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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消防通道整治方案

时间:2022-02-03 13:45:47

社区消防通道整治方案

第1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谢谢你的爱”为你整理了这篇乡镇街道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方案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乡镇街道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方案

近年来,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在街道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街道深入开展了“三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屋、群租房、打通生命通道、敲门行动、高层建筑、电动自行车、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等一系列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整治了大批火灾隐患,进一步净化了消防安全环境。但是火灾隐患依然大量存在,火灾事故高发。今年,我街道被市政府列为全市第十一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进行挂牌督办。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市政府及区政府对重点地区整治的相关要求,切实抓好我街道火灾高风险区域火灾防控工作,现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坚持“联合整治、分类处理、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辖区政府负总责、主管部门各负其责、有关部门依法督促”的办法,落实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责任制,集中消除和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督促火灾隐患地区整治,成立江南街道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陈迁(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陈健文(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杜开红(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韩晓骏(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林国忠(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江国平(街道党工委委员)

李达成(街道党工委委员)

胡敬东(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成员:赵玉明(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关艳清(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曾小京(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主任)

陈石钦(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梁文超(街道团委副书记)

赵汝辉(街道规划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吴明卫(街道综合治理服务中心主任)

赵 衡(江南派出所所长)

朱源君(滘头派出所所长)

赵汝彬(滘头经济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

张天祥(滘北经济联社党总支部书记、北街经济合作社书记、社长)

戴玉云(桥南社区书记、主任)

梁群英(蓬苑社区书记、主任)

陈凤鸣(江翠社区书记、主任)

肖蔡钊(新中社区书记、主任)

陈淑华(竹苑社区书记、主任)

林小燕(中沙社区书记、主任)

赵焕媚(仁美社区书记、主任)

何小燕(建联社区书记、主任)

梁 赤(银城社区书记、主任)

关仲霞(正南社区书记、主任)

陈彩云(永明社区书记、主任)

严志欣(北湾社区书记、主任)

何秀兰(富横社区书记、主任)

街道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应急办),负责指导街道挂牌督办的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各部门开展整治工作,检查督促和收集汇总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各社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组织、领导和协调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

三、工作目标

江南街道整治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工作目标:

(一)消防安全组织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明晰;

(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彻底,无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三)市政消火栓建设达标率达到95%以上,完好率100%;

(四)继续大力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实体化管理工作,推进“网格化”智能管理系统,在高层住宅、小旅馆等场所推广安装联网式无线火灾报警器,整治区域基本建成智能网格化巡查覆盖网,网格化达标率在年底前达到100%,网格员100%培训一遍,专(兼)职消防民警100%培训一遍。

(五)年内,辖区内100%的重点单位、100%的社区要建成微型消防站,并按照3分钟到场处置的原则建立联勤联防机制。

(六)各单位、个体工商户“安全自抓、隐患自除、风险自担、责任自负”的消防责任主体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能力”(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和消防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实现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人员以及特殊工种、重点单位从业人员接受岗前培训率100%,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务工人员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率达到100%,人员密集场所全部达到标准化管理要求。

(七)社区落实消防工作“五个基本”(组织、制度、队伍、设施、教育)。

(八)2021年不发生死亡3人以上火灾事故。

四、时间安排

2020年5月14日至11月30日。

五、方法步骤

整治工作按动员部署、集中治理、检查总结、督查验收4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5月14日至5月15日)

1.街道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全街道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深入剖析各重点地区消防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出台整治工作方案,确定整治责任部门和措施,成立领导小组和督导组。

2.各有关职能部门及社区要积极传达贯彻省、市、区和街道整治工作精神,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及工作进度表。街道与各社区签订整治工作责任书。采取集体负总责、个人分片包干的方式,确保街道和社区均有领导干部负责督促指导整治工作。

3.充分利用户外显示屏、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街道政务公开栏、社区公开栏、宣传栏、标语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火灾隐患整治的要求、标准、措施,设立隐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

(二)排查摸底、初步整治阶段(5月15日至6月30日)

1.各社区加强督导辖区重点地区整治工作。在集中治理阶段,市政府督导组、区政府督导组及街道督导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督导方式,全面掌控和促进整治工作。

2.重点地区对辖区单位和场所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排查并造册登记,切实摸清底数,掌握消防安全现状。要加大对各类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凡存在“三合一”现象的一律停业整改;凡是无牌无证的场所,一律关停;凡是采用聚氨酯泡沫材料装修的,一律责令拆除并停业整改;凡是不符合要求且拒不整改的场所,一律依法关停。整改验收合格场所要由街道主要领导签名确认。对重大火灾隐患,要进行政府挂牌督办,确保彻底整治合格。

3.落实专项经费,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要组织开展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市政供水管网与市政消火栓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的原则,完成市政消火栓建设达标率达100%以上的目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要达到建设标准。

4.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志愿(义务)消防队或落实专门消防保安员,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推动重点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和社会单位员工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工作,使员工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会查改火灾隐患;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会扑救初起火灾;懂逃生自救技能、会组织人员疏散”的“三懂三会”要求。

5.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三)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至10月25日)

1.各社区要对集中治理阶段的工作进行跟踪检查。对火灾隐患重点整治区域进行查漏补缺,消除工作死角和盲区。

2.认真总结整治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对尚未完成整治的隐患提出解决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四)督查验收及总结阶段(10月26日至11月30日)

我街道组织开展自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我街道以政府名义(或消防安全委员会名义)向区、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进行申报验收。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实地评估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对重点地区进行专项治理是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在消防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推进火灾隐患整治活动取得成效,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的重要举措。各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对隐患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平安江南。

第2篇

一、工作目标

以最大限度减少灾害事故危害为目标,进一步明确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完善基础设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重点整治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强化警示教育和宣传力度,有效保障消防车通道通畅,确保灭火救援顺利开展,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2月底。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成立街道办事处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信息报送、工作通报、宣传报道等。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站,贾茹同志为办公室联络员(联系电话:7232711)。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22日前)。各社区结合实际情况,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落实工作任务,发动群众对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进行监督,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二)督促整改阶段(1月22日至2月20日)。各社区按照实施方案,与辖区物业联合对消防车通道进行排查并登记造册。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督促整改,务必达到不留死角、不漏隐患的标准和要求。整治难度大的及时上报街道。要对辖区内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回头看”,强化整治效果。

(三)总结验收阶段(2月21日至2月底)。街道将会通过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等多种形式,对专项行动成果进行验收,并在街道范围内进行通报。

五、工作任务

各社区要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实消防工作主体责任,成立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工作小组,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督促指导居民楼小区开展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封闭和楼道堵塞等违法行为综合整治,定期组织人员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检查,及时纠正发现的违法行为,确保消防车通道时刻保持畅通。

六、工作重点

(一)集中清理消防车通道上设置的停车泊位、固定隔离桩,以及消防车通道与建筑之间设置的障碍物。

(二)突出整治高层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长期无人管理、久拖不改等问题。

(三)突出整改高层住宅室内消火栓系统不能正常供水,消防永带、水枪、卷盘等设备损坏缺失,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等储水量不足,报警控制设备、消防水泵、稳压泵和稳压设施等故障停用等问题。

(四)广泛普及消防车通道使用管理常识类宣传,充分利用城市大屏、楼宇广告播放相关火灾案例、公益广告,每个住宅区每栋楼至少张贴一幅严禁占用消防通道的提示或海报。

七、工作措施

(一)全面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动社区居民和物业服务企业,聚焦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居民住宅区,广泛发放、张贴公告和简洁明了的消防宣传标语。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治理行动,推动社会形成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的共识。

(二)强化规范管理。各社区组织成立管理机构,督促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加强消防车通道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乱停乱放行为。对无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小区,各单位要落实专门人员,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防止被占用、堵塞。

(三)开展自查清理。督促指导社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认真开展自查自改,重点清理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违法设置固定障碍物等情况。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车辆、摊位,要督促社会单位当场清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劝导居民群众当场自行挪移,清除障碍。对不能当场挪移的车辆、构筑物和固定障碍物,要督促管理使用单位及时整改,确保畅通。

八、工作要求

(一)全面动员部署。各社区要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深入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第3篇

在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检查的过程中,重点要检查小区车辆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和建筑消防设施管理、使用、维护监管不到位、管理措施不得力的问题。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2021社区消防安全工作计划,供大家参考。

社区消防安全工作计划1在20--年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社区消防工作,推动社区消防工作的开展,切实提高社区群众预防火灾能力,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以及结合我区实际消防工作,现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街道社区具体负责、居民共同参与”的社区消防工作格局,有效预防和减少社区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我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任务

我区到20--年底基本实现社区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健全完善各级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建立起适合社区特点的灭火救援体系,形成覆盖街道、社区的火灾防控网络,社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火灾事故多发、火灾亡人势头得到有效控制。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消防安全监管组织机构。

成员名单:组长副组长:

组员:

(二)确实加强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各街道经济、文教、商业相对集中的区域和人员聚居区每平方公里消火栓数量,在20--年要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消防设施不得少于x个,各街道、各社区要结合市政规划改造,落实消防水源、消防道路的管理,配置消防器材。在自来水管网无法到达的地方,要因地制宜修建消防水池,尤其是城乡结合部,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池塘等天然水源,保证水池水量和水源长期不间断,并设置消防取水口。要对旧城区进行楼道清理,增设疏散出口,增设简易喷淋,配置灭火器,整改旧电气线路。鼓励居民住家之间采用防火隔墙,居民住户装修材料选用阻燃、不燃材料,并留出适当的防火间距,逐步提高防火抗灾能力。

(三)积极发展社区多种形式消防伍建设20--年,各街道要建立消—防—队伍,各社区也要根据实际建立兼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到20--年底,社区建队率要达到100%。要逐步规范队伍的“建、管、训、用”,同时成立居民—联户联防组织,建立执勤制度。各街道和社区都建立一支能够扑救初起火灾和一般火灾的消防队伍,并适时开展经常性训练、演练,提高居民自防自救能力。

四、实施步骤

(一)加强各项消防工作制度建设各级消防组织机构要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工作制度,制定切合实际的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分析辖区火灾情况,研究解决突出的消防问题。要以“三合一”场所、私房出租户、简易搭盖的生产和储存场所为重点,每季度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规范多种形式队伍的管理,明确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主管单位的管理责任,定期组织开展执勤训练、业务知识学习、增强队伍的实战灭火能力。

(二)深入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教育各街道、各社区要把消防宣传教育纳入普法和文化、卫生的宣传以及中小学素质教育、创建文明和平安社区、评选文明户等活动,加强社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各社区要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防火公约,积极动员居民参加,从而达到“走群众路线,群防群治”的目标。要强化对老、弱、并残人群的教育和监护,主动上门服务,定期对其居住环境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协助消除火灾隐患。要利用每年的安全活动月、“11.9”消防宣传日等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宣传教育。要在人员主要流动地段设置固定消防宣传栏、宣传警示牌,在企业和旧木屋区等火灾荷载大的地域设置防火警示标志,对居民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

(三)加强社区消防工作经费保障区、街要建立健全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保障机制,将公共消防设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及其装备设施经费按有关规定纳入财政统筹,明确消防经费投入比例,确保每一支消—防—队的人数不少于10人,个人防护装备齐全,其他多种形式消—防—队配备一台手抬机动泵和400米水带、2支水枪和10支4公斤的移动式灭火器。

社区消防安全工作计划2一、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落实各村、社区、辖区各企业消防工作责任,发动全社会力量,全面深入地排查整治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高层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确保全镇一般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使全镇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成效,镇政府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成员由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由镇综治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为保证大排查大整治落到实处,镇政府成立督导组进行督查,具体人员安排与分工如下: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大排查大整治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场所);高层;“九小”场所(小商场、小学校和小幼儿园、小医院、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

除上述内容外,各村、社区、各企业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和行业火灾特点,将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纳入排查整治范围。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是否建立和完善了消防安全制度;

是否确定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是否规范了灭火应急预案、消防档案、消防安全标识;是否落实了防火巡逻检查、消防设施定期检测检修和保养、消防演练以及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是否落实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

3、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防火间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以及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4、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工艺、装置设备或储罐、设施等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5、“三合一”场所中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6、“九小”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用油、用电、用气、用火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7、生产、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四、职责分工

各村主任、社区居委会主任作为本辖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镇各督查组适时进行督查,确保该项工作不走过场,镇综治办负责大排查大整治的后勤协调工作。

五、实施步骤

大排查大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镇政府已下发方案,各村、社区要根据本方案于11月1日前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部署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二)排查整治阶段

11月1日至25日,各村、社区、各企业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对于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限期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镇综治办;对于随时都可能发生火灾的重大隐患,在隐患整改之前,要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死看死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实施“三停”(停止施工、停产、停业)。

(三)总结阶段

11月25日以前,各村、社区要全面完成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并于11月26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镇综治办,以便镇上统一总结上报。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大排查大整治是一场全省范围内的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各村、社区、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与当前正在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分工,狠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群防群治

要突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监察;要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大排查大整治,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尤其要发动社区、村组开展火灾隐患自我排查整治;要大力推进消防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推进消防安全管理、设施维护保养和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工作,强化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大力推进火灾隐患举报工作,依托“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平台,动员全社会力量举报火灾隐患,借助群众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三)强化措施,整改隐患

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尽快整改,对严重的消防违法行为,如无法处理的,要及时报镇综治办,以便准确应对。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社区要广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深入开展消防知识普及和消防宣传活动;要大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中的先进经验、典型单位和个人,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对于排查整治中发现的典型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通过各种渠道予以曝光,借助舆论的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五)检查督导,跟踪问效

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期间,县政府将组成督导组,对全县各镇、各部门、各行业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镇政府也将组成督导组,由各包片领导带队深入各村、社区,督促工作落到实处。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凡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在全镇进行通报,相关村、社区、企业负责人都要向镇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凡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将依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社区消防安全工作计划3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认识安全发展的重大意义和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以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加大安全生产的执法和隐患整治力度,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规范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建设行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把规范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和强化安全基础建设作为专项整治重点,继续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超层越界开采和代采代探等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取缔关闭、停产整顿等监管措施,杜绝关闭和废弃矿井死灰复燃。严格安全准入制度、规范非煤矿山行政许可和安全设施“三同时”等工作。进一步规范矿产开采秩序,有效的保护和合理开采矿产资源,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晋级和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继续集中整治开采秩序混乱、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和小采石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国土、公安、环保、电力等部门将加强协作,联合执法,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二)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晋级工作。今年底,全县60%的非煤矿山和三等以上尾矿库达到安全标准化水平。要根据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非煤矿山企业,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工作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对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在有效期内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暂扣其标准化等级证书,责令停产整改;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年内发生2起生产安全事故或事故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吊销安全标准化等级证书。

(三)加大开展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在重点企业实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建设实施范围,提升地下矿山安全保障能力。将地下矿山企业“六大系统”的建设,作为今年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定期对建设质量和建设进度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

(四)不断强化露天采石场安全监管。禁止一切无证非法采石取石的行为,对证件合法但未按照规定年采剥总量超过50万吨、最大开采高度超过50米组织生产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和未实施台阶式开采或分层开采、坡度角大于安全规程要求的,采用不符合爆破规程爆破方式的,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其停产整改,经限期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将予以关闭。

(五)继续规范非煤矿山行政许可工作。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的建设项目,依法予以处罚。对低于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的非煤矿山企业,不予延期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新建项目不予审批发证;对取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要责令停产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切实加强采掘施工单位安全监管。适时开展外包施工队伍安全管理情况督查检查,继续实行外包采掘施工队备案制,原则上一个生产系统只允许一支采掘施工单位(或项目经理部)承担作业。严禁采掘施工单位以任何形式将所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分包,分解弱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掘施工队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责令停产整顿3个月;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令停产整顿6个月。一年内连续发生2起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矿山企业解除施工合同、取消施工资格。

(七)不断强化尾矿库安全隐患的整改治理工作。将危库、险库及调洪库容小、下游有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尾矿库作为整治重点。对仍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超量储存的尾矿库,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关闭。对达到设计库容的尾矿库要严格落实闭库安全管理规定。认真落实三等及以上尾矿库建立在线监测系统要求,对新建尾矿库无在线监测内容不予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已建成尾矿库要督促企业尽快补做在线监测系统。

社区消防安全工作计划4金沙街道自20--年开展安全社区建设以来,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原则,多措并举,整体协调,注重实效,稳步推进,着眼长远,规范发展,创建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居民群众生活得到有效改善。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20--年将正式验收全国安全社区,因此,这一年必是创建工作非常关键的一年,为全面做好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倡导“资源整合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理念,求真务实,用于创新,结合辖区的实际,不断探索、不断深化、不断发展,深入开展和推动安全社区建设,促进全街各项工作安全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创建全国安全社区为总目标,不断完善安全促进、伤害预防和项目干预的创建机制,努力营造一个宜居宜业、安全--x的生活环境,打造现代化人文社区。

三、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提高辖区居民的安全意识、应急技能,变居民接受教育为自觉参与创建,形成人人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的安全知识。通过发放安全教育宣传品,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对创建安全社区的知晓率。通过安全生产活动月、爱国卫生月等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增强居民对安全知识、应急技能的储备,让安全知识、应急技能入脑入心,全面提升居民群众的安全素质。

二是加强培训、演练,提高居民的应急技能。联合消防中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跨界组织深入社区,针对老年人、儿童、建筑工人、残疾人、外来人员等,开展多层次多主题的安全知识讲座、培训、应急演练,覆盖不同性别、不同年龄的人员和各种环境状况,运用案例及实际操作演练,提醒居民注重生活中的安全细节,注重平时安全知识的`积累,增强突发事件应急技能,确保自身安全、家庭安全、社区安全。

三是营造安全氛围,提高居民的共建意识。利用街道和社区宣传栏的宣传标语,在居民集中的地方悬挂宣传横幅和张贴宣传版面等方法进行户外宣传,在全街区域范围内积极营造安全社区创建的氛围,随时提醒着人们注意安全,提高居民安全共建的意识。

(二)进一步推进安全楼院试点建设,加强安全社区建设新思想、新理念的交流,开拓工作思路。

一是增加安全社区建设示范点的推广面。安全社区建设是一项持续推进的工作,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因此在安全干预项目开展中我们选择了“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工作方式探索建设安全社区的有效方法。在残疾人安全方面,选取凤岭社区作为试点进行推进;在儿童安全方面,将选取金沙小学和金沙幼儿园作试点后再全面推广;在建筑工地安全方面,拟定元邦地产建筑工地作为试点单位,抓好该工地的岗位职责培训和岗前培训,落实安全作业的规章制度,通过建筑工地联席会议等方式加强安全监管。通过示范点建设的增加,努力实现广覆盖,乃至全覆盖。

二是广泛参加国内安全社区网络的交流活动。加强信息交流是安全社区建设标准一条重要要求,且安全社区建设的专业技术性、规范性较强,为了使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不偏离标准,我们通过“走出去,请进来”两种方式不断增长知识面,开拓安全社区建设的工作思路。通过积极参加国内外组织的培训、考察、交流活动、专家指导,增强对安全社区理念和安全社区标准内涵的理解,明确创建步骤和建设方法,学习好的做法和经验。

(三)进一步挖掘辖区资源,引领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把各个安全促进项目做深做细。

20--年各个安全促进项目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年我们将在建立落实20--年干预措施长效机制的基础上不断深化各个安全干预项目,由“抓重点”向“抓细节”转化。

1、建筑工地安全项目:

一是健全组织,明确目标。项目成员增加新入建筑工地企业,负责对社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组织和运行工作。并通过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明确相关人员职责,使创建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道路。

二是广泛宣传,浓厚氛围。利用街道网站、工地宣传栏、橱窗等宣传教育阵地,进行文明施工宣传。

三是突出重点,保障安全。规范工地安全档案登记,加强对建筑工人的管理。

2、出租屋消防安全项目,对辖区出租屋和外来人员等加强危险源辩识与分类建挡管理;

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力度,不断强化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持续开展消防安全“进家庭、进楼院、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的“五进”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企业负责人的消防安全培训,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组织企业、学校及出租屋开展针对不同对象和情况的消防应急逃生演练。

3、残疾人和精神康复病人安全项目,在星光老人之家安全设施的改造和安全培训的基础上向残疾人居家、出行、残疾人在公共场所的安全领域进行拓展和衍生。

4、儿童安全项目: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健全青少年安全教育工作机制。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立体网络模式,着力发挥学校在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家庭的教育引导作用,和社会的参与协同作用,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青少年教育工作的风气。

二是加强阵地建设,构筑青少年安全教育平台。

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涉及到人们生活,工作乃至环境各个方面,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是社区各相关单位自我检查、自我纠正、自我完善、自我改进、周而复始的一项长期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工作。希望各部门、各科室、各有关单位能够持续改进,持之以恒,在建设中摸索,在摸索中进步,为有效降低伤害发生的目标而不懈努力,实现20--年成为全国安全社区这一目标。

社区消防安全工作计划5一、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落实各村、社区、辖区各企业消防工作责任,发动全社会力量,全面深入地排查整治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高层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确保全镇一般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使全镇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成效,镇政府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成员由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由镇综治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为保证大排查大整治落到实处,镇政府成立督导组进行督查,具体人员安排与分工如下: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大排查大整治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场所);高层;“九小”场所(小商场、小学校和小幼儿园、小医院、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

除上述内容外,各村、社区、各企业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和行业火灾特点,将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纳入排查整治范围。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是否建立和完善了消防安全制度;

是否确定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是否规范了灭火应急预案、消防档案、消防安全标识;是否落实了防火巡逻检查、消防设施定期检测检修和保养、消防演练以及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是否落实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

3、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防火间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以及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4、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工艺、装置设备或储罐、设施等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5、“三合一”场所中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6、“九小”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用油、用电、用气、用火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7、生产、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四、职责分工

各村主任、社区居委会主任作为本辖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镇各督查组适时进行督查,确保该项工作不走过场,镇综治办负责大排查大整治的后勤协调工作。

五、实施步骤

大排查大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镇政府已下发方案,各村、社区要根据本方案于11月1日前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部署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二)排查整治阶段

11月1日至25日,各村、社区、各企业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对于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限期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镇综治办;对于随时都可能发生火灾的重大隐患,在隐患整改之前,要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死看死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实施“三停”(停止施工、停产、停业)。

(三)总结阶段

11月25日以前,各村、社区要全面完成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并于11月26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镇综治办,以便镇上统一总结上报。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大排查大整治是一场全省范围内的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各村、社区、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与当前正在开展党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分工,狠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群防群治

要突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监察;要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大排查大整治,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尤其要发动社区、村组开展火灾隐患自我排查整治;要大力推进消防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推进消防安全管理、设施维护保养和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工作,强化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大力推进火灾隐患举报工作,依托“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平台,动员全社会力量举报火灾隐患,借助群众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三)强化措施,整改隐患

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尽快整改,对严重的消防违法行为,如无法处理的,要及时报镇综治办,以便准确应对。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社区要广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深入开展消防知识普及和消防宣传活动;要大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中的先进经验、典型单位和个人,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对于排查整治中发现的典型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通过各种渠道予以曝光,借助舆论的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五)检查督导,跟踪问效

第4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持续推进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建立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社会单位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全市消防安全环境不断改善,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积极构筑全市消防安全“防火墙”。

二、整治时间和方法步骤

本次火灾隐患排查行动从9月10日起到11月底。

火灾隐患排“查行动要与执法行动、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总结。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建筑工程未审未验未备案专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控制室“双达标”活动、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防火墙”工程等,统筹兼顾,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9月10日一一9月15日)

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到此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的教训,分析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结合实际,召开动员会议,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排查整治阶段(9月16日一11月15日)

各县(市、区)要集中力量重点整治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消防设计备案抽查不合格擅自施工、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或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投入使用;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文物建筑单位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用火、用电等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要严格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凡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同意施工;凡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凡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对既有建筑和易燃易爆单位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凡发现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发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一律予以查封;凡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要坚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将障碍物予以拆除。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消除隐患。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1月16日一11月30日)

各县(市、区)要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积极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市政府将把此次排查整治列入年终考核内容。各县(市、区)的工作总结报告要于12月5日前上报市政府及市公安消防支队。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居民自建出租房、简易住房、各类小场所及“三合一”场所;在建工程消防安全设施配备;未审未验未备案建筑工程。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

3、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4、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5、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6、消火栓状况,消防安全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及其他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

7、电气线路铺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8、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9、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

10、“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实行防火分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电气线路铺设及电气设备运行等情况;

1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

12、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县(市、区)政府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火灾形势的严峻性,切实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加强领导,迅速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确保将此次行动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齐抓共管,严格整治。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排查整治范围内的场所进行彻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要全面治理,解决存在的问题,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要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整治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切实形成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督导,履行职责。各县(市、区)政府要将专项行动作为今年后四个月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点工作,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要严格追究领导责任;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巩固和深化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夯实消防安全基础,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消除火灾事故隐患,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公共消防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年底,对疏散通道缺少、“三合一”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力争整改率达100%,一级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90%,其他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50%以上。对存在的区域规划患在年内应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分轻重缓急,尽早解决区域规划性的火灾隐患。

三、工作步骤

这次普查共普查了1278家生产企业单位,普查列出重点单位192家,一般单位1086家,其中一级隐患单位14家,二级隐患86家,区重点整改单位1家(宇达饭店)。未录入系统的菜场、商场有624家,电动车市场22家,高层建筑24家。根据普查情况,结合我区实际,对下一阶段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进行分步实施。

㈠动员部署阶段(*年7月30日前)

1、建立组织:继续保留*街道火灾隐患集中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办事处主任王飞兼任,副组长由办事处副主任郭路群、卢洪波兼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所,由郭路群兼任办公室主任。

2、动员部署:召开街道火灾隐患集中整治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分析研究辖区火灾隐患普查情况,制定开展火灾隐患集中整治方案,细化量化工作任务。

㈡组织实施阶段(*年7月30日—11月30日)

1、核查阶段(8月31日前)

1)对上次未录入“*市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管理信息系统”的市场、商场、电动车市场和漏查单位及时进行普查录入。

2)对火灾隐患普查工作中未核查的重点普查单位必须逐一进行核查,并录入系统,对核查录入后系统判定存在隐患的单位逐家下发《火灾隐患告知书》,告知有关单位存在的隐患及整改要求。

为确保核查质量,街道集中整治领导小组进行督查,使整改结果经得起区火灾隐患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的抽查。

2、整治阶段(*年11月30日前)

1)、街道安监所负责督促、指导辖区14家一级隐患单位及新增单位的整改,并负责对整改结果的验收销案工作,各社区安全员协助配合。

2)、公安派出所负责对86家二级隐患单位的隐患整改工作,并负责对整改结果的验收销案工作,街道安监所和有关科室进行协助配合。

3)、公安派出所、街道安监所要共同做好宇达饭店的安全监管工作。

4)、街道安监所要针对两个区域性(周江岸52弄成片木结构老住宅区和宝善路外来人口公寓)消防安全问题,要进一步做好排摸工作,制定整改方案。

5)、安监所要及时收集整治工作的信息,及时向街道集中整治领导小组汇报整治工作情况,并要积极协调公安、消防大队在整治工作的技术指导。

3、检查验收阶段(12月底前)

街道火灾隐患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将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特别是对整改期限届满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逐一检查,逐一验收。对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要督促有关责任单位限期落实措施,达到验收要求,并将验收情况列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考核。

五、几点要求

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从建设“平安海曙”,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切实加强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在普查的基础上做到“人员不散,力量不减”,保证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切实将各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㈡明确责任,齐抓共管。街道集中整治领小组全面负责辖区整治工作,认真分析火灾普查的情况,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要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有关单位要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加强监控,严防事故发生,发生火灾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6篇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全区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为目标,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冬季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冬春消防安全的阶段性特点进行专项整治,消除火灾隐患,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区政府成立全区冬春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区长助理、*分局局长

副组长:*区安监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主任由赵群生兼任,副主任由杨占伟兼任。

各街办、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冬春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领导,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和方案,周密部署,明确责任。

三、整治范围及重点

整治范围: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旅游景点(区)、医院、学校、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重要的科研单位、高层公共建筑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和堆场;天然气、液化气、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销售、运输场所;烟花爆竹生产单位、储存库房、经销门店等场所;生产、仓储、住宿等“三合一”场所以及其他各类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存在火灾隐患逾期未改被依法责令停业整改的单位;列入区政府挂牌督办至今未整改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整治重点:

(一)消防设施: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缺少、损坏、瘫痪,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问题。

(二)建筑消防: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等问题。

(三)消防规划: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通道、水源缺少或不适应消防安全需要等问题。

(四)重点区域:城中村、区内各类市场和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群存在的耐火等级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或不足、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通道不畅、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

(五)消防管理:消防安全组织、责任、制度、措施未落实,违反易燃易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各种行为,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问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未制定灭火应急及安全疏散预案,未定期开展模拟演练等问题。

四、工作任务

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期间,各街办、各部门要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全力抓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影响火灾形势稳定和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各街办、各部门要结合各自管辖实际,认真开展冬春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治理力度,严厉打击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凡未完成今年区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任务的各街办、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督办,并会同区安监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在今年12月底以前消除隐患,摘牌销案;对未按时整改销案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及督办人员的责任,对隐患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对不认真履行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发生火灾事故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二)切实加强值班制度,加大火灾事故查处力度。冬春消防安全整治期间,各街办、各部门要督促指导管辖范围内的各企事业单位加强值班,组织员工开展灭火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将火扑灭在初起阶段。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对冬春期间发生的火灾事故,加大查处工作力度,依法快查快办,严肃处理。

(三)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大力营造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良好氛围。各街办、各部门要以消防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城中村”、“进家庭”为载体,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的特点,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强化防范火灾的措施,将防火灭火、安全疏散和自救逃生知识进一步传播到居民家庭。教育部门、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要结合创建“平安校园”和教学工作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专题教育;区科技、司法、劳动部门要结合科普、普法和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加强消防法律法规、消防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

五、责任分工

在区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各街办、各部门负责本辖区冬春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动员、安排、组织、督促所属辖区企事业单位开展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区安监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督促辖区各单位、社区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区级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认真开展工作。教育、卫生、文化、人防、旅游、民政等部门要组织动员本行业、本系统各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区建设、工商、城管等部门要积极会同消防部门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及时扑救各类火灾事故;公安*分局要组织动员、检查指导各派出所加强消防监督管理、检查、整治工作,按照公安部实施社区、城中村警务战略决定的要求,落实社区、农村警务室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能,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区安监局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各个环节的消防监督工作,严禁各种违章作业,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单位的监督管理和督查工作,严格执法,切实消防火灾隐患,防止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区安监局和消防部门在冬春消防专项整治期间,要组织力量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切实加强对圣诞、元旦、春节及元宵节期间人员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加强对各类大型群众性聚会活动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的检查、督办、指导工作。依照公安部“11.19”全国冬季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要求,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一条高压线,三条铁规”,即凡未经防火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一律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六、工作步骤

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动员部署、检查落实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2月24日至12月31日)

根据全区工作方案的要求,各街办、各部门要及时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严密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部门领导小组向社会公告冬春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范围、内容和要求,曝光典型火灾案例,跟踪隐患整改。

(二)方案实施阶段(元月1日至今年2月29日)

各街办、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冬春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责任,按照方案开展整治工作,依法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分别成立由主要领导带队的检查组深入冬春季节易发生火灾事故的重点行业、区域、单位和场所,督促、检查、指导消防专项整治工作,大力推动本辖区、本行业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深入、扎实、全面开展,取得良好成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强化监督整改措施,规定整改时限,明确责任人,依法督促整改。

(三)总结验收阶段(今年3月1日至今年3月31日)

冬春消防安全整治期间,区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街办、各部门落实冬春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和督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冬春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结束后,各街办、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并于4月5日前将书面总结报区冬春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街办、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冬春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安排,周密部署,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第7篇

一、我区城郊结合部社会治安基本现状

我区城郊结合部(主要包括城厢、北干、蜀山、新塘街道,宁围、新街镇,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目前约有常住人口39万,占全区人口的三分之一。流动人口42.7万,占全区流动人口的52.8%。近年来,区级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重点治乱,把城郊结合部部分治安混乱的区域列入市、区级重点整治区域,强化控制与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大街面路面巡逻力度,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机制,有效遏制了刑事犯罪高发的势头,城郊结合部的社会治安状况总体有所好转。但是,与创建平安、打造品质之区、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1.刑事案件居高不下,治安形势复杂。据区公安分局提供数据显示,近3年来,城郊结合部社会治安刑事案发数量始终在高位运行。2012年“四街两镇一区”共受理刑事案件7163起,占全区刑事案件的52.4%。其中命案13起、两抢案件823起、入室盗窃案件3110起,分别占全区的50%、53.95%和48.62%。毋庸置疑,城郊结合部已成为关系到我区治安状况好坏的重点区域。

2.社会丑恶现象依然存在,群众反响较大。城郊结合部是低档录像放映室、卡拉OK室、酒吧、发廊、桑拿等公共娱乐场所最为集中的区域,不少经营者唯利是图,利用合法外衣掩护进行赌博、、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部分人群相互勾连、欺行霸市、制造事端,凶恶势力活动猖獗,直接危及当地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据区公安分局提供数据显示,近3年来,在这些区域查处案件占全区总数的52.3%;查处吸毒贩毒案件占全区总数的56.6%。2011至2012年查处的涉恶涉赌团伙人员占全区总数的50.4%。这些社会丑恶现象的泛滥,冲击着社会道德的堤坝,吞噬着人们的精神家园,给社会治安稳定带来严重影响。

3.城中村消防设施建设滞后,事故隐患突出。一是消防车通道不畅,消防水源缺乏而且水量不足;二是建筑物耐火等级低,消防器材设施严重缺乏;三是电气线路老化、乱拉乱接,加之小企业较多,存在生产、仓储、居住混杂在一起的现象。据调查,城郊结合部现有出租私房主4万多个,出租房屋24万多间,平均每户出租6间。北干街道兴议村某出租户有50间出租房,居住着80多名的流动人口。据统计,去年底以来,已发生出租私房火灾事故2起,死亡4人。其中发生在新塘街道井头王村的火灾事故中,3人因逃生不当,跳楼身亡。

二、我区城郊结合部社会治安情况复杂的主要原因

城郊结合部社会治安问题是在社会转型的历史条件下出现的,是社会各种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城郊结合部存在突出治安问题,受历史原因、地理环境和社会管理机制等主、客观因素多重影响。从我区的实际情况分析,造成城郊结合部社会治安情况复杂的主要原因是:

1.城市建设快速发展,配套管理相对滞后。在城市化的推进过程中,城郊结合部地区形成了城乡交错、村企交错、农民与居民混居的复杂局面。区域内违章搭建现象严重,防火间距不足,灭火器材设施匮乏,消防隐患重重。基层管理力量比较薄弱,一些村、社区居委会事务繁杂、琐碎,有责任而无权力,发挥不出应有作用。一些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交付多年,至今未建立相应管理机构,给治安管理带来难度。

2.流动人口量多变化大,服务管理相对不足。经济发达,开放包容的城市文化、遍布的商机和四通八达的交通,吸引了大量流动人员。但是,由于对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相对滞后,大量人口分散居住,流动性大,管理起来十分困难。部分出租户贪图方便,不及时申报租赁人员的基本信息,甚至根本不辨房客身份,使得出租房屋成为犯罪分子的落脚点。

3.防控体系尚不完善,治安管理存在漏洞。城郊一带存在民警责任区面积大、防控设施不完善和治安经费不足等问题,直接影响卡口布局、街面巡逻、社区警务服务等工作,并制约着整个公安机关的快速反应与整体作战能力。城郊结合部的治安防范能力相对较弱,存在着一定的管理漏洞。

4.职能部门缺乏协作,影响综合治理效果。城郊结合部普遍存在“一地多主”的现象。公安、工商、文化、卫生、环保等各部门由于职权和信息限制,不能对这一区域进行有效的综合治理。联合执法虽然可以解决执法主体问题,但涉及多个部门,难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三、加大我区城郊结合部社会治安工作力度的建议

面对城郊结合部日益复杂的治安形势,必须明确目标,完善考核;增加投入,强化保障;堵疏结合,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人防、物防、技防力度,力争在改善城郊结合部治安环境上取得新的成效。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1.加大刑事案件发生的防范力度。一是合理制订考核目标。要改变传统的“重破案、轻预防”的考核模式,把预防刑事犯罪案件发生尤其是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当作重要的考核内容。既要量化“控”的指标,更要激励“防”的实绩,防止考核导向上的偏差。二是适当调整警力配置。公安部门应当明确整治重点、制定整治标准,加大对城郊结合部社会治安的工作力度,遏制刑事案件的高发势头,有效打击黑恶势力和丑恶现象。在现有警力配置上,对城郊结合部作适当倾斜,确保重点治安区域警力到位,改变警务室“有室无人”的现象。三是完善监控网络设施。完善监控设施,确保监控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加快二期监控规划的实施,有效震慑犯罪分子。同时,发动各派出所、社区、村委、企业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黑板报、社区之窗等媒介,加强宣传,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与安全防范意识,力求避免发生重特大、恶性的案件。

2.加大公安队伍建设的保障力度。一是提升队伍素质,发挥表率作用。要充分发挥公安干警的主力军作用,认真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坚持从优待警和从严治警的有机结合,抓好警风建设,强化执法为民的宗旨,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纪律,进一步规范民警行为,努力从源头上杜绝违纪违法问题,不断增强公安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二是合理增加警力编制,扩大治安队伍规模。我区公安机关作为打击犯罪和维护社会治安的最主要力量,存在着严重的警力不足。因此在警力配备上既要考虑常住人口的因素,还要充分考虑庞大的流动人口因素,建议区委、区政府能积极争取用警指标,适当增加警力配置。三是采取激励措施,提升协警(辅警)的整体素质。当前,公安的协警(辅警)队伍是一支重要的治安力量,但由于待遇偏低、职业危险性较大、看不到前途等原因,队伍很不稳定,积极性难以调动,高素质人员留不住。针对当前我区专业警力严重不足的实际,建议有关部门应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在适当提高协警(辅警)工资、福利待遇的基础上,可在公安系统的公务员招聘中,适当留出一定的数量与比例从协警(辅警)中招考。同时,加强对协警(辅警)业绩的考核,不搞“大锅饭”式的平均分配,实行“奖优罚劣”,切实提升协警(辅警)的整体素质。对财政下拨的人头经费,不得移用于交通、办公、装备等其他项目,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为公安干警切实履行职能提供良好的政治和物质保证。

3.加大消防隐患区域的整治力度。一是开展消防重点整治。要把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完善由政府挂帅,筑牢公安、消防、房管、安监、工商、督违办等部门与镇街、社区广泛参与的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对城郊结合部出租房屋开展拉网式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严格依法督促整改,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二是落实“以房管人”制度。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落实房东的责任,改变房东“只管收钱不管人”的现象。按照《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规定,出租房承租的人员不应少于6平方米/人,一间居住出租房内承租的人员不应超过10人或3户人家。同时,动员每家每户的房东至少配备一只灭火器,配备必要的逃生设施,疏通房屋内的逃生通道。对不符合出租条件的房东,有关部门应依法取消其出租资格。

4.加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力度。大量流动人口是我区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承担着绝大部分脏、累、重的工作,为的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要以新成立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为契机,切实加大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力度。要充分发挥村(社区)干部、管区民警、治安信息员的作用,对各种可供外来人口落脚的地方进行彻底摸排,家家见底,弄清房主以及居住人口情况,逐个采集信息,做到来有登记,走有注销,最大限度地减少管理的死角并落实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与此同时,要在解决流动人口的就业、子女就学、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住房租赁等方面,出台更多优惠政策。尤其是提供就业指引,帮助更多的人就业,以有利于减少偷、抢、盗案件的发生。

第8篇

一、工作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坚决消除火灾隐患、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为目标,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导思想,坚持全面普查与分类整治、组织集中普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全面普查火灾隐患,切实摸清存量底数,分类制订工作对策,认真落实全社会消防安全责任制,严厉打击各类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查处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努力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切实改善本镇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为构建“平安七宝”、建设“和谐七宝”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成立由镇政府分管镇长任组长,镇党委宣传统战科、七宝派出所、新镇派出所、镇安全办、镇综治办、镇社区办、镇城建办、镇招商办、镇经管办、镇社事办、镇城市综合管理所、七宝工商所、镇社会救助所、镇水务站、镇减灾办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镇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的普查整治工作。各村、镇属各公司和镇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推进小组,认真制定方案,健全机制,督促落实。

三、普查整治范围和重点

普查整治工作的范围为本镇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以及城乡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生产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为“被查单位”)。按照公安部消防局《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附件1)和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588—),重点普查整治以下四类火灾隐患:

(一)设施方面: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缺少、损坏以及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问题。

(二)建筑方面: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等问题。

(三)规划方面: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等问题。

(四)区域方面:“城中村”、成片毗连区场群或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群,存在的耐火等级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或不足、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通道不畅、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

四、实施步骤

普查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年3月底结束,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式,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阶段(即日起至12月25日)。镇政府将于12月上旬召开专门会议,对全镇范围内的普查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及时向社会公告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大力宣传普查整治的必要性、重要性和普查整治的工作方法、要求及法律责任,并通过跟踪曝光典型案例、鼓励有奖举报、公布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等方式,充分发挥社会、媒体和群众对火灾隐患的监督作用。

(二)自查整改阶段(12月26日至年1月10日)。各村、镇属公司及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标准,督促被查单位对照普查整治重点内容认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对自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能立即改正的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在整改期间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要自行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同时,要督促被查单位认真填写统一格式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自查申报表》(见附件2),于12月30日前报送镇普查整治推进小组办公室,有行业或系统主管部门的单位要同时报本行业或系统的主管部门。

(三)复查整治阶段(年1月11日至3月10日)。各行业或系统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属单位火灾隐患自查整改工作进行复查。镇普查整治推进小组负责对辖区无主管部门的单位自查整改情况及行业或系统主管部门的复查情况进行复查。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并向区普查整治工作小组报告,由区公安消防支队发出限期整改法律文书。对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工商部门要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依照市政府《关于本市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职责分工的意见》,由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予以取缔。

派出所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辖区各行业所属单位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核查和督导工作。对核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应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理,对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及时报告政府建议启动政府挂牌督办机制,对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等规划性、区域性问题,应报告政府研究确定整改计划和方案。同时,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逐一登记录入,建立火灾隐患数据库,进行综合分析和动态追踪,对普查整治工作实行信息化管理。

镇普查整治工作推进小组将适时组织力量对全镇的普查整治工作进行抽查和督导,指导、督促各村、镇属公司和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普查整治工作,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部门和单位,要责令限期整改。各村、镇属公司和相关部门普查整治推进小组于年2月28日前将辖区普查整治工作情况报镇普查整治推进小组办公室,由镇普查整治推进小组汇总后于3月5目前将全镇普查整治工作情况报送区普查整治工作办公室。

(四)督查总结阶段(年3月11日至3月31日)。镇普查整治工作推进小组组织对各村、镇属公司和相关部门普查整治工作进行督查验收(督查验收形式、时间另行通知),并做好迎接市(区)普查整治工作小组督查验收的准备工作。对领导不力、执法不严、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有关单位领导和人员,要按照有关法律和规章,严肃追究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镇属公司和相关部门要从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此次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确保普查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强化配合,落实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协调解决普查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系统、行业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督促所属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把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第9篇

力争通过一年左右时间的努力,使现有出租房基本达到消防安全要求(整治标准详见附件1);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出租房产生新的火灾隐患;进一步落实出租房消防安全责任,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完善消防安全设施,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出租人、承租人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预防和减少出租房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平安*”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集中整治和消除出租房火灾隐患,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完善长效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区社会火灾形势稳定。

三、整治重点

整治的重点对象是用于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居住(3人以上)且火灾隐患突出的出租房,以及为劳动密集型企业配套的员工集体宿舍。整治的重点区域是城郊结合部、块状经济发达的区块、用于出租的简易棚屋连片区域。

四、方法和步骤

综合整治工作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具体工作单位和考核责任单位,职能部门积极参与,认真履行职责。整治工作从2009年11月至2010年10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区政府将适时召集各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负责人会议,广泛发动,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同时,在当地媒体上开展出租房整治工作的宣传。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适合本辖区的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要认真组织辖区派出所、安监中队、专职消防队等基层力量和村(居)委员会,在人员集中地段、出租房集中区域,张贴出租房整治的横幅和宣传标语,营造声势。

(二)排查摸底阶段(2009年12月上旬至2010年3月)。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各乡镇、街道要认真组织村(居)委会、社区、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和派出所、安监中队、专职消防队等基层力量,特别要利用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所(站)的优势,对辖区内的出租房开展普查登记(普查登记表详见附件2),逐户摸清房屋出租情况和消防安全情况,建立出租房名册和台帐,对普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要逐一逐户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将排查摸底情况报当地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租房整治办公室要及时组织对出租房排模情况进行核实,对整改措施进行技术论证把关,做到边排查摸底边整改。

(三)集中整改阶段(2010年1月上旬至2010年9月)。出租房内的消防安全隐患由出租人整改,涉及多个出租人需要协商解决的,由各乡镇、街道负责协调解决,出租房外的消防公共安全隐患由各乡镇、街道负责解决。对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严重的区域,区政府将专门组织工作组,督促帮助整治整改。达到整改要求却尚未办理出租房登记备案的,予以办理登记备案。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10月)。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结束后,各乡镇、街道要组织逐户开展检查验收。出租房整治整改合格率达到100%,且已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乡镇、街道,可向区政府提交要求验收的书面报告,由区政府组织检查验收。区政府验收合格后,报请市政府抽查验收。对于验收达不到要求的,须重新整改。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以常务副区长为组长,公安、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商、建设、规划、城管、安监、供电、消防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整治工作。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沟通和联系工作。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

六、职责分工

区政府:负责整治工作的全面发动部署,制定辖区内总体实施方案和措施;加强对各乡镇、街道整治工作情况的督促,掌握整体情况;对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的重点区域,要派出工作组给予帮助和指导。对全区出租房整治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对全区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验收。

各乡镇、街道:制订整治工作方案和相关政策,负责辖区内普查登记、动员部署、整治整改、检查验收工作。

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配合区政府普查出租房和流动人口,全面准确地做好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督促各出租房业主搞好隐患整改和出租房申报登记、备案工作。

*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负责对出租房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配备和用火、用电、用气等情况进行检查治理。

区建设局: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掌握出租房的底数和基本情况,加强对房屋中介机构的管理。

*工商分局:配合、支持相关部门对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治。

区供电局:负责对出租房外部供电线路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积极做好安全用电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出租房内用电安全隐患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区安监局:负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强日常安全管理。

区城管局:负责对违章搭建的出租房进行整治。

七、工作要求

第10篇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地区行署关于夏季消防检查的有关部署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党的十九大闭幕,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和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安保任务,依靠党委、政府,推动行业部门,发动社会力量,紧盯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文物古建筑,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范水平,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努力为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依托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成立夏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各部门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指导本部门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严格重点场所、重点领域隐患治理

1、紧盯重点场所,扎实开展隐患治理

夏季消防检查的重点范围是商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文物古建筑、暑期人员集中的培训机构、临时出租屋、旅游景点,高层地下建筑、仓储物流、施工现场、“三合一”等单位场所,采取集中整治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1)强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检查。教育部门牵头对学校、幼儿园特别是寄宿制学校的检查整治;民政部门牵头对养老院、福利院等的检查整治;卫生计生部门牵头对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的检查整治;文化部门牵头开展公共娱乐场所的检查整治;旅游部门牵头开展对星级宾馆的检查整治;商经委牵头做好大型综合体检查整治。夏季消防检查期间,相关行业部门要建立底数台账,公安、卫计、市监、安监、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不少于2次,行业内部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确保夏季消防检查期间,对辖区内所有单位全部检查一遍,建立排查台账。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合法性手续办理情况、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和责任制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设施运行、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完好情况等方面内容。同时督促单位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照落实“六加一”措施要求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加强“两人一室一站”(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建设和监管,落实“户籍化”管理,提升“四个能力”,提高自防自救水平,督促高层地下建筑、大型综合体等火灾高危单位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杜绝群死群伤火灾。人民政府将各行业部门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政府政务督查范畴内,定期组织督查。

(2)加强易燃易爆单位消防治理。6月1日至7月30日,由安监局牵头摸清辖区底数,建立台账,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开展易燃易爆场所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大型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技术小组,提高专业处置能力。

(3)开展文物古建筑消防检查。文物主管部门牵头,摸清辖区底数,建立台账,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开展文物古建筑专项检查,加强文物管理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指导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督促文物主管部门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完善消防工作制度,加强行业系统火灾隐患治理;增设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简易喷淋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推行物联网消防安全监控管理,落实消防设施和电气线路定期检测制度,严格用火用电管理,建立专职消防队或者微型消防站。

(4)开展电气火灾防范检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部署要求,要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严格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及时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鼓励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电力部门牵头,联合住建、安监、公安等部门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单位、物业服务单位是否制定并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聘请持证电工上岗,是否及时整改电气隐患问题,加强对电气工程设计和施工管理,严查违法违规行为。街道、乡镇负责组织电力、安监、综治等基层力量,排查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线路连接是否安全规范,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和事故。

2、结合实际狠抓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1)全面开展学校(幼儿园)专项整治。加强对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消防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学校(幼儿园)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排查和整治学校(幼儿园)存在的火灾隐患,督促各学校(幼儿园)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大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力度,努力提升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全县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

(2)大力开展医疗机构排查整治。对全县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摸清底数,通过督促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部门联合检查验收等措施,依法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实施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火灾防范能力,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3)全力开展社会福利机构排查整治。全面检查社会福利机构,摸清底数、排查隐患,严禁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建筑,依法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社会福利机构,提请政府督促落实整改责任,彻底整治。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严格把好源头关,实行标准化管理,强化落实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4)大力治理违法违章建筑。在前期排查整治掌握的情况基础上,进一步摸排本县宾馆、饭店、商场、体育场馆、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底数,提请当地政府,发动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存在的消防隐患及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督促整改消除存在的隐患或违法行为。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评,提供本单位自查自评承诺书。在整治过程中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要用足执法手段,采取刚性措施,坚决依法整治。

(5)加大建筑工地专项整治。住建部门要对辖区施工、监理、建设等人员召开复工前消防安全培训,住建、公安、工商、消防等部门要对在建工地开展联合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合法性手续,施工现场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情况,重点整治消防合法性手续不齐全,违规搭建使用燃烧性能达不到A级要求的彩钢板建筑,未设置临时消防水源、临时消防车通道等消防违法行为。

(6)深入排查整治农家乐及粮油生产储存场所。联合市监局等部门定期进行联合检查,制定台账,重点整治消防合法性手续不齐全,房屋耐火等级达不到要求,违规搭建使用燃烧性能达不到A级要求的彩钢板建筑;坚决查处场所设置、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未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未制定符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定期开展针对性消防演练,员工消防培训演练不到位,在门窗处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灯箱或其它障碍物。

(7)加强“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整治。公安机关要下发通知要求公安派出所开展“九小场所”(指小餐饮、小宾馆、小商店、小公共娱乐、小休闲健身、小医疗、小教学、小生产加工、小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等场所)消防安全整治,重点整治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灭火设施、消防器材配置是否完整好用;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好用;是否违反规定设置了员工宿舍等。要求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实情,建立台账。

3、下大力气整治重大火灾隐患

按照“保重点、防大火”的思路,以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建设为抓手,狠抓重点单位和场所的整治,始终保持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高压整治态势。一是5月份,要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挂牌督办不得少于1个,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督促落实整改方案、时限、资金和防范措施。二是对久拖不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依法报告县政府组织关停,

4、积极推动区域性隐患治理

结合实际,认真排查和梳理出我县突出的区域性火灾隐患,建立区域性火灾隐患治理台账,制定符合实际的整改方案,运用各类手段,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二)夯实社会化消防工作基础

1、打牢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发改委要按照“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投资计划,加快推进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训练基地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5月底前完成xx县城市消防站建设任务,10月底前全县建成市政消火栓45个、消防水鹤1个,建有率和完好率分别达到100%、98%以上。

2、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推动100%的重点镇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乡镇建立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系统并推广使用,90%的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所有重点单位和街道社区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便民警务站同步建设微型消防站。推动居民家庭、小旅馆、群租房、“三合一”等场所安装简易喷淋和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3、全力开展打造六批示范样板单位。组织相关部门、乡镇(场)、社区专题召开动员部署会,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学习创建标准,在夏季消防检查期间,创建2个消防安全管理示范村、社区;2个消防安全管理示范乡镇;2个消防安全管理示范派出所(警务室);2个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1个消防宣传教育示范校、站、区。

4、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按照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部署要求,将社区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平安社区”建设内容,凡达不到“消防安全社区”建设要求的,“平安社区”评选一票否决。要加强对社区的指导,确保达到“五个必须”标准:即必须明确管理组织、管理责任、管理制度;必须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必须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必须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必须建立微型消防站并形成战斗力。在7月底前,务必按照“五个必须”和“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要求50%的社区建成消防安全社区,党的十九大召开前80%的社区建成消防安全社区,同时将社区创建名单报县消防联席会议办公室,政府将统一进行验收,完成情况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内。社区、物业单位和基层网格力量要召开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动员会,组织对居民小区、居民楼院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开展居民楼梯间可燃物、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管道井堆放杂物和私拉乱接电线等三类问题的集中清查行动,推广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简易喷淋,组织社区居民开展逃生自救演练,预防和减少“小火亡人”事故发生。

5、深化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建设。严格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范》(DB65/T3119),组织对设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化、标识化、规范化达标创建活动。按照“单位场所底数清、达标建设全覆盖、工作质量有突破”的要求,在全县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持续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建设,公安机关要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检查计划,对所有列管的“三化”建设单位按照建设标准进行逐一指导,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要如实登记消防技术服务项目情况,并客观独立、合法公正出具消防技术服务报告,主要检查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完好率,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发电机房、配电室“两房两室”规范化管理,自动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培训教育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等情况。通过达标创建和分级验收,提高社会单位自动消防设施功能完好率,规范自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必须100%的“三化”单位达到建设标准,自动消防设施主要功能完好率达到100%。

(三)提升灭火救援能力

1、深化执勤岗位练兵。按照营区、基地、辖区5:2:3的时间比例,划分训练阶段,安排科目内容,做到“基础体能技能营区训、岗位专业技术基地练、辖区熟悉演练实地考”。要对辖区重点单位全部熟悉一遍,切实掌握辖区危化品企业情况;年内,分别针对高层建筑、地下建筑、石油化工、城市综合体开展不少于1次的“全要素、全过程”实战演练。

(四)深化消防宣传培训教育

1、推进社会化消防宣传。要扎实推进“消防宣传教育示范社区”建设、“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评选命名活动,社区、居委会、派出所等组织推荐,或由群众联名推荐(自我推荐),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定,由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命名或授予“社区消防宣传大使”称号,确保5月18日前完成全县不少于70%的社区聘有1名“消防宣传大使”。 60%以上的中小学校做到消防安全知识教材、师资、课时、场所“四个到位”,要组织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所有高中新生军训期间接受“四个一”消防安全教育。

2、加大媒体宣传力度。积极联合电视台、广播电台刊播提示字幕、公益广告每月分别不少于500、50条(次)。“消防官方微信每天发送消防提示信息不少于5条且每周原创信息不少于1条,发送手机消防提示短信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1000条。“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目标人群关注数不少于年度任务数的70%。

3、强化宣传阵地建设。媒体开设消防专栏不少于1个,户外(车载)视频广泛开展警示性、法制性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按照规定完成开放工作。

4、广泛开展社会消防培训工作。大力推动社会化培训工作,按照年度培训计划配合落实培训工作,在夏季消防检查专项行动结束前,分批次组织对各级党政机关、行业部门、国有企业、乡镇、社区负责人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公安派出所消防专(兼)职民警全部培训一遍。对易燃易爆单位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消防大队将组织对相关行业部门逐一开展上门送教宣传培训。

(五)全力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紧盯“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和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督促单位落实各项安保措施,加强针对性宣传培训,组织网格力量实施群防群治,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五一”、“十一”期间,要组织公安、消防、安监等相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集中夜查行动,确保节日消防安全。

四、工作职责

(一)5月15日前,制定落实工作措施,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组织有关行业系统,对辖区重点单位、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定期开展联合检查。要将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纳入政务督察内容,开展督导检查,强力督促工作落实。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采取有力措施,限期督促整改。乡镇(场)要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要求,认真开展整治范围内的“九小”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小商场、小饭店、小休闲健身场所、小美容洗浴休闲场所、小旅馆、小医院、小网吧、小学校)的全面排查,并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检查排查整治档案。

(二)行业系统部门。各行业系统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消防工作与业务工作、生产经营同部署同检查的常态化机制,将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加强组织领导和调度指挥。要组织开展针对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所属单位、企业的消防安全排查,落实“六加一”措施;要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纳入业务培训计划,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形式,加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力度。教育、民政、卫生计生、文物等部门要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职责,组织开展达标验收活动。

(三)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和抽查,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检查一遍,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建筑消防设施“三化”暨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要充分发挥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协调、指导职能,督促指导各行业系统、乡镇街道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为各部门提供支持、服务,必要时派出人员配合检查,共同做好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公安派出所和社区(农村)警务室要加强对本级列管重点监管单位和“九小”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经常开展消防安全宣传,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民委员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各项硬性整治措施,始终保持消防执法高压态势。

五、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部署发动阶段(4月中下旬)。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分析评估本地消防安全形势,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题会议,逐级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和完成时限。

(二)全面实施阶段(4月下旬至党的十九大闭幕)。各部门要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动员,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部门要针对本地、本行业消防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攻坚行动,强化督导检查,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党的十九大消防安全。

(三)总结考评阶段(党的十九大闭幕后3日内)。各部门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考评,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及时上报工作总结,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开展夏季消防检查是赢得火灾防控主动权、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围绕xq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全力以赴,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督导落实,务求取得实效,全力维护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严格督导检查,落实工作责任。要分重点、分阶段、分专项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跟踪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将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负责人;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夏季消防检查情况将纳入2017年度政府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三)及时反馈信息,认真汇报总结。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报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4月28日前报实施方案、动员部署情况、夏季消防检查基础台账、单位主要负责领导及联络员名单;5月8日前报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承诺书;每月22日前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及夏季消防检查排查台账,党的十九大闭幕后2日内报工作总结及《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夏季消防检查期间,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及时上报,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编发简报、通报。上报的有关情况数据要真实、客观,严禁弄虚作假。

第11篇

一、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清剿火患”战役总指挥部,由庄素桦副区长任总指挥,区党政办张林副主任、区公安分局马少雄副局长、区公安消防大队李四喜大队长任副总指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公安消防大队,由李四喜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联系人刘勇,联系电话/传真:88108380)

二、战役目标

深入排查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社区、农村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隐患存量,最大限度地控制隐患增量,全力以赴打好“清剿火患”战役,千方百计遏制亡人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确保火灾形势稳定。具体目标是:

1、全区各类场所100%登记造册;

2、市政府挂牌督办的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岐山街道和全区范围内的重大火灾隐患100%摘牌销案;

3、排查发现的“三合一”等隐患100%整改;

4、单位建筑消防设施100%完好;

5、各类场所的消防安全出口、疏散通道100%畅通;

6、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100%达标;

7、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100%持证上岗;

8、成立区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

三、清剿范围和整治内容

(一)清剿范围:

1、既有建筑;

2、“三小”场所;

3、高层地下建筑;

4、公众聚集场所;

5、“三合一”场所;

6、新建、改建、扩建建筑;

7、其他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的排查。

(二)整治内容。各工作组在检查过程中,应重点检查各类场所建筑耐火等级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和人员住宿场所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落实,是否办理相关消防手续等问题。

四、主要措施

(一)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逐级落实工作责任。一是政府要主导。各街道、各部门要分别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要组织工作组,全面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二是部门要联动。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研究部署行业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自上而下开展火灾隐患清剿行动,进一步完善部门违法行为查处、重大隐患认定等通报、抄告、移送制度,加强联合行动、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其中,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排查整治工作;住建部门负责燃气经营企业和在建工程的排查整治工作;安监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场所的排查整治工作;文化部门负责文化、娱乐和文物场所的排查整治工作;卫生部门负责医疗机构的排查整治工作;民政部门负责福利院、养老院等福利机构和其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排查整治工作;旅游部门负责星级宾馆的排查整治工作;区公安消防部门负责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排查整治工作,并依法对其他单位、场所进行抽查;公安派出所负责《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的工作规定》所规定的监管范围的排查整治工作。其他部门要对本行业、系统的相关场所逐一排查整治。

(二)实行网格化排查,掌握火灾隐患底数。要以街道为一个大网格、居委为一个小网格。每个网格实行由街道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街道、居委、派出所、工商所力量组成排查整治队伍,对照此次的清剿范围开展全面排查;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必须细化、量化工作标准,明确到单位、落实到人、细化到每天,每组一本工作台帐,每天一报工作进度,做到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个单位、不漏一个场所,要分门别类建立工作台帐,切实摸清隐患底数。

(三)积极采取措施,全面消除火灾隐患。各工作组对清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整治,决不能姑息迁就。能立即整改的应督促单位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限期改正;对存在重点火灾隐患的单位,应提请区政府挂牌督办;对排查出的尚未办理消防手续的场所,应督促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要针对我区既有建筑和“三小”场所火灾隐患突出的实际,认真按照省公安厅《广东省既有建筑消防安全治理技术要求专家论证会纪要》、市《市宅基地或集体用地上既有建筑火灾隐患整治要求》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认真抓好既有建筑和“三小”场所火灾隐患的整改。并大力推广消防安全技术防范,落实“三小”场所限人居住和物理分隔等技防改造措施,严格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检验,及时消除火灾危险源。

(四)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营造浓厚整治氛围。一是加强媒体宣传。各单位要以宣传、公安部等八部局《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为契机,在各级媒体上建立专栏、专版、专题,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宣传典型火灾案例;组织各级新闻媒体开展“‘清剿火患’战役万里行”活动,跟踪报道各级清剿火患战役战况。二是要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集中开展百个消防安全模范社区、模范家庭评选,举办消防小品和公益广告大奖赛,组织“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工作,使消防宣传走街串巷、进村入户。三是开展全员大培训。要全面抓好工作组人员、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社区负责人培训,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从业人员培训工作。10月15日前,区消防大队要对此次参与整治的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业务培训;到“清剿火患”战役结束前,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全部培训一遍,消防控制室人员全部取得相应资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社区负责人100%完成培训。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9月26日至10月10日)。10月10日前,各街道、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措施奖惩,召开动员部署会,发动有关部门,社会单位、居民委员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单位工作方案于10月15日前报区战役指挥部办公室。

(二)清理排查阶段(2011年10月1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各街道、各部门要组成工作组,对辖区内所有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台帐,掌握火灾隐患底数。各工作组每天要对照《市“清剿火患”摸查登记表》(附件1)的内容,逐家逐户开展排查;并对前阶段已经排查过的单位开展“回头看”,掌握火灾隐患底数,告知社会单位整改内容,督促社会单位采取措施整改,并填写《市“清剿火患”战役战况统计表》(附件2)。同时,对“三合一”、堵塞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等火灾隐患,应督促单位和场所立即整改;对其他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应责令限期改正。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2月16日)。各工作组对排查出的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要责令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并抓好跟踪落实,确保在本阶段结束前,所有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全部整改合格。对不配合整改的单位,综合采取临时查封、“三停”、行政处罚、拘留等强制措施,督促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确保所有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全部整改合格。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2月17日至2月29日)。区政府成立联合检查组,全面进行检查验收,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并对各单位“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情况进行验收及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要进一步健全奖励举报制度。各街道、各部门应认真按照“三合一”违法行为奖励举报规定要求,加大对“三合一”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加强对举报奖励工作的宣传工作,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进火灾隐患的整治,进一步改善全区消防安全环境。区政府将进一步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动员社会群众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整治。

(二)要建立全程督导机制。区政府成立以区政府党政办副主任、法制局局长张林同志为组长,区监察、公安、安监、工商和消防等部门领导参加的战役督察组,对各街道、部门的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推动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开展。各街道、各部门以10天为单位,制定工作进度表,确保整治工作有效进行。区监察、公安、安监、工商等部门参加战役督察组的人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请于10月15日前上报至区战役指挥部办公室。

第12篇

为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结合我镇消防安全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和消防基础建设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消防安全突出隐患有效根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危险化学品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老旧场所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2022年底前,全镇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有效根治。

——消防治理责任机制明显加强。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火灾风险防控能力明显提升。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2022年底前,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基本建成,差异化精准监管全面推行。

——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改善。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2022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社会消防安全总体环境全面优化。2020年至2022年,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总体下降,较大火灾事故有效控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本杜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六个方面重点整治,集中解决突出风险隐患。

1.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组织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规划所要将新建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重要内容。

(2)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规划所、专职消防队对辖区老旧小区进行摸排梳理,结合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打通消防“生命通道”。

(3)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派出所、规划所、安监站、专职消防队每月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治理。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XX交警中队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

2.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探索建立并推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及高层建筑“楼长”制度;二是采取管理使用单位自查或聘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方式全面排查测试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指导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建立维护保养制度,鼓励聘请消防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消防设施维保工作,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三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高层建筑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四是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配齐配全消防器材,开展实战演练。

3.开展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二是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三是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或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制定工作方案、投入专项经费、明确工作责任,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

4.开展“九小”场所及老旧社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1)抓好“九小”场所突出风险治理。组织综治网格员、公安派出所民警、专职消防队员等力量,运用“九小场所”登记管理系统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登记排查,分类建立台账;各有关站所督促所属行业小场所开展自主登记并自查隐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处罚、约谈警示、挂牌督办等措施,并通过落实合用场所“4+1”、沿街店面“3+1”等物防技防举措,逐一督促整改到位;对问题突出的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2020年9月底前,以街道为单元,全部排查完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2021年底,“九小”场所突出隐患有效整治。2022年,建立有效的“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机制。

(2)抓好老旧社区突出风险治理。针对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20年起,逐年将老旧社区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个老旧社区火灾隐患问题。2022年,以街道为单位,老旧社区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5.开展新材料新业态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1)抓好电动车突出风险治理。市场监管分局要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专职消防队要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各村(居)委会要牵头推进居民住宅区尤其是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居民区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的增设工作;规划所要将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重要内容。

(2)抓好彩钢板建筑突出风险治理。自然资源所、城管队、规划所要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6.开展乡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加强对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重点要对乡村住房内堆垛柴火、稻草以及独居老人住房与灶台未分隔设置的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和有效治理,有效降低乡村火灾风险。持续深化消防安全扶贫工作,加强乡村地区“老幼病残”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人群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

(二)推进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开展行业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达标创建活动。镇消防专职队要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技术服务。2020年,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大型商场超市及农贸市场、卫生院、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列出隐患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消除火灾隐患。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50%的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2年,行业单位突出火灾隐患基本整改完毕,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社会单位自主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三)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1.加强专职消防队站建设。到2022年,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城乡消防救援队站体系。

2.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对标“全灾种、大应急”的任务需要,坚持快补短板、优化结构的原则,按国家标准配齐配强各类攻坚及专业装备,完成各类器材装备的统型建设,强化器材装备的信息化、全寿命管理。

3.加强消防水源建设。按照“快补旧账、不欠新账”原则,加快推进城镇市政消火栓建设,并督促供水单位加强市政消火栓的维护保养。2020年,圩镇新增建设消火栓6个,全圩镇消火栓达到10个。

(五)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镇宣传办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司法所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内容;学校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课程。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结合“一警六员”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3.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体验教育。按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标准》要求,依托各类安全宣传教育资源,持续推进“一警六员”消防体验站。

三、整治步骤

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

按照镇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村(居)、各有关站所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站所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村(居)、本站所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

各村(居)、各有关站所对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

各村(居)、各有关站所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

各村(居)、各有关站所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村(居)和相关站所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

(二)强化监督执法。

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手段,依法采取罚款、临时查封、责令“三停”、行政拘留等措施,逐个督促落实整改,始终保持火灾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统筹推进。

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行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

(消防)

序号

整治项目

整治内容

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

整治要求

完成时间

1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

单位和小区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闭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施标识化管理;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住建站所将新建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重要内容,支持已建成的住宅小区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取消防车通道改造划线费用,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实行标识化、规范化管理。2020年底前未完成的,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2020年底长期坚持

2

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

多数老旧小区为开放式小区,没有物业公司管理,加上初期规划不足及后期调整滞后,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闭现象大量存在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完成2020年治理任务,2021年底前,全部老旧高层住宅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治理。其他住宅小区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

2022年底长期坚持

3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初期规划不足,停车场、停车位、停车设施配置数不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列出三年工作计划,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

2022年底长期坚持

4

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

停车场、停车位、停车设施等停车资源少,老旧住宅小区“停车难”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

2022年底长期坚持

5

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

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与公安交管站所共享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

2022年底长期坚持

6

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消火栓管网无水或消防供水压力不足;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使用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微型消防站建设不符合要求

各乡镇政府;县住建、消防救援及其它有关行业主管站所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2020年

排查登记的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

2021年

打造示范引领单位,推动市政府出台《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022年底长期坚持

7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地下空间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地下空间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明确;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使用性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被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设施设备损坏;违规用火用电用气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全面排查测试,清理占用堵塞封闭问题,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地下空间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地下空间严重问题

2020年

排查登记的地下空间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

2021年

全面优化提升地下空间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022年底长期坚持

达标率达到80%以上。

2021年

达标率实现100%。

2022年底长期坚持

8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工艺设备复杂,火灾风险高,爆炸危险性大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探索应急资源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石化企业列出三年计划,分年度开展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

2022年底长期坚持

9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九小”场所及老旧社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抓好“九小”场所突出风险治理

点多面广,普遍存在安全投入少、硬件设施差、安全管理水平低、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差等问题;基层监管力量不足,监管盲区较大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分类建立台账

2020年9月

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处罚、约谈警示、挂牌督办、媒体曝光、信用惩戒等措施,落实合用场所“4+1”、沿街店面“3+1”等物防技防举措,逐一督促整改到位;对问题突出的要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年底突出隐患有效整治

2020年

建立健全“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0

抓好老旧社区突出风险治理

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水源不足;消防设施缺失;疏散通道不畅通;防火分隔不到位;电气线路老化;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多;私搭乱建,“三合一”现象普遍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将老旧社区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督办整改一批老旧社区火灾隐患问题

2020年

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1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新材料新业态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抓好电动车突出风险治理

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违规停放、充电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出台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政策意见,作出三年规划建设部署,2020年,对需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进行排查,摸清底数

2020年

50%的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2021年

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2

抓好彩钢板建筑突出风险治理

在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对违规使用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3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新材料新业态综合整治

抓好物流仓储场所突出风险治理

底数不清、消防安全情况不明;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公共消防设施有短板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组织对辖区物流仓储场所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检查,摸清底数,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分析评估本地物流仓储场所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明确和落实物流仓储场所集中区域的消防管理责任,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4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乡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抓好乡村火灾隐患突出风险治理

乡村新兴产业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传统村庄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火灾冈险高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相关地区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持续深化消防安全扶贫工作,加强乡村地区“老幼病残”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人群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5

推进重点行业标准化管理

加强重点行业标准化管理

行业站所消防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管理不规范,工作机制不健全;行业单位火灾隐患整治不彻底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2020年

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50%的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2021年

行业单位突出火灾隐患基本整改完毕,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社会单位自主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6

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加强消防站点建设

消防站点布局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队站欠账率较高,辖区保护盲区较大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完成消防栓6个,达到10个。

2020年

按照省、市政府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执行

2021年

按照省、市政府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执行

2022年

17

加强消防力量建设

城乡消防服务不均等,消防力量占地区人口数低于国家平均水平,远低于国家标准要求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建精建强国家综合消防救援力量;加大专职消防队伍征招力度,到2022年,实现各类队站满编执勤;加强社区、单位微型消防站和其他社会志愿消防力量建设。将各类消防力量纳入119指挥中心统一调度指挥,建立完善联勤、联训、联调、联战“四联”机制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8

加强消防装备建设

对标“全灾种、大应急”的职责,各类攻坚及专业装备缺配,装备结构有待优化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坚持快补短板、优化结构的原则,着眼城市主要灾害类型特点,按国家标准加快配备各类攻坚及专业装备。到2022年,基本形成与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相适应,与消防救援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能力相匹配的装备体系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9

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加强消防水源建设

消防水源与城乡建设不同步,覆盖盲区大,因消防供水不足导致初期控火不及时,小火酿成大灾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结合老城改造、新城区开发、工业园区和特色小镇建设,按照“快补旧账、不欠新账”原则,加快推进城镇市政消火栓建设,并督促供水单位加强市政消火栓的维护保养。消火栓完好率不低于98%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0

加强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建设

现有消防信息化实战指挥能力与“扁平化、可视化、精准化、智慧化”要求仍有差距,各级指挥中心软硬件建设滞后,当前接处警效率不高,灾害信息采集、分析、展示能力不强,各级信息资源掌握不一致,辅助指挥决策效能不佳,指令传输手段、范围单一,移动作战指挥终端应用不足;应急通信体系不够完善、机制还不健全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按照“扁平化、可视化、精准化、智慧化”的要求,对消防接处警系统智能化改造,打造智能指挥系统和智能指挥中心,按标准配齐关键通信装备,定期开展“多站所、多力量”通信演练。完成公安三台合一切割和消防接处警系统智能化升级改造,市级指挥中心完成实战化升级改造

2020年

畅通各社会联动单位的指挥平台对接,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多站所联合应急并资源高度共享的指挥平台体系并实现五级贯通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1

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

乡村消防专项规划不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应急救援能力不足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针对不同地区建筑特点、生活习惯,配置适合乡村地区使用的消防器材装备,逐步解决乡村电气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等问题,明确乡村消防基础设施的管护责任,做到“建管一体”。2022年,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2

提高消防信息化防控水平

建成“智X119”消防大数据中心

平台建设混乱无序、数据不能兼容共享,未按“四个统一”和“共建共享”工作要求建成财政分级保障、统一运维的“智X119”消防大数据平台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成全省统一的“智X119”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平台和县级“智X119”消防物联网运维中心,并融入政府的智慧城市大数据中心;出台运维管理办法,明确县级财政保障标准

2021年

23

推进消防物联网规模化应用

消防物联网规模化应用程度不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高层公共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未完成物联网改造;NB-IoT终端连接规模量级低;消防安全重点行业未建立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市场化推广规模化应用机制不健全,“智X119”品牌示范区建设滞缓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重点场所消防设施实施物联网改造升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高层公共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完成物联网改造。在老旧高层建筑、学生(员工)集体宿舍、养老福利机构、集贸市场、群租房、棚户区、“三合一”场所和其他“九小”场所普及应用智能独立火灾(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在寄宿制学校、员工集体宿舍、医院等电气火灾高风险的人员密集场所安装使用智慧安全用电装置。消防维保服务企业建立消防维保物联网监控系统,对所服务项目的消防设施运行、故障报警等进行实时监控,规范消防维保服务工作流程,提高维保服务质量。打造一批消防物联网规模化应用示范区,卫健、教育、民政、文旅、邮政、石化、电力、燃气等重点行业建立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实现全县NB-IoT终端连接数不低于15万个

2020年

消防领域物联网连接规模分别实现50%以上增幅

2021年

消防领域物联网连接规模分别实现50%以上增幅

2022年

24

提高消防信息化防控水平

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

消防工作未能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基层站所管理服务资源未整合,基层消防管理体系未构建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5

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

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不高,火灾防范、应急处置及逃生自救等消防常识缺乏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县委组织站所、宣传站所,县委党校(行政学院),司法行政机关、教科体、人社站所,按职责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教育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6

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

重点人群消防基本技能不高,企业单位常态化消防培训制度不健全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分批次、分类别组织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制定企业单位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7

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体验教育

群众对消防安全常识、应急处置及逃生自救等常识缺乏亲身经历和体验,消防科普教育场所匮乏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