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派出所工作谋划

派出所工作谋划

时间:2022-09-29 06:17:2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派出所工作谋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派出所工作谋划

第1篇

关键词 河北 农村派出所 问题 改革

中图分类号:D631.41 文献标识码:A

1河北省农村派出所工作存在的问题

1.1管理机制老化

目前农村派出所的日常管理模式还比较陈旧、比较浮浅,习惯于开会发文安排部署多、跟踪问效少,工作还不够扎实,缺少科学合理的长效机制。同时,管理手段比较单一,重破案轻预防,重打击轻治理,常常是哪个地方出了问题就对哪个地方进行整治,经常开展阶段性、周期性的专项整治行动,对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下的功夫不够,基层民警疲于应付,工作缺少系统性、持续性,失去了工作的主动权。

1.2防控职能弱化

一方面,一些农村派出所存在职责不清、任务不明的问题,上级对派出所的考核主要是看破案量,致使派出所把有限的警力用在案件查处上,从而出现“只打不防、越打越忙”的被动局面。另一方面,基层民警的素质还不高,防控办法不多,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治安,大部分农村派出所显得思路不宽、束手无策;特别是案发后,缺乏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没有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防范方法,在“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上缺少制度性保障。

1.3队伍管理僵化

一是工作命令化,职责分工不明确,缺少一套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和反馈机制,遇到问题常常是派出所长一人做决定,民主集中制发挥得不够好,行政命令过多,不利于发挥广大干警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考核机械化,考核指标比较单一,不能全面反映干警德、能、勤、纪、廉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而且考核方式和考核手段也不够人性化,僵硬的考核使干警产生了“不求无功、但求无过”的消极思想。三是惩罚训诫化,干警犯了错误,在查清事实后就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没有跟踪管理和后续教育措施。

1.4警民关系淡化

部分干警特别是刚参加工作的年轻干警,由于成长环境、教育背景、工作经验等方面的原因,宗旨意识淡薄,群众观念淡化,走不到地头、坐不到炕头、进不了老百姓的心头,与老百姓的联系越来越少、距离越来越远、感情越来越淡;同时,部分干警也缺少做好群众工作的方法,面对一些棘手复杂的矛盾问题,不会处理也处理不好,有时损害了群众的利益,造成警民矛盾激化。此外,还有个别干警经不住利益的诱惑,在工作中存在、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等违纪违法问题,对待办事的群众吃拿卡要,严重损害了公安干警的形象,破坏了警民之间的鱼水之情。

2河北省农村派出所工作改革的方向

2.1转变思想观念,打造主动服务型农村派出所

要牢固树立寓管理于服务的指导思想,强化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从过去“为治安管人民”转向“为人民管治安”,主动出击、超前谋划,注重防控、未雨绸缪,快速反应、先发制敌,牢牢掌握工作的主动权。要由粗放型管理向集约型管理转变,广大干警必须走家串户、深入群众,了解群众想什么、需要什么,和群众融在一起、打成一片,真正管百姓事、解百姓忧,把管理内容具体化、科学化,把各项工作都做到位、做扎实。同时,要广泛发动群众、紧紧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农村治保组织骨干作用,在农村建立起群防群治的防控网络,提高农村群众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

2.2转变管理模式,打造科学高效型农村派出所

在工作方法上,要由“以打促安”转变为“以防促稳”,加强源头预防和源头治理,从治标转为治本。在工作内容上,要由“打防结合”转变为“管防并举”,农村派出所工作的中心任务就是管理、防范、服务,要通过加强基层平安建设,构建起更加完善的管理和服务平台。在管理方式上,要由“静态管理”转变为“动静结合”,“静”就是要搞好阵地控制,发动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自防自治,以不变应万变,使犯罪分子无机可乘;“动”则是要求民警勤走访、勤调查,对村情动态心中有数,做到敌动我知,管得住,防得严。

2.3转变考核方式,打造充满活力型农村派出所

在考核指标上,要由过去“破案率”转变为“发案率”,使广大干警将工作重点放在治安防范上,做到“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在考核方法上,要坚持定性考核与量化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动态考核与静态考核相结合,重点要突出量化考评的重要性,根据干警所负责辖区的人口、地理位置以及治安复杂程度等情况,对案件、事故发生率制订一个切合实际的考核标准,与干警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并加大对考核结果的运用,与干警的年终奖金发放、评奖评优、提拔升职等相挂钩,真正激发出广大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2篇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大会的安排,我作“抓引导公众有序参与,促农村治安综合治理”的发言,不对之处请批评指正。

XX市幅员面积3200多平方公里,辖区总人口146.6万,其中农业人口109万,占总人口的74。20__年,全市国民生产总值180.8亿元,其中农业总产值仅有45.3亿元,属典型的大农村、小农业格局。历年来,我局党委高度重视农村治安工作,积极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起了多功能农村住户型警民联系点及遍布于全市各行业的义务治安信息员队伍,农村治保会、调解组织等群防群治力量普遍得到加强,同时积极推行“一二三工程”(即一村一民警、群防群治和严打严防“两群两严工程”、三级防控网络,即:所领导带巡逻中队巡逻,社区民警带协勤巡逻,治保会带义务治安员巡逻),有效地维护了全市政治社会稳定。20__年、20__年和20__年1-8月,我市农村发刑案分别为1159件、753件和403件,呈逐年下降趋势。我们的做法是:

一、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支持。我局坚持定期、不定期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汇报各个时期的公安工作和各阶段的最新动态、社会治安形势分析。每年拔4万元经费为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副职以上领导,市政法委、各镇街和50多家重点企业领导每人赠阅一份《人民公安报》,并定期送上宣传资料《XX公安》。“良好的治安环境也是生产力”以及“与其事后拿钱搞破案,不如事前花钱抓防范”的新的社会治安理念在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中基本形成。促成了XX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选派镇(街)机关干部到村和派出所从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各镇街共选派355名机关干部到派出所和村(居)从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今年1-6月就成功调解纠纷658起,接待案件26起,处理应急事件5起。同时,全市因纠纷而诱发的刑事案件呈逐年递减之势,分别是20__年28起,20__年19起,今年1-9月仅9起。在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关于恢复治保会和深化警民联系点工作报告》后,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决定,利用村镇换届选举,每村增配一名村委会副主任兼任治保会主任,并按村文书工资标准解决补贴。

二、组织广大农民开展群防群治。早在1998年派出所和刑侦“双改”之时,为解决农民群众报警难、咨询难的问题,我局创建了集“报警、求助、咨询、监督和提供警务信息”于一体的多功能农村“住户型警民联系点”。几年来,我局坚持把重点放在“知”与“行”上,每半年对警民联系点负责人进行法律法规、治安常识、调解方法等业务技能培训,引导广大农民做好自己、自家和身边的治安防控,同时由公安机关发放统一印制的登记簿,负责接受群众报警、咨询和求助。为进一步加强警民联系点工作,去年,党委、政府以文件的形式对农村治保会的组织形式、经费保障、人员结构进行了明确,将警民联系点融入治保会建设中,由村(居)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兼任治保会主任,警民联系点负责人为治保会成员,统一纳入农村综合治理工作考核,既恢复健全了治保会组织,又为警民联系点开展工作提供了保障,形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农村治安防控网络。目前,我市共建立警民联系点584个,治保会493个,有力的弥补了收缩警力后农村治安的防范控制,延伸了公安派出所的触角,中央电视台《中国法制报道》以“农村自己的‘110’”为题对我市警民联系点建设情况进行了报道。

三、诚邀社会知名人士出谋划策。一是经常邀请公安内外的专家、教授和学者利用培训、办讲座等形式,向农村派出所和广大民警传播科学的警务理念,培育大家树立农业兴则百业兴、农村稳定则全局稳定的理性思维,注重在提高农村派出所领导驾驭治安局势的能力和广大民警大局下行动的工作能力。同时,在专家学者的指导下,开展农村治安理论调研,用以指导工作实践。20__年成功召开了“XX市农村治安防控理论研讨会”,20__年又召开了“引导公众有序参与治安防控研讨会”。一些理论研究成果已被推广应用。二是专门聘请了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和较大影响力的社会各界知名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江津市警察学会理事警风监督员,让他们更多了解

公安工作,从而更好的为公安工作呼吁和带动一批市民投身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综合治理争取更广泛的民从基础。四、挖掘整合其他社会资源。一是借助大众传播媒价这一能大规模制作信息、传递速度快、拥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对整个社会的影响十分巨大的特点,不断拓展宣传阵地。我局派专人同各主流传媒进行沟通,借助这些大众传媒,刊发了我局的大量稿件,取得了社会对公安工作的认同与理解。二是开展警企联系。我局党委成员采取联系重点企业的形式,每季度主动上门到重点企业,在征求公安工作服务经济建设意见的同时,启发重点企业的主要领导正确认识社会治安与企业发展的关系,引导他们在加强企业内部安全保卫的同时,采用帮助解决企业周边群众的就业等实际生活困难、出资资助村社干部搞好企业周边农村的治安工作和社会稳定工作等形式,积极做好企业周边治安信息的搜集与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努力采用各种方式参与社会治安工作。三是引导广大公众有序参与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放在“知”与“行”上。采取派出所民警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引导老师和学生能够从识别违法犯罪到防止违法犯罪。吸收出租车驾驶员和各派出所治安积极分子等1600余名社会治安信息员。针对各个时期和各个地区的治安形势和发案特点,有针对性地向群众散发各种各样的图文并茂、涉及怎样识别扒手、如何防止被诈骗、消防、道路交通、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等内容的公共安全宣传品。每半年培训一次警民联系点负责人和治安积极分子。在派出所利用公示栏、警民共商大计、向辖区群众报告工作等形式,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悉知社会治安的“冷暖”,理解支持公安工作。

几年以来,引导公众有序参与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践活动,我们有如下几点体会:

一是更新民警警务理念,树立“三农”意识,树立农村稳则全局稳的观念,是推进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二是引导公众有序参与,应针对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方式引导,而调动公众广泛参与,让其知与行则是推进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关键。

第3篇

今年以来,我乡的禁毒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禁毒委的统一部署下,我乡积极采取措施做好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把乡村两级干部职工和党员作为禁毒宣传教育对象,通过开展“6.26禁毒工作讨论”主题党日活动、“禁毒大讨论”、“毒情排查”、开展禁毒常识党课和标语宣传等工作,有效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识毒、防毒、拒毒的思想意识,有效杜绝了乡村干部涉毒违法犯罪的发生。在禁毒宣传教育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明确任务

一是提高站位,加强领导。成立以乡长任组长,分管政法的领导任副组长,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各村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具体抓”的良好局面,切实加强了对禁毒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了禁毒工作的整体合力;二是精心谋划,具体部署。将禁毒工作列入党委政府联席会议重要议程,在乡村干部会议上明确各村的禁毒任务和责任。三是及时传达,贯彻落实。认真传达落实上级禁毒工作精神。全乡12个党支部开展了“6.26禁毒工作讨论”,成立了XX乡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及时传达学习了“全市禁毒反思会”会议精神,并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禁毒工作实施方案。

二、深化宣传,营造声势

一是加强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在禁毒工作中,禁毒预防是关键,特别是塔山作为衡阳市、永州市、郴州市的交界山区,提高广大群众的禁毒防毒意识显得尤为重要,所以我们一直把宣传教育作为重点,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形式和措施,紧紧抓住乡村两级干部职工和党员这个重点人群,强化宣传力度,深化宣传层次,切实抓紧抓好,通过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微党课、标语宣传等形式,不断提高全乡广大干部群众的识毒、防毒、拒毒能力和禁毒意识。上半年我乡开展禁毒知识宣讲X次,悬挂横幅XX余条,张贴禁毒标语XXX份;二是深化“禁毒宣传月”活动。在坚持经常性开展宣传基础上,还根据工作安排,充分利用“6.26”禁毒日、平安创建等时机,围绕禁毒主题,开展“6.26禁毒工作讨论”、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禁毒宣传活动,切实掀起了禁毒宣传的,营造了浓厚的禁毒氛围。

三、落实责任,巩固禁毒成效

一是加强村级层面的的责任落实。各村对辖区内的吸毒、贩毒人员做到底数清、底子明,适时上门做好帮教措施。二是加强与派出所的沟通与联系。与派出所民警及辅警,村两委成员一道加强走访,落实尿检、信息录入等工作。今年以来,落实了XX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强戒人员XXX出所必接,积极与XXX办案单位的联系,落实好强戒信息录入,积极认真做好XXXX文缺少两次检测人员的走访和尿检工作。三是结合贫困户走访等中心工作,开展“毒情排查”活动,做到全乡吸毒人员,底数清,底子明。

四、下步打算

一是进一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打好禁毒预防战役。采取多种形式,大造禁毒斗争声势,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在全乡上下形成浓厚的禁毒氛围。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开展禁毒防毒战役,真正使对个人、家庭、社会的严重危害深入人心,使党和政府禁绝的方针政策深入人心,使有毒必肃、贩毒必惩、吸毒必戒、种毒必究的要求深入人心,努力减少新吸毒人员的滋生。二是进一步深化“禁毒示范乡镇”和“无毒村”的创建工作,打好禁吸戒毒战役。通过构建上下一体、干群同心严密的禁毒防毒工作网络,补齐禁毒工作短板,进一步扩大我乡禁毒工作成效。

第4篇

镇食药站关于对生猪产品规范经营与储运专项整治阶段总结

根据全国、全省非洲猪瘟疫情形势,按照省、市、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会议和领导批示指示,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全力开展为期100 天(2018 年 11 月 24 日至 2019 年 2 月 28 日)的生猪产品规范经营与储运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私自加工生产、私自存运销售生猪产品的行为,进一步规范全镇生猪产品经营与储运行为,积极做好辖区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现将第一阶段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是坚持排查。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坚持每日排查工作并上报排查情况。截至目前排查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9个次, 排查肉类产品生产企业48户次,排查食品销售者46 户次,排查餐饮服务提供者68户次,排查冷库(肉类产品)14个次,未发现问题猪肉及产品。

二是联合谋划。联合畜牧站、安办、派出所等部门共同推进,召集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屠户、生猪养殖户、村主任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会议,签订《行政责任书》,就四川高县和新津非洲猪瘟疫情情况做了分析,专题讲解非洲猪瘟疫情的基本情况、传播途径、主要症状、防控措施,宣读《猪肉上市销售相关事项告知书》,重点强调生猪产品规范经营与储运,确保此次猪瘟疫情保障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加强监管。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利用非洲猪瘟专项督查工作为契机,与派出所、畜牧站等多个部门联合执法,严格管控猪肉市场,对无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猪肉立即撤市整治。督促猪肉经营的业主和农户自食生猪需到市场上销售者必须到定点屠宰场宰杀生猪,严格落实猪肉两章两疫检验检疫制度,严把采购关、储存关、销售关;严禁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猪肉及其制品,严格索要进货票据制度,避免不合格产品进入各餐饮单位;严控餐厨物去向,坚决杜绝饲喂生猪,向各餐饮单位提出餐厨废弃物堆肥建议,保障管控工作能确实有效的进行。

四是宣传培训。采取逢场日人口密集地分发宣传资料、各大餐饮单位及场镇交通显眼处张贴告知书、会议培训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此次非洲猪瘟防控食品安全知识及注意事项,提高群众对非洲猪瘟的认识。开通0827-3210046举报热线,欢迎群众对市场上不规范经营或储运猪肉行为进行举报,形成监管部门与群众共同监督管制的氛围。

第一阶段整治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但非洲猪瘟疫情丝毫没有减弱的趋势,应继续加强工作的安排部署,更加严格对市场猪肉的检验、检疫章、票证情况的检查,查看是否存在的售卖不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及来源不明的猪肉及制品等违法行为。同时,向猪肉商贩经营户介绍非洲猪瘟疫情情况,倡导大家遵守相关制度,强力规范猪肉市场经营秩序,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防疫病流入市场。共同维护民众“舌尖上的安全”。

 

第5篇

一、战役目标

按照省、市、区政府开展消防安全“五大”活动的部署,推动各村(居)、企业单位前阶段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基础上,深入排查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社区、乡村火灾隐患,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全面整治火灾隐患,以降低火灾总量、减少火灾亡人数量、维护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亡人火灾,杜绝发生重特大火灾,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火灾稳中有降,为镇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灾加强对“清剿火患”战役工作的组织领导,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镇“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指挥部,由镇政府副镇长任指挥长,派出所副所长、安办主任任副指挥长、成员由镇政府办、派出所、纪委监察、安办、企业办、工商所、城建办、供电所等分管领导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安办,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和督促指导“清剿火患”战役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镇安办主任兼任,工作人员由派出所、纪委监察、安办、宣传办、城建办、企业办、工商所、供电所等部门参加。

同时,为了促进“清剿火患”战役工作的开展,指挥部下设3个组,由1个综合组、1个检查组、1个督查组。其中:综合组负责战役具体方案的制定、进度安排、信息汇部、战报编辑、联络协调区直有关部门等工作,由镇安办负责;检查组负责各村(居)(共计31个村(居))被检查村(居)应主动配合检查组检查工作;由同志负责督查组负责督促整治工作的落实,由纪委领导任组长,并配备监察、效能办工作人员参加。

各村(居)、企业单位及各行业主管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清剿火患”战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和办事机构,抽调专门工作人员,明确职责分工,把“清剿火患”工作责任落实到村(居)、村(居)和公安派出所,并认真组织、推动、落实好本行政区域、本部门内的“清剿火患”工作。

三、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对年来一直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二)各类小型场所、“三合一”场所、作为生产、储存、经营使用的铁皮房。全面排查社区、乡村的小旅馆(房间数在50间以下)、小餐馆(就餐人数在200人以下)、小洗浴、美容美发店(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小生产加工作坊(生产车间员工在100人以下),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物品商店,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作为生产、储存、经营使用的铁皮房等,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合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三合一”隐患。

(三)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高层、地下建筑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四)其他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和行业。要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突出的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木屋毗连区等重点区域,以及电子、制衣、玩具等劳动密集型的生产企业,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行为纳入“清剿火患”战役范围。各地要根据当地的实际确定重点区域和行业进行集中整治,着力消除影响本地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29日至10月13日)。研究制订工作方案和工作流程,召开全镇动员部署。各村(居)及有关部门动员部署,成立相应组织,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宣传部门联系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举报内容、举报方式,并设立奖励资金,广泛发动群众查找举报火灾隐患。

(二)逢查整改阶段(10月14日至10月21日)。各村(居)、企业单位,公安派出所召集对已经明确的纳入检查范围的单位业主发放“清剿火患”战役单位自查整改情况报告表(附件1),各村(居)对本辖区内纳入检查范围的单位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由各村(居)建立排查台帐(附件2),各村(居)收集形成村(居)台账,并发放“清剿火患”战役单位自查整改情况报告表,督促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同时收集纳入检查范围的单位所有消防审批手续复印件。

(三)“清剿火患”阶段(10月22日至2月6日)。以1个检查组为主,各村(居)、派出所配合检查组按照此次“清剿火患”战役的范围和重点内容,进行按村(居)划分逐家检查整治到位,并填写好“清剿火患”战役检查表(附件3)。同时,督查组要对“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村(居)要在前阶段“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将“清剿火患”战役的目标任务细化量化,明确每个检查组每天的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做到不漏一个村(居)、不漏一个自然村庄、不漏一个单位场所。对前阶段已经排查过单位和场所的要开展“回头看”。要按先易后难的原则,制定战役工作阶段性目标,年10月31日、11月30日、12月31日应分别至少完成35%、70%、90%的村(居)、行政村为单元填写“清剿火患”战役检查单位台账表(附件4)。

(四)总结阶段(2012年2月7日至2月20日)。指挥部办公室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召集各村(居)、各部门及时对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同时对全镇战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五、工作原则、措施和要求

(一)工作原则

“清剿火患”战役按照“属地管理,依法严管,确保安全”的原则,严格落实行业监管、属地为主的工作责任,明确分工密切配合,采取自查自纠、依法治理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各村(居)为排查具体工作单位,开展网格化排查,并会同检查组开展拉网式检查。

(二)工作措施

1、坚持政府主导,实行部门联动。镇政府各职能部门、村(居)、企业单位要召开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并组成检查组,深入排查火灾隐患。要建立领导分片包干制度,实行逐级排查清剿火患工作责任制,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要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政[]1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落实政府及其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若干规定的通知》(政综[]107号)的规定,依法对负有行业管职责和监管对象进行排查整治。

2、实行网格化排查,拉网式检查,建立健全档案。要以村(居)为基本单元划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网格,每个网格内各“清剿”的范围和重点要明确责任、任务,落实排查检查人员,排查检查进度,检查严格按检查流程(附件5)开展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附件6),整改通知书(附件7),复查意见书(附件8),排查检查的村(居)、单位场所,要建立工作档案,做到单位场所及火灾隐患底数清楚。

3、严格执法,依法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各村(居)、企业单位和2个检查组对排查和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要坚决整治,要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决不姑息迁就。对单位、“三合一”场所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违法规定生产、储存、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对阻碍执行公务与暴力抗法的,对擅自拆封或使用被查封场所、部位的,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公安机关要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书面提请镇政府挂牌督办。

4、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举报隐患。指挥部、宣传部门、各村(居)宣传办、派出所要利用主流媒体加大消防宣传报道力度,“清剿火患”战役期间每周都要有跟踪报道排查整治、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火灾案例的宣传。镇政府及时“清剿火患”战役战况,形成强大声势和浓厚的舆论氛围。宣传部门要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向社会公告举报内容、举报方式,并设立奖励资金,广泛发动群众查找举报火灾隐患。镇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建设要在年10月20日前完成。举报箱设镇安办门口。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的重要性、必要性,正确处理消防安全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关系,切实把“清剿火患”战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各级领导同志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切实把专项行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再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开展针对性的战役行动,不断掀起“清剿火患”战役。

2、落实责任,注重实效。“清剿火患”战役由指挥部及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镇包村领导负责对所包的本辖区内负责检查,镇政府及公安派出所开展排查,同时积极配合检查组,逐个村居拉网过滤,不留死角,综合运用法律、行政、舆论、经济、技术、教育、文化等手段,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需追究治安责任。拘留责任人员,取缔、吊销执照,关闭停业的,由检查组或提交指挥部协调执行。对于干扰、阻挠专项治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处理。

3、建立制度,落实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清剿火患”战役的工作投入,在人员、经费、培训、制度建设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清剿火患”战役期间,要建立三项工作制度:一要建立奖惩制度。要对“清剿火患”战役开展情况实施严格奖惩制度。对“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造成辖区内重点整治消防安全隐患没有及时被发现并依法督促整改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排查整治走过场,发生影响较大以上火灾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处理不放过、整治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原则,对相关人员严肃追究法律及行政责任。二要建立“清剿火患”战役联络员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确定集中整治联络员,实现两级和部门之间的联系畅通、快捷(各村居、各有关部门的联络员名单于10月13日前报“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指挥部)。三要建立“清剿火患”战役信息交流制度。要编写整治工作简报,反映工作进展动态,及时报告重要信息、重大火灾隐患及查处情况。

第6篇

在一片大森林里,住着许许多多动物,有毛毛虫、蛇法官、白猫警长和啄木鸟……狡猾的毛毛虫为了更好地繁殖它们的后代,它们就开始谋划着怎样对付“啄木鸟”。

说来也巧,一天,白猫警长外出检查工作。他刚到毛毛虫家门前,森林里就下起了大雨。白猫警长停住了脚步,想等大雨停了再走。这时,毛毛虫刚好从外面“干活”回来,看见白猫警长在屋檐下避雨,毛毛虫心里高兴极了,恭恭敬敬地请白猫警长到屋里避雨,并且用上好的食品款待它,还赠送了很多贵重礼品。白猫警长十分感激,于是承诺要给予回报,要做毛毛虫的好朋友。

不久,毛毛虫找到了住在河边的蛇法官,用大把大把的钞票收买了它,然后又到“森林派出所”找到了白猫警长,哭天喊地,要白猫警长给他做主。白猫警长给毛毛虫倒了杯茶,让毛毛虫坐下细细道来。毛毛虫装着很伤心的样子,说:“亲爱的白猫警长,请为我们做主吧!你看那可恶的啄木鸟无视法律,肆意杀害我们的姐妹,残害我们的兄弟,请为我们做主啊!要不然我们已经……”

白猫警长听了,生气极了,高声嚷道:“啊!真有此事。”毛毛虫回答说:“千真万确啊!不信,你自己去看看吧!”白猫警长立即带着自己的人马,找到了啄木鸟,看见啄木鸟正在“作案”。白猫警长不容分说便下命令把啄木鸟抓了,关在“森林派出所”的地牢里,并下令不准任何人探监。

因为啄木鸟身在牢中,无法得到外面的信息,得不到任何帮助,被蛇法官判了个无期徒刑,并且还宣布,啄木鸟家族不准欺负毛毛虫家族。

由于没有啄木鸟的“残害”,毛毛虫繁殖得很快,它们的身影到处都可以见到。碧绿的森林很快就变黄了。居住在森林里的其他动物将有关情况直接汇报到“森林警察局”。“森林警察局”非常重视,要求白猫警长尽快处理好此事。调查结果显示:因为毛毛虫没有啄木鸟的捕捉,它们繁殖得很快,猖獗地破坏大片的森林。如果再不制止,森林很快就要“完蛋”。白猫警长听了汇报,慌极了,赶紧下令放了啄木鸟,并命它带领啄木鸟家族尽快消灭毛毛虫。

不久,森林又恢复了原貌。

白猫警长看见森林得救了,又高兴又惭愧。它后悔地说:“交朋友呀!要慎重,要小心啦!”

指导老师:胡江明

第7篇

关键词:乡镇检察室;建设;功能定位;运行模式

一、乡检室建设应当首先考虑的问题

在我国,乡检察室的设置,经历了设立――撤销――重建的过程,究其原因在于不同的农村经济发展时期有着不同的农村司法需求。当前既然决定重设乡检室,那么在设立初期应当理清以下问题:

(一)乡镇检察室的功能定位

从乡检室开展的工作来看,乡检室的功能定位大体可分为三种类型:办案型、服务型和综合型。办案型乡检室主要根据《乡镇检察室工作条例》的规定进行办理自侦案件的举报、立案前的初查及立案侦查,相当于一个“小自侦局”;就我省已经设立的乡检室,从开展的工作来看,最典型的是通海县杨广乡镇检察工作站,该站已发现职务犯罪线索2条,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件。服务型乡检室主要是充分发挥直接接触一线群众的优势,协助派驻院相关职能科室做好检察工作,接待当事人的申诉、进行法律宣传、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等,主要起到服务、协调的作用,相当于协助派出院各职能部门在辖区内做好服务工作;最典型的是弥勒县派驻弥阳检察室,自设立以来,深入村寨与群众“零距离”接触100余次,有效化解矛盾10件,妥善处理集体上访和2件80余人。综合型乡检室则将办案型和服务型检察室聚于一体,相当于一个“小检察院”最具代表的是会泽县派驻者海检察室,自设立以来,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1件11人,侦查终结移送审查11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11件1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接待群众来访300余次,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16次,接待群众来访38次,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48次,开展法治宣传17次,走访80余个社区、村组,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有效化解社会矛盾11起。

通过总结分析乡检室开展的工作,大部分系服务型检察室,这与高检发政字[2010]95号文件规定的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层,要围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基层和谐稳定的工作职责一脉相承。因而将乡检室的功能定位于服务型检察室较为客观现实。就办案型乡检室而论,一要接受派驻院的直接领导并对其负责,二要接受院自侦部门的业务指导、账款赃物搜缴等统一管理,不利于乡检室本身优越性的发挥。综合型乡检室,一要协助好派驻院各部门开展好服务工作,二要发挥接触一线群众的优势,缓解群众告状难,将干群矛盾化解在基层,三要发现、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并进行初查、侦查,就现有的检察室人员配置,既要办案,又要化解矛盾纠纷,难以实现。而中央重设乡检室的初衷就是为民排忧解难,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为派驻院充分发挥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从服务型检察室运作机制来看,能直接接触一线群众,直接参与乡镇制定重大事项,对辖区内的行政执法、派出所办案、司法所社区矫正、法庭审判工作比较了解,相比派出院各职能部门,容易监督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等部门的执法、司法活动,容易贴近一线群众了解涉农补贴用在何处,相比自侦部门更容易发现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使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不走过场、不做摆设,主动与辖区各派驻单位座谈,深入一线群众中去走访,切实履行延伸法律监督触角的刚性和威信。

(二)人财物的配置

从已设立的乡检室来看,解决人财物的配置,是当前急需考虑的问题。第一,乡检室设立,经费支出、人员编制、交通工具等需要增加。而乡检室基本建设、办公物品购买等办公经费无法纳入财政预算,这些增加的经费支出关靠派出院自身解决难以实现,特别在经费保障不充裕的偏远地区显得更加困难;第二,已建立的乡检室,大部分无独立的办公用房,通过借用当地政府的办公用房来开展工作,所以有的乡检室没有宣传栏,没有举报信箱,甚至有的乡镇检察室仅在门口挂了块牌子,平时大部分时间办公室都关着门,更别说开展工作了,与同级派出所、司法所、法庭开展的工作相比,俗称“有皮无肉”;第三,在人员配备上,乡检室的干警必须具备独挡一面的能力,才不至于在离开院领导的情况下,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在选人用人上,应当用能独立开展工作的青年干警。但就目前,我省基层检察院人员断层严重,人才处于青黄不接,如果在办案人员非常紧张的情况下,还抽调青年骨干到乡检室锻炼,会直接影响派出院检察业务的开展。

二、云南省乡镇检察室建设基本情况

根据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检力下层工作的指导意见》和《2011年政治工作要点》等文件,为社会主义“三农”服务成为检察机关新时期的历史任务。因此,各地检察机关以此为契机,先后建立乡检察室、工作站等,积极探索向乡镇延伸检察职能的路径。目前,云南省检察系统挂牌成立乡检室115个。在实践中,这些乡检室,设置的范围过宽、过滥,管理松散。因此,各地应当对乡检室建设的可行性进行反思,设置不能“随大流”,“赶时尚”,要因地制宜,结合本县的客观实际,决定是否有建立的必要,否则,建立乡检室仅仅是为了应付上级院,注定只能是个“空架子”。就大理州各县市设立的乡检室来看,通过内网和互联网都可以查阅到,挂牌成立时宣传比较热烈,但成立后的工作开展却“默默无闻”,能查阅到开展工作的宣传情况基本可以忽略,把成立乡检室成为一种“摆设”,甚至有的基层院从挂牌成立到现在,总共下去工作的时间还没有一个月。就照这样,延伸法律监督的触角不但难以实现,而且会直接影响检察机关在群众心中的威信。就具体而言,存在以下问题:

(一)缺乏服务群众的主动性、工作职责成为“软任务”

乡检室的职能定位是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层、更好的服务民生。而从已建立的乡检室开展的工作来看,在服务方式上,大部分乡检室只是被动的协助派驻院开展业务工作,甚至没有开展工作,工作的主动性差、独立性不强,其难以发挥法律监督触角的优势。目前在没有具体的法律明确乡检室扩充工作职责的情况下,乡检室只是开展法制宣传、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接受群众举报、控告、申诉等一些“软任务”,这与派出所、司法所、派驻法庭相比,缺乏清晰的法律规定的“硬任务”。加之乡检室开展工作一不纳入考核,二不规范管理,三不主动出击,难以实现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层的愿望。乡检室可有、可无,作用不大,成为多数乡镇干部的共识。

(二)内部管理出现“空档”

从对乡检室的管理来看,基层院对其管理比较松散、缺乏规范,成为管理“真空”。有的由反贪、反渎部门负责人代管;有的由办公室、检委办负责人代管,没有一个规范统一的管理部门。在人员的管理上,大部分乡检室人员为兼职,大部分时间还是在派出院工作,而无法顾及乡检室工作,最多每周下去一次,被当地派出机构人员形容为“蜻蜓点水”,相关制度对乡检室建设如何进行规范管理尚不明确。这种管理上的“空档”,严重制约了乡检室健康有序发展。

(三)考评机制缺乏

就目前的考评机制,上级院和本院未将乡检室的工作列入考核范围,各基层院处于应付式的设立乡镇检室,更多的精力仍然集中在本院各部门的考核工作上,而对乡检室的管理和考评,涉及较少,使乡检室的设置成为一种“摆设”。甚至部分领导认为乡检室反正未列入考核范围,工作是否开展,并不影响全院的考评。就这样,思想认识的偏差、考评机制的缺乏、管理上的不到位,使乡检室不能步入正常的发展轨道,严重制约了自身优势的发挥。

三、乡镇检察室建设的可行性模式

(一)直接派驻型

直接派驻型是指基层院通过设立乡检室,由专门的人员独立负责检察室的工作开展,充分发挥延伸法律监督的新平台。就云南省为例,已设立的派驻检察室均为直接派驻型。一般采取设立一个乡检室,管辖周边二至三个乡镇,代表基层院在辖区内开展法制宣传、职务犯罪预防等检察业务工作,派驻情况基本与“两所一庭”相协调。

就云南省基层院目前的情况,不宜都采取设立直接派驻型乡检室。一是人员配置不足,难以实现派驻专门人员进行管理;二是青年干警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不高,甚至有不少干警不愿到农村开展工作;三是各院都在实施“两房”建设,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而乡检室的运行也需要花费很大的开销,会增加院内的资金压力。因而,基层院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充分考虑检察室建设的利弊,否则建设过广、过滥,注定只能成为摆设的“花架子”。有条件的基层院设立直接派驻型乡检室,派遣专人负责开展工作的同时,还应当充分授权乡镇检察室,赋予它工作的“硬任务”,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独立性。否则,如果还是局限于目前工作的“软任务”内,没有明确的监督任务,没有明确的考核标准,就没有派驻乡检室的现实性与必要性。因此,直接派驻型乡镇检察室建设应从接受控告、申诉、开展法制宣传等工作,扩充到受理刑事立案监督、社区矫正监督等工作中去,并协助民行、侦监、监所部门对案件进行必要的调查,但不承担以上部门的交办案件;发现、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向自侦部门报送,禁止自行初查,经检察长批准后,可以配合自侦部门进行初查、立案等工作。同时,随着新民事诉讼法的实施,民行部门将面临新的工作压力,乡检室应充分发挥接触一线群众的优势,加强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宣传,引导群众在民事行政诉讼中权益受损时,合法地运用检察监督手段进行救济,减少涉法。

(二)间接派驻型

间接派驻型是指基层院在乡镇不直接派驻检察人员,通常也不设办公用房,采取在司法所、派出所、法庭等部门设立乡镇检察联络室,基层院各职能部门通过分片包干联系各乡镇来开展工作。最典型的是北京市顺义区检察院建立的检察长联系村镇制度,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建立驻村联络员制度。从云南省各基层院目前的情况来看,在乡镇设立检察联络室比较现实。一是可以克服基层院人员紧张的情形;二是可以减少经费支出;三是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优越性,大家都能“走出去”开展工作;四是增强青年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这一模式,以基层院为主导,各职能科室分片联系各村镇,加强其联系互动,以联络室为基点,辐射到包干的各村镇。

第8篇

      2018年,天保中心在局党委和行政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实施局职代会精神,认真做好天保二期工程各项工作,较好的完成了上半年的工作任务,现将2018年上半年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2018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天保办工作完成情况

为了做好今年的天保工程工作,确保今年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单位领导班子积极统筹谋划,协调完成省厅和国家林业局的各项检查验收工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各项考核管理办法,层层签订包保责任状,落实包保责任。通过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较好的完成了上半年的各项工作。

1、对全局天保工程森林管护面积134249公顷,7个林场和森林公园管理处等实施单位,15个管护站和相关责任人员层层签订了管护责任书,确保了责任落实到位。

2、由天保办牵头,局各部门、科室积极协助、配合,认真做好了天保二期工程各项数据统计、核查工作;圆满完成了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等上级部门的考核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率达到了100%;做好了2018年上半年全局管护工资审核工作;组织天保办公室工作人员完成了局天保工程3047名人员详细信息录入工作;完成2017-2018年度森林改造培育项目改造培育作业设计呈报工作;完成了森林管护站管护用房的验收工作。

3、按照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相关通知精神,单位组织各科室骨干人员,在局各部门的配合下,先后完成了《白石山林业局天保工程二十年工作总结》、《白石山林业局2017年度自查及调研报告》、《白石山林业局2017年度天保二期工程实施情况的自检报告》等。

二、安全工作

为加强上半年我处安全工作组织领导,确保安全工作的有效落实,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担任安委会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其他领导积极配合开展,对安全工作进行认真组织,使安全工作开展得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

由于我们准备充分、布置周详,使我处上半年工作一开始就步入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的正常轨道,并积极响应我局安全部门的号召,较好地完成了安全包保指标工作。

三、林政执法工作

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森林保护处管护大队、林政科和木材检查站严格按照吉林省林业厅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在处领导的正确领导下,以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为宗旨,以打击和遏制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为重点,结合实际,严格履行职责,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努力发挥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各项职能,不断提高执法能力、管理水平、尽心尽职做好各项工作,高效率、高质量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1、管护大队在2018年4月1日前积极查办各类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监督各林场、森林旅游管理处的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查办各类林业行政案件。

2、4月1日起,省林业厅不再委托我局林政处罚权,管护大队和各管护中队的工作重心由林政执法向全面管护转变,管护大队积极做好与森林公安分局的林政执法交接工作。

在完成交接工作后,管护大队建立健全了各项报案制度,制定了相对完善的报案登记表,要求各管护中队制定各项管护职责,做到管护人员按时对辖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辖区派出所进行报案,填写报案登记表,并及时向管护大队进行汇报及备案。4月中旬,完成了对省林业厅的林业行政案件统计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此项工作已向森林公安分局进行了交接。(推荐访问WWw.HaOWOrD.CoM)

第9篇

一、信贷工作

作为分管信贷工作的我,对具体信贷工作几近陌生。为此,平时除认真学习有关信贷方面的书籍外,在工作中也不断向先进同行学习,不断摸索,以便能更好的把握服务宗旨,拓宽信贷渠道。200/年是××信用社发展较快的一年。据此,本人根据江东信用社的特点,不断优化信用社的贷款结构,做到扶优汰劣,在保证信贷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大胆做好贷款营销工作,变客户上门求贷为主动上门服务。同时,积极给企业出谋划策,使企业向科技含量高、效益好的行业发展,及时为客户提供高效、快捷、方便的信贷服务,积极协助江东街道进行旧村改造工作,从而使江东信用社的信贷经营面貌焕然一新。

在对信贷内部管理上,经常组织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在实际工作中,强调相互学习,相互交流工作经验,并相应的制订工作计划,平时经常性的对照信贷员上报的调查报告组织信贷员对调查报告的内容进行实地调查,以防止贷前调查流于形式,并注重对信贷资料的搜集。

信贷档案的管理及信贷凭证的规范,时时要求信贷员严格按照联社的要求去做。

在防范金融风险方面,成立信用社信贷管理小组,定期召开每季一次的金融风险分析会,对新增贷款报信用社信贷管理小组集体审议。

在清收非正常贷款上,制定清收计划,责任到人,把清收工作落实到实处。因××信用社已连续三年无新增逾期贷款产生,为此目前这些不良贷款户基本上都是难啃的硬骨头,但本人和全体外勤人员不怕艰难,逐户分析摸底,积极清收,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

二、安全保卫工作方面

我社的安保工作在联社保卫科和江东派出所的正确领导下,以控案防险为工作目标,坚持以防为主,以查促防的指导思想,加强员工队伍管理,营造了“安全为集体,人人保安全”的良好氛围,在保卫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实现了年内无安全保卫责任事故的目标。

年初,根据联社指示,总社及辖属分社与四邻的机关单位和江东派出所建立了联防关系,签订联防协议,并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到人。在主任领导带头下,经常深入分社开展安全检查,及时解决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促进安保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落实检查效果,我社制定了安保相关的岗位责任制和信用社违规违纪处罚实施细则,采取常规检查和突击检查,重大节日专题查和电话抽查相结合的办法,时刻注意掌握辖内安全保卫工作动态,整改隐患,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

三、存在的不足

紧张而又充实的工作,是对我的一种锻炼,更让我从中学到了许多知识,我非常感谢组织对我的信任和培养,更感谢同事们对我的支持,虽然尽心尽力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仍有一定的距离。经过认真反思,自认为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在业务方面的学习上不够勤奋,跟不上新时期农信社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二是在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上,力度不够,心太软;三是有时脾气急躁,在处理问题时工作方法需改进。

一年的工作,有喜有忧,有苦有乐,但我无悔、无愧。今后的工作,我将扬长避短,改进方法,同时希望各位同事多给我提一些宝贵意见,指出缺点,我一定虚心接受。

第10篇

2011年,我区消防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结合全区实际,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扎实开展了世博安保,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等各项重点工作,通过一年来的努力,消防基础工作扎实有效,防御火灾能力稳步提升,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显著提高。

一、落实责任,强化管理,有效夯实社会消防安全基础

(一)消防工作责任制进一步落实。2011年,区委区政府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工作,把消防安全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来抓。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就消防工作作出指示,多次召开有关会议专题听取消防工作情况汇报,亲自带队深入企事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积极有效地推动了全区消防工作的开展。2011年3月10日,区政府召开年度首次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对全年的消防工作进行部署,在明确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层层签订《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各项消防工作。为扎实推进全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6月25日,区政府组织召开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部署会,会议对全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区政府与各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签订了《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目标管理责任书》。全区各部门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出谋划策,在日常的消防监管、宣传教育、消防规划编制等工作中紧密配合、优势互补,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

(二)城乡防范火灾能力进一步提升。一是大力推进消防规划编制的实施,将消防规划纳入了城乡一体化规划,完善了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增强了城乡抵御火灾风险的能力。二是全面加强新农村消防建设,2011年,我区根据新农村建设总体方案,结合“中国魅力水乡”建设,把消防规划纳入到新农村规划编制中。各镇(开发区)对07、08和09年以来已完成新农村建设的村进行了巩固(全区共55个),确保义务消防队器材装备齐全,组织和队员到位,有日常训练值勤制度,有检查和消防宣传活动。同时,主城区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并加强了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三是各镇(开发区)根据实际,对保消合一消防队相关装备进行了更新,配齐了专职消防人员,保证了正常的执勤备战秩序。

(三)消防基础投入进一步加大。为切实加强全区“保消合一”消防队伍建设,2011年度,全区共增配消防车2辆,更新手抬泵1台,增配器材58件,增加固定人员4名,增加经费76.4万元。2011年,我区还斥资193万元购置了一辆进口底盘举高喷射消防车及相关配套器材,该车辆已于2012年1月中旬到位并投入使用。为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需求,进一步加强全区消防队伍建设,提升灭火救援力量,有效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的生命与财产安全,2011年7月10日,区消防大队向区政府递交了《关于要求成立双林公安消防站的请示》,10月初,区发改经贸局就《关于建设双林消防站的立项报告》进行了批复,12月17日,区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建造双林消防站,经费列入2012年度区财政预算。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540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50平方米,经市发规院初步估算,双林消防站总投资约1306万元。

(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区政府把“防火墙”工程建设作为抓好消防工作的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召开了全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会议部署了构筑“防火墙”工程工作,印发了《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将消防工作尤其是“防火墙”工程纳入“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畴,统筹安排,同步发展,确保全区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把消防工作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历亲为,及时协调解决涉及“防火墙”工程的重大问题,加大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费投入,保障“防火墙”这一民生工程的顺利推进。区消防大队作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主要落实单位,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和上门服务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区范围内扎实开展了一系列教育培训活动。10年度全区列入“四个能力”建设的社会单位共131家,在自查、自评工作中,所有创建单位进行了自查,消防部门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对照“四个能力”创建标准,按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类、公共娱乐场所、学校等划分了类别,以各镇(开发区)为单位,分组逐一进行了验收。通过“四个能力”的创建,全区各相关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得到了显著改善。

二、统筹结合,强化整治,着力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2011年度,特别是在“2.21”练市火灾事故发生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紧急下发集中整治方案、切实加大执法工作力度,采取了严之又严、细之又细的措施,在短时间内,有效查处了一批消防安全隐患。10年度统筹开展了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工作、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平安2011”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等一系列重要工作,全力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全面维护和营造了全区平安和谐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扎实推进了“平安”建设。

(一)深化排摸,明晰底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11年,对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了重新排查,确定215家单位为我区2011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其中撤销14家,新增16家。同时确定宇海浴场、古道茶坊、练市水云轩浴场、练市丽池休闲会所四家单位为市、区二级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单位。为推动火灾隐患整改,确保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能按期整改完毕,消防部门积极上门指导,并与相关部门协调,确保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按时销案。该4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均按期整改完毕。

(二)严格落实“省八条”和“市七条”常态严管措施。在省、市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常态严管措施正式实施后,消防大队认真组织宣传贯彻。在辖区公众聚集场所醒目位置进行公告张贴,并会同辖区派出所,召集相关单位负责人,在召开了《措施》征求意见、建议会。在实施过程中,大队始终将“七条措施”的执行与省“八条措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消防控制室专项整治、“平安世博”系列行动和“环沪护城河”消防安全保卫系列行动紧密结合,使各项工作都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以世博会消防安保为主线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我区按照“严之又严、实之又实、细之又细”的总要求,深入开展了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集中开展重点场所灭火救援预案熟悉演练,加强战勤保障,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全力保障世博会期间的消防安全。对列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人员密集场所,党政首脑机关,供水、供电、供油、供气单位,各级消防重点保卫目标和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以及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单位等重点场所进行了消防监督检查。

三、强化基础,狠抓素质,努力提高监督管理水平

2011年度,我区消防工作紧紧围绕世博消防安全保卫为主要目标,以构建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为主线,以“平安2011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整治、“三合一”场所、出租房、校园安全等专项整治为抓手,以贯彻执行“省八条”和“市七条”为着力点,结合本地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实际,强化执法与培训,大力开展消防宣传,在狠抓措施落实的基础上,坚持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努力提升防火监督人员和派出所民警的消防管理水平。

(一)积极开展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区消防大队按照《全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加快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年规划》细化工作任务,结合市消防支队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年规划细则,积极谋划落实省总队和市消防支队建设规划,全面启用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将消防监督管理系统作用延伸到派出所,所有监督执法程序在网上流转,杜绝了执法监督漏洞。为提升派出所民警的执法素质和能力,组织民警采取跟班作业、工作检查、共同执法、以会代训等形式,不断加强对派出所民警的消防执法能力的培训。

(二)大力开展消防监督执法,强化监督管理。为加强全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工作,确保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和消防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区消防大队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分析研究,并及时向区政府、公安局作了专题汇报。为及时消除存在的火灾隐患,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消防大队根据工作实际,严格按照新消防法、公安部第106号令和第107号令的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单位全部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范围之中,为加强全年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区在做好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还结合开展的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检查力度。2011年,我区共抽查单位436家。其中抽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256家,抽查非重点单位180家,共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47份,《重大火灾隐患通知书》4份。2011年度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63起,对辖区内52家单位和14名个人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金额108.95万元,并对32家单位处“三停”处罚。临时查封11家,强制执行2次,从重处罚5次,拘留1人。

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努力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2011年度,我区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出台了《综治委成员单位消防宣传工作意见》,明确了各部门的消防宣传工作职责,督促各有关部门大力开展消防宣传与培训工作,不断丰富消防宣传和培训内容和形式。在区农村广播设立了消防宣传专栏,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和逃生自救能力普及。全区中小学校开展了消防疏散演习活动,较好的提升了师生的火灾逃生疏散能力;区消防大队定期开展消防站开放活动,广泛邀请社会群众参观学习;消防、安监等部门针对易燃易爆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夏季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文化、工商、卫生、旅游等部门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将消防知识送到了各企事业单位;各派出所全面加强了对当地学校师生、农村群众的消防宣传工作,督促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和演练活动。

(一)扎实开展消防宣传“六进”工作。根据市消防支队部署安排,区消防大队积极与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妇联等单位协调,结合辖区实际,重点开展了消防宣传“进家庭”工作,最大程度的把消防安全送进千家万户,使消防安全理念深入人心,使广大居民切实做到“三懂三会”。针对“进家庭”工作,大队重点抓好示范点的创建,通过示范点来带动千家万户关注消防、参与消防。在示范点的创建过程中,区消防大队积极组织官兵上门讲解日常消防安全知识,指导家庭成员开展隐患自查自改,鼓励倡导户主配备了相关自救逃生工具,并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上门进行消防安全提醒等,有效增强了示范点家庭成员的消防安全意识,使其掌握了防火、灭火的基本技能。在消防宣传“六进”工作开展以来,大队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切实把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六进”工作作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的一个重要抓手,进一步推动了区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二)切实开展中小学消防安全教育。为有效规范全区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学校内部应对突发事件和自防自救的能力,全力预防和减少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2011年3月,区综治委、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联合发出《关于在全区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全区各镇(开发区)综治委、派出所,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广泛开展了以“关注消防、关爱生命、从我做起”为主题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此次全区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以努力构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为目标,健全完善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并在全社会逐步形成“小手牵大手,共创平安家园”的良好氛围。活动期间,全区共发放消防安全知识手册3000份;宣讲消防常识24次;开展火灾扑救现场模拟训练33次;设置消防宣传栏36个;张贴消防标语165个。此外,消防大队会同区教育局,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的通知》,切实加强了对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领导,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深入地推进学校消防安全教育。9月,大队联合区教育局,组织全区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校长开展了集中消防教育培训,切实提升了学校应对突发火灾事故的能力,保障了校园的消防安全。

(三)做好《省消防条例》的宣贯工作。为确保《省消防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大队采取多种形式,运用多种渠道,大力加强《消防条例》的宣传工作,使各系统、行业、单位和社会公民广泛了解《消防条例》内容,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消防条例》对于推进依法治火、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意义,在全社会形成了自觉学习消防法、遵守消防法、落实消防法的良好氛围,为《消防条例》的全面贯彻实施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其中在条例知识网络大赛中,大队积极发动社会群众参与,积极组织官兵、文职、志愿者等深入辖区指导参赛工作,最终取得了支队第一名的良好成绩,为支队在全省取得较好名次作出了突出贡献。截至目前,全区共发放各种条例知识宣传资料5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36条,开展各种条例知识培训12次,培训人数达2000余人次。

第11篇

关键词:基层检察室;设置;定位;职能

上世纪80年代,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一些地方检察机关在基层试点设置检察室。不可否认,基层检察室在当时服务农村经济建设,提升检察机关基层工作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实践的进展,检察室设置的范围过宽、过滥、管理工作薄弱等负面效应随之凸显。90 年代中后期,基层检察室纷纷被撤销。但200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服务意见》,各地的做法中又出现了农村检察室的设置[1]。2010年10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工作的指导意见》中规定:“新设检察室,要考虑工作需要和实际可能,解决好办公场所、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办公经费等保障条件。”再次明确了可以新设检察室。当前,全国各地检察机关基层检察室建设工作又在铺开,这究竟是历史的倒退还是契合时代背景的正确举措?各方说法不一,各地检察机关在推进过程中也多有困惑,如何正确认识当前新一轮基层检察室建设的意义、正确定位新时期检察室的职能和地位、实现检察室的长远发展和生存空间等是我们必须重视和思考的问题。

一、设置基层检察室的必要性分析

相对于现今的中国社会现状,重设基层检察室困难重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我国的司法资源有限,无法承担基层检察室的需要。以笔者所在的县为例,该县目前有乡镇10个,平均3个乡镇设置一个检察室,则至少需要设置3个检察室,如果每个基层检察室人员以3到5人算,则需要9到15人。但目前该院总共在编干警为49人(含事业编制2人),人员编制非常紧张,根本没有多余的人力能下派到检察室。同时要设立基层检察室,就要涉及到办公室、经费保障等一系列问题。在我国目前司法资源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大规模设立基层检察室,会使本来吃紧的司法资源雪上加霜。

2、配套法律法规、制度尚不健全,设立基层检察室的实践经验不成熟。虽然可以将我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2条第3款的规定以及《人民检察院乡(镇)检察室工作条例》作为设立基层检察室的法律依据,但是以上法律法规对基层检察室的设立只是一个原则性规定,缺乏可操作性。目前,基层检察室也未得到国家层面法律的认可。

3、基层检察室不能完全解决农村法律监督空白的问题。从目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来看,急需要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触角延伸到广大农村的每一个角落。但我国的司法资源有限,如果在每个乡镇设立乡镇基层检察室,所需经费、人员无法保障。如果只在个别乡镇设立,或者一个检察室管辖两三个乡镇,设置的效果非常有限。一个检察室如果人员设置过少,则无法胜任检察室庞杂的职能,影响工作开展。如果人员配置过多,在目前符合条件的检察人员普遍短缺的情况下,势必影响到基层院日常工作的开展,并且一些职能与基层院重叠,浪费了有限的人力物力。同时,对于乡镇检察队伍的监督管理也是一个问题。

笔者认为,当前设立基层检察室确实存在着诸多问题和困难,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在现阶段设置基层检察室也有其必要性。

首先,设立基层检察室是我国宪法精神的间接体现。虽然设立基层检察室在宪法和法律上找不到直接的字眼,但是它这种组织形式和宪法法律不相违背,还可以从宪法和法律中推导出来。我国宪法第129条和13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的组织机构形式由法律规定。根据人民检察组织法第二条规定:“如果省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县级人民检察院根据需要经过人大常委会批准可以在工矿区,农垦区或者林区等建立派驻机构”。追溯立法的本义,其中规定的“等”应作广义的解释,不应局限于工矿区,农垦区或者林区,同时第二条规定中还有“根据需要”,这就使设立基层检察室就符合了立法的规定。另外宪法第135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根据该条文,我们可以衍生出一个结论:应该从组织上保证公、检、法等机关分工负责、配合制约,乡镇、街道等基层检察机构的缺失显然有违宪法要求法制平衡和法制治理机制之完整。

其次,设立基层检察室是健全农村司法体系的必由之路。目前,法律监督最大的需求在乡镇,最薄弱的环节也在乡镇。有些基层地区,由部分干部的腐败行为以及简单粗暴的工作方法所引发的“官民”矛盾、“警民”矛盾长期得不到解决和疏导,导致农村频繁,这与法律监督不力有很大关系。而强化法律监督必须要有阵地,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在乡镇分别设有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部分工商、税务、土地等行政派出机构也一应俱全有自己的基层“阵地”,而检察机关缺乏类似的机构,广大乡镇成为法律监督的盲点。从社会控制角度来看,农村社会秩序缺乏科学而完善的法制治理机制,尤其是治理结构中的法律监督权仍处于基本缺失的状态,未能实现完整意义上的(对行政、审判行为的)分工制衡机制。[2]可见,现阶段以及今后很长一段时期,适当地扩大检察工作在广大农村的覆盖面,使检察资源配置落实到农村、落实到基层,是健全中国特色农村司法体系的必由之路,而基层检察室无疑是建设乡镇法律监督主阵地的最好载体。

再次,设立基层检察室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现实需求。目前乡镇基层政权中,各种审判、行政权力已经延伸到了农村基层,唯独基层检察院没有与之相匹配的机构设置,导致检察机关在基层信息不通、耳目不聪。基层检察院对乡镇种种社会矛盾的了解掌握及其对乡村干部行政管理行为和基层法庭裁决行为的法律监督,仅靠少而粗的群众举报材料和难得一次的下访巡访或法制宣传,显然只是“冰山一角”。尤其是近年来,乡镇、村干部贪污挪用集体土地补偿款、侵吞国家惠农资金等职务犯罪现象屡见不鲜,各种涉农犯罪得不到及时有效查处,农民权益得不到及时有效保护,严重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乡镇基层检察室通过收集乡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参与农村综合治理,宣传检察机关性质、职能以及举报、申诉的方法等,能有效激发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有效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最后,设立基层检察室是检察机关自身发展的形势所趋。基层检察院建设在检察事业发展中具有基础性、战略性的地位和作用。目前,虽然基层检察院经历了30 余年的发展,但是基层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能力、队伍建设水平尚不高,特别是由于检察工作的专业性和相对独立性,基层检察院真正站在群众的立场考虑问题、谋划工作,把群众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着力点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强,已经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法治需求。适时发展基层检察室,发挥检察室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作用,既有利于基层检察机关畅通监督渠道,创新工作机制,提高检察机关的基层知晓率和认可度,走检察专业化与群众路线相结合之路,又可以让检察人员直接面对基层群众,接受他们的评议和监督,提高检察队伍的群众工作水平和能力,从而进一步提升执法公信力和检察机关形象。

二、新时期乡镇检察室的职能定位

当然,基层检察室的重构并非是对原有检察室的简单恢复,而是哲学上的“扬弃”,是按照中央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任务,赋予检察室新的时代内涵,赋予其新的界定、新的内涵。

1、以强化法律监督为职能基础。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基层检察室是检察机关在乡镇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眼睛和触角。过去在检察工作中,没有设立基层检察室的地区,对发生在基层派出所、人民法庭等机构破坏法律统一实施的行为很难进行法律监督,设立基层检察室的地区,也存在不敢监督、不善监督、不依法监督、不规范监督的问题。重新构建的基层检察室必须以强化法律监督为职能基础,赋予基层检察室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诉讼监督等监督权能,与基层派出所、人民法庭形成相互制约、相互配合的乡镇司法体系。

2、以服务业务部门为职能载体。检察室不是检察院,在适当延伸和扩展检察室职能的同时,必须考虑到检察室与派出院内设部门的关系,特别是检察室与业务部门的业务重叠关系,如基层检察室拥有民行、控申检察职能后,检察室与院民行科、控申科的关系等。有学者认为,赋予检察室的民行、侦监、监所、控申等职能,从性质上看并不需要一种完整的权能,而是在充分发挥检察室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优势的前提下的部分权能。[3]笔者赞同这种观点,如检察室可以受理民事行政检察申诉,可以办理辖区内的民事行政“不立案、不提抗、不抗诉”等息诉案件和促进双方当事人和解的案件,但不承担上级民行检察部门的交办案件和辖区内的抗诉案件,可以接受群众举报、控告、申诉,接待群众来访,可以发现、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但不承担职务犯罪案件的初查、立案等工作,检察室应更多的配合内设业务部门办理案件。

3、以承办刑事案件为职能补充。现有基层检察室的工作情况来看,基层检察室的职责包括收集职务犯罪线索、职务犯罪预防、法制宣传教育、综合治理等,总体而言,涉及内容广泛,但虚而软,难以产生像执法办案这一刚性权利所带来的明显效果,其最终被群众的接受度、认可度也难以预料。而当前基层派出所和人民法庭都有承办刑事案件的职能,笔者认为基层检察室也未尝不可尝试,可以将批捕、职能一定程度地下放,由检察室承办辖区内刑事案件后提交提交检察长(或检委会)审批,通过这种刚性权利的赋予、实质性职责的履行充实基层检察室的工作内容,让基层检察室有作为、有地位,提高基层检察权履行的公信力和实效。

三、规范基层检察室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由于基层检察室固有的法律依据、组织体制、保障机制等先天性缺陷,在推进过程中势必会遇到一些困惑和困难,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顺应检察改革的需求,让基层检察室明确职责、规范运行,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宣传教育到位,进一步深化认识。检察机构设置到乡镇一级的重要性,尚无足够的认识,即使在检察机关内部,对于基层检察室也无统一的认识:一是认为检察机关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再设置基层检察室势必分散力量,影响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二是以前也搞过基层检察室,但由于指导思想不对或设置方式不当,导致设置效果不佳,遂认为设置基层检察室是重蹈历史覆辙;三是认为人财物等诸多因素难以解决,条件不具备。这些内部的思想障碍,是当前制约设置进程的关键因素,要通过理论教育、舆论宣传、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等措施进一步统一检察机关内部认识,奠定稳定的思想基础。

2、试点乡镇先行,逐步推广巩固。目前设置基层检察室还不可能做到像“二所一庭”建设一样全线铺开,其设置也应采取探索式的试点性工作,不可全面开花,操之过急,必须坚持三个原则:一是重点乡镇试点。各地的地方政府都会根据本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对辖区内各个乡镇结合人口数量、素质、地理环境、政治经济发展等情况,设立中心乡镇,在这样的中心镇设立基层检察室进行试点工作,可以起到良好的示范效果,总之设立基层检察室必须坚持因其所需,因地制宜、实事求是、重点设立。二是慎重稳妥推进。基层检察室的工作法律性和政策性比较强,涉及到单位、人、财、物,因此,要统筹兼顾,慎重稳妥,做到成熟一个,设立一个,巩固一个,在做好试点工作之后,做好理论研讨、经验总结工作,将成熟的工作思路、方法、机制进一步推广。三是目标管理高效原则。基层检察室的工作效果效率,直接关系到乡镇利益、群众利益、检察机关的形象和声誉。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基层检察室的工作实行目标管理,明确任务、分解责任,引入竞争机制,推进争先创优,为基层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3、职责定位准确,防止华而不实。设立基层检察室的目的是检察机关行使监督职能,要吸取历史的经验教训,防止乡镇检察室承担许多不应承担的任务,其职能的承担应与其人员配备、经费保障、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否则可能导致检察室工作繁而杂,处于疲软状态,陷入重蹈历史覆辙的危机。总的来说,基层检察室所承担的职能在于实而不在于多,当前,在基层检察室推进过程中,很多职能设置是空而虚的,没有实际意义,这种虚空的职能设置宜少不宜多,而具有延续基层检察室生命力功能的法律监督职能则必须强化而不能弱化。

4、人才配备稳定,强化队伍建设。首先,检察室往往地理位置比较偏远,条件相对艰苦,而检察室配备的人员又要求有较高的检察业务素质和协调沟通能力,为了调动检察干警前往检察室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应该在政治地位上适当倾斜,才能稳定人心、吸引人才,发挥基层检察室应有作用。其次,基层检察室应作为基层检察院培养青年干警的一个重要平台,在设立基层检察室的基层检察院,除抽调骨干人员到检察室之外,应下派青年干警轮流挂职锻炼,在与基层群众面对面的过程中提高青年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再次,基层检察室在一定意义上是游离于派出院的监督管理,而在乡镇中,检察权具有的监督性为检察室干警提供了足够的空间,因此必须加强基层检察室干警的廉政教育,在关键岗位、关键环节防止队伍出问题,防止不廉洁、执法不公问题的发生。

注释:

[1]李 云:《设置农村检察室问题研究》,载《法治论坛》2009年第3期

[2]曹志瑜:《乡镇检察室的立体解构与回溯性发展研究》 青岛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3期

第12篇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我镇2014年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年底前,全镇所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镇政府与县政府签订的《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2014年度)全部落实到位,100%村委会和50%自然村建立志愿消防队,火灾形势趋于平稳。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2014年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镇人大副主席)

副组长:(派出所所长)

成员为镇纪委、党政办、财政所、中心校、社会事务办、城监分队、文化站、卫生院、工商所、镇安全生产办的主要负负责人或有关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由蔡德群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具体“防火墙”工程工作的组织、协调、策划、落实、督办以及各种材料的收集、起草和上传下达。

三、具体任务

(一)镇政府

1、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与县政府县政府签订的《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2014年度),6月底前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会议,与落实与各单位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2014年度),将工作任务、责任着项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村(居)委会、各单位,11月中旬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指标。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的消防工作机制,建立考核评价和行政问责制度。

2、组织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六月份组织公安、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综治办等部门针对全镇所有饭店、学校、医院、商店等等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对“三合一”、“六小”等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解决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损坏、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不具备应急处置技能等重大问题。建党90周年庆祝活动、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国庆节等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和消防宣传“六进”活动,确保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消防安全。

3、推进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8月底前,全镇6各村(居)委会要成立消防安全领导机构,配备1-2名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镇派出所要承担起消防工作职责,依托村级警务室建立消防服务站,覆盖所有行政村,逐步建立“组织健全、责任明确、条块结合、管理到位”的基层消防工作格局。结合文明生态村建设,大力整治社区和农村耐火等级不足、防火间距不足、电线乱接乱拉、消防设施匮乏等突出问题。各村成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年底前,100%社区和50%行政村成立消防安全组织和志愿消防队,制定村(居)民防火安全公约,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定期开展防火检查。

4、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作用。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机制,落实每季度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行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函告提示、督办制度,及时督促各行业、各系统、各部门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要进一步完善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定期检查、督办联合执法函告制度的落实情况;按期组织召开镇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联络人会议,研判本地区消防工作形势,解决消防工作实际问题。

(二)各村(居)委会

8月底前,全镇6各村(居)委会要成立消防安全领导机构,配备1-2名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定期及不定期积极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形成书面方案,上报镇政府。

(三)社会单位

履行消防工作职责,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明确各岗位人员消防工作职责,配齐消防设施、器材,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及应急疏散演练,加强员工消防安全技能培训,落实消防工作经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做到消防管理规范化、消防设施完好化、消防标识标准化、消防知识普及化,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日至6月3日)

各村、各单位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和部署,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召开部署动员会,签订责任书,明确具体工作方案和要求,迅速部署和开展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4日至11月22日)

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任务逐分解落实,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要注重培育典型并总结经验,要加强督导抓好落实,对涉及消防规划、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消防问题的,各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抓落实。同时,本村、本单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规范消防安全管理。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26日至30日)

各村、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研究制定长效机制,切实整体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届时,镇政府将对各村、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验收结果全镇排名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村、各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精心谋划,严密组织,并坚持定期分析研究工作制,切实抓好组织领导工作,着力解决全局性、关键性、政策性、瓶颈性问题,确保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稳步有序推进;各村、各单位要按照县政府《西昌镇2014年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分别制定针对性、时效性和操作性强的总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推进方案,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确保工作指标量化,工作任务到人,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时限具体,工作推进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