展的需要
从国际形势来看,对水资源进行统一的管理已成为趋势和潮流。国外也比较重视水务的一体化管理,如英国、法国、新加坡等国家。通过他们的实践证明,实行水务一体化管理将有利于提高水资源和水环境的承灾能力,统筹解决各种水问题,从而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3. 水务一体化管理的构想与建议
水务一体化管理的原则应按饮水保障,防洪安全,粮食供给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和生态系统建设的次序优化配置水资源。从而达到提高水行政效率和效益、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3.1 政府职能转变是水务一体化管理的关键
水务局要以水资源统一管理为核心,根椐现有的法规和技术标准,及市场规则和企业服务标准,把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到宏观调控,公共服务和监督企事业单位运行方面来,对各类水事活动实施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管理,逐步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产业发展市场化,行业监管法制化的运行机制,实现水务政务公开、公正、公平,树立水务新形象,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3.2 水资源综合规划,争取投资,加大对水污染防治的治理力度
要对水资源重新作出科学的考察评价,进行统一规划。特别是要对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现状,对水质、地层等方面的消极影响进行考察,为科学统一规划和开发水资源提供依据。积极开展节约用水、供水、排水、防洪、农田水利、水污染防治等专业规划的编制,逐步形成比较完整的水务规划体系,为水务建设和发展奠定基础。
3.3 加强水务机构建设,工作中要借鉴成功经验
应使从各单位划并的各项管理职能相互协调,在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指导下引进人才、加强培训、扩展专业知识结构,建设有知识、懂技术、善经营的水务队伍,为水务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同时,注意也要向水务工作先进地区学习管理经验,使我们的水务工作少走弯路,达到提高水行政效率和效益、优化水资源配置的目的。
3.4加强取水许可管理,狠抓节约用水
严格实行取水许可证制度,对取水申请严把审查关。所有新增取水项目必须进行包括水源、节水和水资源保护等内容的水资源论证,未通过水资源论证的取水项目,不予受理。同时通过合理的水价制度提高人们的水资源意识及农业灌溉用水和生活用水的利用率。大力推广使用节水新工艺和新技术,逐步推进用水管理,对超计划的用水户,实行累进加价收费。要把节约用水作为减少水污染的一个重要方面来抓。
3.5 全面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
转变观念,调整思路,从单纯、依靠行政手段治水管水向全面依法管理转变,充分发挥水行政执法队伍的作用,全面启动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典型的水事案件。同时,积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扩大法制教育的影响范围,加强执法巡查,尽可能地减少水事违法案件的发生。
3.6 统一管理,使水务成为大市场
涉水事务既有极强的公益性,又是个不完全市场。论文格式。政府不可能把本来可以推向市场的部分包起来,不仅财力达不到,还有推诿扯皮、效率低、效益差等许多弊病。论文格式。但统一管理后,可对公益部分和市场部分作出合理的划分,制定不同的政策。分清水的公益职能和市场运作是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前提。
3.7 强化宣传,营造水务一体化管理改革的氛围
要广泛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的宣传力度。宣传全国水务体制改革进展、成效和主要经验;宣传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宣传典型水事案件的处理情况。以达到人民群众和各个部门理解与支持水资源一体化管理,进而推动水资源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目的。为了在水资源承载力和环境容量许可的前提下,促进人与自然在时间、空间、数量、结构及功能上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对现有的水资源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建立统一的水务管理体制,以便对防洪、排涝、蓄水、供水、节水、水资源保护、污水处理及回用等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取水许可、统一配置、统一调度、统一管理,即变“多龙管水”为“一龙管水”实现水务一体化。只有推行这样的水资源管理体制,才能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进而保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水族自治县是典型的山区农业县,县境属贵州省少数低热地区之一,适宜于发展各种早熟蔬菜和水果。长期以来,种植业以生产水稻、玉米、小麦、油菜为主,经济作物所占的比重较小,处于自给半自给状态,商品生产尚未形成规模,种植效益低,农民增收门路少,收入不高,仍处于贫困境地。全县耕地面积44.7万亩(国土详查数),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2.2,其中水田29.85万亩,占66.7,旱地14.85万亩,占33.2。
2*年底,全县农作物总播面53.5万亩,其中粮食总播面35.859万亩,粮食总产量1*.*5*万吨,人均占有粮为312.14公斤,种植业总产值为7*2*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15*元,其中来自种植业收入735元。农民人均比上年增收391元,其中种植业增收98元。
二、农业生产现状
1、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多熟制推广
从2*年起,我县陆续开始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践和探索,经过几年来的发展,马铃薯、番茄、苔蒜、、葡萄、脐橙、椪柑等农产品已形成规模化生产,经济效益是种粮的两倍甚至更高,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2*年,全县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种植结构由2*年的3∶2调整为12∶13。以无公害蔬菜生产示范基地为重点的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夏秋反季节蔬菜示范项目、脱毒马铃薯高产栽培示范基地获得成功。初步形成了西北部低热片区蒜一稻、茄果类一稻—延秋菜、早玉米一稻一葱、早熟瓜(豆)一稻一菜豆、早玉米套作马铃薯—稻—延秋菜,南部高山冷凉片区蒜—稻、马铃薯—稻--菜、冬春菜—豆类—延秋菜等高效种植模式。目前我县利用稻田进行多茬高效种植面积5万余亩,年平均亩产值为32*元左右,对稳定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意义重大。
2、蔬菜产业发展势头强劲
目前,全县蔬菜种植面积5.83万亩,产量达9.3万吨,总产值92*万元,总收入6413万元。其中以北面片区发展的早春番茄,面积达1万多亩,最高亩产量为86*公斤,亩产值为64*元,扣除生产用工和生产物资投入,亩纯收入为52*元;以三合、交梨、三洞、周覃等乡镇发展的优质苔蒜达8*多亩,亩产值可达2*元以上,扣除生产成本4*元,亩纯收入达16*元,规模生产取得了明显经济效益。
3、水果生产趋向精优
全县现有水果面积3.95万亩。其中以脐橙为主的柑桔面积1.73万亩,以九阡李为主的李类1.*万亩,葡萄1.*9万亩,年水果总产量2427.5万公斤,总产值25*余万元。这些产品已成为我县特色农产品,以其优良的品质和独特的风味在省内外有较高声誉。
4、种桑养蚕取得初步成效
种桑养蚕项目是我县在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培育起来的项目之一,从试验示范到大面积推广种桑养蚕只是第二个年头,今年种植面积2*亩,主要栽培品种有“农桑14”和“桂桑优12”。主要分布在南北片区14个乡镇,65个村,329户,其中3*亩以上的种植大户29户,行政技术干部留职离岗带薪创办种桑养蚕实体人员11人。全年养蚕共7批,696张,蚕茧产量3*.5担。蚕茧收入为21.*万元。基本实现了当年种桑、当年养蚕、当年受益的目标。今年深圳支持我县扶贫开发种桑养蚕资金75万元,为2*年蚕桑发展跃上一个新台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5、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有效推进
我县获得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面积已达到4.55万亩。其中,粮食作物*.6万亩,蔬菜1.1万亩,马铃薯*.6万亩,水果2.45万亩。大蒜、番茄、辣椒、甜玉米、马铃薯、椪柑、脐橙等农产品获得了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颁发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活力树”牌无糖甜茶获得了“贵州省名牌农产品”“贵州省名特优农产品”称号。在市场方面,部分苔蒜、番茄、香米、脐橙实行订单生产,已与多家公司达成产销协议,进行订单生产,面积达到1.56万亩。脐橙、甜茶在2*年8至11日的省农产品展销会上受到广大客商的好评。在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县农业局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为下一步生产绿色食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年,我局在较好完成省、州、县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省州“三个一”活动,上交省厅三篇论文参评,荣获职工文艺汇演一等奖,有7篇科技论文在《农技服务》《现代农业科技》等省级以上刊物发表,12篇信息在《黔南日报》上刊登;九名技干获“贵州省农业丰收计划奖”、一人获“建县5*周年先进个人”称号,四人获县“带民增收先进个人”奖,我局获州局*6年度考核二等奖、粮食生产三等奖。
三、几点建议:
一、我县农业基础设施和物质技术条件总体水平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比较滞后。特别是发展果蔬产业必备的水利设施不解决,将制约着大产业的发展。因此,建议在有条件发展果蔬产业的地区加大水利沟渠及机耕道的修建,解决农户生产上的困难。
二、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滞后。目前,我县没有一个农产品交易市场以及贮藏、冷冻、周转条件,无信息服务网络,农产品仍在露天下交易,无法适应当前大市场大流通的需要,致使农产品转化成商品率较低。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三、乡镇农技人员仍属乡镇管理,不便于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明年要实行定岗定编全员聘任制,建议收归县直管为好,同时要把乡镇农技站的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资金每站15万元列入财政预算,以便2*年向上争取支持每站25万元的投入。
四、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正成为从上到下必须狠抓的主要工作,建议在农业专项经费安排预算为好。
四、下步工作计划
2*年我县农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州、县在农村的各项政策,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社会繁荣稳定”这个中心,抓住“两高”的修建和国家支持“三农”的良好机遇,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努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业综合服务水平,增加农业科技含量,提高我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培植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为主的高效、特色农作物,深化种植业结构调整;扶持龙头企业,培育经济合作组织,壮大经纪人队伍;继续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使我县农业生产又好又快发展。
根据以上农业工作思路,2*年全县农业工作的预期目标是:全县农业总产值达到7.54亿元,比上年增长7.41。农作物播种面积达到54万亩,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达到36万亩,粮食总产要达到1*.1万吨,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加1*以上,为实现以上预期目标,2*年全县农业工作的重点是:
(一)稳定播面,推广新技术,提高粮食综合能力。在稳定粮播面积、提高单产上下功夫。确保农作物总播面积基本稳定,种满种好基本农田。全县农作物总播种面积达到54万亩,其中,粮食作物要达到36万亩,重点发展水稻、玉米、马铃薯等几大作物。全县粮食总产量达到1*.1万吨。
(二)因地制宜优化种植业结构,建设好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
2*年计划实现反季节无公害蔬菜5万亩,优质稻8万亩,马铃薯基地2.5万亩,优质水果基地(葡萄、脐橙、九阡李)2万亩。加强对基地建设管理,做好基地建设中各项科技措施的落实,做到建成一片见效一片。在建设基地过程中以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进行经营管理,通过订单来解决农产品产后销售问题,同时加强对地方特色农产品的开发。
(三)加大项目申报力度,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2*年,在继续组织实施好“无公害大蒜项目”“洪灾稻田改种项目”“农村能源建设”“种桑养蚕生产示范”等项目基础上,加大项目管理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发挥项目投资效益。加大对果蔬、粮食增产、种桑养蚕等项目申报工作力度,努力争取4*万“植保工程”和1*万“测土配方施肥试点”等项目得到实施,力争项目投资高于2*年的投入。
(四)进一步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力度。做好冬季农业开发和夏收粮油作物的配套技术措施的落实,重点推广农作物高产栽培技术措施,完成超级稻种植5万亩,水稻旱育稀植5万亩,玉米育苗移栽5.5万亩,马铃薯高产栽培2.5万亩,无公害蔬菜栽培5万亩,平衡施肥及配方施肥1*万亩,作物病虫害防治率在95以上,农业科技培训2.5万人次,建立科技示范户25*户。建成15*口沼气池。
(五)继续发展订单农业。努力实现农业生产投资风险最小化。全县订单农业争取完成2万亩,新增无公害基地认定5个村以上,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品种2个,转换认证品种3个,新成立各类经济合作社5个,农民经纪人队伍发展到15*人左右。
(六)加大执法力度,构建护农平台。实现传统的自主型农业向现代的法制型农业转变。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业行政执法规章制度;二是进一步稳定和完善执法队伍和执法体系;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各种破坏农业生存环境行为的打击力度;四是进一步依法维权,切实保护农业和农民的利益,组建农业行政服务中心,为广大农户实行“一站式服务”。
(七)进一步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通过开展各种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的就业能力,扩展就业门路,进一步加强对农民进城务工的引导。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探索职业培训与劳动力转移的有效衔接机制,从体制、机制、组织方式、使用途径等方面进行研究,实现技能培训、就业介绍、就业后服务管理的一体化和规范化,提高输出率和使用率。着力向县外、省外输出,2*年计划培训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15*人。
(八)搞好农业污染面源普查与治理,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开展农业污染面源普查工作,切实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严格控制工业、生活及农业不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农膜对耕地和水资源环境造成的污染。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做好无公害农产品的申报工作,争取申报绿色食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切实加强对农产品从生产到市场各环节的管理。
【论文摘要】随着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电力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困难,为社会和电力企业带来了诸多问题。其成因主要是:电力立法滞后于体制改革,造成电力行政执法主体事实上缺位;受制于上位法致使地方电力立法难以突破电力行政执法的基础——执法队伍构建及执行力。因此,电力行政执法需从立法层面予以突破,从中央层面明确电力行政执法主体;在立法一时难以突破的情况下,需要在实践中探索有效的应对之策。
引 言
近年来全国各地妨碍电力建设、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事件频频发生,窃电现象也呈频发之势,这不仅严重影响电力建设项目进程,危急供电安全,而且也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供用电秩序,使国家和供电企业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就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刑法》等法律法规对于电力设施和电能的法律保护远不能涵盖实践中所存在的相关行为,对现实中存在着的妨碍电力建设、破坏电力设施及盗窃电能、侵犯社会公众和电力企业利益的涉电违法行为,其中尚未构成刑事犯罪的,需要通过行政执法予以制裁和规范。但由于我国电力立法滞后于电力体制改革,《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与政企分开后的电力体制不相适应,存在着电力行政执法体制始终没有理顺、电力行政执法主体事实上缺位、无法形成一支有力的电力行政执法队伍等问题。
本文试图通过对我国电力行政执法体系及实践情况的分析,探讨形成这一难题的原因和解决之策。
1.当前我国电力行政执法面临严峻形势
破坏电力设施和偷窃电能现象,不仅使国家和人民财产遭受巨大损失,严重侵害电力企业的合法权益,而且也严重侵害了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破坏电力设施和窃电行为还扰乱了供用电秩序,造成许多危害电力运行安全、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隐患,直接威胁到电网的安全运行。
2007年,在全国“三电”(指加强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专项斗争中,查处“三电”治安案件2.5万余起。涉电案件剧增,严重危害了电网安全运行,无法保证电网正常供电和电力用户正常用电,还可能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由于电力执法力度的不足,涉电违法行为得不到追究和惩处,无法保证电力执法部门公信力和电力相关法律法规的威慑力。
2.电力行政执法内容分析
电力行政执法是指电力行政执法主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对人采取的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或者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的行使和履行情况直接进行监督检查的行为,是保证电力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的直接性的、管理性的行为。
按照行政执法行为对相对人权利义务所引起的直接效果,电力行政执法主要有以下方式:电力行政处理、电力行政处罚、电力行政检查、电力行政处置。
3.导致我国电力行政执法难题的原因
电力行政执法出现的严峻形势,固然是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但执法保护力度缺乏是最重要的因素。由于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推进,电力立法滞后于电力改革,现行电力法律法规中许多方面不适应我国当前电力工业发展与改革的现状。
3.1 执法主体事实上的缺位是电力行政执法难的根本原因
3.1.1我国现行法律中对电力行政执法主体的规定不明确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既可以自己的名义在法定权限内从事电力行政执法活动,承担法律后果,也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在法定权限内再委托符合法律规定的其它社会组织行使电力行政执法权。受委托的组织并非电力行政执法主体,它只能以委托机关的名义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相应的行政执法后果即法律责任应由委托机关承担。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于1998年1月7日修订后,诸如北京、天津、青海、山东、四川、新疆等地都纷纷出台了有关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及反窃电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但在电力设施保护的行政执法主体方面,无一例外地沿袭了上位法《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即明确了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电力管理部门作为相应的行政执法主体。如此看来,电力设施与电能保护的行政执法主体似乎并不存在缺位情况,但事实上,现行法律的规定并未明确由哪一个政府组织具体来行使行政执法职能,有的电力行政事务有多个部门在具体行使行政执法职能。
3.1.2 电力行政执法主体的变迁导致执法效能弱化
1996年4月1日《电力法》实施后,国务院国[1996]48号《关于组建国家电力公司的通知》指出,为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企职责分开、深化电力工业体制改革,国务院决定组建国家电力公司。按照这一决定,新成立的国家电力公司负责原电力工业部管理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不再具有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国家经贸委作为电力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电力行业的行政管理与监督。由此,改制后的电力行政执法职能完全由政府部门承担。
3.1.3 政府部门作为电力行政执法主体能力不足
通过考察电力行政执法主体前后的变化差异,不难看出:在电力体制改革之前,电力局不仅具有行政执法权,而且具有与之相配套的丰富的人力、物力资源和经验。电力体制改革后的地方综合经济管理部门虽然取得行政执法权,但其限于人力、物力、经验等方面的不足,不能做到及时、有效地行使行政执法权,也因为同样的原因,使得无法形成一支与其所在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和电能安全保护相匹配的行政执法队伍。
由此看来,执法主体执法能力的欠缺是导致电力执法难的根本原因,或者说是因为执法主体的能力不足使得行政执法主体事实上的缺位,并直接导致了电力行政执法之难。
3.2电力立法难以突破导致难题持续
3.2.1电力相关法律规定与其他法律衔接不到位
我国《电力法》的修订与完善滞后于电力体制改革,面对电力行业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发电与电网企业的技术配合问题、预购电、欠费停电期限、用电检查权等方面的新问题,《电力法》及其配套法律规定与相关行政法的规定没有衔接,与《刑法》规定的破坏电力设备罪、盗窃罪等罪名条款没有相衔接,法律的适用出现了许多真空。
3.2.2 相关电力法律法规缺少可操作性
涉电案件在进入行政执法程序后,由于相关电力法律法规在实践中缺少可操作性,使得行政执法主体无法对许多案件进行行政执法处理。如在破坏电力设备案件中所涉及的电力设备范围的具体指向、盗窃和破坏电力及设施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如何计算等等问题,行政执法部门与电力企业和公检法部门的认识存在着很大的差距。
3.2.3 上位法的限制使地方立法难以突破
基于法律效力等级理论,上位法的效力高于下位法的效力。《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都规定电力管理部门作为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的行政执法部门和监督管理部门,全国大部分省市的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也就无一例外地沿袭了这一规定,即明确了由各自省(市)的电力管理部门作为相应的行政执法主体,而无法形成新的突破,因此在地方立法中很难解决电力行政执法主体事实上缺位的问题。
4.现行体制下破解电力行政执法困难的对策
4.1 修改与完善电力法律体系,加强行政执法保护内容
《电力法》修改要与《民法通则》、《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刑法合同法》、《农业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公路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协调。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也应根据电力产品的特殊性和电力行业的特殊情况,在制定与《电力法》配套的法律、法规、立法解释、司法解释时,要对窃电等违法行为的违法金额的认定、处理等具体问题作出明文规定。
随着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逐渐深化,也应随之建立一套有机的电力法律、法规框架,其中应更多地体现对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的行政执法内容,并形成切实可行的和完整的行政执法保护制度。
4.2 开展电力行政执法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在立法层面尚难有较大突破之前,在地方实践中探索具有本地特色的电力行政执法模式,不失为在当前解决和破解电力行政执法难题的一种切实有效的办法。如《宁夏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处罚条例》的出台,就是一种良好而有益的探索。
电力体制的改革对电力行政执法资源提出了重新配置的要求,能否将有关资源再行配置与组合,在符合经济性的同时也具备操作性,是探索电力设施与电能保护行政执法模式的原则。
4.3 深入宣传电力法律法规
相对于电力主管部门,就电力法律宣传工作来说,电力企业在人力、物力、经验方面具有相对优势,而在有关宣传内容上、时间上、形式上,也更容易把握实际、灵活机动、贴近生活,使宣传工作不至于流于形式。当然,作为行政执法主体的电力主管部门,也应就电力行政执法的相关内容进行宣传,切实提高群众遵守电力法律法规的意识,才能达到群防群治的效果,减少涉电案件的发生。
论文关键词:新农村建设,农机安全监理,存在的问题,解决措施
1 新农村建设中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在新农村发展进程中的重要地位
1.1 能够保证农村区域的农机安全
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是农业机械主管部门遵循一定的法律法规以及一定的行政规定对农业机械及农机手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的,负责做好该辖区内农业机械牌证的核发和驾驶、操作人员的培训、考试、考核及证件发放工作;组织完成辖区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检验和年度检验、审验工作,做好农业机构及驾驶操作人员转籍、过户、变更、报废、延期检验、审验的报批和年度检审签证工作;组织抓好辖区农机安全法规的宣传教育、安全知识竞赛和安全生产大检查,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农机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按规定组织机手开展安全月、安全日活动;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对辖区内的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实施安全监督检查,纠正和处理违章行为,依法调查处理农机事故,及时上报重、特大农机事故快速报告,负责向人民政府或政府部门报告重、特大农机事故隐患,按规定统计上报农机事故报表;做好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和农机事故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管理台帐和检审登记台帐; 制定乡、村农机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负责与乡(镇)签订农机安全监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指导乡、村做好农机安全监理各项工作;对乡、镇监理员的行政执法进行监督,并纠正违规办理业务的行为。确保农村区域的农机安全。具体表现为,农民在购买农业机械后,立即进行注册登记,并主动参加乡(镇、街道)机站组织的农机安全操作培训,进而正确且熟练掌握农机安全操作技术。
1.2 有利于农机的可持续发展
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开展能够有效协调农村区域的发展,不出现类型偏差和数量偏差,能够充分保证农机拥有者的收益,并且有利于实现新型农机在农村生产中的快速推广,有利于实现农机的可持续发展:一方面,将积极做好汇报、协调工作,争取县委、政府的重视,取得有关部门和各级的支持配合,努力营造良好的外围工作环境。另一方面,进一步整合各乡(镇、街道)农机站的力量和资源,实行大分工、小合作,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2 新农村建设中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2.1 农机安全监管体系不健全
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没有纳入参公管理和农机监理机构编制少、人员不足。当地政府又将农机安全责任落在行业主管部门头上,使监管人员左右为难。按照层层签定安全责任书的要求,县乡一级的监管更加为难,机构调整后农机站合并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机安全员形同虚设,并多数为兼职,履行的主要工作任务不在安全上,基于多种原因,安全工作只是流于形式、走过场。而实际工作中各县执行起来又千差万别。对于基层很多农机监理战线的同志来讲,心里都很茫然,有种无所适从的感觉。目前农机、公安交警两部门管理还存有尚未理顺的问题,小论文多数机手购买农兼运的拖拉机,农忙时在田间地头作业,农闲时上路跑运输,他们中间大多愿意去农机部门办理相关牌证手续,而农机部门却无能为力,有的地方甚至出现农机部门不该管而不得不管,交警部门由于警力不足,该管而管不过来的被动局面。
2.2 农机安全监理经费严重不足
由于县财政困难,县级农机安全监理经费争取了多年想列入财政预算,多次被政府拒绝,县财政连保人头工资都困难,根本没有钱来增添交通、通讯、事故处理设备,技术检测设备几乎是空白,由于工作经费紧缺,严重影响农机监理工作正常开展。
2.3 农机执法手段薄弱
拖拉机分布在广大的农村,点多、面广、线长,有些地方交通条件差,安全隐患很多。难以形成对拖拉机的全面监管,致使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逾期未年检、达到报废年限继续使用现象大量存在,加之安全意识较差,不愿意积极配合,逃避管理,“黑车非驾”现象越来越多,造成农机管理难、执法难。
3 农机安全监理建设问题的解决措施
3.1 加强重视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安全是责任,领导是关键,落实是保证。将进一步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筑牢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网,强化各层级的责任意识和工作落实,推动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严格做到农机安全监理责任到人,农机安全监理任务明确,农机安全监理职责权限清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是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工作责任,落实任务目标,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人;二是进一步完善措施,有效杜绝了事故迟报、漏报和瞒报的现象;三是加强了制度建设和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督查、检查及工作考核;四是实行了农机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切实把农机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五是要优化监理手段,积极引进先进的农机检测方法,保证农机安全检验的科学性,切实为农机安全提供保障。
3.2 加大经费投入,提升装备水平
硬件是基础,软件是保障。在创建活动中,要在着力打造一流软环境的同时,切实加大经费投入,不断提升硬件装备水平,使之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基本实现设备的标准化、现代化。拥有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理论考试和驾驶技能科目考试设施,监理行。
3.3 健全服务管理体系
一是乡镇农机站要完善人员配置;二是要构建一个完善、适合农村地区发展、操作性强的农机安全管理体系,并且为了保证农机安全管理体制的有效实施,应将其纳入法律监管渠道进行监管,保证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有序开展。此外,农机安全监理机制的健全还需要当地政府出台与之相对应的配套政策,一来便于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在农村区域的开展;二来法律政策的出台对农民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约束力且更具信服力。
3.4 加强创新能力和示范基地建设
结合新农村建设中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实际状况,在确定农机安全监理的多项重点工作,并且在保证质量完成农村监理工作任务的同时,还需要积极探索新农村建设中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新思路,强化新农村建设中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新措施;其次,并进一步加强农机维修、培训、合作社及安全监理等方面的示范基地建设,在每项农机化新技术推广及业务工作中,都要培植1~2个在全市乃至在全省有一定知名度的农机化示范基地。服务管理体系不完善,新农村建设中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各种阻碍,但是经过城镇化建设和国家机构改制,新农村建设中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已经日趋完善,因而各项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也逐渐步入正轨。
4 结语
综上所述,通过对新农村建设下农机安全监理的开展探究,发现新时期下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开展一直面临诸多挑战,如何优化农机化事业的健康运转也一直是农机安全监理执法部门长久以来思考的重点难题。但无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怎样开展只有秉承着“以人为本、为农服务”的工作原则,才能真正将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落实到新农村的建设中,才能解决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一系列难题。当然,为了保障新农村建设中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有效运转,必须完善农机安全监理体制以及制定一系列的农机安全政策。
参考文献
[1] 白毅芬.论新形势下如何搞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J].农业开发与装备,2014(11):9.
[2] 王美云.简述新形势下农机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化农业,2013(5):55-56.
论文关键词:中小企业,诚信缺失,治理策略
一
社会学对社会转型的界定主要包括两个层面:一是经济体制的转轨,即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二是社会结构的转变,主要是指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变,从乡村社会向城镇社会的转变等。本文中的社会转型是指当代中国改革开放所引导出的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它不仅意味着中国经济体制的转变,而且还促使我国伦理道德观念进入了转型发展时期。在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整个社会的运行是依靠权力来维系的,由国家通过指令与服从建立经济秩序,统一对资源进行配置,以克服个体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交易混乱,诚信体现着对党和国家政治上的忠诚和伦理道德方面的正统,并被强化。这时,不存在竞争,也不能追求利润最大化,搞假冒伪劣、损人利已,破坏信用的空间很少,甚至没有。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正处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急剧转型时期,社会政治经济体制以及法律体制仍在改革和完善之中,与此同时,社会转型所带来的各种影响,冲击和瓦解着人们原有的诚信道德观念现代企业管理论文,而新的,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诚信道德观念仍末建立,而恰恰是这种旧破新末立的特殊社会转型时期,构成了中小企业诚信危机产生的契机。因而中小企业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动机的驱使下,他们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了制假售假严重、债务债权纠纷多、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等失信现象,这些行为严重地阻碍了我国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需对其进行治理。
二
结合我国实际和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一般认为,实现诚信主要是通过两种途径来进行约束的,即法律制裁和道德制裁。所谓的法律制裁主要是通过国家制定的一系列的政策、法律法规、制度来对人民的行为进行限制。所谓的道德制裁主要就是指通过社会的舆论和良心来对人们的行为进行限制。这两者是通过相互作用来对诚信发挥作用的。
第一,加大教育和宣传的力度,实施诚信的思想道德教育
其一,加强中小企业员工的诚信思想道德教育
中小企业要实现诚信经营,必须在企业内部实施诚信教育,中小企业可以通过建立自律机制来保障中小企业诚信经营教育的效果。一是,要认真制定诚信经营准则,使中小企业员工明确自己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诚信经营准则有哪些内容,什么是属于诚信经营行为,什么是不属于诚信经营行为,从而使中小企业员工有章可循,能够自觉地接受中小企业诚信经营准则。二是要建立诚信经营的奖惩机制。对遵守诚信经营准则的员工给予必要的奖励,对于违反诚信经营准则的员工要给予必要的处罚,只有这样,才能使越来越多的员工遵守诚信经营准则。正如一石说:“一个社会的道德完善与否,仅靠每个人的内省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有完善的制度。如果有一种机制,能从恶的人的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并让他为这个污点付出沉重的代价,那么整个社会的信用就一定能走上正道论文格式范文。”[1]因此,中小企业员工必须在内部实施诚信经营教育,丰富他们的诚信经营知识,提高他们的诚信经营水平,使他们树立起敬业爱岗、公平竞争、遵纪守法的良好道德风尚。
其二,在全社会范围内倡导诚信价值观教育
由于中小企业目前已经成为我国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但中小企业的诚信缺失已经严重制约其参与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对国民经济各方面作用的发挥,那么,中小企业诚信道德建设显得更是令人瞩目。所以,中小企业应作为诚信道德建设的重点,应首先进行现代企业管理论文,然后以点带面,影响和带动全社会的诚信建设,逐步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让他们形成互动,从而促进中小企业诚信道德建设。
在全社会范围内倡导诚信价值观,需要良好的社会氛围,也需要法律的支持。《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指出:“一切思想文化阵地、一切精神文化产品,都要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的心灵、弘扬社会正气、倡导科学精神,大力宣扬体现时代精神的道德行为和高尚品质,激励人们积极向上,追求真善美;坚决批评各种不道德行为和错误观念,帮助人们辨别是非,抵制假恶丑,为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文化氛围”。为达到这种要求,首先,加大社会信用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信用意识。“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治”。培养信用意识是有利于信用制度的建立,是有利于市场主体的自律和对信用资源的开发利用。当前,要广泛深入地开展讲诚信的宣传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的正确引导,向社会宣传诚信是一切道德依赖的基础,是市场经济对中小企业的最基本的要求,要在全社会形成“守信得尊,悖信遭耻”的舆论环境,从而以诚信道德规范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如太仓市在开展诚信建设过程中注重抓好示范点,以点带面,带动全社会的诚信建设。一是在城区商贸最集中的人民路开展创建“诚信经营规范服务示范街”活动,确立了10家诚信服务示范窗口及20家参创单位,通过这30家单位的引导,带动全市商贸流通行业的诚信建设。二是在太仓民营经济最壮大的璜泾镇召开创建诚信企业动员会,选择了四家影响较大的企业作为示范企业,以他们的实际行动带领全市民营企业深入开展诚信创建活动。三是在全市窗口服务单位,开展“诚信服务”示范窗口和示范岗的评选活动,引导更多岗位由“微笑服务”向“诚信服务”提升。四是抓好乡镇示范点,把璜泾镇、新联村作为全市农村创建的示范点。[2]其次,要努力为诚信建设提供法律支持。加强法制教育与宣传,营造社会舆论环境,使人人知法、懂法、守法,使诚实守信成为每个中小企业立足于社会、立足于市场的根本,在全社会形成遵守契约、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目前,我国对违反道德特别是违反诚信道德规范的行为现代企业管理论文,一般只是立足于思想道德教育,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不能给予应有的惩罚,这事实上就是纵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不讲诚信行为,应当改变这种传统的做法,用法律手段解决不讲诚信行为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制止中小企业的不讲诚信行为。
第二,加大信用立法力度,严格依法办事
其一,完善信用制度的相关法律建设
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诚信的基础和依据首先是法律,因而完善信用的法律体系,便是营造和保护讲信用的社会环境的第一要务。信用缺失是一种违约行为,经济学分析表明,经济活动主体是否选择违约,主要看违约成本的高低。当违约行为的预期效用超过的时间及另外的资源用于从事其他活动所带来的效用时,便会选择违约。所以治理中小企业诚信缺失问题,必须立法先行,尽快建立完善的信用法律体系。我国目前有关信用的法律法规涉及《担保法》、《个人信用实名制》、《个人消费信贷实施细则》等。就体系而言很不完整,就立法层次而言,大多属于部门制定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对中小企业的失信行为只能依照《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来处理,制裁的力度明显不够。如《合同法》中对违背“诚实信用”的原则没有做出具体规定,只是笼统地指出“应承担违法责任”因此,对现有法律法规不完善之处,要通过细化法律来进行调整,提出明确规定和要求,真正做到有法可依。通过立法保护经济主体的交易自由权和财产权,这是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性制度。另外还要建立有关社会信用体系的法律法规,其内容应涵盖信用等级评定、资信评估、咨询机构和公共信息、数据的取得与使用程序等。在立法上要充分体现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原则,强化违约责任追究,不仅对逃废债务的单位要处罚,而且对恶意逃废债务的企业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构成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其二,严格依法办事,加大执法力度
由于我国目前还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期阶段,更需要严格的法律制度来保障。从司法和执法上落实法律责任,通过加强对失信经营者的打击力度,强化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执法部门的执法权,建立有效责任追究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使法律制裁对实行中小企业信用行为发挥有效的作用,实现真正的法治,这也是保证中小企业信用建立的前提条件。如温州的乐清县柳市镇中小企业的转变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在十多年前现代企业管理论文,“柳市黑潮”曾搅得全国不得安定,国务院曾史无前例地为了一个小镇下发了国办【1990】29号文件,开展了毁灭性打假行动。全镇1267家低压电器门市全部关闭,1544家庭生产户全部歇业。十多年后的今天,柳市镇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全国所选用的低压电器,有50%来自这个滨海小镇,仅财政收入一项,就由1990年的几百万元上升到2000年的3、45亿元。同时,柳市已成为国内最大的低压电器出口基地,一年出口创汇3亿美元,居全国之首。今天的柳市是真正名副其实的电器之都,同时也是打假打出的电器之都论文格式范文。[3]
第三,建立和完善符合国家规范的信用体系,以制度约束失信行为
其一,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的产权制度
目前,由于我国中小企业所有权主体缺位,产权关系不明晰,没有明确的最终责任主体。对国有中小企业经营者来说,国有中小企业经营者既缺乏产权所有者从外部进行有效约束,又缺乏一种基于自我财产利益的自我约束,在这种产权约束的条件下,国有中小企业经营者没有必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这就淡化中小企业经营者的责任意识,使中小企业经营者只追求权利而逃避责任,只求眼前利益而不顾长远利益,最终导致其经营行为短期化,而不顾及诚信。私有中小企业不讲诚信的主要原因在于他们的产权缺乏有力的保护,最终导致私有中小企业经营者不可能像真正的所有者那样能从长计议,从而使中小企业追求短期行为是必然的。一旦经营主体不注重对长期利益的关注,信用的基础就会被摧毁,使中小企业追求短期行为是必然的,那么必须严加治理。为此,一方面,政府必须明晰中小企业产权,明确其责任,使中小企业经营者成为真正的所有者。另一方面,政府应制定长期和稳定的保护其发展的政策。使中小企业形成稳定的长远经营预期,做到诚信经营。
其二,不断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信用体系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广义的信用体系包括信用记录、信用征集、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保证以及信用制度、信用管理在内的信用系统。狭义的信用体系指以独立的中介机构为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收集和分析个人和企业的信用资料,为客户提供当事人信用状况等证明资料的社会化的信用系统。中小企业的诚信建设离不开整个社会的支持现代企业管理论文,要使中小企业走上诚信发展之路,关键是要建立一个完整的社会信用体系,同明还需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约束中小企业行为,做到让守信者能够得到应有的回报,失信者得到应有的惩罚。这就要求必须建立起一套符合国家规范的信用体系制度。当前,要重点建立企业与个人信用档案、社会信息系统、社会保障体系、任用干部的道德机制等制度,以形成以市场规则为基础,制度健全、手段完备、调控有力、管理有序的社会信用体系,为中小企业创造平等竞争条件,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事实上目前社会和政府也正在做这方面的工作,如国家经贸委等十部门今年5月份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步骤地建立中小企业信用状况评价体系,建立信用风险的防范、信息披露和监督管理系统。”广东提出建立的企业“黑名单”档案制度,江西的“经济户口”管理制度,以及浙江的“企业信用查询系统”都在为这一方面而努力,但相比社会信用制度建设而言,目前的立法工作还有待加快。虽然目前我国现行维护信用有关的法律条款在多种法律中涉用到,但内容都比较零散,至今没有一部完整的规范的信用法律对企业失信行为只能依照《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来处理,制裁力度明显不够,使违法成本远远低于违法收益,使得中小企业的“守信”走向“失信 ”。银行在合法债务工作时,往往陷入“赢了官司赔了钱”的状况之中。“执法难”已经成为治理“失信”行为的顽症,从而加剧信用危机的程度,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还是要靠信用体系的建立。
[参考文献]
[1]一石.关注信用:让我们共珍重[J]. 精神文明导刊,2001,9.
论文摘要:阐述了从江县农业环境污染的现状及成因,提出了治理对策。
从江县的农业环境污染,主要是农药、化肥、地膜等农用物资的不合理和过量使用,作物秸秆的不当处理,以及人畜禽粪便、生活污水等的随意排放造成的,虽然目前危害不大,但如果不加以重视,也会导致农业生态环境恶化和资源退化。由于从江县地处长江、珠江两大水系中上游,若因农业环境污染引发水体污染,将对下游群众带来重大影响。因此,抓好农业环境污染治理,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1农业环境保护污染现状及成因
1.1种植业
1.1.1化肥。施用量不大,但使用方法不当。据调查,从江县年均使用化肥量4200t,平均349.5kg/hm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390kg/hm2,85%以上采取撒施,造成土地板结,肥料利用率低,肥料养分易流失,地表水、地下水污染,水体富营养化。
1.1.2农药。从江县每年使用各种农药实物100t左右,平均8.25kg/hm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杀虫剂占75%。但施药器械和方法落后,大部分药液洒落于土壤表面,造成土壤中农药残留;农药瓶、袋乱丢乱弃现象严重。所以70%~80%的农药都流失在土壤、水体和空气中,污染环境和地下水。
1.1.3秸秆。农作物秸秆特别是油菜秆存在露天焚烧现象。每年各种作物秸秆产生总量的约20万t,其中被用作饲料、积肥、沼气利用约占总量的60%,露天焚烧或直接抛弃约占总量的40%。这些秸秆被随意焚烧,既浪费了资源又污染了环境。
1.1.4农膜。全县每年使用农膜约50t,农膜回收率85%以上,但仍有少部分地膜残存于农田土壤中,造成耕地理化性状恶化,通透性变差,分解产生有毒物质污染土壤,并有加重的趋势。
1.1.5传统灌溉方式。传统的灌溉方式加重了对流域水体的污染。全县农田灌溉总面积约0.53hm2,多数采取漫灌或串灌,导致污染面积扩大,水体污染加重。
1.2畜禽养殖业
1.2.1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率低。全县畜禽养殖年产生粪便总量约50万t,无害化处理不足20%。
1.2.2畜禽粪便流失量大。家庭或散养户未经处理的粪便露天收集堆放,经日晒雨淋,流失率约为20%。畜禽养殖产生的废水也基本未作无害化处理,造成环境和水体污染。
1.3农村生活污染2007年全县人口32.8万,据估算每年产生人粪尿总量近15万t,生活垃圾产生量在3万t以上,生活污水产生量约500万t,采取卫生公厕、无公害处理人粪尿约15%,多数为直接还田。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基本未作无害化处理,因此大部分随地表径流水进入水体,形成生活污染源。人口多、密度大的城镇,污染越严重,如流经县城的停洞、下江,污染已十分严重。
2治理对策
2.1加强农业病虫害监测,合理使用化学农药现代农业生产中,农用化学物质的投入对保证农业增产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过量或不合理使用也会造成农业环境污染,影响着农产品产量和质量。减少农药污染的措施:①加强病虫监测预报,及时信息,指导农民防治和合理使用农药;②提倡综合防治,以农业防治为基础,积极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新技术;③科学合理用药,提高农药有效利用率;④认真贯彻农药安全使用标准,按规定使用农药,推广使用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2.2科学使用化肥,增施有机农家肥通过土壤普查和土壤养分监测,推广使用配方施肥技术,最大限度地提高化肥利用率,减少化肥的流失和挥发。同时,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工程,采取堆腐还田、牲畜过腹还田、沼气发酵还田、食用菌生产等措施。在科学施肥的基础上注重水土保护,发展节水农业,不断改善土壤环境。
2.3积极推广和开发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技术通过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基地的建立,规范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各项措施的落实,实现农产品生产标准化,提高产品质量,减少农业污染。
2.4示范推广生态农业新技术,不断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如在农村大力沼气生态建设,把“一池三改”技术落实到位,沼气建设与庭院经济开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结合起来,彻底改善人居环境。
2.5做好废弃农膜的清除、回收,防止“白色污染”逐步扩大易降解膜和各种专用膜的示范推广,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清理回收残膜,保护农田生态环境。
2.6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规范农业投入品市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及肥料、农药、饲料、兽药合理使用准则等相关法规,强化对农业投入类产品市场的监管,减少有毒有害物质对环境和农产品的危害。
今年以来,本人在局领导的帮助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同事和兄弟科室的支持配合下,紧紧围绕“人民税务为人民”的工作主线,认真履职、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克难奋进,顺利的完成了这一年的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觉悟和业务素养
作为一名税政法规科干部,政策指导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我局税收收入和地税形象,同时,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也是保持正确路线和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因此我牢固树立“学习至上”的思想,认真的学、虚心的学。一是注重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会议精神、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的丰富内涵,进一步增强大局观念、服务观念和群众观念,不断升华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二是注重搞好业务学习,把握工作的主动性,积极参加上级的各类培训和本局组织的业务知识讲座,注重新知识的更新和实际操作的运用,在工作之余,努力学习会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为民服务的本领,确保能够履职尽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廉洁自律,努力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
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认真学习党纪法规和反腐倡廉各项制度,积极参加主题教育、警示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活动,
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端正工作作风,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能力。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制度规定,征与不征、减免税是否符合政策,这都能考验我是否能够做到廉洁自律,秉公执法。在这一年里我经受住了考验,从未出现吃、拿、卡、要现象。做到了优质服务,将严格执法与文明服务结合起来,在工作中提高了服务水平,在优化服务中增强了工作能力。
三、以增进团结为本,努力理顺各方面的关系
在工作,生活中,我坚持诚心待人,诚实处人。始终做到讲政治、讲团结,认真对待工作,真诚对待同事,对上级组织布臵的工作无条件服从,全局利益无条件维护。在对待纳税人咨询能做到耐心讲解,对当时无法回答的疑难问题,及时查找资料或请示上级部门,并将结果反馈给纳税人。
四、恪守本职工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做好各类减免税申请的备案和报批工作。
截至目前,共受理备案类减免185户,其中:为3户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进行认定备案;为1户企业备案减免其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为4户企业备案减免营业税;为4户企业减免增值税附税进行备案;为4户企业备案减免房产税,共减免税款6.68万元;为5户企业备案减免土地使用税,共减免税款6.58万元;为99户个人备案减免车船税,共减免税款1.07万元;为65户二手房交易进行备案减免,减免各项税款共计70.77万元。截止目前,共受理报批类减免32户,减免税合计371.18万元。其中:符合农业排灌企业28户,减免税款共计351.98万元;符合再就业优惠政策企业1户,减免税款共计14.4万元;符合再就业优惠政策个体2户,减免税款共计4.8万元;符合残疾人优惠政策1人,为其提供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照顾。
(二)恪尽职守,做好税政法规科有关材料的上报工作。。
XX年,定期报送了减免税情况统计表及分析、再就业优惠政策情况统计表及分析、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简报、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简报、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专题报告、税收调查、征管季度分析、信息化建设论文和税收征管、征管质量考核、税收执法检查、营业税资源税涉外税收等30余项需要上报的项目,报送临时性报表、调研报告、分析报告、反馈意见等30余项。
(三)积极做好业务培训和宣传工作。
根据我局培训计划和业务培训需求,分别在3月、4月、7月、8月、11月组织对综合征管软件、小企业会计制度、业务流程、综合办公软件等相关业务培训,通过各类培训使广大干部对日常税收业务知识和征管软件的运用有了更深刻、更清晰的认识。
结合税法宣传、纳税人需求,协同相关科室共同做好税法宣传、普及工作,提供政策服务;及时回复征管一线业务问答;积极参加新广行风热线活动;及时向县政府相关部门提供政策服务等。
(四)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
依照区局《税收征管质量评价体系》文件要求,以信息化为依托,开展XX年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的税收执法质量考核。一是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点;二是充分利用新
征管软查询功能,对征、管、查的数据按照检查内容进行筛选,通过筛选,对问题数据进行分析、确认、纠正;三是合理分配检查时间,保证日常工作和考核工作两不误;四是整合各项考核、检查,形成执法检查、征管质量检查、效能考核和纳税服务考核四位一体的检查模式;五是紧跟区局税收执法质量考核步伐,及时更新考核内容及考核路径。
(五)网络安全工作。
加强计算机系统及网络设备的安全防范工作管理。对我局计算机设备及网络设备全部设臵安全性较高的密码,对于重点计算机设备,定期更换用户密码,保证计算机数据安全高效传输。定期检查杀毒软件情况,保证每台客户端防火墙及杀毒软件正常运行,及时进行软件及系统更新,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加强机房建设,确保机房安全。
(六)信息技术服务工作。
配合各业务科室及代征单位做好税务类软件的日常应用、维护工作;加强与自治区地税局征科处以及中软公司的联系,收集、整理并着力解决软件运行中出现的技术问题,提高软件应用水平,确保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执法检查工作的工作量、难度以及对人员政治、业务素质要求较高,而自身的整体素质还不够,对各项工作的跟踪监督和管理还不到位,影响税收执法检查整体工作的提高。
(二)各类报表、调研报告等分析的不够深入、细致。
影响报送资料的质量。
(三)对政策法规的熟悉和把握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总之,一年的工作有成绩,也有很多的不足,今后,我将进一步对照检查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并加以改进,勤奋学习,努力工作,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做一名高素质的地税干部。
1 电气自动化控制技术分析
电气自动化控制技术,能够实现控制系统的自动化,提升工艺的运行水平。电气自动化控制是一类新型的技术,核心是电子技术,可以大面积地应用到设备行业中。电气自动化控制的技术能力高,通过不同技术的相互配合,实现电气自动化的运行控制,而且自动化控制是电气运行中的核心,保障生产的精确性和运行速率。电气自动化控制能够以少量程序控制多个变量,各个控制对象处于相互配合的状态,提升了系统操作的水平,监督被控对象的运行过程,期间修正被控对象的运行状态,使其具备准确、合理的运行方式。
2 电气自动化控制技术的发展
2.1 智能化
电气自动化控制技术下的产品、系统等,能够根据指令智能化的完成操作,简化操作服务的流程。智能化是电气自动化控制技术的首要发展方向,正是由于智能化的要求,促使电气自动化控制技术与信息技术、通讯技术相互融合,注重技术中的性能开发,体现技术控制的速率。
2.2 节约化
节约化发展,是指电气自动化控制技术应用中实现了节能与环保。例如:电气自动化控制技术在照明系统中的应用,其可辅助使用新能源,同时控制照明灯具的使用,延长灯具的使用寿命,既可以保障能源利用的效率,又可以提高照明设备的质量。
2.3 信息化
电气自动化控制技术的信息化发展,改进了技术运行的方式,使电气自动化中,以信息控制为基础,引进互联网、物联网等理论,支持电气自动化的控制运行。
2.4 统一化
电气自动化控制技术拉近了各个行业之间的距离,融入各项技术的同时,朝向统一化的方向发展。在电气自动化控制技术的作用下,行业间遵循相同的设计标准,使用方法、维护策略等,都逐步统一,在降低行业建设难度的同时,体现统一化发展的优势[1]。电气自动化控制技术的统一化发展,消除了行业之间潜在的发展矛盾,提升行业资源的利用效率,加快了信息传输、使用的速率。
3 电气自动化控制技术的应用
3.1 工业
工业是应用最广泛的行业,因为工业规模较大,对电气自动化控制的需求大,所以我国积极推进电气自动化控制技术在工业中的应用,致力于改善传统工业的运营方式[2]。PLC是电气自动化控制技术的主要元件,其为一项可编程逻辑控制器,以工业企业为例,分析PLC的应用。该工业为机械制造企业,基于PLC的电气自动化控制技术,为机械制造系统提供了相关的控制,PLC根据机械制造的需求,编写了操作指令和逻辑运算程序,简化了机械制造生产系统的操作,而且PLC的准确度高,规避了该企业生产的误差,实现了机械制造的自动化、信息化生产,PLC写入编程后,控制了机械制造的过程,同时控制机械制造的参数,包括尺寸、温度信息等,按照该企业机械制造的指令,构成闭环生产方式,优化机械制造的工艺流程,而且该企业在PLC中设计了PID模块,通过PID子程序,准确控制PLC的内部编程,预防机械制造中出现问题。
3.2 交通业
电气自动化控制技术在交通业中的应用,不仅体现在车辆运输上,还表现在红绿灯、监控系统等方面。车辆上的元件、器件等,基本都是电气自动化控制技术的体现,提供专业的自动化控制,保障车辆通行的安全[3]。例如:电气自动化控制技术在电子眼中的应用,代替警察执法,实现自动化的违章取证,电子眼监督交通系统中的车辆运行,抓拍违法行为,提交到交通局的操作系统内,减轻了交通执法的工作负担,电气自动化控制技术弥补了电子眼的缺陷,促使其可更准确、更快速、更清晰地实现抓拍取证,提升电子眼对交通运输的监控能力,有效控制电子眼的运行,以免交通执法中出现漏洞。我国各地政府在交通业建设中,积极引进电气自动化控制技术,完善交通监控体系,目前,测速器、屏显等多个交通项目中,均涉及到电气自动化控制技术的使用。
3.3 农业
农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支持,为了推进农业的生产,引入电气自动化控制技术,全面建设智能农业,加快农业机械化的发展速度。以某地区农业中的大棚种植为例,分析电气自动化控制技术的应用。该地区传统的大棚种植,是根据农民种植经验分配工作,一旦控制不好温度、湿度,即会影响大棚种植的经济效益。研究人员将电气自动化控制技术引入到大棚种植内,以育秧大棚为对象,构建智能控制系统,大棚内安装不同属性的无线传感器,专门收集大棚内的环境参数,如:光照、含水量等,进行自动化的信息采集,传感器采集的信号传输到控制中心,比对标准的参数指标,种植人员掌握大棚育秧的实际情况,同时根据对比结果调节大棚内的环境,远程控制特定的设备。该大棚内部安装了高清视频,同样接入到控制中心,种植人员可以随时查看育秧的状态,电气自动化控制技术的应用,辅助构建管理平台,划分为四个功能模块,分布是传感采集、视频监控、智能分析和远程控制,整体控制育秧大棚的生长环境,为幼苗的培育提供优质的环境。
3.4 服务业
人们对服务业的需求非常大,目的是方便人们的日常生活,特别是在电子产品上,更是体现出服务业对电气自动化控制技术的需求。生活中的电子产品,大多应用了电气自动化控制技术,如:智能手机、ipad、跑步机等,表明电气自动化对服务业市场的推进作用[4]。近几年,电气自动化控制技术的应用,由服务业的电子产品,逐步转型到企业内,例如:餐饮服务中的“机器换人”概念,餐厅内,机器人取代人工服务,提供点菜、传菜等服务,机器人是餐饮业的发展趋势,表明电气自动化控制技术的重要性,此项技术在“机器换人”中,起到自动化的控制作用,是机器人开发中不可缺少的技术。
4 结束语
电气自动化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表明了该项技术在行业运营中的重要性,满足我国社会行业建设的基本需求。根据电气自动化控制技术的应用,落实发展策略,充分发挥电气自动化控制技术的潜力,保障其在未来的应价值。电气自动化控制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必须符合现代企业的需求,由此才能规范控制技术的实践应用。
参考文献
[1]贤阳.应用技术的发展是工业电气自动化系统的关键—2007年纽伦堡电气自动化(系统和部件)展览会纪实[J].自动化博览,2008,Z1:28-30.
[2]吴琦.煤矿电气自动化控制技术中单片机的应用[J].硅谷,2015,3:118+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