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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两纲工作计划

时间:2022-07-01 18:39:3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妇幼两纲工作计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妇幼两纲工作计划

第1篇

为了切实加强我乡孕产妇保健工作,提高两个系统管理质量,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力争把本年成绩再提高一节,现制定妇幼工作计划。认真落实“两纲”和“母婴保健法”,从而降低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全面推动孕产妇管理工作,提高辖区孕产妇保健质量,现计划如下:为了切实加强我村孕产妇保健工作,提高两个系统管理质量,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力争把本年成绩再提高一节,现制定妇幼工作计划。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

①提高孕产妇管理的规范责任感。

②逐渐完善孕产妇管理设施;配合上级领导的工作;建立系统管理,并专干保持良好的关系。

③与专干签定责任书,保证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孕产妇系统管理。

①每月2号我村上报孕产妇及儿童(包括流动孕妇及儿童)人口信息,力争准确。

②每月2号我村医上交孕产妇资料和其它方面的妇幼资料。 ③按时到中心卫生院核对孕产妇系统管理的各类全部资料。

三、学习与监督。

①按时按点参加上级领导单位组织,举办的各类学习和例会,并及时把与会精神和工作任务落实。

②按时接受上级进行的培训和工作督导,并保存督导记录。

③随时支持配合上级领导单位来我村的指导和督察。

四、加大妇幼宣传。

①及时对妇幼政策进行宣传,保持我村宣传标语不低于2条。

②对于孕产妇的咨询,我村做到科学准确不推不拖。

③按时排摸新婚夫妇,在孕前三月到孕后三月按时发放叶酸,预防新生儿神经官缺陷。

2017年度乡镇妇幼保健工作计划二:

沿村中心卫生院妇幼保健工作以党的x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我院将以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一致,努力拼搏的精神,把今年的妇幼保健工作做得更好,现将20xx年的工作计划拟定如下:

一、加强管理,提高素质

我院将抓住“降消”项目和“新农合政策”为契机,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生管理制度,做到奖惩分明,对做得好的给给予表扬奖励,并在新的一年里继续发扬以理念上一层楼,做得不好的给予批评指导,并做出一定的惩罚,必要时可不定期将工作较差的村医协调到卫生院进行钍对性的学习和培训。乡村医生积极参与危急孕产妇抢救,保持孕产妇死亡率为零。提高认识,不断地把我镇的妇幼保健工作推到一个新的台阶。

二、加强培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我镇乡村医生的专业技术能力处于中等水平,为了使我镇妇幼卫生工作能够逐年有所提高,2014年还要继续对乡村医生进行培训,一年培训四次,一季度一次。不定期要针对个别工作能力较差的乡村医生进行弱项的单独培训,哪怕他们知识一天只增加一点点,对于他们来说也是一种提高,对于镇卫生院的整体实力也将是一种提高,使各种适宜技术及方法能有效的传输给每一位村医,使他们能够较好的开展实际工作。当然,仅靠培训是远远不够的,要想各方面都有较好的发展,最主要的是考虑如何调动每一位村医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使妇幼保健知识的学习源源不断,而不是急功近利的短期学习。2014年起,通过何种方式才能更加有效地使村医的学习能连续下去,我院将积极探索出一套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法。

三、业务工作,搞好搞活。

(一)、妇保方面

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重点筛查高危孕产妇并专案管理,具体任务指标,按照县卫生局下达的任务指标按质的按量完成,要将产后访视这一薄弱环节实实在在的开展好,大力宣传并开展好新农合政策和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工作,组织村医学习救助程序,认真将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开展好计划生育服务工作,本年度力争在年底以前完成XXX例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

(二)、儿保方面

加强儿童系统管理和ARX、AOD管理工作,认真把7岁以下儿童体检工作开展好,推广好,把体检工作更好的融入儿童系统管理工作中,做好高危儿童的管理,认真做好产后访视工作。具体工作目标任务按卫生局下达的任务指标按质按量完成好。

(三)高危孕产妇的挽救和高危儿童的急救

为了降低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应做好危急孕产妇的抢救工作和危急儿童的急救工作,成立危急孕产妇抢救小组和危急儿童急救小组,公布急救电话,随时保持急救出诊箱的药品、物品齐备,接到呼救及时出诊抢救或做好抢救的准备工作。

(四)报表、图表、台帐方面

我院妇幼人员负责好本镇的月报表、半年及年终报表的上报和资料收集,村医负责原始资料的收集和上报。村医于每月20日报一次原始资料,乡卫生院整理归纳于23日报县妇幼。

四、加大宣传力度,是村民的意识提高

第2篇

关键词 《两纲》目的意义 措施 效果

体会

doi:10.3969/j.issn.1007-614x.2009.03.122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两纲”顺利实施

为顺利完成《妇女发展纲要》、《儿童发展纲要》中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市卫生局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实施“两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项工作的落实,共同组织实施,确保了各项工作的完成。

健全网络,规范信息管理

全市妇幼网络组织健全,为规范全市妇女儿童卫生信息管理,汉中市妇幼保健院印发了《汉中市妇幼工作管理方案》,统一了信息资料的收集、填写、上报,使妇女儿童卫生工作数据收集真实、内容填写完整、上报及时,为顺利完成“两纲”各项工作指标奠定了基础。

积极开展母婴保健知识宣传

积极宣传妇女儿童保健知识,不断提高广大妇女儿童的保健意识及健康水平。同时,积极争取政府对母婴保健工作的重视、支持,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母亲和儿童健康的社会氛围。

加大宣传,提高婚检率

增强广大群众的优生、优育意识,提高适龄结婚青年履行婚检的自觉性。

注重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人员工作技能

一是利用每季度的例会,根据工作计划进行适宜技术培训。二是选派人员外出进修学习。三是举办各类业务学习班和业务专题讲座。通过培训,全市妇幼卫生人员业务素质不断提高。

强化妇幼网络建设,增强农村妇幼卫生服务功能

一是首先规范县、乡、村各级工作职责定位,县级妇幼保健院在市妇幼保健院指导下发挥龙头作用,负责全县各项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及各项任务的落实,做好辖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发放,做好乡镇妇幼专干及村保健员管理。二是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全市农村妇幼卫生工作现状调研,摸清了全市妇幼卫生工作现状。三是在全市农村推广了孕产妇住院分娩谈话记录,制定了《汉中市基层高危孕产妇管理办法》,规范了高危孕产妇管理,极大地提高了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了孕产妇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近几年连续低于全省全国水平。

汉中市2000~2007年妇女儿童保健各项指标

2007年全市活产28 013例,孕产妇死亡12例,孕产妇死亡率42.84/10万。在12例死亡孕产妇中,产科出血5 例,占41.67%,妊娠高血压疾病2例,占 16.67%,内科并发症2例,占16.67%,宫外孕1例,占8.33%,妊娠合并腹主动脉瘤破裂1例,占8.33%,败血症1例,占8.33%。在县级及以上医院分娩者 10例,占83.33%,在乡镇卫生院分娩者1 例,占 8.33%,在家中分娩者 1例,占8.33%。

12例死亡孕产妇中,死于县级及以上医院者8例,占66.67%,死于家中者2例,占16.67%,死于途中者2例,占16.67%.

以上数据表明,我市妇女卫生保健各项指标接近全省、全国水平,尤其是孕产妇死亡率逐年下降。从2007年死亡的12例孕产妇中10例发生在农村,说明我们工作重点应放在农村基层、山区。从死亡原因看,孕产妇主要死因为产科出血、妊娠高血压疾病、内科并发症,其中产科原因占58.34%,居第一位原因,由此表明,产科出血仍为我市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提高产科质量,提高住院分娩是当务之急,孕产妇死亡居前的略阳县、镇巴县、宁强县为贫困落后交通不便的山区,因此,孕产妇死亡率的高低与当地经济状况、文化、交通、卫生条件、人民群众的保健意识密切相关。

儿童保健指标完成情况

我市2007年7岁以下儿童 213154人,7岁以下儿童管理195 601人,7岁以下儿童管理率91.77%,3岁以下儿童83 546人,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2.06%,4个月婴儿母乳喂养率76.67%,5岁以下儿童中度营养不良患病率 2.08%,婴儿死亡340例,婴儿死亡率12.14‰,5岁以下儿童死亡 52 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3.99‰,出生缺陷发生率0.68/万。

汉中市2007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构成比:新生儿儿占婴儿死亡的76.47%,早期新生儿死亡占新生儿死亡的80.78%,婴儿死亡占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83.99%。儿童保健各项服务指标已达到目标要求,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以2000年为基数下降1/5的目标也已完成。从死亡原因前三位来看,第一位为急性呼吸道感染,第二位为新生儿窒息,第三位为早产或低体重,由此可见,新生儿期疾病的诊断和处理是我市今后工作的重点,需要加强产科质量,提高新生儿复苏技术是降低婴儿死亡关键因素。

工作体会

一是领导重视是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保障。二是健全网络是完成目标任务的基础。三是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市场是确保母婴平安,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及婴儿死亡率保障。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母婴安全的共识是实现目标的重要措施。五是开展孕产妇死亡评审是降低两个死亡的关键。六是畅通绿色通道是降低两个死亡的重要环节。七是做好 “项目”是推动妇幼卫生工作向前发展的重要契机。

参考文献

第3篇

医生的工作职责是竭尽全力除人类之病痛,助健康之完美,维系医术的圣洁和荣誉,救死扶伤,因此他们需要不断在生活和工作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严格遵守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门诊医师年度主要工作计划》,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门诊医师年度主要工作计划

一、加强疾病的防疫,抓好传染病的防治管理

1、疾病的预防保健,特别是妇幼卫生保健

对非传染慢性疾病如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等要以预防为主,防治为辅,大力加强非传染慢性疾病的预防、治疗及患者在日常生活中的保健。

我院的妇幼卫生工作仍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全面实施《两纲》,围绕降低孕产妇死亡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为今年妇幼卫生工作重点,继续加强孕产妇的系统管理和儿童的系统管理,全面普及新法接生,提高住院分娩率,减少产后出血,高褥热及新生儿破伤风,新生儿死亡率的发生,确保母子平安,促进母乳喂养,使四个月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98%以上。

今年我院将继续对辖区内15—49岁育龄妇女分批进行普查普治,为广大妇女做好生殖保健服务。

2、继续推进计划生育工作

我院将继续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重庆市生育条例》,坚持有证检查、有证生育、有证手术,严格执行手术常规,提高计划生育手术的质量,减少结育手术并发症,严格禁止出假手术、假证明,做到计划生育宣传上墙服务。

1 3、加强计划免疫工作,创建预防接种示范门诊

继续深入学习“三个代表”和党的__届六中全会精神,规范免疫接种门诊,提高计划免疫接种质量和接种率,继续加强预防接种管理制度,对接种儿童进行仔细询问核对,严格掌握疫苗的禁忌症,对不符合接种的儿童进行缓种,加强生物制品的管理,做好各类疫苗的领、用、存记录做到帐苗相符,严格掌握各疫苗存放的温度,坚持每日实事求是填写冰箱温度记录,严格执行安全注射操作规程,对各种疫苗实行分室接种,杜绝错种、漏种、重种,避免接种反应的发生。今年我院预防接种门诊不再限于每月的15—20日,只要在工作时间内,随时可以进行预防接种,这样将极大的方便广大父母和儿童。我们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完善各项设施,克服一切困难,争创重庆市预防接种示范门诊。

4、加强传染病的预防管理

今年我院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工作方针政策,积极开展传染病工作,完善传染病制度建设,进一步落实防治非典型肺炎的各项有效措施,规范我院的发热门诊,严防非典疫情的再次流行。

进一步完善爱滋病防治机制,建立以院长为核心的爱滋病防治领导小组,将爱滋病的传播途径、防治方法等知识粘贴上墙,全院加强爱滋病疫情监测报告,切实做好爱滋病防治工作。

继续认真学习《南川市突发人间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预案)》、《霍乱防治手册》,加强对重大传染病的监测、预防、控制,防止其传播。做好结核病的归口管理。乙型

2 肝炎、乙型脑膜炎等要及时建卡、报卡,避免漏报、迟报。

三、强化社区卫生服务建设

社区卫生服务继续坚持以健康为中心,家庭为单位,社区为范围,要求为导向;继续坚持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为重点。今年将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建设工作,切实做好社区居民的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的“六位一体”的基层卫生服务。加强社区医务人员队伍的培训,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水平,努力达到全科医生的要求,使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真正成为辖区居民的“110”。今年我院将积极做好两个社区服务站的验收工作。

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抵制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坚决反对医疗过程中的开单提成,收受药品回扣,做到不收受红包,不开搭车药,不推委病人,不开大处方,不吃拿卡要。

五、深化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

今年我院将推行以聘用制为核心的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实行定员定岗,全院聘用上岗,中层以上竞争上岗,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逐步形成绩效工资制,调动全院的积极性创造性。

六、加强医院财务管理,理顺财务关系

今年我院继续认真贯彻财务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及财务工作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财务工作者的理论水平、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做到科室核算及时准确,会计科目准确、数字真实、凭证完整,

3 装订整齐,建立科室收支明细帐。

七、设施设备的购置

今年将投入一定资金添置救护车1台,这是我院在急救医疗方面的一项重要举措;淘汰一批陈旧老化的设备,将购置一批高、精、尖仪器设备,提高辅助检查的准确率。由于旧城即将改造,今年我院将切实作好暂时迁院准备。

八、坚持两手抓,推进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

继续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推进我院卫工作的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建设,今年我院将积极申报市级精神文明单位。加强我院党支部班子建设,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用条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完善医院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加强对工青妇的领导,提高离退休同志的政治和生活待遇,切实做好安全和稳定工作,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杜绝各种越级上访事件和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努力维持团结稳定的良好局面。

门诊医师年度主要工作计划

一、加强医政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降低医疗事故的发生 质量是效益的根本。

__年年我院将狠抓医疗服务质量,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在院内开展医疗质量评比,并定期将评比结果公示上墙,接受全院的监督,加强“三基”“三严”培训,加强《职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理》的学习,树立医务人员的责任感,不断地提高医疗技术,完善自我;继续推进“放心药房”工程;加大力度宣传我院特色中医科,充分发挥名老中医的作用。加强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病历书写质量,对每台手术都要做到术前讨论、术中配合、术后总结,杜绝医疗责任事故的发生;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建立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报告制度,完善医疗纠纷、医疗投诉处理办法,减少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疾病的防疫,抓好传染病的防治管理1、疾病的预防保健,特别是妇幼卫生保健

对非传染慢性疾病如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等要以预防为主,防治为辅,大力加强非传染慢性疾病的预防、治疗及患者在日常生活中的保健。我院的妇幼卫生工作仍坚持以保健为中心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全面实施《两纲》,搜集整理围绕降低孕产妇死亡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为今年妇幼卫生工作重点,继续加强孕产妇的系统管理和儿童的系统管理,全面普及新法接生,提高住院分娩率,减少产后出血,高褥热及新生儿破伤风,新生儿死亡率的发生,确保母子平安,促进母乳喂养,使四个月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98%以上。今年我院将继续对辖区内—49岁育龄妇女分批进行普查普治,为广大妇女做好生殖保健服务。

门诊医师年度主要工作计划

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1、按照县局和卫生院要求,为辖区内居民建立统一、规范的健康档案;负责填写健康建档个人基本信息,完成纸质档案100%,电子档案85%以上,协助乡镇卫生院进行健康体检。

2、定期对建档人群的健康信息及时补充、完善及更新,每年对重点人群随访不少于4次,每次随访的内容记录要详细。

二、健康教育

1、在提供门诊、访视、随访等医疗卫生服务时,针对重点人群结合本地区的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对象的主要健康问题包括职业病危害等开展有针对性的个体化健康知识和健康技能的教育。

2、办好健康教育宣传栏,每月至少更新1次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并做好资料保存。

4、协助乡镇卫生院做好健康咨询活动;

5、每3个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

三、预防接种

1、做好适龄儿童的摸底统计及相关工作;

2、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相关要求;及时做好接种对象的接种,做到不漏一人。

3、送达预防接种通知单及接种信息统计报表;

4、做好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及时收集汇总疫苗的接种有关数据,上报乡镇卫生院。

四、传染病防治

1、协助上级部门进行疫情监测;

2、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负责本辖区传染病信息的报告,并确保数据安全;

3、协助上级部门开展传染病疫情的调查和处理;

4、协助上级专业防治机构做好结核病和艾滋病患者的宣传、指导服务以及非住院病人的治疗管理工作。

五、0-6岁儿童健康管理

1、认真摸清0-6岁儿童底子,建立好管理档案;

2、通知辖区内适龄儿童按时接受健康管理。

六、孕产妇保健

1、协助做好本辖区内孕产妇的登记管理工作,按时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

2、通知辖区内孕产妇按时接受健康管理。

七、老年人保健

1、掌握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和有关情况,建立健康指导,实行动态管理;

2、在卫生院的指导下,每年对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1次健康管理服务,并按照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做好体检表的填写、更新。

八、慢性病管理

1、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首诊测量血压;做好高血压患者的就诊登记,登记内容要完整、清楚和准确;对于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每季度定期随访监测、行为干预和治疗指导不少于1次(每年不少于4次随访),相关信息及时记录归档;

2、对于2型糖尿病患者每季度定期随访监测、行为干预和治疗指导不少于1次(每年不少于4次),相关信息及时记录归档。

九、重性精神病管理

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每2月随访1次(每年不少于6次)。

十、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形式的乡村医生培训。

协助卫生院积极配合完成公共卫生项目工作,更好的提高自身专业技术水平,为以后自己能独立完成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十一、做好辖区群众疾病的诊疗工作

第4篇

这次全市实施新两纲工作会议,主要是总结前段实施纲要的经验,分析存在问题,进一步动员各级、各部门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工作力度,狠抓措施落实,形成实施纲要的强大合力,确保纲要各项目标的完成,以此推动妇女儿童事业的全面健康发展。下面我代表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前段工作的基本情况及今后工作的主要任务作一简要汇报。

一、前段实施新两纲情况的简要回顾

自2001—2010年*妇女发展纲要和*儿童发展纲要实施以来,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协调各成员单位围绕两纲实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形成了实施纲要的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为了切实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市里及时调整充实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乡镇、市直大委也都相应地调整充实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围绕市政府颂布的新两纲的全面实施,市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制定下发了纲要目标责任分解意见,并召开会议进行了部署,各乡镇和市直各成员单位也根据任务指标和职责分工,及时制定了本单位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把任务指标层层进行分解,做到了目标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为了切实加大实施力度,最近,我们调整充实了妇女儿童纲要监测评估领导小组、检查组和统计监测组,从运行机制上进一步保证了新两纲的顺利实施。

(二)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良好社会氛围。把加大舆论宣传力度作为推动纲要顺利实施的重要手段,采取多种形式,搞好两纲的宣传。亠是利用节日宣传。充分利用三八节、六一节、《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纪念日等有利时机,通过举办三八节、六一节庆祝活动、实施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系列活动,组织儿童才艺大奖赛、小公民道德建设征文活动、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儿童优先原则和新两纲的目标、任务等,教育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妇女儿童事业。二是利用宣传月宣传。把每年的三月和六月作为实施纲要宣传月,通过上街发放妇女权益保障法、母婴保健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新婚姻法小册子、发放两纲宣传资料等形式,使两纲深入人心。三是通过媒介促宣传。在报刊、电台、电视台常年开设《巾帼风采》、《家教园地》、《妇幼保健》等专栏,宣传“九五”纲要取得的巨大成绩及新两纲的主要内容、重大意义。今年三八节期间,在电视台、*日报集中宣传第三届*巾帼十杰、巾帼岗位明星,宣传她们在全市两个文明建设中做出的突出成绩,在社会上大力弘扬尊重妇女、保护妇女的良好社会风尚,使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更加深入人心,扩大了两纲的社会影响,促进了两纲目标的落实。

(三)坚持齐抓共管,推动纲要深入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任务重。纲要实施中,我们依靠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以重点突破带动全面实施,重点抓了妇女儿童教育、保健、参与、维权四大系统工程,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教育工程。就是多渠道、多层次抓教育,全面提高妇女儿童文化科技素质,从根本上推动妇女儿童事业的进步与发展。2002年底,全市3—6周岁学前儿童入园率城市、农村分别达98%和85.2%。随着九年义务教育的全面普及和“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的实施,小学、初中入学率均保持在100%,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6.77%。城乡妇女接受实用技术和岗位技能培训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89%的城镇职业妇女接受了职业培训,80%以上的农村妇女接受了实用技术培训。全市共有6832名农村妇女获得了绿色证书和农民技术员职称,其中276名妇女获得了中级职称,妇女儿童受教育程度进一步提高。

二是保健工程。就是抓好妇幼卫生保健,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全市共有26家爱婴医院、22所乡、镇妇幼保健机构,完成了“一无三配套”(无危房,人员、设备、房屋三配套)建设。全市乡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达27所,进一步加强了全市妇产科的建设和管理,强化壮大了妇幼卫生队伍。充实健全并不断完善了市、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孕产妇管理得到加强,妇女享有良好的生殖保健服务。孕产妇系统管理率、新法接生率、农村住院分娩率等大幅提高。到目前,全市住院分娩率100%,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21.02/10万,婴儿死亡率降至6.73‰,低于(上级市)市平均水平,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工作已全面走向正常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是参与工程。就是抓好妇女就业和参与社会管理,不断提高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程度和参政能力。各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加强了对女干部的培养和提拔重用。到目前,全市机关女干部达到341人,市级班子中,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各配备了一名女领导干部,市直党政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配备率达到45%。市、乡两级人大女代表的比例分别为23.3%和24.4%,政协女委员的比例为24%。女党员、女后备干部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全市有女党员7534人,占党员总数的11.43%,2002年来新发展女党员356人,占新发展党员总数的21.04%。妇女劳动就业和特殊保护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妇女就业比例稳中有升,就业领域逐步拓宽。到目前,全市城镇从业人员中女职工23311人,占职工总数的42.3%。加快建立生育保险基金制度的步伐,进一步做好生育保险基金社会统筹工作。从去年8月份至今,全市共征缴生育保险费280万元,为898名女职工支付了生育保险金230万元。

四是维权工程。就是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市里出台了一系列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政策和规定。各级都围绕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积极开展活动,市妇联开展了“优秀妇女维权岗”创建活动。积极落实《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进行了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大检查和禁止使用童工大检查,特别是加大了乡镇街道、村办和民营经济企业的检查力度,切实保证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

总之,一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实施两纲取得了较大成就。这首先得益于市委、市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各级党政组织的重视支持,同时也是妇儿工委全体成员密切协作、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向各位成员以及所有出席今天会议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面对新的形势,两纲实施工作还有不少差距:妇女参政比例偏低,农村妇女进“两委”比例偏低;妇女就业和再就业困难;流动人口中妇女儿童的卫生保健、教育、人身权利保障等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这些事关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问题,都必须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加以解决。

二、下步实施纲要的主要任务

今年是全面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推动阶段性目标实现的重要时期。下半年的主要任务是进行阶段性监测评估,希望各级各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充分认识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重要意义。*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制定,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按照我市“十五”计划和省、(上级市)市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妇女儿童发展的实际,提出了今后10年我市妇女儿童发展的主要目标和政策措施,从战略上、政策上构建了妇女儿童新的发展平台。《*妇女发展纲要》涉及妇女与经济、参与决策和管理、教育、健康、法律、环境6个领域38项目标,《*儿童发展纲要》涉及儿童与健康、教育、法律、环境等4个领域18项目标。实现这些目标,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体现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反映着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因此,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妇女儿童的进步与发展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正确认识和对待妇女儿童发展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落到实处。

二是要广泛深入地抓好两纲宣传。各级、各部门要采取措施,积极行动,特别是宣传部门,要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中继续增加宣传内容,宣传妇女观,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纲要要坚持面向社会宣传,面向各级领导干部宣传,面向广大妇女儿童宣传,提高其自觉实施纲要的责任意识。在宣传形式上,要做到面上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长期宣传与阶段宣传相结合。市里继续把每年的3月和6月定为两纲宣传月,统一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平时要利用各种会议、培训、活动等大力宣传两纲,形成宣传声势,做到集中宣传有,经常宣传不断线,引导全社会关心妇女儿童的生存和发展。

第5篇

关键词:依法治院;依法执业;全面发展;医院

2015年,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六五”普法工作收官之年,自2011年起我院在上级部门的领导和有力监督下,紧紧围绕医疗卫生工作重点,结合医院工作实际,逐步开展各项普法工作,有力促进了依法治院、依法执业,有效保护了职工和患者的利益,现将今年来我院普法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 普法工作实施情况

1.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2011年,我院“六五”法制教育宣传工作全面启动,为加强对我院普法工作的有效领导,成立了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和充实领导小组成员,实现了院长任组长,亲自抓、负总责,副院长为副组长,具体抓、负主责,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监督落实,全院有关科室、部门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形成了强大合力。层层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领导不力、责任不明确、工作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地开展和实施。同时结合医院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切实做到了年初有计划,工作有检查,年终有自查,并不断建立健全激励考核机制,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医院全面质量考核管理。为推动医院法制宣传工作起到积极作用,提高了各级人员履职尽责能力。

1.2强化方法措施,提升管理水平。①按照市卫计委普法工作相关安排,我院积极制定了《鄂州市妇幼保健院2011~2015年法制建设暨第六个五年法制教育工作规划》,以五年工作规划为基准结合每年普法工作具体安排,先后制定了各个年度的法制教育工作计划,并按计划逐步实施,做到事前有计划、事中有执行、事后有总结。②将普法工作纳入我院年度工作要点,结合我院全面质量考核工作,将熟知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作为我院行政管理考核标准,每月对各个科室进行考核评分。

1.3完善制度建设,坚持依法执业。①聘请了湖北鑫卫律师事务所王庆律师为我院法律顾问,主要负责为我院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参加我院相关会议和重大活动的考察、谈判等。②在每年的目标工作内容及工作要点中,将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进行整体工作部署并作为年终考核重要内容。③结合医院实际,制定了市妇幼保健院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制度以及法制管理责任制度等。保证普法工作的实施、监督与考核工作。④制定《鄂州市妇幼保健院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行重大决策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决策制度进行设备、医用耗材等物资的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依法签订合同,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作用,切实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

1.4开展法制教育,强化法制意识

1.4.1围绕医疗工作重点,积极学习法律知识。①利用各科室晨会、业务学习、岗前培训等途径,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与本职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学习,重点学习科目有: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②组织各科室观看学习了《警示录》系列影片,以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③医疗行业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是全院医务工作者的学习重点,各临床科室自行组织医务工作者进行认真学习,从而进一步增强了医务人员依法、规范行医的意识。

1.4.2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多途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①积极征订各类普法宣传读物,如《法制热点面对面》,并购置安装普法学习考试系统,保障了普法教育的学习材料及平台。除此之外,医院自行组织购买了一批《如何做一名会说话的好医生》、《中层干部》等课外读物分发至各个科室,从另一个角度提高职工阅读积极性,旨在提高个人工作责任意识,为普法学习奠定基础。②每年组织一次以上院职工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每次都在 96%以上,合格率达到 100%,为提高医院法制化水平,推进依法治院、依法行医,打下了坚实基础。③组织全院中层及以上干部集中观看法制教育专题片,提高管理人员法制知识水平、意识,促进其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牢筑廉洁之墙。④充分利用各类会议和集中学习时间,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注重加强对新出台的党纪政纪和业务法律法规的学习。⑤邀请法制专家授课,先后聘请法律专家为院职工作了3次精彩的法制讲座,受到了职工的极大欢迎。为创造良好的医院法制环境起了重要作用。⑥发挥院内短信平台宣传作用,每周编发两条法制内容的信息。医务人员主要以与其专业技术有关的法律法规为学习内容,如《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母婴保健法》等,行政人员主要以国家政策方面法律法规为编发内容,如《宪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读本》、《六五普法法律知识读本》等,结合各自岗位特点,明确学习侧重点,提高自身责任意识。⑦利用医院官网、微博、微信及宣传栏等阵地进行法律宣传教育。为院职工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⑧结合5.12、7.11、12.4、母乳喂养周等主题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连续2年以5.12护士节活动为契机,开展医务人员法律知识问答竞赛;第一个12.4全国法治宣传日,我院通过门诊大厅的LED显示屏进行了宣传,将普法相关宣传标语进行了滚动播放;每年8月1日~7日在医院门前进行“母乳喂养周”宣传活动。⑨医院保健相关科室每年至少6次到医院对口帮扶村进行义诊及相关医疗保健相关知识宣传,前后开展义诊咨询活动30余次,咨询人次到3000余人次。

1.5经费保障到位,基础保障落实。为创造良好的普法学习培训环境,我院将门诊七楼大会议室重新装修,配备了挂式投影相关教学器材、音响系统等。我院先后投入近万元购置法律相关学习读本、教材,分发至各科室及相关领导干部。

2 普法特色工作

2.1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今年是母婴保健法实施20周年,我院坚持以“一法两纲”为工作基础,认真学习妇女儿童与健康、教育、经济、社会保障、环境、法律等多个方面政策法规,贯彻落实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技术鉴定、行政管理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相关内容,严格按程序、规矩办事,行政执法工作体现明显。

2.2承办全市孕妈咪比赛。自2008年鄂州市首届孕妈咪比赛开展至今,我院已成功承办八届孕妈咪比赛活动,通过这项活动,不断将妇幼保健院相关服务工作向全市妇女儿童进行宣传。

2.3全市唯一一家“爱婴医院”。我院是鄂州市唯一一家“爱婴医院”,严格按照爱婴医院建设标准,积极调整、不断完善我院相关工作,今年6月顺利通过全省爱婴医院复评工作。

2.4母乳喂养周义诊、咨询活动。每年的8月1日~7日为“世界母乳喂养周”。我院坚持每年开展母乳喂养周活动,活动期间会在街道或社区提供义务诊疗及咨询等服务,2011年至2015年,累计发放宣传册4000余份、咨询达1500余人次。

2.5出生证明依法管理。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文件精神,严格出生医学证明办理、补办等程序,杜绝不良行为,养成依法管理、依法治院的习惯。

3 普法工作成效

3.1法律意识明显提高。通过近年法律相关知识测试的成绩中可以看出院职工法律知识逐步巩固,同时也促进了医院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学性,提高了依法管理水平,养成了依法办事的习惯。

3.2依法决策能力明显提高。切实执行院内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按照议事程序,事前咨询相关专业机构及医院法律顾问意见,集思广益、制定可行性方案,对方案进行集中分析讨论,在实施方案的过程中进行反馈调节促进决策,最终做出科学化、民主化的决策。

3.3行政执法明显规范。①母婴保健、出生证明管理等工作做到了依法依规执行程序。②严格审核医护人员执证上岗工作,保证在岗医护人员执业证件齐全并做好个人信息档案工作。体现了依法执业、依法行医的重要原则。③在案件查处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履行法定程序,配合上级单位认真自查,注重搞好内部监察,执法能力明显提高。

通过近年来在全院大力开展普法教育活动,使我院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一份决策、依法履行义务、依法承担责任的意识,促进了我院民主法制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4 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第6篇

我院每年接收来自不同学校的护理、助产专业的大专、中专实习生人数逐年增加,为了提升护生队伍的整体素质,使培养的学生更适应岗位的需要,我们对2011年以前的临床护理带教工作进行梳理,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1带教师资方面

1.1.1带教师资准入制度不够合理,在安排实习生带教老师有时不能做到人尽其才。

1.1.2带教老师的带教能力参差不齐,存在教学方法单一和学生管理经验缺乏现象。

1.1.3个别带教老师对教学工作不够重视,让护生只做生活护理、拔针、更换液体及跑腿等工作,对较复杂的操作和护理文书书写指导较少等。

1.2实习护生方面

1.2.1无正确的职业观,部分护生本身并不热爱护理工作,缺乏职业所必须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未形成正确、稳定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1.2.2缺乏自信,害怕出错,怕带教老师批评和患者的排斥,不敢动手操作,表现为自信心不足,心理应对能力较弱,尤其是在实习初期。

1.2.3理论联系实际能力低,表现为动手能力差,专业知识单一,不能融会贯通所学医学基础和临床知识。

2持续质量改进的具体措施

2.1完善临床护理教学质量管理体系

2.1.1建立分级教学组织管理体系教学管理体系的研究已成为做好实习护生临床带教管理的突破口,是提高护生实习质量的基础。我院根据实际情况及临床教学的特点,建立护理部专职老师、科室总带教、带教老师三级教学管理体系,实施一体化的教学管理模式。专职老师负责制定医院临床教学总目标、工作计划,实施实习生入院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各项教学活动等,并随时检查落实实纲的执行情况;科室总带教负责制定科室教学目标、带教计划,建立体现专科知识、专科操作的教学资料手册,并检查落实科室实纲的执行情况;带教老师负责一对一临床护理带教,严格遵守带教管理制度,做到“放手不放眼”,严防教学差错事故发生。

2.1.2严格带教师资准入制度针对大专护生选择本科学历,具有护师以上职称,中专护生选择专科以上学历,具有五年护士职称,热爱护理工作,思想素质好,理论扎实、技能娴熟,具有较强人际沟通能力的护士,由护士长进行科内理论操作考核后,按考核成绩排名择优选聘,报护理部备案后,承担带教工作。

2.1.3引入双向考核机制建立规范的科室总带教及科室带教师资的量化考核工作,将总带教及科室带教师资的量化考核结果与个人绩效及晋级相挂钩。护理部制定总带教量化考核方案,形成科室实习生和护理部对总带教的双向考核,再由总带教制定科级带教师资量化考核标准,形成层层考核机制。每年在实习结束组织文艺汇演时表彰教学工作认真负责的优秀总带教、优秀带教老师、优秀授课老师和先进教学科室,进一步激发了带教老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了工作热情。

2.1.4明确带教任务和职责要求各级带教老师明确职责、任务,严格遵守带教管理制度,明确本科室的实习内容,耐心讲解、示范、指导,做好对护生的考评和操作考核。不能把护生当劳力,要按计划完成本科室的实习任务。护理部还组织经验交流会,请优秀总带教、优秀带教老师介绍心得体会,互相学习教学经验及技巧,培养教学兴趣,提高教学能力。

2.2改进教学策略,双向提高技巧

2.2.1建立融洽师生关系在教学中,营造人性化的教学环境,热情对待每一位护生,根据实纲和护生的学习需求,制定教学计划、指导学生操作,评价学习效果,对学生进行及时和积极的反馈,并进行适当的鼓励和赞扬。在生活中,关心爱护护生,掌握护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帮助护生解决各种困难。事实上,学生在临床实习过程中所受到的关怀对于其将来的发展是很重要的,如果学生在实习时感受到了关怀,他们将能够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关怀病人和同事。因此,在实习期间,既要严格要求护生,还要建立融洽师生关系,能够为学生提供多种学习途径,对学生表达与学生的基础相适应的期望,及时沟通教学双方的情况,做到平易近人,接受学生的不同意见,把学生当朋友,既能提高护理教学质量,还能达到教与学的双赢目的。

2.2.2书写实习笔记临床实习是带教老师教和护生学的过程,是理论教学的继续,是培养合格护理人才至关重要的阶段。在临床教学中发现,要求护生书写实习笔记,可以加强对所学知识的巩固和提高,有助于培养护生反思性学习能力,有利于培养护生自主学习能力,有利于信息交流,促进临床教学质量的提高。

2.3组织系列教学活动

2.3.1实施教学活动护理部每月安排两次全院护理教学小讲课,内容包括专题讲座、院感控制、护理文书书写等,由各临床科室、院感科等科室老师进行授课;安排两次全院护理教学查房,由各科总带教主持完成,查房内容须提前报至护理部,教学查房内容不得重复,拓展了学生的知识面。

2.3.2理论学习和操作训练由各科总带教每月各安排一次专科理论学习和专科技术操作训练,学生人手一份理论学习和操作规范资料,用理论和规范化操作全面提升学生的整体素质。在学习中,带教老师给予正确的引导,善于发现护生容易忽视的问题,鼓励她们勤于思考,理论联系实际,用自己所学的知识更好地为患者服务。

2.3.3深入社区,把学习的课堂延伸到社会的大舞台在医院的统筹安排下,择优挑选品学兼优、有良好沟通能力的护生,在护理部老师、总带教、临床医生的带领下,利用节假日或周末时间深入社区、老年公寓、困难家庭或人流量较多的街道,为有需求的人群进行一些简单的义诊,如:测体温、测血糖、量血压、查视力、健康知识宣教等等,充分体现了他们的自我价值,让他们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力所能及地为人民服务的同时,再一次巩固提升了理论和操作技能,也使护生从实习阶段开始在这种充满爱的教育环境下领悟到护理事业的神圣,为以后真正步入临床奠定了良好的职业观,既学到了知识,更学会了做一名合格的护士。

2.4加强对实习生的教育和管理

2.4.1注重实习生岗前培训为使护生尽快进入角色,适应临床工作,护理部对护生进行入院教育,科室进行入科教育。入院教育内容包括:介绍医院概况、医院护理管理体系、医院相关规章制度、以及对学生进行护士职业道德教育等,以帮助实习生尽快适应医院环境。入科教育内容包括:介绍科室环境布局、相关规章制度、各班工作职责、介绍科室常见疾病病种、常用专科药品知识、科室仪器设备的使用等。几年的教学实践使我们体会到,对护生实行规范、严格的岗前培训,可保证临床带教工作更顺利的开展。

2.4.2推行医院深层次管理护理部统一印制了《护理实习生管理手册》下发到每一位实习生手中,手册内容与学校发放的实习手册相得益彰。内容包括有:护理教学组织体系架构、实习生临床教学目标、实习生守则、教学讲课、技能培训考核表等,要求学生认真学习,按时填写,及时上交检查,便于护理部老师更好地开展工作。护理部还要求各科室按统一标准建立实习生教学管理手册,做到有准备地进行临床教学,促进教学管理目标的实现,为护生在实习结束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打下坚实的基础。

3结果

通过持续质量改进,我院建立了一套科学、规范的教学管理体系,强化了教师的育人意识,在实现培养使用型护理人才方面起到了显著的作用。因此,护生实习成绩、执业考试通过率逐年提高,带教质量稳步提升,留院工作的优秀护生逐年增加。

4讨论

第7篇

《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进家庭教育发展,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增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行政区域内家庭教育的实施、指导和服务,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影响。

第四条家庭教育遵循家庭尽责、学校指导、社会参与、政府推进的原则。

第五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是家庭教育的直接责任主体,依法承担家庭教育义务。

第六条推进家庭教育健康发展是政府、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应当为家庭教育提供支持。

第七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家庭教育事业发展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家庭教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八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家庭教育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妇女联合会(以下简称妇联)负责家庭教育议事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

市、区县(自治县)妇联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推进家庭教育工作。

民政、卫生和计生、公安等部门,以及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家庭教育相关工作。

第九条每年5月第三周的星期一为本市家庭教育日。

第二章家庭实施

第十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子女进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生活技能、行为习惯和身心健康教育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

第十一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

第十二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言传身教,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家庭成员应当共同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传承良好家风,构建平等和谐的家庭教育环境。

第十三条父母应当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依法履行监护职责。

父母未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或者机构教育未成年子女;

(二)通过各种方式与未成年子女及其他监护人和学校联系交流,了解掌握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定期与未成年子女团聚;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有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活动。

第十五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接受学校的家庭教育指导,参加学校的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组织开展的家庭教育活动。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主动与学校沟通未成年子女学习、生活情况,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教育。

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父母离异的,双方应当继续共同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教育义务。一方履行家庭教育义务时,另一方应当予以配合。

养父母、与继子女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应当履行对未成年养子女、继子女的家庭教育义务。

第十七条未成年子女应当接受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教育,参加学校和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开展的家庭教育活动。

第十八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成年人可以向学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妇联、民政部门、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反映、投诉、求助,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相关单位和组织应当及时处理:

(一)不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使未成年子女置于无人照看或者危险状态的;

(二)采用暴力、侮辱等方式实施家庭教育的;

(三)因父母死亡、失踪、重病、重度残疾,或者父母双方服刑、强制戒毒及其他情形不能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的。

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现前款所列情形,或者未成年子女认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教育有损自己身心健康的,可以向相关单位和组织反映。

第三章学校指导

第十九条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制度,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

第二十条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教职工业务培训内容,建立家庭教育工作队伍。

第二十一条教师进修培训机构应当将家庭教育课程纳入师资培训计划。

鼓励师范院校和其他有条件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设置家庭教育专业或者课程,开展家庭教育研究。

第二十二条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定期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与交流活动。

中小学、幼儿园应当成立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向家长提供家庭教育咨询和辅导。

中小学的家长学校每学期应当开展两次以上家庭教育活动。幼儿园的家长学校每学期应当开展三次以上家庭教育活动。

第二十三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按照要求参加学校家庭教育活动的,学校应当及时与其联系和沟通。

未成年人在学校有违纪、违法或者其他不良、不当行为的,学校应当及时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无法告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或者告知后仍不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学校应当向其所在的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通报情况。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有困难的,学校应当及时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和帮助。

第二十四条中小学、幼儿园及师范院校应当协助当地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第四章社会参与

第二十五条办理结婚、离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构应当对申请人进行家庭教育宣传指导。

第二十六条妇幼保健院等医疗服务机构应当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指导。

鼓励医疗服务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建立孕妇学校、新生儿父母学校,开展公益性早期家庭教育指导。

第二十七条履行监护责任的寄养、助养机构或者家庭,应当履行家庭教育义务。

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对寄养孤儿的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未成年人流浪乞讨或者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临时照料,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情感抚慰等服务。其户籍所在地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应当对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并将其履行家庭教育义务的情况纳入监护评估内容。

第二十八条鼓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将家庭教育纳入单位文化建设,把家庭教育情况作为评选文明职工、文明家庭和文明单位的重要内容,为职工实施家庭教育创造条件,提供支持。

父母、其他监护人参加学校家庭教育活动,其所在单位应当支持。

鼓励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为职工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第二十九条为妇女、儿童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和组织,应当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

第三十条设立经营性家庭教育服务机构或者提供经营性家庭教育服务的,应当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登记。

第三十一条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志愿服务。

第三十二条鼓励依法设立家庭教育基金会或者家庭教育基金,支持家庭教育事业发展。

鼓励单位、个人向家庭教育基金会、家庭教育基金和家庭教育社会组织捐赠。捐赠人的捐赠支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税前扣除。

第五章保障激励

第三十三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建立城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

第三十四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为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并优先向孤残、留守、流动、遗弃、流浪、单亲或者父母服刑、强制戒毒等未成年人家庭和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救助和指导服务。

第三十五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家庭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家庭教育人才培训计划,组织编制家庭教育培训教材,培养家庭教育专门人才。

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家庭教育大纲,根据未成年子女的年龄阶段、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以及生活环境等情况,分别确定家庭教育的重点内容,指导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

第三十六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可以向社会组织购买家庭教育公共服务。购买家庭教育公共服务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作为承接主体。

第三十七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运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手段,普及家庭教育知识,营造家庭教育文化氛围。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以专题节目、专题报道、专栏、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开展经常性、公益性宣传。

第三十八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完善进城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入学、招生、住房等政策措施,保障未成年子女在父母务工地就近入(托)学、参加考试、居住。

第三十九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家庭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教育督导事项,建立家庭教育工作督查评估制度,对家庭教育工作作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家庭教育纳入社区教育工作体系,每年开展四次家庭教育指导活动。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处理家庭教育求助申请。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或者不当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相关单位和组织依法予以劝诫、批评教育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及时处理,并根据情节依法予以训诫、告诫或者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第四十二条家庭教育服务机构未依法登记,或者在教育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第四十三条负有家庭教育指导、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和组织有以下情形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履行家庭教育工作职责,不落实家庭教育政策和措施的;

(二)截留、挤占、挪用或者虚报、冒领家庭教育经费的;

(三)因工作失职致使家庭教育经费被骗取的;

(四)未成年人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向有关单位或者组织求助,有关单位或者组织怠于行使职权或者互相推诿,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