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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工作总结

时间:2022-05-19 07:42:02

项目申报工作总结

第1篇

回顾过去的一年, 在中心领导的领导下,在同事们的配合帮助下,本人爱岗敬业,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了自己的工作。今年的工作总体分为两个大的方面,1-3月在人才中心从事项目申报与管理工作,4-12月在XX厅工作,现将xx年个人工作总结如下:

一、自觉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夯实工作基础

时代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我们所做的工作也在随时代的不断变化而变化,要适应工作需要,唯一的方式就是加强学习。首先,我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修养。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重点学习十九大精神,努力提高理论水平,用正确的理论来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指导自己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指导自己不断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其次,由于感到自己的学识、能力和阅历与岗位要求都有一定的距离,所以总不敢掉以轻心,需要不断的学习,向书本学习、向周围的领导学习,向同事学习,这样下来感觉自己这些年来还是有进步的。经过不断学习、不断积累,具备了工作经验,能够比较从容地处理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在组织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办事能力和文字言语表达能力等方面,经过锻炼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保证了业务工作的正常运行,能够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各项工作任务,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努力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积极提高自身各项业务素质,争取工作的主动性,具备较强的专业性,责任心,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二、各项业务工作情况

(一)人才中心相关工作

1.项目申报与组织实施工作

2017年,本人申报各类自治区项目2项,承担国家科技部项目课题组组长1项,其他各类项目十余项。作为项目主持人、课题组组长,组织项目组人员完成工作中的各项考核指标,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完成项目所要求的各类指标及文字材料的撰写工作;作为主要参与人员,在项目负责人的指导下,完成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结题报告的草拟及撰写。

(二)财政厅相关工作

第2篇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对外项目申报工作的管理,使项目申报工作能够正常、有序的开展,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后续跟踪、反馈,并取得最佳的申报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申报,系指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各部门及分(子)公司所对外进行的营销、合作、审核、荣誉、资金、资质、政策等申报。

第二章申报职责范围

第一条行政副总经理负责项目申报信息的筛选。公司总经理负责申报项目的确定,负责申报材料的最终审核。

第二条总经理办公室为对外项目申报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前期申报的部门协调,并对最终形成的申报项目材料的内容和附件进行审核。

1、总经理办公室归口管理有关公司基本情况、部分产品及公司形象等方面项目;负责对最终形成的申报项目材料的文字方面进行审核。

2、市场营销部归口管理有关展会、市场规划、销售等方面项目。3、加工事业管理部归口管理加工产品、项目。

4、财务部归口管理有关资金、财政补贴及国家、省、市政策等方面项目。

5、研发中心归口管理有关科技、生产等专业、技术项目。

第三条财务部负责对申报项目财务数据的准确性进行审核。项目编制部门负责对项目申报的后续工作进行跟踪。

第四条各部门及分(子)公司负责实施具体项目文字材料准备工作,负责提供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负责申报材料的适宜性,并对所涉及的申报项目进行信息记录,负责对项目申报的后续工作进行跟踪,并定期向办公室提供信息。

第五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及分(子)公司项目申报的后续工作进行定期跟踪,及时掌握申报结果,并将信息进行网上录入和维护;对申报成功的项目要进行对外宣传,以树立企业的整体形象。

第三章项目申报流程

(见附表)

第四章相关文件

1、《年申报项目记录》(公司网站内及申报单位存)

2、《公司项目申报总目录》(公司网站内)

第五章其它

第3篇

第一条为确保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平稳过渡,妥善解决建筑业企业现有建造师满足不了发展需要的实际问题,依据《建筑法》、《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建办市[20*]5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省建筑业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从事相关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临时建造师,是指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对持有统一颁发的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临时建造师分为一级临时建造师、二级临时建造师。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一级临时建造师审批;省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二级临时建造师审批。

第二章申报范围、条件、程序

第五条申报范围

1、具有统一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未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申请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2、具有统一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未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申请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3、具有一级、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但不具备申报相同级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可以申请下一个级别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依据有关规定存在不良行为的人员不允许申报。

第六条申报条件

(一)一级临时建造师

受聘于建筑业企业,持有统一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参加培训考核并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可申请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1、20*年度担任大型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现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42年及以后出生)。

2、20*年度未担任大型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现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2年及以后出生)。

(2)长期从事建设工程总承包及施工管理工作,受聘为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和②中的各一项条件:

①学历和职业年限:

a、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28年。

b、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23年。

c、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18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②业绩

a、主持完成大型工程总承包1项或大型工程施工总承包2项及以上。

b、主持完成大型工程施工总承包1项和大型工程施工承包2项及以上。

c、主持完成大型工程施工承包4项及以上。

d、已实施的国家或行业工程建设标准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二)二级临时建造师

受聘于建筑业企业,持有统一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铁路、民航、港口、通信专业除外),可申请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1、现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47年及以后出生)。

2、长期从事建设工程总承包及施工管理工作,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受聘为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助理工程师(助理经济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近三年完成的代表性工程业绩。其规模应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中二级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1项以上。

4、参加培训考核并达到合格标准。

上述人员的年龄、业绩计算时间截止到20*年12月31日。

第七条申报程序、时间

1、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由省建设厅负责受理、初审,报建设部审批。具体申报工作由各市州建委(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及交通、水利、通信等专业主管部门通知辖区内建筑业企业。申请人在中国建造师网的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系统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系统上如实填报《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表》,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自动生成条形码的书面申请表和汇总表。申请人不得自行设计表格,个人必须在申请表上签字。申请人所在企业负责将本企业申请人的书面材料于20*年1月15日前报送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省建设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将审查合格人员汇总上报建设部。

2、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由市州建委(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建设局负责受理、初审,报省建设厅审批。申请人在中国建造师网上的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系统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系统上如实填报《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表》,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自动生成条形码的书面申请表和汇总表。申请人不得自行设计表格,个人必须在申请表上签字。申请人所在企业负责将本企业的书面申报材料于20*年1月10日前报送到所在市(州)建委(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各市州负责将本辖区申请人的网上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在网上报到省级,并将企业报送的书面材料于20*年2月20日前报送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省建设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将符合条件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告。

第八条申报材料要求

(一)一级临时建造师

1、具有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20*年度担任大型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申请人应提交如下材料:

(1)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表;

(2)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汇总表;

(3)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包括: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竣工备案证书或工程竣工鉴定证书、如以工程造价为指标的需提供工程结算书、担任项目经理职务的任职文件);

(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申报材料由(1)、(2)和《材料附件》组成。《材料附件》包括(3)、(4)、(5)、(6)的复印件合订材料。

2、具有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20*年度未担任大型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申请人应提交如下材料:

(1)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表;

(2)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汇总表;

(3)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包括: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竣工备案证书或工程竣工鉴定证书、如以工程造价为指标的需提供工程结算书、担任项目经理职务的任职文件);

(8)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

(9)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申报材料由(1)、(2)和《材料附件》组成。《材料附件》包括(3)、(4)、(5)、(6)、(7)、(8)、(9)的复印件合订材料。

申请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工程、矿业工程的,报送(1)、(2)各一式三份,《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申请铁路、公路、民航、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专业的,报送(1)、(2)各一式四份,《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二)二级临时建造师

申请人应提交如下材料:

1、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表;

2、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汇总表;

3、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包括: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竣工备案证书或工程竣工鉴定证书、如以工程造价为指标的需提供工程结算书、担任项目经理职务的任职文件);

8、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

9、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申报材料由1、2和《材料附件》组成。《材料附件》包括3、4、5、6、7、8、9的复印件合订材料。报送1、2各一式一份,《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上述《材料附件》一律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封面用150克深兰色皮纹纸平装,不加装塑料面膜,首页内容印在封面上(封面样式要求见吉林省建设厅网站建筑管理表格下载)。

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所在企业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章相关规定

第九条按照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86号)的规定,从20*年2月27日开始,停止使用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同时,企业停止自行聘任项目经理。

第十条按照建设部商交通部、铁道部、民航总局、信息产业部等部门的意见,四部门所属港口、铁路、民航、通信四个专业不授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第十一条授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中,对已经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暂不予以二级建造师注册。

第十二条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与建造师注册证书等同使用。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其注册、执业、变更、注销和继续教育等,按照注册建造师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效期3年,在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可续期使用2年,于2013年2月27日废止。

第十三条临时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执行建设部《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171号)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按照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建造师和项目经理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建办市函[20*]128号)、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与建造师人员情况调查的通知》(吉建函[20*]240号)的要求,凡未及时上报有关数据的企业及人员,需补充上报相关数据。其中,一级项目经理数据库中未列入人员,需申请人补充个人相关资料。并由企业书面说明未上报的理由,经认可后方可申报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第十五条依据省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建筑业企业月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吉建管[2005]13号)的要求,凡未按时上报本企业相关数据的企业,不予受理临时建造师申请。这些人员待企业将有关数据在临时建造师申报期内按要求上报完成后,方可申报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第十六条本办法未明确的其他事宜,执行《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建办市[20*]54号)、《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说明》(建市监函[20*]82号)等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持有三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人员(铁路、民航、港口、通信专业除外),可以通过培训考核取得相应的临时执业证书,并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执业。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4篇

第一条为加强全省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更好地发挥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在人才开发中的作用。结合实际,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适用于由省级财政安排的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专人管理。要坚持安全、高效、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批、管理、评估、验收等工作。由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并进行全程监督。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

第二章申报审批

第五条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以及社会组织都可以申请人才工作项目和专项资金。

第六条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每年第一季度下发人才工作项目申报通知。提交省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审定本年度人才工作项目。汇总整理各地各单位申报情况后。

第七条每年的总额度内。集中力量办大事。安排专项资金要围绕人才开发项目。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持续投入。

第八条人才工作项目的申报重点方向是人才开发方面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和重大行动。具体范围主要包括:开发培训各类人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和智力、资助人才创新创业、加强人才开发基础工作、开展重大人才课题研究和人才表彰奖励等。

第九条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的申报采取竞争择优、逐级申报的方式。统一向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省属国有骨干企业、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直接向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每个实施单位每年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人才开发项目。由各单位逐级向所在地党委组织部或省直主管单位提出申请。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和省直主管单位以项目实施单位的名义。

第十条项目实施单位要按时提交人才工作项目论证报告和《人才工作项目申报书》以及其他相关申报材料。

第十一条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各单位申报的项目。采取书面审查、现场评估、专家评审等方式审核确定。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

第三章拨付使用

第十二条对通过评审的项目。由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财政厅。确定专项资金预算额度,根据项目规模。报省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审批后,下达立项通知,由省财政厅下达资金并将资金核拨有关单位。有条件的项目实施单位要提供人才项目配套经费。对有配套资金的项目予以优先考虑。

第十三条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可以一次性拨付。也可以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期拨付。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必须足额、及时拨付到位。除遇有不可抗力的因素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滞留、挤占和挪用。人才项目和资金审核确定后。不能随意调整和变更。

第十四条专项资金的使用要严格财务管理。严格控制现金支出。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开支。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手续安排支出。严禁白条入账。专项资金不得提取管理费。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人才工作项目采取项目合同制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经批准立项后。有关各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申请单位填报的项目申报书即为双方的项目合同。项目合同是进行项目管理的依据。

第十六条项目责任人原则上由项目实施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项目责任人的主要职责是1根据项目合同约定。制定项目实施方案;2按照财经制度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3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调整项目的实施进度;4对项目的组织实施和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5对项目组织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负责。确定专项资金的支出时间、方式、范围和金额;

第十七条实行项目中期报告制度。按时上报项目中期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启动情况、项目进展情况和项目阶段性成效等。各项目单位按照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要求。

第十八条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各项目实施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到账目清楚、内容真实、核算准确、手续完备、程序规范。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对人才项目资金进行审计和监督。

第十九条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

第五章验收评估

第二十条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项目完成情况和经费开支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和绩效评估。

第二十一条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要如实编制项目经费决算表和说明。提出项目验收申请。上报项目总结报告。

第二十二条项目验收评估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第5篇

为加强对干部创事业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管理服务,激励和引导干部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做好各项工作,通过抓典型、抓重点的方式进一步推动和促进干部创事业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干部创事业工作实行项目服务管理,开展干部创事业“创业创新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业创新奖”的申报程序

1、各单位根据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立足于打造亮点、创造特色,选择1至2项本年度的重点工作向县委组织部进行申报。

2、县委组织部将各单位上报的项目收集汇总,报干部创事业领导小组进行审查确认,正式通报,下发实施。

二、“创业创新奖”的评选办法

按照“年初申报、全程跟踪、定向督查、年终评比“的方式进行评选表彰。

(一)年初申报:各单位在组织“干部创事业大讨论”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申报并得到确认的项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单位的每个干部也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和承担的业务工作,制定干事创业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上报本单位领导小组审查后组织实施。

(二)全程跟踪:县委组织部根据各单位申报的项目,通过督查调研、沟通协调、信息交流、指导服务等形式,强化对项目的跟踪管理服务。

(三)定向督查:针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项目开展督查,及时了解项目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完成质量。

(四)年终评比:12月初,各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自查自评,12月中旬前向县委组织部提交相关资料。各单位提交的资料需附有相关证明材料,如文件原件、领导批示、媒体反映及其他相关图文资料等。县委组织部根据各单位提交的资料,结合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估,比较筛选出具有典型性的项目,利用电视台、报刊、政务、党务公开栏等多种载体,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开通热线电话,广泛听取意见,接受广大党员群众评判。在广大党员群众评判的基础上,提出表彰的初步意见,报县干部创事业领导小组最后审定后,确定“十佳创业典型”予以表彰。

三、“创业创新奖”的范围

入选“创业创新奖”的项目,必须是紧贴县委中心工作,重点开展的某项业务工作,其做法、经验在推进新农村建设、科技兴农、工业强县、现代化卫星城建设、民主法治建设、落实“33111”工程等方面具有新颖性、原创性,并有半年以上的实践经验,具有大范围推广应用价值的项目;或是在推进某项重点业务工作过程中,措施扎实,成效明显,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的项目。

第6篇

关键词:教科研;项目评审;网上申报;管理服务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044(2014)04-0873-04

科学研究作为高等教育的三大基本活动之一,已经和教育的发展、学校的发展、教师的发展紧密地结合在一起[1]。教师的教科研能力代表着教师从事教学科学研究工作所必备的各种素养的质的要求[2],教师教科研能力的提升能够很好地促进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的提升。

组织好教科研项目的申报与评审,是引导教师积极参与教科研项目研究、营造浓厚教科研氛围的重要内容之一。在项目的申报与评审过程中,大多数工作很大程度上还依赖人工来进行,利用Excel、Word等办公软件处理大量数据[3],还需要打印大量的纸质申报书等材料,这种做法严重影响项目申报与评审的工作效率,同时造成了很大的资源浪费。研究利用现有校园网和信息化管理平台,设计切合工作实际的教科研项目网上评审系统,实现项目申报和评审信息化和网络化,简化项目申报和评审流程,很好地保障项目评审的公开、公正和透明,为项目申报者、管理者以及评审专家提供高效服务,从而提高教科研项目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教科研氛围,促进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的提升。

1 现状分析

1.1 项目评审人力与办公成本大

目前在高等院校尤其是高职院校在组织开展教科研项目申报与评审过程中,多数采用的依然是传统的申报与评审方式,即申报者持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和纸质项目申报书到多个相关管理部门签字盖章,然后再报送到项目管理部门。项目管理部门经过形式审查后,将项目申报书复印一式多份用于在项目评审会上发给评审专家。对于准予立项的项目,项目申报者还需要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然后再重新打印上交。这样在项目的申报与评审过程中,既增加了申报者与项目管理者的工作量,同时也产生了大量纸张等办公资源的浪费。

1.2 评审人为因素多,过程冗长,结果计算繁琐

采用传统的项目申报与评审方式,项目评审多数采用会评方式,将收集到的项目申报书在评审会现场发给评审专家,并要求现场进行打分和计算结果。这种评审方式,一方面,评审专家需要花费大量时间评阅项目申报书,由于会评时间紧张,很难对项目申报书的内容进行研究与甄别,势必会影响专家做出中肯评价;另一方面,评审专家可以一览无余地查看项目申报书的全部内容,无法有效地屏蔽申报者的个人信息,这样就可能增加了项目评审的人为因素。同时,项目管理人员要在会评现场对每位评审专家的评价结果按照事先制定的规则进行合成,例如计算评分平均值,这样会使得整个评审过程冗长,评审效率不高。

1.3 项目申报过程不规范

在组织教科研项目申报时,均要求申报者需要经过院系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核,然后才能上报到项目管理部门,但在实际中由于种种原因无法真正做到层层审核把关,使得项目申报过程不规范,这也影响教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严肃性。

基于多年组织教科研项目申报与评审工作经验和对传统的项目申报与评审现状的深入分析,并结合当前校园数字化建设形势,笔者认为:研究设计一个科学合理的教科研项目网上评审系统,通过计算机网络来进行项目申报、评审和管理,并利用合理的流程设置,使相关职能部门直接参与到项目的申报与评审过程中来,简化项目申报与评审过程,提高项目申报与评审工作效率,同时通过技术手段来保障项目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性。

2 项目评审系统的需求分析与设计

2.1 系统流程设计

教科研项目网上评审系统的主要目的是实现项目申报与评审的网络化、信息化和科学化,提高项目申报与评审效率。结合笔者供职学校工作实际,分析设计教科研项目网上评审系统工作流程如图1所示。在一般情况下教科研项目申报需要经历以下几个过程。

图1 教科研项目网上评审系统工作流程

1) 项目申报过程。教科研项目申报是高校教育教学活动中的重要内容之一,由教科研项目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在组织申报前会做出具体要求,包括申报者资格、选题范围、申报流程、申报限额划分和评审要点等。经过前期准备工作之后下发项目申报通知。项目申报者按照通知要求,在网上填报项目申报信息,并上传项目申报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文档;申报者所在系、部通过系统进行网上审核后提交到项目管理部门。如果需要分系、部等教学单位限额申报,那么项目须先在系、部进行推荐评选,然后再推荐提交至项目管理部门。同时将系、部审核或推荐结果反馈给申报者。

2) 项目审核过程。项目审核工作是项目申报、评审工作过程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环节,项目管理部门需要对所有申报者的申报资格、选题情况以及申报书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和申报书填写格式等内容进行逐一审核。在审核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向申报者所在系、部和申报者本人进行反馈,项目审核结果直接关系到项目能否进入项目评审阶段,也即意味着该项目能否取得立项的可能性,所以必须做到万无一失,慎之又慎。

3) 项目评审过程。项目评审过程是整个项目申报与评审的中心环节,也是决定一个项目能否立项的关键环节。项目管理人员先通过系统屏蔽所有项目申报者个人信息,然后按照专业领域划分将项目派送给相应的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在网上点击查看项目申报书内容,并将评审意见录入系统同时给出评价分数。等所有专家评审完成后,系统按照规则自动统计评审得分,同时将专家评审意见进行汇总。最后再召集评审专家举行评审论证会,结合网上评审情况确定立项名单。

4) 项目评审反馈及结果公布过程。经过项目管理部门整理后,通过系统将专家意见及时反馈给申报者,同时公布项目评审结果和并对立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项目,申报者须按照专家评审意见以及项目管理部门要求,对项目申报书进行修改完善后再通过系统上报申报书终稿,同时将纸质申报书送交项目管理部门进行存档。通过项目评审系统,可以让项目申报者实时查看自己所申报的项目审核、评审情况,同时仔细查看评审专家意见,从中得到很好的学习提高。

2.2 系统功能设计

教科研项目网上评审系统在具体进行项目申报与评审时,在整个业务流程的每个环节都需要由不同的人来执行相应操作,直到经过修改完善的项目申报书完成提交。在整个流程中,项目申报与评审的参与者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员、项目申报者、系部管理员和评审专家,在设计开发系统时结合各环节的参与者特性进行功能划分和设计。系统功能结构设计如图2所示。

1) 基础数据维护模块。基础数据模块主要负责录入和更新系统中所需的基础数据,例如人员、系部、项目类型、账户信息等系统中各种对象的基本数据信息。

2) 项目管理员模块。项目管理部门通过项目管理员模块实现项目申报与评审的各种操作,包括下达申报通知、设置申报限额、项目审核、为项目分配评审专家、合成评审得分、反馈审核信息和专家意见、公布结果等一系列操作。

3) 项目申报者模块。申报者通过该模块可以进行网上项目申报、项目信息修改、跟踪项目审核状态、查看专家评审意见、查询评审结果等。

4) 系部管理员模块。系、部等教学单位通过系部管理员模块了解本系、部教师的项目申报情况和进行审核推荐等。

5) 评审专家模块。评审专家通过该模块对自己负责评审的项目进行逐一评阅并在网上提交评审意见和评价分数。

6) 通用查询模块。校内教职工可以通过通用查询模块查询和项目有关的一些信息,例如历年项目立项名单,项目评审要点等信息。

3 系统实现与关键点

系统实现采用与SQL Server 2005数据库相结合的技术开发Web应用程序,选择C#作为开发语言进行代码设计。为增强系统的使用效果,运用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技术思想。

3.1 采用B/S架构

采用B/S架构,更加有助于系统的维护和扩展[4]。教科研项目网上评审系统需要将传统的项目申报与评审各环节通过计算机网络加以实现,为方便各环节的参与者能够轻松使用系统完成相应工作,系统选用B/S架构,所有参与者的工作内容只需要通过浏览器进行操作即可完成,而系统的核心功能和数据均被封装在服务器端,这样既保证了开发和维护效率以及数据安全,同时也使系统简单易用。

3.2 设计数据接口,共享数据

系统在开始实施时需要录入大量初始化信息,例如人员基本信息、系部和专业基本信息等,同时一些基本信息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比如人员的职称、系部的负责人等。开发系统时,在基础数据维护模块中专门设计了数据抽取接口,可以从现有的其他业务系统中按照一定的对应规则提取系统需要的数据,共享来自其他业务系统的数据,从而减少数据初始化工作量,缩短系统调试运行时间,同时保证了数据更新的及时性和一致性。

3.3 程序设计采用三层架构思想

在系统开发的代码设计中,采用三层架构思想,整个系统的程序架构包括表示层(即页面及后台代码)、业务逻辑层(即业务接口、业务实体、业务逻辑)和数据访问层[5],同时在层与层之间尽可能地使用接口来进行耦合。采用这样的开发思想,一方面在设计开发时,当开发文档确定好之后,项目组成员可以独立完成自己的开发任务,另一方面,增强了系统的可维护性、扩展性和移植性。例如开发时采用的是SQL Server数据库,如果以后需要改用Oracle数据库或其它数据库,只需要修改负责读写数据库的数据访问类,而不需要改动程序的其它任何部分即可完成,大大提高了系统模块的复用性,降低了维护费用[6]。

3.4 采用开源组件,增强文档在线显示效果

在项目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需要不断的查阅申报书内容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每次都需要下载文档,肯定会影响评审效率。系统使用了开源组件FlexPaper实现在线浏览文档,系统先将申报者提交的word版的项目申报书自动转换成浏览器通用的SWF文件,然后运用FlexPaper组件,使评审专家无需下载项目申报书电子文档,而可以直接在浏览器中进行查看,从而大大提高了评审效率。

3.5 增强系统处理能力,提高系统运行效率

系统在项目申报与评审期间访问量较大,尤其是在专家评审期间系统的并发数也较大,所以在开发系统时采用了多种技术来增强系统处理能力。例如,对数据库的读写尽量利用存储过程来执行,其效率要比直接执行SQL语句高很多倍,同时能够有效减少网络流量[7];对一些常用的查询结果生成静态网页供用查询,有效降低了web服务器的运行负载,这些设计细节上的考量大大提升了系统的整体运行效率。

4 总结

4.1 规范项目申报流程

教科研项目网上评审系统将具体的项目申报、评审等业务流程通过计算机加以实现,各个环节均需要按照要求并按次序在系统中进行逐一处理,才能完成整个项目申报与评审过程,并且申报者可以对各个环节的处理结果进行及时的查询。这样一方面增强了项目申报的规范性,同时也大大增强了项目申报的透明度。

4.2 节约办公资源,提高评审效率

项目从申报、逐级审批与推荐、评审到结果公布全部都通过网络在计算机中完成,一方面省去了因打印、复印项目申报书而花费的纸张和时间,另一方面也大大提高了项目申报与评审效率,例如在项目评审中计算机会根据事先制定好的规则自动汇总评分情况,而不需要人工去逐一计算。

4.3 公开评审信息,保证评审公平

教科研项目网上评审系统规范了项目申报流程,申报者能及时查询和了解所申报的项目状态,也可以及时查询专家的评审意见。同时,系统利用计算机信息技术能够很好地屏蔽申报者个人信息,使评审专家把注意力放在项目的内容上,避免出现因人给分的现象,很好地排除了项目评审的人为因素,使项目申报和评审真正做到公平、公正。

参考文献:

[1] 钟健.高校教科研项目研究过程的探讨[J].大学教育,2012,1(8):33.

[2] 陆颖.高职院校青年教师教科研能力培养途径探析[J].价值工程,2010(22):178.

[3] 张云浩,鄢洪涛.基于Web的高校科研管理系统的设计[J].通化师范学院学报,2010,31(12):31.

[4] 杨力.基于技术的高校学报稿件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J].宜春学院学报,2012,4(34):44.

[5] 沈军.基于 2.0技术的web数据库多层架构设计与实现[J].电子测量技术,2008(2):25-28.

第7篇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需求,结合我省引智工作实际,请按照以下总体要求和具体规定,组织申报2009年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凡未经立项并经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列入年度派出计划的出国(境)培训团组,我局将按规定一律不受理出访报批。

一、总体要求

出国(境)培训工作要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国家、省和地方“*”规划纲要进行。

(一)按照《引进国外智力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分类指导意见》的要求和突出重点、优化结构、归口管理、规范程序的原则,制定2009年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

(二)各项目单位要做好项目可行性论证、经费预审以及培训人员选拔、外语培训、境外培训机构联系等前期工作,确保培训项目质量。

(三)国家外国专家局将重点支持以下行业及领域:

1.重点支持新农村建设(如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节水、新品种繁育、农产品深加工、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等项目),以及承担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重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及区域协调发展项目。

2.继续加大支持中长期培训项目的力度。

3.加大对“三支队伍”出国(境)培训的支持力度,不断提高党政干部的决策水平、企业高层次经营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水平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科技创新能力。加大对创新型专业技术类项目的支持力度。

4.大力支持派往独联体国家培训项目。充分利用独联体国家的科技资源,促进双方人才交流与合作的不断发展。进一步支持推动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及其他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出国(境)培训项目。

5.优先支持近年来出国(境)培训成果突出的项目单位。

(四)立法、司法、公安、民族、宗教等领域的培训,以及国务院各部门垂直管理的地方各部门培训,由主管部门在其职能范围内统一组织申报,地方部门不再申报。

(五)培训地点要博采众长,避免集中于少数国家和地区。控制派往欧洲申根签证国家培训项目及人数。

(六)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的精神,申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项目,要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控制跨地区、跨部门的双跨团组;严禁以营利为目的,高收费乱收费组团;严禁照顾关系,借机搭车;坚决制止假借培训名义变相公款出国旅游。

(七)对企业技术、设备引进项目合同中规定的培训项目,采取年底上报翌年总量预计数(包括项目数和人数),分季度上报计划的方式。

(八)*年出国(境)培训项目已经执行完毕的单位必须同时报送全年培训总结1份以及至少1项培训成果,未能执行项目的单位必须报送未能执行项目的说明。对未报送总结和成果的单位将暂不受理新的项目计划申报。

二、计划申报

(一)申报材料

1.单位公函(由省直厅级单位和地级以上市人事局归口申报);

2.审批类项目(申请国家经费资助的项目)填报《管理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申请表》或《专业技术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申请表》,并在表内说明项目的必要性和当年执行的可行性;审核类项目(自筹经费的项目)填报《审核类出国(境)培训项目申请表》,上述表格请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

3.*年已执行完毕的项目需附总结报告,组团单位还应一并提交《*年*省出国(境)培训团组情况调查表》、《*省出国培训团组国外接待单位评估表》。

4.近3年来有出国培训项目的单位还须提交出国培训项目成果材料,没有出国成果的,不审核2009年项目计划。

以上2至5项材料除文字材料外请另附电子文档软盘或电邮至

(二)申报具体规定

1.项目申请表内专家评审栏应由行业主管部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单位的资深专家签署意见并提供专家的联系方式,申请单位审核意见栏须加盖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公章或地级市人民政府公章。

2.申请表内各项需组团单位填写的内容必须填充完整。申报审批类技术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应该填报拟派出专业技术人员的详细名单。申报管理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应该填报拟派出业务对口人员的组成情况。在项目执行时如发生人员组成结构调整,须专函说明原因。

3.除特殊情况外,每个单位申报的审核类项目原则上控制在2项以内,超过1项请按优先顺序排名。

4.所有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单个项目人数均须控制在25人以内。赴中国香港、新加坡出国(境)培训的天数要求不少于14天,其他国家(地区)培训的天数要求不少于21天,到国外培训只能在一个国家的1─3个城市内进行。

5.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的有关规定,出国(境)培训应选用经国家外国专家局认定的培训机构(国家外国专家局认定的培训机构请参阅《*年度境外培训机构名册》)。除此之外,也可选用专业对口的著名国际大公司、科研机构、大学。中长期项目,原则上应选择国(境)外大学作为培训承办方。

(三)我局将从拟申报国家经费资助的项目(审批类项目)中,优先推荐中长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项目。

(四)列入*审批类培训计划的项目须在*年11月30日前执行完毕,不得转到下年度执行。列入*年审核类培训计划的项目须在*年12月25日前执行完毕,其他预计在2009年派出的项目须在第一季度内派出,并列入本单位下一年度预算,否则一律列入2009年培训计划重新申报立项。

三、申报截止日期

申报单位须在*年11月10日前将2009年审批类及审核类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申报材料报至我局。

申报所需表格以及国家外国专家局认定的《*年度境外培训机构名册》均可从*省外国专家局网站

未按申报要求申报的或逾期申报的将不予受理。

我局对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后,将会同省外事办对我省2009年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审核,上报国家外国专家局审批立项,并在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复后下发书面立项通知。

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申报项目联系人

第8篇

一、科技计划工作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部署,科技工作以“创新、产业化”为指导思想,在科技计划的管理上,坚持科技工作服从和服务于结构调整的方针,切实转变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机制,由过去的重立项向重管理、重绩效评价转变。

1、积极争取国家各类科技计划,强化重大项目的组织实施。20*年共申报国家级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项目24项,其中共有10个项目获科技部立项,1个项目获国家资金资助20万元;组织申报国家级新产品计划项目29项,其中共有20个项目获科技部立项,8~11个项目获国家资金资助(经费文件未下);国家攻关项目引导项目2项,获国家经费资助220万元;组织申报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计划项目1项,尚有10余项正在准备之中。积极组织申报国家863计划、国家科技攻关计划等国家重点科技计划专项,并完成了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的论证和国家863计划项目的执行情况调查等工作。目前,国家863计划引导项目正在评审过程中。

2、强化政府出题功能和宏观导向作用,积极项目申报指南。我们围绕国家科技发展重点领域、*省“*”工程和《*省结构调整实施办法》,在近年来登记和奖励的科技成果以及各有关单位申报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基础上,按照工业项目注重选择高新技术产业、传统产业的升级换代,以及节能、环保的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农业项目注重选择促进作物增产增收的新品种、新技术及优质高效肥料、病虫害防治和农业机械、畜牧、林业等方面技术先进成熟、效益明显的科技成果;编制完成了《*省科技成果推广计划200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并于20*年3月底前在*之窗网站上公开。该指南分前言、指南说明、注意事项和指南内容等四部分,其中农业部分主要涉及农作物品种选育、引进与栽培;节水、旱作农业;畜牧与饲料;农机、农产品加工及无公害农业等;林业;水利、水保技术等。工业部分主要包括煤炭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光机电一体化、化工行业、电力行业等领域。同时申报指南对项目申报单位及主要完成人也作了明确规定。通过申报指南的,使各申报单位更加了解了成果推广计划支持的方向,以及应具备的条件,有效避免了项目申报单位申报时的盲目性,提高了项目申报质量。

3、认真贯彻执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编制的安排意见》,积极开展项目评审、编制和下达工作。根据20*年度省科技三项费预算,全年共组织编制和下达了*省科技攻关(第一、二批),*省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第一、二批)、*省火炬计划、*省星火计划、*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省青年基金和自然基金计划等科技计划,下拨经费11788万元。

20*年,*省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围绕国家科技发展重点领域和*省“*”工程,立足全省经济建设的重大项目和国家科技产业方向,积极开展项目的受理、评审和编制下达工作。本年度省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项目共受理11个市、15个省直有关部门申报的180个项目。在项目评审中,按照国家《科学技术评价办法》中关于科技产业化项目立项评审“应根据国家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要求,建立评价指标体系,重点从带动产业技术升级、引导新兴产业形成和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或与国家重大工程建设的配套集成等方面作出评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从申报项目的技术先进程度、对经济建设的作用、推广辐射能力、市场前景、经济社会生态效益、资料的完整和准确性、组织机制、实施基础和能力等八个方面设计了省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项目评审指标体系。根据项目管理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多次审核和筛选,在申报单位进一步补充和完善资料的基础上,按照学科相近原则,对通过初审的120个项目分为6个专业组,组织30余名专家,于3月24日至25日进行了项目评审。

本年度省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共安排项目61项,计划总投资9亿元,其中政府资助经费1424万元。项目达产后可实现销售收入23.9亿元,利税6.1亿元。项目投入产出比为1∶3.6。

本年度计划安排的项目中,资助经费45~50万元的重大项目有12项(其中5项是“*”项目),占项目总数的20%,占资助经费总数37.2%;资助经费15~30万元的重点项目31项,占项目总数的50.82%,占资助经费总数的40.2%。

4、完善计划项目申报内容,积极推进计划管理的电子政务。20*年新改版的项目申报书将各类计划集中分为《*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申报书》《*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省科技产业化与环境建设项目申报书》《*省软科学项目申报书》《*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申报书》等五类,从而使各计划的管理更趋规范、统一。它不仅满足了项目评审工作的需要,而且也有力地促进了计划管理的自动化、网络化、电子化、信息化,有利于提高机关办公效率,推动了*省科技信息网络化的巨大进步。目前,项目的申报、受理工作已全部实现了网络化。

5、积极部署*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的研究编制工作。根据党的十六大关于“制定科学和技术长远发展规划”的要求,20*年将全面启动制定*省科学和技术中长期发展规划工作。在规划的制定上,我们在指导思想上要把握好几个方面:一是要认真落实科教兴国战略,确立科技创新在新时期国家战略中的核心地位,通过制定科技规划体现国家意志,为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奠定科学和技术基础。二是要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确定科技发展的目标,以原始创新为主,引进和创新相结合,实现我国技术和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努力使中国成为技术创新型国家。三是通过制定规划凝炼一批重大科技问题,推动形成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科技专项、重大科学技术基础设施和重大科技工程,大幅度增强*省科技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按照20*年工作的统一部署和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十一五规划编制前期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报送了省科技厅参加领导组的成员名单及“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拟开展研究的专题,并对省“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工作的开展进行了初步安排。

组织相关人员,就“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战略研究专题报告征求意见”的事宜进行了安排,并完成了上报工作。

6、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工作。20*年科技部与财政部将组织创新基金实施五周年纪念活动,为搞好本次活动,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对创新基金的总结、调研、宣传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一系列的部署,目前已开展和完成的工作主要有:

(1)根据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的通知要求,对本省2003年的创新基金工作从组织、实施、运行及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总结,并上报了相应的总结报告。

(2)围绕创新基金五周年工作相关规划调研主题,对创新基金立项资助单位、各市科技管理部门、参与创新基金工作的中介机构及申请过创新基金的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等80余家单位进行了调研,通过对返回的调研材料的汇总分析,并结合*省创新基金管理工作的具体情况与体会,编写上报了相应的调研报告。

(3)目前,正在根据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的通知要求,制定创新基金五周年工作计划。

(4)完成了创新基金项目2003年年末的监理与上报工作,继续组织开展了本年度的创新基金申报工作,并对合同到期的两个项目进行了验收和上报。

(5)创新基金五周年展览宣传活动。20*年是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实施五周年,科技部、财政部联合组织在全国开展了创新基金五周年总结宣传活动,目的在于向党中央、国务院汇报创新基金实施五年来的成效和经验,向社会各界展示创新基金的引导带动作用,促进创新基金工作在新形势下更加深入、有效地开展。按照科技部与财政部的部署,省科技厅也组织开展了相应的总结宣传活动,通过报刊、网络、展览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展示*省创新基金实施所取得的成效,以扩大创新基金的影响,促进社会各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关注和支持,推动全省创新基金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组织开展的主要活动内容包括:

第一,对创新基金实施五年来*省所有的立项项目(共40余项)进行了调研。并通过《*日报》和《*科技报》对创新基金实施所取得的六个方面的成效进行了总结分析:培育和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方面;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方面;在引导地方财政投入、吸引社会投入方面;在促进企业经济增长方面;在促进地方经济增长、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技术升级方面;在推动科技人员领办、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方面。

第二,网上展。在《*之窗》网站设立了创新基金网上宣传窗口,主要内容包括:序言;政策法规;*省创新基金五周年宣传方案;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简介;*省创新基金立项项目一览表;*省创新基金项目展示;*省创新基金实施成效;典型案例。

第三,编辑出版了《*省创新基金项目汇编》。主要内容:项目名称、立项编号、资助金额、技术领域、项目简介(包括项目的社会经济意义、主要技术特征、应用领域、国内外市场需求等)、项目实施所取得的效果(包括项目投资情况、执行期内实现的年销售收入、年利润和项目实施所取得的社会效益)。

第四,组织企业参加了科技部举办的“南宁中国?东盟博览会”(*省五个企业入选)。

第六,组织企业参加“*省第二届高新技术产业成果展示暨合作洽谈会”(组织20个项目参展)。

第七,组织有关科技中介机构和人员,深入各市地,就创新基金及其项目申报等内容,对市县科技管理人员及有关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了讲座培训,并开展了相应的宣传咨询活动。

二、科技进步奖奖励工作情况

1、2003年省科技进步奖评审委员会评审。2003年度*省科技进步奖评委会于20*年1月13日在太原召开。会议在廉毅敏副厅长的主持下,经过项目主审人介绍、专家讨论、填写投票表等议程,对通过省科技进步奖学科评审组、专业评审委员会评出的14项一等奖项目进行了审核,对137项二等奖项目进行了核准。会议决定授予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完成的《三峡1200/125吨桥式起重机研制》等14项为2003年度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决定授予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完成的《新线铁路一次铺设跨区间无缝线综合施工技术》等137项为2003年度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获奖项目共计151项。

经过30天公示和异议处理,20*年2月28日在*省科技工作会议上对获奖项目进行了颁奖。奖励金额为:一等奖4万元,二等奖1.5万元(软科学类奖奖金6000元)。授奖单位及完成人指标为:应用研究类、成果推广及产业化类主要完成人和完成单位数限额在:一等奖为10人、7个单位;二等奖为8人、5个单位;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类、软科学研究类的一、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和完成单位数均限额在5个以内。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们对2003年*省科技进步奖评审及奖励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编制成《2003年度*省科技奖励工作年报》上报国家科技部备案。

2、20*年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准备情况。20*年*省科学技术奖的推荐与评审是按照新的科技奖励办法组织的第一次评审。新的科技奖励办法最主要的调整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奖励的名称和类别设置进行了更改;二是增设了三等奖(科学技术杰出贡献类和国际科技合作类除外);三是进一步加大了奖励力度。根据上述方面的调整,并结合往年科技奖的评审情况,提出本年度科技奖的评审方案。

本年度共计受理报奖项目322项,截止目前,形式审查已经结束,本月底前将进行各学科组及专业组的评审工作。

3、科技成果登记、统计工作。截止到10月15日,全省共登记科技成果227项。这些成果中按成果来源来划分,国家级计划项目占成果总数的12.4%;省部级计划项目占成果总数的47.3%;其他项目占成果总数的53.3%;按成果类别划分,基础理论、应用技术占到87.7%,软科学类占到12.3%;按成果完成单位划分,科研院所主持完成的成果占到19.5%,大专院校主持完成的成果占到33.5%,由企业完成的成果占到23.1%,由医疗机构完成的成果占到14.8%,由其他单位完成的成果占到9.1%。

三、科技统计与科技信息工作

20*年科技统计工作根据科技部和省科技厅的部署和要求,围绕全省科技工作的重点任务及工作目标,积极探索科技统计工作的新思路,不断提高科技统计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尽职尽责,克服各种困难,努力完成了各项科技统计工作。

(一)科技统计年报工作

1、独立科技机构及有关科技活动单位的统计调查。按照科技部的统一部署,对全省地市以上政府部门属(包括国务院各部门、中国科学院和省市地以上各部门所属的国有独立研究与开发机构、省社会科学院所属的非独立的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所)138个自然科学和技术领域的研究与开发机构、13个转制研究与开发机构、20个社会人文科学领域的研究与开发机构、13个科技信息和文献机构及37个县属研究与开发机构的人员、经费、课题、成果、专利等情况进行了统计调查。

2、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统计调查。对国家基础研究计划3项、国家863计划19项、国家攻关计划14项、国家星火计划72项、国家成果推广计划52项进行了统计调查,报表回收率100%。

3、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和科技开发贷款年报。对省、市、县三级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和地方科技支出进行了统计调查,包括11个市、119个县的地方财政科技拨款情况的总体调查,为进一步分析各级科技三项费和科技事业费投入情况做了基础性的工作。

上述各类科技统计调查数据已于5月30日前按时上报国家科技部。并按*省统计局的特殊要求做了相应的数据汇总,将汇总数据报送省统计局。

(二)完成了科技部布置的县(市)科技调查工作

全国科技工作会议将20*年定为“县(市)科技工作年”,为了全面、系统、真实地了解全国县域科技工作的发展情况,以便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科技部国科计函[20*]9号文件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对县(市)科技工作开展全面的调查。按照科技部的要求,将“地(市)科技工作调查问卷”和“县(市、区)科技工作调查问卷”布置到11个市及119个县的科技管理部门,报表回收率100%。按照要求将数据整理、核实后上报科技部。并配合科技部进行的县(市)调研工作,进行了简单的数据分析。

(三)*省科技进步统计分析

根据近年来《全国科技进步统计监测报告》,对1998?2002年这五年间*省科技进步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省的总体排序由1998年的第25位上升为2003年的17位,增幅十分明显”,为科学决策提供了有价值的依据,各级领导在全省科技工作会议等多种场合引用了该分析结果,对全省的科技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相关论文“1998?2003年*省科技进步统计分析”发表在《*科技》。文章通过对科技进步基础、科技活动投入、科技活动产出、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4个一级指标进一步分析可以看出,*在科技进步统计监测中总排序处于上升水平。由于科技进步监测是将*置于全国各地区组成的动态系统中进行评价的,因此,*位次的上升,一方面与上年水平比较有较高增幅;另一方面,其他地区历年水平较高,其增幅不明显,而*原来水平较低,增幅较大,表现出位次明显增高。从全国科技进步统计监测结果看,目前*省突出的问题是高新技术产业化水平较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以及科技意识较为落后。

(四)*省科技统计信息中心启动

根据科技厅党组成立“*省科技统计信息中心”的决定,积极与省情报所沟通,完成了办公场地的改造装修、办公设施的购置,目前中心可进入正常运转。

(五)编辑、出版了《20*年*省科学技术统计年鉴》

为了满足各级领导及有关部门制定科技规划、计划及科技管理决策的需要,更好地把握*科技发展趋势,我们和*省统计局社会科技处共同编辑了《20*年*省科学技术统计年鉴》,以反映全省科技活动概况。本年鉴共分为六部分。第一部分编辑了*省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及全省全社会科技活动综合资料;第二部分对*省自然科学研究与开发机构、社会人文研究与开发机构、科技信息与文献机构、转制研究与开发机构、县属研究与开发机构的人员、经费、课题、成果等情况作了详尽的反映;第三、四、五部分分别反映了*省科技进步奖、专利、国际科技合作、技术市场、各类科技计划安排等情况;第六部分列出了各类研究与开发机构概况一览表。

四、其他工作

1、行风评议工作。行风评议是掀起“三个代表”学习新高潮的具体落实,是贯彻党和政府“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主旨的具体体现。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树立行业新风优化发展环境”行风评议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具体安排,按照《计划成果处行风自查与整改意见》,计划成果处作为行风评议的主要处室之一,结合这次行风评议,我们针对社会上普遍关心的工作作风建设、科技计划和科技评价工作,积极开展处室行风建设,并参预完成了20*年行风热线等行风活动。

2、地方科技工作调研。20*年是科技部确定的“县市科技工作年”。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地方科技工作调研的通知”要求,更好地配合科技部完成*省的调研工作,我们从县(市)科技工作现状、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加强县(市)科技工作总体思路、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等方面,以调查问卷的形式,在全省各县区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并完成了县市科技工作调查报告,形成《*省科技工作情况汇报》。20*年5月18日,科技部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司司长张景安一行5人,专程来并进行调研。我们根据县(市)科技工作情况,召集晋中市、阳泉市、忻州市、太原市、长治市等市科技局,及部分县科技局领导,与科技部领导进行了座谈,面对面地进行了交流,较好地配合科技部调研团完成了调研工作。

第9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建立和完善科技计划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管理的基本程序,提高管理的效率,保证管理的公开、公正和科学,依照国家和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称项目)是指在县科技计划中实施安排,由法人承担,并在一定时期内进行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及相关活动。

第三条*县科技局是项目管理的决策机构。在项目的立项、实施、鉴定、验收等环节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县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实施管理及鉴定验收等工作。

第二章项目立项

第五条项目立项程序一般包括:制定指南、项目申报、项目初审、专家评审(估)和行政审批五个基本程序。

第六条*县科技局根据*县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国家产业政策和科技政策,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的总体部署,制定下一年度的科技计划项目指南,明确科技计划支持的范围、领域和方向。

第七条申报下一年度项目的申报时间为当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八条建立下一年度的科技计划项目库,项目库由申报单位申报的项目和上级部门下达的项目组成。项目分为重大科技专项、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立项项目原则上不超出科技计划项目库的范围。

第九条项目申报主体应当符合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法人(国有或民营单位,中方控股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资格;

(二)熟悉其所要研究、开发的专业和领域;

(三)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技术、经济和装备条件;

(四)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五)具有规范、有效的知识产权及管理制度;

(六)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

第十条项目申报应当提供的材料:

(一)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合同)书;

(二)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1、重点科研与攻关类:

(1)项目所处技术领域产业政策;

(2)项目所处技术领域技术发展现状;

(3)项目技术先进性,对相关领域技术进步推动作用;

(4)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5)技术方案论述;

(6)项目技术关键点或创新点论述,项目完成时达到的技术水平;

(7)项目技术方案论述:生产技术、工艺流程、主要技术参数;

(8)项目技术质量指标:项目产品达到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执行的质量标准、通过的国家相关行业许可认证等;

(9)项目经费预算情况:项目投资总额、项目已完成投资、项目须新增投资及投资构成和投资预算、申请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的使用预算、项目新增投资筹集情况;

(10)项目实施支撑条件;

(11)项目技术来源;

(12)项目实验、检测条件;

(13)项目申请单位人才资源情况:技术人员总数、中高级技术人员比重、项目组人员专业结构、职称结构;

(14)项目预期市场需求、预期经济效益、预期产业化前景、预计社会效益、环境效益;

(15)项目实施风险分析;

(16)项目对社会发展的作用;

(17)对资源利用情况;

(18)对人才培养情况;

(19)环境影响及效益。

2、产业化类:

(1)选题的必要性;

(2)项目所在地区的产业政策;

(3)项目产业化前景;

(4)项目技术先进性对相关领域技术进步推动作用;

(5)产品需求情况及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作用;

(6)产业化方案论述:目前项目所处阶段,技术成熟阶段的论述,小批量、小规模生产情况;

(7)项目知识产权情况。合作开发项目,需说明技术依托单位或合作单位的基本情况,并附合作开发协议书;

(8)产业化开发的内容和目标:项目完成时达到的生产阶段、年生产能力、预计实现的年交税总额、年净利润、年创汇;项目采用技术路线与工艺流程;分阶段描述项目执行过程中各阶段目标;

(9)项目资金预算使用情况:项目投资总额、已完成投资、项目须新增投资及投资构成和投资预算、申请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的使用预算;

(10)市场测算,市场营销措施及销售网络建设措施;

(11)项目实施支撑条件:产业化生产能力、工艺配套能力论述;市场开发能力论述;

(12)企业管理贯标情况;

(13)项目实施技术人员情况(中、高级人员数)、专业结构;

(14)项目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工作业绩,企业负责人技术专长、创新意识、开拓能力及主要业绩;

(15)自筹经费落实情况;

(16)预期经济效益;

(17)产品市场目前需求及需求预测趋势;

(18)产品生命周期;

(19)目前国内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数及主要企业产量,本产品市场竞争情况;

(20)产品盈利能力测算;

(21)预期社会效益;

(22)项目实施后资源利用情况;

(23)项目实施前后人员就业情况;

(24)项目实施后,环境污染情况与防治措施、生产中职业危害因素分析和采取的保护措施。

(三)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附件材料(与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有关的证明材料:鉴定证书、检测报告、查新报告、用户报告等)。

第十一条按照行业或行政区划,申报单位申报的项目可经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或乡镇审查后推荐,无主管部门的申报单位可直接申报项目,由县科技局业务股对口受理。

第十二条县科技局业务股应对受理的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审查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真实。

第十三条县科技局计划部门负责科技计划项目的评估工作。评估工作可委托中介评估机构,评估的主要内容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科技攻关项目评估应包括:

1、是否符合我国产业和技术政策、产业关联度;

2、主要技术创新点及主要解决的问题,项目完成前后的技术水平;

3、项目实施技术方案、工艺路线;

4、市场潜力及风险、预期效益;

5、项目承担单位的经营管理状况及项目实施的条件;

6、投资合理性(包括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或专项费使用预算)。

(二)产业化项目评估除以上科技攻关项目所包括评估内容外还包括:

1、项目实施后对本地区技术、经济、社会的推动作用;

2、项目实施基础设施(包括用地、厂房、水、电、设备、仪器等)配套能力;

3、项目实施各层次专业技术人员配套能力;

4、项目实施资金的筹措及到位能力。

第十四条县科技局受理项目申报单位或县科技局业务股对评估结论提出的异议,提交的异议须是书面异议。

第十五条科技项目的立项采取专家评估和行政审批相结合的原则。县科技局和县财政局根据专家评估结果,确定最终列入*县科技计划的项目。

第十六条列入*县科技计划的项目,*县科技局与项目承担单位共同审查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合同书,双方履行签订手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科技合同书的主要内容包括:批准文号、合同编号、资助类别、资助形式、立项依据、项目目的、项目意义及国内外发展趋势、市场预测、项目研究开发内容、技术关键、技术方案或技术路线、预期技术水平及表达形式、项目实施基础条件、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社会与环境效益、项目工作进度安排、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和自筹资金使用预算。

第三章项目实施管理

第十八条*县科技局负责项目的实施管理。为加强实施过程中的服务和指导,实行项目实施管理个人负责制。项目受理人同时负责项目年底执行情况的检查,由项目承担单位于每年12月30日前作出本年度项目实施情况的总结报项目管理人,总结内容为:项目概况、经费落实情况、经费支出情况、项目完成情况和效益情况。

第十九条实行项目年度报告制度。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在项目实施期内每年12月30日前,向县科技局提交本年度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报告。项目完成时,项目承担单位应向县科技局提交项目实施的总结报告。

第二十条项目实施中因人为因素致使项目难以实施或在科技合同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合同,*县科技局可以采取警告、通报批评,并视情况中止、撤消科技合同。

第二十一条项目实施中因外界不可抗拒因素难以完成的合同,应由承担单位书面提出撤销或中止项目的申请交县科技局,由县科技局审查并提出中止、撤销项目的经费、物资处理意见,以书面通知反馈给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按期完成合同的,取消三年内申报科技计划的资格。

第二十二条对于撤消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对已做的工作、经费使用、已购置的设备仪器等情况向县科技局提交书面报告。县科技局负责组成清算小组对撤消的项目经费进行清算,收回财政拨款的剩余资金。

第四章项目鉴定、验收

第二十三条项目的鉴定、验收组织工作,由*县科技局牵头组织进行,其他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

第二十四条项目鉴定、验收以所批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合同)的内容,对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水平、应用效果和经济社会效益、实施的技术路线、攻克关键技术的方案和效果、知识产权的形成和管理、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经验和教训、科技人才的培养和队伍的成长、经费使用的合理性等做出客观的、实事求是的评价。

第二十五条项目鉴定、验收程序

(一)项目鉴定、验收工作在按科技合同完成项目后两个月内完成;

(二)项目的承担单位,在完成技术、工作总结基础上,向县科技局提出鉴定、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三)县科技局审查是否完成项目计划任务要求,合格的组织鉴定、验收工作。

第二十六条项目承担单位申请鉴定、验收时应提供以下文件资料和一定形式的成果(样机、样品等),并对鉴定、验收的报告、资料、数据及结论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科技合同书

(三)工作总结报告

(四)研制报告(技术总结)

(五)特种行业生产许可证

(六)检测报告(封面须有CMA印章)

(七)相关标准(工业)

(八)验产报告(农业)

(九)随访记录(医疗)

(十)对照、对比试验资料(数据)

(十一)查新报告

(十二)用户报告(应用证明)

(十三)经济、社会效益分析报告

(十四)已发表的相关论文

(十五)有关技术、路线的图纸

第二十七条县科技局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项目鉴定、验收的办法,组织(主持)对项目的鉴定、验收工作。

第二十八条项目鉴定、验收方式和鉴定、验收活动安排,应在鉴定、验收工作开始15日前由组织(主持)部门通知项目承担单位。

第二十九条*县科技局根据鉴定、验收意见,提出“通过鉴定、验收”或“需要复核”或“不通过鉴定、验收”的结论建议,并以鉴定(验收)证书的形式下达给项目承担单位。

第三十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通过鉴定、验收:

(一)完成合同或计划任务书任务不到85%;

(二)预定成果未能实现或成果已无科学或实用价值;

(三)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

(四)擅自修改对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考核目标、内容、技术路线;

(五)超过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规定期限半年以上未完成任务,且事先未作说明。

第三十一条需要复核的鉴定、验收项目,应在接到通知30日内提出复核申请。

未通过鉴定、验收的项目,承担者接到通知半年之内,经整改完善有关项目计划及文件资料后,可再次提出鉴定、验收申请。如再次未通过鉴定、验收,项目承担者三年内不得再承担县级科技计划项目。

第三十二条除与*县科技局事先合同约定科技成果归国家所有外,项目所产生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所有。

第三十三条项目产生科技成果后,应当按照科学技术保密、科技成果登记、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科学技术奖励等有关规定和办法执行。

第五章项目相关责任

第三十四条在项目的立项、实施管理和鉴定验收等过程中,县科技局有关工作人员存在、、索贿受贿、组织管理不力等行为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10篇

关键词:科研项目 项目化管理 系统开发

中图分类号:TP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416(2015)05-0000-00

1引言

高职院校以往的科研管理工作很大程度上依赖人工进行,从课题申报、立项评审、任务书提交、项目审核、中期检查、结题申请到专家评审、课题管理、成果推广等环节都是依靠office文档、纸质操作和召开现场评审会议,这种传统的管理方式导致数据汇总困难、数据冗余、工作效率低、数据不能共享,难以及时有效的掌握最新的科研情况,影响到教师和评审专家的正常授课时间,增加科研管理工作量,降低了服务水平。

2系统需求分析

2.1 系统功能需求

实现课题申报、立项评审、任务书提交、项目审核、结题申请、结题验收全过程系统化、信息化、项目化管理。实现项目申请立项、结题验收专家网上评审功能,由系统自动进行计算排名。申请人提交立项或者结题申请材料后,由科技秘书对项目进行汇总分类,按照项目内容进行分组,安排评审专家。课题评审专家接到任务后,在系统设置的规定时间内,只需一台可以上网的计算机和相关附属设备(键盘、鼠标等)即可登录系统开展评审工作,时间灵活度高,同时也节约了纸张的大量使用,节约学院办公经费,提高评审效率。项目立项申请流程如图1:

建立项目补录模块。把学院历史立项的所有项目和院外申报项目进行电子系统进档,建立项目数据库,使科研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信息化;实现科研项目综合查询与统计功能。对相关类别科研项目数据实现图形化统计,生成水晶数据报表;实现科研课题项目化管理。

2.2 用户功能需求

系统的用户角色有:普通教师、二级部门管理者、科研处管理人员、评审专家、系统管理员。各用户角色功能如下。

普通教师:普通教师即课题的申报者,访问系统具有的权限主要有:浏览、录入个人信息、查询个人信息;填写、上传课题立项申请、任务书、结题验收的材料;查询项目评审情况;查询科研课题进展;科研档案输出打印、项目补录等。二级部门管理者:在系统中设置学校二级管理部门的管理者,主要是对属于本部门科研课题的立项申请、合同任务书和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作基本的审核,查询本部门科研情况。科研处管理人员:主要是科技秘书,主要权限是查询项目立项申请、验收申请情况,对项目进行形式审核、分类,安排评审专家,填写科研处、校学术委员会意见;补录历史项目和院外项目;同时,对优秀项目进行成果推广。

2.3系统架构

高职院校科研管理系统的开发过程中,是以MVC三层架构为依托,并在其基础上进行了改造,增加了管理权限层,使其更符合本系统开发的需要,增加的全新权限层,能更好的控制权限管理,使其可实现到对每一底层按钮的控制

3系统主要功能模块开发

3.1系统时间段设置模块的实现

通过对系统时间段的设置来限制系统使用者对系统的操作权限,同时也为规范科研处对科研项目的管理起到一定辅助作用。主要有立项申报开始、结束时间,任务书提交开始、结束时间,中期审查开始、结束时间,验收申请开始、结束时间等4个时间段(点)的设置。并提供了新增时间段和修改已设置时间段的功能。

3.2科研项目管理模块的实现

项目申报模块:主要页面元素有:列表窗控件、按钮、下拉菜单等等。通过该页面可以完成项目申请立项书的录入和保存;项目修改导出模块主要提供了在查询、修改、输出打印和删除申报书的功能。项目任务书管理模块:提供了项目任务书的录入和输出打印功能。对已超出系统规定的立项申请时间和已通过科研处审核的项目进行操作将出现相应报错提示。项目验收申请管理模块:提供了项目验收申请信息录入和结题验收申请表的输出打印。对输入数据格式不正确和已通过科研处审核的项目操作显示报错提示。项目主持人可以查看立项评审、验收评审的评审专家打分情况和评审意见。

4 结语

科研管理系统上线运行以来,顺利完成了多个项目全过程项目信息化管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展望未来,随着云技术、跨平台移动终端技术的逐渐成熟,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提供了新的思路。

参考文献

[1]邓敏,徐方.科研管理系统与高校科研管理信息化[J].科技创业月刊,2010(12):93-94.

第11篇

第一条为规范对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外商购并省内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增资等各类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

第二章核准机关及权限

第三条按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分类和《中西部优势产业目录》,总投资(包括增资额,下同)1亿美元及以上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和总投资5000万美元及以上的限制类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对项目申请报告审核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省内可核准的,由省发展改革委审核后报省政府决定;须经国家核准的,由省发展改革委报省政府同意后上报。第四条能源(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交通运输(铁道、公路、水运、民航)、信息产业、盐湖资源开发、高新技术类外商投资项目,总投资1亿美元以下由省发展改革委核准。此类项目的核准权不下放。第五条房地产开发类外商投资项目,总投资1亿美元以下由各州、地、市级发展改革委核准。第六条除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其他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或州、地、市发展改革委核准。其中总投资1亿美元以下3000万美元以上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和总投资5000万美元以下的限制类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核准;总投资3000万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由州、地、市级发展改革委核准。

第三章项目申请报告

第七条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的项目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名称、经营期限、投资方基本情况;(二)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产品,采用的主要技术和工艺、产品目标市场,计划用工人数;(三)项目建设地点,对土地、水、能源等资源的需求,以及主要原材料的消耗量;(四)环境影响评价;(五)涉及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六)项目总投资、注册资本及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及融资方案,需要进口设备及金额。第八条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的项目申请报告应附以下文件:(一)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二)投资意向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三)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四)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报国家核准的项目由省级或国家环保主管部门出具);(五)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六)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报国家核准的项目由省级或国家土地管理部门出具);(七)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须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

第四章核准程序

第九条按核准权限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或省发展改革委核准的项目,由项目申请人向项目所在地的州、地、市发展改革部门提出项目申请报告,经州、地、市发展改革部门审核后报省发展改革委申报或核准。大型企业集团和中央驻省企业可直接向省发展改革委提交项目申请报告。第十条省发展改革委核准项目申请报告时,需要征求省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的,应向其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征求意见函并附相关材料。行业主管部门应在接到上述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省发展改革委提出书面意见。第十一条省发展改革委在受理项目申请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需要进行评估论证的重点问题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论证。接受委托的咨询机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省发展改革委提出评估报告。第十二条省发展改革委自受理项目申请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或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审核意见。如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核准决定或报送审核意见的,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人批准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项目申请人。前款规定的核准期限,不包括委托咨询机构进行评估的时间。第十三条省发展改革委对核准的项目向项目申请人出具书面核准文件;对不予核准的项目,应以书面决定通知项目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项目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五章核准条件及效力

第十四条省发展改革委对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条件是:(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规定;(二)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行业规划和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的要求;(三)符合公共利益和国家反垄断的有关规定;(四)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政策的要求;(五)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工艺标准的要求;(六)符合国家资本项目管理、外债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十五条项目申请人凭发展改革委核准文件依法办理土地使用、城市规划、质量监管、安全生产、资源利用、企业设立(变更)、资本项目管理、设备进口及适用税收政策等方面手续。第十六条省发展改革委出具的核准文件应规定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在有效期内,核准文件是项目申请人办理本办法第十三条所列相关手续的依据;有效期满后,项目申请人办理上述相关手续时,应同时出示省发展改革委出具的准予延续文件。第十七条未经核准或备案的外商投资项目,土地、城市规划、质量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工商、海关、税务、外汇管理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第十八条项目申请人以拆分项目或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项目核准文件的,项目核准部门可以撤销对该项目的核准文件。第十九条省发展改革委可以对项目申请人执行项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查实问题依法进行处理。

第六章变更及其核准

第二十条经省发展改革委核准的项目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须向原核准单位申请变更:(一)建设地点发生变化;(二)投资方式股权发生变化;(三)主要建设内容及主要产品发生变化;(四)总投资超过原核准投资额20%及以上;(五)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需要变更的其他情况。其中总投资额超原核准单位核准权限的,应逐级上报具有核准相应投资额权限的核准部门。第二十一条变更核准的程序比照本办法第四章的规定执行。

第12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的若干意见》(正*)92号)和全国商务工作会议精神,鼓励高新技术企业技术更新改造和研究开发,增强产品国际竞争力,推动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根据《技术更新改造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外经贸部、财政部令二OO二年第26号)和《出口产品研究开发资金管理办法》(外经贸计财发正2002]527号)(以下统称《管理办法》)规定,现将做好*年高新技术出口产品技术更新改造贷款贴息和研究开发资助项目(以下简称高新技术出口产品技改、研发项目)组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原则和申报重点

组织项目应围绕当前实施科技兴贸工作要求,突出重点、规范管理,讲求质量,注重效果。发挥政策引导和重点支持作用,以创新为重点,在电子信息、软件、生物、医药、精细化工、新材料领域,支持、推动一批自主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国际竞争力强、国际市场需求大的高新技术出口产品技改、研发项目的宰施。通过中央和地方共同扶持,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示范带动,不断夯实自主创新出口基础,进一步促进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实现外贸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

申报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实施项目的产品列入《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年度)》(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商务部);

(二)技改项目在:*年1月1日至*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并通过立项部门及省级商务、财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研发项目具备中试水平,预计一至二年内可形成批量化生产,达到验收要求;

(三)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程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与财政厅(局)(以下简称地方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地方高新技术出9产品技改、研发项目的组织、审核、汇总和上报等工作。中央管理企业高新技术出口产品技改、研发项目的组织和申报工作由商务部和财政部负责。

各地方主管部门汇总材料、中央管理企业申报材料请于*年7月20日前报送商务部和财政部。

三、申报材料

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高新技术出口产品技改(研发)项目申请报告;

(二)高新技术出口产品技改(研发)项目申请书(附件1);

(三)高新技术出口产品技改(研发)项目申报附表(附件2);

(四)项目实施(可行性)报告,原则上应参照高新技术出口产品项目实施(可行性)报告样本(附件3)编写,研发项目还应提供专家论证意见;

(五)技改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六)承贷银行出具的项目贷款合同、借据和利息结算清单以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审计报告(仅限技改项目);

(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八)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的企业会计报表(须附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复印件);

(九)与项目有关的其他必要材料:

l、企业出:报关单、海关统计证明及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出口证明材料;

2、项目技术或产品知识产权归属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合同等,研发项目还应出具由省级管理机构出具的技术查新报告:

3、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他参考材料,包括列入国家或省级计划的有关批准文件、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省级以上奖励证明、产品照片等。

企业申请材料请用A4纸打印,按顺序装订,于左侧装订成册。对于上述(二)、(三)、(四)项所列材料,还应同时报送电子文档。不符合材料报送要求的不予受理。

各地方主管部门、中央管理企业、向商务部和财政部汇总上报项目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高新技术出口产品技改、研发项目申报的工作、报告,应包括组织审核的情况和专家意见、申报企业及项目的基本介绍等内容;

(二)高新技术出口产品技改、研发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4);

(三)企业提交的材料,一式二份(仅送商务部)。

各地方主管部门、中央管理企业应将企业电子文档进行整理汇总,连同上述(一)、(二)项所列材料以光盘形式提交。

四、其它事项

(一)省级商务、财政主管部门应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完善规范的事前计划、过程监督、事后检查的工作制度,密切协调配合,加强对申报项目的审核,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和监督检查。

(二)凡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产业发展规划的项目,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对生态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实施周期过长或者投资规模过大的项目,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低水平重复和一般加工工业的项目,不予受理。对于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应当取消申报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根据预算安排和上年度技改、研发项目立项情况,各地还要对项目申报实行总量控制,原则上项目申报数不应超过本地区上年度核准支持项目数的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