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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核会计工作计划

时间:2022-02-03 06:14:23

稽核会计工作计划

第1篇

关键词 财务内部;稽核;评价;有效机制

财务稽核工作是防范经营风险、规范理财行为、加强内部控制、确保经济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企业建立财务稽核评价的有效机制,有必要首先对财务稽核作详细了解和明确定位。

一、财务稽棱的内容

(一)财务稽核的定义

财务稽核是会计机构本身对于会计核算工作进行的一种自我检查或审核工作。狭义的财务稽核主要指对凭证、账簿、报表的审核,做到账实、账证、账表、表表相符,即主要是审核会计核算、会计基础工作及财务收支数据的合规性与合理性。广义上的财务稽核不仅包括狭义稽核的内容,还包括对预算管理工作的审核和对有关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的稽核。可见,财务稽核可以检验内部财务会计控制系统的有效性。加强财务稽核,有利于切实完善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的内部控制。

(二)财务稽核的作用

财务稽核一般在会计凭证入账前或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生成过程中进行,可以说财务稽核与会计核算工作的全过程是同步进行的。通过稽核,对日常会计核算工作中出现的疏忽、错误等及时加以纠正或者制止。能够有效地防止差错和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提高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

(三)财务稽核的现状

目前尚有许多单位没有建立起完善的财务内部稽核制度,有的单位稽核制度流于形式,只是盖章应付检查而已。主要表现在:财务稽核内容比较传统。多数企业的稽核都停留在狭义的内容上;财务稽核工作没有形成规范的工作机制。有些单位稽核岗位与实际业务相脱离,造成对实际业务中存在的风险及其解决反映不灵敏。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客观上是由于有的单位会计人员配备不足,岗位分工存在一定困难;主观上是对稽核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内部分工不尽合理。特别是一些单位领导和会计人员中还存在着一种错误观点,认为内部和外部的审计机构每年都要进行例行审计,所以会计部门没有必要再花精力对会计资料进行稽核,这种错误观点对建立会计稽核制度妨碍很大。

二、建立财务稽核评价有效机制的措施

针对目前企业的这种现状。要想实行财务内部稽核制度,必须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把财务稽核工作落到实处,最终建立企业稽核评价的有效机制。

(一)设计企业内部控制流程,建立财务稽核工作规范,制定科学、严密的财务稽核制度

企业应根据自身所有制性质、所处行业、企业规模大小、业务范围确定自身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对不同业务找出关键控制点。设计适合自身的内部控制业务流程。企业根据自己的内部控制业务流程参照具体控制点制定财务稽核工作规范,稽核工作规范的制定要符合实际,应根据所接触到的业务环节制定,达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效果。例如。采购流程可分为采购计划的编制和审核;供应商选择与考核:采购价格确定与控制;采购合同签订与执行;运输及保险;检验入库;货款支付与核算;分析;考核等九个环节。而稽核的重点应从合同的签订和执行环节至该项业务结束这一过程为主来制定。主要核查和规范某项采购业务涉及的各项职责是否分离、合同所依据的计划是否合理,是否有权限人的签字,质量是否经过检验、是否已经纳入整体预算等。具体可对每笔业务编制稽核报告单。独立妥善保管,以备检查。

企业还必须建立相应的财务稽核制度。财务稽核制度一般包括:稽核岗位设置要求,岗位工作职责,管理权限,稽核工作程序,稽核报告的内容和格式,每项工作的稽核要求。

财务稽核工作要做到专人专岗,各负其责,从制度上进行有效的规范。在稽核工作运行过程中,要将拟定的各项稽核制度逐项落实到人,组织实施。确保制度的执行。

(二)制订年度稽核计划,层层分解,实行目标管理

企业在年初根据上级单位的有关要求或本单位的财务重点工作,制定详细的年度稽核计划。包括每项工作的稽核面、稽核深度、稽核时间、稽核评价细则等计划要求。稽核工作可以细分到财务关键指标或重点工作,如年度利润指标的稽核计划、资产负债率情况的稽核计划、资产损失情况的稽核计划等的制定。

制定总体稽核计划后,有基层单位的企业,根据基层单位不同的工作内容进行目标分解。如电建企业,施工的基层单位有项目部、分公司、实验室、内部资产经营单位等,根据基层单位的工作性质不同。把企业总的稽核计划进行分解,确定每个基层单位的稽核目标计划,每年初与每个基层单位签订年度稽核责任书。制定年度财务稽核计划,明确稽核项目、稽核内容时间安排等事项,并将年度稽核计划上报上级单位备案;每半年,基层单位对照年初稽核计划。将本单位财务稽核工作开展情况上报;每年底,企业按照稽核评价细则,对每个单位年度财务稽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评结果与该单位年度综合考评挂钩。

通过这种将总的稽核计划层层分解。对基层单位进行目标管理,最后进行整个企业的财务稽核工作绩效评价,使财务稽核管理工作自上而下,由下而上,形成严密、有序的工作程序,有效保障财务稽核管理制度执行到位。

(三)建立财务稽核工作网络,增强财务稽核的控制力

我国的股份公司、国有企业的机构较为复杂。一般由若干个分公司或子公司组成。企业首先从总部设立总稽核网。作为稽核工作的管理岗位,各个分公司如有下设单位,则应从分公司总部设二级总稽核岗,受总部总稽核岗管理,对下设各单位的稽核人员进行管理,形成稽核工作的网络。其工作内容除传统的财务稽核外。以发生的业务为基础。从财务环节对各个业务流程的控制点按照稽核的要求进行追溯检查。同时对发现的不严密、易出现效益流失的环节及时反映,争取把风险控制在事前。

为保证信息的传递,下级稽核人员应至少每月向上一级稽核人员报告稽核工作,对重大业务一定要写明稽核内容、风险点、是否符合稽核规范、存在问题、解决方法及建议等。总稽核岗要定期编制财务稽核报告,这样可以保证稽核工作与日常工作紧密相关。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加强信息流通,增强事前、事中的控制。

(四)加强稽核队伍建设,整合分散的人力资源。提升稽核队伍人员数量和质量

稽核队伍是稽核工作质量的最根本保证。财务稽核工作具有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工作量大等特点,仅靠有限的几个稽核人员无法完成全年稽核任务,更谈不上工作质量。制度执行不力,很多原因是由于人员素质、人手少的问题。稽核队伍不仅要在数量上有充足的人员予以备选,在质量上还要求参与人员具有丰富的职业经验。数量和质量缺一不可。

财务稽核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业务,稽核所需知识储备早已超出财务会计的框架。为避免稽核人员发现问题经常只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很难找出根源,整改措施也难以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要求该岗位人员不仅要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还应具有对整体稽核工作

的驾驭能力。企业可以一方面从外部吸纳专业人才补充进来,另一方面加强对财务稽核人员的培训力度。培训内容应包括内部控制业务流程、风险意识、财务稽核工作规范等。稽核人员只有充分掌握业务流程。理解企业经营风险、财务风险之所在。才能够通过财务稽核工作控制风险。要建立财务稽核评价的有效机制,稽核队伍的建设问题不容忽视,而且是一个关系长远的问题。

有些单位在这方面的做法有可取之处。如“1+1积累式”稽核专家库建设方案,即将稽核工作和财务人员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即保证了稽核队伍人员数量和质量。同时,各专业财务稽核备选专家逐年递增。主要做法是:

1 上级单位将可能开展的专项财务稽核进行专业细分,如电费收入管理、成本控制、工程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子专业。

2 各基层单位根据本单位专业人员特长,按上级单位的子专业。遵从自愿原则,输送1名以上经验丰富的财务人员作为上级单位本专业稽核专家备选人员。

3 向上级单位输送备选专家的单位。可在本单位选择1名以上新分财务人员或需要在哪个子专业进行提高的财务人员与稽核专家一起参与现场稽核,通过实战培训,加速各单位财务人员成长。提高各单位财务人员专业技能的全面性。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建立一套稽核队伍建设的常态机制,形成各单位各专业优势互补局面,有效整合了系统内分散的稽核人力资源。同时,给基层单位需要在专业上培养提高的财务人员提供了一个流动式现场培训基地,激发了基层单位参与稽核的积极性。

(五)建立监督记录簿,强化财务稽核监督工作

企业在实际工作中,为了达到随时监控稽核、防患于未然的目的,可以委派企业的会计员或监督员承担日常的监督工作,并建立会计监督记录簿(格式、项目按财税大检查的规定设置),做好日常稽核的记录和考核工作,记录簿记录的每项事项应由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企业主要领导人签字,这样既有利于企业领导人了解情况,改进工作,真正起到财务稽核的作用,也有利于今后的财税大检查和审计监督。

(六)组织实施、开展现场稽核与非现场稽核。进行符合性测试和评价报告

财务稽核不同于内部审计,目前主要是行业自律的一项内部管理手段。以当前有限的人力资源展开拉网式的全面稽核没有可能性,可以将非现场稽核方法作为现场稽核的补充。完善非现场稽核体系,可通过电子网络及时收集、处理、分析连续期间的数据,动态地把握和反映各单位各部门在一定期间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揭示其特点和主要风险点,充分发挥非现场稽核系统性、全面性和超前性的特点,使其和现场稽核相互支持、相互补充,在此基础上建立起完善的稽核预警机制,提高预知可能出现的风险和问题,防患于未然,并以此引导现场稽核,提高现场稽核的针对性。非现场稽核方法可以采用以下办法:

一是月度会计报表与快报核对。分析重大差异。每月通过EXceI设置模型比较会计报表与快报核心数据差异,找出可能存在的问题。因为快报是预估数字,有些估计不到的特殊情况会从会计报表的数字反映出来。有些重大差异往往是企业无法处理或弄虚作假的地方。

二是通过报表系统设置稽核模板。对报表进行自动稽核,发现存在的问题。每月基层单位上报报表。导入报表系统后。稽核模板自动取数,对报表填报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和数据不合理性进行稽核。

三是加强同管理部门的联系,特别是对新业务的开展。应及时主动地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助他们建账建制。同时,将内控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职能部门,共同研究整改意见。提高内控稽核的效果。

经过非现场稽核后,针对不同单位的具体情况,挑选适合的稽核队伍成员,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企业根据基层单位报上来的稽核工作情况汇报。开展对被稽核对象的事前调查和了解;通过现场符合性测试。掌握被稽核单位的总体情况、管理薄弱点、关键点;通过实质性稽核,形成稽核工作底稿;通过汇总现场稽核底稿,形成稽核报告征求意见稿,与被稽核单位交流意见并确认后,形成正式稽核报告。

(七)运用稽核成果,纠正偏差,堵塞漏洞

稽核报告一方面用于被稽核单位整改提高;另一方面用于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参考使用。对共性问题,主管部门通过修改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对个性问题纳入考核评价;如出现偏差。应及时找出偏差发生的原因并及时报告,采取措施进行纠正。

稽核的目的是查错防弊,对稽核中发现的差错一般应要求有关会计人员在当月给予纠正,以保证本期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对特殊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认识不一致的,应请示单位会计负责人决定或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对稽核中发现的有关人员的舞弊行为,应尽力查清事实。妥善保管有关单据,及时向单位会计负责人或单位领导人汇报。请示处理办法,必要时也可以直接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八)明确责任,赏罚分明

第2篇

一、财务稽核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

(一)加强培训,培养高素质专业人才在电力企业的管理中,对原有审计方式进行修改,能够为财务审计工作提供保障基础。完善审计制度,培养专业素质的审计人才,能够不断提高审计工作,加强公司财务的管理,提高财务执行能力。为了有效扩大财务审计内容,创新财务审计新模式,确保财务审计的质量,就要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选择合适的财务审计师。除此之外,在开展专项的财务稽核业务前,还要对聘请的财务审计师、企业本部的财务、生技、基建等部门以及直管部门的专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针对专职稽核人员知识结构和人员数量的不足,加强稽核队伍建设。同时,电力企业要对年度计划展开的财务稽核工作进行针对性的培训,根据不同层次的培训工作的需要,加强人员知识的储备和更新,并对人员掌握状况进行考核,切实提高业务水平,提高拓宽的工作思路。

(二)完善稽核制度,提高财务稽核水平要想更好地完成财务稽核工作,提高企业财务的执行能力,加强财务的会计基础管理工作,就要根据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展开稽核内容。根据业务稽核工作延伸到岗位稽核、制度稽核,不断加强企业财务管理的监督工作,健全企业内部的管理监督机制,根据稽核办法进行自我调整,为企业的财务稽核工作展开提供制度保障。电力企业要根据财务稽核工作的需要以及年度计划,展开专项的财务稽核工作,有针对性和计划性地展开工作,让财务稽核人员的知识储备得到及时的更新,改变原有观念,不断完善稽核制度,提高稽核人员的业务素质,不断提高财务稽核水平。

(三)对各项财务稽核工作进行周密的计划精心组织和周密的计划是保证完成各项财务稽核工作的前提,在组织实施方面,要从专职和兼职稽核人员中挑选合适的队伍成员,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对稽核对象要实现进行调查了解。在稽核实施阶段,要根据稽核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工作的关键点,明确财务稽核的重点内容,缩小抽样范围,提高工作效率,形成良好的工作底稿。在稽核成果的运用阶段,要对整体的稽核工作进行提改,对共性问题要达成共识,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四)实施专项财务稽核在实施转下个稽核工作阶段,稽核人员要认真分析企业工作的重点,搞清楚什么样的财务问题与电力企业发展直接相关,并针对这些问题展开专项财务稽核,并根据稽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以促进电力企业的发展。在实施专项财务稽核过程中,首先要确定财务稽核的业务内容,再根据财务稽核的业务特点制定周密的方案,确定财务稽核的重点和方向。还要对财务稽核的业务内容进行相关测试,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依次展开财务稽核,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财务稽核的方向正确有力。

二、结束语

随着电力企业的不断改革,企业面临的财务稽核问题也会越来越多,因此,电力企业必须认真分析财务稽核的新特点,大力加强财务稽核队伍建设,探索财务稽核规律。只有通过不断的探索改革,才能保证电力企业财务稽核工作的有效进行,从而提高对财务风险的应对能力,以此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王栋梁单位:国网河南许昌供电公司

第3篇

一、电力企业财务稽核的意义

电力企业开展财务稽核工作的主要目的就是提高财务内部控制工作的质量,财务稽核关系着财务管理与经营期间的各项工作,而且还能够对经营管理工作进行自我评估、自我分析与自我完善,不断的提高财务管理工作的水平。各个电力企业在发展进步的过程中,一定要给予财务稽核工作足够的重视。财务稽核工作时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做好这项工作能使企业的财务管理质量有大幅度的提高。此外,在财务稽核工作中,我们可以在第一时间察觉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所存在的隐患和不足,然后及时的制定科学、高效、可行的解决方案,弥补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的各种不足。不仅如此,科学、严格的财务稽核工作还能够有效的规避各种财务风险。企业在发展经营的过程中可能需要应对各种各样的风险,而高效科学的财务风险防范工作则能够将这些风险都降到最低,使财务的安全性大大提高。开展企业风险的防范工作时,一定要设立完善、健全的财务风险预警制度,并在工作过程中坚持分工合作、科学管理的原则,这样才能够不断的健全财务风险管理体制。加强电力企业的财务稽核工作能够提高会计管理水平,通过财务稽核,企业可以及时发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让会计工作得以强化,更好的提高各项会计信息的准确性,进而使会计管理工作的质量得到大幅度的提高。高质量的财务稽核工作还能促进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有利于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在进行财务稽核工作时,其工作内容主要有财务稽查、财务复核,也就是说财务稽核工作者不仅需要开展财务管理稽核工作,还需要开展经营管理稽核工作。通过这两项稽核工作,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便能够暴露出来,这有利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针对问题制定高效的解决方案,避免问题的进一步扩大、蔓延。此外,在财务稽核工作中,还应要求管理工作者对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和健全,这样有利于提高经营管理工作的质量。总之,严格开展财务稽核工作可以使企业的财务风险防范能力大大增强,并且还有助于企业内部财务风险预警机制的完善和健全,降低企业运营管理过程中的各种风险,有力的促进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财务稽核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

1.加强培训,培养高素质专业人才。电力企业在开展管理工作的过程中,一定要不断健全、完善和提高传统的审计方式,这样才能够在保证财务审计工作质量的基础上促进财务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健全的审计制度,也有利于专业化的、高素质的审计人才的培养,而人才又是行业发展进步的第一要素,所以,审计工作的水平也会因此而有大幅度的提高,并且还能够使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更加的规范,增强财务的执行能力。除此之外,我们要不断的丰富财务审计工作的内容,创新财务审计新模式,就要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选择合适的财务审计师。除此之外,在开展专项的财务稽核业务前,还要对聘请的财务审计师、企业本部的财务、生技、基建等部门以及直管部门的各个专业技术工作者开展严格的培训,切实提高其实际工作能力。现今,我国的专业财务稽核工作者还十分匮乏,且已有工作人员的知识结构也不尽合理,所以我们必须重视稽核队伍的设立。电力企业还应该制定一个完善的年度计划,其中要包括定期的财务稽核方面的培训,并且还应该结合实际的培训情况,对培训的方式和内容进行适应性的调整,以使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工作观念都能跟上时代进步的步伐。在培训结束后,还需对工作人员开展考核,确保其业务能力得到了真正的提高,使其在今后的工作过程中能够为企业的发展多做贡献。

2.完善稽核制度,提高财务稽核水平。要想更好地完成财务稽核工作,提高企业财务的执行能力,加强财务的会计基础管理工作,就要根据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展开稽核内容。根据业务稽核工作延伸到岗位稽核、制度稽核,不断加强企业财务管理的监督工作,并且要不断的完善电力企业的管理监督制度,并以稽核方式为依据来开展自我调整工作,这样才能够给企业稽核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支持。在开展稽核工作的过程中,必须要了解电力企业的需求和年度计划,然后进行专项的财务稽核工作,并保证工作有条理、有针对性的落实,以及时的更新每一个稽核工作者的专业知识。还要持续的健全稽核制度,使稽核工作者在开展工作时能够有准确的根据。

3.对各项财务稽核工作进行周密的计划。要确保财务稽核工作能够高质量的完成,就一定要事先制定好严密、科学的工作计划。进行工作计划的落实时,还要选择工作水平较高的专职以及兼职稽核工作者来进行,并保证每个稽核人员都对稽核对象有一个深入的认识。在稽核实施阶段,要根据稽核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工作的关键点,明确财务稽核的重点内容,缩小抽样范围,提高工作效率,形成良好的工作底稿。在稽核成果的运用阶段,要对整体的稽核工作进行提改,对共性问题要达成共识,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4.实施专项财务稽核。在开展财务稽核的阶段转化工作时,稽核工作者必须对企业运营的关键点有一个深入的了解,要明白哪些财务问题和电力企业的发展运营联系的最为密切,然后对这些部分进行更加细致的专项财务稽核,并根据稽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以促进电力企业的发展。在实施专项财务稽核过程中,首先要确定财务稽核的业务内容,再根据财务稽核的业务特点制定周密的方案,确定财务稽核的重点和方向。还要对财务稽核的业务内容进行相关测试,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依次展开财务稽核,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财务稽核的方向正确有力。

三、结语

综合本文论述,电力企业在改革发展的过程中,势必会遇到很多的问题,其中财务稽核方面的问题表现的尤为突出。所以,电力企业在工作进程中一定要对财务稽核工作的特征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爱,并不断提高财务稽核工作团队的水平,准确的总结财务稽核的规律。做好上述的一系列探索改革工作,才能够促进电力企业财务稽核工作的顺利开展,才能够增强电力企业应对风险的能力,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凝聚力,促进企业的长远稳定发展。

作者:吴光美 单位:湖北省电力公司荆州供电公司财务资产部

第4篇

关键词:社会保险 稽核 工作程序

在社会保险中稽核工作是重要的组成部分,这项工作十分复杂,不仅需要政府和相关机构的保障,还要建立科学完善的程序。所以,要想做好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就要建立完善的工作程序。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人民利益。在本文中我们就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如何建立规范的社会保险稽核程序。

一、稽核工作计划制定

在进行社会保险稽核工作之前必须要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这份计划就是针对一个时期对稽核工作的预期目标进行规划。只有制定了科学完善的稽核计划,才能保证稽核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制定稽核计划时,必须要注意以下几个内容,首先要明确下一阶段稽核工作的目标,然后要制定总体的工作目标,安排详细的工作任务,最后要确定工作方法。在不同时期,稽核工作的重点应该不同,这样才能更好的保证稽核工作的质量。

在选择稽核对象时,必须要按照以下几个要求进行:

1、确定适当的稽核比例

2、依据实际发展状况,确定稽核重点行业

3、对于职工工资低于要求水平或者企业工资相同的单位要重点审核

4、被投诉次数多且有不良记录的单位要重点审核

二、了解被稽核单位状况,制定方案

要想真正规范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就需要稽核单位在执行工作之前详细的了解被稽核对象的信息。比如财务状况、人员分配、经营状况、社会保险申报以及交费状况等等。只有真正了解了被稽核对象的实际情况,在稽核时才能发现问题,从而规范社会保险制度。

三、下发稽核通知

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第一步就是下达稽核通知书。工作人员在制定了完善的工作计划以后,要向被稽核人下发稽核通知。针对这一过程必须要制定完善的规定,比如通知书必须在稽核开始前3日内达到被稽核单位,并签收;在下发通知时要告知被稽核单位此次稽核的形式、内容等,请被稽核单位准备好相关资料;规定通知书的形式。当被稽核单位收到通知书时,就确立了明确的法律关系。所以,对于这项工作相关部门必须要予以极大的重视,这样才能保证稽核工作的顺利进行,才能尽可能的防止双方纠纷。

四、进行社会保险稽核工作

在社会保险稽核工作中最重要的程序就是社会保险稽核。在完成这项工作时必须要由两名或者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在开始稽核工作之前,工作人员要向被稽核人员出示相关证明以及稽核通知的副本。这一阶段,在选择稽核方式时,应该尽可能选择被稽核单位熟悉的,这样才能保证稽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比如说,在对某集团进行稽核时,稽核人员事先对该企业进行了详细的了解,从而选择“总分总”的稽核方案。也就是先了解企业整体情况,然后再调查分公司资料,最后再将这些资料汇总,调查整个集团的社会保险状况。如果一个企业的分公司数量较多,稽核人员可以采取抽样调查的方式,但是必须要保证样本量不低于总体的30%,这样才能降低稽核风险,保证稽核结果的准确性。

在进行社会保险稽核时,工作人员必须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还要注意以下几个常见的问题:

1、在稽核工作进行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不能扰乱被稽核单位正常的工作和经营。

2、稽核人员在稽核过程中会了解被稽核单位的信息,因此绝不能泄漏被稽核单位的机密或者是隐私。以免造成被稽核单位的损失。

3、不能在工作期间参与与稽核工作无关的活动或者工作。

4、保证稽核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社会保险稽核工作是整个稽核工作的重心,只有保证稽核工作的质量,才能发现被稽核单位存在的问题,从而更好的维护人民或者是劳动者的权益,因此对于这项工作相关部门必须起到足够的重视。另外,在工作过程中,对稽核人员的行为要制定明确的规范,这样才能防止冲突的发生,保证稽核工作的顺利进行,这样才能获得真实的资料。

五、整理工作记录,进行修改

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完成以后,工作人员要将整个工作过程和相关的资料记录下来,形成完整的工作资料。在工作完成以后,还要对这些记录进行详细的分析,及时发现工作过程中存在的缺陷,并提出适当的修改方案。这样才能提高稽核工作的质量,保证稽核的准确性。这一工作在稽核工作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也对稽核工作人员提出了极高的要求。所以,我们必须对这部分工作起到足够的重视。

稽核工作记录能够全面的反映出稽核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也可以清晰的反映被稽核人员是否在社会保障工作上存在缺陷。如果存在问题,稽核单位应该制定适当的修改方案,并在稽核工作结束10日内,下发到被稽核单位。在制定修改意见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并且对被稽核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这样才能真正保证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质量。

六、后续工作

第5篇

一、内部审计的产生和发展

台湾地区内部稽核专业的发展历史虽短,但这一专业的社会地位和职业尊严,却早已被社会大众充分了解并倍受重视。台湾地区内部稽核从八十年代快速成长,随着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内部稽核的功能,从消极的防弊演变为积极的兴利,审计的范围由财务活动审计扩大为各项营运活动的审计。目前设有内部稽核部门的企业,已将近五千家,从业人员已超过七千人。

大陆的内部审计的产生和发展是从1985年开始的,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内部审计的规章制度,如1988年颁布的《审计条例》第六章就是专门讲内部审计;1995年实施的《审计法》使大陆审计制度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极大地提高了内部审计的地位。国家体改委颁布的股份有限公司明确规定,公司执行内部审计制度,设立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内部审计人员,依公司章程规定在董事会领导下对公司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2003年5月1日起施行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规定,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审计委员会、配备总会计师、内部审计机构,并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权力机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作出了强制性的规定。同时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履行职责所必须的经费,应当列入财务预算,由本单位予以保证。这是保证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的又一重大举措,也是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的具体措施。但是,由于体制、政策等因素的影响,除上市公司外,大陆其他企业还没有充分重视内部审计的问题,政府有关部门对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也没有给予应有的关注。内部审计缺位导致企业资产不实、利润虚增、所有者权益不实等现象十分严重。

十几年来,大陆在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方面已取得了不少进展,但也存在重大缺陷,其主要问题是依赖政府法令要求和行政手段建立起来的内部审计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也滞后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使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在组织形式上既远离现代企业制度的潮流,在实务操作上难免有叠床架屋之感或疏漏之处。因此,在明确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前提下,加强内部审计作为“看门人”,保证企业政策的贯彻实施和企业目标的管理性控制,有利于监督企业经营活动符合内部控制框架的要求。如果我们把建立企业内部审计制度的立脚点仅仅放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仅仅囿与一国范围之内而与其传统内部审计制度比较来谈论“现代”与否,那就失去了我们建立内部审计制度的崇高立意。内部审计反映的不单纯是查弊纠错和保护资产安全,而且还反映内部控制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这种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对该企业提高效率和效益、保证管理政策和目标的实现具有相当的优势。

二、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与地位

台湾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设监察人,监察人可以随时检查公司财务报告。监察人从股东中产生,其主要功能在于牵制和控制董事会的决策制定和执行。依台湾“证期会”规定,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内部稽核部门直接接受总经理或董事会指挥,各公司内部稽核主管的任免,必须经董事会过半数同意;并规定上市或上柜公开发行公司每年应将内部稽核作业的年度审计计划、实际执行情况以及异常事项改善情况申报“财政部”证期会备查,并向监察人提出报告。

大陆公司法将公司经营机构和监事机构分离,监事会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必设机构,行使监督公司经营行为的权力。从大陆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总经理之间的权责划分看,董事会在公司管理层中处于核心地位。董事会对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和有效运行负责。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权力机构的领导下,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以及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并对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权力机构提出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台湾关于内部稽核机构的设置及其组织地位的规定与大陆显然不同。台湾这方面规定的特点是:1.内部稽核机构组织位处高层,可以避免审计范围受到限制而不能涵盖企业各项经营活动的绩效,或被审计部门因自恃较高阶层而不采取合作的态度。2.任免程序严格。内部稽核主管的任免,公司授权董事会召开董事会议过半数通过才可。大陆目前公司制企业虽然大多按公司法的要求设置了内部审计机构,但公司法和审计法都未对内部审计机构的地位做出法律规定,尽管会计法对加强内部审计方面提出了法律要求,可并未对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做出具体规定。对于大陆相当一部分企业来说,内部审计机构的负责人不是通过董事会的决议任用,而是被视为一种行政职务,要由厂长或经理进行任免。国有股权代表的委派也极不规范,内部审计并未发挥应有作用,有的甚至形同虚设。要改变这种状况,除了制定更为具体的法规强化董事会在内部控制框架构建中的核心地位,让企业真正认识到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是企事业单位的内在需要外,更主要的是从强化内部管理、加强自我约束的角度提高内部审计的组织地位。若内部审计机构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并在业务上受监事会指导,则具有相当高的自主性与独立性。

三、内部审计与政府审计之间的关系

在台湾,内部稽核在与政府审计的关系中基本上处于均衡的地位,内部稽核的影响和作用相对独立。长久以来,内部稽核人员总是从企业管理当局的观点去思考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其最终目的在于协助企业管理当局提高企业的营运绩效。台湾“证期会”为维护内部稽核人员的超然独立,特别在公开发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与内部稽核制度实施要点中明确规定,内部稽核机构的组织地位应高到足以保证其完成审计工作,内部稽核人员应与被审计作业维持超然独立,内部稽核人员对审计事项的判断应不屈服于他人或受其影响。这是岛内唯一带有“政府色彩”性质的权力机关关于上市公司设置内部稽核机构和强化内部稽核功能的有关规定。因此,从法律形式上看,内部稽核与政府审计都是各自独立、自成体系、各司其职,不存在上下隶属关系或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

大陆恢复审计制度之初,内部审计是作为政府审计的附属物而存在的。审计法规定,审计署负责指导全国的内部审计工作,地方审计机关负责指导本地区的内部审计工作,审计机关驻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负责指导直属单位和行业的内部审计工作。政府审计由于审计法做出的安排,从一开始就履行属于自己的对内部审计业务的指导和监督的责任,政府审计还通过多种途径指导、监督和管理内部审计的标准和质量。政府审计机关通过内部审计协会,完善对内审组织的行业性管理和服务。政府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有着很大的影响,这是大陆与台湾在内部审计与政府审计的关系上的最大不同点。

四、内部审计的职权与内容

内部稽核人员的职权与内容,在台湾内部稽核执业准则中并无明确区分和规定。

在大陆,依照《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内部审计机构依照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权力机构的要求,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相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对本单位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评审;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要求办理的其他审计事项。

大陆与台湾内部审计人员的职权与内容相比较,具有以下九个方面的不同:

1.在目的上,台湾内部稽核为幕僚作用,是为了检查评估内部控制制度的缺失和衡量营运的效率。而大陆内部审计则主要是为了维护财经法纪,提高经济效益。

2.在职责上,台湾内部稽核人员的职责在于确定提供给企业管理当局的资讯的正确性和可靠性,这一点与美国相似。但不同于大陆内部审计,因为后者在于对有关资料的审核、取证并对审计结果提出处理意见。

3.在范围上,台湾内部稽核的工作范围包括检查和评估内部控制制度的充分性和有效性,以及完成任务的绩效品质。大陆也有类似的规定。

4.在侧重点上,台湾大多数公司的内部稽核都将其稽核得重点由财务稽核转移至非财务稽核,包括营运稽核、遵循稽核、电脑稽核、绩效稽核、管理稽核和专案计划稽核。而大陆把内部审计的侧重点放在企业的财经法纪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性方面。

5.在职权行使上,台湾内部稽核执业准则规定,为了确保内部稽核部门有效行使职权,内部稽核单位应制定各项政策和作业程序,包括内部稽核作业规定、内部稽核实施细则和内部稽核作业手册,体现了制度保证的作用。而大陆内部审计则依靠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权利机构保证职权的行使,较好地体现了权力行使的作用。

6.在程序上,依照台湾内部稽核执业准则的规定,内部稽核特别重视事后追踪,确保稽核发现与建议,业已被接受并采取改正行动。但大陆内部审计由于还要接受政府审计机关的指导和监督,故还要实施事后审计。

7.在质量控制上,为了保证稽核工作的绩效,台湾内部稽核执业准则制订有一套完整的品质保证计划,包括稽核工作符合内部稽核执业准则,内部稽核人员定期执行评估稽核工作品质,以及主管机关委托会计师对内部稽核作业绩效加以评估。而大陆内部审计的质量控制,则主要依靠对其进行指导的上级内部审计机构和政府审计机关。

8.在处理权限上,台湾内部稽核并不象大陆被审计单位必须执行审计结论,在某些情况下企业管理当局可能对审计报告发现的问题不予纠正,而情愿承担可能的风险。因此,台湾特别强调内部稽核人员应注意人际关系并做好沟通。

9.在与外部审计的关系上,台湾内部稽核主管的责任之一是协调内部稽核人员与外部稽核人员 (在这里外部稽核指的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工作,决定适当的稽核范围,避免重复或遗漏。而大陆内部审计受到审计法的强烈影响,与注册会计师不发生任何联系。

五、内部审计人员

内部审计人员一向被认为是内部控制方面的专家。他们的职责之一就是持续监视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以确保其充分而有效运行。在台湾,内部稽核人员通常是训练有素的会计人员,有许多人都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经验或具有会计师资格。

大陆设置内部审计机构的企业大都存在人员配置不足,现有内部审计人员绝大部分缺乏专业训练,多数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知识结构单一,缺乏审计理论知识。这种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审计工作结果的不确定性,容易引发审计风险。自1998年大陆内部审计协会与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签署了中国大陆开展内部审计师考试的协议,通过考试首次取得内部审计师资格,就有160余人,目前大陆内部审计师的考试,已从广州的1个考点扩大为16个考点,报考人数近八千人,到考率达86%。

就大陆与台湾的内部审计人员的现状看,大陆更要不断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尤其是业务骨干的培训。这是加强内部审计工作,解决内部审计业务与力量不足的有效措施。从大陆与台湾参加内部审计师考试的数量看,更多的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内部审计师考试,内部审计专业将因为内部审计师头衔而强化其社会地位,必然成为海峡两岸内部审计人员的共同追求。

六、内部审计协会

台湾内部稽核协会成立于1988年,成立的宗旨

为推动内部稽核的学术研究并与内部审计师协会加强联系,传播内部稽核理论与实务,促进岛内内部稽核制度的建立与健全,协助企业与机关团体改进经营管理制度。现有182个团体会员,个人会员人数约三千人。

大陆内部审计协会前身为中国大陆内部审计学会,成立于1984年4月,同年加入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至今已发展成为拥有130多个团体会员的全国性内部审计研究组织。大陆内部审计协会设有学术委员会、培训委员会、准则委员会和考试委员会。大陆内部审计学会起初归审计署体系指导司领导。 1998年审计署内部机构调整,撤消审计管理司,将内部审计行政管理并人了经贸司,同时将内部审计学会改为内部审计协会,直接隶属审计署,其宗旨为对内部审计实行自律性行业管理,为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提供业务指导和开展各种专业活动,维护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权威性和内部审计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

比较起来,大陆内部审计协会与台湾内部稽核协会存在着明显差别:

1.协会的性质不同。大陆内部审计协会是介于国家审计机关与单位内部审计机构之间的社会组织,属审计署的办事机构。政府审计机关是内部审计师协会的主管部门,实施对协会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协会具有浓厚的官方性质。而台湾内部稽核协会为非营利性的公益社团法人,属会计界和工商界共同捐款成立的民间组织,实质上是内部稽核成为一种专门职业发展过程中的自我规范和自我完善的行业自律组织。

2.制定内部审计准则的作用不同。大陆内部审计依据的准则是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注重强调政府审计的权威性作用。大陆审计法尽管没有明确规定大陆内部审计准则应当坚持以“民间”为主,但是从大陆内部审计协会2000年工作计划要求内部审计协会参与内部审计条例的征求意见与修改工作以及制定内部审计准则的规定来看,已经预示着大陆内部审计准则的制定机构将发生的方向性转变,即由带有政府部门性质的内部审计协会着手内部审计准则的制定工作,容易发挥强制规范审计实务的作用,体现了大陆内部审计工作依法审计的特点。而台湾内部稽核执业准则基本上都是由内部稽核职业团体制定的。如台湾“证期会”要求内部稽核执业准则的制定机构必须为民间机构,内部稽核执业准则制定机构的资金来源必须是来自从每家上市以及上柜公开发行公司收取的会员支持费,以提高准则制定机构的独立性和内部审计准则的质量。它所制定的内部稽核执业准则不同于大陆内部审计具有强制规范的作用,但更符合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适应内审实务的发展。台湾内部稽核执业准则仅是一种建议性的准则,旨在提高内部稽核专业水准。

七、内部审计准则

台湾内部稽核协会设有内部稽核执业准则委员会,专司内部稽核执业准则的研拟,目前已内部稽核执业准则、第1号至第15号内部稽核执业准则公报及内部稽核师持续进修办法,其中内部稽核执业准则于1995年2月14日公布施行。内部稽核执业准则共分六章,包括内部稽核单位的设置、内部稽核单位职责及管理、内部稽核人员的专业素养、内部稽核作业程序、附则等,全文31条。增进稽核工作的品质,提升稽核人员的专业地位,是台湾内部稽核协会准则的核心。

中国大陆内部审计师会成立以来,就着手进行有关内部审计标准问题的研究。2003年4月,大陆内部审计师协会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和公告。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由总则、一般准则、作业准则、报告准则、内部管理准则和附则,共计六章33条。公告包括《内部审计报告及其传递》、《内部审计计划》、《内部审计通知书》、《内部审计工作底稿》、《内部审计证据》、《后续审计报告》、《内部审计质量控制》、《舞弊的预防、检查和报告》、《报告内部控制》、《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等等。

就内部审计准则的结构形式与内容而言,大陆与台湾大致相同。

八、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

内部审计人员与医师或律师一样,应该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职业道德规范明示内审人员有义务在履行他们的工作职责时贯彻诚实、客观、严谨的原则。

第6篇

【关键词】财务风险;债务管理;内部控制;财务稽核

医院财务风险是指医院财务活动中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使医院财务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偏离,从而产生蒙受损失的机会和可能。医院财务活动的组织和管理过程中的某一方面和某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能出现财务风险,导致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控制是对医院各项经济活动中潜在的财务风险和财务管理指标进行实时监控,它贯穿于医院经济活动全过程,通过对管理对象分别制定相应的财务风险控制指标,以财务报表、预算指标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为依据,采用数学模型、比例分析等一般方法,达到整体控制风险的目的。医院在确定其自身发展规模时应重视其规模的质量,即规模结构的合理性,随着财务风险不确定性程度的加深,加强医院财务风险控制,加强财务监控已经势在必行。

一、规范债务管理控制

医院举债规模是防范财务风险的关键,医院举债规模涉及国家的有关政策和发展规划,涉及举债医院的发展方向、医院规模、医疗水平、服务质量、管理水平以及医院所在地的经济水平等因素,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医院应立足自身条件,综合多方面的因素,进一步规范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债务风险。

1、建立贷款监督机制。贷款监督内容包括贷款额度、使用方向、使用效益等,医院对贷款项目的论证必须实行“三公开”,即立项公开、论证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群众、银行、社会有关部门的监督,形成由主管部门牵头,社会、银行和广大职工共同参与的监督机制。

2、加强贷款资金使用和管理。医院必须加强贷款资金管理,形成一套“严格审批、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跟踪监督、考核效益”的贷款资金使用机制。通过对贷款项目实行“目标分解、责任落实、日常检查、验收考核”的办法,形成对贷款资金的使用管理机制。

3、制定严格的还款计划。加强贷款管理与财务分析,应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建立贷款资金项目管理责任制,将还款计划纳入单位的年度预算收支,保证还款资金来源。

4、加强预算管理。医院预算是根据当地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强化财务预算管理,合理调度资金,加快资金周转,提高投入产出率,动态平衡自有资金、借贷资金和预收资金的规模和结构,确保资金的边际效用最大化。医院应当加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考核等环节的管理。明确预算项目,建立预算标准,规定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及时分析和控制预算差异,采取改进措施,确保预算的执行。严格控制无预算的资金支出,以此保障资金支出有预算可依,避免盲目投资,但也要避免过繁过细,如果医院预算对极琐碎的支出也作细微的规定,就会使各职能部门缺乏的自由,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医院经营管理的效率。一方面,要使预算更好地体现医院整体目标规划;另一方面,应适当掌握预算控制的度,使预算具有一定的灵活性。通过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计划性。

二、健全内部控制系统

内部控制是保障管理目标实现的管理手段,健全完善的财务内部控制系统将有助于营造安全、高效的资金运行环境,有效实施资金安全防范,确保资金效益的发挥。

1、营造良好的财务内部控制环境。医院管理层应充分重视财务内部控制环境建设,将资金的安全作为控制的主要目标,确保财务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同时,还要使全体职工特别是中层以上的理人员认识到财务内部控制的重要性,积极支持和参与财内部控制。

2、构建安全高效的会计系统。从会计业务流程中涉及资金业务的重点环节着手,通过建立会计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加强资金内部控制,认真执行国家颁布的《医院会计制度》、《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试行)》及医院内部的财经规章制度。各类收费票据要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统一向财政部门领取下发到收费处,收费处开具收据后经审核款、据相符无误后,将收据存根、收款日报表及缴款单一并上交财务部门,进行二次审核登记入账,以此提高收费管理的透明度。

3、着力构建规范的控制程序。控制程序是为合理保证管理目标的实现,实施管理指令化解财务风险而采取的财经政策和程序。控制程序的关键控制点主要在机构设置、授权批准、职务分工、财务预算、财产安全以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应坚持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基本原则,明确涉及资金支付和流动相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制定财务收支审批管理办法和重大费用支出审批与授权制度;建立严格的资金收付授权批准制度:建立财务重大事项(包括大额资金收支)报告制度等。

三、完善医院财务稽核

财务稽核在医院财务工作中是基础性的重要工作,加强对医院财务稽核作用的认识,完善医院财务稽核制度,优化财务稽核的外部环境,对医院财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1、加强财务稽核制度建设。医院财务稽核工作,首先要有“法”可依,没有规范的制度,规则形同虚设,管理必定混乱无序,只有有了完善的制度,才能保证正确的行动,才会有良好的结果,同时才能保证工作得到大家的理解,使财务稽核工作的效果得以显现。因此我们必须要根据实际情况,完善工作程序、规范报告内容,保证有法可依、思路清晰,工作才能有条不紊。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医院稽核制度进行修改完善,使其真正成为符合医院实际工作情况指导医院财务工作的制度。

2、要加大稽核执行力度,保证制度的效果。财务稽核是一项综合性业务,工作一经开展即涉及专业业务层面,因此,规范医院财务稽核管理,稽核工作在健全的制度的前提下,就必须强化落实。要有责任心强的专业人员对相关资料进行稽核,并对稽核成果进行签字,以示负责。同时还要对稽核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保证稽核人员时刻保持谨慎、独立、对工作都是胜任的,从而保证稽核的质量和效果。

3、医院稽核工作要有计划、有重点的发展。财务稽核要在完善传统领域的同时,分层次、有重点、有计划的向新的财务热点发展。如医院新型融资方式下的财务稽核、医院新项目生命周期中的成本效益稽核,医院绩效工资制度下的绩效稽核等。只有不断扩大稽核的范围,探索新的领域,才能保证财务稽核工作始终具有旺盛的生命力。

4、加强医院稽核工作的区域交流与合作医院稽核工作。因不同医院实际情况和发展重点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同时区域内医院所面临的情况又是相似的,加强医院稽核工作的区域交流与合作,不但能快速弥补各医院稽核工作的弱项,还能够加强医院间的信息交流,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实现共同发展。

5、建立优秀人才队伍,整合优势资源,确保稽核质量。稽核工作质量是稽核工作的生命,稽核人员的素质是稽核工作质量的必要保证。不能保证稽核工作的质量,就无法保证工作的权威性、独立性和未来良好的发展;同时医院稽核工作存在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仅靠有限的稽核人员各自为阵,难以完成复杂的稽核任务,更谈不上工作质量。首先,将稽核工作和财务人员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广大财务人员是财务稽核工作的坚强后盾和来源,有效保证了稽核队伍的数量和质量。其次,要培养知识全面、专业领域明确的专家型财务稽核人员。再次,对所属财务稽核人员调配上,要保证财务主管的统一调配权,平时可分散于各自岗位,需要时能集中人力,完成重要工作。最后,要将专业继续学习与稽核专家指导相结合,特别通过实际现场稽核培训,加速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技能。

总之,现代医院的财务管理应当从过去仅有收入、支出管理,转变为资本运用的管理,从被动的风险处理到主动的财务风险防范。医院要生存并发展壮大,就要求财务管理部门敏感应对医院财务风险,做出及时诊断,减少财务风险的损失,确保医院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志娟.浅谈医院财务风险的规避对策[J].中国外资·下半月,2011年第9期.

第7篇

近年来,由于我国商业银行会计管理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新技术、新手段越来越多地应用于会计管理工作中,特别是计算机技术的广泛应用在银行会计内部控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大多数商业银行正在加速推进会计稽核的系统建设,各行会计稽核作业基本实现了向稽核作业电子化和处理集约化的转变,业务操作已由传统的手工操作转为计算机操作,并且实现了会计稽核的流程控制和风险预警,使稽核作业效率大大增加,风险管理效果明显。会计稽核系统的实施更有利于上级会计管理机构借助稽核系统以统一的稽核标准实施集中监督,增强监督力度,客观反映了违规操作、有章不循的情况,有效提高风险揭示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对违规违章操作发挥了严格控制的作用。同时,风险点的有效揭示,也为管理部门、业务部门加强管理、调整制度、优化系统提供了意见和建议。因此,计算机条件下的会计稽核在促进商业银行会计工作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是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的会计稽核一直是以基层机构现场稽核和事后非现场稽核为主,以审查凭证、账表、抽查流水账为主要稽核方式,依靠稽核人员的经验进行识别、判断,手工操作痕迹浓厚,缺乏现代化、高效率的稽核手段,已不能适应现代商业银行全面风险控制的会计管理要求。计算机自动稽核,后台人工集中稽核等新的稽核方式的出现,已经成为未来商业银行提高效率,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必然趋势,但是由于新旧观念和作业模式的更新过渡,商业银行会计稽核工作出现了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计算机条件下会计稽核工作出现的新情况

(一)综合型高素质稽核人员缺乏,稽核人员业务总体水平较低,人员缺口较大

会计稽核模式的改变,使会计稽核作业集中到后台的稽核中心统一处理,稽核业务范围变大,稽核中心所在地区具备银行柜面业务经验的高素质稽核人员的数量不能满足后台集中稽核的要求,达到专业稽核水平的人员配备明显不足。另一方面,部分由前台会计人员转变的稽核人员,由于其在业务处理层面或工作范围的限制,较多的稽核人员往往只偏重一方面的业务(如对公、对私),综合素质不高,在后台大稽核的模式下,对各类综合性前台业务的稽核作业容易形成稽核空白点。同时,会计稽核系统需要计算机数据挖掘的技术支持和运用,要不断优化业务关键风险点预警模型和风险业务过滤规则,因此,稽核中心特别缺乏兼具计算机和会计业务知识的跨专业人才,而这方面往往是各商业银行的人才空当。

(二)会计稽核作业方式落后,稽核处理效率低下,关键风险难以揭示

计算机会计稽核降低了人工稽核的工作强度,提高了整体的稽核效率,但由于集中稽核,部分系统无法自动处理,需人工稽核的工作量还是较大。而传统的稽核作业采取交易机构或核算机构为单位的平面稽核方式,尚不能依据稽核事项风险程度或业务条线进行分类的纵向专业稽核,不同业务能力的稽核人员稽核相同的业务,缺乏专业化分工。在这种稽核业务综合性、复杂性很强的集中作业模式下,原有的平面稽核方式对会计稽核、稽核人员的业务素质要求很高,每个稽核员需要掌握和熟悉信用卡、储蓄到信贷业务各经营政策制度,工作难度很大。因稽核人员不熟悉业务而查阅相关的制度文件会耗费大量的时间,甚至可能因忙于应付工作量,忽视对表面现象深层次的分析。所以,这种基于分散机构的平面稽核方式的稽核作业效率非常低下,稽核员只忙于完成每天稽核作业量指标,容易忽视对稽核事项的深度、细致分析,更多地停留在纠错层面。

(三)稽核作业标准不够精细化,稽核结果缺乏评价监督

尽管各商业银行会计稽核业务的主要稽核内容已经统一,但稽核作业的稽核步骤、审核要点、判断尺度、整改要求等仍需要进一步明确与统一。稽核人员大多凭借经验和能力,识别和判断稽核事项,操作判断尺度不一,且人员水平参差不齐,容易出现遗漏、疏忽,影响了稽核质量和效率。另一方面,标准缺乏精细化也造成对稽核人员的作业质量无法进行合理评价监督,不利于稽核责任的认定。再一方面,标准缺乏精细化增加了稽核人员岗位轮换的适应时间和工作难度,增加了稽核中心支付培训的成本。

(四)业务数据挖掘不够,稽核风险预警模型管理需要加强

首先,我国商业银行在基于数据挖掘的会计稽核系统风险预警方面仍处于原始的数据处理阶段,部分预警模型设置条件单一,易产生海量信息,并不具有实际的可操作性,或者筛选条件过高,条件组合不合理,漏掉真正的风险事件。其次,预警模型设置风险覆盖面较窄,尚局限在账务性业务,且没有将各项业务前后关联,缺乏对业务事项的整体监督。第三,部分业务信息缺乏趋势分析,对发现的问题在一段时间内的频率、方向和周期性等缺乏规律的研究,影响了稽核系统的风险发现能力。

(五)稽核信息管理和督改方式单一,与其他业务条线部门缺乏足够的联动

目前,稽核问题不论风险高低一律直发营业机构整改,大量的预警信息交由网点核查、回复。这种管理方式一方面缺乏对问题的归类、总结,营业网点更多地就事论事改正错误,不能自觉地、系统地、整体地认识问题,屡查屡犯、屡犯屡查的怪圈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另一方面,对条线上发现的管理问题,甚至是系统、制度本身的缺陷,条线主管部门并没有得到足够的信息,缺乏对问题的全面认识和了解,从而表现出部门间业务联动力不足。

(六)系统的分析和管理决策支持功能不足,风险分析深度不够,重点不突出

会计稽核系统在会计管理中具有重要的管理决策作用,让不同层次、不同部门、不同司职的管理人员、业务人员和技术人员了解业务运行的状况,跟踪业务发展的动态,发现问题的存在,分析问题的成因,做出相应的决策。目前,稽核工作重点更多地集中在稽核作业,偏重于对稽核问题的简单反映,面面俱到,但对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基本动因、隐含的风险点、风险源缺乏深度分析,重点不突出,缺乏针对性的风险防控建议,风险揭示能力有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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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问题的存在不仅限制了商业银行会计业务的正常发展,而且使会计工作面临着较大的经营风险。因此,我们迫切需要加强稽核工作,强化稽核监督,提高稽核作业效率,以更好地完善和规范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和各项业务操作,提高商业银行会计内部控制水平。

二、新条件下会计稽核工作的对策

(一)培养高素质稽核人才,整合稽核队伍

l.通过不同形式提高稽核人员的综合素质。一是采取实地跟班学习方式,派驻稽核人员到基层网点强化学习综合业务系统各项业务操作规程,提高综合业务系统业务水平;二是组织各种专项检查,抽调稽核人员采取实地检查,提高稽核人员实际工作能力和检查水平;三是聘请专业老师传授系统的稽核审计专业理论,以切实提高稽核人员的专业知识;四是加强金融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技能学习,提高稽核人员依法监督和发现、处理问题的能力,以适应新形势下稽核工作的需要。

2.整合稽核各方面专业人才,组建稽核风险分析专家团队。整合稽核人才就是通过了解稽核人员情况,了解每位稽核员特点,将掌握某一方面业务专业知识,或有丰富前台经验的稽核人员合理搭配,取长补短,集思广益,组成一个专家团队,避免出现稽核空白点。专家团队可以按业务条线、跨层级的研究分析和优化调整风险预警模型、参数,分析一定时期内操作风险的特点、趋势,指导稽核作业,最终达到汇聚稽核专家、业务人员的经验和智慧,调整、完善作业流程,持续跟综、优化风险预警模型,不断提升风险揭示能力的目的。

(二)推行稽核分类作业,提高稽核作业效率

改变现有平面稽核的作业方式,将稽核任务管理从按网点分配的单维方式向按业务条线、交易内容、风险等级等因素分配的多维方式转变,将稽核任务按内容、按复杂程度划分为多类,实施分类作业。不同业务能力的人员承担不同内容等级的业务。比如:

一般稽核事务,由普通的稽核人员承担,主要是审核业务处理较为复杂,风险程度一般,需要凭借一定的专业知识、经验和动态信息资料分析判断的内容。

高级稽核事务,由经验丰富的稽核专家承担,主要是核对交易的关联程度和风险程度都较高,业务操作复杂,不易通过人工直接审核的业务或交易事项。

为降低稽核岗位对人员的要求,对于划分出的一般规范性稽核甚至可考虑将按照稽核要素拆分动作,每个人仅负责一种业务的单个要素稽核,多人流水作业,组合成一项业务的完整稽核,以达到降低稽核难度和作业成本,提高稽核效率的目的。

(三)建立分类稽核标准和稽核质量检查机制,提高稽核质量

通过结合各项业务的制度规定,制定标准化的稽核作业手册,明确稽核基本步骤、基本审核要点、审核标准、稽核方式、风险分析、整改要求等内容,减少稽核作业的人为差异,提升整体稽核质量。

当稽核标准建立完善后,我们应以稽核标准为依托,建立稽核质量监督检查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比如:按照一定量的稽核人员合理设立专门的质量检查岗位,配备质量监督人员,按照稽核作业标准的完成情况,逐项对稽核人员的作业状况进行质量检验与评价。

(四)运用先进的数据挖掘技术和统计分析方法,完善稽核风险模型

在我国商业银行会计业务管理中,数据挖掘的应用还是一个空白,远不及在市场营销和信用评级中的应用。我们应组织专家团队,充分研究并运用先进的数据挖掘技术和统计分析方法,借鉴信用管理风险模型的成功经验,通过有效充分的数据挖掘,将前台会计业务信息作不同角度的分析,对交易记录和前台柜员行为特征进行系统分析,明确柜员的操作倾向与交易差错趋势,预测柜员的风险性与差错性,以预测其未来行为表现。例如:将某机构未来一个月内发生差错的概率、违规涉及金额的大小进行统计,与该机构人员配置、内部管理水平、培训水平等关键风险要素比对,找出关联事件,以此作为对会计内控的辅助手段,帮助业务管理人员制定符合银行经营宗旨的管理策略,以较高的精度有效地控制风险、挖掘不足,实现经营管理的高效益。

(五)建立风险提示制度,实行稽核问题的分类管理

在提升稽核作业效率,有效发现问题的基础上,最大化降低因稽核结果对前台人员工作的影响,稽核中心可以根据问题性质、产生原因、风险程度,稽核发现问题划分为一般规范类、风险差错类两大类问题,两类问题采取不同的信息发布、督促整改和风险提示的方式。比如:对因操作人员技能水平或责任心等原因造成的一些规范性差错,一般不会造成风险或引发案件的一般规范类问题,可以按网点、性质归类整理,按月定期通报,以揭示产生原因,提示管理与整改要求。对于交易事项或操作行为与规章制度存在较大差异的差错,或重大风险案件等风险差错类问题,由稽核中心实时发布,立即跟踪整改。

(六)强化稽核分析,促进发现问题有效整改

稽核人员应加强稽核信息、典型案例的风险分析,促进有效整改。根据不同的决策需求,稽核信息风险分析报告应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的发布,内容上可以是反映业务网点的总体,或是反映各种产品、各个时期或各个风险程度的局部情况;可以是反映现状,或是预测未来。定期分析侧重于全面分析、趋势分析;不定期分析注重专题分析,突出及时性,对一类业务或一个典型案例进行深度剖析。值得注意的是,要实现稽核成果的长期有效利用,有必要建立稽核问题方法库、知识库、专家库。将各类稽核信息风险分析报告归类整理,纳入稽核信息库统一管理,确保日后业务发展有借鉴依据。

【参考文献】

第8篇

关键词:电力营销;稽查;效益

前言

营销稽查工作在营销管理工作中的位置举足轻重,保证营销工作各环节按时、有序、保质完成,以实现向客户提供优质的电能和服务。

一营销稽查工作的必要性

1、外部因素的影响。

如果我们面对的是一个完全静态的市场,客户需要的是同样的电力需求和服务,那么,营销管理人员便可以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以相同的方式开展用电业务。事实上,这样的静态环境是不存在的,不同的客户有不同的用电需求,供电企业外部环境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变化,客户用电现场千差万别,业扩流程、电价标准、计量方式等都各不相同,这就给日常营业工作带来难度,这些变化必然要求企业对各项业务工作进行检查,适时的进行调整。

2、管理权力的分散。

只要客户数量、生产经营活动达到一定规模,企业负责人就不可能直接地、面对面地组织和指挥全体员工的劳动。时间与精力的限制要求他委托一些人部分事务,由于同样的原因,这些人还会委托其他人完成这些工作,这便是企业管理层次形成的原因。例如在基层供电企业,有分管营销的副经理,有专职工程师,有营业组、用检组、电费组、装接班等班组和人员,企业的管理权限分散在各个管理层次,这种分权程度越高,控制就越有存在的必要。每个层次的负责人都必须定期或非定期的检查直接下属的工作,以保证授予他们的权力得到正确的利用,利用这些权利组织的业务活动符合规定的要求。如果没有稽查,没有为此而建立的相应控制系统,管理人员就不能检查下级的工作情况,即使出现权力不负责任的滥用、或工作不符合规范的要求等情况,也无法发现,更无法采取及时的纠正行动。

3、工作能力及责任心的差异。

由于工作人员工作能力、技术水平及工作责任心的差异,他们的实际工作结果可能在质和量上与计划、要求、规范不符,某个环节可能产生的这种偏差、差错会对整个流程、活动的进行造成冲击。例如电价不到位的情况、抄表时的估漏错抄现象、用电检查不到位或电能计量装置安装工艺质量不符合要求等现象在实际工作中难免会发生。因此,加强对营销各项工作的稽查是非常必要的。

二营销稽查工作的开展

1、健全营销稽查体系。

健全营销稽查体系是开展稽查工作的前提。基层供电企业可以成立营销稽查考核管理领导小组和各营销专业稽查组,形成营销稽查体系。营销稽查考核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全年营销稽查工作计划,制订各项工作标准和稽查要求,检查专业稽查组的工作,衡量专业稽查组的工作成效,对专业稽查组稽查出的重大问题制订处理办法,并进行考核。各营销专业稽查组按各营销专业稽查主题设立,负责根据各类电力法规以及有关规章制度、工作标准及要求,按专业对营业业务、用电检查、装表接电、电能计量、电价电费、抄核收、传票传递、流程时限、客户侧安全管理等各项工作质量、服务质量有始有终、循序渐进地逐项进行检查、督办,随时发现营销工作各环节与工作要求、规范相偏差、背离的行为、工作差错及超期现象,适时的纠正偏差。

2、按季度、月制订稽查计划。

营销稽查工作不是一个突击性的或短期的工作,而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的工作,按季度、月制订稽查计划是这项工作长效、有序进行的保证。每月稽查计划可以根据当前工作重点定性、定量的制订,给专业稽查组指明工作重点和方向,使小组成员有计划的安排当月工作。

3、建立信息反馈制度。

负有控制责任的管理人员只有及时掌握了反映实际工作与预期工作绩效之间偏差的信息,才能迅速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因此,应该建立有效的信息反馈网络和制度,使反映实际工作情况的稽查信息适时地传递给适当的管理人员,使其及时发现问题。这个网络还应能及时将偏差信息传递给被稽查的班组或个人,以使他们及时知道自己的工作状况,为什么错了,以及需要怎样做才能有效地完成工作。建立这样的信息反馈制度,不仅更有利于保证预定计划的实施,而且能防止基层工作人员把稽查、衡量和控制视作上级检查工作、进行惩罚的手段,从而避免产生抵触情绪。专业稽查组应定期以汇总表或稽查报告的形式汇总并向上级反映稽查情况,提供资料,做出分析,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提出考核意见,对经验和教训进行总结并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借鉴。

三 营销稽查的主要内容

1、电费电价及抄核收。

电费电价及抄核收工作是一项非常严格的互相牵制的重要工作,是电力企业生产全过程的最后环节,也是电力企业生产经营成果的最终体现,这一环节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电力企业能够足额及时回收电费,从而直接影响电力企业的经济收入,所以这也应是营销稽查工作的重点。电费电价及抄核收的稽查内容主要包括:电能表抄表人员的抄表质量;电费记录人员的录入准确率;复核人员的复核准确率;电价执行情况;差错处理是否符合规定;新客户立户抄表收费是否及时;电费台帐及报表的正确率;柜台收费及电费充值卡销售是否符合规定;银行划拨、欠费、催交电费及违约金收取情况等。其中抄表质量的稽查尤为重要,很多电费差错、客户投诉、经济事故都是由于估抄、漏抄、错抄或抄表人员对各类电表故障、电量突增突减等异常现象未及时报办造成的。

2、营业业务。

营业业务工作是业扩报装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是整个营销工作的龙头、一旦业务工作发生差错,将直接影响到下步工序的进行,甚至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客户服务工作。稽查内容包括:各项业务费用收取的准确率;各种业务报表的准确率;各种传票、资料、图纸流转的及时率;各种业务传票填写和营销应用管理系统录入的正确率;系统业务流程的准确率等。

3、用电检查。

用电检查工作是以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的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标准为准则对客户的电力使用进行检查。随着电力企业职能的转变,用电检查工作的重点也逐步由纯粹检查客户的设备安全、用电安全转向对客户合理用电、节约用电的指导;需求侧管理;电价执行到位情况、计量装置完好情况的检查等。稽查内容包括:各类变更用电是否按规定手续办理;定比、定扣是否按要求每年调整一次并逐步取消;大用户电价执行情况;图纸审核是否及时、正确;是否存在用检员检查责任的用户安全隐患;用户检查档案(包括系统档案)内容是否齐全等。其中大用户电价执行情况和用检档案可作为稽点。

4、装表接电及电能计量。

电能计量装置是供电企业的“一杆称”,电能计量装置的检定质量、配置及安装工艺直接影响到计量电能、收取电费的准确性,从而影响着企业的经济效益。稽点在于:现场装、换表质量;电能表、互感器的配置情况、电能计量装置故障处理、现场验表、周期巡视情况;检测仪、封印钳使用情况;电力报修质量等。

5、业扩流程。

在电力走向市场的今天,客户所期待和要求的供电质量和服务质量也在逐步提高,优质服务在电力企业已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这种优质服务绝对不仅仅是对客户提供微笑服务,而是真正让客户享受到优质、方便、真诚的电力供应和服务。当前业扩报装时限已成为供电企业对社会承诺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这一承诺除了依靠营销工作人员各自对所办业务负责之外,还要依靠“业扩流程”这一稽查工作实现监督、催办的职能,严格控制超时。稽查内容包括对高压新装及增容、低压新装及增容、居民新装及增容、各类变更业务、“绿色通道”的全过程督办,直至归档、立户抄表收费。这项工作既是当前营销稽查工作中的一个重点,也是一个难点。

6、重要客户供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稽查。

重要客户供用电涉及客户用电安全和电网安全能否得到保障。稽查内容包括重要客户负荷分级认定,重要客户周期巡检情况,重要客户清单及重大安全隐患报备政府相关部门情况,客户责任隐患整改整治督导情况,重要客户保供电预案编制情况,新增用户执行业扩供电方案编制规范中有关用电安全方面要求的情况。

四 稽查工作要求

1、营销稽查方法。

利用营销应用管理系统中的信息数据和稽查业务管理模块,检索、资料核查与现场核对相结合,提高稽查工作效率,拓展稽查范围。利用负荷管理系统信息分析高压客户用电是否正常。通过企业内部信息网络,进行远程稽查。采用日常稽查与专项稽查等方式。召开座谈会与个别访谈等方式。

2、处理好适时稽查与适度稽查。

工作中的偏差、差错等只有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才能避免偏差的扩大。纠正偏差的最理想方法是在偏差未产生以前就注意到偏差产生的可能性,从而预先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营销稽查工作也应做到适时、超前。稽查常常给被稽查者带来某中不愉快,但是如果缺少稽查则可能导致营销业务的混乱。有效的稽查应该既能满足对营销业务监督和检查的需要,又要防止与基层营销人员发生强烈的冲突。适度的稽查应能同时体现这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方面,要认识到过多的稽查会对基层营销人员造成过多的限制,扼杀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另一方面,也要认识到过少的稽查会使基层营销单位中的个人无视管理的要求,我行我素,最终导致各种违规和差错行为的产生,甚至导致营销业务的涣散。

3、处理好全面稽查和重点稽查。

任何组织都不可能对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环节的每一个人在每一时刻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的控制,全面系统的稽查不仅代价极高,是不可能的,而且也是不必要的。在营销稽查工作中,应找出具有影响的关键环节和关键因素进行重点稽查。当然在某一段时期内,可以针对某一项重点业务进行全面稽查,这样更能突出重点。

第9篇

一、明确工作目标,改进工作方式,强化监督职能

在“三长”没有分设以前,农村信用社实行的是内部监督机制,对业务经营和人员行为偏重于松散的管理模式,问题的查处随意性较大。7月份监事会成立之后,我就立即组织召开监事会议,研究制定监事会工作议程,提出下半年工作意见,把“履职责、强监督、求实效、促发展”作为整体工作的指导思想,提出了“加强队伍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实现依法合规经营,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促进业务健康发展”的工作原则,并积极付诸实施。

1、加强队伍建设,为监督管理工作提供组织保障。鉴于过去基层信用社稽核人员不固定,开展工作流于形式的具体情况,监事会成立后,月份就确定在全辖范围内公开选拔优秀稽核人员,通过闭卷考试和资格审查,在个报名者择优录用了名业务精、能力高、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各社的稽核人员,稳定了稽核队伍,充实了稽核力量,加强了监管力度,月份又对新选拔稽核人员进行了强化培训,进一步落实了责任目标,强化了监督职责。

2、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实现依法合规经营。半年来,我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切实加强内控制度的贯彻落实,实行规范化管理,使每一个岗位、每一笔业务、每一道环节都能按照规定严格执行,做到制度先行、内控优先、风险防范;二是实行责任追究。稽核队伍健全后,在我的指导下,稽核科制订了稽核工作方案,建立起了序时稽核和专项稽核工作制度,成立了执法检查组织,定期检查制度落实情况,专项审计重点工作,对中层干部和要害岗位人员工作变动实行离任审计,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纠正和有效处置,堵塞了风险隐患;三是加强和改进监管方式。在序时稽核和专项稽核的基础上,采用了现场稽核和非现场稽核相结合的方式,使信用社的业务经营和员工行为在每一个时点上都能接受监督;四是将稽核工作置于监事会的直接领导之下,强化了稽核工作的独立性。监事会每季召开一次稽核工作会,直接从基层稽核人员中了解全辖工作中的问题和事故隐患;五是实现了职能的三个转变,即:由常规稽核职能向制定项目稽核职能的转变,由业务经营稽核职能向完善内控制度建设稽核职能的转变,由事后监督职能向事前预防职能的转变,在工作中突出了合法合规、安全经营和成果真实性的特点。

3、建立民主议事制度,发挥监督促进作用。一是了解社情民意,完善民主管理职能,不仅深入基层了解,同时接触客户调查,将各方面反馈的意见及时提交理事会、主任办公会研究解决。月份,还在全辖员工中组织了一次意见征询活动,共收集到涉及党建、经营管理、干部人事、员工生活福利、基层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余条,为今后的管理提供了基础依据。

4、加强员工法制教育,突出纪检监察工作。在人员行为管理上,紧紧围绕联社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教育、监督、惩处和保护职能,以教育为前提,以监督为手段,以查处为重点,不断提高全辖干部职工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使全辖员工的政治觉悟、道德观念和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

5、认真做好工作,努力化解各类矛盾。在工作中注意方式,掌握原则,把握分寸,弱化矛盾,协调处理问题时尽量避免负面影响。半年来,共受理来电、来信、来访案件起,均给来访者作了满意答复。

二、抓住四个关键步骤,促进信用社健康发展

“三长”分设是现代企业对管理的基本要求,是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保证企业稳健经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三者之间存在着相互依赖、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推进的互动关系。为了促进三者的协调,在具体工作中,我着重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了工作:

1、主动参与,加强沟通,促进各项管理协调发展。在重大问题上,我主动列席理事会和主任办公会,参与决策和研究,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在贷款审查和财务费用审批上,按照审批权限,分级安排管理人员和稽核人员参与审查,变事后监督为事前把关,并形成了一整套严密的管理制度,从源开始查堵漏洞,为业务经营规范化提供了制度保证。

2、独立执事,及时反馈,防范问题于萌芽状态。监督管理是稳健经营的重要保障。半年来,我坚持把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监督检查贯穿于促进业务发展的整个过程,并围绕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多项稽核工作。月份组织了全辖信贷大检查,对贷款发放手续不严格、借据要素不规范、多头担保和互保,以及个人贷款企业使用等问题进行了查纠;月份对票据现和质押贷款进行了全面稽核,针对存在的账务建立不规范、账实不相符、科目使用不符合要求及简化办理程序问题进行了现场纠正;月份开展了重要空白凭证管理普查,针对管理混乱问题,在与理事会和经营班子交换意见后,组织稽核科会同财务科重新规范了重要空白凭证的保管、使用、作废、收缴、销毁等操作程序。在组织专项稽核、序时稽核过程中,我还组织安排了对联社管理费用及统筹基金、辖区固定资产购建、装修、安全设施改造和重要岗位人员离职离任的稽核,并将稽核结果及时反馈到理事会和经营班子,提出整改建议,杜绝了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

3、强化民主管理意识,促进干部队伍建设。为了增强领导干部清正廉洁、真抓实干、团结奋斗、开拓进取意识,我在建立每季度民主生活会的基础上,把民主评议干部形成了制度化,定期组织人员对党员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意见汇总,反馈给理事会和经营班子,为人事管理提供第一手资料。不仅增强了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和危机意识,也提高了他们的责任感和实干精神,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

4、做好警示教育,规范员工从业行为。在坚持每月召开基层纪检监察员例会,加强素质培训的同时,采取以会代训、个别谈话、观看教育片等形式,突出对员工思想道德、法律法规、反腐倡廉等方面的教育,消灭不稳定因素,杜绝种类隐患,加强了行业作风建设,弘扬了爱岗敬业精神,造就了“勤奋、敬业、忠诚、严谨、开拓”的员工队伍。月份举办了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还利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学习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手册等多项党纪、政纪条规,在全辖组织了两个《条例》知识测试,并通过组织员工观看《为民书记郑培民》和《铁窗下的忏悔》等正反两方面的警示教育片,提高全员道德观念和法律意识,使干部职工把言行合法合规落实在了自觉行动上。

三、围绕改革总体目标,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深化改革,是当前农村信用社的头等大事,而清产核资是基础、增资扩股是关键。为了保证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义不容辞的承担起清产核资协调工作,并组织了增资扩股计划的申报和央行专项票据的发行申请工作。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主要抓了两点:

1、加强组织协调工作,认真搞好清产核资。为了使清产核资工作能够全面认真细致地进行,保证工作质量,在吃透政策精神的前提下,我积极与人行、监管、工商、税务、财政等部门协调,抽调全辖主管会计、信贷会计和部分业务骨干共计人,经过精心筹备和短期培训,划分个工作组,于月日分赴各社开展工作,对全辖的资产、负债进行内核外查,经过汇总整理,按照规定程序,分送各有关部门审核,在月底顺利完成了汇总上报工作,为下步改革工作做好了充分的前期准备。

2、认真测算,周密计划,确定增资扩股目标。在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后,我们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了增资扩股计划的制定上。根据全辖的资产负债情况,经过认真测算,核定要达到央行发行专项票据的条件,必须增资扩股万元。为了保证这一目标的实现,在制定《增资扩股计划》的同时,我们还与联社理事会和经营班子加强沟通,多次研究,制定了详细的实施计划,在充分考虑动态因素的情况下,把每一阶段、每一季度的具体进度都进行了分解,确保资本充足率在每一时点都能达到条件要求,确保能够提前达到兑付央行票据的条件。月底已完成增资扩股计划的呈报工作,改造申请也已完成基础材料的准备工作。

四、坚持光明磊落的工作作风,带出清正廉洁的职工队伍

多年来,我始终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指导自己的工作,用两个坚持检验自己的言行,始终把自己置于党和员工的监督之下。并教育自己的家人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坚持原则、执行制度,牢记“两个务必”、“十个严禁”和“约法三章”,用“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手册”严格要求自己,立足从小处着眼、从小处着手,“过好五关”提高廉洁从业的自觉性。不仅保持了的清正廉洁的品质,也带出了一支高效工作、能抵歪风邪气的纪检、稽核队伍。

第10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稽核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对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和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进行的核查。

第三条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稽核工作。

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稽核部门具体承办社会保险稽核工作。

第四条社会保险稽核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公正廉洁;

(二)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和财会、审计专业知识;

(三)熟悉社会保险业务及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开展稽核工作的相应资格。

第五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社会保险稽核人员开展稽核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要求被稽核单位提供用人情况、工资收入情况、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缴费数据和

相关帐册、会计凭证等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二)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资料,对被稽核对象

的参保情况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调查、询问;

(三)要求被稽核对象提供与稽核事项有关的资料。

第六条社会保险稽核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一)办理稽核事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二)保守被稽核单位的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

(三)为举报人保密。

第七条社会保险稽核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

(一)与被稽核单位负责人或者被稽核个人之间有亲属关系的;

(二)与被稽核单位或者稽核事项有经济利益关系的;

(三)与被稽核单位或者稽核事项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稽核公正实施的。

被稽核对象有权以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申请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回避。

稽核人员的回避,由其所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负责人决定。对稽核人员的回避做出决

定前,稽核人员不得停止实施稽核。

第八条社会保险稽核采取日常稽核、重点稽核和举报稽核等方式进行。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制定日常稽核工作计划,根据工作计划定期实施日常稽核。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特定的对象和内容应当进行重点稽核。

对于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

及时受理举报并进行稽核。

第九条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稽核内容包括:

(一)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申报的社会保险缴费人数、缴费基数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二)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的补缴情况;

(四)国家规定的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稽核事项。

第十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按照下列程序实施稽核:

(一)提前3日将进行稽核的有关内容、要求、方法和需要准备的资料等事项通知被稽核对

象,特殊情况下的稽核也可以不事先通知;

(二)应有两名以上稽核人员共同进行,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并向被稽核对象说明身份;

(三)对稽核情况应做笔录,笔录应当由稽核人员和被稽核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人)签名或盖章,被稽核单位法定代表人拒不签名或盖章的,应注明拒签原因;

(四)对于经稽核未发现违反法规行为的被稽核对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稽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其稽核结果;

(五)发现被稽核对象在缴纳社会保险费或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存在违反法规行为,要据实写出稽核意见书,并在稽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送达被稽核对象。被稽核对象应在限定时间内予以改正。

第十一条被稽核对象少报、瞒报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报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罚。

被稽核对象拒绝稽核或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帐册、材料迟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报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罚。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定期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社会保险稽核工作情况。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请处理事项的结果及时通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11篇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以下简称《稽核办法》)已于2月27日正式,将从4月1日起施行。为了切实做好《稽核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增强贯彻实施《稽核办法》的自觉性

《稽核办法》的实施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险法规体系、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社会保险稽核工作持续、规范、有效开展的重要保证。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定要把学习贯彻《稽核办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级领导要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贯彻,通过深入的思想发动、严密的组织计划和严格的考试考核等措施,广泛、深入地学习和贯彻好《稽核办法》。通过学习,深刻领会实施《稽核办法》的重要意义,掌握稽核工作的内容、方式、程序和要求,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提高稽核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在组织好本系统学习的基础上,各地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稽核办法》。要深入企业、街道和社区,积极向企业负责人和参保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帮助他们增强依法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意识,自觉接受和配合稽核工作,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杜绝各种欺诈和冒领社会保险待遇行为的发生。

二、建立健全稽核机构,培养高素质的稽核队伍

建立健全稽核工作机构,是开展稽核工作重要的组织保证。各地在贯彻实施《稽核办法》的过程中,要积极争取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建立和健全稽核工作机构,把具有较高政治、业务素质的干部充实到稽核队伍中来。为适应工作需要,地市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原则上应建立专门的稽核机构,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也应配备专职的稽核人员。

稽核工作政策性强,各地应切实做好稽核人员的培训工作。今年,我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将对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稽核人员组织进行集中培训和业务交流。各地也要及早安排,集中精力,分级组织好对稽核人员的业务培训。各级集中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3天,培训并经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各地要加强对稽核干部的管理教育,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稽核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努力培养一支思想好、作风硬、业务精的稽核队伍。

三、认真贯彻《稽核办法》,全面开展稽核工作

各地要按照《稽核办法》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法,认真做好稽核工作。2003年的稽核工作要借鉴前两年专项稽核的成功经验,抓好对参保企业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情况的稽核,重点稽核用人单位申报的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是否真实、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参保单位和个人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否按计划补缴欠缴的养老保险费等,各地实地稽核的人数不少于参保人数的60%.要认真核查虚报、冒领基本养老金情况和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欺诈行为。各地要从实际出发,运用各种形式对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人数不少于退休人员的60%.在走访慰问的基础上切实摸清底数,下大力追回虚报、冒领的养老金。特别要加强对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的管理,结合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的建立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推进,逐步建立健全养老金异地领取协查制度,认真研究防止冒领养老金的措施和办法,积极稳妥地推进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的实施。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和开展医疗、失业及其它险种的稽核工作。

在稽核工作中,要认真贯彻边稽核边整改的精神,严格稽核标准和稽核程序。对稽核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法定程序坚决予以纠正,依法收回少缴、漏缴的社会保险费和虚报冒领的社会保险金及相关待遇。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稽核办法》落到实处

第12篇

第二条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药监局)市场监督处于每年一月份会同北京市药品稽查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稽查办)、北京市药品检验所(以下简称市药检所)共同制订全市年度药品质量抽验计划;负责抽验计划的协调、督办和分析工作;负责组织核实与北京地区药品质量公告和通报;负责有关抽验工作问题的解释;抽验不合格药品停止销售、使用的决定。

第三条市稽查办负责全市药品抽验计划的实施工作;负责全市药品抽样程序、抽样文书的指导、培训;负责市药监局药品抽样计划分工中确定的药品抽样;负责组织、督办不合格药品的核查、立案查处工作;负责国家药品质量公告中涉及本市不合格药品的核查工作。

第四条各药监分局市场监督科、稽查科比照市药监局处室的分工,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做好辖区内的药品抽验工作。

第五条市药检所、区县药品检验所(以下简称区县药检所)负责抽样药品的检验工作,制发《药品检验报告书》。

市药检所负责抽验计划中列入的抽样药品的检验工作;根据需要对区县药检所的检验结果进行复核;负责对区县药检所药品检验工作技术指导;负责药品抽验进度的汇总统计工作。

各区县药检所负责各分局承担的抽样药品的检验工作;经主管局长批准,可以参与辖区内的药品抽样活动。

第六条每年一月底前,由市药监局根据药品监督工作任务和市场发展需要制定年度药品质量抽验计划,抽验计划分市局任务和分局任务两部分。

抽验的范围包括全市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为提高抽查检验的监督效能,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三个环节抽验的覆盖面及批数的比例在年度抽验计划中应做出具体规定。

第七条药品抽样、检验、复验的内容、程序及时限应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进行。

第八条执行药品抽样任务,必须有两人以上参加,出示证件,按《北京市药品质量监督抽验工作程序》办理,认真填写药品抽样文书。

第九条药监分局抽查的药品尽可能在区县药检所的检验水平之内进行,如确有不能完成应检项目的药品,按规定程序转送市药检所检验。

第十条区县药检所检验不合格的药品,应送市药检所复核确认。其程序按复核程序执行。

第十一条经市药检所检验不合格的药品,由市药检所编制抽验不合格药品的《药品检验报告书》,于3个工作日内报送市稽查办和中检所。市稽查办自接到《药品检验报告书》后,填写《不合格药品检验报告书告知单》,并附《药品检验报告书》,5日内发送被抽验单位。

经各区县药检所检验不合格的药品,由各区县药检所编制抽验不合格药品的《药品检验报告书》,于3个工作日内报送药监分局稽查科和市稽查办,稽查科自接到《药品检验报告书》后填写《不合格药品检验报告书告知单》,并附《药品检验报告书》,5日内发送被抽验单位。

自不合格药品的《药品检验报告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市稽查办或药监分局应作出立案的决定。

第十二条凡抽验中涉及标示为外埠生产的不合格药品,市药监局授权委托市药检所在3个工作日内(市药检所接到各区县药检所《药品检验报告书》后)发送该企业所在地的省级药监局和药检所。

外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转来的抽验不合格药品《药品检验报告书》,统一交市稽查办办理。市稽查办接到不合格药品的《药品检验报告书》后,于3个工作日内转给本市有关企业,并按规定核查。

第十三条被抽样单位对市或区县药检所出具的不合格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药品检验报告书之日起7日内向原药检所或上一级药检所或直接向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提出复验申请;药检所在接受复验申请后,将《接收复验申请回执》转同级药监局的稽查办(科)。当事人逾期申请复验的,药检所不再受理。

第十四条各区县药检所完成药品复验后,将复验结果报送本辖区药监分局稽查科和市药检所。复验结果仍为不合格药品的,药监分局应按本细则第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办理;复验结果为合格药品的,市稽查办或药监分局可撤案,如有封存、扣押药品的,给予解封。市药检所负责将全市药品复验结果及时告知市稽查办。

第十五条市药监局市场监督处负责全市药品质量公告、通报前核实的组织工作。市稽查办、药监分局负责北京市质量公告、通报有关内容的核查,向被抽样单位发、收《药品质量公告核查通知书》,接受被抽样单位的书面申诉,并写出书面意见,在规定时间内报市药监局市场监督处。

第十六条被抽样单位对药品质量公告项目有异议的,自收到《药品质量公告核查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市稽查办或药监分局提出书面申诉,由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第十七条由市药监局市场监督处、安全监管处、市稽查办、市药检所组成药品抽验工作核查评议小组,对药品抽验的申诉进行评议和仲裁。

第十八条市稽查办负责国家药品质量公告的核查任务,核查意见报市药监局市场监督处。由市场监督处审核后上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同时抄送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市稽查办负责外省市质量公告中涉及本市产品的核查及结果反馈工作。

第十九条市药监局定期药品质量公告,公布全市药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结果。一般每季度一期,每年共4期。针对药品专项抽验结果不定期药品质量通报。药品质量公告或药品质量通报前,应提交局务会讨论决定。

第二十条对质量公告中的不合格药品,市稽查办和药监分局应依法做出是否立案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