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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木调查报告

时间:2022-12-24 23:19:56

苗木调查报告

第1篇

一、林木种苗生产的基本情况

全市共有苗圃1829处,育苗总面积9.94万亩。其中今年新育6.97万亩,可供今冬明春造林用苗7132.1万株。按所有制划分:国有苗圃12处,育苗面积2264亩,占全市育苗面积的2%,产苗量659万株,占全市总产苗量的2.7%;集体苗圃28处,育苗面积3135亩,占全市育苗面积的3.2%,产苗量811.4万株,占全市总产苗量的3.3%;个体苗圃1789 处,育苗面积94075亩,占全市育苗面积的94.6%,产苗量22932万株,占全市产苗量的93.6%。

二、林木种苗生产的主要特点

(一)呈基地化、规模化、产业化趋势。国家对生态环境建设的高度重视和产业政策的调整,加之西北及京津地区大规模植树造林活动,有力地拉动了廊坊市林木种苗产业的发展。各地紧紧抓住苗木紧缺、种苗价格上扬的契机,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苗木产业,全市苗木生产呈现基地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趋势。截止目前,全市共有百亩以上苗圃205 个,50亩以上苗圃380个,20亩以上苗圃1283个。其中,个体私营育苗已成为廊坊市育苗产业的一支生力军。安次区葛渔城镇村成立了苗木公司,实行公司加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产、供、销一条龙,在6688亩土地上发展林地面积达5800亩,其中苗圃面积2000亩,不但摘掉了贫穷落后的帽子,还成了远近闻名的用材林苗木生产基地。永清县个体茶庄老板王刚今春投资150多万元承包曹家务乡沙荒土地1000亩,采用先进的喷灌技术,聘请有育苗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生产,发展速生杨新品种,成为全市个体育苗的排头兵。

(二)高标准组织生产。一是各大苗圃水电基本配套,喷灌、滴灌等先进节水技术被应用到生产中。二是通讯设备被普遍利用,育苗户能够迅速、便捷地获取市场信息。少数育苗大户还购买了计算机,自费上网,及时掌握了各类苗木购销信息和先进的育苗技术,站在了市场的前沿。三是高科技育苗手段得到应用,组培育苗、容器育苗、全光雾扦插育苗等育苗新技术已在重点苗圃引进应用。市农林局中韩示范农场投资400万元人民币,初步建成了河北省占地面积最大的现代化温室大棚,实现了苗木生产自动化、规模化。

(三)育苗品种良种化。去冬今春以来,廊坊市大部分苗农认识到林木良种的市场优势,并采取多种渠道,积极到科研院所及种源基地采购种条(苗)。特别是随着去冬今春杨树第四代良种的问世,种条的采购战、价格战到了白热化程度。由于种源紧张,原来几角钱一根的种条到育苗季节竟达到了几元,甚至十几元一根。在廊坊杨持续几年“火爆”的基础上,欧美杨107、108、84K、中林2000系列杨再度为苗木市场加温。今春苗圃调查数据显示,我市发展欧美107杨11823亩,欧美108杨1785亩,84K杨735亩,廊坊杨、中林46杨共38878亩。全市名特优新良种率达到了95%以上,创历史最高记录,基本形成了以欧美杨107、108、84K杨等第四代速生杨品种为新秀,乡土品种为主力的良性苗木市场结构。

(四)经营形式灵活多样。我市苗圃经营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①国有育苗。国有苗圃依然起着龙头示范作用,它们充分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资金优势、技术优势、信息优势,在新品种引进、新技术推广等方面继续发挥着骨干作用。②乡村集体苗圃。这部分苗圃主要是村集体育苗,所占比例不大。其主要经营方式是集体统一规划、统一出地、统一管理、统一销售,优点是充分发挥了集体优势,可以集中人力、物力,壮大集体经济。缺点是责、权、利不明确,成本高,浪费大,效益较低。③个体育苗。个体育苗又分为两种形式:一是个人独资育苗,通过投标竞买、开发沙荒、租赁土地等形式,利用兴办其它产业盈利资金投入育苗生产。二是股份制育苗。通过技术入股、资金入股、土地入股等形式,按照股份制形式育苗。这种方式弥补了个人在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的不足,集中力量,共同兴办,收益按股分红。从经营体制看,廊坊市已初步形成了以国有苗圃为龙头,乡村集体苗圃为骨干,个体育苗为主体,国家、集体、个人、合营一齐上,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市、县、乡、村四级育苗网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种苗生产与造林用苗不相适应。最突出的问题是产种(条)率高于产苗率。由于良种种条价格较高,群众急功近利思想严重,造成大部分苗圃的育苗方式是以产种条为主,一二级良种壮苗供不应求,大胸径苗木紧缺。

(二)种苗质量监督管理与种苗市场不相适应,乱引、滥繁现象严重。由于种苗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不健全,一些良种没有经过鉴定就流入了市场,造成了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现象严重,给未来的苗木销售造成困难,同时也会影响到植树造林的质量和效益。

(三)国有苗圃示范带动作用差。由于国有苗圃管理体制僵化,加之长期投入不足、基础设施落后、人员素质不高,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难以发挥龙头和骨干带动作用。

(四)苗木品种缺乏竞争力。由于用材林、防护林苗木育苗方法相对简单,苗木成活率高,见效快,成为了农村大部分群众繁育的首选品种。但用材林苗木的应用对象主要是本地农村和周边地区,不适宜大批量长途运输,给苗木的销售带来了很大局限性。同时,由于树种单纯,也容易导致大面积的病虫害发生。

(五)育苗常规技术普及率低,苗圃集约化程度不高。今年新发展的私营苗圃,经营人员原来从事的行业较杂,大部分没有育苗经验,加上又没有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指导,技术应用不到位,管理粗放,出苗率及好苗率均较低。

四、我市苗木产业发展的方向和布局。

针对全市种苗发展现状、特点及存在问题,在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全市种苗工作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

(一)指导思想。以全面提高种苗质量为中心,进一步优化布局,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贯彻落实《种子法》,强化种苗市场管理,搞好良繁体系、市场信息体系、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国有苗圃的龙头和示范带动作用,推进苗木生产的现代化、基地化和产业化,为全市及京津市场林业建设和绿化要求提供数量充足、品种对路、质量优良的种苗。

(二)发展目标。到2005年,苗圃种植面积达到1.3万公顷,年产苗木9000万株,基地供种率达到90%以上,苗木合格率达到95%以上,良种使用率达到100%,商品苗率达到80%以上,出圃苗木合格率达到90%以上,年创产值2亿元以上,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苗木繁育体系、科技支撑体系和市场服务体系。

(三)总体布局。根据全市各地自然条件、社会条件和绿化美化的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发展苗木生产,将全市划分为三大种苗生产区:北部三河、大厂、香河三个市县,土质比较好,毗邻京津,应建立名优苗木基地、高效设施林业苗圃基地,满足当地及京津绿化需求;中部广阳、安次、永清、固安四个区县,由于沙荒地和沙质土壤比较多,土壤较薄,本区域绿化任务较大,应以发展用材绿化苗木和经济林苗木基地为主;南部霸州、文安、大城三个市县,该地区地势比较低洼,偏盐碱土壤较多,应大力加强用材林、牧草、紫穗槐等苗木基地建设。

五、采取的主要对策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搞好行业服务。各级林业部门要站在市场前沿,学习和掌握先进育苗技术,广泛收集各类种苗信息,通过举办各种技术培训或电视讲座,将新信息、新技术送到田间地头和老百姓家中。市县两级林业部门要积极搞好林木种苗业的宏观管理和行业服务,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科学规划,制定出中、长期育苗规划实施方案,做好苗木的宏观调控,为造林绿化工作把好第一道关。

(二)以国有苗圃带动辐射为动力,实现质量和效益双提高。面对种苗市场“千帆竞发”的局面,国有苗圃要依靠自己的技术优势、基础设施优势和信息优势,发挥“龙头”作用,与粗放性生产的育苗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走“公司+农户”的联合路子,实现集团式发展和低成本扩张。

(三)搞好良繁和信息体系建设。一是尽快确立市级林木良种繁育基地,并为其挂市里统一印制的“市级林木良种繁育基地”标志牌,在新品种引进、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二是各区市县也要在市级评选的基础上,确定县级林木良种繁育基地,从而形成市县两级林木良种繁育体系,以加快全市林木良种繁育步伐,充分发挥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三是在抓好安次区葛渔城、固安南王起营、香河农业开发区、三河农业高新技术园区的同时,全面提升我市育苗的总体水平。四是建立种苗信息网络,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共享,配合省种苗站建成上下一体信息畅通的网络体系,做到种苗生产和造林绿化的有机结合。

第2篇

一、我省林木种苗建设基本情况

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我省不断加大种苗工作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建立了一批林果良种繁育基地

七十年代以来,我省采取自筹和部省联营等多种形式,先后建设了油松、落叶松、毛白杨、刺槐、板栗和金丝小枣等良种基地10处,共13889.5亩。其中优树采穗圃365.5亩、母树林7403.9亩、种子园2866.5亩,年产种子园种子600公斤以上。其中:油松良种基地三处,面积5297亩。其中,优树收集圃(兼采穗圃)55亩,收集优树资源662个。种子园2019.18亩,母树林2404.3亩,对比试验林819.49亩。通过子代测定评选出21个优良无性系,年产油松种子园种子100公斤以上;落叶松良种基地一处,面积6598.5亩。其中,优树资源收集圃100.5亩,收集800个无性系(家系)。种子园847.5亩,母树林4999.9亩,&127;试验林651亩。通过子代测定评选出40个优良家系和37个优良无性系,年产落叶松种子园种子500公斤以上;毛白杨良繁基地两处,面积844亩。其中,收集圃50亩,收集毛白杨优良无性系265个。采穗圃50亩,繁殖圃694亩,测定林250亩。已选育出毛白杨优良无性系14个,杂交培育出三倍体毛白杨7个系号。年产良种苗木100万株,种条、接穗等300万根以上;白榆良繁基地一处,面积200亩。其中,收集圃30亩,收集优良无性系131个。测定林150亩。已选育出白榆优良无性系9个,并育出抗虫榆1个;刺槐良繁基地一处,总面积300亩。其中,收集圃50亩,收集271个无性系。采穗圃50亩,&127;种子园100亩,测定林100亩。选育出25个优良无性系;板栗良繁基地一处,总面积750亩。其中,收集圃50亩,收集板栗品种(优系)136个。良种示范园150亩,繁殖圃100亩,试验林450亩。已选育出6个优良品种。可年产良种接穗15万根,良种苗木10万株;金丝小枣良繁基地一处,总面积600亩。其中,收集圃30亩,收集枣树品种203个。采穗圃261.2亩,示范园50亩,良繁圃90亩,决选圃100亩。已初选出30个优良品种,可年产良种接穗300-400万条,良种苗木10万株。这些基地的建立,为选育、引进、繁育和推广林果良种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 育苗和国有苗圃生产不断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林木种苗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迄今为止,全省已有国有苗圃366个(包括林场下属苗圃120个,非林业系统的某84个),集体苗圃4238个,个体苗圃24362个。全省每年育苗面积保持在25-27万亩,其中新育苗16-18万亩。全省年生产苗量8亿株,其中良种苗木1.3亿株,基本上能够满足全省造林绿化的需要;在国有苗圃中,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所属国有苗圃162个(包括省厅直属苗圃1个,市属苗圃5个,县(市、区)属苗圃156个),总面积6.6万亩,其中可育苗面积3.3万亩,年产各种苗木2.6亿株。随着林木种苗事业的发展,在国有苗圃建设中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如威县苗圃坚持以育苗为主,积极开展良种繁育,依靠科技进步,创造了一流业绩,为当地经济和林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赞皇县苗圃通过苦干实干闯出了一条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以赞皇大枣和优系核桃繁育为突破口,以服务太行山绿化为重点的科技兴圃新路子。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种植业结构的调整,个体育苗户迅速增加,育苗面积不断扩大。

(三) 种苗行业管理趋于完善

一是建立了行政执法队伍。全省共有67人通过培训考核,获得了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其中:省站7人,市级站21人,县级站39人。二是种苗法规建设有了新进展。《河北省林木种苗管理办法》目前正在修改完善中。三是建立了种苗质检机构。为加强种苗质量的监督与管理,经省编委批准,1998年11月成立了《河北省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于同年12月,通过了省技术监督局的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并已行使监督检验职能。四是成立了良种审定委员会。1991年12月成立了河北省林木良种审定委员会,制定了《河北省林木良种审定办法》,建立起林木良种审定制度。几年来,我省共审定林果良种20个树种32个品种,其中有9个树种15个品种通过了国家良种审定委员会的审定,为实现我省林木良种化奠定了基础。这些机构的成立及各种制度的建立,标志着我省林木种苗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一个依法治种的局面正在形成。

(四)种苗工程建设取得实效

为实现林木良种上的突破,从1998年开始我厅实施了林木良种工程。按照《河北省林业厅林木种苗工程实施方案》,引入竞争机制,对工程项目进行了招投标,从55个投标单位中择优确定了3个省级林果良种繁育推广示范苗圃、5个市级示范苗圃建设项目和9个林果良种引种试验项目。省厅分别与中标单位签订了《引种项目合同》和《示范苗圃建设协议书》,省种苗管理站按合同实行项目管理。从今年9月份省厅联查评比小组对8个中标单位进行的联查评比结果看,各苗圃都完成了合同规定的建设任务。其中基础设施建设超额完成任务、经营管理水平普遍提高、形象建设明显改观,特别是苗木生产的良种繁殖率达到80%以上,高的达到100%。在种苗工程建设中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是林业建设史上的一次大胆改革,使有限的资金发挥了最大的效能,极大地调动了基层单位和管理部门的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和质量意识,促进了种苗事业的发展。

二、种苗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省林木种苗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不适应林业发展的需要,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林木良种基地数量少,结构需要调整。全省只建林木良种基地10处,不及先进省份的三分之一。除油松、落叶松、毛白杨、刺槐、白榆、金丝小枣和板栗少数几个树种外,其它大多数树种都未建良繁基地。尤其是经济林树种的良繁基地更需要增加。由于我省新品种育、繁、推脱节,良种苗木繁育、生产、供应滞后,影响了林业建设质量和效益的提高;另外,原有基地的树种单一,不能有效的满足市场需求,难以抵御市场经济的风险,急需调整结构。

2、林木良种投入不足,难以进一步提高。“八五”以来,国家每年给我省的林木良种建设投资只有20万元,加上省财政的配套资金,也只能维持原有的生产水平,不可能发展和提高。如油松种子园还处于初级良种水平,急需建设1.5代种子园。同时,由于林木育种周期长,见效慢,经济效益低,致使大多数林木育种专家纷纷转攻其他课题,造成了人才流失。

3、针叶树良种的推广难度大。育苗对比试验和试验林测定结果表明,用普通种子育苗造林60年成材,用种子园良种造林39年即可成材,而且干形好。然而,由于良种的生产成本高,林木生长周期长,加之群众缺乏长远观念,所以推广难度大,有时出现良种少而有余的现象。

4、国有苗圃基础设施薄弱,经济效益低。据我们调查:在全省国有苗圃中,经营状况比较好的、有盈利的苗圃占35.5%;能够维持正常生产、收支大体持平的占39%;贫困亏损的占25.5%。原因是国有苗圃经营机制不灵活,历史包袱重(离退休人员多),育苗成本高,苗圃土壤条件差,基础设施薄弱,缺少启动资金等。

5、依法治种的力度不够。除了国家制定的《森林法》、国务院颁布的《种子管理条例》外,我省尚没有关于种苗方面的法规;林业主管部门与工商、税务等部门还没有形成合力,种苗流通渠道不畅,市场建设不规范;种苗质量监督检验体系没有建立起来,由于缺乏有效的种苗管理机制和约束手段,社会上无证生产和经营的现象仍相当严重。

以上这些问题已影响了我省林业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三、关于我省种苗发展的几点建议

根据我省林木种苗工作现状和全省造林绿化事业发展的需要,针对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今后我省种苗建设的总体思路应该是:加强、完善良种繁育基地建设,以原有良种的利用、提高为依托,求稳步发展;加大引种工作力度,引进、选育、推广并重求创新。坚持科技兴种,依法治种,盯住市场,以优取胜,把种苗崐生产发展成为我省林业的一项新兴产业。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和完善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林木良种壮苗是科技密集型产品,科技含量高,贡献大。良种繁育基地是良种工程的基础和出发点。良种繁育基地建设要在保护、利用好现有良种资源的前提下,建设新的良种繁育基地,重点抓好优良资源的收集、繁殖和推广,提高种苗对林业的贡献率。对现有林果良种繁育基地要实行分类指导,在完善功能和提高效益上下功夫。要加大改革力度,调整结构,扩大规模,继续贯彻“多树种、多品种、多世代、多功能、高效益”的十五字方针,努力建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高效、特色林果良种基地。按照“盯住市场,以优取胜”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优良品种的选育、引进、繁殖和推广力度。实现林木良种引进和选育的突破、应用高新技术高效快繁林木良种苗木的突破和良种推广的突破。

(1)在良种选育上,要紧紧围绕林业两大体系建设和“两高一优”林业对种苗的需求,以良种基地为依托,与科研、教学等单位联合攻关,调整、完善种子园经营方案和高世代育种计划。建立落叶松人工杂交种子园或由两个无性系组成的自然杂交种子园及油松1.5代种子园。进一步定向改良,使良种遗传品质边利用边提高。

(2)进一步完善优良资源的扩大繁殖技术体系。对能大规模无性繁殖的树种,要嫁接、扦插、组培等多种手段一齐上,并创造条件,使之向工厂化育苗方向发展;对于既能有性繁殖,又能无性繁殖的树种要开发有性、无性繁殖相结合的配套繁殖技术;对于只能有性繁殖的树种,要重点抓好种子园无性系的选择经营、人工辅助授粉、使用满果粉等低成本、高效益的种子生产技术,从而加快良种繁育步伐。

(3)要加大良种推广力度,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大力推广经部、省审定或认定的优良品种。坚持从宣传、示范入手,运用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手段,建立激励机制,实行优质优价,调动广大群众使用良种的积极性。要加强组织协调,结合种苗调剂、调拨,优先安排使用良种,搞好种苗生产与造林计划的衔接,尤其是要与工程造林相结合。

(4)针对我省林果良种繁育基地数量少、档次低的情况,积极筹建一批林果良繁生产基地。尤其是要增建经济林和果树良种繁育基地。以“提质增效”为中心,搞好经济林和果树发展的宏观调控与指导。太行山区以柿子、枣、核桃为主,平原地区及浅山区以发展苹果、梨、桃、杏、葡萄、枣、李子等为主,促进名、特、稀、优果品良种向规模化、高档化方向发展。憖

2、明确引种主攻方向,大力开展引种工作

引种是丰富林果发展所需树种(品种)的快捷途径。应加大从外省、外国引进林果良种的力度。我省引种工作的主攻方向应该是:确定树种,引进资源,营建试验林,尽快完善扩大繁殖技术体系。引种工作要严格按照科学的引种程序进行。要根据引种地区与引种来源区生态条件、现代植物区系及引种历史渊源的相关性,确定引种树种。1999年我省重点引进班克松、落矶山黄松和美国野红樱三个用材林树种;在坝上地区及适合油松、樟子松等生长的地区,重点引进班克松,在冀西山区、冀北山区适合栎类生长的地区重点引进美国野红樱。同时,引进一批经济林和果树的良种资源。引进资源起点要高,速度要快,材料要多样,崐要建立布局合理的引种网点,协调好网点间的分工合作,尽快建立起成熟的繁殖技术体系,制定合理的定向改良计划,以提供充足的试验用苗、迅速占领市场,在引种试验成功的基础上推广种植。

3抓好国有苗圃建设,加快育苗速度

目前,我省造林绿化出现了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全省六大生态工程建设及果品基地建设,需苗量大,苗木要崐质量高,迫切需要采用新技术,建立稳定的育苗基地体系。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抓好国有苗圃建设,发挥其骨干、示范和辐射作用。

(1)建设2-3个大型现代化示范苗圃,做到规划高起点,建设高标准,生产高科技,示范高效益。实现科研、生产、销售一体化。试验、示范、推广一条龙,使之成为国有苗圃示范的龙头。

(2)加强对国有苗圃的管理。重点在苗圃领导班子建设、技术人员素质、技术水平和苗圃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下功夫,在苗木生产的树种、品种、数量和质量上下功夫,强化以质量求信誉、以质量求市场、以质量求生存的市场竞争意识,不断调整苗木生产结构,培育出名、特、稀、优、新的市场急需的高质量苗木,提高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

(3)在苗木生产中,要与造林单位密切配合,制定种苗生产计划,搞好种苗生产与造林计划的衔接,尤其是与工程造林相结合。积极推广使用良种,坚持以科技为先导,实行科学育苗,采用先进的育苗技术,重点抓好容器育苗、大棚育苗、全光喷雾扦插等技术, 广泛推广应用ABT生根粉,实行育苗全过程质量管理,层层把关,严格管理,提高育苗质量。

(4)做好国有贫困苗圃的解困工作。目前,我省还有相当一部分苗圃处于贫困状态,解困任务还很重。因此要尽快制定贫困苗圃脱贫方案,加强管理,积极引导苗圃通过“四换”,增强改革开放意识,提高适应和驾驭种苗市场的能力,使其克服“等、靠、要”的思想,开脱进取求发展。同时,要积极争取脱贫解困启动资金,尽快实现全省贫困苗圃的脱贫致富。

4、加强依法治种,强化种苗质量管理

(1)加强种苗法规建设,搞好调研,尽快出台《河北省林木种苗管理办法》,争取在地方立法上有新突破。实行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规范种苗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种苗执法力度,依法整顿种苗市场,严厉惩治经营伪劣种苗,坑害国家和林农的违法行为,使我省种苗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2)强化种苗质量监督,建立种苗质量抽查制度。目前我省林木种苗还存在着一定的质量问题,尤其是飞播造林种子质量较差,严重影响了飞播造林成效。因此,要进一步强化质量监督,充分发挥省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的监督职能,加大种苗质量抽查力度,对全省飞播造林的种子和工程造林亩木进行全面的质量抽检,使抽检率达到100%并将抽检结果通报全省,禁止不合格种苗用于造林,提高造林绿化质量。

(3)各市和重点林业县要建立健全种苗管理机构和监督检验机构,配备必要的检验仪器设备,安排专业检测人员,形成以省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为龙头,以市种苗站为骨干,各县林木种苗检验员为依托的种苗质量检测体系,对生产、流通和使用中的林木种苗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

(4)加强林木良种审定工作,科研成果经过鉴定后,必须报省林木良种审定委员会,经审定(认定)为良种后,方可推广,未经审定或虽经审定但没有通过的品种,不准推广使用。

5、加大种苗建设投资力度,提高投资使用效果

种苗工作是林业建设的基础,是影响林业建设速度、质量和效益的根本因素。因此,各级领导应高度重视和支持林木种苗工作,在政策上给予扶持,资金投入上给予倾斜。要建立全省林木种苗发展基金制度,投资的重点是林木、果树、花卉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现代化示范苗圃建设,良种的引进和种苗质量监督检验体系的建设。在资金的使用上,要打破平均主义大锅饭,在种苗工作中采取竞争招标、优胜劣汰、“以奖代投”、“以购代投”的方式。一是建立种苗工程奖励制度。对种苗投资实行“以奖代投”,重点补助。奖励在科研、引种、繁育、推广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二是建立“以购代投”的扶持方式,加快良种推广应用的速度。三是建立飞播造林用种储备金制度。达到平抑物价,均衡供种的目的。使有限的种苗投资产生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保质保量的完成我省种苗工作各项任务。憖

第3篇

同志们:

这次会议目标是造林良种化。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供大家讨论:

一、种苗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

(一)突出油茶种苗质量管理这个重点,严把了“三关”

*是全国的油茶大省,油茶育苗在我省有着深厚的基础和传统。随着油茶产业的升温,油茶育苗成为了炙手可热的话题和社会关注的热点。油茶种苗质量监管,责无旁贷地成为了种苗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下,种苗工作严把“三关”,较好地保证了油茶种苗质量。

1、规范管理,严把了市场准入关。为防范油茶育苗一哄而上、以劣充优、扰乱市场等行为的发生,各地在严格执行《*省油茶采穗圃管理办法》和《*省油茶苗木质量管理办法》的同时,采取得力举措,强化了油茶育苗的“准入制度”。如*县人民政府下发了《油茶苗木质量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该县油茶育苗只允许是“定点育苗”,所用苗木只许来自定点育苗基地;*市政府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油茶种子和苗木生产经营管理的通告》,将定点育苗制度传达到了每一个村组;*市通过制作统一大型标牌,起到了很好的宣传和告之作用。通过一系列的政策宣传活动,有效地遏制了全省油茶计划外育苗现象的大规模发生。

2、强力监管,严把了生产质量关。为科学指导油茶种苗生产,全省上下认真抓了三件实事:一是大力开展了油茶种苗生产实用技术培训。省厅先后举办油茶采穗圃建设培训班、油茶嫁接育苗技术培训班四期,培训技术骨干400多人。各市州、县和65个定点育苗基地在省厅集中培训结束后立即启动本地嫁接技术力量的培训工作,*、*等地的林业部门还与当地农民教育培训机构联合,将油茶育苗培训纳入了县市为民办实事之一。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培训嫁接工超6000人次,为油茶产业的发展储备了人才资源。二是强化了油茶种苗生产的日常监管。为确保油茶种苗质量,全省上下采取超常规的措施抓育苗。在穗条生产和芽苗砧嫁接期间,省、市、县种苗管理机构均按属地原则进行了现场监管,省厅还推行了嫁接生产日报制、组织专家深入定点单位进行了现场指导,*、*、*数据上报及时,统计准确。在日常管护的每个关键环节,省厅都下发了专门文件,了具体要求和可操作的技术规范。市州县也纷纷拿出了看家本领抓监管,促进了全省油茶育苗水平的提高。如*市配备了专人专车,分管局领导率市种苗站负责人经常微服私访抓检查;*市由市局聘请多年从事油茶育苗工作的林业高级工程师为首席专家,无偿为育苗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市种苗站的主要精力集中围着苗木质量转,分管局领导最多一月亲自到育苗点检查指导达10次之多;*市制定了油茶育苗质量评分办法,将档案管理、圃地管理、苗木质量细分为11项评分指标,由市局统一组织检查、记分、评比。三是认真抓苗木质量检查和容器苗培育的组织工作。20*年8月,省厅组织力量对全省圃地油茶苗木质量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摸清了全省育苗家底,之后,又立即召开了油茶种苗质量管理座谈会,将各地育苗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下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会议后,绝大多数市州能积极抓整改,再次开展了除萌除杂工作,在油茶容器苗培育工作中能严格执行省厅的时间、质量、技术要求,并认真进行苗木质量分级工作,从最近国家林业局在我省开展工作的油茶种苗质量抽查情况来看,抽查的15个定点育苗单位16个苗批,大部份育苗单位都能按照相关要求和技术规范做好苗木分级和除萌、除杂工作,特别是*县、永大高科,育苗水平较高,苗木质量较好,除萌、除杂比较彻底。

3、疏堵结合,严把种苗使用关。为确保全省油茶产业发展用上优质苗,省厅在*林业政务网、*种苗网、《*林业》杂志上开辟专栏对有关油茶种苗法规进行了深入宣传,将全省65个定点育苗单位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在《中国绿色时报》、《*日报》等省级以上新闻媒体通过种苗信息、良种审定公告、答记者问等形式进一步宣传贯彻《种子法》。*、*、岳阳、衡阳等市都采取了多种途径加大了良种宣传力度,社会反响很好。为防范劣质苗木流向省内、外市场,省厅采取了“疏堵结合”的办法,一方面,把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种苗行为纳入到了林业公安“雷霆一号”专项行动打击范围,极大地震慑了违法行为,尽力压缩非良种苗的生存空间,另一方面,呼吁兄弟省市通过正当渠道到我省购买优质种苗,尽量堵住下游销售通道。

通过全省上下努力,65个定点育苗基地完成油茶芽苗砧嫁接苗1.1亿株,现保存苗木8700万株,其中容器苗4700万株,可满足45万亩油茶造林对优质种苗的需求。

(二)坚持林木良种繁育体系这个中心不动摇,进一步夯实了林木种苗繁育推广体系

以推进造林良种化的林木良种选育、生产和推广工作是林木种苗工作永恒的主题。一年来,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省林木良种繁育推广体系,着力抓了四项工作:一是大力争取国家种苗工程项目,增强了种苗生产发展后劲。年初,利用国家拉动内需和加大油茶种质资源建设的机遇,各地加大了种苗工程的申报力度,*、*、*、*、*等地抢占先机,精心编制并及时上报了油茶采穗圃、种子园等15个工程项目,省站同时对以前申报的工程项目进行了跟踪。经不懈努力,13个项目当年即获批复,并与过去4个已批复项目一起得到了国家投资,到位中央资金2557万元,是上年资金总量的4.6倍;会同、靖县、攸县杉木种子园,城步马尾松种子园,汨罗桃林林场湿地松种子园和*市杂交油茶种子园等6个良种基地被命名为“国家级”林木良种基地,省林科院油茶种质资源库、泰格林纸集团杨树种质资源库分别被命名为“国家级”油茶种质资源库和“国家级”杨树种质资源库。“国字号”桂冠的争取,不仅为后续工程的上马赢得了先机,而且为争取国家林木良种补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强化了种苗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去年,全省新建油茶采穗圃1008亩,全部做到了规范化管理,6个国家级林木良种基地逐一落实了科技支撑单位,并精心编制了20*~2015年发展规划。为确保新上项目的建设成效,省厅举办了一期种苗工程建设与财务管理培训班,对17个单位的法人代表和财务负责人进行了一次系统的工程和财务管理培训。三是省林木种苗管理站坚持不懈地与省林科院合作,开展杉木、马尾松、湿地松、油茶、杨树、光皮树、桤木等7个树种的良种选育和杉木、马尾松、湿地松、杨树等4个树种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工作,该项工作得到了属地市县林业局的大力配合,20*年,收集优良种质资源超过了500份。国家油桐种质资源保存库建设方面,收集了*、*、*、*等9省市油桐种质资源146份,栽植面积220亩。四是认真抓了到期种苗工程的竣工验收。年内完成了*省林木种苗繁育示范中心、*省良种繁育中心等10个种苗工程项目的验收,*市中心苗圃、*桑植县苗圃等一批遗留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也顺利通过了竣工验收,使到期完工项目验收率达到了90.6%。

(三)推行四个“落实”,强化了种苗行业管理

一是落实了政务公开。省站承担的行政职能和办事流程全部做到了网上和公示栏上全公开,省级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做到了网上办证。所有定点育苗点的选择、良种穗条的调剂、容器苗培育的计划都做到了公平、公正,并向社会进行了公告。市州县种苗管理机构绝大多数能按政务公开的要求,实行“阳光行政”。

二是落实了依法行政。出台了《*省林木种苗“四证一签”发放管理办法》,编制了种苗行政许可流程图和种苗办事服务项目指南,制定了*省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种苗部分)。从20*年起,在全省范围内,以油茶种苗质量管理入手,建立起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制度,种苗执法更具操作性。从最近国家林业局在我省开展的油茶种苗质量抽查情况来看,抽查的15个定点育苗单位、7个定点采穗圃均建立了生产经营档案,其中汨罗玉池林场、道县苗圃等单位的种苗生产经营档案相对而言比较规范和健全。

三是落实了依法治种。市、县共查处非法采摘、收购油茶穗条案件8起,非法经营油茶种苗案件4起,为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多万元。特别是*虹瑞生态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定点育苗基地)违规生产、调运油茶苗木的事件,由省、市组织联合调查组进行了认真查处,取消了其定点资格,注销了其种子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并将处理结果向全省进行了通报。

四是落实了依法兴种。全省调剂林木良种20000多公斤,种子出库时都达到了国家标准Ⅲ级以上的质量要求,主要造林树种杉木、马尾松、湿地松的良种使用率分别达到75.04%、93.20%、91.17%,其中*、*、*、*、*、*等市州杉木、马尾松、湿地松的良种使用率均达到了100%。全省育苗2.8万亩,可产合格苗9.3亿株。为因地制宜超前做好“优材更替”、“无节良材”珍稀苗木准备,省厅在广泛征询育苗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以红锥、毛红椿、楠木、榉木、马褂木等树种为优材更替的主要造林树种,并根据不同树种种质资源的保存情况,划定了采种区域,指导各地按需要进行了科学采种。来源于:

(四)强化效能建设,省级种苗队伍建设上新台阶

省质检站强化检验能力建设,不仅出色地完成了省内林木种子的检验任务,而且圆满完成了国家林业局交办的南方六省种苗质量抽查工作,检验能力和影响又有了新的提升。

省种子储备库严格执行“三不”原则(不是良种不调,不检不调,不合标准不调),圆满完成了种子调剂任务。

省种苗示范中心积极推进精细化管理和科研创新,合作开展了油茶苗组培、榉木引种实验、马尾松顶芽扦插等试验,花卉苗木生产稳步上台阶,尤其是中心油茶容器育苗技术和管理水平日臻成熟,成为了我省林业对外展示的一个窗口和全国种苗行业的一个知名品牌。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20*年的种苗工作也还存在不少缺点和问题。主要是:主要用材林树种圃地苗木质量不高,地区间质量参差不齐;种苗工程重项目争取、轻项目建设与管理的现象仍然存在;非定点油茶育苗较为突出,种苗行业监管任重道远;部份油茶苗木质量达不到出圃标准,苗木调运监管难度加大;种苗生产、经营档案不健全、不完善。上述问题,需要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着力解决。

二、当前林木种苗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林木种苗是植树造林最基本的物质基础,是增加森林总量,提升森林质量,增强森林功能,提高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内在动力。在当前形势下,林木种苗工作已越来越受到社会的高度重视,但其“利好”形势与任务“压力”并存。

(一)当前林木种苗工作面临的“利好”形势

1、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林业工作,高质量的种苗将是一个长期的“绩优股”。在去年10月召开的中央林业工作会议上,*总理赋予了林业以特殊地位。在12月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上,我国政府在没有任何国际援助的情况下自主了“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CO2排放比20*年下降40~45%的目标”,承诺到2020年我国森林面积比20*年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蓄积增加13亿立方米。这就意味着新一轮大规模造林的序幕即将开启,社会对良种壮苗的需求又将提速。

2、林木良种的增产效益已越来越为社会所认可,林木良种补贴政策可望得到落实。去年2月,*总理再次对发展油茶产业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政策研究室对油茶良种补贴政策进行认真研究。在20*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总理进一步明确,要实施油茶良种补贴政策。在中央林业工作会议上,回良玉副总理再次要大力发展油茶等木本粮油。根据最新消息,国家林木良种补贴政策可望今年出台,良种基地投入不足、产能低下的困局有望得到缓解,林木良种的普及推广力度必将加强。

3、系列林业新政的出台,刺激了社会对良种壮苗的需求稳步上升。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内的顺利铺开,森林采伐指标入户工程的实施,有了林权就能“我的地盘我作主”,极大地促进了林农“山当田耕,树当菜种”的热情。良种壮苗已成为了社会造林的第一选择。

4、低碳经济和环境保护的和谐统一,为林木种苗工作注入新的内容。省长在年前的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上,要突出环境保护,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努力保护天蓝、水清、地绿的生态环境。林木良种以其增效显著的遗传特性必然是林业低碳经济产业的首选资料。不管是木本油料、工业用材,还是城镇绿化,林木良种都将大放异彩。

(二)当前林木种苗工作面临的任务“压力”

1、油茶种苗供应时间紧,任务重。长期以来,我国造林计划一般都要滞后于种苗生产一年左右的时间,由于林业生产周期长的特殊性,苗木生产与造林需求难免脱节。就油茶种苗来说,一般采用2年生裸根苗造林,但准备期就要相对延长,一方面苗木供应难以满足,另一方面又存在较大的潜在风险。

2、林木良种基地的生产能力有限,良种使用率难以在短期内有重大突破。目前,我省除湿地松种子园的生产能力能基本保证供应外,杉木、马尾松种子园的生产能力与生产需求都存在较大缺口。

3、受油茶育苗的冲击,主要用材林树种苗木质量呈下降趋势。如何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是今年种苗工作必须抓好的一大课题。

第4篇

一、概述

(一)分布与危害

白蛾适生区域广、传播途径多。北纬20°—50°间的区域都适合生存,能耐40℃高温和-16℃低温。具有很强的适应性,老熟幼虫和蛹可随寄主植物、交通工具、包装材料等远距离传播。

食性杂。白蛾能够危害300多种植物,主要包括糖槭、法桐、白蜡、桑树、杨树、柳树、刺槐、臭椿、国槐、香椿、榆树、山楂、苹果、梨、桃、李、枣、葡萄等林木和果树以及高粱、玉米、大豆、花生、向日葵、南瓜、葫芦、黄瓜、茄子、辣椒、马铃薯、番茄等农作物。

繁殖量大。一只雌蛾平均产卵500—800粒,最多可达到2000多粒。孵化率高,一般在95%以上。如不积极防治,加之自然控制作用小,一年后其后代至少可达几百万只。老熟幼虫15天不取食也不会死亡。

危害大。当疫情大发生时,白蛾可在3—4天时间内将一棵树的叶子全部吃光,使树木生长不良,甚至死亡。农作物被危害后,减产减收,甚至绝产。

(二)生物学特性

白蛾在北京、辽宁等地1年发生2代,以蛹越冬。第一代成虫于5月上、中旬开始羽化,5月下旬至6月初进入羽化高峰期,6月中旬羽化结束。6月上旬幼虫是网幕始见期,6月下旬至7月初是网幕盛发期,7月中旬老熟幼虫开始化蛹,8月初结束。第2代成虫于7月下旬开始出现,7月末至8月初成虫羽化盛期,幼虫始见期在8月初,8月下旬至9月初是网幕盛发期,9月中旬老熟幼虫开始化蛹,10月中旬化蛹结束。在河北、山东等地1年发生2-3代,羽化、产卵时间较北京、辽宁等地提前1个月左右。

二、防治原则、编制依据及适用范围

(一)防治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治,持续治理,防治结合的原则。宣传普及白蛾防治基本知识,提高公众的防护意识,加强检疫和监测,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的传入和蔓延。

2.坚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镇人民政府对本管区的白蛾疫情防治工作负总责。

3.坚持源头防控原则。坚决杜绝从疫区调入带疫苗木。

4.坚持快速反应、紧急除治、治灾减灾的原则。林业局要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快速的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在境内发生疫情,林业局要快速反应,及时进行检疫和防治。

5.坚持依法防治,职责明确的原则。要严格执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坚持“谁造林、谁管护、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限制除治通知书制度”。

6.坚持预测预报、疫情报告、控制防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的原则,对不同等级的疫情,实行分级控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方案。对因监测不力、瞒报漏报、预防怠懈等因素,造成白蛾扩散蔓延的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7.坚持依靠科技、综合防治的原则。依靠专家和科技攻关,进一步加快生物防治,大力开展无公害防治技术。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林业部分)》、《人民政府关于对调运使用林木种苗进行严格检疫的通告》(府发〔〕13号)、《处置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防控白蛾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白蛾的防控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

(一)检疫御灾

1.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植物检疫条例》、《人民政府关于对调入使用林木种苗严格检疫的通告》(府发〔〕13号)和《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林木种苗调运管理严禁调入带有白蛾等病虫害林木种苗的紧急通知》(府发电〔〕5号)文件精神,严格实行检疫要求书制度,严禁从疫区调运使用苗木。

2.森防站要加大检疫检查力度,对白蛾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关键时期,要在交通要道设立临时检疫哨卡,坚决阻止疫区苗木进入,加大对白蛾疫区相邻地区的苗木检疫检查力度。对未办理检疫要求书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3.森防站对新造林地进行严密的跟踪检疫,特别是对阔叶树种进行详细检查。

4.各绿化施工单位要主动配合森检人员做好外调苗木的检疫复检工作,共同抵御白蛾入侵。

(二)监测预警

林业局要按照《处置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重点对白蛾进行严密监测。林业局要成立防治白蛾领导小组,并设立防治白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白蛾监测计划,及时了解周边地区白蛾的发展动态,预测传播态势及发生风险率,并实行监测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林业局和人民政府。当发生灾情时要及时分析和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准确掌握白蛾的发生区域和发生规模。

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本辖区的监测方案,并且要积极开展白蛾识别及防治技术培训,推广和普及新知识、新技术。

具体监测方法如下:

1.专业定点监测

森防站要对新造林地、苗圃地、交通干道两侧、城区绿化地、加油站、花卉、蔬菜果品批发场周围地区,进行彻底排查和跟踪检疫,并常年开展以诱芯诱捕和杀虫灯诱杀为主的定点监测。

杀虫灯(黑光灯)监测:从4月下旬到9月下旬,每天19:00时到次日6:00时开灯,指定专人负责,定时定点的记录每天的诱虫数量和种类,确认是否有白蛾发生。

悬挂诱芯监测:在白蛾成虫发生期,要指定专人在阔叶苗木栽植区悬挂白蛾诱捕器,每天进行观察和记录并收集标本,确认是否诱捕到白蛾成虫。

2.群众监测

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新造林地的建设单位要大力宣传白蛾的危害性和虫态特征,印发图册,并公布疫情报告电话,要进一步动员群众观察身边绿地和管护林地内是否有白蛾,发现可疑迹象,及时报告,林业局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进行灾情确认。

3.疫情调查

采取专业调查、兼职测报员调查和群众疫情举报相结合的方式。

(1)在白蛾网幕期,每年5-10月份,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新造林地的建设单位每月要开展一次疫情调查,确认是否有白蛾疫情发生,准确掌握疫情动态。

(2)充分发挥兼职测报员的作用,从4月中旬到9月底,对本地区范围内的林木进行全面调查。

(三)无公害药物喷洒预防

由森防站牵头,各镇各有关部门全力配合,对外地调入的苗木进行全面跟踪调查,并根据苗木来源地白蛾生物学特性,准确把握防治适期,有针对性地喷洒无公害药剂,以防止复检遗漏或无法检到的蛹、卵发育成为幼虫,从而达到彻底预防的目的。

四、防治措施

防治白蛾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疫情报告后,要及时进行疫情确认,如有疫情发生,立刻向防治白蛾指挥部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建议。防治白蛾指挥部在报经政府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并报林业局备案。同时要划定发生区范围,以发现白蛾点为中心,半径500米以内的区域为发生区;距发生区周边300米以内的区域为重点防治区;在白蛾活动区域设置醒目的标识和界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具体防治措施如下:

(一)预防发生区扩散

按照《处置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统一安排部署,公安、交通等部门负责在发生区周围设置警告标志,严禁将发生区内所有植物外运;森林植物检疫人员要对各主要路口、停车场进行设点检查。

(二)药剂防治

发生地的专业防治队和林权所有者以及新造林地的绿化施工单位要在白蛾防治专家组的指导下,及时进行药物防治。主要选择杀铃脲、噻虫啉等无公害杀虫剂。在施药防治过程中,严格按农药使用手册规范操作,避免造成人畜伤害和环境污染。

(三)人工防治

1.挖蛹:发生白蛾疫情地区的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在白蛾越冬后至羽化期间,组织发动群众进行挖蛹,切实降低虫口基数。

2.剪除网幕:发生白蛾疫情地区的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在白蛾幼虫未扩散前(1-4龄),组织有关人员剪除网幕,集中消灭。

3.草把诱集:发生白蛾疫情地区的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利用白蛾老熟幼虫下树化蛹的特点,在树干离地面1.5米处,下紧上松的围绑谷草、稻草、草帘等,诱集老熟幼虫进行集中销毁。

4.灯光诱杀:发生白蛾疫情地区的各相关责任单位,利用白蛾成虫的趋光性,用杀虫灯诱杀成虫,每3公顷设一盏灯。

5.性引诱剂诱杀:发生白蛾疫情地区的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利用白蛾性引诱剂诱捕成虫,集中消灭。

通过防治,疫情扑灭后,经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进行核查、评估论证,并报人民政府批准后,可终止应急预案。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由政府分管副长负责,林业局具体抓,做好全的防控工作。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抓好本辖区范围内的防控工作,确保白蛾不入侵、不扩散、不蔓延。一旦启动《处置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按该应急预案的组织领导机制运行。

(二)资金保障

财政要为防治工作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用于全面的检疫复检、监测、除治及宣传培训等工作,新造林地的监测费用由各绿化施工单位承担,确保监测顺利进行。

(三)物资保障

林业局要建立白蛾防治物资储备库,重点储备噻虫啉、百虫杀和苯氧威等无公害药剂,同时还要储备白蛾诱捕器、杀(诱)虫灯,防治用高压机动喷雾器、背负式喷雾器、工作服、口罩、防毒面具等。凡用于新造林地的防治物资费用由绿化施工单位承担。

(四)人力资源保障

在每年检疫复检关键时期,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保证全部森检人员全力开展检疫复检工作,并调配工作人员配合森检人员做好复检工作。林业局要切实加大培训力度,培养一批监测、防治专业技术骨干,以备疫情发生时派出应急。培训工作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

(五)宣传保障

宣传部、电视台、新闻中心等部门,要加大对白蛾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在疫情发生时,每周播放白蛾防治专题宣传2-3次,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要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如组织宣传车和宣传队赴各嘎查村展开宣传和指导工作,发放和张贴宣传资料,实现群防群治。

(六)通讯保障

在白蛾疫情应急处理的整个过程中,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必须保持信息系统网络和通讯的畅通。

(七)安全保障

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绿化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生产安全,进行防治作业时,要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在防治区域所有道路入口处设立标示牌。配制和喷洒药物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以防人、畜中毒。

第5篇

第一条为防止为害农业植物的危险性病、虫、杂草传播蔓延,保护农业生产安全,根据《植物检疫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农业植物检疫。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植物检疫工作。

公安、交通、财政、林业、铁路、民航、海关、邮政、出入境检验检疫、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做好农业植物检疫工作。

第二章检疫机构

第四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农业植物检疫机构具体负责农业植物检疫工作。

农业植物检疫机构应当建立专门的检疫检验室、实验室以及隔离试种苗圃、除害处理等设施。

第五条农业植物检疫机构必须配备相应的专职植物检疫人员,并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兼职植物检疫人员,协助专职检疫人员开展工作。

专职植物检疫员由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报农业部备案后,发给专职植物检疫员证。

兼职植物检疫员由设区的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报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发给兼职植物检疫员证。

第六条植物检疫人员执行检疫任务时,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进入或者进驻车站、机场、港口、仓库、货场、种苗繁育场、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和集贸市场等植物及其产品生产、经营、存放的场所,进行疫情调查与处理,实施植物检疫和检疫监督;

(二)查阅、复制、摘录与应检植物和植物产品有关的合同、货运单、发票、检疫单证、出入库记录及账目等;

(三)询问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取与植物检疫相关的证据;

(四)签发植物检疫单证;

(五)处理植物检疫违法案件及当事人的应检植物和植物产品。

第七条植物检疫人员执行检疫任务时,必须穿着检疫制服,佩带检疫标志,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第八条植物检疫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法律知识,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秉公执法。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九条农业植物检疫范围包括粮、棉、油、麻、桑、茶、糖、菜、烟、果(干果除外)、中药材、花卉(野生珍贵花卉除外)、草坪草、牧草、绿肥、热带作物等植物及其各部分,包括种子、块根、块茎、球茎、鳞茎、接穗、砧木、试管苗、无毒苗、细胞繁殖体等繁殖材料,以及来源于上述植物、未经加工或者已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疫情的植物产品。

第十条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省的植物检疫对象和应检植物、植物产品补充名单,并报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农业植物检疫机构应当对本地区的植物检疫对象每3至5年调查一次;重点对象应当逐年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编制检疫对象分布资料,逐级上报。

第十二条农业植物检疫机构新发现检疫对象和其他危险性病、虫、杂草时,必须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由当地人民政府采取紧急防治措施予以消灭。

农业植物检疫机构按前款规定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的同时,应当逐级上报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疫情发生和蔓延情况,提出划定疫区或者保护区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划定疫区或者保护区,应当同时制定相应的封锁、控制、消灭或者保护措施,防止检疫对象的传播和蔓延。

第十四条在发生疫情的地区,农业植物检疫机构可以派植物检疫员参加当地的道路联合检查站,铁路、公安、交通等部门应当予以配合。发生特大疫情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植物检疫检查站,开展植物检疫工作。

第十五条禁止疫区内的应检植物和植物产品运出疫区。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运出疫区的,必须经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调出省外的,应当经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检疫对象的研究,不得在检疫对象的非疫区进行。因教学、科研等确需在非疫区进行研究的,必须报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研究对象属于全国植物检疫对象或者国外新传入和国内突发性、危险性病、虫、杂草的,应当报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七条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以及应检植物和植物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必须向当地农业植物检疫机构申报检疫登记。其具体管理办法由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四章检疫的实施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十八条农业植物检疫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植物检疫规程进行检疫,并按规定签发农业植物检疫单证。

农业植物检疫单证由省农业植物检疫机构按照国家规定格式统一印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翻印或者伪造、涂改、买卖、转让。

第十九条农业植物检疫机构实施检疫,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收取植物检疫费。

植物检疫费按预算外资金进行管理,专项用于发展植物检疫事业。

第二十条已经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启封换货或者改变数量。

第二节产地检疫

第二十一条下列植物和植物产品,应当进行产地检疫:

(一)用于试验、示范、推广、销售的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

(二)需要运出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的其他应检植物和植物产品。

第二十二条需要进行产地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生产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当地农业植物检疫机构提出检疫申请,经检疫合格后,发给产地检疫合格证。

第二十三条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的生产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无植物检疫对象分布的地区建立繁育基地。新建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繁育基地的选址,应当征求当地农业植物检疫机构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凭有效期内的产地检疫合格证收贮种苗。产地检疫合格证超过有效期限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农业植物检疫机构申请重新检疫。

第三节调运检疫

第二十五条已经产地检疫的应检植物和植物产品调运时,应当凭有效期内的产地检疫合格证换领调运植物检疫证书,但不得重复检疫。

未经产地检疫的应检植物和植物产品在调运前,应当经调出地的农业植物检疫机构进行检疫。

可能受植物检疫对象污染的包装材料、运输工具、场地、仓库等,也应实施检疫。

第二十六条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其植物检疫证书有效期不得超过21天。

第二十七条邮政、铁路、交通、民航等部门凭有效期内的植物检疫证书正本收寄、承运应检植物和植物产品;无植物检疫证书或者寄运货物种类、数量与植物检疫证书不符的,一律不得邮寄或者托运。

第二十八条出境的未经检疫的应检植物和植物产品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调运时,应当按本办法规定办理检疫手续。

第二十九条进境的带有疫情的植物和植物产品在本省调运或者经过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和收货单位、承运单位应当通知省农业植物检疫机构。有关农业植物检疫机构应当对疫情进行跟踪监管,防止疫情扩散。

收货单位和承运单位在调运过程中,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因意外事故引发疫情的,应当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农业植物检疫机构。

第四节国外引种检疫

第三十条从国外引进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的,引进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在与外方签订合同或者协议30日前,向省农业植物检疫机构提交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引进植物的种类、品种和数量;

(二)来源国家或者地区;

(三)引种用途以及种植地点、面积和栽培方式;

(四)疫情防范措施等。

第三十一条省农业植物检疫机构接到申请报告后,应当派人或者委托种植地农业植物检疫机构对其种植地隔离条件、疫情防范措施等进行调查,对符合国家规定的,按审批权限办理检疫审批手续。

第三十二条引进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在合同或者协议中订明我国法定的检疫要求,并订明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政府植物检疫机构出具检疫证书,证明符合我国的检疫要求。

第三十三条引进单位或者个人凭农业植物检疫机构的审批手续和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植物检疫机构出具的检疫证书,向到货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第三十四条经口岸检疫合格的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引进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指定的地点进行隔离试种。在隔离试种期内,未经农业植物检疫机构批准,不得分散种植。

农业植物检疫机构应当对试种的种苗进行疫情监测,引进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五条个人自行携带种苗入境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有关检疫手续。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有下列行为之一,尚未引起疫情扩散的,由农业植物检疫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本办法规定办理农业植物检疫手续的;

(二)谎报受检物品种类、品种或者隐瞒受检物品数量、受检作物面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三)擅自启封换货、改变数量或者将非种用植物和植物产品作种用的;

(四)伪造、涂改、买卖、转让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或者故意毁坏封识的;

(五)试验、生产、推广带有植物检疫对象的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或者未经批准在非疫区进行植物检疫对象试验研究的;

(六)不在指定地点种植或者不按要求隔离试种,或者隔离试种期间擅自分散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的;

(七)在调运进境带有疫情的植物和植物产品过程中,造成撒漏、扩散或者下脚料除害处理不彻底的。

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属于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的,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属于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引起疫情扩散的,由农业植物检疫机构责令销毁或者进行除害处理,并可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以及应检植物和植物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申报检疫登记的,由植物检疫机构责令限期补办登记,并可给予警告。

第三十九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调运的植物和植物产品,农业植物检疫机构有权予以封存、没收、销毁或者责令改变用途。进行销毁所需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6篇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园林绿化部门)负责全市林业植物检疫工作;各区(县)林业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林业植物检疫工作。市和区(县)林业植物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林检机构),负责执行林业植物检疫任务。

本市农业、工商行政管理、交通运输、邮政等有关部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林业植物检疫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市和区(县)林检机构应当配备林业植物检疫员(以下简称检疫员),根据需要建立检疫检验实验室,配备相应的检疫工作设备和除害处理设施。

市园林绿化部门和区(县)林业行政部门可以依法聘请兼职检疫员协助林检机构开展林业植物检疫工作。

第五条检疫员执行检疫任务时,可以进入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生产、经营、存放等场所进行现场检查、调查和检疫工作,可以采集相关样品,查阅、复制和拍摄与检疫有关的资料,收集与检疫有关的证据,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检疫员在执行检疫任务时,应当穿着检疫制服,佩带检疫标志,出示执法证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阻碍检疫员开展检疫工作。

第六条检疫机构应当对下列林业植物及其产品和可能被检疫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污染的运载工具、存放场所实施检疫:

(一)乔木、灌木、竹类、花卉等林业植物,及其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

(二)木材、竹材、藤条、中药材、果品、盆景和标本等木质成品或者半成品;

(三)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

(四)国家和本市确定的其他应施检疫的林业植物及其产品。

检疫机构应当加强对调入本市的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复检工作。

第七条林检机构应当依据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检疫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名单和市园林绿化部门公布的补充检疫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名单开展林业植物检疫工作,检查林业植物及其产品是否带有林业有害生物。

第八条单位和个人发现林业有害生物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林检机构报告。接到报告的林检机构应当迅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验鉴定,确定是否属于疫情。

属于本市新发现的检疫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林检机构应当按规定向市园林绿化部门报告,并采取封锁、扑灭或者控制措施。

第九条本市局部地区发生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应当按规定划定疫区和保护区。疫区、保护区的划定、变更和撤销,由市园林绿化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市园林绿化部门和区(县)林业行政部门应当制定并落实突发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预案。

第十条市园林绿化部门应当加强林业有害生物调查工作,每年组织开展重点林业有害生物调查,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开展普查。

市和区(县)林检机构应当建立林业植物检疫档案,编制检疫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分布资料和封锁、除治方案,并报上一级林检机构备案。

第十一条林业植物种苗繁育基地、母树林、花圃、果园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在生产期间或者调运之前向当地林检机构申请产地检疫。林检机构应当加强对下列场所的植物检疫工作:

(一)木材加工、贮存或者转运场所;

(二)果品贮存、转运场所;

(三)苗木、花卉集散地。对检疫合格的,由检疫员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对检疫不合格的,签发《检疫处理通知单》。

第十二条调运林业植物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或者从发生疫情的地区调运应施检疫的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调运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检疫手续:

(一)拟调入本市的,应当事先向市林检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区(县)林检机构提出申请,由其向调出地林检机构开具《森林植物检疫要求书》;调运人取得调出地林检机构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出省)》后,方准调入。

(二)拟调出本市的,应当持调入地林检机构出具的《森林植物检疫要求书》向市林检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区(县)林检机构报检;经检疫合格,取得《植物检疫证书(出省)》后,方准调出。在本市跨区(县)调运林业植物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应当凭《产地检疫合格证》调运。

第十三条运输、邮寄应施检疫的林业植物及其产品时,应当凭《植物检疫证书》办理托运手续;其中,在本市跨区(县)运输、邮寄林业植物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应当凭《产地检疫合格证》办理托运手续。

托运物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运人不得办理托运;发现相关物品的,应当及时通知当地林检机构,不得擅自承运:

(一)未按规定取得《植物检疫证书》或者《产地检疫合格证》的,或者所持证书超过有效期的;

(二)相关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种类、名称或者数量与证书记载内容不符的。

第十四条使用单位应当对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进行妥善保管,发现可能带有林业有害生物的,应当及时向当地林检机构报告,并采取控制措施,防止其扩散蔓延。

第十五条经批准从境外引进林业植物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在本市种植的,引进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取得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发放的准予入境证明,并按照市林检机构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隔离试种。

引进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自引进的林业植物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进入本市之日起7日内,告知市林检机构。

市林检机构应当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加强联系,及时互相通报经批准从境外引进林业植物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在本市种植的情况和林业植物检疫工作动态情况,共同做好引种后的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禁止在非疫情发生区使用或者饲养活体检疫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因教学、科研确需使用或者饲养活体检疫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单位,应当在使用或者饲养前,报市园林绿化部门,由其进行审批或者按照规定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开展教学、科研活动。

在非疫情发生区使用或者饲养活体检疫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相关教学、科研单位应当制定并落实防治预案,防止检疫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逃逸、扩散蔓延,并严格按照批准的试验时间、试验场所、试验种类和数量开展教学、科研活动。

第十七条林检机构检查过程中发现林业植物或其产品、相关运载工具以及存放场所被检疫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污染的,应当签发《检疫处理通知单》,责令并监督当事人进行处理。

当事人应当按照《检疫处理通知单》的要求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除害处理;难以除害处理的,应当按照规定停止调运、改变用途或者就地销毁。

第十八条本市实施林业植物检疫行政许可不收费。开展林业植物检疫方面的行政许可、检疫执法、疫情监测调查、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和疫情紧急除治等活动所需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十九条市园林绿化部门应当将本市林业植物检疫行政许可的申请条件和办理情况、国家公布的林业植物检疫疫情以及疫区划定等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便于公众查询和知晓。

第二十条市园林绿化部门和区(县)林业行政部门及其林检机构应当加强林业植物检疫的宣传工作,普及检疫知识,提高全社会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第二十一条市园林绿化部门和区(县)林业行政部门应当开展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提高检疫人员的执法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调运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林检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500元以上*0元以下罚款:

(一)应施检疫的林业植物及其产品未办理《产地检疫合格证》或者《植物检疫证书》的;

(二)在报检过程中不如实报检,谎报或者瞒报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种类、名称、数量的;

(三)擅自开拆检讫的林业植物及其产品封识、包装,调换植物或其产品,或者擅自改变植物或其产品规定用途的;

(四)伪造、变造、买卖、转让、骗取林业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的。

承运人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擅自承运不具有《植物检疫证书》或者《产地检疫合格证》的应施检疫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所持证件与承运货物不相符或者所持证件超过有效期的,由林检机构责令补检,可以对相关承运人并处*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擅自从境外引种或者未按照检疫要求隔离试种的,由市林检机构责令改正,并处*0元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引进林业植物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后未及时告知的,由市林检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0元罚款。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在非疫情发生区进行活体检疫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教学、科研的,由市林检机构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开展教学、科研活动时,未制定防治预案或者未按照批准的试验时间、试验场所、试验种类和数量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的,由市林检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检疫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逃逸、扩散蔓延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未按照《检疫处理通知单》的要求对受污染的林业植物或其产品、相关运载工具或者存放场所进行处理的,由林检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7篇

关键词:县级;退耕还林;操作;程序

**县地处**主峰西侧,**省东部边陲,属**上的一个山区小县。全县辖**个乡镇,**个行政村,**万人口。总面积**万hm2。退耕还林从2002年开始在**县实施,全县有**个乡镇、**个行政村、**个农户参与了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涉及面非常之广。实施3年来,累计承担退耕还林工程造林0.4752万hm2,其中,退耕地造林**万hm2,荒山荒地造林**万hm2,封山育林工程**万hm2。2003年春季接受了**省退耕办抽查验收、2003年秋季接受了国家退耕办实绩核查,成活率、保存率以及面积核实率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上级退耕还林主管部门对**县退耕还林工作均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1深入广泛地开展退耕还林宣传发动工作

(1)成立退耕还工作领导组,召开宣传动员大会。2002年初。**县接到省、市退耕办下达的退耕还林任务后,立即成立了退耕还林工作领导组和领导组办公室。并及时组织县领导组成员单位、县退耕办成员和各乡镇的乡镇长、林业员、土地员、重点农户召开了宣传动员大会。同时邀请省、市专家搞了退耕还林专题培训。

(2)与此同时,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退耕还林组织机构,在本乡镇辖区内通过黑板、广播、宣传单等形式开展了大规模的政策宣传。

(3)通过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使**县每一位退耕农户都充分了解到了国家对退耕还林工程的钱粮补助政策,掌握了退耕还林工程的政策要求与技术标准,认识到了退耕还林工程的重要性。在广大农民自愿参与的基础上。形成了干群齐参与的建设氛围,**县100%的农户都是志愿报名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全县有5000余农户主动申请承担退耕还林工程,有力地保证了工程健康快速推进。

2逐级填写自愿退耕还林申请书

(1)农户填报“退耕还林农户申请卡”。按照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有关规定,农户如果自愿将自己承包的耕地进行退耕还林,愿意按照国家、省、市、县等各级政府制定的退耕还林标准要求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则填报“退耕还林农户申请卡”。内容包括乡、村、姓名,退耕地亩数、地点、土地证号,还林荒山亩数、地点、荒山使用证号等。填好后报村委会,村委会审核无误后加注意见,报所在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加注意见后报县通耕办。“退耕还林农户申请卡”一式4份,农户、村委会、乡镇政府、县通耕办各执l份。

(2)村委会填报“村民委员会退耕还林申请报告”。村委会根据农户填写的申请卡和本村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对集中的原则。确定退耕范围和地块,同时确定退耕农户,确定宜林荒山造林地块和还林形式等。村委会汇总并填写“村民委员会退耕还林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本村户数、人口数、劳力数、总面积、退耕还林涉及户数、退耕面积、荒山造林面积。“村民委员会退耕还林申请报告”一式3份,村委会、所在乡镇政府、县退耕办各1份。

(3)乡镇府填报“乡镇退耕还林申请报告”。乡政府根据各村的申请报告,结合本乡的总体规划和布局,初步确定退耕还林工程的行政村。并填报“乡镇退耕还林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本乡共有行政村数,农户数、人数、劳力数.全乡面积、参与退耕还林行政村、退耕地面积、荒山荒地还林面积。“乡镇退耕还林申请报告”一式两份,乡政府1份,县退耕办1份。

3县退耕办严格按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标准逐一审查各村申报农户

(1)立地条件调查。县退耕办根据乡、村、户的退耕还林申请报告和退耕还林的政策要求、技术标准进行逐一审查,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到退耕地块进行小班立地条件调查。

(2)相关手续调查。审核农户退耕地的土地证,宜林荒山荒地的使用证,以及按退耕还林政策要求需要审核的其他内容。

(3)审核不合格的农户,该否定的则给予否定。

4县通耕办下达年度计划,科学规划设计

(1)编制年度退耕还林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县退耕办根据审查核实结果,结合本县的实际情况,编制年度退耕还林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经县退耕还林领导组审批后,逐级上报上级退耕办。

(2)经上级批准后,本年度计划以退耕还林领导组文件下发到各个乡镇。未经退耕办和计划部门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整。

5县退耕办和退耕农户签定退耕还林合同书

(1)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县、乡、村、户四级在退耕还林工作中分别承担着不同的责任与义务,县、乡、村负责监督、管理和服务,农户负责造林与管护。

(2)签定“退耕还林合同书”。经乡、村、户逐级申请,经县退耕办审核合格后,在乡、村两级负责人的见证下,县退耕办和退耕农户签定“退耕还林合同书”。

6按照上级批准的“作业设计”以及“退耕还林合同书”规定的标准组织施工

(1)退耕还林实施农户必须严格按照上级批准的“作业设计”以及“退耕还林合同书”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作业。比如说地块不能移位,不能改变作业设计确定的栽植树种和栽植密度等。

(2)原则上要求“谁退耕、谁还林、谁管护、谁受益”。如果确实无力或无条件进行还林的,应委托他人进行还林,同时双方要签定“退耕还林委托协议书”。

(3)适时进行技术指导与服务。为了确保任务的完成,最大限度地提高造林成活率,农户应按照技术人员的指导分春、雨、秋及时实施栽植造林。农户、村庄需苗时,可向当地乡政府申请。或向县通耕办申请,由县退耕办或乡镇府统一购买苗木;也可由农户自行采购苗木。

7认真抚育、补植、管护

(1)建立封禁标志,精心管护幼林。栽植完成后,要在工程的四周建立封禁标志,退耕户严格按要求对所造林地实施精心的管护和严格的封禁。建立县、乡、户三级管护网络。同时**县还专门出台了《**县林牧区域化发展规划》,规定在退耕还林工程区严格实行封山禁牧管理。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巩固绿化成果,确保退耕还林工程效果。确保苗木成活,早日体现生态治理效果。

(2)逐块进行工程的抚育、补植。春季造林结束后,要求农户在雨、秋季再进行一次全面的补植、补种,雨季进行一到两次穴面锄草和扩穴,促进幼苗快速生长。

8严格检查验收。并张榜公布验收兑现结果

(1)乡镇检查验收。年度造林完成后,以乡镇为单位,组织专人进行逐块检查,写出乡镇自查报告,向县退耕办写出验收申请。

(2)县退耕办检查验收。县退耕办接到乡镇验收申请后,组织技术人员进行逐村、逐块、分户全面检查验收。写出自查报告,分别上报市、省退耕办。

(3)张榜公布验收兑现结果。公开办事程序,把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到户面积,钱粮兑现数量纳入乡、村政务公开内容,实行张榜公布,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全部做到了“三见面”、“三相符”、“三公开”,即人地见面、人证见面、人款见面;地证相符、地书相符、地粮相符;造林农户公开、退耕面积公开、粮款补助公开。

(4)核发“验收合格证”。对验收合格且张榜公布没有疑义的退耕还林农户发给“验收合格证”。

9做好苗木费、粮食和现金补助兑现工作

(1)领取粮食和现金补助。农户凭县退耕办核发的“验收合格证”,领取相应的粮食和现金补助,并填写粮食、现金供应证。

(2)苗木造林费对户清算。年度退耕还林验收结束后,苗木造林费要对户清算。统—购买苗木的,扣除农户所栽苗木的费用后,剩余部分发给农户。农户自己购买苗木的,苗木造林费全部发给农户。

10及时确权发证

(1)确权发证。经检查验收合格后的退耕还林地,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及时办理土地使用变更手续,确权换发林权证,把退耕还林地纳入林地管理范围,做到树定根、林定权、人定心。确保“退得下、还得上、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巩固好退耕还林成果。

11严格责任奖惩

(1)严格退耕还林奖惩制度。坚持把好规划设计、栽植质量和检查验收几个关口。退耕还林年度实施结束后,县委、县政府将进行总结评比,对工程建设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不符合建设标准,没有完成建设任务的,追究有关单位和负责人的责任。对造林质量、作业设计、检查验收按省、市要求实行责任追究制,县纪委、监察局公布下发了《**县关于加强退耕还林纪律规定》o加强工程质量检查监督,认真处理解决问题,对一些带有普遍性问题和工程质量问题的工程,在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第8篇

关键词 花木产业;现状;对策;江西吉水

中图分类号 F326.1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1)13-0383-02

花卉苗木产业是一个朝阳产业,是近几年农业中发展势头最强、发展速度最快的一个新兴产业,是推进农业产业结构、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的重要内容,也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的重要体现,花卉苗木产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一个地区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状况[1]。该文针对吉水县当前花木产业生产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在深入了解省内外花木产销状况的基础之上,探索花卉苗木产业的发展以及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思路,以期壮大吉水县县域经济规模,进一步完善吉水县花木产业规划,推动吉水县花木产业的发展。

1 花卉苗木产业发展的现状

为策应江西省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特别是花园城市、森林城市创建的需要,围绕农业现代化建设目标,吉水县委、县政府制定了花卉苗木产业发展实施方案,采取一系列优惠政策,在文峰、醪桥、双村、八都等乡镇的105国道两旁建立了花卉苗木产业示范带。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全县花卉苗木种植发展势头良好,规模不断扩大。据统计,截至2010年底,全县已有花木生产经营户100多家,花木种植面积623.07 hm2,其中绿化用苗木面积362.00 hm2,花卉类17.33 hm2,造林用苗木189.40 hm2,草皮54.33 hm2。花木基地种植面积在33.33 hm2以上的有8家,面积在20.00 hm2以上的有16家,面积在6.67~20.00 hm2的有32家,面积在6.67 hm2以下的有50多家。其绿化用移植大树类有香樟、大叶女贞、桂花、杜英、杨梅、竹柏等几十个品种;绿化用苗木有大叶樟、金含观、美洲复叶槭、盐肤木等近百个品种;造林用苗木有湿地松、杉木、杨树、木荷、桤木、枫香等十多个品种;花卉及灌木类有杜鹃、茶花、月季、红继木等几十个品种。全县有47家花木基地分布在105国道两旁,基本形成了以105国道为纽带,沿线的文峰、醪桥、双村、八都4个乡镇为重点的花木产业示范带。全县花木基地(或公司)绝大部分都是采用“公司十农户”型经营模式,已累计投入资金6 290万元,现有从业人员1 608人,其中农民工1 320人,占从业人员的82%,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1 000元,2010年实现总产值9 600万元。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全县80%以上的花木产品主要销往省内,市场销售情况一般,已出现部分花木产品滞销现象,但香樟、桂花等移植的大树苗木销路较好。

2 花卉苗木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2.1 花木宣传力度不够,服务扶持不到位

从被调查的20家花木基地(或公司)的情况来看,有16家(80%)花木基地(或公司)在销售前没有做广告宣传,仅仅是在105国道边竖立基地(或公司)名称标志,简单地提示一下而已;有3家(15%)花木基地(或公司)在销售前能使用报纸、网络、宣传图片、散发传单等方式进行全方位的广告宣传,产生了较明显的经济效益。由于广告宣传不到位、力度有限,导致全县花卉苗木的影响力不够大,国内市场对吉水县花卉苗木市场的需求量不大,经营业主普遍反映已出现花卉产品销售困难的问题。有90%的经营业主是通过自行联系的途径销售花木产品,订单销售和网上销售的数量相当少。他们对国内花木产销现状无清晰认识,信息收集手段相对落后,主要是靠自身外出营销观察或从固有的销售网络反馈获得,很难有组织、有计划地生产和销售,存在一定的盲目性。由于目前吉水县花木产业尚处于起步阶段,虽然有关职能部门为花木种植业主提供了一些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服务,但也出现一些政策兑现不及时、扶持措施不到位的现象。目前,全县尚未建立一套完整的政策、技术、信息、营销服务体系,远不能满足花木种植业主对政策、技术等方面的需求,花木行业管理有待进一步建立和规范。据问卷调查反映,有30.1%(认同率)的经营业主目前最担心的问题是政府扶持力度不够,有80.0%(认同率)的经营业主最担心销售渠道不畅,有42.0%(认同率)的经营业主最担心花木档次不够。

2.2 花木产业总量小,规模化程度低

截至2010年底,全县花木种植面积623.07 hm2,仅占全县耕地面积的1.6%,没有面积在66.67 hm2以上的花木种植基地,种植面积在33.33 hm2以上的约占总数的8%,种植面积在20.00~33.33 hm2的约占总数的16%,种植面积在6.67~20.00 hm2的约占总数的32%,其中6.67 hm2以下的约占总数的50%。2010年全县花木总产值9 600万元,仅占全县农业总产值的6.16%。据调查,全县花木基地(或公司)中既有一定规模,又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的屈指可数。由于吉水县花木规模总量偏小,难以形成大市场,其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相当有限。

第9篇

关键词:碳汇;造林工程;质量控制;技术措施

中图分类号 S7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3)14-104-02

1 碳汇造林工程质量的特点

碳汇造林是指以增加碳汇为主要目的,并对造林及林分(木)生长过程实施碳汇计量与监测而展开的有特殊要求的营造林活动。在碳汇造林工程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3个方面,质量控制是较为重要的环节。碳汇造林工程质量的特点与建筑等其他行业不同,有其特殊性。一是影响因素多。造林工程质量受多种因素影响,如规划、设计、山地、土壤、苗木、气候、施工方法、施工工序、技术措施、人员素质、工期、工程造价等,这些因素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工程项目质量。二是质量波动大。由于影响造林工程的因素多,其中任一因素发生变动,都会使工程质量产生波动。特别是碳汇造林实施林地大多存在面广、点多、立地条件多样化的特点,更增加了施工难度。三是质量隐蔽性。在造林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整地、施肥、植苗等诸多隐蔽工程,因此,工程质量存在隐蔽性。四是终检的局限性。工程项目的终检(竣工验收)无法进行工程内在质量的检验,难以发现隐蔽的质量缺陷。五是季节性强。造林工程季节性强,须在适宜栽植的季节中选择适宜天气进行栽植。六是市场化程度低。造林工程因有资质施工单位少、工程造价低和地方保护等原因,造成行业内竞争不充分,市场化程度低。

2 提高工程质量的主要技术措施

2.1 准备阶段

2.1.1 科学进行造林规划和设计 在全面进行宜林荒山荒地、疏残林、低效纯松林和低效桉树林调查的基础上,按照《碳汇造林技术规定》(试行)和《广东省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规划》的要求,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对宜林荒山荒地、无立木林地和其它土地等采用人工造林,对疏残林、低效纯松林、低效桉树林采取低效林改造套种方法,科学编制造林规划和实施方案,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

2.1.2 科学编制造林作业设计 造林作业设计以批准的造林规划、工程实施方案和年度造林计划为依据,以区为单位分项目编制,以造林小班为作业设计单位,做出树种、混交、整地、造林方法、密度、抚育管理、苗木供应、施工顺序、时间、劳力安排、经费预算以及病虫害防治等具体设计。造林作业设计文件包括作业设计说明书、作业设计表和作业设计图:(1)作业设计说明书主要包括基本情况、设计原则与依据、范围与布局、造林技术设计、种苗设计、森林保护及配套基础设施施工设计、工作量与投资预算、效益评价、管理措施等;(2)作业设计表包括基本情况表、造林作业设计一览表及汇总表、分树种种苗需求量表、森林保护及配套基础设施年度作业设计表、投资预算表等;(3)作业设计图包括以地形图为底图的造林小班设计图(1/5 000或1/10 000)和位置图(1/25 000或1/50 000)、造林模式示意图、森林保护及配套基础设施施工设计图等。

2.1.3 做好苗木物资计划及准备工作 坚持适地适树、良种壮苗的原则,根据碳汇造林任务量定苗量。选用良种,提倡就地造林就近育苗,实行定点育苗、合同育苗、定向供应。原则上使用容器苗造林。

2.1.4 制定工序技术标准和进度计划表 对林地清理、整地打穴、栽植覆土、补植抚育等每项作业工序制定可操作性强的技术标准,标明工作量和工序完成时间以及各工序平均施工人数。

2.1.5 其他相关工作 一是根据国家和广东省对碳汇造林的有关规定来制定具体管理方法。二是做好招投标工作,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招投标工作中,可根据具体情况将苗木、肥料和人工等分开进行招投标,对物资采购也可采取政府采购形式进行。三是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及时签订项目合同和监理合同等。

2.2 实施阶段

2.2.1 编制工程进度表 参照工程建设的做法,对造林施工工程编制进度表。根据进度表的情况综合调度人力、物力和财力来调整工程进度。

2.2.2 工序管理和工序预验收 按照工序技术标准和进度计划表进行工序管理,对林地清理、整地打穴、栽植覆土、补植抚育等每项作业都要在监理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的指导监督下进行。每道工序施工前要由施工单位做好施工人员技术培训和技术示范工作,须由掌握了技术要点的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工序管理包括施工单位现场管理,监理单位现场监理和建设单位技术管理人员抽查等。每道工序完成后,由施工单位自查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监理单位对该道工序预验收合格后(填写工序预验收合格单),由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该道工序的验收,再由三方派人员联合对该道工序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填写工序验收合格单。在现场管理中,对作业质量不合格的,要责令立即返工;对工序进度慢的情况,要及时增派施工人员,确保进度达到计划要求。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必须以上一道工序已经验收合格为基础,通过各工序的预验收,做到造林作业全过程质量管理与控制。

2.2.3 人员管理 一要提高施工单位管理人员的质量意识和管理效率,依据各工序的技术标准和相关合同加强质量和进度管理。二要提高施工中的劳动效率。要进行施工操作技术、施工规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培训,提高施工人员质量意识和技术熟练程度。此外,还要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在施工现场要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做好防蛇、防蜂、防中暑和防火等工作。

2.2.4 物资管理 一是做好肥料调运、管理和施肥工作。二是按进度、季节和气候条件科学合理安排苗木调运工作,做好苗木质量验收工作。要认真做好起苗、分级、运输、假植、栽植等各生产工序的管理,保证苗木的形态、生理、活力指标,尽量避免苗根暴露时间过长、苗木失水、栽植不规范等严重影响成活率的现象发生。

2.2.5 监理工作 监理单位对造林项目全程质量负责,接受监理任务后,必须确立地段,责任到人,全面负责项目各工序及工程措施的质量检查工作。同时,对造林苗木质量、复合肥施用量、造林季节和时间、造林技术要求等环节实施检查监督,并做好原始记录。监理工程师可以委托监理员进行现场的施工质量检查管理。监理工程师根据各施工环节(过程)填报工程质量监理报表或处理意见书,并递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2.3 验收阶段

2.3.1 项目验收 实行碳汇造林项目检查验收制度,按《碳汇造林检查验收办法(试行)》和《广东省造林管理办法(暂行)》等规定和程序执行。一是项目应实行造林成效检查验收制度。由造林单位自检、县林业主管部门全检和省、市联合抽检。造林成效检查验收内容包括面积核实率、造林合格率、作业设计率、建档率、检查验收率及造林成活率、高生长情况。二是实行造林综合评价制度。三是碳汇造林检查验收实行县级自查、省级复查和国家级检查验收的三级检查验收方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在造林后1a或一个生长季,根据作业设计对碳汇造林地块的造林面积、施工质量、造林成活率、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在达到成林年限后开展碳汇造林保存情况自查。内容包括:(1)是否按照批复的碳汇造林年度计划、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完成建设任务;(2)碳汇造林实施面积、合格面积、待补植面积、失败面积等;(3)整地方式及规格、树种选择及配置、栽植密度、株行距、种苗质量、栽种年限、施肥情况等与作业设计的一致情况;(4)造林地的抚育管护、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等情况;(5)碳汇造林保存面积和保存率。

2.3.2 工序质量验收标准 一是林地清理和林木疏伐:在整地挖穴前进行,主要检查种植带上的杂草、灌丛的清理宽度和干净程度,是否按设计要求疏伐林木,伐木是否全部运下山并集中堆放,要求各工序施工质量达到设计标准的95%以上。二是整地挖穴验收:在回土前进行,主要检查种植带上植穴密度和挖穴规格,要求各工序施工质量达到设计标准的95%以上。三是回土施基肥验收:在种植前进行,重点检查基肥的施放品种、数量、回土混肥的质量,达到设计要求的95%以上为合格。四是苗木进场验收:施工单位的苗木进场后集中堆放,现场验收苗木的品种、规格、质量与设计要求是否吻合。由市外调入的苗木必须经市或区森防站进行检疫,取得检疫合格证。五是种植验收:在完成种植后10d内进行,现场核实种植面积,检查苗木配置、种植质量和成活率,达到设计要求的95%以上为合格。

3 建议

一要加强幼林抚育管护。在造林设计中应同步进行幼林抚育和管护设计,及时实施扩穴培土、割灌除草、施肥、除治病虫害等抚育作业。对碳汇造林地应保留原杂灌木,一般应对幼林连续施肥抚育3a。二要抓好项目管理工作。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检查责任制度、竣工验收制度和财务报帐制度等。项目完成必须凭竣工验收报告、监理报告和财务决算书进行资金拨付。三要实行绩效管理制度,做好项目的持续跟踪和绩效评价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四要加强造林树种的适生性、易生性和速生性的研究。五要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试点中标单位一包3a的营林承包方法。六要加强档案管理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收集、整理造林各环节的文件及图片资料,建立健全造林技术档案。七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碳汇造林的工程管理各项制度。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林业工程第三方监理制度、林业工程工序及竣工验收办法、林业工程资金管理办法和验收结算办法等。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办法。八要及早筹措谋划,及早备耕,适时种植,不误农时。

参考文献

第10篇

为进一步贯彻《关于联合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专项调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联发【2021】2号精神,乡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松材线虫病疫情专项调查工作行动。经过精心组织,认真动员,周密安排,积极行动,目前已取得明显成效。

一、专项调查时间步骤安排

本次专项调查分为安排动员部署、专项调查、总结整改三个阶段,2021年3月25日结束。(一)安排动员部署阶段(1月31日之前)。按照此项专项调查工作要求,乡成立松材线虫病疫情专项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调查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全面分解落实专项调查工作任务。(二)专项调查阶段(2月1日—3月22日)乡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开展所辖区域专项调查工作,及时统计汇总相关调查数据。发现松树枯黄枯死情况要及时做好登记取样,样品及时送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进行初步鉴定。(三)总结整改阶段:(3月23日-3月25日)在3月25日前,对松材线虫病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总结,并于3月24日形成总结报告,报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汇总验收。

二、全面落实疫情专项调查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乡乡长,主管副乡长、林业科、乡林场负责人及生态护林员等为成员的乡松材线虫病专项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本次松材线虫病专项调查工作。

(二)明确行动目标。制定了行动实施方案,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加强林业检疫法律、法规宣传。

1、明晰专项调查对象:松材线虫病的寄主为松树,专项调查对象为松科树木,在我乡包括:红松、油松、樟子松、长白松、落叶松、云杉、冷杉等针叶树种。乡组建松材线虫病专项调查工作队伍,划定专项调查责任区、落实专项调查责任人,按规定及时统计、汇总、上报枯黄枯死树种、面积、株数等调查数据,并对枯黄枯死寄主树木进行取样,统一送交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进行检测鉴定。乡松林面积2.9035万亩,监测调查完成面积2.9035万亩。监测调查42个林班,监测调查1004个小班。监测调查率达100%。黄枯枯死株数0株,抽样检测0株。

2、加强检疫监管对象:乡对来自省外的松木制品进行检疫监管,主要包括:松木包装箱、松木线缆盘、松木托盘、松木隔板、松木衬板、松木车立柱等。对本乡所有苗圃和新造林地都要登记备案,所有苗木进出都要严格实施检疫,做好数量、来源地、发货地、收货地、栽植地登记,确保可追溯,严厉打击未经检疫私自贩卖和栽植的违法行为。

乡在松材线虫病专项调查工作结束后,将继续加大全乡松材线虫病和美国白蛾等检疫性有害生物调查工作的开展:一是全面开展疫情监测调查工作,确保监测调查覆盖率达到100%;二是全面实行调入松木及其制品复检告知制度,加强检疫巡查,确保复检率达到100%;三是一旦发现松材线虫病重大疫情传入,应迅速上报,确保采取强有力措施封锁扑灭。有效控制松材线虫病和美国白蛾等检疫性病虫的传播蔓延,保障全乡森林生态安全。

第11篇

关键词:园林绿化工程;预结算;编制;技巧

Abstract:In accordance with design drawings and preparation of project budget, based on the completion of drawing the preparation of the completion of settlement, which is the preparation of pre-settlement of any works should follow the basic guidelines, landscaping projects pre-settlemen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landscaping projects to pre-settlement preparation should be noted that some of the problems.

Keywords: landscaping works; pre-settlement; preparation; skills

中图分类号:TU201.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预算的编制

1.1事前准备工作当确定负责编制工作的组织人员后,有关的编制成员需要收集相关信息资讯作为编制根据,比如相关地质研究报告、测绘图资料、施工图以及注释、标准图集、工程周边自然环境情况。掌握有关禾苗、林木补偿状况和交通运输路线状况、分析研究施工方案,草拟并确定施工设计和施工组织,搜集目前园林绿化相关项目的预算定额、收取标准、工程量测算准则和地方原料预算价和原材料价格差。

1.2熟悉施工图纸和预算定额全面充分熟悉图纸,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大样图、标准图及设计更改通知等,尤其是总平面布置图。要了解工程全貌、性质、系统组成,设备和材料的规格型号和品种,随时了解设计人员意图及其意图的变更。必须熟悉预算定额,对预算定额的适用范围、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定额系数等内容要通晓,熟悉定额的说明及附注,熟练掌握和运用工程量计算规则。1.3划分工程项目和计算工程量工程项目的划分及工程量计算,并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说明书提供的工程构造,设计尺寸和做法要求,结合施工现场的施工条件,按照预算定额的项目划分,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和计量单位的规定,对每个分项工程量进行具体计算并整理。严禁丢项、漏项及划分错误。1.4套单价合理地套用单价,将单价和工程量相乘,得出合价,并填写正确。在此过程中,应防止出现漏计、重计、错套等错误。1.5工料分析按分项工程项目,依据定额或单位估价表,计算人工和各种材料的实物消耗量,并将主要材料汇总成表。1.6 计算主材费,按费用定额取费及利税由此得到主材费、措施费、利润和税金。1.7 计算工程造价把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相加,就可得出工程预算造价。2园林绿化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

对绿化工程竣工结算编制而言,一般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2.1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工作,在人员没有发生变动的情况下,应由施工单位原编制施工图预算的人员完成。2.2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工作,虽然在工程竣工之后进行,但是其资料收集工作应贯穿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不能中断。2.3资料的收集工作,应在严格履行施工合同条款的基础上进行。2.4全面、及时收集相关资料,为竣工结算编制提供充分依据

施工单位应注意以下几方面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1)园林工程发包合同:它是结算编制的最根本最直接的依据。因为工程项目的承包范围、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价款结算方式、风险分摊等都由此决定,另外结算中哪些费用项目可以计入或调整、如何计算也都以此为据。在实施中,项目经理和结算人员都应各自持有一份合同,园林工程开工前,对相关人员应进行合同交底,特别是合同中的承包范围和价款计取依据等,以便在实施过程中,相关人员对是否作经济签证或设计变更等有一清晰明确的概念。

(2)招标文件及补遗、招标答疑文件:都是合同的一部份,当对合同条款理解不清晰时,可根据招标文件、答疑等进行理解并据此结算。

(3)图纸及图纸交底记录:是确定施工范围及施工内容的依据。

(4)投标报价书:是实际做法发生变化或进行增减删项后调整有关费用的依据。

(5)变更通知单、工程停工报告、监理工程师指令等。

(6)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记录、原始票据、形象进度及现场照片等。

(7)现场签证资料:是编制结算的重要依据。为避免时间过长当事双方混淆不清,施工单位应对现场签证的及时性、有效性做相应的规定,以促使现场人员及时做好签证手续。

(8)有关造价信息、定额、费用调整的文件规定。

(9)经审查批准的竣工图、工程竣工验收单、竣工报告等。

2.5竣工结算的编制,一般有两种方法: (1)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变化不大的工程,根据原有施工图合同造价为基础,根据合同规定的计价方法,对照原有资料,作相应增减帐,进行适当调整,最终作为竣工结算造价的方法。这种方法在绿化种植工程中,运用较普遍。(2)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变化较大的工程,根据设计变更资料,必须重新绘制竣工图,在双方认可的竣工图基础上,依据有关资料,重新计算工程项目,编制工程竣工造价结算书。这种方法正确程度较高,但需大量的时间、精力,往往影响工程款项的及时回收。对绿化种植工程而言,这种情况发生较少,这种方法也较少采用。工程造价审计:一般可通过以下两个途径:

投资方(业主)有内审能力(权力)的,可通过内部审定的方式,对该绿化工程最终造价予以确认。(1)投资方(业主)没有内审能力(权力)的,可委托社会上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该绿化工程最终造价予以确定。 对绿化种植工程造价审定而言,审价人员必须依据工程竣工图、工程变更签定单、质量验收等资料,并经现场调查、核实,了解工程中各种变动因素后,方可进行正式的审查工作。审查工作一般可以分为:工程量核查、价格取定核查和费用计算核查三个阶段:工程量核查阶段,主要了解该绿化种植工程中土方量(包括出废土、进种植土、场内土方驳运等)计算数据是否合理、正确,土方施工工程量作为隐蔽工程,签证手续是否齐全;苗木种植品种、数量统计是否正确;苗木规格是否和竣工图上要求的一致;施工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等情况。价格取定核查阶段,主要了解各种单价的取定是否合理、是否符合规定。其中包括土方单价的取定,是否符合文件规定;土方量计算中,是否有低价土方混进高价土方中计算的情况;核查苗木单价的期和工程施工期是否相符;如果实际种植苗木规格小于设计要求时,应选用相应较低的苗木单价;确定苗木种植数量不足或死亡的补救办法后(或由施工方补植,或由业主另行补植),计算相应的苗木费用;同时还需核查苗木种植费用计算时,是否有高套定额单价和多套苗木数量等情况。费用计算核查阶段,主要了解该工程类别、定位是否正确,费率百分比选用是否合理,计算结果是否正确;人工、材料、机械补差是否符合文件的规定,人工数量汇总是否正确等情况。经过以上三个审查阶段仔细复核,和审价人员后期认真计算后,才能保证该绿化工程最终造价的正确性。

第12篇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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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排水暑期实习报告

2010年毕业实习报告经典范文

2010年音乐专业毕业生实习报告

四月就这样轻轻拍了我的一下肩膀走过了。有一天在毕业设计的指导老师的催促下才知道现在的时间真的不多了,很快就要面临设计讲解,毕业过程的最后一赛了。似乎自己都没有很大的意识,也许真的被这次的实习生活看的太认真了,很小心的做人,认真的做事!

记得从光棍节实习工作到现在,快有五个月了。这五个月的钉子碰的不少,收获却要比钉子多。每一个月的生活似乎都在变更,十二月里,我开始认识单位里的领导班子,老前辈们,师姐及基层工作的勤奋员工们,一个月是不可能去认识近佰人的一个社会圈,为了更好的有个开始,我做好了收集人员信息的准备,分清理清之后,我的行动就这样开始...进行着.....

十二月份,熟悉了很多我处应管理的范围道路,不过到现在还是有一种感觉就是我的大脑快要轰炸了,一天的新东西太多了,主任教我识路、分析各处景观褒贬、认识上层领导、跟我同读一所中学的师叔辈们,这段时间真的累的够呛的。从小就不乱跑不爱说话的我,现在却是180度的转变来适应这样的生活。可是却让我认识了很多社会圈的一个运行原则,就是好好学习,不要偷懒,一偷懒就会有人在你的身后抓你的小辫子。不可轻敌这样的一个社会,阴呀!你不晓得,没有人会告诉你的。

一月份,我不知不觉中进入了管理学习中,好好的做基层管理以及安排上层分布下来的任务。虽说是管理养护人员的工作。其实,我在大学里学的东西在养护人员中真的很好提取,在养护技术上我有了更好的一个认识以及兴趣提高了很多。很难得的一点是,我的先前工作给我解决了很大的一个问题,就是基层员工的调配上我能跟好的去做,不会说,那个谁呀,喂之类的称呼去做些不礼貌的举动了。呵呵,所以这个月过得很愉快,很新鲜。虽然是一个人的行动,可也是一中历练不可缺少的独挡一面之理哦。

二月份基本就是春节里的观观的人流问题,为了让的南康人享受绿化带给人们的清爽、愉快的心情,以及园林功能突出被利用的表现。卫生、次序便成了近一周的工作任务了。基层工作人员那个月真的好辛苦,我也很想对她们说声辛苦了。

二月下旬跟三月份基本上就是苗木的调配上的工作配合,有的时候苗木来的车数过多,我的工作就是根据招标书上的苗木规格跟质量要求来验收一下苗木,数量上的统计以及苗木地点的放置,随后的栽种也稍有监督要求。忙碌的事情基本上有一个程序,所以累字中也有满足感,很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