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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货币论文

时间:2022-04-24 21:52:4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电子货币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电子货币论文

第1篇

题目:基于淘宝平台的桂林特产网络营销研究

一、文献综述

网络营销仍然属于市场营销理论的范畴,它在强化了传统市场营销理论的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不同于传统市场营销的新理论。目前网络营销主要建立在以下基础理论之上:

(一)国外研究

(1)网络整合营销理论

在传统市场营销策略中,由于技术手段和物质基础的限制,产品的价格、宣传和销售的渠道、商家(或厂家)所处的地理位置以及企业促销策略等就成了企业经营,市场分析和营销策略的关键性内容。而网络互动的特性使得顾客能够真正参与到整个营销过程中来,顾客不仅参与的主动性增强,而且选择的主动性也得到加强,在满足个性化消费需求的驱动之下,企业必须严格地执行以消费者需求为出发点、以满足消费者需求为归宿点的现代市场营销思想。否则顾客就会选择其他企业的产品。所以,网络营销首先要求把顾客整合到整个营销过程中来,从他们的需求出发开始整个营销过程。这样,要求企业同时考虑顾客需求和企业利润。

据此,以舒尔兹教授为首的一批营销学者从顾客需求的角度出发研究市场营销理论,提出了4C组合。其要点是:

第一,先不急于制定产品策略(product),而以研究消费者的需求和欲望(Consumer'swantsandneeds)为中心,卖消费者想购买的产品。

第二,暂时把定价策略(Price)放到一边,而研究消费者为满足其需求所愿付出的成本(Cost)。

第三,忘掉渠道策略(Place),着重考虑怎样给消费者方便(Convenience)以购买到商品。

第四,抛开促销策略(Promotion),着重于加强与消费者沟通和交流(Communication)。

(2)网络“软营销”理论

网络营销是一种“软营销”。这是网络营销中有关消费者心理学的另一个理论基础。导出这个理论基础的原因仍然是网络本身的特点和消费者个性化需求的回归。

“强势营销”是工业化大规模生产时代的营销方式。传统营销中最能体现强势营销特征的是两种促销手段:传统广告和人员推销。这两种营销模式企图以一种信息灌输的方式在消费者心中留下深刻印象,而不管你是否需要和喜欢(或憎恶)它的产品和服务。在网络上这种以企业为主动方的强势营销(无论是有直接商业利润目的的推销行为还是没有直接商业目标的主动服务,是遭到唾弃并可能遭到报复的。

网络营销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则,这就是“网络礼仪”。网络礼仪是网上一切行为都必须遵守的规则。网络营销也不例外。“软”营销的特征主要体现在“遵守网络礼仪的同时通过对网络礼仪的巧妙运用从而获得一种微妙的营销效果”。概括地说,软营销和强势营销的一个根本区别就在于,软营销的主动方是消费者而强势营销的主动方是企业。个性化消费需求的回归也使消费者在心理上要求自己成为主动方,而网络的互动特性又使他成为主动方真正有了可能。他们不欢迎不请自到的广告,但他们会在某种个性化需求的驱动下自己到网上寻找相关的信息、广告,此时的情况是企业在那儿静静地等待消费者的寻觅,一旦消费者找到你了,这时你就应该活跃起来,使出浑身解数把他留住。更美好的未来是永久的忠诚!

(3)网络直复营销理论

根据美国直复营销协会(ADMA)为直复营销下的定义,直复营销是一种为了在任何地方产生可度量的反应和(或)达成交易而使用一种或多种广告媒体的相互作用的市场营销体系。网络作为一种交互式的可以双向沟通的渠道和媒体,它可以很方便为企业与顾客之间架起桥梁,顾客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订货和付款,企业可以通过网络接收定单、安排生产,直接将产品送给顾客。基于互联网的的直复营销将更加吻合直复营销的理念。

(二)国内研究

我国的专家学者也对网络营销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如:刘宝成认为网络营销是指以互联网为媒介,以实现交易为核心的各种营销活动及其过程。陈月波认为,网络营销是企业整体营销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建立在互联网基础之上,借助于互联网更有效地满足顾客的需求和欲望,从而实现企业营销目标的一种手段。

王汝林认为,网络营销是包含以下含义:是数字经济时代的一种崭新的营销理念和营销模式;是近年来众多营销理念的进展,凝练和升华;是促使企业开辟广阔市场,获取增值效益的马达;是连接传统营销,又引领和改造传统营销的一种可取形式和有效方法;是用信息化技术进行的全部营销活动;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一把金钥匙。

唐德才,钱敏等认为,网络营销是一个非常广泛的概念,它包括新时代的传播媒体Internet,信息高速公路,数字电视网,电子货币交换方式等。

叶晓宏认为,网络营销的实质是通过网络,它着眼于信息流。

王耀球,万晓则认为,网络营销是个人或组织借助或通过互联网创造,提供并与他人交换有价值的产品以满足自身需要和欲望的一种社会活动管理过程。他们对网络营销的理解是:网络营销的实质是一种营销功能或过程,而不是一种理论或一门学科;主体是“个人或组织”;目的是满换双方的需要;本质是“商品交换”;手段是企业的整体性营销活动;内容是产品;特征是网络在市场营销活动中的应用。

张泉馨和王凯平则认为网络营销的实质是顾客需求管理。他们提出,凡是借助于互联网进行的、利用现代信息工具,通过更好地满足顾客需求(包括精神和物质的)来实现企业市场营销目标的营销活动,都可以称之为网络营销。

卢泰宏教授在《因特网营销教程》中下定义:因特网营销(eMarketing)是指在虚拟的因特网基础上,为目标顾客制造、提品或服务,与目标顾客进行网上沟通的一系列战略管理过程。

冯英健认为网络营销是企业整体营销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为实现企业总体经营目标所进行的,以互联网为基本手段营造网上经营环境的各种活动。据此,他提出网络营销的核心思想就是“营造网上经营环境”。

姜旭平指出,网络营销不等于网上销售、网上购物。

参考文献

[1]钱懿,王少华等.C2C电子商务作为大学生个人创业途径之一的浅析[J].商场现代化,2009,(13).

[2]魏占宏,杜小东.基于淘宝平台的C2C电子商务交易过程研究[J].经济论坛,20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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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JagdishN.Sheth,罗立斌译.消费者行为学管理视角[M].清华: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

[5]FrankR.Kardes,马龙龙译.消费者行为与管理决策[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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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吴艳琼.怎样让你的网店脱颖而出[J].成才与就业,2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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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YaobinLua,LingZhao,andBinWangb.FromvirtualcommunitymemberstoC2Ce-commercebuyers:Trustinvirtualcommunitiesanditseffectonconsumers’purchaseintention[J]ElectronicCommerceResearchandApplications,2009.

[18]JesseW.J.Weltevreden,OritRotem-Mindali,Mobilityeffectsofb2candc2ce-commerceintheNetherlands:aquantitativeassessment[J]JournalofTransportGeography,17,2009,83–92.

第2篇

关键词:电子货币反洗钱措施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金融的发展,利用电子货币进行洗钱已经成为当前洗钱活动的重要形式,它不仅破坏了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和合法的商业活动,而且加大了全球金融业的风险,因此,加强对电子货币流通下的反洗钱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电子货币的概述

电子货币是适应人类进入数字时代的需要应运而生的一种数字化货币,是货币史上的一次重大变革,这种货币从形式上看,早已与钱币无关,是一种通过0与1的排列组合,运用网络载体进行金融交易的货币。目前关于电子货币的概念有许多不同的观点,这里引用世界银行巴塞尔委员会对电子货币做出的定义:通过销售终端、不同的电子设备之间以及在公开网络上执行支付的储值和预付支付机制。所谓储值是指保存在物理介质(硬件或卡介质)中可用来支付的价值,如Mondex智能卡等。而预付支付机制则是指存在于特定软件或网络中的一组可以传输并可用于支付的电子数据,由多组二进制数据和数字签名组成,可以直接在网络上使用。

目前电子货币的使用是电子货币使用者用一定金额的实体货币从发行者处兑换并获得代表相同金额的数据,将现金价值预存在集成电路芯片内,通过使用某些电子化方法直接转移给支付对象从而能够清偿债务,可见现在的电子货币还是以实体货币为基础的。按照电子货币的支付方式划分,电子货币有以下几种:一是储值和信用卡型,如储蓄卡和信用卡;二是电子支票型;三是智能卡型,如IC卡;四是数字现金型,指依靠Internet支持在网络上发行、购买、支付的数字现金。第一种与第二种电子货币进行支付时由于离不开基本账户需要把存款或其他资金划分另一个账户,只能视为查询和划的划拨银行存款的电子工具或对现存货币进行支付的电子化工具。第三种IC卡型的电子货币是把金额和相关的信息记录在镶在该卡上的芯片或磁条上,取代了纸币在特定的范围内使用,但其受限在于流通范围有限,也要借助于一定的终端设备。第四种可以认为是一种真正的电子货币,它采用了全新的信用方式,可以脱离银行账户并且可以循环使用,货币所有人对该数字现金的控制体现在对包含有该货币数量的信息的密码控制上,这种货币正在形成和发展当中。如发达国家的CybederCash、DigiCash、NetCheque等。

二、电子货币流通下的洗钱问题

凡隐匿或掩饰犯罪行为所取得的财物的真实性质、来源、地点、流向及转移,或协助非法活动有关系之人规避法律应负责任均属于洗钱行为。一般的洗钱方法主要是通过货币走私、利用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洗钱。然而随着各国反洗钱措施的不断加强及传统洗钱犯罪方法的弊端日益明显,洗钱者正在寻找新的洗钱方式,而在电子货币流通条件下其本身的无形性、网络性、匿名性、快速性等特点为洗钱者提供了新的机会。

从洗钱犯罪的基本过程来看,一个典型的、完整的洗钱过程应经历三个阶段即为放置阶段、离析阶段和融合阶段。对于洗钱来说,利用电子货币洗钱模糊了这三个阶段的界限,而且加大了反洗钱的难度,主要表现在:

1.处置阶段

此阶段一般被认为是洗钱犯罪的最脆弱环节。即对来自犯罪活动的收入改变成便于控制而且不易被怀疑的形式,其传统方式主要有:将现金存入国内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或将现金走私出境存往国外账户;或购买飞机、贵重金属等高价值物品。在使用电子货币的情况下,洗钱者可以将现金先存入银行,然后通过使用智能卡或数字现金直接兑换外币或购买商品等,由于电子货币支付体系有严密的密码体系保证了这些交易表现为较强的匿名性。

2.离析阶段

作为洗钱活动的核心阶段,即通过复杂的金融交易,以隐瞒或掩饰犯罪收益的真实来源和真实的所有权关系,模糊犯罪收益的非法特征。其传统方式主要有:现金电汇银行后用存款购买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房地产及其他合法行业的投资等。而在电子货币支付体系下,可通过一台简单的个人PC就能实现这一阶段的目标,也不会留下任何账目痕迹,电子货币的交易能即时完成,也会不受到任何地域、时间的限制。3.融合阶段

即将上一阶段“离析”过的犯罪收益与合法资金结合在一起混入经济、金融体系中去,让非法所得以合法的面目出现。其传统的方式主要有“前台公司”将资金“”贷回原主,增开或伪造发票等,或以在外国金融机构的存款为国内贷款提供抵押。在电子货币的环境下,洗钱犯罪不需要任何金融机构,只需要一台简单的个人PC机就能将资金用于投资或购买其它资产。

从以上的分析中可以看到,电子货币所具在的特点已经使传统洗钱的三个阶段融为一体,洗钱活动已从现实世界转向虚拟空间,利用电子货币能够轻而易举地将犯罪所得转移到世界的任何地方,电子洗钱已成为了更为隐秘的洗钱手段,而由于洗钱犯罪活动的危害性极大,因此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

三、电子货币流通条件下反洗钱的对策

1.限制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

现在各国的货币发行权一般都规定由本国的中央银行或准央行垄断发行。而电子货币目前各国还没有统一的规定,商家、企业或非金融机构也可以发行电子货币,而且实现跨界流通,这必将侵害一国的货币发行权及影响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因此,必须控制电子货币的发行权问题,由中央银行或中央银行授权的机构发行电子货币,但必须要纳入金融监管范畴并进行严格控制。

2.建立一套完善的密钥托管机制

必须建立一套密钥托管机制,使政府在特定的情况下能够获得电子货币密码技术中的私人密钥。由于电子货币的加密性给政府机构的监控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因此由政府机构对所有的私人密钥进行托管,在一定条件下如为了追踪洗钱犯罪分子的需要,通过一定的程序就可以从托管机构那里获得私人密钥,破解相关的信息,从而较好地监控犯罪分子的洗钱活动。但其中必须要注意的是不能破坏消费者的隐私权,否则就会动摇消费者的信心,因此,只有政府机构才能建立密钥托管机构,统一管理私人密钥,并允许执法部门在一定的条件下获取密钥,才能保证打击洗钱等犯罪。

3.扩大反洗钱的范围

反洗钱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它需要社会各界及相关部门的相互配合与支持。因此首先要强化各级金融机构领导和员工的反洗钱意识,要充分认识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及危害性,把反洗钱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正确定位、强化责任感;其次是强化非银行金融机构、其它发行电子货币的机构和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等电子货币的参与者的反洗钱意识,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注意监测、收集、分析、汇总可以资金的流动;最后还必须联合税务、海关、工商、公安及个人对反洗钱工作的充分认识,支持和理解反洗钱工作,最终形成反洗钱的合力。

4.建立完善的反洗钱监管体系

实行各国中央银行、银行监管部门和存款货币银行等金融机构相互配合的一体化监管体系,银行监管部门应该严密网络银行及电子货币的发行机构的业务审批和监管机制,并将是否实施有效的反洗钱监测作为一项重要的审核内容。各国中央银行可充分利用银行监管部门和商业银行提供的信息,通过数据分析和现场检查的方式及时发现可疑线索,掌握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查处,确保反洗钱取得实效。

5.建立全国统一的CA认证中心

在数字签名制度下,可以通过建立全国统一的CA认证中心核发私钥和公钥来解决客户身份确认问题,以防止客户使用不实的身份进行洗钱犯罪。客户以网络方式向金融机构提交使用电子支付工具的申请并下载CA证书后,开户银行应该要求客户当面提交身份证明文件,核准无误后才能批准客户使用电子支付交易工具。

6.加强国际间的协作与信息共享

洗钱是一种国际犯罪活动,对洗钱者来说,采用电子货币进行洗钱的最大优势就是它可以通过互联网超越时空界限,进行更具隐蔽性的跨国资金划拨,并利用不同司法管辖区对洗钱犯罪立法的差异来逃避制裁。因此,仅仅依靠一个国家的孤军奋战是很难达到预期目标的。为此各国除了运用本国法律对洗钱犯罪进行预防和控制外,还应该加强国际间的协作与交流,国家之间的密切联络、经验和信息的共享、反洗钱机构之间的有效配合等,这样才有助于整个国际社会共同打击洗钱犯罪活动。

参考文献:

[1]泰国宏李良:“浅析电子货币的洗钱问题”[J].《金融会计》,2006,(8)41~45

[2]马冰:“电子货币对反洗钱的影响及对策分析”[J].《福建金融》,2006年第8期,31~33

第3篇

关键词:电子货币银行金融

货币在发展过程中经历了三个阶段:商品货币、纸张货币和电子货币。从货币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货币制度的变迁是为了提高货币流通速度、降低货币流通费用,从而降低商品交易费用。20世纪70年代以来,电子通信技术与计算机技术的一体化使经济在生产、流通、消费的各个领域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特别是以因特网为代表的网络技术的迅速普及,使人类社会逐步向信息社会迈进。由于金融业对信息有超乎其他产业的特殊需求,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在这个网络经济时代,现代通信技术与计算机技术,从根本上改变了金融业在业务处理、顾客服务、经营决策、管理拓展方面的技术环境。这些革命性的变革无疑都必须依赖于货币及支付手段相应的电子化。电子货币的出现和发展是20世纪末支付领域最为引人注目的事件,它正在并将会从根本上改变人们的消费习惯,改变银行的经营方式。由于在降低交易费用上的巨大优势,电子货币取代传统通货已经成为一种不可避免的趋势。当然电子货币对传统银行业也提出了一定的挑战,商业如何应对电子货币的冲击就成了商业银行发展过程中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问题。

一、电子货币相关概念解析

20世纪以来,电子商务在世界范围内悄然兴起,作为其支付工具的电子货币也随之产生和发展。电子货币的产生被称为是继中世纪法币对铸币取代以来,货币形式发生的第二次标志性变革,并在电子商务活动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它的应用与发展不仅会影响到电子商务的进行,而且会影响到全球的金融体系。

(一)电子货币的定义

电子货币就是由消费者(及相对的特约商户)占有的,存储在一定电子装置中,代表一定的货币价值的“储值”或“预付价值”的产品。具体而言,这里所讲的电子装置通常包括两种形态:以IC卡为媒质的智能卡和以计算机为基础的电子货币载体。电子货币的货币价值以数字信息的方式存储在电子装置载体中,表现为各种各样的储值卡、智能卡,以及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支付的货币形态。电子货币不是纸质的,也不像电子资金划拨一样涉及到银行,这种新的货币形态可以离开银行的中介作用,在交易过程中不用同存款发生密切联系。就其现阶段而言还只是一种新的支付形式,还要以现有存款为基础。

(二)电子货币的特性

1、电子货币是以计算机技术手段为依托,通常以各类电子设备(如智能卡)及计算机存储器为价值载体的货币

电子货币主要有卡类和计算机两种载体。以卡类为载体的电子货币,卡中的芯片能够根据事先存储在里面的程序和外部销售终端或其他设备(如电子钱包)的指令存储和处理信息。借助特殊的设备和终端,卡中代表金钱的信息可以被识别,并且按照指令进行转移。而以计算机为载体的电子货币进行交易时,需要借助个人计算机和互联网,交易前要先下载或从发行人那里获得专门的软件,通过特殊的软件和计算机的处理能力,实现电子货币数额的计算和转移。这种强大的存储和处理能力是传统的提款卡所不具备的。提款卡主要是通过输入密码同中央数据库相联系,通过中央数据库增减相应的金额,卡本身不存在代表电子货币信息的增减。

2、电子货币是一种信息货币

电子货币说到底不过是观念化的货币信息,它实际上是由一组含有用户的身份、密码、金额、使用范围等内容的数据构成的特殊信息,因此也可以称其为数字货币。人们使用电子货币交易时,实际上交换的是相关信息,这些信息传输到开设这种业务的商家后,交易双方进行结算,要比现实银行系统的方式更省钱、更方便、更快捷。

3、电子货币价值传送的无纸化

电子货币是现实货币价值尺度和支付手段职能的虚拟化,是一种没有货币实体的货币。电子货币是在电子化技术高度发达的基础上出现的一种无形货币。一般来说,电子货币的价值通过销售终端从消费者手里传送到货物销售商家手中,商家再回赎其手里的货币。商家将其手里持有的电子货币传送给电子货币发行人从其手里回赎货币,或者传送给银行,银行在其账户上借记相应金额,银行再通过清算机构同发行人进行结算。整个过程是无纸化的。所谓无纸化是与票据、信用卡相比较而言。而且,电子货币可以在各个持有者之间直接转移货币价值,不需要第三方如银行的介入,这也是电子货币同传统的提款卡和转账卡的本质区别。电子货币在这一点上,很类似于真正货币的功能。

4、电子货币是可以进行支付的准通货

电子货币能否被称为通货,关键在于电子货币能否独立地执行通货职能。就目前而言,电子货币可以起到支付和结算的作用,但电子货币只是蕴涵着可能执行货币职能的准货币。首先,电子货币缺少货币价格标准,因而无法单独衡量和表现商品的价值和价格,也无法具有价值保存手段而只有依附于现实货币价值尺度职能和价值储藏职能;其次,由于电子货币是以一定电子设备为载体—智能卡和计算机,其流通和使用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设施条件及软件的支持。因此,尚不能真正执行流通手段的职能;最后,尽管目前电子货币最基本的职能是执行支付手段,但是现有的各种电子货币中的大多数,并不能用于个人之间的直接支付,而且向特约商户支付时,商户一方还要从发行电子货币的银行或信用卡公司收取实体货币后,才算完成了对款项的回收,电子货币不能完全独立执行支付手段的职能。可见现阶段的电子货币是以既有通货为基础的新的货币形态或是支付方式。

二、电子货币对传统银行业的挑战

伴随着社会的信息化、网络化,银行的主要功能由依赖于存、贷款数量的资金中介功能,向为顾客提供电子清算服务和信息服务功能的重心倾斜。在这一变化中,传统银行业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三:一是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信用创造等在法律上如何定位;二是如何保证电子货币的安全性,以及如何规避电子清算系统风险;三是银行传统的经营管理模式如何向信息化经营转变,与金融电子化趋势相适应。

(一)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

目前国际间对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这一金融监管的对象的认识尚存在较大分歧。欧洲大陆各国认同这样的观点,即电子货币的发行应该包含在金融机构的业务中,其发行主体应该属于金融监管的对象之一。1998年,欧盟委员会在欧盟理事会提交的指令草案中规定,发行电子货币的机构与传统意义上的“信用机构”享有同样的市场准入权利和相同的竞争条件。这体现在:第一即使电子货币发行机构无意从事传统信用机构所提供的全部金融服务,它依旧有权在整个欧盟成员国范围内自由从事经营活动;第二电子货币发行机构只接受设立地成员国一国的管理和监督,这也使其在经营条件上与传统的信用机构完全相同。在美国和英国,占主导性的观点则是,若对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进行严格的监管和限制,会损害民间机构的技术开发和创造精神,把电子货币的发行限定于金融机构还为时过早,因为一些证券公司、特殊贷款公司、非银行支付供应商、信用机构也能提供电子货币服务。如果将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限定于中央银行,则存在着尖锐的矛盾和冲突。因为货币是中央银行独有的利益,它来自货币发行权,即能使市场参与者将其负债作为货币的权利,该利益反映在对生息资产通过以发行货币的方式进行无息或者低息融资的回报上。如果法定货币被私人电子货币所取代,这部分中央政府收入来源就会丧失或者减少。如果由中央银行以某种形式发行电子货币,不仅可以向消费者提供无风险的电子支付产品,还可以换回货币收益的损失。但这样做的代价很大,因为政府的介入会冲淡市场活力的发挥,抑制私营领域的发展,阻碍进一步的金融创新,而且高风险的新兴商务可能会浪费纳税人的钱财。从目前来看,各国只允许银行发行电子货币,从而有利于对其监管。

(二)银行的结算职能

随着小额结算方法的多样化,以及开放式网络结算服务使用者队伍的不断扩大,结算业务作为银行固有业务的地位受到越来越大的威胁,结算业务的提供者已超出银行范围。例如电信、交通、旅游等行业发行的名目繁多的、储值性质的磁卡或IC卡,实际上已成为新形式的“结算帐户”。例如储值卡的发行公司,在销售卡时,即与购买者之间产生了借贷关系,这笔资金是在储值卡使用时逐步清算的。这种资金清算,与银行存款用作结算的作用相似。而且,如果这些行业能用更低的价格,通过电话、因特网,提供更贴近顾客需求的服务,那么在结算业务领域,银行将可能被其他行业夺去更多的机会。

另外,以往企业间交易的买卖双方,其资金授受都是通过银行中介进行的,银行可以从中收入一定比例的手续费。但是,随着金融EDI的应用,促进了货款的相互抵冲及企业间的差额结算,这对企业无疑有效地削减了手续费支出。同时,随着企业EDI应用的发展,这种结算方法必将在企业集团内部普及。其结果是,双方的交易信息不必通过银行即可相互交换,货款的抵冲也不必经过银行即可进行,银行不仅丧失了手续费的收入,而且无法掌握企业的资金流向。这对银行的结算职能及资金监督职能又是一个挑战。

(三)结算网络的国际竞争

电子货币、电子结算发展的结果,将为使用者跨越国境利用由外国经营者提供的结算服务创造了更多机会。特别是由于因特网的发展而形成了世界范围的通信网络,以电子货币进行的结算服务,已出现无国籍化的动向,国内金融机构与外国机构之间将处于直接竞争的环境。如何增强结算网络的国籍竞争力,已成为各国银行必须考虑的重要问题。同时,为了保护使用者利益,1997年5月,10国财政部长、中央银行总裁会议(G10)下设的电子货币作业部的报告书中指出:关于跨越国境的电子货币及电子结算的使用,在法律、行政、司法等方面的管辖权问题是复杂的,并且某些方面可能是不明确的,即使是对国内的使用者,其保护措施和监督体制也不尽完善。因此,由外国主体发行的电子货币和提供的结算服务,目前应限定其范围。

三、电子货币对商业银行经营的冲击及应对策略

我国已由中国人民银行为牵头单位,配合国家各主要商业银行及金融机构联合建设中国金融数据通信网和全国银行卡信息交换中心,充分利用金融系统电子化基础设施,加强中央银行的支付清算职能,加快资金周转速度,以逐步确立和完善我国支付清算体制,加快实现全国范围内银行卡跨行、异地支付业务授权及清算信息自动交换。目前,我国金融卡发卡量超过10300万张,全国金融卡信息交换中心和清算中心已建立,金融卫星网拥有646个卫星站,覆盖了全国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和700多个县,全国电子联行平均每天往来5万多笔,转汇金额平均每天达800——1000亿元,大大提高了转汇效率,缩短了资金在途时间,平均每天为企业减少利息开支500万元。金融卡的发行,使得消费群体、商业领域和银行之间形成了互相支持、简易方便、安全可靠、促进发展的紧密关系,非金融卡发卡量突破1亿张,广泛地应用于交通、水电、煤气、医疗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

(一)电子货币对商业银行经营的冲击

1、对银行生存和经营的挑战

电子货币的普遍使用,使得网络银行的出现成为必然。就目前而言,网络银行有两类:一种是完全依赖于互联网发展起来的网络银行,另一类是指传统银行运用公共互联网,把网上银行业务作为银行零售业务柜台的延伸,达到24小时不间断服务的目的,并节省银行的经营成本的模式,完全意义上的网络银行即第一类网络银行。根据美国BoozAllen和Hamilton公司1996年4月公布的调查报告,网络银行经营成本仅相当于经营收入的15%——20%,而传统银行的经营成本占到了收入的60%,开办一个互联网银行所需的成本只有100万美元,还可用电子邮件等技术提供一种全新的真正的双向交流方式,而建立一个传统银行分支机构需要150万——200万美元,外加每年的附加经营费用35万——50万美元。从这些数据不难看出,网络银行业务成本优势显著,对传统银行的经营已构成威胁。

2、对客户市场占有率的冲击

电子货币是通过电子网络发行并可在全球范围内流通的货币,这就使一国中央银行垄断货币发行的权力被打破,于是世界上那些拥有先进技术和大量资本的机构和个人(如软件公司、电信业者、中介业者等)像商业银行一样都将发行和经营电子货币作为其主要业务。这种状况给商业银行进行信用创造的基础带来了严重冲击。如果其他公司发行了代表自己品牌的电子货币,那么这些公司就可能越过银行单独向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其中包括向客户提供电子货币。电信、交通、旅游等行业发行的名目繁多的、储值性质的磁卡或IC卡,实际上已成为新形式的“结算账户”。例如储值卡的发行公司在销售卡时即与购买者之间产生了借贷关系,这笔资金是在储值卡使用时逐步清算的。这种资金清算与银行存款结算的作用相似,而且如果这些行业能用更低的价格,通过电话、因特网提供更贴近顾客需求的服务,那么在结算业务领域银行将可能被其他行业夺去更多的机会。

3、对银行经营方式的冲击

传统银行的销售渠道是分行及其广泛分布的营业网点,获取规模经济的途径是不断追加投资和多设网点,发展的基础是资金利差。随着电子货币的出现,其经营方式将受到极大的冲击。一方面电子货币的使用多依赖于计算机网络系统,这就使仅有广泛分布的营业网点而没有便利的计算机服务网络的银行经营寸步难行;另一方面电子货币的多样性会无形中削弱银行信贷的规模,也将使得银行赖以发展的基础发生动摇。因此一些金融界有识之士指出,商业银行如果近几年内拿不出可行的电子货币,那么其他电子货币发行单位将抢占更大的市场。这无疑对传统的商业银行经营方式产生了巨大的冲击。

(二)我国商业银行应对电子货币的策略

电子货币产品的开发对银行业务发展的推动作用是显而易见的。目前,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步伐的加快,各家商业银行的竞争生存意识迅速加强,利用金融业务及工具创新来扩大市场份额的工作力度日益加大,各家商业银行都已意识到了电子货币市场所蕴藏的巨大商机,哪家银行在该领域领先一步,其就将获得巨大的发展空间。

1、加快金卡工程建设速度,开发以金卡为核心的表外业务品种

1993年国务院听取电子部关于实施电子货币工程(金卡工程)的总体方案,并于1994年成立了国家金卡工程协调领导小组。标志着我国金卡工程的开始。我国金卡工程的应用目标是先从银行卡(信用卡、智能卡)起步,建立现代化的实用电子货币系统,具体而言就是建立和完善银行卡授权、结算、发卡、流通、服务体系,最终减少现金流通量,以电子货币(信用卡、智能卡)替代现金流通,与国际金融支付体系接轨。实施“金卡工程”发卡银行之间可以实现资源共享、通存通兑,可以实现银行电子化、网络化。

“金卡工程”最初的重点在于推广信用卡和其他银行卡的应用。这是由于我国网络环境相对欧美而言比较差,且我国的支付工具也相对比较落后,现金交易占了交易总金额的很大部分,支票和信用卡的使用仍处在起步阶段。因此,确定先发展银行卡为支付工具,再在此基础上发展智能卡。智能卡是银行卡发展的比较高级的形式尤其是智能IC卡。目前在我国12个金卡工程试点城市银行卡信息交换系统全面投入运行。1999年初,各商业银行卡发卡量达1亿多张,银行IC卡300多万张。我国IC卡产业起步虽晚,但发展迅速。IC卡在我国的生产、应用发展更是迅猛。目前已在金融、商贸、交通、电信、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旅游人口管理以及公共事业收费管理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并取得初步成效。2002年我国IC卡发卡金融机构达55家,发卡量达3.8亿张。可以受理银行卡的饭店、商店、宾馆等特约商户约13万家,各金融机构装备的自动柜员机总计5万台,销售点终端机34万台,全国受理银行卡的电子化业务网点13万个,截止2002年交易总额为84532亿元。其增长速度大大超过世界平均增长的水平。我国金融电子化系统建设己经具有一定的规模,实施了电子货币(银行卡)工程。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种类较多,使用范围局限性较大,使用成本较高,尚不方便快捷。因此我国四大国有独资银行应加快信用卡合作开发步伐,将现在的四大信用卡合为一卡,增强信用卡的服务功能。一方面方便客户使用,另一方面可以使商业银行降低成本,提高竞争能力。同时为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创新提供合作的条件。四大国有独资银行可率先统一表外业务创新的标准,开发以信用卡业务为核心的各种新型服务工具,随着金卡工程的实施推动我国电子货币的使用,同时加速电子货币创新步伐,用以抗击网络银行对其业务的可能冲击。

2、积极开发新工具,进行业务创新

一方面商业银行要积极扩展原来的银行业务如在柜台之外办理存款取款,开设个人理财账户如消费账户、投资账户、外汇交易账户等,以办理及个人消费信贷、教育投资信贷、投资组合工具等业务,积极与各大型商场、超市等电子货币使用频繁的单位联系,在以上单位设立POS机等,将银行、单位、政府、个人连接起来,形成一个以商业银行为核心的庞大的服务网络,以降低风险,增加收益,抵御电子货币带来的商业银行收益减少的危险;另一方面商业银行要积极进行网上银行业务的创新。随着以IP网络技术为主导的信息革命的深化,传统银行以存款、贷款和转帐结算为主的资金信用中介将逐渐弱化,因为新的在线电子支付的手段不断更新将不断削弱银行在结算方面降低货币流通和商品流通过程交易费用的比较优势,从而网上业务的重点将日益向为公司和个人提供理财咨询和金融增值服务方面转移,Internet网、电子商务和电子货币使传统银行在分支机构和结算体系方面的优势荡然无存。借助Internet网,总分行制商业银行能够在网上实时、快捷地提供个性化、互动性极强的金融服务,结算支付将逐渐成为廉价的、甚至在将来是免费的无偿金融服务,因为这是网上银行争夺客户和网上金融市场份额所内生的竞争机制的必然结果,网上银行将日益向网上证券交易、网上保险、网上拍卖和其他网上投资业务方面发展,网上银行在这些领域提供高附加值的金融信息增值服务,随着网上银行电子货币资金的相对充裕,网上投资理财技能将成为稀缺的信息资本,银行业与证券业将日益走向融合,关于投资咨询和理财的信息资本的运营效益将日益成为决定网上银行成败的关键。

3、建立以客户为导向的主要营销方式

电子货币的应运而生使商业银行之间和其他金融企业、非金融企业对电子货币的流通总规模有重要的影响,从而商业银行的职能必须进行重大转型,商业银行之间将为争夺网上电子货币支付、结算上的市场份额而进行激烈的竞争,为此商业银行必须不断地提高在线电子货币支付和结算的服务质量,甚至会导致这几项业务走向完全的免费,商业银行和其他在线金融服务企业争夺网上金融信息流的控制权更加激烈。网上商业银行争夺网上金融信息流的控制权在本质上就是争夺网上客户群,就是争夺网上金融市场份额。网上银行收回经营成本所依赖的经营收入和资本收人,将主要依赖网上广告收人、投资理财咨询服务收人和驰名品牌、商业银行的驰名网站门户的数字化品牌在股票市场增值。商业银行要根据客户的不同要求进行金融创新,提供与其需要相适应的电子货币类的金融服务。同时采用一定的激励手段,如为强化消费者信心,商业银行可以考虑对在使用电子货币中遭受损失的客户给予一定的赔偿。商业银行要真正建立起以客户为导向的营销模式,使客户不管何时何地都可以享受银行提供的更安全、更便捷的服务,争取占有更多的顾客群。

4、建立完善的电子货币支付系统

安全性一直是电子货币使用过程中最为关注的问题,就总体形势来看,为保证Internet下信用卡支付的安全性,VISA、Mastercard、Microsoft、Netscape和GTE等专门签订了Internet信用卡支付的安全电子交易协议,以期建立更加安全的Internet信用卡支付系统。目前正在运行的无条件匿名电子支付系统和可记录的匿名电子现金支付系统能在相当程度上保证电子货币支付的安全性。但是由于网络安全技术的局限,目前人们对银行电子货币安全性的担忧并未减轻,任何经营电子银行业务和电子货币业务的机构都希望他们的帐户管理和风险管理系统能受到严格的控制,能够防止虚假电子货币在系统上进行交易。但事实上,由于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多条信息途径的使用,系统的安全性越来越难以得到保证。计算机黑客可以在任何地方通过网络进入电子银行系统。安全性风险的防范越来越重要。对于电子货币业务,如果安全系统被破坏,则可能导致欺骗业务发生。而对于其他形式的电子银行业务,未经授权的闯入既可为银行带来直接损失,也可以产生其他问题。例如电脑黑客通过网络闯入电子银行业务系统,寻找使用客户的机密材料,使客户利益受损。而缺乏对系统的严密控制,外部的第三者闯入系统设置病毒,会给银行带来更大的损失。电子银行及电子货币既可能遭受外来者入侵,更容易受到内部职员的破坏。某些心术不正的职员可通过在暗中获得的数据进入客户的帐户窃取资金,而另外一些职员不经意的错误也可能对银行计算机系统的运行产生危害。这就要求商业银行继续努力,建立真正完善和安全的电子货币支付系统,促进电子货币业务的发展。

结论

虽然我国金融电子化起步较晚,离国际先进水平尚有较大距离,但近年各家银行相继推出了各种与电子货币有关的服务,主要集中在零售业务领域。例如,使用信用卡支付的银行POS系统,以及使用IC卡代替现金用于小额支付的预付式系统等。随着经济发展和国内网络用户的不断扩大,社会对电子货币、网络银行业务的需求必将迅速增长。对于商业银行而言,面对信息技术进步、金融国际化、传统银行业务衰退等国际性发展趋势,重新认识银行固有的结算、信用创造、资金中介等职能,重新检讨银行业务的发展方向,制定新的经营战略,是经营管理层当前的重要任务。其中,对目前正在开展的电子交易业务,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如何与Internet结合,应积极研究并及时展开工作。首先抓紧时机上网,以防再度发生被抢注“域名”事件。网络银行业务可从信息、提供信息服务、咨询服务开始,直至全方位的交易服务,分阶段逐步展开。否则,将会丧失发展机遇,其损失无可估量。

参考文献:

(著作)金光华、田昊箭、王蓓、刑林明:《电子货币》,立信会计出版社2001年版,第13-85页。

(著作)唐应茂:《电子货币与法律》,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69-83页。

(著作)赵立平:《电子商务概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26-167页。

(著作)陈进:《电子商务金融与安全》,清华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5-46页。

(著作)姚立新:《电子商务下的金融创新与运作》,中国时政经济出版社2000年版,第93-99页。

(论文)陈颖:《电子货币发展对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影响的思考》,《广东经济》2006年第7期,第72页。

(论文)孔立平:《电子货币对中央银行的影响与对策》,《商场现代化》2004年第13期,第56-58页。

(论文)陈湛匀、李文斌:《我国网络银行与电子货币发展研究》,《新金融》2000年第8期,第34-39页。

第4篇

货币作为贸易的媒介物,它沟通整个社会经济运行命脉。货币是一种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一般等价物是指任何其他商品的价值都可以用它来衡量;商品是指它可以用来交换。而货币的这两个属性决定了它在人类社会经贸发展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电子商务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实现了网上迅速快捷的直接收支。电子货币则是近些年才产生的一种新鲜事物,是现代经济和科技发展的结果。

电子货币是网上购物、支付的理想货币,作为现代金融业务与现代科学技术相结合的产物,它是一种电子符号,其存在形式随处理的媒体而不断变化,如在磁盘上存储时是磁介质,在网络中传播时是电磁波或光波,在CPU处理器中是电子脉冲等。电子货币的流通以相关的设备正常运行为前提,新的技术和设备也引发了电子货币新的业务形式的出现。电子货币的安全性,不是依靠普通的防伪技术,而是通过用户密码、软硬件加密、解密系统以及路由器等网络设备的安全保护功能来实现的。电子货币和传统货币之间的区别在于:

1.两者所占用的空间不同。传统货币以实物的形式存在,面值有限,大量的货币必然要较大的空间。而电子货币所占的空间很小,其体积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一个智能卡或者一台计算机可以存储无限数额的电子货币。

2.传递渠道不同。传统货币传递花费的时间长,风险也较大,需要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较大数额传统倾向的传递,甚至需要组织人员押运。而电子货币可以在短时间内进行远距离传递,借助电话线。互联网在瞬间内转移到世界各地,且风险较小。

3.计算所需的时间不同。传统货币的清点、计算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和人力,直接影响交易的速度。而电子货币的计算在较短时间内就可利用计算机完成,大大提高交易速度。

4.匿名程度不同。传统货币的匿名性相对来说还比较强,这也是传统货币可以无限制流通的原因。但传统货币都有印钞号码,同时,传统货币总离不开面对面的交易,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传统货币的匿名性。而电子货币的匿名性要比传统货币强,主要是加密技术的采用以及电子货币便利的远距离传输。

电子货币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它包括:电子资金传输、银行卡、电子现金。

电子资金传输与电子支票是同义词。电子支票系统从20世纪60年代就开始使用了。电子支票系统通过剔除纸面支票,最大程度上开发了现有银行系统的潜力。电子支票系统目前一般是专用网络系统,国际金融机构通过自己的专用网络、设备、软件及一套完整的用户识别、标准报文、数据验证等规范化协议完成数据传输。

银行卡是由银行发行的,是银行提供电子支付服务的一种手段。信用卡就是一种常见的银行卡。信用卡具有购物消费、信用借款、转账结算、汇兑储蓄等多项功能。信用卡可在商场、饭店等许多场合使用。可采用刷卡记账、P0S结账、ATM提取现金等多种支付方式。其他银行卡还有借记卡、灵通卡、专用卡等。其基本功能都有是用于电子支付,只是存在着一些业务范围的差异。信用卡与其他银行卡的一个重要差别在于,信用卡不仅是一种支付工具,同时也是一种信用工具。使用信用卡可以透支消费,给用户带来了方便,但这同时也给银行带来了恶意透支的问题。

电子现金,又称为数字现金,是纸币现金的电子化。使用数字现金可以扩大商业机会,促进Internet上经济活动的增长。中、小企业可以利用这个机会增强自身的竞争力,因为通过Internet,企业跨国经营已不再是大型企业的专利,小企业也可以使用这种交易工具降低交易成本。数字现金的出现意味着用户可以花更少的钱得到更好的服务。数字现金的表现形式有多种,如预付卡和纯电子系统。预付卡形式即买方购买特定销售方可以接受的预付卡支付货款。预付卡与我们常用的电话卡有些相似,不同之处在于它们的流动性。电话卡只能用于支付电话费,流动性相对小而预付卡在许多商家的P0S机上都可受理,常用于小额现金的支付。纯电子系统形式的数字现金没有明确的物理形式,以用户数字号码的形式存在,适用于买、卖双方物理上处于不同地点并通过网络进行电子支付的情况。支付行为表现为把数字现金从买方处扣除并传输给卖方。在传输过程中,通过加密保证只有真正的卖方才可以使用这笔现金。

随着电子商务在经济领域的发展,数字现金作为支付工具将会被更多的应用于交易过程中,因此需要针对数字现金在电子商务中的会计处理作一些探讨。

数字现金也是总货币供应量的一个组成部分,可以随时兑换成普通现金。数字现金会给会计上的核算带来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外汇汇率的不稳定性、货币供应的干扰上。数字现金将会增加外汇汇率的不稳定性。普通现金有外汇兑换的问题,数字现金也同样有。数字现金涉及的外汇兑换也要有汇率,这就需要Internet上设立一个外汇交易市场。数字现金的汇率与真实世界里的汇率应该是一样的,即使不一致,套汇交易也马上就会使二者等同起来。在真实世界里,只有一小部分人如交易商、银行家和外贸公司等能参与外汇市场交易。而在电脑空间里,任何人都可以参与外汇市场,这是因为手续费低,而且无需受到国界的限制。这种大规模参与外汇市场的现象将会导致外汇汇率的不稳定。

电脑外汇市场与现实世界里的外汇市场的区别在于:

1.从一种货币的数字现金兑换成另一种货币的数字现金所需的费用比兑现金的费用大大降低了。因为数字现金的兑换只涉及电子数据的重写。而在现实世界里,货币兑换要涉及真实货币的流通费用,所以买汇与卖汇的汇率有一定的差价。如果采用数字现金,就不用支付这些手续费,兑换费用低。兑换费用的减少使更多的人参与外汇市场交易成为可能。

2.用数字现金购物不再受到国界的限制,因为Internet是没有国界的,因此人们很容易进行货币兑换。如果一种货币的数字现金贬值了,人们就会把它兑换成另一种货币的数字现金。由于数字现金的外汇汇率是与真实世界的汇率紧密联系的,这种不稳定反过来就会影响真实世界。企业在网上进行电子商务时,不可避免地要涉及网上的购销业务,丽电子货币作为网上常用的支付工具,必将成为企业的主要支付手段。其中,信用卡在会计上已有科目“其他货币资金一一言用卡”来核算,并已有了较充分的规定。而数字现金作为一种新的支付工具,有其特殊性。它在网上流通时涉及一个汇率波动问题的同时,还涉及如何对其进行反映的问题。因此,可在资产负债表上的“其他货币资金‘,科目下设立一个二级明细科目”数字现金“,同时在涉及债权债务项目科目如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设立一个明细科目”数字现金“。这样,数字现金和现实生活中的现金就有必要相互转化,并且转化时企业所做的分录同信用卡的处理相类似。即当数字现金不足时

借:其他货币资金一一数字现金

贷:现金

当数字现金过多,而现实生活中现金不足时,可把数字现金转化为现实生活中的现金,发生的分录为:

借:现金

贷:其他货币资金一一数字现金

由于各种货币的数字现金存在着一种汇率(应和现实生活中的汇率相同),而这种汇率又是忽高忽低极不稳定的,企业在网上用数字现金进行购物时,必将面临一个汇兑损益的问题。在会计核算中不可避免要涉及有关数字现金业务的核算,在会计计量中也必然引入外国数字现金单位,企业数字现金业务在会计上应有相应的处理,这种会计处理应包括企业数字现金业务发生时,如何进行与其他货币的数字现金之间折算;包括在网上以各种数字现金计价的经济业务折算为以企业记账本位币的数字现金计价的经济业务,从而进行会计记录;也应包括由于数字现金业务引起的数字现金的债权债务,因市场汇率变动承受汇率风险而发生的外币折算差额的处理。

由于数字现金业务的发生涉及会计上的核算,因而有必要新建几个科目来适应会计处理的需求。如在“其他货币资金”下设立“数字现金(某一货币)”的二级明细科目,在“应收账款”下设立“数字现金(某一货币)”。当涉及“应付账款”时,在“应付账款”下设立“数字现金(某一货币)”科目等来适应企业在会计处理上的要求,对于数字现金业务所引起的债权债务结算前所发生的折算可先将其作为已实现的损益处理,并计入当期损益表。当企业在网上在线销售商品时,按照销售时的汇率将销售收入折算为本位币数字现金人账,并按另一货币数字现金登记相应的账户。

借:应收账款一一数字现金(某一货币如美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收到销售款时,按收到货款时市场汇率将某一货币的数字现金折算为人民币的数字现金入账,并登记相应的数字现金账户。对于折算差额则作为当期汇兑损益处理,如收益,则

借:其他货币资金一一数字现金(某一货币)***

贷:应收账款一一数字现金(某一货币)(**)***

财务费用(汇兑损益)***如损失,则

借:其他货币资金一一-数字现金(某一货币)***

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贷:应收账款一一数字现金(某一货币)(**)***

当企业在网上购进原材料或货物时,根据购入当目的市场汇率折算确认货物的入账价值及应付债务,同时按照该种倾向数字现金债务的数额登记人相应的账户。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一一数字现金(某一货币)(**)***

支付日才,根据当日的市场汇率折算为本位币数字现金的金额并将由于汇率变动所产生的折算金额,作为财务费用处理。如收益,则

借:应付账款一一数字现金(某一货币)(**)***

贷:其他货币资金-一一数字现金(本位币)***

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如损失,则

借:应付账款一一数字现金(某一货币)(**)***

第5篇

那么,在校大学生们是怎样看待电子商务这个问题的呢?1999年底,由XX与北方交通大学电子商务协会共同对北方交大的在校学生做了有关电子商务的问卷调查。调查采用书面问卷形式,受访大学生575人,研究生38人(其中mba20人),这些学生分别来自各个年级,涵盖了电信、经济、管理、法律、运输等多个专业,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调查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对电子商务的认识,包括以下几个问题:1、你知道什么是电子商务吗?2、你能就电子商务对社会的影响谈谈自己的认识吗?3、你能说出电子商务的一般流程吗?4、你知道什么是edi吗?5、你对电子货币了解吗?第二部分是获得电子商务的途径,包括以下几个问题:1、除了上课外,平时你从哪些方面了解电子商务的知识(依次举出三种途径)。2、请列出你阅读电子商务论文的具体报刊名称。3、你参观过电子商务的展览会吗?

对电子商务的认知程度

在被调查者中,60.5%的本科生和100%的研究生表示对电子商务的概念有一定了解。数据显示,大学生们对电子商务表现了较大的关注,受教育的程度越高,对此的认识也越深。在对电子商务的概念有一定了解的学生中,认为电子商务对社会有很大影响的占23%;认为有一定影响,但短期内难以形成规模的学生占46%;认为中国目前发展电子商务尚有难度,对老百姓影响力有限的占31%。这一方面说明在校大学生对电子商务的发展与对社会的影响的认识还较为冷静,另一方面也说明,我国电子商务的人才培养和在校教育与社会的需要还有一定的距离。

这不能不让我们担心,电子商务正以令人难以想象的高速度发展,而目前的教育及受教育者能否适应市场的需要?在对电子商务的了解程度进行深入调查时发现,问题确实很多。

表示对电子商务流程有明确认识的同学中,本科生仅占32%,mba占80%,大部分非经济管理专业的学生对电子商务具体贸易流程的认识仍然停留在初级阶段。

在对edi的认识上,仅有不到9%的人(研究生32%)表示曾有过了解;4%的人(研究生18%)能就edi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发表一些自己的看法,且这部分人全部是经济管理类学生。可见,在深入系统的学习中,电子商务逐渐体现了它的学科性——以经济管理为主。在这方面,经济管理类的学生有其专业的优势。但是所占比例之少,尤其是其他专业无人了解的现状实在令人担忧。

在对电子货币的调查中,仅有1人在网上使用过电子货币。本科生中仅有9人表示对此作过专门的研习,而且都集中在计算机专业和信息通信专业。研究生中也仅有4人表示自己曾钻研过此类问题。另有10人表示对此很有兴趣,这个数字是相当低的,仅占总人数的2%。电子商务是一个跨学科的领域,在涉及到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问题——金融电子化与贸易安全上,电子专业、法律专业的学生有独特的优势,但尚未引起经济管理专业的重视。就目前而言,真正认识到电子货币与自己已经很近的学生并不多,对此投入很大精力的学生更少。

对电子商务的学习途径

第二部分的调查主要是想了解学生学习电子商务知识的途径,了解哪些报刊上刊载的文章学生引用次数最多。经分析,除去开设电子商务课程的专业,大部分本科生是通过计算机类的杂志(43%)和报纸(30%)来了解电子商务知识的,从专业书籍与广播电视上学习相关知识的并不多。

调查数据显示,被学生引用的电子商务方面的论文来自91种中英文报刊,一方面反映了学生的阅读面很大,另一方面反映了媒体对电子商务的报道数量也在加大,同时也反映了当前我国电子商务的专业报刊尚未面世,面向大众的宣传方式仍是以面为主的普及,较少涉及具体的实施细节,系统介绍电子商务知识的报刊并不多。

在普及电子商务方面受到学生们认可的媒介主要有《计算机世界》、《互联网世界》、《信息与电脑》、《中国计算机用户》、《市场与电脑》等几家刊物。经过进一步调查了解到,这些排名靠前的报刊,在1999年都专门设立了电子商务普及类的专栏或专题讲座。在人们迫切想了解电子商务知识的时候,选择系列刊载的报刊无疑是读者的首选。但是没有一家刊物所占的比例超过15%。

第6篇

摘 要 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会计实务发生了一些变化,传统的手工会计处理系统被高科技的信息系统所取代,这使得其依据的一些现有的会计基本假设已不适应当前实务的发展,因此有必要重新审视会计基本假设。本文从分别从会计基本假设的四个方面对现代信息观下的会计基本假设进行探讨。

关键词 会计信息化 会计假设 持续经营 虚拟企业

会计信息化的产生和发展必然会对传统会计理论与实务产生影响。对此问题,众多学者虽进行了广泛的讨论,但多是从技术层面进行分析,深入地研究信息化对会计理论影响的成果少之又少。如庄明来(2009)回顾了我国财务会计信息化理论研究,指出了未来的会计信息化是构建业务事件仓库从而将之带入网络化会计模式,其具体内容未涉及会计基础理论的改变。郭道扬(2008)认为在未来的会计设计中应谨慎运用电子标志,必须保持账目的对应关系。然而,会计信息化并非只能在原有的会计理论框架下进行技术实现手段的变革,其对会计理论,特别是会计的基本假设也必然造成一定的冲击,本文认为,会计信息化改变了会计基本假设的构建基点,应当在信息化条件下对当前会计基本假设进行完善。

一、会计主体假设

会计主体是指会计为之服务的特定单位。在传统的工业时代,大多数企业都拥有大量的有形资产,会计主体易于识别且稳定。然而,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普及,企业的组织形态和经营方式也逐渐趋于多元化,一种新的企业主体――虚拟企业将会出现,这种企业由分散于各地的生产者、经营者、供应商和销售商通过网络结合而成,他们分工协作,共享利润和承担风险,共同生产某一产品,一旦生产任务完成,企业也就解散。这种虚拟企业投资少,创建和解散都较容易,因此,将越来越多的出现在人们的经济生活中。由此可见,信息技术的发展极大地拓展了会计主体的外延,从而导致会计主体的界限越来越模糊。在这种情况下,为界定这些虚拟实体的界限,核算和管理这些不确定的实体,就需要拓展传统的会计主体假设,以信息使用者为导向来界定会计主体,当然,这只是拓展了会计主体的形式而已。

二、持续经营假设

持续经营假设是指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假定其经营活动在可预见的将来会继续下去,不拟也不必终止经营或破产清算,可以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也就是说,只要不存在明显的反证,都认为企业将无限期的经营下去。这在传统的工业经济时代是适用的,而在信息化时代,各种媒介主体的存在、发展和消失都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特别是网络虚拟企业在生产经营上呈现出“短暂性”的特点。在这种情况下,持续经营假设变得有名无实,因此,需要对持续经营假设进行一定的改善,使其适应信息化时代下多元化的会计主体。比如,我们可以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采用不同的假设,对传统意义上的实体企业,应继续采用持续经营假设,权责发生制和历史成本制原则;而对一些新型的虚拟企业,由于其生产经营的临时性,可以在持续经营假设以外采用“临时经营假设”,企业一旦获得不能持续经营的证据时,会计处理必须按照清算假设进行,历史成本计量将趋向现实价值或公允价值计量,简言之,在信息经济环境下,要根据不同的企业类型建立多种不同的经营假设。

三、会计分期假设

会计分期是将企业持续的经营活动分成若干个较短期间,据以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提供有关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会计信息,其目的是为了及时提供会计信息。在知识经济时代,信息使用者为了及时做出正确的经济决策,必然需要及时有用的信息。然而按照目前的会计分期,企业提供的年度和中期财务报告已不能充分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会计信息使用者需要的是一种实时的财务报告系统,在网络通讯技术迅速发展的今天,这种实时报告系统已经可以成为现实。尽管如此,会计分期仍然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只是其间隔期应当大大缩小,同时,考虑到经济业务的连续性和周期性,以及数据的意义,分期又不能过于短。因此,按照季度、月甚至旬为时间单位编制财务报告是较为合适的,这样,中期财务报告的作用也将更加突出。

四、货币计量假设

货币计量假设是指当会计为持续经营的会计主体进行核算时,是以采用币值稳定的货币来综合计量为前提的。在传统经济时代,货币计量是会计信息得以产生和传递的唯一尺度。然而随着会计信息化的产生和发展,许多人开始对货币计量假设提出质疑。一方面,企业经济活动的对象和范围不断向知识资本和人力资本等非资金领域扩展,许多的新生资源无法用货币进行可靠计量;另一方面,网络交易的兴起,使得电子货币和电子数据成为交易计量的一种新标准。但无论何种资源,其价值都必须以其能为企业带来的预期收益为衡量标准,而衡量预期收益又主要依靠准确的货币计量,基于网络而存在的电子货币和电子数据计量本质上也仍然是货币计量。因此,会计信息系统的发展只是丰富了货币计量的形式,并未改变其实质,电子货币的出现可能引发货币革命与支付革命,但无论什么货币都要有个计量单位,以公允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总之,信息经济和网络技术给会计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变化,我们应该重新审视传统的会计基本假设,认真研究发展适应信息经济形态的新的会计基本假设,以完善会计理论,提供更有用的会计信息,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日趋多样化的信息需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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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葛家澍.关于财务会计基本假设的重新思考.会计研究.2002(1).

第7篇

    【论文摘要】从1997年开始,随着大量的诸如IBM等国外IT行业进入中国和中国因特网的迅速普及,电子商务在中国得到蓬勃发展。然而由于电子商务是一项新兴交易模式,其规范化运做还存在很大的问题,虽然诸如阿里巴巴、支付宝等传统电子商务企业发展的十分迅猛,但中国整个电子商务环境并没有达到一个健康有序的高度,特别在电子商务活动的税收问题成为了中国电子商务继续发展的桎梏。

    一、电子商务对传统税收的挑战

    1、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关系主体难以确定

    电子商务的特点是使经济全球化、虚拟化、一体化和流动性加强。一方面,电子商务当事人无须在一个国境内有其固定的住所,可以从全球的任何一个角落对其产品、劳务等进行销售,交易主体的收益来源难以准确地判断,使税收管辖权运作失灵,直接导致征税主体模糊不清。另一方面,网络交易有其虚拟性,在虚拟的交易中是通过交易主体的网址进行交易,无法通过网址来判断其纳税主体是谁。纳税主体可以通过虚假名称来进行交易,也可以经常性改变其网址,这样网址并不能成为确定纳税主体的依据,也就是说,纳税主体与其从事交易的网址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关联,难以确定纳税主体。

    2、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关系客体难以确定

    电子商务使贸易数字化,整个交易过程中只是数字化信息流的传输过程。传统贸易中的商品、劳务、特许权、收益所得等此时都是以比特流的形式在当事人之间流动,尤其是网络上出现的新型服务如知识产权等,任何人都可以下载和复制,对交易的数量、性质无法准确地掌握,交易客体及性质无法确定。

    3、商业中介课税点减少,增大了税收流失的风险

    在电子贸易中,消费者可以从厂商的网站直接和厂商进行交易,而不需要中介如人、批发商等,而实际税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来自中介的代扣代缴税款。随着电子贸易的发展,这些中介在税收中的作用日益削弱,是税收流失的一个重要原因。虽然国内银行可以提供纳税人的情况,但近年来网上银行的电子货币的发展,出现了设在避税地的网上银行及其提供的“税收保护”,因而削弱了税务机关对网上交易的监控力度,无法像传统贸易一样征税。传统贸易的征税是以审查企业账册凭证为课税的依据,但电子商务的数字化、无纸化对课税增加了前所未有的难度。电子贸易不再有传统的账册,取而代之的是存储于计算机中的数字信息,而对这些数字信息可以随意地由企业自行修改。一方面,这些给税务部门对全面掌握企业的贸易情况带来难度,另一方面,即使税务部门掌握了企业的一些贸易信息,而这些信息可能都是假的。所以,税收稽核不能根据企业贸易的实际交易量来稽查。现行税务登记依据的基础是工商登记,但信息网络交易的经营范围是无限的,也不需要事先经过工商部门的批准,因此,现行有形贸易的税务登记方法不再适用于电子商务,无法确定纳税人的经营情况。由于网上交易的电子化,电子货币、电子发票、网上银行开始取代传统的货币银行、信用卡,现行的税款征收方式与网上交易明显脱节。现行税收征管方式的不适应将导致电子商务征税方面法律责任上的空白地带,对电子商务的征纳税法律责任将无从谈起,因而税务机关更加难以开展征管。

    二、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思考

    1、我国税收政策遵循的原则

    为促进我国税收健康有序地发展,税收应遵循税收中立性原则、税收公平性原则和维护国家税收权益原则。中立性原则是指保持传统贸易和电子商务税负一致性,也就是说,传统贸易和电子商务在本质上是一样的,不存在优劣之分,并在电子商务市场体系没有完善之前,可以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以避免因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出台及其不完善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公平性原则是纳税人无论采用传统贸易方式还是电子商务方式都应享有同等的税负,这样人们才愿意选择进行更多电子商务活动,电子商务也才能够稳定的发展。同时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是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维护国家税收权益原则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本国的税收权益。具体讲就是要坚持税收中性原则,为国内外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维护发展中国家税收利益,防止巨额税款的流失,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能够在国际税收的对抗和协调中找到利益的均衡点,最终形成新的国际税收格局,达到共同发展的目标。

    2、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总体框架

    (1)以现行税收法律制度为基点,全面启动以互联网为基础的电子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目前,我国还没有关于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但是我国的税务部门以现行税务法律制度为基点,对电子商务条件下的税收征管手段的现代化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较好的成果,如“三金工程”,但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许多问题。电子商务税收信息系统应以互联网为基础,建设对非网络交易征税的电子征税管理系统和对网络交易的电子征税管理系统,严密监视网络贸易,跟踪贸易数据流向,依据贸易规则和法律依据进行税收征管和税收稽查,同时利用互联网的普及性,纳税人可以随时随地进行申报和纳税。

第8篇

2016大学生社会调查报告范文一:

今年暑期,在团省委和院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关心下,我院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本着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的指导思想,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创建和谐社会为活动主题,以走进企业、走进行业、走进职业调研活动为内容,来深入了解企业对高校毕业生的需求标准以及企业家的人才观,对高校人才培养机制进行研究与分析,促成高校培养的人才与社会接轨,更好地整合学校教学资源,促进学校提高自身服务质量,由此我们开展了关于企业人才需求的调查。

从7月6号正式去往温州到7月10号,我们用了一个星期不到的时间走访了温州三十家服装企业,这些企业大都属于市级企业,以有限责任制的形式存在的,以私营企业居多,我们采访的这些企业大多是中型的,大型的我们只采访到一家,有XX多名员工的庄吉集团。

这次我们调查的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企业的基本情况,二是企业对所聘人才的要求,三是关于企业的招聘情况,四是关于企业已聘毕业生的情况。所有问题的回答都是由企业的部门主管所回答,其准确性是值得信赖的。以下,我从四个方面来分析我们这次的调查结果。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这个我在以上就有提到,如企业属于哪种性质,哪种行业,在温州服装企业大都是私营的,这跟当地的政策带有一定的关系。温州是中国经济较繁华的城市,温州是大都以私营性质而致富的,所以这边的企业大都是私营企业。

二、企业对所聘人才的要求。一般来说企业需要的大多是综合素质高的人才,在调查中,结果显示,不管哪个公司对于人才要求主要还是会看是哪个缺哪种岗位,再筛选人才,也就是不同岗位有不同的需求,现在这些企业最需要的主要是高级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在学历上,虽然都说看不同的岗位再决定需哪种学历的人才,但是大多数的企业还是比较偏重于大中专学历的人才,原因虽词不同,但大意大同小异,认为本科学历的学生眼高,容易跳槽,且大多数在技术上也并不是很优异,在薪资与学历上,挂钩并不是很大,若是刚入某企业,大多数企业并不会根据学历的高低来平定薪资的多少。企业在录用应届毕业生时对于其毕业院校声誉、成绩优秀、学历的高低、或党员的身份及或是学生干部并不是很看重,只是做一个参考,并不是一个决定因素,而在社会实践、专业学习及实践工作经验上大多数企业是非常看重的,除专业能力,在思想素质能力上也非常的重视,在调查的这些企业上,大多数企业认为员工的思想素质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与企业的经济效益是息息相关的,且相关程度达80%以上,思想素质能力与专业能力对于企业的经济效益,大多数服装企业认为是同样的重要,在企业招聘时,他们是认为能力比专业更重要,会优先考虑能力,这也应证了许多毕业生在毕业后走了以自己专业相关不是太大的路。还有,现在有很多的大学生在考各种的证书,根据我们这次的调查,对毕业生所持的各种证书及证明,企业单位有以下看法:学历证书上,企业认为学位证与毕业证稍微重要点,其他的如辅修证,双学位证只是起一个参考的作用;在国家等级考试证书上,企业单位较重视英语四级或六级的证书或分数及计算机二级证书,对于计算机三级要求不高,只是起参考;在荣誉证书上,如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奖学金等,只是参考;在竞赛获奖证书上,如全国比赛、省市比赛,校级比赛在应聘时大多数企业也只是把它们当做个参考物;在职业证书上,企业就较重视,如管理认证,技术认证,这些就很重视,而对于英语重视不是很高,只做个参考;在他人评价证明上,如实践单位、老师同学等,他们的评价中是做个参考,不起决定作用;以上这几条关于证书证明的,在这只是大多数服装企业对于服装专业证书的看法。总的来说,企业看中的是综合能力,专业能力,思想素质能力,实践能力,实践经验,而对于学历的或是一些现在大学生特别看重的那些证书的,企业单位并没将其做为决定因素,只是做为一个证明,一个参考物。所以在校大学生别只以为拿个学历证书就可以,重要的还是要培养自己的专业技术能力,实践能力,思想素质能力,交际能力等综合能力。

三、主要是调查关于企业的招聘情况。服装企业的服装专业毕业生主要是来自综合类性质的学校,服装专业毕业生所从事的工作主要是专业工作,与其所学专业一点都没有关系的非专业工作很少。现在,大多数服装企业很难完成招聘服装专业毕业生的计划,而影响其的主要是单位的发展需要。一些大学生毕业后心态未调好,眼界过高,不符合企业的发展需要,这也是导致企业难以完成服装专业毕业生招收的计划的原因之一,再者,有很多企业,其发展需要与一些大学生的需求存在着异处,这也是一些大学生跳槽的一因素。总的来说,在今后的三年里,对于服装专业本科毕业生的总体需求将呈上长升趋势。现在的服装企业一般是通过该校校友在单位的工作表现,或其他用人单位的反馈或其他途径来了解毕业生所毕业院校的人才培养情况,接下来,我来讲讲企业在各种招聘渠道的使用频率及招聘后人才的使用效果及选拔方式的使用频率与其效果:1)、在调查的这三十家企业中,经常使用的渠道有公司现有员工的推荐但是效果一般;只是有时使用下渠道有主动来求职的、去大专院校招收的、在人才交流会上的、在职业中介机构的或是在internet网上做广告的,这些渠道都只是有时用下,效果呈现只是一般,而在另几种渠道上,虽然只是也只是有时使用下,但是效果不错,较好,如在报纸上做广告招收的及在杂志上做广告招收的这些人才,最后的使用效果都不错;2)关于选拔方法的使用频率及其效果:现在企业经常用的有求职简历、面试、专业知识或技能考试、工作取样(实际操作),这些常用的方法除了简历形式的效果只是一般外,其它几样效果都不错,简历只是一个参考,其实也相当一个毕业生的名片一样,而那些通过评价中心或是推荐资料的方法,只是偶尔用下,而且效果也不是很好,另外如心理测验的或体检的方式的很少使用,就算用了效果也只是一般般。在这个方面里,主要是希望学生懂得调整心态,知道选择或是了解何种应聘方式。

四、关于企业已聘毕业生的情况。调查的三十家中,对已在该单位工作的各类高校服装专业的毕业生的整体评价还是不错,满高的。敝开来讲,在思想道德素质上,如关心集体,遵守纪律,服从岗位分配,自律能力强上;在职业精神上,如上进心,团队精神,职业道德等:在诚信素养上,如忠诚所属企业,保守企业秘密,平等竞争等;在劳动技能上,如外语,计算机的运用和动手能力,在这些能力上,企业对这些已毕业的服装专业的毕业生的评价都非常的高,还有在专业能力上,心理素质上和商务能力上,企业的评价也不错。这体现了留下来的毕业生在各方面的都不错,值得企业单位的信赖。同时,各企业也给我校提了点建议:一在人才培养规格和教学上需做哪些改革:建议加强动手能力和专业技能的培养,加强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及协作精神的培养,加强专业知识的培养,加强人生观、职业道德和劳动态度方面的培养及加强个人道德和修养;二对在校大学生所提的一些建议:如温州拜丽德服饰有限公司的一位部门负责人说:实践加实践;加强专业理论知识,切实掌握;调整工作心态,合理规划个人职业生涯。还有温州透秀服饰有限公司的负责人也说到了:在学校期间学好理论的同时,暑期可到企业实习,多接触现代企业工作模式,要调整好心态,要从基层做起。及温州爱蔓斯服饰有限公司的设计师也说到了:增强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知识的同时,职业道德与综合性的思想素质尤其重要,良好的人际关系与团队精神也是关键。等等,有很多公司都给了我们很多宝贵的建议,希望我们这些新一代的~人能紧记这些建议,完善自我,提高自我,让自己成为一个能被社会认可的有用人才。

通过一个星期的实践,在这实践过程中,我们深深感到:社会实践活动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利于提高学生思想认识,增强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有利于培养和锻炼学生的能力,加深他们对所学课程的理解,增长知识和才干;更有利于青年知识分子克服自身的弱点,在实践中砥砺品格、升华思想,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016大学生社会调查报告范文二:

近几年,我国许多高等院校纷纷开设电子商务课程,学生反映强烈。北方交通大学是我国率先开展电子商务教学的高校之一,1992年就开设了《条码技术与电子数据交换(edi)》的选修课,1996年该课被列为物资管理和国际企业管理专业的必修课程;在新制订的九八级教学大纲中,《电子商务》被列为管理工程专业的必修课程。在教学实践中,北方交大已经形成由教师的电子教案、学生的电子作业、交互式的远程网络教学系统以及电子商务网络案例教学模拟试验等构成的全方位多媒体教学体系。作为教育部远程网络教育试点,已经在因特网上实现了电子商务课程的远程网络教学。电子商务是北方交大学生们的热门话题之一。

那么,在校大学生们是怎样看待电子商务这个问题的呢?1999年底,由XX与北方交通大学电子商务协会共同对北方交大的在校学生做了有关电子商务的问卷调查。调查采用书面问卷形式,受访大学生575人,研究生38人(其中mba20人),这些学生分别来自各个年级,涵盖了电信、经济、管理、法律、运输等多个专业,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调查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对电子商务的认识,包括以下几个问题:1、你知道什么是电子商务吗?2、你能就电子商务对社会的影响谈谈自己的认识吗?3、你能说出电子商务的一般流程吗?4、你知道什么是edi吗?5、你对电子货币了解吗?第二部分是获得电子商务的途径,包括以下几个问题:1、除了上课外,平时你从哪些方面了解电子商务的知识(依次举出三种途径)。2、请列出你阅读电子商务论文的具体报刊名称。3、你参观过电子商务的展览会吗?

对电子商务的认知程度

在被调查者中,60、5%的本科生和100%的研究生表示对电子商务的概念有一定了解。数据显示,大学生们对电子商务表现了较大的关注,受教育的程度越高,对此的认识也越深。在对电子商务的概念有一定了解的学生中,认为电子商务对社会

有很大影响的占23%;认为有一定影响,但短期内难以形成规模的学生占46%;认为中国目前发展电子商务尚有难度,对老百姓影响力有限的占31%。这一方面说明在校大学生对电子商务的发展与对社会的影响的认识还较为冷静,另一方面也说明,我国电子商务的人才培养和在校教育与社会的需要还有一定的距离。

这不能不让我们担心,电子商务正以令人难以想象的高速度发展,而目前的教育及受教育者能否适应市场的需要?在对电子商务的了解程度进行深入调查时发现,问题确实很多。

表示对电子商务流程有明确认识的同学中,本科生仅占32%,mba占80%,大部分非经济管理专业的学生对电子商务具体贸易流程的认识仍然停留在初级阶段。

在对edi的认识上,仅有不到9%的人(研究生32%)表示曾有过了解;4%的人(研究生18%)能就edi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发表一些自己的看法,且这部分人全部是经济管理类学生。可见,在深入系统的学习中,电子商务逐渐体现了它的学科性以经济管理为主。在这方面,经济管理类的学生有其专业的优势。但是所占比例之少,尤其是其他专业无人了解的现状实在令人担忧。

在对电子货币的调查中,仅有1人在网上使用过电子货币。本科生中仅有9人表示对此作过专门的研习,而且都集中在计算机专业和信息通信专业。研究生中也仅有4人表示自己曾钻研过此类问题。另有10人表示对此很有兴趣,这个数字是相当低的,仅占总人数的2%。电子商务是一个跨学科的领域,在涉及到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问题金融电子化与贸易安全上,电子专业、法律专业的学生有独特的优势,但尚未引起经济管理专业的重视。就目前而言,真正认识到电子货币与自己已经很近的学生并不多,对此投入很大精力的学生更少。

对电子商务的学习途径

第二部分的调查主要是想了解学生学习电子商务知识的途径,了解哪些报刊上刊载的文章学生引用次数最多。经分析,除去开设电子商务课程的专业,大部分本科生是通过计算机类的杂志(43%)和报纸(30%)来了解电子商务知识的,从专业书籍与广播电视上学习相关知识的并不多。

调查数据显示,被学生引用的电子商务方面的论文来自91种中英文报刊,一方面反映了学生的阅读面很大,另一方面反映了媒体对电子商务的报道数量也在加大,同时也反映了当前我国电子商务的专业报刊尚未面世,面向大众的宣传方式仍是以面为主的普及,较少涉及具体的实施细节,系统介绍电子商务知识的报刊并不多。

在普及电子商务方面受到学生们认可的媒介主要有《计算机世界》、《互联网世界》、《信息与电脑》、《中国计算机用户》、《市场与电脑》等几家刊物。经过进一步调查了解到,这些排名靠前的报刊,在1999年都专门设立了电子商务普及类的专栏或专题讲座。在人们迫切想了解电子商务知识的时候,选择系列刊载的报刊无疑是读者的首选。但是没有一家刊物所占的比例超过15%。

第9篇

【Keywords】computer network technology; enterprise informatization; innovation application

【中图分类号】F270.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17)04-0172-02

1 引言

计算机网络技术以大刀阔斧的姿态提升社会的发展速度,在互联网产业中发展更新速度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其以海纳百川的宽广胸怀将全球的企业纳入一个计算机网络的俱乐部中,让很多企业都能通过网络的便捷,不用走出国门,就能涉猎天下事,走上世界的大舞台。互联网不但带来了新的机遇,同时也让更多企业见识到了竞争对手的真实实力。这种情况下,如何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加快企业运作效率,使企业的价值大幅度提升,是很多企业要着重考虑的问题之一。论文结合相应的社会现象,分析总结计算机网络技术的重要作用,并归纳总结企业应如何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使企业竞争力大幅提升并立于不败之地的有效策略。

2 计算机网络技术与企业信息化内涵

现今的工作与学习中,计算机充当越来越不可或缺的作用,其网络更是覆盖社会的各个角落。计算机网络技术运用互联网与局域网的协助,建立开发人人都可以自由进出的网络平台,实现信息获取与沟通交流的目的。企业信息化的含义指的是企业之间,通过网络平台进行通信与信息互换[1],通过这种信息沟通方式,实现企业之间的相互合作与发展,发展会惠互利的合作原则,共同对企业的计算机科学技术进行提升。在信息化社会中,企业战意味着信息战,只有企业及时运用互联网技术获取信息,才意味着获得抢夺财富的先机,及时为企业制定出发展策略,快人一步,提高企业在信息化竞争中的立足之地。

3 计算机网络技术在企业中的运用方式

3.1 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形式是企业信息化运用中最重要的一种形式之一。电子商务基于互联网的开放载体,通过硬件系统实施线上信息输送,实现网络购物、在线支付等新型的商务运营模式。电子商务主要涉及的业务有电子广告、电子支付和结算、线上购物等,不同的运营模式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型,其主要的类型有:B2B、B2C与C2C三种形式,其中B2B实现的是企业之间的交易平台[2];B2C是实现企业与个人之间的交易平台;C2C是实现消费者之间的交易平台。在网络技术逐渐发展中,这三种交易模式相互交叉,相互协助。例如,阿里巴巴中各个商铺之间实行B2C交易形式,淘宝店铺与卖家实行C2C交易模式。在阿里巴巴上,B2C与C2C交易模式紧紧依托不可分割的消费行为,淘网网络交易是电子商务的具体表征形式。

此外,每个企业都建设有代表公司形象的官方网站,企业间B2B的信息交易,就以官方网站为交易接入窗口,每天接受其他企业的订单信息,实现企业的电子商务运营。

3.2 网络财务

网络财务借助互联网平台为载体,通过工作人员操作外部设备,将企业的会计数据进行传输,存储到计算机中,并通过计算机技术对会计数据进行核算、分析、判断、预测、控制和监督,给企业的财务数据管理提供准确快捷的财务报表。并且,由于信息化技术的发展扩大,原材料的供应已经不单单从固定区域采购,而是实现全国供货,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逐渐在各地设置分管机构,那么要实现各地财务的统一监督管理,就必须通过计算机网络对财务进行计算和传输,保持信息的高度共享特性,增强企业各部门之间的信息流通,彻底改变财务与业务之间的滞后差距,实现?务实时动态管理。同时网络财务还有延伸功能即结算支付电子货币比。电子货币不同于传统货币需要支付、汇票等特点,因为其网络虚拟数字的特性,可以根据个体用户和企业的具体需要,能在网络上进行灵活支付,并能将消费记录实时反映到金融机构,实现跨地域的经济活动[3]。

3.3 电子档案

计算机网络技术对档案的存储与传输要远远优于传统的以纸质为材料的档案存管,计算机网络技术在档案管理上是通过对计算机进行数据操作,传输和保存,可以被技术人员与档案管理人员共享信息,超越传统档案管理的闭塞性。电子档案管理也可以根据用户需求,进行实时修改和补充,方便快捷,电子档案也可以通过计算机对其进行整理排序,满足个性化需求,并能及时完成新档案的更换与整理。

4 企业在计算机网络运用中的注意事项

计算机病毒会导致企业计算机设备突然黑屏、蓝屏等设备网络中断问题,病毒多由互联网进行传输,其隐蔽性很难引起人们的提防,导致疏于对病毒的防范,造成计算机系统的严重故障,甚至许多企业的重要信息,也因计算机发生故障数据没有备份,而造成大量损失。许多企业都需要建设官方网站进行信息交换,但是在网站建设之初,常常会由于网络建设不完善,导致暴露了很多可以被不法分子利用的隐患,许多精通互联网技术的网络黑客可能趁机侵入公司网络的后台,进行数据篡改和盗取,导致企业网络系统瘫痪,而造成不可挽回的重大损失。

5 企业应对网络技术问题的策略

企业在运用计算机网络时除了要提防互联网病毒、黑客入侵,还要提前设立防火墙做到防范于未然。防火墙现在已被各大企业运用,其能发挥良好的阻隔病毒的作用,并能及时避免恶意的木马程序对计算机进行篡改和破坏。但当企业网络已受到病毒和黑客的入侵时,就需要调用杀毒软件对计算机进行补救维护,其能有效地区分正常软件与病毒软件的区别,并及时扼杀入侵病毒,恢复企业网络健康。企业在安装相关杀毒软件时,要慎重挑选匹配公司使用的软件,不能盲目挑选,日常工作中,企业也要定期督促工作人员进行软件病毒查杀,及时将病毒扼杀在摇篮中,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第10篇

关键词:第三方支付、沉淀资金、法律、监管

随着网上购物的不断普及,电子支付的不断增多,第三方支付机构也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了。人们所熟知的Paypal、支付宝、财付通、快钱等都是第三方支付机构,它们的出现为人们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使人们生活更方便、更轻松。可以说,第三方支付解决了电子支付的基础性问题:支付的信用的安全问题,使电子支付向前走了一大步。

但是,随着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发展,也显露出了不少的问题。其中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沉淀资金的法律监管问题。我们知道,我们在进行网上支付时是需要将自身的资金存入第三方支付的账户上,由其将资金划拨给另一方,在这一过程中,就会出现资金的沉淀。个人的资金沉淀或许不算什么,但是如今第三方支付的交易量如此之大,以支付宝为例,其日交易量12亿元,沉淀资金最低84亿元,而每月的资金沉积量则高达千亿。如此大的沉淀资金量,不得不让我们思考:这些钱在第三方支付机构手中是否安全,是否有法律来监管其行为,本文既是对其的研究。

一、第三方支付沉淀资金概述

(一)第三方支付

1.概念

第三方支付是指通过与国内外各大银行签约并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提供交易支持的平台。第三方支付作为独立的中介平台,在网上交易的商家和用户之间做一个信用的中转,通过改造支付流程来约束双方的行为,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彼此对双方信用的猜疑,增加网上购物的可信度。

2.模式

第三方支付按照支付其支付流程不同,大致可分为三种模式:账户型支付模式、网关型支付模式和多种支付手段结合模式。

账户型支付模式是指第三方支付公司凭借其实力和信誉承担买卖双方中间担保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模式;网关型支付模式是没有内部交易功能,只是银行网关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模式;多种支付手段结合模式是指第三方电子支付公司利用电话支付、移动支付和网上支付等多种方式提供支付平台的模式。

以下为三种模式的区别:

由于只有账户型支付模式才会产生沉淀资金,所以下文讨论的第三方支付均为账户型支付模式。

3.现状

根据2013年6月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的《中国支付清算行业运行报告》显示,2012年我国第三方支付市场规模已超过10万亿元。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业务快速增长,业务量初具规模,处理第三方支付业务104.56亿笔,金额6.89万亿元。第三方支付处于蓄力发展阶段,处理第三方移动支付业务21.13亿笔,金额1811.94亿元。预计到2015年,中国第三方支付交易规模将接近14万亿人民币。

(二)第三方支付沉淀资金

沉淀资金又称客户备付金,是指支付机构为办理客户委托的支付业务而实际收到的预收待付货币资金。第三方支付在客户交易的过程中存在着延迟支付与清算的行为,从而导致支付平台上存在着大量不参与流动的资金,即为第三方支付沉积资金。第三方支付沉积资金的产生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客户将资金存入第三方支付账户但并没有使用资金,只是为了下次的交易便利;另一种则是发生在实际的交易之中。

第三方支付沉淀资金随着第三方支付而产生,其不同于一般的商业银行的资金存放,有其特殊性,会有资金分散、定位模糊等问题,容易造成沉淀资金的安全问题。

(三)第三方支付沉淀资金安全分析

1.法律风险

(1)第三方支付机构与用户法律关系不明确

第三方支付机构与付款、收款人法律关系是第三方支付沉淀资金最基本的法律问题,但这个问题法学界尚且存在争议。现在主流的观点主要有委托说、第三人代为履行说、债权转让说、服务合同关系说,其中最为主流的是委托说。委托说认为,第三方支付机构是用户的人。当付款人发出支付指令时,第三方支付机构以付款人的名义履行支付义务,待第三方支付机构收到付款人付款确认通知时,通知银行划拨款项,银行将资金从第三方支付机构账户划拨至收款人账户时,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支付完成,付款人的支付义务也得以履行完毕。

(2)沉淀资金利息归属不明确

但这里又出现了一个新的问题,那就是如果按照委托说的说法,用户在第三方支付中的沉淀资金所产生利息的归属将产生问题。按照民法的一般理论,货币属于特殊的物,其所有权随占有的转移而转移。这看似用户将自身资金存入第三方支付的账户后其资金的所有权也转移给了第三方支付机构。笔者并不赞同这一说法,笔者认为用户的资金存入第三方支付的账户并没有发生资金所有权的转移,笔者将在下文阐述自己的观点。

由于《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回避了这一问题,使得这一问题只能由第三方支付机构与用户之间约定解决。但是,用户在第三方支付机构面前毕竟是弱势群体,应该怎样保护用户的利益,这是法律工作者所要研究的问题。

(3)监管法律不健全

由于第三方支付是一个新兴的事物,立法时间不足,再加上我国还没形成一套完善的金融法律监管体系,因此对监管第三方支付沉淀资金的法律明显不足。截止2013年底,我国只有四个边缘性的法律法规和一个专门的办法。

第三方支付有关沉淀资金的法律经过这几年的不断补充,已经形成了一个基本的框架。但是,现存的法律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第一,现存的第三方支付沉淀资金有关法律法规多为规章级别,不及法律的效力高,执行力与威慑力不足,容易被忽视甚至是违反;第二,是专门性的法律法规不足,专门针对第三方支付沉淀资金的法律法规只有一部,而且是去年才刚刚设立的规章,在规范与内容上还有很多的缺失,需要不断的改进。

2.事实风险

(1)监管可操作性差

随着第三方支付的加入,使得原来就较为困难的金融资金监管变得更为困难。第三方支付由于技术等一系列的原因更难对资金安全、流动性的监管,使得金融犯罪、赌博、诈骗、信通卡套现等更容易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发生,这同样给用户的第三方支付沉淀资金带来风险。

(2)沉淀资金运用不充分

央行等机构出于对用户资金的保护,规定第三方支付要将用户的沉淀资金全部存放在银行的专用账户上,并不允许用作他用。这本身是出于对用户资金的保护,但是,由于通货膨胀等一系列的原因,用户存在银行的沉淀资金实质上是在贬值的。如果允许第三方支付机构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进行金融投资、金融创新,合理使用用户在第三方支付账户中的沉淀资金,为用户的资金增值,将更有利于用户的资金安全与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合理发展。

二、国内外有关沉淀资金的监管现状

(一)第三方支付沉淀资金监管的国外现状

美国、欧盟的法律较为健全、第三方支付发展较早和较为迅速,对第三方支付监管的法律经验较为丰富,因此以美国与欧盟对第三方支付沉淀资金的监管为例说明国外的现状。

1.美国对第三方支付沉淀资金的监管

美国对第三方支付实行的是功能性监管,即将监管的重点放在交易的过程中,而不是从事第三方支付的机构。美国采取的是多元化的监管体系,分为联邦层次和州层次两个层次进行监管。但美国并没有制定针对第三方支付的专门法律条例,只在现有的法律法规中寻找相关的监管依据,或针对已有法律进行增补。

首先,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认为第三方支付沉淀资金是负债,而不是联邦银行法中定义的存款,因此该机构不是银行或其他类型的存款机构,不需要获得银行业务许可证。该机构只是货币转账企业或是货币服务企业。但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同时指出各州监管部门可以依据本州法律,对第三方支付开展的业务作出自己的定位。

其次,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通过提供存款延伸保险实现对沉淀资金的监管。第三方支付的沉淀资金需放在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保险的银行无息账户中,每个用户帐户的保险上限为十万美元。

还有,依据美国在9.11后颁布的《爱国者法案》,第三方支付作为货币服务企业,需要在美国财政部的金融犯罪执行网络注册,接受联邦和州两级反洗钱监管,及时汇报可疑交易,记录和保存所有交易。

2.欧盟对第三方支付沉淀资金的监管

欧盟规定第三方支付只能是商业银行货币或电子货币,这就意味着第三方支付机构必须取得银行业执照或电子货币公司执照才能开展业务。

该框架包括三个垂直指引,包括2001年《电子签名共同框架指引》、《电子货币指引》和《电子货币机构指引》。第一个指引确认了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后两个指引是要求非银行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必须取得与金融机构有关的营业执照,在中央银行的账户留存大量资金并将电子货币的发行限定在传统的信用机构和新型的受监管的电子货币机构。

(二)第三方支付沉淀资金监管的国内现状

由于第三方支付在我国发展时间不长,相关的法律并不多,这里笔者以《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为例说明我国第三方支付沉淀资金监管的现状。

1.《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主要内容

(1)提出备付金银行及其相关概念

《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在其总则中提出了备付金银行的新概念,提出备付金银行是"与支付机构签订协议、提供客户备付金存管服务的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并将其区分为存管银行和合作银行。

(2)对备付金银行的规定

按照《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的规定,可以看出立法者对备付金银行的规定是比较严格的,无论是存管银行还是合作银行,只要是与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合作有关,都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定条件,并且是比较严格的法定条件。《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规定,备付金银行总资产不得低于2000亿元,如果是仅开立备付金汇缴账户的,银行的总资产不得低于1000亿元。这样就可以排除大部分资金实力不够充裕、实力不足的中小银行,使得用户的沉淀资金更加安全。当然,《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中还有其他的规定,这里就不一一阐述了。

(3)对账户与存款的规定

按照《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的规定,备付金银行账户分为三个部分:存管账户、收付账户、汇缴账户,其中支付机构在同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只能开立一个备付金存管账户。

2.《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的进步

《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是我国第一部针对第三方支付沉淀资金的法律法规,其本身就是对这个领域法律的一种创新与发展。整部规章均围绕着第三方支付沉淀资金这一基本的问题展开,围绕着这个点进行具体的法律规范,其实用性大大提高了。

首先,对第三方支付沉淀资金进行了法律上的首次定义,将其定义为备付金,并对其进行了解释。其次,首次提出备付金银行的概念,并将其划分为了存管银行与合作银行,并对备付金的账户进行了划分,使得沉淀资金在实际领域有了具体的法律操作方法,改变了以前只见规定而没有具体做法的模式。

最后,《办法》规定了第三方支付机构需要对客户的留存资金缴纳一定比例的风险准备金。这是一种全新的说法,由于第三方支付机构并不是金融机构,按照原有法律规定是不用缴纳风险准备金的。但是由于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的特殊服务,为了用户的资金安全和金融风险的控制,理应与金融机构一样缴纳风险准备金,这是合法,也是合情合理的做法,可谓是开创了我国法律的一个先河。

3.《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的不足

就《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与我国之前法律法规对第三方支付沉淀资金的管理来说,其实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其中也有不少的缺陷需要改进。

首先,《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只是一部规章,并不是一部成文法律,从法律效力来说就有所不足。虽说第三方支付的沉淀资金问题是一个较新的问题,先设立一部规章进行尝试也是无可厚非的。但是,由于第三方支付的沉淀资金问题是一个有关金融安全与用户资金安全的重大问题,其有很强的紧迫性,因尽快设立一部具有成文法律效力的法律法规较好。

然后,《办法》中沿用征求意见稿中的"备付金"的说法,似乎与沉淀资金的性质有所不符,建议沿用大众的"沉淀资金"的说法。

最后,《办法》中删去沉淀资金利息归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说法,转而由第三方支付机构与用户间自行协商解决。删去这个说法的初衷是好的,这样使得用户资金的合法利息至少没有受到损害。笔者同样不赞成将全部沉淀资金利息归用户的说法,毕竟第三方支付机构帮用户保障了其的、资金安全,同时提供了快捷的支付业务,有权取得一定的收益。但是,如果由第三方支付机构与用户间自行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可能会出现第三方支付机构因其强大的实力使得用户的合理收益受损。笔者在这里建议立法者能制定一个合法合理的利息分配方案,使得第三方支付机构与用户都能获得合理的利益。

三、对第三方支付沉淀资金风险监管的建议

(一)理清第三方支付机构与用户的法律关系

正如上文所说,第三方支付机构与用户的法律关系存在着委托说、第三人代为履行说、债权转让说、服务合同关系说等法律学说。笔者较为赞同委托说的观点。但是,第三方支付与用户的法律关系不仅仅是普通的委托关系,它实质上包括了委托、保管合同与担保三重关系。

1.委托关系

委托关系其实较好理解,第三方支付机构对于用户在账户上的沉淀资金,当且仅当用户发出指令后,第三方支付机构才能对用户的沉淀资金进行用户所设定的操作。在此过程中,用户就是委托人,而第三方支付机构就是受托人,第三方支付机构根据用户的指令为用户办事,最后结果归责于用户。这种关系无论是否约定报酬都是存在的。

2.保管关系

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的有关规定,第三方支付沉淀资金在用户使用之前,都是保管在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账户里。根据理解,用户的资金只是暂时保管在第三方支付账户,第三方支付机构在征得用户同意之前不得动用用户的资金,在用户需要时就得全额返还资金。

根据保管合同的定义,保管合同是指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参考以上定义可知,在用户与第三方机构之间是存在着保管合同的关系的。

3.担保关系

第三方支付机构除了代为收付款、代为保管用户资金以外,还存在着用自身信用提供信用担保的服务,而且应该说,这才是第三方支付机构所提供的最有价值的服务。以第三方支付的交易为例,买家将资金存入第三方支付账户后并确认付款后,卖家虽然没有直接收到买方的资金,但由于有第三方支付的信用担保,卖方依然有信心将货物发出,待买方确认收货后,第三方支付机构再将资金划入买方的账户上。

在这个过程中,第三方支付机构所实现的就是对买方付款行为的信用担保,同时也是对卖方正常发货并保证货物质量的担保。如果有一方不履行其义务,另一方都能从第三方支付机构处得到补偿。

所以第三方支付机构与用户的法律关系一共存在着委托、保管合同与担保三重关系。明晰了第三方支付与用户的法律关系后,我们就可以分辨出第三方支付与用户各自所要承担的法律权利与义务,在出现问题后可以明确各自的责任,也为解决第三方支付机构与用户的其他问题打好基础。

(二)明确第三方支付沉淀资金与利息的归属

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看第三方支付对沉淀资金是如何操作的。首先,上文已经确定了第三方支付机构与用户的三种法律关系,即委托、保管合同与担保三重关系。由于委托、担保与第三方支付沉淀资金与利息的归属关系不大,这里主要是以保管合同的关系来论述这个问题。

按照《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的规定,第三方支付机构对于用户的沉淀资金是要在符合资格的银行设立专门的备付金存管账户来存取用户的资金。并且按照办法第四条的规定,第三方支付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擅自动用用户的沉淀资金。这样,我们就可以排除《合同法》第387条的规定,因为第387条的立法本意是为了防止保管人将托管人的资金与自身资金混淆,为了方便保管人更好的保管资金而设立的规定。而在第三方支付机构与用户的沉淀资金保管关系中,法律已经规定第三方支付机构事先设定专门的存管账户来保管资金,不存在第三方支付机构将自身资金与用户资金混淆的行为,因此第三方支付机构与用户的沉淀资金保管关系不适用《合同法》第387条的规定。所以,第三方支付机构对于用户的资金仅仅是暂时代为保管,并不存在着占有关系,其所有权依然属于用户所有。

明确了第三方支付沉淀资金的归属后,对于其利息的归属就比较容易解释了。从法律上来说,利息是用户沉淀资金所产生的孳息。根据民法的规定,孳息应属于资金所有者所有。也就是说,利息应属于用户所有。同时,《合同法》第377条的规定也从另一个角度阐述了这一观点。

但是,从实际操作的角度来看,要将沉淀资金的利息分配到每一个用户,其难度是很大的。首先,第三方支付机构不是金融机构,用户的资金不像活期存款那样直接产生利息,需要第三方支付机构对用户的资金进行运作,这本身就是一个很大的风险,如果允许第三方支付机构动用用户的资金进行投资,一旦用户的资金亏损,将难以分清各自的责任。其次,如果将用户的资金存入银行并按活期存款计算利息,就会有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争夺存款的现象,这又与第三方支付机构的非金融机构地位不符。因此,笔者提出以下两种观点作为参考:

1.建立沉淀资金保险体系

这一模式主要参考的是美国联邦存款保险体系,即将用户存入银行的资金所产生的利息为用户的资金购买一定额度的保险,以防止用户的资金有遭受风险的可能。这样做至少有两个好处:第一,由于利息并没有直接到达用户的手中,这样避免了第三方支付机构被说成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争抢存款,也符合第三方支付机构这个非金融机构的地位。第二,用户资金的利息最终用于对用户有利的事情上,也符合了"取之于用户,用之于用户"的原则。

2.自负盈亏的用户资金增值模式

这一模式主要是参考了余额宝的运作模式,即允许第三方支付机构将用户的资金用于投资,但需要用户的同意,并需要用户自负盈亏。

首先,第三方支付机构对用户资金的投资必须是经过用户同意,并需要告知用户需要自负盈亏。法律可以明确要求第三方支付机构在告知用户协议书中用黑体字标明这一点,并像购买基金一样对用户的风险意识进行评估,对风险意识低的用户进行提示甚至限制其购买的份额。

其次,用户的资金需分为可投资资金与不可投资资金,两者分开结算,只有可投资资金允许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投资,而份额则由用户来自行决定。用户可以自由转换两者资金的比例,但可投资资金需预留一部分的保证金,保证金在每日的结算前不允许转换,以避免用户为了逃避亏损而将资金全部转出第三方支付账户。

最后,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的投资必须是安全且低风险的,这一点可以参考美国养老金的投资策略。美国的养老金广泛投资于股票、债券、货币市场、房地产等领域,但很少出现亏损情况。究其原因,是美国的养老金投资有着严格的评级,对所有将要投资的计划都会由专门的机构进行评级,只有达到严格标准的投资计划才能获得通过并进行投资。我国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对用户资金的投资计划也必须经过专门机构的核准才能通过,并需要进行备案和每天的结算。

四、结语

第三方支付这几年间在不断的发展,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随着第三方支付的不断发展,对沉淀资金的监管问题便变得越来越重要,这就需要我们通过立法来规范和完善。幸好,随着《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的实施,第三方支付沉淀资金的问题有了一个法律的开始,它填补了专门在第三方支付沉淀资金监管方面的法律空白,明确了第三方支付沉淀资金的性质,确立了第三方支付沉淀资金存储银行的准入条件,加强了对沉淀资金的管理,为我国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在我国在线第三方支付沉淀资金监管方面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但这还只是一个开始,《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所规范的内容还有很多不足的地方,比如它没有规定沉淀资金利息的分配问题,比如它并没有确立沉淀资金的核对校验机制,这些都需要我们不断的改进与完善。我国的立法应不断完善对沉淀资金的理论研究,参考国外对沉淀资金监管的经验,发展出一套更完善的监管体系,以促进我国的第三方支付行业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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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

[论文摘要]人类进入信息时代,传统营销的弊端已渐渐暴露出来。随着计算机互联网络的发展,网络营销的优势开始得到了体现与发展。但与发达国家相比,目前我国网络营销发展的总体水平较低,仍处于起步阶段。笔者认为我们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发展我国网络营销,抢占网络信息市场的必要性与紧迫性,采取各种措施加快我国网络营销的发展。

当人类进入信息时代,网络营销作为网络经济活动的主要内容开始进入人们的普通生活。

在21世纪传统营销的弊端已渐渐暴露出来。在传统的营销模式中,企业所遵循的是市场导向。由于技术手段的制约,企业无法了解其所面临的市场中的每个消费者的实际需求。然而在网络时代,企业所面对的“网络顾客”与传统的消费者有了质的变化。网络消费者的个性消费意识增强,他们不仅按个性选购商品,而且对商品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有的甚至开始要求厂商为自己定制产品。这种个性消费的发展将促使企业重新思考其营销模式。

一、网络营销的优势

1.网络营销与传统营销相比具有极强的互动性。网络媒介具有传播范围广、速度快、无时间地域限制、无时间版面约束、内容详尽、多媒体传送形象生动、双向交流、反馈迅速等特点,有助于企业实现全程营销的目标。在网络环境下,企业可以通过电子布告栏、在线讨论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以极低的成本在营销的全过程中对消费者进行即时的信息搜集,同时也为消费者有机会对产品的设计包装定件服务等发表意见提供方便。

2.网络营销有利于企业降低成本费用。成本可以分为采购成本与促销成本两方面。在采购成本上,企业采购原材料通常都是一项程序繁杂的过程,企业可以通过网络营销把这项程序繁杂的过程简化,从而达到降低采购成本的作用。在促销成本上,传统的服务主要是运用电话、广告、书信等手段。这不但需要人多,还常常会造成延误。企业可以应用网络营销在自己的网页上提供精心设计的如“商品注意事项”“疑难问题解答”及“说明”等等详细信息资料,顾客在网上可随时查询,几乎不需要多少费用就能对厂家及其产品情况进行详细的了解。

3.网络营销能够帮助企业增加销售,提高市场占有率。首先,在网络上可提供全天候的广告和服务而不需要另外增加开支。其次,能把广告与订购连为一体,促成购买意愿。再次,通过互联网可以随时联通国际市场,减少市场壁垒。

4.网络营销能使消费者拥有比较传统营销更大的选择自由,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和需求在全球范围内不受地域、时间限制,快速寻找商品,并且进行充分比较,真正做到货比三家,有利于节省消费者的交易时间与交易成本。

5.在互联网上,任何企业都不受自身规模的绝对限制,都能平等地获取世界各地的信息及平等的展示自己,这为特别是中小企业创作一个极好的发展空间。利用互联网,中小企业只需要花极小的成本就可以迅速建立起自己的全球信息和贸易网,将产品信息迅速传递到以前只有财力雄厚的大公司才能接触到的市场中去,平等地与大型企业进行竞争。从这个角度上看,网络营销为刚刚起步且面临强大竞争对手的中小企业提供了一个强有力的竞争平台。

6.目标更集中。网络营销迎合了当今社会个性化、多样化的消费需求的发展趋势,从大规模无差异性向个性化集中营销转化。它将目标市场细分得更为详尽,使企业可以深入每一个消费者家中去寻找商机,为其提供更贴心、更合口味的产品与服务。

二、目前我国网络营销发展存在问题

1.网络竞争意识不强,对网络营销认识不清。在我国,绝大部分企业还只把竞争焦点定位于实体市场,没有充分意识到知识经济时代抢占网络信息这一虚拟市场对赢得企业未来竞争优势的必要性与紧迫性,把网络看得过于神秘,总以为只有工程师、电脑技术人员才能使用的这一高科技产物。

2.上网企业少,分布不均衡。目前,国内企业上网总体雷声大、雨点少。全国近560万家企业(含乡镇企业)中,上网企业所占的比例不足百分之一点五。且集中分布在北京、广州、上海等几个大城市。上网企业数量少,浏览的客户就下降,网络给企业创造的效益就减缓,从而形成恶性循环。

3.网络营销效果不佳,方式不活。目前,大部分上网企业的网络营销仅仅停留在产品的网络广告。企业的网络宣传及网络促销等几个环节上。有的企业甚至只是将企业的厂名、产品照片、公司地址、联系电话、公司简介、总裁头像传到网上而已,企业虽然拥有了自己独立的域名、网址,但多数只在网上开设了主页和电子邮件地址。既没有对企业产品及企业形象做具体系统的介绍,也没有借助网络开展营销活动。企业对网络资源的开发利用率很低。

4.网络营销策略水平不高,效益不佳。目前,我国企业对网络营销策略缺乏系统的研究,还没有形成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网络营销策略,不少企业还只是搬用过去的网下营销策略,不能充分发挥网络营销的优势,不能产生较高的网络营销效益。

5.网络基础设施差、线路少、速度慢、安全性不高,但用户使用成本开支较大。按绝对价格计算,我国人均收入不过美国的二十分之一,但要付出比美国人高20倍的价钱才能拥有同样多的网上信息量,据调查,在86.1%的用户抱怨网络速度太慢,收费太贵。低水平设施的网络与高水平收费限制了用户上网,束缚了网络市场的发展,并已成为制约网络营销发展的一道瓶颈。

6.安全方便的网络支付机制欠缺。我国网络支付的技术手段尚不成熟,安全通用的电子货币尚处于研制认证阶段,在目前信用卡消费者占主导的情况下,网络分销的现金交割只能靠用户事前(后)交费才能完成。网络分销成了一种网上订货,网下付款的四不像交易方式,极大地影响了网络分销的效率。即使凭信用卡实现网上支付,对消费者对企业均有一个完全保障的问题。即便是电子货币成为现实,但要让企业和整个社会接受,短期内恐怕也难以实现。据调查,有52%的网络用户认为目前网上购物的最大问题是没有安全方便的网上支付方式。三、加快我国网络营销的发展策略

1.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发展我国网络营销,抢占网络信息市场的必要性与紧迫性,要抓住有利时机缩短我国有发达国家的差距。网络营销使企业的生产经营走入全球化,企业不但要熟悉跨国、跨地区市场的顾客的需求,还要相应地安排组织跨国的生产、运输和售后服务,这都对网络时代的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强化对网络营销的舆论宣传,提高社会与公众对网络营销的认识消除陌生感与神秘感,增强信任感。引导广大消费者改变过去眼见为实的传统购物方式与购物习惯,使其从心理上接受网络营销。

3.广泛开展对网络营销的学术研究,不断开发适合我国国情的网络营销方式与新策略。

4.加强对网络营销的立法与监督,规范企业的网络营销行为。在网络商场的市场准入制度,网络交易的合同认证,执行和赔偿,反欺骗知识产权保护、税收征管、广告制度、交易监督,以及网络有害信息过滤等方面制定规则,为网络营销的健康、有序、快速发展提供一个公平规范的法律环境。

5.制定鼓励扶持网络营销发展的优惠政策,为网络营销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经济环境。同时对网络营销的发展也要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既要防止畏缩不前,又要避免不顾客观现实条件的急躁冒进。

6.加强网络技术研究,改善网络基础设施,提高网络整体水平。与当前重点是加快电子货币的研究,尽快实现网上安全支付!因为据调查,有75%的被调查者表示不会把信用卡上的信息放到网上,担心被窃取,厂家应该做到使消费者易于购买商品,并且使用他们喜欢的方式。

7.企业应建立快速的顾客回应机制。包括对客户意见和建议投诉和抱怨的快速回应,以及快速的物流机制等。要求最大限度地抓住每一次与顾客交流的机遇,尽可能地满足顾客特有的时间和交付要求。

8.加快电信产业的发展,打破电信行业的垄断经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改善电信服务质量,调低电信资费标准,使用网络消费与人们的收入水平相适合,为网络营销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9.强调个性化。企业为了赢得消费者的依赖,企业必须把每一个消费者看成是独立的不同的个体。新时代消费者新的购物标准是:追求惟一个性。这就要求企业要不断的创新,以迎合消费者的新需求。企业可以在网络中提供人工服务项目,即:消费者对自己选中的商品进行在线咨询,企业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加入视频技术方便与消费者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沟通”便于企业把握消费者的心理,同样的也可以对任一商品进行视频,即,预先对每一商品拍下视频片断,对商品进行每一角度拍摄!以便于消费者从各方位看到自己选的商品的“实样”。

10.企业应尽早申请注册自己的网址域名,并且加强对网址域名的宣传,努力树立网络形象;要确定适合网络营销的产品,采用低价定价策略;要切实提高自身物流配送能力。大力培养网络人才;要整合其他营销手段,不断提高网络营销的水平和效益。

参考文献:

[1]卓骏:网络营销[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

[2]钱旭潮韩翔袁海波:网络营销与管理(第2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第12篇

摘要:在我国,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企业使用软件系统进行财会的电算化管理。但是,大部分企业还停留在会计电算化的最初阶段,仅仅以机算代替人算而已,在使用财务软件的过程中更是麻烦不断。总的来说,会计电算化管理还落后于现代企业管理的需要。本文从电算化系统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入手,提出了相应的管理对策。

关键词:会计电算化 系统实施 问题 对策

一、企业会计电算化系统实施中的问题

(一)实施的过程不够规范,不够严谨

首先是前期对相关人员的培训不到位。在系统运行之前,对相关人员的培训不够深人细致,不能使操作人员从整体上掌握系统功能、把握业务流程,使得一些操作人员在考虑问题时,只是局限于自己的业务范围,不能从大局出发,阻碍了系统的正常运行。其次是系统初始化工作不到位。有些科目的设置达不到企业的要求,有些功能的设置不够全面。最后是系统的保密与安全工作不到位。有些企业由于突然断电,病毒侵袭,错误操作等意外因素造成财会数据丢失,系统瘫痪,于是财会人员不得不加班加点重新从原始单据做起。

(二)企业缺乏高素质、技能全面的人才

会计电算化涉及计算机、会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目前,许多企业的电算化人员是由过去的会计、出纳经过短期的培训就上岗,计算机知识很欠缺,不能灵活运用软件满足工作需要,一点小问题都要找软件的维护人员。而维护人员又基本上是计算机专业出身,对财会知识知之甚少,双方不能很好配合。大多数财会人员不能灵活运用软件处理的会计数据,进行财务信息的加工和分析,满足相关人员对财务信息的需要。

(三)财务软件本身存在间题

不少财务软件的兼容性较差。软件开发者在设计软件时,往往是许多人共同开发,不同的人负责不同的模块,由于每个人的思维和理念都不尽相同,使得软件中的不同模块的同一功能都不一样。会计信息系统与企业管理信息系统未能有机结合。会计信息系统不仅与生产、设备、采购、销售、库存、人事等子系统脱节,而且会计软件内部各子系统之间也只能以转账凭证的方式联系,从而造成数据内外子系统之间数据不能共享,形成一个个“信息孤岛”,既影响财务管理功能的发挥,又不能满足企业对现代化管理的需要。

二、解决电算化管理中出现问题的对策

(一)企业领导应真正重视电算化工作的实施

企业电算化不只是财务部门的事情,它涉及到企业的外部及内部许多部门。根据国内外应用成功的经验,这项工作必须由企业主要领导挂帅。应从财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抽调精干人员,成立门的项目小组负责电算化系统的初始化工作,并协助日常业务人员完成系统的试运行,确保电算化系统在企业的顺利实施。在系统初始化过程中,项目小组人员可以根据企业财务人员提出的要求,进行科目设置、编码档案设置等基础工作。

(二)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

要加强对操作人员的系统培训,让他们明白系统的流程整体运行规律。只有对操作员进行系统的培训,才能让他们明白系统的流程,自己所要处理数据的来源去向。操作过程一旦发生错误,就知道该怎么处理,而不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在系统中随意填制一张单据,使下一流程的操作人员不能获取正确的信息,破坏系统的流程。

(三)系统的保密和安全力度

为了防止数据泄漏,做好保密工作,可以在进入系统时加上诸如用户口令、声音检测、指纹辨认等检测手段和用户权限设置等限制手段,同时,采用硬件加密等保密措施和专门的管理制度,如专机专用、专室专用等加大安全力度。另外安全性也是不容忽视的,可以参考以下几点:一是软件自动在硬盘上另作备份,并有数据完整性检查机制,定时更新。二是计算机中心管理人员定期手动备份,并将完整有效的数据及时转储。三是严格机房管理,杜绝无关人员使用机器和外来未经检查的磁盘。四是采用网上防火墙技术,安装防病毒卡和软件,定期检测并清除电脑病毒。五是严格制订并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禁止不相容职务一人兼任,提高财会人员的保密意识。

(四)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是集计算机科学、会计科学和管理科学为一体的人机系统,它需要同时精通这些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第一,分批培训现有财会人员,系统地讲授会计电算化理论知识和操作技术,提高财会人员操作计算机应用软件的能力。第二,在工作中培养电算化管理人才,根据需要为他们提供机会进行培训,也可以在计算机专业人员中通过学习财会知识来培养复合型高级管理人才。

(五)推进会计电算化向企业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及网络财务的方向发展

财务会计软件向管理方面发展,这是会计电算化系统的纵向延伸,也是发展的必然趋势。对于企业来说,应将财会电算化工作纳人企业信息化工作的总体范畴,做到资源共享。企业管理技术的智能化是企业信息化的高一层次,其中,智能财务分析系统是把专家的经验融进了软件,能回答企业普遍关心的经营间题,让专家的智慧和计算机的计算能力来快速回答企业所关心的问题,从而帮助企业发现间题解决问题,大大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网络财务是以财务管理为核心,实现业务与财务协同,支持电子商务,能够实现各种远程操作(如远程记账、远程报表{远程查账、远程审计等)和事中动态会计核算,在线财务管理,并能处理电子单据和进行电子货币结算。在互联网广泛应用的今天,企业应该加速推进网络财务发展,以应对电子商务时代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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